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合集12篇

时间:2024-01-06 08:14:44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1

中办、国办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做出了原则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参照此规定执行。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如何确定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县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目前还正在探索,做法不一。笔者认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主要由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活动特点亦即其履行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定职责所决定。总体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重点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主要体现。因此,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和评价领导责任的基本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预算管理及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执行结果,体现了领导干部及其所领导的部门依法行政和管理、使用国家资金即理财的能力及水平。审计应以真实性为基础,以合法性为重点,以预算执行和工作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主线,在揭示典型性、连续性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证和分析领导者本人所起的作用,确定应负的责任。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有预算资金分配权的,应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二是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组织预算外收支情况、往来账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等。从近几年的审计实践看,部门在预算外资金、对外借款、担保等方面管理比较薄弱,容易出现问题,往往与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联系甚至直接的关系。审计的重点应集中在违规审批环节和借款、担保形成严重损失方面。对资产的审计,应突出长期无偿占用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和收益的流失等方面。

三是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是有效管理的保证,执行制度是关键,健全部门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是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结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所发现的问题,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符合性和功能性进行测试和评价,找出制度设计的缺陷和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揭示问题的实质和管理的动态状况,进而有效确定和客观评价领导的经济责任,实现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升华和人格化。

二、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

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集中体现,往往与领导干部本人的经济活动联系更为紧密,尤其一些重大事项往往需要领导干部做出决策和决定。项目的论证是否充分、投资的决策是否民主和正确、项目的进展是否顺利、建成后的效益、效果如何及对重大经济事项如何处置将更能体现领导干部驾驭经济的能力,也更能落实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以项目为依托,以领导干部决策为重点,以项目执行的最终效果为依据。首先要摸清在领导干部任期内,都有哪些经济决策事项,在摸清投资(决策)项目的总类、总体投入规模及总体效益、效果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与领导决策密切相关、投资大的项目或决策事项,审查其决策的背景、决策的过程、决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决策的效果情况,以此来确定和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三、总量经济指标或行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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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印发与实施对经济责任审计在项目组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规定》拓宽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明确提到效益在经济责任中的重要性。在新形势、新要求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引入效益审计理念成为当前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引入效益审计理念的意义

效益审计,又称绩效审计,从20世纪70年代起已成为发达国家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其核心理念经历了从“2E”到“3E”再到“5E”的发展。“5E”分别是: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效果性(Effectiveness)、环保性(Environment)、权益性或公平性(Equity)。

经济责任审计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审计业务,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起步更晚,并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审计对象来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为:高校各院系、教辅单位、机关部处、附属单位、校办产业、后勤管理部门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审计内容来看,目前高校审计内容主要有: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教学科研和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从审计模式来看,高校内部审计属于间接委托模式,即高校领导班子和国家之间是一种转委托的关系,高校领导班子充当了审计代理委托人的角色。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受高校领导班子(或党的组织部门)的委托,对高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近年来,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逐步优化,但在实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传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数基于会计账面资料,侧重于真实、合法、合规性审计,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方面有所忽略。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引入效益审计理念具有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规范被审计人的行政行为,有助于被审计人切实履职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引入效益审计理念,可以增强高校领导干部“成本—效益”意识。从制度上规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行政方式;从思想上促进领导干部积极履行效益责任,避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无效益的短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根本上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自身素养和管理能力,避免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损失或浪费。

(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质量,降低审计人的审计风险

如果说真实、合法、合规性审计质量是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基础,那么效益审计理念则是这一基础的“两翼”。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引入效益审计理念,既要夯实高校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真实、合法、合规性审计,又要抓好高校被审计者重大决策、内部控制、专项投资、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方面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审计。两者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两元并举可以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避免经济责任审计的片面性,更加科学、公正、全面地评价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降低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

(三)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决策依据,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的核心是权责结合——“有绩论奖,有过施罚”,引入效益审计理念后,高校审计单位出具更科学、更公正、更全面的审计报告,这一方面可以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另一方面为高校党委和党的组织部门的人事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等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视角下,领导干部的“德能勤”可概括为三点:廉政、勤政、善政。此三点分别体现了经济责任中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引入效益审计理念,可促进高校领导干部的“德能勤”,有助于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从而避免腐败的滋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此同时,有助于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引入效益审计理念的途径探讨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引入效益审计理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拟从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技术方法、审计内容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四个维度来贯彻效益审计理念。

(一)维度一: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是能够客观地、全面地考察和评价领导干部作为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引入效益理念后,高校经济责任仍不改变原来的总体目标,而是在具体目标上进一步突出效益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3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平衡机制

一、研究背景

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定政治经济体制下的一项经济监督制度,是在当今中国的一种创新的审计制度。[1]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各个高校开展得最为广泛的一种内部审计,在高校内部审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4年7月27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实施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等多方面作了规定,丰富了审计内容,明确了审计评价的重点,对审计报告的有关事项做出了新的规定。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是,审计内容的广泛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包括: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审计;遵守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决策情况、促进自身科学长远发展;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等内容。审计内容的综合性、复杂性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他内部审计的主要特点。

二是,审计对象的双重性。根据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和内容可知,经济责任审计是既是对人的审计也是对事的审计,审计对象兼有人和事物的两个方面,即学校财务、校办企业、基建部门和院系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和这些部门或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反映的经济责任。[2]在实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把人的审计和事的审计结合起来,从审事入手,以评价人结束,最终落实到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界定上来。

三是,审计服务的内向性。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其自身的独立性不强,既没有国家审计的强制性,也没有民间审计的独立性。[3]然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环境较为熟悉,能够结合高校自身的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实施审计,为内部机构提供更加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咨询服务和审计建议,确保内部机构、院系的目标与高校总体目标协调一致。

三、构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平衡机制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实施细则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审计评价作了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求更加广泛,主要包括十三项内容,审计评价则更加强调效益性和可持续性,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将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一项单独的审计内容;二是,与国家政策接轨,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三是,审计评价更加重视绩效审计的思想,强调对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的评价;四是,对经济管理等决策活动的评价,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结合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可以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审计内容分为四个方面,详见表1。

审计角度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1、了解内部控制环境和风险评估(是否有良好的风险意识,包括党风廉政和厉行节约意识)

2、内部制度的建立情况(是否涵盖主要风险点)

3、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以前期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济管理活动的绩效评价1、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性

2、经济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包括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等活动)

3、重大决策(三重一大等)的执行情况

法规、政策的遵守与执行1、内部机构有关活动的遵纪守法情况

2、被审计经济责任人的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情况

3、国家重大政策的执行情况

可持续发展情况1、内部机构自身是否处于可持续发展状态

2、内部机构的发展是否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协调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平衡机制的建立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较广,审计内容也涉及到财务、经济管理活动、内部控制、长远发展等多个方面,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涉及对内部机构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其中主要是对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决策的执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然而,要确保审计职能的转变,达到新准则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就必须使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四个方面内容达到平衡,只有平衡各方面的审计目标,才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性,进而为内部机构提供更好的咨询服务。

1、财务审计部分与非财务审计部分的平衡。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的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对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确认内部机构有关重大决策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规定,这部分内容主要以财务数据和有关经济法规为基础,在这里将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财务审计部分。然而,其他三项内容主要侧重于从制度和行为上进行判断,需要结合多项非财务因素予以考虑,将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而非财务审计部分。

2、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平衡。

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是监督和确认内部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在经济管理及自身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在短期内遵守并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并有效使用资金。然而,内部审计新准则要求内部审计在确认的基础上还要提供咨询,要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要使短期的遵纪守法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达到平衡。

3、基本目标与潜在目标的平衡。

以往对内部机构有关经济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审计主要关注其真实、合法性要求,真实、合法是其必须满足的基本目标。然而,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涉及的活动较多,基本的合法性审计难以满足审计质量,且内部审计新准则和实施细则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准则将绩效审计正式列入了业务类准则,实施细则的审计评价中也专门强调了对效益的关注,也就是说要对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使其在满足合法这一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还要满足“使用有效”这一潜在目标。(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审计处)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4

随着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评价以被提上议事日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的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效益性、真实性以及被审计对象的廉洁自律、所做经济决策、内部控制建设等具体工作和表现得出的总结性评价。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经济责任的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是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的人格化审计,被审计对象包括实体会计资料和抽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单位经济责任人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的综合性评价,它的客观性与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审计结果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风险和对干部使用的引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重要前提是经济责任的正确界定,这一前提同时能够保证审计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高校经济责任的划分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在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体制中,各部门基本都有正职和副职行政干部各一名。一般来说,正职干部要承担直接经济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他要对所有事项都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由正职干部主管或直接签署意见经济事项,应该由其承担直接责任;对其他经济事项正职负责人承担主管责任。

2、集体责任和个体责任。由个人做出的决策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由集体决策失误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应由集体负责。但在集体做出决策的过程中,一般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在做出表决时个人明确提出异议而未被采纳的,其个人不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个人独断专行、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经济责任,则应由个人负责。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原则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较为复杂,既包括不以盈利为目标的职能部门、院系等教学单位,又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校办产业的负责人、后勤集团,并且这些部门和企业的经营模式各不相同,因此审计评价的内容也不同。从总体上来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任期内的资产状况。高校的资产主要包括教学科研用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和材料。审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实验仪器采购程序的合规性、使用的效率性和维护的完整性。对校办企业和后勤集团的评价还应包括固定资产的盈利能力等。第二,任期内的经济决策情况。高校行政、教学部门的经济决策权主要集中在预算经费的收支方面,因此内部的经济民主程度是经济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相比而言,校办企业和后勤集团的经济决策权对提高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对它的审计评价应从决策制度、决策程序合规性与充分性,决策的前瞻性和决策效果等方面考察。第三,任期内的预算执行情况。高等学校一般实行一级财务核算,预算经学校审核批准,各部门按此核定的预算开展年度收支计划。各部门在批准的预算内有审批权。因此,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应包括预算编制的合理、可行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预算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后勤集团和校办产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则以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主。第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审计评级工作主要从遵纪守法、个人有无经济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价,包括贪污、挪用公款、无偿占用公物等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根据上述经济责任审计评级的内容,为正确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保证审计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以及有效执行,审计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依法评价原则。这一原则表明审计评级工作要在法定职权或授权的范围进行;审计评价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为依据。第二,重要性原则。因被审计对象经常涉及较多经济事项,因此评价时要有所侧重,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详细评价。第三,客观性原则。审计评价应以审计人员实地调查取证为基础,经济责任的认定不能脱离客观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在充分分析主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做出评价,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成分,更不能受其他非审计人员意见的影响。第四,相关性原则。保证审计评价的内容应是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凡是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不应进行评价。第五,规范性原则。一是指审计评价用语要恰当、规范,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信和客观性;二是指对同一类的被审计对象和同一类型的经济事项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审计评价。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现有法律规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种种现实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的问题,增加了审计风险的同时影响了审计质量。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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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正式颁布,其中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2011年8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下称《指南》),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组织结构、内容、程序、评价以及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说明,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特别是审计内容,涵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方面面。笔者认为,在实务中可以对这些内容按其时间性以及涉及的部门进行立体细分,使经济责任审计不再是单一、静止的审计,而是一个以审计内容为主轴、以“时间轴”和“部门轴”为辅轴,由不同模块组成的“三维立体”审计,笔者称之为“模块化”审计模式。

一、“模块化”审计缘由

(一)任期考核的同时性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下属各个考核主体能够紧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贡献利润。这其中最为普遍的激励制度就是对考核主体的负责人(即内管干部)进行任期考核。考核主体根据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分解目标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而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任期考核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出现了各个考核主体在某个时点同时进行考核的情况,这就要求内审部门在同一时期对所有的考核主体的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且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形成审计结果,客观上给审计造成了时间上的压力。

(二)审计风险的集中性

由于上述因素,内审部以及内审人员势必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审计任务,否则许多考核主体的负责人的任期考核奖就无法发放。因此,在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时,唯一的办法就是简化审计程序,提高重要性水平,从而导致审计风险集中、大量增加,即使完成了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也难以保证。

(三)审计内容的时间性

对照《指南》,其实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也是具有不同时间性的,有的内容是贯穿整个任期的,即具有“期间性”;有的内容则是“时点性”的,是在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存在的一种状态。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应该根据审计内容的不同时间性,选择不同的审计时机来实施审计,而不是把所有的审计内容全部都放到任期结束或绩效考核时再进行审计。

二、“模块化”审计实施方案

(一)模块划分与部门配合

根据《指南》明确的内容,笔者按照“时间轴”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分为6大模块:内部控制审计、遵循性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舞弊审计和非经营事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关注任期内考核主体内部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情况;遵循性审计主要关注任期内考核主体及其负责人遵守法律法规、母公司有关制度的情况;财务收支审计则主要是关注任期内考核主体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这三个模块构成了“期间”审计内容,强调的是过程,关注的是“怎么样做的”。这三个模块的审计可以说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这些内容的好坏决定了考核主体绩效的好坏以及是否存在舞弊的可能等结果性问题,因而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剩下的三个模块则是“时点”审计内容。绩效审计关注考核主体截止到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的效益情况及资产状况;舞弊审计主要关注截止到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考核主体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非经营事项审计则主要关注截止到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考核主体社会效益、费用开支、人才建设等情况。这些审计内容的重点是“做的怎么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结果。

在区分不同审计模块后,还须明确各模块审计需要给予配合的相关部门。比如,内部控制审计只需要涉及考核主体内部相关部门即可,而遵循性审计则需要涉及母公司财务部、人事部、总经办、后勤部、纪检等职能部门。明确各个模块涉及的职能部门,就完整地形成了一个三维立体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型(见图1)。

(二)实施

在明确了模块划分和部门配合后,内审部门的工作便可以启动。针对前三个模块,内审部门可以在考核主体负责人任职初期开始介入,即对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及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记录考核主体及其负责人日常经营行为。该三个模块的审计可以横跨整个任期,内审部门可以根据领导要求以及自身工作安排不定期或定期出具相应的子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分类评价,作为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的综合评价依据之一。

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内审部门和审计人员可以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后三个模块实施审计。由于之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考核主体及其负责人在任期内“怎么样做的”已基本掌握,此时的主要工作就是核实考核主体及其负责人的经营成果以及其他业绩,同时作出相应的分类评价,并结合前期的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及分类评价,对考核主体负责人作出最终评价(见表1)。

三、结论与讨论

“模块化”审计模式形象的说就是采取“各个突破、化整为零”的方法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缓解审计人员的压力、降低审计风险,还可以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同时还能有效联动其他部门积极参与。通过这种设计,可以让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富有生命力的一个部分。当然,要真正实施“模块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前提是要有一定的制度保证以及母公司的强力推行,要形成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内审部门的工作,而是以审计部门为主、多部门协作的一项系统工作的观念,这样才能有效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6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4-0113-03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的开展已有20余年,而高等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起步相对较晚,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都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评价等。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理解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内容不够全面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依然以合规性、合法性审计为主,具体审计内容中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占的比重较大,主要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内部控制是否健全、重大经济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经济资源是否存在闲置或浪费,而很少关注其效益性,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同时由于高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高校产出是人才和科研成果等,其效益性的评价不同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而对社会效益的审计和评价难度则更大。

(二)审计范围差别较大

根据笔者的调查,目前高校内部审计对象的范围也有所不同,部分高校只将内部职能部门及院系的正职领导纳入审计范围,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括所有内部中层领导(包含副职领导),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含后勤实体负责人和高校投资企业负责人。审计对象涉及学院、职能部门及后勤产业等不同性质的单位,不同性质的被审计单位其领导承担的经济责任也不同,审计的重点也不同,要根据不同审计对象提出有侧重点的审计评价难度较大。

(三)经济责任目标不明确

现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系下,大部分高校的中层领导干部在任职时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部分高校对领导干部从干部管理的角度提出任期任务,但没有对应的经济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价。而领导干部对自身受托经济责任认识也不够,大部分领导干部对其承担经济责任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法律层面,关注经济决策和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而很少关注效益性以及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这都使得审计人员很难界定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没有可以依据的参照标准,审计评价很难获得被审计人的认可。

(四)评价规范和标准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结果的“人格化”,最终的审计评价要落实到被审计人身上,审计评价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被审计人,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要大于其他审计。而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虽然明确了经济责任的内容,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债务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等,但对上述审计内容的评价没有相对应的实施细则,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规范,导致审计结果依旧是合规性、合法性评价,无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五)信息来源不全面

目前,各高等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资料来源主要是来自会计信息,此外对于单位内部控制、经济决策、环境效益等方面都没有相应的报告。而依据现行的高校财务制度,高校财务报表提供的收支信息主要是预决算执行情况,并不进行成本核算,只是将支出简单归集到相应的科目或项目,而这些科目和项目相对笼统,无法得到高校最终产品――教育服务产出的成本,也就无法对其投入―产出的效益进行评价;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也只反映历史成本,无法提供资产目前的真实价值,无法对被审计人员所承担的资产或资源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此外,高校采用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无法在相应的会计期间进行配比,也给区分前后任领导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增加了难度。因此,在不能获取全面审计信息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很难对领导干部作出恰当的审计评价结论。

二、受托经济责任研究及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就应当分析高校内部受托责任的内涵,定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而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一)受托经济责任内涵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对经济责任的解释: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上述对经济责任的解释不能概括经济责任的全部内容。受托经济责任中:“经济”可以理解为受托人管理、支配和使用一定数量的资金和资源;而“责任”是指受托人应该办好的事情,并达到预定的目标。受托经济责任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即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这些要求或原则包括资产保全性、经营活动的合法(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廉洁自律性和社会性等;二是报告责任,受托方向委托方报告其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因此,责任人不仅要提供财务报告,还应该提供经营活动经济性、效率性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廉洁自律报告,环境保护报告等。

一个完整的受托经济责任循环应当包括:责任的确立―责任的履行―责任的解除。责任的确立常见的方法有:法律制度形式、聘任合同形式、组织部门任命书形式和特定责任人的就职声明书形式;而责任解除的唯一途径就是经济责任审计。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

受托经济责任按内容来分,包括外部受托经济责任和内部受托经济责任。外部受托责任进一步分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公司受托经济责任,相对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为社会审计、国家审计;而内部受托经济责任主体为内部审计。高校经济责任属于公共受托责任,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纳税人或社会公众将资源委托给高校负责人,形成外部受托责任关系;其次,高校负责人将一部分资源的管理权委托给内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形成内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最后,内部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可能会将部分资源管理权进一步分配给内部副职领导,形成二级的内部受托责任。通常外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由外部审计进行审计,而内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由内部审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如图1所示。

三、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解决思路

(一)明确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中规定的审计对象可以概括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正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国有企业法人代表。部分高校参照上述规定,将内部职能部门、院系及下属企业的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作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可行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副职纳入审计范围。因为现实工作中由于内部工作分工,分管工作的副职领导掌握相应的资源,使得其拥有管理和使用这部分资源的权力,根据权责对等原则,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也应由该副职承担,如果将所在单位的全部经济责任都由正职个人承担,显然是不合适,也很难得到被审计人的认同。

(二)确立内部经济责任目标责任制

完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即上文所述经济责任的确立问题,具体形式包括:法律制度形式、聘任合同形式、组织部门任命书形式和特定责任人的就职声明书等。

目前一些高等学校在相关负责人上任时签订内部“任期经济责任书”、“任期任务书”或者在“聘任书”中明确其任期任务。以这种方法确定的目标经济责任,可以根据学校总体的发展规划,将任务细分到各个责任人,同时给予相应的资源,将受托经济责任具体化。以目前干部管理的现状来说,这几种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形式都是可行的,能作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依据之一,但仍然不能完全反映其经济责任,必须在此基础上从其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方面加以完善,其受托责任的内容应包含资产保全性责任、经营责任、廉洁自律责任、社会责任及相应的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三)充实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是绩效审计的人格化,因此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停留在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层面,应增加效益性的审计内容,而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应有所侧重,如:院系等单位的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单纯审核其预决算情况,不能简单地评价其经费使用是否超支,经费的使用是否合规,而应更多地考虑其教育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并对投入产出进行效益分析;职能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预决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经济决策是否合规;后勤实体、校办产业等企业性质的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则相对简单,可以以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重点审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成果、重大经济决策及效益、内部控制等。

(四)规范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笔者认为,短期内很难制定出统一的高等院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高校内部经济责任较复杂,既涉及企业性质单位又涉及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其评价内容完全不同,企业绩效评价相对简单但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指标体系,而涉及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评价难度则更大;其次,缺少制定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主体,财政部、审计署在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之前,为高等院校制定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是不可能的,而教育部及内审协会等要制定完善的指标体系难度也非常大。

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对外部审计而言,是其遇到的最大难题。但是,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影响并没有外部审计大,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可以知道其审计报告主要作用是解除责任人的内部受托经济责任,不具有外部鉴证作用。另外,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只需要关注重要的指标,不需要面面俱到,建立一个复杂的评价体系是没有必要的,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制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重要性。所谓的重要性是与学校整体发展目标的相关性,相关程度越高则越重要。因此指标选择应有所侧重,重点反映与学校整体发展相关的指标,如收入增长率、收支结余率、教师人均科研经费、师生比率等。(2)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审计评价应以事实说话,以数据说话,因此评价指标应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对于经营情况评价,应考虑量化指标,增加审计的可信性,降低审计风险;对于内部控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则可以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3)相关性。评价指标应与被审计领导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应,应根据被审计领导所在单位的性质确定审计评价指标,如:企业性单位主要以财务指标为主,重点评价其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债务风险、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而院系、职能部门等事业单位的领导,其审计评价指标更应关注其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4)可比性。内部相同性质的单位负责人其评价指标应该具有可比性;内部与外部相同性质单位指标应有可比性;同一单位前后任领导评价指标应具有可比性。

(五)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来源

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是被审计人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告,经济责任履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经营活动报告、经营目标报告、环境保护报告、廉洁自律报告等。其中财务报告是审计最重要信息来源,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引入受托责任观,相应的新高等院校财务制度也进行了较大的改动,比如:提出了绩效评价的要求;引入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增加了成本费用管理,要求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等。这些改进都可以反映出受托责任对高校财务信息的要求,如顺利执行,将丰富高校财务报表的内容,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蔡春,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J].审计研究,2007(1):12-16.

[2] 李晓广.论当代中国权力监督体系[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1):41-44.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7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审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如何正确认识和有效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已经成为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研究其成因及防范对策,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树立和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信誉度,保护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内部审计特点导致的审计风险

1 在目前的内部审计队伍中,还有部分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和手段落后,审计工作还不规范。特别是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缺乏相关操作标准,致使审计工作的随意性较大。这些制约着审计人员在复杂多变的现代经济条件下获取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从而容易产生审计质量上的风险。

2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够,权威性不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易受上层或局部利益的驱使或人事、人际关系的限制和影响,有时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另外,由于内部审计地位的限制,在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在取证的关键时刻,有时会遇到阻碍。导致审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造成人为的审计风险。

3 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滞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尚没有操作性较强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审计人员往往只能依据常规的审计工作经验来进行。另外,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加大了审计人员职业判断和评价的难度,带来潜在的政策观念上的审计风险。

4 经济责任审计定位模糊,风险意识不强。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理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受托管理关系尚未完全建立。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领导人往往难以准确定位自身的价值取向。有时难免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够、支持不足,客观上弱化了内部审计的职能。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在对所有者负责和对经营者负责两种体制下,其目标、职能作用不尽相同。由于上述原因,内部审计的责权自然难以清晰界定,定位模糊,进而对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审计人员的主动性产生影响,审计的风险意识自然不强。

5 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形成的风险。人事变动一般具有批量性,在短期内容易产生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使内部审计人员难以处理风险、成本和效率之间的矛盾;而且,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长达十几年,经济活动十分繁杂,而人事部门要求的时间又十分紧迫。审计人员往往顾此失彼,容易产生客观的风险。

(二)审计外部的原因造成的风险

1 被审计单位会计工作薄弱带来的风险。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低,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会计资料失真;个别会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甚至将很重要的原始单据或账簿丢失,造成会计资料不全;有的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没有交接手续,甚至不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致使内部审计人员无从审查真实情况。

2 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低带来的风险。一些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有的还很薄弱;有的单位虽然建立健全了许多制度,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还有的单位出于某种目的或迫于指标压力,粉饰、虚夸业绩。这些问题往往带来做假账、编制假报表等现象。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或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会耗费内部审计人员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给审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极易形成审计风险。

3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工作,由于直接涉及到人,所以比较敏感。由于受审计手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从审计的角度认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而且,随着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增多,其违法违规行为也越来越隐蔽,审计难度、审计风险呈现出上升趋势,个人的经济问题、廉政情况等仅仅依靠单方面的查账是得不到确切结果的。因此,审计结论与对审计的期望值之间存在差异,隐含着被动的风险。

4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属于事后监督,审计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另外,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于审计结论疏于落实,对查出的问题也是查得严处理得轻。这客观上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也给后任领导和被审计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风险防范的意识与对策。我们应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有效提高抗风险的意识与能力,并力争通过有效的防范措施,规避审计风险。

(一)在审计对象选择上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有些离任经理(厂长)是必须审的,有些则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在征得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下,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可以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比如领导人员已被提拔任用了,并且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我们认为最好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因为这样的审计往往是成绩多,不足少。实际上,一旦该领导出现问题,审计风险就很大。另外,领导人员已被纪律检查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必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总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安排上“宁缺勿滥”,是比较符合“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的。

(二)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1 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预测潜在风险。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风险。

2 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规避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限定在审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之内。通过 分析企业盈亏、资产保值增值、生产经营、员工工效、成本控制等一系列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经济责任指标和影响因素来确定审计的重点,并进行关键环节详细核对和审查,以保证正确的工作方向。对在审计中未涉及到或虽然已涉及到但未获得充分证据或难以分清责任的事项,不做任何评价,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通常重点内容如下:

(1)注重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明确了责任人任期内各项考核指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充分维护责任目标的基础上,围绕责任目标量化并细化审计内容。企业经济责任目标一般包括销售、可控费用、利润、固定资产投资、资产保值增值等,实施审计时则应围绕上述内容,拓展和延伸审计内容。

(2)加强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核。审核资产应依据企业提供的实物盘存资料及相关的账、证、单和经济合同,审核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长短期投资和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将责任人任期终了货币资金的实际结存额、任期内形成的有问题存货、固定资产增减内容、长短期投资损失或收益、在建工程支出及合同进度作为主要内容审核清楚。审核资产额中的费用支出,应同核实损益结合起来。将票据充抵现金及充抵银行存款的支出、未按受益时限摊销的费用、虚列应收款的支出以及挂账的待处理资产净损失等应列未列损益核算的资产作为审核的主要内容。区分资产中费用支出的合理挂账,以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审核负债,应当以任期举债、举债用途及效果为主要审核内容;审核损益应与核实资产负债相联系,将任期内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反映的盈亏额与任期内应摊未摊、应提未提、应付未付、应转未转等影响损益真实核算的相关内容作为审计重点,以核实损益的真实性。

(3)关注债权债务真实性。债权债务的审核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可或缺的内容,包括审核责任人任期内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债权债务的结清情况、债权的变现能力和举债偿债能力、有问题账款的成因及潜在损失等。责任人经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依据购销合同、相关票据审核应收、预付和应付、预收等往来账项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依据其他相关合同,审核其他往来。逾期应收款、不良举债、结算中形成的有问题资金和任期内发生的坏账损失,这些应是深度审计的内容。债权债务审计是离任审计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3 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预防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最终审计结论等每个环节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防程序不当引发风险。

4 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控制风险。可积极拓展审计线索的来源,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召开相关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座谈会,多向基层员工了解情况,与相关企业和部门取得联系,查账与查实有机结合,避开表面信息的干扰。还可考虑适当引人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并结合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和制度基础审计模式,达到提高审计效率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双重目的。

5 建立和实行承诺制度,减少风险。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被审单位向审计组承诺,审计人员向项目主审承诺,项目主审向上级领导承诺。在常规的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加以纠正,督促其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够减少审计风险。

6 加强复核、征求意见、化解风险。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如制定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满足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报告,可组织有关主管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对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力求措词适当、评价公正,经得起推敲;对于审计中未涉及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不做评价、不下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的意见,认真落实不同意见并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在经济责任的认定和评价上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1 经济责任认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我们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某单位2003年底有不良资产损失205万元,是某领导任职期间形成的。是不是就要认定为该领导的责任?经进一步分析,205万元不良资产损失中,其中大部分是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补提折旧形成的。经过客观分析,不应认定为该领导的责任。所以进行经济责任认定,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8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经营业绩审计结合

铁路企业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铁路企(事)业单位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干部廉洁勤政意识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对铁路审计部门来说出现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对集中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较好的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就是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进行有机的结合。

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结合必要性

(一)当前铁路审计机构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由于铁路企业内部干部调整往往是成批进行的,且有的审计对象任职期较长,这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限和质量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二)重复审计、重复监督现象普遍存在。同一个审计部门因执行不同的审计任务而在一段时间内连续进入一家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且审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大体一致,造成重复审计。

(三)审计决定的落实难。经营业绩审计的审计对象通常都是单位,查出的问题责任不到人,有别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导致被审计单位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审计决定落实难。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的可行性

铁路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铁路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领导人员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实施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领导人员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的情况等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而铁路企业经营业绩审计是指对企业当年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进行的专项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概念固然有不同之处,但二者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等许多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和内容与经营业绩审计基本一致。目前各个铁路局对所属的运输生产单位每年都进行当年的经营业绩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经营业绩审计之中,在经营业绩审计增加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使以经营业绩审计为基础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可能。

(一)铁路企业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的审计目标基本一致。审计目标是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审计活动要达到的境地。无论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都是铁道部或铁路局需要了解资产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虽然经营业绩审计查出的问题责任不到人,但是其审计结果影响经营者的风险兑现奖励,因此,可以说评价和考核资产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就构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的共同目的。

(二)铁路企业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以经营业绩审计为基础。根据《铁路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铁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单位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2.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单位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

3.领导人员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变动情况;

4.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单位经营目标及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5.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单位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

6.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领导人员个人履行经济责任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的情况;

7.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接受相关经济监督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8.前任领导人员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9.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而铁路企业经营业绩审计中的审计内容已涵盖了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大部份,因此只需在经营业绩审计的基础上增加部份内容(主要是个人责任界定部份)即可完成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

(三)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的程序基本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经营业绩审计的程序基本一致,具体表现为: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三个阶段。

(四)经营业绩审计的基本技术方法同样适用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技术方法主要应用于获取审计证据,经营业绩审计的基本技术方法都可以用于经营业绩审计。

三、铁路企业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方法

笔者认为,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要纳入铁路局年度审计计划之中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单纯理解为领导干部离任时一次性审计,应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定期进行任中审计。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每年结合经营业绩审计进行一次任中审计,等调动、离任时再进行一次终结的离任审计。

(二)任中经济责任项目审前准备阶段与经营业绩审计的结合

审计部门应根据当年经营业绩审计计划,确定审计单位、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由审计组具体负责两个审计项目的准备工作。在这一阶段,与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应做到:

1.选派审计人员,要与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对任何一个单位实施审计前,都要选派得力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选派审计人员时,要注意经营业绩审计人员与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结合,便于审计组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相关的审计方法和审计重点。

2.按照两项审计事项的不同内容、不同侧重点,作出两个审计实施方案。在实施审计时,对问题的查处是相同的,但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以责任的评价、界定为主,经营业绩审计以单位的生产任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主。

(三)在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与经营业绩审计的结合应注意

1.审计内容的结合。前文已论述,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以经营业绩审计为基础,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经营业绩审计内容有很多一致的方面,所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和经营业绩审计结合起来进行。在将二者审计内容结合时,要具体细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经营业绩审计内容,经营业绩审计已审计的内容有的可以直接适用。如,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包括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资产保值增值的审计,对经营管理活动及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的审计,及对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和经营业绩审计直接结合起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另有要求的则可以单独补充查证落实。

2.审计方法的结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的结合更多的体现在审计方法的结合上,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运用经营业绩审计的方法实施审计,经营业绩审计过程中采用的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机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技术方法都可以运用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中。

3.审计评价与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一般应遵循三大原则,一是遵循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为限定范围的评价原则;二是遵循以审计认定的事实数据资料为对象的评价原则;三是遵循以量化政绩为特点的评价原则。运用这三个原则进行经济责任评价时,可以和经营业绩审计取得的结果相结合。

(四)在项目终结阶段,搞好与经营业绩审计的结合

这一阶段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复核工作底稿,汇总审计资料,起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束后,要按照各自的要求写出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工作底稿最好也能做两份,如果实际工作中难以取得两份审计工作底稿,也可以采取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标注参见经营业绩审计档案原件的办法。这样对一个单位的审计就可以完成两项任务,出具两套审计文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完成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又完成了当年的经营业绩审计,既避免了重复审计,又减少了审计成本。

(五)建立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为了更好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对每一名单位第一管理者建立一套任中审计资料档案,当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就可以调用以前年度的审计成果,节省了审计时间,特别是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只需把在职期间尚未审计的这段时间再审计一遍,解决了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

四、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应注意的问题

在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时,应注意二者结合的局限性,不能任意结合,不能搞简单的合并或照搬照抄,应充分注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完全等同于经营业绩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其独特的特征,有其特有的审计风险,具体表现为:

(一)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一般经营业绩审计项目多以一个局属单位为审计对象。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仅涉及单位,更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由于被审计人所处的位置,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人员往往对其任职期间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或由于个人恩怨,担心借机报复等心理状况而不敢大胆地真实反映,这些都会给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带来负面影响,形成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中,既要检查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又要评价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直接涉及对人的评价,并且审计的结果将作为调整、任免干部的参考依据,这关系到对领导干部未来的安排使用、前途命运问题。因此,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较之一般经营业绩审计要大,在和经营业绩审计结合时,应注意考虑这一点。

(二)审计内容的特殊性要求

审计内容的特殊性,要求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相结合时,又必须跳出经营业绩审计的圈子,既要审计经营业绩审计的内容,又要查清有无领导干部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家财产损失浪费情况;既要审计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又要了解相关生产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既要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又要查领导干部个人使用国有资财和报销个人费用情况;对审计中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既要对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处罚,又要把单位的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头上界定其应负的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有一个清理判断的能力。

(三)审计程序的特殊性

根据《铁路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相关规定:审计组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还应书面通知被审计领导人员提交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工作总结。审计组将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和审计机构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前都应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这些审计程序的特殊性在任中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结合的过程中都应得到严格遵守。

总之,企业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营业绩审计的结合是当前铁路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目前有的铁路局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但仍处于摸索阶段,仍需要广大铁路审计工作人员不断研究、努力实践。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9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在于使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机构和部门有所参照,便于直观了解最终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客观、公正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及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最为关注的审计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的解除,是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领导干部的前途有着重大影响,正因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因而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因此,为维护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尤为重要。

当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评价脱离审计范围

评价超越审计范围,把与工作无关的业绩和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均加以认定,照抄照搬被审计单位工作总结、个人述职报告等,这违反《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相关规定,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评价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支持

某些审计评价意见未经必需的审计检查和测试程序,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支持,如在评价“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情况”时,评定为“较好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但具体执行哪些政策、“较好”体现在哪些方面并没有相应的审计证据支持。

(三)审计评价“一刀切”, 单一笼统,没有正确界定经济责任

不管何种审计项目,审计评价一个样,普遍只就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执行国家、自治区经济政策进行评价,其他的如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个人廉政情况等都未提及;对审计发现问题,不论问题轻重、责任大小、统统归结为“应负一定领导责任”,避重就轻,规避被审对象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当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问题 的解决对策

(一)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及重点进行评价,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及重点进行评价,审计什么评价什么。牢牢把握权力运行与落实两个重要方面,要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把握总体情况,严格按照“两办规定”全面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以及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审计要围绕上述审计内容进行评价,以达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10

虽然有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有所规定,但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不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中只说明了什么可以评价,并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内容。因此,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往往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倾向。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许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

3、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此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未采用严谨的、规范的标准文本。在实际评价中没有严格遵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歧义,有些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11

所谓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在企业领导人的任职期间,要评价、鉴证、监督和审计企业领导人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包括对损益的效益性、合法性、真实性的责任,对企业的负债和资产情况的责任等等[1]。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财务收支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人格化,也就是对审计结果进行落实,主要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

1.1 具有特定的审计对象

与一般的审计活动相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其审计对象是企业的领导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事项的界定主要是以领导人的任期为依据的,对任期内的相关经济事项进行审计。因此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就是企业在该领导人任期之内的一切经济活动。

1.2 具有综合性的审计内容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具有综合性,并非以单一的事项和类型为内容,不仅包含了常规设计的内容,还对专项审计的内容有所涉及。对企业领导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的界定应该以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来决定审计企业领导人在任期内的管理结果和管理行为,从而对其应该负有的责任以及管理水平进行评价[2]。

1.3 具有明确的审计目的

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比较明确,就是审计和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的有效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以此为基础来对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的评价。同时还要对领导人在任职期间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确定,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能够以此为依据进行干部的使用、评价与考察。

1.4 具有多种新的评价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既能够为审计的实施提供准绳,又能够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以此为根据做出审计决定。由于其审计内容具有复合型,以及审计客体具有差异性,因此必须使用多重性的评价标准,要适应企业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企业财经法纪审计,以及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等[3]。

2 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作用在于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干部的任用和选拔机制,维护企业的财经纪律,对企业领导进行约束,推动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4]。

2.1 对企业领导的管理监督制度及其完善

应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为企业领导的经济业绩评价提供数据化、指标化和具体化的标准,从而使企业能够提高对领导人员的考核质量和水平。

2.2 对企业领导人员对财经法纪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收支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覆盖,能够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经济问题,对企业领导人员对财经法纪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督促其严格落实财经法纪。

2.3 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履责的自觉性

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接受公正、客观的审查,如果企业领导人员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在审计中就会有所暴露,并受到查处。如果企业领导人员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也会在审计中受到表彰。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2.4 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既可以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揭示出来,对企业的盈亏进行核实,摸清企业的家底,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使企业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内部控制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5]。

3 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大多企业都已经开始运用经济责任审计,也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然而我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应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表现在审计效果不够显著、审计过程不够规范、审计体制不够完善等方面,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发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1 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不适应

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中存在着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不适应的矛盾,从总体上来说,企业具有较多的审计对象,而审计力量却是有限的。审计部门具有一定的设计资源,必须对每年度的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进行一定的安排。对于企业而言,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不固定的对象数量,如果企业领导人员的交流过于频繁,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比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具有更大的业务量、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内容,要对企业的损益、负债和资产的效益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计,还要评价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

根据我国当前的干部管理体制,现行的审计计划管理办法与企业领导干部的升迁调动存在脱钩的现象,这也造成了省级项目具有一定的临时性。一些部门总是临时交办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由于任务重、时间紧,给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一定的困难[6]。

3.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将内部审计作为明确的主体职责

尽管我国审计组织,已经将内部审计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内部审计也具有人员优势、资源优势和信息优势。内部审计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质量。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央部委和大型企业集团都制定了相应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确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就是内部审计。

3.3 对经济责任的界定有一定的困难

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都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财务收支的效益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情况等等。然而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出现了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问题。

首先,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边界。国有企业政企分离还没有完全实现,一些国有企业的行为没有摆脱行政行为的色彩,导致难以对非经济行为和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的区分。其次,难以界定经济责任的承担者。最后,难以界定承担经济责任的程度。

3.4 缺少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法律依据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着政策不健全、法律级次较低的现象。必须在审计范围内针对特定的审计事项来发挥审计的各项职能,然而审计职责却没有规定对人这一审计对象的实际范围[7]。

当前主要是参照财政部对于企业绩效评价的标准来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这些指标和标准具有零散性和个别性,在法定性和约束性上存在欠缺。

3.5 不能规范地用审计结果

从程序上来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成果的应用存在着脱离的现象。没有摆正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出现了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徒劳无功。

在审计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不透明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审计结果必须向人民政府报送,并且抄送干部管理部门。审计机关并不会公开披露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相关部门也没有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积极有效的反馈,没有制定对存在经济问题的干部如何进行免职、降职、追责、诫勉和提醒的具体标准。

4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措施

4.1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通过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能够建立起一套高效、协调和稳定的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和政策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非由审计部门一家承办,而是要与纪检和组织部门进行协调,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来保障,审计、纪检和组织部门能够进行分工协作和统一安排,做到配合联动。

4.2 对审计效果进行提高,将审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下来

4.2.1 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结合

对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评价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而且长期目标在于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2.2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

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可以使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这个方式。通过企业审计能够促进企业的改制,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健全[8]。

4.2.3 将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的一个重要过渡阶段,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多有重合。因此企业审计的方向应该是效益审计,立足于对企业效益和效率的评价。企业只有做好经济效益审计,才能明确企业的经济责任。

4.3 对企业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的界定

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应用中,要界定以下几个方面的界限。第一,要对现任责任和情人责任的界限进行理清。第二,要对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理清。第三,要对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进行理清,搞清楚而造成损失的原因到底是法律不完善、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外力原因,还是由领导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主观原因造成的。第四,对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进行理清[9]。

4.4 将审计评价体系建立起来

首先要对企业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完善,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必须包括以下的内容。对企业损益、负债和资产的评价指标,例如偿债能力、负债状况、资产运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方面的指标。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的指标。对企业发展能力进行评价的指标,例如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增长率的。对企业执行财经法规制度进行评价的指标,例如违规违纪比率[10]。

其次,要适当的进行审计评价。也就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对审计对象进行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遵循重要性、谨慎性和客观公正性的原则。也就是要把握住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不能超出经济责任的范围,并且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来看待问题[11]。

4.5 正确运用审计结果

首先要统一规范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也就是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年度考评、教育管理和考察任用的依据,并在干部考核档案中进行记录。纪检监督部门要有审计结果为依据,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办,追究相应领导人员的责任。要根据各自的职权,明确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考核办法、运用责任、运用要求、运用方式和反馈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12

「关键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涵义和主要作用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涵义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该定义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审计对象具有特定性

一般审计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对象,以会计计算期来划分应审与非审内容。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是“特殊”人,即企业领导人,由“特殊”人的任期来界定应审计的事项,审计的直接内容是与“特殊”人相关的经济事项,即企业领导人所在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

2审计内容具有综合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不以单一的审计类型或事项为内容,而是既涉及常规审计的内容,又涉及专项审计的内容,要综合运用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来确定企业领导人任职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通过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及管理结果审计,来评价其管理水平高低及应负责任大小。

3审计目的具有明确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鉴证的基础上,着眼于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企业领导人在其任职期内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考察、评价与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4审计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既是实施审计时据以判断是非、评价优劣的准绳,又是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的根据。由于审计客体的差异性和审计内容的复合性,决定着审计评价标准的多重性。在审计评价时,既要沿用对企业财务审计的评价标准,又要适用对企业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标准,还需采用对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作用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开展,在建立企业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勤政实干以及维护财经纪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完善了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

制度通过审计手段,把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业绩评价指标化、数据化、具体化,提高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质量。

2强化了企业领导人员执行财经法纪的监督

审计的主要内容以企业的财务收支为主线,涵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面和重要内容,能有效发现经济问题,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执行财经法纪的情况。

3增强了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客观、公正的审查活动,使经营业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得到充分肯定,违反财经法纪的企业领导人员得到查处,从而促进企业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4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通过审计,能够摸清企业家底,核实企业盈亏,揭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以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二、当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审计体制不完善、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效果不显著的问题依然存在于工作之中,并且制约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

1从总体上看,审计对象较多而审计力量有限

审计部门的审计资源是一定的,每个年度都要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审计项目,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数量却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是近年来企业领导干部交流频繁,使得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更为突出。

2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面宽、业务量大

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更深、范围更广、业务量更大,不仅要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还要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

3审计项目的临时性强

从我国目前干部管理体制看,企业领导干部的升迁调离与现行审计计划管理办法不衔接,大部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有关部门临时交办的,时间紧、任务重,难以按正常的计划来组织实施。

(二)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不明确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审计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管理上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人员优势,通过内部审计来提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质量已显得越发重要。从中央部委到大型企业集团,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制定了本行业、企业集团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但是,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在法律层面上尚不明确,制约了内部审计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发挥。

1内部审计的审计职权具有局限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划分经济责任,评价管理行为,同时对企业领导人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内部审计作为组织内部的一个管理部门,虽然在审计内容等方面与审计机关目前开展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相同之处,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内部审计行使审计处理处罚的权力,使得审计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2内部审计与审计机关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上的侧重点不同

审计机关侧重依法监督,而部门、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侧重为提高本部门、企业集团经济效益服务,工作出发点上的不同,决定了对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审计结果也存在明显差异。

(三)经济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责任难以划分,主要是表现在:

1经济责任的边界难以界定

即在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的划分标准上难以进行准确的划分。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尚未实现完全的政企分离,企业行为往往带有一定的行政行为的色彩,因而难以区分经济行为和非经济行为。

2经济责任的承担者难以确定

经济责任是量化到个人的经济事项,如何把有问题的经济事项与企业领导人作因果对应的关联,难以进行确定。

3承担经济责任的程度难以界定

作为经济责任人,在经济责任事项中要承担多大的责任,难以作出量化的界定。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与评价标准缺失

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仍以“两办”的《暂行规定》为主要依据,法律级次较低,相关政策不健全。而且按照有关规定,审计的鉴证、监督和评价职能必须是针对审计范围内的特定审计事项而言,审计的职责只是对企业财务收支行为作出鉴证和评价,而并没有规定对“人”的审计范围,使得审计部门对“人”的评价缺乏依据。2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无法可依

目前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主要是参照财政部有关企业绩效评价的标准,同时在实践中也“总结”出了一些指标。但是,这些指标与标准并不是被系统地引进来,而是零散地、个别地被使用,因而缺乏应有的约束性和法定性,很难得到被审对象的认可。

(五)审计结果的运用不规范

1在审计程序上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

目前审计成果的运用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脱节的现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尚没有摆到企业经营管理、持续发展的应有位置,先离后审的现象较为普遍地存在于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之中,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往往变成了无“结果”。

2审计结果的运用不透明

按照中办、国办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抄送干部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只对干部管理部门负责,不公开披露。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

三、加强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与对策

(一)建立和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严肃性,必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它不是审计部门一家能够包办的,要注重与组织、纪检等部门的协调。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就是要求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在工作上能配合联动、统一安排,分工协作,形成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合力。

(二)明确审计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审计效率

1坚持把企业审计的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长远目标应当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是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

2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

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前国企改制的主要目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企业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企业审计的最终目标必然要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一致,即为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服务,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

3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

作为一种审计方式,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人为中心的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化及其审计成果的运用。同时,作为企业审计发展的一个阶段,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发展,是从财务收支审计到效益审计的过渡阶段。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大多也是效益审计的内容,审计不能代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效益审计才是企业审计的方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是我们的评价内容。如果我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做好了,企业的经济责任也就明确了,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自然可根据审计的结果和被审计对象的职责规定对有关领导人员作出正确的评价。

(三)正确界定企业经济责任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掌握重点,划清四个界线。

1划清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线

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定不应是机械地做时间上的截断,要根据经济事项的重要程度和经济事项的延伸性特点来界定经济责任的归属。关键是对存货质量、债权的可回收程度、重大的投资决策等进行评价。要在了解现时经济环境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工程、经营等方面的知识,评估、分析经济事项的影响力。

2划清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的界线

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界定要看是否贯彻了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企业领导人对其分工负责的工作应承担直接责任,对其他成员分工的工作只负间接管理责任。对任期内直接决定的重大事项承担直接责任,对未经其审批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问题,由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3划清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线

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界定要客观分析不可预见或难以预见的外部客观因素变化造成的损失与主观不努力或管理者能力有限造成的损失,主观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等主观原因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客观责任是指由于不可抗拒外力、国家政策调整、法律不完善等原因,使企业受影响造成的损失,属于客观原因的,审计评价中应给予分析说明。

4划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线

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定关键看决策的过程是否遵循了规范的决策程序,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责任者个人决策造成失误的应由责任者个人负责,要查证决策时的凭据如会议纪要等,使责任的界定有根有据。只有划清楚了这四个界线,充分考虑各种客观因素影响,才能恰如其分界定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

(四)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

1建立健全企业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来设置,主要应当包括:一是评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相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盈利能力方面的指标、资产运营状况的指标、负债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指标等。二是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指标,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是评价企业投资决策及其效果情况指标,如长期投资收益率等。四是评价企业发展能力状况的指标,如销售增长率、市场占有率等。五是评价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的指标,如违规违纪金额、违规违纪比率等。

2审计评价应当适度得当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总的要求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被审计对象的情况,不能主观片面,更不能带有偏见。而审计评价又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关键。在审计评价中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重要性原则。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把握重点,对重要的经济事项应当进行评价。二是谨慎性原则。在对经济事项进行评价的时候,要以审计事实为依据,做到查清什么、评价什么,审计评价不能超出经济责任的范围。三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被审计人任期内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责任,多方位、多角度地去看问题,就企业内、外部因素及各种复杂的主客观条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实事求是的、全方位的分析,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来进行审计评价。

(五)做好审计结果运用

审计结果是整个审计成果的集中体现,审计结果的运用适当与否,是审计成果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

1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统一规范

一般来讲,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立案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廉政档案。因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应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责任、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作出明确统一规范。

2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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