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时间:2023-11-10 11: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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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管理

篇1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的建立和履行来体现的。合同既是企业对外经营活动的联系纽带,也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因此,合同管理是企业整个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企业的合同管理包括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具有管理时间长、参与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多、管理手段多样等特征,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风险。企业的合同风险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客观风险是指如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风险,主观风险是指如因合同订立有缺陷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客观风险通常是无法回避和控制的,但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担,主观风险则一般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合同的风险管理就是针对主观风险的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并完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避免因合同风险而给企业造成损失,是企业合同管理的一项核心工作。

一、企业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的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风险。我国法律对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要求是不一样的,对大部分行业的企业来说除了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外,并无特殊规定。但对如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行业的企业来说,则要求在取得营业执照前须取得相应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并这些企业只能在其批准证书或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合同主体合格是企业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势必会因此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2.合同程序风险。我国法律对某些类型的合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或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方能生效;建筑工程合同必须办理了规划审批并取得规划许可证等。如果没有办理批准或审批手续,将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企业需要补办相应手续才能使合同生效,有些合同还会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而额外发生一些费用。

3.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内容一般由合同条款和附属文件两部分构成,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附属文件主要包括双方约定的各种文字、图、表等资料。合同内容首先应做到完备,如果不完备,会出现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发生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其次应做到合同条款之间彼此一致,如果合同中各个条款相互之间的存在矛盾和逻辑错误,会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发生争议,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4.合同履行风险。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因素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有时也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修改或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将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二、企业合同风险的成因分析

1.企业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足,合同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我国合同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至90年代末合同制度已经发展的较为完备和健全。企业通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磨炼,虽然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得到提高,但企业普遍存在重视合同文本、轻视合同管理的现象,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仍然不足,缺乏合同风险管理的机制和手段,使合同难以有效发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作用。

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相互之间因在经营范围、实力、发展理念、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合同管理的水平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而规模较小的企业相对较低。从企业内部来看,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等领域,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环节多、参与的机构和人员广,需要建立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得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难以有效进行合同风险管理。

4.合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信息交流不够,合同风险管理机制运转不通畅,风险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到位。在风险管理环节上往往侧重于合同履行前和履行后的管理,缺乏对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管理,管理手段上大多是静态管理,缺少根据合同履行进展实时进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举措

合同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实时检测合同完成的情况和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最终实现合同目的。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除了要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外,还应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展分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三个环节,采用相应的措施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

1.事前管理。是指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进行策划和对风险管理手段进行选择。(1)合同策划。合同策划是企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列出合同的重要条款和事项,并对这些重要条款和事项的可选方案进行分析,从中选出最适合、最安全的方案,从而确保能够签订一个完备有利的合同。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合同形式选择、合同中一些重要条件的确定、合同相关条款之间的协调等。(2)各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企业有时需要签订数个彼此之间存在联系的合同,企业应对各个合同内容之间的相容性和一致性进行协调,防止各个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出现失误,确保各个合同的履行能够有序、稳定、协调进行。(3)合同担保方式的采用。合同担保是指合同一方为确保合同的全面、完整履行,而要求合同对方提供的一种保证措施,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五种担保方式。合同担保有助于规范各方的合同行为,形成良好的合同履行机制,是避免合同风险的有效方式,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根据合同性质选择采用相应的担保方式,可以有效预防合同风险。

2.事中风险管理。(1)设立合同管理专门人员,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管理。企业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事先分析并掌握合同风险重点;发现合同履行中的漏洞、失误并及时向上级反馈;制作合同履行中的信函、会谈纪要等书面资料;及时地提供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做好与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与协调,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相应工作程序,使合同管理人员的行为能够有章可循。这些工作程序包括:文件的审批、签字程序;合同变更程序;付款的审查批准程序;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3)充分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企业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力,对合同一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如检查权、知情权、批准权等。通过行使上述权利,企业可以控制合同履行的期限、成本和质量,有效防范合同履行中的风险。(4)积极行使合同权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合同在实际履行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合同的实际履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企业应依照合同有关约定按期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设法留存有关书面资料,为日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做好准备。

3.事后风险管理。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1)索赔权的行使。索赔权有时在合同履行中就已经开始行使,此前没有行使索赔权的要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行使,避免因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时限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已经行使索赔权的,则要时刻关注索赔进展,积极进行交涉,必要时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2)合同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应及时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合同资料在法律上不仅是重要的证据,而且也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技术资料,如日后一旦出现法律或技术上的纠纷,将有助于企业避免损失或承担不必要的责任。(3)合同的总结评价。合同履行后,企业应对合同进行评价,总结合同风险管理的经验教训。将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提出分析报告,作为以后合同风险管理的借鉴。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才能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并培养出高水平的合同风险管理者。

参考文献:

[1]邹杰华:我国合同管理的对策研究.长春大学学报,2003,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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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1.EPC 合同内涵

EPC 合同也称为交钥匙合同,是近年来很多行业较为流行的项目管理模式。EPC 是一个源于美国工程界的固定短语,它是规划设计(Engineering )- 采购

(Procurement)- 施工(Constructiong)合同的英文缩写,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

EPC 合同模式与过去那种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将工程的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一般来说,在传统合同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大致包括:政治风险(如战争、军事等);社会风险(如罢工,内乱等);经济风险(如物价上涨,汇率波动等);法律风险(如立法的变更);外界(包括自然)风险等,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另外,出现不可抗力风险时,业主一般负担承包商的直接损失。但在EPC 合同下,上述传统合同模式中的外界(包括自然)风险,经济风险一般都要求承包商来承担,这样,项目的风险大部分转嫁给了承包商。

同时,EPC 合同的管理方式与传统的采用咨询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管理项目不同,业主对承包商的工作只应进行有限的控制,一般不进行干预,给予承包商较大的自。即使业主聘请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主要处理的也只是工程进度与质量方面的问题,有时也授权其决定工期和费用的权利,但往往还要求得到业主的最终审查和批准。在监理工程师给出决定时,也不像要求咨询工程师那样,在合同中明文规定要“公正无偏”。

2.项目合同管理必须坚持的若干原则

2.1归口管理的原则

合同管理应采取经营部统一归口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部归口管理),其他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经营部作为项目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项目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作为项目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经营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项目和所属各部门才能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2.2主承办人负责制的原则

由项目经理或授权人确定一主承办人和一人或一人以上为副承办人参与项目合同的谈判工作。主承办人对自谈判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

2.3合同审核会签的原则

合同签订前,主承办人应提交合同草案、商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等证明材料、询价单和采购活动报告单等资料,需用部门、经营部、财务部、分管经理按各自职责范围顺序审核。发现错误、遗漏或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书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主承办人修改后重新审核,交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4合同备案的原则

主承办人负责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例行报表。

2.5履约检查的原则

通过将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相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和经验

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有许多做法经过实践验证,是符合项目实际,并且高效和实用的,现归纳总结如下:

3.1建立项目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首先要建立项目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EPC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其次还要建立文档系统。项目上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还要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2对分包商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对项目的重要性,将分包商分类为战略分包商、优先分包商、待定分包商、消极淘汰分包商、积极淘汰分包商和身份不明分包商。战略分包商和优先分包商是签订合同的重点对象。

3.3实行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

签订项目合同前要根据需要提出合同采购计划和签订申请,批准后洽谈、草签合同,再提报上来进行审批,签订合同后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督促履行,合同履行后办理结算手续,合同发生纠纷后,依法进行处理。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项目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3.4严格进行项目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经营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3.5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管理综合素质,充实管理队伍,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项目合同管理效果。

4项目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合同管理实践中有一些常见问题,值得警惕和反思,却也容易

让人忽视,列举如下:

4.1项目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如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等,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最常见的合同缺陷是往往是漏掉违约责任,合同中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应对建议:(1)尽量采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这样起点就高,就顺着自己公司的思路,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2)可由专人收集以前项目合同谈判中的例外,以及主要负责人、律师的意见,规定哪些条款变动可以接受,哪些可以谈判,哪些则绝对不能变动。在标准文本的基础上,可加入与特定供应商有关的内容。

4.2项目合同索赔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管理粗放以及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合同索赔尚未引起员工高度重视,成本意识有待提高。

应对建议:(1)加强对各层次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2)重点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使合同管理部门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3)实践中,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努力做到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4.3疏于验收所致的质量问题,往往难以举证以致索赔无果

项目实践中,验收环节往往非常薄弱,由此导致的质量问题争议,项目方往

往难以举证以致索赔无果。

篇3

二、现阶段航天系统合同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航天系统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的知识和认知

航天系统合同管理人员在制定合同的流程中所参与的过程太少,大多根据多年的经验而不是因地制宜的对合同进行签订,对当前项目合同缺乏经验,缺少实质性的认识。另外,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除了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其他相关工作者很少接触合同文本,导致大多数管理者不清楚合同流程,从而根据自己的想法对工程进行指导管理。在航天系统中一些小的项目很少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根据工程对合同进行妥善保管,加上大多数航天企业并没有设立单独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不单单是阅读一遍了事的,一份合同可以分解成多份,要由不同的人来参考。航天企业人员大多都是专业的科研人才、研究人才、行政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合同的专业人才。

(二)航天系统涉外合同中的风险

对于大多数外协合同中所需要采购的仪器以及仪器周边配套,没有精通仪器的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对合同约定中的不稳定性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对于外协加工、外协采购、劳务外协等合同的签署缺乏双方的认知度,存在盲目签订等风险度较大的弊病。

三、航天系统合同风险的防范

(一)对合同文本实行推广

合同是航天工程管理的科学指导和总结,有利于对双方行为进行规范。对于合同,整个航天体系自上而下都应认真了解、认真阅读,避免发生违背合同规定的事情。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坚持做到工程跟着合同实施的原则。

(二)确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无论是中小企业或像航天企业这样的巨头,都应该设立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小至一人,大到设立一个分部。集中相应人才,并对相关人才实行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杜绝缺少管理人才、或管理人才知识水平不高、素质过低等现象[4]。

(三)建立并完善外协合同签署管理制度和技术研发合同保密制度

一直以来,在企业外协合同以及采购合同签署过程中,存在着对所采购仪器操作不熟,缺乏相互认知以及盲目对对方信任。完善外协合同管理制度,确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从根本上围绕提高企业效益和经济利益等目标来与国际接轨,建立科学、有效、合理化的对外合同签署制度。对涉外合同签署过程中出现的主观风险提高警惕,加强对合同的认知程度。在研发合同方面合理争取权益,委托方定时对对方进行必要检查,双方做到依照合同约定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并对研发成果保守相关技术秘密,并提前确立风险承担责任,以免技术开发失败造成较大损失[5]。

篇4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一、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一)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经审批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使工程进度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完善,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即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合同工期确定后,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进度目标确定实施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和调整,以实现进度控制的目标,具体的讲,进度控制的任务是进行进度规划、进度控制和进度协调。

(二)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会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目标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来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质量等级以及工程师的指令认真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竣工工程等质量的检查、验收与监督。

(三)合同价款管理

施工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出来的,用以支付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这是合同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根据是否经过招投标,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分为两种情况: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承包商根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预(概)算书,由发包人与承包商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规定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工程价款的调整程序:承包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发生后,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商。

二、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来源分类

1.来自工程本身的风险

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特殊的工艺,特殊的施工设备,工期紧迫。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施工技术难度大,特殊的自然环境,如场地狭小,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条件恶劣;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能保证等风险。

2.来自合同条款的风险

①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否合理是承包商能否赢利的一项重要因素。

②合同类型。总价合同对于承包商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如物价波动、气候条件恶劣、地质地基条件差及其他意外困难等。单价合同有利于减少投标阶段承包商因不能合理预见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对承包商来说风险很小,但利润也相对较低。

③工程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支付时间及方式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

④工程变更风险。作为承包商,工程变更直接影响其自身利益。

⑤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严密,致使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合同存在单方面约束性,双方责权不平等。合同内没有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约定条款等。

3.来自承包商自身的风险

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水平、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等。承包商的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设备水平等是否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承包商报价风险,报价太高可能失去中标机会,报价太低可能赔本或废标;承包商的资金风险,资金是否雄厚,如果承包商没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可能在建筑市场立足较难。

4.来自发包人方面的风险

来自发包人的风险主要有:发包人的资质信誉风险,发包人的注册资本、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经济状况以及以往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管理水平和能力,发包人的目标和动机,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涉及诉讼的情况、发包人对承包商的信任程度,发包人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5.来自经济、自然方面的风险

经济方面的风险主要有:要素市场价格的浮动,如劳动力、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涨,直接增加成本;由业主供应的设备或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等。物价和货币风险在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而且影响很大。

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可能带来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二)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承包商,在任何一份工程施工合同中,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除了成本加酬金合同不承担风险,没有绝对完美和双方责权利关系绝对平衡的合同。对分析出来的合同风险必须认真研究对策,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视合同风险防范。

1.研究招标文件,确定是否投标

投标之前,承包商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发包人意图和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包括文件的完备性,工程招标的法律条件,然后分三部分进行全面分析:

①招标条件分析。分析的对象是投标人须知,通过分析不仅掌握招标过程和各项要求,对投标报价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而且要了解投标风险。

②工程技术文件分析。即详细勘察现场,进行图纸会审,工程量复核,图纸和规范中的问题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材料、设备的分析,作实施方案,进行询价。

③合同文本分析。分析的对象是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重点分析合同范围、类型、合同工期、质量、支付方式、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合同条款。

仔细研究和分析招标文件后,认真分析自身的情况: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经验、现有的在施工程数量等。调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状况,系统调查该工程投资主体及资金到位率等诸多方面情况,明确参加投标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标可能性的影响因素,根据本单位施工经验及人员、设备、资金、战略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投标。

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投标报价的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经营状况不饱满的情况,选择投标与否的余地很小。一般情况下,只要接到业主的投标邀请,承包商都积极响应参加投标。这主要是基于四种考虑:第一,参加投标项目多,自然中标机会也多;第二,经常参加投标,在公众面前出现的机会也多,起到了广告宣传的作用;第三,通过参加投标,积累经验,掌握市场行情,收集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惯用策略;第四,承包商拒绝业主的投标邀请,有可能破坏信誉度,从而失去收到投标邀请的机会。

2.认真编制投标书

承包商要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做出响应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履约的风险。投标书中尤其注意施工工期的承诺要切合实际。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是人们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提出的三大基本要求。缩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业经常性的实际支出,从而降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但合同一经签订,施工企业就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施工生产,给履约带来种种困难。若不能按期完成,就要受到违约处罚,影响施工企业的信誉,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编制标书时,不要为了中标而编标,不顾工程中标后的投入代价有多大,任意承诺提前工期,给今后施工生产保工期造成压力。致使企业为了确保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不计成本保工期,扩大了成本的开支,使本该盈利的工程变成亏损项目。对多数工程来说,合同中一般规定对提前完工工程项目,有奖励,若能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不但节约了投入,而且还能得到甲方的奖励,取得名利双收的功效。

3.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越来越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4.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任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语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例如:一方面是具体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另一方面是合同价款的约定。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如建筑规模扩大,装饰水平提高,主要材料价格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因素,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注明: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约定方法可采用系数法,即以合同价款为基础,确定一个百分比率,作为计算风险费用的方法。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如将风险费用定为若干万元;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办法。如遇设计有重大变更,采用原合同造价的计算方法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动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时,采用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方法等。通过合同谈判,使发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5.建立信用担保制度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包人和承包商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时必须遵循对等原则,即发包人和承包商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担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

6.通过购买工程保险转移风险

工程保险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发包人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作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等。承包商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

7.承包商可以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或建立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风险等。

综上所述,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就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把标书做到最优,合同报价最合理:加强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场的价格动态:在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分析工程风险:推行索赔制度: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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