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2 17:47:45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1

建设工程法规是建筑施工专业一门重要课程,学习掌握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对于建筑业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依法从事建设活动,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恰当履行应尽义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知识,应用案例教学法将抽象、枯燥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条款知识、融入生动典型的建设活动实际案例中,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有助于培养学生应用建设工程法规知识解决建设活动中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一、案例教学简介

案例教学法又称“个案法”,它缘于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通常是指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引导学生从个别到一般,进一步理解掌握教材中相关知识、原理。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作为主要教学素材,将学生引入到实际的案例背景中,通过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交流等形式,培养学生在面对实际工作情景的分析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思想,目前在中等职业学校许多课程教学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采用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突出的优点:(一)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枯燥的知识具体化,使之处于形象生动的情景中,通过联系实际工作,缩短教学与实际工作的差距,让学生可以更清楚、更深刻地理解掌握相关知识原理。(二)案例教学可促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发展。在教学中教师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大胆质疑,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不足之处寻求进一步完善的方法。(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案例教学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纯由教师讲学生听的状况,把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理论知识讲授变得生动活泼,从而有助于学生掌握抽象的知识原理,并能达到灵活应用举一反三的教学成效。

二、建设工程法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首先,建设工程法规课程的自身特点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知识,这些法律规章知识本身显得抽象,也比较枯燥乏味,采用传统课堂教学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而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法律规章知识具体化,通过建设活动工作中实际案例情景,拉近教学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距离,从而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其次,教学工程法规课程的教学目标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学习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目的在于应用,学生将来毕业后在建设活动工作中,能够应用所学的法律规章知识,做到依法从事建设活动,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恰当履行应尽义务。这就要求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在确定教学目标时应结合建设活动实际工作情景,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实践应用性。采用案例教学法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

最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决定了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目前,国家在各行各业广泛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设行业也不例外,学生将来毕业后参加各级各类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时,建设工程法规是必考科目之一。从考试试卷考核的内容来看,主要通过一些实际工作情景或案例的形式来检测考生对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因此,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来看很有必要采用案例教学法。

三、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的实施

(一)案例引入

在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相关建设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确定相应教学目标,然后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选择案例背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帮助学生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所以案例的选择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离开案例,案例教学也就无从谈起。选择适当的案例对教学目标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建设工程法规教学案例通常应满足以下原则:一是实践性,指建设工程法规教学案例应符合建设活动的实际,不能随意主观臆造脱离相关建设活动;二是相关性,指教学案例必须与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紧密相关,能有效地实现相应教学目标;三是代表性,指教学案例能反映建设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情况,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四是全面性,指教学案例背景资料应尽可能涵盖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例如,在学习《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时,在实际建设招投标活动中,由于施工单位一些不恰当的行为方式,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或者成为废标,情形严重的甚至可能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施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原则,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案例选择时,则应尽量涵盖什么样的投标文件会被拒绝,或者成为废标,甚至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况方面的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教学案例具体内容如下。

【背景资料】

某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招标文件规定2011年3月15日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最后时间,2011年3月16日上午9:00为投标截止时间。A、B、C三家公司在2011年3月14日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A公司由于路上塞车赶到投标现场时已是9:01,但此时开标工作尚未开始,B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30递交了投标文件,由于时间仓促投标文件密封签上忘了加盖单位公章,决定在开标时予以澄清说明,C公司在2011年3月16日上午8:45递交了投标文件,为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伪造了一项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问题】

招标人是否应接收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说明理由。

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应作废标处理?说明理由。

招标人对C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可做怎样的处理?说明理由。

(二)案例讨论

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目的在于配合课堂教学进度,通过教师教授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条款知识,然后进行案例引入,组织案例讨论。例如在讲授完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知识后,引入上述案例背景资料,并提出相关问题,引导和督促学生应用招投标法知识,经过调查研究、独立思考、独立决策、小组讨论、集中交流,最终解决案例中提出的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具体来说应遵循以下步骤:

学生熟悉案情,拟写发言提纲。案例背景资料及问题一般提前一周左右印发给学生,学生课前预习熟悉案例,然后查阅资料,调查研究,解答问题,拟写发言提纲。比如在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教学时,我将上述背景资料及问题提前分发给学生,有的学生非常认真,上网搜索招投标法相关资料,有的走访招标公司、施工企业,请教有关专家,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案例讨论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教师要做好学生课前准备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将学生拟写的发言提纲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分组进行讨论,推荐小组代表。为了便于案例讨论顺利开展,采用4-6人一个小组的形式进行。由于学生个体素质的差异性,在对班级学生进行分组时,一般遵循“异质分组”的原则,即各小组成员由不同层次学生组成,推选组织能力较强的学生担任小组长。各小组长负责召集本组内学生进行组内案例交流,这一阶段工作可安排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进行,小组讨论后综合各人不同意见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讲话稿,推荐口头表达能力强的优秀学生作为小组代表,准备参加全班的案例讨论。

全班案例讨论,各组代表发言。全班案例讨论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组代表逐个上台发言,为保证公平性,发言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在各小组代表发言时,要求其他各组成员保持安静,并做好记录;第二阶段各小组观点相互辩论,目的是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最终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例如,在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案例教学时,在案例讨论阶段,根据前述案例背景资料对问题1,有的小组认为招标人可接受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理由是路上塞车属于客观原因而非主观意愿,同时迟到仅1分钟时间且开标工作尚未开始,不会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也有小组认为招标人应拒绝接收A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理由是A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时为9:01,而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是9:00,依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应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对问题2,有的小组认为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为有效标,原因是投标文件密封签上未加盖单位公章,显然属于一般性工作失误,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过澄清说明之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也有小组认为,B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因为投标文件密封签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可能会影响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失去法律效力的投标文件应作为废标处理。对问题3也引起了各组间的激烈讨论,大家各执己见针锋相对,可以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此阶段,教师的主要工作是加以引导,为大家创造一个有序、自由的讨论氛围,不必参与讨论和发表个人意见。

(三)案例评价总结

在学生对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案例讨论结束后,首先,教师应对各小组的情况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依据各小组表现情况评选出优秀、良好、一般三类等级,并记入平时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学期综合成绩评定的一部分,以此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其次,教师要根据案例背景资料及问题,并结合学生小组发言情况,进行归纳总结,阐明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案例分析的要点,指出各小组发言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例如,在前述招投标法案例教学时,根据背景资料对问题1的分析应主要围绕“投标截止时间”这一要点进行,并结合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展开论述,而不是从“情理”上去推论,情与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前面谈到的各小组对问题1所持的两种不同观点,孰是孰非也就不言而喻了。最后,在教师评价总结结束后,要求学生进一步独立撰写案例分析的心得体会报告,由教师逐份批阅,评定作业成绩,以此锻炼学生运用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对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条款知识的理解。

实践表明,建设工程法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法规条款知识融入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中,通过建设工程法规案例引入、案例讨论及案例评价总结教学环节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加深了学生对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的理解掌握,从而最终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建设法规知识解决建设活动过程中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2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6-0252-02

《建设工程法规》是我国土建类高等院校中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课程,在建筑工程、工程管理以及路桥工程等专业中均有开设。但是能够熟练掌握这门课程的学生并不多。为了提高学生学习《建设工程法规》的积极性,土建类高等院校应对其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应用案例教学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实现我国“双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1.《建设工程法规》课程现阶段的教学现状

我国大部分土建类院校开设了《建设工程法规》或类似课程。不仅是在建筑专业,在工程造价、交通工程、房地产经营等专业领域,也开设了《建设工程法规》课程。由此可见,《建设工程法规》这一门课程对土建类学生的重要性。由于我国土建类高等院校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建设工程法规》这门课程的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1.1教学方法陈旧单一

目前我国很多老师在教授《建设工程法规》这一门课程时,采用的仍然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即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讲授,学生通过听讲来记录教学内容的方式。传统的教学方式缺乏启发式教学,也缺乏轻松愉悦的课堂气氛,更缺乏学生的主动参与,因此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影响着学生学习知识的主动性。

1.2教学内容照本宣科

由于《建设工程法规》是一门交差性和综合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师选用上,目前我国很多学校均安排了土建类专业老师教授这门课程,安排法学类专业老师授课的情况很少。由于土建类专业老师没有法学知识基础和法学思维,在教授《建设工程法规》这一门课程时,完全按照课本进行授课。在授课时,土建类专业教师在处理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课时分配时,偏重于传授专业知识给学生。同时还因为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法规》课程的教材,基本上都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来进行编写的,难免会有些枯燥,从而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

1.3缺乏实践性教学环节

由于在《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授课教师的选用上侧重于土建类专业教师,法律实践经验和法学思维有限,教师在讲解《建设工程法规》这一门课程时采用的仍然是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实践性教学环节缺位,导致学生丧失了对这门课程学习的兴趣。

综上所述,当前《建设工程法规》课程的教学现状不容乐观,为提高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必须要对教师目前的教学方式进行改革。

2.《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应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2.1开发学生智力,激发学习积极性

应用案例教学法,教师一定要注意在教学过程中,抓住案例的关键点,然后根据这个关键点对其所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引领学生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讨论。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在于,让教师从讲台走到学生的背后,学生是主体,老师和学生之间是地位平等的关系,教师可以让学生自由的讨论,老师也可以加入到讨论中,师生一起讨论案例的疑点、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法律的盲区。这样不但开发了学生的智力,还激发了学习积极性。

2.2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建设工程法规的理论知识

在《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解决了实际教学中空谈法律法规的问题。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对工程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法学分析,可以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使学生在掌握枯燥的建设法条的基础上,对有关的法律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做到融会贯通,弥补了空谈法规的缺陷。

2.3能够满足土建类高等院校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在《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求学生充分读懂案例本身,而且要求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工程环境中,且扮演一定的角色,通过分析工程项目的内外环境,针对所面临的法律纠纷,制订出解决方案。因此学生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3.案例教学法在《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3.1选择合适的案例

《建设工程法规》采用案例教学法,选择案例是关键。为此,授课教师应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提炼出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和关键技能,选择合适的案例。精选案例,应遵循下列原则:

(1)针对性

为了能够充分的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注意其针对性,即所选的案例正好符合目前教学内容的需要。这样就能够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从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思考,从而使得学生能够快速地掌握本节教学内容。

(2)真实性

在选择案例过程中,一定要选择真实的案例,因为虚构的案例经常会因为脱离生活而丧失了其深刻的教育意义。其独特的教学优势就是让学生在具体的案例中去掌握法学和土建类等相关知识。教师可以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下载一些工程类方面的案例,以此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3)代表性

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可以让学生接触到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学生将来在工作过程中最容易碰到的法律问题,因此选择的案例一定要具有代表性。无论从涵盖面方面,还是从影响方面,这个案例必须是典型案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还能为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实践中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

3.2优化课堂设计

在《建设工程法规》这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每个案例的特点,制定出详细的授课计划和课堂设计。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主导课堂,组织学生主体在课堂上进行分组讨论,鼓励学生全程参与、踊跃发言,指导学生对课堂讨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公布权威的解决方案。

(1)优化教学案例环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般都会选择先介绍相关案例,然后根据案例向学生提出问题;或者一边介绍案例一边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准备的案例特别复杂时,可以预先布置给学生,指导其了解相关的背景知识,从而有效的控制教学进程,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优化课堂组织设计,全面分析案例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以组为单位讨论分析教师精选的案例。这种教学方式既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也可以拓展学生的思维方式。在小组的讨论过程中,教师应给予学生一定的指引:设计的问题,一定要具有逻辑性;对于学生的回答,一定要给予质疑;这样才能促使学生更加娴熟的掌握理论知识。与此同时,教师要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小组讨论,适当的给予表扬和肯定,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小组之间通过相互交换意见,以此达到对案件的全面分析。

(3)进行课堂归纳、总结和评价

各小组讨论结束后,授课教师要对本堂课的案例教学进行归纳、总结和评价,同时复习本堂课的知识点。教师根据学生的看法总结、归纳出几种具有典型性的观点,并对其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对于好的思路与独特的看法应给予表扬,对于讨论中分析不够深入、剖析不够透彻的问题,进行再次讲解和分析,对于思路存在偏差的观点应及时予以纠正。为了激励学生全程参与《建设工程法规》案例教学,对于课堂上表现比较好的小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平时考核加分的奖励。

4.结语

总之,案例教学法在《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教师通过采用典型的建设工程案例作为其理论知识讲授的切入点,师生共同参与,全面分析案例,开展有效的《建设工程法规》课堂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将理论知识和案例有效的结合起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然而案例教学法,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应用案例教学这一方法是无法满足学生的需要。因此,教师在应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还应结合其他的教学方法,以此来提高《建设工程法规》的教学效果。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3

(1)是高等教育挖掘知识内涵与外延的方法。人们对于某一方面的知识不是停留在固定节点上的,这就要求我们挖掘知识的内涵和外延,加深认识、扩大视野,而在实践应用上往往使用比较法。横向上通过对各种知识点的比较,找准知识点,把握交叉联系点,发现不同点,总结其特点;纵向上通过对知识点历史沿革的比较,进一步深化挖掘。(2)是实现高等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手段。有人认为学校里学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实用,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专业设置与实际应用有偏差,教学与应用不能有效对接;二是学校教育过多重视理论,学生被关在理论研究的圈子里出不来;三是学校与社会相隔离,较少把精力投放到社会实践中去;四是学生走出社会后有一部分人转行做了其他事业,不满意自己在学校学的知识,过分夸大教学与实际脱离,有意识地鼓吹所学无用。凡此种种,都要求我们在学校期间就与社会挂钩,经过学生在实践中对理论和实际的比较,使学生发现在学校所学知识确实有它的实用性,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优势。(3)能够促进知识技能体系的演变发展。知识都在逐渐演变发展完善,同一时间点上,当类似知识发生碰撞时就必须比较鉴别,或致相互补充到最后水融,共同发展。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循环往复相互促进,推动知识技能体系的演变发展。(4)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基本方法。人们认识事物都是从无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对于单个问题也不需要用尽人类所有知识,这就需要我们去比较判别,遴选自己需要的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积累、升华,而在此过程中就依靠我们去把握发展趋势,合理预测未来,尽量少走或者不走弯路。通过辩证比较的思维甄别和在实践中检验、比较、排除、提炼、反复比较研究实践,就能把握事物发展可能趋势,合理预测未来的发展,逐步形成新的可靠地理论知识体系,这就是运用比较法形成的创新思维。

2比较法的层次和方法论

2.1比较法的层次比较法第一个层次是叙述的比较法,这是比较法研究的基础,将本专业知识叙述清楚明白,既有条理、有深度,又能完整地表达主题思想。第二个层次是评价的比较法即横向比较法,将自有知识体系与平行的各科体系相比较,研究同样的课题在不同行业体系下的不同表现,评价本学科的优劣。第三个层次是沿革的比较法即纵向比较法,从历史到现在以至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比较,找出事物发展规律,对将来进行合理预测。第三个层次建立在叙述的比较法和评价的比较法之上,建立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不同行业环境下,在移植和借鉴中所形成的实际关系为研究对象,是比较法研究的较高层次。

2.2比较法的方法论(1)研究出发点。首先是按照知识原样“复制”,从知识概念、定义用语、适用范围、理论层次、框架结构,到沿革释义,做到清晰可辨,理解透彻。(2)收集可信且可用的信息。在本知识点的熟练掌握之后,收集与之相关知识领域内容,加以甄别整理,逐条归类重组。要求资料全面详尽、来源广泛、具有可比性。(3)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这一过程要求我们在吸取他方知识的过程中不要离开原知识点,要围绕知识源点进行比较鉴别,比较优劣,判别哪些属于过时的,哪些属于共同带有普遍性的,哪些属于行业特殊的。(4)归纳与创新。完成比较之后进行列表归纳整理其概念及其产生背景、沿革变迁过程,解答如何运用本知识点,找出运用本知识点应注意事项,预测发展趋势方向。

3比较法的可比性

我们关注比较法就在于比较是有现实意义的,就在于其可比性。比较法实践中,要关注比较的实质内容相似性和差异性,在平行行业上、地域上、历史上、规则上、表达上、应用领域上、适用范围上等是否具有共同性和差异性,是否可以相互比较,这些都是在运用比较法进行比较的首要任务。从知识点的概念、规则、描述、释义、适用范围、界限、深度上判别可比性,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知识点的内涵到外延上判别可比性。

4比较法在水利工程监理规范上的运用

4.1选取研究对象我们选取水利部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比较法特点,逐步逐层进行研究。

4.2收集相关监理规范现有水利监理行业关联紧密的同类的《监理规范》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下简称《水利规范》),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以下简称《建设规范》),还有一个是能源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以下简称《电力规范》)。

4.3分析监理规范的可比性三者都是监理规范,建设部的规范起着纲领性的作用,水利部和能源部的监理规范行业性特点比较明显,但都是在建设领域对建筑设计、建造、施工等的规范性指导,都是对监理的行为、监理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和约束,不论是规范上还是功能上都具有较大的同一性,能够进行相互比较。

4.4熟练掌握《水利规范》知识水利规范主要从监理人员组织及监理人员,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施工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等方面阐述水利工程监理的权利、义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程序。监理阶段侧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分别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报告编写的要点及主要内容提出了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统一了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并对规范条文予以说明。教学中我们按照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让学生懂得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按照这三个层次设置知识检验点。熟练掌握水利规范文本本身是对知识源的有效辨别,为以后的具体的知识点的比较创造了必要条件。

4.5横向比较三规范主要讲述从施工准备到保修期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工作,监理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分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工作及保修期监理工作大致相同,重点突出的内容又各不相同,而且责任、工作范围略有区别。《建设规范》增加并详述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监理工作,《电力规范》监理工作扩展到从协助施工招投标至缺陷责任期,把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专门明确,而且还设章节专门对监理赔偿、奖励、考核作了规定,管理上更加缜密。

4.6纵向比较监理概念引进到我们国内后被发展到了强制性监理。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应用实践,我们不仅仅熟练掌握了监理工作的理论精髓,而且做到了灵活运用,在不同行业又有其更进一步的理解。从《水利规范》讲述施工准备到保修期结束的监理工作,到《建设规范》增加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任务,《电力规范》再加进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内容。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和第三章就专门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工作是在国家法制条件下的监理,是不断更新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纵向比较,我们更加全面清醒的认识到水利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便于更加全面的履行自己的历史使命。

4.7相似比较不同监理规范对同一概念的解释和范围界定有细微区别。比如,国家施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不论哪个行业要求都一样,但对其具体工作又有细微差别。例如对待工地第一次会议,《水利规范》由总监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规范》表述为:“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电力规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不进行细化,用一句话概括表述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规定,行使业主授予的监理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表述不同不同,对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理责任的界定却是相同的。通过相似比较,我们能够发现尽管是同一概念,各行业对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求是不一样的。

4.8综合比较(1)监理规范内涵和外延的综合比较。《建设规范》中花大量篇幅阐述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做到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没有提到安全文明建设监理工作,没有提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但是国务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却有着方面内容,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已经为监理工作扩充了内涵和外延。《水利规范》中没有设备监造方面的论述,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正在实施运用,将来难免步入常态化工作。安全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都是同样被纳入工作范围。《电力规范》同样没有关于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内容的表述,明确了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内容,而且增加了监理工作考核,实行奖惩制度,有效地调动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以考核促管理、以奖惩观实效,更重要的是考核制度实际上是将监理机构和人员纳入了业主方内部的管理体系。通过监理内容内涵与外延的综合比较,借鉴同行的经验,提供规范性的补充作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2)监理规范知识点的综合比较。对于监理规范知识点的综合比较,我们以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授权来举例说明。《水利规范》可设置副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实际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其职责范围由第3.3.4条用九条否定条文加以限制。《建设规范》可设总监代表,履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工作,同样用第3.2.4条用五条否定条文简明扼要地加以限制。《电力规范》只能在工作必要时临时授权。而且限制授权范围,对总监的要求就更严格,要求总监对监理机构的现场管理更加细致。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4

1、完善依法行政权责清单。按照省、市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清理调整现有规划管理职责,做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各项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依法建立本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2、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编制完成镇(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于2015年获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目前除济川街道、滨江镇、姚王镇纳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的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统筹考虑,新街镇、元竹镇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即将形成规划论证成果,其余11个乡镇已经完成了镇(乡)总体规划和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虹桥镇、宣堡镇、根思乡、珊瑚镇、河失镇等5个乡镇正在进行新一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二是积极指导乡镇编制村庄规划。根据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要求,目前已指导15个镇(乡)和1个街道与设计单位签订了合同,并按照序时进度有序开展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成果。三是完成城北片区城市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专家论证。四是按照法定程序对控规进行调整,确保城镇有序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宣堡镇、广陵镇、滨江镇等乡镇和省经济开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方案通过专家论证、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等多种方式征求利益相关人的意见。目前,调整方案已向市政府上报批准实施。

3、注重管理质量、依法履行职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严格执行本局制定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履行职权,坚持每周召开局建设项目集体联审会议,重点、重大项目向市规委会报告。2017年以来,已办结“一书两证”367件,其中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2件,规划面积226.58万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7件,规划面积467.28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8件,拟建筑面积217.10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36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意见函830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清理2013年以来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共对政府和部门的1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9个继续有效,1个已失效。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我局组织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公示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价制度》、《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我局工作实际,2017年未制订新的规范性文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完善了重大决策规则。根据我局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我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执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采取公众参与、部门合作、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为方便公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对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单位橱窗及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2、完善了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我局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除了通过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征求意见外,还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今年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行政执法活动,有效加强了对规划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2、依法建立健全《市规划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市规划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市规划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市规划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文件,确保了依法行政的正确性和严肃性,并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细化落实到各科室。

3、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认真审查、审批建设单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坚持技术规范规定的严肃性和具体项目与城市环境的相融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规划建设项目,规范规划管理,提升城市规划水平。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备案等配套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参加应诉,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审查。对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2017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了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制等部门的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在市政府网站规划工作专栏网站、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等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均向社会公开。今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约82件,进行规划批前公示44份,批后公布68份,论坛留言答复67次。

六、全面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今年以来,根据我局“七五”普法规划安排,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的学习制度,领导成员每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报告,结合工作特点,加强对《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讨论,利用周五下午学习时间,开办法律知识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确保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和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规划论坛”、“法治大讲堂”、“案卷评查”等活动,营造“全员学法、全年学法”的氛围,有效提升规划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了专门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6次,总计学法培训200人次。

七、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1、我局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我局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明确普法职责与普法内容,重视并加强法治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的舆论宣传。积极构建社会各方互动交流平台,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为全面推进依规划管理实施工作创造良好了舆论环境。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5

一、关于文档一体化

当前我国档案界对档案一体化管理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文档一体化是机关内部文件和档案的流程交互过程现模式为:文书部门一档案室。强调前端控制。第二种观点认为文档一体化是文件、档案全程管理。实现模式为:文书部门一档案室一档案馆。淡化文件与档案的阶段划分,强调全程控制与管理。从理论上讲,前端控制思想和后保管模式是实现文档一体化管理的理论基石,我国传统的文档管理更多地关注文件、档案各自的作用和意义,把文档一体化当作档案工作对文书工作的提前介入和参与。这样的理解是比较狭隘的。我们应结合国情,全面和科学地把握机关文书工作、档案室与档案工作的有机联系,更多地关注电子文件管理的起始点、管理的跨越部门和管理的连续性,强调全程控制与管理。

二、文档一体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现行体制与文档一体化管理不相适应。表现在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分属在不同机关的领导下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我国档案工作统一归国家档案局领导,军地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中央及地方各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负责对全国、本地区、本系统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而文书工作又分别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军委办公厅领导。这种分属的领导体制严重制约了文档管理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2.电子政务系统与档案信息化建设结合不够。目前电子政务运行多数是“一把手工程”。在实际工作中,电子政务设计部门意识不到电子文件的管理应该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不主动征求档案部门的意见。档案管理部门信息闭塞,只是忙于自己的档案信息数字化和数字档案系统的建设,主动参与不够。结果是电子文件的有效控制和收集都存在较大的困难。

3.文档一体化建设法规标准缺失。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建立了一套对电子文件的管理办法和标准,为保护和保存电子文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电子文件形成越来越多,档案管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电子文件的控制技术虽然在不断提高,但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好解决的问题,关键是与文档管理相配套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严重缺失,还没有建立起既有阶段又有层次的法规标准体系。

三、文档一体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文档一体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我们要适应时展要求,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档一体化理论,建立健全与文档管理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文档管理工作具有高效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6

当今社会,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战略管理研究向着“重视在变化不定的环境中,各个领域的生存与发展以及与其相关的研究方法的方向性和有效性”转化。

在战略管理理论的发展进程中,不同的研究领域曾出现过多种战略管理模型。从现有的模型来看,基本上都是根据狭义的战略管理概念提出的,也就是围绕如何进行战略规划、战略实施、战略控制和战略修正而展开的,各种模型之间只是部分细节上的不同。这样的模型是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如果从广义的战略管理概念来看,则似乎在适用性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根据广义的战略管理概念。对某一领域实施战略管理,需要以该领域的整体为管理对象,是对一个领域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管理。在造价管理过程中,应从造价管理机构、造价文化、执业(从业)人员能力和计价规则规范四个方面去认识和研究工程造价领域的战略。

管理战略一经确定,它将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中枢,并与管理机构、规范规则、造价文化、执业人员有着指引、反馈和相辅相成的关系。根据管理战略的部署,管理机构能够制定出适合国情和本地区实际的政策、办法:规范规则更具有可操作性;造价文化将能够为造价管理提供理论依托;执业人员能够充分地发挥专业能力。因此,管理战略的确定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问题,它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这里所提出的造价战略管理模型只是一种新的尝试,把造价管理作为一个系统,从系统的角度去探索系统单元间以及它们与系统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寻求管理、演化过程的途径,使之朝着人们期望的方向发展。利用上述模型,我们可以清楚地把握:工程造价管理,无论其存在多少问题,都可以归结为管理战略、造价文化、管理机构、规范规则、执业人员业务能力五个方面。在把握其关系的基础上。分别去探索主要问题及其联系,最终求得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一尝试对于工程造价战略管理实践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管理战略思路

战略管理,是指将日常业务决策同长期计划决策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系列管理业务。造价管理战略是造价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未来发展的一种整体谋划,决定着造价管理的发展方向,涉及国内通用做法与国际惯例的关系、计算规则的确定、可操作性目标的建立等一系列问题。美国著名战略学家安索夫认为,战略构造应是一个有控制、有意识的正式计划过程;高层管理者负责计划的全过程,而具体制定和实施计划的人员必须对高层管理者负责,通过目标、项目、预算的分解来实施所制订的战略计划。从我国的具体国情看,建设部在本世纪初就提出,了我国工程造价领域的管理战略思路:

第一,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改革。要尽快研究和编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改变目前我国技术标准化建设滞后,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受制于人的状况,用高新技术标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发布,以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契机,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改革,在由政府指导价转为主要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后,要重点组织制定有关配套的法规,规范计价行为。

第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完善《强制性条文》的同时,加快标准的修订步伐,适应技术进步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要建立工程建设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制度。标准发布实施后,要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最多五年一次的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标准复审工作。要跟踪国际标准化的动向、跟踪科学技术的发展动向,认真做好对国际标准的转化工作,提高标准的采标率。

第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标准化和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技术平台。信息化手段具有传递速度快、传播范围广、运行成本低的优势。标准和工程造价发布、实施和信息反馈,政府的服务和自身的管理。必须利用信息技术。要建立起实用、高效、统一、协调的标准化和工程造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扩大标准的影响范围,实现标准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第四。要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自己培养的标准和造价管理队伍已有近100万人,要充分发挥这支专业队伍作用,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逐步形成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机制,推动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标准和工程造价工作完全由政府包办的模式必须转变。政府部门要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如:制定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制度,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框架,统一计价规则。组织制定与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关系密切的标准规范,组织制定为满足政府投资工程需要的计价依据和建设标准,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和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等。同时,要把那些不宜由政府管理的事情如:咨询服务等,交由中介组织、协会等专业机构负责,发挥社会化优势。

第五。加强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力度。确保标准和计价规范的实施。加强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力度,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和要求。经常性地开展对标准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检查工作,常抓不懈,严肃执法,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三、造价文化对战略管理思路的影响

造价文化是指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长期形成的共同理念、方式、操作习惯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换言之,所谓建设工程造价文化,是伴随最原始的居住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出现和发展,对其建造价格的估算而逐步发展、演变的计价过程、规则、模式和方法。造价文化既是长期传统的计价方式产物,又是现代技术影响的产物。它不是人为制造出来的,而是在传统继承上的扬弃。造价文化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因此,造价文化的传承就成为造价文化发展的必然途径。

造价战略根植于造价文化及其背后的社会价值观念。其形成过程是一个将造价管理系统中各种有益的因素进行整合以发挥作用的过程。造价文化的功能影响着造价管理机构,特别是影响着高层管理者的行为选择,从而影响着工程造价管理战略调整方向的选择及其组织实施,因此,造价文化对战略管理思路有着不可剥离的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它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以及协调功能三个基本功能上。造价文化的导向功能是指共同接受的价值观念引导着管理机构的决策者,特别是造价行业的战略管理者自觉地选择符合本行业长期利益的决策,并在决策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表现出符合行业利益和规则的行为;造价文化的协调功能主要指在相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引导下,造价领域各层次专业管理人员选择的行为,不仅要考虑相关的经济利益,而且必须要相互协调;造价文化的激励功能主要指工程造价执业或从业人员在计价活动中自觉地按照造价文化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来调整自己的计价行为。

造价文化的主流体现在要对建设工程施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要求对拟建项目从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到工程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这些主流内容,几十年来历经了多次变革,其中几次重大变革形成了中国造价文化的新特点。即是说,中国造价文化的发展不是一种并行不悖、相互隔绝的静止形态,而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发展形态。造价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本身,即可充分说明这一点。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是落实建设部提出的“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求的战略举措。它为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提供了先决条件,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有利于建设市场有序竞争。也有利于国内建设各方主体融人世界建筑市场。人类历史上,每一种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都是在吸纳先进文化的优秀成果之后蓬勃兴起的。工程造价文化是在悠久的历史渊源背景下形成的。要使造价文化对战略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使造价文化发挥其功能,显示其特色,带动整个建设市场步入规范的轨道,就要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夯实工程造价战略管理的基础,为工程造价战略管理提供有效的手段,与此同时,通过塑造工程计价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工程计价中的规范作用,形成实施战略管理的巨大合力。

四、工程造价管理引用战略管理研究的展望

我国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战略管理的。国内目前在战略管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从理论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企业多元化、以资源为基础的理论、核心竞争力理论、知识理论、基于人本导向的企业发展战略理论、以复杂性科学为基础的系统理论、和谐管理理论等开始受到高度的重视。通过对战略管理理论发展历程的梳理,可以把握战略管理思想演进的脉络,并对工程造价管理引用战略管理研究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战略管理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其主流理论基本上发源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而中国所处的环境与背景因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使得问题的选择与研究结果等方面并不完全同于西方。由此,在战略理论的研究与实践中应注意理论的适用性问题。展望我国工程造价引用战略管理研究的趋势,应该说是前景广阔的。事实上,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实践中。我们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出战略管理思想。在实际应用研究中,我们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特定的社会、经济与文化背景,即战略研究在中国国情背景下如何较好地实现本土化。在重视战略理论在实践中的适用性问题的同时,还要突出强调战略主体在理论运用和发展过程中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只有这样,才可以使研究更加有效地聚焦于我国现时的造价管理战略问题,并最终获得较理想的研究效果。

在工程造价管理面临新的建设市场环境的条件下。战略管理理论应用到造价管理将会呈现如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1、制定造价管理战略的施行空间在扩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机构将从全国范围并考虑国际通用做法研究和制定造价管理战略,并从时间和空间角度通盘考虑,即:从时间角度着眼,管理战略不是短期行为;从空间范围看,管理战略要能使各地区具有可操作性,以获得最佳的管理整合效果。

2、造价管理战略具有高度的弹性。战略弹性是基于各地区和本地区现时造价管理办法及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经济系统对不断变化的、不确定情况的应变能力,这是战略管理弹性的主要核心部分。造价机构的现时造价管理办法及施工企业自身的应变能力决定了战略管理具有其弹性,制定的管理战略是否具有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战略弹性的幅度。

3、战略目标与各地区现行办法可能有局部的、暂时的不一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加之造价管理的底子不是很厚,因此国家制定的造价管理战略目标可能与某些地区的做法有局部的、暂时的不一致,这也是情理之中的现象。但各省市(地区)的总体战略目标应与国家的战略目标一致,局部的、暂时的不一致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磨合、适应,经过过渡期达到与国家战略目标一致的目的。

4、网络信息技术将在战略管理研究中居中心地位。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在分析研究中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可以把不同载体、不同区域位置的信息源以数字化形式贮存,以计算机为载体相互连接。以网络化的方式进行传输,从而达到快捷分析和利用相关资料,最终科学地制定出管理战略的目的。

5、制定战略的主体趋于多元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以及行业协会都将成为研究造价管理战略的主体,研究内容、形式、范围、深度由各自把握。但在战略研究过程中的测算、审定、结论、发布等方面要有一个程序。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4-0324-01

1 课程性质

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园林行业迅猛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大量规范和管理本行业的法律法规,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也都陆续将《园林法规与规范》纳入学生在校期间的修读课程[1-2]。但对该课程性质的界定在实践中存在分歧。有的高校将之定位为学生的专业必修课,有的高校则定位成专业选修课。基于该课程的实用性及重要性,笔者认为该课程应为学生专业必修课。

2 教学目的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园林专业相关的国家政策和规范法规,并在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工程中运用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法等法律规范,熟悉掌握各部分规范法规要点,规范设计要求。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以后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3 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3.1 课程重视程度不高

近年来,迫于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以及园林专业的特殊性,高校教学过于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型能力,忽视学生各方面综合素质的培养[3]。有些院校该课程是作为一门选修课程开设的,且开课时间放在大四第1学期。许多学生到了大四阶段专业选修学分已经选够,且又为了考研和找工作,这门专业基础课就不再进行学习。有的高校即使开了这门课程,安排课时也较少,体现出对该门课程的不重视。

3.2 教学方式陈旧

在课堂上教师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以理论灌输为主。课程中的法规部分,条文多,内容繁杂,包括《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城市绿化法律制度》等,而涉及园林规范部分则包括《城市绿化种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如果在课堂上以老师为主,学生记笔记为辅,那么课堂气氛将十分沉闷,收不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3.3 缺少实践环节

大多数院校对课程的安排只有理论部分课时,缺乏实践课时的安排。教师在日常教学中也以课堂讲授为主、适当穿插案例教学的方法进行,实践性环节缺乏,造成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不能深入下去,又同时缺乏必要的实践锻炼。

4 教学建议

4.1 将建设法规定位为必修课

将建设法规设为学生专业必修课;可将课程安排在学生大三期间;延长课程学时。

4.2 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

4.2.1 案例式教学与理论结合。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良好互动,教师引导,学生思考,共同探索。学生可通过学习、研究大量案例来掌握法律精神和基本原则[4]。案例的选取可以从网络、书本以及学生考《二级建造师》的必考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历年真题中直接选取。

4.2.2 以学生为主的课堂讨论式教学。可以让学生自己搜集课程相关案例,做成PPT后以小组为单位汇报研讨结果,教师和其他同学也应该参与到讨论中,有利于学生兴趣的发挥和对内容的更深理解。

4.2.3 抢答当节课程中重要的问题。每节课前留5 min左右的时间,由教师将本节课讲解的主要法规规范总结成习题形式,按事先分好的小组进行抢答。答对多的组可以适当奖励。这样不但使学生对课堂重点一目了然,也增加了学习竞争性。

4.3 以具体项目讲解园林相关规范

园林规范的讲解若无实际项目穿插其中,那只是空文,所以可以用已经完成的项目按园林某些规范的条文一一分析,找出项目设计中运用到规范的地方。除此之外,教师还可布置一些作业,让同学在设计中注意规范的引导作用。

4.4 聘请课外教师

可以聘请课外企业、设计院有工程实践经验的人员来校讲课,将他们在大量的工作实践中碰到过或是正在使用的法规及规范讲解给学生。

4.5 增加实践性教学

除了大量理论课程外,还应增加实践性教学。例如让学生走入真正的违法建设行为的现场,观察某些现象和行为,并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结合[5]。让学生真正理解从事园林领域工作相关的实践知识,使其综合素质得以全面提高,形成“教、学、做”的统一。

5 参考文献

[1] 邹文娟.建设法规课程教学的一些思考[J].考试周刊,2011(37):206-207.

[2] 崔春霞.高职《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12(3):31-32.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8

重庆是座山城,工程建设中有大里的边坡需要治理。重庆市建委对边坡工程历来都十分重视,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以及招投标等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从执行情况看,反映良好,对提高边坡工程质f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目前边坡工程普遍采用“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中以强制性条文的方式执行,与一般建设工程的工作程序有很大的区别。其中设计的主要依据—地质结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都需要在施工监测和试验中加以验证、调整,其显著特点是:由于地质环境复杂性,工程勘察、边坡试验提供的设计参数不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只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来加以验证、调整,从而修正治理方案。不可避免地产生勘察、设计、施工组织和工艺变更。这要求参建各方密切配合,才能有效地保证边坡工程的质t、进度和安全。实践证明,它是最切合边坡工程实际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法。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建设部还是重庆市目前都没有针对‘,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的明确规定。一旦出现变更情况,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也无章可循。

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业主、勘察、设计与施工单位各方为质里事故资任相互推语的问题。多数情况下,变更设计是由于地质环境变化造成的,非勘察设计的资任。变更设计后一般要突破原概算,产生包括工程投资、勘察、设计、审查等费用由谁支付,以及支付的程序等问题。因此需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各方的责任,协调参建各方责、权、利,是重庆市建委鱼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虽然重庆市绝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都积极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但经常是变更勘察设计文件交付业主后,业主不知道这些变更需要哪一级审查,特别是边坡工程,变更设计较频繁,如果无论大小都交与建委审查,既不合适也不必要;一律由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对于涉及安全、规划等问题的重大变更,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似乎也不合适。因此应结合重庆市边坡工程的特点,制定“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边坡工程治理过程中变更设计的种类、审批程序。作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争,对如何加强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行为,确保边坡工程质f}提出一点浅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目前国内有关工程变更设计方面有系统文件的,有铁道部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交通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地方有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前两个文件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专业性强,不能完全适应重庆市的建筑边坡工程行业管理。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与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具有可比性。建设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第28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B50319-2000 2001.5.1)第6.2.1条对原则性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应当作为f庆市编制有关文件的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0.3.31)第28条和第30条可以作为参考。

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施工变更分类:一般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2)审批权限:明确各类变更的审批权限。建议对于涉及规划、方案、投资和控制性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应由业主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较大变更,建议由原施工图审变单位审查并报建委备案后实施;一般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资组织审查后实施。

(3)变更的工作程序:问题的提出—确认—勘察设计变更—报批(报审)—变更实施。一般根据施工反馈的信息,由施工单位、业主或试验单位提出问题(变更原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惫后交业主,由业主委托变更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原则上由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经原工程设计单位书面同惫,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出具变更文件的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资任。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业主,业主根据变更的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变惫见修改变更设计,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常州市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值得很好借鉴。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9

按行政区域划分,我国西南地区划为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省市辖区范围;按照西南地域山地聚居的文化地理特征划分,西南地区除川、滇、黔、渝外,还应包括湘西、鄂西、陕南、桂北等山地地区。总体而论,这些地区、城市和乡村的人类聚居形态、地形地貌、气候特征以及生活习性等具有共通性。从历史上看,西南区域地方富庶,人文汇粹,城市和城镇建设的独特性构成了典型的山地人居环境聚居的形态与内容。

在城镇化进程中,西南地区集中了两种差异性特征:东部与西部的差异、山地与平原的差异。城市群集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农村山区经济落后,经济发展反差较大,如:重庆直辖市中心城区与三峡库区,成都平原地区与四川广大山区,昆明城市集群地区与滇西南、西北的广大山区,以及黔东南和湘西等少数民族山地聚居区域③。由于山地交通的不便与山水的阻隔,当前区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多集中反映在首位度较高的大城市地区,大量城镇和农村地区发展缓慢,落后的状况仍然明显,大城市与小城镇地区的建设水平的差距在加大。区域性城镇化不发达,城市、镇建设的适应性理论缺乏和技术水平落后以及人才资源匮乏是影响西南山地社会经济和城乡建设发展的一个瓶颈。西南山地人居环境建设面对的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1)理论研究和积累的差异:长期以来,国家层面对山地城镇规划问题的研究缺乏足够重视,理论积累和实践总结十分有限,技术力量也很薄弱。简单地搬抄平地的做法而忽视山地条件的多样性、综合性和复杂性是山地城镇建设的普遍现象。山地城镇规划与建设理论和方法(包括书目、教材、规范、标准等)缺乏,难以适应现代山地城市、镇规划和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和理论的积累也非常薄弱。

(2)城镇化进程的“植入”作用:山地的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慢于平原地区,国家城镇化进程从东向西推进,由东部影响西部。对于经济和文化落后的地区而言,城镇化推进和影响的作用往往以“植入”的方式进行,经济发展快的地区影响发展慢的地区。山地区域往往在尚未有足够物质和文化准备的情况下被动地接受影响,被推入现代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行列。山地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冲击,自身的文化传承和技术方式也逐步丧失。

(3)工程建设环境的差异:山地在地形、生态、气候、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和经济投入的比份(包括规划建筑创作和技术方法),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最易将解决问题的方法简单化、模式化,或者以平原方式而概论山地。重赢利而损资源,重眼前而损长远,重局部而损整体,重物质而损文化,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行为在山地城市、镇建设的过程中是文化价值观问题,也是科学技术实施的地域差异性问题。

1.2山地人居环境人才培养面对的艰巨任务

自古以来,建筑学的文化定义就包含了严格意义的地域概念。因此,在今天国际主义势强、传统文化势微的情况下,不能忽略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教育的地域内涵。教育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地区性和服务性问题、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任务、重视培养引导城市文化多元化发展的人才。当前,我国建筑教育的文化观和价值观正处在一个“鱼龙混杂”的时代。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东西方文化的碰撞,由于受西方强势文化的影响,中国的建筑教育出现危机,年轻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们重西方而轻国学,重现代而轻传统,缺少民族文化的根基,忽视了自己文化的重要价值和作用④,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大学院校年复一年地培养出城市规划和建筑学的大量人才,今天的学生是明天规划和建设的设计者、教育者、管理者和开发者。他(她)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文化底蕴是决定我们事业发展走向的关键;他(她)们是国家和地区建设事业的推行者,稍有不慎,他(们)们又可能成为城市建设的“破坏”者和自己本土文化的“阻断”者。因此,当建筑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的大学教育培养出来的年青学子缺少对自己民族、地域文化价值的整体性认同和传承发展的自觉意识时,国家和地域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建筑创作、景观建设就必然面对文化的断代和丧失问题。当前我们城市和建筑创作的肤浅和紊乱与此不无关系。山地人居环境建设需要培养适应自己地域特点、文化底蕴、技术工程方法、社会服务意识的专门性人才队伍来扎根山地的城乡建设,为山地发展做贡献。

2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理论体系思考

2.1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定义

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是对吴良镛院士提出的“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体系在山地问题上的创新和发展,旨在探讨在山地自然环境状态下人类聚居发生和发展的特殊性和规律性,研究山地条件下人类宜居的理论与方法,针对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山地城乡建设的具体问题进行理论创新与实践方法的探索[1-3]。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理论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山地作为支撑城市和乡村建设的基本元素(山体、河流、复杂地形、气候、生态环境构成、植物方式等)与人居环境建设的作用关系;山地人居环境建设(城市、建筑、园林、技术支撑)的四位一体在山地复杂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新的科学含义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理论建构、观点界定、技术方法路线等)。

2.2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构成的独特性和复杂性

山地人居环境的理论研究和建设实践较之平原形态的“人居环境”而言,彰显出“山地”构成的科学性以及学科“城市—建筑—景观—技术支撑”四位一体的内在联系。复杂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山地问题的矛盾性与复杂性;山地聚居的生态规律性和安全性;山地聚居丰富多元的文化性以及文化的可持续性;山地建设技术支撑层面的学科交叉和可行性

2.3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应包括的内容

在我国山地复杂的地形、多样的文化元素、特殊的气候等客观条件下,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内容应包括:研究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技术支撑体系“四位一体”的构成关系;研究人与用地紧张关系下的城乡建设发展和解决矛盾的途径;研究现代城市、镇建设对山地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以及科学的保护、协调和维育方法;研究大规模城市化对山地历史文化和山水形态的影响和冲击,以及保护和建设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新技术应用,如GIS和地理信息图谱技术与人居环境科学理论的结合,从而形成对山地人居环境理论思维的研究创新与技术方法的拓展等。

2.4重庆大学山地人居环境学科团队的理论探索

2.4.1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学科支撑关系

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主干支撑学科以“城乡规划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学”为构成基础,考虑山地问题的复杂性和技术综合性,将“技术科学”纳入学科构成框架,形成“四位一体”的支撑体系;由于山地问题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与地理学科、生态学科、环境工程学科、工程技术学科等有紧密的支持关系,与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经济学科、计算机技术等有相关的学科联系。山地人居环境的研究体系由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微观层面、技术层面四个层次构成,宏观层面可包括:山地城镇化体系、流域人居环境、区域人居环境的生态资源保护、区域风景资源评价与规划等;中观层面可包括:山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乡统筹、山地城市控制性规划等;微观层面可包括:山地城市设计、地域建筑创作、山地城市、镇的历史文化保护等;技术层面可包括:山地城市(镇)的安全与防灾、基础设施工程、地理信息图谱技术等。

2.4.2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认识

(1)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和探索山地人居环境建设面对的科学问题: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立足国家和地区城市(镇)化发展的关键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理论创新和技术方法。(2)多学科融贯的综合研究方法: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的构成在一般人居环境意义上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和独特性。山地自然环境作用于城市、建筑、大地景观的物质形态和文化内容,三位一体的关系更加突出,人与自然空间的构成更具有机性和依赖性;山地人文环境由于地域文化的特殊性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丰富性和多维性。山地人居环境研究从地域因素和人文环境的方面来建立理论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法。(3)宏观、中观、微观、技术支持层面的整体研究方法:对应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的学科特点,整体研究山地人居环境的理论问题,并将技术支持层面贯穿在研究工作的体系中。(4)理论探索与项目实践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科学研究建立在理论研究与项目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国家和地方城市建设的具体问题(图5)。

2.4.3团队近年主要拓展的理论研究工作

重庆大学山地人居环境学科团队自1996年成立以来,逐步成长,进行学术成果的积淀、学术视野的开拓和人才队伍的培养,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科技部、住建部、教育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等的课题支持下,在“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逐步凝练成团队的主要理论研究方向,大致可以总结成四个方面:西南山地区域城镇化研究(宏观层面);流域人居环境建设研究(中观层面);西南山地城市、镇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微观层面);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的技术支持体系(技术层面)。结合团队的发展和对研究问题的逐步深入,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团队希望在“山地人居环境生态与安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社会学、经济学问题”、“山地地区建筑学理论创新与实践”、“山地密集人居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所拓展和突破。

3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研究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工作

3.1创新研究三峡库区人居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理论

1996年以来,赵万民教授带领学科团队以三峡为研究对象,将人居环境的科学理论与三峡移民安居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库区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的适宜方法与土地资源节约、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与安全、移民安居和新住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GIS信息图谱结合库区城市规划的应用、三峡地区风景资源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持续、系统的研究和工程实践,代表性的理论创新专著有《三峡工程与人居环境建设》、《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西南地区流域人居环境建设研究》、《三峡库区新人居环境建设十五年进展1994-2009》等,并在国内外发表了30多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赵万民教授带领团队完成了三峡地区“城镇化”、“移民与社会学问题”、“住区空间重构”、“文化空间变迁与发展”、“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城市规划的GIS信息图谱应用”等研究并出版专著[4-6]。

团队主要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工作有:1997-2000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峡库区节约环境资源的城市设计方法研究”,提出“簇群”城市规划理论,成为库区规划建设的重要指导理论与实践方法;2005-2008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西南地区流域开发与人居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了从流域整体视野研究三峡库区以及相关支流的人居环境建设规律,完成了“乌江流域”、“嘉陵江流域”等实际问题的研究,并在库区整体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利用与保护上得到了有效应用;2008-2011年,主持“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课题“国家重大工程移民搬迁住宅区规划设计技术标准集成与示范”,提出适应三峡后期移民住区建设的三种模式:“城市社区型”、“城乡统筹型”、“农村散居型”,建成14万平方米工程示范;2013-2016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三峡时代库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理论与方法”,将对三峡后期的人居环境建设提出“生态修复”、“工程安全”、“文化重构”的理论发展思路和实践;主持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课题“西南山地生态安全型村镇社区与基础设计建设关键技术与示范”,将对库区村镇移民安居的生态与安全方法进行理论研究和总结示范。先后承担三峡库区多个城市的规划设计,如万州、长寿、江津、涪陵、奉节、开县等13个移民大区(县)的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为库区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支持和指导。多项成果获得全国及省部级行业奖励。

3.2三峡库区城镇搬迁规划与移民安居建设实践工程

三峡库区集中了移民安居与社会发展、复杂山地环境的城镇建设、生态敏感地区的工程与技术安全以及多民族聚居文化环境的保护与发展等诸多现实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发展阶段性和特殊性矛盾集中的典型地区。近18年来,赵万民教授带领山地人居环境学科团队以问题为导向,以三峡人居环境建设的紧迫任务为己任,持续探索研究三峡库区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问题,先后完成了库区20个行政区中13个区(县)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详细规划及专项课题等共计50余项,规划覆盖了70%的库区区县。在研究人口空间再分布、产业结构优化和乡民安居乐业的实体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的结构关系的基础上,赵万民教授带领团队提出了库区移民搬迁集约建设的规划模式与技术方法体系,为保障百万移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在库区建设完成的数十项国家和地方示范工程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和建设效果,数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十一五”三峡库区移民住区示范工程⑤针对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后期安置住宅区建设,以长寿区为选点,提出移民安置模式与住宅区选址、规划设计、建造施工及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集成与创新。此研究完成了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地域特色、资源节约的三峡库区后期移民住宅科技示范区的建设;创新性地提出了针对城市、城乡和农村三种类型的“社区移民型”、“城乡统筹型”、“散居移民型”规划建设模式;实施建成40多万平方米的安居住宅区,项目完成情况优良,被科技部选送参加了由科技部、中组部、国家发改委等共同主办的“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展(2011年,北京)。(2)“社区移民型”示范工程项目的科技创新价值体现在通过研究和示范,发挥移民住宅区土地的经济效益,有效规范移民住宅建设,改善聚居环境,完善环保设施,提高移民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12年5月,国家科技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鉴定认为:示范工程户均宅基地面积比“十五”期间节约20%;农村低层住宅模块化设计率达到80%,实现节能50%;生活垃圾源头分拣分类收集率达到或超过8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示范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或超过90%、再生利用率达30%。住宅建造成本平均降低120元/m2;住宅使用成本平均降低2元/月;住宅管理与维护成本平均降低4元/月,具有可以在库区后期移民工作中推广的价值⑥(图6)。(3)“散居移民型”示范工程该项目位于重庆长寿云台镇,是三峡库区农村城镇化发展中为农民居住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维育而搬迁建设的农村移民住房整治改造示范工程,其目的是提高库区农民住宅的集约化、模块化和市政设施的质量改进。项目住宅区总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总面积约0.76万平方米,共46户,平均每户占地面积145m2,建筑面积165m2。工程分为三期:一期为居住功能提升;二期为风貌特色整治;三期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图7)。

3.3探索和发展西南山地城乡规划学的理论与方法

山地问题是我国城乡规划与建设研究的弱点和难点,在西南地区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赵万民教授带领团队承担国家和地方等重点课题研究,凝练山地资源与环境、生态与安全、聚居与文化保护等工程和科学的关键问题,在山地城乡规划理论研究和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成长为全国和西南山地规划领域有影响力的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西南山地城市(镇)规划的适应性理论与方法”核心成果获得了由三位院士组成的专家组的一致肯定,是该领域开拓性的理论研究与系列实践。

团队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西南山地城市(镇)规划适应性理论与方法研究”(2008-2011)为工作核心,凝练山地城乡规划研究的理论框架,从宏观、中观、微观和技术层面对“西南山地区域城镇化”、“流域人居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技术支持体系”进行了理论建设和研究梳理,发表了具有影响力的论文30余篇,并即将出版《山地人居环境科学导论》等总结性专著。团队主编2002-2013年的《山地人居环境研究丛书》,出版28本专著,初步建立了西南山地城乡规划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山地区域城镇化和城市规划、山地城市设计、地域文化和城市建设、历史古镇保护理论与方法[7]、社会学与社区发展、工程技术与新技术等,其中赵万民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共10本。主持“《第三届山地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2012重庆)”并主编论文集出版[8],在学界引起了很好的学术反响。团队将山地城乡规划建设的理论研究运用于工程实践,在西南山地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中承担了80余项山地城市(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城镇和街区保护规划等设计项目,推动了城镇建设行业的科技进步。成果分别在省市、住建部评优中获奖,产生了很好的社会价值和学术影响力,其中“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⑦。

3.4典型案例

3.4.1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园主展馆建筑群与环境设计

2011年,学科团队完成重庆市园博园主展馆建筑群和大门入口广场等规划、建筑和景观的设计,并指导实施建设(图8-9)。项目获“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一等奖”。项目以“园林,让城市更加美好”为主题进行地域化建筑创作和环境设计,提出“山水生态、资源节约”的设计理念,运用生态技术、创新环保技术引领园林科技发展,提出建设低碳园林和主题建筑以及广场的设计思路和方法,高品质、高标准、高水平地建设本届园博会,彰显了“山水立体园博会”的特色。

3.4.2西南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学科团队完成西南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和研究项目近20个,有代表性的项目如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保护规划、眉山三苏祠周边环境调控规划等;编制完成重庆市12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规划,编写出版历史城镇保护书籍10部;探索研究关于山地历史城镇保护的理论与方法、建设实施的设计方法、历史城镇保护的管理模式等,有效推动了重庆市6个部级历史城镇(龙潭、安居、宁厂、丰盛、松溉、走马)的申报工作,为西南山地历史文化城镇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做出了有价值的理论研究与实践。(1)重庆酉阳县龚滩镇淹没整体迁建工程(项目研究并实施)龚滩是一座具有1700多年历史的古镇,位列重庆市十大历史文化名镇之首。因三峡工程和乌江彭水电站的建设,整个古镇被淹。为了保护古镇风貌和建筑环境,赵万民教授作为专家,与重庆市文物局、市规划局、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委会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一道,共同呼吁,几经努力争取,古镇得以整体搬迁和复建。龚滩镇的整体迁建选址位于阿蓬江与乌江交汇处、百里乌江画廊的起点,迁建规划设计指导思想为“保护历史真实性、保持风貌的原真性、维持生活的延续性、让移民安居乐业”。规划面积为8.2hm2,新址建设中巧妙结合地形,构成三条随山就势的主街,恢复了山地古镇的原真性,延续了原龚滩古镇山地风貌的历史特色。为保护珍贵的历史遗存,规划对大部分古建筑进行了完整测绘以便整体移至新址。赵万民学科团队于2000年完成了古镇测绘,2004年完成搬迁规划设计,在地方政府、重庆市文物局、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下,2006年3月至2009年4月完成迁建(图10-11)。(2)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11年,学科团队对大足石刻景区进行了提档升级规划与设计工作,并对景区相关配套设施、环境风貌、陈列展馆等进行了规划、景观和建筑“三位一体”的设计。通过对景区现状的综合评价、景点分布及规划游览路线的组织,设计提出了“分区规划”策略,将景区分为核心保护展示区、博物馆展示设计参观区、旅游接待服务区、生态环境保护区等,对每个功能区提出相应的规划策略,重点对大足石刻博物馆、研究院等建筑进行设计和实施,对孔雀园旅游接待服务中心、礼佛朝圣道路以及相关仿古建筑和基础设施进行施工建设(图12-13)。

4山地人居环境研究的科学思路

文章讨论了重庆大学“山地人居环境”学科团队对山地人居环境科学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一些工作,这些工作是对我国人居环境科学在山地城乡建设中进行的探索和发展。“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给我国城乡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指出了新的目标和新的高度,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是其重要的内容也是我国城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6-0232-02

一、职业教育的理想目标

职业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职业规范和职业技能的教育,职业教育的目标就是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熟练掌握专业技能的复合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职业教育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1]167,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及教学过程应体现这样的要求,满足接受职业教育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关于这样的要求,在国家的权威政策文件中有明确阐述。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六章关于“职业教育”专题中强调,“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职业教育应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2]。2011年8月30日教育部的《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指出,职业教育应“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不断“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课程体系和教材,使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既要满足学生的就业要求,又要为学生职业发展和继续学习打好基础。”还应“强化学生素质培养,改进教育教学过程,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重视实践教学、项目教学和团队学习;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这些阐述可谓立场鲜明、态度坚定,无疑是指导我国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基本理念。我们应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使这一理念融入职业教育的全过程。

二、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工程法学教育的基本思路

教育模式、人才培养方式的不断创新和与时俱进,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调整的需要是职业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借鉴工程法学教育思路的必要性

由于培养的人才规格类型不同,高等职业教育①与传统的学术型或者理论研究型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在人才培养过程上存在较大差异。

1.“专业+产业”教育模式的诞生和发展,正是高职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进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决定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种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决定着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方向。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地方性和行业性,主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类合格人才。因此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应该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与行业产业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设置的专业种类,尤其是特色专业,一般要与当地行业、产业特点密切联系。

2.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既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实用型、技术型人才。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体现了高职院校的专业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的特征,应该以一定学科领域的科学文化知识为基础来设置专业,而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则体现了高职院校的专业具有职业教育的特点。

(二)高职法律专业建设借鉴工程法学教育思路的必然性

1.工程法学的学科属性。工程法学是一门边缘性法学学科,是法学学科与工程学科的有机融合,是以新视角、新思路、新方法探索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的有益尝试。这一学科将工程领域中的规范、标准问题法律化、制度化,使各个工程领域都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应是依法治国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工程领域属于经济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规范的范畴,其调整的对象涉及工程领域中多重法律关系。工程法学是各学科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促使工程思维与法律思维有机融合,整合了工程学科与法学学科的科际资源,开辟了法律教育、工程教育的新领域。

2.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弊端。科学发展观是工程法学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谋求法律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就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法律教育要是钻在象牙塔里搞“经院哲学”,或者只搞理论上“空对空”的繁琐论证,注定不会有大的作为。不可否认,传统法律教育为我国培养出了包括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内的大批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与人才保证。但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更,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以及工程文明的繁荣兴起,这种传统的、以单一学科为主要依据的法律教育模式,已越发显现出教育力的不足,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不适应,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乏力。

三、强化职业教育学生的规范、诚信和责任意识:优秀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工程文化的塑造

文化对人具有持续而深刻的塑造、引导、规范功能,职业教育应在文化传承、育人育德、培育行业新风上有所作为。《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明确指出:职业教育应“研究借鉴优秀企业文化,培育具有职业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强化学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促进职业学校学生人人成才。”优秀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工程文化的塑造能引领职业教育学生规范、诚信、责任意识的养成,引导毕业生就业后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建功立业,奉献社会。

(一)优秀企业文化与和谐工程文化的对话

企业文化是企业长期生产、经营、建设、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管理理论、群体意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企业领导层提倡、全体职工共同遵守的文化传统和不断革新的一套行为方式,它体现为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和行为规范,渗透于企业的各个领域。对企业成员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把众多人的兴趣、目的、需要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统一起来,是企业长期文化建设的反映。其核心内容是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经营理念的培育,是企业职工思想道德风貌和工作作风的体现。通过企业文化的建设实施,使企业人文素质得以优化,归根结底是推进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优秀企业文化是企业文化中的精华形态,其核心就是培育员工的规范、诚信和责任意识,引导员工爱岗敬业、奉献社会。

工程文化是一种和谐、美丽、生动而具有久远历史的秩序文化形态。工程文化演进的过程应是一个多学科、多领域交织、对话、交融、共赢、和谐运行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法学思维、法学理论应渗透到工程思维和工程理论中,两种思维、两种学科的相融沟通、相得益彰,促进和谐工程文化的不断进化。优秀企业文化与工程文化的相互渗透、交融、对话,正是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工程文化价值与工程法律意识教育

工程法律意识教育是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文化价值教育。工程法学属于工程文化中构建和谐与秩序的规范、标准与程序。没有文化的工程是浅薄的工程,没有和谐文化的工程更缺少思想内涵与价值。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直存在这样情形,搞工程的人不具备法律知识,更谈不上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这必然会潜伏着巨大社会风险,比如极易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工程成本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大打折扣。还有很多法科出身的人包括法律职业者在内大多不懂得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流程,法律职业者在涉及工程技术纠纷案件面前,总觉得无能为力,望而却步,丧失了职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显然,工程文化教育与法律文化教育应相互融合、充分沟通对话、统筹协调发展,不能将二者视为非此即彼的对立极。工程文化教育为法律文化教育提供客观的物质条件,为法律教育搭建一个广阔的发展平台,法律文化教育为工程文化教育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准备,促进工程文化教育的健康发展。这样的思路对高职法律专业改革与发展而言极具借鉴价值。

四、彰显职业教育的历史使命:工程法学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

职业教育的历史使命不仅在于培养一个人、一代人,更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尤其对于推动构建和谐社会,职业教育责无旁贷。

(一)和谐社会亦是法治社会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中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应是工科学科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在工科各个领域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开展法律意识培养与教育,法制建设是工程事业繁荣发展的先决条件。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就要大兴土木工程,筑楼、建桥、修路等各个工程领域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和保障。

(二)提高法律素质是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定

法律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依法治国进程的关键环节。在工程领域应大力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把他们培养成既精通工程技术、工程实践,又知晓工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复合型、实用性人才,工程法学教育做出相应的思想准备和理论回答,将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到最适合复合型人才脱颖而出,最有利于工程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上来,造就一大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法律素养较高的工程领域专业人才,这既是公民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职业教育的目标使然。

尽管我国在工程法学教育上开展了有益探索和实践,但仍处于初级化、粗放化阶段,没有把工程法学教育思维、思路提升到一个理论高度。但可喜的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已经意识到传统法律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症结,试图把工程思维、工程文化移植到法律教育中来,期待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变革,注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如我国法律硕士、工程监理等新类型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很好的例证。然而更有意义的是,这一人才培养思路和模式必将会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律专业的改革、建设与发展产生现实而深刻的影响,高职教育管理者应用心体会,抓住机遇,勇于实践,积极作为。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11

 

一、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一项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乖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既要全面又有重点。

二、项目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核算过程是多层次的。从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确定招投标合同价,到最后的竣工结算与财务决算,整个过程是由粗及细、由浅入深的逐步分解和逐层控制的过程。

(一)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因此,项目决策阶段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因此,需要在投资决策阶段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认真做好市场研究;投资估算实事求是地反映设计内容;项目投资决策采用集体决策制度。

(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1、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对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以控制工程造价。

(三) 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一是要合理控制工程变更。二是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对方索赔。三是控制工程材料采购,有效降低工程成本。

1、制定合理工期是控制施工项目成本的关键。

2、降低材料成本是控制施工项目成本的核心。材料成本的有效控制,集中反映在对材料的价格和用量的控制上。

3、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师作用,变被动为主动控制造价人员从设计伊始就应全面介入。

4、加强工程计量和控制工程付款。

5、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四)竣工结算阶段的控制

工程竣工决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的最终手段,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一是要按照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约定,认真对照施工签证、竣工图、竣工资料审核计算。二是准确计算工程量。三是计价必须准确。预算人员要熟练掌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熟悉分项工程的组成内容及有关规定,在企业定额的基础上,准确确定工程计价。免费论文,审核。

三、工程造价的审核

(一)工程造价审核的内容

1、工程量的审核

在计算各分部的工程量时,各分部都有其规定的计算规则,必须按照计价表的规定执行,掌握计价表子目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审核工程量的计算单位是否与套用的定额单位保持一致。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除此之外,还要审查签证内容是否与合同中包干费中的内容重复。

2、单价套用的审核

单价套用的审核也就是审核其套用计价表是否合理和准确,工程项目有否重复套用。在套用计价表单价过程中,所使用的主材料与计价表的主材料的价格不同时,要依有关文件和计价表的规定执行。免费论文,审核。

3、取费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

(二)工程造价的审核方法

由于建设工程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具有多次性计价的特点,因此,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不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将直接关系到审查的质量和速度。主要审核方法有以下几种: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计价表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和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

2、重点审核法

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通常的做法是选择工程量大,并且造价比较高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免费论文,审核。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免费论文,审核。

3、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免费论文,审核。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免费论文,审核。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核方法。

4、分组计算审查法

就是把预结算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

5、筛选法

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通过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当所审查的预算的建筑标淮与“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但解决差错问题尚须继续审查。

四、结论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变化多端,使得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变得更为复杂化,这就需要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既全面又有侧重点。在工程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陈建国.《工程计量与造价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

[2]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3]戚安邦.《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

[4]《浅谈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

[5]《高校基本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浅议》

[6]《浅析建设工程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法规论文篇12

进入企业文化建设误区的企业需要“正步走”,尽快走出误区;

准备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需要“正步走”,一开始就走对;

希望完善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需要“正步走”,将会又快又稳。

企业文化建设自世纪年代引入我国以后,在一些企业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但是许多企业因为没有形成科学的企业文化建设指导思想和观念、意识,没能采取适应、有效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法,导致这些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没有产生应有的作用,还有的走入了误区。那么,如何才能有效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呢?

笔者结合多次指导大型国营施工企业、农业产业化的养殖、种植企业、粮食加工企业、股份制化工企业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研究、总结出了“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的观念与方法。所谓“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是借用部队军人训练正步走时常用的“⒈⒉⒊”口令。

学习“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主要意义有两点:一、可以准确把握企业文化建设的正确观念、思想,并以这种”正步走“(规范性)的观念、思想作为建设企业文化的正确指导;二、可以依循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律,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规范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的企业文化建设。

经实践运用,证明了这种观念与方法具有实效性,《中国企业报》年月日发表的“和威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推陈出新”文章,对本人应用这种思路和方法指导的案例给予了很高评价。

“企业文化建设正步走论”中的“⒈⒉⒊”分别代表:“一化、二划、三画、四话”。

一化:潜移默化(首先是潜、移:企业文化建设一定是在企业成立之日起就有潜在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一定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一定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树立这一观念说明了企业文化建设一定要立足与于企业实际,一方面要依靠企业的全体员工这一主体来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又要作为客体来研究和训练、提升,同时说明了企业文化建设的长期性、过程性、阶段性,也说明了一定需要规划和策划。其次是默、化:⒈领导的榜样力量时刻默默地影响着周围员工,需要及时有效发现和产生默默的榜样和典型,显现并用好榜样的力量;⒉企业文化建设的牵引力和推动力须与员工自我发展的源动力默契结合;⒊企业文化中的组成部分是不能分割开来的,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尤须默契结合;⒋优良的企业文化能化作企业的生产力,劣质的落后的企业文化阻碍企业发展;)

二划:规划:

⒈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如何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企业文化发展规划一定要服务和服从与企业发展战略,建设企业文化的发展规划是企业发展战略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是促进其他系统战略规划实施的重要纽带。

⒉企业文化规划一定要有机地与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拟订企业文化发展规划的主要依据之一,企业文化发展规划同时也是促进员工制定和实施员工职业规划的方向和平台。

策划:建设企业文化一定需要策划,但策划不一定能造就企业文化,有时不合适宜的策划会损害企业文化的建设,所以选择策划人,选用策划方案,一定要慎重。

举例:潍坊富瑞德化学品有限公司“旅游企业文化建设团队训练”活动的成功运作案例。包括如何从企业文化的角度产生旅游人员?如何从体现企业文化、进行企业文化培育的目的出发来设计旅游景点?如何从培育企业文化、团队训练的角度来设计旅游过程中的项目或节目;如何在旅游景点设计合影;如何在整套活动过程中大做代表企业的“旗帜”的文章,如何帮助员工通过活动接受企业文化的洗礼和提升自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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