法治建设不足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8 14:54:09

法治建设不足

法治建设不足篇1

二是领导学法不深入,不能很好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重大突发事件。当前领导对于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领带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还不够完善,要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按排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健全完善“两库一清单”建设,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持续做好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做好菜市场长效考核,在提升菜市场规范化上有所作为;继续抓好12345工单和投诉处理力度。

(二)坚持履职尽责,筑牢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和重要时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法治化、专业化、效能化水平,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5类评价大项、11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收官工作,部署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态势平稳。持续推动“瓶改管”项目签约交费工作,跟进项目实施。

法治建设不足篇2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缓慢。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乡(镇)一级尚能依托乡镇司法所完成建设和运行,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滞后,作用发挥不足。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不足,难以做到专人专职,同时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有时也只是为了完成基础任务,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力不足,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切实解决群众需求。

二是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单位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统筹推进不到位,主动创新意识不足,依法治理成效不明显。部门间缺少联系,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单兵作战”现象,缺少集成效益,缺少资源整合及资源共享,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

三是基层干部法律素养有待提高。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现行法律一知半解,法律知识普遍缺乏,法治意识普遍淡薄,习惯于执行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以“实干”和“实效”为原则,一般不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甚至偶尔存在不依法办事的情况,不能正确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相对淡薄。一些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习惯于习惯,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依法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依法维权意识不足,遇事找法情况不乐观。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一般不通过法律途径,习惯于自行解决或者选择上访甚至作出过激行为,导致违法犯罪。

五是普法宣传尚未真正深入人心。普法宣传一般情况下难以适应群众对法律的多样需求,普法工作仍存在普法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实效性不够强等问题,导致群众对普法活动的热情降低,关注停于表面。部分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法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某些普法宣传活动甚至存在形式大于实质等问题。

二、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城乡基层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联系合作,建设法治乡村,统筹推进基层示范创建,特别是在阵地建设上要统一谋划部署,避免多方设计造成资源浪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动员乡镇、村社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法治建设不足篇3

法治建设中,政府作为重要动力一直不足,使得法治建设的深入受到限制。政府动力不足主要有如下表现:

1、从依法治国成为治国方略以来,诸如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口号层出不穷,并且受到广泛的欢迎。可是政府行政违法的现象一直存在,依法行政根本从未落实。也许正如北大教授贺卫方所言:“有时候,中国喜欢口号治国”。

2、目前行政工作中,行政首长意志在很多场合仍然高于法律规范。一般情况下,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或者选择的不是寻找法律依据,依法执行公务;而是请示行政首长。使得法如同虚设。

3、行政首长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地方行政首长经常在媒体上宣称自己要造福一方,做好当地“父母官”、“清官”。在日常行政领导工作中也带着浓厚的人治色彩,要求行政工作人员有事及时汇报请示。

在法治建设中,法学理论界一直在坚持不懈的努力着。近年的司法改革就是法学理论界的大力推动法治建设的结果。但是光有法学理论界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司法实践界动力不足,使得法学理论界的努力成果只能是书面的,即使走入实践,生命性质也会发生变化。

1、虽然司法改革改善了法院、检察院的执法工作,但是在法院、检察院,改革经常只是对于中央红头文件的执行。地方法院、检察院用语不规范、做事不依法,严重影响法治氛围的生成。而且在一些法院、检察院中,法官、检察官的法律素养很不够。

2、社会司法服务的工作者中,多是法律工作者,许多地方很难找出正规法学本科毕业的拥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司法服务人才。

法治建设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公众是法治建设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也是根本动力。但是一直以来,公众动力未能得到开发。这主要由我国的文化传统及公众知识水平决定。 2、公民文化素质较低,使得即使有些公民在处理问题时想到要用法律却也不知道如何用。对法律的理解也许仅仅是表象式的甚至是空白的。公民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缺乏,这深深影响着中国法治化进程。

我们的法治建设不断发展,实现法治国成为一种不可推委的愈来愈紧迫的任务。我们必须运用多手段开发法治化动力,促进法治化建设。

1、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培养全民法律意识。人民政府要加强自我法律学习,组织依靠司法机关为主要力量,全民全面学法的活动。鼓励每个公民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投身于法治建设之中。创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民懂法、重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法治建设不足篇4

[作者简介]李晓艳(1971- ),女,重庆人,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贵州贵阳 550008)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3-0054-02

一、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涵

“网络”最早用于电学,后泛指互联网,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是一个人们可以交流、学习和工作的虚拟世界,是当代人们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①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在社会这一大环境中实践的,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则是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拓展和延伸,它是利用网络载体在网络虚拟环境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网络技术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产物。

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指高职院校教育者和社会网络工作者结合高职院校的特征和高职学生的特点,在网络虚拟环境中用一定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政治观点,对高职院校学生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当代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网络教育活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上既要涵盖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又要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划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可以包括网络思想教育、网络道德教育、网络政治教育和网络法制教育等几方面。

二、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校园网络设施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硬件设施不齐全,亟待完善。在我国尤其是西部许多高职院校,学校机房的电脑陈旧落后;而对于大学生来讲,手机网络环境又不尽如人意,绝大部分学生不会也不愿意利用手机来浏览思想政治教育网站,使得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无法在学生群体中普及,主要原因如下:

1.高职院校的财政、师资和生源导致高职院校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认识不足。由于在财政、师资、生源方面与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高职院校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巨大的困难和挑战,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

2.学校对网络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一是高职院校财政紧张,对校园网建设经费投入有限。二是我国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在硬件设施、软件开发、阵地建设等方面刚刚起步,由于高职院校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足,使得有些高职院校特别是在西部省市的某些学校,尚未建立最基本的网络主干。三是高职学校没有无线网络或者无线网络覆盖面积小,学生不愿意使用手机浏览思想政治教育网站。

(二)教育队伍中复合型人才不足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这涉及了网络与思想政治教育两个领域。网络领域包含了网络技术、网站建设、网页制作和网络安全维护等方面;而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包含了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所以,在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建设和管理中,所需的人才既要精通网络相关技术,还要有专业的思想政治教育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质,但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者不擅网络,很难掌控和监督学生的思想,其原因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

1.经费不足。高职院校财政较为紧张,难以维持教师培训,更不能满足教师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经费的需求。

2.学校重视不足。现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已是大势所趋,然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者仍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究其原因,还是源于学校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者不够重视,保持传统的填鸭式、讲座、谈话等枯燥乏味的方式进行教学。

3.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者自身的原因。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者缺乏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网络技术相结合的观念,墨守成规、缺乏创新、观念僵化。

(三)网站及平台建设滞后

在网站建设方面:一是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枯燥乏味,它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知识,而对学生感兴趣的休闲娱乐内容涉及较少,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二是学校网站的新闻、时事和教育等信息更新滞后,信息收集渠道狭窄,学生只能求助外部网站获取信息;三是网站对信息敏锐度不够,没有及时指导学生分析讨论社会热点问题。在平台建设方面:第一,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的管理问题频发,很多网上舆情不能及时得到反馈,不能及时疏导学生心理问题、解决学生困难,长此以往,学生将对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失去信任。第二,最知名的交流平台的BBS为学生提供公共电子白板,学生可以畅所欲言但也有情绪宣泄,造成了负面影响。如下原因:

1.网站建设内容理想化。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切实际,过于理想化和形式化,不符合学生的需求。此外,在当代信息大爆炸的网络环境中,众多信息无孔不入,使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出现内容混杂、信息价值低、新闻敏感性不足。

2.校园网络平台建设不完善。一是校园网络平台过于开放,多元化的网络信息具有不可控性,在信息选择方面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困难。二是学校BBS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应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不足,甚至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三是高职院校学生容易受到外界影响,自我约束力较差,会在有意或无意识中浏览一些不良网站。

3.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缺乏复合型人才。网站不仅需要有先进硬件设备,还需要有复合型的思想政治教育人才。现在培养的思想政治教育或网络人才都是单一专业,复合型人才较少,造成了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的人才缺口。

(四)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人们认为网络是“没有政府、没有警察、没有等级、没有贫贱、没有歧视的自由平等的世界”②。网络制度建设包括了法律法规建设、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和网络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在缺乏完善的网络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的情况下,网络不文明现象与网络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其原因如下:首先,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方面,尚未建设起一个完善的规范法规条例。其次,很多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只注重技术的管理层面,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层面。最后,网络的自由性和隐蔽性使得一般的道德难以调控人们在网络环境中的行为。

三、加强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一)加强高职院校校园网设施建设

1.增加高职院校对校园网络硬件建设维护的资金投入。当前,多数高职院校网络硬件设施落后,学生不想也不能便利地使用校园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应增加校园网硬件设施建设和后期维护资金投入,将网络硬件设施建设提上日程。

2.扩大手机网络教育平台。手机具有携带方便、功能多样等特点。手机的教育功能需在网络环境下实现,而网络环境的实现离不开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手机网络设施建设一是提高手机本身的性能,二是加大无线网络的覆盖面积。

(二)加强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

1.增加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数量。当今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既要具备网络应用能力,又要具备思想政治教育能力。高职院校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教育效果成绩显著的教师予以表彰;加强对教育队伍的重视程度,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提供经费支持;鼓励广大教师利用网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研究。

2.提高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素质。一是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政治素质和网络技术水平。二是学校应大力培养既有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又有网络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办计算机培训班或者专业能力学习班等形式,进行网络知识培训和专业能力培训。

(三)加强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

首先制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规划,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规划要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工作重点、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其次在内容上可设置“思政园地”“党建之窗”“理论建设”等频道和栏目,富有针对性和吸引力。新闻动态类频道包括新闻、时事和教育信息等实时资讯,主要体现网站的教育性和导向性;教育特色类频道包括思政园地、组织建设、党建之窗、团建工作等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的特色;校园文化类频道包括校园文化等体现校园文化建设的特色和内容;服务类频道包括创建平安校园、心理健康、在线留言等,更好地为实践育人工作搭建了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平台。最后,加强网站工作者的敏锐度,及时关注社会热点,并结合思想政治内容进行分析。

在网络平台建设方面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学生工作信息平台。包括学校活动安排、学生工作奖惩政策、学生工作活动、社会热门话题等方面的内容。其次,尝试将网络学习平台分为思想政治知识板块和考核平台。最后,构建网络服务平台,心理咨询老师通过和学生平等交流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四)加强高职院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

1.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引导学生正确上网。一是培养学生正确的网络判断能力,即提高学生辨明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二是制订并完善网络道德规范准则,规范学生行为。三是分清网络与现实。很多学生在现实世界中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便沉迷网络中寻找安慰,与现实社会脱离。

2.加强网络法律法规的建设,规范学生网上行为。高职院校应该加强学生对网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学习,通过开展培训、召开讲座和课外活动的方式,把网络的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学生的学习和活动中,增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网络监督和管理,净化高职院校网络环境。一方面,高职院校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网络信息管理部门,通过对网上的信息收集、分析和筛选,加大信息更新力度,及时发现并辅导学生的心理动向。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信息监控机制。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应该加强信息监控和审查,并将信息监控与管理措施有力地结合起来,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和相应的管理措施来确保网站内容健康积极,净化校园网络。

[注释]

①陈万柏,万美容,李东升.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新编[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7.

②谢海光.互联网与思想政治工作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233.

[参考文献]

[1]安英红.净化网络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J].科协论坛,2009(3).

法治建设不足篇5

现代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体现了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地由蒙昧走向进步,是人类在政治生活问题上思想意识的发展与进一步的自觉,也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成果。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政治文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和显著标志。现代的政治文明区别于专制社会的政治统治,它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基础的,它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都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现代的政治文明要求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具有更高的思想觉悟、理论素养、道德水平、服务意识和更高效能的执政能力。在当代中国,党作为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领导者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强调一手抓依法治国建设,一手抓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强调以德治国,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现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两块基石,而人民当家作主更从根本上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根本理念。

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述

政治文明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政治文明是人类围绕公共权力而进行的政治实践的科学总结,是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程度和开明状态,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与政治蒙昧和政治野蛮相对立的范畴,是由多层次、多要素所构成的一个系统。政治文明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阶级性。政治文明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政治文明伴随着政治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也就是说,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任何形态的政治都是统治阶级所主导的政治,其政治文明所体现和维护的都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政治文明产生以后,在不同的社会形态或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内容,表现出鲜明的阶段性。比较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文明,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有显著差别。超阶级的政治文明是根本不存在的。二是民族性。任何一种政治文明必然受制于特定国家和民族的地理环境、文化传统、民族特性、社会结构等因素,受到特定民族和民族特征的影响,带有民族的鲜明特色。一旦形成就有较为稳定的文化形态和相对固定的规范程式,具有独特性和世代传承的特点。可以说,不同的民族都会有不同特色的政治文明。而正是这不同特色的政治文明,却为不同民族的发展提供了最适宜的形式。三是动态性。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逐步变革,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政治文明也必然要向前发展。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依次出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四种形态,相应地出现四种形态的政治文明,每种形态的政治文明都是依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前三种政治文明形态的根本性质没由发生改变,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出现了质的飞跃,使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形态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政治文明总是伴随着社会形态的更替而不断改变其内容和形式的。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征。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文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文明,是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基本方略的政治文明。其特征主要表现在:

第一,党的领导是决定性因素。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现代化实践证明,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总体上是有效的。中国共产党拥有最为广泛的代表性,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决定性因素。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本质特征。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让人民享受权利,参与政治生活。社会主义民主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就是要充分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就是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是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国是完善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法制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遵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这样就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

构建现代政治文明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之意

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同志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着重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历史使命,以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坚持正确思想意识和世界观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在新使命、新形势、新要求下进一步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不断地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思想的指导下要进一步从思想意识和实践工作中明确职责使命,克服当前在实践工作中过分注重经济建设而忽视政治建设的思想倾向。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抓住了经济建设这一主线就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这种认识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但是正是过分强调经济建设,才使我们忽视了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偏离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针对这个问题,同志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他指出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我们不能因经济建设而忽视或者掩盖政治建设,尤其是新形势下的政治文明建设。新形势下的政治文明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因此,党必须紧扣时代的脉搏,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和本领。只有如此,我们的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并切实地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党的历史使命的高度统一。

构建现代政治文明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

构建现代政治文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是时代对我们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当今世界的多极化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相对低迷的时期,国际和国内的敌对分子从未放弃对我党采取多种形式的分裂与演变,可以说我们的国情和党情尚不乐观。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居安思危、立足长远,一方面紧跟时代的步伐,注重学习和提高,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勤于学习,加强自身理论素养建设,提高执政素质,从而抵御各方面的侵蚀与挑战;另一方面我们要立足国内,立足于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的基层工作能力。我们要在全党内部从组织学习的角度,加强党员执政能力教育,使文明执政、依法执政的观念深入人心,要把党员干部自身的政治文明建设和党性原则紧密联系,从党性原则上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认识水平,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服务意识。从基层工作方面来讲,提高执政能力可以节约执政成本,对科学合理的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广大基层党员同志中,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将更多地表现在处理干群关系的问题上,可以增强干群之间的感情,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普遍支持,从而能够有效地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法治建设不足篇6

如何加强和改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这既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融入现代法治社会的需要,也是保持基业常青的内在要求,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石化企业法治文化及其内涵

石化企业法治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和基石,是指包含法治精神和法治理想的制度规范、意识形态、价值理念、思维行为方式等。结合石化行业特点,它普遍以“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为核心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为准则,以企业普遍认同和敬畏法律、崇尚法律、尊重法律的法治信仰和践行以法为矩、奉法办事为主要内涵。

二、石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文化的形成和建设潜移默化于历史长河,并载有深厚的历史痕迹和烙印,不可能一蹴而就。石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同样需经较长过程持续打造和培育,当前总体情况向好,但也存在着若干问题。

1.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要求不相适应

大多数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建树不多,有的刚刚起步,企业法治文化理念不够科学、全面,未能体现企业核心价值观,不能与时俱进。甚至受现实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现象,以及权力文化、拜金主义和人情因素的影响,在法治文化建设上信心不足,犹豫徘徊,裹足不前,与当前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不相适应和匹配,既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也加大了安全、环保、合规、维稳等法律风险,企业法治文化的软实力、正能量未得到彰显。

2.企业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企业对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对法治文化与企业未来的关系及作用认识不足,也未能将法治文化建设上升到是实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重要保障的高度对待,对其持观望、怀疑、消极、应付态度。

3.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缺乏制度保障

有的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没有科学规划,没有相应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这样法治文化建设难以推进,更不可能抓出特色及成效,而只能是一句空话,至多是局部的、间断的、空洞的说教,难以形成全面、持续和有效的企业法治文化体系。不少企业单靠几句响亮的口号、广告词来推动工作,甚至视其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全部内容,也有一些企业单靠宣传部门或法律部门,将日常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等同于企业法治文化,没有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其效果甚微,企业法治文化的作用难以发挥。

4.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软实力被习惯性忽视

不少企业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并开展普法活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有一定成效。但同时在企业各层面、相关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又存在着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时有发生等现象。

5.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创新能力不足

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方面,不少企业尚未确立法治理念,或法治理念不能与时俱进,甚至还停留在法制文化理念阶段;比较重视常规的法制宣传教育,忽视法治文化建设实质内涵,在方法、手段、形式上多拘泥于传统方式和习惯思维,满足于现状和一般要求,习惯于人云亦云、拿来主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拓创新存在要求不高、动力不足、能力不够等现象。

三、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措施

1.准确定位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法治文化理念

首先要确定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作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和方向,要体现时代精神和国家法治建设要求,并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契合。当今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已经成为大多数企业认可的法治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和目标。而企业法治文化理念是企业法治文化的核心和精髓,是法治文化的高度浓缩,一般具有简短精悍、生动易记等鲜明个性特征,是引领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旗帜。

2.大力提升对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度

法律是企业最大最有效的保护伞,但又是一把双刃剑,合法才受保护,违法将受惩罚。一是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决策、管理、经营和维权必须秉持依法合规理念,这一红线避不开绕不过,任何“偷工减料”做法只会为企业留下风险和祸根。不少知名大公司因违法违规不仅遭受巨额罚款,而且声誉毁损,甚至走向破产;二是领导层要重视和亲身引导,作为企业法治文化的设计者、传播者和实践者,应从企业发展战略高度认识法治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统筹谋划有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自身示范行动,在潜移默化中带动全体员工达到思想上的认同,行为上的规范;三是要提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对法治文化的认识,从法治国家、企业发展、员工利益、恪守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引导,上下认识到位,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就有了思想基础和动力源泉。

3.建立健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及制度保障

打造百年老店,需要优秀的企业文化,需要法治文化的支撑,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要有体制机制的支撑和制度保障。企业首先应以制度形式明确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考核奖惩等规定,构建上下一体的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格局;二是既要发挥法律、宣传部门主导作用,也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各方联动,形成合力,建立法治文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三要处理好企业规章制度与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关系。规章制度是企业法治文化的反映与固化,法治文化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灵魂,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4.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要切实做到言行合一知行一体

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要勇于实践和培育,要引导员工充分知晓和认同,把法治文化理念内化为员工的思维方式,外化为个人和集体的自觉行动,才能彰显法治文化的力量。首先企业领导者,在处理企业重大、敏感、热点、难点问题上,要“言行合一”,主动践行依法合规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各级管理从业人员要立足岗位、“知行一体”,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特别是对项目投资、安全环保、劳动保险、财务税收等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及时有效地贯彻到位,防范合规风险;三要建立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包括党纪政纪处分、绩效考核、经济赔偿等,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治信仰,培育法治文化。

5.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需要持续改进开拓创新

法治文化建设贵在持续创新,要紧跟时展和国家法治进程新要求,既要注重传承优秀成果,又要持续改进和创新内容与形式。一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企业法治实践、道德教育和规范管理相结合,避免单纯“说法”,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二要不断丰富和创新企业法治文化的形式和载体,变专业法律知识为浅显易懂、简单易记的漫画图像、警言警句,以及运用电视、网络、手机等现代传媒,形成丰富多采的立体化宣教格局,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三要结合石化装置易燃易爆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法治文化教育,进行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宣贯,增强法制工作的针对性。

法治建设不足篇7

(一)思政工作能够满足民主法治的要求实现民主法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需要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全体党员干部和人民参与治法、法制修订和法制条款落实,并自觉维护我国的法制环境。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将民主法治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的联系起来,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宣传法制建设需要全民参与,提升各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此外,基于民主法治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将重心放在和谐社会这一大环境之下开展,要让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认识到实现民主法治不仅是健全我国法制体系的需要,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二)思政工作能够满足公平正义的要求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这种矛盾的基本内涵虽然与马克思哲学中的阶级矛盾相吻合,然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其也有与中国特色高度吻合的一面。例如,反腐是为了维系党内纪律,维系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主导形象;然而,反腐也是一项民众行为,其所反映的是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因此,将思政工作与公平正义联系起来,前者能够满足公平正义的基本需求,在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统一思想引导下,和谐社会建设的前提是实现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的前提是统一思想,满足我国政治发展的需要。

(三)思政工作能够满足诚信友爱的需要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涵是统一思想,使全民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使整个中华民族能够在统一的政治觉悟下诚信友爱,和谐共进,因此,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体制能够满足诚信友爱需要,更能够为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动力。

(四)思政工作能够满足安定有序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思政工作能够为实现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和谐目标创造必要条件。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需要群众与群众之间相互理解,和谐共进,并需要群众与党政之间相互理解和和谐共进。而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满足上述要求,使人与人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和群众与党政之间形成良好的互信氛围,从而创设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而奠定基础②。

法治建设不足篇8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区公安机关从20__年开始,进行了为期三年的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积极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难题,增强了基层实力、夯实了基层基础、激发了民警活力,提升了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处置突发事件、驾驭治安复杂局势和服务发展的能力。

(一)民警执法素质和水平明显提升。各所队通过领导带头、群众监督、全警参与等形式,抓学法、抓用法,抓练兵、抓考核,筑牢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民警执法理念、自律意识、体能技能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全市社区民警“八清五熟”竞赛中,大通派出所获得了第一名好成绩。

(二)警务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投资近800万元新建和改建了5个派出所。安铜、铜山、灰河、郊所等四个无房所全部用上宽敞整洁、设施规范齐全的办公用房。基层所队装备明显改善,达到了一级所队的配备标准,较好满足了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工作需要。全面推行以便民服务为内容的一站式办公。先后出台和实施了多项从优待警的规章制度,有效激发了干警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能。

(三)基层队伍实力明显增强。据调查,我区基层警力达到了总警力的86%,近几年来,招录60多名保安巡防队员,充实派出所力量。各级党政以及辖区企业也以各种形式,从人财物上,对公安“三基”建设给予有力支持。安排现有五个派出所所长进入同级乡镇办党委班子,主抓综治工作。每年划拨一定资金,补充公安经费的不足,努力满足基层公安工作需要,基层所队“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环境初步形成,有效推进了基层所队的正规化建设,

(四)警务信息化建设全面达标。全面完成了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情报信息系统和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建立了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的信息化工作新格局。全区五个派出所和基层所队全部接入公安内部局域网,开通了远程视频系统,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管理、网上服务、网上办案、网上追逃”,增强了信息化实战能力,提高了警务效能。

(五)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健全。全区构建完成了依托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实现了视频监控对辖区重要地段、复杂场所、要害部门的全覆盖,提高了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技防安装率达100%。以辖区各社区、农村警务室为平台,整合各类治保力量,完善了群防群治的防控网络。

(六)现代警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区已建成17个社区、农村警务室,配齐配强了警务力量,全面推进社区(农村)警务战略,警务室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在维护治安、密切警民关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行了农村治安中心户长制、1+1+2社区警务模式、网络化巡防、警企联动、多警联勤协作等治安防范新机制,实行了主副班工作制、弹性工作制等警务工作法,真正做到警务前移、警力下沉,有效提高了对动态社会环境下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

(七)驾驭和保障社会治安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三年来,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公安机关的综合打击效能得到提高,可防性、多发性、系列性案件明显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与20__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7%,社会治安形势得到好转,社会政治稳定,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好转,公安工作总体实现了年年上台阶、三年大跨越的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困难

一是治安防控难度较大。我区辖区点多、线长、面广,加上近郊又与城区相互交织,不成片的大跨度地理区位,构成了郊区特有的区域社会治安环境,治安防控难度较大。

二是基层警力仍显不足。警力不足依然是制约我区公安工作的突出问题。我区公安警力辖区比例仅万分之6.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边远农村警力不足尤显突出。

三是部分所队用房难以满足实战需要。目前区公安分局和大通所现有用房面积低于“三基”工程建设标准,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也影响了一些重要警用设施配置到位,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四是综治考核部分项目设计不够完善。综治考核中要求发案率年年下降、破案率年年上升的指标设定,还不尽科学,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所带来治安任务不断加重的实际现状相矛盾。

五是民警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基”建设成果的转化应用率不高,干警们应用现代科技技能遏制犯罪的能力以及主动创新意识有待增强。部分所队也还存在硬件资源浪费现象。如安铜所的350兆

移动台因远离市区,与市局对接联系难度大,难以发挥作用。

三、巩固和深化三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巩固和深化我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将全区公安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为此,建议:

(一)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乡镇办事处继续坚持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不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及时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困难,继续从经费保障、装备配置、警力补充等方面对公安工作予以大力支持,为不断发展的公安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为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警力不足问题,切实应对不断发展的公安工作和持续变化的治安形势需要,通过市政协渠道,建议市公安部门尽可能创造条件,尽快将郊区公安分局申报为城区公安机构,扩增警力配置比例,力争使郊区总警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要根据实际管辖人口数量和警务需要,尽力向基层特别是工作任务重的派出所倾斜警力。同时,逐步增加公安经费投入,建立解决民警职级待遇的长效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兢兢业业的民警给与适当待遇,进一步激发基层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作为区公安机关自身而言:

法治建设不足篇9

一、基本情况

三大队共有1个党支部,共有党员75人。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议事,“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二) 持续强化党的思想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为抓手,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化,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党课辅导、警示教育、主题党日等方式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与思想武装,增强党性观念,营造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浓厚氛围。

(三)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建设。把党建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科学的考评激励制度,实行“一岗双责”,不断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断提高党组织战斗力。按照“集中统一,简便实用”的原则,加强党支部党建阵地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力度。

(四)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作风建设要求,强化组织领导部署,坚持把把学习教育贯穿作风建设始终,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问绩治庸、问效治懒、问责治散、问纪治乱”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作风建设存在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近年来,三大队党支部未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对党的政治建设丰富内涵理解不深。虽然各级党组织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把忠诚和看齐写在岗位上、融入事业中,但对党的政治路线、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政治生态等党的建设丰富内涵研究不深、思考不多、理解不透,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要求时或多或少出现偏差。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执行组织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形成挺纪在前、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存在抓党建工作能力不足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党组织对党员思想教育理论说教多、结合实际指导少,会议号召多、活动引导少,且督查不够,因而教育效果不佳,未形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良好风气。部分党员思想上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对学习的深度也要求不高,多停留在字面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热点、焦点等问题理解不深不透。

2、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对政治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很好地从学习中总结提炼,墨守成规、安于现状,不能发挥理论指导作用,无法很好地运用新的观点和思路结局问题,因而谋划工作的水平不高、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薄弱。

3、谋划发展的能力不足。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思考谋划不深,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不够。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党务工作者队伍力量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缺少活力,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需要。

2、党建工作抓的不细不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扎实,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需加强。部分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思考不深不细,党建工作还停留在形式上,浮在表面,执行上级规定动作多,结合党支部实际针对性措施少。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工作标准和要求不高。对于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思考研究不深,工作落实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布置安排、轻指导督查,抓细抓实不够。工作中有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安于现状,进取心不足。

2、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向上级和领导工作时,讲成绩和亮点浓抹重彩,讲问题和不足轻描淡写,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还不够。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依然存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干部职工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的方法不够多,满足于不暴露问题、不出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四、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及谋划事业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度,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运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着力破解各项发展难题。

法治建设不足篇10

所谓机制,就是指制约或决定某一系统存在或发展状态的深层次各相关因素或各相关过程,遵循一定规律或规则,相互作用形成连锁促动的过程和内容。党的执政能力评价机制就是制约或决定以执政能力为核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如何建设党的诸如执政资源、执政成本、执政合法性等相关因素或相关过程,并以执政资源与执政成本相对比的有效性,民众认同的合法性和有利于执政资源积累的生成性为体系,构建相应的有效机制、合法机制和生成机制。

一、构建执政成本与执政收益对比的有效机制

执政成本与执政资源相关联,是执政党为维持执政地位和政治运行,实施和实现政治主张而耗费的各种经济的、政治的和思想意识等执政资源的总和。执政资源是保证和巩固执政党占据执政地位,顺利实施执政党的方针、政策,实现执政党的奋斗目标所需要的各种经济的、政治的和思想意识的资源总和。“一个政党在连续执政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后,就会发现,它所面临的是一个和过去完全不同的社会。”①(P177)这句话反映执政环境的变化,而执政环境变化是基于执政资源的消耗与生成相互作用所带来的环境差异,其中资源消耗构成执政成本,包括经济、政治和思想意识等成本。经济成本包括政治运行所需的经费开支、为获得收益而进行的资本投入以及经济政策的探索性所造成的非正常消耗等。政治成本是有损执政党赖以存在的执政权威为核心的权力的和非权力的资源消耗。权力资源消耗是执政党基于执政地位而拥有的政治的、法律的各种资源消耗,如执政绩效不佳、政治腐败和政策失误等导致其执政合法性降低。非权力性资源以维护执政党权威为核心的各种非权力性因素,如执政理念、执政本领等,如果处理不善就有损执政党的权威。思想意识成本是基于社会发展形成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使执政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淡化。

执政收益是执政党政治主张的实现程度。执政过程是执政党拥有执政资源的利用和消耗,但资源的利用和消耗也会带来收益。不同国家对收益的评判指标不同,西方国家倾向于从微观角度,对就业机会,经济增长幅度等指标进行评判。中国共产党在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基础上,强调以人民的价值满足作为评判,如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就是对执政收益的追求;提出“三个代表”思想,既是对共产党自身建设的要求,也是执政收益的要求,即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利于先进文化健康发展。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对自身能力建设要求的角度,实质上是“以人为本”原则下实现经济发展、政治进步和社会和谐。

执政成本与执政收益对比的有效机制就是要构建“低投入高产出”的机制,通俗地说就是以较低的资源投入获得较高的收益产出。这一机制涉及的基本内涵是:主体是执政党;要素是执政资源,与执政资源相关的执政成本和执政收益;内在逻辑是通过提高执政能力,以最大限度降低执政资源的消耗,从而降低执政成本,获得最大执政收益,执政收益又促使执政党执政资源的生成,执政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的提高。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技术层面,即资源消耗与执政收益的统计。经济的成本与收益具有计量性,可以直接通过数学模式计量出来,而政治的、思想意识的成本与收益不具有计量性,其统计方面较为复杂,一般从定性的和定量的两个方面进行计算。所谓定性研究就是撇开单纯机械的数学模式,用一些诸如执政党的权威性、合法性等价值判断的概念进行评判。定量研究是将非数字化因素通过一定方式转化为数学模式进行计量,如民意调查等。这一层工作为建立成本与收益相对比的有效机制克服了技术难题。但这不是最主要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二方面,即执政能力层面,即政策的适当性。用低耗资源获得高效收益,这是促使执政有效性的关键,当前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就是为实现这一要求而努力。

二、构建民众认同的合法机制

合法性即正当性,从政治上而言就是“认同说”,是“社会成员对政治统治正当性的认可。”②(P163)是“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③(P55)从法律而言就是“合宪论”,是政治统治获得宪法和法律的认可。合法性所解决的问题是“社会政治秩序何以持久”的问题。那么,社会政治秩序何以持久呢?马克思・韦伯从政治权威基础的角度提出了三类模式,即传统型、个人魅力型和法理型模式。传统型模式由于具有专制色彩,并与现代社会民主的价值追求相背离而被抛弃;个人魅力型模式难以持久的特性不能成为合法性有力支撑;而法理型模式兼有持久性、权威性等特征而成为政治合法性有力的支撑。就政党政治而言,执政党的合法性是执政党居执政地位所获得的民众的内心认同以及宪法和法律的认可。

执政党合法机制就是通过执政党的政治主张、政治绩效等以实现民众政治、经济的和社会意识等方面的价值满足而获得民众的对其执政地位的内心认同,并通过宪法和法律的方式予以认可。这一机制的主体是民众,(注:法律上的合法性也是以民众的认可为基础,契约论认为,民众将自己的部分权利让渡于社会共同体,为防止社会共同体侵害民众所拥有的政治权利,通过法律方式确认社会共同体与民众的权、责、利关系),客体是执政党所具备的执政能力,介体是执政党的政治主张、政治绩效等,环体是执政党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形成的和谐的社会生态环境。在整个社会生态系统中,执政党通过国家政权,实施自己的政治主张,获得一定的政治绩效(经济的、政治的、社会意识等方面的绩效),实现主体的价值满足,加深主体对执政党的认同感,并在执政党与民众的互动中实现“社会和谐”。从这一逻辑看出,执政党要获得政治合法性,最根本的是要以实现民众多方面的价值满足为支撑。

中国共产党通过民主革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所积累的绩效,解决的共产党的执政资格,并通过法律确认了其执政地位,从而确立了法律上的“合法性”。但法律上的与政治上的“合法性”并非完全一致,法律上的“合法性”只肯定了执政党过去绩效,而对未来的执政绩效却无从评判。因此,对执政能力的评价有必要以民众认同为标准的政治合法性入手,构建民众认同的合法性机制。从利益分析角度看,政治合法性基础在于民众利益(既包括现实利益和预期利益,又包括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的满足和实现,由于民众的利益满足的动态性特质,决定了政治合法性基础也应随着社会发展作相应调整。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致力于巩固、提高政治合法性做出了不懈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发展才是硬道理”策略下,至力于绩效合法性建设,在经济绩效方面,我国每年GDP以近10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在政治绩效方面,强调民主与法制建设;在社会意识绩效方面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凸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然而经济总量增长,并不意味着社会公正;经济增长能实现人们的经济利益,但不意味着实现人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增长能让人们获得既得利益的满足,但并不能保证预期利益的满足。民主与法制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在政治进步和法制渐趋健全的大背景下,仍然有政治腐败,个人专权等现象。社会意识也因多元化而使主流意识形态出现“困境”。这些情况都使共产党的政治合法性陷入危机。因此有必要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务求实效的原则,构建民众认同的合法机制。

民众认同的政治合法性机制的构建应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主体性原则,这是涉及执政理念问题。尽管中国共产党一直倡导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但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权本位”和市场经济下个人利益至上性要求等原因,导致人的主体性异化。因此,有必要重新强调人的主体性,强调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实现人民的价值满足。二是全面性原则,人民的价值满足是经济、政治和社会意识等多方面的,决定共产党在构建政治合法性时,应以民众多方面的价值满足为依归。三是动态性原则,民众的利益满足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有生存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五个层次,并且是递进的过程,同一层次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的过程。这反映了民众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意识方面利益满足的动态性。再加上民众的利益满足面临着西方生存环境的参照,正如亨迁顿所说,“所谓先行实现现代化的国家给予后来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所起的榜样作用不过是先吊起他们的胃口,接着促使他们失望。”④由于参照系的出现,人们的利益需要也急剧膨胀,这也反映民众利益满足的动态性。要使民众不失望,其有效措施是通过提高执政能力满足民众的利益需要。相应地,民众的利益满足实现与否又成为评价执政能力的一个有效指标,也是构建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机制。

三、构建执政资源的生成机制

执政资源包括经济的、政治的和思想意识资源,具体而言是指民从认同的合法性资源、执政党的先进性资源、宪法和法律资源及权力资源。这些资源都存在或潜存于政治系统中,如何开发和有效利用这些执政资源是党执政能力得以提高的重要体现和评价标准。其中先进性资源是执政资源的核心和根基。传统理论主要从意识形态上对党的先进性进行静态的描述,这当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党的政治权威产生积极意义,但意识形态并不反映执政能力问题,且意识形态所倡导的价值内涵能否转化现实的民众价值满足成为意识形态发挥作用关键。因此,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去理解党的先进性,即是否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发展的观点与时俱进地认识和理解党的先进性必须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的和静态的意识形态描述,反映“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时代特色。这要求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来提高和保持自身先进性,也是党在新时期促进执政资源生成的有效措施。这样,党的先进性资源和执政能力就紧紧联系在一起,党的先进性反映党的执政能力,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的先进性资源生成。

宪法和法律资源是执政资源中的保障资源。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来自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和认可,而宪法和法律的认可是基于执政党通过执政行为实现民众的利益满足并通过反映民意的法律方式确定下来。如果说革命时期共产党通过民主革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价值满足并以宪法和法律确认,那么在建设和改革时期通过提高执政能力努力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宪法确认。这一变化不仅仅是宪法和法律规定性的变化,而且还体现了共产党寻找到了宪法和法律资源的生成方式,即通过提高执政能力实现民众的利益满足而积累了政绩的法律认可。但宪法和法律规范只是对执政党过去革命和建设成果的评价和确认,并不是对执政党未来资格和地位的认定。党是否有资格继续执政,是否有能力维护和保持其执政地位,这需要执政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在最大限度地实现民众的利益满足,从而获得宪法和法律确认。因此,宪法和法律资源本质上是执政能力问题,即宪法和法律授权的依据来自于党的执政能力。党的执政能力提高从而积累新的政绩,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据获得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巩固和维护自身的执政地位,并促进宪法和法律资源不断生成。

权力资源是执政党的工具性资源。现代政党的首要目标是控制国家权力并获得权力资源,利用权力工具为自己及利益阶层服务。权力获得方式各不相同,有的从继承中获得,有的从暴力中获得,有的从竞争中获得。各政党在获得权力资源的同时,支撑权力资源的其它资源可能会削弱甚至消失。卢梭说:“最强者也不可能总是强大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它能把力量转化为权利和服从的义务。”⑤(P79)把力量转化为权利和服从的义务的过程从本质上说就是将权力转化为权威的过程。权力和权威是两个紧密联系而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权力是一种强制力,表现为人们的被动服从,而权威是一种感染力,表现为人们的自愿认同。将权力转化为权威的合法手段是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执政能力,实现民众的利益满足在很大程度上能“使人们产生并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得到人们内心认同,这样执政党所拥有的权力就转化为权威。执政党的权威越高,支撑执政党权力的各种资源就越丰富,执政地位就越巩固。权力资源生成就是通过执政能力将权力转化为权威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获得了执政权力,但革命不能保证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权力资源的长期性。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历史周期率问题可谓切中问题的根本,提出通过民主来解决周期率问题实质上就强调了提高执政能力,通过执政能力将武装获得的权力的合法性转化为执政权威。到目前为止,我们党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继续拥有权力资源,但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法理型权威尚未形成,而政绩不具延续性的特点,再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主流意识形态淡化的现实,使共产党政治权威有所削弱。因此,通过提高执政能力,将共产党拥有的政治权力转化为执政权威,是促使权力资源“生成”的有效机制。这样,构建执政资源的生成机制形成以民众的利益满足为核心,以宪法和法律为保障,以权力为手段,通过提高执政能力促进执政党经济的、政治的和思想意识资源的生成。

总之,在“三个代表”的基础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形成“低成本高产出”的有效机制,以民众价值满足为核心民众认同的合法机制和执政资源的生成机制。这些机制构成执政能力提高的评价标准。

参考文献:

①⑤王长江,《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眼M?演.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法治建设不足篇11

中图分类号:DF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3-00-02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发挥其功能的一种最基本的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法治文化提供营养,也需要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大力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中国国情的、体现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促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长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国百年法治之路,踯躅前行,过程曲折,时至今日,法治国家建设还存在着一系列矛盾,原因何在?这是因为我们太执着于法治的现代化或本土化而放弃了“文化上的自主思考的权利”[1]失去了文化上的自与思考权,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出现混乱和迷茫就不足为怪了。曾指出:“文化是不可少的,任何社会没有文化就建设不起来。”[2]文化对于社会发展起着深刻和持久的重要的能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无时、无处不在地渗透到和影响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环境等)和个体的权利与自由等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创造出具有现实意义的法治文化,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地形成。

对于正在成长中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或社会来说,中国的法治之路迥然于西方法治道路的自然演进之路。中国的法律体系正趋于健全和完善,但中国法治建设的总体景观可以概括为“有法律而无信仰,有规矩而无方园”,社会公众心中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更不用说是法治理念都细若游丝,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法治文化的先天性欠缺。[3]国学大师钱穆先生断言:“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

从法治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在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土壤上生长起来的治理体系,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乃至相互制约正是法治的内在根据与界限。但是即使是在西方社会,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近现代社会,不同国家和不同的政治制度下的“法治”并不相同,法治的进路也没有统一的模式,而是与各自的文化传统、本土情结和价值走向有关,表现出法治进程的多样性。[5]所以,法治文化还因此而具有民族性。

不同民族性的法治文化必然会产生冲突与摩擦,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正是经由了一元法律文化到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特质的法律文化的影响和作用也各不相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经历几千年的演变与发展,逐渐形成为一种个性鲜明和形态成熟的文化样式,它广泛而深刻地存在于中国民众对法律的认知、情感、评价以及风俗习惯、行为方式之中,对国家制定法控制之外的社会生活领域,甚至是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体现在国家法之中,在影响民众的日常生秩序和国家法的制定、实施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二次大规模移植法的运动引发传统中国法律文化危机。晚清的“新政”和“修律”使西方法律制度移植进入中国,然而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相反却打破了中国传统的秩序结构,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对前苏联法律文化的移植,中断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与整合,中国在法治文化建设上又重新进行了选择。于是,在共同意识形态指导下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成为不二选择。前苏联的法律文化对补阙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出现的暂时性制度空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中国法治文化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以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为根基的西方法治文化再一次全面而又深刻地影响着包括法律观念、法律体制、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学术、法律教育在内的各个领域。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冲突的语境下,如何处理外来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由于学者的立足点不同,对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应当走哪一条道路,其争论由来已久,并形成了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赞同“法律移植”模式,强调中国法治建设应以移植为主,本土为辅;二是“本土模式”,认为要从“坚持本土场景里的权利主体”来思考中国的法律建设;[6]三是“整合模式”,坚持“洋为中用,古为近用”,以更加开放和宽容的心态直视看待西方法律文化与本土法律文化的冲突与整合。我们认为,第三种观点更适合当下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情景。

中国传统文化体系造成的思维模式,偏重实践理性,即偏重于个人的伦理道德规范。由此也决定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轻视技术,或缺少对自然现象和技术问题的理性追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逐渐克服了理性缺乏实用过分的缺陷而表现出法治现代化的理性特征,并在建设法治文化的实践中累积了丰富的经验。

第一,立足现实推动法治文化整体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正是立足于中国的政治现实,一是党的领导,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二是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以公平、正义、民主等核心价值为理念的法治文化。同时,法治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互成一体,同步发展,共同推进。

第二,政党引领带动法治文化建设。中国共产党基于历史和现实的需要,不懈地致力于法治建设。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始了摈弃人治建立法治的探索,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奠定了30年法治建设的基础。党的十五大根据党的执政规律、经验、发展需求创造性地提出并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又从党的自身角度提出了依法执政宏观理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将领导中国人民从开元建国、致富强国步入制度治国、制度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依法执政,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没有先例的重大法治创新,体现了执政党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关键性。2005年又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命题,它标志着执政党对法治建设的规律、执政的规律、对以法治文化发展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更加全面的把握。2007年又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命题,这个命题告诉我们,当法律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以法治精神为纽带,以文化为灵魂和动力,形成社会的凝聚力,建设人人有尊严、人人享受平等的和谐社会。法治的力量不仅表现在制度体系的建立上,更表现在社会成员对法律的普遍信任上,以及以这种信任为基础形成的法律文化共同体上。

第三,政府推进驱动法治文化建设。在中国,由于缺乏足够的法治基础,法治文化精神要素的生成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的弘扬和推动。2004年,国务院推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彰显了有限政府的理念,初步厘清了市民社会的界域,在此基础上,对政府、公民和其他社会主体参与法治建设的具体道路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更是从法律制度上设定社会公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机制。特别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全民性的法治文化建设已全面展开并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肇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1985年)的以普法为载体的弘扬法治文化的运动,对国家、社会和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一种尊重法律、法律至上的中国法治文化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二十多年来,通过普法的全面展开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初步实现了从法律知识的普及向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践的转变。一个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特点的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正在逐步形成。通过普法活动,传播了法治理念,培育了法治精神,弘扬了法治文化,树立了法治权威,进一步夯实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

综上所述,中国的法治文化建设已经“走上了一条在西方挑战面前回应挑战的道路,走上一条学习西方、为我所用的道路,走上一条移植法律、适宜本土的道路,走上一条设计操作高成本和社会低代价的道路。”[7]实现中国法治现代化,从文化角度而言就是要打破一元或二元文化格局,寻求中西古今法律文化之间的有机协调,从而实现各种法治文化的整合。

参考文献:

[1]夏勇.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248-250.

[2]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8-109.

[3]齐延平.精神建设的进路[J].亚洲法治社会之形成与发展研讨会,2002,(1).

[4]葛洪义.法理学导论[M].法律出版社,1996:347.

法治建设不足篇12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4)12-0130-01

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质上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但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忽略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尽管农村经济建设和基础建设取得了繁荣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问题也影响了我国现代化的建设进程。生态破坏日趋严重,不仅影响到人民的身心健康,而实质上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如果对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够重视,不仅与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相背离,同时也会制约我国城镇化建设。而为了更好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就必须借鉴世界各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理论,同时要结合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提出更有效的发展途径,同时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探索一条有效解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道路。

1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概述

生态环境实质是一个有机系统,伴随人类的介入,物质与能量实现输入、输出平衡。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人类的过分集中,使得大量资源集聚,而资源的集聚带来的是生态系统平衡的被打破,在现阶段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环境问题凸显,在某些地方甚至影响了城镇化发展进程。而环境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具体如下。

1.1 土地资源的污染和浪费问题

城镇化建设实质上是立体化、多元化过程,在这一建设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在现实建设中,我国许多城镇在土地利用方面上存在许多问题,土地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土地资源利用结构不合理,不能够从土地实际应用出发,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污染严重。在城镇化建设中,往往误解城镇化的实质和内涵,单一将城镇化理解为建筑设施建设,这使得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城镇化建设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阶段明显脱节,造成大量公共资源浪费。同时,许多城镇在建设过程中,成本过高,原有城镇土地没有被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同时不切实际的规划方案、不合理的用地结构、凌乱的建设布局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从而大量空闲土地荒废。

1.2 新城镇规划布局不合理、水源、空气污染严重

新城镇建设往往使大量农村人口聚集到新的城镇当中,人口的大量聚集对水、土地等消耗需求巨大,同时人口大量集中会产生大量废弃物,而废弃物过分集中使得自然排污系统无法消耗,从而不能有效分解。进而造成了生态恶化、环境污染。人口急速集中在新城镇之中,就需要我们对新城镇进行合理规划,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完善排污系统。同时大量人口集中在有限的新城镇之中,使得汽车等交通工具使用不断增加,大量废弃被排放。

2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环境管理力度不足、体系建设不到位

我国目前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一个环境问题关系到多个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而在具体环境管理方面,政府投入力度往往不足。伴随城镇化发展的还有工业化,政府部门由于受到不合理政绩观的影响,往往以GDP来衡量自身发展,而忽视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和财政支出。而对企业来说,因为环境污染所遭受的惩罚和代价较低,相对于自身所得来说,破坏环境所得收入往往高于处罚金额,环境部门的不作为往往给环境污染企业带来一定发展漏洞,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困难。

2.2 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足

法制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和指导,然而事实上,我国环境法法规建设远远不到位,不能够对经济社会环境起到保护作用。法律法规的不足,就为违法环境活动助长了气焰,同时也无法做到有法可依。而有些违法行为尽管有所涉及,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缺乏有机协调性,使得执法力度不足,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同时我国的立法范围主要集中在重要的环保领域,存在界定不明晰的问题,在惩治具体违法企业时,执法难度大。同时,我国目前具备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多为较早时期制定的,缺乏行之有效的指导和管理约束。

2.3 政府及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不足

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公民及政府部门环境保护意识往往不强,政府部门不重视环境保护建设,而公民对环保知识的熟知度更是有限。政府在实际过程中,只顾经济发展,对违反环境保护的企业大多纵容,是的整个环境治理困难加剧。

3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解决方法研究

3.1 完善和发挥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导者,要重视普及环保教育,提高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较为低下的环境保护意识势必会影响到公民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只有大力推动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的培养,将使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坚持实施生态环境治理。

3.2 加强环境保护执行能力建设、提升城镇生态管理水平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环保队伍建设不足严重无法解决生态环境治理,因此要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建设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的环境监管单位。同时要不断学习,用最新知识武装实践,提升环境监管部门城镇生态管理水平。

3.3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新型工业化道路是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不合理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法,要改变传统的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经济发展,走新型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结合最新科学文化水平,创造和发展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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