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08: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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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及作用控规主要是通过具体、详细的土地使用分配和安排来实现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和控制,为城市土地的有偿使用和开发管理提供依据。控规是“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章第4节第四十二条)。即:它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最直接的依据,也是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它一方面对总体(或分区)规划加以深化,以定位、定量等方式将总体规划中的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功能意图等宏观的内容转译为对城市建设三维空间的微观控制要求;另一方面对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建筑平面造型、道路基础设施布局、环境小品布置等做出指引。
1.3城市设计的内涵及特点城市设计是对一定地域空间内的各种要素进行综合设计,使城市的各种设施在空间和功能上达到协调一致,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原理。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城市设计注重城市形态环境塑造,具有弹性化、艺术化等特点。
2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当前城市设计的有机融合
2.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面临的困境
2.1.1难以满足土地混合使用的弹性发展需求城市经济活动越来越活跃,对土地的集约和高效利用促生了诸如生活综合体———既具备居住功能,也兼具商业、公共服务等多种用途,控规仅仅以增加土地使用的兼容性不能满足发展需求。
2.1.2控规欠缺对城市形态环境的塑造随着城市的发展,新技术和价值观变化迅速,而控规仅以引导性规定控制城市形态显得过于单薄和无力。
2.1.3管理实施程序不完善,成果可操作性弱控规成果的实施性、操作性不够强,面对现实建设项目的不确定性和经济快速不得不进行经常性的调整。
2.2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有机融合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逐渐由外延式的扩张转变为内涵式的质量提升。强调数据平衡、偏重于二维平面的控规需要与具有立体性、艺术性、文化性的城市设计相互借鉴与融合[2]。一方面,城市设计能够将控规中抽象、空乏的技术经济指标转换成可视、可触、可感的空间形态;另一方面,城市设计不仅对城市的空间形态进行组织和再创造,还可指导区域内的整体开发和有序建设,形成良好的城市经营和管理模式,从某种意义上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职能,是对控规的有益补充。
3南海公园周边地区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当前城市设计的有机融合
3.1南海公园概况南海公园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南侧,黄河之滨,占地面积2000hm2,其中水域面积580hm2,湿生草地面积1000余公顷。北有青山朦胧辉映,南有黄河玉带环绕,风景独秀,集旅游观光、生态休闲、科普宣传于一体,素有“塞外西湖”之美誉,是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和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作为包头市东河区的“内湖”,在包头市具有重要的休闲和对外宣传作用。
3.2南海公园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有机融合南海公园不仅是在包头市有着重要的知名度,而且在国内也享有一定的声誉。近几年在保护为主、利用为辅的指导原则下,景区建设有序不紊的开展,景观得到了质的提升,但其周边的景观环境与景区差异明显,周边地区的开发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编制科学合理的、能用于指导该区域的规划,避免传统的控规编制侧重于指标的控制,对区域的建设空间结构、建筑形态、景观色彩体现较弱,不利于后期规划实施管理中控制和落实等问题,在南海公园周边地区规划编制中采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具体的工作思路如下:1)优先编制概念性城市设计。先期以包头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在不触碰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对南海公园周边地区进行了概念性城市设计,主要侧重于空间结构、建筑形态、天际线、环境塑造等方面。2)在概念性城市设计基础上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依据包头市总体规划,结合概念性城市设计,对区域的用地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进行量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对道路进行优化,配设工程管线。3)进行控规层面的城市设计工作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设计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细化,完善空间结构和建筑形态的控制,明确核心区的建筑风格、色彩和界面控制。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现阶段, 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 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先进的思想价值观也逐渐融入我国,但是,社会上有一些学者,总是认为城市设计可以取代修建性详细规划, 甚至于,将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确认为是城市设计,比如,居住区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校园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以及广场城市设计等。下面本人就对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做简单的探讨,仅供同仁们参考。
一、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1、城市设计的概念。城市设计又被叫为都市设计,研究设计工作的对象是城市,往往介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工作。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比,具有图形性和具体化的特点;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是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也就是包括建筑物、自然地形、绿地、道路等,城市设计规划的是城市空间和整体形象,比如,庭院空间、城市广场。城市设计的复杂在于它是将城市的居民心理健康和实体安排相结合,并以其为考虑的重点,通过对景观标志和物质空间的正确处理,为城市居民营造一种愉悦的大环境,使居民居住的快乐,从而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良性的目标。
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一个方面,往往具体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就是为了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设计和具体的安排,来满足上一层次的需求;同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下一层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提供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整个城市规划体系里最具体、最实际的设计过程,真正落实了上一级规划的规定,真实的反映规划的整体思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就是研究具体的空间、环境、 型体及各功能的组成,解决具体的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1、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城市设计是一种物化的劳动,是一种设计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是在电脑的存储设置里,应该属于一种商品,城市设计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是城市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可是在城市规划的成果体系里,却没有以城市设计为单独的成果形式。而在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却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加以明确的规定。在详细规划的内容里有如下的规定:对规划内的用地,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规划界限,确定适合用地的建设;对于各用地建筑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率的各项指标进行确定,对于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配置、 停车泊位以及出入口的交通方位,都作出一定的规定; 对于各用地建筑的色彩、体积和体量,这些城市设计问题,也做出一定的指导性原则规定。
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存在于详细规划之内,假如想将城市设计单独的分离出去,就会遇到一些麻烦,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若把城市设计从列单内容中分出,就会失去法定的效力,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编体主体政府,就没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样去进行城市设计,岂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城市规划强调的是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如果把城市设计抽离出去,怎么会出现美化城市的现象呢?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规划一再强调, 不能仅仅拘泥于单纯考虑物质空间的设计, 还要重视城市居民的精神界面,考虑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因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2、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
城市设计的核心和重点任务就是对城市主体人的研究。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不是具体型的设计方案,而是以概念性设计、指导性设计、思维方式和设计法则表现出来的,具体包括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城市设计一般研究的内容,往往是关于社会文化、美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基础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对具体的地块建设提出设计和安排。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里,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住宅建设、医院建设、学校和托幼建设等建筑进行日照的分析;详细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进行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分析建设的条件和综合技术方面的经济论证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内容,从分工的粗细来看,城市设计侧重的内容是思想构建层次,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的则是工程实施界面; 假若从思维方式来看待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属于感性思维,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理性思维;若从法定立场来看,城市设计的内容,还没有法定的规定,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属于法定规划内容。因而,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属于相同内容的设计,因而提出广场城市设计、居住区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校园城市设计,细想一想,广场、居住区、道路、中心区和校园等,这些都属于城市的研究区域,并不能等同于城市,城市设计是属于特定的专门设计,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一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内容,都是有可遵循的法规规定或者有章可依的规则, 比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这些规划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实施的。
三、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当然了,新型的专业和学科分类,也使我们有了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我们现在城市所处的大环境是开放、多元的,在这种宏观的环境下,现代城市建设理论才被人们所重视和采纳,新的学科理论是随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只有正确的看待学科专业领域的分类和互补问题,才能使新的学科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在,我国的城市设计体系还能够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有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现在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阶段主要有四个基本层面,也就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天,本文探讨的就是这四个基本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进行合理的安排城市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考虑的内容有建设的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进行开发设计的强度,因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从属于规划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代替的。其实,学科、专业之间设互补互利的关系的,可以彼此制约,也可以彼此扶持。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内容方面的欠缺,需要进行补充和优化,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正好可以弥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一些不足。同时,要想实现城市设计的人性化,正需要在其他相关规划和设计方面进行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正好可以使规划和设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
结语: 现代社会的城市设计唤醒了人们对城市主体——人的关注,也就是在营造城市和设计城市领域中,时刻不忘了对城市中人的研究,关注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思考人如何去影响和塑造城市的问题。修建性详细规划本身是有缺欠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应用了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就会解决自身的不足,而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在保证法定规划前提下,加入了一些城市设计考虑的观点,比如,分析行为需求、分析设计色彩、分析设计夜景和分析空间尺度等,在完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实现了城市设计的人性化目标。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
1、建设项目选址概述
建设项目选址是执行城乡规划的关键所在,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性质、规模、布局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同时也关系到建设项目实施顺利与否,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国家、省的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选址做出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同时第36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在《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7条指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相关专业规划或者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核发选址意见书。
《安徽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建规〔2012〕125号)》为本省的选址报告编制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增强了报告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有效保障了城乡规划的实施。
2、建设项目选址与城乡规划协调
建设项目与城市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相结合,保证其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同时,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相结合,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和规划的实施。因此,与城市有关的建设项目,其立项、选址与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各项要求。
作为区域通基础设施项目选址,与城乡规划相互协调需要注意以下方面: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关于用地性质、布局结构等方面的要求;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与周边用地进行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交通、电力、通讯、市政、防灾的协调性分析;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等的协调性分析。
3、省道S307涡阳至蒙城段改建工程选址编制情况
省道S307是连接亳州、蚌埠、滁州的一条重要经济干线公路,在安徽省公路网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现状省道S307道路为二级公路,目前已不能满通需求,道路标准需要提升,道路配套设施需要完善,升级改造已迫在眉睫。
近年来,随着沿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S307交通量稳步增长,交通负荷日趋增大,超重车辆较多,现有道路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害,且病害呈加剧趋势。加上路面宽度只有14~22.5米不等,通行能力与等级难以与衔接路段匹配,也与其在路网中的功能、地位不相适应。且既有路段穿越部分城区、镇区及人口聚集区,与区内交通产生一定的交织,街道化状况日趋严重。为完善道路功能,提升道路等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将省道S307涡阳至蒙城段工程改建,并进行论证研究。
4、省道S307涡阳至蒙城段改建工程选址符合城乡规划
4.1与沿线城乡规划的协调
省道S307涡阳至蒙城段改建工程的选址与城乡规划的关系论证包括:建设项目与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协调,与县城及沿线乡镇的规划协调。其中,前者的具体内容是:省道S307改建工程选址与亳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蒙城县、涡阳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之间的相互协调,后者的具体内容是:改建工程选址是否与蒙城县、涡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关于城市用地性质和建设要求等方面的规划相协调。
本项目在蒙城和涡阳县城规划区内采用改线方案避让规划建设区,在规划区范围外采用原线升级拓宽方案。结合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蒙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和涡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经过分析认为,省道S307改建工程选址符合上述规划要求,同时与沿线城镇总体规划保持了较好的衔接和协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2与沿线土地利用的协调
根据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涡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蒙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省道S307涡阳至蒙城段改建工程用地已列入亳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因此工程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且本工程为老路改建项目,路线方案设计时已尽可能利用原路占地,符合提高交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保护耕地的要求。
线路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避让沿线的重要城镇、厂矿、工业园区、大型基础设施等因素,线路没有占用城市、工业园区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同时避开基本农田,尽量少占耕地和林地,少占土地、集约、节约用地。
4.3与城镇交通、防灾系统的协调
作为亳州市域东西的横向通道,省道S307涡阳至蒙城段改建工程选址与城镇交通、防灾系统保持了衔接和协调,在采取了相关的技术措施后,两者之间不存在冲突。
在亳州市“十二五”综合交通规划中提出了对省道S307进行改建,并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已列入交通类重点建设项目。道路沿线区域总体交通条件较好,沿线地段施工运行可利用省道S202、省道S203、省道S305及现状省道S307,还有沿线的县道和乡村公路可以使用。
路径选线经过地区位于我国大陆的东南部,其所处的大地构造单元及其大地构造分区按《中国及邻区海陆大地构造图》,属于华北断块区。线路所在区域现处在地壳相对稳定阶段,场地稳定性较好。线路建设沿线的消防、人防等其他防灾设施没有造成不利的影响。
4.4与城镇环境保护的协调
从省道S307涡阳至蒙城段改建工程的选线开始考虑水土保持,做到道路与周围景观协调,减少对原有地形、地貌的破坏,在方案选择上做到减少拆迁,便民不扰民,使路线走向方案与城镇规划保持协调,与其衔接的主要道路相互结合。
在靠近村镇的路段适当加密绿化,以美化环境,衰减噪声和大气污染。本设计采取了尽量提高绿化率的措施,路基边坡植草绿化,在不影响视线情况下选择适当位置,种植低矮灌木配以草皮。
4.5与城镇建设管控的协调
在道路建设管理控制中,省道S307应保持与影响道路建设的要素进行有效协调,具体表现有:建立道路建设质量管理机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并待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安全管理非常重要,严格审查各项安全措施,重点关注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管理要点、安全技术措施等。
4.6对沿线压覆矿产资源的分析
根据其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线路用地压覆部分矿产资源普查区。政府、公路局已与煤矿单位签订协议书,同意线路改建工程,对潜在的相关损毁费用提出解决方案,按相关规定对矿权人进行补偿。同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析,沿线压覆矿产资源对道路无安全影响。
5、结语
建设项目选址,尤其是区域通基础设施项目选址关系到城市规划布局结构、居民生活需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通过分析论证,项目选址与沿线城镇规划保持了较好的衔接和协调,方便其进行实施建设,有利于降低国家项目投资成本、缩短建设工期,也有利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对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进行科学的、多角度的综合评价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中,进行符合城乡规划的论证是其选址论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规划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具体要求。
参考文献
城市规划设计作为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是社会经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涉及的方面较多。因此,开展城市规划设计要与城市的发展相适应。
1 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则分析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这对于城市在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方面在宏观上进行综合部署和安排,实现城市功能的实现,这就不仅要求城市规划设计适应城市发展,还要遵循一些规划设计原则。
1.1 坚持以人为本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以人为本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城市建设逐步朝着环保型、智能型城市发展,社会经济正在进行产业调整和升级,这些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一般说来城市的规划设计要充分体现出方便、适用的特点,这主要是要求城市肌理与公共活动空间迎合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充分适合城市居民的行为空间和轨迹活动。人文关怀的体现能够显示城市功能的使用状态,高楼大厦和硬地组成了传统城市的基本布局,绿地则相对很少,而当前城市规划对于绿地的规划已经相当重视,巧妙的配置各种基础设施,尽可能有创意的进行规划,科学规划组织空间,使得可留性和可达性显著提高,深化了城市作为公众精神场所的中心地位。总而言之,以为为本的原则要充分体现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这不仅体现出对人们的人文关怀,也是充分考虑了群众安居乐业的需求。
1.2 体现地域特色
地方特色是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考量,一般分为自然特色和社会特色两类。通常每个地区都有自由的社会特色,其主要突出了地方的历史特点和人文特点,城市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历史特色,保留传统建筑的艺术特点,有利于促进当地民俗文化发展,创造出别具一格的城市风格。同时每个地方的自然风光也存在差异,展现本地区优质自然资源,在城市规划设计时将自然风光融入到城市建设中,有利于创建出一个生态环境优良,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展现地域特色的城市规划原则是城市规划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
1.3 城市规划要遵循突出主题的原则
明确城市的规划主题是进行规划的一个重要原则。无论城市规模的大还是小,主题必须先确定好,而后的规划沿着主题的设定轨迹,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城市的三个主要功能是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改善、满足人们生活需要以及城市形象的展示,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时,将三个主旨功能充分考虑,实现各种功能的满足需要。所以,在加强城市规划实用性的基础上,还要考虑观赏性的增强,最终为人们生活的便利提供保障。
2 我国目前城市规划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城市规划设计目前的步骤如下:
(1)收集并研究资料,对所在地进行社会经济情况的分析;
(2)针对城市的自身特点进行规模、方向和性质上的确定,提出并确定规划设计的目标;
(3)细化城市规划设计指标,提出规划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总体规划,分析利弊;
(4)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开展具体分区规划,并对规划进行治理建设。
城市内的土地资源和城市空间是规划设计的重点区域,但是立足于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是最重要的规划目标。城市的环境、社会、资源和人口经济等指标都要囊括在城市规划设计之中,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城市规划设计投入到城市建设中去,确保各种因素都能兼顾发展。
3 城市规划设计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措施分析
3.1 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设计要平衡各个因素[2]
城市的规划设计涉及城市环境、经济、人口、社会及资源各个方面,必须平衡各个因素的协调发展,寻求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设计相互适应的方案。在开展规划设计时,要先对城市的发展现状进行总体分析,考虑各个因素的实际情况,做出各种因素的评估,最终再确定城市规划设计的总体方案,逐步展开各个分区规划。
3.2 可持续发展是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基本方针
可持续发展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其不仅要充分考虑城市空间资源与环境的关系,还要考虑城市土地资源的分布情况,并且城市规划设计还有考虑城市社会经济、政治及文化现状。当前进行城市的规划设计一个重要支撑点就是要评估环境资源体系的承受力,突破了这个承受力,城市规划设计就超出了城市发展的能力,无法实现科学规范的城市发展。当然,这也不是约束城市规划方案的一个指标,然而,城市的规划设计要适应城市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这一指标,实现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3 城市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符合城市自身需要
城市规划设计由于城市各自的特点存在差异,而展现出不同的规划设计风格,一般城市规划设计要根据当地城市发展特点,地区社会经济条件、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城市规划主题,因地制宜,寻求最佳的规划设计方案。世界上有很多的城市都是因地制宜,成功的实现了城市的规划设计,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例如法国巴黎,建立了一条城市中轴线,促进了城市风貌和风格的形成,极大的提高了城市知名度。所以,一个城市要实现符合城市自身特色,就必须选择适合自身城市特点的规划方案。
3.4 规划与管理的联系亟需加强
当前的现实情况是我国城市规划还存在着大量的违规违建行为,规划建设不合理、不科学现象层出不穷,很多的违建建筑在城市中林立,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城市管理部门在执法管理上存在漏洞,对于市民的举报行为视而不见,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部门的形象。这从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政府在各个部门中的协调工作不得力,难以有效控制城市建设的违规现象。因此,成立一个专门的规划部门,针对现实存在的各种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落实各种规划设计的执行情况。而且,媒体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舆论监督,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4 小结
做到城市规划设计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必须综合考虑城市的各种因素,积极的开展各种有效分析评价,在环境和资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保障城市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