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政治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0 16:26:05

政治论文政治

政治论文政治篇1

一、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形式中的天然成分与人为成分所 占的比重。近代欧美思想家曾经提出了这样一个非常有意义 的问题:人类社会要建立一个好的政府,是靠机遇还是靠深 思熟虑的选择?政治制度是合理选择和预先设计的结果,还是自然的产物?从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历史来看,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形式中天然的成份愈来愈少,而人为成份愈来愈多。在原始社会,人类仍处于蒙昧状态,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受天然的血缘关系支配,因而是完全自然的。随着国家的产生,社会公共权力机构也变得复杂起来。奴隶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盛行的是君主制度,一方面建立了复杂的国家机器和官 僚组织,同时却保留了由血缘关系支配的世袭君主。而到了近代,实现“ 共和”,结束世袭的贵族制和君主制曾经成为资 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目标。资产阶级在创建自己的国家的过程 中,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了一整套政治制度。

二、在国家治理中感情因素与非感情因素所起的作用。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在政治治理中非感情的 法律优于有感情的人。尽管人们在制定制度和法律时是有偏 好的,但被制定出来的法律毕竟是人类智慧的产物,而法律 一旦产生,就是没有感情的,对一切人都是不讲情面的,不因 统治人物的改变而改变,不因其好恶

政治论文政治篇2

政治问题是个古老的话题,政治学科却是门年轻的学科,具有不成熟性,它需要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人们误把理论的发展性当成是追求时髦。

然而,政治学科也确实存在一些近似于追求时髦的问题。1、政治学科构成的知识体系复杂,有经济、政治、哲学、法律、心理学、社会发展简史、思想品德等等,给人的感觉是政治学科什么内容都涉及,把其他学科的知识也包含进政治学科,没有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成为一门“杂科”。政治学科的内容什么都包括的同时,也表现为政治学科的知识体系具有不确定性,教材经常更换。频繁地更换教材,甚至一年一套的教材,连政治老师自己也不能讲清楚政治到底教了些什么和应该教什么了。政治学科没有形成自己固定的学科体系,给人假象是政治学科属于“伪科学”。2、政治学科的具体知识内容也是经常调整更新,虽然政治理论应该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地发展、丰富与完善,但是知识更新走向了一天一个说法,过于时代化的极端。有时为了体现政治教学的时政性的特点,在中高考的政治问答题中,还要把考试前几个月的某个政治家的言论作为政治题的标准答案,在以考试为指挥棒的教学中,难免要渗透时政理论,并且尽量地把最新的政治理论安排进教材。朝令夕改的理论与政策在中学教学中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负面的效应,让人们的思想无所适从。尤其是学过政治学科的一些“过来人”更是困惑于政治理论的朝秦暮楚。政治教师夹在中间,只能顺应形式的发展,政治学科从某种程度上讲变成了永远追逐时代浪尖的学科。理论是需要有一定时间的研究与检验,如果缺少必要的思考与沉淀,理论难免会有些浅薄甚至错误。

二、政治理论是“假大空”的学说吗?

政治学科是一门学科,它介绍的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论知识,具有知识性和科学性的特征。政治学科还是一门社会学科,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它不同于物理、化学、数学等自然学科,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和人文性等特征。

政治理论具有理论性的抽象性,人们总是很难认清它的本来面貌,常常对政治学科容易产生“伪科学论”和“无用论”,并把政治理论看成是假、大、空的学说。

首先,政治理论具有抽象性,理论虽然反映现实,但是,理论不等于现实,理论是相对独立存在的思想体系。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即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关系。理论与现实既有统一性,理论与现实之间也往往存在差距,现象能反映本质,但理论与现象本身不是亦步亦趋的,理论可能超前于现实,也可能滞后于现实。如理论上讲社会主义的民主的性质高于资本主义的民主性质,我们看到的现象却是我国民主发展程度较低。对理论产生迷惑,主要原因是不能正确理解哲学上的现象与本质的关系,所以不能理解政治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把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性当作是政治理论是虚假性。

其次,政治理论常常以理论的形式来介绍国事,天下事。有些人一看到条条是道的理论就先入为主,觉得是大道理,从内心里排斥它。其实,政治理论谈得就是我们身边的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不能把身边的道理看成是“大”道理。

第三,政治理论区别于现实,具有抽象性,抽象的东西使人理解起来使人感到理论晦涩。同时,目前教材中政治理论的阐述一般表现为条条框框,教材的教条化编写模式使得教师教“条条”,学生背“条条”,考试考“条条”。再加上教学方法的陈旧落后,把政治教育当成是纯粹的思想灌输,具有空洞说教的特点。致使人们误认为政治理论是空洞的、言之无物的大道理。把思想性当成是空洞的理论。政治理论的抽象性,

于是有人认为学习政治理论主要是应付考试,假如不要考试,就不要教与学了。如果把政治理论的作用的眼光仅仅局限于应付考试的话,考完后,政治学科难免要遭受“兔死狗烹”甚至“掘棺抽尸”的命运。还有人认为学了政治理论后,社会中的思想政治问题仍然很多,所以学习政治毫无用处。这种观点属于典型的 “伪科学论”与“无用论”,实质上是否定了政治学科的科学性与社会功能,否定了社会领域中社会理论的价值作用。否定社会学科,显然是陷入了思想认识的浅薄与功利的色彩,甚至反映了一个民族急功近利、浮躁心理,是民族心理不成熟的表现。政治理论本来就只是理论,它本身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科学的理论只能指导人们正确地处理问题。

三、政治理论是为了美化社会吗?

政治理论和其他学科一样,具有社会教育的功能。政治学科又不同于其它的学科的社会教育功能,它具有鲜明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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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1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1)05-0096-08

1960年代以来,西方文论发生了“范式”转换,即从对文学作修辞学式的内部研究,转向了文学的外部研究,希利斯・米勒描述道:“而今我们可以问心无愧地回到更富于同情心和人情味的工作中来,论述权力、历史、意识形态、文学研究的“惯例”,阶级斗争,妇女受压迫的问题,男人女人在社会上的真实生活情况及其在文学中的‘反映’。我们还可以重新问关于文学在人生中和社会里的用途这类实用主义问题。”文学理论的关键词不再是传统文论所关注的“审美”、“价值”、“经验”和“作品有机体”,而是“符号系统”、“意识形态”、“性别”、“身份/认同”、“主置”、“他者”和“机构”。以解构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新左派”马克思主义、后马克思主义、后精神分析批评、生态批评、散居族裔批评乃至同性恋和酷儿理论为主体的当代西方文论颠覆了以“新批评”为代表的20世纪上半叶“文学性”研究的总体走势,都超出了纯粹“文学的”范畴,以突出的政治性、批判性、反思性、颠覆性、解构性、公共性而促使文学理论大规模地走向了“政治化”。

当代西方政治化文论归属于何种“政治”?文论政治化的原因何在?采取了哪些路径和策略?对我们理解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有何启示?其局限性何在?该作怎样的反思和超越?国内学界对此类问题尚未加以认真而全面的思考和总结,本文试图给予探索性的解答。

一、新社会运动、文化理论和文化政治的兴起

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国家形形的“新社会运动”广泛兴起,包括民权运动、黑人运动、学生运动、反战运动、反核运动、反堕胎运动、同性恋运动、城市运动、生态运动、女性运动、消费运动、和平运动、新左派运动、宗教运动、种族一民族主义运动,等等。新社会运动现身于西方政治舞台,构成了当代西方政治史上的一大转折。与旨在改变阶级剥削关系,摆脱专制权力,摆脱物质贫困或剥夺,实现自由、平等、正义等普世价值的“解放政治”不同,新社会运动隶属于“后现代政治”,如凯尔纳和贝斯特所说:“后现代政治在1960年代开始成形。……早先对转换公共领域和统治制度的强调让位于新的、对文化、个人身份和日常生活的强调,正如宏观政治被局部转换和主观性的微观政治所替代。”

新社会运动缘何而起呢?20世纪后半期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潮流的推动,西方国家的生产模式转向“后福特主义”,劳动力的分层变得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中产阶级凸显,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逐渐模糊,阶级矛盾呈缓和之势,传统的工人运动渐趋衰落,性别、阶级、种族、地方团体、宗教、国家之间的差异开始成为重要的政治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以阶级斗争为主的“革命政治”开始转向追求价值多元化的“后革命政治”。所以说,“新社会运动是当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所进行的新的抗议和斗争,是异质于以往传统的工人运动和左翼运动的、集体和个人的新的社会组织行动。”此运动更关注社会问题,而不是经济问题,所表达的对抗主要不是阶级对抗,而是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权力结构的广泛的文化挑战。兰格曼便指出:“这些运动都是文化性质的,它们代表了一种从‘利益’到生活方式、意义和身份的转折。”伴随新社会运动而来的,正是文化理论的兴盛,文化观念的转变,文化革命的推进,文化政治的兴起。

伊格尔顿认为,文化理论的代表人物包括:拉康、列维一施特劳斯、阿尔都塞、罗兰・巴特、福柯、德里达、克里斯蒂娃、雷蒙德・威廉斯、皮埃尔・布迪厄、露丝・伊瑞格瑞、埃莱娜-西苏、詹姆逊、赛义德等人,据此,文化理论显然囊括了后精神分析主义、结构主义、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新左派”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理论流派。在他看来,文化理论大约兴盛于1965至1980年间,在此期间,“政治上的极左派在陨落得几乎无影无踪之前曾一度声名鹊起。新的文化观念,在民权运动、学生运动、民族解放阵线、反战、反核运动、妇女运动的兴起以及文化解放的鼎盛时期就深深地扎下了根。这正是一个消费社会蓬勃发展,传媒、大众文化、亚文化、青年崇拜作为社会力量出现,必须认真对待的时代,而且还是一个社会各等级制度,传统的道德观念正受到嘲讽攻击的时代。社会的整个感受力已经经历了一次周期性的转变。”可见,文化理论的兴盛是与新社会运动交织在一起的,它必然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其重要作用就是推动文化观念的转变,赋予文化以政治批判的使命,从而将政治斗争推进到文化、日常生活、乃至个体的精神层面:“文化理论的作用就是提醒传统的左派曾经藐视的东西:艺术、愉悦、性别、权力、、语言、疯狂、欲望、灵性、家庭、躯体、生态系统、无意识、种族、生活方式、霸权。无论任何估量,这都是人类生存很大的一部分。”

当然,文化的政治地位的提高,与消费社会的到来和大众文化的崛起也有直接关系。当文化逐渐意味着电影、形象、时尚、生活方式、促销、广告和通讯传媒之际,文化就已经成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突出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注重普世价值、道德情操、和谐、完美的精英主义文化观念被新左派文化马克思主义颠覆了,代之而起的是“文化是普通的”,“文化是整体的生活方式”这样全新的文化观。同时,在他们那里,“文化维度被看作与明确的政治维度同样重要。”为此,弗朗西斯-马尔赫恩曾经将“文化政治”的发明权归属于新左派,他指出,新左派文化政治打破了自由人文主义将文化超越于政治的传统看法,发展出相反的方向,“‘文化’被理解为社会关系中意义的重要时刻,显然不再是自由传统中置于神龛中的实体,而被一般地赋予了一种相似

的权威性。文化远不再受制于外在的政治考验,它本身已经是政治的了。据说这已经是一种更圆满的认识,是政党和纲领狭隘的习俗所无法理解的。”

以上可知,新社会运动和文化理论的兴起,提高了文化的政治地位,已经催生出一种新型的政治形式――文化政治,那么,究竟什么是“文化政治”呢?文化政治学者格林・乔丹和克利斯・威登认为,社会不平等关系的合法化以及为改变此不平等关系而进行意义版图的斗争,是文化政治关注的中心议题。文化政治要追问的是:“哪种人的文化是正统的?哪种人的文化则是臣属的?什么样的文化会被认为值得展示?而哪些需要掩藏?谁的历史要被记忆?谁的又要被遗忘?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形象要予以规划?而哪些则须被边缘化?什么声音能被听到?而哪些则保持缄默?谁可以代表人?其代表又基于何种基础?”克利斯・巴克也指出,文化政治是指文化意义与资源的竞争,“可以被理解为各种以阶级、性别、种族、性意识及年龄等因素为基础而形成的集体的社会抗争,试图以特定价值观及可欲的目标来重新描述社会。”在这些定义的基础上,我认为,大体而言,文化政治是指文学、音乐、绘画、舞蹈、影视等文化形式,乃至“整体生活方式”,都成为意识形态运作或权力斗争的重要场域,都具有政治性。它是一种泛化的政治形式,包括艺术和文学的政治,性别和种族的政治,日常生活的政治,等等。可见,文化政治正是后现代政治在文化和生活方式领域的一种表现形式。

二、文论政治化的学理解析

拉曼・塞尔登等人对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新左派”马克思主义、生态批评、散居族裔批评乃至同性恋和酷儿理论等当代西方文论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即这些“当代文学理论”都极大地超越了“文学的”范畴,而朝向“文化理论”发展,“文化理论”成了整个领域中学术研究的一个笼罩一切的术语,“这些理论在全球范围内促进了对一切话语形式的重新解释和调整,成了激进的文化政治的一部分,而‘文学的’(研究和理论)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多少有点意义的再现形式。”“文学理论”转向“文化理论”,成为“文化政治”的组成部分,可以说,这一观点深刻地阐明了当代西方文论的特质,进入后现代时期的西方文论的确大规模地走向了“理论化”,走向了“文化政治化”。

现在可以明确的是,当代西方文学理论政治转向的历史背景是西方国家广泛兴起的新社会运动,文学理论逐渐成为后现代政治实施在文化和生活方式领域的“文化政治”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文学理论政治转向的学理依据则要到与新社会运动相伴而生的“文化理论”中去寻找。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要弄清楚,文化理论是否具有政治性?它们对文论政治化的影响何在?

众所周知,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萨特和马尔库塞以左派激进主义思想为“五月风暴”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但是,随着“1968年革命”的失败,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影响式微。在此期间,文化理论的发展局势出现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英美新左派马克思主义的崛起。马克思主义学术成果的重心从德语或拉丁语地区向英语世界偏移,“英国或北美的马克思主义左派对经济、政治、社会学和文化研究兴趣的绝对浓厚程度,及其衍生出来的刊物和论述,使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本身原有领地上的研究程度黯然失色。”当然,英国文化研究出现的“结构主义”范式和“葛兰西转向”也充分说明了新左派马克思主义对欧陆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的借鉴和吸收。二是后结构主义理论的盛行。佩里・安德森曾经以法国为例,对拉丁语区域的马克思主义的衰落加以考察,发现“战后法国文化从马克思主义占主导地位到结构主义乃至后结构主义占主导地位的转变”。后结构主义的核心是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在伊格尔顿看来,后结构主义也具有明显的反抗性和政治性,只不过从“街头政治”转向了“话语政治”,“后结构主义是从兴奋与幻灭、解放与纵情、狂欢与灾难――这就是1968年一的混合中产生出来的。尽管无力打碎国家权力的种种结构,后结构主义发现还是有可能去颠覆语言的种种结构的。……学生运动被从街上冲入地下,从而被驱入话语之中。”以福柯为代表的后结构主义的另一支力量则“把政治的经济的运作、意识形态的力量和社会控制与符号的指意过程联系起来”,加强了话语背后的权力分析。因此,总体看来,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两大理论派系,葛兰西、阿尔都塞、雷蒙德・威廉斯、德里达、福柯等五人的理论对西方文化研究和文学理论之政治化的影响最大。

葛兰西的“文化霸权”意味着:一方面,资本主义国家不仅通过强制暴力工具,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文化领导权来控制市民社会,使其信仰统治者的道德观念、价值体系;另一方面,霸权只有通过占支配地位的集团和阶级与居附属地位的集团和阶级之间的“谈判”,并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才得以维持。因此,社会统治往往表现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几方面力量之间的进行“抵抗”和“融合”所达成的动态平衡。霸权理论对文化研究领域的影响极大。由于霸权学说“强调的是大众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斗争的场域”,有助于打破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所具有的决定论的偏颇,同时,也可以克服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内部所包含的差异和抵抗的忽视,所以,它能够较好地解决“文化主义”与“结构主义”两种范式间的对抗。“葛兰西转向”为大众文化研究开辟了新的、广阔的前景,并进一步发掘了大众文化的政治反抗潜能。霸权理论还可以推及性别、身份、种族等领域的文化政治斗争领域,“非常贴近女性主义、后殖民理论、种族政治与同志/酷儿理论的需要,有助于它们在市民社会里进行持续的文化‘阵地战’。”

受结构主义、葛兰西“霸权”理论以及拉康的后精神分析主义思想的影响,阿尔都塞提出了不同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认为它是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结构的表象(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体系,它表述的是“个人与其实在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统治阶级利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教会、党派、工会、家庭、学校、传媒等)把个人传唤为对其臣服的主体,“我们看到,所有意识形态的结构――以一个独一的绝对主体的名义把个人传唤为主体――都是反射的,即镜像的结构。”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推动了文化研究的意识形态转向。他关于意识形态“询唤”和“建构”主体的理论对文化研究和文学理论中关于性别、种族和文化身份的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概念也促使后人重视起文学或文化的运行机制与政治之间的互动关系。

雷蒙德・威廉斯的思想精华是“文化唯物主义”理论。他将“文化唯物主义”视为“一种在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强调文化与文学的物质生产之特殊性的理论。”取得了两点理论突破:第一,文化唯物主义颠覆了精英主义文化观和文学观,认为各种文化形式都含有深刻的社会意义,承载着社会价值,没有高下之分。其二,他批判了庸俗马克思主义的僵

化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二分模式,认为社会是一个整体的、复杂的“构成性的过程”,意识形态、文化、文学、艺术都具有社会特性和物质属性。“文化唯物主义”理论对美国新历史主义和英国文化唯物主义文论影响很大,启发他们都通过解读意识形态的物质实践、风俗和惯例来检视意识形态系统。英国文化唯物主义对文学经典提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挑战,它“开放了战后英国的通俗文化与社会,使文化研究可以运用这样的历史主义方法对它们进行一种政治化的分析。”

正如马克・柯里所说,“从诗学到政治学的过渡亦可看成是解构主义的一大遗产。因为解构主义引进了揭示意识形态面目的新方法。”“意识形态”这一术语成为“后结构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批评共同兴趣的聚合点。”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将一系列的二元对立看成是一种等级体系,其中对立之一方有着对于另一方的特权,解构主义批评目标是这种等级特权。当然,解构主义不仅仅是一场话语革命,更具有明确的政治意图。德里达如是说:“解构不是,也不应该仅仅是对话语、哲学陈述或概念以及语义学的分析;它必须向制度、向社会的和政治的结构、向最顽固的传统挑战。”解构主义对后殖民主义文论家颠覆西方/东方、第一世界/第三世界、白人/黑人、殖民/被殖民等一系列二元对立的殖民主义话语极有帮助,也与女性主义消解“菲勒斯中心主义”的性政治意图不谋而合。

福柯的“系谱学”的革命性特征在于,它要颠覆总体性话语及其等级体系在理论上的特权地位,解构一切貌似合理的本质设定,揭露话语、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共谋同盟。系谱学带来了一种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它不再相信超历史的、恒定不变的“本质”,转而重视建构的“过程”;不再质问“是什么”,而是关注事件“如何发生”,权力“如何运作”,从而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域。系谱学视域中的话语、知识、真理、肉体以及性无不与权力相关,都带有政治性,因此,杜林指出,福柯之后的文学研究已经与外部世界建立起新的联系,不再投射出富有“美感的”和“崇高感的”光辉。

三、文论政治化的路径与策略

当代西方文论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两大理论派系,特别是葛兰西、阿尔都塞、雷蒙德・威廉斯、德里达、福柯等人的文化理论的影响下,被“理论化”,也被“文化政治化”了。文学现在被视为社会、历史、政治和文化冲突的场域,文学研究几近成为政治学和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对文本的分析集中于种族、阶级、性别、帝国主义或殖民主义等非美学因素,文学理论也成为一个充满了意识形态和权力一知识共生的领域。当然,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晚期马克思主义、生态批评等文论的政治化的路径并不相同,各自侧重与性别政治、种族政治、身份政治、(后)阶级政治、生态政治等后革命政治相关联。

譬如,文化政治在女性主义文论那里集中表现为“性政治”。“性政治”指明“性”是权力话语的体现。从性政治的角度,女性主义文论剖析和批判了由父权制带来的男性霸权通过文学语言、文学批评、文学史对女性所展开的性歧视和性压迫。她们认为,首先,父权制社会中的语言本身就对妇女构成了压迫,要父权制,必须进行一场话语领域的政治斗争。其次,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任务就是挑战资产阶级白人男性所制定的批评标准和批评话语。此外,她们还加强了对女性文学史的发掘和建构,探讨了女性著述的独特性,女性文学传统的演变和规律等深层次问题。

又如,文化政治在后殖民主义文论那里主要表现为“身份政治”。“身份”就是我们如何确定我们是谁的问题,在当代西方,非白种的、非欧洲的、非异性恋的、非男人的身份已经成为政治问题,“身份政治”尤其是后殖民主义的核心所在。后殖民主义文论对于身份政治问题的探讨集中体现在萨义德的“世俗批评”,斯皮瓦克的底层叙述和霍米・巴巴的“间性”批评之中。萨义德的“世俗批评”旨在强调文化批评与政治、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他对西方强势的学术、文化和文学如何建构“东方”身份等问题做出了开创性的考察与反思。斯皮瓦克对“底层人”和第三世界女性的身份政治问题尤为关注。“底层人”是指中心以外的、边缘化的、非主流的、无法表达自己的社会群体。其中,女性底层人实际上同时受到男权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斯皮瓦克还对“国际女性主义”加以批判,并在相关文学批评实践中非常关切第三世界底层妇女的身份差异。霍米・巴巴将弗洛伊德、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与身份政治或后殖民批评联系起来,他认为,殖民者乃至被殖民者的身份是不稳定的、矛盾的、分裂的。他还从“杂交文化”的角度深入剖析殖民者、被殖民者、民族以及“散居族裔”的身份政治问题,突出了文化和身份的“间性”研究,进而解构了本质主义的文化身份观。

不过,虽然各家文论流派政治化的路径有所差异,其政治化策略却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反本质主义。当代西方的政治化文论实际上就是产生于“理论时期”的被“理论”化了的文学理论。那么,“理论”究竟是什么呢?卡勒认为,“理论是对常识的批评,是对被认定为自然的观念的批评”,“理论具有自反性,是关于思维的思维,我们用它向文学和其他话语实践中创造意义的范畴提出质疑”。可见,“理论”具有强烈的质疑和批判精神,其策略是揭示真理或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历史联系的过程,暴露真理或知识的建构性和生成性,将其还原为话语构成事件,从而揭示其政治性,并达到反本质主义的目的。例如,伊格尔顿指出,衡量什么是文学的标准完全取决于意识形态,取决于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构成文学的种种价值判断是历史地变化着的,这些价值判断本身与种种社会意识形态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在对“英国文学”学科的兴起过程进行考古学式的考察时发现,阿诺德之所以要倡导精英主义文化教育,一是因为他急于向新兴的英国中产阶级灌输传统的贵族的生活方式,促使他们能够承担起维护宗教衰败之后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统治阶级利益这一意识形态任务;二是因为这一策略的真正的优点在于它将会具有的控制和同化工人阶级的效果。如此看来,所谓的“普遍人类价值”、“永恒真理”、“美的高尚沉思”无非是用来欺骗大众、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华丽托辞而已。同样,利维斯、艾略特、瑞恰兹等人对“大写”文学的建构,也都是权力或意识形态驱使的结果。这就必然意味着,“所谓的‘文学经典’以及‘民族文学’的无可怀疑的‘伟大传统’,却不得不认为是一个由特定人群出于特定理由而在某一时代形成的一种建构。”像伊格尔顿一样,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新历史主义文论其实都采取了这种反本质主义的、解构的、颠覆传统的策略,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出隐藏在“文学经典”、“文学传统”背后的性别、种族、身份、阶级的歧视和压迫。

第二,边缘化叙述。“他者”是当代西方政治化文论常用的一个核心概念,意指在“男一女”、“西方一东方”、“白人一黑人”、“统治者一被统治者”等

一系列二元对立力量中受压制的后者,属于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当代文论就是站在弱者的一方开展政治批判的,体现出其鲜明的边缘化立场。鼓吹“次要的”、“非主流的”、“少数人的”、“亚文化的”的声音,正是当代文论思潮的主导精神。首先,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系统中,如布兰尼根所指出,文化唯物主义成功地取代了传统人文主义和形式主义阅读法,对能否确保将文学和文化争执中被压制的边缘化的团体加以充分再现等问题较为敏感,文化唯物主义揭示出保守批评对文学文本中的种族、性别和性态等问题的忽视程度,部分批评实践关注到再现“他者”的相关文本。文化唯物主义和新历史主义对此的强调和支持促进了这类批评,它注重审查对妇女、同性恋、双性恋、殖民主义、社会边缘的再现。其次,后结构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旨在颠覆一切等级秩序的解构主义。解构主义可以对等级制度和官僚政治发难,“为边缘群体、妇女、非西方团体、黑人、被统治者、精神失常者、无家可归者和所有被资本主义压迫的人们指出了一条道路。”受其影响,女性主义用“DWEMs”来概括西方传统文化和文学观,即挑明“大写”的文化或文学无非限定于“已故白种欧洲男人”(Dead White European Males)的范围之内,包含着鲜明的男性霸权和欧洲中心意识,“基于这种认识,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女性主义批评刻不容缓的目标是,在历史的禁锢中代表妇女重新发现女性作者和女性文学传统”;而后殖民运动也向纵深发展,挑战“西方经典”和“殖民主义者”文学,“‘写作’或讲述未被言说的被殖民历史或经验,并以积极的术语探索后殖民对象的杂种性。”

四、文论政治化的局限性

综上所述,在新社会运动和文化理论、文化政治的“合力”作用之下,当代西方文论大规模地政治化了,它们将文学与性别政治、种族政治、身份政治、(后)阶级政治、生态政治等后革命政治相关联,向极权政治、等级制度、男性霸权、种族歧视发难,从而充分发挥出文学在微观政治领域的批判功能。与以往强调文艺服从或服务于统治阶级政权的政治化文论形态相比,当代西方的文化政治文论极大地提高了文学理论的政治地位,使之具备自主性、反抗性的-特征,使之呈现出多样的、差异的样态。可以说,通过加强文学与微观的文化政治之间的关联,当代西方政治化文论为我们理解文学与政治之关系带来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视野。

但是,毋庸讳言,当代西方政治化文论也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缺乏宏大的政治关怀。当代西方政治化文论从性别政治、身份政治、(后)阶级政治、生态政治等不同的文化政治路径,将政治斗争从经济、军事、国家、阶级领域推进到文化、文学乃至日常生活领域,为各类在野政治团体或弱势群体开辟了一片全新的政治言说天地,但是,文化政治的主体毕竟属于后现代政治,是对旨在改变统治制度结构,干预社会公共领域,实现自由、平等、正义等普世性的价值理想的“现代政治”的消解,它在总体上将我们从重大的伦理和政治问题引开了。后现代文化理论“在道德和形而上学问题上它面带羞愧,在爱、生物学、宗教和革命的问题上它感到尴尬窘迫,在邪恶的问题上它更多的是沉默无言,在死亡和苦难上它则是讳莫如深,对本质、普遍性与基本原则它固执己见,在真理、客观性以及公正方面它则是肤浅的。无论怎样估计,这都是人类生存失败的相当大的一部分。”因此,凯尔纳和贝斯特强调,旨在改变经济和国家结构的宏观政治构架依然有效,文化政治只有在为了社会整体性变革的斗争中才能获得真正的意义,否则,“文化政治和身份政治就依然限制在社会边缘,并且处在退化到自恋、快乐主义、唯美主义或个人治疗的危险之中。”近年来,伊格尔顿重新审视了他早年关于一切皆是政治的观点,认为这种政治的泛化“有掏空政治这一术语的意义的危险。”我认为,对于我们这样处于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要注意后现代的文化政治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之间的差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实现人的自由解放,仍然是我国文艺工作者所应坚守的宏大政治关怀。

第二,忽视文学的审美性和人文性。当代西方政治化文论的一个通病就是在突出文学的政治批判性的同时,忽略了其审美性和人文性。在文学的外部研究盛行之际,哈罗德・布鲁姆要强调的却是审美的“内在性”,“审美批评使我们回到文学想象的自主性上去,回到孤独的心灵中去,于是读者不再是社会的一员,而是作为深层的自我,作为我们终极的内在性。一位大作家,其内在性的深度就是一种力量,可以避开前人成就造成的重负,以免原创性的苗头刚刚崭露就被摧毁。”他还认为,文学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不在于它的功利性,而在于它的艺术价值,它的无功利性、陌生性、原创性、超越性、普遍性等特质,“只有审美的力量才能透入经典,而这力量又主要是一种混合力:娴熟的形象语言、原创性、认知能力、知识及丰富的词汇。”我国学者也纷纷指责文化政治文论对文学性的排斥,如曹文轩指出,“大文化批评的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使纯粹意义上的文学研究已经几乎不复存在。大多数研究,只不过是将文学的文本拘来面前为神话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伦理学以及各种主义作注解而已”,“大文化批评的最大害处在于:它造成了我们对文学判断力的瘫痪。……大文化批评忽视甚至排挤了审美原则,从而丢失了文学,也丢失了文学性”。

政治论文政治篇4

在世纪的转折点上,我们都关注着如何为新世纪的政治学定位,思索着面向21世纪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方向和主题。为此我们首先需要问:政治学是怎样一门学科?它能够做什么?

政治学是一门与社会政治生活紧密关联的学科。它不是书斋中的智慧游戏,也不是纯粹的求知活动。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学研究就是政治的一部分。所以美国政治学说史专家乔治?萨拜因正确地把政治理论家称为“超级政治家”。①从历史上看,政治学的主题总是时代要求的产物。当一个政治文化辉煌的时代即将逝去时,政治学家总结了这个时代,为后世留下不朽的理论遗产。在新旧时代转换的变革关头,政治学家们把握着时代的主旋律,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以他们的理论指导了一个时代。当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时,政治学家们体察到时代的深层脉动,以其理论准备着一个时代。政治学随时代的要求而转换着主题,政治学的研究因为和入政治生活的主旋律才显示出其价值和生命力。

在上个世纪的转折点上,以康粱为代表的维新派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民主派清醒地认识到了世界历史的潮流,把握住了中国政治变革的趋向。中国传统政治学向现代政治学的根本转变是从他们开始的。今天,世纪的转折点与时代的转折点又不期而遇,我国的政治发展进入了特殊的历史转型时期。在我们这一代政治学者的心头,需要有沉重的历史责任感和光荣的历史使命感。我们需要严肃地思考,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是什么?我们如何把握政治学的发展方向和主题,从而开创政治学发展的全新时代?

改革开放以来,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为基本驱动力,以对外开放为催化剂,带来我国政治结构和政治文化的解构与变迁。九届人大又开始迈出了重要一步,改革与计划经济相耦合的政府体制,建立与初步形成的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模式。我国经济改革的大势已经不可逆转,它将指向成熟的市场经济。按一般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与民主化有着正相关的联系。大体上,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收入达到1000―3000美元,就初步具备了向民主政治体制过渡的条件,公民文化开始生成。②人均收入在3000―6000美元间,就具备了建立法治社会和民主制度的社会经济基础,同时公民文化也趋于发育成熟。瞩望21世纪初到中叶,我国的经济发展将进入这个时期。也就是说,构建健全的民主制度,培育成熟的公民文化,是今后数十年我国政治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也是我国政治学研究的主题。

21世纪是全球化时代,它要求我们用全球化的新思维来把握时代的脉动。应该看到,亨廷顿所称的当代世界“第三次民主化浪潮”已经给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自1974年起,这股民主化浪潮从欧洲南端涌起,葡萄牙、西班牙和希腊这三个资本主义欧洲最后的权威主义政权。70年代末,民主化浪潮漫延到拉丁美洲,一个接一个的军人政权还政于民。到80年代末,这片大陆已经基本实现了民主化。80年代中期,民主化浪潮涌入亚洲,菲律宾、韩国等权威主义国家实现了向民主的过渡。80年代末90年代初,它又迅速席卷了前苏联和东欧地区,使这些国家相继走上了西方式的议会民主道路。与此同时,敌视西方文化的“中东―伊斯兰教”世界也开始受到民主化浪潮的强劲冲击,多数国家进行了自由化或半民主化改革。进入90年代,多党民主风潮登陆黑非洲,一党制政体或军人政权兵败如山倒,仅在二、三年间,绝大多数黑非洲国家转向了多党民主。除了由权威主义向民主政体的转变外,还有许多权威主义政权实行了民主化的改革,或松动了权威主义的统治。有的国家处于强大的民主运动与权威主义政权的紧张对峙之中。

这股强劲的民主化浪潮的影响遍及全球。从文化类型上看,它涵盖了各种文化:基督教文化、儒教文化、伊比利亚文化、伊斯兰教文化、黑非洲文化等无一例外;从经济发展水平上看,它既包括了作为超级大国的前苏联,实现了经济腾飞的韩国,也将一系列最不发达国家裹挟其中。经过它的冲击,世界的政治版图已经大大改观,一种新的时代精神已经形成。环顾今日之世界,欧洲、北美洲、拉丁美洲、大洋洲都已经成了民主的大陆。在非洲,权威主义政权成了民主化浪潮中的孤岛。在亚洲,它也只剩得残破的半壁河山。这意味着,进入21世纪的时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民主政治占统治地位的世界里。时代潮流和世界大趋势已经把建设公民文化的任务紧迫地摆在我们这一代政治学工作者面前.

中国改革的发展趋向和世界政治变革的潮流告诉我们,新世纪中国政治学的历史使命就是为构建健全的民主制度做理论上的准备和为培育成熟的公民文化提供理论支持。我们知道,公民文化是民主制度的隐结构,只有公民文化发育到一定程度,民主制度才能建立,也只有得到公民文化的支持,民主制度才能得到巩固和健康运作。与制度上的成功设计相比,推动公民文化形成的任务更为重要,也需要政治学界予以更多的关注。

诚然,政治学界仍然需要关注改革过程中的政治稳定、秩序和效率等问题,但是从整体上说,现代国家权力制度化的阶段已经过去,我们需要在构建公民广泛参与的政治结构的大目标下来解决上述问题。在当代社会,政治权威要获得合法性和有效性,必须使社会上具有政治参与要求和能力的部分参与到政治体系和决策过程中来;政治稳定的实现和政治秩序的建立,有赖于社会各种利益得到制度化的代表和表达,社会的多元势力能够进行公平合法的竞争;提高政治效率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机制,保障公民能够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进行有效的选择和监督。总之,在当代社会,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健全民主的政治结构。政治学的研究只有立足于此,才能有高屋建瓴的眼光,才能跳出以往过于单纯执着地追求稳定、秩序和效率等目标,结果却难以奏效甚至产生负面效应的被动循环。

政治学研究能够为公民文化的发育成熟做些什么呢?

我们知道,现代公民文化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基本要素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自然发育的过程。政治学界不能过高估计自己的作为和影响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我国政治现代化进程是西方政治文化冲击的结果,现代公民文化并不能由本土文化自然生成,它需要移植、嫁接和融汇外来文化,所以它又是衍生型的,是一种人为的建构。这决定了现代中国式公民文化的诞生和成熟要经历传统政治文化的断裂和创造性地转型、中西政治文化的冲撞与融汇的复杂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文化工程。这使政治学的研究对公民文化的成长发育具有特殊的引发和启动作用、催化作用、助生作用、杠杆作用、指引和模塑作用。它需要政治学家以创造性的工作来积极参与重构现代中国式公民文化的理论设计。

市场经济及其相应的经济发展是公民文化形成的基本驱动力,发达的市民社会是公民文化孕生的摇篮。但是,适宜的社会经济条件只能孕生公民意识的某些潜在要素。没有理论的先导,其它一些因素难以生成;没有理论的提炼和升华,这些潜在要素也只是处于自在状态,不能获得自觉的理性形式。公民文化作为一种自觉的理论建构首先在政治思想家或政治学家的头脑中形成,他们对粗糙、零散、模糊的和具有一定盲目性的公民的自我意识、欲求、期望、态度,以及直观的感觉和自然的情感予以提炼和升华,作出系统的阐释和解说。通过理论的环节,公民意识才能上升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定型为政治制度和法律。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法律以及在这种制度和法律规范下的经常性的公民生活,都会成为公民教育的有效手段,反转来塑造公民的政治态度,内化为公民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结构。经过公民理论的中介,成熟的公民文化才能真正形成。

可见,政治思想家和政治学家在中国当代公民文化的形成中具有特殊地位。所谓政治思想家,我们这里指的是哈耶克所说的“原创型思想家”。他们是人类政治思想和政治智慧的活水源头。政治发展的转型时代呼唤着具有宏观视野和深刻洞察力的政治思想家来把握政治发展的路向,创建中国式现代公民文化的巨大文化工程也需要具有贯通古今的政治知识和融汇中西的政治智慧的政治思想家,为现代中国式公民文化奠定根本原则和理论框架。

在政治思想家周围是政治学研究者群体。他们为社会提供政治学的专业知识,从而在各个具体领域里丰富公民理论。作为政治领域的专业工作者,他们通过收集和鉴别事实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对政治现象的客观描述和因果分析,对政治问题的价值评判或选择。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使其在社会公众中享有天然权威,其理论具有理性和逻辑的力量。特别对深层政治问题和宏观政治现象的认识,社会依赖专家,公众也能够服膺专家的意见。借助这个地位,政治学工作者制造和引导舆论,创造文化氛围和环境,指导和矫正公民的政治认知和政治评价,影响公民的政治情感和态度。也就是说,政治学家所创造和阐述的民主理论会内化或积淀为公民文化。

一些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经历告诉我们,衍生型公民文化的形成依赖两种重要的公民教育手段。其一是民主政治结构及民主政治生活;其二是民主理论。有的韩国学者认为,韩国实现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长期的公民教育促进了公民文化的形成。由于韩国建国之初就确立了民主宪法,民主价值获得了合法性。即使在权威主义统治之下,民主理论仍然是合法的,学校里一直在灌输民主价值。随着民主观念的广泛传播,权威主义政治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厌弃。③

在由传统政治文化向现代政治文化转型时期,具有先导性的理论发挥着启蒙作用,塑造着时代精神。一种政治秩序和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是由公民的政治态度来量度的,而其合理性则取决于知识界对它的描述、分析和判断。合法性要得到合理性的支持才能巩固,而合理性也会转变为合法性,或加强合法性。一种制度如果不能从理论上说明其合理性,失去知识界的支持,它很容易失去合法性。而一种获得了合理性的价值体系很容易在公民的态度中获得合法性。

18世纪启蒙运动为我们提供了政治学家对政治秩序合理性的解说影响公众关于政治秩序合法性的态度的生动例证。启蒙思想家们以理性论为武器,对现存政治秩序的合理性作出评判,并对新秩序作出描述,他们的思想深深影响了公民的政治态度,从而也改变了政治秩序的合法性。通过启蒙运动,整整一代人改变了思想观念,由臣民转变为公民,从而形成法国政治文化上的断裂。正是启蒙思想哺育的一代公民创建了公民社会。启蒙理论对于推动由臣民文化向公民文化的转型起到了有力的杠杆作用。

为了创建现代公民文化,政治学应该强调发展政治哲学,重视规范理论的研究,关注价值问题的探讨。

我国政治学恢复以来,一方面,由于在基本的规范理论领域一时还不能有实质性的突破,政治学者在这个领域里还难有大的作为;另一方面,我们面对着战后西方政治学发展起来的令人眩目的大量新理论和新方法。这样,政治学界特别是青年一代以极大的热情介绍和研究西方政治学的研究成果。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一方面,一些不适合改革开放时代要求的理论没有得到清理,政治学在基本理论方面很少创新;另一方面,却引进大量西方最时髦的理论、方法和概念来装点陈旧的政治学理论体系。结果是两者杂揉并蓄,政治学成为一种奇特的理论与概念的拼盘。

应该看到,当代西方政治学的主题与我国当代政治学的主题完全不同。战后的西方社会已经确立了民主制度,公民文化发育成熟。西方有的学者在50年代甚至认为,西方社会意识形态的对立和冲突已经终结。在这个大背景下,政治学弱化了它的文化职能而强化了其科学职能,其重心由政治哲学转向政治科学,其关注的焦点由政治制度和政治价值转向政治行为。而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才进入公民文化的创生时期,我们正在进入的这个阶段是西方人早已越过的阶段。所以我们在引进西方政治学理论时,必须记住中西政治发展的“时差”,不能冲淡或模糊了我国政治学的主题。

西方近代公民文化生成的历史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在中世纪西欧,占统治地位的是封建的臣民文化。15―17世纪中叶,随着封建主义的衰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传统的臣民文化开始转向近代型的“臣民―公民”文化。在这个时期,国家权力实现了制度化(世俗化、统一集权、职能分化等),臣民仍然没有政治权利,国家权力对臣民的控制甚至超过了中世纪,但是,臣民对国家权力的义务和忠诚不再指向君主私人,而是指向抽象的公共权力和制度化的权力。权威主义政权只是作为一种必要性而得到认同,由于公民尚没有足够的参与能力而享有暂时的合法性。这时期的西方人在社会经济领域里已经获得了独立和自由,但在政治领域里,他们只满足于得到法律上的安全与保障,要求部分地影响和参与政治决策。

17―18世纪是西方臣民文化向近代公民文化转型时期,也就是公民文化奠基时期。在这个时期,市场经济已初步形成,以市民资产阶级为主力的第三等级成长起来,萌发了强烈的参政意识,全面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要求。也就是说,公民意识出现了。专制主义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开始丧失其合法性。

这个时期政治学的历史使命就是为公民文化的形成提供理论支持。重新定义国家和国家权力,重新审视个人与国家和政府的关系,确认公民的政治权利,阐述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并规划出公民参与制度的基本轮廓。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由民主主义思想家自觉地承担了这一使命,创建了近代公民文化的理论建构。在他们的理论中,理性论和自然法理论为政治生活提供了全新的理论基础和终极标准;契约论确认了公民的独立、自由和平等,将国家和政府权力建立在民意的基础上;民主理论将公共权力交给公民集体,授予公民平等的参政权;人权理论则规定了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界限,等等。

可见,公民文化的理论建构有它特定的主题和内容:它需要将公民的自我意识升华为一般理论,按公民社会的标准重新定义国家和公共权力及其与个人的关系。总之,它应该是表达公民的意识、欲求和期望的新的价值体系。

西方公民文化创生时期,古典时代公民文化丰厚的理论遗产是他们现成有效的文化资源。近代公民文化不是无中生有,而是表现为古典时代公民文化的发现、复兴和再生。是西方人站在近代的基点上对古典文化的再创造。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没有这样直接可用的资源,所以就需要借用西方的思想成果,包括古典时代、近代和当代的思想成果。其中近代的思想成果更为贴近我国当代的现实。当代西方政治学研究成果对我们的意义在于,它使我们掌握了更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大大深化了我们对政治问题的认识。但是,我们需要记住,当代西方政治学只是给我们提供了有效的认识手段和理论工具,而不是改变了我们面临的主题。借鉴西方政治学的成果只能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我们的历史使命。

我国公民文化的理论建构需要清理两种政治文化和理论遗产,即传统的臣民文化和现代由“革命理论”所代表的“群众文化”。所谓政治文化的“转型”,就是实现这两种文化向公民文化的创造性转换。

臣民文化是我国古代社会留下的遗产。近代以来,它在理论层面已经基本被抛弃,但它仍然是民族心理特征,并以改头换面的形式顽固地存留和体现在现存政治制度、政治行为和政治理论中。

在从整体上谈到传统的臣民文化时,人们往往强调它与现代公民文化的不适应性和不可兼容性。但问题还有它的另一面。

我们知道,当代中国的公民文化不是以西方公民文化替代中国传统的臣民文化,而是中西文化的融合。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数千年的文化积淀是不可能被连根拔除的。现代公民文化只能通过在传统文化主干上嫁接西方公民文化而形成,而不是完全另起炉灶。所以,我们需要分析新旧文化的可融性因素和不可融性因素,据此制定我们的政治文化战略。

传统臣民文化中的某些要素有可能与当代公民文化相融合,从而使中国式的公民文化具有与西方不同的特征。比如,它可能不像西方人那样过份突出个人的独立以及个人与国家的对立,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寻求偏向集体主义的平衡点;它可能会相对淡化社会利益的分化、对立、冲突和多元竞争,强调社会整体利益,以及社会合作与和谐的价值;它虽然肯定积极参与的价值,但不大可能有西方人那样的参与热情,在某些领域宁愿满足于对政治权力的消极监督;它更可能在对权威实现控制监督的同时,多几分对权威的尊重服从,等等。传统的臣民美德的酵素融入当代的公民文化,有可能使我国建成和谐的而不是冲突的现代民主。

“革命理论”在我国理论界数十年中居于主导地位。它从理论层面上替代了传统理论,至今仍然是我国政治学理论的基本范式。同时,经过数十年的岁月,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内化为公众的心理结构。

“革命理论”的主题是在传统政治权威的合法性丧失之后,摧毁传统秩序,重新整合社会和国家,在新的合法性基础上实现政治权威的高度组织化和制度化。所以,在这一理论中,国家被解释为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而不是公民分享权利义务的共同体;国家权力不是公共权力而是阶级权力;政治的主体不是公民个人而是阶级;政治关系不是利益和权利的合法竞争,而是阶级间水火不容的斗争,等等。

我们可以把“革命理论”与西方近代公民理论和中国传统政治理论的逻辑结构进行比较:

西方近代公民理论的逻辑结构是: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公民社会(civilsociety,国家)。公民社会是其归宿。

而中国传统政治理论的典型逻辑结构是:乱世――圣人出(设立政长)――君臣秩序。其归宿是臣民社会。

“革命理论”的逻辑结构是:阶级社会――无产阶级(半国家)――无国家社会。缺失了公民社会这一环节。

所以不难理解,许多作为公民文化基本心理要素的价值不能从“革命理论”那里得到理论支持。诸如对理性、宽容和妥协的政治态度的支持,对个人和个人权利的肯定,以及对和平合法的利益竞争手段和讨价还价的政治竞争方式的承认等。所以当我们进行公民教育时,它就会显露出其贫乏和不适应。

“革命理论”属于“群众文化”的理论建构。“群众文化”是介于传统的臣民文化与当代的公民文化之间的一种过渡型的政治文化,它兼具两者的特征。因而也可以称之为“臣民―公民文化”。

“革命理论”以具有现代性的“群众”概念取代了传统的臣民概念,这是一大进步。④但它同时也以“群众”概念模糊和部分地替换了“公民”概念,这又使它不能适应公民社会的需要。在“革命理论”范式里,“群众”已经不像臣民那样属于君主私人,它具有公的身份,但其中每个分子还没有获得独立人格,他在共同体中的地位还没有明晰化。个人和个人权利是公民社会的基石,但在"群众"概念中个人还不能凸显出来。在人们的观念中,“群众”是一个外延模糊而内涵笼统的整体,个人被淹没和虚化于其中。“群众”(或“人民”)被笼统地承认为国家的主人,但由于具体的政治参与权利没有得到落实,所以,虽然在理论上它是政治权力的主体,政治参与的主体,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它仍是权力的客体,处于政治生活的边缘,成为政治动员的对象,沦为消极被动的一群。所以,不可避免地,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群众"的角色总是隐于背后,作为陪衬,处于前台的总是他们的代表.

作为承载丰富的政治文化意蕴的符号,“群众”不等于公民,也不等于公民共同体。在我们的日常政治生活中,“公民”一词很少使用,即使偶而使用时,也显得勉强和生硬。至于“公民”的另一代名词“选民”则只有在谈到选举的场合才使用。当选的公职人员的脑海里难以浮现“选民”概念,他们经常想到的是“群众”。想到"群众"时,总是产生居高临下的感觉和联想。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当代政治文化与公民文化的差距,也可以发现“革命理论”与公民文化的理论建构间的不同。可以说,“群众文化”属于臣民文化向公民文化的过渡环节,它承袭了传统臣民文化的许多特征,也涵蕴着公民文化的要素。从整体上说,它还不是公民文化。而作为“群众文化”理论建构的“革命理论”对建设公民文化也有严重的不适应性。

总之,建设公民文化是今后数十年中国政治发展的主题,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学工作者的历史使命。迈向21世纪的中国政治学只有自觉地服务于公民文化建设的伟大工程,才能充分展现它的社会价值,其学术发展才能步入光明之境。

注释:

①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页。

政治论文政治篇5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的人员来说,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肯尼斯·奥耶(KennethOye)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新新综合”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的角度来理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8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不在于武力的使用,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怀特指出:“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10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21、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某些部分有权指挥,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在国内,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2、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unit)层次上寻找原因,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方式建立起国际大厦后,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而是一种制度,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权力政治是建构的产物,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那么,威胁感就会产生;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那么,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而不是威胁。因此,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既可成为朋友,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1、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的原则,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如果真正爆发战争,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但是迫在眉睫,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战争就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2、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的特征。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0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即对的承认,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但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1在这种角色结构中,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1、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非暴力规则);2、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互助规则)。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等方式解决,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如话语、制度、)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

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而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宏观上的结构(文化)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政治论文政治篇6

20世纪50年代以来,决定一个民族自我命运和未来的民族自决权利得到承认:一个民族可以完全拥有民族自决权利,独占国家权力,与其对应的政治单元是单一民族国家;而民族与国家的复杂组合决定了多个民族生活在一个国度成为常态,民族之间通过契约、承认、赋予、分享的形式共有国家权力,多个民族的自决权利则转变为公权。但是民族自决权是有限度的,这种权利如果被滥用,就会影响及破坏多民族国家统一与安定局面,因此,严庆、郭建民在《民族自决权及其限定性探究》[5]中提到:源于“人民”的民族自决权从政治信念衍化为国际政治准则,还进一步被旁支为民族政治的旗帜。根究民族自决权具有的政治价值与特定的时空限定,民族自决权应谨防被滥用。综上,在多民族国家,审视民族权利问题要有如此的思考:民族自决权利是与国家的唯一性相联系的各民族的公共权利,对内表现为各民族共同决定多民族国家的发展道路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模式的权利,对外表现为维护国家的荣誉、利益和的义务;民族权利是民族关系意义上的集体权利,单个民族成员个体无权代表民族权利;不同民族成员个体是国家的公民,公民权利受国家普遍保护,民族群体对民族个体的规约与影响不能违反国家法律。

二、民族与国家:国家权威与民族政治秩序

在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生态环境中,国家的亦或中央政府的权威无疑是政治格局稳定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多民族国家的权威决定着民族政治运行的规则、轨迹与节律。中央权威的弱化或塌陷引发的将是整个政治系统的失序或肢解。多民族国家中央政府权威与合法性的获得,既仰仗于国家控制力的绝对优势,又借助于为国内各族类群体提供资源、机会与安全的能力。多民族国家必须在顶层制度的架构上要实现对民族多样性的包容、对民族差异多样的利益与诉求的尊重。刘永刚在《多民族国家的制度模式与民族差异包容》[6]一文中指出:多民族国家是现代世界最重要的政治共同体,国内成员的民族性与多样性,使得多民族国家的结构模式与制度选择均将国内民族的差异与多样包容其中。虽然在国家结构上存在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但多民族国家均面临着可能的民族认同问题。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与利益诉求的多元性,迫使国家结构呈现混合特征。这种国家制度的调适甚至重构既体现着现代国家对于国内民族成员利益的尊重与平等的维护,也彰显着国家与社会互动过程中民族社会对于国家有效且持续的影响力。现实中,世界上绝大数国家都属于多民族国家,一国的国内族裔成分复杂,族类共同体容易被动员成为政治角力单位,可以说,在现代民族政治发展进程中,民族政治动员作为国家重要的政治工具,在民族国家构建以及调整族际关系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民族政治动员也应该成为民族政治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主要内容。但是,正如吴春宝在《论民族政治动员的分析困境与反思》[7]中所指出的:长期以来,学界极少给予相应的理论关怀,鲜有学者关注并进行专门研究,以致民族政治动员无法解释相应的理论问题,更不能应对多变的政治现实发展。由此,民族政治动员正成为当前民族政治学研究中亟待开拓的领域。

严庆以族性作为理解民族政治(族群政治、族裔政治)的效度视角,在《族性与族性政治动员———族类政治行为发生的内在机理管窥》一文中指出:族性是不同族类群体的特质,是人们认知和理解族类群体集体行动的基础,而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承继性,族类政治行为的发生都是以族性认同为纽带或工具,通过政治组织或政治精英施以有效的政治动员为条件的。而从不同的国情出发,因循不同的族性认同调控策略,防范过当的族性政治化或族性政治动员,则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治理的重要任务。在多民族国家中,有些国家权力沿族类边界裂变,族际冲突成为常态,这些国家被西方社会定义为“失败国家”,用于指代运营困窘惨淡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中,绝对的权威难以在各族类群体之上建立起来,拼凑而成的中央政府往往是“扶不起来的阿斗”,难以稳定住多民族社会的阵脚、建立起族际共存的秩序,更无从谈起为各族类群体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而对中央政府的失望换来的则是又一轮的冲突与破坏,“失败国家”走向更为失败。范立强在《“失败国家”与民族冲突》[9]中指出,“失败国家”常伴有民族冲突滋生。“失败国家”与民族冲突之间的内在逻辑表现为统治和权威乏力与族际政治动荡相伴、资源匮乏引致族际争夺、认同差异导致族际关系断裂。“失败国家”难以抑制民族冲突,民族冲突反过来又常常导致国家更加失败。如果说“失败的多民族国家”根源于中央权威的孱弱,那么政治上成功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之源则多在于中央政府的合法性。多民族国家的权威可能来自于威权,但更多的来自于合法性,也就是各族类群体对中央政府的认同、认可、折服和信服。从理论和经验而言,合理的政治制度设置是多民族国家中央政府获得合法性的基础,尤其是自治制度的设计成为多民族国家政治秩序稳定的一般经验,这一经验内含的是民族自主的正义与多民族国家统一的价值。在自治制度的设计之中,存在着自治单位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张力,而要保持多民族国家政治秩序的稳定就要规定自治权力的限度,始终保持中央政府权威和决定力的存在。刘永刚在《民族自治视角下多民族国家的制度模式与族际政治》[10]一文中提到:民族自治作为自决理论在多民族国家的有限体现,其在实现国家统一、族际政治整合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使某些少数民族或弱势民族因之获得与国家及其他少数民族或弱势民族合法博弈的制度空间。国家认同与族群认同、政治一体与多元共存、公民身份与群体权利,在民族自治框架下均统合于多民族国家之中。在以妥协性质的民族自治为选项预期实现国家目标并化解可能的冲突与认同问题时,国家制度模式与政策选择也经受着自治带来的风险与考验。

三、民主框架下的民族政治参与

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政治生活规则的发展,政治参与开始成为民主的重要表征,它赋予了普通民众政治表达的机会与管径,也有效缓解了政治格局中的对抗与紧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非裔美国人在美国开始了反对种族隔离与歧视的政治行动,旨在争取族裔民利。法院斗争、城市骚乱、街头示威等形式一起汇成了种族隔离制度藩篱的力量,最终民权运动获得胜利,种族隔离制度退出历史舞台,非裔美国人开始进入美国的当代政治博弈场,获得了政治参与的资格。族裔政治参与的实现,也引发了女性、移民群体以及社会不利群体等政治参与运动的兴起。政治参与改变了寡头政治、精英政治的局限性,权力更加具有了公共性的特点。民族政治参与是政治参与的一种形式,系指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政治参与。在当代,越来越多的多民族国家逐步摈弃了民族压迫、种族隔离、强制同化等旧有做法,开始进入民族群体权利承认和族际政治民主的时代。总体而言,保障和促进少数民族群体有序政治参与已成为多民族国家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少数民族政治参与以政治地位平等为前提,一般围绕领导权、自治权、立法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要素实施参与,旨在表达诉求,实现和维护群体或个体权益。按照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可将民族政治参与分为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无序的政治参与。有序的民族政治参与是依照相关法律,在规定的框架内,通过合理的渠道实施的。无序的民族政治参与往往超越正常的公共政治规则、程序和规范,破坏政治秩序甚至危及公共安全或他人的安全,甚至违反民主的原则。马东亮、黄苧在《政治参与中的政治冷漠研究及其民族政治学价值》中指出:个体政治参与条件与过程的完善既有益于国家建设,同样有利于民族团结。特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培育起少数民族对政治的参与热情有其重要价值,相应地,对政治冷漠现象产生的可能性及其背后的产生原因则需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少数族裔之中对政治不关切情绪的蔓延却很有可能带来现实政治问题。民族政治参与是实施政治协商、达成政治一致或谅解的基础。通过政治参与,族类群体能够反映出本民族的意愿和要求,也能了解其他民族的意愿和要求,从而促进各民族在多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实现合作。一些国家实现民族政治参与的途径与本国的政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相契合。我国少数民族政治参与权的获得是以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为标志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赋予了少数民族群众参与本民族或本地区社会政治事务的权利,从而使其能够参与本民族自我管理和本地区自治管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赋予了少数民族群众通过选举代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当前,提高少数民族政治参与的水平需要从自发自愿参与和理性参与两个维度着手,这是与我国政治生活发展的整体进程相一致的。笔者和吴春宝在《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农民政治参与实证分析———基于全国961个少数民族农户的调查》[12]一文中,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指出我国少数民族农民政治参与的特征表现为结构性失衡,政治认知程度较高,但政治信息获取手段单一;投票积极性高,但政治表达意愿低;政治参与的失范行为和非制度性政治参与行为并存。而且经济利益、文化地理以及少数民族农民的自身素质都已成为影响政治参与的关键因素。为此,应在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相应的政策落实机制、利益表达机制、扶持项目实施机制等。

四、民族主义是理解民族政治的关键钥匙

被认为起源于18世纪欧洲的民族主义是民族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甚至是西方族裔政治研究的重点领域,因为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发展的整个历史形影相随,又与各种政治思潮盘根错节。民族主义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的空间具有不同的变身:在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中,公民民族主义成为封建王朝的利器;在风起云涌的反殖民主义浪潮中,独立性民族主义成为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号角;在云蒸霞蔚的民族国家建构中,国家民族主义成为最具鼓舞性的旗帜;而在族类群体角逐的行动中,族裔民族主义又被当作一种理由。毫无疑问,民族主义的两面性不时体现在复杂的民族政治生态中,并被视为一把双刃剑。民族主义源于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其先天“重情”的品性使其成为最具感染力和号召力的动员纽带,也因此常被政治精英高度青睐。民族主义“用情过度”会取向偏执,进而成为极端民族主义为害多民族社会,恶化族际关系的工具。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思潮,民族主义时常会在不同的社会领域发酵,衍化为政治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等形式;在特定的情况下,民族主义还会和法西斯主义、威权主义、恐怖主义、无政府主义、军国主义等意识形态勾连在一起,使得极端民族主义的危害被放大,遏制和防范极端民族主义的难度加大。严庆、闫力在《极端民族主义的厘定与解读》一文中指出:极端民族主义作为民族主义的畸形类别,对族际政治生态和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格局具有巨大的破坏和搅动效应。我族中心主义和源于族裔纯净化的对外排斥既不符合各民族相依共存的道义,也不符合人类交往日益密切的趋势。遏制和消解极端民主义是民族政治和谐发展的呼吁和期冀。在当代西方政治思潮中,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往往轮换登场,民族主义一般在民族建构和国家建构中极力发挥作用,自由主义通常在稳定一个时段的秩序与政治合法性中发挥作用。而在有的情况下,二者还会出现交融共生的情形:自由主义注入民族主义会降低民族主义极端化发展的可能,民族主义则更具包容精神;民族主义注入自由主义,族类群体或族裔群体的权利通常会得到承认,权力分享或自治会成为政治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笔者和吴春宝在《国家观维度下的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之辩》[14]一文中指出:从历史和理论两个向度来看,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既有共性又存差异。在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二者相互吸纳,彼此借鉴,同时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二者又彼此背离,互相解构。在现代国家语境下,民族主义更多涉及国家构建与民族构建等宏观现实问题,而自由主义则与个人权利等休戚相关。因此,在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中,民族主义强调民族化趋势,而自由主义则更多表现了民主化特质。王军在《论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竞争与共生》[15]一文中论述道: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都是包含张力的议题,它们可以意识形态面孔出现,又可以社会思潮、社会理论和社会行动的方式出现。在意识形态的整体主张上,两者的冲突属性突显,但在社会理论、社会思潮和社会行动层面,两者则既竞争又共生。

总之,无论是作为意识形态,还是作为社会运动,民族主义都是理解民族政治的关键钥匙。历史的发展业已表明,民族主义已深深嵌入了现代人的政治生活之中,甚至有人说现代政治从来都是民族主义政治,此论断虽然有些偏颇,但也道出了国内与国际政治中民族主义的重大影响力。从对民族政治现象的理解与解释而言,民族主义确实是一把关键性钥匙,这一点已在部分学者的研究进程中凸显出来。譬如,西方汉学界一直将民族主义视为解读中国近现代演进的钥匙,列维森甚至提出了从天下主义到民族主义的解释范式,批评这一线性解释进路的学者则无一例外强调中国古代政治中的民族主义。而在国内民族关系以及民族与国家关系上,不同类型的民族主义总是或直接或间接显现其间,可以说,抛开民族主义是难以解释民族关系以及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的。国人审视西方政局态势以及政治流变,更不能离开民族主义这把钥匙。

五、跨界民族问题:源于认同错杂的民族政治议题

政治论文政治篇7

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其《比较政治学》一书中,首先提出政治文化这一概念,指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活动进程、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1]政治文化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在一定政治系统中形成的关于政治及政治活动的情感、态度、心理、习惯以及价值评估、取向等意识的总和。它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情感、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等内容。政治文化支配人们的政治活动方式,影响社会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发展,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政治文化引导政治文明建设的前进方向。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灵魂,是政治传统、民族心理及外来文化长期交融积淀的结果,可以指导和影响人们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能促使人们形成现代政治理想、政治观念、政治人格、政治能力和政治素质。政治文化蕴涵人们的政治行为倾向,支配人们对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的选择,从而引导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当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内化为公民的政治意识、政治心理时,那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成为主流政治文化,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政治理念、政治观点、政治情感、政治心理构成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世界观,同时也彰显着马克思主义在政治文明建设中指导地位的确立,从而保证了政治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推动力量。政治文明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种社会和政治因素的合力作用。政治文化便是其中一种无形的力量。政治文化内含建设政治文明、推动政治发展所必需的政治态度、政治价值等要素,作用于政治系统,影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治系统的情感认同、归属和参与政治生活的有序化程度,调控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能够强化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要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根本保证。然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并不必然带来有效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的实现还有待于政治文化的发展。有效的政治参与是科学、理性、自觉的政治行为,能促进政治系统的良性运行,增强社会秩序和政治的稳定感,政治文化能够有效促进公民认清自己的政治角色、政治权利、政治义务,从而有效促进政治参与,实现人民民主,推进政治制度、政治体制不断完善,建设高度发达的政治文明。可见,政治文化对于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推动作用。

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思想保证。政治文化可以为政治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顺利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就必须实现我国社会的政治稳定。而要有效维护政治稳定,首先必须有思想稳定,这就离不开政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因为,政治文化可以统一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政治行为,从而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感,增强和体现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进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政治价值模糊、政治心理矛盾、政治信念淡化等现象,客观上要求我们在政治文明建设中需要努力回答和解决社会成员对深化改革的忧虑、对社会公平的期待、对切身利益的关注等问题,使政治文明建设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土壤中,这就使得政治文化的作用日显重要。政治文化还有利于公民政治文化素质的提高。公民坚定的政治信念是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有助于社会共识的形成和政治凝聚力的加强,有助于实现政治主体对政治系统的高度政治认同,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坚实思想基础,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思想保证。

我们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政治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使之能更好地发挥政治资源整合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各阶层、各民族、各社会团体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当前,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现阶段政治文化是在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上产生的,其突出特点是人治,王权至上,等级尊卑,广大人民群众被排斥在政权之外。人治思想至今在中国社会中仍有残存,例如清官意识、官本位、权大于法的观念。政治文明建设,就其内容来讲,主要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两个方面。而就其实践来讲,关键是要处理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政治制度建设和政治文化建设关系。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可能脱离先进政治文化而单独进行,先进政治文化的构建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在民主和法制等政治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并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政治制度建设的成果来引导和促进相应的政治文化的生成。二要处理好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关系。政治制度建设和政治文化建设具有共生性和相互促进关系,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政治文化建设和政治制度建设要放在同等位置,两者不可偏废。三要培育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先进政治文化,以先进的政治文化引导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转贴于

全面提高公民政治文化素质。必须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突出主旋律,弘扬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为主流的政治文化。要加强政治引导,对人民群众进行正面灌输,使之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培养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强化他们的政治思想意识。同时还要关注初级阶段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实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用先进的政治文化武装他们的头脑,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和提高社会群体对社会变革的心理判断力和承受能力,并且随时代的转换,在新的社会实践中促进政治文明建设。一要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真正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二要建立政治文化传播网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政治文化的传播,把先进政治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三要提高公民参政意识。政治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公民参与的扩大。只有建立畅通的民主参与渠道,公民参政的积极性才会得以巩固。四要全面提高公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一个国家公民整体文化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其政治认知、政治参与以及其他政治活动的重要因素,对政治文化的建构具有重要影响。公民只有具备了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国家政治生活,自觉地有效地参加国家事务管理。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任何一种政治文化的变化发展最终都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要把先进政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当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文化教育水平不高,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许多地区没有脱贫,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所需要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还不充分,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还受到条件的限制。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一方面为我国的政治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也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传播提供有效的物质工具和手段。政治文化的变化发展最终都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要充分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文化建设,从政治高度看待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形成一个有利于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政治文化环境。努力把先进政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增强人们的政治认同感,使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信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价值观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把人民群众的政治行为统一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现代化建设。

加速中国政治社会化进程。政治社会化是指“人们在特定的政治关系中,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和改变自己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能动过程”[2]。正是通过政治文化的社会化,社会成员才能形成独立的政治意识,明确自己的政治角色,完成由“自然人”向“政治人”转化的过程。鉴于政治社会化在政治文化形成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必须完善有中国特色政治文化的社会化渠道,注重发挥政治社会化的作用,以提高全民族的政治文化素质。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最基本的政治知识和价值观念。要发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家庭传递作用,传播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学校教育应成为国家传播主流政治文化的渠道;二是要加强政治专业训练,塑造正确的政治人格,使公民具有特定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大众传媒的导向直接影响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和评价,当前必须对大众传媒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其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三是要鼓励人民直接参加政治生活,从事政治实践,直接获得政治知识和技能,培养公民自主参与意识,同时扩大基层民主,完善社会民主参与渠道。

政治论文政治篇8

    自从江泽民同志提出“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命 题以来,关于政治文明的探讨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 文试图就有关的几个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首先,政治文明的涵义究竟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要说 清楚这个问题,就得先弄清楚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文明。政治 学上的或者说科学意义上的“ 政治”,指的是在一定的经济 基础条件下,人们为了协调和实现社会全局利益而谋取、组 织和运用社会公共权力的活动以及在这种活动中形成的社 会关系。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国家以后,社会公共权力则表现 为国家权力。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国家权力是一切政 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根本问题,任何问题如果没有涉及到国 家权力,就不算是政治问题,由某些一般社会机构进行的活 动之所以成为政治问题,则必定是与国家权力机构发生了一 定的关系。第二,国家所协调的是社会全局的利益,如果只是 局部、部分的利益而且与社会全局利益没有关系,则保留给 社会的或民间的机构去处理和协调,譬如企业、行业、社区、 村社、家族或家庭,但在社会或民间机构无力协调时国家保 留最后的裁处权。第三,孙中山说政治就是“ 管理众人之 事”,我们可以认为政治就是国家的管理。国家作为一种特殊 的社会组织,国家的管理是特殊的管理。国家作为统治机器, 国家管理以公共强制权力为后盾,管理的对象在主权范围内 无所不及,无所不至,因而不同于任何其他社会机构所从事 的管理,人们似乎更爱用“ 治理”一词来强调这种特殊性,这 意味着政治是最高层次的社会管理活动。第四,政治又是围 绕国家管理和治理的博弈过程。不仅有统治者、执政者的活 动,不仅是国家机构,广大的社会成员作为各种利益的当事 人也要关注和参与国家治理以及国家权力的谋取和运用的 过程,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里,参与的形式大不相同,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制度安排。简言之,政治就是国家治理活动和人们 围绕国家权力结成的关系。

    什么是文明呢?在语义上,作为名词的“ 文明”,是指一定 历史阶段上社会的存在形态及其发展所达到的水平,是人们 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空间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 制度成果的总和。因此,我们可以把某种文明分析为物质文 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物质文明是整个文明的基础部分, 表现为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形成的生活方 式。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方式也影响和造就了人们的思维方式 和思想意识及其表达方式和交流方式( 包括语言的、文字的、 艺术的、哲学的、宗教的,等等),这些就构成了精神文明。而 人们在生产和生活、表达和交流的过程中必然结成一定的社 会关系、建立一定的组织结构,这就是制度文明。那么,什么是 政治文明呢?有人认为它是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制度 保障的,这就把政治文明等同于制度文明了,在逻辑上显然是 有问题的。所谓制度,既有政治制度,也有经济制度、社会制 度,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和采用的劳动组 织形式,这是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而所谓经济就包括了生产 力、生产关系、生活方式等等。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 的集中表现,这一经典表述说的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同时也 提出了社会存在形态的两个方面。除了这两个方面外还有另 一个方面,这就是文化。经济、政治、文化,其实是对社会存在 形态的另一种三分法。文化具有更强的持续性、稳定性、渗透 性,文化既渗入经济,也渗入政治,可以通过许许多多细小的 象征事物和细微的行为举止表现出来,也更能映射出社会发 展所达到的水平,因而有人把文化等同于文明,但它主要是用 来特指人们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科学、 教育、民俗等,表明了人类对自然、对社会以及对自身的认识所达到的水平。于是,我们可以把整个文明的构成分析为经 济文明、政治文明和文化。根据以上所述,政治文明就是一定 历史阶段上国家为协调和实现社会全局利益而进行的最高 层次的管理活动所达到的水平,即国家治理形态及其达到的水平。 

    文明又是一个形容词,意味着社会发展的较高形态、精 神生活的较高境界、行为方式的较高修养、社会组织较为严 密,等等。文明意味着先进、高雅,不文明则意味着落后、野蛮、蒙昧、粗野、粗俗等等。我们通常说要“ 讲文明”,就是提倡精神更加高尚,语言更加文雅,行为更有修养。而就社会发 展而言,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野蛮到文明,是人 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基本线索。 

    同样,政治也有文明的和不文明的。人类社会的政治发 展也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到高级、从不文明的政治向文明政治 发展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文明也是对一个国家的政 治发展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和国家治理的先进水平的描述和 概括。政治的文明程度和国家的治理水平表现在哪些方面 呢?我们可以顺着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一、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形式中的天然成分与人为成分所 占的比重。近代欧美思想家曾经提出了这样一个非常有意义 的问题:人类社会要建立一个好的政府,是靠机遇还是靠深 思熟虑的选择?政治制度是合理选择和预先设计的结果,还是自然的产物?从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历史来看,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形式中天然的成份愈来愈少,而人为成份愈来愈多。在原始社会,人类仍处于蒙昧状态,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受天然的血缘关系支配,因而是完全自然的。随着国家的产生,社会公共权力机构也变得复杂起来。奴隶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盛行的是君主制度,一方面建立了复杂的国家机器和官 僚组织,同时却保留了由血缘关系支配的世袭君主。而到了近代,实现“ 共和”,结束世袭的贵族制和君主制曾经成为资 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目标。资产阶级在创建自己的国家的过程 中,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了一整套政治制度。 二、在国家治理中感情因素与非感情因素所起的作用。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在政治治理中非感情的 法律优于有感情的人。尽管人们在制定制度和法律时是有偏 好的,但被制定出来的法律毕竟是人类智慧的产物,而法律 一旦产生,就是没有感情的,对一切人都是不讲情面的,不因 统治人物的改变而改变,不因其好恶的改变而改变。在社会 政治发展的历史中,法律和制度也愈来愈复杂,到了近代,除 了规范一般领域社会生活的普通法,还产生了规定国家的治 理过程和国家管理活动的宪法,从功能上说,宪法之不同于 普通法的特点就在于“ 举国上下,同受其治”,无论何人,包 括最高统治人物,都必须受宪法的约束和限制。

    三、对政治参与的宽容程度。国家的产生结束了人类的 蒙昧阶段而进入文明社会,然而国家同时又成为凌驾于社会 之上的特殊力量。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是否允许更多的人参 与国家的治理,从而更好地协调社会的各种不同的利益( 包 括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就直接体现了国家治理 的文明程度。国家的治理愈开放,政治参与的范围愈广泛,国家也就愈能实现长治久安,统治者的统治也愈稳固。在封建社 会,开明君主总是带来盛世之治。近代产生的民主制度,在政 治参与的广泛度和对被统治者的宽容度上则超过了以往的任 何制度。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统治方式,其特征就在 于允许甚至动员社会成员( 包括被统治阶级的人们)参与国 家政策的制定过程,并对不同的政治主张给予了充分的宽容。 随着民主的发展,不仅统治阶级而且被统治阶级的成员都获 得了投票权。而政治的博弈过程也抛弃了封建专制制度下“ 非王即寇”的逻辑,实行了现代政党政治。

    综合上述,我们可以看到,文明的政治必须是理性的政 治。无论政治制度的设计,法律的制定和对政治参与的宽容, 都需要理性的力量。文明政治的实现是需要理性的,统治者与 被统治者双方都需要理性,通过缓和社会矛盾,抑制社会冲 突,建立起双方都能忍受、接受的社会秩序。值得强调的是:要 实现文明政治,统治者必须首先文明起来。文明也意味着精湛 的技艺、人道的手段、讲道理的风格。而不文明的政治则意味着简单低劣的治理艺术,非人道的、野蛮的治理手段,霸道而 不讲理的作风。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最新发展,社会主 义的政治理所当然地应该是一种文明的政治。亚里士多德在探讨“ 至善”的统治时区分了为统治者的利益、既为统治者也 为被统治者的利益、为了公共( 全城邦)的利益这样三种统 治。但是,剥削阶级的国家无论统治者多么开明,都不可能真 正实现为公共利益的统治。在人类历史上,社会主义的政治文 明第一次在本质上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以人民的广泛参与作为政治统治的基础,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国家协调社会全局利益的出发点,因而获得了实现高 度文明的政治的可能性。

政治论文政治篇9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将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这对于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中国的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治文明与民主政治建设

政治文明于十六大第一次写入党的政治报告。但早在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就已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主要背景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共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在设计十二大报告时,胡乔木主张并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分法,政治民主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但许多人不同意,十二大报告专门另列了社会主义民主的部分。但这时没有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二是在当时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学术界认为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仅仅提两个文明还不够,因为两个文明的建设需要通过体制改革加以推进,两个文明的成果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加以保障,为此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但更多的是以制度文明的概念出现的。

中共十六大报告关于政治文明的提法是对十二大报告的继承和创新,是将政治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论述的,同时明确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

文明作为人类改造世界的成果,标志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精神文明是人们的主观世界得到改造的结果,标志着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而政治文明则是人们在改造国家制度及国家治理方式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它表现为国家治理的改善和政治生活质量的提高。

有关政治文明的概念,十六大报告没有明确的定义,学术界的定义则较多。但笔者认为,要给政治文明以定义,必须了解什么是政治和政治的核心要素。无论什么时代,政治总是与公共生活和公共权力联系在一起,并以国家形式表现出来的。在恩格斯看来,国家本身就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它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毫无例外地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1](P176)这就意味着,国家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自从有了国家以后,人们就力图按自己的意志建立、改造或治理国家,建立和改革相应的制度,形成或转变人们的行为方式,以获得理想的生活秩序。因此,政治文明可包括政治理念、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三个方面。

政治文明总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联系的。为什么现在提出政治文明?这有其时代性。在物质十分匮乏的贫困社会,资源有限,为争取和占有有限的资源,政治更多的是以暴力、专制、强权、野蛮的形式出现的。在未来的富裕和现代化社会,政治文明是应有之义。正是在由贫困走向充裕的小康社会阶段,政治文明建设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换言之,政治文明建设本身就是小康社会建设的内容之一。

小康社会阶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专制政治形式。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政治理念主要是“道德国家观”,即认为人们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一种美好的道德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的目的是“至善”,是公民“优良的生活”。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仁者爱人”。为了过上幸福生活,需要建立国家,有国家的统治者。而在小农自然经济基础上,国家的统治权归属于君主,因为君主秉承“天意”管理人事。君主的权力是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国家权力为君主所垄断,根据君主的意志运行。国家根据道德规范治理,即孔子所谓的“为政以德”。“政,身正也”。统治者只有身正,才能作为社会的表率治理国家。

进入近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政治文明形态发生了飞跃,这就是民主政治的建设。这一时期的政治理念主要是“契约国家观”。意大利著名政治思想家马基雅弗利首先撕开了盖在政治外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认为国家的根本问题是统治权,统治者应以夺取和保持权力为目的。政治只讲目的,不论手段,因此是没有道德的。君主应如狮子般凶猛,狐狸般狡猾。法国的布丹进一步将国家统治权归纳为。是统一的、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具有绝对性和排它性。西方的思想家进一步认为,在民而不在君。因为,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权是与生俱来的,天赋的,即天赋人权。人们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命、财产和自由。为此,人们将一部分权利让渡给统治者,组成政府,治理国家。这种权力是可以收回的。人民与统治者的关系是一种委托—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通过一定方式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为了保证统治者不滥用权力,根据功能将国家权力分割为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相互制衡。为了使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得以表达,实行政党竞争。各个政党通过选举制执掌权力,进行公共治理。政府、政党及所有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实行法治。

由此可将专制政治与民主政治两种政治文明形态作以下比较:

专制政治:天赋君权在君绝对权力

政治垄断道德治国

民主政治:天赋人权在民权力制衡

政治竞争依法治国

近代以来产生的民主政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飞跃。马克思主义对由资产阶级创造的民主政治文明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指出其局限性。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是阶级分化的产物,其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1](P170)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对于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资产阶级统治,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思想武器。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在于突破了资产阶级少数人统治的局限性,实行最广大的人民统治,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十六大报告认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但是,任何一种政治理念付诸实施都要经历一个过程,任何一种本质要求都必须通过一定形式加以反映和表达。

1949年,人民民主的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的民主政治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我国经历数千年的专制历史,民主政治的传统极度缺乏,特别是经济文化较为落后,加上对民主政治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过程出现曲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政治制度方面尚存在不少弊端,不仅难以保障、甚至会损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念。在政治体制和政治运行机制的某些方面甚至不如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正因为如此,邓小平于1980年8月18日发表著名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认为,过去发生的错误固然与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制度问题更重要,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而政治体制的弊端主要表现为权力过分集中、自上而下授权,对权力缺乏制约,家长制,个人指定接班人,领导职务终身制,,法制不健全且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为此,他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才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目标和重要任务。这说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理念提供了基础,而要实现这一理念,则要经历一个长时期的过程,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观点,更加突出了发展性和建设性。

二、政治体制改革与中国政治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是要改革,二是要发展。改革就是要改革不适应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政治体制,发展就是适应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要求,完善国家体制和运用新的治理方式,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念得以逐步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都处于重要地位,取得了重要发展。主要表现为: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有所改变;恢复和重建监督监察机制;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改革干部制度,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人大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展基层民主。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给予了极大关注,认为经济改革每前进一步,都要有政治改革相配合,经济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取决于政治改革。因为只能通过政治改革,才能以制度而不是以个人的力量保证党的政治路线能够长期坚持,改革开放的成果才能够得到巩固。为此,邓小平甚至认为50年后实行全国直接选举国家领导人。

但是,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而又风险性相当大的工程。20世纪80年代两次启动的政治改革都因学生运动而中断。其重要原因,一是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复杂性认识不足,二是受20世纪一直延续的政治激进主义的影响。其特点是,不考虑条件,缺乏规则和程序,只有抽象的理念没有明确的目标,强调冲突不讲妥协,一步到位,“毕其功于一役”。经历重大以后,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沿着以下三条路径运行:政治稳定先于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先于政治改革,市场经济先于民主政治。在这种经济优先的战略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突破,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但与此相比,政治体制改革进程及成效则显得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

领导和组织体制不适应政治路线的要求。政治路线的贯彻必须依靠领导和组织体制作为保障。与政治路线的要求相比,领导和组织体制还不相适应,难以为领导人坚定并卓有成效地贯彻政治路线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主要原因还是自上而下的授权体制的影响,民主集中制往往成为集中民主制,权力来源于上方,造成跟上不跟下,甚至人身依附和跑官要官。

政府运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计划经济时代是全能全权政府。实行市场经济,仍然以全权全能的方式进行经济和社会管理,以政治运动和政治承包制的方式发展经济。如发展乡镇企业,“逼民致富”。特别是政府管制权进一步扩张。从形式上看,政府不直接管理微观经济,但经过政府审批和管制的东西却越来越多,从土地、价格、出口、资金、贷款、项目等,都得层层审批。

权力制约机制不适应经济社会多样化发展的要求。一方面管制权愈来愈大,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制约。传统的制约机制失效。计划经济时代主要依靠“三严”:严格的计划经济管理体系;严密的思想政治体系;严厉的群众政治运动。导致“不能、不想、不敢”。进入市场经济时代,能、想、敢有了主客观条件。能,就是经济社会多样化,如土地等生产要素以商品形式出现,政府管制的东西愈来愈多;想,即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意识支配,导致公共权力的资本化意识增强;敢,缺乏必要的权力制约,权力资本化的行为不仅得以实现,而且得不到相应惩罚。成本小,收益大;风险小,利润大。腐败的深层影响是造成统治的“信用危机”,即民众对领导的不信任,并由于社会不公正造就分子。

民主参与机制不适应利益变化和政治整合的要求。改革就是政治与经济的分离过程,同时也是利益多样化和社会分化过程,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这就需要通过民主参与使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和要求能够有效表达,在此基础上进行政治整合,形成公共政策,以协调各方利益。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不承认利益的特殊性,缺乏利益表达的民主参与机制,政治整合困难,公共政策难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越是社会底层,利益表达越困难。由于社会底层人数多,其利益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表达,则会造成政治不稳定,即来自底层的冲击。

正是在以上背景下,十六大报告再次提出了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当然,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一样,政治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也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转变过程。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转变:

其一,从革命政党向执政政党转变。传统政治是个人统治,现代政治是人民统治。但人民统治并不是每个人执政。这就需要专门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组成政党,代表人民利益执政。因此,现代政治本质上是政党政治。政党政治又分为多党政治和一党政治。在中国是多党参政,这是由中国政党的特点所决定的。“党”在英语里是“Party”,带有“聚会”的意思,如同俱乐部,具有开放性。这是在民主架构下产生的党。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党”带有秘密结社性质,如“会党”,这是专制制度的产物。近代以来的中国政党是在以暴力革命方式专制统治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这种政党的特点是由少数先进分子代表一定的阶级,领导革命,并为社会指明前进的方向,具有强烈的集团性和意识形态色彩,是一种主义性政党。作为革命胜利者的政党因此成为社会的当然执政党。由于社会基本体制尚没有定型,革命胜利后仍然需要通过为社会指明方向并保证社会稳定发展,这就要经历一个“以党建国”、“以党治国”到“以党领国”的阶段。所以,一党领导有其历史客观基础。这与西方不同。西方政党是在政治与经济基本分离以后产生的,只是不同利益集团的载体。各政党在基本意识形态,如私有制、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等方面没有根本性分歧,分歧的只是具体政策,因此是一种政策性政党。在制度下,多党政治不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和分裂,反而是维护多样化统一的条件,因此,多党政治的存在有一定条件,不可照搬。但在一党制条件下,更需要政党及时实现自身的转换,这就是从革命政党向执政政党转变,即由统治秩序的者转变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其政党的功能也会发生相应变化:一是进行制度设计,推动社会发展;二是提供精英人才,保证制度运作;三是协调不同利益,进行政治整合;四是社会动员,巩固执政的合法性。在这一过程中,执政党就要随着社会发展巩固自己的阶级基础,扩大其群众基础;既将社会的精英分子纳入其中,避免其成为体制外力量,又通过其制度和政策设计,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得以满足。

随着政党功能的转换,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要转换。在革命时期,没有取得政权,由党直接领导。革命后,由于巩固政权,党仍然直接执掌权力,直至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其好处是能够顺利的贯彻党的意志。但在政权巩固后,特别是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党直接执掌权力存在许多弊端。一是党直接面对各种社会矛盾,二是容易受到权力和利益的腐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就是充分发挥党在制度设计、提供人才、协调利益和社会动员方面的作用,而不是在每个层次、每个方面都直接执掌权力;坚持依法执政,而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里,有必要将政治统治与公共治理加以区分。政治统治指哪个阶级居统治地位,引导社会向什么方向前进,决定政策,是操舵手、政治家;公共治理指对公共事务的具体管理过程,按一定目标行使相应的权力,执行政策,是划桨手,是事务官。党的作用主要应该体现为前者。

其二,从主要依靠方针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的转变。在经过革命建立的国家,宪法和法律有待建立,因此在相当长一个时间里主要依靠执政党的方针政策治国。但是,随着革命政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执政方式也应该由主要依靠方针政策治国向依法治国转变。这是因为,执政党的主要功能就是设计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制度架构,将党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以规范所有人的行为。因为国家法律是针对所有人的,并具有明确的预期性和规范性,由此可避免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影响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同时,实施依法治国,可以更有效的促进党的自身转变,使其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进行制度设计和落实;从具体利益中超脱出来,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并避免党成为少数人谋取特权的工具。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来说,法治必须置于优先地位。一是可以防止特权和领导人随意性,二是可以防止所谓的“大民主”,从而有利于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实行法治必须确立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即司法独立。

其三,由精英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变。在由专制统治向民主政治转变过程中,有一个主要依靠少数社会精英参与政治的阶段,社会大众对政治的参与度比较低或者主要是动员性参与。但是,随着利益分化和依法治国的实施,社会大众将愈来愈多地参与政治,政治将会成为大众参与角逐的公共领域,这就是民主化进程。邓小平认为,与现代化一样,民主化也要一步步地前进。现阶段主要是抓两头,上头抓人大,使人大成为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因为实施依法治国,必须通过人大立法和监督。现在将人大作为退居二线发挥余热的部门,人大代表主要是各级领导代表的情况,不利于人大发挥应有的作用。因为立法是一门专门学问。这就需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扩大群众代表数额,完善人大选举制度。下头抓基层直接民主,通过基层直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培育民众的民主意识,训练其民主技能,养成规则和程序习惯,为民主化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十六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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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同志提出“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命 题以来,关于政治文明的探讨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 文试图就有关的几个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首先,政治文明的涵义究竟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要说 清楚这个问题,就得先弄清楚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文明。政治 学上的或者说科学意义上的“ 政治”,指的是在一定的经济 基础条件下,人们为了协调和实现社会全局利益而谋取、组 织和运用社会公共权力的活动以及在这种活动中形成的社 会关系。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国家以后,社会公共权力则表现 为国家权力。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国家权力是一切政 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根本问题,任何问题如果没有涉及到国 家权力,就不算是政治问题,由某些一般社会机构进行的活 动之所以成为政治问题,则必定是与国家权力机构发生了一 定的关系。第二,国家所协调的是社会全局的利益,如果只是 局部、部分的利益而且与社会全局利益没有关系,则保留给 社会的或民间的机构去处理和协调,譬如企业、行业、社区、 村社、家族或家庭,但在社会或民间机构无力协调时国家保 留最后的裁处权。第三,孙中山说政治就是“ 管理众人之 事”,我们可以认为政治就是国家的管理。国家作为一种特殊 的社会组织,国家的管理是特殊的管理。国家作为统治机器, 国家管理以公共强制权力为后盾,管理的对象在范围内 无所不及,无所不至,因而不同于任何其他社会机构所从事 的管理,人们似乎更爱用“ 治理”一词来强调这种特殊性,这 意味着政治是最高层次的社会管理活动。第四,政治又是围 绕国家管理和治理的博弈过程。不仅有统治者、执政者的活 动,不仅是国家机构,广大的社会成员作为各种利益的当事 人也要关注和参与国家治理以及国家权力的谋取和运用的 过程,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里,参与的形式大不相同,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制度安排。简言之,政治就是国家治理活动和人们 围绕国家权力结成的关系。

什么是文明呢?在语义上,作为名词的“ 文明”,是指一定 历史阶段上社会的存在形态及其发展所达到的水平,是人们 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空间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 制度成果的总和。因此,我们可以把某种文明分析为物质文 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物质文明是整个文明的基础部分, 表现为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形成的生活方 式。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方式也影响和造就了人们的思维方式 和思想意识及其表达方式和交流方式( 包括语言的、文字的、 艺术的、哲学的、宗教的,等等),这些就构成了精神文明。而 人们在生产和生活、表达和交流的过程中必然结成一定的社 会关系、建立一定的组织结构,这就是制度文明。那么,什么是 政治文明呢?有人认为它是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制度 保障的,这就把政治文明等同于制度文明了,在逻辑上显然是 有问题的。所谓制度,既有政治制度,也有经济制度、社会制 度,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和采用的劳动组 织形式,这是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而所谓经济就包括了生产 力、生产关系、生活方式等等。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 的集中表现,这一经典表述说的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同时也 提出了社会存在形态的两个方面。除了这两个方面外还有另 一个方面,这就是文化。经济、政治、文化,其实是对社会存在 形态的另一种三分法。文化具有更强的持续性、稳定性、渗透 性,文化既渗入经济,也渗入政治,可以通过许许多多细小的 象征事物和细微的行为举止表现出来,也更能映射出社会发 展所达到的水平,因而有人把文化等同于文明,但它主要是用 来特指人们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科学、 教育、民俗等,表明了人类对自然、对社会以及对自身的认识所达到的水平。于是,我们可以把整个文明的构成分析为经 济文明、政治文明和文化。根据以上所述,政治文明就是一定 历史阶段上国家为协调和实现社会全局利益而进行的最高 层次的管理活动所达到的水平,即国家治理形态及其达到的水平。

文明又是一个形容词,意味着社会发展的较高形态、精 神生活的较高境界、行为方式的较高修养、社会组织较为严 密,等等。文明意味着先进、高雅,不文明则意味着落后、野蛮、蒙昧、粗野、粗俗等等。我们通常说要“ 讲文明”,就是提倡精神更加高尚,语言更加文雅,行为更有修养。而就社会发 展而言,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野蛮到文明,是人 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基本线索。

同样,政治也有文明的和不文明的。人类社会的政治发 展也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到高级、从不文明的政治向文明政治 发展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文明也是对一个国家的政 治发展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和国家治理的先进水平的描述和 概括。政治的文明程度和国家的治理水平表现在哪些方面 呢?我们可以顺着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一、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形式中的天然成分与人为成分所 占的比重。近代欧美思想家曾经提出了这样一个非常有意义 的问题:人类社会要建立一个好的政府,是靠机遇还是靠深 思熟虑的选择?政治制度是合理选择和预先设计的结果,还是自然的产物?从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历史来看,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形式中天然的成份愈来愈少,而人为成份愈来愈多。在原始社会,人类仍处于蒙昧状态,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受天然的血缘关系支配,因而是完全自然的。随着国家的产生,社会公共权力机构也变得复杂起来。奴隶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盛行的是君主制度,一方面建立了复杂的国家机器和官 僚组织,同时却保留了由血缘关系支配的世袭君主。而到了近代,实现“ 共和”,结束世袭的贵族制和君主制曾经成为资 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目标。资产阶级在创建自己的国家的过程 中,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了一整套政治制度。 二、在国家治理中感情因素与非感情因素所起的作用。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在政治治理中非感情的 法律优于有感情的人。尽管人们在制定制度和法律时是有偏 好的,但被制定出来的法律毕竟是人类智慧的产物,而法律 一旦产生,就是没有感情的,对一切人都是不讲情面的

,不因 统治人物的改变而改变,不因其好恶的改变而改变。在社会 政治发展的历史中,法律和制度也愈来愈复杂,到了近代,除 了规范一般领域社会生活的普通法,还产生了规定国家的治 理过程和国家管理活动的宪法,从功能上说,宪法之不同于 普通法的特点就在于“ 举国上下,同受其治”,无论何人,包 括最高统治人物,都必须受宪法的约束和限制。

三、对政治参与的宽容程度。国家的产生结束了人类的 蒙昧阶段而进入文明社会,然而国家同时又成为凌驾于社会 之上的特殊力量。作为国家的统治者,是否允许更多的人参 与国家的治理,从而更好地协调社会的各种不同的利益( 包 括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就直接体现了国家治理 的文明程度。国家的治理愈开放,政治参与的范围愈广泛,国家也就愈能实现长治久安,统治者的统治也愈稳固。在封建社 会,开明君主总是带来盛世之治。近代产生的民主制度,在政 治参与的广泛度和对被统治者的宽容度上则超过了以往的任 何制度。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统治方式,其特征就在 于允许甚至动员社会成员( 包括被统治阶级的人们)参与国 家政策的制定过程,并对不同的政治主张给予了充分的宽容。 随着民主的发展,不仅统治阶级而且被统治阶级的成员都获 得了投票权。而政治的博弈过程也抛弃了封建专制制度下“ 非王即寇”的逻辑,实行了现代政党政治。

综合上述,我们可以看到,文明的政治必须是理性的政 治。无论政治制度的设计,法律的制定和对政治参与的宽容, 都需要理性的力量。文明政治的实现是需要理性的,统治者与 被统治者双方都需要理性,通过缓和社会矛盾,抑制社会冲 突,建立起双方都能忍受、接受的社会秩序。值得强调的是:要 实现文明政治,统治者必须首先文明起来。文明也意味着精湛 的技艺、人道的手段、讲道理的风格。而不文明的政治则意味着简单低劣的治理艺术,非人道的、野蛮的治理手段,霸道而 不讲理的作风。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最新发展,社会主 义的政治理所当然地应该是一种文明的政治。亚里士多德在探讨“ 至善”的统治时区分了为统治者的利益、既为统治者也 为被统治者的利益、为了公共( 全城邦)的利益这样三种统 治。但是,剥削阶级的国家无论统治者多么开明,都不可能真 正实现为公共利益的统治。在人类历史上,社会主义的政治文 明第一次在本质上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以人民的广泛参与作为政治统治的基础,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国家协调社会全局利益的出发点,因而获得了实现高 度文明的政治的可能性。

实现社会主义的文明政治,必须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 讲的是治国,也就是说作为最高层次的管理的国家治理要依 法。国家的管理虽然要以公共强制权力为后盾,但绝不能枉法 滥行,而必须遵守法律。法治的要义就说的是政府要守法。首先,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宪法和法律,并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和管理国家、管 理社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保证国家、各级政府、 各级政府官员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运用所赋予的权力, 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依法治国也要求依照法律规范国 家管理的博弈过程,即规范国家各种权力的谋取和行使过程,由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公开、有序地完成各项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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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除了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手段外,还包括学校、政府、党团组织进行的正规的社会化活动,也包括社会和学生社团的自发的非正式的教育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要求开设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内容,强调系统性、正规性、强制性和控制性。相比较而言,其他政治社会化渠道特别是一些非正式的社会化手段,在调控性和反馈性方面效果较差,有时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内容是主流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而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除了主流的政治文化,也有非主流的政治文化和糟粕的政治文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帮助大学生掌握唯物主义的基本知识,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使大学生分清主流和非主流的政治文化,摒弃不良文化的影响,树立正确的政治态度。

3.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相互促进作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手段丰富、灵活自如有效缓解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机动性不足的问题,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有效弥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强度不够、内容不深、教育不系统的问题。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完成大学生从社会人到政治人的转变,而大学期间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最有效、最直接、最系统和最快捷的政治社会化手段,它对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作用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体”,是大学生成为政治人的必经过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用”,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集中实现形式。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主导意识形态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作用。

1.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知识和政治认知水平。政治知识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基础,掌握一定的政治知识大学生才有可能形成相应政治态度和政治信仰,形成与完善政治人格;政治认知是政治主体对于政治生活中各种人物、事件、活动及其规律等方面的认识、判断和评价,即对各种政治现象的认识和理解。大学生的政治认知能力的提高,是掌握一定政治知识的个体,能动性、创造性的认识、判断、评价各种政治现象,把政治知识提升到更高的理解层次。大学生政治知识的获得主要通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大学生灌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治文化,帮助大学生获得政治知识和正确的政治信念,以此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课堂教学将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传授给学生,使大学生形成一定的政治认知,认识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现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观念。大学生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化为自身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社会主义的政治信念,自觉抵制非主流的政治文化,熟悉国家的政治准则,形成独立的政治意识。

2.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态度。大学生追求独立自由,有自己的思想,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参与意识。但是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尚不稳定,情感波动比较大,容易冲动,易受周围环境变化的影响,形成一些不良的思想观念: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政治态度是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相对稳定的综合性心理反应倾向,通常表现为政治情感、政治信仰和政治意志等。当大学生政治情感和政治意志升华时,就会产生坚定的政治信仰,所以,政治信仰是大学生政治态度最高级的形态。个体对政治体系的强烈的认同意识可以对政治体系具有极大的维系作用,保证国家的政治团结和稳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培养大学生的政治认同感,认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等。从网络调查分析发现大学生在国家认同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忠诚感和朴素的爱国意识,关心党、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不过受大学生心理发展和政治认知发展的制约,这种认同感具有不稳定性和随意性的特征。大学生认同当前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政治论文政治篇12

关键词:文化;政治文化;公民文化 

      “文化”之于政治以及政治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早己成为学术界的一个基本共识,在西方古代政治思想中,就有人尝试通过分析文化因素来解释政治现象,古希腊的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指出政府随着人的习性的变化而变化,可谓一针见血的抓住了“政治文化”概念的本质。亚里士多德曾描述过政治稳定或变革的“心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们如卢梭深切地关注“道德、习俗和意见”,并将它们视为法律和政治制度的真实基础。伯克则认为“习惯凝聚”会影响政治机构的运作。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中,孟德斯鸿在《论法的精神》中,都强调民风习俗对一国政治体制的决定性影响,并且论述了他们所观察到的这种影响。这一丰厚的知识传统构成了政治文化研究的深厚基础。

    二战后,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和行为主义比较政治学的兴起和传播,西方国家政治学界开拓了政治文化比较研究的新领域,形成了以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卢西恩,派伊等比较政治学家为代表的政治文化论。在处理文化与政治的关系上,阿尔蒙德等人所开创的公民文化研究的特点是讲政治文化与政治结构和政治行为区分开来,然后考察政治文化对后两者的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经典方法的影响较为深远,以致人们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其等同于政治文化研究本身。而另一部分学者则更愿意回归文化人类学,对“文化”作广义的理解。他们在考察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时,既重视文化的政治维面,又重视政治的文化维面。在这种分析框架中,作为研究对象的“政治文化”不是某种“给定”的东西如继承的态度或价值取向,而是在不同体系的复杂互动中不断生发和形成的。在本文里,分析的重点将是政治文化研究中传统的或占主流地位的“公民文化”。

    阿氏1978年在《比较政治学》  (第二版)中,把政治文化界定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J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人们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态度类型对未来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的强制作用,政治文化影响各个担任正职角色者的行为、他们的政治要求、内容和法律的反应。”总之,政治文化是指人们对特定时期政治取向模式和价值取向的认识、评价、情感、信仰等的主观意向和态度。它是属于人类活动的主观意识领域,是政治在人们头脑中的客观反映。无论是政治取向模式,还是政治价值取向,都属于人们对政治的主观意向和态度,这种主观取向决定于人们对政治体系的认识和情感,进而发展成为对某种政治的信仰。

    政治认识和政治信仰,不但取决于政治体系和政治行为的本身,取决于人们所处的政治文化环境,而且还决定于人们的认识需求、认识能力和价值选择。比如:当某项政策出台时,会有很多人去拥护、支持,然而,持反对态度的也会大有人在,这种政治认识方面的差异是正常的,是人们的认识能力和主观倾向的客观反映,但是人们的政治认识的基本一致也是必要的,这是保持政治秩序正常的前提。在政治生活中,人们的政治价值选择是处于首要地位的。政治生活中的各种主体,不管是个体,还是群体,都需要对政治生活的各方面作出评估和测度,并且从中选择出对自己有价值的部分。由于政治主体所处的社会地位的不同以及政治文化环境的差异,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价值选择,产生不同的政治行为。但是,政治价值的选择基本一致,是政治系统得以维系和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

    政治文化对社会不同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同的。无论从侧重面到功能,还是从作用到程度都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口政治文化,对政治角色,特别是政治首脑的影响和指导更为明显,因为他们及其行为是人们价值取向的重要目标,换句话说,他们及其行为是社会的权威和表率。他们处于政治文化包围的核心部分。政治文化规范和主导着政治角色的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治文化就是一种无形的规矩。政治角色的行为,必须符合政治文化所要求的某些原则,不然政治共同体成员和一般社会成员就会作出负面的反应,要求政治角色改变其行为或者改换扮演者。由于一般社会成员对政治角色总是抱有某些角色的期待,在政治文化中的价值取向、价值评价总是提倡鼓励特定的政治行为,但政治角色又不能完全置政治文化中的某些原则而不顾,因此,政治角色至少要在表面上接受这种政治文化中的价值观念,政治理想,否则就会被撤换。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社会的压力,政治角色的行为总是要顺应政治文化的要求才行。 政治文化,对于一般社会成员的政治行为的影响作用主要表现为引导和支配两个方面。一般社会成员通过政治社会化,接受某种政治文化,而它所接受的这种政治文化反过来又引导和支配其政治行为。一般社会成员对某种政治文化是否接受,取决于他们对这种政治文化是否拥有一种认同感,以及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及其自身利益的实现。一般社会成员不具有维护和支持现存政治体系的强烈愿望,如果当政治角色与一般社会成员的利益冲突激化时,一般社会成员往往表现为不满、反对、冲突,甚至要求改变或打破这种政治体系。当今某些地方的农民和基层干部的冲突,即是一个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政治文化必须对社会成员进行引导,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障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只有如此,才能使其向有利于维护政治体系稳定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政治文化必须对政治角色加强规范和指导,对那些腐败的政治角色严加惩治,以此来消除社会成员的抱怨,如果不这样,必将危及政治体系的稳定与发展,必将引起人们政治信仰的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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