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申请书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6 15:57:46

养殖申请书

养殖申请书篇1

本人aaa:男、bbb岁、无业。 住址:。

本人经过4年不断的摸索竹鼠养殖技术,目前已经掌握竹鼠的养殖、繁殖等各环节养殖技术。目前已经建设竹鼠养殖鼠舍280平米,存栏繁殖种鼠400只。因需要继续从事竹鼠养殖事业,把竹鼠养殖做大做强做成特种养殖产业,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养殖许可证明。

生态学特征:

啮齿目竹鼠科的通称。因主要吃竹而得名,多为中小型种类,一般体长在 20_40厘米之间,但个别种类,如大竹鼠:体长可达 45 厘米、头圆眼小、耳隐于皮内、尾与四肢均短;趾强爪尖、全身披长毛,但尾无毛或短而稀;头骨粗壮坚实、颧弓外扩、骨脊高起、肌肉发达;上门齿特别粗大,共有16颗牙齿。栖息于非洲东部和亚洲南部的热带与亚热带森林、灌丛和竹林中。全世界计有 3属6种:非洲竹鼠属2种,为东非的特有种;竹鼠属 3 种,小竹鼠属 1 种,为亚洲特有,见于中国南部。栖息于竹林、马尾松林及山地阳坡草丛下,营地下生活。洞道浅,距地面仅 20~30 厘米,洞道土堆在洞口处,并常用土封住洞口。洞中巢穴常铺以竹枝、竹叶和枯草。喜食竹类的地下茎、竹笋,也吃其他植物。全年可见到幼鼠,全年繁殖 2~3 胎,每胎生 1~5 仔,以3仔居多。

竹鼠,又称竹馏、芒狸、竹狸、竹根鼠、冬毛老鼠等,属哺乳纲啮齿目竹鼠科竹鼠属。它体大肉多,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毛皮绒厚柔软,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据测定,它含粗蛋白质 57.78%、粗脂肪 20.54%、粗灰分 17.36%、粗纤维 0.84%、胆固醇0.05%,还富含磷、铁、钙、维生素E及氨基酸、甾类,其中赖氨酸、亮氨酸、蛋氨酸的含量比鸡鸭鹅、猪牛羊、鱼虾蟹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一种营养价值高,属低脂肪、低胆固醇的野味上品。

形态特征:

牙齿和毛发有点像狸,牙齿分纵门牙四颗和臼齿12颗,门牙弯长突出,供截断和啃咬竹子芒草等,细牙用来嚼碎食物,毛发浓密,粗细分布均匀,样子可爱,生长发育良好的竹鼠,看起来让人感觉到舒服,特别是白色的竹鼠, 有人把它美称作小熊猫,当作宠物出售。适应性强,我国南方各省和东南亚均有分布,不蛰伏、不冬眠,人工养殖在 5~35 度之间可正常生长发育,春、秋两季为繁殖旺季。

竹鼠虽然叫鼠,但又不像家鼠一样使人讨厌,反而让人喜欢,以至于有很多人要把它叫作“猪”、“狸”和“熊猫”。1、外形像老鼠,但比家鼠尾巴要短,毛发要长,嘴没家鼠尖,头比家鼠圆,个头比家鼠要大得多,最重可达4公斤,繁殖比家鼠要慢,一般年繁殖2~4胎,人工饲养技术好的条件下,最多可年产5胎。喜欢吃竹子 (不管什么品种的竹子都吃),一是营养所需、二是供磨牙用、三是做窝用,竹鼠善于用牙把竹子撕成条状垫窝,野生竹鼠在春、夏天还会用竹叶做窝除湿和降温。喜欢吃芒草,竹鼠经长期的进化和不断迁徙,适应性已是相当的强了,有一些竹鼠迁徙到没有竹子的地方,就以芒草为主食,一般在芒草茂盛的地方打洞,春、夏以吃芒草根为主,秋、冬以吃芒草茎为主。

类别及分布中华竹鼠主要分布在我国的中部和南部地区,缅甸北部和越南等也有分布。具体如广东、广西、云南、福建、湖南、贵州、江西、浙江、安徽、湖北、四川西部、甘肃南部、陕西南部、湖北北部等。

银星竹鼠

主要在我国的东南地区和印度、马来半岛等地。如云南、广西、贵州、湖南、广东、福建等地。地下生活,以苇草根、白茅根、竹根、竹节、竹叶、竹笋为食;四季繁殖,春秋繁殖高峰;孕期45天,每胎1-5个,哺乳期1个半月。

大竹鼠主要在我国的云南西双版纳地区和马来半岛、苏门达腊等地区。 体大肥胖,是个体最大的竹鼠。晨昏外出活动,以竹根、竹笋为食, 也食其他植物。2-4月和8-10月繁殖,孕期 45_50 天;每胎 3-8 只。分布区狭窄,数量不多,属稀有品种。

小竹鼠这是个体最小的竹鼠,主要在云南西部和尼泊尔、孟加拉北部、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等地。分布在中缅边境一带海拔 600 米左 右的热带雨林和边上的竹丛中,多在芭蕉芋、木薯地等环境中挖洞生 存,孕期 40 天,

每胎 1-5 只。分布区狭窄,数量少,属于稀有品种。

红颊竹鼠

头部两颊棕红色,颌下白色,颈后部毛色黑色,后背颜色从后脑到背部黑色逐渐变灰,尾尖黄色或棕黄色。体重最大的可以长到7公斤。人工驯养条件下繁殖率不高,一般一年1.5胎,产仔1到3只。主要产地:中国和缅甸交界的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该品种目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养殖前景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人工驯养竹鼠成功之后发展很快,现已成为开发价值高、市场需求大、投资少、风险小、经济效益高的一项新型养殖业。

一、食用

竹鼠食性洁净,肉质细腻精瘦,味极鲜美,为野味上品。是一种营养价值高,属低脂肪、低胆固醇的肉类食品。据测定,它含粗蛋白质57.78%、粗脂肪 2.54%、粗灰分17.36%、粗纤维 0.84%、胆固醇0.05%.还富含磷、铁、钙、维生素E及氨基酸,甾类。其中赖氨酸、亮氨酸、蛋氨酸的含量比鸡鸭鹅、猪牛羊、鱼虾 蟹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药用

现代医学证明,竹鼠肉能够促进人体白血球和毛发生长,增强肝功能和防止血管硬化等功效,对抗衰老,延缓青春期有良好效果,是天然美容和强身佳品。中医学认为,竹鼠的胆、肝、心、脑、、肾均可入药。胆可明目,提神健脑,可治眼疾和耳聋症;肾可治疥疮、脚气病;肝、心、脑可治心慌、惊悸、失眠等症;炒干后加冰片少许,冲开水吞服可治高烧不退、呕吐和风症;骨头浸酒,可治风湿、类风湿病。我国医药界历来把竹鼠毛作为药用的一种好原料。因竹鼠的毛主要成分是硬质蛋白,经过水解后,可制成水解蛋白、胱氨酸和半胱氨酸等重要药品。民间通常用于治疗小儿疳积病、痘麻病。竹鼠的内脏等下脚料可提取甘麻酸、胸腺肽、脑磷脂等生化药物。竹鼠的尾中的线状白筋,可用于外科手术缝合线。

三、制裘原料

竹鼠皮毛细软,光泽油润,底绒厚,皮板厚薄适中,易于鞣制,毛基为灰色,易于染色,是制裘衣的上等原料。竹鼠毛皮的处理与加工是一项较复杂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大体工序为屠宰剥皮刮油洗皮上楦和干燥贮存。

四、有旺盛的国内市场

在国内竹鼠已步入我国南方及西部地区的大中城市和城镇和消费市场,需求量每年以3%的速度递增。在深圳、珠海、香港、 广州、海南、上海等沿海大中城市商品竹鼠

销售一直看好,价格始终呈现坚挺的态势,销价每公斤100~160元。一只1公斤重的烧烤竹鼠销价为200多元。特别是春节前后,竹鼠销势更旺,价格上扬,货源紧缺。据不完全统计,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江西、广西、 广东、海南、香港、福建、上海等地每年要消费竹鼠600多万只, 而目前,全国竹鼠的生产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急剧增长的需要。近两年来,我国竹鼠养殖业开始逐渐升温,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众多农民朋友纷纷引种养殖,这又需要提供大批竹鼠种源。

五、走俏国际市场

竹鼠及其制品历来畅销国际市场,每年近有50万只竹鼠出口东南亚各国。美国阿拉斯加州每年需要从我国进口300吨竹鼠肉。 用竹鼠皮制成的一双皮鞋在国际市场上售价为2000~2500元,一件翻毛竹鼠上大衣售价为4000~5000元,且十分抢手。竹鼠须每公斤4万元,而用须做成的高档毛笔,是我国传统出口商品,在日本市场上历来畅销。

六、竹鼠养殖优势

竹鼠养殖具有适应性广、节粮、繁殖力强,生长快、易养易管、利润丰厚等特点。不但农村可大力发展,也适合城镇居民家庭养殖和工厂化规模养殖。竹鼠的饲料以农作物秸秆和植物基根为主,如玉米秆、高粱秆、黄豆秆、甘蔗根、芦苇、芒草等。不与人、畜、禽争粮。也不与牛、羊争料,牛、羊吃植物的嫩枝叶,而竹鼠仅吃植物的老根茎。为保证竹鼠的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营养,需要饲喂一些精饲料。

1.不需阳光和水。竹鼠喜在阴暗、凉爽、干燥、洁净、温度8~35℃的环境中生活,又有从饲料中摄取水分而不直接饮水的特性。因此,它既能在边远农村的山坡、岩洞营造窝穴养殖,也可在城镇室内、地下室建造窝池实行工厂化立体养殖,而且更适合在盛产竹林和玉米、高粱的干旱缺水山区养殖。

2.易养易管。 竹鼠饲养管理简单,每天仅投喂2次,竹鼠尿少粪干,无臭味,夏天每天清扫1次,冬天可3~4天清扫1次。饲养1对竹鼠的工作量是饲养1头猪的1/10,一个劳动力可饲养200对种鼠。

3.繁殖力强。 1只母竹鼠年繁殖仔鼠20~30只,在良好的饲养条件下年循环繁殖120~160只,远高于猪、牛、羊的繁殖倍数,其生产水平是其它畜种不可比拟的。

4.效益可观。 幼鼠饲养3个月体重可达1公斤以上。商品竹鼠目前市场收购价每公斤50~60元,一般饲养1对竹鼠年收入1000元以上。一个农户利用半亩猪舍改成鼠池,圈养6~10对竹鼠,一年可脱贫。下岗职工,城镇居民利用空闲房屋实行立体笼养或围池饲养 4~6对竹鼠,其收入也相当可观。由此可见,竹鼠养殖是开发价值高、市场需求大、高产、高效、低耗、节粮、风险小的新型养殖业,值得发展。

5.环保无污染。竹鼠养殖过程中以竹子,芒草,玉米杆、甘蔗等粗饲料为主。排泄物成型干燥无异味。日产生粪便很少。在经过清洁打扫后进行过筛去除杂质可以用做养鱼饲料使用,经过自然堆积发酵是非常好的有机肥料,非常有益于庄稼的生长,如果把粪便干燥灭菌,加入EM原液。可以作为养猪发酵床的垫料使用。

6.竹鼠养殖的社会效应。竹鼠拥有以上优势,在我们赤水拥有四季如春的气候,得天独厚的粗料资源,比如甘蔗,皇竹草,芒草,竹子,玉米秸秆等。这样可以减少竹鼠精料的投入降低饲料成本,让老百姓养殖竹鼠的投入减少到最低。非常适合家中留守老人们在劳动之余养殖增加收入。充分利用农副产品作为饲料增加经济附加值。

综上所述,竹鼠易于养殖,投入人工少,精料消耗少,经济价值高等优

点,特别适合于广大山区饲养,是老百姓养殖致富的理想项目。

希望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

主管部门领导

养殖申请书篇2

一、投资规模及预算造价

(一)基础设施投资150万

1、架接自来水工程全长1000米,造价2万元。

2、建蓄水池3个(50立方水、20立方水、10立方水),造价3万元;

3、架设高压输电线路500米,造价2万元;

4、架设变压器一台,造价1.5万元;

5、架设养殖场内照明线路,造价3000元; 6、修建大丽路至养殖场公路500米,造价1.5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

1、建猪舍1间,占地面积400平方米,造价1.5万元;

2、建粪池1个,占地100平方米,造价1.4万元;

3、建饲料储备库房及粉碎机加工房2间,占地面积120平方米,造价6万元;

4、建宿舍3间,占地面积60平方米,造价3万元;

5、铺饲料场水泥地320平方米,造价6.4万元; 6、购置大型饲料粉碎机1台,造价1万元。

(三)养殖业发展基金1、购优良品种母猪(金丝杜洛克)100头,造价20万元;

2、购纯野母猪2头,造价3万元; 3、购纯野种公猪5头,造价7.5万元。

(四)起步流动性周转资金:30万元1、养殖场占地租赁费1.5亩,年交纳租金3000元; 2、养殖场生产基地租赁费10亩,年交纳租金2万元。

二、经济效益评估论证1、预计此项目在两年后可发挥经济效益,年均出栏商品肥猪2000头,按现行不变价格,每公斤40元计算,每100公斤商品肥猪可得经济收入4000 元,可得纯利润500元。

2、年内出栏2000头商品肥猪,经济收入可达800万元,可创纯利润100万元,三年内可回收成本150万元。 3、计划种植优质盐梅200株,五年后,年经济收入可达 2万元;

4、计划种植优质簿核桃100株,十年后,经济收入可达10万元;

三、关于资金问题 1、自筹资金40万元; 2、不足资金110万元;

3、恳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帮助,扶持解决。

特此申请报告谨呈并敬请年批准批复

养殖申请书篇3

我叫,是个退伍军人,家住。该村地处边远,山大人稀,因交通不便,长期制约着该村经济的发展,村里年青力壮的都靠外出打工养家糊口。说起来也蛮可怜,就连过年想杀头猪都找不到扯猪腿的人,留到屋里的都是些老家伙,尽管五、六十岁啦,还要肩挑背扛的过着苦日子,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到山岭、沟壳里摘点箬叶,搞得不好,板一跟头,一点箬叶钱还不够看病的,真是造孽,光我们组就有四个30好几的人,媳妇都找不到,人家姑娘不敢来……,就是嫌我们桃山太穷。

直到近年来在政府和各级部门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渴望已久的公路终于修通。对我们来说是个天大的机会,打工不是出路,只有自己创业建设好自己的家乡,才是一个真正的土生土长的人该逮的事。我当过兵不怕吃苦受累,我也不想给国家增加负担,想好好的逮个事业,把自己家乡建设好。可能有人会觉得一个农民创业,不是件容易的事,简直是天方夜谭。可恰恰那些成功的人哪个不都是从最底层做起的。认为个人没得技术,又没得文凭,打工也没得哪个企业愿意要,有事做也逮不到几个钱,搞不出名堂,那就只有国人搞个小买卖,之后有个本钱了就开个商店,后来又开超市,直到开联锁……,都是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的,又不是造飞机大炮,别人逮得好的事,桃山人民就逮不好,我卵都不相信。结合桃山当地实际,我准备开一个猪场,另附一个酒厂和土鸡养殖场,具体规划如下:

建一个可供养60头左右的养猪场,为了提高猪的体质和品质,建一个约长800米、高2米围墙的猪的活动场地(围山而建),当地玉米资源丰富,为了提高当地农民种植玉米的积极性,可以高出市场的价格进行收购,包谷深加工制成包谷酒,酒糟可以为养猪、养鸡提供主要饲料,酒糟内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猪吃后肉质好、口感好、品质高。在已养本地牲猪为主的基础上引进少量的野猪进行养殖,不断的尝试和摸索,为以后标准化养殖打下基础。打造一个集酒厂__猪场__鸡场循环的双赢生态模式。

该项目完成后,一是可以带动周围村民发家致富,可以一起走致富之路,对改善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当地到现在为止无一个像样的项目),促进我村畜牧事业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可以利用当地的独有的丰厚地理条件改善当地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作为一个退伍军人,不增加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负担,走自主创业之路,实现人生价值。

本项目目前还需投资近15万元左右,自己的积蓄加上向亲戚借的将近五万,还需十多万元无法借、贷,向银行贷款,没的东西抵押,又找不到担保人,根本就贷不到,向亲朋好友借,农村的挣几个钱都不容易,借几千还行,借多了他们也要生存,有心无力。

养殖申请书篇4

我叫 ,是个退伍军人,家住。该村地处边远,山大人稀,因交通不便,长期制约着该村经济的发展,村里年青力壮的都靠外出打工养家糊口。说起来也蛮可怜,就连过年想杀头猪都找不到扯猪腿的人,留到屋里的都是些老家伙,尽管五、六十岁啦,还要肩挑背扛的过着苦日子,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到山岭、沟壳里摘点箬叶,搞得不好,板一跟头,一点箬叶钱还不够看病的,真是造孽,光我们组就有四个30好几的人,媳妇都找不到,人家姑娘不敢来,就是嫌我们桃山太穷。

直到近年来在政府和各级部门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渴望已久的公路终于修通。对我们来说是个天大的机会,打工不是出路,只有自己创业建设好自己的家乡,才是一个真正的土生土长的人该逮的事。我当过兵不怕吃苦受累,我也不想给国家增加负担,想好好的逮个事业,把自己家乡建设好。可能有人会觉得一个农民创业,不是件容易的事,简直是天方夜谭。可恰恰那些成功的人哪个不都是从最底层做起的。认为个人没得技术,又没得文凭,打工也没得哪个企业愿意要,有事做也逮不到几个钱,搞不出名堂,那就只有国人搞个小买卖,之后有个本钱了就开个商店,后来又开超市,直到开联锁……,都是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的,又不是造飞机大炮,别人逮得好的事,桃山人民就逮不好,我卵都不相信。结合桃山当地实际,我准备开一个猪场,另附一个酒厂和土鸡养殖场,具体规划如下:

建一个可供养60头左右的养猪场,为了提高猪的体质和品质,建一个约长800米、高2米围墙的猪的活动场地(围山而建),当地玉米资源丰富,为了提高当地农民种植玉米的积极性,可以高出市场的价格进行收购,包谷深加工制成包谷酒,酒糟可以为养猪、养鸡提供主要饲料,酒糟内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猪吃后肉质好、口感好、品质高。在已养本地牲猪为主的基础上引进少量的野猪进行养殖,不断的尝试和摸索,为以后标准化养殖打下基础。打造一个集酒厂__猪场__鸡场循环的双赢生态模式。

该项目完成后,一是可以带动周围村民发家致富,可以一起走致富之路,对改善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当地到现在为止无一个像样的项目),促进我村畜牧事业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可以利用当地的独有的丰厚地理条件改善当地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作为一个退伍军人,不增加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负担,走自主创业之路,实现人生价值。

养殖申请书篇5

一、实施养殖证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实施养殖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合理规划、保持稳定、逐步推进”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以养殖证制度为核心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对于外荡水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外荡水域定权发证的通知》(浙政〔*〕39号)要求,我市于*年完成了全市的定权发证工作。本次发放养殖证在原使用权属保持不变的基础上进行。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养殖证制度,进一步稳定渔业水域养殖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制度的稳定;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障水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运作机制;依法管理养殖水域,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养殖证的功能和作用

(一)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劳动的合法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政策。

(二)养殖证是判断水域养殖使用功能的基础依据,当养殖水域因国家建设及其他项目征用或受到污染造成损失时,养殖者可凭养殖证申请补偿或索取赔偿。渔业污染调查机构应以养殖证作为案件受理的基础,养殖证登记内容是调查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

(三)养殖证是生产者申请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及绿色水产品等项目申报的主要依据。

(四)养殖证是规范持证人在使用渔业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操作、保护环境,并严格按照养殖证所规定的养殖区域、类型、方式等进行生产活动的行为准则。

三、实施养殖证制度的内容

(一)养殖证发放主体是*市人民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范围内渔业水域养殖证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养殖证分红证和绿证两种。红证发放范围为集体所有的养殖水域,绿证发放范围为全民所有的养殖水域。

(三)发证的范围:全民所有外荡、鱼塘养殖水域,集体所有的鱼塘,全民、集体所有的其他临时养殖区的水域。

本次发证原则上统一发到具有水域使用权的村及有关单位。为了保护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所有的养殖承包户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都应登记在养殖证上。

(四)养殖证期限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养殖方式确定:池塘不超过30年,滩涂不超过15年,外荡不超过10年,临时养殖区不超过2年。

集体所有水域或全民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养殖证有效期应与承包合同期限一致,若承包经营期限超过最高期限,则按最长年限在养殖使用年限期满后凭承包合同换发养殖证。

(五)养殖证的发放程序

1.申请。使用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申请人,应向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养殖水域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集体所有的养殖水域,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承包合同明细);全民所有的养殖水域,由申请单位提供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

2.审核。市海洋与渔业局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部门、镇、街道和村等相关人员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填审批表。市海洋与渔业局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对经初步审核后符合规定,准备报批发证的,须在申请的水域所在地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天,有争议的暂缓发证。

4.批准。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有异议的,需在5天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登记造册、公告。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已颁发的养殖证登记造册,对颁发水域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养殖证制度相关问题的政策处理

(一)*年外荡水域定权发证后,由于部分具有使用权的单位无力开发,后经政府协调,多方合作开发的养殖水域,应维护养殖经营现状,但养殖证发放给持原使用权证单位。

(二)下列两种情况暂缓发放养殖证:使用权属或界限有争议的渔业水域;已取得水域使用权证,但目前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或产地环境质量要求的渔业水域。

(三)关于多功能水域的发证问题。对兼有调蓄、行洪、航运、养殖等多功能的水域,在不影响其他功能正常发挥的情况下,可以发放临时养殖证。在养殖功能与主功能发生矛盾时应服从主功能。

(四)养殖证实行验审、核准制度,未按规定进行验审、核准的养殖证自动失效。年审、核准办法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另行制定。

(五)取得养殖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从事养殖生产活动。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荒芜满一年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处罚。

(六)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由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五、实施养殖证制度的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实施养殖证制度,是一项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此,市政府成立实施渔业水域养殖证制度领导小组并建立具体办事机构,渔业重点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其他镇、街道应有专人负责,保证养殖证制度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启用“*市人民政府养殖使用证专用章”、“*市人民政府养殖使用证核准章”。

(二)制定方案。市海洋与渔业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养殖证发放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发证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宣传发动。由市海洋与渔业局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人员培训。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发证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工作质量。

养殖申请书篇6

一、合理安排养殖用地,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业发展

1、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本着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养殖企业或个人申请养殖用地,应选址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区域内。

2、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将养殖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禁止借规模化养殖之机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3、规模化畜禽养殖确需占用耕地的,养殖企业或个人要与国土部门签订复耕保证书,交纳复耕保证金,并在停止养殖后的两个月内自行复耕原址,不能复耕原址或复耕后的耕地质量和数量达不到原耕地水平的,复耕保证金抵顶为耕地开垦费,由国土部门组织开垦补充耕地。

4、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项目用地,向农业畜牧部门审核备案项目规模,到国土部门办理项目用地备案手续。

二、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养殖企业或个人提出的规模化养殖项目用地的申请,进行把关审核。对审核同意养殖用地的企业或个人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负责农用地承包户与养殖户的转包、出租等农用合同变更手续的完善工作,并负责养殖用地批后监管,每年对养殖企业或个人的用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已不从事养殖的,要监督养殖企业或个人恢复耕地原貌,并报国土部门注销备案手续。

农业畜牧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我县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负责编制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其用地数量、布局和规模要求,负责对养殖企业或个人提出的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国土部门根据农业畜牧部门对养殖项目规模的审核认定意见,提前介入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认定用地地类,并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对养殖项目用地的审核意见,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对养殖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要严格执行耕地补充制度,及时做好农用地变更登记工作。

畜禽养殖项目用地审核备案办理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向农业畜牧部门提出养殖申请,由农业畜牧部门审核项目养殖规模及用地数量,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二)项目申请人持农业畜牧部门养殖项目审核意见,向国土部门申请项目用地选址,由国土部门实地认定地址和用地地类。

(三)项目申请人持农业畜牧部门项目审核意见和国土部门选址意见,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项目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办理农用地转包、出租等农用合同变更手续。

(四)项目申请人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用地后,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签订复耕保证书,交纳复垦保证金。

三、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规范管理

养殖申请书篇7

(一)基本原则。实施养殖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合理规划、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持稳定、有利发展”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核心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对于外荡水域,本次发放养殖证在原使用权属保持不变的基础上进行。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养殖证制度,进一步稳定渔业水域养殖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基本制度的稳定;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渔(农)民负担,增加渔(农)民收入,促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起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障水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运作机制;依法管理养殖水域,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养殖证的功能和作用

(一)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劳动的合法凭证,持证人从事养殖生产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资、技术服务、病害防治、培训教育等优惠扶持政策。养殖证是判断水域养殖使用功能的基础依据。

(二)养殖证是生产者申请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水产品原产地证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资格等项目申报的主要依据。

(三)养殖证是规范持证人在使用渔业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应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操作、保护环境,并严格按照养殖证所规定的养殖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活动的行为准则。

三、实施养殖证制度的内容

(一)养殖证发放主体是*区人民政府。区农林发展局负责全区范围内渔业水域养殖证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养殖证分红证和绿证两种。红证发放范围为集体所有的养殖水域,绿证发放范围为全民所有的养殖水域。

(三)发证的范围:国有外荡、鱼塘养殖水域,村、组集体所有的鱼塘,国有及集体所有的水库以及其它临时养殖区的水域。

本次发证原则上统一发到具有水域使用权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村民小组所有的鱼塘,养殖证由该村民小组所在的村代为统一申领和管理。为了保护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所有养殖承包户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都应登记在养殖证上。

(四)养殖证期限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养殖方式确定:池塘最长不超过30年,外荡最长不超过10年,临时养殖区不超过2年。

(五)养殖证的发放程序:

1.申请和受理。使用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活动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向区农林发展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养殖水域使用申请书一式三份;集体所有的养殖水域,由申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全民所有的养殖水域,由申请单位提供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

2.审核。区农林发展局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部门、乡镇和村等相关人员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区农林发展局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对经初步审核后符合规定,准备报批发证的,须在申请的水域所在地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天,有争议的暂缓发放。

4.批准。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农林发展局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区农林发展局对已颁发的养殖证登记造册,对颁证水域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养殖证制度相关问题的政策处理

(一)*年外荡水域定权发证后,由于部分具有使用权的单位无力开发,后经政府协调,多方合作开发的养殖水域,应维护养殖经营现状,但养殖证发放给持原使用权证单位。

(二)下列两种情况暂缓发放养殖证:使用权属或界限有争议的渔业水域;已取得水域使用权证,但目前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或产地环境质量要求的渔业水域。

(三)西部山塘水库有养殖、调蓄、行洪、灌溉、供水、发电等多种功能,在不影响其它功能发挥的情况下,发给临时养殖证。在养殖功能与主功能发生矛盾时,应服从主功能。

(四)养殖证实行验审、核准制度,未按规定进行验审、核准的养殖证自动失效。

(五)取得养殖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从事养殖生产活动。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荒芜满一年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处罚。

(六)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由区农林发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处理。

五、实施养殖证制度的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实施养殖证制度,是一项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为此,区政府成立养殖证发放领导小组并建立具体办事机构,渔业重点乡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其它乡镇应有专人负责,保证养殖证制度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启用《*区人民政府水产养殖使用证专用章》、《*区人民政府水产养殖使用证核准章》。

(二)制定方案。区农林发展局要根据本地实施制定出养殖证发放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发证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宣传发动。由区农林发展局负责,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以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养殖申请书篇8

一、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选址审批及用地原则

畜禽养殖的项目用地须经畜牧局依照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用地数量、布局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国土资源局配合选址。畜禽用地的规划和布局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鼓励实行规模化养殖,节约用地。严禁擅自将确定后的畜禽用地改变为非农业用途。

二、区别不同情况办理不同用地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疾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及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镇(街道)同意后向市畜牧局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养殖的,经市畜牧局批准养殖规划,报市政府同意后,镇(街道)畜牧站、国土所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依法另外补充耕地,耕地开垦费按该区域统一年产值的8—12倍缴纳。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养殖的,经市畜牧局批转养殖规划,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涉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垦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外补充耕地,附属设施永久性建(构)筑物占用农用地的,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和登记工作。

四、畜禽养殖需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畜牧局畜禽养殖规划和市政府批转意见;

2、畜牧站、国土资源所选址意见及镇(街道)畜牧局审核意见;

3、畜禽养殖场可行性报告;

4、占地平面布置图;

5、租地或承包协议书(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用地,需有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镇(街道)批准);

6、土地复垦保证书;

7、不改变土地用途承诺书。

五、畜禽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

耕地开垦费按该区域每亩统一年产值的8—12倍缴纳。

六、畜禽养殖占用地规模标准

1、牛、马、驴占地15㎡/头;

2、羊、鹿、猪占地8㎡/头;

3、鸡、鸭、鹅等禽类2㎡/只。

七、畜禽占地的备案及批准

养殖申请书篇9

二、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核发证书

责任单位: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养殖用海的受理登记、界址协调、申报等。

三、实施步骤

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时间为一年,具体分三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

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养殖海域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要动员广大养殖用海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此项活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拟订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建立养殖用海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县政府建立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府办、政法委、法制办、县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与涉海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为成员单位,负责浅海滩涂边界处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具体负责日常的处理工作;各有关乡镇设立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站(点),负责人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工作人员配置人员2-3名(具体视养殖面积多少而定),负责本乡镇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受理、初审和协调。

2.具体工作步骤。(1)各养殖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附八四年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各乡镇工作站(点)申请登记,并填写申请表,乡镇政府初步审核签署意见。(2)县海洋与渔业局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乡镇工作站(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统一安排实地测量制图。各乡镇完成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受理、初审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4)集中对养殖用海进行审核,填表呈报审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向用海者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

3.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相关事项。(1)海洋功能区划是养殖,且至今用于养殖生产的不存在权属纠纷的,将原浅海滩涂使用权证换发新的养殖用途海域使用权证;海洋功能区划是其他用海但近期又不开发的,可以暂时发给临时养殖用海使用权证。(2)在同一养殖海域出现两个以上申请用海单位或个人的,应通过招标、拍卖确定海域使用人,招标、拍卖方案由海洋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3)根据《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的通知》和省围垦规划及《海塘管理条例》等规定,明确要求在规划近期围垦的造地区内,不再发放养殖用途的海域使用权证,在标准海塘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养殖用途海域使用许可,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4)八四年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发证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由于滩涂长期淤积与开发,目前滩涂现状发生较大变化,加上八四年发证面积凭估算而定,所以造成证书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在滩涂面积允许,且不存在纠纷的情况下,按现状或八四年浅海滩涂使用权证面积确定;而滩涂面积达不到证书面积要求的则按现状面积确定。(5)原乡镇、村民委员会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由于界址不清存在纠纷,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经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由县人民政府裁定或依法收回。(6)原乡镇政府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必须建立经济实体组织,才能换发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7)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必须按照《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征收。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必须按照《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要求执行。(8)根据县浅海滩涂使用实际情况和规划要求,本次浅海滩涂使用权最高期限不超过五年。(9)凡没有申请、受理登记的养殖用海,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权利。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原浅海滩涂使用权证由县人民政府公告废止,收回海域使用权。(10)在实施过程中的面积测量工作由领导小组人员、乡镇领导、涉界双方参与,依照八四年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为基础结合实际养殖现状给予定界;所需测量经费由持证者(养殖户)承担。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全县各乡镇的养殖海域确权发证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及时提高;建立养殖用海档案库;全面推广交流和巩固养殖海域的确权发证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齐抓共管。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是创建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示范活动的良好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养殖申请书篇10

其中,固体粪便采用强制通风静态垛堆肥技术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制成初级有机肥,该系统的主要组成为:发酵车间、多级发酵槽、生物质除臭设施、通风管道和风机、专用翻堆车等;液体尿污采用田园利用技术模式进行厌氧无害化处理以后,进入氧化塘,供农田、果园等灌溉利用,为无公害农产品提供有机肥水资源,实现粪污“零排放”,该系统的主要组成为:集污池、调节池、高效厌氧池、氧化塘、固体液体分离机等。

实施两种技术模式组合,根据模式工艺流程进行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相关支持

资金方面,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建设采取中央财政补贴、养殖小区自筹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地方财政应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根据养殖小区采用的本指南推广的组合治理技术模式,每个小区补助约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专用机械购置补助、设施建造补贴和技术培训。拨付方式为中央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养殖小区,由农业部拨付省畜牧主管部门,小区到省畜牧主管部门报账。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两级合同的方式。农业部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遴选、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省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县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服务和监督工作,县畜牧(农业)局(办)要设专人负责,养殖小区所在地方政府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成立项目协调组和专家组,主要负责评审养殖小区技术模式,提出标准工艺设计,进行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检查工程质量。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由农业部组织验收。农业部和省畜牧主管部门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条件

一、须为在某一地块集中建造畜禽圈舍、农户分户饲养的生产方式,养殖场和专业村不属于此范围;

二、规模化程度高,类型为年存栏500头左右的奶牛养殖小区,年存栏3000头左右的养猪小区;

三、规范化程度高,总体设计合理,有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区域,并有一定的设施基础;

四、产权明晰,管理组织(如村委会、管理委员会、协会等)运行得力,有章程、制度,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五、辐射作用强,所在县分布有数量较多的养殖小区,治理技术模式能够在当地推广;

六、业主和养殖户具有环保意识,对小区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积极性。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养殖小区根据本指南要求编制《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申报书》,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其编制(资金用途要明确具体,并且不得超出本指南规定的内容);

二、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的申报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并签署意见,经地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报书提交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三、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的申报条件进行项目筛选,提出审核意见,以正式文函向农业部申报;

四、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3份)和财务司(1份);

养殖申请书篇11

一、规模化生猪养殖供地原则

1、企业和个户规模化生猪养殖所需用地,必须符合**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2、鼓励企业、个户规模化生猪养殖时充分利用乡(镇)村办企业闲置土地、废弃地、空闲地、原有宅基地、空置房屋、圈舍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二、规模化生猪养殖供地政策

1、企业生猪养殖在200头以上,个户生猪养殖在20头以上的,经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其养殖数量、投资金额、建筑结构、供地面积、圈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和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建设规模进行审核备案后视为规模化养殖。

2、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需用地的,实行分类管理,圈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的用地计划指标,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予以安排。

三、规模化生猪养殖的供地程序

1、申请规模化生猪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后,向县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申请内容应载明用地位置、范围、地类、面积、投资额度、圈舍结构、使用年限等情况。同时向县城建部门提交规划选址报告,符合城建选址规划及用途的,由城建部门下达选址意见。

2、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生猪养殖的,经县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国土所要现场踏勘,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持相关申报材料到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拟由用地企业或个人要按规定应与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复耕保证书,缴纳土地复耕保证金,届时按要求恢复成耕地。新建选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生猪养殖的,经县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乡镇政府、辖区国土所和县国土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持相关材料到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要按有关规定签订复耕保证书,缴纳土地复耕保证金,届时按要求恢复成耕地。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生猪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生猪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

四、规模化生猪养殖的服务措施

1、兴办规模化生猪养殖的企业或个人,应拿到乡镇、农业、城建、国土部门的书面备案同意用地文件后,方可用地。

养殖申请书篇12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首先利用闲置土地、劣质农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实行备案制度。兴办规模化养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申请项目备案,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取得项目备案证明文件。

四、本村集体、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实行备案制度。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实行备案制度;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单位或个人,应按法律规定及本意见要求,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备案和审批,办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农用地备案手续和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备案和用地备案审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地预审。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备案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县国土资源局对项目用地选址、拟用地面积进行审查,作出用地预审意见;

(二)项目备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单位或个人提出项目申请,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申请项目备案,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对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养殖品种、规模、投资额等进行审核备案,作出项目备案证明文件;

(三)项目用地备案审批。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取得项目备案证明文件后,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项目用地备案。县国土资源局对项目用地类别、面积、用地范围等进行审核备案,作出项目用地备案证明文件。项目用地涉及建设用地的,按照建设用地报批程序,与项目用地备案同时办理,同一文件审批。

六、占用基本农田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不得同意项目备案和项目用地备案审批。

七、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地建设,不得边报边建。

八、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面积参照附件所列指标确定,申请用地面积明显偏大的,应予核减。

九、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出租、转包合同应明确用地位置、四至范围、面积、地类、租用或承包年限、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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