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必要性合集12篇

时间:2023-09-25 11:07:59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1

2传统服装企业如何进行电子商务营销

2.1选择网络销售渠道的方式

目前市场中电子商务主要分为B2B,B2C和C2C三种模式,对于传统服装企业来说B2C将是未来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形式,而B2B和C2C模式仅作为B2C模式发展完善的一个过渡或者说它们是一种非主流形式,完善着B2C的供应链。另外,从传统企业进入网络销售渠道的方式来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建立官方网站商城、借助平台建店等直销的形式;另一种是通过渠道商等分销模式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但是不管是直销还是分销,其电子商务业务最终都是通过官网销售或者平台建店两种方式开展。其中传统服装企业采用官网销售的优势在于品牌商城积累的品牌优势,可以让用户快速找到自己喜爱的商品。但是官网销售需要有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销售网络,对于每一个环节的要求更高,这就需要企业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并且在如何积累网站流量方面也将投入大量的精力。在转型初期我更偏向使用借助其他优势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建店,其中天猫商城对于服装企业B2C电子商务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天猫商城又称淘宝商城,是一家在国内相对比较成熟的综合性B2C购物网站。它整合了数千家品牌商、生产商,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天猫商城不仅针对知名的企业,而且新兴的小企业用户也可以入驻,它为他们提供100%品质保证的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售后服务,以及购物积分返现等优质服务。2012年11月11日,天猫借光棍节大赚一笔,宣称13小时卖100亿,创世界纪录。因此,对于有意转型电子商务网站的传统企业来说,选择天猫商城就等于选择了一个成熟的网络购物商圈和数以亿计的潜在网络购物消费者。天猫商城较于淘宝集市更规范的管理模式,也给消费者更加有保证的购物环境,这也使得天猫商城得以迅速发展。对于服装企业来说,选择天猫商城不但可以有效回避新开店铺的信用缺失问题,更能在天猫商城的迅速发展带动下,实现自己的线上销售目标

2.2网站自己的网络销售团队

借助成熟的平台,传统的服装企业迅速增加了自己的网络销售渠道,在短期内弥补自己的“互联网缺口”。在这个过程中,传统服装企业可以培养自己的网上零售团队、订制营销思路和未来电子商务策略,积累电子商务运营经验。在服装企业电商团队的运营之初,我们必须考虑到今后在运营之中每个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其中包括品牌运营,产品资源,电商团队,网站流量,时间段目标,客户资源,营销策划,店铺管理,视觉设计,数据分析,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2.3李宁从传统线下销售转型电子商务

通过线上线下复合销售体系,协调服装品牌本身强大的供应链能力,把各种优势资源进行整合,甚至形成全新的商业模式。我们也可以借鉴李宁转型的例子。在拥有了中国最大的线下体育用品分销网络之后,李宁最早在2008年1月成立电子商务部,并开始组建团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ERP为起点的信息系统,全面整合产品设计、供应链、渠道、零售等资源,发展电子商务,进一步提高运作效率和品牌形象。到2010年4月李宁建立综合的网络销售渠道,在独立的B2C官方网站之外,入驻淘宝、拍拍等B2C商城、C2C购物平台。在转型之初李宁电商团队很好的把握了适合自己的营销方案。在运营时李宁没有将商和经销商分级别,而是采取扁平化的策略,让所有的网店都直接对接李宁电子商务部,这样就避免了一级商下面的商互相窜货。以淘宝网为例,李宁的网上店铺还细分为李宁的官方旗舰店、李宁官方折扣店、李宁授权专卖店、李宁授权网店商。另一个方面,李宁还为百度微购、京东、当当、卓越亚马逊等综合购物商城、专业体育商城、社区商城以及搜索引擎品牌专区供货,以便覆盖更广的消费人群。而且为了统一平台下的多家店不互相恶性竞争,李宁对他们实行差异化定位;有的店专卖折扣产品、有的店侧重于女性产品。另外,李宁还按照库存进行差异化分配,保证供给。

2.4服装电子商务新模式——闪购网站

李宁的案例值得我们学习,另外现在新兴的闪购网站也可以作为传统服装企业完善多渠道营销模式的一个借鉴。例如聚划算,魅力惠这些流量较高的闪购网站。闪购网站也是最近几年来在我国开始兴起的一种电商网站的型模式,在消费者注册成为会员后将收到网站定时发送的“独家”限时优惠,一般会有几天的时间限制,逾时则失效。闪购网站对于对服装类的激情型消费者很有吸引力,使得闪购模式的自发性和探索性相辅相成。很多闪购网站基于网络和数据驱动的方式能够“让每位会员每天发现符合自己口味的、有趣的新闪购”,正是这一点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进行重复购物。并且闪购大都采取独立运行的方式,对于传统的服装企业来说这样的销售渠道不仅节约营销成本,而且增加了产品的销量。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2

在传统的经营方式下,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市场信息不灵的现象,这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障碍。电子商务的应用,为中小企业及时获取各种信息,拓展新的经营领域、寻求新的发展机会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市场需求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已成为企业在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关键。电子商务的应用使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获取信息的机会处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二、电子商务可为中小企业拓宽发展空间

目前,规模小、雇员少、资金薄弱的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是本地化企业,只为当地用户提品和服务,辐射范围较小。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特点,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为中小企业打开了一扇通往全国乃至世界市场的窗口,尤其是“金关”工程,为中小企业进行网上对外贸易、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机会。

三、电子商务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电子商务改变了企业的成本结构,降低了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和产品售后服务费用。电子商务的应用使成本领先的大企业因为模仿而丧失优势,而为中小企业依靠模仿和创新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四、电子商务可以改变中小企业的营销方式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3

关键词 :白酒 电子商务 必要性

1 酒类电子商务概述

1.1 电子商务的定义

如何界定电子商务,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IT公司各抒己见。一般而言,理解电子商务应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采用多种电子方式,包括包括电话、广播、电视、计算机、计算机网络、互联网等,特别是通过互联网。

2)实现商品交易、服务交易。

3)包含企业内外的商务活动。如商品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市场环境分析、营销战略及策略等各个方面。

4)涵盖交易的各个环节。

5)采用电子方式是形式,跨却时空限制、提高商务活动效率是主要目的。

综上所述,可以针对电子商务作如下界定:电子商务是各种具有商业活动能力和需求的实体为了跨越时空限制,为了提高商务活动效率,采用信息通信技术实现商品交易和服务交易的一种贸易形式。

1.2 酒类电子商务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销售观念的不断转变,网络渗透进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时网络又为市场参与者开辟了一个全新的交易平台。在网罗天下时代,各类企业纷纷“触电”,酒企业也不例外。现行酒类电子商务大概有以下三种模式(见表1):

此外,白酒收藏证券化、网络交易等也被列入电商渠道中。可以认为,电商的发展空间难以预测,电商模式也将呈现更大的变化,比如白酒网络定制化(C2B)、酒类O2O、白酒生产在线可视化等。

2、发展酒类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2.1 网购市场的快速繁荣是发展酒类电子商务的宏观环境

互联网的发展、成熟,直接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中国市场,电子商务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网购市场的快速繁荣是发展酒类电子商务的宏观环境。

一方面网友数量日益庞大、网购用户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全国网民数净增0.54亿人,达到6.18亿人,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手机网民成为中国网民增长的主要驱动力,2013年中国新增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73.3%,高于其他设备的使用比例。(见图1、图2)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购用户达3.02亿人,较去年增长5987万人;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的比例由去年42.9%提升至48.9%。(见图3)尽管增长逐步放缓,网络购物依然呈现迅猛的增长势头。快速增长的网购用户为网购市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用户基础,拥有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总体势头迅猛。

不论是市场交易规模,还是人均消费能力双双保持强劲增长。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金额达到1.85万亿元,较2012年增长40.9%,网络购物市场继续快速向前发展。(见图4)

2013年,我国网民购物人均年消费达6126元,与去年相比增加923元,增长15%。网购用户消费能力旺盛,《2012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行为研究报告》显示,5 6%的用户年网购消费金额都超过了1000元;其中网购用户大多花费2001-5000元,占到22.6%。随着网购商品品种的多样化、丰富化,网购用户大额消费也在增加,数据显示有6.8%的用户年网购消费在10000元以上。

2.2 消费特点是推动酒类电子商务发展的外部诱因

2.2.1 发展酒类电子商务是适应“新消费阶段”的要求

根据零点指标数据公司日前发布的《2013中国白酒消费现状及趋势研究成果》显示:白酒消费人群主要集中在30-55岁,平均年龄39岁。而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显示,目前热衷于网络购物的主要是年龄在20岁到29岁之间的网民,所占比例高达56.4%;其次是30-39岁的用户人群,所占比例为22.5%。

看似年龄结构有所错位使得酒类电子商务缺乏合适的消费土壤,实则不然,从图6可以看出,网购用户年龄分布逐步向中高龄倾斜,中高龄人员在网购市场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31岁以上用户占到35.6%,较2011年提升8.9%。而30岁以下人群相对下降,特别是18-24岁之间的用户下降了7.2%。

众所周知,中国酒文化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博大精深,酒消费需要传承、引领。能洞悉未来的中国酒企,深知这些代表未来群体消费习惯的变迁。因为这个消费群体深受网络技术熏染与教育,其行为习惯、消费偏好、购买行为、决策依据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依托原有的语言体系和沟通方式,已经很难再吸引、打动他们。如果白酒企业不能很好地拥有互联网思维,介入电子商务市场,随着未来消费群体逐步深入社会管理各阶层,逐步进入主流消费圈,会因为新老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不同而带来巨大的断层。这个断层会使得酒企业失去更多的未来用户,另一方面会失去原来用户中相对年轻的群体。若这个断层向两边不断延伸扩大,酒企业最终将受到重创。

2.2.2 发展酒类电子商务使消费者获得更多“让渡价值”

相对一般消费品,白酒流通的利润空间较大,在我国,多数酒类企业依靠各类中间商,形成了冗长的销售渠道。而这些渠道商则依靠层层加价或者拿返点的形式盈利。超长的酒业销售链条注定了高昂的渠道运营费用,进而凸显了能够降低渠道费用的扁平化酒业流通渠道的重要性。

电子商务的应用,将促使酒企营销渠道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大幅缩减,且所有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降低顾客购买总成本,提升了顾客让渡价值,有助于提高顾客满意度,培养忠诚客户。

其次,发展酒类电子商务是对传统销售模式的一场变革,超越了时空限制,提高了销售效率。据统计,全国绝大多数白酒品牌属于地方性品牌,具有区域优势,缺乏全国竞争力,因此,地方性酒企立足本地区的发展,在其他地区铺货较少,甚至基本形成无声市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中国已经步入了人口流动迁移最为活跃的时期。2014年11月18日,卫计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45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有游子情节,远离家乡的人们,对故乡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特产风物都难以忘怀。而酒作为乡情的载体,备受游子青睐。如果依照传统模式,要想喝到故乡的酒并非易事,自己回家携带又涉嫌携带违禁品(因为酒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发展酒类电子商务,可以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只要轻点鼠标就能轻松达成目标,一解乡愁。

可见,酒企只有发展电子商务,不断增加与电子商务用户之间的粘性,长期占领消费者心智模式进而引领消费者习惯,才会长久地生存下去。

2.3 酒企持续发展是酒类电子商务应用的内因

2.3.1 发展酒类电子商务是充分结合酒产品自身特质的需要

《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网购用户最喜欢购买的商品类型是服装鞋帽,75.6%的用户最近一年在网上购买。其次是日用百货,45.1%的用户购买。排名第三的是电脑、通讯数码产品及配件,43.3%的用户购买。(见图7)

这些商品之所以畅销,一是单价不高,配送方便,消费者比较容易购买;二是易耗品,款式更新快,顾客比较容易重复购买;三是高毛利,因为高毛利,所以可以做低价,也可以为开展促销和做活动提供足够的毛利空间。四是低集中度。因为品牌集中度低,使得更多的品牌和产品可以比较容易地打动消费者。酒产品自身也具备以上特质。

此外,酒产品在购买时以品牌、价格等作为购买的主要判断依据,而这些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尽管由于酒产品的易损性,在运输途中需要特殊包装,物流成本增加,但包装和物流环节增加的成本远远低于基于渠道扁平化和网络交易而降低的成本。因此,酒类是非常适合做电商的一个品类。

2.3.2 发展酒类电子商务是酒企持续增长的需要

麦肯锡咨询顾问在《增长炼金术——持续增长之秘诀》一书中提出,所有不断保持增长的大公司的共同特点是保持三个层面业务的平衡发展:第一层面是拓展和守卫核心业务;第二层面是建立新兴业务;第三层面是创造有生命力的候选业务。酒企接入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起码列入第二层面的战略新兴业务。2009年酒仙网创立,短短几年的发展,销售额每年以3至5倍速度增长,2010年1亿元,2013年首次实现利润过亿。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预测2014年利润能过百亿,理由就是中国的酒类消费市场在8000亿到1万亿的规模,而B2C电商发展到2013年,只不过拿下1%的份额。2013年底掀起的模式,让酒这种具有“及时性消费属性”的特殊品类,在短到以分钟计算的送货时间保障下,又将拿下更多的市场份额。郝鸿峰预测未来5年的酒类电商渠道,30%的市场份额来自于O2O,规模在2500亿左右。在国家推出饭店不准收取开瓶费的规定后,自带酒水的消费市场,将占整个酒类消费市场的50%,而自带酒水的消费,大多就是靠O2O实现。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依托传统渠道实现如此强有力的增长基本上是天方夜谭。发展电子商务,能使酒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持久的增长力。

参考文献

[1] 张润彤.电子商务(第三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年.4.

[2] CNNIC.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DB/OL].2014.4.

[3] 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DB/OL].2013.12.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4

2传统服装企业如何进行电子商务营销

2.1选择网络销售渠道的方式

目前市场中电子商务主要分为B2B,B2C和C2C三种模式,对于传统服装企业来说B2C将是未来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形式,而B2B和C2C模式仅作为B2C模式发展完善的一个过渡或者说它们是一种非主流形式,完善着B2C的供应链。另外,从传统企业进入网络销售渠道的方式来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建立官方网站商城、借助平台建店等直销的形式;另一种是通过渠道商等分销模式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但是不管是直销还是分销,其电子商务业务最终都是通过官网销售或者平台建店两种方式开展。其中传统服装企业采用官网销售的优势在于品牌商城积累的品牌优势,可以让用户快速找到自己喜爱的商品。但是官网销售需要有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销售网络,对于每一个环节的要求更高,这就需要企业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并且在如何积累网站流量方面也将投入大量的精力。在转型初期我更偏向使用借助其他优势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建店,其中天猫商城对于服装企业B2C电子商务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天猫商城又称淘宝商城,是一家在国内相对比较成熟的综合性B2C购物网站。它整合了数千家品牌商、生产商,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天猫商城不仅针对知名的企业,而且新兴的小企业用户也可以入驻,它为他们提供100%品质保证的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售后服务,以及购物积分返现等优质服务。2012年11月11日,天猫借光棍节大赚一笔,宣称13小时卖100亿,创世界纪录。因此,对于有意转型电子商务网站的传统企业来说,选择天猫商城就等于选择了一个成熟的网络购物商圈和数以亿计的潜在网络购物消费者。天猫商城较于淘宝集市更规范的管理模式,也给消费者更加有保证的购物环境,这也使得天猫商城得以迅速发展。对于服装企业来说,选择天猫商城不但可以有效回避新开店铺的信用缺失问题,更能在天猫商城的迅速发展带动下,实现自己的线上销售目标

2.2网站自己的网络销售团队

借助成熟的平台,传统的服装企业迅速增加了自己的网络销售渠道,在短期内弥补自己的“互联网缺口”。在这个过程中,传统服装企业可以培养自己的网上零售团队、订制营销思路和未来电子商务策略,积累电子商务运营经验。在服装企业电商团队的运营之初,我们必须考虑到今后在运营之中每个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其中包括品牌运营,产品资源,电商团队,网站流量,时间段目标,客户资源,营销策划,店铺管理,视觉设计,数据分析,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

2.3李宁从传统线下销售转型电子商务

通过线上线下复合销售体系,协调服装品牌本身强大的供应链能力,把各种优势资源进行整合,甚至形成全新的商业模式。我们也可以借鉴李宁转型的例子。在拥有了中国最大的线下体育用品分销网络之后,李宁最早在2008年1月成立电子商务部,并开始组建团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ERP为起点的信息系统,全面整合产品设计、供应链、渠道、零售等资源,发展电子商务,进一步提高运作效率和品牌形象。到2010年4月李宁建立综合的网络销售渠道,在独立的B2C官方网站之外,入驻淘宝、拍拍等B2C商城、C2C购物平台。在转型之初李宁电商团队很好的把握了适合自己的营销方案。在运营时李宁没有将商和经销商分级别,而是采取扁平化的策略,让所有的网店都直接对接李宁电子商务部,这样就避免了一级商下面的商互相窜货。以淘宝网为例,李宁的网上店铺还细分为李宁的官方旗舰店、李宁官方折扣店、李宁授权专卖店、李宁授权网店商。另一个方面,李宁还为百度微购、京东、当当、卓越亚马逊等综合购物商城、专业体育商城、社区商城以及搜索引擎品牌专区供货,以便覆盖更广的消费人群。而且为了统一平台下的多家店不互相恶性竞争,李宁对他们实行差异化定位;有的店专卖折扣产品、有的店侧重于女性产品。另外,李宁还按照库存进行差异化分配,保证供给。

2.4服装电子商务新模式——闪购网站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5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模式

电子商务(e一colnlnerce,简称ec)是一个发展非常迅速的新兴技术,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新领域,其具有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它是以电子信息及其设施为载体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其内容包括支付、服务及其广告等领域。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商品的选择、支付、交付以及服务等环节不仅能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而且可以网上交易与物流配送相结合。

对电子商务的定义,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是指一切采用电子技术手段或在电子平台进行的商贸行为。而狭义上的电子商务是特指internet为媒介的一切商贸活动。总之,电子商务是依靠电子技术或网络技术运行的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它突破了时间、时空的限制,不断冲击和改变着传统商业模式,它正以其成本低廉、方便快捷、跨越空间等突出的优势风靡全球。

电子商务的模式主要是由其市场业务环境以及技术环境等因素所决定的。WWw.133229.COM因此,电子商务的模式主要是由其交易主体的不同而分类的。

btob模式,即商家——商家模式(businesstobusiness),也称企业间模式,主要指企业既可以是买家也可以是卖家,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电子网络互相联系,并获取和提供货物、资源、服务等生产资料。btob是电子商务模式中最有效降低成本,发展最具潜力的一种,日益受到现代企业的重视和追捧。

btoc模式,即商家——消费者模式(businesstocustomer),也称企业商家模式,主要指企业利用web技术在网上创建自己的商务网站,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网上商店,其包括网上购物、网上银行等业务,这不仅省去的诸多中间环节,而且提高了交易效率,方便快捷,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ctoc模式,即消费者——消费者模式(customertocustomer),是指消费者互相之间通过电子互联网来进行交易的模式,它是广义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它类似于民间的"以物易物"方式的商品交换,实践中最典型的业务就是网上个人拍卖。

gtob和gtoc模式,即公共服务模式((governmenttobusiness或governmenttocustomer)模式,其强调政府对电子商务的介入,主要是指政府通过电子互联网方式实施管理、发布不条理、手续报批、发放许可证、办理缴税交税、报关以及商检等。这可以有效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廉洁。

二、数字图书馆的涵义及其特征

数字图书馆(dibtallibraty,简称dl)是一个正在发展的新事物,随着电子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也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因此,在学术界,关于数字图书馆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说法。但比较流行观点认为,数字图书馆的概念可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意义上的数字图书馆是指对传统的图书馆的数字化;广义意义上的数字图书馆内涵较丰富,包括数字化平台、数字教育平台、数字新闻平台、数字情报平台、数字娱乐平台和数字商务平台等。可见,广义意义上的数字图书馆的内涵更为丰富和多样,更具现当代意义上的数字图书馆的内涵与意义。

无论哪个层次和意义上的数字图书馆,其都离不开电子互联网技术、数码存储技术和传播技术的发展,数字图书馆只有依靠和运用这些才能有效发挥其功能的。从现有的数字图书馆的模式和功能来看,数字图书馆的主要特征有:

存储功能量强大,多媒体模式多样化。传统图书馆主要收藏纸质文献,而数字环境下,图书馆除了纸质文献以外,还要收藏声音、图像以及数字文本等模式的资料信息,而且媒体多样化是数字图书馆区别于传统图书馆的一大特征。数字图书馆所存储的大量资料信息是以图片、多媒体的形式保存的,其所占的容量远远大于纯文本形式的资料。

检索功能智能化,服务模式多样化。传统图书馆通常的检索手段是逻辑和加权检索等方式,这已经不能够满足数字图书馆海量信息资源的查检要求。由于数字图书馆资料信息海量,需要人工智能技术来检索。目前,数字图书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智能化的搜索引擎,更具个性化和快捷的满足了读者和消费者的需求。

网络环境应用和管理相对优化。数字图书馆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不受空间束缚,拉近了馆与馆、馆与读者以及读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读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去索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料信息共享,而这一切主要依赖于良好的网络环境来实现的。随着电子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环境为数字图书馆提供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拉近了与用户之间的距离,实现了电子业务商务化。

信息传播强大,服务模式多样化。数字图书馆是一个收藏、服务、组织为一体的集成平台,包括了信息的生成、传播和应用等各环节,同时拥有了现实馆藏和虚拟馆藏的功能,服务模式广泛,服务内容多样,而且具备了部分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与模式。数字图书馆能够对信息进行智能优化管理,能够及时更新和挖掘信息,创造更快捷、多样化的电子网络共享平台,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实际上,在数字图书馆平台下,用户拥有了更加丰富的交互手段,其不仅成为信息资源的消费者,而且也是信息的提供和创造者,极大地促进了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

三、电子商务在高校数字图书馆中应用的必要性

作为现当代电子与网络技术的集大成者,数字图书馆也是一种商业信息产品,它完全可以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可以实现互补互进,共同发展,可以达到多赢格局。在电子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图书馆可以为电子商务的实施和信息服务提供交易平台,而电子商务也可以应用到数字图书馆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领域。可见,数字图书馆与电子商务的相结合可以实现互补互赢的局面,而且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发展,两者的结合并进一步发展深化不仅具有现实迫切的必要性,而且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密切读者间距离,提供零距离服务。传统图书馆信息资源的转播方式通常是相对简易并且是单向性服务模式。但数字图书馆存储的海量丰富的信息资源,可以通过电子网络为用户提供更有效、更便捷的服务。而数字图书馆应用电子商务,使其传播的信息资料更具有了多样性、丰富性、快捷性和共享性特征,使数字图书馆在更大的时空、空间上满足用户的需求。用户可以不受任何地理、时间和空间上的障碍,再不用费大量的精力,可以获得所需的信息资料。同时,由于电子商务的优势是时互动式沟通,信息需求者或服务享用者可以直接表达自己对数字图书馆信息提供和服务质量的评价。

(二)实现数字图书馆可持续发展。数字图书馆应用电子商务,不仅可以实现电子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优势资源的有机结合,而且可以实现数字图书馆自身的再发展。数字图书馆对传统图书馆馆藏文本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存储海量而具有较高价值有序的数据库,并对资料信息进行智能化的管理、挖掘和更新,通过直观、快捷的服务来满足用户的需求。而且数字图书馆引入电子商务技术,进一步优化了图书馆的业务流程,实现了电子文献的馆际互动与信息传递,为用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高质量服务,而且使有形物理馆藏与无形虚拟馆藏有机结合,实现了两者之间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互补,共存、共荣的格局。

(三)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最核心的经营理念就是为需求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这可以弥补数字图书馆的不足之处。个性化服务是指针对用户所需求的独特信息资源进行独特的专门性的针对服务,更准确的满足用户的需求。

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信息量呈几何级数增长,不同层面的用户对信息的获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对浩瀚的、无序的信息要尽快予以整合,使之进入有序状态,要求数字图书馆建立相关专题数据库,提供个性化服务[1]。从个体视角而言,用户需求可能是特定的领域,不一定是大而全面的服务,而是特定的、针对性的领域。而电子商务模式可以以用户为中心,依据每一用户不同的需求,并通过向用户发布、传播和提供各类数据和产品信息等手段,为用户提供多样而个性的服务。数字图书馆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改变了图书馆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使得流通信息资源具有多样性、丰富性、知识性、共享性的特点,为数字图书馆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内满足用户对各种信息和知识资源的需要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2]

(四)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在数字图书馆中应用电子商务便可通过网络采购,采购时间较短、采购过程简单。网上读者也只需坐在家里轻点鼠标,便可很快获得所需信息。另外,数字图书馆正利用电子商务手段组织和开发信息,使原有信息不断地增值,用户只需通过电子钱包或电子转账等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少量费用,便可立即拥有信息,真是"价廉物美"。

数字图书馆在为用户提供其免费的那部分信息资料服务之外,可以利用电子商务模式,充分利用数字图书馆网络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随着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及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活动使得这一工作变得更加简便,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大量人力和物力。[3]

数字图书馆和电子商务都是电子互联网时代的新宠儿,两者有着共同的地方,其结合可以实现互赢、共赢的局面。数字图书馆应用电子商务模式不仅有利于数字图书馆的运行和发展,而且可以更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满足用户需求。随着电子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数字图书馆应用电子商务模式更为广泛密切,从而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其服务和适应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6

【关键词】

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发展

1武威农产品生产与销售现状

1.1武威市农产品的生产状况

武威市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东部,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地区。目前,武威市已发展形成了一些支柱产业,如酿造业中有白酒、葡萄酒、啤酒、熏醋生产,粮食加工业有小麦面粉、玉米淀粉、马铃薯全粉的加工,畜牧产业中发展最好的是天祝白牦牛和三元杂交猪。此外,日光温室反季节生产的蔬菜瓜果产业,杂交玉米种子培育产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在武威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全市规模产业化基地农户达三十多万户,已形成酿酒葡萄,啤酒大麦,优质小麦,优质玉米,棉花,中药材,优质蔬菜等基地化生产作用模式。目前武威市以形成了凉州区双城镇、洪祥镇、吴家井乡、长城乡,古浪县海子滩乡、永丰滩乡等平川区为主的农作物种植产业带,以凉州区沿祁连山冷凉灌区为主的双孢菇食用菌产业带,以祁连山冷凉灌区、黄灌区为主的啤酒大麦产业带,以民勤县湖区为主的棉花产业带,以凉州区高坝镇、金羊镇等城郊乡镇为主的蔬菜产业带,以天祝县金强河灌区、凉州张义山区、古浪黄灌区为主的高原夏菜产业带,以民勤县收成乡为主的甜瓜产业带,以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沙漠沿线为主的养羊产业带,以张义镇、哈溪镇为主的人参果产业带。全市特色优势农产品面积达到245.6万亩。

1.2 武威市农产品的销售状况

武威是河西粮仓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甘肃省的头号粮仓,也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商品蔬菜生产基地之一,产品销往全省及青海、内蒙、新疆等地。现在武威农产品的种植与发展每个农民都看在眼里,但农产品销售到目前为止还基本采用的是传统的销售方式,不畅的销售渠道也让农民们处处为难。曾有多少回,媒体曝光某些地方农产品积压卖不出去。所以,要想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农村经济,首先要健全农业信息传播渠道,保证农民在生产前得知最新的农业信息,在农产品销售时有广阔的市场,在农产品运输时有可靠的物流保障,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力度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不断优化传统的农产品产销体系。

2武威农产品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机遇

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都发展快速,商业运作模式也发生了变化,新商业运作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市场规律,推动了全球信息化建设。目前,武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正面临着很好的机遇,推进武威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是实现武威以工业带动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首先,政策制度方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到,要加大信息产业的发展,全面推进“三农”信息服务。利用国家的公共网络服务平台,鼓励并补助农民购买电脑,以较低宽带收费让农民能承当网费,加大农村互联网的普及。政府主管部门还需监管和规范农业信息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良好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向农民提供安全的网上交易环境,支持农村的农业信息合理有序发展。甘肃省在“十一五”期间,投资了三千多万用于建设网络系统工程,其中农业信息化项目也也建设的快速有序。在《甘肃省“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提出,甘肃省的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将成为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化信息技术正改变着传统产业的运营模式并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快信息化基础建设,使农民享有农村公共信息化服务。在《武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也提到,“十二五”时期,是武威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挑战。我们要着力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敏锐把握机遇,主动迎接挑战,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其次,信息化网络建设方面,甘肃省农业信息网站在逐年增加,网站的信息内容也在不断更新。甘肃的农业信息网站主要有甘肃农业信息网、甘肃农业网、甘肃新农村网、甘肃农业经济网、甘肃兴农网、甘肃新农村商务、甘肃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等。这些网站虽然从事的专业不同但从各方面突出了甘肃特色产业。“甘肃农业信息网”已经向市县进行了延伸,为农产品提供网上展示、供求信息、声讯服务、手机短信等农业农业信息服务。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地方信息化法规条例和政策措施,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信息化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全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启动实施了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加快完善标准、安全、知识产权等管理规范,大力培养和引进信息化人才,全民信息化意识普遍提高,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信息化的良好氛围。甘肃这些政策制度的颁布,预示着甘肃农产品发展电子商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最后,农村基础信息化建设方面,目前农村已开通互联网业务的乡镇达到一千多个,在农村的镇子上基本都有网吧等场所,互联网覆盖率已达到99.8%,当前所有的省级农业部门与地(市)级农业部门和县级农业部门及一半以上的乡镇建立了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农村信息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现在甘肃省在气象、教育、科技等部门建立了的农业信息服务组织的辅助下,以甘肃农业信息服务网为龙头,地(市)县级信息网络为纽带,乡村级信息服务站为站点,全面合作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甘肃农业信息网从开通以来,全面报道了省内的农业动态,宣传权威的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市场信息,开展网上农业技术服务,网站日访问量达五万多次。农业信息服务可以采用传统宣传媒体与互联网和无线网这种现代化媒体相结合形成的格局,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业信息服务。

3武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随着人们对电子商务的关注不断增多,人们发现了许多电子商务的优势。第一,商品减少了许多中间流通环节,降低了商品的物流成本和交易成本。第二,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交易活动中的时间和地域限制,使人们进行全天候24小时交易成为了可能。当对于农产品来说,电子商务势必改变它的交易环境,也必将成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3.1有利于改善农产品销售渠道

近年来出现的买菜难闻问题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销售渠道,农产品的市场行情和流通直接影响着农产品从生产到交易的各个环节。但农产品市场行情和流通信息又从何来,这就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的农民也是除了到批发市场销售农产品外,就是自销这种传统的流通方式,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门进行农产品流通的企业也很少,“农产品直通超市、网上交易”等新型的销售方式对他们来说还在理论阶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开发电子商务平台,对于从事农业的人来说,是可以快速且有效地获得农业信息,这样既解决了传统交易方式的缺陷问题,又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洽谈和交易的便捷平台。涉农人员借助互联网的优势,一方面能及时获得农产品的信息并进行实时交流,这样农民就可以根据市场的供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合理的安排农业生产,避免因盲目的跟风致使产量过多,导致价格越来越低,从而给农民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平台还创建一种全新的农产品销售方式,买卖双方不见面就可以销售农产品,这样可以减少农产品在传统销售方式下的许多中间环节,从而减少了交易时的很多支出,让买卖双方获得更多的实惠。

3.2有利于完善农产品产业化进程

农产品产业化是指以农民为基础,在龙头企业或农业合作组织等机构的带领下,以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依据市场规则,在农产品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植、养殖、加工、供应、销售为一体的经营方式。农产品产业化是促使农业发展的一条便捷之路,龙头企业或农业合作组织在带动农产品产业化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武威农产品企业虽然发展的很快,但大多数企业设备落后,运用现代化技术和设备的较少,这些企业基本只对原料产品进行加工,不能做到农产品的深加工,最终只能出售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品而获得很少的利润。并且武威的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基本没有统一的标准,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加工时也不遵循标准,进而农产品档次不高,产量和效益较低。电子商务能够有效地克服在农产品产业化经营中的许多不利因素,因为在网上销售商品都是质量好且有统一的标准的,在农产品生产时要有一个组织进行严格监督,这将势必促进武威农产品产业化进程,并带动农产品的有效增值,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3.3有利于武威的农产品扩大品牌效应

农产品品牌是农民或农产品经营者根据当地的地域特点或人文特点等要素,结合农产品的特点确定的具有地方特色,在同类产品中能凸显优势,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符合市场需求关系的称号和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塑造与推广对农产品的销售起到至关重要的。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名牌产品,是创立农产品名牌的必然途径。随着传统农产品交易形式向现代农产品交易形式的不断转变,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也被人们所重视。龙头企业是那样发展及农产品产业化的领头羊,在它的带下农产品产业化规模会日益壮大,进程会逐渐加快。目前,武威市有34家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7家,部级重点龙头企业三家,荣华集团、莫高集团、红太阳集团。以后,武威还要继续加大扶持一些优势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如威龙、苏武庄园葡萄酒,皇台集团、武酒集团、藏韵酒业和腾格里酒业等白酒品牌。武威益民食品厂、黄羊酱醋厂的熏醋系列品牌。红太阳、金三角、金穗等小麦面粉品牌。在蔬菜方面,要创立依托武威日光温室和武威特色蔬菜品牌,加大天祝介实绿色农产品公司为首的各种蔬菜的宣传推广。在肉类产品方面重点宣传森泰种羊场、古浪天源公司、民勤美滕羊业公司和天祝天润公司,增加这些公司肉类产品的知名度。此外,武威民勤的瓜果、瓜籽也是能代表地方特色的,要加大力量打造此类品牌。目前武威市已培育出莫高干红、皇台干红、西凉啤酒、黄羊面粉、云晓熏醋、荣兴淀粉、荣花味精等16种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及3个甘肃省陇货精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进行网络宣传,不仅能有效地推广武威特色农产品,通过网上宣传,还能扩大武威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将给武威农产品品牌化带来契机。

3.4有利于促进武威绿色农产品的发展

绿色农产品的发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需求。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过程中一直被人们所关注,绿色农产品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理论原则,注重自然生态平衡规律,绿色创新科技为依托,结合传统农业作业技术,生产无公害、无污染并有益于人类健康的农产品。绿色农业是以保护环境,提高农产品数量的前提下,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的模式。绿色农产品是实现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快捷之路,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随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绿色农产品的网上推广销售必将一路看好。武威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政府网上宣传推广本地绿色农产品,农产品企业也可自建门户网站,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推动绿色农产品的销售。

参考文献:

[1]甘肃日报网http://.cn/

[2]陈品芳.西部农产品市场营销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2007,(10):3235

[3]孟晓明.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方案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5558

[4]武威政府网 http:///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7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B

一、前言

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迅速崛起,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海外营销的重要方式,也为大众创业打开了一条通道。跨境电商可以有效地绕过贸易壁垒的限制直接面对境外消费者,中间环节少、渠道成本低、交易虚拟化和全天候的在线营销给企业和终端消费者带来直观的跨时空消费体验,不仅改变了传统贸易的经营模式,使外贸的自营活动大众化,还使货物的交付更加简便快捷,实现像服务、技术等无形贸易的在线直接交付和有形贸易在线国际物流交付。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部署和“互联网+”计划的提出,给全国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中职学校应及时调整人才培养计划,加大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出具有外贸技能、电子商务技能、计算机技能、外语技能和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跨境电子商务从业人才,以满足跨境电商人才的市场需求,解决目前跨境电商人才市场紧缺问题,提高在校生跨境电商活动的职业能力,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以后走上跨境电商的就业岗位和自主创业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中职学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课程必要性

(一)缓解跨境电商人才供给不足

2015年“两会”的两个热点话题是跨境电子商务和大众创业,之后出现一个热词,就是“互联网+”。总理说:“站在‘互联网+’的风口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起来!”,也就是说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要有互联网思维,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时代。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各类适应新经济情况的人才培养相关文件,如国务院2014年6月24日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5年5月4日出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2015年7月1日出台《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商务部办公厅2015年4月3日印发关于《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都是针对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而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措施和方案,密度之高,频率之快,前所未有。目的就是要加快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创新职业教育的发展,鼓励发展“互联网+”经济,提升“互联网+”领域的实验教学成果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国际贸易与“互联网+”相结合催生的跨境电子商务,已经被公认为是企业开拓外贸市场的新手段,大众创业的新途径。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要求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当前经济形势迅速作出反应,以就业岗位需求为出发点,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快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培训步伐,以适应人才迅速增长的需求,解决跨境电商人才紧缺的问题。

(二)传统外贸方式面临新技术冲击

“互联网+”时代催生的跨境电子商务,导致国际贸易运作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传统外贸方式遭受新技术的冲击,该冲击涵盖外贸活动的各个流程和领域。新技术下的外贸活动在渠道、促销、电子交易、互动顾客服务、市场信息收集分析与提供以及销售、银行汇兑、保险、物流配送等均可以集成在一个电子化平台上实现,无须人员干预并能做到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大大减少了传统贸易方式中的延误与丢失。进入数字时代,跨境电子商务正以惊人的速度向传统外贸产业渗透,不断升级的电子化交易工具和支付方式、无纸化的经营管理手段、EDI国际标准化文件的网络传送以及逐渐降低的外贸活动的流通成本,正逐步改变着传统贸易活动的市场格局。

(三)适应就业岗位对专业技能的新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的就业岗位决定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特点,该行业的从业人员和传统的贸易、英语、电商需要的人才是有差异的。跨境电商人才不仅要通晓电子商务知识、熟悉企业电子商务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还要知晓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网络营销、跨境支付、跨国管理等相关知识,同时也需要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和国内外相关产品行业的营业背景。很显然,目前大多职业院校现有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在商务英语沟通、跨文化交际、国际贸易等方面是达不到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的要求。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是应用型、复合型和国际型的电子商务人才,它的职业能力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操作能力、国际电子商务相关的软件应用与学习能力、国际电子商务创业的策划与执行能力、客户开发、维护与管理的能力以及自我学习、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的能力。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全球化的贸易往来活动,面对着复杂的国际环境和不同的文化风俗礼仪与消费习惯,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还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真诚的服务意识和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

三、中职学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课程可行性

(一)前置课程提供了充分的知识储备

跨境电商相关课程的学习极具专业性,因为,首先电子商务是商务活动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的产物,而跨境电子商务又是电子商务与对外贸易相融合的产物。所以,在制定科学的跨境电子商务教学计划之时必须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职业特点和职业能力要求优先安排相应的前置课程的学习。就福建经贸学校而言,目前商贸类特别是国际商务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对于专业基础性的教学课程设置较为科学,一般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年就安排多门专业基础性课的学习。前置课程与跨境电商职业能力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跨境电商的职业能力与前置课程对应关系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前置课程的教学安排对跨境电商职业能力的培养起到一定的基础性的铺垫作用,其涉及的专业能力涵盖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计算机、英语、物流、市场营销等多门学科的专业能力,为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课程的开设提供了知识储备。

(二)校内外实习实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跨境电子商务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跨境电子商务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有效结合,通过加强校内实训室的建设和校外校企间的产教合作,构建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方面学校可以在校内建设实训室,让理论知识有机会升华成技能活动,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学习兴趣,还可以积累跨境电商活动的实战经验。以福建经贸学校为例,自2014年4月建设物流实训室以来,从开始每日100多件的收发量发展到现在每日300多件的收发量,说明通过网购体验电子商务活动的学生越来越多,也体现了物流环境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学校要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福建经贸学校在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电商购物节到来之际,都会输送一批商贸类学生到如“特步公司”、“柒牌公司”等多家当地知名企业做顶岗实习实训,将教学课堂开在企业,通过企业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学生现场授课以及学生顶岗的亲身体验,强化了学生电子商务的职业能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也为跨境电子商务课程的开设奠定了实践基础。

(三)高密度外语教学奠定了扎实的外语基础

具有外语(特别是英语)应用能力是跨境电子商务的一项很重要的职业能力,也是跨境电商从业人员的必备素质之一,因此强化学生在校期间的外语能力训练非常重要。从企业对跨境电商人才的岗位需求上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岗位任务包括注册认证、产品描述、商品、商品推广、在线沟通、价格谈判、交易确认、接单与催单、物流状态说明、售后服务、产品评价回复等等。这些任务开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跟从业人员的英语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福建经贸学校的国际商务专业对英语教学向来特别重视,不仅注重课堂英语教学,将《英语基础》、《商务英语》、《商务英语口语》、《外贸英语函电》及《商务英语写作》按由浅入深地分配到各学期中学习,还为学生搭建诸多英语学习平台,如开展英语歌曲比赛、英语演讲比赛、专业英语比拼等活动,提高学生的英语日常应用水平,激发学生兴趣,加强教学效果。

(四)师资结构合理且实践能力强

师资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是近年来经济圈的新生物,国内各高校基本没有完全科班出来的师资人才,没有既通晓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又通晓国际商务知识的跨专业交叉学科的专业性人才。但是,跨境电商专业的特点相对接近于国际商务专业课的特点,这与公认的跨境电子商务同属于国际经济与贸易范畴的观点相吻合。因此在组建师资和选取学科带头人时应以国际商务专业师资为主,从中选取,可以融入少数电子商务专业的师资。目前,福建经贸学校国际商务的专任教师有5位,其中有三位教师曾经在外贸企业从事过一线的外贸业务活动;电子商务的专任教师有3位,均为中级以上“双师型”专任教师,雄厚的师资力量,为跨境电商专业课的开设提供了有力的师资保障。此外,福建经贸学校地处跨境电商相对发达的泉州地区,校园周边良好的电商环境也为培训、壮实跨境电商的师资队伍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中职人才培养定位与跨境电商人才需求匹配度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究其本质是面向市场的就业教育,其重点是培养一线中低级基础性技能型人才,使其能直接运用已有理论设计或创造一定的技术成果,通过熟练的职业技能操作将其变成满足社会需求的某种产品或成为驱动社会发展的某种动力。

“互联网+”背景下,跨境电商的人才培养是具体明确的。在专业技能方面,跨境电商培养的能力包括五大类:一是具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能力;二是国际电子商务相关的软件应用与学习能力;三是国际电子商务创业策划与执行能力;四是客户开发、维护与管理能力;五是自我学习、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能力。这些能力与国家要求中职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相一致,即培养适应市场变化、综合素质较高的生产一线基础性专业技能型人才。从这个角度来说,跨境电商的人才需求与中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匹配度还是很高的。

[参 考 文 献]

[1]唐维萍.厦门市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探究[J].E-BUSINESSJOURNAL,2015(6):70-71

[2]韩国威.“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特色化发展的可行性分析[J].职教论坛,2015(3):7-8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8

中图分类号:F7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2-0031-03

一、引言

目前,新疆番茄供应链中信息流的复杂性、不通畅性和不稳定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信息滞后及不对称和交易手段的单一,使新疆番茄供应链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因此,实施番茄供应链信息共享成为新疆番茄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以农产品为对象,从收购、加工、运输、分销直至到达最终消费者的过程中,围绕农业核心企业,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进行整合和控制,形成农户、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及最终用户的供需网络。番茄供应链是基于番茄这一特殊产品形成的供应链。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番茄供应链其实质是利用电子商务技术,以番茄加工企业为核心,将物料供应、分销、配送结合为一体,构成一个面向最终顾客的完整电子商务供应链,降低企业整体成本,提高企业对市场和最终顾客需求的响应速度,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新疆番茄产业的现状

番茄原产于南美安底斯山脉干燥的高原地带。世界上番茄品种有6000多种,与其他农产品相比,在食用的农产品中,第一位是淀粉类的谷物,年产5-6亿吨;第二位就是番茄,年产6-8千万吨。

新疆蕃茄制品加工业在产量、质量、出口量和装备水平上都位于全国第一,成为新疆主要的特色型出口创汇农产品。目前,新疆蕃茄制品加工业总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屯河26万吨、中基20万吨),2000年、2001年全疆生产各类蕃茄制品分别为31.3万吨和18.3万吨,占全国番茄总量的90%以上。同时,经过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优化重组,形成了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蕃茄制品有限公司三家骨干企业。按照自治区“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新疆番茄产能2010年将达到60万吨。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新疆番茄产业将继续坚持以番茄酱加工为主体,适量增加其他番茄制品品种,推进产业向深加工方向发展。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新疆番茄供应链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

1、新疆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目前,新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14个地州实现了自治区级联网, 但只有23.53%的县建立了网络平台,8.13%的乡具备信息服务功能。新疆龙头企业运用电子商务进行农产品采购和销售的占83.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利用计算机进行网上交易的占50.7%;农业生产经营大户运用电子商务进行农产品交易的仅占3.3%。联结区、市、县、乡(镇)以及农产品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初具规模。

2、新疆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新疆农业网站已初具规模,但因新疆整体经济实力较弱,信息技术水平较低, 农业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农户素质低,农产品电子商务还处于探索阶段。同时,由于新疆农业生产技术条件落后、规模小,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时间短,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一是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二是农户上网比例低,网站分布不平衡;三是电子商务应用的安全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农户及农业企业的电子商务观念滞后、商务意识淡薄。

3、新疆番茄产业供应链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

目前,新疆番茄产业产供销供应链存在严重脱节,产业结构不合理。新疆番茄生产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比重大,生产与市场需求结合较差,信息共享从意识到实施都没跟上时代步伐。在新疆番茄市场上几乎没有一个经过统一规划和设计的信息系统,供应链节点间信息化程度差异较大,信息共享程度低,导致番茄在整个供应链上信息化程度不高,主要有以下原因:

(1)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渠道过长、节点过多,信息不对称情况普遍存在。番茄生产出来后,一般要经过四、五个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流通渠道过长必然产生信息扭曲或失真,信息不对称在整个番茄供应链中普遍存在。就番茄生产者而言,其对番茄的质量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掌握较为完备的信息,而对市场需求量和价格却只能掌握较少的信息,对于番茄渠道商而言则正好相反,这会使掌握较为完备信息的一方隐藏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购销价格差异较大,市场价格不能很好的反应供需状况。

(2)番茄供应链节点成员分散,缺乏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在农产品供应链上,有许多企业和个人,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信息化对自身发展的重要影响,而是各自进行物流运作,缺乏进行沟通和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没有形成整体优势,导致信息的区域化和板块化。

(3)基层农业信息网络不完善,农民处于信息贫瘠状态。新疆在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方面还不完善,番茄生产者不能充分掌握番茄流通中的信息,不能根据这些信息安排生产,造成番茄供应链中产销脱节,从而导致生产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农民很难依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和产量,使番茄供给短缺和过剩现象交替出现。

(4)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一是主观因素,即供应链上的成员自身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不充分,对信息深层含义挖掘不够,自身管理中的信息系统效率低下;二是客观因素,即供应链成员间对信息的分散式持有方式。

(5)虽然新疆的计算机通讯网络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但地区之间尚不平衡,给异地组织番茄生产和加工带来了较大困难。番茄供应链各节点企业间信息化程度差距较大,供应链上企业间缺乏供各企业进行信息交流的统一平台,造成本应多边共赢的企业相互间缺乏必要的了解,阻碍了番茄供应链信息技术的有效实施。

四、新疆番茄产业实施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供应链信息共享的必要性

新疆番茄供应链存在以下独特性:(1)番茄供应链上参与者众多,番茄物流数量大、品种多;(2)番茄供应链对物流的高要求,表现为绿色物流、低成本运行、服务增值;(3)番茄供应链的资产专用性高,即包装难、运输难和仓储难;(4)市场力量不均衡,新疆番茄大多是由分散农户生产的,分散农户的市场力量薄弱。同时,还具有市场不确定性和供应链易断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借助电子商务的手段,实施番茄供应链信息共享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本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农产品供应链的一些特性,将新疆番茄农产品供应链进行信息共享的必要性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降低成本和风险的需要。由于所有链上成员间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在市场变化不可预测时,可以在互动合作的前提下共同面对难题、共担风险,对于风险因素还可以进行提前预警,降低其发生的几率及灾害损失的程度。由于番茄供应链涉及的接点企业众多,通过成员间信息的充分共享与控管,可以保证新疆番茄供应链上信息的透明性、完整性、可视性及可用性,有助于各个企业不重复投资,减少生产成本,比较容易达到规模经济的效益。由于相互的信任与了解,也可以改善伙伴关系,简化交易活动,有助于降低交易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第二,加强供应链成员之间信任的需要。供应链参与成员都是独立的赢利机构,各个企业都会设法最大化自身利益。虽然供应链的宗旨是最大化所有供应链参与成员的利益,但这只是一个长远目标,在实际运作中仍然会有一些短视的行为出现。例如,番茄供应商掌握了番茄加工商所不知道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是对番茄加工商不利的,番茄供应商因此与番茄加工商签订了对自己有利的契约,致使制造商受到损害。信息共享可以减少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加强供应链成员企业的信任,更好地进行合作,实现供应链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三,供应链的复杂化要求实现成员间信息的共享。最简单的供应链是一条链状结构,随着供应链参与企业的增加,供应链的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呈现一种网状结构。如何协调各供应链参与企业,加强合作、有效配置供应链内的资源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第四,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要求供应链成员实现信息共享。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番茄企业应该更加注重于保有自己的核心能力,而将企业运作所需要的其他功能剥离出去,交给第三方企业完成。如有的番茄企业致力于番茄再加工,利用外部企业完成番茄的生产及最后的加工、番茄的交付等,在整个业务流程中,企业甚至都见不到番茄产品。如此一来,拥有很少固定资产的虚拟企业越来越多。这种企业一般都是以电子商务模式来运作,将BtoB、BtoC有效结合起来,通过BtoC获得产品订单,再通过BtoB将订单信息传递给各个供应商以及番茄总加工厂家,最后由供应链中的运输递送公司完成产品交付。这样,对信息共享的程度要求也就更高了。

第五,消费习惯的变化对信息传递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商品供不应求的时代,大规模生产所产生的规模效应给企业带来了滚滚财富,而在如今追求个性的时代中,规模生产已失去优势,大量生产往往意味着大量积压、大量浪费,取而代之的是个性化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方式给企业带来了极大挑战。市场不相信眼泪,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一大批企业纷纷倒闭。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模式对于传统的以预测为基础的生产是一个沉重打击,生产出来的产品要么供不应求,浪费了销售机会,要么是造成产品积压,只能降价处理。因此,在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模式下,需要以订单为基础来组织生产,这就要求将订单信息迅速传递到供应链的参与成员,如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运输服务提供商等。因此,需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通过信息共享,迅速传递订单信息,提高企业效率。

第六,有助于提高新疆番茄的竞争力。番茄国际竞争力来自番茄价格竞争力和质量竞争力。在信息共享平台上,一方面,番茄生产者获得了充分的市场信息、先进的技术指导和相关番茄产品标准后,按比较优势原则安排番茄生产,按质量标准控制番茄质量。另一方面,一旦新的市场机会出现,通过上、下游组织成员间的互通与传播,进行产业整合与互补,可以降低成本,增强竞争优势。同时,为了克服新疆番茄供应链上的信息分散、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扭曲等因素造成的供应链反应迟钝、牛鞭效应、库存费用高等问题,提高整条供应链的竞争优势,要求供应链上各个企业对自己所拥有的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必须实现共享。

五、结语

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所带来的风险。它不仅在农产品供应链企业的整体运作中有着重要作用,也有助于加强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上各个企业间的相互协作,提高供应链的反应速度和竞争力。应该说,信息共享是供应链管理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 宋华.电子商务物流与电子供应链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 陈畴镛等.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 沈峰.供应链的信息共享模式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4,(12).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9

 

 二十一世纪是电子商务的时代。2003年,诞生不久的“淘宝网”对人们来说还是新鲜的事物。2006年,它已成为了亚洲最大购物网站。同年,中国网民突破1亿。2011年11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巡视“淘宝商城”时,曾兴奋地表示“我现在已经开始对明年的这个时候感兴趣,明年我们可能突破100亿。”目前除了“淘宝网”,“当当网”、“京东商城”、“拍拍网”等众多国内知名购物网站亦发展迅速,在国内网络销售中均有一席之地。网上购物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小到衣服、日常百货、书籍、飞机票,大到珠宝、汽车、房子,更有商家出售时间等,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 

 近年来,“团购”作为一种薄利多销的销售方式,得到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共同青睐,商家看重它的聚少成多、增加人气,而消费者看重的是它的价廉物美。“坐在家中购物,货物自动送上门”早已不再是奢侈的想象,它随着网络销售的出现而成为生活现实。很多大型网站郑重承诺“正品保障”、“7天无条件退货”、“上门退货”、“货到付款”,这让网民们放心地进行网络购物。 

 然而,网络购物最大的缺点是不能消费者直观地触摸和鉴别商品,而仅仅是通过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和图片,这就决定了网上购物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网购有以下几种缺陷。 

 1.商品鉴别难 

 由于无法直接看见和碰触商品,消费者只能通过网站的内容来判断商品的优劣,他们很容易受到商家给出的文字和图片的影响。这使得帮助网络店铺包装文字和图片迅速成为需求广泛的商业行为,商家借此可以用好的网页来吸引顾客。可见,网上商品的广告跟其实际质量并不能等同。有的商品质量很好,却没有上佳的包装,这制约了它的销售量;有的商品质量平平,却受益于好的包装,得以狂卖热销。部分商家的这种过度宣传这对于网络消费者来说等于欺骗。 

 2.时效性差 

 网络拉近了整个世界,家在中国南方小镇,可以买到美国纽约刚上市的奢侈品;坐在北京的四合院,可以买到台湾高雄的小笼包。只需要轻动鼠标,人们便能通过网上银行购买任何网店正在出售的商品。然而,网络购物并不能让人们在付款的第一时间内享受到商品,消费者得等待物流公司运送商品。因此,网络购物在推动物流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了网络消费者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 

 3.网络诈骗 

 网络并非绝对安全,钓鱼网站看似同正规网站一样,实则窃取受害者的账号信息,诱导消费者在网页中不断将自己的钱存入犯罪者的账户中,让消费者认为这些钱已经购买了商品。虽然钓鱼网站是可识别且可防御的,但每天还是有数量众多的消费者陷入钓鱼网站的陷阱中,被骗金额少则数元,多则无上限。网络欺诈行为无孔不入,手段五花八门,让网络消费者防不胜防。 

 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然而对于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还不能非常到位。 

 4.网络漏洞 

 前述钓鱼网站是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危险的网页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窃取真实的网店账号来跟消费者交流,当钱到账后就在网上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情况在虚拟商品的交易中更为常见。 

 笔者看到一些相关报道,例如南昌的王女士在网上订购到乌鲁木齐市的飞机票时,误入钓鱼网站,银行卡账号信息被窃取,因此损失了上万元。然而,当她想要讨回公道时,却无奈地发现不知道该投诉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可是,在网络漏洞的情况下,消费者面临着找不到经营者投诉的尴尬局面,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5.网络维权的途径少,效果差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消费者不能跟经营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更加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商品有直观的了解,在消费时具有时效性差的特点,很多商品在几天后才能寄到,如果不满意退货,还得再寄回商家,虽然很多商家承诺包退货邮费,但宝贵时间就在来来回回的邮寄中浪费了,一些无形中的损失更是无法量化的。 

 据笔者所了解,网络消费者在网购时如果权益遭到损害,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一,通过该购物网站的第三方中介,例如淘宝网的“投诉维权”功能,当消费者跟店老板发生纠纷时,通过向淘宝店小二投诉,便会由淘宝公司来调节,并对店老板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二,通过该购物网站自身,例如目前国内的b2c网站,它们都是自产自销,或者是有自己独特的进货渠道,承诺“正品保障”等,如果跟顾客发生争端,它们会以客服的方式跟消费者进行沟通。三,通过315网上投诉中心,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然而,此种方式对大型的经营者较为有用。 

 总之,网络消费因为其便利性和超越性,已成为无法抗拒的时代潮流,然而,随之带来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将是国法学界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毕竟,这几乎涉及到每一个网民。 

 

参考文献: 

[1]高在敏.商法[m].法律出版社,2010年02月版 

[2]柳彦君.如何保护网上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j].承德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10

二十一世纪是电子商务的时代。2003年,诞生不久的“淘宝网”对人们来说还是新鲜的事物。2006年,它已成为了亚洲最大购物网站。同年,中国网民突破1亿。2011年11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马云巡视“淘宝商城”时,曾兴奋地表示“我现在已经开始对明年的这个时候感兴趣,明年我们可能突破100亿。”目前除了“淘宝网”,“当当网”、“京东商城”、“拍拍网”等众多国内知名购物网站亦发展迅速,在国内网络销售中均有一席之地。网上购物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小到衣服、日常百货、书籍、飞机票,大到珠宝、汽车、房子,更有商家出售时间等,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

近年来,“团购”作为一种薄利多销的销售方式,得到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共同青睐,商家看重它的聚少成多、增加人气,而消费者看重的是它的价廉物美。“坐在家中购物,货物自动送上门”早已不再是奢侈的想象,它随着网络销售的出现而成为生活现实。很多大型网站郑重承诺“正品保障”、“7天无条件退货”、“上门退货”、“货到付款”,这让网民们放心地进行网络购物。

然而,网络购物最大的缺点是不能消费者直观地触摸和鉴别商品,而仅仅是通过电脑屏幕上的文字和图片,这就决定了网上购物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网购有以下几种缺陷。

1.商品鉴别难

由于无法直接看见和碰触商品,消费者只能通过网站的内容来判断商品的优劣,他们很容易受到商家给出的文字和图片的影响。这使得帮助网络店铺包装文字和图片迅速成为需求广泛的商业行为,商家借此可以用好的网页来吸引顾客。可见,网上商品的广告跟其实际质量并不能等同。有的商品质量很好,却没有上佳的包装,这制约了它的销售量;有的商品质量平平,却受益于好的包装,得以狂卖热销。部分商家的这种过度宣传这对于网络消费者来说等于欺骗。

2.时效性差

网络拉近了整个世界,家在中国南方小镇,可以买到美国纽约刚上市的奢侈品;坐在北京的四合院,可以买到台湾高雄的小笼包。只需要轻动鼠标,人们便能通过网上银行购买任何网店正在出售的商品。然而,网络购物并不能让人们在付款的第一时间内享受到商品,消费者得等待物流公司运送商品。因此,网络购物在推动物流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了网络消费者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

3.网络诈骗

网络并非绝对安全,钓鱼网站看似同正规网站一样,实则窃取受害者的账号信息,诱导消费者在网页中不断将自己的钱存入犯罪者的账户中,让消费者认为这些钱已经购买了商品。虽然钓鱼网站是可识别且可防御的,但每天还是有数量众多的消费者陷入钓鱼网站的陷阱中,被骗金额少则数元,多则无上限。网络欺诈行为无孔不入,手段五花八门,让网络消费者防不胜防。

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然而对于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还不能非常到位。

4.网络漏洞

前述钓鱼网站是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危险的网页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窃取真实的网店账号来跟消费者交流,当钱到账后就在网上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情况在虚拟商品的交易中更为常见。

笔者看到一些相关报道,例如南昌的王女士在网上订购到乌鲁木齐市的飞机票时,误入钓鱼网站,银行卡账号信息被窃取,因此损失了上万元。然而,当她想要讨回公道时,却无奈地发现不知道该投诉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可是,在网络漏洞的情况下,消费者面临着找不到经营者投诉的尴尬局面,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5.网络维权的途径少,效果差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消费者不能跟经营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更加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商品有直观的了解,在消费时具有时效性差的特点,很多商品在几天后才能寄到,如果不满意退货,还得再寄回商家,虽然很多商家承诺包退货邮费,但宝贵时间就在来来回回的邮寄中浪费了,一些无形中的损失更是无法量化的。

据笔者所了解,网络消费者在网购时如果权益遭到损害,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一,通过该购物网站的第三方中介,例如淘宝网的“投诉维权”功能,当消费者跟店老板发生纠纷时,通过向淘宝店小二投诉,便会由淘宝公司来调节,并对店老板有一定的牵制作用。二,通过该购物网站自身,例如目前国内的b2c网站,它们都是自产自销,或者是有自己独特的进货渠道,承诺“正品保障”等,如果跟顾客发生争端,它们会以客服的方式跟消费者进行沟通。三,通过315网上投诉中心,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然而,此种方式对大型的经营者较为有用。

总之,网络消费因为其便利性和超越性,已成为无法抗拒的时代潮流,然而,随之带来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将是国法学界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毕竟,这几乎涉及到每一个网民。

参考文献:

[1]高在敏.商法[m].法律出版社,2010年02月版

[2]柳彦君.如何保护网上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j].承德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11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

近十几年来,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制定了为数不少的调整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形成了许多电子商务法律文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简称贸法会)主持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国际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实施指南》,以及《电子签名统一规则》等。它们是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经验的总结,同时又指导着各国的电子商务法的实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几十个国家与地区制定、颁布了实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而正在酝酿、起草、审议电子商务法的国家和地区就更多了。总之,电子商务这一全球化的立法现象,充分反映了电子商务法在调整各国与国际之间的电子商务活动方面的重要作用。

1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

随着电子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它们广泛的商业化应用,商事交易形式问题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已经到了必须由专门的法律规范对其调整的地步。无论是证券交易、票据流通、公司的运作,还是银行、保险、投资等行业的经营,都丝毫不能离开数据电文手段,以产生实体交易法律关系。特别是随着因特网的广泛应用,甚至会出现如果不以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对其进行调整的情况,就可能严重阻碍商事关系发展。也就是说电子交易形式关系已经成为由法律调整的重要的社会关系,这是电子商务法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含义中已经涉及了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问题。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贸法会在《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所给数据电文的定义是:就本法而言,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存储的信息。数据电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所传递的信息。当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即为无纸化形式时,一般应由电子商务法来调整。从广义上来理解,电子资金传输、网络证券交易等,都属于电子商务关系,这些具体的商事交易关系,也由电子商务法来调整。

2 电子商务法的特点

电子商务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2.1 国际性

电子商务是一种世界范围的商务活动,不应以一国或几国的法律来规范它,应该建立一种全球性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使全世界的电子商务活动受到统一的法律规范的约束,这样才能使电子商务真正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活动,从而有利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所以,电子商务法最终要以适应全世界的要求为特征,自然而然的,国际性就成为电子商务法的特征之一。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的电子商务法出现之前,各国制定其关于电子商务的国内法律也很有必要,但需要注意的是将来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2.2 技术性

电子商务是现代高科技的产物,它需要通过互联网来进行,规范这种行为的电子商务法必然要适应这种特点。在电子商务中,许多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技术规范演变而成的。应运而生的电子商务法将传统法律与现代高科技相结合对电子商务的有关技术问题做出合理的规定,使电子商务这个信息时代的新生儿逐渐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上来。例如,网络协议的技术标准,当事人若不遵守,就不可能在开放环境下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所以,技术性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特征之一。

2.3 开放性

电子商务法还在不断发展之中,必须以开放的态度对待任何技术手段与信息媒介,设立开放型商务规范,让所有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设想和技巧都能容纳进来。目前,国际组织及各国在电子商务立法中,大量使用开放性条款和功能等同性条款,其目的就是为了开拓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以促进科学技术及其社会应用的广泛发展。它具体表现在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定义的开放、基本制度的开放,以及电子商务法律结构的开放等方面。

2.4 安全性

计算机网络的技术性和开放性也使得它具有极大的脆弱性。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各行各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极强的依赖性,与此同时,计算机“黑客”和计算机病毒也变得越来越猖獗,它们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侵入或攻击有可能使商家的商业秘密被窃取、经营数据被破坏和丢失,甚至使计算机信息网络陷入瘫痪,这将给商家乃至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电子商务法以解决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为己任,通过对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进行规定,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种计算机犯罪,切实保证电子商务乃至整个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所以,安全性是电子商务的又一特征。

2.5 复合性

电子商务交易关系的复合性,来源于其技术手段上的复杂性和依赖性,它表现在通常当事人必须在第三方的协助下,完成交易活动。例如,在合同订立中,需要有网络服务商提供接入服务,需要有认证机构提供数字证书等。此外,在线合同的履行,可能需要第三方加入协助履行。例如,在线支付,往往需要银行的网络化服务,这就使得电子交易形式具有复杂化的特点。最后还有第三方提供的物流配送。实际上,每一笔电子商务交易的进行,都必须以多重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是传统口头或纸面条件下没有的,它要求多方位的法律调整。

2.6 程序性

电子商务法中有许多程序性规范,主要解决交易的形式问题,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的具体内容。从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规范法》和新加坡的《电子交易法》来看,也都是以规定电子商务条件下的交易形式为主的。电子商务法所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因交易形式的使用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有关数据电文是否有效、是否归属于某人、电子签名是否有效、是否与交易的性质相适应、认证机构的资质如何、它在证书的颁发与管理中应承担何种责任等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立法的发展,会有更多的实体法加入,电子商务应该朝着程序法和实体法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对于新生事物,是改变原有的法律观念去适应,还是建立新的法律观念去规范它,电子商务活动的产生和广泛应用再次向人类提出这样的问题。在原有法律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原则对它都不适用的情况下,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实属必要,而且也是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的必要性篇12

电子商务是近几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现象。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但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目前许多制度、法律还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要求。本文拟就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法律问题略做探讨。

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

我国已经颁布(或修正)了诸多有关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

此外在《合同法》、《刑法》中,均增加了有关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相关条款。2004年8月28日《电子签名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业界人士纷纷认为这是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律”正式诞生的标志。

二、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的显著特点是全球性,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但也正因为如此,电子商务面临着一系列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

1.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电子合同问题是电子商务的一个主要法律问题。首先是面对目前世界各国并不统一的合同法规定,如何在互联网中使用电子合同与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其次是电子合同是电脑中的数据,而不再是传统的合同形式,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且这种规则要为各国法律所确认。

2.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不是技术因素,而是安全因素。无论商务网上的物品有多么丰富,电子商务的效率有多高,如果这种交易方式缺乏足够的安全性,势必影响人们的认可和接受。英国的《数据保护法》,美国的《电子通讯保密法案》以及国际商会规定的《电传交换贸易数据统一行为守则》都是针对数据通讯安全的法律规范,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3.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商务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在网络环境下,因特网的跨时空性使得跨国性的侵权行为变成了普遍现象,作者突然发现已有的版权制度似乎力不从心,作者无法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有效的控制。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到域名、计算机软件、版权、商标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单纯地依靠加密等技术手段是无法加以充分有效的保护的,必须建立起全面的法律框架,为权利人提供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法律保护。

4.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多国性及无纸化特征,使得各国基于属地和属人两种原则建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面临挑战。同时,电子商务方式对传统的纳税主体、客体、纳税环节等税收概念、理论产生巨大冲击。因此,面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 转贴于

三、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对策

为了实现安全电子商务,必须加强立法研究,电子商务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立足本国,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电子商务是依托Internet的迅猛发展和普及而兴起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而Internet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无国界性。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就必须与国际惯例相适应。但由于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占据主导权,目前有关电子商务的国际惯例也是以保护发达国家的贸易利益为基础的,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务立法中若对国际惯例过分依赖,必然会被发达国家牵着鼻子走,损害本国企业的利益。因此,在电子商务的立法中,既要注意国际惯例与国际合作,更要立足本国的现实。

2.跟踪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边制定边完善。从全球来看,目前电子商务的国际立法先于各国国内法的制定,而电子商务的国际法也是紧跟技术,边制定边完善的,如联合国从1984年开始着手有关电子商务立法,先后提出了“自动数据处理的法律问题”、“对利用电子方法订立合同所涉法律问题的初步研究”、“电子数据交换所涉法律问题可能的统一规则提纲”等报告,最终出台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每一次都是随技术的变化而作了较大程度的修改。所以,我国在拟订电子商务法时,一方面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另一方面应留有余地,以便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情况。

3.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相协调。如在传统商务法律法规中,规范交易主体的公司法、国有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在电子商务中依然是适用的。而传统商务法律法规中有关交易行为的规定,由于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在交易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因而要对这些法律法规中不适应或有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条款进行必要的修订。另外,对于电子商务出现的新的交易行为,必须提出新的法律规范。

4.注意立法的可操作性,加强执法力度。我国有关保障电子商务安全的法规已有一些,但近年来有关电子商务的纠纷和网络犯罪仍居高不下,原因有二:一是立法的可操作性欠缺。如《刑事诉讼法》中缺乏有关诉讼程序和证据采集证据应用的规定,而证据在计算机犯罪中是至为重要的;二是我国对电子商务中的违法者打击力度不够,导致了人们对法律法规的淡漠与轻视。因此,电子商务立法要注意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加强执法力度。

总之,电子商务作为商业贸易中新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它的运行和发展在法律等诸方面还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但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必将走上健康的法治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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