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哲学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16 17:44:18

历史哲学论文

历史哲学论文篇1

自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这种寻找的结果已在以下几个方面上罗为明显的表露出来:后期的谢林与叔本华试图为逻辑理性设定界限;而尼采哲学则甚而宣告论证理性的终结;基尔凯戈尔与马克思力图直接从生存和实践的层面出发来理解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孔德和米勒则希望用经验实证的方法来解决纯粹理性的难题;此外,绝对不应忽略的是,威廉·封·洪堡此时已处在理性向语言的过渡之中。而威廉·狄尔仄——这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课题所在——则努力在历史主义和解释学之间找到一种历史理性的立足点。

随着“历史理性”内涵的展开,狄尔仄或迟或早会面临一个理论上或方法上的两难处境。形成这个处境的最终根源在于传统意义上的哲学意识与历史意识之间的张力,或者说,在体系要求与历史发生之间的张力。本文试图追索这个线索并且试图追问,狄尔仄是如何对待这个张力的;他是否能够缓解乃至克服这个张力。

由于狄尔泰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欧洲哲学在从近代向现代过渡的过程中流露出来的基本思考趋向和态度,因而对此努力的考察或许不仅有助于对这个过渡阶段的理解,而且也有助于对这个过渡的两端的理解,即对近代和现代之基本性质的理解。

1.狄尔泰的哲学观念

狄尔泰燕不是一个严格、传统意义上的哲学家,而是一个他自己所说的“精神科学家”。他一方面认为,“如果不是缓慢的、不可阻止地发展出了历史意识,如果没有构成一种与自射意识处在完全另一种关系之中的精神科学,如果对改造的希望没收有带来对哲学本真功能的有力证实,那么哲学已经处在丧失其使命的危险之中了”。另一方面,哲学只被狄尔泰看做是诸多世界观形式和生活观形式中的一种。由于“每一种世界观都取决于历史条件,历而都是有限的、相对的”。“每一个世界观都是真实的。但每一个世界观都是片面的”(Ⅷ,2240。换言之,狄尔泰是把哲学当做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来研究,或者说,把哲学当做人类精神活动历史的产物来研究。无论狄尔泰本人是否意识到,这种做法的长处和短处都在于,哲学的历史发生性受到弘扬,而它的超时有效性则受到抑制。在这个意义上,为黑格尔以思辨的方式所化解的真理的有效性和真理的历史性之矛盾,到狄尔泰这里则必定要成为他一生所须面对的问题。

这个问题首先表现在狄尔泰对哲学本身的理解中。在其生前发表和未发表的著述中,狄尔仄都曾一再地谈到“哲学的本质”。他对哲学的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从形式和方法的角度来看,哲学的两个基本特征在于它的“普全性”和“对普遍有效知识的要求”。与“普全性”相呼应的是这样一种追求,即“联结个别事物、创造联系,并且不顾个别科学的局限而将这种联系加以扩展”(V,3460)。我们呆以在狄尔泰晚年写给胡塞尔的信中看到这个意向在他学术生涯中的位置:“我一生的大部分都奉献给一门普遍有效的科学,它应当为精神科学创造一个坚实的基础和内在在的整体联系。”而与“普遍有效性”相呼应的则是另一种追求,即“对最终论证的追求”:“对我们知识的论证的是自苏格拉底以来所有真正的哲学家们所建设的哲学基本科学的最大功能。”(Ⅷ,224)这种追求具体意味着:“回返到论证之中,直到哲学奠基的最后一个点被达到。”(V,346),正是由于狄尔泰将哲学的形式特征理解为论证方法,他也因此就划定了哲学相对于其他世界观(艺术和宗教)的界限:它是分析的、发现的、论证的、而非创造的、构建的、理解的(参阅:Ⅷ,87ff,172等)。

另一方面,在哲学的对象和内容方面狄尔泰又将哲学定义为“关于现实的知识”或“现实事物的科学”(Ⅷ,172)。在这个定义中包含着这样一个命题:现实事物作为现实的一部分是先于哲学而存在的。哲学只是通过分解、分析,通过个别地指明和归总,去发现意识事实中已经现存的东西,发现那些由直接意识所构造的关系点,即自身、世界、神性。因此,狄尔泰赞同席勒的观点:“哲学进行分析,但不进行创作……哲学不产生任何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是对先于论证而被给予的实在之把握,从而表明自身在逻辑上是第二性的东西。

对哲学的这个两方面的定义也在一定程度上指示着狄尔泰对“论证——哲学”和“诠释——诠释学”之间关系和基本理解;它同时也体现着西方自苏格拉底以来智识主义传统与施莱尔马赫浪漫主义遗产在他思想中形成的基本张力,或者说,体现着思维形式与生活内涵之间的基本张。

当然,我们至此为止所说都还只是狄尔泰所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哲学概念:而当他将自己的基本思想称作“生命哲学”时,上述说法似乎便不再有效,方法与内容之间的张力至少在一定程度了得到了解决:生命哲学不仅意味着一种关于生命的哲学,也就是说,生命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个被探讨的对象;而且,生命哲学同时还意味着它是一种由生例子中产生的必然成就,它就是生命活动本身。或者用狄尔泰本人的话来说,“生命在这里把握到生命”(Ⅶ,136),主体同时也是客体。或者说,“知识的主体在这里就是知识的客体”(Ⅶ,191)。哲学的第一性和第二性的问题在这里不复成立。随之,历史经验、历史科学、历史意识对待有别于自然科学经验的地方也得以明确,它首先表现在:“研究历史的人与创造历史的人是同一个。”(Ⅶ,278)在这个意义上,狄尔泰的所谓“历史理性批判”实际上也就是对人的各种能力的历史发生的检验与批判,即“认识自身以及由自身所创造的社会与历史”(Ⅰ,116)。

2.生命哲学的基本方法:自身思义

据此我们可以说,狄尔泰的哲学观念并不是一种从历史意识出发对近代身意识为基础的哲学反叛,而是对后者的进一步展开。狄尔泰自己曾明确地强调,“充实了的自身意识是历史性的”(Ⅷ,187)。所以伽达默尔认为,狄尔泰的“历史意识”不仅“就是一种自身认识的方式”,而且它还“指明我们必须更深入地规定自身认识的本质”(WuM,239)。由此可见,狄尔泰的仍然是一位处在西方近代思想传统轨道上的哲学家。

然而这个解决方式并不是不言自明的。主体与客体的同一并不就意味着方法与内容的一致。我们只需再进一步便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哲学一般的特征在生命哲学中也成立,那么生命哲学所依据的方法也应当是论证。这时我们便会涉及狄尔泰所提出的一个为生命哲学所特有的哲学论证方法,它也是狄尔泰所理解的全部精神科学的奠基方法,却:“自身思义”(Selbstbesinnung)的方法。狄尔泰本人甚至将“生命哲学”等同于“自身思义的哲学”(Ⅷ,188)。在这里,“自身思义”的概念具有极为突出的意义。

“自身思义”首先是狄尔泰在对施莱尔马赫的阐释中(1870年)发展起来的一个术语。狄尔泰以后将这个概念纳入到自己的哲学体系之中。他曾明确地阐述过“自身思义”与哲学的关系:“如果对哲学进行历史的理解,那么它就是关于人在思维、创造、行动时所做的事情的发生意识。这些事情在其他地方是偶然地和局部地进行的,在哲学中则是有意地和普遍地进行的。哲学因而就是自身思义。”(Ⅷ,240),“只要自身思义出现,哲学便在此,无论它采取多少种形式与结构。”(Ⅷ,38)对“自身思义”的这个规定贯穿在狄尔泰的哲学体系的始终。还是在1886/1887年所做的“什么是哲学”的手稿中便可以看到,自身思义方法在狄尔泰本人的系统哲学构想中占据了中心的位置。狄尔泰在这里认为:“系统哲学的基础是自身思义,亦即对意识条件的认识,在这里认为系统哲学的基础是自身思义,亦即对意识条件的认识,在这些条件下,通过普遍有效的规定,因此也通过普遍有效的认识、普遍有效的价值规定和普遍有效的目的行为的规则,精神被提升到它的自主性上。”(Ⅷ,188——189)此外,从约克伯爵与狄尔泰的通信中可以读到,至迟在《关于一门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的观念》(1894年)中,狄尔泰已经将“自身思义”概念从一开始就已经具备了以后在胡塞尔那里才凸现出来的先验含义。“将客观联系回溯到自身思义之中”的趋向被狄尔泰看做是现代哲学的一个主要特征(Ⅷ,189)。

就其总体思想而方,狄尔泰甚至试图将整个精神科学,也廉洁是“以历史——社会现实为对象的科学”(Ⅰ,4),建立在一种“内经验”的基础上,或者说,建立在“自身思义”的基础上。我们或者可以将它视作用先验哲学来为历史——社会学奠基的尝试,或者视作一种从历史——人类学的角度来推动先验哲学的企图。这个两方面的意向被概括地包含在“历史理性批判”的表述中。历史意识与批判意识在狄尔泰思想中似乎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一致。

3.自身思义方法的特征

所以,狄尔泰向作为精神科学之基础的“自身思义”提出的要求首先可以概括为以下两条:

其一,“自身思义”必须考察在生命联系中被给予的所有“意识条件”或“知识条件”(Ⅷ,178~179)。据此,“自身思义”首先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反思性的意识活动:思义行为反向地朝向思义者的生命活动本身。约克伯爵在将狄尔泰“自身思义”确定为“第一性的认识手段”的同时,自己也在手稿中将它描述为一种“开启哲学纪元”的方法,“如在苏格拉底那里、如在笛卡尔那里”。因此,从根本上说,“自身思义”方法继承了西方哲学中的“自识”趋向,它仍然带有浓烈的先验意图。

这个意义上的“自身思义”在很大程度上与康德哲学所依据的批判方式或先验方式相一致。一般说来,康德将他的“批判哲学”理解为一种对所有人类理性能力进行检验和研究的企图。但他偏向于从认识的层面来进行“批判”:“对一个问题的批判解答并浊以客观的方式进行,而是去探问这个问题的所依据的认识基础”(KrV,512,重点号为笔者所加)。而狄尔尔泰的“自身思义”不仅仅是对认识条件的反思,而且是“对在其总体性中思维着、创造着和行动着的人的意识到”(Ⅷ,240,重点号为笔者所加)。在这里展示出狄尔泰“越过康德的进程”(“FortgangüuberKant”,1874年),它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一个“从自身思义向诠释学,从诠释学到自然认识的进程。但所有这一切都以生活与认识的关系、内经验与思维的关系为基础(Ⅷ,174)。

如申述我们继续向前回溯,那么“自身思义”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以笛卡尔方式进行的对“我思”的确定。但这里的“思”(Cogito)也应获得相应的扩展:它不只意味着在近代思想中得到偏重发展的知识论方向,甚至也不应仅仅是是指文德尔班所理解的“意识一般”,而是整个的人连同其全部思维和生活。

其二,“自身思义”必须历史地进行。它是一种“历史的领会”,“惟有它才使一种历史的看得以可能”(Ⅶ,201),因为“仅仅是从我们生物这总体性出发的发展史就可以回答我们向哲学提出的问题”(Ⅷ,179)。

据此,我们可以将“自身思义”视作一种历史性的意识活动。这种意识活动本身是对主体历史行为及其各种成就的历史发生的把握和理解,简言之,对历史经验的把握和理解,这是历史性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是我们在这里所更为关注的一面,它有其历史的过程,它是历史地进行的。

在这点上,狄尔泰又离开康德和笛卡尔,从维柯那里寻找“自身思义”作为历史性意识的合法性依据。维何曾在《新科学》中针对笛卡提出一个著名的公理,即“认识”(verum)与“创造”(factum)(或者说,真理与行为、知与行)的可互换原理上。这个公理在狄尔泰那里一再以不同的方式得到重复,例如“在我们成为历史的观察者之前,我们首先是历史生物,并且正因为我们是后者,们才能成为前者”(Ⅶ。279):“精神只能理解它所创造的东西”(Ⅶ,148)。狄尔泰认为,这种特殊的主客体关系恰恰论证了在精神科学中历史经验的特殊认识形态。

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在狄尔泰对哲学的两种理解中所包含的两个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因素,即系统的有效性与历史的发生性,也以变化的方式继续出现在他对“自身思义”方法的这两个要求中,并且明确地指示着他的基本哲学建基于其上的一个两难处境:一方面,他想用“自身思义”来为精神科学研究提供一种在逻辑学——方法论上精密的、但在伦理上价值中立的内在反思性的奠基,这表明锹尔泰在总体上没有使“自身思义”方法脱离开哲学的逻辑学——认识论论证传统;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自笛卡尔以来的传统认识由于其智识主义的狭隘性以及非历史的观察方式而无法满足这些要求,我们不可能用纯粹理性的方法把把握那些非理性的东西,因而“自身思义”的新意在于,它不再是仅仅以“认识主体”,而是以“整个的”人,即“意愿着、感受着、表象着的生物”(Ⅰ,ⅩⅦ)为出发点;在这个意义上,他也将“自身思义”与“认识论”对立起来(参见:ⅩⅨ,79).

当然,除了上面两个要求以外,我们还可以注意到狄尔泰对“自身思义”方法所提出的第三个要求:“自身思义”方法既应当为思维和认识,也应当为行动奠定基础(ⅩⅨ,89)。因此,以后的一些解释者将“自身思义”理解为一种植根在生命联系之中的实践反思,一个更多地偏向或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道德洞察(phrónesis)的东西。“自身思义”之所以带有的这种道德一实践含义,可能与狄尔泰本人早期对伦理的奠基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关。他从一开始便面临着近代以来由科学概念和相关认识论所引发的理论的知识与实践的生命确然性相互分离的问题。因此,在狄尔泰对“自身思义”的要求中至少还透露出他综合这两个趋向的努力。

但是,对“自身思义”的这个理解或要求能够消解或克服在体系有救性和历史发生性之间的张力吗?

回答只能是否定的。因为细究起来,这个在道德实践方面的要求仍然从属于第二个历史性要求。我们用一个标题便可以概括“自身思义”在这两个方面的特征:“历史一实践的原则”;而它们相对的是在第一个要求中所体现的特征:“反思论证的原则”。

因此,我之所以在前面谈及狄尔泰思想中的“两难处境”,理由就在于,他一方面已经意识到近代哲学意识的危机,因而想摧毁性地对待“逻辑—本体论”的一统天下(即主宰近代思维的逻辑理性中心主义),另一方面他又并没有完全放弃与传统的联系,所以还一再想建设性地把握住“精神科学的逻辑关系”(这是狄尔泰为他后期主要的著作《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所设想的标题)。这里的分寸尺度恐怕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对狄尔泰哲学的褒贬评价原则上也系于对这个问题的表态。

“自身思义”不是一个依据近代以因果性、规律性为目的科学方法概念,这应当是毫无疑问的。但它也能够有别于那个自笛卡尔以来贯穿在近代哲学之始终的反思方法吗?倘若“自身思义”既不完全是一种外向的、科学的方法,也不完全是内向的、哲学的方法,那么它应当是什么呢?

4.自身思义与理解

狄尔泰对“自身思义”的后两个要求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它使“自身思义”获得了“历史——实践原则”的称号。我们还要将目光进一步集中在这一点上。

我们在前面曾引用狄尔泰的话:“在我们成为历史的观察者之前,我们首先是历史生物,并且因为我们是后者,我们才能成为前者。”(Ⅶ,278)很明显,这里的历史性既是做为观察主体的“我们”的特征,也是指作为被观察客体的“我们”的特征。但这个“我们”是一个含糊的概念:它究竟是指某个认识者的个体,还是指作为总体认识者的人类本身?而且这是一个涉及到主客体的“我们”的双问题。

虽然在狄尔泰本人那里可以找到有关这个问题的各种说法,但我认为,他早期的基本趋向在于:将“自身思义”看做是一个属于个体心理学的范畴。即使从字面上看,它也常常使我们联想到内心省心理学,反思心理学等等。

如果“自身思义”指的是每一个认识者个体与其自身的一种认知关系,那么它在原则上无法有别于作为近代哲学之方法代表的“反思”或“内感知”:它们从笛卡尔正式提出以来便主要被用来指称个体主体的对自身特征的结构的观察与把握。而个体所获得的历史经验是否可以等同于作为总体认识者的人类身的社会—历史经验,这仍然是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换言之,为了论证历史经验的特殊形态,狄尔泰秘须确定在认识个体中的状况和过程与构成社会与历史的体系和结构是同一的。否则,“自身思义”所获得的只是自身思义者本人的认识与创造,这种认识与创造不会具有普遍性,不能被看做是关于人类社会和历史的知识与活动。

这可能是狄尔泰在后期偏重于诠释学和“理解”方法的主要原因。换言之,在狄尔泰那里已经展示出欧洲思想史从“近代”向“现代”过渡的一个主要特征,这个特征也可以被看作是从个体主体的本我哲学向交互主体的社会理论的过渡。

在狄尔泰后期的著作中的确可以找到证据,说明狄尔泰对他早期的观点作出了一定的修改或展开。例如在《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中,狄尔泰曾指出“内省”方法以及整个心理学认识方法的局限性:“它〔心理物理的生命统一体〕在追求对自身状况的坚持与把握的同时,在它将注意力集中于自身的同时,这样一种自身认识的内省法的狭隘局限性便表露出来。”(Ⅶ,87)他认为,“人只能在历史中认识自身,而永远不能通过内省”(Ⅶ,279)。因此,“以为可以用心理的生活过程、用心理学来获取我们对这个内在方面的知识,这是一个通常的错误”(Ⅶ,84)。

我们当然不能将狄尔泰批评的“内省法”完全等同于“自身思义”方法,因为狄尔泰在同一部著作中仍然还在推崇“自身思义”(参阅:Ⅶ,87);他仍然坚持,可以通过对“自己生活历程的回忆”(Ⅶ,132)而直接进入历史生活;不仅自我的同一性可以在时间维度上构成杂多相续的体验综合,而且生命历史的统一也可以通过“回顾性解释的提高”而构造自身。但是,同样显而易见的是,狄尔泰通过对“内省”方法的批评而削弱或放弃了对“自身思义”方法的第一个要求:以批判性反思论证的方式考察所有的“意识条件”或“知识条件”。换而之,狄尔泰对“内省”方法的批评或多或少地意味着对“自身思义”方法的认识反思批判特征的否定。他自己也显然已经明白这一点:“自身思义以思维的规律和形式的有效性为前设,因为它运用这些规律和形式。因此,如果它希望能够证明这种有效性,那便会出现循环。”(Ⅷ,179)这个转变也在他的另一个说法中得到表达,即:“现实本身在其最终的层面上是无法得到逻辑澄清的,而只能得到理解。”(Ⅷ,174)

因此,在指出“内省”方法局限性的同时,狄尔泰弘扬了“理解”方法:“惟有他的活动、他的确定了的生命表达、他对其他人的影响才教导人了解他自身;因此他只能通过理解这条弯路才能认识他自己。”(Ⅶ,87)狄尔泰其所以将“理解”称之为“弯路”,乃是就“理解”方法相对于“自身思义”所具有的间接性质而言。后者可以看做是对生命活动本身的直接把握,即在论证理性标题下的反思心理学、理象学的把握;而“理解”则只要意味着对生命活动结果、对生命表达的把握,也包括对与此相关联的他人生命表达乃至社会生活总体的把握——在理解理性标题下的诠释学把握。

我们可以说,在狄尔泰的思想中,“自身思义”与“理解”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心理学与解释学的关系,或者也可以说,反映着关于个体主体的理论与关于交互主体的理论的关系。——狄尔泰和其他生命哲学的“Leben"(生命、生活)一词的双重语义在这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对“Leben”的关注和研究既包容着对个体生命的自身思义,也包容着对它置身于其中社会生活的理解。

因此,如果对历史经验的把握主要是指个体认识者对总体的人类社会及其总体历史的认识,那么“自身思义”的名称和方法便有不足之处。而以个体间的相互理解为讨论课题的诠释学恰恰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手段。

从心理学向解释学的“转折”在我看来因而实际上只是狄尔泰精神科学奠基方法的侧重点的变化,而且这两个方法是互补的。这个观点在另一些狄尔泰研究者那里也可以找到支持:他们认为,从总体上看,狄尔泰主张,为精神科学提供基础的既是心理学,也是解释学。因此后期的狄尔泰并同有完全放弃心理学立场,只是这个立场已经退避到解释学立场的后面而已。

5.理解作为世界观

在上述意义上,我们可以同意里德尔的说法而将狄尔泰的“历史理性批判”构想称作“哲学中的解释学转向”,它意味着“从论证理性向理解理性的过渡”。这个过渡在狄尔泰那里具体地表现为一种从自身思义方法向理解方法的转向,但实际上也可以被看做是广义的自身思义方法本身的一个侧重点变化。

不管我们怎样来定义这个转变,它对于狄尔泰思想本身以及对本世纪欧洲哲学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伽达默尔甚至认为,“狄尔泰为精神科学的认识论奠基所做的关键步骤就是,他找到了从个人生命经验中的构造联系向根本不再能够为个人所体验和经验的历史联系的过渡”;伽达默尔也将这个过渡称作“从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奠基向诠释学奠基的过渡”(WuM,228)。

当然这里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

在《精神科学引论》的遗稿中,狄尔泰曾对“自身思义”和“理解”的关系做过一段值得注意的阐述。他认为,“中心是由自身思义和理解所构成的。当然,自身思义是第一性的,但对他人的理解也从另一方面决定着自身思义,就像自身意识与世界在一个联系中相互联结一样”(XⅨ,276)。

这段话不仅指明了在“自身思义”与“理解”、“自身意识”与“世界”这两对概念之间的对应关系,而且它还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虽然狄尔泰确定,在自身思义和理解之间存在着联系,但他仍将这两者理解为不同的通向人类生活的通道。这个在通道类型方面的区别实际上也就是对世界的各种不同把握方式上的区别,或者说,不同的世界理解或世界观。

如果我们在这里将自身思义的方法大致地看做是“心理学一现象学的方法”或这个意义上的哲学方法,那么它的特点必须是直观—论证的,它要求切近生活体验本身,并且批判地检验它们的结构、论证它们之间的联系;而理解的方法则意义较宽,它意味着除哲学以外所有其他的把握世界的方式,或者说,意味着另外的两种世界观:宗教与艺术。实际上,根据上面对狄尔泰“自身思义”方法特征的分析,甚至在哲学本身之中(例如在生命哲学之中)也仍含有理解方法的成分。换言之,论证也是一种理解的方式,哲学也是一种世界观。

现在可以看出,哲学对普遍有效性的要求虽然是合理的,但却仍然植根于生命现实之中,因为它与宗教、艺术一样,都是对待世界的基本态度之一。因此,论证—批判与诠释—理解都只是一些从不同的、直接或间接的层面来接近作为总体的世界的方式而已。

无论是自身思义还是理解,它们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在于它们与自然科学的因果解释方式的笔者区别。如果说“自身思义”方法不是狄尔泰的首创,而是在古希腊的智慧中得到孕育并且在近代思想中得以诞生,那么“理解”概念则是首次发源于后期狄尔泰所做的精神科学奠基的努力之中,它标识出所有历史认识的特性。因此我们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哲学意识与历史意识根本上不同于〔自然〕科学意识。

由于狄尔泰的早期便抱有“反对智识主义”的趋向,因此他后期对自省趋向的背离和对理解方法的偏重便是必然的结果。历史理解在他体系中明显优先于自身论证。当然,对生命表达和生命客体的关注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狄尔泰所受到的黑格尔精神客体化思想的影响,这个影响在狄尔泰早期《关于一门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的观念》的文字中已经得到一定的显示。

6.在传统与当代之间的理解

我们在这里将目光进一步集中在狄尔泰的作为哲学世界观的理解上。

“自身思义”的对象在于思义进行者个体的生命活动(体验)和生命表达(意义),而“理解”则朝向人类总体的生命活动与生命表达:它的同时性表现为人类社会,它的历时性表现为人类历史。就此而论,历史哲学与社会哲学是在纵横两方面延伸开来的哲学;而历史哲学和社会哲学所依托的理解方法是对自身思义方法的两方面扩展。

这样我们便可以理解,为什么伽达默尔要说:在狄尔泰那里,“历史意识就是一种自身认识的方式”。它作为人类的自身认识,“与其说是自身消解,不如说是对自身的不断增强的占有”;它“知道自己与它自身是与它产生于其中的传统处在一种反思的关系之中。它从它的历史出发理解它自身”(WuM,239)。这个阐释相当明确地指出了在狄尔泰的“理解”方法与“自身思义”方法之间的密切关系。因为所谓“历史意识”,无非就是人类总体对其总体传统的自身认识或理解,就像“自身思义”可以被看做是对个体的自身认识与理解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前面所提到的在狄尔泰的“历史哲学”以及“自身思义”中的内在张力——发生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是否就可以得到消解呢?这还要通过对“理解”这个概念的进一步分析才能回答。

我们可以注意到,狄尔泰在《精神科学引论》的第一卷中就已经开始提出一种社会心理学的一历史的观察方式。他在那里认为,个体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个体本身是在社会中的体验”(Ⅰ,31)。借助于社会的“相互作用”概念,狄尔泰阐释了自己的行为与其他人行为的相互依赖的思想。他由此而确定,在〔个体的〕体验与〔个体间的〕理解之间存在着一种密切的联系:由于我们作为行为的主体来体验社会,所以我们可以借助于我们对社会的相互作用的参与而理解社会中的各种进程。

这样,只要我们将狄尔泰在《精神科学引论》第一卷中所提出的心理学放在一个社会的和历史的范围中,那么就可以避免人们所批评的在狄尔泰哲学中的两难:“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观点的两难。人们不必作出要么是心理学(个体主体的理论),要么是诠释学(交互主体的理论)的选择。因为在狄尔泰看来,如果不去考虑规定着心灵生活联系的文化和历史影响,那么心灵生活的联系作为心理学的对象就是不可理解的;同样,如果不注意作为在社会与历史中各个行为体系和超个体的意义构成之基础的心理结构,那么对这些行为体系和意义构成的完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这似乎是一种个体生命与社会生活的辩证法。

但是,无论理解的对象是个体生命还是社会生活,它们都已经是业已形成的对明性的东西。在这一点上,理解并不在本质上有别于自身思义。也正是在一点上,海德格尔赞同约克对狄尔泰的批评:“过少强调在存在状态上的东西(Ontischem)与历史学上的东西(Historischem)之间的区别“(SuZ,399),这种区别在海德格尔那里实际上就是存在与存在者的区别,因此他看到了约克所看到的事实:“一种从历史中离异出来的体系在方法论上是不充分的。”(SuZ,402)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伽达默尔批评狄尔泰用“逻辑主体”来取代“现实主体”(WuM,228),因而“理解”在他那里已经成为一种“在生命前行而成为观念性之后才追补后续的反身操作”(WuM,264)。

事实上狄尔泰本人也已经或多或少地看到这一点:“体验并不是作为一个客体而与立义者相对立,相反,它的此在对我来说是与在它之中对我来说此在着的东西不可分的。我们无法从空间中的各个位置出发来看到在它之中的东西。而那些对这些东西进行立义的不同视点是通过反思而反补地产生的,并且不会触及到在其体验特征中的它本身。”

但一种对现实主体的理解,或者说,一种非对象一非逻辑的理解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呢?的确,当主体脱离出身现实而使自己成为客体时,这两个对立的东西已经不再是同一的了。狄尔泰的所谓“知识的主体在这里就是知识的客体”(Ⅶ,191)只是一种抽象而非现实的同一性。那么一种真正同一的、主客不分浑然一体的理解、一种不从主体本身之中离异出来的对主体的理解是可能的吗?约克和海德格尔的回答显然是肯定的,“因为哲学活动就是生活”(SuZ,402),这里没有离异可言。如果把这个意义上的哲学理解或历史意识也看作是一种“知识”,那么海德格尔认为,“这种‘知识’并不是从一种内在的自身感知之中才产生出来,而是属于此之在的,而这个此之在本质上就是理解”(SuZ,144)。他指明,“理解于它本身就具有我们称之为筹划的生存论结构”(SuZ,145)。伽达默尔则更明确地说,“理解就是人类生命本身的原初存在特征”,“是此在原初进行形式,是在世界之中的存在”(WuM,264)。可以看出,后狄尔泰的“理解”范畴已经有了方法论上的根本变化。——但这已经是另一个论题的范围了。

在狄尔泰这里,我们尚未发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所赋予的“理解”的这些基本特征。在狄尔泰的“理解”概念上还残留着较多的知识论传统性质,它们并不能帮助他消解内在张力,或许还强化了这个张力。

看到并且试图消除这个张力的一方面是与狄尔泰同时代的约克以及后来的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约克的消解方案是:“哲学,尤其是批判哲学,不能从历史性中抽象出来。”“因为哲学活动就是生活,所以我认为有一门历史哲学。”(SuZ,402)这门历史哲学在海德格尔那里是以存在与时间的形而上学的形态出现的,历史活动本身(不是它的结果)被理解为形而上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虽然强调一种对传统哲学的“克服”(überwindung),但坚决拒绝由狄尔泰思想所导致的对哲学的“取消”(Abschaffung):“狄尔泰否定形而上学,根本已不再理解形而上学的问题,面对形而上学的逻辑一筹莫展;这乃是狄尔泰的人类学的基本立场的内在结果。他的‘哲学的哲学’乃是一种对哲学所做的人类学上取消工作的突出形式,而不是一种对哲学的克服。”

另一种消解这个张力的企图则通过胡塞尔而得到明确的表达。如所周知,狄尔泰的历史哲学观以后也遭到胡塞尔的批评。他认为,根据狄尔泰的历史哲学观可以得出,哲学的任务仅仅在于写下自己的历史而已。这种观点忽略了真理的超时间、超历史的有效性,因此是一些不负责任的哲学家们的放任自流。胡塞尔要求,“无论在流动的起效用(Gelten)和客观的有效性(Gültigkeit)之间的关系、在作为文化现象的科学和作为有效理论体系的科学之间的关系会为澄清性的理解造成多大的困难,它们的区别和对立必须予以承认”(HuaXXV,44)。

在胡塞尔与狄尔泰之间发生的这场令人深思的争论中,胡塞尔的批评无疑是有力的,也是合理的。当然它的合理性现在看来并不在于他对哲学真理的普遍有效性的主张,而是毋宁在于:一旦哲学提出普遍有效性和最终论证的要求,它就只能将各个哲学体系的历史事实发生的混乱状态弃之不顾。胡塞尔在1910年“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中对狄尔泰的批评,就像他十年前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中对心理主义的批评一样,再一次迫使他的对手严格而彻底地进行思考,并且严格而彻底地面对他们思考的结论。

也正是出于这个理由,勒维特曾批评说,“对历史性问题的回答不是真正哲学的回答,狄尔泰为用历史意识来构建一门哲学所付出的毕生努力正是由于他的知识的诚实性而失败”。

结束语

波尔诺夫在许多年前便认为,“在哲学分裂为许多各不相同、各自不再相互理解的学派的时代之后,今天的发展对于一个超越出迄今为止之对立的新建构来说已经成熟,而狄尔泰的哲学著作为这样一个统一的新建构提供了根本的基础”。今天人们不会再对“新建构的基础”这种说法持有保留或异议,只要看一眼狄尔泰思想对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和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一方面以及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另一方面的影响便可知一二。现在已经可以承认:只有在充分认只了狄尔泰哲学的基础上。对现代哲学的深入理解以及因此也包括对后现代思想的深入理解才将会是可能的。

历史哲学论文篇2

1859年,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时,马克思曾有这样一段表述:“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我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后来因基佐先生下令驱逐而移居布鲁塞尔,在那里继续进行研究。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10](P591-592)马克思的这段表述对人们来说或许并不陌生,因为其在学术界被称为是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而颇有戏剧性意味的是,正是这个闪亮的“经典表述”的字眼诱使人们在看到这段话时,总是不由自主地从前往后读,从而将目光聚焦于马克思所提到的“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似乎这样也能直接捕获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然而,对于认识历史唯物主义而言,这段记述的“经典”部分,并不在于后半段马克思所表述的“总的结果”,即关于生产力、生产方式、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的关系的指认,而在于前半段他所回顾的得到这个“总的结果”的研究历程。根据马克思的回顾,他从探询市民社会开始,继而进入政治经济学的领域,最后得到了研究的“总的结果”。因而倒过来解读,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探索之旅的起点,就是对市民社会的研究。这样来看,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不仅如上所示,是从考察人的自然需要开始的,而且也是从考察市民社会开始的,在此意义上,市民社会通达到了历史唯物主义中。市民社会通达历史唯物主义的道路,其实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早已指认,他甚至在这本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典范作品中直截了当地说,“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11](P540),唯物主义历史观“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12](P544)。马克思的这些论述表明,要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内涵及实质,不能绕过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考察,市民社会概念是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桥梁。而在这里,我们又会洞悉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哲学是内在相通的。问题是这样的:如果仅仅根据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述,市民社会看上去只不过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内在范畴,就其内涵而言,大致相当于经济基础,而且其所指涉的具体对象存在于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如果这样来认识,那么我们并不能从市民社会概念中得到新鲜灵感,进而由此突破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传统理解,因为这样来看,马克思只是用“市民社会”这个词汇来代替“经济基础”加以使用而已,而这种词汇的换用并不会改变历史唯物主义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然而,对于马克思文本的解读,在任何时候都应警惕“寻章摘句”所可能导致的偏蔽,因而一定要从总体性的理论语境出发来予以全面把握。

由马克思上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记述可知,他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从黑格尔那里得来的,而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却显然不是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而是一个纯粹的政治哲学的范畴。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以市民社会范畴为中心,阐述了所有权、意志、人格、道德、伦理、法以及国家等等概念,并由此建立起了一个充满内在张力的政治哲学问题域。化繁为简地说,这个充满内在张力的政治哲学问题域,集中指涉的乃是相互关联的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如何为个体权利和个体自由立言;一是如何为普遍伦理和普遍价值辩护。放大来看,黑格尔围绕市民社会范畴所提出的这两个政治哲学问题,也大致可以概括整个近现代政治哲学的几乎全部内容。黑格尔之前的近现代政治哲学家,虽然没有提出市民社会这个概念,但其实他们都早已在市民社会的界面上进行理论创造了。如果说市民社会的历史形成,标志着个体权利和个体自由在现代社会的全面出场,那么从霍布斯、洛克一直到黑格尔的几乎所有自由主义哲学家,都不遗余力地从各个角度,在理论上为个体权利和个体自由提供合法性证明。比如,洛克建构财产权理论,就是要做这项工作,这也便回到了上文所指的由人的自然要求引申出权利和自由这个问题上去了。然而与此同时,卢梭、休谟包括黑格尔等哲学家,也深刻认识到了个体利益与普遍利益之间的冲突问题,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他们才分别提出了公意、正义、普遍伦理这些概念,并从理论上思考如何解决这两者之间的冲突问题。比如,休谟在《人性论》中就曾这样指出:“因为性情和外界条件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既然同样地消灭正义和非义,而且这样一种变化所以有这种结果,只是由于改变了我们自己的和公共的利益;因此,必然的结果就是:正义规则的最初确立是依靠于这些不同的利益的。但是人们如果是自然地追求公益的,并且是热心地追求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梦想到要用这些规则(指正义规则———引者注)来互相约束;同时,如果他们都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丝毫没有任何预防手段,那么他们就会横冲直撞地陷于种种非义和暴行。”[13](P533)毋庸置疑,从问题所指向的具体现实来看,洛克、休谟等政治哲学家的理论建构,折射出了市民社会这个既隐在又显在的现代事物中的内在矛盾。而当黑格尔明确提出市民社会概念,从而对霍布斯、洛克以降自上而下凸显出来的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即证立个体权利和维护普遍利益)予以整体性审视后,市民社会概念的政治哲学意蕴便一览无余地显现出来了。可以说,要理解整个近现代乃至当代政治哲学中的权利、自由、平等、道德、正义诸问题,是无法回避市民社会这个覆盖面更大的基础性政治哲学概念的。问题的关键在于:马克思通过研习黑格尔的法哲学而得到市民社会这个政治哲学的概念之后,虽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将之转换为一个与经济基础对等的范畴,但这只是市民社会概念在马克思这里的一种含义,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含义,因为人尽皆知,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也曾明确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而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这个作为旧唯物主义立脚点的市民社会,显然不是一个与经济基础对等的范畴,旧唯物主义不可能以经济基础为立脚点,这是说不通的。毋宁说,这个被马克思视为旧唯物主义立脚点的市民社会,指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而这正是整个近现代政治哲学据以立论的那个根本支点,因为当我们说洛克、休谟、黑格尔等人在市民社会的界面上阐述政治哲学问题时,即是指他们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个界面上来为之的。所以,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依然保留了政治哲学的含义,并且更重要的是,这种含义还渗透到对等于经济基础的市民社会范畴中,使之具有了比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更为丰富的内涵,因为马克思提炼经济基础这个范畴,是通过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实现的,这体现了马克思所说的那个通过考察现在来理解过去的历史研究的方法,即“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14](P29)。这样来看,当马克思指认市民社会是其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时,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脱离政治哲学的语境来理解这一指认。而只要进入到政治哲学的语境中,我们就会发现,近现代政治哲学家所讲的权利、自由、平等及正义诸问题,也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出现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因而历史唯物主义已经在最本质的内容上,关涉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最深刻的矛盾。

恩格斯在1877年撰写的马克思传略中,其实就婉转地讲述了这一点:“这种新的历史观(指唯物主义历史观———引者注),对于社会主义的观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证明了:至今的全部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中发展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是一直存在的;大多数人总是注定要从事艰苦的劳动而很少能得到享受。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只是因为在人类发展的以前一切阶段上,生产还很不发达,以致历史的发展只能在这种对立形式中进行,历史的进步整个说来只是成了极少数特权者的事,广大群众则注定要终生从事劳动,为自己生产微薄的必要生活资料,同时还要为特权者生产日益丰富的生活资料。对历史的这种考察方法通过上述方式对至今的阶级统治作了自然而合理的解释,不然这种阶级统治就只能用人的恶意来解释;可是这同一种考察方法还使我们认识到:由于现时生产力如此巨大的发展,就连把人分成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最后一个借口,至少在最先进的国家里也已经消失了;居于统治地位的大资产阶级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它不但不能再领导社会,甚至变成了生产发展的障碍,如各国的商业危机,尤其是最近的一次大崩溃以及工业不振的状态就是证明;历史的领导权已经转到无产阶级手中,而无产阶级由于自己的整个社会地位,只有完全消灭一切阶级统治、一切奴役和一切剥削,才能解放自己;社会生产力已经发展到资产阶级不能控制的程度,只等待联合起来的无产阶级去掌握它,以便建立这样一种制度,使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并通过有计划地经营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15](P459-460)恩格斯在这一大段话中,集中讲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在解释社会主义上的意义,实质也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所作的一次深刻阐释。在这种阐释中,恩格斯既然将“阶级”、“剥削”、“奴役”、“特权”、“财富分配”以及“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等词汇和表述嵌入进来,那就说明历史唯物主义在内容上,既通向对资本主义最深层矛盾的揭示,也涉及对理想政治模式的建构问题,这大概是历史唯物主义最本质的理论关切了。而从这个理论关切来看,在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必然律中,恰恰蕴藏着一种强烈的冲破必然律的自由。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尤其能够说明这个问题。如果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衍生出来的一个部分,那么在他的《资本论》的写作中,不仅是那些看似是历史唯物主义决定论式的关系起着支配作用,而且权利、平等、正义等政治哲学的话语也起着支配作用,我们甚至可以断定,后者所起的支配作用是超过前者的,因为马克思一切理论创造的旨趣,不在于解释世界,而是在于改变世界。如果仅是以决定论式的关系与规律来理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整个历史,那就与只知道解释世界的理论家没有差别了。只有进入到政治哲学的问题域,进而开引出“自由”这一理论维度,改变世界才是可能的。这就是整个《资本论》写作的最后落脚点,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最终指向。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不仅历史唯物主义在整体上通向了政治哲学,而且其各个构成要素,也完全不像阿尔都塞所说的那样,全都是一些无主体的、结构性的、事实性的东西,而是也都链接到系于价值判断的政治哲学问题上去了。比如说生产力,我们就不能将之理解为一个纯粹事实判断的物的东西,而应看到它是一个带有价值判断的所指,当一种生产方式不但不能促进、反而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时,生产力的问题就变成政治问题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才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16](P527)。由以上论述可见,马克思在考察市民社会基础上所创造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质上与政治哲学是融为一体的。

二、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全部奥秘在于唯物主义历史观

历史哲学论文篇3

哲学在本质上是理性的事业。当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哲人泰勒士宣布“水是万物的始基”时,泰勒士就在运用他的理性,“水是万物的始基”这个判断无疑地是一个理性判断。因为在这个判断中不仅包涵一个抽象的能够作为哲学范畴的概念——“始基”,而且潜涵着一种认识论基础和秩序:世界上存在着无数的物体、事物,这些物体和事物的总和构成一个整体世界,这个整体世界是无限多样的统一,它统一的基础是水,水是构成一切事物的原因与产生一切事物的本源。“水是万物的始基”是泰勒士千百次观察分析个别的具体事物,并对感觉经验进行了一系列抽象概括的结果。因此这一判断集中表现了人类思维的统一性、超越性,揭示了事物的普遍性、齐一性。而这也正是人类理性思维的基本特征、哲学的基本特征,正如黑格尔说:“什么地方普遍者被认作无所不包的存在或什么地方存在者在普遍的方式下被把或思想出现时,则哲学便从那里开始。”(《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93页)可以说“水是万物的始基”这一判断扬起了希腊理性的第一面旗帜,从此以后相信理性可以洞见和把握世界的本源就成为古希腊早期哲学的纯朴信念,哲学抛弃了希腊远古关于天地生成的非理性的信仰和梦幻似的传说,沿着追踪世界本源的理性之路向前发展。

但是,无论是在泰勒士,还是在泰勒士所属的伊奥尼亚学派诸先哲那里,他们对万物始基的探索却仍然在理性和感性之间徘徊,在他们理性的思辨中仍然回荡着感性的余响,黑格尔说:“思辨的水是按照精神方式建立起来的,不是作为感觉的实在性而揭示出来的。于是就发生了水究竟是感觉的普遍性还是概念的普遍性的争执”(《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184页)。这就是说,一方面作为哲学范畴,揭示世界本源性的“始基”——水,应当具有脱离感性的个别事物的普遍性、思辨性,亦即在高度抽象的思维层次上对世界整体的把握,但泰勒士的水“不管怎样仍具有其确定性或形式”,没有完全摆脱感性的个别,“在我们的心目中仍浮现着水的观念”(《同上》第185页)。于是出现了“水是普遍(无形式的)概念和它的存在的矛盾。”(《同上》第184页)这一矛盾一直是困惑希腊早期哲学的主题,其间爱菲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虽然以他“深奥的思辨”发现了支配事物的“逻各斯”这一理性的规律,但他那“火是事物的始基”的本源论哲思仍然拖着一根光明的感性尾巴。

与此相反,在南意大利的毕达哥达拉斯学派,“他们不从感觉对象中引导出始基”,“他们所提出的始基和原因,是用来引导他们达到一种更高级的实在的”(《古希膜罗马哲学》第39页),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始基。这样,毕达哥拉斯学派在古腊哲学史上就开创了一种不是从感觉经验上升到普遍的理性概括,而是从某种抽象的概念下降到感性事物思想道路。毕达哥拉斯学派还研究了关于事物对立面的学说,他们认为对立面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它们共有十条,最重要的是有限和无限的对立。实质上“有限”与“无限”的对立又是西方哲学史上“理性”和“非理性”对立最初表述。因为按照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学说,世界决不是某种无限的不可知的混沌,世界是可知的,它有某种固有的“秩序”、“结构”,而这种秩序和结构又服从数学的规律,也就是说“一切其它事物就其整个本性说都是以数目为范型的”,(《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7页)数学在古希腊以及近代欧洲都被认为是表现人类理的最典型的科学。毕达哥拉斯学派在比较深入地研究数学的基础上还广泛地研究了天文学、声学和医学,并力图用这些科学成果来解释世界,因此我们可以把毕达哥拉斯学派称为古希腊第一个理性主义学派,而“理性”一词在它的原初意义上就是一种科学精神,理性主义就是主张用科学来理解和解释自然的哲学道路。

毕达哥拉斯学派在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的壁垒中开辟了一条由抽象原则说明感性经验的理性主义道路,但理性主义的精神在毕达哥拉斯学派那里发展的程度仍然是很有限度的,因为他们关于数量的抽象也还没有完全剥离诸如“卵石数”那些可以触摸的感性质。只有发展到爱利亚学派时,希腊理性才找寻到她的“纯粹思维”的圣地,造成了与感性经验的对立,关于这一点列宁在研究古希腊哲学时曾经指出:“什么是辨证法?”“‘我们在这里’(在埃利亚学派中)发现了辩证法的开端;同时还发现了思维与现象或感性存在之间的对立。”(《哲学笔记》第276页)

爱利亚学派的祖师巴门德尼把哲学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意见的哲学,一类是关于真理的哲学。关于意见的哲学就是在感性事物中去寻找万物本源的认识道路,巴门尼德认为这条道路给人们提供的知识是不确定的、不真实的。所以他劝告人们要离开这条道路:“要使你的思想远离这种研究途径,不要遵循这条习惯的道路,轰鸣的耳朵以及舌头为准绳,而是要用你的理智来解决纷争的辩论。”(《古希腊罗马哲学》,第50-51页)而关于真理的哲学就是运用理智思索“存在”的理性哲学,这种哲学给人提供的知识是确定的、真实的,因而是存在的,而“非存在物的存在则不可能”(《同上书》第51页)。爱利亚学派可以说是古希腊早期比较彻底的理性主义学派,它们的重大特征是追求知识的理性确定性,反对感性事物的个别性、不确定性。

但是应当指出,“理性”一词在原子论哲学先驱阿拉克萨戈拉那里是作为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使用的。按照阿拉克萨戈拉(种子论)的观点:理性(奴斯Nous,即心灵)是一种更精细的种子,由于它的作用,造成种子的旋涡运动,使一些种子结合,另一些种子分离,最后形成世界万物的运动变化。“理性”在阿拉克萨戈拉的哲学中是作为运动原理使用的,而“不是从外面安排世界的精神实体。”(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343页)这种原理被德谟克利继承并改造构建成了原子在虚空中运动的原子论哲学。在原子论哲学中,“理性”采取了与感性对话的形式,触及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德漠克利特认为昧的认识(即感性认识)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只有真理性认识(即理性认识)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而确定了理性在认识论上的地位。

继爱利亚学派之后,以普罗塔哥拉为首的智者哲学又在希腊大地崛起,智者哲学与爱利亚学派的理性主义正相反对,他们把感觉经验的可靠性绝对化,到处散布相对主义的哲学观念。他们打着“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感觉主义旗帜,严重地动摇着各种知识的确定性,认为一切知识都以主观的感觉为转移,正象“风对于感觉冷的人是冷的,对于感觉不冷的人是不冷的”一样。

与智者哲学相对立的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站在智者的起点上,但却沿着与智者完全相反的道路,力求从思维的角度把握人,主张到“心灵世界”中去探求真理。在他与人讨论“什么是美德”时,苏格拉底引导人们脱离智者所铺设的感觉主义的相对论路轨,坚持理性的指引,追求知识的确定性,他认为“对于美德”,“不论它们有多少种,而且如何不同,它们都有一种使它们成为美德的共同本性。”(《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53页)这就是概念的确定性。

苏格拉底所揭开的哲学篇章,在柏拉图那里得到了纵深发展,柏拉图在苏格拉底概念论的基地上,构筑了理念的哲学大厦。柏拉图的理念论完成了对智者哲学的批判,重新确立了思想在发挥哲学功能上的权威,正如黑格尔所说:“柏拉图的学说之伟大,就在于认为内容只能为思想所填满,因为思想是有普遍性的,普遍的东西(即共相)只能为思想所产生,或为思想所把握,它只有通过思维的活动才能得到存在。柏拉图把这种有普遍性内容规定为理念。”(《哲学汉讲演录》第二卷,第195页)为了把握理念、结构理念,柏拉图制定了他的“辩证法”,柏拉图的辩证法当然“不是把观念型混乱的那种智者派的辩证法,而是在纯概念中运动的辩证法,是逻辑理念的运动。”(《同上》,第199页)甚至柏拉图的“灵魂不死”也是旨在确认思维的内在本性,高扬理性的权威:他认为理性是灵魂中的最高部份,逻辑力量是灵魂的最高属性。人的认识只不过是人的肉体降生尘世后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感性经验虽然能够刺激引起这种回忆,但感性经验又是人的认识的严重障阻,只有清除了感觉的杂念人才能达到对真理的认识。柏拉图哲学不仅系统地阐述了理性主义的本体论而且也系统地阐述了理性主义认识论,在柏拉图哲学体系中真、善、美与理性天然合壁成为光照上千年的西方哲学的理性之源。

但是柏拉图哲学并没有完成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的科学建构,困难在于理念与具体事物的关系。这种关系始终是困惑柏拉图哲学的难题,尽管柏拉图艰苦求索,但毕竟未能步入真理的堂奥。

亚里多德哲学是古希腊理性主义发展的顶峰,因为这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古希腊哲学史上建构了一个宏伟的思辩哲学体系,它“思辨地考察一切,把一切转变为思想”。亚里斯多德哲学体系的重大特征是处处关心确定的概念,把理性主义对事物确定性的追寻提高到哲学本体论的高度于以思辨的把握,把精神和自然的个别方面的本质,以一种简单的方式,高度概括成一系列理性原理。亚里斯多德以他开阔的哲学视野注意到宇宙中的全部事物和现象,然后把它焦结在“存在是什么”这个聚光点上,研究“存在之所以为存在”的理性本体。亚里斯多德的本体论哲学牢笼万象,集古希腊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大成,然而在本质上它却是理性主义的,这正如黑格尔所说:“人们可以说,亚里斯多德是一个完全的经验主义者,并且是一个有思想的经验主义者。”“但是他的经验是全面的,就是说,他没有漏掉任何细节,他不是抓住一个规定,然后又抓住另外一个规定,而把把它们同时把握在一起……经验的东西,在它的综合里面被把握时,就是思辨的概念。”(《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第308页)而“亚里斯多德只谈理性而不是理性的一个特殊的性质。”(《同上书》,第301页)可以这样说,古希腊的理性主义在亚里斯多德的“主动理性”中臻于极至,在此以后古希腊理性就日渐衰颓,虽然其间也有伊壁鸠鲁和斯多亚学派延续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对立,然而那也只是微淡的落霞了。

二、理性的异变和复归——中世纪的理性神学与启蒙时代的理性

亚里斯多德哲学把希腊理性发展到了顶峰,在他的哲学中人类的理性与世界的本质到达了形而上学划一整合的相通,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理性主义使真、善、美融合为一,理性不仅肩负着解释宇宙的意义,也负载着解释人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的意义。虽然古希腊的理性主义极力用科学来解释世界,但在古代科学发展水平还不足以解释心灵的构造、不足以解释灵魂(即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一句话:型不清理性的真正本质和奥秘所在。随着古代社会的衰落、奴隶制日益腐朽、社会激剧动荡的现实使人们对同一个世界和同一的社会现实产生了不同的基本根本相反的看法,许多人对传统哲学发生了怀疑,对理性的作用和功能产生了动摇,于是在古希腊的晚期和罗马时代各种主义哲学、神秘主义哲学应运而生。这些怀疑主义和神秘主义与在罗马帝国晚期崛起的宗教意识合流,造成了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希腊性的异变。宗教哲学家利用和歪曲亚里多斯德哲学论证神的存在、上帝的存在。人类的理性被上帝褫夺异成了上帝的理性,上帝成了真善美的化身和宇宙的本体,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说:“至高、至美、至能;无所不能;至仁、至义、至隐,无往而不在;至美、至坚、至定,无所执持,不变化而变化一切,无新无故而更新一切。”(《忏悔录》卷1??节)随着上帝的理性化,“中世纪把意识形态的其它一切形式——哲学、政治、法学,都合并到神学中,使它们成为神学中的科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51页)理性神学把哲学变成了它的婢女,哲学成了经院哲学,成了为宗教神学服务的工具。而人,由于被褫夺了理性,成了仅仅拥有感性原欲的动物被放在理性神学的祭坛上煎烤。“purgotorio”(在但丁《神曲》里译作‘净界’)是指人死后的涤罪之所。中世纪时代,所有的人死后都要在这里清洗,然后才能升入天堂。上帝挥着理性鞭子,抽打痛苦的人。著名学者房龙把中世纪称为“一座包罗万象的精神和智力的监狱”,马克思则称它为“精神动物的王国”。因为理性的异变在一方面使上帝拥有了全部理性,而人只配受非理性——“信仰”所支配。不管怎样荒谬的东西只要是上帝的旨意,人就不得不信仰,“正因为荒谬,所以我才信仰”这是中世纪宗教哲学的格言。虽然在经院哲学内部也有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从某种角度反射出人类理性之光,但作为意识形态的总体,它们仍然皈依宗教神学,是理性神学的分流。

理性的异变造成了理性和信仰的二元分。但这种二元分裂绝不是永恒的命数,因为既然上帝的理性本来就是人的理性的产物,那么上帝的理性在本质上也不会高出人的理性。理性和信仰的分裂在人的思想情感中产生了巨大的痛苦(因为真正信仰,坚定的信念必定立足于科学的理性之上),痛苦的折磨会促使本来具有理性的人深刻思索:世界究竟有没有上帝?上帝的理性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它是否是万能的?既然上帝是至善的,它就不会造出有罪的人类;既然上帝是全能的,它也就会消灭人间的罪恶……一连串的思考和探寻必然会萌动人类理性的复苏,人类的理性决不会无条件向上帝永远臣服,克服理性的异变,重新树立人类理性权威,这里历史的和逻辑的必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十四、五世纪开始在封建社会内部生长和发展起来。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人类理性必然向宣战,人类必然要从上帝那里夺回来属于自己的理性。十六世纪初,德国爆发了以马丁·路德为首的宗教改革运动,严重的打击和动摇了作为封建势力基础的天主教统治。这次宗教改革的实质是人类理性对信仰的公开反叛。路德将圣经从拉丁文译成德文,并主张教徒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释圣经。这样就使普通人的理性获得了解释圣经的权利、反对盲目的信仰,使理性成为一切宗教论争的最高裁夺者。恩格斯对路德宗教改革的评价很高,称为欧洲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第一次决战。

与路德宗教改革相呼应的是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在自然科学中引起的革命,哥白尼革命的本质仍然是理性对信仰的反击,因为在中世纪长期统治人们思想的是“亚里斯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这种学说显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支持它的是人们的经验习惯和非理性的信仰,宗教哲学利用它为神学作论证。哥白尼的学说是对神学宇宙观的大胆挑战,是人类理性呼唤科学精神的呐喊。继哥白尼之后,伽利略进一步把观察、实验、假设、归纳、演绎等综合为系统的实验科学方法,为人类理性对信仰的反击构筑了强有力的科学阵地。

如果说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揭开了理性向信仰反击的序幕,那么由意大利人文主义运动开始到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则把这幕理性反击信仰的斗争推到了高潮。如果说在人文主义者那里信仰开始败退,但毕竟还有它的阵地(因为许多人文主义者都主张“天启真理”和“理性真理”平分秋色),那么到了十八世纪启蒙学者那里信仰就遭到惨败。以狄德罗为首的一群“战半的无神论”者摧毁了信仰的最后一批阵地,使理性获得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胜利进军。德国著名哲学家卡西勒在《启蒙哲学》一书中说:“当十八世纪想用一词来表述这种力量的特征时就之为“理性”。“理性”成了十八世纪的汇聚点和中心,它表达了该世纪所追求并为奋斗的一切,表达了该世纪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启蒙哲学》第3-4页)。在这个世纪中,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面前为自己存在辩护或者放弃自己存在的权利,我们把这个时代的理性称为启蒙时代的理性。

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的理性的重大特征首先是把矛头指向盲目信仰和崇拜权威的蒙昧的主义,提倡科学,大胆思索,鼓励人们对宗教经典和神学教条大胆怀疑。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微末斯说,人有“一个充满了智慧、精明、知识和理性的心灵,它足智多谋,单靠自己便创造出了许多不起的东西。”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认为,我们的心灵生来就是为了进行思索,即为了理解事物的。但人类理性在长时期被剥夺了它的合法权利,现在根据启蒙学者的观点,既然理性是人类心灵的自然性质、必然性,因此人性有权恢复这种自然能力。法国人文主义者蒙台涅则以怀疑论为武器,号召人们大胆思索,反对一切教会权威,从宗教神学那里夺回人类的理性。

其次,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者还论证了理性的基础、功能和作用,认为客观世界是理性认识的对象,而不是信仰的对象,科学是发挥理性作用的工具和方法,科学对自然本质的认识和规律的发现会使人们在理性上获得真理,行动上获得自由。因此,启蒙思想家们企图在一切领域贯彻科学精神和方法,锻造人们支配自然的武器。

第三,从道德伦理方面启蒙思想家肯定个人的存在和价值,反对宗教神学把人当做只有原罪的宗教奴婢,他们提出的口号是:“我是人,凡是人的一切特性我都具有”。因此,启蒙思想家所主张的理性在本质上又是一种人本主义思想,这种人本主义思想在伦理上反对宗教道德,在现实生活中反对禁欲主义。

但是,启蒙思想家的理性主义又不可避免打上他们那个时代特有的历史局限性,这就是第一,他们把反映自身生活时性绝对化,鼓吹一种超时代、超民族、超文化的抽象理性,把在历史中发展变化着的理性僵化;第二,启蒙思想家宏扬人的理性是为了反对神恩和天启;但为了抗衡宗教的禁欲主义又要伸张人的感性,抬高人的原欲。这样,在理性的感性之间必然造成一种冲突,这种冲突孕育着、产生着理性自身的内在分裂。

三、理性的内部分裂——经验理性与天赋理性

与启蒙理性形成的同时,理性在哲学世界观上又萌生和发展着一种内部分裂,这就是经验理性与天赋理性的对立。

经验理性是由经验论哲学揭橥的一种理性思潮,这种理性的生成和发展是与经验论哲学共命运的。而经验哲学又是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一支劲旅,它是西方古典理性又必然在经验的基础上发生。西方古典理性主义从柏拉图、亚里多德到中世纪的神学都着重于人类认识过程中理性成分,因为那时哲学研究的重点构筑本体论的哲学大厦,哲学研究偏重于分析、抽象的逻辑思辨,对人类认识中的经验成分的探索虽然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有所侧重,但从总体上来说相对地显得薄弱。

随着生产力和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对理性的来源和基础的研究倾注了更多的关注,开辟了认识研究的新方向。于是随着关于认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形成了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和体系,这就是经验论和唯理论。

经验论主要产生于英国,这不仅因为英国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发样地,而且在哲学上它又有唯名论的历史传统。英国经验论在本质上是一种经验理性,这就是说它企图用经验来界定理性的范围,把理性的涵蕴封闭在经验的范围之内,洛克有一句名言:“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一不是经验中”。洛克的这句话是经验主义的旗帜和口号。经验主义理性观在大卫·休谟那里发展到了顶峰。休漠以理性思维的轴心观念——因果观为突破口,否证原因观念源于理性演绎,从而全面地向唯理论发动攻击,证明因果性只是人们的一种习惯性联想,它的本质是人的心灵对前后相继事物的经验的习知。有的研究者认为经验是根本反对理性的思维的功能的,这并非是经验论的真正本质。事实上,英国经验论者也在大力张扬理性的能力。经验论的创始人培根就认定哲学的本质是一种理性的劳作。它研究的是由感觉印象而来的抽象观念。但是培根更强调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人的理性对感觉经验的整理只是一种人人具有的从感觉经验中的知解能力;甚至休谟也不完全否定理性的作用,只是否府理性的作用于高于感性,他的名言“理性是激情的奴隶”集中涵括了经验主义理性观的要义。

英国经验论从培根、霍布斯经洛克、贝克莱到休谟的历史发展,深入地论证了感觉经验在人类认识中的作用,从一个方面大大拓展了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内涵。但是由于经验论固守经验的壁障,无法解决人类认识的普遍必然性、科学有效性和逻辑确定性的问题,经验理性论又必然是一种片面的理性论。

经验理性论所遗留的理论空间由大陆唯理所填补。大陆唯理理论由笛卡尔揭开序幕,中经伯朗士、斯宾诺莎、莱布尼慈等人,形成一种相对完整的系统,也曾经有一种哲学史观点认为大陆唯理论是完全否定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的,这同样乖离了大陆唯理论的理论实质。事实上,大陆唯理也承认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笛卡尔在论述观念的来源地指出有一种观念来自经验世界,斯宾莎则认为“真观念”必定与外物相符。莱布屁兹走得更远,他指出理性观念只有在感性经验的刺激下才能产生。问题的症结在于唯理论者认为感觉经验所提供的知识是个别的、只具有或然性,感觉经验无法提供普遍必然知识,无法确保知识的逻辑确定性,因此感性知识不能称为科学知识。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和逻辑确定性不能在感性中寻求,只能在理性中寻求,笛卡尔提出“普遍”的原则,发现“我思故我在”的第一原理其旨意也无非是说明必须以“理性”作为判断真伪的唯一尺度,只有理性才能提供科学知识的逻辑确定性、普遍必然性、科学有效性。因为理性的功能是发现统一性,只有把人类的所有知识放在理性的尺度上重新校正才能形成真理的体系。

但是理性如何保证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和逻辑确定性呢?唯理论者认为理性这种能力不能来自感觉经验,而只能是一种天赋能力。笛卡尔认为理性的这种天赋能力在观念系统中产生一种“天赋观念”,这是一种最重要的观念。斯宾诺莎则认为理性的天赋能力自然获得与外部对象必然相结合的“真观念”;莱布尼兹则认为“天赋观念”早就潜藏于人的理性之中。所以我们可以把唯理论者所揭橥的与经验理理相对立的“理性”称为天赋理性。

“天赋理性论”着重考察人类认识过程中的逻辑成分,从另一个面揭示了人类认识的本质特征。但是“天赋理性”论由于轻视感觉经验的作用,无法确保知识的客观有效性和拓展知识的新领域,它同样是一种片面的理性观。

无论是经验理性论,还是天赋理性论都同样重视方法论,把它们各自带有片面性。经验理性论着重归纳法,主张认识必须从感性经验上升到普遍原则;而天赋理性论则重视演绎法主张认识必须从普遍原则出发下降到经验世界。

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论在近代欧洲哲学史上,长期争斗角逐,但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片面性,在历史上必然走到绝境。

四、批判理性——康德的理性观

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内部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论的对垒,到了十八世纪末,双方都濒临绝境,无法再在自身的轨道上继续发展。哲学运演的内在逻辑必然要求会合经验理性和天赋理性的历史分流,寻求逃脱困境的出路。康德哲学这时应运而生。康德高举批判理性的大旗把经验理性和天赋理性融合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全面探索科学及形而上学能够成立的条件,他说“哲学的对象,乃是寻求理性用来获得关于事物的真正知识的种种原理。”(《康德哲学原著选读》第257页)他认为一切科学知识必定从经验开始,但不能从经验中发生,形成科学知识还有赖于人类思维主体的先天条件,这就是构成一切知识的先天形式。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分“先验感性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三部分全面细致地探索了人类认识的先天形式,在西方古典理性主义面临的绝境中发动了一场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喊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的口号,进一步弘扬了人类理性的伟大功能。

但是,康德哲学又是一个矛盾体,他的批判理性论在考察、研究,分析人类认识能力的过程中,一方面综合了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关于人类认识探索的优秀成果,在人类认识史上建构了一座以理性为中心的主体论认识大厦。但另一方面又在这种分析、批判中发现了人类理性能力的限度,动摇了人类理性的权威,为信仰留出了地盘。

康德认为人的认识是由感性进到知性,再由知性进到理性的过程,感性和知性只能解决现象问题,至于在现象之后的本体则是理性认识的对象,因为理性的本性就是超越现象去探索更深的条件和根本,把握世界的绝对总体。但是理性自身是否具有这种能力呢?康德认为理性本身没有赖以把握世界绝对总体的思维工具,只能借助知性的范畴去追求理念,认识“物自体”。但是,康德认为一但理性这样操作时,必然陷入“先验幻相”,产生二律背反,理性最终无法确证什么,无法认识世界的本体。“物自体”不可知是康德为理性设置的一道不可超越的屏障,在这道屏障前康德举起了理性批判的鞭子,指责它的不能和背叛:“理性在我们的求知欲最年重的一件事上不仅遗弃了我们,而且以假象迷惑了我们,终于欺骗了我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信任它!”(《西方哲学原著选》下卷,第242页)这样,康德在完全他的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后,又以一种更加尖锐的方式使理性重新陷入了困境。康德的理性怀疑论最终动摇了人类理性的至上性、绝对性,否证了理性的无条件的认识能力,为信仰和非理性主义洞开了哲学之门。

五、思辩理性——黑格尔的理性观

康德虽然在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论都面临绝境以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挽救了西方古典性主义的生命,但又以他理性的先验幻相使西方古典理性主义遭致新的困厄。在康德之后,费希特举起了康德的旗帜,希图重新救活西方古典理性主义。这场批判运动最终延续到黑格尔。在黑格尔那里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完成了它的历史大综合,产生了这种理性主义最后一种包罗万象的形态——思辨理性论。

黑格尔认为康德的批判理性之所以使理性重新陷入困境原因在于康德割裂的理性与现实的关系,使理性与现实处于不可调和的冲突与分裂之中。康德认为人类的理性只能认识和把握存在的现象而不能认识和把握存在的本质,这就把现象和本质对立起来,认识论和本体论对立起来,造成理性和现实的冲突,思维此岸不能达到自在之物的彼岸,自在之物对人说来始终是一个永恒的谜,不可知的黑洞。黑格尔认为,康德之所以产生这种哲学的错误在于他没有最深刻的发掘人类思维功能的内在统一性,只留在思维的较低阶段——知性领域。没有上升到把握全部现实的思辨理性。黑格尔的思辨理性则力求在最深的层次上把握全部现实的内在统一性,他说:“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府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小罗辑》,第43页)。为了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必须思辨地考察理性,康德认为理性在认识世界本质时产生矛盾,陷入二律背反,是理性自身具有的“先验幻相”,这说明世界的本质,一切事物的最高统一是不能被理性把握的,得出了不可知的结论,黑格尔的思辨理性则认为理性在认识世界时陷入矛盾正表明理性把握了世界的本质,“思辨的思维在于思维把握住矛盾并在矛盾中把握住自身”(《逻辑学》下卷,第7页)。因此只有思辨理性立足于“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才能使思维把握全部现实,从而克服康德哲学中“现象”与“自在之物”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黑格尔指出“康德只走到半路停住,因为他只理解到现象的主观意义,于现象之外去坚持着一个抓本质,认识所不能达到的物自身。殊不知直接的对象世界之所以只能是现象,是由于它自己的本性有以使然,当我们认识了现象时,我们因而同时即认识了本质,因为本质并不存留在现象之后或现象之外”(《小逻辑》,第276页)。克服现象与本质的分裂,使它们在对立统一中得到理解是黑格尔批判康德的突破口,可以说黑格尔在批判康德的所有形而上学命题时都发挥了深刻的思辨精神,阐明了他的辩证法。辩证法使黑格尔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思维的能动性和它内在的统一功能,这种统一功能所各种知识吸收入理性的形式之中,使黑格尔在西方哲学史上建构了一个庞大的思辨理性体系。这个思辨理性体系以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为轴心把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结合起来,达到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的同一。为了达到这种同一,黑格尔运用了逻辑与历史一致的哲学方法把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优秀成果全部融合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之中,使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归结为纯粹思想

但是,黑格尔这一切思维操作都是立足于唯心论的基础之上的,他在批判康德时一方面宏所了理性思维的辩证功能,另一方面又把理性思维的能力片面吹胀、膨涨,抬到包罗一切的绝对境地。在他的思辨理性体系中,他企图把历史上一切哲学派别唯心主义化,化成完全脱离物质的观念。甚至有感性肉体的人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也变成了纯粹精神的东西,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黑格尔的思辨理性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这种思辨理性体系虽然一方面宣称把全部现实包溶于自身之内,但在最终意义上却远离了现实,变成了一种空中楼阁,虚无飘渺的云烟。虽然黑格尔哲学完成了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大综合,但由于它那不良人间烟火的醉熏熏的思辨又必然敲响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晚钟,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说:“一般讲,哲学是由黑格尔完成了:一方面,因为他的哲学体系用是集以往的哲学全部发展之大成;另方面,因为他本人——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走出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切实认识世界的途径”。

历史哲学论文篇4

摘 要:针对国际贸易理论本科教学中存在的难以在知识的深度性和课堂的生动性之间把握平衡等现实问题,认为,在教学中缺乏哲学和历史思维的导入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对国际贸易理论演化中存在的哲学线索和历史线索进行完整的梳理和提炼,希望有助于同行本科国际贸易理论的教学和研究。

关键词:国际贸易理论; 本科教学; 哲学线索; 历史线索。

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师生们来说,面对《国际经济学》、尤其是其中的国际贸易理论部分的教学,都颇有畏惧之心。主要原因之一是,国际贸易理论较之国际金融理论和其他经济学科,具有更多的几何图形和数理实证分析,理论发展又具有较强的逻辑连贯性,要求学生既具备扎实的微观宏观经济学基础和基本的高等数学知识,又要有一定的逻辑分析能力,甚至还需要一点对经济问题研究的热情和兴趣[1]。在教学中,教师往往难以在知识的深度性和课堂的生动性之间把握平衡,容易陷入乏味的说教中去;

在学习中,学生往往忽视逻辑思维整体把握,割裂各个数学模型间的联系,陷入死记硬背的痛苦境地从而,在教与学方面,都达不到良好的效果。究其根本原因是在国际贸易理论的教学中忽视哲学和历史思维的导入; 缺乏哲学和历史的视野,必然将国际贸易理论说教成干巴巴的数学模型和几何线条,使得课程的教学缺乏生气和现实感。哲学方法和历史方法是一切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综观几百年来的国际贸易理论演化史,我们发现,国际贸易理论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其发展也存在着清晰的哲学线索和历史线索。把握好国际贸易理论演化中的哲学线索与历史线索,才能使我们对国际贸易理论的理解和学习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上。以下,笔者结合自己本科教学的心得体验,对国际贸易理论演化中的哲学线索和历史线索进行提炼和总结,希望对同行的教学有所帮助,并有助于学生更深刻地把握国际贸易演化中存在的潜在规律。

一、国际贸易理论演化中的哲学线索。

国际贸易纯理论在长久的历史演化中潜藏着一条哲学线索,我们可以套用老子《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首句来形象化地描述它,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这句话是老子从哲学的层面上来探索宇宙万物演化的规律,也可以从系统的层面上来揭示国际贸易理论整体逻辑演绎的哲学规律。

( 一) 道生一。

所谓的道生一,即,经济学为说明资源配置之道,逐渐建立一套一般均衡理论分析框架。

国际贸易理论其本质是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是研究既定市场经济制度下的资源配置问题,所以国际贸易理论所要讨论的是世界范围内的资源配置问题。微观经济学为了说明理性人进行资源配置之道,数百年来,从亚当斯密提出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以来,西方经济学家们进行着一场构建一般均衡理论大厦的智慧接力。到 19 世纪末,马歇尔将古典的劳动和成本价值理论和新兴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综合起来,从局部均衡到一般均衡,构建一个以供求分析为基本框架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3],一般均衡理论分析框架初步建立起来,后经阿罗、德布鲁等现代经济学家的严格证明,使一般均衡理论实现了完全公理化。当我们通过微观经济学的学习后,掌握了这个资源配置之道,接下来的《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学习中,我们就要将这个为说明资源配置之道而形成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在国际经济格局下进行应用,来讨论世界范围内的资源配置问题,即国际贸易问题。

( 二) 一生二。

所谓的一生二,指的是微观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应用,先后形成了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和现代自由贸易理论。

在微观经济学中,一般均衡模型,具有三大几何分析工具: 一是生产可能性界曲线,二是相对价格线; 三是社会无差异曲线。生产可能性边界在古典与现代贸易理论的不同理论假设的基础上,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古典贸易理论,坚持劳动价值论,在劳动的同质性和唯一性的假设下,生产可能性边界是一条直线段; 而现代要素禀赋理论,贯彻要素价值论的原则,引入另一种生产要素资本,在两部门不同要素比例的条件下,生产可能性边界呈外凸状。在封闭条件下,国与国之间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和社会无差异曲线的不同形状和位置导致了国与国之间相对价格的差异。相对价格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基础,于是古典贸易理论与现代贸易理论又进一步统一到比较优势理论中去。这正是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在国际贸易完全竞争理论中的完美应用。

( 三) 二生三。

所谓二生三,系指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新阶段,诞生了新贸易理论。

1970 年代后,国际贸易理论在引入规模经济因素后,突破了一般均衡的完全竞争模型,将资源配置之道贯穿到国际贸易不完全竞争理论的分析中去,从而实现贸易理论的新变革。规模经济因素的引入,导致递减的机会成本,从而形成内凹状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曲线。新贸易理论有三大贸易理论模型,它们是外部规模经济模型、垄断竞争模型和寡头垄断模型。外部规模经济模型仍然应用一般均衡的三大工具,说明外部规模经济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而垄断竞争模型和寡头垄断模型则将微观经济学中的产业组织理论分析方法应用新贸易理论的研究中去,从而证明了产品的差异性、规模经济,以及厂商的非合作行为在国际贸易中的决定作用。

( 四) 三生万物。

所谓的三生万物,是指在古典贸易理论、现代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的基础上,国际贸易理不断演化,从多个研究的角度产生诸多理论流派和观点,所有这些理论都可以统一在供求价值论的理论框架下。

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价格理论( 供求价值论) ,即商品的价格是由商品的需求和供给两个因素共同决定的。国际贸易从其实务本质来说,就是一笔以国家为主体的交易,任何交易都存在供给方和需求方;一笔交易的达成,或是由于供给方的交易意愿较强,或是由于需求方的交易意愿较强,我们都可以从供给方和需求方去寻找其交易背后发生的动因。同样,任何国际贸易理论,或是从供给层面,或是从需求层面来寻求不同形态贸易发生的基础,或二者兼有之。综观各种贸易理论,其贸易基础的决定因素可用下图加以概括。

?图 1 国际贸易基础的决定因素[4]。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从思维的高度展现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哲学脉络。综观诸多国际贸易数理模型,大多可以从一般均衡框架中的三大几何曲线的变化中得以生动说明。生产可能性边界曲线的变化: 或呈直线状( 古典贸易理论) ; 或呈外凸状( 现代要素禀赋理论) ; 或呈内凹状( 新贸易理论) ; 或内外移动或偏向不同的坐标轴( 反映要素积累对国际分工的影响) 。社会无差异曲线的变化: 或内移或外移( 反映一国福利水平的高低) ; 或偏向 X 轴或偏向 Y 轴( 反映一国对 X、Y 两种产品的不同偏好性) ; 或弯曲或平缓( 反映一国对两种产品组合的不同偏好程度) 。相对价格线的变化: 或相对平缓( 反映一国在 X 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 ; 或相对陡峭( 反映一国在 X 产品上具有比较劣势,而在 Y 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 ; 相对价格线上生产均衡点和消费均衡点的位置又呈相应的变化( 两点合一反映一国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 两点分离则反映一国参与国际贸易分工的状态; 消费均衡点在生产均衡点左上方,反映一国出口 X 进口 Y; 消费均衡点在生产均衡点右下方,则相反) 。三条曲线不同的变化组合生动而深刻地揭示了不同的贸易基础和贸易形态的变化。此外,作为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的组成部分的局部均衡分析框架,则成功应用于贸易政策的经济效应的分析中。所有这些分析又统一于以供求价值论为基础的一般均衡框架,源于理人假设下的全球化资源配置之道。这就是资源配置之道在国际经济格局下简洁而有力的演绎。

二、国际贸易理论演化中的历史线索。

国贸理论的讲授,如果过多地渗透进数理的语言,不免显得枯燥乏味。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对其学习和讲授,历史视野的引进也必不可少。纵观数百年来的国际贸易理论演化史,笔者认为,存在着三大历史动因推动着国际贸易理论的不断发展。

( 一) 与贸易保护主义斗争的需要。

历史上,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主要存在着两大流派:

一是自由贸易理论流派; 二是保护贸易理论流派。其中,前者居于主流地位,后者居于支流地位。在以国家为主角的全球经济体系中,国际贸易所引起的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必然会影响一国国内不同部门的利益和不同国家利益的分配。西方学者或是站在本部门利益或是站在本国利益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贸易理论和政策主张。因此,国际贸易理论自身存在着强烈阶级性和对抗性。整个国际贸易理论的演进史就是自由贸易主义和保护贸易主义的斗争史。亚当斯密绝对成本理论的提出,是站在当时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立场上来反对重商主义; 李嘉图比较成本理论的提出是为反对当时的《谷物法》,从而为英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进扫除了障碍; 李斯特为了保护德国的民族工业,提出保护幼稚产业理论,以对抗英法两国经济学家极力主张的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各学派的理论观点也是在相互寻找对方理论逻辑漏洞的过程中而提出的,他们背后是所代表的阶级集团的对抗,在思想层面上同时也是他们各自贸易理论观点的精彩叠呈的博弈。亚当斯密批判了重商主义金银是财富唯一形态的财富观,将绝对成本理论建立在更为科学的财富观的基础上; 李嘉图为回应《谷物法》支持者对斯密绝对成本理论存在的逻辑漏洞的攻击,创立了比较成本理论,夯实了国际分工的理论基础,使自由贸易潮流波及到世界更广的范围; 李斯特则高举民族主义的大旗,提出生产力理论以抗辩斯密的财富观理论,创立符合德国国情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在理论上指导着德国走上了工业化道路。这些经济学家的贸易理论都打上了深刻的民族烙印、阶级烙印和人文情怀,其背景的充分展开,将展现出一幅生动而鲜活的历史画面。

( 二) 理论在逻辑方面自我完善的需要。

理论的发展既有质变,也有量变。当理论的质变所形成的范式固定下来的时候,理论就开始自我完善式的量变。这种量变是寻找固有理论在阐述或论证过程中所遗留的逻辑方面的漏洞和空白,进行自我填补、自我完善。这既是学术研究的路径,也是推动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现实动因。这种动因,在推动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历史上,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虽然成功论证了各国参加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的贸易基础,但是李嘉图的理论并没有解决贸易双方利益的具体分配问题,特别是没有解决进出口商品交换比例如何确定的问题。李嘉图留下的这一国际贸易利益划分问题的学术空白,被其后继者约翰穆勒所填补。于是,穆勒创立了相互需求说,从而补充和发展了比较成本理论; 此后,马歇尔又运用数学工具阐释了穆勒的相互需求说,以几何图形使这一学说精密化[5]62 -63,以臻于完美。此外,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和罗伯津斯基定理也是对 H-O 理论所遗留下的贸易利益在一国内部分配和要素积累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等问题的理论空白进行填补。

国际贸易理论在逻辑上的自我完善又表现为,随着价值理论的发展,国际贸易理论日益将自己建立在更为科学的价值论的基础上,使贸易理论的发展达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越。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研究的基础,西方主流经济学经历了劳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到供求价值论的不断更替,国际贸易理论也经历了古典贸易理论到要素禀赋理论的演进,最终将技术、要素禀赋和偏好集于一体,形成了建立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基础上的国际贸易理论标准模型,从而使其理论基础更为坚实完善。

( 三) 应对国际贸易现实挑战的需要。

任何经济理论都是对经济现象的反映和解释,当实践的发展,经济理论不能够解释说明新的经济现象时,就必然会得到不断的修正,甚至被否定,这就为新理论的诞生提供了历史契机。国际贸易理论几百年来的演化史,其实就是不断地应对国际贸易现实挑战的历史,实践给予贸易理论以新的生机,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甚至实现了其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越。要素禀赋理论认为,根据比较优势原则,参加国际贸易的各国将出口密集使用其拥有量丰富的要素的产品,进口密集使用其拥有量稀缺的要素的产品。当里昂惕夫利用大量的统计资料来实证检验美国的进出口商品结构时,却得出了与这一结论相反的结果。如何解释这个被普遍认为正确的理论却又与国际贸易的现实相矛盾的现象,引发了战后一系列新的贸易理论的产生,从而推动着国际贸易理论向纵深发展[5]81。

回眸世界一百年来国际贸易发展历程,从劳动分工形态演变的大尺度看,过去一百年国际分工的基本层面从产业间、产业内深入到产品内部的不同工序、区段、环节和流程; 为应对国际贸易现实的挑战,国际贸易理论也顺次经历了产业间分工理论( 以比较优势原理为核心的传统贸易理论) 、产业内分工理论( 新贸易理论) 、产品内分工理论阶段[6]。二战后,国际贸易所表现的特征与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所预期的情形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 1960 年代以来,约2/3 甚至更多世界贸易是发生在技术、资源和偏好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其主要以制成品贸易为主。这对以产业间贸易为研究对象的传统贸易理论形成强大的挑战,导致 1970 年代新贸易理论的诞生[4]94 -95。当前国际产品内分工深入发展的现实,对以产品为基本分工对象的国际分工贸易理论带来了新的挑战; 而正在发展成熟的产品内分工理论弥补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长期忽视工序层面分工现象的缺陷[6]。

以上三大动因,或单独或共同地推动贸易理论大树不断地发展、繁荣壮大。例如,相互需求理论的诞生,既有填补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空白的需要,又与当时英国资产阶级争取自由贸易运动相联系; 重叠需求理论的产生,既有应对发达国家间产业内贸易现实挑战的需要,又弥补了传统贸易理论长期忽视需求层面分析的缺陷; 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论的提出,则既有维护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利益的动因,又有理论应对国际贸易现实挑战的需要传统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对参与国普遍有利,而二战后的国际分工情形正好与之相反。

总之,国际贸易理论的讲授与学习贯穿哲学的线索,能充分展示理论数理推导的逻辑美,增强教学的条理性和清晰性,有助于学生从整体上更好地把握国际贸易理论的内涵; 贯穿历史的线索,则会增强理论课讲授的生动性,使其更贴进社会科学的本源,这不仅有助于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而且有助于学生理论专业素养的养成,加深其对理论发展的来龙去脉的了解。联系历史背景,紧扣理论观点,再配以条理性和系统性的模型解说,必然使课堂的讲授张驰有度,更富有立体性。当然,这也对教师综合知识的掌握提出了更大挑战。哲学方法与历史方法,是研究一切社会科学的根本方法; 同样,高校在国际贸易理论的教学中,也必须将哲学和历史线索充分展现,并且在必要时进行适当归纳,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讲授效果。

参考文献:

[1]文娟。《国际经济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思考与实践[J]。 经济师,2009,( 07) : 115 -116.

[2]老子,陈忠。 道德经[M]。 长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朱富强。 计量经济分析能够发现理论吗? [J]。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9,( 01) : 74 -82.

历史哲学论文篇5

美国科学哲学家劳丹说:“只有当联合起来研究时,科学史和科学哲学才会有意义。”相反,在科学史家当中普遍盛行的观点,大致是说应该迅速地把“提出联姻”的“哲学求婚者”打发走。这种情况表明,从科学史家的角度来看,在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这两门学科之间是隔着一道鸿沟的。

一、科学史与科学哲学之概念辨析

科学史是指自然科学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是研究自然科学的主要理论。科学史用哲学社会科学的观点、方法,把自然科学发展中的各个事实和现象、实验室数据和理论的产生,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或阶段加以分析;科学哲学指的是以科学为对象、对有关科学的诸方面作哲学分析的学科,是关于科学的哲学,把科学的整体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以科学的性质、特点、作用和发展的规律作为自己研究的内容,重点考察科学的哲学问题,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科学发展的内在机制等问题。

科学史是科学哲学的基础,是科学哲学思想论断之出的根本,科学的发展离不开人们对他的哲学思考;科学哲学是对科学发展的再探索、再发现、再认识。

二、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关系演变史

首先,我们可以从对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相关的发展历史的简要回顾中,分析这两门学科之间关系的变化。

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史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启蒙运动中出现的学科史。在这种学科史中,历史的叙述和解释是根据一种作为前提的认识论理论来构造的;到19世纪,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这两门学科都变得更加繁荣。在科学史方面,上述的传统被继承下来并得以发扬。实际上,此期间许多有重要影响的学者都横跨两个领域,既是历史学家又是哲学家。20世纪20年代,科学哲学与科学史出现了真正的分离,这与当时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和30年代以后发展成为逻辑经验主义、并成为科学哲学的主流是分不开的。本质上而言,这种新的科学哲学在性质上变得与科学史无关。到50年代以后,在美国科学史家“职业化”的过程中,这些影响的效果开始逐渐体现出来,科学史家阵营开始确立了独特的工作方式与评价标准。从此,科学史愈发远离了科学哲学。到60年代初,科学哲学中相当有影响的历史主义学派开始出现,从而使科学哲学家恢复了对科学史的关心。60年代以后,科学哲学中历史主义学派在其科学哲学理论中强调科学史的重要性,但基本上是局限于科学哲学家阵营内部的活动;而科学史家对有关的科学哲学大多不屑一顾,甚至可用“反感”一词来表征他们的态度。

三、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关系的现状

关于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关系的现状,本文拟从不同的科学哲学家和科学史研究者的论断来进行说明。

波普在研究“牛顿的理论”与“伽利略理论”或“开普勒的理论”的关系时,指出牛顿的理论远非另外两个理论的结合,他提出,逻辑的方法,不论是归纳的还是演绎的,都不能带来从伽利略或开普勒的理论向牛顿的动力学的飞跃。柯恩指出,我们不应假定科学哲学家是在撰写具有历史基础的或是以历史取向进行分析的历史。拉卡托斯据其哲学理论做出了“历史的合理重建”并非是真实的历史的论断。库恩认为,那种要按哲学理论去“重建”历史的做法,“可能会成为编造历史的借口”。法拉第说,哲学家们倾向于对观念、观念的逻辑联系及其逻辑推论感兴趣,而这些观念从何而来,它们是怎样地发展,以及怎样为一些自称是受了其影响人所解释,对这些问题哲学家们似乎就不感兴趣了。

可以看出,科学史家不承认科学哲学家所撰写的“科学史”,主要理由在于: (1)哲学家由于缺乏历史的训练,不能按历史学家的专业标准的要求处理史料;(2)哲学家撰写历史的出发点、目的、工作方式、研究的重点问题等等诸多方面均与历史学家大不相同,因此,写出的历史自然也就不符合历史学家们的标准。正像反对科学哲学与科学史有亲密关系的哲学家吉尔所承认的那样,“对探索过程的关注并不使人自动地变成历史学家。”

四、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作用

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的关系十分复杂,下文将根据普遍存在的科学史家对科学哲学的漠视和排斥现象,重点分析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作用。

科学哲学与科学史存在一致关系,本质上体现了史与论的统一,也就是逻辑的与历史的相一致。二者分别从逻辑的和历史的角度对科学的本质和规律进行了考察和描述,因此只有把“逻辑的”与“历史的”方法统一起来,科学哲学对科学动态模式的研究才可以抛开历史的细节而抓住主流,抛开偶然而抓住必然,抛开曲折偏差而抓住基本方向,在比较“纯粹的状态”中把握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又充分注意到偶然事件对历史的影响。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方法告诉我们――历史的起点就是逻辑的起点,历史的进程就是逻辑的进程,逻辑是历史的修正,历史具有天然的逻辑合理性。历史的东西包含逻辑的东西, 逻辑是历史的必然性,所以科学哲学存在于科学史中, 并与其保持的一致性。

“科学哲学”作为二者矛盾中的主导,处于驱动、活力和引导地位,为科学史研究提供认识模式和方法论指导;科学史在矛盾中, 作为基础的一方处于基质、载体或本底的地位,它是各种作用和活动的物质性的、实体性的前提,科学史有助于填补科学哲学家与科学本身之间的空缺,为其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根据和判据。

理论来源于实践,首先是科学史的实践。科学哲学研究必须立足于了解科学史, 离开了科学史, 科学哲学就成了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托马斯・库恩在《必要的张力》中, 这样评述科学史的作用,“历史对于科学哲学家、也许还有认识论家的关系, 超出了作为给现成观点提供事例的源泉那种传统作用”。

参考文献

历史哲学论文篇6

一、“分析的历史哲学”的提出

在很多语言中,“历史”(History)都有着两种含义,在《历史哲学――导论》里,沃尔什首先明确了“历史”一词的这种双重意义:即它可以指(1)过去人类各种活动的全体;也可以指(2)我们现在用以构造的叙述和说明。前者的研究涉及到历史事件的实际过程;后者则关注历史思维的过程,这种词义的模糊性,给历史哲学“同时打开了两个可能领域。”沃尔什由此正式将历史哲学做了系统而明确的区分,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可以区别出两种不同的历史哲学,即“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历史哲学”,前者所研究的是历史事件过程本身,而后者研究人们对于历史的思维过程。

二战以后,分析的历史哲学势头日盛,逐步占据了思辨历史哲学的势力范围,成为西方历史哲学中的显学。20世纪70年代以后,持批评意见的学者认为“思辨的历史哲学”与“分析的历史哲学”的分界过于绝对。但事实上,这并非沃尔什提出这一划分的本意。

二、把“纯粹理性批判”引入历史哲学

沃尔什的历史哲学在讨论很多问题的时候都采用了康德哲学的思路。比如在讨论关于历史学的解释时,沃尔什提出的历史的知识是“综合”的知识,即历史知识的产生是在“适当的概念”下,通过历史学家的“综合”,把具体的历史事件联系成一个连贯的有意义可循的整体。

在康德的认识论中,“综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康德认为构成知识的起点不是亚里士多德、莱布尼兹所强调的概念,而是判断。形成判断就是综合的过程,所以康德对一切对象的先天知识,都经过了纯粹直观杂多的给予,经过想象力的综合,再由知性范畴给综合提供知识所必要的统一性,才形成知识。而沃尔什很明显是借用了这种构成观点来处理历史知识的形成过程的。特殊的历史事件都是相互独立的,如果历史学仅停留在编年史的阶段,那我们看到的就只是毫无关联性的流水账,这就像是被感性直观接受处理的经验杂多一样,本身不构成知识,必须依靠知性的综合才能形成知识,这个过程在历史学研究里就是历史学家对编年史的处理,使之具有可理解性和统一性。

通过综合,历史学家对历史形成了知识,而这样的知识所对应的对象也有着明确的限制。沃尔什强调历史学家在适当的观念综合各种事件而在历史中找到可理解性时,这种可理解性并不来自于历史中根本的最终原动力,而是来自历史学家的判断。换句话说,历史学研究的对象不是所谓历史本身而只是历史学家通过综合,自己构建出来的研究对象。就像康德认为人类只能对处于时空中的对象获得知识一样,历史学家也只能对那些他们所可以提供论证的“历史素材”给出历史知识。

不管是唯心主义的直觉的观点还是兰克史学的观点,都是将历史素材的获得简单的等同于一种直接的接受。但事实上,虽然历史素材似乎是直接给予我们的,但是其实那都是历史学家的先验因素参与的结果。对于唯心主义的直觉,沃尔什的批驳基于对过去历史人物思想的重建是一种依靠了历史学家所设定的普遍性原则的运作而获得的,在这个过程中是概念的推理在其作用,而不是什么直觉。对于兰克史学,让史料自身呈现出其意义,沃尔什同样是认为史料本身并不构成证据,而真正具有史料意义的,除了给予我们的史料,还必须包括历史学家现在的观念对史料证据性的判断。康德认为,感性虽然是被动的,它的对象是被给予的,但在经验形成的过程中,已经有知性主动的参与了。沃尔什可以说是把这一观点,用于处理的历史学中的“先验”和“经验”问题,即普遍性原则和历史素材。

康德的批判哲学不但要解决科学知识何以可能,还要解决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问题。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为一种科学的形而上学扫清障碍,奠定基础,而不是像近代分析哲学那样要拒斥形而上学。

与此相应的,沃尔什虽然提出了分析的历史哲学(历史学的知识论)和思辨的历史哲学(历史学的形而上学),但是他并不是如后来的分析历史哲学家们那样,是要彻底的排除历史学中的形而上学。作为一个受到实证主义和分析哲学影响的现代哲学家,沃尔什也认为思辨的历史哲学应该定性为“完全错误的思路”,是“企图从外部来领会历史”,“对实际工作着的历史学家是不可能有任何号召力的”。但是,沃尔什也像英国唯心主义或观念论者一样,强调在历史学研究中形而上学的不可或缺性。“这种类型的哲学思维究竟有没有任何前途,是另一个问题”,因为形而上学与“任何一个人对于历史所采取的航程做出一种站得住脚的道德辩护”有着密切的联系。历史的形而上学,对历史学的发展有着一种范导作用,这一点从19世纪历史学的空前发展中可以获得支持。任何历史解释都是建立在道德和形而上学的信念之上的,而历史学家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历史的解释。沃尔什最后还强调“只要‘恶’被看作构成为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就总是会出现的”。

这说明沃尔什对历史哲学的分析是一种全面的分析,从人们对历史的本体论的要求来说,他是肯定思辨的历史哲学的形而上学性的,他所反对的是这种形而上学对历史学的知识来源的误导。沃尔什提出的分析的历史哲学也是为了说明历史学知识的“可能性、使用原则和界限”,以使历史学的知识能够找到自己建立的正确基础。

所以,沃尔什并不是要把这两种历史哲学截然分开,固定或对立起来,而是要把它们放置在各自应该适用的位置上,避免它们对对方势力范围的非法侵占。

三、沃尔什历史哲学的意义

沃尔什的历史哲学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康德的批判哲学,但这种借鉴是否就代表了批判哲学在历史哲学中的贯彻呢?

分析的历史哲学可以说产生于对齐美尔提出的那个康德式问题:“历史科学如何可能?”的回答。我们看到康德作为西方哲学史一个承上启下的哲学家,对于后代的哲学家都有着重大的启发意义,但是康德对于历史的处理,更多的是从实践理性的角度展开的,而不是把历史作为历史学这样一门知识学科来进行处理,虽然康德从他前瞻性和对理论的卓越洞见,在其历史哲学中表现出许多从后来分析的历史哲学来看都是值得肯定的观点,但是康德并没有像《纯粹理性批判》中那样,首先从人们对历史的认识能力进行批判,而是试图去直接去讨论历史的本质,所以造成了是否存在“第四批判”的长期争论。何兆武先生认为存在“第四批判”,但他认为康德把人文科学的认识理解为一种先验道德力量的驱使,从而可以不通过批判而直接使我们直接的“明心见性到”。(1)

从沃尔什的评述中,我们发现康德的处理是有问题的。康德用合目的性和和规律性来处理历史问题,虽然有其有启发性的一面,但这样也就混淆了历史与历史学这两个不同的东西。作为将历史理解为一种具有道德意义的现实对象的哲学思考,它刺激了其后思辨历史哲学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却也引起了历史学与历史哲学的分裂和历史学家们对历史哲学的厌弃,这种局面恐怕也非康德本人所乐见。人们毕竟期望历史学是一门知识体系,既然是知识,那么它就应当与广义上知识有着基本的一致,如果康德要为一切知识寻找形而上学的基础,并且要严格限制它们适用的有效范围,那么他也不应将历史学排除在这个努力之外。

在这之后,也有很多哲学家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狄尔泰,他试图通过建立“历史理性批判”完成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他的目的是要将理性建立在历史的根基上,以此给人文科学奠定基础。但是正如沃尔什所说,狄尔泰的思想和他提出的一些重要概念虽然对后来的历史哲学家们有重要的启发,而且他也提出了历史知识的基础问题,但狄尔泰提出的对历史的内在理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内在性的,它必然会带来对历史的外部理解,克罗齐论述阐明了这一点。这样的话仍然可能因历史学的研究对象的混淆而导致这种尝试的最终失败。

而沃尔什提出分析的和思辨的历史哲学,其意义并不仅仅是一种划分方式,它也是一种历史哲学的思维框架。这种框架为我们明确:历史学要成为一门科学,它就需要历史哲学上的限制。对于历史本身的研究,只能是建立在一种思辨的形而上学基础上,从科学性的角度讲,它对历史知识的产生有着范导作用,并且它还承担着人们对历史所要求的伦理学意义。但是这样的一种思辨性研究,不能成为历史学科学性的坚实基础。所以,一种建立在对历史学家本身的思考、研究方式、历史知识的形成、性质、有效性的思考,才是历史学所要求的哲学基础。沃尔什的划分廓清了历史哲学的研究对象,为历史学寻找到了自身科学性的哲学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正是沃尔什提出了思辨的历史哲学和分析的历史哲学的划分理论,第一次较为完整地回答了“历史科学如何可能?”的问题,使康德的批判哲学的要求在历史哲学中真正得到了贯彻。

对历史任何一种单一的处理方法而不加以限制,或者导致我们对历史的实践性要求直接影响到历史学的研究,致使历史知识与政治宣传混淆在一起;或者一种来自于历史决定论的设计,将让我们不得不面临一种人类的历史主体性完全被剥夺的困境。

沃尔什的历史哲学是一种对康德哲学的在历史哲学领域的继续和发展,正是这样一种继承,在有关历史的哲学思考中划出了一个知识的范围。让我们可以确定历史知识在这个极其有限,但却确实存在的范围内是可能的,而伦理学的要求可以在这里保持起码的克制,虽然这种克制相较在自然科学中的克制要微弱许多。它使得当历史作为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时,不会被主观的目的性完全吞噬,也给人类保留下了作为历史主体的尊严。

参考文献:

[1][德]康德.何兆武译.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英]沃尔什.何兆武,张文杰译.历史哲学――导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3]何兆武.历史理性的重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历史哲学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4-0016-03

1986年,美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阿瑟・丹托《哲学对艺术的剥夺》文集问世,其中《哲学对艺术的剥夺》(后简称《剥夺》)与《艺术的终结》(后简称《终结》)两篇论文备受关注。前者追溯哲学对艺术的剥夺历史,企图从本体论上赋予艺术身份,进而把艺术与哲学分别解放出来;后者则通过对以往艺术史模式的否定,重新处理艺术与历史之间的关系,从而让艺术获得真正的解放。两篇文章,不仅是丹托早期“艺术界”思想的投射,也为日后极简主义的艺术定义铺平道路。本文力图发现《哲学对艺术的剥夺》与《艺术终结》间的必然联系,由此追踪丹托早期艺术哲学发展思路。

一、哲学对艺术的剥夺

――艺术哲学产生的必然西方从柏拉图开始,就通过“模仿说”把艺术定义为无用之物,从而置于体系之外。丹托对此深有体会,直接谈到“艺术史就是压制艺术的历史”[1](P4)。《剥夺》就是围绕艺术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艺术长期以来的处境是由哲学给其指派身份[1](P13)。为了清楚地展示艺术与哲学这种古老而又复杂的关系,一种“类似精神与肉体间的关系”[1](P5),丹托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这一剥夺理论做了考古学的研究。

在丹托看来,作为政治家的柏拉图,其艺术理论就是他的哲学,是服从于政治需要的,而压制史正是来自其艺术理论。丹托一针见血地指出自古以来的哲学都是替柏拉图遗嘱添加的附言,哲学本身就是对艺术的剥夺[1](P8)。柏拉图对艺术的抨击基于两方面:首先,依照“理式”论,他认为艺术是模仿的模仿,同真理相隔两层,以“影子说”建构了一种排除艺术的本体论。其次,就是用理性解释艺术,通过把艺术看做是与哲学相似的东西从而赋予艺术以合法地位。而这两方面使得艺术要么从本体上被排除,要么成为变形的哲学,自始至终没有独立地位。到了康德,对艺术的态度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然而,这种思想依旧是来自柏拉图,在选择对“形式”赞美与关注时,艺术由于无功利性,而不与社会生活发生关系,从而离开有用领域,远离了人们的关注,从而在整个体系中被中立。之后,叔本华还是继承了康德,认为艺术不会影响世界秩序,艺术仅仅成为了一种把人们带向自由乌托邦的精神鸦片。甚至到了今天的迪基,艺术也只是被动地等待阐释的对象,它本身没有一种哲学自觉性。

通过这种追踪,丹托让我们确信的是一直以来都是哲学在给艺术指派哲学身份,而哲学最终并不是要处理艺术事物,因此,艺术史就是艺术被压迫和被边缘化的历史。据此,艺术、生活与美事实上被隔开了,自柏拉图以来诸如艺术定义的艺术理论,都是服务于某种政治意图,通过揭示艺术在形而上层面的缺陷,从而取消艺术在本体论上的合法地位。而黑格尔的做法则是以认识论为中心,设想精神的发展经过了艺术、宗教和哲学三个阶段,其中艺术是认识的一个必经阶段,最终的目标是走向哲学,实现哲学对艺术的取代,是另一种柏拉图对艺术哲学接管的翻版。黑格尔认为“历史的终结”是精神实现了对其精神身份的了解[1](P18),是对意识的意识,而艺术的历史使命正是在于让哲学成为了可能[1](P18)。

丹托认为杜尚的《泉》正好吻合黑格尔的这种思想,在那里艺术成为了形式生动的哲学[1](P18),它不是靠某种外在的强制,而是一种自觉的意识实现了对其哲学本质的揭示,所以艺术的使命得以完成,它让哲学来接管它自己提出的问题,艺术最终将获得的实现和成果就是艺术哲学。丹托意识到艺术哲学所依据的依旧是属于柏拉图的艺术取代哲学,“艺术的终结”是因为艺术对历史有了自我意识,而这种意识又是成为了艺术自身性质的一部分,所以艺术不可避免成为哲学。现阶段,艺术已经被哲学渗透了。丹托再次机警地利用了柏拉图的短暂化策略实现对艺术的辩护:既然传统的“艺术哲学史”是通过或者替代艺术,去除艺术的危险性进而服务某种政治意图;那么,批判艺术无用的哲学,自己也深陷两难的境地,因为短暂化策略试图将哲学强加到艺术之上,从而取消艺术,其最终会质疑哲学本身。而通过本体论上对艺术的恢复,也是可以治愈哲学的。

丹托从艺术界自身来考察艺术的“接管”,暗示着艺术在某种程度上充当着自身被压迫的帮凶。其目的是为了重新评估艺术的潜力和提出“艺术为何”的本质。艺术史因此可以被解读为艺术逐渐变形为哲学的历史,这一过程伴随着艺术提出它自身本质的哲学问题而结束。需要注意的是,丹托敏锐地察觉到尽管艺术被哲学渗透,然而将艺术视为变形的哲学却是对黑格尔的巨大反讽。所以,他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让艺术卸下艺术哲学的重担,转向一种自由的存在,而这在《艺术的终结》中得以继续进行。

二、艺术史――艺术终结的必然

在《终结》前言中,丹托给出一个重要的提示即“艺术史模式”代表了一种剥夺“艺术权利”的形式[1](P92) 。因而,陈述“艺术的终结”必须同“艺术史模式”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其具体的论证也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的。

首先,“艺术的终结”来自于丹托所归纳的两种艺术史模式,它们分别是再现的艺术史和表现论的艺术史,代表是艺术被剥夺的两种形式,但也让艺术哲学成为可能。对此,丹托明确分析了这两种模式的局限,丹托认为现阶段艺术发展的现状是符合黑格尔的体系理论的,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在本质上就是反思的,它自身的性质也是它自己的主要难题之一,因此艺术的重要性在于它使得艺术哲学成为可能和重要了[1](P125),而理论本身也成了艺术的一部分。这个历史阶段完成的重要性也正在于艺术提出了关于自身的哲学问题,但不能回答;而哲学虽然能够回答,但它必须依靠艺术来提出这个问题。既然“艺术哲学”已经产生了,那么丹托所谓的后历史时期艺术创作者的目的就不再是创作历史重要性或者意义[1](P126), 因为历史本身已经结束了。

其次,“艺术的终结”的目标不是让哲学取代艺术,而是艺术的一种自由实现。借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精神的成长模式,丹托认为历史的终结在于黑格尔所说的关于绝对知识的出现时相重合的,艺术家的努力就是为哲学铺平了道路,把关于自身定义的任务交给哲学,这其实正是对其自身的一种解放。在这里,丹托表现出他的黑格尔的倾向,后者认为艺术因为理论而拥有光亮的价值,从而消除主客体间的分裂。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就不用承担受制于历史所要承担的精神任务,可以追求任何风格或形式,标志着一个多元主义时代的到来。最终,艺术的目的远离了历史的范围。“艺术的终结”在很大程度符合黑格尔的关于生活在最高阶段的人的历史解释。但是丹托对此有了更正,认为历史已经变成哲学,并且让艺术继续。显然艺术的终结不是艺术创作已经停止,而是艺术依据某种风格定义的时代已经结束。因此,历史的终结和艺术的终结是不一样的。丹托为了阐明艺术不是停止而是终结,把艺术看做是进入了一种自我意识,再次成为自己的哲学。但是对后历史时代艺术的“多元主义”模式,丹托没有明确的构想,造成暧昧的态度。

简言之,艺术的终结就是艺术通过提出自身的哲学问题,打破了以往的艺术史模式,达到一种黑格尔式的认知上的进步。

三、艺术的剥夺与终结――艺术的自由之路

作为一个完整的叙事, “艺术的终结”是“哲学对艺术剥夺”论题的继续与扩充,二者共同构建其丹托早期的艺术哲学。

首先,两篇文章围绕哲学与艺术的关系,分别从本体论和认识论高度加以讨论,深化丹托对艺术的本质指向。在《剥夺》中,丹托利用了柏拉图的抨击形式,展现了艺术模仿理论利用短暂化的策略把艺术从人们的生活中被区分开来,使之成为了无用与没有危险的东西;不过,哲学在把艺术当成是一个经验而不是本质主义问题时,哲学自身也被解除了本体论上的意义,成为无用的东西,进而动摇了自身的基础。“艺术的终结”也就是艺术哲学的实现。继续表现在《终结》中,丹托勾勒出再现的艺术史和表现艺术史的模式,意识到艺术有历史,但它不是艺术的本质,不具有普遍性。因此,能够成为艺术普遍定义的东西只能是依靠某种认识论上的东西,即回到黑格尔那里。根据黑格尔,当精神实现自我的意识,哲学的内在化主体就是精神在艺术形式的历史演变中的内在运动。艺术形式中的精神内在运动伴随着精神外在理想形式的变化,这种变化在沃霍尔那里丹托视为达到顶点。黑格尔关于艺术品精神内部运动的观点同丹托的艺术哲学互相渗透的内在化观点实现了重合。

其次,两篇文章围绕“历史”话题,从艺术哲学和艺术史高度,确认丹托早期关于艺术的历史主义倾向。因为“艺术的终结”丹托被误解是黑格尔主义者,但是关于艺术的论述他是不同于黑格尔的,尽管其理论体现出本质主义和历史主义倾向。丹托与黑格尔的最大不同在于,作为实质的历史哲学家,黑格尔的哲学是指向某种目的;而丹托是重返分析哲学,认为历史精神并没有消失,历史仍旧继续,艺术没有并入哲学,艺术成为哲学只是片刻与瞬间。《剥夺》中,描绘出艺术被剥夺压迫的历史,直到《泉》的出现,唤醒了艺术的内在自觉性,终结了以往的历史界定。其之前的现代主义又被格林伯格拔高为一种自我定义,认为艺术能实现定义自身,但是在朝向自我批判的进程中,艺术的内容依旧是附属于哲学的[2]。所以,现代主义思潮仍旧保持与之前历史的连续性,不能发现自身本质。正是自觉意识让艺术走向终结,不再承担实质的历史哲学的重担。在艺术把自己从以往哲学的要求中解放出来之后,它就存在于一种真正的开放历史之中。这里,丹托与柏拉图的不同在于将艺术同历史结合起来,重视一种历史与过程;同时也放弃了黑格尔的目的论式的预测。

发展到《终结》,丹托把“艺术的终结”推向了艺术史的维度,否定了两种艺术史模式,试图建构一种黑格尔式的认知的艺术史模式。黑格尔认为历史的发展是辩证理性的,历史终结于理性的自我认识或者让哲学通过历史的实现达到目标。艺术是通过它自身诉诸美感或者是较少“直觉”和“想象”的方式加以实现。艺术是认识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阶段。因此,黑格尔承认艺术在宗教、哲学之前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艺术通过反思自我而走向终结,艺术哲学正是其终结形式。但是,丹托的模式跟黑格尔不同:他不是让精神成为艺术的主角,而是艺术自身自始至终是自己的主角。因此,艺术与历史就是一种外在关系,“艺术的终结”不再是艺术创作的停止。

历史哲学论文篇8

在二十世纪早期中华民族岌岌可危的艰难情境中,冯友兰怀着强烈的使命与担当意识创作完成《中国哲学史》一书,率先写出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完整的中国古代哲学史。他在1933年6月成书的《中国哲学史》下卷的《自序》中表达了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深深忧虑,表达了对先哲著书立说宗旨的矢志坚守。可以说,这部著作旨在凝练与传承中国先哲的思想魂魄,为国家建设和民族振兴积蓄条件。充溢其中的拳拳报国志值得长久敬仰,蕴含其间的方法论意义值得接续探寻。

一、冯友兰的哲学观和哲学史观

作为中国哲学史研究的逻辑起点,哲学观和哲学史观影响深远。在这些方面,冯友兰都有着独到的见解与阐释,为他的学术造诣奠定了坚实根基。

哲学一词源自希腊语philosophia,意思是“爱智慧”,可以理解为人类为了提高思维能力,为了更有智慧而进行的思想认知活动。“哲”与“学”二字虽然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独立出现在典籍中,但把这二字组合成词并用于命名一门独立学科却不是中国先哲的首创。“哲学”一词是由十九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的旅日学者黄遵宪首先输入中国的。该词来源于日本明治初期思想家西周助的译名。冯友兰在早期深受美国新实在论的影响,这一影响体现在他的哲学观中。他认为,哲学是“讲出道理的道理”,是哲学家摸索形成的有关宇宙、人生的成系统的思想。哲学的内在属性包括:一是自成系统。“凡真正哲学系统,皆如枝叶扶疏之树,其中各部,皆是首位贯彻,打成一片……其实各大哲学系统,皆有其一以贯之”[1](7)。这里的系统主要指的是实质上的系统。“所谓哲学系统之系统,即指一个哲学之实质的系统也”[2](252)。冯友兰认为中国古代哲学在形式上的系统虽然不如西洋哲学完备精细,但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一直存在实质上的系统。中国哲学史研究的重要意义之一“即在形式上无系统之哲学中,找出实质的系统”[3](252)。二是说理为要。哲学不仅要提供最终的断案,还要提供据以得出断案的根据,并做出解释说明。冯有兰认为各种学说的目的不是简单叙述经验,而是以严苛的理智态度说出道理。同样,哲学研究应该诉诸理性,应该是逻辑的和科学的,不应是直觉的和反理智的。哲学的内涵包括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三大部分。分别探求“对于世界之道理”“對于人生之道理”和“对于知识之道理”。冯友兰借用西方哲学宇宙论、人生论和知识论的分类模式遴选中国古代史料。在他看来,中国的魏晋玄学、宋明道学、清代的义理之学的研究对象十分接近于西方哲学。中国古代研究天道、性命的学说与思想大致相当于西方哲学中的宇宙论和人生论。中国哲学中对于西方哲学方法论部分的研究相对薄弱。为此,冯友兰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国哲学中属于知识论范畴的传统思想的挖掘与研究。

冯友兰指出:“历史有两个意义……一是本来的历史,即人类社会在过去发生的事情的总名。一是写的历史,即以历史家对人类社会过去发生的事情的研究为根据,把过去本来的历史描绘出来,把已经过去的东西重新提到人们的眼前……本来的历史是客观存在的,写的历史是主观的认识……主观的认识总不能和其认识的客观对象完全符合。所以……写的历史也不能与本来历史完全符合……写的历史永远要重写。”[3](1-2)“客观的历史”具有一维性,“主观的历史”具有多维性。符合“客观的历史”的“主观的历史”被称为“信史”。受到唯物史观的启发,冯友兰坚信历史是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历程。人力只能加速或延缓历史发展大势,不能终止或改变它。基于这些认识,冯友兰认为哲学史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哲学史”’与“写的哲学史”。前者指客观的哲学史,后者指对客观的哲学史的主观记述。与“写的历史”一样,“写的哲学史”需要不断重写。哲学史研究需要不断重写“写的哲学史”,并使其不断靠近“哲学史”。

可见,努力写出有关中国哲学的“信史”是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冯友兰还对哲学史研究与普通史料研究进行了区分。他认为,哲学史要重点关注历代先哲的哲学思想和独到见解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但又不能局限和满足于对哲学发展历史的简单记载。他认为“哲学的发展总要围绕一些真正的哲学问题,哲学史必须说明这些问题。不能只对于某些哲学家的著作解释词句,咬文嚼字,那只能做出一种资料汇编,不是哲学史”[4](3)。冯友兰认为,哲学史研究不能只是叙述哲学发展史料,更要阐释说明哲学问题。他在哲学史研究当中,在深刻理解哲学史料义理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体现了“接着讲”而不是“照着讲”的研究思路。“接着讲”不是仅仅重新叙述别人讲过的东西,而是在别人讲过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生成自己的新东西。冯友兰在哲学史研究实践中始终坚持“接着讲”,并把它升华为一种富有创造性的解释学方法。

二、《中国哲学史》基本架构概览

冯友兰指出,中国历史上发生过两次社会巨变。第一次巨变实现了从春秋战国向“大一统”局面的转变。第二次巨变完成了从清代闭关锁国向中外交通关联的转变。他依据这两个巨变发生的历史节点,把中国哲学史划分为古代和近代两个阶段。鉴于中国近代哲学仍在发展变化之中,“中国近代哲学史”的研究与撰写条件还不成熟,冯友兰将《中国哲学史》的涵盖范畴局限于中国古代先哲的思想。由于受到西方哲学史阶段划分方法的启示,冯友兰把中国古代哲学史划分为“子学时代”与“经学时代”两大阶段。《中国哲学史》一书以经学时代的终结为暂时告终。

在“子学时代”,各家平等论辩,各抒己见。思想言论自由舒展,学术创新日益高涨。这一时期深受冯友兰的推崇。他认为哲学最初是以私人著述为承载形式的系统性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孔子首开私学,其门人弟子编撰的《论语》是首部私人著述,首次记载了系统的哲学思想。冯友兰认为孔子是中国哲学的开山之人。冯友兰结合春秋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等背景情况对中国哲学发端进行了深刻阐释。他认为从春秋至汉初,贵族政治日趋没落,原有社会制度日益瓦解。原来依附于贵族的各类专门人才纷纷流落民间,逐步演化为依靠自身学识才干安身立命的“士”,他们共融共生促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直至汉武帝推行独尊儒术的主张,子学时代才告终结。

在“经学时代”,古代的东西被当作经典,对它们只能做字面的解释,别的都不能动。这一时代始于汉武帝时期,并延续至清朝末年。在这一时代,儒家典籍成为给人们的思想设立限制、树立标准的“经”。《诗》《书》《礼》《易》《乐》《春秋》被视为经学的基本文献,后人称为“六经”。中国的思想文化大多统一于以经学形式展现的儒家之学。依傍古人的思想成为人们的习惯。对“经”的注疏成为人们表达新见解的有限可行的方式。“经学时代”始于董仲舒的今文经学,终于清末的新今文经学。冯友兰认为“经学时代”延续长久的原因是从秦汉到清末“朝代虽屡有改易,然在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皆未有根本的变化。各方面皆保其守成之局,人亦少有新环境,新经验。以前之思想,其博大精深,又已至相当之程度。故此后之思想,不能不依傍之也”[5](3)。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在经学时代仍有所进步。学者们的哲学理论较以往更加明晰,论述更加丰富,新见解屡屡出现,新成分渐渐融入。然而这些新见解新成分的数量非常有限,并且都是采取旧瓶装新酒的呈现形式。

综合对比,可以看出“子学时代”凸显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横向发展,重在创新立新。“经学时代”实现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纵向发展,重在引申发挥。康有为等人的新今文经学标志着经学时代终结,中国哲学史的发展进入后经学时代。

三、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主要理论特色

虽然胡适是“中国哲学”这一现代学科的奠基者,但是冯友兰的艰苦努力才是推动中国哲学走向现代化的最终力量。冯友兰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国学渊源及深厚的西方哲学功底,使他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散发出独特独到的理论特质。

胡适和冯友兰力图借鉴西方的哲学观念、框架和形态塑形“中国哲学”。相比而言,冯友兰在理论层面对中国古代哲学进行了更加彻底的探究。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冯友兰在运用“以西释中”的基本研究范式时,展现了鲜明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他指出,由于哲学一词源于西方,如果要研究中国哲学史,就必须先弄懂该词原本的真实含义,并将其对照中国历史上的哲学思想进行研究。第二,冯友兰对于哲学的认知更加紧扣西方哲学的要义。冯友兰将哲学视为一种知性的活动。他对哲学的定义是“自纯思之观点,对于经验作理智底分析、总括及解释,而又以名言说出之者”[6](6)。在中国学术传统中,虽无哲学之名,但是哲学相关思想内容长期被定位为“义理之学”。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研究目标之一是深入地挖掘与鲜明地体现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关联性。这对《中国哲学史》的材料选择、框架确立及对中国哲学研究都影响深远。第三,冯友兰一贯强调把逻辑分析方法作为哲学基本研究方法的重要示范意义。他指出中国哲学现代化需要的是逻辑理性的分析方法,“西方哲学对于中国哲学的永久性贡献,是逻辑分析方法”[7](282-283)。经过冯友兰的理论探索,中国哲学第一次在概念、范畴及整体体系层面实现逻辑化的理性重建。这些方面以“哲学在中国”的方式阐述了中国哲学作为哲学学科的“哲学性”。

在自觉镜鉴西方哲学范型塑形“中国哲学”的同时,冯友兰非常注重自觉凸显中国哲学的民族性特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冯友兰强烈地认识到要着眼时代需求,立足报国为民,努力传承中国哲学优良传统。冯友兰“新理学”哲学体系的基本观念及主要命题均源于中国传统哲学。第二,冯友兰强调指出中国哲学传统中以直觉体验为基础的“负的方法”具有重要意义。“正的方法”和“负的方法”分别源于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互补性很强。恰当结合运用这两种方法“才能产生未来的哲学”。第三,冯友兰把源于中国哲学传统的“境界说”凸显为中国哲学重要的理论特质。他认为哲学中的析理必表示于辨名,辨名必归极于析理。析理的终極目标是不断提升人的境界,也是哲学的基本功用。这几个方面以“中国的哲学”方式彰显了中国哲学自身的“中国性”。

四、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研究态度与研究方法的学术价值

历史哲学论文篇9

 

 

在我国哲学界对西方哲学历史的研究中,关于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的“认识论转向”,从近代的认识论到现代的“语言学转向”,似已成为把握西方哲学问题发展逻辑线索的共识。我认为,在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型中,仅以“语言学转向”还不足以把握从近代到现代西方哲学问题的发展脉络,并且易于以“学院派的正统哲学”遮蔽哲学本应具有的生命意识。实际上,西方哲学问题及哲学的发问方式在从“认识论”向“语言学转向”的同时,还发生了更重要的另一哲学转向,这就是由马克思哲学为始端的从近代的“解释”(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①]。确立这样的认识,对重新看待西方哲学的历史和走向,对修正我们既有的哲学观,对确立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发展史中的地位[②],对把握当代西方哲学的思维特质都会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试从哲学问题的历史与逻辑演化的视阈,以历史解释学的方法,试对这个论题做出合乎人们接受习惯的说明,以确立这种判断的合理性。

一、哲学发问方式及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中的转型及逻辑

学界似已经达成共识的所谓西方哲学历史有一个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认识论”的转向,和从“近代认识论”到“现代语言学”的转向,实际指的是哲学主题的转向,也就是哲学发问方式的转向。在这些哲学发问方式与哲学主题的转换中,形成了西方哲学的历史逻辑。所以,我们只能循着哲学历史的这种逻辑去寻找哲学主题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

我们之所以从哲学问题的演化逻辑中寻找哲学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是基于这样的叙述前提和原则:1、历史进化的原则。确信哲学问题在历史中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哲学问题有自身独立的运演逻辑的原则,这种逻辑体现为哲学问题在哲学的发问方式的转型中形成自己的历史。3、语言作为存在方式对哲学问题有限制作用的原则,亦即西方哲学的问题难以超越西语式的叙述方式而形成某种话语系统。我们在这些原则底线内来看西方近代哲学问题的历史演化。哲学问题的转向也不能超越这些原则来思考。

历史哲学论文篇10

第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哲学史内涵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过程也就是其内涵的发掘过程,其最基本也是最深刻的内涵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一方面,可从哲学形态学角度书写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发展史,并进行哲学评价,探寻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发展的历史文化脉络,在继承与超越中审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新”与“旧”的辩证运动过程,从而总结新形态建构的经验,以供当下参鉴;另一方面,在与中国现代哲学史、中国当代哲学史的内在联系中总结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哲学创造经验。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基本特征

建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厘清其基本特征。与其它整体实存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相比,“新形态”的基本特征需要更加自觉地界定、分析和建构。一方面,从普遍共性角度看,作为部分的蕴含实存或作为继承与创新中国化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的“新形态”,对其性质和特征的认识可以通过其同类型哲学形态的性质和一般理论特征的观照而获得,因而深入进行哲学史的梳理与分析是基本的研究路径;另一方面,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作为需要探讨和建构的目标形态而言,具有“理想”特性,需要通过辩证的方法与思路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的基本特征进行哲学反思,同时对当代中国现实和实践、文化和民族精神以及当代世界和全人类的时代精神状况进行哲学提炼与概括,在这一哲学运思过程中要始终辅以“描述”,使之具有思想的丰富性和鲜活的时代感。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基本特征的分析和界定,需要建立在充分的哲学描述基础上。②同时,充分的“描述”仍需与“规范”构成合力,形成辩证分析的理论态势。无论如何描述,其目的都在于导引或表达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基本特征。

第一,它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思想方法和实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思想方法和实质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精神、灵魂和核心传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想性,决定了它必然要形神高度贯注和蕴含哲学精神。“充分体现”是相对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而言的改进与创新。因此,无论是片面地表现还是从根本上否弃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中国化核心传统,都不符合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理想性诉求。

第二,它充分表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创造性这一特征要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克服各种历史形态的局限与不足,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创造性,在反映民族及时代精神方面真正做到与时俱进。特别要指出的是,创造性虽然包含方法的创新,但主要是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上的创新,研究对象及内容决定方法的创新与取舍,而不是相反。因此,需要对后现代主义的哲学思潮及方法保持批判性立场,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合理地吸取其体现时代精神的某些因素。

第三,它充分展现中国传统哲学的思想和文化特性中国传统哲学的思想和文化特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必须继承和充分体现的哲学特性。思想和文化特性是中国传统哲学保持几千年生命力的秘密和优势所在,是中国人安顿心灵的精神支柱,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排斥这一点也许可以在政治及实践领域获得一定的成功,但难以渗透进文化深层特别是中国人的社会文化心理层面,也就不可能彻底化。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文化层面完全融合为一体,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和生命意识的真实内涵才算真正完成。第四,它充分实现理想性与现实性的有机融合与统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想性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所有哲学的理想与超越特性,另一方面则是由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存在状况决定的———它要实际完成的超越历史形态的哲学任务,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内在矛盾转化的表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现实性,也有两方面的内涵,即它蕴含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的部分实存性,以及中国人现实生活中的精神状况对哲学的需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哲学内涵,这后者也是一种实存,只是需要哲学家的总结、提炼和升华性概括。因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具有鲜明的理想性和现实性,是二者的有机融合与统一。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形态”与“新形态”

所谓哲学形态,“是指由哲学的主题、研究方法、核心内容、表述形式、涉指主体和运思方式所呈现出来的哲学形象。”[4]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除了现实、文化及实践的需要和根据之外,作为哲学,它从哲学的传统中孕育发展而来,作为哲学史,它也有一个发展演进的历史线索和过程。本世纪初提出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问题,既是对中国现实及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提问,也是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一问题一脉相承的、与时俱进的提问,二者的有机结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当代诉求,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进行哲学提升与前瞻性超越,推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向前发展,并使理论内容及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理论形式深度中国化,向着完全彻底融入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思维及心理结构的深度与广度推进。因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理论基础均应从其历史形态中寻找线索并捕获学术灵感。

第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形态学审视在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诸形态中,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有近百年的历史发展传统,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兴起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的热潮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才得以在“理论一般”的意义上加以探讨,且也主要是在分析哲学思想和邓小平哲学思想的过程中牵引而出的理论问题,散见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或“史”的著作之中,专门的系统研究论著不多见[5]。从哲学形态学角度分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包括形态的内涵、分类、方法论、内外关系、发展史等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还应与其它形态,如“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俄罗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等等进行比较研究。

第二,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概念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及思想史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或思想史的著作基本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为逻辑线索依次排列主要人物的哲学思想,并伴以分析与评价。这样以历史为唯一标准的“依次排列”,忽略了其它诸如哲学、历史学、文化等这样的分类标准,遮蔽了丰富而复杂的“形态”存在。这样的写法,其优势在于历史发展的线索清晰可见,突出了各主要人物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过程中的历史和作用,但对不同个性人物所创造的不同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性分析不足,还可能遗漏在思想学术界产生过实际影响的比较重要的人物,如多数的这类著作没有将鲁迅的哲学思想列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进程中。③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概念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思想进程,不仅是追求研究方法和视角的所谓创新,而且更完整细致或更具体充分地反映和描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从而更加全面系统地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大历史意义。

第三,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中发掘新形态的线索和因素,将这种隐性蕴含式存在整理和表述为显性的理论叙述形态根据“哲学即哲学史”的方法提示以及哲学的超越性品格,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症候”包裹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之中,这就需要深入哲学家的思想文本,具体细致梳理超越时代和自身的某些论述或暗示,并理清和分析其逻辑,以明确的语言阐述其基本观点、内在联系等,对其哲学意义价值予以正确合理的评价。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中如此分析整理出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因素之后,还需要发现和分析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出共性的因素和个性的特色,把它们作为一个理论整体看待。这一工作是建立在完成或基本完成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之上的。这将证实,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有其哲学史的基础和根据,不是纯粹虚构的哲学理想,而是一种至少是部分的实存形式,它的存在标示和影响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新建构的出发点、基本方向和目标。因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建构要在它的哲学史基础上进行有的放矢的言说即提出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而不是掺杂超过个人合理限度的过多的价值诉求和情感因素,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的,而是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形态中已经提示出了的某种“弱纲领”基础上的理论实施和深入细化;也不可能停留在为何需要及如何可能等的前提性问题的抽象思辨层面,而必须是深入细致的哲学史研究;它也不是后现代主义的“解构”即颠覆否弃传统的随意言说,而是一项艰苦而严肃的哲学创造性活动。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基本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营造和价值反思准备了学术基础。作为这些问题的逻辑延展与升华,它最初蕴涵于相关的附带性议题当中。例如,在讨论“文化背景”时,人们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解决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上有重大的意义价值,也发现和邓小平哲学是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哲学的“中国形态”,从而证实、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同时,部分学者视由恩格斯肇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及、邓小平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近代哲学范式[6]。这就尖锐地提出了有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合法性”的深层理论问题。

第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当代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形式的“合法性”20世纪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打破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正统性”或单一性,至今产生了各种各样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前加“定语”或“前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些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形态。用哲学形态概念进行的这种区分是必要的,它有利于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历史脉络,也可能造成哲学评价上的复杂性和困难,我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发展的多样化事实的认识就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而曲折的道路。④三十年来,中国哲学界基本上承认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形态多样化的事实,并不断反观自身,论证和确认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重要形态之一。然而,即使如此,仍有许多重大理论问题有待深化认识,如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性质与内涵、地位与特征、内外关系、意义与价值等;面对未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当代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发展形式,将会产生怎么样的积极影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学术交流的机制如何建立?是否需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重新反思和书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如何坚持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理形态?等等。总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形式的“合法性”的分析与论证是一个大课题。

第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意义价值生成的“合法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意义与价值是在实践过程中生成的[2],但它有哪些表现、生成的过程和机制如何、对其如何评价等问题均需要深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及思想进程中予以梳理、分析和建构;从哪些方面、角度、主题和问题切入,运用什么方法,如何正确合理地评价等,都还有待审视与探讨。仔细梳理起来,大体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到底什么是“意义”,除了立足于本科学的理解阐释外,还须参鉴分析哲学的方法;其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极大地推进了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进程,其历史意义、文化意义、哲学意义等多方面都需要全面系统地分析与建构;再次,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对中国未来乃至世界及人类未来的意义和价值到底何在?这些意义和价值应该怎样才能得到有效的彰显?等等。

第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进程及理论成果的“合法性”哲学评价是建构哲学意义的基本途径之一,也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方式和环节。首先,方法上应以唯物史观为基础,以客观的生产力标准评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进程的基本性质与状况,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根本原理评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进程所创造出来的社会精神与文化的变迁;其次,内容应从社会结构基本方面入手,评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进程所实现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变革的历史性积极效应;最后,回应各种主观主义的历史评价,批判性地丰富和充实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进程的意义系统。

历史哲学论文篇11

作者运用文化哲学的研究范式,一方面,在哲学史的时间向度上,以问题为中心,研究不同时代哲学发展的特点和独特的形态,并通过哲学形态的变革揭示哲学发展的质变。另一方面,在哲学史研究的空间向度上,以民族文化为背景,研究不同国家、民族哲学传统的形成及其历史演变,并通过这些不同的哲学传统叙述哲学发展的世界化和多元化。

在叙述方式上,遵循历史主义原则,以史论结合方式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创造的鲜活个性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作为一门完整严密的科学体系,它的内容不仅包括无产阶级领袖人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哲学思想、哲学著作及哲学贡献,还应包括作为职业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哲学思想、哲学著作及哲学贡献。但是,由于每一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所处的环境不同,个人的气质、知识结构和理论兴趣各异,导致他们所从事思想创造的领域、视角、风格、思维方式亦不拘一格。甚至在同一时代、同一民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同一理论中,他们所创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亦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故而,作者在该著作中并非全面叙述所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而是选取其中能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的最具代表性和原创性的哲学家的思想予以评介,且对每位评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也并非面面俱到,而是把其摆在所处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动态地加以考察,突出其理论特色、哲学贡献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叙述繁简得当,系统而又突出重点。

在内容上,潜入时代历史深处,以自己的新见解还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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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哲学界对西方哲学历史的研究中,关于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的“认识论转向”,从近代的认识论到现代的“语言学转向”,似已成为把握西方哲学问题发展逻辑线索的共识。我认为,在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型中,仅以“语言学转向”还不足以把握从近代到现代西方哲学问题的发展脉络,并且易于以“学院派的正统哲学”遮蔽哲学本应具有的生命意识。实际上,西方哲学问题及哲学的发问方式在从“认识论”向“语言学转向”的同时,还发生了更重要的另一哲学转向,这就是由马克思哲学为始端的从近代的“解释”(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①]。确立这样的认识,对重新看待西方哲学的历史和走向,对修正我们既有的哲学观,对确立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发展史中的地位[②],对把握当代西方哲学的思维特质都会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试从哲学问题的历史与逻辑演化的视阈,以历史解释学的方法,试对这个论题做出合乎人们接受习惯的说明,以确立这种判断的合理性。

一、哲学发问方式及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中的转型及逻辑

学界似已经达成共识的所谓西方哲学历史有一个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认识论”的转向,和从“近代认识论”到“现代语言学”的转向,实际指的是哲学主题的转向,也就是哲学发问方式的转向。在这些哲学发问方式与哲学主题的转换中,形成了西方哲学的历史逻辑。所以,我们只能循着哲学历史的这种逻辑去寻找哲学主题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

我们之所以从哲学问题的演化逻辑中寻找哲学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是基于这样的叙述前提和原则:1、历史进化的原则。确信哲学问题在历史中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哲学问题有自身独立的运演逻辑的原则,这种逻辑体现为哲学问题在哲学的发问方式的转型中形成自己的历史。3、语言作为存在方式对哲学问题有限制作用的原则,亦即西方哲学的问题难以超越西语式的叙述方式而形成某种话语系统。我们在这些原则底线内来看西方近代哲学问题的历史演化。哲学问题的转向也不能超越这些原则来思考。

我们知道,近代哲学是面对古希腊的哲学问题的困境来建立自己的问题域的。面对基督教神学的“不可言说”的窘境,面对科学作为知识形态对“合法性”的欲求,在人文精神观照下的西方近代哲学,只能在神学与科学的夹缝中为人类的存在寻找合理性的说明。所以,人类作为在近代“现代性”中的存在状态如何,在西方的解释系统中,无不是以揭示人本身的理性存在本性作为路径,亦即在“解释”的哲学追求中,近代哲学只能在“理性”所可能规定的问题域中开始并结束哲学的言说。这种“解释”意义的哲学叙述的文化背景离不开对“现代性”的感觉。这时,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历史”的解说还没有进入哲学的视野,亦即:这时的哲学还只是“哲学”的,还不是“政治经济学”的,更不是“社会学”的、“政治学”的,也不是“人类学”的。这时的哲学只是对作为知识论意义上的对象的观照,而没有进入作为“存在”本身的“历史”。哲学向何处去,关涉到人对自身存在状态的自觉,哲学需要走出“解释”的怪圈吗?如何走出“解释”的知识论世界?知识论立场之外的哲学如何言说?这些问题的答案都需要在哲学发问方式与问题的逻辑转换中寻觅。

从古希腊哲学文本的解读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到这样的共识:从泰勒斯到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哲学,一方面在不断地追问能够说明世界万物存在的根据(始基、本原、理念、本体);另一方面又都是在使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进行追问,试图对那个本原或本体说出它“是”“什么”,从而形成了西方语式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与作为本体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之“非”“是什么”的悖论。在思想史中,这个悖论规定了哲学发展的历史逻辑。这个“是什么”的言说方式所蕴涵的以抽象同一性为基础的逻辑与经验,引导着西方哲学不得不进入近代的“解释”(知识论立场)哲学的语境。应该说西方近代哲学从古代哲学的对“本体”的“是什么”的追问,转向对作为“对本体追问能力”的追问,亦即哲学由从知识论的立场对本体的“是什么”的规定进行述说,转换成对我们对本体是否有述说能力的发问。这种转向体现为哲学的对本体“是什么”的发问,变成哲学对人类的知识体系是否具有实在性的发问,亦即对本体的“是什么”进行述说的知识论立场的合理性的发问。真正对这一问题有清醒认识的是康德的先验批判哲学。应该说在哲学历史上,是康德的哲学明确了古希腊哲学作为形而上学的这个“存在论”悖论,并以他的发问方式和问题视阈为以后哲学的发展提供了各种可能的选择。

康德是以“先验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来发问的。因为康德面对的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哲学对两个世界(现象与本体、感性与理性)的划分,针对的是这些哲学作为本质主义的理性主义试图统一两个世界的思维倾向,康德是想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明确形而上学的问题就是在纯粹理性的预设中确定知性和理性的使用界限。他告诉我们的是:“先验综合判断”的“可能”是在人类作为理性的能力所能达至的“应该”的界限内给予的。康德哲学的结论是:“是什么”只能去说是“什么”,只能对那个“什么”说“什么”,而不能僭越,否则就成为独断。独断是人的理性所不能接受的。而那个“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作为“应该”,其意义在于其作为实践理性给予人们以“应该如何”的指向。所以,在康德的哲学中,“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是“是”本身;“应该”不是那个“什么”,“应该”只能是“应该的”。概括地说,康德哲学谋划的精义就是“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该是什么就不是什么”。可以说,康德在对理性作为知识之如何可能的发问中,以知识论的“同一性”逻辑,为理性的使用划出了界限。在这种对理性的使用划界的努力中,康德留给我们的哲学问题是:⑴ 我们只能用“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去追问感性、现象世界背后的那个本体,但这种言说方式是不可逾越的,因此,那个应该作为“存在”本身的本体,却在这种“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中,成了那个本应该超越的“什么”。本来区分开的两个世界,如何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中统一为一个世界呢?由此,康德认为,哲学应该反身自问:我们到底有什么能力?我们的认知能力或言说方式能把握那个本体吗?如果不能怎么办?⑵ 如果放弃本质主义的“统一”两个世界的欲望,让知性、理性在现象界和本体界各司其职,我们可以用作为先验范畴的“是什么”的语式去言说感性、经验、现象,那么,作为本体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我们用什么方式去言说呢?如果我们只有“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吝啬的上帝还没有赐给我们别的言说方式),如果那个与感性、经验、现象不同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是不可言说的,我们该怎么办?可以看到,康德哲学作为近代哲学在哲学发问方式上的转变,使哲学问题也发生了转变。但是,哲学作为对“合理性”的解释系统的性格没有改变,这时的哲学是以对象化的方式对理性的存在状态的“解释”。这时的哲学所关注的问题由于其知识论的立场与发问方式,还游离于“历史”之外。

针对康德哲学的根本性发问,在后来哲学的发展中大致有三种应对方式:一是黑格尔的方式。这种方式坚持本质主义的理性统一(同一)原则,坚信通过辩证法可以实现本体和现象两界的统一,本体就是现象,现象就是本体。这种方式最后走向绝对主义。二是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的方式。他们认为,我们应该放弃本质主义那种“统一”的思考。我们应该超越“存在者”或那个“是什么”的“什么”,回到“存在”本身或“是”本身。在对“存在”本身或“是”本身的追问中,必须放弃那种对“存在者”进行诉说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对这种言说方式的放弃意味着我们放弃了言说。放弃言说的结果是:或者追问“存在”本身的意义而走向了“虚无”(海德格尔),或者对那个不可言说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三是马克思的方式。这种方式认为,我们之所以陷入既要面对追问“存在”本身或是本身的宿命,又必须放弃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去言说“存在”本身的二难困境,是因为以前的哲学“只是”拘泥于对存在的言说,“只是解释世界”。面对这种困境,哲学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放弃对“存在”本身所以如此(理性根据)的追寻,回到我们的“生活实践”。因为不管怎样,我们都要穿衣、吃饭,人与人都要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人作为“类”总要存在下去。所以马克思才说,满足吃喝住穿的“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所以,哲学不仅要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变世界。哲学要走进“历史”才有哲学的生命。

从这三种哲学问题应对方式与路经中可以看到,近代哲学在康德以后,除了黑格尔保留了古典的“本质主义”的哲学立场,在逻辑的“同一性”原则中寻找终极的统一原点,从而使哲学成为一个封闭的理性僵尸之外,哲学发生了两个重要转向:一个是由现象学与分析哲学引导的“学院派”的走向“语言”的哲学转向;另一个是马克思开创的在消解“解释”性的哲学中,通过“生活世界”让哲学走进“历史”的哲学转向。这两个转向都是面对康德提出的哲学难题所可能采取的应对方式产生的哲学态度和取向。第一个转向已经成为学院派哲学的共识,而将哲学的触角转向作为“存在”本身的“历史”,还没有得到掌控哲学话语权的学院派哲学的肯定。而对这个判断的肯定就需要我们的哲学思维要 走出“知识论立场”,恰当地理解和解释当代西方哲学对“生活世界”的关注和介入,这也有益于对哲学本性的理解。如果把马克思的哲学看作哲学向“历史”转向的一个开端的话,那么,马克思是如何让哲学走进历史的呢?哲学的这个转向有什么历史意义呢?

二、如何让哲学走进“历史”——马克思的哲学观

如果站在“学院派”的“纯哲学立场”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文本解读,就很难把马克思的那些“哲学文本”看作是“纯哲学著作”。我们所熟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人类学笔记》等著作,都不是学院派哲学所习惯的那种具有体系性、符合某种学术规范的哲学著作。我们不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马克思没有留下一部阐述自己哲学思想完整的纯哲学著作?而留下的不是“提纲”,就是“手稿”。按马克思的哲学素养和理论功底,出现这种情况的确令人费解。这个问题的背后是否意味着或蕴涵着马克思对哲学极其哲学问题的某种态度呢?从另一个角度看,马克思何以留下半成品的“提纲”、“手稿”,而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转向“社会批判”呢?这是否蕴含着哲学走向“历史”的某种思想通道呢?对这些问题的合理解释,还应从对现有文本如何解读入手。

我们知道马克思的哲学经历了两个转向,一个是从“言说”(解释)到“实践”的“实践论转向”;另一个是从“哲学观上的实践论”向“社会批判”哲学态度的转向。第一个转向要解决的是找到如何超越由康德哲学所凸现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与“存在”本身作为“本体”不可言说的二难悖论的路径。马克思的超越是从改变哲学的发问方式做起的。马克思的哲学对哲学发问方式的改变体现在从“我们有什么样的能力去把握那个‘存在’的本体”,变成“我们应该做(实践)什么,我们能做(实践)什么,怎么去做(实践)”。由此,哲学视阈也就从黑格尔所理解的“无人性的理性”(抽象理性)与其“逻辑规定”的关系,费尔巴哈所理解的“抽象的个人”与其“感性的直观”的关系,转变为“现实的人”以“感性的活动”为基础的实践与“现实的世界”的关系[③]。所以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④]这样,马克思才从“解释世界”的哲学走向“改变世界”的哲学;从对“本体”的“言说”走向“实践”。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实践轮转向”。但是,第二个转向是要解决如何将哲学视域中的抽象的“知识论”的“实践”,转变成感性直观中的脱离了知识论羁绊的“具体的实践”。这就是说,不是在抽象的空洞的“实践”的说教中,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以“实践”的概念去规范世界的“应该”还是“不应该”,而是脱去“实践”的哲学概念性的“知识论”(对象化思维)的外衣,走到无语的现实中,让“实践论”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走进”“实践”,从而让哲学走进“历史”。

对于马克思哲学的这种认识,有两个需要说明的问题,一个是马克思如何看待哲学,这关涉到怎样看待马克思消解并超越哲学的“解释”功能的问题;另一个是为什么要通过“社会批判”走进“实践”,走进“历史”,在“实践”与“历史”中“改变世界”。

从现有的哲学文本看,马克思留下的“提纲”、“手稿”、“序言”和“导言”、以及各种“通信”,都透露出马克思对哲学的消解意向。我以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最后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⑤]是马克思哲学观的确切表述。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文本中,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观念和思想的基本路向。从这些文本中我们似可以读出这样一些信息:

首先,以往的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的功能与作用只是“解释世界”,不具有实践性的对现实的干预能力,马克思说过:“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爱好宁静孤寂,追求体系的完满,喜欢冷静的自我审视;……… 就像一个巫师,煞有介事地念着咒语,谁也不懂得他在念叨什么。”[⑥]所以,哲学要从对天国的叙述回到对人间事务的介入,“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⑦]哲学作为独立的思想形态,其批判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应该对哲学本身进行批判。在对哲学的抽象形式进行批判中,哲学的解放也就有了与以往哲学不同的指向。

 

其次,哲学问题视阈的转换在于对人类的存在意义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这体现在从哲学的视阈对人、世界、社会、历史的认识转换上。马克思认为,人是“感性活动”意义上的“实践”的存在;世界是对人而言的“现实的世界”;社会存在是“历史”(时间)的存在;这种“存在”是人的真正本质;理论的意义与目的,不在于解释(言说)世界,而在于改变(实践)世界。改变(实践)世界应该是马克思确立的“存在”的意义、“应然”的价值指向和人类的生存境界。这种认识使得马克思在理论上超越“哲学”(“解释世界”意义上的哲学),走向“社会批判”,“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⑧]这就是对现实历史的批判。

其三,马克思在哲学的自我批判中,为哲学找到了从“言说”走向“实践”的道路,这就是马克思尽其毕生所进行的对现实历史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而建立“此岸世界的真理”。在马克思的哲学视阈中,哲学的“实践”品格,不是一种抽象的哲学自身的自我欣赏,而是要在具体的对现实历史的批判中体现哲学对“实践”的旨趣。所以,如何将“新世界观”对实践的理论性概念崇尚,变成对现实历史的批判行为,是哲学向历史转向的根本问题。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只有通过对抽象哲学的消解,才能使哲学摆脱“天国”的理论束缚,哲学才能走进历史。这种消解就是将哲学的原则贯彻到以政治经济学对资本的批判为核心的“社会批判”中,以实现哲学对“世界”的“改变”性作用。我们可以看到,有了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批判”,才在实践上有了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进行的社会革命,从而才有了异化与异化的克服,资本的秘密,私有财产与市民社会的扬弃,才有了对共产主义不仅作为现实的、可即的一种社会实体,或某个时空中的平台,而且还作为“意义”“价值”与“境界”的设定[⑨],也才有了《共产党宣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通过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批判”,才能使哲学从“概念”走进了“历史”[⑩]。

如果说以上叙述的内容可以称作马克思哲学的原则的话,那么,马克思哲学就是在对以往哲学的检讨中所树立起来的对哲学自恋性的批判中,使得哲学在具体、现实的历史中消解自身的抽象性身份,在具体的对现实历史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历史进行干预。这就是马克思强调哲学之“实践性”的应有之意。正如阿尔都塞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却又从来没有被当作‘哲学’来生产。”[11]可以说,消解哲学是马克思哲学观的起点,通过政治经济批判使哲学进入历史是马克思哲学观的结论。马克思由此确立了哲学通过“实践”走进“历史”的原则,从而完成了哲学向“历史”的转向。这也可能就是马克思之所以没有为后人留下一部“纯粹哲学”专著的原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并不是那种符合某种规范的哲学家,而是以解放全人类为使命的思想者。马克思的这种消解哲学哲学观,使那种在希腊城邦广场上崇尚言说的哲学意义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哲学不仅仅是坐而论道的清议,而且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引导下走进了生活了世界的各个角落。马克思完成的这个哲学转向的实质就是使哲学非哲学化。

如何来确定马克思所确立这些哲学原则完成了哲学从近代的“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这需要考察马克思提出的以“实践”的指向为核心,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内容的“社会批判”原则在现代西方思想界的历史传承,从而说明马克思完成的哲学向“历史”的转向对后来的哲学产生的影响作用。

三、“哲学的非哲学化”——“历史”中的哲学走向哪里?

当我们从“学院派哲学”的立场超脱出来看马克思哲学的时候,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就显得富有生命和亲近感了。从此视阈来看,马克思提出的哲学原则,既不是要构造什么哲学体系,留下一些千古不变的普遍命题,也不是为了明天的心理期盼,给出一些具有心理安慰功能的哲学谋划,而是要在对以往哲学的批判中,消解哲学,走进历史。哲学不要说“谁也听不懂”的哲学的话,哲学要讲政治经济学的话,哲学要讲法学的话,哲学要讲政治学的话,哲学的话语指向、叙述方式及其功能要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哲学要具有改变世界的功能,哲学就是在非哲学化中走进历史。

马克思之后,无论是第二国际和列宁时代、斯大林时代,还是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以及“法兰克福学派”、阿尔都塞、詹明信等学理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都是以马克思为其理论鼻祖和叙述起点的。尽管对马克思的思想产生了不同的解读方式和理论结论,但马克思所建立起来的对哲学自身的“学院派身份”的消解,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基础的社会批判的精神,以及经邦救世的历史使命都以各种方式得到了传承。马克思之后,不排除有以传统的知识论立场和“学院派”的话语习惯,在“解释”和“言说”中试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的努力,但这种只具有“解释”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意图,并没有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精神,却使得马克思哲学失去了鲜活的生命活力。从历史上看,西方社会真正传承马克思这种哲学精神的应该有两条线索,一个是第二国际领导的工人运动和列宁领导的苏维埃进行的社会革命;另一个是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走向消亡之后,以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法兰克福学派,以及阿尔都塞、萨特等在西方发达国家形成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前者是将马克思所确立的哲学原则通过与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革命来实现对世界的“改变”,但这种对世界的“改变”,是在对马克思的哲学精神简单化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从而在意识形态上形成了哲学的非知识化与知识论立场的悖论性缠绕,这样,上个世纪出现的斯大林式的对马克思哲学的概念性理解就是历史的必然了。在这条线索中,哲学经过非哲学化的社会革命最后又回到了概念化的哲学。后来社会主义运动的在场缺失宣告了这种对马克思哲学概念化理解的意义死亡。对后者而言,马克思的哲学精神与原则更多地体现在建立哲学之外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在他们看来,历史是现实的历史,现实是历史的现实。哲学的意义不在于哲学的概念化表述,而是在介入“生活世界”中,对社会的现实历史进行干预,这也是哲学对世界的“改变”。应该说,当代西方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与马克思对资本的批判有所不同,他们实行的是资本对资本的批判。资本对资本的批判表现为非哲学化的经济批判、政治批判、文化批判、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批判。我们从卢卡奇、葛兰西对马克思的重新诠释,从马尔库塞、阿多诺、哈贝马斯对技术主义和工具理性的批判,从詹明信对资本主义进行的文化批判,都不难看出哲学在“社会”和“历史”中的消解,在这些不同形式的社会批判中,哲学就从以往的身份构造中解脱了出来,走进历史的哲学就消解了概念性构造的哲学。可以说,概念性哲学的自身消解所带来的是哲学的非哲学化。对这个问题,我们从卢卡奇的“总体性”辩证法向“历史”的指向,德里达对马克思哲学的解构中所蕴含的批判精神,以及阿尔都塞站在现代性之后的语境中对哲学消解的看法和对马克思哲学的“激进解读”等,都可以感受到马克思将哲学引向“历史”之后的哲学非哲学化倾向。阿尔都塞对当代哲学的解读表明了哲学的这种意向。

阿尔都塞在1967年在《为科学家讲的哲学课》中,对哲学在今天的意义和身份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认为:首先,哲学不生产知识,只陈述论点,这些哲学论点就其不能接受严格科学意义上的证明和验证而言,都是“独断的命题”。[12]哲学在科学之外,是超越知识论立场的“独断”。其次,哲学论点不能被说成是“真实的”,只能被说成是“正确的”;“真实的”是对“认识”的关系,“正确的”是对实践的关系。“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在哲学中发生的事情,就必须把哲学命题公然宣称的对于充分存在的真理的忠诚抛到一边,同时看到这些命题与它们所干预的世界是以一种迥然不同的关系——正确性的关系——紧密相联的。”[13]历史上一切伟大的哲学(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等)都是基于这种实践的和政治意识形态的考虑,经过不断的修正后而得到的,尽管它们表面上是在求助于预先确定的真理和法则。[14]哲学就是要对实践进行干预。其三,哲学不指涉对象(“对象”是“知识论”立场中的要素),只有赌注。哲学超越了知识,屈从于对现实(实践和政治)的依赖关系。 “哲学本身就是它所干预的形势的一部分:它存在于这个形势内部,存在于‘整体’内部,由此看来,哲学不可能对这个形势持有一种外在的、纯思辨的关系或者纯认识的关系,因为它加入到这个集合体当中去了。这表明了,论点没有‘对象’,只有赌注;在论点和那个作为它的赌注的东西之间,不可能有一种‘真理’关系,因而不可能有一种纯认识的关系;相反,这必定是一种实践的关系,一种起修正作用的实践的关系。”[15]

可见,哲学的这种非知识论的立场所招致的就是对以往意义的哲学在后现代语境中的消解,导致了哲学在实践的性格和身份中与阶级意义上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意识形态的联姻。当代西方思想界正是依哲学的这种联姻,在各种形式的社会批判中,使哲学走向了非哲学。这也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让哲学走进历史和对哲学的消解原则的当代拓展。可以说,从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向中,有这样一个从“解释”哲学向“历史”哲学的转向,马克思的哲学引领了这个转向。从“解释”哲学向“历史”的转向是西方哲学思潮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也是解读马克思哲学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孙正聿:《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张奎良:《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哲学意蕴》,载《哲学研究》2003年第4期。

6.第五届马克思哲学论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研究”会议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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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这里使用的“历史学”一词,不是指学术分科意义上的“历史科学”,而是指作为人类精神与思想的一种指向,是指对人类的存在状态与本质的把握,是指对人类具有生命意义的行为进行观照的精神语境。“历史”在这里就有了生命、社会、存在的意义。使用“历史学”的提法,更多的是从叙述技术上方便的考虑。

[②] 在流行的罗素著的《西方哲学史》和梯利著的《西方哲学史》中,介绍马克思哲学的篇幅很小,并且没有给予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史上以应有的地位。这应该缘于他们的哲学观对哲学历史的不同理解。

[③] 参见孙正聿著:《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3—44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19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

[⑧] 同上。

[⑨] 参见张奎良:《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哲学意蕴》,载《哲学研究》2003年第4期,第35页。

[⑩] 参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的学者对马克思哲学的政治经济学视阈作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可以作为“马克思哲学所以走进历史”文本解读的佐证。

[11] 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2页。

[12]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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