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合集12篇

时间:2023-07-19 09:29:44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1

教育是民生大计,不管是城市中的学生还是农村中的学生,都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在农村,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留守儿童的学习往往很吃力,教师在教导过程中不知道如何应对一些突况,这些留守儿童在很大程度上更需要关注,不能一味用知识去给这些学生灌输,这样反而会导致学生越来越不喜欢学习,最后没人管教,和别人的差距越来越大,教师要发现这些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并且积极应对解决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问题

留守儿童由于身边鲜有家长的陪伴,导致这些学生十分孤独,有很强的防范心理,不喜欢与人交流,三观也不是很正确,性格比较偏激,所有的这些特点都导致了学生在学习时会有很多的阻碍,比如不认真听讲、对教师的提醒和批评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等等,面对这些问题,如果教师和学生硬碰硬的话,会让学生的逆反心理更加严重,会不断的反复挑战教师。农村学生没有很好的生活环境,从小就比较内向和自闭,教育对这些学生来说是很重要,如果教师意识不到这一点,在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时无法保证自己能耐心教导,这些学生就会越来越锋芒毕露,面对留守儿童教育中的问题,我们要妥善对待和解决。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方法

留守儿童在接受教育时显现出来的各种问题都是由于心理因素造成的,因此教师在解决问题时要看到根源,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对学生内心的了解和疏导帮助学生改正扭曲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让学生以更阳光、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接受教育,成为栋梁之材。

(一)和学生近距离接触,了解学生的内心

农村的留守儿童和教师很少有近距离的接触,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课堂上以学生和老师的身份面对彼此,多少会有很强的距离感,这种距离感让教师在了解学生的过程中无形中成为了一道屏障,教师想了解学生为什么打架、为什么不愿意认真听讲、为什么无法和同学和睦相处之类的问题都很困难,如果能拉近双方的距离,让学生对自己敞开心扉,那么找到原因就很容易了。比如,有的同学由于一些原因和其他学生发生了口角,在学习时受到了影响,教师直接问学生肯定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教师可以让学生放学之后到自己的家里,家里的环境和氛围都爱学校好很多,学生就可以放下防备,之后教师可以留学生在家里过夜,在夜里学生的情感会自然流露出来,教师就可以侧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知道学生内心最脆弱的地方,并且顺便问出学生犯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别的同学对他说的某些话让这位同学感受到被侮辱,可能是触碰到了这位同学的底线,中伤了他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教师都可以对症下药对学生进行开导,告诉学生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用暴力解决,这是最无用的武器,可能说者无心,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其他人并不知道,并给出学生适当的建议解决这类型的问题,让学生原谅别人,对另一个学生作出说明,要求他为自己对这位同学造成的心理的伤害道歉,从而使学生和解。通过和学生近距离接触,了解学生的内心,能让学生对教师敞开心扉,在接受教育时也能有更正确的思想的指引,帮助学生改正陋习,成长为更健康的人。

(二)注重细节,及时表达对学生的关心

对留守儿童来说,生活中最缺乏的就是关心,学生感受不到亲情,心理自然而然就会封闭。有很多留守学生年纪还很小,穿的破破烂烂,衣服也满是污渍,每天在这样的外表下学习学生可能已经习以为常,但如果教师能够注意到学生的衣服哪里破了、哪里脏了,并给学生补衣服、洗衣服,及时表达出自己对学生的关心,就会让学生感受到温暖的同时对教师有了更多的尊重与依赖,学生焕然一新了之后,在学习时也会更有动力和新鲜感。教师注重细节,及时表达对学生的关心,这对教师来说是举手之劳,但对学生来说是内心一直对缺乏爱的渴望,通过这一小小的举动能让学生有更加正确的三观,能以教师为榜样,更努力的学习和生活。总之,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要更加重视,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对留守儿童加以教育,使他们茁壮成长。

参考文献: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2

关键词:留守儿童 问题 对策

key words: Remaining behind to take care of things child Question Countermeasure

作者简介:费文斌,1985.7.6,女,汉族,重庆人,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09级硕士,研究方向:行政改革与社会发展

一、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

1、生活问题

留守儿童的父母大多双方在城市打工,视具体情况将其交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料,或者寄养在亲戚家,例如叔伯姑舅,或者寄养在邻居朋友家,更有甚者直接让孩子自己照顾自己,责任通常落在最大的孩子身上。儿童时期的生活调理,对于智力发育和身体成长都极为重要,而这些孩子由于没有父母的生活照顾,直接代管的监护人要么年纪太大没有精力,要么还有自己的孩子要照顾应付不过来,造成大部分孩子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

2、教育问题

留守儿童由隔代亲人或其他亲属监管,由于体力、知识等原因,监护人大多局限于让孩子吃饱穿暖之类的浅层关怀,力求“不出事”就好,无法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隔代监护往往不能提供健康的亲情交流环境,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氛围。

3、安全问题

据全国妇联对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因父母不在身边,经常受到同学、邻居的欺负,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留守女童的恶性案件。此外,由于学校和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而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再加上这些少年儿童对危险缺乏识别和自救的能力,因此车祸、溺水、触电、被拐卖等危险事故时有发生,留守子女的安全问题不得不让我们担忧。

4、心理问题

由于经济原因,民工回家次数很少,长期分离和缺乏联系使孩子在身心成长过程中无法得到父母的引导和关心,家长无法了解子女的心理变化。父母对子女的歉疚往往用物质弥补,子女的亲情缺失导致对家长的怨恨,与家长沟通障碍加深。同时,监护人通常重养轻教,重身体、轻心理,忽视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在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的影响下,许多农村留守孩子因“情感饥饿”而产生了厌世自闭、情感冷漠、社会逆反、行为孤僻、不善与人交流、顽皮任性、冲动易怒、神经过敏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

5、道德问题

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乏道德约束,一些留守儿童在待人处事上往往带有盲目性、随意性和冲动性,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出现行为偏差,同时违法违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二、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必要性

我们需要认识到,农村留守儿童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若干年后他们将是农村社会的“主力军”。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村家庭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三农问题,而是一个急需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是新农村建设必然要面临,而且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个极其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解决好,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理解,把它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来根本解决。学校、家庭要倾情参与,政府、社会各方面要齐抓共管,紧密协作,共同努力,从法律上、制度上整体地把留守子女问题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中加以解决,才能够标本兼治,彻底解决留守子女教育的问题。

三、对策思考

1、妥善解决外地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鉴于父母在儿童成长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农村隔代监护和亲戚监护的种种局限,政府应适时修改户籍、借读等方面的歧视政策,减免学校对民工子女征收的额外费用以及降低民工子弟学校的创建门槛和收费标准等多种手段,扩大供民工选择的教育资源,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打破包括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解决农民工流动子女受教育问题,最终使子女能够随父母一起在外生活,实现最优的家庭教育模式,促进子女的全面健康发展。

2、重视父母的监护引导作用

父母应加强与子女的交流和沟通,充分利用两季大忙、春节返乡等机会,尽可能多回家与孩子见面,多向老师和监护人了解孩子在学校、家里的学习、生活情况,或借助电话多与孩子交流沟通,在孩子生日和传统节日,捎寄些衣物、学习用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

3、抓好农村学校教育这一环节

一是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班主任要将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二是教师要切实增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度。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而言,教师与其亲密程度越高、越有信赖感,对其的影响就越大。三是深入开展有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活动。

4、寻求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帮助

强化社会关爱,组织机关干部、社会热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子,让富有爱心、责任心的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父母的角色,引导他们成长。例如可以推行“代管家长”制,鼓励教师、班主任、团干部、志愿者等有条件的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代管家长,加强与在外务工家长的联系和沟通,通报孩子成长情况,全方位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3

1.成长过程存在安全隐患。留守儿童一般由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照顾,由于这些监护人大多上了年纪体弱多病,甚至有些连照顾自己都有困难,就更没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这些精力充沛的孩子了。另外,这些老人的教育观念较为落后,只要孩子开心做什么都可以,这样就使很多孩子经常游荡在外面,没有成年人的照看,很容易发生各种事故,例如我国每年夏天在全国各地都会出现大量的孩子溺水事件,这些便是其中的典型事故之一。这些处于一种无人管理状态的留守儿童,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他们没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在成长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一些安全隐患,甚至危及生命。

2.留守儿童综合素质较低。近些年来,留守儿童问题越发突出,相对于其他留在父母身边的孩子,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明显较低。首先,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受到祖辈监护人教育观和文化水平的限制,极大的制约了孩子在学习上的发展,或向孩子宣传读书无用论,或虽有心鼓励孩子学习却难以辅导孩子功课,使其学习中出现问题也难以及时解决。其次,一些留守儿童看到父母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却依然可以在城市中生活,甚至可以每年带回很多的钱和其它平时很少见的东西,所以很容易产生就算不好好读书也能挣大钱的想法,这直接影响了孩子金钱观和人生观的健康发展,尤其在初中阶段,学生处于青春期,这种心态促使学生逃课甚至辍学,不利于其长期发展。第三,由于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祖辈又由于年纪较大没有精力管理,这些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很少受到为人处事等方面的教育,很多留守儿童在自身的成长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心理或者人生问题,无法得到确切解答,这对其心理发展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另外,由于这些留守儿童所受约束较少,有大量的时间在校外和家外游荡,直接接触到了很多社会上不良风气,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他们,并不能真正的分清楚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坏的,导致近些年来留守儿童犯罪率大大增加,损害了这些孩子未来的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3.留守儿童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是不可替代的,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出去求发展去打工赚钱使他们成了特殊的孤儿,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了极大地损害,让他们在正常孩子面前很容易自卑。据调查,留守儿童很容易出现两种性格趋向:一种是过于内向,这种孩子表现出极大的不自信,不爱说话甚至会有些孤僻和自闭;另一种就是过于暴躁,逆反心理严重,表现在易怒、多动、经常会和同学不分场合的玩闹,扰乱课堂秩序。如果不及时对孩子进行疏导,将对其未来发展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对策研究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4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综合国力日益增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从而带动了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们一方面在感受到它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发生改变的同时,也发觉城市化过快所带来的交通、环境、住房等问题的出现。本文所探讨的主要是城市化进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的问题。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老家,并且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一般指6~16岁)。

1留守儿童产生的教育问题

虽然父母外出务工改善了家庭经济条件,为留守儿童接受教育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有少数儿童因为父母不在身边也变的更加坚强、懂事,自理能力强。父母的外地生活或多或少开阔了他们的眼界,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着他们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大学继而走进城市。然而除了经济上的些许改善,留守生活带给他们更多的恐怕还是教育上的缺陷。以我县为例,抽样调查了17所中小学,根据班主任所提供资料以及最近几次大型考试成绩表,“留守儿童”辍学率约为5 %,在学“留守儿童”40%成绩较差,30%成绩中等偏下,仅有10%成绩比较优秀(班级前20%)。据老师反映,留守和非留守儿童在完成家庭作业方面有明显差别。父母在家的孩子,作业完成得比较及时、认真;父母不在家的,作业经常拖欠,甚至还会出现抄袭、不写的情况。而且,由于他们短期或长期失去直接监护人,在缺乏父爱母爱的环境中成长,“留守儿童”生活在事实上的“单亲家庭”或“隔代家庭”中。由于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倒致许多“留守儿童”心理不能健康发展:厌世自闭、社会逆反、空虚、自卑、胆怯、没有精神寄托等。家庭生活和教育的缺陷使他们轻者经常逃学、打架,重者违纪犯法,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面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严重性。一些学者警示:他们可能会成为被“毁掉的一代”,成为国家新的不稳定因素,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农村人口外流的一个潜在挑战。

2 解决对策

2.1改善制度环境,让“留守儿童”可以随父母入城接受教育

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限制,建立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义务教育制度。在现阶段,可以借鉴上海的方式,改“户籍制”为“居住地制度”。实施流动儿童的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只要是在同一个城市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就给予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子女同样的入学受教育机会。各地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接收流动儿童学校的督导,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一些有条件接受流动儿童入学,但对入学通过多收费和乱收费的方式设置障碍的学校进行严厉的查处和处罚,从根本上杜绝城市学校对流动儿童歧视性待遇和收费,确保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实施。

2.2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高重视并努力改善学校环境

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提高重视度,投入资金改善农村学校环境,让留守儿童接受更好的教育。对于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和教学楼,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排查力度,并制定解决方案,尽快实施校舍维修或重建。由于农村学校大多是寄宿制,学生一般在校内就餐,学生的就餐环境比较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应给农村学校建盖卫生、安全的学校食堂并配备消毒设施,以免减少学生食物中毒时间的发生。

2.3学校加强管理,关心留守儿童

各农村学校也要密切配合,积极出力。在教育工作中应增强针对性,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给与更多的关注,加强学校教育弥补他们家庭教育的不足。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把学生父母是否在外打工,在什么地方打工以及父母的联系方式等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增加到学生的档案里。通过留守学生档案,学校一方面要加强对留守孩子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尽量把留守儿童都集中在学校住宿,配备专门的生活教师,这么做既避免家中老人的溺爱又可进行更科学的生活引导。配备专门的类似心理辅导的教师,解决他们平时生理心理上的一些问题,让他们也能跟其它儿童一样感受到关爱和重视,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另一方面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联系和沟通,汇报留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督促家长更多关注孩子成长。同时, 学校还可以教育和发动全校学生,积极团结帮助留守同学,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氛围和环境。

营造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对于家庭、学校和政府来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关注, 多方位、多角度地采取相应措施,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才能使“留守儿童”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让他们和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进而使外出务工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 田慧生,吴霓.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基于12城市调研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M].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2] 周卉.论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法律保障[D].吉林大学,2007.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5

中图分类号: G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1-70-3

0 引言

在我国当前社会上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存到外面的城市进行打工,以辛苦的劳动换取一定的家庭收入,在改善家庭经济情况的同时也为社会的和谐建设贡献了一定的力量,但是他们却留在了农村的家里,基本上没有时间和父母相处。其实在我国内地城市也存在这样的现象,部分家庭的父母外出打工,而在这些家庭中本应该享受父母关爱的孩子集中起来就成为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相关权威调查反映,在我国,现阶段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总数已经超过了5800万人,并且其中有57.2%的留守儿童只有父母的一方外出打工,有42.8%的留守儿童父母全部外出打工。在这些留守儿童中有79.7%左右孩子的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长辈生活,也存在13%左右的儿童被家长托付给亲戚和朋友抚养,甚至存在7.3%的孩子处于无人监护状态。

今年全国两会新闻会上,新闻发言人傅莹说,如何保障和保护留守儿童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痛点。的确,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一个非常突出和棘手的社会问题。对于留守儿童问题我们不能仅仅依靠“运动式”的方式排查解决,更不能在政策层面上继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们亟须转变理念,以关爱为切入点,从长远和根本上统筹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1 留守儿童问题根源为城乡差异下的“机会不均等”

我国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上一直未能从“机会均等”的角度全面思考,也没有形成政策合力,导致这一社会问题渐趋严重,日益凸显。

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认识上的局限,认为留守儿童问题仅是生活或上学问题,并未从深层次意识到“机会均等”对于根本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是尚未形成针对留守儿童“机会均等”的综合性政策,部门“单个作战”现象明显,配合不力,更没有“一揽子”关于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等的政策配套措施。

三是缺乏推动留守儿童“机会均等”政策的有效载体,未能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且存在资源不聚焦,服务不配套的现象。

四是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在参与推动留守儿童“机会均等”的政策中积极性不够,能力不足,同时缺乏政策引导。

2 当前留守儿童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我国留守儿童大多数与祖辈一起生活,父母监护教育的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在农村地区部分家庭中父母外出打工后,一般无法与孩子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隔代教育效果相对较差,导致留守儿童群体内部存在一定的亲情饥渴问题,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对儿童的学习和发展都产生不良影响。具体来说就是在亲情缺失的情况下,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自卑懦弱、性格内向以及感情冷漠方面的问题,在与其他人进行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中也往往缺乏主动性,甚至容易冲动,即使极小的问题也容易上升为打架斗殴,严重限制了儿童的健康成长。

具体来说,我国社会上留守儿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2.1 比例超高

从对2000年“五普”资料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社会上的留守儿童超过了5800万人,并且14岁以下的未成年留守儿童占比例相对较大,已经超过了4390万人,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较大的省份,留守儿童在当地所有儿童中所占比重已经明显超过了18%,达到了18%-22%的区间范围内,并且这部分儿童父母双方一般都外出务工,无法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这直接造成由于人口不合理流动所造成的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2.2 监护力度不足

调查研究统计,我国存在80%以上的留守儿童与祖辈或者亲友生活在一起,接受祖辈或者亲友的监护,但是这类监护人一般无法良好的监督儿童的学习,对他们进行辅导和监督,再加上农村地区办学条件的限制,农村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也往往无法针对留守儿童展开特殊的关爱和教育,不仅造成学校和家庭教育之间存在间隙,也导致留守儿童在监护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出现了厌学和逃学情况,不利于留守儿童发展。

2.3 抚慰不足

留守儿童家庭中父母一般处于长期外出状态,儿童对父爱和母爱的情感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出现心理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的疏导,导致部分留守儿童不仅存在心理问题,甚至由于行为习惯不良极易出现道德失范或者行为失控问题,威胁儿童的成长和社会的和谐。

2.4 缺乏照顾

留守儿童家庭中家长的监护责任无法得到贯彻落实,实际监护人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而儿童自身防护能力又相对较弱,造成部分留守儿童极易受到外界的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的袭击目标。据公安部门的调查研究显示,在近几年我国被拐卖的儿童中,处于第二位的就是留守儿童。此外,留守儿童中女性儿童害也是留守儿童缺乏照顾的重要表现,对儿童成长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2.5 心理问题

心理问题是当前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最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只有改善当前留守儿童长期无法得到关爱、无人监护的现状,才能够避免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出现,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一般来说,当前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他们在家庭或者学校中极易出现部分与其他孩子不同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往往会超越道德和法律对儿童的限定底线,严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

2.6 学习问题

由于留守儿童一般无法接受父母双方的直接教育和引导,导致留守儿童往往无法受到学习方面的监督,甚至存在部分留守儿童学习和受教育处于无人过问状态的情况。这一问题的存在造成部分学生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往往将主要精力放置到玩耍和生活中,在不接受充分教育和指导的情况下,各类超越道德底线的行为在学生身上出现,对孩子的学习状况产生了更为不良的影响。由此可见,学习问题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上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该受到一定的关注。

2.7 生活问题

生活困难是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经济条件的限制下,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往往只能够在极度节俭的状态下维持简单的温饱,甚至一旦儿童出现疾病,也只能采用传统的民间方式治疗,一般没有能力到医院中就医,甚至部分儿童只能选择硬“扛”。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留守儿童过早的承担起家庭的负担,不仅对儿童的健康造成影响,甚至致使儿童对人生存在错误的认识,不重视学习而过于关注生活条件的改善,造成部分留守儿童为了摆脱经济困境而过早的承担劳动任务、选择错误的生活方式等,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3 儿童成长“关爱”政策的国外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虽已不存在较明显的留守儿童的问题,但其在推动解决学前儿童成长“关爱”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性的政策措施,值得我们参考学习,主要经验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为学前儿童成长“关爱”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认为“关爱”应包括儿童教育、医疗卫生、家长就业、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也就是说导致儿童贫困和社会排斥的原因是多样化和多层次的,具体表现为:“缺乏教育机会”“家庭收入较低”“医疗卫生服务不均等”以及“住房环境差”等因素。比如,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所推行的“开端计划”提供四个方面的综合:儿童教育与发展服务、家长参与服务、健康服务、职员素质提高服务。

二是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儿童早教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涉及早教、医疗、家长就业培训、心理健康服务等“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服务。特别是帮助处于相对弱势的社区儿童,能够在成长初期获得在智力、情感和身体发展等方面更为公平的机会,为以后适应社会竞争环境打下良好基础。比如,英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确保开始”政策,在国内所有社区中建立了“儿童早教中心”,提供综合性的“一站式”立体化服务。

三是强调政府部门间的精诚合作,通过对绩效目标体系的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克服部门本位主义,推动涉及学前儿童成长“关爱”的各项政策形成合力,克服相互扯皮的现象。比如,英国通过绩效目标体系推动负责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部门形成制度化的合作机制。

四是确定“合作性”“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监督和质量控制”和“儿童尽早起步”方面的基本运行原则。其中,“合作性”原则重点关注将更多的市场主体、社会大众以及社会相关组织积极纳入到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中,从而在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而“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高度重视公共服务的权利应该逐步向公民转移;“监督和质量控制”工作的作用在于能够对政府在保证公共服务质量工作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加以确认;“儿童尽早起步”则明确提出应该高度重视为儿童的初步成长创造公平的环境。

4 统筹推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产生,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1 确定实现“关爱”的政策原则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需要统筹综合推进,建议确定“尽早起步、以留守儿童为中心、合作性和质量监管”的政策原则。“尽早起步”明确留守儿童早教的重要性,推动“留守儿童”免费的半日制学前教育或全日制保教一体的服务,积极创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家园”“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等为他们提供营养保健、口腔卫生、心理保健和社会服务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留守儿童为中心”明确政策的出台应结合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提升留守儿童关爱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中心。“合作性”明确解决留守儿童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制度性合作,也需要政府与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合作。“监管质量”明确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机制推动此项工作的进行。

4.2 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留守儿童问题与我国长期形成的户籍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要继续深化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特别要强调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养老、住房保障等问题。这将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

4.3 发挥好社区的主导作用

推动儿童成长“机会均等”最为有效的载体在社区,因此,我们必须重视社区作用的充分发挥。建议国家发改委将“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相关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内容纳入“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规划中,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为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农村儿童提供服务和管护,并加快推进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至少有1所为当地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的“儿童之家”。同时,还要积极整合和发挥社区的学前教育机制、卫生机构、早教中心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并由社区统筹规划。

4.4 制定有约束力的部门协作机制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综合性政策目标,更没有的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将涉及留守儿童教育、家长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等统筹兼顾纳入同一具有约束力的部门协作机制。建议国务院办公厅牵头,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教育部、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妇联和共青团等组织形成专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联席工作会议,从财政、教育、医疗卫生、家长就业等方面科学合理设定政策目标,形成政策合力。具体还建议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纳入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规划,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设立公益岗或聘请专业社工,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和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建设县级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返乡就业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社会保障等一站式服务。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建议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要求;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均衡化发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能够与城市儿童均等享有教育资源和服务。

4.5 配套相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一是厘清针对留守儿童教育、家长就业、医疗卫生、心理健康等的现有公共财政资金,围绕留守儿童“关爱”政策进行公共财政资金整合和重新配置。

二是明确推进留守儿童“关爱”政策过程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共同统筹资金,既要考虑中央政府的财政承受力,又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6 推进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多元协作

推动留守儿童“关爱”问题的解决要积极听取公众意见,主动形成政府、市场、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方能获得行动“最大公约数”效应。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6

为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权利保护问题,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把农民工及其所携家属的子女教育、妇幼保健等列入各有关部门和社区的管理责任范围。同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原则。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这些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对于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的解决已经取得一定成绩

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领导、协调下,各部门、各地区以及各大专院校、群众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活动,在解决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相关问题上,取得了重要突破。

在解决流动儿童问题上,从完善政策、创新制度着手,通过建立跨部门的工作机制,制定和实施跨部门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实行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尝试流入地与流出地互相沟通衔接的解决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新市民宣传培训,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拓展基层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功能等措施,初步探索出一套保护流动儿童权利的新模式。

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上,通过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开展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开通留守儿童“亲情热线”,组织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队帮扶等活动构建了在政府领导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综合性支持网络。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还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实施了“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项目。在江苏、河北、北京、四川、江西、安徽等省(市)的8个市、县(区)建立试点,在试点地区的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三、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工子女这一群体既包括流动儿童也包括留守儿童。尽管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所处的环境截然不同,但都面临着发展和权利保护等诸多问题。

流动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16岁以下流动儿童不办暂住证,没有纳入城市人口登记和管理体系,成为“看得见、数不清”的群体,不利于对他们的保护和管理。二是就学仍存在一定障碍。尽管国家在2003年就明确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其后又多次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流入地的公办学校仍不能满足流动儿童的就学需求。三是健康状况亟待改善。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率明显偏低,贫血、佝偻病、营养不良等疾病的患病率都显著高于所在地户籍儿童。

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由于父母监护缺位,致使一些留守儿童存在营养不良、学习习惯不良、成绩欠佳等问题。二是由于亲情缺失,使得一些留守儿童心理和情感的发展受到负面影响,容易造成情感冷漠、内心封闭、缺乏自信、不相信他人等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留守儿童总体心理健康水平低于非留守儿童,且留守儿童在情绪、人格、行为、人际关系和认知发展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其中是否双亲打工、亲子分离年龄、外出打工时间以及亲子联系频次是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主要因素。三是留守儿童的安全面临较多问题,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四、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涉及、教育、卫生、法律等诸多领域和政府部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模式,把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落到实处。

1.正确认识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

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是农民工问题的具体化,只有农民工的问题全面解决了,城乡二元化消除了,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问题才会真正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权利保护涉及“三农”、教育、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等多个层面,要努力创设一种公平、公正对待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很难消除对农民工子女与户籍儿童的区别对待,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的问题,就应当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管理之中,建立以常住人口为服务对象的管理模式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社会资源配置方式。

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应当成为各项政策制定和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不能因为追求效益和效率而牺牲孩子们的利益。在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时,应该本着以人为本、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为首要价值选择的原则,不能因为追求理想化的教育公平而妨害了城市教育的正常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会发生变化,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也会相互转化,因此在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时,必须把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作为一体两面通盘考虑。

2.准确把握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的基本状况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规模巨大,增长迅速,并存在进一步增长的趋势,这个基本判断要作为政策制定,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

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不是同质总体,而是存在巨大的内部差异,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人群开展工作。当前要特别重视学龄前流动和留守儿童、大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留守女童群体,重点关注这些群体的不同需求,这也是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的关键。

为了准确掌握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的基本信息,解决“看得见、数不清”的问题,必须尽快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登记管理制度。目前,中山、无锡、石家庄、北京等地已将16岁以下流动儿童纳入登记管理系统,为流动儿童管理与服务提供了基础信息平台,此类经验应在全国进一步推广。建议设计以户籍资料为基础、教育部门为主、计生部门配合“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登记体系,建立关于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的调查的长效机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科学界定,以便在研究和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具有统一的话语体系。

3.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

近年来,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体现了国家、社会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视,也推动了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的解决。但在制度和政策层面也还存在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相关的制度、政策已经出台,但基层落实不到位。比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出台已久,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流入地的公办学校仍不能满足流动儿童的就学需求。在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需要将“流动儿童”的教育规划布局、教育经费保障、同等入学政策统筹予以考虑;在解决“流动儿童”接受初中后教育过程中,需要将满足他们接受普通高中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两种需求统筹予以考虑;在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初中后教育过程中,需要将户籍所在地和非户籍所在地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统筹予以考虑。

二是现有的制度、政策存在不足,需要修改完善。比如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问题。虽然大多数农民工子女进入了公办学校学习,但是仍有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子女是在各类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这类学校由于办学条件达不到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学校设立标准,大多数处于非法办学的状态。在目前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制定出农民工子女学校设置的标准,是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关键。建议国家出台农民工简易学校设置标准的指导性意见,在达到安全、卫生、师资等基本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面积、设备等条件。

三是政策缺位。比如目前在全国层面尚未形成流动儿童的医疗保障体系,流动儿童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目前只有局部地区在进行相关试点工作,比如上海市农业户籍流动儿童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户籍所在地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首次将外来务工子女纳入参保范围,为全国医疗制度改革,特别是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医疗保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4.处理好社会和家庭的关系问题

在改善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教育环境的工作中,政府与社会责无旁贷。解决农民工子女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规划、教育、卫生、公安、计生、农业、社会保障、司法、民政、财政、妇联等多个部门。因此,应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是还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的面向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目前的儿童保护工作机构分散,职责划分不清,建议成立专门的儿童保护部门。

长期以来在有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中缺乏家庭视角,忽视了家庭作用的发挥,应予以改善。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问题上,尤其后者,要更加重视家庭的功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儿童的心理问题与家庭的功能性受损紧密相关,我们需要关爱的不仅仅是成长中的儿童,也应该关爱家庭。亲情的缺失和家庭的缺失使部分留守儿童出现行为偏差,要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功能,强化社区家长学校办学功能,扩展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的内容。有必要通过家庭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等方式和内容协助农村留守家庭完善包括态度、行为、观念在内的亲子关系。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协调合作,共同构筑起面向“留守儿童”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5.积极推广成熟经验

在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方面,江苏主要有四种作法:一是将流动和留守儿童的保护置于立法议程;二是对流动和留守儿童的保护强化政府主导;三是为流动和留守儿童平等享有资源提供物质保障;四是构建保护流动和留守儿童权益的立体框架。

广东省保障流动儿童权益的主要措施有:一是探索建立了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机制、流动妇女儿童法律维护机制和流浪乞讨妇女儿童社会救助制度,“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二是维护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服务管理,坚持“两个为主”,落实政府责任,大力扶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为流动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三是加强流动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工作,保障流动妇女儿童享有同等卫生服务;四是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妇女儿童人身合法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

湖北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省发改委,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建设。四年来,已安排项目引导资金660万元,在全省18个乡镇开展了试点项目建设,2009年又安排项目资金390万元新建13个项目试点,推动政府投入,创建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为留守儿童营造温馨家园,较好地解决了他们生活托管、学业辅导、亲情关怀、安全保障等问题,被誉为民心工程。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7

据了解,甘肃省委、省政府对留守儿童的工作非常重视,省政府将“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纳入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中。副省长张晓兰对留守儿童工作作出了专门批示。甘肃全省已建立1000所留守儿童之家,这项工作的落实将基本实现了留守儿童之家覆盖全省乡镇。甘肃省妇联也向省财政厅申请落实相关项目资金。政府的此项举措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留守儿童面临的一些问题,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具有复杂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去做。

一、建立和健全关于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相关政策法律

首先、要打破户籍制度的束缚,给进城务工的农民以城市居民待遇。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仍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下去,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关键的问题是要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束缚。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同时,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城市居民待遇,使其在税收、社会保障,特别是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并确保留守儿童跟随父母到达城市后有学上,上好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结束远离父母的留守生活。

其次、要将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落到实处。自90年代末期以来,中央和各级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部分解决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的问题。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很多城市学校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对外地孩子进入本地学校设置障碍,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致使很多农民工子女被拒绝在城市学校的大门之外,又重新变为农村“留守儿童”。要从根本上杜绝城市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歧视性待遇和收费,确保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实,各地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监督机制。对那些通过多收费和乱收费的方式设置障碍的学校进行严厉的查处和处罚。

二、注重对留守儿童家庭及社会环境的改善

1.社会措施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村民认为“留守儿童”这是家庭的“私事”,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家长的责任。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障碍。因此,要维护留守儿童在家庭中的权益、帮助父母正确履行自身职责、呼吁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及留守儿童问题,就要有一个舆论环境,大众传媒的作用就显得很重要了。

2.家庭措施

上述社会措施能减少因社会条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但外部条件毕竟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外因,外因最终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家庭教育是伴随人一生的终身教育,其与生俱来的天然性、亲子沟通的情感性、潜移默化的渗透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父母的爱与教育,犹如阳光之于幼苗。健全的人格发展,离不开父母爱的呵护。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因此,建立和谐良好的亲子关系、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才能真正有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学校是解决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主战场

1.教育者要讲究科学方法,保护和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

首先要正确引导:心病必须心药医。学生在平时生活、交往、学习中产生的问题,要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一般在精神上、情感上的问题,较多的是属于心理健康的问题。心理健康问题的解决,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粗暴急躁,不能过分地批评指责、讽剌打击,要朋友式地谈心,针对性地梳理,耐心启发、正确引导。

其次要善于等待:心理问题解决需有一个过程,甚至是比较缓慢的过程,水到渠成,不令而行,潜移默化,春风化雨,不可能立竿见影,所以要善于等待,坚持不懈。这不仅是解决心理问题的有效方法,也是锻炼教师教育能力,提高教师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

2.以课堂为主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1)建立“留守学生”档案。记载好学生父母外出打工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家庭成员情况和学生临时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法等。班主任主动电话联系留守学生父母,让家长尽量作到定时与子女通电话沟通感情、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学生在校情况。

(2)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心理健康教育于有益的活动之中。健康的心理不是天生的,而是在社会环境和实践活动中慢慢形成和发展的。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是富有教育力和感染力的课堂,是培养学生健康心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因此,农村学校要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并且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这些活动在提高学生知识水平的同时,也会使学生进入特定的心理氛围,受到感染。

3.学校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1)要在班主任工作中增设留守儿童心理教育的内容。班主任不仅需要了解班级内留守儿童的一般情况,而且应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和心理需求,增加情感投入,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应有的心理归属,把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2)在学校教师中普及心理健康的知识,帮助农村教师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技术,挖掘各科教材中蕴含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素材,加以利用,体现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使各科教学都能起到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的作用,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同时,许多研究表明:留守儿童在敌对性、焦虑程度上都高于正常儿童,加之无法与父母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导致排解不畅,往往会有严重的情绪困扰。在所有教师中普及心理知识,以增加他们的倾诉途径,及时发现和诊治留守儿童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

参考文献

[1]胡玫.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研究.河南科技,2008(1)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8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

我们将本次研究的目标确定为以下三点:第一,进一步全面准确地把握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和基本特征;第二,深人研究不同年龄和性别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和问题,认识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层特征与需求差异;第三,认真总结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落实和发展相关政策服务。

2.研究方法与特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全面考虑儿童生存发展需求的多面性与特点,本研究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

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研究⑴主要是通过对20__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在数量、区域分布、年龄、性别、受教育状况、监护人情况等方面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

定性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了解政府机构相关人员、儿童和家长及其他监护照料者的认识、需求和看法,客观准确地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总结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进一步提出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的特色和切入点在于:

一一按年龄分层,将农村留守儿童分为幼儿(0--5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6--14周岁)和大龄儿童(15--17周岁)三个部分,了解其各自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并根据他们的不同需求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一将性别作为贯穿年龄分层与问题分析的一个基本视角和主线,认识并揭示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与需求的性别差异。

一一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以定量研究为基础,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状况和主要特征。通过定性研究了解不同留守儿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讨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解决的政策制度环境,探讨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需求的对策建议。

现将课题研究的主要发现与结论介绍如下。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现状与基本特征

本研究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的分析,以258万人口抽样数据为依据。抽样样本采用简单随机抽户的方法从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抽取。本报告引用的所有数据资料均为加权之后的结果。

本研究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筛选,根据人口抽样资料提供的儿童的个人记录及其所在户的其他个人信息逐个进行。

1.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规模和发展变化

按照前述定义,根据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可以确认0--17周岁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21.72%,据此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和20__年相比,20__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农村留守儿童已非常普遍。

2.农村留守儿童的结构和分布

各年龄组所占比例随年龄增长先缓慢上升后下降。从0周岁到15周岁,各年龄组的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基本呈随年龄增长缓慢上升的趋势,但从16周岁组开始的比例迅速下降。在按年龄划分的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四组中,各组所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 20.84%和17.27%。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各省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构成情况基本接近。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小学适龄儿童较多,如:四川、安徽、广东、湖北、江苏、重庆等;但河南、湖南、广西、山东等省区的幼儿更多;初中以上适龄儿童比较多的省份是四川、安徽、湖北、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等。

性别比偏高,特别是在低年龄组,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男童多于农村留守女童。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3.71%,女孩占46.29%,性别比为__.75。从各年龄组的性别构成上看,各年龄组的男孩数均多于女孩数,而且年龄越小,性别比越高,这种趋势表现得十分稳定。总体看,各省农村留守儿童的性别比差异,与当地儿童的性别比存在很强的相关性。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男童多于农村留守女童,农村留守男童少于农村留守女童的省(市、区)只有北京、上海、内蒙古、宁夏、新疆。

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分布在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等省。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而且多数居住在中南部的省份。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6个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2%。除上述六个省外,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排名前十位的还有广西、湖北、贵州和江苏。农村留守儿童分布集中的十个省份中,多数属于典型的劳动力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由于省内劳动力流动,从而也产生了一定规模的农村留守儿童。

3.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

超过半数的农村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一起生活。按其监护类型,农村留守儿童目前的家庭结构如表2-1。

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父母一方外出留守儿童占47.14%。父母双方外出留守儿童占52.86%,如表2-2。

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家庭结构有一定差异。从不同年龄组的分析可以发现:年龄越大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单亲外出留守的比例越高。在更加详细的分类中发现,随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增大,“和母亲单独留守”、“和父亲单独留守”的比例都增大,但和父母亲一方以及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比例却在降低,而在年龄更小的儿童中,双亲外出留守的比例反而更大。表2-3中的数据显

示,双亲外出并与祖父母一起留守的儿童中,0-5周岁所占比例最高,达40.19%。 大部分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并非“年迈体弱”,但受教育程度偏低。通常认为,留守儿童被留在家乡由“年迈体弱”的祖父母照顾,但从数据上看,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农村留守儿童祖父的平均年龄为61岁,祖母的平均年龄为59岁。绝大部分祖父母年龄在50一70周岁之间,其中50一59周岁的祖父、母分别占43.19%和47.64%。留守儿童祖父母的受教育状况主要为小学或者未上过学,留守祖父的受教育程度比祖母相对稍高,祖父中只念过小学和未上过学的比例为74.96%,祖母的该比例为84.02%。

4.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

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小学教育的机会基本能得到保障,接受初中教育的机会尚未得到完全保障,但其受教育状况仍然好于农村其他儿童。

绝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念书,男孩在校的比例为92.58%,女孩在校的比例为92.01%。男孩未上过学的比例为1.75%,女孩的这一比例为1.82%。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男女留守儿童受教育机会的差异极小,男孩的在校比例仅比女孩高0.48个百分点。比较而言,各个年龄组农村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都高于全部农村儿童的在校比例,特别是15-17周岁年龄组,农村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仍然达80%,而农村儿童的在校比例只有70%。

部分中西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应该受到重视。部分中西部省份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辍学比例较其他省份高。

5.农村留守幼儿状况

我国0一5周岁农村留守幼儿占全国农村同龄儿童的比例为30.46%。

农村留守幼儿集中分布在中西部人口大省。农村留守幼儿的数量超过100万的省份有四川、安徽、河南、湖南、江西、贵州、广东,这7个人口流出大省学龄前留守儿童总和占全国学龄前留守儿童的65.97%。

监护类型以单亲监护和隔代监护为主。农村留守幼儿隔代监护最为常见,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留守男童比例为37.38%,女童比例则更高一点为38.73%。在单亲监护中,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比例高于和父亲一起生活的比例,男童和母亲单独留守或者和母亲及祖父母一起留守的比例为42.1%,女童相应的比例为40.03%,和父亲单独留守或者和父亲及祖父母一起留守的比例很小。

6.大龄农村留守儿童就业状况

三分之一的15一17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初中毕业以后开始外出打工。数据显示,15-17周岁组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虽然较高,但与小学和初中学龄儿童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三分之一的大龄留守儿童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

绝大部分已经就业的农村留守儿童依然从事农业工作。15一17周岁农村留守儿童中在业的比例为12.53%。在业农村留守儿童中83.15%为土地承包者,其他还有一些在私营企业工作,有些为个体工商业者等。男性务农者多于女性,而女性进私营企业者多于男性;女性雇员多于男性,而男性自营劳动者多于女性。

三、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1.农村留守儿童易产生的问题

一一亲情缺失问题。相关调查发现,超过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33%的父亲、25%的母亲外出5年以上。而且60%一70%以上的父母是在外省打工,30%的父母每年回家一次,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但也有约2%的父母与孩子常年无联系。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儿童在面对自身变化、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问题时,缺少父母的关怀,容易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

一一生活抚育问题。由于部分农村家长缺乏科学的喂养知识,家庭的饮食习惯还基本是有啥吃啥,特别是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幼儿,科学喂养更是缺乏。据留守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的相关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指标水平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低体重率和生长迟缓率高于非留守儿童。

一一教育监护问题。从整体情况看,多数留守儿童与祖辈共同生活,由于老人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加之还有近一半委托监护人同时监护几个儿童,老人监护往往主要是照料孩子的生活。由于家庭将更多的教育监护责任“转嫁”给学校,但对于学校而言,由于教育资金不足,专业资源匮乏,面对留守儿童特殊需求,学校、老师常常是有心无力。

一一安全保护问题。相关调查显示,有56%的临时监护人经常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发生,但也有34%的人只是有时会注意,还有8%明确表示顾不过来。一些农村大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留守儿童溺水、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反映,被拐卖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

2.不同年龄段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迄今为止,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和工作更多地侧重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40%以上的留守幼儿和大龄儿童问题一定程度上被农村留守中小学生问题所掩盖,以致对留守儿童问题认识一定程度上存在普遍化的倾向。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中学龄前儿童、小学学龄儿童、初中学龄儿童和大龄儿童均已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儿童在不同的年龄段,其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不同,所面临的问题也存在较大差异,只有分别加以关注,才能针对不同年龄儿童的特点开展更为扎实有效的工作。因此,本研究对不同年龄段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

(1)农村留守幼儿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科学喂养问题。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一3个月外出,相当数量的农村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得不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

一一情感和社会性发展问题。0一5周岁留守幼儿有55%和祖辈或其他人一起生活,由于缺少父母亲情呵护与亲子交流,对幼儿认知、情感、社会性发展都会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

一一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机会少。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托幼机构数量有限,农村幼儿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机会明显少于城市儿童。留守幼儿在家庭教育上的不足得不到正规学前教育补偿,早期发展受到局限。

(2)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安全和青春期教育缺乏。父母外出导致对孩子的监管弱化,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受到侵害的风险更大。

一一寄宿制教育需加强和规范。目前寄宿制学校在一些地方还不能满足农村儿童包括留守儿童的需求。部分已建立的寄宿学校由于管理薄弱,教育资源有限,监护范围、监护现状也达不到要求。

一一流动儿童在城市生活面临困难。国家规定的以公办

中小学和流入地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全面落实。受各地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及升学制度制约,部分流动儿童难以适应城市教育。

(3)农村大龄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父母流动对学业完成具有一定影响。数据显示15一17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在校比例大幅度下降,辍学比例上升。而目前流入地政府有关促进流动儿童就学的配套政策基本以小学阶段的教育为主,初中阶段以后流动儿童的就学存在不少政策限制。中考高考制度、城乡教材和科目设立的不同等,也阻碍着留守儿童跟随父母进城就读。

一一多数农村大龄留守儿童就业层次较低、缺乏社会保障。部分农村大龄留守儿童在结束了初中教育之后即进入了劳动力市场。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低,学历上处于劣势,多数只能进入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子承父业或延续低层次就业和边缘化的社会地位。他们中近9成的人工资收入低、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

一一大龄留守女童的害问题值得关注。留守女童除了面临和其他留守儿童相同的安全问题之外,还有着特殊的困扰与危机,近年来,留守女童遭受害的案件屡有曝光,而家庭、学校及社区往往缺乏对留守女童的有效保护以及性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

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近年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构,完善了相关政策,开展和深化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关爱活动,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扩大和强化了宣传范围及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针对研究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

建议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国家和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之中。要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体系。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

2.推进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

要加大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有效实施。要完善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障,强化法定监护人责任,完善委托监护制度,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或其他人员监护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要积极推进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逐步消除与户籍管理相联系的就业、医疗、教育等政策障碍,促进城乡、区域、部门之间相关政策的衔接与配套,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都能平等分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

3.重视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培训。

建议在政府部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发展各类家长学校,全面建设农村家庭教育网络,拓展城乡家庭教育渠道,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加强对监护人特别是祖父母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监护意识和能力。

4.加强相关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

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支持力度,使研究成果更好为国家和政府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农民工问题以及“三农”问题服务。当前要特别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研究,及时对各地经验进行总结和提升;加强相关创新性政策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幼儿以及大龄等儿童问题的研究。

5.针对不同年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开展更加扎实具体的工作。

要克服过于笼统、表面和形式化的倾向,针对不同年龄和性别农村留守儿童的需求、状况和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工作。要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分层信息,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和相关政策决策服务。

(1)解决农村留守幼儿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一完善留守幼儿的计划免疫和保健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提高留守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率;抓住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契机,确保农村留守幼儿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一加强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学前教育工作,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投入,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托幼机构。城市流人地政府应扩大对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园的接收能力,并提倡形式多样的托幼服务方式。

(2)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一加强教育监护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等适合农村学生需求的教育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等,对留守儿童进行关护,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网络。

一一加强心理健康、法制与青春期教育。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加强安全知识与青春期教育;社会综合治理等部门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做好乡村、学校治安防范。

一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均衡化发展。要改革教育内容、课程设置等相关教育制度,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制度。消除义务教育内容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改革高中报考和高考制度,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能够与城市儿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和服务。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9

前言

农村许多成人选择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给父母抚养。特别是在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农村中,留守儿童的数量很大。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这些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留守儿童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其思想观念的发展与在正常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相比,具有明显的落后性。正常的家庭结构,可以为儿童提供正确的家庭教育环境。留守儿童得不到正确的家庭教育,是其教育方面的缺失。因此,笔者选择西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是有较大的社会意义的。

1、西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分析

从西部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模式来看,其监护模式的稳定性不强,临时性较大。留守儿童的的父母与其实际的抚养人之间具有较大的文化水平差异,在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性格方面都存在许多不同。这些不同都会使留守儿童在性格形成以及心理发展情况方面造成影响。下面,我们就来对西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进行几点分析:

1.1儿童心理健康发展问题

父母与孩子构成一个完整的家庭,而留守儿童不能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会影响到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家庭环境对于家庭教育有着重要的影响,更会对儿童的个人观念形成、心理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儿童的人格、智力与心理发展,都会因为亲子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身边,在其成长的过程上,他们感受不到父母的关怀与疼爱,很容易使留守儿童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降低,造成留守儿童悲观个性的形成。而留守儿童的抚养人因为生计问题不能与留守儿童进行有效的沟通,留守儿童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及时解决,会造成幼儿人格开发力度不足。

1.2儿童的基本生活安全无法保障

一般来讲,西部农村的留守儿童的抚养人为其祖辈或者是其它的亲戚,父母没有办法在身边对其生活起居中进行照顾。所以,在自我控制能力方面,留守儿童与其它普通儿童具有较大的差别。留守儿童的行为容易失控,这对于留守儿童个人的生活安全具有不利影响。特别是对于女孩子来讲,很容易被他人非法侵害。留守儿童的行为容易过激,自杀的机率比其它儿童的自杀的机率要高。留守儿童的家庭条件一般不好,为了家庭的生计,他们的抚养人没有办法时刻守在孩子身边。这些留守儿童要自己照顾自己,吃饭没有规范,很容易影响到其自身身体素质的发展。

1.3儿童的学习成绩问题

留守儿童的抚养人一般为祖辈,其年龄较大。这些抚养人对于儿童的学习成绩关注度不足,他们认为督促儿童学习的人应当是教师或者是学校。教师不可能将自己全部的精力放在学生的学习上,而留守儿童的抚养人受到学习能力与精力的影响,无心关心留守儿童的成绩问题。留守儿童抚养人的文化水平不足,没有办法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加以辅导,更不能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兴趣进行有效的激发。在农村,留守儿童回家之后,很少有时间进行课外学习,一般会帮助家里的大人干一些农活,课后作业根本不能及时完成。

2、西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对策分析

西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关系着祖国下一代建设者的素质,家庭教育环境的改善,对于农村留守儿童个人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们来对西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对策进行几点分析:

2.1加强留守儿童与家长之间的交流

加强留守儿童抚养水平的提高,对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质量的提高十分重要。留守儿童的父母应当认识到孩子教育问题的重要性,从孩子前途与家庭发展的角度出发,尽量与孩子多交流,多沟通。在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父母应当选择一方留在家中照顾老小,陪伴孩子,发现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引导儿童解决问题。如果条件允许,这些外出打工的父母可以选择把孩子带在身边,让孩子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与良好的家庭环境。如果条件不允许,那么家长需要利用通讯设备,多与留守儿童进行沟通,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对儿童进行正确的引导。

2.2加强学校教育力度

学校教育对于家庭教育的不足具有弥补的作用,学校教育的加强会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不足问题得到解决。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特别关注,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家。在学校教育工作中,教师需要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在留守儿童的学习与生活方面更好地照顾学生的生活,辅导儿童的学习。学校与教师要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加强对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照。教师要利用日常交流来了解留守儿童内心的渴望,利用教师与家长的沟通,让家长了解儿童想到得到什么样的关怀,让家长适当为孩子制造一个惊喜。学校教学力度的加强,会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不足得到弥补。

2.3加强户籍政策的改革

父母无法将孩子带在身边,是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无法解决,受到户籍的限制。因此,政府需要认识到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现状,利用户籍改革,来带动社会其它各方面的改革。利用户籍政策的改革,消除农村留守儿童在受教育方面的阻碍,为农民工子女减免一些借读费用。当外在条件允许时,大多数父母都愿意将孩子带来身边,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3、结语

综上所述,受到监护模式的影响,留守儿童的思想与价值观念与正常儿童会有所不同。留守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职责。笔者对西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几点分析,并提出了几点解决对策。希望社会多多关注西部农村的留守儿童,利用有效的对策为西部农村的留守儿童创造更多的受教育环境,给留守儿童一个积极向上的童年。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10

前言

在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家庭教育起到的作用非常关键,家庭教育在能够促进儿童智力开发的同时,还能够培养儿童的情商能给其发展奠定稳固基础。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留守儿童作为一个新兴群体逐渐的凸显在社会的眼球中,对于社会转型时期的留守儿童而言,父母不在身边,长期的缺少管教,这就导致儿童各方面发展受到影响,而想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家庭、学校乃至政府与社会共同出力,通过关注未来帮助他们能健康的成长。

1、 家庭教育缺失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影响

1.1不完整的家庭结构导致教育功能弱化

在中国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农村留守儿童是新生群体,而缺少家庭关爱是该群体主要特点。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不能时刻的陪伴自己孩子,这就导致儿童不能感受到父母的关爱,找不到家庭气氛。而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父母之间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如果缺少了父母的关爱,儿童的心理变化与思想变化就得不到有效的呵护,那么想要得到良好的教育更加难以实现,这些问题就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导致儿童的身心、教育受到影响,就会导致儿童发展容易误入歧途。

1.2缺失亲情导致儿童情感饥渴

在留守儿童问题中,家庭亲情缺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很多时候儿童都会处于渴望亲情的极限状态。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很多时间由于缺少父母的照料,他们感受不到家庭的氛围,在遇到问题或是困难时不能像自己的父母表述,长时间处于这种状态下,儿童的心理归属感就会变淡,就会导致隔阂问题产生,这就导致他们的性格、脾气、态度等收到影响,就会出现自暴自弃。不喜欢与人交流等现状出现,很容易走到极端。

1.3缺少父母照料导致儿童的智育发展受到影响

当前,留守儿童的父母由于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为了能够生存他们长期的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每天都想着如何赚钱养家,在儿童的成长、教育上很少有时间过问,并且,多数务工人员的文化水平比低,这就导致对儿童成长教育问题不够重视,因此,儿童在学习过程中,很少得到父母的照料。而留守儿童的照料主要由监护人进行照料,但是,在监护人照料的过程中,往往不重视学生的学习问题,当学生犯错时采取的做法比较极端,因此,就导致留守儿童的智育发展受到影响。

2、促进留守儿童教育发展策略分析

2.1 引导家长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通过多方面途径,在实践过程中要让留守儿童的父母能够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要让他们能够通过电话或是网络方式,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想法,同时也要做好与学校、家长沟通,要及时的了解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积极的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此外,要对孩子的心理健康的发展关注,尤其是一些处于叛逆期的孩子,要做好相互之间的交流。

2.2改善教育模式,提升教育质量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摇篮,而父母是他们的启蒙老师,所以父母需要做好与孩子的有效沟通,通过交流沟通,促进孩子的学习与成长。

但是,很多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是能够得到解决的,这些“隔代教育”模式严重的影响的孩子们的学习,在“隔代教育”模式中,孩子的学习成长都是老一辈的前辈带大,而老一辈的眼光比较短浅,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因此,在教育模式上需要不断的改进,在实践过程中,农村基层部门可以通过采取积极的对策,让儿童的监护人改变教育理念,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掌握更多科学的教育方法,从而能够帮助学生提升学习能力。

2.3通过鼓励家长就近务工,完善家庭教育功能

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在家乡寻找一份工作是不错的选择,在家乡打工不仅能增加家庭的收入,而且还能留在孩子身边。并且,在就近工作还能有时间去学校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并且能够及时的与学校进行沟通,从而能掌握孩子在效的学习情况,能够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在实践过程中,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这一问题,想要对其进行弥补少不了学校与老师的共同努力。而在该过程中,通过强化留守儿童教育以及管理是学生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只有学校方面重视了该问题,才能采取有效的策略进行应对。例如,学校可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建立留守儿童的档案,针对性的对他们的心理进行教育,此外,还可以通过定期的监护人见面会活动,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而通过多方面努力,改善留守儿童学习现状。

2.5合理调整政策,帮助外来务工解决就学问题

当前,很多父母在务工的过程中,都将孩子带在身边。但是,由于我国城乡分级制度限制,导致很多外来务工孩子不能在城市读书。因此,相关的部门需要重视该问题,通过政策调整的方式,在满足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安排好外来务工孩子读书问题。通常,社会人士还需要呼吁相关部门能够修改户籍限制,帮助外来务工子女能够正常入学,减少异地教育问题。

2.6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留守问题

当前社会中,留守儿童问题属于一个社会性问题,仅仅依靠一方面的单纯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父母、家庭、学校努力基础上,还需要通过各个部门配合解决该问题。

因此,在实践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与社会的各界人士做好“留守儿童”的家长,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好早期的教育问题,并且在关系关怀的过程中,做好孩子心理、生理上的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家庭教育缺失出现的缺陷,从而通过各界努力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解决。

3、 结语

总而言之, 孩子是祖国的后代,而如何处理好留守儿童成长教育问题是我国当前重要的一个问题,因此,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处理过程中,想要解决该问题就需要做好家庭方面的管控工作,并且在促进父母解决家庭成因的基础上,还要通过学校、政府、社会等方面的努力,唯有如此才能促进留守儿童的教育发展。

参考文献:

[1] 苏贵. 协同育人视域下的留守儿童教育模式探析[J].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6(11)

[2] 张仁林. 情暖“留守” 追梦同行――当前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探索与实践[J]. 新教师. 2016(10)

[3] 胡晓刚. 试分析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存在问题、原因和应对策略[J]. 中国校外教育. 2016(21)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11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目前我国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实现留守儿童的教育进步可以进一步的提升我国的整体教学水平。就现阶段的具体分析来看,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主要表现为教育经费不足、教学人员队伍素质不高、家庭教育功能弱化,这些问题要得到彻底的改善,需要和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政策进行结合。在我国区域统筹的发展政策下,边疆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正在火热开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讨论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并分析有效的解决措施,现实意义十分显著。

1留守儿童基本概况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从目前的具体情况分析来看,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即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据权威调查机构的结果显示,我国目前的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如此庞大数量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有着显著的关系。

2留守儿童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儿童教育是关乎国家未来的大事,所以需要重视儿童教育。就现阶段的分析来看,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其学前教育面临着三个方面的显著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实效很难获得突破性的进展。以下便是对三方面问题的具体分析。

2.1政策经费投入不足,幼教机构比较匮乏

政策经费投入不足,幼教机构比较缺乏是目前留守儿童学前教育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从具体的调查来看,留守儿童数量较多的地区多是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山村区域,这些地方不仅道路交通存在不畅的情况,教育资源也十分缺乏。出现这样的情况,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经费问题。山区经济本来发展就比较慢,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十分有限,正因为其财政收入有限,所以其无法划拨更多的经费投入到教育当中,教育经费的稀少无法支撑更多的幼教机构生存,所以在农村地区,幼教机构十分的匮乏。从幼教机构的具体现状分析来看,机构可容纳的儿童数量和教学场地、教学人员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机构的规模小、人员少,所以可接纳的儿童数量有限,因此会造成大量的适龄儿童无法接受学前教育的情况。总而言之,教育经费的不足和幼教机构的匮乏使得大量的孩子无法接受正常的教育,这是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2.2教师的专业素养比较低,教养功能难以发挥

从具体的分析来看,留守儿童学前教育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教师的专业素养比较低,教养的功能难以发挥。因为幼儿的心智发展极不成熟,所以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老师需要对其的行为做针对性的引导,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孩子面临的问题,保证其健康的成长。但是在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幼教大都出自非专业机构,因为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教学训练,所以幼教在理论上的专业性以及实际行动上的专业性很难达到期望的标准,这种专业的缺失情况使得自身教养功能无法实现完整的发挥,所以综合教育教学的质量会严重的下降,幼儿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无法得以及时有效的解决。

2.3家庭教育功能弱化,儿童心理问题突出

留守儿童学前教育面临的第三个显著问题是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导致了心理问题的频发。从目前的教育研究结果来看,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尤其是对幼儿的影响,但是留守儿童面临的家庭环境是父母外出,隔代监护,由于孩子的爷爷奶奶本身的文化素养比较低,所以其对于孩子的学习监督和辅导比较弱。再者,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得到心灵上的抚慰,这样,其心理发展才会更加健康,但是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孩子与父母的沟通比较少,所以孩子会存在心理抚慰难以满足的情况。长期的此种情况存在,孩子的心理健康会大受影响,所以心理问题的表现会愈加突出。简言之,原本发挥重要作用的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面前出现了严重的弱化,所以教育功能持续性减弱,因此带来了比较严重的幼儿心理成长问题。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留守儿童学前教育问题的解决策略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政策不断好转,政府对于农村的项目拨款也在明显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将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作为一个专业项目,以此来获取专项资金的支持,这样,留守儿童问题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3.1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增加幼儿园的数量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要实现留守儿童学前教育现状的改变,首先进行的便是增加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增加幼儿园的数量。新农村建设以农村发展为基本目标,而教育发展是农村进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在扶持农村建设的时候,国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作用,增加对教育的拨款,有了专项资金的支持,农村幼儿园的数量可以显著增加。这样,留守儿童学前教育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讲,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留守儿童学前问题教学的改善还是要提升认识,要将教育放在农村发展的第一位次上,这样,幼儿园的建立才会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在广泛的关注下,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团体都会将目光集中到留守儿童这一群体身上,其教育资金的问题会得到显著的改善。

3.2立足教育实践,提升幼教的专业水平

有了资金建立幼儿园,如果没有高素质的老师发挥作用,学前教育的质量还是得不到提升,所以解决留守儿童学前教育问题的第二项重要措施便是立足教育实践,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从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实践来看,他们在教学中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他们的心理和情感需要得到慰藉,所以老师要及时的发现孩子们的心理诉求。立足于留守儿童的教学现状,老师的专业水平提升包括三方面:第一是心理辅导能力的专业化构建。对于留守儿童来讲,心理问题是威胁其成长的最重要因素,所以幼教需要加强心理辅导能力的提升,通过能力的提升实现心理辅导的针对性和及时性,这样,问题解决会更加彻底。第二是专业教学能力的提升。学前教育需要为小学阶段的教育打好基础,所以在孩子的学习思维培养方面需要进行强化。通过提高老师专业教学能力来提升孩子的学习思维建设,这对于幼儿教育的水平提高来讲十分重要。第三是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提升,在幼儿教育中,留守儿童会表现出更多的问题,老师需要针对问题进行深层原因的剖析,这样可以从根本上实现问题的解决,老师的问题解决能力提升,幼儿教育中的问题发生率会更低。

3.3强化家庭教育功能

在留守儿童学前教育问题的解决中,家庭教育功能的强化也是一项重要的措施。就目前的情况分析来看,家庭教育功能的强化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第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等形式宣讲儿童的正确教育方法,这样,即使没有父母在身边,儿童监护人也可以利用正确的方法对儿童实施教育,如此行为可以将家庭教育的缺失进行补充。第二是扩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责任的社会宣传,通过宣传的加强使更多的父母了解到其对于孩子的责任,这样,即使其不在孩子的身边,也能够时常的通过电话、网络等与孩子进行沟通。在监护人的正确方法使用下,在父母沟通交流的频率增加环境下,家庭教育的功能逐渐强化,孩子的成长会更加健康。

4结束语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目前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从具体情况来看,要实现其彻底的解决,需要从综合角度进行考虑,而留守儿童的教育教学问题是现阶段问题解决的重中之重。积极分析留守儿童学前教育当中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的解决策略做详细的分析,这可以为现阶段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解决实践提供有效的指导,进而实现留守儿童教育教学的全面进步。

参考文献

[1]张洪秀,张海波,陈红梅.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学前教育问题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5.1209:166-167.

[2]王红.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探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4.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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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田密,黄司琪,钱朝军.农村留守儿童学前教育的现状调查与思考[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7.6:108-110.

留守儿童问题及解决对策篇12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02.041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3)02-0087-03

1 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概念的界定,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妥善安置的重要性

1.1 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

流动儿童主要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或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简称进城务工或外出打工),而被留在老家的那些孩子[1]。

1.2 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产生的主要原因

造成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原因有很多,但“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地区差异大”造成的城乡差别的身份制度是导致目前“流动问题”困境的主要原因,它是造成留守问题的制度根源。社科院学者陆学艺认为“取消户籍差别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只有放开户籍制度才能减少农民”[2]。此外,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以及中国历来的身份等级观念强烈等,都是产生“流动问题”的重要原因。

1.3 妥善管理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的重要性

解决好流动人口与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问题,是时展的需要。随着“流动问题”的严重化,社会开始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为促进留守儿童发展,中央和地方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政策,2006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为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全国各地也响应了中央的号召,一同探寻解决“流动问题”的方法,先后出现了“温馨家园”、“青神模式”、“山田模式”、“宜都模式”、“孚日模式”等带有地方特色的举措,为解决“流动问题”奉献出了一份力量。尽管有这么多的模式,但“流动问题”并未有根本的改善。目前,作为居民基层自治组织的社区,在解决“流动问题”方面仍旧是一块弱项,加快社区自治,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来解决“流动问题”是大有可为的。

2 社区管理解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问题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1 社区管理解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问题的可行性

中国的社区管理是指在街道范围内,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导的,社区职能部门、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区域性、全方位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3]。

社区与社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社区可以看作地区社会,是社会的缩影,是社会的部分。社区同整个大社会相比,社区则显得具体可感,易于把握。社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具体的社区里进行的,社区就是一个小社会。社区是自生的,同质的或异质共生的,是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的,是单一价值取向的,是人们感情和身份的重要源泉[4]。

社区具有民主自治、协管、监督、服务、教育、场域、安全稳定等功能,管理社区的各种事务,促进社区发展和维持社区稳定,为社区成员提供相关服务。在“流动问题”的解决方面,社区管理凭借区域管理的特点和功能,能够因地制宜地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也更有针对性地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进行生活、学习和心理的帮扶。社区管理,为解决“流动问题”提供了可行性。

2.2 社区管理解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问题的必要性

流动人口、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共同形成了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流动问题”,是我国当前快速城市化发展阶段的时代产物。流动儿童缺乏社会的认同,社会地位弱,留守儿童缺乏社会的关怀,易受到社会忽视,二者皆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社区是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管理最直接的基层组织机构,对于“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问题的管理与具体解决极其需要社区的帮助。社区管理需要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多一份责任,多一份关怀。

3 良好的社区管理,是解决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途径

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是流动人口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流动而产生的。政府要从根源上帮助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就必须改变流动人口颠沛流离的求生方式,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发展生产力,发展区域经济,缩小地区差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流动人群稳定下来或小范围地流动,才能让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关怀和保障。

3.1 辅助政府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

社区可以积极配合政府政策的实施,辅助政府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向流动人口宣传和解读国家的社会保障条例,让流动人群充分了解法律、自身权益等知识的同时,也提高外来劳动力依法维护权益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使得流动人口积极地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主动参与到社会保障中来。通过政府、社区的共同努力,加快构建符合实际的流动人口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创造城乡共同繁荣、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在解决好基本社会保障的同时,也鼓励流动人口返乡就业,在减少流动人口的同时,也就减少了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产生[5]。

3.2 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岗位

政府增加就业岗位,使流动人口稳定就业,增加收入,才能使流动人口稳定下来。社区管理,作为满足区域内成员特定需要的基层自治组织,可以尽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岗位。社区的职权较小,提供的岗位有限,但社区可以利用现有资源,来帮助流动人群,如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清扫和维护,或社区开展活动或进行某些工作时,可临时雇佣闲置的流动人员。在加强了社区管理的同时,也解决了部分闲置的流动劳力,为流动人口的稳定提供了可能。

3.3 完善流动人口培训措施

政府有关部门在把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的同时,可把权力下放到社区。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管理机构,可以及时地统计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数量、就业状况、生活近况,并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就业需求进行搜集,使政府对流动人口进行技能培训,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也为政府进行有关流动问题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社区也鼓励流动人员积极参与政府提供的技能培训,旨在教会务工人员一项技能,以辅助其找工作,更好地立足城市,为流动人口的稳定进一步提供可能。

3.4 提倡自主创业,提供创业优惠条件

政府在不断加强对自主创业的重视,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创业,刺激流动人口创业的积极性。社区则可加大对创业富民的相关政策的宣传,针对企业、个体户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关的帮扶;对正在创业与有意创业的人员进行统计与摸底,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创业的具体情况,尽可能地达成供需信息的对称。同时,社区可以对符合创业条件的企业与个体户积极提供使用场地优惠、社区资源共享、行政性事业费用优惠、帮助申请财税优惠等鼓励措施。确保流动人口能充分地认识各项政策,在政策的指导下、优惠条件的帮助下,更有效地帮助自身就业或创业。

4 充分发挥社区管理桥梁作用,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进行有效帮扶

社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群众自治机构,对我们居住在一个固定区域的居民,起着一种媒介桥梁作用。

4.1 辅助解决户籍壁垒、学费贵,上学难问题

对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而言,最大的壁垒就是上学难,上学贵。政府在加强政策的贯彻实施,取消户籍限制,取消择校费,确保每个地区的流动儿童,都能上学,并能够享受到与当地儿童同等的待遇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也需要社区充分发挥协调与监督作用,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采取与辖区内学校合作的方式,协调学校接收辖区内的流动儿童,并监督学校,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保证每个流动儿童上学的合法权益;社区可及时统计贫困儿童的数量并建立基本信息档案,积极与学校沟通,并上报政府,申请相应的补助或联系辖区内的企业,寻求相关的资助,以解决留守儿童上学贵,上学难的问题。

4.2 联合社会力量,加强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爱心帮助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是一个广泛的弱势群体,单靠个人、社区、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社区服务不仅要实现资源的公平享受,同时还必须实现资源的有效供给,实现供求一致的原则。因此,社区应当探索公共服务政府、社区、社会合作供给模式,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和社区单方提供的不足,还能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供给效率[6]。社区作为基层管理组织,应当整合资源,帮助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如:社区可以充分利用上级的各项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集中企业及个人的力量,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对儿童学业辅导、心理咨询、生活关怀的帮助;社区还可以联合当地高校,充分利用高校的信息资源,对“流动问题”提供积极的帮扶措施,为解决“流动问题”提出更好的发展建议,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4.3 予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怀

流动人口一般是从经济的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移动,流动人群的经济条件基本上不容乐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在学校里有老师的看护,但课余时间,家长们忙于工作,监护人疏于照顾,孩子的生活、安全和学习等方面存在隐患。

政府牵头的“牛奶鸡蛋”活动,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视。社区可以把关爱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行动向公民、社会传递开来,由社区干部、党员、退休干部以及党代表,与儿童“一对一”的结对,开展兴趣培养班、组织课余活动等方式,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去关爱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让他们的生活更加阳光。

5 社区加强自身建设,谋求发展,强健实力,保证服务

5.1 做好上情下达工作

社区作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中介,接收政府指示,执行政府命令,向群众传达政策,落实政策。作为桥梁的社区,无论是对于政府还是群众而言,都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认真完成上级任务的同时,还要让群众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地参与到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中来,培养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共同对“流动问题”进行关注,共同倾注力量。把社区的公共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以期及时有效的解决。

5.2 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管理与措施创新

社区需要依据上级的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形成符合社区实际的管理条例与措施。这就需要政府下放部分权力,扩大社区的职权,让社区能充分地发挥其能动性,更好地为社区服务。

不同的社区,有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特点,所以社区是一个灵活性很强的组织。“流动问题”在不同的社区,也有着不一样的状况,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问题存在的侧重点也不同,这就需要社区在政府的带领下,解决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具体的工作,让各种问题能够逐渐解决。

5.3 独立自主,积极建设属于社区的企业,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

社区是可持续发展的。社区的产生、变化、发展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其中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社区管理在实施中,在资金方面存在着很大的缺口,社区事务繁多,仅仅靠政府的拨款,社会慈善机构的帮扶是远远不够的。资金的紧缺,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社区的发展,削弱了社区的功用。社区可以打破传统,筑巢引凤、培植税源方面的工作;可立足城市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从而壮大基层实力,为社会管理和服务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7]。从而实现:①在合理的管理下,创造财富,为社区其他工作提供资金保障;②解决社区劳动力的剩余问题,有效解决就业难的问题,特别是有助于减少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产生;③增强社区凝聚力,形成独特的社区文化,增强社区公民意识,保障社区管理的有效进行。从而才能更有效地解决“流动问题”。

5.4 培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区公民意识

社区公民意识的教育培养,是社区加强自我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建立有效的社区管理模式的重要保证。公民意识就是公民的主人翁精神,公民居住在社区的管辖范围内,在社区的管理下产生一种归属感。这种归属感是社区成员对所居住地区和所属的文化群体的认同、喜爱和依恋[8]。社区公民意识与归属感,可以说是社区的灵魂,养成社区公民意识,建立归属感,社区才能有效地与居民进行双向的互动。

公民意识的建成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社区可想办法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如:激发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对社区工作监督的热情,形成良好的社区互动;培养独特的社区文化,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组建非正式组织,为社区成员提供一个聚集活动的载体和实现形式,提高居民的凝聚力等,都是社区培养公民意识和归属感不可缺少的。只有走好了这一步,公民社会的源动力才能解决,后面的路子才会顺理成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相信“流动问题”将会逐渐弱化。我国是人口大国,对人口流动的管理,必将朝着深入、细化的方向发展;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管理,也必将更重视、更人性化。社区管理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对于解决“流动问题”首当其冲,社区能够在不断的改革与创新之中找到一条更加合适的道路来为社区服务,来更好地解决“流动问题”,相信流动群体与留守群体的春天已不再遥远。

主要参考文献

[1]范先佐.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7).

[2]王石川.2000万留守儿童是三农问题显象[N].中国经济时报,2006-09-07.

[3]陶铁胜.社区管理概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4]于燕燕.社区的由来及要素[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3(7).

[5]王敏杰,刘坤.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农村新型社区管理的探索——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J].社会观察,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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