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01-26 09:18:43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1

本办法所指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市财政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以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资本金等形式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城建、交通、水利、环保、农业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旅游等公共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办公用房、技术用房、集体宿舍、培训用房、招待用房等民用建筑项目。

第三条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建设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四条市财政投资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第五条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和科学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依法决策。

第六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审批阶段依次是: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

估算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可不编制项目建议书。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的审批由市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由市建设部门或市水利、交通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由市财政部门负责。

第八条市财政投资项目须经申请并获批准立项后方可进行建设。市财政投资项目立项由该项目的使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称“申报单位”)申报,申报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规模、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3、拟建地点、用地规模及环保要求;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

5、其他事项。

三)市发展计划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项目建议书由申报单位提出报市发展计划部门,由市发展计划部门商市财政部门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手续。

按照规定应当由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其申报工作由市发展计划部门统一办理。

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建议书报批前应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市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安排必要经费进行前期工作。

第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申报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合理可行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工作深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报市发展计划部门审批。市发展计划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落实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总概算。

初步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市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审定项目投资的总规模及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功用,市建设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市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内审查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总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并详列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规模与标准、征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定等,审查后的投资额加总不得超过市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总规模。

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水利工程项目除外),免去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第十二条施工图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项目总概算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报市建设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应当进行咨询评估后审批。

第十四条概算控制:

(一)概算总投资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费用,并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凡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总投资10%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重新报批。

(二)编制概算总投资的依据是广东省相关专业计价依据。

(三)项目总概算由市发展计划部门组织审核,市财政部门参与,报市政府批准。经批准的总概算为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安排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的依据。

(四)委托中介组织进行概算审查的,中介组织必须具有工程咨询资格等级证书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审查费用列入项目工程成本。

(五)建设单位申报调整项目概算总投资的,应由市发展计划部门会财政部门对该项目原批准概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报市政府批准后再作调整。

第十五条预算审核:

(一)工程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的单位编制,市财政部门组织审核。

(二)工程预算编制所依据的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审定的初步设计的规模、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内容、建设标准进行,禁止擅自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

(三)项目预算不得超过已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若预算超过经审定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重新优化设计或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六条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编制。

市发展计划部门应会同市财政、规划部门,以及市建设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完毕。

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草案须经市政府审核通过。使用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的需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市财政投资总规模;

(二)新开工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三)续建项目名称、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四)已完工尚欠付工程尾款的项目名称、年度安排支出金额;

(五)拟安排的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

(六)待安排项目预留资金;

(七)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八条新开工市财政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已获批准,项目总概算已经核定且资金来源已落实,方可列入年度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

第十九条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应当优先安排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在建项目需要结转下一年度的,其投资建设情况由建设单位于每年的第三季度末按规定上报市发展计划部门审核。

需要列入当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但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项目,可以在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预留相应的资金,作为待安排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待项目符合规定条件时,再按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在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年度投资总规模、增减新开工项目或对已批准项目年度投资进行调整的,在每年第三季度前,由市发展计划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批准后,市发展计划部门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下达投资计划,并通知其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将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抄送市审计部门备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市政府设立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在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应当依法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经营。

没有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在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由市政府设立的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机构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协助办理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并负责组织全过程建设。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依法实行招投标。市发展计划部门应当依法对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进行核准。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依法订立合同。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四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市发展计划部门申领投资项目建设批准书,并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各项开工手续。

第二十五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质量按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和预算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拨付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实行直接拨付制度。

市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并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市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市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市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市建设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在市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市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档案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八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但发生特殊情况造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增加的,可以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在签证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发生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共同确认。事后补签的无效。

第二十九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经设计单位同意并修改后,由建设单位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因设计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的,由市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市财政投资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工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一条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由市财政部门审核。

市财政部门应在收齐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后45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市财政投资项目经审核超过批准安排投资的,缺口资金财政不予追加。

第三十二条市财政投资项目必须办理产权登记。建设单位应当于竣工决算编制完毕并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30日内到市财政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市发展计划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已竣工的重大项目进行后评价,考核项目投资效益。

第三十四条项目监督管理:

(一)市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市财政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并向市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二)市财政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加强对市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市审计部门负责对市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等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并可对与市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采购等单位的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市财政投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应当在项目施工现场和建成后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显著位置公示。

(五)市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实行稽察制度。具体工作参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工作问题的批复》(粤府函[*]198号),由市发展计划部门执行。

(六)市监察、审计、发展计划、财政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任何单位、个人和新闻媒体都有权举报市财政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有功人员,由市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十五条明确责任:

(一)属投资包干的项目,按确定的总投资组织实施,签定设计和施工合同时应在条款中明确发生超投资时超支工程款责任的分配;

(二)概算、预算漏项由编制概算、预算的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

(三)施工图设计必须在勘明地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过程如因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增加投资的,由勘察人、设计人完善勘察、设计,减收、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因勘察、设计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整改与处罚:

(一)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行政职务,禁止其3年内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2、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3、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4、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5、未经竣工备案即交付使用的;

6、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咨询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咨询评估时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结论意见严重失实的,根据其情节轻重,遵循中介机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禁止其3年内在本市从事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法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文件的;

2、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开工的;

3、违反本办法规定拨付建设资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根据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索贿受贿的,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各镇区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水利工程按《*市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办法》(中府[*]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府[*]8号未作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2

一、2012年基本情况

(一)思想情况

通过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指导,以及自己的自身感悟,各方面的认识水平均得到很大的提高。逐步将自己从财务工作主力的定位中脱离出来,开始主动思考企业规划、部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始主动学习、接纳、宣贯企业文化,基本实现了与公司领导层在思想认识上的高度统一,在工作中逐步担当起承上启下的中层角色,工作的局面正迅速打开。

(二)2012年的主要工作业绩

积极推进团队建设。按照公司的要求,为了实现“少数人影响多数人”的目的,公司成立伊始,我本人就响应公司的要求,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在领会公司文化精神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忠诚、荣誉、责任、创新”为核心的部门文化理念,制定了财务人员行为准则,基本建立了以“职业规划、月度计划、周计划、日安排”为一体的员工日常管理体系,并通过制定工作日历,强化员工的时间管理,同时通过认真贯彻人力资源部下发的绩效管理制度,提升内部绩效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为了确保公司在整个运营过程中,始终做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在企业成立之初,总会计师就安排我,组织计划财务部及时起草了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管理办法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为公司尽早具备基本办公条件提供了保障。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正常运转,我又组织计划财务部先后下发了合同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基本搭建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框架,为公司开展各项财务工作提供了制度约束和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核算体系。公司成立以来,我本人与计划财务部全体同仁通过不懈的努力,及时完成了帐套建立、科目预制、报表设置、单据印刷,印章刻制等

理顺内部经济运行机制。公司的各项制度下发以来,为了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弥补制度管控的空白,按照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要求,我组织计划财务部先后对六项可控费用的管理程序和零星劳务、零星采购的管理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了例行财务稽核制度,通过持续的制度改进和强化制度的日常监管,不断提升财务管控能力,降低了企业运营风险。

全面启动预算管理工作。全面预算管理是一项重要而有效的基础管理手段,在提升企业资源分配水平,提升企业管控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2012年,在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我组织计划财务部利用编制全面预算报告的过程,逐渐形成了具有天庆特色的预算编制方法,形成预算管理制度,理顺预算控制程序,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内部学习,提升整体素质。针对计划财务部员工普遍年纪较轻,积累缺乏的现状,按照总会计师的要求,我组织计划财务部全体员工认真开展制度学习,业务学习、管理技能学习,并创造良好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员工素质得到快速提升,迅速达到了公司的基本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工作效率仍有待提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下,由于时间管理不到位,工作方法陈旧,工作技能不足等原因,直接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做事拖拉严重,不能很好地满足工作需要。

领导管理手段仍不娴熟。由于我个人管理经验不足,管理手段比较凌乱,不成系统,不能很好

地调动员工积极性,科学地组织内部工作,对工作的整体开展有一定的制约因素。

工作预见性不强。负责人的主要工作应该是为企业发展指明方向,为员工成才指明目标、提供方法、给予支持,因我未能及时制定计划财务部的发展规划,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削弱了员工创业的激情和士气。

二、2011年的基本设想

(一)针对

2012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案

首先要强化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我将通过制定日工作安排意见等手段,降低无效工作的时间,减少上网时间,改进工作方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逐步整合管理手段,形成一套切合实际的管理方法。我将在学习其他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消化吸收、再创新,逐步形成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具有的可扩充性的内部管理方法,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坚持走动式管理,并多走出取经,以提高工作的预见性。管理不能闭门造车,无论内部管理,还是外部取经,都要到一线去,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基础的资料,才能发现问题的本质。因此,在2011年的工作中,我将确实贯彻走动式管理的方针,多走、多看、多想,在走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工作的预见性。

(二)工作的整体构想

认真做好文化融合,内部管理,团队建设工作。我将继续按照公司文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丰富部门内部文化内涵,按照员工行为准则的具体要求,严格要求,提高员工自身素质,提升部门形象,打造团队卓越执行力。

做好项目融资工作、服务项目建设。通过认真研究2011年的经济形势及信贷政策,我将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继续与金融机构和企业同行保持密切沟通,通过不同的方式,采取不同的手段,全力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所需。

做好内部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明确计划财务部工作方向,为员工提供明确的个人职业指引,我将与总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在内部发展设想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定科学、可行的内部发展规划,以促进财务部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做好计划管理工作。计划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灵魂,是一切管理的基础,一项业务从计划开始得不到控制,那么在以后各个阶段的管控都是徒劳的。因此,我将组织计划财务部积极研究计划管理的方法,整合企业内部管理资源,将企业计划管理水平提升至一个新的高度。

继续做

好绩效管理、时间管理等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认为绩效管理和时间管理是大有可为的,要想改变传统的管理方法,提升内部绩效,必须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因此,2011年,我将大力改革计划财务部内部绩效管理和时间管理,以提高在这两个方面的管理水平。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3

针对当前高校基本建设的发展,强调高校财务实行整体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尤其是细化基建财务管理,使学校的基建投资收到更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降低基建工程成本,提高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金融资源、信息资源等利用率,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解决目前高校基建财务普遍存在的规章制度执行力薄弱、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细化管理,健全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工作职责

精细化管理首先要靠科学的制度来规范。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分管校长的基建财务管理意识,对基建工程财务控制负主要责任,有责任和有义务监督建立健全学校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机构,加强基建财务队伍建设,是执行基建财务制度的基础。高校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单独的基建财务管理机构或在财务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建财务工作,严格按国家有关基建财务制度进行设账和财务核算,并保持机构、人员的相对稳定。应选择专业知识丰富、责任心强的基建财务人员,负责基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基建专业和财务专业培训,逐步推动基建管理信息化进程,更新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素质,使他们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需要。

(二)加强高校基建财务内部控制

重视高校基建内部财务控制的检查与评价,建立一套完整的高校基建财务内部监督体系,是执行基建财务制度的保证。学校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相关专业内审人员定期检查基建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内部财务控制的漏洞,直接向校领导报告工作。内部审计应侧重于基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以及工程项目结算值的准确性、合法性。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属于内部评价,应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监督,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内部财务控制体系的合法运行,不断完善内部财务控制目标,使基建财务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三)明确高校基建会计工作职责

要制定详细的会计工作职责,以使基建财务工作人员有具体详细的工作指导。基建会计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有关基本建设的拨款、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费用开支、工程成本核算工作;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年度预算和各项收支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收入与支出核算与管理工作;做好基本建设各项材料物资的定期与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工作,参与基建竣工验收,参与各项隐蔽工程和重点部位工程量的验收或测算工作;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各种往来款项的清理与核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各类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有关凭证、账簿、表册等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归档工作,并做好会计信息分析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基建会计信息。

二、细化管理,注重基建项目全过程控制

基建财务实行精细化管理强调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的控制,充分发挥基建财务管理职能。工程项目的内部财务控制是实现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包括项目决策控制、勘测设计与概预算控制、招投标与合同控制、施工过程控制、竣工验收与决算控制等五个环节,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一)做好基建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基建审批程序

按现行制度规定,基建项目的审批程序是:首先应有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然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呈报给有权批准的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再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初扩设计任务书,再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由设计部门编制施工设计图,申请开工报告,由上级批准后,基建前期程序完成,才能进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基建财务部门必须掌握这一程序中各个批准文件及明细附表,所有基建经济活动要有批准文件与合同。

(二)重视基建材料采购和工程款支付控制

财务部门在办理支付工程及材料款时,根据不同情况,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按基建部门和财务部门协商并经学校领导批准的资金计划付款;二是按施工或材料供应合同签订的条款和价款支付各种款项;三是按照监理部门、跟踪审计部门审核和甲方有关管理部门复核会签过的工程进度资料付款。

基建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对每一项每一笔工程、材料款的支付,都要对照合同认真仔细审核,监督每一笔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如工程价款要坚持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原则,工程价款结算的内容要与年度计划和设计文件相符,工程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等;支付设备、材料款要坚持钱货两清的原则,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现场管理人员签收证明和实际到货的品种、规格、数量相符等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高校基建财务人员必须树立起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实际调查、了解、核实工程进度和设备、材料到货的实际情况,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比例,以防止工程、设备、材料款超付现象发生。特别是要将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资、使用资金、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没有合法的基建投资计划,基建财务部门要进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报批计划;如确没有正式计划,则应停止支付基建款项,不能先斩后奏。

(三)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工作

基建工程竣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结算,进行结算的单位均应为合同签约的施工单位,本地施工单位结算发票上应加盖与合同签约施工单位名称相符的财务专用章。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编制时应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处、资产处应加强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基建财务人员只有严格按照基建法规和基建财务规章制度办事,加强监督管理,才能杜绝基建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在督促基建有关部门按章办事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基建会计核算质量,规范基建财务管理的各项程序,使高校的基建投资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细化管理,着重抓好基建资金流转过程

(一)细化资金管理环节,合理使用资金

基建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各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但在基建计划管理中首先要制定好年度基建资金计划。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财力情况及资本运作情况,对计划部门所制定的年度基建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计划部门下达基建资金计划后,应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计划,对基建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建议计划部门调整、追加,或减少投资计划。为全面了解基建项目的建设和工程进度情况,高校基建财务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1.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工程项目合同投资总额;

2.各建设项目到计划年度累计完成投资总额;

3.各建设项目每月工程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是否相符;

4.单位结余资金的数量构成情况,本年可利用数额;

5.自筹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到位,是否合理可行;

6.工程建设的其他条件是否具备。

加强高校基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投资控制是核心,合理的投资应力求做到所投资项目平面布局合理,使用功能完备,防止投资无计划、开支无控制、质量不达标、工期无保证的现象发生。

(二)完善基建财务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日常核算工作

加强基建财务各项基础工作管理,做好日常核算工作,高效、有序地组织资金核算工作,按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妥善处理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与发挥基建财务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日常基建财务核算工作中,首先要把好记账前的审核关。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纠正,做到有问题处理在记账之前。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簿反映情况的及时与完整,并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提供所需要的基建会计信息。

总之,高校基建财务实行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繁重而又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在实践工作中还需要基建财务工作者进一步地研究和探讨。高校基建财务实行精细化管理,基建财务人员要以细为起点,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对基建财务的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具体业务,都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抓贯彻、抓落实。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4

(一)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相脱节。现行投资体制下计划部门管项目立项及投资计划安排,财政部门不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安排,只负责拿钱,基本上没有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追踪问效,由此形成了很多问题,例如,一些项目配套资金来源难以落实;一些建设单位巧立名目,挪用、骗取财政建设资金。

(二)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超概算现象比较严重。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从建设项目酝酿决定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各项工作,它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在总体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现实工作中到处存在着争项目投资而不重视前期工作的情形,有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了,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立项等工作还没有做;有的项目设计概算粗放,根本没有设计图纸,只是靠经验估算;有的项目以计划代替立项;有的项目更以能安排多少投资来作为工程概算。上述种种,不仅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而且直接导致了工程概算一超再超,基本建设资金效益低下。

(三)自治区地方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众多,资金投向比较分散,基本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根本要求,自治区每年切块38亿元的地方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成了撒胡椒面。

再一个问题就是,项目投资不一次下达,分多次下达投资计划,一个三四百万元的项目往往分几年安排投资计划。

(四)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范围具有一定局限性。自治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范围局限于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对于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式形成的项目财务监管则缺乏方法和手段,影响了财政宏观调控和监管能力。

(五)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不及时,基本建设资金到位率差。本身从中央到地方,层层下达投资计划,层层下达支出预算,中间环节已经非常多,加之支出投资计划与支出预算的下达往往不同步,相当一部分投资计划有的在年底才能下达,我区又地处高纬地区,一年当中施工季节较短,十一月以后多数工程已经无法施工,故而许多资金只能结转下年,客观上形成了资金到位率较低,造成大量资金结转。

(六)工程竣工后决算不及时。一些项目单位只重视争取项目和资金,往往忽视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相当一部分项目已竣工,但不办理竣工决算,甚至部分工程长达五六年不能结算,哪些项目节余,哪些项目超支,超支多少,没有结论;另外,由于时间长,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人员变动大,加之移交手续不严谨,工程资料与财务手续保管不好,续任的人员不了解以往的情况,加大了善后核算的难度,无法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

(七)对工程概预决算的审查,重审查工程决算,轻工程概预算审查。对工程概、预算的审查往往比较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一些工程项目往往已经开工计划部门才安排立项投资,或者项目虽则立项但无设计概算,使对概算的审查实质上流于形式。

(八)基建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严重滞后。虽然这几年我们一直在提倡搞这项工作,但从实际工作上看,无论是在建立评判标准、评判指标体系上,还是在科学规范制度建设上,工作的差距很大,迫切需要加强。

(九)基本建设投入的国家资本金无出资人代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无人负责。

(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专业人员短缺,会计人员素质低下。

(十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滞后。近几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对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基建资金管理方式和内容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对基建预算管理和建设资金管理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急需补充完善。

(十二)基本建设项目仍然存在建设项目专款被挪用现象。近两年来,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多次对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审计结果表明,在各项工程建设中,仍然存在着无视投资计划,擅自调整工程投资、专款不专用、挪用资金现象,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二、对策研究

(一)改革目前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

1、打破现行基本建设资金切块管理的传统计划模式。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比较科学而又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办法应该是,计划部门重点做好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立项审批工作,财政部门根据当年可用财力确定当年总体基本建设规模,并在计划部门审定立项的项目内,按照轻重缓急,安排项目资金。这样就能有效的解决现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相脱节的问题。

2、制定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原则和保障重点。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要与自治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联系起来,主要投向基础性设施建设和事关国计民生的公益性事业,基本建设资金的安排要体现集中财务办大事的根本要求,不能撒胡椒面。

3、改革目前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决策主要由行政领导决策审批的方式,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项目的评估决策要根据行业特点交由专家库内各行业内专家进行评定和打分,行政决策必须根据专家的评定意见作出,这样的项目决策才有科学依据,才能克服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

(二)完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资金拨付和财务核算管理制度上进行创新。

1、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制度上进行创新。要积极推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细化预算的编制,每个项目的财政预算下达时都必须要编制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细化预算,将基本建设支出按照经济性质详细划分为项目前期费、征地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各种费用等,为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和政府采购做好基础。同时,要在基本建设项目细化预算中设立“国家资本金”细目,在下达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时要按照关于国家资本金的管理要求,明确委托国家资本金的出资人代表,使其切实加强对项目国家资本金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在资金拨付上积极创新。要积极推行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通车”拨付方式,即财政资金由财政基本建设专户直接拨付供应商和劳务提供商(施工单位)。“直通车”的拨付方式可以有效减少拨款中间环节,防止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到位率和使用效益。

3、要补充完善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范围要扩大,将国有建设单位预算外资金、自筹项目及其他投资来源方式的项目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范围;二是修改目前《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去除其中项目以工业性为主的特征要求,增加对农牧林水项目的会计处理科目,适应国家大力推行生态环境建设需要。三是补充完善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将工程概预决算审查作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凡财政性投资项目,应统一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由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投资评审。四是对基本建设资金拨款程序结合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做出统一规定。

(三)强化财政监管基本建设财务职能,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全程管理。

1、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审查关。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主动向计划部门和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了解项目的申报、立项批准情况,在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后,要充分依靠和运用财政投资评审专业队伍,积极开展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概预算审查,工程概预算未审查的项目,不得实施招投标。凡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无可行性研究或设计概算资料不准确,以及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情形,要认真予以纠正,从源头上杜绝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要严格控制工程总概算,概算缺项漏项的项目要发回计划部门补办调概手续,从根本上杜绝基建项目普遍超概的问题;要认真审核和落实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合理性,防止出现“胡子”工程,“钓鱼”工程;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予以控制,杜绝所谓“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严格基建资金拨付程序,把好资金拨付关。

在拨付资金时坚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细化预算、基本建设工程进度办理拨款,在资金拨付上要严格做到,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不完善不拨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拨款,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未下达不拨款,配套资金不落实不拨款,资金滞留账上不拨款,发现财务管理上有问题不拨款,总之,不符合拨款条件的坚决不予拨付。

4、认真做好竣工决算审查,把好工程竣工决算关。

财政部门要借助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大力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工作。竣工决算未经审查,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审查后的竣工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未经过审查的竣工决算不能作为工程造价和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

5、健全财务检查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

建立基本建设财务的定期检查制度。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一年至少要检查两次,重点检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促使建设单位规范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6、大力推进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

改变目前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效益无人负责的局面,建立一整套科学分析指标体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对解决就业、改善生活环境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为投资决策和政策决策提供依据。这也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投资评审的一项重要工作。

(四)抓好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基本建设管理专业人员和财会人员素质。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5

一、引言

城市规划设计工程的前期阶段是为投资项目提供相关服务,且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单独性、一次性等特点,企业的发展以智力活动为主,汲取更多的知识、信息及经验,不断创新规划设计方案,确保产品质量。因此作为知识和技术密集的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更应该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那么在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财务管理中,应加强资金、预算及成本管理,增强财务分析力度,有效地提高资金利用率,确保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意识薄弱。由于受到传统管理观念的影响,多数城市规划设计企业将管理重心放在了如何提高经济效益上,盲目地扩大经济利益,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多数城市规划设计企业领导对财务管理认识不足,财务管理意识薄弱,久而久之企业只重视新型科学技术的研发与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企业全体员工整体职业素质偏低,没有认识到财务管理在企业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效率低下,直接影响了企业未来的发展。

(2)财务管理工作存在偏差。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部分城市规划设计企业混淆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概念,导致在平时工作中过分地关注会计核算工作,并未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那么在企业体制不断改革的背景下,容易偏离财务管理的服务功能,忽略财务管理战略导向作用,无法真正发挥出财务管理的实质性作用,从而难以实现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中的作用。

(3)财务管理效率低下。资金作为企业正常运转的动力,对资金进行有效地管理能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虽然比较重视对资金的管理,但在管理方面并未完善相关的成本观念,导致企业资金筹集渠道单一,资本结构不科学,资金利用率偏低,无法真正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业资金,进而导致财务管理效率低下,可能造成企业一定的经济负担,制约着企业健康发展。

三、解决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城市规划设计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应以财务目标为中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落实相关财务决策,加强财务控制,以此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企业需要根据财务管理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设置专门的预算机构部门,对市场信息进行深入考察和分析,确定企业目标利润,并进行具体预算,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方式,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更加科学合理。财务预算具有较强的权威性,财务部门需要按照相关的预算方法,实时监督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的预算过程,必要时强制实行财务手段,确保财务管理方法与策略全面贯彻与落实。另外企业财务部门应结合财务预算和最终决算工作,将经济责任和预算制度衔接起来,从而更好地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核心,加强资金管理有利于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健康发展。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首先是筹集资金,这也是企业得以正常运行的前提,对企业生存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在筹资时,财务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积极拓展筹集渠道,及时满足企业资金需要。其次针对资金分配,财务部门需要对其进行系统安排,明确各个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合理分配,从而提高资金利用率。另外适时回收资金,这也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体现。企业在资金管理中不能仅局限于资本的支出,应加强整个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从而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强化财务管理工作。

(3)加强成本管理。在市场竞争不断激烈的背景下,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若想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规划设计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从根本上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企业应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工作,提高全体员工成本管理与控制意识,建立以节约促进效益的新理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支出。另外企业应创新成本管理制度,根据市场信息及企业发展情况,制定出严格控制预算费用的方案,避免有任何扩大成本开支范围行为发生,确保城市项目规划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各个项目成本预算目标的合理性。

(4)加强企业财务分析力度。城市规划设计企业在项目规划设计中,需要科学地评估资金和资产所占比例情况,对结构不合理的资金和资产,需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协调与调整。企业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企业财务信息及资产结构信息,以此作为评审和分析的有效依据,并不断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尽可能减少不规范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财务分析水平,有效地规避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实现企业最大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总结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基础建设和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市场竞争力日趋激烈,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必须重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认识到财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针对城市规划设计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共同协作,各司其职,打破传统财务管理观念和模式的弊端,加强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及成本管理,强化企业财务分析力度,有效地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最大程度发挥出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促进城市规划设计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彩云.浅析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当代经济,2010,(24).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6

建筑企业,财务经理的管理职责非常重要,同时要注意效率的提升,才能确保企业的财务管理为生产做好服务。无论是财务经理的职责还是管理办法,都需要按照制度与规则进行。

一、建筑企业财务与项目资金管理

对于大企业来说,管理模式要非常完善,包括: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物流管

理等等。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则要有营销管理和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就可以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个人觉得要设置的管理应该建立客服部、财务部、建筑部应该就可以了。建筑企业财务部是公司履行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资金统一管理,公司的一切收支一律由财务部统一收付并管理,任何项目和个人无权自行收付,具体包括,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由财务部开具正式预收工程款收据,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分公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项目经理以借款或由建设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二、财务经理职责与管理权限分析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财务经理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对于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费用预算,有效地筹划和运用公司资金。做好公司各项资金的收取与支出管理。定期汇总管理处的经济运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做好财务统计和会计账目、报表及年终结算工作,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档案资料。

三、关于提升资金、现金、费用管理效率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另外,财务经理需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参考文献: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7

建筑企业,财务经理的管理职责非常重要,同时要注意效率的提升,才能确保企业的财务管理为生产做好服务。无论是财务经理的职责还是管理办法,都需要按照制度与规则进行。

一、建筑企业财务与项目资金管理

对于大企业来说,管理模式要非常完善,包括: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物流管

理等等。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则要有营销管理和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就可以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个人觉得要设置的管理应该建立客服部、财务部、建筑部应该就可以了。建筑企业财务部是公司履行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资金统一管理,公司的一切收支一律由财务部统一收付并管理,任何项目和个人无权自行收付,具体包括,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由财务部开具正式预收工程款收据,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分公司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项目经理以借款或由建设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二、财务经理职责与管理权限分析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财务经理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对于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费用预算,有效地筹划和运用公司资金。做好公司各项资金的收取与支出管理。定期汇总管理处的经济运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做好财务统计和会计账目、报表及年终结算工作,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档案资料。

三、关于提升资金、现金、费用管理效率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

另外,财务经理需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参考文献: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8

引言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基本建设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证,对加速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指利用价值形式对建设单位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作及其所体现的各方面财务关系,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职能,合理地筹集、分配和使用建设资金,以提高建设单位投资效益为中心的一项综合性管理。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投资规模的扩大,要求企业财务管理逐步将基本建设财务工作转化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真正纳入企业财务管理范围,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目前,很多企业已十分重视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设立专业职能部门,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在某些方面还处于被动地位,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浅析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

1、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滞后,建设单位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我国现行依据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199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财政部2002年修订并施行的。近几年来的改革开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投资规模的扩大以及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伴随许多新生事物、新兴因素相继出现,原有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在某些方面已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加之少数建设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不重视财务管理,造成财务工作监督不利;另外,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业务程序、工程概预算知识也缺少必要的了解和培训,造成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使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变成了事实上被动的计账工具,根本没有起到控制、考核作用。

2、在我国大型企业管理层次多,很多企业设立独立的基本建设专职部门,从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标、合同、施工、概(决)算,实施全过程管理,资金纳入集团公司预算,主管领导一只笔审批,总公司财务只负责拨款、计账。在这种模式下,投资、建设、管理混为一体,很难形成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既不利于资金的安全使用,工程质量也难以保证。

3、超概预算现象严重

⑴经验不足,计划缺项。基本建设中补充计划、补充合同、追加预算已成普遍现象。

⑵审核不严。首先,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开展设计工作,使编制的概算一开始就超计划;其次,有的建设项目开始为能申报上,或为减轻税费负担,人为压缩概算,项目批下来,又把摊子铺开,使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

⑶时间跨度长,使设计时的成本与现行实际投资成本相差较大。

⑷责任心不强,不重视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盲目决策。由于某些管理方面的原因,概预算审查不严,工程的概预算审查不严或审而不调,使实际施工远远超出原定的概预算。

⑸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及临时性设计修改。

⑹拆迁周期长、工程未能及时竣工等各种因素,造成临迁补助费增加、占用资金不能及时回笼、银行贷款不能及时偿还等,都必然造成投资增加,收益率下降。

4、建设项目中含多个单位工程,而财务部门没有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把在建工程按项目单位工程列置,而是项目支出混在一起,单位工程投入资金无法区分,造成单位工程成本不实。

5、固定资产从工程竣工后就直接投入使用,等基本建设单位财务决算审批后再以核准数入账,管理上存在真空阶段。

6、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再清算。有些建设单位预留质量保证金不足,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很难向施工单位索赔并扣回款项,起不到约束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

三、浅谈改进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拙见

1、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领导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会计制度及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初步了解。其次,在国家相关制度、管理规定、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会计工作程序、制度及财务管理条例,领导带头员工共同尊守;对员工进行必要的上岗培训;定期报表、汇报工作对投资计划进行有效监、控。

2、进行企业内部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精减机构减少管理、审批层次,成立专业管理机构,主管领导负责制。实行计划、设计、财务、工程管理等各专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专业分工监、管合作,统一指挥,形成安全、有效的投资、使用、收益全过程的监、管机制。

3、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制度、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建账

培训财务人员,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制度,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设置账簿进行监、控。

4、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与入账

工程竣工,使用单位接收投入使用的同时,采取暂估入账的方法入固定资产账,等待最终决算确定正式入账。

5、严格审计,杜绝超预算付款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9

一、高校基建项目的特点

(一)政策性强

高校基建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有国家拨款、捐赠资金 、自筹资金,普遍的对预算控制比较严格,均要先列入计划,再建设,各个不同资金来源的项目对建设的要求也不同,有各自的章程规定,对于项目如何管理有明确的指示;高校基建项目在在规划时还要考虑学校的特有的文化元素,体现历史的延续性,在基建项目管理和造价管理上都有自身的特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强,学校对于基建项目的管理也比较重视,设置了专门的招投标机构,还有监察部门对建设项目严格把关,一些重大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全程跟踪审计,这些均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顺利通过竣工决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注重社会效益

一个投资项目的效益分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但高校基建项目更加注意社会效益,更注意社会影响,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有更严格的内控要求,高校基建项目的建设要能够对学校未来的发展产生好的后果和影响,能够为师生营造和谐、优美的校园环境,所以高校对项目管理的力度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规范了。高校基建会计人员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完善核算方法配合项目组、标办、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将基建工作做好,满足高校财务管理和决策的需要。

二、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现状

(一)基建资金使用计划管理环节比较薄弱

目前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重记账、轻监管的现象,财务部门只是担当出纳的角色,对于项目建设资金的核算仅停留于表面的工作,有广度没有深度,缺乏深入探索的能力,对于一个项目缺乏深度的挖掘研究,无立体化的概念,没有将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到各个基建项目中去。

(二)基建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高校基建会计人员比较少,知识面多半也仅限于会计专业,多数不具备基建领域的相关知识,有的高校甚至没有设置专门的基建财务部门,由事业单位会计兼基建会计,对于基建项目的全过程不是很清楚,基建会计人员更没有机会深入到项目组、工地做更多的了解,缺乏实践经验,财务发挥的能力受到限制。

(三)交付使用资产手续严重滞后

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基建项目建成使用多年,在财务的账上仍然反映为在建工程,造成学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已经完工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不符,严重影响到学校的资产管理水平。

三、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现状导致的问题

(一)没有资金使用计划成本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高校对于年度基建计划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的,但往往是计划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就万事大吉了,没有接下来制订对基建会计人员的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详细的能够逐项落实到具体工程上的月用款计划,对于计划与实际偏离的情况不能及时发现,没有计划指导,在工作过程中很难发现明显的不合理支出,由于基建财务账上只反映实际发生的数据,基建会计人员只能被动支付,无法从总控上来约束项目组的行为。

(二)决算工作困难重重

由于基建项目工期长,档案管理比较分散,建委、事业财务、审计部门、档案馆均有,财务部门所掌握的资料有限,基建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有限,项目竣工后财务人员在项目组及审计组之间的沟通不畅,使竣工决算的审核难以通过,拖到最后项目组解散,施工单位也不易找到当事人,整改难执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严重滞后,影响到已完工项目结转为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拖延的时间越久越容易造成学校资产的流失。

四、完善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对策

(一)基建会计人员应加强继续学习,完善知识结构

1、专业知识

基建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学习一些审计学、项目管理学、建筑学、工程造价学、工程预算学方面的知识,了解项目生命周期中经济活动的过程,寻找资金管理切合点以便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把可能出现的异常提前避免,以有效地解决那些较为棘手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问题。

2、政策法规

除了拓展专业领域的知识外,基建会计人员还应该了解最新的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及法规的内容,如:招投标法、合同法、审计法等;还要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尤其要熟练掌握学校自行制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细则,它是基于原法律的基础上制订的更加具体的容易操作的规章制度,需要严格执行的,是我们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途径。

(二)做好资金需求计划

1、总资金需求计划

项目投资与造价的总控体制大体是项目组根据项目建议书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参考类似项目做框算总投资,经批复后由方案设计产生估算文件,可研批复后到初算至预算可做出详细的投资控制文件。会计人员要了解项目的投资与造价的总控制体制的形成过程,并根据相应的文件来编制前期工程费、工程建设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的投资计划表,进而做出项目总资金需求计划。

2、分项资金需求计划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10

“十五”期间,市级财政体制不断改革,发生了重大变化,计财科的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局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目标,积极发挥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筹措资金、强化管理、推进改革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一)积极筹集资金,保证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需要

近几年来,面对国家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机遇,围绕着我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千方百计地组织水利资金供应。一是倍加重视财政的投入,通过编制水利部门预算,使财政用于水利的投入逐年增加。据统计,“十五”期间,市级财政对水利投入达8000多万元。二是争取省级以上投资的力度逐步加大。其中省投资6258万元;利用中央资金近520__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大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三是利用银行贷款加快了水利重点项目的建设。争取贷款20__万元,用于东聊供水工程建设;争取贷款3000万元,用于谭庄水库工程建设;争取贷款3300万元,用于徒骇河城区开发工程建设。

(二)尽快适应财政改革,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三项制度改革,直接影响到水利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通过积极实践和大胆探索,提高了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明显提高。在计财科的精心组织下,局属各单位加强了对预算基础数据、资料的管理,认真开展了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经费测算工作。预算编制方法逐年完善,编制程序日趋规范,编制内容越加齐全,为有理、有据、有力地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国库集中支付顺利进行。我局是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重点单位,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增强了水利资金的计划性。目前,各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已顺利实现了网络上报用款计划,网上拨付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强化了资金的监控力度,缩短了资金的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的支付进度和使用效率。三是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增添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行了政府采购。特别是近几年,采购的项目已由最初的车辆、办公用品扩大到基本建设项目。仅人畜饮水工程材料采购就达2200万元。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节约了工程资金,也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不断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确保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按照公共财政的有关要求,坚持在调整资金上做文章,在资金优化配置上下功夫。一是坚持因地制宜、轻重缓急的原则,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要。二是切实把农村饮水、防洪抢险等工程放在突出位置上,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倾斜。如在市财政“村村通”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调整1000多万元用于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确保了吃水解困任务的顺利进行。三是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坚持把水利基建、部分预算外资金等进行整合,集中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在解决东聊供水建设、徒骇河城区段治理、小运河二期建设、谭庄水库工程以及危桥建设等方面,起到了资金保障作用。

(四)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了水利资金合理使用

近两年来,在资金使用上,遵守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按计划、按程序、按合同、按进度拨付资金,坚持以法理财、管好用好各类水利资金。一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计财科按照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项目,层层控制。对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审批程序,控制预算支出,办公取暖,机关修缮,环境建设,均达到量入为出,做到当年的事情当年办。二是不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水利资金管理。局计财科是全局财务会计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近几年来,较好地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国家的财经法规及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并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新时期水利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先后制订了《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合同印章使用规定》等6项制度办法。一系列措施办法的实施,从制度上规范了水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十五期间,特别是近两年来,计财科配合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检查20余次。在此基础上,坚持不断地自查、自纠、自我完善。20__年,借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审计我市20__年、20__年引黄济津应急调水项目之际,以聊水计财字〔20__〕20号文《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财务管理工作大检查的意见》,以聊水计财字〔20__〕63号文《关于对全市重点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

通知》,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从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入手,制定并落实了五项措施。一是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对所有水利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坚决杜绝无资质企业承揽水利工程。三是强化工程项目实施环节上的管理,确保每个项目动工前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案、概(预)算编制等审核到位,施工中的监理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监理月报、设计变更复查到位,竣工后的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到位,杜绝高估冒算,虚列成本等现象。四是实行水利工程廉政合同制度,对所有项目承建单位在其承建和招标中,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政合同。五是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水利投资项目的决算和建设过程中,凡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通过各种检查,找出我们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对我市水利建设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都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针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说明原因,解释清楚,争得检查人员对水利行业的理解与支持。比如,通过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将“引黄济津应急调水加剧了__土地沙化以及治理资金不足等问题”反映到国家有关部委,促进了位山灌区引黄泥沙开发治理项目的立项。又如,通过市审计局对20__年至20__年6月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向省政府、市政府反映了因受有关方面干预,水资源收费不足以及市财政滞留水资源费等问题,及时协助解决水资源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水利固定资产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较大进展

“十五”期间,中央和省市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了水利工程建设,我市也加大了水利建设力度,掀起了全市水利建设的高潮,投入大幅度增加,水利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截止到目前,“十五”期间我市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0.78亿元。资金的投入,资产的形成,必然要加强管理。我们要求各级财务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资产监管工作,从资产购置建设、维修养护、会计核算、资产清查、处理报批、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及年检、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操作规范和具体要求,强化了水利资产各环节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了水利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今后一个时期计划财务工作的思路

随着新时期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不断完善,国家对水利投资重点和领域将不断发生变化。同时,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为目标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特别是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三项制度改革,带来了水利规划计划和财务管理工作内容、重点、方法、手段的调整和变化,势必对水利计划财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我们应该认清形势,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调整思路和重点,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才能更好地为我市水利事业快速发展服务。

(一)转变工作职能,紧跟改革步伐。

水利计划财务工作应该按照新时期治水思路和财政改革的要求,在宏观指导、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做文章、找位置,努力实现“四个转变”,思想观念要从“小财务”向大财务转变,改变传统的单一的理财观念,树立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调整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的现财观念,工作重点要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改变过去忙于日常琐碎事务的做法,调整工作重点,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研究分析省厅及以上的水利产业和经济政策、水利投资重点和领域,协调内外关系,争取水利项目、资金和政策;健全规范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管理模式要从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运用新规则、新机制和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解决过去传统管理模式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用足用活既有政策,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努力增加水利投入。一是要深入准确把握水利资金的投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搞好项目储备,建立种类齐全、科学合理的项目库,确保及时准确地提报符合要求的水利项目,提高项目立项成功率,积极协调好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创造有利于我市水利项目立项的良好人际氛围。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通过编制部门预算,向财政部门讲清楚水利工作性质,积极地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同时,积极协调好同级财政部门的关系,在保证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年度的增长比例的基础上,确保应该用于水利的资金全部足额到位,使水利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土资源及设备、技术优势,通过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筹集水利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金、银行贷款等增加水利投入。只要不违反经济政策,符合水利发展实际,就应该进行改革尝试。

(三)依法理财,将有限的水利资金管好用好。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11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下列政府及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本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使用国家和省投资补助及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政府融资用于建设的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建设:

(一)城市公共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

(三)本级政权基础设施;

(四)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

(二)坚持量入为出,保证市财政资金正常运转和平衡;

(三)坚持以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为主,除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外,一般不参与竞争性项目的投入;

(四)坚持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

(五)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库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制、项目审批、招投标方案核准、投资计划下达和实施监督、项目稽察等综合管理。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科技以及综合招投标、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按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国家投资管理的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后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政府投资专项计划。

第七条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必须纳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当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入库项目必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套,并按项目库管理制度适时更新。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完成下列相关前期工作:

(一)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

(二)编制和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编制和报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四)审核投资项目资金来源;

(五)办理规划、土地、环评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及其他相关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于城市基础设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其他总投资2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简化程序,只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由市审计机关、市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及其他手续由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安监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按照管理权限应由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其相关工作程序遵照上级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对于城市基础设施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其他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政府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特别重大的政府投资项目还应当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并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市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核准项目招标方案。

第十三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按国家规定的规范要求编制外,还必须明确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金额。

第十四条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总投资概算不得超过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估算的10%,否则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批。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或业主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二)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项目单位或业主应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三章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市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汇总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的建议方案,从储备库中选取项目,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评估、论证后,编制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纳入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在完成各项前期工作,经市投资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计划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十九条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

(二)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周期等;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条申请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

(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已经确定或者项目法人已经组建;

(三)除政府投资外的其他配套资金已经落实;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其他项目建设中无拖欠工程款和建筑施工人员工资的问题。

需要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但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项目,可作为预备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年度政府投资总额或者增减政府投资项目的,由市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资金制度。

项目单位或业主需使用政府投资资金时,须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资金申请报告,同时附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合同、经监理签证的工程计量清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

市财政部门应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对有融资和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融资或自筹资金必须按照项目进度相应比例拨付到位。

市财政部门按政府出资总额的10%预留不可预见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清算。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不按本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市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建设资金。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工程施工建设、管理、经营、债务偿还和资金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

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设施、桥梁等重大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和相关责任人终身负责制。

项目法人的组建和机构的设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律在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进行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其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监理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按规定进行招标的,应以中标价格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合同价格不得突破中标价格。合同中应明确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作为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依据,明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设备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进行监理。

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确需变更初步设计但不增加政府投资的,应经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说明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重大设计变更或需要增加政府投资的,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设计和调整概算。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按月向市投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上报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验收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由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进行单项验收,验收合格并备案后,由市投资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综合验收。

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或法人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向市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审计,市财政部门以审计结果为依据批复竣工财务决算。不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不得擅自结算工程款;未经批复竣工财务决算的,预留的不可预见费不予结算。

第三十二条项目单位或法人应于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一个月内办理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市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建成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有无改变原定建设功能和用途等进行跟踪监督,并将后评估结论报市政府。

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从项目规划到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形成的文件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实行稽查制度,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三十六条市财政部门、市审计机关负责对项目资金和财务情况实施管理和监督,确保建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七条市审计机关负责对项目概算、预算、决算和工程概算调整进行审计监督,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采购、供货、中介服务等相关单位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并对重大项目实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

第三十八条市监察机关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行政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第三十九条市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及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项目实施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顿,并视情节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转移、侵占、挪用、骗取、虚报冒领建设资金的;

(五)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不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

(七)其他违反本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

第四十一条设计、咨询、评估、招标、工程造价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提供相应中介服务时弄虚作假或者提供结论意见严重失实的,建设、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和项目监理过程中严重失职、弄虚作假造成项目工期、质量等问题的,三年内不得聘请其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工作和建设、监理工作,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项目审计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行贿受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财经法制建设工作计划篇12

当前铁路建设项目财务会计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形势。为了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完善路网体系,铁道工程将在铁路现代化这个新层面上全面展开。根据国家2004年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2005年的《铁路“十一五”规划》等政策文件,我国将在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加强对铁路的投资建设。“十一五”规划指出:2006年—2010年期间,铁路拟建设新线17000公里,总投资约12500亿元,平均每年投资2500亿元。为了应对2008年9月以来国际爆发的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决策,2008年11月国家批准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调整规划指出:至2020年以前,铁路拟建设新线57000公里,铁路总投资将超50000亿元。建设规模之大,标准之高,投资数量之多在铁路建设史上前所未有。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运动,作为铁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人员,铁路建设资金符理和使用的直接执行者,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铁路建设项目如期建成交付运营,这是艰巨而具有挑战性的光荣任务,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笔者自2000年以来有幸参加了我国铁路火中型项目神木一延安铁路、西安一南京铁路(西合段)、宜昌一万州铁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一线的专业管理人员,深感责任与荣誉并存,机遇与风险同在,结合自己多年来在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谈谈如何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监督。以期抛砖引玉,为广大同仁拓展思路提供参考。

一、铁路建设项目财务会计的作用及重要性

铁路建设项目具有规模大,周期长、技术含最高,涉及专业面广、不确定因索多,风险火等特点。铁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个完整的铁路建设项目,从计划到建成投产,一般应经过四个阶段、八个步骤,即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阶段和路网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交付运营等步骤。财务会计的主要作用是在实现其职能任务的过程中,对铁路建设工程备项经济活动施加影响,对资金使用及其运动进行核算分析,作出预测,对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实行严格监督审核把关,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财务管理作为一种价值管理,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经济活动,它以资金管理为主线,会计监督为手段,成本控制为目标,必然会渗透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这无疑是现代铁路项目建设管理系统中极为重要的环节。任何阶段忽视了财务管理,就会使整个财务管理链条脱节,这是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客观需要。铁路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有效的财务管理,要达到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科学概算、规范执行和有效监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的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目标,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尤为重要。

二、铁路建设项目财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深入,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暴露出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监督和投资控制观念缺失、管理缺位,造成很多不应有的建设流失等情况,严重的甚至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达不到预期建设目标。主要表现在:①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不细致,帐目乱列乱支,随心所欲,领导和审计检查部门需要了解的基础数据一问三不知。②建设资金管理不严,监控不力。建设资金随意存储,遍地开花:挪用、串换建设资金搞非生产性开支:长期大量保持较高的银行存款余额,造成建设资金闲置浪费:为了完成投资计划搞虚假验工计价,超拨工程款,造成建设资金流失:对施工单位资金缺乏监控机制,建设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工程进度。③会计参与决策职能缺失,部分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技术部门人员认为财务分析论证麻烦,会计监督碍事,所以很多决策意见直接绕开财务部门。④建设项目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不够,信息不畅,造成财务部门对工程内容、质最、进度一概不知,工程技术部门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一窍不通。⑤会计监督不力。

有些项目会计职能仅限于记账、算账,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各项经济活动如脱缰野马,恣意违纪违规违法。

原因:1、从客观上讲。铁路建设规模的高速发展和建设项目的临时性客观上造成了专业建设财务管理人才短缺,铁路现代化必须要有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的财务管理队伍,2005年以前铁路建设每年要完成500亿元的投资任务,而铁路跨越式发展要求到2020年平均每年要完成投资3000—4000亿元以上,专业建设财务管理人员的严重不足,有些项目机构财务人员大多数都是从铁路运营或者多经单位临时拼凑而成的,财会人员素质和队伍结构不适应将在铁路建设中长期存在。另外,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国家法律监督机制、项目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备,这些客观存在的事实导致会计人员执法标准差异较大。

2、从主观上讲,①建设财务工作人员学习不努力,工作不扎实、遇事不坚持原则,专业素质亟待提高。②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观念上对财务工作相当抵制,他们总是认为财务部门对投资的严格控制是对工程进展的一种制约,多多益善、毫不设防的资金才是工程进度的保证。③建设项目领导财务管理意识淡薄,非常淡化财务、会计的作用,只重视项目工程进度,忽视财务管理,视财务会计机构为现金出纳的工具,资金管理都是领导说了算,领导说多少就是多少,财务无法插手,无从监管。

三、如何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

第一、牢固树立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意识。

随着铁路基本建设规模高速增加,中央对如此大的投资也十‘分关注,为确保管好用好这些资金,财政部、铁道部先后出台了许多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和规章的出台,为铁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规范性的参照文本。我们首先必须以真地去学习这些铁路建设财经法规和规章,对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规定要了如指掌,在自身学习和掌握的同时,还要广泛宣传,对部分专业性很强的财经法规知识,要经常与领导及同事们沟通讲解,使全体成员都能熟悉理解财经纪律制度。如果在学习和了解这些法律和规章之后,人人对财务工作相当理解与支持,并且都能自觉地去遵守和执行这些法律和规章,那么财务管理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第二、规范铁路建设项目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质量。

会计核算是财务工作最基础最重要职能之一,会计核算作为一门管理科学,它有一套严格的确认、记量、已录报告程序与方法,建设单位会计依据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它为整个会计核算提供了规范,同时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是我们的工作指南。这些工作包括: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严格按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日常报销业务,及时、准确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工程预算、验工计价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利用电算化的手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报送反映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的月报、年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后的投资效益分析报告及其他可供领导参谋决策的数据资料。

第三、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和使用建设资金,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和资金控制约束机制,建设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预算管理的原则:根据预定的计划,以项目建设为中心,以提高资金效益为出发点,通过编制来源预算、使用预算,保证资金供给,控制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证实现预定的项目效益目标。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首先,在资金的供应上要科学合理,既能保证项目建设的需要,又能维持资金的正常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在资金的占用比例上要相互协调,防止一种资金占用过多而造成闲置,另一种资金数量过少而影响项目进度,再次,在资金供应时间上要与项目建设的需要相互衔接,保持收支平衡。2、依法管理的原则: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杜绝贪污、浪费现象。3、封闭管理的原则;即专款专用(不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按时列报(以经过审计的支出数作为实际支出数列报)、单独核算(按项目分别核算)、及时报账(及时报送月报、年报、竣工决算等)。4、效益原则:会计人员编制合理的资金预算,既要保证工程项目有足够的资金,不致因资金供应不足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又要尽可能不占用过多的资金,减少利息支出,减少资金筹措的困难。

第四、发挥会计参与决策职能作用,实施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

在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阶段),财务根据国家的现行财税政策和价格体系分析、计算建设项目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赢利能力、偿债能力及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以判断建设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财务监督就是对所作的建设项目财务预测分析指标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对项目风险要尽可能预计,防止人为提高财务收益来达到项目建设的违背经济规律的现象发生。

在工程实施阶段,财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招投标工作,了解招投标的全过程,了解施工队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情况,了解工程的特点、工期、预算价格、承包方式等,对于结算办法以及财务有关的条款,可以从财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参与签订各种经济合同,因为各种经济合同最终都要由会计人员执行;参加各种生产决策会议,参与工程管理,了解验工计价情况,了解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重难点及控制工程情况等等,财务人员只有深入了解了工程管理方面的各种情况,才能将财务监督的触角涉及融入到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办理工程价款及其他款项的拨款支付,财务人员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等,结算支付时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结算凭证是否合法真实,防止高估冒验和虚报冒领。

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财务部门应按照财政部、铁道部有关要求组织协调工程技术等其他部门搞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竣工资产交付使用,以实现项目早日完工、早日投产,尽早发挥项目的使用效益。

第五、加强会计监督,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实现某一经济活动目标,维护资产财产物资完整,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信息真实、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决策,保证经济活动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检查的控制系统。要使财务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为之创造良好的环境,建立相关的财务内控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使全体成员都能熟悉理解各项内控制度,参与到内控中来,支持财务工作,协助财务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应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1.组织机构。建设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应合理解决领导层、各职能部门及个环节之间相互牵制,互相制约。2.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如人、财、物等管理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用制度来规范建设项目的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3.完善的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按照制定的各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对现存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达到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第六、加强建设项目单位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构建信息共享的项目信息系统。

建设项目中财务部门与工程技术部门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严格控制与现场需要是财务部门与工程部门之间客观存在的矛盾,但是这种矛盾只要双方加强认识,相互沟通,信息共享,就完全可以和谐统一。财务部门应该认识到工程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抓好工程管理,可以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会计人员要参与工程管理,经常到施工现场,向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常识,了解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等,掌握第一手材料。工程技术人员要向财务部门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方面的信息,工程管理和财会管理两个环节密切联系、协调配合,共同构建信息共享的项目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