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原则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1 17:15:37

会计原则论文

会计原则论文篇1

2国内外研究现状

2.1国际研究现状

主要是美国和加拿大的研究成果,以公认会计原则最为著名即:GAAP(是Generally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s的英文缩写。主要有以下原则:(1)BUSINESSENTITY:会计主体。(2)objectivityPRINCIPLE:客观性原则。(3)COSTPRINCIPLE:历史成本原则。(4)GOING_CONCERING:持续经营。(5)STABLE_MONEY_UNITY:稳定货币假设。(6)MEPERIODPRINCIPLE:分期假设。(7)REVENUERECONGNITIONPRINCIPLE:收入确认原则。(8)MATCHINGPRINCIPLE:配比原则。(9)FULL_DISCLOSUREPRINCIPLE:充分披露原则。(10)CONSISTENCYPRINCIPLE:一贯性原则。(11)MATERRIALITYPRINCIPLE:重要性原则。(12)CONSERVATISMPRINCIPLE:谨慎性原则。

2.2国内研究现状

主要是以下一些会计政策、会计准则等:(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3)企业会计制度;(4)财务会计基础—西南财大出版社;(5)中级财务会计—西南财大出版社;(6)中级财务会计—上海财大出版社;(7)高级财务会计—上海财大出版社;上述对财务会计的确认计量的原则做出了详细论述,但是均没有强调灵活运用会计的确认计量原则为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服务这一观点。即,没有强调活用会计原则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这一说法。

3企业债务重组方面的会计确认计量原则方面的思考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依据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可见,债权人有所损失、而债务人却有利得;这就明显是一种零和博弈,债权人失去的收入正好是债务人的利得,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可用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匡正:(1)债转股,指的是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2)债转债,指的是债务人经过与债权人协商,将其债务指定给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换句话说,由债务人的债务人为债务人偿还债务。(3)债权人兼并债务人,采用的是吸收合并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上述三个办法将避免债权人的损失,冲破谨慎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禁锢,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赖账。

3.1债转股

我们系现在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其处理办法:[例]甲公司于2012年1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价税合计100万,款项未收。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到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旧未能收到款项。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进行债务从组,甲公司将应收账款转为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此取得乙公司的普通股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3元。已经办妥相关手续。现行准则下的账务处理:解:(1)债务人乙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账款—甲公司1000000贷:股本2000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400000(2)债权人甲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300000坏账准备100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1000000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债务重组,乙公司少还40万的债务,而甲公司则损失了40万的债权,乙公司之所得正好是甲公司所失,这正好是一个典型的零和博弈,很有可能是乙公司赖账的结果。因此,我们建议作如下账务处理:解:(1)债务人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甲公司600000贷:股本200000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000(2)债权人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600000上述处理办法有效避免了现行债务重组所带来的弊端,有利于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借债务重组赖账;同时,这里否定了谨慎性原则,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处理,而不拘泥于权责发生制的束缚,为企业利润最大化服务。

3.2债转债

下面举例说明:[例]甲公司于2012年1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价税合计100万,款项未收。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到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旧未能收到款项。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进行债务从组,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之前乙公司赊销了200万的产品给丙公司)来偿还甲公司的应收账款,丙公司同意上述处理办法。解:(1)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丙公司1000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1000000(2)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甲公司1000000贷:应收账款—丙公司1000000(3)丙公司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丙公司1000000贷:应付账款—甲公司1000000

3.3兼并

当债务人处于资金链短缺、但是债务人的产品却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时,可以采用兼并方式解决问题。换句话说,也就是债权人用应收账款作为兼并债务人的资本。其账务处理如下:(1)债权人。借:资产类科目(公允价值)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或者,借:资产类科目(公允价值)商誉(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债务人,作全部科目余额的抵消分录。

4权责发生制下收入费用的确认计量思考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的是收付实现制,只有将上述二者巧妙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准确核算企业的利润。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例]甲公司于2012年12月1日销售100万产品给乙公司,增值税税率17%,收到23.4万货款;当日,支付办公楼2012到2015年的租金37万,年利率为10%。[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解:(1)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234000应收账款—乙公司93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借:待摊费用370000贷:银行存款370000借:管理费用10000贷:待摊费用10000(2)收付实现制下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23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借:管理费用370000贷:银行存款370000(3)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结合的处理方法:借:银行存款234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借:待摊费用360000贷:银行存款360000借:管理费用39842.22贷:待摊费用39842.22注: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当期的管理费用=10000+120000*0.1*(1/1.1+1/1.21+1/1.331)=39842.22由此可见,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能更准确的确认计量,从而更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为充分挖掘企业潜能创造条件。

会计原则论文篇2

一、绪论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在会计领域的地位勿庸质疑,本文将从其概念、运用、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在我国会计发展中的正确应用等方面进行理论上的论述,肯定谨慎性原则在会计理论中的地位无法替代。

二、会计谨慎性原则概述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

们在会计处理上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要充分估计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

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企业决策者提高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谨慎性原则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谨慎稳健的内容。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3.1提取坏帐准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行为是企业开展销售业务的主要方式,由此引起的一部份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在所难免,客观存在的,于是形成了坏账。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转销法。另一种是备抵法,虽然考虑应收帐款中可能的坏帐损失风险,通过计损坏帐准备,防止了利润虚增,资产虚增,符合谨慎性原则。但根据近年的实际情况看,企业按千分之3~5的比率提取坏帐准备,由于准备额过低,坏帐准备金额明显不足,未能达到谨慎核算的目的。因此,新制度规定应收帐款按备抵法取坏帐准备的提取比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自行确定,同时规定对期末应收票据、预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都应列入风险管理中,这样使企业更加谨慎地反映其财务状况,不限制估计坏帐损失的方法,让其象成本核算那样自行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固定下来,按提取比例提取,超支者报批或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坏帐的发生。

3.2加速折旧

总的来说,我国不少企业的折旧率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不能适应企业技术更新,发展生产的内在要求,为此现行新会计制度在强调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同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中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第一、许多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效率高,生产能力大,早期的营业收入大,为做到收入与成本恰当配比,就应让这些资产具有最大经济效用的早期多计提折旧;第二、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无形损耗,使得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在短期限内收回等等。因此,允许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中选定一种方法,是完全必要的。

3.3低估存货

由于受到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企业以前购进的存货的价值可能低于当前市价,造成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这时,可通过低估存货损失,高计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其具体方法有:第一是当企业的产品发生滞销时,为了抵偿存货报废发生损失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或者防止商品因大批削价而影响经营利润,企业可以提取削价准备。第二是在市场物价持续上涨时,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发出或领用的存货进行计价,低估存货成本。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成本最接近当时的市价,不仅可以使存货的价值得到完全的补偿,而且由此计算出来的盈亏最体现当时的实际水平。

3.4收入确认与谨慎性原则

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原则:(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既使收到贷款也不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四、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使用

4.1充分认识谨慎性原则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钱和帐务,同时受着外界或这或那的诱惑,并且会计人员的决策将关系到整个企业或者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会计人员首先应该在思想上重视谨慎性原则,正确认识和使用谨慎性原则。与此同时,企业或公司领导应该重视对会计人员谨慎性的培养和重视,既要做好谨慎性培养的工作也不能过度谨慎。

4.2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可操作性比较强,如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的方法等。但是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谁备数额起决定作用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会计人员实施谨慎性原则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可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制定出一些行业规范性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会计人员的实践行为。

4.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运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的上体—会计人员。所以企业应抓好内部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不仅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将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一个优秀的会计人员应能够掌握如何适度地运用好谨慎性原则,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做到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努力配合企业决策者的工作,使企业既能防御未来的风险,又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4.4加强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构造“防御”体系。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应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

4.5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首先是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全面陈述,包括体规谨慎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五、结语

在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理论进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中的运用,全面地总结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个方面事务中的运用,并给出了多项合理地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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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凯红.稳健原则在中国的适用性及实际应用.会计研究,1999,7

[3]陈一江.稳健原则和会计中的不确定性.会计研究,1998,4

[4]赵连卿.浅析稳健原则及对其发展的思考.上海会计,2001,11

[5]杨晴.稳健原则与配比性:会计准则中的两难.四川会计,2001,11

[6]陈玮.充分应用稳健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一份稳健原则问卷调查表的启示.会计研究,1995,3

[7]马晓华.论稳健会计原则在商业银行财务政策中的有效运用.金融会计,2001.12

会计原则论文篇3

对法律责任的归结称归责.它是指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的活动。审计法律责任归责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定归责的原则讨论归责原则问题.核心就是在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等归责原则之间进行选择.这通常是一个侵权法下的话题。然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两种类型。因追究侵权责任有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之区分.而违约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只要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形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抗辩事由。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本文在讨论归责原则时,对两种不同的责任类型不加区分.是因为在这两种责任体系下,会计师与原告的争议是由于会计师提供的审计业务的质量展开的,核心问题是会计师执业行为中的“保证”特征.它对归责原则的影响在两种责任体系下都存在。

一、过错责任原则

从19世纪以来.过错成为侵权法的基本归责原则,有关其合理性的理论解说非常多。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加害行为时的某种应受非难的主观状态。此种状态是通过行为人所实施的不正当的、违法的行为表现出来的。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它以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作为确定和追究责任的依据.即“有过错方有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体现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有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过错大小决定责任轻重。长期以来,对于专业人士的法律责任基本上都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当然也不例外。

这种观点认为.尽管注册会计师审计具有鉴证职能,但它毕竟是公允性审计.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给予“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合理保证”意味着允许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适度偏离审计的产生.本质上是为了维护股东或者潜在的股东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由于审计的局限性.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不存在任何的错误或漏报。合理的保证责任是基于审计的成本效益原则根据委托理论,在委托关系中由委托人支付、最终由社会公众承担的合理的审计费,是降低委托风险的最经济的控制机制委托人需要平衡其支付的审计成本与取得的审计收益(主要是会计师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错弊而为委托人挽回的损失等)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审计工作越细.发现错弊的概率越大.但是它同时意味着委托人所要支付的审计费用也越高审计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产物,本来就是用来降低成本的.如果审计不但不能降低成本。反而提升成本.则使审计变得得不偿失。这就是会计师承担合理保证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的。考虑到成本效益的原则,审计风险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委托人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要求会计师查出所有的错弊.所以.允许会计师存在~定的审计失败。只要会计师在从事会计审计活动时.尽到了应有的职业关注.即使出具了虚假的财务报告.也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大陆法系国家.商法或者公司法关于法定审计的规定,均确认了会计师因“过错”而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

(1)法国《公司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会计师应向公司和第三人对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和过失所造成的损失结果承担责任”

(2)《德国商法典》第323条第1款规定:“进行审计的会计师、其助手以及会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因故意或过失而违反其职责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只有被审计单位以及被审计单位的联属企业才能要求损害赔偿”

(3)日本《监察特例法》规定,监察法人为多数时,应对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证明会计、监察法人有怠行职务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会计师和监察法人可以无过失为由行使抗辩权原告请求赔偿时必须证明会计师、监察法人有懈怠职务的行为有损失及确定的损失数额以及损失与懈怠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4)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此部分的内容主要依从判例.原告若想在针对会计师的诉讼中胜诉.必须能证明三个事实:第一,会计师缺乏合理的关注义务:第二,原告确实依赖有关会计师的技术做出相应的行为:第三,有关会计师并无合理原因解释其在提供服务时为何会做出使原告遭受损失的行为.或者为何不做出某一行为而避免原告受到损失。

此外.在会计职业最发达的普通法系国家.会计师不当执业引起的法律责任一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仅如此.在涉及到专业人士的执业活动领域的案件中.法官始终拒绝接受将专业人士提供的服务作为一种担保责任.或者绝对责任的观点。早在1938年,英国廷戴尔法官就曾经指出:“每一个以学有所长的专业人士身份进行活动的人.都有义务在其专业活动中运用合理水平的注意和专业技能。但是.一个律师不能担保打赢所有的官司,一个外科医生也不能保证手到病除。”一百多年后.在1975年Greave案中.丹宁勋爵再次重申了这项普通法的基本规则他指出:“有关专业人士责任的法律并没有隐含一个保证条款.要求专业人士取得最理想的结果。它至多只是要求专业人士运用合理的注意和技能”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责任要件而依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的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于19世纪中后期.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工业灾害频生,交通事故骤增,产品质量缺陷严重,给公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这种条件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在此种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过错责任原则是从对个人主观方面有所要求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的话,那么.无过错责任原则则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强弱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期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的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

一贯以来.在社会公众眼中.会计师作为一个职业,是财务事项领域的专业权威。由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于是令公众产生了“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或精确性的感觉.而非仅仅是对一种可能性的描述。

由于世界各国对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般都规定了标准化的格式.要求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措辞标准.文字高度简练概括.这也客观上为上述公众的理解提供了支持。原因是.报表使用人从标准化的审计报告中无从知晓财务会计系统在反映客观经济活动方面的局限性.更不可能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也只是在一定的重要性水平上对公司总体财务状况的把握公众对会计师的审计活动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的预期远远超过会计职业所能够给予的保证这样一种期望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当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一旦客户暴露出财务状况紧急恶化

的情形或被揭露出存在重大舞弊时.人们往往希望会计师承担审计法律责任。会计师被置于一种保证人的位置.从而承担着一种“保证责任”。

由于上述原因.主张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学者认为.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并非一种“合理的保证”责任.而是通常意义上的“保证”责任。即只要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实际财务状况不符.即只要存在虚假报告,不管会计师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责任。最先在审计领域提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欧洲国家。

1978年.欧盟委员会在起草统一欧盟国家公司法第5号公司法指令时.在草案中规定.会计师在公司法定审计下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为无过错责任.这在会计职业界以及法律界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欧盟委员会制定公司法指令的目的在于统一欧盟各成员国多样化的公司法实务.会计师的法定审计业务自然包括其中。但是,在会计师民事责任归责原则问题上.欧盟成员国之间并不存在分歧,因为没有一个国家实行无过错责任,各国都实行过错责任。因此.本旨在统一成员国公司法实务的第5号公司法指令草案.俨然是在会计师法定审计下民事责任问题上进行了最激进的改革。与此同时.美国的一些侵权法改革派学者也表达了对会计师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张此主张将会计师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视为有瑕疵的商品的一种特殊形式.故认为适用产品责任法下的严格责任或无过错责任

三、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各自的意义

过错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志状态作为确定责任归属的依据,其在行为指导、道德评判等方面的独有功能已被公认。它对于会计师执业活动的规范化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相反.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不区分其行为是“应受谴责的”还是“可以原谅的”.它适用于会计师执业活动的结果并不必然激励会计师提高执业活动的质量.反而会使会计师减少向社会提供审计服务的几率。

关于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对人类理的不同激励作用,法经济学理论家菲谢尔(Fisehel1教授曾精辟地指出:“侵权责任规则的预防效果可以用行为达到标准时招致责任的概率与行为低于标准时招致责任的概率之问的差来表示。因此,如果行为达到标准后也会出现法律责任的概率越高.侵权责任的预防效果就越低。如果股价己出现急跌会计师们就会被.不管他是否审慎地履行了其职责.谁还会努力提高审计服务的质量?”

(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特点

会计师进行审计是对客户编制的财务资料的可靠性发表意见,最终形成的审计报告是两套专业判断的结果。首先是判断客户的会计信息系统是否按照法定的或公认的会计准则对经济交易进行了恰当、正确的记录与反映:其次是对这些财务信息与法定标准间的相符程度进行验证。而不论是会计的反映功能,还是审计的验证过程,都存在大量的主观判断,正如德国著名公司法、会计法学者艾伯克(Ebke)教授所指出:“会计、审计是一种技艺。而不是严谨的科学。有很多假设。尽管可以选择最能真实而公允反映的程序.但是会计确认和计量从来是一个权衡的过程,人们需要在重要性、相关性、可靠性以及可理解性之间权衡,有时必须放弃一些质量要件。此外.会计的许多方面是建立在主观感受估计和判断的基础上的。并非都是可以客观验证的事实。总而言之,会计是对人类行为的量化.但人们的经济活动并不是便于准确测量的。”

会计师进行的财务报表审计也受制于同样的局限不仅如此.审计建立在客户所提供的财务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依赖于客户的会计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抽样方法的应用必然带来的误差.意味着会计师提高职业谨慎并不必然消除审计失败的风险审计方式的局限性预示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也就不可能一定更可靠。考虑到这些因素.强化会计师过失行为的法律责任究竟在何种意义上能够发挥威慑作用.预防会计师的过失行为.是很值得怀疑的。

(三)专家责任的特点与过错推定原则

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为宜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人必须证明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存在才能够胜诉。由于会计师从产生之日起就是以专家的特殊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因此.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属于专家责任的范畴。由于独立审计是一种专家职业,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会计师相对于报表使用人而言通常处于知识优势地位.后者很难从会计师最终出具的专业成果中辨析专业服务的质量.更难以证实过错的存在而且作为证据的审计工作底稿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对工作底稿实行保密原则.受害者要主张会计师有过错.将面临两个难题:一是审计工作底稿无法取得:二是即使取得审计工作底稿,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也无法证明会计师是否有过失。如单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将会使受害人在提讼后在举证方面遇到严重的困难因为会计师报告不实的事实是可以证明的.从这些事实中可以证明其客观上确有过错。但要求受害人必须证明会计师主观上有过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会计师可以以各种理由证明其所做的报告已经严格遵循了相关执业规则.从而免于承担责任.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等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事实上,独立审计制度从产生至今.世界各国从未适用过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未适用过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交易法均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会计师只有能够证明自己恪尽职守和合理调查才能免除承担责任.受害人不需要承担证明会计师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四、归责原则在我国审计法律责任实践中的应用

我国法律虽未就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相关法律法规中能够推断出适用的是过错原则。我国1993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厉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亦只有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存在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亦即存在“过错”的行为,才可以考虑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问题该法第三章“业务范围和规则”中规定了会计师的回避义务、保密义务、拒绝委托人非法指示的义务、按照审计准则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的义务以及独立性等义务这些有关义务的规定.都针对会计师在执业中的行为.而非针对会计师职业活动的结果就一般意义而言.会计师作为专业人士.应当知晓法律对执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若从事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当然构成了“过错”。

会计原则论文篇4

一、盈余管理概述

(一)盈余管理概念界定

盈余管理也称利润管理,是近年来会计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但关于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一直存有诸多不同意见。权威的定义有美国会计学家雪普(KatherineSchipper,1989)曾在著名的“盈余管理的评论”文章中提出的:盈余管理实际上是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的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该定义突出了盈余管理的出发点是私人利益的满足。美国会计学家斯可特(Scott,2000)认为“盈余管理是在GAAP许可范围内,通过会计政策选择使经营者自身效用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但该定义是狭义的,将盈余管理限定在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范围内,采取的方法仅包括会计政策选择。此外,美国前证监会主席莱维特(ArthurLevitt,1998)对盈余管理现象表示担忧,认为盈余管理已成为美国证券市场参与者之间违背市场原则的游戏,将给美国财务报告系统造成很坏的影响。管理当局滥用“巨额冲销”的方式来调整费用正在威胁着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将盈余管理与财务舞弊之间不易区分的地带称之为“灰色地带”。该定义是广义的盈余管理概念。本文研究将盈余管理界定在狭义的盈余管理。

(二)盈余管理方法概述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的方法主要归类为以下几种:

第一,对会计原则的选择与运用。比如:(1)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即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2)重要性原则的运用。重要性原则认为,对微不足道的项目则不值得对其进行精确计量和报告。企业可以运用会计职业判断中的重要性原则并通过增加或减少认为不重要的会计数据来进行盈余管理。

第二,会计政策和方法的选用。在选择会计政策时,企业一般要处于盈余管理的角度,站在有利于企业管理当局的角度进行选择,但是会计政策一旦选用就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会计估计的时点和数量以及关联方交易的判断也给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

实务界在具体操作中,往往结合管理层的意图和公司发展所处的客观环境,从做大盈余、均衡盈余、做小盈余以及除垢之中选择合适的盈余管理方式。

二、盈余管理与会计职业判断

会计职业判断对盈余管理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根据国内外的各种表述,本文将会计职业判断定义为“具有会计专业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会计人员,基于客观的、谨慎的、正直的态度,本着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高度负责并为之提供高质量信息的职业精神,在会计职业标准的框架内或是会计职业标准制定机构的意识指引下,通过识别、计算、分析、比较或是咨询等方法,对不确定性的会计事项所做的裁决与断定的思维过程。”虽然盈余管理与会计职业判断都是对不确定性的会计事项所做的判断,但是会计职业判断与盈余管理之间还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第一,主体不同。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而会计职业判断的主体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第二,目的不同。盈余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管理当局的私人利益,但受益者和利益表现非常复杂,通常有报酬计划、债务契约、政治成本三大动机,也有我国现阶段公开上市发行股票、配股、避免处罚、炒作股票等动机。而会计职业判断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反映经济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的实际影响,在做判断时,要保持客观中立。

会计原则论文篇5

管理会计是通过对财务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综合体[1]。随着全国医疗体制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大中型医院也开始相继设立了管理会计,那么作为事业单位的医院,其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以抛砖引玉,求教于同行。

一、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原则

管理会计的本质是一种全局性的经济管理活动。其总目标是促进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从医院业务工作实际出发,医院管理会计的工作原则重点在以高质量、的准确信息服务于经营与管理决策上。

(一)服务性原则

与其它管理会计的职能一样,医院管理会计并直接实施管理,而是为医院领导加强管理、作出决策提供相关信息,这就要求在收集、加工和处理信息时,首先要力求全面系统,要从临床经营、科研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医院领导和责任单位决策及协调的需要,要具有宏观战略特点;其次要注意可理解性,管理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同于机械性、专业化、程式化的财务会计报表,既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述,易于被决策者理解,既要以带有分析性、探讨研究性特点,还要立足实际,增强实用价值。

(二)准确性原则

管理会计信息虽不同于以数字为主构成的财务会计报表,要以表述性语言为主,但必须以真实性为生命,首先要准确,不说“过头话”,不作无根据的主观推测,其次要可靠、可核,与其它会计信息并无矛盾,只存在不同的分析判断角度,不存在不同的结果。再次是客观,就事论事,不掺杂着管理会计人员的个人兴趣和偏见[3],更不以迎合领导和其它信息需要者的愿望去作片面分析和断章取义。

(三)实用性原则

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参考消息和“参谋意见”,而是正确决策必不可少、必须采纳,有重大实用价值客观事实。这就要求:一是及时性:管理会计提供的信息应能够及时满足医院经营管理决策的需要,包括及时产生、及时处理和及时报送;二是全面。信息来源是多渠道的,既有来源于本院内部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内部信息,也有来源于医院外部的诸如政策、环境、其它医院、本校其它部门的信息;三是稳健。管理会计人员在处理及提供信息时应保持必要的谨慎,除所提供的信息本身要求真实、客观外,还要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诸多因素,包括时间、政策、环境等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二、管理会计产生效能的保障措施

(一)争取医院主要领导的重视

管理会计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医院是否设立管理会计,取决于医院领导对管理会计的了解与认识,管理会计对医院经营管理能产生多大的促进促进作用也要看医院领导对管理会计信息的重视程度,否则,再好的信息也难以体现出真正的价值,要争取医院领导重视,管理会计必须通过比较,将其有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因而,是否设立管理会计,则取决于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观念更新,而管理会计信息是否有助于加强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提高单位经济效益要靠管理会计以各种方式充分展示其应有的价值,只有得到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才能够使管理会计得到有效的推广和普及应用。

(二)完善机构,加强制度化管理

为确保管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起与财务会计部门平行的管理会计部门。为防止机构繁多,便于协调工作,组建的医院管理会计科可与财务科合署办公,但管理会计科必须配备初具管理会计知识的干部和会计人员,并由院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便考核评价单位管理会计师的工作业绩。

(三)明确工作重点

管理会计部门人员要经常列席部分院级工作讨论会,做好医院经营财务专题分析定期,按时提交分析报表、专题报告、项目预测分析、评价、建议等等。主要包括:(1)固定资产投资合理性分析。针对近几年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回顾和再评价,对银行信贷投资效益进行分析,对今后医院基本建设立项进行评估论证。(2)医院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控制。通过对各科室实际人员费用及材料消耗的统计分析并制订出合理的消耗指标。(3)物资采购预测和决策分析。医院每年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资金额巨大。(4)管理会计要事前做好预测分析工作,制订资金使用计划,有效地避免任何盲目的设备采购和药品库存积压等问题的发生。

(四)提高管理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运用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来体现的。素质系指会计人员知识层次、知识结构、价值观和职业水准。它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数学、预测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心理(下转第39页)(上接第26页)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知识。提高管理会计人员素质,一是可以从医院现有财务人员中培训专业管理会计人员,通过参加相关培训,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二是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专业队伍,为推行医院管理会计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会计原则论文篇6

二、谨慎性原则在管理会计实践中的应用分析

谨慎性原则在管理会计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谨慎性原则在本量利分析中的应用。本量利分析是管理会计中用来分析成本、销售量和利润之间的规律性关系的一个重要的方法,是用来辅助企业进行控制、决策和计划的工具。本量利分析涵盖的具体变量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销售量、销售额以及单价和利润,这几个变量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在分析的时候需要贯彻谨慎性原则,慎重对待。在确定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时,应对各个成本细则进行深入考量,应计入产品成本的都要准确计算。固定成本确定的重点是酌量性成本,需要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相关的新产品开发费、职工培训费、产品广告宣传费是否计入某一期间。变动成本需要计算与产品生产数量直接相关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分配计入的辅助生产费用,在分配计入产品成本时必须选择适合的方法,慎重进行分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销售量和销售额以及销售单价三者间联系紧密,销售量和单价都由市场决定,常常会因很多不确定因素而发生变化,在确定这两者时,企业需要根据历年的经验性数据和目前的企业的内部和外部状况,进行慎重确定。

2)谨慎性原则在预测分析中的应用。管理会计中的预测分析是根据会计数据对企业未来经营情况的一个预期,是对未来经营前景的展望,包括销售预测、成本预测、利润预测和资金需要量的预测,在每一项预测中都有必要坚持谨慎性原则。销售预测是对企业产品的销售情况的估计。销售预测的方法有定性预测和定量预测。在销售预测中,本着慎重的原则,会计人员应该尽量选择定量预测的方法,更加有事实根据,更有说服力。而且在定量预测的各种方法中,也应该尽可能选择比较系统周密的方法。成本预测利于企业掌握所生产产品的未来成本水平与变动的趋势,以便企业对成本进行管理与控制。在成本预测实践中,慎重收集成本数据资料,并采用对预测企业成本的最佳方法。利润预测的方法选择比较多,分直接预测法、趋势预测法和因素预测法,利润预测中贯彻谨慎性原则,首先要对影响利润的各个因素分别进行分析,从本企业的情况出发,探讨因素之间的联系,最后根据实际数据进行预测。

3)谨慎性原则在决策分析中的应用。管理会计中的决策分析,主要针对企业未来经营管理活动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采取适中的方法与手段,由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决策。决策分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核心,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因此会计人员在进行决策分析时需要慎之又慎。决策分析的首要任务是进行生产决策,具体包括是否继续生产亏损产品的决策、是否接受追加订货的决策、是否增产亏损产品的决策、联产品是否深加工的决策、新产品开发的品种决策、半成品是否深加工的决策、是否转产某种产品的决策、零部件自制或外购的决策、不同生产工艺技术方案的决策、掌握不确定条件下的生产决策。决策分析的另一个重头戏是长期投资决策分析,较之短期决策更加复杂多变。长期投资决策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决策、租赁与购置决策、投资规模决策、多个互斥投资方案的决策等等。

会计原则论文篇7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企业经营风险的加大,信息使用者越来越需要更多的信息以评估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这样,在会计中如何减少、处理不确定性日益成为国内外会计界关注的重要问题。

1会计中的不确定性及其原因剖析

1.1外生性不确定性

1.1.1会计对象的不确定性。会计对象是存在于会计信息系统之外的企业的交易、事项与情况(经济业务)。企业的经济业务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经济业务本身难于精确测量所带来的个确定性,如无形资产摊销,每期应摊销多少难于准确地计算。二是经济业务复杂多变所引起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一些创新经济业务,如创新金融工具大多是一种尚未履行的或处于履行中的合约。由于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金融工具的合约在签订之后,往往存在着流动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营销创新,如超“新三包”服务承诺,以旧换新、名目繁多的有奖销售等未来结果高度不确定。三是由于经济业务在时间上延伸到未来时,从目前(资产负债表日)来看经济业务的结果往往是不确定的,如未来事项等。

1.1.2环境变化所引起的不确定性。外部环境的变化也是导致会计系统输出(会计信息)具有不确定性的一个重要原因,税法与会计法规的变更、会计政策的变化等都会对会计系统造成影响,使会计信息具有不确定性,如石油和天然气会计中完全成本法(full-costapproach)和成功法(successful-effortsapproach)替换会导致储量资本化数字出现巨额差异。

1.2内生性不确定性

1.2.1会计要素的不确定性。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

会计要素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第一,要用有限个静态的会计要素反映周而复始的动态资金运动,必然会因为以点代面、以偏概全而产生反映的不确定性(不能真实、完整地再现经济活动的全貌和实质);第二,会计定义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如资产和负债,美国FASB在SFAC中均以未来的经济利益来定义(资产为未来的经济利益,负债为未来经济利益的牺牲),而确认的第一个标准就是符合定义。由于未来的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所以,这个定义会给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带来不确定性。

1.2.2会计基本原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会计基本原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会计原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原则本身的矛盾会使会计操作无所适从,如相关性原则和可靠性原则、充分披露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等;第二,会计基本原则如权责发生制、稳健原则等的应用要进行人为的估计和判断,这必然会带来会计处理上的不确定性。

1.2.3具体会计准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准则是会计实务工作的操作指南。具体准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主要是对同一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允许采用不同的方法所引起的不确定性。

1.2.4会计人员行为所引起的不确定性。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主要是指,不同的会计人员由于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等的不同,对同一经济业务的处理会得出不同的结果的问题。这里面既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当局的压力、会计人员的舞弊、合理差错等原因。

2不确定性会计对象的处理原则

为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对不确定性会计对象有必要进行适当的处理。但是,切忌任意扩大不确定性会计对象的范围,人为地左右会计信息。在处理不确定性会计对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如下原则。

2.1谨慎性原则。在处理不确定会计事项时,遵循谨慎性原则是会计界长期以来形成的惯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和风险的日益加剧,对不确定经济事项,尤其是程度较高的不确定事项,保持充分的谨慎是非常必要的。对经济业务的处理要合理估计各种风险和损失,不低估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费用。

2.2中性原则。中性原则强调在处理不确定事项时坚持不偏不倚的立场。首先,在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估计时应选用中性的估计方法,既防止企业盲目乐观,先期扩大利润,又杜绝企业借谨慎性原则而扩大费用,虚减利润,延迟纳税。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准备和或有事项”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期望值的估计,应反映所有的概率分布,最好应用加权平均的办法。”“计量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时,应选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

2.3重要性原则。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完全对称的信息环境是不存在的。因此,也并不是所有的不确定经济事项都必须事无巨细地予以确认、记录和披露。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和信息用户的要求,那些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重大影响或对信息用户具有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会计对象,应当详细地予以反映、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把占资产总额5%以上或占成本合计数10%以上的经济业务视为重要的事项,应予以充分反映。

2.4充分披露原则。充分披露原则要求企业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对那些不能纳入会计报表但又重要的不确定事项,以表外附注的形式予以充分披露,以达到真实、公允、客观地向信息用户传递企业经济信息的目的。在《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中,就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处理已经作了明确的说明,要求以附注的形式对其进行充分的披露。

2.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由于经济现象的复杂性,使得交易或事项的外在法律形式不能完全反映其经济实质。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进行。对不确定事项必须充分考虑其经济实质,如预计负债、未决诉讼、商业承兑汇票等很可能发生的负债,从法律的角度并不具备相关的证据,而从经济实质来看则应当谨慎处理、适当确认。

最后,在信息的披露上,遵循充分披露原则,对不能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的信息要在报告中以附注的形式予以披露。对影响较大的不确定事项,如有必要应进行专题分析,以满足相关用户的要求。

3不确定性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

3.1对商誉的处理。一般而言,自创商誉存在于那些长期具有超额获利能力的少数企业中。它既可以通过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值确定,又可以通过股票市价总额与其净资产重估价进行比较来确定。就现实来说,自创商誉可分两步确认:①表外披露;②表内确认。作为企业无形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并在若干年内进行分摊,计入损益中。

3.2对应收账款的处理。企业通过计算其应收账款以相应概率为权数的加权平均数,可得到比较准确的应收账款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这样做可以提高报表数额的可信度,向使用者提供真实的企业资产的信息。

会计原则论文篇8

1.2谨慎性原则在实际应用中的局限性

1.2.1谨慎性原则自身的倾向性对会计的影响。由于谨慎性原则具有很大的倾向性,本期利润稳健了,后期却不稳健。例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存货价值减少,将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会计年度注销巨额呆滞存货,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次年就可以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

1.2.2与会计核算原则中的冲突。①与权责发生制的冲突。在收入的确认上,权责发生制要求严格实行应收应付制,不考虑是否存在虚收现象,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必须稳健经营,任何收入必须建立在可以实现的基础上,以防止和杜绝虚收。这样两个本来各自成立的原则,在收支确认范围内,就形成了显而易见的矛盾。②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谨慎性原则却要求在会计务实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客观性原则相矛盾。

1.2.3谨慎性原则存在的主观随意性。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会计人员在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具有主观随意性。比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准则中没有强制规定具体的计提标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计提比例。企业就存在可操作空间,如果要调增当期利润则可以少计提坏账准备,反之则可多计提坏账准备。所以这些核算方的选择未必能客观的反应一个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反倒为上市公司操作利润,计提虚假信息提供了合理的环境。

1.2.4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制约。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的规定,比如坏账准备金的提取,在计算所得税所得额时,超过百分之三以上的坏账准备金应该调整应税所得额,这就导致企业还需要补缴所得税,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使得谨慎性原则运用受到局限。

2谨慎性原则的具体应用

举例谨慎性原则是一项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际意义的重要国际会计惯例,它被应用于我国会计实物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中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2在融资租赁中的应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应付额现值两者中较低的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2.3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中的应用。采用加速折旧法不仅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均衡固定资产各期使用成本,还可以在物价上涨时,提前收回部分投资,减少损失,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加速折旧法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3谨慎性原则在具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3.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缺乏可操作性。由于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不够完善,造成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没有可参照的规范标准,随意的选择会计核算方式,如此一来企业的资产和利润就失去了真实性和客观性,如:在核算存货发出成本时,企业可以任意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也可以随意选择直线折旧法或者急速折旧法;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可以自行确定计提比例;在存货的期末计价中确定“可变现净值”等,在这种情况下计算出来的企业当期利润是和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由于相关条款的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企业的盈余管理。

3.2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及在操作中的主观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谨慎不足。由于效益较好的企业采用谨慎性原则会使企业利润下降,而效益较差的企业采用谨慎性原则会使企业变成亏损。所以很多地方政府或者企业领导为了不影响他们的“政绩”,在企业核算的过程中较少采用谨慎性原则或者滥用谨慎性原则,虽然如此可以避免由于采用谨慎性原则造成的各项经济考核指标下降,但是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二是“过度”谨慎。由于采用谨慎性原则会使企业利润下降,部分企业开始利用谨慎性原则这个特点,过度采用谨慎性原则达到避税的目的,如此一来严重影响了企业资产和利润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3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程度不均衡。由于相关制度并没有对会计核算过程中的每个步骤进行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提出具体的操作方法,造成即使是面对同一情况或者相似的情况不同的企业采取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如此一来企业间会计信息的比较由于操作方法的不同,失去了比较的意义。此外,谨慎性原则在上市公司应用比较广泛,在很多中小企业都没有被采纳。

3.4普遍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存在误区。一是没有理解谨慎性原则的真正含义,将“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不压低负债或费用”理解成“低估资产或收益,高估负债或费用”;二是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存在理解误差,应该意识到谨慎性原则是对会计估计行为的一种基本要求或立场,不能滥用谨慎性原则。

4谨慎性原则的合理应用及对策

4.1体现谨慎性原则具有可操作性。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谨慎不足和过度谨慎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造成的,很多规定都不明确,针对这个问题,我国应该出台相关的解释性规定,对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各项流程做出具体的规定,如此可以有效的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比如为了增加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可以就“公允价值”的确定问题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如此有效增加企业会计核算的效率和质量。只要是与谨慎性原则应用相关的,可能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的信息,都应该在财务报告中进行全面的陈述。

4.2完善会计规范和政策。规范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和比例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手段,同时也能够增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试点分析,总结成功经验,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对某些模糊概念要有明确的职业判断标准,以行业各项准备计提的比例作为参考依据。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保证谨慎性原则正确合理的应用。首先改革计价标准,然后改革现行确认收入实现原则,重点推行“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毛利”的销售方式。必要时,可通过加强谨慎性会计事项的会计报表附注来完善披露标准,依据及理由。

会计原则论文篇9

会计准则作为浓缩会计理论的实务规范,理应反映会计研究的科学成果。在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首先考虑能提供对于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最为有用信息的方法。如准则在规定允许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时,应首先考虑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都较强的债务法,至于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则应予限制或禁止采用。

二、系统完整原则

这项原则有三个层次的要求:第一,所得税会计准则应与《企业会计准则》和现行统一会计制度以及其它具体会计准则相配套、相协调;第二,所得税会计准则本身的结构层次应严密完整;第三,所得税准则所包含的内容应全面、具体。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所得税会计准则时,必须做到:第一,所得税会计准则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中关于财务会计基本目标、基本假设、基本要素以及确认、计量、记录、披露等方面的界定和规范,同时也要包括暗含于已颁布具体舆论准则中的“定义———目标———确认———计量———记录———披露”的理论框架;第二,按目前税收法规则和会计准则,所有可能产生的时间性差异的会计处理均能在所得税会计准则中找到相应规范和指导。为此,准则中应列举典型的时间性差异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理论分析和举例说明的有机结合将有助于准则使用者对准则的理解和有效应用。

三、“接轨国际”原则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国际资本流动包括我国企业涉外经营的规模迅速扩大。所得税作为企业现金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关信息必将成为各利益相关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当服务于这种信息需求国际化的趋势,向国际惯例靠拢,尽可能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得到国际认可。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应以国际上哪一个准则作为主要参考物?很显然,“国际会计准则”为我国提供了一个参考模式,但这并不等于该准则就能代表国际惯例。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所有对所得税会计核算进行规范的国家中,除美国外,几乎没有第二个国家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正式写入准则,被大多数国家普遍接受并认可的仍然是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由于美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明显有别于我国的特殊会计环境中,它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在我国可能是不适用的,因此在制定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决不能完全照搬美国所得税会计准则,视美国会计准则为“圣经”、基本上以美国准则为蓝本而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但这并不等于不能以其为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及推荐有条件的企业试用,从中吸收其科学合理的内核及积累实务工作的经验。总之一句话,在制定所得税会计准则时,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尽量接轨,不能完全接轨的暂时区别对待,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接轨,但必须紧盯人家的发展动态。

四、立足国情原则

这项原则就是要求在制定所得税会计准则时,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要立足于我国的所得税会计环境,包括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的分离程度、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济体制、会计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的理论水平、会计实务操作方法的具体情况等。这些因素对制定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影响是错综复杂而又非常关键的。对于构建所得税会计准则来说,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税法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影响尤为突出,必须特别注意。

五、成本效益原则

这项原则要求,当存在多种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准则应该应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来对各备选方案进行评价。对准则执行成本的评价要立足于我国实际,对其效益的评价则要从准则使用者的角度,分析、判断这些内容和方法是否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影响、产生多大影响,即考虑信息的有用性。具体来说,那些执行成本较高但可以明显提高会计信息有用性的内容和方法,应当纳入准则;那些执行成本很高但无助于明显提高信息有用性的内容和方法,不宜纳入准则范围。例如,对递延所得税项目进行折现,需要企业具备较高的会计电算化水平和财务管理知识较扎实的会计人员,也要求信息使用者具备较广泛的理财知识和决策技能。这些条件的满足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和决策的成本。然而,当时间性差异数额不大、未来回转期不长、折现率又不高的情况下,折现后的递延所得税信息并不会明显提高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质量,考虑到折现方法本身的科学性还有待于商榷,以及我国目前时间性差异种类较少、会计实务水平不高的现状,可以断定,目前还没有必要将折现列入准则。

六、利益兼顾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涉及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以及公平与效益等问题。从所得税征收产生的经济关系来看,作为征税人的国家其价值取向是尽可能地多征税,同时兼顾企业的负担能力及行业间的公平问题;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其利益动机则是合法避税,是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的。另外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极为关注。由于税后每股收益是评价该业绩的主要指标,企业管理当局极有可能通过所得税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影响该指标。这样,如何规范所得税会计实务便成了各方利益相关方争夺的“制高点”。如准则选用部分确认观,那么在资本提前回收这种税收优惠政策下,企业扩大再生产所带来的税收利益就会在账面上表现出来,税后利润会大于全面确认观下的税后利润;相反若选用全面确认观,往往会阻碍政府提早给予企业税收优惠。鉴于此,企业管理当局更青睐于部分确认观。但由于这种确认观点需要对时间性差异能否实现进行主观判断,难免存在操纵利润之嫌。考虑到广大投资者和税收部门的利益,会计准则更倾向于采纳全部确认的观点。

会计原则论文篇10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又了无形资产、租赁和借款费用3项会计准则,修订了投资等5项会计准则,新制度和新会计准则(包括修订准则)已于2001年1月1日实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对谨慎性原则的规定更加明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新制度则更加明确地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谨慎性原则在新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中较为全面、深入的运用,比较深入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本文主要对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突出表现和全面深入运用进行初步探讨。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要表现

新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较过去更多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了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新制度和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由四项增至八项,即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这些减值准备的提取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及其在会计核算中的全面运用。

(二)缩小了公允价值概念的使用范围,更多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新准则针对当前国内尚不具备成熟的市场的现实和一些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随意运用公允价值等手段粉饰会计报表的现象,严格限制公允价值概念的使用,并规定在非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中不确认收益,只确认损失。例如对于非货币易,不再区分同类交易和非同类交易,一律按同类非货币易进行处理,即视为盈利过程尚未实现,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账面价值,除非涉及收到补价的情况,一般不确认收益;对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业务,新修订的投资准则规定,投资成本不再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而是按非货币易准则的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取得的投资的入账价值;对于债务重组业务,因债权人作出让步而减少的债务金额,不再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是全部作为资本公积;对于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的,也不再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收益,而是将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重组,修订准则要求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享有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不再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对于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尽最大可能避免了公允价值的使用,如对企业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投入的无形资产,规定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而不再是公允价值。

(三)在通货膨胀时期,对于发出材料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这比采用先进先出法更多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在通货膨胀时期,材料成本呈上涨趋势,如果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会造成材料成本偏低,虚增利润,而用后进先出法则可以避免此问题发生。

(四)固定资产折旧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由于技术进步,固定资产不仅存在有形损耗,也存在无形损耗。如果采用直线法,可能会造成企业设备陈旧、更新速度慢。而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则可以实现加速设备的更新,同时计提折旧也会更符合实际情况。

(五)关注和反映或有事项的规定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因为或有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存在须通过不完全由企业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潜在资产,因此,企业一般不予以反映和披露;而对于或有负债却必须据实披露,这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二、谨慎性原则运用实例分析

新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对谨慎性原则的规定,在会计核算中得到了全面、深入的运用,在此仅举一例,分析说明谨慎性原则的具体运用。

(一)案例假设红星公司2000年2月8日以一台设备对外投资。设备原值1,000,000元,已提折旧250,000元,评估确认价值900,000元。2000年12月1日,红星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为700,000元。2001年4月1日,红星公司因为财务困难,原欠银河公司货款950,000元无力偿还。经双方协商,红星公司同意以该项投资清偿债务。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为920,000元(假设不考虑税金)。

(二)案例分析和会计处理

由于该案例涉及投资、非货币易和债务重组准则,而修订前后的上述准则体现的谨慎性原则是有区别的,为了比较有关准则修订前后的内容及其对谨慎性原则要求的变化,红星公司有必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以便前后比较。

1、按修订前有关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2000年2月18日,以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以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不仅属于投资业务,而且属于非货币易业务。根据修订前的投资准则和非货币易准则规定:“投资成本以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不同类非货币易“应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据此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900,000

累计折旧25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150,000

(2)2000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修订前的投资准则规定,长期投资“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首先冲抵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抵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所以: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150,000

投资收益5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000

(3)2001年4月1日,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

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现金资产,红星公司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既属于投资处置,也属于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前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首先恢复已冲抵的资本公积,剩余部分作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据此:

借:应付账款95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900,0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150,000

投资收益7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30,000

同时: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15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150,000

2、按修订准则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

(1)2000年2月18日,以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新的非货币易准则不再区分同类与不同类非货币易,均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据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750,000(1,000,000—250,000=75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50,000

累计折旧25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

(2)2000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新的投资准则规定,由于投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全部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即为50,000(750,000-700,000=50,000)元。

借:投资收益5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0,000

(3)2001年4月1日,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

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在本例中,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950,000元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700,000元之间的差额250,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借:应付账款95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50,000

会计原则论文篇11

谨慎性原则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它最早是财产托管人解脱其受托责任的一种策略,后来被会计入员认同和接受。

(一)研究者对谨慎性原则的经济起源提出了众多的解释,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1.契约解释。按照契约理论,企业和各有关当事人之间由于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利益、有限的视野和有限的责任,会产生诸多机会主义行为。而谨慎性是对契约业绩的理想计量,它对利得有更严格的确认标准,从而可以限制有关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效减轻企业和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冲突。2.诉讼解释。投资者大多是风险回避者,他们希望能够立即得到有关潜在风险的信息,而对于有关潜在利得的信息却不甚关心。因此,公司延期报告潜在的损失比延期报告潜在的利得会面临更大的诉讼威胁,也就是诉讼风险更可能源自于对收入与资产的高估而不是低估,会计入员为了避免日益上升的诉讼风险,“宁可失之低估,而不愿失之高估”,因而股东诉讼成为谨慎性产生和存在的另一个重要来源。3.税收解释。税收解释认为,纳税收益与会计收益之间的联系,使得管理人员有动机应用谨慎性原则来递延税收的支付。谨慎性原则通过推迟收入的确认以及加速费用的确认而延期支付税收,可以减少税收支付的现值,增加公司的价值。

(二)谨慎性原则得到广泛应用的原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第2号中,将谨慎性表述为:“谨慎性是对于不确定性的一个审慎反应,以确保商业中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被充分考虑。因此,在未来收到或支付的两个估计金额之间有同等的可能性时,谨慎性要求使用比较不乐观的估计数。”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性,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1.会计环境中存在着的大量不确定因素影响了会计要素的精确确认和计量,必须对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估计和判断;2.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经济活动有一定的风险性,提高抵御经营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需要谨慎;3.使会计信息建立在谨慎性的基础上,避免夸大利润和权益、掩盖不利因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4.可以抵销管理者过于乐观的负面影响,有利于正确决策。

二、谨慎性原则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谨慎性的模糊规定易造成原则应用中的主观臆断性

企业常利用谨慎性原则的模糊性规定而不充分估计风险和损失,滥用该原则以达到实现虚增企业利润和欺骗外部信息使用者的目的,为企业进行利润操纵和会计欺诈造假提供了“合理”空间,导致会计信息具有不可验证性,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税法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导致企业当期账面利润因准备金的提取而减少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受到了限制。

(三)市场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目前除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颁布信息外,绝大多数商品及股权缺乏相关信息的参考,难以确定其公允价格,即难以确定资产可变现值,市场价格机制和信息披露状况使谨慎性原则难以落实。

(四)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相冲突

谨慎性原则强调预计可能的损失而完全不确认利得,将会违背真实性和可靠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相冲突。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提前计入损益,显然违反了“不是本期发生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本期”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体现的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种核算方式必然会削减企业的正常利润,又与配比原则相冲突。在谨慎性原则下,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应用,又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另外,应用谨慎性原则还会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五)会计入员职业素质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目前,企业提取减值准备的方法和计提比例、对或有事项的判断都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多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会计人员缺乏职业判断能力则限制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三、完善谨慎性原则的思路

(一)增强谨慎性原则的明晰性和可操作性

要实现谨慎性原则应用的“初衷”——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保障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侵犯,就应把谨慎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规定详细,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南,尽量在照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建立起能被广泛接受的、有一定灵活性的标准,以便缩小信息提供者的“活动空间”,增强具体应用谨慎性原则的相对明晰性和可操作性。

(二)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

在国家财政所能承受的范围内,适当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以便各企业在会计制度范围内自行选定准备的提取方法及比例,报税务部门备案,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允许在税前列支。同时,国家应成立专门的机构,担当沟通、协调二者关系的使命,使税收更为合理化,减轻企业因税收不合理导致的纳税负担,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完善市场信息报价系统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证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等各类市场也逐步得到了发展和完善。有关国家宏观调控部门应完善各种价格信息及信息报价系统,定期向社会各类商品的价格,使各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和投资等资产的计价具有合理依据。(四)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

在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这些约束条件的限制,使得稳健的会计程序与方法将主要依据客观前提而定,可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五)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人员应系统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加强后续教育,应用专业知识对确定和不确定的会计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力求实事求是、诚信为本,避免主观随意性,以便对会计交易或事项做出谨慎的处理。

(六)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会计原则论文篇12

上市银行资产减值中面向未来的计量属性使得投资人、监管部门等信息使用者能够获得更多的经营信息,为预测上市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提供有力支持,但也使得资产减值存在着更多的会计估计和主观判断,各上市银行因此有了更多的会计估计选择空间。例如固定资产等非信贷资产减值计量中公允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中涉及到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需要进行广泛的估计和判断。在对估计空间和尺度的取舍中,由于判断者个体的差异,判断的结果也会存在差异。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不确定条件下,要求选择最不可能高估收益的方法或结果。在合理的资产损失判断取舍范围中,如将损失分为高、中、低三档,则谨慎性要求选取中档,从而较好地对抗估计偏差可能给信息使用者带来的误导。

(二)谨慎性抑制会计损益的操控。

资产减值会计面对未来的计量属性存在更多的判断与估计,从而带来了操控损益的空间。这些行为对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带来了极大的削弱,也严重影响其信息的有用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会造成当年利润的减少。从主观上而言,经营行一般不愿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不披露银行资产的风险,个别上市银行又会利用资产减值做大亏损值,将亏损集中在某一个会计年度,而通过未来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来尽可能提盈利水平。同时各上市银行高层管理团队的变动也会对执行资产减值会计估计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经理层变更时,新任总经理(行长)往往倾向于计提大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将资产减值的发生归咎于到前任总经理的低效作为身上,同时通过未来年度转回资产减值损失,从而为盈利做准备。计提与转回资产减值作为银行利润的“调节器”,成为了个别上市银行操控会计利润的重要方法。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计提做出了严格规范,明确规定减值测试、确认、计量的方法和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操控利润的空间,有利于抑制资产减值的滥用,从而有利于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

(三)谨慎性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计提减值准备,使得这部分信息具有较好的相关性。谨慎性会计计量的执行,可以压缩资产减值操控会计利润的空间,减少个别上市银行的盈余管理。同时由于会计估计选择空间的缩小,会使得各上市银行更为谨慎的计提待资产减值,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非信贷资产(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除外)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在某些情况下会影响资产价值信息的相关性,但从谨慎性的角度来说,这增强了减值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决策者的使用,特别是在现实会计环境中能较好对抗会计损益信息操控。

二、谨慎性原则适度运用建议

谨慎性原则是会计人员面对不确定性的自然反应,是对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态度。同时实务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又夹杂着大量的会计及业务人员的主观判断,加上个别单位出于会计损益操控的目的,在减值确认计量过程中容易造成谨慎不足或过度谨慎。因此,为了保障资产减值会计的信息质量,在实务中应适度运用稳健性原则,并建立和完善稳健性原则适度运用的内外部会计环境。

(一)完善资产减值测试操作规程。

完善其他应收款等非信贷资产减值测试操作规程,将资产减值计提金额比例与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挂钩,压缩会计及业务人员主观判断空间,增加减值信息的可靠性。

(二)加强部门沟通与合作。

上市银行资产减值确认与计量工作分布在全行各个业务条线,财会部门对各条线的计提结果进行合理性审核和核算,如风险条线负责信贷资产、信用卡条线负责银行卡透支、投行条线负责存拆放、财会条线负责固定资产等,因此,部门部门沟通与合作是减值准确计提的保障。

(三)提升上市银行会计人员素质。

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一定的会计域秩序之上的。这些估计和判断既受外部会计环境的制约,又与会计人员的学识和能力有关,不同业务水平的会计人员会得出不同的会计估计结果。所以,各上市银行会计人员一方面要重视“智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德育”,实事求是地进行资产的减值判断和计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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