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方面论文

时间:2022-05-21 11:10:16 关键词: 生态 生态论文

摘要:构造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综合评判体系,应当以区域经济发展度、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度、区域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四个层面的有机整合作为切入点和推进路径。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随地都在运动变化着的。

生态方面论文

生态方面论文:商业银行金融生态环境论文

一、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成因的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贷款资产作为银行的一项主要资产业务,其运动是一种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银行的信贷活动,会受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使银行贷款资金有遭受损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贷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和贷款的贬值等,这样就产生了贷款风险。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质量的现状看,形势较为严峻。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除了自身经营管理原因外,从外部环境来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金融生态优劣。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

(一)政府行政干预银行贷款,扩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银行应该是资金配置的主体,政府职能应只限于宏观调控。然而实际情况是,政府作为资金配置的主体和中心地位并未淡化,往往造成部份项目投资效益不高,形成贷款沉淀。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也激化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微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

据统计,去年某省国有、乡镇集体企业中困难企业面达到55%,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50.8%,其结果必然会相应地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也是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的一个直接原因。

(三)金融体系的滞后性制约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扩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首先,市场融资机制发展缓慢。其次,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缺乏。我国现阶段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束缚了银行业务分散化的能力,金融创新动力不足。第三,金融监管有待加强,银行同业间无序竞争,造成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银行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贷风险不断提高。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是银行贷款风险扩大的又一重要因素

尤其是企业的保障制度方面存在,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没有完善起来,因而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直接导致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五)法律制度约束不力,同样是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时间尚短,不论是公民或企业的法律意识,还是国家的立法、执法,都还不尽如人意,银行常常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挫折。此外,我国加入WTO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力度正在加大。

(六)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逃债者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廉价的逃债成本成为企业逃债的直接原因。造假、欺诈、逃债、赖债等现象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了非道德主义的侵袭,社会信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和流失,信用已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对策

为有效防止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避免由此带来的金融震荡和经济风险,除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外,必须加强举措对银行所处的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在内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大力整治。

(一)信用环境治理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信用环境日趋恶化,银行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加大了银行风险。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势头。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大量增加。

1.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政府部门要把经济工作重点转到建设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上来,支持和配合银行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加大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工商、税务机构不得为列入“黑名单”的逃债、赖债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树立“有信则立,无信则亡”的市场经营理念。依法规范政府、企业、银行和个人的信用行为,为建立一个诚实、守法、可信的社会和个人的信用环境而努力。

2.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评估体系。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在新客户申请授信业务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及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全面性还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在实施剥离和不断的清收处置后,新生的不良资产尚未得到根治。因此信用评估系统应该是建立在工商、税务、金融等多部门提供的有关公司信用数据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公司的以前贷款记录、经济实力和还款意愿评估信用等级。因而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信用系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在全社会要树立起一个良好的信用文化。政府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规范,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带头守信;加大全民信用教育力度,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商业道德素质,树立讲诚信的公德意识;推行信用公示制度,以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公开曝光和实行银行同业联手制裁;建立种类经济失信和恶意逃废债事件的举报制度,加大对缺失社会信用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失信者付出惨重代价。

(二)金融体系中的企业贷款融资依赖治理

建立社会化市场融资制度,解决从“单一”到多元的融资渠道。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传统的国家垄断过度的金融制度将被放弃,新建立的将是一种政府调控的市场化融资制度。

1.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相当部分国企资本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占的比重很高,没有建立起企业治理结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银行风险。这种由于体制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资本结构问题,应以存量调整为主,采用特殊方式解决,这种方式是阶段性的、过渡性的,在存量调整基础上,辅以增量控制,最终实现国有资本结构的优化。这样,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建立了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银行的信贷关系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基础之上,从而消除了由于国有企业负债软约束问题造成的银行信贷风险。

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有利于企业改善融资结构,减轻银行贷款压力,并可以从根本上降低银行风险,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时能够促进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的兼并,化解已形成的信贷风险。

目前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准一切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企业的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融资首先要考虑的,因为债权融资能起到抵税作用,降低融资成本。近几年,市场虽有发展,企业债券总规模每年增长,但企业债券占融资比重仍然很低。这影响了企业融资效率,也不利于企业改善资本结构。因此,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发展债券市场,是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消除企业对贷款融资依赖的重要条件。

3.推进企业融资结构的改革,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主体,全社会资金融通以企业为核心进行。另外,企业也是金融市场上的最重要参与者,企业融资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的金融结构,进而影响着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使外部融资发展速度加快,但历史形成的以银行为主的企业外部融资格局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为此,可采取以下对策:第一,改变目前上市公司股票定价制度,使金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第二,强化股票债券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第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大力推进银行住房贷款证券化,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第四,加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创新力度,实现发行企业债券品种多样化,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

(三)银行业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治理

随着银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信用风险管理的不断强化,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机构职能也需要发生转变。必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全社会共同创建金融安全区。

1.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利用信息电子化管理手段,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对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监管力度,从宏观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恶性膨胀。

2.加强金融债权的管理,加大依法制裁力度。由人民银行牵头,将逃废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并采取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对严重的逃废债企业、行业和地区宣布为不守信用或无信誉企业、行业或地区,对这些地区的企业联合执行不开立新账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结算的“三不”金融制裁措施。

3.加强同业协作,建立不良贷款公示制度。同业之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资源共享。各大商业银行应团结协作,通过银行行业协会等组织,定期对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各家银行债务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名单、金额等信息予以通报公示,使各家银行及时了解到逃债者有关信息,使逃债企业无法再次获得银行的信用支持,避免银行间因信息错位而再次与逃债企业发生信用关系。

4.加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和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建设中的资信系统,尤其是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尽可能消减银行信贷市场中的非对称信息,做到贷款风险的事前防范,改进信贷市场效率。

(四)法律环境治理

1.尽快充实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保护

我国目前立法上虽有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础法律,但《破产法》《反垄断法》等修订、细则落实工作需要尽快出台。而且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有严格限制,如不能进入证券市场、不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能收购企业股份等,直接影响了不良债权的流动和变现。因此,如何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为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将是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

2.要加大信用立法和执法力度

首先,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需要以法律的新式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当务之急是制定公平使用信息法,并修改补充《商业银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补充增加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债、赖帐等给国家或个人造成损失行为的定罪量刑条款,对逃废债、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增加企业的逃废债成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立法可资借鉴。立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

其次,加大对违反信用法规的执法力度。针对当前金融案件“胜诉容易执行难”的现状,要依法打击各种破坏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正常债权债务的经济属性、消除社会资金流动搬“梗塞”,创建良好外部司法环境。

再次,要确保司法独立,为银行依法办贷、依法管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建议各级人大采取措施强化司法独立,支持法院独立审判,切实提高金融诉讼案件的执行率,促使全社会信用观念的强化,为商业银行的合法经营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

生态方面论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论文

内容提要: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软环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该经济体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本文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当前优化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优化途径

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

“金融生态环境”这一全新概念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04年首次提出并产生广泛影响的。将“自然生态”的概念引入金融领域,是对金融理论的一次创新,是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环境的高度概括。什么是金融生态环境呢?概括地说,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在一定意义上就意味着和谐、统一的社会经济生活。打造和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将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降低金融风险,推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区域经济的竞争力。经验表明,一个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会给当地经济带来巨大的商机和融资便利;在全国统一政策指导和调控下,不同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之所以存在明显差异,除了自然禀赋因素外,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差异也有很大关系。而造成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一个地区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水平。

2、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资金流向的重要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间资金流动性、效益性、安全性更多地取决于地区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即金融生态。如果一个地区具有透明的政策法律环境,社会信用状况良好,当地企业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记录,银企关系融洽,中介机构健全,金融债权能得到切实保护,那么,这个地区就能很好地引来资金,经济金融就会步入良性互动快速发展的轨道。

3、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重要因素,进而也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对该地区授权授信的程度。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各商业银行开始建立自己的内部评级体系,各地方行政干预程度、不良资产比率、信用环境、在处置不良资产时能否在保证处置效率的同时保护债权人利益,地方在司法、执法方面的力度以及对债权人的实际保护情况,各地区处理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破产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对再贷款偿还进度表等成为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商业银行根据评级给出信用等级,并按等级确定对一个地区投放授信大小,最终形成信贷资源在全国地区间的分布。可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性信用等级,是争取更多信贷资源的有效途径。

二、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源、辽阔的土地,还有丰富的石油、煤炭、天然气、森林储量;此外,东北地区重工业有相当的基础,还拥有大量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近年来,东北地区的经济实现了持续、平稳、健康的发展。但是,同时我们也看到,东北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1、现行的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东北地区的法律制度环境一般,体现为保证或促进当地金融业稳健运行的具体办法少,甚至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当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司法机关不能客观公正地做出判决或者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的具体措施办法较少。

2、政府信用环境欠佳影响金融债权落实。近年来,东北地区的信用环境虽有所改善,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金融债务落实情况一般、金融债权落实不好,而且,金融债权落实与政府有一定的关联度,金融业要想更好的履行为经济保驾护航的使命,以上的问题亟待解决。

3、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较高。近两年来东北地区的财政收入状况有了根本好转,城镇居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招商引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围绕生态经济建设的发展潜力较好,但由于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较高,加之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调整、信贷授权授信上收,削弱了银行的放贷能力,不利于对经济的信贷投入,加剧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供求矛盾。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东北地区的企业能做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是很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企业以破产、改制名义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较多,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金融纠纷。

5、金融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目前一些部门金融服务水平较好,但当地的担保、服务水平不能很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多元的、竞争性的银行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优化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首先,从政府角度讲,地方政府要关心金融业的发展,要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包括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经营权,保证金融业发展的法制环境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等等;还包括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化解和处置等内容。地方政府要采取措施,在营造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方面应采取更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首先应在立法方面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适当修正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利于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条款,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使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处于平等地位;其次在执法方面,执法部门应从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强化司法公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千方百计提高案件的执结率,以增强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

其次,从金融系统的角度看,需要做好几件工作:

一是对金融机构要加强监管和自律。监管机构应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更多适用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当地金融业良好稳健地运行。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应加强行业自律,以确保金融业稳定运行。

二是央行的职能和作用要得到有效发挥。新时期央行职能重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当前应充分利用政策工具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对房地产、钢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形成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合力,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三是商业银行应认真执行央行确定的货币政策,使货币政策在振兴区域经济的过程中得以贯彻、落实,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金融业只有在为社会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地发展壮大。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当地经济金融发展动态,主动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对社会信用程度高、金融环境好的地区加大授信力度、扩大服务范围,建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贷款定价机制,以准确的贷款定价反映和覆盖不同程度的信用风险;同时,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针对企业的不同规模、性质、行业以及发展阶段等提供有特色的、有针对性的业务或服务。

再次,从企业角度看,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产权更加清晰。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企业要在经营中自觉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做到以诚信为本。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以为用户奉献优质产品为本,在始终保持技术上领先优势的基础上,通过构筑守信这一生命线,使企业具备了打造名牌产品的能力,才能进一步培养与区域外强手在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和品牌效益等方面全面抗衡的能力;另一方面,企业在与金融机构打交道、向金融机构借款时,要严格守信,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期限归还贷款,形成自己良好的信用记录,才能在再融资或急需资金时继续得到金融机构的配合和支持。

最后,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省份之间的联动,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东北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应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快企业及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使各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记录在案,让他们将来难以获得再融资的便利。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积极完善的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必将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改善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系统与企业应加强沟通与合作,由有关部门牵头,定期召开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议题的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省份有关部门之间、有关单位之间应加强联系与沟通,就各省的相关经验与做法等进行实质性地交流与合作,以此促进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优化,继而推动整个东北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生态方面论文:证券市场生态治理论文

摘要:运用生态学的概念,分析了证券市场生态现状,指出中国股市生态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有深刻的制度、文化和社会背景等原因,生态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和谐的资本文化、有效的监管和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提出股市生态治理的关键在于调整股市结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以及强化政府监管。

关键词:证券市场;生态失衡;治理

中国证券市场已走过十五年的历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证券市场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达1381家,证券市场境内外累计筹资总额达18156。8亿元①。但是,我国股市在大发展的同时,股票市场的功能发挥严重不足,市场长期处于低效率的状态,十五年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和落后的股市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中国股市陷人了低效率的状态中。

现实表明,中国证券市场的许多层次和环节都出现了问题和偏离。本文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把中国证券市场比作一个生态系统——股市生态。现在出现的问题,说明中国股市已经发生了严重的生态失衡,证券市场生态的治理fgovernanceofecol0gYforsecuritymarket)已到了非进行不可的关键时刻。下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生态及其治理进行分析。

一、股市生态现状

周小川(2004)等采用“金融生态”的概念,论文来比喻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金融生态囊括了企业诚信、会计准则、法律制度、征信体系、地方政府按市场规律办事等内容。尽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生态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一些制约金融健康发展的外部因素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当前的金融生态还存在四方面的主要缺陷:金融市场体系的不完善、法律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滞后、直接或间接的执法不力。

证券市场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生态也是“金融生态”的一个重要分系统。股市生态本身又包括许多分生态系统和“食物链”。这好比是一个大海,有浮游生物,有水草,有小鱼、大鱼等,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生态环境。在股市生态系统里,有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生态”,散户

和机构投资者之间关系的“投资者生态”等。比如,股市中机构投资者与散户之间的关系就是自然界中大鱼和小鱼之间的关系,“食物链”非常简单。要使“大鱼”能够维持正常生存,就应该使“小鱼”保持足够多的数量,否则,“小鱼”被吃光,“大鱼”也无法生存。

美国股市生态和我国股市生态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有丰富的“水草”——E市公司红利,“大鱼”不一定要靠吃“小鱼”来维持生命,而且可以直接吃丰富的“水草”。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分红多数也是圈钱的陷阱,股票分红对投资者没有吸引力。也就是说,美国的股市生态的食物链比中国长而复杂,而我国股市生态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系统。

我国股市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带来问题的严重性凸显在各个方面。

多年来,与证券市场深度下调如影随形的是,层出不穷的“股市黑幕”和花样翻新的“金融诡计”时时冲击着投资者孱弱的信心,证券市场生态环境已被逼向“严重失衡”的境地。

上市公司高管频繁出事是近年来资本市场上一道令人尴尬的风景。硕士论文而作为金融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又严重地影响着整个金融环境。不完善的金融生态孕育了高管们违规的土壤,于是一个恶性循环的金融生态出现在众人的视野。

银广夏等案件又表明,在上市公司“造假流水线”的各个环节上,提供信息的金融中介——证券分析师、会计师、律师们都发生了道德风险行为。不光是公司治理出了问题,“公司治理的生态”(ecologyofcorporategovernance)也出了问题(李曙光.2002)。

股市低迷、道德滑坡、信用危机等现象的出现,与经济快速发展也极其不协调,并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强大因素。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数千亿元。

如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会导致自然灾害一样,股市生态破坏以后,股灾的频率必然增加。现在,由于生物多样性的被破坏,我国股市已经出现生态环境恶化的后果。我国股市在2000年以前的10年间,发生过一次“危机”时刻和两次“紧张”时刻。但我国股市在2000年以后的几年间,已发生过两次“危机”时刻和两次“紧张”时刻。比较而言,我国股市危机的发生频率有了明显提高,股市危机的发生激烈程度也有了明显提高。

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严重威胁:一是粗放式、掠夺式股市发展模式造成股市生态环境的全面恶化,正严重威胁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二是我国股市的流动力提供机制正遭致不断破坏与削弱,同样已严重威胁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

二、股市生态失衡成因

中国股市生态出现严重失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原因,有文化原因,也有社会背景等方面原因。

首先,中国股市的生存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是由多种因素组合并且具有多重影响的深层制度危机。正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股市的基本制度缺陷在长时期中被忽视、被容忍、被放纵,使得市场中的消极因素日益累积、相互交织,积极因素不断削弱、相互掣肘,以至于最终演化为危及股市根基的全面生存危机。中国股市已经成了没有自身供求关系、没有价格决定基础、没有内在选择空间的混乱与无序的市场。

其次,我国信用制度十分薄弱。当前,中国人均受教育的程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信誉和风气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缺陷。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危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影响社会的稳定。

信用制度为股市制度之本,一个没有任何信用的股市就正如吴敬链先生所说的连都不如。但是,虚假报表、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合同欺诈、假冒伪劣、地方保护等恶劣行为不时动摇着信用的基石。中国证券管理层在一系列基本制度创新上,错失机遇,在套牢了整个市场的同时也套牢了自己;上市公司的造假、银行的连环担保、政府官员的寻租、证券公司挥霍挪用保证金等等的全行业危机交织在一起,使市场的信用基础已经丧失殆尽。这些负面因素对中国股市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负面影响,导致中国股市所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与心态环境——都出现了自股市产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严峻局面。信用的缺失,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动摇了市场存在与发展的信心,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侵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再次,我国证券市场连年走低,固然与股权分置等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迟迟未能妥善解决息息相关,但市场违法违规盛行而投资者保护公信力孱弱显然也是重要原因。大量事实表明,在公司治理失灵、法律失灵、监管失灵等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优质上市资源和资金资源的外流,更加重了这层隐陇。在此情况下,如果相关惩戒措施未能对弱势群体予以特别保护,以使其能够“与强共舞”,强势主体也因未受到足够的约束而拒绝与弱势群体和平共处,则中小投资者这些“小物种”将因受不到保护而黯然离场,其“生态灭绝”也会使基金、券商等机构这些“大物种”因缺乏“游戏玩伴”而孤独致死。

此外,我国股市的生态危机也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是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方面的某些固有矛盾,在民主法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在社会转型、利益调整中被放大、激化;二是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根据后发国家的发展经验,处于这一时期的国家普遍都会遇到因为转型而带来的各种经济社会矛盾。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人均GDP达到1269美元,2005年达1703美元①。根据国际经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处于1000—3000美元这一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尖锐化时期、社会问题多发期、社会最不稳定期;从收入差距来看,基尼系数上升到O.4,就超过了国际警戒线标准,虽然这只是一种可能,但确有不少国家基尼系数超过0.4

①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以后就进入了一个社会不稳定期,甚至发生大的社会动荡。

许小年有关中国股市制度建设“金字塔”的观点,与股市生态概念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认为,中国股市缺乏资本文化、法律、监管、公司治理机制——四层制度体系的支持,这个体系应当是一个“正金字塔”;中国的现状恰是一个“倒金字塔”型制度结构,这样的资本市场无法发挥应有功能,而且其发展不具备可持续性。位于“金字塔”最底层的是资本文化,包括股权文化和债权文化,具体表现为社会意识、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等对资本市场的支持,这是资本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在全社会都接受的和谐的资本文化基础上,需要一套完善、有效、独立的法律体系;“金字塔”自下而上的第三个层次,是完善、有效、独立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之上,位于制度体系最上端的,是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机制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最直接的制度安排,它的有效性依赖于其他三项制度基础的坚实程度。在现实经济中,如果资本文化的意识薄弱,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也不完善,因此,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在许小年看来,这是一个倒置“金字塔”型的制度结构,而中国资本市场正是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中运行。结果是上面的市场规模越大、公司越多,倒塌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样的资本市场不仅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而且其发展不具备可持续性。

三、股市生态治理

由于中国股市的生态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股市生态的治理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远见、需要决心、需要措施、需要执行。

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一个和谐的证券市场,改变过去政府及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只讲索取,不讲回报的常态,建立起一种彼此共生共荣的环境,追求共同的利益,即以法制为依归,构建各个利益主体都能得到均衡、和谐保护和发展的证券市场生态环境。

对证券市场的功能也要有正确认识。职称论文《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2004年2月2日颁布)提出,证券市场要“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所有这些功能都在实体经济中。一句话,股市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股市不能自我循环、自成体系。股市发展得怎么样,光看指数、交易量、开户数是不行的,最终要看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长期资本的形成,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的资源优化配置,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的结构调整,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只有大家形成这样一个共识,资本市场才可能健康地成长。

同时,要使股市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观,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第一,必须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巩固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虽然解决股权分置不是万能的,但不解决股权分置是万万不能的;

第二,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改善公司盈利状况。这是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所在;

第三,积极推进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

第四,科学发展机构投资者;

第五,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其中,调整股市结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强化政府监管,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健全中

国股市的必由之路,只有三管齐下,才能够使中国股市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生态方面论文: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研究了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三个方面:证券市场与其系统外部的环境资源之间的生态平衡;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所形成的证券市场内部结构平衡;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机制,并针对三个方面不平衡的表现及相应的平衡措施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证券市场生态平衡平衡措施

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1869年提出“生态学”一词。海克尔认为,生态学是指动物与其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研究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彼此关联、相互作用且有自动调节机制的系统。在我国,周小川(2004)最早把生态学的概念与金融学结合起来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徐诺金(2005)在考察了金融系统和生态系统的相似之处后,认为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谢太峰(2006)对金融生态做如下界定:所谓金融生态是指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生态强调金融活动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状态,即金融生态平衡。

证券市场金融生态是从金融生态环境衍生而来的,必须遵照生态学的观点加以合理地开发和利用,保持证券市场生态平衡。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包括三个方面:证券市场与其系统外部的环境资源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证券市场与环境之间的生态平衡;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所形成的证券市场内部结构平衡,即证券市场中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各市场之间以及市场内部诸要素之间既存在恰当的比例关系,同时又相互依存、协调发展;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机制。在证券市场复杂的系统中,当市场内部诸要素之间、市场与外部环境之间协调发展、融于一体时,证券市场整体功能达到最大,否则证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将受到抑制。

我国证券市场的生态不平衡现状

(一)证券市场与外部环境资源之间的生态不平衡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产生的,难免受到具有我国特色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性、文化传统等影响,形成了自身特点,这一方面反映了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适应性,但是另一方面,正是这些特色与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存在了许多不协调的表现,阻碍了证券市场达到平衡的生态状况,这些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较大误区。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上,较重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常把它作为“圈钱”的场所,从而导致:重募集资金的多少,而轻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重改制、轻转制,改制时,企业及政府部门较积极,而一旦有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好后,很少去真正按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运行;行政干预多、市场机制少,企业改制后,政府部门以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身份,仍从人事任免等方面干预企业的运转,企业经营自主权仍较少。

2.证券市场体系区域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国仅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且分布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上海市和南部沿海发达的深圳特区。这种不合理的区域布局结构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分布结构严重失衡,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上海和深圳的上市公司几乎垄断了两个股市,两地合计的上市公司,占了全国总数的70%;这种不合理的证券交易所布局,不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全国数百亿的资金流入上海、深圳,不仅给急需资金的中西部地区带来了釜底抽薪的后果,而且也造成了沿海地区资金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证券市场中企业主体缺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脆弱,部分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由于企业的主体地位残缺,企业很难保证其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能够被有效地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导致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有限,即使融到的资金也很难被企业有效用于生产经营,使优化资本配置的作用大大降低。

(二)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生态失衡

证券市场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结构是一个复杂而动态的体系,其动态平衡的标准是结构应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相适应,与一国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各主体结构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较存在着差距,造成了两种不平衡。

1.融资方式失调造成风险相对集中。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大体是1:9,且近几年两者比例还在继续扩大,这同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的情况恰恰相反。比较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证券化率,可以看出我国的直接融资份额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发达国家经济证券化率(股票市价总值与GDP的比率)比较高,早在1994年,美国经济证券化率为70%,而在我国,2000年我国经济证券化率为53.7%。近年来,我国逐年下跌,到2004年己经滑至27.1%,但是发展极其缓慢。间接融资占比过大,使企业和个人过分依赖于银行,导致信贷资产风险相对集中,股票和债券市场严重萎缩,居民投资工具稀少,金融生态严重失衡。

2.股票、债券和基金市场发展失衡。在国外证券市场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是完善证券市场的两大支柱,而债券市场始终以其流动性高、风险低和收益稳定的特点备受青睐,其规模和重要性远远超过股票市场。我国恰恰相反,企业债券融资额远不及股票融资额,债券市场不仅规模小,而且还有进一步萎缩的趋势。从基金市场可以看到,2000年底,美国基金资产总规模近7万亿美元,占整个股票市场流通市值的50.2%,可供投资者选择的投资基金有7343只。而我国现有基金71只,总资产规模约1200多亿元,仅占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8%左右,基金品种主要以股票基金为主,债券基金刚刚开始出现,投资基金中80%以上是封闭式基金。

3.股票市场内部结构失衡。与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股票市场内部结构失衡,具体表现为市场分割,结构扭曲。人为地将普通股划分为可流通股和不可流通股,同时又将不可流通股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等,这部分股份比重较大,占到总股本的70%左右;在可流通股当中,又划分为A股、B股、H股,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结构直接导致了股票市场的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问题,妨碍了证券市场效率。

4.投资者构成比例失衡。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6月,我国有7273.9万左右的投资者(按开户数计算),而其中机构投资者还不到1%,所以说我国股票市场属于散兵式的“游击战”。

(三)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和抗拒风险机制失衡

在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中,应该有一系列投资品种,但其中某些品种投资发生风险时,可以找到合适的对冲产品进行风险对冲,减小投资风险才能使投资者具有长久的投资能力,促进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一般来讲,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通常包括两方面,即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前者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后者是基于现有的基础产品进行的创新,如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投资品种仅有基础产品即股票、债券和基金。国债期货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但由于当时证券市场规模太小且不规范、市场投机过度而夭折。当前对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进行严格管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市场投机、防范金融风险,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衍生产品的缺乏使国内投资者因缺少风险对冲工具而加大了投资风险。我国股票市场因缺少股指期货、期权和做空机制,在股市进入阶段性熊市的时候无法对冲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注重安全性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的动机。另外在我国证券市场开放后,如果境外证券市场率先推出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或期权产品,并形成交易中心,将会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产生不利的影响。

完善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的策略

(一)完善法律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通常认为,法律体系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会交易活动,并对成本结构产生影响。从证券市场来看,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证券市场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证券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如果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生态中的一些特殊主体就会利用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生态系统的平衡。可见,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核心基础,在加强和改进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建设中,法制建设处于核心地位。

(二)进行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任何国家政府都不会对股市坐视不管,政府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在某一阶段,采取干预股市的措施,确保股市安全高效运行。政府更多的是要致力于为股票市场提供良好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而非直接介入。在发达市场经济中的成熟股票市场里,政府对股市干预的频率和程度都会逐渐降低,同时也会不断创造出更有效可行的适应市场规律的干预手段。政府的干预手段和方式会更成熟、更规范、更具法律化。

现阶段,可选择的干预手段主要有:法律、法规、制度、规则,通过法律化、规范化的手段促进股市的稳定发展;政策干预,通过有关政策的调整达到干预之目的,如QFII的推出,增发、配股条件的适时调整;政府引导,如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负责人发表谈话等等;舆论干预,就是通过舆论引导股市健康发展,如在重要媒体上发表评论文章等;强制入市干预。在股市过度低迷或过热,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时,或出现突发事件等意外情况引起股市暴涨暴跌时,政府组织资金直接入市进行干预。

(三)促进自身演进

证券市场生态的演进也应和自然生态一样,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规律,当外界环境发生了变化,证券市场生态的结构及相关功能也应发生一定的变异(证券市场上表现为创新)以适应环境,只有在创新中推进市场化进程,证券市场生态才能保持生存、延续和可持续发展。证券市场生态的主要演进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改革与新政。股权分置是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问题,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表明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所导致的被扭曲的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公司治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等问题正在开始逐步得到解决,从而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这将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股改需要政府主导与推动。国有股不流通是早期的妥协性制度安排,由此形成的规则与机制多年来已左右人们的意识,主导人们的行为。要对此加以根本性的改革,会影响人们的预期与对前景的担心。因此,股权分置改革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主导性贯彻始终,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股改顺利、快速地推进。

提高对价的规范性。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各公司依据自身的情况出台各有特色的对价方案,缺乏基本原则与统一方法,目前,上市公司应采用合理市盈率法、合理市净率法、市值不变法以及超额市盈率倍数法等作为确定对价的依据才是合理的,能被市场接受的。

2.业务与产品创新。产品创新向纵深拓展的目标是建立证券市场更完整的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体系,包括期权、指数期货和个股期货等,建立卖空机制和信用交易机制,完善市场功能尤其是对冲风险的功能,拓宽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使证券市场真正成为一个有容量、有效率、有价值的投融资场所,促进证券市场生态系统持续发展。我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交易品种的创新应从以权证为核心的衍生性商品业务、资产证券化方面着手。

以权证为核心的衍生性商品业务。权证作为证券市场上最基础的衍生产品,在中国市场已久违多年。沪、深交易所借助股改的契机推出权证产品,利用权证这一创新的金融工具,企业在满足了控股要求的同时,给非流通股东提供了合理的对价,从而使股改顺利完成。

加快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包括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在证券化的初始阶段,借款者通过一级市场直接融资,如发行企业债券、股票和商业票据等,这种资产证券化属于一级证券化。如将已经存在的贷款和应收帐款等转化为可流通的转让工具,这类资产证券化属于二级证券化。目前,资产证券化在西方发达市场上已普及到企业的租金、版权专利费、信用卡、汽车贷款应收帐、住房抵押等领域,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共同推动当地资产证券化进程。

3.发行制度创新。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推行。保荐人制度是二板市场运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二板提出上市申请,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发行人必须委任至少一名保荐人。保荐人制度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主板在朝着保荐人制度的方向发展,但目前仍然实施主承销商制度和上市推荐人制度,中国证券市场的保荐人制度将始自于二板市场。

发行制度应逐渐向注册制方向演进。注册制能强化市场准入标准的权威性、强化中介机构的权利与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公开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这是发行体制摆脱非市场因素干扰,全面实现市场化的重要表现。

4.交易制度创新。以美国NASDAQ市场为代表的做市商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我国由于采取自动报价系统的客观条件尚不成熟、证券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实力不强,融资融券受到较多的限制等原因,目前我国推行该制度尚存在困难。因此,应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借鉴国外经验,分步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做市商制度。首先,根据我国当前债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债券柜台交易;在此基础上,在联网的各证券交易中心试点柜台做市商制度,进而发展全国联网的柜台市场,建立类似NASDAQ的交易体系,从而实施完备的做市商制度。

生态方面论文:自然和谐发展生态论文

内容摘要:

生态文明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深刻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深刻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变化,并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从而充分认识统筹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建立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生态文明新构架。应当说,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全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潮流。

一、生态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新的文明——生态文明。

1、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论内涵

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关系,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关系史。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之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同时又必须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类对客观自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在人

类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人类对人与自然的认识有显著的不同。在原始社会,人类以狩猎和采集方式从事生产活动,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强,主要体现为依赖和适应,人类生产和生活受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制约明显,人对自然曾保持了一种原始的和谐关系。在农业社会,从事农业劳动是人类主要生产方式,由于生产规模小、强度低、其负面影响较小,人类与自然保持一种融合的非对立关系,但是在一些局部区域也出现了过度开垦与砍伐等现象,特别是为了争夺水土资源而频繁发动战争,使得人与自然关系在整体促使相对和谐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或区域性的不和谐现象。在工业社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显著提高,人类活动范围已扩张到全球的各个角落,并且不再局限于地球表层,已拓展到地球深部及外层空间,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并极大地提高了认识自然和改变自然的能力,但是,全球性的人口急剧膨胀,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和谐。当前大规模的、无序的人类活动已打破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生态结构,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地球生态系统的演变路径和方向,对人类生存安全构成了极其严峻的挑战[杨多贵,2005]。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泛兴起与蓬勃发展,可以说是人类发展观的一次质的飞跃,它既是划时代的发展观、又是崭新的世界观、文明观和自然观,它深刻地揭示了经济社会繁荣背后的人与自然冲突,对传统的“征服自然”等不可持续发展观提出了挑战。1992年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102位国家首脑出席了这次“地球高峰会议”,会议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它标志可持续发展观被全球持不同发展理念的各类规矩所普遍认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人类的共同使命。

人与自然和谐,从理论层面上看,它应是人与自然互相适应的辨证统一、互动和谐;从实践层面上讲,它应有人与自然双方均处于既被改造又应保护的关系之中。历史经验表明,当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互利、和谐关系的时候,自然也能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总之,人类社会是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2、生态文明的内涵及其主要内容

文明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它表征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整体面貌。从历史上看,人类文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如果说以工业生产为核心的文明是工业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就是以生态产业(或产业生态化)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形态。从广义上讲,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人类文明形态。从狭义上讲,生态文明则是指文明的一个方面,即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间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它是相对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而言的。当生态文明因子逐渐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人类文明的主导因素时,人类文明也就实现了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过渡[李景源等,2004]。

西方的工业文明从其产生的时候起就因其诸多弊端的存在而成为许多思想家反思和批评的对象。卢梭曾对使工业文明过分膨胀的工具理性侵蚀人的道德理性、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发出警告。马克思、恩格斯更是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导致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异化进行过深刻的反思。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人们开始了有意识地寻求新的发展模式的过程。对生态文明的选择,可以说是人类对灰色文明泛滥和恶果的积极反思以及在推崇绿色感召下的积极实践。它大大拓展了人类文明的含义和内容。这一大功绩也是其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成的。人不能选择脱离自然的道路,只能选择某种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的能力空前提高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人的价值观、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协调和谐。生态文明发展到今天,不能不说是人类开始了为有效遏制生态危机,为自己重建一个可以使儿孙万代永续发展的绿色家园做了一次有益的伟大尝试。

具体来说,生态文明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人类要尊重自身首先要尊重自然。生态文明所提供的基本观念是全球生态环境系统整体观念和系统中诸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念。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以损害自然界的生物种群来满足人类无节制的需求,只能导致整个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枯竭,最终危害人类自身。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新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从自然的角度说,人与自然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更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在评价自然物种的非经济价值时,要承认物种有其自身天然生存的权利。人类要尊重自身,首先要尊重自然,否则必然会遭到自然的报复。

(2)价值观的革命。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类开始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自然的主宰,而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的价值观并不能仅仅以人本身为最终目标,人类的功利和幸福不能逾越自然所允许的范围。人类只有在与自然协调和谐相处的前提下,才能获得真正持续、健康的功利与幸福。但是,功利与幸福及其程度的界定又是由人的价值观所决定的。生态文明是人类价值观必然的选择。

(3)保护生态环境是伦理道德的首要准则。生态文明的伦理道理是以维护地球生态环境系统正常运转,保护自然生态的良好状态为伦理道德的首要准则,人类其他的一切行为,首先必须以服从这一道德准则为前提。重新学习在地球上生活的艺术,生态先于一切,告别传统的“物质主义”,这是生态文明条件下,生态伦理道德的主题。

(4)生态文明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发展结构理论把生态环境资源作为社会结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政治、文化“三领域”框架中加上“生态环境”,建立起“四领域”的总体框架,因为优美的地球生态环境是人类文明繁荣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文明必须把保持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正常运转作为其重要标志之一。

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

工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当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资源消耗超过自然承载能力、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时,就将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因此,人类为了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必须充分认识自然规律。人类发展到今天,应该而且已有能力主动调整自身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①

从深层次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看到,虽然现代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但人始终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人的生存、繁衍、发展,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与能量。人与自然应始终保持共存共荣关系。因此,建立生态文明,必须着力培养人们正确的资源观、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点,教育人们保护好人类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形成新的生态伦理。

但是,新的生态不可能一蹴而就。尽管我们对生态问题呼吁了多年,但人类为了满足自己日趋膨胀的欲望,仍然在许多方面以主人的态度“粗暴”地干预自然,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已失去了内在平稳,出现了诸多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面对生态环境遭受的巨大破坏,人们不得不深刻反思自身的非理性行为,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以热爱自然、保护生态、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生态道德观为核心,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事实上,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人是生命的存在体,自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态具有自身不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态与自然生态的生命状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生态的死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竭。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首先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基于这种认识,著名学者施韦兹和莱昂波特创立了“生态伦理学”,他们认为生命是自然界的伟大创造,对人类和自然的生命都要给予极大尊重,那种“将生命分为价值高的(人的生命价值)和价值低的(自然生物的生命价值)的做法”是片面的。因此,应该将“善”的观念加以扩展,应当从自然界而不是局限于人类来认知人们行为的正误,把善的观念扩充到自然界中去,“凡是有助于维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的行为,就应是正当的、善良的、美好的”。一种伦理理伦如果不包括人影响自然的行为规范,不确认人和生态是一种特别亲密、生死攸关的关系,就不能算是完善的的伦理理论。因此,应当用生命的纽带把人与自然有机联系起来,把生命的完善和正常运转视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内在要求。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统治者”,而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员;人类应该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善良公民。大自然中的生物,并不是人类的奴隶,不是为人类而诞生的,它们理应是大自然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只注意人类自然利益而关心生态平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确立一种新型的伦理体系,建立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坚持反对“人类沙文主义”。不仅承认人的价值,而且要承认生物的和一切自然物的价值;不仅承认人类的权利,而且要承认生物的,以至一切自然物的权利。看似没有感觉的树木、花草、河流、海洋,都有自己的需要和生存权利。它们的价值和权利不是根据对人类有用无用确定的,而是作为一种自然界的平衡链所固有的。自然生物同人的基本需要乃是相类似的,都需要水分、氧气和营养,因此,人类决不应凌驾于自然平等地位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互为依存。如果一味只想“主宰”、“统治”自然,势必人为破坏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瓦解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人类与生态都将遭受灭顶之灾。

自然是人类之本、人类之根,是人类的起点与归宿。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自然的发展相和谐的思想,表达了对人与自然的本原性和谐的向往和追求。正如《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一书导言中所说[P15]:

整个自然界、整个地球上的生态系统,在某种意义上数十亿年来都在无意识地、自然而然的“寻求”优秀和卓越,并确实通过它的无数尝试和进化,而终于产生了人,产生了人的意识和灵性这一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在这个意义上人们确实可以说,“人是万物之灵”,但正像罗尔斯顿所言,我们正要因此而感谢整个生态系统,就像花儿和果实感谢整棵树、感谢整个大地。人是“万物之灵”,但不是“万物之主”。人今天恰恰是要运用自己的“灵性”来摆正自己在自然的位置,处理好自己与自然界的关系,善待自然,善待非人类存在物,这样,他才真正配得上“万物之灵”的称号,而在人类的“灵性”和“知性”的历史和现实的构成中,也确实蕴藏着能够使人恰当地认识和处理自己与自然的关系的丰富资源,有待于我们去深入挖掘。

从表面上看,生态伦理所涉及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实质上仍然是指人与人的关系,行为者与他人的关系,以及现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在今天,人类再也不能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而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这是生态伦理学的重要内容和道德规范。这种人与人的关系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来实现的,就是说,它是以自然为中介而表现出来的。生态伦理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涵盖到了人与人的关系中去,比传统伦理学的内容更丰富了[陈敏豪,2002,P132]。

三、确立生态文明的新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针对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人口、环境与发展悖论,应该确立一种新的文明即生态文明,也就是人与自然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文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是一种文明范式的根本性转变。生态文明继承和发扬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长处,以人类与自然相互作用为中心,强调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是在这个基础上与自然界发生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之中,我们必须总结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过程中的经验得失,避免传统工业文明发展中出现的弊病,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自然观与社会发展观

首先,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的自然观。人类中心主义倡导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在工业文明中,长期居主导地位的传统价值观认为,自然财富是无限的,人的物质需求也是无止境的,人类只要不断地征服自然、扩大消费,就能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在这种旧的价值观支配下,人们片面追求经济数量上的增长,提倡无节制的消费和肆意开发自然资源。正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导致了生态危机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发达工业社会的一个显著表征,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异化状态。自然不是被当作与人亲和、协调的对象,而是被当作征服、统治的对象。人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并以功利主义、不计后果的态度掠夺自然,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冲突。一方面是人控制自然能力的增强,人化自然的扩大;另一方面则是自然界对人的报复,人的生存环境的恶化和缩小。这样,不仅人有自然的关系异化了,而且人本身也异化了。

其次,在社会发展观方面,我们必须确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把对自然的合理开发和积极保护统一起来。我们不能离开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单纯强调对自然的保护,使保护变成被动的适应,那样就无法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就会使社会进步缓慢乃至倒退。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许多环境问题正是由于科技和经济不发达所造成的,只有积极致力于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同时,我们也不能离开对自然的保护来单纯强调对自然的开发,使开发变成对自然的粗暴掠夺和破坏,必须吸取某些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的历史教训,使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相互协调,把促进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保证未来的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实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以便全面长远地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实践已充分表明,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是典型的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不负责任的愚蠢行为,教训极其惨痛,代价极其昂贵。在今天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不能在再走过去的老路,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在综合发展的基础上,搞好胜生态经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文明。

2、全民动员,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明是在工业文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时又是对工业文明的超越。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向前发展,生态文明将会成为未来社会的主要文明形态。那么,如何来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呢?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其一,加强生态文明观念的教育。生态文明观念的核心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塑,即必须认识到:人既是自然的主人,又是自然的存在物;人既利用自然,又必须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当前最重要的是转变环境教育观念。要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度树立正确的自然观、环境价值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法规,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大幅度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力度。同时环境教育要求人们依据环境法则,逐步树立起“一个地球”的意识,树立起人与自然平等、国际间和代际间公平的思想。因此,提高生态意识,进行环境教育应当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任务。

其二,加强生态道德教育。生态道德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大力培育全民族的生态道德意识,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才能解决生态保护的根本问题,才能为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面对生态环境的渐趋恶化,需要把生态道德教育提上议事日程。通过这种教育,增强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道德意识,使之认识到,生态道德是人类道德的重要方面,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所应履行的道德义务与责任。生态道德既包括人对自然的道德,也包括人对人的道德。从“人是自然”的观念出发,人对人的道德亦是人对自然的道德的表现。合理调节与控制人类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不断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全人类真正和平相处,这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基本要求。

其三,加强生态法制教育。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不仅需要人类的道德自觉,同时更需要社会法制的保障。目前,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开始制订了世界性的环境保护公约。如联合国于1993年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21世纪议程》在全球的执行情况,目前有8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了执行《21世纪议程》的国家报告。与此同时,不同国家也根据各自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状况,制订了各种独具特色的环境保护纲要和法规。目前环境法学已成为人们研究的一个新视域。生态法制教育的根本宗旨是,让人们了解各种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法规与条例,从而能更加自觉地遵循自然生态法则。

3、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谋发展

建立生态文明,就必须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来办事,改变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可持续消费之路;就必须在全社会培养环境伦理和道德,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制度,形成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只有人与自然相和谐,才能给人类带来福祉,否则,就只能给人类带来灾难与贫穷。我们要把生态文明观贯穿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推进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民用工业道路。

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是一种崇高的社会理想,实现这种理想需要我们在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进行变革、创新,这是一项艰巨、持久的挑战性工作。在新世纪,我们要把这种理想作为指引经济社会发展的灯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推陈出新,实现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新飞跃。

当代生态文明理念的产生,不仅引起人们自然观的新变化,也延伸到社会政治经济方面。许多人都意识到,生态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甚至还存在于精神心理方面。许多人除了研究自然生态之外,还研究社会生态、政治生态、经济生态,而且提出了精神生态的概念。还有人提出,生态文明在当代,应该成为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或政治)文明并列的四大文明。因此,生态文明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并正在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迅速转化。

生态方面论文:区域经济生态发展论文

[摘要]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是当今世界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是一个由一系列经济链与生态链以及经济与生态链环所构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联动的庞大系统。构造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综合评判体系,应当以区域经济发展度、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度、区域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四个层面的有机整合作为切入点和推进路径。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随地都在运动变化着的。

[关键词]区域经济;生态发展;和谐度;综合指数

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生产经营活动,而生产经营是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和经济社会背景的环境下进行的。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程度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并决定着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因而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是当今世界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既是一个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更是一个急需深入探索的重要实践范畴。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是否和谐?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程度怎样?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运行性态如何?以往人们大多只是根据生态环境的质量水平来进行单方面判断,既缺乏科学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又缺乏判断操作上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其判断结果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不高。本文试图以区域经济发展度、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度、区域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四个层面的有机整合为切入点和推进路径,就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综合评价体系进行初步探讨。

1.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涵义和特征

1.1300多年来的“工业文明”,特别是20世纪以来的迅猛发展,固然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但也导致了目前全球环境的严重污染和全球资源的严重锐减。当今人类,一方面享受着前所未有的高度物质文明,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忍受着前所未有的恶劣生态环境。自从联合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可持续发展”问题以来,世界各国都迅速作出积极的反应,一致表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实质上是要求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趋于和谐,才能可持续发展;背离和谐,便不可持续发展。

1.2所谓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是指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影响经济与生态发展各种因素的总和,它包括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等诸多方面,通过经济链、生态链以及经济与生态联动所构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联动的庞大系统。

1.3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其运动变化具有5个特性。

1.3.1综合性。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是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中所面临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

1.3.2整体性。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所面临的与其生存和发展高度相关的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等诸多方面优劣程度的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总体评价。

1.3.3层次性。它是由多层次构成的,既包括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效率水平,也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规模和效率水平,还包括区域经济与生态互动发展的规模和效率水平。

1.3.4过程性。它贯穿于经济与生态发展的全过程,即这一运动过程中的每一个时点都存在着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程度问题。

1.3.5运动性。它是运动变化的,即随着经济与生态发展运动时空的位移变化,与之相并行交替的经济与生态发展及其质量优劣水平的也随之发生变化,既有可能变强,也有可能变弱。

2.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及其评价指标体系

2.1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可以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来表示。所谓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是指一个特定区域范围内报告期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之间所结成的和衷共济、相互适应、协调运行的良好状态关系的程度。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越大,表示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越和谐;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越小,则表示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越不和谐。

2.2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通过统计指标来反映,而统计指标的设置又必须服从于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运动变化的特殊规律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究竟应该选取哪些指标,建立什么样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才能既有利于计量评价,又有助于严密监测和科学决策,是一个值得深入研讨的现实课题。我以为,综合评价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应当遵循以下6项原则:

2.2.1客观性。设置的评价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出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运动变化状况的现实特征。

2.2.2完备性。从整体出发,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包括空间完备性和时间完备性,空间完备性是指评价指标体系要成系统,应包括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主要方面;时间完备性是指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不仅要从各个不同角度反映出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运行现状,更要反映出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运行态势。

2.2.3科学性。指标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应具有确定的、科学的深刻内涵。应该根据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内在联系,选择含义准确、便于理解、易于合成计算及分析的具体、可靠和实用的指标,以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反映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性。应当具有清晰的层次结构,由局部到整体,由复杂到简明,在科学分析和定量计算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对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的直观结论。

2.2.4系统性。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是一个由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指标和指标系统并不是一个静止和绝对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不断动态发展变化的概念。因此,在选择和确定具体指标来构建指标系统时,要综合考虑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程度的整体性、动态性和系统性,既要选择反映和衡量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发展状况的指标,又要包含反映各个系统相互协调指标;既要有反映和描述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系统状况的静态指标,又要有反映和衡量系统质量改善和提升的动态指标。

2.2.5可比性。评价指标既便于进行纵向比较,也要便于进行横向比较;既要可用以进行时序比较分析,也可用来进行不同区域之间的比较分析。这就要求在选择指标时,必须考虑到指标的延续性、综合性和关联性,同时考虑支撑分析和预测的可能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准确地分析和研究统计资料及其含义,参考统计年鉴和其他相关年鉴及文献,选用范围和口径相对一致的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

2.2.6实用性。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指标体系应该简单明了,所要求的数据资料能够及时、正确、完整地取得,计量评价上要简便易行。指标数据的选择、获得、计算或换算,必须立足于现有统计年鉴或文献资料,至少容易获得、计算或换算,并采取国际认可或国内通行的统计口径,指标的含义必须十分明确,便于有效地进行定量的分析和评估。

2.3根据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特殊规律性及综合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综合评价和反映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指标体系,应包括经济与生态两大领域的四个层面(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经济发展度、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及其若干分支项目的和谐指数系统(见表1)。

4.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的综合评判方法

所谓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是指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动变化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量变状态之特征。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具有运动变化之特征。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随地都在运动变化着的。那么,一个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的和谐程度究竟是向好的或更好的方向运动变化,还是向差的或更差的方向运动变化,应该用什么方法来判断?我认为,应该建立判断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的数学模型,据此来进行定量评判。

公式的经济意义是:当P=1时,表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行中其程度没有变化;当P>1时,表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行中其性态从差的(或较好的)向着好的(或更好的)方向运动变化;当P<1时,表明在运行中其性态从好的(或较差的)向着差的(或更差的)方向运动变化。

本文研究所完成和揭示的是关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及其综合评判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而更重要的是将基本理论与方法应用于具体的实证研究分析并据以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基于刊物所允许容纳的篇幅所限,笔者将另文就本文所提出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在综合评判中国及其各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中的具体应用以及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生态方面论文:循环经济城市生态构建论文

【摘要】我国的城市,已经历了从“自然本体论”向“人类本体论”城市的转变。在“人类本体论”思想主宰下,人们只关注社会经济指标,而将生态指标排除在视野之外,也就是说生态环境因素迷失在城市发展进程之外。与传统城市相比,生态城市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和谐性。生态城市的和谐性,不仅体现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更是体现人与人关系的和谐。

一、生态缺失是传统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根源

(一)城市的加速发展产生了生态环境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化率由1979年的8.5%提高到2004年的41%。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50%左右(国际经验30%至70%为加速城市化时期)。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以聚集为主要趋势的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

城市的加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新增加的城市人口大约为1500万,促进了城市非农就业岗位增加;城市产业结构由低级向高级演变,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城市功能逐步健全和优化;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城市文明不断渗透传播,推动了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人的素质不断提高……。

城市的加速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负效应。据联合国环境署统计,全球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市人口消费全球75%的自然资源,并产生全球75%的垃圾。

传统城市的生态环境负效应主要表现为:一是空气污染。城市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烟尘,笼罩在城市上空,给城市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也是造成城市热岛效应的主要原因之一。2004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监测的342个城市中,只有132个城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仅占38.6%;空气质量为三级的城市有141个,占41.2%;而劣于三级的城市达69个,占20.2%。二是固体废弃物污染。我国城市垃圾年清运量约1.49亿吨,并且还在以每年8~10%的速度增加,无害化处理却不到20%;工业固体废弃物每年大约产生6亿吨,其中,危险废弃物占5~6%,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到46%,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圈之中。三是水环境污染。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大约为414×108m3/a,城市污水处理率和二级处理率分别仅达30%和15%,污水回用率则更低。由于大量工业和城市生活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江河造成90%左右城市河段受到严重污染。四是资源短缺加剧。我国约有42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114座严重缺水,全国城市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年缺水量60亿立方米。能源供需每年都有缺口并呈扩大的趋势,以天津为例,2004年可供全市消费的能源量年末库存量为-348.03万吨标准煤,缺口比2000年增加了115.66万吨,年均增长10.63%。五是资源利用效率较低。2004年,我国的GDP只占全世界的4%,但消耗的原煤占世界的38%,钢材占27.4%,氧化铝占21.4%,水泥占45.8%。按现行汇率计算,我国资源生产率只相当于美国的1/10,日本的1/20,德国的1/6,能源利用率为3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55%,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分别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个、25个、20个百分点。每辆汽车年油耗为2.3吨,比美国高27.8%,比欧盟高53.3%,比日本高109.1%。单位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是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8倍左右。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也较低。在发达国家,废钢铁、废铜、废橡胶的回收利用率都达到了90%,而我国废钢铁回收利用率仅为45%、废铜回收利用率为30%,废橡胶的回收利用率为40%。

上述种种生态环境负效应使得城市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挑战。

(二)生态缺失是传统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根源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城市发展有三个阶段:一是“自然本体论”城市。这种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早期形成的,在自然因素完全决定和支配人类定居区域演变的特定情况下的城市表现形态,反映了人类社会生产水平在自然面前处于劣势时体现的顺应自然的城市发展思想。二是“人类本体论”城市。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的因素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以人类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兴盛一时,对城市的存在和演化产生了重大影响。三是“生态本体论”城市。即人、生物和非生物环境和谐、均衡的城市生态系统,这才会带来城市的持续兴旺和繁荣,即所谓生态型城市。

人们不仅忽略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仅仅把自然生态系统看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看作是人类任意索取资源和排放废弃物的场所,是人类征服和改造的对象;而且还忽略了城市这个人工系统自身也应该具备像自然生态系统那样的自我平衡机制。我们把城市发展中这种缺少对生态因素关注的现象,称为生态缺失。城市发展理论和指导思想上的生态缺失,导致了城市系统的生态缺失,使得城市成为经济上的明星,生态上的黑洞。城市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矛盾的加剧等种种生态环境负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源自城市发展理论和城市系统的生态缺失,源自不适当的城市发展模式和经济发展模式。因此,生态缺失成为我国传统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根源。

二、生态回归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生态回归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是一个人工系统。它作为人们改造自然最彻底的一种人居环境,是人类在不同历史阶段,改造自然的价值观和意志的真实体现。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不断升华,对城市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约瓶颈的逐渐认知,生态因素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人们开始意识到,城市发展不仅要关注经济社会因素,也要关注生态因素。只有三者的全面协调发展才会有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应包括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它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集中体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解决的问题是:使城市生态系统的调节机能能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保证城市和城市体系经济效率及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使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费和污染最小化。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因此,实现生态回归,实现“人类本体论”城市向“生态本体论”城市的转变,是逆转城市发展中的生态环境负效应的必然选择,也是传统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发展中的生态回归,就是要使城市系统能够具备生态调节机能,能够维护城市系统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保证经济效率及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使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费和污染最小化,实现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协调,实现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的统一。

城市发展中的生态回归,实质上是一场生态环境革命。它是以人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为宗旨,以城市发展中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和谐为目标,调整城市产业结构与工业布局为手段,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改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和价值,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类的创造力、生产力,促使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技术和自然达到充分融合,城市稳定、协调和永续发展的环境复合工程。

城市发展中的生态回归,就是要彻底改变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中单纯的“环卫”、“环保”和“污染治理”等传统观念,打破“生态环境建设就是投资”、“要工业就不能要环境”、“先污染后治理”等的传统认识,建立全新的生态环境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理论、新思路和新模式。把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生态环境革命整合城市发展诸要素,提升城市价值,以城市增值盘活资产存量,从而高效聚集城市财富,并以城市丰厚的经济实力投入环境和城市综合建设的良性增长循环中。

(二)生态回归所追求的城市发展目标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英文为ecopolis或ecocity或ecoville或ecologicalcity,这一概念是在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BA)”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前苏联生态学家O·Yanitsky(1987)认为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城模式,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为创造力和生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住区。美国生态学家RichardRegister(1987)则认为生态城市即生态健全的城市,是低污、节能、紧凑、充满活力并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聚居地。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1999)在《自然生态化:为人类和地球彻底改造城市》中指出:无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将规划本国城市放在长期协调发展的地位,而其大方向只能选择走生态化的道路。城市生态化也就是“生态城市”,简单地说就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区形式;是一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三者保持高度和谐,技术和自然达到充分融合,社会生态化、经济生态化、城乡环境清洁、优美、舒适,从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类(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创造力、生产力,并促使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稳定、协调与永续发展的自然和人工环境复合系统。

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概括出生态城市包含的主要内容是:社会生态化、经济生态化和自然生态化,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化。自然生态化是基础,经济生态化是条件,社会生态化是目的,复合生态化是前提。从涉及领域来看,生态城市是一个以人的行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系统为依托、以资源和能源流动为命脉、以社会体制为经络的“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系统,是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统一体。从城市生态环境方面来看,生态城市的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良好的环境质量和充足的环境容量,空间结构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建筑广泛应用,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融合。从城市经济方面来看,生态城市既要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更要保证增长的质量,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社会方面来看,人们的价值取向已不再是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为目的。科技、教育、道德、法律等都将“生态化”。

要营造满足人们自身需求、文化气息浓郁、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城市居住地。二是整体性。生态城市不是单以追求环境优美或自身的经济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在整体协调的新秩序下寻求发展。生态城市建设不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更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三是持续性。生态城市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的,兼顾不同时间、空间,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现代与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不因眼前的利益而以“掠夺”的方式促进城市短时的“繁荣”,保证城市发展的健康、持续和协调。四是高效性。与传统城市“高能耗”、“非循环”相比,生态城市的运行机制是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人尽其才,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分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共生协调。五是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是城市,但是生态系统具有开放性,因此生态城市的建设必须考虑城乡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必须建立在城乡的区域平衡基础上,并表现为明显的区域特征。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和生态文明时代。面对城市化、人口、环境资源的巨大压力和严峻的挑战,未来城市发展也必将体现生态文明这一时代特征,只能走城市生态化发展道路。建设生态城市是生态回归所追求的城市发展目标,是城市发展变革的系统工程,也是走出“人类困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实现城市生态回归的最佳途径是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将经济与社会、生态系统联结起来的全新的经济范畴。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回归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物质循环运动的本质属性,运用生态学规律改造传统经济系统的线型物质流动模式,以物质的高效利用和充分循环利用为核心,以“3R”即“减量化(Reduce)、再循环(Recycle)、再利用(Reuse)”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重新构造经济系统,实现“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和能量梯次、闭环流动型经济。

1.循环经济是实现城市生态回归的切入点

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首先必须选准切入点。在自然生态化、经济生态化和社会生态化的平衡发展与良性循环这个生态城市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中,经济生态化是前提,没有经济的生态化,就不可能有城市的生态化。因此,实现城市的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必须以经济生态化为切入点,从“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入手。循环经济正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回归,它突破了传统经济对建设生态城市的最大壁垒。

城市化是以工业化为基础的,传统城市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与工业化运动以来以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为特征的传统线性经济模式密切相关,与传统的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非循环性密切相关,这种非循环性是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致命缺陷。而且目前末端控制和治理,没有从“生态—经济—社会”巨系统的整体着眼,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恶化危机。因此,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对传统的人类社会经济体系进行创新,而循环经济代表了这种创新方向,是对传统线性经济的革命。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善待地球的发展观和价值观。它与传统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内部是一些相互不发生关系的线性物质流的叠加,由此造成出入系统的物质流远远大于内部相互交流的物质流,形成“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的经济特征;而前者则要求通过“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在系统内部以互联的方式进行物质交换,使进入系统的所有的物质和能源都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达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结果。一个理想的循环经济系统通常包括四类主要行为者:资源开采者、处理者(制造商)、消费者和废物处理者。由于存在反馈式、网络状的相互联系,系统内不同行为者之间的物质流远远大于出入系统的物质流。循环经济可以为优化城市经济系统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提供整体性的思路,为传统城市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经济提供战略性的理论范式,从而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资源环境与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2.循环经济能够体现城市生态回归的核心思想

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就是要用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理论来规划、设计和建设城市,解决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生态缺失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资源的浪费问题,维护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而循环经济正是运用生态学原理来指导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其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其主要目标是:第一,减少物质投入量。针对产业链的输入端,强调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性开采与利用,以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为经济活动的投入主体,以物质投入量最小化(低开发)为目标,达到既定社会经济目标。第二,减少废弃物排放量。针对产业链的输出端,强调以废弃物排放最小化为目标(低排放),实现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以及社会生活各领域产生的废弃物的多次回收再造。第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为目标,要求通过发展减物质化和再资源化技术,提高物质、产品之间的转化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输入和输出经济系统的物质流。第四,提高物质循环利用率。以物质循环利用率最大化为目标,强调构筑从废弃物到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企业)共生组合,建立“经济食物链”和循环链,通过系统内部相互关联、彼此叠加的物质流转换和能量流循环,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尽可能降低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和基本思想。作为一种发展模式,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可以达到减少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降低人类生活、经济活动及社会发展对资源的过度依赖,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等目的。因此,可以说循环经济集中体现了城市生态回归和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思想。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了空间、舞台、机遇和条件,而发展循环经济为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找到了有效的实现途径、形式和抓手。

四、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是实现城市生态回归的基础

城市的循环经济体系不同于传统的经济运行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首先构建循环经济体系。而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消耗大量的人、财、物力,并且对旧体系的改造比新体系的建设更加复杂,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循环经济体系的构建应该在城市化进程当中,结合新城市(城区)的建设和老城市(城区)的扩建和改造,用超前性理念和系统工程思想,制定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制定科学的城市建设和布局标准,以避免新建设的城市和城区的经济社会运行系统不符合循环经济系统的要求,刚刚建成就要改造、重建,造成各种资源的巨大浪费。

未来几十年,城市循环经济体系的构建重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城市产业循环体系

构建城市产业循环体系的目的是要解决城市生产活动中的资源循环利用问题。

我国目前的城市产业体系存在的共同缺陷:一是布局分散,缺少按照产业特色和同类产业要素集聚的原则构建的特色产业园区,现有的园区也多是综合性的产业园区,园区内多种产业并存,缺乏产业关联,各园区间的产业结构趋同,不利于建立产业间和园区之间的物质循环关系。二是缺少按生态学原理构造的产业物质流循环链,即上游产品、企业、产业的废料,成为下游产品、企业、产业的原料……,现行产业链主要是按照产品流向构造的,即具有前向、后向关联的产品之间构成产业链和产品链。

在城市化进程中构建城市产业循环体系。首先,要制定科学的城市经济发展规划,必须要充分考虑城市产业循环链条和网络的建设内容,按照生态学原理和产业集聚原则,搞好新建城市(城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规划,搞好老城市(城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其次,按照产业布局规划和各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结合新项目招商引资和老企业搬迁改造,集中打造两类产业园区。一类是特色产业园区,将同类产业项目集中摆放,这样,即有利于同类企业共享资源、联合开发清洁生产技术,交流企业内部物料循环利用的经验,提高产业、园区内部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物料和能源使用量和排放量;又有利于将同类企业产生的成份大体相同的废弃物集中起来,寻找并供给产业“食物链”、“循环链”的下端企业或园区,形成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另一类是生态产业园区,将具有废弃物代谢关系、属于产业“食物链”上、下游关系的企业集中到同一园区,形成纵向闭合的产业循环链,以达到零排放的目的。第三,对于城市建成区已有的、暂时无法向相关的特色园区、生态园区集中的企业,也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内部物料循环利用的水平。并且还要在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基础上,由各城市工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等牵头组织对所辖企业进行废物代谢网络调研,按工业生态学原理进行相关分析,对具备输出、输入潜能而未形成输出、输入关系的企业,组织洽谈,促成其建立链接关系;对在本辖区范围内无法找到链接对象的企业,可跨产业和地区寻找链接伙伴。第四,对于找不到链接伙伴的企业、产业或园区,要积极地组织引进和研发相关的补链项目,建立产业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力争在本市、本部门不存在产业循环链的断点。第五,要大力发展静脉产业和环境产业。静脉产业是指将废弃物转换为再生资源的产业。它是传统的动脉产业(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反馈式流程,是构成完整的产业循环链条的不可缺少的半环。而环境产业本身即是城市产业循环链的必不可少的补链环节,又是为构建城市产业循环链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支持的产业,还是形成整个城市完整的循环经济环路的重要环节。

总之,构建城市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和网络,就是要把各个产业环节和子系统中的断点或缺损的半环接续起来,形成反馈流程;就是要使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特色工业园区之间发展横向耦合和纵向闭合关系,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以达到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

(二)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

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的目的是要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再循环利用问题。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大体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填埋,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垃圾都采用占地填埋的处理方式。其弊端是:费用高昂,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约为200元至300元人民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仅北京市日产垃圾就有12000吨,目前达到一定规模的垃圾堆在北京五环路以内有700多处,占地500多万平方米,每年仍以3—5%的速度增加;沼气泄露,污染空气;垃圾爆炸、垃圾场崩塌造成瞬间的悲剧;剧毒的垃圾液体泄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威胁人类及其他生物的安全等。二是焚烧,经过高温焚化后的垃圾虽然不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但它不仅投资惊人,并且会增加二次污染的风险。剧毒致癌物质二恶英就是垃圾焚烧后产生的主要气体成分之一。而且无论填埋还是焚烧,都是对资源无谓的浪费。第三种垃圾处理方式是焚烧发电,与前两种方式相比,其最大的优点是实现了垃圾资源化,将垃圾转化成了电能。但是它的投资更加惊人,对垃圾的质量(可燃性)要求较高,而且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垃圾液和二恶英污染。所以,这也不是解决城市垃圾问题的最佳途径。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在许多国家,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已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再生资源回收总值已达到2500亿美元/年,并且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全世界钢产量的45%、铜产量的62%、铝产量的22%、铅产量的40%、锌产量的30%、纸制品的35%来自于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并且利用再生资源进行生产,不仅可以节约自然资源,遏制垃圾泛滥,而且要比利用天然原料进行生产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例如,利用1吨废纸,可造纸800公斤,节约木材3立方米、烧碱300公斤、电300度,还可以少排大量造纸污水。因此,实现垃圾的再资源化和再循环利用是解决城市垃圾问题的根本途径。

垃圾分为有机类,无机类和弃土类垃圾,只有将它们混在一起的时候才是垃圾,一旦分类回收就都是资源:有机类垃圾可以转换成家畜饲料、有机肥料等;无机类垃圾可以分为各种金属、纸、玻璃、塑料等大类,重新成为生产原料;而弃土类垃圾则可以用作道路垫土。那么,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再循环利用问题,其关键就是实现城市垃圾的分类,即从源头开始分类收集、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垃圾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缓解城市资源瓶颈,就处理的成本与效益而言,应该是最佳选择。

在城市化进程中构建城市垃圾循环利用体系。首先,应该制定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分步骤推进办法,明确城市新建住宅或住宅小区必须安装有机垃圾处理设施;明确垃圾的管理标准,明确城市环卫系统对城市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清运的责任和义务。其次,要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以及每个居民在垃圾分类中应履行的义务,使垃圾分类逐渐深入市民的思想和生活,并主动对垃圾分类给予支持配合,就像为能饮用到洁净自来水付费一样天经地义。第三,政府应增加相关方面的投入,保证垃圾分类的物质设施建设,为垃圾分类提供各种便利的条件,如在街道两旁和居民区内设立分类垃圾桶等。第四,由政府与环保企业、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在新建住宅区安装有机垃圾(生物垃圾)处理机并建立处理生物垃圾的工作房,通过加热干燥和微生物分解等方式,将有机垃圾转换成家畜饲料、有机肥料等。也可以推广安装专供家庭使用的厨余垃圾处理器,将厨余垃圾搅碎后,直接进入下水道。第五,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由小区保洁员负责指导、监督居民将不同类垃圾正确投放到不同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或相关的产业化公司将垃圾分别送往相关企业。第六,在试点基础上,向整个城市推广。第七,大力发展废旧物资回收产业。逐步形成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可利用物资回收系统。第八,培育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把过去的分散回收集中到规范的市场中来,为资源调控和优化配置提供更多选择。

(三)构建城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目前,我国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缺少雨水收集系统。由于地面硬化,又缺乏相应的雨水收集管线和设施,导致天然雨水直接流入污水管线,被排放掉了。二是缺乏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虽然进行了城市的供水及排水规划,但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尤其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这势必会造成重复建设和决策失误。三是城市污水管网设施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一般是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工厂企业生产废水、机关单位生活污水、公共服务设施污水混在一起,大部分通过城市综合污水排放管网直接排放河流,小部分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河流,二级生物处理率不到15%,污水回用率很低。绝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目标是达标排放,往往没有考虑污水的大规模再生利用等。四是城市人类排泄物从卫生间(厕所),经过下水管道,进入化粪池沉淀,一部分进入城市综合下水管网,被排放或处理;一部分长时间积淀于化粪池,最后被当作废物倒掉。这种排放、处理形式,一方面容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海洋湖泊富营养化问题;另一方面又造成大量肥源流失。同时,由于厕所下水的直接排放,浪费了大量的淡水资源等。

生态方面论文:生态环境政治保护论文

引论、国际政治学家眼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依国际政治学家眼光看,生态环境问题是可以从不同角度切入、依不同兴趣研究的,哪怕从国际问题研究(而非国内问题研究)这样一个大范围来看亦是如此。

第一个主要的角度,主要从经济出发,更多反映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兴趣,叫作“可持续发展研究”。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的发展;它要求在考虑经济增长的同时,注重经济系统与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力求实现一种比较协调、均衡、有连续性的发展。这方面的研究和认识,可以追溯到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在两个世纪以前写下的《人口原理》,简单说,作者的预测是,如果听其自然,人口增长会呈现几何图式(2、4、8、16……),而人类所需的食物的增长最多是算术方式(1、2、3、4……),最后的结局当然十分悲惨。到本世纪50至60年代,欧美一些科学家和经济学家开始研究人类的生产活动、科学技术改进和资源消费方式之短期和长期的不同后果,其中最有名的是60年代末提出的名为“增长的极限”的《罗马俱乐部报告》,这份报告及其他类似的文章、专著的一个共识是:如果人类继续现有的科技开发方式、人口增长速度和资源消耗结构不变,那么,地球的生态环境将遭到严重破坏,资源有可能耗尽,世界人口和工业生产也将最终发生非常突然、无法控制的崩溃。8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莱斯特·布朗出版的名著《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对可持续发展观首次做了系统阐述,它分析了经济发展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如土地沙化、资源耗竭、石油短缺、食品不足等,具体提出了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资源基础、开发再生资源等途径。最近二十多年,可持续发展研究也逐渐从学术界的议论变成了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和一些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首次召开了《人类与环境会议》,提出了“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会议,并首次向国际社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呼吁;1992年联合国再次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最后通过的《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里约宣言》),正式确立可持续发展是当代人类发展的主题。最近,在1997年年末,为了使21世纪的地球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聚集在日本京都,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又名“防止变暖京都会议”),并最后通过了《京都协议书》,达成了各国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新尺度。[注1]在这里,归根到底,“发展”是核心的概念,“非持续性”是它的旧有特点,而“可持续”乃一新的属性。从国际政治视角分析,这种发展观使国际关系具有了一种动态的面目,一种在外延上、规模上不断扩大的形态,但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在这种过程里各种行为体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和发生作用,为什么会有这样而不是那样的行为。因此,可以说,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是国际政治学观察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基础,但它还没有解决国际政治学家们关心的问题。

第二个重要的角度,是由所谓“古典的国际政治分析”确定的,它的通用说法是“生态环境问题引出的安全考虑”。在传统国际政治学家关心的这一领域,主要的研究兴趣在于地理及范围更大的环境要素对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上面,这些研究兴趣不象“可持续发展观”那样只是最近几十年才明确形成的概念,甚至不是随着民族国家的生成一道出现的东西,而是从很久远的从前便具有的思想线索。对于很多国际政治学家来讲,要透彻了解国际政治事务,必须参考“一系列环境要素,不论它们是否属于人类的范畴,也不管它们有形还是无形”。[注2]因此,亚历士多德就曾经讨论过海洋和气候对民族特征和人的才智的影响,到了近代西欧更出现了让·博丁和孟德斯鸠等人的“地理决定论”,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欧美国家出现了以麦金德、马汉、斯皮克曼、拉采尔、豪斯浩佛等人为重要代表的不同地理政治学派,到了二战以后、尤其是6-70年代以来,人口及资源、技术要素等全球性课题的显现,促使越来越多的国际政治学家去分析人口、资源、地理、气候及广义的生态环境对国家实力、战争冲突、国家间关系、相互依赖程度、一体化过程、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强化等“高级政治”的影响。这中间又分许多学派、分支,有各种方法、工具和解释,比如,有的侧重纯粹自然条件(气候、地理、自然资源等)的国际后果,有的注意所谓人造问题及环境(污染、人口、城市化、过度工业开发等)的世界性含义;有人看重国家间博奕等“战略性分析”,有学者纯粹关心(国际背景下)个人与自然的联系;有“地缘政治学派”,也有生态学意义上的“人-境关系学派”;等等。与前面提到过的经济学家的视角不同,国际政治学的“经典关注”不在于“发展问题”,而在于“生存”或“权力”等概念(这里面又略有区分:传统现实主义比较强调“权力”,新现实主义更重视“生存”)。总之,国际政治学家们为人们开辟的完全是另一幅国际社会景观,一幅长久以来便存在的人类以群体方式竞争斗争、“优胜劣汰”的政治画面。

还有一个大的角度,也是由国际关系理论家们推导出来的,由于没有定论,这里姑且称之为“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它与前两个角度都有一些关系,但同时存在着重要的区别。与“可持续发展观”的相似之处在于,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也极其重视国际关系中由于生态问题的严峻化所带来的相互依存过程及其深远后果,不同的地方是,后者比前者更加看重各种非国家行为体(如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运动、动物保护机构以及跨国公司等集团力量)在世界事务中的作用(不论消极或积极的作用),对国家扮演的传统角色则有所批评、有所否定;而且,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不只同意“发展”的经济学观念,更强调国际社会的“进步”、“演化”和“质变”等术语包含的可能性及意义。与传统国际政治学家的“国家生态安全”考虑相比,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更多地把关注焦点放在“族际安全”、“人类安全”、“物种安全”甚至“地球安全”等层面,这种安全范畴当然远远超出了狭隘的军事安全或政治安全或国家安全的范围;不过,与国际政治学思想传统一致而有别于经济学思路的一点是,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依然保持了对“安全”问题本身的执着思索。在这一相对较新的角度上,人们研究的主要问题,多半与旧的国际关系分析单元和分析途径(如国家能力、政府治理、主权现象、国内国外的严格区分、政治经济的泾渭分明等)的失效和困境有关,或者与新的世界政治分析单元和途径(如世界多元主义群体的崛起、各种国际NGO的出现和活跃、“政治”与“权力”等概念的重新界定、国际合作与国际制度的新形态等)的受重视联系在一块。在欧美国际政治学界,前面那种观点多被纳入“传统现实主义”或者“权力政治学派”的范畴内,后面这种观点则基本上属于“全球主义”或者“新理想主义”等学派见解的名下。对于后面这些学派见解的倡导者,生态危机与其说是是一种自然现象,不如讲是一种人为结果,是人类以国家形式和传统国际政治结构管理和开发地球环境的不当所致,所以,解决或缓和生态危机的根本途径,是改进原有的政治结构和思维方式,逐渐把立足点从“主权国家”放到“国际社会”,建立与旧时代有别的全球主义世界政治文明(包括开发资源方式、生活消费方式、群际交往方式、学习及适应方式等等)。[注3]与传统现实主义不大一样,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建立在一种进化论哲学基础之上,它把人类社会的成长,看成一个由单一性和冲突性朝整体性和协作性过渡、由主权民族国家为中心的无政府世界状态朝更有向心力的国际社会乃至全球一体化转变的长期历史过程。

显然,角度的各异常能够使人得到重要的启发。避免独断性和简单化,是国际问题研究者应有的分析尺度。在简单的介绍之后,下面,我们就“生态环境政治与国际关系”这一主题,分别从主权国家的角度和国际共同体的不同角度,进一步探讨国家安全与主权面临的威胁、全球政治的观念及分析视角等问题。

上篇、生态环境政治——主权国家的视角

“生态环境”属于合成概念,它既可区分开来讨论(英文分别是“ecology”和“environment”)[注4],也可作为一个术语使用(ecologicalenvironment)。鉴于本文主要聚焦于国际关系所受到的影响和冲击,从方便计,我们主要使用后一个概念。就是说,这里讲的“生态环境”,是一个广义概念,它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理条件、矿物资源、大气和地表等自然环境,以及人类力量对它造成改变以后形成的次生环境(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通讯等工程造成的人为环境),总之,指以地理条件为基础、人类周围的物理世界。

大体上,我们可以依国际政治学的分析途径,从主权国家的利害关系出发,将它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分为地理政治关注、生态威胁关注和国家主权关注。

1.地理政治关注

地理政治关注以纯粹的自然环境为分析前提。如前所述,它已存在了很长时期,甚至发展出了一门学科——地理政治学(也经常被称为“政治地理学”),这种关注在今天仍然保持了鲜活的生命力。[注5]

地理政治分析的本质,在于揭示国家的政治权力和利益得失与地理、气候、自然资源等外部天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象法国当代著名国际政治理论家雷蒙德·阿隆指出的,它“把外交-战略关系与对资源作出的地理-经济分析以及由于生活方式和环境(定居、游牧、农业和航行)而引起的对外态度的解释,从地理角度加以系统化”。[注6]英国当代政治地理学家杰弗里·帕克指出,地理政治学是“关于国家的地理空间现象的研究,旨在探寻对国家实力之地理基础的认识。对国家行为的观察检验是以领土、区位、资源、人口分布、经济活动及政治结构这样一些特征为背景的。各个国家被当作世界政治空间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地理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因此地理政治学具有整体性,其目标是把形形色色的现象综合起来,总体地加以表述和解释。”[注7]总之,它是一门以地理分析为基础、专门研究国际政治力量与地球自然性质之内在联系的学问;这门学问把领土国家视为国际政治力量的主要单元(非主要单元有诸如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各种超国家集团等等),而气候、植被、土壤、位置、矿物资源、海拔高度、陆块分布等因素则构成“地球自然性质”的内涵。地理政治理论提供了观察国际问题的重要视角。它相信,国家的权力和利益,牢固地根植于地球的天然物性之中;假使人类居住的这个星球象玻璃球一样光滑,对权力的地理研究就失去了意义。现代国家的力量恰恰来源于其安身立命的领土,国土是国家实力的必要条件。国家领土系指隶属于国家主权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一个国家是不可能没有领土的,虽然必要的领土可以很小。一个流浪的部落或种族,尽管可能有一个政府,或在其他方面是有组织的,但在没有定居自己的领土以前,它不会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一个国家。正由于地表及相关因素在不同国家的差异,使地球成为人类上演一出出历史剧的舞台。

地理政治研究的实质在于把人及人的关系放到地球的环境中去看待。纯粹地理分析的对象基本上是固定不变的,地理学者们对特定的地理现象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它们多半属于认识深浅的不同;地理政治观点则必须随着人类的改造自然的能力的变化而变化,并且随着不同的学者对这种变化之性质的解释的不同而表现出理论的差异。比如,飞机的出现以及人类对外层空间的不断开发,给地理政治学增加了一个全新的方面。正象“海权论”的创始人马汉和“陆权论”的奠基者麦金德教授分析技术在便利海洋和陆地交通上所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各自的地理政治理论一样,本世纪前半叶西方一些地理政治学家通过对飞行器技术改善造成的后果(如机动性的大大增加,地形障碍重要性的下降,前方后方观念区别的模糊,等等)的考察,创立了崭新的“空权论”。与此同时,人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地理政治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确定或校准国家当局的对外政策、尤其是涉及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政策;在这种场合,“地理政治”被用于指称处在世界体系中的各国筹划国家安全政策时的某种地理基准。在决策者和决策智囊层那里,专门的地理政治区域并不是由恒定不变的地形所规定的地理区域,而是一方面由自然地理所决定、另一方面由实力中心的动态转移所决定的战略区域。就是说,争夺权力的斗争本身会把一些地区提到显著地位,把另一些地区暂时降到被人遗忘的地位,以致被审视的那些特殊区域有的扩大、有的缩小。地理政治分析与纯粹的地理分析不同,其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它所研究的是动的而非静的形势。政治世界中条件的改变,会改变某一时期给某些特殊因素所赋予的重要性、因而影响到最终的结局。技术条件的变化也会使形势改变,特别是在行使武力方面,因为交通速度和工业技术的进步,必然会使一定国家的实力地位发生变化。地理因素不会改变,但它们对外交政策的意义却会改变。

总之,地理政治观的根本,在于教会各国如何根据既定的自然地理条件使自己在获得权力与和平的国际斗争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一百多年以前,现代地理政治学说的主要奠基者之一、英国牛津大学地理教授麦金德曾经提醒人们:“政治的进程是驱动和导航两种力量的产物。这种驱动的动力源于过去,它植根于一个民族的特质和传统的历史之中。而今天则是通过经济的欲求和地理的机遇来引导政治的动向。政治家与外交家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是否认识到了这些不可抗拒的力量。”[注8]在人类即将迈进21世纪的当口,这种地理政治观仍有很重要的实际意义。

2.生态威胁关注

与地理政治的关注不同,国际政治学家对所谓“生态威胁”的关注,只是近四分之一世纪的事情,但后者所获重视程度相对前者而言有明显上升趋势。从罗马俱乐部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发表著名的《增长的极限》和《人类处在转折点》两份报告之后,尤其在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大会”以后,世界范围内的人口增长、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开始成为国际社会、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关注的中心问题之一。这方面的具体研究涉及许多“技术性”领域,主要是科学进步、技术改进和经济高速增长所造成的一系列始料不及的负面后果,如人口大量增长、现代化、城市化和工业化造成的各种废物对大自然的污染,交通拥挤、食物短缺、药品短缺和资源匮乏,森林过度砍伐、河流改道、饮用水源被污染及大片区域沙漠化,油轮泄漏、电子噪音、化学废物和核威胁的迅速扩散,地球自然物种(植物、动物和其它生物等)的急剧减少和人造“怪物”(城市和工业排放的“三废”造成的“畸形儿”,某些可怕的、类似“克隆人”的试管产品的出现等)的增加,气候变暖、各种人为的灾害越来越频繁;简言之,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失调,地球生态开始以各种灾害的形式惩罚“人的罪孽”。新的形势,迫使国际政治学家从生态危机的角度研究国际关系和权力斗争,而国际政治理论对于生态环境遭破坏的所谓“传统关注”,建立在这样一个信念之上:国家(state)是世界政治中最重要的行为体;国际关系是政治活动的一个领域;国际政治学者探讨的中心内容,应当是在国际无政府的政治体系下、处于相互竞争的各国如何争取各自权力与利益的问题,是对国家之间冲突与合作的分析及说明。从这个立场看,生态威胁的出现,给国际政治分析家提出了许多有重大压力、但并不陌生的研究课题。

这里面有两类课题:

一类课题是,生态问题以何种方式作用到国际权力结构的分配,又如何影响联盟与对抗的新组合模式?在这方面,所谓“南北关系”问题,显得尤其突出。典型的事例之一,是有关气候改变原因的争论。基本上,有倾向于北方国家(发达国家)和南方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两种基本意见。[注17]前者认为,气候的人为改变主要来自于落后、愚昧地区民众对森林的乱砍乱伐和对植被的各种破坏(包括不恰当的农业耕种方式、食物摄取方式、燃料原料结构等等),所谓“沙漠化过程”完全是某些发展中国家错误的发展政策所致。后者提出相反的意见,认为发达国家的大众消费结构(大量使用家用电器、大量弃置城市垃圾等等)、工业高能耗结构和对发展中地区的不计后果的掠夺性开发(如石油的大量开采和其它矿物燃料的过量汲取),才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他们以城市化和汽车工业造成的严重生态污染为例,强调工业发达地区各国要对当前生态失衡负主要责任。依照前一种意见,某些发展中国家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速度,已经超出了国际社会的道德容忍度,是完全不负责任的、不顾他人的方式;“不仅对自己的子孙后代缺少责任意识,而且对国际共同体缺少责任意识”。因此,必须采取各种形态——不论是外界鼓励采用合理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或者是提供各种技术、资金等环保援助,或者是使用强制的、国际法的和国际干涉的方式——制止发展中地区的这一势头;对于这种论点的人来讲,所谓“可持续发展”,首要的目标是针对“野蛮的、不能持续的发展”,即制止竭泽而渔、杀鸡取蛋的开发方式。他们批评说,有些发展中国家甚至以破坏环境为要挟,强迫发达国家和国际社会提供他们所需的各种援助。这一派意见体现在国际政治观念中就是,要加强现有的国际制度和国际法的实施力度,加强国际干涉及其哲学基础的研究,加强对不合理开发方式的监督和控制。相反的意见批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指责是一种虚伪且傲慢的态度,认为发达国家目前实际消耗着地球每日消费的绝大部分燃料、原料,却拒绝让后发展地区的人有享受(或有可能享受)同样的消费模式及舒适生活机会;真正的不道德是“了解事情的利害关系,在自己不肯做出任何让步的同时却让别人做出牺牲”。批评者质疑,这能否算作公正、平等,能否称作道义的选择?!在他们看来,假如发达国家真的愿意与发展国家一道解决生态危机,首先必须从自身着手,比如增加对不发展地区的援助、放弃掠夺性贸易、减少过于奢侈的消费、改造旧的生活观念等等。对于世界共同体而言,这一过程的含义在于改造既有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放弃西方旧式的支配性模式,建立机会更加均等、权利更加平等、规则更加公正的国际民主机制(国际政治格局)。这才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注9]

另一类课题是,生态环境因素如何构成了国家间暴力冲突的新来源,情况有多严重?西方有国际冲突研究专家指出,生态环境的改变会改变国家间的力量平衡,在某个区域或全球范围内导致新的不稳定,并诱发各种冲突乃至战争。[注10]例如可能会导致这样一些问题:气候的变暧,导致北冰洋不冻航线的紧张并引起对南级资源的争夺;膨胀的人口和土地压力造成移民潮,给接受国的国内秩序和周边地区的稳定带来消极后果;水资源的紧张(尤其是水供应的下降)和上游的污染,导致相关国家的矛盾与冲突;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食品的缺乏造成城乡之间、定居者与流动人口之间的紧张关系;如果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粮食出口国用食品作为要挟或施压的武器;联合国海洋法的生效,加剧沿海国之间的“蓝色圈地运动”、以及沿海国和内陆国之间的生存权利之争。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更易受到环境遭破坏的影响,并导致彼此间的麻烦,因为发展中世界仍然没有充分意识到环境退化的恶果,仍然在使用旧的开发方式加剧生态环境威胁(如滥伐森林、农田退化、水资源过度汲取、渔业资源枯竭等);也有人认为,发达国家比欠发达国家在环境之战中显得更脆弱和易遭攻击,例如生态问题导致的移民潮肯定向欧美方向移动,核污染主要出现在工业化区域,汽车和电器等现代消费品的大规模使用严重加剧了工业化国家对石油等矿物原料的依赖程度,“生态恐怖主义”势力打击的主要目标当然是以美、日、欧为中心的西方国家。不论我们赞成哪一派观点,有一个现象是毋庸置疑的:生态环境在当代所受到的破坏,给国际战争和国家间冲突增加了许多新的变量,使国际社会和主权国家同时变成某种新形式的“人质”——生态环境可怕退化的“人质”。[注11]

论述到目前为止,生态环境威胁对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挑战,仍然限于“传统的安全关注”的层面,就是说,它只是给国家提出了新的任务或压力(包括设置新的功能与目标),并没有要求限制甚至改变国家本身;国际格局仍然被视为某种“无政府主义的”的竞争和冲突环境,全球一体化与合作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生态环境之被破坏给国际政治研究带来的各种问题,与其说是一种挑战,不如讲是一种激励;在国家角色的塑造上,这些问题被当成是“建设性的”,而不具有“破坏性的”后果。

生态方面论文:鹿类动物与生态环境论文

提要:本文对三至九世纪华北地区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略作考察,指出:此一时期,该地区仍分布有数量众多的梅花鹿、麝和獐,并尚有少量的麋栖息。与春秋以前的情况相比,鹿类的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明显减缩,特别是麋的减少最为显著;但与晚近时代相比,则仍称可观。鹿类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的变化,是当地生态环境及其变迁情况的综合反映,与人口密度、生产类型和活动强度密切相关。中古华北仍广泛分布有较大鹿类种群的事实,表明当时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从总体上说仍属良好。

关键词:中古、华北、鹿、生态环境

近半个世纪以来,华北[1]生态环境的变迁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一些学者从历史地理的角度,对本地区森林的分布与破坏、河流上中游的水土流失、下游河道变化以及平原地区湖泊淤废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展开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为这一地区的生态变迁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迄止,关于先秦时代这一地区的野生动物种群及其分布的历史变化,考古学和动物学界已有一些学者作过甚有成绩的探讨,而对此后的情形虽有若干片断论说,但专门系统的研究则仍然缺乏[2]。

华北野生动物种类、种群数量与地理分布的历史变化过程,很有必要作为一个专门课题加陨钊胩教郑夥浅S兄谖颐侨嫒鲜兜钡氐纳淝ㄊ贰U馐且蛭谝桓鋈范ǖ牡乩砬蛑校吧镏掷嗉捌渲秩菏康谋浠唤鍪粲谏淝ǖ囊桓鲋匾矫妫乙彩嵌陨淝ǖ淖芴宸从场2还匀唤缰卸锏闹掷嗉倍啵颐俏薹?也无必要)一一加以考述,比较可取的做法是选择那些具有生态标志性的动物、特别是与人类关系曾较密切的大型经济动物作重点考察。恰好,关于这些动物历代记载较多,考古资料也较为丰富,这使我们有可能对它们进行较为具体的历史研究。

鹿类动物[3],是大型陆地野生食草动物的典型种类,也是重要的经济动物。在历史上,鹿类曾对华北居民的经济生活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反过来说,华北地区鹿类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的历史变化,乃是当地人类活动改变生态环境的直接后果之一,是这一地区生态环境变迁的重要历史表征。本文尽量汇集各类文献中的零碎记载,对中古即公元3—9世纪华北地区的鹿类动物及其分布情况作较为详细的考述,并对其所反映的若干生态史问题稍作推论,为开展对华北生态史的综合研究整理一点基础资料[4]。

一、中古以前华北的鹿类

为更好地说明鹿类动物与生态变迁的关系,我们先来追述一下中古以前的情况。

在农耕和畜牧出现之前,由于人口十分稀少,技术能力极其低下,采集、捕猎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干扰还十分微弱,华北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原始状态,各种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尚未受到破坏。因此,远古时代这一地区分布着种类众多、数量巨大的大型野生动物,甚至还有犀、象等后来只分布于热带地区的动物活动[5]。其中,鹿类动物是一个最为庞大的家族,也是当地原始居民的主要捕猎对象和食物来源之一。新石器时代的华北虽然已有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但捕猎野生动物仍为当地居民谋取食物的主要方式之一,而鹿类动物仍是他们最重要的肉食来源。这一情况,已为大量考古实物资料所充分证明。

袁靖曾“比较全面地收集了目前所知的我国各个地区新石器时代的54个遗址或文化层中出土的动物骨骼资料,并对它们按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分别进行了统计和”。根据他的研究,这些遗址(年代约在距今10000年至4000年之间)中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主要集中在梅花鹿、麋鹿、獐等鹿科动物[6]。笔者据其文附表资料统计,属本文讨论范围内(袁文分列为黄河中上游地区和黄淮地区)的35个遗址或文化层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中,鹿类骨骼的数量居于绝对多数[7],一些遗址所出土的鹿类骨骼数量很大,比如陕西临潼姜寨遗址一、二、四、五期文化层共出土有167具,白家遗址出土有218具;安徽濉溪石山子遗址出土数量更多达353具;山东泗水县尹家城遗址也出土有125具之多。这些事实说明,新石器时代鹿类动物在华北的分布十分普遍,并且种群数量之大应居于陆地大型野生动物之首。

到了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的农牧业已取得一定,但人口仍然稀少,土地开垦尚不甚广,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仍有广袤的蒿莱丛林和辽阔的湖沼草泽可供栖息繁衍,因之彼时华北地区的各种鹿类种群数量众多,其中麋(即俗称的四不象)的数量最为庞大。

商代的情形,甲骨卜辞的记载可以说明。根据这些记载我们看到:在当时,捕猎野兽仍为重要的经济活动,卜辞中关于“麋擒”、“逐鹿”、“射鹿”、“获鹿”、“画鹿”、“获獐”之类的文字相当之多,可知鹿类仍是最重要的捕猎对象。据研究者统计,见于现有甲骨卜辞中的鹿类猎获数量,仅武丁时期就达2000头之多[8],每次捕猎常常所获甚丰,猎获的鹿类常在百头以上,其中有一次“获麋”的数量竟多达451头[9]!殷墟动物骨骸出土情况证实了甲骨卜辞记载的真实性。根据古生物学家的鉴定和统计,殷墟出土的野生哺乳动物骨骸,千数以上者有肿面猪、圣水牛和麋,獐和梅花鹿的数量也在百数以上[10]。这些无疑反映:当时安阳及其附近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众多,分布密度相当高。否则,以当时的狩猎技术条件,捕获如此众多的鹿类是不可想象的。

至西周初期,这种情况似乎仍无太大变化,《逸周书·世俘解》中有一条材料记载说:

武王狩(发生在武王伐纣之后不久,在殷都附近进行),禽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麇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11]。

这可能是一次动用大批军队而进行的大规模围猎活动,一共猎获13种野兽计10235头,其中包括麋、麈(鹿群中之雄性头鹿)、麝、麇(即獐)和鹿(应主要为梅花鹿)等在内的鹿类动物8839头,占全部猎物数量的76.5%;而麋又占鹿类之中的大多数(超过59%)。尽管《逸周书》是否为信史,历来史家均有怀疑,这段文字所载是否确实也不得而知;但其所反映的情况,在相当程度上是合乎情理的[12]。

自西周至春秋时代,华北平川草泽地区仍有大量的麋鹿栖息繁衍,山丘林地中也是獐、鹿成群。《诗经》的记颂反映:当时许多地区仍有广阔的“町疃鹿场”[13],到处有“呦呦鹿鸣”,成群的鹿觅食徜徉于苹、蒿草丛之中[14];行人在林野发现死獐、鹿的现象时有发生[15]。其它文献也有相似的记载,如《史记》卷4《周本纪》有云:“麋鹿在牧,蜚鸿满野。”虽是一种比喻,但也反映了当时郊外多麋鹿的事实;在春秋时期,有些地方甚至仍然麋多成灾[16]。因此之故,在当时鹿类的遇见率仍相当高。据《春秋左传》“鲁宣公十二年”记载,在晋、楚邲之战(战场约在今河南郑州、荥阳一带)期间的某一日,参战士兵曾两次遇见了麋(一次有麋六头),且有捕获。这些事实说明,在当时,鹿类特别是麋鹿,仍是常见的动物。

但是,自战国以后,华北地区人口有了很大的增加,同时由于铁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耕垦技术能力大大提高,广袤的丛林草莱不断被垦辟为农田,这使得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不断缩小,鹿类的种群数量也不断减少。因此,虽然战国秦汉文献中仍不时有关于鹿类的记载,但鹿群的数量已远不能与以前相比。从文献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习惯于沼泽湿地的麋,在秦汉时代已少见踪迹;其它梅花鹿、獐等等,也逐渐由平原向山区退避。所以战国秦汉文献所显示的鹿类遇见与捕获概率已远低于春秋以前,东部平原地区则基本不见有捕猎鹿类的记载。这些正是战国以来华北地区的生态环境,由于农业的高度发展而发生了显著变化的反映。

不过,直到中古时代,华北地区的人口密度毕竟不象晚近时代那样高,生态环境破坏也不似近数个世纪这样严重。根据各类文献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本区域的许多地方,特别是在西部山区,仍有大面积的树木丛林;东部平原地区还有一些水面广阔的湖沼泽地[17]。这些都给大型野生动物保留了一定的栖息场所。因此,在中古时期,华北各地山岭丛林之中仍有成群的獐、梅花鹿、麝等鹿类动物活动;麋也并未绝迹,在河流和沼泽附近,偶尔还可见其踪迹。在历次战乱和人口锐减时期,比如魏晋北朝时期,由于土地荒芜,草莽复生,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虽不及春秋以前那样数量众多,但较之两汉时期似乎有所增加。二、中古华北的主要鹿种及其分布

关于中古华北鹿类的直接记载虽然不少,但资料极为零碎,并且对于鹿类的种属时常记载模糊,叙述起来相当困难,更无法从统计学上作出数量说明。在此,我们仅根据有关资料,就主要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作些描述。

根据现有资料,我们大体可以分辨出,当时这一地区的主要鹿类有梅花鹿、麝、獐和少量的麋。至于其它属种,则无法断定。

1、梅花鹿梅花鹿(学名C.Nippon),古文献中或作斑鹿,可能是中古华北分布最广的鹿种,大抵各地丘陵山区多树木丛林之处,都有梅花鹿的出没。它的分布区域,可以根据当时文献中关于白鹿的记载来加以推断。

动物学表明,所谓白鹿,不过是梅花鹿隐性白花基因的表现型,是一种罕见的变异现象,发生机率极小。因此,有白鹿出现的地区,必定有梅花鹿的生息,而且其种群数量还极有可能是相当大的[18]。

从很早的开始,古人就以白鹿出现为“祥瑞”,因帝王圣明仁德所感而至。《宋书》卷28《符瑞》中说:“白鹿,王者明惠及下则至。”因之,地方一旦发现有白鹿出现,必定要报知朝廷,捕捉到了以后都要上献皇帝,至晚从汉代开始,这已形成了一种惯例[19]。以白鹿出现为“祥瑞”的观念,是虚妄的;但史书关于白鹿出现的记载,一般来说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地方官员已将捕获的白鹿上献给了朝廷,所以史书才记载了下来。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有谗谀之臣谎报的情况。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有关记载,推知当时梅花鹿的种群分布情况。

魏晋南北朝文献关于白鹿出现的记载,主要见于《宋书》和《魏书》。《宋书》卷28《符瑞》中所载,可确认属于本区者共11次,时间起于曹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终于刘宋后废帝元徽三年(公元475年)。其中言“献”者6次、言“见”者2次、言“闻”者3次。至于出现地点,该书称黄初元年有19个郡国上言白鹿出现,令人怀疑,(很可能是因其年曹丕废汉建魏、即位称帝,地方州县为了献媚,故而编造此种“祥瑞”上报,表示曹氏篡汉是“上应天命”。)其余10次,分别见于扶风雍县、天水西县、东莞莒县岣峨山、文乡县、谯郡蕲县、彭城县、徐州济阴县、雍州武建县、梁州和郁州;《魏书》卷112下《灵徵志》下所载,可确认在本区范围内者有22次,时间起自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公元401年),终于东魏孝静帝武定元年(公元543年),其称“献”、“获”或“送”者,共17次,称“见”者5次。除一次出现地点不详者,其余分别见于魏郡斥丘县、建兴郡、定州、乐陵、代郡倒刺山、相州、洛州、京师(平城)西苑、秦州(2次)、青州、司州(4次)、荆州[20]、平州、齐州、济州、徐州和兖州。

关于隋唐时期白鹿出现,《隋书》和两《唐书》没有集中的记载,《册府元龟》则记载有13次,其地点分别在华池之万寿原、骊山、麟州、沂州、九成宫之冷泉谷、济州、潞州、皇家禁苑(2次)、华山大罗东南峰驾鹤岭、皇家闲厩试马殿、亳州、同州沙苑监,以关中居多[21]。

根据上述记载可知:在中古华北,许多州郡都曾有白鹿出现,而以多丘陵山地的州郡较为频繁;处于黄淮海平原的诸州郡也时见报道。由于京畿附近常禁民间私猎,而皇家苑囿往往养有数量不小的鹿群,因此,白鹿较多出现于这些地方。这些事实说明,梅花鹿在当时这一地区曾有相当广泛的分布,在丘陵山地较多的地方和京畿附近,梅花鹿的种群数量较大,分布密度较高;东部平原地带也有不少分布。

2、麝中古华北的另一重要鹿种是麝(学名Moschusspp.)。在我国,麝有两种,即马麝(学名Moschuschrysogaster)和原麝(学名Moschusmoschiferus)。著名的香料——麝香,系麝的包皮腺分泌物,是一种具有强烈芳香气味的外激素,为世界三大动物香料之一(其它两种分别来自灵猫和河狸)。在中药学里,麝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药材。据现代药学研究,麝香对人的中枢神经有兴奋作用,能兴奋呼吸中枢和血管舒缩中枢,中医用于急热性病人的虚脱,中风昏迷和小儿惊厥等症,疗效显著。

因《大唐六典》、《通典》、《新唐书》和《元和郡县图志》等保存有较详备的唐代各地土贡麝和麝香的资料[22],故不需太费力气,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确定当时麝的主要分布区域。据《通典》记载,在唐代,麝香被制成颗粒,诸州上贡数量自10颗至30颗不等[23]。当时除华北州郡贡麝香外,南方各地特别是山南、剑南也大量土贡麝香,说明麝香在当时是一种大量需用的药用香料,颇疑与唐代上层、特别是皇室多患“风疾”有关(“风疾”将另文讨论)。至于直接贡麝,大约是供皇家苑囿豢养并取麝香之用。

根据《新唐书·地理志》的记载,唐代贡麝和麝香的州郡,属于本区(或部分属本区范围内)的有共有22郡,其中贡麝的有同州冯翊郡、庆州顺化郡、丹州咸宁郡、延州延安郡、灵州灵武郡、虢州弘农郡,贡麝香的有商州上洛郡、岚州楼烦郡、忻州定襄郡、代州雁门郡、妫州妫川郡、檀州密云郡、营州柳城郡、河州安昌郡、渭州陇西郡、兰州金城郡、阶州武都郡、洮州临洮郡、廓州宁塞郡、叠州合州郡、宕州怀道郡、甘州张掖郡。

一般说来,能上贡麝或麝香的地区,即有麝的栖息。由以上记载可知,唐代在燕山——太行山一线以西以北、青藏高原以东的许多州郡土贡麝香或者麝,甚至距长安不远的同州亦以麝香称贡,说明这些地区均有麝的活动栖息。但黄河下游州郡,则不见有贡麝香的记载,说明唐代麝在那些地方很少分布或没有分布。考虑到麝的生活习性特别是食性,东部地区可能一向不曾有过大群的麝。

3、獐獐,古文献亦称麇(学名Hydropotesinermis),也是中古华北的重要鹿种。相比较而言,獐不象梅花鹿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并能够提供珍贵的鹿茸,亦不似麝是麝香的主要来源,因此它在古代的声望不及于后二者。不过,獐乃为当时重要的捕猎对象和重要的野味肉食来源,分布区域也相当广泛。在古代,獐的隐白基因表现型——白獐,也被视作一种吉祥物,史家谓:“白獐,王者刑罚理则至。”[24]即白獐的出现,是帝王施行刑罚平正公允、合乎法度的一种自然感应。因此,地方发现白獐出现都要报知朝廷;如果捕获白獐,也必定上献。我们从《宋书》、《魏书》及《册府元龟》中找到与本区有关的记载共27次。具体情况如下:

《宋书》卷28《符瑞》中载有17次,其中言“献”者12次、“见”4次、“闻”1次,时间起自曹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终于刘宋明帝泰始五年(469年);除1处记载称19个郡国上言白獐出现不可靠(理由见上文)外,其余记载所涉及的地区有:琅邪、魏郡、义阳、汲郡、梁郡、汝阳武津、东莱黄县、马头(属豫州)、济阴、东莱曲城县、济北、南阳(3次)、北海都昌、汝阴楼烦;

《魏书》卷112下《灵徵志》记载有7次,6次言“献”、1次称“见”,时间起自北魏明帝永兴四年(412年),止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549年),出现的地区分别是章安、怀州、豫州、华州、徐州(2次)和瀛州;

《册府元龟》卷24《帝王部·符瑞》三记有3次,2次言“见”、1次称“献”,分别为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年,豫州)、十五年(海州)和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年,许州)。

据以上记载可知,当时白獐基本出现于本地区的东部,太行山脉以西则很少见,这似乎表明当时獐主要分布在本区东部。这是由于史料记载缺失,抑或实际情况即如此,尚须进一步考证。从我们所搜集到的资料看,至少关中地区还栖息有一定数量的獐,例如唐文宗开成四年四月,“有獐出于太庙,获之。”[25]这或可认为是从禁苑中逃逸出来的,不能算作自然分布。但孙思勰也曾提到:岐州有上等的獐骨和獐髓,可以入贡[26]。不过,喜于溪河水际活动是獐的生活习性,只要其它条件具备,东部湿润多水区域更适合它的栖息。这样看来,当时本区东部獐的分布较多,故白獐出现亦以东部居多,似也合乎情理。

4、麋比较麻烦的是麋(学名Elaphurusdavidianus)。如前所言,在远古至于春秋时代,麋鹿曾是东部湖沼草泽地区的优势鹿种,种群数量十分庞大。但是,随着土地不断被垦辟,自战国秦汉以后,这一地区的麋鹿日益稀见,在诸鹿之中,其种群数量和分布区域减缩最为明显,以至一些学者曾认为:西汉以后麋已在这一地区绝迹。[27]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至晚近时代,麋不但在华北、甚至在整个中国都逐渐完全绝迹,清代晚期仅北京南郊皇家苑囿中尚有少数豢养,八国联国攻进北京后,竟被洗劫一空,致使中国麋种断绝。直到20世纪80年代,始由英国乌邦寺公园引返其种,现于江苏沿海地区辟有麋鹿饲养场。在中古时代,麋在华北地区的分布已经很少,不过并未绝迹,北魏道武帝天兴五年(402年)曾发生过一场天灾,史称“是岁天下牛死者十七八,麋、鹿亦多死。”[28]可见当时华北地区还有麋分布。因此,我们从一些零碎的资料中,尚可约略寻觅到麋在本区活动的踪迹。

首先,在华北北部边缘草原地带水源丰富之处,似乎还有些麋群活动。例如《魏书》卷28《古弼传》载:公元444年,魏帝复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如文中“麋鹿”乃指麋一种,则那里的麋鹿种群仍甚不小;若是“麋、鹿”两种的合记,则当地至少也还有麋的活动。无独有偶,唐·张读《宣室志》卷8记载说:侨居雁门的林景玄“以骑射畋猎为己任”,“尝与其从数十辈驰健马,执弓矢兵杖,臂隼牵犬,俱猎于田野间,得麋、鹿、狐、兔甚多”,表明今山西北部地区尚有麋的存在。此外,位于陇右道廓州化城县东北七十里的扶延山中,也“多麋鹿”[29]。

内地亦见有麋的记载。如虢州、邓州、济源等地在唐代还有麋栖息。《新唐书》卷215《突厥》上云:“虢州负山多麇麋,有射猎之娱。”[30]同书卷162《吕元膺传》也说:“东畿西南通邓、虢,川谷旷深,多麋鹿……。”至于济源地区,初唐人王绩称其居住河、济之间时,“亲党之际,皆以山麋野鹿相畜。”[31]今山东高密、江苏洪泽湖一带,在唐代也有麋群栖息。前者见于《元和郡县图志》的明确记载[32],后者则在《千金翼方》有所反映[33]。

由此可见,直到唐代,华北一些地方尚有麋活动,只是其种群数量远不能与先秦以前相比,活动区域也极为有限,与同时代的梅花鹿、麝和獐相比,数量也要少得多。这自然是因为原先最适于麋生息的东部平原沼泽地带,此时已变为农耕的中心区域,各地湖沼草泽虽未至全部淤废,但可供麋栖身之处已经不甚广;虽然山区川谷溪涧也适于麋鹿生息,但毕竟不能容纳很大的种群。三、中古华北的猎鹿和鹿产品利用

以上根据各类的记载,对中古华北主要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进行了梳理,试图说明当时这一地区尚有种群数量相当可观的鹿类资源。为了进一步证实上述意见,以下再对中华北的猎鹿和鹿产品利用情况略作叙述。

中古文献关于华北地区猎鹿的记载甚为不少,不过主要集中在太行山——豫西山地以西地区。为方便起见,我们最好分区述说。

1、北部沿边地带华北北部沿边是草原地带或者毗邻草原,那里的野生动物资源较之内地远为丰富,故射猎活动亦比内地频繁。

文献反映,在北魏前期,都城平城以北地区、特别是今阴山一带,是鹿类及其它野兽栖息的渊薮,为获得充足的生活资源,当地居民经常性地进行大小规模的围猎活动,狩猎业甚至是北魏前期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大规模狩猎活动经常性地进行,魏王也常亲自出马。黎虎根据《魏书》统计:北魏前期5帝在位的85年间,共计出猎67次,平均每1年零3个月即出猎1次[34],每次围猎都是收获甚丰。如公元413年,北魏明帝拓拔嗣“西幸五原,较猎于骨罗山,获兽十万。”[35]鹿类动物乃是最重要的围捕对象;《魏书》卷4上《世祖太武帝纪》更称:“神麚四年(公元431年)冬十一月丙辰,北部敕勒莫弗库若于帅所部数万骑,驱鹿数百万,诣行在所,帝因而大狩以赐从者……。”虽然这一记载可能有较大夸张成分,但即使没有数百万而只有数十万,其场面也是极为壮观的;同书卷28《古弼传》又载:公元444年,魏帝复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一次围猎活动能有如此大的鹿类捕获量,对于今人来说,是无法想象的,说明狩猎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十分庞大惊人。鄂尔多斯沙漠南部地区,也有大量鹿群活动,猎鹿活动也是经常性的。北周时期,宇文宪之子宇文贵年方十一年,“从宪猎于盐州(今陕西定边一带),一围中手射野马及鹿一十有五。”[36]也许这段记载有夸张成分,但如非当地有很大的野生动物种群,以一持弓小儿,在一次围猎中即能射得野马及鹿十余头,无异于天方夜谭,史书中也不能出现这样的记载。在幽州地区,鹿类动物也是重要的捕猎对象,当地甚至有人以驴子驮运鹿脯南下至沧州贩卖[37]。直到唐代,文献之中仍多记载北边地区的弋猎之事,比如张读《宣室志》卷8即记载有数事。其一云:振武军都将王含之母金氏“常驰健马,臂弓腰矢,入深山,取熊、鹿、狐、兔,杀获甚多。”又云:侨居雁门的林景玄“以骑射畋猎为己任”,“尝与其从数十辈驰健马,执弓矢兵杖,臂隼牵犬,俱猎于田野间,得麋、鹿、狐、兔甚多。”如此之类,不能俱引。正因为这些地区鹿类资源丰富,当地人们猎鹿活动频繁,唐代所在地区的诸州郡有多种鹿产品上贡朝廷,除上文所列麝香之外,灵州、蓟州贡有鹿角胶,胜州、麟州贡鹿角,会州贡有鹿舌、鹿尾等等。

2、关中地区关中地区的鹿类资源一向较为丰富,由于一些王朝曾在关中设置禁苑豢养鹿类,所以当地的鹿类有不少实际上处于半驯化状态。在唐代,关中地区的鹿类资源仍然相当丰富,卢纶《早春归周至旧居却寄耿拾遗湋李校书端》诗就曾提到周至一带“野日初晴麦垅分,竹园相接鹿成群”的景象[38];当时文献中甚至不时出现关于鹿类进入京城街市、太庙乃至直入皇宫殿门的记载,说明在隋唐时期的关中甚至长安城附近,鹿类的遇见率还相当高[39]。这可能因为当时国家对畿内百姓的捕猎颇多禁令,故鹿群可以相当自由地活动。尽管在当时民间猎鹿受到禁止,但皇帝和王公贵族则时常纵猎于荒郊旷野、射鹿娱乐,这些在当时的诗文中多有记颂,毋须具引。

3、秦岭东部—豫西山地隋唐,在秦岭东部——豫西熊耳山、伏牛山和崤山地区,即自洛阳往西南的邓、虢、商等州,都有很多鹿群分布,猎鹿活动亦相当频繁,史书记载颇多。例如唐初突厥可汗颉利归降后,常郁郁不乐,太宗为顺其物性,打算任命他做虢州刺史,因为“虢州负山多麇麋,有射猎之娱”[40];有时皇帝也带着大批人马前往这一地区狩猎射鹿,如《册府元龟》卷115《帝王部·搜狩》载:“(唐高宗)龙朔元年(661年)冬十月,狩于陆浑县;戊辰,较猎于韭山,上自射禽兽,获鹿及雉兔数十,令代官厨应烹之羊,尽放令长生焉。”直至中晚唐时期,邓、虢一带仍是鹿类众多,许多山民不事耕种,专以射猎为生,号称“山棚”,“山棚”常将猎获的鹿负载入市鬻卖[41]。商州地区的射麝活动,在唐诗中有不少咏颂,如张祜《寄题商洛王隐居》曾提到当地逸人野老“随风收野蜜,寻麝采生香”的隐居生活[42];有些村落乃因居民多事猎麝而被称为“采麝村”[43];由于朝廷土贡所迫,商州一带不少百姓直至垂白之年仍不能结束猎麝生涯,曹松在《商山》一诗中说:“垂白商于原下住,儿孙共死一身忙,木弓未得长离手,犹与官家射麝香”[44]。

4、太行山区南部太行山南部东西两侧在中古时期也曾是猎鹿的好去处。东侧的邺郡一带鹿类甚多,猎鹿之事时见记载。魏文帝曹丕与其族兄之子曹丹出猎,“终日获獐、鹿九,雉、兔三十(它书皆引作二十)。”[45]在当时的工具条件下,如果没有较大鹿群存在,以数人出猎一天即能猎获九头獐、鹿,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曹魏时期,国家曾在这一地区设置了大型苑囿,禁止民间猎鹿,致使荥阳周围鹿群成灾,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大臣高柔极力主张取消禁令,听民捕猎[46]。直到唐代中期,温县(今河南温县)人捕猎还可猎获到獐和鹿[47]。济源一带在唐代亦为猎鹿之所,637年唐太宗曾率队前往济源之山狩猎,所获之鹿被送往有司造脯醢以充荐享[48];裴休兄弟在济源时,曾有猎人以所获之鹿相赠[49]。至于其西侧诸州,也颇有猎鹿的记载,比如隋代皇帝就曾在汾阳宫附近(位于今阳曲)举行围猎,随猎的杨暕“大获麋鹿以献。”[50]再往南的潞州林虑山区,也是鹿类甚多,708年8月,唐中宗曾亲自“逐鹿于潞河”[51]。

在中古文献中,我们尚未找到关于黄河下游地区猎鹿的记载,虽然不能因此认为当地完全没有捕猎鹿类的活动,但与前述地区相比要少得多大概是可以肯定的。

猎鹿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所需鹿类产品。鹿类动物遍身是宝,比如鹿茸、麝香、鹿角胶、鹿骨、鹿尾、鹿筋、鹿胎、鹿肾等等都是十分名贵的中药材,鹿皮可以加工制成各种服饰,而鹿肉则具有很高的滋补营养价值。在中古时代,鹿类产品已被广泛地开发利用,比较显著的是它们的药用,孙思邈的《千金方》、《千金翼方》,孟诜的《食疗本草》和苏恭等的《新修本草》,都十分强调鹿产品的医药价值,尤其是麝香非常广泛。不过,作为药材的鹿产品,流通区域较广,华北居民所用的未必即产自当地,故对此我们不作详述。但当地人所食用的鹿肉,则应为本地区所出产,文献中关于加工食用鹿肉的记载为数不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地鹿类资源的丰富程度。

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卷8、卷9中记载有多种鹿肉加工,如以獐、鹿肉加工“五味脯”、“度夏白脯”、“甜脆脯”和“苞牃(以鹿头为原料)”等等。此外,在当时,獐、鹿肉还可以加工酿制成肉酱,该书卷8就对采用獐、鹿肉加工“肉酱”和“卒成肉酱”的方法进行了专门讨论。在《齐民要术》有关加工烹饪方法的记载中,獐、鹿肉出现的次数远超过除鱼之外的所有其它野生动物,如兔、野猪、熊、雁、鸧、凫、雉、鹌鹑等等,这说明在各种野味肉食中,贾思勰显然最为重视獐肉和鹿肉,也说明獐、鹿肉在当时是比较常见而易得的野味食料。直到晚唐五代时期,韩鄂在《四时纂要》中仍记载有用獐、鹿肉加工的“淡脯”、白脯和干腊肉的方法[52]。这两部关于农事和日常家庭生活的著作一再谈论鹿肉的加工食用,并与牛、羊、猪肉相提并论,表明鹿肉在当时并非太难得的野味。

关于唐代上层加工食用鹿肉之事,史书记载甚为不少。唐制规定:宫廷所需肉酱的加工事务,由光禄寺掌醢署负责,肉酱种类则是鹿、兔、羊、鱼等四醢[53]。在祭祀供品中,则有鹿脯、菁菹鹿醢、葵菹鹿醢等等鹿肉加工食品[54]。除了鹿肉酱之外,当时甚至还专用鹿尾作酱,安禄山就曾向唐玄宗进献过鹿尾酱[55]。在唐代,皇帝常以赐食表示对大臣的褒宠,其中鹿肉是常赐的肉食口味之一[56]。唐玄宗天宝时期,哥舒翰与安禄山、安思顺之间发生了矛盾,唐明皇想作和事佬,趁其三人来朝之机设宴招待他们,“诏尚食生击鹿,取血瀹肠为‘热洛何’以赐之。”[57]这些事例说明,在唐代上层社会的饮食中,鹿肉食品是相当常见之物。

百姓食用鹿肉的实例文献记载虽然不太多,但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比如《颜氏家训》载:北齐时,有人用数块獐肉招待女婿,而女婿竟认为岳父真是悭吝至极,因此非常愤恨以至举止失态[58],这说明獐肉在当时并不算是珍贵难得的美馔。隋唐之际的王梵志曾在《草屋足风尘》一诗中谈到:贫困人家食具不完,有客相过,仅能以“鹿脯三四条,石盐五六课(颗?)”相招待,也说明当时在某些地方鹿肉并非难得的珍味,所以贫穷人家也能存些鹿脯即干鹿肉[59]。颜真卿在生活穷困、妻子生病时,曾向李太保某乞讨过新好的鹿肉脯[60]。如此之类,不一一具引。

要之,在中古时期,华北不少地方捕猎鹿类的活动仍相当频繁,猎鹿活动发生的地域,以本区西北部为主,这也与当时西北部地区鹿类资源较丰富的情况基本相合。但东南部也有一些鹿类栖息,特别是在丘陵山地鹿类也还比较常见,何以这些地区不见有猎鹿的记载,尚待查证。同时,尽管中古华北鹿肉不如家养畜肉那样易得常食,但也远不象晚近时代这样稀罕,故当时文献之中还颇有一些关于鹿肉加工食用的记载,特别是指导日常生计的《齐民要术》和《四时纂要》等,都专门提到鹿肉加工方法,这从另一侧面证实当时华北地区尚存在较为丰富的鹿类资源。四、从鹿类推测中古华北生态状况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对中古华北地区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已经取得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只是我们对于不同鹿种的分布密度,尚无法作出具体判断。这一方面是由于鹿是移徙活动的,即使在当代,也很难就某个地区野生鹿类的分布密度获得一个精确的数据,通常只能采用标志重捕法,或者统计捕获率、遇见率等等,取得一些相对数值;另一方面更由于现存中古可供利用的相关数据实不足以作这方面的尝试。因此,我们只能就总体情况概略地说,当时华北仍有不少地方存在数量相当可观的鹿类。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估计,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文献有不少关于白鹿、白獐和贡麝、麝香及其它鹿产品的记载;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关于猎鹿活动的记载中,时而出现相当不小的捕获数字,而文献关于食用鹿肉的记载亦可为此提供佐证。隋唐文献不时记载有獐鹿进入长安城中、甚至闯到皇宫附近,我们可据以推测:当时长安附近、关中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甚为可观。

在界中,任何一种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都是与一定的生态环境,包括无机环境和生物环境相适应的。就生物环境而言,各种动物的分布范围、种群大小和密度高低,既取决于食物资源的分布及其丰富程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不同动物之间复杂的竞争、共生与捕食关系的;而所谓动物,则与人口密度、经济生产方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动物种群数量的增长与减少,分布区域的扩大与缩小,绝对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对生态环境及其变化的综合反映。相应地,特定区域中动物、特别是某些典型动物的种群大小及其分布情况,也就成为判断该区域整体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这就容许我们根据鹿类的情况,对中古华北的生态环境状况稍作推测。

首先,鹿类作为典型的食植(食草)动物和重要的经济动物,其分布范围与种群大小,既与森林、草地特别是其中可食林、草种类的分布与丰俭程度直接相关,更与人口密度、生产类型和经济活动强度(在农业主要是土地开发强度)有很大关系,人口增加、土地开发,以及相应发生的森林、草地的减少,必定会导致鹿类种群数量的下降和分布区域的缩小。从较长的时段来看,这种关系是比较清楚的。以《诗经》时代与中古相比较,前一时期人口尚少,华北还存在着广袤的森林和草场未遭砍伐开垦,鹿类喜食的植物如苹、蒿、芩之类仍很丰富,“畋猎”虽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但民俗与国法对野生动物的季节性保护还是相当严格的,所以其时华北地区还到处是“呦呦鹿鸣”的景象。但到了中古时期,森林植被状况已大不如《诗经》时代,与远古更无法相比,故鹿类的栖息范围及种群数量相应地也就小得多,曾经是鹿类优势种的麋鹿,种群数量更是明显减少。只是与晚近时代的情况相比,中古华北的鹿类资源仍可谓丰富。

仅就中古时期本区鹿类的种群数量与分布情况而言,其与自然生态和经济变化之间的相关性也有一定的显现。我们注意到:这一时期华北地区的鹿类资源,从分布区域来说,以西北山地高原区较为丰富,北部边缘地带因属草原或毗邻草原,其种群数量更是相当庞大;而文献关于其东南部鹿类的记载相对较少,且现有的记载亦大抵多在拥有山地丘陵的州郡。这些情况,毫无疑问与有关地区的农业开发强度较弱、林草地较多有关,可与森林、草原变迁的成果互相映证[61]。

进一步检核各类史书的相关记载还可发现:它们主要出自唐以前的文献,出自唐代文献的则较少。这似乎表明,中古时期华北地区的鹿类资源,存在着前丰后俭的情况。我们知道,魏晋北朝时期,北方地区长期处于战争动乱状态,人口密度一度下降到了相当低的水平,土地荒芜的情况十分严重,农业经济曾经相当低落。但这种令人慨叹的社会经济衰退,也带来了一个从生态的角度看来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后果:即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特别是草场和次生林的扩展。由于这种恢复和扩展,鹿类等野生动物获得了扩大其种群数量和栖息范围的机会。故此,魏晋北朝文献关于鹿类的记载、特别是关于白鹿与白獐出现的报告较多,涉及的地区也较广,连在汉、唐时期均曾是农业繁盛、人烟稠密的东南部地区,也分布有相当多的梅花鹿和獐。但是,随着这些地区的农业经济逐渐恢复并取得进一步,人口密度逐步提高,一度荒闲的林草地又被复垦为农田,丘陵山地的林木亦由于各种需求的扩大而大片地遭到砍伐,可供鹿类活动的空间再度渐趋减缩,其种群数量亦渐减少。如此一来,唐代文献关于鹿类的记载不如前一阶段多,乃在情理之中。反过来看,中古华北鹿类的种群数量、地理分布及其变化,亦正是对当时森林、草地盈缩变化的间接说明。

其次,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是判断一个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鹿类作为动物界中的一个族类,虽不能完整地反映某个区域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但仍可据之对动物种类多样性与资源丰富性作出某种推断。这是因为:其一、鹿类曾是华北最为重要的野生经济动物,自远古以来即是当地人们捕猎的首选目标,仍有较多鹿类可供捕猎,即意味着尚有众多其它可供捕猎的野生动物;其二、在各种高等食草动物中,鹿类是对生境、特别是林草地的要求比较严格的一类,鹿类的种群数量和地理分布对生态环境的改变反应比较灵敏,有较多鹿类存在,即意味着整个生态环境尚称良好,其它野生食草动物亦应较为丰富,至少在华北这样的自然环境下是如此;其三、鹿类动物是生态“食物链”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食物链”中,鹿及其它食草动物属于“一级消费者”,是大型食肉动物的捕食对象,数量众多的鹿类及其它食草动物存在,为食肉猛兽提供了食物条件,相应地,后者亦必定存在着一定的种群数量。

也许对当时文献关于猛兽的记载略加征引,有助于进一步阐明以上观点,并增进我们对中古华北野生动物资源的多样性、丰富性和整个生态环境状况的认识。

曹魏时期一位名叫高柔的大臣,针对朝廷禁止百姓在禁苑中捕鹿发表了一段非常耐人寻味的议论。据高柔称:由于国家禁止在苑囿一带捕猎,致使方圆千里之地,鹿群恣意繁衍,附近以耕稼为生的百姓深受其害。他非常忧虑地指出:当时“群鹿犯暴,残食生苗,处处为害,所伤不赀。民虽障防,力不能御。至如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元元之命,实可矜伤。方今天下生财者甚少,而麋鹿之损者甚多。”[62]因此他主张放宽捕禁,允许百姓猎鹿。为了陈明利弊,他还特地作了如下的估算,称:

……今禁地广轮且千余里,臣下计无虑其中有虎大小六百头,狼有五百头,狐万头。使大虎一头三日食一鹿,一虎一岁百二十鹿,是为六百头虎一岁食七万二千头鹿也。使十狼日共食一鹿,是为五百头狼一岁共食万八千头鹿。鹿子始生,未能善走,使十狐一日共食一子,比至健走一月之间,是为万狐一月共食鹿子三万头也。大凡一岁所食十二万头。其雕鹗所害,臣置不计。以此推之,终无从得多,不如早取之为便也。

在这一估算中,他提到了鹿和以鹿为食的虎、狼、狐、雕鹗,其中鹿的数字特别大,一年中要被猛兽捕食掉的即可达十二万头;其它动物的数目也甚为不小:虎有600头,狼有500头,狐则多达10,000头。我们无法知晓这些数字是否是经调查所得,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其数字有很大的夸张,也并非完全是信口开河。高柔并不具备生态学知识,但他所举陈的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数量比例却是符合生态金字塔的。无论如何,至少,当时该地区栖息有数量可观的虎、狼和狐等食肉野兽这一点,是完全可信的。

中古其它文献的记载也证实高柔所言并非完全出于凭空捏造。例如,前秦苻生统治时期,“潼关以西,至于长安,虎狼为暴,昼则继道,夜则发屋,不食六畜,专务食人,凡杀七百余人……。”由于虎狼食人,造成当地“行路断绝”[63];北魏时期,要捕捉几只虎、豹,在离京城洛阳不远的郡县就可办到,例如魏庄帝为试验老虎是否在狮子面前伏首低头,曾“诏近山郡县捕虎以送”,距离洛阳以东和东北不远的“巩县、山阳并送二虎一豹”[64];《齐民要术》也反映,在北魏后期,虎、狼常对羊群造成威胁[65]。在唐代,华北地区仍常见猛虎出没。例如唐代宗时,关中的华州曾出现过“虎暴”[66];猛虎甚至还曾进入位于长安城内长寿坊的元载家庙![67]行者过客在旅途中遇见老虎的事情,在许州、沧州这些并不算特别僻远的地区也时有发生[68];定州的北平一带多猛虎亦载于正史[69]。除虎、狼之外,豹、熊在中古华北也时见踪迹,《新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志》等均记载岚州、蔚州、平州等地贡熊、豹皮及豹尾;盛唐时期在关中的户县一带仍可以捕猎到熊[70]。另一种大型食肉动物——狐,即使在京兆、汲郡这些号称人烟繁盛的地区亦有不少,时常有人大行捕猎,国家有时还向当地郡县征调狐皮[71]。

所有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中古时期的华北地区仍有不少大型食肉猛兽栖息活动。同鹿类动物一样,它们的栖息繁衍,也需以大面积的山林草地为前提。与鹿类动物所不同的是,它们处于更高的营养级,特别是虎、豹,乃处于食物链的顶端,它们的生存,必须有数以十、百倍的鹿类及其它食草动物的存在为基础,这是能量传递和转化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所决定的。如果没有相当广袤的山林草地,没有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食草动物大量存在,这些大型食肉猛兽的栖息活动,是不能想象的。这一切,为今天认识中古华北的生态环境状况,包括野生动物资源和森林植被状况,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也十分令人深思!

生态方面论文:清代生态环境变迁史论文

[摘要]本文主要是在系统搜集陕南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的相关成果,考察清代陕南生态环境变迁的具体体现。本文除了考察动植物资源的变迁外,还以水灾为统计指标,该时期陕南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与发生。

[关键词]生态环境;陕西南部;清代

陕南,位于川、鄂、豫、陕、甘五省交界地带,是长江、黄河两大河流的重要水源补给区,北跨秦岭,南依巴山,汉水自西向东横穿而过,西部有嘉陵江由北而南流入四川,东部有丹江等支流汇入汉水,在江河谷地依次分布着汉中、安康与商洛盆地,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清代隶属汉中、兴安与商州,并以其、的典型性而为学界所注目,特别是乾嘉以降,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发生明显逆转,森林植被大量被毁,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社会经济受到深刻。因此,探讨这一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必须充分认识生态环境这一重要因素的变化。学界对此已有相关成果问世,但是相关研究多拘于文献的资料性描述,往往把生态环境作为长期不变的因素,作为经济开发的背景条件加以简单罗列,对自然科学的相关成果及更是缺乏借鉴和吸收。[1]鉴于此,本文将在系统搜集陕南历史文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然科学量化统计分析的方法,从动植物资源的变迁和自然灾害的统计分析两方面着手,以期深入考察清代陕南的生态环境变迁。

一、动植物资源的变迁

清初,陕南仍分布着相当规模的远古森林,被称为“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有“陆海”之美誉。乾隆二十五年卓秉恬奏报朝廷说:“由陕西之略阳、凤县迤俪而东经宝鸡、眉县、盩厔、洋县、宁陕、孝义、镇安、山阳、洵阳至湖北之郧西,中间高山深谷,千枝万派,统谓之南山老林;由陕西之宁羌、褒城迤俪而东经四川之南江……陕西之紫阳、安康、平利至湖北之竹山……中间高山深谷,千峦万壑,统谓之巴山老林。”[2]清中叶大规模的流民涌入垦殖。兴安州的平利、洵阳、白河、紫阳、石泉、汉阴六县,“从前俱系荒山僻壤,土著无多”,自乾隆三十七八年以后,“因川、楚间有歉收处所,穷民就食前来,旋即栖谷依岩,开垦度日,而河南、江西、安徽等处贫民,亦多携带家室,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所以“户口骤增,至数十余万”。[3]据萧正洪研究,河谷盆地区的褒城、南郑、沔县、城固、西乡、石泉、汉阴、商州及安康等10县,人口由康熙中的41.6万增加到道光初的211.7万,而同时期其它山地各县(除宁陕、孝义、留坝、定远外)人口由原来的8.1万增加为146.1万,人口增长率分别为408.9%和1703.7%,迁移增长率分别为141.3%和1436.1%。[4]可见,山区的人口增长迅速。至道光初年,外来移民人数可以说已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三省边防备览》载:“川陕边徼土著之民十无一二,湖广客籍约有五分,广东、安徽、江西各省约有三、四分。”[5]具体到各个山区州、县、厅更是如此,所占的比重更大。定远厅,“近来烟户渐多,川人过半,楚人次之,土著甚少。”[6]凤县,“新民甚多,土著稀少,多系川湖无业游民,佃地开垦,杂处五方。”[7]留坝厅,“土著民人甚少,大半川楚、安徽客民。”[8]白河县,“境内四面皆山,外来佃种者,十居六七。”[9]镇安县,“土著不过十之一二,客民十之八九。”[10]平利县,“民多系楚蜀迁居之户。”[11]

更有甚者的是,这些移民的开发、谋生方式又极为原始。“山中开荒之法,大树巅缚长絙,下缒千钧巨石,就根斧锯并施。树既放倒,本干听其霉坏,砍旁干作薪,叶枝晒干,纵火焚之成灰,故其地肥美,不需加粪,往往种一收百。间有就树干中挖一大孔,置火其中,树油内注,火燃不息,久之烟出树顶,而大树成灰矣。”[12]移民在山区四处迁移,“流民之入山者……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岩屋或者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作饭,遇有乡贯便寄住,写地开垦,伐木支橼,上覆茅草,仅蔽风雨。借杂粮数石作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土屋数板,否则仍徙他处”。[13]一处垦种几年,地力下降后,便又迁一地,“山民伐林开荒,阴翳肥沃,一二年内杂粮必倍。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寸石骨,又须寻地垦种。”[14]因此,“今年在此,明岁在彼,甚至一岁之中迁移数处”[15]的现象甚为普遍,许多地区植被由于这种盲目无定的开发消失殆尽。上世纪30年代何庆云在考察秦巴山地的森林后说:“南郑秦巴山中各森林,向称最富,只以佃户居住不定,无久远经营心,只知砍伐,不愿培植,故林木茂密之庄。多系自耕农,反之,童山濯濯者,一望而知其为佃农区减。现在南郑森林,荒弃之地,殆过半矣。”[16]

大量的手更全是资源消耗性产业。纸厂,“定远、西乡巴山林甚多,厂择有树林、青石、近水处方可开设。有树则有柴,有石方可烧灰,有水方能浸料。如树少水远,即难做纸厂,只可就竹箐开笋厂。”[17]炭厂,“有树木之处皆有之,其木不必大,山民于砍伐老林后,蓄禁六七年,树木长至八九寸围,即可作炭,有白炭、黑炭、粟炭”。[18]木耳厂,“择山内八九年、五六年花粟、青棡、梓树用之,不必过大。每年十月内,将树放倒,纵横山坡上,雨霖日晒。至次年二三月间,将木立起,二三十根攒一架,再经淋晒,四五月内,即结木耳”。[19]香菌厂,“于秋冬砍伐花粟、青棡、梓树、桫椤等木,山树必则大者,小不堪用,将木放倒,不去傍枝,即就山头坡上,任其堆积,雨淋日晒。至次年,树身上点花,三年后,即结菌”。[20]这种竭泽而渔的开发方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片森林被毁。如紫阳县,乾隆中叶尚未开垦,到了乾隆末年则“尽已开垦,群兽远迹,石骨岐增,向之蔚然森秀者,今已见其濯濯矣”。[21]至嘉道时期,陕南许多地方的森林都已经消失殆尽。汉阴厅,“南北两山老林,皆垦伐殆尽。”[22]商南县,“跬步皆山,久经开垦,并无老林。”[23]凤县,“境内跬步皆山,数十年前,尽是老林,近已开空。”[24]洋县宋军山,“县北百三十里,旧有从林。今废,止存大殿五楹前,有古松二株,偃盖盘郁荫约数亩”。[25]略阳县寒蓬山,“乾隆间,此山林木茂盛,虎豹麋鹿,络绎不绝,惜乎土人喜招客民,开垦取材。以迄于今,非复牛山之美矣。”[26]留坝厅紫关岭,“往时岭旁尚为老林”,嘉庆时期,“开垦人众,见其濯濯矣。”[27]叶世倬《重修连亭记》说到自己目睹紫关岭一带森林变迁的情况,“紫关岭……予自乾隆丙午入蜀,道经此岭时,则槎桠俊茂,阴翳蔽天,此树杂错众木中,前有亭立碣以表之。今嘉庆戊辰,自关中之兴安复经此岭,二十三年间,地无不辟,树无不砍……”[28]紫柏山,道光九年,有人经过时,“览庙后山冈,古柏翳天,无间杂树”,“其树皆千数百年物”,十年之后,“复过此地,见山谷依旧,林木全非”,“古木荡然”。[29]留坝厅至褒城县的北栈道附近,地势险峻,同样未免被毁的厄运,“数十年前,古木丛篁,遮蔽天日,异花奇木,芬馥泉岩。近为川楚棚民开垦,路增崎岖,而风景不复葱苍矣。”[30]“惟柴关一处,尚有古木数千丈。”[31]面对此番情景,时人也只能慷慨万千,有诗石:

“山中有客民,乃与造物争。利之所在何轻生,悬崖峭壁事耘耕。有土即可施犁锄,人力所至天无功。我闻故老言,思之令人羡。在昔山田未开时,处处烟峦皆奇幻。伐木焚林数十年,山川顿使失真面。山灵笑我来何迟,我笑山灵较我痴神力不如人力好,对景徘徊空叹息。”[32]

随着大片的植被被毁,森林系统的生态平衡逐渐打破。与森林资源密切相关的其它生物资源亦受到严重影响,生存环境逐渐萎缩,一些动物群落不断减少、减退,甚至灭绝。比如,老虎,长期以来一直生活在陕南秦巴山区,历史上有许多关于该地区虎患的记载。[33]直至清初,这里仍有虎患的记载。西乡县山深林密,经常有老虎出没,清溪、桑园铺、白沔峡等地均有虎食人。每至薄暮,虎游于市。惊怖街衢,伤及人畜。康熙五十一年(1712),知县王穆悬赏重金,募虎匠数十人,人山林扑杀,三年之间,即杀虎六十四只,虎患才息。[34]这说明当时陕南仍然维持着较好的生态环境。但是好景不长,尽管我们没有找到西乡县的直接记载,从其它地区却可略知一二,乾嘉以来,老虎的数量锐减。乾隆《旬阳县志》记载,“近各乡山已尽童,亦鲜虎暴矣。”[35]到光绪时期纂修的《旬阳县志》已经完全没有老虎的记载。[36]紫阳县三台山旧多虎豹,乾隆末年以后,由于山林被开垦殆尽,“群兽远迹”。[37]石泉县,嘉庆时还有“虎豹为害”的记载。[38]至道光时期,不仅虎、豹,其它物种也未免生态失衡而导致灭绝的厄运,“鸥、鹭、鸳鸯、虎、豹、麋、鹿、熊、罴,旧志有之,近开垦既遍,亦不尽有。”[39]凤县,早在开垦初期,“其僻处山林者,垦地种作,暇则猎兽从禽利,其皮、角、毛、羽入市货卖”,而且“时有虎患,樵采者恒苦之”。[40]可是,到了光绪时,獐、狐、麋鹿、豺豹、虎、野羊、野猪、鼠、兔之属,“非山薮深邃,林薄丛郁殊不多。”[41]镇安县,康乾时期,虎患问题是地方政府极为头疼的事情,各级政府都极为重视。乾隆年间镇安县宰聂寿曾记:“乾隆十五年(1750年)秦岭多虎,奉文拔宜君营兵捕杀,卒以无所获。时在省晋遏制台尹公,蒙示以防范之法,即于省城制备短枪火药,捐散四乡,一时打获数虎。”[42]但是,到光绪朝,老虎在这里已是极为罕见。光绪《镇安县乡土志》云:“昔年地广人稀,山深林密,时有虎患。乾嘉以后客民日多,随地垦种,虎难藏身,不过偶一见之。”[43]随着老虎等动物的大量消失,这一地区的食物链遭到严重破坏。例如野猪,由于自己天敌老虎的锐减,则大量繁殖,成为祸患,“近年以来殊无大异,惟南山一带野豸妨农,民多徙去。”[44]凤县,光绪十一、二等年,“秋雨太多,野猪戕害,贫民远徙。”[45]

可见,整个清代,陕南动植物资源变迁较为明显。随着大规模移民的盲目涌入以及不当开发,大片的森林植被和大量动物群落在这一带也逐渐消失。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一个地方的植物和动物种类的变动受气候等自然因素变化的影响也十分明显。[46]清代陕南地区动植物资源的大规模衰退,人为的不当开发固然是最直接最根本的因素之一,但是气候变化也不可忽视。大规模移民入迁的乾嘉时期是明清寒冷期的极冷时期,这势必会影响该地区动植物群落的分布和恢复。[47]由于气候条件更为不利,本来应该加大对动植物资源保护,更不用说反其道而行之。总之,在人为和自然因素共同作用下,陕南生态环境变迁作为一个有机的生态统一体,所表现出的是一种动态连锁反应,动植物资源并不是简单的你消我长关系。由于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变化导致该地区的动植物生活环境发生急遽变化,大片的植被大规模消失,随之大量的动物资源也不断减少,甚至消失。

二、生态环境变迁的统计——以水灾为中心

清代陕南生态环境变迁的另一集中表现就是水、旱等多种灾害频发。本部分冀通过对灾害时空分布的量化统计,增强对陕南有清以来生态环境变迁的认识。诚然,利用资料进行量化分析具有一定的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能。美国学者赵冈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利用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来推断生态环境变迁;另一是通过对粮食亩产量升降的考察来分析环境变化。[48]考虑到陕南区域特点以及资料情况,这里采用第一种,即通过对自然灾害频率的量化分析来更为深入的考察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变迁。

(一)相关资料说明

清代陕南自然灾害记载主要是以各府、州、县、厅方志为主,私人文集、笔记、档案奏折也有相关记载。涉及到的灾害种类包括水灾、旱灾、雹灾、冻灾、风灾、震灾等。关于这些自然灾害资料前人已作了较为系统地整理,包括气象局气象院主编《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49]、陕西气象台编《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50]以及水利电力部水管司、司和水利水电科学院编《清代长江流域西南国际河流洪涝档案史料》[51],从而为利用分析提供了方便。

但是,上述三种资料也存在优劣详略之别,《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较其它两种资料更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首先,资料来源丰富。据统计现存清代陕南各地府、州、县、厅以及乡土志书总共94部,[52]《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一书收录其统计的达到39部,占到二分之一多,考虑到相当一部分志书并没有灾异部分记载,因而资料的覆盖幅度已相当广泛。此外,还包括各种实录、故宫档案等文献以及调查资料。其次,统计以县一级的行政区划为单位,记载更为具体。因此,该资料的史料来源广泛,灾害记录相对详细具体,可以弥补因多种原因所造成的阙失,纵有不足与遗漏之处,也不致在总体上统计的结果。基于此,以下的量化统计分析即选取《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作为基本的史料来源。

(二)自然灾害统计分析——以水灾为中心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旱灾、雹灾、冻灾、风灾、震灾等。其中水灾和旱灾与生态环境变迁的关系最为密切,而水灾又是陕南最主要的灾害类型。因此,以下选取水灾作为统计指标,通过对其时空分布特征的研究,深化对清代陕南山地生态环境变迁的认识。[53]

1.空间布局

为了更清楚地反映,有关水灾的时空分布状况均予以列表说明。在统计过程中,我们对相关资料作了如下技术处理:

(1)资料中的灾情记载,明确注明某县,则视为该县发生水灾一次;所谓的“陕西”灾害,除非见到各地所属州县的具体记载,否则不在内,例如,“康熙三年,陕西,被水”,我们将不作为一次记载;而“陕南”灾害,则陕南所属州县分别按一次计算在内,例如,“嘉庆十八年,陕南,兴、汉、商各属秋涝(多雨),稻苗半槁,年岁大荒”;另诸如“南山一带,七月间,阴雨过多”、“汉水,七月十四日大水”等这样模糊记载,由于很难确定具体所属各县,我们在统计中将不计算在内。

(2)留坝、定远、佛坪三地是清代才设置的,原隶属其它州县。留坝厅,乾隆三十年,分凤县南、褒城北而设;定远厅,嘉庆七年,分西乡县南而设;佛坪,道光五年,分洋县北、周至县南而设。所以,我们以黑体字表示,在具体统计分析时并没有计算在内。

(3)资料中的灾情记载,明确说明某月某日大雨或者连续大雨几日者则按一次记载;否则则按大雨的具体次数计入,例如,“宁陕、镇安,六(7)月初十并二十一(8月9日)、二十二日(8月10日)等被雨”,则按二次计入。

根据以上原则,陕南各地水灾情况统计列表如下: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清代陕南水灾空间分布的大致情况。安康、旬阳、白河、镇安、商县、商南、定远、略阳等高海拔山地是水灾的多发区,每年水灾暴发的次数要高于其它平坝地区。问题还远不止于此。据尹国康对汉江上游安康地区地表坡度结构分析,16°~25°占19.85%,26°~35°占27.70%,大于35°则占43.90%。[54]而崩塌滑坡的发生与山地斜坡地形形态和坡度大小密切相关,坡度愈大径流速度愈大,同时土体的稳定性愈差,冲刷量也愈大,坡度在20°~30°最易发生滑坡,坡度大于35°典型滑坡减少而崩塌增多。[55]山体则主要由火成岩和变质岩系组成,以花岗岩、花岗片麻岩、片岩、石英岩、大理岩和灰岩分布最广,[56]多极易风化,属于易滑地层。[57]“山中石多而性浮,非独杂在土山者,雨多必至砰裂,即一望悬崖,本自石骨峥嵘,而久雨之后,亦自时时崩坠”,[58]“间有山质为石者似为可靠,不知土内石质是沙土凝结而成,非真石也,与煤矿无异,每岁必增长数分,数年积长一二寸,山既长,砖石之砌其上者,渐次进开,海漫裂缝,雨水浸入,无不坍塌”。[59]“石杂土中,不相连属”,因此,“夏秋之际。霖雨经旬,土石浮泥,力不能以缀石,巨石则由山巅径流而下”。[60]一些志书对此亦有较详细的记述。洵阳县,同治八年秋,“大水山崩”;光绪二十一年,“雨多山崩”;二十三年,“雨多山崩”。[61]定远厅,道光四年大水,“五块石山崩,坏市廛民屋”;十五年淫雨,“鱼渡坝、母猪硐沟山崩”;咸丰八年大水,“坏民田庐,大池堡、袁家沟山崩”。[62]因此,水灾与山崩、泥石流等山地灾害常常并发,山崩伴随泥石流是这些地区久雨、暴雨成灾时的常见现象。

总之,汉水流域盆地、丘陵和低山区、高山区的环境变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别,其中高海拔区是清代陕南地区环境变迁最明显的区域。实际上,这些灾害高发区基本上又是清代陕南新开发山区,其地质地貌、气候条件更为复杂恶劣,两者之间的重合显然不是巧合,这说明水灾暴发频次与清代陕南各地的生态环境特点密切相关。

2.时间布局

本部分主要包括水灾的四季分布、水灾在清代不同时期中的分布以及水灾在各地各

个时期的暴发频次。在统计中仍以县一级的行政区划为单位。

(1)四季分布

在统计中,根据农历历法,一、二、三月为春季,四、五、六月为夏季,七、八、九月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为冬季,凡没有具体月份或者季节的归入不详。若出现连续几月的记载,每月分别各按一次计,例如,“康熙元年,商县、洛南,二月中旬至九月中,无数日霁,禾稼无成,麦沾泞,十不中一”。统计结果见表2:

由表2可以明显看出,清代陕南地区的水灾主要发生在夏秋两季,分别占52.76%和42.82%,其中又多集中在农历五、六、七月之中。洪涨期最早是在夏季四月,最迟在仲秋九月,冬季则为低水位时期,几无洪水发生。这一统计与自然科学工作者根据水文仪器对1934—1940年汉中盆地汉江洪涨季节的测量统计分析基本上是吻合的。据统计1934—1940年汉中盆地汉江的洪涨期起于五月,终于十月,以七、八两月次数最多;就季节而言,夏季最多,达到十次,秋季五次,春季一次,最少。[63]因此可以说,根据文献记载的统计分析,其可信度是很强的。

历史时期分布是指水灾在清代不同朝代的分布状况。根据整个清代帝王统治年号分为十一个不同时期,各个时期水灾的分布情况见表3:

根据表3水灾发生最多的时期是嘉庆和光绪年间,均占22.04%。其次是道光时期,达到15.55%,以下依次是康熙、乾隆、同治、顺治、宣统、咸丰和雍正时期。不过,由于这几个时期是根据各个帝王统治时期划分,所包含的时间段不一,分别为18年、61年、13年、60年、25年、30年、11年、13年、34年、3年,其可比性较低。因此计算出各个时期平均每年水灾次数分别为2、1.07、0.39、0.68、4.48、2.63、0.64、3.07、3.29、3.67总平均为1.89次。从中可以明显看出,整个清代陕南地区水灾的年均暴发趋势,呈波浪状分布,但总体有增多之态势,嘉道和同光时期灾害暴发频繁,较其它时期更为集中,而嘉庆朝最多,平均每年达到4.48次,道光朝平均每年2.63次,同治平均每年3.07次,光绪平均每年3.29次。据研究乾嘉与同光时期皆为清代陕南地区两次移民人迁高潮时期,[64]这一时期自然环境因素,如气候变化又处于“小冰期”的强冷期。很显然,这一统计再次说明水灾的暴发频次与陕南地区的(如移民入迁)和自然(如气候因素)的变迁有很强的相关性。

(3)各县水灾频次分析

上面已经计算出整个陕南地区不同时期水灾的年平均暴发次数,这对于说明清代该区域水灾的历时性与环境变迁趋势是十分有益的。但是,正如前文所言,陕南的小区域特征明显,汉水流域盆地、丘陵和低山区、高山区无论是气候因素,还是地质地貌以及移民开发程度都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在考察灾害的历时性时同时又要兼顾其共时性,即区域分布特征,进行综合分析。不过考虑到资料的记载多以县为单位,同时与前面的统计统一,这里仍以县为单位,统计分析清代各个时期陕南各县平均每十年水灾暴发频次,见表4:

由表4可知,发生灾害频率较高的地区为安康、旬阳、略阳、沔县、白河、紫阳、商县、镇安,这些州县的海拔也相对较高,而城固、洋县等海拔较低的河谷盆地则频次较低。就时段看,各个县在嘉庆和光绪这两个时期变化最为明显,水灾暴发的频次提高较快,是历年平均频次的几倍,相对其它时期更为集中。这既与气候波动一致,又与移民入迁的高潮吻合。

总之,通过对整个清代陕南自然灾害的统计分析可知:

其一,就空间分布而言,陕南生态环境变化的地域性明显,小区域环境变迁有很大的

差异性,与气候、地质地貌等自然条件的特质相一致,高海拔山地是陕南生态环境的严重变迁区域;

其二,就时间分布而言,与乾嘉和同光时期的两次移民入迁高潮一致,这两个时期亦是环境的集中恶化期,爆发的频次明显多于其它时期。这进一步证明陕南生态环境变迁是自然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综上所述,清代陕南生态环境发生显著变迁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不能仅仅停留于发生变迁这一表面认识。长期以来,人们往往笼统认为其发生严重恶化,虽有道理,但失之偏颇。事实上,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其变化或大或小、或主或从,不能不加区分地给予简单概括。陕南生态环境变迁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统一体,受气候、地质、地貌、人口等自然和社会因素影响,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表现出更多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充分地认识这一点不仅可以全面深刻地理解陕南生态环境变迁的特殊性,而且对于我们今天合理地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亦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

生态方面论文:古时期生态环境史论文

【摘要题】魏晋南北朝时期,气候的基本特征是寒冷干旱;动植物资源虽不及先秦秦汉丰富,但较之今日,还是远远胜出;黄河、淮河、海河、长江的流路与河性,颇有不同于今日者,湖泊的变迁则尤为巨大,海岸线也与现今多有不同。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灾害,频繁而且严重,并与人类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气候/动植物资源/河流/湖泊/海岸线/自然灾害

【正文】

1944年,李长傅先生在《淮域形势与》一文中指出:“离地无人,离人无史,人类活动于地面之上,演出可歌可泣的历史。我们固然不是机械的唯物论者,说一切历史,都受地理环境的支配,但要是彻底明了人类历史的因果,不能不对于人类与其活动的空间在历史上的相互关系有深切的认识。”[1]

就魏晋南北朝史而言,当然也不例外。无论自然地理还是人文地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状况与现今的状况都存在种种的不同,如此,便不能以现今的地理状况阐释魏晋南北朝的历史;又魏晋南北朝之自然地理状况与人文地理状况,本身就是魏晋南北朝史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狭义”的历史研究的必要前提与基础。

有鉴于此,本篇略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以供治魏晋南北朝史者。

一、气候形势

魏晋南北朝时期气候的基本特征是寒冷。寒冷的气候既反映在农业物候上,也反映在气候事件的极端情况上。[2]

以农业物候来说,约成书于公533—544年的北朝贾思勰所撰《齐民要术》颇能说明。作为一部农业专著,《齐民要术》大体反映了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农业经验。据该书《种谷》记载:“三月上旬及清明节桃始花为中时,四月上旬及枣叶生、桑花落为下时。”与现在相比较,当时春季物候推迟了十天至半个月,即春季温度比低,这显然是寒冷期的现象。又《齐民要术·安石榴》:“十月中,以藁裹而缠之(不裹则冻死也),二月初解放。”现在河南、山东等地石榴树可在露地过冬,无需包裹,这表明当时冬季气温冷于现代。

类似的物候记载在《齐民要术》中还有一些。如《黍穄》:“常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冻树日种之,万不失一”,自注云:“冻树者,凝霜封著木条也。”此种冻树现象即现代的雾淞。当时雾淞现象应该相当普遍,否则贾氏不会以此作为第二年黍子播种宜日的指示现象,而出现雾淞的季节,一般气温较低。

以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极端霜雪现象,具有气候指示意义。一般来说,霜雪初日提早,则秋季气温下降提前,秋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低;又霜雪终日的推迟,表明春季气温的偏低。以此衡量,上面所列霜雪日期,大部分是接近或超过现代的极端,这说明当时气温较现代低。如吴嘉禾四年七月南京一带陨霜,初霜日至少提前70天,由此推算,该年秋季平均气温要比现代低2.8℃;其它年的资料也可作类似的推算。

当时一些年份霜雪期的延续时间,也反映了严寒冬季的存在。如太元二十一年(396)十二月,南京一带“雨雪二十三日”;元嘉二十九年(452)“自十一月霖雨连雪,太阳罕曜”,次年“正月,大风飞霰且雷”;又建元三年(481)十一月“雨雪,或阴或晦,八十余日,至四年二月乃止”。[4]现代南京一带年雪日数的平均值仅8.4天,以上雨雪日大大超过现代极值,其为严寒冬季无疑。有学者还据此推测,以上东晋南朝时的这三个严寒冬季,苏北沿海或钱塘江等江河可能出现冻结现象,其严寒极端情况,均超过现代气候所见极端现象,而仿佛于明清小冰期时的极端情况。[5](P25)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本特征呈现为寒冷的该时期,寒冷程度也有着一定的波动。据《晋书》、《宋书》、《南齐书》之《五行志》、《魏书·灵征志》及相关正史本纪所见资料,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第一个寒冷低值过程,出现在三世纪八十年代至四世纪四十年代,时间长约60年;在这60年中,寒冷事件的出现频率很高。[6](P26)又第二个寒冷低值过程至迟在北魏初年已有迹象,如神瑞元年(414)后,北魏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一带“比岁霜旱,五谷不登”,云、代等郡人民死亡甚多。[7]此后一直到北魏迁都洛阳间,这一带霜雪极端事件屡见记载。据《魏书·灵征志》,太延元年(435)七月,平城一带“大陨霜,杀草木”;太平真君八年(447)五月,“北镇寒雪,人畜冻死”;又465、479、483、485等年,情况也都类似。直到太和十七年(493),“魏主以平城地寒,六月雨雪,风沙常起”[8],将都城由平城迁往洛阳。当时平城一带六月雨雪,而现代大同一带平均在阳历4月上旬已经断雪,7月正是一年中温度最高的月份,平均温度达20℃左右。又当时长江流域也不例外,如刘宋大明六年(462),设置凌室于首都建康(今江苏南京市),修藏冰之礼。[9]现代南京一带1月平均气温2℃,河湖结冰时间不长,冰块很薄,不能储藏;当时南京一带既有冰可供收藏,可见当时冬季气温比现在大约冷2℃左右。然则综合有关寒冷事件的各种记载,这第二个寒冷低值过程大约延续到了六世纪的二十年代。

以上两个寒冷低值过程,累计170年左右。这170年左右,是时间跨度长达360余年的寒冷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相对更为寒冷的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气候的另一大要素即湿度,呈现出相对于干旱的特征。统计正史五行志、正史本纪有关大水年与大旱年的记载,大旱年出现的次数稍多于大水年;[10](P408-409)换言之,魏晋南北朝总体上可以被认作是一个寒冷干燥的时期。

二、动植物资源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动植物资源,受自然条件(特别是其中的气候因素)与人为活动的,已不及先秦秦汉丰富,但是较之今日,还是远远胜出。又各地区动植物资源及其影响因素,也每有不同。

大兴安岭北段的寒温带林、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的温带林,植被发育良好,以森林为主,三江平原则广布沼泽植被。该地区拥有多量的鹿、貂等野生动物资源。

华北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由于强烈的人类活动影响,森林迅速减少,许多平原森林采伐殆尽,不少地方因缺乏木材,不得不远途去外地伐木。另一方面,长期而大规模的战乱,引起大片土地抛荒,变成次生的草地和灌木丛。据《三国志·魏志·高柔传》,魏明帝时(227—239),荥阳附近千余里因人口耗散,土地荒芜,林木获得,野生动物如狼、虎、狐、麋、鹿又在此栖息。

华北地带的少数山区,出现了“上无草木”的荒凉现象,但大部分山区及一些相对僻远的平原,仍分布着茂密的森林。依赖森林环境的动物,如猕猴、鹦鹉、虎等等,在华北广为分布。据《魏书·灵征志》,直到东魏时,淮北仍可见到从南方来的并不过冬的野象。

相对于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动植物资源更为丰富。以华东言,北部沿长江淮河一带,次生林成为主要的林相,而东部宁绍地区,虽经人类的大肆采伐,原始林木仍多有留存,如直到刘宋时,当地还有先秦的古樟。华中之汉水上游陕鄂边境,“秀林茂木,隆冬不凋”;[11]西南方面,秦岭巴山一带山地仍是茂密的北亚热带森林和竹林,三峡地区“林高木茂”[12],云贵高原植被良好。

今日一些珍稀动物,如犀、象、虎、孔雀、鹦鹉、麋鹿、长臂猿、大熊猫、竹鼠、扬子鳄等,在当时的华东华中西南地区广泛分布。如野象,上至四川盆地,下达淮北江南,南及江西、广西,都曾经见于记载;三峡、湘西、浙西、闽中,处处可见长臂猿的活动;江淮长江中下游活动着扬子鳄;孔雀当时在四川盆地相当常见。动植物资源尤为丰富多彩的地区,是包括今闽南、岭南和滇南的热带林地带。以岭南为例,热带雨林、季雨林发育良好,热带海洋林也有留存。椰子、荔枝、龙眼、榕桂、紫荆、铁力木、八角茴香、沉香等植物品种,犀、象、虎、孔雀、猩猩、马来鳄等动物品种,生长、栖息于热带林中。比如孔雀,在岭南是常见的飞禽,由于容易猎获,大都作为食物,其羽毛则作为装饰品,大量使用。

区别于以上各地区的,是北部温带草原。据《魏书·序纪》,拓跋推寅从大兴安岭以北南迁,经过呼伦贝尔时,这里还是大片沼泽,湖面也比以后大得多,这表明了汉晋呼伦贝尔草原优越的植被状况与湿润条件。今内蒙高原的草原景观,北齐的《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是形象精到的概括。在黄土高原西北部的森林草原地带,直到南北朝时期,森林资源仍十分丰富,《魏书·世祖本纪》载北魏时曾“就阴山伐木,大造攻具”,可知阴山一带森林的茂密。又河西的植被状况,较之两汉有了若干变化,又仅屯田大多废弃,而且由于从事游牧生活的部族大量进入河西地区,退耕还牧,使畜牧业生产比重大为提高。如北魏平北凉,获“牛马畜产二十余万”[13],这说明了当地畜牧业已占到了主导地位,由此又可见河西一带次生草原在东晋以后逐渐恢复的事实。在陇右、湟中和祁连山等山区,森林资源比中原丰富得多,《水经·河水注》即称黄河上游“河湟之间多禽兽,以射猎为事”。

三、河流湖泊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河流湖泊,颇有不同于今日之面貌者;与先秦秦汉时期相比较,也有众多的河流湖泊发生了频繁而复杂的变迁。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黄河,仍沿袭着东汉王景公元69—70年治理后所固定的河道。这一河道是从长寿津(今河南濮阳县西旺宾一带)自西汉大河故道别出,循古漯水河道,经今范县南,在今阳谷县西与古漯水分流,经今黄河和马颊河之间,至今利津入海。这条河道比较顺直,距海里程比西汉大河短,所以在形成以后的大约800年时间里,河道比较稳定。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处于河道的最稳定阶段,一共只发生了6次河溢,即黄魏时两次,西晋时两次,北魏时两次,平均每60年一次,远远低于王景治河后至东汉灭亡的平均37.5年一次河溢及唐代平均18年一次的河患。

该时期黄河下游河道相对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东汉以后大批游牧民族入居泥沙来源最多的黄河中游的黄土高原地区,原来的农耕民族内迁,中游许多土地退耕还牧,次生植被开始恢复,水土流失相对减轻,下游河道的淤积速度减缓,决溢次数就必然减少了。其次,黄河下游两岸存在着许多分流和湖泊,洪水来时起着调节水沙的作用,减轻了干流的负担。再次,十六国时期下游河道两岸土地荒弃颇多,灌木杂草丛生,对固堤有一定作用。还有下游河道入海比较顺直,水流迅急,可将泥沙大量输送入海,有一段时间可能冲刷超过堆积。还可能有海平面下降等因素,也在其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淮河,干流相对稳定,独流入海。依据《水经·淮水注》的记述,淮水干流源出桐柏胎簪山,上中游流路与今淮河基本一致,下游自今盱胎以下,与今流路完全不同,它穿过今洪泽湖,东北至今淮阴市,沿废黄河流路至今涟水县东境入海。

淮河是一条多支流的河流,这与黄河不同。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下游的分流和汊道逐渐淤浅和减少,南岸分流除了漯水外,主要分流是鸿沟水系,内岸则基本上已无分流和汊道。淮河支流却相当密集。《水经·淮水注》记载的淮北平原,有大小19条支流,自西北向东南流注淮河,如汝、颍、沙、濄、涣、睢、泗、汳、沂、沭、游等水,都属重要的淮北支流;相对而言,淮河以南由于山地丘陵逼近淮河干流,平原狭窄,支流相对较少且多数为短小河流。又淮河支流的历史演变,南岸支流除中渎水外,大体稳定少变,北岸支流则变迁较为频繁。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海河水系,演变情况复杂。当西汉时,今海河的五大干流即北运河(汉时的沽水)、永定河(汉时的治水)、大清河(汉时的泒水及滱水)、子牙河(汉时的虖池水)、南运河(汉时的清水),从北、西、南三面分别由天津附近的洼淀分流入勃海,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水系。成书于东汉至三国时期的《水经》沽河云:“又东南至泉州县,与清河合,东入于海。清河者,泒河尾也”。这是海河诸水同归于海的最早记录。东汉末曹操在统一北方的战争中,为了漕运的需要,于建安九年(204)“遏淇水东入白沟”[14],使东北进入清河,成为日后的卫河,后又凿利漕渠引漳水以增加白沟的水源,为以后南运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建安十一年(206),开凿了一条使虖池水改流向北入泒水的平虏渠,其故道大致相当于今青县北至静海独流镇间的一段南运河,把现在的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等三大海河干流沟通起来。同年,又凿泉州渠,从今宝坻县西的泃河口入潞河,与南来的清河会合,为以后北运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以上平虏、泉州等渠的兴建,使得河北平原上几条大的支流相互连通起来;而这时的渤海西岸陆地又向海有所伸展,合流以后的河道,得以转而向东并流入海,即形成了自今天津市的三岔口向东入海的海河尾闾部分(当时称“泒河尾”,是泒河与其它各河汇流后的下游),至此,海河水系得以初步形成。

海河水系初步形成时,南部的淇水虽经曹操导入白沟与清河合,但在淇水以西今卫河上游的清河,仍由朝歌独流入黄河,到东晋十六国时,始导清合淇入白沟,并入海河水系。又北部的鲍丘水(潮河前身)因未与沽河会合,也不属海河水系。及北魏时,漯水(汉时的治水)、沽水在武清相汇,转而东流,与潮流一起循今蓟运河入海。雍丘县以下的潞河,虽有水道存在,但只是一个枯渎,海河水系被分割为南、北两系。据此,北魏时期海河南北两大水系,尚未正式进入合流局面。海河南北水系连成一体、海河水系各大河在天津附近汇流入海局面的固定,要晚到隋炀帝大业四年(608)开凿永济渠以后。

黄、淮、海以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又一重要河流是长江。据《水经·江水注》,当时仍把岷江作为长江的上源;长江变迁较为复杂者是长江中游的上段即荆江河段。荆江上起枝江,下迄城陵矶,其江陵以西的荆江河段,最突出的问题是江、沱易位;江陵以东的荆江河段,统一河床的塑造。

所谓江、沱易位,缘于荆江分汊河道的南为江、北为沱。先秦两汉时,江、沱约在今松滋涴市合流,然后沿今江道东流至江陵,当时沮水下游在今江陵西南附近折向东流至江陵城南,又东纳入阳水,即江陵县南的北江尚未形成。及魏晋时,江、沱的分流量逐渐趋于平衡,故东晋南朝之际,江又称为外江,沱又称为内江。内江流量增大的结果,沮水下游东折流路被江水劫夺,江水以此紧逼江陵城南,威胁江陵城的安全。东晋时开始沿江北岸创筑金堤,以策安全,同时逼沮南下,形成《水经注》所记载的江陵西南的北江分汊河道。原来江、沮之间的滩地则被水流冲断,形成一系列沙洲,而沮水也改在今江陵西南附近入江。

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是江陵以下的荆江统一河床塑造的重要阶段。魏晋时,今石首境内的荆江河段,开始摆脱湖沼区的漫流状态,塑造自身的河床;这时监利境内的荆江河段,仍旧通过云梦湖沼区,尚无独立河床可言,仅有东南方向的大体流路。至南北朝时,荆江河床仍然如此。据《水经·江水注》记载,石首境内的荆江河床形态极为清晰,两岸不但有众多的穴口分流,还有较高爽的自然提供人类定居,江中并有不少沙洲分布;但监利境内的荆江河段,几乎不见任何记载,不但没有城邑,连穴口分流和沙洲也不见记载,这反映了当时监利境内荆江河段横穿云梦泽、尚处于漫流为主要形态的情况。荆江统一河床最后塑造完成,是监利境内云梦泽消失的结果,而这要晚到唐宋时期。

由以上黄、淮、海、江的简单叙述,可以大致明了古今河流的变迁概况,然而与河流比较起来,古今湖泊的变迁尤为巨大,竟至每每有面目全非之处。

魏晋南北朝时,反映湖泊状况最为全面的资料,当推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水经注》共记有湖泊500余个,其名称各有不同,据统计,有湖114,泽100,陂160,池117,淀12,薮11,海7,其它38。实际上,当时许多湖泊还未计入。还由当时比较大的湖泊的古今情况对照,则湖泊变迁之巨大可见一斑。现已堙没或基本堙没的湖泊如:屠申泽(内蒙古磴口县)、芍陂(安徽寿县)、孟诸泽(河南虞城县)、圃田泽(河南中牟县)、黄泽(河南汤阴、内黄一带)、白洋陂(河南杞县)、九泽(山西祁县、介休一带)、王泽(山西新绛县

)、董泽(山西闻喜县)、大陆泽(河北隆尧、巨鹿、任县间)、林台泽(河北魏县、临漳一带)、鸡泽(河北永年县)、天井泽(河北安国市)、夏泽(河北大厂县)、雍奴泽(河北霸州市、天津静海间)、大野泽(山东巨野县)、菏泽(山东定陶县)、雷泽(山东菏泽县)、夷安潭(山东高密布)、都野泽(甘肃民勒县)、泑泽(罗布泊)、居延海(内蒙古额济纳旗)等,现已大为缩小或缩小的湖泊如:洞庭(洞庭湖)、镜湖(浙江绍兴县)、巨淀(清水泊)、震泽(太湖)、参合陂(岱海)、青海(青海湖)、郭薨薮(博斯腾湖)等,彭蠡(鄱阳湖)则现已大为扩大。四、海岸推移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基岩岸线变化不大,而一些沙质海岸,受河流、波浪、潮汐等动力作用的,岸线较此前此后有所不同。

有关辽东湾顶部海岸线的资料较少。根据今辽宁黑山以南、台安以西、北镇以东的近海地区汉魏时空无城邑的情况,以及晋末到唐初辽东辽西间往返的相关记载,可以推测这一带还是沼泽化滩地。长期的沼泽化,延缓了三角洲的形成和海岸的伸展。辽东湾滨海平原的主要入水道为辽河及大、小凌河,其上源在汉魏时期居住着乌桓族和鲜卑族,他们以游牧为生,原始植被未遭破坏,水土保持良好,河流来沙很少,海岸线因此长期处于较稳定的状态。据,辽东湾顶部的古岸线,在今右屯卫、闾阳驿、杜家台、盘山、沙岭、牛庄、大石桥至盖平一线,这一岸线直到十一世纪,仍无多大变动。[15]

滦河三角洲平原海岸汉末三国时在今河北省昌黎北碣石山南附近,曹操曾登临碣石观海。由于滦河入海尾闾在三角洲上游荡不定,根据《水经注》的有关记载,可知当时的海岸线已在今乐亭县治以南。

渤海湾西部岸线魏晋南北朝时期较为稳定,这缘于黄河入海口的南撤。公元11年以后,黄河在渤海湾南部的山东入海,渤海湾西部岩线接受黄河来沙显著减少。在供沙不足的条件下所形成的贝壳堤,北起天津东郊白沙岭、军粮城,向南经泥沽、邓岭子、上沽村、马棚口、歧口、张百河、贾家铺、狼蛇子一线。该道贝壳堤的主体,代表着1500—2000年前的古岸线。[16](P208-210)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黄河尾闾长期稳定在今黄河口附近,今冀鲁交接处海岸线因此向前伸展较快。《水经注》载五世纪时黄河在今山东博兴、利津间以下分汊,一股东南出,是支津,与济水汇合入海,一股是主流,出东北径直入海。当时黄河口是一个扇形三角洲,三角洲南沿的海岸线与相近,三角洲北沿则远在今海岸以内。

苏北海岸线魏晋南北朝时期较为稳定。较为稳定的原因,仍是由于黄河安流于山东半岛北部,及在苏北入海的河流含沙量较少。南北朝时,苏北海岸线的大致走向为今赣榆、连云港市、板浦镇、响水西、云梯关、阜宁、建湖东、盐城、东台、富安、李堡、如东;当时云台山及其周围以及南通市,都仍在海中,为海岛。

长江口南岸沙嘴,从四世纪起,开始向东推进。自孙吴征服山越和晋室东渡以后,由于大量山地得到开发,森林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大了固体径流,泥沙逐渐在河水沉积。东晋时期,上海地区的海岸线大致北起娄塘,经嘉定城、南翔、诸翟、莘庄、闵行、南桥、柘林,然后进入杭州湾中的王盘山,再往西则至海盐的澉浦。至于杭州湾的南沿今浙江宁绍地区的海岸,则在现代岸线以南。

五、灾害

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界的异常现象给人类带来的灾难。魏晋南北朝时期,自然灾害相当频繁,对此,邓云特有较为全面的说明:“终魏晋之世,黄河长江两流域间,连岁凶灾,几无一年或断。总计二百年中,遇灾凡三百零四次。其频度之密,远逾前代。举凡地震、水、旱、风、雹、蝗螟、霜雪、疾疫之灾,无不纷至沓来,一时俱见。以言旱灾,则二百年间,见于史书者,凡六十次;以言水灾,亦达五十六次。至于风灾,共达五十四次;次为地震,计五十三次,频度亦密;再次为雨雹之灾,计亦五十三次。此外疫灾十七次;蝗灾十四次;歉饥十三次。他如霜雪、‘地沸’,各仅两次,不足述矣。”[17](P13)又南北朝时期,“所见之灾更多。计水、旱、蝗螟、地震、霜雹、疫疠诸灾,总共达三百十五次。以与一百六十九年之数目相较,所超者及一倍以上。如再加以详细之,则此一百六十九年中,频数最高者为水旱之灾,计各七十七次;其次为地震,凡四十次;再次为风灾,共三十三次。此外霜雪为灾二十七;雨雹为灾十八次;蝗灾十七次;疫灾亦如之,歉饥十六次。”[18](P15)

以上有关魏晋南北朝灾害次数的统计,是比较粗略的。以地震为例,据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中国地震图集(远古至元时期)》,有感地震震级等于或超过4又3/4级者,三国时期14次,西晋时期37次,东晋十六国时期50次,南北朝时期95次,合计196次,这远远超过了邓云特统计的93次。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自然灾害,不仅次数频繁,而且受灾程度往往非常严重。此频繁而严重的自然灾害,加上频繁而严重的人为战争,又往往引起歉饱之灾与疾疫之灾。[19]要之,这是一个天灾人祸并作的时期。而天灾与人祸之间,又往往存在着种种复杂的联系,兹举两例如下。

例一,西晋末年,匈奴刘渊立国于今山西,开五胡十六国局面。刘渊的顺利立国,与山西民户的流失、并进而使当地胡汉力量的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有关。山西民户的大规模迁离本土,始自西晋末年,引发原因既有“人祸”,也有“天灾”。“天灾”如元康五年(295),新兴、雁门、太原、上党大风,伤禾稼;永宁元年(301)自夏及秋,并州等地大旱,并引起大蝗。此后至于永嘉,疾疫兼以饥馑,灾害不断。永兴元年(304),刘渊遂反于山西,自号大单于。[20]

例二,梁天监十三年(514),梁武帝萧衍接受北魏降将王足堰淮水以灌寿阳之计,征发役人及战士合二十万,筑浮山堰(今安徽嘉山县北淮河上)。天监十五年夏四月堰成,长9里,下广140丈,上广45丈,高20丈。九月,淮水暴涨,浮山堰倒塌,其声如雷,闻三百里,缘淮城戍村落十余万口皆漂入海。若无浮山堰之筑,此次水患不致于如此猛烈。

其实不仅自然灾害与人类社会之间有着复杂的互动关系,人类社会的历史过程,与前述之气候形势、动植物资源,河流湖泊、海岸变迁等等,也都息息相关。比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相对寒冷干燥的气候与五胡的长期入主中原,就不能认为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因为类似的历史大格局的变化,如女真的南下与宋室的仓皇南渡、满洲的入关与明帝国的土崩瓦解,都分别对应着寒冷的气候;或者说,当时气候的日趋寒冷,是促使本来就地处高纬度地区的北方游牧民族南下的一个重要动因。

生态方面论文:西部城市化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北方地区沙尘暴现象的增多和南方地区泥雨现象的出现,不少人开始将山羊视为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据说:山羊不仅吃草,而且还会用蹄子将草根从土中刨出来吃掉,这就造成了西部地区植被的破坏和草原沙化现象的产生,最终结局必然是形成沙尘暴和泥雨等环境恶化。因此,要想阻止草原沙漠化,就应该尽快将山羊“斩尽杀绝”!例如,内蒙古伊克昭盟的8个旗市,大多数旗市都制定了针对山羊的“禁牧令”,一些旗甚至下定决心,要在三年内把山羊消灭干净。而且据有关媒体报道,至2000年10月份为止,伊克昭盟至少有60万只山羊被消灭掉了。本文将证明我国西部地区草原沙化以及沙尘暴的出现,深层原因在于人类受利益趋使而对草原这一“公共资源”实施了过度放牧与使用。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特别是在保持我国土地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解决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减少或转移牧区人口,而非简单地减少山羊的放牧数量。

一、草原沙化的深层原因是人类在利益的趋使下对草原资源实施了过度的利用

早在1983年,世界粮农组织就出版了《山羊》一书,该书针对委内瑞拉部分地区所存在的类似于我们今天的草原植被破坏问题,用了整整两章的篇幅为山羊“澄清了事实”,并反复强调指出,山羊作为地球上的最优秀的和最有益的家畜之一,并不是草原生态恶化的元凶。我国宁夏自治区畜牧工作站副站长、高级畜牧师龚伟宏同志也从生物学的角度较全面地透视了山羊和绵羊的生活习性,指出“山羊嘴部不像绵羊那样有较深的二裂唇,不能紧靠地面采食牧草。而且,山羊喜食草尖嫩叶,在草原放牧中的一次采食率仅为14.6%,而绵羊则高达25.19%。此外,山羊喜攀崖、善游走、耐旱耐粗饲,适应性和生活力比绵羊及牛群更强,它可以采食到其他动物不能利用的高山悬崖上的牧草,可以限制危害草原的荆棘蔓延,并且往往能在人为砍伐的林区、挖垦过的草原和其他动物掠食过的退化草地上,继续生存并为人类提供优质产品”。实际上正是山羊具有上述众多可贵的特点,加之人类的趋利行为和不合理的利用,才使人们忽视了山羊背后的砍伐者、开垦者和破坏者,进而产生了“凡是草原退化的地方,都有大群的山羊”、“山羊破坏草原生态”等片面看法。

诚然,山羊确有喜食幼树嫩枝的特点,对幼树林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人类管理不当或管理失控的条件下,任何家畜的放牧,都会破坏幼树的生长、妨碍草地的恢复。长期以来,我国西部地区所存在的人为开荒种地、挖甘草、挖黄鼠、抓发菜和铲草皮以及对绿洲周边天然植被的人为破坏,无不“有效地推动了”这一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我们认为,将山羊视为我国草原沙化的根源,实在是一种“歪理邪说”;而对山羊实施“制裁”或者说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局限在消灭山羊的数量方面,无疑是让没有思维能力、没有环保意识、不懂政策的山羊充当了人类趋利行为的“替罪羊”。

我国西部地区的广大草原虽然从上讲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使用过程中,这些草原实际上已成为该地区每一个牧民都可以自由地免费利用的“公共资源”。在学上,所谓“公共资源”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资源:一是这些资源不为哪一个个人或组织所拥有;二是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这两个条件决定了共有资源具备了“竞争性”的特点但同时却不具备“排他性”的特征。所谓“竞争性”是指在提供给羊群生长的草原面积为既定时,当一个牧民所放养的羊群数量增加时,那么留给其他牧民使用的草原面积就自然减少。“竞争性”特征“迫使”每个牧民不得不增加自己的养羊只数。所谓不具备“排他性”(或简称为“非排他性”)是指几乎不可能对在草原上放牧的牧民征收费用,或者说很难用收费的办法来阻止人们过度放牧。

早在18世纪初,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家和学家大卫•休谟(1711-1776)便认识到在人们完全从“私人动机”出发而自由地利用公共资源时,公共资源将倾向于被过度利用、低效率使用甚至浪费;并且过度利用还会达到使任何利用它的人都无法得到多少实际好处的程度。公共资源的利用之所以存在“悲剧”,直接原因在于,每个可以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面临着一道类似于“囚犯难题”那样的困境:当总体上大家都有增加利用公共资源的可能性时,自己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而其他人不加大利用时,则自己的利益将增加;至于在其他人也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时,自己若不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则自己显然“吃亏”,而自己也不失时机地加大利用公共资源就会“避免损失”。最终后果是每一个能够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将会毫不留情地加大利用公共资源,直至草地上不能再养羊时为止,即出现“纳什均衡”。

第一,政府干预或者说政府向牧民征收牛羊税。例如,在2000年上海举行的一次名为“走经济全球化道路:在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学术会议上,华裔加拿大经济学家徐滇庆教授便呼吁,中国政府应征收牛羊消费税。据他认为,把从牛羊肉消费中征集来的税收的一部分用于帮助农牧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另一部分则可用于解决政府帮助农牧民转向其它产业所需要的财政经费来源。不过在我认为,对牛羊征税虽有或依据(即便国家是向牧民征税,也有依据。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草原资源的产权被界定为属于国家所有,作为产权主体,国家显然有权力向牧民征收牧羊税),但是,在我国真正实施征税政策还是存在很大的。对牛羊课税的经济学含义即移动牛羊产品的供给曲线,税收的增加将促使供给曲线向左上方移动,这一过程必然带来均衡点的移动以及牛羊产品价格的上升和均衡产量的减少。即使是对牛羊征收消费税,最终后果也可能会加重牧区人民的经济负担,严重的是将可能导致牧民失去生活的来源。特别是在牧民没有其它就业渠道的前提下,税负的加重无疑会使牧区人民的脱贫致富速度减慢,甚至还会使牧区人民陷入生存危机的困境之中。

具体说,如果消费牛羊产品的消费者是不受宗教和习俗制约的非少数民族人口,那么,牛羊消费税的征收以及客观存在的替代效应将可能改变其对牛羊肉产品的需求,即需求曲线的斜率会发生改变,需求曲线将可能变得较为平缓一些或更富有价格弹性这一结果将是:因供给减少所导致的价格上升不仅不能增加牛羊产品提供者的收入,反而会导致牛羊产品提供者(西部地区人民)的收入下降。

另一方面,如果消费牛羊肉的消费者是那些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那么,受消费习俗或宗教因素,他们对牛羊征税的反应将是不会明显改变其需求曲线斜率,这时,西部少数民族消费者所面临的问题将是不得不分担更多的税收。至于西部地区牛羊产品的生产者则会因均衡产量的减少而使实际总收益下降。尽管政府税收的增加可以用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方面,但是“双退双还”措施在近期所造成的农牧民直接收入的减少却是不争的事实。总之,征税不仅会通过加大牛羊生产者的成本、削弱牧民的市场竞争能力而降低牧民的收入;而且会增加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消费者的生活费支出;此外,还会导致“消费者剩余”的无谓损失。因此,在不能给牧民提供其它有效的生活来源渠道之前,加征牛羊税对原来就贫困的广大西部地区来说是不可取的(至于以行政手段禁止牧民养羊更没有道理可言)。

第二,重新界定草原的产权。即明确草原的产权主体,或者允许土地(草原)自由贸易。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在2000年参观江苏改制时,曾建议通过“进一步明确土地的产权”来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张改革土地(或草原)资源产权的经济学家依据产权理论,认为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安排,具有节约费用的作用,它能以低费用的方式解决人们在使用稀缺资源(如草地)中的冲突。换言之,按照产权学派的观点,将草地分给牧民私人所有,将会促使牧民充分关注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过度放牧现象也就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然而我们认为,在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无论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私有化”改革还是实行“自由贸易”改革均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重大障碍。

既然“禁止牧民养羊”的行政干预办法、“征收牛羊税”办法以及“进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办法,在解决西部草原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上或不可取,或在近期内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我们提出“人口迁移或减少牧区人口数量”的对策主张。

实际上,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本原因乃在于人口过多。按联合国沙漠会议规定,干旱区每平方公里土地负荷人口的临界指标为7人,半干旱区为20人,然而我国西部地区诸省区的情况如何呢?大多数地区的人口都超过了此临界指标。以宁夏为例,,其山区人口较1950年代初期增长了250万,人口超过临界指标2.3—2.4倍。必须看到的是,在化与现代化没有完成的传统社会或落后地区,过多的人口数量或过快的人口增长必然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和草地的过度放牧,因为,在工业化不发达的前提下,草原地区的人民只有依靠增加牛羊放牧数量才能维持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如目前宁夏山区的牛羊数量较1950年代初便增长了274%,牲畜超载2.3倍。(9)可见,草原牲畜放牧的超载,首要原因是草原上人口数量的超载。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考虑的对策就应该是设法减少西部牧区的人口总量,而不能象现在一些地区那样简单地“消灭山羊或不允许牧民养羊”。而且从理论上讲,西部地区牧民的减少或牧区人口的转移其实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工业化、现代化进一步推进的必然,人口的转移不仅是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而且是西部地区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三、牧区人口转移或城市化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推进

人口迁移可以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机制下进行:一是在政府的计划安排下进行“移民”。二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落后地区的农牧民向发达地区或城市流动。

从我国实践来看,政府组织的“移民”具体包括两种移法,(1)政府象转移三峡库区移民那样转移西部牧区的牧民;(2)政府出面(或组织农牧民)建立小城镇来实现农牧业人口向小城镇的转移。很显然,由政府出面组织象三峡移民那样的西部人口大转移是不切实际的或难以进行的;至于政府通过行政规划的方式来“小城镇”进而实现人口的转移,虽然愿望非常美好,但实际执行效果却不是十分理想。由于城镇建设与繁荣的前提是化的发展,没有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必然会陷入“有城无市”或城镇“人气不足”窘境之中。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所出现的已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又返回的现象明显表明,进入“人为造就出来的小城镇”的农民若不能享受到工业化所带来的较为稳定的就业、收入、保障、舒适的生活方式等等方面的“实际收益或好处”,那么,他们是不可能安心于小城镇生活的。鉴于此,我们认为,实现我国西部地区农牧民的“空间转移”应主要市场机制来进行,而不能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当然,让市场机制在人口迁移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不表示政府在人口迁移上的完全“不作为”,以市场的力量来转移人口要求政府在推进城市化和人口流动等上应该贯彻执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具体说来,政府的主要精力是不应该放在动员或组织农牧民“建造小城镇”上,而应该放在改革农牧民进“城”所客观存在的“门槛”限制问题上(如消除户籍管制等)。

不过,消除过高的进城门槛、让农牧民自主选择迁移方向或目标,会使一些人产生不安与顾虑,其中,最大的担忧是农牧民将因此大量涌向城市,从而造成城市的拥挤、就业的紧张、社会治安的混乱、城市环境的恶化等一系列所谓的“城市病”问题。诚然,农牧民进城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上述诸多“城市病”,但是我们认为,不允许农牧民进城所导致的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不均衡发展(或城市化滞后)所引起的种种“农村病”问题则更为严重。笔者在“慎对广义小城镇”和“不允许农民进城的负效应不容忽视”等文中,将只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而不允许农民进入“现代城市”所带来的“农村病”问题归纳为五大方面,这五个方面是,(1)在行政手段推动下加速进行的小城镇(尤其是乡村集镇)建设,使我国的土地资源出现了严重的粗放式利用;(2)小城镇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甚至生态破坏问题极为严重;(3)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来说,仅依赖小城镇的发展而没有现代城市供给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张,既不可能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也不可能使城市的规模效应或聚集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与体现;(4)小城镇建设在扩大国内最终需求、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上没有明显的效果;(5)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对于农民改变其传统的行为方式、实现其个人角色转换乃至个人现代化等是极其不利的。

其实,农民进城后所可能造成的“城市病”问题,从根本上讲只是一个管理上的问题、技术上的问题和发展中的问题。只要我们的城市政府:第一,切实通过深化自身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来提高政府的运营效率;第二,将工作重心由现在的“管理国有”转移到“管理城市”方面来,那么,所谓的“城市病”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众多人口超百万的现代化大都市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有效管理下,不是都没有出现灾难性后果吗?甚至连规模不经济现象也没有出现;而我国的一些特大城市不是也没有出现规模负效应问题吗?王小鲁、夏小林对城市的规模收益与外部成本的计量模型表明,城市的经济效益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明显上升,在150万-200万人之间,城市的净收益规模达到最大。因此,以为降低农牧民进入中小城市的门槛后就必然会造成灾难性的“城市病”和规模不经济等问题是没有依据的。(至于一些发展家在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城市病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城市政府管理不力或者说官僚主义严重与城市管理效率低下等方面,而不在于放松人口进城限制本身上。)

总之,减少西部牧区人口的重要途径在于加速我国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而推进城市化,迫切需要政府深化我国的户籍制度、行政体制、土地制度以及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我们应该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允许落后地区的人口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向发达地区或大中小各类城市转移,毕竟人口迁移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是缩小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维护广大西部地区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

由西部草原沙化和人口迁移问题我们不由得联想到我国的西部大开发问题。目前,西部地区对“西部大开发”有着极大的热情,然而我们发现,相当多的地方将“开发重点”放在资金和项目的引进上或放在中央政府的优惠投资政策上。实际上,西部地区恶劣的环境本身决定了西部地区的投资成本将是非常高昂的,其效益也将比东部地区差得多。按投资的经济效益以及人类社会与大自然的和谐协调发展等方面来考虑,我们认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绝不能简单地放在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上,而应该放在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上。具体说,西部地区应该通过实施“一增一减”的政策措施来加快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所谓“增”是指要增加西部地区的各项制度变革和观念创新。实证分析表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固然受该地区的自然环境状况所制约,但从根本上讲,制度安排与观念意识方面的差异才是关键与根本。从西部地区的发展现状来看,加快私营经济的发展应成为西部地区经济大开发的重点,政府应通过加大自身体制改革、推动市场化进程等方面来努力降低私营企业主从事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所谓“减”是指要减少西部一些地区的人口数量,特别要减少牧区的人口数量。可以预料,在维持现有土地制度和不减少(或不转移)西部草原地区人口的情况下,基于生存、发展以及东西部地区竞争等方面的压力,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的大规模开发甚至粗放式利用必然难以彻底避免。而一旦西部经济发展的重点仍放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那么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必将会有进一步的“发展与深化”。

生态方面论文:生态环境经济史研究论文

面临着日趋严重的人口,粮食、能源、资源,环境等全球性,生态环境与的关系开始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科学工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我国,生态经济学的建立便是一例。本文则欲从的立场出发,对社会经济史研究和生态环境问題的联系,以及生态经济学向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的引入问題,进行初步探讨,意在抛砖引玉。

众所周知,社会经济史是以已往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亦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再生产过程(包括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为研究对象,探索社会经济的阶段特点及性的学科。而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质上是人们通过劳动生产进行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马克思曾经对生产劳动作过如下解释:“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①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生产活动作用:于自然环境,改造、利用白然条件,以此取得对自己有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从而求得人类生存、社会发展。因此,可以说自然界或者生态环境是人们经济活动的基础。也可以说,不仅是生产劳动,自然界也是社会物质財富的源泉。假如没有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包括众多的动物,植物、微生物资

源,人们耍进行生产是不叮能的。从原始的集体采集、渔猎,古代的传统农业、手到近的社会化大机器生产,或直接、或间接,无不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对于人类来说是生产过程,是人类生存的条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来说,则是一种消费过程。因为劳动消费它自己的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概而言之,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是相伴、共生的,社会生产过程中可同时产生经济、生态两种效益。无论效益是高是低,是好是坏。甚至有不少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往往成为生态平衡的破坏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同时是生态环境演变的过程。对于社会经济来说.生态环境并不是纯被动地接受人类的改造和利用,它具有某种不自觉的能动性。生态效益如何,或早或迟、直接、间接地关系着经济效益的好坏。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经济效益的提高创造了基础条件,无论这个生态环境是原始自然的还是人们劳动生产改造过的。例如,我国古代南方劳动人民创造的桑蔗基鱼塘,北方的枣粮兼作等等.相反,如果有意无意地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的平衡来换取社会经济的发展,即使能够获得成功,也只能是暂时的,最终必将受到惩罚,或得不偿失,甚至导致整个地区文明的衰亡。马克思以自然与社会客观法则的认识为依据,指出过人类对自然采取掠夺式、敌对的、糟踏的态度,就等于损害了自身生命进程的自然源泉。恩格斯曾经督促人们注意,自然界并非处于被征服状态被人类控制,人类对待自然不能象对待被征服民族那样随心所欲。恩格斯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到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它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②自然界对人类违背生态平衡的客观要求而盲目行事的惩罚,不止表现为自然现象的剧变,而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它将不同程度地给社会经济造成损失。这就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約紧密关系已甚明了。它们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作为人类社会生产活动基础的生态环境既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又反馈干社会经济活动,制约经济效益。人们正在进行生产活动的生态环境乃是已往生产活动的结果之一,此次生产活动作用后的生态环境,将成为下次生产活动的基础。很明显,研究社会经济史,如果只看到经济发展而看不到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演变的作用以及生态环境演变对于社会经济的反作用是很不够的,它无法圆满解释社会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增长与停滯甚至倒退的复杂现象,一时的生产力发展或生产关系进步而社会经济反而呈萎缩状况的现象等等。田此,和现实中制订经济发展规划要同时考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一样,我们研究社会经济史,也不能忽视经济开发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必须把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和生态环境演变对经济效益的制约作为考察的重要。

毫无疑问,生态系统中无生命和人类以外的成分在数量上占着绝对的多数,这种情况决定了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題领域中的重要地位。但是,随着人类的或者的、作用日益增强,人类进行改造和创造的生态环境代替自然的生态环境的现象已经基本普及,而这些生态环境都深深受着社会制度、条件以及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影响。当今世界上暴露的诸多生态环境,多与经济盲目开发有关。这种状况,又决定了社会科学对于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决定了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协同作战。

社会科学在研究生态环境问题领域中最重要的作用和突出优势是考察生态环境演变的过程和引起演变的社会力量,对此,社会经济史研究当是无可替代的学科。研究社会经济史,有助于掌握生态环境是如何演变的,人的力量如何作用于生态环境。从而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为解决问题、预防问题提供相应的依据。在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中,不仅仅是生产力的和人们的生产活动本身的研究与生态环境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对生产关系的研究也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在私有制社会,严重的土地兼并迫使大量农民流移转徙,进入当时相对不宜耕作的深山老林,进行粗放的、甚至不顾后果的刀耕火种,(属临时谋生性质),造成了森林过早地被毁灭,导致上游水土流失,下游河湖淤积的恶果。在上,特别到了晚近以来,这样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生态环境问题本身的另一重要特点也决定了它的解决离不开历史的考察。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后果与经济效益相比较具有下述特点:这就是说由于经济效益与生产者、生产单位有更为直接、切身的关系,成为首先被关心的对象,并且较为迅速具体地体现出来。在科学不发达,人们的认识受到局限的历史阶段,与此相反的生态坏境后果便往往被眼前的经济效益所掩盖而不易披人们注意。如毁林开荒活动,垦殖者首先关心和得到的是粮食生产效益,多为维持生计所为。至于森林过度砍伐后造成植被破坏,将会引起水土流失等恶果则不易引起重视。正如恩格斯指出的19世纪的情况,在当今的生产方式中,对自然界和社会,主要只注意到最初的、最显著的结果,而很少顾及到比较远的影响。③这前者即指经济效益,后者则是指生态环境变化的后果。生态环境系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各个因素都处于不断地演变之中。局限在某一时间点上的考察难以完整把握。只有联系已往的情况进行系统考察,才能对变化加以说明。一般说来,生态环境系统的演变是缓慢的,即使出现某些突然的变化,亦多属长期过程中积累的结果。有时候,变化被自身的持续反馈过程所遏止,或者被相关的其他因素所掩盖、补充,直到无数次产生相同性质的生态效益的生产活动反复进行,其累积量达到相应的临界状态,或者有了适当的契机或某种关键性的力量出现时才得以发生。仍以毁林开荒为例:始初零星的或个別的小面积砍伐垦殖。影响甚微,尤其在实际感觉上体现不出来.当垦殖者不断增多,规模扩大、时间持续久远,森林被毁面积达到了足以影响本区生态环境时,或因暴雨等因素导致剧烈水土流失现象出现,山地因此流为石田,湖河因此淤塞,所谓的生态环境问題至此才真正显露出来.而事实上,变化早巳开始了。

更有甚者,在强烈的经济欲望或者生存动力的驱使之下,有时即使在某种程度上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产生,也不能及时措置、妥善解决之,以至于继续“饮鸩止渴”,致使问題愈益严重。例如,我国宋代东南地区以及清代湖广地区发生的盲目围湖造田活动,到后期都曾有不少人认识到了过度围垦湖河水面,造成了“洪涝无蓄水之地,干旱无灌溉之水”,从而导致了频繁遭受水旱灾害的恶果,提出了严禁围湖造田,实行退耕还湖的建议,亦曾有过掘废围田的行动。但是,在强大的人口压力和土地集中等社会经济因素推动下,却不能善始善终。④一直到解放以后,盲目围湖造田的问題尚仍存在。

生态环境问題的暴露,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漫长过程,上甚至发生过一定范围内文明急剧衰落,尚不知祸源就在于生态环境恶化的。近代或显现出来的生态环境问題,其发生可能早在古代就已经开始,导致其变化的力量或因素则存在更早。要清楚、准确地把握生态环境问題,就必须从历史、特别是史人手,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人们的经济、社会活动所施予它的种种,包括正面的、反面的,考察这种影响下生态环境量变的范围和质变的程度。过去世界上生态环境,存在的普遍不足是缺乏社会的有力配合,而社会科学中最能考察、说明以往情况的包括社会经济史在内的历史学、历史地理等学科参与研究的更是少得可怜。结果造成了研究途径狭窄,论证不够充分、全面的局面,更有不少问题无法得到解释。试想以这样的研究成果如何能够给现实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呢?所以说,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虽然是一个新的学科领域,但要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尚离不开最古老的之一——研究历史。

结合生态环境演变研究社会经济史,势必引入现代生态经济学。生态经济学以社会人类同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基本和原则有: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一致,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局部效益和总体效益的协调一致。生态经济学认为,生态效益既是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又是整体的、长期的经济效益。在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之间,生态平衡处于主导的一面。因此,要想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必须首先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以经济、生态综合的眼光观察历史上一些重大问题,诸如经济重心转移、大规模的流民等等,恐怕皆非仅以吏治黑暗、战争破坏就能够加以圓满解释的。以经济重心转移为例,为什么封建社会后期战乱之后,原来的开发程度较高地区仍然不能恢复其旧有经济地位,反而一步步落在正在开发地区的后面.如何解释这样的历史结局?如果将经济,社会因素及其影响下的生态环境因素综合考察,可知当时条件下对土地,森林等资源开发利用达到基本饱和却不能负载继续增长着的人口压力,严重的灾荒和土地生产能力减退等生态环境有关的因素,在这其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人曾将生态危机称作危机中的危机不无道理,由于生态环境恶化,致使当时的水平无法继续维持相应的生产经营,从而导致了社会经济危机,又由此爆发危机,诸危机相互激荡,交替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的进程。

运用生态经济学理论进行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的综合研究,绝不等同于简单地探讨地理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尽管不排除其某些共同因素。前者要求从动态的,系统的观点出发,通过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两者的影响、披影响,发展与制约的过程、因素、结果的考察,把握二者间的双向动态效应,不仅仅是探讨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而且要首先研究社会经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后一个环节的前提下探讨前一个环节,兼有对历史上的经济开发活动进行综合。评价的意义。同时,这样的研究对于生态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有许多同时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问题的课题需要研究.论证,诸如国土整治与开发、区域发展规划、农业发展战略、乡镇发展,南水北调等等,这些课题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可以说历史研究、.尤其社会经济史研究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是无可取代的。毫无疑问,这为历史研究与现实的结合开拓了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