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管理制度合集12篇

时间:2022-04-28 08:35:17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1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屯溪区境内从事畜禽养殖的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规范监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是指生猪存栏量达50头以上、家禽存栏达500羽以上、牛存栏20头以上、羊存栏40只以上及多畜禽兼养分别达以上标准的的养殖场(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包括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户)申办及备案;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报检;畜禽生产过程中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使用及养殖档案。

第五条屯溪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屯溪工商分局、屯溪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第六条各镇成立相应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日常工作。

第七条区农业委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各镇兽医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兽医站负责。

第二章养殖场设立

第八条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第九条已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尚未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第十条区畜牧兽医局在接受申请后应及时依据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新建(扩建)申请场(户)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立项建设,已建养殖场(户)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畜禽养殖。

第十二条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应递交以下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登记表;

3.畜禽养殖场设计说明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专职防疫人员的身份证(附具当地村委会证明);

6.免疫制度、消毒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检疫报检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含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病死动物、染疫动物及产品掩埋地点);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主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办理核发新证手续。领取《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发证审查时有关项目的,应当进行变更申请,重新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

第十四条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应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保持适当的距离。对病死动物、染疫动物及产品必须及时做好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主动接受区农业委的指导,建立完善生产、防疫、消毒、台帐登记、疫情报告等制度。

第十五条规模养殖场(户)必须及时到所属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对畜禽存栏、品种等变更情况进行备案,并自觉接受区农业委和镇兽医站及对口联系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养殖行为

第十六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对所有存栏畜禽必须按照动物防疫的要求,建好畜禽圈舍,实行圈养,坚决杜绝放养的养殖方式。

第十七条屯溪区人民政府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牲畜口蹄疫、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工作由具备防疫员资格证的村级防疫员操作实施。

第十八条在强制免疫工作中实行养殖场(户)和对口村级防疫员双向监督制,各养殖场(户)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村级防疫员做好各类疫苗免疫注射、耳标佩戴、免疫证发放、免疫登记工作,确保免疫效果。

第十九条养殖场(户)必须自觉接受区农业委的血清抗体检测,并按照区农业委的要求,对抗体检测不合格的畜禽主动做好疫苗的补免或增免。

第二十条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其产品前,应当向区畜牧兽医局申报检疫。

第二十一条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应当加强畜禽卫生管理,对畜禽饲养场所、器具定期清洗、消毒,对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畜禽饲养场所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发生病死畜禽要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报告,严格按照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即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三条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氯霉素等食品动物禁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二)超限量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或违反畜禽休药期用药;

(三)使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在畜禽体内产生有害残留的清洗、消毒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四条畜禽饲养场应当建立畜禽饲养档案,如实记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强制免疫、消毒等饲养管理及疫病防治情况。

第二十五条畜禽饲养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对存栏畜禽予以控制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并及时按照要求向所属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报告,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在接报后应及时报告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发生疫情的养殖场应积极配合区农业委做好疫情处置。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畜牧兽医局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一)对饲养的畜禽拒绝村级防疫员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实施免疫,对经抗体检测不合格同群畜禽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补免或增免的;

(二)对畜禽饲养场所、器具未定期清洗、消毒,对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不及时清运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三)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未及时报检,对病死畜禽不执行“四不一处理”规定,乱甩乱扔病死畜禽以及经不正常渠道予以出售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六)未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或养殖档案不规范的;

第二十七条对未申请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审查未获通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未重新申办的,由区畜牧兽医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2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局成立了畜禽养殖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畜牧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畜牧工作站、药政监督管理站(饲料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基层兽医站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工作规划和监督执行。同时成立了畜禽养殖档案管理专家组,主管畜牧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畜牧工作站、药政监督管理站(饲料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一名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基层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员的培训和畜禽养殖档案的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兽医站组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站长兼任,管理员由监督员、协防员兼任。负责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档案的发放、指导和管理工作。实行管理员包场区制度,责任到人。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畜禽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广泛宣传,集中培训

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是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告20__多份,由各基层兽医站负责将宣传材料送到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张贴到小区,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养殖场(小区)建档备案是法律赋予的应尽义务和责任。同时由我局畜禽养殖档案管理专家组采取巡回培训的方式对12个基层兽医站的档案管理员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针对养殖档案的各项记录内容如何规范填写,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管理逐项进行讲解,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得到了保证。

三、 协调联动,确保落实

各基层兽医站按照《滦南县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实施办法》,对辖区内的规模场(小区)进行摸底调查,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区)申请备案。申请备案材料做到内容准确、详实,表格填写清楚,材料完整、具体。

县畜牧兽医局对申请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小区)申报材料认真核对,及时到现场核实,情况属实的,登记备案,发给畜禽养殖代码,并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实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1、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各基层站切实落实包场管理员制度,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实行动态管理,将畜禽养殖场区规范管理与养殖档案建设列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不定期进行巡查指导和管理。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3

我国动物养殖现状,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取得一定进步,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很多养殖户动物激动预防与控制相关意识比较低,将重点放在获取经济效益上,使得疫病预防与控制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比较少,如果一旦发生疫病就会迅速传播和蔓延,进而爆发更大规模的疫情[1]。动物疫情的爆发将会对养殖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我国动物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

1养殖场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大型养殖动物疾病的爆发,使得更多的养殖户意识到加强动物疾病控制于预防的重要性。但是,就现状来看,由于动物疾病的不可预测性以及高成本,使得大部分养殖户受经济效益影响而逐渐降低了对疫病控制管理的重视程度。众多养殖场将工作重点放在获取经济效益上,整个养殖现状就是种养殖轻防疫,或者是有防疫不严密。另外,除养殖场管理意识低下,同时地区防疫管理部门意识水平也同样比较低,对于动物疫病管理工作实施并不顺利。

2养殖场动物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方法分析

养殖场动物疾病主要包括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普通病,每种病引起的原因不同,对动物造成的影响的也不同。想要对不同疾病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就需要不断加强对此方面的研究,积极寻找解决措施,确定最为行之有效的控制管理方法。

2.1养殖场选址 场地的选择对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具有重要影响,大部分养殖户因为受到土地有限、成本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影响,基本上都是选择密集型养殖方式。此种养殖方式是我国比较常见的一种,就养殖场动物排泄物处理方面来看,此种养殖方式具有很大优势,但是就疫病预防方面来说却具有很大问题,并不利于动物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因此,在对场地进行选择时,应尽量拉大养殖场之间的距离,保证两个场地之间具有一定距离,降低传染病的发生以及感染率。另外,过分密集的养殖场往往是疫病爆发率高的地域,因为过分密集的场地中没有明显的界限,在加上场内猫狗老鼠等动物的来往,就会增大疾病传染的几率。因此,养殖场在建设时应该在周围设置围墙,降低不同场地的流动,境地疾病传染的概率。

2.2保持小规模养殖 养殖场动物疾病的发生大部分都是由病菌引起,而且动物之间的传染相对严重,为有效控制动物疾病的传染,必须要降低动物的密集度,避免疾病大规模的爆发。针对此方面,养殖户可以将场地规模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缩小养殖规模,以两所小型养殖场代替一所大型养殖场,避免动物过度密集而引起疾病。同时,针对不同种类动物的养殖场,必须要加强对新入物种的管理控制。很多情况下新物种的进入不但会对自身造成影响,同时还会对已存在的动物带来威胁。因此,应尽量减少养殖场动物的种源,如果物种的不同型是不可避免的,则必须要在进场前加大对其健康检测力度,确定是否实施定期免疫接种计划和防疫措施,确保外来物种不会对养殖场已有动物造成威胁[2]。

2.3做好检测工作 养殖场必须要加强对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管理的意识,并制定完善检测制度,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并结合周围环境等情况,确定日常、重点防控计划。养殖场应定期对动物进行健康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做好记录,为后期动物免疫计划的执行提供数据支持。另外,还需要将检测记录呈交给当地疫病预防部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检测记录的研究,对检测区域做好限定时间内的免疫工作,对于部分抗体达标的动物还需要做好加强免疫工作[3]。最后还需要做好检测跟踪计划,对免疫接种后的养殖场和动物实施动态监控,一旦发生疑似病例必须要加强管理,通过隔离治疗等方式避免疾病的进一步扩散,做好疫病控制工作。

2.4加强养殖场疫病预防管理 养殖场管理是关系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的重要因素,为避免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必须要加强对养殖场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动物养殖空间小、气温变化、疫苗注射以及环境脏乱差等都会增加疾病发生与传播的概率。另外,湿热的环境会促进细菌的大量繁殖,如果发病后只是单纯的采取抗生素或其他药物进行处理,并不能有效解决。因此,养殖场为做好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必须加强对养殖场的管理,尤其要保证动物生长环境的干净,避免大量病菌的滋生,降低疾病发生率。

3结论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更多大型动物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动物疾病是影响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一旦爆发大规模疾病将会养殖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进而阻碍我国养殖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养殖场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措施,将疫病防控工作作为重点来抓,遵循防疫卫生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将治病因素有效控制在管理范围内,从根本上提升动物养殖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4

[中图分类号] S8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6-0245-01

引言

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是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贵州毕节的很多地区都逐渐加强了对畜牧业的重视程度,逐渐实现规模化养殖。但是在当前的工作过程中由于畜牧业的规模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水平以及农民收入提升的过程中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比如规模养殖带来的污染比较严重、畜禽产品的安全问题等,都会阻碍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在未来的畜牧业规模化发展过程中还应该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的监管,从而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规模化发展。

一、畜牧业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的现状分析

畜牧业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规模逐渐增大,逐渐实现了规模化养殖,在规模养殖场的发展过程中给农民带来了很多的收益,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的监管成为畜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实际的工作中,虽然已经形成了畜牧业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体系,对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过程有一定的规范以及限制,但与畜牧业的发展仍然存在不匹配的现象,在当前的畜牧业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模养殖场的环境问题;规模养殖场的畜禽疾病预防;对动物的各种疫情进行检测以及预防时,各种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各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地方畜牧兽医站对当地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进行监管时,很多都没有相应的执法证等。在规模养殖场的生产以及管理过程中还有很多盲区,相应的管理部门没有积极发挥相应的作用,最终对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很大影响。

二、加强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效率提升的策略分析

1.对规模养殖场进行规划

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区域建设是否完善对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为了促进规模养殖场的健康发展,应该要对规模养殖场的选址、建设等过程进行相应的研究,对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区周围的自然环境、水资源等进行保护,从而营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对人们的身体健康进行保护。在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规划过程中应该要对当地的环境进行研究,根据当地环境的实际情况以及承载能力,制定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发展区域规划,对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等不同的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区域进行布局和规划,从而促进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业的发展能够与其他部门之间协调发展,不仅能够确保当地的畜禽生产稳定、健康发展,还能够实现对各种资源的高效利用,同时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

2.加强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管理

规模养殖场区域的管理是否合理对于畜禽的生长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当前的规模养殖场管理应该要实现从传统的松散型管理向精细化和集约化管理的方向发展。对于畜禽的喂养、疾病控制、泌乳等方面都应该要进行严格的监控,才能不断提高畜禽产品的质量。在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管理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对粪污的治理,促进规模养殖过程实现绿色健康发展。在规模养殖过程中这是一个重要的部分,由于当前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治理畜禽养殖污染能够为畜禽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因此在实际的养殖过程中应该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所有新扩建的养殖场要坚持“先环评、后建设,先验收、后投产”机制,在建设施工中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验收。

3.加强规模养殖场的各种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规模化养殖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是疾病的传染,尤其是对于一些传染性较强的疾病更加应该要积极地防控,以免引起大规模的疾病灾害。当前毕节在养殖场的疾病预防过程中,畜牧业研制疫病防控责任体系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还应该要结合当前的实际工作状况进行完善和健全,全力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在各个乡镇进行疫控责任的落实,强化相关部门的检查力度,确保规模养殖场的健康发展。要加强相关部门对疾病预防和控制过程中的执法体系进行完善,对当地的规模养殖场的重点区域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贩运和兽药、饲料等环节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规模养殖过程中的安全。

4.加强相关监管部门的作用的发挥

在畜牧业的规模养殖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相关部门的作用,促进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对于规模养殖场,除了要进行建设和生产经营,还应该要加强对养殖场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作的监管,加强对相关养殖户的培训,编印技术推广手册,定期召开相应的讲座对养殖者进行技能以及管理经验的培训,还可以分派相应的技术人员到基层进行技术指导,提高畜禽的科学饲喂水平。对违规的养殖户可以取消一切优惠政策,并且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防止各种问题的出现。

结语

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毕节市的规模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相应的成效,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应该要针对当前规模养殖场生产和管理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积极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选址、建设以及管理的重视程度,从而提高规模养殖的效率。

参考文献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5

1.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发展现状

据2012年末数据显示,全区畜禽饲养总量达到620万头(只),其中主要畜禽饲养量:生猪39.96万头、奶牛1.18万头、肉牛2.05万头、绵羊(肉绒羊)38.88万只、禽类530万只,全区现有备案在册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47家,其中奶牛场31家、肉牛场6家、蛋鸡场21家、肉鸡场5家、生猪场41家、养羊场38家、养鹿场3家、养鸽场1家、养貉场1家,畜禽规模化养殖生产总量接近300万头(只),规模化养殖生产比重占畜禽总饲养量的48.2%。

2.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2.1规模养殖用地难 发展规模化养殖缺乏总体规划,建设规模化养殖场用地没有纳入用地计划,发展规模化养殖场无章可循,随意性强。《畜牧法》和各级政府促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发展相关政策中“畜禽规模养殖场(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的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发展规模化养殖占地难的矛盾十分突出,制约了规模化养殖场快速发展。

2.2建场选址不科学 有的畜禽养殖场选址距离村庄、学校、居民区和主要交通要道较近,存在不同程度疫病的流行和环境污染隐患。

2.3场区布局不合理 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存在场区布局缺乏科学规划,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粪污处理区不分离,圈舍建设标准低,净、污道不分,防疫消毒和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很难为畜禽健康生长营造适宜环境。

2.4饲养管理不规范 一些养殖场标准化管理意识淡薄,没有建立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填写不完整,低水平、高耗能养殖导致经营效益不高。

2.5养殖污染压力大 畜禽规模化养殖使得粪污产生量增加,由于建造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投入成本大,依靠养殖场自身出资负担过重难以实施,一些养殖场采用简单粪污堆放处理形式,给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2.6产业发展水平低 洮北区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效应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数量比较少,企业基地建设和带动农户能力差,企业与农户缺乏有效对接,农村各类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发展不足,作用发挥有限,组织化程度不高,畜禽养殖存在着无序性,受市场影响较大,市场行情好时养殖量剧增,行情低时陡减,时常出现产品的“短缺”和“过剩”现象。

2.7发展资金较短缺 畜禽规模化养殖生产需要较大的投入。长期以来,一些养殖企业由于财力有限,小额农贷额度偏低,难以对规模养殖提供支持,再生产投入不多,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3.促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发展的建议

3.1科学布局规划 一是要制定畜禽养殖总体发展规划。在养殖场(小区)建设中,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及标准化养殖“六化”要求,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二是要科学选址。规模养殖场应该地势高,水源足,远离污染源,排污方便,距居民点、铁路和主要公路500米以上;三是养殖场区布局要合理。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分离,净道、污道分开,防疫消毒和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四是圈舍设计要科学。既要冬暖夏凉,又要利于通风,为畜禽健康生长营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3.2培育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赢得市场的能力,是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骨干力量,要积极培育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品牌、延伸产业链条,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配套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走产业化经营之路,通过订单连接、服务连接、资产连接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各类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增强养殖户组织化程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安排养殖生产。

3.3重视减排环保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养殖生产与粪污排放无害化处理同步进行,防止造成环境污染。鼓励规模化养

殖场、养殖小区开展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清洁环保、生态养殖。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6

1•1养殖概况

为了掌握鞍山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基本情况,我们对该市规模化畜禽养殖进行了调查,统计了蛋鸡、肉鸡、猪、肉牛、奶牛、羊的基本情况。养殖存栏数汇总排序见表1。

1•2养殖规模概况

鞍山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共有554户,其中,达到Ⅰ级规模的有养殖蛋鸡7户,养殖肉牛1户,养殖奶牛1户,养殖猪5户;达到Ⅱ级规模的有养殖蛋鸡8户,养殖肉鸡4户,养殖肉牛3户,养殖奶牛1户,养殖猪11户。

1•3养殖特点

鞍山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特点是,养殖鸡、猪覆盖面较广,基本覆盖了鞍山市郊区和各个县的大部分地区;养殖户均为单一养殖;大部分养殖户没有污染治理措施。

2鞍山市畜禽养殖业的排污状况

2•1畜禽粪尿排放情况

根据畜禽的生长周期以及其排泄指数,可计算出畜禽每年废弃物的排放量。鞍山市畜禽排泄的粪尿总量为209725•2t/a。畜禽排泄量见表2。

2•2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污染物质。为此,根据畜禽的排泄指数和畜禽粪便中污染物的浓度,可以计算出鞍山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各县(市)区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3。

3对环境的影响

3•1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畜禽养殖场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其污水生化指标极高,如猪粪尿混合排出物的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可达81g/L,生化需氧量为17~32g/L,氨氮为2•5~4•0g/L,一个采用人工清粪的万头猪场,每天产生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6~18g/L的污水达60多吨。高浓度畜禽有机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畜禽污水排入鱼塘及河流中,使对有机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严重威胁水产业的发展。此外,其有毒、有害成分易进入并严重污染地下水,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水质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可使水体发黑、变臭,失去其使用价值,而畜禽粪便污染的地下水极难治理恢复,将造成较持久性的污染。此外,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及畜禽场污水过量施用于农田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并可使作物徒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不产。

3•2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畜禽养殖产生大量恶臭气体,其中含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严重影响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周围的空气质量。奶牛、猪和鸡饲料中的70%左右的氨被排泄出来,肉鸡饲料中50%的氨变成了粪便。在高温下,这些粪便发酵以及含硫蛋白分解,会产生大量氨气和硫化氢等臭味气体。另外,畜禽粪便中含有硫化氢、氨等,若未及时清除或清除后不能及时处理,会产生氨、甲基硫醇、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造成空气中含氧量相对下降,污浊度升高,使空气质量下降。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李国学教授(1999年)的研究,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甚至会殃及200~500m方圆内的区域。

3•3对人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影响

畜禽粪便污染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孳生的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出现病原菌和寄生虫的大量繁殖,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据对畜牧场所在地排放的污水进行分析,大肠杆菌和肠球菌的平均含量为33万个/ml、69万个/ml。在此环境中仔猪(鸡)成活率低、育肥猪增重慢、蛋鸡产蛋量少,阻碍了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尤其是人畜共患病时会发生的疫情将给人畜带来灾难性危害。

4鞍山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管理的现状分析

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已成为该市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目前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仍相当薄弱。

4•1畜禽养殖业的产业发展和环境管理严重脱节

相应的环境政策明显缺乏;相应环境管理体制脱节;受职能制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过去忽视了畜禽养殖业带来的环境问题。

4•2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环境管理严重滞后

从总体上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宏观管理水平较低,经过环境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养殖场尚不足1%。从品种上看,较大规模的生猪和奶牛的环境管理水平相对较高,而其它品种则相对较低。

4•3畜禽养殖场内部环境管理薄弱

从整体上看,该市畜禽养殖场内部环境管理粗放、薄弱,80%的养殖场缺乏干湿分离这一最为必要的环境管理措施,而且对环境治理及综合利用的投资力度明显不够,95%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缺乏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及投资。从养殖品种看,不同养殖品种的养殖场之间的内部环境管理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养猪场和养牛场平均环境管理水平相对较高,而养羊场、养鸡场等其它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管理水平较低。

5对策及建议

5•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规模化养殖场在建设前应进行系统规划、合理布局,应保证养殖场与居民点、水源、旅游景点有一定的间距。要根据当地的消纳粪污能力及粪污处理水平,控制养殖规模,做到就地消纳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和污水。

5•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养殖场建设环保审批制度、排污申报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工程执行“三同时”政策,即养殖场粪污处理工程应与主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使用,对超标排放或严重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场,要进行限期治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和监测。

5•3研究开发粪污处理方法及技术

应对国内外的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处理方法进行研究,筛选投资少、节约能源、适用面广的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处理方法。

5•4合理进行资源配置,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7

一、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我区畜牧兽医体制逐步健全,畜禽产量、加工能力和科技水平大幅提升,畜牧业已经成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对于改善居民膳食结构、控制重大人畜共患疾病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综观我区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仍存在着产业化水平不够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疫病、药残、人为添加违禁物品等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难度较大;基层监管体系薄弱,难以适应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等问题,制约着畜禽养殖产业的进一步提升和规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努力推动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面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积极与《区畜牧业振兴计划》相结合,真正做到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努力实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新突破。

(一)规范畜禽养殖生产行为。一是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建立完善生产管理、防疫制度及生产技术规范,加强规范化管理,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达标创建提供基础条件。二是加强疫病监测和免疫工作,各畜禽养殖业户必须严格执行强制免疫计划,凡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不得随意销售。三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饲料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动物制品废弃物等饲喂畜禽。

(二)加强畜禽养殖档案管理。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备案畜禽养殖场档案的管理指导,严格按照《办法》确定的建档内容,统一制式,切实规范养殖档案。要在做好畜禽养殖备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鼓励、支持建设畜禽养殖电子档案系统,提高养殖档案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严格畜禽养殖执法监管。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将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管理与养殖档案建设列入日常监管范畴,不定期进行督查。二是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养殖项目检查、无公害产地认定等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管理,提高建档质量。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对未建立或未按规定管理养殖档案的已备案养殖场(小区)要责令限期整改;在备案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注销该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代码;符合备案标准而未申请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发放畜禽养殖代码,不予安排相应扶持项目。

(四)做好安全监测和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国家和省、市做好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抽检监测工作,同时发挥当地检测中心职能,有计划地开展养殖场(小区)投入品、常规疫病、药物残留等安全监测工作。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当地畜禽养殖信息,加强监测信息的分析评估,监测结果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各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药物残留检测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管理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安排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等资金,并鼓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畜禽养殖者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改善生产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已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优先享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要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禽养殖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要抓紧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监测体系,健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区监测站、镇规模养殖场和农贸市场速测站。要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监管执法服务队伍,设立畜牧执法监管服务机构,配备通讯、交通、办公等保障工作经费;提高各级畜牧部门实验室检验化验水平,确保常规监管服务的正常开展;建立畜禽养殖档案信息化管理网络,健全可追溯制度;设立公开监督服务举报电话,扩大监管服务的覆盖面。

发改部门要将畜牧业列入政府重点扶持计划,并在项目安排上向畜禽养殖、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等方面倾斜。

科技部门要将畜禽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纳入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并支持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单位从事畜牧业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研究。在项目安排、创新奖励等方面,支持畜禽养殖、良种推广、疫病防治、饲料生产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

财政部门要在项目安排、创新奖励、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畜禽养殖、良种推广、疫病防治、饲料生产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

农业部门要将畜牧产业化项目纳入全区农业产业化扶持计划。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将畜禽粪污沼气化处理纳入农业发展规划,为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沼气工程,促进生态环保养殖业发展。

贸易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规划,支持做好养殖区域规划,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畜牧兽医部门要将畜禽良种推广、疫病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纳入产业发展规划,为畜禽养殖者提供养殖技术、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服务。

农机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畜牧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国家和省农业机械推广目录范围内畜牧机械产品的,要按照规定优先安排补贴资金,予以重点扶持。

卫生、质监部门要按照职责,为畜禽养殖者提供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服务。

四、切实强化畜禽养殖管理的保障措施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8

一、农村后院养殖模式淡出,规模养殖蓬勃发展,标准化养殖是规范发展现代养猪业的必然选择

三十年前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中国农村的改革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包产到户,解决吃饭问题,第二步是规模经营,实现共同致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农民后院养殖模式规模http://收集整理小、收入少,效益差,已经悄然退出,取而代之的是规模经营。据统计,2011年我县生猪饲养户为114604户,出栏生猪91.2万头,其中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2004户,出栏猪60.38万头,占全县生猪总数的66.19%。规模养殖取代农户散养后,在疾病防控、环境保护、效益保证、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对行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创新技术、推行标准化养殖是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规模经营出现新问题的必然要求。

1.推行标准化养殖是做好疾病防控的要求

规模养殖一般采取集约化经营,工厂化管理,饲养封闭,运动减少,生猪抗病力下降,同时品种换代,流通活跃,又为疫病跨区传播提供了机会,原有的猪瘟、仔猪副伤寒等老病没有消灭,而高致病性蓝耳病、圆环病毒病、细小病毒病、伪狂犬病等新病又不断传播。疫病流行摧垮了许多养殖场,也造成了畜产品市场的几度起伏。如2005年四川省资阳市发生人猪共患链球菌病,造成南方广大区域的猪肉消费恐慌,致使生猪大量压栏,猪价直线下降50%左右(我县毛猪价由每公斤9~10元降至4.5~5.2元),大批猪场亏本,被迫破产。2007年的生猪高热病等疫情造成了牲猪的大量死亡,导致了市场供应减少,价格上扬。疾病障碍是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防控规模养殖场疾病必须革新传统防疫模式,全面防控,推行新的防疫制度。

2.推行标准化养殖是实现生态环保的要求

原有散养模式可实现“猪多肥多粮多”的良性循环,实行规模经营后,粪便集中排放,污水直流江河,化学药物的大量使用,造成了养殖密集区江河水资源、空气资源、耕地生态等的不同程度污染。如木子排楼冲数十亩稻田灌溉水源被养殖场污染后,有机质含量提高,出现了“只长苗、不结谷”的先喜后忧局面,羊角塘镇养猪较多,几条溪流被污染,农民反映“农田打农药用水都很难找了”。

3.推行标准化养殖是确保食品安全的要求

一方面,农户散养退出后,推行标准化养殖是稳定社会生产总规模,保障市场供给总量,从数量上保证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规范疾病防治、饲养管理、投入品监管及病死畜、废弃物处理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然要求。

4.推行标准化养殖是提高养殖效益的要求

与传统模式下利用野草剩饭“养猪过年、养鸡换盐”的效益观不同,现代规模养殖投入大,成本高,饲养依赖商品原料,追求的是资本增值,获取更多利润,但是市场价格的起伏、大小疾病的发生、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养殖业主收入的损失或投入的浪费。推行标准化养殖,是规避风险、提高养殖效益的最佳选择。

二、按现代规模养殖要求,创新技术,不断更新标准化养殖的技术内涵

标准化养殖作为现代畜牧业生产的一种模式,随着生产和科技的发展,这一模式也必将得到发展,技术内涵也会不断更新。就现阶段我县养殖水平而言,标准化养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

1.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与生猪养殖发展的要求,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建设现代化养殖场

一是贯彻《安化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养猪场不能建在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水源区、旅游区、自然资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同时限养区不要新建猪场;二是养殖场选址要求在水、电、路“三通”,同时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其他生猪养殖场及屠宰场、交易场有一定距离;三是场址要求地势高燥,有符合养殖需要的面积;四是场内布局科学,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离,栏舍建筑符合不同阶段生猪生理要求,相互间连接便于生产流程管理,同时有配套的隔离区、粪便堆集处理区、生猪装卸台等;五是场内交通便利,净道、污道分离,保持适当空地等。

2.结合发展与环保的要求,科学处理粪污、废弃物

规模养猪场粪污要做到干湿分离,干粪要有固定的堆放处理场所,最好有农牧结合方式处理的大型贮粪池或有机肥料厂,污水要经沼气池、氧化池或发酵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病死猪要经无害化处理;场内垃圾及各种废弃物集中存放,场区卫生状况良好。

3.结合生产与消费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品种

世界生猪品种资源丰富,杂交利用技术也十分先进,不同品种或杂交组合的适应能力、抗病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用途、投入产出比不同,同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对生猪产品的喜好也不同。我们组织生产时要根据本地自然条件和人们生活习惯等选择合适品种。如生猪饲养可选择瘦肉多、饲料转化率高的(长×大)x杜三元杂交组合,也可选择繁殖率高、肉质好的苏太猪与大约克猪或长白猪的杂交组合。

4.结合生猪生理规律与减少劳动力强度要求,推广现代养殖设施

湖南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不同季节气候差别较大,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劳动力开始短缺,劳动工资正在上涨,减少劳动强度是养殖场降低成本的重要措施。因此现代养殖设施成为了标准化养殖的重要内容,猪场推行孕妊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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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限位栏,分娩保育高脚产床、保育床,供料给水自动化设施,冷风机、湿帘一风机降温系统,冬季生猪粪便为燃料的火道保温系统、电热保温系统、沼气供热系统等都将被广泛使用。

5.结合动物生产与人类健康的要求,推行科学防疫技术

“人医治人,兽医治人类”,动物防疫工作不仅要保障生猪生产安全,更要以人类健康安全为目标,在控制人畜共患病,控制药物残留,控制不利人类健康的添加物残留等等都是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技术管理工作重点。一方面养殖场要完善防疫隔离墙、消毒池、消毒室等防疫隔离设施,另一方面要科学制定防疫制度、免疫程序、投入品管理制度、病死猪处理制度等防疫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养殖安全和食品安全、人类健康安全。

6.健全制度经常监管,做到管理标准化

养殖场要建立健全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卫生防疫、病死畜处理等各项制度,并建立生产台帐,完善各项记录,做到管理有专人负责,员工经常培训学习,行业法规落实到位,技术管理到人到位。

三、集中力量、多措并举、全面推广普及标准化养殖技术,努力提高我县养猪整体水平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县标准化养殖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处于领先位置,2010年创建了湘辰养殖场,洪霖养殖场2个部级示范场,去年创建的辉华牧业苏太猪一级扩繁场已被定为省级示范场。这三个http://收集整理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充分展示了现阶段我县畜牧业的发展水平,温控、净污分离及生产管理等技术已达国内先进水平。但是,我县生猪标准化养殖整体水平还很低,尤其是一些中小规模养殖场设备简陋,管理粗放;养殖场的设施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养殖档案等软件管理明显滞后;一些养殖场只注重生产经营,而不研究粪污处理等环保技术等等。为提高我县生猪养殖科技水平,今后一段时间必须重点抓好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

1.结合项目建设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

标准化养殖能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投入,今后要结合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菜篮子工程建设及移民开发、扶贫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科学规划设计,改造一批规模养殖场,促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水平的提高。

2.开展技术培训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

标准化养殖作为一种新型养殖模式,畜牧、科技部门要组织专家,总结技术,编印文字资料、录制影像资料,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劳动技能培训等培训平台,系统培训推广,让更多生产者掌握、运用这一技术。

3.利用服务体系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9

中图分类号 F32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7-0300-02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石嘴山市惠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点从规模养殖场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兽医人员配备、兽药使用、动物调运、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开展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量化监督”工作。通过细化养殖规模、生态环境、技术水平、疫病防控、养殖效益、群众评价等考核指标,对各规模养殖场进行等级评定,对评定级别高的规模养殖场在项目资金等方面重点支持,对评定级别低的不予支持。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引导规模养殖场不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提质增效,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1 开展“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的目的

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养殖场动物的防疫管理,降低动物疫情发生风险,对达到一定饲养规模的养殖场,进行备案登记,实行“风险分级”和“量化监督”管理。在风险分级的基础上,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监管对象实行量化监督,通过改进监管模式,解决监管面广、监管对象复杂、执法责任重、监管难度大、执法人员不足等问题,使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合理,从养殖环节上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养殖生态安全,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1-2]。

2 量化评分等级划分标准

2.1 4级划分模式

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猪、牛、羊、禽及其他)按照防疫风险级别分为A、B、C、D 4级管理。监管对象风险等级的划分以动物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结果作为标准,动物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监管对象评定为A级;75~85分(含75分)评定为B级;65~75分(含65分)的评定为C级;65分以下的评定为D级[3-4]。

2.2 升级标准

D级监管对象连续3次监督管理量化评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的,升为C级;C级连续3次评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升为B级;B级连续3次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升为A级。

2.3 降级标准

A级监管对象连续2次监督管理量化评分在85分以下的,根据评级得分降为B级、C级或D级;B级连续2次评分在75分以下的,根据得分降为C级或D级;C级连续2次评分在65分以下的,降为D级。凡因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者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被评定为C级和D级的,1年内不得升级。养殖场的风险等级随着自身动物卫生水平和履行法定义务的变化而动态升降。

3 “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的4个实施阶段

3.1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广泛宣传,增强意识。通过发放宣传单、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业主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其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养殖场业主了解国家现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疫、检疫政策,清楚自己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业主的防疫、安全意识,促使其自觉履行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规模养殖场分类监管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2 第二阶段:规模养殖场(户)登记备案阶段

各乡镇对辖区存栏生猪1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300只以上和家禽、兔等小畜禽3 000只以上的养殖场进行详细统计,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登记,登记率达到100%。以养殖场为单位,建立健全养殖场登记册,对新(旧)养殖场进行登记。2014年惠农区共有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14户,肉牛养殖户3户,1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8户,3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68户,3 000只以上的小畜禽养殖场31户。

3.3 第三阶段:量化评分阶段

截至2014年4月,按照量化评分等级划分标准,完成了对34家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督管理量化评分工作,其中A级5户,占14.7%;B级7户,占20.6%;C级8户,占23.5%;D级14户,占41.2%。

3.4 第四阶段:动态监管阶段

按照监督管理量化评分标准,养殖场的风险等级随着自身动物卫生水平和履行法定义务的变化而动态升降。对已分级的养殖场,实行动态监督指导,进一步明确养殖场的动物防疫责任和义务,使动物卫生监管覆盖面达到100%。

4 完善“风险分级、量化监管”的工作机制

4.1 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各项防疫制度

明确了各业务部门的监管职责,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打好基础。加大了对规模养殖场(户)的量化监督,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并按照畜禽种类、养殖规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证情况等进行备案登记。及时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规模养殖场限期整改。同时,帮助和指导新办规模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健全免疫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管理制度和畜禽标识管理制度等各项防疫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规模养殖场的养殖行为,提高了养殖水平。

4.2 强化检疫监督管理,规范检疫申报工作

对规模养殖场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培训,同时印发《动物卫生监督告知书》和《无害化处理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他们的义务和责任,要求严格遵守跨省引进动物调运审批制度和检疫申报等相关制度,对新引进的动物必须提前申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运,从而逐步规范畜禽调运审批和检疫申报工作。

4.3 加大查处力度

为配合“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工作顺利进行,针对跨省调运动物或出售动物未申报检疫、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后未进行整改,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不接受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动物饲养环节的动物防疫违法违规行为。

5 存在的问题

此项工作涉及的养殖场(户)监管面广、监管对象复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责任重、监管难度大,但无专项工作经费;各级行政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规模养殖场相关政策的实施和项目资金的发放不能与其防疫风险评估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由于惠农区无病死畜禽集中处理的无害化场地,致使部分养殖场(户)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在很大程度上给防疫工作带来了安全隐患。

6 对策

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的力度,提高管理相对人的防疫意识,扩大“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工作的影响力。二是严厉打击规模养殖场(户)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逐步规范规模养殖场(户)的养殖行为。三是按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继续采取把国家畜禽养殖项目安排和优扶政策支持与监管工作严格挂钩的措施。A级养殖场直接纳入区农牧局项目库管理,优先安排生产项目;B级养殖场备选纳入区农牧局项目库管理,候选安排生产项目;C级、D级养殖场原则上不纳入区农牧局项目库管理。凡是不服从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违反《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养殖场,不得进入区农牧局项目库,不得享受国家相关专项优扶政策。

7 结语

通过开展“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畜禽养殖场(户)的科学有效监管,切实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养殖行为,着力解决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动物防疫行为,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更好地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

8 参考文献

[1] 唐雄飞.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现状及监督管理对策[J].广西畜牧兽医,2009(4):55-56.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坚持“治旧控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进程和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全面完成市区年生猪存栏100头以上、牛存栏10头以上、家禽存栏3万羽以上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任务,市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水平达到7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深入推进生猪存栏100头以下、牛存栏10头以下、家禽存栏3万羽以下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工作,逐步走上农牧结合的良性循环道路。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按照布局合理、生态高效、环境可承载的原则,抓紧完成《市区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合理控制养殖总量,不断减少散养量,提高规模化程度,优化畜禽养殖结构。稳步推进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向生态养殖小区集中,逐步实现生活区和生产区分离,推广畜禽标准化生产,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提升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率,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探索研究畜牧养殖业和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从2010年6月开始,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小区)必须采用农牧结合或者生态零排放养殖模式。

(二)严格准入条件,加快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准入条件,对新建养殖场(户)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畜禽养殖业的无序发展。对已建畜禽养殖场(户),要按照“两分离(干湿分离、雨污分离)、三配套(干粪池、沼气池、沼液储存池相配套)、零排放”的要求,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三)建设收集处理中心,提高养殖污染治理成效。按照“户聚、村收、乡(镇)处理”的原则,在每个养殖专业村建立1-2个干粪场或集粪中心。以乡(镇)为单位,按生猪存栏2-4万头,或牛存栏200-400头,或蛋禽存栏200万羽配套建设1个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的标准,建立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畜禽粪便收集配套服务体系,乡(镇)组建收集队伍或委托处理中心,配备必要的收集人员,负责一定区域内干粪的收集及污水的综合利用。

(四)严格执法,提升养殖污染的监管水平。按照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的关停转迁工作。依法实施规模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养殖场(户)做好畜禽排泄物的治理工作,加强督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对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户)依法予以查处。

四、扶持政策

建立和完善政府、集体、个人等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经费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市区养殖场(户)的以下六类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一)生态养殖园区建设补助。对新建猪(牛)-沼-果(菜、稻)等种养结合生态型零排放模式、“发酵式”生态零排放养殖模式的规模养殖场,奶牛存栏50头以上的补助10-30万元,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补助10-20万元,蛋禽存栏5000只以上、肉禽每批次出栏10000只以上的补助5-10万元。

(二)工程建设补助。养殖场采取排泄物污染治理的,按照市本级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程补助规定给予补助。养殖场采取沼液生态循环利用的,对建设项目中的建设材料(输液管网、槽罐、贮肥池、沼液输送泵)、沼气灶具及储气柜等关键设备购置,按照市本级高效生态循环示范基地专项资金规定进行补助。

(三)畜禽粪便处理设施补助。对畜禽粪便处理所需的生产设备和沼液、粪便等装运专用车,列入农机具购置补贴目录,参照农机具购置政策进行补贴。

(四)施用有机肥补助。农户施用市区企业生产的有机肥,每吨补助300元。

(五)畜禽粪便收集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的干粪场或集粪中心,每个补助1-3万元。

(六)新技术引进和推广补助。对引进和推广的治污新技术,进行全额或部分补助。

实行畜牧业扶持政策与养殖业污染治理实际成效挂钩制度,达不到污染治理要求的养殖场(户),一律不得享受政府各类扶持政策。对不履行污染治理义务、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户),按照国家环保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婺城区、金东区和开发区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以上项目和项目的管理、后续服务进行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农业、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婺城区、金东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分工明确、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畜禽养殖场(户)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切实履行防治职责。婺城区、金东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本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抓好养殖场(户)整治、“两分离、三配套、零排放”、畜粪收集处理中心建设、农牧结合及生态循环利用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制订污染防治计划,做好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的指导、协调和政策处理工作,把好治理工作的验收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要切实承担起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清洁、监管等工作,逐一落实规模养殖场(户)的治理方案。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11

直接关系到规模养殖业建设和发展。规模养殖场的业主,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好与坏。要积极主动创造条件按防控要求搞好防疫,常年实施免疫、消毒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把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镇乡要把动物卫生监管重心放到规模养殖场,加强领导,要将动物防疫及养殖监管责任落实到岗、人、场,定期进行检查,实行考核奖惩,以确保规模养殖场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做好规模养殖场信息登记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及时、全面掌握规模养殖场生产动态、防疫条件、免疫、出栏报检、病害畜禽处理等基本情况,要认真做好养殖场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按规定建立监管档案,为落实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提供主要基础数据。要通过办培训班、科技赶场、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采取浅显易懂的方法,分场所、分层次对规模养殖场业主加强《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的宣传与培训,增强其自觉守法意识。

三、进一步细化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内容

养殖场管理制度篇12

早期的畜禽养殖主要以个体化养殖为主,但是这种养殖方式明显落后,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求畜禽养殖逐步向大型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以及集约化方向发展。畜禽养殖小区规划建设、管理与上述要求具有一致性,因而在部分地区开始了尝试,畜禽养殖小区规划建设、管理相对于早期粗放式的养殖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主要就畜禽养殖小区规划建设、管理分析如下:

1畜禽养殖小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现实意义

畜禽养殖小区规划建设、管理对于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意义重大:①通过畜禽养殖小区的规划建设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化的畜禽业,根据市场需求打造出具有品牌特色的畜禽业,促进当地畜禽业的发展;②畜禽养殖小区有利于对动物的集中管理,特别是一些新型养殖技术服务工作的推广,提高了管理的便捷性;③在畜禽小区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到后期动物疫病防治以及动物粪便污染的需求,通过布局合理,提高了畜禽养殖小区疫病的预防治疗效果,提高了动物粪便的回收利用,减少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总之,畜禽养殖小区能够将动物进行集中管理,保证了市场肉质食品、蛋类食品的大规模供应,有利于树立畜禽品牌,而且还能保证市场上蛋、肉食品的安全性。

2畜禽养殖小区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规划设计的不合理性

畜禽养殖小区规划设计中缺乏科学性,在规划设计中缺乏整体规划和部分位置的细节规划。没有根据不同畜禽动物的生活习性以及养殖特点合理的划分养殖区域,与此同时,养殖小区内现场的生产资料存放区域、小区内部工作人员生活区域以及垃圾处理区域等没有明确的进行分割,造成了整个养殖小区内环境较差,容易对养殖小区内的管理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2.2实际管理难度较大

理论上畜禽养殖小区实现了集中管理,但是,实际上由于养殖小区内部,涉及到较多的养殖户,而且不同用户之间在经营理念、管理水平上存在着差异,在实际的管理中采用统一标准实施的管理难度较大,但是不同标准又无法实现集中管理,造成了实际的养殖小区管理难度较大。

2.3信息化建设缺乏

当前时代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但是在畜禽养殖小区内的信息化建设仍不完善,在实际的畜禽业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以及疫病预防方面信息传递速度较慢,而且不同用户之间的资源共享意识较差,由于缺少信息化建设,实际的畜禽业在生产资料采购、市场产品价格的趋势以及不同地区疾病传播现状方面呈现出了严重的滞后性,而这些都会影响到实际的畜禽业规划管理[2]。

2.4高压力的疾病预防控制

畜禽养殖小区中包含了较多的养殖户,而任何一个养殖户对动物疫病的疏忽都可能造成整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出现疫病,进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对此在畜禽养殖小区疫病防控方面压力较大。这也是部分用户对畜禽养殖小区不信任的原因。

2.5粪便处理缺乏有效性

养殖小区内的动物数量较多,每天产生的粪便数量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养殖小区没有有采取多元化的治污措施,通常只是将动物粪便作为一种资源,将其用于农作物的施肥。其它类型的粪便处理措施极为有限,大部分养殖小区均表现出粪便污染问题。

3畜禽养殖小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有效对策

3.1从科学的角度出发,全面的规划畜禽养殖小区

在畜禽养殖小区规划中,应该从科学的角度进行规划设计,具体的规划设计需要由专业的人员完成,整个设计过程中高度重视选址工作,选址期间应与当地的土地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养殖户的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选址完成后根据计划的养殖畜牧业品种、数量等相关内容,确定出不同的养殖区域及其相关功能,规划中还应该协调好养殖小区的水电供应、交通运输等,需要注意的是,在畜禽养殖小区规划中应朝着绿色养殖小区的方向发展,严格的控制好环保指标。图1所示即为某畜禽养殖小区养猪场场规划平面设计示意图,从图中可以看出,该养猪场场规划平面设计中将猪圈集中在一起,养猪场内部的规划设计错落有致,整齐有序,将养殖小区的办公室与饲料室集中在一起,避免了饲料的污染,在道路下方设置有管道,主要用于排出猪的粪便,同时在养殖小区内设置了一定的绿化面积,提高养殖小区的环境水平,总体固规划设计相对合理。

3.2制定出严格的、可行性较高的养殖小区管理制度

畜禽养殖小区的日常管理必须要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在日常各项管理中有据可循,同时根据畜禽养殖小区的实际管理规模成立小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中确定出不同工作人员的职责,同时在规章制度中采用责任制,保证权责对立,这些管理人员均属于畜禽养殖专业人员,保证了养殖小区内的日常管理、运行等相关事物的专业性。由管理委员会将制定的制度向养殖户进行宣读,让每一位养殖人员明确养殖小区内的管理制度,从而为后期的管理奠定基础。通过制定出的管理制度保证了养殖小区日常管理的规范性。

3.3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的多元化

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应该准备一定的资金用于畜禽养殖粪便的处理,资金保证是实施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的基础,没有资金支持,养殖小区的粪便污染问题很难解决。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确定出养殖小区中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小区内出现的粪便污染问题可直接由第一责任人承担,这样能够保证了小区中管理人员对粪便处理问题的高度重视。在实际的粪便污染处理中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畜禽种类、数量的差异性,采取针对性的粪便处理模式,具体的粪便处理中可采取分区域的治理方法。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还可以通过沼气池治污设施、三级沉淀处理污水等方式进行动物粪便处理,所有建设完成后的粪便处理设施均需要经过环保部门的身审查,检验,确保实际的应用效果满足环保要求。

3.4重视养殖小区的信息化建设

当前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养殖小区的进经营管理当然也离不开信息化建设,针对养殖小区建设中信息传递的滞后性,养殖小区可建立专门的养殖小区门户网站,建立自己良好的畜禽养殖品牌及其产品输出。实时的掌握市场畜禽业信息的发展趋势,通过信息化的建设将养殖小区的养殖户联系在一起,实现信息的快速共享,除了采用传统的短信、电话形式外,还可以采用QQ群以及微信群等方式将养殖小区内的信息、市场信息、养殖技术培训、疫病防控成果等重要信息及时的通过信息平台实现便捷的信息交流,既能保证信息传输的便捷性,同时能够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水平,减少养殖文化水平的差异性,提高整体的养殖水平。

3.5做好养殖区疾病防控管理

养殖小区内的畜禽数量较多,对此应重视养殖区的疾病防控管理:①提高养殖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确保动物所处环境的卫生满足一定的要求,这样能够减少动物疾病的发生率;②提高养殖小区管理人员的疾病防控意识,随时随地重视疾病防控;③明确当地畜禽常见的疾病以及发病季节、发病特点等,保证防控的针对性。在配备畜禽养殖小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兽医服务人员,兽医除了做好日常动物疾病的预防。治疗工作外,还应该对养殖过程中生产资料的采购、加工以及经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保证每一个环节的安全性。尤其是从外地引进新型动物品种过程中需要严格做好检疫工作,确保进入养殖小区的动物符合检疫要求,避免外来病菌的侵入。

4结束语

畜禽养殖小区的出现提高了畜禽养殖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同时实现了畜禽动物养殖指导的统一化,在实际的规划设计中应从科学角度出发,保证养殖小区规划的合理性,从而为后期的管理提供便捷。

作者:季晓峰 单位:福建省南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参考文献:

[1]飞丽,张海鹏,程志斌.对畜禽养殖小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思考[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6(03).

[2]陈学忠.畜牧养殖小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研究[J].当代畜牧,2016(2).

[3]刘培言.现代畜禽养殖场的建设[J].中国畜牧业,2015(7):78~79.

[4]李俊.关于畜牧养殖小区的建设与管理研究[J].农家科技旬刊,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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