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4-01 10:34:01

国民技术论文

国民技术论文篇1

农业技术推广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第三条国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农业的发展;(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五)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六)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十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国家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第十一条乡、民族乡、镇以上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是:(一)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三)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四)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第十二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中等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的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第十三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技术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技术服务。推广农业技术应当选择有条件的农户,进行应用示范。国家采取措施,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农民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证书。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推动、帮助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第十四条农场、林场、牧场、渔场除做好本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外,应当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第十五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教育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劳动者的技术素质。国家鼓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教育。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的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评定职称时,应当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中的群众性科技组织,发挥它们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的作用。第三章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十七条推广农业技术应当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列入国家和地方有关科技发展的计划,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该农业科研单位、该学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第十九

条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向农业劳动者推广未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农业技术,给农业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条农业劳动者根据自愿的原则应用农业技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给农业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一条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组织农业劳动者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他们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农业劳动者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技术培训、资金、物资和销售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第二十二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除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外,实行无偿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当事人各方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农业技术所需的经费,由政府财政拨给。第四章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国家逐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应当使该资金逐年增长。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以及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的渠道,筹集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截留或者挪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对于乡、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第二十五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其举办的企业的以工补农、建农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额,用于本乡、本村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第二十六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技术指导与物资供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举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第二十七条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进行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开展农业推广工作的必要的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不受侵占。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民技术论文篇2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的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具有灿烂的文化、悠久的历史,中华民族文化几千年历久不衰,中华文化的链条没有间断。但是进入现代文明社会,各个少数民族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当中,世代相传的优秀的文化面临着消亡和被同化的困境。面临着两难的选择,一是如何弘扬、保留自己的传统文化,能使自己的传统文化在现代的社会发展过程当中不落伍或者不被抛弃;同时,又吸收其他先进民族的文化,甚至世界一切先进民族的文化,使自己的文化不断得到创新,使自己的民族文化不断的发展进步。少数民族文化与其它文化交流,受着外来文化的影响,对此,许多专家和学者开始关注科技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作用,开展研究,成果丰厚。

笔者对近年来的学术期刊和相关的著作进行了目录检索和查阅,通过对这些文献的分析,可以发现专家与学者们主要从民族文化的理论、学术活动、技术手段、传承和保护的模式、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研究,收集的材料也主要是从事文化研究的专家和专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学者的实际调查所得。研究的动态变化上,改革开放以前学者们对此的研究较少,进入20世纪八十年代后的研究成果较多,早期也主要是对民族文化的收集与整理,后期才逐渐将少数民族与汉文化,与国外文化进行比较研究,而且随着研究的深入,对此的研究也更加理性和全面。本文对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归纳和总结。

一、科技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中的作用理论的研究

专家与学者们主要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的模式、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研究,收集的材料也主要是从事文化研究的专家和专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学者的实际调查所得。龙秀雄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加强了文化交流,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融合和人类文化的进步,同时也在深刻影响民族文化的外部环境、物质基础和深层结构等,对民族文化主体性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王舒宇认为科学技术是一种文化因素和文化力量,渗透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多个领域,对民族文化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和支撑作用。[2]徐延花分析文化与科技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方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一资源,为民族发展的现实服务。[3]李忠斌的观点,科技进步丰富了民族文化的内涵,推动着民族文化向更高层次演进。[4]专家学者们在科技进步的宏观内涵下对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积极作用做出了正面的,客观的判断,在此研究的基础上,对民族文化和科技发展相互之间的规律,对研究前景进行了展望。

二、综合全面的分析科技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中的作用的理论研究

同时,部分学者也在关注着科技在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相互作用中,正反面等做了相关的研究,发表了很多独特的见解。从全面大局方面,梅其君认为“现代技术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具有双重性:有利于和不利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方面有共存现象”[5]。龙秀雄也分析了在全球化背景和受先进科技影响下,传统民族文化的发展所面临的严峻的考验[7]。从正面方面的观点分析,“要使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超常规的发展,必须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文化必须普及科技。可以说,科技能力普及直接影响着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和经济的发展。[6]”从反面分析,吕乃基也分析出“21世纪科学技术所起的作用又有新的特点,在技术领域互联网对民族文化消融所起的影响,比以往的任何平台更大,……凡此种种,都从不同侧面,在不同程度上起到消融民族文化的作用[8]。”

科技与文化之间本来存在着互渗互促的关系,研究者已经认识到在民族文化建设过程中,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可能给民族文化造成的潜在威胁,以及最大限度地设法消除和避免这种负面影响,也看到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我国文化建设和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如何充分利用它们为我国当今正在进行的民族文化建设事业服务。

三、教育技术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理论研究

现代民族文化的发展最终要体现和落实在传播载体上,也就是体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方式,技术手段。民族文化的发展不仅反映着现代文化的实质内容和水平,而且也是现代文化得以现实存在和传承的根据。把现代民族文化的传承方式引入教育,使教育技术活动的条件、手段和方法与现代民族文化处于同等水平与同种构造,文化教育才可能真正成为培养现代文化人、传播现代民族文化的有力工具。对此,学者们也研究分析出通过教育技术可以使教育按着现代民族文化的生成条件和方式去配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设备,选择和运用适应民族文化传播的教育教学手段、方式、运行机制和实施方法,从而根本上保证现代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播,并使民族文化得到有效的发展。杨改学、张筱兰分析如何将现代科学技术、传播技术,媒体技术等运用于少数民族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素质 ,加速藏文化和其它外来文化的交流与融合。[9]李永铎在研究传承新疆维吾尔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时就分析,“充分开发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与教学实践的紧密结合……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教育教学的新规律,提高民族音乐的教学水平,传承新疆维吾尔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发展木卡姆音乐的教育,使之后继有人”[10]。也有专家和学者探讨民族文化与教育之间的关系,“必须以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和教育传统为依托 深刻挖掘我们本民族自己的文化精髓,并在现代科技和现代社会的催化下……汲取百家之长 建立起我们自己的具有国际意识的民族特色的教育技术学”[11]。黄文(2011)认为跨越部门与行业的界限…… 实现遗产教育共享……加快人力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的基础。[12]

关于学校的教育和教育技术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作用研究,此类学者大部分是在高校任教或者深造,对此的研究颇多。探讨的是学校如何能让少数民族文化更好的传承和发展,学校传承民族文化还有不少难题需要破解。比如师资缺乏,“民族文化的传承,关键在于教师。农村地区、偏远山区的民族学校师资力量本来就很薄弱,要想再解决民族文化课程的师资问题,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考[13]”。另外如语言危机,研究指出,民族语言传承的危机,部分来自于民族成员对自己的语言、文化缺乏正确的认知,认为本民族的弱势地位是由文化造成的,产生了对民族耻于认同的心理,导致青少年对本民族语言不熟悉、不了解、不喜欢的不正常状况。民族语言的危机还源于社会经济的压力,有些少数民族认为自己的语言没有实用的价值,抛弃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转而使用另外一种语言,民族学校的学生也大量流入汉族学校学习。“全球化、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转变民族成员的观念,形成“文化自觉”,让民族语言得到更好的传承,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命题[14]。”对此,如何去教育,如何使用教育去引导,更值得学者专家进行深入广泛的研究和探讨。学者也认为民族学校的发展非常艰难,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文化传承的角度看,目前国家的政策倾斜性还不强,资金扶持的力度不够……在很多地方,民族文化的学校传承缺乏整体规划”[15]。民族文化传承困惑,在学校传承中,如何去梳理,如何界定传承的范围,那些文化可以注入时代元素使其走得更远,都是困扰民族地区学校的难题。在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如何发挥民族文化对学生的吸引力,解决生源问题,如何应对当前应试教育的影响,解决民族文化传承与提高升学率的矛盾,都是研究者关注的问题。对此,何波分析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民族文化在传承和发展中表现出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地域性、历史性的自足系统,发现其科学精神缺乏的弊病。[16]

四、信息技术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理论研究

信息技术作为现在最为重要的一种文化传播技术手段,在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在中国的现代化潮流中,如何保持少数民族艺术的原生态学习与传承,不仅仅是少数民族地区面临的的问题,也是学者和专家一直在寻求解决的严峻课题。他们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分析信息技术对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影响。路炜峰尝试从当代信息技术与少数民族艺术课程整合的角度对这一课题进行探索,“在中国教育体制中利用当代信息技术的保真性,大众性共享性和跨越时空等性质进行保持少数民族艺术文化独特性的学习与传承探索,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17]赵生辉(2009)在《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族文化融合的理念与途径》一文中从文化融合的理念出发,分析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文化融合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并探讨了现阶段推进两者融合的若干实践途径[18]。“利用数字化技术可以对少数民族文字历史档案 (古籍、文书、石刻、金文、印章等)进行有效的保护和抢救,可以实现少数民族文字历史的数字化与信息化管理,……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传播并为社会利用[19]。王恒桓认为现代交通与通信技术的革命性变革已导致文化的交流特别是产生、创造机制上发生了重大变化,文化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关系以及人们对待文化的态度、认识心理都与过去的文化有着本质的差别[20]。

一般而言,文化的变异度不但受制于本土文化的生态、心态环境和开放程度,而且主要直接受制于文化交流方式。同样的,现代技术照样对少数民族文化造成影响,处于弱势文化的民族,在传播处于不利地位,慢慢发生着改变。例如在建筑文化方面,一些发展较快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民居(如 吊脚楼 )正被建造更方便的平房和钢筋水泥结构楼房所取代,有的少数民族地区虽然保持了传统的民居,但从建筑材料、样式到内部装饰都已十分考究并具有了相当的现代气息[21]。

评语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近年来科技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研究的理论、学术发展方向、技术手段、传承和保护的模式、发展战略以及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向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有的方面没有涉及或是研究的不够,今后有待加强,归纳如下:

第一,科技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方面具有的选择与整理的理论研究。科技民族对文化的传递必须经过一个文化良性选择的过程,没有文化良性选择的教育技术就不能成为教育技术,特别是对作为专门教育机构的学校来说更是如此,文化良性选择贯穿于教育技术的始终。通过教育技术的选择过程,使本民族文化的合理内核得以凸现,得到传承和发展,也使外来的优秀文化能进入教育技术这一文化融合和传承的最主要的通道。这是民族文化整合,最终得到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二,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对民族文化传播的功能研究存在不足。同一文化内知识、观念、价值规范的传承和不同文化的接触、文化输入输出之间的关联研究存在不能完善。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通过课程来促成文化的保存、积淀和增殖和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可以传播和扩散外来文化之间的关系研究。但相关的研究还是不多。

第三科技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功能上来研究。在民族文化传承方面措施不力,在传承的模式上,如何突破现有的模式,使传承的载体从显性向隐性渗透,使民族文化的精髓真正融入到少数民族群体的血液中,这是一个难题。

第四,从收集到的文献可以看出,现在的科技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中的作用民族研究主要是从技术,理论的角度进行研究,而从更广的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影视人类学角度进行研究的较少,所以这方面的研究可以加强。

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研究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研究得当,利用得法,则可造福于少数民族文化。我们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传承和保护以及相关的研究要有紧迫感,紧跟科技进步的时代步伐,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方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一资源,为民族发展的现实服务,并展开更加深刻的研究。许多发展中的国家、民族在经历经济发展巨变的过程中,其民族传统文化都经历了从被忽视到重新回归的过程。我们应该吸取前车之鉴,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问题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及时破解传承中的难题,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笔者相信,在今后的科技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研究不但能够克服这些不足之处,而且能开拓新的领域,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龙秀雄.论现代科技发展对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影响[J] .民族丛刊2009年(5).

[2]王舒宇.论科技对创新民族文化及其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J].思想战线,2008,34(1) .

[3]徐延花.论科技进步与民族文化资源开发 [J].青海经济,1997(3).

[4]李忠斌.论科技进步与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以土家族为例) [J].民族研究(京)2002(03).

[5]吕 涛,赵德胜.民族地区科技普及能力与民族文化产业的关系研究[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3) .

[6]梅其君.现代技术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初探[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10).

[7]龙秀雄.论全球化背景下现代科技对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影响[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5).

[8]吕乃基.2 1世纪科学技术对文化的影响[J].东北大学学报,2001(3).

[9]杨改学,张筱兰.现代教育技术与藏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J].工作研究,200(5).

[10]李永铎.现代教育技术与刀郎木卡姆音乐[J].艺术教育 2006(9).

[11]安涛.文化传统对教育技术的影响[J].中小学电教,2002(7).

[12]黄文.民族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机制探索[J].天府新论,2011(2).

[13]周宏,刘茜.民族文化传承: 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使命[J]教育探索,2011(4)

[14]卢德生.民族成人高等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J].成人教育,2004(S1).

[15]张大友.民族教育功能的失调与矫正[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1 36(3) .

[16]何波.论科学技术教育及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J].青海民族学院报,1998(1).[16]

[17]路炜峰.信息技术与少数民族艺术课程整合思路的研究[J].艺术教育,2007(3).

[18]赵生辉.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族文化融合的理念与途径[J].黑龙江史志.2009(18).

[19]华宁.论少数民族文字历史档案的数字化技术保护 [ J] .档案学研究, 2006 ( 2 ).

[20]王恒桓.信息技术与文化发展[J].太原教育学院学报,2003(21).

国民技术论文篇3

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Traditional Music)第42届世界大会于2013年7月11日至17日在上海音乐学院隆重举行,会议期间共有6场音乐民族志电影放映[①]。面对这种新媒体特性的传统音乐文化的记录与呈现方式,并结合当下民族音乐学研究、教学与就业前景带来的诸多问题,促发笔者的系列感想:即,随着数码影音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以书面文本对传统音乐文化进行描述与记录方式,正在朝着以视听结合的电影文本记录方式的转变。笔者认为,在民族音乐学专业教学与研究中有必要大力开展音乐民族志电影拍摄与制作技术理论的学习,此举既增加了音乐民族志文本的多重表述(或“书写”)方式,又有助于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保存,而且也为解决民族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拓展了诸多思路。

一、民族志电影概述

民族志(ethnography)是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即“描绘人类学”,它是对人以及人的文化进行详细地、动态地、情景化描绘的一种方法,探究的是一个文化的整体******、态度和行为模式,它要求研究者长期地与当地人生活在一起,通过自己的切身体验获得对当地人及其文化的理解。[②]民族志电影则是人类学者以田野考察为基础,借助于影视拍摄与制作技术,以视听形式对某一族群的社会、历史、文化、民俗信仰活动等给予描述与记录。着名民族学人类学家,中国影视人类学学副会长庄孔韶先生认为,“影视人类学是以影像与影视手段表现人类学原理,记录、展示和诠释一个族群的文化或尝试建立比较文化的学问。”[③]国外民族志电影的拍摄起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期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和格雷戈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在巴厘外景拍摄地同时使用了普通相机和电影摄影机。这很可能是首次以系统的和有机的方式在民族志研究手法中将不同影视纪录工具统一起来的尝试。[④] 中国的民族志电影起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中央开展对全国各少数民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社会历史调查。与此同时,决定拍摄少数民族电影,其目的是要将正在迅速变化或即将消失的少数民族社会形态、历史面貌、传统习俗文化尽快真实地记录下来。以中国民族志电影奠基人杨光海先生为代表的民族学者率先尝试拍摄反映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文化的影视记录片——《佤族》,这是我国最早的人类学影视片。[⑤]随后在1978年至1980年,他又相继拍摄了《苗族》、《清水江流域苗族的婚姻》、《苗族的工艺美术》、《苗族的节日》、《苗族的舞蹈》等五部影片,为民族学者独立拍摄人类学影视片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开端。[⑥]之后几十年间,中国人类学者在大量田野实践基础上,产生了很多富有学术价值的影视人类学片子,且在人类学界学者们的共同努力下成立了“中国影视人类学会”,为我国民族志电影的拍摄与制作提供了很好的学术交流平台。

二、音乐民族志电影

音乐民族志电影是建立在长期的田野考察实践与案头工作基础上,对人类音乐文化活动的一种视听结合的“书写”文本。如今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以书面文本为表述方式的音乐民族志正受到来自高科技数码声像技术特征的“音乐民族志电影”文本的挑战,同时,这种视听结合的电子文本也为更客观、真实地、立体地再现、保护与传承人类音乐文化活动提供了多种可能。它是一种由“音乐民族志”+“电影”两种学科理论复合构成的,具有跨界特性的新型专业。它是建立在人类学理论(尤其是田野工作)基础上的,借助于电影制作技术,以声像的语言符号来“书写”族群的音乐文化活动,是一种音视频相结合的电子文本。它实属于电影技术与民族志书写方式相互结合的产物,属于“影视人类学”范畴。

从第42届ICTM会议上放映的6场音乐民族志电影可以看出,这种形式为音乐民族志文本的呈现方式提供了多种可能。因为,音乐民族志电影以高科技的影视制作技术对音乐活动以视听结合的方式,类似于在场感的场景呈现。在某种程度上拉近了文本(音乐民族志电影)与阅读者(观众)之间的距离,这种“书写”方式使观众能更为直观地阅读(观看)与理解人类的音乐文化活动。正如本次会议的参会学者夏洛特·维古诺(Charlotte Vignau)

提交的文章《音乐通过电影演绎:视听下的音乐民族志》一文中阐述了民族志电影对于“书写”音乐表演活动的优势。作者认为:

视听下的音乐民族志写作具有优势,录像或者电影等受到诸多人的推崇。它可以真实传递视听现象,如音乐表演,音乐家、观众及其他人的经历等。为了利用录像及电影来研究民族志,当拍电影和编辑一样成为视听产物的补助时,语境描绘揭示了(主观的)选择,这与其他文献是一致的。……视听音乐民族志可以创立音乐学研究的新课题,而仅运用语言和文字对其进行思考与论述将变得更难。[⑦]

三、中国音乐民族志电影发展现状分析

(一)中国音乐民族志电影拍摄与制作现状

当下,国内民族音乐学界在“音乐民族志电影”拍摄与制作方面,还没有形成规模化、体系化,很多学者的学术汇报多是田野影像片段,没有以人类学思考与影视剪辑技术结合特性的音乐民族志电影文本方式进行呈现。据笔者所知,当下在国内民族音乐学界,上海音乐学院“中国仪式音乐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算是较早关注音乐民族志电影的拍摄与制作的学术研究机构。 “中心” 每年举办的“田野论坛征集人报告会”上,增加了民族志电影放映环节,展示一种更为新颖,与国际学术潮流接轨的交流形式。如“中心”举办的第五届“全国硕、博研究生田野工作论坛”汇报中,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白雪的《共享与合作的田野音乐民族志----以平果嘹歌歌墟为个案、以高清电影表现的田野工作笔记》[⑧],通过影视手段记录、描写并阐释了广西壮族嘹歌歌墟的由来,生存背景、音乐特征及当代变迁。该片在“论坛”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及研究方法和表述的再思考。

萧梅教授认为,曹本冶先生主编的“中国传统民间仪式音乐研究”的几个卷本,或可算是大陆音乐学界最早系统地在民族志出版中配备民族志小型影片的出版物。[⑨]从近几年国内学术报告中来看,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第十六届年会上,高贺杰、刘桂腾、萧梅三位学者以《北方与南方/萨满 与魔婆/斡米南与戴帽》为名,组成了影视民族音乐学专题小组。他们播放了两部分别展现北方斡尔族的萨满晋升仪式的《鼓语》与广西靖西壮族“魔婆”戴帽仪式的《一个魔婆的“加冕”》影片。并从不同的拍摄方式、镜头语言以及人类学田野作业的角度,讨论了影视民族志作业的不同方法及共同关注的问题。“这种通过影视镜头表现学者的田野思考是民族音乐学与影视学结合的新方向。”[⑩]

对某个具体的音乐事项活动场景进行系列性的理论思考与文化阐释;,综上所述,“中心”在中国音乐民族志电影文本的拍摄与制作方面所做的努力与提供的交流平台,将会引导更多学者参与到民族志电影文本的拍摄与制作上来。

(二)制约与限制中国音乐民族志电影发展的相关因素

当下,据笔者了解在国内高等艺术院校的民族音乐学专业培养与教学中,还没有专门开设音乐民族志电影拍摄与制作课程,这不符合目前学科的发展现状,应引起国内学界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产生的问题根源是与当下国内不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专业培养方案的缺失、师资配备的不合理,等等因素有关。

1.不健全的学术评价体系

首先,学术成果的功利性。亟待改变高校职称评审体系中学术评价标准不统一问题。音乐民族志电影是一个视听结合的声像电子文本,当下在中国学术评价体系中,它的制作与发行还不能得到学界的认可。因为学术评价体制基本上是以刊物发表的书面文本作为标准,真正的电子出版物对以搞纯理论的民族音乐学者来说,把它作为学术成果是不能得到承认的。藉此某种程度上限制与制约了中国音乐民族志电影的拍摄与制作工作。另外,音乐民族志电影的前期项目策划、拍摄与后期制作,需要很多财力、物力,对于当下两袖清风,苦做学问的民族音乐学者来说,甚似纸上谈兵,望而不及。同时,音乐民族志电影的拍摄与制作需要团队的协作,不是哪一位学者单**匹马能完成的事情。

其次,建议把拍摄与制作音乐民族志电影作为民族音乐学专业的毕业考核的学术成果之一。有必要在学生毕业学术成果的提交内容中,设立学位论文写作(书面文本)与音乐民族志电影(电子文本)两种文本。而且在学位论文答辩体系中,要专门设立论文宣读与音乐民族志电影播放两个环节。当然它与一般的田野考察影像片段播放不同。它必须是一部内容较为完整的,具有音乐民族志特性的“微电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与提高中国音乐民族志电影的拍摄与制作的整体水平。

第三,营造浓郁的学术舆论环境。当下国内学界还没有展开对音乐民族志电影的学术评介活动,藉此,有必要在音乐专业学术期刊开设“音乐民族志电影”学术评价专栏。对国内外民族音乐学者拍摄与制作的民族志电影进行相关的评介活动。藉此来引导与营造良好的学术舆论环境。比如国外民族音乐学刊物都会开设专栏,对音乐民族志电影进行相关的学术评论。如美国的“民族音乐学”杂志,以及“ICTM年鉴”,后面都有影视和录音制品的评论。又如中国影视人类学副会长庄孔韶先生主编的《流动的印象》一书,其中包括国际人类学民族学联合会第16届大会人类学电影节的影评。这些影评对人类学电影进行了生动形象的评述,把人类学中普遍关注的论题铺陈到读者面前,既富有文学的感性又不乏人类学的理性思考。[11]

2.专业培养方案的缺失与师资配置的不合理

(1)专业培养方案的缺失

与国内人类学界(如“云南大学东亚影视人类学研究所 ”[12])相比,民族音乐学界在民族志电影的拍摄与制作的教学与培养方案方面至今还没有在国内高校全面开展。民族音乐学是一门理论与技术相结合的实践性学科。改善学科当前的培养方案,有助于促进与拓展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为纯粹用文字表述受到局限的音乐民族志书面文本,开辟了一条宽广的道路。因为传统的音乐民族志“书写”方式(书面文本)对具体的音乐表演场景进行描述与记录将变得越来越艰难。据笔者了解,萧梅教授曾于2007年和2008年在上海音乐学院开过两轮“音乐文化研究中的视觉方法”课程,该课程围绕视觉人类学的基本理论,并着重于影视民族志的理论方法与相关音乐民族志的影片分析。而在国外民族音乐学专业教学中,十分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教学,比如美国UCLA等学校的民族音乐学课程,都开设有音视频编辑的课程。[13]因此,要想提升国内音乐民族志电影拍摄与制作水平,必须要从源头解决问题,设立科学、系统化的专业培养与教学方案,组建教学与实验基地。

(2)师资配置的不合理

综观国内民族音乐学专业的师资结构多是由理论型的专家学者组成,很少配备与民族志电影理论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学生的专业学习多是基础理论思考与田野考察实践工作的训练,对田野音像素材缺乏音视频编辑技术的处理,以至于在参加学术报告与学位论文汇报环节,呈现的多是一种碎片性的音像资料,不能真正诠释与解读学者们的研究主旨。所以,尽快进行民族音乐学教学中的民族志电影的编辑与制作方面的师资培训。同时也可以引进或邀请影视人类学、影视拍摄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相关的教学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该专业在国内民族音乐学界朝着规模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

(三)培养方案、发展前景与社会价值

1.培养方案

笔者认为,纯粹的音乐民族志电影与田野中用数码录像机记录的电子文本有很大不同。音乐民族志电影一本会通过三个阶段开展实施,即是,前期项目策划——在场性质的记录与跟踪拍摄——后期的剪辑三个阶段完成。它不完全是单纯地对某场民俗音乐活动进行写实性记录,而是建立在清晰条理化的人类学理论框架中的思考。正如有人类学学者认为:“一部优秀的人类学片,必须将抽象的人类学观点和具象的视听语言融为一体。优秀的人类学片编导,必须具有娴熟的视听语言表达技巧、深厚的人类学理论功底以及敏锐的人类学田野调查的观察力和领悟力。”[14]

在课程设置上除了学习民族音乐学、音乐民族志等理论之外还要系统学习影视人类学、项目策划与撰写、影视制作等相关理论与实操技术(如熟练掌握人类学电影摄制的基本要求)。所以,有必要调整民族音乐学专业培养方案与实施细则。在专业培养方案上实行两步走:一是专业的技能学习;培养学生系统学习相关的影视频拍摄与制作,包括录音、录像、视频后期剪辑与制作等相关技术。尤其是民族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要在第一学年必修民族志电影的拍摄与制作技能与实践理论,以及相关的影视人类学基础理论(如开设“影视人类学概论”、“人类学电影”等理论课[15]),且选择性开设影视项目策划与导演、影视取景(构图)、影视摄像、影视录音与照明、影视剪接(如非线性编辑技术)、影视美学基础等等职业技能与理论。二是结合田野考察进行相应的专业实践与实操训练。也就是学生结合自己实际的田野考察为项目策划与实施对象,结合所学的影视理论进行现场与跟踪拍摄,以及依托实验室平台进行后期的拼接、剪辑等音视频技术的实践,使学生田野理论与影视技术实践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合理地培养出专业的、更富实践性的“音乐民族志电影”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2.发展前景

首先,很多地方政府文化部门十分缺乏传统音乐文化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为熟悉音乐民族志电影拍摄与制作的专业学生提供了用武之地。随着国家大力开展系列性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活动,为音乐民族电影拍摄与制作带来一个很好的社会发展空间。据笔者在长期的田野考察中发现,诸多地方文化部门缺乏专业的传统音乐文化的搜集与整理方面的人才。即使有,多是音乐表演技能方面的人才,对民 族音乐学理论,以及民族志电影的拍摄与制作方面的知识一窍不通,这些都不利于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的搜集与整理,亟待需要此类专业人才充实其中。

其次,很多的广播台、电视台等文化宣传机构,缺乏真正的此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些机构多是由学习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等方面的技术人员构成。有些部门虽然有音乐编辑方面的专业人员,但大多缺乏与之有关的音乐民族志电影方面的专业理论与实操技术,这些都不利于传统音乐文化的宣传与保护工作。因此亟待充实这些机构专业人员的队伍。同时也为民族音乐学专业的就业问题解决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出路。

3.社会价值

综观当下,传统音乐文化在现代化的洪流中正遭受更多人为的破坏,一些原生性的文化遗产正在逐渐灭绝,藉此结合音乐民族志电影对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记录尤为重要。因为它既促进了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对于音乐文化遗产数字化保存提供了很多丰富的电子文本,同时也是对传统的以书面文本进行搜集与整理工作的有益补充。正如有学者认为,“现代化的潮流将带来淹没大量传统文化及其原有生活方式的危险。现代声像记录技术至少能够帮助形象化地保存一部分即将消失的文化中某些不可替代的特点,而且要比印成文字资料的方法生动具体得多。这一点在1973年于芝加哥举行的第九届世界人类学与民族学家代表大会上已明显被认识到。”[16]其次,优秀的音乐民族志电影,将为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和教学提供很多重要的参考资料与素材。为大学与研究机构开展的传统音乐电子数据库的搜集、保存工作提供很多宝贵的电子声像资料。

四、开展“音乐民族志电影节”播映与相关学术活动

国民技术论文篇4

东方体育文化的典型代表,是东方传统文化的结晶,竞技武术伴随现代体育的传播与发展至今有百年的历史,竞技武术展现的中华民族

传统的文化色彩和竞技运动的特性,已经或正在被世界人民所接受。

关键词:竞技武术; 理论研究; 趋势; 规则;发展;

武术在建国后的五十年间规模开展的只有套路形式,并一直以《武术竞赛规则》为指针而发展。竞技武术发展至今一直作为各体工大队,体育专业院校及高等院校体育系的一个并列于球类,体操,田径的体育项目。与传统武术相比而言,竞技武术在武术的发展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竞技武术上国际化的发展出现了:武术普及程度不高;竞技武术发展出现冷热不均现象;竞技武术的理论研究水平与技术发展水平不协调;竞技武术的竞赛规则制约其国际化发展等现象。

从竞技武术发展的趋势来看

1.武术研究院应成为武术科研的龙头,联合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及民间武术团体进行协作性、多学科的研究,甚至于与国外科研组织进行合作研究,以尽快形成较完善的武术理论体系。

2.竞技武术要和世界其他体育一样,在规则上要简单明了,除去人为因素,使其竞赛规则尽量向世界其他竞技体育规则靠拢,这样就会给竞技武术进入奥运创造更大的机会。

3.尽管竞技武术增加了动作难度,提高了观赏性可与其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不利于竞技武术在世界上的推广和普及。

武术的发展,必须继承其本质特征,不断吸收传统武术的营养来充实自身,保留武术固有的风格和特色。攻防技击是武术的本质、灵魂,套路的编排应以攻防动作为基本特征,以各种搏击技巧、手法或招数为内容串编,套路是散手的基础,如果撇开套路基本功不练,一味只习蛮力,则散打犹如空中楼阁。所以练套路者,应该加强格斗技术的实践练习;练散手者,应多进行套路演练,套路和散手二者要互相渗透交融在一起。当然,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必须对套路和散手的规则进行积极的加工改造,使其更加完善,确保竞技武术不再偏颇发展,使二者都能真正的继承和发扬武术的本质特征,使武术不负“功夫”之称,以更好的竞赛模式进入奥运。

由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成功,使奥运会的影响波及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并日益受到世界各民族的重视。在当今世界,奥林匹克旗帜对每一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造成巨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民族体育如果未能进入奥运大家庭,它就不是真正的竞技体育,竞技武术亦然,要想让世界真正地接受武术,武术一定要站在奥林匹克的旗帜之下。

现代竞技武术是我国许多武术工作者为响应奥林匹克精神而从传统武术中提炼发展出来的一项竞技运动项目,在其发展过程中绝不能以牺牲传统武术特点为代价来发展现代竞技武术,而是要在其发展过程中保留和继承传统武术的特点,使其在竞技体育靠拢的同时而不失武术的风格,因为它不仅仅是体育项目,还是技击术,更是一种文化,它会象西方体育文化传至东方一样,把武术以文化的形式传至西方国家,让世界各族人民在享受东方文化的同时也进一步分享中国武术的魅力。

一、竞技武术国内发展的现状

武术在建国后的五十年间规模开展的只有套路形式,并一直以《武术竞赛规则》为指针而发展。国家体育总局版的《武术竞赛规则》在竞技武术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纵观从1959年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到2003年出台的最新《武术竞赛规则》,基本上是参照体操的规则,或者还参照了源于西方的其他的“机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群”的竞技体育项目的规则来进行修订的。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演化,竞技武术套路技术的发展从60年代追求“难度大,质量高,形象美”到今天提出的“突出竞技特色,提高艺术水平,激励发展创新”的指导思想和“高,难,美,新”的技术发展方向,使竞技武术套路的艺术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竞技武术套路逐渐发展成为符合奥运精神的表现“难,美”性项目。而与此同时散手运动自70年代末开始,经过不断试点与改进,逐渐明确了“强化体能,技法全面,突出个性,快狠巧准”的技术发展方向,特别是1999年全国散打锦标赛首次取消了护头,护胸,护腿从而提高了运动员的抗击打能力,增强了项目的观赏性,加速了散打运动的产业化步伐,促进了与国际搏斗运动的接轨。竞技武术发展至今一直作为各体工大队,体育专业院校及高等院校体育系的一个并列于球类,体操,田径的体育项目。与传统武术相比而言,竞技武术在武术的发展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二、竞技武术国际化发展的现状

(一)竞技武术普及程度不高

1990年10月在北京成立的国际武术联合会,当时的会员国只有38个;通过努力1994年在摩洛哥举行的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第28届代表大会上,国际武术联合会被吸收为正式成员;1999年6月20日被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第109次全会吸收为正式成员,现有会员国97个。世界武术锦标赛已经在三大洲举行过7届,但每届比赛均有不少的会员国未能组团参加,说明这些会员国的竞技武术运动普及程度不高或处于停滞状态。

(二)竞技武术发展出现冷热不均现象

在我国全国体育运动会项目设置上,只有竞技武术不是奥运会项目,第十届全运会上金牌总数又增加到19枚,仅次于田径,游泳项目;每年各种武术竞赛活动此起彼伏,蓬勃发展,但观众甚少;在国际上,日本,东南亚各会员国都要举行规模盛大的竞赛活动或武术交流大会,参与者众多,但在欧洲,只有俄罗斯有类似中国的武术机制来发展武术运动,其他会员国的武术活动仍处于无组织,无序状态,很少有成规模的武术竞赛活动。

(三)竞技武术的理论研究水平与技术发展水平不协调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任何一个体育项目要发展,要推向世界,就必须具有一整套完整的理论体系,现代科学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是“可重复性”,即科学理论必须具有可重复检验性; 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科学理论作指导,毫不讳言,竞技武术是近代西方体育思想的产物。竞技武术在形式,内容,规则,规范要求上都继承了近代体育的基本范式:竞技武术套路的改革尽限于“四击八法,十二型”的传统规范向规则量化方向努力;而武术散打完全效仿拳击,跆拳道的竞赛模式进行改革实施。竞技武术开展几十年却出现“知者不能言“的尴尬局面,武术理论研究与技术发展严重脱节,偏重于武术技术的教学和教学方法的研究,而轻于进行武术的机制理论的研究;在对外交流上,也只重于传授技法而不注重推广理论;武术科研缺乏集体合作和系统性,目前的武术研究是大面积个体操作的状况。如武术的“精,气,神”本是竞技武术的精髓,但“精,气,神”没有统一的定论,国际化发展实施艰难。

(四)竞技武术的竞赛规则制约其国际化发展

竞技武术的竞赛规则繁杂是制约其国际化发展的瓶颈,竞技武术套路的竞赛规则从1959年—2003年先后进行了多次改革,共出台了八个版本。2003年的最新规则仍然很复杂,增加了裁判员的操作难度,特别是“创新难度加分”给人为因素控制比赛创造了条件,而竞技武术散打的竞赛规则中赋予场上裁判既控制比赛形势,又掌握运动员得分的权力,削弱了边裁的权力,出现“一言堂”的现象等。

三、竞技武术发展的趋势

(一)从支撑的理论体系上看竞技武术的发展

世界上任何一项运动的蓬勃发展都离不开完善的科学理论体系作为支撑。竞技武术是随着西方竞技体育的传入,并受西方文化思想的影响与中国传统武术相结合的产物,其训练理论主要倾向于以教育学知识为基础的竞技体育理论。这种竞技体育理论广泛的吸收了现代生物学、医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并形成了训练理论体系。而中国武术之所以经久不衰,代代相传,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它的理论基础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武术这种丰富的文化底蕴主要是儒、释、道及医、哲、军事、美学等因子在武术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竞技武术理论体系中再融入中国传统文化,这样更有利于竞技武术在世界上的传播,而且也更容易被世人接受。武术研究院应成为武术科研的龙头,联合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及民间武术团体进行协作性、多学科的研究,甚至于与国外科研组织进行合作研究,以尽快形成较完善的武术理论体系。

(二)从竞技武术的竞赛规则看竞技武术的发展

武术的竞赛规则,从1959年的第一个版本,到2003年最新版本,经过几次改革,尽管使竞赛规则从繁到简有一定程度的更新,但其规则与其他体育规则相比还相当复杂,这样在裁判方面不可控因素太多,而且裁判熟练掌握每一条竞赛规则难度也相当大,特别是在国外,本来对武术接触就特别少,再让裁判掌握竞赛规则,这样无非增加了裁判员的难度,不利于竞技武术在国外的推广和开展,还有竞赛规则中的演练分,主要是凭印象和经验打分,人的主观意愿太强,不能充分体现竞技武术真正的公正、公开、公平性。竞技武术要和世界其他体育一样,在规则上要简单明了,除去人为因素,使其竞赛规则尽量向世界其他竞技体育规则靠拢,这样就会给竞技武术进入奥运创造更大的机会。

(三)从竞技武术中动作难度的增加看竞技武术的发展

评价一项运动在世界上推广的如何,主要是看参加人口的数量和参加人口的年龄,以及普及地域的大小,比如跑步这项运动,下至3岁儿童,上至80岁老人都能完成此运动,因此,此项运动在世界上就得以普及和推广,本来在世界上别的国家练习武术的人就少,对他们来说一套初级套路就有相当的难度,如果再让他们搞一个旋子转体这样高难度动作,就更是难上加难。尽管竞技武术增加了动作难度,提高了观赏性可与其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不利于竞技武术在世界上的推广和普及。

四、结论与建议

由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成功,使奥运会的影响波及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并日益受到世界各民族的重视。在当今世界,奥林匹克旗帜对每一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造成巨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民族体育如果未能进入奥运大家庭,它就不是真正的竞技体育,竞技武术亦然,要想让世界真正地接受武术,武术一定要站在奥林匹克的旗帜之下。

现代竞技武术是我国许多武术工作者为响应奥林匹克精神而从传统武术中提炼发展出来的一项竞技运动项目,在其发展过程中绝不能以牺牲传统武术特点为代价来发展现代竞技武术,而是要在其发展过程中保留和继承传统武术的特点,使其在竞技体育靠拢的同时而不失武术的风格,因为它不仅仅是体育项目,还是技击术,更是一种文化,它会象西方体育文化传至东方一样,把武术以文化的形式传至西方国家,让世界各族人民在享受东方文化的同时也进一步分享中国武术的魅力。

参考文献:

国民技术论文篇5

1 概述

中国的声乐艺术源远流长,而当代民族唱法体系、风格的形成并不久远,20世纪初,西洋歌唱方法进入中国,中国的传统歌唱方法及风格与西方的唱法开始了长期的交汇磨和,经过了近半个世纪的争论和探讨,中国当代民族声乐唱法的体系才逐步形成。现如今我国当代民族唱法已形成了有自己独特特色的风格体系,这种技术成熟、风格显著、体系完备的风格体系以我国传统戏曲和民间传唱的方法为技术基础,而且汲取了西方歌唱方法的优点,可以说已相当完善了民族唱法的发声技术及其理论。

中国当代民族唱法是以中国传统曲艺、戏剧、民间传唱为基础,汲取西方歌唱特色技术的兼具技术、风格、体系为一身的风格体系,其独特的发声理论技术独具一格。在当今中国声乐舞台上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构成了多风格、多唱法共同发展的格局,探讨研究各种唱法的风格体系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认识唱法自身和整个声乐文化结构都有重要意义。而民族唱法是中华民族自身的传统文化财富,它以特有的发声技术、音质音色、表演理论成为中国人最喜爱的艺术。

2 发声技术理论分析

独居一格的“字韵声腔”,是民族声乐的重要特征在漫长的声乐发展史中,中国的声乐技术理论形成了独特的体系,概括地讲,民族唱法的发声理论和技术特征有以下几点:

2.1受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及中国传统医学对人体认识方法的影响,对声乐发声机理和技术的认识有很深的哲理性和辨证思想特征。如阴阳互立、刚柔相济、上抗下坠、气沉声高、声前人后、抑扬顿挫、精气神意、沉浮提落等。是中国民族声乐技术理论的重要民族文化特征。

2.2当代的民族唱法技术理论,是以中国传统唱法为基础,又吸取西洋唱法的一些特长,而形成的新型且独具一格的技术风格。主要表现在:首先以西洋唱法的多母音音阶练声和声区统一训练,结合中国传统喊嗓进行基础训练和各声区训练;其次以西洋唱法中放下喉结、打开咽腔的动作,结合中国特有的语言共鸣特点,以较美声唱法略高的喉结位置训练共鸣吐字机能;

c.以民族声乐中音色多变和共鸣位置多变的特征,结合西洋发声中的连音技术形成具有音色变化的连音效果;再者以民族声乐技术中“形、神、意”的形象思维方法,结合西洋生理解剖认识理论,对呼吸、发声器官做物理和心理调控,即丹田气与横隔呼吸气息支持和用力方式的统一,偏真声的运用和声带及共鸣腔的科学调控的统一;另有高假声、脑后音与关闭、头声技术的结合;由于它是汉语言的产物,所以是民族唱法独有的特征。要唱清词义是任何一种唱法所要遵循的原则。而民族唱法中对吐字咬字的要求和目的决不仅仅是为了表明词义,而更重要的是把变化多端的字韵,作为动听的声音效果贯穿于歌唱过程中。同时也给民族唱法造成了字韵美感的特性和字韵声腔的创作空间。要掌握民族唱法,必须真正的、地道的掌握汉语言的咬字发音,并且能把丰富多变的“字韵”巧妙的结合在“声腔”里,还要真正的体验和理解其中的美感,才有可能掌握好民族唱法,否则,就无法掌握民族唱法的精髓。

3 艺术特征之统一韵律

民族唱法不可避免的要具有文化源流的风格特征。“韵味”是民族唱法的重要特征之一。“韵味”一词比较抽象,简要从三个方面理解。

3.1 韵味是歌唱中对声音和词曲进行的细致微妙的艺术处理。

3.2韵味是一个民族特定的文化和特定的心理影响下在审美方面的特别反映,这需要长期的浓郁的文化熏陶和生活体验。

3.3通过演唱将内心深处真挚细腻的感情表达出来的一种美感艺术称之为韵味,这是一种表扬与歌声融洽结合所表现出来的内外兼具的感觉,不仅仅是能够通过简单的音符和乐谱能够记录的。

由此可见,通过强化训练得到机械性的达标演唱技法不一定就唱得动人,外在让人听了顺耳的作品不一定耐得住仔细回味,所谓弦外之音,就是声外有声的个中滋味,这即是韵味的真谛。因为民族唱法具有唱做一体的艺术特征,所以韵味不仅表现在歌声之中,也体现在表演之中,歌唱者的手势、眼神、形体无不体现出民族唱法所特有的韵律感。而这些感觉在美声唱法、通俗唱法中是大相径庭甚至没有的。

4 民族唱法的声部特点与风格

中国民族唱法以声部划分是借鉴美声唱法的化分方法进行的。民族唱法中以男高音、女高音为主要类别,男中(低)音较少,女中低音少见。认识其风格特征,才能更好的把握这一文化现象。诚然当代的民族唱法也不是到了完美的境地,根据它的发展历程和与社会变革密切相关的特点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它还将会变化和完善的。声部类型,戏剧女高音:音域宽广可从中央C唱至高音C约两个八度。音色结实、宽厚、明亮,富于对比和力度,适合歌剧演唱和具有戏剧性的歌曲;抒情女高音:音域与戏剧女高音相同。音色明亮柔和,适合演唱抒情性创作歌曲;花腔女高音:音色明亮、运腔灵巧、音域宽广可从中央C唱到两个八度以上的;民歌女高音:音域不拘,但吐字灵巧、声音灵活,善长复杂的装饰音调、衬词和特定的地方性特点和花样;男高音的细分类类型基本与女高音相同,只是音色更浑厚,表现起来更有力度。

5 地域特点与多民族特色

中国省份地市、少数民族繁多,各种戏剧曲艺更是数以百计,这是民族唱法最丰富的营养和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不管当代的民族唱法怎样发展,它决不会断开民族本色这条血脉而生存的。相反它要不断汲取、发挥各民族民间唱法、戏剧曲艺唱法,才能使民族唱法更具特色、更具生命力。概括地讲,民族唱法的地域特点包括以普通话发音为主,为突出地方特点少量使用一点地方方言,使歌曲更有地方色彩。在基本唱法中较多运用某地方民间唱法或戏剧唱法的音色和行腔方法,运用地方特色的衬字衬腔、花腔、高腔更加表现民间丰富的声乐技巧。歌曲音调也具有不同地域的特定音型特征。

参考文献

[1]史君良.20世纪著名歌唱家.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第1版 2010.01

国民技术论文篇6

【关 键 词】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邓小平理论/组成部分/发展机理

【 正 文】

邓小平同志生前十分关心和密切注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情况,具体、直接地指导和大力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在这一伟大的实践中孕育和形成了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思想。这一思想不仅在理论上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实践中发挥了并继续发挥着巨大的现实作用,已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全面地把握这一思想对于建设四个现代化尤其是科学技术现代化,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迄今在邓小平理论的宣传和研究工作中,并没有把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放在应有的高度。事实上,无论从内容、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看,科学技术思想在邓小平理论的整个系统中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子系统,它应占有自己的位置,把它分散在邓小平理论的其他部分中进行研究和阐述是不恰当的,不利于更深刻地揭示它丰富的内涵和精髓。

一、丰富的内容和完整的体系

仅仅从已公开发表的文献看,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内容就已是非常丰富、深邃的了,涉及到相当广泛的领域,主要有下面6个方面的内容: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2.科学技术对社会及世界政治斗争的意义;3.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4.双管齐下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5.国家要发展就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6.关于科技人员和科研机构管理的指导思想。邓小平在多种场合、多次对上述6方面作过深刻的说明和论证。例如: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985年“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8年“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胡萨克的谈话”及同年“听取关于价格和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汇报时的谈话”等文献,结合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实践、科学技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具体、系统地阐述和论证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1979年“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985年“在军委扩大会议上讲话”、1986年“会见李政道夫妇的谈话”、1988年“视察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时的讲话”等文献,深刻阐述了科学技术对社会及世界政治斗争的深远影响和重要意义;1977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年“同中央两位同志的谈话”、1978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9年“在中央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上的报告”、1982年“陪同金日成去四川访问途中的谈话”、1985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献,非常透彻地分析和阐述了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的道理;1977年“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983年“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农业部门负责同志的讲话”、1985年“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8年“听取价格和工资改革初步方案汇报时的谈话”等文献,强调要抓住体制改革这一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用双管齐下的方法使科技和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并提出了更具体、对现实更有指导意义的理论;1975年“在国务院讨论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时的谈话”、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985年“会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副总统姆维尼时的谈话”等文献,结合中外历史和现实说明国家要发展不引进先进的经验和科学技术是不可能的,这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远的国策;在上述众多文献中,邓小平还多次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论述过关于科技人员和科研机构管理的指导思想。上述6个方面不仅内容丰富,而且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简明、精辟地阐述了当代科学技术同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以及科学技术对国家的繁荣、社会的进步、世界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所处的地位、所具有的意义。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就其本身而言,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有自己结构、自成体系的系统,但在邓小平理论的整个体系中,它又是一个与其他部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占有自己独特位置、不可缺少、不可取代的子系统。在整个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我们可以看到邓小平在论述其他领域的问题时,往往都从科学技术的视角加以考虑,有时还从科学技术对所论述问题起的作用和具有的意义加以说明。在论述到科学技术的问题时,往往又联系到与之有关的其他领域的实际,邓小平对当代科学技术的特性、作用、意义的认识是非常深邃的。如果我们考察一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等留下的理论宝库,除恩格斯之外,邓小平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可以说是最深刻、最全面、最自成体系的。

二、邓小平理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缩影

邓小平理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这种发展首先是实践的发展,是邓小平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过人的智慧和胆略在对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进行了准确、深刻的总结和概括的基础上大力创新而形成的。它是在实践中产生和形成的,它本身的发展也离不开实践。这是邓小平理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机理。这一机理在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思想的发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反映。因此,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缩影。比如邓小平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及其后对此的一系列阐述,清楚地显示了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很明确地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因素,但他没有把科学技术放在生产力的首位。在马克思之后,列宁和斯大林虽然也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科学技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有深刻的论述,但是他们对科学技术、生产力问题也发表过一些不那么准确、起码是容易被人误解的言论。比如列宁讲过,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由物质力量即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全人类的首要生产力是工人、劳动者。列宁把生产力定义为物质力量,科学技术不是纯粹的物质力量,它就不是生产力要素了。斯大林也讲过,用以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工具,藉有一定的生产经验与劳动技能之助发动着生产工具实现着物质资料之生产的人们……构成社会主义生产力。斯大林实际上把生产力要素定义为生产工具和劳动者。在这样的背景下,前苏联有关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宣传和研究中,一直把科学技术摒于生产力要素之外,如果有所谓争议的话也仅仅局限于劳动对象属不属于生产力要素,即二要素还是三要素之争。新中国成立后,在这方面也承袭了苏联的理论,包括毛泽东都把科学技术摒于生产力要素之外。这样做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上是非常有害的,它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忽视了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压抑了他们的积极性。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拨乱反正,在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第一个问题就开宗明义地讲:“科学技术是生产力”;10年之后,即1988年又不失时机地提出:“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依我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很明显这是邓小平对马克思科学技术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这种发展首先是实践的发展,即科学技术实践的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的关系及其推动作用的实践的发展。在20世纪以前,往往是生产实际的需要刺激了技术的发展,生产和技术的实践又为科学理论的概括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即生产技术科学的过程。如16、17世纪由于社会生产对动力的需求促成了蒸汽机技术的发明,提高蒸汽机效率的实践促成了热力学理论的诞生。对此恩格斯作了十分精辟的概括:“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5页。)这与当时的实践是完全一致的。但是,进入20世纪特别是60年代以来,生产、技术、科学这种关系开始逆转过来了。由于科学迅猛发展,科学理论往往走在技术和生产的前面,并为技术和生产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它们相互促进的时间越来越短,效果越来越大。如20世纪初爱因斯坦提出的质能关系式,后来哈恩的实验和梅特纳的分析,到最后原子能在军事上和工业上的应用,都表明了科学技术生产的过程,激光和半导体产业也是这样。实践表明科学技术的地位较之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已有新的飞跃,具有第一位的意义,实践已凸显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对此邓小平作了深刻而准确的总结和概括:“现代科学技术为生产技术的进步开辟了道路,决定了它的发展方向。许多新的生产工具、新的工艺,首先在科学实验室里被创造出来。一系列新兴的工业,如高分子合成工业、原子能工业、电子计算机工业、半导体工业、宇航工业、激光工业等,都是建立在新兴科学基础上的。当然,不论是现在或者今后,还会有许多理论研究,暂时人们还看不到它的应用前景。但是大量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理论研究一旦获得重大突破迟早会给技术和生产带来极其巨大的进步。当代的自然科学正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应用于生产,使社会物质生产的各个领域面貌一新。特别是电子计算机、控制论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正在迅速地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出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社会生产力有这样巨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有这样大幅度的提高,靠的是什么?最主要的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4页。)

此外,从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其他因素的关系的实际来看,科学技术也凸现了其第一的地位。

从科学技术与劳动力的关系方面看,当今高科技对劳动者知识结构有特殊的、专门的要求,在高科技生产系统中人们用的主要是头脑而不是灵巧的双手,拼的是知识而不是体力。现代生产本质上已成为科学技术的物化,一个没有基本的、起码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劳动者,根本发挥不了作用。当今的科学技术决定了劳动者的效率,科学技术带来的收益几乎是无限的。从科学技术与劳动资料的关系方面看,高科技使劳动资料从代替人的体力劳动朝着代替人的脑力劳动方向转化,使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将科技的新发展迅速融汇到劳动资料中已成为发展生产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在这一关系中,科学技术也凸显出第一位的作用。从科学技术与劳动对象的关系方面看,当今科学技术已不断改变着劳动对象的面貌,扩大了劳动对象的范围、种类,使劳动对象的品质、性能和用途发生明显的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当代人们借助科学技术已创造出800多万种新材料,使劳动对象越来越丰富多样,大大发展了生产力。从科学技术与生产管理的关系方面看,现代管理广泛地应用最新的科技,使人、财、物得到最合理的利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如果说现代生产管理对生产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话,那么现代管理又极大地依赖于先进的科学技术,一些巨大的工程离开科学技术根本无法进行管理。

正是这些实践,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到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对马克思相应思想的发展的机理是非常清晰的。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思想,它的机理,与邓小平理论中的其他部分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机理是一致的。但是,其科学技术思想最清晰、最简明地凸现了这一机理。因此,在邓小平理论的宣传和研究中,把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作为一完整部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的。

三、巨大的现实作用

粉碎“四人帮”后不久,我国科学技术与文教事业在邓小平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在极“左”思潮的桎梏中首先突围而出。我国科技工作者积极工作,不仅出了很多科技成果,“而且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国家出了许多很好的主意。……科学技术专家这样广泛地参加经济、社会决策活动,是我国几千年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8页。)邓小平还高兴地指出:“现在连山沟里的农民都知道科学技术能够使生产发展起来,使生活富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当时神州大地学科学、用科学的浪潮澎湃高涨,我国科技事业空前繁荣。

要发展科学技术,首先就要有人才。作为邓小平科技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强调“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他揭示了当代科学技术与教育的深刻联系,指出发展科学技术的根本在发展教育,主张将科学技术与教育的发展统一起来,使之构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邓小平当时非常明确地指出:“我国科学研究的希望,在于它的队伍有来源。科研是靠教育输送人才的,一定要把教育办好。”(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7页。)“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5页。)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教育事业一派繁荣,小学、中学、大学的规模和水平空前大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这批人才已成为我国科学技术各个领域的主力和骨干,成为支撑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中坚力量。原来令人十分担忧的人才断层已得到较好地弥补。为了加快发展科学技术,邓小平还主张“接受华裔学者回国”、“请外国著名学者来我国讲学”、“派人出国留学”(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4页。)等措施。这些举措付诸实践后,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正是在邓小平“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要使科学技术与教育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和教育事业人才辈出,相得益彰,大大缩短了与先进发达国家的科技差距,有个别领域甚至达到世界领先的地位。

发展科学技术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就要求科学技术与经济互相结合、协调发展。但是,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不单我国没有解决好,连西方一些科技发达国家也没有解决好。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过几年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之后,1985年初邓小平就明确提出:“在方针问题、认识问题解决之后,还要解决体制问题。”“现在要进一步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新的经济体制应该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的体制,新的科技体制,应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体制。双管齐下,长期存在的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有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8页。)邓小平还主张:“生产部门的科研队伍恐怕是最大的。科学不是划分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吗?生产部门也会有搞基础科学的,但要着重搞应用科学;科学院和大学可以多搞一些基础科学,但也要搞应用科学,特别是工科院校”。(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0页。)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的科研机构、大学主动和企业联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牵线搭桥。大量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产品,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又大量汇集到科研机构,从根本上扭转了以前学、研、产脱节的被动局面。随着技术贸易市场的开发,科技成果更迅速、更直接、更规范地融入企业生产之中,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更可喜的是我国大、中、小企业按照邓小平的思路,“随着工业的发展,企业的科技人员应当越来越多,在全部职工中所占的比例应当越来越大。大厂要有自己独立的科研机构,小厂的科研可以由市里综合办,也可以由几个厂联合在一起搞”,(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页。)纷纷办起了自己的科研机构,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很多企业没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的历史。这些科研机构一建立就为企业增添了新的活力,到上世纪90年代,已成为支撑企业的中坚力量。由于科学技术研究与生产紧密结合,使我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90年代后乃至21世纪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比如珠江三角洲高技术企业,由于有了自己的科研机构,再加上与国家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紧密联系,即使是在最近几年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高技术新产品产值仍以年均35%的速度增长,由于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普遍达到45%,有些地方更达到50%多。

邓小平关于国家要发展就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的思想对推动我国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邓小平认为:“科学技术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8页。)我们不仅因为今天科学技术落后,需要努力向外国学习,即使我们的科学技术赶上了世界先进水平,也还要学习人家的长处。”(注:《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8页。)“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页。)在这一思想的正确指导下,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大规模引进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一下子就把我们建设现代化、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的起点提高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出发点铺垫了一个较高的台阶,改变了我国工业生产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产品老化的状况,为后来跨越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比如广东80年代引进价值10万美元以上的设备100多万台,5万美元到10万美元的设备60多万台,引进完整的生产装配线1000多条。在此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组织科研力量进行技术改革,使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上世纪80年代广东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2.3%,国民收入年均递增11.5%,增幅比全国平均值高4.7和4.2个百分点,更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四小龙(它们最高也仅有6%)。

当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所取得的跨越发展,不仅仅是邓小平科技思想指导的结果,而且是在整个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取得的。但现实的问题是我们在邓小平理论的宣传和研究中,没有把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思想摆在应有的高度和恰当的位置上,这不利于全面、完整地领会和把握邓小平理论的深刻内涵和精髓。为了更好地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我们有必要加强邓小平科学技术思想的宣传和研究,这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国民技术论文篇7

随着我国文化优越感的丧失,音乐的优越感亦已殆尽,由此导致技术理论全盘西化。在音乐技术理论课上,很少会用我国传统的音乐理论来描述我国音乐,并且审美导向和价值导向都是扭曲的。为了培养能认识和传播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跨世纪音乐人才,改革各个层次的音乐技术理论课,尤其是高师音乐技术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显得极为迫切和必要。因为它不仅是突破旧的音乐教学框架的重要阵地,也是连接我国少数音乐学专家与未来音乐教师的纽带和桥梁,对于实现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来说紧迫而任重道远。

1 音乐理论教学存在的问题

音乐作为一种民族文化艺术,不仅有娱乐功能,还具有教育和审美功能。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音乐理论教学越来越被大家重视。音乐理论教学是音乐教学的基础,不仅制约着其他音乐学习,还直接影响着音乐学习的质量。要想提高音乐理论教学,就必须从教学内容、方式、理念入手,解决音乐理论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第一,音乐理论教学没有体现民族化、主旋律。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中西方文化不断交融,西方的流行音乐一度成为我国音乐市场上的主流,受到很多年轻人喜爱,而我国音乐教材上一般是比较严肃、高雅的民族音乐,这就使得音乐理论教学不能很好地被大家认可和接受;我国传统音乐文化受到冷落,很多音防砺劢萄Ф际墙杓和引入西方音乐,这严重影响了我国人民对民族音乐的认知。第二,音乐理论教学没有与实践相互结合。音乐本身是一种视听艺术,听众只有在实际音响里才能更好地感受音乐的美妙,加深对音乐理论的认知和理解。由于音乐理论本身具有枯燥性,在教学上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容易被大家排斥,出现了音乐理论教学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第三,音乐理论教学手段和设施落后。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科技不断推陈出新,多媒体教学逐渐被引入教学中,但由于许多地方在思想上的不重视,没有对音乐理论教学进行投资和改造,音乐理论教学手段较为落后且设施陈旧。

2 音乐理论教学的改进方法

我国民族音乐是民族文化艺术的一部分,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娱乐性,在审美和功能方面也更具教育性。作为一门独立的音乐基础学科,音乐理论教学越来越被人们重视,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音乐理论教学的认知,从根本上改进音乐理论教学的方法方式,在教学模式、教学手段上推陈出新,使音乐理论教学质量得到飞速提升。第一,音乐理论教学要突出民族性。在我国,音乐有着悠久的历史,不仅汇聚了古人的智慧,也融合了我国各民族的文化,因此我们不仅要传承我国历史文化,还要发扬传统民族音乐。在音乐理论教学上,要从思想、方式、方法、内容上进行改革,让我国传统文化充分融入音乐理论教学,将我国民族精神贯穿其中。我们还要借鉴西方音乐的优点,将我国民族文化精髓贯穿于音乐理论教学中。第二,提高音乐理论教学的文化品位。音乐理论教学本身是一门很枯燥的学科,这就需要我们在音乐理论教学上增加趣味性,将枯燥的音乐理论变成更容易被大家接受的一种寓教于乐的学习形式。例如,音乐理论中的五线谱教学本身就很枯燥,而且不容易被大家认识和理解,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讲一些有关的故事等方式,将枯燥的音乐理论变成一种富有较高文化品位的东西,丰富学习的形式。第三,音乐理论教学要联系实践,加入多媒体技术。音乐理论教学应不局限于书本,充分与实践相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对音乐理论进行推广和发扬,提高学生对音乐的理解能力,促使其更好地去感知音乐的内在魅力。将多媒体引入音乐理论教学中,不仅可以减轻音乐理论教学的枯燥感,也可以使大家更加形象、生动地感受音乐理论的博大精深。

3 音乐技术理论课程的设立

根据对传统音乐技术理论课程设立的得失分析,我国音乐院校的音乐技术理论课程可以这样设置――开设“旋律学”“多声音乐基础”“织体学”“音乐分析”“演奏演唱技巧写作与音响”五门课程。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旋律学”“多声音乐基础”“织体学”“演奏演唱技巧写作与音响”是侧重于写作、分析和写作分析的三种不同教材;而“音乐分析”由于自身专事于分析,除作曲专业可能有少量的结构写作练习外,其余各专业基本上都以分析为主,各专业可使用同一教材。

“旋律学”按“旋律的历史”“旋律的要素”“旋律的结构”以及各地区、各民族、各历史时期的旋律特征分章讲授。“多声音乐基础”实际上是将和声、复调两个课程合二为一,并增加了20世纪新音乐、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和流行音乐中多声现象和多声技巧的内容。“音乐分析”是通过对作品技术形态的分析揭示音乐作品的本质内容。音乐作品中各基本要素(表现手段)都从某个侧面表现音乐作品的某种本质,曲式结构只是音乐作品各基本要素中的一种,单纯的曲式结构分析不能表明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因此“音乐分析”需对音乐作品进行包括曲式结构在内的各基本要素(表现手段)的个别分析和综合分析,以使学生全面地把握音乐作品的形式与内容。“演奏演唱技巧写作与音响”将传统配器课中的乐器法部分单独列了出来,并增加了声乐演唱技巧的内容。其中,演奏演唱技巧写作部分可借鉴原乐器法的讲述方式;音响部分则从音乐声学的角度解释合奏、合唱、重奏、独奏等各种体裁形式的音响原理,同时不排斥传统配器法和乐器法富有经验的听觉心理方式,并将其运用到教程之中。

本文所提设想是笔者在多年教学中的一些思考,音乐技术理论教学体系的改革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仅凭个人的思索,改革的设想可能既不全面、也不严密。但是,笔者坚信虽然目前的音乐技术理论是有缺陷的,但也是有可改进之处的,同时也坚信,除了笔者,肯定还有其他人在思考如何改进,甚至已经在着手改进这种教学体系。笔者在此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以期引起大家的关注,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我国音乐技术理论的教学水平。

国民技术论文篇8

一、引言

我国声乐技法在历史的变迁中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从上古到隋唐时期这个阶段属于我国民族声乐的启蒙时期,以诗歌和乐舞的形式为主,还没有形成歌唱技法本质。宋元明清时期则是我国声乐技法开发时期,声乐主要以戏曲和说唱为主,在声乐技法上追求“气、字、声、腔”的合理运用。另外一个发展时期就是从民国到现代,声乐艺术表现形式主要以歌曲演唱为主,声乐技法开始引入西方的一些技术理论,通过继承了优秀的民族声乐技法,从而进入技术发展黄金期,如今已经形成了自成一体的技术体系。本文以现代的声乐技术为基础分析我国声乐技法的历史演变,这对于我国声乐技术系统的集成和发展能够提供可以借鉴的参考。

二、声乐技术历史演变分析

(一)技术启蒙期的表现形式

隋唐之前的三千多年历史,我国声乐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歌唱和乐舞以及诗歌溶为一体。在原始社会后期,民歌主要出现在图腾活动中,夏商周奴隶社会时期,乐舞开始盛行并成为宫廷音乐,夏桀商纣都是乐舞的爱好者,后宫就圈养了数万名歌舞伎。到了西周时期从黄帝传下来的六部乐舞不断发展,规模更加宏大。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诗歌开始盛行,直到唐代成为诗歌发展的集大成时代。

孔子的《诗经》是我国最早记录诗歌集,其中有98%的诗歌内容反应了民间生活,在战国时期屈原代表的《九歌》则是那个时期声乐作品的集大成。到了隋唐时期,诗歌发展到顶峰。在唐代在声乐技术方面就已经体现出气的应用,唐代段安节的《乐府杂录》内容:“善歌者必先调其气,氤氲自脐间出,至喉及噫其词,即分抗坠之音,即得其术,即可至遏云响谷之妙也”,从这句话就可以反映那个时期声乐技术对“气”的重视。

(二)技术开发期的主要表现形式

宋词元曲明清杂剧是声乐技术技术开发期的主要艺术形式。宋代在唐大曲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合了其他乐曲,形成结构复杂的诸宫调,并形成了宋代的杂剧形式,并衍生了多达300多种的戏曲品种。在宋代说唱艺术已经开始发展,正是基于内容的发展,声乐技术开始向复杂方面开发转变,有关声乐技术理论的研究也开始逐步发展,宋代是这个声乐技术开发期的起点,直到清代完成了声乐技术的开发。

从宋代到清末,声乐技术的开发总体上是随着戏曲艺术的发展而开展的,此时重点研究的是“气、字、声、腔”这四个核心。气息技术在古代就已经重视,到了唐代更是形成了运用气息的理论,而在宋代又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宋代张炎在《词源》这部著作中就认为:“忙中取气急不乱,停声待拍慢不断,好处大取气流连,拗则少人气转换。”针对气息的研究更加深入,将用气的方法讲解的非常透彻,这说明了在戏曲、说唱技术中,对于用气有了具体的方法和技巧。

而随着戏曲艺术的发展,为了更加形象的塑造舞台形象,扮演者的声音表现就要体现角色的身份,在这种背景下戏曲艺术家们开发了多种演唱方法,形成了至今依然保留的“生旦净末丑”的唱法,此时鼻腔共鸣的声乐技法被开发出来,王骥德在《方诸馆曲律》就详细的介绍了鼻腔共鸣的表演技法:“闭口者,非启口即闭,从开口收入本字,却徐展于鼻中,则歌不费力,而其音自闭,所谓‘鼻音’是也”。

从宋代到清代,声乐技术研究已经全面发展,但是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理论研究缺乏系统性,很多技法和音乐历史相混合,没有逻辑性,甚至在语言上还存在自相矛盾,这些都会给学习者带来困难,很多民间自创并具有极强实用的声乐技法并没有记录下来。但是这近千年的历史却是我国声乐技术发展的第二个高峰期,是形成我国现代声乐技法基础,同时还继承发扬了远古之隋唐的理论精华,是我国声乐技法演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

(三)技术飞跃期的表现形式

到了清末民初,西方文化开始渗透我国艺术行业,开始出现了新的艺术表现形式,比如话剧、舞台剧、电影和歌剧等,我国近代音乐启蒙先驱沈心工就结合当时出现的各种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全国首设“唱歌课”,后来流行歌曲登陆上海滩,形成了第一批的流行演唱高峰。改革开放后各种音乐比赛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以歌曲为主的艺术表演形式。之所以当声乐艺术发展到歌曲演唱的表演形式后能够取得飞跃式发展,除了和民族声乐技法相辅相成之外,同时还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是西方的声乐技法以及文化的流入给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注入了新的活力,在20世纪初,我国现代音乐的启蒙者,从欧洲引入了西洋发声技法,成了国内第一批专业音乐院校,将西方声乐技法和我国民族声乐技法进行了完美的融合。其二我国民族声乐技法得到了有效的传承和挖掘以及进一步的提升,实现了对我国传统声乐技法的系统性理论,从而改变了传统声乐技法在理论上的缺陷。其三通过和西方声乐技法进行融合后形成了全新的声乐技法体系,从而让现代的演唱既能够提现到西方的通畅、集中和穿透,又能够体现东方文化所固有的质朴、亲切和柔美。其四就是和传统的说唱以及戏曲艺术表现形式而言,歌曲演唱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多样,从美声唱法到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甚至音乐还分为摇滚、爵士、蓝调等不同,丰富多样的演唱方式进一步拓展了声乐技法。

三、总结

以上就是我国民族声乐技术发展的历史演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对我国民间歌曲演唱形式以及对我国传统戏曲、评书、说唱等艺术形式的集成,我国声乐技法一定会不断持续发展,为丰富我国声乐艺术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国民技术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4-0166-01

中国民族音乐之所以有如此辉煌的成绩,正是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虽然在这期间也走了很多弯路,但是并没有迷失自我,如何更进一步认识民族音乐,继承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民间音乐、戏曲、戏曲艺术精华,同时认真学习,吸收西方音乐艺术经验,是一切有至于中国声乐艺术发展的共同愿望,悠久的文化渊源,浓重的历史积淀,醇厚的艺术底蕴,独具的色的审美观念,是中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永远也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源泉。

中国民族声乐的文化内涵如果说民族声乐艺术发展到今天已是一个“基础雄厚,力量强大,影响越来越广的声乐学派”的话,那么滋养着旺盛生命力的歌唱艺术的正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而直接作用于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主要是民族的情感,民族的音乐风格,民族的语言和民族的审美。

早在《左传》中的“晏子论乐”中就提出“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由此可见,哪怕是在两千多年前,古人对于音乐的功能以及声乐演唱中的各种情绪表现等其实也是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的,这是极为可贵的。到后来的《春秋繁露》、《白虎通德论》、《毛诗序》、《乐论》、《白氏长庆集》,包括《周子通书》、《梦溪笔谈》、《碧鸡漫志》等著述之中,也都有着许多有关音乐理论、声乐理念和演唱实践的记载。

中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是在继承了传统民族声乐的许多演唱技法之上,使其成为不可分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伴随着传统戏曲及各种声乐演唱形式在各地区、各时期的流变,古代的声乐演唱技法和理念逐渐以“活态文化”的形式流传了下来。而中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诸多的方面,其实都承袭了传统声乐艺术的演唱技法和特点,更继承着传统声乐艺术中的审美理念。

在专业性和群众性的音乐演唱活动之中,中国的民族声乐经过对传统民族声乐的继承发展以及对于西洋声乐艺术的借鉴和吸收,逐渐开始发生了质的嬗变,从而才能一步步地从传统走向了现代,到如今,也算是成就了一门既不同于传统而又有别于西洋的声乐演唱方面的艺术。

中国现代民族声乐是一种基于中国传统声乐艺术、但同时又借鉴了西洋“美声”的现代声乐艺术,是20世纪中西音乐文化交流与对话的产物,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作为一种声乐艺术,中国现代民族声乐具有极强的艺术生命力,在当今中国歌坛上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并产生了较广泛的影响。中国现代民族声乐源于20世纪40年代,在建国后的第一个30年(1949-1979)形成,在1979年后的新时期得以充分发展,并逐渐成为“显学”。中国现代民族声乐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声乐,体现出其“民族性”;与此同时,中国现代民族声乐又吸取和借鉴了西洋“美声”,显露出其“现代性”。这种“民族性”和“现代性”即中国现代民族声乐最主要的文化特征。中国现代民族声乐具有科学性、民族性、艺术性、时代性。这既是中国现代民族声乐的艺术特征,又可视为中国现代民族声乐的审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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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In order to make martial arts more clearly present in front of peopl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of martial arts, this paper has a logical analysis on the definition of martial arts in the ancient,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times with the methods of documentary and logic analysis. It points out defects and deficiencies of the definition of martial arts put forward by the past scholars and draws the conclusion: using correct logical form to define the concept of Wushu, clearing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the martial arts, distinguishing the extension of martial arts.

【Key words】concept of martial arts; logic; essential attribute; extension

引言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以及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思维方式。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曾在其《概念论》中称:“概念无疑是形式,但必须认为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能够同时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概念乃是内含于事物本身之中的东西: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即有其中包含概念,因此把握一个对象,即是意识着这对象的概念〔1〕。”因此,对武术概念的逻辑学探究,一方面能揭示武术这一技击内涵,建立良好的武术思维的基础,另一方面能明确武术的外延,亦是形成武术理论体系的基本条件。

然而,武术这一运动文化载体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的,既要看到古代、近现代的大社会背景对武术发展的影响,又要看到当代“大武术观”对武术“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指导性意义,这一切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明确武术这一概念。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运用形式逻辑定义武术概念,吸收前辈们对武术概念的感性认识,深化、发展、升华武术概念这一理性认识。

1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文以武术概念的定义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查阅了中国武术史、中国武术导论、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概论高级教程等专著以及相关文献资料。

逻辑分析法:从武术概念的整体到武术概念的部分,再从武术概念的部分到武术概念的整体,以此为逻辑基础,运用归纳、演绎论证方法,对武术概念进行逻辑分析。

2武术概念的演变及逻辑分析

2.1武术概念的历史演变

2.1.1古代武术概念的萌芽

任何事物的概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漫长久远年代里走过来的武术,今天的概念和往昔的概念及所涵盖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不少差异,但本质属性是一脉相承的。

武术在历史上曾有过不同称谓,如春秋战国时称“技击”,汉代称“武艺”,清初称“武术”,民国时期称“国术”,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命名为“武术”。“武术”这一词汇最早出现在南朝梁武帝长子萧统与门下文人共同编定的《文选》中,但不具有今天武术概念所具有的含义,文中有诗句为“偃闭武术,阐扬文令”(南朝宋・朱颜年《皇太子释奠会》),其意指停止武战,发扬文治,并非反映今之武术的概念。后人将“武术”一词作为自卫强身之术的专门用语。“武”在甲骨文中指人持戈行进。“术”在甲骨文中指道路。本义:城邑中的道路。《辞海》解释“武”字有多个义项,其中前两个义项是:①“泛称干戈军旅之事”;②“勇猛”。《说文解字》中称“术”字为“邑中道也”,后引申为“技艺”,即方法、技术,如同道路是通达目的的手段。实际上,中国的“武”字,(字面上是战斗),其实是由“止”字(表示“停止”)和“戈”字(意指“矛”)组成的。所谓止戈为“武”。意思是:“停止战争”或者“维护和平”。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古代武术只发挥了其军事功能、防身功效,即与人斗、与兽斗的指导思想。

2.1.2近、现代武术概念的初探

近、现代武术概念在政治、经济、文化的背景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究其原因,在政治上帝国列强的侵入、封建制度的瓦解、新政的出现;在经济上,自给自足经济开始瓦解;文化上,闭关锁国政策不再,中西文化开始碰撞,武术吸收了西方的“体育说”,但武术的技击本质属性、外延没有明确,只是确定了武术的功能和意义,正如以下概述:

1932年编写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认为国术原为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一方面可以供给自卫技能,一方面可以锻炼体格之工具〔2〕。

1943年《中国国术馆成立十五周年纪念宣言》对武术的定义是:“所谓民族体育者,即我国固有之武术也!源远流长,体用兼备,不独在运动工具具有相当之价值,且对于自卫上有显著之功效〔3〕。”

1949年10月26日至27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武术名家张文广发言:“武术是我国的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中,创造发展起来的,它具有强身健体的特点〔4〕。”

2.1.3当代武术概念的争鸣

当代武术概念的争鸣也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原因。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体制为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文化上百废待兴,为武术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和机遇。而在这个阶段,武术概念的表述出现了唯技击论。

1957年3月张之江在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指出:中国武术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最主要的体育活动方式,这个体育活动方式,在民族健康、民族自卫以及民族医学治疗上,都曾发挥过很大的作用〔5〕。

1957年6月“关于武术性质问题的讨论”,诸专家认为:武术是民族形式体育的内容之一,具有健身、技击、艺术的成分,它是为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培养思想品德,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6〕。

1961年的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则认为,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健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财产〔7〕。

1987年出版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防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的相互变化规律,编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以及包括对抗技击内容的具有独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体育运动〔8〕。

1988年2月,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学分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在研讨会上,武术被定义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9〕。

1988年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高等学校试用教材认为,武术是一种由踢、打、摔、拿、劈、刺等攻防动作组成的徒手与持器械者搏斗的套路和对抗性运动〔10〕。

1988年由张高顺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亦称武艺,是由中国古代技击格斗技术演化而成的一项兼具套路演练及攻防搏斗演练形式的体育运动〔11〕。

1989年由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编写的体育学院普修通用教材认为,武术是以技击为内容,通过套路、搏斗等运动形式,来增强体质、培养意志的民族传统体育〔12〕。

1990年由体育运动学校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体育运动学校教材则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对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传统体育项目〔13〕。同年,由马明保、张中尧、黄益苏主编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对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传统体育项目〔14〕。而这一年由体育运动学校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人教版武术教材则认为,武术是以带有攻防含义的动作为素材,按照一定的运动规律和规则要求,以套路演练或技击格斗为不同的表现形式,达到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体育运动〔15〕。

1992年由孟昭祥、王建华编著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主要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6〕。

1995年由马明保、张中尧、黄益苏主编的全国高等院校体育教育专业专科教材则认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散打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7〕。

1996年由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武术教材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8〕。

1997年由体育院校成人教育协作组武术教材编写组编写的体育院校函授教材则认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9〕。

武术概念的稳定期在21世纪以后,如表1中所著:大部分学者基本认可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2.2武术概念的逻辑分析

2.2.1界定武术概念的形式逻辑规则及意义

从形式逻辑上对武术概念下定义包括三个部分,即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也就是武术的本质属性、分类、武术的上位概念。而形式逻辑也规定对武术概念下定义的规则:第一,定义必须揭示武术的区别性特征。第二,定义项(武术)和被定义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外延必须相等,否则会犯形式逻辑的定义过窄错误(即一个定义把本来属于被定义概念外延的对象排除该概念的外延之外),例如:1988年12月,全国武术专题论文研讨会上,武术的概念被界定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该定义就犯有定义过窄的错误,对武术的分类缺少了功法运动形式。当然,对武术的定义也会出现定义过宽的错误(一个定义把本来不属于被定义概念外延的对象也包括在该概念的外延之内)。又如:1961年的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则认为,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健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财产。该定义就没有指出武术的本质属性技击,仅仅指出了武术的体育属性,同时提出了武术的运动形式,而且把武术表述为体育,把武术的外延给扩大了。第三,定义不能恶性循环。在用定义项去刻画、说明被定义项时,定义项本身又需要或依赖于被定义项说明。第四,定义不可用含混、隐晦或比喻性词语来表示。第五,除非必要,定义不能用否定形式或负概念。

那么,我们该运用何种方法对武术准确定义呢?形式逻辑上规定属加种差定义是对武术概念最准确的定义方法。即找出被定义概念的属概念,然后找出相应的种类,被定义项就等于种差加上属。如果一个概念的外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概念的外延之中,而后者的外延并不全部包含在前者的外延之中,则这两个概念之间就有种属关系,前一概念是后一概念的种概念,后一概念则是前一概念的属概念。而武术概念的属就是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武术概念的种差就是武术的本质属性技击。对武术的准确定义,有助于人们能够把对武术的已有认识总结、巩固下来作为以后新的认识武术活动的基础,有助于人们揭示武术这个词语、概念、命题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明确武术的使用范围,进而弄清楚武术这个词语、概念、命题的使用是否合适,是否存在逻辑方面的错误;有助于人们在武术理性的交流与传播中,所使用的武术术语能够有一个共同的理解,从而避免因误解、误读所产生的无谓争论,大大提高武术交流的可能性,促进武术传承与传播。

因此,可以将武术概念定义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表现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2.2.2武术的内涵:体育属性、技能属性、文化属性、技击属性

武术作为身体运动方式的存在,是记载身体运动的符号,也体现出了武术的体育属性,那么武术的概念应该表述为:武术是一种中国传统攻防技击的体育运动。但是,除了武术,其他运动项目也具有身体运动的属性。所以说,体育属性不具有排他性,不能作为武术的本质属性。

武术内容源于原始社会的狩猎技术,它在古代军事斗争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自古以来武术就一直发挥着技能方面的作用,无论是看家护院的家丁,还是镖师、艺人、拳师,都将武术作为一种防身自卫技能。如果武术的本质属性是技能属性,那么武术概念的表述应为:武术是具有技能属性,以攻防意识为主的体育运动项目。但从中不难发现,跆拳道甚至拳击也具有这样的技能属性,因此,技能属性也不能作为武术的本质属性。

武术不仅具有技能属性、体育属性,还是诠释文化的符号,作为一种文化资源阐释着中国文化,如果其作为武术的本质属性,那么武术则是具有文化属性的攻防意识的传统体育项目,本质属性是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征,其他的民族传统项目太极拳也具有文化属性。所以说文化属性作为武术的内涵也是不妥的。

武术是中国历代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将零乱的攻防技术不断综合整理、发展,并用套路、格斗、功法形式提炼出来的技术体系。技击属性是武术区别于其他体育运动项目的本质属性。因此,武术的概念必须反映其本质属性――技击性及其技术范畴,如徒手的踢、打、摔、拿和器械的劈、砍、扎、击、刺等攻防格斗技法。

2.2.3武术的运动形式是对抗格斗、套路演练和功法

武术的概念不仅要反映武术的本质属性,而且要反映武术的运动形式。武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对抗格斗和套路演练两种基本运动形式,它们平行存在,相互补充。对抗格斗是武术攻防技术在双方直接对抗中的应用,套路演练是武术攻防技术具有一定艺术性的体现,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通过对抗性练习,可以提高攻防技术,具有强健体魄、防身自卫价值:通过套路练习,既能掌握一定的攻防技能,又能熟练地展示武术的艺术性,具有观赏审美价值。武术概念反映的运动形式既属于体育范畴,又区别于其他体育项目。

2.2.4“内外兼修”反映了武术的文化属性

武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受中国传统文化、民族习俗和宗教思想的影响,自然地融会了中国传统的易学、哲学、中医学、伦理学、军事学、美学、养生等多种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逐渐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武术文化体系。它内涵丰富、寓意深邃,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性,又有中华民族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较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人民在体育运动中的智慧结晶。使武术超越了一般的技能技术层次,也超越了以体能形态为主的竞技的西方体育。武术以阴阳哲学为基础,以“主动”与“主静”及中庸为支架,体现了内容丰富的文化内涵,诸如整体运动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说、刚柔说、虚实说,等等,形成了独具风貌的武术文化体系。它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化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它是中国文化在人体运动中的表现和载体,从一个侧面辉映出东方民族文化的光彩。“内外兼修”的内容可归结为四个方面:武术追求外在的形健和内在的神韵,从而达到形神兼备;武术训练中既强调练“内”,又强调练“外”,所谓“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武术的“内三合”与“外三合”、内外相合、上下相随,追求一种高度的协调与统一,体现了整体运动观;武术追求内外交修之功,要求武德与拳理、技术与修养结合,达到武术育人的最高境界。所以“内外兼修”一语较形象地表达了武术的传统文化属性。

总括起来说,武术是中国传统技击术,归属于传统的民族体育,又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广义上的武术,是一种包含实用技击的人体文化;狭义上的武术,应称为武术运动,是一种体育运动,主要包含套路和格斗、功法运动形式。从逻辑学上认识,中国传统体育是武术的属概念,武术的套路运动和格斗运动则是概念的外延。比较确切的提法,作为体育项目之一的武术应称为武术运动。

3结论

3.1准确运用形式逻辑界定武术概念

武术概念的界定既要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基础上,又要体现其本质属性技击和套路、格斗、功法运动形式,以及“内外兼修”的民族传统体育这一文化属性。因此,在对武术概念下定义的同时,既要考虑到形式逻辑上对概念的属加种差的定义规则,又要认识到武术的属、种差到底是什么。这样才能做到对武术概念下定义既不能定义过宽,也不能定义过窄。

3.2明确武术的本质属性

体育学是教育学下的二级学科,而民族传统体育又是体育学的下支,那么民族传统体育是武术的上位概念,其中,三者是从属关系。因此,选择坚持一分为二的方法论,既要看到武术的整体民族传统体育学,又要看到民族传统体育学的组成部分武术;也要从体育学这一宏观视角把握武术这一微观定义。这样才会对研究武术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3.3正确区分武术概念外延

据刘兰英所著的中国哲学史可知,庄子和老子均认为世界是运动变化的,运动是普遍存在的,是物质存在的方式。因此,要以运动的观点来对待武术,武术概念是在不断发展的文化中完善的。但是,我们也应该以传承的观点来对待武术文化,其中张岱年先生认为:新文化承认原有文化基础的历史继承性,承认文化的发展进化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变化,否则就失去了文化发展的内在根据;同时,这种新文化也承认原有文化在空间上的交流、民族间的沟通,以开放的胸襟迎接、吸纳新的文化要素,不断充实和增强生命活力〔20〕。这就启示我们要在发扬的基础上,吸收西方先进的武术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才会使武术发扬光大,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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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马明保,张中尧,黄益苏.武术〔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1.

〔15〕体育运动学校武术教材编写组.武术〔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1.

〔16〕孟昭祥,王建华.武术〔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1.

〔17〕马明保,张中尧,黄益苏.武术〔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1.

国民技术论文篇11

关于第一个表现,《武术史》写道:“春秋战国时期运用于阵战的军事武艺,伴随作战方式的变化,固然有很大的演变,但更重要的是武术的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及健身性等社会功能的出现。武术功能的多样化使其性质发生了变异,突破了单一的军事武艺局限。从技术到组织,从形式到思想,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与发展,使它从较为质朴单纯的军事武艺演变成色彩绚丽、丰富多姿的武术文化。”

《武术史》的这段文字是极其关键的,暴露出他们的根本观点,明白无误地提出:武术性质发生了“变异”。说穿了,就是武术的性质从姓“武”变成了姓“舞”。提出了四性: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和健身性。这并不是什么春秋战国时的历史,乃是今天学院派的“舞术”的写照,抽去了武术的“技击”灵魂,只剩了一个“花架”子空壳。

“变异”是学院派武术的一个最基本和最普遍的观点,用词有时不同,用意是相同的。如:“传统武术的现代化转型”、“现代武术”、“武术的现代化”等等。这里突出一个“异”字,异的意思是变了,变成了什么?《武术史》提出了“四性”: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健身性。其实健身性不是“变异”的结果,是武术固有的,所以说“变异”止有“三性”: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

《武术史》用大量篇幅论述“武舞”,为今日的舞蹈化武术作历史铺陈,把今天的“武术变异”一下子提到二千七百年前的春秋时代!提出了“武舞与武术一体”、“武舞具有武术实战性”、“武舞与武术套路的一致性”,这样一些极富挑战性的提法,丝毫不加掩饰地摆在读者面前。《武术史》提出非常戏剧性的逻辑:“武术不具技击性,武舞倒有实战性”!似乎无人监督,可以任意捏掐历史。

关于第二个表现,《武术史》说:“武术技艺的多样化,首先体现在日常武艺的发展上。阵战武艺与日常武艺的分流,是武术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说阵战武艺的特点是“集体性、单一性与实用性”;“日常武艺则呈现出以个体性为基本特征,并由此产生出技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这些话说得多别扭!简直不知道他们说些什么?这里,提出了二个新名词:“阵战武艺”和“日常武艺”,又提出二者“分流”。

这里“武艺”含义是什么?和“武术”的含义相同?不同?什么关系?是包容?还是从属关系?含混不清。我们从文中的逻辑分析,他们的意思是,日常武艺从阵战武艺分流出来,其表现是“技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这又回到前面《武术史》对“武术体系”下的定义,所谓“分流”,其实质也是“变异”。“分流”或“变异”的结果,就是抽掉了武术技击性的所谓“多样性”。《武术史》说春秋战国时武术就变种了,这不是歪曲历史吗!按照《武术史》的说法,秦汉以后到唐、宋、元、明、清、民初,中国武术全是花架子的“武舞”了。广大的中国武术爱好者能同意这种说法吗!

《武术史》抛出的另一个挑战性的观点,叫作“文武分途”。说“春秋时代,文士兴起,文武分途。文士凭知识谋略求仕干禄,而社会上则出现凭武艺本领立足为生的武士。此时武士已非贵族子弟,多来自平民,亦被称为‘侠士’。”《武术史》又说:官府鼓励民间习武,春秋战国各国统治者“广泛重视、推荐武艺出众的人才,推动了武术的开展。”

《武术史》对“文武分途”的解释是歪曲历史的。历史上的“文武”指文治武功,具体到人是指文官武将。被搬上舞台的著名京戏“将相和”,讲的是战国时赵国拜相的蔺相如和武将廉颇的故事,这可以说是一个典型。“侠”自古无地位,多为社会底层,那有拜相之才与刺客、死士相提并论的!《武术史》却写出大量的古代刺客,如:荆轲、专诸之流,说这是春秋时代的“文武分途”,不但有违史实,更是笑谈。

《武术史》没有认识到,侠以武犯禁的“禁”字是什么意思?“禁”,不为统治者所容也。民间是武术的生存空间,古代,武术的民间性决定了武术不为官府所容。《武术史》说 ,春秋战国各国统治者“鼓励民间习武”,不符合史实。实际上,历史是这样写的,武术的发展为历代统治者所不容。秦始皇收民间兵器铸铜人十二,就是典型的在民间禁武。为什么要禁?回答是:“侠”追求法律之外的公正、官府之外的公平;侠不为官府所利用,其行为不为官府左右。所以,侠不为官府所容。

武术的民间性质,历代不受官方控制,民间武术家不听官府的话,我行我素,不为所用。武术的传承和发展,从来就不是官府支持下进行的。一大批民间武术家,在极其困难的环境下,坚持习练、发展、传承下去,一代一代,不使失传。历史上,谁在每天坚持习练武术?谁在刻苦钻研武术?谁在传授武术?回答是:民间拳师、豪侠义士、江湖隐逸、僧侣道士、失志文人雅士,就是靠他们。不信!翻开历史看看,方知言之不虚也。

关于第三个表现,《武术史》提出“武术意识”的发展。这个“武术意识”到底是什么呢?《武术史》写道:“所谓自觉性武术意识,主要表现为武术竞技意识、武术理论意识以及武术理论认识等方面。”

对“竞技意识”,《武术史》写道:“把通过武艺(请注意!此处不提“武术”,可见《武术史》使用词概念的混乱――笔者)竞技取得胜利与人们的英雄观、欢乐满足感、荣誉感及审美感等一系列社会心态联系起来,这便是武术获得多方面社会功能心理契机,也是武术竞技能实现多方位社会需要的基础。”这些话说得多别扭,十分苦涩,令人费解。实际上,其真实的意思就是说,春秋战国时期,武术就已经“异化”,成了“竞技武术”,其胜负不再是技击,不是你死我活的打斗,乃是什么“英雄观”、“欢乐感”、“满足感”、“荣誉感”、“审美感”。这实际讲的就是今天推出的“高、难、新、美”的“竞技武术”套路比赛的春秋战国版!试问,春秋战国什么时候举行过这种“竞技比赛”!这不是指鹿为马吗?

国民技术论文篇12

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它是广大群众与民间艺人经过长年的演唱实践,慢慢形成与积累起来的且有着非常强烈的艺术感召力与审美意义。中国民族声乐歌唱艺术的重要的特征是以民族语言作为根基,贯以民族情感,用情控声,声情并茂,拿字领腔,字正腔圆,韵味十足,唱演俱重,声情兼备,真切感人。

一、中国民族声乐表演风格的多样化

民族声乐起源于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由于我国地大物博、方言文化缤纷,民族众多,各个民族的文化各有其特性,就形成了一个多样化的民族声乐演唱风格。民族音乐理论工作人员,依据我国民族声乐多样化的特性把民歌分为诸多色彩区。这些民歌在演唱上,有着独特的民族风情与浓厚的地方色彩。像蒙古民歌的“长调”,曲风宽广绵长,节奏自由,末音拉长,情感炙烈奔放,真假声转换,有着浓厚的草原气息。又如,山东民歌的特点是粗放,幽默、风趣、纯朴、吐字干脆利索,音色高亢明亮,行腔中多加有方言与卷舌音等。我国的戏曲有近400个剧种,曲艺亦有近300种类,各类民歌、创作歌曲更是数不胜数,有多少种演唱风格也难以数计,每一风格的形成都有赖于它特有的地域文化背景。此外,民族声乐也将近现代作曲家们创作的,不单独突出任何一个地域或民族特点,而是表达整个中华民族的总风格、总气派的声乐作品与演唱方法谓作民族综合风格。像《黄水谣》、《我爱你,中国》等中国艺术歌曲,此类风格的语音基于全国的通用语言――普通话。民族综合风格类风格共性多,具体学习初期,需要正确熟练的掌握21个声母的发声部位、方法、方式、挡气动作与吐字形象“甭喷、飞放、打弹、咯砍、平舌、饶舌”,让字头清楚、利落,有力量和弹性。字头是承上启下的过渡要素,必须交代清楚。字腹是演唱中延长音的要素。另外,每个汉字都有它的字意与声形,且字意往往与声形相契合,演唱时需做到爱憎分明,悲喜有别。把歌词唱美、唱活,唱出情感,这是民族声乐特有的演唱风格。

唱出韵味。韵味是民歌演唱的精髓,灵魂。用声拖腔,用字行腔,用情润腔,润而生味,是中国民族演唱再次创作时需要运用的特殊技巧。比如运用各种倚音、顿音、直音、滑音、颤音、花舌音等装饰性润腔技巧,使唱腔得到装饰与润色;运用种种音色的变化,使唱腔或明或暗,或浓或淡;运用强弱、轻重、大小、收放的力度变换技巧,运用多种板式与较为频繁的速度变换和变化法还有音高的微升微降等润腔技巧,使唱腔跌宕起伏,抑扬顿挫,大起大落,从而使唱腔与演唱得到润化和美化,最终出现锦上添花、感人至深的音乐效果。

唱出神韵。神气―神情气质,是蕴涵在表演者内心深处的特殊的民族感情、民族心理意识与审美理想在外部形态、精神状态、气韵和精神方面的表现。中华民族在音乐艺术表现方面形成了恬淡、委婉、端庄、含蓄、的民族韵味。通过表演者精神气质的展现,人们依据他们长时间形成的审美能力与欣赏标准,展现出对演唱者信任与否,决定他们或多或少地加入到音乐艺术表演的创作中去,这直接决定演唱的社会功能和实际社会价值。因此说表演者形态中见精神,气势中透神韵,使人们通过表演者的面、目、体、态、动静和招式等,感受到他心灵深处亲切自豪的民族感情和典雅高尚的民族神韵之美感。

二、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区别

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在毫不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其它很多复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逐渐演变成现今人类社会极具特色的歌唱表演艺术风格体系与演唱方法体系。中国民族声乐发展的主轴是汉族民间歌舞,同时也包含有少数民族的民间歌舞音乐,中国民族声乐的题材内容大都来自广大普通民众的生活与劳动实践,更为贴近大众生活。其主要题材形式大体上是民歌、民间戏曲和说唱艺术。从演唱形式上说,民族声乐大都是独唱、对唱、表演唱等基本形式,很少重唱、合唱。唱腔的形成和歌唱发声技巧与吟唱技术密切相关。中国民族声乐的音调旋律大体以五声、七声民族调式为主,有突出的东方文化艺术特点。在声乐美学效果方面,中国的民族声乐追求亮丽、清纯、声音高亢、恬美的艺术特点等。

美声唱法的形成和发展尽管和世俗音乐的发展密切相关,可古代教会音乐与希腊音乐对美声唱法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意大利美声唱法受益于歌剧表演艺术,其题材形式大多是宗教题材、宫廷以及市民的世俗题材,表演形式有合唱、独唱、重唱等很多类型。美声唱法的技巧是以咏唱为主要特征,其调式大都是在古代民族调式基础之上演化发展而来的,西洋大、小调式的重唱、合唱,注重和声织体效果,在声乐美学功上,美声唱法更加强调圆润、柔和、浑厚与略带掩盖色彩的嗓音特征等。

从两种唱法的声乐艺术理论体系来看,我国传统的唱论中尽管也包括了相关的歌唱技巧、发声原理和歌唱表演艺术表现方面的很多论述,可它们却特别重视经验性的总结,而相对欠缺科学原理的论述。在具体理论方面,民族声乐理论注重语音发声技术、声腔技巧与情感情绪表达方法的理论研究,强调的是字和腔、情和腔与字和情的辩证关系。在发声基本原理上,我国传统声乐理论对演唱呼吸与演唱语言基本原理有所注重,可相对缺乏对嗓音演唱发声机制原理、演唱共鸣原理和全部嗓音歌唱科学理论的深入系统的探究,是我国传统声乐理论不足的一面。由于西方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美声学派的声乐理论很早就和自然科学相结合,进而形成了一套嗓音演唱科学理论体系。美声学派的声乐理论融合了生理学、心理学、音响学、医学等很多学科的科学的研究成果,深入细致地研究了演唱发声的本质规律,建立一套科学的演唱训练体系,促进了声乐实践和艺术理论的变化,是演唱艺术和科学完美结合的典范。

总之,中国民族声乐艺术源远流长,是有着浓郁泥土芳香和民族特色的声乐表演艺术。它有多样的风格,因为中国语言、生活习俗、地理环境不同形成了各自的民族风格,且具有浓郁且独特的民族艺术特色,是中国各个地域、各个民族民间唱法、说唱唱法、戏曲唱法以及民族新歌演唱等四种系统唱法的总称。作为一名声乐表演者,唯有真正了解、掌握民族声乐的风格、特点,才能和其他国家艺术形式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真正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让中国的民族声乐更有科学性,更有魅力,能以全新形象迈向世界音乐表演艺术之舞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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