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服务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7 16:51:44

支农服务论文

支农服务论文篇1

一、农发行企业文化的内涵与现状

(一)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与一般特性

1、基本内涵。企业文化一般是指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的并被企业员工普遍认同和遵从的思想观念、价值标准、思维方式和工作作风的总和,它渗透于生产经营的各方面,是企业独特的内涵、素质和风格,是企业的灵魂和持久动力。它是整个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以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基础。它强调,在企业内部,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使命感;在企业外部,强调企业对社会的适应性和社会对企业的认同程度和信誉程度,以最终达到企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一般特点。企业文化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柔软性,似一种无形的力量,让员工有一种柔性压力感;二是潜移默化性,象无声的命令,促使员工朝着同一目标前进;三是连续性,绵延发展,多年培育而成;四是变迁性,不断变化、积累和革新;五是群体性,由全体员工的行为共同作用形成。

3、主要功用。企业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归结起来有导向、提升、教育、凝聚、激励、约束、辐射、稳定、改善人际关系、规范企业形象、促进有效管理、提高经济绩效等等。美国学者的研究表明,文化特色鲜明的企业在寿命、业绩方面均明显优于其他企业。作为柔性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文化主要发挥着粘合剂和指示灯的作用,它为企业的员工树立了共同的信念和价值观,能够代替权威机构来协调员工的行为,保证为了激发员工的创造性而采取的放权措施不会导致混乱;并可以为所有的员工指明奋斗的目标和行为准则,利用员工的创造性来做出相关的决策。

(二)农发行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企业文化的异同点

1、相同点。在市场经济前提下,树立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效益为目标的现代经营理念,打造现代银行,是银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

(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与商业性银行一样,农发行的文化建设也必须融入社会主流文化,紧扣“三个代表”这个主旋律,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

(2)金融是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防范控制道德风险、经营风险的任务很重,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形式。因此,与商业性银行一样,农发行的企业文化具有风险文化的特征。

(3)同商业性银行一样,农发行是一级法人,对于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核心经营理念、企业精神和奋斗目标,各分支机构必须与总行保持高度一致,全体员工要富有团队精神。

(4)农发行是面向粮棉企业特定客户的窗口行业,与商业性银行一样,其企业文化具有服务文化的特征,必须与大众文化、农村文化等有机地融通。

(5)同商业性银行一样,信贷业务也是农发行的主体业务,其企业文化又具有典型的信用文化的特征。

2、不同点。农发行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企业文化之间的差异,是由其所担负的经营与管理职能的特殊性决定的。农发行经营业务的政策性(经营的贷款属国家政策性资金)、客户群体的特定性(仅限于国有粮棉购销企业)、资金来源的借款性(主要为中央财政借款),与商业性银行经营业务的商业性、客户群体的广泛性、资金来源的吸储性相对应的。这体现在企业文化上,商业性银行必然注重在外部文化环境上下功夫,将通过丰富的金融文化扩大“吸储”来源放在第一位;而农发行则把侧重点放在内部文化管理和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归属感、使命感上,以运用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管理行为、正确履行职责为第一目的。具体而言,农发行的企业文化主要体现出两个方面的特色:

(1)突出执行政策的刚性。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必须把执行政策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政策、农村经济与金融政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等,这是其立行之本,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办行方向始终不能动摇。

(2)凸现服务“三农”的特性。农发行工作的重心就是服务“三农”,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副产品收购,促进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现状

1、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进展。农发行成立10年来,已经成为支持国家购销政策落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金融工具,其经营方式、管理经验、机构体系、干部队伍,都日趋成熟。不论从业务营运,抑或从内部管理的角度看,都已成功地探索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经营理念。各级行都坚持以人为本,结合自身实际,举办了大量学习培训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展了学习“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财经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十字”行风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执行政策、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团结创新;爱行爱岗、文明从业;廉洁自律、勤俭办行”已经写进农发行的员工行为守则,还有总行倡导的“清正严实”和“爱岗敬业、廉洁从业、艰苦创业、建功立业”的职业精神,“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团队精神和“机构精干、素质优良、管理严谨、手段先进、效率一流”的管理理念等,正在逐步转化为员工的理想和信念,农发行企业文化的理念和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建设的力度逐步加大、内涵逐步深化,取得了可喜成绩,打下了一定基础,服务“三农”的社会形象也逐步得以塑造。

2、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不足。10年来农发行的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不可掩盖的事实是,其经营业绩靠制度刚性约束取得的成分居多,靠文化柔性聚捻取得成分偏少。理论界把对企业文化的认知归结为五个阶段:混乱阶段(仅限于基本认识)、片面阶段(尚未形成个性和统一的核心理念)、系统阶段(能够正确认识并进行系统建设)、实践阶段(理念转化为企业的制度、流程、策略等各项行为)、省悟阶段(“形神合一”的最高境界)。从农发行的现实情况来看,应该界于片面与系统之间,由片面向系统阶段转换,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从表现形式看,不足之处主要反映为:

(1)缺乏对企业文化的全面理解。对文化理念的认同不够协调和统一,尚未准确理解和把握农发行企业文化的内涵,未真正认识到企业文化对于经营与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往往把企业文化建设混同于开展一些文明服务活动、业务文体活动或思想政治工作,存在重业务经营、轻文化建设的思想,且在实际中关注更多的是企业文化外在的表现形式,存在将企业文化建设与经营管理搞两层皮的现象。结果外表看热热闹闹,内里依然故我,步入了形式化、肤浅花的误区。

(2)缺乏强有力的建设手段。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缺乏系统科学的调研手段、提炼提升技术和内化外宣的控制能力,企业文化建设研究缺乏一定组织形式载体,激励机制也相对滞后,导向作用不够。有的行甚至对抓好企业文化建设感到无从下手,理不清头绪。

(3)缺乏持续长期的建设机制。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投入也不足,使得物质文化层面上的一些东西不够成熟。闲时或经费多时就想起搞一些企业文化活动,忙时或经费少时就少搞,甚至不搞,缺乏一种常抓不懈的机制。同时,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有严格界定,其运行机制表现出明显的非盈利性和非竞争性,使得其企业文化建设缺乏一种持久的原动力。

(4)缺乏经过整合的推进系统。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合力,造成企业文化“虚化”,各级行在文化建设上随意性较大;同时,引导教育和沟通不到位,职工参与度不高,业务部门常常觉得与自身不搭界而游离于企业文化建设之外,且存在员工进取心不强,工作推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象,使得凝聚力作用显现不够。

(5)缺乏差异化和特色。一方面,行与行之间缺乏特色。现实中不少基层行所搞的企业文化建设往往是大同小异,缺少本地区农发行行业特色,缺乏本单位个性和创意,陷于低水平重复怪圈。另一方面,不同经营阶段重点不突出。农发行在业务经营上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但每个时期并没有准确地把握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农发行企业文化的架构

农发行的企业文化架构应包含三个层次:物质层、管理层、精神层,这种由外到内的分布构成不是静止、孤立的,而是相互融合,浑然一体,缺一不可。精神层是企业文化的内核、主导动力源,是农发行之魂,决定其他两个层次;管理层是精神层和物质层的中介,精神层直接影响管理层,并通过管理层影响物质层;物质层和管理层是精神层的体现,以外在形式体现企业文化的水平、规模和特色,体现农发行特有的经营哲学、价值观念等。

(一)精神文化层:价值理念系统。

精神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意识形态、作用领域、员工结构等各种因素影响而长期形成的一种精神成果和文化观念。农发行的精神文化层应主要由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发展目标、经营思想、企业道德等内容,构筑价值理念系统。

1、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是指农发行内部成员对某事件或某种行为好与环、善与恶、正确与错误、是否值得仿效的一致认识,是农发行企业文化的核心。农发行核心价值观应体现“以人为本、团结协作、创新进取、和谐发展”四个基本特点:一是以人为本,尊重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坚持“以人为本、公平竞争、选贤任能、人尽其才”的人本理念,将农发行发展目标与员工个人发展目标相结合,构造农发行与员工的命运共同体,达到农发行与员工共同成长。二是团结协作,强调团队精神。这是推进农发行改革与发展的所必须具备的。三是创新进取,创新是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观念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全方位的创新活动。四是和谐发展,客户是农发行生命所在。积极开展客户营销,支持客户开拓市场,培植优质资产。

2、企业精神。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必须放在企业精神的确立上,这是实现核心价值观的最有效方式。“执行政策、加强经营、引入竞争、服务三农”应是农发行企业精神的精髓,既找准农发行的职能定位,又提炼出农发行人的价值取向。执行政策是农发行的立行之本,服务三农是农发行的职能所在与价值体现。加强经营是农发行可持续发展的出路,依托经营目标的完成来保障政策性目标的实现。引入竞争方使农发行获得持久不衰的内在发展动力,在金融全球化与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不仅在业务经营上勇于创新、敢于竞争,在内部工作的完成、文化建设的参与上也应引入、培育竞争精神。

3、发展目标。农发行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明确的、可实现的目标作牵引。“打造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应是农发行的目标方向,对于农发行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可依据总行的定性:努力把农发行打造成为发展目标明确、治理结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政策性银行。

4、经营思想。农发行应突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银企和谐共存”的经营思想。在政策性银行商业化运作的进程中,融洽银企协作,健全自身体制机制,加强经营核算,合理有效地动员和配置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效率与经营绩效,在实现“社会贡献最大化”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运行成本,追求最佳利润,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经营效益的和谐统一。

5、企业道德。企业道德与伦理是农发行经营管理活动能够绵延存续的内在凝聚力。“爱岗敬业、廉洁从业、创新立业、团结兴业”,树立开放型思维,引进先进因素,弘扬新时代敬业精神、自律精神、创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应是农发行道德伦理文化的应有之义

(二)管理文化层:管理规范系统。

企业管理文化是承接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纽带,是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之外的企业文化的总和,是以企业管理行为为形态的企业文化。农发行的管理文化,应包括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等。

1、制度文化。即企业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企业为实现自身目标对员工行为给予一定限制的文化,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依托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和规范的制度运作链条,培植农发行的动力机制、决策机制、控制机制、评价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

2、行为文化。即企业及其员工在生产经营、人际关系中产生的活动文化。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行为文化和员工行为文化。企业管理行为文化体现为培训文化、风险文化和网络文化。培训文化的着力点在于构筑梯次结构的培训系统,为员工提供成才和提升自我价值的平台;风险文化表现为风险意识的形成,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的建立与运作等;网络文化则是着眼于“科技兴行”的战略,加快农发行电子信息化建设,应用网络平台,实现决策层、管理层与员工层之间政令快车直达的“扁平化”管理和高效管理的目标。员工行为文化,体现为自律和他律的过程。自律,即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克服不良习气,养成不断学习的良好习惯;他律,即“依法办事”,在管理实践中让制度规范渐入人心,使之演变成农发行全体员工的习惯行动。

(三)物质文化层:形象识别系统。

企业物质文化是由企业的各种物质设施、行业标识及其生产经营的产品等构成的器物性文化。农发行在物质文化建设中,需要导入CI形象标识系统,构建标识文化、服务文化和环境文化,形成包括理念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的全方位的农发行形象识别系统。

1、标识文化。统一行徽、统一行服、统一行歌、统一办公楼外观形象设计、统一佩证上岗,体现中国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特色,体现农发行人简洁、干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服务文化。农发行是应国民经济发展要求而生,只有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客户、服务于大众,才能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客户、取信于大众。农发行在办理金融业务时,应讲究文明用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供超值服务。抓好营业窗口建设,从礼节礼仪、交际规范等方面提升员工服务水平,将简单的办事程序升华为高层次的服务文化。改善农发行在龚断经营下形成的官商作风,以客户为中心,从不断发现与解决客户、社会、大众的不满意来完善管理,努力在客户中树立优质、诚信形象,在政府树立有为、有位形象,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负责任、讲奉献形象。

3、环境文化。注重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农发行的物质环境整体布局应体现自己的特色,突出自己的风格,使员工在简洁、宁静、庄重、神圣的文化氛围内既感受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规范,同时也感受到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精神上的愉快和自豪,自觉自律、爱岗敬业、心情舒畅地做好本职工作。因地制宜,多方筹措资金,花小钱,办大事,搞好农发行“共性文化”和各行“个性文化”的结合,充分利用本地、本行“亮点”,创建自身特有的特色文化,使之成为一种品牌文化,产生品牌效应,提高企业文化建设档次,为提高业务经营效益服务。

三、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综合考虑企业文化的一般内涵和农发行的职能特点,笔者提出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十字诀”,即农发行的企业文化建设应从“规划、孕育、引导、激活、凝聚”十字上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企业文化。首先,提高领导者素质,强化领导者作用。企业文化的首席设计师是企业家。要重视各级行领导班子的选配、教育、培训、评价和监督,把各级行行长塑造成现代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家。各级行行长应具备五项基本素质:通晓现代金融和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理论与实务;道德价值观高尚,品格修养完善,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洞察力与创造力敏锐,有坚韧不拔的勇气、毅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组织控制经验丰富,掌握领导艺术,知人善任;具备较强风险意识及处置、抵御风险的实际能力。

其次,成立推进中心,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党委(支部)领导,行长负责,工会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企业文化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在协调部门下设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中心,从人员上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从资金上保证必要投入,尤其是对试点单位给予重点扶持,以推进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第三,整体规划,稳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可考虑在物质、管理、精神三个层面上,由外向内,先试点后推广,利用3~5年的时间,分三步推进:

第一步,侧重物质文化建设,结合农发行文化理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CI形象设计。

第二步,侧重行为文化建设,制订长期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增强员工的信用、风险、效率与学习意识;同时,联系实际,根据需要,分年度制订文化活动计划,建设好“员工文化”,增进员工彼此友谊,培养团队协作意识。

第三步,突出制度文化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制度运作链条,把文化理念转化为制度、流程、策略等实践行为,把按制度规范办事转化为员工的共同习惯,推动企业文化逐步由“员工文化”向“行文化”、“家园文化”过渡。

(二)强化培训交流,孕育企业文化。要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学习、交流,培育员工的企业文化理念。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加强培训。一方面,以培训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级行行长和推进中心干部,加强企业文化理论与实务培训;另一方面,采取专题研修与学术探讨、学历教育与资质考试、送出去培训与自办培训班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性地对员工分期、分批、分类开展业务技能、观念及素质教育的再培训,在学历教育上可加强与大专院校的联系,为员工提供在职深造的平台,并建立培训档案,掌握员工的培训状况、知识结构与专业特长。三是创建学习型银行。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机制,让工作本身成为学习过程,让学习升华为创新,让农发行保持恒久生机与活力。四是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行际交流、部门交流和本部门员工之间交流等形式,增进彼此友谊,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学习共进,在农发行内部营造一种“流动”的企业文化,把员工多元的价值取向融入到农发行统一的主流价值观之中。

(三)注重典型宣传,引导企业文化。先进典型是企业精神理念的人格化、组织机构力量的集中体现和企业文化的力量源泉。农发行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典型,用榜样的力量丰富企业文化的内涵,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引导企业文化的成型。典型应包括三种类型:默默奉献、忠于职守、业绩突出的职工典型;办事严谨、严于律己、高效精干的管理“精英”;又红又专、思路敏捷、开拓创新的各类“人才”。具体操作,应借助先进典型的宣传,对内利用局域网、各类会议等渠道,深化对企业文化的宣传,引导广大员工认知企业文化,自觉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对外利用报刊台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介,深化对“农发行”品牌的宣传,提高农发行的知名度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四)完善激励机制,激活企业文化。要根据现实情况研究激励的层次、效用和方法,对单位和个体实施有效的激励,激活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一方面,建立严密科学的企业文化建设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农发行实际,对各级行企业文化建设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动态检查、考核验收机制。具体由推进中心制订考核办法,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另一方面,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专家认为:人才在工作中寻求的无非是三方面的回报:现实收入、工作挑战、发展空间。农发行要留住并吸引人才,就必须在这三方面下功夫。在现实收入方面,全面推行岗位工资制,技能、岗位价值决定岗位工资,贡献、绩效决定年度总收入,发挥市场价值最后留人的比较效用,实现外部公平。在工作挑战方面,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推行目标管理。对于管理型、专业型和操作型三种职业前途,当每一名员工跨入银行的大门时,都会被告知可能会有什么样的职业前途,通过努力,若干年后可能会达到什么高度。这样,就让每位员工都能有一个体现自身特点的奋斗目标,依托农发行事业致力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在发展空间方面,用技能鉴定和业绩考核等方法确定员工上岗的资格,员工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等条件选择合适的岗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变对管理人员“相马”式的委任制为“赛马”式的竞争聘任制,并实行“在岗要受控,升迁靠竞争,届满须轮岗”的管理模式,为每一位员工创造竞争的均等机会。同时,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为不同类型的专业人才提供人尽其才的发展空间。

(五)建造温馨家园,凝聚企业文化。一是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创造人文环境。规划办公、居住环境,实现绿化、美化、净化、亮化,营造“绿的格调、美的享受、爱的氛围”;同时,建设和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图书室、健身室、活动室、荣誉室等文化设施,营造高品位、深内涵的人文环境,增强员工对农发行这个“家”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农发行事业的兴衰紧紧捆绑在一起,风雨同舟,荣辱与共。

二是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营造文明氛围。深入开展“文明行(部)”、“文明处(科、部)室”、“文明楼栋”、“文明行员”、“文明家庭”等的创建评选活动,在丰富内容、提高质量、突出实效、优化形象上下功夫,从深度和广度上把文明创建引向深入,提升员工的思想境界,构建一种文明、竞争的机制。

支农服务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 F832.35 [文献标识码] A ?眼文章编号?演 1673-0461(2012)09-0086-05

我国东、中、西三个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程度明显不同,致使这三个区域间的金融资源不一样,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水平也不一样。2008年银监会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的数据发现,全国零金融机构的乡镇数总共有2,868个,其中西部地区有2,645个,占全国总数的92.22%。2011年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网点减少了616个,取得重大突破,但截至2011年底全国还有1,696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目前我国零金融机构的乡镇在中西部地区还大量存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还不够完善,都制约了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水平的发挥,导致机构的支农金融服务还不能及时地、有效地覆盖到所有农户手中,农户融资依旧困难重重。为了让更多的农户、更偏远的中西部地区获得更多的支农金融服务,我们亟需通过大力加强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能力建设,来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水平。

我们所理解的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是指那些拥有服务“三农”的普惠理念,主张为那些被传统金融机构排除在外、不能有效获得金融服务的中低收入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提供支农金融服务,并且机构自身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本文认为那些采纳“普惠金融”理念,为中低收入农户提供可获得的、实质性的支农金融服务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都属于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本文首先从内部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水平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然后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各因素的权重,并总结了这些影响因素的特点。通过对我国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水平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目的是为了根据这些影响因素来不断提升机构支农水平,为更多的、更偏远的、更贫困的农户提供便捷的、全面的支农金融服务;同时也为以后正确制定农村金融政策提供理论与现实依据。

一、影响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水平的内部因素

1.运营发展理念

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发展理念是拥有服务“三农”的普惠理念,认为获得支农金融服务也是农民应享有的一种权利,倡导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树立“人人具有平等融资权”的金融服务理念,要求机构更加关注农村贫困农户[1]。机构在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承担起支农的社会责任,为更多、更穷、更偏远的农民提供支农金融服务。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式,更新传统金融机构的运营发展理念,树立了“普惠”理念,致力于为那些被传统金融机构排除在外的农村地区中低收入农户提供支农金融服务。同时注重长期文化建设,提高机构社会认知度和信誉度,赢得良好的社会形象,也为机构支农活动带来强大动力。

2.金融创新机制

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给中低收入农户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种类不是很多,主要包括传统的存款、贷款及汇款业务,机构自身缺乏金融创新机制,不能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现实的需要。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亟需建立金融创新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除给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业务外,还应积极为农户开发与提供农户需要的理财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市场信息、保险业务等。同时,通过市场化手段定价这些支农金融产品与服务,向农户收取合适的成本、服务与管理费用。机构不仅可以弥补自身经营成本,实现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形成金融服务“三农”新机制;农户也可以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便利。

3.激励与监管机制

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现象,很容易出现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设计小组贷款机制、团体贷款机制、动态还款激励机制等措施来解决,保障机构会为更多的农户提供支农贷款,这也将成为机构支农的动力所在[2]。比如,机构给农户最初发放贷款的数额很小,在农户按时归款后,机构可以不断给农户增加贷款额度,机构通过这种重复博弈的循环贷款模式来激励农户要按时归还贷款。同时,普惠制农村金融机构对支农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要建立内控制度与监督管理机制,从机构自身督促机构给农户提供支农金融服务,承担支农社会责任。

4.贷款管理机制

支农服务论文篇3

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是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薄弱环节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瓶颈。目前,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各单个领域的研究成果丰富,而整会公共服务事业落后和制约发展的原因及对策方面仍

1造成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落后的原因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与落后,现有研究认为的原因是以下几点:

1.1制度建设落后。目前,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以公益性为主体的制度体系未形成,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之间平衡状态仍未根本改变。理论界一致认为最根本原因是制度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

1.1.1二元分割的城乡体制没有改变。从城乡体制看,是我国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不同,造就这种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不等是我国目前公共服务事业的不平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指出,城市优先的战略与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一脉相承,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必然体现为农村人力、物力、财力单向流向城市,农村自身发展的潜力则受到严重剥夺。迟福林也提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就是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

1.1.2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制度不明晰。丁元竹指出,从政府间关系看,目前我国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事权和责任划分不清,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系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也指出,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职责缺乏明确的划分,使得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考核和问责。

1.1.3财政体制不合理。迟福林指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是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制,财政功能性支出比例最大的仍然是经济建设性支出。丁元竹认为,业已形成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具有财政能力均等化意义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不合理,作用不明显;建立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基础上的专项转移支付缺乏科学分配依据,申报方式随意,分配方式不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落后等。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提出,在现行层级财政模式下,每一级财政都主要考虑本级财政的收支平衡,对辖区内下一级财政的均衡作用不明显,基层政府往往因财政能力不足而无法真正履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

1.1.4改革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的落后后。使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改革落后,针对一些地方农村单位市场化改革,各级政府机构缺乏及时有效的引导,抑制了其发展活力。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发育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缺乏高效率的组织载体和组织平台,这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和落后地区相当困难。

1_2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认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目标和措施等,国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没有专项的法制和政策支持。丁元竹认为,造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从技术上看,主要是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和与这些标;隹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

2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实现平等化的意见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应致力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业的城乡平等化,充分体社会公平。理论界认为发展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实现平等化应采取的政策取向是:

2.1平等化的规划和标准尽快制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建议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意见,增强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的指导。丁元竹认为,应确定全国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建立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我国在法定基本公共服务上需要均等化的地区和领域,奠定计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要财政支出的技术基础。田毅指出,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标准法治化。常铁威认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规划指导,促进新农村社会事业有序建设和科学发展。陈昌盛提出,要加强公共服务规范化管理,分类别制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认为,应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将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区域确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统筹资金安排、建设项目、配套政策,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2_2转变政府职能,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政府核心职能之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应确立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重心转向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江明融指出,实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不仅是简单的财富转移,只有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才能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问题,切实将主要精力用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薄弱环节。迟福林认为,从我国的现实需求出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关系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转变。赵白鸽认为,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评估的科学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形成明晰的部门分工及问责机制,以促进公共投入的效益最大化,将效率、公平和生态发展列入发展的评估指标,将公共服务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以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和问责机制。

支农服务论文篇4

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是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薄弱环节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瓶颈。目前,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各单个领域的研究成果丰富,而整会公共服务事业落后和制约发展的原因及对策方面仍

    1造成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落后的原因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与落后,现有研究认为的原因是以下几点:

1.1制度建设落后。目前,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以公益性为主体的制度体系未形成,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之间平衡状态仍未根本改变。理论界一致认为最根本原因是制度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

1.1.1二元分割的城乡体制没有改变。从城乡体制看,是我国长期实行的户籍制度造成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不同,造就这种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不等是我国目前公共服务事业的不平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指出,城市优先的战略与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一脉相承,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必然体现为农村人力、物力、财力单向流向城市,农村自身发展的潜力则受到严重剥夺。迟福林也提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就是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

1.1.2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划分制度不明晰。丁元竹指出,从政府间关系看,目前我国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事权和责任划分不清,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系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也指出,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职责缺乏明确的划分,使得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考核和问责。

1.1.3财政体制不合理。迟福林指出,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根源之一是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制,财政功能性支出比例最大的仍然是经济建设性支出。丁元竹认为,业已形成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具有财政能力均等化意义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不合理,作用不明显;建立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基础上的专项转移支付缺乏科学分配依据,申报方式随意,分配方式不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落后等。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提出,在现行层级财政模式下,每一级财政都主要考虑本级财政的收支平衡,对辖区内下一级财政的均衡作用不明显,基层政府往往因财政能力不足而无法真正履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

1.1.4改革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的落后后。使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管理机构和运做机构改革落后,针对一些地方农村单位市场化改革,各级政府机构缺乏及时有效的引导,抑制了其发展活力。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发育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缺乏高效率的组织载体和组织平台,这使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和落后地区相当困难。

1_2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认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内容、目标和措施等,国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没有专项的法制和政策支持。丁元竹认为,造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从技术上看,主要是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和与这些标;隹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

2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实现平等化的意见

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应致力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业的城乡平等化,充分体社会公平。理论界认为发展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实现平等化应采取的政策取向是:

2.1平等化的规划和标准尽快制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建议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政策意见,增强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的指导。丁元竹认为,应确定全国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建立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我国在法定基本公共服务上需要均等化的地区和领域,奠定计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要财政支出的技术基础。田毅指出,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标准法治化。常铁威认为,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规划指导,促进新农村社会事业有序建设和科学发展。陈昌盛提出,要加强公共服务规范化管理,分类别制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认为,应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将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区域确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统筹资金安排、建设项目、配套政策,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2_2转变政府职能,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政府核心职能之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应确立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重心转向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江明融指出,实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不仅是简单的财富转移,只有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才能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问题,切实将主要精力用在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薄弱环节。迟福林认为,从我国的现实需求出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关系要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转变。赵白鸽认为,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评估的科学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形成明晰的部门分工及问责机制,以促进公共投入的效益最大化,将效率、公平和生态发展列入发展的评估指标,将公共服务作为重要的考量指标,以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和问责机制。

支农服务论文篇5

Abstract:Using the survey data from three types of new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NRFIs) in Shandong Province,this paper analyses the common and peculiar characteristics of outreach of NRFIs and explains the outreach in credit behavior. Increasing the number of borrowers is the main outreach of NRFIs. Loan balance,length of maturity,efficiency of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re positive to the number of borrowers,but fee is negative to the number of borrowers. The government should encourage the new rural financial situations to increase the number of borrowers. Emphasis on the agriculture-related depth and proportion can only interfere with the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of new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encourage the fake agriculture-supporting phenomenon. In terms of credit policy,the government should encourage new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expand its credit scale,increase the elasticity of credit duration,raise the approval efficiency of credit and reduce the agriculture-related loans. Besides,th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corresponding credit policies and emphasize credit innovation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complete the outreach.

Key Words:new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outreach,credit behavior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1-0060-06

收稿日期:2013-10-15

基金项目:农业部软科学研究项目《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研究》(201212)。

作者简介:罗红梅(1976-),天津财经大学2012级金融学博士生,齐鲁工业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

一、引言

农户融资难长期困扰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为打破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瓶颈,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启动了一轮农村金融机构的增量改革。在该政策指引下,成立了一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相比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这些新成立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层级少,与农村市场更为接近,被称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层期待这些新型金融机构解决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问题,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①。为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支农业务更有效率,2008年4月银监会又出台了《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四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就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利率、支付结算等政策予以明确。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过近年来的商业化运行实现了怎样的支农目标?如何通过信贷行为的改进更好地实现支农目标?本文围绕上述两个问题展开论证,为后续的支农政策提供经验及理论基础。

对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的考察,国内外的实践及研究大都通过事后指标观测。亚伦(Yaron,1992)提出了被学术界及实践者广泛接受的农村金融机构评估框架,该框架包括两个标准——可持续性及目标客户覆盖面。其中客户覆盖面主要包含以下指标:客户的数量、平均贷款规模、女性客户所占比例。国内文献较多地从支农的广度、深度及支农的对象实证研究支农目标的实现程度(卢亚娟、孟德峰,2012;杨虎峰、何广文,2012)。监管层认为支农服务评价应注重客户贷款覆盖面、客户贷款满意度、涉农贷款比例等指标。本文在调查中发现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设立之初即存在预期的支农目标,经过近几年的商业化运作,它们的支农目标在各具特点的基础上又具有共同特征。

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行为的角度研究支农目标的实现,国内的理论文献广泛采用产权经济学(王曙光,2009)、信息经济学(洪正,2011)、博弈论(邝梅、赵柯,2008)等多种方法。实证角度的研究大都就某一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展开讨论。如周才云(2012)考察了村镇银行贷款利率形成机制对支农的影响。刘志友等(2012)通过对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发现支农目标的广度与成本效率成正比。邵传林(2010)通过一正一反的两个案例研究发现,“地下”非法经营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效率高于取得合法地位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效率。也有少量的文献从总体上观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行为,如沈杰、马九杰(2010)的调查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手续流程简化、利率决定机制灵活等信贷行为增加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但综观国内文献,还缺少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整体从经验上研究信贷行为对支农的影响的研究。

本文利用2012年下半年对山东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调查获得的17家村镇银行、15家小额贷款公司及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微观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文中所列年度数据均为2011年的数据),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和设立后的支农目标进行跟踪,揭示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的特征,并从信贷规模、信贷产品结构、信贷成本及服务效率等信贷行为的角度解释对支农目标的影响。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目标

金融机构的支农目标包含三类:首先是支农的广度。金融机构支农贷款覆盖面越大、借款者数量越多,则支农广度越大。其次是支农的深度。金融机构的贷款惠及越贫穷的农户,则支农深度越强。最后是支农结构,即金融机构服务农户或涉农企业的结构及比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目标是在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完成的,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行为可观察它们实现了哪类支农目标。本文选取了三个角度考察,包括: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注册地分布和分支机构设立状况、设立时金融环境的选择、个人及中小企业贷款的占比。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注册地分布和分支机构设立状况

注册地的选择体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之初的定位。监管政策要求村镇银行应在县级或县级以下注册,小额贷款公司则没有地域限制。从表1的数据可观察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地区分布有较大不同。村镇银行在县城注册(有1家选址市区,是由于该市直管乡镇,没有县城这一层级),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地在市区和县城间分布较均匀,也没有在乡镇选址。截止到2012年底,山东省共成立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本文对这两家都做了调查,其注册地都选择在乡镇(监管政策要求在乡镇或行政村设立),较好地贯彻了支农目标。村镇银行的选址体现了服务县域经济的意图,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区域均匀分布在城市及县城,两者深入乡镇设点、近距离支农的意愿都很弱。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开设一方面反映了下沉服务网点支农的意愿,同时也是盈利预期下的理性选择。三类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意愿都不强。但从成立的时间结构分析,成立时间低于1年的村镇银行都没有设立分支机构,成立1年以上设分支机构的占比为25%。15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只有2008年开业的1家设立了分支机构,在网点竞争的策略上与村镇银行略有不同。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注册地都在乡镇,没有再设分支机构。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金融环境的选择

金融环境是经济发展沉淀下来的存量,是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后的均衡结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选择的金融环境,显示了设立主体隐藏的目标偏好。研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目标还鲜有从金融环境的角度进行解释。本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所在地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分布以及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认为竞争对手的情况、当地的信用环境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 对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选择。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所在地广泛存在邮政储蓄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或农信社),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选择其他银行已布局的县市设点,采取的是跟随策略,并没有体现填补乡镇金融机构空白的政策意图。另外,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网点相对空白的区域布局,选择了银行服务竞争不充分的金融环境。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认为竞争对手的占比上,农村商业银行(或农信社)被认为是主要竞争对手,服务目标的同质性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时考虑了支农目标。70%的小额贷款公司及50%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也把民间信贷组织作为主要竞争对手,它们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为民间金融组织的替代。

2. 对信用环境的选择。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认为当地的信用环境等于或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认为当地的信用环境与山东省的平均水平相近,选址的信用环境因素约束较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当地的信用环境也体现了各机构的风险偏好,相比之下小额贷款公司选址的风险厌恶度较低。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个人及中小企业贷款占比

受资本规模限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有效为大型企业融资,本文重点选取了个人及中小企业贷款占比,以此观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定位。

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相比,中小企业贷款的占比及额度都更高,村镇银行的客户定位更倾向于中小企业。在个人贷款及农户的贷款占比上,小额贷款公司比村镇银行略胜一筹,小额贷款公司更倾向于服务个人。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种类及结构上更好地体现了“小额、分散”的特点。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数据显示个人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的额度都在10万元以内,中小企业的贷款占比虽然很高,但只是为入股的社员解决小额的融资需求。

通过上文的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设立时即存在支农预期目标,商业化运作一段时间后支农目标表现得更为明确。注册地和设立时金融环境的选择体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之初的支农目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现有的监管框架下,首先考虑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成熟的金融环境里精耕细作,特别是在银行服务竞争不充分的区域,通过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完成支农目标。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表现了更强的商业化特征,近距离支农的意愿较弱。小额贷款公司不论在注册地还是信用环境的选择上均表现出较好的弹性,选址的风险厌恶度较低。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虽都在乡镇设点,但发展数量几近停滞,支农的覆盖面受到很大限制。分支机构的设立及贷款对象的结构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事后观测指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下沉服务网点、开设分支机构的意愿较弱。贷款结构上,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比重都较低,并没有刻意为贫穷小农服务。村镇银行更倾向于服务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更倾向于服务个人,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的对象囿于入股的社员,相对封闭,仅满足社员小额的融资需求。

综合而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客户数量越多,就越能满足被传统金融机构忽视的客户信贷需求,支农的数量也就越多,从借款者数量的角度考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状况更具现实意义。国内也有多位学者证明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为种养大户、从事商业经营的农户及中小企业(李永平、胡金焱,2011;赵冬青、王树贤,2010),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刻意提高涉农贷款比例、服务贫穷小农,这也降低了现阶段考察支农深度及支农结构的意义。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行为的特点及假设的提出

(一)信贷规模及质量

12家村镇银行贷款余额的均值为15010.58万元,13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均值为18929.38万元,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贷款余额均值为423.6万元。三类机构信贷规模绝对值都比较小,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数量接近。

10家村镇银行中有9家不良贷款率为0,1家为1%,15家小额贷款公司都没有发生违约情况。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时间短,风险还没有充分暴露,本文不再考察信贷质量因素对借款者数量的影响,因而本文提出假设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越大,借款者数量越多。

(二)信贷产品结构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产品差异表现在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指标上。

在信贷产品差异上,与小额贷款公司相比,村镇银行更多地体现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特征,更少的信用贷款、更长的贷款期限及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金额(见表5)及贷款期限上都比较谨慎,通过较高的贷款利率、较短的贷款周期实施“小额、分散”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信贷产品的差异较小,社员虽然可以凭借信用贷款,但可选择的贷款期限及利率品种都很少,缺少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并没有出现实质性创新。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产品仍以非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与基准利率相比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浮,缺少信用证明的农户对资金的价格不是很敏感,为获取资金宁愿承受较高的贷款利率。同时,农户用款具有较强的时限性及周期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期限是否灵活、能否满足农户的周转需要影响着农户融资的效用水平。因此,本文认为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贷款期限上,提出假设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期限种类越多、跨度越大,借款者数量越多。

(三)信贷成本及服务效率

本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观对涉农费用的认识、贷款审批时间考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成本及服务效率。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费用的主观认识揭示了涉农的信贷成本。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普遍认为涉农贷款费用高于或与中小企业相当。其中,村镇银行对涉农费用认识的差异性较大。客户从贷款申请到获批,14家村镇银行平均为7.14天,2011年全年经营的3家村镇银行为5.33天;14家小额贷款公司为3.86天, 2011年全年经营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为3.57天。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审批天数少于传统金融机构,审批效率都有较大提升。因此,本文提出假设3:涉农贷款费用及贷款审批时间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借款者数量成反比。

四、信贷行为解释支农目标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一)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本文通过构建借款者数量的信贷行为解释模型,以更好地改进信贷行为,有效实现支农目标。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客户主要是入股的社员,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则不受此局限,所以计量模型以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构建。除了检验前文的假设外,解释变量中又设立了机构类型虚拟变量,验证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整体进行支农目标研究的合理性。构建的模型如下:

Borrowersi=β0+β1Loan Balancei +β2Length of Maturityi +β3AppTimei+β4Feei +β5Typei +εi

因变量Borrowers为借款者数量,是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支农目标。自变量选取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信贷产品、信贷成本及服务效率中有代表性的指标,包含贷款余额(Loan Balance)、贷款期限的跨度(Length of Maturity)、贷款审批时间(App Time)及涉农贷款费用(Fee)。机构类型虚拟变量(Type)检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数量的影响是否有差异。

(二)统计结果与分析

为消除数据单位的不一致,使数据更为平滑,模型两端分别取对数以检验模型的拟合效果,发现线性模型通过各项检验,可决系数最高。估计结果见表8。

根据估计结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行为各变量对借款者数量的影响如下:

1. 借款者数量与贷款余额成正比。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遗漏或不愿服务的客户。不论是给个人还是给中小企业贷款,随着贷款规模的增大,借款者数量也随之增多。监管层不用细致到针对某一类型的农户制定监管目标。商业化背景下,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就有利于支农目标的实现。

表8:支农目标信贷行为解释模型估计结果

[变量符号\&估计结果\&Loan Balance\&0.002 (1.7975)*\&Length of Maturity\&5.7636(2.6132)**\&AppTime\&-10.8173 (-1.4830)\&Fee\&-310.961(-2.9979)***\&Type\&10.9548(0.2623)\&Adjusted R-squared\&0.46\&F-statistic\&6.37\&]

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2. 贷款期限的跨度越大,借款者数量越多。借款者通过灵活的资金使用期限,合理有效地安排贷来的资金,信贷产品期限的多样性有利于满足借款者的需求。把模型中的贷款期限的跨度换成贷款利率的跨度或信用贷款的占比都不能通过t检验,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现阶段还没有通过提高利率弹性及信用贷款的占比来增加借款者数量。

3. 贷款审批天数与增加借款者数量的关系没有通过常规t检验,但把显著水平放松到20%,也可看到审批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加借款者数量。课题组的另一项调查显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能较快满足农户需求,竞争优势也体现在服务效率上。现实中,贷款审批天数下降的空间毕竟有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通过信贷创新全面提高审批效率,以增加借款者数量。

4. 涉农贷款成本的降低能显著增加借款者数量。涉农成本过高阻碍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更多的农户及涉农企业。解决该难题需要通过创新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效率,或者改变涉农信贷的需求结构。如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的家庭农场,通过承包权的集中,信用也得到集中,涉农贷款成本也随之降低。

5. 机构类型对借款者数量的影响不显著,验证了模型中把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整体研究支农目标的合理性。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首先考虑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支农目标上体现了各自不同的特点。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表现出更强的商业化特征,近距离支农的意愿较弱。小额贷款公司不论在注册地还是信用环境的选择上表现出较好的弹性。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虽都在乡镇设点,但发展数量几近停滞,支农的覆盖面受到很大限制。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事后观测指标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刻意地为贫穷小农服务。村镇银行更倾向于服务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更倾向于服务个人,实施了“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的对象囿于入股的社员,相对封闭,仅满足社员的小额融资需求。综合而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忽视的客户,并没有刻意提高涉农贷款比例、服务贫穷小农。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目标各异,但主要体现为借款者数量的增加。政府的支农政策也应顺应这种市场化选择的结果,否则只会干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运行或鼓励支农信贷数据的造假行为。

通过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行为解释支农目标的模型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规模、期限、审批效率与借款者数量成正比,涉农贷款成本过高阻碍了支农目标的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比重还很小,政府应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做大贷款规模,扩大客户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较高的服务效率获得市场的认可,但还缺少创新的信贷模式来增加借款者数量。政策上应鼓励各类信贷创新,顺应涉农信贷需求的结构变化,增加信贷产品的多样性,降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信贷成本。

注:

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包括贷款公司。截至2012年底,山东省辖内没有贷款公司成立。

参考文献:

[1]Yaron J.Successful rural finance institutions[R].World Bank-Discussion Papers,1992.

[2]卢亚娟,孟德峰.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业的目标权衡[J].金融研究,2012,(3).

[3]杨虎峰,何广文.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能惠及三农和微小客户吗?[J].财贸研究,2012,(1).

支农服务论文篇6

1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 农村金融机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共同组成。从 2006 年以来,我国开始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改革进程中,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截至 2010 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509 家,其中开业 395 家。全国新设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 2451 家。

2 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现状。

近几年来,各涉农金融机构大力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例如:大力推行创新贷款,通过开办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的问题。从资本市场方面来看,重点之处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股票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等直接融资产品,进一步拓宽了涉农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至 2010 年 6 月末,共有 14 家涉农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了上市融资,合计募集资金 118.8 亿元;共有 31 家涉农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 604 亿元,中期票据179 亿元,合计募集资金 783 亿元。

3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与这些新要求相比,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其表现有3.1 农村金融机构和业务萎缩。

目前,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量从农村地区撤离,如 2008 年末,河北省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 9958 个,比 2005 年减少 766 个,保留下来的分支机构也不再有独立的贷款权限,变成了单纯的“吸储机器”,在农村地区的存贷差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方面只对少数农户发放贷款,而抵押品种十分有限,起不到真正为农村弱势群体服务的目的。农信社的改革也使业务不断偏离“三农”,大量资金被投入到了乡镇企业,农业贷款比重不断下降。

3.2 农村金融机构间的分工不合理且效率低下。

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间缺乏竞争性,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几乎处于垄断的地位,垄断必然带来低效,损害了农村需求者的利益。另外,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农村商业性金融结合的不好,农村政策性导向的力度不大,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提供的适合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

3.3 农村资金缺口大且大量外流。

现阶段,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大量外流到城市或非农产业的现象仍存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量缩减,剩余的部分分支机构也不再有独立的贷款审批权,只具有资金组织权、贷款调查权和回收权,成为了“吸储机器”。邮政储蓄银行利用网点多,结算畅通的优势,大量吸收农村存款,吸收的存款主要上缴总局,用来同业存放和证券投资,没有使资金真正回笼到农村地区。

3.4 组织管理体系混乱,缺乏与农村金融相匹配的配套设施及保障。

目前,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社会信用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中介服务不规范,致使难以控制农村贷款的风险。另外,许多商业银行农村分支机构和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只考虑仕途升迁和个人利益,忽视经营管理和农户的金融需求。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较窄,信用担保机构在农村地区的缺乏等现象,这些都不同程度的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3.5 金融创新不足。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和服务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目前农村金融产品品种单一。农村金融主要以传统贷款为主,贷款种类较少,缺乏票据融资、项目理财、投资顾问等新的金融服务,无法满足一些优质客户的金融产品需求,而流失一批优势客源。并且,金融服务手段落后,受人才、技术等条件影响,金融业务办理时间较长、效率低,且低风险、高收益的中间业务缺乏。

2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启示。

农村金融是一个国家处于二元经济时期所特有的金融现象,各国在此过程中都多少遇到了一些问题,因此,我们从发达国家农村金融体系中,找出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2.1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

2.1.1 美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美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较晚,在 20 世纪初期大多数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才开始建立,为了实现农村金融体系的迅速完善,美国政府最初采取了先由政府创设,后积极培育农民力量,政府干预在逐渐淡出的策略。美国根据《农业信贷发》建立了一个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美国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实行了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措施。在美国,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美国的农业实行农场主经营的特色,能满足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支农意愿强烈。

2.1.2 日本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日本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经济实力较强,以合作金融为依托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日本的农业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和农业信用保证机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主要是日本政府根据《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设立的。农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其它几个国家相比,日本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力度最高,日本政府通过向农协组合增拨 财政资金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

2.1.3 印度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印度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人均耕地较少,正处于工业化和传统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中,经济相对落后,主要依靠大银行来带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印度颁布了《印度储备银行法》来保障农村金融对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了 31 家分支机构,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了 2- 3 家分支机构,并且规定了必须将全部贷款的 18%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在扶持农村金融机构方面,印度对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了利率补贴计划,并且规定了商业银行农村信贷的差别利率。印度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宽松优惠的贷款条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颁布的《地区农村银行法》明确规定,地区农村银行的经营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到目前为止受到忽略的那部分人的专门需要”。

2.2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借鉴与启示。

2.2.1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与完善需要政府的扶持。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同时也是一个弱质产业,追求高利润的农村金融机构,会从收益较低的农业和农村流向工业和大城市,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失灵需要政府的介入加以纠正。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制定一套扶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措施。

2.2.2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效运作,避免人为因素的干预,以更好的保障农业发展。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针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法律法规,因此,我国应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规范农村金融体系的行为。

2.2.3 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各国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法律制度,建立各种管理、协调、服务性机构,设立担保基金,发展农业保险等措施来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农村金融环境的不断优化,使愿意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逐渐实现多元化,推动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2.2.4 商行支农力度的加大。

国外的经验表明,政府无权强迫商业银行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但可通过运用利益机制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自愿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政府也可以要求商业银行将存款增长按一定比例用于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购买,对于支持政府农业政策的商业银行贷款给予利差补贴等。

3 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对策选择。

3.1 规范农村金融机构及业务。

依照透支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正常发展。同时放宽保留下来的金融分支机构的独立贷款权限,增加对农村地区的贷款额度,加大对乡镇企业资金注入。此外,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模式,国家可以给予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除保费收入的一切税费,加大保险组织自身积累功能,保障农业正常发展。

3.2 对农村金融机构要有明确的功能定位。

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在充分发挥农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基础上,形成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首先,农信社要经营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其次,农业银行要立足农村金融、发挥出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的作用。再次,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把建全市场机制、提高市场效率、繁荣农村金融市场作为长期目标。除此以外,支持发展其他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引导其他金融体系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

3.3 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建立资金均衡机制,首先,建立金融机构考评制度,监督金融机构履行农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财政资金补充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和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的转化为农村投资。其次,结合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把其他金融机构推入或引入农业领域,规定县及县以下的金融机构,在农业上的贷款必须达到吸收存款额度一定比例,以减少农村资金外流。

3.4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更新金融发展理念。首先,大力推行创新贷款,通过开办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农村发展慢、农户收入少的问题。其次,建立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再次,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以适应经营者对结算、票据流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最后,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建立多层次体系、多经营主体的农村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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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巧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9):033.

梁春艳。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路径研究:[学位论文],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0.

支农服务论文篇7

财政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是当代财政金融支农的重要使命。财政支农的研究最早源于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研究》[2],他明确指出资本最应该投入农业以获得更大的价值和财富;之后,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学派强调农业对于国家发展的影响力高于工业,其他产业的进步均是以农业发展为前提,因此,国家财政应该对农业部门给予更多的支持。金融支农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中后期,不少学者逐渐认识到金融在农业农村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Munnel[3]、Evans和Karrs[4]、Thompson等[5]、Chang等[6]先后探讨了政府通过金融手段扶持农业发展的运作机理,并几乎一致地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发展农业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国内许多学者认为财政和金融支农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柱,是促进中国“三农”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何广文等[7]、冉光和[8]、王定祥和谭进鹏[1]等学者基本一致认为,财政金融支农体制的陈旧落后、金融资源的过度非农化配置,正是制约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王定祥[9]、罗必良[10]等提出,以创新的方式实现财政支农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优化组合,且从改革财政支农体系、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改革农村金融体制等方面来推进农村财政金融服务创新。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方面,温涛[11]、孙文基[12]、陈晓华[13]提出要提高财政金融支农的效果,必须将二者有机整合起来,发挥其各自的优势,才能使财政资金有效支持农业的发展;韩占兵[14]通过对财政金融协同支农的效率进行测算,发现中国财政金融支农协同配合效率严重偏低,提出应该建立财政资金与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协同支农的框架,其中重点是合理配置各类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以协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发展。随着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深入推进,财政和金融协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研究也随之逐渐增加。黄祖辉和俞宁[15]、楼栋和孔祥智[16]、周应恒等[17]通过对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分析,提出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对财政和金融服务协同的层次要求也不同,例如发展较快的地区对财政金融协同支农的需求程度也就越高,而在落后地区更多依赖财政支持。

綜上文献表明,尽管不少国内外学者涉及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政策研究,但是缺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与财政金融服务的整体研究,也没有探寻两者间的协同关系;对二者的协同性探索缺乏通过调查数据和数学模型来进行剖析,系统性和严谨性的实证研究不足。本文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财政金融服务的协同性进行研究,以期对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财政金融服务创新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二、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协同性理论分析

(一)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协同性的内涵界定

所谓协同,可以从多角度加以理解。例如,如果是财政与金融服务两种行为的协同,就是指财政金融支农功能的分工匹配和风险共担;如果是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协同,就是指财政金融服务供给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需求相适应、相均衡。显然在本文中,这两种情形都包涵。而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阶段,财政金融服务之间的协同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在支持农业投资中的分工与决策协同。财政服务与金融服务根据自身性质的不同而分工不同,作为对农业弱质性和公益性的积极回应,具有公共属性的财政服务主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的公益性质和准公益性质的部分如农业经营基础设施、市场平台、农业技术、信息化体系等进行支持;而在公共成本被财政服务覆盖之后,农业的盈利性开始显现,具有逐利属性的金融服务则主要对经营性的部分进行支持。财政和金融的协同首先需要二者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共同决策,分工完成属于两者的“份内之事”,真正体现出财政的公共公益性质和金融的商业性质。只有通过财政先行投入,承担非经营性部分的成本,再辅之以政策性金融资本支持,最终引导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资本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方能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长期良性发展。

其二,在金融风险分担中的协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金融支持风险,核心是信贷风险。如果仅由金融机构来承担,金融机构财务必将不可持续。这就需要建立财政+银行+担保+保险等多元主体共担风险的机制。在金融服务方面,除了银行需要通过抵押物等加强信贷风险防范与管理外,还需要积極引入担保机制、农业保险机制、贷款保险机制,将信贷风险分散后由各担保、保险机构承担。在财政服务方面,也需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风险补偿基金、财政贴息基金,补贴农业信贷和农业保险的风险损失,支持农业信贷和农业保险发展。

(二)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协同的实现机理

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协同关系实现过程,实际上是财政和金融部门主动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对资本投资和金融风险分担两个方面的现实需要,而进行的协同分工和协作供给,从而满足直接构建者的资本需求和信贷机构分担信贷风险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总结成如图1所示。

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与财政金融服务协同的需求来自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供给来自于金融机构。而在金融服务供给中,金融机构对财政服务的提供又会产生协同性需求。金融机构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由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经验不足、资本投资还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农业要素最佳重组结构还处于探索阶段,农业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周期长,加上农业固有的自然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使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服务时,不仅需要自身进行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方面的创新,也在农业投资性金融服务及其风险分担方面产生了对财政协同服务的需求。需要说明的是,农业投资性需求除了来自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外,还来自金融机构,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的公共性、公益性、基础性投资客观需要财政介入,而金融机构对此形成的需求本质上也是为了降低金融投资的风险。为了激发信贷机构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更多的信贷融资服务,就需要增加财政金融服务供给,以满足信贷机构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的需求。

从图1看,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农业投资性支出,就需要区分财政性投资和金融性投资。通过财政投资创新先期满足公益性、公共性、基础性农业投资需求,然后再由信贷金融机构通过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工具,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者提供信贷支持,从而与财政服务形成有先有后、合理分工支持的格局,可以大幅度降低信贷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和风险,提高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水平。而对于信贷机构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产生的信贷风险分担需求,就需要财政通过建立风险损失补偿基金、农业产业基金、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工具,向信贷机构提供风险补偿,也需要金融创新担保融资模式,积极发展农业保险,通过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的积极介入,以分担银行较大的信贷风险。

三、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协同性测度

(一)理论模型

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之间的协同关系,最直观的结果表现在宏观效率的评价方面。从充分条件看,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之间的关系协同度越高,则现代农业整体经营效率越高;从必要条件看,现代农业整体经营效率的提高一定需要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有效协同。因此,通过宏观效率的考察可以反映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之间的协同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现代农业整体经营效率是所有农业生产与经营要素协同作用的客观结果,其中至少包含三重因素:一是要素的投入量;二是要素使用效率,或技术进步水平;三是管理效率。虽然这三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互相作用,但在理论上三者之间的界限仍然可以大致划分。因此,从协同作用的角度看,通过管理效率的评价可以较客观地反映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协同水平。

根据上述基本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基于系统论与协同论的观点建立理论模型。如图2表明,财政金融服务体系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宏、微观两个方面作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过程,形成了一个环境与条件的支撑体系;技术与要素构成了农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投入体系。农业生产与经营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微观投入与产出的经济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体现为农业产出的物质成果,而且体现为农业收入的价值成果。从市场经济运行本质看,物质成果是用以满足社会消费者食物需求的基本内容,但对于生产者而言,它们不过是价值成果的客观载体,以及获取农业经营利润的物质载体。因此,通常情形下,农业经营过程主导了农业生产过程,它对农业生产起着规划与控制作用。由于在现实中,尤其在中国,农业生产与农业经营仍存在脱节现象,将二者并列于一起,反映了本研究对理论与现实的双重考量。

(二)测度方法

本文将使用宏观数据进行协同度测算,以从整体上把握中国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系协同程度。从哈肯[18]在自组织理论中对协同的定义看,协同的关键在于作用方向的趋同性。因此,研究中采用“协调函数”进行测度是常用方法,它实际上是将协同理论进行定量化的研究工具,根据高旺盛[19]的算法,总共可分为两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功效系数。根据协同理论,系统相变点通常要由快驰变量和慢驰变量来确定,而决定系统稳定性(有序性)的关键在于慢驰变量(即序参量)的状况。为此,协同函數的使用前提在于功效函数EC(EfficacyCoefficient)的确定。功效函数EC通常被界定为序参量对系统有序性的贡献,一般介于0和1之间。即当最满意时,功效EC=1;当最不满意时,功效EC=0。功效系数的表达式如式(1)和式(2)。

式(1)是具有正功效的功效系数,式(2)是具有负功效的功效系数。其中,Vji表示序参量,αji和βji分别表示系统稳定性的上下临界值,即上界和下界,且βji≤Xji≤αji。

第二步,计算协调水平。协调水平的计算可以基于功效系数,通过计算序参量对总体稳定性的变异程度的控制来实现,基本模型如式(3)。

其中,HC表示协同水平,S表示序参量对稳定均值的变异程度,EC(V-)表示功效系数均值。n、k、m分别表示功效系数个数、子系统个数和子系统中功效系数个数。

在式(3)中,一般结论表现于,HC应该介于0和1之间,即HC=1时,系统完全协同,而HC=0时,系统完全不协同。但实际情形是,计算结果可能处于区间[0,1]之外,该模型中则将这些情形分别收敛成0和1,从而不能对这些序参量的变异程度进行反映。为此,本研究认为,应当将这部分序参量考虑在研究区间中,这时可以将式(3)修正为式(4)。

式(4)中,DHC表示序参量对系统均值的变异程度。

从理论上看,DHC越小,则系统协同水平越高。相反,DHC越大,系统协同水平越低。一般情形下,当DHC处于区间[0,1]时,系统进入较为有效的协调区间,否则均为非协调,只是变异程度存在差异。本文将采用式(4)进行测度。

(三)指标体系构建与数据来源

1.指标体系构建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农业经营生态系统。根据王定祥和谭进鹏的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被划分为农业组织体系(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体系)、农业商品体系(即农业商品化处理主体体系)、农业市场体系(即农业营销主体体系)、农业服务体系(即农业服务主体体系)、农业监管体系五个部分。但从实证角度,直接进行相关检验存在大量困难,并且全国整体年度数据很难获取。为此,本文将上述五个部分作为一个整体,从一般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关系并用总体农业数据进行近似考察。其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将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关系看成一个系统,现将这个系统分为两个子系统,即财政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协同系统,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协同系统。在两个子系统中,分别关注三类指标,即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协同带来的农业产出效果、农业投资效果以及农业主体的民生效果。显然,将三类指标同时放进协同体系,可避免单一指标测度上的失真,从而可更好地反映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协同程度的实况。

从操作层面,四级指标均用增长率来进行衡量,以避免绝对数值的差异化影响。每一个子系统,或三级指标都分别对应两个四级指标,以从不同侧面衡量整个系统协同程度。同时,在表中对各指标的功效进行了主观评判,根据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以及对现实的基本判断,我们将各指标界定为正功效。

2.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自于2005—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在金融方面,由于2005—2010年数据难以获得,且直接三农信贷数据不完整,因此,对2010年以前的相关数据按2010年数据进行处理。另外,财政服务部分出现个别畸异值,在研究中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均值化处理。

(四)合意率与拒绝率的设定

合意率αji和拒绝率βji作为系统稳定性的上下临界值,在本研究中的设定作如下处理:以2005—2014年的均值作为合意率αji的取值,当功效系数为负时,用最小值作为拒绝率βji的取值;当功效系数为正时,用0作为拒绝率βji的取值。据此,相当的取值分布如表2。

(五)测度结果分析

运用前述协同水平的测度方法,研究中采用计算所得的变异系数进行倒推,从而确定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整体协同水平。

相关变异系数分布如图3所示,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变异水平非常高,大都处于大于1的水平,最大正偏离值出现在2014年,达2.213,最大负偏离值出现在2006年,达到-5.76,只有2008年和2009年处于相对合理的协同区间,其变异系数分别为0.7和0.59。从趋势上看,自2009年以来,偏离水平处于不断递增的趋势。以上数据表明,中国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之间长期处于不协同状态,而且这一趋势正变得越来越严重。

由于整个系统由两个子系统即财政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系统、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系统组成,因此,对整个系统的变异趋势把握需要考察上述两个子系统的变异状况,以分析它们对总系统的影响。为此,在总系统变异趋势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计算了财政服务、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变异趋势,如图4和图5。

图4和图5表明,影响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主要板块反映在财政服务方面,财政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子系统的变异趋势大致与总趋势一致,而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子系统的变异趋势在2005—2011年期间基本保持稳定,且都处于协同区,这可能与这期间的数据缺失有关。但2011年以后体现出加速变异的趋势,这种现象可能正是导致总系统变异值近年来出现不断递增的主要原因。

从上述数据分析结果可以推导出如下结论,即近年来,在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财政服务可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使财政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产生了较大的相关性;相反,金融服务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所发挥的作用不甚理想,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政服务作用的发挥,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不协同性程度要远大于财政服务。这种测度结果与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现实融资约束高度吻合。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缺乏传统的融资抵押物,拥有的农业资产不具有抵押融资功能,同时,部分农产品供给过剩,导致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效益下降,加剧了银行惜贷现象,也缺乏向资本市场融资的必要条件,从而使金融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表现出极大的变异性。

四、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不协同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前文实证结果表明,当前中国财政金融服务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总体上是不协同的,更為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金融与财政分工支农关系不明确

一是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欠账太多。国家长期执行“城市化、工业化”导向的发展战略,财政资金大部分被投入到城市和工业化建设领域,而用在农业基础设施的财政资金却很少,导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政府逐渐加大了农业财政投入。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国家资金、政策、制度等综合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的格局没有完全打破,再加上历史欠账太多,即使现在加大投入也不能在短时间内完全达到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要求。二是国家在农业支持体系中没有明确财政与金融的分工投资边界。在当前的财政补贴中,财政对基础农业的投资和对农业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是理所当然的,但有些财政补贴如经济林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购买补贴、特色效益农业的财政补贴均属于政府不必要的补贴,应当属于金融支持的领域。如果金融与财政支持边界不清楚,农业投资者就会对政府形成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而不是从自身投资、金融融资和加强经营管理的角度去考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二)现代农业投融资政策的协调性欠缺

一是先导性政策与后续性政策不协调。中国幅员面积广阔,气候、农业资源禀赋、农业生物适应性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为了避免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过度同质化竞争,就需要农业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做好农业区位功能规划,制定农业投资引导目录,并出台相应的土地供应、土地流转和抵押融资政策,然后配合财政金融政策共同吸引现代农业投资者。然而现实的情况是,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农业区域功能规划和土地政策调整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使得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必要的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困难,并存在粮食作物品种发展趋同现象,导致农产品供给出现结构性失衡,部分粮食生产供给过剩,库存积压,同时国内粮价还远高于国际粮价,而大豆、棉花等农产品供不应求。二是财政与金融支农政策配合不协调。财政支农政策及服务力度大,但金融支农政策及服务力度小,财政资金主要靠政府主导,目标具有综合性,金融资金主要靠市场机制主导,目标具有单一性,导致财政支农和金融支农资金之间协调不畅。同时,农村金融抑制与农村金融财政化并存,由于缺乏有效的信贷抵押物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和供给均被压制,“金融脱农”现象严重;一些地方性农村金融机构被政府干预,向现代农业基础设施领域强制放贷,使金融资金部分承担了财政职能。

(三)财政与金融共担农业融资风险的机制不健全

在目前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为了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传统抵押品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5年国家在重庆等地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政策试点基础上推出了农地经营权和农房抵押的融资政策,并在全国部分省市进行试点。但课题组的调查发现,政策试点效果不如预期,主要原因是农村产权资产存在产权界定缺位、价值评估难、抵押率低、价值处置与变现十分困难等问题,导致金融机构面临的抵押融资风险十分巨大。为了分担融资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财政建立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政策,但由于一些地方财力拮据,导致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到位率低,从而影响了财政与金融在融资风险中的协同共担。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支农服务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184-0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理念,自从党和政府提出相关的概念后,学界及理论界就其具体内涵开展了多次探讨,但对于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未形成一致的意见。以笔者的角度,如若有效分析何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选择不同的出发点,具体表现在:(1)建设主体;(2)服务对象;(3)服务供给方式;(4)构建目的。其依次的具体内涵则表现为:(1)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参与;(2)机会均等、面向广大农村群众;(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相关文化产品的供给,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4)实现文化整合,促进文化公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引导向作用,维护大众的文化权益。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得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下,为实现机会均等、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的,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相关文化产品为主要途径,最终实现文化整合、文化公平、公民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得以实现的制度与系统的总称。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无论是国家社稷、还是社区家庭、乡镇村屯,都不开文化这个社会的“基因”。能否有效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广大农村群众的精神世界、提高亿万农民兄弟姐妹的道德文化修养,是确保农村基层的经济与社会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当今世界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政治的世界,而且还是文化的世界,这三者要与社会有机融合成为一个“熔炉型”世界。在我国,面对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三农”问题愈发突出。为实现“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更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大众文化的支持,更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大众文化提供的基本保障。如果不能确保农村文化的更新和跳跃式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将缺少“文化基因”的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将缺少智力支撑,农村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也将失去最基本的根基。因此,有效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当坚持“以设施为基础,以内容为核心,以产业为关键”的核心原则,并紧紧围绕这三大核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近年来,黑龙江以省政府和各地市区政府为主导,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得益于此,黑龙江省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全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农村文化生活活动不断丰富。但是,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整体态势上来说还欠缺不少,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仍相对落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了公共财政水平,公共财政水平决定了公共服务水平。近年来,黑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支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但相对于农村而言,公共财政规模不大,人均财政占有量更是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和文化教育娱乐支出尽管排位在全国的上中等,但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滞后的基本格局并未根本改变。

2.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短缺。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不难发现本省的县、乡、村级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配套度十分薄弱,突出表现在设施陈旧落后、保护和维修不善。本来就稀缺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效率不高,政府的投入大多只有“建”的投入,没有日常维护,即“管理”的投入。一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往往只是承载了书写政府业绩的作用,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投资后,仅流于表象的展示,缺少必要的活动器材的支持和后备经费的支撑,建成后多处于“长年不能开展文艺活动,资产闲置或挪作他用,文化阵地陷入虚设的境地”。导致农民群众并没有真正受益,或没有长远受益。

3.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足。黑龙江在全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出于种种原因在投入上存在明显的不足,其主要表现在: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总量偏少,并没有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支出比重偏低;城乡文化事业投入差距过大,农村文化投入比重偏低。

4.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匮乏。与黑龙江省内城市和其他省市的农村相比,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针对本省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开展的适宜性文化活动较少,同时,本省还缺乏有利于提高农民人民群众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的培训,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很单调,多数县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运转困难,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为基层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黑龙江省县级图书馆购书经费不足,图书更新缓慢;县级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设备落后且短缺,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进展缓慢;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有待发展。

二、有效构建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策略建议

1.合理建设并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立以政府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体系,省政府要主抓全局导向,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具体情况,针对性地建设适合本地乡镇村的大众文化服务设施,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联建共享”为指导原则。在全过程中,应当合理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并在后续过程中不断地加以完善,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利用高效”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完善重大文体设施体系,建设好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首先在乡镇村,应当强化乡镇级文化站的主体功能地位,以文化站为服务的核心组织,并围绕该核心组织建立以文化馆和文化广场为辐射点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圈”,实现乡镇文化站“图书阅览、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的功能化发展。其次,在公共文化消费的终端,即村一级,结合各个村、屯、圈、场当地居民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适宜性较强的文化服务设施,如普适性较强的图书室、乡间健身路径等,让村民不出村即可享受贴心的文化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给予其适当的利益补偿以减轻公共财政的压力。

2.构建以内容为的核心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文艺的创作应当更多地源于实际并结合实际,因而应当加大引导,鼓励更多的文艺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深入农村基层、探索农民生活、发现农村优点、点燃农民活力,并以高昂的激情积极创作以农村、农民、农业为题材的优秀高质量的文化作品。

要发挥各个基层农民自治组织的力量,坚持面向现实、面向农村、面向生活、面向农民的文化服务标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义,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娱乐活动,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去参与和享受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积极发挥城市的文化优势,以“科教文卫”下乡为契机,实现城市文化对农村文化的反哺,引导建立农村公益性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构建以“政府、社会、市场、群众”为主体的农村文化运行机制,保障农村文化服务供给的“不断档、不断代”,让农民群众直接地、更多地享受城市文化的“基因”,真正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3.建立以农村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前期政府主导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进一步的完善中不能抛弃既有的基础设施,应当加以充分利用,构建以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有效发挥这些文化设施的基础性作用,为构建完整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同时,在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不仅应该建设好公共文化设施,而且必须管理好、运用好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充分发挥这些设施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

4.提高农村文化产业支撑和农村公共文化市场供给水平。中国正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当以市场机制为主努力构建市场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市场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让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主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供需关系,使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途径。

黑龙江省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丰富文化市场,搞活文化市场,带动相关配套服务产业。其主要措施可采取:文化产业化,支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搞活民间习俗文化,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培育新的文化市场增长点,确保农村文化公共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市场的供给水平,必须依靠提高农村公共文化市场的供给能力上来。只有依靠有效的市场供给能力,才有确保文化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的可能。这就需要努力引导并大力推进城市文化服务进乡村,以城市的文化服务优势带动乡村文化市场的活跃。其具体要求大体如下:必须充分发挥农村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提高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水平,村文化活动室一室多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必须努力提供丰富的农村文化服务,主要是扩展大众媒体为农村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推广涉农题材优秀文艺作品进市场,带动城市优秀公益文化进乡村;以乡镇文化站为依托,做大做强具有突出特色的地方农村公共文化活动,以点带面实现各乡镇的互动和良性发展。以此提高农村大众文化市场化水平,保障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结论

农村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成员,农业是整个国民社会的基础。搞活农业、致富农民、建设好农村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进步、农民的提高都离不开文化的支撑,农村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现阶段,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着力点。要通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为农村的改善和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提高提供必要的文化支持,特别是通过丰富农村大众文化生活、完善农村大众文化服务市场,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合理、运作高效的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提高农村文化产业支撑和农村公共文化市场供给水平,协调农村文化需求与供给间的不和谐因素;通过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谋划合理布局和功能搭配,建立以农村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建立以内容为核心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构建合理、高效、科学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才具有可行性保障,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才能够真正地得到保障。

[本文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新农村建设中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0E087),黑龙江科技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王爱民.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

[2] 顾金孚.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的途径与模式研究.学术论坛. 2009.

[3] 樊丽明,石绍宾.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品供需均衡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4] 杨玲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2013.

支农服务论文篇9

1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1 农村金融机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共同组成。从 2006 年以来,我国开始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改革进程中,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截至 2010 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509 家,其中开业 395 家。全国新设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 2451 家。

1.2 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现状。

近几年来,各涉农金融机构大力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例如:大力推行创新贷款,通过开办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的问题。从资本市场方面来看,重点之处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股票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等直接融资产品,进一步拓宽了涉农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来源。至 2010 年 6 月末,共有 14 家涉农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实现了上市融资,合计募集资金 118.8 亿元;共有 31 家涉农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 604 亿元,中期票据179 亿元,合计募集资金 783 亿元。

1.3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与这些新要求相比,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其表现有:

1.3.1 农村金融机构和业务萎缩。

目前,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量从农村地区撤离,如 2008 年末,河北省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 9958 个,比 2005 年减少 766 个,保留下来的分支机构也不再有独立的贷款权限,变成了单纯的“吸储机器”,在农村地区的存贷差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方面只对少数农户发放贷款,而抵押品种十分有限,起不到真正为农村弱势群体服务的目的。农信社的改革也使业务不断偏离“三农”,大量资金被投入到了乡镇企业,农业贷款比重不断下降。

1.3.2 农村金融机构间的分工不合理且效率低下。

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间缺乏竞争性,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几乎处于垄断的地位,垄断必然带来低效,损害了农村需求者的利益。另外,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农村商业性金融结合的不好,农村政策性导向的力度不大,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提供的适合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

1.3.3 农村资金缺口大且大量外流。

现阶段,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大量外流到城市或非农产业的现象仍存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量缩减,剩余的部分分支机构也不再有独立的贷款审批权,只具有资金组织权、贷款调查权和回收权,成为了“吸储机器”。邮政储蓄银行利用网点多,结算畅通的优势,大量吸收农村存款,吸收的存款主要上缴总局,用来同业存放和证券投资,没有使资金真正回笼到农村地区。

1.3.4 组织管理体系混乱,缺乏与农村金融相匹配的配套设施及保障。

目前,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社会信用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中介服务不规范,致使难以控制农村贷款的风险。另外,许多商业银行农村分支机构和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只考虑仕途升迁和个人利益,忽视经营管理和农户的金融需求。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较窄,信用担保机构在农村地区的缺乏等现象,这些都不同程度的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1.3.5 金融创新不足。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和服务水平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目前农村金融产品品种单一。农村金融主要以传统贷款为主,贷款种类较少,缺乏票据融资、项目理财、投资顾问等新的金融服务,无法满足一些优质客户的金融产品需求,而流失一批优势客源。并且,金融服务手段落后,受人才、技术等条件影响,金融业务办理时间较长、效率低,且低风险、高收益的中间业务缺乏。

2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启示。

农村金融是一个国家处于二元经济时期所特有的金融现象,各国在此过程中都多少遇到了一些问题,因此,我们从发达国家农村金融体系中,找出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2.1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

2.1.1 美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美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较晚,在 20 世纪初期大多数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才开始建立,为了实现农村金融体系的迅速完善,美国政府最初采取了先由政府创设,后积极培育农民力量,政府干预在逐渐淡出的策略。美国根据《农业信贷发》建立了一个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美国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实行了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措施。在美国,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美国的农业实行农场主经营的特色,能满足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支农意愿强烈。

2.1.2 日本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日本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经济实力较强,以合作金融为依托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日本的农业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和农业信用保证机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主要是日本政府根据《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设立的。农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其它几个国家相比,日本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力度最高,日本政府通过向农协组合增拨财政资金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

2.1.3 印度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印度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人均耕地较少,正处于工业化和传统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中,经济相对落后,主要依靠大银行来带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印度颁布了《印度储备银行法》来保障农村金融对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了 31 家分支机构,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了 2- 3 家分支机构,并且规定了必须将全部贷款的 18%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在扶持农村金融机构方面,印度对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了利率补贴计划,并且规定了商业银行农村信贷的差别利率。印度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宽松优惠的贷款条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颁布的《地区农村银行法》明确规定,地区农村银行的经营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到目前为止受到忽略的那部分人的专门需要”。

2.2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借鉴与启示。

2.2.1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与完善需要政府的扶持。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同时也是一个弱质产业,追求高利润的农村金融机构,会从收益较低的农业和农村流向工业和大城市,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失灵需要政府的介入加以纠正。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制定一套扶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措施。

2.2.2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效运作,避免人为因素的干预,以更好的保障农业发展。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针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法律法规,因此,我国应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规范农村金融体系的行为。

2.2.3 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各国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法律制度,建立各种管理、协调、服务性机构,设立担保基金,发展农业保险等措施来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农村金融环境的不断优化,使愿意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逐渐实现多元化,推动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2.2.4 商行支农力度的加大。

国外的经验表明,政府无权强迫商业银行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但可通过运用利益机制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自愿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政府也可以要求商业银行将存款增长按一定比例用于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购买,对于支持政府农业政策的商业银行贷款给予利差补贴等。

3 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对策选择。

3.1 规范农村金融机构及业务。

依照透支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正常发展。同时放宽保留下来的金融分支机构的独立贷款权限,增加对农村地区的贷款额度,加大对乡镇企业资金注入。此外,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模式,国家可以给予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免除保费收入的一切税费,加大保险组织自身积累功能,保障农业正常发展。

3.2 对农村金融机构要有明确的功能定位。

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在充分发挥农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基础上,形成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首先,农信社要经营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其次,农业银行要立足农村金融、发挥出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的作用。再次,农业发展银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把建全市场机制、提高市场效率、繁荣农村金融市场作为长期目标。除此以外,支持发展其他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引导其他金融体系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

3.3 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建立资金均衡机制,首先,建立金融机构考评制度,监督金融机构履行农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财政资金补充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和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的转化为农村投资。其次,结合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把其他金融机构推入或引入农业领域,规定县及县以下的金融机构,在农业上的贷款必须达到吸收存款额度一定比例,以减少农村资金外流。

3.4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更新金融发展理念。首先,大力推行创新贷款,通过开办创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农业贷款难、农村发展慢、农户收入少的问题。其次,建立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再次,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以适应经营者对结算、票据流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最后,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在农村建立多层次体系、多经营主体的农村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祝志民,张莉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调查与分析。乡镇经济,2007(12):017.

[2]陈时兴。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国外经验及启示。中共浙江省党委校学报,2006(2):008.

[3]李巧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9):033.

[4]梁春艳。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路径研究:[学位论文],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0.

支农服务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190-02

一、农信社服务农村产业链存在的优势

1.先天的地域优势和优越的网点优势。众所周知,农村信用社的来源和“根据地”就是广阔的农村大地,存在于农村的金融机构中,无论从数量上、服务深入程度上,还是被认知认可程度上看,农村信用社所开办的机构和网点都占据着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这就为农村信用社更好为农村产业链建设服务提供了极为丰富的伸展余地和天时、地利、人和俱全的独特优势。

2.丰富的农村金融服务经验和深厚的社会人文背景。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基础和出发点,以扶持农村产业,带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己任,在长时期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历程中同广大农民建立了较为融洽的朴实感情。不仅如此,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用社对农村产业链发展的需求掌握得更具体、理解得更深入,想出的办法和提供的服务最符合农民兄弟的期盼和意愿,由金融服务转化为经济发展成果,过程更短、成功率更高。与此同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通过持续的软硬件建设和规范化,无论是从服务意识、服务能力,还是从条件环境上看,都有长足和极为迅速地提升。深厚的经验和感情积累,加上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上不断进行的自我超越,构筑起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民更为坚固的联系。

3.农民对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愿望更迫切。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新时期农民日益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走入了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农村经济发展道路。不仅如此,随时国家对农村教育事业的大力促进,农民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新生代农民综合素质显著增强,渴望以农业的产业化带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已成为绝大多数农民的共识。与此同时,大量既有丰富工作经验又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外出务工农民,怀着报效家乡的强烈愿望,立志回乡干一番事业;一大批学有所成的大学生也希望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本领在家乡的热土上施展自己的才华,带领家乡人民迟早走上小康之路。以上这三类人构成了农村产业链发展的主要潜在力量,为农信社服务三农和农村产业链发展创造了极佳的技术和人力资源准备。

二、农信社服务农村产业链的信贷环境分析

1.自然灾害对农信信贷支持农村产业链发展的影响。农信社信贷支持农村产业链发展的最终目的农信社事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互利双赢。应该看到,近几年来,为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农村信用社在服务农村产业链的同时,也因地制宜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措施,并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但无法回避的是,支农贷款一般情况下时间都比较长,而贷款周期越长,受各种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就越大,特别是在农村保险市场还不很完善的前提下,如出现洪水、干旱、冰雪凝冻等自然灾害,都可能对农村产业链构成极大威胁,严重时可直接导致毁灭性的打击。正因为此,农信信贷支持农村产业链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各种自然灾害信贷资产安全性及质量的影响,信用社选择农业贷款投放以支持农村产业链发展,既要看准选准项目,进行充分的贷前评估,严格贷前审查,又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完善的担保措施,贷款投放后,要时时跟踪,经常和对方保持畅通的联系,凡事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给农信信贷支持农村产业链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2.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热情对农信信贷工作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致力于农村经济建设,服务农村产业链发展,越来越成为农村基础政府工作的重点,特别在一些大型的农村产业链项目建设上,地方政府为了使其早日建成并迅速发挥经济效益,基本上是要土地给土地,要政策给政策,竭尽所能为提供便利。由于信用社是资金支持农村产业链建设的主渠道,一些地方政府担心企业得不到信用社的信贷支持,常常有意无意地向农信社施加影响,行政干预农信社正常的信贷投放决策。而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农信社要求得较有利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同样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信贷支持农村产业链建设,既要顾及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发展,又要妥善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最终促成农村产业链发展、地方政府、信用社三者良性互动、多赢互惠、和谐融洽的健康格局。

支农服务论文篇11

 

一、案例背景

1、黑龙江省土地面积45.48万平方千米,幅员6.8亿亩,耕地面积约1.7亿亩,其中粮食作物1.3亿亩。全省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杂粮为主。全省叶面肥年使用量约1万吨,销售额约1亿元,叶面肥市场前景广阔。

2、喷施宝项目是中国邮政公司统一签订的项目,具有体积小、施用简单、便于操作、经营风险低的特点,适合刚进入农资市场的邮政职工宣传推广。

二、营销策略

自2005年开展农资分销业务以来,我省本着转变观念认识到位、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创新思路宣传到位、打造品牌服务到位的营销思路,采取边调研边分析、边宣传边推广、边总结边推进的工作方法,推动了喷施宝分销业务的快速发展。我们的主要营销策略是:

1、宣传策略。本着“不求人人使用、但求人人知晓”的原则,我省因地制宜,采取制作墙体广告,播放媒体广告、媒体新闻,制作商信,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充分利用流动集市等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大力宣传喷施宝的优势、特点及效能。一是组织人员深入村屯,挨家挨户的走,直接与农户接触,边走访、边宣传、边讲课、边销售,入户率达到87%。二是利用农粮直补金的契机,制作了板式广告222500张,由农村财政所代为张贴,并随存折为每个农户赠送邮政农资分销业务的宣传折,宣传喷施宝。三是随集而动,哪里有集市,就把彩虹门支在那里,把条幅挂到那里,把产品摆到那里,把宣传单发到那里。四是利用县乡召开农村工作会、会计培训班、村长支书会议等有利时机,到现场宣传喷施宝。七是将喷施宝产品及服务“三农”的有关内容编成二人转,在各乡镇、农场演出。并将二人转刻录成光碟,发到各支局、“三农”服务站进行播放宣传。截止到目前,全省制作墙体广告13770块,条幅125199条,刻录光碟23万张,发放宣传单185万份。

2、培训策略。以会代训、自办报刊等形式对分销人员及三农服务站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利用厂家的技术力量和聘请的农技师,对三农服务站、代办人员、支局营投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分层的技术培训,深入村屯对农民进行农技知识培训。有些局还创办《服务三农资讯》,《三农之友》、《明义邮政服务“三农”信息报》等咨讯,刊登全国农业发展信息,邮政分销的农资、农药产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科学种田小常识,以及气象预报、灾情预警等相关农业信息,设专家答疑解难专栏。通过农村支局或“三农”服务站赠阅给广大农户,帮助农民掌握科技种田常识。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认可邮政服务。全省自办报刊发行1224期,发行邮政服务“三农”信息报达2225万份。

3、示范效果拉动策略。“说一千道一万,不如田间做实验”,各局选取大豆、水稻、玉米、蔬菜、瓜果等不同作物种类,精选位置比较醒目的道路两边、乡村地头、农家小园、邮政局所院内等不同地点广建试范田,竖立试范田标识,组织农民现场参观试范田的对比效果,让农民从心理认可喷施宝,每年全省建示范田过万块。为了让更多的农民了解使用效果,我们采集典型农户的示范效果,制作了宣传光碟,发到各支局、“三农”服务站进行宣传,有效地促进了下一年度喷施宝产品的销售。

4、技术服务策略。我们在推广喷施宝的同时,还把病虫害防治放在首位,在病虫害多发时期,我们分销人员、农技师和三农服务站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及时帮助农民治疗庄稼病虫害疾病。各局还制作了便民联系卡,解决农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于我省农民地多,喷施叶面肥的工作量非常大,为了解决喷施难题,各地市县局纷纷自筹资金购置喷施设备,为农民开展“代喷服务”。良好的技术服务得到农民的信任,使全省喷施宝销售突飞猛进。论文大全,业务。。

4、激励策略。为了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我省制定了喷施宝促销、攻坚活动方案,制定了透明度高,颇具吸引力的鼓励政策,设立了农资分销配送达标奖、突破奖和超常突破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奖,还设立了优秀三农服务站,优秀农技师,喷施宝分销骨干县,喷施宝分销状元,优秀支局长,优秀投递员等奖项,分别以现金、机动车、旅游等形式作为销售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分销人员及“三农”服务站人员的积极性。

三、营销成果

1、2005年以来,我省共分销“喷施宝”546.86吨,每年的喷施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

2、通过喷施宝的分销,锻炼了一支优秀的营销队伍,

建立了一批精品三农服务站。

3、 使用喷施宝,农民增产增收达到20%以上,树立了

邮政分销农资的品牌形象,为发展其他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论文大全,业务。。

四、营销体会

1、领导重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我省的喷施宝分销工作,得到了省公司的领导和各地市县局的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地市县局都将喷施宝分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和业务收入的增长点,为业务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2、服务营销是产品推广成功的关键。无论是请厂家、专家或政府联合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农技知识培训,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解决病虫害,还是为农民提供代喷服务。这些增值服务都让邮政分销的产品具有着持续的竞争优势。论文大全,业务。。

3、渠道建设是业务发展的基础。凡是三农服务站建设

支农服务论文篇12

 

新农村建设开启了由从农村汲取资源到反哺农村的战略转向,各级政府开始加大了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乡镇政府直接面对农村社区,是沟通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桥梁”,是各种惠农政策的执行者和操作者,其公共治理的水平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一独特地位,决定了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服务责任,提高服务能力成为迫切需求。如何适应需要,应对挑战,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型基层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乡镇政府提高服务能力的制约因素分析。

乡镇政府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需要对当前存在的服务困境及其成因进行深层次的剖析。 理论研究的不足使乡镇政府服务职能的发挥缺乏理论指导。我国学术界对于政府职能的研究很多,但主要针对的是高层级政府。而乡级政府与这些高层级政府所拥有的权限、管理区域都有很大差别,适合于高层级政府的职能未必适合于乡级政府。所以,理论界的这种宏观性的研究成果不能为乡镇政府职能定位、能力提高提供理论依据。由于理论认识不足导致乡镇政府仍习惯于强制性管理,意识不到到底应该怎样发挥自己的服务作用,提高服务能力。

县乡压力型体制不利于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提高。县乡压力型体制的主要特点就是县级政府将确定的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论文范文,层层下包给各个乡镇政府,实行“分包式”的任务考核机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考核方式,而且,考核结果跟乡镇干部的“政绩、荣辱、升迁”相挂钩。这种单向问责机制使得乡镇政府只对上面的县级政府负责,不对下面的农民负责,把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都转移到了完成县级政府或上级部门下达的考核任务,使出浑身解数搞好各种接待、检查、评比、达标、考核,而对于乡镇的本职工作则没有时间和精力来顾及,该管的没有能力管,不该管的又不得不管,造成乡镇政府职能的异化。

乡镇干部服务“三农”的本领相对欠缺导致服务质量低。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干部的服务能力上,但乡镇干部队伍素质低导致很难提高服务水平。表现在:(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农业型、管理型的干部多;经济型、技术服务型的干部少。据统计,在我国的乡镇干部中,行政管理型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近80%,技术服务型干部数量非常少。[1](二)是干部队伍管理不合理。乡镇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往往成为上级机关的“减压器”。乡镇主要领导多从上级机关下派,往往是到下面“镀金”,真正安心基层工作的较少;而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同志,虽然经验丰富,业务熟悉,却感到政治上没有出路,工作积极性难以充分发挥。(三)是乡镇干部的服务水平急需提高。不少乡镇干部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大中专教育,法律、经济、管理、农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文化素质低、科技水平低、致富能力低的状况严重。

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政府逐步演化成一个权力空壳化、责任无限化的行政组织,而且这种职能弱化、责权分离的趋势仍在进一步加剧。长期以来,我国乡镇建制遵循与上级“对口”模式,上面多少庙,下面多少神,这种机构和岗位设置是根据上级部门的需要而不是根据乡镇实际需要,这些县职能部门派驻的乡镇机构,代表各部门行使职能,人权、事权、财权属于上级部门,乡镇政府无权对他们管理,严重影响农村全面工作的开展。

财政赤字突出,影响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发挥。中西部地区,在税费时代乡镇财政来源主要是农业税及与农业相关的各种税费,工商税和所得税是微乎其微。农业税取消后,这些乡镇几乎断绝了财政来源,乡镇已经无力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收入缺口增大的同时,乡镇道路建设、公益事业、优抚、五保户赡养、计划生育等支出基本上都转移到乡镇财政的预算中开支论文范文,进一步加剧财政困难。总之,基层政权处于高负债、高风险的运转状态,财政困难重重,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改革管理体制,强化资源配置,提高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

乡镇政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提供公共产品。承担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与生活、生产、治理、社会发展等相关的半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或纯公共产品。(二)提供公共服务。为农民提供如市场信息、技术推广、抗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解除地区封锁与垄断,取消行业保护,构建较完善的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三)进行公共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做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社会治理与资源治理、结果治理与过程治理、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的统一。

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要不断强化资源培植,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关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理论研究,为提高服务能力提供理论支持。理论界和各级政府部门要密切关注乡镇政府服务性职能的理论研究,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乡镇政府的特殊地位以及社会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国情,解决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如何服务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借鉴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管理经验,努力形成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乡镇政府职能框架。乡镇政府应坚持“把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根本宗旨”、全面实现“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2]树立引导农民发展生产、勇当“掌舵人”、“导航者”的理念,积极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规模农业,积极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法律等服务。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传播科普知识,有针对性的举办农民培训班,建立一批科技示范村组和基地,带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致富增收的能力。

调整对乡镇基层政府的考核标准。乡镇要提高服务能力,就必须改变政绩考核标准,建立起公共服务取向的政绩考核体系。考核评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一)社会安全服务。即社会治安能否得到保障,当地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得到有力打击,法律法规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二)农民增收问题。能否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空间,增加就业机会;能否为农民提供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技能水平;能否为农产品打开销路;能否给予农民创业进行金融贷款资助。(三)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能否千方百计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线标准,切实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四)基础设施服务。能否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加快水、电、路、桥梁、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五)其他公共服务。能否在不增加农民付费基础之上,发展义务教育,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农民子女受教育水平。能否推进医疗卫生改革论文范文,提高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否开展新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精神文化享受水平。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乡镇干部选拨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录用那些有一技之长、有较强服务意识的人员。另外,对现有的乡镇人员也要进行培训,让他们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一)要建立按需所学机制,“三农”需要什么,干部就学习什么,把每位干部逐步培养为“有技能、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二)要建立每学必考机制,完善干部技能“考核与服务档案”,建立干部技能证书制度,激发干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三)要建立学以致用机制,给真正掌握服务技能的干部以用武之地,增强干部的学习动力。通过学习各项技能,使乡镇干部成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农业生产的技术员、农村矛盾的调解员、发展经济的服务员、为民办事的勤务员。

创新乡镇管理机制。(一)取消“七站八所”,综合设置“一办若干中心”。“一办”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乡镇的全面工作,“若干中心”主要从县直机关部门选派农村指导员、企业助理、科技助理、平安助理、金融助理等组成多种服务中心,深入乡村基层一线,提供技能服务,指导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保证上级惠民政策畅通无阻。随着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上级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会不断强化,各项惠农资金会逐年增长,乡镇政府必须保证农民群众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得到及时兑现。为此,乡镇政府要设置专业机构,通过及时、准确、多途径的信息公开,确保惠农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要以全程代办和服务承诺制为主要措施,采取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把上级惠农政策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建立村务运行质询监督制,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解决村民参与村务知情难、作主难、监督难的“三难”问题,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建立合理的财政体制,为提高服务能力提供财力支持。财是政的基础,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要保障乡镇政府有较为充分的财力服务“三农”。(一)国家和省市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2010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三农”投入8183亿元,比上年增加930亿元论文范文,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增加投入。[3](二)乡镇要不断发展经济、壮大财源,形成稳定增长的收入来源。乡镇应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既注重发展投入少、见效快的项目,又注意发展生产周期长、税源稳定的项目,走农、工、贸、产、供、销一条龙的路子,以形成稳定可靠的财源体系。同时优化环境,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加强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财政能力。(三)要妥善解决农村公益事业的费用。国家和省市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减少乡镇财务配套和农民自筹资金的份额,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谁的孩子谁监护”的原则,应由国家承担的义务由国家承担,应由省市政府承担的责任由省市承担。例如:普九义务教育方面的费用,象危房改造、教学设施改进、两免一补等都应由国家承担;而乡村公路的建设、农田管网的改进则由省市承担。温家宝总理指出:201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让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4]

参考文献:

[1]于明志.乡镇职能转变与行政权力的重构[J].《实事求是》,2008(01),38-40页.

[2]杨静.如何用法治手段保障“服务型政府”构建[J]《中国司法》,2008(08)101-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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