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任职要求合集12篇

时间:2023-09-03 15:19:44

会计的任职要求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1

随着我国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专门化的发展,独立学院开设会计学专业旨在通过系统的学历教育为社会培养各类财会人员。审计课程作为会计专业学生的专业核心课程,其课程教学应关注审计职业需求。下面通过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胜任能力的解析,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分析高校学生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以此来构建课程教学体系。

一、职业能力的基本理论观点

职业能力是完成特定职业任务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和经验,也称胜任能力。《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定义胜任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能够在实务工作环境中按照设定的标准完成工作任务,胜任能力是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为基础的。

(一)职业能力的要素

《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中认为:职业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价值、道德与态度三个基本要素。《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指出:胜任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和道德等专业素质和实务经历。这些都从个体投入的角度对职业能力作了要求

(二)职业能力的层次

1.职业特定技能:应包括从事特定职业、岗位必须或应当具备的技能。如医生会开处方,会计师会做账、审计师会查账,特定职业有特定的技能。

2.行业通用技能:在属性相同或相近的职业群中体现出共性的技能和知识要求。如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专业对应职业群有:会计、统计、内部审计、注册会计、评估等。审计职业群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机关的政府审计、企业的内部审计。作为属性相同的审计职业群,要求审计人员保持职业谨慎、具备职业怀疑思维方式、具备职业判断能力。

3.基本技能:从事任何职业都需要的最基本的技能,如沟通能力、软件操作能力等。

从个体纵向发展看,可以从事任何岗位工作,如科员、科长、助理、所长等,不同岗位对应职业能力层次要求会有差异,能力要素结构也有差异。下面通过实证调查进行分析。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胜任能力要求的调查分析

2011年10月8日至2012年6月12日,收集了来自山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公开的招聘信息,对山西45所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招聘信息中不同岗位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调查。有关调查结果与分析如下:

1.岗位调查情况。2011年19家 ,2012年26家,共45家。调查结果显示,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经理和审计助理岗位需求都处于高峰期,需求量相当大。这段时间学校可以为学生安排校外实习工作。

2.学历要求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审计助理岗位要求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招聘单位的95%。

3.专业背景要求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审计助理人员专业相关度要求较高,有明确要求的占66.14%。

4.职业资格。调查结果显示,在职业资格方面,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的达93%。助理人员需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所要求的科目中有3门成绩合格,或具备会计师职称者优先。

5.工作经验。调查结果显示,对项目经理的要求较高,量化工作年限的达67%以上,有的明确要求有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经历。对审计助理要求2年以上经历的较多。

6.其他要求。其他方面的要求主要在职业道德层面和基本工作技能层面的要求。包括: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能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等office应用软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有上进心;善于沟通,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能适应出差工作等。

可以看出,不同岗位所要求的知识结构与能力层次侧重点不同。对知识的要求,基层从业人员(助理审计)集中在审计与鉴证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成本会计、信息系统技术等。中层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集中在审计与鉴证、资产评估、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高层从业人员(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对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等方面要求较高。对能力的要求,助理人员侧重操作层面实务技能,中层以上侧重风险管理层面。因此,独立学院应重视职业相关度较高的基础课、核心课。

三、课程设计与职业能力的培养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7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培养职业后备人才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各高等院校开设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其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以《指南》为指导。《指南》明确了胜任能力是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为基础,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素应包括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实务经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是以专业素质为基础,而专业知识主要是通过学历教育方式获取,职业技能可以通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实务经历等多种途径获取。构成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的主体有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组织与企业知识,信息技术以及其他知识。专业知识涵盖的主要内容为课程设置提供理论指导。

(二)课程设计思路

1.课程目标设计应与职业岗位需求相一致。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岗位的调查可以看出,会计师事务所注重财会人员的执业能力,其职业晋升具有“阶梯式”特点,由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到高级项目经理、合伙人。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一般先从审计助理岗位做起,工作2~3年后,可带领小组负责具体项目,就有机会晋升。因此,高校开设审计课程,其教学目的首先应重视培养助理审计人员基本知识和技能。不同层次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不同,重点院校应重视高层次职业技能的培养,独立院校侧重最基本的职业技能的培养。从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可以看出,本科阶段开设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培养目标应是以培养学生专业知识为主,并侧重职业技能的培养。开设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的独立院校课程培养目标定位应以强化核心知识和基本工作能力为主。

2.课程体系设计应按照审计工作流程设计。

(1)课程内容设计。为使课程满足专业发展的需求,在课程内容的安排上,坚持在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培养技能,理论教学围绕与职业技能、执业能力紧密联系的知识点展开。独立学院根据其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特点,不必刻意追求课程理论体系完整性,按照本专业相应岗位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对教学内容进行取舍,更利于学生职业发展。在审计课程内容安排上,理论教学要求学生理解并掌握基本审计概念、基本审计知识,包括审计目标、审计流程、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程序等,学习后明白审计是什么,怎么做审计。实践教学要求掌握审计程序怎么实施,审计工作底稿如何编写,审计意见如何确定和撰写等,主要是解决审计怎么做的问题。在整个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职业判断能力,如对各业务循环的具体审计事项进行判断,职业中面临的道德困惑应对思路等。

(2)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有效组织教学。为使教学能达到预期效果,必须有效地组织教学。审计课程按照审计工作流程,考虑各环节典型工作任务,分项目实施。如果说会计工作是按会计期间循环,那么审计工作是按其所承接的业务循环。从审计流程看,起点是承接业务、接下来风险评估、计划审计工作、实施审计工作,到完成审计。教学中不同环节可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课内尝试案例式、讨论式教学,以提高学生对现实、真实业务事项的敏感度,促进其专业分析判断能力的形成与提高,激发对审计职业的热情。校内利用实验室手工模拟,利用电算化审计软件,掌握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基本技能,贯通相关会计、税法、财务知识的综合运用。

以下按审计流程分别说明职业能力中所涉及的知识性要点、技能性表现,并提出一些教学建议:

其一,业务承接环节:知悉业务约定书,判断是否承接业务,实物演示、案例教学。

其二,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考虑的因素,判断重大错报可能性,讨论式、案例教学。

其三,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计划内容、要素,如何编写审计计划,模拟情景。

其四,实施工作:审计程序、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格式、要求,如何有效实施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底稿如何编写,用实训手段,教会学生怎么做。

其五, 完成审计:复核、整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决策,案例教学。

从职业能力层次看,业务承接、风险评估阶段对职业判断能力要求较高;知识层面要求综合应用学科知识;能力层面体现社会能力、方法能力方面较多;计划工作、实施工作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专业能力要求突出;完成阶段体现综合素质,是知识与能力的综合反映。

3.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与职业岗位要求相统一,注重过程评价。考核方式灵活,如实验报告分析、操作流程演示、计算机控制等。考核结果要能反映实践教学效果。考核项目与内容设置兼顾审计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操作,评价标准要考虑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成绩评定要分多档次,以激励学生动手操作。

综上所述,独立学院教学体系在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基础上,专业建设应考虑毕业生就业职业定位、行业定位、用人单位定位、区域定位。课程建设应考虑从事职业要求具备的基本工作能力、核心知识、职业未来发展道路等因素。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应以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的知识架构为指导,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合格人才。

(作者王卿丽为硕士、高级会计师、教师;陆迎霞为硕士、教研主任、高级会计师、)

参考文献

[1] AICPA.Core competence framework for entry into accounting profession[EB/OL].(1999).http://.

[2] IFAC.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standards for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EB/OL].(2003).http:///.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2

能力和能力框架是心理学的范畴,是作为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必要条件的心理特征总和。IFAC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将能力定义为:能力是为了证明胜任职务所需具备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价值观。将胜任能力定义为: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按规定的标准承担某一工作角色的能力。本文采用I-FAC对能力及胜任能力的定义。

知识为能力的发展提供基础。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能力框架)相辅相成,合理的知识结构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能力结构。一般认为,会计职业能力是指在一个真实的会计环境中,能够使职业会计人员达到职责所要求的标准,并按标准承担工作角色所应具备的能力。而职业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是指由会计职业的专门组织设计的,用于评价专业会计人员为履行其职责所需具备的各种能力及其相应水准而构建的一种系统。能力框架着眼于职业会计人员是否具备按既定标准履行职能的胜任能力,强调职业的需求导向,并将其贯彻于职业会计人员培养及评价的全过程,

能力框架来自于对真实工作的考察,是会计人员的职业手册,对每一项职能均有详细的说明。职业会计人员可以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和发展目标,参照能力框架所确定的知识、技能等能力要求,评估自身职业能力的优势与缺陷,并制订相应的培训与提高计划,平衡发展其知识与技能,从而达到提高职业能力、胜任工作要求的目的。

严谨的准入标准是职业会计人员履行其职责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保障,能力框架可以为制定会计人员准入标准提供指南。能力框架的内容与要求,能更有效地判定从业者是否具备应有的素质,使职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持续地与其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任务保持适应与一致。

能力框架可以为学校会计教育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指引,使其关注市场需求,以能力为导向调整教育培训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课程设置上,可以根据能力框架,以现实工作需求的知识和技能为基础,形成相关度更高的知识大纲和课程结构。

二、职业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研究方法

我国对会计人员的职能定位及能力评价尚无统一标准。目前,国外评价职业会计人员能力的方法有三种。IFAC在2001年5月的《职业会计师的预备及工作(以能力为基础的方法)》征求意见稿中,曾对这些方法做了专门阐述:一是从工作角色的角度分析职业,然后按任务或子任务细分;二是分析职业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职业态度;三是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考虑其表现结果,分析应投入的知识、技能和态度。IFAC财务和管理会计委员会将第一种方法称为功能分析法或业绩结果法,它是以工作表现描述能力时所使用的方法,其研究的起点是观察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履行的职责和完成的任务。功能分析法注重的是工作胜任能力,这种胜任能力是由会计人员的工作结果来体现的,目前这种方法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加拿大等国所应用。第二种方法是基于完成特定职责和任务所应有的能力的投入,IFAC称之为能力法。能力法强调完成工作职能所需要的素质能力,如知识、技能和职业价值观,这些素质以学习成果的形式来表达。胜任能力是能力投入的结果,能力的培养对于工作的胜任起着决定作用。能力法主要被美国采用。第三种方法是IFAC所倡导的方法,即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IFAC的《国际教育白皮书》(IEP2)《成为胜任的会计师》中建议将功能分析法和能力法相结合,既考虑会计人员的能力投入,又注重其工作业绩。它指出,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应该将会计教育与培训的课程设置与工作要求更紧密地联系起来,通过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的角色定位、能力发挥评价其履行职责的胜任能力,同时,通过分析工作中的角色职业团体可以向后推导这些角色所基于的知识和能力。进而为教育培训体系了解特定会计岗位人员的素质需要提供帮助,使知识和能力可持续地保持相关。在国外,大多数监管机构或会计职业团体在评价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构建职业能力框架时。都意识到采用单一方法的局限性,并趋于采用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

三、职业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构建

早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就开始了会计人员职业能力的研究,并于1967年了《职业知识框架》。此后,AICPA又了《会计职业的院校教育准备》,并两次更新,对美国会计职业界和会计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2003年,IFAC了集大成的《成为胜任的职业会计师》(基于1998年与2001年征求意见稿),该报告系统介绍了各国能力框架研究的成果,分析了能力框架研究的方法。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在《特许会计师能力图》中认为,特许会计师通用的胜任能力包括道德行为和职业观(如保护公众利益、正直与公正、独立、保密等)、个性特征(如自我管理、创新、适应能力等)以及职业技能(如生成和检验计划与信息,交流、问题解决等)三部分。IFAC认为,能力来源于知识、技能和职业价值观,知识包括一般知识、组织行为与经营知识、会计和会计相关知识以及信息技术;技能包括智力、人际关系能力及交流技能;职业价值观是职业会计人员应具备的正直、客观、独立、遵守职业道德、关注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以及终身学习的品质等。

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会计职业队伍的现状和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对职业会计人员能力的要求,我们在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时。应基于下列因素和事实的考虑:职业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能时需要具备与其所在领域相关的多种知识。但仅有知识是不够的,胜任的职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将这些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同时。职业会计人员还应达到较高的职业品质标准。保持其特有的专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因此,可以认为。职业会计人员能力框架应该是职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和态度构成的一个系统。

(一)职业知识

包括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税务、信息技术、管理以及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等。职业知识为会计人员提供与其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技术、模型以及概念。这些知识主要包括:

1,一般知识及基础知识。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所制定的《职业会计师资格要求国际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职业会计人员一般知识及基础知识应包括:对思想和事件的历史发展、现代世界的不同文化和国际视野的理解;对人类行为的基本知识;对思想和经济、政治、社会差别的感知;具备取得和评价数据资料的经验;

具备进行调查、抽象思维和批判思维的能力;对文学、艺术和科学的欣赏:了解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以及调查和判断程度;进行价值判断的经验:进行演讲和辩论的书面和口头交流能力以及正式或非正式地表达意见的技巧等。

2,会计、审计及相关知识。包括财务会计和对外报告、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管理会计、税务、金融与财务管理等。如评估公司当前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可持续性:对公司未来业绩做出现实预测:基于未来公司战略的财务分析;公司在现有市场条件下的资金筹集和运用。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预测分析和规避以及税务筹划等。

3,组织及商务知识。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职业会计人员必须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和管理实践,对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经济学、商务计量及统计方法、风险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等知识都应有所涉及和了解。具备这些知识,才能在多变的市场和理财环境中,进行变革和创新。

4,信息技术知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会改变职业会计人员的职责内容和从业方法,会计人员必须学会如何使用和评价信息系统,而且应在设计及管理这些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职业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信息技术知识主要包括商务系统中信息技术的概念、建立在计算机基础上的内部控制、信息技术的实施、使用、评价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商务系统、常用办公软件与网络知识等。

5,法律知识。职业会计人员履行职能,自始至终都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制约。市场经济和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要求职业会计人员必须熟悉法律,关注法律及其环境的变化。披露真实会计信息,并依法维护公司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是在职业环境中用来合理、有效地利用职业知识、职业价值观和态度的各种能力。职业技能主要包括:

1,对变革和发展的应对能力。包括持续学习能力、对变革的适应和调整能力、自我发展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

2,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职业会计人必须善于与人交往,能有效地与别人进行交流和沟通。要善于倾听。从中受益,取长补短。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同时要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包括口才和写作能力。对外具有谈判、联络的能力,对内具有协调、沟通的能力,

3,决策能力。包括战略洞察力、分析能力、智力能力、挑战性(批判性)思维以及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

4,战略管理能力。职业会计人员要有商业眼光。应具有对经济的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分析判断能力,应善于利用财务机会,规避财务风险,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5,持续学习的能力。职业会计人员不仅应具有多方面的知识。更要有持续学习和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这是会计人员保持并发展其职业胜任能力的前提。不断地学习和积累新知识。是创新和事业成功的关键。

(三)职业价值观和态度

1,职业价值观和态度贯穿于会计人员履行的每一项职贵、处理的每一具体事件以及其如何致力于市场的诚信建设之中,职业价值观和态度影响着职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和职能的发挥,因为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同良好的技术行为一样重要。维护公众利益和高度的社会责任;职业会计人员应关注公众利益。应具有对社会责任的敏感性。它要求职业会计人员认识到在商业环境中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和艰难,保证其履行的职能始终维护公众和社会利益。

2,正直诚信和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正直诚信,是职业会计人员应具有的最基本的品质。是职业会计人员赢得公众信赖的保证。职业会计人员在职责履行中应持有必要的审慎态度,保持健康的职业怀疑精神,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消除或证实这种怀疑,而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标准要求,是保证健康的职业谨慎的前提。

3,追求卓越和承诺终身学习的态度。职业会计人员应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敢于迎接挑战,保持永不落伍,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负责;关注社会经济发展和会计职业环境变化,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锐意进取。勇于创新。

4,客观公正和保持良好的职业风范。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道德规范,是职业会计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基本要求。会计人员保持客观公正才能使会计行为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法律、法规,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和披露的公开、公正。

四、结束语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3

一、能力框架研究的意义

职业会计师承担着公众责任,职业会计师的资格标准是会计师团体与公众的一种社会契约,该契约在委托职业会计师履行特殊职能的同时,约定了他们必须具备某种最低资质。公众希望职业会计师能胜任其职能,职业会计师如果职能履行不当,公众将付诸诉讼甚至寻求其他外部力量支持,这将严重威胁到会计的职业地位,因此研究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既有现实紧迫性也有战略意义。

成为职业会计师要经过院校学习、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等阶段,但一直以来我们更着重资格审核,这导致既使他们通过考试或资格审核,也无法确定他们能否独立、高效地履行一项职责。而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Competence-based approach)则着眼于职业会计师是否具备按既定标准履行职能的胜任能力,强调以职业需要为导向设计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并贯彻于职业会计师培养及评价的全过程。

1.在院校教育阶段,能力框架使高校教育与实际工作需求联系更密切

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的,高校所传授的知识只有与工作环境相联系才有助于未来职业发展。目前高校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际,考核方式教条,学生穷于应付条条框框。能力框架可以为高校教育提供指引,使其关注市场需求,以能力为导向调整培养方式: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更多案例,或模拟工作实验;在考核上,更多地以实务为背景;在课程设置上,以适应实际工作需求的知识和技能为基础。

2.在工作阶段,能力框架可成为职业手册

能力框架来自于对真实工作的考察,区分不同层次、不同专长,对每一项职能均有详细说明。对照能力框架,从业者可以找到差距及需强化的领域,平衡发展知识与技能,个人能力可以得到最快速的提高。对于担任高级职务的会计师而言,可借助于框架对所管辖领域进行职能界定,能力框架是他们最好的手册。

3.在准入阶段,胜任能力为制定准入标准提供了指南

严谨的准入标准是职业会计师承担社会责任的保障。制定标准的权利属于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为避免标准形同虚设,他们必须审慎制定标准。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能更有效地判定从业者是否具有潜在的职业素质。例如,资格考试以能力为基础更能体现工作的需求,从而更能为公众所信赖。

4.在继续教育阶段,能力框架为课程设置打下基础

课程设置对后续教育甚为关键,课程设计者可以根据能力框架,推定工作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和其他技能,形成更为相关的知识大纲。通过跟踪环境的变化,课程设置还可兼容当前和未来会计师的需求。

此外,能力框架为职业界与外界沟通、协作提供了便利,外界可据以了解职业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和能力要求;不同国别的职业团体之间,可以比较能力的差异而互相促进;会计职业的法规建立在诸如胜任能力等客观和透明的标准基础上,有助于推进国际会计服务的自由化进程[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1999].由于能力框架的上述重要意义,各国的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对其甚为关注。

二、国外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综述

1.研究现状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就开始了会计人员能力的研究,并于1967年发布了《职业知识框架》。1968年,AICPA的Beamer委员会发布了《会计职业的院校教育准备》,此后两次更新,对美国的会计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1986年,针对会计教育无法满足社会要求的现状,美国会计学会(AAA)发表了《未来的会计教育:为日益扩展的职业做准备》,倡导大学教育应强调技能的培养。为响应AAA的报告,当时的“八大”于1989年联名发布了《教育的视野:会计职业成功之能力》,提出了注册会计师所需具备的能力和知识框架,同时资助AAA成立了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AECC)。AECC对800名会计师进行了调查,于1990年发布了《会计教育的目标:第1号立场申明》,指出会计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未来成为专业人员应有的素质,并认为成功的会计人员应具备表达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决策能力、基础知识(会计、审计和税务)、经营知识、职业道德及领导能力。AICPA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启动愿景项目(Vision Project),该项目从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政治、经济、社会、技术、人力资源和规范等因素人手,归纳出注册会计师的核心价值、核心服务及核心能力。在此项目基础上,AICPA于1998年发布了《新财务职业的能力模式》。1999年,AICPA发布了在线的胜任能力框架一《进入会计职业的核心胜任能力框架》,该框架包括了会计行业普遍适用的能力,并为会计教育由知识型向技能型转型提供了理论支持。在财务经理协会(FEI)的支持下,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于1999年采用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的方法,分析了管理会计领域过去发生、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其成果反映在《哪些更重要,哪些不重要:1999管理会计实务分析》。在内部审计方面,美国内部审计协会(IIA)于1999年推出了《内部审计能力框架》,该书从全球内审职业、内审知识、职业未来、最佳实务、胜任能力及胜任能力评价等角度,分析了能力发展的要求。

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3年,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注册会计师协会(ASCPA)与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联合发起了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的研究,其最终成果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职业会计师基于胜任能力的标准》(又称Birkett报告)。该报告的重要性为各职业团体所认可。此后,ICAA与ASCPA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能力进入了深入研究,并于1999年发布了《注册公司审计师能力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以)于1986年就开始运用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研究注册会计师的能力框架,并于2000年发布了《加拿大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CGA的“能力表”列示了各领域职业会计师所需的147项能力。1996年,加拿大成立了跨协会的愿景研究工作组,基于工作组的研究,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于2001年发布了《特许会计师能力图》,此后又于2003年发布了《候选特许会计师能力图》。

英国的政府文件(如国家职业标准)早有要求建立与工作业绩相联系的胜任能力框架。1998年,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发布了《职能图:胜任能力框架与会员胜任能力》。

南非政府颁布了《南非资格法案》,并制定了“国家资格框架”。框架要求所有资格标准必须以业绩结果为基础,所有以胜任能力为基础的标准必须由相关部门拟定。会计职业团体已组成“标准建立组”,研究会计师的能力框架。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在1996年发布了第9号国际教育指南(IEG9,修订版):《预备教育、专业胜任能力评价及职业会计师的实践要求》,提出会计教育应使会计人员具备持续学习的技能并能适应环境变化;2003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发布了集大成的《成为胜任的职业会计师》(基于1998年与2001年征求意见稿)。该报告系统介绍了各国能力框架研究的成果,分析了能力框架研究的方法,并倡导各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采用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针对管理会计师的能力需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财务和管理会计委员会(FMAC)于2002年发布了第12号研究报告:《管理会计实务及管理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档案》。

“认识到提高会计信息披露和审计的质量要求取决于合格职业会计师的存在,以及对各国职业会计师资格要求进行协调的重要性”,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组于1999年发布了《职业会计师资格要求国际指南》,以IFAC发布的IEG9为基本框架,向各国推荐关于职业知识教育的大纲。

2.研究方法

Hager,Gonczi和Oliver(1990)将职业胜任能力的研究方法分为三种:一是从工作角色的角度分析职业,然后按任务或子任务细分;二是分析职业人员个体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或职业态度;三是在真实工作环境中,考虑表现结果,分析需投入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财务和管理会计委员会将第一种方法称为功能分析法或业绩结果法。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均采用了这种方法。该委员会发布的第12号研究报告是功能分析法的典范,该报告对能力的研究始于对管理会计职能的剖析,将管理会计职能置于管理流程中考察,根据其在管理流程中的角色定位,将其分解为方向设定、变革和设计、业绩计量和控制、职能管理、环境管理等5个胜任单元,进而将五个胜任单元继续分解为13个胜任元素,再将13个胜任元素细化为69个流程,结合每个经营流程,针对13个胜任元素建立业绩标准,用以衡量胜任元素的执行结果。功能法的主要缺陷在于其冗长的能力列表给实施带来困难。同时,功能法对许多功能的细分比较主观,因为往往一项工作是多种功能组合的结果。

第二种方法基于能力投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称之为能力法。胜任能力是能力投入的结果,能力的培养对于工作的胜任起了决定作用。这种方法主要被美国采用,IEG9也沿用了该方法。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管理会计实务分析》采用了能力法,它将胜任能力定义为知识、技能和能力组合(KSA),并分12类列示了162种能力组合。能力法的缺陷是脱离实务,研究出的个人能力无法有效地与业绩评估相联系。同时,这种方法可能会漏掉重要的能力要素。

第三种方法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所倡导的方法。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认为上述两种方法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它建议,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应该将会计课程设置与工作要求更紧密地联系起来。通过分析工作中的角色,职业团体可以向后推导这些角色所基于的知识和能力(IFAC,2003)。大多数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意识到采用单一方法的局限性,并逐步采用功能分析法和能力法相融合的方法。

3.研究结果

对于能力框架的研究者而言,职能定位与能力构成至关重要。本文选择有代表性的文献加以比较。

(1)职能定位

ACCA的职能图定义了4大关键领域、13项关键角色及41个职能组。4大领域及各领域的角色分别为:会计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与筹划、资源管理。

AICPA在《新财务职业的能力模式》中区分了内部审计、法定财务报告与会计原则、财务分析、控制环境、预算预测与业务筹划、成本管理、税务、现金管理、人力资源以及信息技术等10项职能。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职业会计师基于胜任能力的标准》中划分了7项职能,包括审计、对外报告、管理会计、税务、理财、管理以及清算与重组。

IMA在《1999管理会计实务分析》中将会计职能划分为9个模块:一般会计、管理和成本会计、业务规划、业务分析和决策、控制、理财和现金管理、税收、组织变革和发展以及行政管理。

(2)能力构成

英国资格和课程委员会(QCA)定义了对所有职业通用的7项核心能力:算术、交流、IT技术、问题解决能力、个人技能、协同工作能力、提高学习和提高业绩的能力。

AICPA愿景项目认为,注册会计师应具备5种核心能力,包括交流与领导能力、战略与批判性思维能力、对消费者与客户和市场的关注、综合信息的演绎能力、技术能力。AICPA在《进入会计职业的核心胜任能力框架》中列示了3种能力,包括职能性胜任能力(决策模型、风险分析、计量、报告、研究及运用科技强化职能的能力)、个人胜任能力(职业风度、问题解决与决策制定、协作、领导、交流、项目管理及运用科技强化个人能力的能力)和广泛的经营视野(战略及批判性思维、行业或分部的视野、全球或国际视野、资源管理、法律及规章视野、市场和客户关注度以及运用科技强化经营视野的能力)。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职业会计师基于胜任能力的标准》中列示了人际技能、组织技能、分析与构造技能以及理解技能。

CGA的能力表列示了4个方面的能力:技术知识(财务会计与报告、管理会计、理财与财务规划、一般商业知识、IT知识、税务)、一般管理(计划、分配与管理资源、计量与监督、交流)、领导能力(组织与战略领导、团队领导与建设、员工训练)和职业观(关注客户、伦理与诚信、整合方法、问题解决、职业发展、职业自评)。

CICA在《特许会计师能力图》及《候选特许会计师能力图》中,认为特许会计师通用的胜任能力包括道德行为和职业观(如保护公众利益、正直与公正、独立、保密等)、个性特征(如自我管理、创新、适应能力等)及职业技能(生成计划和信息、检验计划和信息、交流、问题解决等)三部分。然后,CICA划分了特许会计师的6个胜任领域:组织有效性与控制和风险管理、财务、税收、业绩计量、鉴证、信息及IT等。

IFAC在第12号研究报告中将技能分为两类,即感知技能(技术技能、分析与设计技能及理解技能)和行为技能(个人技能、人际技能及组织技能)。在IEG9中,IFAC(1996)认为能力来源于知识、技能和职业价值观。知识包括一般知识、组织行为与经营知识、会计和会计相关知识以及信息技术;技能包括智力、人际关系能力及交流技能;职业价值观指职业会计师所需具备的正直、客观、独立、遵守职业道德、关注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终身学习等品质。

在总结各职业团体研究经验的基础上,IFAC(2003)建议,与职业会计师相关的核心实务领域至少应包括财务会计与报告、审计与鉴证(内部和外部)、管理和成本会计、税务、财务管理、一般管理、IT技术、公司治理与伦理,职业团体也可视具体情况向现金管理、清算与公司重整、财务分析、组织与物流、公司理财、经管责任与控制、股东报告、战略规划与决策支持等方向拓展。与核心实务相关的核心知识是胜任能力的基础,要达到既定业绩目标,职业会计师至少还需具备一些素质,如正直公正、行为技能、广阔的经营视野、职业技能、技术水平及智力等。职业团体可扩展能力需求,如分析技能、问题解决技能、人际和交流技能等。除了核心知识之外,职业会计师至少应具备法律、经济、数量方法、营销和行为科学等相关知识。

三、我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现状及改进

1.我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现状

许多学者研究了我国的高等会计教育问题。王光远等(1999)、李心合(1998)分析了我国高等会计教育的目标。石本仁(2000)分析了会计教育的现状以及知识经济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刘兴云等(1996)比较了我国和西方国家高等院校会计教育的差异。周齐武等(1997)分析了我国高等会计教育存在的弊病。袁广达(2003)对入世后我国会计教育的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综合这些学者的研究结果可以发现,我国的高等会计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封闭的脱离实际的模式,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会计的高等教育已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培训方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并逐步建立了分层次的培训体系,但到目前为止,后续教育仍然缺乏能力框架的支持。对于在工商、事业及政府部门从业的会计师,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并未要求强制后续教育,后续教育也未成体系。国家会计学院的成立为会计职业培训做出了贡献,但到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培训战略和课程设置。多数民间培训机构则处于低水平的模仿阶段。

在资格准入方面,我国的会计资格考试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统一考试的科目和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作的需要,但总体而言还是以知识(知识体系偏重会计)为导向,未必能考核真实的胜任能力。

加入WTO使我国的职业会计师行业壁垒消除,提高我国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已刻不容缓。而我国会计的高等教育、职业会计师的考核和后续教育均缺乏职业能力框架的支持。因此,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2.我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的改进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我国会计人员能力框架分为注册会计师能力框架和学位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两大分支。其中学位会计人员能力框架还可分为会计岗位资格(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会计部门负责人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的能力框架。

在研究方法上,我国可采用功能分析法和能力法相结合的方法。采用这一方法形成的能力框架一般有机地结合了4个方面的职能:需要执行的任务(职能)、所执行任务的环境、特定的业绩标准、完成一定业绩标准所需的能力或个性特征。对职能的研究可以采用访谈、问卷调查、实验室(如模拟工作环境)、直接观察(如公司调研)等方式。这些实地研究可以与规范演绎相结合,业绩标准的建立可以寻求专家支持,能力的界定则可结合实地调研、文献检索与专家咨询来进行。

3.实施建议

能力框架的有效性取决于实施效果。根据国际上的经验,如果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能制定自己的资格标准,那么这些能力框架的研究更容易得到运用。我国的职业能力框架研究有负责资格评价的权威部门参与,这对能力框架的实施将起到促进作用。但框架的实施将带来会计教育和考核体系的变革,不免会遇到阻力,政府和职业团体必须有相当的决心促进框架的实施。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6)提出,会计教育和实践的目的是培养胜任的职业会计师。没有完整的能力框架,就不会有适当的会计教育、准入标准和后续培训体系,也就不利于职业会计师的培育。中国作为一个不断壮大的经济实体,职业会计师在经济中的作用日渐重要。因此,在我国研究和实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意义重大。

主要

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职业会计师资格要求国际指南,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译,中国财经出版社,P3~11

袁广达。2003.人世后中国高等会计教育的改革。会计研究,3

王光远、陈汉文、林志毅。1999.会计教育目标之我见。会计研究,9

石本仁。2000.21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中国会计教育的转向。会计研究,9

李心合。1998.论会计教育目标。会计研究,3

周齐武、钟西飞、吴安妮。1997.中国会计教育与研究之我见。会计研究,11

刘兴云、汪平、孟凡利。1996.中西会计比较研究。会计研究,6

AICPA.1999.Core Competence Framework for Entry into Accounting Profession. New York. www. aicpa. org.

Australian society of CPAs and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Australia. 1999. Competency Standards for Registered Company Auditors (draft)。 www. cpaaustralia. com. au.

CICA.2001.The CA Competency Map.Toronto.www.cica.ca

ACCA.1998.Functional Map: Competency Frameworks&Membership Competence.London.www.accaglobal.com.

IMA. 1999.Counting More, Counting Less: Transformations in the Management Accounting Profession, the 1999 Practice Analysis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www. imanet. org.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 2000. Competency Framework for Internal Auditing. Attamonte Springs. Florida. www. theiia. org.

Hager,P.,Gonczi, A. and Oliver, L. 1990. Competency- Based Approaches to Professional Education. In: Bezzina, M. and Butcher, J. (eds)。 The Changing Face of Professional Education. Australian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in Education.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4

一、能力框架研究的意义

职业会计师承担着公众责任,职业会计师的资格标准是会计师团体与公众的一种社会契约,该契约在委托职业会计师履行特殊职能的同时,约定了他们必须具备某种最低资质。公众希望职业会计师能胜任其职能,职业会计师如果职能履行不当,公众将付诸诉讼甚至寻求其他外部力量支持,这将严重威胁到会计的职业地位,因此研究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既有现实紧迫性也有战略意义。

成为职业会计师要经过院校学习、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等阶段,但一直以来我们更着重资格审核,这导致既使他们通过考试或资格审核,也无法确定他们能否独立、高效地履行一项职责。而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Competence-based approach)则着眼于职业会计师是否具备按既定标准履行职能的胜任能力,强调以职业需要为导向设计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并贯彻于职业会计师培养及评价的全过程。

1.在院校教育阶段,能力框架使高校教育与实际工作需求联系更密切

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的,高校所传授的知识只有与工作环境相联系才有助于未来职业发展。目前高校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际,考核方式教条,学生穷于应付条条框框。能力框架可以为高校教育提供指引,使其关注市场需求,以能力为导向调整培养方式: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更多案例,或模拟工作实验;在考核上,更多地以实务为背景;在课程设置上,以适应实际工作需求的知识和技能为基础。

2.在工作阶段,能力框架可成为职业手册

能力框架来自于对真实工作的考察,区分不同层次、不同专长,对每一项职能均有详细说明。对照能力框架,从业者可以找到差距及需强化的领域,平衡发展知识与技能,个人能力可以得到最快速的提高。对于担任高级职务的会计师而言,可借助于框架对所管辖领域进行职能界定,能力框架是他们最好的手册。

3.在准入阶段,胜任能力为制定准入标准提供了指南

严谨的准入标准是职业会计师承担社会责任的保障。制定标准的权利属于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为避免标准形同虚设,他们必须审慎制定标准。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能更有效地判定从业者是否具有潜在的职业素质。例如,资格考试以能力为基础更能体现工作的需求,从而更能为公众所信赖。

4.在继续教育阶段,能力框架为课程设置打下基础

课程设置对后续教育甚为关键,课程设计者可以根据能力框架,推定工作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和其他技能,形成更为相关的知识大纲。通过跟踪环境的变化,课程设置还可兼容当前和未来会计师的需求。

此外,能力框架为职业界与外界沟通、协作提供了便利,外界可据以了解职业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和能力要求;不同国别的职业团体之间,可以比较能力的差异而互相促进;会计职业的法规建立在诸如胜任能力等客观和透明的标准基础上,有助于推进国际会计服务的自由化进程[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1999].由于能力框架的上述重要意义,各国的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对其甚为关注。

二、国外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综述

1.研究现状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就开始了会计人员能力的研究,并于1967年了《职业知识框架》。1968年,AICPA的Beamer委员会了《会计职业的院校教育准备》,此后两次更新,对美国的会计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1986年,针对会计教育无法满足社会要求的现状,美国会计学会(AAA)发表了《未来的会计教育:为日益扩展的职业做准备》,倡导大学教育应强调技能的培养。为响应AAA的报告,当时的“”于1989年联名了《教育的视野:会计职业成功之能力》,提出了注册会计师所需具备的能力和知识框架,同时资助AAA成立了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AECC)。AECC对800名会计师进行了调查,于1990年了《会计教育的目标:第1号立场申明》,指出会计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未来成为专业人员应有的素质,并认为成功的会计人员应具备表达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决策能力、基础知识(会计、审计和税务)、经营知识、职业道德及领导能力。AICPA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启动愿景项目(Vision Project),该项目从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政治、经济、社会、技术、人力资源和规范等因素人手,归纳出注册会计师的核心价值、核心服务及核心能力。在此项目基础上,AICPA于1998年了《新财务职业的能力模式》。1999年,AICPA了在线的胜任能力框架一《进入会计职业的核心胜任能力框架》,该框架包括了会计行业普遍适用的能力,并为会计教育由知识型向技能型转型提供了理论支持。在财务经理协会(FEI)的支持下,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于1999年采用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的方法,分析了管理会计领域过去发生、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其成果反映在《哪些更重要,哪些不重要:1999管理会计实务分析》。在内部审计方面,美国内部审计协会(IIA)于1999年推出了《内部审计能力框架》,该书从全球内审职业、内审知识、职业未来、最佳实务、胜任能力及胜任能力评价等角度,分析了能力发展的要求。

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3年,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注册会计师协会(ASCPA)与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联合发起了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的研究,其最终成果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职业会计师基于胜任能力的标准》(又称Birkett报告)。该报告的重要性为各职业团体所认可。此后,ICAA与ASCPA专门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能力进入了深入研究,并于1999年了《注册公司审计师能力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以)于1986年就开始运用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研究注册会计师的能力框架,并于2000年了《加拿大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框架》。CGA的“能力表”列示了各领域职业会计师所需的147项能力。1996年,加拿大成立了跨协会的愿景研究工作组,基于工作组的研究,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于2001年了《特许会计师能力图》,此后又于2003年了《候选特许会计师能力图》。

英国的政府文件(如国家职业标准)早有要求建立与工作业绩相联系的胜任能力框架。1998年,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了《职能图:胜任能力框架与会员胜任能力》。

南非政府颁布了《南非资格法案》,并制定了“国家资格框架”。框架要求所有资格标准必须以业绩结果为基础,所有以胜任能力为基础的标准必须由相关部门拟定。会计职业团体已组成“标准建立组”,研究会计师的能力框架。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在1996年了第9号国际教育指南(IEG9,修订版):《预备教育、专业胜任能力评价及职业会计师的实践要求》,提出会计教育应使会计人员具备持续学习的技能并能适应环境变化;2003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了集大成的《成为胜任的职业会计师》(基于1998年与2001年征求意见稿)。该报告系统介绍了各国能力框架研究的成果,分析了能力框架研究的方法,并倡导各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采用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针对管理会计师的能力需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财务和管理会计委员会(FMAC)于2002年了第12号研究报告:《管理会计实务及管理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档案》。

“认识到提高会计信息披露和审计的质量要求取决于合格职业会计师的存在,以及对各国职业会计师资格要求进行协调的重要性”,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组于1999年了《职业会计师资格要求国际指南》,以IFAC的IEG9为基本框架,向各国推荐关于职业知识教育的大纲。

2.研究方法

Hager,Gonczi和Oliver(1990)将职业胜任能力的研究方法分为三种:一是从工作角色的角度分析职业,然后按任务或子任务细分;二是分析职业人员个体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或职业态度;三是在真实工作环境中,考虑表现结果,分析需投入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财务和管理会计委员会将第一种方法称为功能分析法或业绩结果法。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均采用了这种方法。该委员会的第12号研究报告是功能分析法的典范,该报告对能力的研究始于对管理会计职能的剖析,将管理会计职能置于管理流程中考察,根据其在管理流程中的角色定位,将其分解为方向设定、变革和设计、业绩计量和控制、职能管理、环境管理等5个胜任单元,进而将五个胜任单元继续分解为13个胜任元素,再将13个胜任元素细化为69个流程,结合每个经营流程,针对13个胜任元素建立业绩标准,用以衡量胜任元素的执行结果。功能法的主要缺陷在于其冗长的能力列表给实施带来困难。同时,功能法对许多功能的细分比较主观,因为往往一项工作是多种功能组合的结果。

第二种方法基于能力投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称之为能力法。胜任能力是能力投入的结果,能力的培养对于工作的胜任起了决定作用。这种方法主要被美国采用,IEG9也沿用了该方法。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的《管理会计实务分析》采用了能力法,它将胜任能力定义为知识、技能和能力组合(KSA),并分12类列示了162种能力组合。能力法的缺陷是脱离实务,研究出的个人能力无法有效地与业绩评估相联系。同时,这种方法可能会漏掉重要的能力要素。

第三种方法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所倡导的方法。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认为上述两种方法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它建议,基于胜任能力的方法应该将会计课程设置与工作要求更紧密地联系起来。通过分析工作中的角色,职业团体可以向后推导这些角色所基于的知识和能力(IFAC,2003)。大多数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意识到采用单一方法的局限性,并逐步采用功能分析法和能力法相融合的方法。

3.研究结果

对于能力框架的研究者而言,职能定位与能力构成至关重要。本文选择有代表性的文献加以比较。

(1)职能定位

ACCA的职能图定义了4大关键领域、13项关键角色及41个职能组。4大领域及各领域的角色分别为:会计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与筹划、资源管理。

AICPA在《新财务职业的能力模式》中区分了内部审计、法定财务报告与会计原则、财务分析、控制环境、预算预测与业务筹划、成本管理、税务、现金管理、人力资源以及信息技术等10项职能。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职业会计师基于胜任能力的标准》中划分了7项职能,包括审计、对外报告、管理会计、税务、理财、管理以及清算与重组。

IMA在《1999管理会计实务分析》中将会计职能划分为9个模块:一般会计、管理和成本会计、业务规划、业务分析和决策、控制、理财和现金管理、税收、组织变革和发展以及行政管理。

(2)能力构成

英国资格和课程委员会(QCA)定义了对所有职业通用的7项核心能力:算术、交流、IT技术、问题解决能力、个人技能、协同工作能力、提高学习和提高业绩的能力。

AICPA愿景项目认为,注册会计师应具备5种核心能力,包括交流与领导能力、战略与批判性思维能力、对消费者与客户和市场的关注、综合信息的演绎能力、技术能力。AICPA在《进入会计职业的核心胜任能力框架》中列示了3种能力,包括职能性胜任能力(决策模型、风险分析、计量、报告、研究及运用科技强化职能的能力)、个人胜任能力(职业风度、问题解决与决策制定、协作、领导、交流、项目管理及运用科技强化个人能力的能力)和广泛的经营视野(战略及批判性思维、行业或分部的视野、全球或国际视野、资源管理、法律及规章视野、市场和客户关注度以及运用科技强化经营视野的能力)。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职业会计师基于胜任能力的标准》中列示了人际技能、组织技能、分析与构造技能以及理解技能。

CGA的能力表列示了4个方面的能力:技术知识(财务会计与报告、管理会计、理财与财务规划、一般商业知识、IT知识、税务)、一般管理(计划、分配与管理资源、计量与监督、交流)、领导能力(组织与战略领导、团队领导与建设、员工训练)和职业观(关注客户、伦理与诚信、整合方法、问题解决、职业发展、职业自评)。

CICA在《特许会计师能力图》及《候选特许会计师能力图》中,认为特许会计师通用的胜任能力包括道德行为和职业观(如保护公众利益、正直与公正、独立、保密等)、个性特征(如自我管理、创新、适应能力等)及职业技能(生成计划和信息、检验计划和信息、交流、问题解决等)三部分。然后,CICA划分了特许会计师的6个胜任领域:组织有效性与控制和风险管理、财务、税收、业绩计量、鉴证、信息及IT等。

IFAC在第12号研究报告中将技能分为两类,即感知技能(技术技能、分析与设计技能及理解技能)和行为技能(个人技能、人际技能及组织技能)。在IEG9中,IFAC(1996)认为能力来源于知识、技能和职业价值观。知识包括一般知识、组织行为与经营知识、会计和会计相关知识以及信息技术;技能包括智力、人际关系能力及交流技能;职业价值观指职业会计师所需具备的正直、客观、独立、遵守职业道德、关注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终身学习等品质。

在总结各职业团体研究经验的基础上,IFAC(2003)建议,与职业会计师相关的核心实务领域至少应包括财务会计与报告、审计与鉴证(内部和外部)、管理和成本会计、税务、财务管理、一般管理、IT技术、公司治理与伦理,职业团体也可视具体情况向现金管理、清算与公司重整、财务分析、组织与物流、公司理财、经管责任与控制、股东报告、战略规划与决策支持等方向拓展。与核心实务相关的核心知识是胜任能力的基础,要达到既定业绩目标,职业会计师至少还需具备一些素质,如正直公正、行为技能、广阔的经营视野、职业技能、技术水平及智力等。职业团体可扩展能力需求,如分析技能、问题解决技能、人际和交流技能等。除了核心知识之外,职业会计师至少应具备法律、经济、数量方法、营销和行为科学等相关知识。

三、我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现状及改进

1.我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现状

许多学者研究了我国的高等会计教育问题。王光远等(1999)、李心合(1998)分析了我国高等会计教育的目标。石本仁(2000)分析了会计教育的现状以及知识经济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刘兴云等(1996)比较了我国和西方国家高等院校会计教育的差异。周齐武等(1997)分析了我国高等会计教育存在的弊病。袁广达(2003)对入世后我国会计教育的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综合这些学者的研究结果可以发现,我国的高等会计教育基本上是一种封闭的脱离实际的模式,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会计的高等教育已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培训方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了《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并逐步建立了分层次的培训体系,但到目前为止,后续教育仍然缺乏能力框架的支持。对于在工商、事业及政府部门从业的会计师,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并未要求强制后续教育,后续教育也未成体系。国家会计学院的成立为会计职业培训做出了贡献,但到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培训战略和课程设置。多数民间培训机构则处于低水平的模仿阶段。

在资格准入方面,我国的会计资格考试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统一考试的科目和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作的需要,但总体而言还是以知识(知识体系偏重会计)为导向,未必能考核真实的胜任能力。

加入WTO使我国的职业会计师行业壁垒消除,提高我国职业会计师胜任能力已刻不容缓。而我国会计的高等教育、职业会计师的考核和后续教育均缺乏职业能力框架的支持。因此,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2.我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研究的改进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我国会计人员能力框架分为注册会计师能力框架和学位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两大分支。其中学位会计人员能力框架还可分为会计岗位资格(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会计部门负责人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的能力框架。

在研究方法上,我国可采用功能分析法和能力法相结合的方法。采用这一方法形成的能力框架一般有机地结合了4个方面的职能:需要执行的任务(职能)、所执行任务的环境、特定的业绩标准、完成一定业绩标准所需的能力或个性特征。对职能的研究可以采用访谈、问卷调查、实验室(如模拟工作环境)、直接观察(如公司调研)等方式。这些实地研究可以与规范演绎相结合,业绩标准的建立可以寻求专家支持,能力的界定则可结合实地调研、文献检索与专家咨询来进行。

3.实施建议

能力框架的有效性取决于实施效果。根据国际上的经验,如果监管机构或职业团体能制定自己的资格标准,那么这些能力框架的研究更容易得到运用。我国的职业能力框架研究有负责资格评价的权威部门参与,这对能力框架的实施将起到促进作用。但框架的实施将带来会计教育和考核体系的变革,不免会遇到阻力,政府和职业团体必须有相当的决心促进框架的实施。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6)提出,会计教育和实践的目的是培养胜任的职业会计师。没有完整的能力框架,就不会有适当的会计教育、准入标准和后续培训体系,也就不利于职业会计师的培育。中国作为一个不断壮大的经济实体,职业会计师在经济中的作用日渐重要。因此,在我国研究和实施职业会计师能力框架意义重大。

主要参考文献

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职业会计师资格要求国际指南,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译,中国财经出版社,P3~11

袁广达。2003.人世后中国高等会计教育的改革。会计研究,3

王光远、陈汉文、林志毅。1999.会计教育目标之我见。会计研究,9

石本仁。2000.21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中国会计教育的转向。会计研究,9

李心合。1998.论会计教育目标。会计研究,3

周齐武、钟西飞、吴安妮。1997.中国会计教育与研究之我见。会计研究,11

刘兴云、汪平、孟凡利。1996.中西会计比较研究。会计研究,6

AICPA.1999.Core Competence Framework for Entry into Accounting Profession. New York. www. aicpa. org.

Australian society of CPAs and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Australia. 1999. Competency Standards for Registered Company Auditors (draft)。 www. cpaaustralia. com. au.

CICA.2001.The CA Competency Map.Toronto.www.cica.ca

ACCA.1998.Functional Map: Competency Frameworks&Membership .

IMA. 1999.Counting More, Counting Less: Transformations in the Management Accounting Profession, the 1999 Practice Analysis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www. imanet. org.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 2000. Competency Framework for Internal Auditing. Attamonte Springs. Florida. www. theiia. org.

Hager,P.,Gonczi, A. and Oliver, L. 1990. Competency- Based Approaches to Professional Education. In: Bezzina, M. and Butcher, J. (eds)。 The Changing Face of Professional Education. Australian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in Education.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5

中图分类号:F23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2-0095-0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1月15日以会协[200915号文件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试改革方案》),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其中令人关注的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将分为“两个层级”(即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综合阶段考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而这正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关于职业技能的定义。笔者认为,将职业技能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一个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价值。

一、真正落实了《注册会计师法》关于实务经历的要求

当前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主要是专业知识,报名条件中对学历要求较低、对专业没有限制,也没有实务经历的要求,更没有职业技能的考试内容。在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中,有很多是非会计类专业的毕业生,或者是从事会计、审计以外职业的人员,他们没有从事过审计等鉴证工作、甚至没有会计实务经历的,不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职业技能。

虽然《注册会计师法》第9条明确了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实务经历要求,即“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但是(1)在申请注册提交的材料中仅要求提供“二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证明表”,该材料不能证明“注册申请人具备胜任能力”;(2)即使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也并不一定代表已经训练成了必要的职业技能。《考试改革方案》将职业技能作为考试内容,可以排除不具备职业技能的人取得全科合格证;并使全科合格证取得者既具备了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也具备了更加重要的一定的职业技能,贯彻落实了《注册会计师法》关于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实务经历规定。

二、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职业导向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有很强的职业导向(为注册会计师行业选拔和培养人才)。当前注册会计师考试以考专业知识为主,与职称考试没有什么区别,不能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情况;《考试改革方案》将职业技能作为考试范围,更加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选拔和培养注册会计师”的方向,使得没有实务经历的考生将很难通过职业技能的考试。

由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含金量高、声誉高,取得全科合格证就意味着其在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方面的高水平。当前很多大企业在选拔或招聘会计主管、财务总监等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时均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作为一个条件,并且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惯例;这种做法虽然不是很合理,实践证明确实也是有利于工作的,因为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本身就有一种说服作用,没考取的人(即使其会计专业素质更高)会对考取的人有一种尊重,他会服气、愿意去服从考取的人的领导:在会计人员中也习惯的认定全科合格证持有者担任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因此,很多考生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也并不是为了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而是想通过考试为自己“镀金”的,为自己以后就业、晋升创造条件。也有众多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没有终身职业的理念,将会计师事务所当做走向企业高级财务管理岗位的跳板。《考试改革方案》将专业知识考试难度降低、增加了职业技能的考试内容,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成为选拔和培养注册会计师的途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上“注册会计师考试是选拔和培养财务总监、会计主管的考试”错误认识;可以减少不打算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考生报考注册会计师的动力;可以增加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荣誉感,坚定终身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信心;这样以来,也就会减少当前存在的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挂名注册会计师现象。

三、促进执业注册会计师提高胜任能力

职业技能作为考试内容对执业注册会计师提高其胜任能力也可以起到促进作用。考生要想顺利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一般会选择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实务,这就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为其安排“师傅”的要求;同时对作为“师傅“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也提出了很高的胜任能力上的要求,因为如果自己没有较高的胜任能力,就无法胜任辅导考生、评价考生绩效的工作任务,无法有效地指导考生掌握职业技能。有能力指导考生掌握职业技能、辅导其通过职业技能考试,将成为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甚至执业质量的一个标志(类似于高校研究生导师),可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重视和加强职业继续教育,促使所内执业注册会计师为获取“师傅”资格或者做一个更称职的“师傅”而树立终身学习的职业理念,掌握更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四、有利《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确立了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明确了审计准则的原则导向,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例如,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不能仅满足于《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因为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视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具体情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运用职业判断来确定审计程序;除了审计程序以外,风险评估、重要性和测试项目的确定、评价审计证据和得出审计结论等等都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职业判断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和职业谨慎,否则即使详尽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也可能是违反了审计准则的规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审计准则还要求“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的所有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推理过程和相关结论。”审计准则不能一劳永逸指出的解决审计中将会出现的任何问题的方法,注册会计师需要灵活运用审计准则,结合审计准则的规定针对具体情况创造性地使用审计程序,才能到达审计目标。原则导向的审计准则没有规定适用于所有被审计单位的具体的、详细的通用审计程序,决定了审计不是机械的套用审计程序的简单劳动,而是具有高强度和高灵活性的复杂劳动,也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不但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遵循一定的职业价值观、道德和态度,更为重要的要有较高的“应用审计准则”、“逻辑思维”、“职业判

断”、“职业怀疑态度”等等职业技能,能够在审计实务中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应对包括舞弊在内的各种重大错报风险,这也是注册会计师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源泉。《考试改革方案》将职业技能列为考试内容,无疑是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精神,也是有利于得以真正贯彻施行的。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6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6)01-0010-04

一、基于职业属性的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职业教育的专业不等于学科门类,不侧重于学科分类的学术性,它是社会分工、职业归并和价值认可的产物。正如姜大源所说的,职业教育的“专业”是对社会职业的“岗位群”、“职业群”所需的技能、知识与态度的一种“科学编码”,是一种建立在职业分析基础上的“教育载体”[1]。因此,职业教育“专业”的本质属性是职业,它是以职业的形式进行的,凸显了职业的内涵。相应地,职业教育的专业培养目标需要根据职业的实际需求制订。

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中对会计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的描述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面向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会计师事务所、非营利组织等基层业务和管理岗位,具有诚信、合作、敬业的职业素质,掌握会计、涉税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等岗位业务,熟悉企业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财务管理、年报审计等业务处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能从事会计、税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的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并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2]。

二、培养目标对高职教育的要求

1.职业发展导向的教育理念

在现代社会,人生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互动态势更加明显,个体需要在发展与变革中主动应对,职业教育既要培养学习者的生存能力又要为其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从培养目标可以看出,职业是职业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它明确了与本专业最直接相关的职业领域、工作岗位(包括初始岗位和发展岗位群)和职业核心能力。

职业能力通常有三层含义: 一是指为了胜任某一职业而必须要具备的能力,表现为任职资格;二是指在职场中表现的职业素质,即职业道德、态度、意志等内在素质;三是指职业生涯管理能力,表现为内省能力、自我管理能力、职业选择与抉择能力、获取与分析信息、整合与利用资源、了解与分析职业环境、个人生命周期与职业发展周期冲突的解决能力、规划职业与转换职业的能力等。第二层和第三层的职业能力需要在课程教学中不断培养,第一层除了体现在课程教学中之外,还与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课程体系的构建直接相关。本文主要从课程体系的构建角度阐述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资格的取得。

2.构建适于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

在职业领域,对于一个职业人,求职或升迁的要求用下图1表示。

从图1可以看出,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是从事该职业的首要要求。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是从事某一职业的起点标准或必备标准。从业者是否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是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在职业教育领域,基于职业属性的培养目标要求用下图2表示。

从图2可以看出,构建基于职业和职业发展的课程体系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载体和手段。课程体系,是一所院校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进行的有计划、系统性的课程安排,既要使学习者掌握某一特定职业或行业从业的技能、知识与能力,又要将其终身发展作为一种使命体现在课程体系之中。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及各门课程之间的有序衔接,直接影响到受教育者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的优化。

三、高职会计专业“课证融合”课程体系构建

职业教育目标要求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这也是劳动者求职或升迁基本要求。如何让学生毕业后既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构建高职“课证融合”课程体系则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的起点和抓手。

所谓“课证融合”是指结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内容标准制定课程标准、确定课堂教学内容,把职业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素质的要求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做到“专业课程和职业资格”一体化。本文以会计专业为例介绍“课证融合”课程体系构建方法。

1.岗位选择

职业教育的职业属性决定了课程体系的构建首先是确定专业面向的岗位及岗位群。通过专业调研,选择会计人员面向的工作岗位,再将岗位区分为学生就业的初始岗位群和发展岗位群。会计专业初始岗位群通常包括:出纳岗位、会计核算岗位、会计师事务所查账验证、会计咨询助理岗位;会计专业发展岗位群通常包括:总会计师、主办会计、会计主管等会计岗位、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财务管理岗位、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会计咨询主管岗位。

2.典型工作任务分析

工作任务分析是专业课程开发中一项关键性工作,也是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开发的主要成果和特色所在。其成果直接影响到后续开发工作,如课程结构分析、学习领域课程的设置,课程内容中典型产品(服务)的选择,技能考核项目的确定等等。

工作任务是指职业岗位群需要完成的任务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具有多样性。作为课程内容的工作任务应是对职业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得到的典型工作任务。所谓典型工作任务,是指在一个职业活动中具有结构完整的工作过程,包括计划、实施及工作结果的检查和评价等步骤。会计专业典型工作任务包括:货币资金收付与管理、企业经济业务核算、税费的计算与申报、会计信息化管理、产品成本的计算与分析、会计报表分析、资金的筹措与运营管理。

典型工作任务分析要点主要包括:工作过程、工作岗位、工作对象、工具和器材、工作方法、劳动组织、对工作及工作对象的要求等[3],其中,“对工作及工作对象的要求”是对完成任务应具备的职业能力作出较为详细的描述。如“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任务中对工作和工作对象的要求描述为:借助会计信息系统工作,合理启用相关子系统并正确使用;系统参数设置要符合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及时录入并审核业务单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准确提供内外部所需信息;与企业管理紧密结合,发现并解决业务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进行权限划分,做好数据备份与保护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完整。

3.职业资格证书选择

《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目前,我国学历证书归口教育部门,职业资格证书归口劳动部门,如何让学生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就要求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必须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课程的学习不仅培养学生职业能力,还要有助于学生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的选择既要考虑学生就业上岗,还要考虑学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即包括初始岗位资格证书与发展岗位群资格证书。与会计人员直接相关的证书主要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属初始岗位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属发展岗位群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其中,初级资格证书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后即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中级和高级资格证书取得具有年限的限制和要求,在毕业一定年限后才有资格参加考试。

4.“课证融合”课程体系构建

职业教育专业与职业具有诸多一致性,如,专业划分的基础与相关职业资格方面, 专业培养目标制定的依据与相关职业功能方面,专业教学过程的实施与相关职业劳动过程、工作环境和活动空间方面,专业的社会认同与相关职业在社会上的地位及其社会价值判断方面等,但这种一致性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专业等同于职业。

专业相对灵活,口径较宽,学生接受的是系统全面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培养,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学业完成后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而职业中的职业资格针对性强,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特定职业实际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职业资格证书表征的是完成某个岗位任务所需要的能力。因此,在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时,既要考虑学生完成岗位工作所需的职业资格要求,将职业标准融入专业课程,又要考虑学生未来发展,开设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具体课程体系构建过程如下。

首先,在岗位及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将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课程,按照难易程度由低到高序化课程,形成学习领域课程群。如会计专业,7项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7门学习领域课程,按照工作任务的逻辑关系由易到难进行排序,分别是出纳业务操作、企业经济业务核算、企业纳税实务、成本计算与分析、会计信息化管理、会计报表分析、企业财务管理。这些课程与职业和职业资格密切相关,课程内容涵盖职业标准,以任务为驱动整合相应的知识、技能和态度,按照职业情境组织教学,实现“专业课程和职业资格”一体化。

其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职业能力和素质要求开设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这些课程紧密结合学习领域的学习要求,以形成自主学习、团队协作的习惯和必要的知识基础为目标,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服务。

据此,我院会计专业构建了“课程融合”的“211”课程体系,即2级基础课程平台(公共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1个学习领域课程群,1个素质拓展课程子系统。其中,公共平台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政治社会实践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高等数学、大学体育、计算机基础、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劳动教育等;专业基础平台课程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经济法、Excel在会计中应用、统计基础等;学习领域课程群如上述7门课程;素质拓展课程包括:行为礼仪、审计基础与案例分析、分行业会计核算、ERP沙盘模拟等。

构建“课程融合”课程体系,融实践教学、素质教育、理论学习为一体,培养学生岗位胜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5.课程体系与会计职业资格的关系

如前所述,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中级会计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课程体系中相对应的支撑课程是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信息化管理、计算机基础、Excel在会计中应用。学生学完这些课程后即可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资格证书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证书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其中,初级会计实务和中级会计实务内容具有一致性,但难度不同,经济法基础与经济法亦是如此。与之相对应的支撑课程有企业经济业务核算、分行业会计核算、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经济法、企业纳税实务、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报表分析。这些专业课程保证了学生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后参加全国统一的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要求,工作五年后可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以分别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基于职业科学的职业教育学科建设辨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11):10.

[2]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财经大类、文化教育大类[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2:62-63.

[3]欧盟Asia-Link项目“关于课程开发的课程设计”课题组编.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手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1,22.

Establishment of “Course-Certificate Integration” Curriculum System Based on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ZHANG Dao-zhen, ZHANG Ping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7

    问卷调查与分析

    (一)基本情况

    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设计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调查问卷》,借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发展研究中心的成果,问卷内容涉及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对职业胜任能力的掌握情况,对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和培训机制设计内容的相关建议等[2]。具体内容包括四大部分:(1)内部审计人员所在企业基本情况;(2)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3)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个人技能、审计工具与技术素质;(4)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的提升情况。问卷调查采用网络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内部审计人员共发放问卷600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550份,问卷有效率为9167%。本次问卷调查涉及的行业包括电信、金融、服务、教育、房地产、钢铁、电子、投资、生化、工业、农产品加工、酒、石油、制造业、综合产业等,笔者对收回的有效问卷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分类统计的情况如下:根据被调查对象所在企业的性质进行分类,有限责任公司的占4545%,国有独资公司的占1818%,股份有限公司的占3636%;根据被调查对象所在企业的隶属区域进行划分,东部地区的占8364%,中部地区的占1273%,西部地区的占364%;根据被调查对象所在企业的规模进行分类,大型企业的占40%,中型企业的占5636%,小型企业的占364%。

    (二)统计结果与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891%的调查对象所在企业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隶属情况如表1所示。本次问卷调查的一项内容是要求被调查对象根据其工作所涉及的审计类型按照工作量大小进行排序,再按照排列最先到排列最后的顺序对选项分别赋值11分到1分,并对11个选项加总分后取平均数,最后得出主要审计类型的得分情况如表2所示。同时,本次问卷调查对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构成也是通过排序方式进行的,各专业人数的平均得分如表3所示。  另外,本次问卷就被调查对象对专业知识重要程度的认识、个人技能、审计工具和技术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对象对专业知识重要程度的认识方面,会计学、计算机和管理学最受关注,财政学和经济学次之,法学和工学再次之,外语受到的重视程度最低(如表4所示)。在个人技能方面,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沟通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判断力很重要,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变革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次之,写作能力受到的重视程度最低(如表5所示)。在审计工具和技术方面,被调查者对内部控制工具运用的重视程度最高,而商业分析工具的使用受到的重视程度最低(如表6所示)。在职业道德方面,正直诚信、廉洁、保密这三项得到的重视程度较高,职业审慎、遵纪守法、社会责任、追求卓越等也均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但重视程度相对偏低(如表7所示)。

    (三)调查结论对框架设计的作用

    根据问卷调查的统计与分析结果,本文认为此次调查结论能对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的设计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在设计思路方面,由于我国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审计,内部审计机构的总体地位、权力、独立性和客观性得以保证,因此框架基本可以按照内部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监事会之下或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的情形进行设计。

    2.在框架内容的分类方面,由于多数被调查对象持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因此在设计框架时可以根据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相关教材的知识结构对会计学、审计学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审计技能进行相应的分类和规定。

    3.在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的具体要求方面:(1)由于传统审计类型(如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合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舞弊审计等)仍然受到多数企业的重视,因此应对这些方面的职业胜任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同时,对在国际趋势影响下日益受到重视的风险管理审计、投资项目审计也应提出一定程度的胜任要求,而对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专项审计、IT审计等审计类型可在框架设计中暂时提出相对较低的要求。(2)根据内部审计人员对各类专业知识重要性认识的调查结果,在设计框架时应对会计学、管理学、计算机、财政学、经济学等学科的专业知识提出相对较高的要求,对法律、建筑学、外语等学科的要求则不应过高。(3)根据内部审计人员对各项个人技能重要性的认识,在设计框架时应对沟通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专业判断能力、变革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对实际操作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要求则不宜过高,但对写作能力方面的要求应不仅仅限于内部审计人员能够撰写审计报告,而是应要求多数内部审计人员能够结合工作实践来撰写论文并公开发表。(4)根据内部审计人员对各种内部审计工具重要性的评价结果,在设计框架时应对内部控制工具、风险管理工具、信息技术软件和分析工具以及经营管理工具的使用提出更高要求,而对商业分析工具和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则可以暂时不作要求。另外,在计算机使用要求(归属于信息技术软件和分析工具)方面,本文也作了相应的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设计框架时应对文字处理、INTERNET上网技术、EXCEL软件、查询数据编程语言提出相对较高的要求,对基本编程和独立编程等难度较高的能力则不必过高要求。(5)在内部审计人员对各项职业道德重要性的评价结果中,尽管某些职业道德受到内部审计人员重视的程度较低,但本文认为这些职业道德仍然对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王棣华和张守凤认为,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廉洁自律、办事严谨、遵纪守法、保守秘密等职业操守原则[3]。因此,本文认为正直诚信、廉洁、保密、职业审慎、遵纪守法、社会责任和追求卓越等七项职业道德均应当成为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并且根据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独立性和客观性也应列入其中。

    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体系

    国外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分专业知识、个人技能、审计工具与技术三类。借鉴此分类方法和屈耀辉等人的观点,本文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划分为专业知识、职业道德、个人技能、审计工具与技术四类[4]。这四类职业胜任能力在重要程度上有所区别,从而形成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个人技能、审计工具与技术为主体,以职业道德为普遍约束力的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这四类职业胜任能力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辩证的统一体[5]。

    (一)专业知识———基础

    专业知识是一个职业能够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要件,从业人员如果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则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更无法产生工作成果,因此,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中的基础内容是专业知识,在此基础上才能够进一步探讨个人技能和审计工具与技术。为方便查阅、使用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框架,本文依据问卷设计中的相关内容,将专业知识部分以学科作为分类标准,个别学科(如会计学、管理学)根据国家学科分类标准,下设分支学科进行具体规定,其中会计学下属的审计学、财务管理等学科内容按照问卷分析的结果,依照注册会计师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辅导教材的分类方式进行分类。框架中学科的先后次序依据问卷调查所反映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各学科重要程度的认识来排列,如表8所示。

    (二)个人技能和审计工具与技术———主体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8

关于会计职业,通常包括两层含义,在不同的场合或语境之下,它可以特指注册会计师审计事业,也可以特指单位组织内部的会计专门工作,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虽同为“职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二者却常如同一对“同命冤家”而处于复杂的关系纠葛当中,并针对会计信息质量等问题而显示出不同的职业责任观念。本文择取泛化的会计职业观,探讨作为一种专门职业,会计到底应当对谁负责?应当负起哪些责任?怎样才能适当地负起责任?这是人们应该已经意识到的、却还没有来得及小心求证的一个基本问题。尤其是在新时期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一方面,诸多责任纷至沓来,令人应接不暇,并夹杂着一些责任悖论而难以调解;另一方面,会计从来没有像今天那样陷于诸多利益关系的矛盾运动当中,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安于账房而明哲保身。毫无疑问,一种更加广泛的、更深层次上的会计职业责任观念正处于复杂的嬗变当中,而且这最终将关系到整个会计职业的命运与前程。

一、关于会计职业责任的认知

责任在现代汉语中的基本含义是分内应做之事以及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而应承担的后果和义务。而大凡提及会计责任,人们就会习惯性地以为会计基于其不良行为后果而应当承受的责任,并容易让人联想起历史上一系列触目惊心的会计舞弊案件而令当事人受到的责罚。这种充满“怪罪”之意的责任追究,其实多是法律上认定的狭义责任观,并且在本质上是属于后顾性的,可以称之为事后责任,有时候也被称为消极责任。这种对于会计责任的考察是有一定局限性的,起码缺少了反思和改进的意蕴。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事先的责任约定以及相应的职责分工,事后的责任担当就多少有些不分青红皂白了。进一步地,即便对于责任有着严格的事先约定和事中履行,事后的责任也未必能得到妥善落实,最终结果仍可能差强人意。而我们的会计领域恰恰就在这方面一度出现困顿,至于那些带有前瞻性的、未来导向型的责任定位就更加显得模糊了。这种责任类似于由他人或自我赋予的“职责”,其相应的语词,常常只是“职责”和“义务”的一种语言学变形。

一般而言,会计职业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即会计行为当事人作为某个组织成员,应该负有服务于组织经济利益的责任。当前主要表现为会计应当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监督,并通过提供企业经营决策有用的信息,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二)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即会计行为当事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契约,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伦理,也是程序化的道德。

(三)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是会计行为当事人应该遵守社会所期望的或者禁止的而又未写进法律的某些为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价值和惯例,使其行为保持在高于“守法”的水平。

(四)自愿责任

自愿责任处于自愿选择主动承担对于组织和社会的义务,使得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不是简单地安分守己和明哲保身。表面上看,上述会计责任的层次划分有条有理,但实践中却可能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矛盾的责任安排系统,尤其是在当前复杂的社会和组织背景下。这里有会计人员的责任,也有会计主体的责任,还有会计系统监督者的责任,如审计责任和监管责任等。此外,会计是不是还应具有一些促成民主治理和社会公益的责任?而且这些责任能否在一个治理的框架内和谐共处?与会计目标的演化一脉相承,会计责任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路向。特别是现代会计在资本市场中的尽情演绎和较之传统的某种程度的异化,使得会计在履行职责中经常存在以上一种或者几种紧张的对立状态,服务于公司组织目标和对公众以及自己良心负责之间互为犄角、顾此失彼,并最终导致责任不清而难以让有关主体真正负起责任来。一个尤为现实的课题就是,会计职业责任和会计法律责任如何协调?毕竟法律上强调的责任多为公正的价值和义务,而很少关注效率价值问题,而会计并不是为这些法律责任而存在,会计生命力的源泉在于社会的需要以及会计职业本身的效率和价值。会计更重要的责任在于把本职业的“有用性”目标发扬光大,一味强调会计法律责任容易让会计职业的发展陷入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犬儒主义”。真正负责任的会计职业观念应当把会计责任机制与会计职业的发展方向和历史定位结合起来,探讨会计这门专业、职业“正当”或者“应当”的职责、任务和义务是什么,以及会计在全面落实其目标定位的过程中如何真正地负起责任来。

二、会计职业责任并不局限于法律责任

从已有的会计、审计研究文献以及历来的法律卷宗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人们对于会计责任的认定多为法律责任,而且探讨更多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即所谓的审计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一般可以看成是法律义务的同义词,而流行的会计法律责任用语则多为狭义的法律责任,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司法机关来实施的具有强制性的责任。然而,即便放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考察会计法律责任,它也只能规定会计基本的责任和义务。责任一词在西方直到18世纪还只是一个法律范畴,到了19世纪下半叶责任观念才广为流行,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在二战以后,责任概念令人瞩目地跃升为当代伦理学中的一个关键性范畴,今天它已经跨越其学术边界而引起广泛的重视,并成为这个时代的一种人文需求和精神内核。毕竟法律责任体现的是最低限度的伦理,责任在法律区域之外还大有用武之地。负责任的行为与其说是强制的,倒不如说是诱致性的,它完全可以不打折扣地履行规定的任务,但规定之外还有大量的价值剩余,这其实就被归结为道德责任问题。现代责任观显然同时涵盖了道德和法律两个领域。道德责任以道德情感和评价为基础,主要依靠精神上的自制力,主动对自己的过错或过失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相比而言,会计法律责任观是一种消极的会计责任观,它体现的往往是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是一种比较被动的他律,而不是一个能动的自律性选择。而会计道德责任则表现为会计行为主体对于会计责任的自觉认识(责任感、责任心)和行为上的自愿选择。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讲求的就是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责任,而职业道德责任也不能穷尽会计责任,会计还可以有更加高尚的精神追求。例如,在美德引导下的责任,就是超越一般道德规范要求、在高尚品质下承担的责任,这有助于塑造理想人格,体现更加卓越的价值。

三、现代会计职业责任超越了受托经济责任

基于两权分离而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促进了会计职业的发展演化,也构成独立审计的前提。但严格而言,受托责任是两权分离情形下公司组织的责任,具体化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公司经理(受托人)的责任,而会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受托责任得以落实的重要手段,而且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也最终通过会计显现出来。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受托责任会计学派一度在会计史上占据着主导地位,至今仍有人坚持认为,这是会计主体首要的、根本性的责任。著名会计学家井尻雄士视受托责任为“复式簿记的核心”。加拿大学者卡特(James Cutt,1980)明确提出受托责任的循环,即把受托经济责任的确立、认定、解除,然后到再确立的过程,当作会计的目标和会计工作(包括审计)的全部重心所在。张忠民(2005)等人把受托责任循环视为会计的循环,会计的精义就在于受托经济责任,认定和解除受托经济责任是会计永恒的主题。把会计责任和会计目标结合起来加以考量,具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它如同现代会计的目标转向一样,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决策有用学派的冲击之下开始处于下风。会计职业责任已经既成事实地转向了一种更加宽泛的社会责任观念,而不单单是为显性的委托人的利益服务。简要地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会计最主要的责任形式开始从内部的账务责任过渡到对外的财务报告责任,其应担负的主要职责也从反映和解除受托责任逐渐向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偏移。其实在受托责任的语境中,会计责任的意义并没有得到彰显。我国过去长期以来,在国有企业内部,主要体现为在实质上“缺位”的国家所有者与企业厂长经理之间的委托关系,基于传统形成的行政序列和等级制,受托方与委托方在权利与义务上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差别和不对等性,委托双方因为会计问题发生纠纷和冲突时,一般根据行政级别加以解决。会计作为企业日常的监督和控制手段,似乎只在乎其岗位责任,即只要在自身工作岗位上不出现营私舞弊或者过错,大可明哲保身而不用承担多大的责任。《会计法》的实施虽然在整体上提高了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整个责任体系中基本上还处于从属地位,也没有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和重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会计信息供求呈多元化发展,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显得更加显著,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围绕会计信息展开的博弈和因会计而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加大,尽管明显的“委托”关系并不存在,却无疑加大并深化了会计责任。基于复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背景,整个公司的会计责任机制安排已经变得复杂纷呈。例如在安然事发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皮特(2002)于公开场所发表演讲指出,“首要的是查出哪些人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对投资者和安然员工造成的可怕损失,谁应该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而这恐怕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不仅仅是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内部审计董事会、组织中会计人员,以及准则制定机构、外部监管部门都可能被设入局中。在理想状态下,会计应该关注复杂治理系统下所有的规范、价值和偏好,这些复杂的反复无常的变量代表着一些重叠的、冲突的并且不断发展的责任观,会计的任务就是在其中小心翼翼地寻求一种平衡,以尽可能保证各利益相关者在相关制度安排中各得其所,并各尽其责。

四、会计职业责任与会计目标、社会期望直接相关

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昂贵的社会控制工具,其地位和作用已经为人所共识,但人们又普遍认为,注册会计师并没有很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而且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角色期望并没有达成共识,至少圈内和圈外的认识是不一致的。即便会计职业严格遵守了职业准则和行业道德规范,却依然可能难逃连带责任的命运,例如“深口袋”问题就暴露了会计职业责任履行的困惑。社会要求提供真实的、有价值的会计信息,而对于什么才是“真实的”,会计界和法律界就有不同的认识,会计一般追求的是程序真实和过程理性,并指望通过会计技术标准的完善达到结果的真实;而法律上的真实则强调后果真实,也许会计主体和审计部门循规蹈矩地办事,但却未必达到了法律和社会所期待的真实性,有时候照样会被牵涉进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当中而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可见,会计的责任远远不止是忠实地遵从公认的游戏规则那么简单。普遍的观点认为,责任既需要外部的控制,更需要职业的进化精神。会计责任不再是简单的负责和归责,而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对于会计职业、行业和会计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期望。除去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专业知识、工作“技艺”都包含有责任的重要成分,即康德所谓的一种能力责任。毫无疑问,无论会计责任机制的演化方向和定位如何,一个亘古不变的信条在于责任的履行需要的是知识加良知。会计人或者会计主体有义务并凭其良心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并在与整个社会的关联互动中谋求最大限度上的共同信念,有足够的能力去实现会计目标。毫无疑问,这不仅仅是对责任的外在强化,也体现出会计职业的内在价值。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会计职业责任主要是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业发展定位出发,强化社会经济秩序和相关制度安排,不断完善会计的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谋求会计主体的个体化行为与社会化行为的关联互动,不断缩小会计、审计的社会期望差异,进而建立起会计职业责任与角色意识和发展定位相协调的运行体系。如今,无论是会计师行业,还是企业组织内部的会计工作,既然都已经泛化为一种“职业”,而且这个职业的服务领域已经面向整个社会,即便是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自身的会计行为也变成广泛的社会性活动,其责任观念显然不能再局限于组织内部的行为学观点。不单单是会计责任主体范围已经波及到会计系统之外,而且在整个责任体制安排中,个体的作用将越来越有限,“我”将被“我们”、整体以及作为整体的高级行为主体所取代,一种广泛的更深层次的会计责任观念意味着要对一个复杂的治理网络中的竞争性规范进行平衡,并最终达成会计发展的根本目标。这显然是“多元化社会所需要的、富有挑战性的、并且有时候是英勇的事业”,而这又何尝不是会计界所有富有责任感的诸位同仁理应承担的一种积极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 郭道扬.会计史研究(第二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9

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利益关系的手段。在市场条件下,会计职业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但反对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性是通过价值表现出来的。任何社会和个人,对于客观经济规律,只能在认识的基础上,去主动适应、掌握和运用它,而不能去改造它,更不能违背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正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附于继承性和经济规律,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能够容忍虚假会计信息,也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会允许会计人员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客观要求。从受托责任观念出发,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医生职业道德的优劣的是一个或几个患者,而会计因其服务对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将影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厦)会计造假丑闻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上市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该公司的股票在其会计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大幅下跌,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可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将受到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例如,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态度,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对此起很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10

会计的职业道德是不仅需要遵守所有行业的公共职业道德,同时也需要遵循自己行业的特殊职业道德伦理。会计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会计行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需要遵守企业的规范,以及自己的会计公司关于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的职业道德要求的复合型,不仅有自己的一般要求,更有自己的独特要求,它更是贯穿于整个会计行业,同时贯穿于整个会计工作的始终。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如何调整个人从业的心理素质,同时更是会计行业内部相互之间进行协调的要求。它要求自身工作与社会相协调,职业道德既有硬性要求,同时也有软的要求。务必要着眼于人际关系的调整,以社会和法律为主要的制约手段,通过内外要求实现非强制的规范要求和职业道德伦理。

1.2会计职业道德的阶段

首先,要以会计职业责任和义务为核心要求,同时需要社会对个人在社会中需要被重视的要求,要用学到的职业道德理论要求自己的欲望,同时在学会控制自己的基础上,要求律他。其次,会计职业品德伦理是关键,会计职业道德伦理首先是要从外在的要求转变为心理的内在要求,制度不仅要写在纸上,同时也要写在自己的心里,甚至要求落实到行动上,自己要率先去落实和实践。最后,职业良心在职业目标的要求下,务必融会贯通,以职业道德要求自己和要求他人要高度统一,社会和国家对于会计行业的目标要求是会计职业第一守则,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能使会计人员增进会计职业修养三位一体,这才是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以及提高会计的办事效率,降低会计行业出现失误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贯彻职业道德伦理的内在要求。

2会计职业道德伦理的主要构成因素

2.1会计的职业理想

很多时候都在说有理想的人才是做大事的人,也是能够做成事的人。从事会计是简单地为了生存而从事的行业,还是自己的理想所在,愿意在会计这个行业中有所发展,有所成就。同样,有的人为了从事会计行业是为了自己可以掌握很多的经济动向,当然还有一部分人怀着不纯的心态,想利用自己的便宜之处,谋取非法的利益。因此会计职业道德伦理的组成首先是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明白自己从事会计行业的目的是什么,自己发展的动向是什么。

2.2会计的工作态度

很多时候对于会计来说毕竟每天经手的财务有大有小,自己的工作状态是好是坏,自己的心态以及认识等均会影响到会计的职业道德伦理。在会计行业中有的会计从业人员积极向上,不怕困难,做事一丝不苟,同时还具有创新性。这样的会计从业人员是会计行业需要的。那种每天只想不犯错误,每天只想自己不出任何的错误就可以安稳地领工资,或者出现问题的时候就直接推脱责任。这样的人不仅工作方面没有任何的进步,同时还会影响到其他工作积极的人。因此会计的工作态度对于会计的职业道德伦理有非常大的影响。

2.3会计的职业责任

即会计人员担任某项职务或从事某项工作后就应承担(或被赋予)的相应义务。职责与职权相互关联。会计职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也是评价会计行为的主要标准。会计行业的人员拥有一定的权力,同时这就意味着有权力就会有自己的义务。会计在财务的管理上面有审批的权力,但是这份权力不是自己与生俱来的,而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赋予的,有了一定的权力就意味着自己必须有一定的限制,也就是一定的责任。因此权责必须对等,特别是不能让会计人员的责任脱离管理,尤其是部分权力比较大的财会人员就更加需要制度的约束。

2.4会计的职业技能

会计职业道德伦理的构成关键的基础就是会计的职业技能,毕竟职业道德伦理是以职业技能作为支撑,尤其是在职业技能方面的基础会计工作的具体事务,怎么去完成工作要求,这才是职业道德伦理的物质基础,包括完成会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以及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与经验。它是会计人员圆满完成会计工作的技术条件。

2.5会计工作的保密性

会计行业始终在从事着关于公司运营的状况,公司的战略发展等问题,因此会计工作是一项既公开又保密的工作。因此对于会计来说,公司的财务状况,需要对外公布的必须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特别是在公司发展战略上面的财务情况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包括完成会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以及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与经验。它是会计人员圆满完成会计工作的技术条件。

2.6会计工作的工作纪律

纪律是工作成绩的保证,作为一个公司或者企业,财务是企业的生存基础,同时也是很好地运营的物质保障。如果每一个从事会计的人员自由散漫,没有一点组织的纪律性和原则性,只知道简单地做好自己的事,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就会形成不好的工作作风,最终使得整个工作没有头绪,整个财务工作也会因为没有工作的纪律最终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导致问题频发,威胁到整个公司或者企业的发展。保密性、廉正性(正直、诚实、廉洁)与超然性既是维护和贯彻会计职业道德的保证,也是评价会计行为的一种标准。

2.7会计工作的工作作风

工作作风是一项工作是否可以高效快捷完成的重要保障,同时它更是反映了会计工作人员的精神风貌,毕竟对于工作来说,高效快捷地完成工作是理想的工作状态,这不仅是公司领导需要的工作作风也是每一个从业人员对自身工作的最高追求。严谨的工作作风是会计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它是一种自身长期形成的工作力量,也是一种惯性的力量,是职业道德在会计工作中连续贯彻的体现。在工作中严格办事,丝毫必分,理财勤俭,始终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等,均是良好的会计工作作风。

3如何在社会转型期提高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伦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于会计的从业人员来说,如何在市场经济中保持自己正确的职业道德伦理是必须思考的问题。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11

关于会计职业,通常包括两层含义,在不同的场合或语境之下,它可以特指注册会计师审计事业,也可以特指单位组织内部的会计专门工作,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虽同为“职业”,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二者却常如同一对“同命冤家”而处于复杂的关系纠葛当中,并针对会计信息质量等问题而显示出不同的职业责任观念。本文择取泛化的会计职业观,探讨作为一种专门职业,会计到底应当对谁负责?应当负起哪些责任?怎样才能适当地负起责任?这是人们应该已经意识到的、却还没有来得及小心求证的一个基本问题。尤其是在新时期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一方面,诸多责任纷至沓来,令人应接不暇,并夹杂着一些责任悖论而难以调解;另一方面,会计从来没有像今天那样陷于诸多利益关系的矛盾运动当中,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安于账房而明哲保身。毫无疑问,一种更加广泛的、更深层次上的会计职业责任观念正处于复杂的嬗变当中,而且这最终将关系到整个会计职业的命运与前程。

一、关于会计职业责任的认知

责任在现代汉语中的基本含义是分内应做之事以及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而应承担的后果和义务。而大凡提及会计责任,人们就会习惯性地以为会计基于其不良行为后果而应当承受的责任,并容易让人联想起历史上一系列触目惊心的会计舞弊案件而令当事人受到的责罚。这种充满“怪罪”之意的责任追究,其实多是法律上认定的狭义责任观,并且在本质上是属于后顾性的,可以称之为事后责任,有时候也被称为消极责任。这种对于会计责任的考察是有一定局限性的,起码缺少了反思和改进的意蕴。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事先的责任约定以及相应的职责分工,事后的责任担当就多少有些不分青红皂白了。进一步地,即便对于责任有着严格的事先约定和事中履行,事后的责任也未必能得到妥善落实,最终结果仍可能差强人意。而我们的会计领域恰恰就在这方面一度出现困顿,至于那些带有前瞻性的、未来导向型的责任定位就更加显得模糊了。这种责任类似于由他人或自我赋予的“职责”,其相应的语词,常常只是“职责”和“义务”的一种语言学变形。

一般而言,会计职业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即会计行为当事人作为某个组织成员,应该负有服务于组织经济利益的责任。当前主要表现为会计应当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监督,并通过提供企业经营决策有用的信息,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二)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即会计行为当事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契约,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伦理,也是程序化的道德。

(三)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是会计行为当事人应该遵守社会所期望的或者禁止的而又未写进法律的某些为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价值和惯例,使其行为保持在高于“守法”的水平。

(四)自愿责任

自愿责任处于自愿选择主动承担对于组织和社会的义务,使得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不是简单地安分守己和明哲保身。表面上看,上述会计责任的层次划分有条有理,但实践中却可能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矛盾的责任安排系统,尤其是在当前复杂的社会和组织背景下。这里有会计人员的责任,也有会计主体的责任,还有会计系统监督者的责任,如审计责任和监管责任等。此外,会计是不是还应具有一些促成民主治理和社会公益的责任?而且这些责任能否在一个治理的框架内和谐共处?与会计目标的演化一脉相承,会计责任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路向。特别是现代会计在资本市场中的尽情演绎和较之传统的某种程度的异化,使得会计在履行职责中经常存在以上一种或者几种紧张的对立状态,服务于公司组织目标和对公众以及自己良心负责之间互为犄角、顾此失彼,并最终导致责任不清而难以让有关主体真正负起责任来。一个尤为现实的课题就是,会计职业责任和会计法律责任如何协调?毕竟法律上强调的责任多为公正的价值和义务,而很少关注效率价值问题,而会计并不是为这些法律责任而存在,会计生命力的源泉在于社会的需要以及会计职业本身的效率和价值。会计更重要的责任在于把本职业的“有用性”目标发扬光大,一味强调会计法律责任容易让会计职业的发展陷入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犬儒主义”。真正负责任的会计职业观念应当把会计责任机制与会计职业的发展方向和历史定位结合起来,探讨会计这门专业、职业“正当”或者“应当”的职责、任务和义务是什么,以及会计在全面落实其目标定位的过程中如何真正地负起责任来。

二、会计职业责任并不局限于法律责任

从已有的会计、审计研究文献以及历来的法律卷宗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人们对于会计责任的认定多为法律责任,而且探讨更多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即所谓的审计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一般可以看成是法律义务的同义词,而流行的会计法律责任用语则多为狭义的法律责任,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司法机关来实施的具有强制性的责任。然而,即便放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考察会计法律责任,它也只能规定会计基本的责任和义务。责任一词在西方直到18世纪还只是一个法律范畴,到了19世纪下半叶责任观念才广为流行,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在二战以后,责任概念令人瞩目地跃升为当代伦理学中的一个关键性范畴,今天它已经跨越其学术边界而引起广泛的重视,并成为这个时代的一种人文需求和精神内核。毕竟法律责任体现的是最低限度的伦理,责任在法律区域之外还大有用武之地。负责任的行为与其说是强制的,倒不如说是诱致性的,它完全可以不打折扣地履行规定的任务,但规定之外还有大量的价值剩余,这其实就被归结为道德责任问题。现代责任观显然同时涵盖了道德和法律两个领域。道德责任以道德情感和评价为基础,主要依靠精神上的自制力,主动对自己的过错或过失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相比而言,会计法律责任观是一种消极的会计责任观,它体现的往往是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是一种比较被动的他律,而不是一个能动的自律性选择。而会计道德责任则表现为会计行为主体对于会计责任的自觉认识(责任感、责任心)和行为上的自愿选择。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讲求的就是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责任,而职业道德责任也不能穷尽会计责任,会计还可以有更加高尚的精神追求。例如,在美德引导下的责任,就是超越一般道德规范要求、在高尚品质下承担的责任,这有助于塑造理想人格,体现更加卓越的价值。

三、现代会计职业责任超越了受托经济责任

基于两权分离而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促进了会计职业的发展演化,也构成独立审计的前提。但严格而言,受托责任是两权分离情形下公司组织的责任,具体化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公司经理(受托人)的责任,而会计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受托责任得以落实的重要手段,而且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也最终通过会计显现出来。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受托责任会计学派一度在会计史上占据着主导地位,至今仍有人坚持认为,这是会计主体首要的、根本性的责任。著名会计学家井尻雄士视受托责任为“复式簿记的核心”。加拿大学者卡特(James Cutt,1980)明确提出受托责任的循环,即把受托经济责任的确立、认定、解除,然后到再确立的过程,当作会计的目标和会计工作(包括审计)的全部重心所在。张忠民(2005)等人把受托责任循环视为会计的循环,会计的精义就在于受托经济责任,认定和解除受托经济责任是会计永恒的主题。把会计责任和会计目标结合起来加以考量,具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它如同现代会计的目标转向一样,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决策有用学派的冲击之下开始处于下风。会计职业责任已经既成事实地转向了一种更加宽泛的社会责任观念,而不单单是为显性的委托人的利益服务。简要地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会计最主要的责任形式开始从内部的账务责任过渡到对外的财务报告责任,其应担负的主要职责也从反映和解除受托责任逐渐向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偏移。其实在受托责任的语境中,会计责任的意义并没有得到彰显。我国过去长期以来,在国有企业内部,主要体现为在实质上“缺位”的国家所有者与企业厂长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基于传统形成的行政序列和等级制,受托方与委托方在权利与义务上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差别和不对等性,委托代理双方因为会计问题发生纠纷和冲突时,一般根据行政级别加以解决。会计作为企业日常的监督和控制手段,似乎只在乎其岗位责任,即只要在自身工作岗位上不出现营私舞弊或者过错,大可明哲保身而不用承担多大的责任。《会计法》的实施虽然在整体上提高了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整个责任体系中基本上还处于从属地位,也没有引起各方面的注意和重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会计信息供求呈多元化发展,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显得更加显著,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围绕会计信息展开的博弈和因会计而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加大,尽管明显的“委托代理”关系并不存在,却无疑加大并深化了会计责任。基于复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背景,整个公司的会计责任机制安排已经变得复杂纷呈。例如在安然事发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皮特(2002)于公开场所发表演讲指出,“首要的是查出哪些人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对投资者和安然员工造成的可怕损失,谁应该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而这恐怕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不仅仅是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内部审计董事会、组织中会计人员,以及准则制定机构、外部监管部门都可能被设入局中。在理想状态下,会计应该关注复杂治理系统下所有的规范、价值和偏好,这些复杂的反复无常的变量代表着一些重叠的、冲突的并且不断发展的责任观,会计的任务就是在其中小心翼翼地寻求一种平衡,以尽可能保证各利益相关者在相关制度安排中各得其所,并各尽其责。

四、会计职业责任与会计目标、社会期望直接相关

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昂贵的社会控制工具,其地位和作用已经为人所共识,但人们又普遍认为,注册会计师并没有很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而且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角色期望并没有达成共识,至少圈内和圈外的认识是不一致的。即便会计职业严格遵守了职业准则和行业道德规范,却依然可能难逃连带责任的命运,例如“深口袋”问题就暴露了会计职业责任履行的困惑。社会要求提供真实的、有价值的会计信息,而对于什么才是“真实的”,会计界和法律界就有不同的认识,会计一般追求的是程序真实和过程理性,并指望通过会计技术标准的完善达到结果的真实;而法律上的真实则强调后果真实,也许会计主体和审计部门循规蹈矩地办事,但却未必达到了法律和社会所期待的真实性,有时候照样会被牵涉进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当中而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可见,会计的责任远远不止是忠实地遵从公认的游戏规则那么简单。普遍的观点认为,责任既需要外部的控制,更需要职业的进化精神。会计责任不再是简单的负责和归责,而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对于会计职业、行业和会计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期望。除去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专业知识、工作“技艺”都包含有责任的重要成分,即康德所谓的一种能力责任。毫无疑问,无论会计责任机制的演化方向和定位如何,一个亘古不变的信条在于责任的履行需要的是知识加良知。会计人或者会计主体有义务并凭其良心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并在与整个社会的关联互动中谋求最大限度上的共同信念,有足够的能力去实现会计目标。毫无疑问,这不仅仅是对责任的外在强化,也体现出会计职业的内在价值。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会计职业责任主要是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业发展定位出发,强化社会经济秩序和相关制度安排,不断完善会计的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谋求会计主体的个体化行为与社会化行为的关联互动,不断缩小会计、审计的社会期望差异,进而建立起会计职业责任与角色意识和发展定位相协调的运行体系。如今,无论是会计师行业,还是企业组织内部的会计工作,既然都已经泛化为一种“职业”,而且这个职业的服务领域已经面向整个社会,即便是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自身的会计行为也变成广泛的社会性活动,其责任观念显然不能再局限于组织内部的行为学观点。不单单是会计责任主体范围已经波及到会计系统之外,而且在整个责任体制安排中,个体的作用将越来越有限,“我”将被“我们”、整体以及作为整体的高级行为主体所取代,一种广泛的更深层次的会计责任观念意味着要对一个复杂的治理网络中的竞争性规范进行平衡,并最终达成会计发展的根本目标。这显然是“多元化社会所需要的、富有挑战性的、并且有时候是英勇的事业”,而这又何尝不是会计界所有富有责任感的诸位同仁理应承担的一种积极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 郭道扬.会计史研究(第二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

会计的任职要求篇12

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和会计改革的深化,企业对会计人才(特别是专业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多年来在中职教育中推行的传统会计专业培养模式,存在明显的缺陷:①传统会计专业培养模式偏重于会计一般知识的传授,与实践的结合脱节;②传统会计专业培养模式下的学生,上岗后的后续教育成本相对较大,市场难以接受;③传统会计专业培养模式下的学生专业知识单一、应用能力薄弱、难以适应新兴行业对专门人才应具有的知识结构的要求;④由于中职院校的自身学科理论研究水平的局限,使得他们培养的学生能从教师的指导中获得的理念、原理和知识十分有限。为了更好的服务地区经济,中职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改革迫在眉睫。

乘着国家示范性中专建设的东风,我校对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改革进行了探究和尝试,以便形成特色和推广。我校在课程体系改革方面,主要遵从以下思路来进行:

一、全面调研专业人才需求,三重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了解地区产业行业现状及会计人才需求趋势,掌握不同规模企业岗位设置并进行分析,分析中职院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并对地区人才市场进行实地考察,结合企业人才需求及岗位设置和毕业生实际就业情况,确定现阶段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及人才能力要求,三重定位人才培养目标。[1]

为了了解东莞地区产业结构和行业现状及其发展趋势,针对会计专业就业岗位的用人需求调查,结合中职会计专业学生首次就业情况,明确我校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改革提供导向性依据,从行业企业、中职院校和毕业生三个维度进行了调研。行业调研是通过企业问卷调查和人才市场实地考察,了解企业对财务人员的实际用人需求和财务人员的岗位设置;中职院校调研是对东莞地区设有会计专业的学校教学走访调查,了解会计专业的基本信息、培养目标、培养措施等情况;毕业生调研是对本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我校会计毕业生首次就业的就业面向、就业岗位和就业专业对口率。

二、了解企业岗位设置情况,定位毕业生就业岗位群

专业岗位群定位是课程体系建设的基础。为了建立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需要开展东莞地区企业财务岗位设置及岗位分析调研工作,了解企业财务岗位在企业当中的设置情况,及不同岗位在企业当中的岗位职责及能力要求。通过企业问卷调查,分别按企业规模50人以下企业、50-200人企业、200-1000人企业、1000-5000人企业、5000人以上企业统计分析出财务岗位招聘的最低要求,包括学历最低要求、职业资格最低要求、计算机证书最低要求、英语等级最低要求、工作经验最低要求。并集中对不同规模企业财务岗位的岗位职责进行案头研究,分析统计不同规模企业主要财务岗位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对象、工作环境。[2]

通过对企业财务岗位设置及岗位分析的调研,我们统计出企业规模在50-1000人的财务岗位有主办会计、成本会计、核算会计、税务会计、审计、出纳、往来会计、材料会计、会计员助理、财务文员等十余种岗位。通过对中职会计就业岗位群及岗位群技能调研,我们总结财务岗位主要分为核算类岗位、审计类岗位、税务类岗位、出纳类岗位、统计类岗位。

根据企业岗位设置规律,企业财务除出纳岗位,会计类岗位的设置为主办会计岗位工作内容的精细化划分。根据企业岗位要求分析,中职会计毕业生更适合从事中型企业基础型会计岗位,更适合从事小型企业辅助型会计岗位。根据岗位群技能分析,中职会计毕业生更容易胜任出纳类、统计类岗位,其次为核算、税务类岗位。结合以上分析结果,我们对学校会计专业就业岗位群,进行双重定位。

三、分析岗位职业工作过程,梳理岗位工作任务

针对定位的岗位群,结合地区产业行业,将岗位定位为主办会计助理、成本会计助理、往来会计、出纳员、办税员、统计员、核算员、财务文员、收银员等十三个岗位。根据企业岗位调研情况,对岗位工作过程进行分析,并疏理、归类、整合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将以上岗位工作任务进行分析整理,提炼出典型工作任务。

四、将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学习课程

典型工作任务包含了完整的职业工作过程,是一个过程结构相对完整的任务,反映着职业规范和工作标准。根据会计专业岗位(群)工作任务分析,通过职业情景中相互关联的任务集合,打破岗位的界限,将类似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归纳,转化为对应的学习课程。

五、学习领域描述,专业核心课程学习情境设计

学习领域是完成行动领域工作所必须学习的系统性内容,是一个由学习目标表述的主题学习单元。学习领域与行动领域相互对应,它与行动领域中的专业工作对象有直接的关系,是一个完整的职业关系。根据会计岗位(群)工作分析归纳的行动领域,对行动领域进行划分,并赋予相应的学习领域的表述。[3]

六、“集群型、技能化、渐进式”课程体系构建的整体设计

会计专业课程的开发,通过会计岗位(群)工作职业分析,梳理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并进行行动领域构建、学习领域转化及课程的归类,得出会计基础、统计基础、小企业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实务、出纳实务、会计电算化实务、EXCEL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税法原理与实务八门专业学习领域课程。

基于就业岗位(群)定位,结合职业岗位群技能分析,以及实际调研中企业对会计专业人才自身素养的要求,中职学校会计专业人才应具备基本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所以会计专业课程的设置要以上三种素质的培养为标准,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项目课程为主体、职业实践为主线”的理念进行“集群型、技能化、渐进式”课程体系构建,并依据这一理念对课程模式、课程目标、课程开发方法和课程内容载体及实施进行标准统一。

图1 集群型、技能化、渐进式课程体系思路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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