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基本要素合集12篇

时间:2023-09-10 15:02:25

博弈基本要素

博弈基本要素篇1

一、问题的提出

自从“会计”这一经济活动出现以来,无论在哪一个国家或地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会计假账”现象。作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会计假账不仅发展成为各国严重的社会公害,而且演变成为一国政治法律领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中出现的“五粮液事件”和“绿大地事件”等也进一步暴露出我国的会计假账现象十分严重。

据2009年9月30日《四川在线》(成都)、《东方早报》(上海)和2009年10月14日《扬子晚报》(南京)报道,五粮液集团2007年年报在披露主要控股子公司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数据时,将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725 066.15万元变更为825 066.15万元,增加营业收入达10亿元。封某等四人依据五粮液集团2006年和2007年的年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相继购买五粮液股票约1万股,亏损近25万元,2009年1月封某等四人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

2010年9月,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的会计违法违规案,成为中国证监会近年来查处的又一起带有典型意义的上市公司会计欺诈发行案件。2004―2007年,绿大地公司通过签订阴阳合同、伪造银行票证、操纵资金流转、伪造虚假交易业务和合同发票等方式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共计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2011年9月6日该案在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审理。2011年12月初法院给出判决结论,判决之轻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原财务总监和董事长均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缓刑四年执行;外聘的财务顾问庞某和公司员工赵某仅获刑两年,并缓刑三年执行;公司员工赵某某获刑一年,并缓刑两年;罚金处罚也仅400万元。

众所周知,会计的使命在于建构会计信息的优化配置与高效运行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防范会计假账,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信息的公共物品属性和资源配置功能。但是,会计假账通过会计主体在履行会计契约过程中经过多次博弈形成的违约无序状态使会计的积极功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会计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博弈行为以及博弈的基本内涵、博弈的主体对象、主要目标等问题,期望能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会计假账问题提供一种思路或参考。

二、会计经济活动博弈的基本内涵与性质

在现代经济学中,经济博弈是指各当局方在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依存关系中,基于理性判断而采取的(或选择的)、能最大程度地提高经济主体自身利益的经济行为。依据经济博弈过程中经济主体的信息拥有程度不同等因素来分析,经济博弈可分为基于完全信息基础上的静态博弈和基于不完全信息基础上的静态博弈,以及基于完全信息基础上的动态博弈和基于不完全信息基础上的动态博弈等类型。经济博弈的实质在于博弈主体根据他人可能采取的行动措施来确定自己的最佳行为方式,并尽最大的可能来减少自身行为所必须支付的交易费用,经过反复博弈,实现交易费用一定时的自身利益最大化或利益所得一定时的交易费用最低化,从而使博弈客体在保证各博弈主体意志基础上各自利益得以兼容统一,最终通过多次博弈逐步形成确定的社会契约机制。

从“会计”这一经济活动领域来分析,会计行为通常是政府等立法者、社会经济组织(如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等多元会计行为主体在不断反复博弈后形成的均衡契约现象。一般而言,会计活动中的博弈次数越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程度也就越高,最终所达成的反映和表达所有主体意志的利益均衡状态便成为社会各界普遍接受的会计基本规则,并使任何违反该规则而暂时获得利益的人能在更大程度上受到惩罚,或者说“得利”会被更大的惩罚成本所冲减,违规者面临着更大的经济利益损失。

笔者认为,会计经济活动博弈是会计活动中各契约主体之间为达成对行为主体各方均有利的均衡而出现的反复“讨价还价”过程。就性质而言,这种会计博弈活动是一种基于“信息不完全”基础上的“讨价还价”,或者说是一种基于“非对称信息”基础上的动态博弈。作出这一判断的主要理由有三个方面:

第一,从信息拥有方面看,会计博弈主体所拥有的信息量是不对等的。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交易市场上的契约双方(或者说供给方和需求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均衡的。一般来说,供给方拥有较完全的或较充分的市场信息,而需求方则拥有较少的市场信息。以会计经济活动博弈过程来说,各会计主体在会计活动中所拥有的信息数量不可能相等,信息质量的优劣也不可能均衡,这样双方必然存在着博弈信息分布的不对称状态。一般来说,处于信息优势的契约方(如供给方)总是企图通过输出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而获取交易中的经济利益,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如需求方)则想方设法通过支付搜寻信息费用来获取对自己有利的市场信息,从而扭转自己在会计行为主体博弈中的被动局面,力求取得较为平衡的博弈信息地位。

第二,从交易费用方面来看,会计博弈过程中所耗费的交易费用不易被确定。会计行为主体在反复进行的讨价还价过程中,总是力求降低交易费用,把博弈费用降至最低点,争取最大的契约利益,以达到对主体各方均有利的均衡点或最优化目标。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解释,交易费用不仅包括经济活动中的签约和谈判费用,而且还包括产权的度量和界定费用、监督经济绩效的费用和进行组织活动的费用等在内。由于会计这一经济活动的博弈主体在拥有信息量上并不均衡,并且博弈信息量还处于不断变化调整之中,因而必然造成不同会计博弈主体所耗费的交易成本大小不相等,加之博弈信息的交易成本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博弈过程耗费的交易成本必然难以准确量定。

第三,从博弈环境来看,会计活动中的博弈行为所依赖的外部环境具有不稳定性。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在特定环境中完成的,会计博弈行为也离不开一定的外部环境。由于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人口、资源等各种因素的制约,而社会经济和法律环境又是不断变化的,永远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中,因此,会计活动的博弈行为所依赖的社会环境始终具有动态易变性和不稳定性等特征,从而使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行为也必然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

三、会计经济活动博弈过程中的博弈主体与博弈对象

由于会计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着个别博弈主体的参与动力或参与程度不足,这导致另一些行为主体便可能控制并垄断会计活动信息,并以其自身利益最大化来主导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虚假程度,从而形成能够确保其本身利益最大化的会计信息秩序。因此,基于公司假账治理视角的会计经济活动博弈问题研究,必然要对会计经济活动博弈过程中的主体以及博弈对象等问题作进一步思考分析。

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主体,是指会计活动中存在利益关联性的各类经济主体,主要包括立法者(国家或政府)、投资人、债权人、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劳动者等在内。一般而言,会计活动主体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利益关系上是相异性和相关性的统一。一方面各类会计经济活动主体代表着各不相同的利益关系,并且各种利益之间存在相互矛盾的甚至对立的方面,不可能存在利益关系完全一致的两个博弈主体;另一方面,参加会计经济博弈的任何一个行为主体的利益又不可能是完全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的对立统一体,一方的利益实现必然会受到其他会计行为主体的利益制约和影响。第二,博弈行为主体符合现代经济学中的“有限理性”或“非完全理性”假设。诚然,各行为主体参加会计经济活动时的博弈,均存在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行动,参加会计经济活动博弈的各行为主体一般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或意愿,博弈行为人存在完全的意思表达,不存在有意思表示上的缺陷,或者说不允许意思缺陷的会计行为主体参加会计博弈活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会计行为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必然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等合法变量的约束,“有限理性”才是经济主体行为特征中最现实和最客观的表现。

与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主体有着天然联系的是博弈对象问题。长期以来,会计经济活动中的博弈对象不甚明晰,如人们普遍地将“会计信息”视为会计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博弈对象。本文认为,这种以“会计信息及其控制程度”作为维护不同主体利益的主要手段,必然会导致会计假账现象产生,尤以是导致上市公司中的会计假账现象流行并日益严重。

本文主张“会计经济活动博弈的对象是提供客观真实会计信息的会计契约关系”的观点。所谓会计契约关系,主要包括会计领域内的法律与法规、规章和制度、会计准则和相关合同协议等在内。众所周知,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会计法规由国务院即中央政府制定;会计规章和会计制度则是由会计主管部门(目前为国家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由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起草并经会计主管部门(财政部)认可后颁布。上述这些都是通过国家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强制约束力和执行力的制度性契约规范。而会计合同协议则是由会计经济活动博弈主体通过充分的博弈而达成的一种契约,对契约当事人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虽然这种契约不是具有普适性的制度契约,但是对于特定当事人而言,无疑具有和制度契约等同的效力特征,可以视为适用范围具有特殊性的制度契约规范,因而会计合同协议也构成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对象。

分析会计这一经济活动的博弈对象,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契约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已生效的会计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等契约,在有效期内如果没有出现特别重大的不可抗力因素,一般来说是不能轻易变动的,但是,当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环境以及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时,则也应该要进行适时的变化调整,从而使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对象能不断更新和进化。二是契约建立程序公正基础上的约束有效性。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对象是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或约定程序进行博弈的,因而就程序而言具有公正合理性;进一步地,建立在客观公正和合理有序基础上的博弈对象一旦通过有效博弈达成了结果,自然地就要对全部会计行为主体形成较强的法律约束力,且效力必须显著。

四、会计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博弈组成要素和目标

借鉴现代经济学中的博弈要素理论,笔者认为,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要素也应该包括以下六方面要素在内,如博弈的参与人、对象、环境、信息、规则、目标等。对于博弈行为来说,这些构成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行为。

从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参与人来说,这是指参加会计活动博弈过程中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各类会计经济主体。其中会计制度契约由所有会计主体共同组成,是所有会计行为主体的利益契约统一体;会计的行政、民事、劳动等契约由不同的会计行为主体参加,是不同的对立利益的契约组合。

从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对象来分析,如上所述,这是指会计经济行为和会计制度。会计经济行为是指会计行为主体的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由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合同、会计协议等契约文件所构成;而会计制度则由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规章、会计准则等所构成。

从会计经济活动博弈的环境来分析,这是指会计行为博弈依存的外部条件或因素所形成的整体状态。会计经济活动博弈的基本环境要求是舆论宽松和激励竞争。所谓的舆论宽松是指博弈主体的态度积极、行为主动、欲望强烈以及新闻媒体和其他组织、个体能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所谓的激励竞争是会计经济活动博弈环境有助于调动会计行为主体的博弈需求、有利于激发会计主体的竞争行为、有益于提升会计主体的竞争意识和理念。

从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信息来分析,这是指对会计博弈行为能产生积极效果的各种因素、条件和变量,包括主体性状、环境优势、利益目标、决策方案、对象状况等。

从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规则来看,主要包括主体平等、合法公正、高效有序等要求。主体平等是参加会计博弈的主体具有相同的法律资格,法律地位平等;合法公正是会计博弈过程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展开,并且参加博弈过程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没有歧视现象,合法公正是会计有序博弈的基本规则;高效有序是会计博弈始终贯彻成本效益规则,以最低的博弈成本取得最好的博弈效果,即博弈后形成的会计法律制度能够得到社会普遍公认,并且出现会计博弈高效、井然有序会计行为的经济效果,高效有序是会计最佳博弈的目标规则。

从会计经济活动的博弈目的来说,这是指会计博弈行为所要达成的方向和目标,即达成高效的会计契约,生产提供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

会计经济博弈行为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不断博弈,使会计制度达到充分表达所有会计行为主体意志和利益的均衡状态,以确保生产或对外供给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这一目标一般包括以下两个基本要求:

第一,建立在博弈行为策略效果最佳基础上,实现博弈利益均衡。每一个会计活动主体(或者说博弈当局者)所采取的策略一定是基于其他会计活动主体(或博弈当局者)所采取的策略的理性反映,每个会计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通过充分的博弈,使会计法律和法规对各行为主体的利益诉求达到最优表示,各行为主体的利益呈现出一种稳定均衡态势,博弈参与各方的利益目标也实现最大化。

第二,各会计主体共同确认遵守。由于会计法律充分表达了各会计行为主体的利益或意志,体现了各会计行为主体的权利要求,同时在法律上对各会计行为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也进行了相应的确定,因此,按照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等规则,各会计行为主体必然普遍认可会计法律和法规的权威性,并主动地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真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给各当事人的义务,从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在法律范围内得到充分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股市惩戒机制形同虚设 绿大地欺诈判决让人不解[N].深圳特区报,2011-12-06,B1.

博弈基本要素篇2

二、企业财务多主体博弈分析

(一)企业财务多主体的特征分析 企业财务系统主要包括6大子系统,即筹资子系统、投资子系统、采购子系统、生产子系统、销售子系统、利润子系统,它们完成了资金的筹集、投放、使用、收回及分配的财务循环。企业在周而复始的财务循环中,无时无刻不在与股东、供应商、客户、债权人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发生各种财务关系。笔者界定的企业财务主体正是指企业财务及其与企业财务密切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其中企业为系统的核心,它与其他财务主体通过物质、信息以及资金的流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各种利益点交织而成的复杂巨系统。

根据复杂系统的基本原理,结合企业财务主体的自身特殊性,企业财务主体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征:第一,企业财务主体具有适应性和智能性,个体会根据环境和其他利益主体来调整自身的状态和行为,使自身发生适应性变化。第二,企业财务主体是有限理性人。现代经济学表明,人的行为是不具有完全理性的,企业财务主体由于在社会地位、占有资源及获取信息能力上的差异性和不对称性,并不具备做出理性决策的条件,主体之间的适应和博弈的决策只能是有限理性的。

(二)企业财务多主体的博弈行为 企业财务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每个主体有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和利益,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系统中,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各种复杂的交易和利益冲突。因此,博弈是财务主体生存所面临的基本环境,也是财务主体发展的根本动力。每个财务主体之间的博弈行为是围绕着相关的价值创造活动进行的。从价值链的角度来看,企业是一个投入-产出的价值增值系统,它利用和协调价值链上各利益主体的特定资源进行投入-产出活动并取得回报,企业财务主体在成本和收益之间必然展开经济利益的争夺和博弈。如,在筹资活动中,债权人的总收益是利息,总成本包括贷款本金和机会成本,企业与债权人之间必然会围绕利息展开博弈。

(三)企业财务主体的演化博弈机制 传统博弈论中最基本的一个假设前提是参与人为完全理性人,这要求博弈双方都具备完美的判断和预测能力,这种完全理性假设在现实世界中显然不成立。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Simon认为,博弈环境的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都决定了人的行为理性是有限的。基于此,John Maynard Smith(1973,1974)等提出了演化博弈论的思想。演化博弈论认为,有限理性主体不能正确地计算自己的收益支付,做出最佳决策的能力有限,决策者大多是通过试错和对较高收益策略进行学习模仿,最终达到一种稳定均衡状态。因此,演化博弈的过程实际上是采用更高收益的策略的人数比率逐渐上升的动态演化过程。同样,企业财务系统中的利益主体也都是有限理性决策人,它们之间的博弈属于一种演化博弈。每个财务主体不可能严格按照效用最大化进行决策,在多数情况下是通过了解博弈的历史,通过学习模仿其他主体来动态调整决策。一组组单个的利益主体在寻求相互适应中不断发展,从而推动了整个企业财务系统的发展和财务危机的演化。

三、基于多主体博弈的企业财务危机演化动因分析

(一)企业财务危机演化的动力 根据上文分析,企业财务主体的演化博弈是财务系统运行的动力。单个财务主体为了更好地适应其他主体,在博弈过程中,会不断地“学习”和“积累经验”,修正相互作用的模式。在接受外界信息时,按照既有的规则,如果适应了其他主体,则不对规则做出修改,如果不能适应,则需要对自身规则进行修改。当多个主体对规则进行修改,则通过相互作用形成网络,构成受限生成过程,形成一个新的主体、新规则、新系统,从而产生涌现现象。从复杂系统理论的视角出发,企业财务危机正是构成企业财务系统的多个适应性主体在彼此之间的财务利益博弈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断地发展、演化,从而使企业财务系统不断分化、涌现的结果。

(二)企业财务危机演化的关键因素 根据企业财务危机演化的动力可知,企业财务危机演化的主要因素在于企业财务多主体的博弈行为,根据主体的类别不同,可将其分为内部博弈因素和外部博弈因素。

(1)内部博弈因素。企业财务危机的内部博弈因素主要源自于企业与内部财务主体之间的博弈,即与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博弈。首先,股东是企业的发起人,为企业提供资本支持,是企业发展的原始动力;股东最关注的投入回报是股利和股价。对于企业而言,它倾向于选择留存盈余作为首要的资金来源,因而会相应降低股利支付水平。对于股东而言,它会通过股票的持有和出售引起股价的波动,从而左右企业的股利政策。因此企业与股东之间关于股利的博弈必然导致股价的波动,从而引发企业财务危机。其次,员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的劳动力资源。员工为企业提供专用技能并受企业职业约束,得到固定工资、奖金以及自我实现感。企业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而激励员工,员工为了获取丰厚的报酬而积极工作。因此,企业与员工之间关于报酬的博弈必然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导致销售和产量的下降。

(2)外部博弈因素。企业财务危机的外部博弈因素主要源自于企业与外部财务主体之间的博弈,即与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和政府之间的博弈。首先,债权人是企业发展的资金提供者。债权人最关注的投入回报是利息。对于企业而言,它更倾向于利用固定的利息成本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同时也会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大。对于债权人而言,它在制定利率政策时,必然会考虑企业还贷的风险。因此,企业与银行之间关于利率的博弈必然影响利率的波动,从而导致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债务危机。其次,顾客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依赖者。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在于产品的价格和效用。在当前以买方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环境中,企业逐渐认识到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略顾客感受会导致顾客不满,引起销售额下降。因此,企业与客户之间关于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博弈必然影响产品的销量。再次,供应商为企业提供原材料保证,这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在于原材料的价格。供应商提高报价能获得高额的利润,但可能因为高价而不被选中,导致失去交易的机会,而降低报价虽然交易的概率提高,但可能利润很低甚至亏损。因此,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博弈必然导致原料价格的波动,增加企业成本风险。最后,政府是公司税收政策和行业监管政策的制订者,它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政府的投入回报是税费。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难免会忽略对政府相关规则因素的考虑。企业违规与政府监管之间必然存在着利益博弈问题,这种博弈也必然会带来企业生产经营上的操作风险和成本压力。

(三)基于多主体博弈的企业财务危机演化机制 企业财务主体之间的博弈属于一种演化博弈,这种博弈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单个财务主体不但需观察企业的决策,由于其有限理性,更多会通过学习模仿同类其他财务主体行为来动态调整自身决策,随着多数财务主体决策的趋同,会最终导致企业相关财务要素随着时间逐渐改变。如,企业与股东的演化博弈,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股东选择出售股票,从而导致股价的逐渐下跌;企业与员工的演化博弈,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员工不努力工作,从而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效率逐渐下降;企业与债权人的演化博弈,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债权人选择高利率放贷,从而导致企业贷款利率逐渐升高;企业与客户的演化博弈,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客户不愿购买本企业产品,从而导致企业产品销量逐渐下降;企业与供应商的演化博弈,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供应商抬高价格,从而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与政府的演化博弈,可能导致政府对企业的监管措施越来越严,从而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压力越来越大。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财务危机因素的变化不是一朝一夕的过程,而是在企业与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不断博弈中,随着时间不断演化的过程。财务主体为了自身利益,采用对企业不利决策的人数比率逐渐上升,企业财务危机也就不断深化。

四、企业财务危机演化路径分析

(一)探测阶段 探测阶段是企业财务主体对外部环境的特征变量进行探测,包括宏观环境和其他利益主体行为,然后将探测到的信息传递给财务主体。其主要功能是完成企业财务复杂系统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

(二)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是企业财务主体根据环境的变化以及其他主体的行为,通过自身的推理和历史经验,做出相应的决策。每一个主体都有自身的属性、决策变量和追求的目标,它们都会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选择相应的策略。由于企业财务主体的有限理性,在做决策时,往往会学习模仿同类主体的行为,或者做出不利的决策。现实世界中,财务主体决策通常不是由单个个体做出的,而是由一个群体按照某种规则协作完成的,所有决策会按时间序列形成决策流,决策流的执行过程与结果形成危机中的事件流。

(三)效应阶段 企业财务多主体的整体决策行为会对企业财务系统产生一定的效应和影响,这就是效应阶段的内容。财务主体的整体决策行为形成的危机事件流会改变企业的外部环境,形成宏观意义上的管理风险、股市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原料风险和政策风险,这些风险会导致企业主要财务要素的变动,如工作效率下降、股价下跌、利率上涨、销量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监管政策改变等。财务要素的变动最终会引发企业内部财务风险,包括盈利风险、营运风险和偿债风险,随着风险因子的不断增多增强,企业财务危机也会随之不断恶化。

企业财务危机演化路径的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

五、结论

通过分析,可得到以下方面的研究结论:(1)企业财务多主体博弈推动着企业财务系统的动态演化和平衡。企业财务系统中的利益主体作为有限理性决策人,它们之间的博弈属于一种演化博弈。(2)企业财务危机是在企业与其利益主体之间的永恒博弈下,随着时间不断地发展、演化,从而使财务系统不断分化、涌现的结果。(3)企业财务危机的演化路径主要分为探测、执行和效应三个阶段,它们是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共同实现了企业财务主体博弈行为到企业财务危机演化的传递。

博弈基本要素篇3

传统视角下的企业博弈分析

传统企业的博弈行为可分为两类,即基于交易成本的博弈行为和基于内部结构的博弈行为。基于交易成本的博弈行为体现在企业与市场间的博弈,相关生产信息的搜集将降低博弈风险,生产信息收集得越全面,交易成本与生产成本的关系越清晰,博弈的依赖度越低。基于内部结构的博弈行为体现在大规模企业内部各生产部门之间博弈,其博弈方向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博弈,但基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必然引导其整体状态趋于最优。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企业的组织模式和发展方向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即在相当一大部分企业中,交易成本不再是决定企业业务选择策略的依据,核心竞争力则成为决定性因素,因此企业的博弈行为也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本文将从组织创新的视角下对企业的信任和博弈行为进行分析。

组织创新视角下的企业信任行为分析

组织创新是指任何组织机构,即使经过合理的设计并实施后,仍将随着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变化,从而提高组织活动整体效益的过程。现代企业组织有别于传统企业组织,在组织形式和发展意愿上有很大的不同。在组织边界、经营边界、管理边界等方面,传统企业组织有明确的企业边界,发展意愿上倾向于纵向一体化,即将更多的供应商业务纳入企业组织内部,尽可能多占据生产链的更大比例,将汲取生产过程的全部利润作为目标。而现代企业组织将更多地专注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非核心业务作为非关注点,尽可能地外包,以使自身有限的资源更加集中在核心业务,提升竞争力,从而导致企业无论是组织边界,还是管理边界等,均无清晰的企业边界。刘晓峰、惠晓峰(2009)指出服务外包的目的在于整合供应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最终提高发包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吴炯、胡培(2004)应用合作博弈的观点论证了企业参与者的资产专用性以及相互间的交易比率在确定企业边界中的作用。可见,传统企业组织倾向于将合作业务纳入企业内部的科层组织,而在组织创新的视角下,现代企业组织倾向于将内部通过科层组织实现的非核心业务转向给合作方,通过契约来完成。而契约的不完善性、风险性等特点,使得企业必须采取更多的信任行为,企业组织的进一步创新则成为企业采取信任行为的推力和动力。即在组织创新的视角下,企业将更倾向于采取信任行为,张维迎(2002)指出,与法律相比,信誉机制是一种成本更低的维持交易秩序的机制,而信誉是外包博弈中一项关键的影响因素。组织创新将推断更多的企业采取信任行为,使得企业横向间的合作更加紧密,相互间的契约将成几何级数增长。王呈斌、徐剑刚(2007)分析了企业与政府间的博弈,指出从离散博弈模型来看,企业政治行为是典型的囚徒困境问题,从连续非对称博弈模型来看,企业相对规模在政企关系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张阳(2009)认为知识外包能否成功实现,关键取决于重复博弈机制和双方的诚信基础。

企业信任行为的两方单次博弈分析

企业信任行为的两方单次博弈,是指合作业务仅有两方,且合作仅限一次博弈,是市场上出现最早的一种博弈,如工业企业信息化工程项目等。

假如市场上只有两家企业A和B,A为发包方,即提出合作的要约方,B为接包方,即履行合约的实施方。A可选择信任B或不信任B,信任即发包,不信任则不发包;B可选择守约或不守约,守约即按要约履行,失约则为不履行或不按照要约履行。事先两方并不知道对方将会采取何种策略,则可出现如表1所示的四种状态(信任,守约)、(信任、不守约)、(不信任,守约)、(不信任,不守约)。

对表1的四种情况进行赋值(见表2),即(a11,b11)、(a12,b12)、(a21,b21)、(a22,b22),由两方策略选择动机和博弈悖论可知,a11>a21=a22>a11(如a11非最大值,则企业A将无发包的必要;如a21非最小值,则企业A无选择合作伙伴的必要,任一企业合作即可),b12>b11>b22=b21(与企业A选择策略的因素类似,赋值的大小将成为守约与否的动机)。根据博弈论的均衡状态分析,该博弈将存在(信任、守约)、(不信任、不守约)两个均衡,如果两方均无法确定对方会采取何种策略,从利己的角度出发,则会出现(不信任,不守约)的均衡。

然而,在组织创新的视角下,发包方A更倾向于采取信任行为,接包方B将在利益导向下选择违约,从而博弈处于(信任、不守约)的非均衡状态。由此,A为使合作能够顺利完成,必然会预设监督和惩罚措施,使B在守约和不守约的策略上重新进行权衡,从而两方将在监督与履约上重新进行博弈,即出现如表3所示的博弈状态。

同样对表3进行赋值如表4所示,则aa21>aa11>aa22>aa12,bb22>bb11>bb21>bb12,原则同上。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单次两方博弈的前提下,A必然选择信任加监督的策略,B必然选择守约的策略,但该均衡并非最优均衡,未达到效益最大值,将有外部其他行为来改变其状态,属于不稳定均衡。如其监督成本在有外在行为影响的情况下可降低或抵消,或其他因素导致B主动倾向守约时,将促使均衡状态向(不监督、守约)转变,本文将进一步分析这一情况。

企业信任行为的两方多次博弈分析

企业信任行为的两方多次博弈,是指合作业务仅有两方,但将会拥有多次合作的机会,即出现多次博弈,是市场上较为普遍的一种博弈,也是在形成一定合作关系后最为常见的一种博弈,如大部分服务外包业务等。

如前文假设,多次博弈中任何一次博弈A、B均可分别采取信任/不信任、守约/不守约的策略,则两方的博弈状态仍与表1一致。但在策略选择上,A仍倾向于信任并监督,B在考虑到后续合作的基础上,将倾向于守约,因此该类型博弈将形成(信任/监督、守约)的均衡状态。而A鉴于对B市场行为的分析,认为B选择不守约的概率将缩小,其相应的监督成本亦会大幅下降。该均衡虽为次优均衡,但已可接近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属于半理想状态。但当某一次博弈中,B的不守约收益(b22)大于其后续守约收益时,B将倾向于不守约,而A根据历史信息仍采取信任策略时,均衡将被打破,出现博弈困境局面。即A将因一次博弈的失败而导致灭亡,从而打乱了市场运作的正常秩序。

为避免博弈困境的出现,常规对策为提高违约成本,在该博弈中,即提高B的后续守约收益,使某次的不守约收益很难大于后续守约的收益。因A已作为B的博弈对象,而博弈困境正是由A而出现,为达到避免困境的目的,则需引入更多的企业来参与博弈。

企业信任行为的多方多次博弈分析

企业信任行为的多方多次博弈,合作业务将涉及多方,且拥有多次合作的机会,即出现多次博弈,是市场上最普通却最难分析的一种博弈,如外包业务的寻求合作等。

为简单起见,本文首先分析多方单次博弈,笔者先选定A、B、C、D四家企业,A、C为发包方,B、D为接包方,可形成A-B、A-D、C-B、C-D的组合进行博弈,分别形成如表1所示的博弈状态。由于接包方D的参与,因此A在与B的博弈中,策略选择上不再仅限于信任,其将更多的获取信息对B和D进行判断以确定哪一方更可采信。同样,由于C的加入,在信息不能充分共享的实际情况下,B或者D在选择守约策略的决心上将呈现下滑趋势,将导致(信任、守约)、(不信任、守约)、(信任、不守约)、(不信任、不守约)四种状态均可能发生,即无均衡状态。

在多方多次博弈中,A或C在选定某一对象作为合作伙伴时,类似两方多次博弈,将依据合作对象对预期收益的期望值,从而采取守约作为应对策略,因此其自身将选择信任作为首先策略。同时,将有效的利用市场竞争因素,调动合作对象的积极性,进一步降低不守约的概率,从而有效地降低自身的监督成本。而B或D在履约过程中,将更多地倾向于守约策略以期获得后续的预期收益,即使出现针对A或C的博弈困境,因考虑到C或A的存在,自发地调高了后续收益预期,是博弈困境较难或推迟出现。

由上可见,多方博弈可利用市场竞争因素有效地降低监督成本并避免前文中提到的困境局面,多次博弈可利用预期收益降低合作对象的不守约概率。当发包方和接包方数量趋近于无限大时,监督成本将等于零,出现博弈困境的阈值将是接包方的不守约收益无穷大,同时当博弈次数趋近于无限大时,接包方的不守约概率将等于零,由此将出现(信任不监督,守约)的最佳均衡状态,亦实现了社会效益最大化,达到稳定状态。图1简要描述博弈的几种状态转变。

综上所述,组织创新迫使更多的企业仅关注核心竞争力,非核心业务将成为阻碍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屏障,为适应新技术经济下的竞争,企业必须将该类业务外包,即必须采取信任行为,才能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核心业务,更高程度上提升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稀缺性。然而外包市场的出现,使得信任行为受到博弈的冲击,唯有促进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创造更多的外包机会,才能出现多方多次博弈的最优均衡状态,即(信任不监督、守约)。但这是在市场信息完善并透明的前提下呈现的均衡状态,即市场信息充分、准确、共享且易获取。在实际的市场竞争中,该类市场信息不可能完全充分、准确,因此对市场监管者提出了新的命题—从组织创新的角度,建立外包市场的信任机制,同时如何尽量保障信息的满足博弈的需要,以及采取措施保障博弈均衡状态的最优化。后续研究有待笔者进一步展开。

参考文献:

1.刘晓峰,惠晓峰.基于博弈论的服务外包供应商选择的信任机制.商场现代化,2008(2)

2.吴炯,胡培,舒建平.企业的两重边界性及其合作博弈解释.管理科学学报,2004(4)

博弈基本要素篇4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9-0032-02

20世纪40年代,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由冯·诺伊曼和摩根斯特首次正式提出博弈论学说,而博弈论思想在我国的历史可以起源于战国时期的一个经典案例,就是被人们所熟知的“田忌赛马”的故事。博弈论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向成熟,在博弈论方面的研究也出现了一些杰出贡献者,其中代表性的人物有纳什、泽尔腾、豪尔绍尼、奥曼和谢林等,更值得指出的是,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有三次诺贝尔经济学奖是颁发给因在博弈论领域作出贡献的经济学家。

1博弈论在招标过程中的存在模式

1.1博弈论的概念简介

博弈论所研究的对象是一些个人或组织在面对某些特定的环境和规则的限制下,依靠自身所拥有的信息,在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选择可供自己选择的策略并付诸实践,已从中得到相应的结果或支付的过程。其研究目的就是为了研究博弈各方的行为特点,也就是各方的行为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时的决策特征,也包括各方为应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谋略,以及最终所达到的结果等。

在一个完整的博弈中应存在的5个要素有:博弈方、策略、支付函数、博弈的次序、信息。其弈方是指在博弈过程中能单独行使决策权,选择认为能实现最大效益的策略并拥有能力承担最终结果的参与方,其可以是个人、组织甚至可以是国家,其博弈的形式根据博弈方的数量或合作形式也分为多种多样。策略是指博弈方在博弈过程中根据某些情况所能采用的办法,每个策略均有与之相对应的结果。支付函数是指博弈方选择策略并付诸实践之后,各博弈方从博弈中所得到的效益水平的高低,通常分为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变和博弈。博弈的次序是指博弈方选择并采取行动的次序的先后顺序,以决策次序为标准可以将博弈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博弈方同时采取行动的为静态博弈,而博弈方分先后顺序采取行动则可分为动态博弈。信息即为博弈方的信息结构,就是其中一方对对手的策略以及各博弈方的得益了解程度。

1.2博弈论在招标投标类经济活动中的模式

博弈论最早应用在经济学领域中是在招投标和拍卖这两个经济活动形式中,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中间均有一个人,其运作模式极为相似,对招投标来说,是很多投标人送着某件货物来想卖给招标人,而拍卖是货物所有者将某件货物拿来想卖给很多竞拍者,二者中货主与购买者均不发生直接的关系,均是由人在中间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完成交易,其中这三方的效益模式也极为相似。博弈论在招投标经济活动中,招标人行使购买权交由招标人来完成,招标人从最终标价中进行比例提成,因此招标人有必要对招标人进行行为规范,以避免其由于谋求某种私人效益的最大化而通过某些手段来抬高标价,进而损害招标人的利益,这体现了招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效益冲突。

1.3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当招标人对招标人的信息了解不全时,招标人将项目交给与自己有着效益冲突的招标人时会有较多的隐患,这就要求招标人通过激励机制来使招标人积极参与招标活动,激励招标人参与招标并不能使其全心全意为自己服务,因此就有必要对其行为进行约束,然而由于招标人对招标过程投标人等信息的不灵通,因此还有必要对招标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更进一步要求招标人确保自己利益不遭受损害。

2基于博弈论的招标人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的研究

博弈论作为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手段,随着其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招投标就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领域。在招投标过程中一些现象可以很好地利用博弈论来进行解释。与分散招标采购不同的是集中招标采购的规模相对较大,所涉及的过程也较多,因而就得依赖专业的招投标人的介入。招标人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具有很多不易被招标人发现的私人信息,从而招标人与人之间就有了一种委托的关系,为了更好地维护招标人的利益,因而有必要对招投标人进行机制设计,激励其踊跃参与集中招标,约束其机会主义的短期行为。为了建立对招标人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首先要弄清招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关系特点和形成过程,并激励招标人积极参与大型集中招标,并构建一定约束机制来规范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降低其对招标人的利益进行损害,招标人应该建立标的物总成本进行分析从而对招标人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监督。

2.1招标人与招标人的关系

我国招投标法明确规定赋予招标人自主选择招标机构的权利,任何集体或个人不得侵犯招标人的这项权利。同时,招标人在能够具有自主完成招标流程能力时,可以不选择机构的介入,同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制招标进行委托。由此可见,招标人选择招标机构的行为属于完全自主决定的,而对于集中招标采购来说,其规模较大,过程较为复杂,牵涉利益方多,因此为了保证其公正性,就要必要去选择机构进行。

由于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很多行为不易被招标人发现,且招标人不直接参与招标活动,因此招标人在评标人和供应商等方面的信息要落后于招标人,同时,招标人作为赢利机构其也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此一来两者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

由于招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关系有一种较为明显的特点,那就是招标人和招标人之间的效用冲突,即招标人的效用来自于标价中规定比例的提成,因而对人来说,则希望标价越高越好,但与招标人却恰恰相反。

2.2招标人的激励机制模式

在大型集中招标采购机制下,虽然可以较大程度地降低招标人服务费,但也会由于招标规模的增大而使招标的费总效益增大,从而激励招标人积极参与集中招标采购流程。如果标的物的信息进行标准化的管理,集中招标的各类文件和流程也进行标准化,这样一来将进一步降低招标人在参加集中招标过程中的服务费,从而增加其效用,从而能更进一步的激励其参加集中招标。

集中招标与分散招标的区别就在于集中招标可以将某类招标的资料进行一次制定,许多成本可以通过所有标的物进行均摊,而分散招标需要针对某一个标的物单独把整个招标流程全部进行一遍,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服务成本,从而使标价增高。

2.3招标人的约束机制模式

仅仅通过激励招标人参与集中招标采购的机制还算不上完备,从而必须增加约束机制的介入,才能尽量避免招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效益冲突,确保最大化的保护招标人的利益。由于招标人和人之间在集中招标环节中存在着委托关系,且存在着相互博弈,如果双方仅只有一次合作的话,则属于单次博弈,如果存在长期合作则属于重复博弈。如果双方属于重复博弈,则可采用“冷酷战略”来对人形成一种约束机制。

针对招标人与人在进行单次博弈时来说,招标人的最合理的选择就是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好好地维护招标人的利益,因为无论人是否努力工作,招标人都不会再和他合作,这样一来人就会为了争取自己的最大效益化,不惜与招标人发生效益冲突。而对于重复博弈来说,招标人则会选择努力的工作来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即放弃短期效益来争取长期效益,因为一旦人有一次不努力工作,则招标人可以选择下次不和这个人进行合作。人在此时只有努力工作才会赢得好的声誉。

2.4招标人的监督机制模式

针对招标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还不能完全保证人会完全按照招标人的意愿去进行工作,这就需要一个先决条件来判断在长期的活动中,人是否努力工作。这个先决条件就是招标人能否正确把握标的物的合理招标价格,并依此作为对人的监督机制。

能否构建一个准确的、合理的、时效的标的物总成本模型是招标人能否对人实行监督机制的关键所在,但招标人通常会由于信息有限而难以完成此模型。很多时候招标人对标的物的价格只有一个极为模糊的预测。然而,如果成本模型能成功建立,能为招标人带来很大方便,便于招标人制定采购资料,还利于招标人对人实行监督作用。

成功建立标的物总成本模型需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1)成功把握成本驱动因素,而同时兼顾成本要素。标的物的成本模型中最基本的成分就是成本要素这一项,这些资料可从供应商的内部资料和市场分析报告中得到,成本模型中还应考虑的就是成本驱动因素,因为成本驱动因素会随时以不确定的方式来影响到成本要素,因为对一个产品来说价格受很多抽象环节的影响,如库存量等,所以在对标的物中标价格进行评估时要以动态的思维来考量。

(2)探索标的物之间的差异化,重点突出主要驱动因素。标的物之间内在差异会导致某些成本驱动因素影响,例如,同种仪器的不同规格和型号的差别会导致成本驱动因素的变化。

(3)信息来源多元化,提高模型精度。针对在构建标的物成本模型时所采用的数据信息来源,应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单一的数据极有可能不够准确,不仅要针对该标的物公司内部资料进行获取,也要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的资料进行获取,从而提高模型精度。

构建标的物总成本模型不仅可以对招标人进行监督,同时也可以对投标人进行监督。在了解标的物总成本之后,招标人可以通过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是否在合理范围内,也可通过对其他投标人的标价进行一下对比分析,看是否存在串标,这样一来对投标人也是一种监督。

3结论

鉴于集中招标的成本消耗明显低于分散招标模式,但集中招标采购的规模较分散招标的要大得多,涉及的环节也较为复杂,因而有必要寻求专业的招标人。鉴于招标人与招标人在博弈中存在效益冲突,因而需要构建一定的机制来激励其招标人积极参与集中招标活动,约束招标人为短期效益而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集中招标可通过广泛的采用电子商务技术来扩大招标采购规模,这样一来既可同时确保招标人收入,降低招标服务成本,也可以能够激励招标人更加积极参与集中招标来保护招标人的利益;通过双方签署长期的合同即构建重复博弈模式并结合“冷酷战略”来约束招标人的为短期效益而与招标人的效益冲撞;但在只有激励和约束机制时还不能够使招标人秉着服务的态度为招标人服务,因此招标人在招标前应建立高精度的标的物总成本模型来监督招标人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张红岩.基于博弈论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2]蒋殿春,张宇,黄静译.博弈论的目标[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4):1-22.

[3]王金炳.博弈论的发展历史和基本内容[J].时代经贸,2007(6):1-2.

博弈基本要素篇5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 在上个世纪80 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 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 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 年代之后, 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 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 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 是在2004 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 年10 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 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 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 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 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 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入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 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 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Www.]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 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 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 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 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 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 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们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

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 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 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应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 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 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 个传播模式, 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 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 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 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 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于受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思考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时,可能认为仅仅反映在传媒的经营管理上。这种狭义的理解,导致产生了博弈论不适合一般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观点。作者认为,新闻传播研究中重视运用博弈论,并不是要求新闻传播理论“范式”像经济学那样转向博弈论,并把它作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工具,而是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对博弈论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 将其中合理的内容,吸纳到基础理论中来。更重要的是,将博弈思维作为指导理论研究的一个窗口,扩展新闻传播理论空间。当然,也可以建立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新闻传播博弈理论”, 进行专门的新闻传播学新领域探索。

结语

新闻传播研究对博弈论产生兴趣已有多年,但是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被吸纳与运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原因是新闻传播理论界对博弈论尚不太熟悉,对博弈论的理解也参差不齐,甚至还存在部分抵触心理,致使研究成果的质与量不甚理想。新闻传播研究需要理论创新,对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路径。研究新闻传播博弈论,对理论研究者提出了知识更新的更高要求。

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内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博弈论无论在广义、狭义还是方法应用上,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都有用武之地,关键在于我们的观念。

参考文献

1.肯尼斯·赫文[美]、托德·多纳著:《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要素》,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博弈基本要素篇6

项目支持: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双语教学“多位一体化”教学方法研究(SGH140755)。

引 言

博弈论是研究策略性决策行为的社会经济科学分支,提供一种思维方法,帮助在互动行为中的行为方提高发现和引用有效策略的技能[1]。博弈的思想起源于游戏,数学家冯・诺伊曼运用数学模式研究游戏者应该如何在游戏中选择自己的策略,奠定了现代博弈论的基础[2]。由于博弈论和经济学的基本假定相同,强调个人理性,所以博弈论在经济学中获得了最广泛、最成功的应用,博弈论已成为经济分析最合适的工具之一。目前,博弈论课程作为相关本科专业的选修课,开设时间尚不长。授课方式以教师讲授理论为主,不利于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加之博弈论的研究过程和分析方法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数学工具,需要一定的数学基础,学生在学习时觉得抽象有难度,课堂教学普遍沉闷、乏味[3]。因此,博弈论的课堂教学方法急需创新和改革。

游戏教学法

游戏教学法是游戏和教学的结合体。游戏是在某一固定的时空范围内进行的一种自愿的活动,其规则是游戏者自愿接受的,但又有绝对的约束力[4]。就游戏的内在精神而言,教学可以成为游戏。

最早对游戏法进行系统阐述的是德国哲学家康德。1952年教育和发展心理学大师皮亚杰将游戏理论延伸到教育学领域。1976年日本索尼公司在学员培训中创立管理游戏。此后许多世界知名大学相继将管理游戏引入课程教学[5]-[6]。1996年北京科技大学率先引入管理游戏,国内一些学者从理论角度探讨游戏教学法的可操作性[7]-[8];另一些学者从实践角度,将游戏教学法应用到历史、体育、管理学等诸多课程中[9]-[10]。然而,却鲜见在博弈论课程教学中引入游戏教学法。

博弈起源于游戏,无论是其英文原名(Games)还是中文翻译(博和弈是中国古代的象棋和围棋),都体现了与游戏的关系。博弈论课程主要分析互动行为,论文提出在课堂教学中引入互动性很强的游戏教学方法,并实施一个具体的课堂游戏,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游戏和学习活动中,期望这种新的教学方法对博弈论的课程教学有所裨益。

“选字母”游戏的设计实施

游戏互动教学法主要用在课堂引入或重难点讲解过程中,设计一些让学生参与其中的实验性游戏,在游戏中独立思考,组织策略,得到游戏结果,进而讨论、反思,学习理解理论知识。

1.游戏设计。博弈的组成要素,是理解和分析博弈过程的基石。在博弈论的首次课程中,作为课程引入,设计“选字母”游戏,引入介绍博弈基本要素、静态博弈的得益矩阵等知识。通过游戏激发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加深对博弈组成要素知识点的理解。

2.游戏参与。给定游戏规则:学生互不商议参与游戏,字母a、b二选一。之后将随机把学生分为两人一组,根据得分判断胜负:同选字母a各得2分,同选字母b各得3分,不同选择时选a得5分,选b得1分;两人中得分高者胜。给学生充分的时间理解规则,同时在纸上写出自己所选择的字母。

学生独立思考选择后,随机挑选两位同学为一组判断胜负。为增加参与性和趣味性,可随机多选择几组同学,判定胜负。

3.游戏讨论小结。游戏暂时告一段落,请几位同学阐述自己选择的理由,进而分析游戏,讲解知识点。

首先,引导学生分析游戏构成,借以学习博弈的基本要素。完成游戏需要有参与游戏的人和游戏规则。游戏参与者在博弈中称为“博弈方”。游戏规则是所有参与者都了解的内容,在博弈中称为“信息”。游戏规则 “字母a、b二选一”,规定了参与者在游戏中可以选择的行为,在博弈中称为“策略”;游戏要求所有人同时作出选择,即规定了游戏的参与顺序,在博弈中称为“次序”;得分标准即个人在游戏中所得的结果,在博弈中称为“收益”。进而具体讲解博弈的基本构成要素:博弈方、策略、信息、次序、收益。

其次,在这个简单的博弈游戏中,个人的收益依赖于自己和对手的选择。引领学生用表格的形式表现游戏结果,下图1为自己的收益,图2为对手的收益:

观察发现两个表格基本一致,为表现更简便,引导学生将表格合二为一,用数组方式表示收益:第一个数字表示左侧博弈方收益,第二个数字表示上侧博弈方收益,如下图3。图3所示的表格即是博弈的基本表达形式“得益矩阵”。

至此,通过“选字母”游戏,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学生已经基本掌握了博弈的基本要素及得益矩阵的表达方式。过程简洁易懂,可让学生通过自己总结完成,以达到这节课游戏教学的教学目的。

最后,还可以提出思考问题:在考虑他人的策略下,如何选择,可以使得自己的得益最大?如果游戏允许两人商议,又应该如何选择?通过开放问题的设置,引发学生思索讨论,为后续个体理性、集体理性、博弈求解等知识点作好铺垫。

游戏教学法实施过程及原则

1.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并设计合适的游戏。游戏教学中,课前游戏设计是关键,主体是教师,应在对课程内容充分理解和全盘把握的基础上,确定游戏教学实施的章节和知识点,进而设计游戏。课堂游戏的设计,一方面要与知识点相关联,另一方面要有一定的趣味性和群体参与性。游戏是一种辅助教学手段,课前应准备相应的游戏道具,细化游戏规则。原则上游戏应简单易行,灵活可调整,易于实施,结果便于分析。同时,应充分考虑到游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好准备方案。

2.课堂游戏引入。教师要在合适的时机介入和结束游戏,避免学生只关注游戏而忽略知识点。根据知识特点和游戏规则,合理组织学生,分小组或个人参与游戏。游戏进行之前,教师介绍游戏的基本内容,阐明游戏的基本规则,可执行的基本行为。结合实际情况,帮助学生理解和分析游戏中隐藏的信息和行为方的可选策略,对一些较有难度的策略,给予提示和简要分析。

3.游戏体验。游戏参与实施环节主体是学生,在理解规则的基础上,独立思考,独立决策,理性分析,给出自己的游戏方案。游戏过程中,教师暂时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游戏的主持人或参与者,要营造宽松、自由的环境,让学生充分发挥主动性参与其中,体会游戏带来的乐趣。

4.游戏结果分析讨论。博弈研究的是相互影响的决策行为,其结果依赖于博弈方的不同选择。因此游戏的结果,由于参与者的不同行为而呈现多样性。教师应引导学生一起思考其他人的行为策略,讨论各自的行为对游戏结果带来的影响。必要时还可将游戏进行多轮,在其中体会不同策略组合下的不同游戏结果,讨论导致不同游戏结果的原因及博弈结果的影响因素。

5.游戏总结评析。对游戏结果的分析讨论和反思,是课堂教学组织的重点。有些学生可能只享受了游戏的乐趣,却没有思考其中的知识。教师借助游戏讲解相应的知识点,结合游戏的组织完成过程,充分理解其中包含的博弈基本思维方式和分析方法,利用游戏帮助学生理解理论。通过这些游戏性的实验,提高学生的兴趣,然后针对不同实验结果,教师逐步切入主题并解释分析。有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再加上亲身体验,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将更深刻。

进一步,还可以让学生尝试用所学的知识分析游戏,思考如何在游戏中更理性地给出行为策略,以获得最好的结果。引导学生理解理论体系和博弈的思维方式,体会合作意识对博弈结果的重要影响。

结 论

博弈论是一门理论及应用性均较强的课程。论文尝试在课程中引入游戏教学法,打破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以游戏为桥梁,让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促使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情境、独立探索思考策略的习惯和能力,同时在模拟游戏分析的过程中,感受理性与合作的重要意义及实施过程,自发在学习生活中运用博弈的思维模式,形成一种新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游戏教学法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方法,在其组织过程中,对课堂的掌控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与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

[2]尉洪池:《博弈论和语言游戏》,《外交评论》2013年第1期,第126-138页。

[3]李太龙:《博弈论公选课的教学内容与方法探析》,《教育探索》2012年第1期,第42-44页。

[4]周建平:《游戏教学观论要》,《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22期,第56-59页。

[5]Pearson P, Webb P.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games teaching to promote physical activity”. Journal of Science and Medicine in Sport. 2006,9(1):11.

[6]Demirbilek M, Tamer S L. “Math teachers’ perspectives on using educational computer games in math education”. 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2010(9):709-716.

[7]蒋璐:《游戏教学中的个性化与社会化的统一》,《中国教育信息化》2010年第8期,第16-18页。

[8]张臻、张世波:《从熵的角度反思游戏教学》,《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31期,第51-53页。

博弈基本要素篇7

前言:我国在移动通信市场中价格竞争实质便为一种运营商间变相降价对策博弈,为运营商基于复杂多变环境中一种互动,并基于结果反馈对自身进行调整一类策略行为。由政府对不对称的资费采取相应管制政策起,市场价格竞争帷幕徐徐拉开,不同专家学者便由不同层次对通信业价格竞争展开热烈探讨与研究。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我国通信行业价格竞争存在同其它行业有所区别价格竞争决定因素以及独有特征,所以本文研究与探索内容是势在必行的。

一、影响因素

虽然我们国家移动通信行业价格竞争日趋白热化态势,但是它并不是完全归属价格战范围内,这种行为也并非恶[1]。通常来讲,价格战指的是合谋时有些厂商有背叛行为出现,从而合谋集团其它厂商对其进行惩处。价格战通常是伴随有普遍降价行为应运而生的,但降价行为同价格战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

实际上,我国几大运营商间重复价格博弈时反映出非合作性价格博弈特征,但是却并不属于合谋中背叛行为范畴。实践中,我们国家移动通信在市场内价格博弈远不止行业垄断实现途径,还包含价格博弈变成从选择过渡主导内生变化进程。移动通信行业降价博弈实则为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结果,最终形成有效竞争,为基于行业特殊环境和实际变化时,多种复杂变量间互动关系生成品。由于影响因素众多,像不对称的管制行为,转移成本等均会带来影响,本文篇幅有限仅在此以经济租金为例阐述下它对价格博弈影响。经济租金给价格博弈带来影响主要反映于李嘉图,熊彼特及垄断租金等方面[2]。

我国通信行业最初垄断租金累积基于不对称的管制下价格竞争的触发机制促进行业内价格博弈生成。而一旦该降价博弈生成,它既定方向在未来发展中不断进行强化。但伴随行业有序竞争程度提升还有初始累积高垄断金耗散,运营商在以后后价格与稳性价格时期,主要是把李嘉图与熊彼特双方租金转变成市场新力量构筑垄断租金,对移动通信行业的价格博弈具备正向调节作用,伴随行业竞争加剧不断弱化,可以这样讲经济租金对于价格博弈作用机制不同博弈阶段略有不同。

二、相应策略

面对上述众多影响因素,移动通信行业市场的价格博弈对策也应当是与时俱进,灵活多变的,面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例如像对不对称的管制制度进行完善和调整作用机制上面,电信市场基础为一个并不完善市场,因此单纯依赖市场机制很难对主要运营商市场支配地位予以取代。

对我国现阶段还停留在发展中电信行业来讲,还是需要竞争和管制同时存在混合制度调整[3]。我们国家在经济转轨阶段,所以市场环境比较不稳定,各运营商间良好竞争互动发展还是要靠更多的非市场性因素加入进来。面对移动通信经济市场,联通虽凭借资费优势将大批新用户吸纳进来,但移动还是占到超过百分之七十市场比例。电信业发展表明,电信产业改革重组还是有赖政府宏观调控而完成,只依赖市场自发力量是难以构建有效竞争市场结构的。所以,电信业仍然要对竞争中不对称的管制作用特别注意,提升它和市场行为协同与互动程度并参照行业不断变化环境对不对称的管制作用机制进行完善与调整。

除此以外,还需加强市场竞争作用机制,竞争并非由设计而来,假使仍然停留在政府主导产业重组状态,有限竞争基于政府调控下完成,那么就谈不到竞争过程真正开展,竞争效率和竞争力量也没办法体现出来。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通信运营商间价格竞争为变化动态过程,为基于特殊产业环境通过价格博弈互相作用从而演化得来的,不同演化时期,不同影响因素所起效果也各不一样,市场选择和行业管制共同推动我们国家移动通信行业有序平稳竞争。想要形成这种有序竞争体系,便要在掌握不同价格竞争影响因素影响机理与作用机制前提下,基于适当行政干预适当改变及调整不对称的管制政策内容,旨在为构筑有效市场竞争氛围打好铺垫。

参 考 文 献

博弈基本要素篇8

【关键词】知识型员工 监管激励 演化博弈 研究综述

1 前言

随着全球化竞争和区域竞争的到来和加剧,如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但是,就目前在对知识型员工的管理即如何监督、激励等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正是基于此,我们选择“企业中知识型员工的监管激励演化博弈分析模型”作为研究方向,针对企业中的实际情况,在考虑到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与知识型员工相互博弈以及这三方均具有有限理性的情况下,对知识型员工的激励机制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设计可行的激励机制,激发知识型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期望能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制定激励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2 知识型员工的定义和特征

2.1 知识型员工的定义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首先提出知识型员工这一概念,即知识型员工是指那些掌握和运用符号和概念、利用知识或信息工作的人。

概括来说:知识型员工是凭借自己所受教育,实用脑力劳动创造价值,与一般员工相比,具备较强的学习知识和创新知识的能力,拥有知识资本和创新能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知识资本增值,并以此为职业的脑力劳动者。

2.2 知识型员工的特征

(1)强烈的自我价值实现愿望,他们往往更加在意自身价值的实现,并强烈期望得到社会的认可,他们往往更加热衷于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希望展示自我价值。

(2)对权威的蔑视性,知识型员工由于渴望展示自己的价值,往往表现出权威的蔑视。

(3)具有高度的独立性。由于知识型员工拥有丰富的知识资本,因此往往主观上不愿受制于人。他们更强调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自我引导和自我发展。

(4)学习愿望强烈,富于创造精神。他们喜欢做前沿性、挑战性的研究,在易变不完全确定的系统中发挥个人的资质和潜力,创新是他们体现自我价值的方式。

3 关于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研究状况

3.1 国外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研究状况

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2001)提出了知识工作的概念:知识型员工是指“那些掌握和运用符号和概念,利用知识或信息工作的人”。知识型员工一方面能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知识型员工本身具有较强的学习知识和创新知识能力。知识创新能力是知识型员工最主要的特点。此外,知识型员工的工作主要是一种思维活动,知识的更新和发展往往随环境条件的变化而有所适应,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所以知识型员工兼具知识型、创造性、灵活性等方面的特征。加拿大的著名学者、加拿大优秀基金评选主审官弗朗西斯.赫瑞比(2000)认为:简而言之,知识型员工就是那些创造财富时用脑多于用手的人们。他们通过自己的创意、分析、判断、综合、设计给产品带来附加值。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员工监管激励在管理界已经是一个相当古老的话题,早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出,企业界和管理界就对监管激励员工、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3.2 国内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张伶,张正堂(2008)认为虽然双因素理论和工作特性理论都说明与工作有关的内在激励因素对于员工行为重要的激励作用,但是,双因素理论因素中关于“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的划分是模糊的,而不同学者对于工作特性唯独的划分也是模糊的,因此,他们基于知识型员工的特性分析,提出内在激励特性包括工作自、晋升机会、上级支持、人与组织匹配等4个方面,并建立了这些内在激励因素对知识员工工作态度、工作绩效影响关系的假设模型和以苏北地区企业的知识型员工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工作自、晋升机会、上级支持、感知的人与组织匹配通过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对工作绩效有正向显著影响。郝敏怀(2009)从如何培训开发、职业生涯规划和薪酬激励等方面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这一典型的知识型员工的人才激励策略进行了探讨,同时认为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为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各个层面的需求还必须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实现多渠道激励。余莉(2009)通过阐述激励的机制和基本理论,在分析研发人员个性特征和主导性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方法策略,其指出在物质激励中的薪酬激励的设计上,既要注重刚性工资的竞争性、成本性,更要突出激励性因素的作用,加大基于绩效的弹性工资力度,并且在这方面拉开差距。

3.3 对国内外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评价

纵观国内外研究,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对监管激励的研究主要是沿着监管激励的作用机理展开,在分析诸如专业技型员工,科技研发人员这些典型的知识型员工的特征的基础上,分析激励因素和激励过程,建立监管激励模型,监管激励模型基本上是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经济人”的人性假设,以主客体的博弈研究各种监管激励机制。但目前对于监管激励模型的构建大多都是基于传统博弈论 ,传统博弈论假设行为主体都是具有完全理性即行为主体始终以自身最大利益为目标,具有各种环境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判断和决策能力,具有在存在交互作用的博弈环境中完美的判断和预测能力,不会发犯错,不会冲动,没有不理智。很显然,现实世界中这种假设通常是得不到保证的。同时,纵观国内外研究,我们发现,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与知识型员工相互博弈的情况下,学界对知识型员工监管演化博弈机制尚不多见,因而本课题采用演化博弈论的方法,对行为主体采取有限理性的假设,即行为主体被假设为程序化地采用某一既定行为,他对于经济规律或某种成功的行为规则、行为策略的认识是在演化过程中得到不断地修正和改进的,成功的策略被模仿,进而产生出一些一般的“规则”和“制度”作为行为主体的行动标准。在这些一般的规则下,行为主体获得“满意”的收益,这与现在情况更符合。因此,我们在考虑到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与知识型员工相互博弈以及这三方面均具有有限理性的情况下,运用演化博弈的方法构建知识型员工监管的演化博弈模型,运用复制动态方程对企业和知识型员工的演化稳定策略进行分类讨论,找出政府、企业和知识型员工三群体类型比例变化复制动态关系,对如何有效监管和激励企业知识型员工提出对策和建议。

4 基于演化博弈论对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研究思路

本课题将通过基于行为主体有限理性假设的演化博弈理论,打开对企业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新思路。

4.1 演化博弈论基本理论的概述

在传统博弈理论中,常常假定参与人是完全理性的,且参与人在完全信息条件下进行的,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的参与人来讲,参与人的完全理性与完全信息的条件是很难实现的。在企业的合作竞争中,参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经济环境与博弈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所导致的信息不完全和参与人的有限理性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与传统博弈理论不同,演化博弈理论并不要求参与人是完全理性的,也不要求完全信息的条件。有限理性这一概念最早是由西蒙在研究决策问题时提出的,它是指人的行为只能是“意欲合理,但只能有限达到”。威廉姆森在研究影响交易费用的因素时,对有限理性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人的有限理性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一方面是由于人的感知认识能力限制,它包括个人在获取、储存、追溯和使用信息的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准确无误;人的有限理性的另一方面则是来自语言上的限制,因为个人在以别人能够理解的方式通过语句、数字或图表来表达自己的知识或感情时是有限制的(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到所必需的词汇,或许是因为这些词汇还不存在),不管多么努力,人们都将发现,语言上的限制会使他们在行动中感到挫折。从这两个方面而言,完全理性的人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演化博弈论(evolutionary game theory)是近年来博弈理论的新发展,最初产生于生物学领域。它放弃了传统博弈论的充分理性假说,将生物体视为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的当局者,它们在相互竞争的同时完成自身的进化,合理解释了某些生物习性的形成。随后,经济学家将之引入经济分析中,将人也视为有限理性的生物体,认为社会制度并非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大量有限理性的个人在相互博弈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适应环境变化和社会发展的均衡态,它们不断被保存下来,又不断向前进化,即在所谓适应性进化(adaptive evolution)的过程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演化博弈论的产生、发展在本质上就是起因于博弈论中关于理人的假设与经济应用中行为人“试验——失误”(即试错法)学习过程相偏离的事实而引发的。

4.2 基于演化博弈论方法的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研究思路

纵观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与知识型员工相互博弈的情况下,学界对知识型员工的监管博弈机制研究尚不多见。正是基于此在考虑到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与知识型员工相互博弈以及这三方均具有有限理性的情况下,构建知识型员工监管的演化博弈模型,运用演化博弈论的方法对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与知识型员工之间相互作用时的策略选择行为进行分析,对知识型员工的监管激励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设计可行的监管激励措施,从而能最大程度激发知识型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期望能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制定监管激励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5 结语

本文对国内外关于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研究做了总结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在简要概述知识型员工的内涵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的理论渊源、发展情况及存在的挑战与演化博弈论在知识型员工监管激励研究中的应用前景进行了探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演化博弈理论摒弃了博弈论完全理性的假设,比博弈论能更好的解释和分析现实中的经济和管理问题,因此,期望通过对知识型员工监管的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能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制定监管激励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从而在对知识型员工的监管激励机制问题的研究上迈出更加深入的一步。

参考文献

[1] 弗朗西斯·赫瑞比:managing knowledge workers [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2] [美]约瑟夫m.普蒂.海茵茨.韦里奇.哈罗德·孔茨著.丁彗平、孙先锦译.管理学精要(亚洲篇) [m].机械出版社,2005:363.

[3] 斯蒂芬.p罗宾斯.组织行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81-92.

[4] 余莉.研发人员个性特征与有效激励方法研究[j].中国钼业.2009.33(1).53-56.

博弈基本要素篇9

中图分类号:F22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5-0037-06

一、引言

博弈论的开创者为数学家冯·诺依曼(John von Neumann)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二人应用博弈论研究人类在战略和经济上的决策行为,发现了理的数学原则,并归纳出理的典型特征。[1]随后,约翰·纳什(John Nash)拓展了二人的理论,区分了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创造了简明且影响深远的“纳什均衡”概念。[2]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博弈论的研究以合作博弈为主。而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约翰·海萨尼(John Harsanyi)提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和海萨尼转换;莱茵哈德·泽尔腾(Reinhard Selten)定义了子博弈精炼的概念。[3]由此,博弈论研究的重点转向了非合作博弈。在20世纪90年代,行为博弈和演化博弈突破了经典博弈的完全理性人假设:行为博弈应用心理学规律弱化了理性假设,通过实验模拟来修正理论与实际的偏差,它关心的是参与者在实际中如何行动,而不是理论逻辑上的推理;[4]演化博弈假设博弈方是从大的总体中随机抽取的,他们是按照生物或社会的方式反复进行博弈。[5]或者说,行为博弈运用实验的方法来研究行为动机、认知能力和推理过程之间的结构关系;演化博弈则分析演化的动态过程和经济行为的学习特征,并重构了博弈均衡(ESS,演化稳定策略)。如果说经典博弈论的力量在于它的普适性和数理精确性,那么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的优势就是它解释问题的现实性,所以实验与模拟是构建有限理性博弈的基础,但目的并非“证伪”博弈论,而是通过建立规则来改进它。

强互惠(Reciprocity)最深刻的含义在于:它是一种具有“利他”倾向的第三方惩罚行为或惩罚机制,虽然和我无关,甚至需要我付出巨大代价,但我仍然要对“恶”人宣战,以此来“惩恶扬善”[6]。强互惠行为的证据大多来自可控行为博弈实验:在“最后通牒”博弈中,多数实验参与人拒绝了不公平的分配方案,以此来惩罚对方的非友善行为;[7]在“公共物品”博弈中,惩罚可以减少搭便车行为从而提高捐赠水平,但需要个人承担一定的成本;[8]在劳动市场博弈中,当雇主获得惩罚和鼓励雇员权力时,雇员的努力水平会显著提高。此外,许多学者对不同经济领域中的强互惠行为进行了解读:强互惠视角下的工资刚性;[9]商业活动中平等规范的盛行;[10]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强互惠[11]。在众多的强互惠研究中,以美国桑塔费研究员金迪斯等人所做的跨文化最后通牒博弈最为引人关注。金迪斯等人在12个国家中的15个有着极为不同的经济和文化环境的小规模社会中招募研究对象并进行实验,结果与经济学规范模型自利假设发生系统性偏离:除了物质利益之外,很多实验对象更关注公正和互惠,愿意为修正物质利益的分配而承担个人损失。

从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强互惠理论产生于行为博弈实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拓展性研究。但现代经济学研究往往只局限于行为博弈的视角,提出强互惠行为是一种非理性的情感行为。那么,强互惠行为到底是不是非理?其中的情感因素从本质上来看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感因素出现?显然,通过深入分析行为博弈和演化博弈之间的逻辑联系,探索强互惠行为背后的内在生物学机制,对正确理解人类行为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行为博弈的分析范式与强互惠行为的发现

行为博弈是将行为及实验经济学与标准博弈论相融合的结果,意在对个人或团体在各种策略条件下行动做出与实际更为一致的解释和预测。与传统博弈论注重逻辑推理相比,行为博弈以数据和心理学材料为分析工具,实验及其结果是其理论构建的基础。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行为博弈的分析范式是一种实验的范式。

(一)行为博弈实验的设计

1. 实验对象的选择。人类群体中个体种类很多,究竟应该选择那类群体作为行为博弈实验的研究对象便成为实验设计首先要关注的问题。在现有的行为博弈实验中,大多数实验者选择了在校大学生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群体相对比较简单,与社会联系较少,考虑的外生变量较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群体受到一定的文化教育,能够很好地理解实验过程,并按照实验者的要求做出相关经济行为。选择大学生群体作为实验对象是行为博弈实验设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其实,在大学生群体中,不同专业之间的学生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互惠行为: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出价要比其他专业的学生低7%而索取的要高7%。[12]

2. 实验操作指导。实验操作指导在实验开始前告诉参与人需要知道的各种信息,主要包括博弈顺序和博弈支付两个方面,即有关信息的完全性和完美性的说明。清晰而明确的操作说明是保证实验成功的关键,且一般情况下大声朗读实验说明是确立“公共知识”的主要方式。从本质上来看,实验操作说明是一种控制信息的手段:一方面,确保实验对象可以利用足够的信息去计算均衡;另一方面,通过对信息的控制来发现参与者的能动性,比如,在学习模型中,实验者有意控制关于支付的信息,目的在于探索人的学习能力。[13]

3. 匿名与否。匿名是行为博弈实验的基本要求。实验对象的博弈行为受到对方的身份、年龄、相貌、语气等个人特征的影响。只有在匿名博弈的前提下,实验发现的才是个人的真实偏好,一旦知晓对方的个人信息,将会影响实验对象行为的策略选择。霍夫曼等人进行了两个“相互蒙蔽”的独裁者博弈。[14]实验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实验对象未分出任何金额的美元,并且平均剩余钱数只有总额的10%,明显小于无“相互蒙蔽”条件下的结果。对这种现象可解释为“相互蒙蔽”增加了实验对象之间的“社会距离”。[15]此外,一些个人特征也会对实验参与者的行为产生影响,比如拥有较好面貌的实验者能够得到对方更多的分配比例或更不易被对方拒绝;[16]能够促使实验者提出更公平的分配方案或更不易拒绝对方;[17]女性比男性能提出更公平的分配方案,也能接受更低的分配比例[18]。所以,要想在行为博弈实验中发现参与人行为之间的真实差异,必须排除人口统计因素的影响,而匿名处理成为必然选择。

4. 激励方式。现金激励和非现金激励对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仅仅得到分数支付的实验对象倾向于无规则的达到竞争均衡,而且比能得到现金的实验者更快地厌烦实验,即假设的奖励更易变、更不可信和更容易满足。相反,现金支付会减少理性预测反应的偏差。所以,对实验对象支付现金迅速成为实验经济学中的标准方式。那么,奖金的多少对行为博弈实验的结果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许多研究已经进行了增加奖金的实验。大多数理论推断当奖金上升时,回应者会拒绝的出价将上升而他们会拒绝的比例份额会下降。然而,有的研究却显示,随着奖金的增加拒绝比率并未出现显著的变化。[19]根据当地的购买力,卡梅龙(Cameron)在印度尼西亚、斯络尼姆和罗思(Slonim and Roth)在斯洛伐克、里斯特和凯瑞(List and Cherry)在佛罗里达州均进行了创见性的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奖金的较大变化对拒绝行为只有有限的影响,对提议者的出价比例也几乎没有影响。

总之,行为博弈实验的设计涉及很多因素:实验方法论因素(重复与否、奖金形式和匿名与否等)、人口统计因素(性别、种族、专业、年龄和相貌等)、文化因素(语言问题等)、描述性因素(说明方式、语境等)。博弈论专家通过对这些因素的控制和度量进行了拓展性的研究,结果表明:公平是人们对参与者行为或其结果的一个判断,并且这个判断会影响其对行为和分配的偏好。

(二)强互惠行为的发现

强互惠行为是人们对善意或非善意互动的反应,体现出人们对公平的显著性偏好(Falk,2001)。那么,人们如何区分善意和非善意的举动呢?关键在于两个因素:一是行为导致的后果;二是潜在的企图。相关实验研究表明第二个因素起主导作用,若提议者的分配方案是随机产生的,那么回应者对相同方案的拒绝率要低于非随机情况,即表现出一种友好行为。[20]所以,强互惠行为违反了传统经济学中人的“自虑”假设,是一种典型的“他虑”行为,而规范经济学中将其定性为非理性的情感行为。

为揭示强互惠行为的本质,必须从发现这种行为的大量行为博弈实验开始。由于影响实验设计的因素很多,所以现存的实验证据也比较复杂。无论是在经济学和心理学实验领域,还是在社会学和人类学实验领域,均发现了强互惠行为的存在,这说明了该人类行为的普遍性。然而,最具说服力的证据大都来源于可控的实验室实验:在最后通牒博弈中,许多人拒绝了较低的出价以惩罚提议者的非友善企图;在投资博弈和礼品互换博弈中,友善行为得到了回报。[21]在众多行为博弈实验中以桑塔费研究院所作的跨文化最后通牒博弈研究最为突出,影响也最为广泛。来自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博弈论等诸多领域的专家历时近10年完成了这项实验:研究对象来自12个国家中的15个小规模社会;在大多数实地实验中,受试者是匿名参加的;多数博弈实验选取的标的是钱,少数选取了烟草等替代品;在所有的实验中,均根据应征者对实验的理解程度来选择实验参与者。研究结果表明:传统的“自虑”假设未在任何一个小规模社会中得到证实;市场化程度越高,提议者出价越高,行为博弈实验中的合作水平越高;个体层次上的变量不能解释群体之间的行为差异;实验中的行为与小规模社会中的经济模式相一致。[22]

总之,强互惠行为的发现违反了规范模型中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设。在各种形式(对不同的因素进行控制和度量)的行为博弈实验中,最后通牒博弈支付均严格为正,而且在大多数实验中,实验参与人一般都拒绝出价较低的提案。更为重要的是,经济选择中的这种强互惠偏好并非像传统经济理论中所假设的那样是外生的。相反,它是在日常的经济、社会互动中逐渐形成的,即强互惠偏好是内生的。这为探索强互惠行为的根源指明了方向,即从演化的视角来分析这一人类偏好,指出它的生物理性本质。

三、演化博弈的分析范式与占优的跟风策略

演化博弈理论是研究群体进化的一种动态方法,其研究对象是频率制约选择下的进化动态。其中,个体的适应度并非常数,而是依赖于不同表现型在群体中所占的比例。演化博弈理论源于博弈论与生物学之间的互动:首先,生物学家尝试运用博弈论建构各种生物竞争演化模型,比如生存竞争、性别比例等;[23]然后,生物学家将种群思想引入博弈论之中,比如适应度概念、进化稳定策略、复制方程等;[24]最后,经济学家借鉴生物学家提出的理论,继续发展了演化博弈,从演化稳定均衡扩展到随机稳定均衡。不论演化博弈理论如何发展,独特的分析范式是其核心特征。

(一)演化博弈的分析范式

2. 演化稳定策略。演化稳定策略(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是演化博弈中一个非常关键的概念。[25]其核心思想是,如果一个现存策略是演化稳定策略,那么,必须存在一个正的进入障碍,使得当变异策略的频率低于这个障碍时,现存的策略能够比变异策略获得更高的收益[26]。假设现存策略为x,变异策略为y,而变异者进入后占总体的比例为?着(0

3. 复制动态方程。演化过程是两个基本要素的组合:一个是产生多样性的变异机制;一个是倾向一些种类的选择机制。演化稳定性强调变异的作用,即个体策略的随机变动,而复制动态强调的则是选择的作用。(二)占优的跟风策略

一种人类行为如果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即经过变异的入侵检验和选择的动态复制,能够生存下来。那么,就可以说这种人类行为是演化稳定的。通过前面的分析可知,要想揭示强互惠行为的内生性和生物理性本质,必须从演化的视角进行解读。那么,在演化博弈中应该如何来解释强互惠行为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以从演化博弈中的关键性概念“跟风策略”开始。

跟风策略(TFF,Tit for Tat)又称“一报还一报”策略,即开始时选择合作,然后不断重复对方上一步的选择。[29]它是由多伦多大学博弈论专家阿纳托尔·拉帕波特(Anatol Rapoport)在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重复囚徒困境计算机竞赛中提出的一个博弈策略。阿克塞尔罗德在20世纪末进行了三次计算机模拟实验,目的在于探讨人类合作能否从有着自己利益最大化推理逻辑的行动者的行为互动中自发产生。在第一次实验中,共有15种策略参赛、225场比赛,模拟结果显示,跟风策略平均得分504.5,即基准分600的84%,排名第一;在第二次实验中,阿克塞尔罗德将参赛策略增加到63个,并将第一次实验的结果告知参赛者,模拟结果显示,跟风策略平均得分为基准分的96%,在此排名第一;在第三次实验中,阿克塞尔罗德并未增加新的策略,而是从演化博弈的角度出发,试图发现史密斯的“演化稳定策略”(ESS),模拟结果表明,跟风策略在演化迭代中依旧表现出色,而“诡诈型”策略在200代以后完全消失。通过三次重复囚徒困境博弈实验,阿克塞尔罗德发现:跟风策略稳定成功的原因在于它综合了善良性、报复性和宽容性。[30]善良性,即从不首先背叛;报复性,也称可激怒性,即对方若背叛,则自己将在下轮对其惩罚;宽容性,即一旦“改过”,自己以合作对待。正是这三种特性保证了跟风策略在与各种策略的博弈过程中能够获得较高的平均支付,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即跟风策略具有演化稳定性。正如生物学家道金斯所说,即使有自私的基因掌权控制,好人仍能得好报。[31]

四、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的比较

(一)差异性

经典博弈论最根本的失误在于,缺乏一套关于参与人何时以及如何共享心理建构的理论。经典博弈论失灵的地方,演化博弈论却大获成功。策略互动的模拟演化分析有助于理解行为的涌现、转化和稳定性。在演化博弈论中,成功的策略在参与人群体中扩散,而不是由脱离实际的理性主体来归纳学习。而且,理性的个体甚至从不尝试学习针对复杂博弈的最优策略,而是复制他们所遇到的成功的主体的行为。所以,演化博弈计算机模拟得出了占优策略——跟风策略,而采取这种策略的个体将有更高的几率生存下去。相反,行为博弈才运用行为实验的方法,对个体的真实经济行为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然后基于这种数据资料的实证性和描述性发现了一种特殊的人类行为——强互惠行为。所以,演化博弈与行为博弈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方法论层次上。演化博弈分析是基于有限理性人假设的逻辑推理,而行为博弈分析是基于行为实验的实证研究。演化博弈注重演绎,而行为博弈注重实验结果。在主流博弈理论中,逻辑推理的分析范式一直处于主导地位,而对实验方法重视不够,这就导致了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即博弈理论并不能解释真实的经济行为。如果缺少一套广泛的事实体系来加以理论化,就必然存在着某种花过多时间建立精巧模型然而和实际行为却毫无联系的危险。[32]目前,实证知识是严重不足的,数据对于博弈论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均衡一般有多个,而均衡的实现过程并不清晰,只运用数学的逻辑推理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

(二)互补性

实验数据表明传统的非合作博弈理论、合作博弈理论和进化博弈理论的理论框架并不能单独对人的实际经济行为做出可靠的解释,但若结合行为博弈中的实证知识,多数行为均可被很好的理解。所以,演化博弈与行为博弈之间的关系可以被理解为理论与数据之间的关系,演化博弈理论指明了研究方向,而行为博弈则细化并修正了这一方向。正如波普尔所说,开展科学研究应该遵循证伪主义的原则,即在理性批判的思想指导下,采取试错法进行研究。[33]演化博弈理论表现为一种全称判断,而行为博弈实验是一种个别现象,个别事例无论重复多少次,都不能证实一个全程判断。所以,行为博弈是对演化博弈理论的一种修正、一种支持,而演化博弈的研究也应该建立在行为博弈实验的基础之上,两者之间是一种互补关系。

五、结论与展望

(一)一个新概念:生物理性

行为博弈从实验经济学的途径出发通过广泛的行为经济学实验来分析个体行为的真实状态,发现了强互惠是人们在社会互动中经常采用的行为方式,而这种行为方式却违反了传统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从这个角度来看,“强互惠”行为是非理性的。相反,演化博弈运用计算机模拟实验对个人之间的策略博弈进行了分析,并得出结论:跟风策略是最优策略。这种分析视角可以认为是一种演化的视角,是行为人过程理性的体现。通过比较强互惠行为和跟风策略可以发现,强互惠行为是行为人的一种本能表现,而这种本能表现是以生物演化过程中的占优策略——跟风策略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强互惠行为的生物基础和演化基础是占优策略,即从演化角度来看,强互惠则体现了个人的过程理性,并不能简单地把它归结为非理。

在行为人的非理中,存在一些过程理,虽然从短期来看,这些行为是非理,但是从长期来看却是过程理性的体现,这是演化理在生物体中的内化表现,可以看成是一种潜意识反应,甚至可以看成是基因的外在行为体现,这类行为体现了人的生物理性,即这些行为的产生及扩散是以提高生命体的适存度为目的的。

生物理性或演化理性,是自然给人类设定的一个“理性”。这个“理性”可以完全形成于自然环境之中,也就是说,完全由相互作用的无情数学规律,通过自然选择的多次筛选形成。人们肯为自己的亲人做出自我牺牲的行为或者说强互惠行为的产生,有着生物学上的根源。此类行为只是所谓“自私的基因”的一个表现,其结果是使载有与自身相似基因的个体获益。

如果有人认为,这种彼此合作的强互惠形势并不是博弈论的数学结论导致的,而是由人类的情感因素决定的。但是,在自然界中,跟风策略的广泛存在有力地反驳了这一观点。[34]生物学中的证据表明,吸血蝙蝠、棘鱼、猿猴,甚至病毒,都会遵循“跟风”规律行事。认为病毒也信奉利他主义,那是肯定说不通的,它们的行为,完全是进化选择的结果。这就是说,遗传因子中存在造成类似于“跟风”行为的生命体,会在进化过程中获得优势,因此自然选择会朝着有利于它们的方向进行,从而使这样的遗传类型得到更好的传递。这意味着,人类也是天生含有合作基因的。爱德华·O·威尔逊认为,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这样的行为模式,会从本能冲动转变为社会习惯,进而又演化为法律约束,并最终成形为道德准则。

(二)展望

1. 强互惠行为是一种生物理性,而且在不同的环境中,强互惠程度存在种种差异:市场化程度越高的社会表现出越高的强互惠程度。这种现象又体现出强互惠的另一种特征,即强互惠者的增加是一种集体效应,需要相互作用的累计:单个强互惠者不能侵入背叛者群体,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强互惠群体才能侵入。从这方面对强互惠行为展开延伸性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它有助于我们更好和更全面地认识强互惠行为。

2. 从配对博弈到n人博弈。现有的演化博弈研究有严格的前提假设,比如在阿克塞尔罗德的计算机模拟实验中,研究的范式是两人重复囚徒困境博弈,即相互作用的策略始终是以配对形式出现的,是一种典型的配对博弈。这种分析范式简化了博弈局面,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应该逐步扩展到n人之间的博弈,即考虑三个以上策略之间的互动。跟风策略在配对博弈中是占优的,那么它在n人博弈中能否继续占有呢?这是一个有待回答的问题。

3. 从互惠到空间互惠。空间效应能极大地改变频率制约选择的结果。如果考虑空间效应,那么原本在同质环境中相互排斥的策略是有可能共存的。传统的强互惠行为只是在一一配对的行为博弈实验中发现的,一旦扩展到空间博弈,将会发现一种新的合作进化机制,即空间互惠(Spatial Reciprocity)。[35]

通过比较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的分析范式以及强互惠行为与跟风策略,本文认为,行为博弈和演化博弈在方法论的选择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前者重视数据资料,后者重视逻辑推理;同时,行为博弈和演化博弈之间体现出很强的互补性:前者以后者为导向,后者以前者为基础,是一种猜想与反驳的关系。此外,强互惠行为与跟风策略的殊途同归,证明了强互惠行为的生物理性本质,从侧面说明了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的逻辑联系。所以,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一个较好的研究路径是:演化博弈以行为博弈为基础,利用行为博弈实验的数据不断修正自身理论推理的缺陷,以更好地解释真实的经济行为;行为博弈以演化博弈为指导,利用演化博弈理论成果来理清行为实验的方向,以提高经济学实验的针对性。只有二者的良性互动,才能促进这两种博弈理论的理性发展。

参考文献:

[1]Martin A. Nowak. Evolutionary Dynamics:Exploring the Equation of Life[M]. WilsonBinding:Belknap Press,2006.

[2]J. F. Nash. Non-cooperative Games[M].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0.

[3]David Kreps. Game Theory and Economic Modeling[M].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

[4]Colin F. Camerer,Gorge Loewenstein. Psychological Perspectives on Justice:Theory and Applications[M].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5]J. W. Weibull. Evolutionary Game Theory[M]. Massachusetts:MIT Press,1995.

[6]金迪斯,鲍尔斯.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桑塔费学派的看法[M].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7]W. Güth,R. Schmittberger,B. Schwarze. An Experimental Analysis of Ultimatium Bargaining[J].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1982,(3):367-388.

[8]Ernst Fehr,M. Klaus. Schmidt,a Theory of Fairness,Competition,and Cooperation[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9,(114):817-868.

[9]T. Bewley. A Depressed Labor Market as Explained by Participant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5,(85):250-254.

[10]D. Kahneman,J. Knetsch,R. Thaler. Fairness as a Coonstraint on Profit-Seeking:Entitlements in the Market [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6,(4):728-741.

[11]R. M. Steers,L. W. Porter. Motivation and Work Behavior [M].Fifth Edition,New York:McGraw-Hill,1991.

[12]John R. Carter,Michael D. Irons. Are Economists Different and If So,Why?[J].Journal of Economics Perspectives,1991,(5):171-177.

[13]Van Huyck,B. John,Raymond C. Battalio ,Frederick W. Rankin. Selection Dynamics and Adaptive Behavior without much Information[M].Texas:A&M University Manuscript,2001.

[14]Elizabeth Hoffman,Kevin McCabe,Keith Shachat,Vernon L. Smith. Preferences,Property Rights and Anonymity in Bargaining Games[J].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1994,(7):346-380.

[15]Bruno Frey,Iris Bohnet. Institutions Affect Fairness:Experimental Investigations[J].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1995,(2):286-303.

[16]Donja Darai. Facing a Dilemma:Cooperation Behavior and Beauty[R]. No Econwp082,ECN-Working Papers from Department of Economics-University of Zurich,2012.

[17]Bradley Ruffle,Richard H. Sosis. Does It Pay To Pray? Evaluating the Economic Return to Religious Ritual [R]. Experimental from EconWPA,2003.

[18]Stephanie Seguino,Thomas Stevens,Mark Lutz. Gender and Cooperation Behavior:Economic Man Rides Alone [J]. Feminist Economics,1996,2(1):1-21.

[19]Alvin E. Roth,Vesna Prasnikar,Masahiro Okuno-Fujiwara,Shmuel Zamir. Bargaining and Market Behavior in Jerusalem,Ljubljana,Pittsburgh and Tokyo:An Experimental Study[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1,(81):1068-1095.

[20]Armin Falk,E. Fehr,Urs Fischbacher. Testing Theories of Fairness-Intensions Matter[R]. Working Paper No. 63. Institute for Empirical Research in Economics,University of Zurich,2000.

[21]E. Fehr,G. Kirchsteiger,and A. Riedl. Does Fairness Prevent Market Clearing? An Experimental Investigation [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3,(108):437-460.

[22]Joseph Henrich,Robert Boyd,Samuel Bowles,Colin Camerer,Ernst Fehr,Hebert Gintis,Richard McElreath. In search of Homo Economicus:Behavioral Experiments in 15 Small-Scale Societie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1,(91):73-78.

[23]R. C. Lewontin. Evolution and the Theory of Games[J]. Journal of Theoretical Biology,1961,(1):382-403.

[24]J. Maynard Smith,G. R. Price. The Logic of Animal Conflict[J]. Nature,1973,(246):15-18.

[25]J. Maynard Smith. The Theory of Games and the Evolution of Animal Conflicts[J]. Journal of Theoretical Biology,1974,(47):209-221.

[26]黄凯南.演化博弈与演化经济学[J].经济研究,2009,(2):132-145.

[27]J. W. Weibull. Evolutionary Game Theory[M].MIT Press,1995.

[28]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29]Anatol Rapoport,Albert M. Chammah. Prisoner’s Dilemma [M]. Ann A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65.

[30]阿克塞尔罗德.合作的进化[M].吴坚忠,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31]R. Dawkins. The Selfish Gene[M].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32]Eric Van Damme. Game Theory:The Next Stage[M]. U. 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博弈基本要素篇10

基础设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拉动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强。 由于基础设施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和收益率低等特点,加之固定资产具有巨额沉淀特性,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非常困难,这也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的速度。 随着投融资制度改革的深入,触及社会最深层次的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制度改革也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

演化博弈理论是演化生物学与经济学结合的产物,该理论认为生物可以通过试错的方法达到最终的博弈均衡。 历史、制度和经济等因素以及均衡过程的某些细节均会对博弈的多重均衡选择产生影响。 Smith和 Price1973年在开创性论文中提出了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的概念,标志演化博弈理论的产生。 演化博弈理论的基本思想是通过体制内的群体抵抗体制外群体侵入的一种复制动态过程,对不同群体演化博弈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制度演化方向的关键因素,再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调整相应的应对策略,最终实现制度动态合理发展。 因此,演化博弈适用于存在利益冲突的决策分析过程。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过程中,一直存在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两种投融资群体,这两种群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直接受到政府管制政策的影响。 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是制度内外各相关群体动态博弈的互动过程,演化博弈模型可以有效地分析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过程,揭示制度变迁影响因素并寻求最终达到稳定状态的路径。 本文正是运用演化博弈模型来研究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动态演化的过程,试图分析影响投融资制度变迁、稳定的因素,找出制度变迁的决定力量。

二、相关研究综述

世界银行 1994年将基础设施分为经济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其中,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等经济性基础设施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可以提高社会生产能力进而加快经济增长速度,而科教文卫等社会性基础设施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巩固经济发展的基础[1]。

学者们围绕基础设施投融资政策环境和政策选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是政府的主要职能;20世纪 30年代,凯恩斯从理论层面论证了公共工程政策的必要性;20世纪 40年代,基础设施受到了发展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被视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基础设施投资等活动是经济长期增长的根本源泉,基础设施的外部性逐步成为研究的重点[2]。 学者们发现政治环境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具有重要影响。 如 Evans认为基础设施本身及其引致投资是最容易度量的“政绩”之一,有话语权的官员基于仕途发展的考虑,很容易进行政治性诱致的基础设施建设[3];Rauch发现文官制度的改革、政府任期时间的延长会激励政府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提高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具有内生扩张倾向[4];Randolph指出较完善的政治制度会增加私人供给基础设施的可能性[5];Henisz认为政治环境和政府组织的差异是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决定因素,他通过对一百多个国家长达两个世纪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政治环境是解释国家间基础设施投资差异的重要因素[6];Gwartney的研究表明完善的经济制度对基础设施边际产出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7];张军等人研究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对地方政府竞相提供优良的基础设施具有激励作用[8];Banerjee和 Sudeshna提出地方分权硬化了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且地方分权增强了地方政府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促进各种投融资方式的出现[9]。

学者们采用了各种方法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进行研究。 有学者采用相关性研究分析基础设施对经济的作用,如 Aschauer通过检验基础设施投资对私人产出及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发现基础设施投资减少可以解释美国生产率的下降[10];Shioji、Esfahani和 Ramirez、范九利与白暴力、郭庆旺与贾俊雪等学者均采用类似方法证实了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意义[11 14]。 也有学者采用因果关系方法(主要是联立方程法、向量自回归、协整分析等方法)研究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关系,如Demetriades和 Mamuneas、Calderón和 Servén等学者[15 16]。 还有学者采用贡献度方法研究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如 Romp和 De Haan、刘生龙和胡鞍钢等学者[17 18]。纵观国内外研究成果,学者们多采用计量经济学模型对基础设施投融资进行实证分析,而较少从理论上研究,这也使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理论研究深度不足,尤其缺乏对基础设施投融资政治环境影响的理论分析,这也制约了基础设施投融资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从演化博弈理论视角出发,研究政府管制政策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变化过程的影响,并以公用事业民营化为案例进行实例分析,探索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的决定因素。

三、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一) 基本假设

本文构建的演化博弈模型建立在以下基本假设基础上:(1)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中存在两个群体,分别为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2)两个群体都为理性的“经济人”,它们根据自身的成本收益来决定其行为;(3)两个群体分别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策略;(4)假设群体主要受政府管制影响,忽略其他因素影响;(5)为便于分析,政府的管制程度采用税率表示,税率越高则管制程度越高,反之越低①。

【①在《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中政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相关企业经营。 但“非公36条”主要是通过准入标准降低和优惠扶持政策来体现出放松管制,这使得博弈过程中的政府管制程度难以得到有效衡量。 税率作为最直接的管制政策,可以用来体现管制程度,即用来表征政府管制从紧到松的政策变化过程,因此本文以税率作为管制程度变化的衡量指标有一定的合理性。

(二) 动态重复博弈

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共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A)国有资本直接投资经营,(B)国有资本投资市场化运营,(C)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市场经营,(D)社会资本投资市场化经营。 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基础设施投资融资主要是政府直接投资政府运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力量逐步进入基础设施领域。 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发展如图 1所示。

由于制度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化进程限制、政府角色错位等原因,中国基础设施领域成为垄断竞争市场。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过程中,博弈的双方地位存在不对等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信息不对等、政策待遇不对等等方面,在博弈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国有资本群体和社会资本群体处于一种不对称博弈状态,两个群体中的个体随机配对进行博弈,双方主要通过对博弈事件概率判断和策略选择来进行博弈。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过程中,国有资本群体和社会资本群体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策略,国有资本选择合作的概率为 x,不合作的概率为1 - x,社会资本选择合作的概率为 y,不合作的概率为1- y。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的支付为 u,其方程为 u(C,R) =x′ix= μi(Ci,Ri) - μ0(C,R),其中 μ0,μi分别为投融资制度变迁前后的收益,C为投融资制度变迁成本,R为变迁个体产生的增值利润。当 μ> 0,此时投融资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旧制度收益,即个体选择策略增长率为正,反之为负;当 μ = 0时,投融资制度成本就等于投融资制度变迁收益,则制度变迁过程必然处在均衡状态,即渐进演化中的均衡状态。博弈双方的支付如表 1所示。

五、结论

本文构建基础设施投融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两个博弈主体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博弈过程,并以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为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政府管制政策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演化有着决定性作用。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过程中,博弈双方的行为取决于博弈主体自身的收益,同时管制政策对博弈双方行为有重要影响,在不同的管制程度下,博弈双方会采用不同的对策,这会影响学习方向和演化速度,进而加速投融资制度的变迁和稳定演化。 在内部原动力不变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政府的管制水平,促进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和稳定是政府管制政策的重要研究方向。

政府管制政策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方向,这在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发展和演化历史中体现得尤为突础。 基于此,本文研究的政策启示在于:(1)由于基础设施的固有特征和政府管制的作用,政府制定管制政策时,必须根据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现状和现实社会的需求,树立引导基础设施制度科学而合理演化的观念;(2)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作为基础设施投融资过程中的两种重要力量,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具有重要影响,进而引导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并最终达到均衡状态;(3)在政府管制政策中,税收仅仅是直接影响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博弈双方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还可以综合运用其他手段,如行政许可、特许经营等方式,间接影响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使其向政府和社会预期的目标演化。

参考文献

[1]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周黎安,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134136.

[2]盛昭瀚,蒋德鹏.演化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

[3]王辰.基础产业融资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4]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5]史普博 F D.管制与市场[M].余晖,何帆,钱家骏,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

[6]彭秀丽,陈柏福.矿业集群演化与区域协同发展[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9499.

[7]Weibull J. Evolutionary game theory[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1995.[8]Samuelson. Evolutionary games and equilibrium selection[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1997.

[9]Friedman D. Evolutionary game in economy[J]. Econometrica,1991,59:637666.

[10]Aoki M. Organizational conventions and the gains from diversity: an evolution game approach[J].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1998,7:399432.

[11]Etsuro S. Public capital and economic growth: a convergence approach[J]. 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2001,6:205227.

[12]Esfahani H S, Ramirez M T. Institutions, infrastructure, and economic growth[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3,4:443477.

[13]范九利,白暴力,潘泉.基础设施资本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文献综述[J].上海经济研究,2004(1):3643.

[14]郭庆旺,贾俊雪.政府公共资本投资的长期经济增长效应[J].经济研究,2006(7):2940.

[15]Demetriades P O, Mamuneas T P. Intertemporal output and employment effects of public infrastructure capital: evidencefrom 12 OECD economies[J]. The Economic Journal,2000,7:687712.

[16]Calderón C, Servén L. The effects of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on growth and income distribution[R]. Bank Policy Re

博弈基本要素篇11

近几年来,博弈论的观点频频出现在各类经济学著作中。博弈究竟是什么?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有何启发或指导意义呢?通俗地讲,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研究利益冲突各方如何决策及决策结果的,是一种“游戏理论”。其准确的定义是:一些个人、团队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博弈的参加者、博弈信息、行为或策略、博弈的次序和博弈方的收益五项内容。

一、博弈论中几个重点理念

1.合作与非合作。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是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则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理论强调的是团体理性。非合作博弈论的重点是个体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引起了人们对“机制”问题的研究。

2.经济核心理论。参与者组成某类群体(被称作联盟)以及它们之间以互益的方式进行的交易。该联盟可以使交易后所有行为人都受益,这就产生经济核心的概念。后拓展到垄断和寡头及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等理论。

3.非数理博弈理论。非数理博弈理论分析的是混和动机冲突状态下的社会和经济行为:行为者本身对其他人的反应作为其他人的期望而影响其行为,即两个或多个团体面临相冲突的合作和竞争动机时的情景。包括以下三种形态。

(1)焦点效应:每个参与博弈的行为人以合作性的结果为目标进行协作而反对不协作的选择。任何因素都有可能使参与者的注意力集中到一个焦点上,继而选择这一点,这就产生焦点效应。焦点效应能协调社会行为人博弈行为的预期,包括协调共同利益和一部分不一致的利益。

(2)相互依存的选择和行为理论:常用于分析在社会决策过程中,因某些强制力决定的决策而形成共识。这些强制力包括文化的、习惯的因素。还用于分析不同群体相互作用的问题和“多人囚徒困境”。

(3)自我控制理论:即自我博弈,以自己为对手的博弈。通过这一理论来回答什么是理性、人是如何控制自己行为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喜欢自我欺骗,使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情,或者避免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这种现象,被称为预期的自我控制。这种理论为企业安排奖励与惩罚机制;通过承诺或契约,或者建立一个轮换机制奠定了基础。

4.冲突经济理论。即不合作或冲突世界中的“纳什均衡”。人们为了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只要有机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总会利用“策略性行为”通过损人而达到利己的目的。广泛存在于军事、犯罪、种族问题、能源、环境、外援和人类生命的价值等领域的冲突问题。

二、博弈论对构建和谐现代企业文化的启示和应用

1.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的意义。(1)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可直接运用于现代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行业内的竞争逐渐表现为几个大型集团之间的直接对抗,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的经营总体战略和一般战略决策必须在充分掌握竞争对手信息和策略的情况下进行。因此,企业运用博弈论中的决策模型进行这些问题的决策将使决策过程更加合理化。

(2)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和方式的改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举个例子来说,从“囚徒困境”这个典型博弈问题,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在现实生产生活中,企业之间,尤其是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很多情况下正如上面两个囚徒所遇情形一样,没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甚至是损人不利己。因此,实施供应链管理,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是企业获得双赢局面的一条捷径。

2.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启示。博弈论的研究成果,提高了人们对竞争和冲突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如何运用合作的理念,创建和谐企业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企业作为社会的组成单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和谐”的基本特征应当表现为依法治企、科学发展、协调有序、安全环保、公平诚信、服务社会,并建立一个长效的协调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促进企业内外环境的“和谐”,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最终实现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四方面的问题:(1)处理好个人、集体和政府的利益差别。在市场经济模式中,个人、企业和政府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在各自的运转环境中,实际上都处于博弈状态,各自都是在现实生活环境中的博弈一方,冲突和矛盾是免不了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在股份制改造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轮岗、下岗、合并、重组等问题所引发分工、收入、保障的差距越来越成为矛盾的焦点。掩盖这种利益差别、否认博弈的现实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需要客观地看待社会生活中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另外,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习惯于集中管理模式,因此,客观地看待这种博弈现实在思想上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

(2)处理好博弈与规则透明、诚实守信的关系。规则透明和诚实守信是博弈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规则透明是互信的条件。管理者要取得人们的信任,政策必须公开、公正。对于企业,企业管理者要取得职工的信任拥护,企业要在市场上立得住、站得稳,必须得讲诚信、讲公平、讲公正。那种以权宜之计、无意实施的政策得到的结果是暂时的。如果所要的结果不是通过透明、可信的规则取得的,必然不会与职工群众达成共识,企业氛围也不会是和谐的、稳定的。

(3)处理好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共赢的关系。和谐企业建立基础是企业各方的共赢。博弈各方达成的协议虽然未必是利益均等,但是应该是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建立和谐的企业,需要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措施的完善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建立在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赢得基础上,而不是企业方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如果不能保证各方共赢的措施和制度,必然得不到其他方面的支持,那它必然是不稳定的、不和谐的,甚至会导致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博弈基本要素篇12

关键词 :委托;混合策略;博弈树

引言

由于国内第三方物流发展的不完善,相关物流法律法规不健全,第三方物流提供的不合格服务会给物流需求企业带来损失。以往的研究往往是基于零和博弈的基础,通过监督机制的构建解决二者之间的博弈困境。

本文基于委托理论的角度,通过纯策略,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求解,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两者之间的困境,使第三方物流的行为符合物流需求企业的利益,还可以达到激励第三方物流的效果。

1、模型的构建

1.1 模型假设

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间的博弈中,第三方物流的选择策略行为有(接受,拒绝),若选择接受,则物流需求企业可选择对其监督或不监督,在物流需求企业的(监督,不监督)策略下,第三方物流则考虑(努力,不努力),双方的策略选择主要依据成本与收益的大小。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之间的博弈是典型的委托模型,模型基本假设如下:

假设1: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的行动在时间和信息上是一致的;

假设2:物流需求企业支付第三方物流的固定服务费用为P;假设3:当第三方物流努力服务时,物流需求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为V0,当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努力服务时,物流需求企业所获收益为V1;

假设4:第三方物流企业努力的成本为C1,不努力的成本为C2;假设5:物流需求企业对第三方物流的监督成本是C0,监督成本小于由于第三方物流不努力而使物流需求企业遭受收益减少的份额,即C0<V0-V1;

假设6:当物流需求企业对第三方物流进行监督时,发现物流需求企业不努力,则对其进行惩罚,惩罚金额为F,惩罚金额要大于第三方物流节省下来的成本,即F>C1-C2,但要小于去除不努力成本的收益,即F<P-C2。

注:Q代表物流需求企业,L代表第三方物流企业。

1.2 博弈树的构建

根据上述假设,我们得出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如图1所示。

我们采用逆推归纳法求解上述动态博弈问题的解。求解过程如图(1)、(2)、(3)、(4)所示。

通过逆推归纳法,我们最终得出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的最优策略组合,即子博弈纳什均衡为:物流需求企业委托任务给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接受任务,物流需求企业对其进行监督,在监督环境下,第三方物流努力提供服务。

2、混合策略求解

上述模型建立的基础是第三方物流(人)与工作成果之间有确定性的对应关系,也就是努力会带来合格的服务,不努力就会造成服务的不合格,也就是纯策略模型的求解问题。但是实际中,如果物流需求企业(委托人)对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有完全监督的情况下,通常是根据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情况而不是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只要不努力就对其进行惩罚,只要努力哪怕服务结果不合格也不会受到惩罚,这就意味着不确定性的风险由物流需求企业承担,风险与第三方物流的行为无关;如果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成果有不确定性,物流需求企业无法监督第三方物流的工作,那么物流需求企业无法根据第三方物流的工作情况支付报酬,只能根据其工作成果支付报酬,也就是不管第三方物流是否努力,只要服务结果不合格就要对其进行惩罚。

根据以上分析,这样的博弈均衡解将是混合策略。由于双方合作关系存在风险性因素,那么我们在上述纯策略假设的基础上添加不确定性的假设因素,如下所示:

3、结论

本文构建的纯策略下的物流供需企业间的博弈树,可以解决物流需求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之间的策略选择问题,但实际工作中掺杂着风险因素,在纯策略基础上通过构建混合策略下的博弈树,可以帮助物流需求企业促使第三方物流的行为符合自己的利益,双方子博弈达到纳什均衡,同时,该模型还可以起到激励第三方物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2] 曹阳.基于委托机制的物流外包关系及风险[J].物流技术.2014.11.

[3] 刘盼.陈涛.第三方物流的监督博弈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6.

[4] 乔永胜.第三方物流合作关系的博弈分析[D].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