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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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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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学院2005年度院级重点科研项目,项目批准号2005WK07。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上,对斯大林既有继承又有发展。首先,提出商品生产的命运与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这超越了斯大林把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仅仅归结为两种所有制存在的观点。承认,“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3]但是,他认为斯大林“关于商品存在的条件,阐述得不完整。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4]从自然经济经过商品经济发展到产品经济,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特征。至于社会主义能否废除商品经济实现产品经济,在看来至少有两个条件:一是国家占有一切生产资料,二是社会产品经济充分发展之后,国家有权支配一切产品。他说:“只有当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了,只有当社会产品大为丰富了,而中央组织有权支配一切产品的时候,才有可能使商品经济不必要而消失。”[4](p.976)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看问题是从总体上把握社会进程,视物质丰富程度决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在与否。他还提出通过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提高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刘少奇认为,“只要按劳分配存在,商品仍会存在”,实现“按需分配的时候就没有等价物了,保留商品就没有必要了”。[5]这表明刘少奇从分配形式上分析问题,以实现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为标志来判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亡。其实,实行按劳分配抑或是按需分配的根本条件都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和刘少奇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在表述上略有差异,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长期存在。

1958年,“”和化运动中出现了废除商品生产的“左”倾思潮。对于群众高涨的社会主义热情和“苦干三年,进入社会共产主义”的口号表示支持,但对于中国立即进入共产主义,并且废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则感到理论上还有未解决的问题。这时,他着手抓了两方面的事情:一方面亲自深入实地调查研究,还指派陈伯达、吴冷西等人分头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针对问题召开一系列会议;另一方面号召读理论著作,主要有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以及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的社会主义部分(以下简称《教科书》),力求解决这一理论难题。1958年11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实际多次深入探讨了商品经济问题。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指出:“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所以“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1](pp.435~436)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了集思广益,11月13日,发电报给刘少奇和邓小平,建议讨论“对商品问题,提出现阶段要商品好,还是不要商品好”。[6]随后,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在武昌召开了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若干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发展”。在纠“左”过程中,这个决议的正确性得到了人们的公认。与此同时,还探讨了斯大林提出的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斯大林认为将商品交换提高到产品交换、使中央能掌握全部社会产品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之一。对此十分感兴趣,认为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实质。他指出:“基本点是极大地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品。问题是怎[样]多快好省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品。”[6](p.596)一方面提出要发展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又要增加社会产品,尽快过渡到共产主义,其中的倾向性显而易见。其根本原因何在呢?在斯大林模式影响下,人们通常把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相联系,把产品经济与社会主义相联系。也不例外,但是,他毕竟从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出发,论证了社会主义“现阶段”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会长期存在。

其次,在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超越了斯大林。斯大林根据商品是一种可以转让所有权的产品这个理论,认为苏联的生产资料不能列入商品的范畴。对此,表示怀疑,提出这个问题值得研究。所有权概念是法律概念,法律关系只能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它本身不是什么经济关系。用法律关系来解释经济关系,是未必妥当的。[7]《教科书》修正了斯大林的说法,认为生产资料和个人消费品也是商品。敏锐地指出,《教科书》在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有“不同于斯大林的说法”。一方面,他联系我国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情况分析道:“‘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我们是,又不是。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4](p.979)我国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生产资料实行计划调拨,但用商品流通的原则进行结算,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斯大林。不同意斯大林关于苏联的“特种的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的说法,他说:“这看来很不妥当。它的活动范围不限于个人消费品,在我国,有些生产资料,例如拖拉机等生产资料是属于商品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工具也是商品”。“我们不仅把拖拉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而且为了公社办工业,把一部分工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这些产品,都是商品。国家卖给以后,它的所有权转让了,而且在公社与公社之间,还可以转让这些产品的所有权。”[4](pp.979~980)在看来,国家与之间、与之间交换的所有生产资料都是商品。另一方面,他又说:“在我们这里,很大一部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就是在全民所有制范围内调拨的产品。”[4](p.980)针对化运动中“两个急于过渡”倾向,认为,“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主要标志,就是产品可以在全国调拨,像国营企业鞍钢那样。”[8]鞍钢产品采用调拨的交换方式就不是商品。但是,商品生产应当是交换双方都是商品生产者,集体所有制的农民出售给国家的产品是商品,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品属全民所有当然也包括农民在内,这些产品又不能作为商品,全民所有制范围内部采用调拨的交换方式,这样商品交换就成了单方面的了。如果承认公有制之下存在商品生产的话,那么不分消费品与生产资料,也不必追究所有权转移,全部产品都必须计价,全部产品都具有商品形式。在一个不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产品调拨是超越社会阶段的做法。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没有更进一步。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在斯大林观点影响下,我国长期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认为商品经济是与资本主义相联系的,计划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相联系的。因此,计划经济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特征之一。但如前所述,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会长期存在。那么,我们就必须探讨下面若干问题。

第一,关于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还起作用。但是,这种商品生产不是为价值规律所调节、所指挥的,而是由计划决定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之一,价值规律仅仅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工具。分出主次地位后,对斯大林关于价值规律在苏联“不会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的观点作了解释:“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是说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计划。”[9]在我国,钢铁等重工业产品和主要农产品的生产都是由国家按照指令性计划安排的,绝不允许以无政府状态自由运行。强调计划经济的重要性,提出“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3](p.437)表明他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实行全社会统一的计划调节来配置资源的思想,提出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则是结合实际对经典理论的发展。

第二,关于计划经济的依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们时常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3](p.215)他赞成恩格斯关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观点,并说:“要把可能变成现实,就必须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力求制定出能够正确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计划。”[4](p.962)经济规律通常指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正确指出,“价值法则依然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10]但是,他没有把价值规律视为计划经济的主要根据。他分析道:“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工具,这是好的。但是,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12]

第三,关于如何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斯大林区分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提出“特种的商品生产”概念的启发下,要求区分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批驳了废除商品生产,取消货币,实行产品调拨的观点,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废除商品是违背经济规律的。对农产品实行调拨,就是剥夺农民,这是不利于巩固工农联盟的做法。他批评道:我们有些人“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3](PP.437、439)当时,以巨大的理论勇气把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实际上与邓小平提出的“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著名论断的思路是一致的。这种理论上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不容忽视的宝贵财富。

第四,关于为何坚持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即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指生产经营)进行计划管理,宏观计划管理不在此列。“一五”计划期间,为了适应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我国制定了国营经济实行直接计划、其他经济成分实行间接计划的计划管理制度。但是,存在集中管理过多、限制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对市场调节不够重视的问题。因此,要求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扩大地方和企业权限的思想。陈云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重要意见,其中提到:“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补充。[12]这个观点突破了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被写进了中共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诚然,计划经济在我国所起的历史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起步阶段,我国经济落后,缺乏培育市场经济的条件,工业体系尚未建立,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资源、加快工业化、实现赶超战略。计划经济适应了中国追求高速工业化和建立工业体系的需要,保证了高积累和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也保证了人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安定。[13]除了计划经济长期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特征外,这些情况也是坚持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原因。

政社合一的建立之后,政府直接控制了农村经济运行,也控制了城市的国营和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计划经济高度集权的弊端进一步暴露出来。对此,分析道:“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否认我们对必要比例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不能说“计划都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14]娴熟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以独到的思辨对计划经济展开了十分透彻的分析,实际上已经对原本以为天经地义的计划经济表现出怀疑。于是,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但由于脱离了扩大地方和企业权限的初衷,转而为“”服务,这次改革并不成功。

既希望解决计划的主观性与客观实际相脱离的失误,又要坚持那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特征之一的计划经济。因此,他一方面,在1961年8月召开的庐山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承认对“工业我就不甚了了,计划工作如何搞,现在总搞不好”;[15]另一方面,又从“”决定在沿海省份建设新的工业使沿海得到很快发展的例证,来说明“像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和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多么大的作用”[14](p.119)。这里,对计划经济是肯定的。思维模式的僵化给经济体制改革设置了巨大障碍。1974年12月,提出,我国现在实行的商品制度、按劳分配和货币交换,“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只能在无产阶级下加以限制”。[16]晚年对商品经济的认识陷入了误区。

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实行全社会统一的计划调节来配置资源的思想有一个大前提,即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已经消除,个别劳动已经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这时社会中心已经能够直接测量社会总劳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了。虽然,对商品经济提出了一些超越前人的真知灼见,但是,由于忽略了前提条件,理论准备不充分,计划经济在实践中出现了瑕玉互见的现象,既取得了不容忽视的成绩,也存在高度集权的弊端以及认识上的误区,因而最终没有走向市场取向的改革。

三、“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规律,凡是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地方,价值规律就会起作用。提出的“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的观点需要从多方面探讨。

首先,这个观点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斯大林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因而,他认为价值规律只能在流通领域起调节作用,对生产领域不起作用。对《教科书》中关于“价值规律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中都发生作用”的观点表示赞成,这是对斯大林观点的重要修正。1959年3月,在批转一个文件时指出:平调的“旧账一般要算。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7]1962年,进一步提出,等价交换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阶段不能不严格地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15](pp.562~563)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斯大林限制价值规律作用的观点。视等价交换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把价值法则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要条件加以强调,其理论气魄是超越前人的,至今仍有指导意义。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批评平均主义“共产风”“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17](p.70)他深切地告诫与会者说:“价值法则依然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10](p.823)他还批评了混淆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的错误。这次会议确定了整顿的方针,其中包括“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规定了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会后废除了供给制,取消了“公共食堂”,继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随后,又规定生产小队有部分的所有制和管理权限。这是运用价值规律武器解决平均主义倾向的一次尝试。然而,未能把这些正确观点坚持到底。为了肯定“”,他说:“我们搞,就不是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来搞的”,“如果单从价值规律的观点来看我们的,就必然得出‘得不偿失’的结论,就必然把去年大办钢铁说成是无效劳动、土钢质量低、国家补贴多、经济效果差。”[11](pp.492~493)这样就提出了与先前不同的观点。充分肯定“”超英赶美的目标,以体现社会主义能够实现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的优越性。“”未能从我国社会生产力低下的实际出发,制定了层层加码的高指标,经济效益低下,教训极其深刻。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力是不是商品?经典理论通常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把一切商品化,劳动力也是商品。《教科书》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虽然承认存在剩余劳动时间,但“不承认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剩余价值”。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是基本矛盾,这个矛盾表现为商品的两重性。”他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还有两重性,但又说:“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由于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社会主义商品的两重性已经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的两重性,人与人的关系已经不再被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18]当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时,劳动力市场就基本消失了。认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教科书》中“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这句话是对的,但是没有展开。我们的成功经验之一是“两参一改三结合”,人与人的关系“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14](pp.134~135)他希望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还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分析了劳动力是不是商品问题。在回顾历史方面,他说:革命战争年代“实行供给制,人还健康些”,“解放后,实行工资制,评级了,反而问题发生的多,有些人常常为了争级别吵架。”[11](p.474)他认为,如今把劳动力当作商品买卖的社会条件变了。劳动人民中间很多人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劳动力不是商品,不是为人民币服务,而是为人民服务。[19]在考察现实方面,把我国实行的计时为主计件为辅的工资制度与苏联计件为主计时为辅的工资制度进行比较,认为计件工资会引导人们首先关心个人收入,而不是关心集体事业,因此是不可取的。这种观点与本人反对平均主义时的认识大相径庭。1942年他曾指出:“平均主义的薪给制抹杀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差别,也抹杀了勤惰之间的差别,因而降低劳动积极性,必须代以计件累进工资制,方能鼓励劳动积极性,增加生产的数量与质量。军工生产暂时不能实行计件工资制,亦应有计件奖励制度。”[20]其实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都是可供选择的工资形式,计件工资在其适应范围内能更准确地反映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量,避免平均主义弊端。那么,为什么的观点前后会发生如此大的反差呢?这是因为在的思想中平等的价值取向和道德理想主义占据了主要地位。诚然,的平等观具有合理因素:无产阶级反对一切阶级压迫,追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立人与人的平等合作关系。但是,在方法论上有些偏误。为了反对平均主义,就提倡计件累进工资制和计件奖励制度;为了强调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防止两极分化,就坚持说劳动力不是商品,不主张计件工资。晚年甚至把按劳分配误解为资产阶级权利,担心按劳分配带来的劳动报酬差别会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产生特权阶层。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对于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是不利的。

再次,在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问题上。价值规律通过市场价格波动,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从而自发调节社会劳动在各个生产和流通部门的分配。《教科书》称:“集体农庄市场上的价格不是由国家计划的,而是在供求的影响下形成的。在那里,价值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发生自发作用”。批注道:“他们那里的集体农庄市场的自由太大了”,“对这种市场的价格只用国家的经济力量来进行调整,这还不够,还要有领导,有控制。如果不控制,投机者就要大赚其钱。我们初级市场的价格由国家规定一定的幅度,不让小自由变成大自由”。[11](p.496)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1)价格与计划的关系是怎样的?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具有特殊性。资本主义是私人占有制,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商品的性质变了。“调整价格,就是调整工人和农民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通过调节农产品的价格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如提高生猪收购价格,对于发展养猪有很大作用。“大量的普遍的养猪,主要还是靠计划。”“总之,我们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11](pp.490、494)毋庸讳言,国家调整和控制价格在一定范围内对于生产是起积极作用的,但是,当时控制价格往往把所有经济活动都纳入计划经济过程之中,归结为“计划第一,价格第二”,价值规律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了。(2)何谓“小自由”、“大自由”?“小自由”指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的集市贸易。对“小自由”的态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化运动的兴起和1958年成都会议的召开,先前存在的“小自由”被取消了。第二次郑州会议以后,“小自由”陆续得到恢复。1961年3月,和刘少奇分别主持召开了“三南”、“三北”会议,接着又召开了广州中央工作会议。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央制定了《农业六十条》,把关于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方面的政策,用条例的形式加以固定下来。对粮食自由市场问题,采取了有条件地认可的态度,“完成征购任务以后,可以自由交易。”[15](p.564)主张限制、取消“小自由”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自由”,“大自由”指资本主义。1964年,他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有人主张“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目的是要解散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要搞垮社会主义制度”。“四大自由,借贷、贸易、雇工、土地买卖自由,过去出过布告。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永远巩固下去,就是搞资本主义。”[15](pp.590、604)上述表明,在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问题上,的认识有反复,他以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作为取舍的标准,过于重视政治,相对忽视了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的作用。

四、关于企业独立经济核算问题

在计划经济的前提下,由于“”片面地追求产量翻番。因而,人们对经济核算的观念淡薄了,企业不计成本、不计盈亏的现象相当严重。为了纠正失误,对企业独立经济核算问题进行了探讨。

首先,提出我国“所有的经济单位(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4](p.981)经典理论认为,经济核算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生产“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因此,簿记(即经济核算)“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21]可见,经济核算是社会化大生产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要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论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可以通过经济核算,“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地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教科书》指出:“价值规律的作用在生产领域中是通过经济核算制表现出来的”,“由于有了经济核算,就能够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来刺激提高劳动生产率、采用新技术、降低成本和提高生产赢利。”在这段文字旁的批注是:“这样就有奔头了,好。”[11](p.496)针对我国企业片面追求产量、产值而不顾经济效益的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企业不能不算账、不计盈利。”[11](p.532)“在计划工作上,什么账都不算,一切听其自然”是不对的。[9](p.383)因为,只有经济核算,才能使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产品交换有公共价值尺度,才能使企业独立计算盈亏,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

其次,如果让企业独立搞经济核算,就牵涉到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问题。企业是否要有独立性呢?如前所述,早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提出了工业企业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问题,要求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限。读《教科书》时,在提倡“中央和地方都要注意发挥企业的积极性”的同时,还注意到“有些基本建设单位实行了投资包干制,就大大发挥了这些单位的积极性”。他明确指出,中央和地方管理的企业,“都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具有一定的自治权。有没有这种自治权,对促进生产的发展,还是阻碍生产的发展,关系很大。”[14](pp.127、138)这些都是正确的。然而,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究竟应该有多大呢?《教科书》指出:“由于经济核算制不断巩固”,“国营企业的纯收入(利润)当中,归企业自行支配的部分不断增加。这样,企业纯收入(利润)在该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流动资金,保证基本建设基金),改进生产,奖励企业工作者,提高他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义越来越大。这就使企业及其全体工作者从物质上更加关心经济而有效地利用资金,提高生产的赢利。”对此,表示了两点意见:其一,企业权限不能太大。他在这段文字旁批注道:“这种办法会造成苦乐不均,企业在这方面的权限不能太大。”[11](p.559)不能容忍由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收益差距拉大,造成工人与工人之间的贫富不均、苦乐不均。其主观愿望是好的,可是,把平均平等的道德目标放在首位,企业自主经营管理权和独立经济核算权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其二,过于强调精神鼓励。《教科书》征引列宁的话说:建成社会主义,“‘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个人利益、依靠经济核算’”。十分不满地批评道:“他们老是引列宁的这句话作为他们强调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根据,我们要找出一些列宁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即书中所谓精神鼓励的话来。”[11](pp.529~530)认为既要讲物质利益原则,也要讲精神鼓励原则。要求人们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有长远利益的眼光,这些都是正确的。然而,怎样才能提高经济效益、解决积累与消费的矛盾呢?我国当时的办法是多积累少消费,但又不能影响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这样做需要靠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需要精神鼓励。对此深信不疑,反复强调。显而易见,偏重于精神鼓励原则,相对忽视了个人物质利益和企业独立经济核算的作用。实践中,采取八级工资制和票证制,实际上把个人的生活消费都纳入到计划经济之中了。这样,企业生产者就很难把自身利益与生产过程挂起钩来。1961年9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工业七十条》明确规定:“每个企业,都必须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企业贯彻《工业七十条》后获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出现了产品质量、产量、劳动生产率“三高”和原材料消耗、成本降低的新气象。但是,由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个大前提没有改变,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薄一波在分析《工业七十条》存在的不足时说:“认定国营工业企业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但又没有规定它必须具有的独立生产经营权利”,“把企业管理的概念主要局限在劳动生产过程的组织管理上,经营问题被排除在外了。在这种情况下,关于企业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它的本来意义”。[10](p.979)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那时还不可能把企业看成是可与政府脱钩、面向市场的独立经济实体。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许多弥足珍贵的思想观点,令人惋惜的是未能在实践中一以贯之。因此,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阐发和评价。的探索虽然未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但是超越了斯大林,为邓小平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创新积累了丰富经验,也为当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教训。

[摘要]在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许多闪光的思想观点: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扩大地方和企业的权限;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所有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等等。这些弥足珍贵的思想观点,超越了斯大林,为邓小平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关键词]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价值规律经济核算

[参引文献]

[1]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韦祖松、高爱红:《环球问此凉热——的社会主义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9页。

[2]张启华:《中国社会主义理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3、201页;李君如:《与当代中国》,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2页。

[3]《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0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作专题摘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977页。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02页。

[6]《建国以来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25页。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2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得到完善。由于市场经济的产生是建立在剩余产品交易行为的基础之上,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诞生的工商管理也有着与众不同的基本特性。工商管理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维护政权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经过不断地发展,工商管理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工商管理的概念

工商管理的产生是国家出于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构建与其健康发展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市场经济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执法。通过将强制惩戒与行政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达到规范市场经济的目的,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商管理的职能

(1)对市场经济的监管力度。工商管理部门是由政府依法组织,针对市场经济的自由性,对企业和盈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执法部门。工商管理在政府工作中的首要职能就是市场监管,即对社会中的工商企业、外资企业等盈利性机构进行依法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对于企业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依法惩处,调节市场经济各部分的和谐共处。(2)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工商管理的对象是经济环境中的经济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建设,通过提高服务性维护和促进商品经济的良性发展。工商管理可以通过对市场经济的调节,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服务广大消费者。

三、线性规划在工商管理中的应用

线性规划,是指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条件限制下,通过合理的调配和有效使用,以达到最优目标的一种数学方法。企业的效益依赖于资源配置的优化,即依赖于线性规划模型的优化,优化的范围越大,其优化效果也就越好。首先,线性规划可以用于生产计划确定后的优化,主要内容包括:(1)合理利用材料问题: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条件下,以最少的材料达到最大的使用效果。(2)配料问题:在原料供应的数量限制下,如何搭配才能获得最大收益。(3)投资问题:从投资项目中选取最佳组合,使有限的投资得到最大的回报。(4)产品生产计划: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使获利最大。(5)劳动力安排:用最少的劳动力满足工作的需要。(6)运输问题:对产品的调运方案进行细致制定,减少运费。其次,线性规划支持企业未来的决策。管理者必须分析未来的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未来的消费趋势,并预测同行的产销动向,根据分析结果,确定自身企业的产品价格和促销策略,然后将这些数据进行线性规划,得出企业发展的最佳路线。

工商企业的生产计划管理问题分析完全符合线性规划建模的条件,因此可以运用线性规划来分析生产计划方案的优化问题。但是,应用线性规划的方法对企业的生产计划问题进行分析,首先必须满足几点要求:(1)明确目标函数。生产计划的经济分析是一种定量分析方法,以企业利润作为评价目标值,其最终目的是制定可以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计划决策,因此,企业利润最大化是生产决策分析的目标函数。(2)明确约束条件。企业的生产能力,原材料,设备使用,市场需求状况等诸多限制因素与生产计划分析是密切相关的,这些限制因素就被称为生产分析中目标函数的约束条件。约束条件对于企业生产计划分析的影响很大,不同约束条件下,决策分析的结论也会有很大区别。比如,就企业在市场活动中所处的状态可以分为三种:第一,能力不足状态,企业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第二,能力过剩状态,即企业生产能力超过市场需求,产品出现剩余;第三,中间状态,即所谓的收支平衡。企业自身的状态是不确定的,在三种状态之间不断变换。(3)明确产品的单间利润。单间利润不仅要考虑到产品的单间收入,还要考虑生产所消耗的各项成本和费用。综上所述,生产计划决策分析的基本方法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明确未知变量,确定约束条件,然后建立线性规划模型,最终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生产计划。

四、应注意的问题

(1)设定约束条件和变量的个数。约束条件在线性规划中是必不可少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最优解中非零变量的数目不能超过模型约束条件的数目,如果忽视这一点而将由模型得出的最优解付诸实施,就会带来不良的后果。(2)线性规划模型的静态性。运用线性规划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工商管理时,其模型具有静态性,但也只是近似,严格来说,模型中涉及到的价格并不是常数。这说明线性规划模型的静态性是近似的,因此,在实际应用中,考虑到问题误差的大小,对问题的界限进行划分是十分必要的。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3

在计划经济时代,计划是生产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而在市场经济建设中,有人就不以为然。他们把计划经济中所有的失误与弊端都归咎于计划,以此,他们对计划理直气壮地说"不〃其实这是矫枉过正,一叶障目,不见泰山。20世纪30年生的经济危机,使西方经济学家束手无策,美国总统罗斯福果断出面进行计划干预,成功地扭转了危机进一步漫延的局面,遏制了这场灾难的纵深发展。这是人们熟知的典型的以计划干预市场的例子。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时代,计划起着调节市场的作用,尤其在宏观方面,它所起的管理作用是无与伦比的。它克服了过去的那种弊病,弥补了市场的不足,缓和了市场的刚性,使市场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应当认识到,计划和市场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而是优势互补。没有计划,生产就会陷入混乱,就会产生生产过剩或不足,引发经济危机。只有计划才能使生产有条不紊,使经济秩序井井有条,不致发生紊乱。当然,调节经济秩序也可以通过市场规律进行,但那是在经过惨痛教训后的亡羊补牢。虽然并不是说计划是完美无缺的,但是用不好也会成为阻碍生产发展的因素。

事实上,现在计划、市场和生产已形成了如下的三角关系:

由上图可知,由市场产生计划,同时计划又指导和调节着生产活动,而生产活动中的一些新问题又反馈到计划部门,作为调整和修定计划的依据。生产出来的产品投入到市场,再由市场反馈信息给计划。从这个图中也能充分看出计划在市场经济管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计划应具有预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销售工作处在龙头位置。所有生产活动的价值最终都由销售工作予以确认。因此,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应当是生产者的希望,也是企业的追求。古人曾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现在,不但要"预”,还要充分"预”,高质量的"预”。什么样的产品有市场?什么样的产品有潜在市场?什么样的产品已经成了明日黄花?而有需求的产品其市场前景究竟有多大?其市场需求定位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又何在?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在做计划前应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市场疲软、产品处在低价位时,如果生产的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大,远不能达到垄断的程度,那么计划就应当相应的压缩产量,不能做赔本赚吆喝的生意,同时要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振兴市场、维护本行业利益的重任。千万不能做低价倾销的事,当然那些具有垄断野心想通过压价挤垮其他同行的企业除外。在市场前景看好时,计划就要相应地调整,加大产品产量计划,组织高负荷生产。只有这样,了解了产品的市场前景,才能有的放矢,做出具有科学价值的计划,做出具有促进生产发展性质的计划,做出一个合格的计划。这样一个计划,也是现代企业所梦寐以求的。当然这些市场情报应当有专门的机构提供,而不一定非要计划人员去四处搜集,毕竟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计划。

计划应具有前瞻性

    仅仅根据市场信息还不能制定出完整的计划,否则计划就是销售部门的事了。从前面的"计划、生产、市场关系图"中,〃计划一市场"、〃市场一生产"两重关系都是单向的,唯有"计划_生产"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计划用来指导生产,同时生产又反作用于计划。也就是说,计划要不断吸纳生产所反馈回来的信息,不断考虑生产实际和企业的未来发展之路。所以,计划应在洞悉市场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并结合本企业生产目标(包括近期的和长期的)来制定。计划要具有前瞻性,不但要总结过去,正视现在,还要规划未来,充分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计划要把企业引入何方?不能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才考虑如何去修路。也就要求计划应具有连贯性和整体性,要透过每月或每年的生产计划就能反映出企业的发展动态。瞩目计划,看到的不是冷冰冰的数字,而应当是充满活力、充满朝气的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超越自我、走向辉煌的鲜活的企业的形象。

计划应具有可操作性

具体到计划的制定,应特别注意计划要具有可操作性,这应当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什么叫计划应具有可操作性呢?首先,这个计划应当是可行的,即是可以实现的。如果计划实现不了,无论制定得多么宏伟、多么诱人,都等于失败,那是马歇尔计划。计划能够实现,则大家才会有信心,才能去努力、去奋斗、去拼搏。如果计划无论付出多大努力都不能实现,则会挫败大家的积极性。这样脱离实际的计划所产生的效果是很恶劣的,它容易使人产生自甘落后的消极颓废情绪,显然是不可取的。这个计划也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唾手可得的,是必须要经过一定的努力,付出艰辛的劳动才能实现的。如果计划很容易实现,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也不会太高,不用使劲,不去努力,计划就可以很轻松地完成,那还要去奋斗什么?这样的计划是培育懒惰的温床,制造平庸的培养液,只能使人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最终导致企业生产效率低下。

要制定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切实可行的计划,首先,要深入生产现场,了解生产实际,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要全面熟悉全厂的生产工艺、掌握生产条件、明白生产现状,这样才能做到胸中有数、知己知彼。同时还需要了解生产的季节特点、环境条件和历史情况,还要预知未来可能要发生的事,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当然没有人会未卜先知,要知道未来可能要发生的事,就必须要广泛搜集信息,如一些检修方面时间表、基建方面的规划等等。千万不能闭目塞听、闭门造车,缺乏可操作性的计划,对生产不会有利。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4

第一种宏观经济控制理论,控制的主要是企业再生产过程的供、产、销。这种宏观经济拧制实质上是宏观控制微观,控制越严,则微观经济越死。宏观经济控制同微观经济放活是对立的。

第二种宏观经济控制理论,一方面控制社会需求,防止社会需求膨胀,确保国民收入的生产额与分配额的平衡,使社会的总需求同总供给在价值量上保持平衡^另一面,控制产业部门比例,使产品结构同社会需求结构在实物形态上协调。这样就能从宏观经济控制上解决两个矛盾i一是解决商品物资供不应求的矛盾;二是解决商品物资货不对路的矛盾。这两个矛盾是计划管理体制的两个老大难问题。

现行计划管理体制实际上只承认宏观经济层次,不承认微观经济层次,因此,所谓宏观经济控制,事实上是控制微观经济。所以它属于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理论。这个理论的根据是: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商品生产,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已经是产品车f的计划经济。这种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择式,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结构为前提的。列宁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内部结构的基本特征,就是整个社会是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大工厂,整个国家是一个“辛迪加”。在这种生产关系内部结构理论指导下,必然以产品生产和产品分配取代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斯大林在早年也曾设想未来的社会是产品生产的社会主义社会。随着剥削的消灭,商品生产和买卖也会消灭。所以,制定了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在这个模式下,整个社会是一个大企业,而所柯生产企业都成了这个社会大企业的生产车间,因此,这种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从承认社会虫义社会生产内部存在联合劳动,按劳分配一个层次,不存在两个层次,由此导致只承认社会这个宏观经济层次,不承认企业微观经济层次。以这个理论为指导制定的计划管理体制,要实fr宏观经济拧制而微观经济放活的原则是不可能的。因为所谓宏观经济控制.实际上是由国家计划控制企业再生产过程——供、产、销的各个环节。具体来说,产一一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控制;供一一企业所需的燃料和主要原材料,实行直接的产品分配,即由国家统一分配>销一一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实行直抜的产品分配,由国家统一调拨,企业无权自己销售。结果,宏观经济控制的对象不是宏观范围的经济活动,而是微观范围的企业再生产循环过程及其物质补偿。为了使企业无条件地接受这种控制,不只规定企业再生产的物质扑偿由国家负责,而且还规定企业再生产的价值补偿也全部由国家包起来。这种理论实际上把计划经济与企业自负盈亏对立起来。

持这种理论的人,生怕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体制后,只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不执行国家计划。那么,我们要问: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为什么就不考虑企业的经济利益呢?说到底这不是企业自负盈亏体制有什么不好,而是价格和税收这两个经济杠杆没有使用得好的问题。另外,也有人怕国营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体制会改变企业性质。这是多余的顾虑。因为决定企业性质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国营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企业体制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国有制。也有人说苏联强调实行经济核算制不是也很好吗?不见得。我国实行了三十几年的经济核算制,实践证明这种经济核算制是适应产品生产计划经济需耍的产物。它的实质就是“企业核算、国负盈亏。”实行这种经济核算制,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我们是饱尝了吃“大锅饭”的苦头的。要说实行“大锅饭”企业体制有什么好处?好处就是企业执行国家计划不讲条件。但是,国家却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一一企业经济效益低,甚至使用宝贵的原材料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合社会需要而放在仓库里。

宏观经济控制微观经济,不仅要控制企业的再生产过程,而且还要控制企业的隶属关系。当强调放权的时候,同时就得下放产品的分配和调拨权给地方政府,这就要调整企业隶属关系,把国务院有关部的直属企业下放一部分给地方政府;当强调集中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时候,于是又有人提出要把地方的一部分企业上收为国务院的部属企业,因为只有这样,产品才可以由国家物资总局分配和调拨。现在,要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又有人提出要上收利大税多的大企业。这里有一个分配理论问题。我们讲分配,首先应该弄清楚是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还是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如果按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理论办事,分配就是直接的分配,即直接的产品分配,不能即是直接的产品分配,又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即价值分配。如果按照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理论办事,就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即价值的分配,分配到收入的单位或个人,就可以拿钱去购买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当然,购买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有的可以按计划购买,有的吋以白由购买。我认为,今天应当按照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理论办事,即国民收入的分配才是分配,商品只能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大量搞实物分配如弊多利少。国家集中资金,应当通过合理的路子,如通过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等,不能一说要钱或要物就上收企业。因为上收企业必然加剧条块分割,为专业化协作增加新的障碍。从宏观经济控制来说,上收企业并不是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控制,而是加强了对微观经济内部联系的分割。

宏观经济控制微观经济,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一是微观经济控制得很死,并把企业拴在行政机构的“指挥棒”上,使之成为“块块”和“条条”的附属物,层次多、部门多,衙门多,婆婆多。许多绳子把企业手脚捆起来,结果是“上故,下死”,使份企业一无活力、二尤压力。二是宏观经济常常失控,尽管一洱强调“宏观控制”,结來往往沾本迮设投资失控,国民收入分齠失衡,社会益_求矢于,4換法,造成生产资料相生活资料反复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国外有人根据这种现象,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一种“短缺经济”。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不仅突破了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生产关系内部结构理论,也突破了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理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生产关系内部结构,实际上存在着联合劳动、按劳分配的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社会经济职能由国家行使,一个层次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流通者一一企业。它是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经营实体,它的经营职能由企业行使。把企业的经营职能同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分开,这是实行政企分开原则的一个重要步骤。这种生产关系内部结构使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具有两个基本层次: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这两个基本层次的划分构成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理论的基础。

企业再生产循环的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是物质补偿和价值补偿。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但是,这两个条件要由宏观经济提供,它取决于宏观经济国民收入分配的平衡和产业部门比例的协调。国民收入分配平衡了,才能使社会总需求同总供给在价值量上取得平衡>产业部门比例协调了,由它制约的产品结构同社会需求结构才能协调。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对基本建设投资分配结构实行宏观控制,是竿制产业部门比例的基本手段,也是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基本手段。

研究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要从理论上明确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坚持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理论,承认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存在两个层次一一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必须坚持宏观经济控制而微观经济放活的原则。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的经营实体,应当实行自负盈亏的企业体制,享有经营自主权,包括享有企业范围再生产循环过程的计划管理权。国家计划管理的重点应当放在宏观经济控制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虽然个别企业的生产也是有计划的,但是在宏观经济范围,即企业与企业相互关系这个范围,资本主义社会不能实行自觉的社会调节一一计划调节。不能通过宏观控制自觉安排办哪些企业,不办哪些企业,因此不能事前协调企业间相互关系,它不能克服生产无政府状态,不能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社会主义计划管理的重点必须放在宏观经济这个层次,控制国民收入分配的平衡,并通过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分配,事前自觉安排办哪些企业,不办哪些企业,控制产业部门的合理比例I同时通过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幅度控制消费品市场的容量,控制社会购买力间商品供应之间的平衡。做到这两条,宏观经济就可以稳住,取得稳定的平衡,宏观经济控制市场容量及其构成,又能从市场上制约产业部门比例及其产品结构。这样经过宏观经济自觉控制的市场需求,反映了经过计划调节的社会需求。有人对市场调节不作具体分析,不区别生产无政府状态下的市场调节和计划经济条件的市场调节,甚至把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调节等同起来,这是不符合实际的看法。我认为,实行商品生产的计划管理体制,只要宏观控制合理,所谓市场需求,就是计划调节的社会需要。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实质上就是在国家计划间接控制下进行的一种生产。是完全符合满足社会需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的。由于这种社会需要受国家计划控制,不会出现需求膨胀。因此这种经过计划经济自觉稳定平衡的市场是根本区别于资本主义的。

我们主张计划管理的重点放在宏观经济这个层次,不是说不要管企业了。对企业当然要实行计划管理,M题楚管什么,怎么管。我们认为,基建计划和遙建单位是计划昝理的16点。对生产企业也要管,主要管收入分配,国家得多少,企业得多少,个人得多少。国家得多少与企业得多少,这点用税收杠杆调节。税后,企业所得收入由企业支配。至于个人得多少,属于工资部分,既耍同企业经营效益高低挂钩,义要实行宏观控制。全国消费袪金的增幅度,要由国家根据全局情况、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股则实行计划控制。在这个前提下,企业内部工资增长部分怎样在工人中分配,企业有分配自主权,国家计划无需管它。对大多数企业的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本身的利益确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但是,对那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包括一部分长期短缺的商品,要实行指令性计划。当然,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要减少,指令性计划的方法要改革,改为供方和需方分别下达供货计划,并由双方签订包括各种具体要求的供货合同,国%只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总之,要做到宏观控制而微观放活,必须把产品生产的计划管理体制模式改为商品生产的计划管理体制模式。实行商品生产的计划管理体制模式,必须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学会正确运用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使之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起主导的支配作用。为此要建立严密的科学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体系,要求既能控制国民收入分配的平衡,又能控制产业部门的比例;既能避免商品供不应求的现象,又能防止产业部门比例的失调。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5

近年来,房地产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导致项目产品销售额下降,给房地产带来了经济损失。本文围绕营销策划和小区规划设计进行阐述,分析了其在房地产项目中的应用。

1、房地产项目存在的问题

当今社会,由于某些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与小区规划设计等方面脱节,严重阻碍了房地产项目的作业进程。在实际生活中,开发商不重视对某些小区的科学规划设计,导致项目出现缺陷户型的情况;某些小户型住宅被开发成大户型住宅,导致硬件设施无法满足大户型住宅,使房地产项目出现滞销情况。因此,房地产在营销策划项目的过程中,必须提前进行规划谢十工作,保障项目销售的质量,从而提高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2、“前营销”策划的重要性

“前营销”对小区规划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当项目具有良好的影响基础时,房地产才能开发出科学地房地产产品,提高经济利润。“前营销”策划工作能够清晰定义住宅小区的档次定位,利于小区后期的产品开发。在“前营销”的策划环节中,设计师必须保障小区规划设计的合理性、规范性、科学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由于住宅小区的定位不同,因此高端型小区与经济型小区在规划设计中,存在很多不同点,主要体现为内涵、品质、建筑风格等。同时,个性化住宅小区规划与中端型住宅小区规划必须具有不同点,设计师在设计之前必须充分调查目标客户的生活习惯,不断满足客户的消费需求。当小区的档次定位清晰后,利于后期的产品营销策划工作。“前营销”策划通过工作人员具体分析目标客户的生活品质,提供给设计师详细的市场依据,使设计师能够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不断提炼出产品亮点,从而提高开发商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前营销”策划对小区规划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开发商在对小区进行营销策划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目标客户的消费需求。通过邀请专业的策划公司参与项目开发环节,避免出现决策失误的情况,提供产品的质量。

3、营销策划和小区规划设计在房地产项目中的应用

成功的营销策划,利于房地产项目的后期运营,是开发商获得经济利润的重要表现。由于小区规划设计的质量直接决定了住宅产品的性能,对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设计师在对小区规划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3.1小区主题设计

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首先重视的内容应为小区主题。小区主题的理念直接关系到设计师对整个小区的规划设计,体现了小区的特色风貌。小区规划设计不仅仅是房地产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产品的宣传,而且是产品与服务的实质体现,对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具有重要意义。在设计过程中,小区理念是由设计师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提炼得出的。由此可见,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规划设计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市场信息,不断提高小区主题设计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學性。当住宅小区缺乏鲜明主题时,不利于开发商的市场竞争优势。在对某些项目的景观工作进行设计时,一旦缺乏主题化设计,常常导致产品中出现较多的景观元素,不利于开发商的市场销售。当设计师没有设计出鲜明的小区主题时,营销策划师难以对房地产的主题进行营销推广工作,导致营销质量不断下降,对房地产造成了经济损失。

3.2风格差异化设计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产品出现了同质化倾向。在很多住宅产品中,风格相同的户型设计、欧式建筑、园林景观、坡屋顶等,同时,房地产不断展示重复的理念、相同的设计,降低了客户的购买欲望。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成功的房地产项目具有独特的风格,例如:枫林绿洲的阳光花房设计,设计师通过创新住宅,提高了房地产的营销额,因此,差异化的产品具有重要意义。如今,很多产品的同质化倾向日益明显,为了提高房地产的市场竞争力,房地产必须重视产品的差异化,突出自身项目的个性,不断提高其竞争优势。同时,房地产还应重视环境质量、住宅地段、实力等客观因素。对于产品的差异化个性,是竞争对手不容易模仿的,属于营销策略的重要武器。如今,房地产市场的趋势为差异化营销。因此,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必须改变传统的落后理念,建立创新理念,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为房地产带来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3.3小区前瞻性设计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对住宅小区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小区常常面临这样的问题:住宅小区的业主们总购车辆不断提高,但是车位有限,导致后期车位出现供求失衡的状态,无法满足业主的生活需求。由于某些小区的智能化程度低,导致后期的运行过程中,小区无法满足业主对小区智能化的需求与安全指数的需求等。因此,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具备前瞻性,充分考虑小区后期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重视前瞻性理念,设计师在对小区的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前瞻性的设计理念。从房地产项目的开工到销售结束这一过程中,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保持合适的超前性,不断吸引客户的注意力,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根据数据调查显示,具有前瞻性的房地产项目越来越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某些房地产产品,虽然当前销售业绩良好,产品质量优良,但缺乏超前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逐渐降低市场销售量。因此,房地产必须重视小区规划设计的前瞻性。因此,房地产必须重视设计师的设计理念,通过定期对设计师进行培训,不断增加设计师的建筑理论知识,同时提高设计师的专业水平。设计师还应建立前瞻性理念,不断提高房地产产品的质量,从而提高开发商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6

计划经济的三个法则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当时国内外一些经济专家认为,国家可以有三种法则制定国家的计划经济。

第一个法则是资源法。即从本国资源出发,政府制定国家的经济发展计划。这种计划强调了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有利于外贸的资源出口业务,可以赚取大量外汇,对于像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我国的人均资源并不丰富,即便是年年净出口,年年顺差;赚取了大量外汇,硬通货充满了外汇管理局,我国也是一个重商主义的国家,还必然会坠入一个殖民地经济类型的国家。

我国当然没有这样做,但利用矿产资源,大力发展冶金工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中,我国也确实吃过不少苦头。那时人们认为钢铁工业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强国之纲,抓住此纲,钢铁翻番,其他各行各业都要与钢铁翻番看齐,这就是国民经济的积极平衡,否则就是右倾主义的消极平衡。1957年我国钢产量570万吨,1958年钢产量要翻番到1070万吨,1959年再翻一番要到2040万吨。钢产量上去了,那么煤炭、能源、电力、交通、机械工业和轻工业都必须向钢铁元帅跟进相配,这就是以钢为纲,的缘由。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只用资源产品的单项指标是无法科学地制定国家的计划经济的。

第二个法则是部门法。即从政府各部门的增产目标出发,计划安排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实际上实行的是这种经济模式。那时工业的各行各业都有权力极大的政府部门掌管,如冶金部、煤炭部、建工部、交通部、铁道部、邮电部、森工部、纺织部、轻工部,单是机械部就分有7个大部,在其上的则有国家计划委员会,其权力更大,可以说是分权半个国务院。

当时,计划经济形而上学的思维是:只要有党的领导,再加上万能政府的运作,计划经济就可以满足人民衣食住行用的各种需要。这种思维发展的顶峰,就是1968年8月河南省遂平县成立的酷山卫星,在讨论公社内部职能部门时,主流的意见就是国务院有什么部门,公社内部也应有什么部门,经过激烈的争论后,最后设立了8个部门:财经部、内政部、文教卫生部、工业交通部、林木部、农业部、商业粮食供销部、武装保卫部,同时设立计划委员会、公社办公室。当然设立公社外交部、国防部的意见未被采纳。我国政社合一的成立于1958年,撤消于1983年。

计划经济无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需求,一方面是人民需要的生活品奇缺,另一方面是国家仓库里却大量积压着产销不对路的机床、设备,这些库存只有产值的统计价值,少有现实的使用价值。万能政府对此也一筹莫展。所以用这种方法制定计划经济,最后也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

第三个法则是最终产品法。计划经济对此也稍有注意过,理想的国家计划经济曾有一种许诺,即计划生产多少粮食、肉类、布匹等少量生活必需品,则按比例发行多少货币。据经验之谈,发行1元人民币,则必须保证有8元的产品放在商店里,但其货币与商品1∶8元的目标一直没有兑现过。不但未兑现过,反而要用钱加票证购买生活物品。

在计划经济体制中人们能够消费的生活资料是最终产品,那么生产资料的产品是否也可以消费呢?生产资料的产品同样可以消费,但不是人们直接消费的最终产品,而是中间产品,如第一部类部门生产制成的机械设备,如生产的工业原材料,如在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我国计划兴建的、跨年度的大型工程,大型工矿企业也是中间产品。第一部类的生产对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它不能孤立地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它必须要为农业、手工业的机械化服务,为轻纺工业服务。只有生产资料的中间品物化、摊销到生活资料中去,成为最终产品的一部分,整个社会生产才算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强调最终产品重大意义的最有力者是于光远同志。他在1979年关于生产目的的大讨论中反复强调了这一重要观点。他认为“如果要用一个综合的指标来表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话,最终产品的增产是最合适的。”同时,他认为:“中间产品的生产能力形成之后,(就)可以更快地实现最终产品的迅速增长。”

最终产品既包括最重要的消费品,又包括科教文卫,社会管理和国防建设所需物品,还有出口产品。也就是说,我国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生产的产品都被消费,产品的使用价值都得到体现,这样的产品才算最终产品,而社会现阶段的生产才算完成它的生产目的。

但计划经济体制无能力容纳最终产品消费的经济运行,如果考虑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可以容纳的最终产品消费的经济体制,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

需求总量是指什么?

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把制定的计划经济的三种方式,完全被市场经济体制改观了。以前根据的资源法,我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一次肯定了市场的作用,说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的作用。问题是哪种企业有权利享有资源,考核标准是什么?我认为在考核企业占用资源、利用资源,在保护环境生态资源上,谁的生产率最高,谁的投入产出比对自然环境来说不是负数,最优者就应先得。别的不说,就说最优者的功效,就是对社会主义事业和命运的最好贡献。如果说有些国有企业没有这种竞争力,也可以说明,这些企业不是没有优势,不是没有能人,而是位置可能没有摆对,它们可能在竞争领域之外的自然垄断、国家重点安全领域中发挥的作用会更好些。当然,民企占有宝贵的资源,还应有若干法规、政策与之配套,贫富差距不能形成巨大差别。

以前根据的政府部门法,现在也有了重大改变。原先政府各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标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废止,过去每年召集的计划工作定各项工业指标的会议已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代替,会议只对来年的经济发展做宏观性指导,具体体现在GDP的增长上。今年的GDP也采取了6.5%-7%的区间上浮动,以后又对过剩的几大行业做出了限产、压产的指令。市场经济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那么政府呢?政府则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怎样才算更好发挥作用呢?我认为主要不是在资源配置上,而是在新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要主导全民的公共品、公益品和福利保障制度的建设,让人们分享改革的成果,放心消费,积极投入改革事业而无后顾之忧。政府如果这样大刀阔斧地去做,何愁群众不拥护政府,何愁社会不安定祥和。

以前依据的最终产品法则,今天有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我们说的需求总量是什么呢?根据国民经济的统计方法,GDP应该等于总供给,同时也应等于总需求,但合理的总供给应是有效供给,总需求也应是有效需求。但我国的GDP统计中,往往把许多无效供给也进行了统计,如许多形象工程,政府的重复建设项目,其中就包括大量的过剩性生产。这种统计有它的历史必然性,但于光远同志过去提的按照最终产品法,规划我国经济发展的建议就有了重新考虑的必要了。因为这种方法既体现了最终的有效消费,又避免了大量无效生产的浪费、过剩,合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我认为社会的需求总量,也可看做是社会生产的最终产品的总量,于光远同志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么做,很难很难,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则没有理由不这样做。这次我国的产能严重过剩就提示了这样做的必要性。而生活资料的最终产品现在普遍使用了条形码的标识,又出现了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品,也给这样做的可能性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国策之后,出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经济情况,就是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迅速成长,其在GDP、劳动就业、税收等方面或占半壁江山或三分天下有其二的比例。在计划经济体制、全民公有制的国家里,它生产的最终产品,只能是生活资料的最终产品,但非公经济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单一生活资料的局面,非公经济不但生产生活资料的最终产品,也生产生产资料的中间产品。由于非公经济生产的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有利于人们的物质消费,这就是它飞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满足人民需求的生产活力,无论如何是无法再退回去的。为此,我国建立起来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改革举措了。

如何认识今后国民经济的最终产品

我国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之时,人们要求温饱,在日用品中大量最终产品的需求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本世纪初是住宅、汽车,同时一直潜伏在广大居民生活中,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汹涌喷发了,这就是对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最终产品的需求。这是我国需求侧一个薄弱层面,也是要说的供给侧应注意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认识最终产品的使用价值?古典经济学派和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都讲商品的使用价值,现代经济学派则回避这一问题,讲边际效用,有其道理。但我国则应讲最终产品的使用价值,和西方发达国家混同未必有好处。如中药和西药,同样能治某种疾病,一盒西药100,中药一盒是1块钱。医保中到底偏重于报销何种药呢?根据使用价值的原则,就应偏重报中药,中药如果价格太低,可以适当提价,而绝不能让这种有使用价值的中药无利可图而衰亡。又如,国家机关用车,在使用价值相若的情况下就应用国产车。国防费用应摊销在我国的税收上,要使武器装备的使用价值更优良,如果要生产世界一流装备,那就要走我国动车机车的发展道路,既学习国外技术,又要自力更生。重视使用价值,就是重视最终产品的生产。

第三个问题,重视使用价值的生产,就是重视商品的生产,就是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我国现在金融市场如何呢?我认为若干经济杠杆撬动的天量货币很多都流向股市、楼市、汇市、债市等金融市场。资金在金融市场中循环,在空转中就能以钱生钱,无需注入实业,不生产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就能赚钱,谁还关心最终产品的生产。比如,高于银行基准利率4倍、倍的高利贷,不就是这么赚钱吗?实体经济不是打工皇帝,而是长工,是雇佣工人,银行可以躺着赚钱,实体企业在高利贷盘剥下,关门倒闭者已不知凡几。问题完全不出在商业银行身上,而是出在金融顶层设计的制度上。

第四个问题,说了那么多最终产品,那么又把我国的重工业,第一部类的生产置于何地呢?关于这一问题,耀邦同志也有所回答。1982年他在一次座谈会上说到苏联、东欧一些实行计划经济政策的国家,其建设道路并不可取;另外,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追逐高额利润、过度竞争的发展道路,我国也不能学。我国的发展道路应是:“既中国的、社会主义的模式。可否这样说,不是先有第一部类的发展,而是第二部类的发展促进第一部类的发展,因为人民的需要和消费总是走在前头……现在消费品的生产搞起来以后,实际上它也正在促进第一部类的发展……你只有把需求搞清楚,你才能考虑安排发展些什么?发展多少?”耀邦同志“中国的、社会主义的模式”,我认为不仅有其经济内容,也应有其政治内容。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7

按照财产所有制形式,国民经济管理的微观基础为公有制、私有制和公私混合所有制,并由此形成公有制为基础的国民经济管理模式、私有制为基础的国民经济管理模式和公私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国民经济管理模式。此外,资源配置方式也

是构成一国经济管理模式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有何种财产所有制形式。此外,资源配置方式。按照资源配置方式,传统经济模式可以分为计划经济模式和市场经济模式。由于市场经济内部政府对资源配置过程中干预的形式和程度的不同,于是形成计划管理模式和政策管理模式。

(一)印度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及其特征

独立后,印度经济中存在三咱主要财产所有制形式。一是以财产公有制形式为基础的公营经济。它主要是通过把殖民政府财产收归国有、大型私营企业国有化、财政政投资和利用外援兴建公营企业等方式而建立起来的,包括直属中央政府的司局级企业、依据议会通过的有关法令建立等我种组织形式。二是独立前就已存在并主要活跃在农业、零售业、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小型企业、乡村企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关系大众基本生活城要领域的财产私有制形式为基础的私有经济。三是主要由城镇企业工人集资建立的工作合作社和农村农民自愿组成的各作社购成的以财产集体所有制形式为基础的全作经济和少量外国资本参与的财产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合营经济。

印度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颇具特色。一是公营经济比重较低,但地位重要。直到20世纪80末期,公营经济在印度国内生产总值中也只占4/1左右,但由于其在原子能、铁路、邮政、军工、石油天然气、银行金融、粮食储备等战略性领域占

垄断地位,在机器设备制造、电力生产与分配、航空运输、国际贸易等地位极为重要。二是私营经济比重较高,且作用重要。直到1986年,私营经济在全印劳动力就业总数中仍占90%,在全印工业产值中约占70%。活动领域也非常广泛,主要集中在农业及相关领域、纺织服装、国内贸易、服务业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可见,私营经济不仅规模较大,而且作用重要。三是政府重视对公营企业的领导与监督。印度许多公营企业实际为政府所有,政府对其主要运用指令性计划和直接控制的方法。在每个五年计划中,对其投资实行行政部门管理方式,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销往何外等均由政府确定;所需原材料由政府供应,财务受同级议会监督,其实为半事业性质的单位。政府与公营企业的关系基本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四是政府注意对私营经济的指导与控制。在每个计划中政府总是规定其投资规模及其在计划投资中的比例;对其投资领域、投资地点、生产品种、生产数量、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及销售渠道等一系列问题,主要通过许可证法、工业政策等行政法令和经济政策实行控制,并通过价格、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以引导,使其为计划规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服务。印度政府既注意对其发展的引导,更重视对其发展的控制。可见,印度经济管理模式既不是纯粹的公营经济形式也不是纯粹的私营经济形式,而是公私并存的混合经济形式;印度的公营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都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

(二)印度混合资源配置方式及其特征

独立后,印度在构成混合经济的基础上,坚持实行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利用经济计划配置重要生产要素;同时,也不放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注意利用价格、利率等经济杠杆进行资源配置。因此,印度实行了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但更强调政府对市场配置资源行为的干预。一是经济计划配置资源。1950年印度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制订全国发展计划;同时,各地方政府要制订地方发展计划,甚至各经济部门也制订部门发展计划,从而形成完整的计划体系。重要的是,全国发展计划需经过议会审查批准,地方发展计划须经地方议会以及国家发展委员会的批准。为加强对经济计划的执行,在印度中央政府内还设立了计划执行部。在每个五年计划文件中,要规定计划期内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主要社会经济指标,包括公私部门、各政府部门和各地方政府的投资额等。印度这种把投资引入所希望的渠道的计划,不同于由市场力量决定资源分配的指导性计划。 二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独立后,市场机制继续在印度经济发展中起着显著的作用。印度不仅存在商品自由市场和期货市场,而且还存在证券市场,劳动力市场也逐渐得到发展。为发挥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印度注意利用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各种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三是政府参与资源配置。在决定政府财政对公营企业的投资数量、投资领域和投资地点等方面,印度政府拥有绝对权力;在限制私营部门的投资领域、投资地点和投资数量等方面,以及利用外国投资方面,对外资的投资地点、投资领域、投资比例等,印度政府也拥有极大的权力;印度政府也会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加以引导甚至给予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印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许多产品的价格实行国家控制的管理价格;对农业、小型工业、乡村工业、出口等优先部门按照优惠利率发放贷款,以扶持其发展。

印度实行经济计划、市场机制和政府参与等多种资源配置方式,且颇具特色。一是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明显。印度特别强调经济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中央和各邦政府内设立的经济计划机构,实际上是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政府机构,不仅制订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计划,而且还要制订部门发展计划;经济发展计划不仅要经过各级政府多次讨论,而且在批准前要交社会各界讨论;政府还专门设立经济计划执行机构――计划执行部,以保证计划所规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增长指标的实现。二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限制。印度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依然受到诸多限制:各邦市场之间还存在某些隔离,完全统一的国内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石油天然气市场完全为公营石油天然气公司垄断;粮食等依然为政府收购,商品市场也不完善;劳动力市场不很健全,发展受到诸多限制,甚至连就业登记所也数量不多;资金市场、资本市场等也不完善,外汇市场甚至不存在。由此可见,印度市场体系尚待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仍受到极大的限制。三是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较大。长期以来,印度政府不仅直接参与资源配置,如对公营部门的投资,而且还利用劳动工资政策、收购价格政策、金融利率政策等等实行间接管理,不仅规定对部分粮食实行收购,而且还要求公营企业购买小型企业的产品;对一些重要的工业品实行管理价格,对重要服务价格也实行政府管理;各银行必须将其吸收存款的相当一部分用于购买政府核准的债券,必须将放款的相当一部分给予农业、小型企业、乡村工业等政府规定的优先发展行业,对发放给优先部门的贷款必须实行低于通行利率的优惠利率。所以印度的资源配置方式既不是纯粹的计划配置的资源配置方式,也不是纯粹的市场配置的资源配置方式,而是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并存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但更重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二、印度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调整

(一)财产所有制形式的调整

20世纪80年代,印度政府对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但基本上没有触及财产所有制形式。只是从90年代初期开始进行经济改革,印度政府才逐渐触及财产所有制形式。一是缩小公营经济的垄断领域。80年代后期,拉・甘地政府对公营企业主要实行谅解备忘录制度,扩大其经营自;对病态私营企业不再国有化,不再扩大公营经济规模。90年代初期,拉奥政府实行的重要举措是,大幅度缩小公营经济垄断经营的领域,规定只有原子能、军工等战略性领域由政府垄断经营;对个别严重亏损的地方政府公营企业实行破产处理;规定其重大事务一律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其可利用新增利润自行扩大生产门类,生产创新产品并利用所得外汇进口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等。90年代后期,瓦杰帕伊政府加速经济改革,减少政府对公营企业所持股份,对其逐渐实行私有化。2004年国大党执政后,私有化的步伐放慢。经过调整与改革,印度公营经济活动领域减少,相对规模有所缩小,但绝对规模仍在扩大。二是放松对私营经济的限制。80年代,英・甘地政府允许私营企业每年自动扩大5%的生产能力;拉・甘地政府允许私营企业在5年内自动扩大25%的生产能力。90年代初期,拉奥政府进行经济改革,逐渐取消对生产许可证的限制,大幅度扩大私营经济的活动范围,基本上取消反垄断法,使大型私营垄断企业的投资地点、投资规模等不再受到限制。瓦杰帕伊政府进一步放松了对私营经济的限制。经过调整与改革,印度私营经济的相对规模和绝对规模都进一步扩大了。三是放松对外国投资的限制。80年代,印度对外国投资的政策基本上没有松动。90年代初期,拉奥政府逐渐放松对外国投资的限制,瓦杰帕伊政府进一步放松了对外国投资的限制:不再要求外方必须转让技术,逐渐扩大外国投资的领域,提高外国投资的比例,有的领域甚至允许外商独资。外资参与印度证券市场的条件也逐渐放松。经过调整与改革,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混合而成的合营经济的规模增大了。四是进一步鼓励城乡合作经济,特别是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组织形式,使合作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因此,印度经济在调整与改革过程中,呈现出“公退私进”的状况,即公营经济的活动领域有所缩小,私营经济的活动领域逐渐扩大,但混合经济制度依然存在。

(二)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

尽管经过调整与改革,印度的财产所有制形式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但是印度却对资源的配置方式进行了重要改革。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渐取消对企业生产的限制。首先放松对私营企业生产投资的限制,在允许其自动扩大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渐取消对其生产能力的限制,不再过问其生产多少;通过扩大其生产经营领域,减少对其生产什么的限制。拉・甘地时期,通过与公营企业签订“谅解备忘录”,扩大其生产经营自,对企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等不再干预,让市场更多地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二是逐渐放松对产品价格的控制。90年代初期,印度政府逐渐减少实行管理价格的商品种类,只对钢材、水泥等几种重要商品保持管理价格,其它商品价格都由市场决定;许多服务价格也放开了,只保留对铁路运费等重要服务价格的管理。对货币的对外汇率,也逐渐放开,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其升降。三是逐渐放松对资金来源的限制。各银行按照规定将其吸收存款用于购买政府核准债券的比例大幅降低,按照规定放款的比例也已大幅下降;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来源限制减少了,企业可以到国内外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四是逐渐放松对产品销售的限制。对公营企业产品销售的限制逐渐减少,让企业更多的产品可以在自由市场上销售;逐渐取消对公营企业进出口贸易的垄断,私营企业特别是外商合资企业可以涉足进出口贸易,从而逐渐放松对产品销售的限制。但是,印度的经济计划依然坚持下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依然存在;政府对商品、资本、劳动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也依然存在。因此,印度只是在保留政府作用的同时,增强了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

不难看出,经过80年代以来的经济政策调整与改革,印度的财产所有制形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依然保持了公私并存的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只是实行某些有利于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公私并存的财产所有制形式中逐渐扩大了私营经济的规模,并实行某些有利于市场发育的政策措施,让市场机制在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三、印度实行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原因

独立后,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印度形成了公私并存的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经过80年代初期开始的经济政策调整和90年代初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印度只是减少了对公营经济的干预,放松了对私营经济发展的限制,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公私并存的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剖析印度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我们不难发现,印度所以一直实行混合经济管理模式,是由印度社会的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社会政治关系及国际经济环境和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特点所决定的。

(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

经过独立后近60年的艰苦努力,印度社会生产力水平已大为提高。在印度农业生产活动中,抽水机、拖拉机、收割机等现代农业机械已经得到运用;在印度工业生产领域,大型数字化机床、先进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等也已广泛使用;在运输行业中,卡车、电动机车、大型轮船、运输机等的使用都已非常普遍;电灯、电话、电视机、洗衣机等现代文明产品,也已进入印度城市人民的生活。但是传统社会生产力在印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依然广泛存在:牛耕地、人工收割、人工灌溉等传统生产方式在印度农业生产活动中依然随处可见;手工操作、手工作坊等在印度工业生产领域仍占有重要地位;牛车、人力车等人畜搬运方式在印度城乡依然常见;许多边远农村依然不能用电灯照明,更不要说使用电话等现代通讯工具了。因此可以说,迄今为止,印度社会生产力水平依然呈现出多层次性。这种多层次的社会生产力,成为印度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基础,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合理性。

(二)社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印度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也决定了印度社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如前所述,在印度社会生产活动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财产所有制形式:既有纯粹的财产公有制形式和纯粹的财产私有制形式,也有工人农民形成的财产集体所有制形式和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包括外国投资)结合而成的各种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多种财产所有制形式,决定了印度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方式的多样性。实际上,在印度发展的每个领域,都存在多种生产方式。在印度工业生产领域,既有许多运用现代管理方式的大机器工厂,也有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手工作坊;在印度农业生产领域,有组织严密的现代化公司农场,也大量存在以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的个体生产方式;在商业服务领域,虽然有许多按照现代管理方式建立的股份制公司,但也有大量以家庭甚至个人为经营单位的个体服务机构。因此,印度社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印度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存在。

(三)社会政治关系的多元化

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印度社会政治关系的多元化。不同层次的社会生产力和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政治群体;同时,这些不同的社会政治群体,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不同层次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利益。印度还是世界上政党最多的国家之一。在印度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政党和政治组织,既有代表大资本和中小资本利益的政党,也有代表工人、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利益的组织;既有代表知识分子群体利益的政党,也有代表失业劳动者群体利益的组织,还有代表各地区利益的政党和组织。这种在利益多元化基础上形成的政治关系的多元化,也要求经济管理方式的多样性,以照顾各个层次人民的利益和各个地区的利益,从而保证社会政治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安定的国内政治环境。

(四)国际经济模式的多样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经济管理模式: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坚持财产私有制形式的同时,实行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形成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但是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保留财产私有制形式的同时,逐渐形成了财产公有制形式,同时实行了社会经济发展计划,采用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逐渐形成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新出现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则主要实行财产公有制形式,并同时实行计划配置资源的方式,形成计划经济模式。印度领导人认为,印度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既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模式,也不能完全采用东方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模式,因此印度自然采取了混合经济管理模式,只是较多地偏重于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吸取纯粹东西方经济模式的长处,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纯粹东西方经济模式的短处。因此经过经济政策调整和经济改革,印度只是更多地吸收了西方市场经济模式的长处,以抵消东方计划经济模式的短处,依然保留了混合经济管理模式。

(五)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互补性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8

第一条 新产品必须是: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比老产品有显著改进和提高,或有独创的;具有先进性、实用性,能提高经济效益,有推广价值的;在省内是第一次试制成功的产品,并经过省科委、省经委确认。产品的结构、性能等没有改变,只是在花色、外观、表面装饰、包装装潢等方面改进提高的,不应列为新产品。

第二条 工业企业应把发展新产品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产品计划完成的好坏,是检查企业经营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做好国内外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结合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和生产技术的实际,逐年编制新产品发展计划。

第三条 新产品发展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主管厅局和各地市经委、科委会同计委在企业计划的基础上,于前一年十月前,分别编制本行业、本地市的年度新产品发展计划。

第四条 省经委、省科委会同省有关主管厅局,对各行业的年度发展新产品计划进行逐项确认。在确认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国民经济需要,编制省的重点新产品发展计划,由省计委综合平衡后作为省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部分下达。

设计、定型、投产

第五条 发展新产品,应满足用户需要,坚持质量第一,价廉物美,适销对路。产品设计要贯彻标准化有关规定。

第六条 制订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市场调查,用户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试制方案、协作关系、经济效果初步估算等。

第七条 设计定型。产品试制结束后,经过测定、试用、试销,如果证明其技术性能、结构、造型、工艺、质量都达到原设计要求,用户满意,应报主管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由主管部门召开鉴定会议,作出能否设计定型的结论。凡是需报省确认的新产品,应由省主管厅局组织鉴定,如省主管厅局委托地、市主管局组织鉴定,必须对鉴定作出批复。

第八条 新产品的投产,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定型;

2.经过小批试生产或必需的中试;

3.有完整的设计、工艺、检验等技术条件;

4.有经过标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注册商标。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专门检验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有成本分析、价格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果估算。

具备以上条件后,企业可向下达试制计划的主管部门申请生产定型。未经批准生产定型的新产品,一律不列入生产计划。

经费、试销、税收

第九条 解决厂矿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经费的办法,应在不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内部开支一定的研究经费。除去大型的、综合的、长远的科研项目以外,一般的新产品试制、新技术研究,国家不再拨款,由企业自给,以增强企业的经济责任。企业科研经费(包括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和委托科研、试制费用)可以从三方面解决:一是更新改造资金;二是企业管理费;三是实行利润留成的企业,可以从生产发展基金中解决。

第十条 新产品批量投产所需经费,属基本建设的,按基建程序办理;属技措性质的,按挖、革、改管理办法执行。所需经费能用贷款解决的,应尽量用贷款解决。银行应对发展新产品的贷款给予优先支持。贷款只能用新产品本身的利润归还,不能动用老产品利润。

第十一条 新产品研制成功,经鉴定后投产,允许企业自销。试销期由主管部门会同财税部门根据具体产品确定,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二年。

第十二条 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制定,报物价管理部门备案。试销期满投入批量生产,即应报物价部门制订正式价格。

第十三条 新产品在试销期间,因成本高、利润过低或有亏损的,经省财税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减税或免税。

第十四条 为鼓励企业发展新产品,凡能按计划完成试制并组织投产的企业,在新产品批量投产后第一年获得的利润中,留成百分之十至三十(集体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提取留成),以用于继续发展新产品。具体留成比例由地市县经委、主管局会同财政局,比照实行利润留成企业的增长分成比例商定。

合同、奖励

第十五条 为加强发展新产品责任,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行经济 技术合同责任制,凡列入省新产品发展计划的项目,都须签订专项责任合同或有偿合同,明确项目进度、技术经济责任、用款计划等。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9

2建立目标管理系统,提高计划的严肃性

在现代管理中,经济组织的总目标或最终目标一般是通过目标管理来实现的。就是要把自上而下的企业目标的分解与自上而下的职工期望的目标相结合。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承揽到建设任务。并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后,就必须为履行自身承担的责任。实现自身权利而搞好内部计划管理工作,通过企业的生产计划、生产作业等计划来研究如何有计划地组织企业的生产活动,监督计划的执行,保证计划的实现,这时,企业内部的各级计划部署已转变为指令性计划,是决策性计划,必须贯彻执行。建筑商品的生产是一个复杂的长期过程,企业必须有良好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在施工人员的施工生产活动中的行为就必须有所依循,有所约束,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来维护企业内部计划的严肃性,保证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我单位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采取目标管理的办法,在企业计划总目标和基本计划的基础上,组织下属的各个部门确定各级次级目标,建立一个多样性,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它不仅使企业的每一个基层单位的管理者和成员都能清楚地了解他们的任务和应取得的预期成果,进行自我控制,而且可以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这样既提高了计划的严肃性,又增强了企业对市场的应变性,同时又充分调动了全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以建立以提高计划严肃性且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内部计划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3完善企业定额,提高计划的科学性

定额是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对产品数量、质量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利用和消耗等方面规定的应达到的标准或衡量尺度。没有正确的定额,就没有科学的计划。在计划工作中,要使用许多定额,主要有:产品质量和数量方面的定额;劳动方面的时间定额等,企业在制定劳动定额时,必须保证定额水平能够先进合理。尤其是建筑产品是以销定产的特殊商品,由于其所具有的生产的个别性、作业分散流动性,施工周期长等特点而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生产,这就决定了不同的建设项目,价格也不相同,但对于同一建设项目来说,价格就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内容,价值规律要求,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格以价值为基础就是使价格最大限度地接近价值,也就是接近社会必要劳动消耗。在建筑市场中,如果生产的同一商品所需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本就低,利润就高,有利于市场竞争,按照这样价格出售的商品获得的收入,就能补偿在生产中的消耗,并获得盈利。建筑企业建立和健全了自己先进合理的定额在参与建设项目的投标中,就能正确估价企业在同行业中的技术水平的高低和竞争力量的强弱,同时也会根据定额,编制出较为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报价,只要报价一报出,标底一公开,企业就能基本估算出干完该项工程大概的盈利或亏损数。企业有了自己的定额在进行内部管理时,就能够运用定额,对所属工程处、施工队乃至施工班组进行切合实际的考核。因此,制定和完善企业定额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计划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4加强统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建筑行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量与日俱增,企业经营科学的决策必须要有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作为基础。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灵魂,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反映真实情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这些要求不仅表现在数量方面,最重要的一点表现在统计信息的质量上及时计划执行情况继续检查和监督。企业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因素影响和施工条件造成的不断变化,往往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统计信息能够比较及时地反馈,及时了解计划完成情况,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产品的产供销之间的平衡和协调情况,并通过统计分析对所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再通过施工现场调度会,及时修订和调整施工生产作业计划,使之达到新的平衡,以保证整个施工生产的均衡性,全面完成计划任务,实现计划目标。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的职能作用日趋增大,企业的领导要从掌握更全面更客观的实际情况,确保企业经营决策科学无误出发,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使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0

第一条 新产品必须是: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比老产品有显著改进和提高,或有独创的;具有先进性、实用性,能提高经济效益,有推广价值的;在省内是第一次试制成功的产品,并经过省科委、省经委确认。产品的结构、性能等没有改变,只是在花色、外观、表面装饰、包装装潢等方面改进提高的,不应列为新产品。

第二条 工业企业应把发展新产品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产品计划完成的好坏,是检查企业经营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做好国内外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结合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和生产技术的实际,逐年编制新产品发展计划。

第三条 新产品发展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主管厅局和各地市经委、科委会同计委在企业计划的基础上,于前一年十月前,分别编制本行业、本地市的年度新产品发展计划。

第四条 省经委、省科委会同省有关主管厅局,对各行业的年度发展新产品计划进行逐项确认。在确认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国民经济需要,编制省的重点新产品发展计划,由省计委综合平衡后作为省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部分下达。

设计、定型、投产

第五条 发展新产品,应满足用户需要,坚持质量第一,价廉物美,适销对路。产品设计要贯彻标准化有关规定。

第六条 制订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市场调查,用户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试制方案、协作关系、经济效果初步估算等。

第七条 设计定型。产品试制结束后,经过测定、试用、试销,如果证明其技术性能、结构、造型、工艺、质量都达到原设计要求,用户满意,应报主管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由主管部门召开鉴定会议,作出能否设计定型的结论。凡是需报省确认的新产品,应由省主管厅局组织鉴定,如省主管厅局委托地、市主管局组织鉴定,必须对鉴定作出批复。

第八条 新产品的投产,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定型;

2.经过小批试生产或必需的中试;

3.有完整的设计、工艺、检验等技术条件;

4.有经过标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注册商标。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专门检验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有成本分析、价格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果估算。

具备以上条件后,企业可向下达试制计划的主管部门申请生产定型。未经批准生产定型的新产品,一律不列入生产计划。

经费、试销、税收

第九条 解决厂矿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经费的办法,应在不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内部开支一定的研究经费。除去大型的、综合的、长远的科研项目以外,一般的新产品试制、新技术研究,国家不再拨款,由企业自给,以增强企业的经济责任。企业科研经费(包括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和委托科研、试制费用)可以从三方面解决:一是更新改造资金;二是企业管理费;三是实行利润留成的企业,可以从生产发展基金中解决。

第十条 新产品批量投产所需经费,属基本建设的,按基建程序办理;属技措性质的,按挖、革、改管理办法执行。所需经费能用贷款解决的,应尽量用贷款解决。银行应对发展新产品的贷款给予优先支持。贷款只能用新产品本身的利润归还,不能动用老产品利润。

第十一条 新产品研制成功,经鉴定后投产,允许企业自销。试销期由主管部门会同财税部门根据具体产品确定,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二年。

第十二条 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制定,报物价管理部门备案。试销期满投入批量生产,即应报物价部门制订正式价格。

第十三条 新产品在试销期间,因成本高、利润过低或有亏损的,经省财税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减税或免税。

第十四条 为鼓励企业发展新产品,凡能按计划完成试制并组织投产的企业,在新产品批量投产后第一年获得的利润中,留成百分之十至三十(集体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提取留成),以用于继续发展新产品。具体留成比例由地市县经委、主管局会同财政局,比照实行利润留成企业的增长分成比例商定。

合同、奖励

第十五条 为加强发展新产品责任,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行经济技术合同责任制,凡列入省新产品发展计划的项目,都须签订专项责任合同或有偿合同,明确项目进度、技术经济责任、用款计划等。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1

一、新经济条件下煤炭经济运行的特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与之互动的煤炭经济运行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具备以下特征:

(一)生产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煤炭企业近几年在生产技术上发生了重大变革,其主要特征是生产者的自动化运用程度提高,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生产安全监控技术投入,技术含量高的采掘机械广泛使用,在产量规模扩大的前提下,产品成本大幅度降低。

(二)产品个性化特征越来越明显

煤炭企业一直被认为是单一产品企业,地质赋存的资源决定着企业的发展。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深入,每个客户对煤炭产品的性质要求不尽相同,企业根据客户对煤炭产品的特殊要求,经过采、洗、储后,进行资源的配置,量体裁衣,最终达到客户对产品的需求。近几年配煤技术不断发展,煤炭产品个性化特征变得很明显。

(三)销售市场化范围越来越宽广

煤炭市场从单一计划经济走出后,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内涵。跨行业、跨地区扩大销售范围,一户一策的销售策略,依据成本制订的多样价格等诸多市场要素,要求我们利用成本的优势合理准确地反映出产品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多的份额。

(四)经营一体化进程越来越快

由于经济资源在一定区域中的流动和组合,资源的配置不再受体制、地区的限制。企业的重组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区域化,企业的资本、人力、技术的流动化,使生产经营活动突破了空间的一定限制,可以使同样的资金投入取得的最佳经济效益,也使成本要素得到最佳配置。

(五)管理信息化交流越来越便捷

网络技术和数字计算技术大规模的应用,技术信息和管理信息相互结合,形成了有效的信息群。信息的生成、使用、交流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企业的决策者可以很快将信息尽在掌握中,对生产经营管理进行适时决策。

二、煤炭成本管理的发展

新的经济条件下煤炭企业经营运作特征,必将影响煤炭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的管理。这主要表现在:

(一)成本管理理念的更新

在新经济环境下,企业树立战略成本管理的新观念。所谓战略成本管理是指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同时进行的成本管理。它与传统成本管理的最大区别是: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发生过程的成本。传统成本管理观念认为成本管理就是对产品生产成本的管理,主要是事后核算,作一些简单的成本分析,因而导致成本管理模式单一,管理目标狭窄、管理手段落后。经济因素的变化影响煤炭企业经济运作的特征,迫使企业改变传统成本的管理观念、管理模式,运用高新技术,通过全员成本管理和全过程成本管理,实现战略成本管理,企业全体成员参与成本管理,人人树立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的意识,改变过去只限于成本管理的专职人员参与的成本专业管理。

成本管理涉及产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从煤炭市场预测、调研到煤炭产品定位设计与开采洗选,及生产工艺控制,材料物资采购,产品销储运、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都要进行成本管理;改变过去只侧重生产成本管理的状况,企业应对产品设计成本、物资采购成本、产品生产成本、交易成本、使用成本和综合管理成本等进行管理,使成本降到最低。

(二)煤炭成本预测的公正和合理

按照成本要素,在较长时期和较稳定的产品条件下,由财务部门在计划、生产、劳资、设备等部门的配合下,分别确定各所属生产单位完成产量所需的物耗、人员数量、生产岗位等技术参数,由此产生成本的分项计划,再同下属单位进行沟通,最终汇总确立“计划成本”,作为各下属单位的经营考核指标。在执行过程根据生产条件变化以计划成本为基础进行客观性因素调整。

计划成本保持相对稳定,不再以上年的成本水平为依据进行调整,避免鞭打快牛,并由财务部门进行动态运行,改变了一贯将计划成本作为静态指标的做法,实现了动态管理,使成本更切合实际工作。因此,以“计划成本”

为基础,可保持成本预测的稳定性,因素动态调整又兼顾了实际工作的变化性,成本管理才会具有可操作性。

(三)煤炭成本控制的重点前移

从注重煤炭生产过程的成本控制转化为事前成本控制。煤炭产品计划成本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际成本水平的高低。在新经济环境下,煤炭产品个性化和市场化要求在煤炭产品市场定位设计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事前成本控制应是现时成本控制的重点。

为使煤炭产品在市场上具有更强大的竞争力,成本管理不能局限于煤炭的生产过程,而应延伸到市场需求分析、相关技术发展的趋势、产品的定位、客户的使用等。某一煤炭产品的形成,不仅表现在常规业务信息的交流,更重要的是外部智能化信息的综合管理。运用互联网技术,结合实际煤炭成本对产品业务全过程先进行模拟运行,并在测定阶段确定目标成本,再采用倒挤式方法进行成本定位。即:从事物最初起点开始实施充分透明的分析,利用计算机技术可实现将原材料、部件、人工等装配成产品的同时,将成本也一并技术组合进去。在模拟运行中,除应按照成本管理的要求,对产品信息的来源成本、技术成本、生产成本、库存成本、销售成本、质量成本、处置成本等进行严格、科学的管理,更应重视煤炭产品预测阶段价值和投入产出的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非物质因素进入产品价值,与之相适应,成本预测和控制的内涵亦应扩展到非物质成本,如人力资源成本、服务成本、环境成本等。企业管理的重心由内部转向外部,研究分析各种决策成本亦是成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成本考核更赋予人性化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2

关键词:经济效益审计;指标体系;评价标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5-0194-02

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审计是企业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以谋求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利用专门的审计方法,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就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审查,收集和整理有关审计证据,以判断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经济效益的开发和利用途径及其实现程度的审计活动。主要目的在于发现和揭示经营管理中影响经济效益的问题,帮助企业挖掘经济效益潜力,提出管理和改进措施,以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国有企业进行经济效益审计一是把握企业自身特点,开展以减少损失浪费为目标的效益审计;二是围绕生产经营中心薄弱环节,以挖潜增效为目标开展效益审计;第三要针对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为目标开展效益审计,切实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从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时点看,应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事前,主要审查计划、预算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对未来的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结果进行评价,促使未来的经济活动方案更加合理,更加可行,更为有效;二是事中,通过把经济业务的实施情况与事前的计划和预算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正计划、预算,使之更符合客观实际;三是事后,对已完成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以进一步寻求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

1 国有企业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内部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有关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决策,它包括对管理控制系统是否存在,是否合规和是否恰当;决策过程是否存在,是否合规和是否与本单位目标的实现有关;管理人员素质及管理质量等进行评价。审计过程中应坚持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相结合、长远效益与近期效益相结合、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相结合、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等原则,根据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投入产出法、预测法、查询测试法、对比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效益审计,其主要内容有:

1.1 生产经营决策、计划审计

(1)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程序、方法、结果以及生产经营目标和方案进行审计,评价生产经营决策是否适应市场经营变化的要求;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务等资源的利用是否达到最佳化;

(2)审查生产经营计划、利税计划目标、产品成本目标、各种经营包干指标和产品质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是否先进可行,是否符合企业发展的总目标;

(3)审查、分析和评价生产经营计划的合理性、先进性,计划编制是否有科学的程序,内容是否全面,指标与指标之间、产供销之间是否综合平衡;

(4)分析、评价企业的计划完成情况。

1.2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和投资效益审计

通过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评审,项目投产及资金收回效益的评价,促进投资效益的优化。

(1)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参与投资项目方案的选定工作,做到事前审计监督;

(2)对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3)对已投产项目的投资回收情况、达到设计能力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投资项目的效益、工艺技术的合理性及先进性。

1.3 生产组织优化的效益审计

(1)审查企业是否合理组织生产,对资源及产品结构是否做到优化,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2)审查主要生产装置的利用率及装置达标情况;

(3)审查、分析、评价生产任务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制定了合理的生产方案和消耗定额;审查综合商品率、生产装置率、能耗、主要原料单耗、产成品的合格率、优级品率、废品率,“三废”治理率和综合利用率等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4)审查技术标准的合理性与效益性;分析评价生产技术和工艺管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质量管理和质量保征体系的完整性、效果性;

(5)综合分析、评价企业的主要生产装置(设备)与全系统在生产能力、效率、产品品种和质量、动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三废”治理、利用等方面的配套情况;找出制约企业提高生产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及节能降耗的薄弱环节,提出挖潜增效,增收节支的途径和措施。

1.4 科研开发及应用的效益审计

(1)审查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新市场开拓计划,是否与企业的长期或近期的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

(2)审查企业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情况,并评价其可行性和效益性;

(3)审查对科研开发资金的应用方向及其配置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1.5 物资管理的效益审计

(1)审查依据生产建设计划和消耗定额而编制的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及批量进货的经济性;

(2)审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质量、价格、数量以及进货渠道,评价物资采购成本,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审查物资的管理、验收、入库、出库、发放、使用手续是否健全,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做到物尽其用。

(4)审查物资储备是否实行了定额管理,制定的定额是否合理,有无超储积压情况,分析造成超储积压的原因;

(5)物资报废及损失是否按规定管理,查清报废及损失的原因;废旧超储积压情况,分析造成超储积压的原因;

1.6 成本费用管理的效益审计

(1)审查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分析评价成本费用升降原因,寻找降低成本费用途径;

(2)审查成本中各要素所占的比重及变动情况,分析产量、品种、质量、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对其变动的影响并找出原因;

(3)审查单位产品成本是否合理,将本期单位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目标成本、上期实际成本比较,是否有明显的上升或下降,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

(4)评价成本控制,是否有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

1.7 利税目标审计

(1)汇集、审查、分析当期生产经营和财务成本报表资料;

(2)从产品结构、产量、效率、质量、成本、销售实现等方面对当期利税实现进行评价分析;

(3)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预测结果,分析、评价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的合理性、效益性及影响实现企业利税目标增减的因素,提出挖潜增效的措施,预测全年可能实现的利税目标;

(4)对实现利税的滚动性预测,对确保利税的生产经营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1.8 资金利用效果审计

(1)审查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等指标,分析评价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

(2)审查各项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分析流动资金占用的合理性,评价流动资金使用效果。

1.9 销售经济效益的审计

(1)审查、分析销售数量、价格、税金、成本费用和品种结构等因素变动情况对销售利润增减的影响;

(2)审查企业是否对市场进行了调查、开拓,产品是否适销对路,是否根据市场变化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对新产品新市场的发展前景是否进行了预测;

(3)审查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分析违约原因及造成的损失;

(4)审查销售计划、商品流转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库存商品的合理性。

1.10 经济合同的效益审计

(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是否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2)审查经济合同签约方的法人资格及授权权限、资信、经营范围及履约能力;

(3)审查经济合同的经济、技术上的效益性和可行性;

(4)审查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及其执行结果;

(5)审查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1.11 长期投资效益审计

(1)审查投资项目经济、技术上的可行性及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和手续是否健全;

(2)审查投资各方投入资金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

(3)审查投资企业的资产使用,经济效益及利润分配情况,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

(4)评价投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监督和检查投资企业中止或终结时的财产清理及分配情况;

(5)审查股票、债券的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及效益性。

1.12 外委外协项目的效益审计

(1)外委外协项目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企业的现有人力、物力是否得到充分利用,产品、设备、技术的优势是否得到充分的发挥;

(2)对需要外委外协的项目是否贯彻价格优先、质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3)审查外委外协项目有无检查和验收制度,并评价其执行情况;

(4)审查外委外协项目预决算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无高估冒算、多报工作量、重复取费等情况。

2 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指标

经济效益审计评价的主要参考标准有:

(1)国家的政策法规及颁布的有关技术经济标准;

(2)控股公司或上级部门下达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本企业(含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方针、生产经营计划、规章制度和控制制度;

(3)合同协议或承包经营责任状规定的有关条款;

(4)本单位同期和历史先进水平;

(5)国际、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6)投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预定值。

笔者认为,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指标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财务方面,一般涉及获利能力如利润、资本回报率、经济增加值;替代性财务目标包括销售额、现金流量等。

(2)客户方面,一般包括客户满意程度,原有客户的稳定程度,新客户的加入,在目标市场的市场份额等。

(3)过程程序方面的评价指标,如投标成功率,安全指标,项目绩效指标,项目完成指标等。

(4)学习成长方面的指标,如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指标,提供新服务、新产品收入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员工合理化建议的数量,员工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认同度等。

总之,国有企业 经济效益审计是深化企业审计的重要举措和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三个方面进行测试,进行定量考核,全面评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深入剖析重点环节与问题,充分揭示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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