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合集12篇

时间:2023-06-06 09:02:05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1

立足于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采取有力措施,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和项目布局突出向粮食主产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聚集。一是要求各省区农发机构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谷物主产县集中,继续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二是要求除河北、内蒙古、、青海等生态保护任务较重以外的省份,安排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72.43亿元,其中用于13个粮食主产区119.49亿元。

二、优化建设区域布局

围绕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根据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重点,统筹考虑土地、气候和生物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为重点开发区、保护性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把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聚焦,兼顾生态资源环境有一定恢复能力的保护性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限制性开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继续提高投入标准

为强化公共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根据地方实际需要,从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实现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适当提高了亩财政资金投入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为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时,允许将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予以提质建设,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超过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超过800元。

四、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加强机制创新,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一方面鼓励和支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2亿元,在14个省(区、市)支持169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交由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2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号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精神,通过设立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以建设促保护,创造新鲜经验,探索长效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各地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示范区建设,力争在2~3年初见成效,使示范区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成为各地学习参照的样板,全国宣传推广的典型,带动“*”期间整个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示范区建设主要承担以下具体任务:

(一)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加大投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

(二)规范加强基本农田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和档案标志;加快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逐步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

(三)完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四)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重点探索责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的集中投入机制。

三、设立条件

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各设立4~5个;北京、上海、天津、海南、、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设立1个;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设立2~3个。

示范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具有代表性。选定的示范区能分别代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地形地貌的基本农田特色。

(二)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粮、棉、油生产中具有重要地位。示范区耕地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比例较高,交通便利。

(三)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条件。示范区所在地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意识较高。

(四)具有一定的土地开发整理基础。曾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或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计划。

(五)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较为扎实。基本农田管理基本做到制度化、日常化;基础数据及图表册等资料档案比较完整,保护责任书签订率在80%以上;初步建立了土地管理信息系统。

四、建设要求

(一)基本农田标准化

五年内,示范区基本农田经过土地整理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农田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土地集中连片。在开展土地整理的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做到无零星分散建构筑物、无废弃地、无闲散地。

2.田块平整、规则。平原(坝)地区的基本农田要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达到“保水、保肥、保土”要求。

3.水利设施配套。平原(坝)地区的基本农田排灌水设施建设要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坡地要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旱地要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4.田间道路通达。田间道路布局合理,适应耕作和田间管理要求;平原(坝)地区的基本农田要适应机械化耕作需要。

5.防护林网配套。主干路、沟、渠两旁要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营造农田防护林;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地区的防护林建设要满足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的要求。

(二)基础工作规范化

1.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应做到清晰,具有统一标定的区、片、块位置和编号,反映基本农田现状;图表册等有关资料要整理归档,永久保存并做到逐级备案。

2.数据资料及时更新。规范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台账,建立基本农田变更统计制度,落实动态监测措施,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基本农田变化情况要及时反映到基本农田登记表并落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图表册与现状一致。

3.保护标志统一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要经济适用、整洁持久,主要设置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标志内容要明确保护范围、面积、要求及责任单位等。

(三)保护责任社会化

1.完善责任体系。完善县(市、区)、乡(镇)、村各级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形成执法监察网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2.明确保护责任。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范围、期限、责任人应当明确,并与实际一致;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应注有保护面积和责任人。

3.探索长效机制。从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出发,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和鼓励机制;探索建立有关部门、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机制。

(四)监督管理信息化

以基本农田基础资料和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运行可靠,信息采集、处理、上报、反馈及时有效;准确反映基本农田现状和利用变化情况,可为基本农田审核、补划、执法监察、统计分析等提供依据。

五、申报程序

(一)推荐示范区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规定的示范区设立条件,并考虑本地区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平衡,提出拟设立示范区的县(市、区)名单,在征得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拟设立的示范区名单附基本情况说明报部。

(二)编报示范区建设方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示范区报部审核同意后,由示范区所在地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示范区建设方案。示范区建设方案应包括:示范区基本情况、总体目标、具体建设任务、实施步骤、资金预算和保障措施等。

(三)核准示范区建设方案。示范区建设方案经示范区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示范区建设方案严格把关,核准同意后报部。

(四)正式确定示范区。部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对符合设立条件的分批批复;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修改完善意见,重新上报后再审核批复。示范区建设方案批复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抓紧组织实施。部将适时统一公布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名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正式确定后,在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分阶段、有步骤开展有关工作。部将成立有关司局及事业单位参加的示范区工作协调机构,共同做好示范区建设方案核准、整理项目安排和检查指导等有关工作。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示范区工作负总责,做好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示范区所在地区应成立以政府领导挂帅,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机构,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3

当前我国为何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对我国粮食生产有何积极影响?记者采访了部分权威人士。

18亿亩耕地,高产田不足三分之一

高标准农田,简单说就是通过实行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达到高产高效的旱涝保收田。

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光坤说,党中央、国务院把“三农”工作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的基础地位,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中低产田比重过大,粮食增产压力很大。据农业部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于当地平均单产20%的高产田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占比近7成,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努力“藏粮于地”,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空间。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呼吁关注农村耕地撂荒现象。

“比较效益低农户不愿种,大量劣质土地不适宜耕种,青壮劳力少无力种,农村耕地撂荒影响了粮食安全,建议国家加大农业投入,尤其是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全面改造中低产田,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变劣势为优势。”谢德体说。

粮食生产“九连增”,四分之一增自高标准农田

低产田变高产田,带来的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增加,更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河南多年的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投资少、见效快、增产多、惠及广。”河南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河南全省现有中低产田面积5868万亩,按照20年来每改造一亩中低产田,平均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67公斤测算,在现有农业生产水平下,全省现有中低产田蕴藏着200多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吉林省财政厅厅长邹继宏告诉记者,如今,吉林省每年将九成以上的土地治理项目资金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和建设高标准农田。从2008年到2012年,全省共投入资金59.4亿元,改造中低产田37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33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9.4亿斤,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获悉,过去十年,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累计在全国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7亿亩,累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10亿斤,占同期全国增产粮食的25%左右,为国家粮食生产“九连增”贡献了四分之一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再造4亿亩高标准农田。实现“藏粮于地”

根据新批复的规划,到2020年再造高标准农田4亿亩,平均算下来,每年要完成的任务高于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不足3000万亩的水平,意味着今后建设高标准农田将有更大投入。

王光坤说,《规划》实施后,亩均粮食生产能力可提高100公斤以上,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

“《规划》的实施,标志着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中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王光坤指出,各级农发机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的财政政策和《规划》确定的任务,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4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统计局(以下简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每年12月底完成。

第五条考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确定的相关指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异地补充耕地、生态退耕、灾毁耕地等实际情况,对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提出考核检查指标建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作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第六条全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提供的各乡镇耕地面积、生态退耕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数据以及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分等定级成果,作为考核依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加强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的动态监测,向考核部门提交年度监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考核部门依据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以及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情况,采用抽样调查和卫星遥感监测等方法和手段,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进行核查。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并重的原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结果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检查基本评价指标由考核部门依据国家对省级、州对县市的评价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各乡镇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强制约束性指标,若突破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第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考核部门考核工作要求和考核检查基本评价指标,每年组织自查。主要检查辖区内年度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方面情况,涉及补充耕地承诺制、边占边补的乡镇还应检查该任务落实情况。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于每年12月初向考核部门报送自查报告。考核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当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对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排序,将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并予以通报。

第十条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时予以倾斜;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5

中国分类号:S27文献标志码:A

引言

安徽省地处华东腹地,总人口6500多万人,其中乡村人口占78%,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作者简介:尚守荣(1986-),女,本科生,主要从事水利工程设计。E-mail: ]】,但该地区的农业基础建设薄弱,导致了农业发展缓慢。因此安徽地区对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等具有强烈的要求。近几年来,在国家十分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下,安徽省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改善、增加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灌溉保证率,其中主要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为主、加之一定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部分地区的小型水利重点县建设。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2】主要是通过修建小型水利建筑物对农业水资源进行拦蓄、调控、分配和使用,扩大土地利用,提高灌溉保证率,以达到农业高产稳产的目的,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对土地的利用要求低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时在生态保护方面做的也没有高标准农田项目好,但符合安徽地区农业基础建设十分薄弱,灌溉保证率低下,不可能直接到达高标准农田的高产、稳产目标的现状。安徽省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仍在起步阶段,而江苏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仍领先于其他地区农田建设。

本文将就安徽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分析,并与江苏地区的相应项目进行比较,找出安徽与江苏地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差别,并以江苏地区农田水利建设为榜样,对安徽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进行优化和改善,提出更适合安徽的、考虑全面的、效果明显的农田水利建设。

1、建设内容优化

安徽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建筑物主要包括机井、灌溉站、排涝站、防渗渠道、机耕桥、涵闸等,同时也包括一定量的河道疏浚工程。这些工程项目与江苏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基本一致,所不同的在于江苏地区地下水位相对较高,较少的用到机井取水。

考虑安徽省本身的经济条件,应尽可能的实现投入与产出最大化,得到相对较大的经济效益费用比,这方面可以借鉴江苏地区的工程建设。

以建设内容中的泵站工程为例,农田水利中的泵站主要包括灌溉泵站以及排涝泵站。江苏地区的农田建设很多考虑到泵站工程上下游水位相差不大的实际情况,将灌溉、排涝功能设置于一个泵站,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建造灌排结合的泵站,可以通过加入闸门控制实现泵站自引、自排、抽排等多种功能,将泵站的形式多样化。建造一个泵站的成本必然小于建造两个泵站的成本,更利于节省资金,若将该节约成本建设更多的工程项目就可以取得更多的效益,同时更利于后期的工程管理。

安徽部分地区的地势、水位与江苏相近,可以有针对性的建设多功能泵站。该形式的农田水利项目也应实现农业生态化的要求,在资金投入允许的条件下,加大林网的布置,一方面改良土壤,另一方面涵蓄水源。同时应在相关科研单位的帮助下通过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的方法增加收入。

2、报告编制过程改进

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报告是实现基础建设的重要环节,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以及施工方案报告等。编制报告是对拟建的项目进行分析,对项目合理性探讨的一个过程,是专家评审过程中主要审查点,同时还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安徽省在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时在下面几个方面也值得改进:

(1)资金投入

安徽省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通常包括多中形式,农田灌排工程、土地整治工程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各个不同形式项目的中央财政投资、地方财政投资以及农民自筹资金比例是不同的,编制该报告时应注意将各形式工程的投资比例、投资数额清楚的体现出来,为项目实施的资金落实提供依据,也为资金的到位给以保证。

(2)水资源供需分析

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水资源的供需分析是重要的环节,增加农业基础建设的直接目标就在于增加灌溉保证率。安徽地区编制建设报告中并未对该问题细致深入的研究。江苏省在该问题上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编制报告时应加入相应的水资源供需分析内容。

根据项目区的实际情况,水资源平衡分析资料选取所在灌区的水文资料,从而推求项目区水资源的平衡。区域水资源供需分析采用长系列法与代表年法相结合的方法,并根据不同保证率的供用水量选取代表年型。区域水资源供需分析采用长系列法与代表年法相结合的方法,并根据不同保证率的供用水量选取不同保证率的代表年型。计算项目区的可用水资源量——降水量、净流量、过境引水量以及地下水资源量等,水资源需求量——农业灌溉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其他用水等。

设计中增加了引水涵洞工程、沟渠疏浚以及防渗渠道都会改变灌溉水利用系数,应对项目区设计水平年水资源进行供需分析,进而更好的优化拟建小型建筑物的类型及数量,使其在满足要求的灌溉保证率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建筑物的数量,避免浪费,同时可以用减少的资金投入其他利于农民增收的方向。

(3)单项工程设计说明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中基本上都会包括泵站、机耕桥等重要结构建筑物,虽然这些建筑物都比较小,但该类型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很重要,尤其是对于农田水利项目来说,若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很大的。

编写报告内容时应当更加注重泵站、机耕桥的安全性态,对于泵站工程来说,设计者应当根据需要达到的改善灌溉面积、排涝流量、灌溉流量以及工程实际等因素共同考虑泵站的型号,并计算泵站的防渗稳定以及抗滑稳定。机耕桥的建设也应注重结构的安全性的验算,避免机耕桥坍塌,尽量增大机耕桥使用寿命。

当然安徽省在编制报告过程中会插入图片给以说明,这是江苏地区大多数报告不具备的优点,应当继续发扬。

(4)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编制报告的重要部分,对项目的估算可以更好的控制投资。江苏地区的投资估算采用省相关主管部门与企业合作研发的估算软件,更利于计算项目投资,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后期的管理;同时江苏地区农田水利编制报告中投资估算部分阐述的更详细。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很明确,编制过程中采用的定额、主要材料单价、主要设备单价、费用及相关费率、系数的说明都很清晰。一方面方便编写者检查错误、项目评审时方便评审专家的阅读,同时也为招投标阶段提供一定的依据。安徽地区投资估算编制主要依靠电子表格来实现,同时编制过程中的依据叙述并不充分,往往忽略了依据的重要性,从这一点来说,应向江苏地区农田水利项目报告编制学习。

在资源满足的条件下,与企业的联合,选取合理的定额,开发适于安徽省的估算软件。其可以促进安徽省农田水利项目的相关投资估算规范化,大大提高投资估算编制效率。设计人员在编制农田水利项目报告时应当将投资估算依据充分说明,重视估算依据的重要性,将各建筑物的投资汇总,利于阅读以及审查。

(5)效益分析

农田水利项目的主要目的在于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项目建成后,能有效地改善项目区的排灌等各类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单位经济效益,据初步估算预计,通过该项目实施,项目建成后,能有效地改善项目区的排灌等各类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单位经济效益。

效益分析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其中最主要的是经济效益分析。安徽地区编制的农田水利报告中简单的采用每亩增加一定数额确定,而实际影响其经济效益的因素包括很多,例如每亩增产、成本节约、市场价格等一系列因素。应借鉴江苏地区的做法,对一系列影响增收的因素进行分析,将经济效益分析细化,得到令人信服的分析报告。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编制过程不仅依靠设计人员的经验技术、同时与基层水利工程人员的素质有关【3】。设计人员对当地的水利现在不可能充分了解,对于建设内容仍然需要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建议,因而加强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素质很有必要,应该高度重视基层水利人员的培训。

结论

安徽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仍然有较大的进步空间,应当坚持以安徽地区自身特点为基础,借鉴江苏地区农田水利建设经验,在建设内容的确定以及农田水利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有所改善,更好的实现农田水利的最终目的,促进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6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2)042-0193-01

今年以来,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厅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及市农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本着“规模更大、投入更多、质量更高、效果更好”的要求,抢抓机遇,千方百计整合项目资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广泛发动群众,高标准、高质量实施田、林、路、渠综合整治。全县累计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类资金6.78亿元,投入义务工163.2万人次,出动机械1.75万台班,完成土石方793.12万立方米;秋季植树10.2万株;秋覆膜7万亩;整治村社84个(其中重点整治40个)。主要做法如下。

1紧盯目标,加大力度,全面超额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1)坚持不懈地狠抓扬黄灌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围绕扬黄灌区节水灌溉总要求,突出抓好砌护渠道、平田整地和修农路、打小畦等工作,累计完成玉米秸秆清收27.43万吨,机深翻28.9万亩;畦田建设16.8万亩,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112%;清淤支斗农渠453条1 015公里,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166.3%;整修农路675条705.1公里,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149%;砌护渠道296条328公里,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105.8%;完成配套建筑物7845座,占吴忠市下达计划的234.7%。

2)千方百计用重点水利骨干工程支撑起同心治水、治土和民生水利的主框架。一是投资9 444.16万元,完成东部引水扩建工程,解决了东部6个乡镇12.85万人的饮水困难(其中今年完成1.1万户4.95万人的自来水入户)。投资10 380万元、铺设输水管道800公里、新建泵站4座和净化水厂1处的西部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目前,泵站主体工程已完工,支管线开挖112公里,安装管道16公里,入户1万多户。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扬黄灌区6个乡镇57个行政村175个自然社9.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投资1 633万元,全面完成了固海扬水七干渠改造工程,砌护渠道16.52公里、翻建及加固各类建筑物45座。此项工程极大地改善了我县及周边地区20万亩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作为县一级,首次实施干渠改造工程,得到了自治区水利厅和吴忠市的大力支持和认可;三是投资1 697.17万元,实施了“三个万亩”坡改梯工程,目前,下马关镇郑儿庄项目区和申家滩项目区分别完成坡改梯面积9 600亩和8 750亩,石狮开发区余家梁项目区完成坡改梯面积12 000亩,工程完成后,可新增旱作基本农田3.055万亩。四是投资3 893万元,实施了清水河二期治理工程,完成土方190万立方米,形成景观水面2 000亩。

3)举全县之力,唱响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主旋律。继下马关以色列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发挥效益后,我县依托土地整理项目及靠近水源地实施的坡改梯项目,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为特色种植提供支撑。一是投资1.15亿元,实施重大土地整理工程下马关项目区(7.8万亩),目前已完成7.35万亩,新增高效节灌面积7.35万亩,已发挥效益5.7万亩;二是投资1 111万元的兴隆乡王大套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全面完工,新建泵站2座、高位调蓄池2座,配套首部枢纽系统6套,铺设输水管道32.85公里,配套建设各类建筑物131座,修建道路3.3公里,发展高效节灌面积1万亩;三是开工建设投资1 312万元的余家梁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发展高效节灌面积1万亩;四是自筹资金500万元,聘请新疆建设兵团水利设计院,对下马关一期节水工程进行改造,覆盖4.8万亩节灌土地。项目一次性设计到位,争取资金分步实施;五是引进中石化宁夏易捷庄园枸杞开发公司,在下马关生态移民村通过反租倒包的形式,发展节水有机枸杞2万亩,目前已完成节水、整地、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1)明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思路,突出主题,制定全面建设方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是事关全县农业经济发展的大事、要事,9月初,全市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会召开后,我县把农建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明确全县水利工作思路,即扬黄灌区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节灌区以节水增效为主,旱作区以覆膜保墒增产为主,水土流失区坚持小流域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做到“一次性谋划到位”。今年抽调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组成农建技术组,在深入各乡镇了解农田水利设施现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实事求是地制定了工作方案,制定了全县2011年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治理区域、重点工程布置、田林路渠治理规划及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片区规划;二是确定了“三个突出”、“六看”和“两个不让步”的工作思路。即:在总的方向上,突出节水,突出区域特点,突出发动群众;在具体工作上,看规模,看进度,看质量,看内业资料,看机制及产生的成效,看人力、机械投入;在目标要求上,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不让步,达不到区、市、县验收标准的不让步,为统筹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掌好舵。

2)抓住要害,全面发动群众。一是以宣传促发动。坚持把宣传作为壮大声势、凝心聚力的重要手段,专门制定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宣传方案,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了“农建专栏”,广泛宣传中央和区、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及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意义;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今秋农建工作。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简报、标语、传单等形式加大农建宣传力度。制作了农田水利建设宣传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宁夏广播电视总台和吴忠电视台报道3次,吴忠日报报道6次(其中专版1次),地方电视台报道40余次,编写农建简报50期,在各乡镇制作农田水利建设永久性标语110条。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精心的准备、周密的部署,彻底打破了过去“干部干、群众看”的被动局面,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以行政问责促发动。由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度实地督查、统计进度,并对进展情况通过县电视台“农建专栏”每3天通报一次。对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由县委、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兑现了奖励资金。各乡镇出台了发动义务工与村干部业绩挂钩制度,对出工不力的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警告及免职的处罚措施,全县共对5名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发挥了警示作用,推动了工作;三是以政策促发动。出台了《同心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筹资筹劳实施意见》,对筹资筹劳的范围、对象、标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支持各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今年群众出义务工、筹资筹劳的形势明显好于往年。义务劳动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已逐步在群众中树立,经过几年的扭转,群众出义务工正走上了正规渠道。

3)捆绑项目,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将水利、扶贫、农牧、“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围绕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在确保项目资金渠道不变、使用途径不变的情况下,统揽全县水利工程,全面推进农建工作上台阶。今年以来,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累计投入资金6.78亿元。其中:“一事一议”项目21个,完成投资0.16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完成投资0.34亿元;农村公路项目9个,完成投资0.55亿元;土地整理项目2个,完成投资1.96亿元;水利工程12个,完成投资2.31亿元;农牧项目7个,完成投资0.6亿元;林业项目13个,完成投资0.85亿元;县政府投资2 000万元,主要用于以奖代补及基础设施改造。是历年投入资金最大、实施项目最多的一年。

3结论

通过几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们不但锻炼了干部,也锻炼了群众,使全县上下从不会干到学着干、从学着干到创新干。要想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深入人心,取得实效,必须在各级领导层面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必须坚持不懈地发动干部群众;必须着力突出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必须整合涉农项目,捆绑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必须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7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遵循,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振兴小站稻为契机,加快构建和拓展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将稳粮增收、质量安全和三产融合作为稻渔综合种养的总体要求,以保障粮食生产供给为根本,科学、合理、高效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对象范围:稻渔综合种养规模超过1000亩的镇街的,且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实施周期:2021年4月1日-12月31日。

(三)实施面积:稻渔综合种养实施面积7000亩(示范面积2000亩 推广面积5000亩   注:7000亩面积不包含2020年武清区稻渔综合种养项目面积),重点支持稻蟹、稻小龙虾综合种养。各镇街依据任务数(附件1)落实本区域面积。

三、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一)规模范围:规模连片面积在500亩以上,5000亩以下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

(二)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有意愿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的国有企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承包合同期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自申报之日与土地发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期限在两年(含)以上。

四、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和补贴标准

(一)建设标准

具体建设标准详见《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附件2)。稻小龙虾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参照《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原则上利用原沟渠进行改造。

(二)补贴标准

稻渔综合种养补贴资金:主要针对稻渔工程建设符合《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的示范基地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于稻渔工程、苗种和饵料等费用,按照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稻渔工程、投入苗种、饵料等资金总额的50%(以审计报告核定为准),每亩最高补贴200元(武清区补贴示范基地共计2000亩)。

五、示范项目补贴方式级

财政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安排,项目单位先行建设,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由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市级统筹部分安排补助资金。

六、示范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向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4)。

(二)审核论证

镇街农办对申报单位送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后上报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组织专家论证。

(三)项目验收

1.项目单位申请

项目承担单位向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申请区级验收应提交材料如下:

(1)《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5)

(2)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6)

2.区级验收

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到验收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人员对照《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意见(见附件7),并将项目核查意见、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选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部门组建验收专家组,结合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进行书面审核,听取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结合现场核查意见,充分讨论质询,形成验收结论。验收合格的,当场向项目承担单位出具《专家验收意见表》(见附件8),并将全部验收资料整理汇总成册,以正式文件于10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见附件9)。

七、实施路径

(一)成立工作小组

建立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扩大生产规模。建立示范基地2000亩。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引领稻渔综合种养发展,辐射带动周边稻田开展稻渔综合种养,辐射带动面积5000亩。

(二)以科技为支撑,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培训2-3次,通过微信、下乡指导等方式解决种植户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三)时间节点安排

4月-6月,完成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核查检查等工作;完成辐射带动面积的基础设施改造。

7月-9月,对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解决日常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完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结题验收,

10月-12月,完成河蟹的起捕上市和稻米的收割工作,总结项目取得的经验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八、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

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由农业中心主任任组长,相关镇街农办主任、水产科成员为组员,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方案的制订、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以水产科为成员的技术小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撑、宣传培训及日常技术指导工作。

各镇街农办负责项目的初步遴选和申报工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审查,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导。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力度,督导种植户落实稻渔种养面积,明确具体单位和具体地块及负责人,开展产前、产中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技术服务组,做好宣传工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观摩会,加大宣传力度。

 

 

 

附件:

1.2021年武清区稻渔综合种养项目面积分配表

2.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

3.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申报表

4.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实施方案撰写格式

5.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6.市农业农村委财政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模板)

7.项目现场核查意见表

8.专家验收意见表

9.市农业农村委财政支出项目验收备案材料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4.15

 

 

 

 

 

 

 

 

 

附件1.

 

2021年稻渔综合种养新发展示范项目

面积分配表

 

项目镇街

示范面积(亩)

推广面积(亩)

上马台镇

900

2500

黄庄

600

1500

大黄堡

250

500

崔黄口

250

500

 

 

 

 

 

 

 

 

 

 

 

 

 

 

附件2

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

 

稻蟹种养设施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稻田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s)(以下简称河蟹)养殖的环境条件、稻田条件、稻田工程。

    本要点适用于天津地区稻蟹种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 5116  无公害食品  水稻产地环境条件

NY/T 5361  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T 9101  淡水养殖尾水排放要求

3  环境条件

稻田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 5116、NY/T 5361的要求,水源水质符合GB 11607的规定。

4  稻田条件

稻田面积10×667m2~20×667m2作为一个养殖单元为宜,也可根据现有进排水渠划分养殖田块单元,面积一般不超过50×667m2。排灌自如,保水性好。

稻田插秧前施用高效低毒除草剂进行除草,并一次性施足底肥,投放扣蟹前检测进排水渠、环沟、田间沟水质。水质符合NY/T 5051的规定。

5  稻田工程

稻田进排水渠、田间沟可进行疏浚后作为河蟹养殖所需沟坑使用,原有渠、沟加上新开挖沟坑不超过稻田总面积的10 %(不得低于5 %)。

5.1  环沟

沿田埂内侧挖环沟,沟宽0.8 m~1.0 m,沟深0.5 m~1.0 m,坡比1.2:1~ 2.0:1。

5.2  暂养池

    田头自然沟、塘经整理后作为河蟹的暂养池;或将稻田排水渠外侧的渠道加高加固,修挖环沟后使用。

5.3  进排水口

    进排水口设在稻田对角或相对侧田埂上,用网包好,网目以河蟹苗种不能外逃确定。进排水管选用PVC材料,管径0.25 m~0.30 m,铺设时进水管下壁与稻田地面高度相平或略高,排水管上壁与稻田地面高度相平,一般相差一个管径的高度。管口周围田埂夯实、不留缝隙,防止进排水时的细微水流带走蟹种。

5.4  田埂

    田埂应加固夯实,埝埂高0.6 m,顶宽0.5 m~0.6 m。

5.5  防逃设施

每个养殖单元和暂养池,在四周田埂上用塑料膜或尼龙膜等材料建防逃墙,拐弯处呈弧形,上部高出地面 0.5 m~0.6 m,埋入土下0.1 m,外侧用木桩和绳子将防逃材料固定,接头处光滑不留缝隙。

6 尾水排放

尾水排放符合SC/T 9101的要求。

 

 

(小龙虾养殖充分利用稻田原有沟渠,并参照《稻渔种养设施建设标准》建设)

附件3

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承担单位

区      乡(镇街)          村

承担单位性质

      专业合作社   企业法人   其他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稻渔综合种养建设面积(亩)

 

主要养殖品种

蟹£     虾£   

 

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建设规模和具体建设哪类稻渔设施(稻蟹、稻虾),一个项目中包含两种稻渔设施,分别说明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市级财政补贴

万元

实施进度安排

2021年   月至2021年   月  

项目完成目标和预期效益

 

 

所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实施方案撰写提纲

 

    《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实施方案》申报的基础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如实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该实施方案请参照以下提纲撰写。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具体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年限、进度安排。

二、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完成后达到的目标等。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及资金管理方式等。

四、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完成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五、申报项目所需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2.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年检有效期内)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协议(在有效期内)

4.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项目建设平面图(很重要,要求标注四置),建设前的照片(照片要有明显的标志性参照物)

 

附件5

 

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承担单位:(章)

序号

内容

打勾

1

是否按照要求完成批复的内容申请报告所列全部建设内容。

£是

£否

2

如有项目变更,是否按照原申报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如无变更无需勾选。

£是

£否

项目单位承诺事项

本人承诺项目建设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标准执行,无违法违规事项发生。          

 

                           申报人(法人):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市农业农村委财政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一、封面(ⅹⅹ区ⅹⅹ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二、目录

三、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  

1.前言。简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等;

2.报告正文。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情况及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照片(要求建设完成未进水的照片,照片要有明显的标志性参照物)

五、项目申请文件、批复文件、项目论证意见、变更申请(如有则提供)等

 

 

 

 

 

 

 

附件7

项目现场核查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法人

 

项目建设地点

 

市财政补贴资金

    万元

核查责任单位

 

项目现场核查意见:(如文字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现场核查人员签名:(后须附核查人员签到表,列详细信息,包括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

    

                                                   年   月   日

附件8

专家验收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法人

 

项目建设地点

 

市财政补贴资金

    万元

验收责任单位

 

验收意见:(如文字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专家签名:(后须附专家签到表,列详细信息,包括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

    

                                                   年   月   日

附件9

 

市农业农村委财政支出项目验收备案材料

 

一、 区完成稻渔综合种养情况总报告

二、验收申请

三、通过验收的各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包含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照片)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8

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涉及土地利用的相关规划,必须将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作为重要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改变或占用。严禁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通过调整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把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的基本农田调整到其他地区。城市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要尽可能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农业建设用地布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以农业结构调整的名义改变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均须依照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实施退耕还林。不得擅自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作条件良好、不会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必须落到地块,个别地区由于需退耕的陡坡耕地多等原因,未能完全落实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要严格核实,研究提出调整和补划方案,修编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按规划确定的指标进行补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不得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调减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现有基本农田中坡度在25度以上,以及严重沙化或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按照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规划需要退耕的,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统筹调整;对坡度在25度以下或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地禁垦坡度以下基本农田的退耕还林要严格控制,按照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规划和防沙治沙规划确需退耕的,要通过调整布局进行补划。对于将平坝缓坡并且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退耕的、绿色通道建设超规定范围占用的基本农田,以及各类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不得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予以核减。

二、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查,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加强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法律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以及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不得报批用地。不得批准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工程临时用地。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加强基本农田的社会监督。依法批准或经法定程序通过调整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对以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的,缴纳标准按当地最高标准执行。

规范基本农田补划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要先补划后报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对补划的基本农田进行验收,保证补划的基本农田落到地块,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平衡,防止占优补劣。占用前要将耕作层进行剥离,用于新开垦耕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并要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三、强化监督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的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确保基本农田的规定用途不改变。绿色通道建设不得超出《紧急通知》规定的范围。基本农田上的农业结构调整应在种植业范围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订在基本农田上造林的合同;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在基本农田上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仍要按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对耕作层和农田基础设施造成破坏的,要限期恢复,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因农业结构调整而减少质量不因农业结构调整而减低。

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骗取批准、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执法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坚决制止,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各级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要向基本农田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和商品粮基地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落实基本农田土地整理任务。基本农田土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要划为基本农田。生态脆弱地区在对陡坡地和严重沙化地退耕的同时,要加大对平坝和缓坡耕地的整理力度,加大坡改梯、淤地坝以及对出现沙化趋势的耕地的建设和治理力度,使当地保有足够数量的基本口粮田。

加大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耕地产出水平,推广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技术,加大对使用有机肥料的支持力度,培肥基本农田地力;大力推广应用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地力培肥、退化耕地修复等技术,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改造和配套水利灌溉排水设施,增加基本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

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和主要农业生产基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耕地质量建设、农田林网建设等资金,按照地方政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部门管理、项目运作的原则,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制定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切实提高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

五、开展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四级基本农田档案做到图件、数据齐备,可核可查,作为监督、检查、审核、补划、变更基本农田的依据。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分析基本农田利用和变化情况。组织开展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土壤肥力和环境动态监测以及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结合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建立基本农田质量档案。

加强基本农田的动态监管。建立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行政村五级基本农田保护监管网络,开展动态巡查;开展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定期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监测,重点对集中连片、优质高产以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完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定期质量监测信息。各地每年要根据动态监管的结果,汇总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逐级上报。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定期通报制度。在各地动态监管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定期对各省(区、市)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核查和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提出警示并督促整改,对基本农田没有达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的要责令限期补划。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9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大局观念

资金整合涉及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影响到各地的工作平衡与积极性,更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这些问题,在项目建设之初,永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永城市农开办)主任高传恒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市政府召开了由水利、农业、土地、财政、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指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模大、资金多、标准高、综合性强,因此要求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为平台,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主,其他支农资金为补充,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所有涉农项目资金都要向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倾斜,切实改变原来的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各炒一盘菜,共凑一桌席”,合力把农业综合开发区建设成为永城市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典范和样板。

通过协调会议,各部门认识到,整合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不仅是做大做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当地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次发展机遇。

科学制定规划,全力整合资金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10

中图分类号:S1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1-0033-1

1 项目区概况及土地限制因素分析

阜蒙县位于辽宁省西北部,行政隶属阜新市,是以种植旱地为主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也是辽宁省商品粮基地之一。项目区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塔营子镇六家子村,地貌上属低丘平原,其土地利用类型以旱地为主,项目区建设规模内基本上没有灌溉设施可以利用,其排灌系统骨干设施不具备,局部地块土壤质地偏砂,有机质含量较低,土地产出率低,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耕地资源,所以在耕地资源有限的情况,急需提高地力,提高单位耕作面积土地产出率。

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意义

高标准农田可以定义为:具有充足的水源保证,同时土地相对成片且肥力较高,排灌、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善的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耕地[1-2]。而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3]。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按照辽宁省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要求及《阜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选择阜蒙县塔营子镇六家子村的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申报项目。

3 建设内容

3.1 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内分布19块其他草地,土地平整面积13.5168hm2,总平整土方量为:挖方3.3788万m3,填方3.3788万m3。

项目区需要客土1处,面积为0.1989hm2,根据现状客土地块与周边耕地的高差确定填土深度为0.6m,共需回填土方量为1193.4m3。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3.2.1 水源工程 项目区北部需打179眼机电井,井径0.4m;项目区以南实际打沉圈井93眼,井径1m。

3.2.2 排水工程 项目区地处绕阳河河谷平原,其地势由北向南倾斜,务欢池河和押京河形成天然的排水系统,承泄项目区的地面径流和外来客水。本次规划仅对部分水泥路布设土质边沟,边坡比1:1,上口宽1.6m,下口宽0.4m,沟深0.6m,规划19360m,采用机械挖土质排水边沟土方量11616m3。

3.2.3 渠系建筑物工程 (1)农桥工程。项目区内排水沟道与田间道相交时,均布设农桥,项目区共布设农桥5座。(2)涵管工程。为了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在道路与排水沟交叉处以及跨越排水沟下地共布设涵管34座。结构型式采用管径Φ=300mm。

3.3 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修建水泥路6条,路宽5m,总长12595m,填筑30cm厚的碎石路基,铺设20cm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区修建砂砾石路18条,路宽5m,总长21138m,填筑30cm厚的山皮石路基,铺设20cm厚的砂砾石路面。

3.4 护坡工程

在通往下兴隆地的3号水泥路南侧规划护坡工程,长53m,采取浆砌石砌筑,坡面斜长2m,边坡比1:1,厚30cm。浆砌石工程量31.8m3。

4 效益分析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将新增耕地13.5168hm2,新增耕地率为1.65%。项目实施后土地垦殖率将提高0.92个百分点。

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826.5900万元,按建设规模816.9867hm2(12254.8005亩)计算,每公顷投入量为22357.59元,每亩投入量为1490.50元。通过经济效益分析计算,项目区每年纯利润为1305.2521万元,扣除现状产值902.9546万元后,每年净增产值402.2975万元。按还本年限法进行静态分析,预计投资回收期为6年。静态投资收益率为22.02%。

5 结论

通过对阜蒙县塔营子镇六家子村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规划对其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采取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预计新增耕地13.5168hm2,新增耕地率为1.65%,每年净增产值为402.2975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参考文献

[1] 程炯,李新通,谢剑斌,等.丘陵地区人均半亩(333m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研究[J].福建地理,2000,15(4):10-13.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11

(2)灌溉面积在1万亩以下的引水、提水、输水、排水工程,包括小型抽水站,流量小于每秒一立方的渠道和涵闸等。

(3)引水流量小于0.5每秒一立方的小型堰坝。

(4)喷灌、微灌、滴灌。

(5)低压管道。

(6)其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水务局负责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筹集、转移支付;镇(街道)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督,包括项目的立项、招标、施工和变更管理、验收和资金决算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权限交给各镇、街道,由镇、街道具体做出资金安排和使用、项目立项和管理、资金的管理,市财政局、水务局对各镇(街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

指导意见下发后,各镇(街道)根据指导意见,分别制订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具体管理办法。

城西、后宅等街道制订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审批程序、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及招投标、项目管理与完工验收、补助政策、资金拨付及监督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审批程序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计划一年一次,在每年12月底前安排下年度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程序是:(1)村两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政策处理等立项前的准备工作后向工作片提出申请,联村干部负责收集,由工作片水利员汇总,向工作片分管副主任、主任汇报;(2)各工作片在11月底前根据汇总情况,按项目内容进行现场勘察、审核,根据工程可操作性和实施条件筛选后上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3)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实、评估,结合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下文确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立项),并上报市财政局、水务局备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简报篇12

三、非农业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征(占)用的耕地,是水地(水田)的交纳农田水利开发建设基金;是专业菜田的交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不再交纳农田水利开发建设基金。

开发建设基金的交纳标准如下:

(一)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本村的集体单位及个人进行建设征用每亩专业菜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标准为:西安市郊区七千至二万元;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郊区五千至七千元;其它各县(市、区)城郊区和工矿区三千至五千元。本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占用专业菜田办企业的,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收。本村农民个人建房占用专业菜田,按上述标准减半计收。

(2)征(占)用每亩水地交纳水利开发基金的标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本村的集体单位及个人进行建设的收一千二百元,本村集体、农民个人办企业的收八百元,本村农民个人建房的收六百元。

(3)征(占)用每亩水田交纳水利开发基工标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本村的集体单位及个人进行建设的收一千四百元,本村集体、农民个人办企业的收一千元,本村农民个人建房的收七百元。

(4)临时占用专业菜田或水地(水田)的,按上述标准的一半收取押金。

开发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收缴。即: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各级政府批准征(占)用耕地的文件,出具这些耕地中共有多少专业菜田或水地(水田)的证明,用户持证明到财政部门交款。土地管理部门接到财政部门的收款收据后方可划拨耕地。

四、开发建设基金实行分级管理

收缴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四个市近郊区的,区留百分之四十,上交市百分之五十,上交省百分之十;在基本没有建设新菜地条件的市区,区留百分之十五,上交市百分之七十五,上交省百分之十。其它县、市和工矿区的,县、市留百分之七十,上交地区(市)百分之二十,上交省百分之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农牧、商业部门管理使用。

收缴的水利开发建设基金,县留百分之六十,上交地、市百分之二十,上交省百分之二十。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水利部门管理使用。

五、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如下: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是:(1)新菜地建设的勘测规划、技术培训、科学实验;(2)建新菜地必需的开沟、修渠、埋管、打井、修路等基础工程建设、设备购置以及田间土地平整、加工与土壤改良、地力培肥;(3)蔬菜大棚、温室、育苗设施建设;(4)老菜地改造、挖潜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设置;(5)蔬菜批发市场建设。

水利开发建设基金全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包括进行水利建设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培训;对现有水利设施更新、改造、提高灌溉效益;兴建新的水利设施,扩大灌溉面积;兴修直接保护水土(水田)的防洪工程,提高保证程度。

六、开发建设基金必须先收后用,专项使用;年终如有节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要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不准挪用,不准转移用途,不准用作非生产性支出。

七、使用开发建设基金,实现有偿借款和无偿拨款相结合的办法。建设周期长、直接经济效益小的项目,可以无偿拨款;建设周期短、直接经济效益显著,实行有偿借款。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无偿、有偿部分各占一半。水利开发建设基金的有偿部分以占到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为宜。开发建设基金有偿借款期限为三年至五年。到期收回的借款,原属哪一级的资金,仍列入那一级开发建设基金帐户,继续周转使用。逾期不还的,从超过之月起,按月收取千分之五的资金占用费。

八、使用开发建设基金,以效益定项目,按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各县首先要制定新菜地建设和水利建设规划。乡政府、水利建设管理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承包农户按照县上的统一规划,进行新菜地或水利建设时,要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方针,落实自有资金及必要的劳动积累后,资金仍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开发建设基金援助,由各级开发建设基金的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择优扶持。扶持项目确定后,由管理部门同受援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经济责任。项目竣工后及时报上级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同执行过程中,管理部门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资金效益追踪反馈责任制。违反合同规定,转移资金用途的,立即停止拨款或追回拨款。

九、开发建设基金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监督。使用时,由水利、农牧、商业等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年度建设计划和预算分配方案,经财政、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业务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建设计划,由财政部门下达年主预算。年终分别由水利、农牧部门编报决算,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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