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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害物质范围进行扩充
与2013版相比较,新版标准中并未增加新的测试项目,而是对个别项目中考察的有害物质范围进行了扩充,并收紧了特定物质的限量值。新规实施后,4个级别的纺织品中全氟辛酸的含量将不得超过以下限量值:第一级别为50μg/kg(即0.05mg/kg,2013版限量值为0.10mg/kg);第二级别为100μg/kg(即0.1mg/kg,2013版限量值为0.25mg/kg);第三级别为100μg/kg(即0.1mg/kg,2013版限量值为0.25mg/kg);第四级别为500μg/kg(即0.5mg/kg,2013版限量值为1.00mg/kg)。
4种长链全氟化合物将被加入新标准的考察目录中,限量值与全氟辛酸相同。这4种化合物分别为全氟十一烷酸(CAS 2058-94-8)、全氟十二烷酸(CAS 307-55-1)、全氟十三酸(CAS 72629-94-8)和全氟代十四酸(CAS 376-06-7)。由于这4种化合物已经被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列入REACH法规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SVHC),国际环保纺织协会也立即将其列入了有害物质的考察范围。
新标准中,OEKO-TEX考察的全部全氟化合物(PFCs)将被作为一种物质分类单独列出,而不再统一归入“其他残余化学物”。对于烷基酚乙氧基化物(APEOs)的测试将延伸到乙氧基化物链(1-20)。壬基酚(NP)、辛基酚(O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和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在所有产品级别中的含量要求将更严格:壬基酚(NP)与辛基酚(OP)总计小于10mg/kg(2013版限量值为50mg/kg);壬基酚(N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 1-20]、辛基酚(OP)和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 1-20]总计小于250mg/kg(2013版限量值为500mg/kg)。
通过降低限量值,国际环保纺织协会为全面消除纺织生产中的壬基酚(NP)、辛基酚(OP)以及烷基酚乙氧基化物(APEO)付出行动,这已经成为整个行业为促进“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ZDHC)”付出的积极行动。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认证的重要组成及全球统一的现场审核的执行,也将促进所有参与OEKO-TEX认证的企业提高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认识,并不断减少乃至杜绝使用此类化学品。
作为对五氯苯酚(PCP)和四氯苯酚(TeCP)的扩充,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将增加对三氯苯酚(TrCP)的考察。地乐酯将被列入禁用杀虫剂清单,部分欧盟国家已经开始禁用此种物质。此外,在被考察的多环芳烃类物质(PAHs)中,7种多环芳烃被单独规定了明确的限量值。在所有产品级别中,24种多环芳烃的总含量限值保持不变。
加强重金属监控范围
在2013年重新修订过程中,除了OEKO-TEX Standard 100中规定的10种重金属及离子外,新规还将对儿童玩具、日常消费品和新型包装材料等进行重新定位,并且将钡和硒也列入监控范围。
新规对于产业用纺织品,尤其是在非织造布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和助剂等对纺织品的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对产业用纺织品,特别是防护类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有害金属必须要进行限量控制。
在2000年修订OEKO-TEX Standard 100中规定,重金属的测定可根据测试条件和规定分别采用icp、aas或uv-vis等仪器进行测试。然而在2013年重新修订过程中,国际生态纺织品研究和检验协会的相关负责人Gavin表示,除了OEKO-TEX Standard 100中规定的10种重金属及离子外,还将对儿童玩具、日常消费品和新型包装材料等进行重新定位,并且将钡和硒也列入监控范围。
纺织出口企业须积极应对
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在每年年初所作的标准更新,往往被国内纺织企业认作是一种贸易壁垒,唯恐避之不及。但实际上,该协会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竭力收集全球最新的有毒有害物质研究成果,并经过专家组的严格筛选和鉴别,为全球纺织行业、也为全人类的健康和环境保护事业尽一份力。中国作为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大国,纺织业更要提升自身的研究和创新力量,尽快从生产和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纺织强国。
据了解,OEKO-TEX Standard 100是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最权威也是接受度最高的生态纺织品检测与认证标准。2013年,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在全球共颁发了12555张OEKO-TEX Standard 100证书。证书的地域分布继续呈现向亚洲市场转移的态势,亚洲占59.7%(上年为59%),欧洲占37.2%(上年为38%)。证书持有率最高的国家分别是中国、德国、土耳其、印度、孟加拉和意大利。由此不难看出,中国企业在争夺国际市场份额的竞争中仍然优势明显,后劲十足。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全省第二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目标要求,我市2012年至2015年创建目标为:阎良区力争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区、高陵县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再启动长安、户县、蓝田县市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启动1个以上乡镇(街道)、2个以上行政村的省级、国家级生态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个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创建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市辖区内涉农县(区)、建制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三、考核、命名及奖励
(一)考核: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名单后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联合考核验收。
(二)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履行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命名为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三)奖励:对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扶持资金奖励。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市级生态县(区)
1.申报程序
(1)创建市级生态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县(区)要紧密结合县(区)情,编制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经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政府予以印发实施。正式规划文本、人大决议(决定)及政府实施文件一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开展生态县(区)建设要认真执行规划,每半年向市环保局报送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总结,并作为创建基础资料予以检查、考核。市环保局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开展生态县(区)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反馈,其整改结果作为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的依据。
(4)生态县(区)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县(区)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可申请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及验收。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标准的,可申请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及验收。
2.验收程序
(1)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县(区)政府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同时填写《市生态县(区)申报表》(见附件1)。
(2)市环保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会同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和专家对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评估意见予以反馈。县(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后,以县(区)政府名义将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经市环保局复核后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市环保局组织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与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观看生态县(区)创建专题片(10-15分钟);③查阅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④核查技术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⑤现场考察;⑥开展民意调查;⑦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3.申报材料
(1)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的函及《市生态县(区)申报表》。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政府提请县(区)人大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县(区)人民政府创建市级生态县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县域基本情况,市级生态县(区)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和规划建设内容实施情况,创建工作的措施、成效、体会。
(4)建设生态县(区)的技术报告。内容包括县(区)基本情况、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基本条件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检测、监测报告)等。
(5)创建生态县(区)专题片(10-15分钟)。
(二)创建市级生态乡镇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涉农乡镇(街办)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由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向市环保局统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乡镇要紧密结合镇情编制生态镇建设规划,经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备案。
(3)生态乡镇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乡镇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
2.验收程序
(1)乡镇、街办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填写《市生态乡镇申报表》,经县(区)环保局审核,并提请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各县(区)环保局统一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及专家组成验收组,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③审核技术数据;④现场考察;⑤随机开展民意调查;⑥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3.申报材料
(1)乡镇政府(街办)申报市级生态乡镇的正式文件。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人大或政府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乡镇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方法,具体参照生态乡镇指标解释。
(5)生态建设专题片(10-15分钟)。
(三)创建市级生态村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由村委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向县(区)环保局提出创建申请。
(2)在县(区)环保局的指导协助下,编制符合村情实际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验收标准的,可向县(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2.验收程序
(1)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的村,由县(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并将申报及验收材料报市环保局。
(2)生态村经区县验收后,报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验收材料。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对申报的生态村进行抽查,形成审核抽查意见。
3.申报材料
(1)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的正式文件。
(2)生态村创建规划文本、乡镇政府(街办)对规划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及进展情况、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村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的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办法,具体参照生态村指标解释。
五、监督管理
(一)对当年通过考核验收的生态创建单位,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投诉。
(二)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每2年对各辖区内的生态创建命名单位开展必要复查,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获得市级命名的,将取消其命名称号,并暂停受理当年该县(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创建的申请,确保生态创建质量。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创建单位和指标核准单位要对申报的生态示范创建材料严格把关,对考核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禁欺上瞒下、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获得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办)和生态村,若辖区内出现较大(Ⅲ级)以上(含Ⅲ级)的环境事件,且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接到当地群众反复投诉、举报比较严重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市环保局将建议取消其市级以上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是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主体,要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创建规范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辖区生态创建管理办法。
一、建筑节能环保概念及依据标准
“节能环保建筑”就是将城市规划看成一个生态系统,从选址造型、规划设计到施工结束。以人文生态观念从建筑物整体生态需求进行构思,通过对建筑内、外空间各要素,使物质、能源在建筑生态系统内外有序地循环转换,获得一种低耗、无废、无污、生态平衡的建筑环境,最显著特征是以最少的能源,解决最多的使用,达到节能环保生态和谐统一。上世纪70年代能源危机后,以能源利用和保护再认识为契机,人们对建筑节能环保的重要性作了重新探索,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制定政策并建立建筑节能环保设计综合标准。我国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综合性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2005年7月1日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在建筑领域全面铺开。
二、节能环保型建筑的内涵及目的
节能环保生态型建筑是人与建筑、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建筑。建筑节能环保工作思想的理论意义、应用价值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主,体现城市文化与建筑文化的和谐结合.要求建筑既要满足文化、情感需要,又必须符合节能环保标准。节能环保建设工作的目的,既要创造舒适空间,又要保护周围环境,即对环境索取要少,影响要小,注重节能环保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体现天人合一追求理念。由于建筑是人为因素活动的结果,对节能环保生态环境多少会产生影响,但关键是将影响最小化,如建设中尽量保护土地植被,尊重地形地貌和地域生态环境,与环境形成自然协调关系,对自然资源采取少废多用,包括土地,能源和材料的选择,贯彻减少使用、重复使用、循环使用和可再生资源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原则。建筑节能环保协调发展是一项综合性技术工作,涉及建筑选址、建筑设计、建筑造型、自然资源利用和建筑内、外生态环境布局协调统一等诸多方面内容,该工作已成为我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弄清以上问题,对节能环保及生态环境协调建设工作的开展将产生积极作用,并将直接影响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从而达到节能环保生态型建筑的理想目标。
三、建筑节能环保措施分析
(一)设计上体现节能环保意识
现代建筑设计将节能环保结合到设计中,在吸收传统建筑干燥、通风、向光、隔音等良好建筑传统的基础上,必须顺应时展。在外部造型及内部结构中,运用先进建筑设计技术及理念,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材料,使建筑达到经济、节约和实用的最大统一。内部布局按大开间,全开放,全方位模式设计,实行统一柱网、层高、荷载,适应现代管理模式,从过去以功能、空间为单一目标转变为以功能、空间、环境、资源并重的双重目标.例如:对建筑外墙的节能设计,科学合理计算保温层厚度,设计屋面保温及幕墙外保温系统,降低空调系统能耗、合理设计外窗开启扇,在可控条件下实现自然通风,有效利用空气自然对流、设计室外遮阳系统,根据阳光强烈程度伸缩并旋转角度,达到最佳遮阳效果,采用室内遮阳帘与电动开启天窗结合的做法,做到既遮阳,同时又实现室内空气自然对流等。
(二)新材料、新技术和自然资源在建筑中的运用
建筑材料是不可再生资源,同时又是废物的主要来源。建材工业是土地破坏、能源消耗、环境污染最严重的行业,从自然生态角度看,传统建材是从享用丰富自然资源,以消耗大量能源追求其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这样的发展模式必然导致能源危机、原材料桔竭、环境污染等问题。所以,建筑材料的可持续发展是城市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保证,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筑材料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利用低能耗、不影响或少影响生态环境、无辐射、无放射、无污染的节能环保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减少有毒物源,切实保障建筑的健康环境。大量新材料的开发,为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供了极好条件,低能耗材料的广泛使用,使建筑墙体、门窗等构造发生巨大变化,更多地使用许多成熟技术,如隔热、双层玻璃、高效供热系统等,直接达到环保、降能效果。如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研制的真空玻璃,在严冬能避免室内热量散失,盛夏又防止室外热浪进入,全息玻璃窗通过衍射,使背光之处犹如阳光照耀,建筑的特点使该材料在建筑应用上前景广阔。一方面新材料、新技术的利用,另一方面则是考虑自然资源的利用,建筑环保精神应尽可能体现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自然调温,节能、节水、节材等方面,如从自然界中考虑太阳能、水和风等自然资源因素,通过对这些自然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从而达到建筑节能环保的建设要求。
(三)地城史化和地理环境协调统一的生态环境和逸址造型
建筑作为文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以凝固的形态传承着历史,传承着文化,见证了人类历史的沧桑变迁,它既可反映国家和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实力,又可体现地域文化特色,作为地域文化结晶的建筑,是地域文化在物资环境和空间形态上的具体体现。根据建筑环境理论要求,建筑设计不是装饰自然界,而是希望建筑同自然景色一起发挥作用,因此选址应考虑与周边环境协调,造型不仅与周邻建筑相统一,而且要与整个环境风貌和谐统一,使建筑成为大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体现在地域文化特色的建筑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应协调融入设计之中,并同自然景色一起发挥作用。
四、结语
2功能模块设计
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通过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结合江苏省对污染源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省省情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包括企信用评价管理标准、信用评价建设标准、信用评价运维标准规范体系;根据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相关的信用评价信息的数据标准、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标准、信用信息的传输标准、信用系统建设的能力评估标准、信用系统安全标准、信用系统的运维管理标准等;通过相关信用体系标准,建立相关的企业信用评价流程模型、环保信用信用评价模型、信用系统建设能力评价模型、信用评价运维评价模型等标准评估模型,支持信用系统建设。
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对电子政务系统的相关安全保障的要求,本项目不仅需借助于环保专网和“1831”项目现有的安全体系,对于系统的访问需要经过CA认证,在Internet网访问需要配置隔离网闸以保证应用数据的安全性;另外需要从管理角度制定适合本项目的数据交换等安全管理规定,以保证数据交换过程中的安全和保密。系统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省厅“1831”工程建成的网络,以生态环境监控系统服务器虚拟化项目为基础,搭建本项目服务器及数据库,以满足本系统运行基础支撑环境;环保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根据相关的信用系统的数据标准,利用信用数据平台对企业在环境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防治数据、环境监管数据、社会影响数据3大方面中数据的产生,储存进行标准化的管理。
包括信用归集数据、信用评价数据、信用修复数据、信用标准数据、信用管理数据;数据平台充分利用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系统中产生的对监控企业产生的水、气、声、渣、固废等实时监控数据做信用评价的环境数据支撑,将总量控制、环境监察、等工作过程产生的数据作管理数据支撑,共同为环保信用系统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环保信用平台产生的各类信用数据,通过“1831”的数据共享接口,将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的结果,回馈到“1831”中心数据库,支持江苏省生态环境的建设工作;企业环保信用系统基础应用平台建设:根据相关的信用标准体系,开发建设企业环保信用基础应用平台,平台包括信用企业管理、环保信用评价系统、信用数据归集系统、环保信用修复系统、信用标准管理系统、信用能力评价系统、移动环保信用系统等子系统构成;通过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流程的建设,建立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的三级管理体系,省市县各级环保职能部门根据流程对相关的信用情况对企业的环保信用进行评价,最终到省级部门进行汇总、终审。
基础应用平台需要利用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系统(“1831”)已经建成的GIS服务组件、资源服务组件、应用服务组件、单点登录组件等相关基础资源服务来支撑信用平台的建设;企业环保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企业环保信用信息系统是对污染企业的相关环境信息数据进行归集,根据信用评价体系进行分析和管理,并将评价结果报送省公共信息平台,实行联动监督监管,放大环保监督效应,提高环保服务效率;环保诚信门户建设:建立外网门户系统,实现污染源企业与环保部门的及时信息沟通,提供门户方式进行企业评价的相关数据收集及信息等;移动信用系统建设:建立移动信用系统,实现领导在外的移动办公功能,实现移动评价、企业信用查询、权力阳光对接、办公自动化对接、企业信用修复的移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