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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6-0010-02
0 引言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如何将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织起来,建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正在参与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对于新型的农业经济如何进行工商行政管理。同时能更好的为该种经济模式提供服务和平台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进而促进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70年代末,以为标志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中国农村长期存在的、单一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模式,农村中涌现出了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但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状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农村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方式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80年代,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沿着两大路径展开,一是政府主导下改革体制形成的社区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农民自发形成、政府积极引导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前者由于创立的基础是政府自上而下、一相情愿的设计,没有彻底脱离传统体制,因此收效甚微;后者则是农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自我创新,并得到了政府的积极支持,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从未来发展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成为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创新方向[1]。
进入21世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和管理现代化使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向真正农业企业化演变[2]。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始加入国际竞争的行列中,这对于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建立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行为模式,受到户主的文化水平、生产的商品化程度和政府支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随这些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变化[3]。逐步涌现出许多问题:合作制本质规定与实现形式问题;合作制与商业化问题;合作制的产权特征与管理体制创新问题:合作社资本结构与资本运营问题;政府在合作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问题[4]。
2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保障
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成功运作主要保障:一是通过建立有效的契约与激励机制,合作组织的产品在质量上得到严格保证;二是合作组织的成立是一个农业市场自然演进的过程,符合市场发展规律;三是合作组织在规模扩张与利润流分配过程中,坚持了市场导向的原则,符合合作组织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环境[5,6]。
3 工商行政管理在农村合作经济中的职能
农村合作经济是基层工商实践的大舞台,迫切需要理论指导和经验交流。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不仅仅是执法、监督管理,更应该是一个服务机构,提供给农村合作经济市场运营源源不断的养分。进而去指引、启迪、帮助农村合作经济市场成功运营。根据目前我国经济现状,工商行政管理正可以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让农民们能及时了解到工商方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国家工商总局各项工作的部署,借鉴和学习全国各地农村合作经济运营的成功经验及其在管理工作上的探索研究。例如近年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省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公司+农户”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合同购销流通机制[7]。
4 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运行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运行情况并不顺利,主要原因一是对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法律地位、行为规范认识模糊。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需要;没有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运作还很不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制度不健全,以信誉为担保,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有利则合,无利则散还普遍存在[8]。
5 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的运行对策与建议
①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扩大宣传力度,增强服务意识,为农民免费提供有关设立政策法规和市场咨询服务。②从农民销售难开始介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发挥区域优势。围绕优势的经济产业,积极培育各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③降低市场行政监管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供优质服务,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积极引导从事经营活动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辟优质服务绿色通道。④协调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有计划的对新型农村经济组织进行法律法规、合同规范、市场营销、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帮助提高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内部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素质、服务水平和增强驾驭市场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晓山,苑鹏,潘劲.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行为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1997(10).
[2]王希凡,杨学成.试论中国农户企业化[J].中国农村经济,2004,5.
[3]刘婷,刘含海.影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因素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8(23).
[4]廖运凤.对合作制若干理论问题的思考[J].中国农村经济,2004,5.
[5]黄海林.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04,24(6).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仍具有鲜明的特征:其一,结合方式自愿化: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自愿联合方式。其二,成立方式合法化: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成立方式。其三,经营形式企业化:以现代企业组织为依托的经营形式。其四,营利方式双重化:以对外营利、对内非营利为原则的营利方式。其五,分配方式多元化: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多元化利益分配方式。
这有别于农村传统集体经济组织以牺牲农民个体利益,保障国家工业化或缴纳农业税,进行集体提留后,家庭承包收入各自分配的单一化分配方式;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的是以按资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为辅的多元化利益分配方式,它有利于激活各种生产要素的效用,提高要素使用率,进而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二、剖析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
由于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探索阶级,且发展的外部环境较为复杂多变,因而目前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七大层面:
1.合作意识淡薄,自生能力趋弱
2.发展资金不足,竞争力削弱
3.经营形式单一,缺乏产业支撑
4.人力资源匮乏,供需矛盾突出
5.民主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内部人控制严重
6.剩余索取权不明确,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双缺失”
7.政府行政介入不当,介入“度”难于掌控
三、创新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体系
本文试图从塑造农村新型合作文化、强化财政“适时、适度”扶持力度、明确剩余索取权、把握政府介入“度”等方面入手,构建新型对策体系。
1.提升农民合作意识,塑造农村新型合作文化
提高农民合作意识,塑造农村新型合作文化,具体可从两个层面努力:其一,通过典型示范与引导,降低农户间合作成本,增加合作收益,提高单个农户的合作意识。其二,通过政策支持,提高合作社的合作意识。其三,塑造农村新型合作文化。
2.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强化财政“适时、适度”扶持力度
主要措施包括各地政府可以按征收土地出让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土地补偿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农司的作用,为缺乏发展资金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必要的信贷担保等。
3.创新经营形式、走多元发展道路,增强产业支撑
4.创新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
面对人才缺失的状况,必须创新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以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
5.创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其一,在各级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确立集体经济的专门管理主体。各地政府应尽快研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其管辖范围内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规范,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产生及其权利义务进行界定,同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规章制度等。其二,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证制度,赋予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任何经济组织要真正融入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中,就必须拥有明确的法人地位,具备法人资格。其三,建立健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体制。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司法》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核实其利益联结机制、分配机制等。
6.明确剩余索取权,实现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与监督成本降低的“共存”
在道德层面,可以提高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者道德素质和道德修养,树立其为集体服务的强烈心理,以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但这一措施的力量有限;在经济层面,可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分配给经营管理者,使其与全体社员利益取向完全一致,形成利益共同体,以减少其机会主义行为。
7.把握政府介入“度”,真正履行“支持”职责
2.人际交往创新驱动,村庄合并、共同居住的生活模式打破了旧的村与村、组与组和家族、宗族的传统居住格局,消除了邻里矛盾、家族矛盾,形成了“广入住、大融合,谋发展、促和谐”的新的人际关系。与此同时,在经济组织管理层面政府需要转换管理方式,以现代经济市场的运行原理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居民可形成具体民间服务组织,在进行居民协作过程中形成利益团体可自觉维护组织的利益,逐渐变换为现性的人际关系。
二、基于城乡一体化中国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新挑战
通过近三十年的农村经济组织改革进程,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战略的推动下我国农村经济组织飞速发展。农村经济组织的建立明显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健全了农业增长方式,加大了农业的资金投入,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不过在推进过程中也显露出一些问题。
1.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农业生产方式紧密相关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现行的土地制度逐渐表现出其固有的传统农业性质和计划经济的痕迹,在一定程度上阻扰了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很多问题尤为突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资金和政策的投入,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地经营方式和农业生产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农地经营仍是分散经营,居民点也必然与之相适应;如果农地实现规模经营,或者已经实现产业转型,随着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诸多问题也显现出来。
2.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农村内部环境紧密相关
我国各个省份、直辖市的农村合作组织各式各样,杂乱无章。大部分合作社按照传统模式发展而来,社会体制的局限性给合作社的体制规范带来局限性,致使我国农村合作组织缺乏统一管理,甚至没有规范、章程、宗旨模糊、职责不清。大部分农村合作组织是以农户之间的协作劳动和资金合作为基础的自发性管理模式,这种合作方式决定了我国农村合作组织思想基础较弱,合作研究与教育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农民对合作理论的要求。
3.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与农村外部环境紧密相关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稳定发展离不开农业知识、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的支持。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受到来自各种政策的制约因素。制约我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自由组合,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成长。合作组织主动求助各级政府的帮助,依托于各种部门甚至直接由政府组织建立,依此来保证合作组织的稳定发展。
4.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紧密相连
农村土地种类很多,农村土地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使用过程中,比如说使用权、所有权问题等。农村大部分用地是集体所有,根据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相对平均地分配到村民手中,但现阶段规模农业产业发展强劲势头下,平均分配到村民手中的农业用地统一管理利用的职能被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随着农业产业的不断完善农民在承包农业用地时的积极性有所降低。其原因可归纳为两点:第一,希望进行大规模利用农业用地进行规模生产经营时,农户很大程度上不能顺利地获得土地。第二,希望进行非农业种植的部分农户出于对自己用地的保守态度不能自主地进行土地流转。这种比较典型的矛盾长期存在,这样就加剧了农村集体用地转化的阻力。
三、基于城乡一体化推进中国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设的对策思考
1.不断培育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社会组织及管理体制
农村社会组织的迅速创新发展是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管理的重要标志,农村组织的功能是否得到有效的发挥直接导致社会的内生力量能否得到有效发挥,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组织是否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创新,更是城乡社会焦点矛盾的有效解决方式。所以,农村经济组织的社会组织在管理创新和加强管理的过程中,不仅是完善经济组织管理机制,而是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建立势在必行,其方法为:第一,民间机构的参与和社会群众组织的有效推广,培育学习型、服务型的民间组织,对进入民间组织的标准要放松,建立行业协会成立听证制度,破除传统的管理模式,探索民间组织管理“以民管民”新格局。第二,大力加强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的创新力度,政府部门要推出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农村社会组织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是农民生产能力增长的必然要求。自给自足条件下,农民不需要联合组织,生产以家庭为单位,相互孤立,自成生产体系。只有当外部因素影响着家庭生计的成败,而且这种外部冲击力又绝非个体化农民能单独控制的时候,组织才可能开始形成。现代农业的转型使得农民从自足性生产转向了外向型生产,不仅要解决土地管理问题,还要处理来自市场的风险,家庭孤立式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农民生产的需要,相互联合成为必然。从这一意义上讲,农民组织是农民为增进自身利益而采取的集体行动。正因为此,开放以来,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农村组建了一些带有合作社性质的互组织,如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合作社等。但这种时代所需的新型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却面临着巨大困境。赵泉民在其《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困境分析》一文中指出了农民合作组织面临的4个方面的发展难题。一是生发机制上的“政府性”,致使农民处于“被组织”、“被合作”的境地。本质上,农民经济组织属于民间组织行政,在其生发机制中表现为“自发性”而非“政府主导型”。现实中,后一种生发机制的存在导致农民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管理上的外部介入,形成“政社不分”的局面。二是内部决策上的“一股独大”,强化了农民合作社的“资本化”趋势。“一股独大”下的农民合作社已丧失了以“人的结合”为原则的真谛,异化为“资本结合”的“伪合作组织”或“假合作组织”,排斥了农民自我的参与,挫伤了农民合作成员的积极性,并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三是运行机制上“重组建”、“轻管理”,造成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四是资金供给机制上的“难贷款”与“贷款难”困境,制约着合作组织的成长。这4方面的困境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背离了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初衷,并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成为当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困境。
从构成来看,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发展规模偏小、内部关联弱化、结构松散、管理缺失等问题。大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村落内部或邻近村庄从事同一农业生产项目的十几户或几十户农民组成,组织结构比较松散,覆盖面窄,服务功能较弱。组织所开展的活动往往根据组织成员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季节性和市场特点而决定,缺少经常性和正规性。同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组织机构也不够健全。农村专业合作社大多属于“大户”领办型,许多农户是“应邀”入会,对于合作社的宗旨、义务、意义及运作程序等并不太了解。一些社员反映,加入合作社后,合作社并没有什么活动,还是各自为战。这种情况正说明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的弱关联性。外部关联的弱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市场关联关系的弱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外联市场的存在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存的基础。从生发原理上看,合作性经济组织主要是农民为了解决外向型生产而需要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自发结合的互助和合作的经济组织,因此,在合作组织运营期间,必须首先解决外联市场问题,否则其生存则是名存实亡。其二,产业关联关系的弱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除了合作性之外,还存在“专业性”。“专业性”对于农民生产来说主要指生产产业的专一化和精细化。而产业的“专一化”或“专业化”是和产业的“关联化”相互依存的,由此形成专一但又相互关联的产业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关注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很显然存在很大的风险,由此导致其短暂的生命力。因此,产业之间的关联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而“专业化”也应当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理解。
易远宏在探讨完善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时提出了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显著”这一问题,认为目前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以会员业务联系为基础,忽视了劳动联合和资产联合;二是未能借助信息化促进合作组织发展;三是忽视品牌战略,组织功能缺位等。由这3个方面的问题说明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显著。诚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确实存在以上问题,但这些问题均属于合作经济组织自身运营过程中未能理顺的关系,与整体性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关联并不是很大。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显著”的问题的确是存在的,主要是发展向度上的“盲从性”引起的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村社会整体转型相脱节所导致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向度的“盲从性”主要是指合作经济组织在生发过程中过强的“自发性”而导致的整体发展去向的失序现象。市场经济运作规则表明,市场主体自我的发展必然导致整体生产的无序化,其中需要介入宏观调控。在合作经济组织运行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指导,则会与整体农村经济发展及社会转型逐渐脱节,导致经济组织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弱作用。显然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于宏观规划和管理方面,并非合作经济组织自身运营所致,因此,需要加强农村社会整体转型向度与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向度之间的同一化,克服经济组织发展向度的“盲从性”,使之在农村社会整体发展转型过程中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是应当从整体与全局的角度宏观性地考虑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主体、对象及配套软硬件环境之间的关系,确定主要关系体系,把工作的重心和重点放在这些关系体系上。二是要从运行的角度确定不同关系之间的强度与向度,厘清各种关系的层次与顺序,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破除各关系之间的断裂现象。最后,整合关系的失序,给予必要的调控和引导,尤其是从理念上理顺各种关系体系,强化农民个体对各种复杂关系的认识,增强其使命感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