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4:53:0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网易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冒充公安、社保等部门进行诈骗和社交软件上进行诈骗的情况有增长趋势,37%的网民因网络诈骗而遭受经济损失。从2015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一年间,我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人均损失133元,比去年增加9元。
【网民最反感骚扰电话超半数】
报告指出,经济损失是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以垃圾信息为例,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统计,2016年上半年,我国网民平均每周收到垃圾邮件18.9封、垃圾短信20.6条、骚扰电话21.3个,其中骚扰电话是网民最为反感的骚扰来源,电脑广告弹窗和APP推送紧随其后。
在诈骗信息方面,调查发现,76%的网民遇到过“冒充银行”、互联网公司、电视台等进行中奖诈骗的网站,排在诈骗信息第一位;其次是冒充10086、95533等伪基站信息,有66%的网民曾收到过;55%的网民收到过“冒充公安、卫生局、社保局等部门进行电话诈骗”的诈骗信息;收到过“冒充苹果、腾讯等公司进行钓鱼、盗取账号的电子邮件”的网民占51%。
报告同时指出,“诱导用户点击”是侵犯网民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主要现象,其次是“预装软件无法卸载”。“APP获取个人信息、用户并不知情”排在第三位。
【网民最担心密码泄露】
据介绍,在调查中,网民认为最重要的个人信息是“网络账号和密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
360互联网安全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民的“网购记录”、“位置信息”“IP地址”“网站注册记录”、“网站浏览痕迹”、“软件使用痕迹”也是很重要的个人信息,应值得网民重视。
报告显示,72%的网民认为“个人身份信息”泄露情况最为严重,包括网民姓名、手机号、电子邮件、学历、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网民应谨慎网银操作】
360互联网安全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骗子会在自己的电脑或手机上用受害者的网银账号进行转账操作或开启快捷支付,之后通过木马钓鱼等手段,骗取用户手机上的短信验证码,进而盗刷受害者的网银。
专家提醒,网民在各类网站或机构留存身份信息时应提高警惕,尽量避免在互联网上透露过多个人信息;预设各类密码时,尽量避开生日等容易被破解的信息;下载手机APP一定要在正规应用商店,认清名单标示后再下载,切勿随意从网络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
【保护网民权益须协同】
面对如此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负责人提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保护网民权益,要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网络举报,使用网络举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享网络家园的浓厚氛围。
【新闻观察:网民权益保护】
今天的新闻观察员是许晓露。中国网民权益保护问题,事关数亿人之众,真还不是小问题。那么保护网民权益的对策又在哪里呢?
正是因为没有得当的对策,所以中国网民权益保护变得那么艰难。
【网民权益损失惨重 平均一年逾千亿】
《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从2014年起,已经连续了三年。我搜索了一下相关信息,2014年调查数据显示,当年网民因各类侵权遭受的损失合计达1434亿元。2015年,统计数据显示,网民遭受的损失所有减少,总体损失约805亿元。可是,2016的报告中,网民遭受的经济损失总计高达915亿元,又增长了。这说明,目前我国网民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依然十分严峻,网民权益保护的现状与网民的普遍预期还有很大的差距。
【法律保障、维权渠道尚不完善】
报告中显示,近两年,网民遭受经济损失大多是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前段时间,我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五月份,厦门市公安局特勤大队抓获了一批非法倒卖、持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上百万条。其中包含姓名、联系方式、职业等个人基本情况,还包括银行贷款记录,信用卡信息等,这些详细信息足以让一个人变得完全“透明”。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渠道,从“同行”手中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每条信息最贵不过三毛钱。有了这些信息,网络诈骗变得轻而易举。
随着功能机换机潮接近尾声,智能手机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也意味着通过智能设备普及所带动原有PC网民向手机网民的转化阶段基本结束。随着潜在手机网民已被大量转化,2014年上半年手机网民规模增长呈现疲态。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27亿,较2013年底增加2699万人,仅增长了5.4个百分点,低于往年用户规模增长速度。未来,手机网民增长将主要依靠创新类移动应用迎合非手机网民潜在网络需求拉动。
2.移动上网常态化,对社会生活服务渗透进一步加大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应用的丰富,手机上网常态化特征进一步明显,手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时长不断增加,使用频率进一步上升。根据调查,我国手机网民每天上网4小时以上的重度手机网民比例达36.4%,相比2013年增加了16.4个百分点。其中,每天实时在线的手机比例为21.8%。87.8%的手机网民每天至少使用手机上网一次。其中,66.1%手机网民每天使用手机上网多次。
手机应用的丰富性,几乎覆盖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社会生活服务的渗透进一步加大。如,手机支付与消费者生活紧密结合,拓展了更多的应用场景,通过各类APP与社会服务广泛融合,如零售餐饮、生活缴费、大众理财等,带动移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同时对手机网民影响程度加大。此外,手机地图、手机打车等移动应用与本地化服务相结合,成为连接线上线下的重要平台,对手机网民的交通出行、娱乐餐饮带来较大便利,增加手机网民对手机应用的使用黏性,加大移动互联网对社会生活服务的渗透力度。
3.手机网民付费意愿有所上升,商业潜力逐步释放,但广告模式依然是主流我国手机网民对移动互联网产品的付费意愿依旧较低,但相比2013年有所提升。根据调查,25.2%的用户过去半年为手机应用付过费,相比2013年15.4%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对没有付费的用户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中有48.5%的人未来愿意为手机应用付费。经过近几年的用户培养,中国的增值服务市场有所发展,商业潜力逐步释放。
但相比应用付费,近7成手机网民表示更倾向于通过接收手机广告来避免付费情况。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基于广告的后向收费将依然是我国移动互联网的主流商业盈利模式,针对用户的前向收费商业模式的发展还需时日。
调查对象为我市履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职责,并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50家。
调查内容为负责传染病管理的责任科室(部门)、人员、硬件设施、工作流程,以及进行网络直报员问卷测试。
调查方式采用现场调查进行,调查人员为我疾控中心传染病疫情管理员,问卷测试采用单独、闭卷、问答式进行。
2调查结果
2.1传染病管理科室:由医院感染科管理的1家、医院办公室管理的2家,妇幼保健所为群体保健科管理,其余46家均为防保所(科)管理。
2.2上网方式及硬件设施:50家单位中通过光纤宽带上网的单位有2家,其余48家均通过ADSL宽带上网。调查时所有单位网络都能保持畅通,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的计算机有59台,固定电话50部,专用打印机54台,传真机30台。其中,有5家单位无疫情专用电话, 4家单位无专用打印机,20家单位无专用传真机。
2.3传染病管理制度:我市传染病管理规定,各医疗直报单位要具有传染病登记制度、奖惩制度、交接制度、督查管理制度。通过调查,其中有传染病登记制度的50家,有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的38家,有传染病报告交接制度的45家,有督查管理制度的44家。
2.4直报人员情况:50家医疗直报单位共有网络直报人员81人,其中男36人、女45人,接受过培训的78人,未接受过培训的3人;网络直报专职人员63人,兼职人员18人;专业类型为公卫类39人,护理类11人,临床类30人,财务1人;职称情况为医学类初级60人,中级14人,副高级2人,无职称4人,其他专业职称1人;文化程度为初中4人,高中9人,中专24人,大专31人,本科及以上13人;工作年限为0-4年12人,5-9年9人,10-14年18人,15-19年11人,20-24年14人,25-29年4人,30年以上13人。
2.5网络直报工作流程及报告方式
2.5.1传染病报告卡收集方式:由临床医生填写卡片并交防保医生上报的有37家;由临床医生填写,每日由防保医生收集上报的有10家;由防保医生根据门诊日志填写并上报的有1家;其它方式2家。
2.5.2报告方式:均采用网络直报方式上报传染病疫情。
2.5.3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代报传染病疫情:50家医疗直报单位中有9家单位无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能;其余41家单位中,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代报传染病的有11家,但只有2家单位有传染病代报记录。
2.6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2.6.1登记及交接记录:50家医疗单位均有传染病登记记录,42家有院内传染病交接记录,8家无交接记录。
2.6.2自查:50家单位中,49家单位开展了院内传染病自查工作,1家单位未开展自查工作,2家单位无自查记录,自查频次为1次/天--1次/半年。其中,1家单位能每天开展自查,28家单位能每月开展自查,2家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自查,2家单位能季度1次自查,1家单位半年开展一次自查。
2.6.3反馈:41家单位检查后有反馈,9家无反馈;反馈方式多数为口头反馈,有33家,有院内文件反馈的有5家,通过院务会议等其他方式反馈的有3家;有反馈记录的有18家,32家无记录。
2.6.4奖惩:50家单位中有21家实施了奖惩,但只有12家单位有奖惩记录。
2.6.5培训:50家单位每年都能按要求开展传染病培训工作,但有3家单位无培训记录。
2.7传染病问卷测试情况:抽查50家单位中的70名网络直报员进行传染病问卷测试,得分范围为40-100之间,平均成绩为68.86分,其中60分以上者有58人,占总数的82.86%。其中网络直报专职人员56人,平均成绩为69.46分;兼职人员14人,平均成绩为66.43分。10道传染病测试题中题3“丙类传染病暴发时限”错误率最高,答对率为18.57%,题7“突发公卫事件分级”次之,答对率为37.14%,题1“法定传染病的种类”错误率排第三,答对率为51.43%。
3结果分析
3.1我市50家医疗单位网络直报工作基本能正常运行,均配备有专用计算机及宽带,能满足网络直报需求。但用于疫情报告及管理的电话、打印机及传真机等硬件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疫情报告的需求。
3.2传染病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有奖惩制度的只占76%,实施奖惩的单位的占42%,有记录的仅占24%,说明各单位虽有制度,但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差。
3.3目前我市网络直报人员以30岁至49岁期间人员较多,占79.01%,且医学类专业人员较多,占98.77%,文化程度中专以上的占83.95%,有职称的占95.06%,经过培训的人员占96.30%。
从一系列数据来看,我市从事网络直报的人员年龄结构及基本素质,基本能胜任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需要。但是从抽查的70名网络直报员进行问卷测试的情况来看,我市网络直报人员的专业素质堪忧,平均成绩仅为68.86分,专职人员的成绩为69.46分,仅比兼职人员只高3分。从所测试的题目来看,一些涉及到暴发及突发公卫事件的题目错误率很高,而最简单的传染病几种几类的题目错误率也相当高。尤其是一些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成绩也不理想。说明我市很多网络直报人员,平时根本就不学习,对于法律法规掌握的很不够,虽然调查显示所有单位每年都开展培训,但多数培训要么不认真,要么根本就是应付了事。
3.4从网络直报工作流程及报告方式来看,除1家医院外,其他单位的报告流程基本合理。但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代报传染病工作落实情况不理想,代报率只有26.83%,而有代报记录的仅占4.88%,说明有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单位还应加大对基层社区传染病督查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
3.5从传染病管理工作上来看,各单位基本能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多数单位有传染病交接记录,多数单位能开展传染病院内自查工作,但自查后的情况反馈并不理想,反馈率为82%,而且很多单位的反馈都停留在口头上。虽然有36%的单位有反馈记录,但通过院内文件或院务会议反馈的仅占16%,反馈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4思考与建议
Abstract:Vaccination is an abnormal reaction of handling policy, highly technical work, be sure to promptly investigate careful handling to prevent unnecessary aggravate the situation. In order to regulate abnormal reaction to vaccination surveillance, identify abnormal reaction to vaccination CAUSE, vaccination services to develop measures to prevent or reduce contraindications detailed grasp lax or told not caused by vaccinations and other abnormal reactions, March 2007 Weixi County for one case of suspected abnormal reaction to vaccination death investigation report was timely disposal.
Key words:Vaccination; Abnormal reaction; Investigation and disposal
2007年3月11日上午9时,维西县疾控中心接到叶枝镇中心卫生院1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死亡报告后,立即将此情况报告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立即组织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专家组与地区疾控中心下乡的领导前往调查处置,现将调查处置情况报道如下。
1 死亡婴儿的基本情况
死亡婴儿灿柳、女、2007年2月7日出生,其父钱某、农民,其母李某、民办教师,均属维西县叶枝镇叶枝村叶枝社村民。该婴儿于2007年3月10日上午11时左右,由监护人抱往卫生院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经观察无异常后回家。10日下午13时左右家人发现该儿口唇青紫、流口水、全身皮肤出现红斑等症状,即打电话与卫生院联系,并于13:10分到达卫生院,立即给予了对症与抗过治疗。约30min上述症状消失,生命体征恢复正常,16时治疗结束经观察1h后未见异常,家长以家中有事为由将其抱回家,医生叮嘱如有异常及时与卫生院联系,11日凌晨3时左右发现该婴儿已经死亡。自治疗结束回家后一直未与医院联系,死亡婴儿已由其家人自行水葬处理。
2 相关情况调查核实
2.1接种实施情况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经过培训上岗,接种前进行了体温测量、禁忌症询问和必要的检查,使用免疫规划专用疫苗,在婴儿左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乙肝疫苗0.5ml,右上臂三角肌下缘肌肉附着处皮内接种卡介苗0.1ml。其中:卡介苗为成都生物研究所生产,5人份/支,生产批号200605a057-4,有效期2008年5月25日,合格证编号"批签中检20062010;乙肝疫苗(重组酵母)为北京天坛生物研究所生产,0.5ml/支,生产批号2006040107,有效期2009年4月,合格证编号"批签中检20061049"。
2.2治疗过程情况 根据口唇青紫、全身皮肤红斑等症状,卫生院立即给予了对症与抗过敏治疗。肌内注射扑尔敏0.2ml、维丁胶钙针0.2ml、地塞米松0.5mg,静脉注射10G.S50ml、氢化可的松5mg治疗。经治疗30min症状消失,治疗结束经观察1h后未见异常,并再三叮嘱如回家后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卫生院联系。
2.3家属陈述情况 家庭成员中无遗传病、精神病、癫痫、过敏等病史,婴儿自治疗回家后精神萎靡、拒乳,并由父母与家属轮流看护,11日凌晨3时左右发现该婴儿已经死亡,随后进行了水葬处理,期间一直未与卫生院联系。
2.4该批次疫苗相关情况 维西县该批次卡介苗下发4个接种单位共100人份,该批次乙肝疫苗下发11个接种单位共621支,除本例外均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3 调查的初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