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2-06-27 07:17:55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1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坚持脱贫标准,统筹整合资源,全面摸清底数,实施专项行动,举全省之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协调推进其他贫困地区及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任务,统筹组织资源,采取过硬措施和办法,集中力量攻克难关,确保2019年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

保障义务教育。聚焦乡村学生、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突出控辍保学、精准资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到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保障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2019年底,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的水平以上;

到2020年,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保障基本医疗。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做到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2019年底,稳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加强门诊慢性病就医管理服务,巩固提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机制,2019年底前实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

保障住房安全。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加快推进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保障其不住危房。根据各地农村危房全面排查结果,将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全部纳入2019-2020年度改造计划。统筹推进其他危房户危房改造,夯实精准防贫基础。2019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任务。

保障饮水安全。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2019年底,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调度部门力量,狠抓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要围绕提高“两不愁三保障”服务能力,根据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支持政策,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各部门工作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

(二)准确把握标准,全面核清底数。各市县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在准确把握国家基本标准和总体要求基础上,结合全省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标准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实施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举措,明显超出基本标准的,要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

同时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

各市县要在准确把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摸清本地区全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详细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工作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义务教育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县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师队伍建设、控辍保学情况;

基本医疗方面要重点摸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情况,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管理等情况;

危房改造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安全情况;

饮水安全方面要重点摸清贫困人口饮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关键指标。同时,要对脱贫摘帽县和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

(三)针对突出问题,抓好重点工作。各市县要在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化帮扶举措。要按照政策标准和实施方案,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行业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渠道,向符合条件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倾斜,统筹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健全完善辍学学生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认真落实县级“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确保建档立卡学生精准资助,不漏一人。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统筹布局规划,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建设短板,到2020年实现两类学校布局合理、办学条件达标、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完善,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入编待遇政策落实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好“老校长下乡”计划。加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力度,自2019年起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等,各市县党委政府)

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建立完善信息衔接机制,及时准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强门诊慢性病就医管理服务,做好大病集中救治,巩固提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三重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机制。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各地要落实投入责任,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正常运转。加快构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强化对口帮扶,针对深度贫困县,统筹优势资源,组织三级医院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力度,定向县(市)落实定编定岗待遇保障政策。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继续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力争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1名合格全科医生。持续开展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含中医)线上线下培训。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等多种形式,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健全“压茬选派”制度,深入实施“春雨工程”,解决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缺乏合格医务人员问题,并认真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县域医联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绩效。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对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在规划建设水、电、路、信、房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建设配套基本医疗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河北银保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等,各市县党委政府)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及时调整改造计划,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将各地新排查出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全部纳入2019-2020年度改造计划,并制定调整后的改造任务和资金安排方案。统筹推进其他农户危房改造,参照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4类重点对象以外家庭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各地组织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户的改造方案、施工操作等进行指导服务,特别是加强对修缮加固房屋的加固方案、建筑材料、施工方案等进行把关审查,开展施工现场巡查、关键环节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督导做好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建设方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建房备案书,确保改造质量。(责任单位:省住房建设厅,各市县党委政府)

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全面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以未脱贫的10个深度贫困县和赤城县、蔚县、怀安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为重点,统筹推进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作,将尚存饮水安全问题人口纳入2019年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采取综合解决措施,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彻底解决。加强特殊群体帮扶和突发旱情处置工作,各县建立特殊群体饮水安全问题清单,优先采用工程措施,努力实现自来水入户;

工程措施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采取义工、公益岗位和邻里照顾等方式解决。要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建立应急供水服务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应急情况和严重旱情时,要采取新辟水源、启动备用水源、延长泵管、拉水送水、发动社会参与、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等应急措施保障供水安全,2019年底前保障措施全部到位。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10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设置服务公示牌,实行管理单位、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三个公开”,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加快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对2019年中央投资计划中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做好工程计划管理,科学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年内完成80%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各市县党委政府)

(四)强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优先安排项目、优先保障资金、优先落实措施。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有关转移支付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地区倾斜。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中,要优先安排资金项目支持地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力度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引导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帮扶资金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对帮扶地区教育和医疗人才等援助力度。贫困村提升工程,要重点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下放“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审批权限,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财政支持的贫困村微小型建设项目,符合要求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加强“两不愁三保障”资金项目监管,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扶贫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及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查巡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定期部署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省市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都要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扶贫、卫健、医保、教育、住建、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落实。各级“3+1”行业主管部门也都要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落实。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通报一次问题解决情况,督促各地加大推进力度、加快解决进度。脱贫攻坚期内,各市及省直“3+1”部门要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本年度脱贫攻坚情况。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2

(一)认真整改“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6月23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将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将作为对地方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全县经过5、6月份开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排查任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方面,排查发现饮水不安全25户80人,其中水量不达标21户64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1户4人,供水保证率不达标3户12人。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排查发现2名学生未落实资助政策,10名我县在省外就读学生未落实资助政策,查否乡镇上报失学辍学信息6条。同时,还排查发现一些义务教育软硬件条件薄弱问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主要是基层医疗硬件设施和医务人员还存在薄弱环节;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排查发现251户“四类”重点对象仍住危房。各县级主管部门要迅速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交办到镇村、督促整改销号。在推进现有“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的同时,各乡镇还要进一步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摸排全部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整改落实情况按月报县攻坚办,直至销号清零。县攻坚办要组织专班,针对“吃饭穿衣”无保障、饮水安全无保障、住房安全无保障等突出问题,开展抽查暗访,发现遗漏问题和整改不彻底问题,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正风肃纪专班。各乡镇务必改进工作作风,真排查、真整改,杜绝形式主义问题。

(二)关于农村饮水安全

2019年全县新建和改扩建集中供水工程435处,新建分散供水工程3859处,铺设管网1674公里。截至6月30日,435处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开工、完工392处,在5月份基础上分别新增40处和149处,整体形象进度达到90%,超过调度目标。分散供水工程开工3802处、完工3717处,在5月份基础上分别新增1018处、1509处,超过调度目标;铺设输水管网1641公里,在5月份基础上分别新增796公里,超调度目标341公里。乡镇集镇水厂水质达标工作稳步推进,其中都镇湾、渔峡口集镇水厂已完成消毒设备安装。2016、2017年项目验收发现问题清单已交办至乡镇和施工单位,正在整改中,2018年项目验收工作全面启动。12个行政村完成集中供水工程“一村一图”绘制工作。资丘镇、大堰乡农村供水公司化改革已全面启动,正推进财务清理。7月底要实现集中供水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分散供水工程全部开工、完工3800处以上,输水管网完成铺设。继续扎实抓好2016-2018各年度项目验收和问题整改工作。累计完成48个行政村集中供水工程“一村一图”绘制工作。7月底前,完成大堰乡集镇水厂水质达标项目前期工作,其余乡镇集镇水厂水质要全部实现达标。

(三)关于农村住房保障

1.易地扶贫搬迁。在各乡镇、县易迁办的共同努力下,到6月30日,十三五计划6163户16996人安置房全部建成,实际搬迁入住6133户16891人,占比99.5%。6月新搬迁入住52户,因环保整改,板桥铺安置点33户105人未入住。完成拆旧复垦6057户,占比98.3%,6月新增151户,还剩106户。易地扶贫搬迁完工项目179个,开展工程结算审计173个,已审结160个、剩余13个项目未审结,其中鸭子口乡9个、磨市镇4个。一要进一步推进板桥铺安置点环保整改,组织搬迁对象入住。二要推进拆旧复垦清零,除板桥铺安置点33户外,7月底前剩余76户必须完成。三要加快实施搬迁后扶,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

2.移民避险解困搬迁。截至6月30日,全县累计核定搬迁对象1138户1315人,占总任务1183户4435人的96.2%。已完工666户2473人,占总任务的56%。在建319户1293人,占总任务的29%。一要迅速落实对象。7月份必须努力落实45户120人搬迁对象,实在不能落实的要迅速调整方案报县政府审批、省移民局备案,申请退回。二要加快建房搬迁、拆旧复垦,9月底前搬迁入住、11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三是加快板桥铺安置点、橘子溪安置点建设。四是加快验收和资金拨付,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3.农村危房改造。6月全县CD级危房改造对象7725户。截至6月30日,累计开工7721户,6月新增142户,还余4户未开工;竣工7154户,6月新增924户,竣工率92.6%。完成11个出列村白蚁防治工作。一要加快改造进度。鸭子口乡要按现有名册组织未开工的4户7月10日前开工改造。各乡镇务必再接再厉,坚决在本月底全面完成7725户危房改造任务。针对6月新排查发现的251户CD级危房改造对象,7月底开工率必须达到90%,竣工率必须达到60%。二要确保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6月底,县危改办抽查了11个乡镇24个村110户已竣工验收对象,改造合格率仅90.9%。反映出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改造不彻底,D级拆旧建新超面积、应拆未拆等问题。县攻坚办已发通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长危改办发〔2019〕2号)要求,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提高改造质量。三要严格竣工验收。7月要完成原计划7725户的70%以上的验收任务,镇村必须到现场查验危险源是否消除、D级危房是否完成拆旧。验收不合格不能对付资金!四要加强白蚁防治。推进大堰、磨市2个乡镇的宣传技术培训及药物材料的逐步配发工作,其中大堰乡12个村880户、磨市镇12个村300户,共1180户。县住建局要制定蚁害治理施工质量和效果验收考核办法,启动已完成村检查验收和施工费用统计审核工作。五要加强安全生产。目前已进入汛期和高温季节,各乡镇要密切关注天气、舆情和汛情,防范极端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排查项目建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确保新建项目和旧房拆除安全!

(四)关于教育扶贫。6月已对符合政策建档立卡学生7807人次落实教育资助金额572万元;向523名长阳籍在外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发函协调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核定春季“雨露计划”政策资助对象1664名,已兑付资金249万元。7月份要分乡镇分村将政策落实信息予以公示公开。

(五)关于健康扶贫。一是推进村卫生室“五化”建设,确保每个村有公有化卫生室、有医生为老百姓看病、有通讯网络能够为老百姓报销药费。二是抓政策宣传。待省市县对健康扶贫政策完善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政策宣传,结合帮扶责任落实认真宣传政策。同时,对医疗系统职工全员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和特殊慢性病申报流程培训工作。三是抓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月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建档率、特殊门诊慢性病管理率提高到100%,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

(六)关于兜底保障。上半年已向农村低保5674户11053人、农村特困2325人,发放保障低保金、特困供养金3918万元。对五保对象和未达到五保条件的单身汉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关爱,村里要时刻将特困群体始终放在,底线的基本的吃饭穿衣要保障到位。年初通过实物救助已解决特困户“两不愁”问题1839户;6月完成第二次实物救助前期入户核查及汇总,预计需救助棉被7400余床、服装9000余套、床1293张及锅碗瓢盆若干,解决6179户深度贫困户“两不愁”问题,预算资金800万元。镇村要认真摸排特困群体,不能反复摸排、反复救助,还有遗漏。7月县民政局要会同各乡镇尽快完成招标程序,8月采购救助实物,9月发放到户。

二、各类扶贫项目建设和专项扶贫工作再加快

(一)关于农村公路建设。2019年全县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306.54公里。截至6月30日,路基已全部完成,累计硬化路面254.92公里。在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前提下,7月底要完成100公里硬化任务。

(二)关于农村电网改造。一是继续开展2019年第一批农网改造项目低压部分建设,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整改工作。二是对2019年第二批农网改造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第二批农网改造项目8月中下旬开工建设,9月底高压主体工程完工。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县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力量、物资调度和质量安全监管,倒逼工期赶进度。

(三)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2019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项目222个,计划投资8935万元,目前已完工66个,在建155个,拨付资金2568万元。中央公益金都镇湾镇塘坊河村公路硬化项目要迅速完成前期工作,7月必须开工建设!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资金在拨付前乡镇必须抓好收取质保金、结算审计、第三方机构检查等工作,各乡镇要及时对已建成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并配合第三方机构抓好检查。

(四)关于产业扶贫。上半年,共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4场,培训5000人次,其中贫困户3000余人次。要动员更多贫困户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生产。6月开展了市场主体培育政策业务培训,同步推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市场主体“空白”村补短板工作。7月各乡镇要指导各市场主体完善减贫带贫台账,8月份产业指挥部分乡镇开展项目验收。

(五)关于金融扶贫。省要求,扶贫小额信贷逾期总额不能超过50万元和逾期率不能超0.5%,这是工作底线、务必守住!通过6月份各乡镇、各承贷银行的共同努力,逾期额得到有力控制,由于贷款不断到期,这项工作必须持续抓好。县金融办、县扶贫办要加强业务衔接,明确月度清收任务。县银监办要加强对各承贷银行政策指导,综合采用催收、展期、续贷、法律手段及启动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压降逾期贷款。镇村要配合承贷银行组建清收专班,加强政策宣传,配合做通贫困户的思想工作,切实完成好各月清收任务!

(六)关于“三留守”关爱工作。目前,全县有294名贫困留守儿童、624名贫困留守老人、162名贫困留守妇女。7月份要继续按“1+5+N”模式,落实“三留守”对象帮扶探访责任,将留守妇女关爱帮扶比例、留守老人定期探访比例提高到80%以上。同时,抓好贫困留守儿童、贫困留守妇女基础数据和关爱台账建设。

此外。要切实加强村级光伏电站运维管理。5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累计收益1226万元,划款1029万元,划拨到村731万元。其中2019年上半年应划拨到村收益已划拨到乡镇财政所。7月要完成资丘镇九龙村、五房岭村电站新增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县光伏办要开展村级光伏电站日常看护情况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三、各类问题整改再深入

(一)扎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抓好中央扶贫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政治任务,始终要高度重视,扎实抓好全面排查、全面整改,以此统揽各类问题整改再深入。6月底引发了《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7月10日前向攻坚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后期强化落实长效整改措施。县攻坚办从县委巡察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实行了问题申报销号制。各整改责任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集齐佐证资料,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县财政局要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彻底整改“资金清算”、“项目清查”发现问题,逐项审核把关,程序、资料要完善,该上缴的资金必须上缴!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资金绩效管理。截止6月底,剔除质保金后,2018年统筹资金还剩123万元未拨付。县扶贫办要督促第三方机构加快对榔坪镇关口垭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审计,审计完成后迅速予以报账。截至2019年6月底,财政拨入统筹专户资金14245万元,统筹专户拨付主管部门7292万元。由于施工进度慢、报账率低,导致拨付率低。各主管部门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验收报账力度,加快资金拨付。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要严格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各类扶贫项目均要按现行规章制度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不得以拆分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县乡村各级从事项目管理的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有规矩意识,不能打擦边球、钻空子!

四、扶贫工作基础再夯实

(一)加强扶贫信息管理。6月份将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各乡镇已完成了问题线索入户核查工作。7月份,县大数据办要统筹调度县直单位懂政策业务的干部组成专班对乡镇查否的问题线索开展复核抽查,每个检查项目的抽查比例必须达到20%以上。县扶贫办要加强指导,进一步做好扶贫信息数据清洗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准备。

(二)抓好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治理,涉贫信访和负面舆情化解力度得到很大加强。各乡镇战区要坚持既治标又治本,“治标”就是进一步执行一周办结制、重点件主要负责人见面办理制,严控反弹和重复访;“治本”,就是扶贫工作要真正做到“六个精准”,在源头上化解涉贫信访问题。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3

一、2016年以前的包扶工作情况

2006年10月分局成立以来,包村扶贫工作一直作为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安排先后包扶****村、***村、***村。包扶期间,我局每年抽调干部到包扶村实施项目帮扶、产业扶持、为贫困人员出策出力,实际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每年争取资金*万元左右用于包扶工作,一是用于村级阵地建设,如修缮村委会办公场地、帮助购买办公文化用品等;二是用于村集体公共事业,如投资修建部分村社道路和村民文化活动中心;三是主要用于帮扶包村贫困户,如为他们看病、上学困难提供帮助,在春耕时节帮助购买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通过分局上下工作人员的群策群力,不懈工作,包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包扶村集体经济保障和带动人口致富能力有了一定的增强。

二、2016年以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根据***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领导旗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及贫困户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政字〔2016〕**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6年包联***村,通过5年的努力工作,以包联村建档立卡的国贫户和市贫户实现稳定脱贫为工作目标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村基本情况:

***村属于典型的干旱梁峁山区,沟壑纵横、自然资源匮乏,辖区总面积5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780.24亩、草地50374.46亩、林地4171亩。全村755户**人,常住人口365户1049人。村民平均文化水平较低,部分人生产劳动积极性不强,村集体经济相对落后。

(一)成立领导小组、精准策动脱贫攻坚

按照旗委、政府转发《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旗委、政府《关于印发***旗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关,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安排一名副局长负责我局脱贫攻坚工作,选派一名工作人员为驻村(帮扶)干部负责具体工作任务落实,2018年选派一名年轻党员任***村第一书记。期间,不断加大脱贫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帮扶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助力郑峁梁村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

(二)多方位多举措落实帮扶、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深入落实自治区、市、旗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与村“两委”和党员群众代表一起研究讨论,从该村的实际出发,以坚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提高贫困户脱贫意识为重点,有针对性制定了精准扶贫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落实帮扶举措。通过全面实施和推进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异地搬迁与危房改造、社保兜底、扶贫资金“五个到户”,确保郑峁梁村部级贫困户尽快全部脱贫,所有贫困户做到“两不愁、三保障”。

1、结对帮扶到户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入户,协助镇、村两级干部,认真对贫困户进行摸底排查,通过党员群众代表评议,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最终确定该村部级贫困户15户45人,市级贫困户13户21人。为此,我局三名领导班子成员与三名普通干部与该村28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所有结对帮扶的干部都定期到扶贫对象家中了解情况,征询意见,根据他们的生产、生活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思路和办法。并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将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实现户有卡、村有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真正把“五个到户”的扶贫措施认真落实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我们把扶智和扶志放在首位,帮助贫困户规划生产,为贫困户增收出谋划策,引导贫困增加自强自立信心,尽全力保障他们脱贫奔小康。

2、产业扶持到户

根据旗委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精神,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我们围绕种(植)养殖、劳务输出、服务等产业,为贫困户量身定做发展路子。对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26人(部级12户、市级7户)每人投入产业帮扶资金5000元,共帮助贫困户购买羊121只、仔猪3头、建设棚圈200平方米、购买农用三轮车2台、双骅犁旋耕机一台,发展他们的农业生产。对有经营经验和有技术的贫困户帮助成立小饭店、小卖部、手机店等各一处。以上帮扶措施共投入产业帮扶资金13万元。

3、异地搬迁与危房改造到户

对自然环境恶劣、居住条件差的贫困户,采取集中与分散两种方式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对该村15户部级贫困户分别采取了易地搬迁、入住幸福互助院、自住购房、危房改造等措施实施居住条件改造。其中:国贫户5户新建房屋已建成,国贫户3户入住幸福院已建成,国贫户5户自主购房已实施,国贫户2户危房改造已入住。通过易地搬迁,产业扶持,资金补贴等保障措施,实现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

4、社保兜底脱贫到户

通过摸底排查,群众评议,将丧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使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将部级贫户1户、市级贫户9户年龄大、无法通过产业扶持脱贫的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政策保障脱贫。

教育、残疾、医疗保障到户

针对贫困户因教育支出、残疾和疾病就医导致的贫困问题,我们认真逐一摸排,建档立卡并及时汇总上报,共为9户9人申请教育救助;为部级贫户4户,市级贫2户申请了政府残疾救助;为3户贫困户申请了大病医疗救助。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因残、因病和子女教育造成的贫困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历年包扶工作及资金落实情况

从2016年开始帮扶***村开始,我局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分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亲自帮扶到户,帮扶责任人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规划、指导,实现贫困户“一户一帮扶责任人”,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面落实《****市包联驻村工作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脱产脱岗制度,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战中。从2016年起截止目前累计为***村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投入资金24.362万元。

1.2016年派出两名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投入帮扶资金3.402万元。对建卡立档15户国贫户、13户市贫户实行了结对帮扶。合理使用旗政府拨付的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3万元,通过产业扶持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国贫户12户、市贫户7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第三产业;通过易地搬迁、入住幸福互助院、自住购房、危房改造等措施,帮助15户部级贫困户实施住房保障;通过社保兜底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政策保障脱贫。分局还为村委会办公室安装了上网设施,配备了电脑一台,购置了会议室桌椅共10套;春耕季节为贫困户发放春耕籽种、肥料及生活保障金共计3.402万元。

2.2017年继续派出两名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投入帮扶资金3.71万元。2017年建卡立档15户国贫户、12户市贫户实行了结对帮扶(市贫户王挨仲去世)。驻村干部深入贫困户家中进行了细致地摸底调查,对产业扶持户进行了回访,整理和完善了贫困户档案。年初,分局为该村27户贫困户每户发放春耕帮扶款500元,春节前慰问贫困户购买粮油等食品3600元,年底向帮扶村拨付通社道路维修款20000元,共计3.71万元。协助旗交通局修通通社水泥路(齐甲线)5.8公里,投入资金200多万元;继续对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13万元的组织实施,继续实施异地搬迁补贴115万元,实施政府教育救助11320元,实施贫困户残疾救助资金12000元,属于贫困户医疗救助对象的,除合作医疗报销外全部由政府兜底。

3.2018年投入帮扶资金3.45万元。按照上级政府指示成立驻村工作队并选拔一名年轻的党员干部任郑峁梁村第一书记。根据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贫困户进行全方位摸底调查识别,建卡立档贫困户18户,进行不间断跟踪服务,按要求全部达到精准识别和稳定脱贫;我局春节前慰问贫困户投入资金4500元,为农机合作社建机具库投入30000元,共投入帮扶资金3.45万元;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村两委发展集体经济,成立了农穗合作社和耘田合作社;协调政府扶贫资金25万元,以贫困户入股的形式成立农机合作社,购置拖拉机1台农机具8套,为贫困户脱贫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打好基础。按照准旗“企业+党支部+合作组织+农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合作社、农户与农乡丰公司签订小杂粮种植合同;协调****煤矿出资80多万元新建4栋温室大棚;积极配合镇政府做好扶贫工作档案管理和完善,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对接企业安排工作,其中有两人安排为镇政府护林员工作。驻村工作队按期完成指导村“两委”抓好党建工作,监督“两委”选举换届,协助环境专项整治等日常工作。2018年底,经市、旗两级脱贫攻坚部门验收,建卡立档18户53人全部达到脱贫要求,符合贫困人口退出标准。

4.2019年投入帮扶资金7万元,本年度帮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建卡立档18户贫困户返贫,全年帮扶责任人到户56次,结合五级书记入户36次;驻村工作队入贫困户共计156次,继续完善各类帮扶档案,做好帮扶工作。;我局春节前慰问贫困户和春耕准备款投入资金20000元,为农机合作社购买机具投入50000元,共投入帮扶资金7万元;对接信用社完成两户贫困户小额贷款工作,对接镇卫生院帮助三户贫困户的“一站式”医疗报销。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民生项目:“千亩小杂粮”项目,计划到2020年平整土地900亩,本年度已完成伙房焉社和黄榆树峁社平整土地120亩,已经实行集中连片统一机械化耕种、收割。为了使村民生产效率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切实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修建温室大棚水泥路0.7公里、修建***社到***社水泥路6.3公里。完成两处幸福院集体供暖设施。帮助村集体经济销售温室大棚西瓜、香瓜约27000斤,为贫困户出售小杂粮600斤,出售猪肉280斤。

驻村工作队配合村“两委”领导班子做好党建、村务、扫黑除恶、环境整治、村规民约、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等宣传等工作。

5.2020年截止目前投入帮扶资金6.8万元。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分局高度重视,在原有派出人员的基础上,增派2名能力强的干部驻村协助第一书记完成帮扶工作。建卡立档贫困户18户,现已全部脱贫。其中8户稳定脱贫、10户正常脱贫,继续享受扶贫政策。2020年驻村工作队和包扶责任人多次入贫困户家中调查,继续完善各类帮扶档案,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了让贫困户正常开展春耕准备工作,开发区国土分局为18户贫困户每户发放1000元春耕准备款,有效的对脱贫攻坚成果进行巩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民生实施项目“千亩小杂粮”,正对700亩土地进行平整。投资5万元为农机具合作社购置农机具一套。帮助村集体经济销售温室大棚西瓜、香瓜约4500斤;近期工作队员摸底排查18户贫困户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情况进行立卡建档,并进行重新核算研判。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4

根据2010年底调查数据,全市共需改造农村危房14.6万户(其中新建11.9万户,维修加固2.7万户),全市农村现有160多万农户,危房户占了农户总数的9.1%。住房困难群体主要是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这部分人大多是因灾因病致贫,且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基本没有经济来源。住房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土坯房居多,住房困难户中,居住土坯房的占80%以上,这些房子多为上世纪60至70年代建造,少数甚至是解放前所建的老屋,大都未粉刷、未整修,因白蚁侵蚀、木料腐朽、墙体裂口等状况,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住房面积小,人均不足10m2,农户一家老中少三代7—8口人全部挤在不到50m2小房子里的为数不少;三是房屋质量普遍较差,经不住大风大雨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全市每年因灾倒房面积在60万m2以上;四是很多房屋位于偏远山区,居住分散、村落杂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道路不畅,农村居民普遍使用简易厕所,大部分农民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供水、环境卫生、污水与垃圾处理等问题突出。

二、赣州市解决扶贫对象“住房难”的主要做法

针对全市扶贫对象住房困难状况,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发改、财政、规划建设、扶贫和移民、民政等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帮扶力度,2009年和2010年共计完成15821户农村危房改造。主要做法如下:

1、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组织保障。赣州市、县、乡三级都成立了高规格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了农村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的扎实稳步推进。二是落实资金保障。09-10年共争取上级建房补助资金17403.1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补助1582.1万元,政府补助平均每户建房户1.2万元的建房资金;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户,通过一卡通及时将核定的建房补助资金发放给建房户,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积极采取措施,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建房资金。三是落实帮扶措施。结合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通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举措,积极帮助扶贫对象解决建房困难。如上犹县实行“三帮”、“五帮”制度,“三帮”即:一名县直机关干部、一名乡镇干部、一名村致富带头人共同帮扶一户建房困难户;“五帮”即以上三人负责为建房困难户帮选址、帮找施工工匠、帮运建筑材料、帮1500元建房资金、帮监督安全质量。

2、坚持“四个注重”。一是在布局上注重以规划引领农房改造工作。把解决扶贫对象基本住房问题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考虑,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建设,对有条件的区域本着安全、经济、环保、省地的原则,提倡适度集中连片建设。二是在建房对象的确定上注重程序到位,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及备案等程序,通过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注重整合各方力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建房优惠政策,规划、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除原则性规定外,对扶贫对象建房的宅基地审批给予特殊照顾,同时简化手续、减免相关费用,并免费提供图纸资料;财政部门确保按期及时拨付建房资金;林业部门减免育林费,对自有木材经审查后给予免费放行;供电部门协助实施供电线路改造;金融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建房扶贫对象办理建房小额贷款。四是注重创新农房改造新模式。分散建设就地安置模式,对于有能力自行建房的扶贫对象,政府补助的建房资金打到“一卡通”,由其自行筹划建房,政府主要帮助搞好规划、提供技术指导。村委会代建模式,在建房户自愿的前提下,由村委会代建房户统一请施工队伍,统一新建房屋,这样建房户省心省事,又确保了房屋质量,加快了建房进度。

3、严把“五个关口”。一是严把对象选取关。搞好调查摸底,区分轻重缓急,严格工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问题。二是严把建房选址关。遵循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新建的原则,把农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有机结合,统筹考虑,统一规划设计,科学划定建房区域,做到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充分利用原有老宅基地、空闲地建房。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制定了《赣州市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标准》,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程质量监督组对房屋新建进行指导和工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保障房屋施工质量。四是严把资金使用关。坚持“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原则,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五是严把居住环境关。按照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居住舒适、环境优美”的农村居住小区要求,遵循“水电配套、人畜分离、建一绿一”的原则,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人居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1、分配指标偏少,改造任务重。“十二五”期间,全市需改造农房14.6万户,五年内平均每年要完成2.9万户,按照目前国家、省分配我市每年约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测算,五年只能完成7.5万户危房改造任务,全市还有将近7.1万户贫困农户在“十二五”期间难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2、补助标准偏低,农户建房难。按现有政策,户均改建房60m2,每平方米按600元造价计算,则每户建房最少需投入资金3.6万元。目前,户均1.2万元的建房补助资金,对于无生活来源或少生活来源的贫困户而言,仍难以筹集到足够的建房资金。

3、建房用地紧张,供求矛盾突出。全市每年有建房需求的农户在2万户以上,按户均90m2计算,一年需建房用地2700多亩,省里给的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全市每年只有1200亩,缺口1500多亩,造成出现很多农户未批先建现象。

4、地方财力弱,资金压力大。我市多数县(市)非常贫困,若建房配套资金按西部政策延伸县8:2比例和非

西部政策延伸县6:4比例,则我市财政需配套资金2.4亿元,大大增加了财政的压力。

四、解决扶贫对象“住房难”的对策建议

对策建议一:加大扶持力度。鉴于赣州市扶贫对象住房困难户多、农房改造任务重的实际,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增加我市每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我市扶贫对象“住房难”问题。鉴于赣州属于革命老区、地方财力非常困难的实际,取消我市西部延伸县8:2比例资金配套,改由省全部配套,非西部延伸县则按8:2比例由省、县给予资金配套。同时,进一步提高农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缓解农村住房困难户建房资金压力。充分考虑赣州农村人口多的实际,增加我市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指标,解决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5

铁沙盖镇位于察右中旗科布尔镇北向33公里处,南与宏盘乡相连,西与土城子乡毗邻,北与库伦苏木连接,东与巴音乡、乌素图镇接壤,总面积约252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74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8956户18516人,常住2914户6211人。农牧民党员388人,其中流动党员169人。铁沙盖镇耕地面积达14.6万亩,播种面积10.13万亩,水浇地9.2万亩,都实现了膜下滴灌节水灌溉。主导产业为马铃薯、红萝卜、向日葵、藜麦、玉米种植,肉牛、肉羊养殖。马铃薯种植面积达6万亩,红萝卜种植面积达5000亩,藜麦种植面积5000余亩,玉米种植面积达10000亩,向日葵种植面积10000亩。

二、贫困现状

全镇共有4个重点贫困村,4个深度贫困村,2016年退出1个,2018年退出1个,2019年退出6个;2020年5月动态调整后,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347户 2829人。其中正常脱贫1260户2624人、稳定脱贫72户178人、未脱贫15户27人,贫困发生率0.15%。

三、2020年脱贫计划及主要做法

1.住房安全保障

2020年计划实施危房改造91户,其中修缮加固11户、置换1户、新建79户,目前已完工77户,其余新建14户正在室内装修,6月底前全部完工。

2.基本医疗保障

按照上级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深入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2020年为2651名贫困人口补贴合作医疗保险,成人每人补贴145元,学生儿童每人补贴135元。为2651人全部代缴商业补充保险每人260元;为123人实施上门送药服务。

3.教育扶贫方面

按照自治区政策在国家政策“两免一补”的基础上,新纳入贫困学生小学生每人每天增加生活补助7元,初中生8元,高中生15元。全年按270天计算,分别是1890元、2160元、4050元。2020年春季全镇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97人,其中小学71人,初中51人,普高31人,职高27人,大专17人。

4.饮水安全保障

2019年对饮水鉴定不合格的7个村发放安装净水机478台,饮水困难的9个村安装自来水,已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对所有自然村安全饮水进行了摸底排查,重新采样化验。

5.产业扶贫

(1)建立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学田地村福乐养鸡厂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签订生产订单,规模达30000羽,覆盖贫困户72户,每年为贫困户增加收益3000元;点力村永富肉牛养殖厂,为农户肉牛寄养提供场所,同时流转农户土地,此项目为点力村拉动96户贫困户脱贫,每年为贫困户增加收益约4000元;阴山优麦食品有限公司带动贫困户184户,每户每年发放900元。

(2)“菜单式”奖补。贫困户通过“菜单式”自主选择项目,采取先建后补、自建直补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2020年计划分两批实施,第一批6月底前补贴,涉及资金59.239万元;第二批9月底前补贴到位。

(3)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增收。通过资产受益、入股分红、光伏收益、京蒙对口帮扶等形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按照全旗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安排和部署,经镇党委、政府扎实推进,2019年,太平洋保险公司援建九股泉恒温库项目260万元,壮大九股泉村集体经济,辐射面积广,预计可直接带动农户200余户,户均增收3000多元,带动周边群众实现产业脱贫,还可带动20名贫困户就近就业。义发泉村委会扶贫资金165万元,注资众信农牧业合作社,利用闲置土地入股等,发展集观光、餐饮、采摘、垂钓、蔬菜大棚、果园、药材、种养殖业一体的绿色无公害生态观光园,通过“合作社+农户”经营方式,使得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农户在取得分红的同时可带动30多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2019年底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3.9万元。

2020年,计划支持西圪塄村集体发展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54万元,用于购置大型农机具,以资产出租的形式租赁给合作社,年收益3万元。

(4)光伏扶贫。全镇8个村建设了村级光伏电站,每个村500千瓦,2019年收益共计45万元,2020年,预计收入240万元左右。全镇纳入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134户,每户每年收益3000元。

6.就业扶贫

多途径、多渠道实施就业安置,通过提供就业岗位促增收。2020年,全镇贫困户中安排部级护林员36人,每人每年工资10000元;旗级生态护林员7人,每人每年工资5000元;保洁员114人,全部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每人每年工资3600元。

7.金融扶贫

2020年,与金融系统联合,对所有贫困户贷款需求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402户,目前已发放贷款370户,32户正在办理。

8.社会保障兜底

全面落实社会兜底政策,严格实行两项政策衔接制度,将符合低保标准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将符合扶贫标准的低保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944户、1716人,五保人员4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0人,其他残疾人事业补贴183人。

9、未脱贫户基本情况及帮扶措施

年初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对15户未脱贫户逐户进行摸排、核实,针对每户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帮扶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在市、旗领导及部门领导包联外,镇内将未脱贫户帮扶责任人调整为班子成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包扶,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如期脱贫。

(1)张文兵(保留户),家庭人口2人,户主2级肢体残,2015年识别为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2181.5元,危房未解决,享受A类低保。

措施:2020年新建住房,4月初动工,室内装修已完成,6月底前入住;民政救助1000元。

(2)刘壁(保留户),家庭人口2人,2017年识别为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2963元,危房未解决,享受C1类低保。

措施:2020年新建住房,4月初动工,正在刮腻子,月底前入住;继续享受菜单式产业奖补;民政救助1000元。

(3)贾贵(保留户),家庭人口2人,2017年识别为贫困户,户主患有肺癌,动态调整时正值住院治疗期,住院花费14.5万元,报销13.2万元,个人自付1.3万元,人均纯收入6696.5元,享受C2类低保。

措施: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低保提标为B类;民政救助1000元。

(4)杨存厚(新识别户),家庭人口2人,危房未解决,新识别,户籍地下沙盖,居住地学田地,人均纯收入3950元,享受C1类低保。

措施:2020年维修加固,4月初动工,已完工;金融扶贫贷款1万元;菜单式奖补扶持发展养殖业;民政救助1000元;集体经济分红确保收入达标。

(5)任官军(新识别户),家庭人口1人,危房未解决,新识别。以前与母亲生活,靠母亲遗补为生,2019年母亲去世,人均纯收入2300元。

措施:2020年新建住房,4月初动工,正在刮腻子;安排部级护林员岗位,年工资1万元(因3月份聘任,暂未发放工资);民政救助500元。

(6)赵满在(新识别户),家庭人口1人,危房未解决,享受五保,2019年人均纯收入12336元。

措施:2020年新建住房,4月初动工,正在压栈,月底前完工;民政救助1000元。

(7)董锅扣(新识别户),家庭人口3人,户主患有胰腺癌,识别时在治疗期间,2020年1月死亡,人均纯收入9194.88元,享受C2类低保。

措施:整户外出,王粉连呼市大儿子家居住;二儿子董文利包头自主就业;民政救助1000元。

(8)高兰绪(新识别户),家庭人口1人,85岁,户主患有直肠癌,识别时在治疗期间,人均纯收入5692.08元,享受C1类低保。

措施: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低保提标为A类;民政救助1000元。

(9)苏有世(新识别户),家庭人口1人,患有扩张型心肌病,医疗支出花费5000多元,人均纯收入1950元,享受C2类低保。

措施:低保提标为C1类,安排部级护林员岗位,年工资1万元。

(10)郭米钱(新识别户),家庭人口1人,患有胃癌,住院花费5.6万元,报销4万元,个人自付1.6万元,人均纯收入6079元,享受C1类低保。

措施: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低保提标为B类;亿丰淀粉厂带动2000元;民政救助1000元。

(11)武德厚(新识别户),家庭人口2人,2019年秋季与李毛眼朋锅生活,户主患有睾丸癌,识别时在治疗期间,治疗花费1.1万元,人均纯收入3106.69元,享受五保。

措施: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亿丰淀粉厂带动2000元;民政救助1000元。

(12)马玉翠(新识别户),家庭人口1人,患有胆总管下段癌,动态调整时正在住院治疗,住院花费2.8万元,报销后个人自付9500多元,人均纯收入6983元,享受B类低保。

措施: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低保提标为A类;亿丰淀粉厂带动2000元;民政救助1000元。

(13)翟满贵(新识别户),家庭人口2人,户主聋哑残疾且患有肾病综合症,治疗花费3.2万元(大部分为私人门诊与药店购药),人均纯收入5420元,享受C1类低保。

措施: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扶持发展养殖业,发放母羔羊5只;聘用保洁员;亿丰淀粉厂带动2000元;民政救助1000元。

(14)王正海(新识别户),家庭人口2人,配偶患有子宫内膜透明细胞癌,人均纯收入5854元,享受C1类低保。

措施:低保提标B类;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安排保洁员岗位;民政救助1000元。

(15)路东升(新识别户),家庭人口5人(其中动态调整后新生1人),户主患有精神病,识别时在治疗期间,现住科镇,陪孩子上学,人均纯收入2205元,享受C1类低保。

措施:低保提标A类;民政救助1000元;享受教育救助政策;集体经济分红、民政救助等保障收入达标。

10、问题整改情况

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内蒙古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初次反馈意见5大类23个问题,二次反馈3个方面9个分项15个具体问题,我镇对照反馈问题摸底排查发现4个方面9条问题,其中涉及住房安全保障3条问题、产业指导员2条问题、饮水安全2条问题、金融扶贫2条问题,截止6月20日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019 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共7个方面21条问题,我镇对照反馈问题摸底排查发现3个方面6条问题,其中涉及住房安全保障3条问题、金融扶贫1条问题、就业扶贫2条问题,截止6月20已全部整改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共发现3个方面15条问题,其中涉及表册方面7条问题、两不愁三保障方面2条问题、家庭享受帮扶措施方面6条问题,已完成整改14条,正在整改1条(4户未脱贫户新建住房正在室内装修),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6

一、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

1、扶贫目标瞄准出现偏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明确指出:“坚持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扶贫对象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在我市2008年以来已经搬迁的移民中,我们做过调查,从搬迁地来看,大多数村、组并不是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最差的、非搬不可的;从搬出去的村民来看,大部分村民在该村绝不是贫困户,这些村民在原居住地就能够有多种收入来源和收入机会,生活富裕。因此,在现行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实施模式下,贫困户由于缺乏搬迁的内在条件而搬不动,扶贫效果自然不佳,与中央强调的对极少数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匮乏地区的扶贫对象实现搬迁扶贫政策不能一致。

2、原居住地成了贫民窟,贫困户陷入更贫困境地。从2008年以来的搬出地看,在我们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帮扶下,村里相对富裕的农户搬迁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去了,留在原居地搬不动的村民陷入了更为艰难的生产生活条件中。究其原因:一是随着该村、组扶贫搬迁计划的实施,其他扶贫活动一概取消,如2008年的三个搬出地点,虽然该村仍然属于贫困村,但自从有村民得到扶贫搬迁补助后,至今没安排任何扶贫活动。二是随着更富裕的农户搬走后,道路更加破烂难行。能够搬出去的农户,一般都是种、养大户或干运输业的,他们未搬出前,进自然村的砂石路毁坏了会因为自己的某种需要及时进行维修好,现如今,未搬出的原居地村民因为穷,大家都不去维修。其他生产、生活设施日渐破损也无力维护更新,因搬迁后人口减少的原因,原有的教学点、医疗室等逐渐撤消,贫困户生活更加艰难。

3、政策制定和实施之间存在分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从根本上解决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扶贫对象居住安全和生存发展的民生工程,政策设计目标很明确,就是扶贫。但从前几年的扶贫搬迁实际情况看,这种模式的扶贫效果不是十分理想。究其原因:一是政策落实偏离初衷。现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采用按移民每人补助3500元建房款的方式进行的,一家4口人的话,可得到总扶助款1.4万元,而建一房套(在当地集中安置点或圩镇、城市)至少15万元以上,可见,补助款是杯水车薪,作用很小,决定农户搬迁不仅仅是扶贫搬迁政策的建房补助款,还有农户自身的很多其他原因。虽然扶贫对象非常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的标准,但是由于自身内在条件不足,最终不能搬迁。二是政策实施中,偏离扶贫目标。各级政府为了打造好城市品牌,建设良好的城市、新农村、新圩镇、社区形象,在建设移民安置区的时候就要求扶贫移民部门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当然,这样要求对当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来说是有很大益处,但将这些目标任务强加到以扶贫为宗旨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去,就可能偏离了扶贫目标。因为这样一来,移民安置区的建设标准抬高了,例如黄柏圩镇、壬田圩镇安置区,农户的房子都盖得非常整齐和漂亮,但这样的结果是农户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并且这也使得本来就不富裕且借不到钱的农户不得不放弃搬迁。因此可以说,设计成扶贫项目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真正实施过程中就可能被当成地方经济发展项目来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贫困农户无法从这类项目中受益。

二、对我国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中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

1、加强调查研究,准确划定易地扶贫搬迁区域范围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个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恶劣地区群众居住安全和生存发展的民生工程,也是一个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发展的重大扶贫战略举措。我们一定要努力把这项扶贫工程实施好,让广大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群众,特别是扶贫对象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美好。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移民及其安置不仅是一个经济补偿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人口、资源、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大规模移民不是简单的人员迁徙、家园变换,更是一个经济重组、社会重构的过程。所以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做牢。笔者通过多年来的实践总结和深入乡村调研后认为,要做好新十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增加社会认同感,应集中人力、财力,加强搬迁扶贫的针对性、有效性。一是准确划定易地扶贫搬迁区域范围。在编制“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时,由于需搬迁的地点分散且边远,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要准确确定易地搬迁区域范围很难。为做到全省搬迁点数量准确,建议以省为单位,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地点鉴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已上报的“十二五”搬迁规划中搬迁地点进行评估鉴定,确定搬迁等级,并出具评估鉴定报告,准确摸清搬迁点和移民数量,一经确认,应将认定的搬迁地点和人员在网上公示,今后享受的扶贫政策情况也应公示。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的搬迁原则。大规模的搬迁移民,耗资巨大,劳民伤财,加之理想与实际不可能一致,意想不到的问题也很多,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可搬可不搬的地方尽可能不要搞搬迁。对自然条件确实恶劣到不可生存的地方实行小规模搬迁,我们也有足够的扶贫资源扶持部分人获得较好的安置条件;对于毁林、伐林严重,但是尚可修复的区域,不妨给予农民一定扶贫政策、经济支持,鼓励农民个人承包,重新上山种树;对于居住在深山里交通不畅的自然村,不妨帮助当地村民维修公路,发展经济,恢复生态;对于地质灾害这个问题,也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没有必要采取一刀切式来解决。大家都要搬,搬迁费用巨大,会给国家财政和移民带来沉重压力,尽量不要顾此失彼。

2、分类安置,解决不同搬迁移民的不同需求,实现整体搬迁

分类安置是根据移民的家庭结构、生产生活技能、困难程度等情况,实施不同的安置方式。按照扶贫对象(含五保户、低保户)的移民安置在保障房,低收入家庭的移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7

第二条 坚持从落实生命至上、避灾优先的安全工程,改善生存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的扶贫工程,保护自然环境、推进和谐发展的生态工程,实现住有所居、提升生活质量的安居工程,促进人口聚集、推进城镇化的先导工程的战略高度,不断深化对避灾扶贫搬迁工作的认识,科学定位,统筹安排,高点规划,推动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向 “建设管理项目化、搬迁群众主体化、搬迁规划体系化、建设主体市场化、购房关系合同化、质量监管全程化”转变,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 做好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要坚持四条原则:1.坚持把避灾扶贫搬迁工程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力抓手,注重与统筹城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人口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有机衔接,为实现搬迁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快致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助推农业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2.坚持集中安置为主,政府主导,县级统筹,科学规划,企业运作;实行市县统筹谋划,一盘棋部署,一体化布局,分年度实施。

3.坚持安全至上、节约集约、适度规模、抓大缩小、基础配套、长治久安,统筹市域、县域搬迁布局规划,鼓励搬迁对象进城入镇住社区,推进跨区域安置。

4.坚持因户施策,工作到人,实行以户定建、以户定业、以户定扶,确保搬迁群众住的称心、服务跟进、增收有门。第四条 避灾扶贫搬迁要紧紧围绕提速度、强管理、重配套等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抓好落实。

第二章 对象认定

第五条 搬迁对象类型。凡符合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扶贫、生态或工程移民(符合搬迁条件)五种类型之一的农村群众,即可确定为避灾扶贫搬迁对象。搬迁对象依照类型分别由县区发改、国土、水利、扶贫和民政等主管部门审定。

第七条 审核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张榜公示、向群众反馈确认后上报--镇政府初审、张榜公示向村组反馈后汇总上报--县区张榜公示、向下反馈实施的“三上三下、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审批程序,张榜公示期为7 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避灾户、危居贫困户、特困户是搬迁安置的重点对象,要按照“避灾户优先、危困户倾斜、特困户交钥匙”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搬迁方式和搬迁时序,实施有序的梯次搬迁。对避灾户要优先实施搬迁。危居贫困户搬迁要采取政策倾斜、干部包抓等办法加大支持,加快搬迁。特困户主要采取“交钥匙工程”,即由政府负责建设50 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供特困户无偿居住,周转使用,产权归公。对五保和孤寡老人等特困户还可以通过入住敬老院(敬老院安置不能超过当年特困户安置总任务数的40%)、调剂闲置房、能人托养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避灾户、危居户和特困户安置户数每年不低于总搬迁任务的30%、20%和10%。

第九条 鼓励搬迁群众进城入镇,跨县区、跨镇办、跨村组集中安置。对跨县区进入集中安置社区的,迁出县区只负责对象资格审查认定,完善相关资料,其他工作由迁入地负责,搬迁任务计入迁入地。跨县区搬迁一律由农户向迁入地申请,由迁入地汇总后报市搬迁办通知迁出地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完善,由市搬迁办将相关资料、手续转入迁入地。对没有进入集中安置社区的,由迁出县区按迁出市外政策兑付。

第十条 分散安置必须是经过统一规划,完成地灾、洪灾评估等前置审批手续,选择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较好的区域,重点用于进城入镇、特困户安置以及中心村庄整治和传统村庄的保护,以多户联建为主,杜绝新的单庄独户,避免复制传统农村,堵塞各项管理漏洞。每年分散安置户数不超过总搬迁任务的15%。

第十一条 搬迁对象分户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为准。对2011 年以后符合分户条件且在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户籍的搬迁对象,可以按新户籍享受搬迁安置政策。

第十二条 对干部、职工或城镇人员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且符合搬迁类型的,可以享受搬迁安置政策。

第十三条 坚持实行以户定建,搬迁群众全程参与,增强搬迁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搬迁安置对象的主体地位,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参与权。

第三章 规划设计

第十四条 规划选址

1.避灾扶贫搬迁社区建设选址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震断层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避开各类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向城镇、干线公路、中心村、川道、产业聚集区靠近。

2.将避灾扶贫搬迁与区域内市政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敬老院、重大工程建设搬迁安置等结合起来,做到以户定房,以人定建,平衡供求关系。

3.避灾扶贫搬迁规划选址必须进行地质、洪涝灾害评估及环境影响评价。对分散安置和100 户以下集中安置小区,地质、洪涝灾害及环境影响评估评价由县区移民搬迁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后,进行综合论证,并按规范出具结论性意见书。对100 户以上集中安置小区,由县区移民搬迁机构委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县区住建、规划部门将其作为核发 选址意见书的前置要件。

第十五条 规划编制

1.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统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体系规划,精心编制总体规划和县区布局规划,每个安置小区要结合实际编制完善建设规划,形成避灾扶贫搬迁总体规划、县区布局规划和小区建设规划为一体的避灾扶贫搬迁规划体系,统揽避灾扶贫搬迁工作。

2.规划编制应以县区为单位,委托具备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

4.对100 户以下的集中安置小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自然村的标准,规划水、电、路等基本生活所需;对100-500 户的集中安置小区,按照行政村的标准重点保证;对500 户以上的集中安置小区,要按照集镇的标准,实现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

第十六条 规划布点由各县区组织初审后,于每年 9 月底前将第二年确定的符合要求的各集中安置点布点规划报市搬迁办审定,经批准后进行规划并评审,未批准的不列入移民安置计划。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规划评审和技术审查工作。各县区应编制《避灾扶贫搬迁布局规划》和《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并做好规划评审。各县区将初评完成的《避灾扶贫搬迁布局规划》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完成报批后30 日内报省住房建设厅备案。对《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安置户数100 户以下由各县区住建、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安置户数100-400 户的由各县区住建、规划部门初审,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安置户数400 户以上的,由县区住建、规划部门评审、市规划管理部门初步技术审查后,以县为单位报送省住建厅进行技术审查。完成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都应根据相关法规按程序进行报批。市搬迁办会同市规划局每年末和第二年初集中开展来年规划审查,属省住建厅审批的,由市规划部门邀请省住建厅专家到市上进行集中审批,优化服务,加快进度,提高质量。

第十七条 在避灾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划,按规划实施。凡是没有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或边规划边建设的,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纠正,并视情节做出严肃处理。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有关规定强化规划监督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 避灾扶贫搬迁工程要严格按项目管理的要求,以县为主,以安置社区为单位实施,形成以规划定规模、以规模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全程监管、终结审计的项目化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 县区政府是避灾扶贫搬迁的实施主体,县区移民搬迁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监督。对集中安置项目,各县区搬迁办要按照规划设计、项目核准、项目备案、招投标、项目验收、终结审计的项目管理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备案审批

2.建立搬迁对象台帐,并逐级报备。按照以户定建、以人建房的要求,准确建立移民搬迁台帐,报县区政府审批。避灾扶贫搬迁对象台帐主要内容包括:县区名称、集中安置区名称、安置规模、搬迁安置类型、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县区移民搬迁办将经市、县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定批复的各类报批手续以及对象台帐准备齐全,报市移民搬迁办进行初审后,报经省移民搬迁办公室进行技术审查,合格后确认备案。

3.未经备案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不得开工,不能纳入搬迁安置范围,财政不予拨付建房补助资金,不提供周转金,不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第二十一条 强化质量监管

1.坚持质量安全“零容忍”和“终身制”,全面做好质量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环评、安评、质监工作,采取“行政、中介、群众自治”三结合的办法,抓好全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避灾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包括对象基本信息、对象入住信息、电子影像信息、项目信息、资金信息等,所有资料都要实时准确录入陕南移民搬迁信息化管理系统,严禁随意调整、空项、漏项等。

第二十四条 推进社区化管理

2.用合同方式依法规范搬迁安置群众购房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责。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避灾扶贫搬迁制式合同,约定搬迁户和政府间的权利义务。

3.由搬迁群众自主选择安置社区、安置方式、房屋面积、房屋位置,并取得房屋土地证、产权证,自主决定是否转移户口、自由处理原有财产、继续享受原土地、林地承包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及各项惠农政策。搬迁群众同等享受新居地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以及社区提供的各类服务。

4.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完善基础设施和必要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方便生产生活,促进群众入住。依法依规对群众进行管理,加强对搬迁安置群众的素质教育和文明教育,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搬迁安置群众逐步改变生活习惯,适应新环境,建立新关系,享受新生活。

第二十五条 坚持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相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

1.区别情况,分类安置。要按照“一区一策、一户一法”的思路,逐安置小区、逐户制定增收办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全市搬迁群众家庭就业状况进行调查摸底,逐户掌握人口、劳动力情况,以安置社区为单位形成台账,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移民户劳动力就业状况信息库。对家庭无就业、无劳动力的移民户,纳入社会保障,按政策享受农村低保等优惠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缺乏劳动技能的,整合人社、扶贫、农业等部门的培训项目,结合贫困人口创业培训工程,大力开展移民户创业就业培训,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和机会,促进群众增收;对接收移民搬迁对象就业的企业、社会组织,要给予优惠、扶持和奖励政策,鼓励其吸纳搬迁群众就业。

2.广开就业渠道。通过安置社区服务岗位和门面房经营安置一批、城镇经商安置一批、园区景区提供就业岗位安置一批、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安置一批,确保户均至少有一人就业。

3.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土地、山林等涉农生产要素流转信息服务系统,创新流转管理办法,打造流转平台,实现有土安置。要规划产业板块,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建设农业园区,落实一村一品,培育壮大山林经济和涉水产业发展,降低群众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多渠道增加收入。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资金筹集

1.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省上每户按1.5 万元,特困户再增加0.9 万元的标准补助建房资金;省上整合的项目资金,用于集中安置到户补助和“小配套”设施建设,户均3.9375 万元(按照总搬迁安置任务的80%计算);鼓励楼房化安置奖励资金户均0.5 万元(单体建筑物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搬迁户)。

2.市、县(区)按省政府有关规定,落实农户搬迁建房补助资金,每户不少于1.5 万元,特困户再增加0.9 万元。市、县(区)财政分别于当年10 月30 日和11 月30 日拨付并归集到陕南移民搬迁共管账户。

3.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避灾扶贫搬迁工作需要,足额预算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确保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正常开展。搬迁群众要加大自筹资金力度,采取投工投劳、亲友邻里互助、金融信贷等方式筹措建房资金,发挥主人翁作用。

4.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有实力的企业投入技术、资金参与移民搬迁工程,鼓励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能人通过回报家乡等形式投入移民搬迁工程,允许村组干部、农村能人带头投身移民搬迁工程,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等捐赠、捐助资金投入移民搬迁工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工商资本、返乡能人、村组干部以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建房补助

1.建房资金补助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兜底政策,最低不能少于市上确定的建房差别化补助标准,即按照分散安置、集中安置(占天占地、一户一宅)、楼房化安置三种类型,每户至少按3 万元、4 万元、5 万元予以建房补助。对入住统规统建单体四层及以上楼房的搬迁安置户,每户再增加0.5 万元建房补助资金。各县区对进城入镇上楼的户,还可制定更加优惠的补助、帮扶政策,加大力度。所有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户。

2.对市内跨县区入住集中安置社区的,由迁入县区负责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对迁出市外或市内跨县区安置但没有进入集中安置社区的,由迁出县区负责兑现补助资金。

3.在优先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搬迁对象自愿的原则,可利用存量保障性住房安置搬迁对象,并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管理。搬迁对象资格审查确定后,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县区移民办和保障房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县区移民办按成本价格统一回购保障性住房,并按程序分配到移民户,建房补助资金具体兑付和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资金管理

2.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避灾扶贫移民搬迁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市监察局、市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办下发的移民搬迁“十严禁”工作纪律,切实加强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 用地管理

第二十九条 坚持依法依规用地、专项指标保障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推进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社区化管理。

2.避灾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方法和程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所在地县区国土部门初审--市国土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3.移民搬迁供地方式:申报市人民政府通过农用地转用审批的移民搬迁项目,按照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土地的,可按照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政策,按划拨方式供地。

4.县区申请受理土地审批项目应完善的相关资料:用地请示、项目立项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意见、地灾评估、用地预审、征地协议、集中安置点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勘测定界报告及勘界图、用地平面布置图等。

5.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分散安置户均不超过0.25 亩(含附属房屋及院落用地),集中安置安置户均不超过0.2 亩(含公共用地),且集中安置率要达到85%以上,上楼安置率要达到60%以上,城镇安置率要达到60%以上。住房面积人均25 平方米,户均按照60-120 平方米确定,最大不超过140 平方米。

第三十条 土地、房产证办理。按照“搬新拆旧、一户一证”的原则,移民搬迁使用国有土地安置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安置的,可在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后,按宅基地进行土地登记并按有关规定核发土地使用证。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土地登记及规划许可结果,依法对移民搬迁安置房进行确权登记,并及时颁发房屋产权证。

第七章 成本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严格控制房屋成本。通过招投标、价格听证、搬迁群众代表与建设企业商讨、配建商品房补差以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等多种方式,控制成本,降低价格。

第三十二条 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市县区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陕西省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陕政发[2012]4 号)等有关文件规划,减免避灾扶贫搬迁有关税费,降低建设成本,减轻群众负担,最大限度保护搬迁群众利益。

第八章 落实责任

第三十四条 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为陕南移民搬迁责任主体,“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工作安排部署、规划实施、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县区政府要成立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部门的职责,相互配合,高效工作。要设立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正科级规格,原则上挂靠县扶贫开发局(也可以单设),落实10-15 名人员编制。要保障经费,配强力量,确保避灾扶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第三十五条 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要从斩断贫困复制链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重大意义,广泛开展大调研、大培训、大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调动搬迁群众积极性,进一步加快搬迁步伐。

第三十七条 严格奖惩。坚持每月检查通报、每季度检查评比、半年考核、平时考核和年终单独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考核结果与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市政府每年从避灾扶贫搬迁省级整合资金中提出10%,用于奖励当年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大型集中安置社区建设;对没有完成年度任务、没有按照省市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工程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问题,并因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进展迟缓、项目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当的,严肃追究县区主要领导责任;对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移民搬迁建房擅自超规划、超面积、超标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套取、骗取搬迁住房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并依法收回住房;对移民搬迁过程中渎职和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移民搬迁资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8

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的目的是将贫困山区人民群众搬离穷山恶水,将他们安置在居住条件较好、具有特色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就业机会较多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等地方。让人民群众通过到上述地方就业,以增加收入,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施该项目以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全省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建设。为搞好此项工程,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省扶贫生态移民办公室明确为正厅级单位,下设三个处室。要求州、县各级人民政府给行政编制,成立相应的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此项工程。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搞好此项工程的组织保障 

要真正搞好此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才能实施好,对上一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文件精神必须及时、高效地给予落实,不“贪污”政策,要将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办事效益;要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政策交叉的协调工作。 

二、层次落实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 

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是一项惠及贫困山区人民群众的一件民生工程,必须层次落实责任,层次签订责任状,按照责任状载明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让每一个参加此项工作的同志都有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格局,形成合力搞好此项工作。 

三、积极探索安置、建设模式,推进贫困山区群众搬迁安置 

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可以单独建,还可以考虑与住建部门的廉租住房、安置房相整合,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大力提倡建单元式的楼房来集中安置扶贫生态移民。对搬迁安置在乡(镇)的扶贫生态移民,当地人民政府要将环境较好的地块作为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建房用地,通过建设门面、铺面来增加贫困户的财产性收入问题,达到“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的目标。 

对于安置在乡(镇)的搬迁农户,在乡(镇)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划地集中安置,房屋建设方式可以由搬迁农户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事先明确房屋建设造价、房屋建设监理、楼层分配等事项。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另一方面还能够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四、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合力建设好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为了更好地建设好扶贫生态移民项目,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的成果,针对地方财政资金困难,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情况,一方面建议在适当增加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同时,上级相关部门每年是否可以留一定资金加大水利、交通、住建、供电、通讯、文广等部门资金整合到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点,这样更有利于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的推进。 

五、搬迁安置对象的确定 

按照目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年度扶贫生态移民实施方案,扶贫生态移民项目仅限于农村户口,对于新上的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的拆迁户是否可以一并列入补助范围,笔者认为是可以不列入补助范畴,但是园区集中划地安置的撤迁户所建的房屋可以计入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房数量。理由有:(1)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征用了搬迁户的土地,虽然进行了货币安置(或集中划地安置,房屋由群众自己建),但群众已经为失地农民。他们现在的居住及就业方式得到了改善,因此,可以视为搬迁户;(2)拆迁已经享受了无偿划地安置,原有房屋、土地已经享受了补偿,不应该再骑“双头马”,可以不享受补助。 

六、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搬迁户的就业机会 

要抓住当前“四化同步”快速推进的历史机遇,千方百计地壮大县域经济,同时要加大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户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县级人民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户的就业机会,要对搬迁贫困户提供更多的扶贫支持,优先考虑没有能力或者不方便外出就业的贫困人口到技能要求不是太高的岗位就业。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9

2017年将支持老、少、边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对、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凉山、怒江等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兴边富民工程和片区发展规划。

2016年,贵州安排173亿元脱贫攻坚基金,聚焦20个极贫乡镇进行集中攻坚。四川深入实施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持续推进“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和支持彝区发展17条特殊政策。吉林加大对全省10个边境县(市)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单独安排5000万元资金用于边境地区脱贫。

让贫困户尽快住上安全的房子

加快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中央财政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提高户均补助标准。鼓励各地探索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金额等办法,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我国已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中央补助标准从户均5000元提高到7500元,对贫困地区再增加1000元,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截至2015年底,全国累计安排1556.7亿元支持1997.4万户贫困农户改造危房。2016年,全国共完成15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让贫困群众脱贫“有路子”

产业扶贫 今年重点建立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强化组织动员和技能培训,让贫困群众想干、敢干、能干、会干。

目前,部分贫困地区已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牧业、乡村旅游、电商、光伏等产业,探索产业发展带动脱贫增收的新模式。例如:青海省每县建一个产业扶贫园、每村投入50万元发展产业增加集体经济。四川建立贫困村扶持基金26.8亿元,支持发展集体经济。甘肃陇南市在贫困村开办网店800多家,带动贫困户15万余人,销售总额达到3.2亿元,提供就业岗位5.7万个。

易地扶贫搬迁 今年完成约34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劳务协作扶贫 今年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努力做到精准对接、稳定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村级扶贫车间,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业。目前已有部分省份推进了相关工作,例如:云南设立18个“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点”,与6个省建立了劳务输出对接机制。

红包: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可领交通补贴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输出地要摸清底数,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有组织输出劳务,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输入地要动员企业参与,积极组织技能培训,实现人岗对接,加强人文关怀,帮助其定就业。对转岗、失业或返乡的贫困劳动力,输入地与输出地要为其及时提供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教育扶贫 今年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举措,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从学前到高校的各阶段教育,启动中等职业教育行动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经实现对贫困地区的全覆盖。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全部免除。

红包:贫困家庭学生读技校,每年每人补3000元

人社部提出: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鼓励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帮扶省市加大对受帮扶省市贫困家庭就读技工院校的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所需经费可由帮扶省市从财政援助资金中列支。

健康扶贫 今年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举措,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医疗支出负担。对已经核准的553万因病致贫返贫户、734万贫困人口,按照大病、慢性病等分类施策。

红包: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纳入专项救治

国家卫计委公布纳入专项救治的9种大病为: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救治对象:2016年-2018年,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

救治地区:在贵州、四川、山西、陕西、安徽、河南、江西和宁夏8省(区)先行启动,逐步扩大实施地区。

另外,从国家的层面来讲,也会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等制度,保障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新农合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的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2016年又提高40元,达到了420元,这是财政补贴的部分,再加上自己缴费的部分,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达到50%和75%。

根据国家医保制度,2016年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中央财政2016年新增加的40元中,有10元钱专门用于贫困人口,通过实施倾斜性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收益水平。按规定,新农合报销以后,通过大病保险还可以再报销10-15个百分点。

生态保护扶贫 今年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新增退耕还林任务80%安排到贫困县,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探索在荒漠化、石漠化等地区开展生态农业扶贫试点。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推动资源开发成果更多惠及贫困人口。全国安排护林员20多万人,帮助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加大财政投入,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其中中央投入资金为667亿元,同比增长43.4%;省级资金超过40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

刘永富表示,今年还要加大脱贫攻坚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将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加,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相应增加;整合用好资金,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当然,在现在的扶贫工作中也不是没有问题。刘永富表示,扶贫资金违纪违规等老问题虽有改善,但未彻底解决,一些新问题又逐步显现,比较集中的是形式主义和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发不足的问题。

因此,今年的扶贫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10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实现全乡5户12人脱贫。持续做好“回头看”“回头帮”工作,确保2014-2019年已退出贫困户生活质量、家庭收入稳定提高,“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持续改善,对已退出贫困村的“一低五有”持续加强。持续做好“回头查”工作,确保贫困户“应纳尽纳”,保证精准识别落到实处。对2020年预计脱贫对象,要提前谋划确保精准施策。

(二)贫困户脱贫

1.一超:针对已脱贫户及今年预脱贫对象的收入,要通过发展生产、稳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贷款、创业奖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奖补、开发公益岗位、百工技师、五小庭院经济、扶贫小额信贷、产业周转金、产业扶持基金、政策兜底等各项措施提高收入。同时农技员及农技巡回小组要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帮助培育

“一村一主导产业”、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培育致富带头人,确保达到2020年国家脱贫收入标准。

2.两不愁。针对已脱贫户及今年预脱贫对象的吃、穿情况,要通过增加收入、临时救助、社救等各项措施,确保家中有余粮、冰箱有食物、春秋有衣物,达到不愁吃、不愁穿的目标。

3.三保障。一是针对已脱贫户及今年预脱贫对象的住房安全有保障要采取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易地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灾后重建等方式对住房进行改(新)建,精准安排项目到户到人。同时要注意非贫困户的住房问题,采取各种手段及政策确保住房安全达标;二是针对医疗有保障目标,要认真核实全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优抚、孤儿等弱势群众名单,按要求对其医疗费用进行免(减)交。认真落实贫困户医疗再保险政策,确保贫困户住院自费费用及慢性病费用县域内控制在10%以内,防止出现因病致(返)贫现象发生。**乡卫生院要按照贫困户相关医疗政策,认真落实住院报销、特殊门诊、两保障三救助三基金、十免四补助等惠民政策。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户有因病致贫风险情况进行摸排,加大救助力度,确保不出现因病致贫情况;三是针对教育有保障目标,**中心校、各级组织及干部要认真落实教育安全有保障的标准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出现辍学或未就读现象。要对实在不能正常上学的适龄学生分类处理,采取送教上门、远程教育、送到特殊学校等方式进行教学,同时做好台账及佐证

资料的收集,以便备查。同时要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高等教育雨露计划等政策的落实落地,确保享受对象精准,享受政策精准。

4.三有。一是针对有安全饮用水目标,要充分对照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要求,采取建蓄水池、微水窖、微水池和新建水管等方式确保贫困群众及非贫困户的用水安全,并逗硬奖补政策,保证扶贫资金用到实处。二是针对有生活用电,**供电所要按照有电并满足用电量的要求保证生活用电安全、达标。三是针对有广播电视,**乡文广站要按照要求保证贫困户家中有广播电视或有线、无线范围内能接收广播信号。

(三)贫困村脱贫

1.一低。针对贫困户发生率一低目标,要达到贫困村退出的贫困发生率要低于3%的要求,同时要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则退”的要求,严禁漏评、错退现象发生,错评率要控制在2%以内。

2.五有。已脱贫的**村、**村、**村要严格按照有文化室、有卫生室、有通讯网络、有通村硬化路、有集体经济的要求进行自查,并要持续推动五有建设。

(四)贫困县脱贫

1.一低。各村(社区)要圆满完成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确保整县退出的贫困发生率提供“**保障”。

2.三有。一是针对有标准中心校的目标,**中心校要对照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电脑配置、图书配置、师生比、教师学历等五条标准,确保有标准中心校要求落到实处。二是针对有达标卫生院的要求,**乡卫生院要按照服务人口床位比例设置及卫生院面积的要求积极谋划,建成合乎标准、人民满意、功能齐全的卫生院。三是针对有标准便民服务中心的目标,目前虽然我乡已完成改建目标,达到标准,但要继续按照标准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布局和功能、经费保障的要求查漏补缺,确保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二、精准帮扶。

各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组)、帮扶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直工委《关于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选派结对帮扶责任人的通知》、《**市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帮扶工作的通知》、每月“5+2”(3+2)帮扶力量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好爱心帮扶日活动、“五个一”爱心帮扶等活动。广泛发动公司企业、社会团体、致富带头人等参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企业帮村、委员帮户”、“雨露计划”“百工技师”等活动开展。

三、加强领导

(一)各驻村领导、村(社区)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组)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脱贫的领导,对重大事项要主动安排、主动督促、主动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11

祖传三间土瓦房,根深蒂固是家底。

如今已经三十七,想说媳妇没人理。

村里找我拆旧房,易地搬迁好主意。

政策搭台我唱戏,二层小楼平地起。

扶贫带来好福气,媒婆进门来报喜。

凤凰争先往家挤,看我中意不中意……

百姓心声是对金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极大肯定。为切实解决一些高寒山区“一方水土养育不了一方人”的难题,2016年,金寨县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消除贫困的“第一仗”和“当头炮”,实行资源整合、政策叠加、统筹调度、强力推进,全年共完成易地扶贫搬迁5308人。截至目前,全县共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10处、计划安置5708户、20260人,其中,动员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727户、2735人,到集镇购买商品房安置873户、3386人,搬迁至中心村庄3355户、11661人,搬迁至自然村庄759户、2478人。“十三五”期间,全县力争易地扶贫搬迁1.1万户、3.8万人,真正让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广泛动员引导搬

金寨县地处大别山腹地,千米以上的高山101座,“八山半水半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特殊地貌,以及上世纪50年代修建梅、响两大水库实施大规模的移民搬迁,致使全县多数贫困户分散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山区等生存环境恶劣的地方。全县58.9万农业人口,其中47.6万人居住在1.64万个自然村庄。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住房安全成为贫困户脱贫的首要需求和最大障碍。

2016年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刚刚启动时,大多数群众都有“恋土、不离乡”的情结,还有部分贫困户对政策是否能够全部落实到位存在疑惑。针对这些情况,县里采取“动员大会”“村村响广播宣传”“干部进村入户宣讲”“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讲,重点解读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住房建设面积控制标准、资金补助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的认同感、参与感,不断扩大易地扶贫搬迁的影响力,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浓厚氛围,最终实现了“愿搬则搬、应搬尽搬、一户不漏”。此外,金寨县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和公示、乡(镇)审核和公示、县级审批和公告”的程序,精准确定搬迁人口和安置方向,签订搬迁协议。

叠加政策鼓励搬

为打消群众盖不起房、搬不起家的疑虑,该县用足用活各项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地让利给群众,使每个贫困户都不用自筹资金就能建起新房。在每个贫困人口享受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的基础上,叠加县内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搬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相关政策,对自愿拆除住宅或腾退宅基地的群众,给予相应的拆除房屋、退出宅基地补偿及腾退奖励。

对拆除房屋的群众,按照户型结构给予250―600元/平方米的补偿,并按照宅基地退出的时间给予最高上浮30%的补贴;对退出宅基地的群众,给予70元/平方米的补偿;对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的群众,按2万元/户给予奖励;对进入县城和集镇购房并承诺放弃申请宅基地的群众,分别给予800、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对既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又是水库移民人口的,叠加享受水库移民搬迁直补政策。

南溪镇石寨村观堂组张勇,家庭贫困人口4人(其中移民人口1人),认定宅基地退出补偿119220.82元,该户选择到规划的中心村庄安置,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20000元/人×4人,计80000元,享受水库移民补助1人15000元,合计享受补助214220.82元。石寨村对易地扶贫安置点采取地基工程政策统建、地上建筑群众自建的方式,该户建房费用约12万元,还剩余补助款9万余元。花石乡大湾村贫困户陈泽申,祖孙二人相依为命,到金寨调研时曾慰问该户。2016年,陈泽申家搬迁至大湾安置点,共获得宅基地退出、移民搬迁和扶贫搬迁补助合计12.28万元。对于少数完全无能力建房的特殊贫困户,该县又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了196套公共安置房,缺口资金由政府统一承担,确保所有群众住房安全。

统筹调度督促搬

根据“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的原则,该县各个安置点均组建了村民搬迁理事会,在安置点规划建设、户型选择等方面,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导作用,搬迁户建房由理事会统一组织和管理,乡镇政府加强监管。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考虑资源环境和产业基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县规划保留的村庄中,选择160个中心村庄、140个自然村庄及10个集镇新建搬迁安置c,设计安置房户型11种供搬迁群众自选。

此外,金寨县对各安置点基础建设实行清单管理,县政府整合资金,予以重点保障。制定搬迁工作行事历,强化督促调度,县主要领导每月调度一次、分管领导每半月调度一次,联系乡镇县领导每周到所联系乡镇督促调度一次,确保搬迁工作快速有序推进。2016年,全县共调整安置点建设土地3825亩,建房8801间,开工率100%。截至2016年12月底,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全县2016年已搬迁入住2363户、8589人。

完善配套吸引搬

住房保障扶贫工作计划篇12

2018年在我村“两委”班子成员与县卫计委派驻XX村扶贫第一书记及小分队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了我村扶贫计划,结合全县、乡《春、夏、秋季脱贫攻坚推进工作计划》指导,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脱贫情况 

XX村目前全村共有精准扶贫贫困户26户,贫困人口76人,4年来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一系列措施成功脱贫19户55人,其中2018年脱贫6户16人,截止2018年末全村未脱贫贫困户人口仍有7户21人。 

二、主要做法

1、发展产业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根据不同情况,因人施策,光伏扶贫3户,生态农业扶贫8户,产业园投资收益8户,小额金融贷款签约8户,26户贫困户全部加入农村经济合作社,推荐、帮助、鼓励贫困户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转移就业15户,安排公益岗2户,所有产业贫困户均已受益,实现产业就业全覆盖。

2、健康扶贫:实现全部办理就医优惠卡,杜绝了贫困户因病致贫的原因,在2018年多位贫困户享受了先住院先治疗后结账,医疗费用直报90%一站式健康扶贫服务,大大减轻了贫困户的经济负担。目前,XX乡卫生院正在收集贫困户住院治疗疾病资料,为符合申报特殊门诊的条件的贫困户进行申报,XX村已办理2户。协调县直医疗机构派出相关科室的专家送医送药下乡义诊,宣传健康知识,方便群众就医用药。

3、开展教育扶贫。对全村建档立卡中的贫困家庭子女,进行摸底,积极联系上级,落实各项教育扶贫政策,确保贫困户孩子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全村7户贫困户子女就学人员(包括在外就学)都享受了教育扶贫政策资金扶贫。

4、危旧房改造扶贫:对全村住在危旧房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摸底,对住在危旧房的贫困户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优先安排指标对贫困户XXX实现危房改造,目前XXX新房建设已竣工,XXX的房屋正在建设中实现贫困户居住保障。

5、社会保障扶贫:对全村政策兜底扶贫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落实各项扶贫政策,为贫困户金青龙安装了饮用自来水,解除贫困户后顾之忧。

6、政策扶贫:2018年,县XXX投入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对XX村村卫生所进行门前硬化(11400元)、贫困户XXX房屋楼顶加盖彩钢瓦雨棚(9600元)、整治XX村环境卫生购买垃圾桶(12000元)、罗盘柒房村抗旱水渠(11400元)、扶持XX村委会办公楼建设(50000元),目前除XX村委会办公楼建设还在收尾施工中,其余各项目建设均已完工。对于XX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县委县政府、县XXX和XX乡政府非常重视,经多方筹集资金,目前XX村村委会办公楼建设项目已完成90%,预计2019年元月份就能完全竣工,实现进驻办公。

四、扶贫工作下一步计划

1、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坚持在岗在位,定期上户走访,了解贫困户家中情况,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进度。

2、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管理;

3、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4、始终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积极开展我村“党建+精准扶贫”模式,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基层党建与扶贫开发“双推进”。

4、开拓思路,寻求适合XX村发展的农村产业,争取专项扶贫资金,夯实贫困户脱贫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