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建设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5 14:56:48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1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战略大局,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控较大及其以上事故为核心任务,落实“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方法,实施重点攻坚,严格打非治违;深化治理整顿,推进综合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监察,促进源头治本,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继续协调发展,为加快复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安全创建年度任务。市政府确定1个县,1个乡,1个村,1个社区,1家企业开展安全创建示范,以点带面。到年底,20%的村镇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标准、15%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安全校园、平安农机、平安交通等基层安全创建比上年新增10%;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2.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稳中有降,防控较大及其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45人以内,工矿商贸死亡人数控制在11人以内,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15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78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15以内,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总人口的百万分之1.9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以防范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发生为第一要务,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一是加快做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按照“生产企业入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储存企业抓监控、使用单位管重点、运输环节推联动”的基本工作思路,督促各县区要尽快编制和批准本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园区,规划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二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结合制定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加快治理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重大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治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加大危险化学品登记力度,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坚持停产半停产企业的歇业备案制度及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建立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完成聘请专家工作,与聘请的专家签订协议,制定聘请专家检查计划。学习推广上海、天津推动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的经验,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评估,推动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逐步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在汛期前对城区油气站库、易燃易爆仓库等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和会诊评估,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和风险评估。检查督查发现的隐患,严格执行“有患必治、重患必停”要求,立即依法下达当场纠正、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和限期改正等强制指令,严防隐患酿成事故。三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内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全部安装介质泄漏报警仪表,其中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全部安装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大力引进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新型药剂,使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涉药工序逐步实现机械化,实现人机、人药分离目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要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四是从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大治理“三超一改”和反“三违”力度;加强重点部位监控;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自建药物安全检测化验室,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加大对销售含国家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处罚;加强烟花爆竹药物和半成品安全监管;治理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

加强部门联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2.交通安全。一是整治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贯彻落实预防交通事故“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和“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构建全市交通安全新格局,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单位和岗位示范创建,严把驾照考试及准入关、车辆年检关、安全检查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培训关,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城镇、乡村等重点板块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巡警部门要突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安全管理,筑牢“三道防线”,启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逢车登记,重点检查驾驶资格、车辆审验、客车乘载人数、行驶时间等情况,严查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车辆安全隐患,持续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校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校车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帐,严厉打击校车交通违法和“黑校车”运载学生;严查工程车、摩托车等车辆无证驾驶、野蛮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继开展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客车超员超速、农用车违法载人、机动乱停乱放、违法调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示范渡动,确保做到渡口“五个一”(一个候船棚、一条斜坡道、一个安全告示栏、一个渡口名称石碑、一艘合适渡船)。抓好浮桥安全管理,浮桥营运必须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浮桥、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严格车站、码头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针对恶劣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加强旅客疏导工作。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二是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建立对事故“黑点”的研判、整治、督办机制。深入实施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安监、公安、交通、住房建设

等部门加强协作,有力推进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动态排查、分级挂牌和综合治理,加强对治理措施的改善和治理成效的评估,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预防新增,促进道路交通环境的持续改善。三是严格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在交通运输系统推行适时动态监控,年内启动省级交通运输实时动态监控调度平台建设,年底前,30%以上的接送学生用车,50%以上的道路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到位。

3.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明电〔〕35号)精神,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护航中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老城区、棚户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紧盯全市政府挂牌督办的50处重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政府督导人、行业监管人、消防监督人、单位责任人”四级连带责任捆绑制,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分包和新闻媒体公示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隐患整改,确保按期销案。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年活动,推动社会单位实现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4.建筑施工安全。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重点要加强西气东输二线、供水管道、供热管道的安全管理,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5.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加大对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突出加强对重点监控设备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总结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和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经验,重点解决遗留问题和探索产业集群区域监管机制,推进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以使用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使用、充装、作业和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违法行为,防止全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新建项目中的特种设备安装监检率、注册登记率要达到100%,调整我市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做到重点监控设备落实到管理责任人、操作人员、检验人员。解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存在的问题,使我市的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旅游安全。开展旅游景区安全整治,督促各旅游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排查整治旅游景区安全防范薄弱点,增设必要的防护设置和警示标志,定期检查景区中的游客运载工具、高风险旅游项目、大型游艺机械等设备安全情况,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停止运营。

7.教育安全。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围墙、车棚等公共建筑设施和用电、消防、燃气、锅炉、校车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缮、停用、拆除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职业安全健康。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和普查摸底工作,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与整治、从业人员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年底前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30%以上,其中,粉尘、高毒物品企业危害申报率达80%;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4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企业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30%以上。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许可制度。

电力、民爆、建材和机械制造、冶金、农机、水利、通信、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年,要继续持续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将全年划分为三个重点时段:(1)1月至4月,围绕“双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针对冬季用煤用电增加、雪雾天气多、节日喜庆活动多、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集中、节日放假停产检修、节后复工复产等因素,以防急性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客运交通、烟花爆竹、供气供电等企业和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2)5月至9月,围绕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针对这一时期暴雨、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特点,强化极端恶劣天气预防应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认真排查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区、建筑施工工地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特种设备,严格关键部位现场值守,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防暑降温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3)10月至12月,围绕岁末年初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对冬季天气寒冷、天干物燥以及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等因素,以防火防冻、防突击生产、防冒险蛮干等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场馆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安全、冰雪灾害应对等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继续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素质。

1.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教育和6月12日第二个全民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在电视台、日报、广播电台等我市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示范岗等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岗位安全竞赛活动,推动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识灾辨灾和逃生等自我防范能力。在五县六区,分别由各县、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对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的安全培训班,提高基层人员安全素质,带动提高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水平。

2.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安全教育,年内职工岗位安全技能再教育率达到90%以上。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能力考核和知识更新教育,全年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力争突破5000人,持证上岗率和再教育率达到90%以上。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7号)要求,切实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材,将班组长安全培训任务分解至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并加强督导工作,确保年底前将企业班组长培训一遍,受训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完善安全培训、考核机构建设标准,确保全市1家、争取2家培训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大纲、教材、证件的统一。年下半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行政隶属关系,在全市所有行业企业开展拉网式“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专项检查。

3.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素质。继续强化监管监察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年内邀请省、市安全专家、法律专家举办4期以上专题业务知识讲座,对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继续在全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内开展业务知识抽考活动,形成良好学风,打造学习型机关。加大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年内至少接受一次脱产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安全执法人员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年底前,力争使市级安全监管机构执法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40%以上。

(三)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诚信评估、安全文化示范三项创建,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强化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从年起,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促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烟花爆竹企业,要在年9月之前,30%的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冶金机械电力等其他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其中冶金、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在年底前40%实现达标,其他行业企业20%实现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要分行业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要注意抓典型,先在本行业(领域)选取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

2.探索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估。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公布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发放和项目审批、招投标、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黑名单”管理,除依法吊销个人安全资质证书外,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和范围内不得任职。年内,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生产和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各评定10家安全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宣传;各评定1-2家安全诚信缺失生产经营单位,在社会公示,营造安全诚信建设舆论氛围,引导更多生产经营单位努力提高安全诚信度。

3.全面加快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以安全发展、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建设政府安全监管文化;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建设企业安全管理文化;以遵章守纪、依法维权为主要内容,建设班组安全文化;以关爱生命、参与安全为主要内容,建设社会安全文化。鼓励和支持县区、乡镇和企业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以事故案例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在广大企业、农村和社区普遍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室。各级政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年内评选命名10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争取1-2家企业达到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标准。

(四)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产业规划和区域发展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1.强化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将安全作为城乡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强化城乡规划和建设安全论证。由市、县政府组织安全监管、城乡规划、住房建设、国土资源、地震、环保等部门,年内对市县城区、村镇规划和建设安全集中进行一次评估,指导当地针对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预警监控和防范措施。年底前完成8个产业集聚区、5个中心镇、51个中心村(社区)规划和建设安全评估。加强化工园区的安全监管,深入调研化工园区安全现状,探索园区安全管理模式,规范园区整体安全管理,推动化工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和整体安全评估,建立园区统一的重点部位集中监控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等,督促化工园区或涉及化工的产业集聚区区域年底前完成安全评价。严格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理,对加油加气站、危险品库房的规划选址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尽量远离居民聚集区;输油输气管线选址尽量远离中心城区,减少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产业集聚区的选址尤其是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与建成区要设置安全防护距离,规划防护绿地,减少对城市安全的影响。在涉及工业、危险品等具体项目的审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审批,确保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全规定。逐步将城区严重影响城市居民安全的工厂、仓库搬迁改造,监督城镇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科技示范园等园区同步建设公共安全设施,对老城区公共安全设施有计划地实施增加和改造。加大对市政设施监察力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建设及其周边建(构)筑物,坚决予以依法查处。由安全监管、消防、住房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年内开展四次城市基础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治理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建设与运行中的违规违章现象。

2.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安全监管。由发展改革、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制定完善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规划。继续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生产企业整合重组,鼓励有条件的县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等高安全风险领域实施逐步退出政策。严格项目引进安全生产论证,凡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发展要求的,在产业结构调整中予以强制淘汰,在产业转移中不得引进承接。强化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建设项目安全论证,不能保证周边和下游居民安全的剧毒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批准建设的易燃易爆单元必须与居民区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单元保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

3.强化区域安全生产综合防控。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因极端天气引发安全事故。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五)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1.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3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3号)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物品、冶金、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规定、工作职责、安全条件、行业标准和法律责任落实到位并持续整改提高。

2.强力推进实施企业分级监管。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滚动机制和激励制度,对企业安全状况实施评估分级,强化监管,持续整改。A级抓巩固,给予项目核准、保险费率、企业信贷、证券融资、评先评优的支持鼓励;B级抓提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整改提升;C级限期整改,暂缓其新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D级挂牌督办,取消其改建、安全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电力行业A、B级企业达到总数的80%以上,其它行业企业达到总数的50%以上。

3.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制度。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推行“三不罚、三重罚”(首查不罚,即改不罚,暂时无法解决但制定了整改计划并落实了整改责任、资金和时限的不罚;明知不改重罚,违章指挥重罚,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改重罚)工作方法,强化事前预防性处罚。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速)活动。探索安全生产执法管理新模式,配合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垂直管理试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划(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建立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查制度,继续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自查、互查和评审工作,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健全挂牌督办、事故约谈、事故通报、统计分析等制度。严厉查处打击事故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行为。

4.完善综合管理和联动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扩大联席会议制度覆盖范围。积极理顺和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打击非法违法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作用,借助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媒体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查处结果予以曝光,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和事故。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年底覆盖面达到100%,并逐步向其他行业领域推进。

5.加快推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达标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创建标准化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有关要求,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我市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装备达标建设,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办公条件和专用设备设施。按照《安全创建纲要(-年)》(豫政〔〕1号)要求,市级安全监管机构2012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2015年底前达到标准化要求。年底前,市级安全监管机构达到省要求标准的50%,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达到省要求标准的三分之一。

6.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危化、建筑、交通、电力、卫生、环保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消防部队,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鼓励企业与周边其他企业签订应急和救援协议,配置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满足应急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实战能力。加快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步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创建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创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创建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进度和成效。

(二)坚持齐抓共建。各县、区政府,市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业与信息化、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利、文广新、教育、卫生、农林、环保、旅游、质监、气象、农机、工商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创建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制定出台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行动实施方案要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单位的实施方案既要切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又要与市政府规划密切衔接。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2

二、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积极推进我乡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关注安全,全民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社区内各类伤害,共享健康和安全,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在“十二五”期间,全乡4个行政村1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务本中小学校,建成区级安全社区(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4个,市级安全社区1个,2014年底全乡建成安全社区。通过创建活动开展,使全乡社区群众的参与率和基本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均达到50%以上,社区居民对社区安全满意率达50%以上,各种伤害事故有所减少,让人人享受安全与健康的权利。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而全面,对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提升基层安全管理层次,构建本质安全型乡城具有重要意义,各村民委员会、机关、学校要紧紧围绕构建本质安全型乡镇这个中心工作,切实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各村委会主任,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由乡安委会领导牵头,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拟定计划,明确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乡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乡人民政府将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思路。确定乌拉村、务本中小学校、乌拉风情谷等单位为我乡安全社区创建的先行重点单位。重点创建单位要突出亮点,加大宣传,以点带面,逐渐推开全乡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多种方式的安全促进项目。

四、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相关基础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本着对群众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本单位安全社区创建重点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创建过程中的全面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档案,采取多种形式,全程记录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重点工作情况,做好文件资料、表格照片、图片等相关归档工作,全面反映创建成果。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以及监管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进程,为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及渔业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管理者和生产者的法制意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推进渔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使渔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硬、技术精、效率高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二、重点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积极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认真宣传、严格执行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常年工作)。渔政大队结合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认真宣传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省局搞好《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省渔业无线电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为渔业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献计献策。各镇(农办)渔办在年内要全力抓好所属渔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和上墙工作,渔政大队要加强督查,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推进渔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常年工作)。各渔业企业要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渔业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渔政大队强化渔船安全、通信设施的配备力度,规范培训、检验、考试、事故处理等工作,加大渔业安全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我局会同弶港镇分别确定不同类型的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标准化建设的典型,并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全市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

3、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年初)。市政府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逐级分解落实渔业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年初,市政府与市直相关部门、沿海渔业镇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沿海渔业镇政府与所属的渔业村(生产单位)、渔业村(生产单位)与船主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抓好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搞好应急能力建设(常年工作)。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敏捷、高效运转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立以渔政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结合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每年进行一至两次实际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落实渔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渔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渔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加速渔业安全科研成果的应用(常年工作)。充分调动渔业生产单位的积极性,及时运用渔业安全新技术、新装备,不断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改善渔政装备,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科技水平和能力。渔政大队在年底前完成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岸台建设和渔船终端设备配置及渔港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3、建立健全渔业安全风险保障机制(常年工作)。督促重点渔业镇扎实抓好海上养殖企业职工的人身保险,动员所有渔业企业为职工办理易外人身伤害保险工作;渔政机构抓住渔业船舶检验、捕捞许可证发放(年检)的契机,认真抓好船东互保工作,动员所有的船主、船东、船员参加船东互保,提高渔业生产者防灾减灾和恢复生产的能力。

(三)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进一步明确职责,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年底前)。市渔政大队为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措施落实、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渔业事故调查处理等渔业安全监管职责,大队内部要搞好人员调剂,明确岗位和职责,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监管职能。弶港镇要全面抓好基层渔业安全组织建设,在村(场、渔船)全面推行渔业安全员制度,坚决按照《三化五覆盖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备渔业安全员,并组织参加培训,持证上岗,培训的组织工作由弶港镇负责,业务培训、考试发证由渔政大队负责。加强与市水务、农机、公安等部门和镇的协调配合,建立每季联席会议制度,共商共管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渔业安全监管体系。

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监管队伍良好形象(常年工作)。在渔政机构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健全民主评议制度,渔政机构继续参加有关镇组织的年度评议活动,虚心接受镇人大和政府批评建议,强化整改,不断改进渔业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组织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常年工作)。认真组织渔政人员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科学的理念和精神抓好渔业安全监管工作。正常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在抓好自学的基础上,每季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一次,同时,积极组织所有渔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思想觉悟和履职能力。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4

20__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据初步统计,20__年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县共发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私人违规建房发生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另外,工程在役期质量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质量事故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私房建设方面,工程质量安全没有经过监管,隐患严重。

(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进展

20__年,我们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1、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一次),召开了三次全县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系统安委会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置和安全职责分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立即申请省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了20__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转。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

3、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确定的“谁颁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谁负责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原则,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有利于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4、强化各类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组织了五次全县性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印发了有关情况通报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检查促进了各地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5、加强安全预警工作。针对重大事故和特殊季节,我们相继印发(转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防汛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抓好建设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安全预警和管理文件。预警工作的开展,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发生。

6、推动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县建设局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职责。制定印发了建设工程、供水、燃气等三个专项应急预案,并强化了应急制度建设。县建设局专题研究了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工作,加强应急管理。

(三)主要工作体会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保障安全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各项基本措施。

2、树立责任意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饱含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才能真正全身心地做好工作。

3、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安全生产工作有其特定规律,必须认真研究,遵循和适应这种规律,才能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必须建立起清晰、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才能促使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履行监管责任。突出明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实施差别化管理,更加注重抓薄弱环节、抓主要矛盾。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不断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 化,以制度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主要的问题:

(一)安全法规宣传尚需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后,有关配套文件还需尽快制定出台。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用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办法等。

(二)安全监管存在不足。部分监管人员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未能从资质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等环节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一些专业工程,以及一些开发区、私房建设、招商引资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建筑市场环境亟待规范。施工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减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投入;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施工企业以包代管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监理单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尚未随管理体制分解落实到相应的监管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各类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要在政府的牵头协调下,尽快确定承担指标控制责任的相应部门。

(五)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建设领域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尚未建立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城市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术储备不够,手段落后;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开展不够,应急队伍建设还没有起步。

三、20__年工作重点

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职责。20__年我们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全面提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1、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警、层级督察和约谈制度,督促事故多发部位,从体制、机制上深刻反思,分析事故多发原因,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2、推动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工程。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的系统管理,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综合监管、全面把关、共担职责。

3、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综合评价企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成效,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保证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投入。同时,探讨并制订提取安全专项费用的办法。

(二)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在役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强制性标准,或工程改扩建、装修、不正当使用、年久失修等原因使工程质量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分类,落实监管措施。

2、加强私房建设监管。20__年要出台我县私房建设监管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__]57号)要求,“各地应纳入监管的项目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尤其是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内私人投资规模建房必须依法纳入建设行政监管范围。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施工报建、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层数在两层以上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部门不得进行规划放线,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3、加强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相关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5

1、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2、组织开展好22次检查:组织开展“月查周检日巡”,月查12次;半年度、年度大检查2次;大型施工机具专项检查2次;项目班子、监理班子安全行为专项检查6次。

二、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3个方面重点工作措施

(一)二个活动,三个大会推动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管理

1、5月“安全生产月”活动。10月份,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2、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术比武。

3、开好2012年建筑行业管理工作大会。

4、开好一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管理现场会,大力推进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工作。

5、组织召开农村拆迁安置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现场会,抓好农村拆迁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5个狠抓为手段,严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1、狠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半年、年度检查及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查周检日巡”及政府投资工程质量月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2、狠抓建设工程项目班子(施工、监理)到位检查,并强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指纹考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

3、狠抓大型施工机具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及实施检查,避免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4、狠抓工程监理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监理单位质量,强化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责任。

5、狠抓建筑工地在线检测,利用科技手段促安全生产。

(三)加强建筑行业自身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1、每季开好建管线例会,分析问题,查找差距,明确目标,积极工作。

2、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考核,2012年局里要与局建管科、质安监站、招标办、检测中心、执法中队等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3、强化作业管理服务质量,平时要加强对建筑行业的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和监督的水平和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管理四个方面的安全保证体系

1、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大型施工机具安全专项论证及实施制度。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6

(二)工作目标。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实现平安生产监管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实现基层队伍基本素质、执法能力“两个提高”基础业务制度、数据、档案“三个完备”基础保证机构、人员、资金、装备“四个落实”

二、工作原则

(三)坚持以平安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平安发展的科学内涵。认真分析辖区内平安生产新形势、新特点,正确处置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积极探索平安生产工作和“双基”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工作落实,检验工作实效。

(四)坚持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全市“双基”工作现状。统筹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依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基本完善、三年全部达标的要求,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法,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五)坚持典型引路。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依照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试点。不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遵循各自的实际稳步推进。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六)建立委托乡镇(街道)平安生产监管执法体制。要在积极探索推进乡镇(街道)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改革。应接受委托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和证件,并严格依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履行执法行为。

(七)强化市级平安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 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政发〔 〕12号)第十二条规定。结合外地实际,配备专兼职平安监管人员。

(八)提高基层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发明性,围绕中心、掌握大局、真抓实干,以奋发进取的工作状态、积极主动的工作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现场培训、专家指导、下派企业等各种形式对基层平安监管人员进行培养,提高其平安生产执法监察能力。改善干部专业结构,力争在3年内市级平安生产监管部门配备获得注册平安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四、加强基础业务建设

(九)理顺平安监管体制。积极探索平安生产综合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建立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

(十)健全平安生产责任体系。继续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以及《政府工作部门监管(管理)职责》公主岭市平安生产考评方法》等平安生产责任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也要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并建立“包保”责任制,按片或行业明确平安生产责任人。

(十一)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已经制定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适合行业特点的平安检查规范。

(十二)完善基础业务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乡镇(街道)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平安生产形势和存在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平安防范措施。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平安生产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各项平安生产措施。

2.平安生产检查督促制度。各乡镇、街道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常态检查督促制度。不留空档,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随时填写下发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踪监管,期满复查验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事故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以及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属地管理”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实施事故隐患整治跟踪。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报市安办,纳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责任监控,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将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纳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整体管理之中。监督高危行业平安设施“三同时”管理。严格新农村建设中涉及村民住宅新建、改建施工平安管理。

5.生产平安事故演讲制度。严格依照《生产平安事故演讲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执行。

6.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制度。接到事故演讲后。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相关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

7.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实行每天24小时平安生产值班。并坚持通讯疏通。节假日、汛期和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季节,主要领导应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

8.联系平安生产重点单位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分别联系辖区内或行业内平安生产重点企业。每季度至少一次到联系点指导、督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

9.平安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平安生产监管台帐。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10.平安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平安生产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

(十三)完善基础工作台帐及资料。

1.工矿商贸企业平安生产基本情况台帐。各乡镇、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监管企业台帐数据库。名称,从业人员,主要产品,年产值(营业额)开办时间,行业许可证号,平安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及办理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平安管理机构及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值班电话等。

2.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平安监管台帐。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管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平安监管台帐数据库。地址、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员工人数,生产、贮存、使用品种及数量,危险源及隐患分布及监控情况,预案及演练情况,联系电话等。

3.平安生产监管记录资料。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平安生产监管记录资料。并按年度整理归档。

4.平安监管对象分布图。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绘制辖区内平安管理重点企业标识图、平安管理网络体系图、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分布图。

五、加强基础保证能力建设

(十四)建立政府平安生产投入机制。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 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政发〔 〕12号)建立平安生产投入机制。用于消除公共平安隐患、公共平安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平安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和平安奖励以及支持企业开展平安生产技术改造等。

(十五)设立平安监管机构“双基”建设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专项资金。解决平安监管机构监管装备、检测检验设备、个体防护等困难。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7

【正文】

2020年,亳州市司法局在亳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度,亳州市司法局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安全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等事项“一票否决”情形。

一、立足服务大局,狠抓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两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亳州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事项。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依法防控疫情、企业复工复产等提供法治保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征集活动,在全面依法治省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征集活动中,我市荣获一等奖。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查市委市政府各类重大事项107件,提出审查意见400余条,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亳州市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确定市直16家单位126项政务服务事项164项证明材料可以采取承诺制。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中聘请8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培训班。蒙城县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表彰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涡阳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公示已结束。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开展“千村百镇人民调解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开展宣讲5244场,受教育群众30多万人次,全市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5.59万件,调解成功率99%,3名个人和2个集体受到司法部表彰或通报表扬。办理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216件、行政应诉案件39件。亳州仲裁委受理仲裁案件404件,仲裁收费793.28万元。

(四)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网络和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市推行“律师超市”经验做法受到市委高度肯定。融入“12348”安徽法网建设与应用,开通店铺245个,发布产品1131个,开通率100%,产品发布数量和案例库数量居全省前列。全市办理公证23596件、司法鉴定4277件、律师办案19846件。投资29万元,依托“皖事通”建成律师预约会见服务平台,为全国首个依托“区块链+电子证照”技术,实现律师预约会见的全流程无纸化运行平台。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450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35.2%,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72件,为农民工讨薪1946.3万元。成立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顾问团,编制《亳州市疫情防控法律知识50问》,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依托,为全市100余家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亳州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安全管理,市、县区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5个、乡镇(街道)矫正委员会88个。2020年度新接收1960人,期满解除2412人,现在册2235人,刷证报到率99.8%,手机定位率97.8%。全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清查活动,完成204名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刑满释放人员衔接2815人,全年开展远程帮教申请1815人次,成功会见1069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63条。亳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赦实施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省委政法委组织第三方对全省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亳州市司法局99.55分,位列全省第四名。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组建亳州市民法典宣讲团,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面完成省对市“七五”普法评估验收现场考核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发布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信息累计800余篇,疫情防控以案释法案例80余篇,累计浏览量80余万人次。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8

在电网工程建设期间,充分利用 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置)循环程序进行质量管控,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水平。每一循环都围绕着实现预期的目标,进行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置活动,随着对存在问题的克服、解决和改进,不断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提高质量水平,共同构成了质量管理的系统过程。

1 PDCA循环管理的基本内容

PDCA是英语单词 Plan计划 )、Do执行 )、Check检查 )和 Action(处理)的第一个字母,PDCA循环就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管理并且循环不止地进行下去的科学程序,PDCA循环划分为四个阶段:

1.1 计划阶段(P)

主要工作任务是制订管理目标、活动计划和管理项目的具体实施措施。

1.2 实施阶段(D)

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第一阶段制订的计划措施,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分头去贯彻执行。

1.3 检查阶段(C)

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对比,检查执行的情况。

1.4 处理阶段(A)

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处理,把遗留问题转入下期PDCA循环直至预定目标的实现。

2 PDCA循环在电力基建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电力基建项目管理按照项目全寿命周期理论,主要是指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即从工程初步设计开始直至工程竣工投运。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是绝对的,不变则是相对的,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平衡时暂时的,不平衡则是永恒的,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随着情况的变化进行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在电力基建项目实施阶段,参建各方因为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尽相同,也就形成了代表不通利益方的项目管理。其中,业主方是工程实施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往往成为了一个项目管理的核心。本文将从业主项目部的角度,详细阐述 PDCA全面质量管理循环理论在项目进度、安全等管理过程中的应用。

2.1 PDCA 循环在项目进度管理中的应用

2.1.1 Plan(计划)

在项目开始之初,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对于电力基建项目业主项目部控制的整体工程进度计划是以项目里程碑计划为基础,以不突破里程碑计划为原则,编制而成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控进度计划。业主方将要求项目设计、施工、物流等单位按照项目内控计划的要求,编制各单位项目进度实施计划。并会同监理单位就各单位编制的实施计划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有:

(1)设计出图计划、物资需求计划是否与工程实体进度计划一致。 特别是审查关键节点的控制,如,变电工程中主变压器、组合电气设备到货时间是否与土建工作结束时间吻合。

(2)关键线路工期 、各单项工程建设进度安排是否合理 。例如,本体工程与其配套工程的建设进度是否合理,基建工程接入时间的安排是否结合电网整体安全、稳定运行等因素进行考虑。

(3)各分项工程的进度安排在逻辑上是否合理,是否和总进度计划协调一致。

业主项目部审定后的进度实施计划,将贯穿于工程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并逐层分解成周计划和月计划,业主项目部将依据分解后的进度计划,对项目设计、施工以及物资供应进度进行动态的跟踪控制。

2.1.2 Do(实施)

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各设计、施工及物资等单位即开始按既定的计划、工序进行施工。 但是由于受外部协调、设计变更以及资源投入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的施工进度、施工工序难免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如何应对这些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加强对进度的控制,这就需要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在过程中积极地发现问题,预防可能发生的变化,对已发生的影响进度的事件积极处理。具体的做法有:

(1)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并发挥工程所在地供电局(公司)属地化优势,加大外部环境协调力度,营造和谐的建设外部环境,协助施工方排除外部事件的干扰,保证施工现场电力与资源的正常施工秩序。

(2)要求监理单位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力度,确保现场施工按既定的计划、工序进行。

(3)加大对甲供设备的协调。在业主项目部设置专人负责甲供设备供应的协调工作,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结合南网集中招标批次时间提报甲供物资采购计划,并协助物资供应单位落实具体设备的供应时间。

(4)对各种延长工期的申请严把审批关。

(5)对各种合理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及时处理,保证施工单位的良性资金流动。

2.1.3 Check(检查)

通过对工程进展情况动态的跟踪和分析,业主项目部可以方便地检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

(1)要求设计按月上报设计进度 情况,形成 设计月报》,施工单位按周上报施工进度情况,形成《施工周报》,以便业主项目部及时掌握设计、施工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协调处理。

(2)有效地利用数码照片和现场视频摄像等资料,强化了对多个施工现场实际进度的掌控。例如:按周随机抽查某个施工现场的影像资料。

(3)掌握设计、施工单位资源投入情况,督促其按合同承诺的要求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例如:要求35kV以上的项目,设计单位应设置现场设计工代,以便设计能及时向施工单位解答现场设计疑问。

(4)跟踪检查工程物资需求情况,要求物资供应单位按月编制《物资供应月报》确保各种主要物资的供应。业主项目部在收集相关工程信息后, 通过与进度实施计划的对比,及时了解进度可能滞后项目,并分析其是否超过该项工作进度计划的允许范围,判断其在整个实施计划中对后续项目及总进度可能造成的影响。

2.1.4 Action(处理)

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如果出现上述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工期变化,业主项目部应及时采取果断的处理措施,减少或消除各种不利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1)提早发现问题,预防不确定事件的发生。通过 Check(检查)阶段,如发现某一因素可能影响工程进度时,应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不利事件发生,或减小其影响。例如,由于某些原因造成铁塔确实无法按计划到现场,为防治由于该原因造成进度的拖延,业主项目部应提早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以及人力、机械设备的配置,力争将影响降到最小。

(2)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对工程进度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业主应协调设计单位及时发出设计修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提出相应的施工方案。如工期不可调整则可采取赶工措施,在合同范围内给予施工单位合理的经济补偿。

(3)形成例会制度。业主项目部以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周、月)为周期召开例会,协调处理工程进度在周计划和月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如:召开周会、项目月度分析会,通报进度滞后的施工单位,分析滞后原因,找到处理问题的办法,并将未解决的问题纳入下一个周、月 PDCA 循环进行控制。

2.2 PDCA 循环在项目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任务的增多,又因电力基建项目具有点多面广、参建人数多等特点,日益加大了基建项目安全管理的压力,传统方式下安全管理的弊端逐渐显现:①传统安全管理注重事后管理,轻视事前管理,一般在出现安全事故后,才加强安全作业、分析措施。 ②注重例行安全检查活动,轻视安全管理前期策划以及过程中的管理和控制,而利用 PDCA循环管理可以有效地消除上述问题。

2.2.1 Plan(计划)

工程安全计划管理就是要分析工程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产生安全问题的因素,寻找主要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计划。

(1)结合各项工程 特点 进行 安全隐患 、风险评估,分析工程安全特点,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和安全管理整体策划文件。

(2)深入研究工程安全建设各阶段的控制要点。例如,线路基建施工、组塔放线阶段的安全管理的重点不同。

(3)要求施工、监理单位有针对性的编制现场安全实施细则和预控措施。

(4)制定某一时间段的安全控制重点,如结合工程进度和季节等因素,编制一季度、一个月安全管理重点和主题,集中有限的人力资源,努力做到有的放矢。

2.2.2 Do(实施)

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日常工程安全事中控制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1)严格执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积极宣贯公司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面的内容以及有关特殊施工方案的安全控制内容。

(4)大力开展工程安全日常巡查工作,要求业主项目部相关人员只要到施工现场工作,必须同时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5)经常组织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人员接受工程安全知识的再学习,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2.2.3 Check(检查)

安全管理实施的检查即要把实际工作结果与预期目标分析对比,检查计划具体执行情况。这是PDCA 安全管理循环中

一个较为重要的阶段。

(1)严格检查安全控制点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2)执行定期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季 、月 度检查),按计划每月检查一个安全控制方面的重点和主题。

(3)对于重要环节 、关键部位,督促监理单位实施工程安全旁站监理,并重点检查相关影像资料。

(4)业主项目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既有阶段性的总结分析,又要进行动态管理。 随时掌握安全管理计划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检查通过量化式检查得出定性结论,以便准确的进行安全评价,找准薄弱点和工作漏洞。

2.2.4 Action(处理)

分阶段总结评估工程安全管理经验教训,巩固已有成绩,处理差错,把尚未解决的问题转入下一个管理循环,作为下一阶段循环的计划目标。业主项目部利用工程月度例会全面总结评估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通报各施工现场月度安全检查的结果,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结语

通过电力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引入全面质量管理 PD-CA 循环理论,探讨了 PDCA 在项目进度 、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和体会。PDCA 循环管理理论的使用,可以使项目安全、进度处于一种动态管理中,通过每一次循环不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提高了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了电力基建项目实施阶段各项目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9

“*”期间,*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努力工作,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管理与服务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建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专网。建成了省到省辖市,市到县(市、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广域网,所有乡镇(办事处)建立了WIS系统,省市两级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大部分县(市、区)实现了上述目标。

二是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通过建立和应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既起到指导工作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又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用于平时专题调研和年度目标考核,简化了工作程序,增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决策质量。全省计划生育系统信息专网的建成,使省、市、县级之间的通讯更加快捷便利。上级的重要文件和工作安排,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输,为各级超前安排工作争得了主动权。各级计生工作人员逐步摆脱了传统的工作方式,政务信息、业务信息和统计信息等基本实现网络传输。随着“三网一库”的建立,各级计生部门用于决策的信息日益丰富,各级领导的决策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利用信息资源指导工作的作用日益增强。

四是拓展了对外宣传的空间,初步实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随着国际互联网、公众信息网的开通,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基本动态,伴随着信息网络传向社会各个领域,为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联系,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新的渠道。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已由过去单一的育龄妇女信息管理,逐步发展成为融政务信息、育龄妇女信息、计划统计信息、流动人口信息、财务管理信息、计生协会信息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资源,能够为社会有关部门提供婚姻、生育、节育、就业、老龄化等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树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网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促进了与公安、统计、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计生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互通互联得到加强,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五是构筑了省级人口数据中心网络应用平台。20*年,我们抓住国家建设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的有利时机,主动申请,争取到发改委的支持,成为全国六个项目省之一,并以信息化国家立项为契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同时,应当看到,*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计生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滞后于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速度,不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市县人口计生信息化发展不平衡,应用深度和应用广度不够。特别是近几年,差距拉大更为明显。三是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偏低,网络应用效率不高。四是信息员队伍知识层次偏低,滞后于工作的发展。全省现有专职计算机技术员、操作员配备比例很高,但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人少,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要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线和职能,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核心,以建设应用系统为主导,以开发信息资源为目标,以信息化国家立项为契机,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协调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优化管理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坚持开创性和继承性的有机统一,整合和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和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发挥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专网优势,以信息化手段带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带动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管理,分步实施。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归口管理、分步实施、协调推进。信息化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和资金密集的系统工程。涉及全系统的基础应用项目以及跨地区的项目,要由省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筹推广应用。

二是突出应用,促进改革。把推进信息化与促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线开展信息化建设,抓住信息化建设的契机,全面理清各项管理业务,优化管理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把信息化建设融入管理与服务,不断增强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的能力。以信息化手段带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三是加强协调,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同相关部门间、地区间的网络互联互通,注重综合协调,提高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

四是提高效益,保证安全。把握好速度、效益、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使用成熟、稳定的信息技术,优先采用集中建库的技术路线,降低建设和维护的成本。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总体目标

依托全省人口计生专网,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依托政府专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大力开发信息资源,发展信息服务业;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为主体的省级人口数据中心,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操作运用能力大幅度提高。“*”末,全省信息化应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入全国信息化先进行列。

(四)具体目标

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省辖市人口计生委、县级人口计生委设立人口信息中心。省辖市人口信息中心,承担起本市的软件维护任务和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相关人员的培训等。

县级人口计生委或信息中心至少配备2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网络管理员、1名信息技术员。乡级计生办要配备信息技术员。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市级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县级具备大学专科以上,乡级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各级人口计生系统信息技术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两次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县级及县级以上的网络管理员取得信息产业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证书和“数据库管理员(DBA)证书”。

2、基础建设

2006年,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范》要求,加强基础建设、网络环境、人员配备、数据库质量整顿,巩固和提高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在基层经常性工作中的应用,增强市、县两级育龄妇女综合数据的分析、运用能力;各省辖市建立人口信息网站,各县在本市人口信息网上实现链接;市、县两级机房建设要达到规范化要求;建成设施配套完备及安全稳定的省、市、县、乡四级网络,建立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平台;省辖市和部分县建立数字化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系统在全省得到普及应用。

2007年,全省达到网络通讯方式的统一化管理,结合软件系统的要求对全省人口计生专网和网络设备进行整体改造,省、市、县带宽升级;结合省政府对电子政务网的要求,利用政府电子政务网逐步实现全系统的内网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的内外网隔离;所有县建立数字化服务站;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应用系统开展工作。

2008、2009年,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远程双向视频会议室;优化网络环境,拓展服务领域,开发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应用软件,实现与政府其他部门信息互联共享。

2010年,建成以省级人口数据库为中心,以人才资源为保障,集网络环境安全稳定、软件系统功能完备、信息纵向交流畅通、横向共享便捷为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管理服务平台;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在村级普及推广;信息化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3、软件开发及应用效果

2006年,《*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及《*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等软件在全省得到普及,所有县(市、区)数据纳入省级人口数据库集中管理;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初步实现《全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软件有关功能的开发和应用工作。

2007年,开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政调评估系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报表管理系统》等业务软件;全省人口计生专网作用发挥良好,公文、信息、值班、会议、督查等主要办公业务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

2008、2009年,根据业务需要开发新的业务系统,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2010年,实现全省人口预测、统计分析信息和综合决策信息一体化。

4、资金投入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专款专用。按照建设与维护并重的原则,在规划项目建设资金时,要落实项目建成后的维护经费,建立科学、合理的维护机制。要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支持,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均衡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中,要把信息化工作摆到事关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规划、调度、协调、督办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估的力度,逐步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各级党政、人口计生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奖惩。

(二)建立稳定的信息化建设财政投入机制

财政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投入的主渠道,各级政府要将人口信息化建设日常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并随着事业费投入的增加而增加,以保证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服务,建立投资的社会补偿机制。

(三)抓好各级信息技术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稳定现有技术队伍,加强信息技术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建立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信息化人才的稳定和引进。要加强信息化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把信息化知识和技术培训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常抓不懈。加强岗位练兵和继续教育,建立分层次、分类别、重实效的信息化技术培训制度,对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和信息化专业人员进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争取用5年时间,使人人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培养一支掌握信息应用、熟悉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四)健全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10

“*”期间,河南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努力工作,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管理与服务体系,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建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专网。建成了省到省辖市,市到县(市、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广域网,所有乡镇(办事处)建立了WIS系统,省市两级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大部分县(市、区)实现了上述目标。

二是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通过建立和应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既起到指导工作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又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用于平时专题调研和年度目标考核,简化了工作程序,增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决策质量。全省计划生育系统信息专网的建成,使省、市、县级之间的通讯更加快捷便利。上级的重要文件和工作安排,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输,为各级超前安排工作争得了主动权。各级计生工作人员逐步摆脱了传统的工作方式,政务信息、业务信息和统计信息等基本实现网络传输。随着“三网一库”的建立,各级计生部门用于决策的信息日益丰富,各级领导的决策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利用信息资源指导工作的作用日益增强。

四是拓展了对外宣传的空间,初步实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随着国际互联网、公众信息网的开通,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基本动态,伴随着信息网络传向社会各个领域,为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联系,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新的渠道。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已由过去单一的育龄妇女信息管理,逐步发展成为融政务信息、育龄妇女信息、计划统计信息、流动人口信息、财务管理信息、计生协会信息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资源,能够为社会有关部门提供婚姻、生育、节育、就业、老龄化等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树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网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促进了与公安、统计、民政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计生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互通互联得到加强,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五是构筑了省级人口数据中心网络应用平台。20*年,我们抓住国家建设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的有利时机,主动申请,争取到发改委的支持,成为全国六个项目省之一,并以信息化国家立项为契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同时,应当看到,河南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计生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滞后于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速度,不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市县人口计生信息化发展不平衡,应用深度和应用广度不够。特别是近几年,差距拉大更为明显。三是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偏低,网络应用效率不高。四是信息员队伍知识层次偏低,滞后于工作的发展。全省现有专职计算机技术员、操作员配备比例很高,但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人少,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要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线和职能,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核心,以建设应用系统为主导,以开发信息资源为目标,以信息化国家立项为契机,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协调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优化管理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坚持开创性和继承性的有机统一,整合和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和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发挥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专网优势,以信息化手段带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带动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管理,分步实施。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归口管理、分步实施、协调推进。信息化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和资金密集的系统工程。涉及全系统的基础应用项目以及跨地区的项目,要由省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筹推广应用。

二是突出应用,促进改革。把推进信息化与促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线开展信息化建设,抓住信息化建设的契机,全面理清各项管理业务,优化管理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把信息化建设融入管理与服务,不断增强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的能力。以信息化手段带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三是加强协调,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同相关部门间、地区间的网络互联互通,注重综合协调,提高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

四是提高效益,保证安全。把握好速度、效益、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使用成熟、稳定的信息技术,优先采用集中建库的技术路线,降低建设和维护的成本。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总体目标

依托全省人口计生专网,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依托政府专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大力开发信息资源,发展信息服务业;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为主体的省级人口数据中心,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操作运用能力大幅度提高。“*”末,全省信息化应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入全国信息化先进行列。

(四)具体目标

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省辖市人口计生委、县级人口计生委设立人口信息中心。省辖市人口信息中心,承担起本市的软件维护任务和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相关人员的培训等。

县级人口计生委或信息中心至少配备2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网络管理员、1名信息技术员。乡级计生办要配备信息技术员。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市级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县级具备大学专科以上,乡级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各级人口计生系统信息技术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两次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县级及县级以上的网络管理员取得信息产业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证书和“数据库管理员(DBA)证书”。

2、基础建设

2006年,按照《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范》要求,加强基础建设、网络环境、人员配备、数据库质量整顿,巩固和提高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在基层经常性工作中的应用,增强市、县两级育龄妇女综合数据的分析、运用能力;各省辖市建立人口信息网站,各县在本市人口信息网上实现链接;市、县两级机房建设要达到规范化要求;建成设施配套完备及安全稳定的省、市、县、乡四级网络,建立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平台;省辖市和部分县建立数字化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系统在全省得到普及应用。

2007年,全省达到网络通讯方式的统一化管理,结合软件系统的要求对全省人口计生专网和网络设备进行整体改造,省、市、县带宽升级;结合省政府对电子政务网的要求,利用政府电子政务网逐步实现全系统的内网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的内外网隔离;所有县建立数字化服务站;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应用系统开展工作。

2008、2009年,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远程双向视频会议室;优化网络环境,拓展服务领域,开发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应用软件,实现与政府其他部门信息互联共享。

2010年,建成以省级人口数据库为中心,以人才资源为保障,集网络环境安全稳定、软件系统功能完备、信息纵向交流畅通、横向共享便捷为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管理服务平台;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在村级普及推广;信息化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3、软件开发及应用效果

2006年,《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河南省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及《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等软件在全省得到普及,所有县(市、区)数据纳入省级人口数据库集中管理;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初步实现《全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软件有关功能的开发和应用工作。

2007年,开发《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政调评估系统》、《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报表管理系统》等业务软件;全省人口计生专网作用发挥良好,公文、信息、值班、会议、督查等主要办公业务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

2008、2009年,根据业务需要开发新的业务系统,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2010年,实现全省人口预测、统计分析信息和综合决策信息一体化。

4、资金投入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专款专用。按照建设与维护并重的原则,在规划项目建设资金时,要落实项目建成后的维护经费,建立科学、合理的维护机制。要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支持,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均衡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中,要把信息化工作摆到事关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规划、调度、协调、督办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估的力度,逐步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各级党政、人口计生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奖惩。

(二)建立稳定的信息化建设财政投入机制

财政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投入的主渠道,各级政府要将人口信息化建设日常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并随着事业费投入的增加而增加,以保证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服务,建立投资的社会补偿机制。

(三)抓好各级信息技术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稳定现有技术队伍,加强信息技术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建立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信息化人才的稳定和引进。要加强信息化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把信息化知识和技术培训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常抓不懈。加强岗位练兵和继续教育,建立分层次、分类别、重实效的信息化技术培训制度,对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和信息化专业人员进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争取用5年时间,使人人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培养一支掌握信息应用、熟悉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四)健全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11

2制定《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目的

日本建设业伤亡事故在全产业中所占比例较大,1999年全产业伤亡人数137316人,建设业为35310人,占25.7%;2000年全产业伤亡人数133948人,建设业为33599人,占25.1%;2001年全产业伤亡人数133598人,建设业为32608人,占24.4%;制定并在建设企业实施《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COHSMS),就是为了通过充分地积累建设业安全卫生管理的实践经验,消除或减少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卫生活动给予正确的评价,从而实现减少建设业劳动事故的目的。

3《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构成

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由4个方面构成,即:①目的;②适用;③用语与定义;④确立体系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其中第4部分是核心部分,主要有2个大的方面:

(1)总公司和分公司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内容主要包括:a.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b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c.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d.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e.职工意见的反映;f.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和应用;g.有关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程序的制定;h.体系体制的完善;i.体系教育的实施;j.对有关承包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k.文件化;l.紧急事态的对应;m.日常检查与改善;n.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o.体系审查;p.记录及其保管;q.体系的改善。

(2)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内容主要包括:a.工程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b.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c.工程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d.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e.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和应用;f.职工等意见的反映;g.对有关承包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h.紧急事态的对应;i.日常检查与改善;j.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k.文件化、记录及汇报。

4《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指导方针》是依照日本劳动大臣公布的《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指导方针》,并根据建筑业固有特性示范的必要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法体系,要求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必须按自己的情况积极开展这一工作。截止到2002年9月,日本已有173家建筑总公司或外公司建立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有174家正在建立,另有450家准备建立。

5“建灾防”在开展《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建设业劳动灾害防止协会成立了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综合服务中心,其主要工作有:

(1)普及促进工作,包括举办COHSMS指导方针的说明会和学习班,举办COHSMS担当人员的学习班。

(2)支援服务工作,包括关于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商谈、派遣专家的支援服务,应推进建立COHSMS的建设企业的要求,实施商谈建立体系的指导等。

(3)调查研究工作,包括收集国内外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信息,编写关于COHSMS的各种教科书,就建立COHSMS的建设企业的评价登记等进行研究,并公布结果。

(4)审查注册工作,包括制做并提供内部体系审查的指导书籍,制定合格认证制度,对体系进行合格确认井进行注册等等。

附:

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指导方针

建设业劳动事故预防协会

本指导方针是依照劳动大臣公布的《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指导方针》,并根据建设业的固有特性面示范的必要的安全卫生管理方法的体系,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必须按自己的意志积极自主地加以展开。

1目的

本指导方针,目的在于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在职工的协助下,总公司、分公司与作业所同心协力通过规定“计划??实施??评价??改善”一系列的过程并促进持续展开的自主性安全卫生活动,来减少建设营业所中的潜在性劳动事故的危险性,同时增进职工的健康和促进形成舒适的工作岗位,有助于提高建设营业所的安全卫生水平。

2适用

2.1本指导方针,适用于既考虑危险或危险因素等又希望确立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的,并以任何规模的建设营业所为对象。

2.2本指导方针,是为了确立有关建设营业所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而规定的基本事项,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的规定,它是为预防因机械、设备、化学物质等引起的危险或健康障碍,而不是规定从事建设事业的事业单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3用语与定义

本指导方针中所使用的用语与定义,规定如下。

3.1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系统

建设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以下称“系统”),是指在建设营业所中对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实施及运用、日常点检及改善、系统审查、系统的改善等一系列过程加以规定,是一个有关连续且持续实施安全卫生管理的体系,它与有关涉及施工管理等建设事业的实施管理体系形成一体加以实施和运用。

3.2建设营业所

建设营业所,是指统筹总公司、分公司和作业所的运营组织。

3.3建设事业单位

建设事业单位,是指在建设营业所从事建设事业的单位。

3.4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指对作业所进行指导、支援和管理业务的总公司、分公司等组织。

3.5作业所

作业所,是指从事工程施工的组织。

3.6安全卫生方针

1)安全卫生方针,是指建设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建设营业所的安全卫生水平而明确的有关安全卫生的基本方针。

2)工程安全卫生方针,是指作业所所长为了确保作业所的安全卫生而明确的有关施工工程安全卫生的基本方针。

3.7安全卫生目标

1)安全卫生目标,是指建设事业单位根据安全卫生方针而设定的在规定期限内应完成的目标。

2)工程安全卫生目标,是指作业所所长根据工程安全卫生方针而设定的在工程期间或规定期限内应确保实施事项的安全卫生的水平。

3.8安全卫生计划

1)安全卫生计划,是指建设事业单位根据建设营业所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等,在规定期限内,为了完成安全卫生的目标而制定的具体实施事项和日程等计划。

2)工程安全卫生计划,是指作业所所长根据施工工程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等,在工程期间或规定期限内,为了完成工程安全卫生的目标而制定的具体实施事项和日程等计划。

3.9紧急事态

紧急事态,是指发生的劳动事故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

3.10系统审查

系统审查,是指建设事业单位考虑安全卫生计划的期间,定期调查与评价系统是否切实得到实施和运用。

4确立系统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为了确立建设营业所的系统并切实实施和运用,建设事业单位和作业所所长必须实施下列基本事项。

4.1总公司和分公司应具备的

必要基本事项

4.1.1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

1)建设事业单位应明确建设营业所的安全卫生方针,并使职工周知。

2)安全卫生方针应包括下列事项:

(1)在职工的协助下实施安全卫生活动;

(2)应遵守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令、建设营业所规定的安全卫生规程(以下称“建设营业所安全卫生规程”)等;

(3)应切实地实施并运用系统。

3)建设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使有关事业单位周知安全卫生方针。

4.1.2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

1)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特定工程上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

2)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为消除或减轻上述1)所特定的危险或危险因素而应实施的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特定应实施的事项。

3)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特定按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令、建设营业所安全卫生规程等应实施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特定应实施的事项。

4.1.3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

建设事业单位应根据4.1.2项所特定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等以及安全卫生方针设定安全卫生目标。

4.1.4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

为了完成安全卫生的目标,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以4.1.2之2)及之3)项所特定的应实施事项、有关安全卫生的活动、涉及安全施工活动等的日常安全卫生活动事项、有关作业所的指导及支援事项等为内容的安全卫生计划。

4.1.5职工意见的反映

1)建设事业单位在设定安全卫生目标及制定安全卫生计划时必须制定反映活用安全卫生委员会等职工意见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反映职工的意见。

2)建设事业单位在实施井运用安全卫生计划时必须制定反映职工意见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反映职工的意见。

4.1.6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与运用

1)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安全卫生计划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安全卫生计划。

2)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使职工、有关事业单位等周知的安全卫生计划中必要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使其周知。

3)建设事业单位制定使职工、有关事业单位等周知为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安全卫生计划的有关必要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使其周知为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安全卫生计划的必要事项。

4)建设事业单位在接受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材料等的转让或提供时,为便于特定4.1.2之1)项中的危险或危险因素,必要时在应力求获得记录有这类设备材料特性事项的书面的同时,还应制定使职工、有关事业单位等周知这类事项中必要事项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使其周知。

4.1.7有关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程序的制定

1)为切实地实施与运用系统,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下列有关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的程序。

(1)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

(2)制定工程安全卫生计划

(3)实施与运用工程安全卫生计划

(4)反映职工等的意见

(5)对有关承包人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

(6)日常点检与改善

(7)调查劳动事故等原因和掌握与改善其问题

(8)文件化、记录及汇报

2)建设事业单位应根据4.2.11项中的汇报,必要时对1)项中的程序进行修改。

4.1.8系统体制的完善

为了完善确立、并切实地实施与运用建设营业所的系统,建设事业单位必须规定实施下列事项。

(1)在建设营业所内应指定统筹管理其业务者担任系统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并规定其任务、责任和权限。

(2)应指定各级系统管理者(是指在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为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处长、科长、股长等管理者;在作业所的,则为作业所所长、工程主任等管理者,即担任系统的负责人。下同),并规定其任务、责任和权限。

(3)应使职工以及(必要时)有关事业单位等周知系统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各级系统管理者的任务、责任和权限。

(4)应努力确保确立、实施和运用系统等所必要的人材及预算。

(5)在实施与运用系统时,应活用安全卫生委员会等。

4.1.9系统教育的实施

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对职工实施有关系统教育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实施有关系统的教育。

4.1.10对有关承包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

1)为了选定及其培训有关安全卫生的优良承包人,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正确评价有关承包人对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评价有关承包人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

2)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将按1)项评价的结果反映到对下次工程承包人的选定及其培训工作上。

4.1.11文件化

1)建设事业单位必须以文件形式制定下列事项。

(1)安全卫生方针

(2)安全卫生目标

(3)安全卫生计划

(4)系统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及其各级系统管理者的任务、责任和程序

(5)根据涉及总公司和分公司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的规定制定的权限

2)建设事业单位应制定管理1)项中的文件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妥善管理这类文件。

4.1.12紧急事态的对应

建设事业单位必须规定在工程中发生紧急事态时预防劳动事故的措施。

4.1.13日常点检与改善

1)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对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状况等进行曰常点检与改善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对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状况等进行曰常点检与改善。

2)建设事业单位在制定下次安全卫生计划时,应反映日常点检与改善的结果。

4.1.14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

1)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调查发生劳动事故等的原因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在发生劳动事故时进行其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

2)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将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的结果反映到下次制定安全卫生计划上。

4.1.15系统审查

1)建设事业单位必须制定定期审查系统的计划和实施系统审查的程序,并根据该程序实施系统的审查。

2)建设事业单位根据系统审查的结果或认为必要时,应对系统的实施和运用进行改善。

4.1.16记录及其保管

建设事业单位应对有关安全卫生计划实施与运用的状况、系统审查的结果等系统实施与运用的必要事项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该记录。

4.1.17系统的改善

建设事业单位根据系统审查的结果,并为了确保系统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应定期对安全卫生方针以及根据该指导方针制定的程序等系统进行全面改善。

4.2作业所应具备的必要基本事项

4.2.1工程安全卫生方针的明确

1)作业所所长应根据施工工程的特性、建设事业单位规定的安全卫生方针、安全卫生目标及安全卫生计划等明确工程安全卫生方针。

2)作业所所长应使涉及工程的职工及有关承包人周知工程安全卫生方针。

4.2.2特定危险或危险因素及其应实施的事项

1)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特定在施工工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危险或危险因素。

2)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为了消除或减轻1)项中所特定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特定应实施的事项。

3)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令、建设营业所安全卫生规程等,特定应实施的事项。

4.2.3工程安全卫生目标的设定

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2.2项所特定的危险或危险因素等以及工程安全卫生方针,设定工程安全卫生目标。

4.2.4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制定

为了完成工程安全卫生目标,作业所所长必须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制定以4.2.2项之2)及之3)所特定的应实施事项、有关安全卫生的活动、安全施工活动等有关日常安全卫生活动的事项等为内容的工程安全卫生计划。

4.2.5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与运用

1)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切实且持续地实施与运用工程安全卫生计划。

2)作业所所长应使涉及工程的职工及有关承包人周知为实施与运用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必要事项。

3)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材料等的搬入或携入,作业所所长必须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在获得并确认记录有该机械、设备、材料等事项的书面的同时,还应使涉及工程的职工及有关承包人周知其必要事项。

4.2.6职工等意见的反映

作业所所长在实施与运用工程安全卫生计划时,必须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既要反映涉及工程的职工的意见,还要做到反映有关承包人的意见。

4.2.7对有关承包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的评价

为了选定及其培训有关安全卫生的优良承包人,作业所所长必须根据

4.1.7项制定的程序,对有关承包人的安全卫生管理能力等进行评价,并向建设事业单位汇报其结果。

4.2.8紧急事态的对应

作业所所长应对紧急事态发生的可能做出事前评估,并根据4.1.12项制定的措施切实地加以对应。

4.2.9日常点检与改善

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对工程安全卫生计划的实施状况等进行日常点检与改善。

4.2.10劳动事故等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

作业所所长应根据4.1.7项制定的程序,在发生劳动事故等时进行其原因的调查及其问题的把握与改善。

4.2.11文件化、记录及汇报

1)作业所所长必须以文件形式制定下列事项。

(1)工程安全卫生方针

(2)工程安全卫生目标

安全建设工作计划篇12

(一)招商引资。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对外招商合作项目,组织与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组织的联系和投资合作,组织各种形式的联络互访、投资考察、招商洽谈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赴国(境)内外开展招商活动。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社会及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着重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和工业性投入(技术改造);综合管理开发区各类项目,做好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管理、会审和统计等工作。

(三)统计及统计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和规划;依据《统计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区内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和经济核算工作,协助配合市统计行政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开发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开发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乡镇街道及社会事务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市政府授权,负责所辖范围内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社区管理等社会发展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和民政等有关社会发展与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六)城市规划及建设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配合做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审查,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

(七)配合、协调市公安、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等部门派驻开发区机构开展工作。

(八)配合、支持和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配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管委会的政务、事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开发区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委机关各职能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开发区的政策调研和课题调研工作;做好委机关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开发区财务概预算、收支计划的编制和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调拨平衡工作;负责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开发区财务报表;指导和管理区内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开展工作;负责区内乡镇、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联系协调区内财政、税务工作。

(二)政治处(监察室)

负责区内党的组织建设、干部教育、统战和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指导区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区内乡镇、街道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考察、配备、调整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和区内乡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府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区内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区内乡镇、街道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重大事项报告,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与落实。

(三)经济发展与统计局

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科技和产业发展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与管理,科技和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负责经济统计及综合统计工作;牵头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全区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联系协调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四)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办理进区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工程建设中的相关事宜;负责审核区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核定建设用地面积;做好进区项目开工前、投产前的筹建服务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社会发展局(农村工作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拟订开发区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计划的分解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区内综合治理、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区内计划生育、政法、人民武装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进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乡镇、街道的农村农业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公安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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