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审计问题整改合集12篇

时间:2023-08-18 09:31:46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1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0-0141-02

离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而进行的审查、鉴证与总体评价活动。最初离任审计属于政府审计范畴,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治腐败,改善国家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企业发展的需要,离任审计也被运用到公司治理中,通过对企业内部的领导人员进行审计,从而规范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随着离任审计的不断发展,它对于改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然而离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

一、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先离后审导致审计作用受限

离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本职工作履行情况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离任审计通常是在领导干部离任时或者已离任后才开展的,这便增加了审计人员及时发现舞弊等行为的难度,导致领导干部尚未得到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全面评价便加以调任,甚至出现了审归审、用归用、未审先用的现象,这严重削弱了离任审计的监督力度与制约作用;如果在领导干部离任后发现的重大问题,常常会因为其升迁或退休而难以得到纠正,使离任审计的作用严重受限。

(二)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审计质量

离任审计由于领导干部离任的不定期性普遍为临时性任务,这使得审计部门常处于被动局面,难以在审前按常规审计项目的方式安排审计时间和审计力量。在审计过程中,要对被审计对象长达数年的整个任期进行审计,审计期间跨度较大,会计资料数量巨大,任职期间相关人员、政策变化复杂,审计部门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一次性实施全面的审计难度很大,加之审计力量薄弱的限制,审计人员为及时完成任务很容易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纰漏,这将严重影响审计质量。此外,部分领导干部存在舞弊问题,而舞弊存在一定隐蔽性,凭借单一的审计方法通常难以发现,面对审计时间紧与强度大的双重压力,审计人员容易忽视舞弊线索使得舞弊行为未能及时发现,这也将严重制约审计质量。

(三)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离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业绩评价工作,不仅需要充足的审计时间,而且需要配置素质较高的审计人员。但实际工作中,许多审计人员存在知识结构单一、审计经验不足、缺乏职业道德等问题。首先,大多数审计人员由会计、审计专业人才担任,他们精通于财务知识与审计技术,但对于法律、管理、工程等方面知识掌握不足,在工作中难以做出全面、准确的判断,极大地制约离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其次,缺乏充足离任审计经验的审计人员难以在繁杂的工作中把握住关键问题,会大大降低工作效率,也难以科学、准确地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甚至导致审计结论和评价出现偏差。此外,部分审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离任审计的对象多为领导干部,并且由于很多领导干部在得以升迁后才开展离任审计,这增加了部分审计人员的畏难情绪,他们为了不得罪领导,便出具避重就轻的审计意见,甚至对审计工作敷衍了事,严重违背了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使得离任审计流于形式。

(四)离任审计中经济责任界线划分存在模糊性问题

离任审计的作用不仅在于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也在于划分离任者与继任者的经济责任。然而,由于经营活动的连续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划分存在模糊性问题,特别是在重大决策方面,由于重大决策的复杂性、作用的长远性等特征,很多决策的作用与问题在审计结束后才得以体现,责任划分的不清晰,导致继任者将接受离任者的决策收益或失误责任,这使得离任审计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五)审计结果利用不足

审计结果运用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是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实际工作中,离任审计大多是在领导干部任免之后,先离后审导致审归审、用归用,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任用相脱节,致使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对事”。审计部门应针对被审计单位对于离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追加后续审计。然而审计后的整改情况却不尽人意,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领导出于个人业绩的考虑,对整改命令敷衍了事,甚至拒不执行,使得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纠正与改善,阻碍了被审计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1]。

二、对于离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改善对策

(一)审计关口前移

由于离任审计是事后审计,通常在领导干部离任文件或新的任职文件下发后才开始进行审计,这导致离任审计存在极大的被动性。为改善这一状况需要将审计关口前移,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力度,重点审查和评价领导干部在财经法规的遵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等方面的履职状况,并针对重大财务异常及其他重大事件开展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这既可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也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提供更充分的参考依据,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针对领导干部调任后发现的重大问题难以追责的情况,可采取离职不离责的方式。对于已经调任新岗位的领导干部均应先采取试用制的形式,待离任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以及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具体表现做出是否正式任用的决定。

(二)改善审计方法以提高审计质量

1.充分利用其他审计结果提高审计效率。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常规审计的审计结果。通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与评价;在开展离任审计时,可直接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进行整合分析。这极大地减少了离任审计的工作量,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审计人员也可借鉴常规审计项目的结果,充分利用常规审计中收集的信息与资料,以便在离任审计中可以把握重点,将更多的时间与审计力量分配到更重要的方面,提高审计质量。

2.加强对账外调查工作的重视。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以及其他舞弊行为,而此类行为的隐蔽性较强,单一地通过账内审查的方式通常很难收集充足的审计证据,因此,在开展离任审计的过程中,应加强对账外调查工作的重视,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邮箱,深入基层调查,积极走访职工等方式以发现审计线索,收集审计证据[2]。对于通过账外调查方式获取的审计线索,应通过财务资料进行查证落实,减少失误,保证审计质量。

(三)提升审计团队的胜任素质

1.提高审计团队综合业务能力。离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及较高的业务水平。为此,一方面,可以通过招聘和后期培训的方式选拔、培养既精通财务、审计又懂法律、工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并不断激励审计人员提高胜任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吸收不同专业背景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方式增强整个团队的综合能力,并在组建离任审计项目组时,考虑配备不同专业背景的审计人员,从而保证项目团队整体具备胜任能力,以保证审计质量。

2.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应通过培训、监督等方式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审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在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下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并能为领导干部的任用与被审单位的整改提供有效依据。

(四)离任审计过程中应用模糊方法

首先,应树立运用模糊方法的意识。对于离任审计中难以划分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从模糊方法的角度看待问题,并通过模糊数学、模糊逻辑的方法进行分析,利用模糊评估、模糊评价的科学方法加以评价,以提高经济责任划分的科学性与客观性[3]。其次,由于在离任审计中应用模糊方法尚未得以推广,审计人员对于模糊方法的掌握尚不充足,所以应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并鼓励其加强对模糊学方面的知识补充,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探索加以运用。

(五)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

1.将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任用机制密切结合。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领导干部未经离任审计不得调任。审计部门应将离任审计结果分别报送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上级单位,并将审计结果记入领导干部考察材料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及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重要手段,并为领导干部的管理、推选任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4]。

2.加强审后整改力度。首先,应强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部门应将审计结果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向社会公开,通过舆论压力促进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其次,鼓励新官理旧账。领导干部应不仅能创造新的业绩,也应有能力解决遗留问题,消除、削弱发展隐患,从而保证被审计单位健康、持续发展。为鼓励继任者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将继任者对于离任者经营管理期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继任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激励继任者积极参与审计整改工作,以保证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使离任审计的作用真正得以发挥。

参考文献:

[1] 王小敏.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见问题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3,(14):110-112.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2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1

一、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2014)104号关于印发《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烟草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企业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二、基层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1.审计结果运用还未得到真正体现。“凡提必审,凡离必审,任期内轮审”原则未真正体现,是内部审计人员认为影响审计结果运用客观因素。目前,烟草行业特别是集中换届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先离后审”的现象,存在干部已被调离、提升、任用或是已转非领导职务,审计部门才计划对其进行审计。已调离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问题参与度和配合性不高,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笔者认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要划清领导人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2.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流程不规范问题,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发挥。按照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及时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于每年年初审议上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在确定本年度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在报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组长或主管审计工作的副组长向审计部门下达审计指令。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指令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但在基层烟草审计实际工作中,一个审计项目的实施,从计划编制、下达审计批令、通知到审计项目结束,都是内部审计部门一手操作,审计报告也未经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流程不规范。

3.是内部审计人员存在畏难心理,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工作易受人情因素影响,另一方面,现行考核体系“唯票是尊”“以票取人”的情况依然存在,如: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考评都要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内部审计人员顾忌因日常审计工作过于严格而失去群众基础,在审计中存在畏难情绪。

4.部分基层单位、部门对整改落实不够重视,整改意识不强。审计部门跟踪落实的整改项目,被审计单位基本上能按审计要求落实整改,审计部门没有进行跟踪整改的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对以往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识不强,不积造,整改进度缓慢,造成屡查屡犯,边查边犯,查而不改的问题。

5.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履职能力有待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知识覆盖面广,涉及的内容多,政策性较强,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知识,而基层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具备财经知识人才较多,具备工程与信息化知识能力的复合性人才相对较少,而基层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较少,基本是自学为主,跟不上信息时展的需求,工作有时处于被动状态,难以适应行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要求。本人曾多次参加省内地区间交叉审计,深刻体会到各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发展的不匀衡,综合履职能力有待提高。

三、完善烟草行业基层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措施

1.增强计划的主动性,对审计资源做好预安排。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本着“凡提必审,凡离必审,任期内轮审”的原则,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资料,制订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确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使内部审计部门做到心中有数,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避免领导干部集中换届时成批进行审计的被动性。务必做到“先审再任、先审再离”,对因集中换届还未进行审计的领导干部,可以实行先借调到新岗位工作,等审计结果出来后,单位管理层在根据审计报告披露的信息, 决定是否提拔、调任、免职等,使审计成果在干部管理任免中切实发挥一定的的作用。

2.量身定制内部审计人员考核体系。在职称评定、提干等各个环节民主测评中,单位管理层要考虑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性质,不能简单以票数多少作为考评的依据,量身制定一套以党委评定为主、民主测评为辅的考核机制,从考核体制上给内部审计人员思想上“松绑”打消内部审计人员的后顾之忧。

3.加强审计整改,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持续跟踪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彻底杜绝边查边犯、不纠不改等问题再次发生。对整改不作为的单位、部门要追查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的防止“重审计轻整改”,现象,全面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4.加强审计培训,提升基层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众所周知,知识日新月,烟草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审计人员要求也越越来高,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建立基层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制度,从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培训和参加现场审计锻炼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结语

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成度越来越高,基层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在规范审计流程的同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谋新求变的有效审计方式,完善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增强经营者任期内责任心,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3

关键词:离任审计;廉政建设;经济责任

1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概述

1.1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作用

干部离任审计是指在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在其任期内提升、调任、免职、辞职、退休时对其在任期内经费收支管理、业务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的权威认定。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种形式,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定期审计、任期审计、重点审计和离任审计四种形式,其中以定期审计、任期审计为基础,以离任审计为重点,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离任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符合当前的官员选拔和任免制度,同时也拓宽了干部监督、考核的渠道。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可以有效地防止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的问题,还可以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思想。可以最大可能地消除经济指标中的泡沫成分,防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不良现象的恶性循环,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

(2)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离任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较长,往往能够发现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另外,离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了廉政建设。

(3)核实了家底,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经营业绩。离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4)促进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法纪,依法管理经济,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带来的经济损失。

1.2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

(1)任职期间经营目标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经营目标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是领导人任期内各项成果的最终体现。审计时,主要审查企业上级单位及本企业制订的经营目标是否完成,重点检查成本、利润等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用以评价企业领导的工作业绩。

(2)任职期间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经营是企事业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审计时,主要审查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挥霍钱财、偷税漏税等损害国家、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3)单位负责人在任期间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要求。推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它对于推进以法治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审计的主要审查负责人有无、贪污受贿等行为。

(4)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严格的内控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调查了解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有助于评价离任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现状。审计重点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结算、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各项费用审批制度等执行情况。有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

(5)审计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管理要求,因此它作为评价经营管理者的一项指标。以所有者权益价值为依据,运用资产收益率、总成本费用率等指标,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审计,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6)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主要审查离任负责人在职期间所作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正确。是否有经济效益,是否存在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通过审计评价离任负责人的领导水平、分析预见能力。

(7)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确认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是评价领导人任期经营业绩的前提和基础。审计时,主要审查确认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账务是否相符,债权、债务的发生和偿还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任职期间新增债权、债务是否正常。

(8)负责人离任时工作移交问题。单位负责人离任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利于单位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避免因工作间断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有利于分清前后任的责任。1.3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的方法

(1)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现场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它能够直接检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评价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同时可以直接查访有关的人和事,较易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并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查出的错误和弊端,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但现场审计在时间上是滞后的,在形式上是不连续的,在对象上是单一的、独立的。同时受审计人数和审计成本的制约,监督的范围和频率也有很大局限性。而开展非现场审计能够弥补现场审计在监督范围和频度上的不足,使审计监督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先通过非现场审计所掌握的资料,对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事先的了解和分析,将有助于提高现场审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因此,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结合,能够取长补短相得益彰。

(2)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它不能对企业经营过程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不能有效防止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只能做事后评价。任中审计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查找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并提出改进意见,减少损失;增强领导干部审计的工作量,缩短离任审计时间,提高离任审计的时效性。因此,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应结合进行。

(3)审计与鉴证相结合。在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营业绩的同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盈亏、财务管理状况进行鉴证。

(4)帐内审计与账外审计相结合。审计前首先听取离任者述职报告,听取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对离任者在职期间工作介绍。了解离任者在职期间单位取得的经营业绩,存在的问题,确定审计重点。要做到账内账外一起查。并以外调、函调、询问等形式,将查账与调查结合起来。对重大问题和疑点较多的问题,要仔细查证,并取得确凿的证据。同时还应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清离任者应承担的责任。

2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依据不够充分。当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没有专门的国家立法,该项工作的开展在各地还属于各自为政状态。依据的只是地方规章制度。严格来说,并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当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审计法规依据不充分的状况,执法力度显然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2)审计主体不明确,审计客体不清楚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在各地开展离任经济审计时,对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有不同的规定。

(3)审计方法不科学的现象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在把审计范围定得过宽,面面俱到,这样不仅没有突出离任审计的重点,而且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容易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因为领导干部任期一般都在数年以上,审计部门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一次性对几年来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基建项目等各项内容实行全方位审计的难度较大,审计工作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4)审计工作程序紊乱。很难保证审计效果。由于是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客体大多数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审计部门处于被动局面,对审计时间、审计力量的安排不能按正常审计项目进行,很容易在审计程序上出现差错。这样往往造成离任审计时间拖得过长,审计结果滞后,达不到离任审计应有的效果。

3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1)加大离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选配好离任审计人员,作到专人、专门组织和临时组织相结合,是作好离任审计工作的基础。要重视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每年除安排重点集中的审计业务培训外,还要尽可能的多组织实地审计,使理论和实际更好更快地结合在一起。离任审计是对一个单位最重要的几个要素——人、财、物等运用过程及结果的综合评价,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有能够发现问题的慧心,还要求审计人员要有对政治高度敏感的责任心,要有坚持原则,不畏权势的恒心,更要有相信组织,相信领导,坚持正义必胜的信心。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4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特色审计模式已经开展了30多年。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经营管理越来越规范,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和约束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1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10年10月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正。在新《规定》下,企业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更应注意存在的问题,积极探寻改进措施及解决对策,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保障企业发展增速更能提质。

1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需要企业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人员按照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经营决策等经济活动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旨在通过事后审核,真实反映被审计人在职期间的各项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达到任期目标,并对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行为及廉洁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企业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有助于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降低贪污腐败、公款私用的概率,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企业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国家宏观政策需求相契合;再者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本质上是一种追根溯源的问责机制,能够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起到震慑作用,从根本上约束经营管理者行为,为企业提供一个清明的运营环境,促进其更好地发展。

2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先离后审,审计结果滞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事后审计,俗称“马后炮”,一般情况下,在审计工作开始时被审计人员已经离任,在原领导约束作用消失,新领导不熟悉前期工作项目的情况下,审计工作难以得到被审计单位的全力配合,增加了审计取证的难度。这种先离后审,时间与空间相割裂的审计模式必然会使审计结果存在滞后性。不仅如此,在实际审计过程中,由于人事变动存在不确定性,无法事先预测致使审前准备工作无法充分进行,这也就给审计工作的后续开展带来隐患,容易出现各部门工作协调不到位,导致审计工作进程存在拖延的现象。

2.2审计人员素质欠缺,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一是审计人员目前比较单一的业务能力无法保证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性要求。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只是单纯的财务审计,还会涉及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人事及运营管理审计等。但目前,我国企业审计人员往往是由单一的财务或审计专业的人员构成,业务综合能力提升需要过程,因此主要依托财务知识进行审计,这就与综合性要求高的离任审计业务不匹配,无法保障其审计结果的合理性及正确性,严重影响审计质量和效果。二是部分审计人员职业操守不高,易受外部压力影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对企业领导(或前任领导)进行的个人审计,被审计人的人事任免决定一般已经下达,尤其是被审计人升职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经常顶着各种压力工作,因此对审计人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感。否则审计人员可能迫于权势的压力无法揭露所发现的问题,审计评价难以保持客观性,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在实际工作中,面临来自领导、亲朋的压力,审计人员工作可能出现审计程序实施不充分,不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对审计发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不予披露发现的问题,违背了职业道德规定。

2.3审计评价体系不完善,责任划分不明确

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困扰着审计人员。目前,我国还未出台正式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细则以指导审计人员工作,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的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清晰的量化指标的界定,因此在实际进行审计评价的过程中,主要依赖审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及专业判断,主观判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使审计评价结果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致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免带有审计人员的主观性,同时也加大了审计风险。

2.4审计结果不透明,问责机制不到位

企业在完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后,其审计结果如何运用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没有明文规定,因此企业一般不会对外公开,到底审计查出了什么问题,处罚意见以及后续如何整改无从得知。这种非透明审计过程丧失了员工与公众的监督,其审计结果并不会对被审计对象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使审计难以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人员会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者及内控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但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监督,整改意见或难以落实,致使问责机制浮于表面。

3进一步完善企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3.1“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降低先离后审的风险

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存在“离得太远”“审得太迟”“结果太晚”等监督滞后的问题,积极探索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有效途径,前移监督关口,变离任时的一次性审计为任期内的经常性审计,由被动治标向主动治本转变,努力避免“秋后算账”带来的弊端,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和防范作用。被审计单位可以选择在领导在位时,每年或者每半年对其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将每期的审计报告汇总,在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首先对之前各期审计报告进行汇总评价,再与离任审计结果结合,综合评价经营管理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在进行离任审计时,尽管领导已经离任,但有之前各期审计结果做铺垫,审计工作的开展也会更加顺利,这样拆分再归集的审计方法为审计人员争取了更多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也使审计结果更具有参考价值。

3.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要想提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效率和效果,实现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着力加强审计人员队伍的建设:首先,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时,除招聘财务相关专业人才外,还可以聘用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甚至是计算机专业的人才,从源头上为审计队伍注入多领域人才;其次,对于原审计组成员,企业可以从外部聘请专业老师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及专业素养;最后,对于团队中能力不够或者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员工,及时辞退,优化审计队伍质量,力求打造一支工作能力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队伍。

3.3建立科学审计评价体系,明确职责界定

国家层面应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办法。企业应根据《规定》建立科学审计评价体系,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在责任区分上准确界定直接经济责任与间接经济责任,明确评价内容并根据各部门性质确定合适的评价标准。企业内部应充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范围与职责权限,为审计过程中的责任界定打好基础。审计人员除了运用专业的审计方法外,还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或民主测评等辅助审计方式,来客观公正地反映经营管理者的履职及党风廉洁情况。

3.4建立审计成果公开机制,落实问责整改工作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5

1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概述

1.1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作用

干部离任审计是指在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在其任期内提升、调任、免职、辞职、退休时对其在任期内经费收支管理、业务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的权威认定。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种形式,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定期审计、任期审计、重点审计和离任审计四种形式,其中以定期审计、任期审计为基础,以离任审计为重点,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离任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符合当前的官员选拔和任免制度,同时也拓宽了干部监督、考核的渠道。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可以有效地防止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的问题,还可以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思想。可以最大可能地消除经济指标中的泡沫成分,防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不良现象的恶性循环,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

(2)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离任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较长,往往能够发现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另外,离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了廉政建设。

(3)核实了家底,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经营业绩。离任审计立足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缩短适应期,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4)促进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法纪,依法管理经济,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带来的经济损失。

1.2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

(1)任职期间经营目标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经营目标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是领导人任期内各项成果的最终体现。审计时,主要审查企业上级单位及本企业制订的经营目标是否完成,重点检查成本、利润等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用以评价企业领导的工作业绩。

(2)任职期间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经营是企事业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审计时,主要审查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挥霍钱财、偷税漏税等损害国家、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3)单位负责人在任期间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要求。推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它对于推进以法治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审计的主要审查负责人有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

(4)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严格的内控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调查了解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有助于评价离任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现状。审计重点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结算、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各项费用审批制度等执行情况。有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

(5)审计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资产的保值、增值,是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管理要求,因此它作为评价经营管理者的一项指标。以所有者权益价值为依据,运用资产收益率、总成本费用率等指标,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审计,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6)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主要审查离任负责人在职期间所作重大经营决策是否正确。是否有经济效益,是否存在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通过审计评价离任负责人的领导水平、分析预见能力。

(7)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确认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是评价领导人任期经营业绩的前提和基础。审计时,主要审查确认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账务是否相符,债权、债务的发生和偿还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任职期间新增债权、债务是否正常。

(8)负责人离任时工作移交问题。单位负责人离任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利于单位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避免因工作间断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有利于分清前后任的责任。

1.3 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的方法

(1)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现场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它能够直接检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评价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同时可以直接查访有关的人和事,较易发现问题,找出隐患,并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查出的错误和弊端,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但现场审计在时间上是滞后的,在形式上是不连续的,在对象上是单一的、独立的。同时受审计人数和审计成本的制约,监督的范围和频率也有很大局限性。而开展非现场审计能够弥补现场审计在监督范围和频度上的不足,使审计监督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先通过非现场审计所掌握的资料,对审计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事先的了解和分析,将有助于提高现场审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因此,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结合,能够取长补短相得益彰。

(2)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离任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它不能对企业经营过程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不能有效防止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只能做事后评价。任中审计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查找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并提出改进意见,减少损失;增强领导干部审计的工作量,缩短离任审计时间,提高离任审计的时效性。因此,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应结合进行。

(3)审计与鉴证相结合。在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营业绩的同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盈亏、财务管理状况进行鉴证。

(4)帐内审计与账外审计相结合。审计前首先听取离任者述职报告,听取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对离任者在职期间工作介绍。了解离任者在职期间单位取得的经营业绩,存在的问题,确定审计重点。要做到账内账外一起查。并以外调、函调、询问等形式,将查账与调查结合起来。对重大问题和疑点较多的问题,要仔细查证,并取得确凿的证据。同时还应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清离任者应承担的责任。

2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依据不够充分。当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没有专门的国家立法,该项工作的开展在各地还属于各自为政状态。依据的只是地方规章制度。严格来说,并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当前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审计法规依据不充分的状况,执法力度显然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2)审计主体不明确,审计客体不清楚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在各地开展离任经济审计时,对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有不同的规定。

(3)审计方法不科学的现象依然严重。主要表现在把审计范围定得过宽,面面俱到,这样不仅没有突出离任审计的重点,而且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容易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因为领导干部任期一般都在数年以上,审计部门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一次性对几年来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基建项目等各项内容实行全方位审计的难度较大,审计工作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4)审计工作程序紊乱。很难保证审计效果。由于是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客体大多数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审计部门处于被动局面,对审计时间、审计力量的安排不能按正常审计项目进行,很容易在审计程序上出现差错。这样往往造成离任审计时间拖得过长,审计结果滞后,达不到离任审计应有的效果。3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1)加大离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选配好离任审计人员,作到专人、专门组织和临时组织相结合,是作好离任审计工作的基础。要重视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每年除安排重点集中的审计业务培训外,还要尽可能的多组织实地审计,使理论和实际更好更快地结合在一起。离任审计是对一个单位最重要的几个要素——人、财、物等运用过程及结果的综合评价,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有能够发现问题的慧心,还要求审计人员要有对政治高度敏感的责任心,要有坚持原则,不畏权势的恒心,更要有相信组织,相信领导,坚持正义必胜的信心。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6

随着经济的,国内市场日益开放,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及全国各地,使得进一步加强一级法人观念增加了难度。为适应新的形势,国有商业银行按照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内部审计体制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垂直的稽核监督组织体系。但从运行情况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理念、审计范围依然沿袭过去的做法,这很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因此随着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客观上要求更新内部审计理念,进一步拓宽内部审计领域,即由现在的以分支行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进一步转变和拓宽为以分支行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全面业务)审计为主、分支行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辅、专项审计为必要补充的较为完整的审计领域。

一、拓宽内部审计领域的可能性

(一)内部审计体制改革为进一步拓宽内部审计领域提供了前提条件

首先,各商业银行新的组织机构的设置使内部审计变被动为主动。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前各审计部门和专(兼)职审计员,均隶属于本级行管理,对同级的审计基本上都是被动的,其主动性很小甚至基本没有。审计体制改革后,从机构的设置上摆脱了旧体制的束缚,新设置派驻制的审计机构直接隶属上级行(总行),实行下审一级,其主动性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其次,审计人员思想上由原来的消极应付变为现在的积极主动,同时,审计人员在数量上也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辖区内审计任务的需要。

(二)新的审计机构内的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为进一步拓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各商业银行审计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来看,审计体制改革后的审计人员,来源主要是或择优选调或是在系统内公开考核后择优选拔出来的,这些新的审计人员基本上都具备较扎实的业务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整个内部审计队伍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基本上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三)内部审计操作的规范性使内部审计程序进一步完善

审计程序是审计工作从开始准备到最后终结的先后次序。国有商业银行审计体制改革后,内部审计在操作上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从审计的准备阶段——现场实施阶段——审计报告阶段——审计处理阶段——审计资料整理阶段以及每个阶段中的每一个先后环节,新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进行了精心的安排和策划,使内部审计的程序进一步完善,从而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

二、拓宽内部审计领域的必要性

(一)分支行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利与弊

分支行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利方面主要体现在:1、对离任者来说,通过审计,对其在以前一段时间的任职情况基本上能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2、对继任者来说,前任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能让其在较短的时间内对该行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使其心中有数;3、对上级行来说,可以比较客观地了解下属机构负责人的经营和管理情况。

虽然,分支行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从笔者对部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执行情况来看,仍存在一定的弊端:1、的分支行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仍存在先离后审现象,部分离任负责人上级行已对其有新的任用或安排,因此,审计结果对其不大;2、相当部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无论对被审人还是被审行来说,其重视的程度不高,也直接影响审计效果;3、由于受前几年粗放经营大环境的影响,审计出的部分属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得不到被审行和上级行足够的重视;4、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后被审行对存在问题整改的积极性不高,其中部分问题已无法整改;5、内部审计的环境在相当程度上依然有赖于审计派出机构所在的分支行,以及其上级行领导的态度。

综合以上,笔者认为,分支行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在新形势下,以此项审计为主已不能完全适应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需要,应尽快过渡到分支行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

(二)全面实施分支行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

第一,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提高控制的有效性。加强分支行的内控管理,是为了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确保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一级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人民银行于1997年5月制订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国有商业银行都针对性地制定了该《指导原则》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目标和工作重点。通过对分支行行长任职期间的内控管理审计,对其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找出其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各行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从而提高其控制的有效性,以达到降低经营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的目的。

第二,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对分支行行长任职期间经营活动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资产的安全性和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审计,对其取得的工作成绩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好的做法及先进经验应给予积极的推广。同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使在任行长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使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以便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为基层行服务的功能,全面提高商业银行基层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为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第三,有利于促使在任行长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内部审计的效果之一就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而多数被审行对分支行行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大甚至很小,其主要原因是后任行长认为存在的问题属于前任遗留问题,与自己关系不大,因此,其整改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因为问题的整改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而后任者又不愿过多地把时间和精力花在对前征遗留问题的整改上。然而,分支行行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则大不一样,审计出属于自己在任期间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其对问题的整改会更加重视,力度也会明显加大。

第四,有利于上级行、被审计的行长及其员工对其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等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无论是上级行、员工甚至是在任行长自己对其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等的认识并非全面,有时甚至是片面的。只有通过任期内全面业务审计,对其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才能对其在任期内的经营管理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适当开展专项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论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审计的范围较大,客观上较难对每一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因此,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漏洞,甚至在某些环节上会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风险。而专项审计的范围相对较窄,能够对每一个细节审查得都比较深入,从中发现在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存在的具体操作上的不足的地方,以便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当然,专项审计的也较多,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有不少项目(或科目)都可以进行专项审计,上级行管理者可以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审计内容,如固定资产、待处理偿债物、不良贷款、往来类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支出、银行承兑汇票、重要单证、代保管有价单证等的专项审计就非常重要,也很有必要。

三、拓宽内部审计领域的新思路

(一)树立审计工作以人为本的意识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主体——内部审计工作者是开展审计工作最直接、最有价值、最具持续的资源。为适应拓宽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领域的新形势,审计队伍建设要从长远观点出发,立足于未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遵循人力资源开发使用的,合理开发、配置和使用审计人力资源,以人才的高质量来保障内部审计工作高效优质,以人才相对稳定和不断充实来保持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可持续发展。

第一,合理配置审计人才。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新的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推进,审计监督职能的加强,审计队伍所面临的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审计职责与审计风险的矛盾、审计人员的日常审计工作与不断更新知识的矛盾、审计干部异地交流后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要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合理地配置审计人员。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审计人力资源总的现状,科学地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并合理安排审计进度;二是量才使用、合理调配,结合个人专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三要打破常规、优化组合,加大人才的岗位交流力度,并实现人员的动态管理;四是创造公平竞争的氛围,让尖端审计人才脱颖而出并委以重任;五要加强协作、优势互补、实行全行系统内内部审计联动;六要区别对待不同层次审计人才的培训。

第二,加快审计人才开发。人才开发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推动器。无论是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还是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监督职能的履行、内部审计队伍形象的树立,都取决于内部审计人才的开发。因此要把人才开发纳入长远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发现人才,挖掘人才,评价人才的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以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专家为核心、专业结构合理、适应知识的优秀内部审计队伍。

第三,注重内部审计人才培养。人才培养不仅有外在的动力源,同时也有内在的动力源。这就是为什么有人称“人才的培训就是一种福利”,人才培养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原动力。对于审计队伍的建设,可以采取的方式有人才的引进、岗位交流,但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内部潜力的发掘,努力在现有的审计人才“存量”优化上下功夫。在实务上要大力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无可厚非,但同时也要注意专业性人才的培养,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个是信息爆炸的社会,是分工合作的时代。在上要加强内部审计理论的,特别是要加强对非现场审计理论的研究探讨。

(二)提倡以技术主导审计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7

就当前来说,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逐渐涉及社会生活发展的各个方面,是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企业而言,积极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够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与控制,为人事部门管理好相关的工作提供一个科学的依据,还能够有效地提高领导人员的责任意识及自我约束意识,从而有利于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企业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概念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及内涵

在说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之前,要先弄清什么是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指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企业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理解了经济责任,我们就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理解为,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其在任期内应该负责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形进行的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目的是要分辨清楚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在其上任的期限内,在本部门或者本单位所开展的经济活动中应该履行的责任,并且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在对相关干部进行考核的时候提供一个依据和参考。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指出,要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推动履职尽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审计署在《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在于立足权力运行与责任的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上述规定为企业如何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指明了方向。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企业的经营者与干部在任期内的监督管理,能够正确地评价与考核经营者及干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逐渐形成,在为我国企业的经营者及干部提供一个宽广舞台的同时,也向相关的考察工作提出了挑战。针对于我国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考察,企业实行的是经济责任审计。其倡导的考察方式是定性与定量二者相结合,并依据经营者在经营期间提出的目标,通过对企业发展相关的经济指标来分析与评价,做到客观、公正地考核其经济业绩,从而能够加强对法定代表人工作职责的监督,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进而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干部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就当前而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下而进行的,有诸多的企业并没有真正将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落到实处,贯穿到其任职的整个期间。在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有许多是在调动干部已经成为定势后才开始进行审计工作,在事前审计、事中审计这两方面上不够重视,对于干部的评价与任用甚至于委托审计部门帮忙,走个形式而已,并没有贯彻到实际工作。并且,有许多的经济责任审计活动的开展都是在干部已经调离、任用、离任或者是提升等之后,才委托相关的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这就无法为企业的经营者提供一个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依据。

(二)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依据中央下达的要求是需要做到“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但是,在企业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为了保障组织工作间的相互衔接,往往采取先离任后审计或者是先上任后审计的方式,就会引发许多问题。采用先离任后审计,一旦发现干部在经营期间有存在任何的不足之处,到事后才发现,对当事人的责任难以追究。离任者在其任职的期限内发生的问题,往往会遗留到后来的接任者身上,让其负责整改纠正,而接任者由于不熟悉或者是对自身任期内工作绩效的考虑,会对历史遗留的问题采取一种消极的态度,使得企业有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任流转到下一任,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

企业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时候,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是影响审计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从实际工作来看,企业的审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国许多的审计人员是从财务管理专业上转移而来的,对审计知识的结构掌握不够透彻。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企业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要求其不仅需要具备自身的专业素质,还需要具备其他方面的知识。就当前而言,在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法律、IT专业等方面的审计人员还存在一个很大的缺口。所以说,缺乏高素质的审计人员会极大地影响到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强

在企业的组织结构中,大多数的审计部门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只是属于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因为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再加上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审计部门的人员往往要积极地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相互协调开展工作,或者是遇到一些麻烦,需要其他部门的帮助。这时候,开展审计工作,常常会存在偏私的现象,没有发现任何的审计问题还好,一旦发现问题,出于情面也就不好意思继续深究下去,这样就会影响审计的客观性,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

三、企业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

企业要完善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需要提高企业的领导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要深刻清楚地认识到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企业发展经营的目标为核心展开工作的,通过提高企业的内部审计,来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保障体系。对企业的审计人员来说,要加强对其的职能建设,并且企业开展的内部审计的目标应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一致,需要打破传统双向领导的约束,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只能够单一的服从于企业的决策层,只能够有一个单一的工作目标,即是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努力。此外,对于提拔或者是任职的领导干部需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采用任职前审计的方式,要做到先审计后进行任命工作,对于调任或者是转任的领导来说,其任职期间的审计需要在同级的审计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对于轮岗或者是免职的领导人的任期审计来说,有主管部门的,需要在主管部门审计机构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而如果主管部门为同一级别的政府,需要由同级的审计机关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

企业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就需要完善其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一项围绕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评价工作,需要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下开展工作。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还是保障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条件。一方面,企业需要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与审计监督体系,来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保障其审计程序的开展是规范有效的。另一方面,在借助于推进企业的管理政策以及健全配套制度的时候,要按照相关的管理原则开展工作,规范企业开展各项工作的程序,从而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提供一个完善的制度保障。

(三)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审计发现问题,这只是审计工作的开始。企业要建立整改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将审计整改意见及时送达被审计部门及人员,责成被审计责任人制定明确的措施,责任到人限时进行整改,上报整改报告;审计部门则加强审计整改问题的检查,对重大的违法违纪问题,典型问题以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督促整改。对审计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察、组织部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办督查。

审计不要把自己定位于监督的角色。我们很多企业监督部门在年终绩效考评中排名往往靠后,审计工作的价值没有得到认可,这一方面是由于审计本身的工作性质,而另一方面则是审计人员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为才有位,审计的价值要得到认可,审计人员的服务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是一种服务,寓服务于监督,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强化服务职能。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的规范,促进企业的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体制上的,机制上的,有执行层面的。审计人员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依法依规提出有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指导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企业生产经营规范运行。

(四)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人员应当保证独立性,并且提高人员的素质

企业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还需要加强独立性,提高相关审计人员的素质。一方面,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队伍需要由可靠、廉洁、忠于职责的人员组成,企业的管理者需要为其提供一些必要的支持,如活动经费等。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与审计人员还需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候,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的开展审计工作,特别是对一些较为模糊的事项及复杂问题的时候,需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从而提高审计的正确性。此外,还要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不仅是基础的审计知识,还需要扩大其知识的层面,例如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等,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审计已经成为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因此,需要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转变传统的审计思维,突破思维的局限性。面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不足,需要积极地寻找各种有效的解决措施,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与手段,来加强对企业领导的监督,从而真正地发挥出审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周立峰.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1,(6):97-98.

[2]谢晓兰.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考[J].审计与理财,2011,(7):11-12.

[3]曹秀梅,王宗秦.浅谈如何做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J].中国总会计师,2010,(1):162-164.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8

(一)时效性强:后续审计一般安排在审计报告结束后一段时间内进行。其主要原因,一方面被审计单位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自检、整改;另一方面对个别需要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或上级领导帮助解决的问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才能整改到位。但后续审计的时间距离审计报告结束又不易太久,若不及时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容易造成推诿扯皮、整改不彻底的现象出现。

(二)目标明确:后续审计的重点和范围,一般只限于上次审计结论所涉及的内容,目标清晰,针对性较强。

(三)效果突出:后续审计可以通过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管理者切实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而不是敷衍了事。它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工作成果得到确实转化的重要举措。

二、后续审计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后续审计既是对审计人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准确性及整改的可行性进行验证,也是对审计人员沟通、专业判断能力的一次检阅。同时,后续审计结果也是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实行绩效考评的有效依据,有助于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有利于帮助审计人员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质量水平。

(二)有利于维护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实施后续审计,可以促使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在被审计单位得到正确落实和采纳,使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实现,体现内部审计在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后续审计可以保持审计监督的连续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增强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有利于正确处理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内部审计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宗旨,当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遇到设备投入、人员配备不足等实际困难时,内审机构利用其独立性、专业性,协助被审计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通过加强协调沟通,促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从而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

(四)后续审计是审计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后续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后续审计制度、跟踪审计意见、决定和建议的落实以及建立审计项目档案的责任制度等,并确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后续审计是内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关键程序,是审计质量控制系统的重要环节,对于审计机构制度建设和风险预警、确保审计程序的完整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后续审计应注意的事项

(一)有选择性地将后续审计列入年度项目计划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领域不断拓宽,但不是所有的内部审计项目都应该实施后续审计,应根据审计事项的性质及风险大小来确定后续审计的范围。例如:合同管理审计、购销环节审计、离任审计等内部审计项目。由于合同审计与购销环节审计具备跟踪审计的特点,审计人员全过程跟踪,而离任审计具有一次性审计的特点,审计结束时对被审计对象已经做出综合评价,通常这部分审计项目无需进行后续审计。

(二)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后续审计的对象通常是问题多或者问题少但性质严重的被审计单位。审计过程中,需要抓住重要环节、关键时点开展审计。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对于偶发事件或无重大影响的问题,仅做口头询问督查即可,而涉及到内部控制失控、影响生产经营和违法违纪现象等严重问题时,需要书面和现场核查处理结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审计人员的配备

后续审计时,需要对主审进行轮岗更换,利用后续跟踪审计的机会,重新审视当初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恰当,避免受习惯性思维和惯性的影响使后续审计流于形式。这既是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考察,也是审计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四、后续跟踪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一)计划阶段要求被审计单位反馈整改意见

根据审计计划的安排,结合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复杂程度,由审计机构统一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一问题一方案,将存在问题、整改关键环节进行分类,根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配合部门及不能整改原因等内容详细填报,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

(二)实施阶段注重审计技巧的灵活运用

首先,对已经整改问题采用逆查法。例如:对财务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整改方案,直接对调整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即可;其次,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数据追踪和实地检查记录资料等方法,检查措施是否到位;最后,对落实有困难的问题,采用座谈的方式,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解相关情况,并通过充分交流获得其支持和帮助,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受客观因素限制,确定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作详细记录,避免日后审计重复提及,力求审计工作有创新、有突破。

(三)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后续审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使管理层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后的现状,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明确审计责任,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后续审计中的审计发现、风险重估结果、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都可以列示在后续审计报告中。

凡事要“有始有终”,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在审计实践中应切实重视后续审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根据审计对象的具体特点,实施完整、高效的后续审计程序,以体现审计工作的完整性,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9

1.审计计划性不够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从近几年实践看,干部交流较频繁,交流的范围较大,而且多集中在某一时期,有时组织部门一次委托十几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被动接受任务,造成审计项目过于集中、审计时间紧\加上审计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2.审计方法传统单一,审计结论比较笼统。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手段传统单一,主要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一些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对比分析。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主要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而对单位资产负债、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评价不够深入。

3.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作出的结论性评语,倍受关注。但如何评价?具体评价哪些指标?用何种标准来评价?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健全、便于操作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也没有明确的评价方法,加上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4.审计成果运用滞后,问题整改难以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同时,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风险难以控制。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党委、政府关注,干部监督管理部门也关注,被审计对象更加关注。某种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了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干部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而审计任务繁重,特别遇到班子换届时,集中委托,突击审计,短时期完成,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形成的可能性。

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1.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

突出重点是拓展审计深度,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在于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突出把领导干部的“三权一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一是经济决策权。主要审计检查任职期间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和本单位投资项目、资产转让、重要物资采购、负责的专项资金分配等决策,看其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决策执行是否规范民主、决策绩效是否明显,有无盲目决策,搞短期行为、搞“形象工程”,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浪费国家资财的问题。二是经济管理权。主要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全面反映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看有无疏于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缺位、单位财产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三是资金使用权。主要审计单位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特别要关注公务消费。公务消费明显超出“合理”范畴,已成为一种不正之风,也是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检查办公楼建设装修是否超标、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公款接待是否超标、津贴福利发放是否超标等等。四是个人廉政情况。主要审计单位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招投标制度、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情况,看领导干部个人有无违反规定取得收入,是否自律不严直接经手钱财乱开支,有无占有国有资产等情况。

2.强化任中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了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正确处理好干部人事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关系,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对经济活动情况查深查透。同时,任中审计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有利于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及时整改落实。

3.坚持客观原则,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由于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其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从实践中来说,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做到不脱离实际客观地进行评价业绩和责任,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三是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超越审计职责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乱评价,真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4.讲究方式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

要适应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坚持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它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二是要延伸审计。包括向领导干部施加作用的单位和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和“三乱”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5.选准切入点,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10

1、强化审计计划性的需要。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门不能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量,主动性较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形成与其他审计类型联动的模式如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审计项目的资源整合。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年初即可确定审计任务,审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结合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等,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2、提高审计时效性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制度约束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意识;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使领导干部得到提醒和警戒,避免同样问题重复发生或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离任审计,由于委托部门难以事先确定离任者、干部任免集中、离任者大多任期两年以上和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难以实行先审后离,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依据的作用。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审计,不但保证领导干部在任期依法执政,及时纠偏以致小问题不至于酿成大错误,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认真执行先离后审,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约束、监督等作用。

3、提高审计效率的需要。影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的因素较多,主要有:一是审计程序烦琐。通知书既要送达离任领导干部原单位又要送达离任领导干部本人,有关问题既要与离任领导干部原单位交换意见又要与离任领导干部本人交换意见。二是配合度低。有些被审计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只要没违法,任职期间的绩效与本人和单位关系不大,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有些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交换意见的时间安排不重视,推脱、延时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被审计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认为离任审计是“马后炮”,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是审计查证难。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时间跨度大,有的事项发生在多年前,查证工作难度大且花费时间长。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可以简化相关程序,缩短审计时间;同时能够及时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廉洁自律和遵守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并作出审计结论,为今后离任审计打好基础,大大提高离任审计效率,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约束、监督等作用。另一方面,审计结果直接影响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运作、管理及成效,因此,使被审计单位比较关注审计进度及审计结果,主动配合审计工作。

4、落实审计建议的需要。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但对于清理资产、完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因涉及任期内业绩、资金使用、整改工作量大等原因,往往落实时间长或久拖不决。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因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不但一些不规范的会计行为以及部分违规问题能主动及时整改,并且决策事项等由于是现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结果,事情的来龙去脉较清楚,纠正和完善较为方便,一般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也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对建章建制、规范管理等审计建议也能积极主动采纳,达到审计效果。

二、加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可行性

1、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得到明确。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的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该规定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责,确立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法制化。

2、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好得到证实。从实践效果看,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在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重视程度、审计查错纠弊的时效性和审、帮、促作用的发挥以及审计成果转化等方面,均体现出不同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和力度。其作用体现在:一是届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项目安排上采取“一带二”、“一带多”的形式,在资源共享、结果互用上有效地减少了重复劳动、不断优化审计成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各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对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积极对待,能够做到边审计、边落实、边整改。

三、开展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1、审计对象确定缺乏规范。对哪些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任职几年开展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还没有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与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所考虑的因素也有偏差。

2、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届中经济责任审计若宣传不到位,容易让被审计领导干部产生疑虑:是上级领导对自己不信任还是自己有重大经济问题,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3、缺乏统一评价标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是一个难点,更是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因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是事前或事中监督,各项经济行为将要或正在进行,执行结果的优与劣还未见分晓,对事项评价及审计建议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难度。

四、加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和建议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11

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是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高校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干部选任和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本人结合工作实践,就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一些探讨。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高等学校及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除了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外,在管理和使用国家及学校的资金、资产等方面也承担着相应的经济责任。开展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成为高等学校加强内部经济管理、维护学校经济秩序、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深化高等学校改革与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先离任,后审计”模式存在弊端

目前,大部分高校都在采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审计模式。干部往往先接受任免,然后再办理原职务的各项交接及审计工作,造成审计和干部考核相互脱节的现象,使得审计人员在搜集证据、核实材料、落实审计结论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一方面,因为被审计对象已到新的岗位上任或退休,新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对象已不可能代表原单位接受审计处理,而新任领导又认为这是前任的责任,对审计结论可能置之不理。“先离任,后审计”的模式不仅难以实现审计的目的,也起不到监督、考核干部的作用。

(二)审计结果利用程度不高

(1)审计公告制度尚不完善。《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第四条第4款“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包含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行《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其是一种任意性的行为,不具备强制约束力。虽然在我国个别高校正在尝试经济责任公告制度,但也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2)审计结果尚未真正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中强调“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高校将其纳入到干部的人事档案之中。

(3)被审计单位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求整改的内容不够重视。由于“先离任,后审计”的弊端,被审计人员难以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新上任的领导多是新官不管旧事,造成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的重视程度不高,整改的积极性不足。“审归审,改归改”的现象仍然很普遍。

当然,我们也可以简单地把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分为共性内容和个性内容,但不管是这些共性内容还是个性内容,都体现了对领导干部“四权”的关注,即“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监督权”。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一)将审计成果运用于高校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表彰、调整任用中

高校党委要结合的审计情况,一方面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及所在处室评选文明单位等方面运用审计成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比较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审计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处室不能参加先进单位评选;另一方面在干部考察时,将审计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采取组织手段处理的,结合干部考察等情况,提出谈话、诫勉、调整、免职、降职等建议。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一般不能提拔任用,或不能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由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应给予调离或免职处理;对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差、问题较为严重的,应当及时进行职务调整。当然,对于那些敬业精神强、政治素质过硬、经济管理经验丰富、综合业务素质强的干部应予以重用。

(二)将审计成果运用于高校党委的重大决策中

在保证审计成果“可用、好用”同时,要提升审计成果运用层次,要让校党委在重要决策中参考审计成果。这就给我们具体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微观见宏观,透过苗头看趋势,深层次去归纳问题。要善于从根源上进行梳理,透过体制机制缺失,研究预防解决的措施,从宏观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校党委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使审计成果“有用”。例如,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有关处室或二级学院存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就要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

(三)将审计成果运用于高校对干部的警示教育中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防范、预警功能,通过把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不同层次的通报,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在审计结束后,要原汁原味向被审计对象所在处室通报审计情况,警示教育大遵守财经法律;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问题,不隐瞒、不回避,要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在校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通报;对查处的重大违规问题,要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起到“审计一人、教育一批、规范一方、警示一片”的效果。

(四)将审计成果运用于高校堵塞漏洞和管理规范中

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预防决策失误,堵塞制度漏洞,促进管理规范,通过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办,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办法,力求“查出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方漏洞”,实现审计成果的最大化。

(作者单位为赣南医学院)

参考文献

[1] 赖守勤.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的思考[J].财富时代,2014 (09).

[2] 宋本膦;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与思考[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离职审计问题整改篇12

一、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定位

在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很长一段时期,企业内部审计地位是十分尴尬的,内部审计部门没有被赋于应有的地位和职责,游离于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活动之外,如同医生诊断,不能切中要害一样,不能准确把握企业经营命脉,提出切实可行的问题和建议。同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被审计对象的终端都连着一名高层领导,审计过程中的困难和阻碍是可以想象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新公司法、 证券法的实施,企业集团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需要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其工作应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内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遇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向董事长报告。如此,保证了内审部门和人员独立于经营管理层,能够独立、 客观、 公正地履行审计职责;也使经营管理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 提出的改进意见不能怠慢。Www.133229.Com

二、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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