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合集12篇

时间:2023-05-24 08:47:43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1

税收征收管理风险,主要是指税务机关针对实体经济中的参与者进行征税,从而实现一定的预期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冲击,使得预期目标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差距,无法实现预期目标。对实际结果产生影响的因素我们称之为风险因素。为实现更好的征税管理,就必须造好风险因素的研究与管理。

一、我国税收征收管理风险因素分析

(一)非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

非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主要是指外部风险因素。外部风险因素其主要是指产生于税务部门外部的风险也可称之为税收征管外部风险。外部因素使得税收征管偏离预期目标,导致税收损失发生。主要包括税收征管法律依据的实操性与规范性风险因素、社会大众法律维权意识的高低的风险因素及征收过程中不同区域的风俗习惯等。

(二)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

与非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不同,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是税收部门内部风险因素。可控性税收征管风险可结合具体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风险因素进行把控。主要包括:

1.现行税收征管制度科学性。现行税收征管制度科学性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原因是制度设计与实际运行情况是否相符。如果制度与现实脱节,将会影响征税工作的效率。

税收管理员制度。国家虽然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文件,但该制度是税源管理的权宜之计。整个制度中对管理员职责的设计过于理想化,很多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职责根本没有抓手,无法操作执行,导致理想与现实的脱节,潜在税收管理成本有所加大。

现行纳税评估体系科学性有待提高。现行纳税评估体系以实际征税管理中企业申报的纳税信息数据为依据,评估指标是理想化企业运行中缴税行为,往往与实际脱节。因为在现实经济中,从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到大型股份或合资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信息虚假虚报的情况,这就使得纳税评估体系实际运行效果不理想,有违必要的纳税评估体系科学性。

2.税收部门专业分工体系有待提高。我国税收部门先行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强调分工,按照税收分工条线的职责开展部门工作。专业化分工可以实现专业高效,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过分强调分工,对于税收职责交叉部分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不同分工部门间信息对称性较差,综合协调运营成本高。管理部门、征收部门、稽查部门往往权限混淆、职责不明晰、以部门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使得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较低。

3.监督管理机制有待改进。税源监管不到位。税源监管的作用是使税收实现“应收尽收”,防止税源流失的问题。因此,对税源的监管是十分重要的税收管理工作。同时,人员风险因素也是风险产生的重点因素。对实际税收征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管制度与机制不健全,形成实际操作风险。

4.技术风险因素。征收软件不统一。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不同的环节按照实际需求使用不同的运行软件。从每一环节来看,效率可能会有所提高,但是从整体环节来看,软件并不兼容,自成体系,为整体汇总、分析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数据采集质量较低。主要表现为数据采集质量较低,数据并不精准。有的数据甚至是伪造的,缺乏真实性。这有技术人员原因,也有企业虚报会计数据信息的原因。

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风险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及监管力度

根据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实施修改修订现行的税收规章制度,及时的将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对策编入制度,只有积极做到与时俱进,制度能够反映现实情况并涵盖现实可能发生的情况,才能实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税收征管风险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内部监管,外部检查的多种有效手段,切实查找问题并积极解决。

(二)统一软件运转系统

要实现整个税收系统数据完整、横纵向间可传递,就必须统一运行软件的标准。统一软件运行系统,在大的运行系统中通过不同模块的设计,来实现不同部门不同运转功能的实现,当然,各子模块之间、子模块与大系统之间不能存在冲突,要彼此兼容有序。对数据的录入及采集标准进行相应规定,提高实际分析的能力。只有数据科学、软件分析系统可共享,才能为税收征管风险工作作出分析及信息共享的贡献。

(三)强化整体税收征管管理的工作原则

积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起点。要实现对整个税收征管风险防范的一致高度共识,明确风险防范的意义、目标,从思想上加强未来行动的执行力。风险管理要常抓不懈,实现风险全流程管理,将风险控制作为税收征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部分,要时刻关注风险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同时,也要积极化解潜在的风险事件和风险因素。

(四)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

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架构,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保证。根据实际税收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因素,设置专门的机构进行专门应对。同时,要设置风险管理岗位人员,通过不同条线、不同部门风险岗位人员的设置,开展风险信息对接、风险应对经验对策交流借鉴工作,实现风险管理的有效防范。

(五)实施税收征管风险评估

实施税收征管风险评估,这是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这是符合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原则的。风险管理一定要做好事前的预估评估工作,通过事前调查给出预判,并形成相应的解决预案。一旦风险发生,可通过前期的评估的准备开展相应工作,实现风险管理工作的可控。

(六)设计科学有效的税收征管风险控制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的税收征管风险控制体系设置情况,积极进行合理改进。目前主流的税收征管风险管理控制的主要步骤为:确定税收征管风险控制目标、利用软件录入实际信息、测算并识别税收征管风险、根据不同的风险制定不同的解决控制预案、对风险管理实际效果的后评估。我国的税收征管风险工作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上述环节。

三、结语

综上,本文针对我国税收具体征管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其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对可控性风险及非可控性风险深入分析,探讨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与发生原因。同时,根据阐述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对策的详细论述,为实现我国具体的税收征收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合理的科学解决对策,并通过解决措施的制定更好的实现税收征管目标,有效防范税收征管风险。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2

我国的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国家的税收,税务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财政税收使命。目前,由于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完备、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了税收执法风险日益增大。在当前税收的环境下,如何进一步的避免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税务部门的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概述

(一)含义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部门或者是税务执法人员在征税的过程中潜在的,因为税务执法人员的不作为和作为使税收管理的职能不能够充分实现,或者是税收主体在行使自身权利和履行职责中,因故意或者过失,损害了国家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起的法律后果,需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危险因素的集合。当前,我国的税收执法环境比较复杂、税收法律繁杂,再加上税务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法定的税收执行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等,从而使税收的执法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并贯穿税收执法始终。与此同时,加强对税收执法风险问题的分析,有助于提高征税主体的执法水平和效果,提升税务机关以及人员的形象,增加税收收入。

(二)税收执法风险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对执法所产生的后果的处理方式,可以讲税收执法风险划分为三类:

1.税务征收管理中的风险。即执法人员在税收征收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基础管理不到位,而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不准确、对纳税人的性质认定错误、对减免税划分不准确、税率执行有误以及违反法律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等造成了纳税的风险。

2.税务行政诉讼中的风险。即执法主体因在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败诉、赔偿等不良后果而产生的风险。在此类风险中,主要涉及的是稽查等强制措施,集体表现为税务主体在日常的执法行为中只重实体而忽略了程序。比如在日常的检查时,本来应该出示税务搜查证而没有出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收集到的证据来源不合法;没有依据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因为这些不规范的行为所产生的有关司法行为导致了税收执法的风险。

3.税务人员渎职所带来的风险。即税务执行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因主观过失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责,如不征或者是少征税款、、等违法行为,客观上侵犯了国家的利益,对国家的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因而被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责要负刑事责任。从而给税收的执行带来了风险。

二、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现状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为了提高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不断地营造外部环境、优化内部结构、强化监督机制等。但是,目前我国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还没形成一个科学的系统,各税务机关在实际的工作中采取的许多措施都比较混乱,没有逻辑性,整体效果还不够好。

(一)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

随着我国税法制度的不断完善,税务机关的职责也实现了分工细致、各司其职的完备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风险的发生。但是目前我国的税收执法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还不够全面,对执法责任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大多都是事后的应对措施,而事前和事中的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完备,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功能也不够健全。并且在执法过程中责任的承担方面,一线的税收执法人员承担了大部分的违规责任,而对税务部门自身和决策层所应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划分,因而很容易引发税务部门内部矛盾,同时也容易造成监管的缺失。

(二)风险控制防范意识不强

税收执法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而仅仅依靠税务执法人员个人的力量难以防范来自法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风险的。因此,要加强对税收执法进行系统全面的管理。然而当前,我国还没有将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纳入到税务部门的工作中,在大部分的税务人员思想中,税收执法风险是孤立、片面存在的,认为风险管理就是要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和检查,因而缺少执法风险管理的整体意识和主动意识。

(三)风险管理机构的专业程度不高

现阶段,我国的各级税务部门依据职权,通过成立税收优惠减免审理委员会、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等一系列机构,在一定的程度上规范了税收执法,避免了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差错。但是,如果发生执法过错,就很容易发生推诿,相互推脱责任。目前,我国税务系统中还缺乏一个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来专门从事税务风险管理的事项。

(四)风险管理手段不断增多,但是针对性不够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技术在税务部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当前,在税务部门中运行的系统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等,这些系统的运用使税收执法人员的操作更加准确,大大降低了执法的风险。但是这些系统针对不同的涉税业务,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一些税收风险点得到了防范和控制,而另外一些风险点却得不到防控,业务非防控范围比较小,不够全面。

三、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体系不健全

1.税收立法起点低,法律依据不明确。现阶段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尤其是税收法律的起点较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少税收基本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基本的税收征收法,来对税收法律关系进行宏观规定,税收的立法原则、执法原则、税收管辖权等问题都没有通过更高的法律予以确立,而只是分散于各个法律条文中。二是有关税收的法律层级不高。我国现行颁布的关税收法律文件仅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其他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并且还没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从某种程度上说,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法律、法规的层级影响,法院在有关税收行政案件的审理时,往往依据的都是法律,而对层级较低的行政规章只是参照,这就给税务人员的执法过程中产生困难。

2.税法规定不科学,实际工作难度大。有些税收法律对执法过程中某一问题的规定存在冲突;还有些法律条文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难以得到实施等。一方面导致税收执法人员在对纳税主体做出具体的执法行为时,不知道依据那个法律文件去执行。另一方面,如果不按照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去执行,又会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因此,导致税务人员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很难去执行。

(二)内部体制不完善导致的执法风险

1.内部考核指标严格。税务部门以强化征管、严控税源的原则制定了内部考核标准,但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过于苛刻、严格的考核标准会对税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造成消极的影响。比如一些市、县的地方税务部门在税受征收较少的情况下,就会对稽查下达过高的税收任务,以此作为考核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与国家税收法律的原则和基本精神是不一致的。由于这种严格的任务下达,就会导致稽查工作偏离了执法的轨道,加大了税收执法的风险。

2.规范性文件制定不严谨。在我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为了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实现政策实施的效果,就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具体的业务操作办法和行业管理办法。然而这些管理办法和操作办法的制定,一般是依其上位法,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是上级税务机关的文件来制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对提高征管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有些操作办法和管理办法由于过高地追求实施效果,从而导致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上不够合理,不能为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执法主体素质有欠缺引发的执法风险

1.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现阶段我国税收执法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高。部分税收执法工作人员,对税收执法的过程中缺乏对执法的全面理解,仍然没有从以官为本的思想中转变过来,在他们看来,依法纳税只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忽视了对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一个税收执法者,对税收执法风险缺乏足够的警惕,执法的危机意识淡薄,因而,导致税收征收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下降。

2.税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的社会,知识的更新不断加快,流通途径也在不断地增多,人才也在向复合型、综合型的方式转变。因而面对当前的环境,税收执法人员就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知识体系,不仅要求税收执法人员不仅要掌握会计、税法等方面的知识,还必须要对计算机运用、经济法规、时事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有相关的了解。例如一些税收执法人员只会对纸质账簿进行审核,对于现代企业采用的电子账务系统却一窍不通,因而就无法运用高科技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区查出企业的财务漏洞。此外,仍有许多税务人员用以往的征管办法和思维定式去征收税款,并且执法的方法固化、沟通方式简单、交流不畅,给实际的执法工作造成一些影响,从而增加了税收执法风险。

四、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1.制定税收基本法。制定税收基本法,主要是对一些共性的税收问题进行规定,以达到统领、协调、指导、约束各单行税收法的作用。实际上,由于我国宪法的内容比较有限,所以为了增加涉税条款而修改宪法是不可能的,然而由于现有的《税收征管法》理论性不够,实际操作及程序性太强,起不到统领税收法律的作用,因而,单独制定一部税收基本法是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的最好办法。除此之外,还要对目前冗杂的税收法律加以系统整合,使税的收法律的结构更有条理,并且对税收执法、司法进行更具权威的指导,因此能够更有效地提升税法的基本法律地位。

2.完善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现阶段,我国的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还不健全,在执法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细节,税收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利于执法人员操作。因此,需要尽快完善和健全。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解决:一是构建起法律与经济的互动体制。明确制定出宏观经济与税收收入保持协调的管理体制,加强税收的宏观调控能力,利用税收去降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影响。二是逐步提升税法的等级。以《立法法》为依据,完善对税收的立法,构建一个完备的税收法律系统。从而提高税收实体法的等级,提升税法的效力。三是明确税收执法中的程序要素。目前《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法中唯一一部具有程序法性质的税收法律,对推动我国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程序法的性质不够突出,覆盖的范围比较窄,并且与其他部门法律也不不相适应,再加上程序法对纳税人的程序权益的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显,因此,完善程序法势在必行。对程序法的完善有利于减少税收征收过程中税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行为,从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加强对税收计划的管理

税收计划是我国财政预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在一个时期内的工作计划,是考核和检查税收征收的重要依据。而税收计划管理是税务部门为了能够保证税收计划的顺利实施,对税收的分配执行、落实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的全面管理,是税务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在现阶段,税收任务的下达量有所减少,但是如果要按经济增长比例来下达,根本就没有改变过去的税收计划管理体制。比如,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为了解决财政危机,除上级部门下达税收任务外,当地的政府部门还要继续追加税收任务,从而给税收计划的实现带来困难。此外,税收任务主要是按照全国的经济增长的平均水平来征税,对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不利,加重了经济不发达地方的财政负担,从而给税收任务的完成增加了困难,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执法风险。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完善:一是建立合理的税收工作考核制度,缓解一线税收执法人员的压力。二务科学的编制税收任。不能仅仅地采用上年基数加成的方式,而是要根据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税务部门可以先根据财政部门的预算计划来制定税收的任务,然后再根据各地的征管水平、税源状况的区别来编制个地区的税收计划,最后用计量经济和科学的统计分析对各地税收计划进行预测评估,得出全国税收计划。

(三)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

1.提高执法风险防范意识。税收执法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清税收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同时加强对税收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要抵挡诱惑,做到为税清廉,减少税收执法风险。

2.加强专业化法制化培训。要加强对税收人员的税收政策培训,防止对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的执法不到位的风险;强化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执法操作培训,消除执法管理的程序风险;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财务、计算机等方面的培训,降低因专业知识的缺乏而产生的执法风险。

3.创建高校合作机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人才资源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根据先进的专业理论,去指导实际的税收执法工作。每年选拔一批能力强、年纪轻、学历高的、有发展前途的税务人员进入高等院校深造,为培养全方位、更高素质的税收人才开辟新的途径。

4.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的力度。执法监察要定期、不定期的对税收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检查的责任,执法监察对再次检查发现问题的,除追究有关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与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结论

税收执法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不仅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的税法制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通过构建程序严密、制约有效、配置科学、结构合理的执法运行机制,推进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最终实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3

根据《和田地区国家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关于报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和国税征便函〔2017〕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做好风险排查,现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的整体成效

2019年1-7月开展风险应对共17户,已完成应对工作的13户,正在办理4户,其中:纳税评估7户、纳税辅导10户。截止7月底,查补入库税款合计3734.35万元、加收滞纳金280.58万元、罚款100000万元。

二、落实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

(一)突出了税收管理风险、税收廉政风险和纳税人遵从度风险三个重点。在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中,突出税收工作特色,将税收管理风险、纳税人遵从度风险和税收廉政风险紧密结合在一起。通加强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提高税收执法质效;通过纳税人遵从度的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消除不廉行为生存土壤,促进税收廉政风险防范的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防范“减税降费”税收征管风险。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各项措施为减税降费工作铺开清晰“蓝图”。风险管理股积极与减税办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监督机制,确定专人每天收集减税降费落实情况、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情况日报,每日上报,做到及时反映、及时处理,防止执行力不足,防范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风险。

(三)拓展信息渠道,注重外部信息情报的获取。不断拓展信息渠道,注重从第三方取得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拓展风险管理信息库。通过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努力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变被动为主动,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信息传递和使用效率,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提高外部协作机制运行的效率,减少纳税风险。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风险应对人员业务素质。风险管理股定期牵头组织专题培训和工作调研,税种管理部门着重结归纳税种管理中易发生税收风险的环节、风险特征并加强经验交流,拓宽风险应对人员知识广度和深度,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突出实践实战实效,加强风险应对结果复查和案例讨论学习,提高风险应对的技巧和能力,推动风险管理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跨区域协作。深化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应用,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能力。加强跨区协作管理,规范跨区域任务办理和反馈操作流程,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合力,促进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升。

(二)建议设定个人所得税的模型。重点抓住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信息不对称征管难度大的问题,建议地区设定指标,从而提高征收企业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准确性。行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电力,医疗机构,加油站等。

(三)充分利用好社会综合治税部门的信息优势和管理优势,借助多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抓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在委托代征、区域通办、以票控税、风险应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纳税服务联动新举措,实现双方共赢。加强与市场管理、发改、法院、公安、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深化信息增值利用,实现综合涉税信息、潜在税源、地方税收三者之间的有机转变。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4

根据《和田地区国家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关于报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和国税征便函〔2017〕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做好风险排查,现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的整体成效

2019年1-7月开展风险应对共17户,已完成应对工作的13户,正在办理4户,其中:纳税评估7户、纳税辅导10户。截止7月底,查补入库税款合计3734.35万元、加收滞纳金280.58万元、罚款100000万元。

二、落实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

(一)突出了税收管理风险、税收廉政风险和纳税人遵从度风险三个重点。在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中,突出税收工作特色,将税收管理风险、纳税人遵从度风险和税收廉政风险紧密结合在一起。通加强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提高税收执法质效;通过纳税人遵从度的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消除不廉行为生存土壤,促进税收廉政风险防范的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防范“减税降费”税收征管风险。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各项措施为减税降费工作铺开清晰“蓝图”。风险管理股积极与减税办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监督机制,确定专人每天收集减税降费落实情况、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情况日报,每日上报,做到及时反映、及时处理,防止执行力不足,防范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风险。

(三)拓展信息渠道,注重外部信息情报的获取。不断拓展信息渠道,注重从第三方取得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拓展风险管理信息库。通过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努力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变被动为主动,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信息传递和使用效率,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提高外部协作机制运行的效率,减少纳税风险。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风险应对人员业务素质。风险管理股定期牵头组织专题培训和工作调研,税种管理部门着重结归纳税种管理中易发生税收风险的环节、风险特征并加强经验交流,拓宽风险应对人员知识广度和深度,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突出实践实战实效,加强风险应对结果复查和案例讨论学习,提高风险应对的技巧和能力,推动风险管理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大力推进跨区域协作。深化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应用,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能力。加强跨区协作管理,规范跨区域任务办理和反馈操作流程,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合力,促进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升。

(二)建议设定个人所得税的模型。重点抓住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信息不对称征管难度大的问题,建议地区设定指标,从而提高征收企业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准确性。行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电力,医疗机构,加油站等。

(三)充分利用好社会综合治税部门的信息优势和管理优势,借助多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抓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在委托代征、区域通办、以票控税、风险应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纳税服务联动新举措,实现双方共赢。加强与市场管理、发改、法院、公安、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信息采集范围,深化信息增值利用,实现综合涉税信息、潜在税源、地方税收三者之间的有机转变。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5

笔者认为,基层税源管理风险防控有其特定的文化根脉,是廉政文化的重要一环。它完全不同于文学艺术,显现了要式、刚性、专业化等独特文化特征,从风险文化特征入手,把握它、运用它,能起到对基层税源风险防控的固本治根之效。

一、基层税源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环节分析

(一)识别风险

廉政风险在整个税源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比如在一般纳税人认定事项中,要求税管员实地核查企业是否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在源头环节防范虚开风险,但实地核查环节不在信息化监控范围之内,存在监控漏洞;又比如在纳税评估事项中,企业可能存在多方面的偷漏税行为,评估从选案、质询、约谈到实地调查等环节操作弹性大、寻租空间大,涉及查补税款甚至存在“讨价还价”的情况,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再如减免税优惠审批,对企业申请资料的把关不细、对优惠政策把握不当,都可能导致廉政风险的发生,以此熟识风险点是防控的首要。

(二)分析风险

廉政风险高发区一般在纳税评估、发票审批、税额核定、退税审核、享受减免税等涉税事宜,这类事项共同的特点是专业度高、监控度较低、可操作性强、寻租空间大,税管员身上集中了很多审批事项的权力,若税管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岗责体系不够完善、违法成本不高,则容易在和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被利益诱惑,利用政策空子、监管漏洞谋取私利,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

(三)防控风险

实践中我们发现,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源管理模式是筑牢廉政风险防线的核心手段,当前,横琴新区国税局探索改革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因事设岗、分类监控、突出风险管理,强化了内部全力的制衡和税管员的专业化程度,大大提升了风险防控的能力。按照新的管理模式,需要根据岗位职责,认真梳理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找准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在内部防控中能有的放矢。风险的防控既要通过教育感化提高税源管理人员的廉政意识,更要从提高业务能力、优化流程设置、完善岗责体系、强化信息化手段等实处落手,夯实基础、扎实本领。只有熟练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个体才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只有科学化的流程机制,集体才有抵御风险的防线。

二、各环节共有的文化特征提炼

从以上三个环节的风险防控看,日常税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应体现如下文化特征:

(一)关怀文化

税源管理廉政文化是“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关怀文化,一切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服务理念、服务能力、服务手段和服务效果等发面不断提升,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处理问题,将心比心,用心服务,而不是摆官样、打官腔,切实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保护纳税人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二)要式文化

日常税源管理工作具有极高的流程性和规范性,这是税源管理廉政文化的刚性特征。每个岗位都有明晰的职权、每个环节都有痕迹的记载、每项审批都有严格的把关,有一个相互制约、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的管理链条,权利的牵制力大、透明度高,廉政风险可追查性强、威慑力强,降低税务人员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实现风险源头防范。

(三)专业化文化

税源管理工作中廉政风险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不同于一般的廉政文化,除了对税务人员的思想、纪律、作风等进行文化感染和行为约束外,特别还对税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要求,需要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深刻把握政策、熟悉法规条例,依职权办理各项税务事项的调查、审核、评估等工作中,这样人人都能在实际工作中独当一面,不因业务不熟、能力不足造成廉政风险事故。

(四)嵌入式文化

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是渗透到税源管理的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监控系统对流程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非常务实,讲究可操作性,而不是宣传廉政与业务执行两张皮。例如RED系统,是嵌入到CTAIS等日管系统,对税务人员的文书录入、税种鉴定、退税审核等事项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警示可能出现的错误,禁止会造成错误的动作,起到源头防范风险的作用。

三、从三个层面看基层税源风险防控文化特征的运用与发挥

基于以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文化特征,发挥廉政文化的效力可以从三个层面把握:

(一)个体层面,提高自控能力和业务能力

教育警廉,通过文化熏陶坚定税务人员的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标准,使得税务人员对于廉政风险“不想碰”;同时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锤炼业务能手,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知法规、懂政策,对廉政风险“不会碰”。

(二)制度层面,完善流程机制和惩治体系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6

(一)突出强化三个环节,提升应对风险能力。莘县国税局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从排查风险、强化教育、搭建平台三个环节入手,着力提升国税干部应对风险能力。

一是紧贴工作实际,准确定位风险分布。按照“先机关后基层、先简单后补充、先急用后完善”的原则,在县局机关层面,通过分析权力行使过程,初步排查出风险点104个,其中:将税收执法权梳理细分为征收权、管理权、检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复议权、减免权、许可权等8类46个岗位,共106个风险点。将行政管理权细分为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物资管理权、日常事务管理权、基建管理权、纪检监察管理权等6类17个岗位,共46个风险点。并根据风险高低和运行频率,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分别进行风险排序,明确内控重点。同时,制作104个权力行使流程图,并对每个权力事项行使过程中发生的每个流程节点,都载明权力行使依据、工作要求、流转路径、监督渠道等具体内容,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防范效能。

二是开展风险教育,积极加强风险预警。针对现阶段部分干部对税收风险管理认识模糊的现状,主要从防止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高度,反复阐明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应负责任,提高干部职工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防御风险的能力。首先。充分发挥廉政谈话作用。从廉政规定、基层的反映、来信来访情况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和预警。其次,充分发挥差别对比作用。通过开展横向生活水平对比及纵向发展水平对比等“三对比”(与下岗职工比待遇、与贫困地区比收入、与改革开放之前比变化)活动,促进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七笔账”,倍加珍惜眼前的幸福指数。第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分别为国税干部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廉政准则》辅导报告、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等,组织国税干部观看警示片、到劳改场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促使各单位“一把手”或行使高风险权力的重点岗位责任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是构建管理平台,逐步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首先,构建风险评估平台。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风险较大的环节和事项,充分运用征管数据分析、纳税评估、税收执法检查子系统、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等手段,延伸风险查找面,挖掘风险潜伏点,确定重点风险管理项目。同时对风险管理项目加强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查找、评估和化解工作。其次,构建风险监控平台。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各部门、各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能职责。将风险管理纳入“一体化”系统运行,对重点风险点下发工作任务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明确风险整改任务的具体内容、达到标准和限办时限,建立了局党组、分管领导、机关科室、分局、税收管理员从上而下的风险督查体系,监督风险整改项目完成质量,加强风险管理的过程监控。第三,构建风险预警平台。将风险预警作为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流转税、所得税、涉外税收、出口退税、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等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每月进行一次风险预警通报,通过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处理。近年来,全系统通过预警平台预警信息700余条,对不断提升征管质量、防范执法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四维控制方法,系统防范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把强化内控措施,完善监控手段,作为规范岗位行为、落实岗位职责、强化岗位责任的有效途径,有效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牵制式控制,强化权力制衡。一是发起与实施分离。税收管理员到所辖企业执行税收管理任务,都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正式派遣并登记备案,防止管理员随意下户、越权检查、借下户为名脱岗外出等风险。二是调查与审批分离。对金额较大、政策性较强的涉税审批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审批结果,确保审批结果公正合理。三是初查与复查分离。在分局之间,对税源预警评估疑点信息实行双重核查,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等风险。在分局和执法人员之间,实行交叉注销检查、税收检查互查、执法人员定期轮岗等办法,确保税源管理质量。

二是痕迹化管理,保存控制证据。明确税收管理各业务流程中应具备痕迹证据的项目及其格式、内容、传递手续等要求,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过程复原、手续复核、结果复查提供可靠证据。同时,注重抓好基础,养成良好的痕迹化操作习惯。例如,从税收管理最基本的签字环节抓起,对税收调查等工作中税务人员的不规范签字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三是信息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在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自主开发应用专门风险监控管理软件,收到了较好效果。一是开发应用废旧物资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和发票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人机结合,强化对发票增版增量和票种核定的标准化审核审批。二是开发应用涉税大要案审理系统,规范涉税大要案审理的程序、时限、处罚标准等事项,防止了因案件审理导致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开发应用出口退税应用管理系统,强化征退税衔接和预警评估,自动筛选疑点信息,有效防范了违规退税风险。

(三)健全五项长效机制,持续性化解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紧紧以提升征管质量、强化基层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提升国税干部综合素质,较好地增强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岗职意识。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一队、四组、项目负责制,一队即在县局层面成立若干专业化税收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全系统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情报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四组即设立识别布控、制度建设、宣讲教育、督导巡查四个专门工作组;项目负责制即对各业务领域的防控重点,由各领域业务骨干分别组成项目组,具体负责单项防控措施的研究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建立风险布控机制。一是基层税务单位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定期上报县局,由县局筛选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在全县国税系统范围内布控。二是县局根据征管系统信息、案件查办线索等情况,分析汇总风险信息,统一在全县国税系统进行布控。三是通过12366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特邀监督员等渠道,获取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布控化解。

三是开展刚性检查,建立风险巡查机制。一是独立式巡查。巡查工作由监察督查部门独立组织实施。二是随机式巡查。突击巡查的时间、人员、内容、被查单位随机,防止串通舞弊、临时应付。三是沉默式巡查。检查人员只记录被查单位事实,不在被查单位发表意见,检查结束后由税源管理联动机制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处理结果。四是连带式巡查。在问责追究上实行鼓励自查、责任连带,发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过错人外,连带追究自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局在每年组织的税收执法检查中,都要有个别单位和执法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发生执法过错行为受到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扣罚奖金处理。

四是实施岗能匹配,建立风险激励机制。按照高风险岗位、高素质配备、高标准要求、高待遇对应的原则,试点探索风险导向、岗位竞选制度。鼓励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经过公开竞争、组织筛选等程序,竞争到高风险岗位。建立风险责任挂钩制度。将全年风险控制情况与科室考核奖档次、评先指标数量、科室负责人考评晋升等直接挂钩。建立干部风险控制诚信档案。将个人风险控制情况记入档案,作为绩效考核、能级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实行双查双究,建立风险问责机制。既查处追究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又查处追究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过错。对于廉政苗头性问题,坚持内部从严问责,综合运用党纪政纪纠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效能的思考

(一)坚持依法操作,建立配套制度。在执法内控机制建设中,不仅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对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相悖的行为严格按规定予以追究,而且要探索建立与执法内控机制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办法、流程和操作指南,建立执法监控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使监督权限明晰化、监控方法科学化、操作运行规范化、信息流转互动化、问责追究严格化。要通过健全配套制度流程体系来规范、推动执法内控运行,又要发挥制度流程体系对执法人员的规范、指引、评价、制约、惩治、教育的作用。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7

    (一)突出强化三个环节,提升应对风险能力。莘县国税局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从排查风险、强化教育、搭建平台三个环节入手,着力提升国税干部应对风险能力。

    一是紧贴工作实际,准确定位风险分布。按照“先机关后基层、先简单后补充、先急用后完善”的原则,在县局机关层面,通过分析权力行使过程,初步排查出风险点104个,其中:将税收执法权梳理细分为征收权、管理权、检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复议权、减免权、许可权等8类46个岗位,共106个风险点。将行政管理权细分为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物资管理权、日常事务管理权、基建管理权、纪检监察管理权等 6 类17个岗位,共46个风险点。并根据风险高低和运行频率,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分别进行风险排序,明确内控重点。同时,制作104个权力行使流程图,并对每个权力事项行使过程中发生的每个流程节点,都载明权力行使依据、工作要求、流转路径、监督渠道等具体内容,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防范效能。

    二是开展风险教育,积极加强风险预警。针对现阶段部分干部对税收风险管理认识模糊的现状,主要从防止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高度,反复阐明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应负责任,提高干部职工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防御风险的能力。首先。充分发挥廉政谈话作用。从廉政规定、基层的反映、来信来访情况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和预警。其次,充分发挥差别对比作用。通过开展横向生活水平对比及纵向发展水平对比等“三对比”(与下岗职工比待遇、与贫困地区比收入、与改革开放之前比变化)活动,促进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七笔账”,倍加珍惜眼前的幸福指数。第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分别为国税干部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廉政准则》辅导报告、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等,组织国税干部观看警示片、到劳改场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促使各单位“一把手”或行使高风险权力的重点岗位责任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是构建管理平台,逐步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首先,构建风险评估平台。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风险较大的环节和事项,充分运用征管数据分析、纳税评估、税收执法检查子系统、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等手段,延伸风险查找面,挖掘风险潜伏点,确定重点风险管理项目。同时对风险管理项目加强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查找、评估和化解工作。其次,构建风险监控平台。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各部门、各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能职责。将风险管理纳入“一体化”系统运行,对重点风险点下发工作任务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明确风险整改任务的具体内容、达到标准和限办时限,建立了局党组、分管领导、机关科室、分局、税收管理员从上而下的风险督查体系,监督风险整改项目完成质量,加强风险管理的过程监控。第三,构建风险预警平台。将风险预警作为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流转税、所得税、涉外税收、出口退税、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等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每月进行一次风险预警通报,通过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地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处理。近年来,全系统通过预警平台发布预警信息700余条,对不断提升征管质量、防范执法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四维控制方法,系统防范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把强化内控措施,完善监控手段,作为规范岗位行为、落实岗位职责、强化岗位责任的有效途径,有效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牵制式控制,强化权力制衡。一是发起与实施分离。税收管理员到所辖企业执行税收管理任务,都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正式派遣并登记备案,防止管理员随意下户、越权检查、借下户为名脱岗外出等风险。二是调查与审批分离。对金额较大、政策性较强的涉税审批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审批结果,确保审批结果公正合理。三是初查与复查分离。在分局之间,对税源预警评估疑点信息实行双重核查,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等风险。在分局和执法人员之间,实行交叉注销检查、税收检查互查、执法人员定期轮岗等办法,确保税源管理质量。

    二是痕迹化管理,保存控制证据。明确税收管理各业务流程中应具备痕迹证据的项目及其格式、内容、传递手续等要求,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过程复原、手续复核、结果复查提供可靠证据。同时,注重抓好基础,养成良好的痕迹化操作习惯。例如,从税收管理最基本的签字环节抓起,对税收调查等工作中税务人员的不规范签字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三是信息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在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自主开发应用专门风险监控管理软件,收到了较好效果。一是开发应用废旧物资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和发票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人机结合,强化对发票增版增量和票种核定的标准化审核审批。二是开发应用涉税大要案审理系统,规范涉税大要案审理的程序、时限、处罚标准等事项,防止了因案件审理导致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开发应用出口退税应用管理系统,强化征退税衔接和预警评估,自动筛选疑点信息,有效防范了违规退税风险。

    (三)健全五项长效机制,持续性化解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紧紧以提升征管质量、强化基层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提升国税干部综合素质,较好地增强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岗职意识。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一队、四组、项目负责制,一队即在县局层面成立若干专业化税收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全系统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情报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四组即设立识别布控、制度建设、宣讲教育、督导巡查四个专门工作组;项目负责制即对各业务领域的防控重点,由各领域业务骨干分别组成项目组,具体负责单项防控措施的研究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建立风险布控机制。一是基层税务单位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定期上报县局,由县局筛选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在全县国税系统范围内布控。二是县局根据征管系统信息、案件查办线索等情况,分析汇总风险信息,统一在全县国税系统进行布控。三是通过12366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特邀监督员等渠道,获取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布控化解。

    三是开展刚性检查,建立风险巡查机制。一是独立式巡查。巡查工作由监察督查部门独立组织实施。二是随机式巡查。突击巡查的时间、人员、内容、被查单位随机,防止串通舞弊、临时应付。三是沉默式巡查。检查人员只记录被查单位事实,不在被查单位发表意见,检查结束后由税源管理联动机制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处理结果。四是连带式巡查。在问责追究上实行鼓励自查、责任连带,发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过错人外,连带追究自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局在每年组织的税收执法检查中,都要有个别单位和执法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发生执法过错行为受到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扣罚奖金处理。

    四是实施岗能匹配,建立风险激励机制。按照高风险岗位、高素质配备、高标准要求、高待遇对应的原则,试点探索风险导向、岗位竞选制度。鼓励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经过公开竞争、组织筛选等程序,竞争到高风险岗位。建立风险责任挂钩制度。将全年风险控制情况与科室考核奖档次、评先指标数量、科室负责人考评晋升等直接挂钩。建立干部风险控制诚信档案。将个人风险控制情况记入档案,作为绩效考核、能级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实行双查双究,建立风险问责机制。既查处追究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又查处追究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过错。对于廉政苗头性问题,坚持内部从严问责,综合运用党纪政纪纠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效能的思考

    (一)坚持依法操作,建立配套制度。在执法内控机制建设中,不仅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对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相悖的行为严格按规定予以追究,而且要探索建立与执法内控机制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办法、流程和操作指南,建立执法监控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使监督权限明晰化、监控方法科学化、操作运行规范化、信息流转互动化、问责追究严格化。要通过健全配套制度流程体系来规范、推动执法内控运行,又要发挥制度流程体系对执法人员的规范、指引、评价、制约、惩治、教育的作用。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8

税收风险管理是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近几年来,在税收业务工作中,我们在很多方面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着风险管理的理念,青岛市局专业化征管体系和新的税收业务规程中都体现了这一理念。譬如,新的税收征管体系是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调整分解税源管理权力的。原先集中在一个税源管理部门和岗位上的审批、监控、评估等职能,通过部门外分和部门内分两种形式,分散到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体现分权制约。在部门层面,税源管理部门按照日常监管、审批核查、日常检查、专业评估四类分设;在岗位层面,负责日常监管的税源管理部门内设岗位,按照综合业务、户籍管理、监控评估三类设置,有利于监督制约,降低执法风险、廉政风险,这一做法也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内控预防措施。要想使全局干部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我想可以适时组织几期税收风险管理专题讲座,学习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的先进内涵。在此基础上,还要在探索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机制上下功夫。

二、关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这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内控预防机制的关键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内控预防机制,我们也要找准风险点,关键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贯穿到岗责体系中,从体制机制上形成大预防格局。循着这个轨迹,把责任分解到人到岗。今年,青岛市局将统一对基层局进行征管机构改革,并将对部分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调整。作为基层局,我认为首先应对各部门岗位风险进行分析排查,科学确定易造成税款流失、滋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重点关注税收执法中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并制定措施进行有针对性地内控,重点抓好关键人、关键时期、关键岗位、关键力量这四个关键,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强检查、实施监督。在税收执法方面,要针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税收征、管、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真正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在行政管理方面,要围绕重点环节完善相应的制度办法,促进行政管理权规范行使。

三、一如既往的加强廉政建设,这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内控预防机制的基础

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国税部门处在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上,要保证队伍清正廉洁,必须强化监督。当前税收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压力越来越大,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前几年税务部门在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近两年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又有所反弹,这充分说明内控预防工作必须要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鉴于此,我认为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防范权力失控,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9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

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 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 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 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 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

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 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5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税制度,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地运行,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10

一年来,我们金台区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区纪委《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把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机制应用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实施精细化管理和有效防范,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成立了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制订了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发动,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在风险防范上,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科所各负其责,风险点动态监控,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的风险防范管理内控机制,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二是重点突出,扎实推进。在风险防控中,查实找准风险点是关键。我们坚持全员参与、重点突出,源头治理、查漏补缺的原则,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查实找准在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采取了岗位人员自查、关联环节互查、主管领导评查和领导小组汇总核查等形式,对全局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44个岗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逐个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经梳理归类,局务会审定,确定风险点为53个。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发生的机率和危害程度的大小,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建立风险防控台账,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点,并对责任人、监控人及相关责任进行了公示,让干部职工明白那些岗位权责是什么,那些环节容易出问题,便于干部自律和群众监督。通过全员参与、人人查找,使税务干部看到了日常工作中存在着潜在的风险,树立了有岗位就有风险、有权力就有责任,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意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针对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漏洞的薄弱点和产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点,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省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我们对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规程、执法程序和监督制约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针对税务行政审核审批、发票管理、票证管理、税务检查、税额核定、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源监控、清缴欠税、税务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的风险点修订完善了16项防范措施;针对人员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修订完善了6项防范措施;针对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环节,修订完善了5项防范措施;为提高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防止出现一言堂问题,完善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流程,制定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实施办法》;针对部分中层干部在人员管理上不敢碰硬、怕得罪人,个别人员又不服从管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有错无为”问责制实施意见》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加大了对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强化制度的执行力;针对个别税务人员廉洁意识不强、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我们在七个基层所全面推行了《面对面三公开制度》既向辖区服务对象公开述勤述廉、公开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公开接受群众质询和评议,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完善制度、程序约束、机制保障,从源头上强化了对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的分解、制衡和监控,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力度,规范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化解风险,排除隐患。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支撑的监控防范体系。四是强化考核、循环推进。在风险防范管理中,我们对各工作环节风险点,实施动态监控、分级负责,建立了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明确了监管权限和监管责任,编制了区局《廉政风险防范备忘录》人手一册,对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规程、防范措施及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每位税务人员清楚的知道本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有哪些?那些事能做、做到什么程度,那些事不能做,违反规定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等信息都一目了然,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化,权力运行公开化。并加大了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目责考核内容,各基层所每月开展一次职岗自查,区局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及时查找纠正工作中的漏洞,调整修正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做到循环推进。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实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依据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强化制度的落实力,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控措施就要跟进到哪里。构建了执法有依据,岗位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发展。区局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得到了市、区纪委的认可,并在全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省纪委先后两次到我局调研,并给予了肯定。

二、推进内控机制有效运行的几点建议

税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这种廉政风险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近年来,地税系统所披露的各种案件或问题及检察院将税务机关列为查案重点单位,也证实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不容置疑。因此,加强风险防范是税务部门行业特性的必然要求,具有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何保证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或当成应时性的手段,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执行与落实,只有将风险防范管理具体化、细致化,才能保证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常规性和长效性。

1、加强廉政教育,提高风险认识。风险防范管理能否落实及内控机制能否有效运行,关键在党组及各级领导干部。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清醒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必要性,风险防范管理的有效实施是各级领导尽职尽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也是自身素质的需要,更是工作能力的体现。因此,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忠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和“带好队、收好税”的神圣使命,将党风廉政建设同税收工作等同起来,克服一手软、一手硬的思想,改变以往税收任务完成了,其它自然就一好百好的旧传统意识和误区,坚决纠正在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的重视税收任务完成,轻视党风廉政建设,把风险防范管理当成务虚或阶段性工作,消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思想阻力与障碍。要加强对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建设的特点、方法、步骤、程序、内容等内在联系和规律性研究,通过实践与探索,进一步丰富其科学内涵,提供有力指导和理论支撑。同时,要加大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完善教育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用同龄人教育同龄人,用系统内外及身边发生的正反面案例引导人、教育人,增强教育的针对和性说服力,切实筑牢税务人员思想道德防线,坚决纠正风险防范管理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的片面认识,通过岗位自查、关联互查、人人参与,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意识,消除思想误区,变被动为主动,积极防控,不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11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221000)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Xuzhou 221000,China)

摘要: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理论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的理论,它综合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工具,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风险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

Abstract: Risk is the uncertainty about the future. Risk management theory is to study the law of the occurrence of risk and risk control. It combines various risk analysis methods and tools to analyze and forecast a variety of possible risk, and on this basis to optimize various risk management techniques, develop risk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effectively control risk, so as to minimize risk and harm and achieve maximum management efficiency.

关键词: 风险 税收风险 企业集团

Key words: risk;tax risk;enterprise group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32-0128-02

0引言

税务机关在代表国家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也会有造成税收损失的可能性,即税收风险。那么如何识别并防范这种风险呢?笔者分析如下:

1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

1.1 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税收风险是指国家在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由于税收制度和征税手段本身的缺陷以及各种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造成税收损失的可能性。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合理配置管理资源,通过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以及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的过程和方法。税收风险主要由三个方面形成:一是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法规、政策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之间的矛盾,造成法规或政策、特别是税收法规和政策不能对每种情况进行明确规定,致使其存在一些缺陷或漏洞,形成法规层面的风险,可称之为政策风险;二是由于税务人员的执法能力、政策理解偏差、信息缺失,或者执法人员不作为以及内外勾结违法等等情况,造成执法层面的风险,称之为执法风险;三是由于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足、工作疏漏等情况造成无意不遵从,或纳税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等不正当方式恶意不遵从,形成纳税遵从风险。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1.2 税收风险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税务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为避免其因未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和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风险而采取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控制等行为的管理过程。税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识别、评估――风险应对――评估、反馈和改进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不难看出,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税收风险的主体是国家,风险造成的结果是国家税款的流失。税务风险的主体是企业,风险造成的结果一是由于少缴税款而受到罚款处罚声誉损害等,二是由于多缴了税款而造成企业资金的流失。二者目标相同,都是综合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工具,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风险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

2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

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利用征管资源,以有效方式进行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根据风险等级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以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循环中,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起始点,也是提高风险管理针对性和效率的关键,风险识别对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收风险识别是在数据集中等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基础上,围绕税收风险管理目标,应用相关学科的原理和科学合理的方法、模型以及指标体系,利用税收系统内部以及其他第三方的各种涉税数据,从税收经济运行结果入手,深入研究,探索规律,寻找、发现可能存在税收风险点,帮助科学决策,指导税收征管工作的分析活动。以江苏省国税局为例,目前省级风险特征库中包含104个风险特征指标,其中基础风险指标15个,动态风险指标89个,以省局风险特征库为基础,根据各地区纳税人产业分布结构状况,及遵从风险发生的主要特点,各省辖市也建立了本地区的市级风险特征库;这些风险特征指标具有一定的通用性,能够识别出一般企业在生产经营、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信息,并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度划分风险等级,从而开展相应的风险应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3针对企业集团,现行税收风险识别方法的局限性

企业集团是指一些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营环境和企业内部组织的变化,组建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资产、产品技术等为纽带,母公司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企事业法人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企业集团的组建,不受所有制性质、地域和行业的限制。企业集团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②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还有紧密层企业、半紧密层企业和松散层企业。③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④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各自都具有法人资格。

从税收管理的角度分析,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方式与手段日益科学化、现代化和专业化,其集团规模日益扩大化,一般是跨地区多元化经营,员工多,业务量大,经营管理复杂,涉及大量繁杂的税法问题和会计处理问题,一般税务干部在管理这类企业时,会面临“管不了”或 “管的粗”的问题。借用现行的风险管理理念,通过一般的风险特征指标、数据模型等工具,能识别单一企业的风险特征,但在管理企业集团时,仅仅依靠风险指标进行风险识别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识别出企业集团整体的风险信息,表现在:①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频繁,按照交易类型分为有形资产的购销或转让,有形资产的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提供劳务等,这些关联交易,价格是否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制定,企业之间是否通过人为转移利润,偷逃转移税款等风险,通过风险特征库无法进行风险识别。②企业集团组织架构复杂,内部成员企业经常新成立或注销,企业成立或者注销原因或目的是什么?是否存在纳税筹划税款流失等风险,运用风险特征库无法识别。③企业集团一般都会有专门的税收筹划方案,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企业是否存在变相利用国家政策偷逃税款,或者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风险,如利用集团内企业间税率差别转移利润、偷逃税款,此类风险运用现有的风险特征库无法识别。④企业集团的重大事项较多,合并、分立、改组改制、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评估以及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等事项频发,企业一般不会主动告知税务机关其涉税信息的变动情况,传递到税务机关的信息也往往存在严重失真现象,单纯运用风险特征库亦无法识别。

4加强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管理探讨

针对现行税收风险识别方法对于企业集团管理的局限性,以及企业集团税源管理的特点,可以总结出对企业集团的风险识别途径应是多元的,除了依据计算机的数据比对,还要靠“专家型”人才职业经验的判断,既有上级机关识别的税收风险点,又要有一线管理人员管理经验反馈的。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税收风险识别不能局限于对系统数据的分析,着重要加强人工经验的识别。人工经验识别和机器识别相结合,二者互相补充、互相验证、互相提高。依靠机器识别要构建专门的适用于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模型,采集交易价格、相互间合作关系变更等信息;严格集团企业管理,加强关联交易监控,具体如下:

4.1 加强宏观税收风险识别。充分应用税收风险能力估算这一宏观税收风险识别方法,采取自上而下估算法,利用GDP等宏观统计数据、根据税收政策、应用税收经济学、统计学和国民经济核算等学科相关原理、模型和方法估算企业集团税收能力,与实现的税收收入数据比较,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变动趋势。

4.2 配备高素质、责任心强的“专家型”税务管理干部。企业集团内会计人员财务水平都较高,财务制度健全,如果税务干部没有高度的责任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日常管理中是很难发现问题的。应配备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家型”人才,工作方式上以团队式为主、知识结构上以跨学科、跨行业的复合型为主。

4.3 对大企业的管理在理念上要以事前预防和事中及时发现为主、在内容上以所得税和国际税收为主、在手段上以优化服务和强化企业内控为主。

①加强组织结构监控。通过编制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图,全面了解企业集团相关组织结构及股权结构,各关联方适用的税种、税率及相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如有组织结构变更的情况,了解变更的原因与目的,是否存在纳税筹划等,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反避税调查。②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控。在关联交易确认的基础上,检查的重点是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检查关联企业间的购销业务、融资活动、劳务供应情况以及担保、抵押业务,对高新技术企业、免税企业、弥补亏损期企业,如果发现其某一时期利润水平明显提高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从关联企业转入利润的可能。严格按照《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监控关联交易的业务流程,包括各个环节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与非关联交易业务流程的异同等。③建议加强对其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的测试。总局2009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建议大企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税务风险内控制度,作为税务机关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测试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建立与实施税务风险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对其税务风险内控制度有效性发表意见,在对企业税务风险控制能力深入了解及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措施。④建议加强延伸管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国际上通行的法人所得税制,允许企业集团汇总纳税或者合并纳税,那么对企业集团汇总纳税或者合并纳税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审核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实行汇总纳税或者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进行“延伸管理”,重点监控其关联交易情况,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2009.

[2]《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篇12

(一)税收负担风险

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引起的直接结果是使其可支配收入大幅减少。纳税人可能会陷入商业危机,还可能引发破产,只因其税务负担过重。值得一提的是,税收负担具有“雪球效应”的风险,如果纳税人在税前不及时处理,税收负担就会被带入下个循环,最终使税负越来越重,造成严重欠税的后果。从实际经济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因税收负担过重而破产。税收负担的风险取决于税收的基本特征,即国家对税收的无偿征收。需要提到的是,纳税风险不仅是纳税人纳税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还包括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如人员成本、运输成本和代理成本等,都应纳入纳税风险负担中。

(二)税收违法风险

在生产经营环节,税务筹划的目标是解决和降低税收负担,避免逃税、偷税行为的出现。若纳税人逃税,除了要补交逃税的税款,还将向税务机关缴纳所逃税款的1/2以上以及5倍以下的逃税金额,并视情节严重与否接受刑法的相应惩罚。因而,这样的税收风险更严重,更容易导致公司倒闭、破产。值得强调的是,在现代社会,税法越来越复杂,纳税人员甚至是税务官员和税务专家,在理解税收法律和政策方面难免会犯错误。纳税人一旦对税法和政策的认识出现差错,就很容易违反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规定,这就构成了税收的违法行为。因此,在当代社会,非法纳税的风险也在不断扩大。

(三)纳税人的信誉受损风险

实际上,这类风险是由非法纳税人导致的,应将其归类为税收的违法风险。但鉴于此风险是无形的,对纳税人的影响并不直接,我们可以将它独立出来,作为单独的一种风险。如果纳税人违法,受到有关部门的惩罚,必然会给经济带来直接损失。纳税人因其信誉、商誉、信誉受损,即其他相关经济实体因纳税人逃税等原因不愿与纳税人合作。抑或是违反税收的法律、法规,将不能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

二、企?I的税务风险防控措施意见

(一)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控

在信息时代的大环境下,税务机关如果不与时俱进,改掉旧的思维,跳出传统的工作模式,面对纷繁复杂、浩如烟海的数据信息,必然会做出选择小的而舍弃大的的行为。因此,建立一套完整、合法的管理机制势在必行。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税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管理体系,能够及时调整具体法规以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增强防范意识,同时协调好企业内部、国家机关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系。为有效监管和控制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在评估税务风险、拓宽监督范围等方面起着规范性的作用。

(二)企业应架构内部控制框架防范风险

企业通过信息化重新构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就是要随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内部结构的构成要素,同时明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模糊性因素。信息化环境下,在构建内部控制架构的过程中,需对以下方面加大关注力度:其一,设立合理科学的内部控制标准和完成目标。具体包括可测期内实现的目标、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目标以及他们各自的构建标准。其二,使内部控制氛围更加活跃,以便于沟通与交流。同时,将企业的价值观、文化观和负有的责任有机融合起来,做到内部权责统一,相互协调。其三,运用全新的信息化系统,从企业内部存在的各种风险入手,更加系统科学地分析和界定,从而施行更加合理的对策。其四,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明确规定企业开展内部控制活动时的具体细则,同时也要科学规划监督的方式与方法。

(三)通过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防范风险

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合作,协调税务企业关系,在合作前调研,充分了解当地税收征管的特征和相关要求,做好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并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支持,及时获得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税收是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企业税收筹划以减税为目的,就是要降低向国家交税的金额,这自然与国家想增加国民收入的动机不吻合。因而,企业必须得到地方税务机关的支持,才能准确实施企业税收筹划。同时,由于税法往往具有一定的弹性范围,具体的税收手段不同,再加上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难以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企业税务筹划人员能运用会计知识正确解读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税务筹划人员要密切关注税收征管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措施,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联系,适应税务机关管理企业税务筹划活动的特点,或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规避税收风险,实现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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