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合集12篇

时间:2023-02-27 11:10:54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1

公益性岗位是由投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顿就业难题职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治和社会公益岗位。主要包括:

(一)政府投资开发的社会公共管治类岗位。详细包括社区(村)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协勤巡防队员、城市管治协管员等岗位。

(二)社区开发的管治服务岗位。详细包括街道、社区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保洁、保绿、保安、社区治保会义务巡逻队员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治服务岗位。主要指清洁绿化、守楼护院、打字复印等需要招用编制外职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顿对象

户籍在大安区内,且符合《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治暂行办法》(自财社〔〕44号)划定的可享受就业再就业补贴的就业难题对象。一是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即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职员;二是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糊口保障待遇,且就业难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职员;三是城镇“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职员;四是残疾下岗失业职员。

三、公益性岗位职员的使用程序

(一)岗位设置。由符合使用公益性岗位前提的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向区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拟使用公益性岗位职员的请示,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编制空白数,拟使用公益性岗位职员岗位名称及所需前提。区领导小组原则上于每年10月审核、批准各单位次年确需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职员计划。

(二)组织招录。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招录。由区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制定全区统一的考试(考核)方案,在区监察机关的监视下,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核),确定使用职员名单。

(三)签订协议(合同)。各用人单位与确定的公益性岗位职员按有关划定分别签订协议(合同),实行协议(合同)管治,避免用工纠纷。

四、公益性岗位职员待遇及发放

(一)待遇构成。公益性岗位的待遇一般由岗位补贴、最低糊口保障金及社区津贴等构成。

(二)岗位补贴发放。区财政将岗位补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于每年月30日前划拨到区就业局。各用人单位在每月30日前向区就业局报送“四表”(待遇表<必需经上岗职员、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社区、街道审核>、考勤考核表<经社区、街道审核>、上岗职员情况表、职员增减变化表)。由区就业局审核后对符合前提的将岗位补贴的80%于次月10日前发放到各上岗职员银行卡。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各用人单位将季度考核结果汇总报送区就业局,区就业局根据考核结果将剩余的20%岗位补贴按季度对应划入上岗职员银行卡。年3月15日前,各用人单位应将各上岗职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区就业局,区就业局负责为各上岗职员办理个人银行卡。

(三)最低糊口保障金发放。各用人单位在每月30日前向区民政局报送上述“四表”(考勤考核表<经社区、街道审核>、上岗职员情况表、职员增减变化表),区民政局审核后将对应最低糊口保障金于次月10日前划入上岗职员低保银行卡。

(四)社区补贴发放。各社区于每月30日前将上岗职员(专指社区保洁员、社区治保会义务巡逻队员、城市管治协管员)名单报各乡镇街,各乡镇街于次月10日前兑现相应社区津贴。

(五)完善岗位补贴手续。各用人单位按每半年一次向区就业局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填报《大安区岗位补贴资金审批表》,并同时报送享受岗位补贴职员一寸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低糊口保障金领取证》及低保银行卡复印件、《城镇失业职员失业证》复印件、劳动用工协议(合同)。经区就业局、区劳动保障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后按划定完善岗位补贴手续。

五、公益性岗位的管治职责

(一)区人事(编制)部分。负责审核申请启动公益性岗位的乡镇街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白、职员岗位和使用计划情况;下达使用公益性岗位的控制数和计划数;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新聘职员实施公然考试(考核)工作;对各单位规范使用公益性岗位职员及上报存案等情况进行监视、检查。

(二)区财政部分。负责对各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职员经费支出的监视管治;对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职员的单位按比例扣减单位的经费预算。

(三)区劳动部分。检查公益性岗位职员签订用工协议(合同)情况;审查签订、终止、解除的用工协议(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划定;调解、仲裁用工单位在执行用工协议(合同)中泛起的争议纠纷等。区就业部分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服务、对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指导及详细负责岗位补贴发下班作和公益性补贴手续完善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四)区纪检监察部分。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前提》和《市行政机关工作职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划定,对违规使用公益性岗位职员单位的机关责任人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区政府目标部分。将各单位公益性岗位职员的使用管治情况列入区党政综合目标考核范围进行管治。

(六)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的空岗讲演、岗位启动、招录组织和使用管治;全面规范公益性岗位职员用工协议的签订、终止、解除及上报存案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公益性岗位职员的使用管治办法,严格依法合规地进行管治和考核。

六、公益性岗位管治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区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

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民政、财政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监察、民政、财政、人事、劳保、审计、就业及有公益性岗位管治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公益性岗位管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分和有公益性岗位管治工作的单位要高度正视这项工作,主要领导要切身抓,明确职员抓落实。

(二)切实加强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治

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划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赏罚管治办法,其考核结果与职员待遇、聘用(续聘)挂钩。

1.责任划分。公益性岗位日常管治实行职员归口管治原则,谁用人谁管治。各用人单位必需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的上报及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现有公益性岗位职员管治责任划分为:社区保洁员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城市管治协管员、旱厕垃圾库保洁职员由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社区治保会义务巡逻队员由区综治办负责;协勤巡防队员由区公循分局负责;惠民药房超市营业员由区群工局负责;守楼护院职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社区(村)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职员调整。凡涉及职员增减、岗位变化的,各用人单位应在每月的25日经所在社区、乡镇(街道)审核,将职员增减花名册和岗位变化情况报送区劳动、民政、人事部分。对确需递补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由区劳动部分报区分管领导审定后按划定办理相关手续,最后报区劳动、民政、人事部分存案。

3.档案管治。公益性岗位职员档案实行归口管治原则,谁用人谁管治,各用人单位必需明确专人管治。各社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按公益性岗位工种建立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就业职员基础档案及台帐,做到一人一档,区就业局建立公益性岗位职员台帐,作为公益性岗位专项目标考核依据。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2

第二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认定、资金审核等监督管理工作,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事务,各镇(街)、区公安局、城管局等单位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公益性岗位分类及安置对象

第四条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岗位。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具体范围包括:

(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如劳动保障协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等。

(二)基层农业服务岗位。如村支书(主任)助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咨询、乡村科普服务、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扶贫开发等。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岗位。如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协管、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村(社区)卫生防疫协管、乡村(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等。

(四)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岗位。如乡村(社区)文化服务、乡村(社区)文化室管理、乡村(社区)文化宣传、乡村(社区)科技服务、乡村(社区)体育服务等。

(五)基层法律服务岗位。如司法协理、普法宣传、民事调解协理等。

(六)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岗位。如民政助理、社区托(助)老服务、社区托幼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等。

(七)基层市政管理岗位。如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

(八)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岗位。如乡村道路维护、乡村水利设施维护、廉租房配套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等。

(九)政府出资开发适合安置就业援助对象的其它公益性岗位。如社区主任助理、低保协管、残疾工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岗位。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区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

(三)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六)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第三章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我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

第七条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由用人单位面向社会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办法自行组织、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员资格审核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特殊情况也可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八条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事由、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上岗条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障补贴等情况。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开发岗位数量后,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审准。

3、招聘工作具体由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组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4、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经考试、考核后,在社区张榜公布一周,无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第九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于退休、死亡、自然减员以及解除用工合同等原因出现空岗时,各用工单位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岗位空岗情况书面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登记。凡未经申报私自补充岗位人员的,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第十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将空岗信息在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用工合同签订与解除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用工合同,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

第十二条用工合同经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签字或盖章有效,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各持一份。用人单位应要求从业人员本人签收,并保留签收记录。

第十三条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用工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须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解除用工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十五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考核制度,合同期内有违反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和奖惩办法的,用人单位函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可解除用工合同。

第十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用工合同,并函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死亡的;

(三)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七)有违法行为的。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凭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可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岗位缺岗情况和用人单位意见,及时在其它符合公益岗位上岗条件人员中提供人员进行补充。

第五章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待遇

第十七条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援助人员,按规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八条在公益岗位上安置的就业援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用工合同的,在用工合同期限内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享受期限最长至退休。

第十九条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实行财政直拨。用人单位须每月5至15日向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报送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册、社保缴费凭证和汇总表,经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拨付,并在每月25日前发放。

第六章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任务、考核、考勤、工作牌等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较多的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各用人单位应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岗位分工,明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考核办法,并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勤,作为发放岗位综合补贴、续签用工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考核检查制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应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建立公益性岗位档案管理制度。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档案管理,建立基础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区劳动就业办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台账,作为公益性岗位目标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区劳动就业办、各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分布情况、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有关数据进行计算机管理并实行连网,同时由区劳动就业办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申报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起始时间等情况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记载。

第二十五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二十六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休息休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办理。

第七章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领导,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要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逐级分解明确,做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公益性岗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各镇、街和用人单位在做好综合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制定的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审核公益性岗位申报计划,制定全区公益性岗位年度开发计划,分解落实岗位开发指标,审核认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资格,指导各镇、街劳动保障所和用人单位制定管理制度,对全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

第二十九条区财政局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筹集、拨付、管理、监督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配合下,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对全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各镇、街道办事处是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主管单位,负责相关岗位的规划与开发,指导、监督社区做好人员招聘、岗位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对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各镇、街劳动保障所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审核和安置。按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资料,接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3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或批准聘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为依据,在编制及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出现岗位空缺时,统一组织招聘。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政策指导、审批审核、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县(区)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计划审定、公告、考试考核安排、聘用人员审批等工作,以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察体检、人员聘用等工作。

第八条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县(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上报,并按照核准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本县(区)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及人员聘用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市、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上报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组织招聘单位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参与笔试面试考务工作;市、县(区)事业单位按程序负责办理编制使用核准,上报招聘计划,组织招聘报名以及岗位认定、人员聘用等手续。

第十条市、县(区)委编办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经费供给方式和现有人员结构情况对公开招聘的编制使用计划进行核准;市、县(区)财政局依据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规定,配合做好经费核拨、工资兑现等工作;市、县(区)纪检监察、教育、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公开招聘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招聘范围和条件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方可报名。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单独招聘。招聘岗位有3人以上(含3人)报考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少于3人时,按紧缺专业的岗位招聘。

第十三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十五条公开招聘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招聘计划;

(二)审核招聘计划;

(三)审定、备案招聘计划;

(四)招聘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六)考试、考核;

(七)公布成绩;

(八)考察与档案审查;

(九)体检;

(十)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

(十二)审批拟招聘人员;

(十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申请,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编制使用核准后,依据《编制使用单》,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每年月底前完成。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岗位的数量、名称等;招聘人员数量、资格、条件、招聘方式等;本单位关于落实招聘工作的准备情况和招聘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市直单位的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市编办核准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的招聘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性质;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及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证明、证件等进行初审,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复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实行全市统考,每年至月举行。

第二十一条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考试按岗位分类进行,包括笔试、面试或专业能力、操作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都要组织面试,个别特殊岗位不需要进行面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二十二条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闭卷方式,分值100分。管理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面试根据招聘职位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官小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相关专家学者7至9人组成。

第二十四条考试可委托市、县(区)人社部门所属考试中心、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公开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

(二)紧缺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四)符合《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

(五)符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政策规定的。

直接考核方式的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第六章考察、体检与公示

第二十六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第二十七条应聘人员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考察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在招聘公告中公布,在考试、考核之前安排体检。

第二十九条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中国·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第三十条凡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测评环节的资格,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人员。

第七章岗位聘用

第三十一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成绩册、体检表、考察材料、个人档案及相关表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下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负责填写《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审核表》,凭《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到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办理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增人计划卡,办理人员分配或调动手续。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

第三十四条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原则上不少于72学时。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其中被聘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实行年见习期,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六条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实施岗位聘用。在聘期内,享受在编人员待遇,解聘后相关事宜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平时管理,做好平时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市、县(区)委、政府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编制、公安、财政、教育、卫生、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领导任成员,专门负责招聘工作。

第三十九条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和规程,规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组织等程序,完善保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按管理权限做好招聘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或者人事、财务、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第四十一条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面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进行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十三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章附则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立足岗位,服务群众,注重实效”为原则,以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学习和基础能力、专业能力训练为主要内容,以知识竞赛、风采展示等形式为载体,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掀起“知识大学习、业务大培训、技能大练兵、岗位大比武”的热潮,从而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宣传教育、统计分析和为育龄群众技术服务的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热爱本职、业务精通、技术过硬、执行能力强的人口计生专业队伍,达到“提素质、比能力、促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水平。

二、参加对象

区、街、居人口计生部门在编在职人员和计生助理、计生协理员、从事计生工作的社区工作者。

三、内容和形式

(一)比武内容

练兵比武活动按照全员参与、培训提高、丰富知识、掌握技能、学以致用、促进计生工作全面提高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区委区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文件为基本内容,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展示计生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比武形式

1.计生知识答卷:

参加范围:区、街、居人口计生部门在编在职人员和计生助理、计生协理员和从事计生工作的社区工作者。

时间安排:8月下旬。

2.演讲比赛:

参加范围:每个街道办事处、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至少选派一名代表参加。

演讲主题:国策在我心中。

时间安排:9月上旬。

3.计生知识竞赛:

参加范围:以街道为单位参赛,每支队伍3名选手组成,参赛队员必须包括计生办主任、计生办在编工作人员1人、计生助理或计生协理员1人。

时间安排:9月中旬。

4.观摩介绍:

参赛方式:每个街道办事处、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至少选派1名代表参加。

内容主题:模拟现场观摩场景,介绍本单位打造的亮点工作。

时间安排:9月。

5.科技服务宣传技能:

参赛人员:街道计生办负责科技的人员和1名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技术人员。

参赛方式:以课件的形式向育龄群众宣传孕前优生、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为内容的演讲。

时间安排:9月上旬。

6.优秀新闻稿件、政务信息评选:

参赛方式:每个街道办事处、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推选新闻稿件、政务信息各2篇,由区人口计生局评委进行评选。

时间安排:11月。

四、考核奖惩

比武活动设集体组织奖、个人单项奖和综合素质奖。

集体组织奖。综合各街道比武参赛率和比武总成绩确定,对综合成绩前6名的街道,授予“区人口计生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年度考核中加1分。

个人单项奖。取单项成绩前六名。

个人综合素质优秀奖。以参加单项活动的名次累加,前10名授予“个人综合素质十佳奖”。并对在比武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干部推荐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优秀专业人才储备培养和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为了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使岗位练兵活动真正起到学习业务、提高能力、强化服务的目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人口计生局成立岗位练兵比武领导小组,下设岗位练兵比武指导小组(附名单)。各指导小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时组织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各阶段的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活动要求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5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辖区内 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日益增多,这类人群在我们幸福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也有一定比例,这些职工中育龄人员特别是育龄妇女的比重较大,流动频繁,给我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认真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成为我办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现根据区计生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下岗”已成为一个涉及众多企业和职工的敏感的话题。面对下岗现象的出现,下岗人员的增多,如何实现再就业成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此人们提出了各种解决办法。对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指导。由于职业指导工作刚刚起步,职业指导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存在一定盲目性。为了更清晰地把握住下岗职工的心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下岗职工尽快顺利地实现再就业,西城区再就业指导中心与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对150名下岗职工进行了再就业心态调查。 一、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义。 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树立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搞好这项工作对于逐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各社区、各驻办单位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从维护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关心和支持下岗、失业职工,积极探索把下岗、失业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社区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下岗职工解决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稳步向前推进。 二、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综合服务站为载体,以满足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机制,率先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分层推进,注意总结、推广不同社区工作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引向深入;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先点后面,制定分阶段的目标与任务,逐步实施;要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制约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关键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创造具有社区特色的工作路子;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维护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1、企业破产、倒闭的,原企业要做好育龄妇女计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对没有被分流安置的职工,由负责清产的部门将其计生档案移交户籍地社区管理。 2、对与原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其计划生育工作由原企业为主管理,户籍地社区积极配合。a.社区要单独建立并健全下岗失业职工计生管理帐、卡、册,使其达到“三清两相符”。“三清”即时间清、家庭住址清、节育措施清;“两相符”即帐、卡、册相符,册与实际情况相符。b.在职工下岗时,企业要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对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好可靠节育措施。c.职工下岗后,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其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以便户籍地街道协助做好工作,实行“双向管理”。d.企业要落实管理人员与下岗职工保持经常联系,并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和下岗职工回单位见面制度。要负责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对下岗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进行一年一至两次的查孕查环,对无法返回单位的下岗职工,要求每半年一次将计生部门孕环情况检查证明寄回单位。e.下岗职工托管期满或重新找到工作的应及时办理其计生档案移交手续。对未办移交手续的企业,其下岗职工出现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原企业应承担责任。 3、对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职工,原企业要及时将她们的计划生育档案连同本人档案移交其户籍地社区管理。a.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原企业必须负责做好查孕查环工作,已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造成计划外出生的,仍追究原单位责任。b.失业育龄妇女一经离开原单位,原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在收到联系单后,应对该育龄妇女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列入居委会无业居民日常计划生育管理范围。c.乡镇(街道)计生办、村(居民会)应负责做好失业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服务。 4、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其计划生育分别由原企业及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移交新单位负责管理。a.下岗、失业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由新单位按正式职工纳入管理。原单位、原户籍地乡镇(街道)应在一个月内做好其计划生育档案的移交工作。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要及时将失业职工再就业情况通报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b.未办理正式招工手续而被临时招用的下岗、失业职工,其计划生育仍分别由原单位及户籍地负责管理,但用工单位有责任协助管理。c.临时用工单位协助管理的重点是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用工单位若协助管理不力,导致该育龄妇女在用工期间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要同时追究临时用工单位责任。 5、要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加强服务,保障下岗、失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a.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原企业要负责落实他们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下岗职工实行绝育、放环或因节育失效而采取补救措施的,其手术费、医药费由企业报销,在规定的假内,工资、奖金照发。妇女在按计划怀孕和哺乳期期间一般不予下岗。b.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须一次性处理和兑现好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确实无法兑现的,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县(市)、区财政承担落实。其失业后未实现再就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含查孕查环费用)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承担。c.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且已成为新单位正式职工的,其计划生育费用由新单位承担。d.下岗、失业职工被临时招用三个月及以上的,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期间,其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由现用工单位负责。e.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下岗、失业职工,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根据国家计生委办公厅〔1987〕161号文件精神,是下岗职工的,由原单位发放;是失业职工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在个体工商管理费中列支。 计划生育部门要把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帮助解决他们的再就业结合起来,主动为下岗育龄职工排忧解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优先安置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下岗职工。要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阵地,组织下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并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信息和服务。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优势,积极兴办第三产业,直接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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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6

在争创"全就业社区"的筹备阶段,我们首先将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流程图及各类劳动保障服务内容公开上墙,做到业务流程透明,各项制度公开;其次将各类帐册进行核实完善(已建立六套台帐:《社区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台帐》、《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台帐》、《职业培训台帐》、《社区就业证发放台帐》、《用工信息台帐》、《求职安置台帐》)。对各类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跟踪服务,根据入户核实的情况及时变更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为更好地掌握基本情况,还专门设立了《劳动力资源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档案》。

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做到了"五清"、"三公开"。"五清"即:家庭情况清、就业愿望清、技能水平清、收入情况清、用工需求清;"三公开"即:规章制度、办事程序、服务项目三公开。社区就业统计工作在各项统计报表及时上报的基础上,将就业再就业的情况设立了单独的报表,使每一个月的就业工作进程可一目了然。

为了把燕南社区的全部劳动力资源服务彻底、无遗漏,我们将燕南社区的各类人员具体情况作了为期一周的详细汇总。建立了《社区劳动力资源流动人口帐》、《社区女50周岁、男60周岁无业老人帐》、《社区16周岁以上潜在劳动力资源帐》、《社区1-16周岁人员档案》、《社区户在人不在人员档案》等一系列特色账册,更好的明确了辖区内服务对象,提高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

二、加大力度积极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发展社区服务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我们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居住苑南楼6楼3门101室的刘永战是一名无业人员,因为父母年老体弱,需要有人在家照顾,一直未能走上工作岗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我们扶持他在社区内创办"为民便利店",即解决了他的就业问题,又为居民提供了方便。

二是重点安置"特困群体"。根据走访情况,为社区家庭困难居民及因自身原因就业困难人员,建立专门的帐册,并且重点帮扶就业。李淑和原是唐山钢铁集团下属小集体的一名普通工人,家住苑南楼8楼1门201室,自1997年企业改制下岗后,由于技术单一、相对学历较低、年龄又偏大等原因,近8年时间,她一直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正当李淑和对重新就业失去信心的时候,我们来到她的身边,向她提供了免费的就业和用工指导,在我们的多方努力下,将李淑和安置到家世界做了一名保洁员,帮助她实现了再次就业的梦想;张兰英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儿子在某大学就读,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日子还算过的去,但是伴随着其丈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高额的医疗费用,几乎压垮了这一家人,正当张兰英一筹莫展之际,我们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为她联系到一份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这样一来,在照顾其丈夫之余,贴补一下家用,解决了燃眉之急,可谓一举两得;李小红家是低保户,从学校毕业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本着"使低保户真正脱贫"的工作宗旨,我们积极为李小红安置到麦当劳工作。

三是拓宽渠道积极开发用工岗位。我们以原有职业介绍工作为基础,以再就业合作伙伴计划为指导,对辖区内各类中小型用工单位进行定期走访,做好《企业用工调查与闲置岗位登记表》,对各用人单位的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在第一时间送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共收集用工信息358条,提供用工岗位565个,职业介绍成功74人次。我们经常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上门走访,将辖区内的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列为重点援助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重点援助对象计划书,坚持每月进行入户走访,共计864人次,提供政策信息80条,从而使社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

四是鼓励、引导有能力人员自谋职业。在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安置问题上,按照"不同就业人群,采取不同就业方式"的原则。通过"五清一明"的走访宗旨,对有一定创业能力的个人,积极鼓励、引导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利用社区宣传橱窗和板报,以周刊的形式,将有关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小额贷款的审办程序等内容定期进行,对已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定期走访,了解掌握其创业状况的同时,对其所遇到的疑虑和困惑,结合协助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竭尽所能的帮扶。

我们扶助社区内下岗人员李正清开办五金商店,在了解到他资金困难时,主动帮他申请办理了贴息小额贷款,并与李正清签订了再就业帮扶协议,在他开办的五金商店还安置了下岗人员就业,从而实现了"一帮一"互助就业的良好局面;下岗职工王桂芬心灵手巧,擅长毛衣编织,我们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情况后,向她讲解了下岗人员创业可申办小额贷款的相关政策,并帮助她成功申办了小额贷款,开了家毛衣编织店。

我们对辖区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一月一次的跟踪走访,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使下岗失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得到我们的帮助。对于申办小额贷款的人员,我们对他们的就业经营状况予以监督,使政府的就业扶持政策在辖区内得到充分和正确地落实。

五是积极开发社区第三产业。我们将辖区内无法从事全天工作的下岗失业人员、特困就业家庭和有小时工愿望的人员进行了登记建账,开发引进了社区保洁、社区家政、巧手编织中国结、干花制作和脸谱编织等形式,促进社区各类人员实现就业。

以协助员为媒介,做好政策宣传,使国家政策真正得以落实,使下岗失业人员真正得到实惠,使协助员自身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三、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双管齐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力就不是合格的劳动力,当然也就难找到较为理想的就业岗位,进行岗前的就业训练,就是为了教给下岗失业人员一技之长。所以,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之前,应当遵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原则,我们将原有的培训模式做了转换,从下岗失业人员找我们到学校参加培训,到现在的我们组织师资力量在社区市民学校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并适时地增加培训项目,使社区的培训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一年来,我们共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项技能培训4次,不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素质,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组织大型富有特色的就业指导讲座两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了择业观念。通过我们组织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使辖区内1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结合社区实际开展特色服务

1、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站,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从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用工信息、推荐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到代办就业政审、《再就业优惠证》、小额贷款、代签用工协议等,全部实行免费服务。

同时,我们在原有《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基础上,还建立了《4050人员特殊群体账册》,因为"4050"人员年龄偏大且技术单一,属于再就业困难群体,因此,我们在职业介绍方面给与特殊的关照。

2、积极落实"三个工程"和"两个计划"。所谓"三个工程"指的是爱心工程、金桥工程、自强工程。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培训,学得一技之长,自主择业。所谓"两个计划"指的是再就业合作伙伴计划和再就业培训计划。我们与天津爱华高达清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手拉手再就业合作伙伴协议,定期在社区活动室,由保洁公司派专业人员进行家政保洁方面的培训,并根据培训情况,将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安置到新天地家世界、路北家世界和新华道家乐超市工作。到目前为止,我们共为三个大型超市输送下岗失业人员8人次,并将此项目作为共享资源,在广场街道其他的9个社区做了推广。

3、将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定为"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日,并每个月制定一个主题,有针对性地通知下岗失业人员、周边的中小型企业和再就业合作伙伴参加活动,以职业介绍、招聘安置、培训指导和政策宣传为内容,通过"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成功职业介绍下岗失业人员35人次。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7

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做到了"五清"、"三公开"。"五清"即:家庭情况清、就业愿望清、技能水平清、收入情况清、用工需求清;"三公开"即:规章制度、办事程序、服务项目三公开。社区就业统计工作在各项统计报表及时上报的基础上,将就业再就业的情况设立了单独的报表,使每一个月的就业工作进程可一目了然。

为了把燕南社区的全部劳动力资源服务彻底、无遗漏,我们将燕南社区的各类人员具体情况作了为期一周的详细汇总。建立了《社区劳动力资源流动人口帐》、《社区女50周岁、男60周岁无业老人帐》、《社区16周岁以上潜在劳动力资源帐》、《社区1-16周岁人员档案》、《社区户在人不在人员档案》等一系列特色账册,更好的明确了辖区内服务对象,提高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

二、加大力度积极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发展社区服务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我们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居住苑南楼6楼3门101室的刘永战是一名无业人员,因为父母年老体弱,需要有人在家照顾,一直未能走上工作岗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我们扶持他在社区内创办"为民便利店",即解决了他的就业问题,又为居民提供了方便。

二是重点安置"特困群体"。根据走访情况,为社区家庭困难居民及因自身原因就业困难人员,建立专门的帐册,并且重点帮扶就业。李淑和原是唐山钢铁集团下属小集体的一名普通工人,家住苑南楼8楼1门201室,自1997年企业改制下岗后,由于技术单一、相对学历较低、年龄又偏大等原因,近8年时间,她一直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正当李淑和对重新就业失去信心的时候,我们来到她的身边,向她提供了免费的就业和用工指导,在我们的多方努力下,将李淑和安置到家世界做了一名保洁员,帮助她实现了再次就业的梦想;张兰英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儿子在某大学就读,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日子还算过的去,但是伴随着其丈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高额的医疗费用,几乎压垮了这一家人,正当张兰英一筹莫展之际,我们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为她联系到一份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这样一来,在照顾其丈夫之余,贴补一下家用,解决了燃眉之急,可谓一举两得;李小红家是低保户,从学校毕业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本着"使低保户真正脱贫"的工作宗旨,我们积极为李小红安置到麦当劳工作。

三是拓宽渠道积极开发用工岗位。我们以原有职业介绍工作为基础,以再就业合作伙伴计划为指导,对辖区内各类中小型用工单位进行定期走访,做好《企业用工调查与闲置岗位登记表》,对各用人单位的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在第一时间送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共收集用工信息358条,提供用工岗位565个,职业介绍成功74人次。我们经常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上门走访,将辖区内的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列为重点援助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重点援助对象计划书,坚持每月进行入户走访,共计864人次,提供政策信息80条,从而使社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

四是鼓励、引导有能力人员自谋职业。在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安置问题上,按照"不同就业人群,采取不同就业方式"的原则。通过"五清一明"的走访宗旨,对有一定创业能力的个人,积极鼓励、引导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利用社区宣传橱窗和板报,以周刊的形式,将有关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小额贷款的审办程序等内容定期进行,对已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定期走访,了解掌握其创业状况的同时,对其所遇到的疑虑和困惑,结合协助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竭尽所能的帮扶。

我们扶助社区内下岗人员李正清开办五金商店,在了解到他资金困难时,主动帮他申请办理了贴息小额贷款,并与李正清签订了再就业帮扶协议,在他开办的五金商店还安置了下岗人员就业,从而实现了"一帮一"互助就业的良好局面;下岗职工王桂芬心灵手巧,擅长毛衣编织,我们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情况后,向她讲解了下岗人员创业可申办小额贷款的相关政策,并帮助她成功申办了小额贷款,开了家毛衣编织店。

我们对辖区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一月一次的跟踪走访,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使下岗失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得到我们的帮助。对于申办小额贷款的人员,我们对他们的就业经营状况予以监督,使政府的就业扶持政策在辖区内得到充分和正确地落实。

五是积极开发社区第三产业。我们将辖区内无法从事全天工作的下岗失业人员、特困就业家庭和有小时工愿望的人员进行了登记建账,开发引进了社区保洁、社区家政、巧手编织中国结、干花制作和脸谱编织等形式,促进社区各类人员实现就业。

以协助员为媒介,做好政策宣传,使国家政策真正得以落实,使下岗失业人员真正得到实惠,使协助员自身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三、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双管齐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力就不是合格的劳动力,当然也就难找到较为理想的就业岗位,进行岗前的就业训练,就是为了教给下岗失业人员一技之长。所以,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之前,应当遵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原则,我们将原有的培训模式做了转换,从下岗失业人员找我们到学校参加培训,到现在的我们组织师资力量在社区市民学校为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并适时地增加培训项目,使社区的培训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一年来,我们共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项技能培训4次,不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动素质,完成全年培训任务,组织大型富有特色的就业指导讲座两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了择业观念。通过我们组织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使辖区内1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结合社区实际开展特色服务

1、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站,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从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用工信息、推荐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到代办就业政审、《再就业优惠证》、小额贷款、代签用工协议等,全部实行免费服务。

同时,我们在原有《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基础上,还建立了《4050人员特殊群体账册》,因为"4050"人员年龄偏大且技术单一,属于再就业困难群体,因此,我们在职业介绍方面给与特殊的关照。

2、积极落实"三个工程"和"两个计划"。所谓"三个工程"指的是爱心工程、金桥工程、自强工程。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培训,学得一技之长,自主择业。所谓"两个计划"指的是再就业合作伙伴计划和再就业培训计划。我们与天津爱华高达清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手拉手再就业合作伙伴协议,定期在社区活动室,由保洁公司派专业人员进行家政保洁方面的培训,并根据培训情况,将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安置到新天地家世界、路北家世界和新华道家乐超市工作。到目前为止,我们共为三个大型超市输送下岗失业人员8人次,并将此项目作为共享资源,在广场街道其他的9个社区做了推广。

3、将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定为"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日,并每个月制定一个主题,有针对性地通知下岗失业人员、周边的中小型企业和再就业合作伙伴参加活动,以职业介绍、招聘安置、培训指导和政策宣传为内容,通过"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成功职业介绍下岗失业人员35人次。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8

一是成立了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对照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做到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深入宣传,加强教育,积极开展综合服务计生工作。劳动监察人员经常深入企业、矿区等用工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断引导用工单位树立正确的招聘观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就业创业服务人员采取措施,有力督促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将劳务输出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结合,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就业,激励计划生育户创业和外出务工、创业,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强化措施抓落实

近年来,我局以计划生育家庭优惠优待政策兑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为重点,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积极为计生家庭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逐步用利益关系引导和调节群众的生育行为。

一是出生子女户优惠政策。为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我们及时出台了独生子女户优惠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及子女实行优先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依法优先将独生子女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维护独生子女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到劳动力市场求职的计生户免收各种费用并优先安排;对进城务工的农村计生户在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用工信息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兑现工资,维护进城务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等各项政策。

二是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我们在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工作中,充分体现“四个优先”,即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登记、优先培训、优先介绍、优先就业”。

2、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中计划生育家庭再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全区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为辖区计划生育对象上门模底,登记注册,并输入电脑实行微机管理,使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生育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在每次招聘会活动中优先招聘计生对象及计生家庭中的零就业家庭;三是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对计生对象和计生家庭有一技之长的子女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区通过认真落实社保补贴、免费职介、免费培训、岗位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共为794名计生对象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为980名下岗失业计生对象实施了免费培训,为1150名下岗失业计生对象提供了免费职业介绍,为下岗失业计生对象扶持资金77.7万元。市农业机械公司下岗失业计生户周玲艾,市汽车运输公司下岗失业计生户金锦,就是在再就业政策帮扶下,周玲艾加盟了一家珍珠奶茶店,金锦创办了杰诚蛋糕房,通过自主创业,重新走上了岗位。

3、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和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等活动中,我们还积极加强与辖区各用工单位联系,挖掘岗位,有重点地介绍一些计划生育困难户的劳动力就业。期间,我们对计划生育困难提供政策咨询、报名登记、职业指导、跟踪管理一条龙服务,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困难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2008年以来,共安置计划生育困难户就业人数780人。

4、在招考雇员小学教师和政府城建雇员时,资格审核过程中,明确要求查验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切实解决好计划生育家庭有关待遇。其中,在小学教师招考过程中,成绩合格者优先安排独生子女20人,在城管综合服务大队招聘过程中,优先聘用独生子女55人。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9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068-02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并明确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应该按照整合现有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加快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积极壮大民问组织的思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以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综合衡量不同社会工作岗位要求、服务对象、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研究设计社区社会工作的岗位。

1 社区社会工作现有岗位的整合

截至2006年我国有社区居委会成员44.3万人和社区从业人员33万多人,这些人长期从事社区的社会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是社区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对现有岗位的整合主要是针对现有的在实际中长期从事城市社区社区社会工作的人员,这些岗位设置不明确。岗位结构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清晰等等。因此应对其人员进行整合,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最大效能。对现有岗位进行调整,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内的资源,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1)对于社区居委会内部的两委成员岗位整合的具体建议如下:

按照社区事务和居民需求的多样化,社区分类成不同类型的社区,不同类型的社区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居民需求的多样化和管理的难易成都都是不一样的,在配备人员标准的基础上还要充分考虑到本地社区的类型,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形式,如果是单位型、小区型社区,可适当减少成员数量,如果社区属于混合型、城乡结合型、老城区型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则可考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2)对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设置配置方案如下。

①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整合方面:

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整合方面,可以参考深圳的情况,深圳市在整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方面是在街道层面成立社区工作站。根据《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社区工作站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区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设立社区工作站一般以每个社区工作站辖常住人口约6000~10000户为标准,并参考社区类型、面积等因素。社区工作站的设立,应有利于社区管理和服务,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有利于居民工作和生活。

②在数量配置方面:

社区服务岗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人,那么改变现行的以社区数量来硬性分配名额的老办法就显得极为必要。《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方法(试行)》规定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确定全区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总员额,并根据各社区类型、面积、人口等,核定各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员额。每个社区工作站一般配备5至15名工作人员,其中站长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站长助理,但最多不得超过2名。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员额。

2 社区社会工作新岗位的开发

新岗位的开发主要是指在原有岗位的基础上引入专业社工。目前新岗位开发的主要途径是体制内开发和体制外开发。所谓体制内开发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拓展在社区建设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途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借职业社工机构和专业社工之力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促进社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体制外岗位的开发,就是以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为社区社会工作平台,通过在民间组织设岗来推动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

2.1 体制内社工岗位的开发

社区建设服务类社会工作岗位设计应综合考虑市区级、街道和社区三个层面,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组织资源。在岗位开发上,设置三种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其中,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在社区从事社会工作的大部分社区专职工作者就属于工勤技能岗位,他们能在社区一般都是开展程序性的工作(计划生育、劳保、社保有关的日常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因对专业性要求比较高,不同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是完全不同的,虽然专业技术岗位只应占社区工作站的一小部分,但是在目前我国的社区社会工作岗位中,专业社工的数量极其缺乏,是亟待和急需开发的新岗位。

(1)在岗位职责设置上,在市民政局增设职业社工处和街道层面上设立社区工作站,引进专业社工。市区和街道层级的社区工作站主要设立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该街道所有社区社会工作事务,对本区域的社区社会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一些有效的政策意见,对现有人员的职业化提升,专业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引进等宏观方面的规划。

在社区层面,根据所从事工作跟社会工作相关程度,并且依据该社区某类社会服务需求的状况t如一定服务对象的总人数,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不同工作对象和领域对岗位设置的要求会有所差异。在特殊的社区实务领域,对不同对象的岗位设置进行研究是研究社区层面设岗的进一步升华。

――在社区老年人服务领域,可设立社区老年社工岗。在社工的数量配置上,可考虑以每500个老年人(60岁以上)配备一名专业社工的标准来配置专业的社工。

――在青少年服务领域,青少年社会工作岗位应主要考虑设置在学校领域,原则上是一校一社工,但如果学校规模过小(如500人以下),可考虑多个学校共设一名社会工作者,充当除老师外帮助学生成长的咨询者和援助者。专业社工的岗位可定为“教育社工”。

――在社区残疾人服务领域,做好残疾人的服务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是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社工的配备数量上,可考虑每50名中重度户籍残疾人分别配1名社工。

除此之外,在设岗数量配置时还有个共性要求,即综合考虑街道的规模大小、人口多寡和社区的类型,如果街道面积大或者人口多或社区类型复杂多样则可考虑增加1名社工。

总之,街道和社区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重点在老年人照顾、青少年教育、残障康

复、医疗卫生、社会矫正、人口计生、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

(2)在岗位配备结构上,要逐步扭转“三岗失衡”的局面。当前,街道层面的社区工作站提供的岗位主要是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提供的专业技能岗位极少。岗位设置比例失衡使得社区服务中心“行政化有余,专业性不足”。因此,应在每个社区工作站在员额内,配备1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作人员。让专业岗位的工作者协助管理人员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区域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在街道层面的社区服务中心要逐步增设专业技术岗位,即引进专业社工,推动社区服务工作的专业化进程。

(3)在岗位任职条件上,管理岗位的条件包括具有一定的学历水平(大专以上)和专业背景知识(管理学理论)、掌握管理技巧并对社区服务工作有一定兴趣和认识等。工勤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可适当降低,只需掌握程序性的工作技能。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一定的学历(专科以上),对社区社会工作的的理论、方法和技能有较深了解等。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10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并明确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应该按照整合现有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加快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积极壮大民问组织的思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以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综合衡量不同社会工作岗位要求、服务对象、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研究设计社区社会工作的岗位。

    1 社区社会工作现有岗位的整合

    截至2006年我国有社区居委会成员44.3万人和社区从业人员33万多人,这些人长期从事社区的社会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是社区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对现有岗位的整合主要是针对现有的在实际中长期从事城市社区社区社会工作的人员,这些岗位设置不明确。岗位结构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清晰等等。因此应对其人员进行整合,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最大效能。对现有岗位进行调整,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内的资源,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1)对于社区居委会内部的两委成员岗位整合的具体建议如下:

    按照社区事务和居民需求的多样化,社区分类成不同类型的社区,不同类型的社区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居民需求的多样化和管理的难易成都都是不一样的,在配备人员标准的基础上还要充分考虑到本地社区的类型,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形式,如果是单位型、小区型社区,可适当减少成员数量,如果社区属于混合型、城乡结合型、老城区型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则可考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2)对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设置配置方案如下。

    ①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整合方面:

    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整合方面,可以参考深圳的情况,深圳市在整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方面是在街道层面成立社区工作站。根据《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社区工作站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区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设立社区工作站一般以每个社区工作站辖常住人口约6000~10000户为标准,并参考社区类型、面积等因素。社区工作站的设立,应有利于社区管理和服务,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有利于居民工作和生活。

    ②在数量配置方面:

    社区服务岗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人,那么改变现行的以社区数量来硬性分配名额的老办法就显得极为必要。《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方法(试行)》规定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确定全区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总员额,并根据各社区类型、面积、人口等,核定各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员额。每个社区工作站一般配备5至15名工作人员,其中站长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站长助理,但最多不得超过2名。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员额。

    2 社区社会工作新岗位的开发

    新岗位的开发主要是指在原有岗位的基础上引入专业社工。目前新岗位开发的主要途径是体制内开发和体制外开发。所谓体制内开发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拓展在社区建设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途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借职业社工机构和专业社工之力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促进社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体制外岗位的开发,就是以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为社区社会工作平台,通过在民间组织设岗来推动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

    2.1 体制内社工岗位的开发

    社区建设服务类社会工作岗位设计应综合考虑市区级、街道和社区三个层面,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组织资源。在岗位开发上,设置三种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其中,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在社区从事社会工作的大部分社区专职工作者就属于工勤技能岗位,他们能在社区一般都是开展程序性的工作(计划生育、劳保、社保有关的日常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因对专业性要求比较高,不同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是完全不同的,虽然专业技术岗位只应占社区工作站的一小部分,但是在目前我国的社区社会工作岗位中,专业社工的数量极其缺乏,是亟待和急需开发的新岗位。

    (1)在岗位职责设置上,在市民政局增设职业社工处和街道层面上设立社区工作站,引进专业社工。市区和街道层级的社区工作站主要设立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该街道所有社区社会工作事务,对本区域的社区社会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一些有效的政策意见,对现有人员的职业化提升,专业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引进等宏观方面的规划。

    在社区层面,根据所从事工作跟社会工作相关程度,并且依据该社区某类社会服务需求的状况t如一定服务对象的总人数,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不同工作对象和领域对岗位设置的要求会有所差异。在特殊的社区实务领域,对不同对象的岗位设置进行研究是研究社区层面设岗的进一步升华。

    ——在社区老年人服务领域,可设立社区老年社工岗。在社工的数量配置上,可考虑以每500个老年人(60岁以上)配备一名专业社工的标准来配置专业的社工。

    ——在青少年服务领域,青少年社会工作岗位应主要考虑设置在学校领域,原则上是一校一社工,但如果学校规模过小(如500人以下),可考虑多个学校共设一名社会工作者,充当除老师外帮助学生成长的咨询者和援助者。专业社工的岗位可定为“教育社工”。

    ——在社区残疾人服务领域,做好残疾人的服务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是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社工的配备数量上,可考虑每50名中重度户籍残疾人分别配1名社工。

    除此之外,在设岗数量配置时还有个共性要求,即综合考虑街道的规模大小、人口多寡和社区的类型,如果街道面积大或者人口多或社区类型复杂多样则可考虑增加1名社工。

    总之,街道和社区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重点在老年人照顾、青少年教育、残障康复、医疗卫生、社会矫正、人口计生、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

    (2)在岗位配备结构上,要逐步扭转“三岗失衡”的局面。当前,街道层面的社区工作站提供的岗位主要是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提供的专业技能岗位极少。岗位设置比例失衡使得社区服务中心“行政化有余,专业性不足”。因此,应在每个社区工作站在员额内,配备1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作人员。让专业岗位的工作者协助管理人员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区域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在街道层面的社区服务中心要逐步增设专业技术岗位,即引进专业社工,推动社区服务工作的专业化进程。

    (3)在岗位任职条件上,管理岗位的条件包括具有一定的学历水平(大专以上)和专业背景知识(管理学理论)、掌握管理技巧并对社区服务工作有一定兴趣和认识等。工勤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可适当降低,只需掌握程序性的工作技能。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一定的学历(专科以上),对社区社会工作的的理论、方法和技能有较深了解等。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11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并明确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应该按照整合现有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加快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积极壮大民问组织的思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以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综合衡量不同社会工作岗位要求、服务对象、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研究设计社区社会工作的岗位。

1 社区社会工作现有岗位的整合

截至2006年我国有社区居委会成员44.3万人和社区从业人员33万多人,这些人长期从事社区的社会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是社区社会工作的中坚力量。对现有岗位的整合主要是针对现有的在实际中长期从事城市社区社区社会工作的人员,这些岗位设置不明确。岗位结构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清晰等等。因此应对其人员进行整合,充分发挥这些人员的最大效能。对现有岗位进行调整,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内的资源,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1)对于社区居委会内部的两委成员岗位整合的具体建议如下:

按照社区事务和居民需求的多样化,社区分类成不同类型的社区,不同类型的社区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居民需求的多样化和管理的难易成都都是不一样的,在配备人员标准的基础上还要充分考虑到本地社区的类型,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形式,如果是单位型、小区型社区,可适当减少成员数量,如果社区属于混合型、城乡结合型、老城区型等情况较为复杂的则可考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2)对于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设置配置方案如下。

①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整合方面:

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整合方面,可以参考深圳的情况,深圳市在整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方面是在街道层面成立社区工作站。根据《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社区工:请记住我站域名作站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区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设立社区工作站一般以每个社区工作站辖常住人口约6000~10000户为标准,并参考社区类型、面积等因素。社区工作站的设立,应有利于社区管理和服务,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有利于居民工作和生活。

②在数量配置方面:

社区服务岗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人,那么改变现行的以社区数量来硬性分配名额的老办法就显得极为必要。《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方法(试行)》规定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确定全区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总员额,并根据各社区类型、面积、人口等,核定各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员额。每个社区工作站一般配备5至15名工作人员,其中站长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站长助理,但最多不得超过2名。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员额。

2 社区社会工作新岗位的开发

新岗位的开发主要是指在原有岗位的基础上引入专业社工。目前新岗位开发的主要途径是体制内开发和体制外开发。所谓体制内开发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拓展在社区建设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途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借职业社工机构和专业社工之力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促进社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体制外岗位的开发,就是以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为社区社会工作平台,通过在民间组织设岗来推动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

2.1 体制内社工岗位的开发

社区建设服务类社会工作岗位设计应综合考虑市区级、街道和社区三个层面,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组织资源。在岗位开发上,设置三种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其中,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在社区从事社会工作的大部分社区专职工作者就属于工勤技能岗位,他们能在社区一般都是开展程序性的工作(计划生育、劳保、社保有关的日常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因对专业性要求比较高,不同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是完全不同的,虽然专业技术岗位只应占社区工作站的一小部分,但是在目前我国的社区社会工作岗位中,专业社工的数量极其缺乏,是亟待和急需开发的新岗位。

(1)在岗位职责设置上,在市民政局增设职业社工处和街道层面上设立社区工作站,引进专业社工。市区和街道层级的社区工作站主要设立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该街道所有社区社会工作事务,对本区域的社区社会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一些有效的政策意见,对现有人员的职业化提升,专业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引进等宏观方面的规划。

在社区层面,根据所从事工作跟社会工作相关程度,并且依据该社区某类社会服务需求的状况t如一定服务对象的总人数,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不同工作对象和领域对岗位设置的要求会有所差异。在特殊的社区实务领域,对不同对象的岗位设置进行研究是研究社区层面设岗的进一步升华。

——在社区老年人服务领域,可设立社区老年社工岗。在社工的数量配置上,可考虑以每500个老年人(60岁以上)配备一名专业社工的标准来配置专业的社工。

——在青少年服务领域,青少年社会工作岗位应主要考虑设置在 学校领域,原则上是一校一社工,但如果学校规模过小(如500人以下),可考虑多个学校共设一名社会工作者,充当除老师外帮助学生成长的咨询者和援助者。专业社工的岗位可定为“教育社工”。

——在社区残疾人服务领域,做好残疾人的服务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是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社工的配备数量上,可考虑每50名中重度户籍残疾人分别配1名社工。

除此之外,在设岗数量配置时还有个共性要求,即综合考虑街道的规模大小、人口多寡和社区的类型,如果街道面积大或者人口多或社区类型复杂多样则可考虑增加1名社工。

总之,街道和社区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重点在老年人照顾、青少年教育、残障康复、医疗卫生、社会矫正、人口计生、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

(2)在岗位配备结构上,要逐步扭转“三岗失衡”的局面。当前,街道层面的社区工作站提供的岗位主要是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提供的专业技能岗位极少。岗位设置比例失衡使得社区服务中心“行政化有余,专业性不足”。因此,应在每个社区工作站在员额内,配备1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作人员。让专业岗位的工作者协助管理人员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区域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在街道层面的社区服务中心要逐步增设专业技术岗位,即引进专业社工,推动社区服务工作的专业化进程。

(3)在岗位任职条件上,管理岗位的条件包括具有一定的学历水平(大专以上)和专业背景知识(管理学理论)、掌握管理技巧并对社区服务工作有一定兴趣和认识等。工勤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可适当降低,只需掌握程序性的工作技能。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一定的学历(专科以上),对社区社会工作的的理论、方法和技能有较深了解等。

社区人员岗位工作计划篇12

今年以来,团山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大局,全力构建“和谐团山”。

一是坚持“瞄准园区,推进项目建设。截止8月末,街道本级(不含附企)企业总产值实现414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1.5%;企业增加值实出1735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3.4%;企业营业收入实出3848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1.3%;工业总产值实现1693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4.2%;工业销售收入实现2842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1.1%;工业增加值实现1658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6.7%。总(含附企)企业总产值实现7179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6.3%;企业增加值实现2428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2.8%;企业营业收入实现5924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80.6%;企业出货值实现276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83.3%;工业总产值实现6240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4.5%;工业增加值实现1900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80.2%。同时,加大项目投资力度。今年增加两个出口创汇企业,即总投资500万元的德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和总投资680万元的宝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截止8月末,街本级税收实现100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6%,同期增长214%。

二是树立和谐理念,加快建设民心民生工程。以实施“公民素质工程、环境友好工程、平安创建工程和社区建设工程”,“四大工程”为主线,加大精神文明和街政建设工作力度。一是以实施“现代市民教育工程”为载体,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树立了文明典型、培育了良好的社会风尚、强化了居民公共意识,全面提升了全街居民素质。二是以城市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街道先后投入7万多元,清运垃圾7000多立方米。并在居民中试行了绿地管护认领机制,确保居民拥有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三是制定了“部门联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社会联管”四位一体的四联机制,整合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力量和工作内容、延伸工作触角,扩大工作层面,加速推进了平安建设的进程,维护了街区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四是全面落实优民惠民政策,全方位推进民心工作建设。截止8月末,全街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0多人次,安排就业人员60多人、社保五大险种全面完成上级指标,全街实现无零就业家庭。街道还投入8万多元资金,对遗留多年的头道沟小流域汛期百姓出行难的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整治。

三是扎实推进三项措施,促进社区建设蓬勃发展。首先,夯基础、重完善、创一流环境。以改善社区工作环境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居民,今年又在原有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又加大了投入力度。先后投入17万多元,对三家社区的室内外进行了装修,并购置了部分办公设备。至此,街道的三个社区已全部配有电显示屏,同时全部实现了微机联网,社区硬件水平达到了全市之最。其次,抓亮点、出特色、建精品社区。根据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全力打造各自的品牌。第三,重教育、强服务、创和谐家园。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思想教育,街道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一抓基础,建立一个电子台帐,解决社区工作基础不牢的问题,现在三个社区9000多户的居民基本情况已经登记完毕。二抓根本,记好一本亲情日记,解决社区亲和力不强的问题,每个社区工作者将每天走访时遇到居民的烦心事和苦恼事记录在亲情日记上,目前全街三个社区已记录亲情日记500多篇,帮助群众解决困难400多件。三抓核心,完善一个服务平台,解决社区服务质量不高的现状,现在各社区已全部设有便民服务卡,建立了便民服务体系。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型社区人际关系。

四是以创“五型”“十好”为目标,党建工作有声有色。街道党工委班子以创“五型”“十好”领导班子为目标,强化了党建工作的管理。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四型机关”活动,彻底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更新工作观念,强化了机关效能建设。在社区党总支党员中开展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创建“星级党支部”活动。“设岗定责”活动。通过采取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办法,建立了十多个党员示范岗。广大无职党员自主择岗,模范履岗,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在创建“星级党支部”的活动中,社区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身体力行地投入到创建活动中,严格按照“和谐之星、服务之星、文化之星、环境之星、管理之星”的五星级标准,全方位地开展工作,有力促进和谐社区的创建工作。目前,该街道已有一个社区成为省示范社区,市“五个好”先进党支部。他们力争将硕果扩大,书写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