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教育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3 15:24:13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1

0~6岁阶段的学前儿童大脑及神经系统发育持续并逐渐成熟,具有好奇、注意力分散、喜欢模仿等特点,具有很大的可塑性,这个阶段是进行科学意识和科学兴趣熏陶的重要时期。有些科学原理和过程比较复杂,不能带领幼儿进行现场实物操作,教师可以通过早期科学阅读进行认知,满足幼儿对科学领域的探索和好奇。

(一)丰富、扩充学前儿童的科学经验

早期科学阅读活动教育指导,可以帮助幼儿形成大脑中已有表象水平上的科学概念。从早期科学阅读形成的特点和学前儿童生理水平发展特点来看,学前儿童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概念的,他们对科学的认识和了解建立在表象水平上。指导学前儿童在科学探索活动中,通过他们的亲自动手操作,以自身的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周围世界,或者在教师操作引导下,幼儿将体验、观察后的生动的表象储存在他们头脑中,这些来自早期科学阅读的信息和表象,也是学前儿童获取的初始科学经验。

(二)培养学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

早期科学阅读活动教育指导可以激发学前儿童探索科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好奇心和求知欲是学前儿童学习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并在学前儿童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科学需要好奇心,科学也最能吸引儿童的好奇心,而学前儿童天生就具有丰富的想象、联想,随时都会有一些古灵精怪的想法,爱探究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不那样。他们喜欢探索自然,是天生的科学家。学前儿童的好奇心常常表现为对周围一些事物或现象注意、提出问题、操作摆弄、探索发现等等。合乎学前儿童的好奇心将使学前儿童永远保持探究和学习的热情,也是终身学习的一种动力机制。

(三)激发学前儿童的想象力

在早期科学阅读活动教育实践中,教师通过为学前儿童提供各种体裁的科学阅读,让学前儿童自主地进行感知、体验、探索,教师以引导的方式,引导学前儿童发现问题,让学前儿童带着问题去观察、思考、讨论,激发幼儿的创造欲望,鼓励学前儿童的创造性思维。

(四)发展学前儿童的语言能力

学前儿童早期科学阅读对培养学前儿童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兴趣起着重要作用,学前儿童在欣赏的过程中,体会优美规范的语言文字,赏析生动神奇的情节。在诵读、讲述、创编赏析科学阅读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语言能力。

二、学前早期科学阅读指导的策略

(一)早期科学阅读活动的指导原则

1.早期科学阅读活动的组织要围绕科学阅读的体裁特点来进行设计科学阅读的体裁形式有科学儿歌、科学儿童诗、科学故事、科学童话等等。诗歌、故事体裁不一,特点各异。在开展科学阅读活动中,结合作品的体裁特点进行。比如,将科学诗歌和诵读联系在一起,故事和讲述联系在一起。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体裁设置情境,在科学阅读系列活动中可以出现美术、音乐等活动,但这些活动的主体是科学阅读,这些活动是辅助科学阅读活动进行的,活动的目的也是让学前儿童更好地理解、体验科学阅读作品,对科学阅读作品产生浓厚的兴趣。

2.早期科学阅读教育活动应该成为系列主题活动

科学阅读教育是在幼儿园一日活动当中的积累和渗透,不是对一本图画书照本宣科机械的读书,也不是单纯的一次活动。教师以科学阅读为主要教育内容,围绕其展开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可以和其他领域结合起来,也可以结合时令、天气、节日灵活开展。这样的系列活动可以帮助学前儿童更好地理解科学文艺作品的内容,引发学前儿童更多的思考和阅读兴趣,也有更多的机会培养学前儿童良好的阅读习惯。

3.根据学前儿童生理发展水平的特点进行教育指导

在幼儿园小班,从学前儿童喜欢的科学儿歌和学前儿童能接受的浅显的科学小故事入手,先给幼儿讲一些好听的故事然后让幼儿猜一猜好听的故事是哪里来的,引导幼儿对图书的认识,激发幼儿对书本的兴趣。教师引导学前儿童诵读韵律感极强科学儿歌,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寓教于乐。在幼儿园中班,教师要去营造一种读书真快乐的氛围,创造环境,让孩子们爱上书,喜欢读书。在幼儿园的教室里布置图书角,放一些图文并茂的,小朋友喜欢的科学故事书,科学儿歌书、科学诗等。在语言栏里,有小朋友喜欢读的句子及情景图案,跟小朋友一起读一起看,感受语言文字的魅力。

在幼儿园大班,老师有意识、有目的地循序渐进地引导幼儿进行阅读。教师利用多种形式的阅读方式,如音频、课件、挂图,让幼儿发挥听的作用;幼儿对儿歌故事了解之后,再进行复述、创编,这样可以发挥幼儿的创造性思维,奠定好阅读的基础。

(二)学前儿童早期科学阅读活动教育指导策略

学前儿童早期科学阅读是一种多种感官参与的认知活动,开展不同体裁的学前儿童科学阅读活动指导,潜移默化中对学前儿童进行早期科学启蒙教育。比如在小班开展认识小动物预报天气的科学活动,教师预设的目标是让学前儿童通过倾听、诵读、观察等操作活动指导。幼儿明白有些小动物会预报天气的事理;可以领幼儿到户外去观察,天要下雨,小蚂蚁“过道”、小燕子“低飞”、小鱼“吐泡”;可以通过播放视频,教师讲解。

1.利用听觉认知科学阅读

对于低幼儿童来说,早期科学阅读的重要手段是发挥幼儿的听觉。可以开展听教师诵读、听录音机磁带或其他声频。教师亲切、绘声绘色的语气语调能吸引幼儿的注意,在倾听的同时理解故事的内容和情景,思考故事后教师提出的问题,同时自己也会有很多的为什么,提高幼儿的思维能力和科学探索能力。

2.利用视觉认知科学阅读

(1)运用实物、图片或多媒体课件展示

在讲解科学儿歌或者科学故事时,出示图片和视频,使幼儿产生感性认识的同时,加深印象,增强理解。对于比较形象的科学文艺作品适合运用实物、多媒体课件或图画等直观方式展示。由于学前儿童缺乏生活经验,对事物的认识往往不全面,呈现具有代表性和多样性实物,可以帮助学前儿童真正理解形象化的自然事物和科学原理。比如在讲解科学儿歌《水果歌》“苹果爱红脸,香蕉爱弯腰,石榴爱咧嘴,桃子爱长毛,西瓜爱睡觉,起来要人抱。”可以选择适当季节,进行实物展示,将苹果、香蕉、石榴、桃子、西瓜展示给小朋友。

比如,在指导科学故事《小鸟找春天》,教师在诵读过程中,适当出示相关图片,在老师的引导下,让学前儿童学会观察并有所得;也可以让学前儿童分角色进行表演,再现小鸟找春天的情景,深刻感知春天到了的自然变化。

(2)室外自然景物认知

在活动中,结合活动内容,选择活动时间和地点,教师引导幼儿有目的地进行观察。对于春天自然规律的认知,通过到室外观察花开了、小草绿了、柳树发芽了、小朋友在室外游戏等等,认知春天到了的自然变化的特点。

3.利用触觉认知科学阅读

触觉是学前儿童最早发展的能力之一,也是探索认知事物的重要方式。丰富的触觉刺激能促进幼儿认知作用。对于科学谜语儿歌《小雨点》的认知,“千条线,万条线,数不清,剪不断。落在田里秧苗绿,落到河里看不见。”让幼儿感受雨点的清凉和自然状态;对于科学儿童诗《小雪花》的阅读“下雪啦,下雪啦,像鹅毛满天飞,像棉花满地撒,抓一把,带回家,跑进屋,喊妈妈,再一看,小雪花变成了水娃娃。”让幼儿感受小雪花自然状态和遇热融化的特点。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2

《超越早期教育保育质量――后现代视角》是一本从后现代视角系统论述有关早期教育各种问题的著作,被称为早期教育领域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专著。本书的著者是来自加拿大、瑞典、英国的三位学前教育专家冈尼拉・达尔伯格、彼得・莫斯、艾伦・彭斯。本书由朱家雄、王铮等翻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

该书共八个章节,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是全书的内容概要,作者系统地阐述了写作该书的目的。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全文所述主题,包括早期教育话语、质量时代、质量问题、批判性问题、我们生活的时代以及相关实践案例等。作者指出,撰写本书的目的旨在将思考的危机意识引入早期教育领域,唤醒读者的反思与批判意识。

第二部分理论与思考,包括第二章至第五章。这一部分介绍了相关理论基础以及作者们基于后现代视角下的有关“儿童”“早期教育机构”“早期教育质量”等概念的思考。该部分为本书的重点及精华部分。在第二章中,作者对比性阐述和探讨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理论,以批判性的精神反思了现代主义理论中存在的局限性,并对早期儿童发展领域中的相关理论提出了质疑。第三章分别呈现了在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视角下对儿童和儿童教育的概念界定。在现代主义视角下,作者讨论了洛克的白板说,卢梭的儿童期是金色年代的观点以及皮亚杰的儿童发展阶段论。基于此,作者从后现代主义理论出发,重新建构了“儿童概念”,认为儿童是知识、身份和文化的共同建构者,强调“富有的儿童”和“所有儿童都是智慧的”。在第四章中,作者详细阐述了有关早期教育机构的研究。作者认为当前的早期教育机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目前在发达国家中占主导的一些儿童早期教育机构――这些早期教育机构或者是儿童成品的生产者,或者是家庭的替代,或者就是商业机构;另一种是比较少的早期教育教育机构――文明社会的论坛,在这里儿童与成人共同参与社会、文化、政治与经济事务的计划。因此,要建构怎样的儿童早期教育机构,需要进行深刻选择。第五章是超越质量话语,走向意义生成话语。作者认为,质量话语是现代主义对秩序和控制狂热追求的结果。对早期教育机构来讲,质量就意味着将儿童视作空的容器,它的任务就是帮助儿童准备好进行学习和接受学校教育,并且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提供有益帮助。但是在理解和评价早期教育工作的时候,有关质量的概念和话语无法适应诸如观点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情境的特殊性和主观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超越质量话语,走向意义生成话语”,更关注评价的背景性、对话性。

第三部分实践个案,包括第六章至第八章。这一部分作者列举了相关实践个案,以便于读者理解作者在本书中所提的相关理论观点与概念。作者在介绍与后现论实践相关的实践个案中,选取了多种实践经历,包括斯德哥尔摩实验项目(第六章)和加拿大土著人项目(第八章),尽管这两个项目存在不同之处,但代表着同样的教育观点,即建构一种代表儿童、教师和家长声音的教育学。在第七章里,重点探讨了教育观察记录的实际操作。作者指出,教学记录是将意义生成观点运用到教育实践中的重要方法之一,是表达早期教育的重要术语。教学记录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儿童观察,而是强调能够运用批评性的能力来观察和反思儿童和教育工作者自身的建构方式,是学习的过程,强调多种声音的参与,鼓励反思和民主。

《超越早期教育保育质量――后现代视角》一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将早期教育领域与儿童社会学、哲学、伦理学等众多领域联系起来,为我们展示了反思与批判的精神,更为我们提供了不一样的视角,从后现代主义理论出发的有关早期教育、儿童、早期教育机构和教学实践的思想和看法。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3

音乐具有教育功能,它不仅启迪智慧、诱发灵感、陶冶情操,同时还具有保健、对身心的调节以及疾病的治疗、娱乐等功能,因此,无论是大学教育、中小学教育,还是幼儿园教育,都十分重视音乐艺术教育。同样,儿童时期正是一个人生理发育快、心理易塑明显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如果进行良好的早期音乐教育,不仅可以开发儿童的智力,而且有利于发展儿童的音乐天才,为音乐事业培养人才。

从上世纪的80年代,我国各地出现了成千上万的“琴童大军”,直到如今,几乎所有的家长,对于独生的孩子在音乐艺术教育投资上都不吝啬。这些家长都想通过音乐教育开发孩子的智慧、陶冶孩子的情操,或者是培养孩子成为音乐演奏家等愿望,这些愿望无疑是美好的,但在认识问题上也存在着偏差,第一,表现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上,第二,表现在教育的作用上,第三,表现在价值取向上,第四,表现在教学方式上。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目的

广义而言,音乐教育目的在于培养人的音乐素质以及在于认识音乐的本质和音乐的理论。音乐教育是音乐文化的一个固定组成部分,其在音乐文化中的地位,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不仅是培养儿童音乐技能方面的教育,更多的是以音乐教育为载体,通过传授唱歌、跳舞、乐器演奏、欣赏、音乐游戏等教学手段发展儿童丰富的想象力,使他们感受到音乐美的熏陶、音乐美的享受,并扩大视野,达到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儿童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当然,也不排除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发现具有音乐天赋的人才,为他们将来成为音乐专业工作者打下良好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认为早期的儿童音乐教育就是要教会儿童学会音乐领域中某一种专业技能,将来成为演奏家或演唱家。当然,儿童早期的音乐教育一定包括培养儿童的音乐特殊能力,发现儿童的音乐天赋,培养音乐专业人才,但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也一定是培养和提高一般能力的教育途径,从而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开阔孩子的眼界,培养他们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

二、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

西方客观唯心主义创始人柏拉图认为:“人的一生最初的几岁很重要,儿童年幼且温顺,这个时期正是他们人格的形成阶段,也是在他们心理上容易留下永恒记忆的阶段。”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认为:“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通过艰苦的音乐学习过程和持之以恒的训练,可以锻炼儿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不懈追求目标的热情。”同时,他认为利用音乐来教育儿童,让他们在充满美妙音乐的环境里聆听、歌唱是一件快乐的事,有利于培养儿童的学习兴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写道:“早期教育应该从美好的道德思想熏陶开始……这种教育就是用体操来训练身体,用音乐来陶冶心灵。”他还认为,教育对于个体而言,是为了培养各种美德,以适应社会的和谐发展。他强调,音乐教育或文化方面的教育包含了一切富有陶冶人心灵的内容,这种教育可以培养出有教养的人。因此,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富有感染力的审美教育,能促进儿童的认知发展,促进他们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促进他们的联想和想象等思维能力的发展。早期儿童音乐教育将为儿童的终生发展打下重要基础。

三、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

如上文所述,儿童早期的音乐教育,一定包括培养儿童的音乐特殊能力,但也一定是培养和提高一般能力的教育途径。因此,多数家长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应注重其一般能力的发展,达到提高儿童综合素质,而不仅仅是培养音乐家。但在当下,有部分家长由于受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级各类的比赛影响,或是盲目追求音乐各专业技能中各种类别的考级,出现了随波逐流现象,有的家长相互攀比、相互竞争,甚至不顾孩子是否适合学习音乐的实际状况,孤注一掷,强迫孩子学习,便顺应自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因此,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存在一些误区,给儿童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负担,反而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四、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教学方式

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教学方法至关重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遵循儿童教学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早期儿童教育的总体目标。柏拉图在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提出“寓教于乐”和“因材施教”。他认为,儿童的个体存在着差异,他们的天赋也不相同。他主张“不要强迫儿童学习,要善于利用游戏的教学方法”,把音乐游戏作为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主要方法。柏拉图对早期儿童教育和对塑造儿童未来的种种论断,对于现代的教育仍然有着借鉴意义。每一个儿童的潜在感受力和接受力不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发挥儿童的潜能,了解和掌握儿童的趣味,深入浅出、由简到繁、由浅入深,使教法灵活多样,融教育性和愉悦性为一体,增强他们的学习兴趣,拓展他们的音乐思维空间,从而达到音乐教育审美的目的。

总之,早期儿童音乐教育是培养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教育形式之一。我们在实施早期儿童音乐教育中,一定要明确教育目的、教育意义和教育的价值观,特别是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与方式,通过音乐教育,真正使儿童得到音乐美的陶冶,使他们的品格在音乐美的感知和感受中得以完善。

参考文献: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4

陈鹤琴(1892-1982),浙江上虞人,出生于小商人家庭。自幼知勤奋自励,且聪明颖悟。8岁入塾读书,14岁入杭州教会学校蕙兰中学接受新式教育。中学毕业后先后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和北京清华学堂就读。曾在清华期间创办补习夜校和成府村义务小学。1914年与陶行知等人赴美留学,先后获霍普金斯大学文学学士,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硕士和博士。1919年回国任教于南京高师,主要从事教育学、心理学和儿童心理学教学和研究,期间投身教育改革,探索中国儿童教育的规律,并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实验幼稚园――鼓楼幼稚园,1927年起先后担任南京教育局小学教育科长,上海工部局华人教育处长。上世纪30年代未,陈鹤琴提出“活教育”的思想,并在江西、上海等地进行幼儿师范教育、幼儿园教育的实验。他在进行幼儿教育中国化、科学化的实践中,总结并形成了系统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学前教育思想,被誉为“中国幼教之父”。《陈鹤琴教育文选》是研究陈鹤琴早期教育思想的重要文献。

早期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关系到儿童的命运和国家的兴衰。陈鹤琴是爱国主义教育家,在他早期求学和从事教育活动中,目睹了中国早期教育的落后。他认为国家要强盛,要从教育抓起,抓教育要从早期教育起步,早期教育是教育的奠基工程,不仅关系儿童个人的前途,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早期教育是人生成败的关键。面对旧中国早期教育极其落后状况,许多少儿童因早期教育缺失,断送其发展前途,因而造成贫困世代相传的现状,陈鹤琴呼吁应该从抓好早期教育入手。陈鹤琴认为,早期教育是人一生教育的最佳时期,这个时期不能错过,如果错过就会贻误教育时机造成终身遗憾。“幼稚期(出生至七岁)是人生最主要的一个时期,什么习惯、语言、技能、思想、态度、情绪都要在此时期打了一个基础,若基础打的不稳固,那健全的人格就不容易塑造了。”[1]陈鹤琴认为,早期教育应该从家庭教育就开始,父母是儿童早期教育的老师,教育儿童越早越好,由于儿童出生后对于家长的依赖性,其独立意识差,家长有责任教育好儿童。“幼儿自一出生,就得到父母和家庭成员的保护和关怀。幼儿在家庭中感到温暖,得到抚爱,这对于幼儿感觉和情感上的发展特别重要。同时,幼儿个性形成的最初基础,也是在家庭中奠定的。家庭教育对幼儿的思想和行为习惯的影响是极大的。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应尽到教育好孩子的责任。”[2]

早期教育关系国家命运。陈鹤琴在一生教育实践中,目睹了中外早期教育的发展状况,为我国当时不重视早期教育的现状而担忧,并大声疾呼国家要富强,必须从抓教育开始,抓教育要从早期教育打好基础。“儿童是振兴中华的希望,儿童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基础,关系到我们伟大祖国的命运。”[3]陈鹤琴在论述早期教育与国家命运的关系上,有其独特的观点,一方面他指出不能把少儿看成是家庭和家长的附属品,他们是祖国未来的主人,小孩子教育好,父母得到幸福,国家也得到人才。所以作为父母,不论从自己着想,还是从国家着想,都要以正确的方法教育好子女。另一方面他认为培养孩子的爱国心要从早期教育开始,从小培养儿童同情心和仁爱之心,会为将来爱国之心打好基础。在《家庭教育》一书中,他用大量的实例说明救国保民要从培养儿童爱人之心开始,并叙述了爱人之心与爱国之心的关系。

陈鹤琴认为,长期以来,人们不了解儿童,对于早期教育有一种错误的观念,把儿童当作“小大人”对待,在教育中使儿童失去了应有的天真,摧残了儿童活泼的天性。早期教育要根据儿童的年龄特征,遵循儿童的心理特点才能实现早期教育的科学化。“若不明儿童的心理而妄施于教育,那教育必定没有成效可言。”[4]为此,陈鹤琴在长期教育实践中进行了探索,他在《家庭教育》总结了儿童心理的基本规律。

游戏是儿童活动的基本形式。“小孩是生来好动的,以游戏为生命的。要知多运动,多强健:多游戏,多快乐:多经验,多学识,多思想。”作为父母不仅要为儿童提供游戏的设备和条件,而且要为儿童选择适宜的游戏伴侣。这样就会使儿童身体变强健,心境常快乐,知识有增进,思想得启发。

模仿是儿童学习的基本途径。陈鹤琴认为,儿童从出生开始模仿声音和动作,随着年龄增长,进行语言和行为的模仿。儿童在模仿中实现由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过渡。因此,作为教育者,其举动言行要文雅,父母要事事谨慎,意识到自己的言行的教育价值,做好孩子的表率,为其树立榜样。

好奇是儿童的求知的动力。陈鹤琴认为,儿童不仅生来好动、好模仿,儿童生来也很好奇。什么都想看,什么都要问,什么都要弄明白。他借用柏拉图的名言“好奇者,知识之门”,说明就是这种好奇心,是儿童获得知识的动力。因此,作为教育者应该充分利用儿童的好奇心,引起他们强烈的求知欲。

成功是儿童自信力的强化剂。陈鹤琴实例告诉人们,儿童很喜欢做事情,而且很喜欢其成功。因为事情成功一方面固然自己很有兴趣,另一方面,可以得到父母或老师的赞许。成功愈多,自信力也愈大,自信力愈大,事情就愈成功。因此,父母或老师要注意让孩子做的事情不要太难,若太难了就不会成功,没有成就失去自信。

野外活动对于儿童成长具有综合效应。陈鹤琴以儿童一呜为例,说明了让儿童终日呆在家里,就会闷闷不乐,甚至哭闹不止。家长经常带孩子参加野外活动,不仅可以使儿童开拓视野,学到知识,还可以强健身体,愉快精神,收到综合教育效益。

同伴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保证。陈鹤琴认为,儿童成长过程中,同伴群体在一起,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启发,在与同伴活动的过程中,儿童学会了和群、乐群,学会了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从而增进儿童的社会化过程。

称赞是激励儿童向上的基本方法。陈鹤琴认为,儿童由于年龄幼小,总喜感受家长和老师的称赞,在受到称赞的过程中,增强信心,受到激励,家长和老师要充分利用儿童的这一心理特点,以欣赏的眼光对待儿童,才能鼓励儿童不断进步。

对于儿童心理特点的认识,是进行早期教育思想基础所在。陈鹤琴在长期教育实践中,总结出儿童的心理特点,与西方精神分析学派早期教育的观点有许多相同点,同时,又具有中国现代特色,对于我们把握早期教育的规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分析和认识早期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陈鹤琴提出了早期教育的基本原则,即身教为主的教育特点,道德养成的教育过程,宽严适度的教育尺度,观点一致的教育合力等。

1、身教为主的教育特点

陈鹤琴认为,早期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更不同于社会教育。模仿是早期儿童的认识的显著特点,身教是早期教育的主要特征。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要认识到这一特点。“小孩子生来是好的,也是无知无识的,父母怎么做,他就怎么学。做父母的一举一动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小孩子。做父母的是怎样的一种人,他的小孩大概也做怎样的一种人。”[5]所以,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要时时刻刻注意到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示范作用来为儿童做出表率,才能使儿童教育取得实效。

2、道德养成的教育过程

陈鹤琴认为,一个人良好的道德习惯和行为,是在幼年时开始形成,经过在生活中长期训练,多次重复加以巩固,使其形成观念,并发展成为做人的基本素质,所以在早期教育中要注意儿童的道德养成和培养。“人类动作十之八九是习惯,而这种习惯是幼年养成的,所以幼年时代要注意习惯的养成。”[6]对于儿童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待人接物等教育就是靠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而且会使人受益终身。

3、宽严适度的教育尺度

陈鹤琴反对专制式的早期教育,认为这种教育不把儿童当儿童看待,而是以成人标准来约束儿童,打骂儿童,限制儿童,实为摧残儿童的创造力,束缚儿童的思想,对于儿童成长极为不利。陈鹤琴也反对家长代替儿童吃苦的溺爱教育,认为这种教育会剥夺孩子肌肉发展、养成懒惰性质、不识世物、不知劳苦。早期教育要宽严重适度,做到爱护儿童与严格要求相结合。“我们教小孩当折其中,一方面予以发展自动的能力和健全的意志,一方面限以自由范围,使他不得随意乱动,以免侵犯他人的权利。”[7]

4、观点一致的教育合力

陈鹤琴认为传统家庭教育观念中的“严父慈母”式的教育,是封建家庭中男尊女卑的体现,并不是教育子女的诀窍,这样的教育会使家庭教育氛围不一致,而使孩子无所适从,引起儿童轻视父母之心。他认为对于儿童教育不仅父母的教育观点要一致,而且幼儿园的老师也要配合一致,这样才能形成儿童教育的合力。“幼稚教育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稚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协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8]要在家庭、幼儿园与社会之间形成教育的合力,创设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7)03-0049-05

早期融合教育是指将0~6岁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与普通儿童安置在同一教育环境中,以两者共同活动的融合教育为主,并提供多方面支持与辅助以满足其发展与需要的一种教育模式。〔1〕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萨拉曼卡宣言》中首次提出“融合教育”这一概念,打破了自1770年以来实施的对残疾儿童进行隔离式教育的旧范式。〔2〕随着融合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幼教机构的人数逐渐增加,我国对早期融合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那么,我国有关早期融合教育的研究状况如何?为此,本研究对1994~2016年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以期进一步促进早期融合教育研究的不断深入。

一、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研究概况

研究者以“早期”“学前”“幼儿”“融合教育”“全纳教育”“随班就读”等为关键词,对1994~2016年①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及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进行了检索。结果得到有效文献266篇(其中期刊论文234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0篇、博士学位论文2篇)。

从文献数量变化情况看(见下图),近20年来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研究文献数量呈不断上涨趋势,尤其是2008年以后攀升明显,2015年文献数量达到顶峰。研究者认为,这可能与2014年政府颁布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有关。此外,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的研究成果主要发表在期刊上,硕博论文较少,这说明我国在早期融合教育方面高层次研究人员还较少。从整体上看,我国有关早期融合教育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二、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研究内容分析

近20年来,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研究主要集中在有关国外早期融合教育的经验,早期融合教育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早期融合教育的安置模式、课程设置及教学策略探讨,早期融合教育的态度及支持系统,早期融合教育的师资及专业素养以及教育干预效果等方面。2005年之前的研究较多关注早期融合教育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此后的研究以早期融合教育的态度、师资和干预效果研究居多。这表明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研究从最初的对早期融合教育可行性、必要性的关注转移到对早期融合教育态度以及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关注上来。〔3〕

1.早期融合教育的国外经验

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的研究在起步阶段有较多关于国外早期融合教育经验的介绍。例如,曹漱芹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介绍了德国的学前融合教育,〔4〕张莉从教育政策、教育⒂肴嗽奔敖逃实践等方面对英国早期融合教育的发展作了概要介绍,〔5〕并对英国政府在“联合思想”的指导下建立多学科、多部门专业人员学前融合教育“部门间合作模式”作了较深入分析,从而提出我国学前融合教育要努力构建“家庭-教育-医学-专业机构-社会力量”为一体的参与模式,增强部门间的合作等建议。〔6〕

2.早期融合教育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就早期融合教育的必要性而言,研究者们认为,首先,早期融合教育对正常儿童和特殊儿童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周念丽发现,融合保教在促进听障儿童、自闭症儿童、弱智儿童发展的同时,对正常儿童也有激发自我效能感、增强能力以及促进心理理论发展等积极意义。〔7〕张霞萍发现,融合教育能够促进听障儿童和视障儿童的动手能力、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自主性以及环境适应能力的发展。〔8〕其次,有相关政策和法规依据。1990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则明确指出,要“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这些政策、法规为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最后,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的实施具有道德基础。严冷(2007)认为,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仁爱”道德观,幼儿及幼儿家长应当接纳、尊重和关心残疾幼儿;幼儿园教师和管理者除应接纳、尊重和关心残疾幼儿外,还应努力为他们提供适应其个体需求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3.早期融合教育安置模式、课程设置及教学策略探讨

从世界范围看,特殊儿童教育安置存在着两种典型模式:一种是以前苏联为代表的以特殊学校为主体分门别类的封闭型模式,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把特殊儿童安置到“最少受限制环境”中去的开放型模式。〔9〕在“全纳教育”理念的影响下,我国逐渐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学校和特殊班为骨干”的教育安置模式。有研究者认为,在我国,幼儿园应当形成“以普通幼儿园中的特殊班级安置为主要形式,以部分普通部分特殊教育的安置为次要形式,以特殊学校中的幼儿班为辅助形式”的教育安置模式。〔10〕

随着融合教育的推进,研究者们开始逐渐关注早期融合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策略。邓猛认为,全纳教育的课程设置应该具有弹性,体现学生学习能力多样性的特点,反映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与不同学习需要。〔11〕于松海等认为,课程的选择应考虑实用性、儿童的心理和生理年龄、统整性、适当挑战性、以社区为导向等。〔12〕吕晓认为实行个别化教学能提升特殊儿童教育质量,最大程度地补偿缺陷、开发潜能,但是,个别化教学计划在实践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评估过程简单且不全面、目标随意、对儿童整体发展缺乏关照等。〔13〕

4.早期融合教育的态度及支持系统

在梳理我国早期融合教育态度方面的研究文献时,研究者发现,研究对象涉及幼儿园教师(包括职前和在职)、普通幼儿家长、特殊幼儿家长、融合班级中的普通幼儿等。与其他阶段的融合教育相比,人们对早期融合教育的接纳程度还比较低。如,研究者普遍发现多数幼儿园教师(在职)对融合教育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态度不积极,对自己能否有效指导特殊儿童持怀疑态度。〔14-16〕有研究者调查了职前教师对早期融合教育的态度及认识,发现他们已经认识到了融合教育的重要性,但对其可行性持保守和消极态度。〔17〕而特殊儿童家长在态度、行动上比普通儿童家L更支持融合教育。有研究者发现,普通幼儿在认知与情感上会对特殊儿童表现出消极态度,但在行为上又是比较积极正向的。〔18〕

卿素兰等运用问卷法和访谈法对教师、普通儿童及其家长、特殊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对五个支持系统的总体评价中,认为家庭与学校支持系统比较完善,政府经费支持力度较好,社区支持度不够,学生自我预期不佳。〔19〕靳敬坤采用问卷法对融合幼儿园教师以及接受融合教育的自闭症儿童家长进行调查后发现,教师和家长都认为教师支持状况最好,但对幼儿园的行政支持和家长支持看法不一致。〔20〕

5.早期融合教育师资及专业素养

有关早期融合教育师资及专业素养的调查发现,我国早期融合教育师资相比其他阶段严重不足,有特殊教育背景的幼儿园教师极其缺乏,幼儿园教师的融合教育技能有待提高。〔21,22〕以四川省为例,有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底,四川省在园幼儿188.75万人,幼儿园专任教师51909人,从中可推知,其师幼比为36∶1。〔23〕有调查发现,成都地区的普通幼儿园里没有具备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幼儿园教师。〔24〕在幼儿园教师普遍缺乏融合教育专业素养的情况下,有研究者开始思考如何改革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培养模式的问题。邓猛认为,培养特殊教育骨干人才、融合教育专门人才以及随班就读普及型人才是当前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变革的主要方向。〔25〕冯雅静等认为可以借鉴美国“双证式”融合教育教师职前培养模式,即让学生毕业时同时获得普通教育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双重从业资格证。尽管这一培养模式在实施背景、专业资源、融合教育发展水平、教师培养基本模式等方面有一定要求,但仍可对我国的相关院校在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实践教学等方面提供借鉴。〔26〕

6.早期融合教育的干预效果

当前,我国的早期融合教育干预对象主要是自闭症儿童、视障儿童、聋哑儿童以及肢体残疾儿童等,其中对自闭症儿童的早期融合教育干预研究较多。在这类研究中,研究者主要是对自闭症儿童开展诊断、评估、干预,以促使其逐渐融入普通教育环境中。如,徐胜对一位早期诊断为自闭症的幼儿进行了干预,在观察、访谈、诊断、评估等基础上为其制定并实施了个别教育计划,通过三个月的干预,研究者发现该幼儿已能够完成大部分教育计划所规定的内容,但常规遵守还需继续训练;〔27〕魏寿洪运用单一受试法对一位自闭症幼儿进行了为期12周的融合教育干预研究,发现其问题行为逐渐减少、沟通技能逐渐增加,但社会交往能力仍未得到有效改善。〔28〕

三、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研究存在的问题

1.起步晚,发展缓慢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有关早期融合教育的研究文献有所增加,但从整体上看数量并不多。从研究内容看,大多停留在对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现状的描述上,实践干预层面的研究较少。此外,研究者们对“融合教育”“随班就读”“全纳教育”等概念进行了辨析,但对如何将早期融合教育建立在我国国情基础之上的研究仍较缺乏。正如邓猛所说,如何将融合教育的理论及实践与中国特有的社会文化及教育背景相结合,“形成根植于中国社会文化特性的本土化融合教育理论,是我国特殊教育研究的关键问题”。〔29〕

2.研究范围较窄、层次较低,合作研究相对缺乏

我国的早期融合教育研究范围较窄且层次较低的主要表现是:第一,研究主题相对单一,对早期融合教育中的家园共育、普特儿童的社会性发展以及认知、情感、能力的研究不多。第二,研究对象以教师、家长、幼儿为主,对政府、社区、社会工作者等的研究较少。第三,研究范围以地区为主,全国性的研究较少,东部地区较多,西部地区较少。从研究的合作情况看,以个人研究为主,跨学科的合作研究不足,研究者的学科背景较单一,幼儿园教师和高校教师合作研究较少(朱娜,2015)。

3.对融合教育的认识有待深化,支持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本研究发现,当下研究者们对早期融合教育的认识重在对国外经验的介绍,而对融合教育形成的历史背景、教师的融合教育素养、融合教育背景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等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同时,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的支持保障体系也亟待完善。早期融合教育的支持保障体系应包括学校、家庭、社区、政府以及自我五个子系统。但本研究发现,幼儿园的无障碍环境和资源教室创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有融合教育专业背景的幼儿园教师很少,幼儿园教师和普通幼儿家长对特殊儿童的接纳程度较低,早期融合的家园互动尚未形成,与早期融合教育相关的社区资源支持较少,有关早期融合教育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且监督执行的力度也不够。

四、我国早期融合教育的研究展望

1.有效整合融合教育研究力量,提升对融合教育的实践指导能力

融合教育的研究涉及教育学、心理学、医学、卫生学等诸多学科,研究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融合教育研究力量加以整合:(1)高校可以增设早期融合教育研究机构,如华东师范大学设置了融合教育研究所。(2)开辟融合教育研究学术传播渠道,如教育类期刊增设融合教育专栏、大众媒体多开展融合教育宣传等。(3)组织学术研讨会,共同探讨早期融合教育相关问题,形成以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早教专家、医疗康复专家、社会志愿者以及社区爱心人士等组成的早期融合教育团队,通过医教结合、家园共育、幼儿园和社区结合的早期融合为特殊儿童提供支持。同时,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早期融合教育从理论层面的探讨转向实践层面的应用,以满足现实之需。

2.加强早期融合教育师资培养,提升幼儿园教师融合教育素养

高质量的师资是开展早期融合教育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良、专业过硬的幼儿园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当务之急是要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早期融合教育素养。早期融合教育素养是指幼儿园教师必备的有关融合教育的观念与态度、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研究者认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早期融合教育素养:(1)调整师范生的课程设置方案,对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加以整合。(2)把融合教育素养考察纳入教师资格考试认定。(3)对在职幼儿园教师进行融合教育的相关培训。(4)把融合教育能力作为对幼儿园教师进行评价或考核的重要依据。

3.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早期融合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融合教育的发展少不了政府的支持。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均制定了相关政策以保障融合教育的健康发展。例如,相比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我国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较少。〔30〕因此,我国的早期融合教育除了要争取政策支持外,还需要政府加大对早期融合教育的经费投入,以推动早期融合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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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 G6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4604(2008)10-0012-07

21世纪以来,全球早期教育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以美国为主的一些发达国家为确保早期教育的高质量,提升儿童的入学准备水平,制定与推行了早期学习标准。

为早期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制定标准,这一举措不仅在一些发达国家得以推行,而且还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近年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了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的“遍及全球项目”(Going Global Project),迄今有近20个国家加入到制定本国早期儿童学习标准的行列,并有多个国家已经完成了标准的制定。我国教育部也于2006年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了中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制定工作。

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是早期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就美国而言,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与推行所产生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既引发了人们对早期教育实践的基本理念、原则与方法的重新思考,也引发了人们对早期学习标准实践价值的广泛讨论。其中一项重要论题是如何看待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与长期以来学界及实践领域奉行的发展适宜性教育之间的关系。本文拟从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在美国的发展及其相互关系人手,对两者之间的冲突及融合作一分析,以期为我国更有效地推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供参考。

一、发展适宜性教育:美国早期教育传统的反映

所谓发展适宜性教育,是指早期教育相关人员应当运用儿童发展的有关知识,在教育实践中作出最适宜于儿童发展的决策,即为儿童提供与其发展水平相适宜的教养环境、材料、教育内容和方法。教育者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年龄适宜性、个体适宜性、社会和文化适宜性。

19世纪30年代美国的幼儿学校运动开展以来,卢梭的浪漫主义儿童观和裴斯泰洛齐的教育理论在美国早期教育实践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20世纪初,随着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和儿童研究运动的推动以及弗洛伊德心理动力学思想的影响,美国早期教育领域逐渐形成了以儿童为中心、关注儿童自然成长、重视儿童社会性和情绪健康、重视游戏、倡导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这些理念一度成为20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早期教育的主流思想,同时也形成了美国早期教育的传统。

1957年,‘前苏联成功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这促使美国社会开始关注基础学力竞争力的问题。有人认为当时美国的学前教育没有为儿童提供满足他们实际需要的教育内容,并且影响到了儿童学龄期的学业成绩。早期教育实践开始从关注儿童的情感需求转向重视儿童的基本学业技能。20世纪60年代,基于行为主义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在美国早期教育界开始流行,这与美国早期教育的传统理念分歧甚大,其间的冲突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讨论。

直至20世纪80年代,随着建构主义的兴盛。行为主义思潮逐渐被认知心理学取代。在此背景下,全教协会提出了“发展适宜性教育”(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以下简称DAP)。DAP在秉承美国早期教育传统思想的同时,以皮亚杰的建构主义思想和儿童认知发展阶段理论为基础,在游戏与学习、儿童自我探索与教师教学间进行了权衡。DAP的提出不仅明确了美国早期教育的基本原则,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平息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有关争论。

1987年,全教协会有关“0-8岁儿童发展适宜性教育”的立场报告正式刊行,并于1997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1987年版DAP在课程、成人与儿童互动、家庭与教育机构的关系以及儿童发展评估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原则。该版本一经,立即得到广大早期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对当时的美国早期教育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在获得拥戴的同时,DAP也遭到了学术界的一些质疑,比如DAP是否真正适宜所有儿童,DAP对儿童发展条件的差异和文化多样性是否有所忽视,等等。Wien(1995)将1987年版DAP面临的质疑归纳为两类:一类认为DAP将主流文化作为所有儿童的标准,忽视了其他文化价值和标准;另一类则认为DAP的诸多教育建议缺乏包容性。针对上述意见,有关DAP内容修订的探讨也在不断进行,其中以强调发展适宜性教育应满足不同文化和发展条件下儿童的需要,强调教师应在全纳式早期教育的目标制定和活动实施过程中拥有更多的决策权这两方面的呼声最高。这两方面也成为1997年版DAP修订的主要内容。

发展适宜性教育体现了美国的早期教育传统,代表了美国当今早期教育的主流,得到了实践工作者的广泛认同。在面向全体儿童、尊重每个儿童的理想之下,发展适宜性教育描述了高质量教育过程的准则。

二、早期学习标准:制定及推行

尽管DAP对美国早期教育实践起到了指引性的作用,但是作为面向教育过程的准则,DAP实际上并未具体规范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水平,而且在尊重儿童个体差异的前提下,DAP也难以提出针对儿童发展水平的具体标准或指南。内容标准的匮乏使得DAP难以承载民众对其直接提升教育质量的期望。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实践也表明,DAP对于解决美国中小学生基础学力的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助益甚微。

20世纪90年代,以提升基础学力为要旨,美国中小学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标准化教育改革。其改革成果表明,明确儿童应该学什么是提升儿童学习质量的有效策略。与此同时,佩里学前项目和卡罗莱纳初步研究项目等一系列纵向研究表明,学前儿童在诸多领域均表现出学习的潜能,高质量的早期学习经验会对其后继的学校学习产生积极影响。进入21世纪,制定早期学习标准成为美。国早期教育改革的又一道风景。

制定早期学习标准,即期望通过文件的形式对儿童“应该知道什么、会做什么”进行界定,以达成对早期儿童学习期望的共识,帮助教师更有目的地开展教育活动,改善儿童的学习效果。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是标准化运动由中小学教育领域向早期教育领域的延伸,成为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

2000年,美国“开端计划”项目署推出《“开端计划”儿童发展结果框架》。该框架在K-12学习标准的基础上,将早期儿童的学习内容划分为“身

体健康与发展”“语言发展”“读写”“数学”“科学”“创造性艺术”“社会性与情感发展”“学习方式”等八个领域,并提出每一领域的构成要素以及3~5岁儿童相应的知识、能力表现。该框架作为联邦标准,成为各州制定早期学习标准的重要依据。2002年,联邦政府提出“良好开端,聪明成长”(Good Start,Grow Smart)议案,鼓励各州自主建立面向3-5岁儿童的涵盖语言、读写和数学三个方面的早期学习标准。在政府议案的督促下,美国各州迄今均已颁布了自己的早期学习标准。各州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大多以国家教育目标、K-12学习标准及“开端计划”儿童发展结果框架作为主要参考。大部分州立标准均涵盖身体协调与运动发展、社会性与情感发展、学习态度、语言与交际、认知与常识等五大领域。内容结构上,大部分州立标准均包含四个层次,即子领域、子领域标准条款、每条标准的行为表现指标、准备性学习活动与策略。

早期学习标准的积极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标准统一了对不同年龄段学前儿童的期望,帮助保教人员和家长就儿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形成基本共识;其二,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早期教育课程的编排,教师能够有的放矢地开展活动,从而改善儿童的学习效果,同时有利于为儿童基本能力的发展建立可靠的评估依据;其三,标准建立了可靠的内容体系,并与基础教育阶段的标准相联系,为幼小衔接和儿童的入学准备提供了依据;其四,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活动,保证早期教育质量;其五,标准关注弱势群体,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美国的早期学习标准在绩效责任系统下得以落实。所谓绩效责任,是指教育发展相关人员、机构和组织依据事先协定的责任状,履行完成工作的责任,即对教育结果的达成承担责任。早期学习标准推出之后,各州纷纷加大对学前教育机构标准实施效果的奖惩和干预力度,使得标准的达成与绩效责任明确挂钩。此外,如何使绩效责任系统行之有效,近年来也成为美国学术界和实践部门探讨的重要话题。美国Pew公益信托机构联合全国儿童发展、早期教育以及政策方面的专家于2005年设立了国家早期教育绩效责任特别研究项目,提出了包括基础系统(含早期学习标准及项目质量标准、项目评价及改进系统、专业发展系统、数据管理和报告系统等四个子系统)、评估与项目改进方案、学前至三年级的绩效责任连续体等三个部分组成的质量体系,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这也为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绩效责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指明了方向。

早期学习标准的实施首先得到受政府资助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响应。至2007年年初,全美已有39个州的受政府资助的学前教育机构开始实施早期学习标准。此外,各州也积极鼓励其他类型的早期教育机构实施早期学习标准。

三、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冲突及困惑

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与推行对于一贯坚持以儿童为中心、坚持发展适宜性教育实践的早期教育界是个不小的挑战,并一度引起了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的普遍困惑。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之间的冲突,可以从理论层面及教育实践层面来作具体分析。

(一)理论层面的冲突

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之间的冲突,从理论层面来看,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价值选择差异

从动因来看,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以提升国家基础学力的全球竞争力为要旨,因而其基本推动力在于增强国力,推动社会发展,这是社会本位论的主张。社会本位下的教育行为更多受工具理性驱使,关注实用效率。而DAP遵循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倡导儿童是独立自主的个体,应以适宜的方式将儿童培养成遵循内在发展的个体。个人本位下的教育行为主要受价值理性引导,追求“教育民主自由”的价值理性。

2.有关早期学习理解上的差异

早期学习标准与DAP之间的差异,还反映在早期儿童应该学习什么、如何学习的问题上。综观美国各州早期学习标准的内容,可以看出早期学习标准较为强调知识体系的内在逻辑,强调各年龄阶段间的连续性,以便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而从DAP的角度来看,早期儿童的学习至少应包括知识和理解、技能、品质和情感等几个方面,其学习方式也不应是正规的学科教学,而应当强调儿童在游戏、生活中自发地学习。

3.学业准备与全面发展的导向差异

尽管早期学习标准涉及多个领域,但总的来说,其侧重点在认知和语言领域,对儿童的社会性和情绪发展等领域的关注相对较少。研究表明。大多数州的早期学习标准中,近70%的内容涉及认知和语言。尽管DAP也同样重视认知和语言,但其基本出发点则是儿童的个性化发展,主张通过适宜的方式满足儿童的不同需要与兴趣。

(二)教育实践层面的困惑

从教育实践层面来看,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之间的差异容易导致教育实践工作者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困惑。

1.游戏和自主探索是否会被针对早期学习标准中有关指标的练习性方法所替代

早期学习标准的提出,给早期教育工作者带来了课程推行标准化的印象。许多早期教育工作者担心,标准的推行将逐渐把儿童推向由教师主导的以语言和数学学习为主的集体活动,而减少了他们在教师引导和支持下自主游戏和探索获取知识和技能的机会。事实上,确实有一些机构开始采取练习性的策略以应对评价,还有一些早期教育方案则完全围绕标准设计,变成了一种为标准而标准的课程。

2.个性化教育是否会被“一刀切”的教育模式所替代

早期教育工作者长期以来以发展适宜性为信念,他们对如何将学习标准转化为统一的课程方案感到迷惘。尽管统一的课程方案容易达成早期学习标准对儿童学习与发展结果的期望,但是这种标准化课程无论是从教育情境的独特性、教师应有的课程决策权的角度还是从尊重每个儿童的发展进程和个性特点的角度来看都缺乏适宜性,而这些角度一直以来都是衡量高质量早期教育的关键所在。

3.真实性评价是否会被与标准相关的测试性评价所替代

尽管诸多早期教育协会和团体都强调真实性评价方法(如现场观察记录、成长档案袋等)在早期教育中的合理性,但是在实际推行早期学习标准的过程中,要从真实性评价中获取反映儿童学习与发展特定指标的信息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对绩效责任的强调引发了人们越来越多地对评价方式的关注,测试性评价也开始由学龄阶段逐步向学前阶段推行。当然,测试性评价能否真正反映特定儿童的学习与发展状况,这一点仍有待考证。

4.教师的适应困难:信念、情感与教育行为的失衡

追求早期学习标准和绩效责任的实现,在教师看来可能并非最有利于儿童的选择。比如,早期学习标准并未充分考虑儿童学习能力的差异:标

准导向课程的实施可能忽视儿童的主体性;量化的评价方式过于强调鉴定而非促进功能,容易导致儿童产生挫折感。因此,教师可能会对早期学习标准产生抵制情绪,甚至离开教育岗位。

四、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协调及融合

在积极推行早期学习标准的过程中,美国早期教育界也意识到了上述诸多问题。近年来学界在协调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的关系、整合传统教育思想与时展需要上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

(一)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之间关系的梳理

在有关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的关系上,学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可能存在的误解进行了澄清。

1.过程性原则和结果导向标准可以相互补充

早期学习标准并非与发展适宜性教育不相适应。标准要求教育者对教育内容有更加清晰的意识,但这并不意味着教育方式必须一致。内容标准并不意味着过程的标准化。早期学习标准是关于“教什么”而非“怎么教”的界定。早期学习标准这一结果导向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这一过程性原则是可以相互补充的,早期学习标准能够通过发展适宜性教育来实现。

2.没有明确的显性标准不等于没有隐性标准

正如Bowman提及的,教育方案虽然自称没有标准,但并不等于真的没有标准。标准潜藏在教师、家长或其他决策者的观念中。无论是否言明,所有早期教育工作者对儿童应该知道什么和会做什么都有自己的期望。

3.早期学习标准充分考虑到标准达成的灵活性

美国各州在制定早期学习标准时既考虑了儿童的年龄适宜性和发展敏感性,也充分考虑了文化的多样性。同时,制定标准并不等于要把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标准化。标准作为考察儿童学习与发展的指南,并不意味着特定年龄段的全部儿童都必须达到该年龄段的所有指标。考虑到儿童发展水平和速度的差异,标准的达成具有相应的灵活性。

4.游戏、方案教学是实现早期学习标准的有效途径

将早期学习标准整合进课程,教师并不需要彻底改变现有的教育方法,而是需要在课程计划和实施过程中贯穿一种标准意识。事实上,标准可以通过各种传统教育形式实现,这既包括儿童自主的游戏和探索,日常生活中的学习,也包括教师主导的小组或集体活动。

5.早期学习标准的评价方式完全可以采用真实性评价

近两年来,介绍早期教育工作者如何利用真实性评价方法来记录儿童实现早期学习标准的发展进程的文献越来越丰富了。真实性评价能够帮助教师更好地接近和了解儿童,更有利于教师因材施教,使儿童在自己的发展道路上健康成长。应该说,可不可以采用真实性评价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如何才能把真实性评价用得更好。

(二)教育实践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

在梳理两者关系的同时,行业协会、高校、培训机构等相关教育实践部门也对早期学习标准的提出作出了积极的响应。

作为全美早期教育规模最大、也最具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全教协会(NAEYC)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1.了关于早期学习标准的立场报告

全教协会和美国教育部早期儿童专家协会(NAECS/SDE)2002年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早期学习标准在构建全面、高质量的早期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早期学习标准在内容上重视发展适宜性,在制定过程中集思广益,注重发展和修订,在实施与评估中考虑到地域和文化差异,在实践中能得到教师、专家和家庭的广泛支持,那么它就能提升儿童的教育经验,促进儿童发展。

2.修订了学前教育方案的认证体系

2005年全教协会重新修订了学前教育方案的认证体系,并于2006年付诸实施。新的认证体系增加了更加务实的内容,要求有待认证的教育方案必须拿出所遵从教育原理的具体文字说明,以及课程内容或大纲的书面材料。另外,在评估方面,新的认证体系既强调应遵照真实性评价程序。又强调教育方案能随时澄清评估过程。

3.继续对DAP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007年全教协会启动了DAP的第三次修订工作,并于2008年提出了新的DAP修订草案。2008年版DAP草案强调课程目标的实现,指出课程目标的表述要清晰,课程设置应全面有效,课程的各实施方案目标指向应具有一致性。教师应熟悉各领域不同年龄段儿童应掌握的关键概念和技能,并依据自己对儿童兴趣和需要的了解,发挥教学主动性,以满足儿童在各领域的发展需要。

全教协会作为DAP的提出者,能够审时度势地积极应对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这说明DAP与早期学习标准之间确实可以相互融合,共同服务于早期儿童的发展与教育。

此外。各类针对早期学习标准的职后培训项目也纷纷上马,以帮助早期学习标准使用者熟悉和理解标准,掌握将标准与现有课程、评价方式联系起来的有效方法与途径。

总之,发展适宜性教育与早期学习标准两者各有侧重。两者之间的协调与融合是美国早期教育界努力的方向。

五、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对我国早期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启示

我国制定《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反映了政府对早期教育质量的重视以及对教育公平的关注。《指南》有助于各界人士在早期儿童的学习与发展的价值取向上形成共识:有助于保证和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帮助教育工作者更好地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倡导的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也有助于我们更加明晰欠发达地区儿童的发展现状与教育期望之间的差距,从而制定相关政策,以改善教育条件,促使不同地区儿童在入学前做好入学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指南》时,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推进经验,但更应考虑我国的早期教育传统,总结20年来学前教育改革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当前幼儿园教师的能力水平和师资准备现状,妥善处理《指南》与课程之间的关系,避免《指南》使用不当可能带来的问题。

综合国内外因素,笔者对《指南》的实施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能矫枉过正。使标准导向下的课程变成为标准而标准的训练

我国教育历来重视儿童对社会的价值,而相对忽视其自身的发展需求。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幼教改革提出“儿童是主动发展的个体”,强调游戏对幼儿的意义,反对实行分科教学。尽管如此,整个社会的衡量尺度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好幼儿园-好小学-好中学-好大学”这一应试传统下的成才路径使学习压力下移到幼儿园。在这种情况下,如若简单推出《指南》,幼儿园教育极易被应试教育传统所同化,结果将不仅违背《指南》制定的初衷,也必定会进一步加重儿童的负担。

另外,《指南》的说明性文件明确提出,教师

不应把《指南》理解成一张训练内容清单,《指南》是用来引导成人有针对性地帮助儿童实现更好发展的“诊断器”而非筛选优劣的筛子。然而,目前我国幼儿园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教师的整体专业水准有待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推出指标明确的《指南》,尽管能够弥补《纲要》过于原则和抽象的不足,但也很可能导致部分教师照本宣科,把标准指导下的课程变成为标准而标准的训练。

总之,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现行教育体制的应试取向以及教师专业水准的参差不齐,提醒我们在实施《指南》时,首先要防范将《指南》指导下的课程变成为标准而标准的训练。有效的防范方式是将《指南》与《纲要》有机结合起来,以《纲要》对教育过程的理解实现《指南》对儿童学习与发展结果的期待。

(二)早期学习标准的落实需要质量监管与评价机制作保障

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应当放在绩效责任系统的框架下来理解。一个完整的绩效责任系统至少包括标准、评价和激励机制三个要素。早期学习标准能否有效落实,关键在于各要素的设计是否合理、完善,各要素间的关系处理是否得当。

《指南》出台后,采用何种评价方式来考量早期学习标准的落实尤为关键。从实践的角度看,美国开端计划的全国报告系统(HSNRS)的设计较具参考价值。HSNRS在确定评价方式时,本着不给幼儿园、教师及儿童造成过多压力的原则,选择了与基础教育衔接紧密的语言、读写及数学三方面指标而非标准的全部指标,主要采用测试性评价而非观察性评价(真实性评价)。这样能够对评价的内容、条件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的规定,确保评价的可比性,避免了观察性评价因情境性要求所造成的困难;同时,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与资格认证的程序更简单,更节约时间和成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但是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如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不健全,幼儿园工作缺乏具体规范的指导,教育质量缺乏监督等。简言之,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还相当薄弱,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仍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指南》的制定是一个契机,政府职能部门在推行《指南》的同时应当统筹全局,根据我国学前教育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系统规划和设计,并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三)标准实施的关键在于有效的教师专业准备

从《指南》的设计来看,标准能够让教师较为全面、系统地把握儿童发展各领域的关键要素;’与标准相应的指标又能帮助教师明确各关键要素下各年龄段的儿童应当知道什么,会做什么,教育期望儿童能做什么;同时,《指南》的活动建议还可以帮助教师针对儿童某一具体能力的发展状况,设计并开展相应活动,这就使教师能够突破从理论到实践转换中的瓶颈,在了解儿童、把握各领域学习目标的基础上,大大提高其设计课程、编排活动的能力,而这正是教师专业素质的核心内容。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7

结果:观察组出现发育不良或患病的几率为5%,对照组为37.5%,观察组发育健康状况明显优于对照组的(P

结论: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对儿童的健康发育至关重要,社区干预保健计划的实施有效的提高了医师的专业技能,增强了父母对孩子的保健意识,促进了儿童早期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保健知识儿童发育影响研究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1-0105-01

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在儿童健康教育领域中占有晚间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儿童健康教育的基础。通过对儿童早期健康状体的影响因素进行医学研究,接受早期生理健康教育的儿童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而没有接受早期生理健康教育的儿童身体发育出现问题的几率在10%以上[1]。本文对早期儿童生理健康教育对儿童身体健康发育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具体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在我院生产的80例儿童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其中男孩38例,女孩42例,年龄范围在4-12个月之间,平均年龄为(8.12±2.03)个月。将所有儿童按照1∶1比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40例,两组儿童从出生情况、性别、成长环境以及父母的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对照比较,差异无显著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研究方法。对研究组儿童进行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对照组儿童则不进行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对两组儿童在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后4、8、12个月时采用运动发育指数(PDI)和智能发育指数(MDI) 进行测评。

1.3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内容。在对婴幼儿进行早期保健知识教育过程中,按评估、指导分类、预防和接种4个部分进行教育管理。在婴儿出生时,医院就要对其进行发育评估,结合健康检查将1岁婴幼儿的发育状况进行评估,分为发育正常、发育迟缓、存在生理问3类;针对其评估结果分别进行不同程度的健康管理指导,对存在严重发育健康问题的儿童,建议其父母带孩子到相关综合儿童医院进行诊治并且对其进行相应的早期儿童保健教育,按照医生要求制订教育计划规范,并且将身体发育体检时间与早期保健教育时间相结合。根据其影响结果,使早期保健教育计划制定的更加完善。健康体检的内容主要包括:心理、生理发育检查,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将儿童转诊至高级医院,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进行早期保健教育的儿童极其父母进行调查问卷,提高父母对儿童早期保健教育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提高父母对儿童早期保健教育的重视程度[2]。

1.4统计学处理。本次研究当中的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以P

2结果

2.1发育健康状况比较。观察组出现发育不良或患病的几率为5%,对照组为37.5%,观察组发育健康状况明显优于对照组的,比较差异有显著意义(P

2.2MDI评分比较。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后对两组儿童的MDI评分进行比较,观察组4个月和12个月时MDI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意义(P

2.3PDI评分比较。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后对两组儿童的PDI评分进行比较,观察组4个月和8个月时PDI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意义(P

3讨论

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对于儿童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发育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这也是成人对儿童教育的开始,其意义十分重要[3]。本次研究当中对观察组儿童进行早期保健知识教育,其健康状况、MDI评分以及PDI评分等方面均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本研究表明早期保健知识教育能够显著加强儿童的健康发育,并且能够将运动与智能两者进行综合提高,在儿童的成长当中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9)01/02-0082-05

0~5岁是有发展障碍和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发展的黄金时期。美国的早期特殊教育(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广义上是为所有0~5岁(有的州规定是0~9岁)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早期发展提供各项服务,包括早期评估和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教育等,狭义上是为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的0~5岁特殊儿童提供适合其特殊需要的教育和相关服务。多年来,美国政府制定、颁布和修改了大量相关法案,以突出儿童特别是特殊儿童的权利,并且对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职责、教育经费的投入、教育对象的资格、学前特殊教育师资水平、不同学科的协作、家长参与特殊教育等规定不断细化,使美国0~5岁有发展障碍儿童和有特殊需要儿童的权利得到了较全面的保障。

目前,美国颁布(修订)的最新而且与早期特殊教育密切相关的一部法案是2004年颁布的《障碍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简称IDEA)。该法案强调要为特殊儿童提供教育服务,其中B部分对3~21岁障碍者的特殊教育和相应服务作出了规定,C部分则规定为0~3岁特殊儿童提供专门的“婴儿和学步期儿童项目(Programs for infants and toddlers)”。〔1〕《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于2005年7月1日生效,但实际上直到2006年8月14日美国教育部才颁布了该法案修正案的最终文本,该文本正式生效的日期是2006年10月12日,法案的名称也改为《障碍者教育促进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 of 2004),〔2〕但习惯上仍被称为《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本文也使用这一称呼。最终的法案修正案的许多条文与2001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面向学前到高中阶段普通教育的联邦立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No Child Left Behind,简称NCLB)的内容相呼应,力图使两个法案在操作层面上保持更多的一致性。

通过文献检索、在美国早期特殊教育机构的观察以及与当地专业人员的讨论等,笔者对目前美国早期特殊教育立法,尤其是对《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进行了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了反思,以期为我国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早期干预等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参考。

一、《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早期特殊教育立法的重点和新变化

1.对于障碍类型的规定:谁可以获得早期特殊教育

《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对于哪些儿童具有法定资格可以接受早期干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法案具体规定了13种障碍类型,包括自闭症、聋―盲、聋、情绪紊乱、听力损伤、智力障碍、多重障碍、肢体损伤、其他健康损伤、特定学习障碍、言语与语言损伤、外伤性脑损伤、视力损伤(包括盲)。〔3〕另外,为了与C部分为0~3岁特殊儿童提供的早期特殊教育相呼应,B部分还增加了为“3~9岁患有发展迟缓的儿童(各州情况不同,也可能是3~5岁)”提供相关服务的条款。各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发展迟缓”的评估标准。“发展迟缓”的界定标准可以是未满5岁(有的州延长到9岁)的儿童因生理、心理或社会环境因素,在知觉、认知、动作、语言及沟通、社会情绪或生活自理等方面的发展较同龄儿童迟缓,但其障碍类型无法确定者;也可以是指未满5岁的儿童在生理发展、认知发展、语言发展、社会心理发展或生活自理能力发展等方面有异常或有可预期的发展迟缓现象。“发展迟缓”概念的增加,使得按照原先的13种障碍类型的规定无法获得早期干预服务的儿童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服务。在经过正式评估(多学科协作的评估)后,如果儿童被确定存在发展迟缓(根据各州的标准)或者被诊断为患有某一已知的障碍而可能会导致发展迟缓,比如唐氏综合症,他可以依法获得早期干预服务和支持。IDEA(2004)规定各州要为“需要获得相应服务的患有此类障碍的婴儿和学步期儿童”制定相应的计划并提供适当的早期干预服务(见表1)。〔4〕

2.对于教师的要求:谁来进行早期特殊教育

《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资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对“高资质的教师”的要求相呼应。IDEA(2004)要求“核心学科的任教教师”必须有州级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者通过资格考试、至少已获得本科学位等,“核心学科”包括英文、阅读或语言艺术、数学、科学、外语、公民和政府、经济、艺术、历史和地理;〔5〕而“教授多门课程的特殊教育教师”必须达到其所教学科要求达到的专业要求等。另外,教育部的官方条文解释中还指出,如果某个州的早期教育或学前教育项目是属于小学和初中学校系统的,那么《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中对中小学教师的“高资质”要求也适用于早期教育或学前教育教师,〔6〕即这些州的早期特殊教育教师必须符合该州关于教师资质的要求。

3.家长的权利和义务:谁来参与早期特殊教育

家长在发现儿童的特殊需要、为儿童获得适当的服务和教育进行呼吁、与教师和其他服务提供者进行协作以确保儿童获得适当的服务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IDEA(2004)确保了家长在儿童早期特殊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家长在儿童的早期评估和早期干预服务过程中享有参与权和决定权,但是也明确了家长要承担的相应义务。

IDEA(2004)强调了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对“家长同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在为儿童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和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时家长必须参与,家长有权对学校系统的决定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异议;家长必须同意让儿童接受早期评估,在家长同意进行评估后的60天内相关部门必须完成评估(除非该州有更短的时限),而如果家长拒绝提交同意书,地方当局要根据司法程序按照州级法律规定的评估程序进行评估;在确定儿童享有特殊教育服务资格后,如果家长拒绝或没有提交同意儿童接受早期特殊教育服务的同意书,地方教育局则不承担责任。〔7〕《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再次强调了“程序性保障”的重要性,详细规定了当儿童与家长以及学校出现纠纷时各自可以采取的司法行动。〔8〕

4.过渡和衔接:从C部分到B部分

一般而言,接受C部分早期干预服务的儿童在2岁半时开始进入一个衔接时期,以确保其能平稳地过渡到接受B部分的服务。此时要评估儿童在3岁时是否可以继续接受适当的服务或者确认其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服务。一般的衔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通过多学科评估来确认儿童是否仍然具有法定资格享有B部分的服务和支持,二是在评估基础上制定一个特定的衔接计划。但是,因为经费和评估诊断等程序性问题,有些获得C部分规定的特殊教育服务的婴幼儿在3岁后无法顺利得到后续的适当的教育和服务。IDEA(2004)增加了一些要求,以促进从C部分到B部分的顺利过渡和衔接,如发展迟缓的概念在两个部分中得到统一,儿童在C部分的服务协调人可以参与后续衔接的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会议等。为0~3岁儿童制定的服务方案被称为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服务协调人的工作是组织多学科评估并负责确保儿童可以获得该方案规定的各种服务。而IDEA(2004)规定服务协调人可以参与为3岁后儿童提供的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会议,以此保证儿童可以享有具有延续性的早期干预服务,不会因为法律本身的年龄分段限制而中断或受到影响。

二、评论与分析

1.立法趋势:法律的科学性和发展性

美国最新的特殊教育立法,包括《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的最新修订案中都提出了一个概念,“以科学为基础的研究(Scientifically based research)”,这一概念指的是通过严格的、系统的和客观的科学研究的程序来获得与教育活动和教育计划相关的可靠的有效的知识。立法的依据和教育的依据都应该立足于充分的科学研究,只有经过研究证实具有有效性的理论才能付诸实践。

美国早期特殊教育立法的进程与时代的发展、专业人员和家长的不断呼吁等有关,也表明了教育立法除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之外,还必须与时俱进,具有发展性,反映最新的儿童发展和教育研究成果,并能在理论和实践上真正保障和促进现实中的儿童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

2.面临的挑战

第一,美国在早期特殊教育方面有多部立法,各部法律对自己涉及的领域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但这样在实践层面上会产生很多问题,特别是衔接的问题。〔9〕尽管立法者试图加以平衡,但各部法律间还是有很多互相脱节的地方。在《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内部,从C部分到B部分的衔接问题在实践层面也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第二,虽然《障碍者教育法案(2004)》对于核心学科的特殊教育教师的资质作了规定,但是对于那些不是教授核心学科的为特殊儿童提供早期教育服务或者咨询服务的人员,比如行为干预等领域的早期特殊教育教师的资质问题,法案没有明确说明。这也是导致美国目前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的原因之一。〔10〕

第三,虽然立法本身的出发点是为了促进每个儿童的发展,特别是让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获得适当的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如何应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探讨。

第四,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是十全十美的,可以涵盖并针对所有问题。美国在早期特殊教育方面的法律也存在缺陷。〔11〕正如前文提及的,目前还有很多重要问题是早期特殊教育法没有涉及或没有给予足够指导的。另外,由于美国的政治体制原因,许多法律条文的操作在各州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其中难免存在优劣之分。如何确定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这也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三、对我国早期特殊教育的启示

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针对特殊教育和早期教育的立法,但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许多条文都指出要在早期对特殊儿童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干预。例如,2008年4月2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了“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在《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也有相关的倡导性规定。但是,目前我国还缺乏明确和系统的关于早期特殊教育的立法。〔12〕

我国的早期特殊教育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受到了广泛的重视,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如缺乏有效的早期筛查和评估系统、大量的早期特殊儿童无法接受早期干预和特殊教育(特别是0~3岁阶段)、学前融合教育的质量仍有待提高等。虽然我国和美国的国情存在差异,但美国在早期特殊教育方面的一些立法理念、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早期特殊教育涉及多领域多学科,其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对于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的权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早期特殊教育立法应以相关科学研究和实践为基础。政府应该增加投入,鼓励和支持早期特殊教育领域不同学科的专业人员开展各项基础性的相关研究,并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二,完善现有的法律政策体系,增加保障早期特殊儿童权利的内容,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早期教育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早期发现、早期评估和诊断、早期教育和服务、经费投入、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等问题作出规定。在发达地区可以率先试点建立特殊儿童通报系统,完善特殊儿童诊断和评估制度,并构建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阶段的多元安置模式,探索全方位的家庭支持模式,有效开展早期干预。

第三,完善师资和专业人员建设体系,特别是早期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资格认证等方面的内容,在现有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育的基础上开创符合我国国情的学前特殊教师师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资质要求和标准,〔13〕同时关注各类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认定,如育婴师等,借鉴美国多元化的早期干预服务内容,扩充我国早期干预服务的专业队伍。我们也要加强并鼓励包括特殊教育学、医学、学前教育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在内的早期发展领域内的多学科协作以及多方合作,提高家长和社会团体在早期特殊教育方面的参与度,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第四,通过立法进一步促进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学前融合教育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已经得到很多研究的证实,它不仅对于个体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学前融合教育应该进一步扩大受教育对象,将年龄扩展到整个学前阶段,障碍类型从狭义的特殊教育向广义的特殊教育拓展,同时还要提升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3〕〔8〕Department of Education USA.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 of 2004〔EB/OL〕.〔2008-08-24〕.idea.ed.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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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ANDHER J,SHACKELFORD J,HARBIN G. Revisiting a comparison of eligibility policies for infant/toddler programs and preschool special education programs〔J〕.Topics in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2004,(2):59-67.

〔5〕Department of Education.Assistance to states for the education of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and preschool grants for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final rules〔J〕.Federal Register,2006,156:1-307.

〔7〕HYATT K J.The new IDEA: Changes,concerns, and questions〔J〕.Intervention in School and Clinic,2007,(3):131-136.

〔9〕HARDMAN M L.Outlook on special education policy〔J〕.Focus on Exceptional Children,2006,(4):2-8.

〔10〕BOE E E,COOK L H.The chronic and increasing shortage of fully certified teachers in special and general education〔J〕.Exceptional Children,2006,(4):443-460.

〔11〕SMITH B J.The federal role in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 policy in the next century: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individual〔J〕.Topics in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2000,(1):7-13.

〔12〕杨希洁.我国大陆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研究综述〔J〕.中国特殊教育,2003,(4):63-68.

〔13〕Division for Early Childhood (DEC) of 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Position statement:Personnel standards for early education and early intervention 〔EB/OL〕.〔2008-08-24〕.省略.

An Updated Review on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 Legislation and Implement in America

Su Xueyun

(Depart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Toby Long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9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11.718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6717-02

儿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改善儿童发育和成长情况,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社会与家庭在儿童一生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奠基作用,所以我们应该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儿童时期是人生中发育最快的时期,但是却很容易受到一些不良生长发育因素的干扰,导致小儿生长发育异常。儿童保健早教知识可以在早期发现儿童的生长发育异常,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诊断与治疗措施。在孩子身心发育和发展的过程中,儿童保健早教知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观察将早教知识融入儿童保健对儿童发育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12年01月到2013年01月本儿童保健门诊进行系统保健的儿童208例,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例数均为104。观察组中男孩64例,女孩40例,年龄在3个月到54个月之间,平均年龄为(15.93±2.34)个月。儿童的智商发育数值在70到102之间,平均智商为(88.82±10.82)。对照组中男孩57例,女孩47例,年龄在2个月到55个月之间,平均年龄为(18.93±2.09)个月。儿童的智商发育数值在72到103之间,平均智商为(84.02±12.92)。两组儿童的性别、年龄、智商发育数值等一般资料经过比较差异无显著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按照常规的方法对儿童进行保健指导,观察组将早教的内容融入到每次体检中,具体过程如下。在观察组儿童出生后的3d,采取NBNA对儿童的体格、健康、智力等项目作出全面的检查。工作人员加强与儿童家属之间的交流,使家长们了解清楚孩子的基本能力,并可以充分认识到早教在儿童保健中的重要意义。接着在之后的12个月里,给予观察组儿童随访性检测,1次/月。检测的内容项目多种多样,包括:儿童疾病情况、神经生长情况、大脑发育情况、身体营养情况等。在儿童出生的第二年,随访性检测的频率为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在儿童出生的第三年,随访性检测的频率为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之后按照早教专家鲍秀兰的早教教材,根据儿童的智力生长发育情况,针对性地为每位儿童制定一套个性化的早教方案。针对儿童语言、行为、社交、认知、体能等方面的训练,不断完善早教训练内容,并将早教的内容装订成手册,发给儿童的监护人,使家长更加了解训练方案,并配合给予儿童相应的教育与训练。

1.3 统计学处理 本次实验数据采用SPSS15.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对比采用卡方检验,以p

2 结 果

观察组的发展商状况、适应能力、语言能力、交际能力等方面,明显优于对照组儿童,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 论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医疗模式不断创新,为了提高孩子的社会适应能力,家长们希望孩子身体健康的同时,更加关注其认知能力、语言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可见对儿童采取早期教育,为其智力发育奠定了重要的基础[1]。在儿童时期,其大脑发育非常快,给予儿童针对性、个性化的正确指导,有利于促进其智力快速发展,使儿童在成长中形成良好的行为、思想、品质。在儿童的早期教育中,应该以儿童早期的发展理论为基础,观察其成熟状况,考虑其成长需求,将早教知识合理融入儿童保健当中[2]。一般情况下,在儿童出生时期便可以开始进行早期教育,然后再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针对周岁以下的儿童,可以开展感官功能训练、语言训练、动作训练等。在周岁到三岁之间的儿童,除了可以开展以上的训练,还可以开展感知能力训练、思维能力训练、记忆能力训练等。

为儿童提供多功能的训练,培养他们的个性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对六岁以下的儿童开展早期教育,有利于儿童保持身体、智力、精神、人格等方面的平衡发展,促进其健康发展。早期教育对儿童以及家属形成了重要的影响,对儿童具有重要的人生意义。在儿童三岁以前,其大脑发育是最快的,而外界的环境和教育对大脑发育造成了重要的影响。

通过本文的研究,根据儿童的智力发展情况,采取多样化、个性化的刺激,在最大程度上挖掘孩子大脑潜能。同时对儿童定期实施专业的早期潜能开发课程,提供保健、教育和抚养等方面的优质服务,以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观察组的发展商状况、适应能力、语言能力、交际能力等方面,明显优于对照组儿童。

婴幼儿智能发育的影响因素多种多样,包括[3]:遗传因素、疾病因素、环境因素、营养因素、教育因素等。对孩子开展一些亲子互动的益智游戏活动,使家长更加了解婴幼儿的正常发育过程。总而言之,将早教知识融入儿童保健中有利于促进儿童的健康发育成长,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10

【关键词】早期教育 婴幼儿 发育商 智力测验 多元智能筛查

为探寻早期教育对婴幼儿智能发育的影响效果和切实可行的早教方法,我们于2007年9月—2011年6月间对市区内3岁以下散居儿童分组进行对照研究,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本组以来我院儿保门诊进行健康服务的城区3岁前散居儿童为研究对象。

1.2 方法:将自愿参加在全省推广的“育儿工程”项目的儿童列为早期教育组(要求生后3个月左右加入);只做一般健康体检者为常规育儿组(对照组)。早教组小儿家长接受连续6次(每周1次)的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传授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可行性、早教方法等相关内容,提供《婴幼儿成长指南》育儿教材1套。要求家长在小儿3岁内进行健康检查的同时,每3个月到门诊做1次多元智能筛查,以便保健医生进行早教指导;常规育儿组不加任何早教干预因素。两组儿童年龄均在9个月—3岁内随时来儿保门诊,并由专业人员采用首都儿研所编制的“0—6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量表”进行智力测评,测试项目分为“大运动、精细动作、适应能力、语言和社交行为“等5各方面;本量表DQ等级评定标准分为:≥130为优秀,115-129为聪明,85-114为中等,70-84为偏低,<70为低下。测试后,对两组儿童发育商进行比较。

1.3 本组统计学处理采用χ2和t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儿童基本情况比较。早教组102人(男53,女49),对照组73人(男37,女36),两组性别人数之差(P>0.05);早教组小儿父母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和初中文化者分别为91人、11人,对照组二者分别为66人、7人,两组差别无统计学意义。

2.2 早教组和对照组儿童的平均发育商比较(表1)。

表1 早教组与对照组平均发育商(DQ)比较

表1显示,早教组小儿的发育商明显优于对照组,其差异非常显著。

2.3早期教育组和对照组儿童的DQ等级人数分布情况(表2) 转贴于

表2 早教组与对照组DQ等级人数分布情况比较

由表2可见,早教组和对照组儿童在“聪明”等级以上的人数分布分别占5.9%、2.7%,前者为后者的2倍多;在DQ“偏低”等级的人数分布中,常规育儿组人数所占比例较大,且高出早教组10倍以上;又通过两组儿童DQ居“中等以上”和“偏低”等级人数分布情况比较,其差别非常显著(χ2=17.9,P<0.001)。

3 讨论

3.1早期教育的效果。本组通过对3岁内小儿分组对照研究,结果显示,早期教育组儿童的平均发育商(DQ)明显优于常规育儿组,且在DQ等级人数分布比例上差别较大,具有统计学意义。由此表明,若有计划、有目的、科学地实施早期教育和干预,对婴幼儿智力发育具有促进作用,可提高其智力水平,此与国内同类研究报道相一致。

早期教育,是指从零岁起到学龄前儿童的教育。早期教育最重要的部分是充分培养和开发儿童的智力。因婴幼儿时期是智力发展最迅速、最关键的时期,只要适时地给予智力因素刺激,是会促进智能发展并取得最佳效果的[1]。即良好的环境(主要是教育)给婴幼儿各种感知觉的经验,这些经验对大脑的功能和结构,无论在儿童的生理和心理方面均有重要作用,其远期的效果影响会更为明显。

3.2早期教育的理念。婴幼儿大脑的发育正处在成熟过程中,具有很强的可塑性。科学研究表明,脑功能的定位性和智力的多元性,决定智力是全脑功能的状态体现,因此,对儿童早期教育的理念,并不是单纯知识的灌输和积累,而是提供和创造一种丰富适宜的环境,促进儿童整个大脑以全面的方式成熟起来,为儿童以后发展打好基础[2]。

3.3早期教育的实施。早期教育与脑潜能开发重点对象应为0-3岁儿童,此期小儿多为家庭养育,即家庭的早期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因智能发育是脑功能不断成熟和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这就需要家庭、相关机构和社会等多方配合。早期教育工作不仅注重儿童发育训练本身,更注重家长对早教的足够重视和掌握最基本的早教方法。强调早教应持之以恒,提倡寓教于家庭生活,同时应重视儿童兴趣的引导,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行为习惯等,使其身心健康得以全面发展[3]。

参 考 文 献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1)07/08-0092-04

近几年,许多国家视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的完善为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的关键之一。英国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为提高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提供了保障。了解英国的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对改革和完善我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有参考意义。

一、英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

目前,英国的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主要由大学教育系和高等教育学院负责。一般来说,大学教育系或高等教育学院设立的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包括大学毕业后的教师证书培训课程(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简称PGCE)(与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相关的是PGCE中的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儿童、青少年及教育研究文学学士学位课程[BA(Hons)Childhood,Youth and Education Studies,简称CYES]和幼儿园教师教育学士学位课程[Teacher Education(Early Years),简称TEEY]三类。下文将具体介绍这三类课程。

1 PGCE

PGCE是目前英国教师培养的主要形式,主要以已获得学士学位、旨在从事教师职业的大学毕业生为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为1年(共38周,分三学期完成)。PGCE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的目标是为从事3~11岁儿童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教师。目前,英国许多大学教育系和高等教育学院都开设PGCE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课程内容大致相同。以英国剑桥大学教育系开设的PGCE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为例。该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教学实践活动两部分。

(1)理论课程

理论课程包括核心课程、基础课程、专业研究三部分。

英语教学法、数学教学法和科学教学法属于核心课程。英语教学法主要包括儿童文学、儿童写作及儿童语言发展三方面内容。设置这些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激发儿童语言潜力的方法,探索儿童语言发展及语言运用的奥秘。数学教学法旨在帮助学生理解如何促使儿童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学习数学知识。科学教学法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学生进行探究,从而帮助其学会正确引导儿童进行探究活动,尤其是学会引导儿童学习科学课程的方法。剑桥大学教育系通常通过讲座、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核心课程。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促使“学生成为一名自信的、有反思能力的、包容的以及聪颖的教师”。

基础课程主要包括艺术、音乐、戏剧、体育、历史和地理、设计、信息交流技术、宗教教育等科目。这些课程与儿童的发展密切相关。学生通过学习这些课程,不仅可以获得相关理论知识,而且可以提升自身素质。其中,艺术科目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学生的艺术技能水平。

专业研究主要包括儿童发展和儿童学习方式研究,包容性实践及跨学科主题研究,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研究(计划、评价与行为管理)等。专业研究模块致力于提高学生的反思能力,促使其成为具有包容精神和善于反思的新型幼儿园教师。

(2)教学实践活动

教学实践活动是PGCE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中至关重要的内容。目前,英国剑桥大学教育系与本地多所幼儿园和附设学前班的小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争取到大量实习机会。一般来说。教学实践活动包含实习和见习两部分,通常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在参加PGCE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前,学生用1周时间到住家附近的幼儿园、小学或是托育中心进行观察。第二阶段是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学生持续2周到幼儿园或托育机构观察其教学和日常活动。第三阶段是在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初,学生到幼儿园或托育机构中选择一个班级,完成正式教师30%~40%的工作量,并参与整个班级的教学活动,持续7周。第四阶段的实习在最后一学期,学生需要独立完成持续8周的教学活动,承担正式教师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除了在合作机构进行实地实习外,学生还需为自己建立一份成长档案,全面记录自己的实习情况。这也是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反思型幼儿园教师作准备。

2 CYES

完成CYES后可获得早期教育学士学位。目前,英国巴斯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育系为有意向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学生提供这一课程的培训。CYES的学时为4年,学习内容极为广泛。第一学年主要学习儿童、教育与学校,研究方法,儿童、青年与偏差,精神与行为(一些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和著名的心理学研究),教育哲学,早期儿童教育与初等教育等课程内容。通过学习这些课程内容,学生可初步理解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概念,掌握相关的儿童教育、儿童社会学理论以及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在第二学年,学生将学习一系列与教育学和心理学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如社会心理学,教育社会学,语言、交流与学习,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儿童和青少年的临床干预(儿童和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及矫正方法),国际儿童教育等。设置这些课程的主要目的在于拓展学生的学术视野。第三学年是教学实习时间。学生在学校联系的实习单位进行教学实习。实习内容类似PGCE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教学实习对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也会寻找自己的研究兴趣点,为第四学年的专题研究奠定基础。第四学年以专题研究课程为主,如儿童和青少年的当代议题、态度与社会认知、作为消费者的儿童和青少年等,通常以研讨会的形式进行。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或未来工作需要选择专题研究课程。专题研究课程为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有利于培养研究型幼儿园教师。

3 TEEY

除了上述两种课程外。TEEY是英国幼儿园教师教育的另一形式,学时为4年。目前,英国一些知名学府,如威尔士大学、切斯特大学等,都设有TEEY学士学位。TEEY分为四大模块,即核心课程、职业发展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实践。这四大模块均以专题形式进行,贯穿4年。以专题形式组织课程是TEEY的一大特色。

教学实践通常与理论课程的学习结合在一起。教学实践的内容广泛,不仅包括到幼儿园或学前班组织教学活动,而且包括儿童学习情况分析、对全体或个别儿童活动的指导、儿童的学习环境创设等。此外,一些高校还通过现代教育手段为学生提供模拟实习机会,以提升学生的教学技能。由于教学实践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学校通常会为学

生提供至少两所实习机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不同的早期教育机构,提升其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和管理班级的能力。

目前,英国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上述课程挂钩,一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须接受1年的PGCE培训,或者是获得早期教育方面的学士学位。

二、英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的主要特点

1 课程结构立足于满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

近几年,英国的早期教育机构日益多样化。为了满足不同早期教育机构的需求,英国培养幼儿园教师的高等院校除开设一些普通教育课程和核心课程外,尤为注重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增设了大量与现实情境相关的专业课程。这一特点在为期4年的学士学位课程(CYES、TEEY)中表现尤其明显。CYES开设了儿童和青少年的当代议题、态度与社会认知、作为消费者的儿童和青少年等与现实情境密切相关的研究专题,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TEEY的每一个专题均与现实情境相关。在为期4年的学习中,学生需学习多元文化中的儿童教育、早期教育实践改革、当今儿童的价值及其问题等与现实情境相关的专题研究课程。学生学习这些与当代学前教育发展密切相关的课程,不仅可以掌握当今学前教育的新理念,而且可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2 将教学实践活动作为课程核心

教学实践活动在英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中处于核心地位。综观PGCE、CYES和TEEY三种课程,教学实践活动体现出如下特点。首先,教学实践活动的持续时间较长。如在为期38周的PGCE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中,共为学生安排了近20周的教学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大量亲身实践所学理论的机会;CYES的第三学年是教学实习年,在这一年里,学生将所有时间全部用于教学实习;TEEY的教学实践活动贯穿4年。其次,教学实践活动与理论课程学习同时进行。在学习TEEY时,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与理论课程的学习紧密结合在一起。当学习与儿童生活、儿童心理、儿童发展等密切相关的某一理论科目时,学生需要去幼儿园或学前班进行观察和教学活动。在PGCE早期或初等教育课程中,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也是在理论知识的指导下进行的。这种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的教学实践活动能使学生找到理论与实践的契合点,从而深入理解和应用所学理论。再次,教学实践方式多样。除了传统的见习和实习方式外,一些学校还采用多媒体手段为学生提供模拟实习的机会,使学生在模拟情境中进行教学活动。最后,教学实践内容广泛。教学实践不仅包括教学,而且还将儿童个别化指导、小组教学、课外活动、教研活动、儿童活动环境的创设等内容纳入其中。如此多样化的实践内容有利于学生全面了解幼儿园或学前班的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

3 课程内容体现了文化多元性

2007年,英国学校培训和发展机构(TDA)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明确指出,“教师应理解学习者的发展是如何受社会、宗教、道德、文化和语言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的;知道如何将知识有效地提供给学生,包括母语非英语的学生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面对多样化的群体能够进行全纳教学”。英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的内容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如TEEY为学生提供了多元文化中的儿童与家庭课程,以反映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儿童的家庭背景和语言环境,从而使学生对不同种族的儿童有所了解,以便在日后的工作中能考虑到每个儿童的兴趣和经验。CYES则开设了国际儿童教育课程,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不同国家的儿童教育和儿童生活环境。这些课程的开设一方面有利于学生在日后的工作中因材施教,另一方面也能培养学生的多元文化理念。这一理念有助于学生日后在工作中培养儿童之间相互理解、尊重与接纳的精神。

三、启示

设置一套高标准的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是提高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的关键之一。我国虽也曾进行过这方面的改革,但效果并不明显。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的课程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课程内容陈旧,教学实践时间较少,课程设置无法满足当代学前教育对教师的要求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为解决这一问题,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英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对我国幼儿园教师职前培训课程的改革有借鉴意义。

1 增加与现实情境相关的专业课程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仍以传统的学前教育理论与专业技能课程为主,很少开设与现实情境相关的专业课程。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具备一定文化知识,有深厚理论基础,对现代学前教育发展有深刻洞察力的幼儿园教师。单靠学习传统学前教育理论与专业技能课程是无法达到这一要求的。我们可以借鉴英国的做法,增设一些与现实情境相关的专业课程,如当今儿童教育的主要议题、当今关于儿童教育的政策等,立足于当今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促使学生掌握当今学前教育新理念,提高专业素养。

2 延长教学实践活动时间

儿童早期教育论文篇12

1.来自科学技术发展的挑战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示出它的威力。教育历来被看作是传授知识的过程,但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20世纪,整个世界,特别是西方社会,明显受到了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的影响,人类文明发生了空前的变化,人类社会进入了有史以来最为辉煌的时期。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总量的快速增长,促使社会范型发生变化。21世纪被预言是信息时代,人类正从工业社会迈向知识社会。

1996年至1998年,德国曾作过一项名为“科学社会的潜力和规模——对教育进程及结构的影响”的研究,研究者就今后25—30年社会对科技和教育的期望作了问卷调查。研究者在据此写出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在来来,知识将越来越系统地作为用途广泛的工具而被用于解决问题,知识的产生将越来越有赖于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逻辑知识在各个学科领域的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等等。调查报告进一步指出,在一个信息激增的社会,让人们去吸收社会所需的全部知识已经不可能,与吸收某个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相比,人们更重要的是学习在复杂的社会中明辨方向并学会随机应变,提高实现知识复合性的能力。

在这个以知识为中心的社会中,教育机构的角色也要有相应的变化。教育机构应使受教育者获得能胜任未来生活和工作任务的知识,应有益于知识的更新,应激发受教育者获取学习能力的动机,使受教育者善于观察,学习有用的知识,善于质疑,能独立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并进行批评性验证。

2.来自社会关系变化的挑战

近些年来,社会的各种关系,尤其是家庭和儿童的关系发生了迅速变化。全球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失业问题、对妇女和儿童权利的认同问题以及儿童受虐待问题等都对教育产生了影响。

自上世纪60年代起,西方社会的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离婚率的上升,单亲家庭和重组家庭的增加,儿童出生率的下降,旁系亲属少而垂直多辈人家庭的增多,等等,使家庭的发展出现了非连续性特点,家长与儿童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家庭和社会由此产生了新的生活模式,家庭和社会的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些社会关系的变化,要求教育对此作出反应;要求教育更早地将不连续性引入儿童的生活,使他们尽早获得克服因社会关系变化而带来的适应困难的能力。

3.来自人口流动的挑战

由于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变化,人口的流动性和文化、语言的多样性不断提高,这也导致社会网络的重构和家庭生活的变化。人口的流动性已不只是局限于一个国家的范围,而是发生在更广泛的国际范围之内。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儿童必然会受到难以与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取得一致性的压力,而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儿童则会面临如何宽容外来的儿童,以及如何应付随之而来的文化挑战等问题。

对于成长在这样一个复合、多质社会中的儿童而言,社会传统的规范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也随着价值观的转变而发生了变化。由于社会对儿童自主权的承认和强调,家长与儿童的关系也逐渐变成为伙伴关系,这种从教养关系到伙伴关系的变化,不仅弱化了传统的教养关系,促进了新型伙伴关系的建立,而且必然会带来教育目标的调整和变化,因为新的社会规范更强调个体的竞争意识以及具有批判精神的自主权。

后现代主义对面向未来的早期儿童教育的观点

自启蒙运动以来,人们的思想受到了现代主义的极大影响,结构化、系统化、中心化、标准化、一致性、连续性以及通过科学的方法论去发现可证实的真理,这已成为人们思考问题的基本方法。然而,所有这些都受到了后现代主义的质疑。后现代主义倡导的是复杂性、矛盾性、差异性、多视角以及历史和现实情景的特异性,引导人们抓住由于认识的多元、另类和不可预期而带来的巨大机会。

后现代主义对整个世界的看法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知识观、儿童观和教育观,在世界范围内促使人们对早期儿童教育作重新思考和重新定位。

在当代西方的早期儿童教育课程中,知识常常被看成是客观存在的真理,它们或可被儿童复制,或可由成人诱导而来,或可由儿童自己建构。后现代主义则认为,在快速变化的未来社会,儿童要能够高度适应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人们过去所学得的东西并不能保证未来有用。生活越来越趋向于每个人自己的建构。在后现代主义看来,知识不再是客观、可以积累的,并在实际中可以被普遍运用的东西;相反,知识是多视角的和具有多种含义的,是与背景密切相连的和局部化的,是没有完成的和似是而非的,并可以由多种方式产生。

概览当代西方的早期儿童教育课程,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似乎占了上风,尽管在学前教育机构中还能看到以教师为中心而展开的、重学业成就的教学活动。但是以儿童为中心的观念是被普遍接受的,这可能与当代社会将儿童看成是世界的中心,可以与其所处的背景相分离的观点有关。皮亚杰的建构主义理论为此提供了理论基础。但从后现代主义的观点出发,儿童要在所谓的后现代主义社会中生存,意味着必须适应高度的个体化和差异性,并且具有应变能力。在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未来对于人的要求是难以预料的,如果“过去”不能为“未来”提供保证,那么人就不得不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去建构和适应。后现代主义是不讲以儿童为中心的。因为以儿童为中心意味着把儿童看成是一个能动的、与背景无关的个体。后现代主义也不再把儿童看作是一个可以测量的并且可以与各个领域(如社会发展、认知发展和动作发展等)相分离的个体;不再把儿童看成是孤立的和以自我为中心的,而是把儿童看成是有潜力的、强大的、有能力的,最为关键的是与成人和其他儿童相关联的入。也就是说,将儿童看成是存在于特定的背景之中的,通过与他人或事物建立起关系而存在的个体;将儿童看成是知识、人格和文化的共同建构者,而不是它们的产物。

从后现代主义的观点出发,学习不再是孤零零的认知过程,而是一种合作、交往的活动。儿童在活动中与同伴和成人共同建构知识,理解世界。学习不再是儿童获得预先知道的结果,儿童也不是空的容器或知识的复制者。儿童是积极的,儿童拥有的理论和观念不仅应该被认真倾听,而且应该被仔细研究,在合适的时候还应该给予质疑和挑战。儿童是通过与物体、事件、成人和同伴的互动而学习的。当“人处于关系之中”成为教育的基础时,交往则被看作是儿童学习的关键了。因此,教育者必须激发儿童活动的积极性,并为儿童提供与他人交流自己经验的机会,让儿童找到与他人交流的方式,让儿童使用自己的百种语言,让儿童通过交往获得从属感和参与感,并能从他人的角度看待自己的经验,等等。

我们知道,建构主义理论对当代西方学前教育课程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儿童是主动的,教育起始于儿童每天对其所处环境的理解和建构。但是,建构主义理论似乎将知识看得过分绝对化和不可变化了,知识成了与儿童分离的、存在于文化和历史真空中的一些事实。建构主义理论忽略了知识的让会建构性质,它基于自身的理论,强调让儿童通过解决问题去内化知识。

社会建构理论与建构主义理论在将儿童看成是主动体等方面是一致的。但是,让会建构理论并不将知识看成是具有普遍性和标准化的,它要求儿童形成自己对世界、对知识、对人格和生活风格的认识,这种个性化的过程意味着儿童需要对自己的行动具有高度的选择性,既要个别化,又要群体化。社会建构理论认为,概念的同一性是在特殊的背景中建构或重新建构的,而背景总是在变化的。儿童会在动态的过程中共同建构或重新建构同一性。在儿童共间建构知识、人格和文化的过程中,会发生对话、交谈、商量、冲突、对抗等。社会建构理论批评“儿童中心论”将儿童看作是自主的、孤立的和与背景无关的人,它认为,关系才是最重要的,儿童、家长、教育机构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儿童所作所为的凭借,没有一个人和一样东西能够存在于背景相关系之外。

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对于后现代主义的观点尚存诸多争议甚至疑义,因此,将其理论运用于当今早期儿童教育中,尚需采取谨慎态度。但是,后现代主义的观点也确实为我们思考面向未来的早期儿童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

对面向未来的早期儿童教育的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