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合集12篇

时间:2022-12-22 08:02:53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1

(一)全面清查农村现有低保对象。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低保评议小组,乡联村干部任组长,对原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开展年度清查工作。清查中要逐户调查,填写《城乡低保复查表》,认真记载家庭成员变动请况、经济收入变动情况等,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决定是否续保、取消、调增或调减。

根据全县统一安排,本次清点:一是偏离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功能定位,自行扩大政策范围,乱开政策口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突发性应急事件,放宽低保条件,将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特殊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行为;二是针对申报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全面清查“人情保、关系保”。按照入户核查、收入核对、民主评议(听证)、公开公示等方法准确核定低保对象,防止入户调查方法简单,评议、公示等关键环节没有真正做到位,流于形式,缺乏监督。

(二)全面清查农村低保现有五保对象。对现有在册五保对象逐户进行调查登记,及时取消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坚决消除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在不变动保障总人数的情况下,按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把符合条件的对象补充进来。对于符合五保条件而因指标不够不能纳入的对象在农村低保A类中保障。

(三)全面清查农村孤儿。严格按照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孤儿取消保障。不受指标限制,把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

(四)农村低保扩面新增。根据村群众评议小组推荐,按照新增名额,根据贫困程度新增保障对象。评定低保对象原则上将一个家庭的全体成员纳入。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

由乡政府组织、民政办牵头,学习相关政策、明确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工作专班,联村干部为农村低保清查扩面村级评议第一责任人。综合各村农业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分解扩面指标。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2

一、当前我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情况

随着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等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工作的重点。根据试点工作的中心内容,我市在原农民五保户财政供养的基础上,启动了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制定了《富锦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试行方案》、《富锦市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等,对我市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情况

1、集中供养。

2005年,我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是以镇为单位集中供养,10个镇共有11所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291人。市局按照每年每人1,500元的标准将供养资金于年末通过市镇结算拨付到各镇,各镇将资金拨付到镇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在民政账上单独记账,单独核算。

2006年,我市改变过去农村五保户以镇为单位集中供养的办法,采取分步实施全市集中供养的办法。(1)市集中敬老院。于2005年12月28日,在市民政局院内成立了市集中敬老院。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电厂大网集中供暖;现有房间74间,可容纳170多人,截止目前已合并8所乡镇敬老院(上街基、长安、兴隆、宏胜、头林、砚山、向阳川2所),共入住老人164名,月末锦山镇敬老院28人也将入住。(2)乡镇敬老院。2006年保留了二龙山镇和大榆树镇两所相对条件较好的乡镇敬老院,现供养老人98人。其中:二龙山镇敬老院67人(男62人,女5人);大榆树镇敬老院31人(男性)。

2006年集中供养五保户供养资金的列支渠道不变,仍在乡镇列支,市集中敬老院供养只作为各镇寄养老人的委托单位,日常老人所需生活费用由市财政局按照每年每人1,500元的标准分季度直接拨到市集中敬老院;年末,市财政局将供养资金通过市镇结算的形式结算到各镇,同时作为代扣项目扣回。

2、分散供养。

我市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供养资金的管理是自2004年开始以镇为单位建立五保供养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市局按照每一行政村6,000元/年的标准核定到各镇,各镇按照市局拨付的金额将资金全额拨付到核算中心,在五保供养基金账户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支付给五保老人,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五保对象的医药费、丧葬费及困难补助等。对于散养五保户的管理,市局实行档案化实时动态管理,供养对象增减变化需按规定程序报经市民政、财政部门确认、批准后方可支付供养资金。

2005年我市五保供养基金总额1,626,000元,支付948名老人供养资金1,137,000元(有3名老人不是全年支付),医药费4,028元,困难补助277,440元,其他用于补充集中供养五保经费不足等135,400元,截止2006年7月末尚有结余资金270,916元。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开展情况

我市于2004年开始对农村贫困家庭进行调查统计,于2005年正式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2005年共对3,714户农贫困家庭,8,077人发放生活补助金155万元。2006年,民政部门又重新对低保对象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剔除已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423户,1,260人,新增家庭1,074户,2,574人,上半年各镇已对4,365户家庭,9,391人,通过“一折通”形式发放生活补助金878,995元。另据民政部门统计,下半年还将有40多户家庭,100多人,也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全年预计支出将达178万元。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在省、市两级政府的支持下,我市于2005年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参合农民数2005年115,151人,2006年162,353人,占农业常住人口分别为47%、67%。经过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止到2006年6月末,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共有72,298人享受医疗补助,补助金额533万元。其中5,747人享受大病救助,补助金额458万元,单人最高获得补助金额1万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护了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四)医疗救助情况

我市于2005年正式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有59人次,发放救助金12.8万元,使全市农村特困户大病得到了有效的救助和医治,使危重病人起死回生。2006年3月,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支付79,830元,为全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享受40%救济人员共计7,983人(每人10元/年),办理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解决了他们有病无钱治疗的问题。2006年,经民政部门审核已批准81人享受医疗救助待遇,需资金158,000元,将于8月末前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到农民存折中。

二、现行财政政策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的推动情况

财政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担负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框架和推进策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兑现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管机制,推动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以及创造适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社会环境等方方面面的重要职责。

(一)深入调查,制定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我市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边制定完善方案,边组织实施”的改革试点要求,多次召开会议,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管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全市11个镇和有代表性的22个村屯进行专题调研和调查摸底,重新核查了五保户供养对象、确定低保人群、医疗救助对象等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方案,科学测算制定标准,如最初通过测算将农村最低保障标准拟定为1,300元。后经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低保试点县之后,按政策要求,将低保标准确定为627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过7个月的工作运行,发现报销比例有些偏低,到年终基金可能有过多沉淀,为了让农民真正地得到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益处,我们及时调整报销比例,将市外患者报销比例上调5%,市区域内的两类定点医疗机构上调10%。根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各镇财政分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章可循,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推广提供了保障。

(二)加大了收缴力度,合理利用有限资金推动多渠道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工作难点在筹资,成功的关键也在筹资。资金来源贯彻共同分担的原则,按照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适当支持的方式进行筹集。我市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采取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首先为全市五保老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交费16,560元;又对975名需救助人群中的“重、急、难”患病家庭列入首批救助范围,现已救助29人57,500元,两项共计74,060元;在农村低保发放上先将村屯数、人口数最多的向阳川镇作为首批试点镇,取得经验后全市范围内发放;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我市积极努力自筹解决50万元;佳市局从福利分成中安排400万元;今年又向民政部和民政厅争取建设资金50万左右。目前此项工程以接近完成,预计可提前投入使用。合作医疗资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村委会以户为单位按年度收取,或用村委会集体积累资金缴纳,并将资金上缴乡镇财政分局,使用省财政厅发放的统一收据,采取“四边”(即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办法,有效提高了缴费效率。同时市政府还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积极捐赠,扩大了保障范围,通过推进绿色、特色农产品生产开发的规模化、品牌化,招商引资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等方式,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形成了政府救济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障格局,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

(三)加大了管理和监督力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管机制。要切实防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风险,就必须在管理和监督上下功夫,以保证制度的安全高效运行。把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两不准一严格”的工作纪律,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财务审计。研究制定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障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采取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资金运行机制。确保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不被挤占和挪用,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动态性监督管理,不合格的及时取消其资格,以保证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真正让农民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受益。

三、我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财政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工作中,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凸显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救济标准过低。一是我省确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27元,不切合实际。627元的年人均家庭收入,无法满足家庭正常支出,如果按此标准计算,平均每日支出1.72元,考虑到我们处于东北亚寒带地区,取暖期在6个月左右,煤炭已长到310元左右,如此标准根本无法生活;二是2004年度省核定我市医疗救助补助金320,000元,我市需要救助975人,人均补助金额仅为328元,很难真正解决因病致贫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三是五保供养标准低。分散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标准低,无法维持五保老人的正常生活,最为显著的问题就是五保老人得病后,只能靠吃小药维持,根本不能彻底医治。

(二)资金短缺,难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一是农村低保资金量小,保障面窄。我市确认的农村低保人数15,459人,占总人口的5.8%。针对一些临时发生的大病或灾害家庭,突然返贪,由于资金有限,不能及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加之,随着改革开展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新的弱势群体,大量生活困难群众涌向民政部门,导致民政部门在低保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始终处于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二是我市财政是保吃饭尚未不足的财政,在医疗救助上无力按省要求1:1匹配资金,导致医疗救助工作范围小,力度小,只能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分步救助,大多数困难群众面临有病无钱治的困难局面,这也是目前我市农村医疗救助工作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三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上,农民缴费额过低,国家补助也过低,导致个人帐户存款额太低,才每人8元,也使统筹金支付比例过低,报销比例大约在30%左右,使农民得到的实惠太少,造成城乡差异过大。

(三)农民收入低,返贫现象严重。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土地面积较大,农民较多,地理位置处于平原,干旱和内涝困扰着我市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的生活,自然条件差,自然灾害频繁,基础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薄弱,遇灾返贫,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严重。

(四)保障制度不完善,缺乏应变措施。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具体工作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首先,农村经济溃乏,加之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缺少了解,使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受到制约;其次农村卫生资源严重不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陈旧,医务人员素质偏低,药品市场混乱,难以在短时间内满足参合农民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再次,相当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不强,互助共济观念淡薄,加之受以往开展合作医疗工作最终失败造成的影响,对此次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能否成功,存在一些疑虑和担心。有的农民甚至今年参保生病得到补偿后认为明年不能再得病了,因而决定明年不参保了,这需要一个认识过程,需要我们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引导。另外,作为一种体制的创新没有成熟的经验和模式,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二是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刚刚起步,工作还停留在临时性,随机性阶段,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无长效机制,没有一个系统、规范的救助制度。

四、对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财政政策的探索

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根据我市几年来的实践经验提出几点建议。

(一)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农村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我国是新事物。社会保障要明确主管部门,加强政府的调控和监管。在宏观管理上,要实行统一管理和规范,消除“多龙制水”、条块分割的状态,由政府设置权威机构组成社会保障委员会领导管理。在中央层面,可以考虑在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委员会,农村社会保障领导机构作为其下设的一个分支机构,负责编制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起草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和法规,制定农村社会保障规章和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经营和发放,策划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在地方层面(尤其是县级政府),应当按照社会保障行政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分别设立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进而形成统一管理、分工协作、有效制衡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在具体执行上,要依靠基层政权组织及群众性管理组织,分级分类负责各地区的具体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执行、监督,努力建成分工协作的社会化、法制化的社会保障网络。

(二)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匹配体制。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市县,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农民收入少,现在又处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时期,财政资金非常有有限,这就需要国家财政向这类市县倾斜。一是国家应该视农业市县的财政收入情况,按不同比例匹配农村社会保障资金,针对极其贫困的地方财政拿不出应匹配的配套资金的情况,应提高中央及省级补助金额和出资比例,降低或取消地区和县级匹配,以保证各项农村保障资金的到位。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救助范围。二是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补助标准。现行补助标准远远低于最低生活水平,难以根本解决五保供养、低保人群、医疗救助对象的切实困难,国家及省应根据地区收入和最低水平合理制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补助标准,缩小城乡差异。

(三)建立健全多元化筹资体制。为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发展,除固定三方资金外,也要广辟社会资金。一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自我参保能力。调整种植结构,把种植业品种调优、品质调强、特色调大、效益调高,坚持“跳出农业抓农业"的原则,发展一镇一业或一村一品,加快形成农副产品加工特色产业,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高集体经济为其成员投保的能力。通过招商引资和扶持集体、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采取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等方式,深入实施树特色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三是可在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注意培养社会层面的力量,采取发动社会捐助,动员对口帮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医疗机构开展“献爱心”活动等形式开展该项工作,形成一个政府救助为主,全社会参与的救助格局。四是调整财政扶贫资金、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逐步增加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份额。五是变现镇级闲置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整合力度,充实农村社会保障资金。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3

第二条农村低保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实行属地管理、差额分类救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标施保、分类救助、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四)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相结合、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鼓励劳动自救、社会互助。

第三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区人民政府为农村低保提供物质条件和组织保障,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区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对象的审批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低保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农村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业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低保的受理、审核、管理等具体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服务工作。

(二)区民政局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机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镇人民政府设立民政工作站,配备低保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民政专干);村民委员会成立农村低保评议小组,确定农村低保工作专职协管人员。

第二章保障标准

第四条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保障标准执行。

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时,区人民政府根据村民的生产生活实际,适时为农村低保家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长期在农村居住拥有本区农业户籍的村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农业家庭户,均可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农村低保申请。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动输出的;

(二)拒绝配合入户调查,不提供有效收入证明材料或转移、隐瞒家庭真实收入;

(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而不尽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五)有、吸毒等恶习经教育不改正的;

(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

(七)其它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

第四章家庭成员的认定

第七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关系的直系亲属。

户口迁出在校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家庭成员计算。

现役军人不纳入家庭人口计算。

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得纳入家庭人口计算。

第五章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的货币、实物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资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和抚养费;

(六)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精减退职职工定期救助、遗属生活补助、人身伤害赔偿中的生活补质的费用;

(九)其它应计入的收入。

第十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内容:

(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励金解放荣誉津贴;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

(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七)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费;

(八)低保对象参加村组织的公益劳动所得的奖励;

(九)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

(十)其它按规定不应计入的收入。

第十一条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

(一)初次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根据其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对已纳入农村低保的家庭进行审核时,根据此前6个月的家庭平均收入核定其家庭月人均收入。

(二)农村务工人员:根据工作单位劳资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计算实际收入;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照务工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经营性收入:从事种植业的按实际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扣除成本后计算收入。不能确定产量的,按当地同类地域平均产量确定;从事养殖业在一定数量以上的按实际收入计算,不能确定的按当地同类品种的平均收入计算;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平均减半作为实际收入。

(四)财产性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或者变卖的,按租赁、转让、变卖协议(合同、票据)计算;不能提供租赁、转让、变卖协议(合同、票据)的,按当地同类财产的市价格计算。

(五)转移性收入:有裁决、判决、协议的,按照裁决、判决、协议价计算;没有裁决、判决、协议的,按照实际所得计算。

(六)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及其他股息和红利收入等,按实际所得计算。

(七)赡养、抚养、扶养费收入:有裁决、判决、协议的,按照裁决、判决、协议计算;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明显不合理的,可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月收入10%的比例计算。

实际支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高于前款规定的,按实际支付的数额计算。

家庭成员向非共同生活的亲属依法支付赡养(抚养、扶养)费的,支付部分在计算家庭收入时相应减去。

(八)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收入根据实际收入计算。

第六章申请、审核与审批

第十二条农村低保按季度集中办理,每季度集中评议和审核审批一次。保障对象从批准的下一季度起领取农村低保金。

第十三条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农村低保家庭调查表》、《诚信承诺书》,特殊情况下户主可委托家庭成员、法定监护人或村民委会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农村低保申请书;

2、共同生活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相关证明;

4、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入户调查,组织村级民主评议,做出审核决定,提出拟保意见,同时将拟保情况予以公示,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经审核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完整退回申请人。

(三)区民政局对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拟保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并将复审结果通知镇人民政府,并予以公示;审批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对公示提出重大异议的,按程序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审批。

第七章民主评议与公示

第十四条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应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等人员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每次会议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村级民主评议应在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组织和指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村级民主评议程序如下:

(一)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宣读低保政策;

(二)村低保负责人介绍评议小组组成人员情况,并介绍申请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

(三)村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讨论,并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价。

(四)由村级评议小组推荐计票、监票人,并进行投票、计票,以现场2/3以上与会成员同意,当场宣布民主评议结果;

(五)评议人员就整个评议结果进行签字,并将评议结果同相关材料完整报送镇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公示实施主体及内容

(一)镇人民政府对经村级民主评议和审核符合低保标准的进行公示;区民政局对拟纳入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情况时行核查审批后,通知镇人民政府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拟)纳入低保的事申请人姓名、住址、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补助金额,举报电话等。

第十七条公示要充分利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牌),选择便于群众知晓的地点,包括申请人和低保对象所在的自然村(组)。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八条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应再次调查核实并重新公示。

第八章资金管理与发放

第十九条农村低保资金的来源:

(一)上级补助资金;

(二)区级财政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的预算资金;

(三)专户储存利息收入;

(四)社会捐助款。

第二十条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结转使用。

第二十一条农村低保资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得以实物救助冲抵和变相扣缴。

第二十二条农村低保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低保资金总额的3%比例从农村低保专户中单列。

第九章工作管理

第二十三条区民政局通过组织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和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二十四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应分期做好农村低保的复核工作,加强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

(一)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大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等造成常年贫困的保障对象,年审期核查一次;

(二)家庭收入相对稳定、来源比较明确的保障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

(三)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收入幅度波动大、家庭成员结构易变动、群众有异议的保障对象,每季度核查一次。

第二十五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一户一证一折,持证持折给予相应救助。

第二十六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村低保管理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编号管理的要求,设立专柜保存。农村低保家庭档案材料应包括:农村低保申请书、家庭成员证件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入户调查表、审批表、变动调整(注销)表、评议记录及农村低保办理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区民政局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监控系统,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低保家庭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第十章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审批程序、保障情况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对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进行书面登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同意纳入农村低保的,或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故意纳入农村低保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向农村低保对象吃、拿、卡、要、刁难的;

(三)、,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农村低保资金的。

第三十条农村低保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停止发放农村低保金;骗取农村低保金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享保期间,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发生变化而不按规定如实申报的。

(二)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低保金的。

第三十一条侮辱、殴打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干扰、妨碍农村低保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4

二、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试点范围

(一)总体目标

1、探索建立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制定一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村级经济状况和农户家庭情况的指标识别体系,建立科学规范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

2、建立低收入人口实名制档案系统和信息平台。根据家庭人员组成、贫困状况、项目需求、扶持情况等,分“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建立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档案系统,做到贫困户有信息卡、行政村有台账、乡镇有基本情况资料、县有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县统一、各有关部门共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

3.分类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根据致贫原因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的识别对象,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对识别出的低保对象,落实低保救助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制定有计划、分年度、扶持到户的扶贫规划,明确扶持方式、项目和资金,力争尽快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识别统计范围,建立信息档案;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收入超过扶贫标准的,经民主评议和公示后,逐步减少扶持;对于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按低保程序适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返贫的,纳入农村扶贫对象。

2、坚持科学、规范、阳光操作的原则。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指标识别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以及公开公示制、民主听证制等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杜绝弄虚作假、循情舞弊行为。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贫困状况、贫困成因以及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差别,在工作上实行分类指导。

4、坚持符合条件和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确定为扶持对象,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试点范围、对象规模及标准

年,试点工作在全县25个乡镇全面展开。首先在镇选择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全县贫困人口规模为通过调查统计上报省市审核确认的21.97万贫困人口为准,各试点乡镇依据统计部门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测算,合理确定本乡镇各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人口标准原则上以年国家正式公布的扶贫新标准农村人均收入1196元以下贫困人口为准,各乡镇不能自行确定贫困标准。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利用新闻媒体、村务公开栏、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规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调动乡、村、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2、开展培训。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培训会议,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基本业务知识。

3、制定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和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民政、扶贫、残联、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从调查内容、核算标准、核算方法等方面制定村级指标体系和农户指标体系,设计到户卡片和扶贫扶持户项目需求表格。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产生活条件、教育卫生状况等设置,制定村级指数计算表。指标力求简单、直观、且易于获得。指标的设置一定要符合县、乡、村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实际,并充分考虑各要素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影响力。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以家庭人口素质状况、居住情况、农户生产要素占有量、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及享受国家惠农补贴等方面设置,制定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数计算表。指标的设置一定要力求反映农户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各要素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影响力。

4、制定包村责任制方案。各乡镇制定出实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包村责任制方案,明确乡镇包村责任人,细化包村人在对象识别、建立档案及信息录入中的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分两步进行:一是首先在镇选择村先期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各个阶段的工作认真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为全县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此项工作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二是全面组织实施。召开先期试点乡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全面总结试点乡镇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试点乡镇开展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的识别,建立健全贫困户档案,并根据所调查农户的项目需求,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项目。此项工作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具体实施步骤是:

第一步:开展村级状况调查。按照设定的村级指标体系,对各乡镇所有村开展村级状况调查,填写村级指数计算表,计算出村级指标指数。将村指数按由小到大排序,确定分类临界指数,将各乡镇所有村分为最贫困、较贫困、中等、中偏上、上等5个层次,分层次确定各村识别对象规模。

第二步:确定村级识别户规模。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的识别对象规模,推选被识别户,并进行张榜公示。每个村的被识别户,对以往建档信息中的低保户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不能遗漏。除此之外,对一般户进行调查,满足该村被确定的识别户数量。

第三步:入户识别。各乡镇根据农户识别指标对推选的识别户进行调查核实,核查以户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户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核算和排序。将农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分别就家庭人员情况、贫困状况、需求情况、受扶持情况等建立详细的档案系统。五保户是指按照《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已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农村“三无”人员;低保户是指按照《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办法》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对象;扶贫低保交叉户指收入低于低保线并已纳入农村低保,但有劳动能力者;扶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者,包括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农户识别指标识别出的低保户和贫困户由村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村民代表会议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评审、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有异议的,组织重新入户调查核实,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对上报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民政、扶贫部门审核、备案。低保对象是符合国家五保供养条件却未享受相关政策者;重病、残疾、智障、年老体弱者;因天灾人祸丧失劳动能力者;收入低于低保线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发式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第五步:建档立卡。对确定的民政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由村一级对贫困人口登记造册,乡镇汇总、统计,以实名制将对象名册输入计算机,建立乡级贫困户档案,并上报县扶贫、民政、统计部门,由县扶贫部门统计、汇总后建立县级贫困户档案。

第六步: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根据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做好项目需求调查,合理确定扶持项目、扶持方式。对经规范识别的低保户,要根据农户实际,确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标准,实行低保救助。对经规范识别的贫困户,要严格按户实际情况落实扶助措施,符合信贷条件的,可享受到户扶贫贷款贴息;到村到户的扶贫项目要向贫困户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子女,并在培训经费和生活补助上给予倾斜,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阶段

一是检查验收。完成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后,要从农村贫困人口确定、民主评议、档案建立等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总结,进行成果应用研究,制定一整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初验,县“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督促完善或要求重新开展。各乡镇“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成绩将作为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总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是总结。年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总结大会,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县总体进度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扶贫办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扶贫、民政、统计、财政、残联等单位抽调专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组织试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进行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精干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业务骨干、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搞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大力协作配合,努力实现识别过程中的程序衔接、识别对象后期扶持的政策衔接、全县所有低保对象的管理衔接,共同促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扶贫部门要组织好调查户的排序、入户识别工作,做好贫困户信息的录入、动态管理以及专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抓好到户扶贫项目的落实等。民政部门要明确低保范围和标准,确定低保户,落实对低保户的救助措施。统计部门要依据国家贫困标准、贫困监测、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等,分析提出县级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的意见,并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信息录入、管理以及识别贫困人口数据与国家有关数据的衔接等工作。残联要摸清残疾人底数,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识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纳入低保和提高低保档次的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扶贫倾斜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有关工作经费。各乡镇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试点工作,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三)严格工作程序。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重点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公开公示要到位。要严格执行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审定后再次返回乡镇村公示四个层面的公示程序,公示内容要包含贫困户主、家庭人口、贫困类型、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拟救助方式及标准等情况,每个公示期必须达到5天;居住分散的乡镇可通过广播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限可适当延长。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要再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准确后要重新公示。二是入户调查要到位。对经村民小组推荐得票超过2/3的申请人,要组织由驻村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的3人以上调查组,对其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必须深入实地,入户察看和走访,确保调查核实的情况真实准确。调查组成员必须对调查核实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调查核实结束时,调查组人员和申请人都要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三是审核把关要到位。审核把关分为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四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每个贫困对象严格审查,把好对象收入测算关、资格审核关。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排除在贫困户名单之外。

(四)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倍受各有关方面关注。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和参与贫困对象识别等关键环节,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和调查组提供真实准确的情况资料。二要分层次就“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的操作程序、实施方案等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传达贯彻上级业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到贯彻精神不走样、具体工作有落实。三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纠正偏差和失误,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规范运行。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5

20__年,县民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标准施保”的目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工作,确保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县民政局及时成立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姜光容(局 长)

副组长:刘传树(副局长)

胡友文(副局长)

刘昌顺(副局长)

李贵明(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为局属各股室负责人。

通过成立领导组,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股室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的格局,为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做了充分准备。

二、措施具体,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展顺利

农村“五保户”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弱势群体中的特殊困难群众,对“五保户”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的五保供养政策,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今年以来,民政局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项制度”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明确目标,认真履职,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对农村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

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对五保对象再次进行了复核确认、登记造册,并填写了《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台卡》,建立健全了五保对象数据库。通过开展对农村五保户的调查核实工作,真正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为做好农村五保救助工作提供了准确详实的依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县共有农村五保户2501户2624人。为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昭政发〔20__〕4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对供养资金的承担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将纳入省级转移支付的1137户1168位五保老人的生活费用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2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72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元,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360元);对20__年新增暂未享受生活补助的1364户1456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按农村最低生活补助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60元的五保供养金,使供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

20__年,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金480.05万元,其中: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供养对象月支出11.68万元,全年累计支出供养金140.16万元;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供养对象月支出5.824万元,全年累计支出供养金69.89万元,确保五保供养工作做到按标施保、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我县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

(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

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是缓解农村贫困群众就医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农村困难群众的身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__年,民政局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过程中,始终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方针,按照及时有效、简便易行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资金使用重点,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年累计农村医疗救助46879人次,其中资助新农合46693人次,资助新农合资金93.39万元;资助参加新农合后二次救助186人次,资助资金16.34万元,切实解决了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过程中,对医疗救助资金的安排使用作了严格规定,并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杜绝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积极推动我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

20__年,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今年,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民政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确保全县社会稳定,为此,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各乡镇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定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全面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扩面工作。同时,对各乡镇民政所的同志进行了农村低保业务工作的培训,为今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2、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调研工作

今年,县民政局多次组织工作组深入各乡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村入户,揭锅看仓等方法,对残疾人、特困户、重灾户等困难群众的缺粮情况、原因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同时,要求各乡镇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年龄、性别、家庭贫困程度等有关信息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使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为下一步农村低保生活对象扩面工作打下了坚守的基础。

3、措施具体,狠抓落实

一是为化解物价上涨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切实做好“提标”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先后两次下的发通知要求,从20__年1月和7月,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即:1-6月,1档、2档、3档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为50元、40元、30元;从7月起分别为60元、50元、40元)。为使提高补助水平的政策落实到位,民政局采取各种措施认真复核上半年的发放情况,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足额发放。此外,20__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仍按3个档次实施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50元,从20__年7月起执行,切实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是根据《昭通市民政局、昭通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昭民发〔20__〕59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县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根据市级下达我县20__年农村低保人数45525人(其中:20__年农村低保人数39658人,20__年新增5867人)的指标,经县民政局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以20__年县政府下达各乡(镇)的农村低保控制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各乡(镇)农业人口、地区居住环境、贫困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分配方案。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发放时间,落实补助标准,按时完成农村低保扩面工作。

三是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民政局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和“分档分类施保”要求进行管理。对去年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的15403户39665人进行了全面审核,对其中不符合《__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107户5344人进行了停发,对没有按户纳入的828户家庭进行了调整(调增人数816人),并严格按照“一评二审三榜”原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审核和审批。

全县共有20181户45525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发放低保金227.63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317.59万元,保障面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1.2%,占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52.74%,切实解决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

4、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县、乡、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要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准确核定保障对象,把好入口关,每年审核一次,避免“一保定终身、养懒汉”等现象。

(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改革步伐逐步加快

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今年,我县在坚持依法建章立制、规范村民自治活动的同时,注重克服就自治抓自治、就民主抓民主的倾向,把村民自治活动与农村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制约和激励作用。

今年,我县继续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改革步伐,认真抓好村(居)民自治工作,推进村民选举、管理、决策、监督“四权”的落实,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使村(居)务公开率达100%。同时,抓好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示范工作,切实搞好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备、环境美化、和谐文明的新型社区。认真开展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的要求开展工作,促进了干部的作风转变,干群关系密切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了。过去,多数村民只知埋头生产,不愿抬头问路,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以来,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普遍增强,村民特别是村民代表参与重大村务决策的热情一年比一年高,村民代表素质不断增强,村民代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

二、对基层组织保障长效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有了一定的保障,乡村组织运转困难问题逐步缓解,农村基层政权运转保障能力工作逐步加强,但就我县总体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缺少长效机制,难免出现朝不保夕的现象;二是村、组干部报酬低,不利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出现工作拖拉、不积极、不主动的现象;三是村干部公用经费补助的范围窄,标准低,导致有人愿意出门打工也不愿意当村干部的现象。

建议:首先,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加大招商引资等步伐,从而增加财政收入,保障乡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乡村组织运转困难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运转保障能力;其次,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对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的投入,保障基层组织基本经费;再次,鼓励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开展科技致富,即帮助村民增加收入,同时也能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后,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并制定严格奖惩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民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1、存在的困难

(一)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任务繁重,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目前,我县15个乡镇民政助理员仅有40人,其中仅12人专职,其余28人兼任其它部门工作及包村蹲点、综合治理、挂钩扶贫、计划生育等其他任务。此外,相当一部分民政助理员是新手,要想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二)贫困面大,绝对贫困人口多,我县是部级贫困县,且灾害连年,所以,需要救助的人多、面广,无疑给民政工作带来极大压力。

(三)县、乡民政办公条件差,部分乡镇民政所办公场所还是六七十年代的土坯房,相当一部分乡镇连装各种档案和资料的文件柜都配不齐备,办公地点狭小,办公设施也极为简陋,老房子、旧桌子、旧凳子、旧柜子在基层民政办公室非常普遍,不利于基层民政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6

为了切实改善我市农村特困群众的住房条件,提高他们生活质量和防灾减灾能力,市委、市政府计划从2008年至2009年,利用2年时间(比全省计划提前三年),对我市177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进行改造,其中:一般困难户104户、危房特困户34户、农村低保户16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2户、计生户21户,2008年计划完成60户,2009年计划完成117户。

二、实施范围及改建标准

实施范围:凡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现有房屋为土木结构,并年久失修,经济条件差的特困群众家庭,优先安排受灾户、危房程度严重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计生户;重点扶持无力建房的无房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改建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兼顾方便生活、生产、量力而行、重点扶持”的原则,每户3间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按每人两间,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砖木结构为主,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标准,改造后的农村特困群众住房要达到我市农村一般农户基本住房的中等水平。

三、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资金由省市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每户平均补助3500元,市财政每户平均补助2500元。

补助标准:每户平均补助不低于6000元,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实行分类补助,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对农村特困户中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提高30%。

四、组织实施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口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检查、监督和资金落实等工作。

各镇政府、村委会依据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民主评议,审查落实特困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并张榜公布;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到户,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实施。

五、实施程序

需要危房改造的农村特困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书,经村委会评议,镇政府入户调查、审查同意后,汇总上报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和市民政局,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和市民政局对镇政府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复核抽查,经核实无异议的,准予批准实施,并统一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六、检查验收和资金发放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根据危房改造情况,提出检查验收申请,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抽查、中期评估、年度检查和总结验收,验收合格的,在新建房屋显著位置悬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省、市资金到位情况,按照补助标准分阶段拨付危房改造资金。

附件2:

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的标准和依据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08〕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标准和依据确定如下:

1、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

2、因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条件差,无力建房的无房户;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7

下面,将我县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调,营造全社会抓救助的氛围

县委、县政府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每年落实的大事之一。县财政克服困难,建立预算机制,2007年以来,每年预算救助资金120万元。保证了救助资金落实到位,救助标准逐年提高。

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2006年时任县长慰问村镇村五保老人周枝时,看到三间住房一间倒塌,两间漏风,专门批示县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和各乡镇,要求各部门密切协作,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彻底改善困难户的住房条件。三年来,我们在村镇村、宜兴乡屯堡村、斗泉乡北岳庄村、蕉山乡殷家庄村、梁庄乡曹庄村兴建13个村级五保供养“康乐院”。形成了县有福利中心、乡有敬老院、村有五保供养康乐院的县、乡、村三级三种供养体系。县福利中心主要接收全县边远山区的五保对象,乡镇敬老院接收本乡镇边远村落的五保对象,康乐园接收本村的五保对象。目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500余名,集中供养率达到25%,预计年底达到50%。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得到根本改善,实现了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在经费保障方面,一是五保供养资金每人每年1800元。二是将五保户个人承包地转让给其它农户,承包户每年提供200斤粗粮,县、乡、村三级救助200斤口粮,县、乡两级在救灾捐赠物品中调剂解决衣被。三是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救助解决1500元,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一部分。

2009年春节期间,我县开展了“慈善救孤结对帮扶孤儿”活动。28名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救助一名孤儿,114个县直局级机关每单位救助一名孤儿。救助的内容:一是生活困难救助;二是教育救助;三是节日亲情慰问。帮扶救助时间从2009年元旦开始至孤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活动前,我们组织人员深入乡村摸底调查,制做了“慈善救孤工程结对帮扶联系卡”,孤儿姓名、监护人姓名及帮扶救助人姓名、单位,每年救助情况全部记录在联系卡上。隆重召开“进万户门、解万家难、暖万人心暨慈善救孤结对帮扶动员大会”,每一名领导和他帮扶救助的孤儿结对而坐,领导与孤儿亲情互动,亲友和群众气氛热烈。春节前夕,县委书记、县长郭占宝分别到孤儿家中慰问,送去现金及学习生活用品。全县142名孤儿,共收到捐赠的现金58000元,面粉88袋,大米76袋,还有衣被、文具、书籍及各类慰问品。结对帮扶活动在全县传为佳话,6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

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确保社会救助有章可循

制度是抓好各项工作的依据,是规范工作行为的准则。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29项方案、意见、规定,基本涵盖了社会救助的各个方面。其中城市低保8项、农村低保6项、农村五保2项、城乡大病医疗救助4项、救灾救济4项、优抚保障1项、慈善救助2项、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综合性的2项。实现了制度之间的衔接,政策之间的配套,工作资源的整合。这些制度和规定是:《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细则的补充规定》、《关于对低保对象特困家庭实施“分类施保”的暂行办法》、《关于城镇低保对象行业收入计算的暂行办法》、《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城市居民申请低保的补充规定》、《关于建立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对农村低保进行复核的通知》、《关于农村低保复核的补充规定》、《关于严肃政策严明纪律,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管理实现应保尽保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通知》、《关于对农村五保进行复核的通知》、《关于对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定点医疗及就学补助的试行意见》、《关于对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2005年度冬令灾民生活救助方案》、《县救灾应急预案》、《县民政局2008年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救灾款(粮)管理使用的通知》、《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的通知》《关于开展“慈善救孤工程”的倡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关于成立“乡镇社会救助站”的通知》。

三、建立机构,充实人员,夯实社会救助的组织基础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我们积极协调编委、财政等部门,逐步健全了社会救助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保证了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设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化调配工作人员,成立城镇和农村两个社会救助办公室,由两名副局长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作《便民服务一览表》图板,将救助内容、申报审批程序、承办人员、联系方法公示于众。二是设立乡镇社会救助站。以前,我县9个乡镇每乡镇只有一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我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设立“乡镇社会救助站”的意见。2008年2月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9个乡镇成立社会救助站,各乡镇的乡镇长担任站长,民政助理员任副站长,壶泉、村、蕉山、作疃、宜兴、加斗6个大乡镇,每乡镇配备工作人员3-4人,斗泉、梁庄、望狐3个乡每乡配备工作人员2-3名,全县基层民政队伍增加至29人。乡镇社会救助站实行县民政局、乡镇双重领导,站长全面负责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制定救助方案,审核救助对象,拨付救助资金。县民政局负责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乡镇调整救助站工作人员必须经民政局同意。各乡镇安排二间办公室,统一配备了电脑。救助站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工资由财政预算。乡镇救助站的设立,发挥了乡镇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了对农村社会救助的监管力度,也使大量的因救助引发的矛盾化解在基层。省民政厅马景龙厅长对我县设立乡镇社会救助站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推荐《山西民政宣传》杂志刊登,加以推广。

四、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是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的切实措施。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们边开展、边总结、边改进,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完善家庭档案。在城市低保中我们聘请10名低保对象为义务调查员,对申请低保的家庭摸底调查,对已进入的对象定期复核,建立了完备、真实的低保家庭档案。为了准确掌握每个低保对象的配偶情况,我们要求夫妇双方必须在复核时到低保所拍照,将照片打印在复核表上。对农村五保、低保采取进村入户、田间走访、炕头咨询、明查暗访等多种方法,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家庭档案,分别贴上绿、黄、红三种颜色的标签。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及其他特别困难的家庭为一类,标签为绿色,属于重点长期保障对象,一年复核一次;因家庭成员年龄、素质等结构不合理,造成难以摆脱贫困的家庭为二类,标签为黄色,属于一般保障对象,6个月复核一次;因某种意外变故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为三类,标签为红色,属于重点调查、复核对象,3个月复核一次,随时予以调整。

三是严格程序。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等各类救助的申报审批,根据相关的规定,按照个人申请、村民(或所在单位)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群众监督反馈、乡镇(或主管单位)审核、县局批准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必须填写申请表,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子女上学要有学校证明,单亲、离异者要有离婚或死亡证明,大病患者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外出人员要有村委、居委和务工单位的收入证明,民主评议必须有评议代表签字,公示内容必须拍照存档备查,乡镇审核意见必须经社会救助站盖章,有站长签字。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对象的评定,救助标准的确定,救助款物的发放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内容拍照存档。凡是未经评议、张榜公示或经公示群众有异议的以及救助方案未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的一律不予审批,有效地减少了“人情保”等不正之风,同时也使村务公开有了实实在在的内容。并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为低保工作监督员,对通过调查准备新纳入的家庭进行评议,建立了“逢入必评、调整必议”的民主评议机制,有效把住了低保入口关、动态调整关。几年来清退不够条件的低保对象876户,降低标准564户,新纳入987户,提高标准1256户,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五是实行社会救助“一本通”。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认真调研,设计制作了《县救灾、社会救助款物发放记录册》,发放到全县所有农户家庭。不管是低保户、五保户、大病户,都可凭《记录册》和身份证到乡镇救助站或营业所领取救助资金。“一本通”的实施,既方便了各类困难救助,又缩短了工作时间,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便于检查监督。一元钱、一斤粮明明白白记录在册,一册可用10年左右,节省印刷成本工作经费。

六是引导救助对象树立诚信观念。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我县在制定严格规范救助制度的同时,把诚信理念引入救助机制。在低保对象审批和复核中,为每个申请者印发一份《诚信保证书》,要求申请者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明不予审批。几年中,我们对不如实申报的676户、1279人取消了低保资格。对如实申报确实困难的实事求是地给予救助。供销社下岗老职工甄存禄因病提前退休,主动申请取消个人低保资格。我们考虑到本人有病,孩子正在上大学,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不仅没有取消他的低保资格,还适当提高了补差标准。我们还注重对救助对象进行权利义务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低保户,每年参加修建玉福山烈士陵园义务劳动,八年来,低保户共参加义务劳动5117人次,折工26871个。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8

(一)我区低收入群体现状和产生原因

近几年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20*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4元,农渔民人均纯收入9741元,低收入群众生活工作改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城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农渔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00元的低收入群体还占相当比重。据调查,全区共有低收入3409户5799人,其中城镇有519户1021人,农渔村有2890户4778人,城镇低收入人口占总人口的0.6%,农渔村分别占总户数的4.15%和总人口数的2.63%。经分析,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

1、因病因残致贫。一些低收入家庭因自身经济状况不好,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的事例增多,陷入小病苦自己、大病累全家的困苦中,全区因病因残致贫的低收入有1303户占总户数的38.2%,其中农渔村1131户,重大疾病(重大残疾)有711户,经医疗机构鉴定精神病残疾603人(全区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患者2000人左右)。

2、因缺少劳动力致贫。就业是脱贫致富的根本,我区有较多数量的低收入家庭是因缺少劳动力造成的,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老有所养问题得不到全面落实,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没了经济收入来源而导致贫困。据调查,全区低收入家庭年老体弱、孤儿等无劳动能力的有1045户占低收入群体总户数的30.6%。,其中城镇282户,农渔村763户。

3、因子女上学致贫。我区教育费用高,上学负担依然较重,上高中(技校),特别是大学费用更高,据测算,目前供养一名大学生最低费用在4万元以上,这对于城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足5000元、农村不足3000元的低收入群体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全区因子女上学而产生贫困的266户,占总户数的7.8%,其中城镇65户,农渔村201户。。

4、因缺少就业致贫。一些低收入家庭也想发展和就业,但缺少发展生产所需的资金和技术,一定程度上制约他们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不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素质不高,就业难度大。全区缺少生产资金的有249户,占低收入家庭的7.3%;要求参加各类就业培训的有659户占低收入总户数的19.3%,其中城镇170户、农渔村489户;要求介绍就业或外出打工的有688户占低收入总户数的20.1%。

5、因不愿参加劳动致贫。这类人员人数虽然不多,但因个别对象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吃光用光,如一旦纳入低保、“五保”或“三无”供养对象,其不良影响较大,群众意见大。

(二)我区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工作情况

1、初步建立了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从1998年起,我区推行农渔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出台了《*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尤其是20*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政发[20*]27号)、《关于印发区扶持残疾人实施办法的通知》(定政发[20*]40号)、《舟山市*区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定政发[2006]6号)、《舟山市*区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定政发[20*]47号)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了一系列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措施,初步建立了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2、落实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措施。一是提高了低保标准。全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按“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的要求,扩大城镇和农渔村低保面,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到目前,全区纳入低保2713户4211人,10年来,6次提高低保标准,低保金农村从85元/月.人到170元/月,城镇提高到280元/月.人。二是加强了五保供养工作。全区共有五保对象324人,其中入院供养284人,户院挂钩29人,分散供养11人,集中供养率96.7%,同时,大力改善敬老院基础硬件设施,累计完成敬老院改、扩建15所。三是开展了专项救助工作。助医。20*年我区共安排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等贫困群体医疗救助资金98万元。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全区共有1065人次得到救助,救助金额103.7343万元。20*年,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提高到人均6元的标准,共200万元。助学。从2003年开始实施助学制度,对低保家庭和贫困家庭子女考入大专院校学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或2500元的补助,20*年,对25名低保家庭的子女考上大专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6名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考上大专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补助2500元,合计救助金额14万元。救灾及临时救济。对虽不符合五保“三无”供养和低保条件、因病、因灾、因求学或特发性灾难等意外伤亡影响的困难群体,主要采取了临时救济的方式,以保障受灾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年,全区发放春夏救济款40万元。危房改造。以实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为载体,推进农渔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造对象从低保、五保、残疾人贫困家庭扩大到低保边缘户,四年来,累计完成942户。集中医治重症精神病患者。2004年到20*年全区集中医治精神病患者累计125人(次),通过救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和对社会的危害。机关干部结对帮扶。2004年以来,我区建立了机关干部与农渔村低收入家庭结对帮扶机制,按“处级领导一帮一”、“科级领导二帮一”、“一般干部三帮一”进行帮扶,全区累计帮扶困难群众3589户(次),其中20*年结对帮扶困难户1168户;经过帮扶,已累计脱贫191户。此外,还发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了各种社会救助、慈善和慰问、献爱心等活动,帮助和解决了一些低收入群众生活困难等问题。

3、增加了公共财政对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投入。这几年,我区以“暖促”工程和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通过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实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体系,落实新型社区老年人“以奖代补”政策,对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奖励保障金等措施,财政社会保障方面支出从2004年7680万元增长到20*年1.47亿元(大口径),年平均增长30%。

4、加强了对低收入群体帮扶长效机制的探索。把培训就业作为低收入群体帮扶机制探索的重点和突破口。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农渔民,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300元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600元。参加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的人员,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800元的补贴。用人单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农渔村劳动力,并与其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半年以上,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每人300元的就业补贴,其中就困难人员每人600元。农渔村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实际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凭工商营业执照给予一次性800元的创业扶持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1500元。

二、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收入群体脱贫主体意识不强,依赖性大。有较多低收入家庭,其家庭成员属于年老病残人员,有的丧失了劳动能力,其他的也普遍存在就业难问题。在获得政府、社会救助后,在生活上产生了较强的依赖性,脱贫主体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存在着“不要白不要”的不正确观念,有个别低保家庭把“低保”当“劳保”,甚至出现个别困难群众见政府送彩电后,还要求为其解决电费和视听费的怪现象。

二是低保制度设计与鼓励就业存在矛盾。目前的低保制度条款在执行过程中不利于调动低收入家庭就业积极性。低保制度规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以家庭人均收入状况为标准确定对象,并采用差额补助形式,最低补助不低于低保标准的40%,即:城市不少于115元、农渔村不少于70元。以低保户三人之家为例,无就业的城镇低保户每月可全额获得840元的补助、农渔村为510元。有就业的低保户补助额应扣除就业收入,由于低收入家庭大多只能从事简单的劳力型工作,工资收入较低,为此,有低保户认为参加劳动反而减少“低保”收入,还不如在家闲着,产生一些低保对象不愿参加劳动脱贫,也有的为享受低保政策故意隐瞒家庭财产和收入,强行挤入低保行列。据统计,在农渔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有1484人占28%,通过劳动就业脱贫具有相当潜力。

三是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素质不高,收入来源单一。据统计,在农渔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3988人,占总人数的7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27人仅占2%。受劳动力素质的限制,低收入群众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普遍不高,对市场需求信息反应慢,就业竞争能力差,致富渠道窄,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模式,“恋土守家”观念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导致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全区农渔村低收入农户中,有1416户占总户数55%的低收入家庭仍从事第一产业,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务农和打临工。

四是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我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投入标准较低,享受水平也较低,最高的每月仅为几百元,最低的仅有二、三十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于大多数被征地农渔民不愿缴纳保费,每个月仅享受由政府发给的生活补助80元/人;城镇低保每人每月28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均低于每年5000元和3000元的低收入标准。另外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门诊报销虽从2006年的10%提高到今年的15%(2年以上为18%),但仍然偏低,住院补偿率仅为16.53%,水平相对较低。

五是区、乡镇两级财政压力大。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我区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投入的政府资金大幅增加,由于市与区特殊的财政管理体制,加上乡镇大多是“吃饭”财政,因此,区、乡镇两级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三、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对策措施

(一)科学编制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规划。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按此总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完善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岛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将帮扶低收入群众致富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整体规划,坚持帮扶规划与社会事业发展、产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认真分析低收入群体的个体特点,紧紧抓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一重点。根据各个社区(村)的自然禀赋、区位特点,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规划发展生态农渔业、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等产业;并根据低收入群众的自身条件和实际状况,对症下药,因人而异,分类制定规划,引导不同人群按自身条件走开店经商、外出务工、种植养殖等多渠道的致富之路。明确帮扶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科学量化和细化,在与区域总体规划大框架相协调的前提下,根据我区的财力、物力和低收入农渔民的实际状况,合理安排每个年度、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投入、稳步推进。主要规划目标为:

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有重大疾病、重大残疾、精神病重症患者和年老丧失劳动力的低收入家庭要“应保尽保”。城乡“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60%。提高低保标准,使我地低保标准与我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12年,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危房改造救助全面覆盖,其中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上廉租住房或买上经济适用住房农村家庭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100%达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50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0*年当地“低保”标准的4倍,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二)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首先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要把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众生活作为深化“暖促”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的一大主要任务和执政为民、解决民生的一项重要职责,区乡两级要成立低收入群体奔小康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督查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和任务目标的完成。要将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众生活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改善民生和深化“暖促”工程的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和有关责任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其次是要强化措施,形成帮扶低收入群体的强大合力。要深化区、乡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机制,建立健全“一户一策一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新机制,机关干部在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落实领导定点帮扶、部门驻社区(村)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措施。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后是要积极引导,树立低收入群体脱贫致富的信心。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开展和谐家庭、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引导贫困城镇和农村居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救助观,特别是要鼓励困难群众自强、自立、战胜困难。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9

“十一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实现“五统筹”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在此背景下,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将继续向有利于“三农”的方向发展。这一时期,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将会出现一些明显的趋势。

(一)粮食供求关系将处于偏紧状态,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从粮食需求方面分析,人口增长与人均收入增长结合在一起,使全社会的粮食需求量达到比较高的峰值。一方面是人口增长引起粮食需求总量的增长。如果按照“十五”前3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6.5‰计算,到2010年全国人口将达到135200万人,同时根据2002年到2004年3年平均每年人均粮食消费量约378公斤(包括直接需求和间接需求)推算,“十一五”期末我国粮食需求总量至少要达到51100万吨。另一方面是收入增长引起的粮食需求增长。今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会不断提高,这将导致全社会对粮食的间接需求持续增长,由此引起粮食需求总量进一步扩大。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均GDP与粮食间接消费之间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可以发现人均GDP的增加,会直接导致社会对粮食间接消费量的增长。例如,从1981年到1990年以及1991年到2003年,人均GDP每增加1元,全国粮食间接消费量分别增加3.21万吨和1.334万吨。按照到2020年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的增长速度计算,2010年我国人均GDP应该达到1660美元,即13728元人民币,比2003年增加4655元。假定今后7年,人均GDP每增加1元,社会对粮食的间接消费量增加1万吨,到2010年全社会粮食间接消费量将增加4600多万吨。

结合以往的粮食结构消费变化,综合考虑人口增长、城市化和由收入增长引起的消费结构变化等因素,预计2010年全国粮食消费总量将达到54785.5万吨,其中口粮25680.1万吨、工业用粮6355.1万吨、饲料用粮21652.8万吨。可见,“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消费增长主要是由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拉动起来的。

从生产方面分析,受生产周期波动、耕地与水资源不足和政策空间有限等因素影响,“十一五”期末粮食总产量要达到10000亿斤还有很大的困难。一是我国粮食生产在“十五”期末达到一个新的峰值后,会在“十一五”期末又进入产量增长趋缓时期,这种前高后低的粮食增长态势,恰恰与社会对粮食的刚性需求趋势形成鲜明的反差现象。二是耕地资源的减少和水资源的短缺使粮食生产的空间越来越小。自“九五”时期以来,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发展的情况下,我国耕地资源不断减少,从1996年到2003年全国耕地由195100万亩减少到185100万亩,7年时间净减少耕地1亿亩。如果将土地复种指数考虑在内,每亩耕地可生产710斤粮食,这样7年来我国因耕地流失每年损失了870多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今后几年里,工业化和城市化还会引起耕地资源的减少,势将进一步压缩粮食生产空间,给增加粮食生产构成新的威胁。“十一五”期间,即使我国能将每年耕地净减少规模比当前压缩60%,仍可能有4000万亩耕地被非农化,为此到2010年我国又会损失350多亿斤的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仅如此,水资源严重匮乏也在制约着粮食生产。据有关方面分析,正常年份我国灌区每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若将50%用于粮食生产,则每年因缺水造成粮食减产300亿斤。按专家测算,到2010年我国农业用水仍然有356亿立方米的缺口,如果有一半是用于粮食生产的,届时我国农业因缺水使粮食减产近360亿斤。三是国家使用的政策空间越来越有限也使其对粮食生产的刺激作用趋弱。众所周知,农业税的减税政策从2004年开始,到2008年直至将农业税全部取消,其政策空间由大变小,最后为零,这对粮食生产的刺激作用将是一个递减效应;另外,今后几年,国家也不可能像“十五”期末以每年超过百亿元财政支持力度,对农业进行直接和间接补贴,这也会使“十一五”期末的粮食政策效应变弱。最后,在人地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粮食生产成本迅速上升,种粮收益不断下降,也会抑制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从1990年到2003年,我国小麦、玉米和稻谷三种粮食每亩的物质费用、总生产成本分别上升了105.3%和120.8%,而成本收益率从46.91%降到30.9%。“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的生产成本还将继续上升,收益率也将继续下降,面对这种趋势,如果没有大的政策刺激,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可能降低。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结合未来政府对粮食生产的可能支持,并根据1990―2004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算术平均增长1.1%的历史经验,假定今后粮食总产量增长率分别为1.0%、1.2%和1.4%,那么2010年我国粮食产量可能在49838万吨到51034万吨之间,产需缺口相应为4947.1万吨、4352.0万吨和3751.1万吨。可见,从中长期看,实现粮食供求平衡的压力会持续增加。

从区域结构和品种结构方面分析,粮食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在品种上主要表现为稻谷的供求关系趋于紧张,而稻谷紧张又主要体现在南北供求关系方面。一方面,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将有越来越多人口消费大米,这导致了全国对稻谷需求总量的不断增长。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东南沿海地区的交通、城乡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这些地区的耕地面积减少速度加快,将使稻谷种植面积逐渐缩小,同时由于东北地区受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严重制约,增加稻谷生产越来越困难。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安全隐患不但表现在供求总量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大米的供求关系上。

(二)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增多,非农收入将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十一五”期间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是:第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继续向“三农”方向倾斜,增加对农民的直接和间接补贴、取消农业税等,都将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观念的增强,将使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公共基础建设投入,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状况不断改善。由此,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成本会明显降低,这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第三,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同样也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据预测,到“十一五”期末,全国城市化率有可能接近或达到50%,比2003年提高10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化率明显提高后,对农民收入增长可产生两方面积极效应,一是将使农村人口绝对数量出现下降趋势,这会改善和缓解农村人口与资源占有之间的矛盾,在人均资源占有量增加的条件下,农民利用现代技术和投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获得更多的收入。二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和非农产业领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显然也有利于农民增加打工收入。

(三)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将比“十五”期间好转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将会十分重视农村的社会事业发展问题。比如,“六小工程”的继续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将会改善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农村水电、中小学校房屋和卫生设施等状况,使得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方便程度越来越好。2003年,中央第一次以财政补助的方式,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共有333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约覆盖10691万农业人口,实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8040万人。中央要求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届时,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会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增加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免除贫困家庭子女的学杂费和书本费等,也会使农民个人负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压力越来越轻。

二、“十一五”期间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步伐缓慢

一是受到种粮收益低和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同等于“减粮扩经”错误做法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了良田种树、毁田养鱼等破坏基本农田的现象,使耕地质量下降,粮食生产能力受到严重损害。从发展趋势看,非农产业发展和城镇的扩张,将继续对耕地占用形成压力,从而在空间上严重制约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二是水资源严重匮乏抑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一个水资源十分短缺的国家,而且水质污染严重、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在分布上,东南沿海地区水资源丰富,而华北地区和西北地区水资源供给严重不足。这种分布格局导致了我国洪涝灾害与干旱频繁并存发生。今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非农业用水将急剧增加,工业、城市用水同农业用水的矛盾将越来越尖锐;另外,在没有更加严格的保护和治理措施情况下,水源性污染将导致水资源质量进一步下降。这两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会使我国可用水资源的供给更加匮乏,由此给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带来严重影响。问题更加严峻的是,我国耕地大量被占用的地区,恰好正是水资源供给充足、耕地质量比较好的地区。有水无地(或少地)和有地无水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而且,从未来一段时期看,水资源对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长的制约,可能会愈来愈大于耕地的制约。

三是科技发展滞后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缺乏技术支撑。目前我国科技对种植业增长的贡献率不足50%,而发达国家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达到70%―80%。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还相对落后,特别是农业科技储备和创新能力差距较大。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农业科研体制各个环节(研究、教育、开发和推广)相互割裂,以及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等,是造成这种科技落后的主要原因。例如,目前我国农业科研投入强度(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只有0.5%左右,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2.37%,发展中国家为0.7%―1.0%。因此,能否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和深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制改革,是关系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能否提高的大问题。

(二)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局面难以缩小

自1997年以来,农民的收入增长一直比较困难。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最高的年份为4.8%,最低的只有2.1%,增幅连续7年低于5%,年均增长仅为4%,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幅度的一半。这种状况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十一五”时期的变化趋势看,在未来几年内,国家对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将是有限的;农产品价格也不可能像近两年那样继续保持大幅度上涨的势头,甚至还可能会有所下降;农业生产由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成本的上升将不断上升,使农业收益难以出现较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局面还难以得到根本改变。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

由于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偏低,历史欠账太多,多年来的建设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农民行路难、引水难、上学难、看病难、通讯难、用电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目前我国农村还有许多乡村交通很不方便。184乡镇、5万多个行政村和大量的自然村不通公路,即使通公路的行政村也有45万个不通沥青(水泥)路,是典型的“晴通雨阻”路;有33%的村庄没有喝到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有6000多个行政村不通电;5.5万个行政村不通广播,2.4万个行政村不通电视。另外,全国许多地区农民做饭缺乏燃料,依然是上山砍柴烧,威胁生态平衡。

二是农村义务教育资源投入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方面,中央和省级政府掌握了大约60%的财力,却基本上只承担少部分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另一方面,县乡政府只掌握约20%的财力,却承担了绝大部分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这种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造成了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短缺。

三是农村医疗卫生投入极为缺乏,政府农村卫生预算支出在城乡之间的分配不太合理。据统计,多年来我国政府农村卫生预算支出仅占政府卫生总预算支出的30%,从1995年到2000年的5年里政府投向城市的人均卫生经费从107.4元增加到179.5元,增长了67%,而投向农村的人均卫生经费从7.3元增加到10.8元,只增长了48%。到了2002年,全国各级财政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部财政经费近60亿元,只占全国各级财政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的15.5%。这与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60%的比例极不相称。由于投入不足,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供给严重短缺,农民看病就医缺乏必要的保障。我国大约90%左右的农民属于毫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因为医疗费用昂贵,农村大约40%的农民应就诊而未去就诊,70%左右的农民应住院而未住院。因此,当前农民看病难,既难在无钱就医,也难在因农村医疗基础条件差、技术水平低而不敢就医。此外,由于乡村公共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缓慢,近年来一些地区农村传染病还出现了扩大蔓延趋势。

四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上还未建立起来。到2003年,全国农村只有367万农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只有5.8%的农村人口参加了养老保险,不足全国农村10%的人口参加了大病医疗统筹。由此可见,在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统筹、社会养老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只有很小的覆盖面,在个别地区农村还出现了一些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因老致贫等现象。

(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制度因素大

目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所导致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压力不断增大。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大约为3.6亿,其中剩余劳动力超过一半以上。面对如此庞大的剩余劳动力大军,我国城乡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当前以及“十一五”期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一是在农业技术进步过程中,我国农业发展出现了快速上升的资本替代劳动的趋势,现有的农业就业空间将会进一步缩小。二是工业及其他非农产业的结构升级,导致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力的趋势增强,这缩小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领域的就业空间。三是不平等的城乡二元社会制度。如户籍、就业、入学、住房、社会保障等制度,在“十一五”时期还难以完全消除,仍然是阻碍农民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的制度。

(五)农地征占用问题仍然很突出

近10多年来,非农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大量占用了农村耕地。1987―2003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4033.1万亩(70%以上是征地)。其中,仅1997―2003年7年间就占用耕地面积1989.3万亩,占1997―2010年全国占用耕地控制指标2950万亩的67.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201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是1850万亩,这意味着“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我国至少有近2000万亩耕地将被征占用。当然,为了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国家可能会实行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但是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双重目标驱动下,农用耕地的征占用问题仍将比较突出。

与农地占用相关的是农民土地权益的侵害。在征地时,一些地区和部门不顾国家法规法令,也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失地农民合理的补偿;有些地区虽然按规定进行补偿,但取最低标准。如,京珠高速公路在湖北征地44124亩,其中耕地35139亩,在武汉市按每亩4000元包干补偿;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益达2.19亿元,其中只拿出591万元用于征地补偿费;辽宁省凌海市巧鸟乡农民反映,京沈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经过市、乡、村各级层层截留,到了村民手中每亩仅剩260元。

(六)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仍未消除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从开始试点至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加快推进的态势。目前,吉林、黑龙江两个省已全部取消了农业税,安徽、辽宁等11个省市农业税也降低了3个百分点,其余省份下调1个百分点。按照这种趋势,我国不用到2008年,就可以完全取消农业税。然而,与农业税加快推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关配套改革如县乡(镇)机构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乡村债务偿还等改革进展却相对滞后。

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县乡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一方面是中央、省、地市政府层层向县乡政府下放事权,使县乡政府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公共事业;另一方面,财权过多地向上一级集中,导致县乡财政常常入不敷出。目前,我国大约有60%的县乡政府基本上都是“吃饭财政”,其中相当一部分县(市)靠转移支付维持机构运行,根本无力拿钱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方面,目前已将农村基础教育上收由县负责,并实行“一费制”。但是,由于财政转移支付不足,办公经费奇缺,增加了县级财政的负担。

如果以上这些相关配套改革在“十一五”时期未能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将得不到有效机制的保障,很可能会出现新的负担又降落到农民身上,导致农民负担再次反弹。

(七)金融支持严重不足,农民贷款难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我国农业产出中的物质消耗已经占到40%以上,农业对资本要素的依赖性愈来愈强。农民收入不高,投入能力低,发展再生产急需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然而,由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农村资金供给长期以来处于严重不足的状况。一是在长期实行工业和城市偏向的金融政策下,农村金融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服务严重缺位,不仅使工业和城市的剩余资本很难流入农村,反而造成大量资金从农业和农村流出。大部分信贷资金流向工业和城市。二是贷款抵押担保门槛高、手续复杂,使很多农户望而却步。据有关部门分析,目前农民的信贷需求从银行和信用社得到满足的只有24%。一些农户在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无望的情况下,不得转向民间高利贷,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以上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农民的信贷瓶颈将难以消除,农业和农村发展将受到直接影响。

三、解决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一)围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既要立足现实,又要未雨绸缪。“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千方百计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加中央政府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并努力协调好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关系,强化主销区的粮食安全责任。

一是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建议将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投资、农业国债资金和综合开发中的中低产田改造资金,统一纳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之中,集中用于优质粮专用良种繁育、标准良田建设、现代农机装备推进、病虫害防控、粮食加工转化等项目方面。

二是建议今后在中央财政每年的收入增量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同时,建议调整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关系,今后对于主销区凡有粮食缺口的,每调入或进口1斤粮食的省市区,国家收取0.10元集中用于主产区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

三是加强粮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相关技术的组装、集成和推广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粮食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通过增加投入和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支撑作用,逐步缓解耕地和水资源对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长的制约,促进耕地、水资源的节约和可持续利用,降低农民的粮食生产成本、延伸粮食产业链并挖掘其增值潜力,为实现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与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四是继续完善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制度和粮食生产相关补贴政策。“十一五”期间,建议适当提高粮农直接补贴、粮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的标准,促进其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和规模种植户、重点农户倾斜;对于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和粮农直接补贴、粮种补贴、农机补贴的标准,应赶在下一年度粮食播种之前两个月,以便更好地指导农民的粮食生产;要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制度和粮食生产相关补贴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提高最低收购价制度和粮食补贴政策的效率。

(二)支持农民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动力量。

(1)面向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的政府支持。日本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指出,发展中国家要由贫困走向富裕,需要将以资源为基础的农业转变为以科学为基础的农业;但是,“以科学为基础的农业,仅仅依靠农民和企业家追求利润的努力是发展不起来的”,要依靠农业研究及推广体系的支撑。因此,“政府投资于科学研究和教育,组织竞争性市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是实现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一方面要实行农业产业链重大技术推广或集成项目的专项补贴制度;另一方面要通过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方式,积极支持各类农业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和民办科技创新组织。

(2)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在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中的带动作用。在农业产业化中,产前发育不良、产后发展不足和农业产业链条过短是农业收益低的重要原因。要从财税、金融信贷等政策上培育和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市场+农户等形式,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的附加价值。

(3)继续用国债或财政资金以资本金补助形式,支持粮油产品加工、果蔬产品加工、肉类产品加工和乳汁品加工等项目,不管是国有还是民营,凡符合项目要求的,都给予支持。

(4)以提高农民素质为中心,加强对的农民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市场创收能力。第一,增加财政资金用于农民培训的投入,该项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农民专业成熟、实用技术培训方面;第二,以提高农民技术素质为目的,对农民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工作,即支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单位及个人到农村培训农民,也支持民间组织培训农民,同时还要支持农民自己办夜校、田间地头培训班。

(三)提高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公共品支撑能力

在“十一五”期间,应继续将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财政支农的重点,加大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规模,集中力量对乡村路、村村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通讯及信息基础设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及中低产田改造、节水灌溉、农村市场基础设施、乡村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重点成片建设。在加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改变其重建设轻管理维护的状况,应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的新体制,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要特别关注中西部地区。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尽管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和东部地区相比这里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还比较差。在现阶段,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低,市场购买能力不高,要想靠他们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状况十分困难。但是,中西部地区土地面积大,人口比重高,恰恰是我国粮食主产区,这里生产和生活条件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和内需扩大战略的实施,因此,国家必须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通过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四)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在社会事业。具体地说,在积极推动财政将教育资源投入的重点由高等教育转向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投入。目前,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对于调动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积极性是十分必要的。但是,鉴于当前县乡财政普遍严重负债、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共品属性和外部性非常强,应该进一步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方面的投入责任,将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与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主的投入体制结合起来。要提高农民培训和农村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中,应该摈弃片面追求高档化的发展思路,逐步扭转医疗卫生资源向“城(市)、大(医院)、高(科技)、新(药品和设备)”过度集中的趋势,倡导大众化、适用化、平民化,把增加公共卫生资源和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放到农村。要以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基层,作为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点地区;把完善疫情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农村疫病防治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作为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药品监督网,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一方面要鼓励发达地区主要依靠依靠自身力量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并不断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另一方面,要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欠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这些地区要在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支持下,按照分地区、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的原则,初步构建最基本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规范化的政府救济制度。

(五)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

“十一五”期间,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加快取消农业税的进程,争取到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对于中西部地区由此形成的地方财政缺口,要通过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配套改革,加快清理乡村负债,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县乡公共财政体制。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消除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税制结构,实现城乡统一税制。但是,在“十一五”期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仍然是减轻甚至取消负担,并不是建立新的城乡统一税。

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方面,应通过立法途径调整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应该改变现有的农村正规金融有分工、少协作、乏竞争的状况,在适度放松民间金融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快建立农村金融市场退出制度,积极审慎地支持民间金融、特别是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加快邮政储蓄制度的改革,鼓励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平等竞争,基本形成农村金融与农村发展良性互动的局面。要通过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使农业发展银行转变为能够整合大多数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继续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制度,扩大其覆盖面和农户受益面;要在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同时,深化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把促进农村保险业的发展和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育,作为“十一五”时期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10

一、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上午,柳书记在报告中从三个方面深刻论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极端重要性,使我们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我们还可以从我国农村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加深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

⒈农业和农村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使建设新农村成为必须。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快发展经济,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主要依靠农业提供的积累,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业和农村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业为社会稳定提供了物质基础。“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无农不稳,无粮则乱”。无论社会如何发展、科技如何进步,吃饭问题永远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基本的问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问题,促进粮食生产连续上了几个台阶。年以后,我国粮食产量连续年超过亿吨,粮食供求关系由长期供给严重不足发展到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创造了用世界不到的耕地养活世界人口的奇迹,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这是中国农业的最大成就和最大贡献。二是农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据测算,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半个多世纪,我国农业对工业化的“有形”贡献超过万亿元。目前农业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增长中的贡献率约为。三是农村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据统计,目前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到,在建筑业中占到近。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农民工占从业人员总数的以上。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仍将是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四是农业为生态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相结合的产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保农村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事关全局,非常重要。

⒉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使建设新农村成为十分必要。由于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制约,农业与其他产业相比,从来就是弱质产业。我国人口以上居住在农村,农民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水平也明显落后于城市。

首先,从我省的情况来看,虽然我省是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目前的小康是不平衡、不全面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趋势日益扩大。××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就已达到元,农村居民收入比城镇居民落后了年以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目前珠三角人均分别是东西两翼和山区的倍和倍多。

其次,从我市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的局面依然没有根本改观,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农民收入仍然偏低。××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二是农村耕地逐年减少。近年我市累计减少耕地万亩,目前全市人均仅有亩,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亩警戒线标准。三是镇级经济实力较弱。全市乡镇可支配财力仅占全市的左右。四是农村人才严重缺乏。全市农村人才密度大专以上每万人仅为人,只有城市的十分之一。城乡发展的不协调,使农村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和重点,也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我们只有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最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因此,建设新农村的问题,是关系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根本性问题,也是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大任务。

二、切实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和决心

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这“两个趋向”论断是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作出的科学判断,是我们制定农村发展战略的重要指针。

从全国来看,经过几十年的工业化建设和多年的农村改革发展,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财政实力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年预计全国达万亿美元,人均达到美元,全国财政收入将突破万亿元大关,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以上,二三产业就业的比重占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从总体上看,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

从我省来看,对“三农”实施反哺的条件更加成熟。××年,我省总量突破万亿元,人均达到美元;财政总收入亿元,占全国;城市化水平达到。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实力的增强,为推进新农村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我市来看,同样具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并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方面,中央和省解决“三农”问题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思路,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为我们建设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总体经济实力跃上历史性新台阶,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项储蓄存款双双突破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亿元。特别是随着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的投产和中国海油××炼油项目的动工,××经济的发展将进一步加快,为加快发展县镇经济,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良好条件和机遇。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完成好建设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只要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思路明确,措施得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大有作为。

三、着力从六个方面下功夫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我们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围绕市委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总体思路和阶段性具体目标,按照柳书记报告中提出的“八个突破、八个提高”的要求,以解决农村“一保五难”为重点,推动全局工作,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取得明显的成效。版权所有

(一)着力在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上下功夫

我们要以解决“一保五难”为突破口,加大投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市财政将投入万元,用于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各级也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推进。总的要求是:用-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具体任务是:

⒈解决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今年,市财政安排万元,用于解决全市低保和五保救济问题,重点解决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元的贫困人口。要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救济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今年,龙门、惠东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元、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到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目前的基础上增长,少部分目前标准较低的地方增长。

⒉解决看病难方面。从今年起年内,市财政投入万元,用于解决农村看病难问题。今年,全市在籍常驻农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以上,并在省提高补助标准基础上,市财政补助由每人元提高到元。到年,间中心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卫生站,全市在籍常驻农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到年,全面完成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

⒊解决饮水难方面。目前,已投入万元,解决万村民饮水难的宗工程月底将全面完成。农村改水方面,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每年增加个百分点,覆盖人口增加万人。到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⒋解决读书难方面。今年秋季起免收全市农业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其中,免收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费,对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元家庭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书费和生活费补助。为此,市财政每年安排多万元,省将补助多万元,各县区负责多万元。同时,到年,全市在补足、配强、优化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基础上,按省定标准装备农村学校初中理、化、生实验室间,改造中心小学科学实验室间、农村小学电脑室间,配备中小学远程教学系统套。

⒌解决住房难方面。目前,全市已完成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剩余户分两年改造完成。市财政每年安排万元,并争取省的资金支持,各县区要安排一定资金,确保到年提前一年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⒍解决行路难方面。我市农村公路改造走在全省前列,下来要继续加大力度。力争年前完成全市个行政村公里硬底化公路改造,提前一年完成省定目标。今年安排万元,完成农村公路硬底化改造公里。

(二)着力在发展县镇经济上下功夫版权所有

一是要大力招商引资。农村自有资金有限,通过招商引资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尤为重要。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以开放为突破口,利用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县镇工业。要把握当前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的机遇,创造条件承接产业转移,把农村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和珠江三角洲的技术、资金、品牌、经营管理等优势结合起来,兴办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业产业,不断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增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如龙门县利用资源优势,引进了一批大型水泥项目、旅游项目,就是很好的例子。

二是要加快中心镇、专业镇建设。结合新一轮乡镇撤并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性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乡镇规划体系。要认真贯彻去年全市中心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扶持发展中心镇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心镇的发展。注重培育特色经济和特色城镇,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形成区域聚集优势。在继续抓好惠东黄埠、吉隆,博罗园洲、石湾,惠阳淡水、秋长等专业镇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打造更多更具特色的专业镇,使越来越多的城镇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中心,不断增强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是要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当前,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不多,仅有家,规模偏小,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还不够强。为了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今年市财政继续安排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产品和劳动力的优势,吸引外资兴办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型、扶贫型、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扩大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模。

四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要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和高附加值作物,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广泛开展农业科技的培训、教育、宣传、服务工作,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生产水平和效益。突出特色、规模、品牌,推进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努力争创更多的农业知名品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三)着力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

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标志。近些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必须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下大力气,多办实事,把基础设施和社会建设投入重点由城市逐步转向农村,加快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状况。除要加快推进“一保五难”问题涉及的农村道路、供水、学校、卫生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力争在年前完成宗列入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的加固工作,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型水库、分布在乡村的小型堤防工程和排涝泵站等进行全面的维修。同时,加大农田灌区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提高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要以创建生态示范村和建设绿色生态××为契机,加强农村绿色生态建设,整治农村环境,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农村人居与生产环境水平,努力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建设一批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村,塑造××农村新面貌。

(四)着力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上下功夫

深化农村改革,是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新农村的要求。重点要推进七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巩固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要根据免征农业税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和完善农民减负的长效机制。二是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居民特点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以失地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籍的户口管理制度,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四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省批准的《××市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实施方案》,稳妥推进新一轮乡镇撤并工作。五是加快县镇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型财政,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机制。六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市场化改革。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张德江书记提出的土地征用“三条红线”,按照征地补偿上限来补偿农民,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七是推进农村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巩固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果,完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政策性、合作性和互农业保险体系。此外,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大集体林权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等。

(五)着力在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上下功夫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但目前我市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大部分只有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一是要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要以省里的“百万农村青年培训工程”为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市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扩大智力扶贫,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到年,培训农村青年劳动力万人,每年平均培训万人以上。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二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要进一步改革城乡不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在县一级实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制度。近年来,我市转移农村劳动力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累计转移万人,其中去年转移了万人。我们计划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以上,到年,全市新增转移劳动力万人以上。三是继续清理取消各种对进城务工农民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优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着力在发展农村社会各项事业上下功夫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协调统一。一是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为手段,进一步开展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广泛开展“送文化进农村”、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活动。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的和谐稳定。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在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措施基础上,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使经费投入向农村学校倾斜。加强农村教育“四有”工程建设,确保学校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学生宿舍,有符合卫生要求及基本满足学生用餐的饭堂,有卫生、干净的厕所和冲凉房”。实施“强师兴教”工程,加强在职教师培训,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留住人才,稳定教师队伍。要按照解决看病难的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抓好农村卫生设施和农村医疗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四是重视农村计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行政策奖励金制、优先优惠制和优待制约并举制,使农村计生对象感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此外,要加强农村文体等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

四、从三个方面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要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全市会议之后,各县区、各镇要尽快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深入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市里已就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刚才,市政府还与县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区要根据市里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逐项抓紧抓好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要搞好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使新农村建设深入人心,深入群众,深入乡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投入。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范围。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形成支农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确保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逐年递增。××年,我市新增可支配财力的一半用于解决“三农”问题,但由于欠账太多,财政投入仍显不足,今年拟将这一比例提高到以上。各县区要做好预算安排,保障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落实并逐年递增。同时,要发挥金融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大社会资金对建设新农村的支持力度。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11

做好“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是党中央制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全面实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之后,中央召开的第一个工作会议就是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会议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镇全都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苏中地区要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相结合,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创业扶持工程、就业援助工程、政策保障工程和生活救助工程,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农村扶贫目标任务。因此,本文提出宝应县锼镇“十二”扶贫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十三五”扶贫基本情况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扶贫路径的探索。

一、宝应县锼镇“十二五”扶贫取得成效

“十二五”以来,宝应县锼镇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目标,大力实施产业化兴农战略,精心组织实施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物业项目,有效开展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两个增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通过组织就业创业、助学、助医、助残、社会保障等“五项扶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含动态新增)1267户、2170人,全部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的脱贫目标。

(二)集体收入不断增加

通过实施“帮扶(扶贫厂房)、挖潜、招商、上争、严管、控债”等举措,全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有6个村,80%的村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40万元,90%以上的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实现30万元以上。

(三)社会救助取得实效

通过推进慈善救助、博爱救助、计生惠民、安康关爱、民生实事等“五项工程”,重点实施23项社会救助实事项目,投入保障资金1200万元以上,救助困难对象1.2万人次以上。

(四)结对帮扶活动氛围浓厚

通过开展“心连心、下基层”、“村村到、户户访”等活动,1198名党员干部、53个工商企业主、100名副科级(含县对口帮扶单位)以上干部参与结对帮扶,共走访2170户低收入农户,落实帮扶资金190万元,扶持创业项目6个。

二、宝应县锼镇“十二五”扶贫存在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对照省委提出两个率先的目标,锼镇的农村扶贫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帮扶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二是经济薄弱村造血脱贫意识还不强,低收入农户技能扶贫手段还不够多,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的压力仍然较大;三是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其它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工作联系、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相互之间协调不够,社会帮扶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四是因病致贫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贫困人口脱贫与返贫相互交织;五是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是病残、精神障碍和无劳动力户,基本要靠兜底脱贫。

三、宝应县锼镇“十三五”扶贫基本情况

“十三五”农村扶贫工作以宝应县锼镇农村人口6.5%的低收入人口、15%的经济薄弱村为主要帮扶对象。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共有1313户、2395人,4个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方面:从脱贫任务看,郎儿、长沙二个村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数量均在80户以上,高阳、宋埠二村在100户以上,任务较重;从致贫原因看,病、残、无劳动力是低收入农户致贫的重要因素,这三项总户数达1246户,占总户数的95%;其中:因病致贫的有421户,占32%;缺劳力致贫的有442户,占33.7%、因残致贫的有383户,占29.3%。还有43户没有住房,寄居在亲戚家,不仅基本居住条件差,而且生计困难、生活没有着落。经济薄弱村方面:截止2015年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有太平南、太平北、韦北、胜利4个村,占全镇总量的15%。我们要充分认识扶贫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排实工作举措,狠抓关键环节,举全镇全社会之力,确保到2020年低收入人口全面按标准脱贫、今年脱贫在25%以上,确保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面达标、今年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上。具体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四、宝应县锼镇“十三五”扶贫路径探索

(一)严把五道关口,摸清贫困底数

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要求,严格把好实事求是、识别程序、入户调查、信息录入、时间节点五道关口,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精准扶贫数据库,真正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任务清、责任清,为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真实情况和准确依据。

(二)实施五项工程,推进精准扶贫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制定好“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扶贫工作方案。结合宝应锼镇实际情况,启动实施扶持创业就业、就业援助、政策保障、生活救助、社会参与五大工程,落实好年度25%低收入农户脱贫任务。一是扶持创业就业。引导扶持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自力更生、自主创业。设立创业扶持资金,支持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及其他服务产业项目。建议有实力有条件的村通过直接投资、部门或企业帮扶建设蔬菜大棚、养殖棚舍等基础设施,采取延付、减免租金等方式,优先优惠提供给低收入农户使用。充分发挥结对帮扶责任人的传帮带作用,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低收入农户树立创业脱贫信心,从实际出发寻找脱贫致富路子。二是实施就业援助。培训就业能力。健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申报登记制度,逐村逐户建立台账,全面摸清就业需求和培训愿望,以村为单位,成人学校、农广校等部门为主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提高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能力。援助就业岗位。强化低收入农户就业服务、就业援助,镇人社部门要积极联系相关用人单位适时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有效解决他们的就业需求;引导镇域内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户企结对”,吸纳安排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镇政府、村采集一批物业保洁、村庄环境及河道、道路管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有一人长期稳定就业。三是加强政策保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低保、五保工作动态管理。要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为原则,扩大保障对象覆盖面,对因病、因残、年老体弱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一律纳入低保、五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兜底脱贫。镇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低收入农户水、电及有线电视等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减轻低收入农户生活负担。要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低收入农户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等有关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保障低收入农户大学生的生活资助长效机制。四是完善生活救助。进一步加大低收入农户基本生活困难临时救助力度,防止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因素,造成低收入农户基本生活水准短期内大幅下降,切实保障低收入农户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低收入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新农合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贴。建立低收入人口健康卡,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强医疗保障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对低收入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实施二次报销补助。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积极探索建立镇村两级扶贫关爱救助基金,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扶贫关爱救助基金,加大对本镇本村特别困难家庭的日常救助以及遭受重大天灾人祸家庭的应急救助力度。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活化帮扶机制。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对象退出、社会参与扶贫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金融扶贫、电商扶贫等新模式,努力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精准扶贫中的体制瓶颈和机制障碍。

(三)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经济收益

壮大集体经济是 “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重点。锼镇党委坚持因村制宜,创新思路,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推进流转增收。宣传引导农户承包地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特色产业流转集聚,采取溢出土地租赁发包、向流入方协议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管理服务费、非农地建设项目再出租等方式,谋划增加集体收入。二是大力招商增收。充分利用在外能人、乡贤等人脉资源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将企业引驻到村,通过税收地方留成返还增加村级收入。三是强化管理增收。实行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支出项目和额度。加强村级债务管理,严肃执行债务监管制度,严控村级各项开支,村级债务每年确保下降5%以上。四是争取政策增收。各经济薄弱村要抓住省、市、县出台的扶持政策,因村制宜,及早谋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和规划,实现村级经济的跨越发展。五是提高租金增收。发挥“经济薄弱村建设标准厂房项目”的政策优势,按照年限、增幅要求实行租金收益递增,增加经济薄弱村的收益。

(四)推进农民增全,共享发展理念

进一步挖掘潜力、健全机制,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一是突出结构调整促增收。推进整村、整镇连片土地流转,全年流转土地5万亩以上。持续推进“235十大农业园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年新增设施农(渔)业面积10000亩以上。二是鼓励创业就业促增收。弘扬“劳动为本、创业立身”理念,开展农民致富之星、“双带”创业之星等评选活动,激发农民创业激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创业农户3000户以上。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提升转移就业质量。三是深化农村改革促增收。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不断拓展农村产权交易范围,全年完成农村产权交易3.5亿元。扩大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全年质押贷款5000万元以上。四是发展电子商务促增收。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网络营销,新增企业网店10家。新增苏宁易购“宝应馆”入驻企业10家,新建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50个,全年农产品网上销售突破1亿元、力争2亿元,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五)强化责任落实,谋求帮扶实效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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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驻村书记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以书记为纽带,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目的,以落实“三大任务”为根本,严守纪律,认真履职,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调查研究,理清思路。

调查研究,把握情况,找准问题,是做好帮扶工作的前提。为确保获得全面真实的手资料,采取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详细了解了__村的自然环境、___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市人口计生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调研的情况,提出了“___”的帮扶工作思路,即围绕发展经济这“一个中心”,抓好个体经济、结构调整、规模经营“三个关键”,强化班子建设、基础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四项保障”,实现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五有目标”,制定了三年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做好帮扶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班子,规范工作。

抓班子、育后备、建制度,是书记的首要任务。上任时,支部书记因工作被动被免职,计生专职主任被解聘,仅有的两职干部村主任、村会计,由于种种原因工作积极性不高,村班子几乎处于瘫痪状态。面对这种状况,我积极入户走访,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一名群众威信高、公道正派的党员作为村书记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解决了村党支部选人难的问题。我特别注意工作方法,讲求工作实效。通过短信、谈心等形式,就___要当支部书记、近期打算怎样打开工作局面、怎么谋划村的长远规划和发展等问题,与支部书记沟通交流,及时进行提醒引导。该同志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很快进入了角色。作为书记,我坚持在村吃住,解决了“下得来”、“蹲得住”的问题,而且正确处理指导与领导的关系,解决了“处得好”的问题,真正做到了尽责不越位,倾力办实事,着力谋长远。__月底,为__村成功地建起了党支部领导班子。目前,村班子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扭转被动落后局面有了良好开端。在选配好带头人的同时,我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帮助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村务、党务公开,使村各项工作开始步入正轨。

(三)解决困难,改善民生。

一是整修房屋五保户。通过排查发现,有四户五保户的房子破旧,漏雨严重,存有安全隐患。我把这些情况立即向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作了汇报,提出了具体整改落实意见。市人口计生委党组随机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动员机关干部捐款,为五保户整修房子,并在汛期到来之前落实到位。目前,枣庄市人口计生委干部职工捐款___万元,为四户五保户整修房屋10间,解决了他们的安危问题,赢得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二是解决吃水问题。吃水问题关乎群众的日常生活,一直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该村仍有三分之一的群众吃不上水,他们怨声载道、意见很大。经过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吃水按人头收费,而不是按用水量收费,造成了部分家庭浪费严重,再加之管道年久失修,跑冒滴漏严重,造成部分家庭吃不上水。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多次召集村干部,专题研究解决吃水问题的措施办法,提出了整修管路、减少跑漏;分路供水、延长供时;___水表、按量收费;合理定价、定期收费的解决方案。这个方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目前,已整修管路___米,___水表___块,实行分路延时供水,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吃水难的问题。三是整修道路。枣滕公路至__村之间的乡间道路,是附近三个村群众进出的唯一通道。由于年久失修,道路坎坷不平,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特别是给孩子上学带来隐患。为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建议镇里把该路整修纳入乡村道路建设计划,协调附近三个村___同享,争取资金___万元,用于道路整修。__月中旬,总投资___万元的___米进村公路和___米村内道路的整修工程如期完工,群众出行不便,特别是孩子上学路途安全隐患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四)密切关系,维护稳定。

一是解决低保问题。在走访群众过程中,群众对低保问题反映强烈。群众说:咱们村低保变了味,有应该吃低保的没有吃,有不该吃的吃了。低保问题不仅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而且是反映村干部公信力的问题。书记借助__年度低保申报的有利时机,对低保工作进行规范:村“两委”严格按照标准条件,逐一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在村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取消低保人员,逐户登门,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取得理解好支持。通过严密的程序,低保申报工作进展顺利,为应该享受低保的___名群众办理了低保,消除了群众的怨气,赢得的群众的认可,树立了村干部的威信。二是解决纠纷问题。针对该村当前宅基土地、债权债务、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矛盾问题增多的实际,书书记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纠纷苗头,坚持多做疏导心理、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释疑解惑、排忧解难的工作,综合运用教育、行政、调解、司法等手段进行化解。___个多月来,书记已成功处理化解矛盾纠纷___起,达到了在加强沟通、理解信任中维其权、顺其气、聚其力的目的。三是救助困难家庭。市人口计生委把一户因病困难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书记把___位孤儿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了物资、资金、信息、技术等一系列帮扶。特别是书记,先后自己出资__多元,帮扶救助了___户困难家庭和___个孤儿,“六一节”期间给___个孤儿送去了学习用品和慰问金,鼓励我们树立信心,快乐生活。

(五)狠抓落实,搞好生产。

一是修井浇地。年初,降雨偏少,春旱比较严重,而这时正是小麦返青时节,必须尽快浇水,否则,小麦收成就会减少。我就发动村干部,找来包井人员、电工,___变压器,架设高压线,及时进行浇地。在浇地过程中,先后有三台机井因常年失修出现故障停机,我立即___人员,连夜加班维修。在修井现场,我和群众一起干活,一起吃饭,一身土,一身泥,但我毫无怨言。经过两天的艰苦奋战,三口机井全部修好,及时把___多亩小麦全部浇灌一遍,保证了小麦的高产丰收。二是全力夏收。坚持早协调、早谋划,我与村两委就夏收工作认真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制定了夏收工作实施方案。先后___部收割机,利用___天时间,___亩小麦全部收割完毕,做到了颗粒归仓、应收尽收,群众非常满意。三是认真防火。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__村成立了由我任组长、村两委成员和村民骨干组成的麦收防火领导小组,设立防火指挥部,设置___处防控点,组建了有___人组成的防火小分队,昼夜___小时值班巡逻,确保万无一失。麦收期间,我村没有发生一起火情,保障了三夏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集中夏种。针对今年旱情严重的实际,麦收之后,立即召开村两委会议,专题研究夏种工作,制定了包括种子选购、播机协调、灌溉浇地等各环节的工作方案,___两委成员全力做好夏种工作。截至__月底,__村___多亩玉米夏种工作全部结束,是全镇夏种工作进展最快、效果的村,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六)着眼长远,发展经济。

建立土地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解决种地难题的有效手段,是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和重要途径。基于这种认识,我坚持以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农村土地资本化为切入点,以土地规模经营为突破口,以土地合作社为载体,以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为目标,提出了“总支倡导、支部牵头、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土地合作社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初步形成了“土地变资本,产权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保底加分红”的农村土地合作社模式,不仅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带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明确政策界限。按照土地合作社的要求,坚持“三不”政策,即始终坚持不改变土地___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三不”政策,在坚持稳定承包权同时,实现搞活经营权,把握土地合作社的发展方向,稳定群众的思想和情绪。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针对大多数农民对土地股份合作社普遍存在怕烦、怕难、怕失利等思想顾虑而不愿入社的实际状况,通过外出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印制宣传品、入户走访、广播介绍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老百姓了解合作社的好处,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群众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意识,提高群众土地入社的积极性,为土地合作社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完成注册登记。通过认真排查、反复考虑,筛选了___名合作社发起人,制定了合作社章程,组建了合作社机构,成立了“滕州市御宿种植专业合作社”,并履行了合作社注册登记手续,给合作社和农户的利益加上双保险,走上了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的的有效种植道路。四是签订入社合同。在确认土地的基础上,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了入社合同。合作社以农户入社的土地认定股东股权,并提前兑付了保底金___元/亩,农户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使农户更放心的入社。目前,已有___户农民与合作社签订了入社合同,占全村农户的___%;入社土地___余亩,占全村土地的___%;兑付保底金___万元。五是确定种植项目。为解决种植粮食作物收益低的问题,确立了种植中药材的发展方向。前不久,赴安徽亳州进行了___天的考察学习,经过商谈最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提供优质种苗、技术指导和产品全部收回的合作合同,确定种植白术___亩、丹参___亩,白术育苗___亩。预计总投资约___—___万元,预算纯收入在___万元左右。目前,合作社各项工作全面展开,为村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___建设方面。

一是制度建设薄弱。村党支部班子刚刚建立,虽然工作___热情很高,但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工作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党员队伍年龄老化。__村现有党员___名,年龄结构上老党员多、青壮年党员少,文化结构上文盲半文盲多、有知识有发展头脑的少,性别结构上男党员多、女党员特别是年轻有知识的女党员少,年龄老化的现象非常突出。目前党员年龄均在___岁以上,的___岁。其中___—___岁的___人,仅占___%;___—___岁的___人,仅占___%;___—___岁的___人,占___%;___岁以上的___人,占___%。其中女党员___人,仅占___%。三是发挥作用不够。多数党员年龄偏大,精力跟不上,家庭负担较重,很少参加___生活会;有的村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不能够积极作为;有的党员思想意识不正,甚至发挥副作用,群众不信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村级工作的需要。四是村级后备干部严重匮乏。由于经济条件落后,___岁以下的年轻人很少在家务农,留守在家的大部分是妇女、儿童和老人,造成村级干部后继无人、断层脱节现象严重。__年以来的___多年间,该村仅发展___名党员。五是___纷争。___复杂,相互纷争,相互诋毁,信访不断,工作难度很大。

(二)经济发展方面。

一是___经济空白。该村总人口___人,总户数___户,___经济上不仅没有任何项目,没有任何收入,而且欠债___多万元,发展的包袱相当沉重。二是个体经济薄弱。该村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济还相当薄弱,全村仅有加工户___户、养殖户___户、代销点___个,拖拉机、收割机等生产设备___台(套)。三是农业结构单一。该村村耕地___亩。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玉米,仅有___户种植不足___亩的金银花,经济作物几乎为零,农业生产单一,结构调整缺乏主导产业。四是基础设施滞后。虽然村内道路较好,但进村道路___间生产道路较差,影响群众出行和农业生产;虽然有自来水,但由于年久失修,部分群众还吃不上自来水;虽然耕地都有机井,但由于设施不配套,浇地仍有困难,群众盼望吃水浇地、改善民生的愿望强烈。五是群众生活困难。由于收入少、条件差,农民增收缓慢,__年实际人均纯收入___元,群众生活相当困难,而孤寡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人群以及因病因灾返贫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目前,__村有孤寡老人___人、孤儿___人、五保户___人,享受低保人数___人,困难家庭___户,群众盼望发展增收的愿望强烈。

(三)社会管理方面。

该村精神建设、道德建设滞后,舆论导向发生偏差,群众思想混乱,村风民风较差,干群关系紧张,___、告状的时有发生,矛盾较为复杂,不稳定的隐患和不和谐的因素仍然不少。

三、下步打算

(一)以提___部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强农村基层___建设。

从健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入手,坚持党的领导、群众自治和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努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___建设,把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村级后备干___伍建设,实现村级制度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农村___和基层___建设,增强村干部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完善水利灌溉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水利灌溉管网,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信息化,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三)以创办土地合作社为突破口,加强经济建设。

一是以调整农业结构为手段,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宣传引导,___外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启发思路,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种植经济作物,帮助农民增收。二是以扶持壮大养殖专业户为重点,积极发展个体经济。坚持因势利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场地、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努力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三是以创办土地合作社为突破口,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树立规模经营、产业发展的理念,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过程控制,规范公司治理,建立经营管理激励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健全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抓好土地合作社建设,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帮助村___和广大群众增收致富。

(四)以转变群众发展观念为重点,加强文化建设。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用___荣辱观引领农村社会风尚。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综合文化站和农民书屋工程,建设农村基层服务点。积极开展市场经济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市场观念和发展意识。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泛开展适应农村特色的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五)以宅基地整合置换为突破口,加强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