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06-23 09:02:32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1

Abstract: This paper develops an in-depth discussion on goal management promotion of towns construction archives, focusing on how to do deep research, scientific planning, establishment standards, grasping typical materials and strengthening guidance and assistance.

Key words: towns; construction archives; promo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村镇建设档案是村镇建设活动的产物,和其它档案一样,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村镇建设档案管理既是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又是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村镇建设档案室,关乎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村镇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关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关乎城镇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国家建设部2007年以68号文《关于加强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了要“切实做好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因此,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室的建立、健全和规范化建设尤为必要。

从江苏全省看,村镇建设档案工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得到了较快的发展。2009年7月,江苏省建设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苏建档【2009】262号),对村镇建设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10年下力抓村镇建设档案工作, 2011年在全省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试点单位推进村镇建设档案业务工作,2012年在全省大张旗鼓地推行了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评估工作,并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50%的村镇建设档案室达到省级标准。江苏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达标晋(升)级工作,为全国开了先河,为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创出了新路子,带了好头。本文围绕如何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达标晋(升)级工作,作了一些深入的探讨,谨望对抓好此项工作能有所帮助。

一、深入调研,摸清实情

村镇建设档案工作,虽然伴随村镇基本建设工作的进行早已存在,但一直以来尚未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市、县(市、区)两级城建档案馆(室)也没有下力去抓。形成管理不到位,机构不健全,库房、经费、档案工作人员不落实,档案收集不齐全、整理保管不规范,县以上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机构对村镇建设档案室基本情况若明若暗。

抓村镇建设档案室目标管理达标晋升级工作,面临困难不小,特别是经济不富裕的地区困难可能更大些。面对这些困难该从何抓起呢?我们的认识和体会是首先应该从调查研究入手。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各村镇建设档案工作的基本现状和需求,然后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调查村镇建设档案工作,通常采用以下形式。一是搞好书面调查。书面调查非常重要,通过信息反馈可以快速把握所辖区域内的基本情况。进行书面调查,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和详细的计划,把所要了解的内容,最好设计成统计表发至各县(市、区),再由各县(市、区)发至各镇(办事处)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城建档案馆(室)汇综后报市城建档案馆。调查中一定要弄清各镇(办事处)是否建立了建设档案室;档案员具体人数,是专职还是兼职;现有档案类别和卷数,档案装具名称、数量,电脑等设备数量及库房、办公用房面积等情况。二是深入实际调查。这一环不能少,因为通过深入村镇进行实际调查,不但可以使调查者准确把握第一手资料,而且可以大大增强感性认识,缩短与村镇建设档案工作的距离,使制定的工作方针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更有利于发现典型,深入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三是对调查材料要认真进行分析。分析应由点到面,既对个别问题进行剖析,又对共性问题进行梳理。通过分析,去伪存真,纵览全局,分清层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抓住主要矛盾,切合实际地安排工作,展开有效地支持和帮助。

二、科学规划,有的放矢

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如同其它事物一样,同在一个地区,但发展是不平衡的。抓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上台阶,不可能齐头并进,而必须分清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科学规划,分步推进。

1、对条件好的镇(办事处)快速推进。各县(市、区)都有一、二个或几个发展比较好的镇。这些镇经济发展、奔小康各项综合指标测评得分比较高,建设档案工作有基础、发展相对正常,具备上台阶的主客观条件。其不足之处是起步晚,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档案整理保管不规范,保管设施、工作设备落后,信息化管理未开展,无上下统一的档案管理软件系统。这一层面在徐州地区可占15—20%,徐州馆计划在今明两年内通过上下努力使他们达到江苏省特级村镇建设档案室标准。

2、对一般化的镇(办事处)限定时间加速推进。一般化的镇占全市大约在35—40%。这些镇经济基础不是很强,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尚未引起领导的足够重视,档案偏少,收集不够齐全,无像样的档案库房、装具和现代化的工作设备,专兼职档案员不稳定不落实,档案管理工作走上正轨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对此,徐州馆计划用3—4年时间,帮助他们达到省级要求的村镇建设档案室标准。

3、对基础条件差的镇留有充分的发展时间。这类镇( 办事处)离市、县(市、区)中心城市较远,比较偏僻,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利,目前尚未建立建设档案室,极少的档案材料往往由他人代管。按照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建设档案室,需要较长的时间,资金投入也相对大一些。对其发展,徐州馆认为时间上应该更长一些,可在5—8年时间内达到省级馆标准。此类档案室占比在40—50%。

三、加强学习,把握标准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2

新时期新阶段的档案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树立既不忘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服务这个永恒主题,又能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出谋划策、拓展功能,积极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独特作用的服务理念。经笔者的初步梳理,档案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法治化水平的进程中至少有如下功能:

档案是治村决策的知识库。治理村务不仅要结合实际、把握现实,而且需要历史信息、借鉴既往。拍脑袋、凭经验来决策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了。事实上,村级档案记载着很多信息,可用于决策:

1.党委(支部)

(1)党委(支部)会议记录;(2)党委(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史、大事记、工作日志;(3)党委(支部)成立的批复、人员任免通知、党员名册、党员统计年报;(4)党组织介绍信、入党通知书;(5)党委(支部)、党员奖惩材料;(6)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材料;(7)党委(支部)换届整套材料。

2.村委会

(1)村委会议记录;(2)村委会工作计划、总结、经济发展规划;(3)干部、社员名册、人口统计表、村委会机构设置、村干部和各生产队长任免通知;(4)各种乡规民约、规章制度;(5)村委会及干部奖惩材料;(6)重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材料;(7)组织沿革、村志、大事记、家谱、族谱;(8)落实侨房材料、阶级成份登记表、村民户口薄等;(9)上级下达的有针对性文件材料(如:镇下达的工农业生产计划等、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性需执行的材料);(10)各类统计表(村经济情况年报、农业税计征汇总表、农业统计年报、农村年终分配年报、干部年终分配表等)。

档案是阳光村务的说明书。推行村务公开是改进村务管理、密切干群关系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要保证村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不依据原始记录来公布往往会流于形式、令人难以置信。正是由于档案的这种原始性、记录性,它必然地成为实施阳光村务最好的说明书。

档案是依法治村的助推器。法治最讲究以事实为依据,“红口白牙不如白字黑字”。解决纠纷时有原始依据,问题就好办,否则,闹轰轰,几天几月甚至几年都解决不了问题。别小看那一两张纸,成本底,字不多,可管大事。区委提出建设“法治余杭”,依法治村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档案是民主建设的助产婆。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需要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规范建档行为,有助于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政策、真正享有各项村务实施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民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档案是治腐倡廉的铁证据。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既需要营造文明乡风,也需要端正党风。在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档案自然成为铁证据。有档案作凭据,可以避免污陷行为的发生,“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从当前农村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来分析,由于村级事务管理方式明显落后于形势发展需要,村干部办事习惯说过就算、大事小事做过留“硬”不存“软”,一遇矛盾、纠纷,说不清、道不明。关键还是村干部治村理事的民主化、法治化缺乏有效的管理载体,从而导致干群之间没有一个双向制约、民主平等、公开透明的操作平台。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档案法》和《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为标准,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的《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二、组织领导

为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乡政府成立乡村档案室建设领导组:

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杨店、涂拐、蔡岗三村分别成立工作小组,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其他成员为成员。

三、工作任务

1、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开展档案收集宣传活动,尽可能将乡村档案收集齐全。

2、档案室建设硬件配备:乡档案室至少两间专用档案室用房,配备档案柜、微机、档案盒、空调、除湿机、温度湿度计;村级档案室至少一间专用档案室用房,配备档案柜、空调、温度湿度计。

3、按照国家档案局的《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收集好各办公室、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分类方案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装盒,完成2009年以前各年度档案资料的立卷工作,写好立卷说明及鉴定报告。

4、做好档案登记和审批,完成档案室建设的硬软件完善工作。

5、及时收取、处理各类文档资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6、及时做好资料的汇编、索引的延续工作,并做好档案管理的电子查询和借阅平台,制定相应的借阅查找方面的档案管理措施。

7、围绕如何更好的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做主题,结合乡、村实际,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县档案局的指导下,实现年终乡级通过省一级验收,村级通过省二级验收。

四、工作计划

1、人员落实

总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乡档案员:

村档案员:

2、设施设备

库房:乡级档案室:计划使用三楼财政所现在办用房,财政所新建乡财政服务中心,建议建设地点选在乡动防办向南地段,结合门卫室、乡政府大门统一建设,以解决财政所对外窗口办公,门卫室和乡政府大门改造等建设。

村级档案室:各村选择一间专门用房。

档案柜、档案盒、微机、空调、除湿机、温度湿度计等统一采购。

配备防盗门、防盗窗,消防器材,以及防光窗帘。

3、工作步骤

前期准备:

2010年5月上旬起,正式启动义井乡档案管理工作,制订义井乡档案室建设工作计划。

2010年5月中下旬,成立机关综合档案室,将机关过去文书、会计、农业农村档案、人事等档案列入统一管理。确定负责人和专兼职档案员,并接受上级档案业务培训。

中期收集:

2010年6月中旬开始,组织各科室、所对历年(能追溯到的年份)以来机关档案进行清理,按规定整理好,统一收放到库房,由档案员接受、登记和管理。所有档案的收集和归类等以县档案局为指导单位。

2010年6月后期开始,整理所有资料,按照《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长丰县义井乡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做好装订、分类、排列、编号、装盒工作,确保门类齐全,完成立卷任务。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4

1 主要做法

1.1 强化组织管理,提高档案意识

为了全面加强村级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村社区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一是成立美丽乡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档案工作领导力量;明确专人分管,指定专人专职管理,设置专用档案室,同时,从经济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装具购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档案室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二是健全制度。健全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档案归档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复制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查询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利用和保存制度。三是加强《档案法》宣传,各村社区加大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档案宣传月深入开展《档案法》宣传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档案意识,并把档案工作作为村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使大家形成共识,做到依法治档。

1.2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如何将档案资料这一“死资源”变成“活信息”,为“三农”服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在提高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素质方面,我们严把关口,重视培养。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重视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政治素质。我们在确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时,首先考虑的是将那些政治思想觉悟高、原则性强的人员充实到档案管理员队伍中来,要求每个档案工作者不仅要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还要有谦虚诚恳的服务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照章办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我们每年邀请市档案局的同志结合农村实际分门别类进行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同时,各村档案管理员之间经常开展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业务能力。这些培训和交流活动,拓宽了村级档案管理员的视野,增长了他们的业务知识,提高了他们的操作技能 ,培养了一批档案业务骨干。三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我们要求村级档案管理员必须了解本村的实际情况,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同自已所从事的具体档案业务种类结合起来,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使档案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1.3 树立样板,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

一方面,加强监督指导。村级档案建设与村级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我们结合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村务公开等工作,强化村级档案归档制度,对村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库房装备等提出了统一要求。每年的三月份,集中地点、人员和时间进行年度材料整理工作,各村档案管理员向街道办事处递交案卷目录,经街道办事处档案员检查合格后,立卷才算完成,严把了质量关。同时,邀请市档案局有关专业指导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高了档案管理员的业务水平。为了使各村的档案归档同步推进,我委经常派专职档案员下到各村,了解各村进展情况,对村档案管理员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熟悉档案业务,提高操作技能。

另一方面,树立典型。我委专门组织人员参加谷晨街道周村社区美丽乡村档案管理工作。该社区投入经费添置了档案柜、电脑、数码相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等硬件设施。按照文书档案、党群类、民主自治类、会计报告类和其它类分别统一进行了规范整理和立卷归档。图片资料包括会议图片、村庄整治前、整治后对比图片、特色产业图片、领导调研、指导图片等等。在区、街道、村三级的努力下,2014年该村成功创建了“美丽乡村示范村”,为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作出了表率。

1.4 创新工作方式,切实为美丽乡村建设服好务

在档案室建设上,村社区不在单一地收集文件,将收集范围延伸到多个领域,在政权建设、土地资源利用、农业开发、畜牧业发展、计划生育、财务管理上都有信息记载。这些宝贵的信息资源为指导农村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档案利用率一年好过一年。村民协议合同经双方同意,档案室也可代为保管,档案在土地规划勘测、生态建设规划上提供了许多详细可靠依据,及时掌握村里动态,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材料及时收集报送,不仅拓宽了档案收集范围,同时也使档案利用效能得以大大提高。

2 主要成效

2.1 利用档案发挥积极作用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农业、农村、农民档案工作为重点,紧扣“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规范建档、有效利用,提高村级档案管理整体建设,为我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纳入长远规划。全区小康示范村建档合格率达到100%,(建档示范村暂定为如下几个村:七河乡五峰村委会、金安乡龙山村委会、金山乡金山村委会、束河办事处黄山社区、西安街办事处寨后社区),20xx年实现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

三、方法与步骤

(一)启动阶段:

3月开始,按照古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精神,对全区行政村档案人员进行较为系统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

3月,明确1-2个小康示范村进行档案试点工作。3--4月,分片开展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档案工作业务指导。

5—20xx年10月,全面开展小康示范村档案工作。

(三)总结检查阶段:

10月,由区档案局和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小康示范村档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全面推进阶段:

11月--20xx年12月,以小康示范村档案工作为样板,全面开展小康村建档工作,20xx年1月组织抽查或检查。

四、工作要求及责任划分:

根据工作计划,按照建档要求,抓好试点工作,热情服务,认真指导,严格督查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村级档案规范化,全面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责任划分:

王晓兰负责祥和办事处义和村委会。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6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展“重新认识档案工作”大讨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满足于过去取得的成就,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传统的模式所限制,大力推动新的思想解放,树立档案工作是“一线”的理念、“人的档案最重要”的理念、走出档案发展档案的理念,推动档案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二)加强管理,确保乡村两级档案的保管安全

一是要创造条件改善乡镇和村委会档案保管条件,增强基层档案室防风险抗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建立健全档案应急工作体系,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在突发和极端情况时有应对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三是要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制度执行的力度,坚决避免把制度讲在嘴上,挂在墙上的现象。在管理上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四是要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有条件的乡镇要有计划地添置扫描仪等设备,逐步开展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工作,尽早实现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利用网络化。

(三)夯实基础,完善乡村两级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乡村两级立档单位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关系到农村档案资源到底全不全、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关系到农村档案工作将来能不能很好地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服务,能不能很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我县各乡镇已于20*年完成了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但多数村委会至今还没有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要根据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按照以人为本的新思想,抓紧制订并完善乡村两级各立档单位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国家档案局在2007年在同农业部、民政部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中,重新明确了村级档案的归档范围,各村委会在制订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可参考执行。制订和完善乡村两级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时,一是要把新产生的一些门类或内容的文件纳入归档范围;二是要把涉及广大农民各方面利益、特别是有关民生的土地、林权、房产、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文件纳入归档范围,并延长保管期限。另外,今后还要不断地与时俱进,根据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新发展,及时增补新的内容,从而确保农村档案资源体系不断完善。

(四)突出重点,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的监督和指导

一是加强监督。县档案部门将在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把对涉农单位特别是对乡村两级档案工作情况的检查作为重点。重点检查该归档的是不是都归档了,保管期限定得是不是合理?确保把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都收集齐全、完整归档,为提供利用打下基础。

二是抓好指导。加强对村委会档案业务的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档案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途径。重点是指导各村委会开展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升星级工作计划,县档案局已印发了泸档字〔2009〕5号文件。在今天的会上,王副县长还将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村委会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县共有81个村委会和5个城市社区,至20*年底,已完成5个社区和5个村委会的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其余76个村委会的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计划在今年内完成。

(五)提升质量,强化乡村两级档案利用功能和服务功能

乡村两级档案利用的重点是乡村两级的干部和群众,要把利农便民,方便本乡、本村利用作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来考虑和安排。一是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档案价值与作用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利用档案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要修改不利于各方面特别是普通农民利用档案的利用制度,简化利用手续,降低利用门槛,方便群众利用;三是要主动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宣传介绍档案信息,让普通农民知道哪儿有什么档案,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利用档案去解决;四是档案人员要热情服务,对利用者热心解答问题,热心提供档案,开展深入服务;五是要主动服务,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向有关方面提供档案信息。

(六)丰富馆藏,加大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力度

县档案部门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一是采取措施加大依法接收档案的工作力度,将涉及民生的档案、反映本地特色的档案以及撤并乡镇档案接收进馆,为档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打好基础;二是广泛征集流落散失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防止资源流失。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关于征集领导干部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的通知〉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档案征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名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征集方式和渠道,对散存、散失在民间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珍贵档案、历史档案、名人档案开展征集工作,防止珍贵档案的损毁和流失,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加强重视重大活动档案,切实落实《*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积极参与重大活动(事件),现场拍摄收集活动(事件)档案。

(七)以人为本,重视加强民生档案工作

进一步规范各类社会保险保障、食品安全、、宗教、婚姻、土地承包、山林延包、房产、移民、知青、学籍、公证、破产企业等民生领域的档案工作,重视、发挥这些民生档案在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重视对馆藏档案及现行公开文件中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开发,把档案中含有大量民生信息,与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如户籍档案、婚姻档案、干部职工人事档案、人口普查档案、知青档案、人员档案、土地承包与流转档案、林权档案、移民档案、土地征用拆迁档案、房地产档案、就业档案、医疗档案、保险档案、计划生育档案、学籍档案等等,优先整理,优先数字化、信息化,优先开发利用。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7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展“重新认识档案工作”大讨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满足于过去取得的成就,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传统的模式所限制,大力推动新的思想解放,树立档案工作是“一线”的理念、“人的档案最重要”的理念、走出档案发展档案的理念,推动档案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二)加强管理,确保乡村两级档案的保管安全

一是要创造条件改善乡镇和村委会档案保管条件,增强基层档案室防风险抗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建立健全档案应急工作体系,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在突发和极端情况时有应对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三是要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制度执行的力度,坚决避免把制度讲在嘴上,挂在墙上的现象。在管理上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四是要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有条件的乡镇要有计划地添置扫描仪等设备,逐步开展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工作,尽早实现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利用网络化。

(三)夯实基础,完善乡村两级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乡村两级立档单位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关系到农村档案资源到底全不全、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关系到农村档案工作将来能不能很好地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服务,能不能很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我县各乡镇已于20*年完成了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但多数村委会至今还没有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要根据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按照以人为本的新思想,抓紧制订并完善乡村两级各立档单位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国家档案局在20*年在同农业部、民政部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中,重新明确了村级档案的归档范围,各村委会在制订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可参考执行。制订和完善乡村两级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时,一是要把新产生的一些门类或内容的文件纳入归档范围;二是要把涉及广大农民各方面利益、特别是有关民生的土地、林权、房产、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文件纳入归档范围,并延长保管期限。另外,今后还要不断地与时俱进,根据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新发展,及时增补新的内容,从而确保农村档案资源体系不断完善。

(四)突出重点,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的监督和指导

一是加强监督。县档案部门将在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把对涉农单位特别是对乡村两级档案工作情况的检查作为重点。重点检查该归档的是不是都归档了,保管期限定得是不是合理?确保把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都收集齐全、完整归档,为提供利用打下基础。

二是抓好指导。加强对村委会档案业务的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档案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途径。重点是指导各村委会开展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升星级工作计划,县档案局已印发了泸档字〔2009〕5号文件。在今天的会上,王副县长还将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村委会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县共有81个村委会和5个城市社区,至20*年底,已完成5个社区和5个村委会的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其余76个村委会的档案管理升星级工作计划在今年内完成。

(五)提升质量,强化乡村两级档案利用功能和服务功能

乡村两级档案利用的重点是乡村两级的干部和群众,要把利农便民,方便本乡、本村利用作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来考虑和安排。一是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档案价值与作用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利用档案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要修改不利于各方面特别是普通农民利用档案的利用制度,简化利用手续,降低利用门槛,方便群众利用;三是要主动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宣传介绍档案信息,让普通农民知道哪儿有什么档案,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利用档案去解决;四是档案人员要热情服务,对利用者热心解答问题,热心提供档案,开展深入服务;五是要主动服务,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向有关方面提供档案信息。

(六)丰富馆藏,加大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力度

县档案部门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一是采取措施加大依法接收档案的工作力度,将涉及民生的档案、反映本地特色的档案以及撤并乡镇档案接收进馆,为档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打好基础;二是广泛征集流落散失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防止资源流失。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关于征集领导干部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的通知〉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档案征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名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征集方式和渠道,对散存、散失在民间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珍贵档案、历史档案、名人档案开展征集工作,防止珍贵档案的损毁和流失,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加强重视重大活动档案,切实落实《*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积极参与重大活动(事件),现场拍摄收集活动(事件)档案。

(七)以人为本,重视加强民生档案工作

进一步规范各类社会保险保障、食品安全、、宗教、婚姻、土地承包、山林延包、房产、移民、知青、学籍、公证、破产企业等民生领域的档案工作,重视、发挥这些民生档案在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重视对馆藏档案及现行公开文件中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开发,把档案中含有大量民生信息,与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如户籍档案、婚姻档案、干部职工人事档案、人口普查档案、知青档案、人员档案、土地承包与流转档案、林权档案、移民档案、土地征用拆迁档案、房地产档案、就业档案、医疗档案、保险档案、计划生育档案、学籍档案等等,优先整理,优先数字化、信息化,优先开发利用。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8

在这60余年中档案资料没有出现过断代、断年现象,尤其是关于历次重大事件、活动、运动的资料,如、互助组、统购统销、、食堂饭、四清运动、“”、联产计酬、土地承办、小康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都保存得相当好。一个村级档案室能将大半个世纪的资料不间断地收集、保存下来,着实难能可贵。门类齐全的档案资料有农村经济、农村文化、农村教育、村政建设、科技推广、基本建设、村镇规划、计划生育、合作医疗、扶贫低保、普法教育、综合治理等等,应有尽有。其中除了文字资料外,还包括声像资料。

王寨村档案室存档资料总量达1000余卷册,其中包括1947年至今60余年的文书(永久)236卷,短期75卷,专门档案(1956-1969年的、食堂饭、四清、期间的记录材料82卷),科技档案7卷,会计账簿档案104卷,凭证288卷,计生档案42卷册。另外还有企业会计档案、账簿、凭证42卷册。

笔者看到,农会会员花名册、扫盲证、土地证、期间的会议记录、批判会记录等。这些资料、物件记录了历史事件的过程、性质,还可以从资料的书写用具、书写格式、语言习惯等方面发现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文化背景方面的信息。如农会会员花名册是写在宣纸上的,写作的顺序是竖行,从右到左,字是用毛笔写的,字迹苍劲、方正,书写得非常规范。看到那一张薄而绵柔的宣纸,让你会想到那时的造纸技术,一方面是技术的成熟,另一方面又看到造纸技术的局限性;看到了那一行苍劲、流畅,规范的毛笔字,你会一方面惊叹当时文化人毛笔字的功夫,又告诉你那是一个“一笔”(毛笔)独霸的时代。在有关的存档资料中,那一本本原始的会议记录清清楚楚地记载着会议形式、内容、话语。在会议的内容中,又不时会出现引用“最高指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一类的极富那个时代特色的话语内容。看到这些资料,当时人的精神面貌、政治环境、文化背景,让你一目了然。

档案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接收征集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等,应有应有。这些制度不仅制定了,而且是一丝不苟地照着办了。笔者在那里查阅了他们的档案利用情况登记簿,登记簿上每一项内容都写得清清楚楚,没有敷衍了事现象。

王寨村档案管理得这样好,经验是什么呢?我们也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王寨村的干部群众以及镇档案室的有关同志,他们一致认为:

第一,选了一个热心档案工作、责任心特别强的人担任档案员。这个人就是现任的村支部书记王良成。王寨村自1978年建立档案室至今,已有31年的时间,其中1978至2004年,村里的档案都是由王良成一个人管理的。自2004年以来,王良成虽然担任了支部书记,档案管理员也换了人,但王良成仍然像过去一样参与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管理,是现任档案员的指导老师和直接领导。王良成同志年近六旬,对工作热情、肯干、乐于奉献。在他担任档案管理员不久农村就相继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和大包干责任制,村民们在经营好自家责任田的同时,或从事养殖业,或从事二产和三产,但王良成却把档案工作放在第一位,将自家的经营放在了服从的位置。依王良成的能力,他无论是从工。还是经商,都是可以干出个名堂来的,但王良成没有动心,没有动摇。即使在他的家庭最需要钱的时候,也是如此。

第二,稳定的村支两委班子,持续地支持档案工作。王寨村自1970年至今,虽然村支两委多次换届,其他成员几度易人,但支部书记人选却出人意料地稳定。一位叫李宗富的共产党员,从1970年担任支部书记至2004年,时间长达34年。村档案室1978年建立,到2004年的26年间。李宗富一直是村档案工作的大力支持者。王良成是他一手选拔的,档案室建立之初,收集资料的任务非常繁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完成,李宗富作为支部书记,成了资料收集的组织者。据说当时他还一有空闲时间就参与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在档案工作遇到阻力,甚至有人主张取消档案室的时候,李宗富亲自召开支部会,统一思想,表示对档案工作坚决支持的态度。2004年李宗富去世后,王良成继任支部书记,这就使档案工作在长达31年时间里持续得到村支两委强有力的支持。

第三,充分发挥档案的服务功能,让老百姓尝到了甜头,从而也奠定了档案工作的群众基础。1982年村里搞建设规划,全村有80多户人家存在宅基地纠纷问题,而纠纷的双方又各有其理,各执一词,这一问题如果不解决,规划与建设都无从谈起。这时,档案室紧密配合,拿出了1951年的土地证存根。因为有据可查,使问题解决地很顺利,规划与建设也得以实施。1998年,镇里搞村界勘定,这个村子与邻村发生纠纷,起初,双方争得难分难解,后来在镇里主持下。共同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结果使双方干部群众心服口服,纠纷顺利解决。目前,在王寨村,村民们一遇到弄不清楚的事,都会习惯地讲一句“到档案室去查一查不就行了吗”。几十年来,村档案室帮助村民们解了许多的疑难问题,如宅基地纠纷、林权纠纷、合同纠纷、村界组界纠纷、政策与法律问题。村民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档案工作的存在价值。在档案室建立之初,曾有不少人对村里建档案室的必要性持怀疑态度,但随着档案工作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领域发挥的作用日渐明显,村民们不仅对档案工作普遍持赞同态度,而且还主动向档案室提供资料。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9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责任感

农业、农村档案是我国农业发展历程及农村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村民自治活动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是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和档案工作部门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档案、民政、农业以及涉农部门积极配合,我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截止*年底,全区乡镇建档率达100%,其中89%的乡镇机关档案室达到合格档案室等级标准,村级建档率已达96%。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和设施设备的配备、经费的落实、档案资源建设及建立档案工作长效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还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

各级档案、民政、农业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

二、加强协作,促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发展

各级档案、民政、农业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新修订的《*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和计划中,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在研究部署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时,强调切实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在下达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规划、计划和任务时,强调将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在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同步检查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归档情况。要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加大投入,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各级档案部门作为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农业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检查、调研、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努力创建齐抓共管、合力推动“三农”档案工作发展的长效协作机制。民政、农业、水利、林业、气象、土地、科技、卫生、文化、交通等涉农部门要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有关涉农部门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和检查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形成的科技档案,必须将一套档案副本交有关乡镇或村委会保管利用。

民政部门要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乡镇建设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中,列入农村工作考核内容,推动乡镇档案工作及村委会建档工作正常开展,为农村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农业部门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档案的管理力度,加强和完善县乡村科技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的农业科技信息传递站,多渠道采集农业生产技术及产、供、销信息,充分利用农业农村档案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内容,及时信息,推动农业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

三、健全机制,强化乡镇档案工作职能

乡镇档案工作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乡镇要有一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要为乡镇档案工作解决好机构、编制、经费、库房、设备等各种实际问题。做到明确档案工作的归口部门,配备专(兼)职档案干部,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履行乡镇档案的行政管理职能,做好乡镇机关、基层农业单位、村委会档案的保管、监督和指导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实行“村档乡管”,即由乡镇集中统一保管所属行政村档案。

要注意收集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政权建设、小城镇建设密切相关的文件材料。建立以乡镇档案室为主的农业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农民建档用档服务指导站,为农民有效用档提供方便条件,为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四、常抓不懈,推动村级建档工作

村委会(行政村)建档工作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也是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各行政村必须指定一名村干部负责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要保证档案工作必须的经费,有条件的要设立档案室,条件有限的要有档案专柜,确保档案的安全。条件好的行政村,要建成档案、图书、资料、科技信息合一的综合档案室。

要进一步规范村级档案的管理,制定归档、保管、借阅、移交制度,并执行到位,维护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村委会换届时,有关人员应进行档案移交,履行交接签字手续,不得将档案资料据为己有或销毁。行政村撤销、合并时,应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防止档案流失。

要将农村基层党群工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务工作、农业生产活动、土地山林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建设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整理归档,丰富农村档案信息资源。

五、加强指导,提高农业农村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创新服务机制。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的总体要求,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任务,结合实际,找准档案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适应本地区特点的具有长期指导意义的规划,并不断去发展和完善;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档案法的宣传力度,增强乡镇、村干部及农民的档案意识;要加快农村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增强“三农”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逐步使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由局限于乡镇村建档工作向整个农村经济社会档案工作转变,实现“三农”档案领域的拓展。

加强规范化管理。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发的有关乡镇档案工作、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网络、村级档案工作的标准和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按照《*县直机关档案室等级标准》、《*合格档案室标准》、《*村级档案管理示范村标准》要求,开展乡镇、村档案管理升级达标目标管理活动,使农村档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10

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实施这一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是建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突破。它有利于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健全机制,逐步完善。要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要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第三条奖励扶助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四个部门密切合作,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

第四条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负责制定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地相关政策法规,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和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具体规定。省级以下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放宽或改变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政策。

第五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确定的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财政负担的资金,以省级财政为主。

第六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省级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确定有资质的机构发放。发放机构按照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采用“直通车”方式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第七条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全面准确实施奖励扶助对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各级人口计生、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奖励扶助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资格确认

第九条实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基本原则是:

(一)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政策制定权限在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委,省级以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放宽或缩紧政策;

(二)从严把握政策,务求资格确认的相关材料和手续齐全,真实可靠,确认有据。对生育史、婚姻史复杂的人群严格查证,审慎把握;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四)资格确认以县、乡(镇)人口计生部门为主,必须严格把关,责任到人。

第十条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年满60周岁。

第十一条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程序:

1、调查摸底;

2、本人提出申请;

3、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5、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6、地(市、州)人口计生委抽查和汇审;

7、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逻辑审核、备案;

8、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确认回访。

第十二条资格确认的基本要求和时间进度是:

奖励扶助新增对象资格确认和已享受对象及退出人员的年审同步进行。

(一)调查摸底

1、调查摸底前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使其家喻户晓;

2、县级人口计生委组织所辖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级计生专干逐村逐户对新增目标人群进行调查摸底;

3、时间进度:当年1月31日前完成。

(二)本人申请

1、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农民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此项工作在当年1月31日前完成。

(三)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1、村(居)民委员会对本年度申请对象和上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要逐户上门核实情况,审议后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村(居)民代表会评议表》。村(居)民代表会议参加人员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村干部、计生协会理事、重要知情人及多名年龄较大的村(居)民代表。

2、新增和退出对象名单须在村务公开栏、村民集聚地和对象所在村民小组人群往来较集中的地点,按统一内容、统一格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公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退出对象名单公示》)张榜公示十天以上。

3、新增对象由村(居)民委员会在《申报表》(一式三份)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年审退出对象由村(居)民委员会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4、村级审议的内容包括:①是否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的政策条件;②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意见等相关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5、此项工作在当年2月28日前完成。

(四)乡级初审并张榜公示

1、由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评审组,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包括新增对象和退出对象),逐人逐户核实情况,并召开有多名知情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填写《群众座谈记录表》和《新增对象见面调查表》。

2、初审的新增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名单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对象所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十天以上。

3、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依据核查情况和相关资料,在经审核通过的拟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核过程中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必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4、对经过年审的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经对象本人和入户核查人员共同签名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年审表》,年审退出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告单》一并上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5、此项工作在当年3月31日前完成。

(五)县级审核确认公布

1、当年4月30日前,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通过的新增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名单,在乡镇、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十天,并以文件、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予以公布。

2、当年5月10日前,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将《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报告单》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汇总表》报地(市、州)和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备审。

3、当年5月31日前,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将经确认具备奖励扶助资格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

(六)地(市、州)人口计生部门抽查和汇审

1、当年5月20日前,地(市、州)人口计生部门依据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花名册》、《报告单》及《汇总表》,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新增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进行质量抽查。

2、当年5月25日前,地(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对各县(市、区)的奖励扶助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进行汇审,并将《奖励扶助对象人数汇总表》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汇总表》报送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

(七)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逻辑审核

1、当年5月20日前,省(区、市)人口计生委依据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的《花名册》、《报告单》及《汇总表》,组织力量对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是:①资格确认的程序是否完备;②当年进入和上年退出的人群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③资格确认的准确性。

2、5月31日前,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对各地(市、州)奖励扶助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进行汇总,并将《奖励扶助对象人数汇总表》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汇总表》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八)确认回访

1、当年7月30日以前,乡(镇)人民政府依据经国家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对申报不符合条件和退出的对象,上门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2、对符合本年度奖励扶助条件,因故未纳入奖励扶助范围的对象,要做好解释工作,告之下一年度再行确认。

第十三条已享受对象及退出人员的年审履行以下程序:

1、村(居)民委员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查并张榜公示;

3、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4、地(市、州)、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资格确认的相关文书由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参照以下式样统一制度。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请表》式样

第三章资金管理和发放

第十五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实行“国库统管、分帐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六条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核实奖励扶助对象人数,编制资金需求计划,管理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并监督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

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封闭运行。督促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地方财政通过财政年报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储蓄账户,将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并将资金发放情况反馈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社会监督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牵头,推行社会公示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对制度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第十七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按基本标准,西部试点地区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试点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鼓励东部地区自行试点。

第十八条各省(区、市)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自行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的统一发放机构。

发放机构要为奖励扶助对象开设个人储蓄账户,并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十九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立专账,分别核算中央财政拨付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

第二十条中央财政负担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每年6月30日前下达到试点省份;地方财政负担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每年7月31日前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二十一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到位后,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将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提供给发放机构;发放机构应在8月31日前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第二十二条省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上年度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发放情况,9月30日前报送下年度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上述情况和资金需求计划同时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国家人口计生委10月31日前向财政部报送下年度个案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

第二十三条省级发放机构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资料报送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并会同人口计生部门输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四条发放给奖励扶助对象的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奖励扶助对象持有效证明到发放机构认定的发放网点支取奖励扶助金。

第二十五条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形成的结余,区分中央和地方部分,用于抵扣下一年度相应奖励扶助金的额度。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建立奖励扶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每年采取直接或委托方式对各地资金测算、拨付和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发放机构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的,取消发放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从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改变奖励扶助范围和奖励扶助标准的;

(二)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的;

(三),专项资金管理混乱的;

(四)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出具不实证明的。

第二十九条对骗取、冒领奖励扶助金的,由人口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追回已经领取的奖励扶助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监督评估

第三十条奖励扶助制度社会监督评估的基本原则是:

(一)奖励扶助制度的社会监督实行群众监督、行政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中介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以上纪检监察或审计部门牵头,人口计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和社区新闻媒体、中介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评估。

(二)坚持对奖励扶助制度运行的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督评估。把监督评估纳入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使各方面、各层次的监督评估贯穿于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以及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的每个环节。

(三)把资格确认过程中的群众参与和公示作为社会监督的重点,建立严格规范的资格确认程序和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对奖励扶助制度运行过程的监督。

(四)把奖励扶助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评估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评估的权重。各级人口计生委要酌情对每个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和准确性、群众对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奖励扶助工作的满意度进行抽查和综合评估。

第三十一条奖励扶助制度社会监督和评估的主要程序包括:

(一)村民和村(居)民委员会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集体评议;

(二)县、乡、村对新进入或退出的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布;

(三)县、乡人口计生部门对村级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情况进行检查;

(四)国家、省、地(市)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对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情况进行抽查和审核;

(五)国家、省、地(市)、县(市)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对委托发放机构资金发放的情况进行抽查和审核;

(六)国家、省、地(市)、县(市)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对奖励扶助政策的群众知晓率和工作满意度进行抽查评估;

(七)省、地、县人口计生部门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年审;

(八)县以上纪检监察或审计部门对奖励扶助制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审计;

(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奖励扶助制度监督员对奖励扶助制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十)各级财政部门和县以上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估。

第三十二条奖励扶助制度社会监督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

(一)对资格确认过程的监督。重点监督“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即:个人申请村级审议公示;乡级初审村级公示;县级确认村级公示。

监督内容包括:奖励扶助的政策和标准是否公开;资格确认的准确性;资格确认是否程序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否公开;政策执行是否公平、公正、透明。具体要求: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重点监督资格确认过程是否严肃、认真,是否按程序操作,是否切实履行了公示制度;

2、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建立接听、记录、处理的专项制度。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指定专(兼)职人员受理群众的批评、建议、申诉、举报,为群众的监督提供服务;

3、将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满意度纳入群众评议行风活动内容,接受广大群众公开评议。

(二)对资金管理和发放过程的监督。重点监督资金预决算、专户管理、资金拨付和发放机构及时足额将奖励扶助资金划转到个人账户的情况。

监督内容包括:财政专户设立和资金封闭运行的情况;各级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拨付到发放机构;发放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委托协议;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抵扣、贪污、挪用奖励扶助资金的情况。专项资金结存情况;奖励扶助金发放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要求:

1、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封闭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拨付委托发放机构,以及委托发放机构建立个人帐户和注入资金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4、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要结合年审和对群众满意率的调查,综合多种因素进行奖励扶助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

第三十三条考核评估

对奖励扶助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的基本指标是:

1、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

2、奖励扶助金发放的及时率和准确率;

3、干部群众对奖励扶助政策知晓率;

4、干部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运行的满意率;

5、党政领导重视程度和机关部门的参与程度;

6、奖励扶助制度是否按统一的规范运行。

奖励扶助制度的考核评估由各级政府或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受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委托,民意调查中心、社会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等单位组织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进行调查评估。

第五章档案和信息管理

第三十四条奖励扶助档案和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真实准确。奖励扶助档案和信息内容做到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各类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及时完备。奖励扶助档案和信息资料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录入、反馈,确保各类资料完整全面。

(三)统一规范。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制定奖励扶助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反馈的统一标准,确定分类分级管理权限和范围,确保各类资料的规范性。

(四)便捷有效。各类奖励扶助档案和信息资料要简易明了,方便查询,提高利用率。

第三十五条奖励扶助对象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

(一)主要内容

1、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指经县乡人口计生部门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的有关信息资料。主要包括:(1)个人申请书;(2)申报表;(3)身份证和婚姻证明、户口簿复印件;(4)村级审议表、群众座谈记录材料;(5)新增对象见面调查表;(6)领取奖励扶助金存折通知单送达回执;(7)年审表;(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奖励扶助工作档案,指记录奖励扶助工作过程的各类资料。主要包括:(1)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评估报告等;(2)各类表格;(3)年度奖励扶助对象名单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4)影像资料;(5)其它相关材料。

(二)管理程序

1、档案收集2、立卷分类3、立卷组合4、立卷编目5、档案归档6、档案保管

(三)基本要求

1、专人负责,专柜存放,集中管理。县、乡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奖励扶助档案管理工作,配备专门的档案柜,集中保存、管理奖励扶助档案资料。村级由村计划生育专干(管理员)负责管理。

2、分级分类归档。

(1)分类建档。按照档案资料性质,分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和奖励扶助工作档案两类进行归档。其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以个人为单位,按一人一卷建档;奖励扶助工作档案以年度为单位,按一年一卷建档。

(2)分级归档。奖励扶助对象信息资料个人档案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归档,乡级人口计生部门为方便工作也可建立对象个人辅助档案;奖励扶助工作档案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负责本级的奖励扶助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3、档案装订整齐有序,方便查询。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编制档案索引目录。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卷内材料的排列,按目录、申请申报确认材料、户籍材料、婚姻、生育材料等顺序排列,形成确认对象的完整卷宗;奖励扶助工作档案卷内材料,按目录所定顺序整理排列。

4、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卷内材料的目录填写、案卷装订、借阅、查询等按《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为永久卷。

5、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的整理归档,从每年度奖励扶助金发放后开始,当年10月底之前完成;奖励扶助工作档案的整理归档,每年元月份开始对上年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2月底之前完成。

第三十六条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

(一)基本内容

1、基本信息内容及其来源

奖励扶助信息分为三类:奖励扶助对象信息、奖励扶助资金信息、奖励扶助工作信息。

(1)奖励扶助对象信息:

①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

②奖励扶助对象汇总信息

信息来源:人口计生部门按照奖励扶助对象条件和确认程序自下而上登记、上报。

(2)奖励扶助资金信息:

①奖励扶助资金预算信息

信息来源:财政部门根据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奖励扶助标准、各级财政负担比例等计算(计算过程由信息系统完成)。

②奖励扶助预算资金拨付信息

信息来源:财政部门将预算资金拨付发放机构后,提供预算资金拨付信息。

③奖励扶助个人账户建立及资金到位信息

信息来源:发放机构。

④奖励扶助资金实际发放总量(含结存情况)

信息来源:发放机构。

(3)奖励扶助工作信息:

各地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管理规范、工作动态等。

(二)信息管理

(1)奖励扶助对象信息管理: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档案,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登记、上报、审批、变更等工作,奖励扶助对象信息管理实行年审制。

(2)奖励扶助资金信息管理:建立奖励扶助目标人群和资金需求预测预报制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供下年度目标人群汇总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对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

(3)奖励扶助监控管理:包含奖励扶助情况抽样调查、奖励扶助情况反馈、奖励扶助工作综合调控、动态监控管理和信息举报管理。

(4)奖励扶助工作管理:主要包括奖励扶助工作信息交流,奖励扶助信息统计分析等内容。

(三)管理程序

1、主要信息流程

(1)人口计生部门按规定确认本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并将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汇总信息和个案信息报送财政部门和发放机构。

(2)财政部门按照奖励扶助对象目标人群、奖励扶助标准及各级财政负担比例,编制下达经费预算,并将预算资金拨付发放机构,同时将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3)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并将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划转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同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划拨情况反馈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2、个案信息登记与变更

(1)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登记在完成以下程序后进行:

①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向村(居)委会登记、申报,填写《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②村级初审并张榜公示,签署评议意见;

③乡级审核并张榜公示,签署审议意见;

④县级审批并张榜公布,签署审批意见。

(2)信息上报程序与时限。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均应签署审核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实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最后时限为每年5月底。新增的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因故未纳入的,原则上纳入下一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3)手工信息报告和流转制度。《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由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填报后,分别报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将《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报表》的两联分别反馈给乡、村两级保存、归档、管理。另一联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报表》应长期保存。

(4)奖励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度。村、乡两级要加强对年度奖励扶助对象个人信息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个案信息变更情况。并认真落实年审及退出对象的张榜公示制度。对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而造成冒领、多领奖励扶助资金的,依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追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信息录入与传输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已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负责将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报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在上报地(市)和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同时直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4、信息处理与应用

(1)人口计生部门、发放机构要建立奖励扶助信息管理制度,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工作,按规定及时录入、变更、处理、传输有关信息。

(2)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奖励扶助决策、管理、评估提供必要的信息。如:

①汇总分析奖励扶助对象和奖励扶助资金的有关情况,推算奖励扶助对象数量变动情况及奖励扶助资金需求情况,为进一步分析、把握、调整奖励扶助制度的运行情况,提供数据支持。

②提供预算决算、资金发放、检查监督所需基础数据。

③财政、人口计生部门、发放机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④为奖励扶助制度综合评估提供基础信息。

5、信息安全

⑴建立信息处理、利用、制度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使用权限和安全责任。

⑵将各种手工记录等原始资料保存入档,由专人妥善保管。

⑶做到专机专用。不得使用盗版软件。

⑷定期对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库中的信息开展全面核查和校验,确保个案信息库的完整、准确。

⑸定期进行信息备份,形成安全可靠的备份信息资源。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不得越权获取或处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内部信息。

⑹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建立故障、病毒防范应急处理机制。

(四)基本要求

⑴资源共享。信息的采集应使用各部门现有的数据收集系统,建立协调、规范、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实现相关部门与机构之间以及人口计生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流转。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11

二、农村档案工作的发展对策

(一)更新观念,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当作一项专门事业

1.强化农村档案工作是适应我国国情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时间紧,难度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既是一项永久性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尤其是随着国家民主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民生问题的深层关注,如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档案工作搞不好,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必将会留下巨大的遗憾。2.把新农村档案工作当作一项专门事业来规划。根据《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政府档案工作的职责归纳起来有五大任务,一是管理好本机关档案;二是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提供档案利用为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服务;五是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等。为此,我们必须因势利导,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农村档案“工作”观念,树立农村档案“事业”的意识。县(区)、乡镇、行政村要通力合作,发挥特长,优势互补,共同构建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新农村建设与档案工作互动双赢,确保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方位、多向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要推进农村档案这样一项专门事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档案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之内,建立专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和提供充足的经费。力求做到认识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形成组织有序、工作有效的农村档案工作网络,把农村档案工作建设成为一项社会主义专项事业。

(二)重点突破,扎扎实实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档案工作

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农村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强大的力度、更多的投入、最快的速度,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积极整合涉农档案资源,建立与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覆盖整个新农村建设方方面面的档案工作体系。1.要建设标准化档案室。各乡镇、村要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求达到有档案室、有人管(有专职档案人员)、有档案实体(有文书、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和实物档案等)、有设施设备(计算机、档案柜、灭火器等)、有管理制度、有利用效果的“六有”要求。要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尽快实现档案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使农村档案室真正成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便农民群众查阅利用信息的场所。各乡镇、村档案室都要达到“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基本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2.要多渠道广泛收集档案资料。档案资料收集工作是农村档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全面收集不同时期农村工作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特别是要重点收集村乡组织建设、村级事务管理、现代农业生产、国家支农补贴管理、土地林地流转、救灾救济、新村规划、人口计生、重大活动等方面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声像、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3.要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远景规划和发展计划,确保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有序开展,使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要加强乡镇、村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各涉农部门的档案业务培训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篇1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这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高瞻远瞩,顺应潮流、深得民心的历史选择,是符合国情、利国强农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档案部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自觉地将档案工作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于2007年12月11日以档发〔2007〕10号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引导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

一、乡镇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

1.原有管理体制与现行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档案法》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全方位的档案工作职责,而原有管理体制却不太健全。一是管理机构不落实,档案室并非是一个工作机构,没有列入政府机构序列,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实质只是一个档案库房;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各镇档案人员兼职过多,面对工作任务大量增加、上级业务部门对工作的要求和群众对档案的需求越来越高,事实上光靠一名兼职人员来完成各项工作已不太现实。

2.现行机构编制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政府机构改革以后,镇兼职档案人员仍为1名,而乡镇机关档案工作任务日趋繁重,镇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使档案的案卷数量和门类增加,室藏内容丰富,已成为集中管理多种门类和多种载体档案的综合档案室。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是目前镇一级机关仍都不设专职档案人员,人员队伍也很不稳定。每年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镇档案人员变动工作。

3.传统档案工作要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范围越来越宽,镇档案人员除了整理好本单位每个年度的档案和对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外,还要做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断出现的新的工作内容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如农村宅基地置换、村容村貌整治、农业合作社、农业园区、民营企业档案等。这些在新形势下产生的档案,镇档案人员还需要有一个了解熟悉的过程。

(三)各地对乡镇档案工作的体制和管理模式已经或正在进行着尝试

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中产生的众多变化,各地档案部门清醒地认识到新的形势对乡镇档案工作已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于是各地对乡镇档案工作的体制和管理模式已经或正在进行着尝试,据笔者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湖南省双峰模式。湖南省双峰县在乡镇设立档案馆,乡镇档案馆是经乡党委、乡政府批准由县编委认可设立,具有对内对外两种职能的机构,与其他站所同级,享受同等待遇,并将档案管理人员列入公务员序列编制,做到专职专责。一般明确乡镇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兼任馆长,配有一名素质较好的专职档案人员为副馆长,均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工作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①

二是山东省胶州模式。山东省胶州市营海镇建立镇“档案信息中心”,该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作为镇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集档案收集与整理、档案信息查阅、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镇政务信息公开、镇情村情教育、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等多种功能为一体。②

三是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模式。2007年1月2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同意大朗镇建立档案馆。文中指出:市政府同意大朗镇建立档案馆,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即在挂东莞市大朗镇档案馆牌子的同时,挂东莞市档案馆大朗分馆的牌子,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指导。③

四是村档乡管(村档乡管村用)模式。湖南省怀化市从村级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村档乡管村用的模式。2006年,怀化市档案局将开展“村档乡管村用”工作列入了各县(市、区)档案局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各地选择一至两个乡(镇)进行试点。④

二、乡镇档案工作的发展对策

(一)转变理念——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当作一项专门事业

1.强化乡镇档案工作是适应我国国情的需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乡镇是形成档案的基础,农业农村人员在档案利用者队伍中占有很大比例,尤其是随着民主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对民生问题的进一步关注,如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基础不扎实将会留下巨大的遗憾。

2.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当作一项专门事业来规划和发展。我国乡镇档案工作经过近60年的努力,取得了较为全面的发展,已经突破了管理本机关档案的范畴。根据《档案法》、《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政府档案工作的职责归纳起来有五大任务,即管理好本机关档案;监督指导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公共服务等。为此,我们必须因势利导,在思想认识上提倡和逐步普及一种观念,即改变传统的乡镇档案“工作”观念,树立乡镇档案“事业”的意识。要推进这样一项专门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给予机构、人员和经费上的保证。做到确保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形成管理有序、工作有效的档案工作网络,把乡镇档案工作建设成为一项专门事业。

(二)创新体制——探索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乡镇档案管理模式

1.探索并施行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乡镇档案管理模式的意义。“乡镇档案工作的模式” 既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乡镇档案工作的体制问题,又包括乡镇机关与所属单位之间的监督、指导和互动等乡镇档案工作的运作机制问题,还包括整个乡镇档案信息和实体的流向等实体管理问题。

建立科学的乡镇档案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种好的模式可以产生长效机制,起到决定性、改革性作用。原来传统的乡镇机关档案工作模式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也明显地体现出阶段性。现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化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原有的模式在体制、机制和档案管理方式等诸多方面都显现出了不相适应之处,我们只有通过对乡镇档案管理模式的积极变革才能实现新的适应。

2.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档案工作管理模式。根据各地探索的经验,我们需从中总结出一种相对科学可行的组织形式在我区进行试点,并在取得成功后加以推广,使乡镇档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得以真正落实。2008年,我区档案局研究完成了由上海市档案局立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乡镇档案管理模式研究》的科研项目,并已在庄行镇建立了档案工作的实体机构——“庄行镇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原镇机关档案人员为专职副主任、另配一名档案协管员,形成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全镇档案事业,党政办是档案工作的负责机构,镇档案信息服务中心是乡镇档案工作的事业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镇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作为全镇从事档案工作的实体机构,负责对乡镇机关及辖区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规划、监督、指导,并对档案实体进行管理、提供利用服务。从而确保《档案法》规定的乡镇政府在档案工作中对档案实体的保管利用和对基层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两大职能全面履行。

(三)经费保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资金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在区、县档案事业经费年度预算中,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展乡镇档案事业的经费列入预算,用于乡镇机关和基层单位合格档案室建设,解决必须的档案装具,为基层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同时按照《档案法》要求,对在发展乡镇农村档案事业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推动乡镇档案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城市反哺农村”的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各级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提供了可能。党和国家把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摆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财力不断向农村倾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在发展乡镇农村档案事业中争取主动,加大投入,以确保乡镇农村档案事业的发展与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目标的实现相适应、相协调、相配套。

(四)法律保障——通过法律、法规的修改和业务规范的制订加以保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问题要得以根本解决,还需要从法律、法规上加以保障。为此,我们要充分利用本次国家对现行《档案法》进行修改的机会对此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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