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合集12篇

时间:2023-06-19 09:23:20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1

[作者简介]徐元俊(1962- ),男,湖南邵阳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湖南 娄底 417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湖南省高校科研项目“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C1072,项目主持人:徐元俊)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6-0052-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①,《教师法》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因此,探讨高职院校绩效考核原则与方法,对提高绩效考核实质效果,增强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

一、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概念与内涵

1.全员绩效考核概念。绩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又称绩效考评,是指按照预先制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检查和评定被考核人对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以确定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的过程。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是在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指导下,根据高职院校各岗位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设计一套全员评价的指标体系,由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或绩效考核标准,对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科学诊断与定性、定量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对象,进而采取措施提升其绩效的价值判断的过程。

2.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内涵。在高职院校开展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技术性最强、最复杂、最重要的一环。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高职院校全体工作人员及其工作状况进行评价;二是对全体人员在组织中的相对价值判断或贡献程度进行评价。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要符合高职教育特点,遵循高职教师工作性质和特点及职业发展规律,建立系统、全面、科学的指标体系,创立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竞争氛围。

二、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程序性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就是在绩效考核时,站在公正的立场,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全体人员进行全面的考核,对全院所有单位或人员都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平原则就是在考核过程中,客观地评价每一位考核者,避免或减少主观因素和感彩,防止用感情和偏见来代替政策。公开原则就是绩效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结果都要对被考核者公开,并做到考核过程的公开、透明。在考评过程中,既要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更要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

2.客观、全面、奖惩结合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从可以验证的资料获得考核依据,进而保证考核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全面性原则是指要从多方面收集被考核客体的信息并加以分析,全面而综合地考核每位管理人员与教师。奖惩结合原则是指把考核结果作为全员浮动薪酬和其他奖惩措施的主要依据,让绩效好的教职员工得到适当的回报,激发全员的工作积极性。

3.反馈、沟通、面谈原则。反馈原则就是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说明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使被考核者了解学院评价目的与期望,根据要求来不断提高绩效,做得好的方面就再接再厉;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他们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沟通原则是实现考核目标的催化剂,通过有效沟通,被考核者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与存在的不足,也了解学院对个人工作绩效的期望,明确预期目标与实绩间的差距,有利于配合学院更好地完善绩效计划,提高自己对组织的贡献水平。面谈原则就是根据考核结果,由绩效考核小组成员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及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通过面谈及时与被考核者沟通,听取他们的自我评价与意见,使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成绩和缺点,并且完善考核方案。

4.经常性、动态性、发展性原则。经常性原则就是要设立绩效考核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地选择考核周期,并及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将绩效考核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动态性原则就是在绩效考核时,不能仅注重静态考核,而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被考核者,要善于发现被考核者的亮点与闪光点,尤其是注重被考核者的发展趋势与行为的变化。在考核的方式上也要与时俱进,善于运用科学手段与先进设备掌控、捕获动态信息。发展性原则是指绩效评价的立足点应放在激励全员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院内涵发展上来。明确个人的绩效与学院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提升的关联性,才能促进教师与学院的共同发展。

5.广泛参与、可接受性、可操作性原则。广泛参与原则是指在制订绩效考核方案时,广泛听取被考核者的建议,并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在绩效考核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让被考核对象的直接领导参与,必要时也可以让本人参与;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所在部门及本人反馈,并赋予被考核者申诉的权利。可接受性原则是指绩效考核方案的设计,必须获得广大教职员工的理解、支持,考核的主要指标能被大众所接受,这样才能实施推行,否则事与愿违。因此,绩效考核方案必须经教代会(工代会)通过,才具有执行的效力。可操作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充分考虑自身的客观条件和发展目标,制定适合学院自身发展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关键指标与权重,定量性指标设计要合理,在评价中方便应用、便于操作。

三、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1.科学性、系统性、可测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要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时,必须做到科学、严谨、全面、合理,能够客观地反映高职院校各类岗位的本质特征,并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原则是指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时,应能系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绩效,既能反映被考核者工作的直接效果,又能反映管理与教学质量等间接效果,以保证综合测评的全面性与可信度。可测性原则是指教师是个动态性群体,其素质和能力是不断变化的。考核指标内涵界定要明确、易于理解,所需数据便于收集整理、成本不太高,操作相对简单、具有相对稳定性。

2.独立性、层次性、可比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绩效考核指标之间要具有相互独立性,避免主要考核指标之间有交叉,描述性语义互相包含。层次性原则是指将各个考核要素分配在不同层次中,各个考核要素的排列方式要符合逻辑,结构和功能方面要有等级秩序,具有种属关系,这样有利于指标权重的确定,并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最能恰当地反映目标工作特点和完成程度的内容,并尽可能避免显现和重叠关系。②可比性原则是指各项指标参数的内涵和外延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变,用以判断各指标相对值的各个标准值是不变的,以一致性和客观性原则为依据和基础。③横向比较要符合岗位的可比性,按照共同点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纵向比较要按专业分不同职称等级,各项指标、参数的内涵和外延保持稳定,总标准值不变,但要分不同层次。

3.可控制性、趋势性、适用性原则。可控制性原则是指全员绩效考核指标应是管理人员和教师都能够控制的因素,尽最大努力避免主观因素、不可控因素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一切绩效考核过程由考核主体所控制。趋势性原则是指绩效考核指标应该依据学院不同发展时期的战略性目标来调整,要从发展的眼光来预测趋势性变化,使绩效程序与指标达到最优化。适用性原则是指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要保证在具体考核过程中适用,数据资料容易获得、可统计量化,尽量避免套用不同行业、不同类的单位所采取的指标群,使指标适合高职院校的实际。

四、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常用方法

1.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是由美国著名运筹学家匹兹堡大学教授T L Saaty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提出来的。④它是一种多维度决策方法,能将一个复杂的问题表达为一个有秩序的、递阶层次的结构模型,即将各类考核指标层次化;对一级评价指标进行权重性比较,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分配各级指标的权重;计算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得到相对于总目标的分层、优先排序。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具有系统性、简洁性和实用性,可以更好地降低加权设计中的不确定因素等优点,缺点在于操作更为复杂,成本较高。

2.360°反馈法。360°反馈法(360-degree feedback)是1982年由美国通用公司杰克・韦尔奇所发明。360°考核也被称之为全方位考核,是指通过收集与被考核人有密切工作关系的来自不同层面的人员的信息,全方位地评介被考核者的工作行为与结果的过程。绩效考核主体不仅是被评价者的上级领导,也包括与服务对象密切接触的人(如本系部、同专业的老师与学生等),同时也包括自我评价。当然,不同考核指标所处观测点位置不同,具有不同的视角优势,而权重分值也不相同。

3.平衡记分卡。平衡记分卡(简称BSC)源自哈佛大学Robert Kaplan教授与诺朗顿研究院的执行长David Norton于20世纪90年代所从事的一种绩效评价体系。它作为一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战略管理绩效评价工具,也被称为企业战略管理体系的基石。确定平衡记分卡的指标体系是记分卡编制过程的重点,而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则是编制记分卡的难点,涉及将专家定性的群决策转变为定量决策。⑤

4.关键绩效指标法。关键绩效指标(简称KPI)是现代企业最常用的一种业绩考评方法,主要是通过分析各岗位工作绩效的特征,抓住影响工作绩效的几个关键性指标,以此为基础来开展绩效考核。KPI提炼了若干个最能代表战略实施的“二八原理”,将组织战略目标转化为组织的内部行为,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全体员工持续改进。关键绩效指标法体现了量化和抓主要矛盾的管理思想,因此,高职院校在设计绩效考核时标体系时,对关键指标所占的权重要相对高一点。

5.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简称MBO)由美国管理专家彼得・得鲁克最先提出。目标管理法现被企业广泛采用,是一种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应用较多、成熟的绩效管理模式。对高职学院来说,就是围绕学院发展总规划或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激励被考核者为达目的而努力工作,通过实现个人和本部门完成目标任务,从而推动学院整体目标的实现。

6.重要事件法。重要事件法是指考核主体通过收集被考核人的“重要事件”,也就是对工作绩效有重要影响的事件,进行数据的科学处理,及时、准确地考核,进行加分或减分处理。在高职院校全员绩效考核时,应掌握和发现一些有突出贡献的事例进行加分,以体现对贡献者的特别奖励;对违纪方面的重要影响事件进行处罚,以警示被考核者遵循规章制度。

[注释]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07-29.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2

绩效考核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能够实现既定战略目标,所设置的内部管理标准,通过标准化管理实现对内部人员的评估和考察,通过考核结果实现奖惩,同时对后期组织发展进行引导和过程规范。

1.2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

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根据理论可借鉴程度被分为一般理论基础和直接理论基础两个方面,其中一般理论基础包括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而直接理论基础包括工作分析,目标管理,目标设置,激励理论,成本收益理论,目标一致性理论等理论。这些理论当中控制论、信息论、目标管理理论、激励理论的作用突出,本次研究将分别对这些理论加以阐述。

1.2.1控制论

在绩效考核当中,任何的行为其实都是管理和控制行为,通过有效控制行为能够更好的调整目标与实施方法,在具有既定目标情况下,控制职能体现在分析实际情况,数据标准对比,协调组织活动等诸多方面,进而推动组织发展。

1.3绩效管理的方法体系

目前在绩效管理领域当中常见的管理方法体系有相对评价法体系和绝对评价法体系,而随着绩效考核深入研究和持续创新,绝对评价法体系得到完善发展,其作用更加突出,本次研究将结合绝对评价法对绩效管理方法体系加以分析。绝对评价法通常情况下涉及到几种常见的绩效考核方法,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相比,其科学性更高,同时也更利于实施,其科学性更强,有利于企事业单位获取到更加理想的考核效果,也利于考核的持续推动。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法更加符合现代管理要求,其主要模式是将组织的整体战略目标逐级分解,进而为每一名组织成员设定目标,最终结合考核实现对目标完成情况的检验。考核实施之前,组织要充分考虑员工实际,实现对工作目标标准的协调统一,考核结束后则要依托于各类数据指标进行人员评价,提升考核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关键绩效指标法:关键目标是组织要在一个周期内实现的主要目标,组织要充分以这一目标作为依据,设计考核项目和内容,通过对组织成员工作绩效特征的分析,据此确定反映组织内部各部门、员工个人一定期限内综合业绩的关键性量化指标,以此作为基础进行内部的绩效考核。平衡记分卡:平衡计分卡是使用较为普遍的一类绩效考核方法,其适用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在金融业等领域体现出应有价值。

2绩效管理应用分析

绩效管理应用具备较强的实际作用。绩效管理应用是一个持续和有效的过程,只有这个过程能够被科学和规范的分析和总结运用,才能确保企事业单位取得理想的发展效果,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在具体应用中,企业要着重进行绩效管理体系设计、绩效管理实施和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等多项工作,进而能够体现绩效管理促进工作、提升效率作用。

2.1绩效管理体系设计

绩效管理体系设计要符合企业的实际,从绩效目标确立等多环节入手,具体的应用过程中绩效管理体系设计被分为了八步:第一步工作细化分析,展开工作的有效细化分析使企事业单位做好绩效考核的基础保障,通过工作分析,能够得出各个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针对工作实际进行量化评价,体现出重点工作,确保考核可以全过程具有考核依据,依据考核目标展开考核实际工作。第二步明确规划绩效指标库,绩效指标是考核的具体标准,对于绩效指标的规划设计要符合企事业单位实际,既要注重于工作业绩考核,同时也要积极展现职业道德等综合内容的考核,使考核能够更为具体全面展现实际情况。第三步科学设定综合性指标,综合性指标包括职业道德、团队协调能力等非个人业绩的指标,这些指标有助于企事业单位衡量个体工作能力。第四步薪酬与绩效科学结合,在绩效体系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考核结果的应用,使薪酬与绩效结合起来,突出绩效的奖惩作用,

2.2绩效管理实施

绩效管理实施首先要从明确考核目标入手,使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全体组织成员都了解到考核的整体目标和个体化指标,设置考核主管部门,规划考核周期。通过实施具体的绩效考核工作,提升考核的整体工作质量。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科学规范,定期实现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通过评价促进考核,提升考核质量,不断优化考核体系。

2.3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运用与考核体系构建相统一的考核应用重点,只有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考核,才能使结果更具说服力,使组织成员能够认可考核结果。进而通过考核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人员,使考核成为推动组织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体现考核价值,提升考核的实用性。

3烟草企业绩效管理现状分析

烟草企业作为生产销售型企业,其实施绩效管理能够明显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促进企业发展,相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烟草企业规模较大,如何有效设计和推动绩效考核成为一种突出性问题,值得管理者去思考和探讨。

3.1烟草企业基本概况

我国烟草行业是一个国家垄断性质的、特殊的行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晚上,我国烟草行业逐渐建立起“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和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建立为我国烟草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保障了烟草行业能够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我国烟草企业无疑将更为突出其市场化属性,行业竞争将越发激烈。对于烟草企业而言,如何发挥竞争优势,做好内部潜力挖掘,提升企业持续竞争力成为关键性问题。

3.2烟草企业绩效管理现状分析

烟草企业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在企业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已经逐渐确立,通过有效创新和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已经发挥出了应有的实用效果。但在提升管理效能、激发员工潜能、企业文化传播等方面,绩效考核的作用并不突出。企业在绩效考核管理方面的投入逐年递增,现阶段多数烟草企业在绩效管理方面的投入达到百万量级,如果将考核奖励资金统计在内,绩效考核管理整体投入超过千万的烟草企业数量也已经在行业中占比超过三成。绩效考核实施后,能够提升企业管理效能,促进企业实现规范化运行,增强了烟草企业服务市场的能力。目前来看烟草行业当中的绩效考核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趋势明显,没有突出体现企业之间的不同特点,没有积极发挥个体化考核价值。

3.3烟草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与其他各类企业相似,在实际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烟草企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绩效管理的实际效果下降,影响着企业经营管理的稳定性,目前来看在烟草企业的绩效管理工作当中,突出存在的问题集中在几方面,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有助于后期的创新和绩效考核体系的持续完善。

3.3.1考核目标不明确

绩效考核是标准化考核为主的一种考核模式,相对量化考核,其可衡量的标准更为固定,但评价标准却存在动态的特征。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烟草企业在绩效考核方面的评价标准和目的不够明确,绩效考核定位不合理。企业实施考核的目的不准确,通常只是将考核作为人事管理手段加以应用,更多是对员工业绩进行考核,成为员工职级升降、奖惩、培训及以后各人才的培养和选拔的依据。

3.3.2绩效考核指标不科学

相对销售业务部门而言,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不易于规划和确立,部门特点的可量化指标难以确定,导致考核主要对一线销售和服务人员,而针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则没有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甚至出现流于形式的情况。

3.3.3绩效考核结果反馈不及时

绩效考核结果反馈要体现其周期性和阶段性,绩效管理的最终反馈信息要及时有效,既要体现管理特征,同时也要发挥激励作用。定期阶段性总结和分析汇总,有利于企业实现绩效考核延展,能够更好的通过物质奖励等方式去激励人员,有针对性开展内部职业培训,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烟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优化研究

烟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优化是一个持续和完整的过程,需要企业逐渐加以实施。针对现阶段烟草企业绩效考核尚存的各类问题,企业需要着手予以改进,结合企业的实际特点和管理需求,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

4.1严格遵循绩效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的基本实施原则是确保绩效考核能够顺利展开的关键所在,目前来看烟草企业在实施绩效过程中,存在显失公平、考核规范性不强的问题。针对实际烟草企业要遵循五方面原则:在公平原则方面,烟草企业绩效考核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原则,公平是实施考核的关键所在,公平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企业要将考核落实到每一个人,避免只考核基层和考核一线情况的出现,使绩效考核真正能够发挥应有作用。在规范原则方面,烟草企业要确保绩效考核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应有作用,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机制要求,在考核真正体现工作实际,考核要细化,真实有效反映出员工个体业绩情况。在客观原则方面,烟草企业设计绩效考核体系必须要遵循客观原则,确保绩效考核的标准能够真实反映实际情况,避免出现偏差,同时企业考核体系需不断细化免于人为主观性和感情问题的干扰,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差别原则方面,烟草企业考核过程要体现明显的差别性,如企业在考核奖金设置上要体现出优秀与良好之间的差别,进而才能激励员工努力拼搏,达到考核作用,使考核真正能够起到调动积极性,增强效能的作用。在信息对称原则方面,烟草企业必须要积极推动绩效考核的信息化,使考核内容被动态加以呈现,使得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考核动态情况。

4.2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

烟草企业的绩效考核指标要体现企业特点,针对不同岗位和不同职级人员设置不同的绩效指标子项,不同子项最终构成一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指标的科学运用,提升绩效考核的能效。针对业务岗位人员要积极采用量化指标,使考核与业务成绩挂钩,提升考核的可对比性,同时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对于管理岗位而言,则要将考核指标结合到管理职责上针对业务开展情况,确定考核内容,实现动态考核,积极将考核指标周期化,避免考核流于形式。同时要做好企业文化传播、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多重方面的考核评价,将一些不易于量化的指标内容,纳入动态评价体系当中,通过自我评价、组织评价等方式加以实现。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3

建国后,我国长期实施计划经济,国有企业基本没有经营自,考核方法注重实务量的考核。政府评价方法是将企业产量等实物指标的计划与实际完成对比,产值和利润指标作为参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直至1992年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改进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实施方案》中仍体现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第二阶段: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1993年――1997年)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1993年中央中央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颁布了《公司法》,探索构建以投资报酬率为核心的企业业绩评价方法体系。考核上淡化产值指标,强化经济效益指标。1993年财政部公布《企业财务通则》。1995年《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设计了销售利润率等10项评价指标,对每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以行业评分值为标准计分。注重综合经济效益的考核,提出资本保全概念。

1997年调整的工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把原来的六项评价指标调整为总资产贡献率等七项指标;重新调整了各指标权数;评价标准按照前四年的全国平均值确定。

第三阶段:综合业绩评价指标体系(1998至――至今)

1999年6月《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不仅包括定量指标(财务指标),也引入了定性指标(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对企业国有资本金分别从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四方面内容三个层面共计28个指标进行考评,非财务指标方面仅仅稍作提及。

2002年对评价规则进行了修订。《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采用的评价计分方法是功效系数法和综合分析判断法,分别用于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评价计分。

二、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演进

1.《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

自2003年始,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对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为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

2006年国资委修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遵循“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做到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2.《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

2006年出台了与国际接轨的业绩评价方法,国资委每年将按照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对中央所属166户企业的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方面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成为央企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参考。

评价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效益型原则、发展性原则。评价分为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两部分。根据评价时期的不同,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又分为任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与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包括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评价标准。财务绩效标准包括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评价方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分类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无论是财务绩效还是管理绩效,最终形成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该法规不足之处体现在:一是考核中未考虑权益资本成本;二是财务数据之间的可比性问题;三是行业评价标准及国际标准适用性问题。

3.《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2008)。

2008年2月13日,国资委制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明确了四个考核目标核定原则:稳步发展原则、行业对标原则、精准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同时对基本指标计分规则、分类指标基本要求和未能完成考核目标的计分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国资委的业绩考核局和统计评价局分别了不同的业绩评价规则。国资委业绩考核局的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年、2006年修订、2008年补充规定);而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的是《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被考评企业经常无所适从。企业比较重视的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完成工作,因为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甚至任用和考核业绩直接挂钩。对《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却较少顾忌,因为企业负责人没有个人效用风险,它是一套比较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而《考核暂行办法》的业绩评价指标相对较少,较为强调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基本指标,这样就容易造成企业“短视”行为。如果能够将业绩考核局和统计评价局的规则统一起来并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任用挂钩,效果较好,引入平衡计分卡理论进入重新设计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方案。

另外,国资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等多个部门都曾参与过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制订,这么多部门站在不同角度,需要企业达到所有的要求,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已制订的这些指标权重、系数及标准值、指标结构等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支持。

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演变

1.《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

这里用到的指标主要是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目标责任制主要在合同中约定,因而每一份合同中规定的指标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规范。

2.《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2004]第7号)》。

从六个方面进行审计,这六个方面分别是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资产质量变动状况;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经营绩效变动情况。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当围绕着这六个方面来设计,但是未具体提到具体指标。这里也提及领导人所应负担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

3.《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

一是企业绩效评价,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二是经济责任评价,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得出较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

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2008]53号)。

要求“结合《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运用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科学评判经营者业绩,建立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这里说明各企业应当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外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如何确定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完全参照企业自定的指标体系,还是双方共同确定指标体系,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提出。

四、问题及分析

1.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真实经济价值应是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即现值,因而真正的经济绩效存在于将来,无法直接观察和测量。审计需要根据将来推断国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为了这种推断,不得不依赖于过去的经验,因而对未来的经济绩效的推断始终是不确定的。

(2)过多过滥而又相互矛盾的计量指标。财政部、国资委等部委分别从自身部门的需要与利益出发,制定了众多的指标体系,动辄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指标。已有的经验证明,超过二十几个指标后,指标体系的作用将因相互矛盾或摩擦,指标作用递减。

(3)很难自下而上累加大量的非财务标准,也无法自上而下分解通用的财务指标。计量经济责任必然会有大量的非财务指标,但是央企都是大规模企业,拥有诸多下属单位,集团内部之间,受制于行业、规模及性质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上下之间的非财务指标迥异,导致上下级之间的非财务指标无法相加。

(4)权数的确认比较主观。多采用专家方法,简单明了,只需专家拥有丰富的学识与经验,缺点是不同专家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即使同一专家在不同时点,其感觉也是不一样的。

2.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中问题分析。

(1)指标体系都是次优的。

简单地测量比较利润等指标相对比较简单,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都经济绩效指标,意即未来的发展。要找出适当的指标,以便从中推断出未来的现金流量或企业的长期效率和生存能力是非常困难的。

(2)国企规模大层次多,太复杂,影响了评价指标的运用。

大型国企通常会有四个层级,作为整体的企业、实质上独立的经营单位、内部职能部门、职能单位内部的工作组。市场价值适用于企业整体,财务指标适用于企业整体和经营单位,非财务指标适用于职能单位和工作组。如果要把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联系起来,就需要从工作组和职能单位累加到经营单位和企业整体的非财务测量指标(即这些指标能够求和或平均),以及可以从企业及经营单位下推到职能单位和工作组中的财务测量指标(即这些指标应当能够被分解)。但是,由于各层级所用的指标体系不一,无法或难以相加,或武断地加减,这都会影响最终结果。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4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色彩的评价指标(建国后——1992年)

建国后,我国长期实施计划经济,国有企业基本没有经营自,考核方法注重实务量的考核。政府评价方法是将企业产量等实物指标的计划与实际完成对比,产值和利润指标作为参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直至1992年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改进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实施方案》中仍体现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第二阶段: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1993年——1997年)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1993年中央中央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颁布了《公司法》,探索构建以投资报酬率为核心的企业业绩评价方法体系。考核上淡化产值指标,强化经济效益指标。1993年财政部公布《企业财务通则》。1995年《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设计了销售利润率等10项评价指标,对每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以行业评分值为标准计分。注重综合经济效益的考核,提出资本保全概念。

1997年调整的工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把原来的六项评价指标调整为总资产贡献率等七项指标;重新调整了各指标权数;评价标准按照前四年的全国平均值确定。

第三阶段:综合业绩评价指标体系(1998至——至今)

1999年6月《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不仅包括定量指标(财务指标),也引入了定性指标(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对企业国有资本金分别从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四方面内容三个层面共计28个指标进行考评,非财务指标方面仅仅稍作提及。

2002年对评价规则进行了修订。《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采用的评价计分方法是功效系数法和综合分析判断法,分别用于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评价计分。

二、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演进

1.《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

自2003年始,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对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为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

2006年国资委修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遵循“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做到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2.《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

2006年出台了与国际接轨的业绩评价方法,国资委每年将按照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对中央所属166户企业的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方面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成为央企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参考。

评价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效益型原则、发展性原则。评价分为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两部分。根据评价时期的不同,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又分为任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与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包括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评价标准。财务绩效标准包括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评价方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分类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无论是财务绩效还是管理绩效,最终形成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该法规不足之处体现在:一是考核中未考虑权益资本成本;二是财务数据之间的可比性问题;三是行业评价标准及国际标准适用性问题。

3.《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2008)。

2008年2月13日,国资委制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明确了四个考核目标核定原则:稳步发展原则、行业对标原则、精准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同时对基本指标计分规则、分类指标基本要求和未能完成考核目标的计分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国资委的业绩考核局和统计评价局分别了不同的业绩评价规则。国资委业绩考核局的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年、2006年修订、2008年补充规定);而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的是《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被考评企业经常无所适从。企业比较重视的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完成工作,因为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甚至任用和考核业绩直接挂钩。对《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却较少顾忌,因为企业负责人没有个人效用风险,它是一套比较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而《考核暂行办法》的业绩评价指标相对较少,较为强调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基本指标,这样就容易造成企业“短视”行为。如果能够将业绩考核局和统计评价局的规则统一起来并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任用挂钩,效果较好,引入平衡计分卡理论进入重新设计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方案。

另外,国资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等多个部门都曾参与过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制订,这么多部门站在不同角度,需要企业达到所有的要求,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已制订的这些指标权重、系数及标准值、指标结构等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支持。

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演变

1.《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

这里用到的指标主要是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目标责任制主要在合同中约定,因而每一份合同中规定的指标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规范。

2.《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2004]第7号)》。

从六个方面进行审计,这六个方面分别是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资产质量变动状况;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经营绩效变动情况。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当围绕着这六个方面来设计,但是未具体提到具体指标。这里也提及领导人所应负担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

3.《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

一是企业绩效评价,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二是经济责任评价,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得出较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

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2008]53号)。

要求“结合《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运用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科学评判经营者业绩,建立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这里说明各企业应当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外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如何确定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完全参照企业自定的指标体系,还是双方共同确定指标体系,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提出。

四、问题及分析

1.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真实经济价值应是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即现值,因而真正的经济绩效存在于将来,无法直接观察和测量。审计需要根据将来推断国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为了这种推断,不得不依赖于过去的经验,因而对未来的经济绩效的推断始终是不确定的。

(2)过多过滥而又相互矛盾的计量指标。财政部、国资委等部委分别从自身部门的需要与利益出发,制定了众多的指标体系,动辄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指标。已有的经验证明,超过二十几个指标后,指标体系的作用将因相互矛盾或摩擦,指标作用递减。

(3)很难自下而上累加大量的非财务标准,也无法自上而下分解通用的财务指标。计量经济责任必然会有大量的非财务指标,但是央企都是大规模企业,拥有诸多下属单位,集团内部之间,受制于行业、规模及性质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上下之间的非财务指标迥异,导致上下级之间的非财务指标无法相加。

(4)权数的确认比较主观。多采用专家方法,简单明了,只需专家拥有丰富的学识与经验,缺点是不同专家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即使同一专家在不同时点,其感觉也是不一样的。

2.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中问题分析。

(1)指标体系都是次优的。

简单地测量比较利润等指标相对比较简单,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都经济绩效指标,意即未来的发展。要找出适当的指标,以便从中推断出未来的现金流量或企业的长期效率和生存能力是非常困难的。

(2)国企规模大层次多,太复杂,影响了评价指标的运用。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5

为了调动人的工作热情及创新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我院经过反复的调研,决定在全体员工中开展绩效考核并与本人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挂钩,明确绩效考核的定位,确立绩效考核的目标,就是要体现对员工合理而有效的激励,通过调整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激励效果,使绩效考核成为最有效地传递医院文化与管理核心理念的渠道。

1制定《绩效考核规则》

    为了更好的体现管理的责、权、利相结合的良好机制,更进一步搞活科室的管理,加大对员工激励的量,逐步改变绩效考核的方式和方法,体现多激励,少处罚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潜能,更好地为医院服务。现将绩效考核的具体规则详细叙述如下。

1.1考核方法:将直接上级考核法、强制比例法、目标管理法几种考核方法综合运用,设计成了我院目前使用的独特的绩效考核方法。①直接上级考核法:即我们采取谁分管谁负责,一级管一级,自上而下的考核,这样使工作岗位更有利地监督,工作热情更有效地激励。②强制比例法:在目前社会环境状态下,可以有效的避免由于考核人的个人因素而产生的考核误差。根据正态分布原理,优秀的员工和基本合格的员工的比例应该基本相同,大部分员工应该属于工作表现一般的员工。所以在考核分布中,可以强制规定优秀人员的人数和基本合格的人数。使用这种方法,就意味着要提前确定准备按照一种什么样的比例将被考核者分别分布到一个工作绩效等级。③目标管理法:是当前比较流行的一种绩效评价方法。其基本程序: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共同制定绩效考核的标准。在考核期间,考核者和被考核者根据业务或环境变化及时修改或调整标准;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共同制定决定目标是否实现,并讨论失败的原因;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共同制定下一个考核期的工作目标和绩效目标;目标管理法的特点就是互动,在不同工作岗位、层级的员工之间建立一种绩效伙伴关系。使绩效考核考核者的角色从“法官”转换为顾问和促进者,被考核者的角色也从消极的旁观者转换为积极的参与者。员工增强了满足感和工作的自觉性,能够以一种更积极、主动的态度投人工作,促进工作目标和绩效目标的实现。

1.2具体实施步骤: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上级考核下级,逐级考核。由考核者在每月的1-10日内,将设计好的考核表分发给自己的属下(被考核者)自评,自评后提交给考核人考核,然后由被考核者签名确认后,再提交,最后由考核者进行审核后网上提交人事科。由人事科通过系统进行分数的汇总,然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每个人本月的考核后实得工资。通过网上提交到财务发工资。

1.3考核标准分值:设置考核的标准分为100分,根据工作实绩酌情减分和加分,达到所规定的考核比例,加分总分最高为10分。

1.4考核比例:(每年进行比例的调整)< 90分10%,90-94.9分20% ,94.9一99.9分40%,100一110分30%。

1.5考核时间及监督:①人事科每月将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进行审核、监督以保证考核总目标的实施。②要求各科室每年进行绩效考核表的修改一次,建议增加一票否决的单项扣分的内容。③每个月的1一10号进行绩效考核,并要求各部门让员工签名后提交负责人审核,在每月10号下午5:30,通过院内局域网提交到人事科汇审。

1.6各级别岗位的人数详见《医院各岗位聘任指标》。分医疗系列、护理系列、医技系列、行政工勤系列、管理干部系列,各系列根据工作情况、风险度设置A.B,C三级,按科室的情况分配相应的指标;各级别岗位工资的等级,根据实际,设置合理的级差,根据医院每年的效益进行一次调整。

2制定级效考核标准

2.1各考核单元根据《绩效考核规则)的要求及各岗位的工作实际,把各式各样的考核标准、岗位要求在本单元中充分公开讨论,修正、制定每个岗位的考核标准,并量化为分数,根据权重分配分值,使其体现各部门管理需要,达到目标管理要求。

2.2设置一票否决的单项扣分内容,如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及《医院职工守则)、《医院诚信公约》,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等。

2.3根据岗位不同、职责不同,全院共设计考核表60多种,即医院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人事科长、院办主任、后勤科长、计财科长、财务科长、设备科长、护理部主任等职能科长绩效考核表;科室主任绩效考核表、护理部考核护士长绩效考核表、各科主任考核护士长绩效考核表、各级医生、护士、工勤人员考核表等。

2.4设计绩效考核标准原则:由基本素质要求、岗位基本职责要求、能力要求、工作量、工作绩效、奖励项目标准(加分项目)、一票否决的单项扣分标准等。

3建立绩效考核的电子管理系统

3.1在1999年7月开始实施全员绩效考核之初,采用纸张式表格式自评后,考核人评分,再由被考核人签名确认后,递交院人事科汇总,一个季度一次,工作量大、程序繁杂,不能有效地与每人的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挂钩,而且递交过程多次“曝光”,造成一些单元与单元、上下级、同级之间互为攀比。经过半年的运行,发现存在很多问题,成立了科研攻关小组,计划建立绩效考核的电子管理系统。

3.2从2000年1月开始使用绩效考核的电子管理系统,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与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挂钩,真正达到了激励的效果。

3.3绩效考核的电子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员院内局域网内的凭密码进人系统进行信息传递,完全实现无纸化传输。考核者在每月的1-10日内,将设计好的考核表分发给自己的属下(被考核者)自评,自评后提交给考核人考核,然后由被考核者签名确认后,再提交,最后由考核者进行审核后网上提交人事科。根据考核权限、浏览所属部下的考核,由人事科通过系统进行分数的汇总,然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每个人本月的考核后实得工资。通过网上提交到财务发工资。

3.4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可以通过考核表上设置的考评说明栏进行沟通,考评者可以指出被考评者的不足,对工作的期望。今后工作注意的方向或者表扬等,被考核人也可以通过浏览考核表及考核说明后,发表自己的意见或建议,然后再签名确认。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6

第二阶段: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1993年——1997年) 1997年调整的工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把原来的六项评价指标调整为总资产贡献率等七项指标;重新调整了各指标权数;评价标准按照前四年的全国平均值确定。

第三阶段:综合业绩评价指标体系(1998至——至今)

2002年对评价规则进行了修订。《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采用的评价计分方法是功效系数法和综合分析判断法,分别用于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评价计分。

二、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演进

自2003年始,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对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为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

2006年国资委修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遵循“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做到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2.《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

2006年出台了与国际接轨的业绩评价方法,国资委每年将按照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对中央所属166户企业的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方面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成为央企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参考。

评价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效益型原则、发展性原则。评价分为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两部分。根据评价时期的不同,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又分为任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与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包括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评价标准。财务绩效标准包括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评价方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分类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无论是财务绩效还是管理绩效,最终形成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该法规不足之处体现在:一是考核中未考虑权益资本成本;二是财务数据之间的可比性问题;三是行业评价标准及国际标准适用性问题。

3.《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2008)。

2008年2月13日,国资委制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明确了四个考核目标核定原则:稳步发展原则、行业对标原则、精准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同时对基本指标计分规则、分类指标基本要求和未能完成考核目标的计分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国资委的业绩考核局和统计评价局分别发布了不同的业绩评价规则。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发布的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年发布、2006年修订、2008年补充规定);而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的是《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发布),被考评企业经常无所适从。企业比较重视的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完成工作,因为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甚至任用和考核业绩直接挂钩。对《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却较少顾忌,因为企业负责人没有个人效用风险,它是一套比较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而《考核暂行办法》的业绩评价指标相对较少,较为强调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基本指标,这样就容易造成企业“短视”行为。如果能够将业绩考核局和统计评价局发布的规则统一起来并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任用挂钩,效果较好,引入平衡计分卡理论进入重新设计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方案。

另外,国资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等多个部门都曾参与过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制订,这么多部门站在不同角度,需要企业达到所有的要求,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已制订的这些指标权重、系数及标准值、指标结构等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支持。

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演变

这里用到的指标主要是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目标责任制主要在合同中约定,因而每一份合同中规定的指标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规范。

2.《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2004]第7号)》。

从六个方面进行审计,这六个方面分别是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资产质量变动状况;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经营绩效变动情况。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当围绕着这六个方面来设计,但是未具体提到具体指标。这里也提及领导人所应负担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

3.《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

一是企业绩效评价,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二是经济责任评价,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得出较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

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2008]53号)。

要求“结合《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运用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科学评判经营者业绩,建立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这里说明各企业应当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外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如何确定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完全参照企业自定的指标体系,还是双方共同确定指标体系,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提出。 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四、问题及分析

1.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真实经济价值应是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即现值,因而真正的经济绩效存在于将来,无法直接观察和测量。审计需要根据将来推断国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为了这种推断,不得不依赖于过去的经验,因而对未来的经济绩效的推断始终是不确定的。

(2)过多过滥而又相互矛盾的计量指标。财政部、国资委等部委分别从自身部门的需要与利益出发,制定了众多的指标体系,动辄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指标。

已有的经验证明,超过二十几个指标后,指标体系的作用将因相互矛盾或摩擦,指标作用递减。

(3)很难自下而上累加大量的非财务标准,也无法自上而下分解通用的财务指标。计量经济责任必然会有大量的非财务指标,但是央企都是大规模企业,拥有诸多下属单位,集团内部之间,受制于行业、规模及性质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上下之间的非财务指标迥异,导致上下级之间的非财务指标无法相加。

(4)权数的确认比较主观。多采用专家方法,简单明了,只需专家拥有丰富的学识与经验,缺点是不同专家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即使同一专家在不同时点,其感觉也是不一样的。

2.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中问题分析。

(1)指标体系都是次优的。

简单地测量比较利润等指标相对比较简单,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都经济绩效指标,意即未来的发展。要找出适当的指标,以便从中推断出未来的现金流量或企业的长期效率和生存能力是非常困难的。

(2)国企规模大层次多,太复杂,影响了评价指标的运用。

大型国企通常会有四个层级,作为整体的企业、实质上独立的经营单位、内部职能部门、职能单位内部的工作组。市场价值适用于企业整体,财务指标适用于企业整体和经营单位,非财务指标适用于职能单位和工作组。如果要把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联系起来,就需要从工作组和职能单位累加到经营单位和企业整体的非财务测量指标(即这些指标能够求和或平均),以及可以从企业及经营单位下推到职能单位和工作组中的财务测量指标(即这些指标应当能够被分解)。但是,由于各层级所用的指标体系不一,无法或难以相加,或武断地加减,这都会影响最终结果。

(3)一般地,评价指标的目的体现在向前看、向后看、确定薪酬、激励、内部的累加、比较、分解七个方面,七个目的难以同时达到。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7

二、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无法实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现阶段,在企业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进行考核,以致无法实现奖惩分明制度,这不利于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以为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因此,企业在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以不断树立企业在员工心中的权威,进而使员工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发展。

2.绩效考核理念淡薄。目前,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领导阶层不能够充分认识到绩效考核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与考核意义。在考核的过程中,不能够将绩效管理与员工自身利益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无法体现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进而不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三、完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体系的对策

1.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制。目前,在绩效管理方面,应当依据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方案,并且在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与绩效管理相关的政策、实施绩效管理的阶段与具体方法、明确绩效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实施绩效管理的具体流程等等,进而形成全面、系统的绩效管理系统。此外,在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全面落实绩效管理体制,在绩效管理方面,应当重视过程控制,并且依据部门、岗位的不同,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管理目标,及时发现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2.实现绩效管理的信息化。伴随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已经逐渐应用于企业绩效管理过程中,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的优势,做好绩效管理环节。企业应实现绩效管理的动态化,以加强信息的透明度。通过实行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不仅能够简化考核流程,也能够提高绩效管理效率,进而获得良好的绩效管理效果。

3.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在企业进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对于考核的结果,管理人员应向企业所有员工与领导公开,员工可以随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领导应重视员工提出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因此,通过实行评价结果的反馈,能够使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在绩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调整和优化绩效管理方案,进而实现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靠性。

四、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体系构建的基本流程

1.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规划。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绩效考核规划的制定至关重要,通过制定绩效考核规划,使员工能够认识到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并且熟悉和了解绩效考核的主要模式、考核标准以及考核内容等等。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制定考核规划,以此为基础,实行绩效管理,进而确保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能够遵循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以不断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进而加快企业的发展进程。

2.绩效辅导。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在绩效考核方面,企业为使自身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应当对管理者进行考核。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应当对管理者进行绩效辅导,管理人员在贯彻和落实绩效管理基本原则的过程中,应经常与员工进行交流与沟通,并且不断关注员工的日常表现,是否能够遵循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对于员工工作的状况应当实时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且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管理规划。此外,管理人员应当向员工讲解企业实行绩效管理的主要目的,并不只是扣除员工工资,是为了弘扬企业的文化,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使员工在已有的基础上都会有所进步,以不断加快企业的发展进程。员工在明确绩效管理目的过后,会以正确的心态面对绩效管理,这有利于绩效管理的顺利开展。

3.绩效考核。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绩效考核占据主导地位,绩效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包含很多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关键事件法,是指在企业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应当依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即员工是否对企业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以及是否损害企业的利益,按照这些标准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其次,360度考核法,是指在考核的过程中,对于考核对象,应当吸取领导、员工、客户的意见,例如,上级领导对考核人员的评价,下级员工对考核人员的日常表现有何看法,客户对考核人员是否满意等等,充分考虑其他人的意见,进而全面、系统的评估考核对象。

4.考核结果的反馈。绩效管理是否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应当实行考核结果的反馈制度,才能够确定。现阶段,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以结果为考核的部门是销售部,然而,在其它部门,主要关注过程考核。因此,在考核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并且还应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8

根据《无锡市工商局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中关于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的要求,现就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实行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和以提升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部门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创优动力,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

1.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创新、创优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奖金在分配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奖励依据和结果在OA办公系统公示,全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二、奖励办法

(一)增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年度创新、创优工作获得市级考核认定并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增发绩效考核奖金。其中,独立(自主)完成加分项目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20xx5000元;由牵头部门完成加分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符合创新、创优条件,因申报限额未予申报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可视情增发绩效考核奖金。

3.有其他符合增发绩效考核奖金项目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二)扣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部门工作扣分影响单位总成绩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不到位被追责,有负面影响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影响单位考核成绩的,当事人全额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所在部门领导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三、其他事项

市局领导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则,参加分管部门绩效考核。

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在市财政核定奖励总量内先行发放或扣减,余额按比例、按人兑现奖励。具体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数额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提出建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二为强化各街道、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评价操作细则》和《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奖惩细则。

一、奖惩对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统计排名,对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绩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门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核评价和区域评价排名第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排名位居末位的单位和人员视情予以通报、处罚和实施行政问责。

二、奖惩内容

(一) 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3-7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8-11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街道城市管理当月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5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

3. 当月排名位居全区末位的街道,扣缴区对街道下拨经费3万元,由街道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年度内连续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区通报批评,由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长说明情况,若因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实施行政问责。

4. 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责任心不强,与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动,或对督查考核组下达的整改任务不按要求落实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组可书面向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由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调整中队人事的建议。

(二)对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的奖励与处罚。

1. 建立单位履职保证金制度。按照区财政每年下拨环卫、市政、园林、治尘办的部门维护经费总额和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经费总额的1.5%计提履职保证金,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全额返还,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调剂平衡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其他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2. 当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评中排名第一的,履职保证金全额返还原单位,其中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排名第一的,奖励8万元,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排名第一的,奖励5万元。当月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区区域评价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城管局8万元,奖励城管督查考核组5万元。如出现全市排名并列情况,则以并列单位个数折扣奖金数额。

3. 环卫、市政、园林、城管执法大队及治尘办当月成绩未进入全市前二名的,按当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对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计算,不足的按0.5分计算),扣除当月履职保证金总额的8%,直到扣完为止。所扣保证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4. 当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扣缴区对该单位下拨经费3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副区长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或季度总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三) 对街道爱卫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爱卫工作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参评市爱卫工作先进单位;3-5名推荐参评区爱卫工作先进街道;6-10名为区爱卫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连续二个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实施行政问责。

三、奖金安排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市对区下拨奖金全区统筹管理,区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月度考核奖励经费根据本细则制表,送区城管督查考核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区长审批后发放。各单位所获奖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维护和工作经费,30%用于奖励相关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三1.目的 为实现部门各项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职能,通过绩效考核科学、客观地评估部门各岗位任职员工的工作业绩,指导员工高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员工素质提升,按照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理念的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2.月度绩效考核

2. 1考核内容及权重

员工月度考核的内容由重点工作、事务性工作和制度执行三部分组成。其中重点工作占40%权重,事务性工作占55%权重,制度执行占5%权重。

2.1.1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为除日常事务性工作外,根据当月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岗位的职责范围,经讨论和工作分解后,由部门负责人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下达给任职员工的具体工作任务,从员工完成任务的时效、进度和质量方面来考核,体现岗位工作对部门月底工作计划的直接支持功能;

2.1.2事务性工作

事务性工作着重考核员工全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是否符合岗位规范要求,从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独立性、合理性等方面考核;

2.1..3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制

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员工着装规范、公司礼仪、考勤及公司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

2.2. 考核程序

2.2.1 绩效规划

2.2.1.1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每月初由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和分解当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点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员工工作评估反馈;并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形式下达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月度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本期阶段结果

责任人

要求及注意事项

2.2.1.2 拟定岗位绩效合约:岗位任职员工收到部门下达的《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当日,拟定本岗位的《月度绩效合约》,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2.1.3 沟通确认:部门负责人在2日内安排与下属就拟定的岗位《月度绩效合约》进行沟通,重点沟通确认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阶段结果的理解是否一致,描述是否明确、清晰,权重分配是否合理等;双方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

2.2.2. 跟踪与辅导

部门负责人应观察任务执行的过程,跟踪各岗位的工作进度,对各岗位工作表现予以记录,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辅导和纠正。

2.2.3工作评估

2.2.3.1 各岗位任职员工于每月30日(双休日顺延,下同)对本月工作表现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填写《月度绩效合约》(见附件1)的具体完成情况栏目,结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并报部门负责人;

2.2.3.2部门负责人收到评估表后2日内对各岗位员工当月业绩表现进行评价,并对各项内容作出相应的点评(指明工作的亮点、指出改善之处)。

2.2.4反馈

2.2.4.1部门负责人在月度绩效规划会中综合分析部门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点评各下属上月工作业绩,对比员工自我评估与部门评估间的差距;

2.2.4.2在会后与员工进行沟通、反馈,重点在于肯定员工的成绩、指出须改善之处,共同探讨改善的方法,并就预期的结果达成一致,列入下月的绩效计划。

2.3考核结果的计算与运用

2.3.1考核结果的产生

以部门评估得分为员工当月各项工作考核得分,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当月绩效考核得分=重点工作得分+事务性工作得分+制度执行得分

2.3.2 考核结果的运用

2.3.2.1 月度奖惩

A、90分月度考核得分 95分,减发1-3%月浮动工资;

B、85分月度考核得分90分,减发10%月浮动工资;

C、80分月度考核得分85分,减发15%月浮动工资;

D、75分月度考核得分80分,减发20%月浮动工资;

E、70分月度考核总得分75分,减发30%月浮动工资;

F、65分月度考核得分70分,减发50%月浮动工资;

G、低于65分(含),减发1-12个月浮动工资。

2.3.2.2 月度工作改进:对员工当月表现突出部分予以肯定,将员工月度工作不足之处与员工进行沟通,提出改进意见。

2.3.2.3 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3. 年终综合绩效评价 员工年终综合绩效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工作业绩评价、绩效行为评价,其权重分别为60%、40%。

员工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业绩评价60% + 绩效行为评价40%

3.1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

年度工作业绩评价 = (月度工作业绩评价)/12

3.2绩效行为的评价

绩效行为评价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以《绩效行为评估表》(见附件2)的形式,通过被考核人、同事、上级的评价,最终得出被考核人的该项评估得分。其中各评价人的权重分别为:部门负责人0.5,其他有业务关联的同事0.4,自评0.1。

3.3 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9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111-02

1 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概念和原则

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是商业银行为实现其经营目标,运用特定的指标和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其经营活动过程做出的一种价值判断。它是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控制系统的核心部分,其考核对象上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下至基层柜员和客户经理。绩效考核针对这些考核对象,对照工作目标或绩效标准,采用科学的考评方法,评定他们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且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对象的过程。

适当和先进的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制度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在制定制度是一般要遵循一些原则。(1)明确化、公开化原则:企业的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在考核中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同时,考核标准、程序和对考核责任者的规定在企业内都应当对全体员工公开。(2)客观考核的原则。客观性是所有的考核标准最基本的原则。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更应当根据明确规定考核标准,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3)公平公正的原则。要由公正并有一定资格水平的考评者用公认的尺度对所有考核对象进行统一的考量,并将考核信息完整、准确反馈出来,尽量排除主观因素,并能够对考核标准有准确的、统一的理解。(4)反馈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一定要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同时应当向被考核者就结果和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等等。

2 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的发展现状

(1)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初步建立。商业银行已经普遍引入经济资本管理的概念,建立以经济增加值(EVA)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经济资本对风险资产总量的约束和资本回报对经营管理的要求。

(2)普遍引入并日益重视内控合规类指标。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内控制度、合规文化的建设力度,注重对主要业务环节和整个业务流程的控制。普遍引入了内控合规类考核指标,引导各级机构严格按照股份制改革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操作、稳健经营。

(3)考核结果作为业务授权和资源分配的核心依据。商业银行都比较注重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和内部奖惩的主要依据,来充分调动了分支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主要缺陷和不足

(1)评价体系与战略目标脱节。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其绩效考评体系不能有效传递银行战略目标。绩效考核应该是把银行的战略目标,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照和科学的评估,从而保证银行各部门工作的融合一体和总体战略的正确和高效的执行,这是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但是不少银行各部门、各岗位的绩效目标不是从银行战略逐层分解得到的,而是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提出的,绩效考评与银行战略目标相脱节,不能有效引导员工向组织的目标努力。战略目标不能有效落实到部门目标和个人目标,各职能部门在制定绩效考评标准时,主要考虑本部门的利益,从而背离了绩效考核的初衷。

(2)风险隐患约束不够,短期激励过度且长期激励。

近几年,商业银行基层行特别重视短期的盈利表现,而忽视长期盈利能力的积累。考核结果的运用相对孤立、片面,对员工过于注重短期激励、忽视长期激励,只是简单地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行的年度经营费用和员工工资奖金报酬收入直接挂钩,激励手段变成了单纯的收入奖励和费用增拨,约束手段变成单纯的奖金和费用扣减。银行贷款收益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后按季度确认,而贷款本金的损失要等到贷款形态发生变化、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以确认,而当期兑现物质奖励、不计量潜在风险的做法,使得业务人员容易采取短期行为来完成考核任务,形成较大的潜在风险。员工为获取奖金和快速提高业务量,忽视对客户的资信审查和落实风险管理措施,甚至发现虚假收入证明后仍发放贷款,等到风险大量暴露之时,当时的经办人员已经拿到现金奖励离职了,风险损失由银行承担,责任人难以被追究责任。

(3)绩效考核指标的全面性与科学性仍需提高。

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现有的考核指标内容仅包括了以效益、发展和质量为主的三大类财务指标,没有建立起包括其他三方面的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一方面考评指标过于单一,考评指标内容不全面,考评指标权重设计不合理考评指标单一;另一方面不能从客户角度反映对商业银行服务质量、服务创新的满意度。另外也只能反映商业银行经营最终结果,不能反映其内部运营过程和活动,也不能从员工发展角度采取对应的措施提高员工素质,不能将基层行的整体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个人绩效有机结合起来。

(4)考核中员工参与度不够。

员工是考核机制的对象和载体,员工对考核指标的理解和认同直接影响到绩效考核的有效性。商业银行整个绩效考核办法中,存在的共同问题就是普遍忽视员工的参与。在考核目标的制定方面,事先往往没有自上而下地广泛征求意见,造成大部分基层员工对现行考核办法的目的和作用知之甚少,简单认为绩效考核仅仅是工资、奖金和职务。晋升的依据。这导致了普通员工对绩效考核办法缺乏认同感,甚至对绩效考核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难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整个考核过程绩效辅导几乎没有,普遍缺乏以会议交流或定期报告进行相互沟通,缺乏对员工的反馈,无法使员工知晓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需改进之处,员工所能看到的只是眼前的物质报酬,难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4 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1)绩效考核的思想观念落后。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无论从银行的上级领导、经营管理者还是银行员工,对绩效评价

停留在比较落后的水平一财务指标的考核阶段,相当一部分员工对绩效评价的作用认识不足,仅仅把绩效评价作为评奖金、晋升职位的测评工具,没有将其与银行的整体战略目标相结合。

(2)银行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我国商业银行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小银行和大银行的人员素质存在差距,这是因为大银行的待遇远远高于小银行,因此优秀的人才均倾向于流向大的银行。另外,经济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在人才结构上存在也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导致银行的绩效评价在其内部实施的效果大不相同,从而使得整体绩效评价问题重重-这就间接影响了绩效评价所用指标的科学性。

(3)银行的治理结构落后。

良好的银行治理结构是保证绩效评价体系功能正常发挥的重要基础。我国商业银行的划分基础是业务和品种类型,而其内部机构设置明显带有机关模式的特征,这种内部机构设置方法,与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经营的金融规律产生矛盾,对银行内部绩效的评价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影响了内部绩效评价体系的客观性和公证性。

(4)银行产权结构模糊或者不合理。

产权是决定银行结构制度形成的最关键要素。银行的绩效评价体系要与其它的相关制度安排在一起发生作用,才能发挥其有效功能。特定的产权安排决定了社会制度的效率和资源配置的效率。绩效评价体系的最终考核对象都是个人,它只有与科学的干部人事制度相匹配,绩效评价体系才能发挥其功能;在产权结构模糊或者不合理的情况下,就没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来设立和实行有效地绩效评价体系。

5 改进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议

(1)建立科学全面合理的指标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是改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考核体系的关键。首先应当增加非财务考核指标。丰富考核指标的内容,使考核指标涵盖财务指标、客户指标、内部运营指标、员工发展指标等多方面内容,实现财务、非财务指标间的平衡。其次还要把弱化市场份额类考核指标。必须禁止业务条线在正式的绩效考核体系之外再下达一些市场份额类的考核指标。另外还需要加大资产质量和内控合规考核的力度。商业银行要研究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把资产质量和内控合规考核列入基本考核内容,适当增加分值和权重,切实建立提高资产质量的长效机制。最后还必须纠正过度的短期激励,引入一些长期激励办法,适时引入国外商业银行实行的奖金延后支付、股票期权、员工持股等激励办法。

(2)建立绩效考核体系的外部监管机制。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10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部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xx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范文2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二)程序公平。

所谓程序公平,即绩效管理的体系科学公平,程序规范公正,结果透明公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首先要做到程序公平。之所以这样说,基于三个考虑:首先,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考核指标的量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低,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再不能很好地解决程序公平问题,则考核的公信力将大受影响;其次,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摸索,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刚开始全面推行,案例、经验、数据库等都不完善,因此,需要先从程序的规范入手,因为程序的规范难度相对较小;第三,通过程序的固化,可以引导全员观念的转变,由传统的为发奖金而开展的年终考评转变为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绩效管理。

实现程序公平,首先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次需要通过培训令大家理解、认同绩效管理的意义与目的,第三要设计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程序,第四要引入软件等方法,将绩效管理程序固化、标准化,使之能够可持续执行,避免一阵风、运动式的绩效考核。

某公积金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的调研、考察,公积金中心系统规划了绩效管理的工作框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层级关系,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指标跟实际工作量相结合计算,定性指标采用360度评价打分,分为a1/a2/a3、b1/b2/b3、c、d八个标度,针对每个标度设计了可供参照考核的评分标准,使得打分更加准确、便利。同时,该中心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适时导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得绩效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程序化,大大降低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考核体系的可用性。

通过上述措施和技术,该中心实现了绩效管理程序的公平化、标准化,考核工作得到了全体干部、员工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改善,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标准公平。

所谓标准公平,对于绩效管理的要求则更高,它要求绩效管理的目标能够转化为一套具有领先性、体系性、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标准并有效分解到被考核单元(组织、部室、岗位),同时,通过配套的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对每个被考核单元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所谓标准公平,体现在四个关键点:

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当然,绩效标准的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调试,从而找到考核精度与考核成本的平衡点。

20xx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范文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事业单位绩效,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绩效是指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绩效考核是运用特定的指标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被考核单位在一定周期内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坚持分类组织、社会参与、客观公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范围为市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

第六条 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考核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审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计划;

(二)负责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综合协调;

(三)审定被考核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

第七条 市事考办职责:

(一)拟定年度考核工作计划;

(二)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和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

(三)负责制定共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定各行业、部门制定的个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四)审定事业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

(五)审核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等次;

(六)负责考核结果的公示、发布及备案;

(七)负责受理与考核工作相关的申诉或举报;

(八)负责绩效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评委库由东营市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会理事、专家学者组成,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第九条 成立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个性指标考核细则的组织实施。

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由7-9名评委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吸纳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第十条 评委应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忠于职守,熟悉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业务。

评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行回避,被考核单位也可向市事考办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考核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曾在被考核单位任职,且离职不满三年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考核结果公正的。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以定期考核为主,一般每年考核一次,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具体情况,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构成。

(一)共性指标(40分)

1、登记管理(25分):法人登记、年检,宗旨、业务范围履行情况,信用建设、信息公开等情况。

2、社会评价(15分):职责履行、行政效能、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二)个性指标(60分)

1、主体业务开展(25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研与创新、成果与奖励情况等。

2、经济社会效益(20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等。

3、管理运行状况(15分):内部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财务资产管理状况等。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自查自评、考核预告、实地考核、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东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审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事考办。

(二)考核预告。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向社会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地考核。成立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由评委及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1、查阅资料。重点检查反映共性指标中登记管理部分的相关资料。同时,核实反映个性指标的相关资料。

2、个别谈话。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听取对被考核单位工作情况的评价,了解被考核单位在落实考核指标方面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等。

3、现场核查。对承担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被考核单位,应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综合上述情况,提出共性指标中登记管理部分得分。

(四)社会评价。社会评价主要是对被考核单位的社会满意度进行测评,包括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两部分。民主评议由市事考办组织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进行评价。民意调查由市统计局综合运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调查的有效样本原则上不少于200个。

参照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赋分公式提出共性指标中社会评价部分得分。

(五)专业评审。召开综合评审会议,对个性指标进行百分制量化评价,写出考核评语,确定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11

2.绩效考核理念淡薄。目前,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的领导阶层不能够充分认识到绩效考核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与考核意义。在考核的过程中,不能够将绩效管理与员工自身利益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无法体现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进而不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二、完善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体系的对策

1.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制。目前,在绩效管理方面,应当依据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方案,并且在方案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与绩效管理相关的政策、实施绩效管理的阶段与具体方法、明确绩效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实施绩效管理的具体流程等等,进而形成全面、系统的绩效管理系统。此外,在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全面落实绩效管理体制,在绩效管理方面,应当重视过程控制,并且依据部门、岗位的不同,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管理目标,及时发现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2.实现绩效管理的信息化。伴随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已经逐渐应用于企业绩效管理过程中,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的优势,做好绩效管理环节。企业应实现绩效管理的动态化,以加强信息的透明度。通过实行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不仅能够简化考核流程,也能够提高绩效管理效率,进而获得良好的绩效管理效果。

3.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在企业进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对于考核的结果,管理人员应向企业所有员工与领导公开,员工可以随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领导应重视员工提出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因此,通过实行评价结果的反馈,能够使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在绩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调整和优化绩效管理方案,进而实现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靠性。

三、人力资源绩效管理体系构建的基本流程

1.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规划。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绩效考核规划的制定至关重要,通过制定绩效考核规划,使员工能够认识到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并且熟悉和了解绩效考核的主要模式、考核标准以及考核内容等等。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制定考核规划,以此为基础,实行绩效管理,进而确保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能够遵循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以不断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进而加快企业的发展进程。

2.绩效辅导。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在绩效考核方面,企业为使自身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应当对管理者进行考核。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应当对管理者进行绩效辅导,管理人员在贯彻和落实绩效管理基本原则的过程中,应经常与员工进行交流与沟通,并且不断关注员工的日常表现,是否能够遵循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对于员工工作的状况应当实时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且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管理规划。此外,管理人员应当向员工讲解企业实行绩效管理的主要目的,并不只是扣除员工工资,是为了弘扬企业的文化,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使员工在已有的基础上都会有所进步,以不断加快企业的发展进程。员工在明确绩效管理目的过后,会以正确的心态面对绩效管理,这有利于绩效管理的顺利开展。

3.绩效考核。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绩效考核占据主导地位,绩效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包含很多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关键事件法,是指在企业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应当依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即员工是否对企业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以及是否损害企业的利益,按照这些标准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其次,360度考核法,是指在考核的过程中,对于考核对象,应当吸取领导、员工、客户的意见,例如,上级领导对考核人员的评价,下级员工对考核人员的日常表现有何看法,客户对考核人员是否满意等等,充分考虑其他人的意见,进而全面、系统的评估考核对象。

4.考核结果的反馈。绩效管理是否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应当实行考核结果的反馈制度,才能够确定。现阶段,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以结果为考核的部门是销售部,然而,在其它部门,主要关注过程考核。因此,在考核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并且还应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规则与方法篇1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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