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合集12篇

时间:2022-11-11 02:18:21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1

本文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从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管理工作,针对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存在的不足,结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对现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数据库进行了重新构架、整合和设计,以期提供数据库的实用性,并满足下一阶段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需求。

二、现有数据库简介及不足

现有信息系统涉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相关领域,基本完成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支撑信息化初期建设。现有数据库包括“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三个数据库。从内容上看,三个数据库分别集成了产地水产品养殖生产单位信息、水产苗种养殖生产单位信息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数据三方面内容。

但目前的数据库与行业监管需求相比,目前的系统仍有待完善。横向看,目前的各类工作系统或数据库间没有进一步整合,各类数据间不能互相衔接、有效共享;纵向看,各类数据没有深入挖掘,功能没有深度拓展,尚不能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的复杂分析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预测预警。

(1)用户使用不便利,影响用户的使用积极性(没有信息批量导入导出功能)

(2)数据库开发构架落后,不能满足发展要求(如无接口、无法继续开发信息批量导入导出功能,不能完成数据复杂分析)

(3)数据库分别独立且功能分散,不能完成大数据分析和数据整合(现行几个数据库分别独立,数据不能共享)

三、拟构建信息平台主要内容、功能和定位

拟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开发软件系统,整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大数据,强化功能应用和信息安全,建立多级共享的网络平台,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平台拟由支撑体系管理工作系统、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管理系统和水产品质检机构基础数据系统等三大系统模块构成。

功能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整合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平台功能,开发监测任务管理工作系统,完成计划制定、任务下达、企业抽取、结果上报等功能,提升支撑体系管理和工作流程的规范、高效和一体化;二是,增加贝类、捕捞水产品、水产投入品数据库建设内容,并集成已有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数据库,开发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管理系统,并深度拓展数据功能,建立多层级、多维度的质量安全检测数据采集、共享网络,实现数据复杂分析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功能;三是,对现有水产品质检机构管理功能进行升级,形成质检体系管理模块儿,强化信息通讯功能和对质检体系建设信息的收集能力。上述系统密切结合,互为补充,提高数据分析和预警预报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监管的支撑能力。

升级、改造后的信息平台,将能显著提升支撑体系运转效率,高效支撑行业监管,并为养殖生产和政府部门针对性地开展养殖规划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对提高我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拟开发数据库构架和设想(见以下方案)

水产品质量安全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本系统用于上报和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生产企业信息、实验室基础信息,集信息和管理于一体,系统建设突出集成、开放、易用、安全的原则,目的是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研和交流等工作提供数据平台和技术支撑。

一、系统架构

系统首页面集成各类数据库、接口以及信息窗口。

(一)集成的数据库

1.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数据库

2.产地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数据库

3.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数据库

4.质检机构管理数据库

(二)数据库接口

涉及暂缓开发的苗种检测信息、贝类检测信息和捕捞产品检测信息等数据库。

(三)信息窗口

包括“通知公告”、“新闻动态”、“政策文件”、“质量标准”、“交流专区”和“下载专区”等内容。

二、主要功能

本系统集成检测数据、生产企业、质检机构相关数据的上报、分析和管理,集信息和交流于一体,系统集成各数据库、接口及信息窗口,主要功能如下:

(一)集成的数据库

1.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数据库

本数据库用于上报和管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目的是服务水产品质量安全科研和管理。实现方便快捷的录入、查询和管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用数据库实现数据上报、汇总、分析和生产报告等功能。

2.产地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数据库

本数据库用于上报和管理全国产地养殖水产品生产企业信息,目的是服务农业部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企业随机抽取工作。实现方便快捷的上传、查询和管理全国产地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数据,能开展基于复查选择条件的企业记录的随机抽取。

3.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数据库

同产地水产品养殖生产企业数据库。

4.质检机构管理数据库

本数据库用于上报和管理质检机构基础信息,目的是服务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实现方便快捷的上传、查询和管理质检机构基础信息,用数据库实现数据查询和统计等功能。

(二)其他检测信息数据库接口

预留苗种检测信息、贝类检测信息、捕捞产品检测信息等数据库接口,功能与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信息数据库类同,保证后续扩展的数据库兼容性,能实施数据对接。

(三)信息窗口

“通知公告”、“新闻动态”、“质量标准”、“政策文件”、“等部分主要用来及更新有关信息,具有、删除和查询功能。

三、使用对象

各集成数据库的使用者,各质检机构、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和农业部。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2

中图分类号: TN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最近几年,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这种速度体现在方方面面的发展过程中,其中我国的水利事业的发展就是十分显著的一个表现。水利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保证,其中水库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水利项目为国家的各项建设活动贡献了显著地力量,我国拥有数量非常庞大的水库,而且分布范围非常广,很多水库由于受到所处地区的交通以及其他一些制约条件的限制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一旦发生溃坝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多,社会影响大,灾害范围广,是安全防范的重点。做好好中型水库程安全监测工作,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与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做好水库工程安全监测工作的必要性

水库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与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水库大坝还存在着病险和不安全因素,影响着水库效益的发挥,更严重的是会给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威胁,甚至会造成垮坝事故。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与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影响着水库效益的发挥,更严重的是会给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威胁,甚全会造成垮坝事故。因此,加强水库工程的安全监测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安全监测,一方而可随时掌握水库工程的上作状态,以便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另一方而可及早发现异常和险情,及时提山改善工程运行管理、养护维修的意见和措施;再一方而可验证工程设计运行状态与工程实际运行状态之间某些量的变化。

二、中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监测的措施

1、监测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

水库工程安全监测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素质水库工程安全监测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水管单位应整合一支由水工专业工程师负责和主持工作的技术水平高、能力素质强的精干的工程管理队伍。在提高工程安全监测人员爱岗敬业素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他们的水利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的提高,使他们通过对水库工程的检查、监测和资料的分析能评估其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和找出潜在的问题,提出对工程监测、改善工程运行管理条件、养护修理等方面的意见和措施。

2、重视安全监测工作

“重经济效益轻工程管理”思想应彻底根除“重经济效益轻工程管理”思想在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水管单位的首要任务是工程安全监测,其次是工程养护修理,再是抓经济效益;水库工程只有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安全与否来自于巡视检查和监测资料的分析结果,各种效益来源于工程安全运行。

加强养护修理

正确处理水工建筑与安全监测设备之间的管养分离问题水库工程的养护修理完全可以与管理运行分离,但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及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等中的设备(设备)的管理运行与养护是分不开的,其日常保养和防护工作只能由管理运行人员承担,修理工作可以分离出来,自己修理不了的仪器设备可发包给其他承包商修理,根据实际情况“,能分则分,能合则合”,灵活处理。

4、建立 、完善安全监测系统

完善和建立已成水库工程的安全监测设施水库工程安全监测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建成的水库工程多数未建立或不完善工程监测项目,有的只简单设置了水位观测。多数水库工程失事,就是未建立安全监测系统,不了解工程运行状态和出现的异兆,任其自由发展,导致垮坝,给工程和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如果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认真做好各项监测,及时对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就会随时摸清工程运行的命脉,及早发现和消除工程隐患,采取措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对已成水库工程应按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大坝级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测项目,确保工程运行状态在人为监控之下,确保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安全监测设计应贯穿于各阶段设计之中

对新建和除险加固水库工程,应在各阶段按规范要求对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监测仪器设备等进行设计说明,做好监测系统的工程概预算,这已在设计规范中作了要求。关键是项目法人要把批准设计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建成,是否建成或建全安全监测设施(系统)作为工程是否验收的重要条件之一。

6、修订完善和严格执行水库工程安全法规

水库工程安全法规是工程安全管理的依据,是实现工程安全管理“四化”(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的重要手段。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加强了行业法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先后颁发了水库工程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监测、养护修理等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现已初具规模,对水库工程安全管理起到了规范和推动作用,并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然而,一些过时的法规需要补充修订,一些新的法规需尽快制订。水库工程管理人员应熟悉各项工程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工程设计条件、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和工程养护修理规程,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行业规范规程。

7、做好水库工程监测资料整理与分析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从水库工程安全管理角度来看,监测资料的整编是工程管理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对监测资料进行深入及时的分析评价,判断监测资料是否异常,观测设施是否可靠,确定水库工程的运行规律和现状,及时发现工程的异常反应,找出工程的安全隐患。这样,才能使观测真正起到安全监测的作用,充分发挥监测资料的效益,为水库工程安全服务。因此,做好水库工程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评价才能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

8、认真地开展巡检活动

做好规章体制建设工作,认真地开展巡查活动,在特殊情况下,比如暴雨天等要加派人手进行检查活动,而且要多次进行,当问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以前,要设立专人全天候的检查。要落实查险人员、巡查范围,每次检查后必须签字画押,建档建卡备查。要强化险情抢护,在水库发生险睛时,水库安全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认真分析事故险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灭或减轻事故险情,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要完善水库突发险情报送制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须及时掌握水库突发险情,在启动应急抢险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灾情时,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要开展必要的演习和完善,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应考虑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和针对性。同时,应规范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对预案编制单位的资质做出具体要求。简言之,只有认真的按照上述的规定进行活动,才可以及早的发现对水库有影响的各种不利现象,进而积极的应对,把问题控制在发生以前。

结束语

水是一切生命的源泉,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质,水库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我国现有水库多数是在五、六十年代“”期间兴建,由于当时缺乏经验,在“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中进行,许多工程防洪标准低、施工质量差,再加上工程管理工作跟不上等种种原因,这些水库工程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直接影响着水库效益的发挥,更严重的是会给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威胁,甚至会造成垮坝失事。因此,加强水库工程的安全监测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3

1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用

在线监测技术能克服部分自然条件和现场条件的制约,灵活针对不同性质的尾矿库选择监测模块,根据尾矿库的规模制定预警参数,为尾矿库量身制定安全技术指标,同时可选取不同的监测指标作为分级预警的影响因素,预估风险等级。尾矿库的在线监测系统结构层次清晰合理,总体分为三层结构分别为:决策层、分析层和数据收集层。其中数据收集层以坝体位移监测、浸润线监测、干滩监测、库水位监测等主要模块开展工作,利用传感器、压力计等信息收集传输技术,在需要控制监测的位置采集动态数据;中层为分析层对搜集到的各项原始数据进行计算或量化处理,比对系统既有的数据库中各项指标的参数,然后进行数据分析,同时记录备案;上层为决策层,通过前两层的工作,专业的工作人员可根据原始数据的分析结果,判断尾矿库的实时状态,预测可能出现的险情等级,指导和调度生产或采取相应的应急方案。在线监测系统的三级结构提高了尾矿库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做到尾矿库安全管理的数据信息化、生产可视化和管理科学化。

2安全管理方案

现多数尾矿库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业主、施工方和监理方俱主要依靠管理者的安全管理经验,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领导班组落实责任制,按日、周、月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自检、自纠、自改。结合安全管理的实际工作,通过分析安全管理的成效,发现现行的安全管理方案存在问题和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安全生产的监督体系;安全检查项目众多,安全检查过程繁琐,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困难;依靠管理者主观评价尾矿库的危险源和风险,无法全面排查安全问题,为尾矿库的安全运营留下隐患。

2.1优化安全管理方案

针对现行安全管理方案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管理中引入在线监测系统配合专业安全人员巡查,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三个方面来优化尾矿库安全管理方案。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下的几个子系统(位移监测、浸润线监测、干滩监测、库水位监测、雨量监测、浊度监测等系统)和生产视频监视系统,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组织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八个子系统覆盖的范围为指导,制定出符合不同尾矿坝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系统分级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权责分明,利于应急预案的开展,保证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利用生产视频监视系统,可监控尾矿库生产运营过程和重要构筑物工作过程,并保存影像资料,对于安全领导班组的安全管理起到监督的作用,同时及时直观的反应出尾矿库的运行情况,便于安全生产的调整。监测系统在安全技术措施方面将技术数据信息化,通过监测尾矿坝运行各项指标的数据,完善了尾矿库建造和运营中危险源的种类并评价各种危险源造成的风险等级,通过监测系统辨别危险源,对于严重影响尾矿库安全的危险源数值对比专家设置的预警参数,预测尾矿库可能出现的危险,直接判断预警等级,事前针对不同预警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线监测系统发出预警后各部门能及时了解险情,快速应对,做到事前防范危险,事中从容应对,事后追根究底,杜绝此类危险再次发生。在例行的安全技术检查过程中,可使用在线监测系统排查部分隐蔽工程的运行状态,直接利用在线监测系统检查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小的危险源,并保存这些项目的运行数据和影像资料,大大减少人工安全检查的工作量,同时设备和尾矿坝工作资料信息化,便于整理存档。

2.2保证管理方案实施

2.2.1监测系统维护

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对指导尾矿库的安全运营起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做到监测数据精准、全面,具有参考价值,首先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尾矿库不同的特性制定在线监测布设方案,并定期维护检查监测设备工作性能,保证监测系统硬件设施正常工作,必要时进行硬件升级更换。其次对于检测系统的软件要足够重视,第一强调软件的功能性和适用性,在线监测软件可经由业主方结合尾矿坝特性制定功能页面和监测数据报表,突出监测主要项目指标,重点处理对尾矿库安全运营影响较大的因素。重视管理人员的系统操作水平,组织定期学习,能够对监测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

2.2.2人机协作,优化安全管理工作

在线监测系统为尾矿库的运营维护提供了便捷准确的信息化方法,但是仪器设备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问题,发挥安全人员的能动性至关重要,定期安排安全人员观测其所负责区域的各项安全指标数据,并做好观测记录,上报,对比监测系统的数据后无太大差距后保存,若差值较大则追查问题源头,处理后再次检查,检查无误后上报存档。人机协作既避免了监测系统的故障,也发挥了监测系统的优势,才能在实际工程中优化安全管理工作。

3结论

在线监测系统在我国尾矿库中推广应用是必然趋势,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案吸收在线监测系统后优化升级,优化后的安全管理方案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的监测全面性、动态数据准确性等本身优势,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优化了安全组织体系,科学的建立起安全管理控制危险源的综合评判方法。尾矿库在线监测安全管理方案优化是一种新型管理模式的实践,全面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和监测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政府对于尾矿库灾害预警的响应能力。

参考文献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4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治理废弃库,取缔关闭库和无主库,杜绝出现新的废弃库和无主库,对“三边库”和“头顶库”要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设计等级或按设计等级上限加固坝体。二是督促尾矿库企业建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尾矿库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三是全面清查尾矿库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一库一档”的原则建立隐患整改情况档案,跟踪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清除危库、险库,病库隐患限期完成整改。

(二)狠抓闭库治理,对未闭库的停用库,采取综合监管措施督促其限期规范处置,消除停用库安全环保隐患;对已闭库尾矿库,要督促其履行闭库尾矿库土地复垦义务,做好闭库尾矿库坝体和排洪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尾矿库闭库后长期安全稳定。

(三)贯彻执行《县乡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尾矿库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履行挂钩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防范挂钩走形式,走过场。同时,在库区内设置标牌,注明尾矿库名称、等别、投产日期、尾矿库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及电话、尾矿工姓名及电话、挂钩人员姓名职务及电话等。

(四)全面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切实发挥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

(五)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三等别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六)加强应急救援管理,配齐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需经专家评审并且按规定备案。预案要定期组织演练,熟悉预案体系和响应程序,提高尾矿库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七)大力推广尾矿充填、尾砂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尾矿变废为宝,有效缓解尾矿堆存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八)严格落实《县2013-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对照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和关闭标准,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关闭9座金属非金属矿山任务。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乡(镇)要配合县安监局、矿业监督管理局摸清我县在用库和停用库的基本情况,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打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底)。所有尾矿库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县安监局、矿业监督管理局要对全县尾矿库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成要进行复查,并按照“一库一档”要求,对尾矿库隐患情况、整改要求、复查结果进行全面登记建档。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前)。及时总结推广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县安监局、矿业监督管理局要对辖区内尾矿库进行抽查,以实际成效迎接省、市安办组织的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县安监局牵头和县国土、水利、环保、矿业监督管理等配合部门负责实施,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和部署全县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制定整治措施,推动“百日行动”不断深入,协调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务求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动员。各乡(镇)、县直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召集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座谈会,提高尾矿库业主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整治投入,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完成。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尾矿库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

(三)强化整治措施。各乡(镇)、县直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尾矿库进行拉网式逐库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督促企业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落实整改。一是强化在用库整治,对病库要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危库、险库要责令立即停止运行,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强化停用库整治,对正在闭库的停用库要按设计要求抓紧施工,限期完成闭库并通过验收;对正在回采的停用库要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工期完成回采作业;对改建的停用库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限期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停止排放的尾矿库要严格履行闭库程序,限期完成闭库。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5

通过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消除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落实尾矿库安全责任;促进企业

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实现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尾矿库安全风险降低,确保全市尾矿库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立即开展尾矿库安全大检查。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安监、环保、工商、国土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市内所有的在建、在用、停用、已闭库、已废弃的尾矿库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摸清底数,掌握尾矿库的基本情况,特别要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设施、居民市域及人员聚集场所情况和全面摸清现有尾矿库的安全度,并根据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稳定性按危库、险库、病库、正常库四级确定尾矿库安全程度。对情况不明的尾矿库,要尽快组织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或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评估后确定安全度。

(二)扎实做好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安全评估为危库的,应当责令立即停产,进行抢险加固,排除险情,并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安全评估为险库的,应根据险情实际,采取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对安全评估为病库的,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达到正常库标准。对危库、险库、病库,在限定的时间内未整治或整治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无望的,要立即关闭。

(三)严格尾矿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各地要督促尾矿库企业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垮坝、溃坝、渗漏、洪水漫顶等重大险情或事故,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地方政府应急救援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的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对危库、险库在险情未消除前必须落实现场监控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发现和处置险情。

(四)妥善处置尾矿库下游安全距离内的居民和重要设施。所有尾矿库下游安全距离内有居民居住和重要设施的,都要采取搬迁转移下游居民和重要设施、或搬迁原库的措施,立即制定搬迁计划,迅速落实资金、场地和配套设施,尽快组织实施。对危库、险库威胁范围内的居民,要无条件立即撤离。

(五)进一步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企业负责管理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全市所有的尾矿库安全管理单位为尾矿库所属企业(无主库管理单位为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管理责任人为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人为尾矿库所在地县(市、区)长。全市所有尾矿库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管责任人向社会公告,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督促本辖市内尾矿库企业严格执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的规定,设置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力度,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到机构、人员、资金、培训和管理五落实。

(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于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不得生产运行;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要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依法取缔;对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企业要加强检查,凡因放松安全生产管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待整改合格通过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

(七)加强对废弃或停用库的管理。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废弃库或已停用库履行闭库程序,落实闭库监管责任。未经尾矿库管理单位同意、未经安全论证及未经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禁止任何单位在库市采砂或从事尾砂再利用活动。已在进行挖砂活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补办手续后方可复工。所有停用的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彻底治理,消除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制定本辖市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各项任务的进度安排,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个危库、险库、病库,都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监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落实治理资金。对于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

由生产企业负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对于因破产解散或改制等原因遗留的、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各地要提出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隐患整改资金。

各县(市、区)每月要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一次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为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我市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县(市、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对本地重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

附件:尾矿库安全度基本知识

附件

尾矿库安全度基本知识

一、尾矿库安全度分类

尾矿库安全度主要根据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稳定性确定,分为危库、险库、病库、正常库四级。

(一)尾矿库防洪能力的安全程度或可靠程度主要指防洪标准、调洪排洪能力及排洪设施安全可靠性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及符合程度;

(二)尾矿坝稳定性安全程度主要指坝体在规定的工况条件下静力、动力和渗流稳定性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及符合程度。

尾矿库安全度是通过安全评价对影响尾矿库安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而确定的。评价单位在对在用或拟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时,应对尾矿库安全度作出明确结论。

二、危库

危库指安全没有保障,随时可能发生垮坝事故的尾矿库。危库必须停止生产并采取应急措施。

尾矿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危库:

1.尾矿库调洪库容严重不足,在设计洪水位时,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都不满足设计要求,将可能出现洪水漫顶;

2.排洪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

3.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

4.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5.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小于规程规定值的0.95;

6.其他严重危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当尾矿库防洪能力严重不足,出现洪水漫顶可能,或坝体稳定性严重不足,出现垮坝迹象,或出现其他严重危及尾矿库安全运行时都属于危库。危库完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必须停产,排除险情,并迅速向当地政府报告,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险情的实际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降低库水位,扩大调洪库容,加高坝体,严防洪水漫顶;

2.为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必要时,可按最小干滩长度为坝顶宽度,用渠槽法抢筑宽顶子坝,以形成所需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

3.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必要时可另开挖临时排洪通道;

4.紧急加固坝体。

三、险库

险库指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隐患,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垮坝事故的尾矿库。险库必须立即停产,排除险情。

尾矿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险库:

1.尾矿库调洪库容不足,在设计洪水位时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2.排洪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3.排水井有所倾斜;

4.坝体出现浅层滑动迹象;

5.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小于表6规定值的0.98;

6.坝体出现大面积纵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渗透水高位出逸,出现大面积沼泽化;

7.其他危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当尾矿库排洪系统存在严重隐患,防洪能力不足,或坝体存在严重隐患,威胁坝体安全稳定性时都属于险库。险库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应根据险情实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降低库水位,扩大调洪库容,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2.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

3.增建或扩建排水系统;

4.处理滑坡,加固坝体;

5.降低浸润线、消除管涌和流土。

四、病库

病库指安全设施不完全符合设计规定,但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病库应限期整改。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病库:

1.尾矿库调洪库容不足,在设计洪水位时不能同时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2.排洪设施出现不影响安全使用的裂缝、腐蚀或磨损;

3.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满足表6规定值,但部分高程上堆积边坡过陡,可能出现局部失稳;

4.浸润线位置局部过高,有渗透水出逸,坝面局部出现沼泽化;

5.坝面局部出现纵向或横向裂缝;

6.坝面未按设计设置排水沟,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的冲沟;

7.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

8.堆积坝外坡未按设计覆土、植被;

9.其他不影响尾矿库基本安全生产条例的非正常情况。

第六节尾矿库安全度

病库应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是指坝体稳定性和尾矿库防洪能力总体上能满足要求,但局部上不完全符合规定,不影响尾矿库总体安全。对于病库,应采取以下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1.抓紧进行防洪治理,确保汛前彻底完成治理工作量;

2.加固、修复排水构筑物;

3.加固坝体或适当削坡,处理局部裂缝;

4.实施降水措施降低浸润线,消除管涌和流土;

5.修整坝坡,开挖坝肩截水沟。

五、正常库

尾矿库同时满足下列工况的为正常库:

1.尾矿库在设计洪水位时能同时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2.排水系统各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工况正常;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6

(一)摸清尾矿库底数。全面摸清各县市现有尾矿库,包括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废弃尾矿库和已闭库的尾矿库的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见附件),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饮用水源等情况,建立尾矿库数据库。

(二)查明尾矿库安全状况。在全面开展安全评价或调查评估的基础上,逐一查清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的安全状况,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分类实施安全监管。

(三)深化隐患治理。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县市要抓好组织整改。对危库要责令立即停产,进行抢险;对险库要在限定的时间内消除险情;对病库要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要求限期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对无尾矿坝的山谷型和洼地型尾矿库及尾矿坝无设计自行建设的尾矿库要补做设计,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完善安全设施,除险加固,核定库容,杜绝带病运行和超设计库容排放。

(四)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五)完善尾矿库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组织领导

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努尔木哈麦提担任,联络员由州发改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全局、煤炭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于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确保安全。

2.加强对废弃或停止使用尾矿库的管理。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闭库程序,落实闭库责任;未经尾矿库管理单位同意、论证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库区进行采砂或从事尾矿再利用活动。

3.强化基础管理。要建立尾矿库数据库,查清本辖区正常库、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已经停止使用或闭库的各类尾矿库基本情况,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情况,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矿山特别是尾矿库环境安全评估、监测和治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强化评估治理措施。对现有尾矿库要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对确定为危库的,要立即停产,完善落实抢险加固措施;确定为险库的,要限期消除险情;确定为病库的,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治理;对于库区下游、周边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企业、居民区,要落实资金、场地和配套设施,尽快组织搬迁。

(二)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1.深化采矿秩序整顿。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和环保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扎实推进资源整合,依靠技术进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关闭之后又擅自非法恢复生产的,要严肃查处,严防死灰复燃。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所有矿山企业要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工艺达标、作业规范、管理严格。要严格落实爆破作业和火工品管理制度,严防爆破和冒顶片帮事故;加大对采空区隐患治理,摸清采空区、废弃井积水以及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导水构造的状况,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防火灾、排水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3.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各县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许可制度,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尽快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事故,并认真核查处理;要针对每一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安全监管措施。

4.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巩固发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尾矿库安全设计与建设施工情况。

2.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以及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情况,对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能力生产、超期服役等隐患的整改情况。

4.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满足设计与《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情况;四级以上尾矿坝是否设置了坝移观测设施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

5.库区内存在从事爆破作业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隐患整改情况。

6.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8.安全投入情况。

9.应急预案制订、演练情况以及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储备情况。

10.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11.尾矿库对下游和周边的居民、铁路、公路、水源地安全的影响情况和监控、治理情况。

(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政策情况。

2.尾矿库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尾矿库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3.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4.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治理落实情况。

5.打击取缔非法尾矿库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尾矿库情况。

6.尾矿库下游居民、饮用水源地、重要设施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尾矿库安全监管情况,包括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尾矿库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等情况。

8.尾矿库联合执法情况,包括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

(一)企业全面自查。尾矿库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自查。技术力量强的企业可组织内部专业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技术力量弱的企业要依靠中介机构、聘请专家协助进行全面排查。

(二)各县市组织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地区尾矿库安全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检查有关部门和尾矿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三)州人民政府全面督查。州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政府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做好迎接自治区督察组的抽查。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前)。各县市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尾矿库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企业内部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相应的治理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要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防事故发生。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企业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果断措施,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挂牌督办、整改销号。

(四)督促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州安委会组织对有尾矿库的县市、单位进行督查,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迎接自治区对州直落实尾矿库大检查情况的督查。

(五)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2月17日前,向州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包括本辖区尾矿库基本情况,危库、险库、病库的数量和采取的整治措施,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要抓紧制定本辖区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规划和部署检查工作,确定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各项任务的进度安排,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进行环境评价且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尾矿库,一律不得生产运行,限期整改。截止2009年3月30日前未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安全生产大检查既要体现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又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落实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尾矿库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重大隐患治理督导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7

与此同时,我省境内6大水系河流均属上游和源头山区河流,点多面广,多数库区水深浪高,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一些地区由于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库区农用、自用船只违章营运,非法载客现象严重,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库区水运安全、有序、协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库区航运是当地群众出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库区群众的便捷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做好“三个服务”的具体体现,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库区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维护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是各地、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农业、水利、水电、交通、安监、国防科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协调会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水利、电站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库区水情变化的监控工作,及时向库区下游海事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重大水情变化信息,确保下游航运安全。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要按照规定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库区航运安全设施

库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水电开发建设和促进库区航运发展的统筹协调,紧密结合库区移民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建设,妥善解决库区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问题。要按照规划先行原则,抓好库区航运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强航道、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

四、切实加强在建库区施工安全管理

加强水电开发建设,培育电力支柱产业是当前我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推进水电开发建设的同时,科学处理航、电关系,切实加强在建库区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各水电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手续,同时在施工水域划定禁航区,设置有效警示标志,并向海事部门申请航行通告。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过往船舶进行引航、护航,确保施工水域的通航安全。

五、加强库区水运市场监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8

以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为指导,根据水库安全生产PDCA管理各阶段的任务及特点,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架构见图2。具体分为四层:①展现层。提供不同的人机交互表现,主要实现与智能手机、笔记本、个人计算机、大屏幕等终端的交互和展示;②业务应用层。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提供水库安全标准化管理服务,包括目标、组织结构和职责、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应急救援、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职业健康、事故管理、绩效评定和改进等功能模块;③网络层。主要实现信息传输,包括互联网、GPRS、3G等通信传输网;④感知层。主要解决安全信息来源,通过对水库安全信息的监测和采集提供数据服务,重点对水库大坝、泄洪启闭闸门、主(备)用电源、泄洪警报器、大坝观测设施、水文仪器、报汛装置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感知和安全参数的监测,如常规监测的水位、水量、水质状况,包括水库上、下游水位信号采集,通过水位传感器采集水位值并存入实时数据库;图像信号采集,网络摄像机监视启闭机、闸门、上下游等运行状态;大坝变形观测(位移、沉降、渗流等)。

1.2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功能

根据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PDCA循环模式,定义的系统功能见表2。由表可知,可划分13个功能模块33个子功能模块,本文仅重点介绍隐患排查和治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这两个功能模块。

(1)隐患排查与治理功能模块。依托强大的物联网、计算机、网络、多媒体、联动报警等技术手段“感知隐患”,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供信息保障。用户通过水情参数监测、大坝参数监控、动态视频监控,可直观、全面地掌握水库状况。一旦有危险状况,该系统就会自动识别并以多种方式发出报警,做到一处报警多处感知。按功能可再细化为6个子模块:①库区GIS管理子模块。能展示辖区全貌(水库监测点、隐患分布情况和实时状态),能快速、智能定位某一个监控点,查看当前监控点安全参数监测值和实时视频。②隐患在线监测子模块。实现对辖区内各水库安全隐患源及其参数的实时监测,为安全预警系统及应急指挥系统提供基础数据,用户可通过本子模块快速定位到监测对象,查看各个安全参数(如水位、位移、压力等)的实时测量值,测量结果以列表、曲线图等方式显示。

③隐患分析预测子模块。支持数据查询、分时分段进行数据统计,根据监测数据,利用数学模型、预测和分析方法、政策模拟技术对有关数据进行深加工处理,以便分析预测监控状态走向等。监管人员通过本子模块可获得辖区内各个水库发生报警的频率、一段时间内数据变化趋势等信息,使监管更具有针对性,以提高监控数据的应用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④隐患视频监视子模块。用户可通过本系统,在一定的安全认证的前提下实时查看水库隐患源、重点关注点的现场画面,系统支持实时视频查看,视频回放、单摄像头巡航等功能,实现集中式、网络化管理,降低往返现场的工作强度,提高监管效率。

⑤安全预警应用系统子模块。具有实时预警、历史报警查询、报警通知配置、报警阈值配置等功能。当有报警发生时,该子模块就会根据预先设置的报警条件自动进行分类分级报警,打破传统单一报警模式,变被动监控为主动预警。该子模块以在线监测数据为基础,当达到报警阈值时以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发出告警。报警方式主要有声光报警、GIS地图展现、短信通知、邮件通知、系统信息报警等。发生报警时,监控摄像头会自动转到报警监测点,实现视频监控与报警联动,并可根据事先录入的应急预案,自动调出与当前报警相对应的应急处置预案。⑥应急处置预案系统子模块。用户可事先将水库内的应急预案录入本系统,当发生与应急预案相符的报警条件时,系统会自动调出应急预案,水库管理决策者依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指挥工作。

(2)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功能模块。根据水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考核评级办法的不同,在绩效评定中该模块提供水库的考核标准以及自评/考核表格,从而实现水库的安全标准化自评。该模块自动生成匹配考评办法要求的考评材料,支持灵活的导入导出和材料过期提醒功能,通过在线获取、查阅考评材料,轻松实施水库自评;并智能汇总不符合考评项,依据安全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等进行修改完善,为水库提供更具体的、灵活的行动指南,以便于持续改进。主要子模块包括:

①绩效评定子模块。按水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建立水库考评单元,对其相应考评标准及自评/考核表、考核评级标准进行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整体绩效及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定修改事项。

②整改跟踪子模块。统计汇总绩效考评结果,统计不达标项所占比例,分析不达标原因并进行整改跟踪管理,实现对不达标项从发现到整改、审核完毕的全过程管理控制和持续改进。③绩效改进子模块。依据绩效评定和整改跟踪结果,结合安全生产过程中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挖掘,给出标准化管理需要完善改进的要素,提出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和相关制度、运行控制等建议。

2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创新点及效果

(1)管理固化。通过信息化技术集成安全生产的人、机、料、法、环信息,按PDCA循环模式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避免员工因认识不同而造成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理解的偏差,从而避免人为隐患的产生;同时也避免因岗位变动或人员流程而出现的管理水平波动。(2)实现透视化管理。水库管理者通过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可全面、实时地了解水库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给水库管理决策者提供了平台,借此既实现了安全管理的透视化,又实现了管理者对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避免被动听取下属的结果汇报。(3)创新安全管理模式。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是以纸质介质呈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方案,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首先需研读方法,其次需整理大量的台账、表格以支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开展,这样就会占用大量的精力和管理成本。水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通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信息化,保证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效落实和执行,创新了安全监管手段,提高了安全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节省了大量的管理成本,提高了安全监管能效。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9

修订背景

2006年,安全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以下简称原《规定》)。原《规定》的颁布施行,对加强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和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原《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突出存在若干问题:一是原《规定》中尾矿库分级监管划分与实际不相适应,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难以实施对一等、二等、三等大型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导致大型尾矿库安全监管失控。二是原《规定》未规定尾矿库试运行时间,造成部分新建尾矿库长时间不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设施迟迟不能发挥作用,给尾矿库安全运行埋下隐患。三是原《规定》未对尾矿回采、尾矿库库址等作出相应规定。四是原《规定》对尾矿库闭库安全规定不严。五是原《规定》未对安全监督作出相应规定。

目前,全国尾矿库有1万1900多座,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管至关重要,因此,迫切需要对原《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修改的主要内容

这次《规定》修订主要包括:尾矿库安全监管职责划分、库址、试运行时间、勘探等单位资质、防汛、闭库、尾矿回采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安全监管职责的划分

原《规定》规定了“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库容100万m3(含100万)以上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库容100万m3以下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尽管该条款比较明确、具体,但没有规定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而实际情况是尾矿库主要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管,加之各省的实际情况不同,尾矿库数量、分布不一样,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作出规定较为合理。为此,新《规定》调整为:尾矿库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

原《规定》未对尾矿库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出要求。新《规定》增加了下列内容: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尾矿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将尾矿回采再利用后进行回填。

勘探等单位的资质

原《规定》对尾矿库的勘探等单位资质要求比较笼统,本次修订对尾矿库的勘探等单位资质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尾矿库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设计单位应当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安全评价单位应当具有尾矿库评价资质。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监理资质。”

尾矿库库址选择

原《规定》没有对尾矿库库址选择进行规定,鉴于有关尾矿库库址标准正在研究制订,况且各地方的实际情况不同,难以实现统一的标准,新《规定》要求“尾矿库库址应当由设计单位根据库容、坝高、库区地形条件、水文地质、气象、下游居民区和重要工业构筑物等情况,经科学论证后,合理确定。”

尾矿库试运行时间

原《规定》未对尾矿库试运行时间进行规定。为了防止部分新建尾矿库长时间不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脱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新《规定》要求“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试运行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且尾砂排放不得超过初期坝坝顶标高。试运行结束后,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尾矿回采

原《规定》未对尾矿回采作出专门规定。随着矿产资源的再利用,尾矿回采越来越多,对尾矿回采安全监管十分必要。为此,新《规定》要求: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应当进行回采勘察、安全预评价和回采设计,回采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回采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回采设计实施尾矿回采,并在尾矿回采期间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防止尾矿回采作业对尾矿坝安全造成影响。

尾矿库闭库

为提前做好尾矿库闭库的准备和审查把关工作,《规定》明确“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对尾矿库闭库工作及闭库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作出规定。

尾矿库防汛

为加强尾矿库的防汛、度汛工作,确保尾矿库在汛期的安全,新《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放置在便于应急时使用的地方。应急预案应当按照规定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10

中图分类号:TV6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08-0156-02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1100座水库中已有474座小型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问题。其中454座水库列入国家专项计划,并已全部完成前期工作。列入国家治理规划需地方筹资治理的123座小(2)型病险水库项目,截止2014年10月,已经有79座完成了建设任务,17座正在建设中,38坐待安排治理规划。这些水库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保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修建时间早,受各种条件制约,导致这些工程项目目前多属于“三无”或“三边”工程,病险率高,病害严重。加之大多数水库没有或是具有不全面的安全监测设施,使得水库的安全运行雪上加霜,给水库下游居民的生活生产甚至生命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所以,对这些病险水库在进行除险加固的同时,进行安全监测是十分有必要的。

1 存在的问题[1-5]

1.1 水库疾病缠身,年久失修

小型水库由于修建的时间早,当时的设计标准和要求较低,有的甚至完全依靠经验进行修建;加之施工机械设备的缺失或简陋,大部分依靠的都是人力修建,修建质量在岁月的磨砺中明显下降,设备老化、坝体渗漏、泄排水设施损坏甚至无力完成任务。

1.2 水库管理缺失

小型水库多处于乡镇及以下行政级别区域,对其管理无论是个人管理还是集体管理都存在着管理意识淡薄,缺乏技术支持和经费没有保障的难题,这些无疑都给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增加了难度。

1.3 病险水库剧增,处理困难

由于病险水库所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一直处于带病运行状态,时间久了以后,旧伤加新痛,使得水库的安全运行问题日益凸现,出险水库的数量也随着年份的增加呈递增势态。但由于没有足够的经费来源等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使得水库的安全问题一直在提,但一直都彻底解决不了,并且开始恶性循环。

1.4 安全监测系统投入不足

现代化的水库管理工作中,安全监测系统的作用不容忽视,关键时刻,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所以对此项工作一定要重视。但是在目前统计分析数据面前,很多中小水库都没有建立相应的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即使有的水库有这些设备,但也由于操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够,责任心不强,对设备的日常监测、保养及维护不到位,使得这些设备如同瞎子的眼睛聋子的耳朵形同虚设。因而在洪水预报,防汛抗旱、水量调配、水库预警工作中无计可施。

1.5 安全监测设备简陋,监测手段落后

陕西省县级单位内修建的水库工程大多没有建立或没有完善的工程监测设备;有的仅仅具有水位观测功能;有的监测设备和手段早已落后于时展的步伐。拥有这样的设备,如何能够准确地开展相应的水情水险监测、预报和报警工作,进而实现水库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上下游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呢?

1.6 安全制度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小型病险水库没有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安全巡查排险责任制度,也没有制定相应制度扎实落实的检查奖惩办法,确保巡查的质量和数量,特别是在洪水期,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检查更应该单独制定政策,加大排险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统一指挥,相互协调。由于小型水库地处偏远,管理缺失,人员的稳定性和综合业务能力较低,导致人员队伍涣散,员工不思进取,法规意识淡薄,应急能力较差。

2 整改措施[6-12]

2.1 深化改革,完善体制

要想做好病险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一定要优化管理体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权分明,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并且严格执行。通过这些举措,将工程的管理、运行、养护、维修、安全监测、安全检察巡查工作落实到位,扎实开展。

2.2 加大扶持力度,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在上述存在问题中,大部分问题的出现就是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开展工作。有了政策的支持和完善的制度作后盾,再提供稳定的、充足的资金支持,相信工作开展的难度会大大降低。

2.3 完善和建立已成水库工程的安全监测设施

由于小型病险水库没有建立或是具有不完善的监测,导致了工程遇险时的无以应对,给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所以,一定要加强此项工作,通过各种监测设备及时掌握水库运行动态和异常情况,同时要建立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制度,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按时按要求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此一来就可以及时排除险情,确保大坝安全、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

2.4 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

定期组织各种类型的、有效地、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设备操作、检修、保养等实际动手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他们爱岗敬业的素质,努力培养出一支精通业务、综合能力强的员工队伍。此外,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水库管理工作中的一个不可或缺项长期进行,提高从业门槛,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水库工程安全监测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素养,具有较好的创新思维和团结协作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3 结 语

水库的修建目的就是消除水给人们带来的灾害,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水资源,每一座水库无论大小都具有自己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特点,每一座水库一旦失事后给上下游居民和社会稳定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对于这些已经出现问题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势在必行,对于病险水库的安全监测也是必不可少,只有除险加固和安全监测同时并举,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失事风险,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创造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祖雷鸣.我国病险水库的安全管理[M].武汉:长江出版社,2004.

[2] 武华光,胡继连.山东省雪野水库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浅析 [J].水利经济,2005,(6).

[3] 谢顺胜,王身兴.小型病险水库现状调查及治理对策[J].中国农村水利 水电,2008,(1).

[4] 曹欣春.水库大坝安全事固防范与加固技术[M].北京:北京中软电子出 版社,2003.

[5] 顾群.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期项目绩效评估分析[J].海河水利,

2006,(5).

[6] 李忠峰.大坝安全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 术学报,2008,(2).

[7] 谭界雄,高大水.水库大坝加固技术[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11.

[8] 杨启贵,高大水.我国病险水库加固技术现状及展望[J].人民长江,

2011,(12).

[9] 渠守尚,马勇.测量机器人在小浪底大坝外部变形监测中的应用[J].测 绘通报,2001,(4).

[10] 钮新强.大坝安全与安全管理若干重大问题及其对策[J].人民长江,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11

中图分类号:U6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01-0037-02

随着峡江水电枢纽和泰和石虎塘航电枢纽的相继完工,吉安市赣江水域目前已形成万安、石虎塘、峡江三个库区水域,加上在建的新干航电枢纽和待建的井冈山水电站,吉安市赣江水域将有五个库区。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库区水上经济活动也开始出现并逐渐频繁,这些经济活动的出现,或多或少对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有的甚至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严重隐患。今年以来,吉安市地方海事局组织人员对万安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了一次调研,希望通过此次调研为其他新成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提供一定的思路和方法。

万安电站于1993年5月下闸蓄水形成万安库区,库区大坝至赣州航道里程为92.8公里,航道等级为Ⅲ级航道,在万安县境内长约45公里,宽约2公里,总面积94平方公里,蓄水量22.16亿立方米,库区水深最深处有38米,拥有大小库汊70多个,其中大型库汊5个,库区水上经济活动已初具规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问题也暴露的比较充分。

1库区活动的主要船舶及状况

运输船舶:包括过往库区水域的货物运输船舶、库区客渡船、库区内作业的砂石船舶。这类船舶在万安库区不多,一般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持有合格的技术证书,经海事部门登记,持有船舶证书,按规定配备了合格船员,船舶配备了有效的消防、救生、灯光、声号等,按规定标明了船名、船籍港、勘划了载重线。

渔业船舶:包括库区渔业捕捞船舶和渔业养殖用船。这类船舶在万安库区约有230多艘,部分没有标明船名船号,其中有的经农业(渔政)部门检验发证,有的由于受农业(渔政)部门捕捞证发放数量的限制而未经农业(渔政)部门检验发证,包括部分亦渔亦农的船舶。

农用船舶:包括从事农业生产船舶和农民自用船。这类船舶在万安库区约有近百艘,往往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登记,并且普遍存在船体自身及设备状况差,没有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更无灯光、声号设备。

2主要存在的水上交通安全问题

违规设置渔具及水产养殖设施,危害航道通航安全。万安库区为船舶提供了良好的通航条件的同时,开阔的湖面、优质的赣江水也成为当地发展渔业的首选,水产养殖业已成为万安农业支柱产业,有库汊网拦养鱼、库汊坝拦养鱼和网箱养鱼。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万安政府对网箱天然饲养的鼓励,网箱数量急剧大增,并逐渐由库叉向航道内漫延,慢慢对航道(特别是对库汊航道)的通航安全形成危害。比如在离良口客运码头十几米水域里有一排网箱养鱼,风一吹网箱就到了码头边上,对客班船停靠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武术乡客运码头的库汊航道,该库汊常年被用网拦起来养鱼,船舶每次进出库汊都需要鸣号示意,拦网放下后方可通行,否则船舶螺旋桨将绞到拦网发生事故;涧田乡客运码头的库汊航道,由于当地民众架设灯光诱捕网捕鱼,该航道内每隔几十米就有一套渔具,一眼望去,头上是电线,水下是鱼网,密密麻麻,涧田至赣县攸镇的客班船在这些网中左转右拐的穿行,非常之惊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翻船事故。

农用船舶驾驶人员缺乏培训。库区目前大部分农用船舶都未经登记检验,驾驶人员也没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驾驶技能差,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声号及避碰规则几乎一无所知,安全意识淡薄,碰到危险局面往往手忙脚乱,缺乏正确的应急自救能力。

非客渡船非法载客行为时有发生。库区沿岸陆路交通的不便,沿江群众普遍选择乘船出行,造成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乘船的群众中,老人、学生、妇女儿童都有,所乘船舶又均为小型挂桨机船舶,救生设施缺乏,加上船员安全意识不强甚至是无证驾驶,一旦遇到水上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就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万安县地方海事处利用巡航检查的时机进行过多次的打击和治理,但总是屡禁不止,常有发生。

3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措施

3.1加大水上安全生产立法力度,明确部门职责

早在201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88号),该文件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部门、国防科工部门、水利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的水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但是,从目前各部门执行该意见的情况来看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其法律层效太低,连规章都不是。建议加大对水上安全生产的地方立法力度,以地方政府法规或规章的形式明确各政府、部门的水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提高各部门的履职能力。

3.2强化政府领导职能,加强部门监管合作

库区船舶管理是地方政府、安监、海事、港航、农业(渔政)等多部门的共同职责,我们应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的精神,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同样承担着水上安全管理任务,只是工作的内容和责任范围不同而已。地方政府应成立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各部门加强沟通,发挥合力的优势,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安监部门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监、农业(渔政)、海事和乡镇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并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定期组织海事、农业(渔政)、乡镇对库区船舶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3.3发挥乡镇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库区农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辖区内农用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库区农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要设立乡镇农用船舶管理专门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乡镇、村(组)、船主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目标任务明确,做到工作具体到位,措施得力有效。村民委员会要承担起本行政村农用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教育村民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

3.4明确海事部门对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管理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字[2005]67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88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内河交通安全统一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水上运输企业、运输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实施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员考试和发证和监督检查;维护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秩序,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5突出农业(渔政)部门对渔业船舶和农用船舶的监管主体

农业(渔政)部门应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88号)规定,负责对渔业船舶和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农用船舶(指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民自用船舶、水上浮动设施等)的安全管理,标明用途及登记备案;指导和建立渔业和农用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渔业和农用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整治渔业和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等重大安全隐患;开展渔业和农用船舶安全调查研究,向当地政府提出改进渔业和农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渔业船舶、农用船舶(包括无证渔船和无证农用船舶)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时期和农忙期间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3.6建立库区船舶数据库,加强库区船员安全教育培训

乡镇政府、农业(渔政)、海事管理部门应对库区船舶的数量、分布和作业规律在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调研,建立库区船舶数据库,掌握库区船舶的基本情况,以便于管理。同时加强库区船舶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几种方式进行,一是由乡镇组织辖区库区船舶驾驶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使其掌握必要的水上安全作业知识;二是由农业(渔政)、海事部门组织船舶驾驶人员进行水上操作技能培训,熟悉消防、救生、灯号、声号和通讯设备的使用,不断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农业(渔政)、海事部门也可以借助乡镇安全学习和其他部门技能培训的机会,宣传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从而不断提高库区船舶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3.7强化巡航检查,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水库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篇12

一、加强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我们按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是关键,健全组织是基础,责任到位是重点,群防群治是目的”的思路,抓好安排部署,把落实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深入各施工单位,广泛宣传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从而提高了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发现问题的,坚持跟踪落实到位,从而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确保工程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切实履行好各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工程管理局内设安全生产及合同管理科,专门对各件水库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同时各水库工程项目部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室,负责各件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责。管理局还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室的工作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与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了工程人员安全,施工安全,质量安全。

三、齐抓共管,参建各方认真履职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保障,首先有了安全,工程才会产生效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参建各方分别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建设方代表业主,对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责,设计方负有设计安全职责,监理方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而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直接实施者,负有行使与落实的直接责任。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只有参建各方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在建水利工程自开工至今,参建各方均分别履行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能,为工程实施创造了一个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

项目法人单位。为切实履行好我县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职责,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局和小(一)型水库工程管理局内设安全生产及合同管理科,专门对各件水库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同时在建的各水库工程项目部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室,负责各件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责。管理局还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室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与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了工程人员安全,施工安全,质量安全。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我县在建的8件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设均由楚雄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技施设计中有7件由楚雄欣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1件(独田水库)由曲靖能阳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由楚雄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设计任务。在几个阶段的设计过程中,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特别是在隧洞的设计中,配备了钢支撑和竖井的锁口,有效的减少了安全隐患,并且使安全设施有了资金来源。

工程监理单位。为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各工程局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就将安全生产管理条款写入合同,并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了工程安全施工。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工程局就严格按照三合同制签订了工程安全生产合同,并严格按照水利施工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施工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各个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没有无证上岗情况。在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按照劳动保护制度和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正常。并且严格执行水利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四、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以及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

我县在建的重点水利工程共9件,包括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和8件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尼白租水库扩建工程于2008年10月21日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5105万元;小平地水库于2008年3月开工,已于2009年8月完工;高桥、独田、木马河和夜起莲四件水库于2008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09年10月完工;维的、幸福及大血厂三件水库于2010年2月开工,目前正在组织施工。各工程的参建各方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职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开工至今未出现过工程安全事故。

由于维的、幸福及大血厂三件水库工程于2月份才开工,目前维的水库正在组织防洪堤基础及大坝坝坡基础开挖,幸福及大血厂水库由于技施设计尚未到位,主体工程仅进行控制测量及复核,因此,对照此次文件精神,小(一)型工程局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检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均已经制定且较完善,对组织施工的维的水库基础开挖和大血厂水库进库公路等附属工程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了整改,并要求大血厂水库施工单位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上交防火保证金,提前预防和防范。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在建的各件水利工程从开工建设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通过此次安全生产自查及平时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带来安全隐患;二是工程安全检查记录不规范,很多安全注意事项在检查过程中已经提出,但没有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痕迹管理还有待于加强。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