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堂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10-08 20:24:42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1

虽然油田企业对油田食堂管理加大了力度,但根据实际调查发现,目前大部分的油田企业员工对食堂的饮食并不是很满意,而油田企业食堂管理没有统一的标准,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因素。其次,由于油田企业食堂的餐饮管理没有太多的竞争,导致大多数的油田企业食堂管理制度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与重视,再加上油田企业员工数量较多,使其就更大程度的影响着油田企业食堂制度的改进与完善,进而也就导致了油田企业管理制度无法得到统一的标准。因此,为了提高油田企业食堂管理与服务质量,油田企业必须对食堂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改革与完善,并采取科学化、人性化、规划化的原则要来,来推进油田企业食堂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缺乏竞争,建设与管理落后且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油田企业管理的食堂周边无竞争对手,导致对食堂管理缺乏竞争意识,基本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较为落后。一是随着国家对企业设施要求的提高,油田只重视生产设施的改善,没有兼顾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油田食堂多为旧食堂或由旧厂改造而成,在建筑布局上存有许多不足之处,由于经费紧张,在食堂改造、扩建上资金投入困难。二是管理人才缺乏,经验不足,专业知识贫乏,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大多数食堂管理人员是油田管理层或后勤行政领导,过去从未参加过集体食堂的管理,对卫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了解甚少,虽然一心想把工作做好,但收效甚微。

二、阐述提高油田企业食堂管理与服务的措施

(一)加强油田企业食堂卫生监督

由于油田企业食堂的安全运行与健康运行,与油田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油田企业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来加强油田企业食堂日常的安全卫生监督工作,使其可有效的提高油田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质量。另外,油田企业还应对食堂的经营责任人、工作人员的资格要求进行严格检查,这样可防止不符合用人要求与违反食堂经营制度问题的出现,保障油田企业食堂管理与服务质量。

(二)做好食堂的装修设计

食堂的装修设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食堂企业委托专业的装饰设计公司来完成。值得注意的是,食堂作为一种营业性的公共建筑,有其自身的特点。设计师如果对食堂业的工作流程和经营方式不了解,就无法明晰食堂装修的功能诉求,在设计时也就无法构思理想的设计方案。所以,食堂企业在选择设计人员时,应提出以下要求:

1、主创设计师应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并有自己独特的设计风格和思路;2、设计师要熟读与油田食堂有关的各类设计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设计等;3、设计师必须要花足够的时间与食堂企业管理人员交流,并做实地考察,了解油田食堂的功能诉求。

在功能布局上,要注意:(1)用餐区域和厨房区域要相对独立,顾客的行走线路与生产人员的行走线路要尽量避免交叉。(2)厨房应设置单独的人流和物流入口,生产所用的各类物资器具的搬运线路要独立,不能与客流交叉。(3)食堂厨房面积与餐厅面积的比例为l:1~0.8:l,用餐者平均占有的食堂面积不少于2.2m2。

(三)做好食堂的施工质量管理

1、施工进度控制管理

首先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整个工期应经过认真的研究和论证,既不能延误时间,也不能操之过急,合同中还应明确缺陷责任期(质保期)。

其次要做好施工进度计划中各个关键点的控制工作,包括各分项工程(水电隐蔽工程、钢结构工程、基础改造工作、墙地面工程等)的阶段性验收、各分部工程的局部验收、关键材料的验收、工程总体验收等。

最后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当工期出现明显延误时,应给施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将其作为合同违约的证明文件。如需要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和调整,可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食堂企业的代表负责审核和批准。

此外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各项因素保持关注,从施工过程上把握进度,防止延误工期的不利因素出现。

2、现场质量检查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2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3

一、企业自办经营

这种情况下职工食堂一般都作为企业的一个非独立核算单位,食堂收支统一纳入企业会计核算。对于这种经营模式,目前一种很普遍的观点认为,企业自办食堂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无论是否对职工收取费用,它的职能都不同于企业的制造与管理部门,而是与企业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一样,同为企业福利部门,因此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应该由“职工福利费”支付,即会计上不应作为企业的费用;

税法上,食堂工作人员作为福利部门的职工,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人数,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也不得在税前扣除。这种观点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不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没有职工食堂费用必须从“职工福利费”支付的要求。

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职工福利费”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等;税法上,国税发[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要求从职工福利费列支而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也只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及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认为职工食堂费用应从“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观点,无论在会计制度还是税法上,都是没有依据的。从职能上分析,职工食堂与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福利部门也是有区别的。作为远离城区的企业,它开办职工食堂,主要是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而上述其他部门的服务则完全是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因此,笔者认为,职工食堂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堂人员工资,购买粮食、蔬菜等费用,会计上应该从“管理费用”列支,纳税时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向职工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涉及营业税呢?食堂作为一个非独立核算部门,多数情况下只为企业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无论是否向职工收取费用,都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而是一种企业内部提供的劳务。根据财税[2001]160号文《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即使向职工收取餐费,也仅是作为收回购买粮食、蔬菜等的部分成本,会计上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冲减“管理费用”。当然此时如有对外提供服务的,这样的服务就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活动了,应与对内提供的服务分别核算,并向地税部门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会计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缴纳营业税,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办的食堂,有的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单位。这种情况下食堂应该单独建账,独立纳税,而其向原企业提供的服务,也不再是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提供的劳务了,其收取的费用,无论是由职工自行支付还是由原企业支付,都应该纳税。

所以从纳税成本角度考虑,将食堂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可取。但有的企业为了提升职工食堂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积极性,客观上又需要成立独立核算的单位。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企业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等关于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原企业一定数量的富余人员,成立产权清晰、产权主体逐渐多元化的独立核算单位,经有关部门认定和审核,可在三年内兔征企业所得税,并通过吸纳一定数量的下岗人员,享受三年内定额减免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等优惠政策。

二、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纳税的问题。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无疑的,那么营业税呢?曾有这样一个税收筹划案例:某企业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为使收取的承包费不交营业税,经某税务师事务所筹划,建议承包人不领取营业执照。其筹划依据是《关于出租不动产取得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8号)文。根据该文件,企业将资产承包给内部职工或其他人经营,只提供门面等而不提品、资金,并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等,如果承包者领取了营业执照,属于从事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而不领取营业执照,则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

但是,这种政策后来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企业将资产出租并收取承租费,是否属于内部分配行为而不缴纳营业税,必须看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利益分配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判断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关键要看是否符合财税[2003]16号文的三个条件,而不是看承包者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上述方案,尽管承包方不领取营业执照,如果承包方的经营收支末纳入出包方会计核算,出包方不但不能免交收取承包费的营业税,并且对承包方包括税收在内的债务还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见风险是很大的,因而上述筹划方案其实是不可取的。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食堂承包后纳税义务人的确定问题。需要明确的是,职工食堂无论是否承包,都涉及到营业税和所得税,差别只在于纳税义务人可能会不同。承包前,主要视食堂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而分别以企业或食堂自身为纳税义务人;承包后,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如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包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应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

也就是说,如果承包人末办理营业执照,且其经营收支纳入企业或食堂的会计核算,则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与食堂承包前相同,其对内、外提供的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也与承包前的确认原则一样;如果承包人办理了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财务上独立核算,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其对内、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一并缴纳营业税。这里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所谓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并不是说以承包人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而是以其举办的实体即食堂为纳税义务人,个人一般只就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个人承包后,末改变食堂性质,也末办理营业执照,同时企业也不向该个人收取承包费,而只是定期向其支付一定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且该个人是企业职工,与企业具有雇佣关系,那么支付给个人的费用作为个人非独立性劳务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个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个人与企业不具有雇佣性质,则其取得的所得就属于个人独立性劳务所得,这时个人应就其所得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企业也不能以工资单作为支付个人费用的原始凭证,而必须以个人在地税部门申请代开的发票作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

这里出包方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以承包方为纳税义务人的情况下,出包方也应在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的有关情况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包方对承包方的纳税义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食堂采购中入帐票据的考虑

食堂采购具有特殊性,具体包括采购对象和采购地点的特殊性。其特殊性源自我国目前农贸市场管理上的操作方法和国民的税法意识。目前的农贸市场税费管理,以代征员的授权执法为主,税源征收手段以定额缴纳为主,虽然也设有代开票的机构,但是实际操作性不强。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4

一、企业自办经营

这种情况下职工食堂一般都作为企业的一个非独立核算单位,食堂收支统一纳入企业会计核算。对于这种经营模式,目前一种很普遍的观点认为,企业自办食堂为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无论是否对职工收取费用,它的职能都不同于企业的制造与管理部门,而是与企业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一样,同为企业福利部门,因此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应该由“职工福利费”支付,即会计上不应作为企业的费用;

税法上,食堂工作人员作为福利部门的职工,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人数,食堂发生的相关费用也不得在税前扣除。这种观点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其实不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没有职工食堂费用必须从“职工福利费”支付的要求。

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职工福利费”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等;税法上,国税发[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要求从职工福利费列支而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也只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及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工资。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认为职工食堂费用应从“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观点,无论在会计制度还是税法上,都是没有依据的。从职能上分析,职工食堂与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福利部门也是有区别的。作为远离城区的企业,它开办职工食堂,主要是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而上述其他部门的服务则完全是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因此,笔者认为,职工食堂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堂人员工资,购买粮食、蔬菜等费用,会计上应该从“管理费用”列支,纳税时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向职工提供的餐饮服务是否涉及营业税呢?食堂作为一个非独立核算部门,多数情况下只为企业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无论是否向职工收取费用,都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而是一种企业内部提供的劳务。根据财税[2001]160号文《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即使向职工收取餐费,也仅是作为收回购买粮食、蔬菜等的部分成本,会计上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冲减“管理费用”。当然此时如有对外提供服务的,这样的服务就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活动了,应与对内提供的服务分别核算,并向地税部门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会计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缴纳营业税,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办的食堂,有的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单位。这种情况下食堂应该单独建账,独立纳税,而其向原企业提供的服务,也不再是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提供的劳务了,其收取的费用,无论是由职工自行支付还是由原企业支付,都应该纳税。

所以从纳税成本角度考虑,将食堂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可取。但有的企业为了提升职工食堂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积极性,客观上又需要成立独立核算的单位。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企业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等关于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原企业一定数量的富余人员,成立产权清晰、产权主体逐渐多元化的独立核算单位,经有关部门认定和审核,可在三年内兔征企业所得税,并通过吸纳一定数量的下岗人员,享受三年内定额减免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等优惠政策。

二、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纳税的问题。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无疑的,那么营业税呢?曾有这样一个税收筹划案例:某企业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为使收取的承包费不交营业税,经某税务师事务所筹划,建议承包人不领取营业执照。其筹划依据是《关于出租不动产取得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8号)文。根据该文件,企业将资产承包给内部职工或其他人经营,只提供门面等而不提品、资金,并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等,如果承包者领取了营业执照,属于从事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而不领取营业执照,则属于内部分配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

但是,这种政策后来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企业将资产出租并收取承租费,是否属于内部分配行为而不缴纳营业税,必须看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利益分配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判断企业收取的承包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关键要看是否符合财税[2003]16号文的三个条件,而不是看承包者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上述方案,尽管承包方不领取营业执照,如果承包方的经营收支末纳入出包方会计核算,出包方不但不能免交收取承包费的营业税,并且对承包方包括税收在内的债务还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见风险是很大的,因而上述筹划方案其实是不可取的。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食堂承包后纳税义务人的确定问题。需要明确的是,职工食堂无论是否承包,都涉及到营业税和所得税,差别只在于纳税义务人可能会不同。承包前,主要视食堂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而分别以企业或食堂自身为纳税义务人;承包后,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如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包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应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

也就是说,如果承包人末办理营业执照,且其经营收支纳入企业或食堂的会计核算,则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与食堂承包前相同,其对内、外提供的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也与承包前的确认原则一样;如果承包人办理了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财务上独立核算,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其对内、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一并缴纳营业税。这里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所谓以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并不是说以承包人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而是以其举办的实体即食堂为纳税义务人,个人一般只就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个人承包后,末改变食堂性质,也末办理营业执照,同时企业也不向该个人收取承包费,而只是定期向其支付一定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且该个人是企业职工,与企业具有雇佣关系,那么支付给个人的费用作为个人非独立性劳务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个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个人与企业不具有雇佣性质,则其取得的所得就属于个人独立性劳务所得,这时个人应就其所得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企业也不能以工资单作为支付个人费用的原始凭证,而必须以个人在地税部门申请代开的发票作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

这里出包方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以承包方为纳税义务人的情况下,出包方也应在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的有关情况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包方对承包方的纳税义务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食堂采购中入帐票据的考虑

食堂采购具有特殊性,具体包括采购对象和采购地点的特殊性。其特殊性源自我国目前农贸市场管理上的操作方法和国民的税法意识。目前的农贸市场税费管理,以代征员的授权执法为主,税源征收手段以定额缴纳为主,虽然也设有代开票的机构,但是实际操作性不强。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5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6

11月底前大型餐馆完成分级管理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表示,在6月底前要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1月底前应完成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对于校园的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要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

高校以外学校食堂禁做凉菜

各地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进行监督抽查,严查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查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查各类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今年5月至6月间将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北京今年将建百家示范食堂

昨日,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学生食堂的建设,改善中小学校食堂的基础条件,依法全面加强食堂管理,创建A级和示范食堂。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学校托管食堂必须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加强动态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决不能以托代管。

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创建10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五年要创建50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

相关营养餐问题 群众可举报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7

实际工作中企业解决职工工作餐通常有以下三种做法:

第一,给职工发放伙食补贴,每月和工资一起发放,职工自主就餐。

第二,企业选定固定的餐饮企业给职工送餐,餐饮企业给开具发票企业按招待费入账。

第三,设立职工食堂,企业拨付给食堂补助经费,企业按福利费在税前列支。

二、企业职工食堂支出纳税处理问题分析

企业的职工食堂支出会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第一,直接发放伙食补贴。给职工发放的伙食补贴是福利费用,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用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直接发放的伙食补贴可以按福利在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可以将职工伙食补贴在税前扣除,但是职工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早就明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午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根据该文件精神伙食补贴不是误餐。单位以误餐补助的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企〔2009〕242号文对此特别强调: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误餐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国税函〔2009〕3号文所列“合理的工资薪金”也明确: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误餐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都属于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伙食补贴企业应该将该支出计入福利费,职工应将该收入并入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通过以上政策分析企业按月发放给职工伙食补贴是可以按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是职工个人要把这部分补贴作为工资收入的一部分一并计算个税,对职工来说不划算。

第二,如果选取固定的餐饮企业供餐开具招待费的发票,按税法规定招待费只能按60%计入成本,企业的负担加大。采用这种办法不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三,企业设立职工食堂,并且按以下方式运作对企业对职工都有利,税务负担最小。企业成立的职工食堂,食堂的收入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来自企业的伙食补贴,一部分来自职工用餐交款。这样食堂的性质属于企业和企业职工合办的独立二级机构,食堂不盈利,不对外营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第一条规定:《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根据上述规定,职工食堂是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主要为内部职工服务,不用办理税务登记证,无须缴纳营业税,也不需要使用税务发票。这样单位给内部食堂拨付伙食补助经费属内部资金往来,职工食堂开具普通收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的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企业以上文件精神企业可以将该支出按福利费入账。如不设立食堂,福利费用需有正规的发票才能入账,而食堂的食材购买支出在现实工作中很难取得正规发票,这样规避了福利费用支出没有正规发票不能入账的问题。

企业不是以现金的形式发给人人有份的伙食补助,而是给内部食堂的拨付的食堂补助经费,是企业的福利支出,体现不出每人具体的金额。因此,不是工资性质的补贴、补助,也不是人人有份的福利,不交个税。

一般食堂购买的青菜、肉、鱼虾、面粉、调料等都在农贸市场采购,市场里的个体蔬菜经营者根本就不能提供正规的货物销售发票而只能开普通收据,普通的收据可以入账吗?我认为食堂采购生鲜食材可以用普通收据入账。《河北省餐饮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纳税人采购各类瓜、果、蔬菜、食用菌和鲜蛋等确实无合法票据的,应凭真实有效凭证予以扣除。同时也规定,真实有效凭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单位采购人员出具的采购单,采购单应记载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采购时间、地点以及采购人和供货人的签字;(二)本单位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库存保管人员出具的验收入库证明。依据以上《管理办法》精神我认为职工食堂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章程,制定符合《管理办法》的物品采购制度,可以用自制或从农贸市场取得收据入账,符合“真实有效”原则。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8

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所属职工食堂经常到大型超市、便利商店、集贸市场购买米面油、肉蛋菜等食品,更多出于经济因素考虑,集贸市场购买部分在整个食品支出构成中占绝大比重,除大型超市外,便利商店、集贸市场购物难以取得正规的发票,通常销售方以收据或白条充当收款凭证,企业对取得的收据或白条如何进行核算,这是会计人员的一大困惑。会计人员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增收节支,这是会计人员的又一大困惑。笔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对以上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会计核算

会计人员面对由于真实经济业务取得的这些收据或白条,是否能够作为有效凭证入账?又如何进行核算?

(一)这些收据或白条不能作为有效凭证报销

根据会计人员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及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企业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都必须遵守此法。

企业职工食堂取得的收据或白条,是根据实际经济业务填制的,虽然是真实的,但是属于不合法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根据此项规定可知,职工食堂收到的收据或白条属于不合法原始凭证,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是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的。

(二)职工食堂的会计核算

有很多企业习惯地认为,只要是供本单位员工就餐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在福利费项下核算。实际上,这笔费用如何处理,还要看食堂费用的税务属性、具体核算形式及内容,不能简单地下结论。

一般来说,供本单位员工就餐所发生的费用核算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公司食堂由本公司自行派员管理,这是纯粹的内部食堂,启用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同时可避免由于员工外出就餐所带来的卫生、劳动纪律等管理上的不确定性。企业职工食堂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后,根据国家《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确认负债及相应的成本、费用。企业开办职工食堂作为企业职工福利的一种,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辅助形式,在会计上作为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一项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二)职工福利费”。财政部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中对职工福利费用进一步明确“一、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这项规定充分说明企业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含食堂购买职工就餐所需物品)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通常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职工福利费进行核算。职工薪酬确认负债同时,根据职工服务对象,确认相关成本和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职工食堂的购物支出按照职工工作岗位确定受益对象,车间人员支出计入生产成本科目;基建人员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管理人员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支出计入销售费用等等。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按照职工补贴标准计提福利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

在建工程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实际支付食堂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但是,实际中有的公司却把食堂的功能给“活学活用”了。比如,有的公司在过节时通过食堂给员工发放大米、油等福利,这时公司应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有的公司在食堂内部设包间,用于公司招待客户之用,这时产生的费用应在业务招待费项下核算;还有的公司出于公共关系的需要,将过年过节送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礼品也记在食堂的账上,这就更不能按福利费来处理了,而应结合礼品的税务属性另作判断。

还有一种就是将公司食堂部分或全部外包。外包的形式具体又分两种。一是将公司内部职工食堂外包给社会餐饮企业,员工就餐时凭公司发放的食堂卡刷卡吃饭,超过定额部分个人负担,结余部分或者直接发放现金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或者凭发票报销的形式,提取卡上未消费的余额。公司每月与食堂外包企业根据先前确定的人均消费标准支付员工就餐费用,并将此费用计入公司福利费科目中进行核算。这与之前所讲的纯粹意义的食堂的核算方法基本一样,只是食堂经营形式上的不同而已。二是由公司提供食堂用房,社会上的餐饮企业承包食堂。双方商议,承包的餐饮企业在满足本公司员工就餐需求之外,可以对外经营,餐饮企业提供工作餐的费用与食堂用房的房租相抵,余额部分多退少补。外部的餐饮企业参与到公司内部的食堂管理,无可厚非,但公司食堂外包是不能在公司福利费项下进行核算的。因为它已不属于公司非货币性补贴,而是以现金的形式直接补贴员工的工作餐费用,与企业发放货币现金没有什么两样。而且通过房租顶账,换取工作餐费用,在会计制度上是不允许的,收取的房租和支付的工作餐费用应分别核算,房租收入应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支付的工作餐费用则可以在福利费下列支。

二、税收筹划

企业职工食堂不论是从便利商店还是从集贸市场或其他渠道取得的收据或白条都属于不合法票据,根据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条第2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这些收据或白条是不能够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否则必然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增加企业税务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实际损失金额为收据或白条金额的25%。因此职工食堂无论从哪里购买食品,首先都要索取正式发票,才能够避免这样的损失;其次,用足用好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科学筹划,选择合适的进货渠道或合理的经营方式,尽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一)从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进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又进一步解释“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这说明职工食堂从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手里购买米面油肉蛋菜免予缴纳增值税。

这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领取农产品销售发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第一条“(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农户提交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以及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基层税务部门就能够为企业代开发票。

(二)从具有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农产品经销商(或由经销商代开发票)进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没有取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农产品经销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文件精神可以申请税务局代开发票,税率也为3%。

(三)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农产品经销商购进粮食、食用植物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农产品经销商购进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增值税税率为13%。

(四)从大型超市进货

大型超市通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这说明大型超市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税率为13%;销售其他农副产品副食调料税率为17%。企业无论从哪条渠道进货都必须索要发票,销售商都应当且能够提供销售发票。通过以上分析,从减轻企业税务负担考虑,企业职工食堂购买生活所需农副产品,首选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他们的增值税税负为零。

(五)其他方式

企业除了从进货渠道方面进行选择外,还可以考虑从食堂的经营方式进行选择。可以采取合作办食堂的方式,由有经验的餐饮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营养的搭配,并通过劳务费的方式进行结算,餐饮企业提供的是技术指导,而非承包食堂的形式,税务风险就会减少很多。

总之,企业财务人员应该仔细研究《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和《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这两个文件关于公司食堂费用的条款,只有把相关政策深刻理解,才能对公司食堂费用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并减少由于食堂经营模式的不同所带来的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200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S].2009.

[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S].2006.

[4]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S].2009.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S].200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S].2007.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9

但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当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学校供餐能力不足,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人员及经费配套落实难,垃圾处理不到位等。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试点学校一定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只能干好不能干坏;充分认识到这既是一项责任工程,也是一项风险工程,只能细致部署不能敷衍了事;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一旦起步就停不下来,必须持之以恒地严格管理,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好、落实好,让孩子们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级政府作为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学校和供餐企业的工作责任,着力构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机制、安全保障、服务体系等稳定长效的工作机制,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试点县政府要在全面开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筹措和安排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经费,妥善解决好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购置、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转等经费,保障营养计划顺利有效地实施。

二是进一步抓好两个安全。能否确保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是决定营养改善计划成败的关键。要把学生营养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和完善权责一致、全程监管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放心;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安全的管理内控制度,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拨付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确保营养膳食补助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

三是进一步建好两个系统。“实名制学生系统”和“学生营养状况监测系统”是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基础,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时建好这“两个系统”,并通过对学生人数进行动态监控,严防虚报套取冒领资金行为。同时,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跟踪调查学生的体质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为学生营养改善提供科学依据。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10

同志们: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前阶段对企业食堂普查的情况来看,工工矿企业食堂整治工作不太理想,全区只有少数企业的食堂总体食品卫生状况较好,食堂布局合理,卫生设施完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大部分企业食堂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卫生设施不健全、环境不整洁,从业人员未持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等状况,甚至有一些企业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供餐,安全隐患极大。邻近县区已发生了数起规模较大的企业食堂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所以各镇(开发区)、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此次整治工作历时三年,今年要完成全区所有工矿企业食堂基本情况的调查建档,完成食堂卫生许可注册登记和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完成对就餐人数300人以上工矿企业食堂的专项整治。2012年要完成对就餐人数100人以上工矿企业食堂的专项整治。2010年要完成对就餐人数50人以上工矿企业食堂的专项整治。我们一定要按照“精心组织、分类管理、平稳推进、服务企业”的要求,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区工矿企业食堂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健全、卫生状况明显改善。要力争培育和树立一批A级示范食堂和B级规范食堂。今年的整治任务比较重,时间也很紧,我们一定要加快整治进程,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责任,合力推进。区食安委要发挥协调监督职能,加强沟通,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卫生部门要严格食堂卫生许可证管理,定期抽检食堂供应的食品,强化重点时段高风险品种的监管,组织企业食堂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可控;发改经贸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督促工矿企业加大食堂的管理和投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工矿企业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各镇(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辖区的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企业作为食堂安全的主体,要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落实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与措施,加大对食堂设备设施的投入,严把食品安全关。

四、完善机制,确保长效。企业食堂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必须长期抓全面抓,在整治工作中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心理。相关职能部门在健全和完善企业食堂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的同时,要根据整治目标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要切实处理好突击预防和长效管理的关系。在今后的整治工作中,对于达到卫生量化分级C类以上企业食堂,要加大规范力度,注重培育规范化食堂,巩固和提升管理水平;对于不达标的企业食堂,要制定基本卫生要求,实施备案管理,并督促企业进行食堂必造。今后凡是新建、改(扩)建的食堂,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食堂卫生设计规范要求建设。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11

一、目前各餐饮公司情况分析

1、经营情况:

我校现有四个食堂,由于学生分布,餐饮公司的管理等因素各食堂经营状况各有差别,其中,南餐效益最好,每月学生消费额能达到200万以上;北一次之,也能达到100万以上;北二因新换餐饮公司,且前期底子薄弱,营业额最低,每月营业额在25万左右;教职工食堂今年8月底新开,一楼经营面积不大,故消费总额不大,但也能达到35万以上,整体经营良好。

2、管理情况:

南餐的经营公司是百思特餐饮,该公司自2006年至今一直在我校经营,且是连锁企业,无论是经营理念还是管理制度等各个方面,相对比较完善。在日常的管理中,也相对比较负责、到位,对我校的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也执行的比较到位;

北一的经营企业是振玉餐饮,其自2012年至今一直在我校经营,在管理上比较认真、负责,对涉及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以及我校相关规定和日常管理,均执行的比较到位,但近几年有松懈的趋势;

北二的经营企业是济南真诚餐饮,为我校新委托的食堂经营企业。该餐饮公司接手北二时间相对较晚,10月份以前一直忙于商户的招商。膳食科与食堂经理多次交流,该餐饮公司正做着食堂下一步的规划方案。如明年能继续经营该食堂,打算把大厅、后厨重新规划,打造成高端的网红食堂;

教职工食堂的经营企业是济南聚兴餐饮,该企业是新注册餐饮公司,在食品安全知识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经验相对缺乏,但经过上级领导和我校主管部门的引导和管理,其对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和我校的规章、日常管理执行的比较好,处在快速成长和良性循环阶段。

3、近几年投资改造情况:

南食堂:今年暑期南餐对后厨进行了全面改造,包括更换地砖、吊顶、重新粉刷墙壁等,让后厨有了新的面貌,较之前干净整洁不少;

北一:今年暑假也进行了较大范围的改造,包括更换就餐大厅风扇、吊顶,后厨区域墙壁的粉刷和加装防火板,食堂前后整体面貌有一定的提升;

北二:该餐饮公司于今年暑假八月上旬接手,由于时间紧迫。未对食堂进行大范围整改,只对后厨的线路、广告牌进行了修复和更换;

教职工食堂:参照食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对西侧后厨区域进行了重新规划,对售饭间和后厨操作间进行了分离。

二、食堂管理目标

1、一年内餐饮公司所经营的食堂达到市“标准化食堂”标准,两年之内通过验收。

2、二年内使所经营的食堂达到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标准,三年内通过验收。

3、师生满意率85%以上(以抽样调查结果为依据)。

4、加大餐饮公司的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食堂的满意度和就餐者幸福指数,做到“三方满意”(学生满意、学校满意、社会满意)的社会效益,实现食堂的保值、增值,提高学校的后勤管理绩效,为学校的和谐与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力量。

5、切实保障学生的饮食需求。综合学校现有学生人数、食堂数量和建筑面积、未来发展等因素合理配置经营规模,提供全面、优质的餐饮服务,满足各层次学生的就餐需求。

6、从软硬件着手建设食堂,使之成为“硬件达标、软件一流、三方满意”的高标准食堂,为学校的和谐与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力量。促进食堂的“文化育人”的功能,使之服务好师生生活和学校的工作,保证食堂的服务水平能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要求。

7、在保证饮食安全、卫生和满足师生不同饮食需求的前提下,以科学、高效的管理力创优异的经营业绩,以实际行动回报学校的支持与信任。

三、2021年全校食堂的整体规划

校园食堂的面貌和餐品质量、价格等方面不仅关系到我校师生的安全、健康就餐,也关系到师生对我校的总体印象和评价,而且,我校已经步入了本科高校层次,正在迈向一个新的美好未来,故食堂也应跟上我校发展的步伐,后勤基建处膳食科结合我校发展形势和食堂实际现况,特制定了如下规划和具体要求:

1、北食堂一楼:

大厅区:大厅地砖有顽固污渍或破损的全部更换;大厅吊顶有水渍、破损的全部更换;大厅墙壁重新装修或采用暖色系的油漆粉刷;灯光改造:加装温暖金黄色吊灯,使就餐学生能感受到温暖;大厅名厨亮灶系统:要360度无死角,增加摄像头和显示屏数量,显示屏安装在就餐大厅显著位置,使就餐学生容易看到;就餐桌椅要根据大厅的装修风格,更换配套的桌椅;安装原料展示柜(主要展示米、面、油和调料类)。

后厨区:南侧后厨区全部改造,要求:减少窗口数量(2-3个窗口),按照功能划分,重新布局,各类操作设备、用具的摆放不能拥挤。过道至少有半米宽。南、北后厨区加装通风设备,及时将加工餐品所产生的烟、汽抽走。

售饭区:盛放各类菜品的用具规格要统一,一律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不能有泡沫箱容器。售饭台底下要封闭,私人物品一律禁止存放;在二次更衣通道设置防滑鞋通道,人员进入售饭区一律更换。

饭菜价格:价格一律禁止上涨;我处组织人力进行成本核算,对利润率过高的菜品一律控制25%-30%之间;

2、北食堂二楼:

大厅区:大厅地砖有顽固污渍或破损的全部更换;大厅吊顶有水渍、破损的全部更换;大厅墙壁重新装修或采用暖色系的油漆粉刷;灯光改造:加装温暖金黄色吊灯,使就餐学生能感受到温暖;大厅名厨亮灶系统:要360度无死角,增加摄像头和显示屏数量,显示屏安装在就餐大厅显著位置,使就餐学生容易看到;就餐桌椅要根据大厅的装修风格,更换配套的桌椅;安装原料展示柜(主要展示米、面、油和调料类)。

后厨区:后厨整体要重新装修,各功能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重新划分,墙面、吊顶要重新粉刷;对地面沾有顽固污渍的或破损的瓷砖要进行更换;。

售饭区:盛放各类菜品的用具规格要统一,一律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不能有泡沫箱容器。售饭台底下要封闭,私人物品一律禁止存放。

饭菜价格:价格一律禁止上涨;我处组织人力进行成本核算,对利润率过高的菜品一律控制25%-30%之间;

3、南食堂:

大厅区:大厅地砖有顽固污渍或破损的全部更换;大厅吊顶有水渍、破损的全部更换;大厅墙壁重新装修或采用暖色系的油漆粉刷;灯光改造:加装温暖金黄色吊灯,使就餐学生能感受到温暖;大厅名厨亮灶系统:要360度无死角,增加摄像头和显示屏数量,显示屏安装在就餐大厅显著位置,使就餐学生容易看到;就餐桌椅要根据大厅的装修风格,更换配套的桌椅;安装原料展示柜(主要展示米、面、油和调料类)。

后厨区:西侧主后厨区经过今年暑期的改造,面貌变化很大,餐饮企业可根据需要再酌情优化。南侧后厨区域要改造,各功能区、操作间等要重新规划,具体要求:减少窗口数目(2-3个),后厨操作区走廊宽度要在半米以上,各种操作、储藏设备要摆放有序、规整。

售饭区:操作、加工设备一律不许摆放,各类存放设备要精简,盛放各类菜品的用具规格要统一,一律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不能有泡沫箱容器。售饭台底下要封闭,私人物品一律禁止存放。

饭菜价格:价格一律禁止上涨;我处组织人力进行成本核算,对利润率过高的菜品一律控制25%-30%之间;

4、教职工食堂:

大厅区:为新的就餐大厅,墙壁、地砖、吊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简要整改即可;灯光改造:加装温暖金黄色吊灯,使就餐学生能感受到温暖;大厅名厨亮灶系统:要360度无死角,增加摄像头和显示屏数量,显示屏安装在就餐大厅显著位置,使就餐学生容易看到;就餐桌椅要根据大厅的装修风格,更换配套的桌椅;安装原料展示柜(主要展示米、面、油和调料类)。

后厨区:一楼为新食堂,硬件设施设备暂不需要改造。但当前后厨摆放杂乱,过于拥挤,要精简设备,增加对商户的食品操作规范的培训。二楼要增加粗加工间,位置选定在西北角洗涤池处。

售饭区:一楼售饭区操作、加工设备一律不许摆放,各类存放设备要精简,盛放各类菜品的用具规格要统一,一律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不能有泡沫箱容器。售饭台底下要封闭,私人物品一律禁止存放。

饭菜价格:价格一律禁止上涨;我处组织人力进行成本核算,对利润率过高的菜品一律控制25%-30%之间;

5、楼外设电子显示大屏幕:根据高校餐饮管理形势,以及我校发展的新面貌,为实时、动态的展示我校食堂的经营、管理状况,要求食堂在主要门口区域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主要展示:当日原材料种类、价格、食堂活动、以及其他需要在大屏幕公示的事项。

6、北食堂楼外西侧管道改造:当前该区管道经常堵塞,造成该区环境较差,故要求食堂(一楼和二楼)进行重新挖槽,铺设新的管道,并负责后期的维护。

7、当前几家食堂的各自规划进展:北一已经联系设计院,进行设计;北二已经带设计院专家进行了现场查看;南食堂已经绘制出规划平面图;

四、各食堂的招投标工作

1、学校现经营的餐饮公司可递交投资计划书、改造方案,优先考虑;

2、公开招标,引进实力较大、管理经验先进的餐饮公司;

3、招标工作计划在2021年4月中旬完成。

五、原材料集中采购

1、统计各类原材料年用量;

企业食堂工作计划篇12

食堂全成本核算的特性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和自动化管理等,全成本核算包括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管理等直接或间接的成本。食堂需要成本管理和发展战略来改善运行方式,使其相互协调。运营过程中的开始、过程和结束步骤是进一步使成本管理从静态转变为动态。

与以前的成本管理体系不同的是,现在的成本管理是提高了许多。抛弃老旧的思想和迟钝的工作步骤,各方面的优化使物资的配置和资源利用率都大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以及高校师生满意程度都可观。获得标准化的食堂管理和高质量的评价两大成功。

二、全成本核算遇到的困难

虽然国家正积极改善高校食堂全成本核算管理,但在运行的过程中缺点和不足显露无疑,而且问题主要出在制度之根本,要解决还需努力。

(一)全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的不严谨

全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的整体已经描绘出来了,不过内部的规划构造还是模糊的。具体到可流动资金,成本运算,人员分配等未给出详细指示,而是大略概括,变得形式化。

(二)全成本核算内部管理制度不严格

对于每一项食堂经济活动的支出票据,开支和利润的记录都需要保存做依据,但管理这方面的人员存在很大的懈怠,经常出现实际情况与记录相矛盾现象。

(三)管理人员的非专业和不敬业

大部人从事这项工作的管理人员都是临时的或调用过来的。对这项工作缺乏认识和责任意识,没有足够的经验,很难维系“责任”、“权利”、“义务”这几方面的关系。他们需要时间,更需要适应!加强这方面的考核是当务之急。

三、解决全成本核算策略

(一)加大管理全成本核算,使其秩序规范合理

1.深度了解高校食堂的特性和结构,制定完备的管理理论

近几年来,食堂的整治一直都在进行,不管是管理的工作还是管理的人员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实施的模式都是仿照企业管理,虽然达到一定成效,但不利于长期发展,并不符合高校食堂的?炔壳榭觯?全成本核算也没有更好的改善。而且,不同高校的资金,规模,情况是不同的。要想全面完善全成本核算,还是有很大的难度。资历雄厚的高效,可能有浪费现象,而一般的高校往往因为资金不足,出现人员的缺少,食材的缺少等问题。这将导致各校全成本核算的方式和数据不一。所以,为进一步完善全成本核算管理理论,具体到每一个高校,一步一步,加踏实地,找到真正的解决方法,促进高校全成本核算良好发展。

2.正确认识成本和支出费用,将其数据归类整合

管理好一个高校食堂需要专业的工作人员,和有秩序的管理步骤。而专业人员的培训、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及管理阶层的工资发放都是一大笔开销。这些会归类到支出费用类,而真正的成本是产品销售的毛利率。但专家指出,这还不能完全划分全成本核算,实际的食堂里,管理阶层的意识不强,浪费现象仍然存在,成本开支相当大。这一系列的运行问题都将影响到全成本核算的实施计划。

(二)加强人力资源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学习,促进高校食堂的发展

1.管理人力资源,合理分配人员,是人力资源结构规范化

食堂就像一个企业,有专业工作者也有普通员工,各员工也存在等级,以一系列的结构都是为更好的管理食堂,满足就餐者的需求。根据而近几年的统计,高级厨师月工资可达到7000-8000,普通工作者3000-4000,保洁人员2000元左右。这些数据来看,国家对高校食堂管理大力支持。这将对员工的积极性有很大的提高,管理的要求约束也严格了许多,会更好的打造优质食堂。

2.不断学习食堂全成本核算,建设食堂文化

为更好的完善食堂管理,可借鉴企业管理文化,学习企业选拔人员制度,打造优秀团队。有秩序、有规划的定期对食堂卫生、食材安全、人员技能的考核。加强自我意识,让员工学习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公平竞争,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先谋献策,加强食堂的文化建设。

(三)实施全成本核算的具体措施

1.优化全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规范产品成本核算单元管理和业务流程,强化监控措施。要规范确定采购、验收、贮藏、领用、加工等关键步骤的体系。让每个工作岗位都相互联系制约,都承担起这其中的责任,做到各环节的协调发展,使每一岗位,每一员工做到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并且让每一个工作步骤都做到随时可查,随时可以停止。这样就可以增加管理的严谨性,保证成本产生效益的最大化,是食堂全成本核算良性发展。

2.建立与全成本核算相适应的绩效分配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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