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思想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6 17:43:58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1

“道”是老子自然哲学的核心内容,也是其整个思想体系的主要源泉。在老子的《道德经》中,“道”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并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但同时,“道”又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人与自然之间最理想、最和谐的发展状态,是人与自然向本真和天性的复归。

1.1.1道生万物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产生“一”,“一”是宇宙万物原始混沌状态。“一”产生“二”,“二”是哲学上阴阳,或说天与地。“二”产生“三”,“三”是阴阳相合而形成的和气,尽管这里对其“一”“二”“三”的具体解读各有说辞。但是,我们在这一段浓缩的言语中可以清晰地体会到老子是在向人们表达一个“道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过程与其有规可循的道理。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等句子中也均是想充分地表达出其“道生万物”和有“道”可循的基本观点。因此,可见,对于老子而言“道”乃“万物之母”“天下之源”。

1.1.2道法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写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四法”之蕴意,可谓是妙义纷呈,博大精深。“人法地”是指:君主、民众均要效法大地,按照大地的规律和法则进行活动。“地法天”:大地要效法上天,日月星辰、斗转星移、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地运行和轮回。“天法道”:天不可违背于道,道,乃德全覆。“道法自然”:道所效法的就是其自我本身,自然而然。所以,这句话从整体上可以理解为在告诫我们:无论是人类自身社会还是自然界,我们都不要刻意地去改变其发展和运行的规律,相反,使他们顺其自身的进化轨迹,自然而然的发展。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七章曰:“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等篇章均是老子“道法自然”的最好引证。

1.2“万物自化,少私寡欲”的生态社会进步观

“万物自化,少私寡欲”是老子生态伦理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原则,也是老子自然哲学观中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统一。老子在《道德经》中的多处诗句均是在向世人描述他的“天道无为,万物自化,少私寡欲,淡泊名利”的理想社会,他主张社会、经济的发展应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我们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1.2.1万物自化

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中指出:“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该句话意指:天地阴阳之气相调和、相统一,就会降甘露滋养万物,尽管民众们没有命令它,但结果甘露却是自然均匀地分布。从老子这简短的一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天地万物之间是在不断地实现自我进化、自我完善的过程,而在过程当中,他们之间又是相互和谐、相互统一的。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二章中也提到:“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第八十章:“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等篇章都是在表达着天下万物的自化过程及在自化中人们过着幸福、安逸的和谐生活,从而进一步勾勒和描绘出老子其“万物自化”的理想国。

1.2.2少私寡欲

《道德经》第四十四章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意在告诫人们:虚名与生命哪个重要?身体与荣华富贵哪个重要?损失财务和丢掉性命哪个损失更大?人们不要过分地追逐功名利禄,过分地贪得无厌。相反,要懂得物极必反,适可而止的哲学道理,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就会越多,要不断地培养自己少私寡欲、淡泊名利的生活情操。《道德经》第三十三章也写道:“知足者福”;第四十六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等语句也表达出了老子淡泊名利,清心寡欲,守道存真的高尚情操和良好品德。

1.3“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生态和谐统一观

在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中蕴藏着丰厚的“天人合一,物我为一”和谐观念。“合一”“得一”“为一”的哲学思想是万事万物和谐统一、共生共荣的生存机制。

1.3.1天人合一

在《道德经》第三十九章中指出:“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老子指出:“一”就是“道”,“得一”就是“得道”。“道”主宰着天、地、神、谷,乃至于万物、侯王,如果能“得道”便一切和谐。通过这段话我们可以深刻地感受到老子的主张:“道”可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统一的基本理念。

1.3.2物我为一

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曰:“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这种将王,即将人与万物放在平等地位的基础上来讨论人与自然之关系,可谓是对人与自然,物与我之间关系的一个和谐的界定与统一。综上所述,“道生万物,道法自然”的生态自然发展观、“万物自化,少私寡欲”的生态社会进步观和“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生态和谐统一观,共同构成了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与此同时,老子的这些生态伦理思想又对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具有着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对我国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极其巨大的时代价值。

2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现实评价

老子生态伦理思想不仅对其当时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而且对当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也同样发挥着巨大的推动意义。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巨大的启迪和现实意义。当前生态环境的种种退化、恶化现状均和人类的不合理行为有着密切的关联,人类为了眼前利益,为了一己之私而毫无节制地破坏自然,破坏生态,涸泽而渔,焚林而猎,杀鸡取卵,而这一系列的罪恶举动最终都会使人类社会自食恶果,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通过学习和掌握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可以帮助我们人类社会尽早地意识到和纠正好自身极端错误的不良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中积极地贯彻和践行生态伦理观,从而为把我国建设成青山、绿水、蓝天的美丽家园而努力奋斗。为了帮助人们走出实现人类社会发展必须以牺牲自然为代价的误区,为了引导人们树立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统一观,为了实现我国构建生态文明社会的伟大构想,不仅需要全社会健全生态文明意识,更需要不断地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吸收、借鉴和传承,而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伟大发现就是我国生态文明社会最好的传家瑰宝。综上所述,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积极作用是可点可圈的,是应不断地发扬光大且丰富、继承和发展的科学理论。

3老子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文明是人类社会文化进步与发展的产物,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及精神财富的总和。生态文明作为人类遵循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然与社会共生共荣、良性循环、和谐发展的重要文化伦理形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尽管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牺牲环境、生态与资源为代价的基础上产生的。据资料显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国GDP年均增长为9.5%,其中,至少有18%是依靠资源和环境的透支来实现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间关系问题,而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伟大生态构想具有巨大的现实启迪。

3.1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自然信念

在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人类越来越多的社会活动已经开始危及到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等生态问题日益显现出逐渐恶化的趋势。1998年全国特大洪水、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难的频发,无疑不是人类破坏自然,无视自然最终所获得的有偿报复。自然界作为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作为人类社会改革与进步的重要力量,以牺牲自然界为代价而谋求进步与发展的社会必将走向衰退和败落。《道德经》第四十二章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类作为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生于自然且统一于自然的,其生存与发展是离不开自然的,人类只有从自然界中汲取营养和能量才能维持其自身的繁衍生息。因此,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自然信念已刻不容缓,同时,该信念的树立也有利于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

3.2提高遵循自然界客观发展规律的生态意识

自然界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物,其自身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有其特定的、不以人类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规律,人类在面对规律时,只能遵循规律,把握规律,利用规律。一旦人类有意或无意地破坏和违背了自然规律,人类社会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例如:土地荒漠化、饮用水短缺、海平面上升、雾霾等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就是人类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例证。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是自然无为,万物自化。自然,是事物本性自由伸展的状态;无为,则是顺其自然,遵循其客观规律,不强加妄为的意思。老子认为:“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就是事物的发展规律,老子认为,认识并遵循事物发展规律是聪明的举动,而不尊重其规律的惘然行为必将会危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这种顺应自然界的客观发展规律,遵循规律的生态意识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的题中之意。

3.3确立实现人与自然平等发展的文明观念

中国古代“人定胜天”“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与西方自卡迪尔以后的主体性思维一直在某种程度上主宰着近现代社会中人与自然之关系,他们认为,人作为实践的主体,自然作为实践的客体,主体作用于客体,人类可以对自然任其攫取和征服。但是,事实上,他们却忽视了自然作为一种与人类平等的生物,作为一种有生命的物质,他也会对人们的不宜行为进行有力的回击。《道德经》中第五十二章写道:“无遗身殃,是谓袭常。”这句话恰恰是在告诫我们:不要强调自我中心主义,不要强调自我的主观意志,我们应该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人与万物平等的文明观念。而在人与自然关系愈加紧张和恶化的今天,人们更应该树立一种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的最高价值取向,树立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共生共荣的平等观念,同时,这一取向和观念的确立也为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

3.4建立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价值理念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的需要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为了满足对物质和精神的追求,开始不断地向自然界进行肆意的索取和开采,而这种无止境的行为也使人与自然之间矛盾关系日趋恶化。追求价格昂贵的奢侈品,追求过分的精神享受等行为活动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紧张形势。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八章曰:“常德乃足”;在第三十三章:“知足知富”等“知足”与“知止”的人生哲理告诫我们:人生只有拥有常德,才能真正体会到“知足”“常足”的快乐。而如今的我们,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越来越体会不到消费所给我们带来的也正是因为我们丧失了“常德”,我们被金钱、被虚荣、被奢靡所迷失了双眼,迷失了自我。与此同时,这种盲目的、过度的、不理性的消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人类社会对资源的依赖与攫取,最终导致了资源的短缺与破坏,严重地阻碍了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为了促进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荣,建立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价值理念至关重要。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2

佛教起源于印度,进入中国并获得发展大约是在公元一世纪(西汉末期)。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玄学合流,因此出现了佛学的中国化。中国佛教核心依然是缘起论。它认为,万事万物都是诸条件和合产生的,在宇宙中没有不变的实体,条件是在不断变化的,事物也在不断变化之中。在佛教中,“缘起”一词的含义,是指现象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形成,不是孤立的存在。佛陀的弟子阿说示说:“诸法因生者,彼法随因灭,因缘灭即道,大师说如是。”(《大正藏》卷3,P876),“因缘”就是事物产生的原因、条件,万法由条件而生,由条件而灭,超越了条件性,就是涅pán@①得道。在此,因是引生结果的直接、内在原因;缘则是外在的起辅助作用的间接原因,这样,因缘又被称为“内因外缘”或“亲因疏缘”。因缘的聚散导致了事物的生灭,佛教称之为因缘集、缘生、缘灭、缘起。《杂阿含经》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大正藏》卷2,P12)因缘起故,万物无常无我,现象的世界不是真实的世界,佛教称之为“空”。当然,佛教概念的“空”并不是没有,不是绝对意义的无,只是说“云何即空,并从缘生,缘生即无主,无主即空。”(《摩诃止观》卷一)这里,“缘生”,即因条件和合而成的事物。佛教认为:“佛法所提示的‘缘起’世间众生相依相存的道理……逐渐成为现世建立生态伦理规范的基本原理。”[1](P17)

由于“缘起说”把整个人生和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看作是因缘和合而成,也就是说,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包括人类都是多种原因、条件和合而生,即一切事物都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这样整个世界都是瞬息万变的,而这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因此,佛教认为万法无常无我,在这个世界上独立不变、自我存在、自我决定的实体是不存在的,任何东西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因此,佛教要求人们破除对事物包括生命的执著,以“无我”的胸怀应对大千世界,打破人自身的优越感和在世界上的优先性,以求得解脱。日本著名学者阿部正雄评价佛教建立在无我基础上的解脱说是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是宇宙主义的。他说:“佛教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见解可以提供一个精神基础,在此基础上当今人们所面临的紧迫问题之一——环境的毁坏——可以有一个解决方法。作为佛教涅pán@①之基础的宇宙主义观点并不把自己视为人的附属,更准确地说,是从‘宇宙’的立场将人视为自己的一个部分。因此,宇宙主义的观点不仅让人克服与自然的疏离,而且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不失却其个性。”[2](P247)

佛教一贯的追求就是对整体、大局的把握。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只在整体中方可确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同一束芦苇,相互依赖方可耸立。为论证其整体性的概念,佛教发挥直觉思维的优势,提出了“全息”的思想,通俗地说,就是个体和整体的完全融通,佛教喻之为“芥子容须弥,毛孔收刹海”。芥子、毛孔是十分微小的,而须弥、刹海则意味着宽广,这就表明,任何小的事物,都蕴含了宇宙的全部信息。在中国佛教中,天台宗和华严宗将全息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

天台宗从“性具”的角度阐释了这一思想。“性”就是指法性、真如,或者称之为本、理、体;“具”指具有具足。“性具”则是指世界上的每一事物,本来具足大千世界的一切本性。智yǐ@②提出的“十界互具”、“一念三千”均体现了全息的精神。“十界互具”是指世间的“六凡四圣”(即地狱、恶鬼、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十界)中的每一界都互相具有其他九界,因此,一切皆平等互具,共具善恶。在此前提下,又作了充分的发挥,十界互具,共有百界。而法界又与三种“世间”互具,一法界具十法界,三十种世间,于是就有了三千种世间。智yǐ@②认为,三千种世间中的每一法都自然具足其他诸法。而人的一个念头,也就具足宇宙全体三千世间,因此称为“一念三千”。“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法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大正藏》卷46,P54)

华严宗则从一多相容的角度论述了同样的思想。它认为,法界的形成,以一法而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而起一法。一关系着宇宙的一切,一切又都包含于一中,因此,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为了更形象地说明“一”与“一切”的关系,华严学者运用了毛孔、微尘、狮子毛、因陀罗网等形象比喻。毛孔虽然微小,但却可以容纳世界万物的所有世间法性,慧思说:“举一众生,一毛孔性,即摄一切众生所有世间法性,如举一毛孔性,即摄一切法性,举其余一切世间一一法性,亦复如是,即摄一切法性。”(《大正藏》卷46,P648)为什么会这样?“谓以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一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大正藏》卷46,P648)。微尘、狮子毛都可以说细小无比,但却可以普现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众生。另外,华严宗还提出了著名的“因陀罗网”比喻。因陀罗网是佛教帝释天宫殿中的一张缠有无数宝石的悬珠网。其中,每一颗宝石都会映现所有其他的宝石,这样,所有宝石无限交错,重重无尽。这就说明世界万物是一种互相含摄、互相渗透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我和自己面对的对象世界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因缘和合的聚合体。一物既是其自身,同时又包含所有他物,可以说是“在每一粒尘埃中都呈现出无数的佛。”这张“网”表达了宇宙万物处在复杂的多层次的相互关联之中的思想,这也是对现象世界整体性最贴切、真实的比喻,因此,著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认为,佛教因陀罗网的隐喻,有助于人们理解生物共同体概念的完整性。

由因缘和合说,佛教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幻妄,强调众生平等。天台宗将这一思想演绎为“无情有性”说。大乘佛教认为,一切法都是真如佛性的显现,万法皆有佛性。不仅仅是有生命情识的动物,而且那些没有情识的山川、草木、大地、瓦石等都具有佛性。湛然在其代表作《金刚@④》中说:“随缘不变之说出自大教,木石无心之语生于小宗。”(《大正藏》卷46,P282)所谓随缘不变,即是说佛性是永远不变的,它随条件体现于万物,每一事物都有佛性,都有平等的价值。这是大乘佛教的观点。而小乘佛教则认为那些没有情识的东西没有佛性,湛然认为,这是狭隘的说法,如果无情之物没有佛性,那就等于否认佛性的普遍性。他说:“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教之体,唯云无情不云有性,是故须云无情有性。”“真佛体在一切法。”(《大正藏》卷46,P783-784)

三论宗的吉藏也说,“若于无所得人,不但空为佛性,一切草木并是佛性也”(《大乘玄论》卷三)。但在佛性的问题上,佛教信徒间是有争议的。中国僧人最早接触的佛教经典指出“一阐提迦人无佛性”,当有学者提出人人皆具佛性的时候,还遭到了他人的质疑。到40卷本的《涅pán@①经》译出之后,这一观点才得到他人的首肯。湛然的“无情有性”说,更是在佛教徒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因为,这一观点暴露了佛性的超越性、神圣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如禅宗慧能、神会、慧海都主张有情有性,反对无情无性,因为在他们看来,无情有性贬低了人的意义,“若无情是佛者,活人应不如死人、死驴死狗,亦应胜于活人”(《大珠禅师语录》卷下)。因此,在真心体面的层面上来说,人和万法是平等的;但在道德层面上,还是有差别。但后来的一些禅僧又回到了“无情有性”论。牛头宗人宣称“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杨岐方会说:“雾锁长空,风生大野,百草树木作为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三世诸佛,在尔诸人脚跟下转大,若也会得,功不浪施。”(《杨岐方会禅师语录》)白云守端的“山河大地,水鸟树林,情与无情,今日尽向法华柱杖头上作大狮子吼,演说摩诃大般若。”(《五灯会元》卷十九)五祖法演的“千峰列翠,岸柳垂金,樵文讴歌,渔人鼓棹,笙簧聒地,鸟语呢喃,红粉佳人,风流公子,一一为汝诸人发上上机,开正法眼。”(《情演禅师语录》卷上)都是用优美的语言来表达“无情有性”之意;圆悟克勤的“青郁郁,碧湛湛,百草头上漏天机;华(花)蔟蔟,锦蔟蔟,闹市堆边露真智”(《佛果禅师语录》卷二)也是在表达此意。这就扩大了道德认识和修行的范围。因此,有人称之为“泛性论”或极端的泛神论[2](P138)转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古尊宿语录》卷九)的结论,也就是说,人与自然万物互相融合,“不知心境本如如,触目遇缘无障碍”(《五灯会元》卷十七),人与自然和谐无碍,这就表明,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不是自然界的征服者,而是审美者。禅宗要求人们在优美的山水环境中陶冶情性,提高人的道德境界。正因为此,禅宗主张人们过一种自然恬美的生活,做到心境浑然一体。永嘉玄觉说:“入深山,住兰若,岑幽邃长松下,优游静坐野僧家,阒寂安居实潇洒。”(《永嘉yín@③道歌》)一个“野”字便把那种萧萧风吹、寂寂心静,幽然长松下,深山兰若中人境一体的境界形象深刻地刻画出来。总之,禅宗在“空”的基础上,坚持无情有性的学说,得出了天地同根,万物一体的结论,主张人们过一种天人和谐的生活。

无情有性的观点表达了世界上所有的存在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思想。众生平等是佛教伦理的一个重要观念,它的伦理意义就是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其他存在也是平等的,我们要平等地对待和我们共存于这个宇宙的其他一切生命和存在,并且,与它们和谐相处。

佛教认为,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要素和合构成的集合体。其中,色是由地、水、风、火四种要素构成,受是生活的感觉、感情;想则是一种思维活动;行是生物的行为,识是统一前几种活动的意识。这样生命都有产生思想活动与精神现象的可能,但由于“五素”聚而复散,常流不住,因此,生命现象也只是一种“空”的状态,处于变化无定轮回转世之中,转化依据就是各自的业力。众生业报轮回,生生不息,但并不是永久循环不进,永不解脱,而是有方向的,那就是涅pán@①。它包括与世间相统一的涅pán@①和过程渐进的涅pán@①,即生命体精神,行为与环境相互转化,相互促进,融为一体。要达到这种境界,最根本的就是要依赖心识的力量,即众生觉悟,不仅仅是人类,还包括其他生命体都要觉悟。从空间角度来看,众生与宇宙自然都是整体,各种事物,一切众生并没有实在自我,众生与宇宙无始无终,无边无际。因此要与宇宙真相实现融合;从时间角度看,众生如一条河流,前因后果,紧密相连,环环相扣,若能汇入生命之流便可见无限,无所拘碍,无所执着。

在此基础上,佛教提出了正确处理生命体与环境间关系的万物一体,依正不二的方法和准则。“正由业力,感报此身,故名正报;既有能依正身,即有所依之土,故国土亦名报也。”(《三藏法数》)依正就是指依报、正报。“所谓正报,是指有情众生的自体;所谓依报,是指众生所依止的国土世界。”[3](P166)简单地说,依报指生存环境,正报指生命主体。依正不二,即是生命主体与生存环境作为同一整体,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佛教认为,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天地同根,万物一体,法界同融。”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皆有佛性,必须保护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建造一个相互依存、和谐自由的环境。可以这么说,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命。“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把生命主体同生命环境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日本著名思想家池田大作对此作了极高评价:“‘依正不二’原理即立足于这种自然观,明确主张人和自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经藏略义》中‘风依天空水依风,大地依水人依地’对生命与环境相互依存的关系作了最好的诠释。如果把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分开对立起来考察,就不可能掌握双方的真谛。”[4](P30)佛教提出的处理主体与对象之间关系的第二个原则是诸法无我,自他不二。一法生于世间,必须依赖其它诸法,同时,它对其它诸法也会有影响,两者之间是互相影响,共同生长的关系,佛教称之为“增上缘”。人作为万法之一,与万事万物是互为增上缘的关系。一棵树是种子、土壤、水、日光等增上缘和合相缘,人的生命也是如此,若没万法增上缘,便没有人。正因为如此,万事万物于人有恩,人要学会感恩,要广泛施舍,扶助众生,要供养父母,崇敬三宝(佛、法、僧),要学会怜悯、爱护众生即一切生物。

众生平等是佛教的一个基本观念。佛教认为,生命对于人类和一切不会说话的动物和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为其思维推理能力的高超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都在生命的川流不息之中,同处于同一生命流,而且“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如来常往无有变易”,都有可能达到最高境界,领悟佛性。日本佛教史上的杰出人物道元在解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时指出“一切即众生,悉有即佛性”。著名佛学家阿部正雄进一步指出,“悉有即佛性”中的“有”,在道元那里囊括了宇宙间一切实体与过程,不仅指人指生物,而且还指无生命存在,从而达到了“草木国土皆能成佛”,“山河大地悉现法身”的意境。他评论道:“道元在一个彻底的宇宙论的领域里找到了人类解脱的基础,他揭示了一种最彻底的非人类中心主义。”[2](P42-43)佛教认为,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具有共同的本质和价值。因此,众生平等的一个核心内容众生在性智方面的平等,即在本性和智慧方面平等。在佛教看来,世间实质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实体,因而是空的。但“空”并不是虚无,而是有非真有无非真无的特性,称之为中,所以平等并不是存有层面的平等,而是性质层面的平等。虽然,万物似乎有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是假象,本质上都是无常无我,自性本空。在智慧方面,佛教认为,众生都具有的能够体悟自他平等的智慧。依此智慧,可以了知一切事相,从而产生大慈大悲之心,从而共入涅pán@①境界,获得彻底的解脱。正因为众生平等,作为有思维、有理性的人类应该普度众生、泛爱万物。佛教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就是普度众生的慈悲心肠。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大智度论》)在佛教看来,“慈”就是“与乐”,“悲”就是“拔苦”。它教导人们对一切生灵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智度论》)。前者意味着给所有的人和生物以快乐,后者意味着拔除所有生命的痛苦。大千世界中的万事万物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烦恼和痛苦的折磨,而关爱生命则是把所有生命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去体验,把所有生命生存的不幸环境当作自己生存的不幸环境去感受,把“爱”的对象遍及所有人和所有生物,“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5](P76)任何生物都把自己的生存当作最高的目的,这是生命世界的准则,而佛教的慈悲在强调对自身生命的本能的保护的同时,更强调对他人、他物给予关怀和帮助,甚至放弃自己的权利,牺牲自己的利益。佛教认为,人并不是宇宙间唯一可以实现完善的存在,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均是因缘和合而成。不具有任何特殊的价值。所有生命在六道中轮回、变动不居,都承受着同样巨大的痛苦。人如果要想获得最终彻底的解脱,就必须解脱其他一切生命。“常以仁恕居怀,恒将惠爱为念,若梦若觉,不忘慈心,乃至蠕动蛆飞,普皆覆护。”即以“慈心愍伤一切蠢动含识之类”(《万善同归集》卷中)佛教认为,人与动物都是苦海中饱受煎熬的众生,,尽管福罪等级有别,但都受生死轮回之累,都值得怜悯,需要解救。人,如果说有高于动物之处,那便是人的智慧,这使人能觉证佛教义理,自觉追求生命的完善。尊重生命的价值,意味着尊重它们生存的权利,意味着要保护一切生命不受侵害,使它们各得其所。如何才能做到这点呢?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其中有“丑戒”、“八戒”、“十戒”之说,但“不杀生”是其戒律之首。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着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对动物的关系”。[6](P73)不杀生是建立在因果现实生命现象都遵循因果报应和转世再生的信仰基础之上,因果报应使所有生命都具有“血缘关系”。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给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不杀生),尊重所有的生命。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存在的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当然,“不杀生”起初只是出自一种,仅靠信仰是无法解决人类对生物的保护问题的,但从佛教“不杀生”的道德信条中所表现出来的尊重生命的思想,无疑是有价值的。如果说不杀生是消极止恶的话,放生则是积极的行善。所谓放生,就是将被捕的鸟兽等动物放回山川河流之中,使其重获生命自由。而且,佛教还主张素食,也就是以粮食蔬菜之类的农作物为主体的饮食方式。“佛教的生态理念主要表现在:第一,承认万物皆有佛性,都具有内在价值,这就是‘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第二,尊重生命,强调众生平等,反对任意伤害生命,因而提倡素食,认为‘诸罪之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尤要。’”[7](P234)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种文明都有自己特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和冲突,都有与生态抗争的经验教训。佛教作为人类智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许多重要的精华,体现出重要的生态价值。

佛教的万物平等、依正不二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仁爱万物,因为人与自然是一种休戚相关,紧密相联的关系。当今世界,生态危机之所以如此严重,就是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式开发和征服,就是人们缺少对万物的慈悲之心。佛教就告诉我们,大自然有着与人类平等的价值,其他生物也有生存权,这也需要我们尊重,更为重要的是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构成一个生命共同体,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佛教主张的整体观是值得当今人类认真体味的,它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首先,自然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有工具价值,大家都承认,但自然万物还有内在价值。“说某价值‘内在的’仅仅是指某一物是否具有这种价值完全依赖于这一事物的内在本性”[8](P69),这就表明内在价值具有客观性和自成目的性的特征。自然万物都是生命主体,都有自我更新,自我繁殖和自我调节的生命机制,同时,整个生物圈也是一个有机体,以最有利于自身健康的方式运行,趋向于其完美、稳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尺度应有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两个方面,而且反对价值等同于客体对人的有用性,反对物的价值等同于人的使用价值。我们常常是把自然囿于人类这一狭隘的范围之中,其实,只要拓展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就会发现,人类在整个生态系统当中也有工具价值一面。而且,离开人类、自然物之间也有价值关系,在这里发生关系的只有物,因此,在这里有物的尺度,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就要求自身的存在应该受到保护。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的:“宇宙全体,还有其中的万物都有尊严性,它是这种意义上的存在,就是说,自然界的无生物和无机物也都有尊严性。大地、空气、水、岩石、泉、河、海,这一切都有尊严性。如果人侵犯了它的尊严性,就等于侵犯了我们本身的尊严性。”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建立者史怀泽就提出了“敬畏生命”的观点,他认为,不仅要对人,而且对其他一切生物的生命都要保持敬畏的态度,这实际上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他说:“善就是保住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9](P237)而且,对一切生命负责的理由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罗马俱乐部的报告亦提出:“对生态的保护和对其他生命形式的尊重,是人类生命的素质和保护人类两者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力,“谁习惯于把随便哪种生命看作没有价值的,他就会陷于认为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价值的危险之中”。[6](P237)佛教虽然没有提出敬畏生命的观点,但尊重生命、救助生命、爱护生命却是其一贯的主张,这种思想对于我们克服人类自大的观念具有一种提示的作用。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3

伦理与‘‘哲学”一样,在本质上是一个‘‘文化的”概念。人文的思想文化是由民族的价值观、思维方式、社会心理、风俗习惯、信仰、伦理、传统等文化因素构成的一个自协调性的系统。伦理正是人文思想文化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因此,伦理的形成,离不开文化的价值观和信仰,也离不开社会心理、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伦理正是在所有的文化要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也就是说,任何现实存在的伦理,都不可能离开它赖以生存的文化系统而独立存在;伦理的性质和特征也必然与文化总体的性质和特征相适应。文化是伦理得以生存的“家”,离开了特定的民族文化,伦理就将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科学是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它提供给我们的是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即真理性的认识。科学不具有民族性:不同民族可以具有共同的科学文化;任何一个民族产生的科学文化也都可以直接为其他任何民族所用,因此,科学文化是真正属于全人类的。但是,人文的思想文化就不同了:任何人文的思想文化都是属于特定民族的。人文的思想文化是在特定民族的地理环境、生存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以特定的价值观、信仰为核心的,是通过传统固定下来并通过不同的思维方式、风俗习惯存在的。因此,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思想文化;人文的思想文化都具有民族性,都是属于特定民族的思想文化。

 

伦理属于人文的思想文化。伦理同哲学一样,不是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也不能为我们提供具有普适价值的知识,而只是为我们提供价值观、信念和道德规范。伦理不属于科学范畴,而是1个文化的范畴。一个民族的社会文化系统的总体性质和基本特征,决定了该民族的伦理的总体性质和基本特征。因此,没有超民族的、具有普世意义的般伦理”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思想文化,也就具有不同的价值观、信念和道德规范。西方宣扬的所谓的“普世伦理”只不过是西方文化为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制造的‘‘虚假广告”而已。任何一个民族的伦理,都不可能成为(作为)“一般伦理”的模板,也不能取代其他民族的伦理。生态伦理也是一样:西方学者提出的‘‘生态伦理”也只能是在西方文化地基上生长起来的‘‘西方的”生态伦理。它既不能成为“一般生态伦理”的模板,也不能取代在其他民族的文化基地上生长起来的其他民族的“生态伦理”,当然也就不能取代生长在中华文化基础上的中国的生态伦理。

 

但是,过去我们却没有真正理解伦理的文化属性和民族属性。因为‘‘生态伦理”概念是西方学者首先提出来的,我们就认为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是正宗的、“普世”的‘‘一般生态伦理”。因此,要研究生态伦理学,我们就只能按照西方生态伦理提出的问题和概念框架去研究。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我们在生态伦理研究中提出的问题,就是西方学者提出的那些问题(如‘‘人类中心论”与“自然中心论”的问题、自然的‘‘内在价值”问题、“自然作为伦理客体的权利”问题和‘‘人作为伦理主体的义务和责任问题”等);我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同西方学者的回答也基本上没有原则的区别。虽然我们也承认,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也包含生态伦理思想,但是,我们往往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看做是一些没有逻辑体系的、朴素的‘‘思想片段”,并把它作为研究西方学者提出的生态伦理学的例证和逻辑体系的‘‘填充物”,没有看到这些生态伦理思想的独特价值。因此,尽管也有少数学者默默地做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的研究工作,但是,这种研究在我国的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中始终处于被大多数人遗忘的角落。

 

在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中,我们不是在做着把西方的生态伦理中国化的工作,反而是要把中国的生态伦理思想‘‘西方化”。在我们的观念中,既然‘‘生态伦理学”概念是西方学者首先提出来的,那么,我们所能够做的,就只有努力向西方靠拢,按照西方文化和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思想重新解释和改造中国的原生态的生态伦理学思想;似乎只有把中国的生态伦理学思想按照西方的文化模式改造之后,才能获得理论上的合法性①。于是,我们就按照西方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原则和思维框架来重新“修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例如,人们总是用西方的文化精神重新解释中国文化:把中国文化中的‘‘道”解释为西方哲学的知识论的“规律”或‘‘本体”概念,把中国哲学的‘‘道论”解释为西方哲学的实体论的、知识论的‘‘本体论”。人们还把中国文化中的‘‘天”和‘‘地”的概念笼统地、简单地解释为西方哲学的‘‘自然界”概念,把中国文化中的“天”、“地’、“人”“三分”的文化结构,重新改造成适合于西方哲学的人与自然“二分”的文化结构。当中国哲学、文化、伦理经过这样的改造之后,中国文化特有的“中国魂”就变成了“西方鬼”,中国的穿着粗布长衫的老子,也就变成了一个西服革履的欧罗巴老头!

 

当今世界是一个不断走向全球化的世界。在这个潮流中,中国文化也不可避免地要‘‘世界化”。然而,要真正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世界化”,就必须首先把外来文化‘‘中国化”。民族文化走向世界的过程决不是以毁灭民族的“文化自我”为代价的。简单的‘‘拿来主义”、以外来文化“取代”本民族文化的做法只能造成本民族的“文化自我”的丧失,最后被外来文化所吞噬,成为他民族的‘‘文化殖民地”。只有把外来的优秀文化同化到自己的文化之中,才能不断壮大和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只有自己的民族文化发展了,我们才能以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姿态融入世界,才能成为世界文化的一个积极的部分。相反,一个失去“文化自信’、“文化自爱”和‘‘文化自尊”的民族,是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如果我们只是向世界乞讨,而不是以自己特有的文化为全人类的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世界就不会有我们的立足之地。

 

二、从中国文化的视角看:西方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困境

 

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是建立在西方的文化基础上的,而西方的传统文化在本质上是以主体形而上学为核心的、“反生态”的思想文化。西方学者构建的生态伦理学一方面要在价值观上反对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在伦理的性质和范式上又不可能完全摆脱西方传统哲学和文化的影响,因此,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场上,用中国人的眼光去看,西方生态伦理学不可避免地在下面的问题上陷入理论困境。

 

(1)关于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两极对立的困境。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首先从哲学上提出的一个问题是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关系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仍然是从属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问题一无论是自然中心论还是人类中心论,都是西方传统哲学形而上学内部的两个基本派别。形而上学的基本逻辑是从多中追求一,从变中追求不变,从现象追求本质,从暂时追求永恒,从有限追求无限,从相对追求绝对。因此,一、不变、本质、永恒、无限、绝对,就成了它的价值理想和终极追求。西方哲学追求的价值,是一种单极的、纯粹的、排除一切杂质的理想价值。这种理想的价值是‘‘一”,而‘‘一”是‘‘高、大、全”是绝对,是完满,是永恒,是终极。在存在论哲学中,存在是‘‘一”,在意识哲学中,意识是在认识论中,理性和感性也是水火不相容的:唯理论把理性看做“一”,经验论把经验看做“一”,于是就形成了唯理论和经验论两种完全不同的哲学派别的对立。总之,当西方的形而上学把‘‘一极”(一端)作为“全体”和“绝对”的“一”看待时,它的“另一极”就完全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是无法全面地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西方形而上学不是把自然看作‘‘一”(自然中心论),就是把人看作‘‘一”(人类中心论)。所谓“自然中心论”与‘‘人类中心论”的两级对立,就是这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产物。虽然西方的生态伦理学看到了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哲学把人绝对化和神化的严重后果,企图以‘‘自然中心论”与之相对立,在存在论和价值观上对西方传统哲学提出了挑战,然而,在思维模式上,它仍然沉醉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框架之中。它同西方传统哲学的区别,只不过是用自然的取代了人的‘‘一”而已。在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下是无法合理地、全面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当“人类中心论”把人看做“一”时,“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自在性”,成为满足人欲望的对象或客体;而当‘‘自然中心论”把自然看做时,人的合理的实践活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人就只能消极地做“自然的守护者”(海德格尔语)了。因此,无论是西方传统哲学还是西方的生态伦理学,都不可能合理地、全面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2)关于伦理对象的扩展问题的理论困境。西方近代哲学所理解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人与自然在本性上就是两种不同的存在:自然的世界(物的世界)是按照“物道”和“物理’“合规律”地形成和变化的,而人的世界则是按照“人道”和“人理’“合目的”地形成和发展的。这样,人与自然就被人为地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物的世界是一个‘‘自在的世界”,即‘‘自然的世界”,而人的世界则是个‘‘自为的世界”,即超自然、有目的的世界。这两个分离的世界之间的关系,被理解为主客体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这种‘‘人与物(自然、“人理与物理”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决定了要把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之间,就缺乏逻辑的可能性:由于西方传统哲学为人们在‘‘人理”与‘‘物理”之间划分了一条严格的界限,因而‘‘人应该如何对待他人”这一伦理关系(即“人理”)也就不可能扩展到人如何对待自然(物理)的关系。这样,生态伦理遭遇到的伦理困境就是不可避免的。

 

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无法超越西方文化在人与自然之间设置的这个‘‘逻辑屏障”在回答‘‘如何把伦理对象扩展到自然界”的问题时,就陷入了理论困境。逻辑上的论证已经是不可能了,因而只能用历史叙事的方式取代逻辑的推演,背叛了西方理性主义的思维传统。他们说:在历史上,伦理的对象本来就是不确定的,伦理的适用范围也是不断扩展的。例如,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只是被看做“会说话的工具”因而是不属于伦理对象的,但是到资本主义社会,伦理对象就已经扩展到了一切人。由此西方学者们得出结论说,伦理对象的不断扩展是历史的规律,把伦理对象从人扩展到自然是合乎历史的逻辑的。这种论证忘记了:在历史上发生的伦理对象的扩展始终都只是在人类社会内部的扩展,因而并没有触碰西方传统文化设下的横在人与自然之间的“逻辑屏障”。但是,要把伦理对象从人扩展到自然(物)时,就必然触碰到这一设置在人与物之间的‘‘逻辑屏障”。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们没有能够拆除这一“逻辑屏障”。西方文化的性质已经决定了拆除这一屏障是不可能的,因而西方的生态伦理学最终陷入理论困境是不可避免的。

 

(3)关于自然界的“内在价值”问题。按照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文化的价值观,自然对人仅仅具有“消费性价值”,这是一种功利性价值,即满足人的消费需要(无论是生产性消费需要还是生活性消费需要)的价值。按照这种价值观确立起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人对自然的征服、掠夺和消费的关系。为了反对西方传统的人本主义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理解,以便确立起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系,西方的生态学者们提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说。其主要观点是:自然之物的价值就在于它们的存在本身;这种价值不是由人类赋予的,而是它们的存在所固有的;自然之物的存在本身即代表了它们的价值。人类不能去规定它,而只能去认识它、利用它。在人类认识它、利用它之前,它们的价值已经存在。

 

“内在价值论”把自然的价值理解为与人无关的“自在价值”,从而在价值问题上割断了人与自然的联系,陷入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二元论”。这说明,西方生态伦理学仍然没有超越西方传统文化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企图用自然价值对人的独立性来论证保护自然的‘‘应当性”。这个思路存在的问题是:自然的‘‘内在价值”只能证明自然‘‘存在”的合理性一自然是有(自己的)价值的,它的存在‘‘对于自身来说”不是无意义的。但是“内在价值论”却不能证明人对自然应该有伦理关系:“既然自然的内在价值与我无关,我有什么理由要保护它呢?”在这个问题上,西方生态伦理学陷入理论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它无法超脱西方文化的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如果立足于中国文化的立场,这个困境就迎刃而解了。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4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hum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evolution, from the primitive society environment evolution to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and artificial environment, and produced more complex complex environmen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ecological ethic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origin analysis theory, from the formation and th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ethics of ring-spuntechnique, through the western ecological ethics and marxist ecological ethics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the ecological ethics forming the basis theory thorough understanding.

Keywords: ecological ethics;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eory origin

中图分类号:S89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生态伦理的基本问题

(一) 生态伦理的形成

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西方工业化的发展,自然环境的破坏,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问题的产生,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新的学科应用而生。1923年,法国哲学家施韦泽在《文化与伦理》一书中提出了“尊重生命的伦理学”思想。

(二) 生态伦理的概念

人类关于自然生态环境的活动直接表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其具有伦理性就在于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中蕴藏着人与人的关系,表达了特定的价值理念与价值关系。生态伦理的核心是为了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保护自然资源,实现生态平衡。

二、 生态伦理的各种思潮

(一) 西方生态伦理思想

西方生态伦理思想对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具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作用。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失衡是传统工业文明危机的症结所在。全球面临的生态问题和工业文明造成的生态危机导致西方绿色运动一浪高过一浪。生态伦理孕育的思潮和运动产生于西方工业化国家。“人类中心主义”是从西方人与自然的冲突的文化传统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世界观、文化观、价值观、实践观和伦理观。自古以来,在人类的文化中就带有浓厚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人类中心主义可以追溯到西方基督教的神学世界观。人对大自然的统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盲目强化的近代人类中心主义,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使人类陷入了生态危机的困境。合理性在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继承了以人为中心的传统观念,抓住了马克思人之为人的关键所在,以人类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在这里可以认为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理性自觉的。局限性在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把全人类作为一个一元化的价值主体和伦理主体,是非常不切实际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于人对自然的不合理态度,即人对自然的支配和掠夺态度。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可以划分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两种,

(二) 马克思生态伦理思想

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思想也是现代生态自然观的直接的理论来源。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对生态伦理思想做过专业性的研究,但他们的理论思想中包含着深刻的生态思想。

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态思想的基本观点。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在他看来,我们居住自然环境应该是健康的、合乎人性的。早在生态危机初露端倪、还未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的时候,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提出了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一致的思想,并且在改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下提出它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基本特征。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统一、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人的内在尺度与自然的外在尺度的统一以及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共产主义的统一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四大生态思想特征。由人类改造自然的盲目性造成的生态失衡和环境污染,最终还是要通过负反馈来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然而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实现的问题上,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性论点,即人类主体的解放和全面自由的发展首先必须是人对自然力量和社会经济力量的绝对支配,这种支配必须建立在物质生产水平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

(三) 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

对于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国来说,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特别是儒家、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内涵丰富,其中的积极合理因素成为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来源。中华民族通往文明的道路是非常独特的。我们的祖先生存于封闭或半封闭的自然环境之中,周围以河谷为主体的地貌结构,这种文明起源的早期生态环境规定了他们以治水为主、以农业立国的生存方式。研究和借鉴这些思想和实践,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十分注重的可持续发展的优良传统,对我们恢复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天人合一”体现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思想。“天人合一”可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精髓,虽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学者对“天人合一”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其次,中国古代的道家为生态伦理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精神视野和风景,至少在庄子以及随后在中国传统社会存在具有道家风范的中国隐士那里,它的有关思想和精神也许是更个人化的,甚至是更精英化的,但也是更为彻底,更亲近自然,更亲近个人真实的生命。

老子和庄子都反正把贵贱观念应用于自然界,反对人类妄自尊大,以自己为中心,把大自然当成自己的征服对象的态度,反对人类仅仅为了自己的需要而违反自然规律、掠夺自然、危害环境的行为。庄子举“混沌”被凿七窍而死的语言故事说明,由这些“自我观之”的功利心态去改造自然,就必然会造成对自然、包括人类自身的自然的损害,而社会也就分裂而变得不安宁。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2)12-0035-04

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到党的十七大,到“两型社会”建设,到国家“十二五”发展纲要的正式公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建设生态文明”的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已成为一个新的有重大意义的发展方向。[1]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如何把握它的历史背景和实现条件,如何认识它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如何平衡方方面面的利弊得失,如何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这些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作为起步不久的伟大战略,十分需要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特点出发,研究怎样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伦理观念形塑方面的优势,探索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方法和途径,形成科学有效的生态文明观教育理论,以达到顺利推进这一伟大战略的目的。我们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框架下,进行生态伦理教育,形成生态文明的伦理观念,是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进行的工程。这既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也有其不容忽视的理论意义和实际运用价值。

一、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开展

生态文明观伦理形塑的合理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可以也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选择从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进行生态文明的伦理教育,应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前提和逻辑起点,它有其充分的合理性。

1.生态文明观的树立,内在地蕴含着要开展生态伦理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

生态文明观的树立,无非两个途径:一是现实的生态困境和“生态危机”对人们的教育,因生态忧患意识的产生获得必须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朴素生态文明观念。进而产生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感和行动;另一个就是通过学校教育,习得生态文明的观念。为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准备,而学校教育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可见,生态文明观的树立,内在地蕴含着要开展科学的生态伦理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当以尊重生态价值为特征的生态伦理成为植根于人们心灵深处的人格特质时,才能克服那些危及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精神生态的观念上的、深层次的文化痼疾,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明,实现人、社会和自然的协同进化。

2.与现有社会文明的其他规范相比,生态伦理具有独特优势

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一方面是社会的法律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规范、各种社会习俗等外部力量的约束,但是,这些会使人感受到其主体性受到抑制,因而常常伴随精神上的痛苦。另一方面是思想道德的规范,它使人内心有了德性的引导,从而在调节自己的行为时能感受到自由、尊严和幸福。生态文明观念的树立尤其是这样,既要有法律的规范,更应该作为一种德性进入人们的心灵之中。加上生态环境本来就与人们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因此,建设生态文明一旦进入人们的德性世界,成为人们的道德追求,就会彰显出不可小视也不可代替的独特优势。通常情况下,某种伦理原则和规范一旦形成,就必须借助于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人的存在和社会进化的观念体系、实践路径、实施方法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才能具有真正持久的生命力。这也正是思想政治教育介入生态伦理教育并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

3.探索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伦理教育的依赖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要依赖大批具备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念的人的有效实践。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及时弄清在目前的中国,要培养这样的具有生态意识、生态伦理的人如何入手?要开展生态伦理教育、树立生态文明观念面对的首要问题是什么?生态伦理教育又如何保障生态文明观念的树立?思想政治教育在生态文明观的树立中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等一系列问题。借助有效科学地展开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的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研究,可以较好地认识和有序地解决这些问题。

4.思想政治教育在人们观念形成中作用独特优势明显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主要着眼于人们的思想。人的思想是一个多要素的综合系统,是制约人们行为的各种因素组成的综合系统,它包括动机系统、心理过程系统、观念系统。在这些因素中,思想政治教育又侧重于人们的政治思想及观念系统的构建。政治思想所关心的主要是国家与社会的前途与命运,以及如何认识和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政治思想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容之一,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各种社会意识中居于首要的支配的地位。同时政治思想也是社会政治经济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人们的哲学思想、经济思想、法律思想、伦理观念等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思想政治教育理应站在时代前列,以加强现代生态文明观念的传播和帮助人们树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念体系为己任,努力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任务。

其次,从学科发展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已实现了学科体系的跨越式发展,正在迈向精细化研究的新台阶,一大批研究专著的问世表明,这个学科不仅研究方式多样化,还呈现出多学科综合研究的态势。从专业人才培养来看,该学科已建立起自己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他们建功立业的实践表明,这个专业优势明显,风格独特。在此基础上介入和开展生态文明伦理观念教育优势十分明显。

二、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开展

生态文明观伦理形塑的可行性生态文明作为人类历史的新发展,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人们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切入,将生态文明理解为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人类文明发展的新台阶。卢梭曾对使工业文明过分膨胀的工具理蚀人的道德理性、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发出过警告。马克思、恩格斯更是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导致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异化做出过深刻的反思。1972 年,在罗马俱乐部发表了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1987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了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1992 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推动了全世界的生态环境建设。这些都为进行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提供了现实基础。从理论方面说,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主要集中在以下两大方面:一是自20 世纪中期以来,面临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学者们将关于生态环境的理论思考推向了广阔的领域。西方的生态主义,生态后现代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等对如何保护生态环境问题有非常丰富的理论探索。这些无疑对我们怎样树立生态文明观以及树立怎样的生态文明观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近年集中于对生态文明的特征的研究,国内以姜春云、张云飞、刘湘荣、廖福霖、李锦、陈寿明、吴凤章等为代表的大多数学者,对生态文明的特征都有深刻研究。这些为进行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如:巩英洲对生态文明时代人类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所作的深刻的哲学审视和理性描绘;杨通进、高予远对现代社会生态转向和生态文明的构建这一正在展开的历史过程的描绘;薛晓源、李惠斌的《生态文明研究前沿报告》,对当前生态文明研究的理论进展做了很好的概括;[2]姬振海在对生态文明问题研究中,将文明分为意识文明、行为文明、制度文明、产业文明四种的学理创新;[3](P35-37)苗启明在提出制度文明之后,进一步将社会生态文明区分为生态-技术文明、物质-财富文明、制度-权力文明、精神-规范文明和生活-行为文明五层双质结构,以及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深层思维方式:熵理思维方式;[4](P51-55)特别是最近张云飞先生关于生态文明历史方位的分析等,都极具启发意义。[5](P5-11)这些研究为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然而,许多研究者只是借用“生态文明观”这个概念,借用国外生态学理论、工业化发展的得失经验来阐述今日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对什么是生态文明观、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应该和可以坚持怎样的生态文明观、怎样树立科学的生态文明观等类似问题的研究却十分少见。国内外的学者对于怎样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研究也不多见,研究成果相对稀少。就实践层面来看,仅有局部的、少量的诸如兴办“绿色学校”、提倡“生态旅游”、建设“生态大省”、“生态城市”、“生态村镇”的类似实践。对怎样树立生态文明观问题的研究还远未形成系统的、明晰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参与机制。至于将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与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研究进行理论整合,探索其实践路径、应对策略的基础研究则几乎为零……可见,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研究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具有较大的创新空间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同时,该研究的有效展开,还必须在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中就如何突破难点、选准重点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等环节上精心设计,以保证研究的可行性。

三、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开展生态

文明观伦理形塑的价值和意义1.理论价值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由于生态危机的强烈影响,使得全人类不得不面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危机,又由于生态危机的产生和克服都不是孤立的,必须以系统的方法才能解决。因此,人们应该选择和坚持什么样的生态文明观,如何倡导和弘扬现代意义上的科学的生态文明观,如何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人们观念塑造方面的独特优势,就成为必须及时展开科学研究的问题。如前所述,目前,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文明观的树立的研究尚没有充分展开,研究成果相对稀少、专著也未曾见到,远未形成系统的、明晰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机制。因此,对这些方面的问题做出系统研究,既能体现生态文明观的时代精神,又能建立一整套进行实际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理论体系,填补理论研究方面的空白。

2.实际运用价值

“建设生态文明”虽然写进了党的十七大报告,但在现实中人们究竟会把生态文明摆到何等地位,以及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其真正成为一种文明趋势,“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尚任重道远。伟大的事业,急需大批具有现代生态文明观的优秀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应该依赖自身在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独特优势,顺应时代呼唤,在办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基础上再立新功,以解决当前的新问题。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生态文明观伦理形塑的研究,不仅可以探索在当代中国树立生态文明观的途径与方法,推进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认识和寻求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路径,还可以加深我们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和实践的系统论证,增强实践操作效果。此外,还有助于解决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实践的现实问题,赋予思想政治教育崭新的时代内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并为各级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具体的实践指导,从而增强其运用性。

四、在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

有效开展生态伦理形塑教育1.确立可行的研究目标

首先,要探索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有效介入我国公民树立生态文明观的领域和方法,为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起称得上中国特色的、具有现代意义的、能推动社会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献计献策。其次,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向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实践转化的途径与方法,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的创新,为培育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用之才而努力。第三,努力论证以下观点:(1)在当代中国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特殊性;(2)生态文明观的树立与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态伦理教育关系密切;(3)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生态伦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4)生态文明观的树立离不开社会意识形态的良性控制;(5)高校应成为生态文明观的倡导者,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实践者和中坚力量。通过这些研究,努力在可行性方面打开道路。

2.构建科学的研究内容

要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全面梳理和系统研究,全面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在树立生态文明观中的基本特征、地位作用以及内容体系、基本路径。第一,尽早开展生态文明观的基础研究。即生态文明观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基本问题研究。包括生态文明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生态文明观与生态伦理教育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文明观念的伦理形塑的关系等问题的基础研究。特别注重对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畴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的研究和清理。第二,开展树立科学生态文明观的实施路径研究。即在当代中国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现实研究。主要是在现有的生态文明观念和应有的生态文明观的实然与应然模型分析中来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生态文明观念的伦理形塑的实施对策与路径。第三,开展生态伦理与当代价值观的转型研究。即生态文明观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发展研究。主要从意识形态理论的变迁和生态社会主义的产生和拓展中来思考当代中国人的生态伦理的态度和行为模式的生成与变化过程。第四,开展生态文明观与生态伦理的个案研究。即从某省、某地区的实际调查出发,从生态文明观的梳理、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有关生态文明观念的树立与现代人的生态行为选择、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构建中国本土的生态文明观体系,探索可操作的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对策与途径。由于我国少数民族众多、现代与原始共生共存、与发达地区和国家的社会观念结构迥异,因而,对这种复杂地区的个案研究成果,可以用来与发达地区的生态文明观念进行对比,从而有很大的深入分析的时空和理论探讨意义。

3.准确把握亟须突破的重点和难点,开展实际的调查研究

根据以上讨论,全部问题的重点,在于探索解决矛盾的途径与方法。它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探索解决生态文明观、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理想与我国目前人们现实具有的生态文明观之间的矛盾的途径与方法。第二,探索对我国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第三,探索怎样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树立生态文明观中的总体指导和良性控制问题。

可见,以上问题的研究和探索需要我们认真地设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案。而类似调查的难点在于:在有限的资金和时间内,对目前我国生态文明观现状的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实地调查方法的完善。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

总之,要在现有条件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坚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态伦理学的分析研究法从我国当代生态文明观演进的过程中,着重对“文明转型”期在我国树立生态文明观问题进行多元、立体、系统的动态性研究。大胆尝试在我国树立生态文明观研究中探索以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为路径的实践措施,继承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思想领先原则,注重对全国人民进行思想动员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光荣传统,建构我国本土化的具有现代意义的生态文明观念的理论体系,以达到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目的。这一切是可行的、值得投入的,也是十分值得期待的。

[参考文献][1].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EB/OL]. http:///newscenter/2007-10/24/content_6938568.htm.无更新日期。2012.10.26.)

[2]薛晓源,李惠斌.生态文明研究前沿报告[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姬振海.生态文明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苗启明.熵理思维方式与可持续发展[J]. 学术月刊,1998,(11).

[5]张云飞.试论生态文明的历史方位[J].教学与研究,2009,(8).

The Ethical Construction unde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Setting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SONG Xi-hui1,SONG Yu-qing2

(1.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222, Yunnan, China;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6

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史怀泽的“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主张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相处,其思想内涵丰富,为我国生态道德建设的推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一、“敬畏生命”伦理思想产生的背景

首先,任何思想都是来源于生活的。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源自其独特的个人经历。阿尔贝特・史怀泽(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是德国哲学家、神学家、社会活动家、人道主义者,1952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出生在新教牧师家庭的史怀泽,从小接受宗教文化的浓厚熏陶,悲悯的情怀和基督教教义,使得少年时代的史怀泽便拥有一颗敏感的道德心。1913年,史怀泽在50年的丛林诊所服务期间,目睹了非洲人民艰苦的生存境遇,深刻体会到了生命的可贵和坚强。自1913年抵达非洲到1965年去世,他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面对自然和人类自为的灾难他开始对传统的生命哲学和伦理思想进行反思和探究,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伦理观念。

其次,思想是个人的,同时也是历史的产物。史怀泽的伦理思想体系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特征。其思想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时萌芽并发展,当时的欧洲资本主义工业迅猛发展,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也滋生了文化危机,两次世界大战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各派思想家都在寻找思想上的新路径,也促使了史怀泽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们精神世界的空缺和当时社会中存在的伦理缺失。19世纪末期,欧洲资本主义工业化迅猛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之后,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增长,各种发明创造层出不穷,物质生活水平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但此刻人类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精神文化的作用。史怀泽认为,社会的文化正处在严重的危机当中,他指出人们已经完全忽视了社会精神文化的发展,物质与精神的平衡状态已经遭到破坏。物质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给人类文化带来了普遍的危险。工业的高度发达带来了物质建设的成就,人类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但这种改善却把人类由自由引入了不自由的状态。

此外,史怀泽亲身经历了大规模的生命毁灭活动――两次世界大战,使得他从关注人类个体道德活动转而开始关注有关人类和自然命运的问题。在他看来,“敬畏生命”的信念不仅要用于保护世界生命,人类自身也要通过“敬畏生命”的思想充实和完善。人类通过无休止的竞争和战争来征服他人和自然,却放弃了自己内在的精神自由和文化建设。史怀泽在对人类的所作所为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敬畏生命”的思想主张。

二、“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理论内涵

1.所有生命都是伦理观照的对象。

“敬畏生命”是一种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是史怀泽伦理思想的核心。它所指的生命,是包含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而不仅仅只有人类。敬畏生命的道德关爱也是强调关爱其他生命。史怀泽极其反对人类为了追求物质而在自然界进行大肆的破坏,他在《敬畏生命的伦理》文章中写道,如果人类不能对自然界所有生命存在物产生敬畏,就无法真正的实现奉献伦理和自我完善伦理的统一。史怀泽认为:“我们一直处在这样一种必然性之中既毁灭和伤害生命,出于伦理本性,我们始终试图尽可能地摆脱这种必然性,我们渴望能坚持人道并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1]也就是说,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伤害,认真考虑尽量保存其他的一切生命。

2.所有生命在存在价值上都是平等的。

这是史怀泽“敬畏生命”思想的理论特征之一。这一思想建立在对世界和谐性和对生命统一性的认识基础之上。他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处在一个统一的系统之中的。人类只有一个自然,因而有责任去保护和爱护其他生命而不是伤害他们。史怀泽指出:“生物之间没有等级之分,所谓生物之间有价值的区分,人们往往主观臆断地依据与人的关系确定不同生命的价值,这种判断是以人的感受为依据的,主观色彩浓厚。”[2]所有的生命在存在价值上都是平等的,人类应当撇除自身的主观臆断,尊重所有生命生存的意志。

3.实现“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三个原则。

要履行“敬畏生命”的伦理原则,首先应当珍视自己的生命。人只有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价值,只有敬畏自己的生命,才能承担对其他生命的责任和义务,才会遵守敬畏生命的原则。其次,要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大自然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它先于人类而产生,只有树立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才能与自然和谐相处互利共生。第三,需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主义精神不只体现在医疗救治中,而应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履行。这需要我们呼吁和平、抵制战争。和平和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人们应该认识到战争对生命的毁灭性打击,要努力避免战争,保存所有生命并促进其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的世界。

三、“敬畏生命”伦理思想对当代生态道德建设的价值

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当代生态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史怀泽提出的“敬畏生命”伦理思想是一种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的思想观,这不仅为我国生态道德方面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参考,也对改善我国生态伦理环境和构建和谐生态系统有着重要的意义。

1.为树立生态文明时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理念提供一种思想来源。

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否认生命之间的价值区分,把道德所关怀的对象的范围扩展到所有生命,充分显示了对自然的内在价值的尊重和肯定,是重建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条件。从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中,我们能够找到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原点。“敬畏生命”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强调万物和谐共生的自然观。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包括对自然界的本原、演化规律、结构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的认识。”[3]“敬畏生命”的思想可以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自然观,理性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达成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生态道德的共识。

2.为将道德责任从人拓展到自然,提倡人对自然的责任提供理论支持。

传统伦理学主要研究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问题,“敬畏生命”把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纳入伦理关怀的范围,用道德来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首次把道德问题延伸到了自然之中,这种思想的产生直接为生态伦理学合法性的论证提供了思想基础。人类的发展离不开自然,因而道德的维度也必须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敬畏生命”拓展了伦理学的深度,扩大了伦理使用范围,赋予伦理学研究更广阔的视阈,完成了从人际伦理到人与自然间的伦理的理论跳跃,也为生态道德建设将人类道德责任扩展到自然界提供了合理依据。

3.促进现代生命价值观的形成,走出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价值困境。

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认为,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以人为中心的、符合人目的的世界。“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否认这一观点。史怀泽认为:“对生命的神圣价值的这种主观随意的划分,正是那些肆意践踏和杀戮人的生命的暴行和战争的最深层的根源。要想彻底消灭战争,就必须死守‘生命是神圣的’这一价值防线。”[4]此外,“敬畏生命”的伦理承诺是一种无限的责任和义务,它拓展的是伦理的形而上的内涵,是对人性的内在意含的确证和展开,这对于现代生态道德建设中树立尊重一切生命的价值观的形成具有指导意义。

阿尔贝特・史怀泽,被评为当代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活动家、人道主义者、哲学家,并在1954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他“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开创了“生物中心主义”的先河,为现代生态伦理学的构建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渊源。在史怀泽的伦理思想中,“敬畏生命”思想不仅是对人类道德思想的诉求,更是对人类行为方式的规范,它要求人类要丢弃和其他生命对立的分裂思想,达到与自然中一切生命的和谐共处。史怀泽“敬畏生命”的思想为生态文明时代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理念提供思想来源,同时为当今将道德责任从人拓展到自然提供理论支持,它有利于促进现代生命价值观的形成,对我国当代生态道德建设的发展具有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晓琴.生态伦理.从人类中心主义转向生物中心主义[D].南京林业大学硕士论文,2003.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7

“亲情伦理”、“普世(普遍)伦理”、“环境(生态)伦理”是当前伦理学讨论与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本文将三者放在一起来考察,尝试在揭示三者之间内在的理论关联性的过程中,一方面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推进研究的深入发展;另一方面,试图通过这种关联性研究,探讨和说明人类道德共同体与伦理学理论演化的内在关系及其基础这一伦理学理论的基础性问题。

对于传统儒家伦理思想和中国传统社会的“亲情(家族)本位”定性,几乎没有异议,而如何看待和评价,是争论的主要问题。

就本文的论题而言,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讲,这种“亲情(家族)本位”的社会关系与伦理思想其实并不只是中国传统社会所特有的,在人类历史上,各人类群体都经历了这样一个阶段,其实也体现着伦理关系与思想的起源和发展演化的普遍性。马克思关于人的存在依次经历“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三个阶段或形态,也是人作为伦理主体的基本存在形态,就是通常所谓群体主体、个体主体、自由人联合体即类主体。

由于中国古代奴隶制的形成是由氏族直接到国家,国家的组织形式与血缘氏族制相结合,其后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形式完善,历史漫长,加上缺乏促使西方伦理普遍化的社会、宗教、科学文化背景,这种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使得“亲情(家族)本位”这一伦理道德传统与思想观念显得特别突出,使我们在批判这种“特殊性”时可能忽视了它的“普遍性”,但对于本文的论题而言,这种普遍性是有重要意义的。

自然主义伦理学家拉蒙特曾说过,“人类的良心”、“是非观念”等,最初以家庭为其活动范围,逐渐发展成为一个部落或城市的标准,然后扩展到民族,最终则从民族推广到全人类。…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人类伦理关系与伦理思想演化发展的普遍规律。

从进化论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的道德是和导致人类出现的有机体进化的整个过程联系在一起的,达尔文认为,人所特有的、使其与动物区别开来的道德品质的自然根据存在于某些动物所具有的社会本能里。恩格斯也曾指出,社会本能曾经是从猿发展到人的重要杠杆之一。社会本能使得一个动物对其同类有一定的“同情”,并对它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这些感情和服务绝不会扩展到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只是局限于同一群体的成员。

因而最初的人类道德共同体及其意识范围也不是整个人类,或者说,这时的道德主体不会像有的论者认为的那样已具有普遍意义上的“类意识”和“类道德”。这时的“类”只能是群体性的,比如氏族或者部落,氏族、部落的图腾崇拜可能说明,原始人并不把其他群体看作自己的同类。据人类学家考证,人类历史大概已有四百多万年,其中大多数时间人类都以几人到十几人、几十人为一群体,几个小群体为一群落。也就是说,人类早期关系基本是一种群体性关系,而构成群体的纽带是血缘亲情关系。

虽然传统伦理学一直认为,对动物来说不可能有“共同体”意识,更不会有“道德”意识,人类只有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之后,从“自然共同体”进入“社会共同体”,真正的伦理道德及道德意识才会出现,但在环境(生态)伦理蓬勃发展的今天,探询人类道德的自然起源和基础也就具有了重要意义,环境(生态)伦理使“自然”问题进入了伦理学理论视野,也必然带来了对传统伦理思想的“类”基础与“类”性质的挑战和系统反思。

就传统儒家和中国传统社会中“亲情本位”伦理思想而言,其背后的“类”意识首先与贵贱等级思想意识联系在一起,这种等级思想背后也是一种“类”意识。在孔子看来,作为贵族士大夫的“君子”与作为普通大众的“小人”之间有“类”的差别。在人类历史中存在过的各种“歧视”,实质上就是不把被歧视者看成是自己同类从而不公正地对待他们。

因此也可以说,所谓人类的“进步”历程,一个重要的方面就表现为越来越把我们自己和看起来与我们很不相像的人们之间的相似性看作在重要性上超过差异性的过程。从历史的角度看,道德进步的过程也是一个道德关怀的对象不断扩大的过程,所谓人类的“类意识”是与其存在“共同体”和交往活动的范围相伴随而发展演化的。

但人类历史也表明,将“同类”外延扩展到一个国家内部的全体成员是相当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各种种族歧视还未离我们远去。但时至20世纪、尤其是进入21世纪,社会历史发展已经显示出人类的生存单位越来越从民族国家的层级,转移到全人类的层级,全球化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人类间的相互认同以及生存共同体的进一步扩展,已经变得越来越清晰,这就是“普世伦理”问题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虽然与“普世伦理”相关的具体问题目前仍然充满争议,但有一点应该可以看到,在人类实践与交往进入全球化的时代,我们需要在全人类范围普遍适用的伦理与行为规范,需要某种普世伦理来处理全球性的问题,以及为人类的交往与协作提供规范指导。社会发展的实际进程已使所有人类群体之间形成越来越密切的依赖关系,站在这个基点之上思考,任何主体都不能把别人看成是与自己不同的存在。普世伦理研究中受到普遍关注的“金规”,其核心基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性与共通性,即“类”的共同基础。

在这种历史与理论背景中,国内一些研究者提出人是一种“类存在”,人类的“类本质”、“类属性”是伦理学的基础,认为体现“类本位”的伦理道德“类生命一类价值”范式是当代伦理学的根本要求,甚至明确提出21世纪伦理学的走向是“类伦理学”。

但是,另一方面,与这种人与人之间“类意识”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和伦理学理论普遍化相伴随的,却也是“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分离的发展和演化趋势。因为不论是“亲情伦理”还是“普世伦理”以及所谓的“类伦理”,其视域都是在人际之间的范围内,在此意义上,都属于“传统”伦理思想。在传统伦理学中我们只对标准的人类及其共同体负有义务,即便在近现代传统伦理思想的视域中,伦理学也是研究“人伦之理”、“做人之理”,是有关人与人关系的学问。其背后的思想根源在于某种“人类例外论”,即,强调人性在自然与宇宙中的特殊性,只有人类才有道德身份或资格,其他事物只有在服务于人类利益时才有价值。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认为人类有道德身份是因为他们有知识,可以思考和选择.而其他生物缺乏这种能力;在笛卡儿那里,意识是道德身份的判断根据;康德把权利和道德身份限制于“主体”和“目的”,只有能自主的生物,有自由意志和理性的生物才有道德身份。

l7世纪以来,西方所谓“现代性”思想发展中的“自然(世界)祛魅”,其背后就是一种主客二分思维模式与机械论世界观。在这种世界观描画的世界图景中,只有人是主体,一切非人的存在皆为客体,人类征服自然是完全正当的。这种对世界与自我及二者关系的认识和理解,一方面使西方伦理学主流确立了普遍化的发展方向,它强调人类的同质性,以及伦理学理论的逻辑一致性、科学性,这一切都导向“普遍性”,寻求普遍伦理。另一方面,认为人属于社会存在,社会独立于自然,甚至与自然相对立,因而只能从人类自身的社会文化与思想成就中探询自己的本性和生存意义。目前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对环境伦理学的批评就是认为人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与自然界其他生物有本质区别,因此,如果认为自然与人具有平等的权利或地位,就是没有抓住人的社会本质。以自然或自然物的价值或权利等来论证环境伦理理论,就是犯了“自然主义谬误”。不同意见者则认为,只强调人类的社会性,忽视甚至否定人类存在的生物性.必然看不到人类对自然的依赖以及人类与自的内在统一性。仔细看一下,在这种“自然”与“社会”问题背后仍然主要是一种“类”思维方式与“类意识”,即人的“类本质”以及与其他生命形式的“类差异”或“类同一性”。

不论是“亲情伦理”还是“普世(普遍)伦理”,以及历史上其他的伦理思想,其思想理论基础都是关于“类”的观念,“类”与“类思维”、“类意识”成为道德共同体与伦理学思想的核心理念。这里的“类”有两种意义,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分类”,一种是人类相对于其他物种而言的“类”。“类”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就第一种意义的“类”而言,“类”与“共同体”范围基本一致,在第二种“类”的意义上,“共同体”往往比“类”的范围小,普世伦理是在这一意义基础上寻求“类”与“共同体”一定程度上统一的努力。但不论在哪一种意义上讲,在这种伦理学观念与思维模式中,人与植物、动物和土壤以及包含着各种生物的大自然显然不是任何道德意义上的共同体。如果要认真严肃地对待环境(生态)伦理学问题,就不得不对传统伦理学的“类”及“共同体”概念进行反思。

从环境伦理学各种理论来看,动物权利论和动物解放运动将伦理道德关系的范围扩展到了动物;生物中心主义进一步认为所有生物和生命形式在伦理道德关怀上都应该是平等的;生态中心主义再进一步将整个生态系统作为伦理学的基础和道德对象;生态中心主义和深生态学以进化论为基础,以宇宙演化和复杂性网络关系为论证形式,论证宇宙中人类以外事物的内在价值以及与人类的平等地位。各种理论形态为它们各自提出的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论证,其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有:(1)论证人类之外的其他物种以及自然本身的内在价值; (2)希望通过对其他动物的知觉和忍受痛苦的感受的论证来将伦理关怀的范围扩展到动物身上;(3)论证动植物与自然物具有与人类虽然程度不同,但实质上一样的“主体性”。其中主要是围绕“内在价值”问题而进行论说的。环境伦理将自然物也作为伦理思维或道德关怀的对象,要求人对自然也履行道德义务,实质上也就承认自然物也是人类的同伴或人类与自然也构成道德共同体关系,这看起来是对传统伦理学与伦理思想的“反叛”或“颠覆”。

但另一方面,环境(生态)伦理学的各种理论形态虽然在具体理论上相差很远,但思维与论证模式具有一致性,那就是或者论证动物、植物、生命、生态系统等也具有内在价值,或者寻求一种能够获得道德身份或道德资格的共同属性,比如感受痛苦的能力、目的性、自组织性等。这些思路的目标在于通过这些论证,想方设法使它们与人类具有某种质的同一性,反映着追求共同本质的本质主义思维模式,实质上是对传统伦理学中“类”概念的延伸与拓展,只不过这里的“类”不再局限于人类,而是所有动物或者所有生命的“类”,但其思维方式和推理基础还是“类”概念与“类”思维模式。环境(生态)伦理学讨论中的人类中心主义与生物(生态)中心主义之争,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类”与“共同体”涵义与范围之争。

这样,构成伦理学思想基础的“类”意识和“类”概念,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演化,从家庭(氏族、部落)发展到民族(宗教、文化),到全人类的范围和视域,再进一步扩展到自然环境,关注一般意义的生命——不仅人的生命,也包括动植物的生命。在这样的一种视野中,全球(普遍)伦理、生命伦理、环境(生态)伦理等领域中许多问题的争论其实就是关于我们应该给予伦理关心的“类”的外延问题。那就是,从自己的家庭、家族到本民族,从自己的民族到世界各民族人类,从现实的人到潜在的人类(胚胎与后代),从现实与潜在的人类到其他自然物种、一切生命形式。现代伦理学的许多重要问题,比如全球伦理、生命伦理、克隆人、代际伦理、生态与环境伦理等,归结起来,在最根源处,仍然与我们对“类”的内涵及其外延的历史性理解密切相关。

在环境伦理学中,有人明确地意识到这种共同体的扩展方式,文兹(PeterWenz)把环境伦理学中扩展共同体理论称为“同心圆理论”,西尔凡(RichardSylvan)和普兰伍德(ValPlumwood)则比之为树的年轮。以这种视角来看,在离自我最近的圆圈里是对家庭和邻人的义务,往外依次为对社区、国家和对全人类的义务,还有对未来的后代的义务,再往外推是自然界,包括动物、植物、大地的义务。这种思想与费孝通先生关于传统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概括和人际关系的圈状“波纹”比喻实质上是一样的。

以罗尔斯顿为代表的环境伦理学理论提出用“整体主义”的世界观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人与其他生物以及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生态共同体,具有存在的直接同一性,这可看作是对环境伦理的“共同体式”论证。他们将整个自然作为一个整体和大系统,人的社会只是其中一部分,并且从属于这个整体。人与人的伦理是从关于人与所有生命的普遍关系中推导出来的。虽然这种思想重新用生机主义的观点来看待自然与自然物,主要强调的是“共同体”,以“共同体”及其意识作为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基础,但“共同体”与“类”思维紧密结合在一起,在最根源处,不论是“类”还是“共同体”,背后都是某种存在与利益的一致性与相关性。不过在人与环境的伦理关系上,“共同体”论证具有更多合理性。“类”更多地带有形而上的抽象性,与传统伦理学的人性论联系密切,带有更多静态特点。“共同体”思想与进化论能更好地结合起来,体现出动态性与相互性,更适合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这种“共同体”思想一方面为多元文化背景下“同质性”人类及群体间的关系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也为人类处理与其他物种、自然界等“异质性”元素之间关系提供了思想资源。

有不少论者将环境伦理中的“整体主义”、“生机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联系起来。著名的后现代主义者大卫·格里芬也持一种整体主义和有机论的自然观与科学观,并且针对现代主义的“自然祛魅”提出了“自然的返魅”观点,确与环境(生态)伦理许多理论观点相合。

但就整体而言,在后现代主义视域中,以上所述研究方法与论证模式表现着传统(古希腊以来)哲学与科学寻求确定性、普遍性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式被称作“本质主义”、“基础主义”、“归约主义”,它们都属于一种“系谱”式的论证,或者是一种“根的神话”。这种思维模式与论证方式在普世伦理研究及其思想资源中的表现,我们已有专文论述,并对相关概念和思想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这里不再赘言。需要指出的是,在关于环境伦理的研究与论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思维方式与论证模式的影响,不论是对“内在价值”、“生命主体”、“主体性”、“感受痛苦的能力”还是“整体性”、“有机性”、“神圣性”、“共同体”的论证,实际上都在寻求一个支撑点或第一原理,以此来确立判定伦理道德身份的标准和理论建构的合法性。因此,就环境伦理学思想中体现的环境主义(environmentalism)、生物(生态)中心主义、整体主义、有机论等思想理论,一方面确实区别和反对原子式、人类中心主义、机械论的“现代性”思维模式,但另一方面在思维与理论范式上表现出的仍然主要是“现代性”特征。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11-0091-06

在人类文明的演化史上,生态主义伦理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关注生物个体―关爱生命整体―关怀生态实体的生命演进历程,也是人类道德共同体的边界不断拓展、道德关怀的范围不断扩宽、道德知识和视野不断丰富和开阔的过程。生态主义伦理思想的理论流派从彼此诘责对立到对话交流、沟通融合,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进程,但是,如果沉浸在西方生态主义为我们设计的理性王国中并不断进行“学派”和“流派”的碎片化式的解读,那么,我们不仅无法走出不同生态学派和流派的理论冲突,而且容易遮蔽生态主义理论思想的“精神”内涵,因此,“入流”之后如何“出流”,并在“出入流派”之间进行生态主义的“形态论”的研究方法的革命和“伦理精神”的呈现成为可能的研究趋向。

从生态主义“伦理”―“道德”的分裂和对峙形态向生态主义“伦理”―“道德”辩证同一的价值生态方向的演进,是人类道德哲学发展的逻辑进路,也是人类文明的必然走向。如果说“生物中心主义”关注生物个体的生命权益,但由于缺乏普遍的“实体性”依托,最终处于“作恶的待发点上”,遭遇“伦理”―“道德”形态的分裂与对峙,那么,“生态中心主义”则将伦理关怀的中心由个体生命拓展到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但是“居留地”的可靠性遭遇“意志自由”的抽象普遍性,同样无可避免地陷入“伦理”―“道德”形态的悖论与风险之中。然而,人类生态觉悟的辩证运动继续向前推进,未来社会应当建构生态主义“伦―理―道―德”辩证互动的价值生态,这是生态时代人与世界关系的价值生态觉悟和文明生态觉悟,也是生态主义理论形态发展的精神自觉。

一、生物中心主义的“道德风险”

文艺复兴以来,人类自由意志的觉醒和生命尊严的获得相对于中世纪神权对人性的严酷压制是历

史的进步,但是,脱离了中世纪神权和上帝终极伦理实体的“羁绊”,当生命个体通过对“道”的主观把握和形上理解,最终内化为主观性和个体性的“德性”素养时,却由于缺乏客观性和普遍的“实体性”依托,最终处于“作恶的待发点上”,其中,“生物中心主义”在生态主义伦理思想发展史上遭遇了“伦理”―“道德”形态的分裂与对峙以及不可避免的“道德风险”。从彼得・辛格的“动物解放的伦理学”、汤姆・雷根的“动物权利论伦理学”到阿尔贝特・施韦泽的“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与保尔・泰勒的“生物平等主义伦理学”,其理论轨迹逐渐铺展开来,共同把人与人之外的所有生命个体纳入人类的道德关怀范围内,从而现实地将生态主义思想由原始蒙昧时期的“伦理形态”推进到“伦理”―“道德”对峙形态,这是西方伦理道德精神呈现的主要历史哲学形态。

第一,动物解放论基于“功利主义”和“平等原则”,倡导拓展道德关怀范围并增加动物福利。动物解放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澳大利亚著名哲学家彼得・辛格在《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一文中,以妇女和黑人要求平等权益的解放运动为切入点,认为解放运动的宗旨就是要拓展传统伦理学道德身份的范围,动物的解放是人类解放事业的延续,进而论证了所有动物拥有平等权益的正当性:“我们应当把大多数人都承认的那种适用于我们这个物种所有成员的平等原则扩展到其它物种身上去”;“人类的平等原则并不是对人们之间的所谓事实平等的一种描述,而是我们应如何对待他人的一种规范”。①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启发,辛格认为各种动物之间感知能力、智力水平的差异并不能成为他们能否享有平等原则的依据,因为具有感知能力的动物和人一样都能够感受痛苦和快乐,因此应当平等地考虑人的利益和动物的利益,这是动物生命平等的伦理原则。由此,辛格认为人类与动物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区分,他反对物种歧视,尤其反对用动物个体做实验和杀戮动物,甚至认为人类食用动物也是不道德的行为,并基于功利主义的原则倡导增加动物的福利,杜绝一切对动物的伤害行为。辛格的动物解放论从人类自身特有的道德关怀出发,抨击了“人类中心主义”和自我利益的狭隘视界,打破了传统伦理学公认的关于道德等级划分的界限,关注自然界中的所有动物个体,具有明确的“个体意识”和“主体意识”,第一次使道德关怀的范围得到了拓展,使人们的伦理思考建立在理性的“道德反思”之上。

第二,动物权利论基于“道德义务论”提出动物的“天赋价值”“固有价值”,倡导尊重动物的“权利”并确立了动物的“生命主体”地位。动物权利论的代表美国哲学家汤姆・雷根从康德的道德义务论出发,认为某些动物和人一样都拥有“天赋价值”或“固有价值”,它们自身就是终极目的,人类以外的所有动物都是“生命的载体”,作为平等的生命主体,动物和人一样都有欲求、有记忆、有未来感、有思想,并同样能够感受快乐和痛苦,拥有与人类同样的权利,因此,共同的生物学基础决定了人类应当尊重动物的权利,并把动物权利运动看作是人权运动的一部分,在实践上主张禁止动物实验、取消动物的商业性饲养和纯娱乐、消遣性的狩猎活动。围绕当时社会蓬勃兴起的人权运动和争取自由、独立与民主的社会运动,雷根倡导个体生命的道德权益与自由意志,并认为只有生命个体才享有权益,道德地位和权利只能赋予生命个体。然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平衡法则决定了在强调动物“内在价值”时也不能忽略“工具价值”。同时,如果说动物拥有“天赋权利”,那么,动物自身却不能主张权力,当人类意志赋予动物权力概念时,便带有强烈的“人类中心论”的思想意蕴;如果说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那么,对于动物却很难达到。因此,雷根的动物权利论以“同情心”的形式赋予动物以“生命主体”的道德关怀资格,但是却带有工具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思想倾向,雷根以“原子式”的思维方式解读“动物权利”但并未上升到保护生物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实体论”的高度,于是带来简单的集合并列,并潜隐着将人类个体生命权利凌驾于动物生命权利之上的“道德风险”。

第三,“敬畏生命”伦理观将“爱”“同情”和“善”的伦理原则赋予所有生命个体,倡导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法国人道主义者阿尔贝特・施韦泽基于对自然的情感体验和伦理态度,认为伦理学是无界限的,自然界中所有的生命个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生命都是唯一的和神圣的,人以及自然界中所有的动物生命、植物生命都具有内在价值,人类对所有生命个体肩负着同等的道德责任和伦理使命。“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②“在本质上,敬畏生命所命令的是与爱的伦理原则一致的。只是敬畏生命本身就包含着爱的命令和根据,并要求同情所有生物。”③由此,敬畏生命的伦理观对传统伦理观提出了革命性的挑战。施韦泽意识到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学是褊狭的,应当把所有生命都纳入人类道德关怀的范围,进而打破了传统伦理学固有的道德等级高下的观念,并拓宽了自然界“生命”的概念。施韦泽认为人类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所有生命存在紧密关联,人类作为拥有道德理性思维能力的生命物种应当善待自然并对所有生命采取“敬畏”态度,依靠道德自觉力将其他生物的生命意志融入“我们”的生命意志,形成“共同”的生命体验,进而将“爱”“同情”和“善”的伦理原则赋予所有生命存在。然而,当遭遇“道德律”与“自然律”的分歧与冲突时,“道德律”总是不可避免地受制于“自然律”,即人类可能会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而以牺牲其他生物的生命为代价,在道德的困境和冲突中如何固守“敬畏生命”的伦理原则成为必须思考的问题。

第四,“生物平等主义”伦理观主张所有生命都具有固有价值,它源于生命存在本身的“善”,这种传统的生命目的中心论最终确立了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美国哲学家保尔・泰勒的“生物平等主义”和“尊重自然”的伦理思想倡导“生命平等”并极力否定“人类优等论”,他认为人类作为地球生命共同体中的成员,与其他生物都是自然进化过程的结果,每一种生物个体都是生命目的中心,人类与自然界中的所有生命物种是相互依赖彼此联系的统一体,人类并非天生比其他生物优越,因此应当尊重自然并心存“谦卑”和“敬畏”。同时,泰勒提出生物的“固有价值”概念,他认为生命至“善”,所有生物的生命本性决定了其拥有内在的“善”。“善是客观的,它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信仰和观点。这是一个可由生物学证据证明的论断,是我们可以知道的东西。”④这种善源于生物的生命本性,成为每一个生命个体所具有的“固有价值”,如果对自然持有尊重态度,那么便承认所有生物自身的“固有价值”,自然界中所有的生命形式都拥有绝对平等的天赋权利和道德价值。“应该赋予具有内在价值的物体以道德关注,所有的道德主体有责任尊重具有内在价值的物体的善。”⑤因此,人类有责任考虑其他生命形式的“基本需要”和“非基本需要”,在“生物平等主义”的伦理关怀下,人类对于自身做出的伤害行为应当进行伦理补偿和生态恢复,这是人类应当担负的道德责任。

由此,“生物中心主义”各流派的理论思想虽然各具特色,但是不约而同地把立论的依据置于生命个体,只是关注生命个体的道德权益,而没有考虑生命的过程性、生命个体和其所处的生态共同体的关系以及生物共同体的实体性,本质上是“生物个体主义”的哲学表达和理性反思基础上的道德关切。伴随着人类经济理性和科技理性的迅猛推进,人类进入工业文明和技术文明时代,并在征服自然的“战役”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但是,当“胜利”的喜悦还未褪去且“伊甸园”的梦想尚未实现之时,却遭到自然界无情的“惩罚”和“报复”。西方道德哲学传统中萌生的“理智的德性”的基因催生了追求意志自由和道德自由的哲学传统,但是,道德的“良心”以回避现实的方式确保内心的“圣洁”,由于缺乏生命“共同体”生活的原生经验和实体性追问,便陷入自欺欺人式的抽象的“自我”中,这种“优美的灵魂”与“满载着忧愁”的灵魂使“生物中心主义”各流派不能建构作为“整个的个体”的“伦”的精神基地,最终沦为缺乏“精神”的集合并列和缺失生态行动的道德说教。当生命的“居留地”和伦理的“实体”家园缺位时,便潜隐着难以预见的“道德风险”,进而遭遇现实世界的生态难题。因此,在西方生态主义伦理思想史上,这种关注生命个体的伦理情怀是对西方传统伦理学相关理论和概念的移植和延伸,也是生物中心主义的“伦理”―“道德”对峙形态所遭遇的现实难题。

二、生态中心主义的“悲怆情愫”

20世纪30年代,生态中心主义思想开始在西方伦理学界呈现并引起广泛关注,它以“实体性”的思维理念取代了“原子式”的思维方式,透过生命“共同体”的理论思想使“伦理”回归,避免了人类“中心”论视野下主体性的过度张扬。黑格尔曾经以“悲怆情愫”表达个体向实体皈依的伦理情态,“在个体性那里实体是作为个体性的悲怆情愫出现的”,“实体这一悲怆情愫同时就是行为者的性格;伦理的个体性跟他的性格这个普遍性直接地自在地即是一个东西,它只存在于性格这个普遍性中”。⑥生态中心主义的“悲怆情愫”基于“共同体”的价值理念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和系统价值,把自然界的无机体、有机体及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生态过程和生态系统整体预设为道德的主体,超越了以关注生命个体权力和利益为核心的“生物中心主义”各流派思想,了以关注人类利益为根本尺度的“人类中心论”,同时颠覆了生态主义理论世界中长期被人们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发展为可能的“生态整体主义”理论形态,因此是重要的哲学范式的转换。“就生态的范围而言,整个地球系统就是一个整体,必须从整体的角度考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问题。”⑦但是,伦理的回归遭遇了道德的强势,生态衷心主义陷入“伦理”―“道德”的悖论与风险之中。总体看来,生态中心主义包括以下三个流派:奥尔多・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阿伦・奈斯的“深层生态学”和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的“自然价值论”伦理学。

第一,“大地伦理学”以实体性的思维方式确立了“共同体”的核心理念,通过拓展道德共同体的边界使生命个体向自然生态实体“归依”。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将自然生态系统中所有生命个体预设为生态共同体中的成员,由此将伦理关怀的范围从“人类”延伸到整个“大地”。“土地伦理只是扩大了这个共同体的界限,他包括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或者把它们概括起来:土地。”⑧这一观点使整体论的伦理观念与生态主义理论思想相结合,并完成了对道德共同体边界的扩展。大地伦理学认为,“当一件事情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⑨。由此,整个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是宇宙中最高的善,人类只是生物共同体和“大地”上的普通一员。“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重,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重。”⑩人类要学会“像山一样思考”,这是生态实体论的思维模式,也是人类对自然的重要的情感体验和精神感悟。“土地伦理进化是一个意识的,同时也是一个情感发展的过程。”人类不应当仅仅从工具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角度丈量“土地”,内在价值与系统价值应当成为生态整体主义视野中的价值尺度。

第二,“深层生态学”通过确立“自我实现论”与“生物圈平等主义”的伦理原则倡导实体论思维视角下的主体性自觉。挪威著名哲学家阿伦・奈斯将深沉的哲学思考与实践生活的体验完美地结合起来,并开创了进行生态哲学思考的新范式。奈斯的“自我实现论”极力克服个体自由意志的觉醒所造就的理性的“自我”,他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我实现应当是由“小我”提升为“大我”,“大我”是人类生命主体与自然融为一体的“自我”,是生命“个体”向自然伦理“实体”的归依,也是人类自我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相同一之后的“整个的个体”。因此,在西方生态思想史上,奈斯的“自我实现论”是深层生态学的重要的理论表达,是人类自我认同对象范围的不断拓展过程,同时也是人类生命潜能的呈现。“自我实现论”是“生物圈平等主义”的理论前提,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多样性与共生和谐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自我实现”,这是所有生命形式的最大程度的展现和最大程度的“共生”。自然界中所有生命物种对于整个生物圈的平衡、稳定与持续性存在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通过“自我实现”,人类应当发现自然界中的“美”与“力量”,进而实现对自然生态世界的伦理“认同”,推进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这是人类内在的“善”和“良知”,也是实体论思维模式下的主体性自觉。

第三,“自然价值论”以生命共同体的伦理思维论证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为人类善待自然生态系统提供了道德依据。美国环境哲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认为“价值”的产生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包孕万有、化生万物的自然生命系统因其博大的创造力而成为价值诞生的源泉。“在我们发现价值之前,价值就存在于大自然之中很久了,它们的存在先于我们对它们的认识”;“大自然既是推动价值产生的力量,也是价值产生的源泉”。亿万年的生命进化历程使自然生命物种更加多样化、精致化和复杂化,从而维系着地球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因此,在整个地球生态共同体中,自然生态系统拥有本身固有的纯粹目的和与生俱来的内在目的,所以具有最高的“系统价值”和最大的“内在价值”,不仅人类生命主体,而且所有动植物应当拥有“内在价值”。罗尔斯顿以“实体性”的系统论思维方式取代了“原子式”的集合并列分析方法,将价值主体无条件地扩展到自然世界的一切生命,乃至自然生命系统本身。他认为“内在价值”的主体是包括人、动物、植物、有机物、生物圈等一切具有自控调节功能的个体、整体及其生态系统,否认人类是唯一的“内在价值”主体和绝对的生命主体。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自然价值论”思想的提出不仅是生命共同体的“精神”表达,而且也是一种伦理觉悟。

戴斯・贾丁斯认为:“一个完整的伦理学必须给非生命的自然物体(比如河流和山川)和生态系统予以道德关注”,“生态伦理学应当体现‘整体性’,比如物种和生态系统以及存在于自然客体间的关系等生态‘总体’应当受到伦理上的关注”。由此,生态中心主义的思维路向以整体共生性原则和系统优化原则为逻辑起点,体现了人与自然的系统整体性和协同进化的动态过程,它将伦理关怀的范围由人与生物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人类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和“实体性”觉悟来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人类理性精神觉解的转折点。但是,仔细思考不难发现,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取向的生态觉悟,同样遭遇“实体性”思维理想与“个体性”自由的现实之间的悖论,由“自然生态”概念引发的生命“共同体”思想存在现实的理论困惑和道德风险。如果说古典伦理学追求的至善目标是“幸福”,那么,当代实践论哲学追求的至善理念是“自由”,“理性主义”催生的西方近代道德哲学过度痴迷“意志自由”和“规则契约”意识,人类在不断地追问自由的理性个体之间以及理性的生命个体与现实的生态主义世界“如何在一起”的问题,然而却遭遇“个体”与“共同体”、正义论与德性论、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道德与幸福之间的难以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自恃“聪慧”的人类,或者会隐匿在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庇护下,完全不见人类的生命主体性;或者会脱离自然生命共同体,甚至使“个体”与“实体”相分离,成为没有任何规定性的“人”,这是黑格尔所言的“悲怆情愫”所遭遇的“伦理”―“道德”悖论。由此,人类如何在彰显道德“自由”的同时又获得自然生命共同体所带来的“安全感”,成为当代人类必须认真思考的现实难题。如果说道德的生命个体与不伦理的自然生命实体是生命个体的实践理性,那么,伦理的自然生命实体与不道德的生命个体就是生命“共同体”的精神体认。因此,生态中心主义似乎无法走出“伦理”―“道德”的悖论怪圈,陷入了“伦理”―“道德”形态的对峙与混合状态。生态中心主义本质上仍是一种狭隘并且具有致命缺陷的生态“理性”,最终没有逃脱人类“中心”的樊篱,生态理念在“他者”的凯歌行进中最终深陷“为我”的泥沼,因而只能是不够彻底的生态智慧以及伦理与道德之间的“临界”状态,也不可能使生态融入文明,并成就“生态文明”。

三、多元对话的生态主义“伦理”―“道德”的

价值生态如果说生物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难以摆脱“伦理”―“道德”的分裂与对峙的命运,那么,未来生态主义伦理思想的理论旨归应当是建构接纳、包容、整合甚至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包括生物中心论、生命中心论与生态中心论)的多元对话的生态主义“伦理”―“道德”共生互动的理论形态和价值生态,这是生态主义伦理思想诸理论流派多元整合的生态发展趋向,也是一场世界观的革命和“形态论”的理论自觉。

第一,生态主义“伦理”―“道德”的价值生态是由“人―自然―社会”交织起来的自然生态、精神生态与文明生态的平衡态。在人类半个多世纪的生态觉悟进程中,人们逐渐明确,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的深层根源是人类的“精神危机”与人格生态危机,外部的自然生态危机与内部的人格精神危机的迅速累积将会导致人类文明“伦理”―“道德”的价值生态链条的断裂,从而带来严峻的道德危机甚至是不可逆性的“文明危机”,这将是人类社会最大的文明灾难。因此,“生态”应当走出“自然”科学,并走进由人、自然、社会交织起来的系统生态整体,不仅是“自然生态”“环境生态”,更是“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文化生态”和“文明生态”,不仅是纯粹思辨和抽象的哲学概念,更是价值理念、道德精神、伦理精神、生态智慧和文明智慧,这是“自然生态”向“文明生态”的转换和跃迁,是自然生态平衡、精神生态平衡与人类文明的价值生态的平衡,同时也是“生态哲学”和“生态理性”的文化觉悟和文明觉悟。

第二,生态主义“伦理”―“道德”的价值生态是“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辩证互动的生态链条。如果说西方道德哲学是追求“道德自由”和“理智德性”的理性主义传统,那么,中国道德文明则是道德自由强势背景下,伦理与道德共生、伦理优先的“精神”传统;如果说,西方社会遭遇了个体道德自由和伦理实体认同的矛盾和冲突,以及“伦理德性”与“理智德性”的对峙与分离,从而使社会至善的伦理诉求缺乏个体至善的可靠根基,那么,中国社会则经历了伦理诉求与道德追求的分离和矛盾,甚至“伦理”―“道德”精神链条的断裂,进而使个体生命至善的德性追求难以带来社会至善的伦理诉求。然而,在整个中西方道德文明演化史上,在绵长的“伦理”―“道德”形态的分裂、对峙之后,人类精神文明的演进趋向却是在道德自由的强势话语背后对“伦理精神认同”和“伦理同一性”的价值追求,是“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辩证互动的生态链条,是生态主义“伦理”―“道德”的价值生态。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9

Abstract: Philosophy of Culture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philosophical and ethic works by Schweitzer. It is the best material for Chinese readers to understand the methods and processes of Schweitzer's ethical thinking of reverence for life, and to explore its relationship with moder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Philosophy of Culture, the starting point of cultural philosophy is cultural criticism, while its conclusion is ethics which emphasizes reverence for life. The turning and stepping to the traditional philosophy of the east in his thinking makes his ethics theory, although without direct response to environmental and ecological problems, a pioneer of modern “ecoethics revolution”, and thus become one of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moder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Schweitzer; Philosophy of Culture; reverence for lif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自从《敬畏生命》[1]和《对生命的敬畏》[2]翻译成中文之后,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作为一个行动的人道主义者的形象,已为我国读者所熟悉了。此外,由于他的敬畏生命伦理学,施韦泽也被我国许多学者视作当代生态伦理和生态文明的先驱之一。当然,《敬畏生命》和《对生命的敬畏》毕竟只是施韦泽论述其生平和思想的言论集,而不是完整的学术专著。虽然就一般读者了解“敬畏生命”的基本思想而言,可以说是足够了,但是,如果要对“敬畏生命的伦理学”进行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究,这就需要阅读更多的相关文献。

令人欣慰的是,《文化哲学》中文本的出版,使我国学者就能够基于更完整的资料,去了解施韦泽提出和论证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方法和过程,并且探讨其思想在当代生态伦理学中的地位。鉴于此,为了便于广大读者的相关研究,作为《文化哲学》的译者,笔者觉得有必要对施韦泽《文化哲学》的基本内容及其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做一概括和分析。

一、文化衰落与文化重建

《文化哲学》初版于1923年,是施韦泽生前发表的最重要的哲学—伦理学著作,包括其关于写作《文化哲学》宏大计划中的第1卷《文化的衰落和重建》和第2卷《文化和伦理》。此外,《文化哲学》的第3卷《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只留下了手稿,于1999年和2000年作为遗著出版。原来计划的第4卷《文化国家》则没有写成。就篇幅而言,《敬畏生命的世界观》比《文化哲学》多得多;但就系统性而言,《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则远远不如《文化哲学》,它只是手稿的汇编。由此可见,《文化哲学》是施韦泽哲学和伦理学研究的代表作。而且,由于其思想的深刻性和视角的独特性,《文化哲学》成为20世纪西方一部独创性的伦理学著作、尖锐的文化和社会批判著作、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奠基性著作。因而,研究施韦泽的哲学和伦理思想,特别是其敬畏生命伦理学,这是一部可靠的、不可忽视的基本著作。

从《文化哲学》的基本内容来看,第1卷共5章,它首先指出西方文化正处于“衰落的征兆之中”,并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正是其典型现象;接着分析19和20世纪之交西方文化衰落的原因,包括“哲学对文化衰落的责任”和西方“经济和精神生活中的文化障碍”两个方面。然后,施韦泽阐发了关于“文化的伦理本质” 和“文化的再生之路”的基本点: “如果伦理是文化的建构性要素,那么只要伦理的动能重新在我们用以塑造现实的信念和观念中起作用,衰落就会转变为兴起。”[3]76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这一思想时,施韦泽批判了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的观点,并由此提出了西方文化复兴和重建的途径:由于“文化以世界观为基础”, “从而,我们时代的重建必须以世界观的重建开始”,即要论证一种乐观主义和伦理的世界观。

《文化哲学》第2卷的篇幅较多,包括前言和22章,可以分成三大部分。前言和前4章在扼要地分析了“文化危机及其精神原因”之后,再次强调:“如果我们能够重新提出一种令人确信的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那么我们就会制止正在加剧中的文化衰落,而重新达到真正的和富有活力的文化。” [3]119此外,施韦泽对“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所涉及的重要概念进行了阐释,其基本思想是,虽然西方思想探寻过深刻和全面的文化只能从其中产生的世界观,但对于肯定世界和生命、伦理的世界观,它并不能够基于思想令人确信地、持续地做出论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西方思想为了赋予人类生活以意义,采取了从世界观推论出生命观的路径,但这是错误的。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案,是要放弃对世界进行乐观主义的解释,承认世界观和生命观、认识和意志的二元论:“存在于我们的生命意志中的意志超越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我们的生命观的决定者不是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而是存在于我们的生命意志之中的意志的决定性。……敬畏生命是我的生命意志最直接和最深刻的作为。” [3]106-107

基于伦理问题就是在思想中被论证的道德原则问题,我们要有作为思想必然的、明白清晰的原则伦理学的观点。在5-16章中,施韦泽概括了西方探寻世界观努力的悲剧性过程,历经公元前7世纪至20世纪,比较系统地探讨了西方思想史的成败,得出了历史性的结论:“基于乐观主义—伦理的世界观的信仰,近代有力地推进了文化。然而,由于思想并不能够证明这种世界观在事物的本质之中有其根据,因此我们就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了无世界观之中,陷入了悲观主义和伦理的无信念之中,并由此而开始崩溃。” [3]272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这里既体现了施韦泽研究伦理和宗教问题的系统化“天性”,又为其相应的论证奠定了学说史基础。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对西方伦理思想史的研究,已经摆脱了西方中心论的束缚。

在总结了西方探寻世界观努力之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17-22章中,施韦泽放弃了“在世界的意义中把握生命的意义”的传统做法,提出了一条“新路”,“思想应该做两件事情:引导我们从天真地肯定世界和生命达到深刻地肯定世界和生命,使我们从伦理的冲动达到思想必然的伦理”[3]279。并且对敬畏生命的伦理及其文化动能做了基本的规定:抛弃欧洲思想关于“伦理原本只与人对人、人对社会的行为相关”的教条,倡导奉献不能够只限于人和社会,而且也应该指向出现在世界之中的所有生命。自我完善伦理对存在的精神和内在的奉献不应指向抽象的存在总体,而应指向真实的存在。伦理就是扩展为无限的对所有生命的责任,敬畏生命的关键在于行动的意愿,它使各种伦理观念成为一个整体。敬畏生命始终是对一切伦理文化理想的思考,对一切种类的进步都感兴趣,并且能够把这些付诸实施。

二、文化批判与敬畏生命

在对施韦泽《文化哲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简要概括之后,应该说就可以探讨“《文化哲学》与生态文明”的关系了。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文化哲学》毕竟首先是一部关于一般“文化问题”的著作,它怎么能和兴起于半个世纪之后的生态伦理和生态文明联系起来呢?这就涉及对施韦泽的文化哲学和敬畏生命伦理学的发生背景、思想指向等的理解。例如,弗洛姆就这么说过,“阿尔贝特施韦泽和阿尔贝特 爱因斯坦,也许是最了解西方文化智力发展的最高成就及道德传统的人” [4], “施韦泽是位神学家,也是位哲学家,他提出‘对生命的敬畏’这一思想是其伦理学的基础,他本人也因此而闻名于世。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忽视了另外一点,即施韦泽还是对工业社会持最激烈批判态度的人之一,他揭露了关于工业社会的进步和普遍幸福的虚伪神话。他认识到,工业社会的实践使人的社会没落”[5]。那么,施韦泽文化哲学的发生背景及其思想指向,特别是他的文化批判和敬畏生命伦理学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呢?

一般说来,施韦泽的文化哲学研究,既有重要的学术背景,更有特殊的时代背景。从学术背景来看,施韦泽在大学时代就开始思考哲学问题时,文化哲学正是当时德国哲学界十分关注的课题。在这样一种学术背景下,施韦泽走上文化哲学研究之路,是可以理解的。但即使如此,施韦泽研究文化哲学的最重要推动力还是来自当时的社会生活。在欧洲19世纪末期的乐观主义文化氛围中,施韦泽就预感到了西方文化的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更使他认识到其所预料的文化衰落的结果来临了。因此,他的《文化哲学》,“现在被构思为文化批判。它应该确定文化的衰落,并提醒人们注意它的危险。文化的灾难既已降临,那么对其十分显而易见根源的考察是为了什么呢?”[3]25这样,施韦泽就规定了自己文化哲学研究的主题:探讨当时西方文化衰落的原因,寻找西方文化重建或再生的道路。

施韦泽的文化批判强调,西方文化的灾难在于,它的物质发展过分地超过了它的精神发展,它就像一艘不断加速航行而舵机受损的轮船,已经失去控制并走向毁灭。正是基于这种特殊的文化观念,施韦泽认为西方文化衰落的决定性根源是思想的失灵。其次,西方文化衰落还出自精神和经济领域中的一系列障碍,它们导致了现代人的不自由、过分繁忙和精神涣散、不完整性和非人道性、精神和伦理的不独立性等。至于这种状况的出现,施韦泽强调,除了自然科学思维方式的兴起导致了德国思辨哲学的衰落之外,19世纪的欧洲哲学对此负有大部分责任。施韦泽说:“自19世纪中期起,哲学就不去承担它的任务,去探讨伦理与肯定世界和生命的基本问题,即个人与宇宙的关系和自觉地论证文化信念,而是日益消失在非基本的问题之中。它使天然存在的大量探索性思想停滞和凋谢,使自身成为只是一门关于哲学史的学科,企图从自然科学史中概括出一种世界观。” [3]33这样,施韦泽就不仅分析了西方文化衰落的原因,而且也同提出了对文化哲学使命的理解,即深刻地思考人与世界的关系、生命意义和善的本质等基本问题。

因此,施韦泽得出了其文化哲学的结论——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伦理不问是这种生命还是那种生命有否价值,是否应该加以保存和促进。生命本身就神秘地具有我在思想和行动中应该敬畏的价值。所有理性主义,如果它不断深化的话,就归结于神秘主义。”[3]37就其具体内容而言,如果说,以同情心和责任感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敏感,对西方物质主义文化的批判,反对核武器对生命的威胁,是敬畏生命伦理学产生和发展的基本线索,表达了它的社会内容,而扬弃生命意志的自我分裂,实现生命意志的休戚与共是它的理论内涵,那么,从有限伦理到无限伦理的发展,扬弃以主体(人)和客体(自然)的对立为基础的近代欧洲伦理学,则确定了敬畏生命伦理学在伦理学史的地位:当代生命和生态伦理学的先驱。由此可见,弗洛姆提出的人们更重视施韦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而对其“文化批判”有所忽视的问题,虽然有助于人们更重视施韦泽文化和社会批判思想的独立和特殊价值,但主要涉及的还是人们对其思想关注的焦点;至于就施韦泽本人的思想而言,它们原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即文化批判是其文化哲学的起点,敬畏生命伦理学是其文化哲学的结论。而确认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把施韦泽的《文化哲学》与当代生态文明联系起来。

三、《文化哲学》和生态文明

由于其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学”,施韦泽作为当代生态伦理学和生态文明的先驱,这一点是得到了西方思想界公认的。如美国的蕾切尔卡逊女士于1962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就是题献给施韦泽的。同样,我国学者卢风等也充分肯定了施韦泽为环境伦理做出了巨大贡献:“卡逊是施韦泽的崇拜者。有评论者说,施韦泽敬畏生命的原则‘总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显现在蕾切尔卡逊所写的每一本书中’。”[6]75但问题还在于,在提出“敬畏生命”的概念时,毕竟不同于直接针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和卡逊的《寂静的春天》,施韦泽考虑的主要是为重建西方文化创立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问题。那么,这种“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又是如何会成为当代西方生态伦理和环境伦理的开创性思想的呢?这就涉及近代以来西方思想的发展和转折问题。而从施韦泽本人的论著来看,《文化哲学》为我们提供了进行相关研究的最好材料。

就施韦泽思想理论的背景而言,从“文化哲学”的角度看已如上所概括;而就其与当代生态伦理和生态文明的关系而言,更要考察它与由阿图尔叔本华开创的、经弗里德里希尼采等发展的德国生命哲学传统的关系。毋庸讳言,对于叔本华的“生命哲学”,我国哲学界过去主要是从“唯意志论”、“非理性主义”等角度加以批判的,但是对其“生命哲学”对生命本身的关注及其与东方思想的关系,则没有予以必要的分析。而德国思想界的理解则有所不同,它更重视叔本华对欧洲传统伦理学的超越:“叔本华的伦理学建立在他提出的‘意志形而上学’的基础上。对他来说,痛苦是世界上的基本状态,……道德行为的目的是摆脱痛苦。道德行为最重要的推动力是同情心。同情心抵消了自我意识形成时带来的痛苦,使自我能够体验到别人的感受,进而重新达到生命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包括动物在内,把伦理学建立在人与动物的统一,而不是人与动物的分别的基础上,这在欧洲近代哲学家中凤毛麟角,他就是其中之一。”[7] 

笔者认为,这一引证表明,无论在论证形式还是在实质价值方面,叔本华的“生命意志哲学”都给予了施韦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以巨大的影响。在《文化哲学》的许多论证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少类似叔本华的表达方式。关于这一点,施韦泽本人也很坦率地予以承认:“如果我的哲学被认为是叔本华和尼采的综合,那么我也没有什么意见。和叔本华的共同之处在于:敬畏生命的哲学放弃了对世界的任何解释,把人置于一种神秘的、充满痛苦的过程之中。……无论如何,一切有前景的思想必须是叔本华和尼采的综合。” [3]37他还认为,在西方思想中,叔本华是第一个一贯地否定世界和生命的伦理学家。激发他形成这一观点的动因是19世纪初期开始在欧洲流行的印度哲学。从而,叔本华影响的实质在于,由于受到印度悲观主义思想的启示,叔本华使施韦泽进一步摆脱了欧洲思想传统的束缚,特别是近代笛卡儿—康德—黑格尔主体性哲学的束缚,重新思考人和生命以至于整个自然的关系。

此外,构成施韦泽敬畏生命伦理学基础的,还有斯宾诺莎和歌德的“自然哲学”。但是,为阐明《文化哲学》和生态文明的关系,我们还是更应关注叔本华对施韦泽的影响。因为,正是叔本华促使施韦泽思想转向东方。当然,与叔本华相比,施韦泽的视野更加宽广,他超越了叔本华局限于印度的悲观主义,更重视中国古典的哲学—伦理学思想。“肯定世界和生命问题本身,以及其与伦理的关系,它们在中国思想中得到了最为基本和广泛的关注。老子、庄子、孔子、孟子、列子,以及可以说他们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思想家:我们西方思想探寻的世界观问题,在他们那里以一种陌生的、但吸引人的方式出现在我们面前。”[3]104这样,施韦泽就实现了西方思想与印度人和中国人的远东思想之间的交锋。关于这一点,德国研究施韦泽的专家克劳斯京茨勒教授认为,与施韦泽的方法相比,德国的现象学和价值论则缺乏如此深刻的根源和宏伟的气魄。笔者认为,正是《文化哲学》的这种向东方思想的转向和跨越,使其原本还没有直接针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敬畏生命伦理学成为当代“伦理学革命”的先声,“(1)在认识和实践中将道德共同体由人类社会扩及生物界或整个生态系统;(2)在伦理学理论上突破和超越人类中心主义”[6] 90,并由此成为当代生态文明的思想渊源之一。

参考文献

[1]阿尔贝特施韦泽.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2]阿尔贝特施韦泽.对生命的敬畏——阿尔贝特施韦泽自述[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阿尔贝特施韦泽.文化哲学[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4]埃里希弗洛姆.健全的社会[M].蒋重跃,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3: 198.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10

abstract: ?philosophy of culture?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philosophical and ethic works by schweitzer. it is the best material for chinese readers to understand the methods and processes of schweitzer's ethical ?thinking? of reverence for life, and to explore its relationship with moder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philosophy of culture?, the starting point of cultural philosophy is cultural criticism, while its conclusion is ethics which emphasizes reverence for life. the turning and stepping to the traditional philosophy of the east in his thinking makes his ethics theory, although without direct response to environmental and ecological problems, a pioneer of modern “eco?ethics revolution”, and thus become one of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moder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key words: schweitzer; ?philosophy of culture?; reverence for lif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自从《敬畏生命》[1]和《对生命的敬畏》[2]翻译成中文之后,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作为一个行动的人道主义者的形象,已为我国读者所熟悉了。此外,由于他的敬畏生命伦理学,施韦泽也被我国许多学者视作当代生态伦理和生态文明的先驱之一。当然,《敬畏生命》和《对生命的敬畏》毕竟只是施韦泽论述其生平和思想的言论集,而不是完整的学术专著。虽然就一般读者了解“敬畏生命”的基本思想而言,可以说是足够了,但是,如果要对“敬畏生命的伦理学”进行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究,这就需要阅读更多的相关文献。?

令人欣慰的是,《文化哲学》中文本的出版,使我国学者就能够基于更完整的资料,去了解施韦泽提出和论证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方法和过程,并且探讨其思想在当代生态伦理学中的地位。鉴于此,为了便于广大读者的相关研究,作为《文化哲学》的译者,笔者觉得有必要对施韦泽《文化哲学》的基本内容及其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做一概括和分析。

一、文化衰落与文化重建

《文化哲学》初版于1923年,是施韦泽生前发表的最重要的哲学—伦理学著作,包括其关于写作《文化哲学》宏大计划中的第1卷《文化的衰落和重建》和第2卷《文化和伦理》。此外,《文化哲学》的第3卷《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只留下了手稿,于1999年和2000年作为遗著出版。原来计划的第4卷《文化国家》则没有写成。就篇幅而言,《敬畏生命的世界观》比《文化哲学》多得多;但就系统性而言,《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则远远不如《文化哲学》,它只是手稿的汇编。由此可见,《文化哲学》是施韦泽哲学和伦理学研究的代表作。而且,由于其思想的深刻性和视角的独特性,《文化哲学》成为20世纪西方一部独创性的伦理学著作、尖锐的文化和社会批判著作、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奠基性著作。因而,研究施韦泽的哲学和伦理思想,特别是其敬畏生命伦理学,这是一部可靠的、不可忽视的基本著作。?

从《文化哲学》的基本内容来看,第1卷共5章,它首先指出西方文化正处于“衰落的征兆之中”,并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正是其典型现象;接着分析19和20世纪之交西方文化衰落的原因,包括“哲学对文化衰落的责任”和西方“经济和精神生活中的文化障碍”两个方面。然后,施韦泽阐发了关于“文化的伦理本质” 和“文化的再生之路”的基本点: “如果伦理是文化的建构性要素,那么只要伦理的动能重新在我们用以塑造现实的信念和观念中起作用,衰落就会转变为兴起。”[3]76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出这一思想时,施韦泽批判了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的观点,并由此提出了西方文化复兴和重建的途径:由于“文化以世界观为基础”, “从而,我们时代的重建必须以世界观的重建开始”,即要论证一种乐观主义和伦理的世界观。?

《文化哲学》第2卷的篇幅较多,包括前言和22章,可以分成三大部分。前言和前4章在扼要地分析了“文化危机及其精神原因”之后,再次强调:“如果我们能够重新提出一种令人确信的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那么我们就会制止正在加剧中的文化衰落,而重新达到真正的和富有活力的文化。” [3]119此外,施韦泽对“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所涉及的重要概念进行了阐释,其基本思想是,虽然西方思想探寻过深刻和全面的文化只能从其中产生的世界观,但对于肯定世界和生命、伦理的世界观,它并不能够基于思想令人确信地、持续地做出论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西方思想为了赋予人类生活以意义,采取了从世界观推论出生命观的路径,但这是错误的。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案,是要放弃对世界进行乐观主义的解释,承认世界观和生命观、认识和意志的二元论:“存在于我们的生命意志中的意志超越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我们的生命观的决定者不是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而是存在于我们的生命意志之中的意志的决定性。……敬畏生命是我的生命意志最直接和最深刻的作为。” [3]106-107?

基于伦理问题就是在思想中被论证的道德原则问题,我们要有作为思想必然的、明白清晰的原则伦理学的观点。在5-16章中,施韦泽概括了西方探寻世界观努力的悲剧性过程,历经公元前7世纪至20世纪,比较系统地探讨了西方思想史的成败,得出了历史性的结论:“基于乐观主义—伦理的世界观的信仰,近代有力地推进了文化。然而,由于思想并不能够证明这种世界观在事物的本质之中有其根据,因此我们就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了无世界观之中,陷入了悲观主义和伦理的无信念之中,并由此而开始崩溃。” [3]272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这里既体现了施韦泽研究伦理和宗教问题的系统化“天性”,又为其相应的论证奠定了学说史基础。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对西方伦理思想史的研究,已经摆脱了西方中心论的?束缚。??

在总结了西方探寻世界观努力之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17-22章中,施韦泽放弃了“在世界的意义中把握生命的意义”的传统做法,提出了一条“新路”,“思想应该做两件事情:引导我们从天真地肯定世界和生命达到深刻地肯定世界和生命,使我们从伦理的冲动达到思想必然的伦理”[3]279。并且对敬畏生命的伦理及其文化动能做了基本的规定:抛弃欧洲思想关于“伦理原本只与人对人、人对社会的行为相关”的教条,倡导奉献不能够只限于人和社会,而且也应该指向出现在世界之中的所有生命。自我完善伦理对存在的精神和内在的奉献不应指向抽象的存在总体,而应指向真实的存在。伦理就是扩展为无限的对所有生命的责任,敬畏生命的关键在于行动的意愿,它使各种伦理观念成为一个整体。敬畏生命始终是对一切伦理文化理想的思考,对一切种类的进步都感兴趣,并且能够把这些付诸?实施。?

二、文化批判与敬畏生命

在对施韦泽《文化哲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简要概括之后,应该说就可以探讨“《文化哲学》与生态文明”的关系了。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文化哲学》毕竟首先是一部关于一般“文化问题”的著作,它怎么能和兴起于半个世纪之后的生态伦理和生态文明联系起来呢?这就涉及对施韦泽的文化哲学和敬畏生命伦理学的发生背景、思想指向等的理解。例如,弗洛姆就这么说过,“阿尔贝特•施韦泽和阿尔贝特 •爱因斯坦,也许是最了解西方文化智力发展的最高成就及道德传统的人” [4], “施韦泽是位神学家,也是位哲学家,他提出‘对生命的敬畏’这一思想是其伦理学的基础,他本人也因此而闻名于世。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忽视了另外一点,即施韦泽还是对工业社会持最激烈批判态度的人之一,他揭露了关于工业社会的进步和普遍幸福的虚伪神话。他认识到,工业社会的实践使人的社会没落”[5]。那么,施韦泽文化哲学的发生背景及其思想指向,特别是他的文化批判和敬畏生命伦理学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呢??

一般说来,施韦泽的文化哲学研究,既有重要的学术背景,更有特殊的时代背景。从学术背景来看,施韦泽在大学时代就开始思考哲学问题时,文化哲学正是当时德国哲学界十分关注的课题。在这样一种学术背景下,施韦泽走上文化哲学研究之路,是可以理解的。但即使如此,施韦泽研究文化哲学的最重要推动力还是来自当时的社会生活。在欧洲19世纪末期的乐观主义文化氛围中,施韦泽就预感到了西方文化的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更使他认识到其所预料的文化衰落的结果来临了。因此,他的《文化哲学》,“现在被构思为文化批判。它应该确定文化的衰落,并提醒人们注意它的危险。文化的灾难既已降临,那么对其十分显而易见根源的考察是为了什么呢?”[3]25这样,施韦泽就规定了自己文化哲学研究的主题:探讨当时西方文化衰落的原因,寻找西方文化重建或再生的道路。?

施韦泽的文化批判强调,西方文化的灾难在于,它的物质发展过分地超过了它的精神发展,它就像一艘不断加速航行而舵机受损的轮船,已经失去控制并走向毁灭。正是基于这种特殊的文化观念,施韦泽认为西方文化衰落的决定性根源是思想的失灵。其次,西方文化衰落还出自精神和经济领域中的一系列障碍,它们导致了现代人的不自由、过分繁忙和精神涣散、不完整性和非人道性、精神和伦理的不独立性等。至于这种状况的出现,施韦泽强调,除了自然科学思维方式的兴起导致了德国思辨哲学的衰落之外,?19世纪的欧洲哲学对此负有大部分责任。施韦泽说:“自19世纪中期起,哲学就不去承担它的任务,去探讨伦理与肯定世界和生命的基本问题,即个人与宇宙的关系和自觉地论证文化信念,而是日益消失在非基本的问题之中。它使天然存在的大量探索性思想停滞和凋谢,使自身成为只是一门关于哲学史的学科,企图从自然科学史中概括出一种世界观。” [3]33这样,施韦泽就不仅分析了西方文化衰落的原因,而且也同提出了对文化哲学使命的理解,即深刻地思考人与世界的关系、生命意义和善的本质等基本问题。?

因此,施韦泽得出了其文化哲学的结论——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伦理不问是这种生命还是那种生命有否价值,是否应该加以保存和促进。生命本身就神秘地具有我在思想和行动中应该敬畏的价值。所有理性主义,如果它不断深化的话,就归结于神秘主义。”[3]37就其具体内容而言,如果说,以同情心和责任感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敏感,对西方物质主义文化的批判,反对核武器对生命的威胁,是敬畏生命伦理学产生和发展的基本线索,表达了它的社会内容,而扬弃生命意志的自我分裂,实现生命意志的休戚与共是它的理论内涵,那么,从有限伦理到无限伦理的发展,扬弃以主体(人)和客体(自然)的对立为基础的近代欧洲伦理学,则确定了敬畏生命伦理学在伦理学史的地位:当代生命和生态伦理学的先驱。由此可见,弗洛姆提出的人们更重视施韦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而对其“文化批判”有所忽视的问题,虽然有助于人们更重视施韦泽文化和社会批判思想的独立和特殊价值,但主要涉及的还是人们对其思想关注的焦点;至于就施韦泽本人的思想而言,它们原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即文化批判是其文化哲学的起点,敬畏生命伦理学是其文化哲学的结论。而确认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把施韦泽的《文化哲学》与当代生态文明联系起来。

三、《文化哲学》和生态文明

由于其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学”,施韦泽作为当代生态伦理学和生态文明的先驱,这一点是得到了西方思想界公认的。如美国的蕾切尔•卡逊女士于1962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就是题献给施韦泽的。同样,我国学者卢风等也充分肯定了施韦泽为环境伦理做出了巨大贡献:“卡逊是施韦泽的崇拜者。有评论者说,施韦泽敬畏生命的原则‘总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显现在蕾切尔•卡逊所写的每一本书中’。”[6]75但问题还在于,在提出“敬畏生命”的概念时,毕竟不同于直接针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和卡逊的《寂静的春天》,施韦泽考虑的主要是为重建西方文化创立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问题。那么,这种“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又是如何会成为当代西方生态伦理和环境伦理的开创性思想的呢?这就涉及近代以来西方思想的发展和转折问题。而从施韦泽本人的论著来看,《文化哲学》为我们提供了进行相关研究的最好材料。?

就施韦泽思想理论的背景而言,从“文化哲学”的角度看已如上所概括;而就其与当代生态伦理和生态文明的关系而言,更要考察它与由阿图尔•叔本华开创的、经弗里德里希•尼采等发展的德国生命哲学传统的关系。毋庸讳言,对于叔本华的“生命哲学”,我国哲学界过去主要是从“唯意志论”、“非理性主义”等角度加以批判的,但是对其“生命哲学”对生命本身的关注及其与东方思想的关系,则没有予以必要的分析。而德国思想界的理解则有所不同,它更重视叔本华对欧洲传统伦理学的超越:“叔本华的伦理学建立在他提出的‘意志形而上学’的基础上。对他来说,痛苦是世界上的基本状态,……道德行为的目的是摆脱痛苦。道德行为最重要的推动力是同情心。同情心抵消了自我意识形成时带来的痛苦,使自我能够体验到别人的感受,进而重新达到生命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包括动物在内,把伦理学建立在人与动物的统一,而不是人与动物的分别的基础上,这在欧洲近代哲学家中凤毛麟角,他就是其中之一。”[7] ?

笔者认为,这一引证表明,无论在论证形式还是在实质价值方面,叔本华的“生命意志哲学”都给予了施韦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以巨大的影响。在《文化哲学》的许多论证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少类似叔本华的表达方式。关于这一点,施韦泽本人也很坦率地予以承认:“如果我的哲学被认为是叔本华和尼采的综合,那么我也没有什么意见。和叔本华的共同之处在于:敬畏生命的哲学放弃了对世界的任何解释,把人置于一种神秘的、充满痛苦的过程之中。……无论如何,一切有前景的思想必须是叔本华和尼采的综合。” [3]37他还认为,在西方思想中,叔本华是第一个一贯地否定世界和生命的伦理学家。激发他形成这一观点的动因是19世纪初期开始在欧洲流行的印度哲学。从而,叔本华影响的实质在于,由于受到印度悲观主义思想的启示,叔本华使施韦泽进一步摆脱了欧洲思想传统的束缚,特别是近代笛卡儿—康德—黑格尔主体性哲学的束缚,重新思考人和生命以至于整个自然的关系。?

此外,构成施韦泽敬畏生命伦理学基础的,还有斯宾诺莎和歌德的“自然哲学”。但是,为阐明《文化哲学》和生态文明的关系,我们还是更应关注叔本华对施韦泽的影响。因为,正是叔本华促使施韦泽思想转向东方。当然,与叔本华相比,施韦泽的视野更加宽广,他超越了叔本华局限于印度的悲观主义,更重视中国古典的哲学—伦理学思想。“肯定世界和生命问题本身,以及其与伦理的关系,它们在中国思想中得到了最为基本和广泛的关注。老子、庄子、孔子、孟子、列子,以及可以说他们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思想家:我们西方思想探寻的世界观问题,在他们那里以一种陌生的、但吸引人的方式出现在我们面前。”[3]104这样,施韦泽就实现了西方思想与印度人和中国人的远东思想之间的交锋。关于这一点,德国研究施韦泽的专家克劳斯•京茨勒教授认为,与施韦泽的方法相比,德国的现象学和价值论则缺乏如此深刻的根源和宏伟的气魄。笔者认为,正是《文化哲学》的这种向东方思想的转向和跨越,使其原本还没有直接针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敬畏生命伦理学成为当代“伦理学革命”的先声,“(1)在认识和实践中将道德共同体由人类社会扩及生物界或整个生态系统;(2)在伦理学理论上突破和超越人类中心主义”[6] 90,并由此成为当代生态文明的思想渊源之一。?

参考文献:?

[1]阿尔贝特•施韦泽.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2]阿尔贝特•施韦泽.对生命的敬畏——阿尔贝特•施韦泽自述[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阿尔贝特•施韦泽.文化哲学[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4]埃里希•弗洛姆.健全的社会[m].蒋重跃,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3: 198.?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11

无论是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还是当前国际社会的进程中,都追求“和谐”。人生存的外部环境的如果不够适宜,就失去了人类文明的发展环境基础。而伴随着人类工业文明时期的到来,地球上几乎已经不存在没有人类足迹踏及的地域。人类在改变自然环境的同时,对环境造成的作用和影响渐渐与自然本身运行规律发生冲突,造成了生态危机。这种冲突愈演愈烈,导致了许多各个国家地区具体的环境问题,比如水污染、能源枯竭、土地沙漠化等。生态人类学作为一门对生命的关切及于对生存环境的关切的学科,致力于对人类社会文化与环境适应之间复杂关系的研究。对于当前环境问题的原因探求可以追溯到哲学思想层次。

一、西方主流生态伦理与生态德性伦理

(一)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对生态伦理的影响

回首西方传统文明的发展,不得不提及工业革命。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生产组织形式上的机器生产取代手工工厂带来的不仅是生产力的一次飞跃,也是人与环境关系的转折。在前工业时代,人们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从环境中获取资源,改变环境,人与自然基本处于和谐状态;工业时代到来后,西方哲学中主客二元分立、机械唯物主义传统下形成的“人类中心主义”被人们广泛接受。它“认为人优越于自然万物,人类的利益是价值评判的依据,只有人类自身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1]”。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一个价值目标,在人类积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西方当前占主导地位的生态伦理思想之根源。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生态危机引发了西方学者在哲学思辨层次上对传统人类中

心主义的合理性及其合理性程度进行反思,诞生了深层生态学。“深层生态学的始祖是李奥波的经典之作《沙乡年鉴》被美国人视为20世纪最重要的自然主义经典作品,被生态学界奉为‘绿色圣经’”[2]。深层生态学强调“大地伦理”,关注“生物社区”,与自然界万物相融合,把它们置于与人相平等的位置。它超越了以往人类中心主义下非人类生命体、自然物都是为人利用的工具的想法,认为万物都有其“内在价值”。

(二)我国现实国情下对生态德性伦理的需求

可以说,现代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人类中心主义;而在这个价值取向影响下的物质主义及相关的经济主义、消费主义价值观在当下盛行,也是当前生态环境危机的重要思想来源。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并且受西方的消费主义思潮影响,追求物质上的占有和消费行为来获得快乐和满足感。这样的一套思维、行为模式恰恰体现了对现代社会的风险性、复杂多变的不安全感。这种对物质的沉迷现象同时,是自然理性和道德理性的缺失。没有了价值理性和道德理性的互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难以达到和谐。

在中国最近数十年的经济迅速发展背景下,人们物质生活不断改善却时常感受到幸福感

下降,越演越烈的生态危机只是其中一隅。当然我们不能为了追求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让社会发展的脚步停下甚至倒退。无独有偶,在东方传统文化中,也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智慧。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道教和佛教思想为突出代表。很多本土和国外研究生态环境问题的学者在反思环境问题的现状中逐渐将视线转移向中国传统文化,从几千年来的历史智慧中汲取生态智慧。

二、佛教生态伦理思想概要及其现实价值

(一)佛教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哲学基础

如果细细推究起来,佛教的生态伦理思想尤其值得品味。佛家提倡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精神立足于万物缘起平等和皆有佛性的基础上。佛家“慈悲”的着重点放置在宇宙自然之中, 讲求“‘拔苦与乐’、‘自觉觉他’、‘自利利他’,设计了一套无有差别、涵盖众生且非功利主义的生态价值体系[3] ”,让人们的生态良心被唤起。

佛教生态伦理的哲学基础是“缘起论”,万事万物因因缘和合而生,也由因缘散失而灭,都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佛陀的弟子阿说示曾这样表述:“诸法因生者,彼法随因灭,因缘灭即道,大师说如是[4]”它关注的是自身的道德自律和完善,自身德性的成长,认为宇宙万物众生平等,认为人作为一个道德主体,要尊重客体的内在价值和权利,对其履行道德义务。这同西方主流生态伦理“主客二元分立”思维方式出发点下的内在价值角度重视客体的存在有明显的差别。

(二)佛教生态伦理的作用分析

佛教在中国流传了三千多年,上至贵族和士大夫、下至普通市井百姓中都有众多信徒。它已经超越了普通宗教的意义,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壤中,对世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深远的影响。“佛教生态德性伦理关注的则主要是主体自身的德性成长,是从人自身的成长和完善、实现人的理想存在状态的角度,论证人应该如何对待其他生命、对待自然生态环境[5]。”

在处理人与环境关系过程中,人起主导作用,终极目标是极乐净土。无论是在小乘佛教还是大乘佛教中,“涅解脱”是其共同的价值追求,“人性染净”的观念超越了物欲,无形中对于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倾向有部分抑制作用。在佛家思想中,认为佛性现于万物,即万物皆有佛性。佛教的无我论主张破除我执与法执,消除了生命主体自身的优越感和在世界中的优先性,与深生态学中的消减人类中心主义影响正好相通。“大乘佛教‘利乐有情、庄严国土’的理想包含着明显的生态意蕴[6]”。

在现实层面,佛教生态伦理中提出的一系列具体行为规范,对解决当前环境问题、生态危机大有裨益。佛教的一些行为规范帮助人们将生态德性伦理思想落到实处,不杀生、素食、放生的要求具体体现了众生平等的思想、慈悲为怀的理念;“报国土恩”、“克制、节俭、知足”的美德促使人们珍惜资源、爱护环境。

三、对生态危机反思的启示

在当前环境问题也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生态危机不仅仅是某个国家和地区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已有的生态伦理思想,特别是影响巨大的“深层生态学”。同我国佛教生态伦理思想相通的是,深层生态学不只讲求物质环境的改善,更讲求精神层面的内省。深层生态学的兴起与发展过程与东方生态伦理思想相互交织,发掘并引入东方文明的精神资源。特别是对佛教思想的转向,更是深层生态学的一个重要的趋势。生态德性伦理与规范之间还是要相互兼顾,中国的自成体系的生态哲学理论体现的构建还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阳方虎.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反思.理论界[J],2007(04)

[2]吴言生.深层生态学与佛教生态观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中国宗[J],2006(06)

[3]李琳.佛家环境伦理与生态智慧.东岳论丛[J],2010(07)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篇12

在生态伦理学还没有成为显学之前,伦理学只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得到极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地球的生态环境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恶化。于20世纪初萌芽的生态伦理学,就是直接针对现代化和科学技术对生态平衡的严重破坏而提出的。一个世纪以来,诸多思想家和学者孜孜以求寻找解决生态困境的答案,提出了许多可行之道。为了更好的解决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有必要探究孔子生态伦理思想,汲取丰富理论智慧,为人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生态伦理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源泉。

一、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智慧

孔子作为儒学的创立者,他吸取了《周易》智慧,最早阐述了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孔子的生态伦理智慧在《论语》中,主要体现为敬畏生命、融入自然和节用资源。

1.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石——敬畏天命。孔子谈论天命,在《论语》中仅见于以下两句。子日:“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第二》)子日:“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第十六》)在这里,孔子两次提到“天命”,即“知天命”和“畏天命”。湖南师范大学任俊华博士在其博士毕业论文《儒道佛生态伦理思想研究》中指出:孔子使用的“天命”概念,主要吸取了周文化的敬畏天命和重德修德思想,亦即“天命”是自然规律,如四季更替、万物自身生长的规律性等。故“知天命”就是对自然规律的了解和掌握。人们只有掌握这种客观规律,春天耕耘播种,秋天才有良好收成;人们只有适应自然不可抗拒的规律,才可热天避开酷暑,冬天抵御严寒,才能做到健康生活。如果违背天命,背离了自然客观规律,既不能搞好粮食生产,也难以保证人自身的健康成长,这无异于自取灭亡。故而,君子不但要知天命,更要“畏天命”。孔子敬畏天命的伦理意识,除了要求人们要按自然规律办事外,还将“畏天命”与“君子”的品质结合起来,从而体现了“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南京林业大学唐琰硕士在其硕士毕业论文《先秦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中指出:孔子衡量一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取决于他是否‘畏天命”。孔子认为:作为君子,要谦逊行事,不与人为敌,不做过头事,不讲过头话,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世界的安宁、和平;作为小人,则身无“畏天命”之心,行为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仅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损害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另外,孔子还认为“天”具有完美的道德和人格,它生育万物,也给人以美德,人与天地相参,人讲究伦理道德,万事万物自然会相安其位,从而形成一种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由此可见,敬畏天命是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石。

2.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理想境界——融人自然。“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这是孔子对‘知者”和“仁者”的赞美。在孔子看来,“知者”和‘仁者”都是有道德修养的人,而且‘知者”和“仁者”既快乐又长寿,这正是人生所追求的目标和境界!所以,孔子才会有“吾与点也!”的感慨!在《论语·先进第十一》中记载:一次,孔子与他的学生子路、曾皙(点)、冉有、公西华一起谈论人生志向和理想时,曾皙的观点得到了孑l子的高度认同。曾皙说:“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日:“吾与点也!”在曾皙看来,暮春时节,穿着春装,与几个朋友,到沂水去沐浴阳光,到舞雩去吹吹风,尽兴唱着歌而归,这是人生追求的最高志向。这种人生志向一方面反映了曾皙博大的胸怀,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与山水同乐和融入自然的生态伦理情怀。这正孔子主张培养“乐山乐水”的仁人志士的高尚理想情怀是一致的。孔子要培养的是既有仁者胸怀又能治世的理想君子人才,这种人才不仅会治世,还必须有“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情怀,这样才能实现儒家“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社会理想。

3.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社会实践——节用资源。孔子认为节用思想是君子应当具备的一种美德。“以约失之者鲜矣”。即很少看到有人因为节约而犯错误。在《论语》里,还可以找到同样的观点,如“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当然,孔子在对待人的生活态度上,并不反对求富。但是,认为应该遵从一种节俭的生活方式。孔子认为奢侈则会导致不谦逊,而节俭能使人朴素。在《论语》里,记载的“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也,宁固。”和‘礼,与其奢也,宁俭。是对孔子节用资源最好的表征。所以,孔子赞扬颜回道:“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孔子不仅主张他人节用俭朴,而且自己也身体力行做表率。“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和“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是孔子对其生态伦理思想的践行,也体现了孔子主张生活俭朴、节用资源、讲究内在的道德修养和不追求外在奢华生活的君子品格。

二、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孔子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智慧,蕴含的遵循自然、敬畏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用之有节、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价值,为现代生态伦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精神养料,也为人们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源泉。

1.遵循自然,敬畏自然。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必须应该认识到自然界是一个有着自身客观规律的有机整体,人类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以遵循自然客观规律为前提。如果忽视或失去这个前提,那么,必将动摇人类自身生存的基础,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为人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以自然界的存在为生存基础,一旦自然界生态系统的平衡被打破了,受害的决不仅仅是人类以外的其他物种。近年来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给人类生存所带来的灾难就是最好的注释。

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倡人类要敬畏天命、树立君子人格、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社会健康发展。当今社会我们更应效法孔子敬畏天命的君子人格,培养自觉遵循自然规律和敬畏自然的生态伦理意识。当然孔子的“畏天命”是认为天命决定一切,这与其生活的时代和人们对自然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今天,人类对自然有了较为全面和科学的认识,但是绝不意味着,人类可以肆意妄为、凌驾于自然之上。其实,在上世纪中期,阿尔贝特·史怀泽就提出了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当然,他作为生物中心主义的早期代表,把自然界提高到神圣的地位,忽视了人类在社会发展中应有的作用,有一些偏激。但是,孔子和史怀泽的‘敬畏生命”的理论智慧,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途径和思考。当下水土严重流失、臭氧出现空洞、温室效应加剧、酸雨频频降落、水质下降、水源枯竭等等,使人们在享受现代生活的同时,不得不面临疾病与死亡的威胁。面对严酷的生态环境,我们应该以孔子遵循自然和敬畏自然的生态伦理智慧指导人们的行为,解决现代生态困境。

2.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由于大自然给人类提供了休养生息之场所,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人类应当热爱大自然。孔子十分热爱自然,对于谷物瓜果之类,坚持“不时,不食”。大自然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因此,我们不但要热爱她,还要保护她。孔子从仁学出发,本着惜生和重生的原则,主张对自然界及自然界之物施以爱心,呼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并带头实践自己的主张。我国有句古训:“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孔子正是依据这一古训,把伦理行为推广到生物,认为不以其时伐树,或不按规定打猎是残害天物,是不孝的行为,应反对这种行为,并提倡“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麂卵”“的生态伦理主张。孔子这种对待生物的态度已融人了浓浓的道德情感,也体现了对自然规律的深刻洞悉,表征了博大仁爱的伦理情怀和极致的生态伦理智慧。今天,人类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致使物种的多样性不断减少、森林面积锐减、土壤沙化、草场严重退化等。所以,人类必须热爱自然、保护自然,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共赢”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