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2-10-12 08:38:10

项目合同论文

项目合同论文篇1

1.前言

经验一再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中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须坚持按国际通用条款管理项目,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管理项目,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以法治理念为基础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灵魂。项目管理要贯彻合同管理理念,以信息管理为手段,协调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有效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

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问题包括: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未来。

2.合同管理的前提--重合同

时代呼唤法治。法治有治,有小法治。小法治的集中体现就是“合同之治,契约之理”。

在建设工程中贯彻法治理念,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是世界贸易组织平台上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条件的唯一选择。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按照国际通行的程序和惯例,通过国际性招标选择、雇用具有法人地位的国外承包商或国内外承包商联营体实施的工程。凡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大型工程都可能是国际工程)推崇建设合同为“建设宪法”,以合同管理为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最集中、最有力的例证。对中国建设领域来说,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必须练就精纯的“合同管理”理念,在“重什么样的合同,怎样重合同”这些基本问题上下大功夫。

3.合同管理的价值--提高核心能力

建立“以业主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以施工为主体,以监理为保证”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力的促进施工企业建立“以适应市场为先导,以项目管理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产管理为主体”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施工企业核心能力和相应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4.合同管理的基础--优良的合同

4.1优良的合同

法治的首要前提是制定良法;合同之治,契约之理的首要要求是成立优良的合同。良法要全面、严密、适变、通达;优良的合同也应全面、严密、适变、通达。

4.2“FIDIC合同条款”

现在已经存在一种典范的标准化格式合同--1913年在瑞士洛桑成立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字母简称FIDIC,FederationInternationaleDesIngenieurs-Conseils,)历时40余年,广泛借鉴,兼收并蓄,集思广益,融会贯通国际性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而创造的“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FIDIC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孕育40余年,于1957年1月首版,现已发展到第五版。“FIDIC合同条款”时一种辩证的合同条款,拥有坚实的思维基础,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格式合同条款,很值得借鉴。

“FIDIC合同条款”的通用条款(generalconditions)、专用条款(ConditionsofParticularApplication)比较:

--内容上。通用条款,表达类级共性(目的、权力义务,责任奖罚、监督、裁判);专用条款,明确个级共性(类级共性的具体形态),补充个性。

--存在上。通用条款,任何一个具体合同都不做任何修改的包涵这一部分;专用条款,进一步明确通用条款中较为不明确的部分,补充特点。

--关系上。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者内容一一对应,条款号相同。二者体现了“个别-一般-个别”的个类辩证谋划方法。

--适用上。严格的法治形态,合同之治,契约之理,规范化、标准化。总体上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结合适用,如二者冲突,优先适用专用条款。

4.3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

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FIDIC合同条款”--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即2000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00年2月23日,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水建管(2000)62号)指出:

“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切实保障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工程招标投标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现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范本》),并对《范本》实施做了相关规定。

·“各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合同条件》应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应用,《范本》的其他文件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参照使用,但不得违反《合同条件》中所确立的或隐含的公正、公平原则。若编制的上述文件内容与《合同条件》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以《合同条件》为准。

·“《合同条件》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

“1.“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2.“专用合同条款”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3.除《合同条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编号的条款外,“通用合同条款”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得更动。若确因工程的特殊条件需要变更“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时,应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报送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管理应按水利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发包人应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工作。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公正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我国当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为确保工程按合同计划顺利开工建设,发包人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预付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承包单位带资承建。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由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时通过编制工程的施工规划和资金流予以科学测定。其预付款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第一次预付款金额应不小于预付款总金额的40%。

·“除某些小型工程设备(如观测仪器)可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外,永久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和施工设备原则上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今后为避免材料供应方面的责任交叉而增加合同管理的复杂性,不宜由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后向承包人供应。若确因工程的特殊需要,发包人可指定材料的供应来源。而由承包人直接与供货厂家签订合同,但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指定材料供应来源的相关责任。

·“发包人应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价格调整问题,原则上应采用《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应按合理分担价格风险的原则确定可调因子、定值权重系数和变值权重系数。若确因工程的具体情况难于采用《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详细规定双方可接受的科学操作的调价办法。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和索赔等均属合同有序管理的正常范畴,应认真按《合同条件》规定的程序公正、公平地及时予以处理以避免问题积累而增加后处理的难度。对于索赔事项还应及时作好当时记录以利于监理单位作出公正的决定。

“《合同条件》吸取了国际和国内一些工程解决合同争议的经验,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应建立合同争议调解机制,当监理单位的决定无法使合同双方或其中任一方接受而形成争议时,可通过由双方在合同开始执行时聘请的争议调解组或行业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寻求争议的合理解决。

5.合同管理的主体--监理工程师

5.1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

法治倚重法治监督。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倚重第三方(如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均为平等主体,第三方的介入,有利于维持其关系的平衡,促进双赢局面的出现,实现合同的个体利益目标和公共利益目标。

“FIDIC合同条款”确立的模式就是由项目业主分别与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方面签订独立的合同,同时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合同管理,也即,既要有一个比较公正和严密的合同,又要有一个第三方(如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FIDIC合同条款”的多数条款涉及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把监理工程师置于合同管理的主导地位,从而使项目业主有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商务和社会活动上。“FIDIC合同条款”要求“工程师行为公正”,即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基于事实按照合同自行做出决定,不偏袒合同任何一方。“FIDIC”推荐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之间按照《业主和咨询工程师之间协议书国际通行规则》签订合同。

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即2000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确立了与“FIDIC合同条款”精神、方向一致的模式(尽管存在一定差距)。

5.2监理工程师的主导地位主要通过信息管理予以保障

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主要通过信息管理有关规范予以保障。简单的说,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合同管理有关信息的合同意义和合同效力起决定性作用。

比较典型的规范条款有:

--(2004010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规定(第37-38页):

“6.7.3通知与联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其他人的联络应以书面文件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但事后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予以书面确认。”

“6.7.4文件的传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文件应按照下列程序传递:

“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文件均应报送监理机构,经监理机构审核后转报发包人。

“2)发包人关于工程施工中与承包人有关事宜的决定,均应通过监理机构通知承包人。

“2所有来往的文件,除书面文件外还宜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3不符合文件报送程序规定的文件,均视为无效文件。”

--水利部水建管〔1999〕765号文件的《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第8.3款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查证:没有),承包人只从总监或8.1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水利部水建管〔2000〕62号文件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GF-2000-0208)第7.4款“监理人的指示”规定:“(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查证:没有),承包人只从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水利部水建管〔2000〕47号文件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GF-2000-0211)第7条规定:“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5.3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仍然需要大力维护

在中国的建设项目中,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仍然需要大力维护,这关系建设项目一整套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关系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切身利益。须知,维护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就是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切身利益。倘若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经常被无端轻贱,发包人怎么要求其提供良好的服务,承包人如何依靠其主张自身的权益。

5.4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建设

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建设是重大问题。黄委主任李国英1998年1月16日的文章《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就监理工程师指出:“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反复证明,选择一支称职的监理工程师队伍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重要前提。……不仅要学习工程建设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掌握合同知识,熟悉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标准合同条款和国际惯例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熟练地掌握英语。……具备熟练的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这些观点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学习,努力增进自己的能力。

有的项目业主一方面支付监理费,另一方面又不倚重监理工程师,固然有不明智的因素,监理工程师能力不强,满足不了其要求也是重要原因。对此,监理工程师界应引以为戒。(2004010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规定:“1.0.9监理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此要求,知可而为,持续改进。须知,有为才能有位。

6.合同管理的焦点--合同索赔

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重视违约索赔。黄委主任李国英指出:“必须正视这样的客观现实,在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目标是相反的,业主希望为获得工程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中的一切问题都将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我国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实施的索赔管理应着力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后继法规、合同变更和不利的自然条件。”此论值得深思。如果能熟练运用违约索赔手段,一定能最大限度的消灭违约行为。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甲乙维护,监理主导,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项目合同管理,应注意几点:建设项目各相关方应理解项目合同,活用项目合同,应严格按照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积极适用有关法律规范和约定,应善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违约救济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应注意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不宜只是泛泛地说“根据合同”应该如何,这种原则性的提法缺乏说服力,国际上早就没人可以接受,国内可以接受的人也越来越少;一定要引据具体的项目合同条款,明确指出与问题有关的条款号,并尽量引述条款中原文的说法,有时还需同时引用几个条款,进行相互间的交叉论证(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进行严密的论证,以致表面上看显得烦琐,应该是项目合同管理真正出现的标志)。

7.合同管理的未来--方兴未艾

项目合同论文篇2

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建筑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与此相应的政府经济与市场管理手段在不同权力层面和区域上存在着参差不一的情况,造成了其内部新的政策取向和现行法规体系之间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施工企业的管理跟不上形势的需要。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自觉运用法律,加强调查研究。现代企业一系列科学管理活动能够有序、有效的运行,一个重要的保证手段就是守法、依法;加强调查研究能避免或减少风险投资。施工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要随着政府法律法规的完善而不断提高。首先领导要重视,这是关键;其次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有制度才有约束,才有章可循,才能规范人的行为;第三要落实专职人员,有了人行为才有主体。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一个过程管理,在这个过程管理中,要有法律意识,法制观点。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1施工企业自觉运用法律的必要性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深刻转变,建筑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结构逐渐形成,与此相应的政府经济与市场管理手段在不同权力层面和区域上存在着参差不一的情况,造成了其内部新的政策取向和现行法规体系之间的矛盾。矛盾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政府或施工企业对待或适应新的市场机制的要求和难度,另一方面使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所背倚的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变得难以预测和把握,使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过程越来越成为一项法律技术很强的活动。还有,一些施工企业本身合同管理跟不上形势的需要,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时显得手忙脚乱。自觉运用法律能充分保证施工企业实现预定的经济目标。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是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签订的,这就使合同中规定的权力、义务对合同双方都有了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能违反合同,损害对方利益,从而为施工企业要实现的经济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自觉运用法律能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现代企业的一系列科学管理活动能够有序、有效地运行,一个重要的保证手段就是要守法、依法。这些法律法规,既是企业经营活动合法化的保障,也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准则。学会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进行管理,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2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资信调查在阶段签订合同过程中之所以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是因为工程承包合同已具有风险投资因素在内的复杂的经济合同;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抢市场、争市场,急于求成盲目承揽工程而忽视对业主的资信调查或资信调查不够深入的现象很多;建筑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主体间商业信用不规范,市场欺诈行为大量存在。因此,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很有必要。企业可以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工商、税务、政府招投标交易中心、银行等部门获取信息,弄清事实真相。

3领导重视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工作前提施工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合同,减少及防止出现合同纠纷,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及信誉,从企业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到具体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都要十分重视,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四级安全管理网络。总经理主营总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分管副总负责各自辖区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办事处及项目部设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领导需经常对员工进行合同履行意识和管理意识的教育,做到各部门对合同管理意识逐步增强。制度健全。建立一整套的合同管理制度:1)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2)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制度;3)合同审批权限制度;4)合同示范文本制度;5)法人委托制度;6)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7)合同台帐、统计、记录、档案管理制度;8)合同法规学习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行为,对所订合同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人员到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培训,做到管理人员掌握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现行《合同法》调整了对无效合同确认的范畴;增加了防止合同欺诈的规定;完善了违约制度;增加了效力代订合同等等。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等设专人保管。签订好的合同及时归档。

4注重合同签订前的评审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都已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7.2.2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中规定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并应确保:A)产品要求得到规定;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的要求已予解决;C)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以上术语用于施工企业就是要求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一定要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兵书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调查了对方的情况,也要了解企业自身的情况。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即企业的机械、人员、前期垫付资金能否到位;对合同中关键条款是否能接受。如工程款支付时间、比例;违约条款。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为了得到工程项目,对发包方违约条款不注明,或者发包方自定格式条款,对己方违约责任含糊不清。施工企业应尽量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且尽量引用通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比较客观、公平地表示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之,施工企业合同评审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它是把好合同管理关的第一个关口。

5在工程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项目部是工程一线,能直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变更情况,也是合同信息最全面的来源地。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记录下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地将合同履约情况反馈到合同高层管理中心,并迅速作出决策。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合同分解和交底制度、合同信息反馈制度。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了解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都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的合同分解,层层合同落实到人,使各小组能尽心尽职,及时记录下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动态。信息是合同管理工程师的眼睛,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其每天的合同实施情况及合同变更情况报送到合同管理工程师处,使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决策。在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搜集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记录、工程图片、变更洽商等重要资料,既为合同争议准备证据,也为工程索赔打下基础。

6加强施工项目合同的过程管理依法管理,这是施工企业在项目的合同管理中首先应注意的问题。合同条款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法律意义和法律依据,在某一环节稍有大意,或因种种原因未能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去做,就可能造成对方向自己索赔的机会,或是造成对方扯皮纠缠的借口,为日后工程结算或拖欠埋下隐患。项目部组建后,每一位工程管理人员都必须了解合同条款,了解工程的质量等级、工期要求、付款时间和比例等,以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共同履行好施工项目合同。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对每一次洽商都应制作书面文本,经双方签字后保存归档。甲方交付的各种指令、要求及工程例会纪要也应予以保存,以备查证。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所以常会有各种变动发生,如甲乙双方代表或当事人变动,监理人员变更等,都可能造成合同关系的前后矛盾。如果有一套完整的原始档案资料,就能在类似交涉中提供有力证据,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局面。当工程发生设计变更时,施工企业应特别注意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变动和造价变动,以及设计变更对其它方面产生的影响,一但发生这种情况,应及时与对方就设计变更引起的种种变动进行共同认定,防止工程结算时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由于非乙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时,施工企业应及时与甲方做会签记录或妥善保存有关证明材料。如桩基工程常常由于地下障碍物影响而影响施工进度,施工企业要就障碍物尺寸、清理时间、花费机械、人力与甲方形成书面记录。还有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等都要记录其日期及时间,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记好施工日记,对每天发生的情况要有详尽的记载。慎重处理合同变更问题。在较长工期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发生人们事先难以预料的情况,包括签订较多的补充合同或进一步签订变更幅度很大的合同等。这需要施工企业以法律为依据。对因此而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以及变更合同对总合同可能引起的变动做全面的考虑。发生重大变更,施工企业应进行合同再次评审,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对变更条款进行确认。对变更中有侵害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部分要据理力争。重视结算。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在应分阶段及时完成结算工作,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双方发生争议时,不要延误时机,应尽量与甲方协商,明确结算金额,共同请合同认定的审计部门确定。施工企业应紧紧围绕工程结算这个环节,从工程一开始就做好分阶段、分项结算金额的确定工作,尽量避免产生在总结算时双方纠缠不清的局面。重视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安全施工与检查;第21条安全防护;第22条事故处理对承发包方各自的职现都有明确的规定。在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都要引起重视,以免工程结束产生麻烦。超级秘书网

7结束语。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也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作为施工企业不仅要懂法、依法经营,而且要跟上时代的需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水平。我国已加入WTO,国外企业将逐渐深入国内市场,抢占国内市场份额。国外的建筑企业主要以先进的技术力量、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强的融资能力为竞争手段,抢占工程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利润丰厚的项目,承包方式也将以利润较高的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为主。可以预测,我国建筑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将更加严峻。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必须更加注重合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的战备目标。

参考文献

项目合同论文篇3

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持续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必然在项目周期内长时间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还包括招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一般时间持续1—2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时间。

2.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由于石油工程项目规模大,合同价格高,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据相关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误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工程造价的20%。

3.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多、风险大

由于石油管线及站场类项目的复杂性,使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管理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并且许多因素难以预测,不能控制,容易造成经济损失,使合同管理极为复杂、繁琐,也充满风险。

二、石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1.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

石油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决定对某个项目投标之前,要对该项目进行彻底的了解,了解内容大致包括业主资质、项目资金、项目立项、业主需求、资金给付等。在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并决定投标后,为了获得更高的中标率,造价人员首先要对工程所需当地主要材料、劳动力供应数量及价格、社会化协作条件和当地物价水平等做到准确了解、掌握,这样有利于投标书的编制。其次,造价人员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对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文化、法规等进行全面的了解。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研读,因为招标文件中包含业主针对合同总价风险控制方法、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质保金及保修服务条款等等内容分,总承包方掌握这些内容后,就可以从业主的要求出发,编著投标书、确定工程预算,只有符合业主的要求才能中标,签下合同。

2.合同谈判与鉴定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谈判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甲方的谈判,一方面是与供货商或服务商的谈判。以公司瑞丽站项目为例,在与甲方(中缅EPC第五合同项目部)签订瑞丽站桩分包合同时,本着“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态度选择适合我方的合同类型(综合单价),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上与甲方人员多次磋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赢,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沟通。在与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和技术服务商签订现场材料、机械、服务合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细则。坚持做到所有款项的支付都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公司财务,如超过固定金额的支付限额时及时签订相应补充合同。截止2014年5月,公司所承建瑞丽站总图部与业主方共签订2份合同;与分包商签订共计签订合同140份(含10份补充合同),其中技术服务合同5份,材料采购合同125份,租赁合同3份,供电合同1份,加工定做合同1份,其它合同5份。

3.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对合同编号、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标的的规格和数量、交付期限、执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2)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成本控制目前项目进场的所有供应商和服务商都是通过单一采购、竞争性谈判、多家比选等方法确定。作为现场经营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公司瑞丽站项目物质采购定价,服务商比选等工作。选择服务商或供应商在谈价时,严格以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为准绳,结合实际人、材、机的测算后,在保证公司利润的前提下再寻找最优合伙商,最后对合同细则进行谈判。加强与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做好合同内、外工作量的界定,定期到工地巡视并核对。每天归集入场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务单位的工程进度(统计一手资料),为拨付进度款和后期结算提供依据。在施工前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综合单价,定期将目标综合单价和实际综合单价定期对比、分析、如出现偏差,及时制定方案纠偏、通过现场精细化管理,准确收集数据分析进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3)签订补充合同瑞丽站项目特殊性、施工和设计同时进行等原因,前期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到位,加上石油单位合同定理繁琐,为不影响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部分合同的签订都是暂定工程量,导致后期大量服务合同都签订了补充合同。(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瑞丽站的初设与竣工图纸差距太多,公司所承包的总图与建构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现场变更及合同外变更,需要做好现场签证单并收集好各项附件。如瑞丽站的初设地基处理为灌注桩,施工前变更为振冲碎石桩,作为这类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需要多次配合业主代表、监理代表等相关人员上报变更预算、变更施工方案,做好变更合同的解释工作。

4.协助做好供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协助公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收集产品信息和选择产品供方。合同立项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瑞丽站采购范围主要有钢材、水泥、砼、机砖、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材料及安装用零和电料、电器、五金、工具、计量器具、电焊条及一般装修材料等,对各类物资供方的供货和服务情况作记录(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同时便于今后在其他项目中对同类供货商进行比选。

项目合同论文篇4

合同管理工作是全体参建人员共同的职责,管理合同的前提是对合同内容的掌握,遗憾的是许多参建人员并不了解合同内容,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合同外的事项并不能敏感地察觉,遇到可以索赔的事项并不能及时主张权益。合同管理应是全过程的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更侧重合同的签订环节,缺少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实时监控,没有发挥合同应有的作用。

1.2合同管理脱节

一般情况下,在施工单位内部负责铁路工程投标工作的人员与工程实施人员是相对独立的,即一部分人员专门负责投标,中标后由另一批人负责实施。由于人员的更换,常常会造成投标阶段与实施阶段工作衔接不到位,这种现象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影响尤为明显。

1.3对总价承包合同的解读不够透彻

铁路工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价承包合同内容冗杂,涉及的点多面广,实际工作中相关人员对合同条款的解读不够透彻。比如负责征地拆迁的人员对合同内与合同外的征拆内容划分不清;对于总承包风险费,哪些费用能纳入哪些费用不能纳入认定不清等等。

1.4缺乏严格按照合同办事的精神和勇气,合同条款形同虚设

铁路工程中协作单位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合同中设有违约条款,但很少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特别是当协作单位工期违约时,很少追究其违约责任,这不但助长了协作单位的不良风气,而且增加了项目的潜在风险。铁路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违约的情况也时常存在,按规定当工程进度款支付严重不到位时,施工单位有权采取停工措施,但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很少这样做。虽然合同中规定了纠纷解决措施,但当纠纷真的发生时,施工单位很少按合同规定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

1.5施工单位内部合同示范文本不健全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单位也大力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但在施工单位内部合同示范文本的体系还不够健全。由于施工单位缺少相关的合同示范文本,在与这类单位签订合同时往往采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对于施工单位而言这是极其不利的。

2问题产生的原因

2.1建筑市场大环境向建设单位倾斜

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许多施工单位为了承揽到工程项目,明知合同中存在不利于自己的条款,也只能忍气吞声地接受,这种现象在自身经营出现困难的施工单位尤其明显。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处于强势地位,特别是在铁路项目中,许多施工单位在自身经营、发展过程中对铁路项目产生深深的依赖,为了维护和建设单位的良好关系、为了日后能顺利中标其他铁路项目,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往往缺少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的勇气。

2.2用人机制不健全

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所用之人与所在岗位不匹配。合同管理是一项对人员综合能力要求很高的工作,但实际上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往往不具备相关能力。

2.3工作中更注重工程进度,向管理要效益变成了口号

如今施工单位都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但这种认识更多的只是停留在思想层面,在行动上落实地还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项目决策者往往更注重工程进度,在进度面前其他工作都可以让步,在这种思想引领下,虽然项目部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但这些制度和措施并没有落到实处,经常疏于对细节的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变成了口号。

2.4“软件”储备与“硬件”扩张不匹配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为了谋求生存,施工单位纷纷延伸自己的业务范围,将触角伸向新的建设领域。此举的本意是扩张业务版图、壮大企业实力,但有些企业盲目扩张,不了解新领域的环境和规则,没有针对新的环境作相应的准备,这样难免在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

3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3.1将管理落到实处

管理既是项目平稳运行的前提,也是项目取得效益的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要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而且要把工作重心放到管理上来,真正把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3.2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首先要完善用人机制,任命掌握合同相关知识、熟悉合同管理流程、具备合同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此外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对工程技术有一定的了解。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一是要适时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确保业务能力跟得上、思想认识不松懈;二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对项目参建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合同意识、解读合同条款、解答合同疑惑。再次要完善奖惩机制,合同管理工作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予以奖励,对于存在明显过失的人员要予以惩罚。要坚决杜绝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现象发生。

3.3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一是投标人员要向实施人员交底,投标人员应将投标阶段采取的策略、相关数据取值的考虑、施工组织及其他情况向实施人员进行说明;二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向全体参建人员交底,介绍合同内容、明确合同范围,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并指定负责人。

3.4建立信息平台

施工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单位内部使用的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包含各类合同范本、信誉良好的协作单位及物资供应商等信息,这样可以有效地整合内部资源,实现单位内部资源共享。此外还可以利用信息平台曝光一些信誉不佳的协作单位及物资供应商,起到预警作用。

3.5立足本职,做好工程建设工作

“打铁还需自身硬”,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张权益的前提是把自身的工作做好,在这个基础上才能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情和理解,这样获得额外补偿的机会才更大。

项目合同论文篇5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有着相应的表现形式,对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了合同的表现方式,这意味着合同的表现形式即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与此同时也往往是合同内容的重要载体。除此之外,装饰工程项目的表现形式通常都会采用相应的书面形式,并且包括了信笺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不同的表现形式。另外,在表现形式的选择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注重确保这一表现形式可以对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的规定和保障并且是合同实体的体现。

2.数量与质量

数量与质量对于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有着重要影响。即施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应当是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数量往往是衡量合同标准的重要尺度,即数量是以数字和其他计量单位来进行表示的尺度。需要注意的是,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准固定的计量单位、方法是衡量合同数量的尺度。除此之外,在装饰工程项目中质量往往是指标的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在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对于歧义的词语、标准加以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且对于强制性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从而能够有效提升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精确性。

3.履行与违约

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了具体的合同履行方式履行内容以及相应的未履行的违约惩罚。通常来说履行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例如履行期限通常是指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来全面完成各自义务的时间,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合同的签订期、有效期和履行期。除此之外,合同的违约责任通常是指合同双方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的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例如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且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

二、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

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合理解决争议、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人员素质等内容。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进行了分析。

1.合理解决争议

合理解决争议是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与前提。在合理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清晰任何合同的执行与管理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出或多或少的争议,因此为了能够使争议发生后合同双方都能够存在可以接受的方法和结果,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对于可能引起争议的部分进行详细的标注。从而能够使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对可能出现的分歧有着大致的了解,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对分歧进行提前的沟通与解决。从而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增强法律意识

增强法律意识对于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通常来说在装饰工程项目的订立过程中,如果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则往往会导致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因此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合同双方应当注重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例如在订立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针对可能存在的合同文本的使用并不规范问题或者使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粗糙、合同内容存在漏洞等法律上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辨别。除此之外,在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合同双方还应当注重避免出现在法律上有失公正的条约,例如避免出现制定了大多数承包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却没有限定发包方以及业主的权利的合同,从而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效率的不断进步。

3.提升人员素质

提升人员素质是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在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制订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合同的制定和管理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影响。由于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制订过程中的工作非常琐碎且专业性极强,因此这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足够的耐心以及处理专业知识的能力。除此之外,在提升人员素质的过程中,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注重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持续培训,并且使其熟悉建筑装饰的流程,同时能够完全掌握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束。最终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可靠性和精确性的全面进步。

项目合同论文篇6

2.合同谈判与鉴定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谈判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甲方的谈判,一方面是与供货商或服务商的谈判。以公司瑞丽站项目为例,在与甲方(中缅EPC第五合同项目部)签订瑞丽站桩分包合同时,本着“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态度选择适合我方的合同类型(综合单价),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上与甲方人员多次磋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赢,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沟通。在与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和技术服务商签订现场材料、机械、服务合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细则。坚持做到所有款项的支付都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公司财务,如超过固定金额的支付限额时及时签订相应补充合同。截止2014年5月,公司所承建瑞丽站总图部与业主方共签订2份合同;与分包商签订共计签订合同140份(含10份补充合同),其中技术服务合同5份,材料采购合同125份,租赁合同3份,供电合同1份,加工定做合同1份,其它合同5份。

3.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

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对合同编号、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标的的规格和数量、交付期限、执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2)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目前项目进场的所有供应商和服务商都是通过单一采购、竞争性谈判、多家比选等方法确定。作为现场经营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公司瑞丽站项目物质采购定价,服务商比选等工作。选择服务商或供应商在谈价时,严格以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为准绳,结合实际人、材、机的测算后,在保证公司利润的前提下再寻找最优合伙商,最后对合同细则进行谈判。加强与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做好合同内、外工作量的界定,定期到工地巡视并核对。每天归集入场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务单位的工程进度(统计一手资料),为拨付进度款和后期结算提供依据。在施工前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综合单价,定期将目标综合单价和实际综合单价定期对比、分析、如出现偏差,及时制定方案纠偏、通过现场精细化管理,准确收集数据分析进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

(3)签订补充合同

瑞丽站项目特殊性、施工和设计同时进行等原因,前期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到位,加上石油单位合同定理繁琐,为不影响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部分合同的签订都是暂定工程量,导致后期大量服务合同都签订了补充合同。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瑞丽站的初设与竣工图纸差距太多,公司所承包的总图与建构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现场变更及合同外变更,需要做好现场签证单并收集好各项附件。如瑞丽站的初设地基处理为灌注桩,施工前变更为振冲碎石桩,作为这类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需要多次配合业主代表、监理代表等相关人员上报变更预算、变更施工方案,做好变更合同的解释工作。

4.协助做好供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协助公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收集产品信息和选择产品供方。合同立项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瑞丽站采购范围主要有钢材、水泥、砼、机砖、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材料及安装用零和电料、电器、五金、工具、计量器具、电焊条及一般装修材料等,对各类物资供方的供货和服务情况作记录(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同时便于今后在其他项目中对同类供货商进行比选。

项目合同论文篇7

1.加强全面经济合同管理:对签订合同的项目

包括企业的物料采购合同、产品说明变更合同等,应该由财务统一管理,财务部门应该整理统一的账目,进行统一编号、登记,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生产经营的统一管理,当一个项目结束后,方便财务结算项目款项。

2.企业生产管理施行经济合同项目计件工资制度

并且要对经济合同项目定额用料。一定要坚持将项目合同的工资成本和物料消费成本控制在事先预定的额度范围之内。其中要按照合同项目建一个成本台账和销售收入总和账目。对那些可以直接记入合同项目的相关费用直接记入合同项目,对部分不可以直接记入合同项目的费用需要按照合同项目的总额度进行配比均分。

3.制定财务管理的资金结算办法

每一个项目经理都有收款清款的职责,企业应该充分调动每一个项目经理收款清款的积极主动性,以便加速企业资金回笼。

4.按照合同项目上的相关规则认真做好每天的收入和支出

包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发票等,为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工作考量、考核项目经理的实际业绩提供可靠正确的依据。

二、怎样做好合同项目中的会计核算

针对合同项目中的各项工作,财务管理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介入到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履行会计核算的责任。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的合同项目管理制度

企业的财务部门需要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实际的生产运行情况,建立切实符合自己企业运行的健全的合同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制定过程中,要求明确列出合同制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做法。与此同时要求明确列出本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可能存在的隐患、风险,并且制定出相关措施、解决办法。最终经过整编,整理成一本适合自己企业的合同管理手册。制定完成后,要求进行试使用,起初企业财务部门要对其进行评估,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将不十分合理的地方进行完善。待完善后制定出正规版本,之后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加强培训,提高职能人员的专业水平

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在合同项目管理中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其自身的专业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人员不仅要有合格的财务技能,还要懂管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企业大部分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需要对合同项目管理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主要是培训合同项目方面的法律知识及管理知识,从而使财务管理人员达到合同项目财务管理的工作需要。

3.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合同项目的审核管理

承接合同的部门需要第一时间内将制定的合同文件送到财务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合同文件的可行性、经济性、合法性等。财务重点审核和会计核算相关的经济条款,必要时可以介入合同拟定前的相关事宜,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大规模的超额投资和超计划的资金支出等,做好资金统筹,在第一时间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企业资金畅通。

4.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合同项目的备案工作,以方便会计核算

合同项目一旦签订合同,相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在财务部门进行备案,而不能在办理合同结算时才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其是否履行企业合同项目管理的基本规定,未履行的不予备案。备案过的合同财务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对待,对项目的每一笔收入支出都做出清晰的记录。当遇到合同变更或终结时,要做好书面记录,对合同进行编号保存,以方便日后进行会计核算和办理合同结算。

5.建立健全合同项目考核和追究责任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项目管理考核和追究责任制度,把合同项目纳入企业年度考核之中去,严格和工资、奖金进行挂钩。在合同制定、履行过程中出现违反管理制度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每一个项目经理都有收款、清款的责任,针对项目经理进行收款、清款等按合同完成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比如可以得到项目利润总额的1‰等等,但是如果不能在合同项目规定期限内进行清款的,也要受到相应责罚,以一月为限,每超出一月则扣除相应项目提成的1‰,逐月累加。

项目合同论文篇8

合同管理风险隐含在整个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的全过程,主要集中体现在履行阶段。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准确把握合同管理风险的类型,分析产生的原因,切实采取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

1.1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等级划分,合同管理风险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通过实施规范化的流程管理,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履约风险评估、合同争议解决、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规避或降低风险。不可控风险是指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签订、履行。

1.2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范围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客观风险受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等制约和影响,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规避的。而合同管理的主观风险受内部和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多是可以规避的。内部管理风险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解除过程中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可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或带来巨大损失。外部环境风险是由于合同对方信用等级较低、不正当竞争以及财务状况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诈或违约导致合同管理风险。1.3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责任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由于在合同评审、履约、变更或转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因素,给合同管理带来的直接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间接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联合体成员、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约、变更或转移、终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风险。

2合同管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等各个环节。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原因可分为外部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合同管理制度因素和人员素质因素。

2.1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客观因素,主要涉及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受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社会形势等影响较大,只能提前进行预测和进行必要的风险规避。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因素主要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当调整,调整的内容、时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围内搜集和预测,相对经济环境变化风险可控程度高。自然灾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较强,很难提前进行预测,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通过风险转嫁等进行分担。

2.2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

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观因素,主要涉及对合同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等因素。风险意识因素是对合同隐含的风险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经常出现责权利不平衡,罚责不对等的情况,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质量、付款、索赔等方面的诸多风险。法律意识因素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全过程中,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条款未做仔细推敲,未按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签订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开工后再补签合同,存在制的认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淡薄,造成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失灵,给合同管理带来风险。

2.3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关键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评审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结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评审制度因素是各部门在合同评审中未按评审程序、内容、标准、时限等进行评审,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签订或存在履约风险。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进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经营风险。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单位未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或随意挪用工程款,对各类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导致合同履行存在风险。结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结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时对已竣工项目进行结算;对以往项目不能及时进行清理、核查数据;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导致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合同履约不能圆满完成。

2.4人员素质因素

人员素质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识结构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单一或对经济社会变化的敏锐性不强,缺乏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准确分析、预测,造成合同在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合同中条款不合理的风险;发现问题,但未提出合理性改进意见的风险;起草合同人员未采纳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风险等,致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风险。

3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分为合同流程管理体系、合同文本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预警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内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体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调研、策划、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签订、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存档等环节构成。明确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每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对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就要在合同的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和履行后管理阶段,指定专人进行监管,开展综合评价,以确保签约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实、条款完备、表述规范、签订手续和形式完备,能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实现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体系

合同文本风险是指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严密;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执行评审制度。因此,要根据国家规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合同的类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并密切关注国内外有关合同文本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同时,拓展思路,及时补充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力求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使合同管理与投标报价、成本核定和结算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人员须认真仔细地对各个业务单位报送的合同进行审查、把关,严格做到“四不”标准,即:不规范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合法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经审核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有巨大经济风险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才能从源头上避免不完善合同的发生,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的准确率。

3.3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是使合同双方增强互信、加强合作、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顺利进行的平台。为此,应建立并完善分级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机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划分等级,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并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可给予优先考虑,反之,则从严掌握。

3.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实施合同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为此,应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分析,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全过程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实行分级分类预警,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建立信息会商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对各单位合同中潜在的风险、条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判,特别是对所报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的项目应要求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风险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详细的报告,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要建立风险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实时跟踪、反馈和预警,努力降低合同风险。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体系可包括定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项目结算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等内容,可通过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力差、管理人为因素大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过程管理控制,适时反映合同管理状况,最终达到对合同管理过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项目合同论文篇9

二、园林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来源

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来看,园林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独立承担社会生产实践题目  此类题目多由生产单位向园林学院提出要求,学院根据题目的性质、规模、要求统一安排计划。此外,学院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通过教师的广泛联系,解决了许多同学的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2)参与教师、设计院主持的生产实践项目  此类题目是指由园林学院的教师或园林规划设计院承担的生产实践项目。教师或设计师根据任务的要求,将同学的毕业设计(论文)有机地与其承担的项目结合起来,既完成了生产实践任务,又使同学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中得到较大的提髙。

(3)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项目  此类题目多为毕业论文题目,结合教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划分不同的单项或子课题,由学生负责完成。

(4)科技扶贫项目  此类题目多为毕业设计题目,由学院与各地有关部门联系,对边远、经济不发达地区进行科技扶贫工作。我院唐学山教授几年来承担了多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区规划设计项目,瞿志、李雄副教授承担的北京市远郊县的风景旅游规划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真题假做”的题目  此类题目多为毕业设计,由于其它类型的题目没有联系好,一般采用“真题假做”的方法解决。即采用已完成的生产实际项目的图纸,采用同样的甲方要求,由同学完成规划设计任务,再与已完成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比较,找出毕业设计中的差距。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效果评价

园林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在毕业前接受综合能力的训练,提前接触社会与生产,使同学把理论学习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为:

(1)社会效益  学生承担了大量的生产实践项目,完成和解决了地方生产建设的需要,得到了大多数单位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为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一些扶贫项目,其社会效益尤为显著。

(2)素质效益  学生通过毕血论文(设计)提前半年走上了社会,走上了生产实践。这对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综合能力、综合素质的锻炼具有积极的作用,也是学生业务素质、口语表达、综合能力训练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实践表明,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训练,学生可以更快地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

(3)经济效益  将毕业论文(设计)与生产部门的实际题目相结合,由生产单位提供一定的经费,缓解了学校教学经费的紧张。据统计,我院99级毕业生的毕业设计题目全部为生产实际题目,共计18项,以每个项目平均3万元计,就有50-60万元补充到教学经费中来。每年园林学院派5~8名学生赴深圳园林设计院进行毕业设计,直接节省教学经费1~2万元。同时,学生也为设计单位作出了相应的贡献。

(4)能力效益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提高学生的业务素质是最根本的目标。通过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使学生在业务能力方面有了较大提髙。①方案设计能力的提高。学生由原有单纯的课程设计改变为面向社会、生产的综合设计。因而在方案构思上,学生可了解到甲方的要求,懂得把主观的构想与客观条件相结合,了解了主观设想与方案的可实施性相协调,了解从方案设计到方案实施的整个环节。②绘图能力的提高。学生在校内由于条件的限制,无法全部用计算机绘制图纸,而目前社会所要求的图纸大多要用计算机绘制。这样迫使学生不得不强化自己的计算机能力。而结合生产实际的设计项目可为学生租赁计算机,或直接使用现有的计算机设备。③方案汇报能力的提高。学生过去由于缺乏接触生产实践,往往形成了图面较好,而方案汇报时口语表达较差的状况。通过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其实践过程中,学生已通过了多次方案汇报的锻炼。在毕业答辩过程中,口语表达通顺、流畅。

(5)压力效益  学生承担生产实践题目,可以使其明确生产单位的要求,增加其工作的责任感、责任心,改变以往课程设计的拖拉问题。

四、面临的问题与今后改革探索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结合生产的方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其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

(1)市场竞争问题  园林规划设计市场与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直接关联,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大,有时难以承担到生产实际题目,不能满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所需。

(2)毕业论文(设计)时间的局限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一般在每年3~7月进行,而一般园林规划设计任务多在年底和春节前进行设计和报项,时间的差异造成了较大的矛盾。

(3)规划设计项目的难度问题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受题目的难度限制较大。题目难度过大、面积、规模过大,学生难以独立完成。难度小、面积规模不够,难以满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针对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在园林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题目的来源  调动学院教师的积极性,进行广泛的业务联系,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来源。

(2)改进传统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  园林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布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1-12月进行。由于目前新形势的要求,已将毕业论文(设计)的安排时间改在7月底进行。一则可以结合园林专业学生的南方综合实习为毕业论文(设计)做有针对性的准备工作,二则延长了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时间。

(3)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由于学生目前所面临的自主择业的压力,造成了部分学生不够重视毕业论文(设计),使第八学期的教学工作难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因此,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査势在必行。每年4~5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1~2次的中期检査,督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对不够认真或进度较慢的同学应提出批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指导教师的责任心。

项目合同论文篇10

引言

中日的经贸往来顺利健康的发展对中日两国都是至关重要的,中日虽然同属于集体主义价值观体系,但是仍存在许多价值观因素的差异,这些差异必然会在国际经贸活动中反映出来,在中日合资企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自从团队这个概念被提出以后,团队理论逐步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团队理论的关键是强调团队中每个成员的合作,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提高项目团队管理理论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提高合资企业项目团队的绩效,提高知识性员工的积极性是所有合资企业目前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它可以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但导致项目团队的绩效不高的原因比较复杂,有时只是某一个因素造成的,而更多的情形则是由多个因素相互作用导致的最终结果。企业只有积极寻找原因、主动关心知识性员工的所需所想,掌握原因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来改进和提高管理策略和组织结构,做到对企业和员工的“双赢”[1]。

1项目团队管理的相关研究基础

从理论探索的角度看,项目团队的管理研究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属于管理学的研究范畴。但由于我国合资企业的项目管理处于起步阶段,管理的手段还相对落后,单纯注重项目本身范围、时间、要求方面的硬的因素,而更多忽视了承担项目“人”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软的因素[2]。而且在中日合资企业项目中,项目承担人―项目团队的领导及其成员,均为知识型员工,如何调动知识型员工的积极性已经成为团队管理的重要目的。

人际关系理论和行为科学管理理论的演变和发展就是今天流行的团队管理理论。沙因(1970)提出的人是“复杂人”的假设,认为由于人的个性、年龄、职位、需要、知识、人际关系等不同,因而认为需要、动机也是复杂的,体现在管理方式上要因人、因地、因时而异,主张管理方式的多样性[3-4]。行为科学管理理论的兴起使管理理论开始从过去的“以人去适应物”转向“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由注重层层控制式的管理。员工在这种参与模式下,感到自己被重视,体验到自我价值的归属,促进了团队凝聚力,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益[5]。

周评(2006)认为项目团队管理是指管理者如何借用组织的人力、财力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实现团队合作,促使团队精神实现,凝结团队文化的行为过程。将以前传统的等级结构转变成了以团队为基础的组织结构,将公司的目标分解为团队及其成员的目标,将松散的群体变为团结高效的工作团队,是项目团队管理真正价值之所在[6-8]。

本研究从某中日合资企业项目团队管理的实践出发,分析其在项目团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探索适合中日合资企业项目团队管理模式,希望对合资企业项目团队管理有所借鉴。

2项目团队管理在中日合资企业的实践

本研究总结某中日合资企业的项目团队管理实践,提出相关管理建议,该中日合资企业在进行项目团队管理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团队建设

2005年从项目团队建立之初,项目经理就告诉大家,我们是一个相互信任,相互依赖,齐心协力,共同合作,一起工作的整体团队,我们为一个明确的目标――研发适合市场的产品――而努力工作,我们需要开展持续性的团队建设活动,使之不断完善与发展。

在这个项目团队中,通过不断的培训与沟通,每个人都对项目目标有清晰的理解;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项目团队中不同时刻所承担的不同角色与不同责任;每个人都彼此了解团队伙伴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经常性的非正式的团队活动,使得一些原本处于不同部门不是十分熟悉的员工能有机会轻松而随意地交流工作内外一些心得等,加深了互相之间的了解,融合了各自的价值观。很快地,原来显得生硬死板的同事关系得到了很大改进,同事之间都能够开放而坦诚地对工作交换彼此意见,互相分享信息,乐于给予其他同事帮助并分享其他同事的成功,最重要的是,大家能互相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与意见并接受之。实践证明,作为一个成功的项目团队,我们的项目成员都具有相同的核心价值观,都能够互相理解、信任、依赖,并承认彼此间差异。大家都感到了自己工作对项目的贡献并相信其他成员的成果也都为项目的成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项目团队管理的风险控制

在中日合资企业的项目团队中,出现最大的风险,就是关键人员的非正常流失。即使加入了项目团队,很多员工在完成指定的任务并离开项目团队后仍将被公司裁汰。因此虽然已经制定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完成激励制度,仍有部分关键岗位的优秀员工被猎头公司挖角并在完成项目任务前离开了工作岗位。再好的项目计划还是要靠人来实现,所以,这类风险对项目能够按时完成并符合项目要求将产生很大影响,甚至在本次项目的风险评估中排在所有风险之首。预计到这一点,项目组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已经作了相应部署如表1所示:

表1某中日合资企业项目风险应对措施表

除上述显示的应对措施之外,项目经理会同人事经理,着力改善项目成员的待遇,并在权力范围内尽可能地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如:在项目后半阶段继续项目运行的员工,都采取了弹性工时制度,即在项目进度允许范围内,可以自行安排每周来G市工作的时间,如可以每周工作4天,每天12小时,完成本周指定的项目任务后即可回上海休息。新加入项目组的员工都获得了舒心的生活环境:每天上班有专车接送,生活费用按在国外出差标准补助,即使需要随生产线运行的翻班一线员工,也都提供了公司附近三星级宾馆的住宿。

除了物质条件改善,精神方面项目经理也做了很多工作:首先是思想道德教育。虽然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日本籍干部和中国籍管理人员不谋而合地,大家都提出在项目成员中进行团队文化和职业道德教育,即我们常说的“爱岗敬业”教育,教育员工要树立责任意识,激发大家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努力的工作态度。主要的内容包括:

诚实守信,对项目团队做出的承诺要认真面对;

要有责任意识,对分配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履行;

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夸大其词或虚张声势;

对项目团队内外的同事要互相尊重,善于从对方角度思考问题;

处处体现职业精神,以最佳的方法完成每一项任务;

节约资源,杜绝浪费。

其次每个项目成员,在完成项目任务,即将离开项目团队时,都能够得到由总经理签发的奖励证书,并且,按照欧美企业的习惯,项目经理会出具一封亲笔书写的热情洋溢的推荐信,并在行业内进行推荐。

实践证明项目团队的核心关键成员最后仅有一人(工艺技术经理)提前离开了项目组,而且这位员工也尽量把其担负任务的核心部分完成并作了妥善的交接,没有对项目的进展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

3项目团队管理在中日合资企业的理论总结和管理建议

(1)项目的跨文化管理

面对项目团队跨国合作的深入,毫无疑问该中日合资企业也面对着跨国团队建设的问题,通过以上对于该中日合资企业在项目团队管理的实践总结,需要在企业项目团队管理中强化跨文化管理。跨文化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之间的交互作用。跨文化管理是指企业有关的不同文化群体在交互作用过程中出现矛盾和冲突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职能方面中加入对应文化整合措施,有效的解决这种矛盾和冲突,从而高效的实现企业管理[9]。

跨文化管理问题:跨文化的多样性、差异性管理是该中日合资公司项目团队不断提高运作有效性所面对的最大问题,因为不同的团队成员来自不同的国家,由于文化背景和价值观的不同让成员们对相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看法,而且每个人也都会认为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员工总是用自身文化的“有色眼镜”来感知信息,这样在信息交流时,易使信息失真,产生误会,并引起摩擦与冲突[10]。该公司项目要跨国运作发展,除了必须了解进入国家的市场及其运作规则外,还必须了解其社会文化、人际交往规则、企业管理模式及其背后的文化因素等。为此,企业项目团队需要对影响企业管理活动和管理模式的文化层面进行分析,而在考察跨文化管理对项目团队管理的影响时,吉尔特.霍夫斯泰德的文化五维度系统分析得到广泛使用。

(2)项目的沟通管理

中日合资企业项目各部门内部,各项目部门之间以及项目内部与外界都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快速而准确地传递和沟通信息,以便使项目成员明确项目目标及各自需承担的责任。同时,通过信息在相互间的有效传递,可以及时发现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制定相关措施应对。所以,在项目运行中如果缺乏良好的沟通,就不可能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也就更不可能及时实现项目目标了[11]。

在很多讨论项目理论的理想的情况下,所有的项目参与者永远彼此默契配合,共同推进项目任务的完成,于是我们在项目管理中经常存在一个误区,就是经常根据理想化的计划、图表、公式、理论去管理,但实际工作中,这样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项目的进程中总会有自觉或不自觉地不能配合项目工作的人员出现。通过认真研究过项目沟通理论后,中日合资企业项目小组认识到需要进行“利益相关方”的沟通管理。

(3)项目的冲突管理

项目合同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G250.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2)07-0074-03

高校范围的科研立项评价主要指根据相关科研评价、科研评价方法,综合评价高校科研员人员或者以科研团队的科研水平和科研成绩等。目前的立项评价主要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模式,评价中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促进了高校教师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针对目前高校科研立项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一种以h指数为全新的改进对策,为高校科研项目的立项建立了公正、科学的新方法。

1、科研立项评价概况

1.1 科研项目评价的基本原则

在科研管理领域,科研项目立项的选择和评价需要我们深入的探索研究,虽然出现了很多经验型或规范型的方法,但应用的较少,其主要问题在于指标体系没有得到科学性的证实。科学研究是一种十分复杂的高级脑力劳动,无论是从事这一劳动的科技人员,还是项目本身,都包含有许多模糊的因素。所以评价科研项目时一般应遵循的原则:即全面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和简易可行性原则,这里的科学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分别从质和量的不同侧面,反映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可比性原则指是要能把某一事物进行绝对或相对的比较,这才能真正确认事物的优劣。如果指标体系过于简单,反映不出事物的本质,所评出的项目显然是不可靠的。

1.2 传统立项评价简介

传统的科研立项评价方法及模型,基本上都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产物,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最主要的局限性在于主观因素太强。科研项目评价体系的设计必须做到科学和客观,最大限度地反映科研项目的创新性和可应用性。最初使用的评价方法是同行评议,由学科内的权威专家对科研项目的立项作出评价。但是,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有时不能正确地反映出科研项目的真实水平。

1.3 传统科研评价存在的问题

传统科研项目评价主要是评价中存在“名人效应”,从而影响其公正性,在实际评价中,评审专家对名人的科研项目存在拔高的现象;一般专家也会受到权威专家评价结果的影响,从而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可能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有的评价专家与参评项目申请者有着相同、相似的研究方向,将申请者的项目排斥在应有的评价之外等。论文数、引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都能从不同角度对科研人员或科研群体的成就和贡献做出正确评价,但是也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多年来,科研管理机构一直在寻求能比较客观反映项目本身的量化指标或方法,目前较普遍的一种方法是用传统的文献计量指标即论文数量和论文被引频次来定量评价。这种方法克服了同行评议主观性强、评价结论存在着随机性和不稳定性的缺点,但由于所采用的论文数量和论文被引频次两项指标彼此独立,实际评价时也难以取舍。例如无法回答发表100篇论文被引用50次的作者与发表50篇论文被引用100次的作者谁的科研项目哪个更为突出这样的问题。

2、利用h指数对科研立项可行性分析

2.1 h指数的基本含义

2005年美国物理学家Hirsch提出了测评学者成就的指标h指数,该指数将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结合在一起。他认为,某一文献的引用频率并不能作为衡量该文献学术影响力的指标,因为有些文献的引用完全是“自我引用”。而h指数,是指一个人发表的论文中,有h篇被引用了至少h次。即一个人发表的所有论文,按被引次数从高到低排列,往下核对,直到某篇论文的序号大于该论文被引次数。例如。某教授的h指数是10,表明他已发表文章中有10篇文章每篇至少被引用了10次。评价科研人员的学术成就,仅凭其发表的论文总数并不妥,还要看这些论文的质量。h指数巧妙地将数量指标(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指标(被引频次)结合在一起,同时对论文产出力和论文影响力进行测量。克服了以往各种单项指标的缺点与不足。如论文数量很多,但论文被引频次不高的作者,指数一定不高;被引频次很高,但论文数量不多的作者,h指数也会被论文数量所限,而不能得到高h值,只有当论文数量多,而且多数论文具有高被引频次时,能获得较高的h指数。

2.2 H指数能同时兼顾论文数量和论文质量

h指数的提出以及短时间内在文献计量学界所产生的广泛影响,表明这一指标对于完善个人科研评价体系非常有意义,对科研立项的评价指标也有很大的启示作用。但是,利用h指数的基本思想方法,并在充分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探讨,提出了独特的评价科研项目的可行性定量标准,h指数巧妙地将数量指标(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指标(被引频次)结合在一起,为科研立项的最终结果提供了重要性参考。h指数作为一个科研评价的新指标,在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h指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传统的文献学指标在科研立项评价中的局限性,能够同时对论文产出力和引文影响力进行测量,提高科研立项评价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在评定高校科研项目时也是非常有效的。

2.3 H指数对科研立项指标建立的指导意义

应用h指数作为科研立项评估中的一项量化指标,其突出优点是把学术成果的数量与质量联系起来,同时对学术成果的累积效用有所反映,克服了传统立项评估方法的一些缺陷。h指数最初是用于评价科学家个人成就,随后逐步扩展至对科研团体、期刊、学科、大学甚至国家的学术影响力的评估。科研机构h指数的高低与其论文总量、总被引频次密切相关,也与机构的规模大小、方向任务密切相关。机构的规模越大、历史越悠久、学科越全,其积累的学术产出就越多,所产生的学术影响就越大,机构的h指数也就越高;因此,h指数能够较好地反映科研机构学术产出和学术影响力,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误差,提高准确度。在应用h指数评价科研项目时,我们会判断出研究项目成员的研究实力,准确计算出本项目核心研究力评价数量指标和综合研究实力评价指标,认为把项目组的核心研究力指数和项目组综合研究实力指数作为科研评估中的一项量化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传统评价方法的一些缺陷。用h指数评价高校科研项目,能够指导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开拓前沿科学领域、探索深层次科学问题。

3、h指数对科研立项评价的计算法概述

3.1 项目范围及使用数据库的选择

本项目以选取山东科技大学校级申报的项目为基础,复印有典型的同类项目,然后对这些项目进行比较核对,计算出项目组成人员的h指数数值;有了项目组的研究h指数数量指标之后,这为科研立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该种方法公正客观,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本文选择中国知网(CNKI)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作为数据源,利用项目组成人员所发表的论文及其被引数据,计算出各成员的h指数’,并利用组成人员的不同权重求出平均值,从h指数的角度评价项目的质量高低。将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作为数据源是因为该库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连续动态更新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途径和策略:期刊年限不限定,来源类别限定为“核心期刊”,关键词为山东科技大学,匹配模式为“模糊”,统计第一作者单位为山东科技大学的被引论文数量,从而确定某人的h指数。

3.2 科研立项时项目组成员的h指数定量计算法

如科研项目: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决策研究

一般科研项目组成人完成人在某学科都有数量不等的成果,如论文、著作等成果,把从事该项目的所有组成人员都一一列出来,算出每位作者的个人h指数,然后计算出总的H值,并根据权值不等算出平均值,即可简单确定项目质量高低的定量指标,并以此重要指标来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项目主持人权重为0.6,其他成员的权重总和为0.4,这里说明了项目负责人的重要性程度,这样的权重比较科学合理,符合科研立项的合理性原则。权重表示在评价过程中,是被评价对象的不同侧面的重要程度的定量分配,对各评价因子在总体评价中的作用进行区别对待。事实上,没有重点的评价就不算是客观的评价。打个比方说,一件事情,你给它打100分,你的老板给它打60分,如果平均,则是(100+60)/2=80分。但因为老板说的话分量比你重,所以老板的权重是2,你是1,这时求平均值就是加权平均了,结果是(100*l+60*2)/(1+2)=73.3分,显然向你的老板那里倾斜了。假如老板权重是1,你的权重是3,结果是(100*3+60*1)/(1+3)=90。这就是根据权重的不同进行的平均数的计算。

从表1可以看出,该项目组的综合研究实力指数为:

H=10+7+6+5+5+4+2+1=40

每个人平均指数为:

Ha=10*O.6+(30*0.3)/7=7.3

很明显,前3位成员为项目组核心研究成员,他们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对本项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也是项目立项中不可忽视的细节。

3.3 h指数对科研立项评价的结果分析

科研项目负责人往往具有最高或较高h指数的成员之一,他的研究实力影响到整个科研项目组的研究水平。项目组成员的数量对项目的综合研究能力有一定影响。但对主要核心研究力影响不大。一个成功的项目组成人员往往不在于其成员的数量,而在于项目组成员的质量。主要核心研究力指数重点反映项目组核心研究实力的人数,而综合研究实力指数则反映项目组成员的研究实力的算术和。如果某个科研项目成员的平均个人指数越高,说明该项目的研究力越强,反应出所研究的项目水平越高;反之说明项目研究力相对较弱,该项目水平不是很高。

4、H指数评价项目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4.1 H指数存在的问题

评估专家用h指数进行评价,前提是要了解该学科有哪些主要研究人员。科研项目在进行立项评估时,有时要确定某一学科某一研究对象的组成人员的h指数情况。需要说明的是,h指数是对于已有的科技成果的计量,是一种事后的反映。而科技项目的立项工作是面向未来、推动科技创新的工作。项目的选题策划具有科研导向的作用。因此,有关人员在项目立项评估时要考虑研究人员取得新成果的可能性。通过上述方法确定的项目只是具有取得新成果的可能性,而不等于具备了取得新成果的现实性。那些有高h指数的研究人员往往是功成名就的专家,评估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时不仅要考虑那些已成功的研究人员。而且要关注那些发文量不多、h指数居中,却有发展潜力的研究人员,因为他们可能有更强的研究动力。

4.2 给评估专家充分的评审时间

针对在科研立项评审中普遍存在时间紧、任务重,评价时有走过场的情况,建议学校统筹安排,给参评专家足够的时间来审阅科研项目,从而得出更为客观真实的结果。为了减少评审结果的误差,可适当增加评委的数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结果。要以项目的综合研究实力H指数和平均个人h指数为基本定量标准,这样可以降低简单评价的不公正性,从而真正提高评审结果的可信度与有效度。

项目合同论文篇12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2)02-0049-03

一、引言

经济学家们很早就从合同角度思考交易问题,并将所有的市场交易都看作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成为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由此,多个合同理论被逐步发展起来以解决合同问题。完全合同理论和不完全合同理论就是合同研究的2个最主要的理论。完全合同理论认为,理性的合同人可以在事前规定所有与交易相关的变量,且事后可以被无成本地实施。与完全合同相反,不完全合同理论提出:因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性,所以合同人将无法预见所有或然情况;即使能够预见所有或然情况,合同的执行也不可能是无成本的,从而合同天然是不完全的,即合同具有绝对意义上的不完全性。假设的可行性使不完全合同理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现有的不完全合同理论研究往往集中于讨论绝对意义上的合同不完全性如何影响经济绩效。但是,实际交易中人们通常主动地选择不完备性具有明显差异的合同,即人们更关心合同不完备性对经济绩效的影响。这里,合同不完备性被解释为:交易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有意让合同为未来的变化留有余地,使合同具有适应性以最小化事后交易成本。合同不完备性成为一种降低事后适应性成本的治理工具。那么,哪些因素会影响合同不完备性,以及它们会如何影响合同不完备性,就成为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国外学者已经在制造业和建筑业中开展了类似的研究。与之相比,国内的此类研究还相当罕见。本文将在交易成本理论(简称TCE)的治理逻辑下,讨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不完备性选择的因素及其影响作用。

二、经典TCE合同不完备性分析

基于TCE的大量合同分析文献表明:首先,在特定交易中可被剥削的准租金越多(与资产专用性有关),为保护自己免遭机会主义行为,当事人就越希望合同是长期且完全的,并尽量避免再谈判;其次,当交易越是不确定,当事人就越希望合同是短期的、不完全的,避免陷入长期不利合同关系;而交易频率的增加则抑制了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减少了监督的必要性。因此,我们获得如下图所示的一个简化的合同不完备性分析框架,即,最优合同不完备性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的函数。

经典相关经验研究中,合同价格条款和合同长度最早被用来合同的不完备程度。但是,这2种方法显然仅是合同不完备性的部分衡量。Saussier认为:如果1个合同对交易及其实现手段进行了更精确的定义,那么它就比其他合同更完备。考察具体的建设项目,项目合同之间总是在以下8个方面的清晰度上存在较大差异:(1)工程价款的计算;(2)合同工期;(3)业主如果违约必须支付的罚金;(4)承包商如果违约必须支付的罚金;(5)进度款支付规则;(6)冲突解决条款;(7)按期竣工的奖励;(8)提前竣工的奖励。而且这种差异明显地与特定建设项目交易属性相关。

三、建设项目合同不完备性理论假设

(一)资产专用性的影响

威廉姆森传统的资产专用性分类包括:实物资产专用性、场地专用性、人力资产专用性和专门专用性。建设项目产品场地虽然固定,但建设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等多具有易移动的特点,从而实物资产专用性在建设项目交易中显得微不足道。场地专用性意味着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存在“唇齿相依”的关系,这显然并不是建设项目的生产特点。

建设项目的独特设计和定位限制了其在生产过程中保留存货的能力,所以当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施工时,故意延误而获取价格优惠就成为承包商可能采取的潜在策略,带来敲竹杠风险,从而产生临时专用性。按期竣工的需求越迫切,临时专用性的影响就越大。现代建设项目呈复杂化、大型化趋势,业主和总包商在管理决策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建设项目信息,包括图纸、设计变更资料、合同资料、进度资料、质量资料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关系等。如果业主要启用新的承包商,新承包商对这些资料信息和协调关系的掌握则需花费大量时间,而这些知识和技能对其他建设项目的价值却有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承包商就有可能利用业主对自己人力资本的依赖敲竹杠。这里,建设项目人力资本被定义为:专门为该建设项目培养和训练的知识和技能。

建设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条款、工程款分期支付、违约赔偿金条款以及早完工的奖励等就是对临时专用性和人力资本专用性等关系专用性带来的机会主义风险的反应。这些保障措施提高了合同的完备程度。因而本文假设:H1a:建设项目越需要按进度要求实施,合同就越完备,见下表;H1b:建设项目越需要培养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合同就越完备,见下表。

(二)不确定性的影响

建设项目的不确定性分为建设项目产品不确定性和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不确定性。在过程不确定性一定的情况下,建设项目产品的不确定性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完备性的重要因素。具体地:不确定性很低的情况下,固定价格合同的交易成本最低;不确定性中等水平时,单价合同交易成本最低;不确定性最高时,成本加利润的交易成本最低。固定总价可以减少界面的数量与复杂性,使合同考核与执行相对简单,避免了事后频繁的谈判和协商。是相对最完备的合同。而按实结算合同的补偿过程很简单,且被明确规定,可以有效降低再谈判成本,因此是适应性最好的合同,也是相对最不完备的合同。单价合同的完备性则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由此,得到假设:H2建设项目产品不确定性越大,项目方就越趋于选择不完备性更大的合同,见上表。

(三)复杂性的影响

建设项目本身是一个复杂系统,是由多个相互作用的子系统(组元或要素)经由系统集成形成的动态开放系统。相对于传统大规模制造系统而言,复杂建设项目系统具有不确定因素众多、涉及行业和领域广泛、需要多种知识和技能、组织架构具有纵向多层级、同一层级多部门的特征。通过特定的方法和工具对复杂建设项目进行分解,从而达到降低建设项目复杂程度的目的是目前应对建设项目复杂性的一个重要策略。分解得到的简单子项,缔结较完备的合同就变得可行,但整个合同的长度增加,合同变得复杂而又完备。而建设项目中还存在不可分解的复杂性,如组织间依赖而形成的复杂性,这要求不完备性较高的合同,因此最终的建设项目合同不完备性与复杂性之间必然是非单调关系。因此,本文假设:

H3a:可分解的复杂性和不可分解的复杂性共存于项目中;

H3b:项目可分解的复杂性越高,则合同的不完备性越低,见上表;

H3e:不可分解的复杂性越高,则合同的不完备性越高,见上表;

H3d:建设项目总体复杂性与项目合同不完备性之间存在非单调关系。

(四)建设项目合同工期的影响

合同存续期反映了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限延长的边际成本与因合同期限延长而减少机会主义的边际收益之间的权衡结果,因而合同存续期是一个由交易属性决定的内生变量。而建设项目中的合同存续期就是建设项目工期,建设项目工期更多地是由工艺技术参数决定,而不是由建设项目交易属性决定。即建设项目的合同存续期是外生变量而非内生变量。建设项目工期通常较长,而较长的合同执行期,显然会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导致更不完备的合同。因此,建设项目合同工期是一个必须考虑的合同不完备程度影响因素。因而,本文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