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心得体会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6 15:58:09

评估心得体会

评估心得体会篇1

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措施。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注重从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力争做到凡是得不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举措坚决不施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责任,由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事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落实到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是否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条件,做到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涉稳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不实施。各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并把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评体系。

充分把握参考依据。一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合法性。主要看重大事项的制定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二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合理性。主要看重大事项的制定实施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是否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按照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是否有具体、详实的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有无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三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科学性。主要看在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过程中,出台政策或进行决策是否有科学依据,是否遵循科学方法,是否违背科学规律等。

认真遵守工作程序。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一般说来,大体可分为六个程序。一是责任部门先期自行评估。决策作出部门、政策提出部门、项目报审部门(单位)、改革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应在提出决策和开展工作之前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安全性、适时性等先期自行组织评估。二是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责任部门自行评估后形成《自评报告》,送主管部门审定。主管部门可邀请维稳、法制等有关部门以及重大事项直接责任部门参与评估。三是主管部门确定实施意见。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将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对评估事项提出实施、部分实施、调整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等意见。四是维稳部门进行备案。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完成后,在将评估意见反馈责任部门之前应把评估报告送同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五是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在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根据分析评估情况,严格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六是维稳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督导。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应指定监管部门全程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评估心得体会篇2

健康评估是研究诊断个体对现存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或生命过程中出现的状况在身体、心理、社会方面反应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方法的一门医学课程。健康评估在医学基础课程及护理课程的基础上,阐述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阐述心理及社会因素与疾病的相互关系;阐述健康问题评估的方法;阐述护理诊断的思维方法与护理病历书写。健康评估是评估者对评估对象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健康的全面评估。广义的健康评估的研究对象除个体外,还应包括家庭及社区。

2健康评估的发展

健康评估是护理学领域的一门新兴学科,它因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因护理程序和整体护理的应用而发展。

健康评估的萌芽于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期间的护理实践,现代护理的创始人南丁格尔认为护士待在病人床边的时间应比医生更多,这于观察病情是很重要的。她提出护士应当通过与病人交谈、对疾病的观察等获取有关信息并记录下来,以利于治疗和护理。

1977年,Engle提出了新的医学模式,即"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导致了医学领域的重大转变,医护人员从单纯的应对病人身体疾病转到应对病人身体、心理及社会的一系列健康问题。整体护理模式的实施,使护理评估的的内容更加丰富,发展为对病人身体、心理、社会健康问题的全面评估,即现今的健康评估。

3健康评估的重要性

临床医生的主要任务是治疗病人,治疗之前必须对病人的疾病做出正确的诊断,护士在制定和实施护理计划或措施之前,也必须对病人的健康状态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正确的护理诊断。按照评估、诊断、计划、实施和评价五个阶段的完整护理程序,健康评估是最基础的。

没有正确的健康评估资料就没有正确的护理诊断,没有正确的护理诊断,就无法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护理计划或措施。错误的护理评估或措施会给病人增加痛苦,甚至威胁到病人生命。正确的护理诊断来源于正确的健康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这就需要护士对健康评估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很好地了解和掌握,重视健康评估这门课程的学习。正确健康评估是确定护理诊断的依据,正确的护理诊断是制定护理措施的前提和基础。

4健康评估的内容

1967年,在一次有关护理程序的国际会议上确立了护理评估的3条原则:

(1)评估是护理程序的第一步。

(2)评估是一个系统的、有目的的护患互动过称、护理评估的重点在于个体的功能能力和日常生活能力。

(3)评估过程包括收集资料和临床判断。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和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理念,为适应学生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健康评估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①健康评估方法

②常见症状评估 症状是指病人主观上的异常感觉,如发热、头痛、腹痛等。症状能够较早地提示疾病的存在,大多数病人就是因为出现了症状而求医的。症状不仅是诊断疾病的主要依据之一,又可诱发病人生理、心理、社会方面的反应,症状一般是通过交谈获得的。

③身体评估 身体评估是指护士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或借助于简单的诊断工具来客观地了解和评价被评估者身体状况的一系列最基本的检查方法,通过身体评估以获得病人的某些体征。

④心理与社会评估 心理与社会评估是指护士运用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知识及方法对病人心理健康与社会健康所做的评估。

⑤辅助检查 通过常见的症状评估、身体评估、心理与社会评估,我们获得了病人大量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为护理诊断提供了依据。有时仅凭这些依据还不能完全了解病人,还不能做出准确的护理诊断,还需要做一些其他更复杂的检查,这些检查在临床上通常为称为辅助检查。

⑥特殊人群的健康评估 特殊人群是指处于生命过程殊阶段的人群(新生儿、孕妇、老年人)和一些现代医学还不能有效治疗的病人(如艾滋病病人)。

⑦护理诊断与护理病历书写 将采集的资料与护理理论结合起来进行归纳、分析、推理、判断形成印象,即护理诊断。如果将上述资料加以整理联通护理过程中观察到的情况及执行情况按规定格式记录下来,即形成护理病历。

5健康评估的要求

5.1掌握交谈的内容、身体评估的基本方法,熟悉交谈和身体评估的注意事项,了解交谈、身体评估的概念。

5.2掌握各种常见症状的概念、病因与临床表现,熟悉各种常见症状的发生机制,了解各种常见症状的护理评估要点和相关护理诊断。

5.3掌握身体评估的正确方法、重要体征及其临床意义,熟悉身体评估内容的正常状态、其他体征及其临床意义。

5.4掌握心理与社会评估的正确评估方法、熟悉心理与社会评估的定义,了解心理与社会评估的目的。

5.5掌握常见实验室检查项目标本采集的方法及注意事项,熟悉实验室检查常见检查项目的参考值,了解实验室检查常见检查项目异常改变的临床意义。

5.6掌握影像学检查的临床应用和注意事项,熟悉身体重要器官影像学检查的正常图像和异常图像,了解影像学检查的方法和基本原理。

5.7掌握心电图机器的操作方法和测量方法、心电图的常用导联、心电图检查的临床应用,熟悉正常心电图,了解心电图产生的原理、常见异常心电图及其他常用心电学检查。

5.8熟悉内镜检查临床应用和注意事项,了解内镜检查的基本原理。

5.9书写不同特殊人群健康评估的内容和护理评估要点,了解不同特殊人群健康评估的相关护理诊断。

5.10掌握护理诊断的构成与格式、护理病历书写的内容与格式,熟悉护理诊断步骤与思维方法,护理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了解护理病历的重要意义。

5.11综合运用健康评估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搜集较完整的临床资料,根据搜集的临床资料,根据搜集的临床资料综合分析提出护理诊断,并能书写规范的护理病历。

6健康评估的学习及要求

(1)学习健康评估,一定要明确学习目的,树立高尚的医德,培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学习健康评估,一定要做到认真细心,一丝不苟,精于思考,刻苦专研。

(3)学习健康评估,一定要重视临床实践,加强动手能力,反复练习,熟练运用基本检查技能。

评估心得体会篇3

1 关于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研究成果概况

近年来在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上面的研究成果可谓是百花齐放。学术界对政府绩效的内涵范围进行了深入研究,例如浙江大学范柏乃教授认为,政府绩效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一致,其表面意义上来说是指领导干部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任职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所获得的效果,但从其本质和内涵上讲,还包含行政成本、行政效率、社会公正、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内容。在形式公民发在绩效评估主体方面,学术界普遍认为,重视社会公众评估是当前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评估的发展方向,还有学者具体分析了目前中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政府组织自身、社会公民等,提出了要建立一个以社会公众为本位的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体系。

2 目前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的问题分析

虽然在理论上搭建了绩效评估的基本体系,但是仍然有一些不成熟的地方。笔者认为目前比较明显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评估主体方面,现在比较公认的研究主体有公众、政府自身以及专家学者这三类,理论界普遍把重点放在政府之外的公众主体研究上。wWW.133229.coM但是由于目前政务公开机制在我国尚未建立起来,很多时候政府对外公开的只是其工作的很少内容,这些文件往往只是政府的决议等,透明度很低。

(2)在绩效评估指标的看法上,很多人认为“中国政府目前的政绩评估制度中的最大缺陷就在于缺乏科学的、可操作的评估指标,甚至可以说,由于这个致命的缺陷,中国政府尚未形成系统的、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估制度。”但是就目前的国情来看,即便是得出了可靠的数据,完成评估工作,在后期的反馈和改善上能够起到的作用仍然有限,如果得不到利用,最终将会流于形式。

(3)绩效评估的辅助系统不完善,这主要表现在没有科学、详细的职位说明书、评估保障系统缺失,还有相关的激励和薪酬体系的建立。目前一方面我国政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模糊不清,有的甚至是没有职位说明书,以致绩效的标准缺乏参考,没有科学准确的标准。另一方面,我们既没有关于政府整体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在中央政府层面设立一个机构来负责协调、监控以及强化我国政府的总体绩效。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和对政府整体绩效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的中央机构,绩效管理改革往往处于一种零散和自发的状态,在有些地方,绩效管理实际上演变成了政府的“形象工程”。在理论研究中,绩效评估的保障体系研究也是一个成果较少的视角。

3 形成问题的原因分析

(1)观念落后,没有形成重视绩效评估的环境。首先在意识形态上,传统的平均主义观念深深扎根于国民心中,并在政府及其公务员绩效评估中表现出来。靠政绩提升的观念和形式根深蒂固,长期以来,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政绩观比较模糊片面,甚至错误,集中体现在片面政绩观、数字政绩观、工程政绩观、短视政绩观、狭隘政绩观等。

(2)制度缺失,没有构筑开展绩效评估的体制架构。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按照组织结构决定组织功能的原理,行政管理体系中监督、考核机构与行政管理机构本身的一体化,监督、考核机构及公务员受行政机构监督和约束机制,势必导致监督乏力甚至缺失,组织架构上的缺陷致使各部门利益相扣,联合作假并不见怪。这些实际问题并不是没有在理论上进行研究对策,而是很多理论上行得通的策略,在实际中很难实现。政府部门正在进行自我的行政体制改革,但是作为当前体制对的既得利益者,转变必然是缓慢艰难的。

(3)配套缺乏,没有建立绩效评估良性运行的循环系统。当前,我国大部分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的实践过程只是一种形式,一方面没有科学的指标体系,评估过程就像众人合演的一场戏。有些单位甚至出现了“轮流坐庄”的不正常现象。有些部门的竟然在考核评优时出现抓阄现象,谁能被评上优秀,全看运气。

4 完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思路

(1)重点关注评估主客体的心理研究,强化政府绩效评估的心理认同。笔者认为,无论是选择哪一类评估主体,评估主体都是具有不同心理特征和心理活动的人组成的,各有其主观关注的重点。既然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心理思维活动,对评估主体进行心理研究是完善绩效评估评估体系的必然选择。同时也要对被评估的公务人员的心理进行研究,寻找方法来增强他们对绩效评估的正激励作用的认同。

(2)全面加快公共管理的制度建设是根本。目前我国公共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大多是在制度层面和观念上的原因引起的。制度层面的改革比较困难,需要对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期关注和研究。积极促进树立服务型政府的执政理念,在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上创新,研究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形式。创新和健全政府审计制度和检查制度,严格把关政府财政收支情况。改革现有的人事制度,调整选才用人方式,引导公务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等等。

(3)完善绩效评估过程的科学化。具体来说,当前可以着重从来两个方面入手研究。一是采取多角度的方法研究指标体系的建立,现在主要思路是按照评估要素进行指标分类,由粗到细的方法。笔者的思路可以从指标的性质入手,分为可量化工作、定性工作,和同质工作。在详细的工作分析的基础上,把公共部门同质的工作先剥离出来,再对其他工作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是否量化。要对政府应对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绩效进行专门思考,根据其权重在年度绩效评估中反映出来。而且,对于绩效周期较长的公共服务和产品项目,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评估方法,这也是可以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值得思考的角度。二是对评估流程进行优化,不仅要对指标进行关注,同时也要对评估结果的反馈。

(4)完善评估的辅助系统。要真正促进政府绩效的提高和行政能力的改善,我们一是关注绩效评估前的绩效信息收集和评估后的反馈与改进,将公务员薪酬与绩效挂钩,建立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机制。二是目前急需对公共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进行研究和整理,制定出准确的工作任务书。因此研究如何在岗位工作分析上区分各项工作,是理论研究的突破口。三是加快绩效评估的立法研究,把理论上升为法律,通过法律形式将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增强其约束力。

参考文献

评估心得体会篇4

至今已运行近十个月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究竟对哪些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评估?如再遇到类似“三聚氰胺”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如何及时提供评估报告?能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发出预警?

7月25日,本刊记者探访了位于潘家园南里七号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中心成立以来,正试图实现各种层面的期待,不仅要成为独立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支持机构,也要作为中央编办批准的第一家理事会管理模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迈出突破性的一步。

确定优先评估项目

评估无疑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首要任务。所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食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

“评估是复杂的系统,不是短时间内能赶出来的。鉴于这种复杂性,评估报告的完成不是一次性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中心对复杂性带来的挑战还是有底气的。中心研究员严卫星告诉本刊记者,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目前的主力人员中,约150人都是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直接划拨过来,是有经验的专业人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是国内最早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科研机构。从“苏丹红事件”开始,该所自发做了第一份较为系统的评估报告,积攒了科研实力。

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后,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始有计划地展开。因为委员都是兼职,一年最多开两次会,评估的具体任务包括收集数据、撰写报告全都落在了秘书处头上,而秘书处就设在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庞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让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这支队伍得到锻炼,2011年10月,这支队伍全部移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拓展力量的同时,也迎来超出以往的任务量。

“中心在每年年初都会确定本年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优先项目。这些项目由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部门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委员提出。中心随后针对每一个评估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李宁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成立后,优先评估项目共有12项,其中已完成的有4项,有8项正在进行中。这些都是常规的、需要长时间系统去研究的评估任务。目前,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正在实施的优先评估项目包括:铝、反式脂肪酸、重金属铅、镉的膳食暴露评估。这些评估结果,将为修订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灭火”也需要时间

常规之外,更多的则是应急评估。有时因为突发事件出现,中心就需要立刻着手评估来回应社会关切。“这种评估往往没有可依据的数据,必须现做,而且要在很短时间内完成,有点类似灭火。”李宁说。

中心最近一次大型“灭火”行动当属“苏泊尔锅锰超标事件”。2012年2 月 16 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苏泊尔品牌一些不锈钢锅的锰含量比国家标准高出近 4 倍,可能引发人体锰中毒。

事件刚曝光,李宁就接到弟媳妇打来的电话:“苏泊尔锅还能用吗?”李宁去医院看牙,遇到熟悉的主治医生,第一句话也是同样的问题。

2月24日,李宁所在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给出了评估结果。不少公众在网络上留言抱怨评估结果等了一周多,速度太慢。而李宁说,其实背后的评估过程已经是以惊人的速度推进了。

央视报道次日,中心理化部的实验人员鲁杰接到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的检测任务。2月19日一早,她与其他11位实验人员兵分三路赶赴北京各大超市和农贸市场,搜寻各种高端、低端的不锈钢炊具,半天时间,将40种品牌的炊具带回了实验室。

应急评估要求“结果出来越快越好”。当天下午,针对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的浸泡实验有序展开。在极端条件下,加入4%的冰醋酸将炊具煮至100摄氏度,之后再浸泡过夜并进行测定。鲁杰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因整个评估时间紧而任务重大,需要实验员24小时连轴转。

日夜不停地实验了4天后,2月22日,40种样品全部检测完毕,得出第一批用于评估的数据。鲁杰说,应急评估的特点是“数据出一批就立即上报一批”,这次应急评估前后共有三批数据,市场上主要品牌的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基本摸清。

鲁杰说自己非常理解公众的焦急心情,但即使是灭火般的应急评估,也需要相应的时间来获得数据。“消费者到底通过不锈钢炊具吃了多少锰,必须用实验数据说话。”

“比起常规项目,我们现在‘灭火’的任务似乎更重,今年上半年的应急评估包括问题胶囊、苏泊尔锅等等,工作量特别大,有些已经向社会公布。”李宁说。

从闭门研究到主动解释

让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颇为头疼的一件事就是评估结果如何与社会沟通。作为权威的专业机构,的结果是有说服力的,但食品安全领域复杂而专业的知识构成,如果不能准确、有效地传递,很容易造成社会误解。

2012年7月6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新标准:今后液态婴儿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 15mg/ kg。《法制晚报》等媒体经对比指出,中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这一国际标准宽松6倍。

3天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首先报道的媒体对于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稿件出现了翻译上的错误,导致了社会误读。实际上,三聚氰胺新的国际标准,并非对原有标准数值的改变,而是明确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规定。我国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与上述国际标准是一致的。

虽然解释及时公布,但有关标准宽松的争议仍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此次三聚氰胺国际标准的本来没有任何问题,国内已参照这个在做,国际法典只是用了另一种表达方式。”严卫星说,之所以发生误读,不能全怪媒体,也得怪专业机构没有主动、积极地与媒体和公众交流,没有将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给大众。

曾埋首于实验室的食品安全研究人员,进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后,逐步意识到“风险交流”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性。“过去,一瓶矿泉水合不合格,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专业问题,现在才发现它是一个社会属性很强的问题。尤其在传媒发达的年代,食品安全问题能迅速发酵为社会事件,中心必须学会团结社会的力量来应对食品安全舆论事件。”严卫星说。

应对食品安全舆论事件的过程中,中心试着通过对事件科学的解读,把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传递给公众。“虽然在现有框架下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还有所限制,但中心正力图使其‘独立的专业技术机构’的定位更加清晰。”李宁说。

目前,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已准备将“风险交流”作为一个学科来建设,以保证“对外沟通能力”能够跟上需要,中心为此专门建立了舆情研判工作小组会议制度。

严卫星介绍说,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现已形成定期收集、跟踪、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的机制。根据这些信息,中心一方面会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报告,同时针对社会层面了解不足的信息组织专题活动,与媒体、公众保持沟通,这就是“风险交流会”。

“风险交流会”有点类似沙龙,它并非单纯的消息会,而是通过互动的方式,共同交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看法。李宁透露,评估中心未来还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当然是以独立的科学机构身份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人的编制下人手不足

中心目前的编制架构是200人,在成立之初,这样的编制人数曾被不少舆论评价认为是中央编办在编制基本冻结下给出的破例待遇。

但是在严卫星看来,“从专业角度说,200人的编制相对中心的实际运作还是给少了。写中心建设方案报告的时候,保守地写了500人的编制。要知道,德国8000万人口,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却有700人的编制,而且这700人只做风险评估,如此,它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非常深入。”

在中央编办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中,本刊记者发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并不仅仅负责评估,它的职责还包括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职能。

除了上述职责,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还承担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按照200人的架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有30人左右,而这30人承担的是5000多个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

2012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加快速度,将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变成一套具有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

“单是标准清理、整合就是一个庞大的工作体系。当初设计组建方案的时候,曾建议食品安全标准单独设立一个机构,编制在100人左右。”严卫星说,这100人还不是负责制定标准的人,只是参与标准的技术管理。简而言之,就是标准以后,做跟踪评价。

过去,国内针对食品安全标准五年回顾一次,修订一次,社会舆论基本没有太多评价。现在的形势要求更系统地跟踪、总结已经的食品安全标准:能否适应健康需求?可行性如何?还要研究与国际标准间的关系。

“如果总是没有精力系统地跟踪一些事情,科学评估的发展就会带来一些问题。”严卫星说,作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机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除了完成各种应急任务,也要致力于长远的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否则就不能掌握最新动态,不能为合理的政策提供依据。

“现实是,应急任务已经让中心忙得晕头转向。”李宁也认为,评估中心确实需要花费更多精力放在系统研究上,积累相当多的数据,特别是现在有很多新的资源、新的技术需要去掌握、去评估。

我国的食品安全系统研究基础比较薄弱,这已经成为摆在桌面上的问题。李宁坦言,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的基础数据缺乏,家底不清,居民膳食消费的数据远远不够。

严卫星说,关于营养调查的数据,国内现在掌握的是大米、面粉等初级农产品大宗的消费量,但是,普通公众吃得更多的是加工食品,比如汉堡,如果汉堡里加了某种物质,得先了解汉堡的消费量,才能知道给健康带来的影响,“而我们对加工食品的消费量并不掌握”。

即使是初级农产品大宗的消费量,也没有及时更新,目前能够使用的还是2002年的数据,也就是十年前的数据。值得欣慰的是,相关数据的新一轮调查已开始,结果还没出来。

作为一线实验人员,鲁杰深知,评估工作到目前为止还只是粗线条的,并没有区分那么细致。“评估里面有那么多污染物,有细菌的、有病毒的,化学里面分有机的、无机的。现在区分不了那么细,没那么多人手,负责评估的人目前还不足20人。”

“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评估中心的编制还有可能增加。”严卫星说,“十二五”期间,评估中心的目标是实现400人的架构。

“资源共享”不是技术难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成立之初还有一个特别身份:中央编办批准的第一家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并以理事会的模式运作。

“2011年,中央编办主动提出要建评估中心,各部门报告都没有上去,中央编办就编制出了组建方案,要求卫生部来牵头组建评估中心,这是少有的。”严卫星透露。

中国的食品安全领域一直是多部门管理的体制,按照以往的做法,每个相关部门下面都会成立一个食品安全机构,但是,在中央编办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中,本刊记者看到这样的一条:“其他相关部门不得再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

中央编办的思路是,长期以来在食品安全评估领域内的资源相当有限,且有限的资源没有形成合力,新成立的这个机构应为所有部门服务,体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整体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理事会的体制目标主要是保持评估中心的公益性和资源的广泛性,“资源整合”是此番改革试点的关键目标。

资源整合的首要对象就是理事单位。在理事会名单中,卫生部作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理事长单位,食品安全办、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作为理事单位。“评估中心需要把广泛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汇集起来,其中并不仅仅是卫生口的信息,农业也有相关检测,比如农药残留,质检也有,工商也有。”刘金峰说。

中心试图实现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不久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里也明确指出,将依托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构建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但是,信息系统的共享目前还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严卫星说,因为部门的数据不一定符合评估的需要,很多数据标准的技术问题还有待沟通。

在刘金峰看来,资源共享目前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问题主要出于各部门对部门利益的考虑及其他一些顾虑,“这都属于体制性的干扰,不是技术上的难题”。

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章程明确规定,理事成员单位有义务共享资源。但章程并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执行起来仍有难度。“这种义务毕竟和部门利益没有关系,可能需要国务院食安办这样的机构出面协调,行政干预或规定成法定职责。”刘金峰说。

评估心得体会篇5

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生命线,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为高等教育质量提供保障,就显得尤其重要。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自上个世纪80年代启动以来,在政府主导下出台了一系列的评估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修正。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实施五年为一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近五年来,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制度在保证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近乎成为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核心,倍受政府、办学者、乃至社会民众的关注。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并不是全面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目前高等学校教学评估有越俎代庖之嫌,并且在评估实践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亟待打破以教学评估替代质量评估的藩篱,改革现行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从而为高等教育质量提供全面保障。

l问题的提出

自2003年起,我国全面展开了五年一期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截止2007年底,为期五年的新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已经接近尾声,我国绝大多数高校都经过评估的洗礼,在评估中得到了提高。可以说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在推动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多问题。2003年以来,在政府主导下,高等学校教学评估成为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实践中的重中之重,各高校在迎评促建的同时,事实上已经将评估看成是事关高校生死存亡的大事。很多高校为了保证评估的达标或取得优异成绩,纷纷成立了“迎评办公室”、“迎评指挥部”,设立专门机构和领导班子,研究对策。五年以来,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几乎成为分辨高校优劣的魔镜。那些在评估中获得优秀的高校,也将其作为证明其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的重要砝码,在社会上广为宣传。

由于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功能的不断夸大,教学评估也越来越多地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一方面我国政府对教学评估寄予了厚望,认为它是保证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筹码,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尺。但另一方面,有些高校或多或少地出于为评估而评估的目的,在评估期间为了争优,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竭力研究对策,结果评估流于形式,成为走过场的工作,既劳民又伤财,这不仅没有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反而打破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评估也没有发挥以评促建的功能。为此,也存在不少反对教学评估的声音,甚至对推行这项教学评估的政府也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这样的气氛蔓延了五年,让人们产生一种错觉,即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就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至少在现实中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已有了越俎代庖之嫌。例如有人所批评的“裙带性”,即如果一所高校获得了优秀,那么会使社会认为这所高校各个专业或学科都是优秀,而事实上有些专业或学科却是刚刚合格,甚至于是不合格。人们往往将教学评估水平的高低置换为教育质量的高低。而这又恰恰成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不可承受之重。问题是究竟什么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呢,它与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究竟需要怎样的高等教育评估呢,

2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内涵

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为高等教育质量提供全面保障就必须厘清什么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毋庸置疑,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其评估对象是高等教育质量,只有在明确高等教育质量范畴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才能使得评估有的放矢,真正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功能。

质量是人们对事物的内在属性的量度判断。“高等教育质量是指高等教育的过程和结果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的总和。”叫那么高等教育应该具有怎样的“能力”呢,为了满足这些能力高等教育又应该具有怎样的特性呢,显然就这些能力和特性而言,高等教育质量应该是一个历史范畴,高等教育质量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因为高等教育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的能力,在高等教育历史演变过程中,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结合当下高等教育应该具备的能力而言,在一般意义上,它至少应该具有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社会服务三种能力。高等教育质量实质上也就是高等教育的过程和结果在实现这三种职能所需要的特性的总和。在这个意义上,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也就是人们基于一定的质量评价标准,对高等教育实现其职能的充分性程度的判断和比较。要充分把握当下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内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至少应从三个方面考虑,即分别是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社会服务三种职能。当下高等教育已经从社会边缘走进社会中心,人才培养固然是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能,但如果脱离了知识创新、社会服务,那么高等教育也很难适应社会需要,不利于自身发展。这就意味着合理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需要从这三个角度来构建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从而以评估促进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

2)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应该以学科和专业评估为核心。众所周知,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都是建立在学科和专业基础上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合法性也就在于它是建设学术、生产系统性高深知识。学科是大学制度及其基本结构的元素。学科工作是高校工作的龙头。专业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专业必须以学科为基础,而学科的落脚点最终还是专业。离开了学科和专业,也就无所谓现代大学的生成和发展。在这个意义上,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如果脱离了学科和专业评估,也就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质量评估。学科和专业评估应该成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核心。

因此,基于高等教育质量的内涵,笔者认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的构建,应该以学科和专业评估为核心,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人才培养评估、知识创新评估、社会服务评估。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l所示,

3教学评估不是全面意义上的质量评估

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应该是以学科和专业评估为核心,以人才培养评估、知识创新评估、社会服务评估为主要内容。在这个意义上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只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面内容。高等教育学校教学评估不是全面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首先,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从其名称来看,它只是关于高等学校教学水平的评估,而不是关于其全面工作的评估。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教学水平评估的主要作用是“推动学校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并不用于也无法推动学校全面工作。高等学校工作是多方面的,教学工作只是其中一个部分。而且教学工作主要是执行人才培养职能。因此,对教学水平的评估也就无法包括对高等学校的知识创新、社会服务职能的评估。因此,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只能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一个内容,它不是全面意义上的质量评估,

其次,从高等学校教学评估的指标体系来看,它侧重于对影响教学因素的评估,但却又无法充分体现出以学科和专业评估为核心,这也就决定其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全面意义上的质量评估。正如表1所示,高校教学评估中的二级指标有19个(其中重点指标11个)分别属于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办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等,而这实际上都是从影响教学水平的因素来构建的。但是教学水平根本上取决于学科和专业。教学水平评估应该以学科和专业评估为核心。但是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根本没有看到学科评估相关内容,虽然它将专业评估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其中,但专业评估也只是在笼统意义上进行的,没有对专业进行针对性的评估。这就限制了教学评估的质量。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实中很多高校虽然通过了国家教学评估,但是其教学水平可能并不令人乐观这一现象。因为没有以学科和专业评估为核心,高等学校教学评估的信度和效度都是不充分的。这也就决定教学评估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全面意义上的质量评估。

所以,高等学校教学水平评估只能是质量评估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内容。现实中,教学水平评估之所以负有不可承受之重,一是因为教学水平评估在社会民众面前是以综合评估的形式存在的,因此,人们往往也就将其等价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二是因为相对于教学水平评估的指标体系而言,社会民众更多关注的是评估的结果,并且评估结果间接与高校办学资格相挂钩。这样在社会舆论的放大效应下,教学水平评估成为社会民众判断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试金石,再次,由于教学评估是由政府主导推动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也是以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为主导的,这也就放大了评估的功能,评估难免被寄予过高的期望。

4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改革走向

在现行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框架下,政府推行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起着主导作用。但正如前文所述,目前教学评估不过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并不是全面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目前亟待打破以教学评估替代质量评估的藩篱,整合多种形式的评估,构建全面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

1)评估指标体系完整。评估促发展,从某种程度来说,评估指标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指挥棒,它指引着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不能把对高校教学水平的评估作为对高等教育的评估,而忽视了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质量评估,更不能将教学评估与学科、专业评估相分离。因此,当下期待着高校评估逐步完善,以学科、专业评估为核心,以人才培养评估、知识创新评估、社会服务评估为主要内容,构建全面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从而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2)评估方式多元化。政府直接控制的评估缺乏灵活性,与大学自治有冲突。既要尊重、保护高等学校的学术自由和办学自,又要实现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应该通过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部分来实现。目前,各国质量保障体系普遍重视内外机制的结合,一方面强调各种专业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外部社会力量参与大学质量保证,另一方面又重视基于院校自治和学术自由考虑的学校自我评估。院校内部质量保障多关注的是输入和过程的运作,对院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状况进行自我评估,从而促使学校积极参与到质量保障活动中来。

评估心得体会篇6

一、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内涵

(一)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界定

为研究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所谓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是指对政府行为产生的政绩和效果进行评估的体系和制度。它包括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定,评估机制的运用,评估方式的选择,评估制度的制定等内容。

(二)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影响因素

1.政府的性质。政府性质不同,决定了政府绩效评估体制不同。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以为资产阶级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服务的绩效为中心,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要以为人民服务的绩效为中心。

2.经济体制的类型。经济体制类型不同,决定了政府职能范畴不同,从而决定了政府绩效评估体制不同。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政府对企业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政府的绩效就由政府对企业集中统一管理的绩效决定,并由此形成了一整套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府只管应该管又管得好的事,如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能,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市场,把该管的事管好,并适应新情况,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强管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心对原有评估体制进行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

3.官员的政绩观。政绩观是衡量政府绩效的标准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官员的政绩观不同,对政府绩效衡量的标准就会不同,对政绩效果的评价标准也会不同,从而在一定政绩观指导下建立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也就不同。在传统政绩观指导下,政府绩效评估是以社会总产值或GDP的增长速度为中心的,忽视了为获得一定社会总产值或GDP支付的物质消耗,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的代价。在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新的政绩观指导下,政府绩效评估是以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为中心的,政府绩效评估不仅要重视政府行为对GDP增长速度的影响,更要重视政府行为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不仅要重视政府行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更要重视政府行为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不仅要重视政府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更要重视政府行为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影响。因此,能否建立起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关键在于是否树立了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的政绩观[1].

二、现行政府绩效评估体制的弊端

(一)现行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设定不科学,阻碍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职能主要表现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杜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上。但现行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着重强调GDP增长率,即使推出绿色GDP,还是由于评价指标过于狭窄,仍过多强调经济指标,不能全面考核政府行使其他职能的绩效,从而不能对政府职能转变起导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府职能转变。

(二)现行政府绩效评估法制不健全,减弱绩效评估机制的作用

政府绩效评估,是激励政府提高绩效的机制。但现行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化、法制化程度不高,表现在评估标准、评估原则、评估流程、评估时限、评估机构等方面,几乎都是基于政府本身需要而定,没有制度性、法规性规定,随意性大。例如评估时限的确定就很随意,往往在出现大的问题(SARS流行、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等)时,才对政府绩效进行“运动式”评估,没有制度化、法律化、战略性的规定,使绩效评估流于形式。有些绩效评估甚至创造了一些人收受礼品、收受贿赂的机会。缺乏制度化、法制化的绩效评估,权威性、制约性不强,不能充分发挥绩效评估促进政府绩效提高的机制的作用。

(三)现行政府绩效评估流程不完整,阻碍政府绩效的提高

政府绩效评估的完整流程应该是:明确价值取向——设定指标体系——确定评估主体——收集相关信息——得出评估结果——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方案——收集相关信息,由此循环往复。但是,现行政府政绩评估流程,只重形式,不重结果,往往只循流程在形式上走一遍,写出评估报告,就算过关,造成评估中形式主义盛行,走过场[2].即使评估中采用了虚假信息,得出了错误的评估结论,一般也不会追究责任,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只看报告做的好就可以了,评估考核单位也不归他管。这种轻“结果”的评估方式使评估流程的环节残缺不全,不可能对政府绩效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更谈不上促进政府绩效的改善与提高。

(四)现行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单一,难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绩效的满意度

评估政府绩效的根本标准,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绩效的满意程度。但现行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单一,多是政府内部评估,缺乏广大民众的参与,就是在政府内部评估上,大多也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估,职能部门的自我评估较少。即使有时也让“公民评议政府”,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政府行为缺乏公开性、透明性,人民群众也不可能对政府绩效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从而使政府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权力运用上失去群众监督,由此产生严重的腐败现象。特别是第三方评估即由专家学者组成的专门评估机构的评估,更处于不成熟的阶段,使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大打折扣。由于评估主体中缺乏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的评估,难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绩效的满意度。

三、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的客观必然性

(一)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这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的和长远的指导作用。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3],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吸收入类现代文明进步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1].

评估心得体会篇7

一、引言

能力的培养和测评问题一直是心理学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而传统的评估(静态评估)将教学与评估分离开来,使得教学成为了评估的手段,以至于培养的学生都处于高分低能的状态;同时传统的评估只重视评价学生目前已达到的水平,偏重于学习结果的评价,且以评价者为中心;这与现今“以学生为中心”“重视能力培养和学生发展”等新的教学理念格格不入,使得传统的、只重视反映学习结果的静态评估的弊端日益凸显。因此,研究者开始尝试寻找新的评估方法;动态评估应运而生。

二、动态评估

1.动态评估的理论基础

动态评估的理论基于维果斯基的社会文化理论;即人的高级心理机能是社会学习的结果,是文化和社会关系的内化结果,社会文化因素在人类认知发展过程中起着核心作用。维果斯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介(mediation)、最近发展区(ZPD)、支架等的概念。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最近发展区这一概念。最近发展区是指:儿童独立解决问题的实际水平与在他人的(成人或能力高的同伴)引导下所能达到的水平之间的差距,这个差距就叫做最近发展区。他指出他人的帮助就可以称作是中介,儿童在中介的帮助下能够做到什么,将来就能独立完成什么;它评估的不是儿童现有的发现水平,而是预测了儿童未来的发展。

2.动态评估的模式

Lantolf和Poehner(2004)认为,动态评估的模式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介入式(interventionist)和交互式(interactionist)。在干预模式中,帮助的形式是标注化的。它关注评价的量化标准:学习的速度指数和学习者迅速有效的达到学习目标所需要的帮助的量。而在互动模式中,帮助出现在评价者和学习者的互动过程中。互动式动态评估强调如何帮助学习者自己铺设新的轨道,从而通向一个又一个规划好的车站;它与强调量化的介入式动态评估不同,交互式动态评估更侧重对学生心理潜能发展的质性评价。由此可见,互动式动态评估跟接近与维果斯基的思想,强调互动和中介干预的重要性。

3.两种模式的优缺点

介入式动态评估则专注于帮助个人在学习上变得更加高效,因此保留了“一些较为传统的‘静态’评估的心理测量属性”。在实际评估活动中,具体选择哪种动态评估方法,要取决于评估的目标和实施环境。因为交互式动态评估方法劳动量更大、耗时更多,在学生人数相对较少的课堂环境下可能更加有用,而面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群体,介入式动态评估范式似乎更为合适。选择的代价是在获得效率的同时,会失去获得心理过程的独特的信息的机会,因为这些宝贵的信息只有通过与个体的互动才能得到。综上,针对我国大班课堂的现状和大多数教师对动态评估知识的欠缺,运用与传统评估接近的介入式动态评估更具合理性。

三、介入式动态评估与学困生

1.学困生的概念

“学习困难”对于界定学困生和确定学困生的特征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将学习困难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本研究所用的学习困难概念指狭义的含义。

所谓学困生,是指学生的智力水平正常且没有感官障碍,但其学习成绩明显低于同年级学生,不能达到预期的学习目标的学生。而且学困生是目前学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当前心理学和教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所以,我想从介入式动态评估的角度尝试促进学困生进步的问题。

2.介入式动态评估应用转化学困生的可行性

介入式动态评估的可行性是由它的目标决定的。它通过教学和干预等把个体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结合起来,考察个体的未来发展水平或学习潜能。它的目标主要在于评估、干预和改变即通过评估以及中介干预,最终促进转变,学会迁移。而且介入式动态评估对每个人的未来都很看好。它认为无论任何人都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此,介入式动态评估可以促进学困生的转化。

介入式动态评估的可行性是由它的特点决定的。首先,它面向的是大班的人群,适合我们大班授课的现状而且它还保留了“一些较为传统的‘静态’评估的心理测量属性”,便于对动态评估不太了解的老师进行操作。其次,它是过程性评价,不同于终结评估,它在乎的是学生在老师的帮助下,所能达到的水平,而非现有的发展水平;再次,它不但注重教师的干预也重视同伴的干预;在学习过程中,同伴采用积极的干预,以弥补教师干预的不足和没有涉及的方面,加大干预的力度和范围,促使学困生发生转变。最后,评估中教师和学生双向互动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与学生的互动,找出影响学生有效学习的促进和阻碍因素,促使学困生成功地学习。

介入式动态评估的可行性是由它的评估方法决定的。介入式动态评估中典型的三明治式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前测---干预---后测的方式进行。前测包括一个静态测验和一个动态评估。静态测验的目的是了解学生现有水平即他们现在知道什么。动态评估的目的在于揭示个体的 ZPD以及探究个体的认知机能的强项和弱项即阻碍学困生进步的原因:知识、心理、还是学习策略。前测为下个阶段的教学干预打好基础。根据前测得出的结论,在之后的教学干预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成因教师给出不同的干预,而干预的范围要控制在最近发展区内。例如;知识方面的原因,就严格要求,并与学生互动,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目标。心理方面,因为长期被给予学困生的帽子,自我效能感比较低,那我们应该在课堂上给予孩子一些鼓励,增强自我效能感并促进学困生元认知的发展。元认知能力是学习能力的重要方面,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关键因素,是优差生形成的主要差异。因此通过教师中介的干预对学困生元认知能力的培养以及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达到学生“要学”和“会学”的目标。在学习策略方面,针对具体问题给予不同学习方法的指导;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训练,使其能够熟练的进行运用并内化为自己的学习策略。最后,通过后测,后测要与前测的难易程度相当,了解经过教学干预后,学困生的进步程度。

四、结语

本研究主要讲述了动态评估的理论基础,但是,本研究也存在很多不足;只是理论的讲述,以及可行性研究,并未进行实验,给出一定的数据支持。比如;在教学干预阶段,心理层面、知识层面、学习策略层面那个在学困生的学习进步中所占比重最多,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以及如何才能正确的把握最近发展区,并使教学干预始终处于那个区域等。

评估心得体会篇8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3)12-0106-04

一、 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特征

1.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路径依赖

政府绩效评估起源美国,可远溯至1906年布鲁尔等人成立纽约市政研究局开展的公共部门绩效考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促使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进入政府绩效管理阶段。

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存在社会福利病、公共财政危机与公共部门效率低下等社会问题,西方国家民众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模式产生怀疑,这一怀疑扩展为政府信任危机。为应对这一危机,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国撒切尔政府与美国里根政府率先进行政府改革,开始了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组成部分,“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出台之后,历届美国联邦政府都越来越关注绩效问题”[1],标志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进入了政府绩效管理阶段。因此,“一般认为,真正促进政府绩效评估向政府绩效管理转变,并促使政府绩效管理兴起的是20世纪后期的新公共管理运动”。 [2]可见,上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政府绩效评估,是新公共管理运动推动的结果,具有鲜明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路径依赖特征,这使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具有效率与服务等工具理性的同时,更具有维护西方国家政府政治统治的价值理性,正是维护政府政治统治这一价值理性,使得政府绩效评估“在应对西方国家政府危机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3]

2.西方国家政党政治的价值取向

西方国家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通过竞选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决定其政府绩效评估具有鲜明的西方国家政党政治价值取向――以赢得选举为根本目标。

“西方国家的政府绩效评估由两条路径组成:一条是选民通过参加选举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政务官及其所在政党对评估结果负政治责任;另一条是政府系统内部根据绩效合同进行的评估,由政府间、政府及其部门间、政府部门与官员之间的绩效合同构成”。[4]长期以来,出于管理主义的学科视角与借鉴的动机,我国学界对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研究,存在注重后一路径、忽视前一路径的取向。事实上,上述两条路径相互联系:一方面,正是西方国家资产阶级政党通过竞选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迫使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必须以选民选举为根本途径;另一方面,正是选民对政府及其官员的公共选择,不仅使西方国家政府具有绩效评估的压力与动力,也使这一评估具有了实质:选民据此选择政务官及其所属政党。

唐斯认为,“政党为了获得选举而制定政策,而不是为了制定政策获得选举”[5],这决定了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具有鲜明的西方国家政党政治价值取向。以赢得选举为根本目标,导致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以选民满意为标准,评估指标围绕选民满意而展开。

3.顾客至上的评估理念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路径依赖,使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的顾客至上理念成为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理念,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对政府为顾客服务程度的评估。

在顾客至上理念支配下,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强调政府管理必须以顾客为中心、以顾客需要为导向,这可从1993年9月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的《设立顾客服务标准》中得到印证。这一行政命令“责令联邦政府部门制定顾客服务标准,要求政府部门为顾客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资源和选择服务供给的手段”。[6]与此相呼应,1994年美国国家绩效评估评论专门出版了《顾客至上:为美国人民服务的标准》。[7]诚如哈佛大学教授巴达赫所指出,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最核心的观点是为结果而管理,而不是努力去完成那些被期望做的事;最重要的结果之一则是使顾客满意”。[8]由于政府服务是通过提供公共物品进行的,顾客也就是政府提供某一(些)公共物品的消费者。公共物品的不可分割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物品的消费者是以整体(群体)形态存在的。只有在全民消费的公共物品中顾客才与全体民众等同,其它情况下顾客只是全体民众的组成部分、甚至是一少部分。这使得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存在以下特点:其一,政府服务对象是顾客而不是全体民众与社会;其二,政府被动为顾客服务而不是对民众与社会的主动引导。顾客至上的政府绩效评估理念不可能改变西方国家政府的统治性质,只是相对统治型、管制型或管理型政府,表现形式变得“温柔”与隐蔽。

4.效率为中心的结果导向

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以选民满意为标准。基于个体理性,选民更多关注经济利益并在政府绩效评估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重点体现在选民关注的社会经济方面,评估指标主要是经济与服务方面的效率指标。

基于对效率指标的重视,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另外一个重要理念是结果导向”[9],体现为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就是对政府行为结果的评估。对此, 学界给予的解释是,如果政府绩效评估注重了绩效投入或过程,将会花费巨大精力而无法进行。这一解释从管理主义的效率至上理念出发,忽视了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政治因素。事实上,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结果导向源于特定的社会政治制度。其一,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决定了选民可以依据政府行为结果选择政府,使选民忽视了政府行为动机;其二,西方国家法制化的决策体制,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政府决策过程的规范性,使选民忽视了政府行为过程;其三,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两党或多党制的政党制度,各政党都宣称代表全体选民的利益,不仅掩盖了西方国家政府与政党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阶级本质,也使选民忽视了对政府与政党行为动机及过程的考量。

二、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根本缺陷

长期以来,基于管理学学科视角,学界将政府绩效评估视为管理主义的工具并盛赞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忽视了政府绩效评估的政治属性。近来,学界开始关注政府绩效评估的公共性问题[10],但还缺少对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公共性缺失的本质、原因及表现的分析。事实上,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公共性缺失是由其基本特征决定的根本性缺陷,具体表现为:

1.理论基础公共性的缺失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推动与路径依赖,使新公共管理理论成为当代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模式进行改革,主要途径是市场化、民营化与企业化。市场化与民营化途径是通过市场与民营机制提供公共物品,企业化途径是运用企业管理理念与方法管理政府。上述途径虽然表现形式有所差异,其本质都是用提供私人物品的理念与方法提供公共物品,这是忽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本质差异的产物,反映了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性的缺失。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性的缺失,导致西方国家政府管理改革公共性的缺失,标志之一是腐败现象的增加。对此,西方学者有明确论述:“组织或机构从政府模式转向企业模式时,腐败与不道德行为有增加的倾向。当我们逐渐加强政府活动的民营化――把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外包给私人企业的时候,我们事实上是在增加腐败和不道德行为的倾向 ”。[11] 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围绕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的政府改革途径设计评估指标,是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公共性缺失的理论根源。

2.价值取向公共性的缺失

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制度,决定了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以选民满意为标准。这一标准虽然“蕴含了公众导向的民主行政内涵”[12], 但由于选民只是民众的一部分且参加选举的选民又只是选民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少部分,使得这种“民主行政”成为部分人、甚至少数人的“民主行政”。 首先,出于政治与经济方面的多种原因,西方国家民众对选举具有复杂心态,只有在民众认为参加选举的收益大于成本时,他们才会参加选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选民,唐斯在《民主的经济理论》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13]另外,不同等级选民在选举中的政治话语权是不同的。如美国大选中,选举人与社会政治经济地位较高的选民政治话语权高于一般选民。再者,出于个体理,选民往往会从个体利益最大化角度评估政府绩效。基于上述原因,选民满意导致西方政府绩效评估具有以下缺陷:一是选民满意可能是部分人满意而不是全体民众满意,甚至只是具有政治话语权的社会精英群体满意;二是选民满意的政府绩效可能只反映选民的个体利益或群体利益,这些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有时会与社会整体利益发生冲突;三是选民满意的政府绩效可能只反映社会现实利益或短期利益,社会现实利益与短期利益有时也会和社会长远利益产生矛盾。以选民满意为评估标准,是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公共性缺失的内在动因。

3.评估主体公共性的缺失

在顾客至上的评估理念支配下,顾客成为西方国家政府绩效的评估主体。政府绩效由顾客评估,这一思路移植了企业产品由消费者评估的企业管理理念。企业管理以盈利为根本目标,企业通过顾客购买产品实现利润,顾客满意是企业获得利润的前提,企业产品由顾客评估具有合理性。这一合理性的特征是:其一,企业生产产品的权力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而不是顾客授予;其二,顾客对企业产品的评估针对企业生产的单一产品而不是企业自身;其三,顾客对企业产品的评估通过个体的市场行为而不是公共选择行为实现。但是,将这一企业管理理念移植于政府绩效评估中,是忽视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本质区别的产物。如前所述,就单一公共服务而言,政府服务对象可能是部分民众而不是全体民众。因此,政府绩效仅由顾客评估会导致如下结果:其一,政府绩效评估可能仅仅是一部分人、甚至是一少部分人的评估,无法确保反映全体民众的意志。其二,政府绩效评估会成为公共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政治交易、甚至会形成双向寻租行为。以顾客为评估主体,是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公共性缺失的主体因素。

4.评估导向公共性的缺失

以效率为中心的结果导向,体现了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管理主义特征。由于评估主体是选民或顾客,效率为中心的结果导向会导致以下结果:第一,选民或顾客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过分关注政府服务效率,导致其对政府绩效公共性的忽视;第二,选民或顾客过多关注政府行为结果而忽视政府行为动机与过程,使得西方国家政府行为动机与过程忽视公共性,进而导致政府行为结果忽视公共性。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效率为中心的结果导向,不仅影响了西方民众的政治利益,也影响了其经济利益,针对西方国家选民从经济利益角度注重单项政策(政府行为结果)而不注重根本政治制度(政府行为动机与过程)的状况,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指出,西方国家公共行政应该“是制定政策的宪法规则而不是政策本身成为改革的对象”。[14]效率为中心的结果导向,是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公共性缺失的具体体现。

三、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启示

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上述特征与缺陷启示我们: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必须贯彻公共性原则。

1.落实评估标准的公共性

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制度,决定了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以选民满意为标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各级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必须坚持人民满意标准,贯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基本原则。在贯彻人民满意标准的同时,我国政府绩效评估还要将人与社会全面发展作为评估标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需要处理好以下利益关系:一是处理好服务对象满意与人民群众满意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服务对象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之间的综合机制;二是处理好人民群众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现实利益与社会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建立起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现实利益与社会长远利益的平衡机制;三是处理好经济发展同人与社会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经济发展同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协调机制。通过上述利益关系的综合、平衡与协调,落实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标准的公共性。

2.实现评估主体的公共性

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呈现理论与实践脱离状态: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理论借鉴了西方国家政府绩效由服务对象评估的思路,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实践则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其本质属于政府部门自身评估。从政治学角度分析,政府运用民众赋予的公共权力履行政府职责,反映政府职责履行程度的政府绩效自然要由全体民众评估。因此,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不能只是政府自身,更不能是单纯的所谓顾客,应是党领导下的全体人民,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在评估主体方面需要做到:第一,政府绩效评估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保证政府绩效评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应在上级政府指导下进行,实现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绩效的有效监督并将其作为管理下级政府的主要依据。第三,政府绩效评估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形成社会综合评估机制。为此,我国政府绩效评估需要建立健全社会和民众参与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政府绩效管理格局,实现评估主体的公共性。

3.贯彻评估导向的公共性

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实行效率为中心的结果导向,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不能移植这一导向,应该贯彻评估导向的公共性。

(1)评估内容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与政治发展。首先,在大力倡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需要更加注重社会发展,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其次,按照马克思政治学说,政府活动的本质是政治活动,反映政府活动结果的政府绩效评估理应包含政治内容。一般说来,政府绩效评估的政治内容主要体现为政府绩效的合法律性,即政府绩效必须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基于特定国情,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政治内容还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绩效必须符合党的政策精神,这是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各项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决定的;二是地方政府绩效必须符合中央政府政策精神,这是由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

(2)评估范围涵盖政府活动过程。在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理论与实践影响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也局限于对政府行为结果的评估,这是需要改进的。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需要在评估政府行为结果基础上,加入政府行为动机与过程的评估,实现由单纯评估政府行为结果向评估政府行为动机、过程与结果三位一体的转变――通过对政府行为动机的评估,确保各级政府决策动机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动机正义引领结果正义;通过对政府行为过程的评估,促进政府决策遵循规范程序,用程序正义实现结果正义。

(3)评估对象指向政府行为与不行为。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以选民满意为标准,政府行为自然以选民满意为出发点,这决定了西方国家政府只对选民关注的问题采取行为而对选民缺乏关注的问题不采取或较少采取行为。现代社会治理框架下,政府通过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履行职责。公共政策的本质是对社会价值进行的权威性分配,表现为“政府选择要做的任何事,或者它选择不去做的任何事”[15],“既包括了政府的行为,也包括了政府的不行为”。[16]这表明,政府的行为与不行为都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具体体现。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既要评估政府行为,也要评估政府不行为。一般说来,评估政府行为与不行为包括以下两点:一是评估政府在哪些方面应该作为而无所作为,表明政府没有履行应有职责;二是评估政府在哪些方面不应该作为却有所作为,表明政府行为超越了职责权限。我国各级政府必须有效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策,评估我国政府行为与不行为还包括两个特殊含义:一是通过评估政府行为,考察各级政府在哪些方面积极执行了党的政策;二是通过评估政府不行为,考察各级政府需要在哪些方面提高执行党的政策的积极性。

(4)完善政府整体评估体系。从根本意义分析,西方国家各级政府权力均来源于选民,这决定了它们对各自选民而不是对上级政府负责。因此,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呈现针对单一层级政府评估的总体态势。近年来,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开展的后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出现了整体政府理念,以克服新公共管理运动产生的政府碎片化状态,其政府绩效评估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整体评估。但是,西方国家各级政府权力来源相互独立的政治制度没有改变,这决定了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总体态势没有也不可能发生根本转变。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也在单一层级政府或单一政府部门进行。从总体角度分析,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决定了下级政府服从上级政府并向上级政府负责,地方政府职责由上级政府授予并受其制约,我国某一层级政府绩效既由该层级政府也由上下层级政府决定。因此,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应由单一层级政府转向政府体系,具体体现为:一是区分不同层级政府权限,在各层级政府权限范围内评估政府绩效;二是将某一层级地方政府绩效与上下层级政府绩效结合起来,形成上级地方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绩效负责的评估体系;三是将同一层级政府不同部门的绩效结合起来,形成对某一层级政府绩效的整体评估。将政府绩效评估由单一层级政府转向政府体系,有助于发挥我国政府的整体功能,确保各级地方政府有效执行中央政策。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美]多纳德・莫尼汉等. 绩效管理改革的效果:来自美国联邦政府的证据[J]. 公共管理学报,2012(2).

评估心得体会篇9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在当前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第三方评估意义重大。

(一)推进第三方评估是党和国家的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指出,健全教育监测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中国特色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办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现代化教育管理体制建设,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格局,特别是要发挥社会评估组织即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作用,提高教育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和社会性,更好地促进政府对教育的宏观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强调,今年教育部将加大力度推进一些机关职能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委托第三方承担,原则上各司局不再直接组织评估评价评审等具体事项。积极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是党和国家的要求,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制度保障。

(二)开展第三方评估是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我省举办着全国最大规模的教育,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机构)6.12万所,教育人口2647.75万人,其中在校生2505.38万人,教职工142.37万人,教育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5%。这么大规模的教育如何优化结构,如何均衡发展,如何提高质量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教育体系的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及人才培养模式,能不能满足当前我省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两项”建设和打造“四个河南”对人才的需求,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等,这些问题都给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任务。省教育厅在2014年工作要求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管理新格局。朱清孟厅长在今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改革教育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引导学校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需求办学”。第三方教育评估的中介性、独立性、专业性的特点及信息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决定了它在教育质量评估中对政府、社会和学校三者之间关系的协调作用,在质量管理和信息流动中的导向作用,在教育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我省教育评估中心的建立,适应了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助于我们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估和监测我省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现状,实行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三)实施第三方评估是公众参与教育管理的重要途径。当前,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对教育要求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人民群众作为教育利益相关者,参与教育治理的利益诉求也日趋强烈。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吸引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决策和管理,为人民群众参与教育改革和管理提供了宽广的平台和通畅的管道,使社会公众不仅是教育改革的被动接受者,而且是教育改革的亲身实践者,使社会公众不仅了解改革的结果,而且参与到教育改革的政策制定、实施、监督的全过程,从而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教育改革的针对性,事业发展的实效性。

(四)采用第三方评估是国际教育评价工作的通行惯例。世界各国无论是集权制还是分权制教育的国家,都十分强调社会参与,都把第三方评估作为加强宏观调控,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早在19世纪,美国就有了完备的教育评估机构,并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的制度。这些教育机构的评估和鉴定都是非官方的,但是却被广泛认可。英国的教育质量保证署是独立于政府和学校的教育评估机构,政府不介入评估工作,成员主要来自于学校和社会专业人士,其目的是向政府和公众提供公平、客观、准确的评估结论。法国和意大利的教育是中央集权制的典型,但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通过立法手段不断扩大和强化社会参与的作用。法国政府牵头创办或提议建立中介机构,政府向中介机构提供维持费用和资助,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估。意大利甚至提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实现由社会公众参与向社会公众决策过渡,目的是要使教育更加公正和平等,避免因过分集权造成教育决策的随意性。实践表明,第三方教育评估具有广泛的参与基础,便于政府、学生、社会和学校之间的信息交流。作为政府、社会和学校之间联系的桥梁,为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以及教育结构的调整和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参考和依据,为我们开展好第三方教育评价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和经验。

二、切实履行我省教育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服务教育是评估中心的基本宗旨,咨询、审议、评议、评估和鉴定等活动是评估中心的主要功能。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评估中心一定要以服务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统领评估工作的全局,明责履职,干好工作。

(一)承担公务,高质量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各项评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就是要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今后将会更多地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要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勇于承担公务,高质量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委托的各项评估、评审、评比等任务。要不断增强主动融入、主动服务教育意识,做到替政府把关,当学校参谋,为公众服务。要主动服务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的着力点,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要主动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找准工作的结合点,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贡献力。要主动服务于人民群众对教育问题的重大关切,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使评估中心的各项工作在融入中发展,在服务中提升。

(二)服务公众,高标准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关切。通过独立、公正、公开的第三方教育评估,引导教育改革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评估中心要面向社会,服务公众,通过开展各项委托评估活动,提交高水平的评估报告和监测数据,向公众提供贴心周全的人性化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关切,让人民群众的期待得以实现,引导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监督教育,发展教育,从而引导政府科学决策,引导学校面向市场、社会需求办学,做到发展有方向,改革有动力,创新有举措,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坚持公正,高要求做到评估工作过程规范结论准确。公平公正是各类评估、评审、评比工作的生命线。在管办评分离中,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评价,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改进工作提供依据。评估中心要在评估公平上多想办法、在评估公正上多做实事,不断提高公平公正水准。公平与公正要靠制度统领,要靠规范管理,更要靠专家的水平和责任来实现。在今后的各项评估、评审和评比中,各位专家要自觉克服学校本位、个人好恶以及专业背景的局限等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从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对教育事业负责,对被评对象负责,对评估中心负责,对专家本人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估评审评价,自觉维护评估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树立公信,高水平打造我省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品牌。树立公信,打造品牌是第三方评估的事业追求。评估中心的各项评估要坚持标准、制度公开,让评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评估程序、过程公开,及时公布评估项目的进程情况;要坚持评估工作结果公开,适时向社会公布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和教育评估报告。要坚持评估各类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各类教育评估信息,供社会公众了解、研判。第三方评估是带有社会信誉性质的工作,是在社会公信基础上开展的,评估中心只有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打造品牌,才会受到广泛欢迎,才能产生公信力,这样才能让政府高度重视、学校高度关切、社会高度关注。评估结果才能得到学校认可、同行认可、社会认可和政府认可。第三方评估事业才能在应势而生的基础上,顺势发展,蓄势壮大。

三、扎实有效推进我省教育评估中心的各项工作

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的成立,只是我省第三方教育评估工作迈出的第一步,随着业务的不断开展,面对各类评估评价评审项目,工作会千头万绪,困难也会随时出现,这就需要评估中心认真准备,夯实基础,把根扎深,趁势而上。

(一)搭建平台是基础。高水平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是开展好评估工作的基础。评估中心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信息化技术建好平台。要建好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按学校和年度组织学校通过数据平台在线方式填报的相关数据,把握全省教育教学基本状态。要建好咨询平台,宣传政策,解读标准,信息,答疑问题,学习交流。要建好窗口平台,通过网站对外宣传评估中心的各项工作,展现理论研究与成果应用,让社会公众了解评估中心工作情况,展示评估中心形象和风貌。要建好专栏平台,通过接受委托,按要求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师资状况、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基本信息和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状态分析报告,服务社会公众了解客观信息,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高质量的平台建设,使平台成为展示评估中心的窗口,解读评估政策的讲坛,关注教育质量的视窗,了解评估动态的渠道,学习评估知识的课堂,交流评估经验的园地。

(二)完善制度是保障。建章立制是规范评估工作的保障。制度要求越规范、越明确、越严密,可操作性就越强,越有利于事业的健康发展。评估中心从一开始就注重到了制度建设,但毕竟只是工作的起步,要在探索中发展,在工作中完善,要很好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要以人为本,科学缜密,经得起推敲和实践检验,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规行事,有序工作。评估中心刚刚成立,要充分借鉴教育部和兄弟省市评估机构好的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自我,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使我省教育评估中心真正成为服务人民、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优质教育服务机构。

(三)聚集队伍是关键。目前,评估中心与业务主管部门充分协商,已经分别建立了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三个专家库。专家库成员既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优秀专家、学者,也包括行业企业专家、专业协会学会专家,还包括社会知名人士,既有省内专家,也有省外专家。评估中心要继续加快推进我省评估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同时要建立专家队伍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专家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评估中心要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家培训,提高专家的政策和业务水平。评估专家也要有与时俱进的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及时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的发展动向。要熟悉相关评估工作的政策、方针和实施方案,积极主动研究评估理论,发现和解决评估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使自己成为一名水平高、作风正、纪律严的优秀专家,成为评估的行家里手,成为中心的依靠力量,为做好我省教育评估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四)做好工作是根本。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前期筹备工作大体就绪,开局很好。评估中心受教育厅相关处室委托,已经完成了2014年全国就业50强河南省申报学校评审推荐工作,目前已接受教育厅相关处室委托,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等工作,这些业务的开展必将为今后的评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评估中心要把握机遇,承担任务,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处室和各地市教育局沟通协调,在诸如评估项目委托、评估标准的研制、评估方案的确定、评估程序的设计、专家库的补充、评估专家的遴选、评估结果的等方面要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接受他们具体指导,取得他们更多支持。要加强运行机制建设,秉持“小机构设置、广辐射项目、大网络专家、高质量服务”运行模式,在内部体制和运行机制设计中,要简化程序、注重实效,科学安排,提高效率。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营造中心文化,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最佳效益。要针对开展的评估业务强化专业培训,使评估人员熟知国家和我省相关评估政策和标准,把政策吃透,把标准把准。同时要根据特定委托要求,组织专家研制相关的省级评估标准。评估中心要重视对外宣传工作,利用包括评估中心网站在内的各类媒体和渠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和学校评建工作方向。

评估心得体会篇10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公共部门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公众不仅是“纳税人”也是享受公共服务的“顾客”公共部门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过程中,要根据顾客的需要组织提供服务,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客户,保证顾客满意。高校作为一种社会公共组织,也适用这样的“顾客满意”原则,特别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缴费上学使学生成为了教育消费者,与之相对的高等学校教育服务功能也同时扩大了。学生之所以选择教育消费是因为高等教育能够满足他们实现自身进步的需要,学校作为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就应该重视和了解学生的满足程度和内心感受,并据此调整目标、计划和策略,以达到学生实现自身进步的需要。学生工作尽管内容多、领域广,但它的总体目标就是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学生作为服务的对象,有权对学生工作作出评估、提出要求,学校和学生工作者也有必要倾听并有选择地接受学生的评估和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学生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作为受教育者,他们已经逐步习惯于根据其合理利益来评估学校的各项工作,学校是否能根据学生的要求满足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已经成为学校能否赢得学生信赖和支持的重要因素。

(二)学生是评估主体的构成要素之一,具有不可替代性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评估主体是多元化的,“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主体结构至少应该包括综合评估组织、直管领导、行政相对人、评估对象自身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评估组织等”。[1]将公共组织的服务对象纳入评估主体的范畴,既可以促进公共组织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的有效沟通,又起到了改善公共组织绩效的作用。学生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的对象,他们作为评估主体的要素之一有特定的评估角度和不可替代的比较优势。对于学生工作来说,专家、领导、同行的评估一般说来能够较好地把握评估标准、评估原则和学生工作的总体水平及发展方向,但是,他们因无法全面参与到学生工作的具体环节中,很难对学生工作的实施细节给予全面客观的评估。他们也无法亲身体验学生工作所产生的作用,很难对学生工作的效果作出直接评估。相对于专家、领导和同行,学生和学生工作的需要与理想联系得更为紧密,学生作为学生工作过程的主要参与者和效果的直接体验者,能全面、直观地感受到学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和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学生工作的内容是否全面、工作程序是否合理只有学生自身才能获得最深切的感受、理解和判断。学生作为评估工作的主体要素之一,其地位和作用是专家、领导或同行等其它评估主体要素所不能替代的。

二、学生参与学生工作绩效评估工作的价值

      (一)有利于强化学生工作的服务理念

学生工作具有教育、管理、服务三大职能,但是长期以来,学生工作都存在偏教育、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许多学生工作者认为教育就是对学生的思想引导,管理就是约束、控制学生的行为,服务就是解决学生吃住的问题,教育和管理事关学生稳定和学校教育质量大局,要极度重视,而服务主要交给后勤部门就可以了。因此,许多学生工作者的工作方式就是“我教你学,我管你听”学校成了权威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学生则是被动的受教育者和被管理者。在这种工作理念下,学生没有提出要求和异议的机会和权利。然而,现代教育“受教育者中心”“教育消费”的大趋势要求学生工作必须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满足学生的需求。当然,这个“满足”是有特定内涵的,它不是简单地以个别学生在某一方面的要求作为标准,而是以是否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和依据的。学校不能单方面或者说主观地认为自己制定的学生工作内容、方式、目标就是合理的,其合理性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证实。检验方式除了社会对学生质量的评估外,还应通过学生的体验反映学生工作与学生的需求是否吻合,通过学生的评估意见调整学生工作,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管理理念。这体现了新公共管理理念的“顾客满意”原则,在这种原则的指导下,学生工作的职能——教育、管理、服务三者就不再是孤立的,它们必须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在教育、管理中全面贯穿服务,在服务观念下实施教育和管理工作,让教育、管理作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方式和手段。只有遵循这样的理念,学生工作才有可能适应社会发展,加快自身完善的步伐。

(二)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学生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的学生工作环境

    需要建立学生对学生工作的认同感以及建立学生与学生工作者友好、平等的关系。但实际上,目前部分学生对学生工作和学生工作者还存在抵触心理。由于我国高校学生工作起源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一直贯穿着新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日益发展,尽管目前学生工作已不仅限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它的领域不断拓展,包括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奖励资助、校园文化、招生、就业等一系列工作,已经成为对学生进行非学术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概念、事项、活动的集合和总称。但因为思想政治工作仍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之部分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完善,不少学生对学生工作的认识片面、模糊,认为学生工作“说教”“空洞”没有实际意义。这种现象对于学生工作的发展和学生的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要消除学生对学生工作的负面印象,就需要建立一个让学生了解学生工作价值的平台。学生评估学生工作正是这样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学生可以全面了解学生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进而认识到学生工作的目的是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学生的全面发展是离不开学生工作的,要实现自身的发展必须积极配合和参与学生工作。学生评估学生工作还是一个学生与学生工作者平等对话的平台,学校通过让学生行使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对学生进行民主、公开的体验式教育,这与大学生对于民主、公平、公正越来越强烈的诉求是相契合的,必将增强学生对学生工作的认同与支持。这对构建和谐的学生工作环境乃至构建和谐校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有利于提高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高校招生数量成倍增长,大学生成为不同年龄结构、知识背景、心理素质及个性、兴趣爱好等多层次多维度人员的组合,这使学生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要充分了解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生需求,就必须要让学生参与到学生工作的绩效评估中来,让他们充分发表个体意见,评估学生工作是否能够满足不同个体的需要,寻找学生工作所提供的服务与学生需求之间的现实差距。学生因人数众多,覆盖面广,评估结果更具准确性和全面性,学校可以从宏观上更准确地掌握学生工作的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新现象,为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奠定更好的基础,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学校还可以从微观的层面归纳总结不同层次的学生个体所面临的学习问题、生活问题、心理问题乃至婚姻家庭问题,从中寻找当前学生工作的不足之处和改进方法,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全程化、全面化、多样化、精细化、高效化的服务。这样才能提高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学生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提高学生评估学生工作有效性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学生对学生工作绩效评估工作的认识社会认知理论认为,认知态度决定着其行为的结果及其目标的实现,它是情感和行为的基础。要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就必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来提高学生对学生工作评估的认识,以此获得学生对评估学生工作在情感上的认同和行为上的大力支持。首先要让学生认识评估学生工作的目的、作用和意义。其次,要消除学生的戒备心理,这应该通过制定具体的评估措施来实现,如匿名评估或艺术地处理学生工作评估结果的反馈,减少否定因素,让评估结果具有建设性,使得评估改进和提高的导向性更显著。此外,还要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要求学生负责任地对待评估工作,尽量避免可能对评估有效性产生消极影响的一些心理效应。

(二)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学生工作绩效评估体系

   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估体系是保障评估结果准确可靠的基本条件,在高校,建立公开透明的学生工作绩效评估体系需要重点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选择易于为学生接受的评估机构。在学校行政部门(包括学生处、院系学工部等相关部门)和校外专业评估机构之间,选择后者更为合理。这是因为校外专业评估机构是独立的实体,它相对中立,可以独立地进行评估,并对所提供的评估信息直接负责,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并且高等教育评估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活动,中介性评估机构拥有专业技术和人员,评估的质量有保证。如果是由学校行政部门作为评估机构,那么,学校行政部门既是管理权的垄断者,又是评估的发起者、实施者和评估结果的解释者,整个评估活动过程就缺乏开放性和有效监督。

二是学生应参与评估标准的制定。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学生工作是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的,学校应该重视学生对学生工作评估的意见,而评估标准的制定作为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该多听听来自学生的声音。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他们作为学生工作的对象,对于学生工作了解最深、接触最多,因而在评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出的观点也会比较客观,能根据自己的评估体验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这将有助于他们理解评估指标,减少评估时出现的误差,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同时学生意识到评估与切身利益相关,他们渴望拥有发言权,学生的参与增强了评估指标制定过程的民主性,使得学生对评估的信心与参与积极性也得到了增强。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学生不能作为唯一的标准制定者。因为现代教育评估强调评估主体的多元化,评估内容与指标的确定需要多方的参与。专家、学生、学生工作者都是学生工作的利益相关人,他们都应该参与到学生工作评估中去,共同成为评估的主体和评估标准的制定者,从而使评估指标更具全面性。

三是及时向学生反馈评估结果。目前,在现有的学生工作评估过程中,评估结果主要是反馈给有关行政部门、领导、专家、同行以及学生工作者,很少反馈给学生,学生被割离开来,挫伤了学生的积极性。相反,向学生及时反馈评估结果,能够让学生感觉到学校对评估结果是重视的,学生所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长此以往学生的积极性会大大增强,学生的态度会更加认真,使得评估结果的可信度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学生工作质量的完善。反馈评估结果要注意反馈信息的充分性和及时性,应尽量真实怡当地为学生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避免学生评估流于形式,充分发挥学生评估的功能。

(三)提高评估内容与学生群体的匹配度

评估心得体会篇11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047-03

引言

政府绩效评估自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兴起以来,许多发达国家就把绩效评估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利器,并在冲破庞大臃肿的官僚体制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等方面效果显著。西风东渐,政府绩效评估的研究成为目前中国公共管理学界所研究的前沿课题和重点内容,同时也是我国各级政府在行政管理中普遍关注的问题。

当前中国进行的政府体制改革正是一场旨在达成政府职能切实转变的深刻而艰难的“政府革命”。党的十明确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时指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湖南省政府也提出了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和富民强省进程。基于这一背景,我们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出发,依据政府绩效评估动因原理和价值取向,学习和借鉴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的经验教训,重新审视湖南省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问题,注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创新性研究,无疑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课题。

一、湖南省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

2009年,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不断地总结政府绩效评估的经验,并与学术界一起共同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绩效评估模式,力图总结提炼出各具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的评估指标体系。但从全国来看,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实践的力度和效果上也不平衡。

湖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政府绩效评估,并于2009年4月颁布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自此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逐步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意见》还要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自上而下,逐步推进,到2013年,基本建立湖南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目前,我省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基本上还停留在自己评自己的阶段,评估中的公民参与还非常有限,并且各市(州)发展也很不平衡。其主要问题有:

(一)评估主体单一

长期以来,我省的政府绩效评估都是由政府主导的,评估的主体主要限于政府内部的评估者。在这种评估模式下,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政府管理和服务质量的好坏,完全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这不仅难以保证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和客观公正性,同时也使得政府的运作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约束,政府权力的滥用也在所难免。比如,在《2012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中,其“日常评估”只是通过“自我评估”和“跟踪评估”来完成,基本上看不到公众参与的身影,其评估结果自然也难以得到社会及公众的信服。

尽管在《方案》中也提到“公众评估”是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式,这表明在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改进和创新,体现了公共责任的理念和服务政府的精神。但与国外的成熟做法相比,这种“公众评估”在组织方式、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和运作程序等方面都还缺乏具体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很难摆脱政府主导的影子,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还任重道远。

(二)评估路径单向

我省的各级政府是一个层级式的官僚制结构,上级政府(或部门)掌握下级政府(或部门)的人事控制权和资源分配权,下级对上级唯命是从。对于政府绩效评估而言,单向的评估路径不仅不利于政府权力的相互制衡,也难以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从我省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来看,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重视的是政府部门的自我评估和上级评估,评估活动常常通过自上而下的直接评定来开展,而下级对上级的直接评估则很少,即使有些市(州)进行了一些自下而上的评估探索,也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三)评估过程封闭

就政府绩效评估活动本身的特点来看,政府绩效评估本质上是一种信息活动,多渠道的信息来源有利于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在目前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和公众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运作机制并不十分了解,这就导致政府绩效评估带有很大封闭性、神秘性,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化不够,这样的评估不但影响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很大程度地降低了评估活动的权威性。

(四)评估力度不一

按照《意见》的要求,各市(州)逐步开展了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但由于领导认识的不平衡,导致评估工作开展的力度不一。总的来说,长沙市比其他市(州)要好,长株潭地区和湘中北地区比湘南地区和湘西地区要好,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比所属县城要好。

(五)评估指标褊狭

从湖南省各市(州)绩效评估的实际情况看,评估指标过于注重规模、总量和速度等数量性指标,忽视效益、质量、民生等质量性指标,这不利于反映我国政府管理未来职能变化要求。比如经济增长总量、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指标。临时性任务指标多,可持续性指标少,这不利于反映政府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的要求。比如,重点建设项目、电子政务、为民办实事等指标。而反映政府在长期促进社会效益、保证社会公平、减少行政干预等方面的指标却几乎没有。而且很多评估指标无法量化,比如和谐平安建设、教育文化、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等指标。

(六)评估方式落后

目前,湖南省各级政府绩效评估对现代信息技术、分析技术和预测技术的运用乏善可陈,更多的还是使用自上而下的指标考核和考察核实,而公众评议则主要运用问卷调查和网上评议等方式,这使得政府绩效评估所需的大量数据的存储、分析、快速查询难以实现。以永州市为例,从其《2011年全市绩效评估情况通报》来看,其评估方式就是将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加强督察,狠抓落实。这种上级对下级政府的考核,并非是政府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这必然会造成只注重目标的完成而忽视对考核结果的分析等问题。在年终评估中,对各单位还进行了公众评估调查和内部评估,而公众评估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这种评估方式所产生的评估结果,其真实性和客观性就会大打折扣。

二、湖南省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对策创新

作为一种对政府绩效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价的系统化过程,政府绩效评估不仅是考量政府行为的效率高低和政府管理结果好坏的依据,而且还影响着政府部门的工作质量和价值导向。

科学发展观要求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科学的政绩观需要科学的绩效评估来保证。政府绩效评估作为政府再造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性措施,已经成为改进政府管理的有效工具。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促进湖南“四化两型”和富民强省建设的背景下,必须进行对湖南省各级政府绩效评估的创新性研究,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一)重构以人大为核心的评估主体体系

现在很多文献都相继提出了“评估主体多元化”、适当引入“第三方”、“加强公众参与”等观点,以弥补政府内向性评估所产生的缺陷。但这些观点显然并未否认政府在绩效评估中的主导作用,所给出的解决对策无非是力图打破政府单一的评估模式,在政府之外引入多个评估主体,形成一种“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相结合的模式。换句话说,这种没有核心主体的多元主体论,其实还是默认政府自身是核心主体,其他评估主体仅仅是政府主导下的一种补充。

选择评估核心主体是重构评估主体体系的首要问题,具体到中国的政治实际,对核心评估主体的选择就必须考虑两个重要因素:即政治性和力量性。也就是说,政治性保证评估活动不偏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力量性保证评估结果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基于这样的考量,第三方和社会公众因其“力量性”不足而无法成为主导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主体。

按照政府绩效评估的本质是“一种有力的监督工具”的思想,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是基于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以及“一府两院”权力派生于人大的政治架构。因此,将人大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主体,是基于我国客观现实考虑的选择。绩效评估的核心主体确定为人大后,人大需要建立起一种能够切实保障第三方和社会公众在评估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制度和机制,摆脱以往评估中公众主体实质上缺失的弊病,并摆脱自身作为国家权力机构在思考问题上可能出现的偏颇。重构以人大为核心主体、第三方和社会公众为辅助主体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使绩效评估的结果更为有力、客观和可信。

(二)推进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制化进程

从国际发展来看,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已经成为当前国际上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趋势。在我省,目前尚无一部完善的法规对政府绩效评估进行系统性规范,各级地方政府绩效评估都是根据湘发[2009]10号文件的《意见》,这对于规范我省的政府绩效评估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其缺乏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市(州)在评估过程中,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随意性较大,导致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持续性不强,且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助长腐败。

在今后的实践中,我省必须完善各级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其规范化和法制化程度,依法明确我省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绩效承诺、绩效报告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形成规范的制度体系,以加强政府绩效评估的效率和持续化,为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供保证。

(三)在科学界定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设计评估指标体系

对政府职能进行科学的界定是开展绩效评估的前提。政府的职能定位必须是有限而且合适的。政府职能定位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绩效评估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省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当围绕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建设这一中心,按照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设计指标体系,评估指标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依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对政府职能的分析,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可选取“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行政能力”三类标准作为一级指标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我省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见表1。

本套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31个。

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一、二级指标主要是指标分类,三级指标是有具体指向的指标。一、二、三级指标之间具有内在逻辑性,下一级指标支撑上一级指标。指标本身有明确的导向性,引导政府行为走向科学化、规范性、服务化,将各级政府部门工作逐步地纳入到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当中。

(四)着力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有效利用

绩效评估的结果是进行绩效评估的价值所在,对绩效评估结果的利用程度和利用方式直接影响评估本身的功能和权威性。绩效评估结果的利用中可能会出现两个极端:一是绩效评估结果使用形式化,绩效评估结果与奖惩、资源配置等绩效管理环节相脱节;二是绩效评估结果使用高压化,采用“一票否决”、“末位淘汰”等激进措施往往导致被考核对象杜撰假数据、假信息来应付。这两种运用绩效评估结果的方式都脱离了绩效评估的本意。对于绩效评估结果的利用,必须要与各级政府官员的待遇、晋升等紧密挂钩,用于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同时,还应将绩效评估结果引入政府工作计划,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与质量,切实改善政府形象。

参考文献:

[1]唐琦玉.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问题与对策――以湖南为例[C].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研讨会论文集,2011.

[2]桑助来.中国政府绩效评估报告[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

[3]孙洪敏.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民生解读[J].行政论坛,2011,(3).

评估心得体会篇12

一、明确选定办法

(一)评估机构准入审核

1.书面申请。凡自愿参加企业搬迁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须向市征收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

2.诚信审查。评估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注册评估师应到评估标的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廉洁信息,表明未发生廉洁问题,市征收办进行诚信审查。

3.核准入库。经市征收办对照规定条件对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准入审核,通过审核的机构和评估人员进入备案库。

4.公布名录。年初,市征收办面向社会公布当年度从事我市房屋征收(拆迁)评估及涉及设备搬迁评估、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设备搬迁评估机构名录。

(二)国有土地上企业搬迁评估机构的选择

1.采用协议收购形式实施的,直接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属地镇街和搬迁企业共同从备案库中选定评估机构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2.采用征收程序实施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征收办从备案库中选择3-5家自愿参与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供搬迁企业选择,选定后由市征收办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三)集体土地企业搬迁评估机构的选择

集体土地企业搬迁的评估机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搬迁企业共同从备案库中选择。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拆迁评估委托协议。

二、明确评估流程

1.确定退城搬迁企业后依法选定相关评估机构(原则上一家企业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并签订评估委托协议,明确有关评估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

2.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征收办、审计局、监察局和相关评估机构,明确企业搬迁评估技术路线、基准日和时间要求等评估要素。

3.市审计局、财政局确定评价审核机构,评价审核机构全程跟踪审核。

4.市土地储备中心牵头组织评估工作人员会同属地镇街、村等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勘察调查,并拍摄有关影像资料,做好实地调查记录。

5.评估机构负责汇总梳理调查情况,供有关部门进行房屋、土地等权属确认。

6.评估机构根据权属确认结果和现场勘察资料,参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确定的评估要素,对企业房地产和设备搬迁进行初步估价。

7.评估机构提供初步初评报告经评价机构初步评价审核后报市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审核。

8.评估机构根据市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审核情况修改初评报告,与搬迁企业进行评估核对,向搬迁企业解释答疑有关评估情况,并将企业意见及时反馈市审计局。

9.市审计局组织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收办、监察局进行评价。

10.评估机构根据评价情况出具正式评估报告,送达市土地储备中心、搬迁企业和属地镇街。

11.评估业务完成后,评估机构将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三、明确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评估政策及相关规定,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合法”原则从事各项评估活动。

2.评估单位不得为了承接业务,私自与委托单位或被评估单位串通一气,故意抬高或压低收费标准,不得恶性竞争,以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得采取强迫、欺诈、恶意降低收费标准以及采取压价、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否则直接将该评估机构从备案库除名。

3.从事企业搬迁房地产评估的人员应当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从事企业设备搬迁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从事企业搬迁土地评估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各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必须通过市征收办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经过市征收办的备案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企业搬迁相关的评估工作。

4.评估报告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两名以上注册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5.不得向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否则直接将该评估机构从市备案库除名。

6.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评估职业道德,对委托方所提供的相关评估资料必须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泄露评估机密信息,一经发现,直接将该评估机构从市备案库除名。

7.市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委托的评价机构必须全程参与企业搬迁的评估工作,对各个评估环节及时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与事实严重不符等违规行为的,立即中止该机构评估工作。

8.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设备搬迁评估机构与企业搬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明确考核办法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进行。对评估机构的考核采用项目评估质量、评估纪律和组织协调能力、评估业务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分为评估准备工作、现场评估工作、评估质量、评估纪律、评估档案等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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