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农问题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4 14:50:46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1

农民可能是对人类历史进程影响最大的一个阶级,农民一词也可能是学术史上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话语。在目前社会转型加速的历史场景下,八九亿中国小农正走向其历史的终结点,强调这一研究主题,记录这一历程并升华至理论层面,从而发现中国农民实现市民化的历史性规则,可能会成为社会学中国学派在世界社会学舞台上独树一帜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农民市民化研究过程中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农民与市民——相互依存的两个概念

关于何谓农民的讨论,其历史可能与农民本身的历史一样长久。西方对农民概念的界定就曾出现过长期的历史性分歧。如早期的古典主义者把农民看作历史上一切时代的个体农业生产者,包括古典时代的农民直到当代农场主,但不包括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他们视农民为“理性的小农”、“便士资本家”。而另一派则坚持新民粹主义——后现代主义的立场,把“农民”看作宗法社会或农业社会里的所有居民,但又不包括诸如发达国家的农场主这样的非农业社会的农民,其代表就是美国农民学家丹?索尼提出的“农民社会”的五个标准。而马克思主义则主张将农民定义为特定生产关系中的一个阶级,即中世纪的农民阶级。这一定义既不包括“农业社会”的非农业生产者,也不包括非农业社会的农民。英国的R?希尔顿是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农民学代表人物之一,他就曾以此为据提出了农民概念界定的七个标准(注:方江山。非制度政治参与[M].人民出版社,2000,P1~20.)。黄宗智把这三种观点归于三种不同的研究传统即形式主义传统、实体主义传统、马克思主义传统。而黄氏自己则认为解放前的中国小农是三种身份的统一体,即小农既是一个追求利润者,也是维持生计的生产者,更是受剥削的耕作者(注:[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M].中华书局,2000,P1~30.)。这些观点对中国的传统农民尤其是小农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由于“新政治彻底改造了旧政治的基础,完全按现代的政治与行政原则来组织乡村社会”(注: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P153.),因此,对目前中国小农的概念内涵要结合当前的基本国情加以分析。《辞海》把农民界定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它仅是从职业来界定农民的内涵,这又大大缩小了目前中国农民的内涵与外延。因此,我们以为,当前的农民可以认为是追求利益者(在非农产业与就业上)与维持生计者(在农业生产上)的统一体。在内涵上,它是一种与城市居民相对称的、历史性的社会身份。

与农民相对而存在的是市民。市民一词的渊源可追溯至古希腊和古罗马。但在中世纪之前,作为一种社会身份的市民概念具有相对的特权意识色彩。拥有市民身份即表示着拥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特权。在希腊城邦如雅典都强调市民享有市民权,但这些人仅是城邦人口的一部分,而且妇女被完全排除在外。在古罗马,具有市民资格的人才适用市民法。到了中世纪的早期,随着居住于城市里的手工业小业主和商人逐渐摆脱乡村封建领主的控制,其居住地从城市公社(commune)发展成为自治城市,市镇开始成为自由、自主的象征。而拥有市民权则意味着拥有人身自由权、决策的自决权。居住在商业城镇中的人后来被称之为bourgeoisie(法文,中译为“资产阶级”)和Burgers,burgertum,burgerstand(德文,中译为“市民”“市民阶层”“市民阶级”)等。他们在法律上享有市民权(citizenship),如居留权、参政权、受教育权、享有福利权等(注:陈映芳。征地农民的市民化——上海市的调查[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3)。)。市民在平等契约的基础上,真正自主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引导社会发展的方向,至此现代意义的市民才开始完全显现出来。

我们认为,在市民一词的现代意义出现之后,农民一词的独立内涵才开始明白无误地显露出来。农民与市民这两个概念相互界定对方,从而相互体现对方的特征与自身存在的价值。从理想型的农民到理想型的市民是一个连续统一的两个端点,而从农民走向市民则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历史进程,更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社会进步。

(二)市民化——从农民走向市民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我国出现了大量农民市民化的具体表象: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率一直居高不下,城市化率由1979年的17.9%迅速上升到目前的40%多;农民工长期生存于城乡之间,形成了以边缘人为组成要素的第三元结构;失地农民成为被丢到社会结构之外的新的失语人群,等等。包括社会学在内的学术界都利用自己的话语体系与学术优长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长时段的关注与解析。非农化、城市化、人口城市化、准市民、市民化等术语成为各相关学科混同使用的共通话语。但这几个术语在其内涵上是有本质性的区别的:非农化主要是一个经济学术语,它是指农民在职业上的地位转型,他们依赖的主要生存资源发生变化,农业收入已经不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农民开始走向现代职业体系;城市化主要是一种地理学术语,它强调农村社区、地域景观等向城市的靠拢,即农村地区变得越来越像城市,或者已经转变成合法的城市;而人口城市化则主要是一种人口学术语,它强调农民迁居城市后,在身份上发生了根本变化,户口类型已经改变。目前所说的城市化率超过40%主要是指城市人口的比重,其内涵要小于完全意义上的城市化。

但是,市民化与前述几个术语不同。市民化主要是一种社会学术语,市民化的理论意涵强调:一方面农民在实现身份与职业转变之前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各种因子;另一方面在实现转变之后,发展出相应的能力(capability)来利用自身的市民权利,完全融入城市。因此,可以认为,市民化是指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Farmer或Cultivator)和作为一种社会身份的“农民”(Peasant)在向市民(citizen)转变的进程中,发展出相应的能力,学习并获得市民的基本资格、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农民的市民“化”有两项基本的内容:第一,农民群体实现从农民角色集向市民角色集的全面转型(注:文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3)。);第二,在实现角色转型的同时,通过外部“赋能”(empowerment)与自身增能,适应城市,成为合格的新市民。而从具体的个人层面来看,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将实现自身在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生存方式和身份认同等方面的现代性转变。

这里可以发现,在目前的中国,非农化是市民化的基本前提:在非农化的过程中,农民与现代城市因子相遇,已经开始在为全面的市民化做准备。而城市化则提供了市民化的外部环境:它是对农村社区向城市方向转变现象的一种描述,但它没有涉及城市化的主体即市民与农民之间本质内涵的转变。在非农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民都在本质上进行着一种市民化。因此,市民化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农民非农化、农村城镇化和人口城市化的整体进程之中,后三者是形,而市民化是质。

在当前的中国,由于新型现代性的迫切理论诉求,由于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策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随着现实的农民市民化危机的突现,社会学提出农民市民化这一研究主题,全面开展农民市民化的研究,在理论上与现实上都已具备了相应的内在冲动。

(一)新型现代性及其理论诉求

1996年,在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世界人居二次大会”指出,“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同时从我们的研究角度来看,21世纪也是一滚中国全面实现农民市民化的世纪。而21世纪的前30年同时又是我国社会转型加速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深入,中国农民市民化的基本宏大场景及相应的制度氛围都在发生巨大变化,其中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就是,在目前,中国正处在旧式现代性向新型现代性转向的境地。所谓旧式现代性就是那种以征服自然、控制资源为中心,社会与自然不协调,个人与社会不和谐,自然和社会付出双重代价的现代性。“绿色惩罚”、对资源控制权力的争夺、价值尺度的扭曲、伦理准则的变形等景象的出现表明,旧式现代性已经进入了明显的危机时期,必须实现从旧式现代性向新型现代性的超越。而所谓新型现代性,就是指那种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双盛、人和社会双赢,两者关系协调和谐,并把自然代价和社会代价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现代性。作为一个具有历史规律性的人类追求方向,提倡并促进新型现代性的全面实现应该是具体研究领域内的一种学术自觉。因此,这种对新型现代性的追求需要我们在相应的具体层面进行理论研究。而关注农民市民化这一宏大事件,弄清其发展规律,从理论上总结相应的经验,构建理论框架,可以消减农民市民化进程中不协调的音调,从而将农民市民化的代价减缩至最小程度,引导农民顺利走向市民,这就是追求新型现代性的一种具体外在显现形式。

(二)和谐社会及其政策诉求

新型现代性的理论诉求落实在具体政策领域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建立各个领域都和谐共处、互动互生的社会作为政策指向的目标。我们研究农民市民化的进程,也是适应这种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取向的一种自觉努力。我们认为,形成社会和谐主要就是要实现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认同和社会结构方面的和谐。在农民市民化过程中,这四点都是必然会涉及的重要研究主题。所谓人际关系,就是要形成融洽、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而农民的市民化涉及农民居住地点、居住方式的改变、初级关系与次级关系重要性强弱的变迁等,所以它必然会牵涉人际关系的重组与转型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即现代意义的农民与市民的培育。所谓资源,就是要在社会阶层体系中建立一种合理的社会流动与社会激励机制,实现各阶层的多赢互利,而市民化进程就是一个资源在各阶层重新配置的过程:在市民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及其社会保障与就业的权益,如何保障农民工的经济利益与相关的物质利益及人身权益,如何实现城乡各阶层、各产业的共赢式发展目标,等等,成为农民市民化研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理论贡献。社会认同是社会团结与社会整合的思想与心理基础,在全球化、信息化对认同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如何让农民、农民工、新市民以及原有的城市居民之间在城市内部形成合理有效统一的社会认同感,更是农民市民化研究中的一个严峻课题。所谓社会结构,是指合理的社会结构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需要理顺社会流动渠道及其相关机制,逐步壮大中间阶层,而让农民成为城市新市民可能就是一个重要的中产阶层生成机制。当然,这都需要相关的配套社会政策的引导。

(三)现实危机及其直接诉求

追求并体现新型现代性是研究农民市民化的宏大理论背景,建设和谐社会是现实政策取向在理论上的需求,这些都是农民市民化研究得以开展的外部约束力量。而农民在实现市民化进程中所遭遇的各种现实社会难题就是社会学研究农民市民化的直接的、微观的具体缘由。中国社会学以“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为自己的深层理念,它必将关注社会现实冲突的最强音,力图进行全面认识与理论抽象,并以最终协调当前社会的冲突为己任。我们认为,“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作为行动主体的农民,而农民的出路是无法从农村自身中寻求的,减少农民的数量,实现农民的市民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出路。在当前及未来的几十年里,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将会转变为城市人。这一进程中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是惊人的。目前已突兀出来的问题既有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性差和社会权利难以保障的问题,也有失地农民人群的当前权利与未来前途无法保证、社会风险过大的问题,还有市民化进程中国家权威与控制力削弱、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的现实危机无不要求社会学面对农民市民化的现实,理性地寻求问题的应对策略。

中国的社会学研究一直在努力“立足现实、开发传统、借鉴国外、开拓创新”,因此在梳理评论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农民市民化研究的基本理路,将会为全面开展农民市民化的研究提供基本的理论支持。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研究进路出发来深掘、展现农民市民化这一历史性的研究主题。

(一)检视经典作家研究的进路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宏观角度曾多次论证农民走向市民化的必然性和具体的路径,理清并分析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的相关基本论断是我们当前研究农民市民化的基本进路之一。同时它也是其他研究进程的根基性的理论资源,因为对经典作家有关市民化的研究与论述进行完整的梳理,并进行当代中国意义上的阐释,可以为农民市民化的社会学研究提供基本的理论养分,指导具体研究的开展。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派的创立者看来,实现农民市民化是解决农民问题,实现城乡融合的根本路径。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认为,“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社会主义应该致力于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资产阶级使乡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注:[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20卷,199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4卷,1995,P470.)。恩格斯也认为,“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需要。”(注:[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20卷,199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4卷,1995,P470.)而后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也对农民市民化的基本研究内容进行了宏观论述,如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在他的社会发展理论中就认为,乡镇企业、小城镇解决了农民的出路问题和农村城市化问题,使中国农村现代化走上了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同志也在著名的“七一”讲话中,号召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通过让农民进入城镇,学习城镇文明,使农民在思想与行为等各个方面逐步实现市民化。

(二)传统——现代连续统一的进路

西方社会学家对发达国家的农民消亡过程的研究一直遵循着传统——现代的研究思维。这种两分法的思维取向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已经显得太过于极端,但他们的理论思维架构、分析取向与一些具体的研究结论仍将对我们的市民化研究具有较大的参考、借鉴意义。(1)这一进路有助于我们认清农民与市民在社会属性上的差异。他们从结构分化与对立转变的宏观角度展开分析,通过探讨城市与乡村的对立状态来间接阐述农民实现市民化的必要性和市民化的具体内容。具有代表性的有涂尔干有关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的研究、梅因关于“身份社会”与“契约社会”对立的研究、齐美尔对都市市民心理的研究、藤尼斯关于“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关系的分析、韦伯关于“前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对立的阐述、帕森斯关于五种模式变量的分析、雷德菲尔德关于“俗民社会”与“都市社会”的分析,等等。对他们来说,从前者到后者的发展是一种“结构的转型”,相应地秉承前者各种社会特性的农民向市民的迈进,同时就是传统社会的各种社会特性向现代社会特性的转变。(2)这一进路有助于我们从全球性与现代性的角度,对农民市民化的背景与具体内容进行重新阐析。吉登斯曾对传统的转变进行了详细论述,认为对所有从传统活动场合的控制中解放出来的群体而言,存在着多元的生活风格的选择(注:[英]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三联书店,1998,P93.)。英克尔斯、沃尔冈夫等则对现代化进程中人的特性转变进行了具体论述。此外,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等也都对农民的市民化转向的现代意义和风险形成、应对进行了论述(贝克,2004)。这些研究成果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的批判对象,另一方面也使我们对农民市民化的外部力量、内涵外延及发展方向有了进一步的清楚认识。它规范着当前社会学界的相关研究内容。而通过理清这一进路的研究成果并加以发展,还可以为我们选择农民与市民这两个概念的具体测量指标提出参考变量。

(三)整体性的实性研究进路

第三种可供选择的研究进程是从整体角度对农民市民化的基础、全景式内容等进行研究,如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对小农的终结进行的研究。这种研究进程意欲从关注一个区域、一个农民群体的整体变迁状况出发,来展现并解释和理解农民市民化这一庞大事件,勾勒出农民市民化与农村社区的工业化、城市化与非农化等其他宏大事件的互动景象。目前已有的具体研究表现之一是有关城中村的城市融合的整体性研究,如李培林对“羊城村”的研究,周大鸣对广州海珠区“南景村”进行的调查研究。表现形式之二是从工业化角度透视某一具体地域内农民各个方面的市民化,如折晓叶对高度工业化的“万丰村”就地市民化的调查研究,陆学艺等人对华北地区初步工业化村落“行仁庄”的全面调查研究。表现形式之三是从对县城进行全面透视的角度,以系统观为基础,考察乡村变迁过程中,农民市民化与农民的经济行为、城市适应性等的互动关系。郑杭生以定州再调查为契机,以华北乡村变迁为目标,以一个县域为基准,全面透视了定县乡村80年的社会变迁。对乡村研究的三大假设即农耕假设、乡土假设、职业假设进行了质疑与理论探讨,从而为农民市民化研究提供了初步的理论基础。

(四)重点突进的研究进路

受现实问题情结及其他外部条件的影响,一般的市民化研究者最有可能采用的基本研究进程就是,将农民市民化问题进行具体分解细化,从某一个具体的研究问题出发,通过考察这一领域内的农民市民化来以小见大。而目前最常采用的、研究成果也最为丰富的具体取向是,从城市适应的角度,对市民化的“化”这一过程进行具体而微观层面的分析,它也是未来的市民化研究的一个基本取向。学者们可以选择的基本研究出发点有四个。第一是从农民流入地——城市的角度,观察与分析农民工、城郊农民、迁居城市的农民等如何在市民化过程中进行维护、抗拒、接受与融合的过程及其政策内涵。如帕克对外国移民进入城市后的文化维护与同化问题的论述;沃思对城市性的分析;托马斯与兹纳尼斯基对波兰移民在美国城市中求得生存资源的研究;王春光、王汉生、项飙等对北京“浙江村”的调查研究。第二是从农民的流出地——农村的角度进行论述,自民工潮发端以来,中国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多,不再列举。第三是关注大城市城郊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如陈映芳、文军等人对上海市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初步研究。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正方兴未艾。第四是国内外的都市人类学对进城农民尤其是少数民族农民适应城市生活的过程的关注。如曼吉等人对违章建筑区及非洲的所谓“异乡人区”、贫民区的研究;安德森夫妇、英国人类学家李特尔等人对进城农民利用志愿性社团来谋生并适应城市生活的研究。张继焦对都市中少数民族迁移者就业与创业的城市适应性的研究。

这四种研究进路在社会学的相关研究中都已有所涉及,但在确定未来的具体研究路径时,其中有几个问题还是值得注意的。第一,西方社会中的农民市民化无论是宏观场景、推动力量、历史历程,还是政策安排与现实后果都与当代中国农民的市民化有相当大的差异,因而它们的研究成果仅具有相对的参考价值。第二,总体上看,有关农民市民化的总体研究尚处于初步状态。虽然相关的农民工、人口流动、乡村工业化等的研究成果已十分突出,但农民市民化的总体研究思路尚未理清,如尚未对农民市民化研究与农民工研究、城市化研究、非农化研究的范围界线进行清楚的界定;农民市民化研究的指导理论倾向尚处于空白状态。对农民市民化的研究理路、具体内容的理析、指导理念等均缺少应有的基本分析,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在农民市民化研究方面,对具体研究内容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选择,如研究农民生活方式(居住、交往、习俗)的市民化、行为方式的市民化、工作方式(职业)与思维方式的市民化。更具体一些,我们可以研究农民的惰性心理、封闭内向的心理、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念,以及宗教宗族观念等向现代市民方面的转型;研究农民的生活从散漫化、无序化走向条理性、规范化,人际交往的血缘与地缘倾向转向业缘倾向,交往方式从直面交往、长期交往为主转向间接交往与霎时交往为主,等等。此外,还可以研究农民的市民权利与新市民的政治参与:新市民如何利用自己的权利,进行充分的利益表达,同时积极参与公共空间的事务,承担市民的政治参与角色。但是,无论我们对具体研究内容进行何种选择,在市民化的研究进程中,有几个基本判断和相关的具体研究问题还是值得一提的。

(一)农民假设已经过时,相关理论急需重构

通过重新梳理有关农民研究的理论经典并检验经验研究的结论,我们就会发现,当前几乎所有的“农民”理论和政策所建立的基本假设,如农耕假设、乡土假设与职业假设都已经日益不可靠。研究表明,在许多地方,就农民之根——土地而言,其社会保障的意义已经远远大于其获得利益的意义,农业体系的保障意义甚至已经大于其产业意义,“农民”的主业已经不是农业,农耕假设已经过时;乡村居民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下人”,乡土假设的解释力已不足;农民已经不仅仅是农业职业的拥有者,它已经具有多样性,农民内部的社会分化现象已经十分普遍(注: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只有充分地非农化后才会有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职业农民”。目前,我们急需用国家手段来解决农民问题(郑杭生,2004)。而学术界也应为此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农民市民化研究进程中,这些都应该成为基本的共识性理论知识。否则,不同的理论预设将会导致研究结论的不可比性与理论取向上的混乱。

(二)农民的市民化是一个农民的传统超越问题

从传统农民的角度来看,农民市民化的进程其实是一个农民超越传统、获得现代潜质的过程。在研究市民“化”的过程中,有几个方面的难题是农民在市民化进程中必须超越的。第一是农民人际关系网络的同质化倾向。由于农民的交往对象的同质性较强,多是一些拥有相同信息与资源的亲戚、邻里,这些同质化的强关系网络不具有利用的价值,因此信息滞后将会成为农民市民化的重要阻力。在市民化过程中,农民社会关系网络与关系资源如何重组问题,如何利用关系网络进行市民化问题尤为值得研究。第二是农民的内部信任问题。中国“家本位”的思想传统使农民在交往中奉行特殊主义的人际信任原则。长期处于“差序格局”中的农民坚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对互动中的陌生人持着低信任的怀疑态度,对跨出狭小的生活圈与陌生人接触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和本能的排斥。这可能使外界对农民的支持行为产生适得其反的后果。相应地外出的农民工交往范围也局限于同乡与亲戚内部,其关系网络并没有整体性的格局改观,外部经济活动所需要的关系链条没有太多的增加,这影响了其职业流动与经济活动范围的拓展。因此,在市民化过程中,必须主动采取措施引导农民,使之实现信任类型的转型。第三是农民合作意识缺乏,自治能力弱化。长期处于威权制度体系下的中国农民,形成了对国家全面服从的心态以及万事不求人的生存哲学,这使中国农民从来没有形成跨血缘、跨地域的自发性互助社团,对组织自治团体的必要性也完全没有察觉,对通过自发团体诉求其正当权益、寻求发展的外部支持的建议也完全不感兴趣。在市民化过程中,让农民学习合作意识、形成具有内聚力的自发性自助社团、主动寻求外部世界的帮助等,将成为决定农民市民化前途的关键因素。

(三)农民市民化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与农民的关系

政府与农民的关系问题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通过考察市民化过程中政府与农民的关系的变迁,可以证实或证伪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一系列现存假设。同时,农民的市民化也是一个农民与政府的关系实现革命性变迁的历程。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多种视角来进行透视,譬如从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国家权力的实现能力及其实现渠道的角度,来看政府与农民、新市民关系的变迁;考察市民化进程中“政府汲取能力”的变化及基层政权所扮演的角色;分析市民化中诸如征地补偿费之类的经济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问题;考察农民在市民化过程中如何将自身的社会本土性资源与国家社会、市民社会所提供的外部支持网络结合起来;探讨市民化过程中政府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状况;等等。这些研究都可从结构、制度、网络、个人以及事件过程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的视角来全面进行解读。这样分门别类地进行深入研究,似乎可以在相关的研究领域内得出一些具有启发性的结论,为正确处理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提出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四)新市民的城市适应性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在市民化过程中,农民将会经历文化震惊、文化濡化、文化重建、文化再适应直至文化创新的过程,最终才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新市民,因此有关新市民的研究中有许多主题值得关注,它将会成为研究的侧重点。随着户籍制度、农民工管理保护制度的日益理性化、公正化,这类问题将会以更加耀眼的形式突现出来。其中问题之一是新市民中农民精英的流动问题。在农民市民化后,农村中剩留人员中精英阶层的组成状况、农民在转变成市民后是否会出现新的统治精英、经济精英;精英阶层是在进行世代的延续,还是被新的社会向上流动而更新;各种精英的身份重合度如何,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将会为社会阶层研究提供新的探讨兴奋点。二是自主空间的维护与利益表达。作为新市民,农民在市民化后必然会在生活方式、工作选择、权利待遇、休闲娱乐等领域处于显性的或潜在的不利境地。新市民必将采用一定的生存方式来加以应对,并对不公平的社会待遇进行抗争。争取属于自己的私人领域或公共领域,并使群体利益表达的渠道保持畅通,这其中涉及到诸如市民社会、公民政治权益等,其中的具体研究内容更是纷繁复杂,需要我们长期关注。

(五)农民市民化模式的比较研究可以提供一些理论启示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巨大,农民的市民化必须依据现有条件来展开,因而必然会形成不同的市民化模式。不同模式所依据的基础条件、动员机制、现实路径与策略倾向的抉择等都会各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因此,比较农民市民化的模式将会对出台区域性的农民市民化因应策略,具有参考意义。譬如,农民的市民化可能会存在江南的苏锡常模式与华北模式的不同。在江南模式中,经济发达、中大城市居多、人口密度高、城市现代化发育程度强,而村落中人口聚集程度低、规模小,农村的传统家族制度强大、乡村集市不发达,农民接触城市的现代因子较多,现代工商业占主导地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苏南地区农民市民化的客观外界约束力量与现实基础。而市民化的华北模式却有其特蒜性,但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该地区交通较便利,中小城市居多,城镇密度低,城市现代化发育程度低,村落人口的聚集程度高、人口多、规模大,显性的宗族制度不发达,而农村集市发达,传统的小手工业多,农民的传统习俗文化仍较强。因此,比较两者异同,并以各自的典型地区如苏南的无锡、苏州与华北的定州(定县)为研究基地,建立或利用各种理论模型进行深入的全面探讨,从社会现实中抽象出本土性的中国社会学理论与研究方法,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将会得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形成社会学的中国经验,并最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学成熟起来的重要象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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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2

1分别探讨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

理论界对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分别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取得大量成果,特别是关于邓小平的“三农”思想研究成果相当的多,在人大复印资料上可以收集到的仅1998年到2001年专门研究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文章就有50篇。

关于的“三农”思想,学者们进行专门研究的不是很多,目前进入笔者视野的著作有郑以灵的《农民观透视》、陈高同、赵素芬主编的中国农业发展丛书中的《与中国农业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的《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以论文出现的研究成果有郑有贵在《党的文献》1999年第3期上发表的《的“三农”现代化思想与当代农村改革》,其余研究成果均散见于思想研究或者其他研究性文章里面。从研究内容来看,学者们重点研究了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理论、和建国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理论。

关于邓小平的“三农”思想研究成果不仅数量多而且涉及面很广,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个相关方面都有论述,呈现出多角度、全方位的特征。学者们重点对邓小平农业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发掘和解读,同时不少学者还从邓小平农业发展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特点和重要意义以及其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方面进行了探讨。关于邓小平的农业发展思想的内容,学者们主要在以下方面做了精辟论述,一致认为它包括: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要科教兴农;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学者们认为邓小平的“三农”思想具有求实性、创造性、超前性、人民性和辩证性的特点。同时,学者们还指出了邓小平“三农”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他们认为从理论上讲,邓小平“三农”思想在农业合作制、农业现代化、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农业思想,从实践上看,它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农业经济实践中起到了科学指导的作用,从而使党在“三农”工作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对的“三农”思想进行专门研究的也不太多,还未见以著作的形式出现的专门研究的成果,但是可以在研究的经济思想的著作中找到其“三农”思想的内容,如顾龙生等所著《经济思想研究》。以论文形式出现的专门研究成果有王骏在《党的文献》2003年第5期上发表的《试论的“三农”思想》,他从基础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改革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论:“必须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中心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创新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等几个方面全面论述了的“三农”思想的内容,同时指出了其鲜明特点。关于的“三农”思想研究其成果还可以从于法友在《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2期上发表的《论对邓小平农业思想的完善与发展》等文章中找到。

2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武力在《党的文献》及其主编的著作《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以历史时间为线索分若干阶段详尽的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陈承红在《农业考古》2006年第3期上发表《中国共产党人的“三农”探索》以中国共产党的四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为线索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三农”问题的探索历程。

孙仲彝在《上海党史与党建》2006年9月号上发表的《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及历史经验》一文中,也是以历史为线索分两个大的阶段和若干个小阶段用详尽的资料阐明了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历程。

冯雷、田立春、刘大莲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兼论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及其理论贡献》,从奠基、形成、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三方面指出了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的发展历程。

此外,广东省教育厅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当代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研究”的最终主要成果、秦兴洪主编的《共和国农村的发展道路:中共三代领导集体的选择》,这本书全面阐述新中国50年来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对农村发展道路的选择,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发展历程。还有学者从某一特定阶段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历程,如何丽芬在《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上论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的历史进程;华中师范大学刘国武2005年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对“三农”问题的认识历程。

3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的巨大贡献

卢文在《中国财经报》2001年07月4日第003版上发表《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的巨大贡献——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一文,他分别从“三农”的涵盖的三个方面将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的贡献阐述为:在农业上的贡献:实行合理的土地制度、实行科教兴农战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在农村问题上的贡献:一贯重视农村、使农村经济转向商品、市场经济、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实现农村工业化,促进乡村城镇化、使农村进入小康;在农民问题上的贡献:注重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素质、组织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帮助农民实现历史性的大转变。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王玉珍在《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增刊——《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论文专辑》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在“三农”问题上的理论和政策的突出贡献包括: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在理论上阐明了“农民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找到了一条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下解放出来的道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一科学规律,并将“农业是基础”作为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在如何发展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上,我党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解决了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制度创新和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创新;在探索中国农民如何增加收入,走上富裕的途径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探索完成了从集约经营——无工不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小城镇——税费改革等一系列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的过程。

冯雷、田立春、刘大莲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兼论中共三代领导核心的“三农”思想及其理论贡献》指出,、邓小平、作为我党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他们的“三农”思想为我党开辟中国的革命道路、中国的改革道路和中国的跨世纪发展道路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4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经验

李明、郭宇在《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1期上发表《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经验》,指出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上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主要包括:必须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必须从全局出发,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必须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农民群众推进农村改革的伟大事业;必须坚持和发展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农村改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必须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正确处理党同农民的关系;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三农”问题,进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民人权事业发展;必须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武力在《党的文献》、《光明日报》及其主编的著作《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一再强调:新中国成立55年来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有不少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包括:实事求是是形成正确认识的基础;民主制度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制度保障;以人民为本是形成正确认识和决策的前提条件。

5关于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三农”思想的比较研究

学者们将中共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结合起来进行了比较研究。如李建宁在《攀登》2001年第4期发表《、邓小平现代化思想之比较》,邹开明、周世慧在《党史文苑》2006年第2期上发表《邓小平农业思想的比较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李晋玲在《生产力研究》2004年第2期上发表《、邓小平农业思想的差异分析》,闵帅、陈洪勋在《菏泽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1期上发表《关于与邓小平农业发展思路的比较》,黄世贤、黎红刚在《江西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上发表《邓小平对农业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郭翔宇在《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1期上发表《同志对邓小平农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在这些研究成果中,学者们一致认为与邓小平对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农业发展的途径、农业发展的规划及经营体制的制定、发展农业采取的手段、实现社会主义农业战略目标的政策构思上,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邓小平继承、发展了农业思想,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思想。有的学者还从知识背景和经历、所处的时代背景、对社会主义的理论认识及其性格等方面分析了二者产生差异的原因,他们认为在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上、农业和农村具体工作思路上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农业思想。

这些专著和论文从不同视角,不同侧面深刻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思想,取得了一定甚至是可观的成果,成绩斐然。但是,随着我国“三农”实践的推进,相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理论支持来说,这只还是一个初步研究,理论研究尚有薄弱和不足之处。从目前的研究状况看,重复性研究比较多,综述研究太少,无论是整体研究,还是专题研究都需要大力开拓新领域。特别是对中共第三代及其新一代领导集体的“三农”思想的研究、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内在关联性的研究、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现实指导意义及其前瞻性研究要更加深入,这就有待于后来者的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武力,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1).

[2]陆学艺著.“三农”论——当代中国农业、农村、农民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

[3]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当代农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3

一、选题的依据

(1、选题所属研究领域;2、选题的应用价值;3、国内外相关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一)课题所属研究领域

1、论文选题属于公共管理领域,具体研究范围是X市农村社会稳定问题。

2、论文中的概念界定:

所谓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是指乡镇和涉农街道区域内的社会稳定问题。

(二)课题的应用价值

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是当前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大局,就是所谓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的社会稳定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也是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难度最大的一项任务。特别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出现,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加快,我国农村的社会矛盾呈现复杂化和尖锐化的特征,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农村社会稳定出现了新变化、新情况,加之全国各地政策、管理模式、风俗习惯、群众素质基础等各不相同,社会稳定问题也有其差异性,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看清现象,剖析案例,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是实实在在做好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发展趋势

1、国内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农村社会稳定问题一直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是专家和学者研究的一个重要社会和政府管理问题,特别是近十年来,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性,由于城乡二元经济构的形成,由于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由于农村资源的争夺,由于农村民主进程的推进,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了新问题,农村稳定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研究的重点问题,专家学者也发表了很多关于农村稳定方面问题的学术研究报告,主要研究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农村地区不稳定因素的主要表现及原因。表现在体制机制问题、基层组织建设问题、群众自身素质问题、社会管理问题等;二是解决农村地区社会稳定问题的主要对策和建议,要在教育、普法、信息、政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

2、国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在发达国家维护社会稳定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有技术性的方面,也有体制性的方面。他们的社会矛盾大多集中在某一特殊问题,直接由基层引起的社会问题较少,针对社会的突出矛盾,集中研究和采取对策。由于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的不同,从经济上、贫富差距的解决上来看,社会保障是影响到社会稳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通过建立相对健全制度来缓解社会压力。

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参差不齐,社会问题也各有不同,总体上还是在保证政权稳定的同时,处理国内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

(1、选题的学术思想、特色和预期达到的成果和水平;2、研究内容要解决的实际问题;3、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进度计划)

(一)选题的学术思想、特色和预期达到的成果和水平

1、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是摆在市乡两级政府面前最棘手、最普遍的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分析社会稳定因素,有解决矛盾普遍性方法和针对性方法。

2、本论文的特点是针对性、可行性和应用性。一是论文针对X市农村的社会稳定问题进行分析,具体对X市农村社会稳定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并针对X市社会稳定问题提出对策。二是论文可行性是在通过最具X市代表性的L镇社会稳定问题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剖析和总的基础提出来,具有现实可行性。三是论文中既有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又对当期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稳定形势做了分析,在此基础提出的对策具有实际应用性。

3、本论文从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入手,列出社会不稳定因素,合具体乡镇特点,分析原因,找准对策,为进一步引起各级政府对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视,为今后X市政府和维稳部门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二)研究内容及解决的问题

1、论文主要研究农村社会稳定问题,包括农村社会稳定的意义,不稳定因素及分析原因,解决方法,确保社会稳定。

2、论文目录

(三)技术路线和技术措施

1、技术路线

2、技术措施

(1)文献法:对国内外相关文章进行搜集、阅读、整理、分析。

(2)座谈法:访谈相关街道、乡镇、部分村的书记,就农村稳定、工作进行讨论、交流。

(3)调查法:查找相关维稳及政府组成部门在稳定工作中的文件和做法。

(四)进度计划

20xx.6-20xx.9论文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

20xx.9-20xx.11问卷设计、发放、收集整理、数据分析

20xx.11-20xx.1完成论文前三章,论文中期检查

20xx.1-20xx.4完成论文初稿

20xx.4-20xx.5修改论文初稿,论文预答辩

20xx.5-20xx.6论文审查、修改,论文答辩

三、开题条件(根据专业学位情况填写)

(一)学术条件

本人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十五年在乡镇、街道工作,做过一般办事员、副职领导和主要领导,几乎每天都从事农村维稳工作,了解、思考、探讨、决策过农村稳定工作。2011年参加了大连理工大学MPA学习,已读完该专业的全部课程,掌握了一系列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知识,具备了一定的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导师H教授从事公共管理和哲学教学和研究并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在H教授的指导下,使我具备了撰写论文的学术条件。

(二)设备条件

课题具备研究所需要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设备等硬件条件。

(三)经费概算和落实情况

研究所需费用已落实。

四、文献综述和调研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可另附页)

参考文献

(1)张小平杨伍保.浅析群体纠纷对农村社会稳定的影响及对策[J].理论导报,2009,(3)

(2)于风伟商同杰.和谐社会下的农村社会稳定问题研究[J].科教文汇(中旬刊),2008,(2)

(3)杜旭宇.农地征用时农村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及其治理对策[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1)

(4)杜胜利.正确处理农村利益分化与农村社会稳定的相关性[J].经济研究参考,2008,(36)

(5)田法成.改进农村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J].现代农业,2008,(7)

(6)黄建固.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J].现代乡镇,2008,(6)

(7)王春光:《警惕我国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和固定化问题》,《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9期

(8)吴忠民:《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问题研究》,《东岳论丛》2006年第2期

(9)周永坤:《潮与中国纠纷解决机制的路径选择》,《暨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10)[美]亨廷顿著:《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联书店,1998。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98,380,105,277,284,313,313.

(12)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3)王振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年版

(14)刘秉泉:《分配制度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群言》,2003年第9期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4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农村、农民及其相关问题是中国和世界自古至今普遍存在或存在过的概念与客观事实,但是,为什么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前,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未曾提出上述提法呢?中国究竟在何时提出这一新概念?期间经历了怎样的过程?为什么唯独中国在这一时期提出这一概念?其意义何在?对这些问题加以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不仅对弄清三农和三农问题本身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涉及对新中国历史、中国改革开放和三农发展道路及其前景等一系列更深层次问题的认识和评价,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二、三表权备和三农问超提出之肯

众所周知,在约1万年前,在中国、古埃及、古印度就产生了农业和农民,随后出现了农村。在文字发明以后,逐渐有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称谓。随着三农的产生,特别是在私有制占据主导地位以后,在这些古国乃至世界,三农面临着各种问题。例如,农业结构单一,农村封闭,农民负担沉重,农民生活贫困等。这些问题不仅仅由农业、农村和农民本身决定,而且与社会制度、国家对农业的宏观政策和城市工商业同农民交换的不平等程度等方面紧密联系。越到后来,二者之间的这种联系就越紧密。统治阶级的苛捐杂税和土地兼并是造成历史上农业衰退、民不聊生的主要原因;“谷贱伤农”则是价格因素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农业发展与农民收入不同步的经典案例。这些都说明,农业、农村和农民及其相关问题是世界从古至今普遍存在或存在过的概念与客观事实。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各国,都没有上述意义上的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

在古代中国,个别典籍和一些学者、诗人曾多次使用“三农”一词,但并非上述意义上的三农概念。《周礼?天官?大宰》中“一曰三农,生九穀”的“三农”,按汉代郑众的注解是指居住在平地、山区、水泽三类地区的农民;唐朝诗人钱起《观村人牧山田》中“六府且未盈,三农争务作”的“三农'也是这个意思。汉朝张衡《东京赋》中“三农之隙,曜威中原”的“三农'是指春、夏、秋三个农时。宋代诗人王炎《南柯子》中“人间辛苦是三农”的“三农”,是对春耕、夏管和秋收三个农时农民辛苦的感叹。清代张宗法所著《三农纪》中的“三农'是指大田耕作、园圃栽种、家畜饲养等多种经营的农业生产。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具有“重农”、“尚农”、“以农为本”的传统思想,但是,他们都把维护自身统治作为唯一宗旨,决定其所“重”、所“尚”、所依为“本”的是农业,而不是农村和农民。这是因为农业可以为其提供打江山、坐江山和挥霍享乐的物质资料。他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对其建立和维护统治的作用,懂得“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有“民为邦本”之说;但是,在这个语境里,农民被转换成“民'而不是农民。《说文》曰:“民,众萌也”,即无知百姓,是他们利用、统治和教化的对象,而非农业的主体,更非需要解除痛苦的对象。因此,古代没有也不可能提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

近代中国也未出现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1840年以后,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帝国主义和中国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凭借其军事、政治、经济实力和统治权力,以各种手段甚至战争,残酷掠夺中国农村的资源,造成农业落后、农村凋敝、农民破产等严重的三农问题,不但超过古代任何时候,也远非当代三农问题所能企及。正因为如此,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大论战。由于发动和依靠农民通过武装斗争夺取国家政权,是应对民族危亡和解决当时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最迫切的任务,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以完成这一任务为前提,因此,中国共产党沿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农民问题”的提法。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大论战即在“农村问题”的语境下展开。尽管此时的“农民问题”或“农村问题”实际上涵盖了当时三农问题的全部内容,但未有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

新中国成立后,不但历史上积累下来的三农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延续了下来,而且随着二元经济社会体制的形成产生了新的三农问题,但在长期内也未有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土地改革的完成被认为是解决了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原来被广泛使用的“农民问题”的提法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中国政府和学术界开始重视农村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经济问题。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还曾将农业问题简化为“粮食问题'着力解决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和有效供应的问题。因此,那时农业和农村是关键词,农民较少受到关注。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历史上,特别是进入近代以后,同样存在三农和严重的三农问题,但是,也没有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欧美国家在早期现代化过程中,以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提高工业品价格的办法掠夺农民的财富。亚当?斯密在18世纪就已指出“剪刀差”在西方存在的事实:都市“能以较少的”劳动量“购买较多量的农村劳动生产物'这种规约“给了都市商人匠人有一种较大的利益,使较优于农村的地主农业家和农业劳动者”(亚当?斯密,2009)。同时,这些国家以各种超经济强制,甚至暴力手段,迫使农民与土地分离,以实现原始资本的积累,获得土地和廉价劳动力。血腥的英国“圈地运动'美国屠杀土著印第安人的“西进运动'对农民“毫无顾忌地施用暴力”(列宁,1988)的“普鲁士道路'都以“血与火”的文字,书写了欧美原始资本的积累史。这些国家从农业中搜刮了发展工业所需的资金,却造成农业的衰退。只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进入城市化和后现代化阶段,才大规模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农业收入和农村发展才逐步实现与其他行业和城市的大体平衡,三农问题得以暂时解决。至于发展中国家的三农问题,只要看看被当作三农问题根源的“二元经济”命题的提出者威廉?阿瑟?刘易斯的相关论著和当今发展中国家三农的实际情形,其存在的客观性和严重性就一目了然了。那种认为三农问题“是中国特有”(江永红’2005)的观点,不仅有悖于事实,而且有意无意地掩盖了西方现代化过程中三农问题存在或存在过的事实,夸大了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三农问题的严重性。

然而,这些国家没有也不会出现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在经典自由主义者看来,传统农业与工业是不相容的,小农是落后的象征,因而由现代工业和市场对传统农民进行“末日审判”和“淘汰”,是麵当然而不称其为“问题”的。发展经济学虽然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但始终没有把解决这些国家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自己的旨趣。在结构主义时期,存在严重的重工轻农倾向,认为发展的重点紅业化’而农业则是福于工业化的一个被动部门。农业和农民的首對壬务,是养活城镇人口、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和提供廉价劳动力(刘易斯,1989)。在新古典主义时期,虽然转而主张农业与:Dlk平衡增长,但并未从根本上克服前一阶段的缺陷,认为农业增长的目的是为IDlk部门提供尽可能多而便宜的劳动力与农业剩余资金,以免经济陷入“李嘉图陷阱'至于农业的命运,“在商品化点到来之前,它是剩余劳动和经济剩余的提供者,它只不过是一个被‘榨取,的对象;而在商品化点过后,农业则成为一个成熟经济的附属物,它是需要‘补贴’的部门”(陈广汉,1995)。这样的立场和理论,决定了发展经济学不可能产拉农齡和三农问题的提法。上个世纪六七作代’西方出现了“农民学辉煌的十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其讨论的主题,但在概念、提法和研究视角上,始终“止步于‘当代农民学’或‘社会农学’”(秦晖1997)。由此可见,农业、农村、农民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产业、地域和群体;三农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历史上普遍存在或存在过的问题,并非一些人所说“是中国特有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产物”(江永红,2005)。但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各国,都没有出现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

三、三农概合和三农问超提法的提出

明确提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并把它们作为特定研究对象和党的农村政策顶层的正式用语,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到21世纪之初的事。它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这个过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萌芽的阶段(1985年?1991年10月)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前期,农民这个曾在民主革命时期充当主力军、在五六十年代三度探索“包产到户”而被传统管理体制长期禁锢的群体,重新焕发出惊人的伟力。他们不但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大幕,而且很快创造了农业生产的奇迹,在1982?1984年粮棉实现连年丰收。接着,他们创办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20世纪90年代初,创造了乡镇企业在中国工业总产值中“三分天下有其一”的伟业,出现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多年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速的奇观。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的波动和反复接踵而来。一是随着粮棉连年丰收,在80年代后期,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卖粮难、卖棉难问题;接着又出现了“打白条”现象,农民负担加重。二是1988年国家价格改革失利导致消费价格上涨,抵消了1979年以来农副产品提价带来的收益。三是1989年国家为优业结构,对一业实行“辦并转'导致一些乡镇企41^济下滑,农民从这些企业中得到的收入减少。四是在上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下,农民收入大幅波动:增速从1978?1984年的年均16.5%,下降到1985?1990年的7.8%、3.2%、5.2%、6.4%、_1.6%和1.8%。与此相联系,1985?1986年、1989?1991年两度出现粮食产量大滑坡。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的这种反复,说明农业发展并不一定带来农民增收,而农民收入减少必定带来农业生产下降;也说明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不仅仅取决于农业发展本身,还与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宏观环境存在紧密的联系。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一些学者开始从宏观角度提出农村和农业问题,并开始了深入调查。1985年,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基于耕地的农业生产与农村人口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和“8亿人给2亿人搞饭吃”的状况,认识到城乡“二元结构”对农业发展的制约,开始讨论“开通城乡”的政策(温铁军,2003)。1988年,时任农业部司长的范小建微服私访20多个县,了解农民收入下降和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而后,他写调查报告给农业部,直陈这种情况已影响到党和农民的政治关系。这个报告受到农业部部长刘中一的高度重视,并以个人名义实事求是地把调查情况反映给了高层领导,弓丨起十三届八中全会前关于三农问题的很多讨论(温铁军,2004)。尽管这个阶段对农民收入问题的调查研究是初步的,关于“开通城乡”的讨论结果也没有条件实行(温铁军,2003);但是,这些调查和讨论表明,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决策层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认识已经开始越出以往狭隘的视野,把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加以区别,而且在重视农业和农村问题的同时,重新提出要重视农民问题,并将其放在国家体制的宏观背景下加以思考。这些都说明,三农问题的思想开始萌芽了。

(二)第二阶段:把三农并列相提和提出三农概念内涵的阶段(1991年11月?1994年)

如果说上一阶段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决策层对三农之间以及三农问题与国家宏观政策之间的关系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思考,那么,他们在这一阶段则沿着新思路,进行了有组织的多方位调查和深入思考。党和国家在新的意义和层次上重新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并把农业、农村、农民并列相提,提出了三农概念的基本内涵。

首先,政府明确提出了三农问题的重要地位。1991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对三农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明确强调:“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民和农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J

其次,政府围绕三农问题展开了深入调查,提出了三农概念的基本内涵。一是农业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了大规模的蹲点调查。1993年4月?7月,针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农业部组织抽调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554人,深入全国26个省(区)的广大农村,进行了为期两个半月的蹲点调查?o其中,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课题组在安徽蹲点调查的结果表明,农业、农村问题不仅是自身的问题,还涉及包括财政、金融、税收、计划和工商等宏观政策和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指出不应该再就农业谈农业(温铁军2008)。同年5月,温铁军根据在安徽调查的成果,在《经济曰报》上发表文章《汝果欲支农,功夫在农外》,指出要改变那些不适合或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或者上层建筑,而不是就农业谈农业(温铁军,2003)。调查组成员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还把农村合作金融、乡镇企业股权交易、土地流转等相关问题纳入同一个试验区进行了具体操作。二是1993?1994年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通过在安徽等5个省份分别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提出了农村税费改革要与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相结合。三是1993年农业部在河南进行了流通体制改革的试验,提出要进行商、粮、供、贸、物五大麵系统的全面改革。四是1992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8个单位的专家,围绕当时出现的农民进城务工问题,联合展开了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研究。该研究直接涉及如何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如何推进城镇化等问题,并相继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城镇化的具体政策。可见,在这个阶段,这些部门“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都早已不在单纯农业领域中了”②,而是把农业、农民、农村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联系起来加以综合分析、研究(陆学艺,2004),并将其置于整个国家的宏观政策,特别是“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背景下。这正是三农概念最基本的内涵。

再次,中央接受三农的理论框架,把农Jk、农村、农民并列相提.在上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3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讲话,不仅明确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一个特定提法在中央全会上正式使用,而且深刻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民主革命时期是这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也是这样。”如果把江泽民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会议通过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与他1992年11月在武汉主持召开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做比较,会发现二者的明显区别:后者更强调农民问题,更强调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利益,更强调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调整社会资金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这说明,中央已完全接受和使用了三农这个新的分析框架。

(三)第三阶段:进行凝练概括,明确提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阶段(1994年?2002年)在从中央到地方对农业、农村、农民并列的提法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一些学者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把农业、农村、农民三者融为一体,提出了三农概念,并把这三方面的问题集中起来,使用了三农问题的提法。比如,冯灼锋在《广东经济》1994年第4期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三农”问题的思考》、陈锡根在《社会科学》1995年第8期发表的《“三农”问题及其对策刍议》等文章,使用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如果说这些文章对三农内涵的解释还不够深刻、明确,还没有引起中央和社会的高度重视,那么,1995年,温铁军向政府提出以三农问题取代“农业问题”的建议并被采纳(温铁军,2005)、他在《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发表《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之后,三农的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则作为一个新的、特定的“流行语'开始在学术研究、政府文件和社会上越来越多地被广泛使用。温铁军的建议和文章,深刻阐明了中国农村领域的问题可归纳为在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矛盾制约下的包括农民、农村和农业三个维度的三农问题。

在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农民负担进一步加重、农民收入增幅再次减缓、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重现持续扩大之势,使得三农问题日趋严重。这引起了中央和学者乃至整个社会的空前重视,三农也成为各种媒体和出版物中出现频率最高、被持续关注的词汇之一。1999年,温铁军在《读书》杂志发表《“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一文;翌年,他又出版了专著《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1999年,曹锦清出版了专著《黄河边上的中国》。2000年初,湖北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信,把三农问题高度概括为三句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翌年,他又出版了《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这些有分量、有影响的论著,弓丨起了极大的反响,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成为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领域在内的学术界、政府部门以及研究机构的共同的和最热门的话题。在社会上“似乎所有的人都在谈‘三农’,除了农民以外”(本刊编辑部课题组,2004)?

(四)第四阶段:中央正式公开使用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提法的阶段(2003年以后)

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和学术界对该问题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引起了中央的重视。2002年11月十六大召开以后,党中央史无前例地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了“重中之重”的高度。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的《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公开使用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意见》指出:十六大后“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强调“对‘三农’问题,不仅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而且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地、县两级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

可见,形成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学术界面对新情况,在长期改革实践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三农之间以及三农与国家宏观政策和宏观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是“改革开放中的重要理论成果”(陆学艺,2004),“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温铁军,2004)。

四、提出三來概备和三农问超的深层原因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破天荒地提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绝非偶然。除上述谈到的直接原因外,还存在诸多深层原因。

首先,毛泽东农民问题理论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毛泽东的这一理论,从农民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基本国情出发,对农民及其不同阶层的经济地位与政治态度,进行了科学而具体的分析,得出了农民问题是中国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农民是中国革命主力军的结论,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农民的正确政策。该理论不但指导中国民主革命取得了胜利,也为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依据和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上述基本国情未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进行的。按照毛泽东农民问题理论的立场和内在逻辑,很容易得出三农问题同样是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问题的结论,并形成广泛共识。同时,毛泽东既把农民看作一个整体,又对农民内部各阶层进行具体分析的方法,对既把三农看作整体又将三者相互区别的思维方式提供了启示。

其次,中国特殊的现代化进程为其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现实基对。现代化主要指工业化和城镇化。工业化是社会经济结构由农业为主向工业为主转变的过程。城镇化是人口空间结构由散漫的农村向城市集中和转移的过程。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中国在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与西方极不相同的特征:一是现代化的类型、性质和资本积累渠道不同。西方国家的现代化是先发型和资本主义性质的现代化,极富侵略性。对殖民地、半殖民地资源的大量掠夺,是其现代化所需资本积累的重要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些西方国家农民的负担。中国的现代化是后发型的现代化,且中国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国家,无从也不能发动对外掠夺。其现代化的成本,完全是由本国国民尤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承担。二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不同。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经历了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时间,是一个缓慢的演进过程。因此,西方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三农问题具有缓释性。而中国的现代化起步于19世纪60年代,比西方国家晚了100年。其后又受到西方列强长期侵略和解放后经济条件制约以及传统工业化模式的影响。这种历史背景,决定了中国真正的全面现代化进程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并以巨大规模快速推进。1978?2001年,中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24倍,年均增长率高达15.2%。中国城镇化率从1981年的20%提高到2003年的40%。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这种发展速度,是世界上鲜见的。其中,中国城镇化率翻一番的平均时间是22年,而英国是120年,法国是100年,德国是80年,美国是40年,日本是30年(伍江,2010)?这一速度是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起点低,但其规模比西方任何国家大得多的背景下实现的。以上特点,使中国现代化的巨大成本主要落在了农民身上。农民的这种牺牲,虽然促进了中国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但也不可避免地为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使得三农问题所蕴涵的内在和外在的复杂关系以其他国家所未有的程度集中并充分暴露在人们面前。这样的特征和发展背景,为认识三农问题,使用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现实基础。

第三,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深怀农民情结的大批专家学者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出提供了主观条件。农民不仅养育和繁衍了自身,而且养育和繁衍了“非农民”。几乎所有的中国人身上,不管是乡下人,还是城里人,都流淌着农民的血液,形成了中国人深深的“农民情结”。其中,正直的知识分子是“农民情结”最重、最执着的群体之一。他们面对农民所遭受的灾难和各种问题,把对农民的强烈感情升华为神圣使命,为改变农民命运殚心竭虑,奔走呼号;为解决农民问题不辞艰辛,调查研究,谏言献策,身体力行,探索新路。近代中国出现了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费孝通、陈翰笙等探索农村出路的著名学者。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大批致力于三农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他们继承了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关注三农的传统,并将当代三农的实际和现代化进程紧密结合,取得了大量反映三农实际状况的材料和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正是他们辛勤创造的重大理论成果。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当然也是占中国人口多数的农民的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实质上就是解决农民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大力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也是代表和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才能以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农业,才能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型农村,实现农村富裕。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诸多制度安排和措施,旨在降低此过程给农民带来的负担和苦痛,并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当三农之间以及三农与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的内在矛盾暴露时,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必须统一解决,城乡之间必须协调发展,不能囿于三农范围解决三农问题,而应该根据解决该问题的内在要求,汲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按照三农的新概念、新提法和新框架,不断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道路。

五、结语

农业、农村、农民及其相关问题是世界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客观事实和分列概念。但是,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各国,都没有既把三者融为一体又相互区别、既把三农作为对象又将其与外在宏观环境相联系的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这一新概念、新提法,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学术界在改革开放和特殊现代化实践中的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重要理论创造。可以说,三农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却是中国特有的。在一定意义上,近代以来的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之荡”(吕昭河,2007),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话题;而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出,则是中国现代化之喜,使得三农成为一个充满希望的话题,因为它反映了三农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规律,对认识和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实现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新唤起了党、国家和全社会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将其置于全党和全国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使解决三农问题成为举国一致的重要奋斗目标。

第二提出了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视角、新框架,使原先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维性分列概念和就三农说三农的城乡分割的“单向度”?的局部性问题,转变为把三农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三维性合成概念和问题,转变为城乡互动的“双向度”的全局性问题。它改变了过去从某一角度、运用某一学科理论、研究某一方面的狭隘视角和传统框架,建构了从多角度,运用多学科理论,从多方位看待、研究和处理三农问题的新视角、新框架,实现了对三农及其相关问题认识深度和广度的历史性飞跃。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5

十年前,我在拙作《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的前言中曾说:“研究毛泽东,不探讨中国的农村与农民问题;研究毛泽东时代,不认识这个时代的农村经济体制变革与农村经济发展……就难以准确地把握毛泽东这位现代中国的历史巨人”[1]。然而,十年后的今天,面对当前严重的“三农”困境,我更愿意说:读不懂毛泽东,就理不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农民大国,素有“中国的问题就是农民问题”的说法。1997年,中国改革出版社出版了汤安中教授的一本专着,书名就叫《读不懂农民,读不懂中国》。作者饱含深情的写道:“中国的无论哪一件、哪一桩风云大事均离不开‘农民’这个‘源头活水’”,故书名“颇合中国国情”。中国与农民的这种“鱼水”关系使农民问题始终成为中国历代社会精英施政问学的焦点,作为一生始终站在“不断革命论者”立场上的革命家,毛泽东所追求的救国救民的宏伟志向,首先便是以解放中国广大农民为目标。毛泽东出身农民,一生关注农民和研究农民问题;他对中国农民的理论认识,达到了历代社会精英所没有达到的高度;他就中国农民问题所说过的许多着名论断,至今也令许多中外政治与学术精英为之倾倒或惊愕;他执着于为中国农民谋利益的事业,为解放农民奋斗不息,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富裕绞尽脑汁;他言行一致,敢想敢干,一往无前,全面而彻底地将历代中国社会精英所追求的“大同”理想付之于实践,成就了历代统治者想做却始终没能做的空前事业,同时,其实践结果的最终失败则彻底打破了他们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社会空想。毛泽东在农民问题上的理论认识和丰富实践,为我们今天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与借鉴,即使其“沉重的教训”也给中国农民问题的出路昭示了新的契机。可以说,毛泽东对中国农民的认识和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思路,集中了同时代的中国社会精英在此问题上的全部正确和谬误,并深深地影响着他的后来者。也可以说,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认识农民和解决“三农”问题的结果,无论是取得的成绩还是陷入的困境,都可以从毛泽东对农民的认识和对农民问题解决的思路上获得全部的说明与启迪。当代中国的农民问题,已经深深地打上了毛泽东时代与毛泽东个人思想的烙印!所以,研读毛泽东,是研究当代中国农民问题的重要内容;读懂毛泽东,是理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和“三农”困境的一把钥匙。 

然而,要读懂毛泽东,确实是件万分困难的事情;不仅要读进去,还要能读出来。世人解读毛泽东,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已有七八十年的历史。期间,时事变幻,斗转星移,人们对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或因政治立场与人生经历的相异而认识有所不同甚至完全对立。对此,中国历史的发展似乎已经有了结论,却总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模糊难辩,事情总不是朝着善良的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发展。半个多世纪过去,中国“三农”问题再度陷入困境;当前,“三农”解结,招数难寻;这让我们深感毛泽东与中国农民这本书,我们还没有读好,还没有读懂。毛泽东有关农民的理论,超越前人,精到独见;毛泽东试图解放农民的实践,丰富生动,规模空前;理论上真理与谬误胶结,难明是与非;实践中理想与策略交融,难分对与错;更何况,无论是同时代的,还是后来者,试图解读毛泽东的人们自身也或多或少的接受了毛泽东农民理论的熏陶或影响,而成为“身在此山中”的“当局者”。那些曾经当作真理接受的理论认识,那些根深蒂固充斥着我们脑海的有关结论,如今却要加以对与错的区分,那必定是“剪不断,理还乱”。显然,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不仅难以读进去,而且更难读出来。 

[1] 温锐:《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前言,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 

 汤安中:《读不懂农民,读不懂中国》,第6页,改革出版社,1997年。 

二、由“注释”回归“学术” 

  

中国人解读毛泽东,以1978年中共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分成前后两个不同时期。就前期解读的背景而论,毛泽东在全党的至尊地位,经延安整风运动和中共“七大”就已全面奠定;随着******城楼“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声音传遍中华神州大地,随着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顺利推进,毛泽东在全国人民心目中便由人变成了神,直至“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期间,伴随毛泽东致力于中国农村生产关系变革、投身于人民公社理想目标的实践的,是人们对毛泽东的农民理论和农村改革实践的臣服。因此,这时对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解读,表现为学术研究与变革实践同时并进,并直接为后者服务的特点。毛泽东的宏文四卷以及大量讲话稿中涉及的有关农民问题的论述和观点,不仅成了直接指导农村经济变革与农民实践的真理化身,而且成了学者们从事农民问题研究的理论依据和最终结论。从某种程度上说,新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前辈对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的研究,实际就是对毛泽东有关农民问题的论点进行精心地注释。将其概括起来,主要形成了如下基本认识: 

在理论方面,认为毛泽东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农民革命与农民改造的理论,主要论点有:“中国革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压迫与剥削,是造成农民的“极端贫穷与落后”和中国传统社会几千年“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中国历代数以百计的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都是革命战争”,是“推动中国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政党”,因而“得不到先进的政党如同现在所有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使农民战争总是陷于失败,而成为历代统治者“改朝换代的工具” [1];“农民不能代表自己”,要有“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利”来“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革命才发展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农民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力军”,他们中的贫农尤其是“赤贫”“最为革命”而充当“革命先锋”;作为****制度“对立物”的平均主义是农民阶级的思想;农民那“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并“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或小商品生产者”,作为劳动者有走社会主义合作化的积极性,作为私有者和小商品生产者,“表现出农民的自发倾向是资本主义”;他们“无时无刻不在盼望着不可求得的资本主义前途”,“稍微放松……资本主义倾向就会泛滥起来”[10];因此,“严重的问题”是如何“教育农民” 抛弃家庭经营的“小生产”,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即“一大二公”)道路[11]。 

在实践方面,认为毛泽东半个多世纪来不断地探索解放中国农民的道路,在领导农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集体化运动等实践中,都一次次地克服了党内错误路线的干扰,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内最正确路线的代表。 

上述基本观点与基本结论,都是当年教课书与主流媒体宣传的基本思想。当时,虽有被称为历史主义学派的一批学者,在注意“随时批判和清算农民意识”中,似乎展示了被认为是有别于主流认识的独特观点[12],比如,在强调小农经济是封建统治经济基础的基础上,批判农民根深蒂固“向上爬”和不断分化的“小私有观念” [13];认为农民革命的历史作用是通过迫使新的封建统治阶级向农民“作某些让步”来“推动中国历史的前进”[14];“农民本身是封建阶级”而“非革命阶级”[15],不管是造反或革命都是“非自觉的”,不会发展成为“打土豪分田产”、“****地主     

”[16]和“组织起‘苏维埃’”[17],而“只能建立新的封建统治”[18];别“忘记农民是小所有者……不代表新的生产力”[19],“本身并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是个“需要领导”和“教育”的“落后阶级”[20]。但是,如果将上述所谓“独特”观点与主流观点加以对照分析,历史主义学派除了在挖掘农民那些愚昧落后意识的程度上和对农民落后意识进行执着而严厉的批判上稍进一步外,其与当年主流舆论集中批判农民的“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教育、引导和推动农民追求集体化“政治目标”,即走向“一大二公”体制上并无质的区别。都是在证明:农民阶级是愚昧落后,不具备现代意义的革命性,即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必须通过阶级教育与阶级斗争,坚定地接受先进阶级的教育与领导;而当时所谓的接受社会主义教育和引导,实际就是要农民走“一大二公”的集体化道路——即便其有细微区别的“让步政策”曾遭到毛泽东的“反攻倒算”论的严厉批判。如果再将两者基本思路和结论与毛泽东着作中相关论述加以对照,则同样可以找到一一对应的出处,实际论述的内容也还是毛泽东论中国农民问题的注释版而已。 

[1]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1939.1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4-625页,人民出版社,1991。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51.12-185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93页;此为马克思主1857年所说,也为各种教课书转用并成为大家皆知的认识。如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1840-1949)》第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1939.12)和《新民主主义论》(1940.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43、692页,人民出版社,1991。 

 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1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4页;《湖南农****动考察报告》(1927年),第6-9页,解放出版社,1949。 

 洪家义:《关于中国农民战争中的平均主义思想及其实践问题》,《南京大学学报》1965年第2期;谢天佑:《对历史上的农民阶级必须作阶级分层》,《学术月刊》1964年第1期。 

 毛泽东:《组织组织起来》(1943.11.29),《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31页,人民出版社,1991。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见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0册,第213页。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3年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批准),见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0册,第213页。 

《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1931.2.8),《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92页,人民出版社,1981。  

[10] 毛泽东:《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的按语》(1955.9.12),《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44-245页。 

[11]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66页,人民出版社,1964。 

[12]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75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作者认为,以赵丽生、孙祚民、蔡美彪、翦伯赞和董楚平等着名学者实际形成了一个历史主义学派。 

[13] 孙祚民:《关于‘农民政权’问题》,《史学月刊》,1955年,第8期。蔡美彪:《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14] 翦伯赞:《论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学习》第3卷,第10期,1951年。 

[15] 翦伯赞:《怎样理解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文汇报》1962年5月18日。该文认为:农民虽然反剥削、反地主和坏皇帝,但不反封建制度、封建主义、地主阶级。 

[16] 蔡美彪:《对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中几个问题的商榷》,《历史研究》1961年,第4期 

[17] 嵇文甫:《关于历史主人及其它》,第78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54年。 

[18] 孙祚民:《对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初步意见》,《光明日报》,1961年12月22日。  

[19] 孙祚民:《史学研究论文集》,第74页,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  

[20] 蔡美彪:《再谈中国农民战争史的几个问题》,《新建设》1962年第11期;沙健孙:《是‘历史唯物论,还是经济宿命论’读后》,《光明日报》1964年7月15日。孙祚民:《关于中国农民战争打击封建制度的问题》《光明日报》1960年8月4日。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人解读毛泽东和农民问题进入新的时期。从“文化大革命”桎梏中解脱出来的中国人,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与打破“两个凡是”的激励下,高扬“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旗帜,对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解读也由“注释”开始回归到学术研究。198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建国党的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带头重新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打破了将毛泽东长期神化的一统局面;随着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80年代初期的全面推进、人民公社的瓦解和农村改革推向城市,毛泽东关于农民问题、人民公社和农民战争等许多重大的理论,开始受到来自广大农民改革实践的全面挑战,毛泽东集体化运动中追求的“一大二公”目标,在学术界也普遍当作所谓农民平均主义错误,广泛受到批判[1];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战争问题的研究虽然很快由热变冷,中国农民问题和农民与商品经济关系问题以及家庭经营模式的研究,却因实践需要进一步升温,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逐渐展示了某些了新的突破。

首先,学术界对毛泽东领导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及其整个集体化运动开始出现了新的评价,打破了毛泽东“无比正确,样样正确”的神话。根据中共《关于建国党的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作的结论,即农业集体化运动存在“四过”(过急、过粗、过快和过于简单划一)的错误,学术界出现了基本肯定与基本否定、部分肯定与部分否定等多种看法:或认为农业集体化运动“符合于客观需要”,“是一件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只是存在“四过”问题;或主张“既是水到渠成,又是重要发展”,具体的策略步骤创造性多,但目标模式是照搬苏联,不适合我们的情况,“带来很多问题”,或认为“基本方向正确的,但搞早了或搞急了”;或认为改造是正确的,但应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1955年就掀起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目标的运动,离开了中国国情,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的则主张,“三大改造从根本上讲是搞错了”,当时条件下,不应该消灭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对合作化运动是否必要的问题,普遍认为,以1955年夏天为界,前面是正确,后面才有错误,认为后期违背了自愿互利原则,“高级社”搞急了,更多地是靠政治手段进行;等等。但翻阅期间十年左右的研究论着,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还没有全面系统研究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的论着问世,只有阶段性、时期性和具体问题的研究成果,导致对毛泽东所领导的近半个世纪农村经济改革的研究,是一种前后割裂式的与前后缺少逻辑联系的研究;二是因研究的前后割裂导致了研究对象的不可比性,得出前后自相矛盾的结论:似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是孤立的,他在人民公社运动问题上所犯的错误,似乎与他在根据地时期或合作化前期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措施没有承传关系与逻辑联系。

其次,农民、农民意识和农民革命作用研究上的深化与某些突破,这方面经济史和古代史学界着力最多。他们的相关研究集中在农民革命作用、家庭小农经济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和农民意识的批判等研究上。如针对长期形成的农民战争是“真正发     

展动力”说和农民起义“革命”说,学者们打破“暴力万能论”,提出了“生产力发展”说和“修理工”说,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民战争或起义只是充当封建统治的“修理工”,目的是建立“开明的新王朝”。对农民意识问题的研究,针对长期受赞赏的平均主义革命性,孙叔平、董楚平等反思“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文革”的失败,认为这是“让农民的自发思想——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的“自由泛滥”[10],是受到或利用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导致的严重危害,是“小生产习惯势力在作怪”[11];即认为毛泽东在集体化运动中所体现的 “一大二公”追求,是农民平均主义意识或受农民平均主义意识的影响[12];肯定“农民革命”、“农民政权”和“农民革命领袖”就是赞赏农民平均主义而放弃对农民阶级的先进领导[13],等等;将平均主义视为农民意识进行批判是此时的显着内容。对于传统小农经济的认识与研究:有的认为农民战争对落后的小农经济的保护是导致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之一;或认为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基础,并以小农经济长期存在解释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处于迟滞状态[14];金观涛等用控制论系统论方法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结构,提出超稳定系统假说,认为小农经济作为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超稳定的“板结体”,从而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黄宗智则以华北小农经济与小农社会为例,提出了小农经济“内卷化”理论[15]。显然,上述研究都还是对教课书已认定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削的基础”进一步解读与批判上的具体深化[16]。与此相反,白钢则提出“小农经济非封建****国家经济基础”的观点[17]:认为小农经济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它本身不是独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它的地位和作用受当时居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制约[18];邵达生等则认为,小农经济称为封建****国家的“剥削基础”更为准确[19]。非常清楚,由于中国农村改革的深入,重新认识农民和农民家庭经营,重新认识农民阶级的作用和农民意识,已是中国社会实践的迫切需要。尽管还没有看到对农民家庭小农经济进行系统研究的专门论着,但“小农经济”为“封建经济基础”论的坚冰已经打破。反观当时的中国现代史与党史学界,翻阅期间上述学科近十年的学术成果,传统思维似乎还是陈陈相因,急需理论的引入、更新和运用的创新。

 

[1]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刊》,1990年,第2期,第90页;毛磊等:《对平均主义界说的若干理论思考》见《江汉论坛》,1990年,第3期,第27页;《中国的平均主义》,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页。

[1] 毛泽东:《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1921.2.8)《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92页,人民出版社,198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建国以来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18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

 胡绳:《中国共产党七十年》,第332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

 龚育之:《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薛暮桥:《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求是》19889年第1期。

 林蕴晖:《变变土地改革后的主要矜持和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2期。

 参见之恺:《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综述》,《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1997年联合增刊,第69页。

 董楚平:《农民战争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浙江学刊》1980年,第1期。董楚平先生是这一时期研究农民战争与农民平均主义中着力良多的着名学者。他在1979-1983年间,先后在《历史研究》、《光明日报》等重要刊物上发表了17篇论文,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和《农民战争特殊规律控浅》(《求是月刊》1981年第2期)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1979年10月23日。

[10] 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

[11]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12] 董楚平:《论平均主义的功过与农民战争的成败》,《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13] 孙叔平:《谈农民的历史作用》,《群众论丛》,1981年第1期。

[14] 参见蒋大椿:《改革开放以来史学领域理论研究》,《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4期

[15] 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  页。

[16] 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1840-1949)》第4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

[17] 这种见解在视农民家庭小农经济为封建经济基础时就已经出现,其代表就是20世纪初期的乡村建设派,在国外,则有舒尔茨、张五常、赵冈等人的观点。

[18] 白钢:《小农经济不是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学术研究》1984年第1期。

[19] 邵达生:《是经济基础还是剥削基础?》见《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集刊》第三集;谢天佑:《封建社会再生产和农民个体经济的历史地位》,《上海师大学报》1980年第2期。

三、为释疑而入,却负重难出

 

我开始研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正是前述的由“注释”向“学术”回归的80年代初期。那时,我大学毕业留校(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任教不久,对前述学术界关于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研读的成果与结论,自然敬重有加,全盘接受。尽管我生性愚钝,学习起来也是生吞活剥,囫囵吞枣,但在死记硬背传统观点与结论上则是循序见进,逐步印入了脑际。这些我在学生时代全盘接受过来的基本认识,是我作为一个史学研究的新兵进入所谓的“学术殿堂”的起点。当年,受农村经济改革大潮的吸引与驱使,也限于个人经历和知识水平,我在重新审视自己平生所学并寻求研究选题时,视线本能地聚焦于生我养我的乡村和改革开放中充满活力的中国农民。

当时,我任教中国近现代史课程,理论界尤其是史学界有一种似乎不容置疑的定论:即认为人民公社运动是农民平均主义的产物,毛泽东的“一大二公”追求是农民平均主义意识的反映或受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这令我非常纳闷:在我从孩童到大学时代的20余年的记忆中,当年,中国农民正是在大批特批农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中被赶进集体化和人民公社的;现在广大农民冒死瓦解了人民公社,怎么又是“一大二公”集体化运动的始作俑者呢?这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怎么都打在老实巴交的农民身上?这个问题刺激我进一步思索:平均主义到底是不是学术界所认定的“农民意识”或“农民主义”?古代农民抗暴起义追求的所谓“平均主义”是不是广大农民的追求?中国现代革命中的重新平分土地是不是农民的思想与主张?如若不是,那农民的思想意识与主张到底是什么?平均主义意识又源自何处?回答这些问题不能凭空说理,作“纯理论”上的论证,必须借助具体历史事件的考察与分析来得出结论。对从事中国近现代史教学工作的我来说,要选择具体历史事件,自然想到自己比较熟悉的毛泽东与农村经济变革的理论和实践。这一事件历时长达半个世纪,资料丰富且被大家所熟悉,对它进行考察分析将能很好地解答上述疑问;由此我开始进入毛泽东与农民问题或农村经济变革的研究。我的研究从小处着手。首先思考的是:平分土地(平均主义思想的表现之一)为核心的政策(包括平分土地时的“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政策)能否保护中农乃至富农?如果不能,那么中农与富农自然就不会赞成平分土地,那也就不能说平分土地是农民的思想,     

至少不是所有农民的思想。进而思考:农民阶级中究竟是哪个阶层且大致有多少人是赞成平分土地的?自然又必须对毛泽东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进行研究分析,思考当年农村的阶级划分标准与农民政治态度存在如何关系?“劳动”与“不劳动”、“剥削”与“不剥削”能否正确区别?实际执行中又出现哪些问题?存在哪些局限?如何正确理解毛泽东农村改革中的阶级路线?接下来,就涉及对农民与农民家庭经营的总体看法和认识:农民家庭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农民家庭经济与现代化的关系到底如何?长期批判的农民自发倾向应该如何看待?集体化运动的错误只是时机与快慢问题吗?恢复农民家庭经营真是历史倒退?还是限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暂时性政策呢?等等;正是这许许多多的未知亟待探索的强烈刺激,使我逐渐和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的研究结下难解之缘。

1983年,我带着几个学生,先从毛泽东推动农村变革的大事记做起,撰写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中的几个问题》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为“限制富农”说质疑》两篇文章[1],作为会议论文提交给当年5月与10月召开的学术会议,这是我尝试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处女作。虽然,这两篇不象样的会议论文在观点的完整性、论述的层次性和写作方法与水平上都存在许多缺陷,但我当时自以为,所依据的论据是充分可靠的,所论述的观点也是站得住脚的,而且有自己的创见。然而,这两篇文章都没有得到权威专家学者的支持和认可,投出的文稿也“泥牛入海无消息”。到1984年上半年,十几万字的大事记完成了,并由此形成了《试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中的“限制富农”政策》和《再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中阶级划分的标准》两篇论文。而后我被送往南开大学历史系助教班进修一年,期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经济改革的若干决定》,经济改革从农村推向城市,农村改革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低和农村落后而被迫进行的说法,已由改革的实践作了明确的回答,这进一步坚定了我对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深入研读的信心。在左志远教授具体的指导下,我利用南开丰富的资料,阅读了大量港台相关论着,研读了抗日战争时期的华北农村许多资料,并利用1985年的春夏期间,在河南、陕西、山西和山东等地进行过短暂的农村考察。这使我第一次有了中国南北农村社会比较的学术视野,并以中央苏区和晋察冀根据地这两个不同时期的南北农村变革作比较,完成了《变革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一文初稿的撰写,还对前面几篇论文进行修改与充实。此后的几年中,《南开史学》、《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和《上饶师专学报》先后分别发表我在该领域从事研究的最初三篇论文,同时,又完成了《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研究之我见》、《土地革命革命时期中共地权政策的再探讨》等两篇文章。这些已经发表和还未发表的相关论文,实际已经基本形成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雏形。

1990年,我考取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第二次进入南开大学学习。在导师魏宏运先生精心指导与组织下,我的学习与研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获得了一个全新的学术交流平台。期间,我于1991年初完成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的写作。在书中我就前述土地革命中有关平均分配土地、阶级划分、富农问题、查田运动问题、农村互助合作和农民的负担等等问题,在已有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心得和不同见解。1991年8月,我在南开大学参加了由导师魏宏运先生主持的华北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会议,并向大会提交了《变革农村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的会议论文;并将出版社会议前夕送来的《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的样书分送给与会的国内外同行交流。论文在小组发言后受到了国内外与会学者的关注和“好评”,同时,《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也意外地受到国外学者关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教授、着名中国现代史专家马克·塞尔顿(Mark Selden)对拙作抱有良好的印象,并给予了令我吃惊的评价,他希望我能同意将该书在美国翻译出版。这是我参加这次会议的最大收获,也是我多年的研读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受到关注的开端。随后,我在《南开大学学报》、《抗日战争研究》、《江西师范大学学报》、《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等书刊上又先后发表了《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研究再探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地权政策转变的再探讨》、《变革封建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种方式》、《略论晋察冀边区的土地变革运动》等论文,完成了《平均主义与改造农民:试论毛泽东在中国农民问题上的根本性失误》和《社会心理与高潮迭起:试论农村集体化运动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等论文的初稿,并参加了我的导师魏宏运先生主持的国家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三四十年代的华北农村调查”的冀东农村社会调查。冀东农村调查,是我真正亲近北方农村乡土,走进北方农民的土屋小院,坐上乡村大炕头;北方农民的敦厚勤奋、朴实好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期间,我还先后到河南、陕西、山东等地做了短暂的农村考察。这些农村调查与考察,使我的研究走出了原有的狭小区域,为完成学位论文(即努力全面系统准确地评价毛泽东半个多世纪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变革的历史)奠定了基础。我在南开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于1993年夏天回到我曾经学习与工作过的江西师范大学工作,并在1994年春夏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的增补与修改,以《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为题,交由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于1995年正式出版。

[1]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于1983年5月和10月提交给在九江市和新余市召开的党史研究学术研讨会。

 后来于1991年4月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

 该文根据1985年在南开大学进修期间撰写的初稿修改而成,于1991年提交在南开大学召开的中国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在小组会发言。会后主要内容收入大会论文集《中外学者论抗日根据地》(中国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全文发表于《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4期。

 内田知行:《第二次中国抗日根据地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观感》,见(日)《中国研究月报》,第528期,(1992年2月)。

 该书会后经马克·塞尔顿(Mark Selden)教授的努力,于1994年由艾平和张秋成两位先生完成了书稿的全部英文翻译与校对工作,并以《A Study of the Land Revolu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为题,在(纽约)《Chinese Economic Studies》1994年第5期、第6期和1995年第1期将全书逐一连载发表。

 该学位论文经修改后于1994年夏天交由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9月出版。

拙着《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是我十余年研读毛泽东心得的一次总结与提升,并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表达了自己一孔之见:

首先,拙着以《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为书名,将毛泽东半个世纪左右(上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直到他的逝世)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变革的实践,划分为两个时期(土地改革时期和集体化运动时期,以195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界)四个阶段(走向变革阶段:1919-1927;土地改革与废除农村封建生产关系阶段:1927-1953年春;走向“一大二公”阶段:1953-1960年;执着空想模式与继续探索前进新途径阶段:1961-1976年),进行系统而全面考察,从而将毛泽东农村经济变革的“理想与实践”“逻辑”为“按照他的设计和理想前进”的一个整体(拙着前言)。当时,毛泽东逝世已经近20年了,他推动的农村经济变革,在毛泽东及他之后的时代都是那么的惊天动地;可是,全面系统研究毛泽东一生推动农     

村经济变革的专着却迟迟没能问世(至少当时乃至现在我还没有看到)。在我看来,那时能看到的有关论着中,学者对毛泽东推动的整个农村经济变革的研究,均局限于不同时期或阶段的分析与考察,缺乏系统考察、全面分析与整体把握,总是把毛泽东的理想目标与策略调整、或把理想追求与战略退却混为一谈,似乎毛泽东总是在不断改正错误接着又重复错误;导致不仅研究对象毛泽东的行为前后矛盾,而且研究者的“事后诸葛”也是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拙着是在近十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整体性综合研究,避免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误区,将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概括为:“有时循序渐进,甚至以退求进,有时高潮迭起,一个紧接一个;理想与历史契入现实,阶级斗争相伴始终……现实曾校正过理想,理想因此却变成了现实,历史树起了时代的丰碑;理想曾也发展为空想,空想又左右过现实,历史因此陷入‘停滞与徘徊’。功业也辉煌,失误也重大。辉煌的功业推动了历史的进程。重大的失误酝酿了新的历史性变革。”(前言)它将毛泽东策略艺术的高超与目标模式的错误区别开来,对毛泽东推动农村经济变革实践,不管是正确还是错误,其前后的继承与发展都清楚而协调地展现在两个时期、四个阶段之间。

其次,拙着就农民和农村经济相关的理论问题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如,以农民家庭为载体的小农经济,始终具有“自发‘竞争’的天性,也可以与商品经济共存,并在其中得到发展与改造”(第9页),它具有“自发竞争、适应和转化功能”,“本质上是一种动态经济和开放经济”(),“表现了他们那脱贫致富的强烈要求和敢于面对市场,走向市场的勇气”(第107页);“中外古今的历史证明,家庭承包并不仅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决定,更重要的是受农业劳动本身的特点所制约,是由农业中家庭个体经营形式本身具有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决定的。它对不同层次的生产力水平具有较大的宽容度,既能适应于手工劳动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又不完全排斥实行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先进生产方式。通过市场这一纽带,它可以适应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走向社会化。”因此,“告别‘大呼隆’的时代,农民决不会感到寂寞;农业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农村经济的专业化、集约化,也不再需要通过人为的合作化集中土地或人为地将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那只‘看不见的手’绝对会比人为主观的‘手’调节得更为恰当,农村经济则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第265页)。农民的私有性与革命性、农民私有者与劳动者的创造性都是不可分的,但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到毛泽东,“对农民作为私有者和他的私有性的认识”都“存在片面性”,因而在实践上“导致对农民利益的忽视和对个体农民的仇视”(第124页);在封建特权横行的社会里,农民“从来就难有机会在公平的市场中参与竞争,倒是长期深受官商勾结之苦,只能困缩于小块土地上挣扎度日。毛泽东对下层贫苦农民一往情深,立志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殊不知,农民长期不是苦于自己的小私有,而是苦于他们作为劳动者遭受的超经济强制,劳动产品得不到保障,苦于不能用自己的劳动和产品参与正常的公平竞争”(第9页)。“农民既不是天然的社会主义者,也不是天生的平均主义者”(第186页);平均主义只能为“下层贫民所接受”而“必然受到广大农民基本群众的抵制”(第7页);集体化时代,中国社会精英大批狠批农民的“自发倾向”并驱赶农民进入集体化,导致巨大失误后又反诬农民为平均主义者,这不仅是对农民主体的“一大误解”,而且是对农民几十年“忍辱负重,作出巨大牺牲的最大不公”(第183-184页)。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就是抛弃“社与资”、“公与私”、“大与小”的无谓争论;实行“劳动致富,共同富裕”,“不是收缴有钱人的钱袋子,而是让贫苦者也有自己的钱袋子;不是消灭有产者,而是让全体人民都成为有产者”(第263页)。同时,要推动“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农村”,正视“农民的负担久减仍重,传统的重农政策急待更新,行政权力仍以它强有力的影响干预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城乡市场的形成,官商结合的阴影犹存……农民渴望平等竞争的权利与法律的保护,呼唤代表自己的组织(第267-268页)。

再次,拙着在肯定毛泽东领导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许多正确策略政策和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通过大量具体史实论证,对毛泽东农村经济变革在各阶段的一些具体政策的评价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比如:关于毛泽东的农村阶级路线问题,不仅30年代初期对“地主、富农和中农成分的划分”“明显地存在严重的问题”(第25页),就是到50年代的土改中,对从事经营“做指挥管理工作而不直接参加农业体力劳动的富农,其成分的归属问题,因受到当时条件和认识水平的限制”,最终也没有能得到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表面涉及的只是富农的阶级成分问题,但实质上是怎样正确认识“剥削”与“劳动”的内涵的问题;它在当时虽无“大的不良影响”,但对土改后农村经济发展中“正确认识多种经济形式共存,正确把握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实践上与理论上将引发更为深刻的问题”(第30页);而所谓“联合中农”的问题,实是“依靠贫雇农在农村中的权威,掀起火热的阶级斗争,达到团结中农,这才是毛泽东联合中农政策中更为确切而实际的内涵”(第34页);对依靠贫雇农“可能导致的盲动错误”,“史学界却长期不敢正视这个问题,以致解放后也长期未能吸取下层贫苦农民说了算的经验教训”(第37页)。关于平分土地与富农问题;论证了平分土地的前提是没收一切土地,“不然,政府凭什么去平分一切土地”;“没收土地”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但同样都采取“平分土地”,实质并没有所谓的“原则的改正”[1];它不但消灭了旧式富农,同样会损害中农的利益(第40-43页);30年代开始毛泽东确立了“地权农有”思想,但它“只是”农民在民主革命时期“打了折扣的”和“不完全的”的“土地占有权”,从法权上说存在“不严密”的“缺陷”,仅是革命策略性的“产权”,进而自然影响新富农保护问题(第60-63页);当年曾有“削弱富农”、“限制富农”、“抑制富农”等提法,“实际内容都是消灭旧式富农之意”,至多是保护新式富农(第23页);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则仅仅是实现平分土地的措施之一,不是什么“限制富农”(第45页);废除“债务问题的认识,从另一个侧面上,既体现了一个革命者的社会观,也反映了一个革命者对商品经济的认识水平”,“不能盲目颂扬”(第48页);“抗日根据地内的‘减租减息’推动了一场‘悄悄’的土地变革运动”,是“变革农村封建生产关系的另一种方式”和“全方位的经济变革”(第48-52页)。根据地农村劳动互助组织,是“战争特殊环境下”的发展经济组织形式,创造了“‘大书特书’的奇迹”,但毛泽东在总结时出现了偏差:即“脱离具体环境”、将劳动互助当作集体劳动和与生产率大提高划等号,并将之“与追求‘集体化’理想目标相联系”,这导致他后来坚信“‘一大二公’和轻信浮夸风”(第77-80页)。对于集体化运动;针对不少论着认为毛泽东1953年提出过渡总路线是战略改变的即兴而为,提出并论证了这是“误解毛泽东整个农村经济变革战略”的观点(第116-120页);针对党内不同意见最后都服从毛泽东的问题,认为不能单从毛泽东的****武断解释,比如,“邓子恢与毛泽东的分歧”,由于他们在追求的目标模式上的“一致”性,“就不可能从理论上来影响毛泽东,而只能在毛泽东迅速推进的合作化运动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了”(第130     

页);针对史学界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以1955年夏天为界,肯定前段,批评或否定后段,重点是批评后段的急躁冒进错误”的基本看法,认为“如果仅按急躁冒进错误来认识问题,上述阶段的划分是正确的,要是只允许从传统的集体化模式和姓社姓资的思维方法来评判这段历史,那么史学界的上述看法也无疑是可以理解的”;但“把集体化(或合作化)运动分为前后二段来加以肯定和否定,是根本不科学的,与毛泽东的原意是相违背的,既不能说明历史,也不能解释现实”;集体化运动的失误,绝不是一个急躁冒进或快与慢的问题(第140-141页);针对学术界将集体化运动的失误归咎于农民平均主义,通过对当年激烈阶级斗争形势下整个农村社会心理的分析,详细论辩这种观点的错误和导致亿万农民“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认为“人为地滥用政治斗争与阶级斗争,社会缺少基本的民主与法制”,才是导致集体化运动一哄而起的根本原因(187-194页)。

上述这些个人的观点,体现了我当年在解读毛泽东与农民问题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但它仅仅反映我那时为读懂毛泽东所作的主观努力,浅陋之处自可想见。在当年的论文答辩与书稿完成之后,书中涉及的许多还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始终在脑海中辗转。比如:书中区分了“农民主体”和“革命先锋”两个概念,深感学术界简单将部分赤贫农民的意识视为整体农民意识的不妥,但没有对农民进行阶层或层次区分,更没有对农民主体及其意识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论证;面对学术界那基础深厚又颇具权威的农民问题的基本理论,要重新对农民的意识及其追求进行论证,更感到束手无策,力不从心;因此,也没有去探讨农民所“呼唤”的“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和只有自己能够代表自己的问题。还比如,论证了农民家庭经济具有的自励、适应、转化功能和开放性,但缺乏实证性的分析;对传统租佃制度和农村民间借贷问题则缺乏从理性上进行基本的研究。又比如,提出了中国历代的民变、民众暴动造反实际上不能称之为农民战争、平均主义不是农民意识的观点,但缺少全面的、历史的深刻论证;在讨论平分土地与土地农有问题时提出了“法律产权”问题,但当时还没有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来加以认识;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关涉进一步推进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研究的重大问题,也是重新认识农民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后来都成了我继续进一步研究的所选课题,然而,当拙作交付出版时,我不仅没有感到如释重负,而是有一种疑虑重重,负重而出的感受。

[1] 毛泽东曾说:“没收土地”改为“没收地主阶级土地”,“这是一个原则的改正”。见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40页。

 《是农民平均主义?还是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等论文,出版了《劳动力的流动与农村社会经济变迁——20世纪赣闽粤三边地区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四、重新读进去,努力读出来

 

拙着出版至今已近十年,中国传统的农民问题以“三农”问题的新形式出现,受到全国上下的关注,学术界对农民问题的研究也推陈出新,成果斐然;虽然相关研究主要偏重于当前农村现实中的问题,但直接关涉毛泽东与农民问题研究的仍然不少,至于间接关联的问题则更多。如有关农民意识,农民是不是平均主义者的问题,关于重新认识农民家庭经济问题,关于农民自我组织的问题,关于合作化运动的评价问题等等,都是期间重要的研究课题。

首先,关于农民意识的特别是所谓农民平均主义问题的研究,则还是传统观点一统天下,认为小农经济下的农民,“精神麻木,因循守旧甚至封建迷信,信天由命”[1];“多数人都对新的生产技术的功效表示出怀疑、排斥、恋旧和冷漠等态度”;“作为封建生产方式的消极代表,农民没有力量超越……经济上的绝对平均主义……为毛泽东晚年错误思想提供了活动的舞台”;“农民平均意识即平均主义”;农民的“平均主义是小农经济的产物”,“平均主义思想源远流长……‘公’、‘平’的观念根深蒂固”;“农民天真地要求与统治阶级平分社会财富”,并发展为“平均主义的分配期望和价值观” ;“只要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依然占优势地位,农民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思想就必然会冒出来并左右其行动”;“普通农民最为欣赏的自然是绝对平均主义的作法”,土改“强化了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农民把“合作化当成了‘合伙平产’……实现绝对平均主义理想的第二次土改”;建国后平均主义的“严重危害”,也被认为是“清楚地看到了……农民意识的严重危害”。显然,平均主义为农民主义或农民意识等传统认识,已经深入社会的骨髓,需要进一步加以澄清。

其次,对农民家庭经济的重新认识,秦晖、孙达人、武力等着名专家有了重要的创新,如孙达人认为:“中国传统文明的基础是个体农民奠定的,以中国农民和精耕细作农业为标志的封建主义其实是更典型的和更先进的”[10];秦晖认为:“家庭经营在农业这种特殊产业中具有特殊的适应能力”;即使传统经济“也很少是所谓‘自给自足’的,物流与劳务流在传统时代也可以相当发达”,而“如今‘小’农早已不能作为‘传统农民’或‘农民落后性’的同义词”[11];武力等则认为:“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小农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中农化而不是两极分化……小农经济、市场调节与工业化可以并存”,可以“接受能够提高收益的新技术的”[12]。但传统的认识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孤立的、分散的、守旧的、落后的农民个体经济,是无法保证庞大的国家工业化对农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的”,“对传统小农的改造势在必行”[13]。作为封建生产方式的消极代表,农民没有力量超越政治上的皇权主义和经济上的绝对平均主义……中国几千年同封建主义共生的小农经济,对毛泽东政治上长期“左”的错误思想,有更深广的影响……为毛泽东晚年错误思想提供了活动的舞台[14]。它“不可能‘致富’”,“不可能是‘产业’,不可能‘经济’”;“分散或合伙经营农业没有重大不同”;“农民家庭经营是不能减少农民的”,也“不可能走上‘致富’的路”;“农民仍然是个封建阶级,因而他本身并不具备社会主义的‘天性’”(农民确实不具有“一大二公”式社会主义性质——引者)[15];市场化对中国亿万小农家庭将是一场浩劫,会催生社会大动荡,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农民的能力取决于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控制权;小农经济即现在的农民家庭经济“逃脱”不了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的牺牲品“规律”;“农村集体的崩溃和重新获得自由对农民未必是福音”[16]。显然,以“救世主”或“贵族式”的眼光俯视农民,敌视或蔑视农民家庭经济的观点与意识真乃挥之难去。

再次,关于实现农民自我组织的问题,也是近十年农民研究中的热门话题。杜润生先生是一位长期从事中国农村改革理论研究和直接参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的农民问题专家。他在农村改革初期就注意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民自我组织对农民的重要性;80年代中期,他曾给邓小平同志建议恢复农民协会[17],认为“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政府听不到他们的诉求。工人有工会,要允许农民成立农民协会,使农民依靠它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18],并一直呼吁让农民组织起来;陆学艺、郭书田[19]、陈锡文、迟福林[20]、于建嵘[21]、李成贵[22]、盛洪[23]、赵立刚[24]、党国英[25]、蒲文忠[26]、程同顺[27]等都持相同观点,认为在政府政策决策过程中没有农民的声音是造成“三农”     

困境的重要原因,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解决农民组织化的问题,改变农民弱势群体的地位,他们都主张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民组织,以提高农民对资源的控制能力、社会行动能力和利益表达能力。当然,相反意见也很多,如有学者认为:农会是一种“革命组织”,会对社会秩序产生破坏,农民组织也可能被人利用[28],或担心农民组织演变为“社会运动”,威胁现有政权[29],或认为中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也不能孕育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即便付诸实施,也会“沦为公权行使的一种方式”,建立农会不仅“尚早”,而且可能“引发社会冲突和动荡”[30];或从现实操作性角度提出建立农会在当下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31];或认为在“当前农民的原子化状况没有得到改变的情况下,建立农民协会可能不仅不能维护农民权益,而且会加重农民负担,进一步恶化农民的处境”[32];等等。因而,反对农民建立自己的组织。应该说,尽快让农民实现自我组织,无疑切中了当前农民问题的要害;而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和对目前我国工会等民众社团组织的现状及其社会作用的评估指数,持相反观点的一些意见也不无道理;至于现实社会最终没能接受让农民实现自我组织的建议,主要是因为没有准确认识谁是农民的主体。由于中国历史学家眼中的农民战争史研究思维所致,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农民就成天然的“造反者”、“革命者”,是暴民、乱民和刁民,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愚昧落后,总是被人用作“改朝换代的工具”[33];因此,乡村干部怕农民,城镇市民怕农民,知识分子怕农民,政治精英也怕农民;持农民组织论观点者也没有能破解几个似是而非的农民组织危险论的观点。这样,九亿农民就不被允许有自己的组织。所以,理论界急需对众多的农民群体做出具体而实事求是的整体分析与阶层分析,区分谁是农民的主体,认清农民主体是社会建设者与社会稳定力量,还是社会破坏者与社会动乱因素,纠正对农民群体认识的误解,转变长期形成的农民观。

[1] 陈庆立:《中国农民素质论》,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年版,第85页。

 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8、129页。

 李锐:《李锐论说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8-190页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93页。

 张侃、徐长春:《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6页。

 李小平:《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105、133页。张侃、徐长春:《中央苏区财政经济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6页。另参见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

 李小平:《中央苏区土地改革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3页。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6、153、154页。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9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

[10] 孙达人:《中国农民变迁论——试探我国历史发展周期》,第85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11] 秦晖:《“小农经济思想”的帽子不能乱扣》,《世纪中国》2001年4月4日。

[12] 武力、郑有贵主编:《解决“三农”问题之路——中国共产党“三农”思想政策史》,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338页。

[13] 谢茹:《新中国农地制度述略》,第36、38、42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4] 李  锐:《李锐论说文集》,第188-19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5] 王学典:《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史学主潮》,第297页,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

[16] 潘维:《农民与市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0、132、399-400、145、147、132页。

[17] 肖  瑞、李利明:《农村土地变迁之路》,《经济管理文摘》2003年第2期,文章提到小平同志的回答是:“成立一个农民协会的意见可以考虑,这样吧,我们看三年,真的需要即可筹办”。

[18] 杜润生:《我们欠农民太多》见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序一》,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年6月。

[19] 郭书田、陆学艺:《解决“三农”问题的十条建议》,载《中国经济时报》,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5月

[20] 王景新:《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农民组织发展——中改院改革形势分析会观点综述》,见《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报》,总第491期。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4年5月

[21] 于建嵘:《我为什么主张重建农民协会》,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3月。

[22] 李成贵:《中国的二元结构与“三农”困境》,见《古今农业》2003年,第4期。

[23] 盛洪:《让农民自己代表自己》《经济观察报》B2版,2003年1月27日

[24] 赵立刚:《建立农民协会的必要性及相关问题》、《从多重视角看建立农民协会之必要性》等文章,见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2003年3月1 2日

[25] 党国英:《相信农民甚于相信政府》,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2003年3月1 2日

[26] 蒲文忠:《让农民组织起来--兼论转型期社会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原载:中国改革论坛, 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7月。

[27] 程同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11月11日

[28] 于建嵘在《我为什么主张重建农民协会》一文中提到学者们的三种担忧:“农会最好不要搞,因为这种革命组织对社会秩序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如果成立了农民协会这种群众组织取代基层政权将带来更多的问题,比如谁提供必要的农村公共物品,谁承担国家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实行等等”; “成立了农民协会,被坏人利用了如何办?”。见《中国农村研究网》2003年3月1 2日

[29] 署名“一通”的网友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社会组织与社会运动》

[30] 见李剑宏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中国能孕育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吗?》

[31] 见袁方成在中国农村研究网三农论坛上的留言 

第四,关于合作化运动的研究,虽然也取得了不少新进展,比如,“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即使不是‘杜撰的或误认的’”,起码也是被“不恰当地扩大了的”;当时农民“只可能”存在“自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急于推进合作化运动的毛泽东是“使用经济、政治和行政三大杠杆顺利地将农民群众的个体生产积极性‘引导’到互助合作的道路上来”的[1];有的认为合作化运动要解决的正是农民最缺少的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具体的策略步骤虽多有创造性,但目标模式是照搬苏联,不适合我们的情况,“带来很多问题”。但综观全面,认为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具有解决经济发展和消除两极分化以及广泛的“人民性”与“历史合理性”的观点仍然占据主流;合作化运动只是过急、过快、过粗、过于单一的“四过”框架还没有实质突破;甚至有的还仍然将其夸大为“对传统的自给自足的、保守的、自我封闭的小农思想意识的有力冲击……对于中国农民的思想教育,却是空前的”;对农民“是一次难得的教育机会” 和“伟大胜利”。对这样一个关系到准确评价毛泽东推动的农村社会经济改革和正确认识与深化当前中国农村改革的重大问题,史学界的研究还真是任重而道远,本质上同样涉及如何正确对待农民的问题。另外,我在拙着中论及的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改革中的富农问题,在最近出版的许多论着中,因没有把握共产党关于树立农村“贫雇农权威”和政策确定或允许“重新平分土地”(“大多数人要求即可重新平分”)等主要生产资料对富农、中农的实质影响,而空谈对中农乃至富农的所     

谓保护问题,都显然是不准确的。我对上述问题的观点,早在拙作中已作了明确的表述。

在学术研究不断深入的同时,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和“权力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杂糅并存,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出现了许多严重不协调的音符;处于体制外的农民,受到来自“计划”与“市场”、“权力”与“竞争”的双重挤压,农民问题以“三农”困境的方式浮出水面:农民负担久减难轻,劳力转移路障重重,农民增收步履艰难,农村生态遭遇空前挑战;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规模经营与产业调整中日益萎缩、乃至丧失,农民的土地等财产权益在虚置泛化中流失以至于失地失业、甚至失居,农民的国民地位待遇乃至基本****都得不到尊重,农民与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享受无缘……市场的公平似乎对农民例外!尽管全国上下都十分关注“三农”问题,中央对“三农”问题更是一贯十分重视,农民减负问题、劳力转移问题、税费改革问题、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农民增收问题、民工工资问题、土地保护问题以及征地与种粮补贴问题等等,个个都有党政领导乃至中央最高领导亲自关注;2004年,中共中央在十七年后重新以“三农”问题颁布“一号文件”,农民问题进一步受到空前重视。但是,农村干群矛盾和“三农”前景仍然不容乐观。伴随“三农”困境,引发社会民众以至农民对毛泽东的重新评价,“毛泽东热”悄然兴起,持续升温。对此,被传统农民观束缚的人们认为,这是农民平均主义或农民意识的反映;农民意识与农民组织危害社会稳定的观点也颇有市场。现实的问题要求学术界对中国农民、农民意识和农民问题作出更为科学的阐释,重新深入研究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也有了新的内容和要求。

回顾与学习学界同仁相关学术成果,追踪农村社会改革与发展面对的新问题,顺应时代对学术研究的新要求,是我尝试重新研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基本路径选择。如上所述,在进一步解读毛泽东与农民问题和当前“三农”问题的研究中,所涉及的全部问题都关系到如何重新认识和正确对待农民与农民家庭经营的问题,要解答农民的“毛泽东热”是否农民留恋毛泽东追求的“一大二公”?研究缓解“三农”困境途径应不应该让农民组织起来,则要从对众多的农民群体做出具体而实事求是的整体分析与阶层分析、弄清谁是农民的主体和农民组织是否危害社会稳定做起;对农民意识“危害论”和平均主义为农民主义的传统认识,则要从历史与理论上加以澄清;而对以救世主或以贵族式的眼光俯视农民、无视或敌视农民家庭经济的传统意识,则要分析它为何总是挥之难去;等等。如何解答?如何弄清?又如何澄清?如何挥去?这些问题,则是我最近十年来期望进一步努力读出来的重要内容。在此期间,我十分感谢国家社科基金先后两次给予我的研究课题立项资助,使我能够以20世纪百年来的历史为时段,以曾是中央苏区的赣闽粤三边地区农村社会为个案,继续对中国农民与农村经济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通过这些资助和学界同仁们的鼓励和支持,我在该地区农村进行了多达近300天的社会调查研究,发表《清末民初赣闽边地区租佃制度与农村社会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是农民平均主义?还是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民间传统借贷与农村社会经济——以20世纪初期(1900-1930)赣闽边区为例》,(《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3期)等论文,出版了《劳动力的流动与农村社会经济变迁——20世纪赣闽粤三边地区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等专着,使我对中国农民和农村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本书的《遗产与超越》一章中,正是在已有上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就前述学术回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分节展开专门的讨论:以“闪烁而耀眼的遗产”那“抹不去的记忆”与现代“三农”困境前后比较,阐明了“毛泽东热”是农民对社会公正的渴望,而非对“人民公社”的留恋;通过历史地、多层次、多角度地对谁是农民主体的问题探讨,分析了农民的主体在以下层或上层为导向,将产生不同的社会作用,论证了农民主体不仅是社会建设者,而且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力量,回答了当前中国农民能否真正实现自我组织的问题;通过农民本质属性的探讨和毛泽东平均主义思想探源,论证农民不是平均主义者,而是平均主义的“克星”和“一大二公”体制的瓦解者,而打造平等与公正,走出平均主义改造农民的阴影则是中国社会的应然选择;通过农民家庭经营所具有的自发激励功能、灵活适应转化功能和连接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基因分析,进一步深入论证了它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和“非均衡”发展的经济经营模式,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小规模农业向与不同时期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适度规模农业发展,因而也能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转型,是适宜的因而也是先进的生产经营模式;指出“私”无罪,“小”无碍,农民家庭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活水源头”;应善待农民家庭经营,让农民从“无产者”回归“有产者”,培育农民成为市场主体。最后,本书在结束语中认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已经确认:自己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中国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与实践者。然而,对九亿农民群体来说,则只有农民自己能够代表自己;执政的共产党人只有让农民也能自己代表自己,才能听到来自农民的声音,知晓包括九亿农民在内的全国各阶层人民的利益与要求,并将其综合与融入执政的正确决策与实践之中,真正实现对全国广大人民利益的全面代表。而在本绪论中,我力图对学术界长期解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的研究进行较为全面的回顾,寄望能将本书研究的内容推到新学术的前沿。这些都是我为努力读出来所作的尝试。

我自知生性愚钝;虽历经20多年孜孜以求于青灯黄卷之中,频频奔走于山村田埂之上,虔诚求教农夫于村舍田野之间,然谨呈于您面前的《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与农村经济问题》一书,仍然难免显得粗糙和浅陋。只是因在拜读了拙着出版后的近十年来学术界有关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和当前“三农”问题的研究成果时,愚以为十年前我在拙着中所讨论的问题仍然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所阐述的主要论点也并没有过时;同时,拙着当时没有重视或没能深入讨论与研究的重要问题,现在学界已有了许多新的突破,我自己近十年在相关方面的研读也有些新的心得,便产生了出版本书以向读者同仁进一步表达求教之忱。为此,本书的出版做了这样的安排:本书绪论以《读不懂毛泽东,理不清当代中国农民问题》为题,详细回顾了学界相关问题研究的学术发展和成果,理清了本书进一步开展研究的学术前沿问题,并对本书涉及的内容作了总结性概括;对拙着《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之变革》的所有章节则全部收入,但为尊重历史和学术规范,除对个别字、词因印刷错误作了修改外,没有作任何文字和内容上的改动;新章《遗产与超越》则阐述了我最近十年在该领域的主要研究心得;本书结束语,则论说了“只有农民自己能够代表自己”的观点。最后,本书附上了全书的主要参考文献和中、英文提要。本书的出版,企望通过总结毛泽东领导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的历史经验教训,能对进一步推动“三农”问题的深入研究和中国走出目前的“三农”困境有所裨益。

[1]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65-167页。

 郭书田:《中国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历史回顾用项经验教训》,《当代农史研究》,1996年第1期。

 龚育之:《新     

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谢茹:《新中国农地制度述略》,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2页;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63页;安贞元:《人民公社化运动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6

今年以来,三农问题被提高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工作被强调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于是,社会各界便纷纷热炒“三农问题”。此刻应该提示的是有关背景:十多年前就已经有了广泛讨论和相关政策研究。兹摘要如下:

1989-1991年出现了改革以来首次农民收入连续3年增长速度为负数的情况。农业部范小建副部长曾经骑自行车考察20多个县,他关于农民负担过重的政策建议得到当时农业部刘中一部长的重视,中央十四大之前的十三届八中全会上,也有很多老同志提出过关注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意见。

1993年农业部刘江部长组织大批干部下乡蹲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司杜鹰司长通过安徽调研写出了“一个农业大省面临的困境”,也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当年5月《经济日报》发表文章指出,解决农业问题“功夫在农外”。

此后,由于中国经济进入高涨和“过热”,这些同志所提出的问题被宏观环境的变化和城市改革加快掩盖了。

1994-1995年粮食产量在需求拉动和价格政策刺激下大幅度增加的时候,少数坚持搞农村基层调研的人提出“新一轮粮食过剩”的可能,1995年有“关于农业农村问题的不同意见分析”,以及对过度紧缩影响就业和内需的不同意见,1996年则有“粮食问题不是粮食的问题”等文章引起讨论。1996年秋季,以“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为标题的文章,发表在《战略与管理》上,明确分析了“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对三农问题的影响。……

综上所述,所有这些从基层调研出发、比较实事求是的政策研究工作,都发生在1997年再次出现“卖粮难”之前,对那以后的问题,确曾提前予以警示。看来,不是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不到位,而是总理所强调的“科学决策”客观上没有条件实行;或云“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一、“三农”问题是怎样被提出的?

社会上一般误认为“三农问题是近年来才被决策层采纳的”。但有“温三农”绰号的温铁军却不能苟同。他在20__年4月9日回答安徽《决策咨询》编辑部记者采访时,针对性地回顾了十多年来关于三农问题的提出和观点的形成过程。

记者:温铁军同志,从我能够搜集到的资料看,是您早在1996年就把“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作为两个制约三农问题的关键提出的。我们的问题是,您为什么把农民问题置于三农问题的首位,为什么说“中国并不是一个农业大国而是一个农民大国”?还提出“中国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农业经济科学”;要想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进行综合的改革,并且出路在三农之外,这如何理解?

温铁军:看来,你们是有备而来。但这几个问题在我1993年以来的文章中都作了很详细的说明,拿来读一下答案就出来了。为了不耽误读者的时间,也给你们一个“独家”,我想换个话题。

安徽不仅是大包干的发源地之一,其实,也是我们10年前讨论并且基本上形成三农问题的主要观点的地方。因此,尽管我历来不愿意参与北京学术界的争论,但却认为应该把三农问题提出的过程作为背景介绍给安徽的读者。

其实三农问题的有关讨论的源头是比较远的,并不是近来才提出。而且应该说是科学决策的产物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说远,可以从1985年农村政策部门提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讨论开通城乡的政策算起;因为从那以后,耕地的“双重功能”问题、“8亿人给2亿人搞饭吃”的问题等等,农村政策负责人早就都提出来了。其实,我们历来就强调城乡二元结构属于中国的“基本体制矛盾”,直到去年党的十六大把这个观点写入正式文件。所以,应该说经历了18年的反复了。

说近,可以从1991年后的关于农民负担的调研和政策讨论算起;从那以后,今天才引起人们关注的农村的税费改革、金融改革、机构改革和流通改革等,各种“农业外部”宏观环境的改革早已相继进入试验课题,至今也有十多年了。

说最近,也得从1996年“三农问题”这个概念的正式见诸报刊发表算起。那以后的问题,似乎更加复杂、日益严峻。因此,最少也有7个年头了吧。

1985年农村政策部门提出的开通城乡的建议没有条件实行。1988年价格改革失利、通货膨胀发生,1989年搞“关停并转”导致城市“三角债”、经济下滑,在这样的宏观变化影响下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开始连续3年下降,这在改革后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

当时,农业部范小建司长(现任副部长)骑自行车微服私访了20多个县,了解农民负担问题,并把调查结果上报给农业部,指出农民收入下降导致相对负担很重,已经影响到党和农民的政治关系。刘中一部长对他的调查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并且力排众议,决定以个人名义实事求是地向上汇报。这时期,还有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前后的很多讨论。可见,90年代初期就已经发现并涉及到了三农问题的相关内容,政府有关部门是清楚的,只是还未引起社会上足够的重视。

第二次关于三农问题的深入讨论是在1993年。政府换届之后,农业部的刘江部长组织人员到各地蹲点,当时农村实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同志(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农村司长)带人在安徽蹲点,对财政、金融、税收、计划和工商等各部门做了大量调查,形成了题为“农业大省面临的困境”的调查报告。该报告那时就已经强调,农业农村问题涉及到包括财政、金融、税收、计划和工商等的宏观政策和外部环境,不应该再就农业谈农业。刘江同志也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1993年年中,我作为调查组成员,根据安徽调查在《经济日报》上公开发表了题为“汝果欲支农,功夫在农外”的文章,认为农村问题主要受宏观政策影响,而不是简单的农业问题。

之后的1993到1996年期间,由于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经济进入高涨期,需求拉动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民收入又有增长,农村困境相对缓解;同期的城市改革力度加大,反映农村问题的声音虽然小了,但讨论却在不断深化。

一方面当时主管经济工作的朱副总理曾经强调“三不”,即:土地不能动,粮价不能低,负担不能重;另一方面,从1993年开始,在和陈俊生等领导同志的指导下,现在人们重视的问题,如土地制度、税费与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和乡镇企业的股权交易,以及西部贫困地区和山区、牧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都已经列入政策试验课题。

尤其是在1995年2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江总书记提出四个方面的问题,指出三大差距在扩大,并警告这样下去“恐会酿成大祸”(后来此话不幸而言中),使政策界在认识上有所转变。例如,当时尽管没有宏观部门统一协调,但仍然形成国家11部委于1995年自动联合起来,开展农村小城镇改革发展试验的现象,并在江苏昆山召开了第一次“小城镇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这在25年的改革决策中是前所未有的,表明决策研究领域的大多数同志对三农问题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

此外,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数千万农民工进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问题也提出来了。随之,国务院发展中心、中国社科院、农业部农研中心等8个单位的专家联合研究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这就涉及城乡二元结构如何突破、城镇化如何发展等课题。具体政策实验也相继开展。可以说,从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问题不断演化,有关部门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也有好的研究思路和具体做法。

在1995年秋粮上市之前,我们对中部粮食主产区进行调查。认为用价格政策过度刺激粮食生产,会导致1995-1996粮食年度出现过剩。在一次全国政协召开的座谈会上,我把粮食可能出现过剩的问题提了出来。与我同感的还有前国家体改委农村司的李铁,不过,那时我们确实是“少数”,尽管也汇报了,可那些跟从主流的人却没反应,我就写了“粮食问题不是粮食的问题”,大胆分析“丰收的代价”,从粮食周期这个农民都懂的常识谈起,分析粮食问题与财政、金融、外贸等宏观政策的相关。这与1993年写“功夫在农外”的思路是一致的。

由于1996年粮价继续提高、继续刺激粮食高产,因此,当年粮食产量提前4年实现了20__年的粮食产量目标。从当时来看,以粮食为主的农业确实挺上去了,以粮为纲的感觉似乎又有了。但其结果是什么呢?由于人口并没有随着粮食产量而增长上去,也就是说,消费并未增长上去。简单说就是:有了20__年的粮食产量,而没有20__年的人口,必然出现过剩。正是基于此,“粮食问题不是粮食的问题”一文才被许多报刊转载,大家开始觉得这种提法有意思了。学术界也有类似的研究,例如北京大学宋国清教授关于粮价被动地受物价指数影响的量化研究,针对性地对当时主流认定粮价带动物价的观点提出反诘。

1997年后粮食果然积压,重现了1984年粮食大规模增产后出现的卖粮难问题。因此,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又连续下降,农业农村的矛盾又开始凸现出来,继而引起了那种“王顾左右而言他”式的讨论。我又写了有一定针对性的“关于农业农村问题的不同意见分析”先内部征求意见,到1996年秋季,我在《战略与管理》上公开发表了“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综合以往政策试验的研究成果,提出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认为只有宏观政策对应解决,或缓解这两个基本矛盾,三农问题才能得到合理地解决。

至此,三农问题作为一个概念正式见诸报刊。需要再次强调一下,三农问题的提出过程由来已久,大多数人的意见是一致的,这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从1985年“开通城乡”的提出;到1991年范小建的调查、刘中一部长对调查报告的肯定,和十三届八中全会前后的讨论;再到1993年杜鹰同志主持在农业大省安徽的调查被刘江部长肯定;最后是1996年以后关于粮食政策的不同意见……;总之,大凡了解农村基层的政策研究人员从来都坚持认为,农村问题主要是宏观方面的问题。

二、“三农”问题是怎样被研究的?

记者:这期间,决策层对解决三农问题搞过一些试点吗?

温铁军:在1993-1994年期间,直接受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的农村实验区办公室提出了第二批试验课题,其中就有在安徽太和等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那时就认为,税费改革是深化农村第二步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但之所以这样强调,是因为当时是把税费改革与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结合在一起。

这与后来搞的自上而下的改革的最大的不同在于:1993年税改与粮改相结合的办法本来就是基层创造的,很有“中国特色”:在免除农民税费的同时,一亩地缴一百斤粮。全国当时2亿亩耕地,那么国家会得到至少20__亿斤的粮食储备,足够平抑市场,不用担心粮食安全问题。而且,这20__亿粮食是按公粮方式收的,没有成本。正常情况下,政府手中只要掌握1500亿斤粮食就够了。当时全国有5个省份分别布置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有的地方农民缴100斤粮食不够,提高到120斤,复种指数高的“吨粮田”也不超过150斤。由于基本上防止了跑冒滴漏,把这些粮食折算成现金,农民负担最多也就70多元。

其实,坚持农村调查的人当时不光是提出问题、进行调查,而且还通过实验进行具体政策操作。除了上述涉及中长期发展的政策试验课题外,1993年还在河南搞了商、粮、供、贸、物五大流通系统全面改革的流通体制改革实验。也就是说,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都早已不在单纯农业领域中了。

客观上看,1995年我们为什么说“粮食问题不是粮食的问题”,1996年又写了“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其实主要就是根据上述的实验课题,根据基层的经验,从客观实际入手,逐步创造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条件。因此,1993年以来的那些成果,都是根据基层经验和科学试验提出的,相关的政策思路也是清晰的。

综上所述,如果要按照温总理强调的,改变那些不适合或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或者上层建筑,既不能照搬某种理论,也不能就粮食谈粮食,就农业谈农业。需要认真反思,不惟 书、不惟上,重新端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

三、由决策层的重视到全社会的关注

记者:决策层和全社会是如何重视和看待三农问题的?

温铁军:中央对这个问题在政策层面上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地深化。比如,1998年同志到苏南视察,指出乡镇企业是农村发展的大战略,同一年又指出城镇化是个大战略。同志对我们在政策科学中的试验和国家各有关部委在这方面的研究也予以肯定,决策的科学性逐渐在中央层面上反映出来。1998年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正式形成了一个政治局讨论通过的跨世纪的农村工作指导性文件。之所以说这个文件的意义非常重大,是因为它把家庭承包、乡镇企业、城镇化都作为农村发展的大战略肯定下来。尤为重要的是,十五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开宗明义地指出,农村改革是党领导下的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这个提法之所以很重要,就在于重新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

接着,1999年前后,中央的农村政策讨论中就不再单纯强调以往的农业结构调整。取而代之的是所谓农村经济的重大战略结构调整,这是十五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在决策思路上的一个重大提法,它与以往在决策领域中做的研究和实验还是相关的。可见,中央对三农问题认识的程度是相当高的。

在中央科学决策的鼓舞下,1999年夏季,我根据那几年的课题研究和在中国农大做的博士论文摘要,改写成“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这篇文章后来发表在1999年12月份的《读书》杂志上,不仅把现在的三农问题,也把100多年来历史上的三农问题做了分析。到20__年,我又进一步把课题报告扩充为一本书,正题是《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副题还是“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没想到的是,课题和文章都分别得了奖。这也许表明了学术界的认可。到这时,三农问题在理论上的梳理大体上也清楚了。

20__年初,湖北李昌平给朱总理写了一封信,把三农问题形象概括为三句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三农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同期,1999年上海学者曹锦清到河南农村基层考察以后写出《黄河边上的中国》;李昌平又把他的信引发的一系列的事情,写成《我向总理说实话》,于20__年出版,进一步引起社会广泛反应。他们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宣传推动作用。

到这时,政策理论成果有了,社会反响也有了,那么,到20__年三农问题的提法写入文件,就正式变成一个不仅为决策层理论界关注、而且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四、“三农”问题在政策思路上的变化

记者:从你的介绍可知,党和政府历来对三农问题非常重视。那么,决策层如何破解三农难题?

温铁军:城乡二元结构的概念第一次写进十六大的文件中,这是从1995年2月同志对三大矛盾予以明晰以来的一个有重大意义的变化,这表明我们党已经把城乡差别当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阻碍。说明新的领导集体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中国进入21世纪后所面临的主要矛盾。这是对90年代以来三农问题清醒认识的结晶,是与时俱进的直接表现。

十六大之后,离2020年要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而重点难点都在农村。今年1月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和总理对这些问题的表述非常之客观,非常之现实,反映出“实事求是”这一党的优良传统在十六大和今年的农村工作会议上都有明确的体现。三农问题在党的领导同志交接班的时候得到特殊强调,在以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领导集体的日程中提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今年1月7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一个最重要的提法:“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中”。与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目标结合在一起,把三农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接着今年3月份召开的两会,又把三农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对我们从事农村研究的人来说是非常欣慰和深受鼓舞的。

因为有了这样的高度重视,最近一两年,所有关于三农问题的讨论都在广泛地展开,比如农村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税费改革与基层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以及农村土地问题、农民权益问题、村民自治问题等等。尤其是同志在平山县西柏坡讲的“两个务必”,这对我们关于三农问题严重性的讨论具有高度的指导意义。如果我们好大喜功,文过饰非,不能坚持“两个务必”,就无法讨论今天严峻而复杂的三农问题。

记者:那么,有哪些迹象表明三农问题正在从政策层面上加以解决?

温铁军:我们应该看到,这两届中央领导集体在三农问题上都有很明确的政策思路。具体表现在“十五”计划提出“以人为本”,提出每年转移农民工进城的具体目标,并强调了城镇化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可以说从“十五”计划以来,中央高层的政策思路是越来越清楚。再比如,尽管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试点遇到很多困难,去年仍然下发了“两办”文件强调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农民负担是“高压线”,谁碰就摘谁的乌纱帽。接着,今年国办一号文件出台了打破一切限制农民工进城的政策。要促进农民能够通过非农就业增加收入,就要破除一切限制和障碍,使进城的农民工得到公正的待遇。给农民工以国民待遇的问题正在通过打工的政策得到体现。为此,各地也都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前所未有的“干货”是,今年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了财政新增的科教文卫开支,要向农村基层倾斜。另外,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又特别强调了发展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和城镇化。

最近,温总理又提出了农村金融改革的问题。信用社正朝着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农村金融的其他形式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在温总理的高度关注下,国土资源部正在总结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一级市场的各项实验经验。进入一级市场的方式是,公益性的建设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入股;工商企业用地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这就是说,把土地的增值收益留给农村和农民。并且中央正在出台文件,严格限制征占范围,只有纯粹公益性用地由政府出面征用,其他一律走市场。此外,在计划投资上,开始强调和农村、农民直接相关 的一些领域要增加投资。比如说,适合农村发展的道路建设、水利建设,以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六小工程”,将成为今后的农村投资重点。财政正在增加向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总之,党和政府不仅在认识上、而且在政策思路上都开始向农村和农民倾斜。

综上所述,中央对三农问题的政策思路越来越清晰,这将有利于三农问题的缓解和解决。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7

上午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回到母校参加硕士论文答辩,感谢各位老师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审阅我的论文。我的硕士论文题目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探讨》。现在,我就该文选题的背景、主要内容、理论和现实意义等问题,作一个简要的说明。

一、论文选题的背景

我国有九亿农民,“三农”问题事关国计民生。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解决好农民问题,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大量农民返乡种地,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大量出现,建立完善、公正、高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决机制非常必要。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为《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第一次提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随后,我国部分地区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颁布和实施了具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法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已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条例》也进入了广泛征求意见的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作为一项新型的仲裁制度,有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在导师沈萍老师的指导下,我将硕士论文题目确定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探讨》,希望通过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初步的探讨,以期对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论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仲裁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基本制度;第三部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程序。

(一)关于仲裁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基本理论

论文在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四个问题:一是介绍了仲裁的概念,仲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以及我国仲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并对我国现有的几种仲裁基本类型进行了介绍;二是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及《解释》有关规定的分析研究,结合与其他仲裁类型的比较,总结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基本特征;三是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特征的分析,界定其性质为行政仲裁,而非普通民商事仲裁;四是阐述了我国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基本制度

论文在第二部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基本制度进行了阐述:一是阐述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基本原则;二是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的资格和聘用等有关问题;三是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与诉讼的相互关系。

(三)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程序

论文在第三部分具体论述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有关程序性问题,包括:第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主管和管辖问题;第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参与人,包括当事人、第三人和人等问题;第三,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受理和审理程序,包括仲裁申请、受理、组成仲裁庭、开庭、先行调解和作出裁决等。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8

农民问题。始终与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紧密相联,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解决农民问题,是实现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重要条件。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农民问题,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问题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农民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使其中国化、民族化,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农民观。这充分体现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和实践上。

1马克思主义对农民问题的探讨

农民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命题之一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恩格斯根据欧洲大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农民阶级的状况,初步研究了农民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的作用、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联盟、以及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形成了关于农民问题的基本理论。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指出:在欧洲大陆“农民到处都是人口、生产和政治力量的非常重要的因素”一个政党要夺取政权“应当首先从城市跑到农村.应当成为农村中的力量”与农民结成朋友,得到农民的支持。无产阶级革命.如果得不到农民的支持,“它在一切农民国度中的独唱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以上论述表明农民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性。第二:农民阶级的二重性。马克思、恩格斯在肯定了农民阶级的革命性同时.也指出了其历史局限性,把农民阶级视为一个有先天缺陷的二重性阶级.是介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中间阶级”.有着保守性。第三:必须实现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权.才能保证革命的胜利。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特别是小农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的革命性,但同时也决定了“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进入21世纪,要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必须认识到农民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性,科学分析和解决农民问题。

2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集体对农民问题理论的重要贡献

农民问题是毛泽东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突破口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工农结盟的思想.毛泽东结合中国的革命实际.提出了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的论断。

他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问中。深刻阐明了“农民问题乃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毛泽东认为中国农民是一个革命性极强的阶级。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农民是中国革命最广大的动力.是无产阶级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者.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毛泽东的这一论断大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同盟军的理论.并把这一理论同中国革命战争的实际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农民为主要成份的革命军队如何建设成为一支无产阶级性质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问题。

此外.毛泽东同志深入研究了中国农民的特征。指出农民阶级所固有的分散、散漫、文化素质低以及缺乏政治远见的局限,提出了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引导的论断在对教育农民群众的基本内容和途径的研究后。指出要把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相结合.用无产阶级思想武装农民出身的党员.把农民从文盲和愚昧中解放出来。

这是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关于农民问题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重要理论成果。

3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农民问题的新发展

邓小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者。他的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也是从解决农民问题开始的.而且扩展到农业发展和农村改革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指出: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要在经济工作中“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还说“工业越发展越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中的80%,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以此为出发点,邓小平同志提出两个最为重要的思想:

3.1放宽政策。进行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同志反复说过:“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而在实际改革过程中则放宽政策。不管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是农业生产责任制,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这样一来就是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3.2重视“科技兴农”战略

“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将来农业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从中可以看出,邓小平认为振兴农村经济,最终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农业的发展应该把精力放在科技进步的重视上。 转贴于

这是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同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关于农民问题的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4以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第三、四代党中央对农民问题的新突破

20世纪90年代后期.党中央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三农问题”)是中国发展的根本问题,是当前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党中央和以胡锦涛为代表的第四代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的思想和观点,应用、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化的农民问题理论。

4.1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江泽民提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2003年1月,胡锦涛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4.2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取消农业税

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以来,针对农民增收难、农民负担重的突出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减负的政策措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之际.中央1号文件出台了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的政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了自2006年1月1El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农业税的全面取消,惠及亿万农民,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业综合能力和农产品国际市场能力,同时还将引发农民深刻的观念变化.给农村各领域带来深远的影响,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4.3十七大报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可见.新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农民问题研究愈来愈来深入、具体、全面而系统。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9

一、“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在苏联和中国的形成

(一)、“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在苏联的形成

苏联经济学家普列奥布拉任斯基(1924)提出了“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理论。该理论主张通过不平等交换牺牲非国营成份实现工业发展所需要的积累资金。同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进行不等价交换,是最重要的积累方法。而国家工业品和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主要是农产品进行不等价交换。为了建设工业化,苏联政府对工业品定高出其价值的价格,对农产品定低于其价值的价格。这就是“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由来。斯大林指出,在一定时期内不能立刻消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否则就会阻碍国家工业化。苏联在1953年以前农产品采购价格很低。从三十年代初实行义务交售之后,义务交售价在1935年提高18%,以后十六、七年没有变动过,以致造成采购价格比成本低得多。1953年谷物义务交售价仅为成本的10%,1952年牛肉义务交售价为成本的5%,猪肉为6%,牛奶为22%。

事实证明,苏联政府采取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措施,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也阻碍了农业的发展,为苏联以后的产业失衡埋下伏笔。

(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在中国的形成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对于建设国家,建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可以说没有任何经验。当时的领导人做出了走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抉择。

在一九五三年冬天,我国政府开始实行对粮、棉、油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并采取了强制性的分摊任务和低价收购、低价供应政策。对于农产品,国家所定价格低于其自身价值。从此,国家从工业、农业两类不同产品的交换差价中,赚大量资金用于工业建设,实现我国工业化的“原始积累”。

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与我国的“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指的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三农”问题的本质是城市与农村发展不同步、结构不协调。

据统计, 1999年农民占我国人口总数的70%,约9.1亿,城市人口占我国人口总数的30%,约3.9亿。同年全国农民储蓄余额约1万亿元,人均约1100元,城市人口储蓄余额约4.5万亿元,人均约11538元,农民人均储蓄余额低于城市人均储蓄余额10倍以上。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7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前者为后者的32.1%,城乡差距拉大。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农业投入”总课题组曾经做过估计:仅1979~1994年的16年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大约取得了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入为1755亿元,财政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12986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额达811亿元。

这种发展方式对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来说,起到了绝对重要的作用,但对于农民阶层,却是劳动成果被剥夺的大灾难。可以说,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开始起作用的那一刻起,中国农村就背负上了过度沉重的负担,并从此埋下了农业基础长期薄弱、农村发展非常缓慢、农民生活异常艰难这一个“三农”问题祸根。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用劳动分工解释城镇出现的原因。从根本上说农村和城市天然并没有界限,农村和城市仅仅是因为社会分工各不相同的劳动者为自己生产生活方便定居的场所。从本质上来说城乡居民应该是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农村和城市之间也应该是物资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平等关系,所谓的城乡二元结构更多是政府人为控制农村发展而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我看来,城乡之间存在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就不能彻底解决。

据2000年巢湖市农经委调查统计,巢湖市目前农村土地抛荒面积约为24万亩,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6%,其中常年抛荒和季节性抛荒分别为13万亩和11万亩,分别占抛荒面积的54%和46%。土地抛荒面积与1998年同期相比增长了77%,且仍呈增长趋势。

其实土地抛荒现象普遍存在于全国各地,案例中的巢湖市只是一个缩影。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可耕地抛荒现象,许多专家学者都有过分析。但最根本原因恐怕还是农业效益低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

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80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约180元。请人犁田、插秧、收割等费用23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仅390元左右(还包括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并且农业成本在逐年上升,农民种田效益进一步降低。由此可见,工农产品剪刀差仍然存在并阻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

三、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办法

解决我国“三农”问题,需要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

前文提到,“剪刀差”的实质是工业品价格高于其价值、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在计划经济时代,工、农产品价格都由政府制定。现在政府已经放开工业品价格,让其随市场需求波动。但至今仍未放开农产品价格,使得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其价值。这是现在我国市场经济背景下仍然存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原因。

农产品是国民的生存依靠,需求弹性小。我国耕地少,人口多。如果政府放开农产品市场,农产品价格势必迅速攀升。彼时,全国人民的生活成本将大大提高。低收入人群甚至会面临生存危机。因此,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需要另辟蹊径。

降低农产品价值,会有助于消除“剪刀差”。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指出,商品价值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因此,提高农产品的劳动生产率、降低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能够降低农产品价值,使农产品的价值与价格相吻合,进而缩小工业品与农产品之间的“剪刀差”。

所以,所有能提高农产品劳动生产率的行为,比如,播种新品种、使用更先进的耕种技术等都有助于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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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赵英辉:“三农”问题的经济原因及解决的基本思路.农业与技术.2005(2);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10

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中占了绝大部分的是农民,正因为有着这种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的农民问题2000多年来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决定了农民问题注定成为政治家和学者们所普遍关注的话题。因此,研究农村与农民问题,不仅是学者必须担当的社会责任,而且无疑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农民话语权保障是农民权利保障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中国五千年源远流长的文明史中,中国农民曾经开创了世界历史上最为发达的农耕文明。但如今,“三农”问题却成为了影响甚至制约中国经济发展,中国人民全面实现小康生活水平的最大“瓶颈”。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现代化, 实质上就是‘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即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民主化和法制化。”①从2004年到2010年,随着中央涉农一号文件的连续出台,“三农”问题被提到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曾经严重制约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三农”问题迎来了历史性的转机。正是由于中共中央对于“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关于“三农”的报道也频频出现在各类媒体中。

在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一个整体的三农问题中,大家得到的普遍共识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业是一种产业,是农民从事的职业,农村是农民聚居生产生活的社区,所以要解决’三农’问题,第一位的是要解决农民问题”。②农民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但究其实质是农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要解决好农民问题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除了要解决好政策、资金、科技等方面的问题以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农民权利保障,而农民权利保障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农民话语权保障。

话语权释义与农民话语权保障

所谓话语权,是指在特定的社会情景下掌握对社会行动及其相关规划的言语规范的权利。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从意识形态斗争的角度论述话语及话语权的问题,他认为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中:在统治的形式中和“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中。后一种形式体现为文化领导权或曰话语权。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话语权是行动者及其重要的权利,它是其它权利的基础,同时又是其它权利追求的终极目标之一。无论是对单个的行动者还是作为整体的集群,话语权利在制定各种社会行动规则、参与社会行动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潜在地影响到社会行动者参与社会行动的范畴、模式、规范及行为准则,更直接决定其在社会行动中所获得或所追求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中国农民报道与农民话语权保障研究无论是在研究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各项研究都有待深化。反映在问题上,首先表现在研究理论单一。现有的研究虽然探讨了大众媒体和农民话语权的一些问题,但所研究理论雷同,多为福柯的话语理论或是戈夫曼的框架理论。而采用内容分析、文本分析批评话语分析方式进行研究的文章很少,已有的研究大都是采用材料加观点加结论的方法,不够深入,尚未对如何从批评的视角分析大众传媒中农民话语权保障进行讨论。

“批评话语分析”又称“批评语言学”,是20世纪70年代在英国兴起的有关话语分析方法的学科。批评话语分析的哲学渊源是20世纪60~70年代在欧洲开始出现的批判学派。批判学派的理论渊源有两个:一个是法兰克福学派,这一学派从马克思理论出发,从哲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和批判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文化危机和现代西方文明。一个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该派学者主张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文化意识形态等领域进行分析和批判。

批评话语分析在20世纪80年代逐渐成熟起来,它不仅研究语言是什么,而且研究语言为什么是这样;不仅对话语的意义感兴趣,而且对话语如何产生这种意义感兴趣。旨在通过表面的语言形式揭示意识形态对语篇的影响,语篇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以及两者是如何源于社会机构和权利关系又是如何为之服务的。③语言并不是一种客观透明的中立传播媒介,而是一种社会实践,是社会秩序的介入力量,语言不单纯反映社会,它通过再现意识形态直接参与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的构成。批评语言学之所以被认为是批评语言学最有影响的一个分支,是因为它通过分析大众传媒语篇揭示某些社会过程中操纵、控制、歧视、蛊惑的手法;较为细致地考察造成这种社会过程的原因和改变的方法。所以说,批评话语分析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实践,在揭露不平等关系的同时,促进人类社会的不断完善和文化的进步。

批评话语分析学家Fairclough提出,话语是作为社会实践的语言,语言实践是由社会决定的;语言使用者的行为是受社会和意识形态制约的。他认为语言反映并构建社会关系,主张将语篇分析和社会分析相结合,提出了批评话语分析的三维框架:语篇(text);话语实践 (discourse practice),包括语篇的生成、解释与传播;社会文化实践(social practice)。④话语的这一性质要求话语分析也必须是三维的,一般应包含对语篇的语言学描述,对语篇与话语过程之间的关系作出解释,对话语过程和社会过程之间的关系作出解释。

批评话语分析的学科特色体现在以语言学为主体,以语言分析为手段,以此揭示语言与意识形态相互间的关系。⑤该学派提出在描写语篇形式特征的基础上阐释语篇与生成、传播和解读它的交际过程关系进而概括出整个语篇的意识形态。按照批评语言学的观点,语篇的各个层次和各种结构都可能具有意识形态意义。⑥批评话语分析通常通过四种语言结构或过程来揭示语篇的意识形态意义,即及物性(transitivity)、情态(modality)、转换(transformation)、分类(classification)。

导致农民话语权缺失的社会原因有很多,中国有着三千年封建历史,有着独特的文化体系。受封建伦理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农民在自觉与不自觉中放弃了对自身权利的主张和实施。除了传统文化根源的原因之外还有社会的政治体制、传媒的经济利益驱动等方面的原因。

李良荣在《新闻学概论》一书中指出,我国的新闻体制实行的是完全国有的有限商业运行机制,在这种机制的影响下,新闻媒介具有双重属性,即形而上的上层建筑属性和形而下的信息产业属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⑦刘建明也曾指出,中国的现行的新闻政策并不抽象地强调什么客观公正,而是在政治报道上强调立场,强调为谁服务,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党报体制产生的意识形态导致的。⑧在这样的新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对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报道中,突出农民形象和强调农民话语权的报道被放到次要位置。相反,借农民报道来宣传党的政策和宣扬官员功绩的报道却被放在突出的位置上。

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闻改革的深入,大众媒介逐渐开始市场化的运作经营,媒介商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大众媒介在报道新闻时首先考虑吸引哪一类人群的注意,如何吸引广告上的资本投入。目标受众群锁定那些掌握着消费话语权、管理话语权、知识话语权的人群。而消费能力相对较弱的农民群体则被排斥、回避或忽视,即使有报道也是为了吸引具有消费能力的城市居民或社会主流阶层的眼球。报道的内容、议题仅局限在可以吸引受众眼球和创造经济利益的为农民工讨薪和塑造农民帮困形象的报道上。

结 语

关于“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学者们争论不已,很难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观点。农民话语权得不到保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在探讨这个问题是需要同时借用多个学科的相关理论。社会学、文化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认知学等视角为探讨农民话语权保障提供了多种分析框架。应跳出单一学科视角的局限,以跨学科的视野收纳来自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文化学、传播学、新闻学、语言学、符号学等学科的优势,为研究中国农民话语权保障提供新的视角和分析方法。(作者单位:燕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本论文系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河北省传媒农民报道与农民话语权保障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HB09BXW008)

注释

①刘振伟:“为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农业经济问题》,2003年第3期.

②陆学艺:《“三农”新论――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③辛斌:“语言,权利与意识形态:批评语言学”,《现代外语》,1996年第1期。

④Fowler, R. et al (eds), Language and Control. London : Routledge,1979,p73.

⑤陈中竺:“批评语言学述评”,《外语教学与研究》,1995年第1期。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11

1三农问题的本质及影响

1.1三农问题的由来和内容

1996年以来,农业步入一个困难时期,农民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三农”作为一个概念则由经济学家温铁军博士于该年正式提出。2000年3月,时任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在给上总理书中列举了农村中触目惊心的危机:盲流如“洪水”、负担如“泰山”、债台如“珠峰”、干部如“蝗虫”、责任制如“枷锁”、政策如“谎言”、假话如“真理”。李昌平的上书通过媒体震动了全国,“三农问题”的危机暴露在公众面前。2001年三农问题的提法写入文件,正式成为大陆理论界和官方决策层引用的术语;中共中央于2003年正式将“三农”问题写入工作报告。此时,三农问题正式成为中央关注国计民生的头条大事。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关注“三农”,这是中央从2004年以来连续第六年将一号文件的落脚点锁定于“三农”领域,也是中国建国以来决策层对“三农”的最长关注周期。

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就是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稳定,农村稳定就包括了在农村地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和农民治安意识,全面提升面向三农问题的社会治安公共服务。

1.2三农问题及其衍生问题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三农问题的最主要表现就在于尽管农民收入增加,但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创收越来越难。由于政策的偏向使城镇和乡村的发展差异使贫富悬殊差距扩大。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亦同时加剧了土地兼并问题,一些失去工作或土地的农民转化成流动人口到城镇谋生,从而将问题亦带到城镇。在恶性循环下,三农问题不断扩大成为全国性的社会现象,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在三农问题不断扩大成为全国性的社会现象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导致农村人丁稀少,农村和城镇逐步产生新的社会治安问题。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在2006年11月6日召开的中央综治委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农村治安问题呈现出暴力犯罪突出、侵财犯罪多发、部分地区社会丑恶现象蔓延、制贩危险物品严重四大特点。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农民治安意识薄弱,使得农村治安环境复杂化,也反映出在农场地区社会治安公共服务能力不高、不强,也侧面反映出农村地区的社区警务落实不到位,农村警务室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能。

在此,由三农问题及其衍生问题对社会治安的影响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农村地区与城镇郊区的犯罪现象相互影响,促使治安案件在农村地区的发生率大大增加,犯罪区域性特征突出,案件性质由治安案件向刑事案件转化的趋势明显。

(2)流动人口量增加使得对农村治安控制难度加大,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的特殊性及农民治安防范意识薄弱使得农村地区成为易被侵害的对象选择点。

(3)黑恶势力在农村地区滋生蔓延,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突出,并向财产型犯罪、性犯罪和暴力犯罪集中。

(4)农村犯罪主体发生较大变化,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逐渐占据犯罪主体的大多数。

(5)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主体控制力不强,制约因素与农村地区的经济和开放程度成比例。

(6)部分农村存在“自生秩序”社会基础与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不相融合,客观阻碍农村警务的开展实施。

2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在其社会治安公共服务中的适用

2.1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涵

在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之后,美国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种不同的理论体系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建立在公民权利与责任的民主化、社会民主化的基础上,并形成了构成新公共服务的若干纲领性原则。新公共服务的理论蕴涵值得给予学术探讨,对当前中国服务型政府改革有深刻的启示作用。由登哈特夫妇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新公共行政学的某些观点,新公共行政成为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思想来源和概念基础的四个方面的内容之一。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新公共服务”仍然众说不一。登哈特夫妇认为,新公共服务理念与新公共管理和老公共行政理念有所区别,包括:(1)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2)追求公共利益;(3)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4)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5)承认责任并不简单;(6)服务,而不是掌舵;(7)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当然,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普遍的观点,并将此作为标准化的模式与其他的理论、观点相区别。尽管如此,新公共服务的提倡者认为:不论是作为理论创新、还是为许多值得效仿的公共管理者所实施的先进的实践,新公共服务都已呈现出其固有的特征。虽然研究公民权、社区和市民社会的理论家、组织人本主义理论家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公共行政理论家观点之间还存在着诸多分歧,但这些观点也有诸多相似之处,它们将新公共服务的种种观念与新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的诸种观念区别开来,具体表现如下: (1)政府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非试图在新的方向上控制或驾驭社会。

(2)公共行政官员必须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在个人选择的驱使下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

(3)符合公共需要的政策和计划通过集体努力和协作的过程,能够最有效地最负责任地得到贯彻执行。

(4)公共利益源于对共同价值准则的对话协商,而不是个体自我利益的简单相加。因此,公务员不仅仅要回应顾客的需求,而且更要关注建设政府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

(5)政府不应当仅仅关注市场,还应该关注宪法和法令,关注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职业标准和公民利益。

(6)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的网络如果能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的过程来运作,它们最终就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中国三农问题论文篇12

上大学时期就开始进行寒暑假农村经济调查、写农村经济观察日记、为家乡朋友设计致富方案、当高中母校不见面的校外辅导员、组织武汉同学为家乡县委县政府办《乡情》刊物、大量收集有关“三农”问题的研究资料、写农村经济问题学术论文、报考农村经济方面的研究生、写作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的博士论文、为中央领导通过各种方式提交数十篇“三农”方面的建议报告、组织博士研究会成员编写新农村建设方面的蓝皮书和教材等等。这一切对他能在比较浮躁的年代沉下心来创作人本发展理论无疑奠定坚实的人格基础。

两位导师都是李佐军深为崇拜的大家,也是其人生的楷模,从他们身上,他发现了经济学的真谛,发现了做学问的魅力和意义,坚定了从事学术研究的人生理想

李佐军无疑是幸运的,他先后师从两位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大师级经济学家:一位是张培刚教授,他的硕士导师;一位是吴敬琏研究员,他的博士导师。两位导师对他的学术研究和人生追求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张培刚先生已96岁高龄,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名誉院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并任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名誉会长、中美经济合作学术委员会中方主席等职务。他于1941年进入哈佛大学,师从熊彼特、张伯伦、布莱克、汉森、厄谢尔、哈伯勒等大师,深入学习和研究当时世界最前沿的经济学理论。1945年获得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他的博士论文《农业与工业化》是第一部从历史上和理论上系统地探讨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如何走上工业化道路的著作。该著作后来被国际学术界誉为“发展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他也被誉为“发展经济学奠基人”之一。

李佐军在张先生身边学习工作了4年(硕士3年,工作1年),深受其拳拳爱国心和人格魅力影响。张培刚先生常说,“我自己觉得最欣慰的,就是我们中国人不光有光辉灿烂的历史,在科学上中国人也可以做出成绩。我自己写的这本书(指《农业与工业化》,就是证明中国人在今天还是有能力跟世界上任何民族,包括那些有优越感的民族,在他们自己的强项上比个高低,一决雌雄”。张先生不仅治学严谨,而且生性豁达,最近,李佐军与几位师兄弟前往看望张先生,提及期望先生争取活过100岁时,张先生毫不犹豫地回答:“这没有问题”,其对生活的乐观豁达可见一斑。

吴敬琏先生是广为国内外熟知的著名经济学家,他给李佐军印象最深的是其“执著于真理”的精神。有时为了获得一个准确的数据,不惜兴师动众多方求证;不辞劳苦一字一句地批阅学生们交来的论文草稿;要求学生引用学者语言一定要用原文,一定要引用正式著作中的语句;反复要求学生一定要先把“是什么”弄清楚,行文一定要讲逻辑等等。吴先生的这种精神直接来源于其心底的追求:“我对经济学的执著沉迷,说到底,是为了解答一个困扰了好几代求索真理的中国知识分子的问题:怎样才能振兴百年积弱的中国。‘学以致用’,古有明训。既然我从自己的曲折探索中得到了中国荣辱兴衰系于改革的结论,自然就应当身体力行,把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贡献给经济改革这一伟大的事业”。

两位导师都是李佐军深为崇拜的大家,也是其人生的楷模。从他们身上,他发现了经济学的真谛,发现了做学问的魅力和意义,坚定了从事学术研究的人生理想。两位导师都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都非常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分别在发展经济学和比较经济体制领域卓有建树,这也使得他决心在基础理论方面有所作为,因此不惜穷10年时间,努力构建人本发展理论。两位导师都非常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了解中国国情,这引导他从实践的需要出发提炼理论,将人本发展理论作为解释和解答各种现实问题的方法。

至此他终于找到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发现所谓“三农”问题其实质是“人”的问题,即农民问颈

自上大学以来,李佐军就一直致力于“三农”问题的研究。刚开始主要研究农业问题,重点研究农业的基础地位,但很快就发现,就农业研究农业没有出路,农业的出路应在农业之外。接着主要研究乡镇企业,论证农村工业化的重要性,期望通过农村工业化找到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后来很快就发现,“户户点火、村村冒烟”的农村工业化难以解决规模经济、聚集效应和资源环境保护问题,农村发展的出路在农村之外。随后就开始主要研究小城镇和农村人口城市化问题,期望通过农村人口城市化解决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工业文明和现代城市文明的问题。随着对农村人口城市化问题研究的深入,他逐步发现了中国巨大的城乡差距及隐藏在城乡差距背后的城乡分割制度或城乡不平等制度,发现了城乡不平等制度下农民权利的缺失。至此他终于找到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发现所谓“三农”问题其实质是“人”的问题,即农民问题。

后来,在师从吴敬琏老师写作博士论文时,也主要是从制度层面解释“三农”问题和找出解决农民问题的出路。当他在不断思考制度与发展的关系时,发现必须找到一个连接二者的中介和桥梁一一行为主体,这个行为主体的最微观单元也是“人”。原来,看似简单的“人”中隐藏着各种经济社会发展现象和现代化的基本奥秘,自此“人本发展”思想逐步成型。

从研究“三农”问题到研究“人本发展”理论,实现了一个理论的飞跃,即从研究某个具体问题到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的飞跃。

人本发展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它首先是一种方法论,它通过“人”这根纽带,通过“满足人”、“依靠人”、制度“引导人”、资源“装备人”、分工“安置人”这5“人”,构建了一个能解释各种经济社会发展现象、能提出各种对策、能整合各社会科学的分析框架。通过这个分析框架,我们可以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找到事物的本质;可以理清思路,发现各种因素之间的内在关联;可以减少很多无谓的争论,节省人类的时间成本。

人本发展理论具有如下4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具有方法论意义,提供了一种简洁有力的解释现象和提出对策的系统分析方法。二是具有理论整合意义,可以将各主要社会科学衔接起来。三是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可以为解释各种经济社会现象和提出各种对策,提供一种切实有效的框架思路和分析方法。李佐军近年来在进行涉及国家、地区、产业和企业等不同层面的现实课题研究时,有意识地运用了人本发展理论分析框架,结果发现它不仅对许多现象具有很强的解释力,而且可以直接用来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对策体系,非常实用。四是具有价值导向意义。人本发展理论一切围绕人、为了人,强调全面保障人权,强调彻底遵循人文精神,强调全面和深刻地解读“以人为本”。这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意义。

对于当今中国来说,人本发展理论的现实意义,正如吴敬琏在本书序言中所说:“以人为本”,是人类社会突破中世纪的阴霾、迎来现代文明曙光时提出的一个重要命题,众多思想界大师就是以此为出发点开始他们探索真理的历程的。最近,中国政府提出了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和以公平正义为重点内容的建设和谐社会等战略方针。但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是一个远未解决的课题,需要更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从各个方面进行探索。

灾后重建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从老百姓的需要出发,要保障老百姓的权益,真心实意地解决当地老百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谈及人本理论研究成果对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现实指导意义时,李佐军表示,灾后重建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资源、环境等方方面面,而且没有多少先例可循,同时深受国内外关注,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团和民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中,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政府具有垄断性和权威性,可以在非常时期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迅速解决一些棘手问题,可以协调有关方面的矛盾和冲突,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灾后重建有许多内容(如规划、规则制定、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属于公共事务,是“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市场和民众的自发行为解决不了,或难以有效解决,只能依靠政府。灾后重建需要政府发挥统领、引导和协调等方面的作用。为了迅速有效地推进灾后重建,政府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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