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设计规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10-23 10:42:18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1

[中图分类号] TU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257-1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提倡能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同样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房屋建筑的建设逐渐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建筑节能已经成为了未来建筑发展的方向。在房屋建筑的设计中主要是通过合理的把握建筑的施工技术和有效的利用施工材料来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因此,需要具体分析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的科学技术和施工材料,做好建筑设计的规划,提高房屋建筑的质量。

1房屋建筑的规划和设计

1.1房屋建筑规划和设计的工程技术控制

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中节能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何用建筑技术控制建筑的风向和采光问题,实现风向和采光控制的最大优化,提高自然能源的利用效率,保证房屋建筑的舒适度。要想合理的利用好自然资源,具体要做到:1.通过对建筑的合理设计,使得建筑的采光方向能够满足居住所需要的光源需要,减少人工光源的使用;2.通过跟区域自然风向相协调来做好自然湿度和空气环境的协调,保证室内具有自然的空气条件和湿度条件,提高室内环境的质量,减少人工设备的使用。

1.2环保建筑材料的合理选用

近几年,我国建筑节能材料发展迅速,其中最主要的建筑节能材料主要有:墙体型的节能材料和窗体型的节能材料。1.窗体型节能材料:通过采用活动式遮阳技术来控制室内的采光,以达到温度和亮度的要求;2.墙体型节能材料:采用双层聚苯保温板的外墙保温技术,在外幕墙和该保温板之间利用充空气夹层和断桥法来减少结构的能源损耗,提高室内的保温水平,达到室内的保温目的。

现在市场上的建筑节能材料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重点考虑材料的寿命、价格和使用性能等参数,提高使用效率。

1.3规划居住区布局的考虑

(1)考虑居民区的选址

居民区的选址主要考虑:①居民区的地形、地貌和周围的环境;②选择噪声源少和有害气体释放少的区域;③尽量保持原有的地形和地貌,提高空气质量;④建筑坡度对建筑有很大影响。所以在设计中最先要考虑的就是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来创造景观,实现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的统一和协调,避免城市的热岛效应。因建筑坡向的不同使得建筑受太阳辐射和通风的影响不同。例如基地的坡向为南方向,则在冬季建筑接受到的太阳辐射得热较多,能保证室内的温度。

(2)道路的交通结构

随着交通工具的增加,在交通道路上的行驶车辆和停靠车辆对居民区的影响极大。所以在居住区的道路设计中必须要满足居民区的设计要求,充分考虑到道路狭窄区域的设计和总体规划的设计,考虑行人和居住区的矛盾问题。将道路的设计重点放在安静、安全和方便上,做到交通和居住区的协调和统一。

(3)居民区的平面布局

在居民区的平面布局上主要考虑到居住区的绿化和水体的区域,适当的设计绿化和水体面积,可以增加湿度、遮阳庇荫、调节气温和美化环境那个等效果,若设置过大,就减少了土地面积的使用率;其次是要考虑房屋组合的控制长度,实现房屋单体的有小组合,使得建筑物外的围护面积减少。增大光照面积的同时,也会增加居住区的气流通畅。

2房屋建筑规划和设计的节能控制措施的限制因子

(1)材料选用中的限制因子。现在市场上的环保节能建筑材料都属于新型的建筑材料,上市时间较短,价格比传统的建筑材料要高。但某些方面的材料性能也比不上传统的建筑材料,所以,建筑材料的选择需要收到费用和建筑性能的影响和限制,必须要根据特定的建筑工程,针对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合该房屋建筑需要的材料,提高材料的利用率。

(2)建筑工程设计中技术控制措施的限制因子。①技术控制受舒适度的限制,在建筑的设计中最重要的还是要考虑房屋建筑的舒适性能,提高舒适度,如果只注重规划设计中能源节省,势必会影响其居住的舒适度,降低舒适性能。②技术参数的难度系数,在规划设计中的理论难以在实际的建设中落实,朝向的控制中有时会因为实际情况的原因,而不得不改变最佳的朝向选择。③客观条件对建筑规划设计的影响,在交通的结构设计和居民区的地址选择上会受到整个建筑规划和设计的影响,在房屋建筑设计中,往往会以顾全大局为原则,摒弃小的房屋建筑性能,重点考虑真个城市的规划和设计的要求。所以,客观因素的限制也会对房屋建筑的规划和设计产生不利影响,在设计中需要综合考虑,酌情处理。④在房屋建筑的规划和设计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受成本投入的影响,所有对工程问题都要受到成本投入的影响,因此在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中必须要考虑到费用的因素,处理好成本投入和获取利益之间的关系。若在规划设计中,房屋的规划设计中预算的费用高于实际的建设费用,则该措施就不可能被应用在实际的规划和设计方案中。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2

1.建设单位故意违反规划,违法建设

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故意违反规划,不按照规划设计图纸建设房屋,造成既成事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将底层住宅变为商业以提高房屋的价值;将物业用房变为住宅、设备用房变成仓库以增加可出售房屋等。

第二,擅自对房屋进行加层。如将设计10层的建筑实际建设成11层以提高容积率、增加可实际出售面积;将原设计为斜坡结构的屋顶变成阁楼以增加顶层房屋的卖点,便于销售等。

第三,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如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楼盘大面积户型滞销时,将原设计为1户的跃层房屋改变为2户,将大面积户型改为2户甚至多户小面积户型,以便于将房屋尽快销售回笼资金等。

第四,擅自改变房屋外形。如将设计的非封闭阳台改为封闭阳台以增加可销售面积等。

由于建设单位主观上故意违反规划许可,不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建造房屋,势必造成房屋申请登记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符。

2.建筑面积计算错误

建筑面积计算错误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计算错误造成的;二是故意将建筑面积计算错误,以少缴纳税费。

目前,我国各城市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建设项目,前期费用一般都是按照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征收。部分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商为少缴纳有关税费,在办理施工图审查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采取各种手段故意少计算建筑面积,以达到少缴纳税费的目的。而在房屋申请登记时,又按照正常的实际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和申报,造成房屋申请登记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符。

二、申请登记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符的客观原因

1.面积计算采用的标准不同

房屋申请登记面积一般来自于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其面积计算依据主要是2000年8月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而规划许可面积一般来自于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其面积计算的依据主要是2014年7月实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由于两个规范的使用范围、制定时间不同,造成两个规范在很多具体规定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两个规范在很多规定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甚至是相互矛盾。因此,对于同一建筑,由于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所依据的标准不同,计算出的建筑面积也必定不一致。

2.共用面积的处理方式不同

房产测绘单位在进行面积计算时,对于房屋内的共用面积都按照不同的用途进行了面积分摊。而规划许可面积一般将各种设备用房的面积单独列出,楼梯、电梯的面积则计算在相应层的面积当中。

例如某商住楼,1、2层为商业,3至10层为住宅,地下室中有为全楼服务的配电、消防用房。其规划许可证中注明:“商业XX平方米,住宅XX平方米,设备用房XX平方米”。而房产测绘报告中只有“商业XX平方米,住宅XX平方米”,设备用房的面积已作为共用面积分摊到了商业与住宅中。在这种情况下,商业和住宅的申请登记面积势必要比规划许可面积大,造成二者不符。

3.房屋编号变化

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房屋的编号一般以公安部门出具的门楼牌号为准,同一编号下的房屋编为一幢进行登记。而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时,一般以施工编号为准,同一施工号下的房屋发放一个规划许可。由于两个编号的范围可能不同,造成申请登记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符。

以图1为例,A、B部分为6层住宅,由于左侧临街,C部分利用A、B之间的间隙建设了2层商业用房,且C部分与A、B两部分互不相通。

在进行建筑设计时,C部分与 A部分设计在一起为1号楼,B部分为2号楼;而在办理房屋申请登记时,公安部门将A部分编为1号楼,而将C部分与B部分合并在一起编为2号楼。因此,房屋登记时1号楼申请登记面积比规划许可面积少,而2号楼申请登记面积则要比规划许可面积大,造成申请登记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符。

三、申请登记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符的分析与处理

对于申请登记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符的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必须准确分析出造成面积不符的原因。只有在这一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处理意见。而进行分析的依据就是作为规划许可证附图的建筑施工图纸。一般认为,规划许可证附图经发证机关依法确定后,与规划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登记机构应将房产测绘单位测量的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与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对比,检查两份图纸的尺寸、层数、房屋套数、相应房屋的用途、阳台封闭情况等是否相符,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意见。

1.两套图纸存在不相符情况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3

1、建筑面积的意义及其概念

建筑面积是表示房屋面积大小的一种数量属性,是我国城市管理、产权登记、产籍管理、税费征收、城市地价核算,房产交易、房屋拆迁安置和房屋面积统计等中的计量单位。房屋建筑面积的多少是我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是房地产测量中需要测定的基本要素。近年来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住房制度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在住房商品化以后,建筑面积作为房屋的重要属性,和人们的生活就更加紧密了。当您在市场中进行房屋交易时,买卖双方一定会谈到房屋的建筑面积,新开楼盘的售楼人员会向您介绍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房屋经过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以后,向您核发的房地产权证中会注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当您以房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金融部门会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评估其市场价值量,以此决定给予您的贷款额度;当房屋被拆迁时,拆迁部门会依据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由此可见,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建筑面积已经融入人们的经济生活之中,成为人们现代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房屋建筑面积逐渐成为广大买房人和卖房人关注的焦点。

那么“建筑面积”是如何解释和定义的呢?目前比较一致的解释是认为,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每户(或单位)拥有的建筑面积叫分户建筑面积。平房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的墙身的水平面积。楼房建筑面积则指各层房屋墙身水平面积的总和。

同时由建筑面积还派生出若干个与建筑面积相关的“面积”概念。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房屋共有面积是指各产权主共同拥有的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2、建筑面积计算的不同目的

任何一个工程建设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过多个部门联合协调管理,每个项目的建设大体上要经过方案设计、报建审批、规划许可、勘探勘测、建设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测绘确权、房产登记、资料归档等环节,在这些诸多环节中,会涉及到设计面积、规划审批面积、工程预算面积、房屋预售面积、房屋竣工面积、规划验收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等,而这些环节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同的部门对于建筑面积的确认有着各自不同的计算规范,因此造成目前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不同标准。

我国有关建筑面积计算相关规则在《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计算规范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由于各种规范使用的部门不同、使用的目的不同,其涵义和作用就不同,这使同一建筑物在不同部门管理活动中确定的建筑面积不同,最终导致了规划设计、施工、确权之间的面积差异,从而容易引起社会经济矛盾,因此对建筑面积的正确理解、适用和确权则成为疏通各种矛盾的重要途径。

经过分析比较,可以发现,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实际上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向的计算目的,分别是建筑工程方面、房屋权属登记方面和建筑容积率指标方面的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目的。不难发现,前面提及的设计面积,工程预算面积应该属于建筑工程方面的建筑面积,其适用的计算规范应该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书馆2005);商品房预售面积,房产办证测绘面积应该属于房屋登记的产权建筑面积,其适用的计算规范应该为《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2000)以及《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 74号文);规划审批面积,规划验收面积应该属于建筑容积率指标方面的建筑面积,其适用的计算规范应该为各各地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的相关技术规定,比如安徽省芜湖市城乡规划局的《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芜 规字[2009]172号文)。

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若干差异点

通过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产测量规范》及其《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具体条文的研读,可以发现上述这些适用于不同方面的面积计算规范,其绝大部分的技术规定都是相同的或相近的,但是在某些具体技术要点上,存在着差异性的规定。下面具体分析一下这些体现在不同的面积计算规范中的若干差异点。

3.1建筑层高方面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 m 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高度不足2.2 m 者计算1/2 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净高超过2.1 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 m~2.1 m 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1.2 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水平面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 m 者应计算1/2 面积。

规范中以高度2.2 m 为界分两类进行计算建筑面积的还有:单层建筑物内局部楼层;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深基础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回廊, 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落地橱窗、门斗、挑廊、檐廊、眺望门, 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走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舞台灯光控制室;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规范突出了高度在建筑面积计算中的控制作用( 高度在2.2 m 以上者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 m 者计算1/2 面积) , 还有很多部位的建筑面积均是依据其净高分3 类( 净高超过2.1 m 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 m~2.1 m 的部位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1.2 m 时不计算面积) 进行计算, 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等。

《房产测量规范》8. 1. 2条内容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8. 2. 3(a)条内容规定: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同时8.2.1条的内容中,有关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的条文中,均强调“层高需在2.20m以上”。

另外《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内容中,关于层高的技术规定内容有“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可见,“层高在2.20m以上”是《房产测量规范》及其《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计算建筑面积的必要的要件。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在容积率计算时涉及“建筑层高”问题时的相关内容为: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3米(2.8+1.5)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7.1米(2.8×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3.3+1.5)时(除门厅外),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8.1米(3.3×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3.9+1.5)时(除门厅外),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8.1米(3.3×2+1.5)时,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坡屋顶住宅建筑的顶层,当屋脊线距顶层室内地面高度超过4.9米,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地面面积的2倍计算。

可见,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的建筑面积中的“建筑层高”技术规定比较复杂。

3.2阳台面积处理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0. 18条内容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此条文明确了,无论何种形式的阳台(即不论阳台是否封闭)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8. 2. 1(f)条内容规定“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2. 2(c)条内容规定“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可见,“封闭阳台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计算一半建筑面积”是《房产测量规范》中对阳台面积处理的具体规定。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阳台的相关内容为:封闭阳台应有围护结构与建筑室内空间分隔,否则规划审批时作为室内空间计。阳台进深大于等于2米(不规则的阳台,按其进深的平均值控制)的,规划审批时按全面积计算,并纳入容积率计算。与阳台相连、且底板标高与阳台一致的附属构件(如花台等)并入阳台,参与阳台一并控制。永久性顶盖全覆盖的阳台(下层阳台以上层或隔层底板为顶盖),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或不封闭阳台,规划审批时按阳台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永久性顶盖未全覆盖的露台、挑台、阳台的覆盖部分,覆盖部分规划审批时按阳台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含顶盖未全覆盖的未覆盖部分)的阳台、露台、挑台,规划审批时不计算面积。

可见,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的建筑面积中的“阳台面积”技术规定比较复杂。

3.3室外楼梯处理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0. 17条内容规定“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 2计算”。3. 0. 24条内容规定“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8. 2. 1(g)条内容规定“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8. 2. 2(d)条内容规定“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未涉及室外楼梯的面积计算规定。该技术规定说明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条文执行。

3.4室内飘窗处理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0. 24条内容规定“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 2.l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及其《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均未涉及室内飘窗的面积计算规定。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室内飘窗的相关内容为:飘窗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必须达到0.45米,进深必须不大于0.8米,不计算面积;否则规划审批时计算全部面积,并纳入容积率计算。可见,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的建筑面积中的“室内飘窗面积”的技术规定比较复杂。

3.5变形缝处理的差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 0. 23条内容规定“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8. 2. 1(o)条内容规定 “有变形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 8. 2. 3(j)条内容规定“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变形缝不计算建筑面积”。

可见,“变形缝是否计算建筑面积,取决于变形缝是否与室内相通,”是《房产测量规范》中对变形缝处理的具体规定。

《芜湖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未涉及变形缝的面积计算规定。该技术规定说明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条文执行。

4、总结及其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条款,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简单明了,容易操作,趋于统一的原则。对于上述不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体现的若干差异点,提出几点个人认为的改进建议。

第一,建筑层高计算原则,均以2. 20 m作为临界高度,2. 20 m以下不计算建筑面积。简单明了,更易把控。

第二,阳台计算原则,不论阳台封闭与否,统一为按一半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室外楼梯计算原则,不论有无顶盖,统一为按一半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室内飘窗计算原则,不论飘窗如何设计,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第五,变形缝原则,无论变形缝是否利用该空间,与室内是否相通,均计入建筑面积计算。

本文是笔者近年来学习研究现行各类建筑面积计算法规的初浅体会,以此供业内同行参考,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存在的问题,能够协调有关管理单位、技术标准归口单位,也希望标准编制单位在修订规范时能够相互衔接和完善,进而把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等有关建筑面积计量的法规,归并为一部统一完善的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这对于我国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有益的。

参考文献:

[1]詹长根,唐祥云,刘丽.地籍测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

[2]李征航,黄劲松.GPS测量与数据处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3]吴信才.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方法[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4]张红英,杨斌,胡友健.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测绘科学,2007,32(1):145-147.

[5]肖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差异性研究[J].山西建筑,2010,36(16):14-15.

[6]张洪升.规划建设领域涉及的各类建筑面积分析[J].福建建设科技,2007,(5):41-43.

[7]GB/T 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S].

[8]GB/T 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S].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4

一、基本概况

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在中国内地,与建筑面积有关的法规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及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而在中国香港,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的计算则需遵循香港测量师学会的《量度作业守则》。在中国台湾则有建筑技术规则,其第九章之容积管制即是关于容积率和建筑面积的规范。

二、建筑面积分类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 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 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 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 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

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

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这些术语是为了描述独幢建筑物的总的建设规模,以及地上部分建筑规模的量和地下部分建筑规模的量。这些概念主要出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的审批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的初始登记需做的《房屋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中等很多环节。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

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

建筑物通过出售、转让、置换、租赁、投入运营等方式可产生经济收益,经常在估算房地产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等时需要依据房地产(或建筑物)的可收益部分、无收益部分和必须配套部分的综合分析判断最终价值。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

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这类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对建筑物不同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不同需求。当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房屋的权利人单独占有使用的建筑面积,它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房屋的权利人应该分摊的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那部分建筑面积[1],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通常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处理原则为:a) 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b) 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三、衡量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意义

建筑面积通常是在房地产领域内使用的概念术语,它能够比较真实的反映该建筑物的建筑规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

从专业的角度理解,建筑面积是用以度量建筑物体量的量,计算依据是指房屋外墙或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并包括建筑物的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附属部分,而且要求建筑物要有结构牢固的上盖和围护,层高要大于2.20米。人们衡量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意义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1、人类为了生产活动或生活需要建造各类活动或居住场所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形式之一,又称为建筑物,因此它是评价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物质生活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指标。

2、在建设项目策划与投资决策阶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重要依据,也是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选择概算指标的依据之一。

3、它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重要技术指标,也是项目前期进行工程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

4、在项目进行工程预算、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时的基础数据,也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以及工程量、料用量等技术经济指标的基数。

5、它是在建筑物进行交易、租赁、抵押、征收税费、缴纳物业服务费、缴纳取暖费等方方面面的基础数据资料之一。

6、它为房屋管理部门的产籍管理、房屋的产权确认、房屋产权面积确认、房屋登记账簿等提供重要基础资料,也为国家统计部门汇总房地产市场的房屋新开工面积、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等市场指标提供基础数据,可以让国家宏观的掌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有效地调控市场发展状况,从而更好的推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如何认定建筑面积有效性

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是由专门从事测绘活动并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来测量认定,只有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才能被认定为合法的、有效的房屋建筑面积。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同时国家对测绘成果实行汇交验收制度。测绘单位的产权登记测绘成果是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唯一认可的房屋测绘成果数据,包括房屋总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等测绘数据成果,也是权属登记中心颁发房屋权属登记证书的重要合法依据。

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或工作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某些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认定时,就可以委托一家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合法认定,并要求测绘单位出具测绘成果,此测绘成果就可以作为该房屋建筑面积的客观的合法认定。

五、结语

建筑面积的计算绝不是单纯的计算工作,它不仅为编制概预算、拨款、与贷款提供指标,同时,对建筑面积的合理利用,合理进行平面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空间,不断促进设计部门、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经济效果等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5

二、严格实行建筑方案审批制度。建制镇、乡(林区)集镇规划区、乡级以上公路沿线及库区沿岸视野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建筑必须进行方案设计。建制镇3层(含3层)以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报市建设管理部门审批,乡(林区)集镇、建制镇2层以下房屋建筑、乡(林区)集镇及村庄所有建筑的设计方案由乡人民政府审批。新建房屋应做到立面丰富、造型美观,格调新颖,特色鲜明。村民住宅一般以3层以下为宜,总高度控制在12米;集镇中心区商品房开发一般以5层以下、总高度在16米以内为宜。朝向与间距满足日照、通风和防火要求,间距一般不小于1:1.2。

三、严格进行施工图设计。村镇2层(含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必须先设计后施工。乡(林区)集镇、村庄房屋建设可选用通用设计或标准设计。允许并支持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具有工程建设执业资格的人员以个人身份从事2层以下的农民住房设计。凡未进行施工图设计或采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四、严格实行开工审批制度。建制镇规划区内3层(含3层)以上的建设项目依照《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办理施工审批手续,在取得市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乡(林区)集镇、村庄所有房屋建筑及建制镇规划区内2层(含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开工前须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开工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发给《开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五、必须选用正规的施工队伍。村镇2层(含2层)以下房屋建设,可选用有房屋建筑工匠资格的个体工匠承建。3层(含3层)以上房屋建筑必须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凡在村镇从事房屋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到市建设管理部门或受其委托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凡未取得资质审查证书或者资质等级证书的,一律不得承接房建工程。市建设局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定期举办农民住房建筑工匠培训班,对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工匠个人,颁发农民工匠资格证书。

六、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管理。村镇3层以上的房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检测。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要主动深入到各乡镇办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业务,实行强制性质量监督、检测。凡未纳入质量监督、检测的,一律不得施工。各工程建设监理机构要积极深入到乡镇办开展房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村镇2层(含2层)以下住宅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由各乡镇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派员开展技术和指导。村镇房屋建筑工程3层以上(农村住宅除外)必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工程竣工验收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实施,各乡镇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配合、参与。凡未进行竣工验收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上市交易。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七、切实加强商品房开发管理。凡在建制镇、乡(林区)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商品房开发的,必须具备合格的开发资质,严禁个人开发销售商品房。开发主体不合法,违规预(销)售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在媒体上曝光。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6

房屋建筑是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其施工质量关系着整个房屋建筑的安全稳定性。当前,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水平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结合房屋建筑施工中的常见质量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加强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不带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推动我国房屋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

1、规划设计不合理

规划设计方案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重要指导文件,但是很多施工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之前,没有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缺乏切实可行性[1],关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不详细,也没有经过专业部门的审核,导致在房屋建筑后期的施工过程中,工程规划设计不符合实际施工条件,严重影响房屋建筑施工的顺利开展。

2、施工管理不规范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企业的工程管理和控制不规范,例如,房屋建筑施工资源的安排组织不合理,没有严格落实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不明确等,对于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控制达不到标准,无法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同时,一些房屋建筑施工单位自身资质较低,经济实力不足,技术水平不高,采用比较落后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给房屋建筑工程埋下很多安全隐患。另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商随意向下分包,对于各个分包企业的管理不严格,甚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矛盾或者冲突,影响了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3、建筑材料质量不达标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如面砖、涂料、砂浆、石膏、混凝土、水泥、木材等[2],而建筑材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但是一些施工单位在购买建筑材料,没有仔细检查建筑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出厂证明,建筑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也没有对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抽样检查,在房屋建筑施工中使用了很多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导致房屋建筑出现很多质量问题。

4、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房屋建筑施工工期长、工序复杂,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很多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不仅影响了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建设,而且造成各种安全事故,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一些施工单位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润,不断加快施工进度,忽视了房屋建筑施工中的一些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施工、随意操作等问题,给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埋下很多隐患。

二、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对策

1、加强规划设计管理

在房屋建筑规划设计阶段,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地形地貌,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考虑到施工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和可操作性,优化和改进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结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集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的意见,科学论证施工设计的合理性,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仔细研究施工设计图纸,使施工设计严格符合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

2、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应在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措施。首先,做好事前质量控制,在房屋建筑施工之前,做好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的准备工作[3],根据房屋建筑各个环节的施工要求,选择合适型号和类型的施工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有效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对于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做好施工技能培训,鼓励施工人员发挥自身特长,学习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其次,做好事中质量控制,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各个人的职责,并且相关技术人员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明确告知施工班组各个施工工序的质量要求和施工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管理,及时纠正和指导施工人员的操作,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最后,做好事后质量控制,房屋建筑工程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应做好施工班组的自检和互检,特别对于隐蔽工程,应严格把关施工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解决,保障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3、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单位在采购建筑材料之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全面了解材料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货币三家,在保障建筑材料质量的基础上,尽量降低材料成本,仔细检查建筑材料的相关证明,确保建筑材料质量满足房屋建筑施工设计要求。同时,做好建筑材料的运输防护,对易碎的建筑材料包裹防护层,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剧烈的震荡和碰撞[4],在建筑材料达到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后,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库,及时将质量不达标的建筑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在仓库中将不同种类的建筑材料分类整齐排放,做好防火、防潮、防腐蚀等措施,避免材料发生损坏。另外,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建筑材料入库、出库记录,各个施工班组根据不同工序的施工要求,合理领料,规范自己的操作使用,减少材料浪费,保障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4、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房屋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首先,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应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定期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确保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其次,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大对安全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搭建安全防护网[5],为施工人员准备多种安全防护设备。最后,健全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规范工作人员的施工操作,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加快施工进度。

结束语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结合当前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严格把关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高度重视各个施工质量问题,优化和改进施工工艺,不断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孙绍坤. 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与对策[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6:191.

[2]吴惠钧. 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与改善对策[J]. 四川水泥,2014,11:106.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7

房屋建筑是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其施工质量关系着整个房屋建筑的安全稳定性。当前,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水平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结合房屋建筑施工中的常见质量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加强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不带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推动我国房屋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

1、规划设计不合理

规划设计方案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重要指导文件,但是很多施工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之前,没有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缺乏切实可行性[1],关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不详细,也没有经过专业部门的审核,导致在房屋建筑后期的施工过程中,工程规划设计不符合实际施工条件,严重影响房屋建筑施工的顺利开展。

2、施工管理不规范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企业的工程管理和控制不规范,例如,房屋建筑施工资源的安排组织不合理,没有严格落实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不明确等,对于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控制达不到标准,无法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同时,一些房屋建筑施工单位自身资质较低,经济实力不足,技术水平不高,采用比较落后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给房屋建筑工程埋下很多安全隐患。另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商随意向下分包,对于各个分包企业的管理不严格,甚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矛盾或者冲突,影响了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3、建筑材料质量不达标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如面砖、涂料、砂浆、石膏、混凝土、水泥、木材等[2],而建筑材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但是一些施工单位在购买建筑材料,没有仔细检查建筑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出厂证明,建筑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也没有对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抽样检查,在房屋建筑施工中使用了很多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导致房屋建筑出现很多质量问题。

4、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房屋建筑施工工期长、工序复杂,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很多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不仅影响了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建设,而且造成各种安全事故,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一些施工单位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润,不断加快施工进度,忽视了房屋建筑施工中的一些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施工、随意操作等问题,给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埋下很多隐患。

二、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对策

1、加强规划设计管理

在房屋建筑规划设计阶段,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地形地貌,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考虑到施工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和可操作性,优化和改进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结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集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的意见,科学论证施工设计的合理性,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仔细研究施工设计图纸,使施工设计严格符合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

2、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应在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措施。首先,做好事前质量控制,在房屋建筑施工之前,做好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的准备工作[3],根据房屋建筑各个环节的施工要求,选择合适型号和类型的施工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有效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对于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做好施工技能培训,鼓励施工人员发挥自身特长,学习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其次,做好事中质量控制,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各个人的职责,并且相关技术人员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明确告知施工班组各个施工工序的质量要求和施工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管理,及时纠正和指导施工人员的操作,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最后,做好事后质量控制,房屋建筑工程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应做好施工班组的自检和互检,特别对于隐蔽工程,应严格把关施工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解决,保障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3、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单位在采购建筑材料之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全面了解材料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货币三家,在保障建筑材料质量的基础上,尽量降低材料成本,仔细检查建筑材料的相关证明,确保建筑材料质量满足房屋建筑施工设计要求。同时,做好建筑材料的运输防护,对易碎的建筑材料包裹防护层,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剧烈的震荡和碰撞[4],在建筑材料达到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后,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合格后才能入库,及时将质量不达标的建筑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在仓库中将不同种类的建筑材料分类整齐排放,做好防火、防潮、防腐蚀等措施,避免材料发生损坏。另外,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建筑材料入库、出库记录,各个施工班组根据不同工序的施工要求,合理领料,规范自己的操作使用,减少材料浪费,保障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4、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房屋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首先,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应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定期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确保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其次,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大对安全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搭建安全防护网[5],为施工人员准备多种安全防护设备。最后,健全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规范工作人员的施工操作,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加快施工进度。

结束语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结合当前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严格把关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高度重视各个施工质量问题,优化和改进施工工艺,不断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孙绍坤. 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与对策[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6:191.

[2]吴惠钧. 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与改善对策[J]. 四川水泥,2014,11:106.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8

1引言

从当前的能源使用来看,建筑行业的能源消耗成为广大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如何能够合理的保护现有自然资源不会出现枯竭,如何能够使得传统建筑材料的应用不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这些都是新时代下房屋建筑设计中生态规划的重点内容。实践证明,通过有效的生态建筑房屋设计理念推崇和生态建材使用,能够极大的保护当前的环境,并且能够实现房屋建筑的稳定持续发展。

2生态建筑及生态建材的基本概

2.1生态建筑基本介绍。生态建筑讲究的是以生态学基本原则为依据,通过人、建筑与自然三者之间的关系协调和友好并存来进行统一的建筑模式规划。在具体实施中主要是想通过尽量的不对自然环境进行破坏,来实现人民生存及生活环境的舒适度提升和改善。生态建筑设计上以生态和建筑两个方面进行内容统筹,这两者之间的合理规划是当前生态建筑设计中全新理念的一种体现。在具体的设计中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把控:首先,将房屋建筑设计和周边的环境保护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对待,既要考虑两者之间的关系,又要合理处理两者之间的能源消耗矛盾。另外,在房屋设计中必须围绕建材使用,对其是否可更新、可循环利用、可再生等问题进行考虑,以尽量的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原则。最后,要结合区域特征来进行房屋建筑设计规划,房屋设计和生态建材的使用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在具体设计之前,必修能够围绕本地的生态平衡进行考虑,将生态房屋建筑纳入到社会环境保护角度进行总体的规划。2.2生态建材概述。所谓的生态建材是取材于自然生态环境,但首先保证的是不影响环境保护且实现了资源的有效节约利用。生态建材的选用要考虑材料的可回收和可循环,且不存在污染问题。生态建材的使用必须作为一个系统的工程进行考虑,让其在每个环节都能够坚持绿色节能。根据生态建材的概述,在其制作过程中,就应该首先保证原材料环保无污染、生产过程物污染、材料具有可回收利用特点。能够充分的体现当地的绿色建筑特点。

3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生态建材的具体应用

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生态建筑设计原则掌控,必须首先确保建筑整体性,另外就是在进行房屋的每个环节设计中,还应该考虑到建筑的无污染问题,确保每个环境都不会带来对环境的破坏。最后,还要确保整体房屋设计是建立在自然条件的基础之上,只有这些原则有所满足,才能使得房屋建筑设计符合整体生态建筑设计理念。对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生态建材应用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3.1合理选用生态建材。作为房屋建筑的生态设计来说,生态建材的选用是非常关键的。在进行具体的选择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把控:(1)尽量的降低房屋建筑用材数量,这就要靠在房屋建筑设计规划中,确保所有的建筑材料都能够得到最大作用的发挥,以此来坚决避免材料浪费问题。(2)房屋建筑选材以绿色环保材料为主,确保建筑总体的生态型。同时还应该对建筑材料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不会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3)确保建筑材料能够可循环利用。在实现整体房屋建筑质量保障的基础上,对所用的材料应该考虑其是否可回收和循环利用,实现对各种生态建材的高效利用。所以,总的来说,生态建材的选择时比较具有综合性的,既要对其性能进行考虑,又要考虑其在建筑风格上的实现意义。生态水泥就是一种典型的生态建材,其自身具有良好的生态型塑,其生产用材也比较环保。所以,对于化学性建材的使用来说,要不断的对其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提升它的使用价值同时,还要确保其生产用料及加工过程的环保型。3.2加强对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生态建材的可循环利用,是为了有效的提升其生态价值。对于太阳能这种再生资源来说,在进行房屋建筑设计时,完全可以将室内照明设计成以太阳能为主的光电系统,并可以在建筑结构中预埋光导纤维来实时监测建筑结构承载和受力情况。在房屋的百叶窗及空调系统设计中,还可以选用合金材料做为框架结构材料,以其良好的形状记忆功能来实现灵活的调节。另外,考虑到室内空气的净化效果,在建筑材料选取上还应该首选具有结构通透性的建材,利用其良好的表面组织呼吸能力来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同时还能够有效的平衡室内外温度,提升建筑的总体舒适度。3.3合理进行建筑设计优化。房屋建筑设计中,首先必须能够确保整体建筑结构符合实际建设要求。设计人员在具体的设计中,通过合理的规划来降低建筑材料消耗量。比如进行钢筋的最小配筋率计算来降低金属用量。设计中可以围绕设计特点要求在混凝土中加入一定的添加剂,提升混凝土硬度。进行房屋的总体保温性设计考虑,这也能够起到降低建筑材料用料的作用。同时还应该通过合理的门窗比例控制,来实现室内外空间的温度平衡。

4结语

总之,在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人民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度逐渐的提升,现代的房屋建筑应该在设计中注重生态建材的应用规划。生态建材的应用要充分的结合不同建材的特点进行合理的选用。同时要考虑各种生态建材的再生情况。以房屋设计中最少的能源消耗为原则,不断的实现生态建材的实际应用价值提升。

参考文献:

[1]李营良.浅析在房屋建筑设计中如何体现节能环保理念[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4):165.

[2]任文月.房屋建筑设计中的生态建材应用[J].中国建材科技,2015,24(3).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9

在提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同时,房屋建筑的节能化要求势在必行,这也是“十二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我们先来了解其具体现状,以便从宏观上把握节能化的意义和措施。

1 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具体现状

由于我国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一些科技水平有待改善,故而我们分别论述国内外的房屋节能具体现状。

1.1 国内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很多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设计规划时往往过多的注重房屋建筑的外在造型和外观效果,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房屋建筑和周遭环境的相互协调性,在设计规划时未曾过多地对该地区、该地段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等信息做深入调查。有些虽然将建筑物的方向规划的比较整齐划一,但没有充分考虑光照和通风条件,使得房屋得到的自然光不足,空气也不够流通,必然消耗更多的电力资源进行照明,也必然导致长期运用空调进行室内气流的调节。如今越来越多的房屋建筑倾向于使用飘窗,却又往往忽视飘窗的特殊部位的保温举措,特别是飘窗的上下跳板。另外,还有一些房屋建筑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的随意性较大,墙体保温范围模糊不清,而且设计规划的过程中也没有对技术安全、内部构造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甚至在一些材料的保温设计上没有对隔离、防火措施提出规范化、明确化的说明和要求,这些隐患不仅仅形成了对资源浪费,而且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虽然我国在房屋节能化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1.2 国外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现状

国外发达国家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房屋建设节能化设计经验。例如日本的集合住宅,有四方面的节能设计优点,一是提高密闭性,尽量减少墙壁、天井及地面上的各种构配件和建材之间的缝隙,最大限度减少室内外冷热空气的对流。二是提高保温性,使用保温材料、保温构配件及严格的施工标准等减少室内热损失。三是多种能源组合利用,普通电源外加太阳能、风能、地热、及各种余热,降低了石化能源消耗。四是立体绿化,尽量增加建筑物可绿化空间,让植物吸收太阳热能,降低建筑物表面的温度。再譬如,英国政府规定在建筑设计时,设计师需要利用流体力学计算出建筑物对空气流动的影响,以防止因风力过大,影响公共设施的使用;抑或风力过小,不利于排出空气污染物。又如德国大力发展被动房屋,即房屋建设基本不需要去主动供应能量,而每年单位面积供热能耗仅为15度电,远远低于目前供热能耗75度电的标准。这种房屋建设的主体为木质结构,运行成本非常低。房屋利用太阳能供热,供电亦可自给自足。

2 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重大意义

在地球资源越来越紧缺的今天,房屋建筑的节能化设计尤为重要,它是一项长足发展战略,并对人类身心灵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

2.1 资源优化配置

众所周知,我国是耗能大国,节能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成为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房屋建筑方面,节能化可以更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外墙作为建筑耗能的最主要部位,它的保温隔热性直接影响建筑的热损失,同时影响采暖系统的设计及室内热环境,因此对其节能设计技术的深入已成重点项目。目前,玻化微珠保温系统作为一种新型外墙保温技术,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可以大大减少建筑物的能耗,节约能源,缓解我国的能源危机。而且,良好的隔热性可以大大减小空调负荷,以提高室内的建筑热稳定性和热舒适度。

2.2 绿色房建理念

房屋建设节能化设计不单单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问题,也是深入贯彻一种绿色房建理念的有效途径,既能实现经济效益,又能达到环保效益,同时让人们享受更加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有益于人类长久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精神内核。现代人追求的不仅是可见的绿色环保建设,对于不可见的绿色理念更加青睐,这种理念在房屋建设方面就重点体现在节能化上,依托科技,将节能变得随时随地简单便捷化,是新时代人们的普遍要求,也是人们向往原生态房建理念的具体体现。

3 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实际运用

纵观我国建筑节能化发展,于宏观上说实际要注意的是首先要制定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其次要不断开发新型节能建筑房屋体系;最后是要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供热水技术、供暖技术、发电技术、制冷技术等,保证资源有效合理应用。具体在房屋本体建筑节能化措施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3.1 墙体节能

加大空心砖墙及其复合墙体技术的推广力度十分必要。因为从房屋的传热构成来看,外墙面所占比例较大,外墙材料质量的优劣决定了墙体保温隔热性能的好坏,墙体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流入或流出房间内热量的多少,实现房屋建筑节能主要依靠发展外墙保温技术,同时使用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墙体材料。

3.2 门窗节能

住房能耗散失的最薄弱部位是外门窗,占总能耗的比例较大,因而在保证日照、采光、通风、观景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小外门窗洞口面积,以提高外门窗的气密性,减少冷风渗透,可以设置泡沫塑料密封条,或者使用新型的、密封性能良好的门窗材料。同时也要注意改善住宅门窗的保温性能,例如户门与阳台门应该结合防火、防盗要求,在门的空腹内填充聚苯乙烯板或岩棉板,提高绝热性能等。

3.3 周围环境

从绿化方面讲,不同的建筑绿化布置方法对节能都能起到一定效果,这包括临街绿化、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等,特别是屋顶绿化和墙体绿化对房屋内温度的调节意义重大。从外遮阳方面讲,建筑外遮阳部分可以有效阻隔部分太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物的外部结构,尤其是防止太阳辐射穿过窗户直接照到室内,从而有效降低室内温度,达到节能的最终目标,所以窗户选择方面,栅格遮阳是较好的选择,帘式遮阳、挡板式遮阳、百叶遮阳等方式也对窗户遮阳起到很好的效果。

4 结语

不断完善和优化房屋建筑节能设计规划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不仅仅是我国房屋建筑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也是全世界范围内未来建筑事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虽然我国房屋建筑在节能化设计上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和提高,但是真正做到房屋建筑节能化设计的全面革新,依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10

中图分类号:TE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提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同时,房屋建筑的节能化要求势在必行,这也是“十二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我们先来了解其具体现状,以便从宏观上把握节能化的意义和措施。

1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具体现状

由于我国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一些科技水平有待改善,故而我们分别论述国内外的房屋节能具体现状。

1.1国内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很多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设计规划时往往过多的注重房屋建筑的外在造型和外观效果,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房屋建筑和周遭环境的相互协调性,在设计规划时未曾过多地对该地区、该地段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等信息做深入调查。有些虽然将建筑物的方向规划的比较整齐划一,但没有充分考虑光照和通风条件,使得房屋得到的自然光不足,空气也不够流通,必然消耗更多的电力资源进行照明,也必然导致长期运用空调进行室内气流的调节。如今越来越多的房屋建筑倾向于使用飘窗,却又往往忽视飘窗的特殊部位的保温举措,特别是飘窗的上下跳板。另外,还有一些房屋建筑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的随意性较大,墙体保温范围模糊不清,而且设计规划的过程中也没有对技术安全、内部构造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甚至在一些材料的保温设计上没有对隔离、防火措施提出规范化、明确化的说明和要求,这些隐患不仅仅形成了对资源浪费,而且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虽然我国在房屋节能化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1.2国外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现状

国外发达国家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房屋建设节能化设计经验。例如日本的集合住宅,有四方面的节能设计优点,一是提高密闭性,尽量减少墙壁、天井及地面上的各种构配件和建材之间的缝隙,最大限度减少室内外冷热空气的对流。二是提高保温性,使用保温材料、保温构配件及严格的施工标准等减少室内热损失。三是多种能源组合利用,普通电源外加太阳能、风能、地热、及各种余热,降低了石化能源消耗。四是立体绿化,尽量增加建筑物可绿化空间,让植物吸收太阳热能,降低建筑物表面的温度。再譬如,英国政府规定在建筑设计时,设计师需要利用流体力学计算出建筑物对空气流动的影响,以防止因风力过大,影响公共设施的使用;抑或风力过小,不利于排出空气污染物。又如德国大力发展被动房屋,即房屋建设基本不需要去主动供应能量,而每年单位面积供热能耗仅为15度电,远远低于目前供热能耗75度电的标准。这种房屋建设的主体为木质结构,运行成本非常低。房屋利用太阳能供热,供电亦可自给自足。

2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重大意义

在地球资源越来越紧缺的今天,房屋建筑的节能化设计尤为重要,它是一项长足发展战略,并对人类身心灵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

2.1资源优化配置

众所周知,我国是耗能大国,节能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成为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房屋建筑方面,节能化可以更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外墙作为建筑耗能的最主要部位,它的保温隔热性直接影响建筑的热损失,同时影响采暖系统的设计及室内热环境,因此对其节能设计技术的深入已成重点项目。目前,玻化微珠保温系统作为一种新型外墙保温技术,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可以大大减少建筑物的能耗,节约能源,缓解我国的能源危机。而且,良好的隔热性可以大大减小空调负荷,以提高室内的建筑热稳定性和热舒适度。

2.2绿色房建理念

房屋建设节能化设计不单单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问题,也是深入贯彻一种绿色房建理念的有效途径,既能实现经济效益,又能达到环保效益,同时让人们享受更加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有益于人类长久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精神内核。现代人追求的不仅是可见的绿色环保建设,对于不可见的绿色理念更加青睐,这种理念在房屋建设方面就重点体现在节能化上,依托科技,将节能变得随时随地简单便捷化,是新时代人们的普遍要求,也是人们向往原生态房建理念的具体体现。

3房屋建筑中节能化的实际运用

3.1墙体节能

加大空心砖墙及其复合墙体技术的推广力度十分必要。因为从房屋的传热构成来看,外墙面所占比例较大,外墙材料质量的优劣决定了墙体保温隔热性能的好坏,墙体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流入或流出房间内热量的多少,实现房屋建筑节能主要依靠发展外墙保温技术,同时使用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墙体材料。

3.2门窗节能

住房能耗散失的最薄弱部位是外门窗,占总能耗的比例较大,因而在保证日照、采光、通风、观景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小外门窗洞口面积,以提高外门窗的气密性,减少冷风渗透,可以设置泡沫塑料密封条,或者使用新型的、密封性能良好的门窗材料。同时也要注意改善住宅门窗的保温性能,例如户门与阳台门应该结合防火、防盗要求,在门的空腹内填充聚苯乙烯板或岩棉板,提高绝热性能等。

3.3周围环境

从绿化方面讲,不同的建筑绿化布置方法对节能都能起到一定效果,这包括临街绿化、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等,特别是屋顶绿化和墙体绿化对房屋内温度的调节意义重大。从外遮阳方面讲,建筑外遮阳部分可以有效阻隔部分太阳光直接照射到建筑物的外部结构,尤其是防止太阳辐射穿过窗户直接照到室内,从而有效降低室内温度,达到节能的最终目标,所以窗户选择方面,栅格遮阳是较好的选择,帘式遮阳、挡板式遮阳、百叶遮阳等方式也对窗户遮阳起到很好的效果。

4结语

不断完善和优化房屋建筑节能设计规划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不仅仅是我国房屋建筑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也是全世界范围内未来建筑事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虽然我国房屋建筑在节能化设计上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和提高,但是真正做到房屋建筑节能化设计的全面革新,依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11

我国的村镇建设由于所处自然环境条件及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带有强烈的地方色彩,结构形式和建筑材料是因地制宜和就地取材,一般建筑特别是住宅建筑都没有正规的设计和规范的施工,大多抗震性能未予考虑。

历次地震害证明,地震时大量人员伤亡集中在农村地区,究其原因主要就在于乡村建设时的布局预防措施不到位,未考虑抗震基本要求。因此,本着减轻地震灾害的目标,同时考虑到国力有限的实情,在不增加或少增加投资的情况下,提出恰当的抗震设防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此前,笔者曾就农村小城镇建设先后本县各乡镇进行调研,结合房屋工程工程抗震管理的实践,笔者认为,搞好农村村镇建设抗震防灾作的关键,是抓好村镇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村镇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和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的一程质量。

一、编制好村镇建设的抗震防灾规划是抵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一环

农村村镇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本区的抗震设防烈度。

第二,合理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区划出对抗震有利和不利的区域范围,不同地区适宜于建设的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和不应进行工程建设的地域范围根据地震地质、地形地貌和各种环境因素划分出可能出现的滑坡、震陷、液化、水串等不利地段。

第三,避震疏散规划。按地震小区划给出的地震动工程参数,降低乡镇易损建筑组成部分,并考虑设置有足够抗震能力的可用于地震避难的场所。

第四,防止次生灾害规划。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工厂应远离村镇居民点,制定有毒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化具体措施。

第五,制定村镇生命线工程抗震防灾规划,尽量做到生命线工程抗震化。

二、村镇建筑的抗震设计是实践规划目标的必要条件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一条之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度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就是说,该区域的基础设施、中小学校舍、乡镇企业工程乃至村镇木石结构房屋,都要进行抗震设计。

村镇建设的公共建筑、基础设施、中小学校舍、乡镇企业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应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或专项资质证书单位承担。对三层以下的民用住宅、村镇生土房屋、木结构及石结构房屋,也要依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因地制宜,选择抗震性能良好的结构型式。农村建筑的结构形式往往是根据当地的建筑材料,采用木骨架、生土墙、砖墙柱、石墙等承重形式。在农房震害调查中美明,纵横墙咬砌的砖墙承重房屋,抗震性能优于石墙、土坯墙。因此,新建村镇房屋就优先采用砖墙承重房屋。尽量均匀的设置一些横墙,且与纵墙错缝咬茬砌筑,在墙体转角处适当加一些钢筋,均能有效地提高房屋抗震能力。

三、保证建筑物的施工质量,使其具备必要的耐震能力是提高建筑物结构抗震性的关键

除村镇建设的公共建筑、基础设施、中小学校舍、乡镇企业工程和三层及以上的民用住宅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外,三层以下的民用住宅、村镇生土房屋、木结构及石结构房屋的施工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此类房屋的施工要考虑如下要点:

第一,在砌筑砖墙和石墙时要砂浆饱满,砌筑砂浆等级不低于,砌石要卧砌,尽可能多地搭接砌筑。

第二,砌体中设置的构造柱、圈梁及其它各类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构造柱的混凝土浇灌可以分段进行,每段高度不宜大于1米,或每层分二次浇灌在新老混凝土接搓处,须先用水冲洗、润湿,再铺一厘米厚的水泥砂浆用原混凝土配合比去掉石子方可继续浇灌混凝土。

房屋建筑设计规划篇12

中图分类号:TS958 文献标识码: A

1 、前言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验收的申请。规划验收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已批准的建设工程,在完成建设后,进行规划监督检查的基本环节,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主要依据。未取得合格证的建筑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简称“竣工测量”) 是指对已竣工的建筑物进行精确测量,获取测量数据并最终形成成果的测量活动。主要测量建筑物及其附属构筑设施的形状、大小、平面位置、高度以及与周边建筑和规划界线的关系等。竣工测量是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的重要工作,通过对测量数据的处理、分析,能直观地反映审批后的建筑物建前、建成两个阶段的变化情况,对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划的要求完成建设进行审核,是规划监督检查已建工程的基本环节,所以对已建工程进行竣工测量是必要的。

本文以昆山市竣工测量工作为例,结合昆山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验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分析和探讨了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关键工艺等。

2 、竣工测量中的一般规定

竣工测量是规划验收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审核的重要依据。竣工测量成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规划管理部门掌握建设工程现状信息的正确性和规划管理部门对规划审批结果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因此,昆山市规划管理部门对竣工测量提出了下列规定:

(1) 竣工测绘必须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并组织各测绘单位具体实施;

(2) 竣工测绘成果实行备案制度。竣工测绘成果应由测绘单位及时送至规划主管部门检查、备案,经检查合格加盖“竣工测绘成果备案”章,并出具竣工测绘汇交单后,方可申请办理下一步验收的手续。

(3) 各测绘单位竣工测量工作中须统一采用昆山市独立坐标系统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方能确保全市竣工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将有利于对建筑物建前的规划和建后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4) 竣工测绘数据是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数据更新的重要数据源,为保证基础数据的现势性,建立长效的数据更新机制,必须建立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数据标准。受昆山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委托,苏州市规划局规划编制(信息)中心依照昆山地理信息平台数据库的标准,开发了《地形图成图建库一体化处理软件》。并要求各测绘单位使用该软件完成竣工图的绘制,竣工图的电子数据标准应符合《昆山市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图式》。

(5) 竣工图按1:500比例尺成图,可进行任意分幅,但规格不得小于50cm×50cm正方形分幅,坐标应取整至10米。

(6) 平面及高程成图精度要求

1) 绝对精度:按工程测图精度(《城市测量规范》7.3条),应实测竣工建筑物及相邻建筑物的细部点坐标,其平面和高程中误差要求详见下表。

注: 其余地物测量精度可按1:500地形图的要求执行。

2) 相对精度要求

建筑物竣工测量的实测坐标反算距离与实量间距较差限差应满足±8cm。

(7) 高度测量精度要求

建筑物竣工测量,室内地坪高测量误差限差为±5cm,层高测量误差限差为±3cm,北檐口高误差限差为±10cm。

3 、竣工测量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流程

竣工测量是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的重要工作,专门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提供审核依据,既有工程测量的普遍性要求,也有规划管理的特殊性要求。

3.1基本要求

(1) 竣工测量必须在竣工建筑物、附属构筑物、内部道路、管井管线和绿化等完工后进行。

(2) 竣工图及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须满足规划竣工验收的需要,数据应全面、准确,能如实的表示竣工建筑物和竣工建筑物周边的各规划要素:

① 竣工图必须标注竣工验收建筑物各房角的坐标和各边的边长。

② 竣工图须标注各建筑之间、竣工建筑至用地红线(围墙)之间的最小间距,标注位置应与规划红线的位置保持一致。

③ 竣工图须标注项目用地红线,标注消防通道宽度,标注竣工建筑退用地红线、退道路边线、退河道边线等相邻地物的距离。

④ 竣工图须标注竣工建筑自身、南侧相邻及北侧相邻(指遮挡与被遮挡关系的相邻)建筑的室内地坪标高与北檐口高。

⑤ 竣工图须如实反映该项目用地红线向外50米范围内地貌地物、并满足与基础地形图自然接边的需要。

⑥ 竣工图须包含范围内各类管线管井、电力电信设施,消防设施的位置及道路、地下设施、停车泊位、绿化的位置和范围边线。

(3) 部分测量上有难度的竣工数据,可用相关数据进行计算。

3.2 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

(1)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第9.9条规定,竣工测量地形图应包括工程建设地面建〈构〉筑物、道路、植被、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防空设施、地下隧道、空中悬空设施等要素,主要内容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形状、结构和层数,道路、绿化带、桥梁、围墙、栅栏的位置,管线及附属设施的位置,连接走向,水系及附属设施的位置和边界,坡坎等土质地貌的位置、形态和类别,植被的类别和范围。

(2) 为了检核建设项目是否出现移位、超面积建设、不按设计图施工等违规行为,竣工测量成果须与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后的材料进行对比。依据规划验收的相关要求和内容,主要包括:

① 测算建设项目实际基地占地范围和占地面积。

② 实测建筑物各房角点的坐标,与规划位置进行比对,计算移位差。

③ 实测建筑物的室内外地坪标高、层高和北檐高度等。

④ 测算建筑物四至距离( 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建筑物与道路、围墙、用地红线等的间距)。

⑤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建筑物尺寸,单体建筑物占地面积、地上和地下总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等)。

⑥ 测算停车场的位置、面积和停车位的泊位数量。

⑦ 测算建设项目的绿化面积,依据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出绿化率。

⑧ 其他规划验收需要的相关数据。

3.3 工作流程

竣工测量工作分为7个阶段: 准备工作、外业测量、内业处理、成果自检、成果审核与备案、成果发放和成果归档。

工作流程图

(1) 准备工作

接受委托单位的竣工测量委托,签订测量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后,项目负责人应联系委托单位,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并编制技术设计书,明确施测范围、内容和技术规程,同时做好仪器设备的准备与校验,为外业测量做好准备工作。

(2) 外业测量

外业测量内容主要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形状、面积、结构、层数、层高,北檐高度,围墙、栅栏、道路、绿化带、桥梁的位置,管线及附属设施的位置,连接走向,水系及附属设施的位置和边界,坡坎等土质地貌的位置、形态和类别,植被的类别、范围和面积,停车场的位置、面积和泊位数量及其他竣工相关数据信息的测量和采集。

(3) 内业处理

对外业测得的原始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处理,绘制竣工图,填写竣工表单,计算建筑物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计算绿化面积和绿化率,编制成完整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4) 成果自检

竣工测量成果的自检实行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的制度。二级检查分为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过程检查由工程部组织实施,最终检查则由公司质检部负责实施。一级验收由竣工测量任务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或由该单位委托具有验收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

① 过程检查

过程检查贯穿于整个作业过程中,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作业小组内部的自检和作业小组与小组之间的互检。

a、参照《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完成过程检查。

b、竣工测量的过程检查应包括野外巡查、野外设站检查,数据正确性检查、图面检查和接边检查。

c、检查组应在《测绘项目流程记录单》上的检查栏内填写检查意见。作业人员根据检查意见,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处理的情况进行填写。处理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应对处理的结果进行复检。

② 最终检查

a、组长组织最终检查的实施,并填写检查意见。

b、组长在最终检查完成后,按照《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主持工程质量的评定。

③ 成果验收

在完成最终检查、质量评定后,应及时通知任务委托单位,由任务委托单位或受其委托的具有成果验收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验收。应独立完成各级检查和验收工作,不可省略或替代。

(5) 审核与备案

为保证测绘成果以及后续规划验收和房产证办理数据的准确性,昆山市实行房产测量报告审核与备案制度。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报告必须由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备案登记后,方具有效力。并且,必须在完成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报告的审核与备案后,方可至昆山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的备案,并领取成果汇交证明。

(6) 成果发放

完成了审核与备案工作,委托方即可领取测绘成果,并付清测绘费用。

(7) 成果归档

成果归档是便于日后查询和成果再次利用的重要措施。竣工测量项目完成后,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归档。

4 、竣工测量的关键工艺

4.1 控制测量

控制测量应依照《城市测量规范》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等规范进行。以昆山为例,在昆山市规划局的主持下,全市测绘单位的GPS统一使用同一个基站数据源,设定相同的参数,以RTK方式进行作业。该措施确保了全市竣工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有利于建筑物建前、建后成果的对比分析。

4.2 外业测量

竣工测量是按照《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测量规范》上信息的采集和取舍要求,完成现状竣工图的现场实测工作。测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竣工测量测量范围原则上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为准,并包括红线外50米范围内的地貌地物。若项目有超用地范围建设部分,须反映在竣工图上。

(2) 竣工测量应据实测绘,采集满足规划竣工验收需要的各类要素,包括项目用地范围的四至信息,如道路、河流、桥梁,企事业单位等的位置和名称。

(3) 竣工测量应准确测量建筑物外轮廓的拐角点、悬挑部分的投影点等,其施测精度应满足要求。

(4) 竣工测量应包含建筑物附属的构筑物,如室外平台、台阶、装饰柱廊等。

(5) 竣工测量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房屋建筑面积测量尺寸检核的需要,在对勒脚、附墙柱、垛、装饰墙(面)、镶贴瓷砖、外挂石材等装饰性部位进行测量,应记录相应尺寸,遇到需要偏心改正时,必须完成偏心改正。

(6) 竣工测量应以控制点起算,测量建筑物的室内外地坪高、层高和北檐高。室内外地坪高采用水准仪、全站仪进行实测。建筑北檐高度利用全站仪的悬高模式进行测量,有屋顶楼梯间的,可在建筑屋顶使用GPS以 RTK模式进行实测。建筑物层高可采用手持测距仪测量建筑物的净高,加上设计楼板厚度,两者之和作为层高测量的结果。所有高度至少测量两次,测量差值满足精度要求时,取平均值作为测量成果,并与设计高度进行比对检核。

(7) 竣工测量应参照设计总平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测所有拟进行竣工验收的建筑物,以免遗漏。

(8) 竣工测量应绘制竣工测量草图,并保留外业测量中所有原始数据和相关记录。已有的成果数据和资料,必须进行实地检核,在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3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是核算建设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和各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是主管单位进行规划验收工作,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也是办理房产证时确定产权面积的重要依据。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以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时必须据实测算,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测量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包括建筑物单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 、功能区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测算,以及总建筑面积的测算等。

(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规则按《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1-2000和GB/T 17986.2-2000) 要求执行,有地方标准的参照地方标准进行测算(昆山市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执行)。

(3) 房屋建筑面积指的是具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单位为平方米,数值默认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4) 斜面设计结构屋顶下方加以利用的空间,层高大于等于2.20m或屋面底板距楼面净高大于等于2.10m的部分,应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5) 全封闭的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顶盖高度小于两个自然层,且进深大于等于1.00m,小于2.10m的未封闭挑廊、阳台,应按其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时,按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上盖投影范围超过围护范围时,按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超过上盖投影时,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进深不小于2.10m的凹阳台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6) 房屋内的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和管道井等应按照房屋的自然层数计算其建筑面积。

(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当楼梯顶层上盖高度小于2.20m时,顶层视为无楼梯,不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顶层无永久性顶盖或顶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时,视为无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楼梯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8) 与建筑室内相通,具备房屋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按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9)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 层高小于2.20m的技术层、插层、夹层、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等。

②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装饰柱、装饰性幕墙,以及内侧有主墙体的玻璃、金属及其它材质幕墙等。

③ 位于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④ 无永久性结构顶盖的建筑,房屋的天面、天面上的花园、泳池、眺望间等景观建筑。

⑤ 与建筑物室内不相通的平台、花台、晒台,挑台、挑廊、檐廊,以及房屋间与建筑物室内不相通的伸缩缝等。

⑥ 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以及建筑物内的操作、上料平台。

⑦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边上无人行道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⑧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等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⑨ 房屋主墙外的防潮层、保温层和采光井等其它装饰性材料的贴面。

⑩ 独立烟囱以及亭、塔、油(水、气)罐、水池、地下人防的干、支线等。

? 活动房、临时房屋、无顶盖或部分倒塌的房屋。

? 无永久性结构顶盖的架空走廊,用于检修、消防的室外钢梯、爬梯等。

? 无顶盖或最大进深

? 顶层檐口以上的隔热层(用结构层全封闭)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 楼梯已计算面积的,无论其下方空间是否利用,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4.4 管线竣工测量

管线竣工测量是对9大类23小类管线(给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讯、工业、综合管沟、不明管线等)实施竣工测量,分为开盖调查、仪器探测和管线测绘3个步骤。目前昆山市管理部门仅要求对雨水和污水管线进行简单竣工测绘,为其监督建设项目是否完成雨污分流提供依据。

(1) 开盖调查是对明显管线点或附属物(雨水井、污水井)直接打开井盖进行调查, 目前仅须查清管线的流向(或走向)、支管情况等。

(2) 管线测绘使用全站仪或RTK, 测量地下管线各点的点位,编绘成图。

4.5 内业编绘

为方便规划验收部门对建设工程核准的规划和竣工现状进行比较,直观地了解竣工建筑物是否与规划相符,在内业编绘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竣工图成图比例尺为1:500,可采取任意分幅,但规格不得小于50cm×50cm的正方形分幅,图廓坐标应取整至10m的倍数。

(2) 竣工图上应标注竣工建筑物4个及4个以上主要房角点坐标,标注角点的选择原则上应与《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单》上标注的点位保持一致。

(3) 本次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应画上斜阴影线,与原有建筑物区分开。

(4) 竣工图上的建筑物具备结构与层数属性。结构和层数注记格式如“钢3”,其中:“钢”表示建筑物的结构,“3”表示建筑物的层数。

(5) 竣工图上应标注各幢建筑物的幢名称,幢名称必须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名称相同。

(6) 竣工图应对每个绿化区域进行构面,单独绘制绿化竣工图,并统计建设项目总绿化面积,核算绿化率,形成统计表单。

(7) 竣工图的应依据管线竣工测量的数据,单独绘制雨污水管线图,标明污水管线和污水管线各自的井位和流向,以及与市政主管线(井)的连通关系。

(8) 竣工图图名的格式为“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竣工图”,建设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应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保持一致,并在竣工图左下角注明施测单位、采用基准和施测时间,在右下角注明施测、绘图和审核人员等信息。

4.6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编制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是在利用原始测量数据完成竣工图编绘的基础上,将各类测量成果与规划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后,按一定的格式编制而成。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是规划验收部门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和格式应依据规划验收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5 、结语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是竣工规划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国内各城市均已实施规划验收竣工测量。昆山市自实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和成果汇交制度以来,已完成了覆盖全市的多尺度、多数据源的城市空间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为规划管理部门在城市建设中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基础资料,有效地帮助了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确保了规划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对违法建设单位起到了警示,也推动了建设工程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CJJ/T 8-2011. 城市测量规范[S].

[2] 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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