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道德观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2-03-11 01:34:02

伦理道德观论文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1

新闻传播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推动着人与社会的互动发展。作为个体,人通过新闻传播不断完成与他人、环境的交流,掌握社会语言和生存技能,了解人类世代积累的文明,从而演变为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角色。另一方面,新闻传播与社会的延续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任何个人、组织、团体都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小组成部分,每个组成部分之间都按照特定的规则进行着思想、认识上的交流,实现了庞杂的社会系统中的新闻传播活动。正是这种新闻传播活动,使得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影响、共同进步,从而促进了社会的长远发展。同时,新闻传播也起到了协调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组织想要做出正确决策就需要充分了解外部环境信息,健康、有序的新闻传播能够给组织带来准确、高效的信息,但是当新闻传播活动变成了混乱而无序的,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二)伦理道德的功能

伦理道德是指依靠人们内心的信念、社会舆论等方式来维持的特定道德规范体系,包括个人和社会两方面的功能。对个人而言,能够提高自我修养、实现全面发展。对社会而言,道德调控是软调控,能够对社会群体起到批评监督作用,从而稳定社会秩序,是社会调控的特殊方式。

二、新闻传播中的伦理道德

(一)传播主体的伦理道德

新闻传播主体在信息采集、编辑和传播的过程中出现的新闻腐败、敲诈、歧视、侵权都属于失范行为。这些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第一,践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作为新闻工作者,无论是真善美还是假恶丑都应该如实报道,维护社会大众的知情权,提高社会媒体的公信力。第二,误导社会大众的正常生活。当新闻传播者不能确保新闻的真实性而随意传播信息时,社会大众的正常生活就得不到保障,甚至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和财产上的损失。第三,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凝聚力。新闻传播主体在制造了大量假大空新闻后,不但没有履行其引导舆论、有效监督的职能,反而会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造成社会的信任危机。为了规范传播主体的伦理道德,应做到如下几点:第一,树立服务意识,尊重大众、保护其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新闻传播行业的发展的基石,能够提高其公信力,同时要提供能够满足大众需求的真实信息,勇于揭露、批评侵犯其权益的行为。第二,客观真实的报道。客观公正的报道要求新闻传播者要还原事情的真相,在传播过程中保持中立、不带任何偏见。第三,诚实正直善良,维护新闻传播工作的本质。诚信正直是任何行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则,而新闻工作还要求传播主体充分考虑被报道者的感受,秉承善意,保护其隐私,避免其以后的生活受到不良影响。

(二)传播媒介的伦理道德

近年来,新闻传播媒介接二连三的失德事件深深的影响了其在大众心中的公信力,传播暴力、丧失人为关怀等行为不断上演。例如,三鹿奶粉于2008年被查出添加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三聚氰胺后,投放巨款与百度公司达成交易,在百度搜索中屏蔽一切相关信息,致使百度搜索中相关新闻只有十几条,而谷歌的报道却数以万篇。为了规范传播媒介的伦理道德,应做到如下几点:第一,要遵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新闻传播媒介是支撑起整个新闻活动的关键主体,要自觉维护社会正义、揭露假恶丑现象、保守国家机密,推动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第二,要为社会大众的利益服务。满足社会大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提供真实、客观、有价值的信息,是新闻传播媒体的安生立命的根本。第三,满足自身利益要求。新闻传播媒介是传播工具也是经济实体,只有满足了自身的利益才能更好的为大众服务,但是这并不代表能够歪曲新闻信息、制造空大假的新闻。

(三)传播受众的伦理道德

传播受众在对新闻信息的处理中,存在自身的需要和意志。受众的需要主要包括求真与求善两个方面,正当的需要能够提高人们的修养和文化水平。但也存在不正当的需要,会使人们产生消极的情绪,影响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受众的意志是一个选择和接受的过程,在如今鱼龙混杂的信息时代,受众需要有克服外界的干扰、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选择并接受客观真实的新闻信息。为了规范传播受众的伦理道德,应做到如下几点:第一,受众对新闻信息的理解要符合伦理道德的要求。受众在解析新闻信息时,要怀有积极向上、健康正当的心态,正确理解新闻信息,这与受众的文化修养、道德观念是紧密相关的。第二,对新闻的解析要保持客观。受众是独立的个体,有自主选择权,且判断能力良莠不齐,所以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主观经验来解析新闻信息,这就要求受众不能任凭自身的经验歪曲、误读信息。第三,对受众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对受众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有助于促进新闻传播健康发展,同时有助于实现新闻传播的目的,主要通过提高自身修养、组织社会教育来实现。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2

世界各国有众多民族,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因而有着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此民族认为是者,彼民族或以为非。这是伦理道德的相对性。当然,在不同民族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之中,亦有诸多共同的相通的内容,这表现了伦理道德的共同性。各民族之间的伦理道德观念,可谓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伦理道德观念和准则,在各个民族处理内外民族关系,处理民族成员与民族整体以及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时,发挥着重要的调适作用。因此,民族伦理道德是民族意识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一个民族的素质,对一个民族的团结,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对一个民族的兴衰,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尤其是对民族成员的身心成长、家庭关系、事业发展,对民族整体的社会风尚、精神风貌、文明状况所起的作用,都是不言而喻的。

一、民族伦理学的发展及界定

民族伦理学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中国早期的《山海经》、《诗经》、《离骚》、《史记》等著作中,都有关于国内外一些古代民族的伦理道德习俗的记载。在国外,希罗多德的《历史》、凯撒的《高卢战记》、马可·波罗的《马可·波罗游记》等著作,也大量记载了世界各国诸多民族的伦理道德习俗。…

19世纪,在巴斯蒂安、泰勒、摩尔根等人的著作中,已大量涉及到民族伦理道德的各种问题。如泰勒提到:“整个民族有自己特殊的服饰,特殊的工具和武器,特殊的婚姻和财产法,特殊的道德和宗教学说。”而摩尔根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理想目标的论述,已比较明确地表达了民族伦理道德是不断进步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伦理道德问题的探讨,尤其是对民族伦理道德的本质、阶级性、民族性等问题的深刻阐述,是人类道德认识论上的革命变革。如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在论及民族伦理道德的时代性和民族性时,恩格斯说到:“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如此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革命导师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的种种论述,虽然还不系统,还不具备学科意义,但他们建立在科学世界观基础上的这些论述和看法,今天仍是我们开展民族伦理学研究的指导思想。

具有现代学科意义的民族伦理学(Ethno—ethics),出现在我国80年代。它既是民族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伦理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学科,或者说是介于民族学和伦理学之间的一个横向性跨界新兴边缘学科。因此,民族伦理学是综合运用民族学和伦理学的基础理论,来研究各个民族的道德现象、道德本质及道德特征;研究各民族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研究各民族道德的功能及社会作用的科学。

二、中国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

中国历来是一个重伦理、尚道德的国家。但是,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尽管伦理思想极其丰富,将伦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来系统研究的,却绝无仅有。而在有限的关于伦理学史和伦理思想史的论著中,几乎研究的都是汉民族的伦理道德观,很少涉及各少数民族的伦理道德思想和文化。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民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在各自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丰富的伦理思想和文化。这些丰富的伦理思想和文化却因缺乏专门和系统的研究而长期得不到人们的重视。

从80年代末开始,陆续有学者关注并进入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研究这一领域,就他们的研究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宏观角度,也就是从少数民族的整体角度来考虑问题。最具代表性的是赵崇南。他1985年在《道德与文明》杂志上先后发表了两篇文章——《应当重视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评介和研究》、《少数民族的道德传统与道德建设》。前者强调在进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特别是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评价、介绍和研究,以利于批判地继承、吸收和发扬少数民族道德传统中的积极因素和合理成分,从而丰富和提升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后者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道德建设既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之一,因此,必须从指导思想上重视少数民族的道德传统与道德建设。

二是从微观角度,主要是针对几个影响较大的少数民族的伦理思想进行的研究。

壮族:蓝克宽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一期上撰文《壮族文明礼貌良风》,介绍了壮族的礼仪、礼节和文明风尚;黄庆印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三期的文章《壮族人民传统道德观念初探》,较全面地探讨了壮族人民的传统道德观念。

藏族:丹珠昂奔在对藏族的伦理思想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发表了三篇颇有份量的文章,分别是《西藏党校》1985年第三期刊发的《原始苯教与藏民族早期的伦理观念——藏族古代伦理思想初探》、《青海社会科学》1985年第四期刊发的《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藏族伦理思想》、《藏学研究文集》收入的《佛教对藏民族伦理观念的历史性影响》。

回族:在对回族丰富的伦理思想、特别是对伊斯兰教宗教伦理思想的研究方面,王岱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秦惠彬发表于《学习与思考》1984年第三期的文章《论王岱舆的宗教伦理思想》,罗万寿发表于《西北民族研究》1986年第一期的文章《试析王岱舆的宗教伦理思想》即是对回族、伊斯兰教宗教伦理思想和王岱舆研究的评介。此外,孙碧华撰写的《外来文化对(福乐智慧)伦理观的影响》,王晓晨撰写的《哈萨克族民谚中的道德观念》,杨昌鑫撰写的《论土家族情歌婚姻伦理观》等文章,分别对不同的少数民族的伦理道德思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三是从学科层面涉及到的角度进行研究。如杨丙安刊载于《中州学刊》1984年第二期的《关于道德民族性的几个问题》,汤宝华刊载于《道德与文明》1986年第四期的《道德民族性前探》,就侧重于从民族性角度研究少数民族伦理道德。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3

台湾的荀子研究目前方兴未艾,硕士论文已有四十多篇,博士论文的总数也将累增至接近十篇,并出版了多本专著,代表性的有牟宗三《名家与荀子》(台北:学生书局,1982年版)、陈大齐《荀子学说》(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事业委员会,1954年)、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台北:台湾商务印馆,1966年)、劳思光《中国哲学史》(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崇基书院,1968年)等,内容涉及荀子的政治思想”、“荀子的经济思想”、“荀子的道德思想”、“荀子的文学思想”等方面。而国内从建国以后至1976年,由于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荀学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1977年后近30年,荀学及其伦理思想研究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特别是与历史学、人学、经济学、生态学等新兴学科相结合,产生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著述不断、创建迭出。本文试对港台及国内这一历史时期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状况做一番梳理,以为研究者提供一点可资参考的资料和线索。综述主要以各个历史时期的专著和论文为分析原本而展开。

一、港台地区荀子及其伦理思想研究概述

三十年来港台荀学研究一种意涵就是补孟子内圣学的不足,由于过去这三十多年来牟宗三派的新儒家学者在台湾“中国哲学界”里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而且建立了一种“道德形上学”的论述架构,有部分台湾的儒学研究者可能是针对该派主张“孟子为儒学正宗”之论而阐扬荀子的。

这一时期荀子研究者主要包括七类:其一是以牟宗三和陈大齐最先出和最重要,徐复观、韦政通、劳思光三人稍晚出也稍次要;其二是以牟宗三的弟子蔡仁厚、李涤生、周群振等比较突出,他们基本上都在发扬师说;其三是台大中文系的老师龙宇纯和政大中文系的老师熊公哲,他们的格调比较近于传统训诂之学;其四是借引二次大战后的“新西学”来讲论荀子义理的台大中文系老师张亨;其五是辈份较低的大学老师;其六是近十年来有著作输入台湾的一些大陆荀子研究者,如廖名春、马积高等;其七是少数有著作被翻译为中文的欧美学者,如柯雄文等。

在此就港台地区荀子研究者之间的异同略作分说。首先牟宗三所代表的研究者可称为“道学派”,倾向于把荀子纳入所谓“内圣外王”的道学框架中讨论,着重其“性恶”之辨;陈大齐所代表的研究者可称为“文学派”,倾向于把《荀子》当作一般思想文献来处理,着重其“礼义积学”之论。与牟氏同被认定为“新儒家”之一的徐复观以及众多牟氏的弟子都属于“道学派”。与新儒家保持一定距离的韦政通、劳思光、张亨亦然。龙宇纯和熊公哲则属于“文学派”。其次,“道学派”在学术界的地位与“文学派”相互批评。再次,道学派”与“文学派”在荀子诠释上之同异点在于:两派皆同意荀子思想偏重于礼义这一面。两派之间最明显的分歧点就在如何看待荀子性恶说这点上。如果认为性恶就是指本质上的恶,那就是“道学派”;相反,如果认为荀子性恶只是指顺之而无节才恶,那就是“文学派”。又再次,“道学派”的荀子研究者行文讲话都带有训诲的意思或者求道的意味,这在“文学派”看来是不真实的,况且荀子本身就特别平实而有条理。

二、国内荀子伦理思想研究述评

1、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初始期

第一阶段从1977年到1986年。后,中国学术界对荀子的思想归属重新澄清,而归于儒家。同时,一些学者突破前对荀子思想的认定形式,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思想。关于伦理思想,一些学者在专著里已有涉及,朱伯??在《先秦伦理学概论》从“礼为行为的最高准择”、“论礼的起源和意义”、“性恶论”、“修养方法”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基本上把荀子人性论定性为性恶论;并总结说,“荀况人性论的根本错误,是不懂得人的社会性……不懂得人类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其结果向人的自然属性中寻找人生活的依据”[1],其实,荀子提出“群分说”,“礼以养情说”,“制民之产说”,确是看到物质对道德的促进作用,此段议论有失公允。对于道德修养论,评价是客观的,反映了荀子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

这一阶段出版了四部著作。一部是“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注释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该书以王先谦《荀子集解》为底本,吸收了前人及现代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对《荀子》三十二篇进行了校勘和注释。

另一部是夏甄陶的《论荀子的哲学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该书对荀子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价值作了全面阐发,基本上代表当时的最高水平。但是,作者的思想受历史的局限,因而有的结论又显得教条僵化。而且,对荀子的伦理思想也没有涉及。

第三部是胡玉衡、李育安的《荀况思想研究》,该书以论文的形式,把荀子的思想分十一个部分来探讨,尤其是该书对荀子的伦理思想第一次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荀况把伦理道德的问题与治国安邦的根本大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论述伦理道德时,他能跳出把礼仪道德只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狭隘小圈子”[2],同时,作者还深刻地分析了善恶、荣辱、君子小人三对伦理范畴以及荀子的道德修养论。最后,作者总结认为,荀况的伦理道德观是以治国安邦为最高目标,使道德的内容和标准达到更高的境界,道德教育与施行法治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不可偏废。可以说,作者基本把握了荀子伦理思想的精神,紧密结合文本去解读而没有泛泛而谈。

第四部是向仍旦的《荀子通论》。对于伦理思想没有专门探讨,而是分散于一些章节中,关于人性论,作者在分析先秦诸家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所谓人之性恶,是破孟子性善论的;所谓‘其善者伪也’是立自己的观点,阐明人的善良德行是后天人为之功的”[3]。可见,他所认为的荀子人性论在于强调人应当主观努力去改造人的自然本性,是人性改造论,这就基本定性荀子说的人性是恶的,但作者第一次探讨了心在道德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伪”是经过心的思虑的结果,这无疑是深刻的。同时,作者还探讨了“行”在德性形成中的意义,“但是,也必须看到荀子所说的‘行’是指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行为” [4l,这就突破了前人研究荀子知行观仅限于认识论的局限,而是把“行”放在更广阔的道德视域中去考察,赋予“行”以更深刻的道德内涵和更深远的道德前景。但他认为荀子“行”的目标和范围是应该划定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道德范畴之内的,这无疑是说荀子的“礼仪”是封建的道德范畴,从而打上了深深的阶级思维的烙印。

2、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发展期

第二阶段从1987年一1997年。这十年发表了近百篇研究荀子的文章。学界开始从多个角度去审视、研究荀子的思想,主要探讨了荀子的天人观、人性论、心性论;侧重于从文化学、伦理学的角度去解读荀子。如惠吉星说:“荀子思想同殷周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荀子不仅对六经的传授作出过重要贡献,他的思想也深受六经的影响。”[5]樊浩教授在其专著《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中指出,“荀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伦理中礼的精神,成为宋明时期中国伦理精神大综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来源。”[6]并且通过与孟子的伦理思想比较指出:“荀子学说的使命表现为先秦思想的批判性总结,实际上标志着民族伦理精神生长的第一阶段的完成”[7],还系统精辟地论述了“礼的精神”、“性恶论”、“化性论”,为荀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建构了框架并指明了方向。

这一阶段主要出版了三部专著,一部是惠吉星的《荀子与中国文化》,该书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去探讨荀子伦理思想,如第五章第二节的第二部分“修身与教化”;第七章第四节“荀子与中国古代道德认识论”。关于“修身与教化”,作者认为,荀子从性恶论出发,不相信人的内在本性和道德自觉,因而十分重视礼仪法度的规范作用,治国的关键还是教化,而教化百姓应以正己修身为主。此段论述已经指明荀子德性理论与孟子的区别,孟子是强调心的道德自觉的,而荀子强调后天教化修身以成德,但作者没有指出为什么教化能成德,它的条件是什么,即作者忽视心在道德教化中的人文力作用。关于“荀子与中国古代认识论”,作者分析认为,荀子以道德主体作为认识主体,以伦理道德原则作为认识客体,将认识过程作为社会道德实践过程,把人格完善作为认识的最终目标。这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具体展开论述。

第二部专著是王廷洽的《荀子答客问》。作者在第六章探讨了荀子的伦理道德。包括:伦理道德的作用;国君的职责;官员的道德;士、君子、圣人、小人的不同群体;有关孝、礼、仁、义、乐的问题。关于伦理道德的作用,作者归结为三个方面:治国安邦,养情化性,辅助法治。可以说,这三个方面涵盖了荀子礼学思想的全部内容,作者重点诠释了仁义礼乐,“此四者都是伦理道德的规范,是相辅相成的,对他人敬爱应该合情合理,合情合理就应该符合礼制。”[8]其实,在荀子的思想里面,仁为质,义为本,礼为用,互为表里,相互贯通。

第三部专著是孔繁的《荀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伦理思想主要是修养论,侧重于对文本的解释,其他方面鲜有论述。

3、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繁荣期

第三阶段从1998年—2007年。这一阶段是荀子研究的活跃和繁荣时期。近十年来,人们对荀子的社会思想、管理思想、生态思想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从伦理学、人学、历史学、等多角度去解读荀子,侧重于荀子思想向现代文化的转生研究。关于天人观,北京师范大学晁福林教授认为:“荀子的天道观也没有摆脱天命论的羁绊”[9]。关于荀子哲学特质,路德斌教授认为:“荀学与孟学的关系是‘道’同而‘术’不同。”[10]伦理思想方面,对道德修养论、道德教育论以及荀子伦理思想与先秦诸家思想的比较也多有涉及,另外,还侧重于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关于道德修养论,王易论说,“荀子一方面从人的自然性出发,提出人性本恶论;另一方面又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提出了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论和道德修养论。” [11]这方面的文章还可参看《试论荀子的人生修养观》(贺莉:《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二期)。关于道德教化理论,有的学者认为,荀子是从他的人性论预设与群居和一社会性存在的内在矛盾出发,论证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在道德教化的价值指向和依靠对象上……拓展了教化的崭新途径。[12]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方尔加一直以为荀子是孔孟儒家的千古罪人,荀子将道德功利化,是非道德主义。[13]关于这方面的论点还可参看方尔加的著作《荀子新论》(方尔加:《荀子新论》,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版)。在这段期间,老一辈哲学家著作有的又重版,同时还出版了专业的中国伦理思想史的专著,其中涉及荀子伦理思想的,在此不一一赘述。荀子的应用伦理思想,从目前收集的资料看,主要有:家庭伦理思想、生态伦理思想。

在这一时期主要产生了五部专著,基本上可定性为中国哲学方面的著作。这五部著作为:韩德民的《荀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齐鲁书社2001年版);郭志坤的《旷世大儒——荀况》 (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马积高的《荀学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储昭华的《明分之道——从荀子看儒家文化与民主政道融通的可能性》(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陆建华的《荀子礼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该书从哲学层面全面解析荀子礼学的内容、结构和体系。认为荀子礼学以礼的价值说明为思维的起点,以礼以解蔽的诸子批判为终点。论著在第四章提到荀子伦理思想——道德规范。著者认为,礼为德,而非普通之德,而是诸德之总德,礼是人际交往中必备的敬、孝、悌、慈、惠等诸德的总和,这样,礼落实于君道、臣道、父道、臣道、父道、子道、兄道、弟道、夫道、妻道中,就体现为公、忠、慈、孝等伦理道德。

三、荀子伦理思想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态势

目前学界已开始超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极对立的模式,从多个角度去探讨荀子伦理思想,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从总体上看,虽然研究视角有所转换,研究方法有一定突破,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从近几年发表的研究论文看,探讨问题的侧重点仍在天人观、人性论、认识论等几个方面,选题重复,而伦理学方面研究的成果更少,更没有形成体系,虽然有的学者从人学、历史学、生态学等角度去解读荀子的伦理思想,但探讨的问题仍在人性论等几个方面。最近几年的研究虽已偏向道德教育、道德修养、道德教化,并且试图与西方的伦理思想进行比较,但如果把握不好,以西方的逻辑范畴、学术话语套用荀子的文本语言,解读荀子的文本思想,势必对荀子的伦理思想造成误解。

因而,在东西方德性伦理思想回归的大的氛围下,紧密结合荀子文本,借鉴港台的已有研究成果以及出土的最新史料,用中国哲学、更多的是道德哲学的语言对荀子的德性伦理思想进行重新挖掘整理,以彰显荀子德性伦理思想的教化价值以及荀子伦理精神在构建中国伦理精神中的作用,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此,未来荀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学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第一,应紧密结合中国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道德问题,深入发掘荀子伦理思想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重点侧重于家庭伦理、经济伦理、生态伦理等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这是其一;其二,应紧密结合西方伦理思想的资源进行中西比较研究,可以说,荀子的人性论、教化论和基督教的原罪说、卢梭、霍布斯的性恶论以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等思想家的人性论、修养论都有可比较处,通过比较以深化对荀子伦理思想的理解并彰现其理论价值;第三,应紧密结合先秦孔孟儒家心性德性伦理思想,去正确、客观分析荀子思想中的天、人、心、性、人性、情、欲、礼、义等规范和范畴,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荀子伦理思想的挖掘和整理,从而重新展现荀子伦理思想德知、规范、德性、德行、德治分而互动,道德他律与自律辩正统一的道德生态。

参考文献 :

[1]朱伯??:《先秦伦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06、106、116页。

[2]胡玉衡、李育安:《荀况思想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51页。

[3][4]向仍旦:《荀子通论》,福建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2、66页。

[5]惠吉星:《荀子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6][7]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7、128页。

[8]王廷洽:《荀子答客问》,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3页。

[9]晁福林:《论荀子的“天人之分”说》,《管子学刊》(淄博)2001年第2期。

[10]路德斌:《试论荀子哲学的特质及其对儒家道统之意义》,《孔子研究》(济南)2003年第2期。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4

精神哲学是一种特殊的哲学现象,它对社会意识存在着决定性的作用。观中国当今的伦理道德,更以精神现象作为独立发展规律,从中寻找出精神的本质与概念,从一个阶段上升到另一个阶段,从一种精神转变成另一种精神,不难发现,精神哲学对于人的精神发展来说,是最真实的反应,研究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无论从道德发展,还是人们的精神世界,都是庞大的一个课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所谓的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是通过伦理道德对精神现象进行本质的研究,在这其中,不仅要遵循伦理道德,更要根据人的精神发展进行论述,从起规律中,不难发现,人的独特性与精神世界是有着密切关系的。通过伦理道德对精神及人的行为状态进行研究,不难发现,人的精神哲学不仅要以精神为概念进行探索,更要通过行为意识中的种种形态,对精神进行概念及定义。人的伦理道德就是人精神辩证发展的真实形态[1]。人的发展就是精神发展中的一种状态呈现,也就是客观精神规律的概述,确切的说,就是人的精神发展需要依靠伦理道德发展而改变。

而所谓的哲学意义,就是通过伦理道德,将精神发展阶段中的特殊现象展示出来,通过不同阶段及形态中的环节,对哲学进行定义,根据伦理道德的辩证性,观其发展过程中精神世界的变化。通过伦理矛盾与精神变化作为对比,发现伦理与道德共生共融,已成为不可分割的关系,同时,人的精神世界,与当代文化发展有着一定的关联性。根据现代精神单向度的伦理,辩证看待精神世界的发展的规律,伦理道德在人精神发展中有着那些哲学意义?这样的方式,就是通过不同的字词,对文中内容进行细致分析,从客观及社会两方面进行理论的阐述,伦理就是人伦真理与天理,依靠道德进行辩论,通过辩证的方法看待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既是对人的精神世界进行观察也是伦理道德在精神世界的哲学进行观察。伦理道德既是精神发展规律的本质研究,又是哲学规律上本质区分精神实际与现实世界的辩证法。通过伦理道德内容的辩证方法对精神哲学规律进行探究,研究出中国近代的伦理道中精神哲学规律。

二、中国伦理道德演讲的精神哲学图像

在当今社会中,任何国家、任何文明体系,都存在大量的伦理道德问题,可以说伦理道德的问题是社会的焦点,特别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与社会转型期间,伦理道德的小小变化,将会上升至文化背景之中,更多的学者会议中国的文化背景进行伦理道德转变的研究。

可以说中国伦理道德的转变轨迹是通过当代文化转变进行探索,通过伦理道德发展、精神哲学等内容进行转变的[2]。在中国伦理道德中,利用文化传承不同的轨迹内容进行精神理论的双重标准进行。可以说,伦理道德的转型属于社会问题,依据我国的文化进行探索及专研也是正常的。中国精神世界的信仰就是不宗教,有伦理,通过文化信仰代替宗教信仰,在根据文化的转变,成为精神世界而一种心灵慰藉。可以说,伦理文化是精神哲学规律研究的根源,更是伦理道德发展的一种必然。

根据精神哲学规律探究中国精神世界及核心问题,去探索经济及政治生活中道德问题及伦理问题,再观道德问题上升至伦理问题,通过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进行发展规律的探索,更对精神与生活中的内容相关联,精神哲学与劲射哲学图像是一致的。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气质就是我国伦理气质,通过道德展现中文精神哲学的形态,在通过中国文化的展示伦理文化的精髓[3]。

三、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预警

中国伦理道德的变化轨迹,从精神哲学层面进行伦理文化的预警,及伦理分化的预警。特别是依照现代文化进行文明体系的研究,将文明体系转变成人安身立命的核心,通过一些文化因子进行外部的刺激,在对伦理文化的气质、意义、规律进行探索[4]。中国伦理道德是中华民族历史文明的贡献,它的树立,牵引着亿万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它更是我国文化的核心,也是中华民族利于世界的精神指引。通过上述论证,可得知伦理道德是中国人精神世界的中枢神经,一旦出现问题,将会为精神哲学规律造成变化。通过这一点,可以得出,中西方社会的区别就是对伦理本位的界定,中国社会对伦理的界定是人们精神文化的基地,是经济、政治、文化得以发展的内核。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5

【关键词】

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途径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发生巨大变化,大学生不再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单纯影响,其价值观、人生观正在发生巨大、深刻变化。同时,受到社会不同种文化的相互影响,大学生伦理道德及价值观念的形成日趋层次化、多元化,对高校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形成一定制约。高校大学生伦理道德缺失问题十分严重,严重影响到大学生健康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因此,高校加强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迫在眉睫,显得意义深远而重大。

一、伦理道德的内涵及理论

所谓的伦理道德,即就是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所需遵循和坚持的道德依据和标准规范。伦理道德能够表现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涉及到人们思想、行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受到历史文化、自然地理、风俗习惯、民族宗教、兴趣爱好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加之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体制存在较大差距,由此导致伦理道德的具体内涵和特征有所不同。古往今来,国内外领导人均十分重视伦理道德的形成,伟大的无产阶级领袖、思想家、哲学家马克思曾经指出:要坚持爱国主义、塑造民族精神、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为实现共产主义共同理想而不懈奋斗;同志所提出的“八荣八耻”,均对人们所坚持的原则和遵循的伦理道德进行了详细阐述。这些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理念明确要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和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必须重视伦理道德、提高综合素养。伦理道德的基本理论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辩证关系理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意识作为社会存在的前提和保障,社会存在作为社会意识的根源和表现。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特征较为突出,对社会存在的作用表现为反方向。同时,对社会意识、社会存在二者之间的潜在关系、形成要素、发展规律、基础作用、社会地位等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探析[1];二是灌输理论。社会意识能够以某种固然形态表现在教育者身上,以灌输的方式让教育者理解和掌握。也就是说,伦理道德教育必须建立在科学、有效的灌输之上;三是内化理论。教育工作者通过帮助受教育主体建立政治、思想、道德理念,在不断学习和理解过程中,逐步达到提升自我、形成自我个体意识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学习和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要完全相信所谓的思想政治、伦理道德基本规范、具体要求,并且能够自觉、自愿以其为思想、道德准绳,严以律己、恪尽职守,最终完整体现出伦理道德的本质。由此可以看出,伦理道德的三种基本理论,不仅对伦理道德存在依据进行了明确阐述,而且对伦理道德的内外部特征进行了系统完善,三者相辅相成、相互推进,共同形成伦理道德的理论体系。

二、大学生伦理道德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大学生伦理道德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部分大学生未形成正确的道德理想信念,具有明显的功利性。主要表现为:一些大学生在学习、成长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有所偏差,尚未建立起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缺乏国家、集体主义维护思想和社会责任感、荣誉感,时刻以个人利益为核心。比如:某些大学生为了获得充足的学习时间,不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班级所组织的集体活动;某些大学生为了在同学之间建立起良好口碑,为了毕业之后找到好工作,有意申请入党,在入党之前积极、热情服务同学,入党之后却一改之前的作风,失去服务同学的热情;某些大学生为了获得更多的生活费,编造证据,骗取学校奖学金、助学金;某些大学生存在严重的攀比心理,盲目跟风、欺骗学校和家长,采取各种坑蒙拐骗的方法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2]。其次,部分大学生存在弄虚作假、不诚实、不守信等行为。具体表现为:一些大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不专心听讲、不认真思考,在考试过程中抄袭、作弊;有些大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有些大学生简历制作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用人单位,不诚实、不守信等问题较为突出,甚至某些同学以创业为理由,骗取国家创业金。这一系列不实、不信行为给高校大学生伦理教育产生巨大不利影响。第三,部分大学生没有丝毫社会公德心,为虎作伥、为所欲为、自以为是、素质低下、不注意公共场所自身形象。具体表现为:一些大学生不文明、不道德问题较为突出,公共场所乱涂乱画、随地吐痰、言行举止不文明;部分学生在购物、买车票等过程中,随意插队;部分学生在公共场所不注意自身行为言论,男女之间行为不雅,大谈阔论他人缺点,社会责任心、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

(二)大学生伦理道德的问题成因

通过对我国高校大学生伦理道德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能够得知,造成大学生伦理道德素质低下等问题的主要原因为忽视传统道德教育工作。首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传统伦理道德体系已经形成,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尽管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受到巨大冲击,新的伦理道德体系逐步形成,而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观念依然停留在传统时期,依然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特殊的过程[3]。其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对外开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西方文化思潮的相继涌入,对我国传统文化形成一定影响,特别是西方一些腐朽伦理道德思想混入其中,给我国高校大学生伦理道德、思想文化修养等产生负面、不利影响。总而言之,影响我国高校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和大学生伦理道德体系形成的因素有很多,要求高校全面重视大学生伦理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进行伦理道德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将作为我国高校亟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三、加强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

(一)建立示范机制,发挥带头模范作用

高校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及时发现、挖掘潜力股、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通过塑造带头、典范和榜样形象,引导和激励其他学生向其学习,并以此为标准,在学生当中树立标杆。同时,高校要加大好人好事、先进典范宣传教育和推广普及力度,通过评选、展示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好人好事、优秀事迹的宣传,在师生队伍中创造良好的伦理道德风尚环境,为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提供重要保障[4]。

(二)创新伦理道德教育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在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过程中,重点以理论阐述、单一说教、空洞灌输等方法为主,基本上以教材大纲、课程内容为核心,忽视学生的心理需求和社会形势发展。这种传统、单一、陈旧的教育模式无法满足时展和新时期伦理道德教育所需,必须加以改进和创新,改变传统简单、空洞的说教教育模式,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核心、以教学内容为目标,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模式一方面要满足学生心理预期需求,另一方面要满足时展所需。与此同时,要拓宽教育途径,充分发挥校内其他组织协同作用,共同参与大学生伦理道德系统、全面化教育工作。

(三)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普及,网络建设迫在眉睫,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运用到网络知识,尤其在多媒体课件制作当中,需要用到一些网络资源和多媒体素材,以此来体现出伦理道德教育的直观性、生动性和真实性。与此同时,高校要借助网络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和设计红色网站,培养学生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自觉抵御网络不良风气的精神,在网络资源利用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文化水平和伦理道德素养。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原则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获得真理的关键渠道。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践,使课本理论知识通过实践操作得以升华。因此,高校通过组织有效的实践活动,让大学生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从实践中探索真知[5]。与此同时,各高等院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大学生伦理道德课程开设情况,与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同教育、培养学生,增强学生的实践技能,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让学生通过实践进行研究、探索,强化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会人际交往能力。此外,有条件的高校,要适当组织学生前往红色旅游胜地、爱国教育基地等场所,参与红色历史文化的实践活动,将课堂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过程,进而达到提升巩固、思想升华、凝聚精神的目的。

(五)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道德文化

研究表明,西方发达国家伦理道德经验十分丰富,我国高校在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扬长避短、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积极学习和借鉴西方道德文化中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建立诚实守信、爱国爱民、实事求是的道德情怀,以此来健全和完善。

(六)构建完善的学生管理体系

高校大学生伦理道德教育过程中,不仅需要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工作的及时开展,而且要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学生管理办法。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进行学生各项管理制度、道德行为准则的制定,对学生日常道德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与此同时,高校要加大伦理道德教育宣传、推广力度,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道德文化,建立严明、客观的奖惩机制,对伦理道德文化素养较高的学生予以鼓励和嘉奖,对道德素质较低、行为表现较差的学生提出批评,甚至给予纪律处分,从而来达到约束和规范学生行为、帮助学生建立正确道德文化观念的目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对外开放政策运行效力的不断加大,高校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学生伦理道德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大学生作为国家政治、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主体力量,事关国家兴衰和社会长治久安。基于当前大学生伦理道德方面存在诸多亟需解决和完善的问题,我国高校需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同时,立足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政策制度,为大学生创设良好的伦理道德教育环境,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进而为国家政治、生态、社会文明及各项事业共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宿珊珊 单位:许昌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松涛.当代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刍议[J].学理论,2012,28.

[2]邓晓宇.大学生家庭伦理危机与高校道德教育刍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2,30.

[3]李琬华.浅谈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J].阴山学刊(自然科学),2012,04.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6

世界各国有众多民族,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因而有着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此民族认为是者,彼民族或以为非。这是伦理道德的相对性。当然,在不同民族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之中,亦有诸多共同的相通的内容,这表现了伦理道德的共同性。各民族之间的伦理道德观念,可谓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伦理道德观念和准则,在各个民族处理内外民族关系,处理民族成员与民族整体以及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时,发挥着重要的调适作用。因此,民族伦理道德是民族意识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一个民族的素质,对一个民族的团结,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对一个民族的兴衰,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尤其是对民族成员的身心成长、家庭关系、事业发展,对民族整体的社会风尚、精神风貌、文明状况所起的作用,都是不言而喻的。

一、民族伦理学的发展及界定

民族伦理学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中国早期的《山海经》、《诗经》、《离骚》、《史记》等著作中,都有关于国内外一些古代民族的伦理道德习俗的记载。在国外,希罗多德的《历史》、凯撒的《高卢战记》、马可·波罗的《马可·波罗游记》等著作,也大量记载了世界各国诸多民族的伦理道德习俗。…

19世纪,在巴斯蒂安、泰勒、摩尔根等人的著作中,已大量涉及到民族伦理道德的各种问题。如泰勒提到:“整个民族有自己特殊的服饰,特殊的工具和武器,特殊的婚姻和财产法,特殊的道德和宗教学说。”而摩尔根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理想目标的论述,已比较明确地表达了民族伦理道德是不断进步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伦理道德问题的探讨,尤其是对民族伦理道德的本质、阶级性、民族性等问题的深刻阐述,是人类道德认识论上的革命变革。如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在论及民族伦理道德的时代性和民族性时,恩格斯说到:“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如此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革命导师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的种种论述,虽然还不系统,还不具备学科意义,但他们建立在科学世界观基础上的这些论述和看法,今天仍是我们开展民族伦理学研究的指导思想。

具有现代学科意义的民族伦理学(ethno—ethics),出现在我国80年代。它既是民族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伦理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学科,或者说是介于民族学和伦理学之间的一个横向性跨界新兴边缘学科。因此,民族伦理学是综合运用民族学和伦理学的基础理论,来研究各个民族的道德现象、道德本质及道德特征;研究各民族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研究各民族道德的功能及社会作用的科学。

二、中国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

中国历来是一个重伦理、尚道德的国家。但是,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尽管伦理思想极其丰富,将伦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来系统研究的,却绝无仅有。而在有限的关于伦理学史和伦理思想史的论著中,几乎研究的都是汉民族的伦理道德观,很少涉及各少数民族的伦理道德思想和文化。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民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在各自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丰富的伦理思想和文化。这些丰富的伦理思想和文化却因缺乏专门和系统的研究而长期得不到人们的重视。

从80年代末开始,陆续有学者关注并进入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研究这一领域,就他们的研究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宏观角度,也就是从少数民族的整体角度来考虑问题。最具代表性的是赵崇南。他1985年在《道德与文明》杂志上先后发表了两篇文章——《应当重视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评介和研究》、《少数民族的道德传统与道德建设》。前者强调在进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特别是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评价、介绍和研究,以利于批判地继承、吸收和发扬少数民族道德传统中的积极因素和合理成分,从而丰富和提升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后者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道德建设既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之一,因此,必须从指导思想上重视少数民族的道德传统与道德建设。

二是从微观角度,主要是针对几个影响较大的少数民族的伦理思想进行的研究。

壮族:蓝克宽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一期上撰文《壮族文明礼貌良风》,介绍了壮族的礼仪、礼节和文明风尚;黄庆印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三期的文章《壮族人民传统道德观念初探》,较全面地探讨了壮族人民的传统道德观念。

藏族:丹珠昂奔在对藏族的伦理思想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发表了三篇颇有份量的文章,分别是《西藏党校》1985年第三期刊发的《原始苯教与藏民族早期的伦理观念——藏族古代伦理思想初探》、《青海社会科学》1985年第四期刊发的《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藏族伦理思想》、《藏学研究文集》收入的《佛教对藏民族伦理观念的历史性影响》。

回族:在对回族丰富的伦理思想、特别是对伊斯兰教宗教伦理思想的研究方面,王岱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秦惠彬发表于《学习与思考》1984年第三期的文章《论王岱舆的宗教伦理思想》,罗万寿发表于《西北民族研究》1986年第一期的文章《试析王岱舆的宗教伦理思想》即是对回族、伊斯兰教宗教伦理思想和王岱舆研究的评介。此外,孙碧华撰写的《外来文化对(福乐智慧)伦理观的影响》,王晓晨撰写的《哈萨克族民谚中的道德观念》,杨昌鑫撰写的《论土家族情歌婚姻伦理观》等文章,分别对不同的少数民族的伦理道德思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三是从学科层面涉及到的角度进行研究。如杨丙安刊载于《中州学刊》1984年第二期的《关于道德民族性的几个问题》,汤宝华刊载于《道德与文明》1986年第四期的《道德民族性前探》,就侧重于从民族性角度研究少数民族伦理道德。

以上情况说明:对中国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已经起步,并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远远谈不上系统和全面。

三、贵州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贵州拥有独特的少数民族资源,不仅在总量上占据优势,而且在结构上较为丰富。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贵州全省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190.5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2.15%;少数民族人口为1333.9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7.85%。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75.66万人,增长了3.58%;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09.73万人,增长了18.66%。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4个百分点。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众多,包括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满族、蒙古族、仫佬族、羌族等17个少数民族,仅次于云南。而全国人口在100万以上的18个少数民族中,有9个以贵州为主要居住地。

贵州拥有丰富的少数民族资源,各少数民族拥有丰富的伦理道德思想和文化。但是,相比较于本已薄弱的全国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研究工作,贵州在相关方面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很多领域处于空白。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依次以“少数民族”、“贵州”、“道德”为检索词(检索项:主题,匹配:模糊,检索时间:1979—2006年),进行三级检索,仅获得26篇相关文献。

其实,始于1983年的“六山六水”民族调查,对贵州境内的少数民族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调查研究,迄今为止,此项调查已出版《贵州民族调查》20集,《民族志资料汇编》10集。其中不乏关于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原始资料和素材,只是缺乏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另外,一些研究机构和学会也组织了部分调研和编撰工作,如贵州省彝族研究会主编的《贵州彝学》,“中国民族村寨调查”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丽萍先用从乡九龙村九龙寨的调查及成果《侗族》,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编撰的《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丛书等。

应该说,对包括贵州在内的各地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思想文化的发展,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注,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参与其中。但如何分学科、分层次、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开发研究,却始终没有形成共识,从而导致了调查具有盲目性、研究缺乏层次性、应用缺乏指导性、对策缺乏针对性。就当前和今后贵州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研究而言,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已有的相关机构和学者关于贵州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的研究资料、素材和成果进行收集和整理,按照学科体系进行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规范的长远的研究框架,使以后的研究工作都能在此框架内科学合理的进行。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7

世界各国有众多民族,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因而有着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此民族认为是者,彼民族或以为非。这是伦理道德的相对性。当然,在不同民族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之中,亦有诸多共同的相通的内容,这表现了伦理道德的共同性。各民族之间的伦理道德观念,可谓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伦理道德观念和准则,在各个民族处理内外民族关系,处理民族成员与民族整体以及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时,发挥着重要的调适作用。因此,民族伦理道德是民族意识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一个民族的素质,对一个民族的团结,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对一个民族的兴衰,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尤其是对民族成员的身心成长、家庭关系、事业发展,对民族整体的社会风尚、精神风貌、文明状况所起的作用,都是不言而喻的。

一、民族伦理学的发展及界定

民族伦理学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中国早期的《山海经》、《诗经》、《离骚》、《史记》等著作中,都有关于国内外一些古代民族的伦理道德习俗的记载。在国外,希罗多德的《历史》、凯撒的《高卢战记》、马可·波罗的《马可·波罗游记》等著作,也大量记载了世界各国诸多民族的伦理道德习俗。…

19世纪,在巴斯蒂安、泰勒、摩尔根等人的著作中,已大量涉及到民族伦理道德的各种问题。如泰勒提到:“整个民族有自己特殊的服饰,特殊的工具和武器,特殊的婚姻和财产法,特殊的道德和宗教学说。”而摩尔根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理想目标的论述,已比较明确地表达了民族伦理道德是不断进步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伦理道德问题的探讨,尤其是对民族伦理道德的本质、阶级性、民族性等问题的深刻阐述,是人类道德认识论上的革命变革。如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在论及民族伦理道德的时代性和民族性时,恩格斯说到:“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如此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革命导师关于民族伦理道德的种种论述,虽然还不系统,还不具备学科意义,但他们建立在科学世界观基础上的这些论述和看法,今天仍是我们开展民族伦理学研究的指导思想。

具有现代学科意义的民族伦理学(Ethno—ethics),出现在我国80年代。它既是民族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伦理学下属的一个分支学科,或者说是介于民族学和伦理学之间的一个横向性跨界新兴边缘学科。因此,民族伦理学是综合运用民族学和伦理学的基础理论,来研究各个民族的道德现象、道德本质及道德特征;研究各民族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研究各民族道德的功能及社会作用的科学。

二、中国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

中国历来是一个重伦理、尚道德的国家。但是,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尽管伦理思想极其丰富,将伦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来系统研究的,却绝无仅有。而在有限的关于伦理学史和伦理思想史的论著中,几乎研究的都是汉民族的伦理道德观,很少涉及各少数民族的伦理道德思想和文化。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民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在各自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丰富的伦理思想和文化。这些丰富的伦理思想和文化却因缺乏专门和系统的研究而长期得不到人们的重视。

从80年代末开始,陆续有学者关注并进入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研究这一领域,就他们的研究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宏观角度,也就是从少数民族的整体角度来考虑问题。最具代表性的是赵崇南。他1985年在《道德与文明》杂志上先后发表了两篇文章——《应当重视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评介和研究》、《少数民族的道德传统与道德建设》。前者强调在进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特别是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评价、介绍和研究,以利于批判地继承、吸收和发扬少数民族道德传统中的积极因素和合理成分,从而丰富和提升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后者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道德建设既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之一,因此,必须从指导思想上重视少数民族的道德传统与道德建设。

二是从微观角度,主要是针对几个影响较大的少数民族的伦理思想进行的研究。

壮族:蓝克宽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一期上撰文《壮族文明礼貌良风》,介绍了壮族的礼仪、礼节和文明风尚;黄庆印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三期的文章《壮族人民传统道德观念初探》,较全面地探讨了壮族人民的传统道德观念。

藏族:丹珠昂奔在对藏族的伦理思想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发表了三篇颇有份量的文章,分别是《西藏党校》1985年第三期刊发的《原始苯教与藏民族早期的伦理观念——藏族古代伦理思想初探》、《青海社会科学》1985年第四期刊发的《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藏族伦理思想》、《藏学研究文集》收入的《佛教对藏民族伦理观念的历史性影响》。

回族:在对回族丰富的伦理思想、特别是对伊斯兰教宗教伦理思想的研究方面,王岱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秦惠彬发表于《学习与思考》1984年第三期的文章《论王岱舆的宗教伦理思想》,罗万寿发表于《西北民族研究》1986年第一期的文章《试析王岱舆的宗教伦理思想》即是对回族、伊斯兰教宗教伦理思想和王岱舆研究的评介。此外,孙碧华撰写的《外来文化对(福乐智慧)伦理观的影响》,王晓晨撰写的《哈萨克族民谚中的道德观念》,杨昌鑫撰写的《论土家族情歌婚姻伦理观》等文章,分别对不同的少数民族的伦理道德思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三是从学科层面涉及到的角度进行研究。如杨丙安刊载于《中州学刊》1984年第二期的《关于道德民族性的几个问题》,汤宝华刊载于《道德与文明》1986年第四期的《道德民族性前探》,就侧重于从民族性角度研究少数民族伦理道德。

以上情况说明:对中国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已经起步,并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远远谈不上系统和全面。

三、贵州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贵州拥有独特的少数民族资源,不仅在总量上占据优势,而且在结构上较为丰富。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贵州全省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190.5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2.15%;少数民族人口为1333.9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7.85%。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75.66万人,增长了3.58%;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09.73万人,增长了18.66%。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4个百分点。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众多,包括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满族、蒙古族、仫佬族、羌族等17个少数民族,仅次于云南。而全国人口在100万以上的18个少数民族中,有9个以贵州为主要居住地。

贵州拥有丰富的少数民族资源,各少数民族拥有丰富的伦理道德思想和文化。但是,相比较于本已薄弱的全国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研究工作,贵州在相关方面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很多领域处于空白。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依次以“少数民族”、“贵州”、“道德”为检索词(检索项:主题,匹配:模糊,检索时间:1979—2006年),进行三级检索,仅获得26篇相关文献。

其实,始于1983年的“六山六水”民族调查,对贵州境内的少数民族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调查研究,迄今为止,此项调查已出版《贵州民族调查》20集,《民族志资料汇编》10集。其中不乏关于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原始资料和素材,只是缺乏系统的整理和研究。另外,一些研究机构和学会也组织了部分调研和编撰工作,如贵州省彝族研究会主编的《贵州彝学》,“中国民族村寨调查”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丽萍先用从乡九龙村九龙寨的调查及成果《侗族》,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编撰的《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丛书等。

应该说,对包括贵州在内的各地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思想文化的发展,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注,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参与其中。但如何分学科、分层次、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开发研究,却始终没有形成共识,从而导致了调查具有盲目性、研究缺乏层次性、应用缺乏指导性、对策缺乏针对性。就当前和今后贵州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研究而言,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已有的相关机构和学者关于贵州少数民族伦理思想的研究资料、素材和成果进行收集和整理,按照学科体系进行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规范的长远的研究框架,使以后的研究工作都能在此框架内科学合理的进行。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8

对于苟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在辛亥革命及至民国时期一些思想家、哲学家的专著里已多有论及,如蔡元培先生所著的《中国伦理学史》(东方出版社1996),就系统地探讨了苟子思想的天人观、性恶说、性论之矛盾、修为之方法、礼等,关于人性论,先生认为,苟子以人类为同性,与孟子是相同的。故持性恶之说,则谓人人具有恶性。并且指出,苟子所谓善,是与意识之善有别的,故其说尚不足以自立,而其依据学理之倾向,则已胜于孟子。后冯友兰在其专著《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第二版)、张岱年在《中国哲学大纲》(三联书店2005)对苟子伦理思想的人性论、修养论、道德之起源、礼之用诸方面也有论述,但基本上是在中国哲学大的视阈内的知识的介绍,可为后学研究苟子及其伦理思想作学理上的说明和奠基。建国以后至1976年,由于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苟学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只有李德永著《苟子》(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一书,对伦理思想书中也没有涉及。而1977年后近30年,苟学及其伦理思想研究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特别是与历史学、人学、社会学、经济学、生态学等学科相结合,产生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著述不断、创建迭出。本文试对这一历史时期苟子伦理思想研究状况做一番梳理,以为研究者提供一点可资参考的资料和线索。综述主要以各个历史时期的专著和论文为分析原本,分三个阶段而展开。

一、1977年至1986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初始期

第一阶段从1977年到1986年。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学术界对苟子的思想归属,重新澄清,否定了文革前把苟子归于法家的论调,而归于儒家。特别是南京大学前任校长匡亚明教授认为苟子的思想核心是“礼”,“礼”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范畴,因而苟子当属儒家无疑。同时,一些学者突破文革前对苟子思想的认定形式,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思想。

关于伦理思想,一些学者在专著里已有涉及,朱伯昆在《先秦伦理学概论》从“礼为行为的最高准择”、“论礼的起源和意义”、“性恶论”、“修养方法”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关于性恶论,他说,“把人的自然属性,看成人性的本质,并且把好利恶害归之于人的自然属性,认为自然属性是同道德行为对立的.从而以自然属性为恶”…,可以看出,基本上把苟子人性论定性为性恶论;并总结说,“苟况人性论的根本错误,是不懂得人的社会性……不懂得人类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其结果向人的自然属性中寻找人类生活的依据”,其实,苟子提出“群分说”,“礼以养情说”,“制民之产说”,确是看到物质对道德的促进作用,此段议论有失公允。对于道德修养论,评价是客观的,反映了苟子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苟况把道德品质看成是教育和环境的产物,因此其修养方法则注重‘学’、‘行”’。包遵信认为“苟子的宇宙观是形而上学的宇宙观”。从而引起学界对苟子天人观的重新讨论和再认识。

这一阶段出版了四部著作。一部是“北京大学”《苟子》注释组注释的《苟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该书以王先谦《苟子集解》为底本,吸收了前人及现代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对《苟子》三十二篇进行了校勘和注释。

另一部是夏甄陶的《论苟子的哲学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该书对苟子的天人观、社会观、逻辑论、辩证法等思想作了深入系统地探讨,以及对苟子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价值作了全面阐发,基本上代表当时的最高水平。但是,作者的思想受历史的局限,因而有的结论又显得教条僵化。而且,对苟子的伦理思想也没有涉及。

第三部是胡玉衡、李育安的《苟况思想研究》,该书以论文的形式,把苟子的思想分十一个部分来探讨,包括:论苟况的唯物主义思想;论苟况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论苟况的政治思想等。尤其是该书对苟子的伦理思想第一次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苟子伦理思想与政治、法律的相互关系,“苟况把伦理道德的问题与治国安邦的根本大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论述伦理道德时,他能跳出把礼仪道德只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狭隘小圈子,把它看成是发展国家政治经济、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富国裕民的组成部分”,同时,作者还深刻地分析了善恶、荣辱、君子小人三对伦理范畴以及苟子的道德修养论。最后,作者总结认为,苟况的伦理道德观是以治国安邦为最高目标,使道德的内容和标准达到更高的境界,道德教育与施行法治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不可偏废。可以说,作者基本把握了苟子伦理思想的精神,紧密结合文本去解读而没有泛泛而谈。

第四部是向仍旦的《苟子通论》,该书以唯物唯心二分的思想路径,探讨苟子的宇宙观、性恶论、社会观等。对于伦理思想没有专门探讨,而是分散于一些章节中,关于人性论,作者在分析先秦诸家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所谓人之性恶,是破孟子性善论的;所谓‘其善者伪也’是立自己的观点,阐明人的善良德行是后天人为之功的”。可见,他所认为的苟子人性论在于强调人应当主观努力去改造人的自然本性,是人性改造论,这就基本定性苟子说的人性是恶的,但作者第一次探讨了心在道德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伪”是经过心的思虑的结果,这无疑是深刻的。同时,作者还探讨了“行”在德性形成中的意义,“但是,也必须看到苟子所说的‘行’是指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行为”,这就突破了前人研究苟子知行观仅限于认识论的局限,而是把“行”放在更广阔的道德视域中去考察,赋予“行”以更深刻的道德内涵和更深远的道德前景。但他又坚持当时浓郁的阶级气氛,认为苟子的“行”的目标和范围是应该划定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道德范畴之内的,这无疑是说苟子的“礼仪”是封建的道德范畴,从而打上了深深的阶级思维的烙印。

二、1987年至1997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发展期

第二阶段从1987~1997年。这十年发表了近百篇研究苟子的文章。学界开始从多个角度去审视、研究苟子的思想,主要探讨了苟子的天人观、人性论、心性论;侧重于从文化学、伦理学的角度去解读苟子。如惠吉星说:“苟子思想同殷周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苟子不仅对六经的传授作出过重要贡献,他的思想也深受六经的影响。”’樊浩教授在其专著《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中指出,“苟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伦理中礼的精神,成为宋明时期中国伦理精神大综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来源。他的伦理精神,在根本思想内容上与孟子处于对立的地位”,并且通过与孟子的伦理思想比较指出,“孟子讲主观性的仁义,苟子讲客观性的礼义;孟子主性善,苟子主性恶;孟子言反身而诚,苟子言教化习行……苟子学说的使命表现为先秦思想的批判性总结,实际上标志着民族伦理精神生长的第一阶段的完成”,还系统精辟地论述了“礼的精神”、“性恶论”、“化性论”,为苟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建构了框架并指明了方向。

这一阶段主要出版了三部专著,一部是惠吉星的《苟子与中国文化》,该书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把苟子的思想与中国古代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探讨了苟子的自然观、人性论、认识论以及苟子与中国礼文化、法律文化、政治文化的关系,指出苟学是战国文化重建过程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关于伦理思想,作者专门辟出一些章节探讨,如第五章第二节的第二部分“修身与教化”;第七章第四节“苟子与中国古代道德认识论”。关于“修身与教化”,作者认为,苟子从性恶论出发,不相信人的内在本性和道德自觉,因而十分重视礼仪法度的规范作用,治国的关键还是教化,而教化百姓应以正己修身为主。此段论述已经指明苟子德性理论与孟子的区别,孟子是强调心的道德自觉的,而苟子强调后天教化修身以成德,但作者没有指出为什么教化能成德,它的条件是什么,即作者忽视心在道德教化中的人文力作用。关于“苟子与中国古代认识论”,作者分析认为,苟子以道德主体作为认识主体,以伦理道德原则作为认识客体,将认识过程作为社会道德实践过程,把人格完善作为认识的最终目标。这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具体展开论述。

第二部专著是王廷洽的《苟子答客问》。专著以问答的方式展现了苟子思想的全貌——思想渊源、哲学、政治、经济、教育学、心理学。作者在第六章探讨了苟子的伦理道德。包括:伦理道德的作用;国君的职责;官员的道德;士、君子、圣人、小人的不同群体;有关孝、礼、仁、义、乐的问题。关于伦理道德的作用,作者归结为三个方面:治国安邦,养情化性,辅助法治。可以说,这三个方面涵盖了苟子礼学思想的全部内容,作者重点诠释了仁义礼乐,“此四者都是伦理道德的规范,是相辅相成的,对他人敬爱应该合情合理,合情合理就应该符合礼制,既然能够做到仁、义、礼,那么人们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和谐”。其实,在苟子的思想里面,仁为质,义为本,礼为用,互为表里,相互贯通,正如苟子所说,“三者皆通,然后道也”。

第三部专著是孔繁的《苟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该书是以专题的形式对苟子的礼、法、王霸、正名、人性等思想进行梳解,从而使读者对苟子的学说有一个总体上的把握。伦理思想主要是修养论,侧重于对文本的解释,其他方面鲜有论述。

三、1998年至2007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繁荣期

第三阶段从1998—2007年。这一阶段是苟子研究的活跃和繁荣时期。近十年来,人们对苟子的社会思想、管理思想、科技思想、生态思想等进行了深人探讨,并从伦理学、人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角度去解读苟子,侧重于苟子思想向现代文化的转生研究,且提出一些代表性的观点和见解。

关于天人观,晁福林教授认为:“苟子虽然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但他又对制的范围作了很多限制,苟子的天道观也没有摆脱天命论的羁绊。”关于苟子哲学特质,路德斌教授认为:“从‘道统’的角度说,苟学与孟学的关系是‘道’同而‘术’不同。”伦理思想方面,对道德修养论、道德教育论以及苟子伦理思想与先秦诸家思想的比较也多有涉及,另外,还侧重于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关于道德修养论,王易论说:“苟子一方面从人的自然性出发,提出人性本恶论;另一方面又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提出了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论和道德修养论。这方面的文章还可参看《试论苟子的人生修养观》(贺莉:《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二期)、《苟子道德修养观探析》(刘玉明迟淑荣:《淄博师专学报1998年第1期》)、《苟子修身养心论》(姜元奎张华松:《东岳论丛》2006年第1期)。关于道德教化理论,有的学者认为,苟子是从他的人性论预设与群居和一社会性存在的内在矛盾出发,论证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在道德教化的价值指向和依靠对象上,既突显人的主体性地位,又强调环境对人的影响,强调实践理性的作用,拓展了教化的崭新途径…。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方尔加一直以为苟子是孔孟儒家的千古罪人,苟子将道德功利化,是非道德主义¨。关于这方面的论点还可参看方尔加的著作《苟子新论》(方尔加:《苟子新论》,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在这段期间,老一辈哲学家著作有的又重版,同时还出版了专业的中国伦理思想史的专著,其中涉及苟子伦理思想的,在此不一一赘述。

苟子的应用伦理思想,从目前收集的资料看,主要有:家庭伦理思想、生态伦理思想。对于生态伦理思想,作者认为“苟子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把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尊重统一起来,人在自身的生存而对自然进行改造和利用的过程中,必须把这种改造和利用限定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遵循上”。文章重点讨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涵义,指出这不是“人定胜天”,更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命题,在此概念区别的基础上,讨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以及德福一致的观念。

对于苟子的家庭伦理思想,作者主要论述了家庭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思想特点、它的封建性与现代价值。文章围绕苟子提出的五伦展开论述,认为苟子纳礼人孝,“改造了作为仁的宽、惠,而把它们纳人父慈的范畴。这就比孔子抽象地说父慈具体多了,也比孟子所谓的‘父子有亲’更加明确”。作者提出父子、兄弟、夫妻三方应遵循礼系统地实行,而不可偏废一方,并且把讲求道德权利义务和排斥愚忠愚孝作为科学性的两个方面,还强调了家庭当中的德——得相通原理: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男女不得不欢。

可见,学界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去解构苟子是当前苟学研究的基本趋势,而且在人性论、天人观等不同思想领域提出不同的观点,代表了当前苟学界研究的发展趋势和最高水平。

在这一时期主要产生了五部专著,基本上可定性为中国哲学方面的著作,对苟子伦理思想研究鲜有涉及。这五部著作为:韩德民的《苟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齐鲁书社2001);郭志坤的《旷世大儒——苟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马积高的《苟学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储昭华的《明分之道——从苟子看儒家文化与民主政道融通的可能性》(商务印书馆2006);陆建华的《苟子礼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该书认为苟子礼学以礼的价值说明为思维的起点,以礼以解蔽的诸子批判为终点;苟子礼学包括礼之价值论、礼之发生论、礼之本质论等内容。论著在第四章提到苟子伦理思想——道德规范。著者认为,礼为德,而非普通之德,而是诸德之总德,礼是人际交往中必备的敬、孝、悌、慈、惠等诸德的总和,这样,礼落实于君道、臣道、父道、臣道、父道、子道、兄道、弟道、夫道、妻道中,就体现为公、忠、慈、孝、友、恭、和、柔等伦理道德。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9

(一)民族伦理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应该如何定位民族伦理,是研究民族伦理文化的前提和出发点。樊和平探讨了现代伦理形态下的民族伦理,认为面对全球化的冲击,“民族伦理”不仅面临繁重的文明任务,而且面临被分裂和自我分裂的危险。在现实中,尤其当“民族伦理”与“应用伦理”结合时,必须特别警惕由文明霸权演绎为伦理霸权,进而演绎为伦理帝国主义。伦理觉悟是人类的终极觉悟!“21世纪伦理觉悟”的根本乃是告别韦伯,在民族伦理、应用伦理的研究中开创一个伦理觉悟的新时代,开创一个人类伦理的新时代!

在整个民族文化中,伦理文化具有特殊地位。冯庆旭对民族作为伦理实体作了探讨,认为作为伦理共同体的民族与作为普遍物或普遍定在的精神的结合就是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伦理精神的具体化,伦理精神内在于民族精神之中。伦理精神和民族精神实质上是一个精神,即民族伦理精神,亦即民族作为伦理实体的精神。伦理关系与伦理秩序共同构成民族伦理实体。

孙春晨提出以人类学的立场和方法研究民族伦理学,认为民族伦理学应主动采用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以推进民族伦理学研究由抽象演绎向实证分析和文化解释的转变。深化民族伦理学研究,需要研究者面向普通人的生活世界,深入民间进行田野工作;需要研究者以历史主义的学术立场,探究民族伦理文化的历史变迁和现实状况。民族伦理学应关注不同民族用自身的道德话语和道德行为“书写”出来的道德生活史,在对人们日常交往生活的微观叙事中展现民族丰富多样的伦理文化。

(二)民族伦理文化的形成规律

一个民族自我意识的形成既是民族成熟的标志,也是认识和反思民族伦理的前提。徐嘉对“中华民族”的观念形成与传统伦理之转型进行了探讨,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共同体,近代以来,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中华民族”观念逐步确立,这一民族意识促进了传统伦理的转型,成为中国近现代民族伦理的重要基础。

郑维铭、郑丹凌对民族大融合与中华传统道德文化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华民族在其形成发展中,经历过不断的民族融合、民族同化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华传统道德文化对于促进民族和谐共处、巩固民族融合成果、协调民族矛盾、奠定民族融合基础、加强民族凝聚力都起到了不可抹杀的作用。

赵庆杰对民族伦理的路径选择作了探讨,认为中华民族之所以走上了一条“人本”的、以家庭为核心的伦理型文化发展道路,是与民族童年时的经历密不可分的。从文化的源头上看,商周时期的“人学”转向决定了中国文化的“人本”而非“神本”的伦理型走向;西周时期周公的“维新”确立了家庭在伦理中的始点地位。

在民族融合过程中道德有何交互影响和意义?关健英以魏晋隋唐时期的道德生活为例说明,民族共同体不仅表现为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的经济生活,也是文化的共同体和道德的共同体。在魏晋隋唐时期,民族冲突、对抗、融合的过程,也是各民族道德交互影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民族的道德既保留着本民族特性的一面,又表现出相互吸收、彼此接纳和认同的一面,造就了中华民族共同的道德心理和道德观念。民族融合不仅是血统融合,更是道德与文化融合。

(三)民族伦理与多元文化

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认识世界民族伦理文化之问的复杂关系?李伟对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民族伦理文化的碰撞和对话作了深入分析,认为全球化自身的矛盾对世界民族伦理文化产生了两个重要的影响:一是现代性中的核心价值与世界各民族的伦理文化价值之间的碰撞以及世界各民族和多民族国家内部的伦理文化冲突加剧,从而使得世界各民族伦理文化间的对话显得更加迫切;二是总结人类历史上民族与宗教文化间的对话实践,和而不同、理解尊重、互爱合作、正义团结应成为世界各民族伦理文化间对话的基本原则。

田海平、张轶瑶对“伦理”的异域与世界主义的民族伦理观作了阐释,认为为了避免世界主义伦理和民族伦理两种伦理的“暴力”,世界主义伦理问题的讨论,只有置于多元民族伦理文化的“异域”,才可能具备一种使“他者成为他者”的文化理解。这是世界主义者的民族伦理观应当具备的民族性内涵。同样,民族伦理的价值承诺与文化守望,必须兼具一种合理的世界主义的伦理观——一种将“伦理”不仅带回到“民族家园”,而且带回到“人类家园”的价值关切,应成为世界主义者的民族伦理观的人类性内涵。

晏辉对现代性与伦理多样性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在一个以家庭、家族、村社为基本交往空间的社会结构中,伦理生态或伦理多样性便不会成为问题,也不存在相互间的承认和尊重问题。当将不同地域和不同文化之下的人们置于同一个社会结构之下时,伦理多样性就成了一个必须正视也必须重视的问题。在现代性语境下,如何承认和尊重相异的伦理体系就成了应用伦理学和民族伦理学不得不重视的课题。过一种整体上的好生活是这种研究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承认和尊重各种伦理文化体系的正当性是这种研究应该坚持的原则。

(四)少数民族伦理文化传统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潘忠宇对社会转型期民族伦理文化发展的方向、路径和任务作了分析,认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现代化趋向使民族伦理文化面临向主流伦理文化趋同、被边缘化、被湮没的三重困境。由传统向现代的转换是民族伦理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对现代性的积极适应、对自身传统的主动扬弃、在新条件下的创新是民族伦理文化消解冲突并获得发展创新活力的基本途径。创建能够促进相互理解、宽容和共存的伦理文化将是未来民族伦理文化领域的客观需要和艰巨任务。

习俗文化是以风俗习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闫平对少数民族习俗文化的道德功能及当代传承作了探讨,认为习俗文化是民族伦理文化的集中体现,我国少数民族的习俗文化与汉民族的习俗文化相比,有其自身的特色,少数民族的礼仪、信仰、饮食、服饰、居住等习俗文化蕴含着重要的道德功能。面对少数民族习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困境,必须通过综合创新寻找有利于少数民族习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出路。

在少数民族地区,如何促进少数民族道德生活健康发展?郭春霞、于兰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少数民族道德生活,认为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体现时代和实践发展要求的本质规定性,为中国少数民族道德生活提供了精神导向和动力支持,而中国各少数民族道德生活的和谐发展又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具体实践行为的转化。

西部地区如何建设和谐社会?王永和对中华“和合”文化与西部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和合”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和合”文化在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历史进程具有“黏合剂”的作用;“和合”文化与“和谐文化”一脉相承;“和合”文化是西部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撑。

二、应用伦理研究

(一)政治伦理

当前,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在全面启动。如何实现中国梦?道德何为?陈少峰认为,诚信与爱是中国梦的基础。他认为没有诚信就不会有信任和五个文明发展质量的提高,没有爱就不会扭转诚信危机的现状。我们第一个中国梦是建立诚信,但是建立诚信不是靠提倡诚信,也不光靠制度,还需要有更多的人去做慈善和公益。

公正是应用伦理中的基本原则。马永庆对应用伦理中的公正原则作了深入探讨,认为在应用伦理的视阈中,公正是其内在属性,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成员对社会整体的夙愿。公正是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统一,道德与幸福的一致。实现社会公正,既需要完善社会机制,让社会成为“公正的社会”,也需要加强公正意识的培养与教育,使个人成为“公正的个人”。在公正社会和公正个人的相互作用中,普遍提高社会的公正水平。社会公正是社会和谐有序的基本诉求。

詹世友对政治领域中促进美德的方式及其限度作了探讨,认为传统社会把政治促进人们的美德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因为那时个人处于政治的垂直统治之下,所以政治以培养民德、化民成俗为务。但是,近代以来,权利进入了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核心,故政治领域中,权利的平等保护与对人们的高阶美德要求拉开了距离,政治要求人们具有基于权利的基准政治美德,同时也为人们自主追求更高阶的美德提供物质条件和精神文化环境,并容留足够的自由选择空间。

(二)行政伦理

行政道德文化是指直接影响行政道德活动与行政道德关系的各种心理、行为和精神活动状态的总和。鄯爱红对当代我国行政道德文化现状作了深入分析,从组织文化与社会文化两个维度,围绕行政道德原则、道德评价标准和道德行为习惯三个方面,对当代行政道德文化的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与分析,提出了建设当代中国行政道德文化的思路与对策。

王莹、景枫对社会管理创新的伦理路径作了探讨,认为伦理是人的内在软约束力量,它在管理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社会管理的领域来看,伦理发挥作用主要是在职业生活、公共生活和家庭生活三个领域。伦理要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还必须有制度的支持与保障,形成伦理与制度的整合与互动。

节约行政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廖小平、孙欢对节约行政进行道德考量,认为节约行政的核心价值观是节约为民,它与效率、公平、服务、责任等价值观具有内容上的交集。节约行政的道德规范是一定社会对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履行节约之德的基本要求,包括肯定与否定的道德规范两个维度。

(三)生态伦理

曾建平、黄以胜对“生态人”何以可能作了探讨,认为“生态人”是基于人性的自我反思和应对当前人类面临的生存困境而产生的,融生态意识、生态智慧、生态行为于一体,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生存为准则,以人的生态性存在为目标的一种新的人的范式。她是一种对接生态时代的更高境界的人性假设,具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功利主义的渗透和消费主义的盛行给“生态人”的培育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为此要变革思维方式,确立生态思维;要变革消费方式,践行低碳消费。

路日亮、提出了生态伦理与理性生态人培育的内在关联性问题,认为生态伦理必须通过具有生态理性的人才能发挥作用。他们从“当代伦理精神的生态诉求、理性的偏失是生态危机的深层根源、培育理性生态人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途径”三个方面,阐述了当代伦理学的生态转向,剖析了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在指导人们生产、生活时所导致的理性偏失和道德缺失,阐述了生态理性人培育的具体内容,论述了生态伦理与理性生态人培育的关系。

(四)道德治理

道德治理是当前的热门话题和难点问题。龙静云提出,道德治理是核心价值观价值实现的重要路径。她以为,道德治理是我国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携手合作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克服和消除的活动和过程;道德治理同时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内化和转换为人们的行为实践的活动和过程;道德治理从价值实践的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价值引领的层面,共同推进我国社会秩序的完善,社会资本的创造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周中之、王亚娟对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思路进行了反思,认为当前中国要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必须将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结合起来。从现实生活看,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相结合是治理根本之道,为此,必须建立事实的记录和跟踪档案。规范伦理可以通过相应程序,直接转化为法律规范,而德性伦理难以直接转化为法律规范,可以制定一些法律规范来支持德性伦理。法律治理必须体现道德的原则和精神,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中支持行善的行为和当事人,

(五)社会伦理

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人们应该如何处理交往关系?柴艳萍对社会交往的利益原则进行了分析,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中有着多种身份和角色,经常处理不同的人际关系、利益关系,与之相对就应该坚持不同的利益原则。经济生活中要进行等价交换,集体生活中要坚持集体主义,私人生活中要遵循礼尚往来,公共生活中要热心公益慈善。总之,不同的领域就要运用不同的利益原则,才能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必须实现我国公民由传统慈善意识向现代慈善意识的转型。单玉华对中国公民慈善意识转型的利弊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传统文化的沉积、现代慈善意识的提升、西方慈善意识的影响、经济的发展、有关立法的出台,构成推动我国慈善意识转型的积极因素。与此同时,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基础薄弱、传统文化某些特质的制约、慈善事业负面事件的影响、慈善立法不健全,成为我国慈善事业转型的制约因素。

韩国徐圭善教授对体育运动商业化的正面和负面影响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体育运动商业化的伦理困境。

(六)道德教育

何为道德?如何教育?王露璐、李明建对涂尔干道德教育理论及其资源意义进行了反思,指出在法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时期,涂尔干提出了重建社会道德体系的思想,他以社会为基点,阐述了道德三要素,分析了学校对儿童开展道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他们认为涂尔干道德教育理论对转型期我国学校道德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10

对于苟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在辛亥革命及至民国时期一些思想家、哲学家的专著里已多有论及,如蔡元培先生所著的《中国伦理学史》(东方出版社1996),就系统地探讨了苟子思想的天人观、性恶说、性论之矛盾、修为之方法、礼等,关于人性论,先生认为,苟子以人类为同性,与孟子是相同的。故持性恶之说,则谓人人具有恶性。并且指出,苟子所谓善,是与意识之善有别的,故其说尚不足以自立,而其依据学理之倾向,则已胜于孟子。后冯友兰在其专著《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第二版)、张岱年在《中国哲学大纲》(三联书店2005)对苟子伦理思想的人性论、修养论、道德之起源、礼之用诸方面也有论述,但基本上是在中国哲学大的视阈内的知识的介绍,可为后学研究苟子及其伦理思想作学理上的说明和奠基。建国以后至1976年,由于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苟学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只有李德永著《苟子》(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一书,对伦理思想书中也没有涉及。而1977年后近30年,苟学及其伦理思想研究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特别是与历史学、人学、社会学、经济学、生态学等学科相结合,产生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著述不断、创建迭出。本文试对这一历史时期苟子伦理思想研究状况做一番梳理,以为研究者提供一点可资参考的资料和线索。综述主要以各个历史时期的专著和论文为分析原本,分三个阶段而展开。

一、1977年至1986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初始期

第一阶段从1977年到1986年。后,中国学术界对苟子的思想归属,重新澄清,否定了前把苟子归于法家的论调,而归于儒家。特别是南京大学前任校长匡亚明教授认为苟子的思想核心是“礼”,“礼”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范畴,因而苟子当属儒家无疑。同时,一些学者突破前对苟子思想的认定形式,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思想。

关于伦理思想,一些学者在专著里已有涉及,朱伯昆在《先秦伦理学概论》从“礼为行为的最高准择”、“论礼的起源和意义”、“性恶论”、“修养方法”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关于性恶论,他说,“把人的自然属性,看成人性的本质,并且把好利恶害归之于人的自然属性,认为自然属性是同道德行为对立的.从而以自然属性为恶”…,可以看出,基本上把苟子人性论定性为性恶论;并总结说,“苟况人性论的根本错误,是不懂得人的社会性……不懂得人类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其结果向人的自然属性中寻找人类生活的依据”,其实,苟子提出“群分说”,“礼以养情说”,“制民之产说”,确是看到物质对道德的促进作用,此段议论有失公允。对于道德修养论,评价是客观的,反映了苟子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苟况把道德品质看成是教育和环境的产物,因此其修养方法则注重‘学’、‘行”’。包遵信认为“苟子的宇宙观是形而上学的宇宙观”。从而引起学界对苟子天人观的重新讨论和再认识。

这一阶段出版了四部著作。一部是“北京大学”《苟子》注释组注释的《苟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该书以王先谦《苟子集解》为底本,吸收了前人及现代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对《苟子》三十二篇进行了校勘和注释。

另一部是夏甄陶的《论苟子的哲学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该书对苟子的天人观、社会观、逻辑论、辩证法等思想作了深入系统地探讨,以及对苟子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价值作了全面阐发,基本上代表当时的最高水平。但是,作者的思想受历史的局限,因而有的结论又显得教条僵化。而且,对苟子的伦理思想也没有涉及。

第三部是胡玉衡、李育安的《苟况思想研究》,该书以论文的形式,把苟子的思想分十一个部分来探讨,包括:论苟况的唯物主义思想;论苟况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论苟况的政治思想等。尤其是该书对苟子的伦理思想第一次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苟子伦理思想与政治、法律的相互关系,“苟况把伦理道德的问题与治国安邦的根本大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论述伦理道德时,他能跳出把礼仪道德只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狭隘小圈子,把它看成是发展国家政治经济、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富国裕民的组成部分”,同时,作者还深刻地分析了善恶、荣辱、君子小人三对伦理范畴以及苟子的道德修养论。最后,作者总结认为,苟况的伦理道德观是以治国安邦为最高目标,使道德的内容和标准达到更高的境界,道德教育与施行法治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不可偏废。可以说,作者基本把握了苟子伦理思想的精神,紧密结合文本去解读而没有泛泛而谈。

第四部是向仍旦的《苟子通论》,该书以唯物唯心二分的思想路径,探讨苟子的宇宙观、性恶论、社会观等。对于伦理思想没有专门探讨,而是分散于一些章节中,关于人性论,作者在分析先秦诸家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所谓人之性恶,是破孟子性善论的;所谓‘其善者伪也’是立自己的观点,阐明人的善良德行是后天人为之功的”。可见,他所认为的苟子人性论在于强调人应当主观努力去改造人的自然本性,是人性改造论,这就基本定性苟子说的人性是恶的,但作者第一次探讨了心在道德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伪”是经过心的思虑的结果,这无疑是深刻的。同时,作者还探讨了“行”在德性形成中的意义,“但是,也必须看到苟子所说的‘行’是指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行为”,这就突破了前人研究苟子知行观仅限于认识论的局限,而是把“行”放在更广阔的道德视域中去考察,赋予“行”以更深刻的道德内涵和更深远的道德前景。但他又坚持当时浓郁的阶级气氛,认为苟子的“行”的目标和范围是应该划定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道德范畴之内的,这无疑是说苟子的“礼仪”是封建的道德范畴,从而打上了深深的阶级思维的烙印。

二、1987年至1997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发展期

第二阶段从1987~1997年。这十年发表了近百篇研究苟子的文章。学界开始从多个角度去审视、研究苟子的思想,主要探讨了苟子的天人观、人性论、心性论;侧重于从文化学、伦理学的角度去解读苟子。如惠吉星说:“苟子思想同殷周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苟子不仅对六经的传授作出过重要贡献,他的思想也深受六经的影响。”’樊浩教授在其专著《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中指出,“苟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伦理中礼的精神,成为宋明时期中国伦理精神大综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来源。他的伦理精神,在根本思想内容上与孟子处于对立的地位”,并且通过与孟子的伦理思想比较指出,“孟子讲主观性的仁义,苟子讲客观性的礼义;孟子主性善,苟子主性恶;孟子言反身而诚,苟子言教化习行……苟子学说的使命表现为先秦思想的批判性总结,实际上标志着民族伦理精神生长的第一阶段的完成”,还系统精辟地论述了“礼的精神”、“性恶论”、“化性论”,为苟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建构了框架并指明了方向。

这一阶段主要出版了三部专著,一部是惠吉星的《苟子与中国文化》,该书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把苟子的思想与中国古代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探讨了苟子的自然观、人性论、认识论以及苟子与中国礼文化、法律文化、政治文化的关系,指出苟学是战国文化重建过程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关于伦理思想,作者专门辟出一些章节探讨,如第五章第二节的第二部分“修身与教化”;第七章第四节“苟子与中国古代道德认识论”。关于“修身与教化”,作者认为,苟子从性恶论出发,不相信人的内在本性和道德自觉,因而十分重视礼仪法度的规范作用,治国的关键还是教化,而教化百姓应以正己修身为主。此段论述已经指明苟子德性理论与孟子的区别,孟子是强调心的道德自觉的,而苟子强调后天教化修身以成德,但作者没有指出为什么教化能成德,它的条件是什么,即作者忽视心在道德教化中的人文力作用。关于“苟子与中国古代认识论”,作者分析认为,苟子以道德主体作为认识主体,以伦理道德原则作为认识客体,将认识过程作为社会道德实践过程,把人格完善作为认识的最终目标。这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具体展开论述。

第二部专著是王廷洽的《苟子答客问》。专著以问答的方式展现了苟子思想的全貌——思想渊源、哲学、政治、经济、教育学、心理学。作者在第六章探讨了苟子的伦理道德。包括:伦理道德的作用;国君的职责;官员的道德;士、君子、圣人、小人的不同群体;有关孝、礼、仁、义、乐的问题。关于伦理道德的作用,作者归结为三个方面:治国安邦,养情化性,辅助法治。可以说,这三个方面涵盖了苟子礼学思想的全部内容,作者重点诠释了仁义礼乐,“此四者都是伦理道德的规范,是相辅相成的,对他人敬爱应该合情合理,合情合理就应该符合礼制,既然能够做到仁、义、礼,那么人们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和谐”。其实,在苟子的思想里面,仁为质,义为本,礼为用,互为表里,相互贯通,正如苟子所说,“三者皆通,然后道也”。

第三部专著是孔繁的《苟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该书是以专题的形式对苟子的礼、法、王霸、正名、人性等思想进行梳解,从而使读者对苟子的学说有一个总体上的把握。伦理思想主要是修养论,侧重于对文本的解释,其他方面鲜有论述。

三、1998年至2007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繁荣期

第三阶段从1998—2007年。这一阶段是苟子研究的活跃和繁荣时期。近十年来,人们对苟子的社会思想、管理思想、科技思想、生态思想等进行了深人探讨,并从伦理学、人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角度去解读苟子,侧重于苟子思想向现代文化的转生研究,且提出一些代表性的观点和见解。

关于天人观,晁福林教授认为:“苟子虽然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但他又对制的范围作了很多限制,苟子的天道观也没有摆脱天命论的羁绊。”关于苟子哲学特质,路德斌教授认为:“从‘道统’的角度说,苟学与孟学的关系是‘道’同而‘术’不同。”伦理思想方面,对道德修养论、道德教育论以及苟子伦理思想与先秦诸家思想的比较也多有涉及,另外,还侧重于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关于道德修养论,王易论说:“苟子一方面从人的自然性出发,提出人性本恶论;另一方面又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提出了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论和道德修养论。这方面的文章还可参看《试论苟子的人生修养观》(贺莉:《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二期)、《苟子道德修养观探析》(刘玉明迟淑荣:《淄博师专学报1998年第1期》)、《苟子修身养心论》(姜元奎张华松:《东岳论丛》2006年第1期)。关于道德教化理论,有的学者认为,苟子是从他的人性论预设与群居和一社会性存在的内在矛盾出发,论证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在道德教化的价值指向和依靠对象上,既突显人的主体性地位,又强调环境对人的影响,强调实践理性的作用,拓展了教化的崭新途径…。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方尔加一直以为苟子是孔孟儒家的千古罪人,苟子将道德功利化,是非道德主义¨。关于这方面的论点还可参看方尔加的著作《苟子新论》(方尔加:《苟子新论》,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在这段期间,老一辈哲学家著作有的又重版,同时还出版了专业的中国伦理思想史的专著,其中涉及苟子伦理思想的,在此不一一赘述。

苟子的应用伦理思想,从目前收集的资料看,主要有:家庭伦理思想、生态伦理思想。对于生态伦理思想,作者认为“苟子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把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尊重统一起来,人在自身的生存而对自然进行改造和利用的过程中,必须把这种改造和利用限定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遵循上”。文章重点讨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涵义,指出这不是“人定胜天”,更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命题,在此概念区别的基础上,讨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以及德福一致的观念。

对于苟子的家庭伦理思想,作者主要论述了家庭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思想特点、它的封建性与现代价值。文章围绕苟子提出的五伦展开论述,认为苟子纳礼人孝,“改造了作为仁的宽、惠,而把它们纳人父慈的范畴。这就比孔子抽象地说父慈具体多了,也比孟子所谓的‘父子有亲’更加明确”。作者提出父子、兄弟、夫妻三方应遵循礼系统地实行,而不可偏废一方,并且把讲求道德权利义务和排斥愚忠愚孝作为科学性的两个方面,还强调了家庭当中的德——得相通原理: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男女不得不欢。

可见,学界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去解构苟子是当前苟学研究的基本趋势,而且在人性论、天人观等不同思想领域提出不同的观点,代表了当前苟学界研究的发展趋势和最高水平。

在这一时期主要产生了五部专著,基本上可定性为中国哲学方面的著作,对苟子伦理思想研究鲜有涉及。这五部著作为:韩德民的《苟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齐鲁书社2001);郭志坤的《旷世大儒——苟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马积高的《苟学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储昭华的《明分之道——从苟子看儒家文化与民主政道融通的可能性》(商务印书馆2006);陆建华的《苟子礼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该书认为苟子礼学以礼的价值说明为思维的起点,以礼以解蔽的诸子批判为终点;苟子礼学包括礼之价值论、礼之发生论、礼之本质论等内容。论著在第四章提到苟子伦理思想——道德规范。著者认为,礼为德,而非普通之德,而是诸德之总德,礼是人际交往中必备的敬、孝、悌、慈、惠等诸德的总和,这样,礼落实于君道、臣道、父道、臣道、父道、子道、兄道、弟道、夫道、妻道中,就体现为公、忠、慈、孝、友、恭、和、柔等伦理道德。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11

【正文】 

环境伦理是伴随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环境保护运动而日益彰显的一种伦理思潮,它对工业化过程中导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并突破了以人为中心的狭隘的功利观念,进而要求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确立新的价值观念,要求在思想和行为上表现出对人与自然共同利益的关心。它涉及人类在处理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何者为正当、合理的行为以及人类对于自然界负有什么样的义务等问题,提倡环境伦理源于人类对以往人类文明的反省,引发当代全球性环境问题产生的危机意识。 

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人类在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过程中,没有能正确地处理好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问题而导致的。而缺少环境伦理的内部支持是环境法陷入困境、难以自拔的一个相当深层次的原因。如果我们不能从内部对人类的基本价值观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不能重新解读人与自然的关系,则只有面对环境问题以及环境立法的无奈,因此人们不得不对以往人类的价值理念、人类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进行反思以及人与自然环境、地球、宇宙的关系等生态伦理道德问题。 

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人类目前所要建设的生态文明并不是一切以生态为中心的文明,而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文明。因此,生态文明背景下人类应坚持的环境伦理观也不应当是以生物或生态为中心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观,而是作为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修正者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既强调人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以人为本,又关注人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保护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一、自然法的道德观对环境伦理观之影响 

自然法思想是人类法律思想史上的一种重要思潮,它是人类的思辩精神在法律领域中的反映,承认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注重法律的道德性是自然法思想中的重要理论。在自然法理论中,法治承载着诸多价值,例如民主、自由、平等、秩序、效率、安全等等,而这正与当代人类社会通过长时间的痛苦和悲剧实证经历后的要求相契合,人类开始觉悟到了人类的价值,人与自然关系的真谛,进而开始与包括中国文明在内的几千年不殆的终极文化汇流,由单一、单向、虚假、强权开始转向人与自然共存的真正文化;开始关心生存的伦理、自然的平衡、相互依存、共同进化并确立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文化尺度。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始终将自然观、认识论、人生观和伦理观融为一体。与西方伦理观相比较,中国古代哲学(伦理学) 具有浓厚的自然和环境色彩,例如“天人相应”、“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等儒家和道家思想都含有浓厚的生态伦理观,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也服从普遍规律; [1]《易经》还强调了“万物含生”的生态科学思想,[1]如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的《秦律·田律》中规定,二月不得砍伐树木,非夏天不得取草烧灰以免影响幼草生长……不许捕杀幼兽幼鸟,不许毒杀鱼鳖以及繁殖期的野兽,先秦思想家荀况在其著作《王制》中提到的“草木荣华滋硕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2]等等。 

根据古希腊、古罗马和基督教的自然法思想,自然法被认为是普遍存在的根本性的法则。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自然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亚里士多德把法律看成是“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 ,他承认有绝对凌驾於个人意志之上的绝对正义的形而上学。后来西塞罗和斯多噶学派把亚里士多德关于法律是理性和正义的体现这一概念加以弘扬,表述成更高的自然法理论——自然法是宇宙秩序的产物,可以由人的理性去发现。西方传统哲学认为,只有人是主体,生命和自然界是人的对象;因而只有人有价值,其他生命和自然界没有价值;因此只能对人讲道德,无需对其他生命和自然界讲道德。因此可以说古典自然法是理性主义的自然法,在这个阶段自然法不再根植于抽象的自然和神,而是根植与人的理性,其理论以两个自然的假设为推理前提,即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自然法是以“理性”为内核的,自然法坚持道德伦理与法律的不可分割,宣扬“公平”、“正义”等价值。道德伦理是法律规范的基础,不能割裂法和道德伦理的关系,不符合道德伦理的法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自然法学说等传统哲学观点所关涉的伦理道德主要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道德伦理观的变化对法律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法律被染上了浓重的道德性色彩。在传统的自然法道德伦理观念里,人们往往忽视了环境道德,并未将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视为道德问题,直到环境危机日益严重时,人类伦理道德观念开始变化, 以促进人与环境自然协调共生为中心的新环境伦理道德观将伦理观念的中心从人类社会扩展到整个自然界或生态系统。 

自然法的道德观对环境伦理观折射出的影响是工业文明人类统治自然的哲学基础的演变过程,而要真正克服人类遭遇到的生态环境危机,首先端正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在人类长期的文明方式下,整个社会的制度的形成实际受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这其中,道德伦理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无形的作用。同时市场经济秩序要求相应的伦理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规范,以德制来引导和保障其正常有序的运行,包括亚当?斯密在内的一些西方学者都曾明确强调道德伦理对于有序市场的重要意义。现代新制度经济学更是将类似于经济道德的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经济资源,称这种意识形态是“人力资本”,由此可见,道德伦理以及意识形态作为非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影响市场秩序、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无形力量,这种道德伦理观在自然法思想中已经显现。 

二、环境伦理观在环境法中的价值体现 

伦理道德观论文篇12

一、伦理与道德概念论述

(一)什么是伦理

美国《韦氏大辞典》对于伦理的定义是“一门探讨伦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以及讨论道德责任义务的学科。”伦理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乐纪》,“乐者,通伦理者也。”所谓的伦理,就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是指一系列指导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它不仅包含着对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地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是指做人的道理,包括人的情感、意志、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是指人际之间符合某种道德标准的行为准则行为的观念。

比如,前几年的日本雪印公司在大阪的一家鲜乳制造厂因生产机件部分污染导致牛奶不干净,造成人们饮用之后中毒。雪印公司收回市面上的牛奶成品之后却又重新处理再上市销售这种行为就是违反了伦理的行为。

(二)什么是道德

著名作家叶千华在《心灵夜语》中说到:“道德是人本能的东西,更是后天养成的合乎行为规范和准则的东西。它是社会生活环境中的意识形态之一,它是做人做事和成人成事的底线。它要求我们且帮助我们,并在生活中自觉自我地约束着我们。假如没有道德或失去道德,人类就很难是美好的,甚至就是一个动物世界,人们也就无理性无智慧可言。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是道德的驱使才建立了人类的和谐社会;是道德的要求才有了社会群众团体组织;是道德的体现,使人们自尊自重自爱;是道德的鞭策,营造人与人的生活空间。一个不懂得道德和没有道德的人是可怕的。”

所谓道德,就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所要遵循的准则与规范。比如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就是我们在社会中所要遵循的道德规范。

二、文学的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论述

(一)文学伦理学批评

聂珍钊讲授说过,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方法论有其特定的涵义,是指文学意义上的批评方法而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批评方法。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的对象是文学,即使研究人类社会也是出于研究文学的目的。再者,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对文学进行伦理和道德的客观考察并给以历史的辩证的阐释。第三,文学伦理学批评主要是作为一种方法运用于文学研究中,它重在对文学的阐释。

譬如俄底浦斯王杀父娶母这一悲剧,我们不必用现在的伦理观念去指责这一犯罪,而应该历史地看待这场因当时的社会转型而引起的伦理关系的混乱,用现在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是不能正确理解俄底浦斯的犯罪行为的。

(二)文学道德批评

古往今来,道德批评本身不仅是作为标准,而且是作为一种方法存在于文学批评之中的,它是对作品进行价值判断的一种方式。文学作品因为反映社会生活,而社会生活必然地包含着它的道德内容。所以,即使是作家有意地避免对其笔下的人物和事件作出明确的道德判定他的作品中也必然地包含着自然状态的道德批评。比如小说中的牙婆薛氏、陈大郎、三巧儿,他们虽然在小说中是反面人物,但是不等于说他们就没有道德观念。

三、文学的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比较分析

(一)二者批评的出发点不同

文学的伦理学批评与道德批评的研究对象虽然都是文学作品中的道德现象,但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从文学作品的艺术虚构的立场为出发点对文学作品进行批评的;而文学道德批评是从现实与主观的立场为出发点进行评价的。

客观来说,以还原历史当中的伦理关系为出发点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要比以现实主观为主的道德批评方法更加的科学客观。

(二)二者的侧重点不同

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是对文学作品中的道德现象的行为与结果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而道德批评方法是只是针对道德现象的结果对与错进行分析。从这一方面来看,我觉得文学伦理学批评更加全面,不只是注重事情的结果,更加看重对过程的分析。

(三)二者的方法论不同

从方法论的角度说,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在借鉴、吸收伦理学方法基础上融合文学研究方法而形成的一种用于研究文学的批评方法。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与伦理学的方法有关,但是二者也不能完全等同。从根本上说,文学伦理学批评是文学研究与伦理学研究相互结合的方法,因此在本质上它仍然是文学研究方法。而道德批评是以道德规范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以善恶的价值判断为表达方式,把处于人类社会和人的关系中的人和事作为研究对象,对现实社会中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现象进行研究,并作出价值判断。

四、总结

在现在这样一个互联网高度发展的时代,我们更应该重视对文学的继承与发展。根据聂珍钊教授对文学批评方法的论述,我觉得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应用空间非常大,它与文学道德批评存在着一定的共同之处,但也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应该把这两种批评方法融会贯通,取长补短,将文学的底蕴更好地继承下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