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管理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07 15:02:27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1

二、推进农村基层文化公共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转变职能,承担起农村基层文化的公共管理服

1.强化目标责任,提高农村文化建设重视程度

目前农村文化建设呈现的更多的是一种压力型体制(即为了实现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在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和数字化的政绩考核模式下,村干部在文化建设中工作的重点并非主要在于提高农民的满意度,而只需以数据总结式的工作报告“向上负责”,例如,“建成‘农家书屋’×个”,“配备农家图书×册”,“完成送剧下乡×场”等。换言之,农村文化建设主要是村干部以及基层政权的一项“政治任务”。因此农村文化建设中往往会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重上级考核,轻农民参与的弊端。要真正把农民对文化需求的“满意度”作为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密切干群联系,沉下心去听百姓需求,保障农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2.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

积极争取政府资金和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并举,完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需要注意的是,加大建设文化设施力度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已有的陈旧、滞后的文化设施进行整改与更新;要重视对文化设施的维护与修复,延长文化设施的使用年限;要加强管理,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要做好宣传工作,让老百姓知道村(社区)提供这样一个地方,对老百姓开放,供他们休闲娱乐使用。

3.加强扶持引导,打造高水平农村文化队伍

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农村文化队伍的推动。要推动大学生村官结合自身特长、当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充分发挥其学历高,理论素养深和知识面广的优势,多措并举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如聘用大学生村官担当书屋宣传员和图书管理员,盘活农家书屋,打造文化生活主阵地。或者依托党员活动室、墙报等载体,以“顺口溜”、“千字文”等形式,开展惠民政策宣讲、致富项目推广。还可以针对村民中存在的学用科技意识不浓的问题,把活动演出内容与村民需求和各村产业特色相结合,在节目编排中普及相关科学知识,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二)引入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1.进行文化服务购买

要推进农村基层文化的发展,光靠政府、村(社区)的力量是不够,利用现在社会的资源,农村可以很好的引入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比如,文化活动较多的村,可以和社会上一些文化工作室签订协议,以每年多少次表演,多少个节目来进行结算。一方面,可以很好的减少村文化工作的压力,只需要加强文化基础建设即可;另一方面,可以增强整个文化市场的活力,节目越多,越是对一些文化工作室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这样可以有效地繁荣当地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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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策机制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管理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考虑更多的是供给主体的利益,较少顾及农民的实际需求,其供给总量、结构和程序是由上级部门以政策形式向下传达的“单边行动”,带有浓厚的指令性,导致服务结果被过度聚集、服务过程被过度简化,使得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农民需求严重脱节。这种脱节体现在农民急需的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严重不足,如农村消防服务、基础教育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等。公共管理决策应适应环境及时变化,并且鼓励农民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利益诉求,从而真正改善农村公共管理的决策机制。

2.缺乏利益驱动,服务效率低下。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包揽了绝大多数的公共事务,以“垄断者”的角色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垄断必然意味着排他,这种高成本低效率的政府供给机制难以适应农民的公共需求变化。因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是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因此具有显著的非市场化特征,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的供给价格从农民那里直接收取相应的费用,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主要来源于税收,较难计算成本及其收益,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其次,由于政府的“垄断性”供给,在缺乏竞争者的前提下,较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的追求,并且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是由众多机构或部门共同参与的,众多的参与者使得职权划分交叉、部门利益纷争、协调配合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直接影响着农村公共管理体系的运转效率。

3.财政投入严重短缺。虽然国家提出了“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思路,但由于受到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财政资金在解决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较少,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拖欠农村教师工资,更遑论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据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的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合计仅为29.5%,与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和3000-6000美元国家相比,分别低14和25个百分点。政府服务的供应不足,说明在国民收入第二次分配时,居民所得较少,迫使居民用自身收入来支付本应由政府支出的开支,并从心理上降低了居民的消费预期。

4.农村公共管理人才匮乏。农村公共管理人才是指那些活跃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公共管理型人才,他们主要分布在乡、村两级中的经济组织、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在众多类型的农村人才中,农村公共管理型人才的作用尤其突出。而农村人才资源问题现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人才资源处于贫乏状态。农村的贫穷落后面貌在社会成员中的印象根深蒂固,因此在选择工作和就业地点时,绝大多数人才选择留在大中城市。据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黄敬宝的统计结果显示,北京地区的2011届大学毕业生首选在北京就业的占71.6%,首选广东和上海的分别占5.6%、5%,由此可见,绝大多数毕业生希望在工资高、工作和生活环境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发达地区就业,而愿意去农村工作的只占26.4%,71%的大学生明确表示不愿意去农村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共管理的具体措施

构建农村公共管理新秩序,必须从公共管理理论的系统性角度出发,找出阻碍农村公共管理效率提升的障碍性因素,通过改革的手段来破除农村公共管理的旧秩序,形成高效的公共管理新秩序。

1.完善农村公共管理机制。科学的管理机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应努力完善符合农村现状的社会公共事业管理制度,构建以政府占主导地位、社会和市场多主体参与的管理机制,从而共同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在坚持城市优势资源向农村输送的同时,城市基础设施也应不断地向农村地区延伸,充分发挥城市发展带动农村进步的联动效应,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机制,在实践中探索我国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与管理的规律。山西省政府在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出台了十余项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建立和完善了该省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这些文件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了农村劳动力、社会治安、暂住人口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方面面,体现了政府完善农村公共管理机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被称为农村社会管理的“强肋工程”。

2.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应该集中在农村道路、水电和通信等方面,从而在硬件方面切切实实地改变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农村地区地理位置公布的不同,并结合不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特点,有步骤、分层次地进行重点改造,乡镇一级要重点建设道路、通讯、医院、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设施,而村一级除了要搞好公路交通和通讯建设之外,要提高对人畜饮水工程、卫生所、学校、电视接受设施、文化站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建设资金除了财政投入之外,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效力,大力推动大中型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以参股等方式参与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当中来,逐渐打造出多元化投资格局。当然,对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也可以积极引导,通过市场经济手段使农民的投入有一个合理的、稳定的回报,使得这些闲置资金能够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来。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3

(2)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呈现出城市化的倾向。公共事业管理的显著特点之一即为扶贫性,而最为贫穷,生活水平最低的还是农民群众。但是,因为国家对于农业和农村的公共事业投入比例始终偏小,远远无法满足当前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之所需。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的生产性、生活性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也不够健全。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所进行的投资主要被用在了农村电网、水利、道路以及退耕还林等生产、生态建设上和农民群众生活紧密结合的公共设施投入还不够多,大量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生存环境尚未得到显著改进,比如,一些地方饮用水和污水处理等公共生活设施建设滞后,从而极大地影响到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

(3)我国涉农公共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虽然历经多年以来的持续努力,我国已建立起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然而,当前能够直接破解我国农村公共管理中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冲突的法律法规处于空白状态,也没有合理的市场准入以及政府管制等方面的政策,缺少规范化的政府授权企业以及大量群众参与其中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诸多企业往往会因为害怕出现纠纷、冲突而对投入农村公共产品抱有望而却步的心态,即使有投入的也往往会出现中途退出的现象。

(4)农村公共管理人才十分缺乏。如今,农村人才资源的稀缺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总的重大瓶颈。在政府给予农村以大量政策性支持的新形势下,各地农村的面貌虽然在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改善,但是在软件设施,也就是人才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还是十分薄弱,农村地区的人才资源始终处在贫乏状态之下。我国农村的滞后状况在社会成员们的头脑中显得根深蒂固,所以,大学毕业生们在选择就业地点之时大部分人才依然会选择留在城市中,尤其是在当前大学生供需差距非常大的状况下,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中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生源,多达70%以上的学生愿意在城市就业而不愿回农村就业。

2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强化公共管理的几点对策

(一)加快农村基层政府治理结构的变革

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取得农民群众的充分信任,这是农村公共管理的重要前提。农村的基层选举已经为村干部们进行工作打下了很好的群众基础。为此,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村民选举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的普及。与此同时,为了能够给村干部们提供更好的外部工作环境,我国各级政府应当尽可能地减少硬性任务的下派,并且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笔者相信,假如能够给广大村干部提供更加多的支持与帮助。与此同时,还应当注重传播村级公共管理的各种经验,教授给村干部们以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这样一来,村级公共管理状况必然能够得到改善。我国乡镇政府管理应当切实加快由传统型政府行政管理往现代型公共管理进行转型,而政府行使之权力则是广大公民所委托的一种公共权力,其源头是对公民权力进行让度,而人民才是权力的最终所有者。公共权力之终极指向是公共利益,政府一定要向人民群众负责,并且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实现农村公共事业主体的多元化运行

我国农村公共事业之所以落后,其源头就在于投入并不够,因此,积极发展我国农村的公共事业,首先就一定要强化国家对于农村公共事业之投入,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之重点全面转到农村地区,从而让公共财政能够真正地惠及广大农村地区,而重点则是要持续增加对我国农业基本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要着力向"三农"加以倾斜,新增加教育、卫生以及文化等社会事业经费要用在农村地区,并且要不断增强中央财政支持的力度与管理。

(三)注重公共转移支付促进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首先是要不断优化我国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结构,大力缩小各个地区之间的财政差距,切实改基数法为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全面压缩专项转移支付的幅度,并且有效增加一般性的转移支付,从而确保广大农村地区居民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其次是要切实规范一般性的转移支付。要健全完善依据标准收入、标准支出所核定的各地区标准化人均财力机制,对于低于标准人均财力的欠发达地区,应当运用一般性转移支付加以补偿。最后是要持续健全完善现行的预算法规制度,切实确定各级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框架以及具体形式,对于转移支付所具有的资金源头、核算标准、计算公式等应当进行合理的规定,并且通过法律形式加以固定,从而切实有效地消除转移支付所具有的随意性。要重新调整财政分配的格局,有效加大农村投资占有之份额,我国各级财政预算每一年用在农业支出上的增长幅度应当高出财政经常性收入所增加之幅度。要切实明确各级政府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上的相应责任,使用立法手段来制约省内各级财政部门所具有的支农行为,有效保障支农资金得到合理地增加、及时到位以及专款专用,切实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基本建设投资之中的比例。

(四)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的法制化

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尤其是要加快我国司法独立之进程。要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来保障非政府组织建设新农村公共产品之权益。前几天,我国已颁布实施了《物权法》,这肯定会对农村地区公共事业的多元化发展产生正面而积极的意义,但是,我们还应当在这一基础之上制定出更加细致、更为具体、和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化投资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投资者们能够切实消除顾虑,树立起良好的自信心,并且产生更好的投资预期。

(五)加强农村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工作

如今,我国农村社区群众的总体文化素质并不算高,即使村干部也是年龄偏大,整体文化层次不高,大学毕业生更是稀少。有鉴于此,应当在农村地区开展人才培养工程,重点是要强化党政人才队伍、公共事业管理人才队伍以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等三支队伍的建设,从而为我国农村造就出新一代的高素质农民。与此同时,还应当通过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将城市之中的人才、科技引入到农村地区,运用优质人力资源来全面支持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而教育、卫生、科技等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出具体的面向农村基层的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措施。要积极探索与尝试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官工作。近些年来尤其是中共中央关于鼓励与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意见出台之后,各地均结合各自新农村经济建设之实际,大力探索选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任职的办法以及途径,并且在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与农村就业的基础上,为我国的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与保障。

(六)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工作

要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为基础,大力调整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的布局,切实优化农村教师的资源配置,有效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并且在切实有效地巩固与提升我国农村目前教育教学体系的基础之上,切实扩大初中、高中教育的规模。县城高中教育应当在目前的基础之上不断扩大招生的规模,而乡镇与中心集镇则应当着重点建设初级中学,而有规模的村镇则要重点建设好一所小学,并且撤并那些在校生人数偏少、办学质量不佳的农村中小学校,切实形成县、乡(镇)、村等相互联系的三级教学体系,有效满足我国农村地区适龄人口在教育上的各类需求。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积极改进环境与提升待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地区教师队伍,致力于实现农村地区教师生活的城镇化,使其能够安居和乐教,从而切实解决好广大教师的就医、保险以及养老等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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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农村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向农村地域的延伸,是公共产品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经历了数次变迁,但每次变迁的结果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供给效率低下的问题。这既体现了农村公共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供给制度本身的一般困境,也反映了作为我国三农问题复杂性的冰山一角——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所面临的特殊矛盾。本文试图从改革开放前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入手,剖析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困境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变迁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是在时期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受农村土地制度因素变迁的影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经历了两个阶段。在政社合一的体制下,基本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公共产品的供给和使用都是由集体统一组织、安排。政府作为惟一的供给主体,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担当了号召者、组织者的角色。在当时重工轻农战略及财政收入有限的条件下,制度内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正常运转所需的公共产品支出不得不主要依靠制度外供给,实际中采用的则是以劳动力代替资本的方法,由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动员并组织劳动力承担土壤改良、水利建设、道路修建等劳动密集型投资项目。这些措施的结果是扩大了灌溉面积8018万亩,并使全国水灾面积由1949年的1亿多亩缩小到1952年的1600多万亩。同时对一些水灾比较严重的河流,如淮河、沂河、沭河、永定河、大清河、潮白河等开始了全流域的根本治理,长江、黄河也采取了一些临时有效的措施,以解除洪水的威胁。根据统计资料,从二五时期开始到1979年,国家用于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占国家全部基建投资的比重从9.8%升至17.7%,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在解放后30年有了较大的改观。

1978年之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作为生产经营主体拥有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和财产分配权。在“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是自己的”的体制激励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农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激励问题不仅没有得到相应地解决,反而大大弱化了。从1980年到1988年,我国用于农业的基建投资比重呈下降趋势,由原来的9.3%下降至3.0%,表现为一些新的公共产品供给不但没有满足,而且原有的供给水平也遭到相当程度的破坏,道路年久失修、水利设施淤塞,导致抗灾能力减弱,影响了农业的持续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1985年我国财税制度改革之后,原来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被打破,中央政府下放了事权,却没给予地方相应的财权,地方政府即使心有余也力不足。尤其是分税制之后,各农户缴纳的农业税收和乡镇企业税收成为乡镇财政的主要来源,农业税长期的轻税政策和某些地区乡镇企业的停滞使地方税收极其有限,公共财政的预算内低收入导致制度内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二是在农业比较利益低下的情况下,农村资金通过财政、金融渠道外溢现象十分严重,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的短缺。如1991年,农村资金通过财政渠道净流出629亿元,所占比重为77.2%;通过金融渠道流出186亿元,占22.8%。三是农民缺乏对公共产品进行投资的激励。由于公共产品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不可能由农民私人来提供,每个人都希望由别人来提供,自己能成为“免费搭车者”。在农地制度改革初期,农民只拥有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土地的频繁调整造成的经营期限的不稳定导致农民预期的短期性,对公共产品的投入从而没有任何激励。四是在资金紧张的状况下,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恶化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与生产性大型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同,基层政府一般对非生产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有着较强的激励,这些产品主要为一些“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仅1993年国务院授权农业部宣布取消的农村达标升级活动就有43项,由于这些达标升级活动关系乡镇领导的政绩,因此尽管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不大,其供给仍是富有激励的。可见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及滥用性,造成了非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的恶性膨胀并最终成为农民负担的主要来源。

总之,改革的负面后果是农业总投资的下降,公共财政力量薄弱,金融信贷支持不足,私人资金和劳动力的投向转移,从而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表现在公共项目建设趋缓,如1980~1986年乡村办水电站数量连年下降。与此同时旧的公共产品不断折旧,目前全国43万座水库中,约有1/3属病险库,水库容量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4500亿立方米,下降到目前只占30~50%。水利设施抗灾能力的减弱,使受灾面积由1970~1979年平均每年受灾面积388万人km[2]上升到1980~1992年间的4500万人km[2](张军,1996)。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困境

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变迁过程来看,无论是时期,还是农业改革推行时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都陷入了相同的困境,而陷入困境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它既体现了公共产品供给本身的一般困境,也反映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特殊矛盾。

从公共产品供给的一般性来看,农村公共产品作为公共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消费的共同性、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特征。公共产品属于“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一方面,如果由私人通过市场提供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免费搭车者”,从而导致“公共地的悲剧”;另一方面,外部效应的存在,使私人不能有效提供公共产品也会造成其供给不足。这时就需要政府出面提供公共产品,弥补“市场缺陷”。时期,政府掌握有收益索取权和资源分配权,承担了提供大部分公共产品的责任。解体之后,设立了乡(镇)政府,乡政府取代成为农村基层政权,并承担起本辖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这在我国的1982年《宪法》中也给予了明确的认定。《宪法》规定,乡级政府的职能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职责范围几乎涵盖了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由政府作为惟一的供给主体,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端,具体来说,表现为:第一,供给的任意性。在提供什么公共产品、什么时间提供及提供多少的数量问题上,由政府根据多种因素来决定;第二,供给的强制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权力由政府垄断,以政府的偏好为原则,较少考虑需求方的意愿。

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其所处的地域性(广大农村地区)和分布的分散性,决定着政府必须具备雄厚的财力和完善的决策及监督机制。然而我国农村产品供给的变迁过程表明,无论是在供给资金的筹集,还是供给资金的使用上,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无不体现出了一种体制外的特征。具体表现为:第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筹集的体制外特征。在目前我国公共产品提供的职责划分上,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而履行与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所需要的费用并不能由地方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完全负担。由于农业税的轻税政策,因此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政府财政力量十分薄弱,财政缺口大。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处于一种矛盾的地位:既要履行法律的职责,又要提供公共产品,因此通过制度外筹集公共资源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目前乡镇制度外的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有四项,即乡镇企业上缴的利润和管理费、乡镇统筹资金、罚没收入及各种集资、捐赠收入。而村级组织的收入一开始就没有纳入公共财政的范围,主要通过向农民收取“三项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方式来获得,其中公积金主要用于修建农田水利设施、购置农用固定资产、兴办集体企业等;公益金用于“五保户”、困难户的补助以及其他集体福利支出等;管理费用于村委会干部的工资和管理支出。第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体制外特征。与城市相比,农村公共产品带有一定的分散性和局限性,加上大部分公共产品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官员决策行为的短期性和体制外特征。农村基层政府作为一级组织具有独立的利益,它所追求的目标可能与农民的要求并不相同。为了达到基层政府的目标,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就不是由农村社区的农民自下而上来决定的,而是基层政府自上而下做出决策,供求之间并不对称,供求矛盾突出。第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扭曲。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不同,它不是通过市场价格来反映消费者的需求信息,从而对供给者形成激励和约束。在目前村民自治程度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农民尚缺乏能够正确表达自身意愿的机制和渠道,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强制性供给无法进行“硬”性约束。同时,受当前行政体制的影响,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激励也不是来自于真正的消费者农民的需求,而是基层政府追求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双重目标。这种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扭曲,最终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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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陷于困境的直接原因在于体制外供给,而导致体制外供给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所以在进行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时,不能就农村谈农村,就农民谈农民,要结合农村发展的背景,进行综合配套改革。

(一)区分公共产品的层次,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根据在消费过程中的性质不同,农村公共产品又可区分为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与非排它性的产品,如农村基层政府行政服务、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等。农村纯公共产品同其它纯公共产品一样应由政府免费提供。然而,现实中的绝大多数农村公共产品是以准公共产品的形式存在的。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与非排它性。具体来说有两类,一类是具有排它性与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如高速公路,该类产品由政府提供还是由私人提供主要考虑该项产品收费管理的难易程度以及它的需求弹性,难度越大,弹性越大就越适合于采用政府提供的方式,相反则应采用市场提供的方式。另一类是具有非排它性和竞争性的公共资源,如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这类产品由政府提供还是由市场提供取决于该类产品的收益的外溢性程度,如果产品的内部收益较小,外部收益大,则适合于政府提供,反之则适合于由市场提供。目前鉴于县级财政的巨大压力,中央、省级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二)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加快融资机制的创新。各级政府是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主体,但决不意味着只有政府才能提供,农民和其他社会成员也可以进入这一领域。据公共财政理论,依据农村公共产品中的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可以采用政府与市场(私人)混合的方式来提供。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采用“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的方式,充分调动各类主体投资农村公共产品的积极性,即实行农村公共产品市场化发展。目前已有的研究也表明,部分农村公共服务,如小型水利设施,由私营部门提供是有效的;部分农村良种的提供,专用品种的栽培技术,市场信息可由“龙头”企业提供服务(王小林,2003)。另外,政府也可以利用市场融资和捐赠等形式吸引资金,发展农村社区公益事业。以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近三年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为例,市场和社会的资金投入总额已经占到了整个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总投资额已经突破2000万元。这些资金的注入在节省政府的公共支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推动办学主体的良性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加大对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乡级政府是现有行政体制中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在现有的国家制度框架内,向所辖社区提供包括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几乎所有公共产品是乡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改革之后,赋予了基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事权,却没有给予相应的财权,权责不相对称,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加大国家对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具体包括:一是合理划分事权,以事权定财权,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责。一般来说,纯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全部负担,而准公共产品应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中央和省级以上政府应负主要责任。二是增加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总量的稳定增长,要求各级预算的支农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公共产品的投入。四是调整支农资金投入方式。财政支农资金要尽量减少间接的和对中间环节的补贴,积极探索对农民直接支持的各种有效补贴办法,逐步建立起以收入补贴、生产补贴、救补贴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直接补贴方式。

(四)实现村民自治,完善决策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法》(1998)第三条规定,作为社区自治性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其职责之一是提供社区内人们需要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而目前由于乡镇政府职能向村级组织的渗透,村民委员会部分地失去了应有的自治色彩,变成了农村公共产品自上而下供给决策的执行机构,扭曲了农民的意愿(吴士健,2002)。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就要从农民自身需求出发,建立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给予农民充分的民利,形成由内部需求决定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首先,必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充分实行村民自治,由全体农民或农民代表对本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进行表决,使农民的意见得到充分反映。其次,加快农村基层政府的组织建设,改变农村基层领导人由上级组织部门任命的形式,把主动权交给农民,由农民直接选举出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对农民负责的社区领导人。再次,建立有效的农村公共资源使用监督机制,增加公共资源使用的透明度,定期将收支状况公之于民。

(五)加快乡镇行政机构的改革,精简机构。我国从1982年开始撤销,到1999年全国共建有县、乡两级政府近3万个,乡镇数量达到44741个。其中有些乡镇的规模非常小,不超过2万人,但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并没有减少,从而导致地方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用上升。据有关资料分析,在乡级财政支出结构中,教育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及人员离退休经费三项共占支出比重的67.83%,“吃饭财政”的表现愈益突出,致使乡级财政日益陷于困境(樊利明,2001)。为加快乡镇行政体制的改革,一方面,撤并乡镇,减少一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增强乡镇驻地的区域中心作用;另一方面,理顺县乡关系,明确划分县乡两级政府的职能范围,将本来属于乡镇政府的权力还给乡镇,使其真正成为一级功能完备的政权组织,担负起对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应尽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吴士健,等。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农业经济问题,2002,(7)。

[2]张军,何寒熙。中国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改革后的变迁[J].改革,1996,(5)。

[3]王国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收入问题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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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化城镇管理成为了公共管理领域内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促使城镇管理方法和技术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进一步推动了政府管理创新的发展。但在目前我国数字化城镇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因此本文通过阐述数字化城镇管理的重要意义,分析数字化城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基于公共管理的角度上,提出加强数字化城镇管理水平的相关措施,旨在促使数字化城镇管理向前发展,为城镇化进程加速前进奠定基础。

【关键词】公共管理;数字化;城镇管理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正不断尽快,城镇管理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为了保障城镇化政策结果的实效性以及顺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要求,必须要转变传统的城镇管理方式,发展现代化、数字化管理模式。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明确数字化城镇管理的意义,分析其存在的不足,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高水平的数字化城镇管理,促进我国城镇可持续发展。

一、数字化城镇管理的重要意义

数字化城镇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基于数字化城市管理演变而来的一种新公共管理模式。其主要是利用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手段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对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城镇问题进行处理,变革城镇管理水平和体制,充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趋势。因此数字化城镇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城镇化发展,整合城镇资源,建设特色城镇。另外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实行数字化城镇管理则有利于解决传统的城镇管理问题,同时能够实现精准定位管理目标的时间和空间,减少巡查及处置人员,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数字化城镇管理存在的不足

现阶段由于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对城镇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处于探索和实践期,并且在公共管理中对城镇管理的职能和观念有待转变和提升,所以在数字化城镇管理进程中,出现了以下不足:

(1)公共机构职能出现重叠,管理效率较低。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即是公共管理机构的职能划分存在不明确、公共管理机构改革不彻底以及上级机构管理不科学等造成的。

(2)城镇管理信息化发展不均衡,存在资金、人才短缺的现象。虽然我国已经开始了城镇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从实际上来看,基层城镇管理机构的信息化水平仍然相对较低,而且由于管理专项资金以及公共管理人员的缺失,导致基层管理机构与上级机构信息化发展存在差距,导致数字化管理存在较大的难度。

(3)数字资源缺乏整合、统一规划。数字化城镇管理是一项较为庞大的管理系统,涵盖了大量的信息数据,并且与多个管理部门具有密切的联系。所以数字信息资源整合是非常重要的。不过在实际管理中,城镇公共管理对数字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够,没有实行统一规划,就导致了数字信息相对独立,影响管理工作的协调开展。

三、基于公共管理角度提高数字化城镇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优化城镇公共管理机构职能

基于公共管理的角度实现数字化城镇管理即是要优化城镇公共管理機构的职能,针对当前城镇管理中存在的人员冗杂以及机构繁多等现状,要进行职能整合和重新划归,同时要在数字化城镇政府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各个职能机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将城镇管理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具体机构、具体人员,保障管理机构层次扁平化,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比如针对城镇民众普遍关心的交通、商业发展以及农业用地规划等,进行信息公示,接收民众意见反馈,通过信息技术合理布设城镇格局等,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二)加强城镇公共管理队伍建设,培养数字化人才

数字化城镇管理是一项集合了技术、管理、人文以及经济的系统性工程,在公共管理角度上来看,需要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政府组织机构以及其运行方式、行政流程等有效重组和再造。这一过程则需要管理队伍具有高素质和高水平管理能力。因此政府要精简公共管理机构,节省资金,大力发展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培训、教育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数字化、信息化技术能力,培养信息素质打破传统思维模式,积极协调业务工作,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数字化管理。比如公共管理机构要加强人才招聘和培养,从管理理念以及信息技术两方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为数字化城镇管理提供人才支持,从而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三)建立科学的数字化城镇管理体系

数字化城镇管理涉及到的范围和内容相对较广,比如信息技术的合理应用、政府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职能整合等。因此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建立完善的、可靠的数字化城镇管理体系。政府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建设完备的信息服务基础设施、明确公共管理机构的职能、任务,还要针对当前城镇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服务优化,如开展远程办公,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管理人员可以采用信息技术,根据城镇建设特点科学划分管理范围,做到全方位的城镇公共管理,及时处理城镇管理问题和缺陷,管理人员要基于数字化信息的反馈功能,深入基层协调公共管理矛盾,强化管理职能。另外可以通过研发建立城镇管理软件,实现信息快速收集、信息共享等,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为城镇管理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和支持。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数字化城镇管理是公共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现代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政府机构发挥领导作用,带领各公共管理机构在公共部门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进行职能转变、加强信息化建设、培养数字化管理人才、构建数字化城镇管理体系,从而推动我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论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公共管理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城市得到了发展,我国有关部门越发重视对于新农村的建设。新农村能够使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使民生得到了保障。而在对于新农村进行经济建设时,公共事业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本篇文章分析了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公共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来进行解决,希望能够提升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公共管理水平,构建美好新农村。

【关键词】新农村;经济建设;公共管理

开展新农村建设是为了使农村适应社会发展新需要,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居住质量、经济水平、文化思想等,使农村焕发新面貌。但是,从现实情况来进行分析,目前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公共管理水平较低,不利于我国建设新农村的目标顺利实现,为此必须要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一、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公共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农村基层政府并没有认识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

新农村建设是时展的必然,能够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关注。为此农村基层政府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责,科学合理的开展新农村经济建设工作。但是,目前部分基层政府并没有认识到开展新农村经济建设公共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一知半解,导致于基层政府无法为新农村经济建设公共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为了改善这一情况,需要农村基层政府认识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为新农村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二)农村经济建设中投入的资金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公共事业管理最主要的目标是改善农村居民贫穷的现状,使农村居民的生活变得赋予,带有一定的扶贫属性。从目前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来进行分析,大部分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和城市依然有着较大的差异,为此我国农村的公共管理依然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目前,大部分农村的经济水平只达到了不用为生存犯愁的水平。而我国却已经降低了在农业发展中投入的资金,这导致农村的经济建设公共管理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在农村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降低,仅仅只能满足农村公共管理开展的需要,比如说铺设电网、修路等,只能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水平,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人民的生活质量得不到提高,不利于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为公共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一,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各行各业都能够有所提升,我国制定了一些法律来保障公共事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我国公共管理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这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满足公共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有关的政策包含的内容也并不全面,这并不利于农村公共事业的顺利开展。第二,农村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人们在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无法依靠法律来进行解决,并且农村居民的法制观念较低,对于法律的了解比较少,遇见事情不善于借助法律。第三,农村的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就爱你督管理,大部分企业并不认为在农村内投入资金可以获得收入,再加上在农村投资相关的法律比较少,农村能够获得企业投资的概率比较低,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农村的经济发展速度始终较慢。

(四)专业人才数量较少

由于农村的环境、薪资待遇等和城市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大部分人才在进行就业时会选择城市而非农村,农村中的人才数量比较少,这严重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展公共管理时没有足够的人才作为支撑。虽然地方政府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于基层政府进行了扶持,但是这也仅仅只是提升了农村居民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人才紧缺的现状并没有得到缓解。

二、提高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公共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政府要认识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进行新农村经济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为此,基层政府必须要对公共事业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全面系统的了解开展公共管理需要进行的工作以及应该采取的工作方法。如果政府没有立足于农村的实际情况随意的规划建设新农村,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一定会出现问题,为此基础干部必须要真真正正的了解农村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人民进行监督,确保基础政府能够为人们提供公共质量的服务,使农村得到发展。

(二)加大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

我国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投入的资金和资源不多,农村的观念比较落后,没有认识到公共事业的重要性,进行公共事业发展时流于形式。为了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大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这需要我国政府重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有足够的资金为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使公共基础设施能够真正的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帮助。除此之外,也要重视农村教育、文化、科学水平的提升,使农村更加全面的发展;国家要对于基层政府进行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水平较低,公共事业发展缓慢,基层设施不足,为此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难点,只有加大对于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才能够使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改善每一个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从目前的情况来进行分析,我国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为了缩短城市和农村的差异,就必须要加大力度进行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建设,使农村的公共物品水平得到提升。这需要政府发挥自身的作用,对于转移支付制度作出一定的整合。并增加对于农业发展的投入,使我国农村事业发展有种子的资金作为支持,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四)完善相关的制度

农村的公共管理事业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来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农村的公共管理事业得到落实,真正的发挥出作用。完善的制度和颁布的法律法规能够为我国农村公共事业管理引入更多的资金,从源头上改善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为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

(五)提高农村公共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6

一、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

学术界有关公共服务的定义很多,综合各方观点,农村公共服务是指专为居住在乡镇和村一级的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它是为满足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共同所需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是以农业信息、农业技术或劳务等服务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农村公共物品。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确保了农业生产的进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民生活的稳定,对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新农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农村公共服务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涉及到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这就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二、农村公共服务相关理论探讨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由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登哈特提出的,该理论认为行政官员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主要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他们的工作重点既不应该是为政府航船掌舵,也不应该是为其划桨,而应是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融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来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和满足他们的共同利益需求。

通过对“新公共服务理论”基本内容的理解,我们可以归纳出该理论的核心价值理念就在于“以人为本”、“重视责任”以及“强调服务”。“以人为本”是指“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公民为中心,强调在民主对话、沟通协商基础上的政府与社区、民众的合作互动,建立有效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重视责任”强调行政官员应向多方主体负责,要求公共管理者积极回应公民要求、倾听公民呼声、方便公民选择、鼓励公民参与、部门绩效评价以公民为主体;“强调服务”认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应是政府统治社会,而是社会控制政府,政府权力来源于社会,受制于社会,服务于社会。

(二)政府职能理论

1、公共物品理论。公共物品的提供古已有之,但是对公共物品理论的探索却只能追溯到19世纪晚期,其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和詹姆斯・布坎南。1954年,萨缪尔森发表了《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给出了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每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任一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由此使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成为公共物品的两个本质属性。1965年布坎南对公共物品的定义进行了更为全面的阐述,他认为,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所导出的是纯公共物品,而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是纯私人物品。在现实世界中,大量存在的却是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纯私人物品之间的物品,称为准公共物品。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公共物品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其繁多的种类涉及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其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等本质属性,这就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物品尤其是其中的纯公共物品,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来提供,而公共物品的种类繁多,也决定了它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由政府来提供。有效的公共物品提供形式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2、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由英国经济学家邓肯・布莱克提出,后经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发展。詹姆斯・布坎南将市场制度中的人类行为与政治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纳入同一分析轨道,提出了“经济人”假设并认为政府的选择是非市场的集体选择,由于“经济人”利己主义的动机与非市场集体选择本身的缺陷,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并不一定是“有效”的。因此,政府应以民主政治作为其强硬的后盾,通过完善人民利益和要求的传导机制,建立起一套能够有效约束和监督决策者行政行为的运行机制,保证政府的决策是在公共利益的轨道上运行。同时,该理论也提醒政府,政府在履行职责时,要考虑到市场的作用,政府干预应严格限制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应为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而不应过分干预市场的运作。

(三)地方政府治理理论

20世纪后期,西方学者基于市场经济理论和福利国家政策的失灵,以及社会权力主体日益多元化的现实,提出了“政府治理理论”。这一理论将政府的管理看作一个合作的过程,它强调管理就是合作,而且不仅强调政府与市场的协调与合作,更重要的是寻求政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寻求一种通过调动各种力量和资源达到“善治”目的的社会体制。

地方政府治理是现代社会多层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治理理论是以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地方行政改革为实践基础发展起来的治理理论的一个分支,该理论将公民放在公共事务处理的关键地位,强调以公民需求为中心,倡导发展多元化、以公民社会为中心、分权与参与的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将地方公共问题解决的主体、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社会事务管理的主体扩展到了政府、社会、公民三方共同组成的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民间公益组织等各种组织化的网络体系,成功地将多元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过程中,提高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与质量。

(四)相关理论探讨

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职能理论与地方政府治理理论作为学者们研究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和借鉴意义。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要重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要尊重公民,这种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要求政府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时,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建立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实现公共服务决策的民主化与透明化。同时,农村公共服务生产主体应是多元化的,应在农村公共服务的生产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应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安排者,在一些可以由市场或第三部门生产、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政府应积极地下放权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公民社会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职能理论包括公共物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作为人们认识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工具,公共物品理论从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种类入手,为政府等公共组织认识自己的角色,以及针对不同的公共物品采取不同的生产与提供方式提供了依据。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物品越加多样化,农村公共服务作为特殊的公共物品,其体系的建设,要求正确区分公共物品的性质,以此来确定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政府职能理论中的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重点是“政府失败说”,它认为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领域要纠正政府失败,就需要引入市场的竞争机制,建立和完善对政府的外部监督与约束机制,改变公共物品供给不足或供给过度的状况,提高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公民的需求。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地方政府治理理论,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都应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通过整合三方的力量,可以达到调动各种力量和资源、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目的。而且,地方政府治理理论强调农民需求的重要性,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时,必须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出发,这样生产与提供的农村公共服务才是切实有效的。

在研究以上理论的基础上,笔者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理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探讨。

三、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理论探讨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共物品,在秉承公共物品理论与公共服务理论精华的同时,受我国国情以及服务地域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的影响,又具有自身的理论特性。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庞大,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存在着巨大的“欠账”,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非是想象中那么容易的事情,在现阶段,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很难从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中抽身出来。因此,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理论,首先应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理论,其次应是地方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理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它应是以上这些服务提供者与服务的接受者――农民之间的关系理论。

第一,由于我国的城乡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强化中央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职能,是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理论的特殊之处。在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中,中央政府通过复杂的层级把权力和责任授予各级地方政府,强化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职能在情理之中。如果地方政府总能准确地执行中央的政策,而且中央转移支付也能按照规定目的有效地使用,那么这种授权式的行政管理模式对提供高效而且优质的农村公共服务有其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在目前各级政府问责制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监管与问责,是首要之举。

第二,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共服务都是由隶属于各级政府的事业单位提供的,它们包括大多数学校、农业技术推广站、大多数卫生所和医院等。它们作为政府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执行者,占据了县和乡镇财政预算的很大一部分。但是在地方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也面临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一样的困境,事业单位的管理分散在不同的政府部门中,多数由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没有一个综合的机构对所有的事业单位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与指导,使得地方政府缺乏使事业单位服从政府安排的有效手段,导致公共服务的供给在此环节上大打折扣。

第三,农村公共服务的受用者,也是将来农村公共服务的主要生力军――农民,在目前农村公共服务中,处于集体失语的状态。一方面以上这些服务的提供者以农民为中心、尊重农民、向农民负责的意识过于薄弱,另一方面农民争取自身权利、行使自身权力的意识也过于薄弱,这样的“双重薄弱”导致农民在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中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因此,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情况的关键是要改善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使农民切实参与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设计、提供以及监督和评估中来。

在处理好以上关系的基础上,我国农村公共服务要向新公共服务理论与地方政府治理理论所提供的良好模式迈进,政府的角色要从农村公共服务的控制者变为农村公共服务的政策制定者和组织服务者;政府应将市场的激励机制和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中,政府应将公民社会的各种力量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中;政府应组织、引导农村公共服务的众多供给主体,在政府构建的制度中,形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合作网络,促进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丹尼斯・C・缪勒著;杨春学等译.公共选择理论[M].中国社会科出版社,1994.

2、丁煌.西方行政学理论概要[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7

党的十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强调要求“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将“社区管理”的概念引入农村,实行农村社区管理是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积极有益探索。因此,完善和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的重点课题。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三农”格局的快速变革,农村居民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居住环境、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同时,农村居民的主体意识、民利意识也日益增强,日益要求多渠道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大家不仅追求经济利益,而且也越加追求精神利益、政治利益,越加要求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实现和参与农村社会管理。阶层分化、诉求多元、社会流动和信息流通加速,权利意识觉醒,使得农村维稳形势日趋复杂,农村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同时,由于我国在社会建设方面长期受城乡二元化的影响,公共服务资源偏向集中于城市,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缺乏,社会建设滞后。在这种背景下,农村社区作为推动农村社会改革的新型农村管理和服务形式由此顺应而生。农村社区建设,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建设;是深化村民自治、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功能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党的十明确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可见,要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就必须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和创新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而言,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农村居民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是一个比自然村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凝聚力和认同感。农村社区的理论基础主要来源于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采用企业管理方法,引入市场机制,强调顾客导向以及注重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其特点包括:管理主体多元化。即在公共管理事务中不仅包括政府,还应包括非盈利性组织、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私人机构和个人等。其中,政府是多元化主体的核心,是组织者和协调者。政府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服务及顾客导向的价值理念。即政府公共行政不再是传统模式下的管治行政,而是以人为本的服务行政;公共行政体系内市场机制及竞争功能的引介。即政府可采用合同外包、竞争性招标、凭单制等方式,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以降低成本及提高服务品质;采用授权或分权的管理方式,打破公共部门的本位主义,建构网络型组织;采纳企业中常用的管理方法,包括全面质量管理、成本-效益分析等,强调绩效目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注重人力资源管理。

其实,党的十报告中也蕴含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精髓,并为发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方向和思路。例如,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部分提出的,“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的重要方式”,在加强社会建设部分提出的,“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以及“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可见,从党的十报告精神、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特点和农村社区的内涵可以看出,农村社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和乡村民主建设实践的创造性结合,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实践的模式

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农村社区管理的探索阶段,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区域发展上各地的农村社区管理实践差距较大。从管辖的区域范围上划分,目前我国的农村社区建设实践可初步分为“一村一社区”、“一村多社区”、“多村一社区”模式。其中,“一村一社区”是指将村委会与农村社区合二为一,即一个村委会就是农村社区;“一村多社区”是指在一个村委会内设置多个社区;“多村一社区”指在面积较小、人口较少、地域临近的村中,选出一个中心村,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涵盖附近几个村,非中心村的村民到中心村接受服务。从国家、市场、社会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形成中所扮演的角色来划分,可以将农村社区建设实践分为“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民间组织型”、“政府、社区互助型”、“政府、社区、社会互助型”五种模式。其中,“政府主导型”是指政府通过服务下乡使其在农村社区管理事务中居于主导地位。山东诸城和胶南即是采用“政府主导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企业主导型”是指以实力雄厚的企业作为农村社区管理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山东胶南北高家庄即是以珠光科技集团为依托,发展“企业主导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民间组织型”是指以民间力量自主管理为主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湖北秭归杨林桥村即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政府、社区互助型”是指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推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模式。江苏太仓市即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政府、社区、社会互助型”是指在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互助合作的基础上,同时充分发挥出社会的协作力量,形成无缝隙管理和服务的农村社区模式。重庆市永川区即是推行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

农村社区有效管理实现机制探索

(一)健全农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

我国农村地域相对广大,对于农村社区的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应根据当地的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在农村社区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及三者在农村社区管理的作用机制不同,选择不同路径的农村社区管理方式,更好的完善农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具体而言,如果农村当地地域较小、人口比较密集、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区域内自我管理能力比较差的地方,应采用“政府主导”路径。在采用“政府主导”路径的模式下,必须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中,统一协调政府各部门(包括:农业、教育、公安、文化、卫生等),集中各自资源主动将服务延伸到农村,大幅度提高农村社区的服务水平。另外,可以借助共青团、妇联、媒体等社会公共组织,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成果,引导农村社区管理走向党政组织牵头、村民广泛参与的合作机制。如果农村当地经济比较发达,存在一些国家、省、市级的龙头企业,并且企业自身已经具有相当的自我管理水平,可以采取企业、政府、村委共建农村社区的路径。在采用“共建”路径的模式下,政府应对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正确引导”,通过各种税收减免和项目支持鼓励企业大力对各种公共服务进行投入,大幅提升企业所在地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各种“以企带村 、村企合一”的管理思想,引导企业与社区融为一体,社区居民即企业员工、社区文化即企业文化,让企业清楚的认识社区的明天就是企业的明天,社区居民的未来就是企业的未来,以此调动企业更多的关注和投入公共服务。

(二)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要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应该根据农村居民最核心、最现实的需求出发,以实际资源为基础,将农村社区建设分为轻重缓急事项,把直接改善农村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作为目前工作的重心。具体而言,也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将服务项目推向农村。以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重点,完善各种便民的服务站、卫生站、文体中心、超市等配套设施,同时设置各种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基础设施,使得农村社区居民居住环境大幅改善,彻底解决长期困扰农村社区居民看病、购物、文体休闲困难的现状。

(三)建立农村社区多元化投入机制

对于农村社区的建设,必须结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多元化投入的农村社区建设机制。一方面,明确公共财政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力军,通过专项支出和转移支付的方式,明确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对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保障范围,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政策手段,积极调动农村社区居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开展村企结对、村校结对,采用合同外包、凭单制等方式,将市场竞争引入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中,以此获得更多的资金资源和人力资源来建设和发展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

(四)完善农村社区治理监督机制

任何一种良好的管理体系,必须依附于完善的治理监督机制,治理监督机制的实质就在于体系中各主体的权、责、利的分配和平衡,在此基础上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最终实现机制的正常、高效运行。结合当前农村社区治理监督问题,首先就是尽快完善农村社区内各种规章制度,如社区居民大会制度、各类工作专项制度、社区居民公约等,将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到制度建设层面,约束和规范农村社区各部门及社区居民的行为,保证农村社区建设有序进行。其次,实现信息公开,设立专门的农村社区信息公开栏或网站,将农村社区建设的各类信息(包括:项目、资金、管理人员等)迅速公开,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暗箱操作、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大幅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内部耗损。要建立起农村社区各管理主体广泛参与为基础的规范化的绩效评估机制。

(五)推动农村社区管理人才引进和培养

农村社区管理,必须有一批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高的农村社区管理队伍,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会直接影响到农村社区管理的效果,也会影响到居民对社区构建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所以,必须将农村社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列为推动农村社区管理的重点工作来实施。首先,必须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岗位来工作,并保障其工作的自主性,使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其次,完善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体系,选拔出一些优秀的农村社区管理人员,通过升迁和奖励渠道激励他们更好地为农村社区服务。最后,各级党校可针对农村社区的管理工作中的技能需求,结合农村社区发展的需要,定期对农村社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传授一些管理中实用性的技能。

参考文献:

1.姜力.中国将构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J].村委主任,2010(12)

2.胡维维,吴晓燕.农村社会管理与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建设[J].新疆财经,2011(1)

3.晏国政,王圣志.农村治理新局[J].望,2011(10)

4.曲颂.农村社区管理模式的分析与评价[D].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士论文,2012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8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背景下,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提出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方针,并对新型农村社区做出了管理有序、公共服务健全、和谐文明的建设要求,全国各地出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热潮。在农村建设社区,还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所以在建设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直接领导者,乡镇政府如何通过职能的发挥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显得至关重要。20世纪90年代出现并经过丰富发展的治理理论为乡镇政府的职能发挥提供了参考和发展方向。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盲目性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社区的浪潮下,迫于政策压力和形势,一些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也盲目展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不具备建设条件下展开社区建设对 地区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首先就是经济的退步。由于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原来用于经济发展的资金被占用投入到社区建设中,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成没有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导致经济退化。其次是农民生活状况恶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占用大量的耕地,与此同时是农民耕地的减少,由于建设的盲目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能给农民带来实际的收益,致使农民利益受损,生活状况堪忧。

(二)规划不合理。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一般采用先占用耕地,农民搬进社区,原村庄还耕的建设模式,部分地区乡镇政府由于理论认识的不足,缺乏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远规划。新的社区建成,而农民又没有从原来的村庄搬离出来,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初衷相悖。

(三)社区管理滞后。与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要求相比,社区的管理相对滞后。表现在:首先,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新型农村社区是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有别于村庄,也不同于城市社区。与城市居民相比,社区居民的享受的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其次表现在“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不同步。大量资金投入到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环境和房屋建设上,社区文化建设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四)空房率高。造成新社区空房率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新的社区房价与农民的收入不符,农民承担不起购房费用;二是由于缺乏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认识,加上现有的居住条件也舒适,一部分农民不配合公共事业的建设,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较为抵触。

二、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各界学者的努力,治理理论得到充实和发展,被应用于管理、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最先使用治理一词的是世界银行针对非洲的经济状况提出的“治理危机”,自此以后一种新的管理理论出现并被广泛研究和应用。

各种研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关于治理的定义,如美国的詹姆斯・罗西瑙认为治理是一种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公共领域管理机制,与政府的统治相比,治理更加灵活;全球治理委员会定义治理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俞可平认为,治理是在特定区域内,为追求公共利益,多个管理主体参与的对公共性事务的管理过程。

尽管关于治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也不可能有一个确定的定义,但是其本质和核心内涵是一样的。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1)多元化的管理主体;(2)建立有限政府;(3)多种管理方式;(4)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5)以公共性事务为对象。

治理理论对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提供参考并指引了发展的方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需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定位职能。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的合理化建构

(一)引导农村经济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新型农村社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乡镇政府需合理引导农村经济发展。首先,转变观念。消除“大政府”的统治观念,政府不是万能的,放权给社会和市场,做好“守夜人”的服务角色;其次,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挖掘地区资源,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再次,改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以现代化的工业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乡镇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弱化各项行政管制职能及经济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和完善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可以使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产生最大化的效用,使广大乡镇居民最大程度和范围地享受到公共资源。

(三)加强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的任务主要是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加强社会管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维护社会和社区治安,保证地区的安定和谐,居民安全;二是加强社区文化的建设。作为社区主体的居民,是社区文化的直接建设者和受益者,鼓励社区居民参加到社区文化建设中来。再次,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中。

(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实现农民自治,打通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充分实现其政治权利,给政府科学的进行决策提供参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合理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其他力量参加到社区的治理中,实现社区自治;另一方面建立并健全农民参与的监督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制定法律法规,提供农民参与监督的制度保障;打通农民表达渠道,完善农民利益诉求机制。

参考文献

[1] (美)詹姆斯・罗西瑙.没有政府的治理[M].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9

农村公共危机管理是一个具有争论性的话题,国内外广大学者对其的定义也是不尽相同,在本文的论述中,我们从农村公共危机管理工作的概况、特点、重要性及存在的普遍问题展开分析。

(一)农村公共危机管理工作概况

农村公共危机,从广义上来讲,是特指一系列在农村地区发生的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危害农村社会安全、经济发展和正常活动的社会现象。农村公共危机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的冲击力很大,破坏力也很强,正因为如此,农村公共危机需要专门的部门或者工作与之对应。而农村公共危机管理,则是指在针对农村公共危机而设定的一项预防、应对以及处理的公共管理事业。

(二)农村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

农村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农村地区特殊的交通环境、自然差异而存在着自身的一些独特的特点。首先,农村公共危机管理之所以会成为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社会以及各级政府的关注,是由于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与社会的公共服务不足、公共生产下降等相悖。其次,农村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的巨大的挑战性和不确定性,人才的匮乏直接导致面对具有突发性、紧迫性、公共性、威胁性、非政治性、复杂性、危害性等特征的农村公共危机的发生时,管理者不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好这些突发的农村公共危机事件,从而很容易给农村地区的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消极的影响,严重者甚至引发社会骚动或者动乱。

(三)农村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性

农村公共危机管理在农村公共事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农村公共危机管理就是农村安全的晴雨表,农村公共危机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该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生活的好坏。其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四)农村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由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性,相比起城镇公共危机管理来说,其差异性很大,这也就造成在农村的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在生活上,体现为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不能得到足够的满足,在休闲上,体现为人民群众的娱乐诉求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思想文化上,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这一系列问题都成为了农村公共危机管理上的重要问题。同时,由于农村公共危机管理一直以来没有得到人民、社会乃至政府的足够重视,这也就直接导致农村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工作等都还只是停留在初级阶段,一系列的工作的展开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这也就造成了在面对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的传播等一些重要的问题时,农村公共危机管理的应对措施、工作的及时展开效率相对有限,这也主要体现在人才的匮乏上面。

二、人才的引入对农村公共危机管理的意义

二十一世纪是人才的时代,人才对任何一项工作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农村公关危机管理这样一项对人才有着较高要求的公共事业,人才的引入对其的重要影响力就不言而喻了。

(一)高水平人才在农村公共危机管理中扮演的角色

高水平人才在农村公共危机管理中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首先,高水平的人才在这项公共管理工作中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当在该农村地区发生突发性的公共危机事件时,高水平人才就能够体现出其重要的影响力。他们能根据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特点、影响力做出判断,对其做出针对性的工作安排,并果断的将其执行下去,力求使得突然出现的公共危机扼杀在摇篮里。其次,高水平的人才能够在这项公共管理工作中扮演预防者的角色,他们能根据自身的知识积累、工作经验,结合所在农村地区特定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及生活需求,充分的了解掌握当地的公共活动、人们的思想动态,将可能出现的公共危机料想到,并妥善的预防之。最后,高水平的人才能够在这项公共管理工作中扮演着先锋者的角色,当有如地震、传播疾病等公共危机出现时,他们不但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安排,还能够发挥大公无私、无私奉献的精神,工作在第一线,给大家带来积极的影响和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关爱和照顾。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10

1.我国农村公共管理的一般理论

1.1公共管理的含义

公共管理是社会公共机构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的活动。良好的公共管理条件是对私人财产权的尊重。而农村公共管理主要指一种相对具体、直接和微观的管理,它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极为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1.2农村公共管理的主要内容

农村公共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指:大力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突出发展教、科、文、卫生、体等公共事业,让广大农村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他们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提供保障;通过农村居民自治,依法管理和规范农村各类组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是农村公共管理的任务。

1.3农村公共管理的特殊性

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心骨,公共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代表村民利益,凝聚村民意志和力量,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科学技术,按照“髙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提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发展途径,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村域和村庄用地布局规划,实施发展项目,帮助农村居民化解发展风险,解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不断地把农业产业化向更髙的农业工业化阶段推进。同时,要重视民生,努力创造条件,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加大教科文卫方面的投人,注重社会主义人文关怀,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标,使农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衣食无忧。

2.我国农村公共管理出现的问题

2.1乡镇政府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我国乡镇政府,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乡村两级行政机构积累了过大的行政成本,也积累了严重的债务。乡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农村的基础,自然具备了国家政权的基本职能,其行政机构的设置都逐一与上级对口,对三农的活动制定了过多的约束制度。

2.2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制约

农村现行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公共管理实现合理化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农业的行业特殊性,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事实上很难对农民提供经营方面的帮助,但我们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村委会对土地只有分配和流转的控制权,这就大大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土地价格高的地方,乡镇政府甚至县政府也插手土地的流转,土地所有权被分割。这种状况的后果之一,是导致村两委班子的权力过大,且得不到强有力的监督,这大大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的运行成本。

2.3农村教育体制不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

我国农村教育基础软件硬件设施都相对薄弱,为了压缩财政开支,在中西部地K中小学集中办学,虽是义务教育,却没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中小学教育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产品,应该全额纳人国家和省市县的财政预算。在目前城市化进一步加快的情况下,农村的教育实际上是为城市输出资本,因城市的人力资源很大一部分投资是由农村来完成的。各级财政都应注重向农村教育的投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财政责任。

2.4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淡薄,参与不积极。特别是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要农民缴纳养老保险金比较困难。目前,家庭保障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基本保障方式,是现阶段农民保障的基础,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此外,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试点摸索阶段,理论准备及实践经验都还不充分,因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还基本没有经国家权力相关审批通过的法律,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

3.如何加强我国农村公共管理

3.1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完善乡镇管理体系

3.1.1进一步撤并乡镇,将国家的基层政权收缩到县一级,农村的政策方针的下达可以不必经过乡镇机构的重重批示和考证,可以节省设立各个机构的经费、工资等花费。

3.1.2淡化农村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功能,真正将农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农民自治的社区组织,让农民以民主自治的方式管理自己。

3.1.3国家对农村的行政控制主要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可考虑在农村社区设立精干髙效的司法机构,就近解决农村的司法纠纷,为农民解决麻烦,为农民干头事。

3.2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

①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髙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②健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③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④改善和保障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质。

3.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3.3.1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形成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运网络。

3.3.2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引进天然气等新型能源,开展垃圾集中处理,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3.3.3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农村邮政服务,积极发挥信息化为农村居民服务作用。

3.4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3.4.1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村居民增强社会保障意识。

3.4.2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即建立起由农民个人、集体和国家共同负担、共尽责任的多主体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机制。

3.4.3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我国法定基本社会保障为主体,乡村集体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并存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发展,不可顾此失彼。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11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1994年分税制实施后以后,农业税被划为市县本级收入,用于县市一级的公共产品提供。农村乡镇基层组织的基本特征是政社合一,都在一定程度上履行政权职能,同时,也是一个经济组织,在这一体制下,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靠内部解决。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滞后于现代公共产品供给,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在“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下,城市地区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产品比较充裕,提供的主体是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对于这些公共产品的管理,也有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而农村地区除少数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政府能够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外,大多数农村至今还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虽然有些地方建设了道路、自来水等公共基础设施,但建设资金基本上由农民自主解决,国家只给予适当的补助,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国家财政资金向城市投入多而对农村投入少。

(二)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突出。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主要是由县、乡政府及村负责,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的责任少,基础教育管理权限下放,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十分突出。同样是义务教育,国家财政拨款和教师工资城乡间存在较大差异,农村教育经费与适龄人口的匹配不相适应。在广大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由于忽视农民的教育培训,加上经费短缺,师资力量薄弱,致使城乡教育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3年,城市居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年。这说明我国农村处于十分严重的“教育贫困”状态,相当多的农村人口不能获得改善其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教育培训。

(三)农村医疗和公共卫生薄弱。1991-2000年,全国新增医疗卫生经费中投入农村的只占14%,而这14%中又有89%是“人头费”,真正专项的农村医疗卫生经费只有1.3%。目前,农村有3000多万人口不能保证有及时的医疗服务,有近8%的婴幼儿没有享受免役接种,10%的村寨没有医疗卫生点,新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也只有9.5%。广大农民基本上处于一种“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看大病即意味着倾家荡产”的状况。

(四)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在国家财政大力支持下,城市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而以农民为保障对象,涵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国家社会保障的边缘。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只占农村总人口的9.6%,这意味着农村养老基本上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

三、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对策建议

(一)消除体制障碍,给农民以城镇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我国城乡分治的“二元”经济管理制度现已成为制约“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区域均衡的主要障碍。因此,应尽快消除以传统户籍管理制度为主的各种体制障碍,实行以职业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业人口,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与农村人口的户籍管理制度。

(二)积极引进私人投资,构建多层级的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根据公共财政学的有关理论,社会产品序列可以按照消费竞争性、收益排他性以及外部性的大小划分为四类: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以及私人产品。私人产品可以由市场机制自行提供,俱乐部产品的受益人是相对固定的,而且其外部收益溢出的范围通常限于少数利益相关的受益人,因而可以通过俱乐部的形式将相关受益人组织起来,形成利益上的共同体,并通过共同费用分摊,实现收益内在化。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由于具有较大的外部性,私人提供缺乏效率,因而必须由政府扶持。而政府扶持并不意味着完全由政府提供,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方式和私人混合提供。

(三)积极挤进农村税费改革,理顺公共分配关系现行制度。从当前来看,惟有进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通过提高现有农村地方税税率,把现行制度外财政中具有税收性质的部分转化为制度内征收,其余部分在清理的基础上作为税收的附加一并征收,然后再按其用途返还。这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收的权威性确保公共资源的筹集,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根本上杜绝乱开口子,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四)重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将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是促进收入分配平等的最有效的因素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必须适时超前地进行人力资本的开发投资。要将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放在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方面,真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尽快改善农民的教育状况。

(五)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二者进行整合,以简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二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是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1]黄新华著,《公共部门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周游著,《公共经济学概论》,武汉出版社,2003

[3]赵宇,保障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几点建议[J]农业经济,2005,(10)

[4]胡宝珠,杜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及对策[J]云南社会科学,2004,(4)

[5]崔开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分析及对策[D]山东大学,2007

农村公共管理论文篇12

1三农问题的本质及影响

1.1三农问题的由来和内容

1996年以来,农业步入一个困难时期,农民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三农”作为一个概念则由经济学家温铁军博士于该年正式提出。2000年3月,时任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在给上总理书中列举了农村中触目惊心的危机:盲流如“洪水”、负担如“泰山”、债台如“珠峰”、干部如“蝗虫”、责任制如“枷锁”、政策如“谎言”、假话如“真理”。李昌平的上书通过媒体震动了全国,“三农问题”的危机暴露在公众面前。2001年三农问题的提法写入文件,正式成为大陆理论界和官方决策层引用的术语;中共中央于2003年正式将“三农”问题写入工作报告。此时,三农问题正式成为中央关注国计民生的头条大事。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关注“三农”,这是中央从2004年以来连续第六年将一号文件的落脚点锁定于“三农”领域,也是中国建国以来决策层对“三农”的最长关注周期。

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就是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稳定,农村稳定就包括了在农村地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和农民治安意识,全面提升面向三农问题的社会治安公共服务。

1.2三农问题及其衍生问题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三农问题的最主要表现就在于尽管农民收入增加,但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创收越来越难。由于政策的偏向使城镇和乡村的发展差异使贫富悬殊差距扩大。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亦同时加剧了土地兼并问题,一些失去工作或土地的农民转化成流动人口到城镇谋生,从而将问题亦带到城镇。在恶性循环下,三农问题不断扩大成为全国性的社会现象,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在三农问题不断扩大成为全国性的社会现象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导致农村人丁稀少,农村和城镇逐步产生新的社会治安问题。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在2006年11月6日召开的中央综治委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农村治安问题呈现出暴力犯罪突出、侵财犯罪多发、部分地区社会丑恶现象蔓延、制贩危险物品严重四大特点。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农民治安意识薄弱,使得农村治安环境复杂化,也反映出在农场地区社会治安公共服务能力不高、不强,也侧面反映出农村地区的社区警务落实不到位,农村警务室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能。

在此,由三农问题及其衍生问题对社会治安的影响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农村地区与城镇郊区的犯罪现象相互影响,促使治安案件在农村地区的发生率大大增加,犯罪区域性特征突出,案件性质由治安案件向刑事案件转化的趋势明显。

(2)流动人口量增加使得对农村治安控制难度加大,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的特殊性及农民治安防范意识薄弱使得农村地区成为易被侵害的对象选择点。

(3)黑恶势力在农村地区滋生蔓延,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突出,并向财产型犯罪、性犯罪和暴力犯罪集中。

(4)农村犯罪主体发生较大变化,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逐渐占据犯罪主体的大多数。

(5)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主体控制力不强,制约因素与农村地区的经济和开放程度成比例。

(6)部分农村存在“自生秩序”社会基础与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不相融合,客观阻碍农村警务的开展实施。

2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在其社会治安公共服务中的适用

2.1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内涵

在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之后,美国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种不同的理论体系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建立在公民权利与责任的民主化、社会民主化的基础上,并形成了构成新公共服务的若干纲领性原则。新公共服务的理论蕴涵值得给予学术探讨,对当前中国服务型政府改革有深刻的启示作用。由登哈特夫妇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新公共行政学的某些观点,新公共行政成为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思想来源和概念基础的四个方面的内容之一。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新公共服务”仍然众说不一。登哈特夫妇认为,新公共服务理念与新公共管理和老公共行政理念有所区别,包括:(1)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2)追求公共利益;(3)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4)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5)承认责任并不简单;(6)服务,而不是掌舵;(7)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当然,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普遍的观点,并将此作为标准化的模式与其他的理论、观点相区别。尽管如此,新公共服务的提倡者认为:不论是作为理论创新、还是为许多值得效仿的公共管理者所实施的先进的实践,新公共服务都已呈现出其固有的特征。虽然研究公民权、社区和市民社会的理论家、组织人本主义理论家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公共行政理论家观点之间还存在着诸多分歧,但这些观点也有诸多相似之处,它们将新公共服务的种种观念与新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的诸种观念区别开来,具体表现如下: (1)政府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非试图在新的方向上控制或驾驭社会。

(2)公共行政官员必须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享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在个人选择的驱使下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

(3)符合公共需要的政策和计划通过集体努力和协作的过程,能够最有效地最负责任地得到贯彻执行。

(4)公共利益源于对共同价值准则的对话协商,而不是个体自我利益的简单相加。因此,公务员不仅仅要回应顾客的需求,而且更要关注建设政府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

(5)政府不应当仅仅关注市场,还应该关注宪法和法令,关注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职业标准和公民利益。

(6)公共组织及其所参与的网络如果能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的过程来运作,它们最终就更有可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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