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哲学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3 15:24:40

艺术哲学论文

艺术哲学论文篇1

在一定的意义上,这“近似”之处,往往正是它的价值所在。一件艺术作品,不仅表现出作者的思想感情,也表现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共同的心理氛围,和一种文化共同的价值定向。表现得越多,作品的艺术价值就越高。无所表现的艺术,也就是没有价值的艺术。

人们常常用“镜子”来比喻艺术,这个比喻并不恰当。艺术不同于镜子。一面镜子是一个死的物理事实,它所反映的事物,事实上存在于它之外。而一件艺术作品则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就是它所反映的事物。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要求、理想、信念与价值在艺术作品中获得的意义与表现力,离开了艺术作品就不复存在。所以艺术,尽管与哲学有许多明显的区别,还是有共同的基础。

一个民族、时代、社会的艺术,必然与这个民族、时代、社会的哲学相联系。哲学是民族、时代、社会的自我意识,伟大的艺术作品总是表现出深刻的哲学观念,它不仅是民族性格、时代精神、社会思潮等等的产物,而且也能动地参与形成民族性格、时代精神、和社会理想,是自己的民族、时代、社会的代表。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艺术和哲学,我们到哪里去找一个民族的灵魂。

艺术与哲学的联系,在中国古典美学看来,是不言而喻的:“画以立意”,“乐以象德”,“文以载道”,“诗以言志”,最广义的艺术也就是最广义的哲学。自觉地强调这一点,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二个重要特征,也是我们探索艺术的民族形式、建立现代化的中国美学时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中国艺术高度的表现性、抽象性和写意性,来源于它同哲学的自觉联系。通过中国哲学来研究中国艺术,通过中国艺术所表现的哲学精神来理解它的形式,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哲学,作为人类的自我意识,是理性精神的直接表现。如果借用康德的术语来比较,我们不妨说,西方哲学偏于“纯粹理性”,偏重于追求知识;中国哲学偏于“实践理性”,偏重于追求道德。前者多描述自然界的必然,后者多强调精神领域的自由。中国哲学是内省的智慧,它最重视的不是确立对于外间世界的认识,而是致力于成就一种伟大的人格。所以,和西方哲学相对而言,它并不重视对于客观对象的分析、区分、解释、推理,并不重视对于对象实体及其过程的精确叙述,而是把最高的真理,理解成一种德性的自觉。它始终不曾脱离人的社会关系,不曾脱离伦常情感的具体实践和具体感受。

这不是偶然的。中国历史上无情的阶级对抗关系,从来是笼罩在原始时代保留下来的血缘氏族宗法关系之下的,这种双重关系所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以及在这种文化心理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哲学,首先考虑的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为了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就要讲统一、讲秩序、讲仁爱、讲礼让、讲义务、讲亲和、讲道德。而不是象西方哲学那样,更重视讲知识、讲方法、讲逻辑因果规律等等。现实的人生问题,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国哲学较早达到“人的自觉”。这种自觉首先表现为宗教观念的淡薄。东方思想宗教观念的淡薄是哲学史家们常说的问题,其实这种淡薄,不过是用对君主、族长和关系结构(礼)的崇拜和服从,来代替对神的崇拜和服从而已。这种双重结构是一种异化现实,自觉的人必然在其中找不到出路,而体验到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是中国哲学的起源,也是中国哲学发展的基础。这一点决定了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许多特征。

在西方哲学史上,直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谓“人的发现”,或者说“人的自觉”。与教会、神学和经院哲学所提倡的禁欲主义相对立,以薄加丘为代表的文艺复兴作家们宣称发现了与彼岸天国的幸福相对立的此岸的、地上的欢乐。这种欢乐意识是西方哲学觉醒的契机。以此为起点,西方哲学强调幸福的价值,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叛逆精神”、反抗性格等竞争性道德。我们不妨说它的.基础是“欢乐意识”。产生于欢乐意识的痛苦必然伴随着消沉和颓废,产生于欢乐意识的悲剧必然伴随着恐怖和绝望。这些,正是西方表现痛苦的艺术作品共同具有的总的特点。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很高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是建立在忧患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从文献上追索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周易》中表现出来的忧患意识。正是从这种忧患意识,产生了周人的道德规范与先秦的理性精神,以及“惜诵以致愍今,发奋以抒情”的艺术和与之相应的表现论和写意论的美学思想。这也不是偶然的。正如没有阻力,生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忧患,人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生命的力量和强度只有依照阻力的大小才有可能表现出来,与之相同,只有忧患和苦恼才有可能使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和返回他的自我,而思考生活的意义与价值,而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易·系辞传》云:“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的:其有忧患,所以对于人间的吉凶祸福深思熟虑,而寻找和发现了吉凶祸福同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使命感。通过对自己的使命的认识,周人的以“德”(“敬德”、“明德”)为中心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就把远古的图腾崇拜和对于外在神祗的恐怖、敬畏与服从,即那种人在原始宗教面前由于感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为力而放弃责任的心理,转化为一种自觉的和有意识的努力了:通过对忧思的思考,在图腾文化中出现的“天道”和“天命”观念,都展现于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人由于把自己体验为有能力驾驭自己命运的主体,而开始走向自觉。人们所常说的先秦理性精神,不就是这样一种自觉的产物吗?

周人亡殷以后没有表现出胜利的喜悦,而是表现出那样一种冷静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是人们走向自觉的契机,是先秦理性精神的前导。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那样一种主体观念的先期确立,先秦学术能够呈现出如此生动丰富而又充满活力的局面。

《汉书·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出并作”。这一段话,比较正确地概括了诸子兴起的原因。东周列国互相兼并,战争绵延不绝,灭国破家不计其数,富者剧富,贫者赤贫,百姓生死存亡如同草芥蝼蚁,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为了寻找这一切忧患苦难的根源及其解脱的途径,各家各派参照《易经》的启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虽说是各家互相对立,没有一家不从对方得到好处,虽说是法家“严而少恩”,墨家“俭而难遵”,名家“苛察缴绕”,阴阳家“拘而多畏”,不如道家和儒家那样源远流长,影响深广,但如果没有这些学说与之竞争,儒家和道家也不会得到如此长足的发展。儒家和道家,附带其他诸家和外来的佛家,相反相补,相辅相成,挟泥沙而俱下,成为后世中国学术思想的主流,而渗透到和积淀在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相对而言,儒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政治关系和伦理规范方面,道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艺术形式和审美观念方面。但无论哪一个方面,都存在着两家共同的影响。

儒家强调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道家主张任从自然才能得天真。它们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为历史和人的矛盾,政治和艺术的矛盾,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前者是美学上的几何学,质朴、浑厚而秩序井然;后者是美学上的色彩学,空灵、生动而无拘无束。前者的象征是钟鼎,它沉重、具体而可以依靠;后者的象征是山林,它烟雨空濛而去留无迹。从表面上看来,二者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但是在最深的根源上,它们又都为同一种忧患意识即人的自觉紧紧地联结在一起。正如历史和人、政治和艺术、以及社会和自然都有其同一的根源,儒家和道家也都是同一种忧思意识即人的自觉的两种不同的表现。那种早已在《周易》、《诗经》和各种文献中不息地跃动着的忧患意识,不但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尚礼乐,道家说自然,从同一种忧患意识出发,都无不带着浓厚的伦理感彩,都无不是通过成就某种人格的内省功夫,去寻求克服忧患的道路。两家道路不同,而所归则一。《孟子·告子下》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因于心,衡于虑,然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土,出则无敌国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这是儒家的道路。老子《道德经》则主张“贵大患若身”,“处众人之所恶”,这不是退避和忍让,而是顺应自然的法则(“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来和忧患作斗争(“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这是道家的道路。二者殊路而同归。那种单纯强调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儒家积极进取、道家消极退避的流行观点,恐怕失之片面,有必要加以补充才是。

从能动的主体的责任感,产生了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这是儒道两家都有的态度。孔子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起子所谓“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庄子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都无非是表现了这样一种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而已。“寂今寥今,独立而不改!”这是什么力量?这是一种自尊自爱的、人格的力量。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人格理想的追求,在这里都充满着积极进取的实践精神。与忧患作斗争,与命运作斗争,这是一种普遍的实践。在这种实践中思想感情的力量不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外在的、异己的宗教、国家、法律等等,而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内在的人格,则是一种特殊的实践。这是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也是中国艺术、中国美学的许多特殊性的总根源。

总之,起源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和在忧患意识之中形成的积极进取的乐观主义、以及建基于这种自觉和乐观主义的、致力于同道与自然合一的伦理的追求,以及在这种追求中表现出来的人的尊严、安详、高瞻远瞩和崇本息末的人格和风格,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精魂。经过秦、汉两朝的扫荡和压抑,经过魏晋人的深入探索和韬厉发扬,它已经深沉到我们民族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构成我们民族文化、精神文明的基本元素。尽管千百年来兴亡相继的、统政治、经济、文化于一体的、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力图按照自己的需要来熔铸和改造它,它始终保持了自己的活力。从另一方面来看,也许正是这种封建体制的压迫,才使它得以保持自己的活力吧?

古代思想,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满于当时灾难深重的现世生活,把希望寄托在对于彼岸世界的信仰上面。在西方,这个彼岸是以宗教方式提出来的天国,在中国,这个彼岸是以伦理方式提出来的“先王世界”。前者是一个外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是知识和信仰。后者由于它的伦理性质又获得了此岸的实践意义,基本上是一个主体性的、内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主要是内省的智慧。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对救世主之类抱着一种充满理性精神的怀疑态度。庄子的泛神论和孔子的怀疑论都反映了这个特点。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他说出了一个事实:以“敬”为中心的天道观念并没有把人导向外在的宗教世界。而这,也就是最高的智慧。从这种智慧产生了人的自尊、自信、自助的责任感,和苟卿所说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主体意识,以及它的乐观主义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在哲学之中,也表现在艺术和美学之中。

所以在中国,艺术创作的动力核心是作为主体的人类精神,它先达到意识水平,然后又沉入无意识之中,不断积聚起来,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触动发而为激情,发而为灵感,表现为艺术。所谓“情动于中,故形于声”,(《乐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大序》)这是一种内在的动力,而不是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外在的动力,例如神灵的启示(灵感),或者外在现象的吸引所造成的被动的“反映”。

但是这种内在的动力,却又力图与外间世界相统一。例如,它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统一(“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追求人与自然、即“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之和也。”)这种统一,作为艺术表现的内容,也就是情感与理智的统一,即所谓“以理节情”。把“以理节情”作为音乐创作和一切艺术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独到的地方。

情是生生不息,万化千变的事实,它呈现出无限的差异和多样性。理是万事万物共同的道理,它贯穿在一切之中,所谓“道一以贯之”,它呈现出整体的统一。“以理节情”,也就是“多样统一”。“多样统一”作为“和谐”的法则,不但是西方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也是中国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但西方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自然的和谐,它表示自然界的秩序。中国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伦理的和谐,它表示社会和精神世界的道德秩序。中西审美意识的这种差别,反映出西方物质文明的务实精神同东方精神文明的务虚精神各有不同的侧重。

若问这个贯通一切的道理是哪里来的,那么我们可以简单地回答说:来自此岸的忧患意识。产生于忧患意识的情感是深沉的和迂回的,所以当它表现于艺术时,艺术就显出含蓄、敦厚、温和、“意在言外”,所谓“好色而不淫、怨诽而不乱”。这是中国艺术传统的特色。“以理节情”的美学法则,不过是铸造这种特色的模子而已。它不但是美学的法则,也是一切政治的和伦理的行为法则,所谓“乐通伦理”、乐通“治道”,它们归根结底都是“忧患意识”的产物。

产生于忧患意识的快乐必然伴随着沉郁和不安。产生于忧患意识的痛苦必然具有奋发而不激越,忧伤而不绝望的调子。而这,正是中国艺术普遍具有的调子。中国的悲剧都没有绝望的结局,即使是死了,也还要化作冤魂报仇雪恨,或者化作连理枝、比翼鸟、双飞蝶,达到亲人团圆的目的。“蝴蝶梦中家万里”,正因为如此,反而呈现出一种更深沉的忧郁。这是个人的忧郁,同时也表现出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心理氛围。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里,演《周易》;仲尼■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奋(愤)之所为作也。此人意皆有所郁结,不得其通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又《屈原贾生列传》云:“屈原正道直引,竭忠尽智以事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榜,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这个说法,虽然在个别细节上与考证略有出入,但总的来说是符合史实的。屈原本人就说道,他之所以写作,是“惜诵以致愍今,发愤以抒情”。这不仅是屈原的态度,也是中国艺术家普遍的创作态度。我们看古代所有的诗文,有多少不是充满着浩大而又沉重的忧郁与哀伤呢?诗三百篇,绝大部分是悲愤愁怨之作,欢乐的声音是很少的。即使是在欢乐的时分所唱的歌,例如游子归来的时分,或者爱人相见的时分所唱的歌,也都捞着一种荒寒凄冷和骚动不安的调子,使人听起来感到凉意袭人,例如

昔我往矣

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

雨雪霏霏(小雅《采薇》)

或者:

风雨如晦

鸡鸣不已

既见君子

云胡不喜

(郑风《风雨》)

这种调子普遍存在于一切诗歌之中。“正声何微茫,哀怨起骚人”,普遍的忧患,孕育着无数的诗人。所谓诗人,是那种对忧患意识特别敏感的人们,他们能透过生活中暂时的和表面上的圆满看到它内在的和更深刻的不圆满,所以他们总是能够在欢乐中体验到忧伤:紧接着“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后,便是“忧从中来,不可断绝。”紧接着“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之后,便是“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伸,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这种沉重的情绪环境,这种忧愁的心理氛围,正是中国诗歌音乐由之而生的肥沃的土壤。

读中国诗、文,听中国词、曲,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地体验愁绪。梧桐夜雨,芳草斜阳,断鸿声里,烟波江上,处处都可以感觉到一个“愁”字。出了门是“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在家里是“梨花小院月黄昏”,“一曲栏干一断魂”,真个是“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以致人们觉得,写诗写词,无非就是写愁。即使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也还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浩大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作为在相对不变的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代代相继的深层心理结构,决定了中国诗、词的这种调子,以致于它在诗、词中的出现,好象是不以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似的。“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诵转凄凉,”即使杜甫那样的大诗人,也不免于受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配。

不仅音乐、诗歌如此,其它艺术亦如此,甚至最为抽象的艺术形式书法也不例外。孙过庭论书,就强调“情动形言,取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书谱》)这种奔放不羁、仪态万方而又不离法度的艺术,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杜甫欣赏张旭的书法,就感到“悲风生微绡,万里起古色,”这不是偶然的。绘画,是另一种形式的书法。它在魏晋以后的发展,内容上逐渐以画神怪人物为主转向以画山水竹石为主;技法上逐渐由以传移模写为主,转向以抒情写意为主;形式上逐渐由以金碧金彩为主,转向以水墨渲淡为主。这种转变和发展趋势,也不过是“取会之意,”把忧患意识所激起的情感的波涛,表现为简淡的墨痕罢了。“秋江上,看惊弦雁避,骇浪船还。”在那种平静和超脱的境界背后,横卧着我们民族的亘古的苦难。

“发愤以抒情”的观点,用现代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表现论”。

“表现论”是相对于“再现论”而言的。艺术的本质是什么?是再现作为客体的现实对象?还是表现作为主体的人的精神、即人的思想感情?主张前者的是再现论,主张后者的是表现论。二者并不互相对立,但各有不同的要求。西方美学侧重前者,它强调模仿和反映现实,中国美学侧重后者,它强调抒情写意。这种不同的侧重是与它们各自不同的哲学基础相联系的。

西方美学思想是在自然哲学中发生的,古希腊最早提出有关美与艺术问题的人是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是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他们着眼于外在的客观事物的比例、结构、秩序、运动、节奏等等,提出了美在和谐的理论。这种和谐是一种数学关系,所以在他们看来,“艺术创作的成功要依靠模仿数学关系”,“艺术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后来的苏格拉底考虑到美与善的联系,但他仍然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模仿,除了模仿美的形式以外,还摹仿美的性格。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即在模仿论即再现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诗学》。在《诗学》中他提出了三种模仿:按事物已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应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为人们传说的样子模仿它。后来的达,芬奇和莎士比亚,还有艺术史家泰纳,都继承了这一观点,他们先后都宣称艺术是客观现实的镜子。左拉和巴尔札克则把艺术作品看作是历史的记录。车尔尼雪夫斯基则更进一步,他宣称“艺术是现实的苍白的复制”。这是一个在历史上不断完善的完整体系,在这一体系的范围之内,所谓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模仿事实和模仿理想的区分而已。所谓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摹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摹仿事物的现实现象的区分而已。为了模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在这一体系中产生了“典型论”。“典型论”是更深刻的模仿论,但它并非近人所创,其根源仍然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这是西方美学的主流和基调。

与之相比,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走着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与《诗学》同时出现的中国第一部美学著作《乐记》,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确立了一种与《诗学》完全不同的理论。除了把艺术看作是思想感情的表现以外,它还把艺术同道德、同一种特定的人格理想联系起来。这在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中本是一种固有的联系,《乐记》把它应用于创作,指出“乐者,德之华也。”“乐者,通伦理者也。”这样的概括,标志着一条与西方的模仿论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乐记》以后的中国美学,包括各种文论、诗论、画论、书论、词论、甚至戏剧理论,都是沿着这一道路发展的。

现在我们看到,西方美学所强调的是美与“真”的统一,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是美与“善”的统一。质言之,西方美学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科学价值,中国美学则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伦理价值。前者是“纯粹理性”的对象,后者则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它们都以情感为中介,不过前者更多地导向外在的知识,后者更多地导向内在的意志。二者价值定向、价值标准不同,所以对艺术的要求也不同。

把艺术看作认识外间世界的手段,自然要求模仿的精确性,反映的可信性,再现的真实性。自然要求对它所再现和反映的事物进行具体的验证。例如西洋画很重视质量感、体积感、空气感、色感和光感等等,那怕是画虚构的事物,想象出来的事物(例如拉斐尔的圣母和天使,鲁本斯的魔鬼和精灵)都力求逼真,力求使人感到若有其物。这就需要求助于对透视、色彩、人体结构和比例等等的了解,这些都可借实用科学来验证。透视可以用投彩几何来验证,色彩可以用光谱分析和折射反映来验证,人体的结构和比例可以用解剖来验证。验证就是认识必然。画如此,文学、雕刻、电影等等亦如此。

中国美学把艺术看体一种成就德性化人格的道路,所以它不要求把艺术作品同具体的客观事物相验证,而是强调“以意为主”,即所谓“取会之意。”即使“传移模写”,目的也是为了“达意”。所以也可以“不求形似”。越往后,这一特点越明显。魏晋人“以形写神”的理论,发展到宋代就被解释为“以神写形”了。对象实体不过是情与意的媒介,所以艺术创作贵在“立意”,可以“不求形似”。欧阳修诗:“古画画意不画形,梅卿咏物元隐情。”苏轼诗:“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迥然各异。

在中国美学的词汇中,所谓“创作”,也就是“意匠”的同义词,杜甫诗“意匠惨淡经营中”,一句话说尽了创作的甘苦。意匠功夫来自人格的修养,所以做诗、作曲、写字、画画、必须以在一定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定的人格修养、一定的精神境界作基础。“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这种诗外的功夫同样也就是画外的功夫。中国画家论创作,强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强调“人品不高,用墨无法,”就因为“意诚不在画也”。既如此,实物的验证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画的价值不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精确逼真地再现了对象,而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表现了人的精神境界、和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境界来决定的。

音乐也不例外。在中国美学看来,音乐的形式并非来自模仿客观事物,例如模仿小鸟的凋瞅或者溪流的丁咚,而是来自主体精神的表现,来自一种德性化了的人格的表现。所以它首先不是要求音乐反映的真实、具体、精确、可信,而是要求“德音不理”,“正声感人”,要求“情见而意立,乐终而德尊。”孟子《公孙丑上》云:“闻其乐而知其德。”《吕氏春秋·音初篇》云:“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愚、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音乐,不可隐匿。”我们认为中国美学的这些观点,比西方美学更深刻地触及了艺术的本质。

如所周知,人物画在中国画史上不占主导地位。与之相应,小说和戏剧在中国文学史上也不占主导地位。虽然在明、清以后,中国也曾出现过一些真正伟大的小说、戏剧作品,但是,这几种西方艺术的主要形式,总的来说不曾受到中国艺术的重视。鲁迅说:“小说和戏曲,中国向来是看作邪宗的。”(《且介亭杂文》二集)他没有说错。《汉书·艺文志》早就宣称这类作品是“君子弗为”的“小道,”而把它黜之于“可观者”诸家之外。唐人以小说戏曲为“法殊鲁礼,亵比各优。”(《通典》),来人以小说戏曲为:“丧志”、“德政之累”(《漳州府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种擅长于模仿、叙事的艺术门类,同中国美学的主导思想有一定的距离。

这并不是说,古籍中没有关于戏剧和小说的专著。也有过一些这样的专著,如《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梁录》,《武林旧事》、《醉翁谈录》,《少室山房笔丛》……但是这些著作,没有一本算得上是美学著作。都无非野史、笔记,资料性、技术性的东西。《焚香记总评》和几本小说集的序言,虽然也发过一点议论,都无非随感、杂说,没有什么系统性、理论性。所以在中国传统美学中,小说戏剧的研究是十分薄弱的一环。这最弱的一环恰恰是西方美学中最强的一环。因为从模仿论的观点看来,这种叙事的形式正是再现现实的最好形式。

在西方,最早的诗歌是叙事诗,即史诗,如《伊利亚特》、《奥德赛》,它着重描绘事件发展过程,人物状貌动作,以及发生这一切的环境。西方的戏剧、小说就是从史诗发展而来。所以西方戏剧小说理论强调的是情节,认为戏剧小说的要素是情节而不是人物的个性或者思想感情。亚利斯多德《诗学》第八章规定,史诗必须遵循情节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这一规律,达到“动作

与情节的整一,”他指出这种“动作与情节的整一”是史诗与历史的区别。后来新古典主义者在“动作与情节的整一”之上加了诸如“时间与空间的整一”等等,被称为“三一律”,“三一律”一度是西方古典戏剧小说创作公认的原则。

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是抒情诗,如《诗经》,它直接表现、或通过自然环境或人物动作的描述间接表现主体的人的心理感受。“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饥寒劳苦(忧患),以及起于饥寒劳苦的喜、怒、哀、乐、思虑(忧患意识),才是它的真正动力和内容。它有时也着重叙述人物、环境和事件,如《七月》、《伐檀》等,但即使在这些作品中、环境和事物也仍然不过是表现的媒介而已,它的要素仍然是思想感情而不是故事情节。中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叙事诗是《孔雀东南飞》,即使是《孔雀东南飞》,它的形式、结构也无不从属于情感的旋律。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到“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在徘徊而又徘徊之中表现出来的无穷的苦恼意识,才是这篇作品的中心内容。这个内容不仅决定了它的一唱三叹的形式,而且赋予了它以无可怀疑的抒情性质。其他如《木兰诗》等,无不如此。

不论小说戏剧是否确是从诗歌发展而来,中国的戏剧小说都带有浓厚的抒情性,同中国诗的性质相近。《红楼梦》中有一段叙事,脂砚斋评道:“此即‘隔花人远天波近’,知乎?”其实整部《红楼梦》,又何尝不是“隔花人远天涯近。”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典型的剧本故事,但是,你看它一开头:

可正是人值残春浦郡东,门掩金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一种炽热的、被压抑的、在胸中汹涌骚动而又找不到出路的激情,成了揭开全剧的契机。这是诗的手法,而不是戏剧的手法。汤显祖的《牡丹亭》,以出死入生的离奇情节著称,但是这情节所遵循的,仍然是情感的逻辑:“袭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没揣菱花,偷人半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由于是沿着情感的线索发展,而不是遵循逻辑的公式进行,全剧的结构就成了一种抒情诗的结构。连《桃花扇》那样的历史剧也不例外,“斜阳影里说英雄”,“闲将冷眼阅沧桑,”忧国忧民的愁思,交织着荣衰兴亡的感慨,就象是一首长诗。

与表现论相联系的是写意原则。这一点,即使对于小说戏曲来说也不例外。“优孟学孙叔敖抿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东坡续集》卷十二)。苏轼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写意原则在小说、戏剧中的应用。中国戏剧的程式化动作已成为一种惯例,象诗词中的典故一样,信手拈来,都成了情感概念的媒介。例如在京戏中,骑马的时候不必有马,马鞭子摇几下,就已经走过了万水千山,这是无法验证,也无需验证的。所谓“得鱼而忘签,”“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这些中国哲学一再强调的道理,在这里既是创作的原则,也是欣赏的原则。西方的戏剧电影,务求使人感到逼真,演戏的骑马就得处处模仿真实的骑马,草原和道路伴随着得得的蹄声在银幕上飞掠过去,这种手法比之于京戏的手法,其差别就象是中医同西医的差别。前者讲虚实、讲阴阳,后者讲血压体温,细菌病毒。后者可以验证,前者不可以验证。不可以验证不等于不科学,有许多西医治不好的病中医能治好,就是这一点的证明。这就叫:“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致意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

“发愤抒情”是关于动力的理论。“不求形似”是关于手法的理论。二者在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缓慢而又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统一起来,成为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主流。这一主流的发展线索,同中国哲学的发展线索基本上符合。

“不求形似”的“形”,犹言形质、形象、器用。也就是各个具体的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或者说之所以被我们感知、认识和利用的方式。在中国哲学看来,形质、形象、器用都不重要。只有这些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些事物的道理才重要。道理是无形的,所以在形以上;器质是有形的,所以在形以下。《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重“道”轻“器”,重“意”轻“言”,是中国哲学一贯的立场。

西方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经验科学的语言,即“形而下学”的语言,它首先是人们认识一事一物与一事一物之理的工具,它的功能是描述性的,所以言能尽意而力求名实相应,力求反映的忠实性,摹仿的精确性、再现的可以验证性;与之相异,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形而上学”的语言。它主要地是人仍追溯万事万物本源的工具,它的功能是启示性,象征性的,所以常常“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中国哲学常常强调指出这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而这,也就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所谓“不求形似”的理论来源。

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象外之旨”,是同中国哲学的形而上学精神相一致的。正如西方艺术和西方美学要求反映的精确和描述的具体,是同西方哲学的形而下学精神相一致的。形而上学要求越过物物之理而迫索那个总稽万事万物的道理,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同辩证法相对立,有点虚玄,其实不然。这种思想恰好是要求从联系的观点和整体论的观点来看问题,所以它与辩证法息息相通。“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它是启迪我们智慧的一种途径。《易经》讲相反相成,老子亦讲相反相成,我们常说《易》和《老》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是我们又把它们的“形而上”立场同辩证法的立场对立起来,这岂不是很值得商榷的吗?

宋人最喜欢用“形而上”和“形而下”达两个概念,美学上的“不求形似”说之所以首先出现于宋代,不是偶然的。中国绘画之所以到宋代特别明显地趋向于写意,不是偶然的。“运用于无形谓之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张横渠《正蒙·天道篇》)不足以言之,故“贵情思而轻事实,”“逸笔草草”,宜矣。

所以中国美学不承认有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纯形式”。中国美学从来不讲“形式美”。在中国美学看来,形式不过是一种启示,一种象征,它无不表现一定的道理、一定的人格。“道者器之道,器者道之用”,“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知至于尽器,能至于践形,德盛矣哉!”(王夫之《思问录内篇》)。艺术创造形式,不仅是为了明道,而且是为了明德。“德盛矣哉”,于是乎有“文”。“象者文也”,“文以载道,诗以言志”,哲学上的人格追求,导致了艺术上的写意原则。

道就是理,理就是德,德就是人格,人格的表现就是迹,迹就是器,所以器虽小,却又足以发明道。“夫道,弥纶宇宙,涵盖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岂后天形器之学所可等量而观!然《易》独以形上形下发明之者,非举小不足以见大,非践迹不足以穷神”(郑观应《盛世危言·道器》),这种从具体达到抽象,以个别领悟普遍,由感性导向理性,把概念和实在、形式和内容、必然性和偶然性统一起来的观点,虽然说得虚玄晦涩,却深刻地触及了审美与艺术的本质:艺术,在中国美学看来,就是要即小见大,以器明道。借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要在个别中见出一般。不过黑格尔所说的是本体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价值论,黑格尔所说的是认识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表现论。话虽同,含义还是不同的。

《周易·系辞传》云:“生生之谓易。”“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易象是一种抽象,又是一种具象。人们出于忧患,探索盈虚消息,因卜篮而有象,因象而有情,因情而有占,它是以形而上者说出那情而下者,又是以形而下者说出那情而上者,所以既是哲学的精义,又是艺术的精义。象形文字的形声和会意,也包含着许多哲学和艺术的要素。当然,卦、爻和象形文字既不是真正的哲学,也不是真正的艺术,它们是介乎哲学和艺术二者之间的、象征性的东西,但它们是中国艺术的雏形。正如胚胎发育的过程是生物进化的过程的缩影,在这个雏形之中包含着许多中国艺术由之而生成的要素。

最基本的要素是“道”与“德”。道是忧患所从之而来和从之而去的普遍规律,德是生于忧患意识的责任感和行动意志。由于忧患与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所以“道”与“德”是统一的。“道德实同而异名”,把道与德相统一是中国哲学的伟大成就之一。所谓“文以载道”,实际上也就是“文以明德”,它所表现的仍然是德性化的人格,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客观事物。《庄子,天地篇》云:“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关尹子·一宇篇》云:“道终不可得,彼可得者,名德不名道。”《大戴礼记·主言篇》云:“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遵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道与德这两个概念,可以说是中国哲学的骨干子。实际上,它也是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的骨干子。从往后的发展来看,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强调表现人格、愈来愈强调“以意为主”,愈来愈把表现在艺术中的喜怒哀乐,同一定伦理的、政治的状况联系起来,这种发展趋势,也反映出哲学的影响。

与中国哲学相一致,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缘其着眼点在德不在形,在意不在象。“乐者,所以象德者也,”所以“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画者,从于心者也,”所以“人品不高,用墨无法”。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根据这一逻辑,自然“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否则就是自相矛盾了。

道是形而上的东西,看不见也听不着,“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自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所以修心而正形也。”(《管子·内业篇》)修心而正形,于是乎有德,有德便有象。由于“言不尽意”,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这个意义上,人对道德的追求,也就是对美的追求,这两种追求在艺术中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艺术都是“六经”,而“六经”也是最广义的艺术。明乎此,我们就知道为什么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倾向于不求形似了。

王弼《周易略例·明象》云:“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象生于意而象存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象,即形象,不过是一种符号,一种象征;一种启示,一种过程的片断,不是实体,不是目的,不是对象的留影。所以“忘象”才能“得意”,拘于“形似”,是“舍本逐末”的“余事”,是“与漆污墁之工争巧拙与毫厘”,这样的人,不唯不可以作画,也“不可以与谈六经”。

这样的观点是逐渐建立起来的。早先,艺术家和美学家们还兼顾到形似。在讲表现的同时也讲再现,例如《乐记》在讲表情的同时也讲“象成”。顾恺之在讲传神的同时也讲“形神兼备”,谢赫在讲“气韵生动”的同时也讲“传移模写”。刘勰在讲“情在词外”的同时也讲“状如目前”。但是越往后,再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少,表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多,这一发展道路,是同艺术通向德性化人格的道路相一致的。

艺术,作为德性化人格的表现,不言而喻,它首先要求诚实。不诚实,不说真话,要表现德性化的人格是不可思议的。中国美学对艺术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就是诚实。这个要求,同中国哲学的传统精神完全一致。

《周易·文言传》:“修辞立其诚。”《苟子·乐论篇》:“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庄子·渔父篇》:“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不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这个儒、道两家一致的意见,成为中国美学的一个核心思想。

中国哲学是实践理性,所谓“修辞立其诚”,也有其实践意义。忧患意识是对德与福之间因果关系的意识。“天道福善祸淫”(《尚书·汤浩篇》),“唯厚德者能受多福”(《国语·晋语》),“诚”是德,故能致福,不诚是失德,故能致祸。古人所谓的“福”与“祸”,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效果”。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只有说真话的作品才能表现自己的时代精神和引起好的社会效果。说假话的作品尽管一时好听,从长远来说则是有害于社会和国家的。李《潜书》云:“善卜筑者,能告人以祸福,不能使祸福必至于人。喜福而怠修,则转而致祸;但祸而思戒,则易而为福。若是,则龟英皆妄言。故歌大宁者,无验于昏主,恤危亡者,常失于明后。善言天下者,言其有以治乱,不言其必治乱。”艺术家和哲学家都不是预言者,他们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的感受,真实的思想,他们也就对社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钟嵘《诗品》:“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东方树《昭昧詹言》:“古人论诗,举其大要,未尝不喋喋以泄真机。”刘熙载《艺概》:“赋当以真伪论,不当以正变论。正而伪不如变而真。”《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非从自己胸臆中流出,不肯下笔……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擎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苟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是可喜也”……像这样的例子,不胜列举。诗、文如此,绘画、音乐等等亦如此。“俗人之画必俗,雅人之画必雅,”“……

贤、愚、不肖……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所谓文如其人,画如其人,乐亦如其人,这是中国美学一贯的观点。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的着重强调真实地再现客观事物,真实地反映客观现象,其着眼点和出发点显然是不同的。

因为说真话,所以艺术作品才有可能表现出自己的时代,表现出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心理面貌。“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如果说假话,治世之音怨,乱世之音安,那就不真实,不能表现时代思潮了。另一方面,由于艺术在本质上是真诚的,所以从你的作品,不仅可以见出时代,也可以见出你自己的人格,如果你说假话,也可以见出你虚伪的、或者阿谀取宠的人格,“不可隐匿”。“予谓文士之行可见: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则谨。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君子则典。鲍照、江淹,古之狷者也,其文急以怨;吴筠、孔,古之狂者也,其文怪以怒;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徐陵、庾信,古之夸人也,其文诞。或问孝绰兄弟?子曰,鄙人也,其文淫。或问湘东王兄弟?子曰,贪人也,其文繁。谢眺,浅人也,其文捷。江聪,诡人也,其文虚。“(王通《中说》)作品的形式结构,也表示出作者的心理结构。心理结构又可以纳入道与德的范畴。所以大至国家的道德(政治),小至个人的道德(人品),都无不在艺术作品中表现出来,而起到不同的社会效果,而成为衡量作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尺度。

这个尺度,不仅是美的尺度,也是善的尺度。所以艺术作品,在中国美学看来,是真(真诚)、善、美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就是人格的统一。艺术不仅表现这统一,也通过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的交流,导向这统一。所谓“同民心而出治道”,从古以来,一直是这样。这可说是中国艺术的一个传统。

当然,中国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偏离这个传统的倾向,如辞、赋骈文的纤巧,齐、梁宫体的浮艳,“俪采百字之偶,价争一字之奇”,完全颠倒了文与质的关系。但是这种倾向出现以后,立刻就受到中国美学的批评。当时的刘勰、钟嵘、斐子野、苏绰、李谔……以及后来唐代古文运动诸大家,都曾在批评这种倾向的同时,重申了“修辞立其诚”的原则。

刘勰《文心雕龙》云:“夫铅熏所以饰容,而盼情生放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放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昔诗人篇什,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诵性情,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思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故有志深轩冕而讽泳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真宰勿存,翩其反矣。……是以衣锦裂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刘勰这一段话,在批评“为文而造情”的同时,也指出了艺术的本质是“为情而造文”,“为情而造文”者是诗人,“为文而造情”者,辞人而已。按照刘朋的语义,诗人和“辞人”的区别,是说真话和说假话的区别,也就是真艺术和假艺术的区别。后世论画者,多指出金碧重彩画是“功倍愈拙”,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其所持的理由,基本上与刘勰相同。

“为情而造文”的所谓“情”,也不是任何一种“情”,而是在“以礼节情”的哲学思想指导下受“礼”所调节的“情”。即符合仁义道德的“情”。这一点在批评齐梁风气的许多文献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中说·王道篇》云:“古君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而后艺可游也。”《隋书·文学传序》云:“易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传曰,言,身之文也,言而不文,行之不远。故尧曰则天,表文明之称,周云盛德,著焕乎之美。然则文之为用,亦大矣哉!”“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盖亦亡国之音乎?”柳冕《与徐给事论文书》云:“杨、马形似、曹刘骨气,潘陆藻丽,文多用寡,只是一技,君子不为也。”韩愈《答李秀才书》云:“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又《答李书》云:“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无迷其途,无绝其源,吾终身而己矣。”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云:“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本之以书以术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以礼以术其义;本之春秋以术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此吾所以取道之源也。参之谷梁氏以厉其气;参之孟、苟以畅其友;参之老、庄以肆其端;参之国语以博其趣;参之离骚以致其幽;参之太史以著其洁,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之为文也。”我们看,韩、柳古文运动之所以有:“起八代之衰”的力量,还不是由于它的根子是扎在中国哲学的深处的吗?

古文运动给了虚伪浮夸和片面追求形式美的倾向以有力的冲击,但是那种“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作风,直到宋明以后才真正廓清。“真诚”问题作为一个艺术的本质问题。被明确地提出来,正如“不求形似”的问题作为一个创作方法提出来,都是宋、明以后的事。最明确地突出这于点的是李贽。李贽认为:“结构之密,偶对之切,依理于道,合乎法度,首尾相应,虚实相生”等等形式美的要求,之所以“皆不可以语于天下之至文,”其根本原因就是“假”。他写道:“岂其似真非真,所以入人之心者不深耶!”(《焚书》)他指出,真正的艺术家,只能是那种有话要说,不得不说,“宁使见者闻者切齿咬牙;欲杀欲割,而终不忍藏之名山,投之水火”的人。他的这种思想,上接屈原的“发愤抒情”说、司马迁的“发奋著书”说和刘勰的“为情而造文”说,下通袁宏道的“率性”说和龚自珍的“童心”观,可以说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核心思想。

“临邛道土宏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艺术家不是方土巫师,没有摧眠术,但他确实“能以精试致魂魄。”精诚,是一种能摇撼别人灵魂的力量。不仅是情感的力量、人格的力量,而且是一种意志的力量。这种被西方美学普遍理解为“形象感染力”的东西,在中国美学看来,无非是一种贯注着精诚的意志的形象。意志由于贯注着精诚,所以才能够在形象上表现出坚忍和顽强。

《论语·子罕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尽心上》:“士何事?孟子曰:尚志。”《礼记·学记篇》:“官先事,士先志。”从事艺术创作和哲学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士,最重视的就是“尚志”。“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上》)“志于道而道正其志,则志有所持也。”(王夫之《读四书大全》)中国哲学所祟尚的道与德,其支柱就是志。

所以志是一种动态的精神力量。其强度愈大,则人格愈高。“义所当为,力所能为,心欲有为,而亲友挽得回,妻孥劝得止,只是无志”(吕坤《应务》)。所以有志者,“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尽心上》)中国哲学上的这个“志”的概念,也就是中国艺术上的“力”的概念。

那种《易》所借以“观我生进退”的力,在艺术中表现出来时渗透着作者的情感和意志。这就是构成艺术的最基本的要素。各种力的不同形式的运动所留下的轨迹,若无“志”的充实,便不会形成一个方向性结构。如果是画的话,线条就会在纸上轻飘飘地、无目的地滑过去,而不会“力透纸背”,或者“如锥划沙”。情意力的基质是画的“骨”。没有力也就是没有骨。荆浩《笔法记》云:“生死刚正谓之骨”。画家们所谓笔法,其实也就是骨法。所以思想感情不同,笔情墨趣也就不同。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旧乎用笔。”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艺术修养,技术修养基于人格修养、道德修养。必须“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然后“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没有这种画外功夫,画是不会有力的。中国书法家画家论字画,常说“有力量”或者“没有力量”很少说“美”或者“不美”,这种用词上的差异,是值得研究的。吕凤子先生说:

“根据我的经验,凡属表示愉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涩、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尖角的。凡属表示不愉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出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所,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不过,这种抒写激烈情绪的线条,在过去的名迹中是不多见的。原因是过去的作者虽喜讲气势,但总要保持传统的雍穆作风和宽宏气度。所以状如‘剑拔弩张’的线条且常被一些士大夫画家所深恶痛绝,而外紊内劲的所谓‘纯棉裹铁’或‘绵里针’的圆线条,就从最初模仿刀画起一直到现在都被认为是中国画的主要线条了。”(《中图画法研究》)

这一段话不但说明了艺术以渗透作者情意的力为基质,也说明了中国艺术所追求表现的力,不是“剑拔弩张”的力,而是“纯棉裹铁”的力。

其实,中国美学对中国画的这种传统要求,也是中国美学对诗、文、书法等等的通同要求。书法固然是反对“剑拔弩张”了,诗、词也反对“剑拔弩张”。所谓“怨诽而不乱”,“好色而不淫”,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也就是诗、文领域中的“纯棉裹铁”和“棉里针”吗?!中国美学认为,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是理想的作品。所以,虽然象《胡笳十八拍》或《窦娥冤》那样呼天抢地的作品也能感人至深,却很少有人那么写。传世名作大都是合乎“温柔敦厚”的所谓“诗教”的。这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强毅的表现。西方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急促凄厉,处处使人感到恐怖和绝望。中国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从容徐缓:处处使人感到沉郁和豁达,感到一种以柔克刚的力量。

刘琨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我想我们不妨拈出这后一句,来形容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特点。如果说民族气派、民族精神的话,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中国艺术的民族气派和民族精神。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的艺术是消沉的,避世的,退让的,我一直不敢苟同。我认为恰恰相反。在慢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国艺术很好地表现了处于沉重的压力之下不甘屈服而坚持抗争,不甘沉寂而力求奋发,不同流合污,而追求洁身自好的奋斗精神。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联系发展缓慢、数百年如一日的中国封建社会巨大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的进步含意应该是很清楚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这是什么力量?!这是在异化现实中追求自由解放的力量,是起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的力量。所以它是入世的力量而不是出世的力量,是进取的力量而不是退避的力量。但它又以出世和退避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是“纯棉裹铁”的力量。这种力量,归根结底,也就是“志”的力量,“骨”的力量,是在强大的持久的压力下坚定不移的力量。这种骨也就是所谓的“傲骨”,这种封建社会的“傲骨”是中国艺术的主干。例如中国画,虽然也有画牡丹和芍药者,但更普遍的题材却是梅、兰、菊、竹,这是因为它们有“傲骨”的缘故。“菊残犹有傲霜枝”,“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这些题材,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也是中国哲学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象征。

当然,一切艺术都表现力量,西方艺术也表现力量。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力量,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拿敦煌采塑和一些西方雕刻比较一下,这一差别可以看得很清楚。面对着外间世界的忧患苦难,二者都表现出一种反抗的力量。但前者的反抗通过实践理性表现为一种精神的力量,后者的反抗通过求生本能表现为一种物质的肉体的力量。一如西方雕期中的人物各有个性,敦煌采塑中的人物亦各有个性。阿难是朴实直率的;迦叶是饱经风霜的;观音呢,圣洁而又仁慈。他们全都赤着双脚,从风炎土灼的沙漠里走过去,历尽万苦干辛,面对着来日大难,既没有畏缩,也没有哀伤。既不横眉怒目,咬牙切齿,也不听天由命,随波逐流。不,他们没有被苦难征服,而是迎着苦难平静地走去,不知不觉征服了苦难。138窟的巨大的卧佛,是释迦牟尼临终时的造像,他以单纯的姿势侧卧着,脸容安静、和平而又慈祥,“如睡梦觉,如莲花开”,好象是在对弟子们说:“如来正在消逝,去宣扬佛法吧。”这个人没有被死亡所征服,而是平静地迎着死亡走去,不知不觉地征服了死亡。死亡的主题,被表现为一曲生命的凯歌,它像壮严徐缓的进行曲,给我们以无穷的力量。

这是什么力量?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而不是物质的力量。我们只有把它同西方雕塑的力量放在一起比较,才能对它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你看西方同样以死亡为主题的雕塑作品,例如《拉奥孔》,米开朗其罗的《死》或者罗丹的《死》,其主题莫不是在强壮肉体的剧烈挣扎中展开的:雄厚宽阔的胸脯中骚动着恐怖,郁结着生活的渴望。大块大块隆起而纠结的肌肉中凝聚着生命力,而脸孔上绝望的表情却呈现出一种无声的哀号。在这些里面我们也感到一种巨大的力量,它带着雷雨般的气势,猛烈地摇撼我们的灵魂。它是对死的抗议,是对于外在的忧患的外向的抗议。这种抗议的表现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它同东方艺术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力量迥然异趣。

不管论质、论量,前者都不亚于后者,甚至比后者更强,虽然它是通过一些体质文弱、动作安祥、姿势单纯的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一种“纯,棉裹铁”。它的这种神秘的表现性很能说明中国艺术的美学特征。你看那些修长而又柔和的衣褶,它们互相跟随,时而遇合,时而分离,徐缓伸展又蓦然缩转,轻悠下降又徒然上升,交织、纠缠而又分开,飞向四面八方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好象是一首无声的乐曲,它有着管弦乐的音色,但不软弱。有着进行曲的旋律,但不狂放。它从容不迫,而又略带凄凉。不是禁欲的官能压抑,也不是无所敬重的肉体解放。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性的崇高,也不是谦卑、忍让或无所依归的彷徨。深沉而又冷静的忧患意识,表现在一种情感和理性相统一的形式之中,使我们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力量。这样的一种力量,不正是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民族特征的一个最好的象征吗?如果说精神文明的话,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共同特征,不正是中国民族精神最集中的反映吗?

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这一切特征都是时代的产物。明清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随着小说、戏曲和重彩画、人物画的兴起,雕塑也开始世俗化,敦煌清代的塑象和云南纬竹寺五百罗汉,就流露出前所未有的市井气,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精神需要寻找新的表现形式。这个形式是什么,是另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不过可以肯定,不论这个形式是什么样的,它必然要表现我们传统的民族精神。所以市井气,也像六朝宫体的浮艳,终必不能构成中国艺术的特点。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不同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文明。并且这个文明可以通过符号信号、语言文字和劳动产品的使用,而被学到和被传播,因而具有一种超生物的、历史的遗传性。正因为如此,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明的独特性才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行程中保存下来和得到发展,而渗透到这个民族的个性深处,表现在这个民族各项活动的各个方面,而形成一种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

一种文明,对于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具有价值定向的意义。通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这种价值定向不知不觉构成了该民族、该社会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不同标志,而在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为该民族、该社会的进步规定了自己的方式,从而使得各个民族、各个社会不仅在活动形态上,而且在发展速度上,表现出参差不齐。有差异才有竞争,有比较才有选择,然后人类才有进步,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的精神特征,一个民族独特的文明,不但是属于民族的,而且是属于全人类的。所谓属于全人类,是指它以自己的独特性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这独特性正因为它是民族的,所以才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艺术哲学论文篇2

一、艺术哲学

关于艺术哲学,研究者对其所界定的概念不一,不过从总的意思来看又有着统一的“说法”。罗素说,要了解一个时代或者民族,必须首先了解他的哲学。这话说得很深刻,每一个伟大的文明背后都有伟大的哲学存在。哲学是一切文化的核心,是民族精神生命力的体现,是文明成熟的标志,是文明人类对自身命运的思考。没有哲学的民族是注定不会有远大前途的。

艺术是人的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特殊产物,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表现。

哲学是艺术的根本思维基础,艺术较之哲学具有更广阔的表现手段和方式,所以,哲学意识决定了艺术的发展方向和审美趣味,而艺术形式反过来又影响着哲学的发展。而在于哲学借助于文字语言为中介,艺术则不完全是这样。哲学的陈述不外乎一系列文字语言符号的变换过程,所用语言不明确就意味着推理的模糊和松散。通过文字语言的中介,哲学力求使情感概念化、明确化,于是情感在哲学中变成了思想,感性动力在哲学中凝固为理性结构,但艺术则不一定要依赖文字语言这个中介。

哲学通过艺术的手段展示,就有动人心魄的吸引力;艺术包含强烈的哲学反思,自会增添绚丽悠长的光彩。

二、服装品牌与广告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审美意识有了很大的改善。“穿衣只为生理需求”的时代早已过去,服装消费已上升为精神文化价值的消费。对于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而言,本着创百年品牌姿态的服装企业在近几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服装品牌的竞争日益激烈。新时代的发展使服装企业以服装产品的功用为主要卖点的现象已经“过时”。服装品牌的广告作为一种长期被企业青睐的宣传方式一直没被冷落。新的服装现代广告已是人们生活中衣食住行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现代人在购买服装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那些有广告、有品牌的产品,感觉这些产品比较可靠,有保障,甚至可言穿衣穿的是一种品味。

服装品牌广告的主要作用在于传达品牌文化价值和品牌形象,通常出现在时尚杂志、影视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等载体上,色彩丰富,制作精良,视觉表现力强。并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服装品牌广告在数量、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服装品牌广告基调必须与服装品牌理念相协调,为了清晰地传达特定的品牌理念,一方面需在广告中突出品牌标志和广告语,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广告色彩特征。其中广告色彩应用中首先需要巧妙地强调标准色,可以在图像中占据相对固定的位置和比例,并且在一段时期内,广告画面主体及背景的色彩关系可以具有固定特征,与其竞争品牌保持一定差异。

三、关于服装品牌广告的艺术哲学思考

丹纳是法国史学家兼文学评论家,他在《艺术哲学》中提出了两大理论:一是“种族、时代、环境”三元素说;二是艺术批评的三种尺度,即艺术品表现事物特征的重要程度、有益程度、效果的集中程度。前者强调了三元素对文学艺术的决定性影响,后者则强调了艺术批评的客观性。

他以艺术发展史实为依据,强调了种族、环境、时代等三个因素对精神文化的制约作用,并认为在三个因素中,种族是“内部动力”,环境是“外部压力”,时代则是“后天动力”。

品牌是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特别是进入商品经济以后,服装品牌也不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审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服装企业主开始打品牌之战以占领更广阔的市场,其中服装品牌广告就是最重要的品牌文化宣传方式之一。服装品牌是因消费者而存在的,所以广告也是面向消费者的。服装品牌广告的文化传达方式同时是受种族、时代、环境三元素影响的。从有关于东西方或国内外广告的比较研究来看,因创作主体不同即民族不同,服装广告所表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会有显著的差别。西方的服装广告偏重于用视觉冲击力来达到宣传文化的效果,比较侧重于直观性的表达。我国的广告偏重于利用含蓄的方式来表达,比较侧重意境的表现方式。在时代方面,相对同一个国家而言,广告的文化宣传有从服装的功用到服装审美以及服装所代表的精神价值的趋势,到现在注重服装品牌的文化内涵的广告已经越来越受到服装消费者的认同。所以不论是从时代的角度还是从环境的角度,服装品牌广告的发展还是与服装消费者这一服装品牌广告外在的环境核心因素有密切关系的,可以说服装品牌广告各方面的定位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服装消费者为准绳的。

同时丹纳还认为,艺术批评不是随意的、主观的,而是有着自己的客观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他提出来的艺术批评的三种尺度,即艺术品表现事物特征的重要程度、有益程度、效果的集中程度。若将丹纳的三个尺度与服装品牌广告结合理解,那么这三个尺度应该是服装品牌广告表现服装或服装品牌文化特征的重要程度、服装品牌广告所具有的有益程度、服装品牌广告效果的集中程度。需要首先理解他的“特征”概念。在丹纳看来,艺术家因突出主要的特征要删去那些遮掩到主要特征的东西,重点表现的是具有主要特征的东西。因而,服装品牌广告的目的是要表现服装品牌主要的或突出的特征,来宣传品牌的重要的观念,就是要与其他的服装品牌相区别以让消费目标群长期记住并接受。

“特征重要的程度”在丹纳看来,最稳固、最接近本质的东西,则是种族的特征,因为种族这一因素深刻而持久。所以,深刻而持久的特征对于作品的价值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服装品牌广告这一方面来言,广告要有个整体的突出特征,广告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是为这个主旋律服务的,不能喧宾夺主。这个突出特征又受到广告主要宣传对象的制约,服装品牌广告设计师在设计广告前所做的第一步并且必须要做的是要了解广告受众的文化背景、爱好、消费习惯等方面的内容。所以正如丹纳所说,种族特征是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换句话说,服装品牌广告的文化特征的确定是定位于消费者的,正是消费者消费文化状态的一种外在表现。

“特征有益的程度”则是指艺术所包含的道德教育作用。用丹纳的话说,就是艺术价值在于,别的方面都相等的话,表现有益的特征的作品必然高于表现有害的特征的作品。服装品牌广告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所传达的文化在得到目标消费群认同的同时又有着引导作用。一般而言,好的广告不仅让目标消费群乐意接受,还要引导受众的价值观审美观向好的方向发展,以推动社会的进步。

“效果集中的程度”是指艺术作品各个方面的元素通力合作去表现特征的程度。因为只有把元素所有的效果集中的时候,特征的形象才格外显著。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效果的集中主要表现在人物、情节、风格三者之间要保持平衡、和谐配置。服装品牌广告是展示服装品牌理念的一种宣传方式。所涉及的人物、情节以及所表现的风

格必须与服装品牌的文化相一致,而且三者又要相互和谐统一来共同塑造服装品牌的鲜明形象。

随着一些经济的高速发展,服装供应日趋丰富,国际贸易交流日益活跃。消费者对忠于服装的品牌形象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面对当下服装消费品特别是高级奢侈品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服装品牌企业一直将服装品牌形象广告宣传作为向消费者展示品牌形象以达到刺激消费为目的的主要手段。这样,企业的文化渗入消费者的心目中,出现了有关“服装品牌个性形象”的说法。

四、结语

丹纳关于艺术哲学的阐述使我对服装品牌广告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从他的艺术哲学观念中可以总结出服装品牌广告分为三个元素,即服装品牌目标消费群、目标消费群所处的时代以及目标消费群的审美大环境。从这可以看出,服装品牌广告只是品牌文化的一种宣传方式,是为服装品牌服务的,关于它方方面面的定位是与目标消费群密切联系的。同时评价服装品牌广告的标准在一定程度而言又是客观的,即以品牌文化为基础的服装品牌广告是否具有鲜明突出的特征,是否能推动社会的进步以及是否能使自身内部的人物、情节、风格有效和谐统一起来。

艺术哲学论文篇3

一、艺术与设计的关系

(一)艺术家和设计师分合

在现代主义阶段,有一社会分工的存在,艺术家和设计师分属不同的职业,二者是有区分的。但,由于学科的交叉性现象和职业的自由选择性,艺术家从事设计,设计师从事艺术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上艺术家对设计的贡献,设计师对艺术的鉴赏,因而出现了十分复杂的情况。艺术家和设计师有所交叉,有所影响,这是二者合的体现。所以,二者有分有合,是一个复杂的共同影响的状况。

(二)形式化因素上的一致

艺术发展到现代,风格开始从古典写实过渡到现代抽象,重视于对食物外形具象描绘的手法让位于对作者的内心和外界世界感受的具象非具象手法。就现代设计而言,从表面上来看,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大机器批量生产要求的标准化、统一化,客观上需要其产品形式和结构的尽量简洁而精炼,所以出现了设计简洁的艺术化外形和精炼的产品结构。其实,这一结果的出现是由于时代所带来的现代设计功能主义的兴起而引发的。可以说,是由于工业化的发展,要求设计适应机械化大生产的需求形式趋向于简洁化。而相应时代潮流变化的艺术也出现了抽象化、几何形式化的趋势,这种抽象几何化的艺术形式刚好与设计简洁化的要求合拍,走向了共同的形式结合,促进了现代设计的发展。

(三)互为影响与会合

艺术性的审美观念向设计性的审美观念转变。现代主义时期,艺术的审美观与传统相比发生很大变化,从传统的“模仿”向抽象与移情为特征的“表现”发展。绘画性的语言被要求具备逻辑语言所具有的共样性质,即一致性和完备性。模仿的内在含义是忠实于自然事物,表现则意味着自然事物之独立性的丧失,意味着主体通过形式构成而将内在之不可呈现出来的东西显示出来。绘画性的再现性向分析性转化,这一点又巧妙地为设计所用。这种观念支配着艺术家们设计创作,使其在设计中注重设计形式感,并赋予这种现代形式以新的理念。现代主义之前,不管是设计还是艺术,均重视装饰性;现代主义时期,工业化机械大生产改变了人们的审美观,人们开始觉得机械是一种工业时代美的标志,设计和艺术分别出现了“功能决定形式”和歌颂机器文明的未来主义、先锋派等流派,虽然出现形式不完全一致,但在标志着装饰性语言向功能性语言过渡这点上是一致的。而后来,现代设计和艺术也达成了形式上、结构上的统一。

二、艺术与哲学

(一)哲学是艺术的思想根源

西方现代哲学在本体论上,大多具有唯心主义色彩,在认识论上大多具有非理性主义色彩,在人生哲学上大多具有悲观主义色彩。西方现代哲学对西方现代艺术产生了极大影响,如果没有西方现代哲学作为理论基础,就不会有所谓西方现代艺术。西方现代艺术的思想根源是各种现代主义的哲学思潮,与后现代为西方现代艺术从美学思想到创作方法上提供了理论根据,对现代艺术与后现代艺术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西方现代艺术在形式上大多标新立异,追求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的创新,其中一些艺术技巧和手法具有借鉴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艺术的表现能力,扩大了艺术的表现空间,增加了艺术的表现手段。但是,现代艺术常常一味追求形式的新奇,否定和排斥传统的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把一些艺术主张推向极端,使得作品怪诞离奇、隐晦费解、抽象混乱,有时达到了极端荒谬的程度。从哲学与艺术的关系看,现代派艺术又用艺术的方式宣传了西方现代哲学各流派的思想。有一定的西方现代哲学流派,就会有相应的西方现代艺术流派。

(二)艺术是哲学思考世界的重要途径

艺术同时是哲学家审视世界、思考社会、改造世界的重要手段。哲学和宗教一样属于系统的、理论的逻辑意识体系,哲学家的作品同样需要艺术,否则再精妙的理论也会显得枯燥。西方现代主义艺术思潮的思想基础,除了叔本华、尼采唯意志论之外,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精神分析理论、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和海德格尔生存主义、萨特的存在主义等,都对其产生和发展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艺术与文学

就文学的现代主义而言,它表现为文学从既成的准则、传统、常规中的解脱,它是观察人在宇宙中的位置和意义的新方式,是表现形式、风格等方面的尝试(有些是卓有成就的)”。这个解释突出地表明了现代主义文学的一个特性,那就是对传统的反叛和刻意地求新。

(一)从属关系

文学是一门艺术,但艺术绝不仅仅是文学。如果说艺术是一条宽广长流的大河,那么文学就是其中的一条分支。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文学就是语言文化的艺术,扮演着艺术生活的主角,艺术的产生往往就需要坚实的文学做基础。但艺术不仅仅是文学,它却包含广泛,我的个人理解就是:一切美好的东西与事物都是艺术。艺术本身就包含褒义,它可以说是人们精神和思想上的一种向往,是用行为和行动去美化一种事物的现象。

参考文献:

[1] 王受之.世界设计史[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

[2] 和人可.工业设计史[M].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艺术哲学论文篇4

二、道家思想对古典园林艺术的影响

禅宗思想对于中国古典园林的影响主要是体现在园林的布局设计上,而道家思想对于古典园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园林的设计手法上。中国的古典园林同现代园林不同,它没有整齐的行道树木,没有花坛也没有草坪,园中的树木和花卉完全依赖于自然原始植被的分布方式,自由散聚。古典园林的设计上是没有特定的布局的,而是显得较为自由,园林完全是一派峰回路转、水流花开的自然景象。而且,在古典园林中的建筑物也是根据山水的总体风格呈现着高低起伏、参差错落的景象,使得园林的自然山水更具艺术情趣。中国古典园林自然式的设计手法同西方规则式的设计是截然不同的,这就是因为中国古典园林设计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所谓道法自然就是中国古典园林艺术的指导思想。道家认为人应遵循自然,顺应自然,老子的道家思想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观点主张万物要归于本色,造作的人和社会都应该向着原始的形态发展才能实现万物的和谐。道法自然是道家哲学中的核心思想,中国的古代艺术设计也深受这种思想的印象,景观设计的目的就是要能把人的情感以恰当的方式来进行表达,在超越世俗的基础上来享受自然给予的美的享受。美是主观和客观、感情与理智的平衡物,这种审美的思想体现了道家思想的精髓,也就是世界万物都应该是被尊重的。道法自然建立了自然和道之间的联系,强调了对自然的尊重。这种哲学理论,当然也应该经过转换才能更好地应用到景观设计中,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其价值。这是因为,园林设计虽然是人的产物,但是设计中的事物都是实实在在的,如何体现事物的自然品质就要依赖于设计师们的表达方式。诸如山水和植物等都是园林中的自然物,但是在人工的雕琢之下,就能够体现出人为的特征。人造之物在道法自然的影响下能够体现出自然的精神。在中国古典园林中,山水、植物和建筑是园林设计的主要要素,对于景观设计的美学判断,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这些要素的组合以及他们在特定的环境中所体现的意义,而不是在意其数量的多多少少。园林设计者们在对场所的熟悉下,考虑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把这些要素根据人的逻辑活动进行安排,以体现出园林合理的功能和恰当的布局,以实现道法自然的境界。这里以古典园林中石的手法在古典园林的的应用作为例子进行分析,以说明道法自然在古典园林设计中的体现。石头是静止的物体,也是没有生命的天然材料,在古典园林设计中石头却被拟人化了,石头在园林中也被赋予了生命。山石在园林特定的空间中可以体现出丰富的情感,湖石假山就好像是从地上生长那样,无论放置在哪里都能够引起人工环境和自然空间的联系。我们可以讲,山石就是人和自然沟通的桥梁,能够使得园林从建筑空间向自然空间转变。无论是从抽象还是象征的意义上来讲,山石都完成了人地到天的过渡,达到了天地人的和谐。同样的,中国古典园林设计中的流水、花草、树木等等在经过组合之下也能够达到道法自然的境界。古典园林的设计艺术不仅仅反映了其本身的功能也体现了人类对于自然的理解,这样一种体现自然变化和万物相符的道家思想引领着中国古典园林设计。

三、儒家思想对古典园林艺术的影响

在中国古典园林艺术中,除了道家和佛家对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思想在园林设计上也提供了理论指导。中国的儒家学士大夫很多都是理想主义者,但多数这样的人都是在不得志时选择归隐。这种归隐仅仅是一种无奈的表现,一种表面上的姿态,事实上,大多数学士大夫还是希望能够重获赏识。儒家思想在中国古典园林中主要体现在文人的园林中,很多文人园林往往是希望能寄托情感于物上,才建造了赋有儒家思想的园林。我们从一些园林中的题字就可以看出这点:孝乎为孝,友于兄弟,此亦拙者之为政也;网师园,清乾隆光禄寺少卿宋宗元从官场“倦游归来”修建而成,借故址万卷堂“渔隐”之名。这些文人借题寓意,一方面又对园林的景观有着特殊的要求,因为园林是寄托其情感的主要场所。正是因为文人们把自己的社会情感融入到了园林的建造之上,才会使得园林的设计也具有了儒家思想,同时也蕴含了丰富的社会意义。中国古典园林的建造可谓是建立在儒家治世理论的基础上,但是对于园林的建造中,某个部分是很难界定哪些是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因此,只能说儒家思想是古典园林设计的理论基础。总而言之,儒家思想对中国古典园林设计最为根本的一个影响就是营造了一个世俗的气氛,真正对中国古典园林设计产生影响的哲学源流主要还是道家和佛家思想。

艺术哲学论文篇5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4-0016-03

1986年,美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阿瑟・丹托《哲学对艺术的剥夺》文集问世,其中《哲学对艺术的剥夺》(后简称《剥夺》)与《艺术的终结》(后简称《终结》)两篇论文备受关注。前者追溯哲学对艺术的剥夺历史,企图从本体论上赋予艺术身份,进而把艺术与哲学分别解放出来;后者则通过对以往艺术史模式的否定,重新处理艺术与历史之间的关系,从而让艺术获得真正的解放。两篇文章,不仅是丹托早期“艺术界”思想的投射,也为日后极简主义的艺术定义铺平道路。本文力图发现《哲学对艺术的剥夺》与《艺术终结》间的必然联系,由此追踪丹托早期艺术哲学发展思路。

一、哲学对艺术的剥夺

――艺术哲学产生的必然西方从柏拉图开始,就通过“模仿说”把艺术定义为无用之物,从而置于体系之外。丹托对此深有体会,直接谈到“艺术史就是压制艺术的历史”[1](P4)。《剥夺》就是围绕艺术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艺术长期以来的处境是由哲学给其指派身份[1](P13)。为了清楚地展示艺术与哲学这种古老而又复杂的关系,一种“类似精神与肉体间的关系”[1](P5),丹托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这一剥夺理论做了考古学的研究。

在丹托看来,作为政治家的柏拉图,其艺术理论就是他的哲学,是服从于政治需要的,而压制史正是来自其艺术理论。丹托一针见血地指出自古以来的哲学都是替柏拉图遗嘱添加的附言,哲学本身就是对艺术的剥夺[1](P8)。柏拉图对艺术的抨击基于两方面:首先,依照“理式”论,他认为艺术是模仿的模仿,同真理相隔两层,以“影子说”建构了一种排除艺术的本体论。其次,就是用理性解释艺术,通过把艺术看做是与哲学相似的东西从而赋予艺术以合法地位。而这两方面使得艺术要么从本体上被排除,要么成为变形的哲学,自始至终没有独立地位。到了康德,对艺术的态度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然而,这种思想依旧是来自柏拉图,在选择对“形式”赞美与关注时,艺术由于无功利性,而不与社会生活发生关系,从而离开有用领域,远离了人们的关注,从而在整个体系中被中立。之后,叔本华还是继承了康德,认为艺术不会影响世界秩序,艺术仅仅成为了一种把人们带向自由乌托邦的精神鸦片。甚至到了今天的迪基,艺术也只是被动地等待阐释的对象,它本身没有一种哲学自觉性。

通过这种追踪,丹托让我们确信的是一直以来都是哲学在给艺术指派哲学身份,而哲学最终并不是要处理艺术事物,因此,艺术史就是艺术被压迫和被边缘化的历史。据此,艺术、生活与美事实上被隔开了,自柏拉图以来诸如艺术定义的艺术理论,都是服务于某种政治意图,通过揭示艺术在形而上层面的缺陷,从而取消艺术在本体论上的合法地位。而黑格尔的做法则是以认识论为中心,设想精神的发展经过了艺术、宗教和哲学三个阶段,其中艺术是认识的一个必经阶段,最终的目标是走向哲学,实现哲学对艺术的取代,是另一种柏拉图对艺术哲学接管的翻版。黑格尔认为“历史的终结”是精神实现了对其精神身份的了解[1](P18),是对意识的意识,而艺术的历史使命正是在于让哲学成为了可能[1](P18)。

丹托认为杜尚的《泉》正好吻合黑格尔的这种思想,在那里艺术成为了形式生动的哲学[1](P18),它不是靠某种外在的强制,而是一种自觉的意识实现了对其哲学本质的揭示,所以艺术的使命得以完成,它让哲学来接管它自己提出的问题,艺术最终将获得的实现和成果就是艺术哲学。丹托意识到艺术哲学所依据的依旧是属于柏拉图的艺术取代哲学,“艺术的终结”是因为艺术对历史有了自我意识,而这种意识又是成为了艺术自身性质的一部分,所以艺术不可避免成为哲学。现阶段,艺术已经被哲学渗透了。丹托再次机警地利用了柏拉图的短暂化策略实现对艺术的辩护:既然传统的“艺术哲学史”是通过或者替代艺术,去除艺术的危险性进而服务某种政治意图;那么,批判艺术无用的哲学,自己也深陷两难的境地,因为短暂化策略试图将哲学强加到艺术之上,从而取消艺术,其最终会质疑哲学本身。而通过本体论上对艺术的恢复,也是可以治愈哲学的。

丹托从艺术界自身来考察艺术的“接管”,暗示着艺术在某种程度上充当着自身被压迫的帮凶。其目的是为了重新评估艺术的潜力和提出“艺术为何”的本质。艺术史因此可以被解读为艺术逐渐变形为哲学的历史,这一过程伴随着艺术提出它自身本质的哲学问题而结束。需要注意的是,丹托敏锐地察觉到尽管艺术被哲学渗透,然而将艺术视为变形的哲学却是对黑格尔的巨大反讽。所以,他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让艺术卸下艺术哲学的重担,转向一种自由的存在,而这在《艺术的终结》中得以继续进行。

二、艺术史――艺术终结的必然

在《终结》前言中,丹托给出一个重要的提示即“艺术史模式”代表了一种剥夺“艺术权利”的形式[1](P92) 。因而,陈述“艺术的终结”必须同“艺术史模式”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其具体的论证也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的。

首先,“艺术的终结”来自于丹托所归纳的两种艺术史模式,它们分别是再现的艺术史和表现论的艺术史,代表是艺术被剥夺的两种形式,但也让艺术哲学成为可能。对此,丹托明确分析了这两种模式的局限,丹托认为现阶段艺术发展的现状是符合黑格尔的体系理论的,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在本质上就是反思的,它自身的性质也是它自己的主要难题之一,因此艺术的重要性在于它使得艺术哲学成为可能和重要了[1](P125),而理论本身也成了艺术的一部分。这个历史阶段完成的重要性也正在于艺术提出了关于自身的哲学问题,但不能回答;而哲学虽然能够回答,但它必须依靠艺术来提出这个问题。既然“艺术哲学”已经产生了,那么丹托所谓的后历史时期艺术创作者的目的就不再是创作历史重要性或者意义[1](P126), 因为历史本身已经结束了。

其次,“艺术的终结”的目标不是让哲学取代艺术,而是艺术的一种自由实现。借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精神的成长模式,丹托认为历史的终结在于黑格尔所说的关于绝对知识的出现时相重合的,艺术家的努力就是为哲学铺平了道路,把关于自身定义的任务交给哲学,这其实正是对其自身的一种解放。在这里,丹托表现出他的黑格尔的倾向,后者认为艺术因为理论而拥有光亮的价值,从而消除主客体间的分裂。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就不用承担受制于历史所要承担的精神任务,可以追求任何风格或形式,标志着一个多元主义时代的到来。最终,艺术的目的远离了历史的范围。“艺术的终结”在很大程度符合黑格尔的关于生活在最高阶段的人的历史解释。但是丹托对此有了更正,认为历史已经变成哲学,并且让艺术继续。显然艺术的终结不是艺术创作已经停止,而是艺术依据某种风格定义的时代已经结束。因此,历史的终结和艺术的终结是不一样的。丹托为了阐明艺术不是停止而是终结,把艺术看做是进入了一种自我意识,再次成为自己的哲学。但是对后历史时代艺术的“多元主义”模式,丹托没有明确的构想,造成暧昧的态度。

简言之,艺术的终结就是艺术通过提出自身的哲学问题,打破了以往的艺术史模式,达到一种黑格尔式的认知上的进步。

三、艺术的剥夺与终结――艺术的自由之路

作为一个完整的叙事, “艺术的终结”是“哲学对艺术剥夺”论题的继续与扩充,二者共同构建其丹托早期的艺术哲学。

首先,两篇文章围绕哲学与艺术的关系,分别从本体论和认识论高度加以讨论,深化丹托对艺术的本质指向。在《剥夺》中,丹托利用了柏拉图的抨击形式,展现了艺术模仿理论利用短暂化的策略把艺术从人们的生活中被区分开来,使之成为了无用与没有危险的东西;不过,哲学在把艺术当成是一个经验而不是本质主义问题时,哲学自身也被解除了本体论上的意义,成为无用的东西,进而动摇了自身的基础。“艺术的终结”也就是艺术哲学的实现。继续表现在《终结》中,丹托勾勒出再现的艺术史和表现艺术史的模式,意识到艺术有历史,但它不是艺术的本质,不具有普遍性。因此,能够成为艺术普遍定义的东西只能是依靠某种认识论上的东西,即回到黑格尔那里。根据黑格尔,当精神实现自我的意识,哲学的内在化主体就是精神在艺术形式的历史演变中的内在运动。艺术形式中的精神内在运动伴随着精神外在理想形式的变化,这种变化在沃霍尔那里丹托视为达到顶点。黑格尔关于艺术品精神内部运动的观点同丹托的艺术哲学互相渗透的内在化观点实现了重合。

其次,两篇文章围绕“历史”话题,从艺术哲学和艺术史高度,确认丹托早期关于艺术的历史主义倾向。因为“艺术的终结”丹托被误解是黑格尔主义者,但是关于艺术的论述他是不同于黑格尔的,尽管其理论体现出本质主义和历史主义倾向。丹托与黑格尔的最大不同在于,作为实质的历史哲学家,黑格尔的哲学是指向某种目的;而丹托是重返分析哲学,认为历史精神并没有消失,历史仍旧继续,艺术没有并入哲学,艺术成为哲学只是片刻与瞬间。《剥夺》中,描绘出艺术被剥夺压迫的历史,直到《泉》的出现,唤醒了艺术的内在自觉性,终结了以往的历史界定。其之前的现代主义又被格林伯格拔高为一种自我定义,认为艺术能实现定义自身,但是在朝向自我批判的进程中,艺术的内容依旧是附属于哲学的[2]。所以,现代主义思潮仍旧保持与之前历史的连续性,不能发现自身本质。正是自觉意识让艺术走向终结,不再承担实质的历史哲学的重担。在艺术把自己从以往哲学的要求中解放出来之后,它就存在于一种真正的开放历史之中。这里,丹托与柏拉图的不同在于将艺术同历史结合起来,重视一种历史与过程;同时也放弃了黑格尔的目的论式的预测。

发展到《终结》,丹托把“艺术的终结”推向了艺术史的维度,否定了两种艺术史模式,试图建构一种黑格尔式的认知的艺术史模式。黑格尔认为历史的发展是辩证理性的,历史终结于理性的自我认识或者让哲学通过历史的实现达到目标。艺术是通过它自身诉诸美感或者是较少“直觉”和“想象”的方式加以实现。艺术是认识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阶段。因此,黑格尔承认艺术在宗教、哲学之前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艺术通过反思自我而走向终结,艺术哲学正是其终结形式。但是,丹托的模式跟黑格尔不同:他不是让精神成为艺术的主角,而是艺术自身自始至终是自己的主角。因此,艺术与历史就是一种外在关系,“艺术的终结”不再是艺术创作的停止。

艺术哲学论文篇6

关键词:

哲学;艺术价值;辩证关系

一、哲学与艺术的内涵概述

从西方哲学发展史的角度来说,苏格拉底的出现使人们从对“自然”的关注转变为对“人”的关注,由此实现了西方哲学革命性的进步。中国的哲学虽然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深邃的学说,但却不具有西方哲学系统化的特征,尤其是与现实政治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散发出浓厚的伦理道德的韵味。但二者的共通之处就在于强调哲学是对人生、社会、自然之间关系的思考,也即是一种思维式的或者是辩证式的智慧和乐趣,包括人为何而生存、人的价值、人的本性、人的幸福等诸多问题。正如西方学者将哲学定义为“爱智慧”,强调哲学不是艺术,但却能给人以美感;不是宗教,但却给人以信仰;不是科学,但却给人以启迪;不是道德,但却能引入向善。这便是哲学的内涵。那么,艺术是什么呢?宗白华曾经说过:“艺术是人类通过情感和想象的手段来认识和反映世界,表达人与世界之间关系的一种独特方式。”也即是说,艺术是人的经验、知识、情感、思想、审美在特定物象中的再现,表达语言、文字所难以陈述的主观感受,由此产生“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诗意效果。在本质上,艺术创造属于一种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是慰藉人的主观缺憾,满足人的情感器官的需求。因此,艺术的呈现既要迎合人在现实社会中的主观需求;同时又必须塑造甚至是改变人的观念形态。正是这一特性使得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是一种珍贵的存在。

二、哲学视野下的艺术价值研究

哲学是人类理性思考的结果,思辨着人类自身及其与社会、自然、宇宙之间的本质问题,从而介于科学与神学之间的“模糊地带”。而艺术是人们从经验、情感、思想、审美或者是价值的角度,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感受,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生存空间以及不同的文化氛围中,书写着迥异的情感思想。因此,哲学与艺术分属于不同的领域,无论在内容、形式还是实现手段上都呈现出鲜明的差异。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艺术植根于人们经验的丰富和思维的进化,是一种创作行为,自人类自由思考以来,便依赖于人们对自然、社会、人生和生活的各种理解。而人们的此种理解则蕴含着深厚的哲学基础。它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审美趣味、思维意象、情感表达、价值追求等等,从而也决定着人们所能接受的艺术形式和艺术理念。

一般来说,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体现在思想的过程和行动的过程两个方面。哲学虽然建构在人类思辨的基础之上,但却是通过语言、文字呈现出来的,使其思想被客观化和固定化。艺术与哲学的区别远远小于同科学的区别。它们之间不是思维方式的不同,而是表达中介的差异。哲学追求所表达观点的准确性、明确性、系统性等特征,使情感转变成思想,使感性思维凝固为理性结构,因此,需要灵活应用语言文字符号,否则会导致模糊或者是松散的表达效果,使人不知所以然。但艺术却恰恰相反。它不仅拥有诗歌、绘画、舞蹈、音乐等诸多表达方式;而且追求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思想内涵,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从而极大地增强了艺术品的审美价值,比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以及中国传统绘画艺术中虚、空的艺术手法等等,都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艺术的审美特征。哲学是艺术的核心思维基础,由此决定了艺术家的审美趣味和价值追求方向;而艺术比哲学拥有更丰富的表现手段和更自由的表达内容,因此,反过来又通过不断的价值创新推动了哲学的发展。

三、哲学方法论对于艺术研究的价值

二十世纪,在此思想的指导下,艺术理论研究活动也开始广泛使用认识论研究方法,因此,关于艺术价值的研究和探索也开始被放在认识论的哲学基础之上,尤其是在前苏联的美学研究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目前,部分艺术理论研究活动仍然沿用了哲学领域认识论的研究方法。黄海澄曾这样描述认识论指导下的前苏联美学研究活动:“文学艺术作为对现实生活的一种认识形式,把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和艺术批评都单纯地纳入哲学认识论的研究范畴。理论认识和艺术认识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个采取抽象的形式,一个采取形象的形式,除此之外,便没有其它的任何区别。这是以哲学认识论为基础的文学艺术观念,或者是从哲学认识论中推演出来的文学艺术观念和方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以及前苏联认识论美学理念的指导下,我国近现代诸多艺术家都将艺术价值的本质问题纳入哲学认识论的研究领域。比如著名艺术家凌继尧在《艺术美学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中提出:“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对认识论的探索。艺术也是建立在对现实认识的基础之上,呈现出明确的审美意识,虽然不同于哲学的认识,但双方存在紧密联系。”由此看出,凌继尧先生也并没有摆脱前苏联艺术研究的庸俗认识论法,审美认识论在现当代社会甚至是传统社会中的艺术发展史上根深蒂固。总体来说,哲学从非生命的运动轨迹中感受生活的活力,从生命的多舛中体味非生命的幻变,由此深入探索人与自然、社会、宇宙的真实存在;艺术则是努力追求生命的本质意义,并通过物质性的深刻印迹使之长存。哲学和艺术自产生以来,便相依相存。前者为后者提供思想、精神、理念上的指导,深化其价值内涵,使艺术创作显得更加意义深刻;而后者则通过多样化的创作手段和自由化的创作理念,丰富哲学理论,推动哲学研究的发展。因此,艺术家既要具备娴熟的艺术创作技巧和丰富的艺术理论知识;同时还必须具有哲学的视野和内涵,由此才能创作出引人深思的艺术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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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志荣.《中艺术哲学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美)诺埃尔•卡洛尔.《大众艺术哲学纲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4]宫寒冬.《人的心灵的文化形式:宗教、艺术与哲学》[J].《学术交流》.2006(9).45-47页

艺术哲学论文篇7

随着西方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涌入,我国的大众审美在总体上有了向后现代主义倾斜的趋势。当今社会的非主流审美盛行,选秀节目的大行其道,整容之风愈演愈烈,人们已经将审美的眼光从高雅艺术的阳春白雪投射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国人常说的雅俗共赏,似乎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很好的融合。但是在这看似平静的融合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背后,也存在了些许问题。我国本土的艺术哲学理论发展还不够完善,如何在学习当代艺术哲学先进理论的同时,更好地借鉴其中的有利因素为我国的艺术理论建设服务,是非常重要的。

当代美国的社会文化,是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和文化内部孕育出来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当代美国艺术哲学试图打破传统主义所设定的审美秩序与传统,对传统艺术评价标准提出质疑,瓦解了传统艺术审美的思维定势为我国社会文化发展提供了很多的借鉴意义。

首先,构建了多元化的评价机制。新艺术形式的出现使得艺术哲学理论在每一次的自我否定与历史否定之间寻找一种相对的平衡,新艺术理论的形成在定义艺术已有形式的同时也为艺术形式的发展打开新的思路。其次,拓宽了社会文化研究的视野。哈贝马斯曾经说过:“18世纪以降……科学话语,道德理论,法理学以及艺术的生产和批评依次被体制化了。文化的每一个领域都和文化的职业相对应,其中专家们所关心的是对这些问题的处理。这种专业化地对待文化传统彰显出文化这三个层面的每一个所具有的内在结构。它们分别呈现为认知—工具理性结构,道德—实践理性结构,和审美—表现理性结构。”艺术哲学理论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促进了艺术领域中艺术评论家、文化商人等一大批与之相应的专业人士的出现。为整个艺术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的同时也拓宽了社会文化研究的视野。第三,对自由精神的追求。传统艺术的创作具有一整套相对固定的方式,当代艺术尤其是后现代艺术追求的是对传统语言、意义、道德等桎梏自由思想因素的扬弃,表现了对自由精神的追求。苏珊·朗格以符号论哲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创新性地发展了自己的艺术符号哲学,阿恩海姆的研究也结合格式塔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独辟其境,使当代艺术哲学的发展更加多样化。阿瑟·丹托及乔治·迪基的研究抛开传统审美的限制,回归艺术哲学本身,使美学让位于艺术,为当代艺术哲学理论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他们研究的根本出发点都是对自由精神的不懈追求。第四,当代艺术哲学理论的另一贡献是对艺术与生活模糊界限的划分。当代艺术呈现出生活之美,艺术与生活的融合,因而造成了艺术与日常用品的界限模糊。当代主义艺术哲学理论在生活与艺术之间树立了一个尺度。使艺术既不会与生活相对立也不会在融合中迷失自我。第五,促进了对艺术、文化及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研究。当代美国社会的发展,促进了艺术哲学理论的变化。无论是现代主义美学理论研究亦或是后现代主义的艺术哲学理论研究都是立足于社会的时代背景,结合当时的文化及社会所进行的综合性研究。尤其是阿瑟·丹托和乔治·迪基,他们都试图通过研究在艺术定义与社会认可之间达到一种平衡。当代艺术哲学中权力话语的消失,使人们的标准概念呈现多样化评价态势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发展。

当代美国艺术哲学理论从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向,其理论价值对我国来说无疑是十分巨大的。 进入本世纪,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促使中国当代艺术呈现出新的发展样式,但是其中不乏一些为了获得利益、知名度等哗众取宠、恶意炒作甚至十分变态的艺术行为。在当代国内艺术哲学理论不甚发达的今天,这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国内部分文艺理论家认为这是当代艺术审美的迷失,并呼吁重建当代中国艺术的审美标准。在这一时期,我们研究当代美国的艺术哲学理论无疑会对我国当代的艺术理论建设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艺术来源于生活”,与艺术世界联系最为密切的,就是我们日常的生活世界。日常生活是持续性、重复性的,遵循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原则。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首先会确定一种一般的标准或规范,对试图打破常规者进行思想或行动上的约束或规范。但是艺术创作必须抛开常规,脱离功利的目的才能触及心灵。同时,当代社会对艺术作品的阐释虽然没有了所谓的权力话语,但是就我国实际审美过程中的具体

艺术哲学论文篇8

美国艺术史家罗伯特・威廉姆斯所著《艺术理论――从荷马到鲍德里亚》一书的出版,使上述现象得以改变。罗伯特・威廉姆斯长期从事艺术史研究,擅长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经验融合的视域阐发艺术理论的诸多问题,表现出与其他艺术理论著作不同的独特魅力。该书将艺术理论与艺术史、艺术实践、艺术经验有机地融合为一体,既摆脱了以往艺术理论的抽象概念化倾向,又将艺术史、艺术实践、艺术经验赋予理论化、观念化的阐释表达,是一部特色鲜明的艺术史理论著作。

从西方思想传统看,艺术理论的源头离不开古希腊哲学的知识,其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开创的哲学思想对艺术理论的建构具有奠基性的意义。罗伯特・威廉姆斯在书中指出:“艺术模仿自然的观念在古代也很常见,而且经由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发展,尤其是它暗示的艺术和知识的关系,成为后来关于‘什么是艺术’的思想的决定性因素。”[1]有别于一般的艺术史理论叙事,罗伯特・威廉姆斯从艺术史经验出发反思了哲学与艺术之间的复杂关系,揭示了哲学理论与艺术理论长期存在的矛盾纠葛,对于我们认清西方艺术史理论在自身发展中始终存在的内在冲突及结构动力,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罗伯特・威廉姆斯从一开始提及柏拉图时就直截了当地指出:“众所周知,柏拉图对艺术的态度是出了名的有问题。”并列举了柏拉图对艺术的蔑视与攻击。威廉姆斯的叙述让我们认识到一个事实,艺术学知识的确立乃是建立在攻击或蔑视艺术的哲学家观念之上的,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美学史家鲍桑葵也曾评论说:“在柏拉图那里,我们既可以看到完整的希腊艺术理论体系,同时又可以看到一些注定会使它破产的概念。”[2]按鲍桑葵的说法,在西方艺术理论史上,其开端同时也即意味着破产,应该说这是一个十分怪异的现象,许多艺术理论家都注意到这一奇异的开端。从理论层面看,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来自哲学概念化与艺术感性化之间的天然对抗;从伦理实践看,第一位艺术理论体系的建立者反而是对艺术家十分反感的人,以至于在建立理想国时宣布诗人艺术家为不受欢迎的人。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柏拉图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深刻地影响着古典艺术学理论的发生和发展?这种影响对于当代艺术学理论建构究竟意味着什么?显然,这是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对此,威廉姆斯写道:“柏拉图对模仿性艺术所需要的那种知识的蔑视必须结合他对于‘知识是什么’这一激进又有深远影响的概念来理解。”[3]这为我们进一步反思西方艺术理论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

众所周知,柏拉图不仅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同时也是西方艺术学理论的开创者。正如后人所言,西方哲学两千多年来所做的工作都难逃“柏拉图的注脚”的命运,西方古典艺术学理论的命运也大致如此。正是由于柏拉图的影响,西方古典艺术学形成了在哲学、美学的视野中进行艺术反思的坚固传统,并一直延续至今。柏拉图关于艺术的思考与其哲学、美学思想紧密相关,也就是说,柏拉图的艺术学思想始终隶属于他的哲学和美学。这一点对后来的西方艺术学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柏拉图之后,几乎所有的艺术学理论都必须有自己的哲学基础,或者构成某种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至于人们干脆就将有关艺术的理论思考统称为“艺术哲学”。直到今天,人们依然难以想象一种缺少哲学思维的艺术学存在的可能性。然而,正如威廉姆斯所指出的那样,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柏拉图建立了哲学与艺术学、美学与艺术学之间的紧密联系,而是他的哲学思维方式奠定和塑造了西方的知识形态,全面渗透和影响了哲学、科学、政治、艺术等各个领域。换言之,柏拉图对艺术理论的影响并不在表层上,而是在建构西方思维方式和知识形态的意义上对艺术理论产生了更为深层的影响。

从哲学的层面上,柏拉图所构筑的知识形态主要是“本质论”,也被后人称之为本质主义。这种柏拉图主义意义上的本质主义的主要特征在于,认为本质高于现象,由此规定了知识或理性的任务,即探寻事物存在的本质。柏拉图把事物划分为本质与现象两部分,现象虽然是本质的表象或表现,但由于现象具有芜杂变异性,因此不能直接地显现出本质,有时,现象还极有可能成为迷惑人的假象或幻象。威廉姆斯在书中列举柏拉图关于骑手、工匠和画家究竟谁真的“懂得”马具的论述。在柏拉图看来,制造马具的工匠要比画家更懂得马具,“工匠的知识更胜一筹:他必须对其功用、零件、材料以及如何组装它们有些了解;画家只需要知道成品看上去是什么样。但比工匠的理解更高级的是专业骑手的理解,他明白如何正确使用马具来驾驭马。他把马具放在了一种更综合的知识体系之内来理解。柏拉图因此在三种不同的认识模式、三种不同类型的艺术之间构造出一种等级关系:骑手、工匠和处于最底层的画家。”[4]显然,这是一个与“柏拉图的床”相类似的例子(“理式的床”“现实的床”与“画中的床”)。无论是画中的床,还是画中的马具,从柏拉图本质主义的知识论立场上看,都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知识。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柏拉图从本质主义知识论立场出发为贬低艺术的认知功能找到了理论支撑。

在西方艺术理论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本质化”“理论化”“概念化”倾向始终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难题。因为,文学艺术主要以具象化的审美方式诉诸人的情感心理结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较大思想深度”追求的放弃或缺失。也就是说,无论文学艺术如何张扬审美自律性特征,但思想性表达从未彻底远离艺术家的关切。然而,文学毕竟不是哲学理念或政治观念,也不是这些理念或观念的图解,因而思想性之表达如何超越抽象的逻辑概念的有限性,就成为一直以来困扰诸多艺术家的难题。从哲学思维方式上看,概念化实质上表征着一种形而上学的顽症。传统形而上学追求思想的单一明晰性,要求思想表达诉诸抽象的逻辑概念,以使人获得某种永恒不变的公理、公式或教条。与哲学或科学相比,艺术以其感性的、形象的、情感的方式而存在。艺术最忌概念化和抽象化,艺术所表达的并非是一种理念、一种概念或一种抽象,它是以感性的方式呈现人类生存的世界。对于艺术来说,个别性、具体性、多样性、生动性才是其具有永久魅力的源泉,一旦取消或忽视了这些艺术本有的特征,艺术势必会丧失掉自身存在的理由。而在柏拉图的哲学理解中,个别性、具体性、多样性、生动性都不过是虚假或虚幻的现象,最高的本质真实乃是概念、逻辑、理念。如此说来,柏拉图最后得出驱逐诗人的结论,无疑是“本质主义”的必然逻辑。

柏拉图之后,另一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美学家、艺术理论家亚里士多德,开始扭转柏拉图过于贬抑艺术的倾向,试图弥合艺术与哲学、艺术与知识、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分裂状态。威廉姆斯指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也将艺术视为对自然的模仿,但他有对模仿的一种总体上更积极的看法,以及对自然――柏拉图非常不信任的那个不断改变的、具有欺骗性外表的不完美的领域――的一种更积极的看法。……亚里士多德关于知识的理论与柏拉图不同。柏拉图强调外表与本质的截然区分,亚里士多德则描述了从我们对某一事物的体验到我们对另一事物的理解逐步发展过程。”[5]作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努力为诗辩护,可以说是对柏拉图观点的反驳。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威廉姆斯看来,亚里士多德虽然将艺术提升到一定的位置,但是并未动摇柏拉图奠基的形而上学知识论传统。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哲学思维和知识理想的深层结构依然是柏拉图式的。

在哲学上,亚里士多德以形式逻辑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了作为第一哲学的形而上学;在知识论上,他以探究“是之所以为是”或“存在之所以存在”为终极追问,进一步确立了“本体论”或“本质论”的知识范型;在美学上,他提出了美是秩序、对称和确定性等概念,进一步规定了美的本质。亚里士多德虽然努力弥合艺术与哲学、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分裂,但依然视哲学、科学为最高的知识形态。在他的努力下,艺术虽得以跻身于知识系统之中,但依然处于较低的层次。威廉姆斯认为:“亚里士多德在认知的各种方式间创建了一种等级关系,并清楚地界定了艺术的地位。……哲学,正确地说,属于第一类,即最高的一类;艺术属于最后和最低的一类。……尽管亚里士多德将艺术放在了最低的位置,他却坚定地将艺术确定为一种认知方式:柏拉图有意地将艺术与知识分离,亚里士多德则坚持将两者联系起来。”[6]对此,苏珊・桑塔格在《反对阐释》中指出:“对柏拉图来说,艺术既无特别之用(画出来的床并不能用来睡觉),在严格的意义上说也无真实可言。亚里士多德为艺术辩护而提出的那些理由并没有对柏拉图的以下观点形成真正的挑战,即所有艺术皆为精巧的以假乱真之物,因而是谎言。然而,他的确对柏拉图的艺术无用论提出了异议。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不管艺术是否是谎言,都具有某种价值,因为它是一种治疗方式。亚里士多德反驳道,毕竟,艺术是有用的,在唤起和净化危险情感力量方面有医疗作用。”[7]无论是桑塔格,还是威廉姆斯,既看到了两者之间的内在承继关系,又指出其不同之处。总之,知识论立场对古典艺术学的影响依然存在,本质主义知识论哲学的阴影始终覆盖在西方艺术理论前行的道路之上,哲学与艺术理论的纠葛成为一个耐人寻思的理论现象。

亚里士多德之后的西方古典艺术学,一方面,在柏拉图奠基的哲学思维和知识范式中继续追问艺术的最高本质;另一方面,在亚里士多德所突破的方向上继续为艺术辩护。两者越来越紧密地缠绕在一起,由此规定了古典艺术学发展的总体趋势:艺术的地位越来越高,艺术本质的哲学追问也越来越逻辑化,艺术学理论经由美学逐渐成为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辟或奠基的路向上,西方世界对艺术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探讨,使之逐渐成为一门可登大雅之堂的高深学问,艺术理论方面的著述也层出不穷、蔚为大观。大致可概括为两条路径:一条路径是沿循形而上学的哲学路向,继续探寻美和艺术的存在本原或终极本体。其中,中世纪前后,以新柏拉图主义为代表,将“理式论”引向神秘超验,美和艺术的魅力与上帝存在和光同尘、融通一体,代表性作品有普洛丁的《九章集》、奥古斯丁的《论秩序》等。从文艺复兴运动经如火如荼的启蒙运动一直到18世纪,宗教祛魅、人性觉醒、理性高扬、科学兴起、寻求美和艺术的理性根据的热情也随之高涨,以美育代宗教,促成美学作为近代意义上的一门学科正式诞生。如休谟的《论趣味的标准》、伯克的《关于崇高与美两种观念根源的哲学探讨》、鲍姆加登的《美学》、门德尔松的《论美的艺术和科学的基础》、狄德罗的《论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席勒的《美育书简》、谢林的《艺术哲学》、黑格尔的《美学》等。美学与艺术紧密相联的传统,达成了艺术与哲学的中介,使其获得知识的合法化身份;同时,也使艺术理论越来越形而上学化,始终在哲学和美学的襁褓中不能独立起来。这在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那里体现得最为充分,黑格尔不仅将美学作为其整个哲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将美学直接称为“艺术哲学”。黑格尔将艺术和美概括为“绝对理念的感性显现”。在此,绝对的永恒的抽象理念与现实的历史的感性形象统一在艺术之中。

另一条路径是相对独立意义上的艺术学问题的探索。比较而言,这条路径与始终依附于哲学、神学和美学的形而上学路向有所不同,它更多地依循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传统,在相对独立的意义上探索艺术诸问题,逐渐丰富了古典艺术学研究的内容,为现代艺术学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艺术学理论的发展。在艺术学基本理论方面,主要沿循亚里士多德诗学所开辟的道路,试图通过理论建树达到为艺术辩护、为艺术正名的目的。如古罗马时期贺拉斯的《诗艺》;文艺复兴至启蒙运动时期,卡斯特尔韦特罗的《亚里士多德〈诗学〉的诠释》、锡德尼的《为诗一辩》、布瓦洛的《诗的艺术》、卢梭的《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教化风俗》等。

其次,各门类艺术研究的崛起。随着各个门类艺术创作的兴盛发展,尤其是绘画、雕塑、建筑等艺术的繁荣,诗人称霸艺坛的局面得以改变,出现了一批美术方面的艺术学著述。如古罗马时期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文艺复兴至启蒙运动时期,弗罗伦萨画家塞尼诺・切尼尼的《艺术之书》(又名《手工艺人手册》1400年之前)、佛罗伦萨艺术理论家阿尔伯蒂的《论绘画》(1435)、达・芬奇的《论绘画(笔记)》(1519年之后)、米兰画家洛马佐的《绘画艺术论》(1584)、《绘画神殿的观念》(1590)、狄德罗的《绘画论》、莱辛的《拉奥孔》等。

最后,出现了艺术家、艺术史、艺术作品、艺术风格、艺术思潮、艺术风俗学、艺术社会学等不同的研究方向。其中,古罗马朗吉努斯的《论崇高》开启了艺术风格学研究的先河;意大利艺术家瓦萨里的《著名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家传》(又名《名人传》,1550―1568)、画家祖卡罗的《画家、雕塑家和建筑家的理念》(1607)、现代艺术批评家约翰・罗斯金的《现代画家》(1843―1860),确立或发展了艺术家传记思想研究的模式;[8]启蒙运动时期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成为艺术史研究的典范;18―19世纪,维科的《新科学》、丹纳的《艺术哲学》开辟和引领了艺术文化学和艺术社会学研究的崭新方向,等等。真可谓多姿多彩,各领。所有的一切,都为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学科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铺平了前行的道路。

注释

[1]罗伯特・威廉姆斯:《艺术理论:从荷马到鲍德里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

[2]鲍桑葵:《美学史》,转引自汝信、夏森:《西方美学史论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9页。

[3]同[1],第15页。

[4]同上,第14页。

[5]同上,第17页。

[6]同上,第18页。

艺术哲学论文篇9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传统哲学在汤一介先生眼里曾概括为以真(天与人)、善(知与行)、美(情与景)三个相关连的基本命题:“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情景合一”,以及“普遍和谐观念”、“内在超越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体系。

事实上,这三个基本问题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内在精神里是有机统一的。这里的划分依然是以西方知、意、情为标准的,是为方便理解的。然而我们要进一步追问:这三者的重要性是否是相等的?是否有某种精神在其间更能独特标明中国文化精神的特性?

在我看来,中国哲学的精神必须放在更大的“文化”概念范围内来把握,而一旦我们把中国哲学置于自己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视野中,即刻会发现和西方文化相比有许多的不同:西方重视宗教与科学,而中土文化则为艺术和道德精神所贯注(这一点唐君毅、吴森均有论述)。很显然,谈中国哲学,艺术非但少不了,甚而说是相比西方文化更能彰显民族精神的文化特质。所以,方东美以他诗哲相兼的气度成就了一个广大和谐的中国哲学体系(这在拙著《方东美与中西哲学》已有表述,此不赘述)。他说:“回顾中国哲学,在任何时代都要‘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以艺术的情操发展哲学智慧,成就哲学思想体系。”这就是说,中国哲学是一种艺术化的哲学。换言之,“情”在中国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特质。无怪乎辜鸿铭在他不朽大著《中国人的精神》里也将中国人的民族精神表达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情感的或人类之爱的生活。”

我一直认为,比较文化哲学自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发端,方东美先生扬其绪,并筑就了一个迄今尚无法超越的比较文化哲学的理论体系。然而,从梁先生的生命哲学到方先生的生命哲学一美学的异峰突起,难道其间没有起承转合的思想逻辑环节么?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阅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哲学文献,发现有一个大哲学家完全被我们遗忘了,他就是李石岑。正是他,对梁先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做了犀利的批评,并从生命艺术论的角度立论,建构了自己的比较文化哲学的模型,才使得后来方东美先生在他基础上更上一层楼,不仅仅从人生哲学,而是从“形而上”为切人点来阐发中国生命哲学和美学。由是,我们必须清理这一思想的逻辑递进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顺理成章地解读后来方东美、宗白华等以生命为本体的艺术哲学诸思想家的理论体系。

二、李石岑以生命艺术论驳梁漱溟的

《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李石岑洋洋四十万言的《人生哲学(卷上)》(1926年)详尽比较分析了西方、印度和中国的文化与哲学之后,提出了他自己的生命艺术论。他说:由是以观,科学、道德、宗教三者,都是抱着一个“生的无限”,都是做的“生的无限”的工作。我们可以作一种总括的说明。无论科学、道德和宗教,在第一镜,则皆为生的无限之希求。我们应该特别尊重这个境界。在第二境,则为达到第一境之方便之功利现象。我们应该不把它看做方便去努力。在第三境,则当更进一步,严加训练,把第二境第一境完全忘却,好像是先天的直接作用一般。于此,乃有科学、道德和宗教之威严。在第四境,则这种先天的科学、先天的道德、先天的宗教,更欲与第一境的“生”结合。凡对于过去的科学、过去的道德、过去的宗教而起一种反抗,其用意都是如此。所以“生的无限”,为人类最高的希求。艺术乃是这种希求比较的可以实现者。拿艺术和科学、道德、宗教相比较,便可以发现它们的成绩的优劣。虽然都是走的“生命表现”一条路,但所用的方法完全不同;从方法一点,很可以识别它们的造就科学和艺术论,科学用知的方法,艺术则用直觉的方法;就道德和艺术论,道德用消极的方法,艺术则用积极的方法;就宗教和艺术论,宗教用超现实的方法,艺术则用现实的方法。虽然都是对于“生”的希求,但科学的境界是“求生”,探求生命的实质;道德的境界是“舍生”,抛弃生命的形体;宗教的境界是“永生”,想象生命的未来;似乎都没有提到生命全体。若艺术的境界便不如是,艺术既可以吸取生命的神髓,又可以促进生命之扩大,卡朋特所以极力提倡生命艺术,就出于这种见地。近代东西学术所以对于生命艺术,提倡之不遗余力,也就推原于此。现代的思想界,在西方若尼采、柏格森、詹姆士、卡朋特、莫理斯、爱伦凯(ellen key)之流,在东方若泰戈尔、厨川白树、岛村抱一之流,莫不看重艺术的思想,——尤其是生命艺术的思想,这是世界学术的一个大转机,我们将从此合十瞑目,顶礼世界未来的文化。

呜呼!八十年前李石岑就如此鲜明地表达了生命艺术观是世界未来文化之价值取向。只可惜他要申论的生命艺术观(《人生哲学》的下卷)虽然在南京第一中学讲演过,但终未出版。实属遗憾!即便如此,单从他的上卷已经可以略窥大致。

那么,让我们来检讨一下李先生是怎样从对梁漱溟先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的批驳中得出他上述结论的。

首先,李石岑认为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的名称就不当,因为梁先生实际上是由东西哲学去观察东西文化,而不是像题目那样给人觉得是主张东西文化旁及东西哲学,论述上往往也是一家、一宗,并非和文化相兼相容。

    其次,梁先生的西方文化向前、印度文化向后、中国文化持中之说则更是牵强附会。在李先生看来:“无论西洋印度和中国,都只是朝前走的,不过走法不同,或者走的快慢不同。”况且,梁先生的三条路向立言也欠妥,“乃是按孔家哲学(不是中国文化全部也不是中国哲学全部)、佛家唯识(不是印度文化全部,也不是印度哲学全部)和西洋文化(不是西洋文化全体)立言”。

事实上,梁先生的三路向都是以“意欲”为骨架的。意欲只能是逼迫人类的行为朝前走,何以会有“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以及“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呢?因此,说孔子是调和持中之路经并不正确。如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实在都是“不待鼓而活动不易”(生生不息)。这能说是中国文化走不前不后的路向么?同样,说印度人的出世思想是“向后要求”也是皮相之论!因为印度的出世思想其动机是出于“无生”;但“无生”的觉悟正可以利导且促进“生生”之机。这就是说因为它是要求我们作觉悟的幻生活,不作迷惘的幻生活,可说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又如何能不说是向前的呢?

第三,李石岑对梁漱溟的未来世界文化的三个态度 也不以为然。因为所谓要排斥印度态度,把西方文化全盘承受而根本改过的态度,以及批评的把中国原来态度重新拿出来的态度。这些观点皆建立在错误的向后、向前、持中的立论上。更何况梁先生的论述漏洞很多。就对印度的态度来说,他把“宗教”、“佛法”、“印度”混为一谈。然而,在李石岑看来,欧阳竞无的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观点应该汲取。至于说对于西方文化全盘承受而又根本改过的态度则与理不通。李先生认为:“他这全盘的一受,又根本的一改,恰好弄成一个对销。”而就对“中国原来态度”来说,李石岑认为孔子的“原来态度”如成立,那也就是在他生前或死后不多的时候县花一现罢了。自然,梁漱溟的中国此刻“促进世界第二路文化之实现”不妨也该慢点言说。

既然梁漱溟以道德(中)、宗教(印)、科学(西)为文化哲学的评判基点,所开出的未来中国哲学应走路向的药方有错误,那么,李石岑给出的“世界未来的文化”(也包括中国哲学应该走的态度)蓝图又靠何基点来支撑呢?他说:由是以观,道德、宗教、科学三者,虽尽发展的能事,但非有艺术的陶冶,决不是以形成一种最大的文化。现代的文化,满装着功利的臭味,无论道德、宗教、科学,都是如此,世界未来的文化必从此转出一个新方向,必是由“到功利之路”,转出一个“到艺术之路”关于艺术思路的内容,且容本书下卷详为陈说,令试略言之。艺术以生命表现为唯一的天职;宇宙本是一个生命的大流,如果艺术能表现宇宙的生命,那便是一种最伟大的艺术。而所谓道德、宗教和科学,本都是走的“生命表现”一条路,不过方法有不同,或者态度有不同。人类最高的希求,为生的无限;所谓生的无限,具有三个条件;一,生的本质;二,生的增进;三,生的持续。

不难看出,李石岑是将宇宙、生命和艺术(在方东美那里为灿溢的美感)视为三位一体的。这种观点催生了后来方东美的“诗化的哲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李石岑以生命艺术观为未来世界文化(包括中国哲学)的价值取向的观点并非突发奇想,而是建立在缜密的学理分析和论证基础上的。他谈到老子时说:“老子把‘自然,看作艺术的中心,于是又把艺术看作人生哲学的中心。老子对人生完全是一种艺术的看法。”“道家齐生死之说,都是从道上着眼,换句话说,都是从艺术上着眼,因为从艺术看生死,则生死不唯不足以生其欣戚,而生死反足以表扬其艺术。”“老子的人生观一切受成于道,听命于自然,是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便是老子艺术的人生哲学。”而在说到孔子时则说:“孔子一面催促人家觉悟,鼓励人家努力,好本着血统的关系去组织社会;一面又要想出一种调剂社会的方法,使人类得到一个很圆满的生活。所谓生活,可以说就是情意生活;因为情意生活足以撼动生活的全体。而情意生活总含着一个要发泄的倾向,你就不让他发泄,它也终究会发泄出来的。不过情意生活尽量的发泄出来,就是‘诗’的作用,时时提防它,叫它不要胡乱的发泄出来,就是‘礼’的作用。这两种作用如果使用适当,就可以得到一个很圆满的生活,这便是孔子调剂社会的方法。”毫无疑问,李石岑在这里是把“礼”和“乐”看作儒家的基本精神,尤为突出了“情意生活”(艺术的生活)能撼动生活之全体的作用。李石岑甚而更进一步阐述“乐”和“仁”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他这样说道:“礼的作用在诗的作用之后。既已把诗和礼的功夫都做到了,才能谈到仁。因为情意生活有了圆满的发展,自然心气和平,可以达到快乐的境地。快乐的境地便是仁的境地了。(这无异于把“仁”解释成美的境界了!——引者注)所以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是第一步的工夫,礼是第二步的工夫,乐是最后一步的工夫。乐便是快乐,并不单指钟鼓那类乐器说,正是‘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的意思。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可见乐就有这种快乐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只有仁者能够享受,‘所谓仁者不忧’,‘仁者寿’。如果不仁,就有乐也不乐了,所谓‘人而不仁,如乐何?’可见乐与仁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不仅如此,李石岑融贯古今、会通中西的文化哲学具有一种“世界主义”的眼光。他并没有狭隘的民族主义之短见。恰恰是这样,他的生命艺术观开放地吸收了诸多西方哲学的许多新思想。如尼采、柏格森、席勒、卡朋特、詹姆士、杜威等。在李石岑接受某些西方主张生命艺术观的思想家观点时,也不免有些过激言论,这种言论多少轻视了中国固有的生命艺术价值。当然,这是一种矫枉过正的权益之论。例如他说:“尼采主张艺术即生活,生活之艺术化,艺术之生活化。谓人类就本性言之,既自为艺术家,又为艺术品。中国人则对于艺术从不甚了了。中国人心中只有宗法社会下的伦理的思想,而无表现生活高潮的艺术的思想。无论政治法律军事乃至宗教美术,莫不拿伦理观念做中心,所以中国人的生活只有一种宗法社会下的伦理的生活,却从无表现生活高潮的艺术的生活。中国人的污秽丑陋,固非用艺术的精神不能救济,中国人的瘠弱、奄惫和可怜的安逸,更非用艺术的精神无法苏生。中国人只会沉醉于阿婆罗的梦幻观想里面,却不知更有爵尼索斯的酣醉欢悦的世界,更不知从爵尼索斯的酣醉欢悦里面再淘出一个阿婆罗的世界来。所以中国人又非有一种艺术的陶冶不可。”

三、申论及其启示

中国传统哲学是一种境界哲学,不是西方的知识论哲学,这一点在学者似无太多争议。然而,把中国传统哲学家对人生境界的追求看作:由真一美一善(孔子);由美一善一真(老子);由真一善一美(庄子)这样的不同境界的追求和超越(如汤一介先生所说),我疑心这观点是否能成立。这似乎有拼字游戏的味道。因为,这种观点虽然是按境界,而不是按知识问题来陈述三种哲学的表现所取的不同三种价值取向,但事实上在孔子、老子、庄子的哲学中并不存在这种价值递进的取向,这多少还是有点依西方学科规范按图索骥之嫌。经这样一处理,圆融在中国文化里的艺术精神(美)被分解成了一个单元。犹如从大海里经过科学处理提取的盐。已经离开了它生命母体,成了一个僵死的“物”。

倘若我们检视一下李石岑对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的批评以及他提出的生命艺术论为未来世界文化的价值取向的理论。我们会发现:“生命艺术论”(美学)的的确确彰显了中国文化的内在精神,而且这种精神又是西方文化所不可比较的。

那么,为什么李石岑不以道德、科学、宗教价值来统合中国文化(在李甚而指整个世界文化)的未来走向呢?这是因为在他看来,道德、科学、宗教虽都是朝“生命的表现”路向走,然而“似乎都没有捉住生命全体”。它们各抓住了生命的某一面,如科学讲“求生”,道德讲“舍生”,宗教讲“永生”。唯有艺术才既吸取了生命的神髓(本能的直观),又促进生命的扩大。如此说来,中国哲学最讲生命的表现。中文的“性”即指生命的性向,而西文的“性”则多以知识论的感性、知性、理性来诠释人性,

是科学的、逻辑的。反观中土生命之性是一种艺术的跃动,是情的蕴发,是“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

据此,我们从李石岑的生命艺术观得到几点启示:

其一,李石岑的“境界”论是独特的。他不是像某些哲学家解释的如同单列一条线向上超升的境界路线:如冯友兰的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境)。李石岑是以“生命”为本体,把科学、道德、宗教、艺术视为价值纬度,层层超升。换言之,科学也好,道德也好,宗教也好,艺术也好,都有层层跃进的不同境界。只不过在方法上的不同,李石岑先生认为艺术之境的超越更符合生命的本质。最令人值得注意的是:他强调第四境时,“先天的科学”、“先天的道德”、“先天的宗教”和最初都有的“生”(第一境)结合而有一个逆向地反对“过去的道德”、“过去的科学”、“过去的宗教”。谁来统合?谁来与之对立,当然只有艺术。所以,李石岑虽然没有讲有“第五境”,但实际上这“艺术”和道德、科学、宗教之矛盾(既对立又同一)就是第五境。我们应该记住,李先生讲这番话时是1926年。毫无疑问,以后的冯友兰、方东美、宗白华、唐君毅都吸取了他的这个“境界”的许多思想因子。有意思的是,后来大多以“价值”按单线上升路线来讲“境界”,未必优于李先生的这个说法。

其二,为什么李石岑把“未来世界文化”看做是生命艺术的一统天下。这有一个基本判断作为前提:即科学、道德、宗教在过去历史上都曾各领风骚,但发展至今天,宗教已不是原来的宗教,它要和艺术结合;科学也不是过去的科学,它也要和艺术结合;道德也如是说。并且,李石岑认为“生命的表现”是由“功利之路”到“艺术之路”的前进。拿艺术和道德、科学、宗教相比,艺术更加符合宇宙的生命精神,艺术以直觉把握,“那种直觉,可以看作生命一样,是日进不已的。宇宙生命,固然是不断的创造,但是直接的内的经验,也是不断的创造。”由此可知,李先生把生命、宇宙和艺术的创造视为一体化的。从前述也可以看出,他对老子的“自然”以及“宇宙”的理解,也是把它看作一件艺术品。并不限于我们讲的琴鼓乐器的艺术表现。对孔子的仁和乐作一而二、二而一的解释,这都表明他理解的艺术是有本体论意蕴的。

其三,李石岑一方面看到当今艺术和科学、道德、宗教的融合,另一方面,更看到它们之间的不同。并且,他在指出这些不同时是有价值取向的(指向生命艺术的表现)。如艺术与道德的价值比较,他说:“故道德为现实的,为规范的,艺术为直觉的,为浪漫的;道德重外的经验,艺术重内的经验;道德重群体之认识,艺术重个体之认识;道德有凝滞阻碍的倾向,艺术有活泼渗透的倾向。”再如他讲到艺术的真和科学的真之不同,他说:“由此可知直觉远优于思考,换言之,艺术之效力远优于知识之效力。是则艺术的真远优于知识的真矣。艺术的真之解释与评价,虽由美学上云见地而异,然艺术的真决非科学的真,换言之,非客观的真,乃一种之‘真’之感情也。艺术内容之对于哲学的人生的意义之要求,皆一种之真之要求也。美由真之补助,而美之价值乃益增;故美的真(aesthetische wahrheit)在艺术上有至高无上之位置也。”在谈到艺术和宗教时,他说:“从前说宗教是美的基本,现在不然;现在美是宗教的基本了。”凡此种种,都可以看出李石岑对未来世界文化(包括中国哲学)的价值取向的厘定是经过反复比较作出的。

艺术哲学论文篇10

阿瑟 ・C・丹托 (Arthur C. Danto)无疑是当代艺术哲学的代表性人物,他的去世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终结。彼得 ・基维将迄今为止的美学区分为刺猬美学和狐狸美学。所谓刺猬美学就是宏大叙事美学,力图建立一种包罗万象的理论,凭借这种理论来解释所有的艺术问题。所谓狐狸美学就是微观叙事美学,目的不是建构理论,而是解决问题,尤其强调逐个地、深入地解决问题。尽管对于这两种美学理论,基维没有做出明确的评价,但是从他宣称丹托是最后一位刺猬美学家来看,新时代的美学已经不再是无所不包却浅尝辄止的刺猬美学,而是专门而深入的狐狸美学。 [1]不管基维对于丹托的评价是否公允,但是丹托的去世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终结,这是美学界公认的。那么,丹托代表的美学时代意味着一种怎样的美学时代?对于这个问题,丹托没有明确的回答,也许原因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本文尝试回答这个问题,对丹托美学的特征作一次宏观的把握。当然,对于这种宏观把握可能具有的简单化风险,我们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让我们从丹托自己的宏观把握入手吧。由于丹托是从哲学领域进入艺术领域,他喜欢通过与哲学的类比来澄清艺术的发展脉络。迄今为止,哲学已经发生过两次重大转向,有三种不同的哲学形态。我们可以将康德之前的哲学称之为古代哲学,其中包括中世纪哲学,将康德之后的哲学称之为现代哲学,将维特根斯坦之后的哲学称之为当代哲学。古代哲学的典型形式是宇宙论或本体论,力图回答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现代哲学的典型形式是认识论,力图回答人究竟能够认识什么。当代哲学的典型形式是语言哲学,力图通过语言的澄清来回答或者避免哲学问题。由此可见,哲学领域发生了两次重大转向,一次是认识论转向,一次是语言学转向。哲学领域发生哲学转向的原因,都是为了祛除蒙蔽,探求真理。之所以有认识论转向,原因是我们在回答世界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回答人究竟能够认识什么的问题。如果不澄清人的认识能力,就有可能发生僭越,去独断人不可能认识的事物,比如世界的本质。在康德看来,古代哲学中充满了这种独断。康德哲学的目的,就是澄清人的认识能力,对于不同的事物采用不同的对待方式。对于那些超越的事物,由于我们的认识能力无法认识它们,只能将它们归入信仰的领域。到了 20世纪,哲学领域中出现了语言学转向。哲学家们发现,人的认识能力受到所使用的语言的影响。语言的逻辑决定世界的可能,澄清了语言的逻辑,也就认清了全部世界。维特根斯坦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就宣称完成了这个任务,全部哲学问题都已得到解答,哲学的使命也就结束了。 关于哲学发展的这种宏大叙事,已经成为老生常谈。丹托对此并没有进行批判性的分析,而是直接采用这种通行的说法。丹托的目的,不是去研究或回顾哲学的发展历程,而是在哲学与艺术之间寻找一种平行关系。仿照哲学发展的宏大叙事,我们可以将艺术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古典艺术,现代艺术和当代艺术。在古典艺术中,占统治地位的再现论或者模仿说,艺术的目的就是再现外部世界。古典艺术对外部世界的再现,与古代哲学中的宇宙论和本体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类似。到了现代艺术阶段,表现主义和形式主义占据上风,艺术的目的是探测人的内心世界,表现内心情感,创造自律的形式或者有意味的形式。现代艺术对内在世界的表现,与现代哲学中的认识论对人的内在能力的认识类似。现代艺术与现代哲学一样,由客观世界转向了主体性。丹托敏锐地发现艺术领域中的格林伯格与哲学领域中的康德之间的类似性,换句话说,艺术领域中的格林伯格就是哲学领域中的康德。尽管将 20世纪的格林伯格与 18世纪的康德类比,冒着弄错时代的风险,但是格林伯格的确从康德那里获得了辩护现代艺术的思想武器,对此格林伯格本人毫不隐瞒。现在的问题是,与当代哲学中的语言哲学相应的艺术又是什么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观念艺术。当代艺术中的观念转向,与当代哲学中的语言学转向类似。 [2]就像哲学发展到语言哲学阶段有可能终结哲学一样,艺术发展到观念艺术阶段有可能终结艺术。尽管这两种形式的终结非常不同,但是就像维特根斯坦当年宣称弄清了所有哲学问题而不再研究哲学一样,丹托也宣布艺术终结了,从而有了著名的“艺术终结论”。 我这里不想去讨论丹托的艺术终结论,而是希望沿着丹托发现的哲学与艺术之间的平行关系做进一步的发展。不过,在发展丹托的平行关系之前,我想着重指出的是,丹托所发现的这种平行关系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说法,其中有许多不平行的地方。比如,哲学领域中的认识论转向和语言学转向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对自明的基础的探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尽管哲学领域中发生了两次重大转向,出现了三种形态的哲学,但是哲学的目标始终未变,那就是获得关于世界本质的认识,只是人的认识能力决定了他对世界的认识,而人使用的语言又决定了人的认识能力,哲学领域才有认识论转向和语言学转向。每次转向,都是为了获得更加自明的基础,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前一种形态的哲学的目标。艺术领域中的转向,就没有这种严格逻辑关系。艺术转向表现或形式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更好地再现世界;观念转向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更好地表现主体性或者创造有意味的形式。艺术由再现向表现再向观念发展,哲学则由本体向认识再向语言发展,同样是转向,哲学领域中的连续大于断裂,艺术领域中的断裂大于连续。对于哲学发展与艺术发展的平行关系中的众多不平行特征,丹托并没有深究,我在这里也不打算深究。 我在这里想要做的,是发展丹托发现的平行关系,将哲学与艺术之间的平行关系,发展到包括美学或者艺术哲学在内。尽管丹托不主张将美学与艺术哲学等同起来,认为将艺术与美区别开来是 20世纪艺术哲学的一大贡献,但是我们还是依照惯例或者从宏大叙事的角度,忽略它们之间的重大差别。在前文引用基维的观点时,美学可能替换为艺术哲学。现在的问题展到艺术哲学之中?换句话说,将艺术哲学与哲学和艺术并列起来讨论是合法的吗?难道艺术哲学不是哲学的一部分吗?难道艺术哲学的发展变化,不是受到哲学在总体上的发展变化的影响吗?诚然,艺术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在总体上不可避免地受到哲流的变化的影响。不过如果我们将美学或艺术哲学视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就更容易看到它的特征和发展脉络,因此我在这里想提一个丹托未曾提出的问题:艺术哲学与艺术和哲学之间存在平行关系吗?如果哲学、艺术、艺术哲学之间存在平行关系,不同历史阶段的艺术哲学会呈现出怎样的特征? 根据丹托发现的那种平行关系,古典艺术对外部世界的再现,与古代哲学对外部世界的认识相对应,这个阶段的艺术哲学的目的是对艺术家和艺术品的认识。作为认识艺术家和艺术品的艺术哲学,与艺术史和艺术批评密不可分。古代中西美学中的大量评点,就属于这种形态的艺术哲学或美学。现代艺术对主体和形式的探索,与现代哲学转向对内在认识能力的研究相对应,这个阶段的艺术哲学开始追求理论体系的完整性,成为自律的艺术哲学,我们在黑格尔那里可以看到这种艺术哲学的典范。基维所说的刺猬美学,就是这种包罗万象、自成体系的艺术哲学。在基维看来,这种形态的艺术哲学业已终结,丹托是最后一位刺猬美学家。现在的问题是,与当代哲学和当代艺术相应的艺术哲学 是,能否将艺术与哲学之间的平行关系扩具有怎样的特征?根据丹托,当代艺术哲 学是觉解型的,即通过觉解让寻常物获得新意义,从而变容为艺术品。众所周知,丹托全部艺术哲学旨在解决的问题是:两个几乎完全一样的事物,为什么一个是艺术品,另一个则不是?丹托认为,其中的关键是理论解释在其中起了作用。有了理论解释的寻常物,就嬗变成了艺术品。没有理论解释的寻常物,就依然保持为寻常物。为此丹托引用了唐代禅师青原惟信的说法:“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 ”[3]“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与“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之间只有觉解或顿悟上的区别,在丹托看来,觉解引起的区别不仅是当代哲学的特征,而且是当代艺术的特征。由此,丹托仿照黑格尔得出结论说当代艺术终结到了哲学之中。我认为,丹托用觉解引起的变容来概括当代哲学和当代艺术都有失偏颇。语言转向之后的当代哲学的特征,与其说是觉解,不如说是分析。当代艺术之所以还保持在艺术领域,就说明它并不仅是觉解,换句话说,当代艺术并不就是哲学。不过,这并不是说我要否认丹托所发现的觉解的重要性。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说用觉解来概括当代哲学和当代艺术的特征都会有失偏颇,那么用它来概括当代艺术哲学就刚好合适。其实,丹托当作当代艺术和当代哲学特征的觉解,只是当代艺术哲学的特征。艺术并没有终结,也没有为哲学所取代,只不过是艺术哲学加入艺术的创作之中,它们一道完成了寻常物的嬗变。 [4] 到这里为止,我们发现了另一种平行关系,即艺术哲学与艺术和哲学的平行关系:古代哲学中的宇宙论或本体论对应于古典艺术中的再现论,再对应于古代艺术哲学或美学中评点;现代哲学中的认识论对应于现代艺术中的表现论和形式论,再对应于现代艺术哲学中的体系;当代哲学中的语言分析对应于当代艺术中的观念创造,再对应于当代艺术哲学中的觉解变容。 注释: [1] 基维的有关论述,见Peter Kivy, “Foreward, ” in Nol Carroll, Beyond Aesthe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 ix. [2] 丹托的有关论述,见Arthur Danto, After the End of Art: Contemporary Art and the Pale of Histor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8), p.4-6. [3] Arthur Danto, “The Artworld,”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ume 61, Issue 19 (1964), p.579. [4] 参见丹托:《寻常物的嬗变》,陈岸瑛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艺术哲学论文篇11

【关键词】 文艺美学;学科定位;反思

“文艺美学”这个概念,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由胡经之先生等提出之后,已经日益为学界所接受。但是,到底什么是文艺美学?它与哲学美学亦即一般所说的美学、艺术学有什么区别?它的提出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在不少同志、包括我自己心目中还都比较模糊。现在我把对几个问题所作的一些初步的思考在这里谈一谈,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以我之见,如果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美学是自18世纪中叶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顿提出“Aesthetic”(原意是“感性学”,后王国维根据日人中江兆民的日译而中译为“美学”)之后,在德国古典哲学内部发展起来、分化出来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德国古典哲学是一种思辨哲学,它们研究美学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是为了满足它们的哲学旨趣,具体地说,是为了建构它们哲学体系的需要,使它们的哲学体系得以完整。如鲍姆加顿,他根据莱布尼兹的知识可分为“明晰的知识”和“朦胧的知识”的观点,认为以往哲学重在研究“明晰的知识” 而忽视“朦胧的知识”,这样的哲学是不完整的,他提出“感性学”就是为了建立一门与“朦胧的知识”相对应的哲学的分支学科。又如康德,他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中分别研究了“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之后,感到两者的鸿沟难以填平,因而撰写《判断力批判》,把审美作为沟通两个世界的中间桥梁。再如黑格尔,他把世界看做是“理念”的发展和回归的过程,“理念”的发展可以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绝对精神”的最高形式是哲学、次高形式是宗教,那么最低的形式是什么呢?按他的看法就应该是艺术。这样,“绝对理念”的发展行程也就环环紧扣而没有空隙和脱节的地方了。这些事例都足以表明,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不仅美学的性质是属于哲学学科的,而且它的方法也是与德国古典哲学的方法是一致的,即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按照培根的说法,是一种“蜘蛛织网”式的方法。

这种从哲学的角度对于美的问题所做的哲学思考自然是有必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规定美和审美活动的性质,为我们研究和探讨实际的美学问题包括艺术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论前提。但是,不论这种哲学思考的意义多么重要,它与审美活动的实际,包括艺术创造、艺术欣赏等毕竟是有距离的。而我国学界提出“文艺美学”这个概念的目的和意义,在我看来就是要求我们把对美的哲学思考与艺术活动实际经验的具体分析结合起来,使哲学美学更能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根据文艺美学的对象和内容的这一性质和特点,在研究的方法上我认为也相应的应有所变化,应把原来纯属于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蜘蛛织网”式的方法转而向归纳的、经验的、自下而上的和“蜜蜂采蜜”式的方法开放。

按照这一认识,我认为文艺美学应该是介于美学与艺术理论之间的一门学科,是哲学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它与美学的具体关系是:一方面,美学研究的结论和成果为文艺美学具体研究、阐释和总结文艺实践的经验提供理论的前提,即思想的依据和评判的标准,并使艺术实践的经验经由这些理论前提的整合而更能向规律性的高度提升;而另一方面,具体的艺术实践经验又可以为美学在对美的问题进行哲学思考提供感性材料,并使得这种哲学思考由于有了艺术实践经验的基础获得更为丰富、具体的内容,而不致偏于抽象的论证。当然,这只是我们在理论上对文艺美学学科所作的一种定位,在实际上有时也确实很难加以严格区分的。

正如一切理论的概括总是相对落后于经验的描述一样,“文艺美学”这个概念的提出也是这样。尽管这个概念的提出还不到20年的时间,但实际上文艺美学的研究早就已经开始了,当然我们不能因此来贬低乃至否定“文艺美学”这个概念提出的意义和价值,因为它为我们确立了明确的研究对象,标志着这门学科的研究从自发向自觉的转变,这就是一切学科都只有当研究对象确立之后才能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原因。

我说“文艺美学”的研究早就已经开始,这至少可以追溯到黑格尔,他把美界定为“理念的感性显现”,“理念”实际上只是一种心灵的外化。这表明心灵性的内容乃是美的一个本质的,所以按照这一规定,自然美也就被排除在美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之外了。因而他的美学实际上是艺术哲学,或者说是“美的艺术哲学”。稍后,谢林就索性以“艺术哲学”来为美学命名,并由此在德国古典美学中开创了与典型形态的“哲学美学”如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不同的美学研究的新派系。这一派系和传统对后世影响很大。在上世纪中叶先后被介绍到我国的前苏联美学家的一些论著,如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艺术史研究所等单位联合撰写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原理》(陆梅林等译、三联书店出版),德米特里耶娃的《马克思主义美学概论》(杨成寅译,朝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等,实际上都不是纯粹的“哲学美学”而是“文艺美学”,是前苏联美学家在探讨哲学美学与艺术实践经验的具体结合所作出的一种努力和取得的重要成果。具体表现在美学研究的对象上,他们较为一致地界定为:美学的对象是研究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特别是他的高级形态艺术活动,明确地表明了它的重点应落实在艺术上面。从对美学研究对象的这一认识出发,他们在美学著作中所探讨的大概有这样的一些问题: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艺术的审美特性,艺术形象,艺术发生发展的规律,艺术的阶级性、艺术风格与流派,艺术家等等。对于这些美学著作,我们在承认它们在促进美学与艺术实践结合方面所做的努力的同时,也感到似乎不够“美学”,即有点像艺术理论。之所以给人以这样的感觉,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没有充分吸取哲学美学的研究成果来作为观察、分析艺术现象的理论前提。所以在致思的方式上似乎完全停留于总结艺术经验而不能同时兼顾到对艺术经验的反思。因为经验的普遍性未必都能说明规律的必然性,只有经过批判性的反思活动,我们才有可能既不脱离经验又实现对经验的超越,才有可能向着更高的认识境界和思想境界提升。

反思是哲学的特性,“文艺美学”之所以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而不是一般的艺术理论。我觉得就在于它在吸取归纳、经验、自下而上、“蜜蜂采蜜”式的方法的时候,并不抛弃美学自哲学的娘胎里所带来的这一反思特性。对于这个问题,到了上世纪70、80年代出版的前苏联美学家如卡冈、斯托洛维奇等人的著作中,似乎才开始有所注意。前苏联美学研究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对于我们“文艺美学”的研究和建设是值得借鉴的。所以,要建立我国“文艺美学”研究的思路和模式,我认为当我们的思维在克服传统美学研究中的纯思辨的推演的方法而转向对艺术实践的总结的时候,就不能完全排除和抛弃“文艺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所应该具有的反思的特性,惟其这样,我们才能使“文艺美学”保持美学应必具的哲学韵味,而不至于完全等同于艺术理论。在这方面,黑格尔的《美学》倒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他在谈论艺术美、艺术类型和艺术门类时,我们都可以看出他在把反思前提与艺术现象、历史和传统结合方面所作的巨大努力。但由于他的思辨的习惯,使得在他那里一切经验的东西都迁就于思辨,无视历史事实存在的客观性,把历史当作逻辑所把玩的东西而完全服从于逻辑的虚构,因而引申出许多有悖于客观事实的主观武断的结论来。因此,要使逻辑的与历史的获得有机的统一,就需要我们把归纳的与演绎的、经验的与思辨的、自下而上的与自上而下的、“蜜峰采蜜”式的与“蜘蛛织网”式的两种方法结合起来,这样,我们“文艺美学”研究的方法才能臻于完善,我们“文艺美学”的研究才能走上真正科学的轨道。

根据以上对“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认识,我们今天提出和建设“文艺美学”的意义,在我看来至少有这样三个方面:

艺术哲学论文篇12

一 哲学

人类需要哲学,更需要的是符合实际的哲学。这是因为“在思想里,特别在思辨的思想里,把握哲学内容是与仅仅了解文字的文法意义和仅仅了解它们在表象或感性范围里的意义很不相同的”。哲学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因素,它可以塑造心灵和品格,甚至是掌握一个国家命运的主要力量。哲学研究的本质问题,即思维和存在以及意识和物质。与哲学相反,其他学科侧重于具体的问题。哲学涉及宇宙中的一切,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是极限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哲学不是一个活动,它不可以被定义,不具有局限性,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一个时代令人信服的哲学,在另一个时代就可能主要是出于对历史的兴趣才被看中……任何一种哲学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如果以为任何一种哲学,……可以被当做‘为一切时代’的一个声明,那就狂妄到了极点。”

哲学(英语:Philosophy,源于希腊语:Φιλοσοφ?α),按照词源有“爱智慧”的意思。在希腊文中,“理念”是指idea或eidos,它们均出自动词idein,idein的原义是“看”。所以,“理念”的本义是指“看见的东西”,亦即事物的形状。柏拉图的“理念”是指“用灵魂看见的东西”。“柏拉图之理念论是一个本体论(on-tology),重在考察宇宙之本体,……重在解释。”在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论”中,形式规定了事物的本质,但是感性世界里,形式不能独立存在。“……那些认为灵魂不能脱离躯体的人是对的,但灵魂自身绝对不是躯体。它不是躯体,而只是依存于躯体。灵魂寓于某一特定的躯体之中。”希腊语philosophia,意即“热爱智慧”。这表明,知识意味着智慧、欲望和爱。需要注意的是,哲学定义的意义和文化,也许会因哲学家的不同而不同。

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的哲学家开始探索哲学理论――存在和真正的存在。同时期的东方哲学不同于西方的形而上学,东方哲学是一种实践哲学,并将焦点关注于道德和政治。当然,我们无法得知前哲学家或思想家在观点上真正的思辨过程。但是,这些观点是很有价值的,它可以指引我们,指导我们的观点,尤其对理解过去、了解现在以及预测未来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纵观哲学史,我们会发现大部分哲学家讨论的都是艺术与美学。如艺术是怎样存在的?什么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哲学作为哲学学科有义务处理这些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

二 艺术哲学

我们将从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语言与哲学语言三个维度来阐述艺术哲学。

1.艺术作品

艺术的基本目标不是培训,也不是改变或崇尚什么。艺术的基本目的是表现与审美,而不是教授。对于艺术本质的了解越深入,越能发现它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及其所包含的巨大心理力量。艺术起源与人类的起源同步,并存在于人类的文明之后。艺术作品的显著特征是,它是客观的本体,它不服务于任何实际的功利目的。离开艺术作品去谈论艺术的一系列问题是毫无意义的。“作为艺术的核心问题――理解艺术的关键就在于阐明艺术作品。”“艺术作品不仅体现了艺术家对艺术媒介与物质的熟悉与把握,同时也体现着创作主体的内心生活和精神境界,体现出创作者体验自然、领会社会和感悟人生所达到的深度与高度。”“艺术所蕴涵的精神力量和独有的美学功能只有通过艺术作品才能来实现。”艺术的目的是满足人的需要。但是,这个“需要”不是物质需求,而是一个可以感受到的人类的道德心。

2.艺术家

尽管艺术体现出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艺术意蕴,但我们仍然认为,艺术作品的基础在于“创作”的人想要传达给我们的思想。即在艺术生产中,艺术家是艺术品的生产者和创作者。“艺术家应当具备艺术的天赋和艺术的才能,掌握专门的艺术技能和技巧,具有丰富的情感和艺术的修养,能够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来满足人们特殊的精神需要即审美需要。”我们不满足于看到一个艺术品就够了,我们更加注重艺术作品中所蕴藏的艺术意蕴和审美意境。“就所有艺术而言,应当说:是艺术家给了我们视觉体验和各种感受。因而,他们就是感受的报告者、发明家以及创作者。”艺术家同时也是一个哲学家,他像哲学家一样,不断进行着对各种事物的解释。艺术家将“解释”置于画布上或者旋律中,而哲学家将这件工作转化为理念。正是理性与感性的对立,使人类和谐。

3.艺术语言与哲学语言

在将哲学引入艺术教育时,我们常常会面临一些问题:哲学怎样运用于艺术教育?如何将哲学语言带入艺术教育?在艺术教育中如何使用哲学?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休谟的观点,对研究这些问题可以提供重要的参考。艺术问题可以通过人类哲学、文化和知识的哲学、本体论哲学以及教育哲学得到解决。如用哲学的理念(现实主义、理性主义、分析哲学和道德范畴等)分析高洁、善良、宽容等感性词汇。艺术哲学课程应该为学生提供哲学理念分析背景下的艺术行为,这可能对学生的艺术观、世界观以及他们的行为都产生重大的影响。

有研究表明,使用宗教哲学、政治哲学、科学哲学等理论将有助于提高艺术教育课程的质量水平。例如,席勒认为,艺术起源于游戏。他说,“只有当人在充分意义上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整的人”,说明游戏是人类的自由状态,人类只有在游戏中才能摆脱各种外在压迫,回到灵魂的故乡。而艺术最终追求的是自由与幸福。也就是说,艺术的本质就是自由,这种自由就是真理本身。“真理的本质乃是自由。”因此,艺术就像游戏一样,需要人们远离日常生活的烦琐、恐惧和疑虑。黑格尔认为,艺术从不反映完整的真理,只给出了真理的形式,它可能会出现在具体的感觉之中。在这一点上来看,艺术的功能是显著的。

三 实例

许多艺术作品如果从哲学的视角去分析,也许更能体会其中的深刻含义。本文将以爱德华?马奈的绘画作品《草地上的午餐》、萨特的文学作品《恶心》、毕加索的绘画作品《格尔尼卡》以及蒙克的绘画作品《呐喊》为例,进行分析解读。

1.爱德华?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

画中几个人物构成一个互相交错的三角形,两位男子和裸体女人(此女是马奈从街上领回的一个妓女,长期为画家充当模特儿)的肢体互相交缠。马奈丝毫没有男性主义色彩,以平等的姿态为女性作画,将女性的柔美和伟岸印写在了画卷上。艺术的主要目的在于告诉众人什么是美的、真的、善的。此画让人震撼的美丽在于借助于对光和色的调和渲染出了年轻女性的身体美和气质美。马奈并没有结束和模特之间的表象关系,“而是显明了表象的诸种条件,就是说显明表象的这个盲点,它只允许在未被看见的条件下去看”,马奈要的是“绘画的沉默……马奈用一种可见的绘画代替了可读的绘画”。“言说并非言看”“观看只是意味着一种谨慎的可测量的分离……目光是一个停顿中的不可见活动――在其中,事物隐藏自身”。艺术作品的创造是为了实现某些特定观点或目标。作品的艺术形式是由总体构成,并借此实现它更为深刻的意义和目标。

2.萨特的小说《恶心》

萨特是法国著名的文学家和哲学家。小说《恶心》中,第一次产生“恶心”是在一个星期六“我”拿起石块要学顽童打水漂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件东西而且感到厌恶,可是我再也不知道我看的是海还是那块石头”。几天后,“我”又说“那是从石头上来的,我可以肯定,这种感觉是从石头上传到我的手里的”。“恶心”不只是一个客观的感觉。通过简单的直观感受“恶心”,表达出另外一种广泛、深刻、意义非常的心灵感受。领悟到“存在”即“恶心”的根源,他发现“一切存在之物都是毫无理由地生出来,由于软弱而继续活下去,最后随遇而死”。这就是存在的虚无。存在的事物缺乏合理性,存在的世界当中没有理性秩序,事物没有既定的本质。世界是荒谬的、残酷的、野蛮的、充满敌意的。但即使是世界荒诞,人还是有自由去创造自己、创造自己的价值。《恶心》不仅告诉我们一些存在的东西,而且也倾注了萨特所有的哲学思想。

3.毕加索的《格尔尼卡》

就像萨特的《恶心》,毕加索的《格尔尼卡》也是一个在艺术创作中做了隐喻的作品。《格尔尼卡》是一幅壁画,画面表现的是1937年德国空军疯狂轰炸西班牙小城格尔尼卡的情景。此画是受西班牙共和国政府的委托,为1937年在巴黎举行的国际博览会的西班牙馆而创作。毕加索开始绘画前,准备了几个草图,所有准备的草图都隐喻着深刻的含义。“一些由曲线和锐角的对比交错所组织起来的扭曲变异的形象,支离破碎,如夜走的游魂充满画面,揭示了地狱一般的战争恐怖――到处是断臂残肢,到处是绝望的哀号和泣血的心。”这种赤裸裸的灯泡描述了战争时审讯室里的酷刑。画中央是一匹老马,引颈嘶鸣,长矛刺穿身体,象征了苦难的西班牙人。在左上部分,一头公牛在那里顾盼自雄,阴险地狞笑;公牛下方,是一位悲痛欲绝的母亲怀里抱着死去的孩子――这是残暴与黑暗的象征。全画由黑白灰三色组成,以激动人心的艺术语言控诉了法西斯战争惨无人道的暴行。

4.蒙克的《呐喊》

蒙克的画作《呐喊》中,没有一处不充满恐惧的动荡感。天空与水流的扭动曲线,与桥的粗壮挺直的斜线形成鲜明对比。画中央的人物双手捂住耳朵,变形和扭曲的尖叫的面孔,圆睁的双眼和凹陷的脸颊,使人想到了死亡的骷髅。整个画作简直就是一个尖叫的灵魂。画家用视觉效果传递听觉感受,把凄惨的尖叫变成了可见的震动。蒙克把画中极度的内在焦虑,转化为一种令人信服的抽象意象,将画中的情感表现推向了极致。

在实例3、4中,我们可以感悟到:“绘画不是一种应该记录在空间的物质性中的纯粹的视觉形象……绘画――独立于科学知识和哲学主题――贯穿着知识的实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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