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0 14:49:39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1

1.纳税意识比较淡薄。车购税开征以来,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上力度不够,社会了解程度不高。尤其是县级部门管辖的“三小”(农用车、摩托车、挂车)车辆,大部分车购税纳税人为自然人,他们对税法了解甚少,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缺乏,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目前更是基本失控。

2.协税护税网络没有真正建立。公安、农机部门对征收购置税采取消极态度,如苏公交[**]23号徐公交巡**64号文件规定:在农村地区办理无牌登记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三责险凭证,办理凭证后,请当事人依法到国税局缴纳车辆购置税,到交通局交养路费,到地税局缴纳车船使用费。此类规定违反《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及《车购税暂行条例》中有关申请机动车辆登记要凭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的规定,不再将车辆购置税作为办理营运证、注册牌照的必须前置程序。再如原免税现因条件改变而须交税的,未交税却给换发新牌照;将农用运输车认定为农用拖拉机类等,造成税款大量流失。

3.生产厂家的车辆相关信息在传递、收到时间上比起公安机关滞后。往往新车型、新配置出来后,只能根据同类型的车辆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而不能按其实际销售价格计税,从而导致销售车辆的单位在发票上做文章,少开车辆金额,少征或漏征车辆购置税。

4.国税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车购税仅仅靠国税的一个车购办部门负责征收,没有形成征管查的合力。国税部门负责车购税的时间短,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和配套的制度措施,坐等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被动管理的“粗放式”模式与点多面广分散的税源现状不适应。法律上又没有授予税务部门上路检查权,使车购税检查环节出现空缺,被一些车辆购置者利用。在增值税的扣除上,当前国税部门在征车购税时,都是按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进行扣除,但有一些车辆的销售商却是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多扣增值税,减少车购税税基,造成车购税流失。

5.邻近徐州的山东枣庄、济宁市运输汽车、船舶的办理牌照、入户及年检等相关费用大大低于徐州,造成大量的徐州下辖县区的运输汽车、船舶到山东办理牌照,造成车购税流失,也使徐州地区被迫为争取车辆上牌或办理营运手续的数量,在纳税人不提供完税证明的情况下,为县域外的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或办理营运手续,客观上助长了“三小”车辆纳税人偷逃车辆购置税愈演愈烈。

二、解决对策

为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车辆购置税的征管工作: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车购税宣传,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税法,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2

一、最低计税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最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不实

按照车辆购置税管理的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工作每2个月进行一次。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改装)企业名称、主管税务机关组织代码、车辆类别、商标名称和产品型号、吨位、排气量、主要配置、出厂价、参考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同一企业生产的同型号而配置不同的车辆,按照产生价格差异的主要配置分别采集价格信息。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采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等原因,信息采集工作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深入细致的开展,一些单位为应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往往组织采集一次数据之后,以后多次使用上报,这样所上报的价格数据有可能已经是几个月前甚至是以往年度的信息数据,不能准确反映当时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严重影响到最低计税价格制定的科学性。

2、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发与市场价格变动不同步

国家税务总局对各地采集的数据汇总后,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但受市场价格变动快、经销商促销手段多样等因素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最低计税价格与市场销售价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车购税以票控税的效果和依法治税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最低计税价格高于市场实际价。如现在的返利销售中,汽车经销商如果能完成生产企业规定的销售计划,就可以按比例得到一次性返利润作为回报。这样经销商为完成全年的销售计划,就采取多种促销手段,甚至采取低于进价的价格销售,最后只是为赚取年中的返利,这样就出现实际销售价大大低于市场价,甚至低于最低计税价。按照车购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所以纳税人在纳税中就对我们的税收政策产生质疑,甚至出现情绪不满等现象,容易引起征纳矛盾虽然虽然我们税务人员也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释,但由于设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往往收效甚微,对国税部门形象和行风政风评议工作也容易产生影响。

二是最低计税价格低于市场销售价格。由于受价格信息采集途径、范围、时限等因素影响,征管系统内的最低计税价格低于市场销售价,使税款不能足额征收。如实际征收工作中发现,一些摩托车,市场销售价基本在3500——4000元,而我们的最低计税价格却只有1500——20xx元,市场价与销售价差距较大,如果销售商掌握最低计税价之后,开据发票时就按贴近或低于最低价的价格开票,而在纳税时税务机关只能按照政策规定按最低计税价格征收,从而出现管理漏洞。

3、最低计税价选择依据不明。在征收工作中,对同一车型由于配置不同而出现不同的最低计税标准,按照合格证上的详细备注选择使用。但由于车购税征管系统价格信息中所显示配置与合格证标明的车辆配置不符,需要征收人员详细的查验才能辨明。如北京现代bh7140由于配置不同在征管系统中分为豪华型、尊贵型、舒适型,而合格证标明的配置完全不同,最低计税价格分别为75000、79000、68000,最高配置与最低配置相差11000元。如果没有验车经验的征管人员稍有疏忽就会混淆车辆配置,从而错误确定车辆的计税价格,最终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4、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成为纳税人偷逃税的“调节器”

现行车购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机动车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销售价征收税款;反之,则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收。所以一些纳税人就钻政策的空子,“用足用活”最低计税价格的政策来偷逃税款。具体表现在开具发票价格介于生产企业出厂价格(经销企业购进价格)、最低计税价格与其实际销售价格之间。采取以略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和购进价格的价格开具发票,按实际销售价格向购买方收取全部价款。按发票开票价入帐申报,差额部分入“小金库”而不如实入帐。这样通过故意少开发票、低开发票等手段,既能为购车人少缴车购税提供空间,又能避免被列入价格信息异常户而被评估或稽查;同时在增值税、所得税缴纳中也人为调节税负,以保证每月均有应纳税款实现,避免被列入低税负、零负税负申报纳税人清单,降低被检查风险,致使据以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基也受到侵蚀。

二、加强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的建议

一是完 善信息采集公告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价格信息采集的检查指导,切实增强信息采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价格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全面加强车购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建立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定期保密责任制度。对最低计税价格定期调整时,对具体车型和具体最低计税金额可暂不公布,在一定期限内对纳税人保密。同时加强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和教育,增强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严格把关,依法保密,强化对最低计税价格的内部控制和使用管理。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3

办公室作为全局的一个窗口,办公室工作事关全局,事务繁杂。工作中,办公室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办公室无小事”、“人人都是窗口形象”的观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这个工作重点,发扬“团结协作、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在人员少、事务多的情况下,将各项工作科学安排文秘家园,合理分配,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较好地做到了各负其责,高效运转。在文书处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方面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办公室政务服务工作有条不紊、协调运转。在协调服务方面,全体同志自觉克服本位意识,增强大局观念,站在全局高度,协调好内外关系,特别是内部、外部的一些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能在办公室处理的,决不上推,使领导尽可能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自去年以来,我们就在全局各科室中率先推出每周工作计划制度,每周一制定出本周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周末进行检查总结,并在安排文秘家园次周工作计划时对上周未完成的工作事项进行通报和督促,从而大大增强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感和责任感,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结合办公室自身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并努力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事务型向政务型转变,突破性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强化督查考核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把强化政务督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大了政务督查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阶段性重点工作、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1—9月份,共下发督查通报13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信息调研工作。为充分发挥信息调研工作在服务全局、为领导决策服务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问题性等有助于领导决策服务方面的信息调研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我局社会综合治税、涉外税收管理、采矿业征管、重点税源及重点行业税源变化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及时撰写提报了一批有价值、有深度的税收信息和调研文章,为领导了解情况、决策服务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依据。前期,针对平度市现实税源不足、组织收入工作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安排文秘家园,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全市地方税源现状、税收结构、发展趋势进行了调研,向局领导提报了有数据、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受到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已上报各类税务信息120多条,被省局、市局、青岛市政府及平度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采用40多条,采用调研文章6篇。同时,积极做好我局内部信息专刊《平度地税》的编发工作,每月一期,及时报道全局的重大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全市地税干部开辟了文化、工作交流园地。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在档案管理上,作为青岛市地税系统唯一的档案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今年以来,我们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行业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组卷和编目。将已经形成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编制了完备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并将软件与金宏办公自动化系统联接,实现了档案查询利用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顺利通过了档案管理省特级标准先进单位年度验收。

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从购置、分配、调拨、管理、外赠、处置、盘点各个环节都有帐、有卡、有物,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实行招标采购制度。成立了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对车辆保险、办公楼物业管理、季度福利采购、汽车加油等进行了招标采购,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达到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讲求效益的目的。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搞好后勤管理服务,是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顺利运转的重要保证,也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重点在车辆使用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发放等方面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保证了全局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下发了《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办公用品发放登记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车辆管理方面,我们规定,公务车辆必须为工作服务,严禁公车私用或外借。在城区办理公务,除提取大额现金外,原则上不安排文秘家园车辆。到青岛市局办事,实行派车单制度,由用车单位和个人分别签字,说明事由,交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安排文秘家园车辆,除有时间限制的紧急会议等公务外,其他公务用车须提前1—2天申请,人数达到2—3人方可派车。个人特殊情况因私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缴纳费用。节假日各单位除留必须的值班车辆外,各单位统一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封存,并停放到指定地点。市局还组织专门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擅自动用车辆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收到了良好效果。为节省经费,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我们还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定点维修厂家,实行车辆维修预算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局机关办公车辆还实行油耗公示制度,定期按车辆行驶里程,公示车辆油耗。在车辆保险方面,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目前,我局公务车辆保险费用按一般车辆的60%缴纳,仅此一项,年节约经费3万多元。

为创造优美、优良的机关工作环境,加强了局机关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基本做到了办公区域四季有花,卫生洁净。同时,积极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引进物业管理,推进后勤管理规范化。

同时,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创建“平安平度”为契机,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地税”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值班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安定有序的外部环境。长假期间,根据局党委要求,实行节假日期间人员外出备案报告制度、干部24小时联系制度及车辆集中停放制度,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财物安全。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4

12月23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北京交通改善措施”新闻会,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系列治堵新政。与此前外界的传闻几乎一致,北京推行了摇号限购令――2011年,北京市小客车牌照指标限额被限至24万辆,小客车牌照配置将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这是国内首次实施以摇号方式分配买车指标。对具备摇号资格的个人也有了相应的限制,一名驾驶员限购一辆车。

2011年新车指标为24万个

在“北京出台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新闻会上,北京市政府、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公布了上述缓解北京交通拥堵的新举措。目前已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个(平均每月两万个)。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其他单位占10%。

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调控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北京市小客车购买指标将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将在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而对于有资格参加摇号的个人,也有了新的限制。据《调控规定》,有资格摇号的个人名下必须没有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并持有驾驶执照,即一名驾驶员限购一辆车。

除此以外,能够申请摇号的个人须满足以下五类情况中的一种:

1 北京市户籍人员;

2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4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 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

这意味着非京户籍的大陆在京居住者,如果没有暂住证、北京居住工作证或没有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将不能在京购买小客车。

外地车高峰期不能进五环

除此以外,《暂行规定》还明确提出:北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北京将继续实施“每周少开一天车”的尾号限行措施以及黄标车限行规定;遇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将适时采取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

在会上一同公布的还有《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与《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根据这两项新措施,自2011年1月1日起,即使持有进京通行证,非北京市载客汽车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两个时段,禁止在五环路(含五环)以内道路行驶。从2011年4月1日起,北京三环以外的占道停车费价格将下调。停车收费调整计时单位由原来的半小时改为15分钟。

其实。北京在早几年曾限制外地人购车,在2005年前,在北京购买小客车是需要停车泊位证和北京户籍的。但从2005年3月4日起,北京市政府对外宣布,在京暂住人员可办理相应的机动车登记手续。据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此次在会上介绍,自放开外地人在京购车限制后,北京机动车数量由2005年底的约258万辆,增加到2010年12月21日的4775万辆。机动车激增所带来的道路拥堵和空气污染,被认为是此次北京市政府再次实施汽车限购令的主要原因。

“摇号”购车引质疑

被称为“堵城”的北京此次限车政策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有不少市民、专家提出了质疑。而普遍关注的问题则是关于首次实施的以“摇号”方式配置购车指标的新规定是否公平。

有记者在当日的新闻会上提出了此疑问,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表示,整个摇号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在摇号过程中,计算机系统和计算机摇号的准则是经过专家认可的。我们确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标准是向社会公开的,不符合标准的,社会可以举报。凡是填写虚假信息的,3年内不允许再申请。我们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这个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摇号过程。摇号之后,结果会马上放在网上。

另据官方估算,2011年将会有30万~50万人参与到摇号之中。如此稀缺的汽车牌照资源,谁能取得摇号资格呢?

据悉,一个大原则是,“一人一车”。

准确地说,如果个人名下已有一辆车,则不论户口、国籍,都不能参与摇号。如果名下尚未登记买车,外地户口则要满足办理暂住证、缴纳社保和税收5年以上;外籍人士半年以上才能取得摇号资格。与此要求配合,外地户口人士在提交摇号申请后,需要交管局、公安局、税务局和社保四个机构的审核通过――汽车牌照将“奇货可居”。

公司用车参与摇号的敲门砖是“庙太庙小”――注册资本,每300万元注册资金换一个摇号资格。另有坊间消息说,企业纳税过50万才能获摇号资格。

广受瞩目的行政机关用车,将坚持“零增长”,无摇号资格,与“征求意见稿”一致。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细节将公布。比如,私车摇号将每月举行一次,未摇到的自动进入下月;摇中的号只能保留一年,不得买卖;公司用车两月摇号一次,放牌数量为总额度一成。

为防止周边省市车牌趁虚而入,对外地车牌进京的限制,将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据悉,外地牌照单双号重点路段限行等也将配套实施。这与上海经验有关。上海实行车牌拍卖后,配套在高峰时段,限制挂外地车牌的车辆在高架路段行驶。

同样盛传在《征求意见稿》中有所表述的“拥堵费”,尚处在研究阶段。

2010年车市“收官战”很疯狂

年底,历来是购车的好日子,一方面,厂家要赶在年底之前再努一把力,争取有个好业绩;另一方面经销商希望能够完成或超额完成厂家的指令性计划,在秋后算账时能有更多的返利,所12/-家和商家都会加大促销力度,他们的销售手段还将延续前几年的年底降价促销冲量,或者在最后关头进行压库销售,以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另外,促使2010年末车市“收官战”大疯狂的最重要原因则是国家政策,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取消终成现实。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告消息,宣布自2011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恢复10%的征税幅度。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

2009年3月,为刺激与拉动国内汽车消费,国家相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汽车消费鼓励政策。其中包括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即5%)的优惠政策。2010年,购置税优惠政策由减半征收改为减征2.5%,即按7.5%征收。在此政策刺激下,2009年小排量车销售增长迅猛。中国汽车市场也在当年登上全球第

一产销大国的位置。

据了解,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标准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x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

受车辆购置税优惠到期影响,不同城市均出来了几波购车潮,据中汽协12月9日的统计显示,11月,汽车产销175.48万辆和169.71万辆,环比增长13.67%和10.10%,同比增长26.11%和26.86%,专家预测2010年整年汽车累积销量突破1800万是不存在任何悬念的。而在中小城市,2010年末小排量车销量增长快也是相当明显,“从10月下旬开始,排量为1.5升的长城腾翼C30销量就大幅增长,比前段时间增长了35%;起亚福瑞迪1.6升排量自上市以来,一直保持很好的势头,到了11月中旬订单更是大幅增加,把2011年1月份的任务都完成了,估计近段时间订单还会有明显增加。”宁波市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天天汽贸董事长马坚挺说。

从2009年以来,宁波车市火爆态势不减,平均增幅为30%,到2009年底,每百户居民家庭汽车拥有量已达到22.10辆。2010车市延续了2009年的热销态势,预计增幅在20%左右,其中小排量车更是销量增长的“领头羊”。

而在北京,受限购传言影响,北京出现疯狂抢车潮。限购令出台前夜甚至还出来了通宵抢购新车的现象。当政策后,仍不断有顾客赶去4s店下订单、签合同。直到深夜。

据了解,北京汽车12月交易量同环比正增长,接近或突破10万辆大关,2010年汽车销售有望突破85万辆,同比增长20%。

2011年车市展望鼓励节能减排成主线

综合客观现实状况和国家政策,记者采访业内人士后发现,2011年的车市政策将以鼓励节能减排为主线,连续数年的车市“过山车”,或许将在2011年“回归”平稳。

“2011年取消购置税优惠没有了悬念,但政府担心马上取消优惠政策可能会给市场带来一些负面。”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秘书长饶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相比于购置税优惠,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这两个政策对整体车市的消费拉动作用有限。据他分析,汽车下乡补贴和以旧换新补贴当初是作为购置税优惠的补充措施出台的,既然主要的鼓励措施都取消了,作为补充的政策,就没有继续实施的必要。

饶达表示,中国汽车市场属于“政策车市”,井喷式的增长源于国家利好政策的刺激。“政策车市的特点就是,政策刺激的效果立竿见影,但突然取消又会给市场带来巨大隐忧。所以,2011年国家对这些政策采取分批退出的举措,也给车市从井喷回归理性预留缓冲期。”

“朱来5年将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从科研向产业化过渡的关键时期。”中国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2010年12月23日在武汉举行的“汽车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高层论坛”上表示。中国新能源汽车创新体系已基本建立,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正在逐步展开,并向产业化方向迈进。

万钢表示,经过10年发展,中国已拥有实现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条件,创新能力与效率都得到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高水平、多层次的科技人才队伍,成为全球电动汽车产业和市场开拓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电动汽车技术方面,中国目前已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适用于公共交通和私人汽车市场的特色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油电池、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形成国际卜规模最大的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形成了35个技术标准,同时具备车用电池、电机、整车和技术设施的检测能力。

中央财政2009年对中国公交系统新能源的补贴达10亿元人民币,由此带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对电机、电池规模化生产投资85亿元。预计201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将达15万辆,这为政府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与推广,扩大电动汽车的应用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万钢认为,当前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和消费国,但就汽车普及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汽车消费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但因近年来汽车产销量迅速攀升,随之而来的石油需求不断增长、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等负面现象越发显出,在促进消费和改进民生与破解能源、环境制约的多种挑战下,发展新能源汽车,调整产业结构成为必然选择。

他表示,未来5年的科技计划中。将进一步增大对电动汽车科技研发的投入,继续支撑和引领中国电动汽车的发展。完善电动汽车测试平台和基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发挥市场和资源的优势,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动汽车以及关键零部件工业的体系,筹划电动汽车充电站、加氢站基础设施,以满足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发展需求。

记者发现,在长三角地区,未来的车市也以注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主,浙江省能源局煤炭石油天然气处处长张福平在近日于杭州结束的“十二五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天然气高效利用论坛”上透露,“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大力推广天然气汽车。“如果汽车使用上天然气这种清洁能源,将使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40%左有,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几乎为零,节能减排的效果相当明显。”

统计显示,2009年浙江全省的汽车拥有量已达433.3万辆。汽车尾气所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微粒等物质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影响。

根据浙江省环保厅公布的2008年浙江环境质量报告,当年浙江32个省控城市中有26个为重酸雨区,其余6个为中酸雨区,属于燃煤,燃油过渡型酸雨,其主要原因是汽车尾气污染加重造成的。

与燃油汽车相比,天然气汽车能大大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是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有效途径之一。

张福平介绍,整个项目将从明年开始启动,根据经济合理、自愿原则,采取逐步改装现有车辆和在新购置车辆中推广采用“天然气一汽油(柴油)”双燃料车的方法。根据规划,到2015年,浙江将发展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55座,发展天然气汽车约5.5万辆;到2020年,发展天然气加气站320座,天然气汽车约13.5万辆。分别替代燃油消耗7.6亿升、17.1亿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2.6万吨、95.4万吨,减少污染物排放约1.4万吨、3.2万吨。到2020年,城市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

目前,浙江省的湖州市已先行一步,改装了600余辆出租车使用天然气,年车用天然气约为700万立方米。

而在江苏省。2010年10月召开的江苏生态省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实现‘六个明显’全社会生态环保投入占GDP比重明显提高;环境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明显上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率先基本建成生态省奠定坚实基础,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相关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列举:

2009年1月,科技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共同启动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工程计划。

200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了未来三年内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战略。

2009年6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公布。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5

办公室作为全局的一个窗口,办公室工作事关全局,事务繁杂。工作中,办公室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办公室无小事”、“人人都是窗口形象”的观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这个工作重点,发扬“团结协作、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在人员少、事务多的情况下,将各项工作科学安排,合理分配,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较好地做到了各负其责,高效运转。在文书处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方面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办公室政务服务工作有条不紊、协调运转。在协调服务方面,全体同志自觉克服本位意识,增强大局观念,站在全局高度,协调好内外关系,特别是内部、外部的一些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能在办公室处理的,决不上推,使领导尽可能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自去年以来,我们就在全局各科室中率先推出每周工作计划制度,每周一制定出本周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周末进行检查总结,并在安排次周工作计划时对上周未完成的工作事项进行通报和督促,从而大大增强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感和责任感,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结合办公室自身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并努力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事务型向政务型转变,突破性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强化督查考核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把强化政务督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大了政务督查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阶段性重点工作、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月份,共下发督查通报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信息调研工作。为充分发挥信息调研工作在服务全局、为领导决策服务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问题性等有助于领导决策服务方面的信息调研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我局社会综合治税、原创:涉外税收管理、采矿业征管、重点税源及重点行业税源变化情况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及时撰写提报了一批有价值、有深度的税收信息和调研文章,为领导了解情况、决策服务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依据。前期,针对平度市现实税源不足、组织收入工作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安排,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全市地方税源现状、税收结构、发展趋势进行了调研,向局领导提报了有数据、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受到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已上报各类税务信息多条,被省局、市局、青岛市政府及平度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采用多条,采用调研文章篇。同时,积极做好我局内部信息专刊《平度地税》的编发工作,每月一期,及时报道全局的重大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全市地税干部开辟了文化、工作交流园地。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在档案管理上,作为青岛市地税系统唯一的档案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今年以来,我们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行业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组卷和编目。将已经形成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编制了完备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并将软件与金宏办公自动化系统联接,实现了档案查询利用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顺利通过了档案管理省特级标准先进单位年度验收。

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从购置、分配、调拨、管理、外赠、处置、盘点各个环节都有帐、有卡、有物,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实行招标采购制度。成立了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对车辆保险、办公楼物业管理、季度福利采购、汽车加油等进行了招标采购,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达到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讲求效益的目的。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搞好后勤管理服务,是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顺利运转的重要保证,也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重点在车辆使用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发放等方面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保证了全局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下发了《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办公用品发放登记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车辆管理方面,我们规定,公务车辆必须为工作服务,严禁公车私用或外借。在城区办理公务,除提取大额现金外,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到青岛市局办事,实行派车单制度,由用车单位和个人分别签字,说明事由,交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除有时间限制的紧急会议等公务外,其他公务用车须提前—天申请,人数达到—人方可派车。个人特殊情况因私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缴纳费用。节假日各单位除留必须的值班车辆外,各单位统一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封存,并停放到指定地点。市局还组织专门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擅自动用车辆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收到了良好效果。为节省经费,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我们还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定点维修厂家,实行车辆维修预算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局机关办公车辆还实行油耗公示制度,定期按车辆行驶里程,公示车辆油耗。在车辆保险方面,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目前,我局公务车辆保险费用按一般车辆的缴纳,仅此一项,年节约经费万多元。

为创造优美、优良的机关工作环境,加强了局机关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基本做到了办公区域四季有花,卫生洁净。同时,积极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引进物业管理,推进后勤管理规范化。

同时,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创建“平安平度”为契机,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地税”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值班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安定有序的外部环境。五一、十一长假期间,根据局党委要求,实行节假日期间人员外出备案报告制度、干部小时联系制度及车辆集中停放制度,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财物安全。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6

该报告指出,2012年是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和变化的一个关键过渡年。悲观者预计汽车需求持续疲弱而乐观的预期是今年汽车消费会反弹。

“过去十年,中国经济是靠老‘三驾马车’――投资、出口和消费拉动的。”LMC Automotive公司上海的分析师Marvin Zhu如是说。“中国正在被迫改变经济发展结构。北京期望扩大内需,同时减少对出口的依赖。”

中国一直没有对全球经济衰退免疫,今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可能会放缓至低于9%,这是200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控制通货膨胀仍是重中之重。

近年来,中国汽车行业旺盛的增长已放缓。人们普遍认为,汽车保有量的增大加重了污染和交通堵塞。中央政府正试图找到补救措施。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正在从规模化向长期可持续性的发展转变。

报告中列举了最近发生的变化,在汽车税收等方面,政策已经开始发挥它的导向作用。例如从1月1日起生效的新车船使用税,它根据发动机排量征收。低于2.0L的车辆税率将下降17%,而对那些大排量发动机车辆的税收将增加多达14倍。

“低端小型车将受益最大,这可能会促使车企研发更多小排量的省油的涡轮增压发动机。”MaryIn Zhu说。

新的税收法规将简化程序和减免购买和出售二手车的费用,目的是加快在该市场的规模。新规则将减免对电动车的购置税,以帮助刺激销售。

中国政府对汽车合资企业的审批将更加严格。然而,主要的合资车企获得批准在新的限制生效前扩大业务:大众将设立在宁波市和新疆的新工厂,而日产将在大连建设英菲尼迪组装厂。通用、福特、标致雪铁龙、现代、本田,宝马和丰田计划在本年度扩大在华合资工厂的产能。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7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迅速增加致使生态坏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在这种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和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新能源汽车的基本特征及发展现状(一)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及特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者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新能源汽车使用非常规燃料作为动力来源,具有排放小甚至零排放的优点,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在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由弱变强,三类新能源汽车分别完成了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试制,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为产业化的不发较慢,传统汽车关键技术落后的制约,持续开发投入不足,市场化扶植和激励政策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通知中的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中央财政还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0年工信部牵头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此规划清晰和具体的描述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其中,在财政上要加大补贴力度,2011-2015年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设施、开展电池回收,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在税收上要加大减免力度,2011-2020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了一个有利的财税政策环境,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以及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

    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建议(一)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不成熟,未形成具有规模的产业链条。而且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大,成本较高,单纯依靠汽车生产企业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财政补贴就成为推动其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武器。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直接价格补贴,对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进行补贴。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和技术等因素,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对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进行专项补贴,推动国内汽车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组织生产。

    (二)加大政府公务车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我国目前约公务用车数目较多,每年消耗经费较大,政府汽车采购每年递增的速度较慢,占政府采购总量的比例不高,而且采购的汽车多数为大排量汽车。因此,政府采购公务车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出台更有利的实施细则及标准,把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中。不仅要采购新能源出租车和公交客车,而且要把新能源轿车纳入公务用车的采购清单中。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免税、减税带动产业的发展首先,应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加大生产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次,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气量汽车的税率,降低小排气量汽车税率,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地新能源汽车实施零税率,帮助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和使用量。最后,完善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特定税种,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对于新注册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等。

    参考文献:

[1]陈柳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中国市场,2010,2.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8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迅速增加致使生态坏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在这种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和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新能源汽车的基本特征及发展现状(一)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及特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者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新能源汽车使用非常规燃料作为动力来源,具有排放小甚至零排放的优点,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在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由弱变强,三类新能源汽车分别完成了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试制,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为产业化的不发较慢,传统汽车关键技术落后的制约,持续开发投入不足,市场化扶植和激励政策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通知中的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中央财政还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0年工信部牵头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此规划清晰和具体的描述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其中,在财政上要加大补贴力度,2011-2015年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设施、开展电池回收,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在税收上要加大减免力度,2011-2020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了一个有利的财税政策环境,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以及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

    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建议(一)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不成熟,未形成具有规模的产业链条。而且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大,成本较高,单纯依靠汽车生产企业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财政补贴就成为推动其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武器。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直接价格补贴,对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进行补贴。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和技术等因素,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对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进行专项补贴,推动国内汽车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组织生产。

    (二)加大政府公务车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我国目前约公务用车数目较多,每年消耗经费较大,政府汽车采购每年递增的速度较慢,占政府采购总量的比例不高,而且采购的汽车多数为大排量汽车。因此,政府采购公务车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出台更有利的实施细则及标准,把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中。不仅要采购新能源出租车和公交客车,而且要把新能源轿车纳入公务用车的采购清单中。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免税、减税带动产业的发展首先,应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加大生产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次,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气量汽车的税率,降低小排气量汽车税率,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地新能源汽车实施零税率,帮助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和使用量。最后,完善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特定税种,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对于新注册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等。

    参考文献:

[1]陈柳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中国市场,2010,2.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9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迅速增加致使生态坏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在这种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和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新能源汽车的基本特征及发展现状(一)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及特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者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新能源汽车使用非常规燃料作为动力来源,具有排放小甚至零排放的优点,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在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由弱变强,三类新能源汽车分别完成了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试制,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为产业化的不发较慢,传统汽车关键技术落后的制约,持续开发投入不足,市场化扶植和激励政策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通知中的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中央财政还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0年工信部牵头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此规划清晰和具体的描述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其中,在财政上要加大补贴力度,2011-2015年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设施、开展电池回收,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在税收上要加大减免力度,2011-2020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了一个有利的财税政策环境,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以及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

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建议(一)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不成熟,未形成具有规模的产业链条。而且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大,成本较高,单纯依靠汽车生产企业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财政补贴就成为推动其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武器。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直接价格补贴,对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进行补贴。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和技术等因素,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对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进行专项补贴,推动国内汽车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组织生产。

(二)加大政府公务车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我国目前

约公务用车数目较多,每年消耗经费较大,政府汽车采购每年递增的速度较慢,占政府采购总量的比例不高,而且采购的汽车多数为大排量汽车。因此,政府采购公务车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出台更有利的实施细则及标准,把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中。不仅要采购新能源出租车和公交客车,而且要把新能源轿车纳入公务用车的采购清单中。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免税、减税带动产业的发展首先,应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加大生产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次,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气量汽车的税率,降低小排气量汽车税率,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地新能源汽车实施零税率,帮助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和使用量。最后,完善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特定税种,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对于新注册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等。

参考文献:

[1]陈柳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中国市场,2010,2.

[2]徐丽红.发挥政策功能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国财经报,2010,11.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10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迅速增加致使生态坏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在这种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和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新能源汽车的基本特征及发展现状(一)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及特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者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新能源汽车使用非常规燃料作为动力来源,具有排放小甚至零排放的优点,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在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由弱变强,三类新能源汽车分别完成了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试制,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为产业化的不发较慢,传统汽车关键技术落后的制约,持续开发投入不足,市场化扶植和激励政策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通知中的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中央财政还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0年工信部牵头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此规划清晰和具体的描述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其中,在财政上要加大补贴力度,2011-2015年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设施、开展电池回收,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在税收上要加大减免力度,2011-2020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了一个有利的财税政策环境,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以及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

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建议(一)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不成熟,未形成具有规模的产业链条。而且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大,成本较高,单纯依靠汽车生产企业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财政补贴就成为推动其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武器。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直接价格补贴,对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进行补贴。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和技术等因素,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对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进行专项补贴,推动国内汽车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组织生产。

(二)加大政府公务车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我国目前约公务用车数目较多,每年消耗经费较大,政府汽车采购每年递增的速度较慢,占政府采购总量的比例不高,而且采购的汽

车多数为大排量汽车。因此,政府采购公务车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出台更有利的实施细则及标准,把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中。不仅要采购新能源出租车和公交客车,而且要把新能源轿车纳入公务用车的采购清单中。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免税、减税带动产业的发展首先,应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加大生产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次,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气量汽车的税率,降低小排气量汽车税率,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地新能源汽车实施零税率,帮助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和使用量。最后,完善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特定税种,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对于新注册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等。

[1]陈柳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中国市场,2010,2.

徐丽红.发挥政策功能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国财经报,2010,11.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11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迅速增加致使生态坏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在这种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和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新能源汽车的基本特征及发展现状(一)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及特征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者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新能源汽车使用非常规燃料作为动力来源,具有排放小甚至零排放的优点,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在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由弱变强,三类新能源汽车分别完成了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试制,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障碍,主要表现为产业化的不发较慢,传统汽车关键技术落后的制约,持续开发投入不足,市场化扶植和激励政策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通知中的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中央财政还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0年工信部牵头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此规划清晰和具体的描述了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其中,在财政上要加大补贴力度,2011-2015年的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应安排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设施、开展电池回收,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在税收上要加大减免力度,2011-2020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颁布的一系列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了一个有利的财税政策环境,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以及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

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财税政策建议(一)以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动新能源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还不成熟,未形成具有规模的产业链条。而且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大,成本较高,单纯依靠汽车生产企业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政府财政补贴就成为推动其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有力武器。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直接价格补贴,对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进行补贴。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和技术等因素,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对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进行专项补贴,推动国内汽车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的组织生产。

(二)加大政府公务车采购力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我国目前约公务用车数目较多,每年消耗经费较大,政府汽车采购每年递增的速度较慢,占政府采购总量的比例不高,而且采购的汽车多数为大排量汽车。因此,政府采购公务车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出台更有利的实施细则及标准,把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中。不仅要采购新能源出租车和公交客车,而且要把新能源轿车纳入公务用车的采购清单中。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免税、减税带动产业的发展首先,应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加大生产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在一定额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次,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气量汽车的税率,降低小排气量汽车税率,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地新能源汽车实施零税率,帮助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量和使用量。最后,完善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特定税种,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对于新注册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等。

[1]陈柳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中国市场,2010,2.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篇12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这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提高。因此我国政府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提出了越来越明确的要求,十报告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这无疑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的地位。而我国现在的经济结构仍然是以第二产业为主,其中的能源密集型产业更是占据主导地位,这意味着在我国全面开征碳税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带来很大的冲击。怎样才能从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平稳的过渡到低碳经济模式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开征机动车碳税的现实必要性分析

(一)我国碳排放现状

我国的产业结构决定了我国是一个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三大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为10.1%、45.3%、44.6%,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产业结构仍然是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二产业的能源消耗量大,从而导致CO2的排放量的急剧增长。如图1所示:2013年我国CO2排放量上升至9524.3百万吨,全球占比27.1%,CO2的排放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一,并且还在高速增长。

(二)我国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碳排放贡献分析

汽车产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碳排放大户,使用化石能源的机动车由其特性决定了它在使用中仍将持续形成碳排放。而且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及其增长速度不容忽视,2012年私人汽车拥有量已经达到8838.60万辆,比2011年的7326.79万辆增加约20.63%。与之对应的是,高速增长的能源消费,从其能耗结构上看,机动车能耗主要集中在在油耗上,而在油耗中又主要以消耗汽煤柴3种成品油为主。这三种成品油的消耗必将会带来大量的碳排放。2012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2337.8万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1658.1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0.9%;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39.3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1.7%;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640.0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7.4%。这组数据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我国碳排放的贡献度。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CO2排放量高速增长,其中机动车CO2排放量占全国CO2排放量的比重也越来越高,预计到2050年机动车碳排放占全社会的比重为14%左右。基于此现实基础,我国率先开征机动车碳税迫在眉睫。

三、抑制机动车碳排放的途径

(一)有关机动车的环境保护税收政策比较

征税私人车主目前主要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和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属于汽车购买成本、车辆使用和燃料属于汽车的使用成本。车辆购置税可以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和运输使用税和燃料税是间接影响消费者购买的决定。

1.车辆购置税。2001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计税价格的10% 。但是,汽车购置税没有明显的减排效果,因为我国在购买环节实行统一税率,并没有对车辆按照碳排放量进行分层次设计税率。虽然在2009 年将 1. 6L 及其以下排量的使用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调整至 5%,2010 年调整至 7. 5%(2011 年开始回到原来的统一税率 10%。),鼓励了更多的用户转向购买小排量的汽车,但同时也促进了汽车消费的数量的增加,低税率没有明显的减排效果。

2.燃油税。燃油税是指政府的燃料的特殊性零售链接收税。燃油税是车辆类型和行车长短的基本体现,和载货能力的大小,多少燃料消耗密切相关。可见,产品燃料税,这是道路养护费用和其他税费合并。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税收收入,而不是纠正外部性的碳排放。可见,征收燃油税依然无法体现控制碳排放的精神。而且在这方面我们的税负明显轻于发达国家,如 OECD 国家汽油消费税的平均税率就是我国的 4 倍以上。

总之,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燃料税,并不严格。控制私人汽车排放的问题必须设计一个成为合理的、有效的和正确的税收政策。

(二)机动车碳税优势分析

所谓碳税就是二氧化碳排放税的简称,对于那些以抑制二氧化碳排放为目的的,消费某产品时二氧化碳排放相关的税种,都是可以认定为广义的碳税。机动车碳税就是对机动车使用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征收的一种税,是碳税的一种形式。

对机动车以征收碳税的形式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具有其独到的优势。第一,征收机动车碳税是真正从控制碳排放、消除其负的外部性的角度出发设计的一种比较合理的税制。第二,机动车碳税可以弥补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不足,并且对车辆购置和使用环节的众多税种起到梳理和简化的作用,可以在不增加消费者税负的前提下有效的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第三,针对机动车征收碳税对燃油税可以有很好的效果。因为消费者往往有一定的盲目性和短视,即当它购买机动车辆,更考虑价格而不是未来的燃料消耗,因此设置在机动车购买碳排放税,有利于积极引导消费者的低碳消费。

四、我国开征机动车碳税的原则

1.中性原则。机动车碳税设计的时候要应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我国现有税制。同时机动车碳关税将实现一些免税政策,或者机动车碳排放税及其他税收减免,要么是采取税收收入返还政策,满足碳税中性原则。

2. 兼顾约束和激励作用的原则。征碳税需要兼顾约束和激励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征税限制企业对高能耗机动车的生产和消费者对高能耗机动车的消费,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改善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税收激励企业加强创新,提高机动车能源使用效率,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此,在设计机动车碳税制度时要坚持兼顾约束和激励作用的原则。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现阶段碳排放现状和对机动车税收的比较分析,在我国开征机动车碳税存在其现实及理论上的必要性。并且在对机动车碳税制度进行设计时要符合其政策目标和本文所论述的三条基本原则。(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林莉. 机动车碳税的国际借鉴和现实把握[J]. 统计与管理,2014,04: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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