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宣传方案合集12篇

时间:2022-11-16 10:51:55

三农宣传方案

三农宣传方案篇1

以党的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农业部门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涉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形成农业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法治农业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农业执法办案和农业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渗透到农业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农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业部门行业职能,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农业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农业法律法规普及率。

(三)坚持专业化运作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以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为基础,采用助民惠民活动等方式,提供便民服务平台,通过通俗易懂语言,向广大农民普及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农民守法意识。

(四)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联动普法,形成大普法格局。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宣传发展农业、致富农民、服务农村等法律法规。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深入宣传农业治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农民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高农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深入宣传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围绕农民的热点问题,深入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任务

局相关各单位、科室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普法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责任人。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

(二)建立责任清单。各普法责任主体应详细梳理负责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制订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实施方案、编写普法读本,明确本部门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4月10日前报局法规科备案。开展普法工作的有关材料,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总结,于每年12月5日前报局法规科备案。

(三)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实行“阳光执法”,要求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四)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五)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主要利用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的时间节点,通过送农业科技(政策)下乡、放心农资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涉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朋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

(六)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要针对涉及农业部门的如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七)利用现代媒体等手段进行普法。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作用,积极在政府网站设置法治宣传专栏,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活动。

(八)强化农业系统内部普法。利用周一学习日制度,落实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提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三农宣传方案篇2

20*年3月24—30日。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

三、活动目的

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主题,深入乡村农户,走进田间地头,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传授给农民,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提高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和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农资打假和支农护农、打假扶优的社会氛围。

四、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突出农资使用和识假维权知识宣传,突出进村入户,讲求实效。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深入宣传打假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资打假工作重点和成效,宣传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做法、经验和有关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介一批信誉好的农资企业或产品,引导农民选购优良农资,努力营造社会关注、企业自律、农民得实惠的农资打假扶优社会氛围。

(二)组织现场咨询培训。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地开展咨询培训,现场讲解农资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等知识。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技术服务。

(三)积极宣传“12316”热线。目前我省已有16个省辖市开通“12316”三农服务热线,各地要充分利用宣传周活动,扩大“12316”三农服务热线及其投诉举报功能的宣传,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和普遍使用。通过“12316”三农服务热线,设立投诉举报局长接待日、现场受理点等方式,认真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现场解答或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要组织好执法人员和群众收看CCTV-7农业频道举办的“3.15”电视专题特别节目

(四)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开展对已往查处或投诉举报案件的回访工作,重点走访本地种养大户,深入到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案情进展情况、企业整改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对查处结果的满意程度,认真听取农民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五)广泛张贴科普挂图和分发相关资料。活动期间,省农业厅专门编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请各地农业、畜牧、兽医、农垦、渔业等部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和使用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等挂图和手册分别张贴和分发到各乡镇、农村公共场所、农资商店、兽药专营店、农牧渔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

(六)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引导和鼓励当地信誉好、产品质量好、技术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优的农资企业下乡宣传,组织诚信企业或农资行业协会公开质量承诺,并组织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到乡镇村屯直接供应。宣传周活动期间,省厅将于20*年3月14日在开封市通许县举行全省第四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和《明白纸》等宣传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和培训,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投诉举报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作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省辖市农业局、厅直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农宣传方案篇3

一、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一)我区农业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数据

据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数据统计,截止20*年底我区户籍总人口50096人,其中农业人口21793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3.5%。其中,农村低保人口为7*人,五保人口为75人。

(二)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我区设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一个,即法律援助中心,直属区司法局管理。主要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分案及部分案件承办。下辖3个镇(街)也依托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无专门编制和人员,日常工作由司法所人员具体负责。

(三)近三年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为把法律援助民心工程落到实处,从20*年开始,我区就向全区城市、农村低保人群发放了《法律援助服务卡》,累计已放发了《法律援助服务卡》16960人次。通过这种形式,不但宣传了法律援助,也将“可能请求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体置于法律援助保护网内。同时,将全区2镇1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全部行政村都指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20*年

8月,又在区门户网开设了“法律援助在线”网络平台,义务对法律援助咨询进行解答。形式的多样化,使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20*年至20*年,我区共受理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数174件,涉及农村及农民的共有40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23%。其中:

20*年,我区受理并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数96件,涉及农村及农民的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3件,工伤待遇争议8件,追索劳动报酬1件,离婚1件,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1件。受援人中农民工73人,为农民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

70万元。

20*年受理并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为30件,涉及农村及农民的有人身损害赔偿3件,追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件,

追索赡养费1件,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1件。受援人中农民工6人,为农民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万元。

20*年受理并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为48件,

涉及农村及农民的有人身损害赔偿1件,工伤待遇争议10件,追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件,离婚2件,追索抚养费2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有1起。受援人数中农民工15人次,其中为农民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

22万元。

二、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和趋势

从我区近三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数据来看,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呈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需求呈不断快速上升趋势

从绝对数量来看,除20*年数量相对较小外,我区办理的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在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从案件比例来看,我区办理的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则呈直线上升趋势,其中,20*年涉农案件占办案总数的14.6%,20*年就占到了23.3%,20*年则上升到了39.6%,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2.5%。从咨询方式来看,148电话咨询减少,来访者居多。

(二)我区农村法律援助需求相对集中

从近三年办理的涉农法律援助案件数据来看,我区农村农民的法律援助需求集中体现在工伤待遇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工伤待遇争议18件,占受援总数的37.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7件,占受援总数的14.6%;追索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6件,占受援总数的12.5%;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和离婚等6件,占受援总数的12.5%。同时,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也开始凸显。

(三)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且多为群体性案件

近三年来我区因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逐年增加,并多以群众体案件的形式出现。主要是追索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案件。仅今年1-4月,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就受理了两件此类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67人。即周安礼等51名农民工诉××茂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张昌文等16名农民工诉××宏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三、当前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宣传不够,农民群众知晓率不高

从数量上来看,我区涉农的法律援助案件绝对数量很小,在整个法律援助案件总数中的比例也不高,农村法律援助的需求还存在很大潜力有待挖掘。当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总量少,一方面与我区区小、人少,农业人口数据小有密切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因为对法律援助工作宣传的力度不够。因为宣传少,广大农民对法律援助工作了解得不多,导致部分农民在需要法律援助时不能得到应有的帮助。一是深度不够,尽管每年都在开展宣传,但是没有深入到基层镇、村、社,很少有与农民面对面的宣传活动。二是镇街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各镇街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极少。三是宣传的形式单一,一般都是悬挂标语、散发传单、坐台咨询等,导致农民群众了解较少,不知道可以借助法律援助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基层法律援助力量薄弱,供需矛盾突出

当前,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推进和外出务工农民的不断增多,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将呈不断攀升趋势;同时,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农民寻求法律帮助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也就越来越大。然而我区法律援助力量非常薄弱,目前,仅有编制1人,在编工作人员1名,光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及日常的法律咨询、接待和各类调研、报表报送已不堪重负,更不要说办理具体的援助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了。随着法律援助案件的日益增长,这种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三)涉农法律援助范围过窄,经济审查要求过严

目前我区正处于加快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时期,农民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农村中各种利益关系也会发生大的调整变动,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也会不断出现。但根据《××市法律援助条例》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来看,农民可以享受的民事法律援助范围主要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几类,范围比较窄。而且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受援对象还要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无形中又设置了一道门槛,将一些确实需要援助的农民拒之门外。此外,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农村居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标准执行,但我区没有农村贫困人口的标准,“经济困难的证明”在实际操作中难于统一,有很大的随意性。

四、加强我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为确保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新形势下农村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广度。要结合“3·15”、“12·4”等维权日、法律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并在主要街道、社区悬挂过街横幅、标语及制作法律援助宣传栏,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关心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形成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创新宣传手段,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深度。要采取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送法下乡、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宣传载体,通过举办法制电视栏目、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以及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把法律援助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农民群众心中,同时还要继续开展《法律服务援助卡》发放活动,以最直观的形式,让老百姓了解法律援助,知道在何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让他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怎样去寻求法律保护,使“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得以解决。

(二)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

重点是增加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编制名额,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建议编制部门改变过去根据本地人口确定机构人员编制的做法,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量来确定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保证老百姓的维权资源、格局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同时,还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此外,还要适当增加投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建设,扩大法律援助办公室面积,设立专门的接待室,改善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窗口作用。

(三)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率

要在镇(街)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的网络建设是,将法律援助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一方面,实行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在各行政村甚至村民小组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村民如有法律援助需求,可以向联络员进行咨询,在联络员的指导下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另一方面,还可以依托工会、团委、妇联、民政、劳动等部门设立特殊群体维权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覆盖到社会各个群体。

(四)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加大涉农援助案件办理力度

三农宣传方案篇4

(一)提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项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特色服务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二)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的影响,引导农民工通过银行卡特色服务办理异地取款业务,提高农民工对特色服务的认知度,培养农民工的用卡习惯。

(三)增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民工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质量。

二、活动组织

本次宣传活动由江苏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省内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结算处,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监督和落实宣传活动进度。

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根据统一安排,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三、宣传方式

20__年江苏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时间,突出“亲情银行卡服务农民工”的宣传主题,采用农民工容易接受的形式,形成以“春节”前后的集中宣传和贯穿全年的经常性宣传为联动的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集中宣传

1.发卡机构的宣传活动。20__年1月底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辖内发卡机构到农民工用工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大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地进行大规模集中宣传,重点宣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优越性和操作要求,向农民工普及银行卡使用和风险防范常识。宣传方式采取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节目等方式进行,发卡机构可在现场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要张贴海报、摆放折页,引导农民工办理银行卡,积极使用该特色服务。

2.受理机构的宣传活动。20__年2月底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到车站、码头开展宣传活动,宣传现场应悬挂宣传横幅、设专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折页。各受理机构的营业网点应张贴海报、折页和条幅,并免费赠送一定数量的春联、福字和年历给农民工家庭。春节前后可采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到乡镇、集市进行宣传,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民手中。

3.新闻媒体的宣传。20__年1月底前,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选择一家省级报纸宣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宣传活动期间,应主动联系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体,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二)经常性宣传

各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贯穿全年。发卡机构应主动与当地使用农民工较多、规模较大的用工单位联系,引导用工单位使用银行卡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农村信用社等受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农民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使“亲情银行卡服务农民工”的主题深入人心。

四、宣传材料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使用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统一文字材料和版式,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印刷、分发。

五、其他事项

江苏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所需费用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联江苏分公司共同承担。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为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的影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__〕293号)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制订本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提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项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特色服务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二)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的影响,引导农民工通过银行卡特色服务办理异地取款业务,提高农民工对特色服务的认知度,培养农民工的用卡习惯。

(三)增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民工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质量。

二、活动组织

本次宣传活动由江苏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省内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结算处,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监督和落实宣传活动进度。

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根据统一安排,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三、宣传方式

20__年江苏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时间,突出“亲情银行卡服务农民工”的宣传主题,采用农民工容易接受的形式,形成以“春节”前后的集中宣传和贯穿全年的经常性宣传为联动的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集中宣传

1.发卡机构的宣传活动。20__年1月底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辖内发卡机构到农民工用工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大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地进行大规模集中宣传,重点宣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优越性和操作要求,向农民工普及银行卡使用和风险防范常识。宣传方式采取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节目等方式进行,发卡机构可在现场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要张贴海报、摆放折页,引导农民工办理银行卡,积极使用该特色服务。

2.受理机构的宣传活动。20__年2月底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到车站、码头开展宣传活动,宣传现场应悬挂宣传横幅、设专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折页。各受理机构的营业网点应张贴海报、折页和条幅,并免费赠送一定数量的春联、福字和年历给农民工家庭。春节前后可采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到乡镇、集市进行宣传,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民手中。

3.新闻媒体的宣传。20__年1月底前,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选择一家省级报纸宣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省内人民银行各分

支机构在宣传活动期间,应主动联系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体,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二)经常性宣传

各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贯穿全年。发卡机构应主动与当地使用农民工较多、规模较大的用工单位联系,引导用工单位使用银行卡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农村信用社等受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农民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使“亲情银行卡服务农民工”的主题深入人心。

四、宣传材料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使用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统一文字材料和版式,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印刷、分发。

五、其他事项

江苏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所需费用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联江苏分公司共同承担。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为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的影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__〕293号)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制订本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提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项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特色服务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二)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的影响,引导农民工通过银行卡特色服务办理异地取款业务,提高农民工对特色服务的认知度,培养农民工的用卡习惯。

(三)增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民工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质量。

二、活动组织

本次宣传活动由江苏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省内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支付结算处,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监督和落实宣传活动进度。

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根据统一安排,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三、宣传方式

20__年江苏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时间,突出“亲情银行卡服务农民工”的宣传主题,采用农民工容易接受的形式,形成以“春节”前后的集中宣传和贯穿全年的经常性宣传为联动的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集中宣传

1.发卡机构的宣传活动。20__年1月底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辖内发卡机构到农民工用工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大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地进行大规模集中宣传,重点宣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优越性和操作要求,向农民工普及银行卡使用和风险防范常识。宣传方式采取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节目等方式进行,发卡机构可在现场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要张贴海报、摆放折页,引导农民工办理银行卡,积极使用该特色服务。

2.受理机构的宣传活动。20__年2月底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辖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到车站、码头开展宣传活动,宣传现场应悬挂宣传横幅、设专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折页。各受理机构的营业网点应张贴海报、折页和条幅,并免费赠送一定数量的春联、福字和年历给农民工家庭。春节前后可采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到乡镇、集市进行宣传,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民手中。

3.新闻媒体的宣传。20__年1月底前,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联江苏分公司选择一家省级报纸宣传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宣传活动期间,应主动联系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体,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二)经常性宣传

各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贯穿全年。发卡机构应主动与当地使用农民工较多、规模较大的用工单位联系,引导用工单位使用银行卡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农村信用社等受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农民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使“亲情银行卡服务农民工”的主题深入人心。

四、宣传材料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使用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统一文字材料和版式,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印刷、分发。

五、其他事项

三农宣传方案篇5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日

 

 

2021年淮南市农机“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为重点,通过举办培训、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开设网站专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切实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活动。今年是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6月份又正值夏收夏种农忙季节,是农机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要结合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和农业生产实际,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一是在网站、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农机安全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报道,积极宣传推广农机安全管理经验做法。二是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责任。依法做好牌证核发、安全检验等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方式,明确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的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农机服务组织强化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三是组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深入服务组织、乡村道路和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农机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改和执法检查活动,及时纠正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上道路农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要在保障疫情防控的情况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邀请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机手、农民群众、媒体记者,开展形式多样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知识,介绍安全性好、可靠性高、实用性强的农机化新装备新技术。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各类媒体平台,创新开展“主播走一线”、“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积极组织人员参与部总站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线上有奖答题活动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的网上宣传活动。

    (四)扎实推进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地要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进村组、进服务组织、进农户、进田间地头、进学校,通过举办安全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和警示教育、制作微视频和安全小游戏等多种方式,积极创新“五进”宣传载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要结合农业生产,教育引导机手落实“三夏”农机作业安全措施,做好收割、烘干作业的消防工作。要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农机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和学生的农机安全意识。

    (五)持续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江淮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一是开展农机安全工作回头看活动。围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对农机安全责任和各项监管措施落实,以及已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农机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督促辖区部门和农机服务组织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指出,严肃批评,并监督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宣传报道活动。引导、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挖掘农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加强典型宣传和示范带动,形成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走深走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作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机安全生产、参与农机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要与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农民群众在农机安全生产方面“急难愁盼”的问题,着力解决当前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县区确定一名联络员,于6月5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报至市农机监理所,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调研中发现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单与解决措施统计表(附件3)。活动期间,每周三下班前各地要积极将本周典型做法、特色项目以及有关图片、视频等报至指定邮箱,重要活动随时报送。

    联系人:高杨;电话:5054-5330586;手机:18605546377;邮箱:njjlgy@163.com。

三农宣传方案篇6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流动车40台(次)、制作光盘10盘、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放《简报》共2000份,利用《简报》宣传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三农宣传方案篇7

为认真贯彻省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局党委对农业生产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始终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把农资打假扶优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郭平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二木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志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机构都建立目标责任制。三是整合执法资源,实行联合检查,协同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联合办案,市场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省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营造农资打假集中整治行动声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3-6月份、7-10月份两阶段,执法大队领导班子带领20多名执法人员和十多个种子、农药、化肥经营单位携带优质农资产品及宣传资料到十七个乡镇进行农业法律法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介绍农资识假辩假,科学使用农业技术知识以及选购农资产品的注意事项,并向农民推荐优秀农资经营企业和放心农资产品,组织现场咨询,设立举报电话,提高了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了“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的目的,确保放心农资质量高、价格廉。

一年来,我们不失时机的在法规颁布普法宣传日活动中,积极组织人员在县城和乡镇人员密集地段大力的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横幅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悬挂和粘贴宣传标语300条,宣传车500余辆次,电视讲座2次,宣传材料4万多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展这些活动使农民特别欢迎,特别是对我们开展的现场培训、咨询深受称赞。

三、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制度,规范管理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下属办公室、三个执法中队和一个督察队。三个中队分区域管理全县的农资市场;督察队负责农民投诉案件的调处及各中队疑难案件查处工作,以及卷棕的审核、把关、归档等工作。全年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两次培训,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真正起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操作规程。充分激活执法队伍的内部活力。档案管理,执法统计专人负责。2009年,我们继续在农资市场的每个经营门店实行招牌统一、信誉卡统一、经营台账统一的“三统一”方式,同时设立监督岗,使农资市场管理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在开展市场监管的同时,搞好市场服务,为全县的经营单位和经营户提供市场信息和市场动态,以及相关的农资信息,切实发挥了协会的作用。

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三农宣传方案篇8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一贯遵循“思想先行”的原则,十分重视宣传鼓动的作用,不断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为取得革命与建设事业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早在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宣传问题决议案》中指出:“现时革命高潮之中,我们党的职责是吸收工人及革命的知识分子和群众,巩固并且发展党的势力于全国工人阶级之中,开始在乡村农民中工作,建筑党在农民群众的基础。……要实行这种重大的责任,我们的党应当作群众中的鼓动和宣传。……群众的鼓动和宣传中一定要有一种鼓动和宣传的人才。”[1]在我国实现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注重宣传队伍建设,依然是我党所面临的重要任务。部长刘云山近期在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专题会议上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心在基层、在基础,队伍是关键、是保障。”[2]我党通过长期艰苦卓绝的努力,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宣传工作队伍,尤其是在农村宣传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和成果。具体而言,党在农村宣传队伍建设方面的实践探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组织机构体系

为了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配合完成党在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中共中央专门设置了宣传机构,领导全国的宣传工作。1921年7月,中共一大后即组建成立了中央宣传局,设宣传主任一职。1922年7月,正式成立中央宣传部,其后曾更名为教育宣传委员会、宣传鼓动部和宣传委员会等。1923年10月,中共中央颁发《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职责“在于研究并实行团体以内之政治上的主义上的教育工作以及团体以外之宣传鼓动”,[3]下设编辑部、函授部、通讯部、印行部和图书馆,编辑部负责《新青年》、《前锋》、《向导》等八种刊物的出版工作,并规定“党的各地方委员会中须有一人负教育宣传之责”。[4]自中共一大以来,李达、蔡和森、瞿秋白、、、陆定一、、王任重、丁关根和刘云山等先后担任领导之职,负责管理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除以外,各省、区、市、县和乡镇等地方党组织都设有宣传部门,从而构成自上而下、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的组织结构体系。目前,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党的宣传队伍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宣传干部队伍。包括市、县和乡镇的专职宣传干部,主要从事宣传管理工作。二是专职宣传队伍。包括各市、县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站的专业工作人员和基层专职宣传干事,是农村宣传工作的主力军。三是广大农民通讯员。这三部分宣传工作人员构成了党的农村宣传队伍的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组织机制。广大农村宣传干部和通讯员活跃在田间地头,积极从事政治宣传和思想工作,成为了党中央联系农村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

二、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在长期的宣传工作实践中,中共中央历来都十分重视宣传队伍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早在大革命时期,中共中央先后了四个关于宣传工作的决议案,包括《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决议案》、《对于宣传工作之决议案》、《宣传问题决议案》和《关于宣传部工作决议案》。此外,古田会议决议《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也有专门章节对党的宣传工作及其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论述。在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先后《中央为转变目前宣传工作给各级党部的信》和《中央宣传部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群众鼓动工作的指示》等,对各级宣传部门的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在建国初期,中共中央专门了《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开创了我党宣传工作的新局面。随着宣传网的创立,在全国范围还相继建立报纸网、广播网、出版网、学校网、电影网等制度,从而构建出规模宏大、纵横交错的宣传体系,形成了党的政治宣传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新时期宣传工作的发展与需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村宣传工作的领导。1983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政治思想工作的通知》以及《当前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提要》,大力开展对广大农民的宣传教育活动。2003年8月,和中组部、人事部共同下发《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着力培养一批对农宣传的理论家、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出版家、作家和艺术家等。2009年9月,中共第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党委发言人制度”,构建对新闻发言人的甄选、培训和管理的制度体系,从而保证对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建立人才使用机制

为了搞好党的农村宣传工作,促进宣传事业的发展,我党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用人机制。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大力拓展人才资源,构筑多样化的用人渠道,不断完善宣传人员的使用与淘汰机制,为农村宣传工作队伍注入新的活力。早在1929年12月,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针对当时“宣传队不健全”、“成分太差”等问题,提出“宣传队的训练与整理问题,是目前党要加紧努力地工作之一”,[5]强调要改造宣传队的成分,从地方选派进步分子参加宣传队,从部队挑选优秀分子为宣传员。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地方党委宣传部门都高度重视农村宣传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到县、乡镇宣传部门工作,敢于淘汰思想作风差、业务水平低的人员,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在专业宣传队伍的人才选拨方面,坚持四个“不唯”(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注重品德、素质、能力、业绩和贡献,探索和完善首席记者编辑制、新闻节目主播制和个人署名专栏制,对特殊的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签约制、合同制和聘任制,以及项目合作、兼职等多种灵活方式,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促进人才与智力的合理流动。同时,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评价体系,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用和激励制度。通过开展中国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邹韬奋编辑奖、金鹰奖、金话筒奖、优秀节目主持人等全国或地方性的评选活动,对宣传单位的“顶尖人才”进行高薪激励和精神鼓励。此外,各级地方宣传部门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设备条件,切实解决宣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做好农村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四、注重专业教育培训

农村宣传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直接关系的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的中心工作的能否完成,以及宣传工作的最终效果。为了提高农村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宣传人员的工作能力,各级党委非常注重宣传人才的培养,探索出了一套完整的人才培养机制。宣传人才培养的途径主要有两条:其一,通过学校培养宣传人才。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宣传问题决议案》中指出:“开办各地党校确是一种重要的工作”。开办的党校有两类:一是“各地委之下的普通的党校,造成群众的鼓动员”,二是“区委之下的高级党校……造成能够办党的能够做成负责任的工作的人才”。[6]1951年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中指出:“各级党校和党的训练班应当有讨论宣传工作的课程,并且应当在可能条件下设立宣传员的短期轮训班。”[7]新中国建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许多高等院校和党校都纷纷开设新闻传播方面的专业,不少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的农村宣传人才,都获得了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深造的机会。其二,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宣传人才。除了通过高等院校、党校等培养人才之外,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还采取各种途径,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人才。采取上挂下派锻炼、横向与纵向交流、下基层采访、体验生活等形式,选派宣传人才到艰苦环境和重要岗位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同时还通过在宣传文化地重点工作、大型活动、研究课题项目以及文化创意产业中培养人才,逐步建立起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宣传人才培养机制,为促进农村宣传工作的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五、拓展宣传资源

我党除了加强宣传队伍的自身建设,构建强有力的宣传队伍之外,还高度重视宣传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强化宣传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构建以专业宣传队伍为主体、以宣传人员为补充的组织机制,形成了“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新局面。所谓宣传人员,是指我党宣传组织之外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广大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学生、商人、市民、军人、侨民、外国记者和国际人士,甚至包括敌人等。虽然宣传人员具有成分的复杂性、参与的随机性和组织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但我党各级宣传部门都一向以诚相待,与之结成最广泛的宣传战线,并随时被我掌控,为我所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宣传组织按照“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路线,深入广大农村和农民之中,利用标语、口号、演讲、教学、唱歌、读书会和文体活动等形式,以及在乡村、城镇、车站、码头等散发传单画片、张贴标语口号和布告等方法,一方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鼓动,同时又利用广大群众进行反复多次传播,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和效果。尤其是我党一贯重视对敌宣传工作,经常利用敌军家属、俘虏和逃兵等,采取传话、带信、发传单、寄邮件等方式,分化瓦解和削弱敌人。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创建了自上而下的宣传网,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宣传队伍,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鼓动革命热情,澄清模糊观念,扩大正面影响。新时期以来,各级地方党委采取“稳定专职,发展兼职,壮大业余,鼓励义务”等方法,鼓励和动员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企业职工、工商户等各界群众,大力开展政治思想宣传工作,促进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6]中共中央.宣传问题决议案[C]//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478~482。

[2]刘云山:把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抓紧抓好[EB/OL](2010-07-13)

news.省略/politics/2010-07/12/c_12325936.htm。

三农宣传方案篇9

20__年3月中下旬,具体开始时间请各市农业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期一周。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

三、活动目的

围绕“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主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迅速掀起春季农资打假的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夺取今年农业丰产、丰收。

四、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实行点面结合,以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民识假维权能力、强化科学使用农资意识、进行案件回访和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二)组织咨询培训活动。各市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咨询培训活动,指导农民科学规范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来源:文秘站 ),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和成效、公布一批农资抽检结果、曝光一批坑农害农案件或失信企业名单、普及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

(四)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开展对过去查处案件的回访工作,重点走访假劣农资受害者和举报投诉人,了解案情进展情况、企业整改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对查处结果的满意程度,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现场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解答或提出解决方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保障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策划,明确任务和重点,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三农宣传方案篇10

随着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广播电视全面普及,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自然增加了广阔的宣传空间,农民的普法教育阵地逐步宽广起来。尤其是电视机的普及,农民每天能直观地看到法治节目,通过观看《法眼观察》、《法治现场》、《直播南京》、《今日说法》等等法治节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从而达到了面广量大、自然直观的教育效果。

2、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进行法制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针对性。

农村每年要举办多次各类形式的普法培训,根据培训的对象,结合普法,分类示教。一是领导干部参加学法培训、研究工作,安排法律教育的内容,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指定学法日等形式,坚持干部带头,学有标兵;二是每年利用党员冬训班活动日组织千余名党员学习法律,接受面大,普及性强;三是集中骨干培训,采取三天、五天不同等级骨干培训,较好地落实普法任务,更好地帮助农民学法、用法教育;四是抓好企业厂长、职工培训,促进依法经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五是推进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带动广大农户发展经济,依法勤劳致富;六是在矛盾处理过程中,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矛盾,结合有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七是采取其他不同方式的培训等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3、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实施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根据不同季节,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一是开辟法制长廊,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在各村和物资交流会等民间活动场所、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三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民学法需求,县镇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和讲师团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同时,根据地方习惯组织法制演出宣传队,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自编自演,将最贴近农民实际的法律运用小品,送给农民,深受农民欢迎。四是运用标语、横幅在大街小巷、村头村尾、主要路口、人来人往的地方进行张贴、横挂。五是采取送法送书进村入户、问卷调查,根据农民群众需要,解答法律知识,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六是以电教化教育活动为基础,制作大量的农民法制讲座系列录象VCD碟片进村入户播放,充分发挥电教化手段的作用。

4、采取以案释法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真实性。

针对农村普法教育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以图释法、以案释法的例宣传的形式,增强农民学法的趣味性、真实性。运用挂图、漫画在重要场所张贴、印制小册子,发放到单位、企业、学校、家庭进行宣传。同时,针对所发生的案例,逐个进行案例分析,使农民通俗易懂,体现了形象直观,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并将群众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群体性矛盾与案例说法结合,以事论法、以案讲法,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现场开庭、现场说法、更贴近广大群众。针对涉及面广、运用性强的法律、通过区域性开庭,农民易接受,尤其是对蛮不讲理,又不学法接受教育,由经常违法的个别人,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明力。为推进农村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校、政校、夜校、职校的作用,同时,成立普法学校,不定期安排干部、职工、农民等多方面人员进入普法学校接受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学法自觉性。

5、采用刊物、书籍开展普法教育,实施普法教育的灵活性。

刊物、书籍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也是其精神之源。一是针对农村青年求知求法愿望强的特点,一方面在各图书室、阅览室、借有关法律书籍、刊物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根据各自需要购买自己所需、实用性强的法律书籍,作学法的补充。二是送法(书)下乡,编写和发放法律书籍。一方面集中发放普法教材《读本》送到家;另一方面结合本地农民实际编写常用法律100问,青少年案例教育100例等农村、农民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开展家庭学法活动,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共学法、邻里之间相互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推动普法教育的全面发展。版权所有

三农宣传方案篇11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农业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按照省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逐步健全农业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宣传、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我县农业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资质量监管。年初,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农资打假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耕期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把领导精力和执法力量集中到春耕生产上来,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了我县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二、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农业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开展宣传周活动。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组织现场咨询等方式,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利用乡镇墟日,深入到夏茂镇、富口镇、青州镇、高砂镇、大洛镇等地,为当地农民现场解答相关的农业生产技术问题、农资识假辨假、如何拔打投诉举报电话及如何科学选购农资产品等知识。在宣传周期间共发放“识别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兽药简易方法”宣传册;“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疫”宣传图片;“农业155服务典型事例”及“农业155专家咨询手册”等资料19000多份,展示假伪农资产品12个样,已接受农民咨询问答800多人次,切实增强了农民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农民科学选择、使用农资水平。

三、整合力量,加大力度,清查和整顿农资市场。按照上级农业部门全年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对城区及12个乡镇的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并结合关键农时,重点加大对本县区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种子、农药、疫苗等重点品种的监管。依法认真开展“五查”行动,积极配合春季农业中心工作,开展肥料、兽用生物制品等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搞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目前,全县已出动执法人员305人次,检查农资市场53个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77个次,完成兽药经营许可证换证24本,查处违法农业案件38起,查获违法种子30公斤,伪劣农药935公斤,不合格兽药420公斤,涉案货值共达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30.53万元。

三农宣传方案篇12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覆盖面,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以及我市出台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7〕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济政字〔2017〕44号)《xx市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办法》(济安办字〔2017〕20号)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的要求,全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引导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山东省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全面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搞好宣传,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一)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11日-17日)。各县市区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 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县市区要本着创新形式、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农民机手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和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为农民群众解答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市要求,制定演练方案,组织开展演练活动。同时,要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市局将根据各县市区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农机事故演练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观摩学习。

(四)开展好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要结合“三夏”农机作业特点,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监控,集中整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五)开展好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各县市区要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好平安农机“六个一”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机械检查、收获作业、故障排除等方面的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法律意识。积极落实好农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农机事故统计报送和“三率”水平提升等工作。

四、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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