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合集12篇

时间:2023-06-21 08:43:02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1

方法问题是事业成功的重要问题,教育亦是如此,特别是德育教育的方法使用尤为重要。正确的教育方法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不适当的方法则会事倍功半,甚至彻底失效。所谓“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时要注意采取恰当的教育方法。

(一)说服教育法

说服教育法一般有讲解、劝告、报告、个别谈话和讨论等形式,它是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应用最为普遍、也是最基本的方法采取说服教育法时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要做到有的放矢,把握学生的心里和思想上的症结所在,运用具体事例进行深刻分析。特别是采用座谈讨论方法时,要使学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交换思想、互相启发,共同提高,达到自我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的目的。

(二)典型榜样教育法

典型榜样教育法时指用英雄模范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行为,课堂上出现的突出的好人好事,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因为少年儿童有善于模仿、崇敬英雄人物,争取好胜的心里特征,所以,表扬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宣传为我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在各类赛场上的英雄事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在小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中有着积极作用。

(三)评比法

评比法是指通过检查、评定和比较学生在体育教学中思想行为等方面表现,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结合少年儿童朝气蓬勃、积极进取,好胜心强等心理特征,因势利导,有计划,有目的通过竞赛,对比等各种形式,来激励学生提高要求进步的自觉性于积极性。如:“某小组站的最好,某某同学走的最好”等。教师通过语音的诱导,从而振奋学生的向上进取精神,这在培养学生良好思想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

(四)指令法

所谓指令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必须做到某一点或必须完成某一项任务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教育方法。如:进行队列表演时,表演中的各种口令要求学生必须做到整齐一致、准确无误,这种行为对于学生来说,学生的行为表现都是被动的,不应该有任何的松懈。指令法对学生养成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协调动作,维护集体利益等良好品质有着促进作用。

德育教育的原则

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德育的教育和培养,不应该是盲目的,教师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教育规律,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原则

尊重、关心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落脚点,以学生为最终目的,千方百计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也就是要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审美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人为本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但要求我们善于教育学生、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做事,适合社会环境,还要求我们更要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认真尊重学生的权利,维护学生的利益,满腔热情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原则

体育教师为人师表是很重要的,要热爱自己做从事的体育工作,要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对工作严肃认真负责,要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教师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对学生的要求,教师首先要做到,做学生的典范,以本身的模范行为和高尚的品德情操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体育教师在上课时应注意自己的仪表,着装、语言、作风以及示范作用感染熏陶学生,其一言一行,教态仪表对学生有直接影响,只有做到精神振奋,服装整洁、谈吐文雅,举止潇洒、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尊重学生自尊心,在学生面前才能更有威信。

(三)以正面教育,表扬为主的原则

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必须认真,细致,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积极启发诱导,循循善诱,是学生掌握正确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标准。对好的典型的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进而鼓励学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对学生的缺点和错误,要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简单粗暴,更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批评和语言要注意准确,不能粗鲁更不能讽刺、挖苦学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收到预想的教育效果。

(四)思想教育与身体锻炼相结合的原则

体育教学的根本任务是通过身体锻炼掌握“三基”增强体质。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注重学生运动技能的形成与身体素质提高作为重点工作,所以体育教学中思想品德教育必须与身体锻炼相结合,端正学习目的,激发学习热情,提高锻炼的自觉性,这样才能高效益地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五)教育要符合学生实际的原则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2

中国自古以来就重视道德教育,形成了优良的道德传统,赢得了“礼仪之邦”的美誉,正如季羡林先生说:“像中国这样几千年如一日重视伦理道德的还没有第二个国家。”[1]儒家的道德教育思想在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儒家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有些经验至今依然有着重要的价值。下面笔者就谈谈儒家道德教育的原则与方法,以及其对现代幼儿教育的指导和启发意义。

一、以情感人

注重发挥情感因素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是儒家道德教育的一个鲜明特色。孔子特别注重诗和乐在培养学生道德情感中的作用。孔子认为,道德教育要从《诗》入手,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论语》中多处提到孔子用《诗》进行道德教育的案例。孔子认为音乐的感染力对人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最有助于人格的最终完成,所以他特别重视乐教,身边总是弦歌之声不绝于耳。对情感因素在教育中的作用,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都有深刻的认识,如王阳明就特别重视情感教育,他说:“今教童子者,当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其培植涵养之方,则宜诱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今人往往以歌诗习礼为不切时务,此皆末俗庸鄙之见,乌足以知古人立教之意哉?”(《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可见,道德教育不只是空洞的说教,它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儿童进行渗透,以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规程》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是对中国古代情感教育原则的继承和发展。

二、以身作则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的表率作用可形成巨大的教育力量。重身教是儒家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传统。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意思是统治者本身行为正当,不发命令,事情也行得通。如果本身行为不正当,纵三令五申,百姓也不会信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同上)意思是,假若端正了自己,治理国家有什么困难呢?连本身都不能端正,怎么端正别人呢?孔子这里虽然谈的是执政者的身教对治理国家的影响,但是,很显然,也适用于教师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明代大儒曹端说:“人能无私,方能率人以无私,所谓有善于己而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己而后可以正人之恶也。”“未有私于己而能率人以无私者焉,所谓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通书述解》)

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如果回到八岁以下儿童的社会,我们就会经常见到这样的现象。早期社会似乎最有利于年长者意见的流传,乃至最利于他们对儿童的约束;没有一种小孩姿态不受他们的影响或暗示,在这里,没有一个自主的个人,没有一个自觉的心灵,他们都不能根据他们内心服从的法则使他们自己产生某种行为。”[2]皮亚杰说儿童没有自主意识,没有自觉的心灵,我们不敢苟同,但是他认为儿童会受到成人的影响或暗示是非常正确的。这为我国传统道德教育的身教理论提供了心理学上的依据。在幼儿园教育中,教师们要注意用自己的正确的言行影响幼儿,引导他们做出正确的道德行为,潜移默化地培养幼儿的道德意识。

三、因材施教

道德教育中的因材施教,主要指依据不同儿童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个性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达到培养、教育人的目的。孔子是因材施教的典范,他善于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并针对不同学生的特性进行不同内容和不同方式的教育。《论语》中有一段记载被视为因材施教的经典案例:“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冉有懦弱,做事犹豫不决,故孔子要培养他的果断品质;子路性格急躁,做事独断,故孔子要培养他的谦和品质。因材施教原则对幼儿教育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因材施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在幼儿教育中,我们要根据幼儿的性格差异实施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帮助幼儿克服自身的弱点,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知行统一

儒家道德教育十分重视知行统一或言行一致。儒家认为,道德修养是成于内而形于外的,道德修养的水平主要通过行为来体现和检验。他认为,对人的德行的考察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即不仅要看他的道德认识水平,还要看他的道德实践情况。在知行关系上,朱熹主张知先行后,认为应先教育儿童有正确的道德认识,然后再根据这些认识去行动。因此,他专门为儿童编了《童蒙须知》,对儿童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礼仪规矩、行为细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教导儿童按照这些规定去做,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认为真正的知必见之于行,如果道德观念不能落实到道德行动中,就不能算是有了真正的道德观念。他说:“夫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然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传习录中》,《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在王阳明看来,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只灌输一些道德观念是不够的,比如说“孝”,判断一个人对“孝”是否有正确的认识,要看他在日常行为中是否表现出孝行,如果表现出孝行,就说明他对孝是真知,如果没有表现出孝行,就说明他对什么是“孝”并没有真正的认识。

儒家知行统一的道德教育原则对现代幼儿教育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幼儿园教育存在着重道德观念教育,轻道德行为培养的不良倾向。教师只满足于幼儿对道德观念作出符合成人预期的选择,而不重视这些道德观念在幼儿实际生活中的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幼儿年龄及心理特点,要求各种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就道德教育来说,道德内容也应渗透于各项活动中。《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品德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这是对道德行为的重视,与儒家重道德践履的精神是一致的。幼儿教育应从中国道德教育传统中挖掘资源,加强幼儿道德教育,提高幼儿道德素质,为幼儿的一生打下基础。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3

德育方法的整体性问题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德育方法的综合、整体效果,而应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德育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及各德育方法之间的关系(德育方法内部关系)。

1.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即德育方法分系统要与德育要素系统所包括的其他五个分系统——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管理和德育评价横向贯通,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构成整体。德育方法不应游离于德育整体系统之外,而是发挥它在整体中、系统中的应有作用。例如,从德育方法与德育途径的关系看,二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根本的区别,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途径和方法是互相影响、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途径决定方法,德育方法的选择依赖于德育途径。如课堂教学这条途径,决定了讲授法和说明法是基本方法;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践锻炼法、考察参观法则是基本方法。另一方面,方法的改进也会影响途径的发展。例如,多媒体信息技术,开辟了网络德育途径”[2]。同样,德育方法与其他分系统的关系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整个德育系统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而独特作用的发挥又与它们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

2.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本身系统内部的关系,即各种方法的关系问题。国内有学者指出:“德育过程的复杂性和德育对象的多样性与变动性,以及制约德育方法的诸多因素,决定了德育方法既是多种多样又是紧密相连的。不同的方法各有侧重,要各种方法巧妙的变换和组合是一种高超的教育艺术,它将使德育方法的整体效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出色地完成德育任务。”[3]因此,方法的整体性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众所周知,每种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没有一种方法是万能的,是可以适用于每个人及各种情形的。一种方法,可能完成多种任务,实现多个目标,适合多类内容。同样,多种方法可能完成同样的任务,实现同样的目标,适合同样的内容;而且,多种方法优选组合可能更好地作用于目标、任务及内容。因此,要根据不同主体、不同时空、不同情形,合理选择最合适的一种方法或多种方法,进而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协同、整体作用,以便到达良好的德育效果。

二、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1.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在教育实践中,德育方法一般可以概括为4类18法:以语言说理形式为主的方法,主要包括谈话法、讲授法、讨论法、辩论法、演讲法等;以形象感染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典型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影视音像法,小品表演法等;以实际训练形式为主的方法,如社会实践法、调查访问法、参观考察法、常规训练法、大型活动法等;以品德评价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奖惩激励法、表扬鼓励法、评比选优法、操行评定法等[2]。除此之外,还有以自我教育为主的自我修养法等。需要指出的是,多样化的德育方法在新时期的发展有所侧重。

2.德育方法的选择问题

方法的根本问题也是选择问题。要想取得德育的良好效果,必须学会在丰富多样的方法体系中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因此,科学而艺术地选择德育方法必然引起每一位教育者的重视,也是作为一位合格教育工作者的必备素质。方法的选择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依据工作的出发点及不同情况和需要,灵活选择。具体到某种原则,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列举出许许多多,比如,目的性原则、层次性原则、时代性、开放性、实效性等等,这些原则都有其合理性,对实际工作也有一定的启发价值。但由于上述原则提出及排列的依据不是很清楚或一致,致使人们可以列举无数有关原则,从而使原则的指导价值打了折扣。鉴于此,我们试着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演绎出如下德育方法选择的原则,使德育原则既有限,又有效,解决了前述问题。

笔者认为,原则的提出和排列要明确几个前提条件,第一,为谁的问题。方法不是目的,它要服务于目的,因此合目的性是根本。第二,如何为的问题。要想实现德育目的,必须按照事物发展的轨迹或者规律运作。第三,何时的问题。而规律的作用是在实际情形下发生的,这又离不开社会发展历史状况及时代特色的制约。第四,谁用的问题。方法毕竟是通过教师的选择才发挥作用的,因此,教师的自身特点往往影响方法的选择,即教师应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方法。我们可以把上述层次的原则视为一级原则,它还可以分别划分出二级、三级原则等。根据这种分析,我们认为德育方法的选择原则(一级原则)问题可以表述为以人为本(促进入的发展)的原则、合乎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历史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和教师主导性原则。这些原则都可以具体到某一级教育,比如,对于当代初中学段的学生而言,则可具体为充分促进初中生品德提升的原则和遵循初中生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紧密结合时代要求的原则和适切教师风格特点的原则等。

三、德育方法的实践性

传统的德育方法,往往陷入机械的、脱离社会实践、脱离生活实际与脱离时展的窠臼之中。因此,学生也无法有自己的真实的体验和感受,缺乏情感性。基于此,笔者认为,德育方法必须强调实践性,即重视德育与实践的结合,使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及引导学生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并在实践和生活中,强调学生的情感和体验,从而收到良好的德育实效。

1.要重视德育的实践性——在实践中形成美好品德,在实践中展现美好言行

“道德根本上是实践的”[4],这已是古今中外人们的共识。据此,我们也可以认为德育根本上也是实践的。因此,德育工作的全过程应凸显实践性,应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德育的起点,是与学生的已有体会和经验密不可分的;德育的实效,是通过实践来加以提升、检验和展现的。德育就是要引导学生将所学的知识、道理与已有经验相结合,然后内化为自觉的要求,随之产生高尚的情感,并在实践中外显为良好的精神面貌、优秀的意志品质和正确的行为习惯。具体而言,学校除了强调德育与已有感受和体会相结合外,还应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比如,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诸如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生产劳动、科学考察、远足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纳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活动过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发展他们的主体性,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在丰富而有意义的活动中不断提高。同时,通过活动的组织,学生的责任心、组织能力等等也会得到较好的培养。

2.德育方法的生活性——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并引领学生的未来生活

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方法已成基本定式,模式为“约束—压服—控制”,容易导致学生产生病态的压抑心理和专横型的品质,给师生制造心灵上的隔阂,甚至情绪上的对立,以至于压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削弱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作用。因此,传统的“管、卡、压”等措施不能做到发挥学生主体以及尊重学生的自主道德选择。所以,必须将生硬的道德灌输教育还原成学生生活和成长的过程,进行生活德育。

在生活德育中,德育首先要源于生活,即一定要寻求学生的最普遍的生活,要善于在普遍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充分挖掘教育价值,从而使德育工作可亲、可近、可信,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同时,德育还应高于生活,要考虑到生活的未来性和发展性,积极引导学生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比如,通过引导学生观察他人及成人的生活,再从这种感性发展到理性,形成道德的知、情、意,以便为未来生活中的角色及承担的任务和应具有的品性做储备。

3.内心体验——情感是德育加强与实践及生活联系的重要切入点和关键点

德育的本质在于育德,要培养人的高尚品格,而高尚品格与人对道德的体认及感悟须臾不能分离。因此,要在实践过程中和现实生活中,不断加强体验性教育,调动学生的同情心、责任心及良心,充分发挥情感的作用,使之在学生内心中留下美好、幸福的情感烙印,从而达到以情认知、以情促意、以情带行的境界。情感的积极介入,就可以改变过去空洞枯燥的说教,变“刻意”教育为“无为”教育,发挥“陶冶”、“暗示”、“体验”等方法的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自我思考、自我判断和自我体验。进一步讲,“德育对象的情感对其德育接受意愿、接受程度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德育实效”[5]。

参考文献:

[1]孙少平.改革开放时期中小学德育的发展与问题探讨[J]教育发展研究,1999(12).

[2]詹万生.整体构建德育体系总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4

德育方法的整体性问题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德育方法的综合、整体效果,而应科学、合理地 处理好德育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及各德育方法之间的关系(德育方法 内部关系)。

1.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即德育方法分系 统要与德育要素系统所包括的其他五个分系统——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管 理 和德育评价横向贯通,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构成整体。德育方法不应游离于德育整体系统 之外,而是发挥它在整体中、系统中的应有作用。例如,从德育方法与德育途径 的关系看,二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根本的区别,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途径和方法是互相 影响、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途径决定方法,德育方法的选择依赖于德育途径。如课堂教 学这条途径,决定了讲授法和说明法是基本方法;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践锻炼法、考察 参观法则是基本方法。另一方面,方法的改进也会影响途径的发展。例如,多媒体信息技术 , 开辟了网络德育途径”[2]。同样,德育方法与其他分系统的关系也是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 ,在整个德育系统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而独特作用的发挥又与它们之间的联系密不可 分。

2.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本身系统内部的关系,即各种方法的关 系问题。国内有学者指出:“德育过程的复杂性和德育对象的多样性与变动性,以及制约德 育方法的诸多因素,决定了德育方法既是多种多样又是紧密相连的。不同的方法各有侧重, 要各种方法巧妙的变换和组合是一种高超的教育艺术,它将使德育方法的整体效用得到充分 发挥,从而出色地完成德育任务。”[3]因此,方法的整体性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众所周知, 每种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没有一种方法是万能的,是可以适用于每个人及各种情形的 。一种方 法,可能完成多种任务,实现多个目标,适合多类内容。同样,多种方法可能完成同 样的任务,实现同样的目标,适合同样的内容;而且,多种方法优选组合可能更好地作 用于目标、任务及内容。因此,要根据不同主体、不同时空、不同情形,合理选择最合适的 一种方法或多种方法,进而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协同、整体作用,以便到达良好的德育效果 。

二、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1.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在教育实践中,德育方法一般可以概括为4类18法:以语言说理形式为主的方法,主要包括 谈话法、讲授法、讨论法 、辩论法、演讲法等;以形象感染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典型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影视音像 法,小品表演法等;以实际训练形式为主的方法,如社会实践法、调查访问法、参观考察法 、常规训练法、大型活动法等;以品德评价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奖惩激励法、表扬鼓励法、 评比选优法、操行评定法等[2]。除此之外,还有以自我教育为主的自我修养法等 。需要指出的是,多样化的德育方法在新时期的发展有所侧重。

2.德育方法的选择问题

方法的根本问题也是选择问题。要想取得德育的良好效果,必须学会在丰富多样的方法体系 中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因此,科学而艺术地选择德育方法必然引起每一位教育者的重视,也 是作为一位合格教育工作者的必备素质。方法的选择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依据工作的出 发点及不同情况和需要,灵活选择。具体到某种原则,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列举出 许许多多,比如,目的性原则、层次性原则、时代性、开放性、实效性等等,这些原则都有 其 合理性,对实际工作也有一定的启发价值。但由于上述原则提出及排列的依据不是很清楚或 一致,致使人们可以列举无数有关原则,从而使原则的指导价值打了折扣。鉴于此,我们试 着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演绎出如下德育方法选择的原则,使德育原则既有限,又有效,解 决了前述问题。

笔者认为,原则的提出和排列要明确几个前提条件, 第一,为谁的问题。方法不是目的,它要服务于目的,因此合目的性是 根本。第二,如何为的问题。要想实现德育目的,必须按照事物发展的轨迹或者规律运 作。第三,何时的问题。而规律的 作用是在实际情形下发生的,这又离不开社会发展历史状况及时代特色的制约。第四,谁用 的问题。方法毕竟是通过教 师的选择才发挥作用的,因此,教师的自身特点往往影响方法的选择,即教师应该选择适合 自身特点的方法。我们可以把上述层次的原则视为一级原则,它还可以分别 划分出二级、三级原则等。根据这种分析,我们认为德育方法的选择原则(一级原则)问题可 以表述为以人为本(促进入的发展)的原则、合乎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历史性原则(时代性 原则)和教师主导性原则。这些原则都可以具体到某一级教育,比如,对于当代初中学段的 学 生而言,则可具体为充分促进初中生品德提升的原则和遵循初中生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紧 密结合时代要求的原则和适切教师风格特点的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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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育方法的实践性

传统的德育方法,往往陷入机械的、脱离社会实践、脱离生活实际与脱离时展的 窠臼之中。因此,学生也无法有自己的真实的体验和感受,缺乏情感性。基于此,笔者认为 ,德育方法必须强调实践性,即重视德育与实践的结合,使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及引 导学生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并在实践和生活中,强调学生的情感和体验,从而收到良好的德 育实效。

1.要重视德育的实践性——在实践中形成美好品德,在实践中展现美好言行

“道德根本上是实践的”[4],这已是古今中外人们的共识。据此, 我们也可以认为德育根本 上也是实践的。因此,德育工作的全过程应凸显实践性,应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 。德育的起点,是与学生的已有体会和经验密不可分的;德育的实效,是通过实践来加以提 升、检验和展现的。德育就是要引导学生将所学的知识、道理与已有经验相结合,然后内化 为自觉的要求,随之产生高尚的情感,并在实践中外显为良好的精神面貌、优秀的意志品质 和正确的行为习惯。具体而言,学校除了强调德育与已有感受和体会相结合外,还应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比如,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诸如社会调查、社会 服 务、生产劳动、科学考察、远足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 纳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活动过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发展他们的主体性 ,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在丰富而有意义的活动中不断提高。同时,通过活动的组织,学生的责 任心、组织能力等等也会得到较好的培养。

2.德育方法的生活性——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并引领学生的未来生活

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方法已成基本定式,模式为“约束—压服—控制”,容易导致学 生 产生病态的压抑心理和专横型的品质,给师生制造心灵上的隔阂,甚至情绪上的对立,以至 于压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削弱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作用。因此,传统的“管、卡、压”等 措施不 能做到发挥学生主体以及尊重学生的自主道德选择。所以,必须将生硬的道德灌输教育还 原成学生生活和成长的过程,进行生活德育。

在生活德育中,德育首先要源于生活,即一定要寻求学生的最普遍的生活,要善于在普 遍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充分挖掘教育价值,从而使德育工作可亲、可近、可信,增强德育工 作的实效性。同时,德育还应高于生活,要考虑到生活的未来性和发展性,积极引导学生为 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比如,通过引导学生观察他人及成人的生活,再从这种感性发展到 理性, 形成道德的知、情、意,以便为未来生活中的角色及承担的任务和应具有的品性做储备。

3.内心体验——情感是德育加强与实践及生活联系的重要切入点和关键点

德育的本质在于育德,要培养人的高尚品格,而高尚品格与人对道德的体认及感悟须臾不能 分离。因此,要在实践过程中和现实生活中,不断加强体验性教育,调动学生的同情心、责 任心及良心,充分发挥情感的作用,使之在学生内心中留下美好、幸福的情感烙印,从而达 到以情认知、以情促意、以情带行的境界。情感的积极介入,就可以改变过去空洞枯燥的说 教,变“刻意”教育为“无为”教育,发挥“陶冶”、“暗示”、“体验”等方法的作用,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自我思考、自我判断和自我体验。进一步讲 ,“德育对象的情感对其德育接受意愿、接受程度都会产生直接影 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德育实效”[5]。

参考文献

[1] 孙少平.改革开放时期中小学德育的发展与问题探讨[J]教育发展研究,19 99(12).

[2] 詹万生.整体构建德育体系总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3] 利小红.浅谈中学德育的实施方法[EB//OL]http://chsgez.10 0point.com/school/chsgez/items/校长文集/xz23.htm.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5

1.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与其他德育要素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外部关系,即德育方法分系统要与德育要素系统所包括的其他五个分系统——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管理和德育评价横向贯通,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构成整体。德育方法不应游离于德育整体系统之外,而是发挥它在整体中、系统中的应有作用。例如,从德育方法与德育途径的关系看,二者“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根本的区别,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途径和方法是互相影响、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途径决定方法,德育方法的选择依赖于德育途径。如课堂教学这条途径,决定了讲授法和说明法是基本方法;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践锻炼法、考察参观法则是基本方法。另一方面,方法的改进也会影响途径的发展。例如,多媒体信息技术,开辟了网络德育途径”[2]。同样,德育方法与其他分系统的关系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整个德育系统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而独特作用的发挥又与它们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

2.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

德育方法体系的整体性问题,主要涉及德育方法本身系统内部的关系,即各种方法的关系问题。国内有学者指出:“德育过程的复杂性和德育对象的多样性与变动性,以及制约德育方法的诸多因素,决定了德育方法既是多种多样又是紧密相连的。不同的方法各有侧重,要各种方法巧妙的变换和组合是一种高超的教育艺术,它将使德育方法的整体效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出色地完成德育任务。”[3]因此,方法的整体性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众所周知,每种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没有一种方法是万能的,是可以适用于每个人及各种情形的。一种方法,可能完成多种任务,实现多个目标,适合多类内容。同样,多种方法可能完成同样的任务,实现同样的目标,适合同样的内容;而且,多种方法优选组合可能更好地作用于目标、任务及内容。因此,要根据不同主体、不同时空、不同情形,合理选择最合适的一种方法或多种方法,进而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协同、整体作用,以便到达良好的德育效果。

二、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1.德育方法的多样性

在教育实践中,德育方法一般可以概括为4类18法:以语言说理形式为主的方法,主要包括谈话法、讲授法、讨论法、辩论法、演讲法等;以形象感染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典型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影视音像法,小品表演法等;以实际训练形式为主的方法,如社会实践法、调查访问法、参观考察法、常规训练法、大型活动法等;以品德评价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奖惩激励法、表扬鼓励法、评比选优法、操行评定法等[2]。除此之外,还有以自我教育为主的自我修养法等。需要指出的是,多样化的德育方法在新时期的发展有所侧重。

2.德育方法的选择问题

方法的根本问题也是选择问题。要想取得德育的良好效果,必须学会在丰富多样的方法体系中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因此,科学而艺术地选择德育方法必然引起每一位教育者的重视,也是作为一位合格教育工作者的必备素质。方法的选择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要依据工作的出发点及不同情况和需要,灵活选择。具体到某种原则,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列举出许许多多,比如,目的性原则、层次性原则、时代性、开放性、实效性等等,这些原则都有其合理性,对实际工作也有一定的启发价值。但由于上述原则提出及排列的依据不是很清楚或一致,致使人们可以列举无数有关原则,从而使原则的指导价值打了折扣。鉴于此,我们试着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演绎出如下德育方法选择的原则,使德育原则既有限,又有效,解决了前述问题。

笔者认为,原则的提出和排列要明确几个前提条件,第一,为谁的问题。方法不是目的,它要服务于目的,因此合目的性是根本。第二,如何为的问题。要想实现德育目的,必须按照事物发展的轨迹或者规律运作。第三,何时的问题。而规律的作用是在实际情形下发生的,这又离不开社会发展历史状况及时代特色的制约。第四,谁用的问题。方法毕竟是通过教师的选择才发挥作用的,因此,教师的自身特点往往影响方法的选择,即教师应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方法。我们可以把上述层次的原则视为一级原则,它还可以分别划分出二级、三级原则等。根据这种分析,我们认为德育方法的选择原则(一级原则)问题可以表述为以人为本(促进入的发展)的原则、合乎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历史性原则(时代性原则)和教师主导性原则。这些原则都可以具体到某一级教育,比如,对于当代初中学段的学生而言,则可具体为充分促进初中生品德提升的原则和遵循初中生品德发展规律的原则、紧密结合时代要求的原则和适切教师风格特点的原则等。三、德育方法的实践性

传统的德育方法,往往陷入机械的、脱离社会实践、脱离生活实际与脱离时展的窠臼之中。因此,学生也无法有自己的真实的体验和感受,缺乏情感性。基于此,笔者认为,德育方法必须强调实践性,即重视德育与实践的结合,使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及引导学生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并在实践和生活中,强调学生的情感和体验,从而收到良好的德育实效。

1.要重视德育的实践性——在实践中形成美好品德,在实践中展现美好言行

“道德根本上是实践的”[4],这已是古今中外人们的共识。据此,我们也可以认为德育根本上也是实践的。因此,德育工作的全过程应凸显实践性,应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德育的起点,是与学生的已有体会和经验密不可分的;德育的实效,是通过实践来加以提升、检验和展现的。德育就是要引导学生将所学的知识、道理与已有经验相结合,然后内化为自觉的要求,随之产生高尚的情感,并在实践中外显为良好的精神面貌、优秀的意志品质和正确的行为习惯。具体而言,学校除了强调德育与已有感受和体会相结合外,还应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比如,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诸如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生产劳动、科学考察、远足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纳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活动过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发展他们的主体性,从而促进学生思想在丰富而有意义的活动中不断提高。同时,通过活动的组织,学生的责任心、组织能力等等也会得到较好的培养。

2.德育方法的生活性——德育回归学生真实生活,并引领学生的未来生活

长期以来,我们的德育方法已成基本定式,模式为“约束—压服—控制”,容易导致学生产生病态的压抑心理和专横型的品质,给师生制造心灵上的隔阂,甚至情绪上的对立,以至于压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削弱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作用。因此,传统的“管、卡、压”等措施不能做到发挥学生主体以及尊重学生的自主道德选择。所以,必须将生硬的道德灌输教育还原成学生生活和成长的过程,进行生活德育。

在生活德育中,德育首先要源于生活,即一定要寻求学生的最普遍的生活,要善于在普遍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充分挖掘教育价值,从而使德育工作可亲、可近、可信,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同时,德育还应高于生活,要考虑到生活的未来性和发展性,积极引导学生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比如,通过引导学生观察他人及成人的生活,再从这种感性发展到理性,形成道德的知、情、意,以便为未来生活中的角色及承担的任务和应具有的品性做储备。

3.内心体验——情感是德育加强与实践及生活联系的重要切入点和关键点

德育的本质在于育德,要培养人的高尚品格,而高尚品格与人对道德的体认及感悟须臾不能分离。因此,要在实践过程中和现实生活中,不断加强体验性教育,调动学生的同情心、责任心及良心,充分发挥情感的作用,使之在学生内心中留下美好、幸福的情感烙印,从而达到以情认知、以情促意、以情带行的境界。情感的积极介入,就可以改变过去空洞枯燥的说教,变“刻意”教育为“无为”教育,发挥“陶冶”、“暗示”、“体验”等方法的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自我思考、自我判断和自我体验。进一步讲,“德育对象的情感对其德育接受意愿、接受程度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德育实效”[5]。

参考文献:

[1]孙少平.改革开放时期中小学德育的发展与问题探讨[J]教育发展研究,1999(12).

[2]詹万生.整体构建德育体系总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6

大学生德育评价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状况的评价。开展大学生德育评价体系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对开辟高校德育工作的新途径,做到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具有很现实的积极意义。

一、大学生德育评价工作的现状及其分析

我国以往的德育评价体系在计划经济时代为高校人才的培养与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过贡献,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信息时代的来临,以往的德育评价体系受现代德育的冲击,也存在着不少缺陷。

1.从德育评价的内容看:德育评价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对大学生世界观、方法论、政治立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评价。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德育评价的内容在以下方面必须加强:目前大学生中由于独生子女的个性特点、就业压力、较高的上学费用等原因,导致不少大学生出现心理障碍,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价;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德育内容的现代化,德育评价的内容也应当相应地体现现代社会的内涵,如更多地关注大学生群体本身的德育实践内容,更加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做个有道德的人、如何做个有意义的人。大学生面对社会上出现的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其价值观呈现多元化,价值取向多样化;还由于社会大环境中影视媒体、服饰用品、人们的言行举止颇具特点,也导致一些大学生以追求“个性”为时尚,他们的思想、道德、心理或多或少烙有鲜明的“个性”。以往对这些内容的评价要求不够,而恰恰这些内容却是德育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必要重视与加强。

2.从德育评价的方法看:以往对大学生的德育评价应用比较多的评价方法是主体评价法,即自我评价与民主评价。这两种评价方法都属于终结性的评价,一般是在一个学期、一个学年结束时做出的评价。德育及德育评价作为教育、引导大学生成人成才的一种重要手段,我们不能仅靠每学期或学年一次的“集中”评价来完成德育实践,应该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进行“及时性评价”,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或德育实践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时间和空间对他们的表现进行“适时性评价”。只有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德育内容,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运用不同的德育评价方法,才能保证德育评价收到良好效果。

3.从德育评价的过程看:以往德育评价考虑比较多的是评价的内容、评价的方法和评价的标准,看重的是评价的结果,即由德育评价小组对评价对象进行测评所得出的一个“评价值”,比较忽略评价过程。评价过程在德育实践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德育评价是德育实践的必要过程和实现德育目标的重要手段,所以,我们要充分重视德育评价的实践过程,不仅要给出德育测评的“评价值”,更要提高学生对德育的认知水平和实践水平。

4.从德育评价的效果看: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德育位于德智体美的首位,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往德育评价在为社会主义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来看,德育的效果与社会的期待仍然相差较远,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德育实践角度来看,在许多学校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德育说起来重要、写起来非要、做起来难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可以说德育和德育评价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仅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形式上、应付检查上,没有很好的落实在教育教学、德育实践的各个环节,没有很好利用德育评价来培养大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培养诚实守信做人最起码的原则,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因此,要发挥好德育评价的效果,做好德育评价工作路还很远很艰巨。

5.从德育评价的机制看:德育评价机制是保证德育评价规范顺利开展的前提与基础。以往德育评价的机制比较侧重于德育评价的管理机制、目标机制与奖励机制的建立与施行,对于如何确保德育评价客观、公正、公开、公平进行的保障机制,如何充分利用德育评价推进德育实践运行机制,如何充分有效、及时、适时地利用评价成果鼓励评价对象的激励机制,如何发挥舆论的作用让全体评价对象都熟悉理解评价内容,让评价对象都遵循评价内容的舆论监督机制等都有欠缺。因此,新的德育评价机制必须重视德育评价过程的保障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只有机制完善,才能保证德育评价的顺利、有效进行。

6.从德育评价的模式看:德育评价模式关系到德育评价产生的效果。以往德育评价模式一般为:学生自我评价――同学外部评价――班主任老师评价――得出结论――结束。而现代教育理论认为,一种教育方法效率的高低、效果的好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学生是否参与及参与的积极性的高低。我们座谈时发现同学们对德育评价高度关注、想参与到德育评价的全过程,这为我们做好德育评价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要想提高德育实效,就必须遵循现代德育评价模式:宣传德育评价内容――德育实践――学生自我评价――全班同学评价――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管理干部评价――得出结论――结果讨论――反馈给评价对象――评价对象+班主任共同分析评价结果――反思工作。现代评价模式的优点是:同学参与面广、参与度高、评价结果有研究、分析、反馈,评价对象知道自己的长处与不足,有利他们扬优避劣,有利于学生的德育实践,对他们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更具指导意义。

7.从德育评价目标看:德育评价目标就是德育实践要达到的目标。以往的德育评价目标比较单一化、一刀切,不管大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的成长环境与成长规律,也不管市场经济带给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对大学生的德育评价整齐划一,过于强调统一,用一个标准要求评价对象,这违背了德育教育的客观规律,造成德育效率低下。大学生的德育评价目标不仅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也要符合德育评价对象的自身发展规律与德育教育本身的客观规律,因此,德育评价目标必须有层次性。根据大学生的德育实际水平与评价目标,在德育评价目标中既有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信念,又有市场经济环境的现实生活目标,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特征。评价目标可分为:最高目标、理想目标和基本目标。德育评价的最高目标是指以培养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愿为之奋斗终生,愿在现实学习生活中努力践行党的宗旨为标准;德育评价的理想目标是指以培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并成为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为标准;德育评价的基本目标是指以培养一个大学生愿把自己的知识贡献给社会,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危害社会为标准。德育评价目标层次化,有利于不同追求层次学生的健康成长,体现了尊重人、关心人的人性化精神。

二、德育评价体系构建的原则

在构建德育评价体系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的评价原则:

1.方向性与人本性相结合的原则

方向性原则是指大学生德育评价体系的构建要与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中规定的教育内容、德育目标相统一,要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政治思想道德总目标相一致。德育评价的方向性原则是构建整个德育评价体系的核心与灵魂,是德育评价体系构建的精神支柱。

人本性原则就是德育评价以学生的发展为本,重视关注学生主体的感受、体验、主体性及潜能的发掘,要有利于学生德育知、情、意、行的全面发展。在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础上,倡导人本性是德育实践的重要方面,是实现德育评价育人育才的真正意义所在。

2.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制定评价方案、构建评价体系、开展德育评价活动必须符合德育教育的客观规律和大学生健康成长规律。科学性原则要求按客观规律办事,要求评价体系具有科学性、全面性,防止片面性,要求评价体系具有层次性,符合大学生德育现实。

可操作性原则是指德育评价的评价指标可测评、方法可操作,而不是抽象的或是概念化的条条框框。构建的评价体系必须是实用、易操作,评价的指标恰当适宜,具体指标分类要系统而又不交叉覆盖,体现单项独立化、具体化,便于评价者对评价对象的测评。整个评价体系要逻辑严密,但又好操作、不繁琐,评价者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3.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定性评价是指评价者在观察的基础上对评价对象基本属性和特征的整体认识,是对评价对象进行抽象概括,而不做具体量的分析,得出一个定性的结论。在大学生德育评价中定性评价一般是班主任或班干部对评价对象的阶段性鉴定和定性描述。定性评价由于评价者受时空和对评价内容理解的限制,在评价过程中难免存在局限性与片面性,但定性评价的长处是对评价对象的特长、优点、不足等起到画龙点睛的评价作用。

定量评价是指通过数学模型和科学计算手段对评价对象德育状况进行全面的数值量化评价,所得结果相对来说较为可靠、准确。由于青年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成熟的年龄阶段,其德育实践是一个动态的变化发展过程,对他们进行定量评价并不是万能的评价方法,也有其局限性。定量评价的长处是对评价对象的全面、整体的综合评价。由此可见,构建大学生德育评价体系必须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形成性评价是指在德育实践过程中进行的,并突出发挥评价过程中的控制作用,所以又称为过程性评价。形成性评价的特征是:评价――反馈――调节――矫正。要最大限度发挥好形成性评价的效果关键是建立反馈性机制,将评价过程中形成的结论,不论是优点还是缺点都及时反馈给评价对象,以利其扬长补短,形成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终结性评价是指在某项德育教育教学或德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对评价对象所获结果的定性与定量的终结评价与鉴定、或是一个阶段结束后对评价对象的阶段性德育成效的定性与定量的终结评价与鉴定。一般来说它是一项德育活动或一个阶段德育活动的全面的、整体的定性鉴定和定量测评,是终结性德育定论评价。

由于大学生德育实践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德育评价的过程中,既要重视评价结果更要重视评价过程。要科学评价大学生的德育状况,必须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在形成性评价过程中该肯定的优点为终结性评价奠定评价基础,而终结性评价又为形成性评价提供德育实践的指导。

5.自我评价与民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自我评价是指评价对象根据自己的日常德育行为表现对照德育评价标准进行德育评价与德育鉴定的方式,简称为自评。民主评价就是全体评价者依据其对评价对象的日常德育行为表现的观察,对照德育评价标准进行德育评价与德育鉴定的方式。自我评价难免有时“放纵”自己,而民主评价有时也难免“苛求”别人,因此,这两种评价方法应该同时使用,共同促进德育实践,提高德育素质,使自我评价与民主评价实现德育的育人效果达到最大限度。

6.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静态评价是指评价者对评价对象在相对稳定的环境阶段的德育实际情况、德育发展水平进行的德育评价,对其结果做出静态的描述。动态评价是指评价者对评价对象的评价必须放在一定时空背景和环境背景下了解认识评价对象的过去、现在的德育水平,并研究分析其未来德育的发展趋势,结合其心理与生理的发展水平,在纵向的比较中全面、客观地做出评价。大学生的心理与生理还未定型,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都将受社会环境、教育内容的影响,处于成长的动态的过程中,因此,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前进的观念来看待他们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与行为表现,对他们的德育评价不仅要从相对稳定的横向比较来认识、评价其德育水平,同时还必须从纵向以发展的理念来认识、评价其德育水平。

参考文献:

[1]刘献君.大学德育论[M].武汉?押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罗邻球,林章义.对大学生德育进行科学评价[J].高等农业教育,2001,(10).

[3]林雷.高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量化测评浅探[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6).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7

笔者利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对2000年以后有关德育评价方面的论文进行了检索和统计,从宏观角度研究德育评价的文章有643篇,研究内容涉及德育评价的问题和困境、国外德育发展的经验和规律、德育评价体系改革的对策和方法等等,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再以高校德育评价为主题词进行搜索,共有35篇,研究内容涉及高校德育评价的内容、过程、原则与方法等诸多方面。

二、高校德育评价的研究成果

1.关于高校德育评价之原因研究

近几年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目前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的历史条件下,目前,关于为什么要构建高校德育评价体系,我国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角度作了分析:其一,经济因素。在谈及这个问题时,绝大部分学者都认同重建高校德育评价体系是经济因素占主导地位,主要表现在经济全球化引起价值多元化,使传统德育评价体系弊端凸显。例如,郑礼平、朱珂在其研究中就提出在全球化的影响下, 中国加入WTO 后, 不仅深刻改变了中国经济领域的面貌, 在人们的思想领域激起强烈的震撼, 新旧观念形成激烈地碰撞。中国传统的德育观受到强大的冲击,现有德育评价体系的改革迫在眉睫。其二,政治影响。学者主要认为德育评价未摆脱泛政治化的影响。如葛桦认为我国是德政同构,政教一体传统国家,因而政治评价标准在德育评价中一直占有特殊地位,德育评价标准仍未摆脱泛政治化的影响。

2.对高校德育评价之内容的研究。

高校德育评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这也是研究者们非常关注的问题。李卫英认为广义的德育评价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宏观层面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德育地位、德育队伍、德育过程、德育效果的评价;二是中观层面的学校对基层学院、部门及德育教师绩效的评价;三是微观层面的德育教师和德育工作者对学生道德行为的评价。大多数学者主要是从第三个方面来阐述德育评价的内容。如周辉、马寒认为高校德育评估内容体系以德育大纲为根本,体现在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途径与方法、德育条件等诸方面,更加强调德育活动的内在规律性,更加体现德育评估内容的系统性特点。

3.对高校德育评价目标的研究。

我国学者对高校德育评价目的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比较一致的结果。大部分学者都认同高校德育评价目标具有层次性,这样既有远大理想的引导,又具有现实性。王克仁,张剑,陈澜祯在其研究中就将德育评价目标分为三个部分:最高目标是指以培养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愿为之奋斗终生,愿在现实学习生活中努力践行党的宗旨为标准;理想目标是指以培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并成为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为标准;基本目标是指以培养一个大学生愿把自己的知识贡献给社会,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危害社会为标准。德育评价目标层次化,有利于不同追求层次学生的健康成长,体现了尊重人、关心人的人性化精神。李大健认为德育不仅是一种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的教育活动,同时还是一种塑造学生心灵、雕琢学生情感与性格,全面提高学生道德素质的活动。

4.对高校德育评价之原则的研究

对高校德育评价原则研究的学者多且成一家之言。李江等人根据高校德育评价的特征,认为高校德育评价要遵循层次性、系统性、针对性、动态性、主体性、教育性六大原则。张春梅总结德育评价工作应立足现实客观基础,遵循导向性原则、时代性与历史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实效性原则与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创新性原则,以促进德育工作及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叶辉玲,林轩春,陈沙麦,郑金福认为大学生道德评价的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目的性原则。从不同的角度来总结德育评价原则会得出不同的标准。从德育评价内容上总结德育评价原则有全面性、客观性等,德育评价目标要有目的性、方向性等,德育评价方法上要有创新性、科学性等,德育评价过程上总结原则要动静结合、全面和重点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

5.关于高校德育评价之方法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概括:

其一,宏观层面。高校德育评价逐渐向多元化发展,把握高校德育评价方向,对这个层面的探索,大多数学者取得了比较一致的结果。一是更新德育评价观念,重视学生地位和主体性的发挥;二是更新德育评价内容,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内容明确;三是创新德育评价方法,评价形势多样化;四是优化德育过程,以便于师生双向互动;五是转换德育机制,以保障德育目标的顺利实现。

其二,中观层面。有部分学者就宏观层面的某个侧面进行了研究,例如吴荣贵就对高校班级德育评价的建立进行了思考。在他看来,建立班级德育评级应包括学生道德发展水平“块”、教师德育工作水平“块”及班级德育内容要素“条”三个项目相结合。通过分别开展学生道德发展水平“块”项目评价和教师德育工作水平“块”项目评价,然后再对班级德育内容进行分解归并为若干要素开展班级德育内容要素“条”项目评价,根据对学生、教师两个板块和班级德育内容要素“条”的评定情况汇总,得出对班级德育工作的综合评价。这种评价模式,可以增强德育评价的规范性和实效性,避免主观随意性。

其三,微观层面。2004年5月,宁波大学探索实施了大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取得不错的效果。周辉马寒认为通过德育学分制、德育答辩制等德育评判形式,对学生个体德育行为实行强制式管理,积极探索新的德育评估形式。目前,德育学分制、德育答辩制在全国各大高校均有实施,例如郑州轻工业学院率先在全国实行德育学分制,北京理工大学 2004 年前后实行本科毕业生德育答辩制度。以这两种制度为代表的德育评判模式,实质在于让德育由学校管理转变到学生的自我管理,既做到了对学生德育评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也提高了学生加强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关于高校德育评价之模式建构的研究

德育评价模式是对构成德育活动各要素之间的组织形式的规定。它具体规定了德育评价的目的、基本范围、内容、过程、程序和方法。高校德育评价的模式建构一直是学者们关心的中心问题。高校德育评价方法可以分为四种:评价型如总体印象法、评语鉴定法;管理型如操行评分法;教育型如等第评价法、知识行为测评法;诊断型如调查测评法、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法、加权综合法。面对新的德育工作大背景,传统的评价型德育评价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培养综合素质人才的需要,必须不断探索,大胆改革。周奇志认为要重建德育评价模式,必须建立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改变过去闭卷考试的唯一做法,采用开卷来考核知识水平,如在考核中广泛采取了“撰写论文+演讲答辩”的方式,考察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芦茜、陈炳在其研究中直接将高校德育评价模式的构成设置为:德育评价结果=德育理论学习+学生自主德育实践+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德育评价的理论学习必须包含由政治课、道德课、人文素质课教学承担部门得出的理论课学习学分,学生自主德育实践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法纪素质、身心素质五个方面素质的实践。

7.关于德育评价之形式的研究

评价形式上可采用本人自评、同学互评、老师综合测评等手段,把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也作为总评的一个重要参考内容。朱珂认为德育评价在形式上要走多元化,既要从日常生活中积累评价要素,又要延伸到校外学生行为,如学生社会实践、学生创业活动、学生志愿者活动等,从评价空间上得到拓展,这样有利于对学生的全面评价,也对学生的教育起到积极的指引作用。并在原有纸笔测试的基础上,引进一些质的评价形式。评价的时间段可划分为日评、周评、月评、期中评、期末评、学年评、毕业总评等。坚持自评、互评、师评相结合。自我评价可通过谈话、成长日记和书面自我鉴定方式,让学生自己公正、公开,客观的评价自己,这个环节会随着学生能力的提高而不断的完善。

三、 研究取得的成就与不足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8

一、德育与历史教学缺乏联系

德育与历史教学缺乏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政史地等文科在教学中并不受重视,部分教师与学生认为只要背一背就能掌握,而把大部分时间与精力放在理化生等理科上,这就导致教师不认真教,学生不认真学,通过历史教学进行德育更无从谈起;其次,即使重视文科教学,在德育方面也认为这是政治课的任务,只要把历史知识教给学生就行,只重视学生的成绩,将德育与历史知识对立起来,德育根本没有通过历史教学进行;最后,即使历史教师认识到德育的重要性,但是受制于自身水平限制,历史教学中的德育渗透比较突兀生硬,没能将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等知识与德育巧妙地联系起来,更没有将德育潜移默化地施加给学生。那么,导致德育与历史教学缺乏联系的原因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探讨。首先,传统“重理轻文”思想在社会与学校中仍大行其道,人们认为数理化才是真才实学,相较之下却对政史地等学科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了解不足。“读史使人明智”很大程度停留在口头和标语上,在社会和学校中落实并不到位;其次,受传统教育思想和教学评价机制的桎梏,教师德育观念落后,教学中过分重视知识的教授和学生成绩的提高,历史教学也不例外。历史课堂中,教师将课本内容梳理一遍,标画知识重点,剩下的时间就交给学生完成作业或者要求背诵。教师和学生将历史学科等同于历史知识的教授与学习,却忽略了其中的历史思维、历史情感和历史研究方法;最后,教师的资格与招聘考试中考查学科知识与教学水平,注重讲课的步骤完整性与内容的深度和宽度,相较来说教师自身的品德情况与德育能力则重视不足。这就导致成为教师后,在实际教学中容易忽略德育过程。即使重视,也由于能力水平,缺少德育的方法,在历史知识教授完毕后突兀地展现德育目标,容易受到学生的抵制,效果并不明显。

二、德育原则未被严格遵循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9

作者简介:李斯霞(1978-)女,广东梅州人,广东金融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德育。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5-0065-02

一、德育的内涵

什么是德育?简单地说,德育就是培养学生品德的教育。目前普遍认为德育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另外还有更为广义的德育界定,认为除以上几个方面外还包括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甚至是环境教育、预防艾滋教育等等。西方教育理论中所定义的“moral education”较为明确,把道德与政治、法律相区别开来。碍于传统思维,我国常把道德和思想政治相提并论,扯不清理还乱。尤其是到了现代民主法制社会里,道德则更需挂上公民社会的政治素质和意识。对于这一点西方国家的办法是另开设公民教育课,也就是相当于我国的政治教育,从而做到了既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又明确了德育的内容。因此笔者赞成对德育的定义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的道德认知、情感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1]。下面就学校德育为话题展开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德不清

以“门”为例,人民网发表了名为《门:90后女孩是处女很丢人吗?》一文。正如记者所言“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最初的感觉便是无法理解,真的是无法理解......”,但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无法理解这么简单,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事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和亵渎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平均5%~10%的男孩、3%~8%的女孩有过性经历。1998年以来,在北京妇产医院接受中期引产的女性一半未婚,其中20岁以下的女孩占14%。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超过了30%,性犯罪案件占18%~25%,并呈上升趋势。”[2]性常识,性道德与法律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无知,法守不住如何看德育?

(二)揠苗助长

说到德育,另外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不切实际地要求学生,尤其还在小学就冠以高尚高大的高标准来严苛要,脱离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和规律。“小学生的基本思维特点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他们的自我意识正在上升,并且处在由具体到抽象,片面到全面综合的过渡期。”然而,连小学也是普遍盛行的教育思想所谓“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要求“热爱学习、立志成才”,老师无外乎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3]精英教育作为主角,多考些分数反而最重要。当然,也就不是启蒙培养具有丰富个性和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教育。“好”意本没有错,但是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这种“抽象”的德育对于孩子无疑是无法理解和承受的,多以应付式的死记硬背。相反,学生道德问题中普遍存在“人生缺乏理想,缺乏信念;对爱国主义精神缺失......价值观念的错位,言行举止的失范”成了莫大的讽刺。

(三)与生活严重脱节

一方面,波澜壮阔的市场经济改革,社会大发展,光怪陆离的世界无奇不有,校园难免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激烈的竞争,信息转瞬即逝,生活多姿多彩而富于挑战。这也就要求我们的学校与社会建立同样广泛的联系,让学生走出“象牙塔”,鼓励走进社区乡村,深入身边实际,体验和发掘生活中随处随时发生中的喜怒哀乐。学生可观可感,教师适时引导,培养他们分辨和判断能力。事实上“由于德育和生活社会缺乏建立广泛的联系,故德育内容显得陈旧、单薄,不足以解释当前复杂的社会现象,也不能解决学生的思想实际,于是德育就成了与现实生活和学生实际不相干的东西,成了“来自天外的声音”,既不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使其认同,更难促使其内化。”[4]

三、德育工作需要秉持的基本原则

就以上德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根本处纠正德育工作中的无意识“盲区”,任何“细枝蔓叶式”的探讨都只是空话。这个“根本”就是原则,就是德育工作中的方向,只有坚持了正确的原则才能准确达到目的。关于这一点,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德育原则的统一意见是:知行合一的统一原则;生活的原则;爱和民主的原则;主体性原则;体验性原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的原则;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的原则。

(一)必须牢固坚持法治性观念原则

这是第一,也是必须首先需要明确的。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对于法律的认识远没有西方社会所理解的那样深刻和具理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法治具有脱离传统“人治”的根本意义。西方的现代文明是写在法制之中的,它的力量犹如《独立宣言》而被视为圣经。因为最初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作为一种无形的、非程序化的人性光芒深藏于人们灵魂之中,转化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而这些原始的道德愿望只有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才能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规范,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良性的社会道德秩序才有绝对的约束力,不仅为少数道德高尚的人所信服和赞誉,而且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信仰和社会成员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法律是道德的起码要求,是道德的底线、是不能踩的“红线”。没有法律作底线,宣扬的那些再完善、再美好的道德最终也不过是说教而已。只有当人们从灵魂上对法律有强烈的敬畏之心,然后才是对违背道德的羞耻感。让人在作出某项行动之前首先去理性地考虑:这样做违不违法?如果人在行动之前想到的是我这样做道不道德,那他就极有可能去做,直至酿成犯罪。试想:对违法犯罪之人,还有什么道德?还讲什么道德?讲什么德育?因此,在现代的社会里,首先必须强化基本的法制理念,让学生首先学法懂法守法,然后才是德育。

(二)必须坚持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协调的原则

“孩子是个性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时期,一般认为:童年是心理和行为形成的敏感时期和关键时期,在0―6岁是自我意识的萌发期、6―12岁是重要习惯的养成期,10岁孩子的性格开始形成,到16岁时形成独立的人格。”再看看“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对于大、中、小学生的德育目标和内容的特殊性明显缺乏界定,可操作性又不强。而具体到每一个人,他们不同的成长经历和身心的成熟度都将决定是否接受一种所谓的道德。因此,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心的自觉接受,从这个角度讲,要求“教师只是价值澄清过程的促使者,持中立态度,尊重学生自己的结论。”对于教师在德育过程中的角色问题,科尔伯格认为,“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鼓励个人发展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的道理推理能力;道德发展不仅是获得一定道德知识的结果,还是个人道德思维方式的质的变迁。”强调对道德行为和现象的判断、评价以及认知上的推理思考,并加以非“定性判断”的引导都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积极的思考能力,减少盲从、被动的人格特点,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同时,积极的认知推理和判断思考也有利于加强对美德体验,巩固成为自觉的行为。因此,在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格独立的条件下,平衡“知”和“行”才可能凑效。把握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认知特点行为规律之间的协调统一,充实德育的具体目标和内容,是目前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实际上,学校在“知”的方面没有预先做到的情况下,学生不“知”,而强调“行”,在学生内外冲突中,“行”则不可能。更何校园德育“行”之又少。哪里“行”呢?回答是走向生活。

(三)必须紧密结合现实的社会生活的原则

世界著名教育家杜威认为:“学校道德和社会道德应当是统一的”,“不能有两种道德原则:一种为着校内的生活,一种为着校外的生活。”[5]可见,校园里宣扬的道德与生活中通行的道德必须具有一致性。现代教育是为现代社会服务的、培养现代人的教育。然而,当世界倡导文化多元化,民主、创造和独立的伟大精神的时候,依然让教师去统一灌输一种所谓的“美德”和一种脱离实际的价值观,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以美国为例,学校没有统一、专门的思想品德教材,也没开这门课。中小学教师传授一般的伦理道德规范、常识,注重的是发展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把它作为德育的中心任务,注重引导和激发。如科尔伯克著名道德两难问题实验“海因滋偷药”中设置的情境一样,让学生自发自觉地踊跃发表见解,并不横加阻拦或加以对错的评判。在道德实验过程中,学生学会了推理,学会了理解,懂得从不同角度的看问题的方法和思维,而不是盲目听从权威的结论。美国学者认为,道德伦理规范的灌输无济于学生道德水准的提高,真正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道德认识,提高道德责任感,培养道德情感。美国学校德育的重要特色是坚定地为社会实际服务,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需求进行,无论是所设课程内容还是所取形式,都绝无空洞教条之处,一切从实际出发。所谓实践就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与社会服务,增强德育的实效。国家则免费供学生参观各色各样的博物馆,开放国防设施,定期进行国防教育。且看美国上下的建筑物,直至一座普通的居民楼,一辆消防车都飘扬着的星条旗就有所感了。德育是贯穿于每个角落,每一个时刻。德育也就融入整个课程(不是我们理解的某一科目)当中,孩子们耳濡目染、亲身亲历,也就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而指望一本教科书,开一门无关紧要的《思想品德》课,不“知”又不“行”的情况下,如何能做好德育工作?

综上,德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道德建设要从娃娃抓起,在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再根据具体的客观的实际落实到发展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意志品质,丰富健全人格上来。坚持法制性、规律性和生活性的三个大原则。只有把德育中的理念性的问题纠正了,德育的工作也就开始朝正确的方向迈进了。

参考文献:

[1]陈志权,等.研究生德育隐性课程建设初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2):60-64.

[2]龙一平,沈绍睿.论美国学校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途径及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探索,2009(6):142-143.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10

21世纪的各国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但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培养需要靠教育。对于我国来说,要确保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就必须重视教育,特别是重视教育中的德育。因为正如俗语所说:“智育不好出次品,体育不好出废品,德育不好出危险品。”一个越是拥有渊博知识的人,如果缺乏应有的德性,那么对社会的危害就越大。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更需要教育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人。而目前德育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本文试图探讨把心理咨询方法与德育方法结合起来,以提高德育的实效性,从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心理咨询方法与德育方法相结合是必要的

(一)重视德育与德育实效性差的矛盾,为二者结合提供动力

我国历来都非常重视德育,但传统的德育的效果总是不佳,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德育工作本身对学生心理世界的忽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而心理咨询在这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心理咨询有利于德育实效性的提高。德育实效性的高低关键取决于能否把外在的社会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体内在的品德。在这个转化过程中,个体的情感、意志、性格等对此都会产生影响。如果个体在这些方面产生心理矛盾、困惑甚至形成心理障碍,就会削弱甚至抵消德育的效果。如果通过心理咨询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就会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有利于提高的德育的实效性。其次,心理咨询有利于德育的科学化。传统的德育方法习惯于“填、卡、压”,难以摆脱德育方法公式化和简单化的弊病,难以做到因人而异。而心理咨询不仅能丰富德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有利于克服德育改造中的某些简单化和成人化倾向,而且运用心理咨询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针对性更强,因此我们可以而且完全应该大胆借鉴心理咨询的原则和方法以提高德育的实效性,保证德育工作的科学化。

(二)心理咨询已成为人们解决思想问题的主要途径,为二者结合提供契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一词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变化,即由传统的无病即健康的认识到生物—医学模式(即认为人体各器官系统发育良好、功能正常、体质健壮、精力充沛并具有良好的劳动效能状态)到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即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提出的健康乃是一种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状态)以及到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面健康观,把心理健康作为健康的重要内容。至此人们在关注心理健康的同时,也把更多的目光投入到心理状态方面,追求心理健康也不再是人们生活的奢侈品,而成为生活的必需。当人们遇到心理问题、心理困惑时,人们寻求解决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而其中的心理咨询就成为一些大学生求助的主要途径。特别是随着大学校园心理咨询热的不断升温,为运用心理咨询方法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提高德育的实效性提供了契机。

二、心理咨询与德育的联系为二者结合提供可能

(一)心理咨询与德育的概念的界定

德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对受教育者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培养他们特定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活动。心理咨询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借助语言、文字等媒介,与心理对象建立一定的人际关系,进行信息交流,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问题与障碍,增进心理健康,发挥自身潜能,有效适应社会生活环境。

关于心理咨询与德育的关系愈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如“平行论”,“取代论”、“并构论”等。我们应如何来把握二者的关系呢?

(二)心理咨询与德育的不同

从以上二者的概念可以看出,他们确实存在着对立的一面,这主要体现在:

1.从理论基础上看,德育工作是以伦理学、道德心理学、德育理论、教育学的基本原理为基础的,而心理咨询是以心理治疗理论、人格心理学、意志心理学为基础的。

2.从二者的具体任务看,通过德育主要使个体具有正确的政治观念,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等;而心理咨询侧重于个性的和谐发展,使个体摆脱消极情绪,在学习、工作及人际关系等方面,调整自己的行为,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3.从价值趋向上看,德育工作中,教育者往往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标准,并通过反复训练使学生形成科学的社会需要的价值观。教育过程中其价值趋向是明确的。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者在充分尊重学生价值观、人生观的基础上,让学生自己作出选择,咨询者应保持价值中立。

4.从运作机制上看,德育是以社会利益为出发点,用符合某一社会、某一阶级的一些规范来约束个体的言行,并为个体的言行提供一种模式,符合这一模式就给予肯定、给予奖励,不符合就给以否定、批评、惩处。而心理咨询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在工作中给学生提供心理健康的标准和模式让学生参照,是让学生在自己接受的基础上改造、构建其内心世界。

(三)心理咨询与德育的联系

尽管德育与心理咨询确实存在着许多对立之处,但这些并不能掩盖二者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其具体体现在:

1.从教育对象上看具有一致性。二者的工作对象都是人,都是有知识、有感情、有独立人格的学生。一方面通过心理咨询可以有效地调整好心理不适,解决心理危机;另一方面通过德育就可以消除由于社会因素对心理健康造成的消极影响。

2.从终极目标上看,具有统一性。心理咨询的终极目标是以人的发展为根本,德育的目标更强调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从道德教育的本质意义上看,德育不仅具有社会性功能,还具有个人性功能,即通过德育不仅能促进社会发展,而且可以使个性充分发展,个体获得自我实现的满足。德育的人文关怀价值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强调对人自身的关注,促进人的发展和完善,已成为德育的新目标。心理咨询具有明显的个性功能,但其社会功能隐藏其中。在工作中,心理咨询并非单纯以个人利益为重,因为各种社会标准影响咨询员的价值趋向和行为目标。所以说,二者在终极目标上是统一的。

3.从促进个体发展看,具有相通性。无论是学校的心理咨询工作,还是德育工作都遵循知、情、意、行这一过程,它们是相互渗透的。因为知、情、意、行的过程中需要许多人格因素如动机、需要、情感、理想等的参与,德育最终要落实到个体的动机、信念、理想、能力水平等一些人格要素上。因此无论是健康人格的塑造,还是良好品德的养成,都是各种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

4.从工作原则和方法上具有相似性。就工作原则来说,心理咨询所遵循的诸如开发潜能原则、 综合性原则、灵活性原则、矫正与发展相结合原则、对来访者负责原则等,是着眼于维护来访者利益。而德育所遵循的原则诸如方向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继承和创新原则、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严格要求与热情关怀相结合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原则等,是着眼于维护集体和社会利益,但在来访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上,具有一致性;就工作方法来看,心理咨询的方法主要有精神分析法、行为疗法、人本主义疗法、认知疗法、催眠法、生物反馈法等,这些方法更强调以尊重和理解为基础,工作的重心是“听”,而德育的主要方法有正面灌输法、说服教育法、榜样示范法、情感陶冶法、个别教育法、修养指导法、批评教育法、实际锻炼法、品德评价法等。这些方法是以示范和社会学习为基础,注重言教与身教,强调灌输与疏导,工作重心在“讲”。

从表面上看两者在工作原则和方法上似乎很少有共同之处,然而深入分析就可发现差异背后有着许多的联系。如心理咨询中的认知疗法与思想教育中的说服教育、正面引导法;行为疗法中的奖惩法、模仿法与思想教育中的表扬与批评法、榜样与示范法;心理咨询中的脱敏法与思想教育中的行为实际法等都颇为相似。

综上所述,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就为我们在实际德育工作中借鉴心理咨询方法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通过本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具体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三、在德育实践中借鉴心理咨询方法探索

(一)适当运用倾听技术弥补德育中说服灌输的不足

在德育过程中,经常用到说服灌输法,即教育者借助于语言把自己所代表的某一社会、某一阶级的观念灌输给受教育者。在此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常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不仅使受教育者的积极性难以发挥,而且极易引起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在心理咨询中通过倾听,就能使咨询师以平等的、朋友的身份对待当事人,能够耐心地倾听他们的呼声、他们的要求和他们对事情的看法,并能理解他们的行为。事实上倾听不仅是为了明了情况,也是为了建立一种和谐的辅导关系,以获得最佳的育人效果。倾听并非仅仅用耳朵听,更重要的是用心去听,去设身处地地感受,不仅要明了当事人通过语言、行为所表达出来的内容,还要知晓当事人在交谈中所忽略的没有表达出来的内容。正确的倾听要求辅导教师以机警和同情的态度深入到当事人的烦恼当中去,细心地注意当事人所做所行,注意对方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如何谈论自己和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以及对所遇问题做出如何反应,还要注意当事人在叙述时的语调变化以及伴随言语出现的各种表情、姿势、动作等。从而对言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本人在德育实践过程中,一方面通过恰当运用倾听技术,对受教育者的内心需求、思想现状了解得十分清楚,也能依据学生当前的思想状况,把德育工作做到学生的心里去,从而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另一方面,通过恰当运用倾听技术,了解到受教育者的独特一面以及他们与别人的关系,使教育对象感受到教育者对他们个性的尊重和人格的关怀,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度,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但要想通过倾听技术达到上述效果,教育者在倾听时要注意:①要专注地倾听。通过自己的表情、眼神等一系列言语行为使教育对象感觉到你在认真听他的讲话,他是值得你倾听的人。②善于运用鼓励和重复语句,这样不仅表明你对谈话的专注,能促进会谈继续外,而且能引导教育对象的谈话朝着一定方向深化。③对听的内容不要急于做出判断,一定要克服德育工作中凡事都要用对与错的标准来评价的习惯倾向。在倾听时,先不要这样进行判断,以便教育对象把自己的思想问题全面暴露出来。

(二)适当运用强化法提高德育中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的科学性

德育中的表扬与奖励是对学生好的思想行为给予肯定的评价,使受表扬与奖励者明确自己的优点与长处,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批评和惩罚是对学生的不良思想和行为给予否定的评价,目的在于使学生克服缺点和错误,帮助学生辨别是非,明确以后努力的方向,然而这种德育方法,如果不能恰当运用,就不能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

心理辅导中的强化方法是系统的运用一些手段去增进学生适应性行为而减弱或消除某些不适应行为的做法。有正强化和负强化之分。它是建立在操作性条件作用原理之上的,在运用强化法时,为了达到强化的效果,非常注重强化的频率,强化物的选择等。这就给我们在德育过程中运用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如下启示:

1.在德育中适度运用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批评与惩罚的实质是负强化,负强化会造成客体某种程度上的心理伤害。因此,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批评与惩罚要适度运用尤其不能经常使用,只有善意的切中要害的,就事论事的和恰如其分的的批评与惩罚才能将暂时的心理挫折变为一种激励力量。否则容易造成学生消极悲观、丧失信心或习以为常、满不在乎。同样,表扬与奖励的实质是正强化,若过多运用就不能使学生感到光荣,也容易使学生不重视,视为无足轻重。

2.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在德育中表扬与奖励、批评与惩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然而正如运用强化时需要选择强化物进行选择一样,对于奖惩的方式也要进行科学的选择,即依据学生的特点,特别是学生当前的心理需求,选择能最大限度地起到惩恶扬善的方式。

3.适时地运用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根据强化原理的及时性,既对教育对象出现的正性行为或负性行为只有及时地进行强化,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对学生在品德形成过程中出现的行为应该给予及时的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

(三)运用行为疗法中的模仿法优化德育中榜样示范教育法

模仿法就是患者按照别人提供的模式、样板来进行模仿,从而形成相似行为的治疗方法。在运用此方法时,特别强调的是:①给患者提供的示范情景应尽可能真实。同时示范事件的顺序应从易到难,由简到繁,呈循序渐进的过程。②示范者应富有感染力。通常情况下,示范者的感染力越强,模仿者的动机就越强,成绩越好。如果示范者高高在上,非通寻常,即使有杰出的示范表现,也只能让模范者自叹不如,有可望而不可即之感。③对正确模仿行为的强化。模仿并不十分困难,尤其是在有经验示范者的影响下,但要将模仿行为吸收、巩固、融合为个体自然行为中的一部分,就需要给予及时的强化。

从以上所述,可以给德育工作中运用榜样示范法以启发。长期以来德育中运用榜样示范法效果之所以不尽如人意,实质上就是因为没有注意到以上几个方面。因此要提高榜样示范法的效果,一方面要注意对榜样的选择。使榜样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富有感染力,即所选的榜样要与学生的实际相接近,这样不仅能为学生起到示范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能激起学生模仿的动机,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去模仿榜样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对学生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正确的言行、良好的行为习惯及时给予强化,以使这些行为内化为个体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吉红,王志峰.大学生心理健康与调适[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2]王东莉.论思想教育的人文关怀[j].浙江大学学报(社科版)1993,(4).

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11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3)11-0028-05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飞速发展,学校德育面临着各种新的问题和挑战。网络社会、现代传媒、全球化、现代化、价值多元和社会问题等成为当前德育发展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1]。“功利教育”致使德育遭遇冷落,“工具教育”致使德育名存实亡,理论研究的误区致使德育无所适从,教育教学的分离致使德育残缺不全,方法途径的单调致使德育功效甚微,管理体制的分治致使德育步履维艰。我国当前德育正处在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已严重地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摆脱德育的困境,党和国家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党的十提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许多专家学者也试图探索一条既切合中国文化与国情,又尊重人的本质和教育规律的德育理论与实践之路。服务德育正是这一大胆的尝试。服务德育是一种新的德育理念,也是一种德育方法。服务德育就是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从而帮助和促进学生综合道德素质生成与发展的活动和过程。服务德育有着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其运行机理、实施策略与传统德育有着本质的不同,是学校德育新思维。

一、服务德育的概念与内涵

什么是服务德育?服务德育,是指教师根据学生身心不断发展的需要和一定社会的要求,在充分尊重人的本质和教育本质的前提下,采取言传、身教等多种方法,通过课程教学、实践活动、生活交往、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养育等途径,为学生提供一种不断得到改进的教育服务,以帮助学生生成和发展良好品德素质的一种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活动和过程。[2]首先,教师是“提供教育服务者”,是导师,是帮助者;而学生则是“教育服务的接收者”,是具有“顾客”身分的人,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教”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活动和过程。

第一,服务德育的依据有二:一是学生自身发展需要,二是社会的要求。这两种需求都是持续不断发展的。这两者实际上是“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观的有机结合。教育是优先满足社会还是个人需要,这一问题在师生关系上表现为教与学的关系。本人以为,在教育中学生与学生的“学”永远是核心,这是因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是学生综合素质(包括综合道德素质)的发展。

第二,服务德育还有两个前提,即“充分尊重人的本质和教育本质”。我们知道,教育是为了人的教育,因此教育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充分尊重人的前提下进行,即“以人为本”。换句话说,实施“以人为本”的教育才能真正地反映教育的本意,才是真正的教育。这两点既应该是学校教育的前提,也应该是德育的理念。

第三,“采取言传、身教等多种方法”,这是服务德育的方法。服务德育方法,是指为实现德育目标、达到德育目的,教师依据德育基本原则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时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以及学习者在教师的帮助下,在自我教育活动和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服务德育的方法是在德育原则指导之下,由“教师采用的具体德育方法”和“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构成的德育方法体系。

第四,“通过课程教学、实践活动、生活交往、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养育”,这是服务德育的途径。服务德育途径是指,教师在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与学生在接受德育服务并生成和发展综合道德素质的活动中,客观上须经历的路径或渠道。除上述途径外,服务德育的途径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德育往往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方能奏效,要适时发掘和有效利用才是。

第五,“提供一种不断得到改进的教育服务”,这是服务德育定义的核心。在服务德育中,学校和教师所做的一切,包括教师的“教”都是一种教育服务的表现。学校和教师的中心目的就是为学生的各方面素质的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动态适宜的条件和环境,这一条件和环境要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与变化持续不断地得到改进。服务德育最能体现当今倡导的“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第六,“帮助学生生成和发展良好品德素质”,这是服务德育的目标,也是服务德育的目的。这里使用“帮助”二字,体现了对学生“学习主体”的认可,是对人的本质的最大尊重。就教育而言,不管学校条件多么好,也不管教师的水平多么高,这些只是外在的条件,即“外因”,而学生素质的发展关键在于学生的自身,即“内因”。正如所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为学生持续不断地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动态适宜的条件和环境,提供这些“外因”条件,即“教育服务”,就是学校和教师的任务与职责。

第七,“有意识和无意识”。在德育活动过程中,教师的施教活动多数情况下是有意识的、自觉的、有目的的,但有时也是无意识的、非自觉的和无目的的。前者主要表现在教育教学中;后者主要表现在“隐性课程”的实施中,特别是教师的举止言谈中。这正是教师榜样的特殊作用。道德观念、道德思维、道德行为等更多的是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而有意识的、自觉的、有目的的自身体味、价值澄清、价值判断等等则更多地发生在课堂之中,而且也常常是“有意”与“无意”二者参半。承认德育的“无意识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引起我们对隐性课程的重视,从而设计、开发、控制和利用好这一在德育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又是一把“双刃剑”的隐性课程。在德育的概念中,我们迄今仍不承认德育的“无意识性”,这正是我国当前德育理论的突出问题。

第八,“一种活动和过程”。服务德育既是活动,又是过程。“活动”好理解,但“过程”与平时所说的不尽相同。“过程”是指“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3]。在德育中,教师既要重视对活动本身的控制,又要注意将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进而杜绝中间任何环节出现不规范行为;对学生来说,在整个德育过程中则表现为接受服务、自身体味(道德认识)、价值判断(道德判断)、价值澄清、内化接收、形成思想与品格(道德发展)、行为体现(道德行为)以及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持续改进等活动过程。

二、服务德育的理论基础

教育服务理论,早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基本的教育观念,这从几位教育家对教师角色的界定中就足以窥见一斑,如罗杰斯认为教师是“促进者”,蒙台梭利认为教师是“指导者”,杜威认为教师是“看护者”,列奥·施特劳斯把教师比作“农夫”等等,这些实际上就是教育服务思想。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有关教育产品的规定,正是教育服务理论的具体体现。服务德育作为一种德育理念和德育方法,有着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服务劳动价值论是教育服务理论的基础,服务产品理论是教育服务理论的支撑,西方的“学生中心论”是服务德育的思想基础,而我国的人本教育思想也处处洋溢着“以人为本”、“帮助学生自主创新性学习与自我教育”这一服务德育的基本思想。

1.服务劳动价值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研究到服务领域时,曾多次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动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本身有使用价值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如,“有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的,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例如,学校教师的服务(只要他是‘产业上必要的’或有用的)、医生的服务(只要他能保持健康)保持一切价值的源泉即劳动力本身——购买这些服务,也就是购买提供‘可以出卖的商品等等’,即提供劳动能力本身来代替自己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或再生产费用”[4]。学者王述英认为:“服务劳动是生产性劳动,是社会财富和价值的源泉,这是服务价值论的新概念;服务的价值创造过程有其特殊性;生产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服务经济领域,是劳动价值论的深化,是经济学的一场革命。”[5]劳动价值论的拓展使教育服务价值得到理论升华。

2.服务产品理论。服务产品理论产生于北美和欧洲等工业发达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趋于成熟,90年代中期传入我国。服务产品理论认为:第三产业(广义服务业)以提供非实物的服务产品(服务)为特征。它和提供实物产品的第一、二产业一样都是生产性行业,同样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一理论把生产的范围从生产实物产品的第一、二产业扩展到生产非实物服务产品的第三产业,扩展了传统的生产观,也是对我国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补充和完善。根据服务产品理论,教育作为第三产业,教师从事的劳动是生产教育服务产品的劳动。有的学者就用服务生产理论分析高校培养过程。[6]将教育看作一种“服务”,学校各项工作就构成了服务链,最终由教师将一种优质的教育服务提供给学生,供学生自主创新性学习和自我教育。“教育是一种服务”的观念在国际上早已流行,并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运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于1954年提出的公共产品理论对教育的研究,米尔顿·弗里德曼(Friedman,M)、F.A.哈耶克(F.A.Hayek)等人的“学券”方案和主张,这些都说明在许多学者的心目中教育就是一种服务。

3.西方近代教育的“学生中心论”。近代西方教育家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培尔和斯宾塞是“学生中心论”的代表,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阐述了教育应以学生为中心的理论。角度不同,但殊途同归。卢梭主张儿童天性的自然发展决定着德育的内容和方法;裴斯泰洛齐强调德育应以儿童的活动和经验为基础;福禄培尔注重儿童的“内心”在儿童品德发展中的作用;斯宾塞倡导儿童的自我教育。他们都认为德育必须从儿童的天性出发,儿童是德育的中心,教师处于从属地位,因此,他们的德育理论都是德育的学生中心论。

4.现代欧美教育的“学生中心论”。意大利著名教育家玛丽娅·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提出了生命力自发冲动学说。她说“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环境无疑在生命现象中是第二位的因素,它能……助长和抑制,但它从来不能创造”。[7]在蒙台梭利看来,传统的道德教育压抑了儿童的自发冲动,“成人通过他的不断的监督,无休止的教训和专横的态度扰乱、阻挠儿童的发展。儿童心灵深处所萌发的一切善良力量就这样地被窒息了”[8],教师“必须信任他们内心的潜在力量”。教师的主要工作应该是为儿童提供适当的环境和指导,“教师”的名称应改为“指导者”。美国著名教育家、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反对传统教育从“上面”或“外面”对儿童施行强迫教育,使教育成了“外铄”的东西。他鲜明地提出“儿童是中心”,教师不是指挥者、向导,而只是看守者、助手。他认为把教育的中心从教师转移到儿童身上,是教育领域的“哥白尼革命”。

5.当代心理学家教育的“学生中心论”。心理学家对心理的研究,大多要涉猎道德教育。一般来说,他们都重视儿童道德能力的发展,多数是教育的学生中心论者。当代心理学家中教育的“学生中心论”者都主张德育应以学生为中心,依据儿童道德发展规律,促进其潜能的发展,反对用盲目灌输道德观念等外在的力量促进儿童的道德发展。当然,各学派也有自己的特色,成熟论强调儿童善良品德的自然成熟;存在主义注重学生的自由选择和自我教育的作用。罗杰斯把心理疗法引入教育领域,提出要充分信任和尊重学生的“非指导性”的德育方法,他认为教师只能是一个“促进者”;皮亚杰和柯尔伯格提出道德发展阶段论,强调道德认识水平的自身发展;而价值澄清学派却重视学生的道德动机和“道德冲突”对道德认识、信念和行为习惯形成的重要作用,强调发展学生的道德意识以及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

可见,服务德育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实际上,教育服务的思想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如孟子和周敦颐从性善论出发,主张道德教育要以学生为本,以个人自身的道德修养为主,教育要保存和发扬人天生的善端,因势利导,使其达到“自得境界”,成为与天合一的“君子”;春秋战国时期,道家的老子和庄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嵇康以及中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都从崇尚自然的教育思想出发,提出了德育的“人本”论。宋代的陆九渊和明代的王守仁从“心学”出发,提出了德育的“人本”论。这些理论都饱含着教育为学习服务的思想。

三、服务德育的基本特征

服务德育不是把教师与学生对立起来,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看成一个活动的两个方面,而是把教师和学生看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把“教”与“学”看成两个不同的问题和两个不同的活动与过程。这样,既符合教育本质及其规律,又最大限度地尊重了人的本质。服务德育是一种德育理论,它不同于所谓的“大德育”(五大内容的德育),也不是“小德育”(狭义的道德教育),其理念、目的、目标、原则、途径、方法、内容以及运行机理等都具有自己的特征。

首先,为学生提供德育服务是学校德育的本质内涵。服务德育中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根据组织功能学原理,把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都看作是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活动和过程。把教育工作者看作“提供教育服务者”(服务者)、“导师”、“帮助者”、“促进者”,而把学生看作“教育服务的接收者”、“学习者”、“顾客”。学校德育就是教育工作者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以帮助和促进其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的生成和发展的活动和过程。

其次,服务德育的目的是真正可测量、可实现的。“为学生综合道德素质的生成与发展提供持续改进的服务,让学生满意”是服务德育的直接目的。这一目的既可测量又可实现。“为帮助学生生成和发展社会(包括家长、用人单位、国家等)需要的某种品格服务,让社会满意”,是服务德育的间接目的。间接目的是通过学生,也只能通过学生才能实现。服务德育目标是可测量可实现的目标。“为学生提供德育服务的质量预先设定的标准或要求”,这就是学校德育的直接目标,这一目标是实实在在的,是可测量且可实现的。“学生综合道德素质的生成与发展”,“社会、国家需要的某种人才的品格生成与发展”,这是学校德育的间接目标,这一目标只能通过学生,并且由学生来直接实现。服务德育原则是牵动学校德育工作的魂,是在帮助学生生成和发展良好道德素质的活动和过程中所遵循的准则。教师应遵十大德育原则,即服务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灵活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过程方法原则、生活性原则、情感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一致性原则、持续改进原则。这些原则突出地强调了教育工作者的“帮助”与“促进”作用。

第三,服务德育方法是各种方法的适宜优化和有效运用。服务德育方法,是指为实现德育目标、达到德育目的,教育工作者依据德育基本原则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时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以及学习者在教育工作者的帮助下,在自我教育活动和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手段与程序的组合。服务德育的方法是在德育原则指导之下,一个由“教育工作者采用的具体德育方法”和“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构成的德育方法体系。服务德育“有法,但无定法”,方法无对错之分,只有妥当与否之说。因此,方法要因时、因地、因情而不断调整与持续改进。服务德育途径是客观存在的,要适时发掘与有效利用。服务德育途径是指,教育工作者在采取适宜的方法向学生提供德育服务与学生在接受德育服务并生成和发展综合道德素质的活动和过程中,客观上须经历的路径或渠道。德育的途径很多,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德育往往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方能奏效,要适时发掘和有效利用才是。

第四,服务德育内容是一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实质性媒介物。就学校和教师而言,既然学校的产品是“教育服务”,那么作为德育的内容,只要对学生的综合道德素质的生成与发展有利,只要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学校都可以提供。服务德育的内容十分丰富,由不同的内容模块构成。笔者认为,我们对实施所谓“大德育”的担忧,实际上出于一种传统教育思维的定势,即我们始终把教师摆在“主体”的位置,而把学生放在了“客体”的位置。并在此基础上对德育的概念等进行定义,做出理解。当然这样理解“大德育”就会有问题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把学生看成是学习的主人(学习者),把教师看成是“服务者”、“帮助者”,把学生的学看成是“在教师的帮助下的自主创新性学习和自我教育的活动和过程”,把学校的产品看成是“教育服务”而不是看成学生等等,我们就会发现对“大德育”的担忧是杞人忧天。可见,从这一意义上看,实施“大德育”还是“小德育”的争论与担忧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因为这一争论关注的是德育实施的内容,而不是德育本身。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如何冲破传统教育观的束缚,还教育以本来面目,还德育以本来面目。

总之,服务德育,是“以人为本”教育的具体体现。鲁洁教授指出:“以人为本的道德教育是一种赋予人自身以发展动力的教育,而不是使人只是受动于社会、受制于客体。”[9]因此,“教师要转变角色意识,从真理的‘权威’、道德的‘法官’中走出来,把自己当作一名倾听者、思想者、求知者、对话者”[10]。实施服务德育,才能真正把学习的权利、学习的快乐、学习的自由以及人格尊严还给学生,才能帮助和促进学生良好道德素质的生成和发展。学者陈健翔、王松涛认为:“新教育作为一种新质,作为一个新生命,与过去教育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通过帮助个体的学习,来促进个性的发展,而以往的教育则是直接地进行人的培养或塑造。”“我们断定,所谓新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它具有了前所未有的鲜明的服务性质,它是为学习服务、为学习者服务的。”[11]可见,服务德育就是本真的德育,它代表着未来德育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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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原则与德育方法篇12

教学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发展永恒的主题。思政治理论课是我国大学生的必修课,担负着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使命。制定科学完善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是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当前研究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既是评价工作的基础,又是评价工作的核心,没有指标体系,评价工作就会无从入手。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必须明确“谁来评、评什么、怎样评、如何评”的问题。现将近几年来我国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情况作一综述。

一、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意义

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是以一堂或几堂政治课的教学作为评价对象,依据教学目标和评价标准对教与学的水平和效果进行价值判断,进而帮助师生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明确今后改进的方向的过程。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可以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师生获得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教学,使教师明确并达到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为学校管理提供一定的依据,促进教学的研究和改革。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有利于转变教师的观念,有利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有利于克服传统评价的弊端。也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对整个教学工作具有导向、鉴别、激励等作用,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念和理论依据

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念有人认为应坚持“以师生的发展为本”,坚持评教与评学相结合、突出评学,坚持可操作性。有人指出在评价功能上侧重学生的发展,评价依据转向结果与过程并重,评价主体向多元化转变,评价内容要全面,评价方法要多样化。

关于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论依据一种意见认为心理学从知、行、情、意四大要素研究分别形成的四大学习理论:认知主义、行为主义、人本主义、建构主义为课程评价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有多元智能理论、建构主义理论、后现代主义理论等。

而国外的教育评价理论有:1、价值澄清理论学派。以路易斯・拉斯、梅里尔,哈明、悉尼・西蒙和基尔申・鲍姆为代表的价值澄清理论学派,对课程的评价,反对说教式的教育方式,认为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帮助学生澄清、发展他们自己的价值观而不在于把教师的价值观念教给学生,因为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里,何者为善,何者为正确,何者是有价值的等问题常常令青少年感到困惑混乱,学校和老师就应该帮助他们“澄清”价值。“澄清”价值是评价课程效果的主旨。2、认知发展德育课程理论学派。以柯尔伯格为代表的认知绉发展德育课程学派,在对价值澄清理论的批判反思上,提出了“新苏格格拉底法”、“公正团体法”课程实施方法。“新苏格拉底法”主要是编制制各种各样的道德两难故事情境吸引学生,让学生在充满情趣的道德情境中锣进行思考、探究和选择,使道德理念得以内化。教师的任务就是要创造机扎会让学生思考,促进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从低级发展到高级。“公正团体法”把学校和班级作为师生共同管理的“公正团体”,教师是这个团体的成员和学生道德发展的引导者,学生可以民主地评价教师,并向德育教师提出十条建议与要求作为评价教师的内容。可以说,认识和发展是这一理论的评价取向。3、价值教育德育课程理论。该理论主张课程要设计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战争与社会、家庭、教育、职业、财产、法律、种族等)作为课程内容,并让学生讨论、找答案;课程实施注重利用视听材料和多媒体教学设备;学生学习以分组讨论为主,教师扮演“中立”角色。所以,主张价值中立成为价值教育理论的评价取向。4、体谅德育课程理论。以英国道德教育学家麦克菲尔为代表,他反对道德教育中那些过于理性的方法,主张道德主要靠理解和体会而不是靠教授;他还根据《英国学校道德教育课程的方案》,以“教学生如何关心”为主线,以生动活泼的形式,编制了一套寓理论、游戏、思考和行动于一体的系列德育教材《生命线》(LifeLine)。所以,注重情感体验成体谅德育课程理论的评价取向。5、道德教育的社会行动课程理论。美国教育家弗雷德・纽曼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道德教育的社会行动模式。在道德品质的知、情、意L信、行的结构中,弗雷德・纽曼更重视道德行为的养成,他认为,一个有道德的社会成员,应具备三种环境的胜任能力:物质的胜任能力即对物体的影响力,人际的胜任能力即对人的影响能力,公民的胜任能力即对公共事物影响的能力。道德教育应该注重公民的社会行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社会行动中训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所以,注重道德行为效果是道德教育的社会行动课程理论的评价取向。6、完善人格道德教育课程理论。主要代表人是托马斯,里考纳,托马斯・里考纳是美国当今较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他曾担过道德教育协会主席。里考纳认为完善的人格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方面,这三方面实质是知善、欲善和行善,而且三方面是道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道德认识由道德意识、领会道德价值观、理解别人、道德推理、作出道德决定、自我反思等几个侧面构成;道德情感由良心、自尊心、同情心、热爱真善美、自我控制、谦虚几个侧面构成;道德行为则由道德能力、意志和习惯组成。他认为尊重和责任是学校公共道德的核心,诚实、公平、忍让、谨慎、自律、助人、同情、合作、敢、民主是学校应该传授的价值观。提出了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中,学校程应承担完善人格教育的10条理由,并提出了12条道德教育的途径。7、实用主义道德教育课程理论。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极力强调道德才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力量,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实施方面,杜威首先主张把学校办成雏形的社会,学校的的道德教育应具有社会性,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等都具有社会性。杜威对课程的评价有鲜明的态度和观点,主张“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社会实践法,反对用背诵道德条文的方法进行道德教育的课堂灌输法。

三、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遵循的原则

由于各人在价值观、知识观、教育观以及人生经历经验的不同,人们对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应遵循客观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指导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有人认为应遵循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有人认为应遵循评价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原则、教学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优化整体的教学评价指标系统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有人认为应遵循导向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在确定评价指标筛选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相关性原则、完整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精确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有人认为应坚持效用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可行性原则。也有人提出发展性原则、认知和非认知相统一的原则、科学方法和人文方法相结合的原则。还有学者认为必须遵循思想政治性、科学性、全面性、个性化和实效性等原则。

广西大学的陈洪涛博士认为方向性与价值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客观性与公正性相结合的原则;系统性与层次性相结合的原则;动态性与静态性相结合的原则;阶段性与总结性相结合的原则;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结构与功能有机统一的原则;

四、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

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到底可以确定哪些评价内容,建立怎样的指标体系,至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多数教育专家从教育评价的模式出发来确定评价内容。如有的从行为目标模式出发,将评课内容分为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任务、教学结构四项;有的从CIPP模式(C表示背景评价,I表示投入评价,P表示过程评价,P表示成果评价)出发,将评课内容分为教学准备、教材处理、教材的讲解、教学程序、教学效果五项。也有人认为,课堂教学评价应包括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结构、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包括对知识目标的评价,对能力目标的评价,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即三维目标并重的评价方法。有人建立了“以学评教”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不仅关注教师,更重要的是学生;不仅关注知识结论,更重要的是知识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不仅关注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良好的态度情感与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对学生认知、思维、情感等方面的发展评价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有人认为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包括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两部分,两者各有侧重,但又相互交融,不可截然分开。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包括评价项目、评价要点、教学特色、评语和评价等级;对教师的评价包括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师基本技能;对学生的评价包括自学与质疑、合作与交流、自结与反思。

五、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评价一节课大致可按以下步骤进行:1.听课、记录;2.召开评议会;3.听课人根据课堂教学评价表评分。对于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一种意见认为:目前课堂教学评价已经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他评与自评相结合等方向发展。主要方法有量表法、单项教学技能评价法、课堂教学即时评价法。有人采用等级评定方法,认为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财日常教学的形成性评价,评价对象是一节课。采用模糊评价的方法,评价等级共分为A、B、C、D四级。等级评定办法由基本等级评定办法和特色表现升级办法两部分组成。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有: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评价、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评价方式的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真实性评价、表现性评价、情感评价)。有人认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方法有:量表评价法、综合比较法、网络评课法、庭辩式评课法、“行为跟进式”评课法。近两年出现了不少新的评价方法,如档案袋评价法、教学评价记录卡、课堂教学中即时评价等。有人提出自我评价法、专家评价法、行政评价法、档案袋评价法、问卷调查评价。有人提出要采用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以教师自我评价为主,学生、同事、学校领导等共同参与评价。还有人采取自我评价、学生评教、家长评价、同行评议、观察与会谈、档案袋评价法等多种途径来进行课堂教学评价。

六、对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研究的思考

课堂教学评价的主体与客体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课堂教学评价的研究也不会停止前进的脚步。对未来的课堂教学评价,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如:1.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评价的理论研究,提高理论的本土性和实用性;2.明确各级课程评价主体的职责,多层次参与评价;3.建立系统的合理的课程教学评价机制,实现评价关系的民主性,比如,设立社会评价中介机构等;4.拟订多维度的课程教学评价指标;5.丰富的系统的课堂教学评价数据库;6.切实改变课堂教学评价中的不利现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突出实效性。如过度注重结果导向、由上而下的外部评价、评价目的模糊、评价结果未能善加利用;7.通过完善制度、革新观念和创新方法,走出课堂教学评价的两难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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