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毒理学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7-17 09:51:54

药物毒理学论文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1

随着中药的广泛使用,人们对中药的安全性也日趋关注和重视,尤其近年来,国内外报道中药中毒事件使人们对中药的安全性产生怀疑。中药的“毒”性是在功效的表征过程中逐渐被发现的,其毒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通过准确辨证、配伍使用可达到减毒增效的目。有“毒”中药是在中药毒性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其有别于化药毒性。本文基于中医对中药毒性的认识,就近年有关中药“毒”性研究进展综述如下。

1 中医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中药药性理论包括四气五味、归经、升降浮沉及有毒无毒,即中药毒性是中药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的毒性有轻重之分,重者可对机体造成强烈的伤害,甚者危及生命,也就是现代药理学上的毒性作用;还有一种广义上的中药毒性,其中包括中药的偏性,中医常常利用中药的偏性来治疗或者纠正机体病理状态上的“偏性”,但中药的偏性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对机体造成损害,这是伴随着药物治疗作用而同时发生一种毒副作用。

关于中药毒性,《神农本草经》首先提出有毒、无毒概念,并创三品分类标准,将有毒中药列为下品,认为“多毒,不可久服”。《素问・五常政大论篇》提出大毒、常毒、小毒中药的治病原则,后世的本草著作多延用此分类方法。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将有毒中药分为大毒、有毒和小毒三级;陈藏器《本草拾遗》、李时珍《本草纲目》将其分为大毒、有毒、小毒、微毒四级[1]。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总计收载有毒中药83种,根据中药毒性的强弱,将有“毒”中药分为大毒(10种)、有毒(42种)、小毒(31种)3个不同的等级。目前,有关中药有毒无毒的区分及其分级均是沿用传统经验和中医药古代文献记载,然而我们对古代有关有毒中药的

界定范围及其分级标准目前并不十分明了。有的学者建议根据现代毒理学的研究结果并结合有关毒性强弱的分类的参考标准,明确有毒中药的定义并制定毒性分级标准,并对《药典》的有毒中药及其分级重新修订[2]。

中医先贤在与疾病作斗争中不仅认识到中药的毒性,而且还注意到了药物间相互作用产生的毒性及其对药效的影响,总结了中药配伍用药的禁忌,即“十八反”和“十九畏”。我国近代学者采用现代药理学和毒理学方法对上述配伍禁忌进行了研究。有报道,乌头与半夏、瓜蒌、贝母、白及、白蔹,甘草与大戟、芫花、甘遂、海藻配伍后毒性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表明十八反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3]。但也有些学者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在治疗某些特殊疾病时相互配伍亦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治疗效果,如樊氏[4]收集了乌头(附子)与半夏、海藻与甘草、人参(党参)与五灵脂临床合用的大量中药处方没有发现明显的毒性;此外,尚有中医临床大家善用中药十八反以治疗一些疑难杂病[5]。总之,有关中药配伍的十八反和十九畏问题并未形成共识,尚需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2 中医的控毒理论和方法

有毒中药虽然具有一定的毒性,但如果合理配伍使用可达到增效减毒的效果。在临床实践中,诸多医家对于有毒中药的应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控制和驾驭中药毒性的理论和方法[6],其中炮制减毒和配伍减毒是最常见的2种控毒方法。

2.1 炮制减毒

中药炮制是中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大部分中药在用于治病之前,需要经过炮制制成饮片[7]。炮制具有增加疗效和/或降低中药毒性的作用。如通过净制可除去有害部位或夹杂的有毒物质,通过炮制可以降低毒性成分的含量,减少毒性。如巴豆是剧烈的泻下药,其所含的巴豆油是既有毒又有效的成分,巴豆生品含巴豆油为40%~60%,泻下作用峻烈,毒性较大,从宋代开始,一直应用加热后压榨去油的炮制方法加工巴豆,使巴豆毒素加热变性,压榨降低巴豆油的含量,达到降低毒性,缓和泻下作用之目的。《药典》规定,巴豆霜的含脂肪油量为18.0%~20.0%,该范围可以控制巴豆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8]。苍术中过量的挥发油对生物体有害,经过麸炒或炒焦后可降低挥发油的含量,缓和苍术的苦燥之性[9]。再如苦杏仁、白果、郁李仁等均含有苦杏仁苷(氰苷),氰苷在体内被酶水解产生氰氢酸,是一种强烈的细胞毒物质,采用加热炮制,如炒、、蒸等可使苦杏仁酶失去活性,达到杀酶保苷,防止毒性成分生成的目的[10]。生品半夏具有很强的刺激作用,但炮制品半夏几乎没有任何刺激性[11]。中药附子具有较强的心脏毒性,但其炮制品中的有毒成分乌头碱含量明显下降,而且在所含的乌头碱中毒性强的双酯链的乌头碱含量减低,而增加了毒性较低的单酯链乌头碱比例,因此附子经传统的“蒸”法炮制不仅降低了有毒成分的含量,而且还调整附子中各类生物碱的比例,从而达到降低毒性保存药效目的[12-15]。

2.2 配伍减毒

中医控毒的另一个方法就是配伍减毒。《内经》有关君、臣、佐、使的配方理论中,佐药的定义就是指配合君臣药治疗兼证,或抑制君臣药的毒性,或起反佐作用的药物。如传统中药方剂十枣汤,以大枣煎汤送服芫花、甘遂、大戟末,通过大枣护中补脾的作用,缓和三者对胃肠道的刺激。四逆汤中君药附子大辛大热,温肾壮阳、祛寒救逆;臣药干姜辛热,温中散寒、助阳通脉;佐使炙甘草固护阴液,缓干姜、附子的燥烈之性,制附子毒性。实验研究表明,四逆汤中甘草可起到拮抗附子毒性的配伍减毒作用,而且在减毒的同时其抗炎镇痛的药效学作用并未受到影响[16]。

中药“七情”配伍理论,是从中药药性理论角度进行配伍减毒。中药药性主要指四气(寒热温凉)和升降浮沉等,将药性相反的两个中药联合使用,使之相互制约达到对立的统一,从而防止某味中药药性(如热或寒)过度表达而产生不良反应。如大黄附子汤中苦寒之大黄配辛温之附子,半夏泻心汤中辛温之半夏配苦寒之黄连。一寒一热,既可缓和药物毒性,又能相反相成增强疗效。实验研究也表明寒性药大黄可以明显拮抗热性药附子的毒性[17]。

另外,中药“七情配伍”的理论是在长期临床实践中对不同中药组对配伍所产生的药理学(药效和毒性)作用的归纳与总结。中药组对配伍有7种情况:单行、相须、相使、相恶、相畏、相杀、相反,揭示了中药配伍的四大规律(增效、减毒、减效、增毒)。其中相杀、相畏配伍是针对有毒中药的配伍减毒,相杀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偏性,相畏是指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偏性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历代本草记录了大量的中药之间相杀、相畏关系的配伍范例。笔者对于古代文献所记载的附子相杀(远志、防风杀附子毒)和相畏(附子畏防风、甘草、黄芪)理论,平行比较了附子配伍甘草、黄芪、防风和远志的急性毒性和心脏毒性,结果显示,附子配伍甘草和黄芪后能够明显提高附子的半数致死剂量和附子心脏毒性的半数中毒剂量,甘草和黄芪对附子的毒性具有明显的减毒作用[16,18]。中药雄黄能够治疗白血病,但雄黄的有毒有效成分是三氧化二砷。在临床应用中常易发生中毒及不良反应,根据中药配伍理论及方法方法制备中药雄黄复方制剂则收到增加疗效和降低毒性的效果[19]。近年来学者对于有毒中药如附子[20]、黄药子[21]、雷公藤[22]、关木通[23]等进行的配伍减毒实验研究表明,通过配伍能够减轻或者消除药物的毒性。

3 影响中药毒性的因素

3.1 品种有误

不少中药的植物基原不是一种植物,而是两种甚至多种植物,这就意味着在同一个中药名称下会有两种或更多的不同植物。这些同一个中药名称的不同植物,它们或是同属不同种、或是同科不同属,甚至不同科的植物。其中有的有毒,有的无毒,有的毒大,有的毒小。国外发生的中药防己肾毒性就是由于品种混淆而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24]。中药防己项下有粉防己、广防己等数种不同科属的植物,其中粉防己(Stephaniae tetrandrae)具有减肥作用,并没有肾脏毒性,但误用广防己(Radix Aristolchiae Fangchi)减肥而引起肾毒性。木通也是如此,在“木通”名下有川木通、白木通、关木通(Caulis Aristolochiae Manshuriensis)。结果大量使用关木通造成药物性肾毒性[25]。此外,国外报道的千里光可以引起肝脏毒性,但它们所用的千里光是欧千里光(Senecieo vulgaris),而我国入药的千里光只有一种:Herba Senecionis Scandentis。二者虽然为同属植物,但因品种不同,因而有毒成分(不饱和的吡咯里西定生物碱)含量和毒性迥然不同[26]。如果用欧千里光的毒性实验结果来推断我国药用千里光的毒性,显然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外延。为了防止毒性的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已经禁止使用广防己和关木通;同时为了中药品种的同名异物现象,SFDA正在进行相关工作,最终作到一名一药。

3.2 提取工艺

不同的提取制备工艺将会得到中药的不同提取物,例如水提物、乙醇提取物等,这些不同提取物的毒性可能有较大的差别。由于千里光中有毒成分不饱和的吡咯里西定生物碱是水难溶的,因此采用中医药传统的水煎煮制备工艺,千里光有毒成分的得率就很低,中成药千柏鼻炎片是采用水提取的制备工艺,因而该药几乎检测不到不饱和的吡咯里西定生物碱,甚至有人报道,我国药用千里光的水提取物不仅没有肝毒性作用,反而在一定剂量下还有保肝作用[27]。现在时而见到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逻辑:一个化合物有毒含有该有毒成分的中药就一定有毒含有该中药的复方配伍制剂也一定有毒。通过上述论述,显然这一思维程式是缺乏试验数据支持的推理。

不仅提取方法不同会影响中药毒性的有无和强弱,而且即使同一种提取工艺,而工艺参数不同也会影响中药的毒性,如用水煎煮附子可以降解有毒成分乌头碱,不同的煎煮时间其生物碱的含量明显不同,2 h或更长时间的煎煮将会明显降低附子的毒性[28-29]。

3.3 药不对“证”

中医治疗疾病特色之一就是辨证施治,讲究药证相符,热证当用寒性药物,寒证当用热性药物。所谓寒则热之,热则寒之。如药证不符则易于出现不良反应,只要用药对证,其毒性则明显减轻,正如古人所云“有故无殒,亦无殒矣”。如附子的《药典》推荐用量为3~15 g,但对于阴(寒)证患者,有医家常超量使用附子,并延长附子的煎煮时间进行控毒[30]。

中医治病讲究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因此,除了上述影响因素之外,中药材的产地、时令、地区、患者个体差异等因素也会影响中药的毒性[31]。

4 小结

近年来,中药毒理学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一些新的方法和新的技术,如代谢组学技术、蛋白质组学技术、生物芯片等技术也应用于中药毒理学的研究,大大促进了中药毒理学的研究水平。但中药毒理学研究也存在不足,如中药毒性的评价多借鉴化药毒理学方法,在中药的安全性评价中未能够充分考虑到诸如中药成分的复杂性、毒-证的相关性、炮制减毒、复方配伍减毒等中医药特点等。笔者认为,在中药毒理学的研究中,不仅要采用先进的研究思路和模式,以及新的技术和方法,并结合中医药的特点进行研究,才能形成中药毒性特有的评价方法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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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毒理学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2349(2017)07-0068-02

傣医学是傣族人民在两千多年的生活和医疗实践中形成以“四塔”、“五蕴”为核心,“三盘”学说、“雅解”学说、“风病论”等为理论特色的一门学科,其中,傣医“雅解”理论最具特色,包括“未病先解、先解后治”的核心内容及“雅解”方药[1],而解“食物毒”是“雅解”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傣医解“食物毒”历史悠久,大量傣医药经书和文献中均有散在记述,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广泛。如医祖龚麻腊别用文尚海(百样解)解“食物毒”;《阿皮踏麻基干比》、《罗格牙坦》、《档哈雅龙》等傣族医学文献记载医学大师腊西达菲创立“雅给”方解“食物毒”;2000多年前傣族地区已经运用“雅解”(百解片)解“食物毒”[2]。20世纪七十年代,云南民族医药工作者开始收集、整理和研究傣医药[2],解“食物毒”受到广泛关注。深入研究傣医解“食物毒”,有助于全面认识“雅解”理论及解“食物毒”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1傣医“食物毒”的概念

“食物毒”在傣医药经书和文献中只有病名或者症状,尚无明确规范性概念。在2007年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1世纪傣医本科教育规划教材《傣医临床学》中将“食物毒”做出规范定义[3]:“食物毒”是指因饮食不洁(节),误食禁忌或误食有毒食物或过食等各种原因导致“四塔”、“五蕴”的失衡,毒邪内蕴,内伤脏腑而发病。临床表现包括消化道系统症状、皮肤系统症状、呼吸系统症状及全身症状等,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四肢及口舌发麻,口唇、指端青紫,皮肤瘙痒,皮肤疔疮,斑疹,心悸,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抽搐,甚至死亡等。由此可见,傣医的“食物毒”是由饮食导致的一切不良反应。

2傣医“食物毒”的分类

20世纪90年代年傣医学者李朝斌[4]提到运用“解药”解食物中毒,但并未阐明是运用于何种食物中毒。学者张震等[5]也指出食物有毒副作用,可用解性药即“解药”治疗。研究者明全忠[6]按临床应用将傣医“解药”分为五类,其中一大类就是解除食物毒性,并指出食物毒性包括食物中毒、食用菌中毒、酒中毒等,其认为食物中毒、菌中毒、酒中毒属于“食物毒”的范畴。台海川[7]认为过食五谷杂粮、酒、糖、茶、瓜果、蔬菜,过食辛香燥烈肥甘厚味,饮食不洁,误食禁忌,体内会产生小毒,其实这些小毒就是“食物毒”。可见傣医“食物毒”内容纷繁复杂,但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食物毒”的内容、种类逐渐清晰,在查阅相关文献及资料的基础上,笔者将“食物毒”的种类进行总结分类,具体如下。

21毒性食物由于生产条件落后,前人进食多以生吃为主,如民间故事《山神树的故事》、《吃菌子》叙述了傣族先民食野果、野菜、禽兽、生菌的情景。食物未经加热,加之一些食物本身可能含有毒,中毒事件往往经常发生。傣族祖先将这些食物统称为“食物毒”[1,8]。

22饮食不节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饮食来源越来越充裕,饮食不加节制,如过食香燥,饮酒,过食瓜果、蔬菜、肉类等导致超过机体正常代谢功能,滞留体内,产生毒素致使C体出现疔疮、肿、斑疹等不良状况,这是过量服食饮食所致的“食物毒”[9]。

23饮食不洁傣族多数居住气候潮湿炎热之处,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服食后易发生食物不良反应,傣医将这类饮食不洁物归为“食物毒”[1,8]。

24误食饮食禁忌误食饮食禁忌是一类特殊的“食物毒”,即所谓当“忌口”时不“忌口”,可损伤“四塔”功能,变生它病,加重病情,故傣医重视“忌口”疗法,尤其是孕产妇,如孕妇忌食鱼虾等[1,8]。

3“食物毒”的病因病机

傣医认为,健康是人体内“四塔”“五蕴”功能处于动态的平衡和协调,发病则是因为体内外各种“帕雅”(病毒邪气)而致。正常情况下,食物可以转化为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但当过食、误食、饮食不洁时,食物就会侵害组织器官,导致“四塔”、“五蕴”失衡,毒邪内蕴,内伤脏腑而中毒[3]。

4解“食物毒”的治疗原则

傣医“食物毒”基本治疗原则有调平“四塔”、“五蕴”;“未病先解,先解后治”[1]。[HJ2mm]

41调平“四塔”、“五蕴”傣医认为人体是由“四塔”(风、水、火、土)、“五蕴”(即鲁巴夯塔(色蕴)、维雅纳夯塔(识蕴)、维达纳夯塔(受蕴)、先雅纳夯塔(想蕴)、山哈纳夯塔(行蕴))合成的有机整体。人体内“四塔”、“五蕴”与外界“四塔”之间,维持着相对的动态平衡和协调,从而保持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活动。当这种平衡、协调关系因某种原因遭到破坏,而又不能自行调节恢复时,人体就会产生疾病。“食物毒”可损伤机体,导致“四塔”、“五蕴”失衡,故治疗的基本原则是调平“四塔”、“五蕴”[1]。

42“未病先解,先解后治”“未病先解”是指在疾病尚未发生之前,给予“雅解”(“解药”)进行预防,防止疾病发生的治则。傣医认为食物虽是人体必需的,但超过机体的承受力就会产生“毒”,当这种“毒”蓄积到一定程度,便导致食物中毒[1]。因此,傣医认为平时就应服用“雅解”(“解药”),解除人体产生的各种毒素,保持体内“四塔”、“五蕴”功能平衡和协调,从而防止或减少发病。如平时服用“百解片”以解毒、保健、防病;长期少量服用“雅解沙把”以保健养颜,能解除“食物毒”[1]。

“先解后治”是指为及时治疗疾病,防止疾病转化,既病防变的治疗措施和用药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一方面是人体患病后应先服用“雅解”,解除导致发病的因素,如妊娠服食鱼虾后导致皮肤瘙痒,予“雅解沙把”治疗。另一方面是患病日久,久治不愈,应先服“解药”,解除用药不当或所用药物的毒副作用,顺应人体的气血,然后给予针对病情的药物治疗[1]。

5解“食物毒”的常用治法及方药

傣医治疗“食物毒”常用治法有内治法及外治法。内治法主要包括解法、鲁(泻法)、哈(催吐法)、罕哈(止吐法)。外治法有芬雅(磨药疗法)、阿雅(洗药疗法)、咱雅(拖擦药疗法)等[1]。

51解法也称“解毒法”,有调平“四塔”,解除人体毒素的功能,是傣医的特色治法。用于解除因饮食不节(洁)、误食禁忌(当忌不忌口)、误食有毒食物(如菌类、霉变有毒之物)后出现口舌生疮,咽喉肿痛,皮肤疮疖、癍疹、呕吐、腹泻、腹痛等病症[1]。如生育后因饮食不节(洁),误食禁忌,可先服“雅解匹勒”(月子病解药),再按病情对症下药[1]。

52鲁(下法)指应用泻下、润下的方药,使腹中之毒邪、大便、积滞等随之而泻出的治法。临床主要用于火毒偏盛,饮食内积,误食禁忌、毒物而致之病症。常用的泻下药物有巴豆、酸角水、蜜加i油等[1]。

53哈(吐法)用药物或非药物的方法使其呕吐,排出体内瘀血、宿食或毒物。如菌类中毒选用白鹇爪、白猿猴骨磨水服催吐[1]。再如治疗食物中毒,先用哈滇尚(黄瓜根)、楞嘎(千张纸根)、皇旧(旱莲草)煎汤服食催吐,另取摆滇(黄瓜叶)、摆莫哈郎(大驳骨叶)、摆管底(蔓荆叶)、娜罕(羊耳菊)、补累(野姜),香帕(泽兰)煎汤服[10]。

54罕哈(止吐法)用于误食毒物,土塔受伤而呕吐不止。如食物中毒后呕吐不止,取广蒿修(青竹标)、文尚海(竹叶兰)、哈蒿修(大绿藤根)若干,研磨兑米汤内服[10]。

55芬雅(磨药疗法)磨药疗法常用于食物急性中毒,先予没食子、文尚海等30多种傣药解药相配而磨汁内服,服后呕吐频频,使毒邪呕出[11]。

56阿雅(洗药疗法)在“食物毒”的治疗方法中,洗药疗法具有特色,如食物中毒后,取患者所服之物为主,加习麻(马粪)3块,昏火(黄牛毛),昏怀(水牛毛),昏别(鸭毛),昏盖(鸡毛),昏母(猪毛),昏麻(狗毛)、贺喃若干,混合煎汤,先口服后外洗[10]。治疗荨麻疹取比比亮(红花丹),抱冬电(薇子)、罕好喃(水菖蒲)各等量,合辛(姜)、柯罗(青牛胆)、小姜、姜黄、野姜若干一起煎水外洗[10]。

57咱雅(拖擦药疗法)是傣医治疗产后误食禁忌的特色疗法,将哈沙(构树根),哈哈(白茅根),沙干(青藤),摆庄(酸桔叶),摆扁(刺五加叶),罕好喃(水菖蒲),贺波亮(小红蒜)、贺荒(大蒜)若干,舂细粉,内服少许,拖搽全身[10]。

6结语

总之,从概念、分类、病因、病机到治疗原则及治疗方法,在傣医特色“雅解”理论指导下的解“食物毒”独具特色,有着丰富的内涵,但目前对于解“食物毒”的研究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源于此,只有不断深化“雅解”理论及其指导下的解“食物毒”的研究,才能为临床运用及理论研究提供很好的思路及借鉴方法。[KH*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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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毒理学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R2-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08)05-0954-03

The Comparing and Research of Thinking on Materia Medica

During Foundational Period in Both China and Europe

LI Meixi,ZHANG Bing

(School of Chinese Pharmacy,Bei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Beijing 100102,China)Abstract:Shennong Bencao Jing and De Materia Medica,which represent the top achievement during the origin of the development of pharmacy in two different districts,are representative monographs on materia medica before 1BC and the ba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materia medica in China and Europe respectively.This article is aimed to find out the common ground an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theories on materia medica during the foundational period by comparing the understandings on the properties of herbs,the toxicity of herbs,the dosage of herbs,the compatibility between herbs,the collecting and the processing of herbs.That comparing is theoretically significant for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thought of the two and the promotion of the communication and interleaming between the western pharmacy and the Chinese pharmacy in the modem world.So that Chinese pharmacy nowadays can be developed more creatively and vitally.

Keywords:China;europe;academic concepts on Meterial Medica;comparing

成书于公元1世纪左右的《神农本草经》是中国本草史上第一部本草学专著,它载药365种,集秦汉以前本草学成就之大成,是中国本草学理论发展的基石;而同时期古希腊的《药物学》(De Materia Medica)收载药物600余种,是欧洲药学史上第一部药物学专著,一直到17世纪该书仍被欧洲医药界奉为圭某。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比较《神农本草经》和《药物学》中的药物学思想和观念,为同仁深入理解两种传统药学起源思想、促进两种传统药学之间的理解和交流提供参考。

1 早期药学思想比较

1.1 关于药物“气味”《神农本草经》序例写道:“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并且指出:“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这里的“四气”和“五味”是对药性最重要的描述,它继承了《黄帝内经》中的“五味”理论,并结合了寒热观念来对药性进行分析和说理。而《神农本草经》的各论部分,则是将“四气五味”理论落实到具体每味药物,对其药物性质进行阐释说明,从而更加方便临床用药。同时,从“气”与“味”两个方面描述药性,对药物特性的概括也更加全面,从而可以用来概括和解释药物的多重功效。例如《神农本草经》记载滑石的“味”为甘,故能解释其“益精气”,其“气”为“寒”,故可治疗“身热泄”。但是,每种药物可以有多种“味”,但是却只能具有一种“气”,另外,气味相同的药物往往具有相似的功能,气同味异或气异味同的药物却功能不同。譬如,秦椒和溲疏的“味”均属辛,然而秦椒的“气”为温,用于温中除寒痹,而溲疏的“气”为寒,用于治疗皮肤中热。因此,《神农本草经》对药物“气味”进行明晰的界定,对于针对不同寒热的病症选择正确的药物治疗,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药物学》中提到药物性质有暖性、凉性两大类,同时采取暖药治寒病、凉药治热症的用药原则。该书记载的暖性药物一般具有温煦、活血、、促进消化等作用。譬如书中记载甘松香性暖,能血管,活血,与艾草同用可以通经;苏合香性暖,有软坚和促进消化的功能,可用来疏通血管堵塞,并能活血通经。而该书记载的凉性药物则多具有收敛和固摄的作用,譬如《药物学》中记载法国玫瑰油性凉,有收涩的作用,饮用可止泻,解胃热,还可治疗脑膜炎和渗透性糜烂。又如温柏性凉,对疥疮、溃疡等热症有效。此外,《药物学》中也提到药物的“味”,但这里的“味”指口尝药物的具体味道和鼻闻药物的具体气味,并不具有代表药物特殊性质的抽象意义。例如书中记述胡芦巴油味道甜且苦,没药味道为苦,乌梅味道微涩,甘松香气味香甜,粗没药具有毒的气味。

可见,在药物“气味”的论述方面,《神农本草经》偏于哲学思辨和宏观概括,而《药物学》则侧重于具体功效和用途的阐述。

1.2 关于药物“毒性” 《神农本草经》对于药物毒性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对书中所载的365味药物根据其安全性、烈性、药效的应用特点,分成上、中、下三品,其中“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赢者,本《中经》。下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可见《神农本草经》时代的中国医家对于药物的毒性及其程度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和重视。另外,《神农本草经》的序例中对有毒药物用量也进行详细论述,认为“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及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药物学》对于药物的毒性也有一定的认识,书中对某些药物会特别标注“有毒”,譬如,书中提到桂汁和毒参茄属植物是有毒的;另外对于药物的出现毒副作用也有少量描述,例如,书中记述番红花油具有引起头痛、头重和嗜睡等毒副作用。但是《药物学》一书对于药物毒性程度,以及对如何正确把握有毒药物的使用方面没有更深入的认识和阐释。

在对药物毒性的认识方面,《神农本草经》已经能够形成一定的理论,比《药物学》更加深入和系统化。

1.3 关于药物配伍

《神农本草经》中已经形成系统的药物配伍理论,该书序例中写道:“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茎花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和合视之,当用相须相使良者,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这里除了继承《黄帝内经》中“君臣佐使”的组方思想外,又提出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反、相杀等“七情”来概括药物相互作用,但是《神农本草经》并未收载具体药方,而是以介绍各单味药物为主。

《药物学》中也有大量关于药物配伍的记载,但是并未将其概括成系统的理论。譬如:肉桂油与小豆蔻同用可用于治疗瘘疾、肌肉腐烂和肺积水;德国鸢尾和蜂蜜,以及两倍量的白藜芦一起炖肉,可以消除雀斑和修复晒伤;桑椹、蜂蜜、明矾、五倍子、没药、乳香、红花和紫罗兰根同煮可以作为治疗脖子溃疡的外用处方。

《神农本草经》和《药物学》二者的配伍思想的不同在于,前者将药物配伍概括成系统的理论以作为临床用药的指导方针,而后者则是具体列出各种药物配伍的处方以供临床采用。

1.4 关于药物炮制和制剂

在炮制方面,《神农本草经》记载了金石类药物的具体炮制方法,但尚未将炮制方法上升为系统的炮制理论;而《药物学》未出现药物炮制的相关论述。在制剂方面,《神农本草经》序例提出剂型对药物疗效的影响,并且提出要依据药性选择合适的剂型:“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浸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但是《神农本草经》主要是介绍各单味药的药性、药效和主治,对于药物剂型没有详细的阐述。

《药物学》中尽管没有对药物剂型和药性、药物功效之间的关系进行概括,但是书中记述了具体药物被制作成不同的剂型可以发挥不同的药效。譬如,《药物学》中记载土木香的煎出液具有利尿和通经的功效,而将土木香碾成粉化水喝则可以促进身体的排泄;白豆蔻的水煎液性热,可以用来治疗寒症,而将其作为堕胎药使用时则是选择烟熏剂。

可见,在药物加工制剂方面,二者都认识到药物加工制剂要适合药性,但是《神农本草经》缺乏对具体各药的加工制剂的记述,而《药物学》中记载的各药物的制剂加工方法则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1.5 药物采收

《神农本草经》序例中是这样概括药物采收:“阴干,采治时日,生熟,上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另外该书各论中对于每味药物采收的地理位置都有简单的标注,例如书中记载丹沙生于山谷,远志生于川谷,水银生于平土,白蒿生于川泽,龟甲生于池泽等等。但是《神农本草经》对于原药材性状、具体产地、采收时间、品种鉴定等内容和药物贮存的文字表述较少,这一缺陷直到《本草经集注》才得以克服。

《药物学》对于药物采收和贮存以及都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并且认识到不同药物产地对药物质量的影响。例如,书中记载德国鸢尾的最佳药材来源于伊利里亚和马其顿地区,其特征是根粗短厚密,不易折断,颜色淡黄,有特别的香气,口尝很苦,根部被碾碎有浓重的气味,但是不难闻,也不会引起喷嚏;质量其次的是利比亚(Libya)的药材,特点是色白,味苦,韧性略逊于前面的,当其生长年久以后,会被虫蚀,气味更加香甜;德国鸢尾采收后应在阴凉处干燥并且用亚麻线穿起来保存。在药物采收方面,《药物学》中的对于药材形状和药物产地的地理位置的详细描述,对于避免药物品种混乱具有重要意义,相比而言,《神农本草经》中对各味药物采收的记载则较为简单。

2 关于两地药物学奠基时期学术观点异同的分析

《神农本草经》和《药物学》分别奠定了中国和欧洲药学理论的基石,反映出公元1世纪前两地药物学的发展水平。综上分析可见,奠基时期的中国和欧洲药学理论虽然有诸多的交点,但在思维方式上也体现了一定的差异。

首先,在对待前人经验的态度方面二者有别。《神农本草经》假托神农之名,表现出当时书作者对古圣贤和前人经验的尊崇;而《药物学》一书原出自古希腊军医戴俄斯科利提斯(Dioscorides)的实践经验总结,书中强调其记载内容绝大多数来自作者的亲身经历而非他人经验。

其次,在对药物学的理解方面二者也采取不同的思维方式。《神农本草经》在序论中系统概括了药物理论的总纲,然后在此总纲基础之上引入对各单味药的介绍;全书秉承了《黄帝内经》中“阴阳五行”和“气血”等以哲学思辨为基础建立的人体观,并且运用“四气”、“五味”的药性理论将药物特性与药物功效、药物主治联系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医师可以根据药物的特性,在临床实践中进行辨证分析,灵活的组合药方。因此,《神农本草经》中的载药数量虽不及《药物学》,但是其所包涵的用药理论和用药规律却是不少于《药物学》的。《药物学》没有从总体上对药物学理论进行系统的提炼和概括,而是详细地介绍各单味药特性和具体的用法用途,以及每味药物的配伍处方及具体用途。此外,《药物学》中对药物特性(如性暖、性凉、味苦、味甜)的概括并不具备哲学层面的涵义,其药物治疗针对的是具体的病症而非“证”,因此《药物学》中的药学理论较为直观而且侧重于实证,书中有关药物采收、药物加工的详细介绍十分方便读者快速有效的学习应用。

总之,《神农本草经》和《药物学》两本药学专著反应了中国和欧洲传统药学理论在奠基时期的不同风格,也为各自药学理论以后的不同的发展轨迹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 魏•吴普,述.清•孙星衍,孙冯翼,同辑.神农本草经[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6.

[2] 王家葵.《神农本草经》研究[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

[3] 意•卡斯蒂廖尼.医学史[M].程之范,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4

“Efficacy Theory” may help to explain characteristic advantage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

CAI Shao-qing1*, WANG Xuan2, SHANG Ming-ying1, XU Feng1, LIU Guang-xue1

(1.Division of Pharmacognosy, Schoo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1, China;

2. Department of Chemical Biology, Schoo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1, 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proposes the ″Efficacy Theory″ hypothesis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 (TCMs): TCMs take effects and weaken toxicities through the additive effects of numerous effective forms (including their constituents or/and metabolites) on a same target, the synergistic effects based on the overall action of the additive effects on individual targets and their toxicities scattering effects. A TCM may include approximately 1000 constituents and each constituent may produce about 100 metabolites in vivo after oral administration. Numerous effective forms of incalculable constituents and their metabolites could work like a ″army group″ together. When the quantity of a specific target molecule is larger than the pharmaceutical molecules, the molecules of different kinds of effective forms could combine with the target molecules successively, to exert the additive effects. When the target molecules are mostly occupied (″target most spaces occupied″), this TCM begins to work. The additive effects maybe exert not only in concentration but also in a time order way, which gives a sustained efficacy of TCM. The additive effects and the toxicities scattering effects are resulted from the same effective groups and not identical toxic groups among different effective form molecules. The ″toxicities scattering effect″ can be used to explain the non-toxic TCMs, but not fit for toxic TCMs. The efficacy theory showed that the variety of constituents and metabolites may participate in the process of pharmacodynamic actions, including the additive effects, synergy effects and toxicities scattering effects, which may be useful for explaining and developing the characteristic advantage of the TCMs. The questions we need to study or confirm are as follows: What are the TCMs′ pharmacodynamic substance basis and mechanism made up of Why are toxicities of most TCMs′ smaller How is the TCMs′ ″Efficacy Theory″ which reflects characteristic advantage of TCMs applied in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new drugs.

[Key words]TCMs′ efficacy theory; effective forms; additive effects on a same target; synergistic effects among individual targets; toxicities scattering effects; army group actions; target molecule; target most spaces occupied; pharmacodynamic substances; mechanism of action; metabolites

doi:10.4268/cjcmm20151720

作者认为,中药药效物质的本质及作用机制的内涵是体现中药特色及优势的重要方面,可用本文提出的中药“显效理论”来进一步阐释,因此撰文与读者分享,以期抛砖引玉。

中药药效物质及其作用机制是长期以来学者们不懈探索研究的重要主题内容,特别是近20年人们取得大量研究成果,不断提出了许多新认识与新见解(本文是针对中药进行论述的,但是作者认为相关理论及特色优势同样适合于各少数民族药物。也就是说,本文中的“中药”是全体民族药物的一个代表,是“中药和民族药”的代名词)。如1996年薛燕等<sup>[1-3]</sup>创立“霰弹理论”(中药多成分多靶点协同作用理论的最早表述),认为中药复方以多种低效的药效成分通过多途径治疗疾病;多种有效成分各自独立的作用一般是小或弱的作用,但它们集体的力量却可以产生一个大而强的作用, 从而完成治疗疾病的任务。1999年邱峰等<sup>[4]</sup>提出“中药的直接物质基础通常由部分中药的原形成分及部分代谢产物构成”的认识。1999年罗国安等<sup>[5]</sup>构建“一个结合、二个基本讲清、三个化学层次(中药复方、有效部分和有效成分)和四个药理水平上(整体动物实验、组织器官、细胞亚细胞及分子生物学)”研究体系。2006年王喜军等<sup>[6-7]</sup>阐释“体内直接作用物质”以及“中药血清药物化学未来发展方向”。2006年吴水生<sup>[8]</sup>提出中药复方作用机制的“疾病缩减效应”假说和“单味药有效成分结构往往相似,从构效关系上看,其作用靶点(病理环节)可能大致相同,在治疗上存在疗效叠加效应甚或竞争拮抗效应”的观点。2014年贾晓斌等<sup>[9]</sup>构建“组分结构理论”,认为中药复方物质基础从大到小由药材、组分、成分3个层次构成;每个层次上物质及之间固定的量的关系称为“结构”,中药复方的整体作用依赖于“三个层次多维结构”共同作用。然而,中药及复方的药效物质基础不明、药效物质作用机制不清的基本问题尚远未被攻克,中药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依然突出。有许多问题至今尚无令人满意的答案和解释。例如,中药中主要有效成分的含量常常很低,口服进入体内以后,能产生药效吗?中药各个化学成分及其代谢产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一般均很低,但中药为什么仍然有效?为什么在低浓度下中药仍能有较好的药效并且毒副作用小?为什么中药越提取分离纯化其药理作用越弱而毒性增强?中药每一种药效物质最终以什么形式发挥药效?且如何发挥药效?中药药效物质是否具有“毒性分散效应”?等等。

为促进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和理解,本课题组在自1998年以来进行中药药效物质及其作用机制相关研究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于2014年4月提出了中药药效物质的“显效形式”(effective forms<sup>[10]</sup>)、“叠加作用”(additive effect<sup>[11]</sup>)和“毒性分散效应”(toxicities scattering effect)理论假说<sup>[12]</sup>。该假说包含3个方面内涵:①中药药效物质的“显效形式”(显效型)的集合或叠加是药效的核心物质基础;②中药各个药效物质“显效形式”血药浓度的“叠加作用”是中药药效的作用机制之一;③中药药效物质具有“毒性分散效应”。

作者认为,多成分(包括代谢产物)在各个单靶点上的叠加作用,再加上各个靶点之间多成分的协同作用,共同构成了中药发挥药效的药理作用机制的重要内涵。在本文中,作者把上述假说及相关认识的内容进一步归纳为:中药药效物质“显效理论”。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5

[关键词]:壮药 形成 发展

1 壮药

壮药是根据壮医理论诊治疾病使用的传统药物,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等。具有独特的三性,即:民族性、地域性、传统性。是壮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同疾病作斗争的实践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祖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壮族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壮药的形成过程

原始壮药萌芽于西周时期,在秦汉时期开始应用并有记载,魏晋南北朝时期壮族的医药经验部分被收入中医书籍,隋唐时期壮医方剂学初露萌芽,至唐宋时期,形成草药内服、外洗、熏蒸、敷贴、佩药、药灸、药浴、药刮等10多种内涵的壮医药治疗方法,明清时期,壮族用药逐渐走向成熟,被收载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陈藏器的《本草拾遗》、稽含的《南方草木状》、李谬、释继洪的《岭南卫生方》及广西各地地方志中,并开办了地方医药教育,出现了不少壮族医药家。经历掘、整理、总结与提高,逐渐形成了壮药理论体系。在广西贵县(今贵港市)、合浦、平乐等地汉墓出土的药材标本,靖西县和云南省广南县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生产工具,证明壮族先民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认识和使用大量的地产植物、动物、矿物药,展示了壮药学的雏形。柳宗元(773-819年)博采南方当地用药经验,编纂了《柳州救三死方》,书中三个著名的病案方反映了岭南方剂学的进步。

3 壮药理论及其特点

壮药源远流长,内容丰富,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只在古代本草、地方志及博物志中记载,没有形成专著。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和推广应用高度重视,广西对壮药进行了系统的发掘整理,总结出壮药理论和应用规律,初步确立了壮药的理论体系。壮药的基本理论包括:壮药的命名原则及分类、壮药的鉴定、壮药的栽培和采集、壮药的性味及功用、壮药的加工炮制、壮药应用的基本规律等。壮药的命名分为正名和别名;壮药从大类分为调气药、解毒药和补虚药三大类,按功用细分为解毒药、补虚药、调气机药、通三道两路药、调巧坞药、止血药、止痛药、祛虫药、祛湿药等;壮药的鉴定除基原、显微、理化鉴定外,以“一看、二摸、三闻、四尝、五水浸、六火烧”等壮族传统方法进行性状鉴定;壮医用药比较简便,贵在精专,组方一般不超过五味;喜用鲜药,补虚多配以血肉有情之品;壮药组方以公药、母药、主药、帮药(带药)为配方理论;公药针对阴证而设,凡温补、增强人体抵抗力、免疫力类壮药多为公药;母药针对阳证而设,多为寒凉类壮药,有清热降火、消炎解毒杀菌作用;主药(有些称头药)是针对主要病症或病因的药;帮药是帮助主药治疗主病的辅助用药或针对兼症的药物;常选用在功效方面具有共性的药物作为主、帮药;带药又叫“药引”,是指引导其他药物到达病所或调和药味的药;壮药常用配伍有三种类型:主公帮(主母帮)或主帮合用,增加功力;主帮公母合用,减轻毒性;主公引(主母引)或公引(母引)合用,直达病所;壮药的用量对一般药物剂量要求不太严格,但对有毒性的药物要求较为严格;壮药配伍注重“反药”和孕妇禁忌,服药期间提倡忌口、忌房事。壮族地区毒物较多,因而壮医药在毒药和解毒药的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壮医用于治病的毒药有99种,占常用壮药的14%,使用毒药的原则为:单味鲜品外用为多,严格掌握用量,讲究炮制,注意剂型,合理配伍;解毒包括解药物中毒、解蛇虫毒、食物中毒、金石毒、箭毒、蛊毒、瘴毒等,常用的解毒药是:生姜、米醋、绿豆、防风、白点秤、甘草等,特别是甘草、绿豆和糖,在壮族民间有“通用解毒剂”之称。壮医认为,“扶正补虚,必配用血肉之品”,因而运用“血肉有情之品以补虚”成为壮医用药特点之一。壮药使用方法有煎煮法、熏蒸疗法、熏洗疗法、佩挂法、热熨疗法、药锤疗法等19种。

4 壮药资源与研发

壮族聚居地区由于复杂而典型的地理环境和特殊的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的药材资源。据调查,广西中药材基原达4623种,其中植物药4064种,动物药509种,矿物药50种。由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牵头,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民族医药普查,已查明常用壮药有2300多种,验方10000多个。主产或特产于壮族地区的壮药资源,如罗汉果、肉桂、三七、八角、金银花、蛤蚧、龙血竭、扶芳藤、钩藤、鸡血藤等,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2349(2017)06-0087-02

傣医“食物毒”是指因饮食不洁(节),误食禁忌或误食有毒食物或过食等各种原因导致“四塔”、“五蕴”的失衡,毒邪内蕴,内伤脏腑而发病[1]。简而言之是由饮食导致的一切不良反应。傣医对解“食物毒”有着独特的认识、悠久的历史及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完整的理、法、方药体系。但目前尚缺乏对解“食物毒”方药特点、规律的整理及分析,笔者运用统计学方法对傣医解“食物毒”相关方药类别、性、味、归塔进行归纳,解析傣医解“食物毒”相关方药的规律,为临床合理应用相关方药提供参考。

1资料和方法

1.1处方来源和筛选以《档哈雅龙》[2]、《傣t临床学》[1]、《傣医方剂学》[3]、《风病条辨译注》[4]、《竹楼医述》[5]所记载处方作为来源,共搜集与解“食物毒”相关的“雅解”单方、验方共57首,其中共涉及药物115味,共使用频次达258味次,平均每方用药频次为2.24味次。

1.2资料的整理和规范依据《傣药学》[6],将所收录的原始方中的傣药名称、描述信息,进行编号、分解、转化为计算机能够处理的数据单元,使之规范、准确、有序。如:将傣药管底(蔓荆)、管底(三叶蔓荆)均统一为管底(三叶蔓荆)等。应用Excel2003建立傣医解“食物毒”的57首方药数据,数据指标主要包括:方剂编号、方名、药名、药物类别、药味、药性、归塔等指标。数据由专人负责录入,完成后再由专人负责审核,以确保准确性。

1.3分析方法利用Excel2003对傣医解“食物毒”的57首方药中出现的115味傣药,应用统计软件SPSS17.0,运用频数分析法进行分析。

2结果

2.1药物类别分析解“食物毒”相关“雅解”方药中,解药类为45.74%。根据《傣药学》[6]中药性及药物本身对机体所起的作用及“四塔”、“五蕴”理论,将解“食物毒”的相关“雅解”方药划分成:风塔类、火塔类、水塔类、土塔类、解药类及其它6类。统计显示,在解“食物毒”相关方药中,占比较高的分别为:解药类(45.74%)、风塔类(13.18%)和土塔类(13.18%),这三类解“食物毒”的相关方药占比达到了70%以上。详见图1。

2.2药性、药味分析如图2所示,解“食物毒”方药的药性主要以凉、寒为主,占比分别为:40.31%和20.54%,凉性和寒性药物使用的频率合计为60.85%;苦味类药物在解“食物毒”的药物中占比最大,达为45.35%,其次为甜味(甘)和辣味药物等。详见表1。

2.3药物入塔分析傣医根据药物治病均具有不同归宿的特点,可以透过入塔的结构特点,从另一角度分析解“食物毒”相关方药的特点。由于有些药物不只入某一塔,还可能同时入两塔或者三塔以上,临床上主要是根据其对治疗疾病所起的主要作用而定,如:管底(三叶蔓荆),既入风塔又入水塔,但其治风之力强于治水,因此把它归集入风塔,根据这一特点,主要取其第一入塔为该药的入塔。如图3所示,入风塔的药物占比最大,为29.20%,达66味次,其次为入火塔的药物,但入土塔、水塔的药物占比也超多20%。

3讨论

对解“食物毒”药物的类别统计分析显示,解药类占比达45.74%,说明解“食物毒”以解药类药物为主,以四塔类药及其他类药物为辅。解药是傣医用药治病的一大突出特色,具有调节人体生理功能、解除人体的各种毒素,保持体内“四塔”、“五蕴”平衡和协调的功能,其特点是“未病先解、先解后治”[7]。通过药物类别分析可得出,解“食物毒”方药功能以调平“四塔”、“五蕴”为主;“食物毒”发病机制是“四塔”、“五蕴”失衡;解“食物毒”治疗原则以调平“四塔”、“五蕴”、“未病先解、先解后治”为主。同时也间接证实林艳芳教授将解“食物毒”方药归为“雅解”方药具有客观性及合理性。

解“食物毒”方药药性主要以凉、寒为主,药味主要以苦味居多,这与傣族地区的气候特点有关,傣族地处热带雨林,气候炎热潮湿,故其药性体现傣药因地制宜的特点。凉、寒、苦的药物具有清火解毒、凉血的功效,傣医重用凉、苦类药物配伍,反映出解“食物毒”方药多用于治疗“食物毒”导致的热性病(帕雅拢皇)[6]。已故傣医专家康郎仑认为药性、药味与“四塔”、“五蕴”有密切关系,如味苦性寒凉的药物入“四塔”、“五蕴”,可调节两者的平衡,主治体内的“热风病”,如“拢阿麻巴”等[5]。可见从药性、药物也可反映解“食物毒”方药的功能。

解“食物毒”相关方药中入风塔药物居多,为29.20%、达66味次,可见风塔在解“食物毒”相关方药中占有重要地位。傣医认为,“百病皆为风作怪”,“百病皆属风”。在临床上“以风辨病,以病论风”,这是傣医学的特色之一[7]。塔拢(风、气)具有好动,流动游走,多变的特点,而“食物毒”分类复杂,范围广泛,病情多变,可见傣医解“食物毒”方药符合风的特点,故应以入风塔药为主,才能治疗复杂的“食物毒”。在生理上塔拢(风、气)有促进新陈代谢,受纳消化食物,吸收营养成分,排泄代谢产物的功能等[7]。在病理上体内风(气)循行运动失调逆乱,可出现一系列复杂的病证,如主管脐以上脏腑和组织器官(头、五官、肺、气管、心、肝胆、胃等)的上行风失调,出现头晕、眼花、恶心、呕吐、头痛、耳鸣等病症。如主管腹部脐以下脏腑和组织器官(肠、膀胱、子宫、肾等)的下行失调则可出现腹泻、大小便排泄异常等病症。如主管人体腹内(胃肠)的姑沙牙瓦答(腹内风)失调,可产生纳呆、嗳气、消化不良、腹胀、腹痛等病症[7]。故解“食物毒”药物擅治疗消化系统病症。

在傣医理论指导下,需借助药物的作用来调节“四塔”平衡治疗疾病,因此,一般需要多味药共同配伍运用。本文收集的57首解“食物毒”方中,单方5首,为8.77%;复方52首,为91.23%。说明解“食物毒”“雅解”方的配伍以复方为主,药物多在2味以上。在药性方面,解“食物毒”“雅解”方虽重用凉性药物,但也与寒性、热性、温性、平性药物配伍使用,这与遵循热者寒之,寒者热之,寒热并用的原则有相吻合之。在药物入塔方面,虽然解“食物毒”药物以风塔药物居多,为29.20%,但其他三类火塔、水塔、土塔分别为25.66%、23.45%、21.68%。由此可见,傣医善用“四塔”类药物配伍以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互为因果来治疗“食物毒”。

上述结果表明,傣医解“食物毒”方药规律以解药类药物为主;药性以凉为主,药味以苦味为主;药物入塔以风塔为主,擅治疗消化系统病症;配伍以复方为主,遵循寒热并用,调平“四塔”原则。总之,傣医解“食物毒”的方药具有独特的用药特色及规律。由于对傣医解“食物毒”方药的规律研究才刚刚起步,其他规律有待进行更为深入的发掘,从而更好的为临床合理应用相关方药提供线索和启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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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艳芳,玉腊波,依专.风病条辨译注[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3:1-53.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7

[Abstract] Toxic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 is the core of pharmacovigilance of Chinese medicine, whose initiation,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revolves around the toxicity of TCM. Toxicity of TCM has rich meanings, and are influenced by three factors: drug composition, clinical use and patient constitution. With the increasingly deep understanding of toxicity of TCM, the cognition of clinicians is more objective, and the application, prevention and rescue are more complete. Therefor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large numbers of ancient books, we put forward the whole pharmacovigilance theoretical frame that is formed by cognition, application, prevention and rescue of drug toxicity, which comprehensively reflects the academic Characteristics of safety medication in TCM.

[Key words] toxicity; pharmacovigilance; safety medication

基于n题组前期对中药药物警戒思想的挖掘与梳理,不难发现,我国传统药物警戒思想的萌生、发展与实践一直是围绕着中药“毒”展开的。早在《淮南子・修务训》中就记载了神农“一日而遇七十毒”[1],此后对“毒”的认识与记载从未停滞。伴随着古人对“毒”的认知,“毒”成为中药药性理论与用药安全的核心,也开启了“识毒-用毒-防毒-解毒”的中药药物警戒实践全过程。本文将从识毒、用毒、防毒、解毒4方面诠释传统药物警戒思想,以期为现代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参考。

1 中药识毒的警戒实践

中药识毒的警戒实践起源于远古时代,是用毒、防毒、解毒警戒实践的基础,累积了丰富的记载。

1.1 “毒”的认识

广义的“毒”在传统中医药典籍记载中主要可归纳为4方面含义[2]:一是药物的总称,如《淮南子・修务训》“一日而遇七十毒”[1]、《周礼・天官》“聚毒药以供医事”[3]、《黄帝内经》“必齐毒药攻其中”[4]等的“毒”均代指“药”,展现出药与毒的密切联系;二是药物的偏性,如《景岳全书》“药以治病,因毒为能”[5],此处的“毒”便是强调中药具有各自的偏性;三是造成人体伤害的物质,导致不良反应,如《诸病源候论》“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6],提出毒药的应用是有害的,也指狭义的“毒”;四是指药物烈性程度,如《证类本草》将药物毒性程度分为“大毒、有毒、小毒、微毒”[7],又如《中华本草》分为“极毒、大毒、有毒、小毒”等[8]。

由上述梳理可知,“毒”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而对广义与狭义“毒”的理解并非一成不变,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需要辩证地看待“毒”的含义。如《景岳全书》云:“本草所云某有毒、某无毒,余则甚不然之,而不知无药无毒也”[5],又如《本草害利》作为我国传统药物警戒思想的典范,云:“凡药有利必有害”[9],所载每1味药后均讲明其利与害。

1.2 “毒”的影响因素

中药“毒”的表现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主要可概括为药物自身因素、临床使用因素以及患者体质因素三方面。

1.2.1 药物自身因素

某些中药自身药性峻烈,含有毒性成分,同时其所含毒性成分可能亦为药物有效作用成分。从而导致此类药物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接近,治疗窗窄,较易引起不良反应,此类药物毒的表现明显受其自身固有成分影响。

以乌头类中药为例,治疗亡阳证(如心衰)、痹证等疗效迅速且明显。但《淮南子・修务训》:“天雄乌喙,药之凶毒也,良医以活人”[1]。《要药分剂》记载:“然至毒无制,苟非当病,切勿轻投”[10]。《本草纲目》曰:“乌附毒药,非危病不用”[11],皆表明乌头类中药毒性可危及生命,不可轻易使用。

1.2.2 临床应用因素

临床应用过程中,证候、配伍、炮制、剂量与疗程等都对中药“毒”的表现有着重要影响,早在《神农本草经》中就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以及“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12],即是指临床应用过程中通过药物配伍、剂量控制来避免毒性作用,保证药物疗效。

1.2.2.1 证候 《本草害利》曰:“知药利必有害,断不可粗知大略,辨证不明,信手下笔,枉折人命”[9],即是说中药应用讲究辨证论治,有是证用是药则表现为疗效,否则会出现不良反应,即表现为狭义的“毒”。如西晋王叔和在《伤寒论序例》中曰:“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13],即表示热盛、阳盛者用桂枝等辛热药易耗损阴津;寒证、 阴盛者用泻下寒凉之品则容易损伤阳气,产生不良反应。

1.2.2.2 配伍 合理的药物配伍应用可扩大药物治疗范围,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如“七情合和”中的相须、相使共同作用而起效,相畏、相杀制约药性而减少不良反应。《新修本草》言:“方中有半夏,必须生姜者,亦以制其毒故也”[14],即生姜与半夏同用可抑制其毒。而存在配伍禁忌的药物联用则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如相恶、相反则“性理不合,更以成患”,产生不良后果,又如 “十八反”、“十九畏”歌诀明确多组配伍禁忌等。

1.2.2.3 炮制 炮制是减毒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对含有毒性成分中药,在使用前必须经过规范的炮制才能减轻毒性、保证用药安全,炮制不当则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如朱砂,《本草纲目》曰:“丹砂,性寒、无毒,入火则热而有毒”[11],朱砂经火炼形成汞的氧化物,因炮制不当而产生了毒性。

1.2.2.4 剂量与疗程 用药剂量也是影响中药“毒”表现的重要因素,大剂量、长期用药容易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即便是无毒之品也会引发不良反应。如赤小豆,药食同源之品,《本草纲目》记载“其性下行……久服则降令太过,津血渗泄”,现代临床可见久服赤小豆致早产案例,且婴儿瘦弱[11,15]。又如石榴皮,亦无毒,但现代药理毒理研究显示高剂量应用可引起小鼠肝损伤并导致死亡[16],产生了“毒”。古人提出服药时应遵循剂量原则,从小剂量开始投药,依据药物峻烈性质、患者和疾病的具体情况决定中病即止的时机,既保证了疗效,又可控制毒性。

总而言之,中药的临床应用情况是复杂的,除上述影响因素外,中药煎煮、剂型与给药途径、用药期间饮食等亦可对中药“毒”的表现产生影响,此处不再过多论述。

1.3 患者机体因素

患者年龄、性别、病理状态、遗传以及所处环境的不同对药物的敏感性、耐受性也不同,即便是相同药物、┝考笆视χは拢患者所表现出的毒性反应、程度也不一定相同。正如《类经》曰:“人有能耐毒者,有不胜毒者”[17],《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记载“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18]。如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幼儿、老人、肝肾功能异常者、禀赋虚弱者以及过敏体质者对药物的代谢与常人不同,对中药“毒”表现更加敏感,因此,《本草经集注》中设堕胎药专项[19],《备急千金要方》中所载半夏汤在服法中提示“老小各半”[20],以防用药太过等。以上都是对药物代谢与常人不同者用药的警示,相同的药物在上述人群中更容易产生“毒”。

随着历史沿革变迁,传统中药药物警戒思想中“识毒”过程不断深入,也更加客观,对于药物自身而言,“毒”并不是孤立存在的。

2 中药用毒的警戒实践

经过客观、深入的“识毒”实践,某些中药毒性是客观存在,但古人并未固步于药物毒性,而是对其加以应用,也可理解为“以毒攻毒”,即利用中药的毒峻偏性矫正人体脏腑偏性,将“毒”转化为“效”,毒性中药的临床应用十分普遍。

一方面,课题组在前期对古籍的梳理中发现,《黄帝内经》中记载13方,其中3个制剂含有毒性药材;《伤寒杂病论》所创制的300多首方剂,其中119首方剂含有毒性中药,约占39%;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书中载方788首,其中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制剂有477方,占比约为60.53%[2]。可见,随朝代演变“识毒”愈发深入,毒性中药的临床应用也愈加广泛。又如乌头(川乌、草乌)、附子具毒性,生品均为《医疗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列品种[21],课题组在50余部中医学古籍中检索到相关处方7 357首,约占检索总方数的8.61%,应用比例相对较高,其中不乏有老人、小儿、妇人应用。

另一方面,毒性中药大多作用迅猛,不仅对沉疴旧疾、疑难杂症,如痹证、癌痛等,有着效专力宏的作用特点;往往还具有广泛的临床作用,如解表、清热、温里作用等。

3 中药防毒的警戒实践

古人在用毒的过程中注重对毒性的风险规避,即防毒的警戒实践过程,中药传统药物警戒对此也有着充分的论述,如证候禁忌、配伍禁忌、炮制减毒、剂量及疗程警戒、妊娠禁忌、服药食忌等。

3.1 证候禁忌

根据证候选择用药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之根本,古人以勿用、忌用、慎用等进行提示。如《本草从新》曰吴茱萸:“病非寒滞有湿者,勿用”[22];《本草求真》记载檀香:“动火耗气,阴虚火盛者切忌”,酸枣仁“性多润,滑泻最忌”,即便溏者慎用种仁类药[23]。

3.2 配伍禁忌

配伍禁忌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鲜明体现。从七情配伍“勿用相恶相反”到经典配伍禁忌理论“十八反”、“十九畏”被提出,标志着配伍禁忌思想日趋成熟。梳理古籍可见,以“恶、反、畏、杀、忌、伏、攻、战、相争、相欺”等用以警示药物间相互作用,避免临床中因配伍引发安全性问题。

3.3 炮制减毒

炮制减毒也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重要手段之一。中医药临床历来对炮制减毒增效较为重视,《濒湖炮炙法》、《雷公炮炙论》、《汤液本草》等都有着详细的记载,仅乌附类药就可见到70余种炮制方法[24],不仅描述了炮制手段,对炮制应用、炮制终点等也都加以论述。且很多炮制手段已经现代药理毒理学证实,如《本草纲目》云:“芫花用时以好醋煮十数沸,去醋,以水浸一宿晒干用,则毒减也”[11],芫花经醋制后毒性降低,半数致死量(LD50)较生品提高了1倍。

3.4 剂量与疗程警戒

剂量与疗程警戒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的关键所在。剂量与疗程控制视用药毒性大小、适应症、用药人群等而定,如《神农本草经》“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12],又如《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18],都是对剂量与疗程控制的具体阐释,通过从小剂量开始用药、中病即止来避免用药风险。

3.5 妊娠禁忌警戒

妊娠禁忌是在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对用药人群的特殊关注。早在《素问》中就有“妇人重身,毒之何如”的孕妇用药探讨[4],《本草经集注》堕胎药项收载堕胎药41种[19],唐朝《产经》中列举了82种妊娠期间禁忌服用的药物以及后世妊娠用药禁忌歌等均对孕产期用药给予提示[25]。

另外,传统中药还在儿科用药、饮食禁忌、用药途径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防毒实践。

4 中药解毒的警戒实践

中药解毒的警戒实践也有着悠久历史。有些中药固有毒性难以避免,即便施以充分的防毒警戒措施,也可能引起机体的有害反应。此时,及时采用相应的解毒方法,也可降低不良反应造成的严重后果。如《本草经集注》中就记载:“半夏毒,用生姜汁,煮干姜汁并解之”[19]。东晋《肘后备急方》、唐代《备急千金要方》、《千金翼方》均对药物中毒后的解救做了专篇论述,如“中狼毒以蓝汁解之”,又如“有人中乌头、巴豆毒……甘草入腹即定”等,都是对中药产生了不良后果的具体应对之策[10,26-27]。

梳理传统中医药古籍中药物解毒相关记载,如《景岳全书》论:“凡解诸药毒者,宜以荠s汁、白扁豆汁、绿豆汁、甘草汁、饧糖汁、米糖汁、蚕蜕纸烧灰,随便用之,俱可解”等[5],可以将解毒之品归为药物类、食物类、其他等。其一,药物类。如用甘草、绿豆等自身兼具解毒功效之品,《备急千金要方》曰:“甘草解百药毒,此实如沃雪有同神妙”[20]。又如用相杀、相畏之品来制约毒性,生姜解半夏毒,犀角制乌头毒等[11]。其二,食物类。具有甘味的食物或药食两用之品,多能缓和药性、解百毒,或是增强其他药物、食物的解毒作用,如饴糖、蜂蜜等。其三,其他类。如井水、陈壁土、六畜血等,《本草纲目》记载解乌附之毒用“防风汁、远志汁……并华水、陈壁土,泡汤服”[11]。

通过对中药药物警戒思想的文献梳理可以发现,中药传统药物警戒思想对中药“毒”的认识与实践记载丰富,是对“识毒-用毒-防毒-解毒”全过程的体现,也是临床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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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毒理学论文篇8

1 资料与方法

选取我院2011年第二季度门诊中药饮片处方作为考察样本,共收集处方11473张,对其进行中药毒性药物应用的调查分析,将每张处方中应用的毒性药物品种及剂量,以及处方的要素如年龄、临床诊断、用药疗程等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含毒性药物处方数 11473张处方中,含毒性药物处方有3209张,占全部处方的27.97%。

2.2 年龄分布 患者最小年龄6岁,最大年龄89岁,平均年龄52.6岁。小于16岁患者占1.28%,大于60岁占33.96%。此次调查发现服用含毒性药物处方的多为中老年患者。

2.3 临床诊断分布 在3209张处方中,涉及80余种临床诊断,将前十名列于下表。

表1 3209张处方的主要临床诊断分布

2.4 应用的毒性药物分布 3209张处方中涉及毒性药物21种,单张处方应用毒性药物一味2439张,占76.00%;两味614张,占19.13%;三味128张,占3.99%;四味20张,占0.62%;五味8张,占0.25%。疗程1~4天占55. 60%,5~7天占36.62%,8~14天占7.21%。主要使用的毒性药物及其用量见下表。

表 2 3209张处方中毒性药物应用情况

3 讨论

3.1 本次调查的11473张处方,选取的样本为2011年第二季度本院全部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含毒性药物处方占全部处方量的27.97%,说明在临床工作中毒性中药的应用非常广泛。

3.2 从表1看,3209张毒性中药处方的临床诊断中,共涵盖了80种疾病,咳嗽、中风、消渴、喘证、乳癖为前五名,占全部的44.20%,受阴阳学说,整体观等影响,毒性中药与患者之间存在着“以偏纠偏”的关系,某些疾病的治疗上毒性中药占明显优势,如清半夏对咳嗽、喘证有很好的疗效,全蝎、南星、蜈蚣等对中风、痹症效果明显。说明这是中医治疗的优势。

3.3 从表2可看出,此次调查发现多数药物的实际用量超过了药典规定用量。毒性中药常用量小、安全范围窄,应用稍有不慎即会导致中毒,必须严格控制其用量。严格使用剂量,既要限制每次的用量,又要限制每天的用量以及治疗过程中使用的总量,同时还要注意用药时间,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引起中毒。

4 结语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9

1壮医毒的内涵

自石器时代开始,壮族先民就已开始认识毒。《淮南子·修务训》有关于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的记载,专家认为,壮族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草木繁多,有毒的动植物不少,更符合“一日而遇七十毒之说”[1]。由于特殊的地理和气候,使壮族先民对毒有更深的感受和认识。毒在壮医中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为致病原因,壮医认为,毒是导致疾病的主要原因,有毒虚致百病之说;二为有毒之物,如毒草、毒树、毒虫、毒蛇、毒水、毒矿等等,正如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所言“岭南多毒物,亦多解物,岂天资乎?”;三为毒药和解毒药,根据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壮医认识和使用的毒药和解毒药在百种以上,隋代巢元方《诸病源候论》曾记载了岭南俚人(壮族先民)使用的五种毒药:不强药、蓝药、焦铜药、金药、菌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唐代苏敬《新修本草》收载了两种壮族地区著名的解毒药-陈家白药和甘家白药;四为病症,即毒病,包括各种中毒、热毒病、血毒病、风毒病、毒结病、痧毒、瘴毒、蛊毒等等。壮医在长期医疗实践的基础上,从病因病机、病症、诊断、治疗用药以及药物性能上对毒有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实践和认识,初步构成了壮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壮医毒论。

2壮医毒的分类

因毒致病是壮医毒论的核心,也是壮医重要的病因病机理论。作为致病原因,毒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之毒指具体有害、有毒之物;广义之毒是一切致病因素的总称。在分类上,有按毒所依附的事物来分,如蛇毒、虫毒、箭毒、药石毒等;有按毒的形象特征来分,如热毒、血毒、风毒、湿毒、痧毒、瘴毒、蛊毒等;有按毒性猛烈和缓慢来分,如《桂海虞衡志》记载“药箭,化外诸蛮所用,弩虽小弱,而以毒药濡箭锋,中者立死,药以毒蛇草为之。”;有按毒的来源来分,有些毒由内而生,本由疾病而生,又反过来成为致病毒邪,称为内毒,有些毒由外内侵,如风、寒、热等,称为外毒;有按伤害部位来分,有的损伤皮肉,有的则伤害脏腑和体内重要通道。此外,还分为有形之毒,无形之毒。总之,壮医认为,所谓毒,是以对人体是否构成伤害以及伤害致病的程度为依据和标志的。

3壮医毒的特点

壮族地区由于特殊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动植物和其他毒物尤多。多毒主要原因有:①是壮族地区的气候条件适应生长的毒草多,毒蛇毒虫多,人误食毒草及被毒虫咬伤多,蛊毒多;②是壮族地区气候炎热、草木及动物尸体腐烂后污染水源造成的水毒、溪毒多;③是壮族在狩猎、战争中利用草毒、蛇虫毒、焦铜制作的毒箭多;④是日常生活饮食及服药发生中毒多[2]。因毒邪种类繁多,所导致的疾病表现复杂,但因毒致病也有一定的规律性,即毒邪、毒物进入人体后,是否发病取决于人体对毒的抵抗力和自身解毒功能的强弱。

4壮医毒论的基本内容

4.1毒虚致病─壮医重要的病因病机理论民间壮医手抄本《此风三十六样烧图》列举了中风、肚痛风、急惊风、哎迷风、撒手风、鲫鱼风、马蹄风、慢惊风、天吊风、看地风、弯弓风、蛇风、夜啼风、鸟宿风、蚂蟥痧风、疳风、上吐下泻风等风毒。风毒所致病证以抽搐、昏迷为主,由于风毒闭阻龙路、火路,可出现发热、头痛、汗出恶风、咳嗽、鼻塞、流涕或肢体麻木、强直、痉挛、四肢抽搐、角弓反张、皮肤瘙痒、目诊见脉络散乱等。著名壮医大师黄汉儒经过系统的整理研究,在《中国壮医学》中首次提出了“毒虚致百病”的壮医病因病机论,把毒作为壮医的最主要致病原因:认为毒之所以能致病,一是毒邪损伤正气,正不胜邪,影响三气同步而发病;二是某些毒邪在体内阻滞“三道”(谷道、水道、气道)、“两路”(龙路、火路),使三气不能同步而致病[3]。毒虚致病论奠定了壮医病因病机论理论的基础[2]。

4.2以毒命名─壮医病症名称的特点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搜集到的壮医病症名称达数百种之多,其中以毒命名的壮医病名最为普遍。如痧毒、瘴毒、湿毒、风毒、蛊毒、寒毒、热毒、无名肿毒等等。大类下面又可分为许多更为具体的甚至十分形象的病症名称。如痧毒分为热痧、寒痧、蚂蟥痧、漂蛇痧、红毛痧、闷痧等;瘴毒分为青草瘴、黄茅瘴、冷瘴、热瘴、哑瘴、烟瘴、岚瘴、毒气瘴等;蛊毒又分为虫蛊、食蛊、水蛊、气蛊等;风毒包括的疾病更为广泛,有36种风和72种风之分。

4.3重视辨毒─壮医诊断疾病的特色“毒虚致百病”是壮医的病因病机论理论的核心,因此,在疾病的诊断上,壮医特别注意辨毒。如壮医目诊主要通过观察“勒答”白睛上血络变化来诊断疾病,若“勒答”上龙路脉络边界浸润混浊,表示体内有湿毒为患;若脉络多而散乱,分布毫无规则,为风毒作祟;若脉络多而集中,靠近瞳仁,为火毒热毒作怪;若脉络分散,远离瞳仁,为寒湿之毒或风寒之毒;若白睛上见有黑斑黑点,为体内有淤毒;若见蓝点、黑点、蓝斑,为谷道虫毒内积。

4.4解毒补虚─壮医治病的重要法门著名壮医班秀文认为,人之所以发病,是由于受到“毒气”的侵犯,故治疗上一定要以祛毒为先。他总结出壮医首要的防治特点:以外治为主,偏重祛毒[1]。黄汉儒在“毒虚致百病”基础上率先提出“解毒”治则,认为“解毒”主要通过内治的祛毒和外治的排毒两方面而达治疗目的。解毒法是壮医治疗疾病的重要法门,在临床上的运用可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具体的毒药和解毒药的运用;二是“解毒”作为壮医重要的治则,在指导临床各科疾病的诊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壮医很多外治法包括目前国内外广泛应用的壮医药线点灸疗法等都是在基于对“毒”的认识和运用基础上开发出来的。

4.5善用毒药与解毒药─壮医药物学上的突出成就根据文献记载,早在晋代,岭南俚人就会使用毒药和解毒药。毒药在古代的医药书中常指药性的偏颇,认为药物各有偏性,这种偏性就是毒。壮医在长期实践中认识到毒物的概念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没有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导致中毒的毒物。同一物质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引起中毒,而在另一条件下却是无毒的。例如食盐少量服食是有益无毒的,但如果大量吃则会引起中毒;箭毒直接进入血液才引起中毒;钩吻和野芋少量内服可以治病,但大量服用则引起中毒死亡。由于壮医在实践中正确认识了毒药,所以敢于应用壮族地区出产的毒药来治病,并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解毒药,壮医大部分是按其功效进行分类的,即根据其解救中毒的功效分为解箭毒、解药毒、解蛇虫毒、解蛊毒、解食物中毒、解酒毒、解金属毒、解瘴毒以及解毒范围较大的解诸毒9类,临床中根据不同原因的中毒使用相应的解毒药。

纵观上述,壮医对毒的认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壮医毒论是壮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基础和临床之中,是壮医区别于其他民族医药的重要内容。由于历史的原因,壮医毒论理论目前仍属于雏形,有待进一步发挖、整理和规范完善。

【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10

1 中医学中“毒”的含义

《说文解字》释“毒”为“厚也”。《辞源》“毒”的涵意指:①恶也,害也;②痛也,苦也;③物之能害人者皆曰毒。在中医学中,“毒”主要指有害的毒物,凡是对人体有严重损害、使人痛苦的因素,就可以认为是毒的作用。

1.1 毒邪致病

“毒”作为有毒的物质,是重要的致病因素,常称毒邪、时毒、苛毒、毒气等。毒能致病,因而常将毒直呼为病毒。许多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多属毒邪所致,其邪称为疫毒,其病常以毒命名,如蛊毒、梅毒、瘟毒、温毒发斑、疫毒痢等;蚊虫叮咬、虫兽伤害,如毒蛇咬伤、蜈蚣毒、蜘蛛毒等,系有毒之物侵入机体而发病;某些毒物可随饮食而侵入人体,如河豚中毒、食蟹中毒、食蕈类中毒、钩吻中毒、饮酒中毒、盐卤中毒等;《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痈疽总论》说:“痈疽原是火毒生。”故皮肤疮疡类疾病亦常以毒命名,如疔毒、丹毒、脏毒、锐毒、委中毒、耳风毒、耳根毒、眼胞菌毒、手(掌)心毒、面发毒、阴阳毒、肩毒、天蛇毒、无名肿毒等。此外,化疗毒、化学毒、放射毒、煤气中毒、水毒等均属有毒物质侵害为病。

1.2 药物之毒

药物之毒即药毒。狭义的药毒,通常指药性强烈,服后容易出现毒副作用甚至致人死亡的药物中的有毒成分。据药物毒性的强弱,可有无毒、有毒、大毒、小毒、常毒之分。药物毒性大者,如轻粉、砒霜、水银、天南星、藤黄、狼毒、蟾蜍等,可直称“毒药”。由误服、过用有毒药物引起的中毒疾病,则直接以该药命名,如杏仁中毒、半夏中毒、巴豆中毒、芫花中毒、藜芦中毒、商陆中毒、白果中毒、马钱子中毒、乌头中毒、大戟中毒等。

广义药毒,在古代泛指药物的性能,如《周礼·天官》“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药事”,而不一定是指药物中的有毒物质,如干姜偏热、紫苏子降气及常山截疟可致呕吐。这些药虽不含有毒物质,但毕竟气有所偏,若久用多用,则可使脏气偏颇。《儒门事亲》云:“凡药皆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虽甘草、人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胜。”因此,俗有“凡药三分毒”之说。

1.3 治法解毒

《素问·脏气法时论》有“毒药攻邪”之谓。因毒而致病,治疗自当解毒、消毒、清毒、败毒、拔毒、托毒、祛毒、散毒、除毒、排毒、杀毒、伐毒。有些药物具有解毒、杀毒等功能,如《神农本草经·卷二》称“兰草,辛、味平,主利水道,杀蛊毒,辟不祥”。某些因毒邪所致的疾病,甚至要使用毒性大的药物进行治疗,即所谓“以毒攻毒”的原理。人体对药毒的耐受程度有不胜毒、胜毒之别,故《素问·五常政大论》有“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之说,并根据病情的轻重、药物毒性的大小和人体能否胜毒等情况,提出“病有新久,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的用药原则。

1.4 “毒”的其它概念

《灵枢·官能》所说“爪苦手毒,为事善伤者,可使按积抑痹”、“手毒者,可使试按龟,置龟于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是言手指凶狠有力的人可当按摩医生。

另外,将刚制成的膏药放置阴凉地方,或浸泡在井水或凉水内,若干时日后再用,以除去膏药内火毒的炮制方法,称为“去火毒”。

2 毒邪的杂乱泛化

中医学中毒的名称多而杂乱。知其致病严重而未知其为何种具体有害物质者,可谓之毒,如余师愚所谓“以热疫乃无形之毒”(《疫病篇·论治疫》),“内有伏毒”(《疫疹一得》)。《玉机微义》认为“疠”是由于“嗜欲饮食积毒之所致”。《医宗金鉴》所说遗毒,本指先天性梅毒病,现在则有人将癫痫、遗传性疾病等称为遗(胎)毒,将引发恶性肿瘤的重要因素称为癌毒;又有将情志失调积久成病者,认为是毒自内生、郁毒、蕴毒等[1-2];《外科证治全生集》提出痈疽乃“气血凝滞而发毒”。清·徐延祚《医医琐言》更有“万病唯一毒”之论,日·吉益东洞亦谓“无毒,虽逢大寒大暑而不病”(《古医书言》),而倡“万病一毒”说,日人并提出了糖毒、脂毒、蛋白毒、酸毒等概念。国人现在又有脓毒、痰毒、瘀毒、浊毒、膏毒、六淫毒、乳毒等毒名。

现在“毒”字的使用较泛,任意名毒,几乎无处不毒。西医所说的病毒性疾病,中医自然亦称之为毒,病毒、细菌、霉菌、螺旋体、过敏源等生物性因子,均属外源性毒;非典型肺炎、急性肾小球肾炎、急性感染性神经根神经炎、支气管哮喘、血管性痴呆、冠心病、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中风、原发性癫痫等病,认为其发病有久蕴邪毒、邪毒伏留、蓄毒自生、邪毒未清、毒自内生、邪毒潜伏的病因病机[2]。西医所说的许多有害物质属内源性毒,如内毒素引起的发热反应、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毒血症和休克;动脉血栓形成致病的组织变性坏死、血管活性物质过度释放、炎症因子浸润、氧自由基爆发、超氧化物释放、钙离子超载、巨噬细胞和单核细胞激活、细胞凋亡、兴奋性氨基酸神经毒堆积;糖尿病胰岛素抵抗产生糖、脂毒性;乙酰胆碱、一氧化氮、肿瘤坏死因子、细胞表面粘附分子等在中西医理论沟通时,套以中名,统统谓之“毒”。

3 “毒”概念的界定与分类

“毒”的概念在中医药学中应用十分广泛,“毒”字比比皆是。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历代中医文献对“毒”的涵义并不十分明确,在分析认识毒的病因学特点、毒的病理机制、毒的证候表现等方面,似无系统的论述。

3.1 界定“毒”的概念

“毒”主要是指对人体有严重损害、使人痛苦的致病因素。“毒”的致病一般具有三大特点:①重,即发病急骤,来势凶猛,变化多端,病情险恶,常有发热、扰神、动血、动风、剧烈吐泻等病候;②传,即许多毒邪致病具有传染性,多数烈性传染病都是毒邪致病;③特,即毒邪为病有很强的特异性,呈“一毒一病”的特点,此毒只导致此病而不会变成彼病,同一毒邪为病的表现与传变规律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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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毒”的分类、命名

中医学可根据致病因素“毒”的来源分为外毒(《伤寒心法要诀·卷二》)和内毒(《本草新编·卷之五》)两大类。

外毒致病,包括疫毒、药毒、虫兽毒、饮食毒等所导致的疾病,每种病之毒邪各不相同。

所谓“内毒”,实际是疾病中的病理产物,如所谓浊毒、痰毒、湿毒、火毒、热毒、膏毒等,其命名实际是根据证候所作的病性判断。

西医学对毒的分类过细,不仅每种疾病的毒各异,并且一病尚有若干种毒,如病毒性肝炎就有甲、乙、丙、丁等之分,禽流感有H5N1、H5亚型等的不同。中医一方面可据毒邪所致疾病的特异性而命其毒名,如麻疹为麻毒、疟疾为疟毒、蛊虫病为蛊毒、癌病为癌毒、痢疾为痢毒、白喉为喉毒、艾滋病为艾滋病毒,以及蝮蛇毒、杏仁毒等,或根据病变的主要证候特点而对毒作粗略的分类,如风毒、火热毒、湿毒等。

4 “毒”是否为证素的辨析

“证”是对疾病中机体整体反应状态的概括。火热、痰饮、血瘀、阳虚、气虚等,在辨证中称为辨证要素(简称“证素”),证素是根据临床证候而对病变本质所作的诊断。毒邪致病必然会引起机体的整体反应,从而表现出一定的证候,因而对各种毒病也应当进行辨证。辨证所作的证名诊断,可有风寒湿毒证、肌肤热毒证、毒壅气分证、毒伤络脉证、阴分余毒证、痰毒蕴肺证、脑络瘀毒证、肠道脓毒证等。

辨证所说的痰毒、火毒、瘀毒等一般属“内毒”,如同痰、湿、瘀血等一样,是继发性病因,即病理产物,辨证中称为病性。由于辨证所说火毒、风毒、寒毒、湿毒等与火、风、寒、湿等在概念、证候上无本质区别,只是症状较为严重而已,如所谓“热毒”或“火毒”,实际就是指壮热、神昏、斑疹紫黑、舌绛或起芒刺、苔黑焦燥等病情严重的证候,而这些证候仍然是实热证或血热证的表现。这样,证名中的“毒”字,只是反映“厚也”(《说文解字》许慎释)的本意,即病情严重的意思,临床却没有“毒”的特征性表现。因此,不离笼统的将“毒”作为辨证要素。

在形成证名诊断时,为了说明病情的严重,或为了构成4个字的证名术语,有时加一“毒”字,如火毒闭神证、肺卫热毒证等,毒字在这里如同壅、袭、蕴、阻、束、盛、亏等字一样,既具有病机的含义,也相当于病理性的连接词,但并非辨病性所确定的独立证素。

治疗中具有败毒、解毒之类作用的方药,如黄连解毒汤、清瘟败毒饮及其所用的黄连、黄芩、黄柏、连翘、牡丹皮、知母、石膏等,其药理作用仍为清热泻火等,并无特殊解毒之意。至于雄黄杀毒、水银治疥,以及板蓝根、僵蚕、马勃、贯众等几味药物,似乎为对“毒”具有特异性的治疗专药,其实,这个“毒”仍然是针对“病”之毒而言,并不是治疗“毒”证的特殊药。

5 对“毒”研究的思考

5.1 对毒病类疾病的研究

“毒病”为一大类疾病,应注意发掘以往对毒病类疾病的认识,并发现新的毒病类疾病。实际上,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中所载毒病类疾病就将近70种,宋·宋慈《洗冤集录》载有服毒、中蛊毒、酒毒、金石药毒、砒霜毒、野葛毒、金蚕蛊毒、中药毒、菌蕈毒、胡蔓草(断肠草)中毒等病,明代陈司成已有梅毒专著《霉疮秘录》问世,清代郑肖岩的《鼠疫约编》、王士雄的《霍乱论》、李纪方的《白喉全生集》、谢玉琼的《麻科活人全书》、邵登瀛的《温毒病论》、海阳竹林人的《解毒编》等,都是对不同毒病进行诊疗的专著。这给我们研究毒病类疾病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如果我们现在还停留在无论什么病都笼统地以一毒字了之,而不作深入具体的研究,则不能促进中医学术的发展。

对每种毒病的逐一研究,主要应认识各种毒邪致病的特异性,甲毒必然形成甲病而不能成为乙病,乙毒只能导致乙病而不能形成甲病;认识每种毒邪致病的病机和演变规律,如“急”、“重”、“传”、“特”、“热”等不同特点;确定每种毒病的诊断依据,包括该病的特异性毒邪和特征性临床表现;寻找针对特异性毒邪致病的治法方药,甲毒、乙毒所致甲病、乙病,需要分别用治疗甲病、乙病的专方专药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吴又可《温疫论》云:“能知一物制一气,一病只须一药之到而自已,不烦君臣佐使品味加减之劳矣。”《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蛊证治》载“解毒丸,治误食毒草,并百物毒”。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作用,如研制成板蓝根制剂、治某毒病的方药等。

5.2 对毒病的辨证论治研究

“毒”是致病原因,应注重辨病论治。虽然“毒”不宜作为辨证中的独立“证素”,但各种毒邪的致病特点、各种毒病所表现的证候,则有火、热、风、寒、湿、燥、痰、瘀、脓等证素特征,这些就是机体的整体反应状态,因此,在辨病论治的同时,还应注意对其辨证治疗。

5.3 对药物毒性毒理的研究

药物的有毒无毒具有相对性,用之合理则“有故无殒”,有毒可变无毒;用之不得法,如药不对证、药过病所、个体特异等,无毒也可变为有毒。药物具有既能治病,又能致病的两重性。为治病救人,权衡利弊,即使有毒,必要时亦当合理利用其毒性而用之,如蜂毒疗法,用山慈菇、喜树、马钱子抗恶性肿瘤等。

药物治病的机理正是利用药物性味之偏,以祛除病邪,救治人体脏气阴阳之偏,即“以偏治偏”,故《素问·汤液醪醴论》云:“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如果不辨证用药、配伍失度、服药过量、药物变质等,则即使没有毒性的药物,也会便成“毒”,使人产生“药毒”。如“关木通事件”、小柴胡汤和鱼腥草注射液的严重不良反应等,现在都将其视为药物的毒副作用。

使用毒性药物既要保证疗效,又要减轻药毒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因而,规定药物的使用原则,正确认识某些药物的毒性反应或不良反应、中毒剂量,按照中药炮制规范而依法炮制,了解中药配伍禁忌及“七情和合”等十分必要。药物的有毒成分为非有效成分者,自当设法去之;有毒成分为有效成分者,当合理善用。《本经·序例》云:“若有毒宜制。”就是对某些有毒药物可以通过炮制加工、监制配伍、变易剂型、调整药量、改变服法等而减轻毒性、制其毒性,以避免、消除其毒副作用。以某单一成分是否有毒来判定药材和含这种药材的中药复方的安全性、有效性,是不客观的[3-4]。

【参考文献】

[1] 查道成,吴立明.论药毒与癌毒[J].陕西中医,2004,25(3):267.

[2] 任继学.“伏邪”探微[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03,1(3):12-19.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R2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5-0454-01

1中药毒性的概念

广义毒性与药物的治疗作用密切相关,中医认为人体的疾病最终可归结于“阴阳失调”,而中药就是利用其偏性“损其有余而补其不足”,从而达到人体“阴平阳秘”的状态,而狭义的中药毒性正是临床使用时应尽力避免的,他是指人体服用后直接或间接产生一些不良反应,目前人们探讨的中药不良反应一般都指狭义的毒性。

毒性是最早总结出的中药药性内容之一,主要用以概括药物对机体的损害性。正确认识中药毒性,对指导临床有效治疗,确保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毒,《说文解字》释为“厚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毒兼善恶之辞,犹祥兼吉凶,臭兼香臭也。”可见,“毒”字初为中性词,兼表善恶之义,随着汉语词汇的逐_渐充实,毒字专指恶而厚,为贬义。历代本草谓药之毒,亦同毒字本身一样,经历了由中性至贬义的发展过程,而非仅今“毒害”之义。《周礼・天宫》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素问・移精变气论》云:“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神农本草经・序录》云:“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可知最初中药有毒、无毒并非专指毒害之有无,而主要是指药物偏性之强弱、缓烈。正如张子和《儒门事亲》所云:“凡药皆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虽甘草、人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胜。”张介宾于《类经》中则明确指出:“药以治病,以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所以祛人之邪气。”也就是说,毒是指药物所具有的偏性,是药物所以能补偏救弊、治疗疾病的物质基础。这种“毒”与上古毒药通称之毒有相同的一面,亦有相异的一面。相同的是均指药物的基本特性,不同的是上古因为认识药物的种类较少,药物多毒,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且较笼统,而后一种对毒的认识是指药物所具有的偏性,不一定兼具毒副作用,主要是指诸如“寒能胜热、热能胜寒”之类的特性。毒是指药物所具有的偏性,是药物所以能补偏救弊、治疗疾病的物质基础。这种“毒”与上古毒药通称之毒有相同的一面,亦有相异的一面。相同的是均指药物的基本特性,不同的是上古因为认识药物的种类较少,药物多毒,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且较笼统,而后一种对毒的认识是指药物所具有的偏性,不一定兼具毒副作用,主要是指诸如“寒能胜热、热能胜寒”之类的特性。

2中药的使用情况

中药不仅擅长治疗体虚病、慢性病,对痈肿疮毒,跌打损伤等较急的疾病也有很好的疗效,往往被国人所喜用,而笔者认为从现代药理学角度看,中药缺乏准确含量指标,药理指标,在使用时随意性较大,有不少中药服用后也产生了较多的不良反应。例如:乌头用量稍大则出现“如醉状”反应,肉豆蔻可出现“幻觉”反应,苍耳子出现“麻喉”反应,还有巴豆的“致泻”反应,马钱子的“欲奔舞”症状等,这些似乎又说明了中药不良反应并不低。

笔者认为任何药物都具有两重性,“凡药三分毒”,我们应该正视中药的不良反应,并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减少或避免。

2.1正确辨证地使用中药可避免中药不良反应的产生

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灵魂,而中药正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的物质,例如甘草,主方或为清热解毒,或为止咳化痰,或为缓急止痛,或为缓和药性,都应付给生甘草;若主方为益气补中则应付给炙甘草,不能传统认为,甘草在《神农本草经》中列为上品就笼统地付给生品或炙品。通过现代药理研究生甘草有类似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长期服用可引起水钠在体内潴留而产生水肿。还有麻黄治疗外感,非外感风寒不用,有汗不用,体虚不用,出血者不用,夏天不用。这些因人、因地、因时的辨证措施,都是避开麻黄不良反应的方法。汉代名医张仲景在使用桂枝汤时也说到“温覆令一时汗,遍身执水执水微汗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股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这些都体现了中医辨证灵活地决定用药的品种和剂量,以防滥用、过用而引起药物的不良反应。

2.2加热炮制可以除去不良反应

有些中药经加热炮制后,可以破坏其中的毒性成分。例如川乌所含的乌头碱是毒性很强的双酯型生物碱,经4~6 h的煮制处理,则生成醇胺型生物碱-乌头胺其毒性就极弱。白扁豆中含红细胞非特异聚集素为一种毒性蛋白,经炒黄等方法炮制后使之凝固变性而失去活力。斑蝥中含有斑蝥素,口服30 mg即可致死,但它在加热到84℃时将升华而使斑蝥毒性降低。

2.3加辅料炮制以消除不良反应

炮制中所用的解毒辅料,大多从有毒中药中毒后解救药中引伸出来。常用的辅料有甘草、明矾、生姜、黑豆、蜂蜜、米醋、石灰等,原理是利用辅料中所含的成分在加热或浸泡过程中溶解出来,并与有毒成分结合,以达到去毒或减毒的目的。例如甘草汁炮制解毒就利用了甘草酸水解后生成葡萄糖醛酸的特性而解毒。甘遂加醋炮制,因乙酸与甘遂中的树脂结合,影响了人体对其的吸收,从而缓和了泻下作用。

2.4水处理炮制以去除不良反应

将中药通过淘洗、淋润、浸泡、水漂、水飞等方法进行处理,往往可使中药中的有害成分溶失于水中,以除去不良反应。例如,半夏需在水中浸泡7天左右,干姜切制用热水浸泡可减少对胃的刺激,雄黄研细后用水飞法处理可以减少三氧化二砷的量等。

2.5适当配伍,可以抵制中药的不良反应

中药配伍不仅仅是治疗复杂疾病之所需,更是提高疗效之所需,同时也是降低中药不良反应的有力措施。例如,相畏和相杀两配伍。相畏即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相杀即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中药的不良反应。例如,生姜与半夏、生南星配伍。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四逆汤是由附子、干姜、甘草等组成。其中附子具有毒性,配上干姜、甘草可使毒性大为降低,且强心升压作用增强并缓和持久。

3体会

中药因具有寒、热、温、凉等偏性,并不是完全没有毒副作用,而有些中药本身就含有毒性成分,必须经过炮制配伍,在中医辨证论治的指导下,在适宜的剂量范围内才能避免其不良反应,笔者建议医者应大胆而谨慎、理性地去认识中药的毒性,以中药现代化为契机,加强对中药不良反应的研究,这样使中药作为天然药物,绿色疗法走向世界,更好地服务于人类。

参考文献

[1]王庆其.内经选读.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0,13.

[2]张仲景.金匮要略.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1,124.

药物毒理学论文篇12

一、病毒及病毒病的特征

1. 病毒病“三难”。

(1)诊断难。流行病学与临床症状:感染类型复杂、隐性感染、慢性感染、潜伏感染多,难以判断;形态学观察:需要用电镜放大观察,根据形态还无法鉴定;分离培养:需要活的易感细胞。一般用动物接种、鸡胚接种或组织细胞培养,并且对细胞要求苛刻;血清学方法:要求灵敏度要高,常用的有荧光抗体标记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间接凝集试验或放射免疫方法以及中和试验,部分亚病毒几乎无免疫应答反应。

(2)治疗难。病毒是在细胞内寄生的,细胞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病毒的“保护伞”,细胞可以免除一些抗体、毒体、免疫细胞、药物甚至一些理化因素的作用,给治疗带来一定得困难。但由于药物的双重性,有些药物在杀灭病毒的同时就会同时杀灭细胞。另外,很多时候当动物出现明显的症状时,病毒已经扩散到全部的敏感细胞内或者已经引起了病毒血症,这个时候治疗效果已经不好了,为时已晚。

(3)免疫预防难。病毒变异:易变异,毒力变异和抗原变异。可以通过突变、重组、互补或表型混合等途径,出现新的毒株;细胞内寄生:抗体无法进入细胞,体液免疫对细胞内的病毒几乎无效,抗病毒免疫应答以细胞免疫为主;一些病毒侵害机体的免疫系统:不仅影响本病的预防效果还造成其他疫病的免疫失败;疫苗问题:对细胞或宿主要求严格,开发疫苗困难。疫苗株毒力返强。灭活苗效果难以激发机体细胞免疫等。

2. 病毒病的其他特点。病毒以其特殊的生物学特性和致病性机理,致使许多病毒性疾病至今仍缺少效果确切的防治方法,尤其是缺乏能真正完全治愈病毒感染的药物。

目前在兽医临床中病毒病的防控主要还是依赖于综合防控措施以及疫苗免疫接种,防控效果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除了疫苗预防外,也有一些外源性细胞因子和抗病毒的化学合成药物可供临床使用:医用外源性干扰素、白细胞介素等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病毒复制,提高机体细胞免疫功能,但费用昂贵,效果也是好坏不定;抗病毒的化学合成药物数量较少,临床效果不理想,且许多年来一直没有新的抗病毒合成药物产生,在动物生产中的应用也受到诸多限制。

农业部【2005】33 号文件“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要求:禁止使用“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的单、复方制剂”等药物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一类病原微生物引起的病毒性疾病,各单位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违者按生产、经营假兽药和使用禁用兽药处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这些化学合成的抗病毒药在严格意义上说只能是病毒抑制剂,不能直接杀灭病毒和破坏病毒体,否则也会损伤宿主细胞。许多抗病毒药物在达到治疗挤量时也会对机体产生毒性,并且效果不佳。抗病毒药物的发展远没有抗细菌、抗寄生虫及抗真菌药物进步的快。

我们也可以来简单认识和了解一下这些化学合成抗病毒药。抗病毒药物发展史:20 世纪80 年代有9种抗病毒药物:碘苷、吗啉胍、三氟胸苷、环胞苷、阿糖腺苷、阿糖胞苷、甲红硫脲、利巴韦林、金刚烷胺。

理想化的抗病毒药物是指能有效地干扰病毒的复制,又不影响正常细胞代谢,但至今还没有一种抗病毒药物可达到此目的。病毒寄生在细胞内,抗病毒药物需通过细胞膜进入细胞而作用于病毒,理想的抗病毒必须是既能防止病毒吸附于宿主细胞表面,又能特异性抑制病毒复制过程中的某些步骤,且不影响机体正常细胞代谢。然而许多代谢过程为病毒和细胞的功能所共有所以很难研制出一种无毒的抗病毒药物。

抗病毒治疗前景一片灰暗,我们难道只能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吗?当我们把目光不再仅仅局限于抗病毒感染治疗、不再仅仅局限于西医、不再仅仅局限于化学合成类抗病毒药物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的身后,还有另一片天空。

可能很多人对质疑,中医药对传染病有没有效果?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传染病和免疫学是西医发展壮大的?中医,行吗?但是,你知道世界上最早的传染病学专著吗?春秋时期《内经。六元正世纪大论》有“民痨温病”“温病乃作”等语,这是温病名称的最早记载。《内经。刺法论》说“五疫之至,皆相染易。”

明末杰出医家吴又可撰著的《温疫论》是我国最早的温病学著作。你知道世界上最早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心吗?大约在公元1 5 00 年前后,就有好几本艺术介绍了对天花的方法,实行“人痘接种”。中国的明朝和清朝时期,医生队伍已经有以种痘为业的专职痘医。清代国家还设立种痘局,并有专职官员“查痘章京”专门管理出痘人的隔离情况。

二、中药抗病毒作用的中医理论基础

由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引起的传染病在我国传统中医中称之为“瘟疫”、“温病”、“伤寒”。中医历代文献对传染病流行记述颇丰,其病因多概括为六淫之邪和疫疠之气。在中医的病因病理学中,疫疠和六淫同属于外感致病因素,多从体表、口、鼻、肺经等侵袭机体,初期表现为肺卫症候。六淫是指风、寒、暑、湿、燥、火(热)等六种气候,当气候变化过度( 淫) 或者机体正气不足时,会变成致病因素造成发病。疫疠则是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多为湿热外邪,力量亢盛、传播迅速、病情发展快,往往造成多个脏腑受病,故最易化火伤阴、生风动血,出现高热、脉洪、出血、神昏、抽搐、阴虚等里热症状,按照卫气营血辨证法,症候多属于气分、营血和血分证。无论是六淫还是疫疠,都属于外感病邪,对亢盛的病邪可以用中医的祛邪法。对于六淫:疏风、散寒、解暑、祛湿、润燥、清热。对于疫疠:清热泻火、清热燥湿、清热解毒、清热凉血等治疗原则。

兽医中药免疫源远流长。在古代,我国已处于领先地位,中药免疫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中兽医理论对药物免疫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中医认为,疾病的发生与变化,虽然错综复杂,但不外乎机体内在的因素和致病的外在因素两个方面,中医称之为“正气”和“邪气”。正气是指机体各脏腑组织器官的机能活动,以其对外界自然环境的适应力和对致病因素的抵抗力;邪气指外在的一切致病的因素。疾病的发病与发展就是正邪相争的结果。正气充盛的动物,抵抗力强,邪气不易侵犯。只有在动物机体正气虚弱,正不胜邪的时候,外邪才能乘虚侵害机体而发病。这就是所谓的“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和“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的中医病因病理学说。其中,由于邪气亢盛所导致的疾病为实证,由于体内正气虚衰而导致的疾病称为虚症,故有“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这样的辨证说法。证有虚实之分,药也有攻补之别。按照中医理论,在中药材中,有许多可以补益机体正气,增强体质,促进脏腑功能活动,提高机体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对外界致病病邪的抵抗能力,治疗虚症。这些药材主要指以补益机体气、血、阴、阳亏虚的补虚药。扶正祛邪是中药具有调节机体免疫功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的中医基础理论。

三、几类特殊传染病在中兽医中的实质

1. 免疫抑制性疾病。如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白血病、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征(圆环病毒2 型)、猪瘟等,出现免疫应答障碍,进而继发感染。其中医实质为正气不足,邪气外感,治疗重在扶正,往往通过补气、调理脏腑功能为主,加以祛邪。

2. 条件性病原微生物感染。如大肠杆菌、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在机体内正常存在,特定情况下致病,六气不正而外感,或饲养管理失当、素体亏虚等内伤在先,造成病邪外感。

四、中医药用于抗病毒免疫的优势

1. 丰富抗病毒药物种类,让我们对付病毒有更多的药物和方法选择。

2. 随着化学合成药物的禁用和限用,中药让我们有了替代品。3. 中药大多数来自天然,相对来说安全性好、残留少,符合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需要。

4 . 中药对机体的毒副作用小,对细胞损伤小,部分药物和成分还具备修复机体的功能,更适用于抗病毒感染的治疗。

5. 中药有效成分种类多,作用多靶点、多环节,相对于化学合成类药物,不易产生耐药性,对病毒的遗传变异和免疫逃避更有效。

具有抗病毒免疫作用的药材种类繁多,目前已筛选出来的单味药材数量已达几百种。一般主要由以下几种类型:

(1)动物类:蚂蚁、鹿茸、蜂王浆、鳖甲、龟板、蛇、穿山甲的某些成分等。

(2)混合类:蜂胶、蜂花粉等

(3)植物类:A、清热药:具有抗病毒作用,这是组织培养、鸡胚、整体动物上均得到验证。就目前已发现的抗病毒作用的药材中,清热药是主要力量。

这一类药材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常用清热药,如黄连、黄岑、黄柏、栀子、连翘、石膏、知母、生地、丹皮、白头翁、玄参、金银花、紫花地丁、蒲公英、板蓝根、大青叶、穿心莲、夏枯草、鱼腥草、天花粉、苦参、龙胆草、野菊花、败酱草、马齿苋、白花蛇舌草等等。在临床中,这些药材都具备一定得抗病毒效果。而如金银花、仙人掌、鱼腥草、白花蛇草、黄连、黄岑、生地、大黄、板蓝根等许多清热药还具有较好的免疫调节作用,能特异或非特异性地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B、补益药:几乎所有的补益药材都具有免疫调节作用,许多药物还有一定的抗病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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