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污染防治法合集12篇

时间:2023-06-30 09:23:57

废气污染防治法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1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2015402

1引言

纺织印染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纺织印染行业也是传统的污染大户,是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主战场。国务院2013年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对多个行业进行工业废气重点治理,纺织印染行业便是其中之一,工业废气中所含的VOCs与PM2.5二次气溶胶形成有直接关系,我国纺织印染行业VOCs排放量一度占工业过程VOCS排放的30 %以上;废水间接排放标准提高到CODCr200 mg/L,敏感地区甚至到了CODCr60 mg/L;国家没有把印染污泥列入危险废物名录范围,但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却将印染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对待;废气、污泥以及淘汰落后等处处都是门槛,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印染行业面临新一轮环保压力,做好印染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势在必行。

2工程实例

此印染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捻线、染色、卷绕车间,并建设相关辅助、公用、环保工程等,达产后形成年产3000 t涤纶缝纫线的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4 hm2,劳动定员500人,项目总投资90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6 %。

项目染色工艺流程主要有如下几点。

(1)前处理。包括皂洗、水洗。前处理的目的是利用皂洗剂等去除纱线上的油脂,从而使纱线具有较好的吸水性,便于后续染色过程中染料的吸附与扩散。筒子白线放入染色缸后注软水,加入皂洗剂等,经过15 min升温至90 ℃,保温10 mim后排水,经皂洗清洗后两次水洗,然后染色。

(2)染色。涤纶通常采用分散染料及高温高压筒子纱染色机染色,采取高温高压染色法,染液及各种助剂加入染机、封闭缸盖后,升温至135 ℃,染液pH值控制为5~6,浴比约为1∶6左右,进水水洗两次后排水。染色工段废水特点是pH值、色度、COD较高,但BOD5较低,生化性较差,水质变化大。

(3)还原。为去除沾染于涤纶线表面上的分散染料,经高温高压染色之后,一般需先进行还原清洗、目的是去除纤维表面浮色,提高色牢度。加入烧碱、保险粉、洗涤剂进行还原,在90 ℃保温10 mim后排水。

(4)水洗。还原后经3道清水水洗,时间30 min。

(5)脱水。使用脱水机进行脱水。

(6)烘干。采用筒子纱快速烘干机进行烘干,烘干机为电加热,烘干温度为90 ℃。烘干过程排放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水蒸汽。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水洗废水)、地坪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软水处理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系统排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回用于地坪设备冲洗水,项目废水产生量为708 m3/d,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其中320 m3/d进一步深度处理后其中224 m3/d回用于漂洗工段,全厂废水排放总量为484 m3/d。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为COD733 mg/L、BOD5226 mg/L、SS321 mg/L、色度477倍、NH3-N 9.2 mg/L、总磷4.2 mg/L,参照《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项目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取“格栅-pH值调整-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规模800 m3/d;厂区废水回用处理系统规模为320 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超滤+反渗透工艺”。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46 mg/L、BOD541 mg/L、SS64 mg/L、色度23倍、NH3-N 7.0 mg/L、总磷1.3 mg/L,能够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的中间接排放标准及色度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3的直接排放标准。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定型工序,不产生定型机有机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厂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废气。

项目设置天然气锅炉,其污染物产生放浓度较小,不需进行废气治理措施,直接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废气采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措施。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络丝机、捻线机、络筒机、绕线机、染色机、脱水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及锅炉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其声级一般在70~90dB(A)。

主要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设备选型上选用性能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或振动小的设备,染色机等从国外进口,设备性能好,生产效率高,噪声源较小;络丝机、捻线机、络筒机、绕线机、染色机、脱水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设置在厂房内,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锅炉房采用低噪声型风机进行强制机械通风,进排风口加消声弯头。鼓风机采用隔声、消声处理,排风机应采用消声弯头或消声管处理。水泵房采取密闭隔声措施,设备基础进行相应减震处理。

6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6.1一般固体废弃物

废涤纶丝、废涤纶线: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涤纶丝、废涤纶线全部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2危险固废

废染料桶、废包装材料:项目废染料桶、废包装材料经厂内固废临时贮存场所暂存后由原料厂家统一回收。

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分为前段物化污泥、中段生化污泥、后段物化污泥,前段物化污泥为危险固废,先在厂内固废临时贮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中段生化污泥先进行浸出试验,属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处置;后段物化污泥为一般固废,送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项目在厂区内建设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内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房,分类贮存各种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房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腐防渗等措施。

7结语

印染项目应关注的是废水、废气及固废污染治理,通过印染项目污染防治对策的分析,为今后的印染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参考文献:

[1]

戴日成,张统.印染废水水质特征及处理技术综述[J].给水排水,2000,26(10):33~37.

[2]刘豪.印染废水处理技术研究综述[J].环保科技,2014(2):44~48.

[3]许申来,周昊.“十二五”时期印染行业减排对策研究:以绍兴市为例 [J].环境科学导刊, 2012, 31(1):39~41.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2

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类对环境影响的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出现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尽管环境污染制定了许多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但在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保护、执行监督方面,还没有切实有效的控制,因此,探讨环境治理的有效措施,促进人类生存的环境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1 水体污染与防治

1.1 水体污染的危害

被污染的水体中含有农药、多环芳烃、酚、汞、铬等放射性元素等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具有很强的毒性,通过饮用水和食物链等途径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积累,造成危害。同时一些生活污水连续排入湖泊等处水体时,造成水中营养物质过剩,造成藻类大量繁殖,水的透明度降低,一些好氧微生物分解,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产生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导致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大量死亡。水生生物之间相互制约,使水环境条件改变,导致水环境的生态平衡。

1.2 污水控制措施

1.2.1 推行清洁生产。本着节约用水、少排污的原则,对形成的污染进行控制。通过调整改善工业布局等调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减少污染源的排放。生活洗涤污水可直接排入排污系统,厕所、厨房产生的污水应经处理系统。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这样不仅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更有效达到环境治理的目标。

1.2.2 施工污水的处理。砼养护、砂石料冲洗等产生的污水应先排入沉淀池,较严重的施工污水,应在沉淀池中自然干涸蒸发,不得排入污水。

2 大气污染与防治

2.1 大气污染的危害

人类在生活活动中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这类现象称为大气污染。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

2.1.1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大气污染会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化合物等化学污染物对呼吸道的危害最为常见。污染物中吸入颗粒物、霉菌、种类繁多的化学物质。人们关注机械、款式的时候却忽视了装潢过程中无疑要使用化学制品,造成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甲醛超标问题,生活着这样的污染物环境中可以导致机体皮肤、免疫等系统的损伤,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汽车尾气中还含有多环芳烃,多环芳烃含有多种致癌物质,HC和NOX在大气环境中受强烈太阳光紫外线照射后,产生一种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大气污染对皮肤等也常有刺激和危害,并可诱发心血管、神经系统的疾病。生成化学烟雾,对人体影响甚大。一部分在水中溶解度低,不易为上呼吸道吸收而深入下呼吸道和肺部,引起支气管炎、肺水肿等疾病,使人贫血,智力下降,严重的还可能导致高血压。

2.1.2 大气污染对植物的危害。随污染物的浓度、排放量和接触时间以及生长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异。气体污染物逐渐扩散到植物的海绵组织、栅状组织,破坏叶绿素,阻碍植物体内的各种代谢机能,影响光合作用,产生进一步的危害,使植物枯萎甚至死亡。

2.2 大气污染的防治途径

2.2.1 改进燃烧技术。能源消费以矿物燃料中的煤炭为主,这些能源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使全球气候变暖,调整能源战略,逐步改变能源结构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空气和燃烧料充分混合是实现完全燃烧的,根据除尘过程中粒子分离的原理,过滤除尘;电除尘;声波除尘。 采用静电除尘和布袋除尘器。需要注意及时清灰,在高温或强腐蚀性气体下操作。

2.2.2 二氧化硫控制技术。主要控制方法是清洁能源替代;将煤炭转化为清洁二次燃料,积极开发利用生物能源,利用催化还原法;吸收法;固体吸附法。可按使用吸收剂或吸附剂的形态和处理过程将回收法分为干法、湿法两类。

2.3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逐步改变产业结构过度重型化的局面

优化能源生产结构,高效优化发展煤电,鼓励煤电联营,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将以煤炭为主的污染型能源转变为以电力、天然气、风能等优势能源为主的清洁型能源。

3 土壤污染与控制措施

3.1 土壤污染物质

一般是指进入土壤中并影响土壤特性的物质,分为有机物类;重金属污染物;放射性物质;致病的微生物。

3.2 土壤污染的防治

3.2.1 生物治理措施。取土场和弃渣边坡绿化土地整治,以农田为优先考虑。重视事前保存表层土壤,才有利于事后恢复。

3.2.2 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利用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设计。设置危险目标为装臵区、贮罐区、环境保护目标。

在制定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时,必须考虑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方法,控制和消除工业“三废”的排放;加强对土壤污染区的监测和管理;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

4 固体废物的污染与防治

4.1 固体废物的污染

固体废物通常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这些濡染唔侵占土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水体;对大气的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4.2 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4.2.1 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物.一般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应统一倾倒至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瓦、砂石等废料,应由施工班组清运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有后勤部门联系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于一些无害化污染,固体废物的无害污染经过适当的处理或处置,使固体废物无法危害环境,常用的方法有:土地填埋;焚烧法;堆肥法。

4.2.2 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部门统一存放,在现场指定地点,利用对固体废物的再循环利用,回收资源。各种有毒、有害废弃物,由产生部门放在现场指定投放点,积极宣传环保知识,并检查执情况,应立即纠正。根据具体的行业生产特点而定,还应注意具有竞争力及能获得经济效益等因素。

5 噪声污染与防治

5.1 噪声的污染。干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如设备轰鸣声,机械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等等,噪声污染属于感觉公害,它与人们的主观意愿有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有关,因而它具有与其他公害不同的特点。

5.2 噪声控制措施。降低声源噪声,严格控制如材料切割\开孔、钻洞等强噪声作业时间,早晨作业不早于6:00时,晚间作业不超过22:00时,避开午休时间。

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对由空气柱振动引发的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治理,采用安装消声器的措施。以隔声、吸声为主屏蔽性措施。如:利用天然地形和保护对象之间的屏障,或利用构筑物做隔离屏蔽;或安装声屏障等。产生强噪音的机械设备,应安装在有护的工作棚内以降低噪声扩散。依据图纸预留好孔的位置,确需开孔、钻洞的部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人员做好噪声监控。

参考文献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3

1引言

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样品包含海水、生物体、沉积物等,组成复杂,检测项目多。在样品的分析检测过程中,会大量使用化学药品,实验过程中发生的化学反应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其在监测海洋环境状况的同时,本身也成为了一个典型的污染源。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实验室的污染问题备受关注。本文分析了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的主要污染来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2污染来源及危害

2.1废液污染

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分为三类,即实验原废液、一般实验废水、生活废水,来源于多余的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分析残液、失效的贮藏液和洗液、大量的洗涤水等。几乎所有的常规分析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废液污染问题。这些废液成分复杂,包括最常见的有机物、强酸碱废液、重金属离子和有害微生物及相对少见的氰化物、细菌、药残等[1]。目前,我国部分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未具备良好的废液处理条件,甚至有直接排放的现象,对环境造成污染。

2.2废气污染

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的废气主要集中在样品试剂、分析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物、有机溶剂的挥发及标气的泄漏等。室内空气污染物的种类较多,成分复杂,排放具间歇性,主要有有机气体和无机气体两大类,如酸雾、甲烷、正己烷、乙醚、卤化氢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若直接排放到大气当中,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危害。

2.3固体废弃物污染

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多余样品、分析产物、残留失效的化学试剂、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等。这些固体废物成分复杂,涵盖各类化学、生物污染物,尤其是不少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处理稍有不慎,即容易危害土壤以及地下水环境,导致较严重的污染事故。

3防治措施

3.1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为了降低实验室对环境的污染,应把实验室环境保护系统纳入实验室设计与建设中,使之成为实验室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而有利于贯彻落实各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2]。建设废水处理系统,一般实验废水和生活废水应综合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生物接触氧化等工艺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建设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具体根据实验室废气的特点来选择处理方法,如建设酸雾净化塔,采用湿法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建设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干法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气体。建设专门分类存放点,用于贮存、管理固体废弃物。

3.2妥善收集、贮存、处置实验室废弃化学品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原废液、固体及可收集的气体等废弃化学品应遵循科学的收集技术规范[3]。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化学品分为无机浓酸溶液及其相关化合物、有机酸、有机碱、自燃物质、遇水反应的物质等19类。执行废弃化学品分类的人员应熟悉其物理、化学、毒害等特性,并做好分类。实验室应在合适位置明示《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分类表》,以方便相关操作人员正确分类识别和弃置废弃化学品,并做好标识。如需对废弃化学品进行混合收集,收集前应明确其成分,以确保它们之间的相容性,使当两种以上废弃化学品混合,或与收集容器、材料接触时不会发生放热、着火、爆炸、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等反应。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应做好个体防护。盛装废弃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张贴规范的标签,贮存设施或区域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若无妥善处理的技术设施,应将废弃化学品收集交给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经营者进行转运、处理处置,对不明废弃化学品不得擅自处理,严禁擅自倾倒、排放或交未取得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3.3推行清洁实验

将清洁生产的先进理念引入实验室检验检测过程中,以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实现实验室废弃物减量化,以期减少对环境的风险。一般一个项目的检测方法有多种,在保证监测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减少和调整化学药品的用量,选择污染较小的分析方法,优先选择无毒害、无污染或低毒害、低污染的试剂,保证好用药的顺序,对于其中即将过期的一些化学试剂,必须优先使用。积极采用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替代传统的化学试剂法,减少化学试剂的用量[4]。在满足检测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采样,控制多余样品的废弃量。

3.4强化监管力度

将实验室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实验室管体体系,形成《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文件》和制度,将该项工作贯穿实验室整个管理过程,以对检测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进行控制,保障实验室安全、卫生、整洁有序,保证废弃物处理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对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要详细记录,废弃物处理过程要填写设计好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表》,做好台账,使每批废弃物从产生、收集、转运、处置情况可追溯。

3.5提高环保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应使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自己是环境保护工作的践行者,不是环境的破坏者的意识,在工作中自觉地按相关规定适量取用药品和试剂,规范操作,不随意倾倒实验废液,不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及时妥善的处置好实验废弃物,养成良好的实验作风和工作习惯。充分考虑实验室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是否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否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杜绝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结语

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作为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技术支撑机构,其不应该反而成为一个典型的环境污染源。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好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污染,减排控污,最大限度的减小对环境的破坏,是其贯穿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廖京勇.环境监测实验室的环境污染分析及防治探讨[J].广东化工,2015(42):194~195.

[2]黄家声,谭锦春.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指南[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1:102~105.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4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各种生态系统都有其自身的物质循环,这种循环的总和就构成了自然界的物质循环,其中最基本的循环有水循环、碳循环、氮循环和氧循环等。生物圈中的生命就是靠着这些基本的循环来保证和延续的。

一、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

工业革命以及其后的技术发展,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世界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的时代,同时,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化学工业的迅猛发展是生产中分离出的氯化氢、硫化氢等排入大气,亦产生许多不良后果,如污染大气,侵蚀衣物,损毁建筑物,使树木枯黄、庄稼受害、河鱼中毒等等。此外,水泥工业的粉尘,造纸工业的废液,及染料、炸药、石油、酸碱精致等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流失等,也给环境带来污染。20世纪20年代以来,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急剧增长,石油在燃料中的比例大幅度上升,使石油污染日趋严重。

二、环境污染与保护

(一)废气的排放与防治

大气污染(也称空气污染)是指大气中污染物或由它转化成的二次污染物的浓度达到了有害程度的现象,严重的大气污染危害称为大气污染公害。大气中的污染物,可分为自然污染源产生的和人为污染产生的两大类。前者是指由自然灾害(如火山爆发、森林火灾、大风等)造成的污染物。后者是指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所造成的污染物。人为的污染源具体有五种:工业污染源、交通及运输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军事或科学试验污染源。工业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有: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原料热分解(化合、挥发)产生的废气及各种粉尘。

废气的防治首先从选择生产工艺方法着手,以避免或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和排放,尽量做到把有害气体变为无害气体再排放。排放时也要在允许的排放标准内才可以,对于难于治理的废气也要在有关部门允许下采取高空稀释排放办法。

(二)废水的排放与防治

水质的污染是指进入水体中的污染物数量,超出了水体的自净能力,水质具有毒性而不能使用。工业对水造成污染的物质主要有:砷、酚氟化物、氰类化合物以及重金属铅、汞、镉、铬以及它们的化合物。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多数是通过生产、冷却及洗涤等进入的。废水的特点是pH值高、无机固体悬浮物多、生化需氧量(BOD)及化学需氧量(COD)低。

废水净化的目的是将废水中有害的物质,以某种方式分离出来,或将其转化成无害而稳定的物质,因此一般前期处理都采用由工厂分别处理,再进一步采取市政集中处理的方法。废水处理的技术有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法等

(三)废渣的分类与处理

工业生产中的固体废弃物,统称为废渣。分类有:有毒废物,易燃废物,有腐蚀性的废物,能传染疾病的废物,有化学反应性的废物

废渣的处理有两种途径:一是资源化:二是填埋处理。由于废渣往往是可资利用,转化为其它有用的资源。因此,废渣处理首先应该是研究其资源化的途径,做到变废为宝。只有现有技术条件无法资源化,才考虑填埋处理。

(四)放射性污染与防治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放射性损伤有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如果人在短时间内受到大剂量的x射线、γ射线和中子的全身照射,就会产生急性损伤。轻者有脱毛、感染等症状。当剂量更大时,出现腹泻、呕吐等肠胃损伤。在极高的剂量照射下,发生中枢神经损伤直至死亡。

目前主要防治措施有:(1)核企业厂址选择在周围人口密度较低,气象和水文条件有利于废水和废气扩散稀释,以及地震烈度较低的地区,以保证在正常运行和出现事故时,居民所受的辐照剂量较低。(2)工艺流程的选择和设备选型考虑废物产生量少和运行安全可靠。(3)废水和废气经过净化处理,并严格控制放射性核素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对浓集的放射性废水一般进行固化处理。α核素污染的废物和放射强度大的废物进行最终处置和永久贮存。(4)在核企业周围和可能遭受放射性污染的地区进行监测。

(五)噪声的污染与控制

噪声一般是指那些人们不需要的,使人厌烦并对人类生活和生产有妨碍作用的声音。随着现代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噪声越来越强、污染面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第三大公害,且有成为公害之首的趋势。研究并控制和清除噪声,是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之一。

噪声只有存在传播途径和接收者的条件下才能形成干扰。因此,防治噪声的基本途径是消除或降低声源噪声,隔离噪声及接受者的个人防护。

三、对于环境保护的展望

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沉重的环境负效应,对此是每个发达国家都遇到过的情况,但是作为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既然已经发现了这一问题就必须予以解决,不能以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这样换来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针对此种状况,我党和政府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首先要认清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对我国环境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应当从经济模式上予以改进,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寻找适合我国现状的经济模式。其次应当认清建立和谐社会不但是建立人类自身的和谐社会,更要寻求建立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社会,只有这样的社会适应人类生存发展的社会。最后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改善环境现状,例如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测机制,减少污染的绝对排放量,控制粗放型经济模式的发展,采取循环经济模式,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开发新的无污染能源和清洁能源。

综上所述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可持续发展为途径,以循环经济为手段,改变我国目前的环境现状。

四、总结

加强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清楚地看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说明,环境的状态如何,现在已经成为我们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民环境权利,促进国民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通过对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分析,让我们意识到了保护环境迫在眉睫。因此,根据我国环境污染的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刻不容缓的。

参考文献:

[1]孙承咏.环境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3-3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5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开展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内容,加强综合治理,健全防控体系,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蓝天行动”,柯桥城区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酸雨、灰霾等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1.化工、制药、制革、皮塑、烫金复合、饲料等企业废气排放实现排气口与厂界双达标。

2.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并设立限行区。

3.所有建设工地现场施工、作物运输达到扬尘控制要求。

三、工作任务

1.实施化工、制革等行业异味整治。排查街道范围内化工、制革、制药、皮塑、烫金复合、饲料等行业废气扰民的企业及相关工艺,淘汰一批治理无望的生产线、产品,实现企业废气排放口与厂界大气环境双达标。

2.继续开展五小企业行业专项整治。在街道范围内重点开展对酸洗、喷涂等工艺废气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无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防治等违法行为。重点实施在工业集聚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周边有居民住宅等敏感点、群众反映强烈的五小企业关停、整治工作。

3.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建立石油化工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名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采取密闭式作业,严格控制工艺过程中逃逸性有机气体的排放。禁止在居民区、居民楼和有居住、办公功能的综合楼内从事数码印花、广告喷涂、车辆维修喷漆、餐饮业等小型加工业和服务业,防止污染扰民。

4.加强废弃物质焚烧监管。禁止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开展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建立城区扬尘防治机制,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加强建设工地监管。

6.配合交管部门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对辖区内重污染车辆的监管,对违法车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黄标车”区域划定和限行管理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6

陈仓区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畜牧业总产值达14.03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到全区农业总产值27.07亿元的51.8%和宝鸡市畜牧业产值69.38亿元的20.2%。畜牧业已成为宝鸡市陈仓区农业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2陈仓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

2.1畜禽废弃物产生量根据2010年全区畜禽的饲养量,参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畜禽粪便排泄系数,可以计算出,2010年全区畜禽粪便的产生总量为177.34万t,污染物COD为31957t,BOD为27068t,NH3-N为3097t,TP为1650t,TN为7708t,废水为1038万t。畜禽养殖粪便产生量是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4.3倍(陈仓区工业固废产生量为41.42万t),畜禽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仅COD产生量就是工业和生活废水COD排放量之和的7.3倍(陈仓区工业和生活废水COD排放量之和为4356t),成为不可忽视的重大污染源。

2.2畜禽养殖业主要环境问题

2.2.1污染水体陈仓区畜禽养殖场污水普遍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含有大量高浓度的有机物废水排入河流,导致渭河(陈仓段)及其支流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据今年对陈仓区沿渭13个排污口调查监测结果显示,有2个排污口COD浓度超过了1000mg/L,是其它排污口COD均值的12.5倍,原因是其排污口上游均有大型畜禽养殖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由于相当一部分养殖场(户)对养殖场、排水渠、堆粪场未作防渗处理,有的则排入池塘,导致污水长期下渗,严重污染了周围群众的饮用水。据90年代对养殖大村阳平镇野寺村及其下游的大帐寺村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饮用水中色度、高锰酸钾指数、亚硝酸盐氮严重超出生活饮用水标准,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密不可计,导致饮用水已无法使用,群众投诉不断。

2.2.2污染空气由于许多养殖场为便于生产、运输,多建在城镇、村庄周围,加之管理不善,粪便乱堆乱倒,污水肆意排放,恶臭污染养殖场及周围空气,严重影响养殖场员工及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

2.2.3传播病菌由于养殖场对粪便、废水、动物尸体等废弃物消杀灭菌措施跟不上,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病原菌和寄生虫大量繁殖,极易造成人、畜传染病的传播蔓延,给人畜代带来灾难性危害。

2.2.4危害农田生态有的群众经常使用高浓度的畜禽养殖污水灌溉,会使作物陡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毒害作物出现大面积腐烂。同时,高浓度污水可导致土壤空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

2.3畜禽养殖污染成因分析

2.3.1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大中型养殖场布局多从生产、销售、运输等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而较少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陈仓区多数养殖场建在距离城区、镇村较近的地方,有的还建在城区、镇村的上风向。随着城区发展不断外延扩大,一些养殖场逐渐进入城市范围,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2.3.2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缺乏陈仓区绝大多数养殖场粪便处理设施属于简易晒粪、堆肥场。粪便在露天下堆放自然发酵,多数没有防渗、防淋失措施。大多数养殖场没有废水处理设施而直接排入环境。有的养殖场虽建成了沼气池,但一到冬天,由于气温低,发酵效果差,基本不用,达不到应有的处理效果。

2.3.3养殖工艺较落后,管理不科学饲料及添加剂选配不环保,饲料利用率低,饲料及添加剂中微量有毒物质随粪便排入环境。“雨污分离,干湿分类,粪尿分离”等措施落不到实处。由于管理缺乏科学性,养殖业粪便乱堆乱倒、废渣运输沿路遗撒、污水下渗乱排、动物尸体乱扔等问题突出。

2.3.4畜禽养殖环境管理起步晚,管理相对薄弱过去,在畜牧业发展上,由于农业政策与环境政策脱节,出现了“政策真空”,“管理空挡”。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的相继出台,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才刚刚纳入农业、畜牧、环保等职能部门的管理范畴,对畜禽养殖的污染管理还处在起步阶段,加之一些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执行难度大,和目前陈仓区畜禽养殖业发展情况相比,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严重滞后。

3总体思路和目标

3.1总体思路

以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为目的,以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为立足点,以环境容量为基准,以责任制为龙头,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用化为原则,合理规划、防治结合、强化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生产和环境建设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2总体目标

到2015年,使畜禽养殖产业结构更趋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得到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步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畜禽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规模进一步扩大,基本建立起种养平衡的生态养殖模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85%,养殖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4.1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全区目标责任制、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形成政府领导,环保统一监管,畜牧、农业、卫生等部门及各镇分工协作的组织保证体系。二是编制规划。科学编制《陈仓区“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将养殖业污染防治纳入“十二五”全区污染减排计划,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重点,有步骤,有措施,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结合陈仓区实际,制定《陈仓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就部门监管职责、禁养区、限制养殖规模、场地选择、产业布局和污染物处理等做出具体规定,使陈仓区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和科学化轨道。

4.2合理布局,优化畜群结构

充分考虑陈仓区环境、土地消纳能力、污染减排计划等因素,结合地域优势、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稳定禽业、肉羊生产,大力发展生猪、奶牛规模化养殖,重点提高养殖效益,突出抓好肉牛、土杂鸡产业开发,积极发展适销对路的特种养殖。在周原、慕仪各镇大力发展奶畜生产;在渭北塬区的慕仪、周原、贾村等镇大力发展生猪和蛋鸡、肉鸡生产;在西部山区八镇和桥镇发展秦川牛、肉羊、土杂鸡。稳定虢镇、阳平工业走廊畜牧业生产规模,并逐步将这两个镇的大场大户向塬区和山区迁移。从产业布局,畜群结构等方面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减低畜禽污染程度。

4.3强化依法监管,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现行有关制度和政策,将行之有效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创造性地运用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来,严格实施依法监管。一是对畜禽养殖场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全面申报,摸清底子,建立数据库,为将畜禽养殖业依法纳入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对规模化养殖场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排污费,提高养殖户自觉防治污染的主动性。三是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根据项目规模大小,报批环评手续。对地处禁养区、城市、镇村上风向的畜禽养殖场坚决不予审批,已建成的坚决予以关闭。严格执行“三同行”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凡没有粪便利用设施和污水治理设施的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4.4实施清洁养殖,全过程减少排污量

引导和鼓励畜禽养殖场改进养殖技术,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污染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污量,为实施资源化利用、降低处理难度和成本创造条件。一是推行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减少散户养殖规模。探索建立种养结合的各类生态养殖模式,便于养殖业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消纳和控制。二是引导养殖场采用环保饲料和环保饲料添加剂,提高畜禽饲料的利用率,降低排泄物中氮、磷、有机有毒、重金属等对环境的污染。三是推行干清粪工艺,实施“雨污分离,干湿分类,粪尿分离”等手段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四是积极推广厌氧消毒、化学消毒等有害微生物消毒技术,防止畜禽养殖废弃物病菌传播。五是探索推广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等除臭技术,消除畜禽养殖恶臭污染。六是要求养殖场对畜禽圈舍、运动场、排污渠、堆肥场做硬化处理并加强管理,防止畜禽废弃物溢流、渗漏、雨水淋湿、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七是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等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八是加强畜禽养殖场绿化工作,美化场区环境,净化空气,实现清洁养殖。

4.5加快实用技术推广,提高畜禽污染防治水平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7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大气污染物产生的过程控制。

3 职责

3.1 规划部

3.1.1 负责项目建设前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的确定,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项目建设中组

织方案的实施,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3.1.2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组织编制、修订操作规程。

3.1.3 负责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监测工作,定期向环保部门申报。

3.1.4 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设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考核设备的运转状况。

3.2 人力资源部负责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

3.3 采购部负责采购合格的燃油和燃煤。

3.4 拥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部室厂负责本部门设施的运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4.1.1 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由规划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进行合理规划。

4.1.2 对于有可能产生大气污染或烟尘、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应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提出治理措施,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4.1.3 在项目的设计阶段,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部门的批

复要求制定可行的方案,绘制施工图。

4.1.4 规划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防治设施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4.1.5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工后,由规划部组织试运行,并对其防治效果进行监测,在

通过环保部门的“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

4.2.1 由规划部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要求制定相关的排放标准,组织编制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其他技术要求。

4.2.2 拥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部室厂应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确保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4.2.3 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运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对锅炉操作工等特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编制:

审核:

批准:

2003.11.01

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4.2.4 规划部定期(每两个月一次)对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定期检测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4.2.5 规划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督促、检查设备保养情况,及时落实维修计划,建

立设备台帐。

4.2.6 采购部采购的各种燃油、燃煤要符合低污染排放要求,必要时须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4.3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监控

4.3.1 设施的运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实填写运行记录,不得违规超标准排放。

4.3.2 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现大气污染事故应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控制程

序》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程度。

5 评审和更改

规划部至少每年一次对本程序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批准。

6 相关文件

6.1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SAC/E-P4.5.2

6.2 《油漆工艺废气排放作业指导书》 SAC/E-G4.4.6/4-01

6.3 《车身工艺废气排放作业指导书》 SAC/E-G4.4.6/4-02

6.4 《锅炉废气排放作业指导书》 SAC/E-G4.4.6/4-03

6.5 《总装工艺废气排放作业指导书》 SAC/E-G4.4.6/4-04

7 记录

7.1 《环境保护检查记录表》 ER-P4.5.1-02

8 附件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8.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8

关键词:纺织染整;评估;指标体系;最佳可行技术

中图分类号:X506 文献标志码:A

Abstract: 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guideline on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i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 the generation and emission node of waste water, waste gas and solid waste were analyzed. The types and source of main pollutant were identified.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results,the index system which was composed of target layer, criterion layer and index layer was established by using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The index system included management indicators, economic indicators, environmental indicators and technical indicators, and consisted of 18 specific indicators. The meaning and calculating method of each index were also described. Key words: textile dyeing and finishing; assessment; index system;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ies

我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提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关键技术,初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最佳可行技术体系。我国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Best Available Techniques,BAT)是从2007年颁布实施《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才开始起步的,截至目前,已相继启动了面向钢铁、燃煤等行业的BAT指南编制工作,纺织行业尚无BAT指南可循。

构建纺织染整污染防治技术评估指标体系是开展技术评估的基础环节,有利于完善纺织染整行业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实施管理方式从末端管理到全过程管理的转变。另外,通过技术评估与筛选,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鼓励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改善行业污染现状。

1 纺织染整污染与防治技术分析

1.1 产污节点分析

纺织染整是指对以天然纤维、化学纤维以及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按不同比例混纺为原料的纺织材料进行以染色、印花、整理为主的处理工艺过程。

纺织染整过程通常分为前处理、染色/印花和后整理 3个步骤。前处理是在纺织材料尽量少受损的条件下,去除纺织材料上的天然杂质、浆料、助剂等各类杂质,提高纺织材料的润湿性、白度、光泽和尺寸稳定性,以利于后续染整加工。前处理主要包括烧毛、退浆、漂白、丝光等工序。染色/印花是对纺织材料施加色彩或花纹图案的过程。后整理指纺织材料在印染加工后,为改善和提高纺织物品质、赋予纺织品特殊功能的加工整理过程。纺织染整生产工艺流程产污节点如图 1 所示。实际生产中根据纤维种类、纺织材料形态、产品要求等不同生产工艺略有差别。

1.2 污染物来源分析

纺织染整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包括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纺织染整废水主要包括退浆废水、煮练废水、漂白废水、丝光废水等;固体废弃物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次布料、染化料包装及污水处理剩余污泥;废气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定形机有机废气、烧毛机废气;其它污染主要为纺织染整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污染。由于纺织染整行业从前处理到后整理过程都有废水产生,废水排放量较大,且废水中含有残留染料与助剂等难降解污染物,污染物浓度较高,废水成为行业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对此,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评价主要以水污染防治技术为主。纺织染整主要水污染物及其来源见表 1。

1.3 污染防治技术分析

纺织染整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前处理和后整理阶段,根据废气组成不同可采用袋式除尘或喷淋处理,固体废弃物一般集中收集处理。废水处理工艺主要采用生物处理为主,物化处理为辅的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工艺根据废水的水质特征、处理排放去向、排放标准以及技术经济指标来确定。

目前常用的好氧工艺有传统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和A/O法等,厌氧工艺主要采用水解酸化工艺置于生物处理前,提高废水可生化性。物化处理工艺主要采用混凝沉淀法、混凝气浮等,在物化处理中常加的药剂为PAC、PAM、聚合氯化铁和次氯酸钠等。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一般还采用深度处理工艺,如活性炭吸附、膜分离等工艺。纺织染整行业污染预防与治理技术分析如图 2 所示。

2 指标体系的构建

2.1 构建原则

构建评估指标体系之前,必须确立科学的指标体系构建原则。参考国内外相关环境技术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原则,结合我国纺织染整行业污染防治技术现状,本文在选择指标,构建指标体系时,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标体系构建最基本的原则,不仅包括选取指标的方法要科学,而且包括指标的标准化及指标权计算方法要科学。

(2)系统性原则。在现有掌握的数据条件下,指标体系应尽可能全面反映行业污染防治技术的本质特征,指标体系的整体评估功能大于各分项指标的简单总和,同时注意指标体系的层次性和关联性,使选取的指标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3)独立性原则。同一层次上的指标不应具有隶属关系,保证指标之间相互独立,使指标能从不同方面反映上一层指标的具体内容。

(4)数量适中原则。一般来讲,将指标划分得越细,指标数越多,就越能全面反映技术的整体特征,但是,当指标数过多时,处理过程过于繁琐,很难保证人们判断的一致性,因此,选取的指标应具有代表性,数量适中。

(5)可得性原则。保证指标能够通过一般调研方法得到,对于那些不易得到的指标不列入指标体系。

(6)可测性原则。在可得性原则基础上,选取的定量指标必须可测,有具体的数值表示,选取的定性指标要易于指标的量化和标准化。

(7)可比性原则。与某一层次因素相关联的同层指标对系统描述程度有所不同,其权重赋值也不相同,因此选取的指标需具有可比性。

(8)实用性原则。选取的指标必须实用,既不落后于研究者现有认识水平,也不超前于现有生产力,符合我国国情。

2.2 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指标体系构建包括具体指标的确定、指标之间关系分析、指标权重的确定等 3 部分。本文利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构建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是由美国著名学者T. L. Saaty提出的,该方法是将与决策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指标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将决策者的经验与主观判断用数学方法进行处理的多目标决策方法。

由于最佳可行技术是从现有污染防治技术中筛选,因此,选择的指标应该尽可能直观地反应现有污染防治技术的全面特征。本文构建的指标体系如图 3 所示。指标体系包括 3 个层次,分别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各项指标的确定充分考虑纺织染整行业污染排放特点与污染防治技术现状,采用文献调研与专家咨询相结合方式,运用频度统计法和理论分析法,得出我国纺织染整行业污染防治技术初步评估指标,然后将指标以问卷形式发给选定的行业专家、学者、企业管理人员等,经过 2 ~ 3 轮Delphi法确定最终评估指标。

2.3 指标体系内容

指标体系准则层中管理指标为定性指标,需要划分优劣等级,由专家定性判断,经济指标、环境指标和技术指标为定量指标,可根据计算结果直接进行比较。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1)改造难易程度:工艺设计是否方便未来进行升级改造,由专家定性判断。

(2)技术先进性:选用工艺的先进可靠程度,是否为主流工艺,具有示范效应,由专家定性判断。

(3)安全水平:被评估技术的安全可靠水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易操作水平:被评估技术的操作的难易程度。

(5)人员要求:被评估技术运行需要配备的人员数量。

(6)占地面积:被评估技术工程总占地面积。

(7)单位运行成本:被评估技术处理单位污水的运行成本,包括电费、药剂费、人工费、设备维护费、设备折旧费等。

(8)单位建设投资:被评估技术处理单位污水工程投资费用,包括土建费、设备购置费、工程设计费、及其他费用等。

(9)资源回用水平:用回用率表示,包括碱液回收利用、中水回用等,计算方法为回用水量/排放水量×100%。

(10)二次污染水平:被评估技术运行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种类及数量。

(11)能源消耗水平:被评估技术的单位污水耗水量、耗电量、药剂消耗量等。

(12)污泥处理处置:被评估技术剩余污泥量及处理方式。

(13)COD去除率:计算方法为(日均进水COD-日均出水COD)/日均进水COD×100%;BOD、SS、色度、TN、TP去除率计算参照COD,均为排放标准要求指标。

3 结语

本文对纺织染整污染防治技术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进行了研究,并结合行业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设意见和构思。

(1)基于纺织染整基本工艺流程,分析了行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产生与排放节点,确定水污染为行业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分析了废水污染源与污染物种类,结合污染物排放特点与污染防治技术现状,提出了纺织染整污染预防与治理关键技术。

(2)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纺织染整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由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 3 个层次共18个指标构成,涵盖了管理指标、经济指标、环境指标和技术指标 4 个方面,直观的反应了现有污染防治技术的全面特征,指标体系可应用于纺织染整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的筛选,最终形成《纺织染整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提供技术依据。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9

引言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本身是一项旨在削减废水中COD和NH3-N排放总量的环保工程,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恶臭气体、噪声和固体废物等二次污染问题,在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环评的过程中,必须高度的重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二次污染物问题,并提出切买可行的防治措施与建议。

一、恶臭气体防治措施分析

1、恶臭气体主要来源及成份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污水和污泥处理单元,恶臭的化合物种类较多,相关研完和监测表明:城镇污水厂臭气中含有的污染物中以H2S、NH3最为常见。硫化氢主要来源于硫酸盐的转化和舍硫有机物的脱硫,氨气则是由污水中的固体颗粒物经过厌氧硝化和好氧硝化产生的。

2、主要治理措施

多年来,我国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大多靠设置防护距离来解决臭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土地资源非常紧张,已不能单纯靠设

置防护距离来解决污水处理厂的臭气污染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来消除其污染影响。污水处理厂常用的工程除臭方法包括:

(l)水清洗和化学药剂清洗除臭法

水清洗是利用臭气中某些物质能溶于水的特性,使臭气中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与水接触、溶解。药剂清洗法即添加化学药剂与臭味物质反应,如采用石灰、苛性钠等去除臭气中的硫化氢等酸性。采用这些处理方法由于大多数物质不能与药剂反应处理效率较低。

(2)活胜炭吸附法

活性炭吸附是利用活性炭吸附臭气中的舍臭物质,使臭气与活性炭充分接触后排出吸附塔,具有较高的处理效率,但活性炭使用有一定的容量,一旦饱和必须更换,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处置不当易造成二次污染。所以该处理方法运行费用高,一般只用于低浓度臭气的处理和脱臭后的深度处理。

(3)土壤处理法

土壤处理法是利用土壤中微生物分解臭气中的化学成份,达到脱臭的目的。气体由风机进入,经过一定级配的布气系统再通过扩散层均匀分布,扩散层上部由砂混合物组成,下部由粗、细石子组成,气体由扩散层进入土壤层.土壤生物处理去优点是设备简单,投资、运转费用低,维护管理方便,但该工艺需宽阔的场地。

(4)氧化法

目前使用的氧化法主要是低温等离子氧化法等,该方法是利用高压静电的特殊脉冲放电方式,形成非平衡态的低温等离子体――高能活性氧,其迅速与有机分子碰撞,发生氧化反应,将其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氧化法主要适用于处理气量规模较小高浓度的情况,比如污泥处理区臭气的单独处理。

(5) 生物除臭法

主要是利用微生物除臭,通过微生物的生理代谢将具有臭味的物质加以转化,气体流经生物活性滤料,滤料上的微生物就会分解致臭物质,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等无害物质,该处理方法在由于处理效果较好,运行费用低,在国内也得到了规模化应用。

将处理构筑物加盖,布设风管,设离心风机将各构筑物内保持负压状态,风管集中收集的废气先经过预处理去除颗粒物并调温调湿,经气体分布器进入生物废气滤池内。当废气通过2-3m厚的滤床时,介质中的微生物将其吸附、吸收、降解,微生物在填料表面附着生长并形成一定厚度的生物膜把污染物质转化为自身的营养物质,最终将污染物质转化为二氧化碳、水和无机盐等。

二、设备噪声防治措施分析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噪声源为生化处理所需的鼓风机产生的噪声,风机一般安装在专用的机房内。风机噪声的防治首先要从源头控制,选择低噪声的风机,目前较为先进的鼓风

机为气悬浮鼓风机,其源强一般在80dB (A)以下。在机房噪声治理方面厘主要如下几个方面:

(1)在设备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

(2)应对风机进气口、出气口安装的消声器,并对管道采取软连接和减振措施:

(3)对风机房动力设备阀的墙体及门窗进行隔声处理,机房排风口设置消声器:

(4)在管道设计时尽量减少管道截面变化降低由此引起的涡流噪声,管道安装时在管道与钢箍间垫橡胶条或其它柔性材料包扎进行阻尼减振膈声处理.

经采取针对性的降噪措施后,一般厂界'噪声均可这标。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分析

1、固废组成及特点

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格栅拦截渣、沉砂池沉砂和和生化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格栅渣成分主要为玻璃、塑料等垃圾,沉砂池沉砂主要以无机物固体颗粒物为主,生化处理系统剩余污泥主要成分为有机物。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单纯用于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公共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通常情况下不具有危险特性,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因此一般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均可认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主要的处置方法

为了控制水污染和实现污水资源化,我国对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污泥处理与处置的方法很多,一般可采用“浓缩一离心脱水一好氧干化脱水”预处理,可将含水率将至50%以下,脱水干化后的污泥,有填埋、农用、焚烧、综合利用制建成产品等最终处置方法.

(1)卫生填埋

污泥填埋是现今使用最多的处置方法。一般是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与生活垃圾一并填埋处置。但由于污泥含水率较高,不易碾压填埋,因含有大量的水分成为渗滤液使配套的废水处理装置规模加大,引起填埋场运行费用过高,一些地方已逐步限制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2)制复合肥农用

一些污水厂将污泥适当浓缩、脱水后,直接运出作为农肥,但由于城市污水处理污泥成分极为复杂,为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国家规定衣用的污泥必须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要求,井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污泥农用的处理方法因存在二旋污染隐患一直以来未得到大规模的应用。

(3) 焚烧处置

经脱水干化预处理的污泥进行焚烧是污泥减量化最彻底的处理方法,可使污泥中的碳水化合物转变成二氧化碳和水,同时在高温下杀灭病毒、细菌,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可以得到利用,但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飞灰等二次污染控制方面运行费用高,使其在工程应用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

四、结语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10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已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国家未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辖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区域环境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七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有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责任,应当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综合利用固体废物,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八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分类贮存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或者交给有固体废物经营资格的单位集中处置。

第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流向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有关情况。

第十条 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应当建设配套的固体废物接收、贮存设施。本条例实施前未建设配套的固体废物接收、贮存设施的,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一年内补建。

第十一条 运输单位和个人对运输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并送交机场、车站、码头、港口等配套设施处理,禁止在运输途中抛撒、泄漏、丢弃或者倾倒。

第十二条 畜禽饲养场和屠宰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所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屠宰产生的废物,防止造成土壤、大气和水体污染。

第十三条 执法中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禁止露天焚烧。

第十四条 发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产生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排污,防止污染扩散,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鼓励建设跨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鼓励社会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经营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第十六条 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新建、扩建、改建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达不到国家和省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治理或者关闭。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单位自行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委托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的,可以不自建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第十八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使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应当支付处置费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条 拟退役或者关闭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经营者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对有关设备、剩余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残余物进行处理,消除污染。

第二十条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危险固体废物。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安全利用和处置的设备和设施;

(二)有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按规定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代为处置。代为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承担。

跨行政区域代为处置危险废物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代为处置。

第二十二条 转移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高毒性、致畸、致癌、致突变性等高危险废物,应当由取得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高危险废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可能产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制定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条 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明确责任人或者责任人已不具备责任能力的危险废物,应当由该危险废物所在地人民政府安排资金,采取措施,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和标准进行处置,并治理被污染的环境。

第二十六条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严控废物,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其种类和处理方式的名录,严格控制其利用和处置过程。

第二十七条 采用严控废物名录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严控废物的单位,应当申请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严控废物。

申请领取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贮存、处置设备和设施;

(二)有符合严控废物经营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二)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初审,上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三)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决定,许可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最先接受申请材料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备,材料正确齐备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九条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有权审批该严控废物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所在地县级或者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二)受理申请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决定,许可的,颁发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不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三)受理申请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决定,许可的,颁发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不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最先接受申请材料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备,材料正确齐备的应当受理。

第三十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露天焚烧或者使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沥青、油毡、橡胶、轮胎、塑料、皮革、电线电缆、电路板、敷铜板、电子电器、塑胶机过滤网、电池、灯管、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使用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场所堆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

(三)在江、河、湖、海、水库等沿岸堆放固体废物;

(四)用填埋方式直接处置半固态或者液态废物;

(五)将危险废物及其它有毒有害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处置;

(六)省外、境外的生活垃圾转移进入本省;

(七)在本省经营、处置和利用进口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

第三十一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国家限制进口类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不得夹带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废物进口和加工利用过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的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区障碍,或者擅自指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经营者,干扰固体废物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的问题,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不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法追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未按规定分类贮存危险废物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不配套建设固体废物接收、贮存设施的,或者逾期未补建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所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屠宰废物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对有关设备、剩余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残余物进行处理,消除污染的,或者未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将高危险废物擅自处置,或者交给没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或者混入其他废物中收集、运输、贮存、倾倒、处置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没有取得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或者不按照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处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处理活动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处理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露天焚烧或者使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固体废物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三)、(四)、(五)项的规定,使用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场所堆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或者在江、河、湖、海、水库等沿岸堆放固体废物,或者用填埋方式直接处置半固态或者液态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处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置地区障碍,非法指定固体废物经营者,干扰固体废物正常经营活动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固体废物的危害固体废物是环境的污染源,除了直接污染外,还经常以水、大气和土壤为媒介污染环境。

浪费资源

固体废物不像废气、废水那样到处迁移和扩散,必须占有大量的土地。城市固体废物侵占土地的现象日趋严

重,我国堆积的工业固体废物有60亿吨,生活垃圾有5亿吨,预计每年有1000万吨固体废物无法处理而堆积在城郊或公路两旁,几万公顷的土地被它们侵吞。

严重污染

土壤是植物赖以生存的基础。长期使用带有碎砖瓦砾的垃圾肥,土壤就严重渣化未经处理的有害废物在土壤中风化、淋溶后,就渗入土壤,杀死土壤微生物,破坏土壤的腐蚀分解能力,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带有病菌、寄生虫卵的粪便施入农田,一些根茎类蔬菜、瓜果就把土壤中的病菌、寄生虫卵吸进或带入体内,人们食用后就会患病。

水污染

许多国家把大量的固体废物直接向江河湖海倾倒,不仅减少了水域面积,淤塞航道,而且污染水体,使水质下降。固体废物对水体的污染,有直接污染地表水,也有的下渗后污染了地下水。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11

环境监测实验室在监测分析过程中常采集有毒有害的样品,消耗大量的化学试剂,从而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污染物具有种类多,成分复杂,危害大的特点,如果不经处理处置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会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本文对环境监测实验室的主要污染源进行分析,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1、污染来源及危害

1.1废水来源及危害。环境监测实验室在样品采集分析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主要来自实验废水和样品废水。实验废水包括有毒有害成分含量较低、产生量较大的洗涤器皿用水,循环冷却水;有毒有害成分含量较高、产生量较小的配制溶液等。样品废水包括采集的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工业废水,样品废水是实验分析需要或实验室管理要求留样备测,每次采集的水样量要多于实验实际用量,而产生多余的样品废水。废水中污染物种类繁多,实验废水中有含铜、铅、锌、镉、铬等重金属废液;含苯系物、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二硫化碳等有机试剂废液;含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酸碱废液,而且多属于危险废物。这些废水得不到有效处理处置,直接排入下水道进入受纳水体,对水体水质、水生生物造成污染,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如重金属是很难被降解的持久性污染物,一旦进入生物体、人体内,就不断积累难以排出体外,重金属与人体内的酶结合,使酶失去活性,造成消化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循环系统损坏。

1.2 废气来源及危害。废气主要来自试剂、样品、分析过程中间产物的挥发等,如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别用四氯化碳、三氯甲烷做萃取剂,苯系物用二硫化碳解吸,产生有机试剂挥发气体;铜、铅、锌、镉等重金属用硝酸、高氯酸在电热板上加热消解、化学需氧量回流加入硫酸,都会产生酸性废气;恶臭气体样品多是从企事业单位采集的有毒有害气体。这些均为刺激性有毒气体,像二硫化碳等有机试剂的挥发气体不仅可从呼吸道吸入,而且可从皮肤吸收,并在体内长期蓄积,造成呼吸道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坏。产生有毒有害且数量大的气体的实验通常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实验室内的空气污染以及对实验人员健康的损害,但是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向外排放,会污染室外的大气环境。

1.3 固体废物来源及危害。固体废物主要来源是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破损的玻璃器皿、多余的分析样品等,固体废物成分复杂,若随意丢弃或混进生活垃圾,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例如油田行业的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规定进行贮存及无害化处置,如果随意堆放或丢弃,会对土壤、地下水等造成污染。

2、污染防治措施

2.1选择污染物产生量小的试剂。选择纯度相对高的试剂,不但可以减少监测人员的工作量,而且降低对人体的损害、对环境的污染。如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测定苯系物,市售的二硫化碳纯度很低、杂质很多,不符合色谱分析要求,需提纯。提纯过程相当复杂,使用大量的甲醛-浓硫酸萃取液萃取后,用碳酸钠洗涤,无水硫酸钠干燥、蒸馏后才能使用,往往一瓶500ml的二硫化碳提纯后剩下不到一半的量,却要消耗几瓶浓硫酸,产生大量的废液、二硫化碳挥发气体。因此,选择好的试剂将会大幅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

2.2加强化学试剂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不善,一些不急用的化学试剂未及时进行符合性检查,或者符合性检查过程复杂,必须进行样品分析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监测人员懈怠,只是简单查看外观,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检查,造成错过退货时间无法退回厂家而在仓库堆放,增加了废弃试剂的产生量。

减少试剂库存量,根据实际工作量制定试剂购买计划,不要大批量集中购买,造成试剂过期了还未用完的情况。现在一直提倡零库存,有效避免了产生大量废弃的过期失效试剂,对挥发性有机试剂而言,还可避免长期堆放产生的挥发量。

2.3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实验室废气大多从通风橱直接排入大气,应在其末端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减少废气的排放。此项措施已在一些实验室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会因为装置的阻力影响室内废气的排放,还可以净化排放的废气;在实验室、试剂储存间安装空调,降低试剂挥发量,特别夏季高温季节的大量挥发。

2.4回收综合利用。对于过期但并未出现浑浊沉淀的标准样品,不能用于要求准确度高的质量控制、人员考核,但可用来调试仪器,如气相色谱仪法测定苯系物,色谱条件的确定要经过反复进样调试,以达到最好的分离效果,并确定苯系物各组分的保留时间,就可以用过期的苯系物标准样品调试仪器;对于采集的油田行业的固化泥浆,各监测项目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可用于厂区绿化。

2.5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实验室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不能混合,增加处理难度,应按照其性质、毒性、排放浓度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处理后再排放,如含氟废液加入生石灰使其生成氟化物沉淀;含氰废液采用碱性高锰酸钾氧化法或硫代硫酸钠氧化法;含酚废液采用漂白粉氧化法或高锰酸钾氧化法。

2.6无害化处置。环境监测实验室产生的酸碱废液、有机试剂废液、铜铅锌镉等重金属废液、过期失效的试剂、以及诸如油田行业的油泥砂样品都属于危险废物,应和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长期处置合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7提高实验室监测人员的环保意识。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人员虽然熟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环保规定,充分了解化学物质的毒性对人体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但往往只注重对个人的防护,并不注意对环境的保护。

废气污染防治法篇12

1 建筑施工中施工污染的类型

我国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主要有噪声污染、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光污染以及其它污染。

1.1 噪声污染 噪声是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噪声污染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装潢阶段都会产生噪声污染。在工程准备阶段,大型卡车的马达声、汽车装运钢材声等;在施工阶段,挖土机、推土机等的马达声、打桩机声、混凝土搅拌声,其中打桩机声音最高可达90分贝,混凝土搅拌声音最高可达80分贝,这些机器在同时工作时,混合噪声可能超过100分贝;在施工结束后的装潢阶段,材料切割声、电锯声等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噪声污染是居民反应最强烈、也最受争议的环境问题。

1.2 废气污染

废气污染在建筑施工污染中主要表现为建筑粉尘污染,建筑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有拆迁过程中的粉尘、运输车辆所携带的粉尘、挖掘土地所带来的粉尘、建筑材料堆放所携带的粉尘等,这些粉尘在天气干燥和大风条件下,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尤其严重,严重时会造成城市居民出行困难和呼吸困难。粉尘污染是城市废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1.3 废水污染

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水量较大,产生的废水也较多,这些废水主要来源于挖沟渠时地水泥浆、工程排放的废水、冲洗建筑管道的废水、石灰坑渗透到底下的碱性较大的废水,建筑工人生活排水等,这些废水在建筑工程中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经常会堵塞工地附近的下水道,污染城市周边的河流,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1.4 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在建筑施工方面主要是指建筑垃圾,包括建筑物的拆迁、碎石、木头、废弃水泥、玻璃、建筑工人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一般占城市垃圾的30%左右,严重增加了城市的负荷量。

1.5 光污染

建筑施工的光污染主要包括建筑工地上的杂散光、建筑涂料、电焊所产生的弧光,大理石和玻璃所产生的反光,这些强烈的杂散光和反光会刺伤人们的眼睛,引起视觉上的混乱。尤其是在夜间,建筑工地上探照灯彻夜不息,建筑车辆强烈的灯光透过窗户照进居民的室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休息,影响居民的健康。但现在的环境保护法中还没有光污染的条款,所以建筑施工的光污染尤其要受到重视。

1.6 其它污染

建筑施工的其它污染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导致城市绿地减少,城市开始出现“荒漠化”。在施工过程中,建筑打桩容易破坏生态绿地;建筑工程不符合规定的开发导致生活用地、绿地很大程度上被占用,破坏了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的自我修复能力。而建筑垃圾的处置不当、回收率较低也会对生态造成一定影响,也会造成城市的二次污染。

2 建筑施工中施工污染环境问题的防治措施

2.1 噪声污染的防治

一般在85分贝下的噪音是可以接受的,夜间要求控制在55分贝以下,白天控制在85分贝以下。为降低噪声污染,可从以下两方面做起:第一,改良和更换施工设备。对大型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体积加大,产生的噪声难以避免,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时工作,在居民休息和晚上的时间停止作业,也可以增加工地周围的隔音设施,减小噪声污染;对切割机、电锯等小型设备,可改用组合模板和脚手架,避免对钢板的切割,也可以转移切割地点,将这些工程移到底下或空旷地进行,减少对周围的干扰;对混凝土施工设备,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机的使用,采用隔震板、隔震墙等技术对混凝土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予以消除。第二,更换施工方案。对打桩引起的噪声,可以更改桩型或者采用静力压桩等办法避免噪声的产生。

2.2 废气污染的防治

第一,采用先进设备,提高建筑施工效率,缩短工期,间接地较少了废气污染;第二,在高层建筑物要设立专门的建材运输通道,不得在高空抛洒废弃灰尘;第三,对运输 建材的车辆要严格要求,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严禁使用,要对车辆进行定期清洗;第四,合理安排建材的放置位置,防止大风干燥天气产生的灰尘;第五,开发新技术,加强对施工地面的硬化,防止地面灰土的飞扬。 2.3 废水污染的防治 第一,工地前可设置一个污水沉淀池,把废弃污水和泥浆引入沉淀池内,防止外流而堵塞居民

下水道;第二,建筑工人的生活用水要合理排放,严禁排放到附近河流等地方;第三,要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水源的再利用;第四,节约建筑用水,减少污水的排放。

2.4 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 第一,严禁在运输和施工过程中倾倒垃圾,在施工结束后要对建筑垃圾进行有效清理和回收再利用,如钢筋、木头、塑料等;第二,对日常生活垃圾要及时清扫,防止垃圾成堆难以处理的情况发生;第三,实现某些材料的循环利用,比如建筑废渣可以制作成新型的建筑材料;废砖头可以用于填料等。

2.5 光污染的防治

光污染在目前的防治还不是很完善,因此要严格对待。第一,对于墙面的反光,可以采用新型材料代替原有材料;第二,对于电弧焊产生的弧光可以采用围墙来拦截光线;第三,对于在夜间建筑车辆的灯光,可采用新型的灯光处理技术,采用新型的车灯;第四,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减少火灾的发生,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环境污染。

2.6 其它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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