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合集12篇

时间:2023-07-21 09:13:48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1

对县(市、区)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当地政府经济运行情况及可能投入的审计力量来确定重点审计内容

(一)重点审计任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主要审查上级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规模、结构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该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工业企业增加值、利税总额、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深入分析该区域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发展前景。特别要对当地工业园区的新建项目是否进行了科学、民主、广泛和全面地论证,分析比较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完成后经济和社会效益,看科技含量有多高、产出有多大、竞争力有多强。

(二)重点审计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情况。

主要查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以及地方出台的经济规章、重大经济决策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查看当地党委、政府有无违规出台政策和规定,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有无擅自决定改变国家财税政策的问题;本级财力投向是否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重大支出决策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现行产业政策,有无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农业、科技、教育支出是否达到法定要求;由国家投资、政府筹资和利用政策性贷款兴办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是否进行公开、合法的招标投标。

(三)重点审计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

1.主要审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取得是否合规、合法。一审税收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主要审查政府及其所属财政、税务等部门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查阅政府和财政部门收发的文件及各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财税政策方面的文件、会议纪要(记录)、批示等,检查政府出台的减免、缓征各项税费等优惠政策有否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问题。税收征收、减免、退库及管理是否执行国家税收征管政策规定,有无违规决策、人为调节、占压收入及改变预算级次和擅自调库、退库、贷款缴税等问题。二审非税收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查看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通过查阅财政、物价等部门及收费单位的有关文件及相关会计资料,看各类资金、基金和收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以及降低标准少征、漏征等情况。三审收费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应重点关注教育收费、土地出让金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对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情况,还要重点查看土地出让的获利、管理以及土地存量和开发利用情况。

2.检查财政资金的拨付、支出是否合规,财政资金的投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一方面检查财政支出的结构,看其是否根据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安排支出,支出是否合理,支出项目是否真实,有无虚列、空挂等现象。重点检查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支出项目、社会保障性支出项目等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否保证、运用是否规范、效益是否明显。另一方面检查专项资金的投入、征缴、发放、使用、管理情况是否规范。一要对有财政资金二次分配权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进行重点延伸审计,检查其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截留、挤占、挪用社保、扶贫、民政、支农、教育、卫生等专项资金,揭露用款部门支出中的违规行为,从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二要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审计。看项目实施是否实行了招投标,项目支出是否按计划完成,有无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是否发挥了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要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力度。如对养老及医疗保险、灾害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等项支出,主要审查专项转移支付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性大、透明度小和论证不足,有否导致财政资金低效甚至无效运作问题。

3.年度决算是否真实和合规合法。主要审查财政预算的审批、调整和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年度决算是否真实,有无人为调整财政决算。上下级财政结算是否真实、合法,预算结转、预算结余有无虚假。政府向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结果是否真实。

(四)重点审计政府举债规模、投向、效益和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政府负债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

重点关注有无不顾自身财力,超越地方客观实际,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举债建楼堂馆所等问题。通过对部分负债建设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分析政府负债投向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的实施对加快当地城市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地方经济、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招商引资等方面所起的作用。重点审计政府是否明确了具体部门统一管理政府债务,检查政府负债的借入、使用以及偿还各环节是否制定了统一的债务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偿还负债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土地出让收入,调查当地现有土地存量、存量土地的性质、土地市场价格,测算政府可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土地出让金收缴率、土地价格升降趋势等指标,分析地方政府未来一定时期的土地出让收入情况,以确认政府负债的主要偿还资金是否充足。

二、对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

对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评价,要遵循“合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坚持“审计到什么问题就评价什么问题,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以下“四个评价”。

1.对重大经济决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评价。看任期内执行的经济政策与现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导向是否相符,投资决策的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可行性论证报告,关键环节是否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经过集体研究决定。注重审查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资金的筹集、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性、有效性如何;资产的转让是否经过集体研究,程序是否合法。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完成后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

2.对被审计者任职期间财政政策执行与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评价。主要看执行财经法规政策是否科学、合法。财政预算内、财政预算外收支是否平衡,有无财政赤字或结余过大问题。对由财政承担和担保的负债情况,主要查清负债规模、结构,分析产生负债的原因,当地政府有无偿还能力。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干部奖金、津贴、补贴发放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政策规定,有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等现象。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2

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中组部要求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我国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审计结果核心内容的审计评价是否恰当准确、客观公正,不仅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审计风险,也直接关系到上级部门对该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及被审计人员的声誉,影响党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成效。因此,着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是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

问题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审计监督形式,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而全面推行是自199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之后,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成绩,但目前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评价范围和标准不明确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法规建设落后于审计实践,现行法规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仅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一些原则性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标准均未作具体规定,缺乏一套统一的、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实际工作进行规范,给审计评价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审计评价指标难以量化,评价结果缺乏可比性,也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审计实践中,审计评价做法也存在差异,有的从总结被审计单位经营业绩角度进行正面评价,评价内容并无定式,容易造成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进行了评价,未遵循应有的职业谨慎性原则;有的评价没有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撑,比如: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应是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的重点内容,但由于审计手段有限,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有的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范围过窄,局限于对会计账面问题进行评价;由于缺乏标准,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不一致,对审计责任的认定也将存在偏差。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增加了审计风险,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人员的监督职能。

2.经济责任界定难度大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人”为直接对象的审计,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则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点和风险点。如领导人员任期内与非任期内责任界定也很困难,经济活动、会计核算是连续的,前任的决策和经济活动对现任经济结果有很大影响,前任责任可能延续到现任,现任责任也可能递延至下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责任的归属问题就很难确定,认定领导人员任期内责任就可能简单化、片面化,必然影响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另外,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定也都是经济责任评价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建议

如前所述,审计评价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针对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应紧紧围绕开展的经济审计事项,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人员在经济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评价范围不应超越审计范围及审计职权,即对非审计事项不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对非经济责任、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一般应包括:财务会计与业务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执行财经法纪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重大经营决策评价、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与管理评价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等内容。而对于思想觉悟、政治素养、工作作风等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则不加以评价。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量化考核结果。为了统一评价尺度,防范审计风险,建立科学、一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如所有企业的财务状况都可以通过财务报表表示一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可以使用统一的语言将评价结果量化表示,便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不同任期的比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的随意性、模糊性,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考虑到审计评价体系的权威性和行业可比性,应由国家出台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行明确规定,为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指标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在审计评价中对单位资产、负债、损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方面内容,用量化指标来说明其经济运行情况;对单位发展策略、明显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等方面内容,应对照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以审计证据为依据给予定性评价。

(2)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财务指标即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等方面内容。非财务指标即反映单位基础管理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创新能力、发展能力等非财务方面的内容,这类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盈利的可持续性和增长潜力。

考虑任期情况,强化任期内责任履行。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重任期内变化

企业经营状况好坏,与前期经济决策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领导人员任期内改变情况更能体现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审计评价结果应反映两部分内容,任期间企业经营状况和任期内变化,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后者所占比重应与前者持平或大于前者,这样有利于淡化前后任责任影响,更能鼓励领导人员致力于改善任期内企业经营状况。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考虑任期长短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3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108-02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而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是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运用相关审计程序和方法,通过对学校内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对加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人的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以及加强学校的财经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各大高校纷纷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然而“与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经济责任审计所处的审计环境更特殊、更复杂,审计风险因素更多”(王道成,2003)。由于没有统一的实务操作标准,且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经济责任不明确等多种因素,各高校在审计实务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困惑和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从当前高校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和问题出发,对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相应的见解和对策,以利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高校开展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和问题

(一)立足高校内审的角度,主观上讲很多高校内审机构不重视或不愿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1.内审不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学校内部审计作为对经济事项的监督、评价和服务的主体,往往注重经济性。审计的本身也会存在短期行为,过分注重审计结果的效益,将审计的主要精力放在了传统的查错防弊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之上,因为那是“看得见的工作成果,领导会重视、褒奖”,忽视和弱化了能产生长效预防机制作用的管理审计,更不重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内审不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和评价,而且关注的重点是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大都是学校有权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最终落脚点是“评人”,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审计中发现问题,直接指向相关领导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是对其功绩的“抹黑”。内审与这些部门同在一个“屋檐下”,在统一的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开展工作,因为经济责任审计造成工作关系的对立,不利于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部分高校的审计机构负责人从心理上是抵触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

(二)当前很多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初始阶段,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不十分完善等,客观上存在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不清晰、审计内容不明确,审计评价难,审计结果利用难等多种问题

1.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不清晰、审计内容不明确。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高校是教学科研单位,一切工作都是以教学为中心。职能部处、教辅单位的领导以行政管理、服务教学为主要任务,院所领导多数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而且高校组织部门委任干部确定任期目标时,除后勤产业的领导外,针对其他单位(部门)领导多是教学、科研目标,经济责任很少涉及,导致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不清晰。故很多高校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审计内容涵盖了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效益审计和法规审计等多个方面。

2.审计评价难。一份质量高的、或者可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关键在于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评价,而审计的关键在于依法、客观和科学评价。当前大多数高校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不明晰,基本上都未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目标体系,由于没有可遵循的经济责任指标体系,经济责任人上任时不明确自己的经济责任和怎样履行经济职责。审计时没有可依照的指标体系对被审计人进行评价,导致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有的在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时,容易偏离“经济”这个主题,过多地评价领导干部的非经济行为;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

3.审计结果利用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在领导干部换届后或任期届满时,学校组织部门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任免“两张皮”的现象,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审计流于形式,审计报告只是一纸空文,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二、做好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充分认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利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需要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这是对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在政治方面的深化。审计署《2008―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深化地厅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推动中央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学校各级,包括内审机构和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和权利制衡方面的综合作用。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组织好、谋划好、实施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明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

针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有行政部门领导、二级学院负责人和校产实体负责人等特点,分别建立高校经济责任体系,并实行签订各级经济责任人的岗位经济责任书制度,明确受托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解决与之相关联的经济管理制度、责任关系、日常考核、责任追究等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依据。

根据高校财务管理特点和经济活动实际,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有:财务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资产管理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效果;内控制度建设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规定情况等。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等情况确定。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在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领导干部应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对有经营目标和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院系领导,经济责任评价的重点有较大差异。前者要重点评价单位经营效益、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债权债务等情况,而后者则应将评价重点放在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方面。

(三)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审计结果的合理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

1.努力改变“先离后审”的被动审计局面,逐步实行“先审后离,任期审计”的工作机制,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干部每届届满或届中实施审计,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补漏”为事前、事中预防,变审计结果可有可无,为评价、提拔和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2.实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高校审计机构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公开审计结果。一是以会议宣读形式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公开;二是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三是将审计结果在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上报告;四是将审计结果运用与干部任前公示相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

3.完善审计意见建议落实和整改反馈制度。针对单个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出后,审计机构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部门)发送审计建议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并把审计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落实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考核指标。每一年度终了,审计机构将全年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纳、总结,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剖析和根源挖掘,并提出审计建议,形成审计结果综合分析报告,经过联席会议研究,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批准后,责成相关单位(部门)整改和完善。

4.建立后续审计制度。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结合上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有重点的安排部分项目的后续审计,重点关注对前期审计意见及建议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做好上述工作之外,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样离不开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只有形成合力,构建良好的审计工作环境,并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才能更加做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参考文献:

[1] 王翠芬.对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2010,(4).

[2] 孟会琴,赵军政.加强高校内部审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J].科技信息.2010,(15).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4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176-02

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有效手段。党的十七大从“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提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关键要科学确定审计内容,遵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律,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才能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法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它包括以下涵义:一是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它给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的范围是掌握经济权力、负有经济责任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包括单位领导干部、部门领导干部和负责专项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二是审计内容。按照中办、国办1999年5月下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个暂行规定)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部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领导干部对此应负的责任。由于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类型复杂,管理形式多种多样,而且每个领导干部职责权限不同,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可能按照同一内容进行。但就一般意义而言,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关注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情况,即对领导干部的决策管理、决策程序、决策效果进行审计监督,评价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二是领导干部内部管理情况,评价领导干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情况。首先是宏观政策,包括不同时期国家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其次是财经法纪,包括约束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各种财经法规;最后是廉政规定,包括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而制定的各种制度规定和纪律。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监督在新形势下不断发展和拓宽的新领域,是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具有独特性质的审计方式,同其他审计工作相比,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审计主体具有多元性。一般的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审计部门根据年初的审计计划安排就可以直接进行独立审计。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人事部门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和协同才能完成,而不是由审计部门自行安排独立完成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由审计部门同有关部门协商提出,经单位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审查,报党委批准后实施;组织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组由审计、组织、干部、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的人员联合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单位党委确定。可见,经济责任审计是以审计部门为主体,多部门联合参与的一种审计。

2.审计对象具有特殊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审计单位和部门的经费使用和事业建设成效、经费物资管理情况、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情况,正确划分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任期的政绩,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领导干部。而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对象是单位或部门,这些审计都是对事不对人,唯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人的审计,准确地说,它是由查事到查人,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监督。这是完全不同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一般审计最显著的特点。

3.审计内容具有多样性。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各个政府部门承担的公共职责不同,实现的目标各异,承担不同职责的政府部门所应履行的经济职责应有所区别。但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所在部门职能履行和效果方面的情况;二是部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三是重大经济决策及政府投资方面的情况;四是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方面的情况;五是单位或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情况;六是个人廉政方面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涵盖了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包括合规合法性责任和效益性责任两个方面,合规合法性责任是财务审计的内容,效益性责任是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因而,在审计内容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现出综合性的特点。

4.审计时间具有时限性。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一是被审计的内容具有时效性,二是审计的方式具有时效性。被审计内容的时效性,是指经济责任审计所审计的内容必须是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及其有关资料,与此期间无关的事项与资料既不是审查内容,更不是评价的内容。审计方式的时效性,是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特殊情况应通过报批,先离后审,否则会降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也会影响审计的权威性。正因为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要作为组织人事部门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关进行提拔、调任、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所以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审计报告,因此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5.审计风险具有易发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审查的时限跨度大,需要查阅多个单位多年的会计资料,容易造成遗漏,而且有的资料因时间过长,导致许多重要的经济活动情况无法实现追踪了解。同时,区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是属于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领导责任还是执行责任,个人责任还是集体责任,这也有一定的难度。审计牵涉的关系复杂,审计人员难以彻底摆脱干扰。同时受审计技术条件的限制,审计报告一旦不准确,使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理念

审计的基本理念,是指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指导审计实践的一般性原则,也是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权力责任对等、任期审期一致,评价客观公正、程序严密规范”原则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了达到既定的审计目标,审计主体必须具有基本的理念,遵循正确的审计原则,才能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1.依法施审的理念。依法施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必须具有的理念。具有强制性,权威性、规范性的政策和法规是审计工作的依据,审计部门必须按照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体来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形式、程序、范围、对象、调查、处理等必须以法规为准绳,按规范操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审计工作必须在党委领导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工作。审计部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这项审计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同时要及时获取党委的重视和有力支持,增强审计制度的权威性、有效性。

2.实事求是的理念。实事求是是对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最基本要求,是审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审计是经济活动责任人以外的,具有超然独立地位的审计部门实施的综合性、高层次的监督活动,审计部门不直接实施相关经济活动,唯一目的是保护国家和全体人民的经济利益,这就要求审计主体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深入实际,全面调查,认真研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审计程序办事,做到审计证据确凿充分,事实清楚准确;客观分析评价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提出的审计报告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研究分析审计事项和处理违规的人和事。要分清问题的性质和原因,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以确保审计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3.准确可靠的理念。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与经济权力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对应关系,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严格区分前任与现任、直接和间接等责任界限。无论是功劳还是缺点,应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待,该记在谁的账上就记在谁的账上,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的要明确由其承担责任,相反则应予以解脱。

4.公正评价的理念。公正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必须遵循的鉴定理念。对领导干部业绩的审计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以公正评价为基本要求。具体做到:一是注重客观条件对主观动因的影响程度。要具体分析当时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对主观动因的影响,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二是注重客观可能对主观因素的制约程度。三是注重客观效果对主观动机的反映程度。作为领导干部改革创新是应尽的责任,但改革创新会有一定的风险,往往成功与失败并存,这就是客观效果对主观动机的反映。

5.“帮促示戒”的理念。“帮促示戒”的理念,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应把握的指导性要求。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客观地、历史地、发展地分析和研究问题、处理问题,又要坚持“帮促示戒”的要求,将促进单位和部门经济、管理水平、提高事业建设效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即通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改进和深化管理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完善健全有效措施,规范行政与经济管理;“促”,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和结果,产生促动力;“示”,即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明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经济管理重要性和严格依法理财必要性的认识。“戒”,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和揭露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惩处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威慑力,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免疫力,经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

参考文献:

1.李树廷.经济责任审计的回顾与思考.中国审计,2009(10)

2.李树廷.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中国审计,2009(11)

3.吴从勇.构建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国审计,2009(6)

4.徐守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方法.中国审计,2009(19)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5

由于目前所适用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审计权力受限、法规制度应用模式化、工作与法规执行脱节、法律法规涉及范围有限等一系列问题,这不仅导致了审计机关执行力低、审计人员工作被动、法律法规应用牵强,而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度大打折扣,审计结果的应用受到了严重影响。所以,各级审计机关要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同时,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的总结,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边梳理、边规范,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制度、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围绕不同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事项和经济责任适时、适当的出台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指南等,逐步构建起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将经济责任审计转化为“财与人、权与责、绩与效”的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从领导干部类别归纳上创新,充分体现规范合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

审计署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大对这些部门领导人的任中审计比重。意见明确了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提出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重点审计内容。各级审计机关每年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干部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突出审计重点,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实行审计对象归纳分类管理,通过调查了解可以依据部门单位性质、职能侧重、机构大小等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分类,也可以依据执法、服务、经济、管理等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分类,尤其是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领导干部要突出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根据类别将归属于同类的领导干部在审计内容、方法、评价等进行统一,从而在确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免疫力”的同时,客观合理的突出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整体工作绩效,公平准确的得出审计结果,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预防、揭示和抵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上创新,充分体现监督服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职责

目前,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涵盖的主要内容是侧重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贯彻执行中央、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这些不仅注重了基础内容的审计,又注重重点项目审计,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各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提高收支的效益性,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水平。伴随国家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变化和对民生投资的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要站在宏观角度,拓展审计覆盖面,重点关注以下三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一)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决策正确,成事之始;决策失误,败事之源。审计机关要以决策内容为切入点,注重从宏观着眼,自微观入手,重点对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资金安排使用、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执行和落实、自主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强化节能减排、促进环保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揭露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纠正主观决策、盲目决策等造成经济失误的错误行为,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方面的程序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决策真正体现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

(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指地方政府对解决社会问题所承担的责任,包括解决失业问题及提供就业机会的责任、保护生态环境和治理污染的责任、提高人员待遇和技术文化素质的责任、为公共福利慈善事业提供捐助的责任和社会公平的责任等。通过对社会责任的审计,反映和揭示其在任职期间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存在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滞留资金、挤占挪用、损失浪费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促使领导干部真正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正其身。领导干部作为部门和单位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内容。经济责任审计不但要密切关注决策、执行、管理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更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集中采购、举债偿债等关键领域的审计监督,坚决揭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运行规律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审慎对待和运用权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上创新,充分体现客观公正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要内容的审计评价基础上,要着重关注对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评价,做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评价相结合、各项经济指标的内涵与外延相结合、工作业绩的数据与效果相结合,在准确把握审计评价范围的同时,通过查阅会议纪要、收集非会计资料,检查民主决策程序等方法,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或证明材料、资料,科学地从数据角度分析、衡量、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坚持评价的独立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排除一切外来因素的干扰,以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在推动当地、部门和单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事求是地评价,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履行经济责任。

五、从审计结果运用上创新,充分体现价值转化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体现

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结果运用是不竭的动力。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形式突显重要。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6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维护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www.133229.COm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

(一)按照审计的内容,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和破产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承包目标、租赁目标、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这类审计主要是根据经济责任人与上级主管部门、发包(或出租)单位或者本级政府部门所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或目标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审计目标、范围明确,重点突出。

破产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主要审查和确认企业破产的原因;确定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责任人;监督破产企业的财产物资,包括破产清算时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资产价值的评估,破产资财的变卖和分配等。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全面地对企业整个破产过程进行审计,确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二)按照审计时间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事前经济责任审计、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事后经济责任审计

事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以保证经济责任关系各方合法、合理、正确地确定有关方案和合同,以保证经济责任的合理性、有效性,维护有关经济责任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

事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对其进行的审计。在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中,审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以检查机关的财务收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督促责任人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例行的年度审计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审计。

事后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终止经济责任关系或者领导干部调离所在部门、单位后,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如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时,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确认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解脱责任人所负的经济责任。

(三)按照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从政企分开的改革思路出发,充分考虑到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在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以便审计机关能够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实施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工作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项目审计相比,存在如下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省、地级市、县三级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他们集人、财、物三权于一身,对其经济责任、经济行为及经济关系开展责任审计,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二是审计监督的内容和重点不同。其内容包括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经营业绩、资产营运质量、内控管理、执行制度以及个人经济行为和责任等。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遵循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委托和要求,具体实施。

(二)审计方案的科学性

审计方案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操作的基本依据,审计方案制订得是否可行,有无操作性,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能否顺利实施。为了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在制订审计方案之前,要认真进行调查,在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之后,再考虑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实施步骤、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然后拟定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在审计时,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适时充实原定方案,使其更加切合实际。这样,不仅可少走弯路,也有利于被审单位积极配合。

(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责任审计不仅领导关心,群众关注,也是矛盾的焦点。工作稍有疏忽,就会造成负面影响。对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来说,任职期限相对较长,任期内情况又错综复杂,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深入调查、广泛取证,广征博引,不能以偏概全,偏听偏信。在取证时,不仅要从审阅账表凭证入手,检查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从清查资产、实物、有价证券入手,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而且要通过调查当事人、责任人、知情人,取得一手资料,弄清经济活动的原始面貌和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再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综合分析,把最真实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审计证据。

(四)审计结果的公正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离任人或任职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恰当的评价,这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所在。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进行客观的辩证分析。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要用写真的手法来反映;要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能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能脱离实际,妄加评论。总之,在审计评价时要注意适度,恰如其分,不能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走向片面和极端。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

(一)选好审计的切入点,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和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混淆。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以财政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但其重点是通过审计来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目前我国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味道体现过浓而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特色,其原因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轻车熟路、便于操作,而其他方面问题,比如:廉政情况、民主决策、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审计、评价起来较为困难,因而在审计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彻的审查。因此造成最后审计结果成了财务收支审计的翻版,经济责任审计特色体现得不明显,降低了组织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价值。为此,审计人员审计时应作较为充分的审前调查,根据经济责任人的重点工作,在审计范围和审计权限允许的情况下,选好审计角度和审计重点,并将其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力求使审计结果与组织部门考察、任免干部工作联系得更加密切。只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才能为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干部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

(二)提高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企业领导的主要工作就是决策、领导企业的经济活动。而企业的经济活动在财务核算中体现的较为明显,因而通过审计能够较充分地反映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又要跳出财务的圈子,结合组织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有所侧重地开展审计,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提高经济责任人对审计结果的认可程度和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三)加强风险意识,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审计风险外部因素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机关单位和企业经营状况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审计对象和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环境的影响等等。审计风险内部因素包括: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因素;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人员独立性差;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等等。

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7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者离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维护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是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种类

(一)按照审计的内容,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和破产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经济责任人完成其承担的承包目标、租赁目标、任期目标等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这类审计主要是根据经济责任人与上级主管部门、发包(或出租)单位或者本级政府部门所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或目标责任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审计目标、范围明确,重点突出。

破产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主要审查和确认企业破产的原因;确定对企业破产应当承担责任的主要责任人;监督破产企业的财产物资,包括破产清算时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资产价值的评估,破产资财的变卖和分配等。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全面地对企业整个破产过程进行审计,确认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二)按照审计时间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事前经济责任审计、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事后经济责任审计

事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经济责任关系确立之前,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以保证经济责任关系各方合法、合理、正确地确定有关方案和合同,以保证经济责任的合理性、有效性,维护有关经济责任关系各方的合法权益。

事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对其进行的审计。在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中,审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领导干部或经济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以检查机关的财务收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督促责任人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事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例行的年度审计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审计。

事后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终止经济责任关系或者领导干部调离所在部门、单位后,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如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时,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确认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解脱责任人所负的经济责任。

(三)按照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从政企分开的改革思路出发,充分考虑到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在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以便审计机关能够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实施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工作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项目审计相比,存在如下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省、地级市、县三级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他们集人、财、物三权于一身,对其经济责任、经济行为及经济关系开展责任审计,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二是审计监督的内容和重点不同。其内容包括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经营业绩、资产营运质量、内控管理、执行制度以及个人经济行为和责任等。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必须遵循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党委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委托和要求,具体实施。

(二)审计方案的科学性

审计方案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操作的基本依据,审计方案制订得是否可行,有无操作性,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能否顺利实施。为了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在制订审计方案之前,要认真进行调查,在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之后,再考虑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实施步骤、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然后拟定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在审计时,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适时充实原定方案,使其更加切合实际。这样,不仅可少走弯路,也有利于被审单位积极配合。

(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责任审计不仅领导关心,群众关注,也是矛盾的焦点。工作稍有疏忽,就会造成负面影响。对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来说,任职期限相对较长,任期内情况又错综复杂,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深入调查、广泛取证,广征博引,不能以偏概全,偏听偏信。在取证时,不仅要从审阅账表凭证入手,检查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从清查资产、实物、有价证券入手,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而且要通过调查当事人、责任人、知情人,取得一手资料,弄清经济活动的原始面貌和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再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综合分析,把最真实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审计证据。(四)审计结果的公正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离任人或任职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恰当的评价,这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所在。

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进行客观的辩证分析。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要用写真的手法来反映;要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能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能脱离实际,妄加评论。总之,在审计评价时要注意适度,恰如其分,不能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走向片面和极端。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

(一)选好审计的切入点,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和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混淆。经济责任审计虽然以财政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但其重点是通过审计来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目前我国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财务收支审计味道体现过浓而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特色,其原因主要是财务收支审计轻车熟路、便于操作,而其他方面问题,比如:廉政情况、民主决策、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审计、评价起来较为困难,因而在审计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彻的审查。因此造成最后审计结果成了财务收支审计的翻版,经济责任审计特色体现得不明显,降低了组织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价值。为此,审计人员审计时应作较为充分的审前调查,根据经济责任人的重点工作,在审计范围和审计权限允许的情况下,选好审计角度和审计重点,并将其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力求使审计结果与组织部门考察、任免干部工作联系得更加密切。只有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特色,才能为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干部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

(二)提高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企业领导的主要工作就是决策、领导企业的经济活动。而企业的经济活动在财务核算中体现的较为明显,因而通过审计能够较充分地反映企业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又要跳出财务的圈子,结合组织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有所侧重地开展审计,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提高经济责任人对审计结果的认可程度和组织部门对审计结果的重视,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三)加强风险意识,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复杂,但从总体上划分主要有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审计风险外部因素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手法变幻使隐蔽性增强;机关单位和企业经营状况复杂化,含有许多不稳定因素;审计对象和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环境的影响等等。审计风险内部因素包括: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因素;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查证事实欠深欠细;审计人员独立性差;审计文书表达不规范;引用法规欠准确等等。

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8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及特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进行监督评价活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一是必须明确有什么责任内容;二是必须有客观统一的评价标准;三是必须有具体可行的评价方法;四是必项要有健全有效的划分标准。

(二)人民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审计对象主要是各分支机构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审计内容既包括对其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强化金融服务、履行管理职责的审计与评价,也包括对其执行财经纪律,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的审计与评价,审计目的主要是分清任期内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二、目前人民银行基层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及难点

(一)审计环境有待优化。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条件还不够成熟。一是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足。二是对人民银行职能定位认识不足。认为人民银行是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不以盈利为目的,实际工作中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不太关注,觉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意义不大。三是实践操作经验不足、审计技术条件不完善。

(二)审计内容难以界定。目前人民银行还没有形成一个规范性的审计监督评价内容体系,对领导干部应承担什么样的经济责任、对哪些经济事项进行评价,内容难以界定,针对性不强。一是在审计内容上,偏重于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合规性审计,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决策成果、财务收支真实性、风险管理与应对等内容涉及较少;二是审计重点上,对制度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关注较多,对领导干部强化风险管理、实现工作目标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关注较少。三是在评价效果上,以正面、定性、空洞的成绩评价为主,对问题评价避重就轻,没有从内部控制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角度去评价。四是在责任划分上以主管责任认定为主。

(三)审计评价标准缺失。人民银行基层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一套全面、系统有效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一是评价项目设计内容上缺乏统一性。二是评价指标设计模式上缺乏可比性。不同层级、不同部门领导干部负责和管理的业务范围、影响程度、控制重心和评价原则等职业标准存在着较大差异,评价指标缺乏可比性、公平性、合理性,实际操作中仅凭审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职业经验进行评价,认定责任,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四)审计评价手段落后。一是电子化审计和流程测试手段运用不够,没有与业务系统接口实行实时监督,审计受时间、地域、手段的制约,难以对被审计对象在重要经济事项和经济活动中应负的责任进行全面、动态、准确的监督评价。二是评价方法简单,以定性评价为主,缺少一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系统的、可量化的审计评价方法,凭个人的主观判断就事论事,没有用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说话,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偏面性,存在不实、不真、不谨的现象。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一是经济事项交接制度缺失,责任界定难。基层行领导干部轮换频繁,经济事项交接内容和交接程序比较简单,双方只对一些显性的、时点指标进行交接,而对一些隐性的时期指标和历史遗留问题等重大经济事项未进行清查核对办理书面交接,责任范围划分不清。有些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短期内可能无法显现,但事后会逐渐凸显,责任难以划清。二是认定过程缺乏针对性,责任界定难。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重大决策形式上是经集体讨论决定,但实际上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是“一把手”,其权威相当程度决定了事情的定论,审计人员仅凭查阅会议纪要来确定,针对性不强,一旦出现决策失误,难以界定是集体决策造成的还是个人权威所致。

(六)审计结果运用滞后。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先审后离”,但实际工作中大多是“先离后审”,这种模式使审计结果滞后。一是影响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审”、“用”脱节,审计缺乏应有约束力。二是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离任干部对审计工作配合不够,述职述廉报告由人,或以单位总结代替,针对性不强;接任干部对一些敏感的问题,或以不清楚为由搪塞,或在资料提供上不配合,使审计工作取证困难。三是影响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干部已走马上任,审计结果无人重视,审计人员存在应付的态度,检查力度深度不够。四是影响问题整改,接任者或碍于情面,或出于利益考虑,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督促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9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治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审计形式,即经济责任审计,这种审计形式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制约了其积极效果的发挥,因此,为了提高审计的质量,充分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定要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审计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一、经济责任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内容

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研究之前,应当先搞清楚什么是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即在对财产权利进行分割以后,形成的财产权利主体关系,财产是经济责任产生的重要前提条件,没有财产就不可能有经济责任。经济责任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即经济责任主体、经济责任客体和经济责任内容。简单来说,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当地各个部门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后下达的通知,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所有经济活动所负有的责任进行的经济监督、签证和评价行为。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从审计主体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的审计具有明显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属于企业外的监督,一方面对企业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分析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另一方面还对领导责任进行严格的监管与评价。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定性为法定监督,即该种监督并非没有价值,也不是事后监督,它是一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的审计监督,具有法律性和强制性。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属于一种长期的监督,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特点。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综合性非常的强,只有在全面审计监督的基础上才可以对企业领导人的功过做出正确的评价。

从审计内容上来看,和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任务以及审计领域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第一,审计目标特定性。实践中,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防止各种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第二,审计的对象具有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并不是企业的财务报表以及经济效益等,与领导人无关。第三,审计职能表现出一定的综合性特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对领导人进行评价,因此,需要全方位的对企业财务报表、收支等进行审计,从而具有综合性的职能。四是审计风险具有特殊性。审计风险的特殊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企业领导人做出不科学的评价,从而对整个单位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后,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委托机关,既要对上届领导负责,又要对国家以及后继者和企业职工负责,若在审计报告中出现失真的情况,就会对相关经济责任人的责任难以充分披露,进而需承担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类型及其成因分析

对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而言,主要是因审计结论、行为以及客观事实等,与相关法律法规出现了偏离,对审计对象进行了错误的评价造成的风险,最终给审计各方关系人带来伤害,进而导致审计主体需要承担不科学审计评价后果的可能性。从类型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表现形式多样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下面我们就一一进行阐述。

一是由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的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时,需要参考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但是有很多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向审计部门提供不真实的资料或者是提供的资料不够健全,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审计评价出现极大的误差,进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二是由于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任职时间较长所导致的审计风险,单位领导任职时间相当较长,必然会形成很多的会计资料,而且具体情况复杂化,从而对审计工作增加的困难,也是审计工作面临的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三是因被审计单位领导责任无法有效区分审计风险,例如,在实际的工作中,企业领导人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就比较难以区分,从而对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功过是非增加了难度,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四是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有待提高,可能会出现审计风险问题。从整体来看,审计人员个人的综合素质偏低的情况普遍存在,审计工作的质量难以保障,大大增加的审计的风险。五是审计工作不全面、不透彻造成的审计风险。对应审经济事项为能审全、审透是造成审计风险的重要原因。六是因审计结果无法依法进行定性处理,容易导致审计风险问题出现,这就需要审计机关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审计结果做出正确的处理。七是由于审计评价标准不统一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对策

(一)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审前的准备工作

对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针对被审计单位特点,以审计目的为基础,组织业务骨干成立审计小组,严格按照审计内容的性质明确分工。同时,还要加强审前的专项培训和学习,比如组织审计小组学习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南等办法,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要求和基本内容。在此过程中,还要进行多渠道收集资料,比如采用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从多个视角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查。全面收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要求,以确保审计检查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执行到位。分析材料,对审计重点进行确定;同时,还要对搜集到的相关审计资料集中梳理,仔细分析被审计单位的特点和薄弱环节,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二)注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

在现代审计活动当中,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这也是防止经济责任审计出现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状况是否科学电、合理。首先,对企业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测评,然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学有效,这样就可以清楚的分析企业领导人管理企业的水平。其次,可以考虑将内部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有效地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注意与账目基础审计方法和制度基础审计方式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而且还可以提高审计的效率。

(三)科学地应用审计方法

首先,注意以财务收支为经济责任审计基础的同时,还要跳出财务审计的圈子。一般情况下,经常使用的审计方法包括比率分析法、账户余额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通过审计结构的对比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可以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和策略,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审计工作的工作量,而且还可以降低审计工作的风险。其次,对符合性测试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重点以及工作量,这样有利于提高对会计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的质量,从而有效的避免在审计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审计风险。注重符合性、实质性测试方法的有机结合。在进行实质性测试前,应当对责任人所属的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健全与否严格的测试,对该单位的实际管理能力进行测评,将内控薄弱之处明确出来,并以此作为实质性测试的重点。实践中,还需进行书面资料严格审核,并将其与实际情况调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除利用复算、审阅以及核对与分析等常规性的审计方法审核书面资料外,还建议采用座谈、盘点、询问以及观察和函调等方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其他审计成果,避免重复审计、减少被审单位负担,降低因任期跨度大而产生的审计风险可能性。

(四)明确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前,首先必须要确定审计的重点,这样有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所谓的审计重点就是指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对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计是评价领导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重大经营决策,实际上就是指领导层就企业现状和市场环境条件,做出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经营决策,这些经营决策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如重大收购、大额采购合同等。另外,对于审计的内容要以经济责任人的责任为中心展开,并且要根据各个行业管理特点有所侧重。同时,在确定现任责任人的时候要注意区分现任与前任领导人的责任。

(五)改良审计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属于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工作量较大,花费的时间较长,而企业专业性也比较强,并且要求的时间短,从而就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因此,改良审计手段至关重要。首先,不断的拓展审计线索的来源,坚持走群众路线,鼓励群众发表自己对领导人的看法,要实现这一点,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可以考虑设计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个别走访等方式。其次,积极利用常规审计的成果,认真调查企业前年度的财务收支报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确定审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而有效的降低审计风险。最后,一定要做好几个结合,有效防止问题的发生。一是坚持查一级会计单位和查二级、三级会计单位相结合;二是坚持查本机单位和查关联会计单位相结合;三是查账和查实相结合;四是坚持重点和一般相结合。

(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者,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节能水平,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所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至关重要。首先,增加对教育和培训的投入,提高对审计人员培训的力度,培训的内容不仅包括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还要包括管理知识、法制知识以及心理知识等,从而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奖惩制度,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竞争意识,从而积极主动的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还要不断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提高企业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从而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

(七)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环境

首先,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内容的宣传力度,并明确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该担负的责任以及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社会各界对审计的认识,争取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其次,严格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取证,并加强和被审计企业有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和交流,从而保证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最后,各个有关方面应该要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责任人离任之前执行,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要进行妥善的处理。

(八)作出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科学与否,关系着整个企业的发展及其领导的声誉,因此,作出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不断完善评价的标准和指标体系,从审计评价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其次,对问题的评价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不仅要与企业前期的经营情况进行对比,而且还要和行业平均水平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以及真实性。同时,对于一些国家政策变化造成的问题要给予客观的评价,不能单纯的通过表象来判断经济责任人的功过。再次,注意坚持谨慎性原则和权责分明的原则,从而提高审计评价的科学性。最后,可以考虑采用对比的方法,将审计的结果和历史水平相比较、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较等,从而将审计风向降到最低。评价过程中,采用两个指标。第一,用主要的经济指标来合理评价完成情况。所谓经济责任指标,主要构成由经济性、管理指标以及技术性;审计责任指标,主要是经济以及管理方面的指标。比如,领导人所在单位的重点审计内容有产品、利润与销售、成本费用以及质量和资本资金指标。实践中,基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其进行科学的评价。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财经法纪的严格执行与否、财务状况真实良好性以及管理制度健全与否、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重大决策是否合规、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情况、财经法纪是否严格执行、个人行为是否符合廉政规定等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经济责任审计这种形式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严重制约了审计积极效果的发挥。因此,有关单位或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审计风险的危害性,找出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原因,然后才去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只有这样,才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风险化解掉,使其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晓娟.试论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及其防范[J].财经界,2015,(17):295,297

[2]邓田生,柳婕.如何防范和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J].现代企业教育,2012,(12):229-230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10

由于集团审计处人员少,任务重,不仅要完成西新工程等审计任务,还要随时接受人教司或人事部(以下简称人事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而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时间比较集中,比如我们今年开展的7项审计任务中,就有6项集中在上半年的3--6月份,这样对我们顺利开展这项工作从时间方面就捉出了挑战。面对较为繁重的审计任务,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特点,确定了“以我为主,借助外力,确定重点、客观评价”的审计思路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我为主”就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要以我为主,首先考虑由审计处自身完成;“借助外力”就是如果由于时间或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由本处人员完成,便将该项任务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但在方案制定、审计实施、报告撰写以及结果利用等方面,审计处必须亲自参与把关;“确定重点”就是在审计方案的制定时确定重点环节,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关注重点内容,在审计报告的撰写时披露重点问题;“客观评价”就是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被审计人作出一个与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实际情况相吻合的审计评价。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一直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照人事部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人事部门没有委托的,我们就不做,这是最基本的,否则实施审计就缺乏制度依据,容易产生种种矛盾。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

(二)根据被审计人任职期间较长、经济业务较复杂、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客观情况,我们一般将审计时间范围定为最近三年,但是任职期间的重大事项要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区别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的特点,不拘泥于会计资料,采取实物盘点、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收集审计证据;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认为检查责任全部由对方负就放松审核标准,一定要核实基本数据、基本事实和基本结论;

(五)必须分清审计与人事(或组织)、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的职责权限,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领导人员一般任职时间较长、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范围较广、所在单位经济业务复杂、下属单位较多,加之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庞杂,还涉及到处理与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的关系,审计人员一定要抓住重点开展工作。一般而言,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经营性质不同、经济业务不同、业务收支活动的性质不同,审计重点也不同。审计人员应按照经济责任内容,如财务责任(资金、资产管理)、会计责任(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经营责任(经营决策、有无重大资产流失事件)、管理责任(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管理方法是否先进、科学,人才培养)等,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握审计重点。

(一)企业单位

1、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是第一审计重点。

首先,因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目的是要评价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是企业领导者最重要的经济责任。因此我们认为,对企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该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完成情况为中心进行审计和评价。

其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率是离接任领导都关心的指标,既可以用来评价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和任期内损益情况——这是被审计人最关心的,也可以反映被审计人离任时点的国有资产状况——这是接任领导最关心的。

再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率是一个综合指标,审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计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就要核实任期内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的盘点、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点、应收款项的清理、对外投资的核实,账外资产、不良资产的确认等)、负债(应付款项的真实性检查、大额借款的手续合法性的确认)、所有者权益变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注册资本变化的合法性)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任期内损益(收入确认、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控制)的真实性等等。2、其他重点内容包括任期其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利润、主要财务比率、职工收入增长情况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对上届任期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的审计;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重大遗留问题、或有事项等)。

(二)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是审计评价事业单位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最重要内容。确认任期内国有资产真实、完整,需要审核任期内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盘点、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点、应收款项的清理、对外投资的核实,账外资产、不良资产的确认等)、负债(应付款项的清理、大额借款的手续是否合法)、净资产变动(事业基金、固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专项资金结余变化的合法性)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以判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或潜在的可能性;任期内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收支、是否存在账外收支等)。

其他重点内容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完成主要工作任务、获奖情况、工作效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财政性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用途、范围、标准使用,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现象,经费支出是否有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现象)、原始凭证的审核管理(填制不全、发票连号、凭证不全、非正规发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重大遗留问题、或有事项)。

三、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无论是《审计法》还是其他相关法规,对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尚无相关规定,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法律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被审计人的主管部门等没有明确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范围、被审计人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领导责任等,无法判断被审计人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履行了哪些经济责任,使追究被审计人的直接责任尤其是主管责任无法落到实处,从而限制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

2、多方关系人的经济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易划分,而有关的法律法规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如前任责任和继任责任人的责任划分,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划分,法人代表和其他副手责任的划分等等。

(二)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行业标准指标缺失。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国有大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评价指标,但是除此而外,针对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形成。指标的对比分析缺乏参照物,比如与先进单位的对比分析、与同行业水平的对比分析都无从谈起,只能根据本单位历史数据对比分析,而这种对比分析的局限性太大且缺乏实际意义。

(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确认。

1、离任时点资产的真实性的确认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不良资产(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积压商品物资、不良投资等)的净值计量是一个难点,涉及被审计人的经营业绩,也涉及离任时点的资产数额,并可能影响继任者的经营业绩。

2、对外投资的可收回性和投资收益无法准确计量。例如,某公司截至到被审计人离任时点对外投资2,368万元。被审计人任职期内,实现投资净收益合计76万元,投资收益率仅为3%。据了解被投资公司多数没有效益甚至亏损,由于该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投资,对外投资的控股公司亏损形成的损失未在账上反映,这势必形成潜在的投资损失,进而影响离任时点的资产数额和资产质量。

3、资产存货计价方式对存货数额和盈亏的影响无法准确计量。经审计,某被审计单位的一个经营项目截止到审计日亏损520万元,由于这个项目还有一些账外存货,这些存货如果能够变现,就能弥补一部分亏损额,关键是无法准确计量变现额;同时,该项目售后服务还要形成暂时无法确定的支出,在这种情况下确认该项目的盈亏额就显得十分困难;其次,如果这些账外存货按照市场价评估,离任人肯定不会同意,因为价值太低影响业绩,同时继任者或许也会有异议,因为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售出价是否和评估价一致无法确定,况且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销售费用;如果按照账面价值计算,继任者肯定不同意。

4、应收账款的实际数额和可能的损失无法准确计量。根据某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显示,截止到被审计人离任时点,该单位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合计1,513万元,占应收款项总额3,740万元的40%;三年以上应付款项合计5,030万元,占应付款项总额23,7207i元的21%。截止到审计日,该公司尚未对上述往来款项进行清理,也没有计提坏账准备金。三年以上的大额应收、应付款项,可能形成或有损失或收益,从而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的综合性和复杂性。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11

(一)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对审计内容的要求是大范畴的,审计对象不同,它履行的经济责任就不同。所以,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根据自身实际,灵活确定审计内容。一般来讲,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主要是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发展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三个方面。体现在审计内容上,主要是“六个重点”:即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情况,国家财经政策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内部管理与控制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仅以高校财务部门和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例,说说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高校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和高校财务部门的职责,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是否根据国家政策和财经法规,制定、完善和实施经济政策、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规范校内经济秩序;是否根据《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的要求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控制、监督支出;是否按《会计法》要求,对有关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及有关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设银行账户,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现金、转账支票、本票、汇票管理是否安全、合规,筹资、融资、投资活动是否按规定办理;是否及时清理应收和预付款,对长期应收、预付款项是否督促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是否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定期核对账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问题;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单位和本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以及廉政规定的情况等。

2、高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规定和高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和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作,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有无自行改变批建设项目或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筑标准等问题;建设工程经费是否落实,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工程招标、对外签订承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是否真实;建设工程经费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经费使用效益如何;财务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超预(概)算工程项目和长期未完工项目;竣工项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决算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经过审计后结算工程款等。

当然,我们也可以简单的把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分为共性内容和个性内容,但不管是这些共性内容还是个性内容,都体现了对领导干部“四权”的关注,即“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监督权”。

(二)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有效的审计方法是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的保证。笔者认为,在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采取“三入手”方法将使审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从权力运行轨迹入手。近几年来,各高校都十分注意制度建设,出台了内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但在执行中,仍然存在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分离,制约机制缺乏的个别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还仅限于财政财务的收支范围去进行审计,就犹如隔靴搔痒,重点不突出。所以,我们在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从权力运行轨迹入手,检查被审计对象的职责履行情况。通过审查决策资料、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原件和记录、与有关经济决策及具体执行人座谈等方式,掌握内部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重大的经济决策项目及内容,从而梳理出审计需要的情况和结果。

2、从部门职能特点入手。高校内部部门和二 级学院比较多,它们的职能各异,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我们在审计中,要创新审计方法,从其不同的职能特点入手,去揭露和发现问题。首先要做的事情不是先看账,而是详细掌握被审计部门的各项主要职能,紧紧抓住被审计单位履行各项管理和服务的过程及环节,通过对单位主要收入来源及其管理行为的审计查证,弄清楚具体执行的各个环节及其执行结果,再结合会计账册从中查找问题。

3、从廉政职责履行情况入手。廉政是领导干部必须恪守的职业准则。从审计的角度而言,它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密切相关。首先,要关注公务消费行为,从目前的情况看,部分公务消费明显超出了有关规定范畴,已成为一种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为此,在对学院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对公务消费行为进行检查。主要看是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无超标准建造办公楼、豪华装修办公楼等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有否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等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用公款相互吃请、超标准接待消费等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的有关规定,有否借公务名义游山玩水等情况。其次,要重点关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是对学院内部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审查。首先,要从账面上看其收入来源的合规合法性,有无非法收入等;其次,对群众举报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问题,特别是与领导干部本人直接相关又可以通过审计手段能够核实的问题,应全面加以调查核实。对群众举报反映不实的问题,通过审计也可予以澄清。对群众反映的一些不能直接从财政财务收支资料中查清的问题,根据项目和资金走向,向上追溯决策过程、报批程序和领导批示,向下延伸资金流向、项目实施过程及其效果,重点加以核实。再次,对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应在查明违纪事实的基础上逐项分析产生问题的背景原因,分清是个人经济问题,还是财政财务收支的违纪违规问题。

上述“三入手”只是很多方法的一部分,具体到审计工作中还有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加强审计延伸,采取纵向审到底、横向审到边的延伸审计的思路,对有关需要的审计事项向单位延伸;分析复核选重点,实地盘存、观察积累、调查核对选重点等方法;设立网上举报、接受群众的信件反映,及时向校纪委、组织部发函征询审计线索等等。

二、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同时,要求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当前,对高校内部领导干部审计后如何进行评价,仍然面临着受被审计对象的多元化、 审计过程中对管理过程重视不够、审计人员受到体制机制方面的约束等因素影响,而导致难以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评价内容不明确、评价往往及事不及人的问题。所以在评价中,应从三方面着手。

(一)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析,科学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科学界定高校内部二级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是科学评价的基础。经济责任可以由法定职责和约定职责两部分组成,不同类型部门负责人之间由于部门职责不同,所对应的经济责任也存在差异。因此,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从分析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入手,突显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重点,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对应的评价指标,才能有针对性的做出科学的评价。

(二)对被审计对象的管理过程和具体经济行为重点关注,提高审计评价的真实性。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主要关注经济活动的结果,忽略了对过程的监管,而往往许多问题是出在过程中而在结果上无法得到反映。这就要求我们的内审重点关注一些关键岗位,如基建、设备采购、后勤管理、计划财务等重点部门和岗位,对这些部门管理过程的审计应远远重要与于对经济结果的审计。

(三)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提高评价的权威性。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这个平台作用,树立审计人员应有的权威,使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报告。

三、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结合高校实际,高校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将审计成果运用于高校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表彰、调整任用中。高校党委要结合内部的审计情况,一方面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及所在处室评选文明单位等方面运用审计成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比较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审计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处室不能参加先进单位评选。另一方面在干部考察时,将审计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采取组织手段处理的,结合干部考察等情况,提出谈话、诫勉、调整、免职、降职等建议。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一般不能提拔任用,或不能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由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应给予调离或免职处理;对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差、问题较为严重的,应当及时进行职务调整。当然,对于那些敬业精神强、政治思想过硬、经济管理经验丰富、综合业务素质强的干部应予以重用。

2、将审计成果运用于高校党委的重大决策中。在保证审计成果“可用、好用”同时,要提升审计成果运用层次,要让校党委在重要决策中参考审计成果。这就给我们具体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微观见宏观,透过苗头看趋势,深层次去归纳问题。要善于从根源上进行梳理,透过体制机制缺失,研究预防解决的措施,从宏观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校党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使审计成果“有用”。比如,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有关处室或二级学院存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就要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重点篇12

1.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根据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了解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检查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

2.任职期间资产质量的审计。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因此必须划分清楚前后任资产质量状况,查实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重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新产生的不良资产情况,审计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各年的不良资产总额及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情况,分析企业任期内资产质量变动的原因和任期内不良资产责任划分。对于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未披露的损失(除政策性原因允许企业暂不处理的损失外),一般视同为清产核资后企业负责人任期不良资产损失。

3.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审计。经营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经营成果不实在国有企业中非常普遍。因此,要在财务收支审计与资产质量审计的基础上,审计企业任期内的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审核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初至任期末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如果企业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并做出调整后新的会计报表,确认任期企业实际业绩利润,企业任期实际业绩利润=经过审计调整核实后的任期利润总额+任期消化以前潜亏-任期新增不良资产(扣除因客观因素新增不良资产)。

4.任职期间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应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等。这是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强调的重点之一,注重对企业的绩效审计。

5.任职期间企业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有关经营、管理等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无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是否存在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违规对外拆借、出借账户;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三个正式报告,即中介机构(企业)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评价工作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工作组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阶段性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为最终结论性审计报告。

1.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审计任务的说明,即执行审计的依据、被审计企业名称、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姓名、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采用的主要审计方法,延伸或追溯审要事项,以及对被审计企业及负责人配合与协助情况的评价等。

(2)被审计负责人及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及经营规模、财务隶属关系或资产监管关系、核算管理体制、财务收支状况等;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等基本内容。

(3)被审计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主要包括:审计前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任期内各年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收入效益、成本费用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等。

(4)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在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改组改制、生产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等成绩。

(5)截至任期末,审计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企业的问题和负责人的问题两方面。对于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并明确发现问题的事实,产生问题的原因,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或后果等。

(6)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审计组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7)需要在审财务计报告中反映的其他情况。

2.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组结合前期了解掌握的企业有关情况,利用财务审计组审定的企业财务数据对企业实施绩效评价后形成的关于企业财务绩效状况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析报告,依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及《企业绩效评价操作实施细则》和财政部的当年行业标准值、优秀值,重点明确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在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等四个方面财务指标和评价得分的变化情况,并对照行业评价标准值说明变化的主要原因,得出企业在该任期的财务评价结论。此外,还需要聘请社会专家,专门召开专家民主评议会,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经营决策机制、内部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分析评议,并形成专家咨询评议报告。

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在财务审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最终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2)财务绩效分析。主要包括:审计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企业在任期内的基本财务状况等。

(3)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如在明确企业战略目标及发展方向方面、改革改制方面、基础管理方面、市场开拓方面、保值增值方面等所做的工作。

(4)任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按照问题的重要性,分问题排列。

(5)审计结论。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业绩,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运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被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业绩与责任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并明确其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应在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中有证据支撑,需观点明确、内容清晰,业绩要讲透,问题要讲准,责任要讲清。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审计的区别

经济责任审计相对于以会计报表为对象的常规财务审计而言,可以归为专项审计范畴,与常规财务审计相比,存在以下一些区别:

1.目标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是对会计报表编制的公允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济责任审计则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强调关注事件的成因、效果和责任问题。

2.内容不同。常规财务审计内容为会计报表及与其有关的资料,是一种数据公允性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更广泛,包括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其中每一项都规定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要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也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

3.审计范围不同。在审计主体范围上,常规财务审计一般将被审计单位全部纳入审计范围,根据重要性可以采取审计或审阅方式。而经济责任审计中,财务审计范围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并充分考虑审计风险,一般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资产量应不低于被审计企业资产总额的70%,纳入审计范围的子企业户数应不低于企业总户数的50%。同时又有特殊规定,对资产或效益占有重要位置的子企业、由企业负责人兼职的子企业、任期内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产权变动的子企业、任期内未经审计或财务负责人更换频繁的子企业务类金融子企业及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等,均要求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而且在时间范围上,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会是若干年,长于常规财务审计。

4.审计程序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经济责任审计除常规程序外,委托人还规定了专门程序,如审计进点见面会规定了参加的人员及见面会内容,企业前后任负责人必须到场,这在常规审计中是没有的程序。又如审前调查,时间长、要求高,此外审计过程中的问卷调查、访谈等程序,也都有严格的规定。

5.审计方法不同。常规财务审计主要围绕复核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而采取检查、函证、盘点、分析性复核等方法。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账内审计与账外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企业内部审计资料、上级及外部检查结果等,避免重复审计,强调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理清问题、取得证据。审计过程中,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审计方法,如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充分听取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纪检监察、工会和职工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对于实施访谈工作,《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访谈工作规范》也明确了访谈范围、内容、方式等。

6.重点不同。常规财务审训是一种对会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突出重点,对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问题进行充分关注。如因对外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事项,若账务处理上已经将损失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或预计负债,审计结果可以不需要对此发表保留意见,但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查明深层次原因,是否经过了一定的程序、责任的归属、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等。

7.工作结果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报告是一种标准、简式审计报告,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提出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调整,则在审计报告中不需再反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一种长式、详式审计报告,对前任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需要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并根据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对负责人进行评价。在会计报表编制上,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涉及到多期,尤其是执行新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财务报表编制相当复杂,如清产核资损失如何还原、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等问题,《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委评价函[2005]209号)对经济责任审计会计报表编制进行了规范。

8.要求不同。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审计相比,由于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的评价,涉及的审计工作包括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对参审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

三、中介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些问题

国资委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资质作出了相应规定,要求中介机构资质条件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具备较完善的审计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拥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三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等。从目前中介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看,下列方面容易出现偏差:

1.服务对象存在偏差。经济责任审计经常会遇到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中介机构在处理冲突时往往按以前常规审计一样,站在企业利益角度考虑问题。实际上,由于中介机构是受国资委委托,所以应站在国资委的立场开展审计工作。

2.审计目标不明确。有的中介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财务审计的区别,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不明确,导致审计难度较大,工作缺乏条理性。

3.审计重点存在偏差。在审计过程中,有的中介机构在财务核算和会计差错的纠正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实际上这仅仅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部分内容,对经济责任审计而言并非很重要。因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工作远不仅仅是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差最多说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不重视而已。又如,委托理财从会计处理上检查核算正确,但审计时更要深层次挖掘对该类高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为何要进行投资等,这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更是一个负责人任期内重大经营活动及决策问题,需要在审计时进行关注并收集证据。

4.审计方法上存在问题。部分中介机构完全采取常规审计的方法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没有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如需要更多的调查、访谈等特殊方法。

5.审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发现问题是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目的,而发现问题需要具有经验的审计人员。但有的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6.没有与国资委进行充分地汇报沟通,使工作结果与要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有的中介机构工作重点存在偏差,其工作结果必然和委托方的要求有差距。在进行实施阶段审计时,由于把大量时间花在了会计报表的核对上,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时向企业、国资委报送征求意见材料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上的事情,发现不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但这时工作时间已经过去了,造成十分被动的局面。

7.不注意工作程序及取证。在审计过程中,有的企业存在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中介机构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予以确认,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对重要事项,必须获取充分的证据,还需要向委托方进行专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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