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3 15:25:09

人文主义论文

人文主义论文篇1

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不是经济主义和享乐主义式的唯物主义

弗洛姆认为,历史上最具讽刺意味的事情莫过于人们对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东西横加指责。这也是最近几十年马克思哲学在西方社会中遭遇的境况。他说“在有名望的社会科学家和哲学家所写的书籍和文章中,经常提到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可是,除了极少数人之外,似乎政治家们和新闻记者从来没有浏览一下马克思的著作,某些社会科学家也满足于对马克思的一知半解。”弗洛姆的这个批评是很到位的,在20世纪中叶,相当一批西方学者在攻击马克思主义时,并不真正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学说。更不要说通过认真阅读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完整科学理论,“对马克思和社会主义骂得最凶的人,绝大多数从未读过马克思的东西”。对于马克思的哲学“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思考、谈论和描述它们,而不必对它们有所认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资格谈论马克思,而不需要阅读马克思的著作,至少不需要阅读足够多的著作,以便对马克思的非常错综复杂而又精细微妙的思想体系有所了解”。这种情形大约也发生在一些赞同马克思主义的人们身上。

在弗洛姆看来,马克思哲学的真相被严重地曲解了。在马克思去世之后,所有那些马克思的经典诠释者,不管是考茨基、列宁一类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像伯恩斯坦那样的修正主义者,无一例外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解成经济决定论式的唯物主义。弗洛姆认为,他们所理解的这种哲学实际上“更接近于马克思所反对的19世纪资产阶级的机械论的唯物主义,而不接近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因为,他们都没有“把马克思解释为是以他的人本主义的存在论(existentialism)为中心的”哲学。

马克思的哲学不是追逐世俗物质利益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目标是使人在精神上得到解放,使人摆脱经济决定论的枷锁,使人的完整的人性得到恢复,使人与其伙伴们以及与自然界处于统一而且和谐的关系之中”。在弗洛姆看来,马克思不是简单地认同经济决定论,不是将物质力量奴役人的所谓客观规律说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不是将人生泯灭在历史物质总体运动中,不是否认人的精神存在的重要价值。马克思追求的恰恰是人的解放。“马克思的学说并不认为人的主要动机就是获得物质财富;不仅如此,马克思的目标恰恰是使人从经济需要的压迫下解脱出来,以便他能够成为具有充分人性的人;马克思主要关心的事情是使人作为个人得到解放,克服异化,恢复人使他自己与别人以及与自然界密切联系的能力。”马克思恰恰是要从经济力量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从粗俗的唯物主义中超脱出来。“这令人想起19世纪40年代初青年马克思《莱茵报》时期写下的文章,在那里,青年马克思有“下流的唯物主义”之说,他将人们追逐物质利益的倾向称之为“黄金拜物教”,并贬斥为“三文铜钱即可买到的学问。”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弗洛姆声称“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精神性的生存论,它由于具有这种精神的特质,因而反对当代的唯物主义实践和那种伪装得不巧妙的唯物主义学说”。甚至说,这种社会主义“基本上是一种预言式的救世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是人本主义的哲学

伯恩斯坦与考茨基,普烈汉诺夫与列宁,在许多哲学理念和实践旨趣上是完全异质的。可弗洛姆说,他们在否认马克思是一个人本主义者上却有着惊人的一致。而弗洛姆在这本书里却有一个十分明确的理论定位:马克思哲学的真谛是人本主义,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宣言。在弗洛姆看来,马克思的哲学正是“来源于西方人本主义的哲学传统,这个传统自斯宾诺莎开始,通过18世纪法国和德国的启蒙运动哲学家,一直延续到歌德和黑格尔,这个传统的本质就是对人的关怀,对人的潜在才能得到实现的关怀”。他甚至认为“在以往的历史上,佛陀(Buddha)、希伯来的先知、耶酥基督、苏格拉底、文艺复兴的哲学家,以及从启蒙运动起到歌德和马克思为止的那些哲学家,都是伟大的人本主义者”。弗洛姆发问道,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本主义,那么为什么长久以来马克思哲学却不是以这种人本主义的形象被呈现?或者换句话说,马克思这种人本主义传统会在后来丧失?依他的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是两个关键性文本缺失的事实。一是代表马克思哲学人本主义真面目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直到1932年才发表,人们起初根本不知道存在这样的文本;二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完整文本也是于1932年第一次正式出版。这些文本的历史性缺失,对第二国际以后的传统马克思主义“歪曲和片面解释马克思的思想是很有用处的”。这证明,无法看到马克思的人学论著,是使马克思哲学畸变为物化哲学的历史原因。第二,更为近切的原因还在于“从马克思逝世到20世纪20年代这段时间内,哲学思想为实证主义的机械论的思想所统治,这种思想影响了像列宁和布哈林这样的思想家”。似乎这是导致马克思哲学退化成机械决定论的理论原因。

三、只有一个人本主义的马克思

在反对“两个马克思”这一点上,弗洛姆有专门的论辩。他不仅不同意西方“马克思学”的观点,还进一步批评了前苏联、东欧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青年马克思不成熟论”,并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升到政治的层面。在他看来,之所以在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青年马克思的形象被贬斥,这是因为他们的思想以及他们的社会制度跟马克思的人本主义在一切方面都是矛盾的。在他们的制度中,人是受压抑的,是国家和生产的奴仆,而不是一切社会安排的最高目的。马克思的目的是使人的个性得到发展,这一目的在苏联的制度中遭到否定,其程度甚至比当代的资本主义还要严重。以弗洛姆的看法,正是因为在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专制体制中,人的解放并不是社会发展的目标,在那里,体制本身成为一切,而个人存在只不过是为了体制的稳定和运行,是可以牺牲和压抑的,这种历史现实,必然使前学者的理论思想中丧失人的基本地位,这种缺失甚至超过马克思所反对的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弗洛姆的这一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体制的僵化和落后,是其理论畸化的前提。但是,这不能混淆一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即理论思想并不完全同构于现实,即使是在那个错误的时代里。在弗洛姆看来,前学界的“青年马克思不成熟论”与西方“马克思学”的“两个马克思”的观点相对照:一个是仅仅肯定晚期马克思,贬斥早期人本主义的青年马克思;另一个是肯定早期马克思而简单地否定晚年马克思。各自走向了两极。而真实的情况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所表达的关于人的基本思想,和在《资本论》中所表达的老年马克思的思想之间并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这是说,马克思既没有像前学者所断言的那样抛弃了他的早期人本主义观点,也不是如“马克思学”所说晚期马克思“创作能力的某种丧退”,马克思的思想始终是一以贯之的,他从来没有放弃人本主义的思想。在马克思哲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只有一个马克思,这就是作为人本主义哲学家的马克思。这是弗洛姆理论论说中最重要的逻辑支撑之一。弗洛姆认为,产生上述误识的重要原因之一还在于人们对马克思经典文本之间内在关联认识不足。在《1844年手稿》发表之后,前学者为了说明青年马克思与1845年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在思想上的异质性,曾经专门指认过前者与后者在文本上的不同。其中最关键的文本诠释质点,就是1845年以后马克思不再直接使用“人的类本质”和“异化”一类的概念。弗洛姆则认为1845年之后马克思的思想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人、人的本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异化,仍然是马克思关注的对象,回击了前学者的观点。

四、对该书观点的回应

弗洛姆所谓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误认一说,在批评第二国际以来狭隘的经济决定论的意义上是有合理之处的,他还是没有正确理解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二种截然不同的理论意向。其一,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基础性因素的确是作为社会历史存在一般现实基础的物质生产与再生产,这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原则,这是不能否认的逻辑起点。如果弗罗姆连这一点也不能接受的话,他将直接倒退到唯心史观。其二,第二国际理论家错将马克思在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中对史前社会中物质力量奴役人,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所创造出来的经济利益制约人的物役性现象,误指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理论基石,这是一种极大的曲解。弗洛姆的批评在后一个语境中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弗洛姆将马克思的哲学仅仅视为一种伦理的人学抗议,而不是真正走向现实生活革命的实践指南,他所说的这种巨大影响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参考文献:

[1]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M].北京: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

[2]张一兵.另一个马克思:一种人本主义化的诠释[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3,(05).

人文主义论文篇2

西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是在针对科学主义教育管理论尤其是盛行于20世纪50-60年代的“教育管理理论运动”提出强烈批评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尽管国内目前已有一些相关理论文献但为数不多,而从实践角度探讨其价值的文献则更为少见,这与人文教育管理论作为一个影响深远的理论学派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把握其主要理论观点的基础上,对其实践价值联系实际进行剖析,并对我国中小学校人文管理问题进行反思。

一、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主要观点

持有人文主义立场的教育管理思想家以T·B·格林菲尔德(T.B.Greenfield)、C·霍金森(C.Hodgkinson)、W·英格里西(W.English)、S·J·麦克西(S.J.Maxcy)等为代表,其中格林菲尔德是领袖人物,其理论观点集中反映在《格林菲尔德论教育管理——走向一门人文科学》一书中。总体而言,这批人是在对过去的教育管理理论,尤其是行为科学影响下的“教育管理理论运动”提出猛烈批评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旗帜鲜明的一派理论观点:组织不是自然实体,而是人为适应社会而自行创造的产物;组织的目标其实是人的意志、权力、价值的体现;组织的结构也不是实在的和预先建构好的,而是组织成员相互作用的产物;既然组织是人为的产物,因此也不存在统一、客观、普适性的组织理论;教育管理面对的问题不仅是事实问题,更重要的是价值问题,撇开价值问题就无法认清教育管理的现象和本质;教育管理活动中事实与价值不能割裂,如果管理者只看重管理中的结构、形式、工具意义,就会把更重要的教育目的置于脑后,这样教育管理的意义和价值就会被大大削弱。

不得不特别指出的是,国内有些研究者由于已经习惯于将西方人际关系理论看作是一种所谓的“人本管理”理论而有可能将人际关系理论混同为或认为至少部分属于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需要澄清的是,人际关系理论因其只是在常规视角下对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主导下的古典和现代组织理论进行反思而在根本上持有科学主义立场,如将其与人文主义管理论相混淆,难怪有学者会说这是“滑天下之大稽,可能要贻笑大方”。

二、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实践价值探析

尽管说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在批判教育管理理论运动的同时所持有的许多观点有矫枉过正之嫌,但事实上它除了有理论贡献外在实践上也不无裨益,尤其是它对个体及其价值重要性的强调。在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中片面、极端的观点保持足够警惕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从组织目标、管理制度、领导行为、系统环境等方面来考察其实践价值。

(一)组织目标

一般而言,管理是围绕着一定组织目标展开的各种具体活动,因而组织目标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在组织目标上,人文主义学派强调的是个体的目标而不是组织整体或其所属各个部门机构的目标,甚至否认有组织目标的存在。格林菲尔德曾经说过:“许多人并不相信组织的目标,他们只有‘在组织中做什么和怎样做才正确’的认识。”这种观点从现实看来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组织成员对其所在组织的目标还是会有所认同或共识,就如教职员工对学校的发展目标有其理解和共识一样。对于这一点,格林菲尔德最后不得不指出,所谓组织的目标实际上是有权力的组织成员的目标:“组织目标是当前最有势力的组织联盟的当务之急和意旨。”显而易见,校长的职位和权力足以使其意志转化为学校的目标。对此,笔者曾经在做一个中学校长负责制的调研中,发现教职工对学校的发展目标确持有此种态度,认为“那都是领导们的意思”“校长说了算的”。这样的学校发展目标对教职工中的认同感及其产生的导向作用可想而知。因此,人文主义学派比较极端的强调个人目标的观点事实上从一个反向的角度揭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学校组织目标如发展规划的确立必须倾听教工的意见、反映个体的心声、调动群众的参与,从而充分代表利益相关个体的意志;退一步讲,即使是校长有好的规划与设想也应当在充分征求意见、获取教职员工支持与共识的前提下予以合法化。

(二)管理制度

制度对组织的正常运转具有工具理性的规范性意义。但在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那里,连组织的存在都予以否认,当然也就无组织制度可言。不过,人文主义学派并不否认个体的存在也需要一定的规则,只是认为这种规则不是从外部强行赋予和设定的,而是由个体成员共同认可和建构的,强调规则的人文化。事实上,这种个体间的规则类似于组织中的制度。进而可以认为,人文主义学派对制度的形成要求所有组织成员的参与、要充分融入组织成员的意志、愿望、价值和主张。一般而言,组织的制度有3个来源,即源于组织文化的内生制度、组织创始人或管理者设计的制度,以及社会权威规定的制度。其中组织文化的内生制度可能与人文主义学派的规则观有更多的相似。由于学校的主要成员都是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在尊严、情感层面的需要比一般群体要高得多,因此学校的制度建设应当在把握这个特点的前提下有效地实现制度的人文化。具体而言,学校制度建设一方面要重视源于组织成员共同信念和多数成员偏好行为方式的内生制度的形成,另一方面在新的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当由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并体现大家的价值和利益,此外即使是社会权威规定的制度也应该在“使命”说服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获取他们的真正认同和服从。

(三)领导行为

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充分说明校长领导能力和领导行为的重要意义。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认为,和其他组织成员一样,领导也是个体,也有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和目标,也追求他们的自己的利益,只是组织的领导会以自己的职位和权威将他们对问题的看法强加给其他成员。但他们认为这种强加是不对且无效的,应该强调的是个人素质在管理中的作用而非正式职位所享有的法定权威,认为“在某种情况下,需要寻求解决问题的恰当行为和最适合于做这项工作的人,而不需要去考虑这些人在组织里的正式职务或身份。”其实这就是强调教职工个人的特点与能力,反映到校长身上就是认为:校长对一个学校的领导作用是其个人素质和能力的产物而不是校长这个职位权威或职务权力的必然结果。这对于我们校长的领导行为是有其启发意义的。其实,在一般管理学原理中谈到领导权威时,经常提及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其中非权力性影响力可能与人文主义学派对领导的看法是相通的。因此,校长作为学校的领导者,应该意识到非权力性影响力对自己威信树立和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进而在领导过程中要更多的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领导艺术、民主作风,从而营造能够激发和强化每个组织成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文化氛围,使大家在团结、和谐、温暖、愉快的人际关系中努力工作,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自身价值。总而言之,校长的领导行为中应体现人文精神和饱含人文意蕴。

(四)系统环境

时至今日,人们对学校组织性质的认识已经超越了封闭科层组织阶段,而对开放社会系统或松散结合系统有更多的认同,意即强调学校与社会外部环境之间信息与资源的交换及其相互影响。但是,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对环境有其独特的认识:所谓学校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学校内个体成员与组织外部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整个学校与外界的联系;教师的行为产生于每个人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信仰对环境的认识与理解。进而,人文主义学派认为更应该关心个体教师所受环境的影响及其内心感受与行为反应。在对人文主义学派否认组织作为实体与外界环境之间联系的极端观点不敢苟同的同时,还应该看到——这种充分肯定教师作为个体可能受外界环境影响的观点对我们的学校管理工作尤其是教师管理还是有其启发意义。考察我们的教师管理现状,校长或管理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主要是校方或组织,借助的手段或方法主要是政策规章、激励机制、考核评比,动人的说法则是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尽管这些管理方式方法不失科学和必要,但对教师个体所受外界环境影响及其内心体验并不太关切也不够深究,事实上如果能重视从教师个体的角度开展教师管理工作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因而,教师管理工作既需要管理者站在学校的立场上通过正式途径开展,也需要注重从教师个体所受外界环境影响及其心理效能的视角去关心和理解他们,如此效果才会更理想。

三、我国学校人文管理的误区与改进

尽管上文我们从组织目标、管理制度、领导行为、系统环境等4个方面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所蕴含的实践价值作了粗略梳理。但我们难以就此住笔,因为在我国学校人文管理的理论认识与实践操作上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误区甚至曲解,极有必要借这个议题进一步予以讨论和澄清,这样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借鉴和发挥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实践价值。

(一)学校人文管理的认识误区与澄清

就人文管理这个提法而言,常听见的说法有“人性管理”“非理性管理”“文化管理”“人本管理”“人文管理”,等等。说法的不统一说明认识的不统一和不深刻。当然,要搞清何为人文管理,不可避免的需要谈到科学管理,因为现实中很多不当说法正是由于对科学管理的理解失当造成的。学校管理现实中,人们对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之间关系的认识误区集中表现为将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起来。下面我们就循着科学与人文这对范畴的发展轨迹试着来澄清误区。

考察整个西方哲学思想史,可以发现人文与科学之间关系的一条粗略线索: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人文与科学混沌而统一地存在于百科全书式哲学家的思想中;宗教统治下的黑暗中世纪时期,神性代替人性,既无人文也无科学可言;文艺复兴时期,科学与人文携手反对宗教神学以张扬人性;启蒙运动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科学与人文依然结盟战斗且产生人道主义,但开始孕育唯科学与反科学的因素;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近现代以来,科学与人文开始分道扬镳甚至针锋相对;后现代以来,随着科学哲学的反思发展和人文精神的觉醒而在当代表现出科学与人文的再趋融合与统一。由此看来,有着内在联系的科学与人文在历史长河中历经了混沌统一、携手战斗、针锋相对、又趋融合的发展过程。相应地,它们反映到整个20世纪的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中就表现为管理上的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种价值观的争论。如此看来,我们今天要提倡的既不是科学主义管理、也不是人文主义管理或人本主义管理,而应是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鉴于历史上“人本”含义中的非理性色彩太浓,笔者不主张使用“人本管理”的说法)。那么,我们所提倡的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又当如何理解呢?笔者以为:在内涵上,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是指分别强调体现科学精神(是指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求真、求实、求证之理性精神)和人文精神(是指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强调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包括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承认人格平等,等等)的管理;在关系上,科学和人文作为管理的二维,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贯彻始终的一对基本价值关系,他们同时作用和影响管理发展并反映在具体的管理实践活动中,现实中既不存在纯粹的科学管理、也不存在纯粹的人文管理,尽管有时候可能表现出来的是科学多一点或者人文多一点。如此看来,现实中关于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根本无法剥离开来加以讨论。

(二)学校人文管理的实践曲解与纠偏

无论是与中小学管理者接触和交流,还是阅读期刊杂志上校长们写的文章,可以发现,他们理解和践行的人文管理主要表现为诸如校长应该“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尊重师生、宽而有度,谦虚谨慎、团结协作”“细节关怀”“在信任中产生力量、在理解中换取真情、在宽容中凝聚人心”[7]等等,甚至还可以听到不少把人文管理与制度管理对立起来的言论。应当说,校长们站在领导者的立场已经认识到,实施人文管理就意味着自己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并且尊重人、信任人、关怀人,这是对的但也是片面的;而将人文管理与制度管理对立起来就有失偏颇甚至是一种曲解。这种片面和曲解的背后,不仅是我们学校管理者的水平有待提高,更是反映教育管理理论研究的盲点或欠缺。那学校人文管理的着力点何在呢?

要厘清学校人文管理的着力点,首先要弄清楚管理的逻辑框架。在较为深入研读丹尼尔·雷恩的《管理思想的演变》、克劳德·小乔治的《管理思想史》、孙耀君的《管理思想发展史》等国内外数部经典管理思想著作的基础上,笔者勾勒出了一个初步的管理逻辑框架:人性是主线,目标是导向,组织是平台,科学与人文是两个维度,理论、研究、实践是3种形态,技术、制度、行为、文化是4个层面。其中科学与人文作为两种有着内在统一性的价值维度,它们不仅反映在人性、目标、组织上,而且在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等3种管理形态上有其体现,但最为直接体现的是在管理技术、制度、行为和文化层面上。就4个层面而言,从整个西方管理的发展史来看,基本上历经了一个重技术、重制度、重行为、重文化的演变过程。那么科学与人文的价值影响到底如何体现呢?事实上,科学与人文两维在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4个层面上都有体现,而不是我们习惯中把技术与制度管理当作科学管理,而把行为和文化管理当作人文管理。就管理技术与制度而言,其科学色彩不言而喻,但它们同样需要体现人文精神而具有人文属性,如管理技术的研发必须考虑管理对象的需求,应用首先取决于员工能否接受,推广必须注意其适用的人文环境等;管理制度的设立必须符合人的发展的原则,体现对人格的尊敬和保护,制度的执行应当有其人文基础,考虑到不同的文化背景等。就行为和文化而言,我们一般认为这是比较容易体现人文管理的方面,如实践中校长们对人文管理的认识正是从领导艺术或管理行为这层面出发,但领导行为同样需要讲科学,西方管理思想中就有一个重要的行为科学学派;文化管理可以认为是一个偏重人文的管理方式或层面,反映到我国学校管理实践中就是现在“流行”的学校文化建设和知识管理,其实文化建设也需要制度的作用,因为制度可以制约传统文化负作用的发挥、制度可以使文化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制度本身也是一种文化。如此看来,学校的人文管理并不像校长们所理解的那样仅仅体现在其自身的领导行为和领导艺术上,而在技术、制度、行为、文化等方面均有其用武之地,而将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起来的看法则完全是一种曲解。同理,学校科学管理也是如此。此外,学校管理中的人性假设、目标制定、组织设计也同样需要体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要求。因此,整个管理的逻辑框架都是学校实施人文管理和科学管理的着力点。

(三)我国学校管理模式的应然选择——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

我国学校管理应当采取何种模式呢?科学管理模式?人文管理模式?科学化的人文管理模式?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这也许是校长们最最关心的问题。所谓科学管理模式,是指突出强调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及整个管理逻辑框架的科学精神与科学属性,在现实中尤其表现为偏重于管理技术和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运用。反观实践,我国中小学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科学管理的异化和科学管理的不足。如教师管理制度上,一方面过分地依赖量化指标的评比考核而压抑个性和影响积极性,另一方面培训进修制度因落不到实处而成为摆设;又如很多校长热衷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特色学校的创建而对作为学校技术核心的教学并不真正关心,尽管近些年来“校本教研”比较红火但实效不佳,这与泰罗当年在车间里通过管理技术来实现技术管理的做法相差甚远,新课程改革中的种种问题与学校管理者对发生在课堂里的技术细节缺乏兴趣不无关系。由此看来,我们的学校管理在整体上并未达到科学管理模式的要求,但在异化方面却是不容乐观。所谓人文管理模式,是指突出强调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及整个管理逻辑框架的人文精神与人文属性,在现实中尤其表现为偏重于管理行为的人文化和管理文化的建设。在对校长们的人文管理之狭隘理解深表忧虑的同时,考虑到我国传统管理文化的负面影响而不主张在学校管理中单独提倡人文管理模式。因为,我国传统的管理文化整体上表现为以德性主义和人治主义为调控机制,这在根本上就是一种人治的管理文化。今天不少校长简单地把人文管理仅仅理解为个人魅力的发挥甚至曲解为人情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传统人治文化的深层影响。如此看来,单独的科学管理模式或人文管理模式可能都不适合我国学校管理的实际需要。

西方学校管理的发展历程中走过了一个科学管理的阶段。就拿美国来讲,该国在20世纪上半叶主要是探索和实践学校的科学管理,如作为学校效率研究前奏的教育测验运动、学校调查运动的兴起、斯波尔丁和鲍比特的学校效率论、应用科学管理之典范的葛雷制学校、斯特雷耶的学校成本分析等等,但在同时及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该国的学校管理开始发生由重科学向重人文的转向,如杜威的民主管理哲学、约契的学校人际关系改善论、直至当代萨乔万尼的道德领导理论等等,但科学管理从未受到消弱和忽视。如果说美国学校管理追求实现的是科学化的人文管理模式的话,那么我国学校管理应当选择的模式是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主要基于4点考虑:其一,既然单独的科学管理模式或人文管理模式不适合于我国学校管理,那么只有从科学与人文二者有机融合的角度去寻求合适的管理模式,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正好体现了这种融合。其二,由于受传统影响我国学校管理中人治与人情因素的明显存在,当务之急的是要实现科学管理而非人文管理,因此该模式的落脚点应该在科学管理上;同时鉴于管理现实中非人的、异化的手段与方法同样存在,因此在实施科学管理的同时必须注意体现人文精神,进而我们提倡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其三,笔者以为,科学化的人文管理模式是学校管理追求的更高境界,目前我国学校管理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实现科学管理也即陈玉琨教授所提出的学校管理3个阶段中的规范阶段,当然在科学管理目标追求过程中必须注意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属性。其四,对该模式的明确理解和把握,有助于我们在学校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中有取舍批判地借鉴和吸收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合理主张,从而更好的实现学校的人文化科学管理。当然,该模式的倡导是针对我国学校管理的整体水平而言的,但就具体的每一个学校及其每一个管理领域而言,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参考文献]

[1]GREENFIELDTB,PETERRIBBINS.GreenfieldonEducationAdministration:towardaHumaneScience[M].Routledge:London,1993:2-10.

[2]张新平.教育组织范式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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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穗玉.人文管理:学校发展的动力[J].福建论坛,2006(10):51-52.

[6]余小刚,王定华.人文管理的魅力在于细节关怀[J].四川教育,2006(10):8.

[7]朱正贵.对人文管理的感悟[J].中小学管理,2006(10):35.

人文主义论文篇3

集体主义是中国文化乃至东方文化所推崇的精神,并作为文明的内核,延续至今。如今,当中西文明交融碰撞,当历史走过废墟、展望明天时,不少中国人对集体主义或多或少心存芥蒂。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强势的西方文化以其浓烈的个人主义色彩,吸引了反思、寻觅的中国人。一时间,对个人主义的推崇、对自主人格的向往,催生了许多具有改革意义的教育思潮,九十年代后,“主体性”、“自主性”、“个性”、“独立人格”等成为时尚教育术语。在许多教育工作者对新的教育理念不断尝试和实践后,教育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教育制度与理念的脱节,教育观念与行动的分离,愈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处理好集体环境中学生人格的自主成长,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现实问题。

一、我们能否淡化集体主义观念

当然不能。面对一个正值青春躁动期的学生群体,任何一个卓有成效的班集体管理者,都是不会忽视集体主义教育的。也许,有人会认为,正是管理者出于自己管理的需要,简单而绝对地行使了自己的权力,导致学生人格成长的压抑扭曲。不可否认,这样的情形在教育界确实常见,尤其是对年龄幼小、不够成熟的中小学生。为了克服这种现象,人们大力提倡尊重学生、弘扬个性,这确有必要。但是,不能走向另一极端。我认为,从学生人格成长的角度,帮助其寻找集体与个人之间的最佳结合点,才是其人格健康发展的保证。

从个体的自然成长角度看,自我的成熟往往是学会扮演社会角色,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必要条件。社会心理学家米德详细描述了自我成长的不同阶段,从模仿他人到学会扮演游戏博弈中的角色,最终形成“概念化他人”,说明了自我是在群体中成长的;人格主义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继承了弗洛伊德的学说并加以创新,提出社会化的过程就是人格不断完善的过程;另一位人格主义心理学家阿德勒则明确提出,为社会奉献而获得自尊满足的人才拥有健康人格。因此,要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不能脱离集体主义教育,良好的个性首先表现在拥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必要的社会责任感上。

从社会现实状况看,当今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不少家庭以孩子为中心,造成青春期的独生子女普遍个人意识较强,一些独生子女对社会关系的认知较晚。学校的集体主义教育氛围,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家庭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见过种种类型的学生:有依赖型的学生:事事依赖他人,没有主见;有任性型的学生:我行我素,不愿合作;有焦虑型的学生:遇到小小的困难,惶恐不安,不知所措;有逃避型的学生:脱离集体,害怕与他人接触;有神经质的学生:情绪变动大,喜怒无常;有执着型的学生:个性固执,易走极端。要促进这些学生的人格成长,引导他们不断向上,没有强有力的集体主义教育,是很难取得成效的。

从中国文化的教化经验看,中国文化自古对人性体察入微。人性中,最难克服的是私心私念。于是,儒家文化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黄金法则;佛教文化弘扬去私离苦,觉悟人生;道家文化主张放下名利,涵养气血。在我们的文明传统中,对个人的关注是放在与外界社会、他人的联系中的。如何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中国文化对此有大量充满辩证智慧的论述。而中国封建统治者对文化长期的政治化曲解,过于强调服从和共性,令中国文化的精华沾染了灰尘。可以说,我们的文化从来没有忽略个人,相反,一直将人格的完满作为人生的要义。由于人性天然的是阴暗与光明的对立统一,后天成长中如何使人格越来越完善,便成了每个人要面对的人生课题,无论他(她)自己是否觉知。因此,我们在今天的教育中,仍然不可忽视集体主义的教育。

二、我们如何进行集体主义教育

集体主义教育离不开如下手段:

强有力的约束和纪律。提到约束和纪律,班集体初建立时,学生们总有抗拒和逆反心理。即使一个成熟的班集体,学生们偶尔也会控制不住地违反纪律,放纵和越轨也会发生。我认为,这是正常现象。正像社会心理学中指出的:社会化是终其一生的过程。美国社会学家丹尼斯•朗指出,成年人往往也会觉得是违心地活着,无法完全被社会化。一颗年轻活跃的心是不甘心受束缚的,但是,必要的纪律束缚对其成长是不可缺少的。正是因为束缚,才训练了他们对不良诱惑的抵抗力、训练了坚强的意志、训练了对集体和他人的关注。遵纪行为的养成,既需要循循善诱,更需要铁腕制约。制定与操行挂钩的班级规则,及时对违纪行为批评教育,必要时学校公开处分,都有利于纪律的实施。

共同的信念和舆论。共同的信念和舆论,使集体被无形的软索紧紧维系起来,使整个集体步调一致,宛如坚强的堡垒。可以借助如下载体达到:1.班级目标。明确的班级目标,是学生集体有向心力的保证。争当文明班级,争做先进党、团支部,争取获奖,争取脱颖而出者,这对富有上进心的青春期学生有很大的吸引力,容易形成共同的目标。2.班级文化。通过班训、宣传阵地等,潜移默化地渗透集体价值观。当班级学风懒散时,号召“博闻好学”;当班级群体出现分化时,鼓励“团结和谐”;当班级群体浮躁时,倡导“求实精进”。3.优秀榜样。树立优秀的学生榜样,培养学生骨干,有利于班级良性风气的形成,形成良好的班级舆论。

普遍的友爱和关心。洋溢在集体中的关爱,是集体的剂。首先,倡导助人为乐。不少学生天性纯良,但是不知道怎么去关心帮助他人。这就需要教育者的示范以及具体的指导,经常进行表扬和批评,帮助养成关心他人的行为习惯。其次,倡导团结和宽容。集体寄宿生活中,学生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产生小群体分化。引导学生互谅互让,彼此宽容,是教育者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遵循的原则应该是尽量化解矛盾,不激化学生冲突,要求学生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

三、我们怎样促进人格的自主成长

过于强调集体价值观,存在着扼杀个性的危险。社会学家涂尔干曾在《自杀论》中总结出一种特殊的自杀类型,就是个体完全尊奉社会价值观,为了社会倡导的意义选择了自我毁灭。因此,我们强调集体主义,只是将集体主义作为一个现实的首要前提加以明确,而不是忽视学生人格的自主独立。在完整的集体主义氛围形成后,学生自主人格的成长就成为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方法策略很多,我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略作枚举。

对违纪现象区别对待。纪律严格而不容违反,这是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但是出现违纪现象时,却要灵活智慧。1.掌握度。偷盗和迟到、作弊和忘记关门窗、旷课和请假不及时、抽烟和在教室吃饭都是不同性质的违纪。对此,不可无限上纲,也不可小洞不补。2.分清人。纪律的平等性一定要维护,但是对于不同个性的学生,却需不同的教育方法:有的只须点到即可,有的则须重锤敲打;有的需要迂回婉转,有的必须单刀直入。3.针对事。不因学生某件事的过错,而对其人品全面否定,也不因学生曾经有过过错,而抱有成见。4.倾听抱怨。纪律本身刚而不活,过时的规则、不够合理的规则,都有可能存在。因此,学生的抱怨,需要倾听,需要反思。必要时要修改规则,这样既是尊重学生,更是解开了学生身上不必要的束缚,促进了学生人格的成长。

集体活动中培养个性。学校和班级的活动往往有各种类型和内容。有的是需要个人默默地努力;有的是需要与其他同学合作;有的是需要老师指点;有的需要集体共同的创新。在这些形形的集体活动中,学生的个性得到培养,人格在成长。保守退缩的学生需要鼓励,鼓励其勇敢地挑战自我,参加活动,培养自信。青春期的学生爱面子,怕出乖露丑,怕失败,这时老师最需要说的话是:“得不到奖没有关系,重在参与,重在锻炼”、“试试看”、“做一件事开始总是难的,多做做就好了”。狂妄冒进的学生,自我评价过高,如果经常参加活动,看到了有比自己更强的对手,往往自我认知会慢慢变得客观一些。每个学生个性方面的优缺点在活动中表现得比较充分,作为教育者,既要分清不同的个性,因材施教,又要鼓励学生发现自己的潜力,克服原有的不足。

鼓励自主学习和创新。师范学校给学生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学习空间。当学生还带有初中时的一些被动学习习惯时,教育者就必须灌输自我学习、自我发展的意识。到了高年级,随着学生自身的成长,独立意识和能力已经有所增强,这时应该结合今后就业与发展,鼓励学生确定自己的奋斗目标。有的学生从众心理比较强,别人自考我也考,别人学英语我也学,别人玩我也玩。对这类学生,要采用优秀榜样的示范法,激发其内在自我前进的动力,使其从模仿到自主。有的学生喜欢标新立异,别人学英语,我就学日语;别人练“三字一画”,我就玩音乐;别人学基础课,我就摸电脑。对这类学生,我们要表示欣赏,但在他(她)获得某方面的成功感后,可以相机引导他综合发展。只要学生有上进心,无论他(她)选择了什么爱好和方向,教师都要支持。但是,也有少数学生得过且过,自我要求低。对这样的学生,我们也要努力发现他(她)的好的人格特质。比如有的学生不爱学文化课或是学不好,但人际关系融洽,善于与人相处,或是活动中表现积极,或是劳动时不怕苦累,这就是他(她)人格上的闪光之处,我们应该肯定,让其获得自信。我在工作中也发现,一些成绩平平但自主独立的学生临近毕业,很积极地找工作,抓住的就业机会也比较多。

培养学生的自主人格,方法策略是灵活多样的。只要始终将学生的发展放在第一位,我们的教育才是人性化的教育,才能有利于学生健康人格的养成。

人文主义论文篇4

康德曾以一句名言概括了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信念,“这样行动,无论是对你自己或对别的人,在任何情况下把人当作目的,决不只当作工具。”[1]将这句名言简化一下就是“人是目的”。这里所说的“人”是指独立、自由和平等的个人,是与社会整体或国家相区分相对立的个人。“人是目的”这一命题,确认了人是终极价值,最集中地表达了个人主义的信仰。这是古典自由主义始终不渝的信念,也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基石。

1、个人:自由主义的基石

个人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前提和精神基础。自由主义思想家都是从个人出发,论述国家权力的起源、性质、范围及其权利依据的。无论他们在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上达至什么结论,其政治思维的逻辑是一致的:个人是国家的基础,国家是个人的集合。个人既是国家的成员,又是自足圆满的整体。如政治思想史专家O。吉尔克曾指出:近代自然法学派政治思想“将宇宙视为人为的整体,其中每个存在的部分——无论是集合的存在(团体)还是单个的存在——既是部分,又是整体。作为部分,它被宇宙的终极原因所决定;作为整体,它有自己的终极原因。”[2]

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表现在如下一些命题上:

(1)个人权利是前提,国家权力是结论;个人权利是因,国家权力是果;个人权利是原始和、先在的、自然的,国家权力是后发的、派生的、约定的。《美国宪法修正案》在列举了政府不得侵犯的一系列个人权利后,第九条明文规定,“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轻视由人民保留的其它权利。”“人民保留的其它权利”这一提法意味深远,它表明,某些权利是个人固有的,并非源于宪法,严格地说,也不是“宪法权利”。它们是先在的权利,而不是政府赋予的权利;它们须由宪法来保护,但不是宪法赋予的。

(2)个人权利是目的,国家权力是工具,国家权力因个人权利而存在;个人权利限定了国家权力的范围,设定了国家权力的界限,在个人权利的范围内,国家权力是无效的。

(3)个人权利取最大值,国家权力取最小值,国家权力是单个人走到一起过共同的社会生活所必须的权力,是组成群体的个人的权利相互加减乘除之后的剩余权力。

美国人在制定宪法过程中,曾发生过是否应该将《权利法案》纳入宪法的争论。反对者认为,宪法设定了政府权力,余者均为个人权利,如将个人权利在宪法中列举出来(任何文献都不能穷尽个人权利),会被理解为余者均为政府权力;支持者认为,宪法授予政府的一些权力有可能被用来侵犯个人权利,因此需要将个人的某些权利明确列举出来,规定政府不得侵犯。最终的结果是一种妥协,即宪法列举个人的某些重要权利,同时加上但书,指明所列举者并非个人的全部权利。[3]双方着眼点不同,但都是站在个人权利立场上的。

总之,在世俗社会和世俗生活的层面上,相对于社会整体和国家,自由主义者将个人视为本原和终极目的。

2、个人:自由主义政治思维的逻辑起点

早期自由主义思想家都借助于“自然状态”概念来构建其国家理论的大厦。在他们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下,人被抽象为一个个孤立的单子,社会被还原到无政治权力的原初水平,国家权力被层层剥去后天人为的合法性外装,约减为零度状态。

近代社会契约理论所描述的“自然状态”无疑有着历史的和经验的基础,无论是自然人还是自然状态,在历史和社会现实中都能发现它的原型。但作为一种国家学说,“自然状态”概念主要是一种逻辑推论的工具。它要回答的是,国家权力是如何产生的?其权利依据何在?自由主义者对此问题的回答几乎异口同声:国家(或政府)权力是在“自然状态”的基础上形成的人为的社会建构,它的权力和权利来源于个人固有的权利,是人民的委托。

根据自由主义的理论范式,自然状态中的人已经挣脱了各种天然联系的社会脐带,成为独立、自由和平等的原子式的人。他们感受着自己的痛苦和快乐,要表达自己的意志,追求自己的利益,满足自己的欲求。这样的个人是国家之根,这样的个人天然具有的权利,即所谓“自然权利”(naturalrights),就是国家权力之源。就是从这种纯粹个人的感受、欲求、利益和权利中,自由主义者推演出政治权利和义务体系,推演出国家权力的性质和范围。早期自由主义者几乎都将“自然状态”和“自然人”作为其理论出发点和政治思维的逻辑起点。霍布斯和洛克是为自由主义奠定基础的人物,他们都将论证国家权力的权利根据作为目的。尽管前者的主要倾向在于论证国家权力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后者的主要倾向在于论证国家权力的有限性,但他们都从一种缺失政治权力的自然状态出发,从自然状态下人所具有的权利出发。这种权利被他们表述为“自然权利”,不仅因为它们存在于自然状态,还因为它们是按人的本性所享有的,与生俱来的,人因为是人而天然享有这些权利。[4]它们是政治权力的终极来源和依据,也是自由主义整个政治哲学体系的基石。施特劳斯认为,在霍布斯那里,不是以传统的作为“客观秩序”的自然法为理论起点,而是以“自然权利”为起点。这种“自然权利”是一种绝对合理的主观诉求,它不但不依赖于先在的法律、秩序和义务,而且是它们的渊源。[5]洛克在这点上继承了霍布斯。在他那里,国家权力是由个人转让出来的权力构成的。个人让渡出来而由政府享有的这些权力是人们过公共生活所必须的。个人没有转让的权力,国家则不能享有。即使国家建立后,个人仍保留了某些基本权利。

由霍布斯和洛克奠定的这种思维模式统治了一个多世纪。到18世纪末,在自由主义的故乡英国,边沁首先起来置疑“自然状态”理论的真实性。在他看来,17—18世纪人们作为口头禅的“自然状态”不过是子虚乌有。“自然权利”说明了国家权力的来源,但“自然权利”本身却没有来源。人们所享有的实证权利是法律之子,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但“自然权利”却是一个“无父之子”。

面对这个找不到来源说不清出身的“无父之子”,自由主义者们感到十分窘迫难堪。在实证精神渗入政治思考的各个角落的时代,自由主义思想家舍弃了“自然状态”这一理论形式,不再从“自然人”和“自然权利”出发来构思国家权力的性质和范围,但他们并没有放弃最初由“自然状态”概念所体现的个人主义取向的运思方式,以及由“自然人”和“自然权利”所承载的个人主义精神。他们越过了“无父之子”的虚构,直接从个人利益、幸福、权利、自由等出发讨论国家权力。

18世纪末,面对法国大革命的迷狂与喧嚣,冷静的德国自由主义思想家洪堡已经洞察到一种新的政治趋向,那就是国家对人的终极目标漠不关心,力图把人变成“机器”,期望个人完全彻底地认同自己的任务,成为一种没有任何个人特征的、毫无独立意志的工具。抵制国家的这种发展趋向,保护个人自由,是洪堡政治学说的主题。在被誉为“德国自由主义大”的《国家的作用》一书中,他开篇就点破主题:他要研究的是“整个国家机构设置的工作目的,以及它的作用有何限制”。[6]国家学说的个人主义基础在洪堡那里没有明确地表述,但这个前提无疑是隐含在他整个理论体系中的。贯穿于洪堡关于国家权力的目的及其限制的全部论述的核心精神,就是如何使国家不会侵犯和妨碍个人自由和权利。

19世纪初法国自由主义者贡斯当也把个人自由作为其政治学说的出发点。他相信,“个人独立是现代人的第一需要”,个人自由是“惟一真实的自由”,是“真正的现代自由”。[7]这种自由是国家权力必须面对的现实。“公民拥有独立于任何社会政治权力之外的个人权利,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权力都会成为非法的权力。”[8]在确认了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前提下,贡斯当再去探讨国家权力的性质和界限。

边沁和J。密尔提出功利主义作为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他们将“趋乐避苦”视为人类的本性和人类行为的惟一动机,从这一基点出发,他们提出一个简洁的公式来衡量国家的优劣,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在他们看来,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和,所以个人利益是惟一真实的利益。只有每个人增加了快乐的总和,减少了痛苦的总和,实现了他的最大利益,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可见,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放弃了自然权利学派关于“自然人”和“自然权利”的理论形式,但却继承了其个人本位的理论内核,继续将个人和个人自由作为其国家学说的出发点。他们的政治思维仍然从个人出发定义国家,而不是从国家出发定义个人。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解决人们对“自然权利”的批评:自然权利是虚构的,没有实证的基础,那么,脱去了“自然权利”外衣的“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以及“功利”的依据是什么?他们为国家权力提供了依据,但却没有为这依据提供依据。他们设定个人权利为国家权力的界限,但却没有解释为何个人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界限,而不是反过来,国家权力是个人权利的界限。

3、个人主义的文化之根:理论上的不自觉与文化上的无意识

自由主义者内部似乎有一种默契,即对他们作为其理论体系出发点的“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的根据保持沉默,不作进一步有效的论证,这正表明他们实际上将其作为政治推理的“原点”,也是启动他们政治思维的原动力。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处处都浸润着个人主义精神,个人是它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它的个人主义最突出的表现,乃在于它将个人的权利视为不证自明的,而国家(政府)的权力则是需要证明的;政治哲学需要为国家权力提出根据,发现其权利何在,但却不需要为个人权利提供依据。个人权利是政治秩序和政治权力的原因,但它本身却没有原因。

17—18世纪的自由主义者都把作为国家基础的个人权利视为“自然的”,其含义在于,它们是人的本性所固有的,与生俱来的,先于国家而存在的。1776年,当聚会费城的北美殖民地人民的代表向世人宣告他们的权利的时候,他们觉得并不需要去论证他们何以拥有这些权利,而是直接宣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9]J。萨拜因指出:“天赋权利哲学所依据的伦理理论,必然是直观的。除了像洛克和杰斐逊那样,肯定个人权利是不言自明之理以外,没有别的办法能为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的理论进行辩护。”[10]

贡斯当区分了不同的自由,在他看来,各种自由的性质不同,依据也不同。他为其中的财产权提供了一种功利的解释,在他看来,财产权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公约”,[11]遵守这个公约,对统治者和每个当事人都有利。人们衡量利弊得失,故觉得需要尊重财产权。也就是说,财产权不是先天的,不是先于社会和独立于社会的,不是个人固有的权利。但信仰自由及其相关的自由则是先天的,是个人固有的权利,它们是不需证明而合法的。

在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家诺齐克那里,古典自由主义的这一特征已经表现得更为清晰和鲜明。他的政治哲学聚焦于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及在何种限度内需要国家?他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开篇即以一个掷地有声的命题夯实了他整个政治哲学大厦的基石:“个人拥有权利。”[12]这个命题构成诺齐克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政治哲学首先需要追问的基本问题,“是任何国家是否应当存在的问题”。[13]他不是问,国家权力为个人权利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而是问,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他不是问,为何个人拥有权利,而是问,“为何不是无政府”。显然,个人权利是不证自明的,而国家权力的性质和范围则需要证明,特别是需要根据个人权利出发去证明。在诺齐克那里,除个人外,不存在任何社会或政治实体,只有单个的人,过着他单个的生活。“权利”指的是“各种边界”,这些边界设定了个人合法活动的范围,没有本人许可,不得跨越。而个人权利的边界也是对国家权力的“边际约束”。这样一来,国家权力就成为个人权利的剩余范畴,而个人权利却不是国家权力的剩余范畴。个人权利构成诺齐克讨论国家权力是否应该存在问题的基准,国家是否正当,是否可欲,都以个人权利为依归。在所有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当中,只有哈耶克脱离了正统自由主义传统,他认为权利是一个衍生概念,它由法治导出。但如近来石元康的研究所表明的,“事实上在提供自由的基础时,他的理论却隐含着权利是先于法治而存在的”,“他还是不得不把权利作为自由的最后的根据”。在这里,“权利是所有自由主义的最终极的概念这种想法又得到了一次印证”。[14]我们可以把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理论出发点或隐含前提的这种设定,视为理论上的不自觉和推理过程的潜意识行为。它以无声无言的方式昭示着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特征。在我看来,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特征主要不是表现在自由主义者们所着重论述的,而在于他们所不予论述的。在他们言说的背后,有一个不需言说的前提;在语言沉默文字退隐的层面上,我们才真正触摸到一个思想体系的底蕴。他们着力论证的,是国家(政府)权力的根据、来源、性质等;他们不予论证的,是为何个人或个人权利是政治思考和推理的出发点,是国家权力由以建立的基础。需要论证的,是思想发展和社会现实给他们提出的理论使命;不予论证的,是思想的发展为他们提供的现成的前提,也是代代遗传层层相因而形成的文化积淀。伯林称,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规则都是“先验地”有效的,主张它们本是我自己的终极目的,或是我的社会或文化的目的。其实,这些规则所共同具有的特点是:它们已经广为众人接受,而且在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一直深植在人的实际本性之中。它们恰构成了我们所谓“一个正常人”的基本部分。在他看来,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界限不是人为划定的,这些界限之形成,是因为它们所包含的规则,长久以来就广为众人所接受,而人们也认为:要做一个“正常人”,就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同时,人们认为如果违犯这些规则,就是不人道、或不正常的行为。哈耶克也相信,对于政治上的终极价值,“科学几乎无话可说”。[15]它们构成自由主义思想家政治思考的自然起点和天然的文化氛围。理论上的不自觉实际上是文化上的不自觉。他们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浑然不觉的东西,对于生存于另类文化氛围中的我们,却觉得非常鲜明醒目。

注释:

[1]康德:《道德形而上学探本》,唐钺译,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43页。

[2]Otto。Gierke,PoliticalTheoriesoftheMiddleAge,G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7,p。7。

[3]参见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邓正来译,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97年,第233—234页。

[4]“nature”一词在西方思想传统中,既有“自然”的涵义,又有“本性”的涵义。

[5]LeoStrauss,ThePoliticalPhilosophyofHobbes,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62。p。1。

[6]威廉·洪堡:《论国家的作用》,林荣远,冯兴元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2页。

[7]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刘满贵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8、41页。贡斯当所谓的“个人自由”是与“政治自由”相对而言的。“政治自由”指政治上的自治和参与,即民主;“个人自由”是指个人的独立,个人生活的某些领域免受国家权力干预,即人权。

[8]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第61页。

[9]《杰斐逊集》(上),刘祚昌,邓红风译,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93年,第22页。

[10]J。萨拜因:《政治学说史》,盛葵阳,崔妙因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42页。

[11]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第166页。

[12]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页。

人文主义论文篇5

二、人道主义伦理学的进路:生产性人格塑造

弗洛姆剖析了社会生活中由规范伦理学导致极权问题,深刻指出了人类心理的“逃避机构”。他的本意并不说人类对自由的逃避是不可避免的的痼疾,而是想唤起人类对真正自由的热切追求,借由精神治疗的方式重塑健全的人性,培养出生产性的人格。由此,人类才能把握真正自由,实现自身的目的,冲创出可能的生活。弗洛姆强调面对自由的悖论,人类会产生无意义感。那么,要克服这种感觉的方法有二:“一个自然就是靠自己与世间的爱去工作,很真诚地去表现情绪、感觉与智能……,另外就只有后退,放弃其自由”。而唯有具备“生产性人格”,才能靠自己与世间的爱去工作,成为真正主动的主体,而获得自由。同时,放弃自由只可能是一种短暂的安慰,并不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因为服从、依赖、受虐并不能改善生活,当人类为一个“不为己”的目标殷勤奋斗的幻觉破灭之时,届时迎来的将是更深层次的内心焦虑,是“人的潜能”自我荒废的深深懊恼。因此,自我哄骗与对权威的服从,要让位于“生产性人格”。人格健全的个体,能凭借理性和爱而去工作,实现自身所蕴藉的目的与潜能。所以,生产性人格塑造是通向人类真正自由之途,也蕴藉着人类对好生活的向往。在弗洛姆的文本中,所谓的生产性人格就是“人运用他之力量的能力,是实现内在于他之潜力的能力。如果我们说,他必须运用他的力量,那么,这就意味着他必须是自由的,他不能依靠那些控制他力量的人”。弗洛姆相信,“生产性”才是健全的人格取向。因为人类的生存时刻面对着两种类型的悖论,一是存在的悖论,即生与死的问题;二是历史性的悖论,即人类(个体)的限制条件与潜能实现(可能性)的问题。人对存在的悖论是无望的,而历史性的悖论则能够通过历史条件的改换或通过对人格的“生产性取向”的塑造来解决。在生活中,存在的悖论不是最大的困惑,而历史悖论才是重心。人类对“自由”的逃避,事实上也是一种历史性的悖论,因为只要实现自由的条件极大的充沛,那么任何形式上的自由都将是实质的自由。然而,历史条件是相对稳定的、有限的,那么“生产性取向”的塑造对幸福的意义就显得格外的重要。“生产性取向”区别于人的“逃避的机构”,它不依赖于某个权威或“原始联系”,它径直地驱动人去创造性的爱与思维,在一种生产性的工作中,实现自己作为人的潜在能力。生产性取向的人格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具备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者具备自由的能力,意味着能独立的思考问题,能切实地选择自己的价值与目的,为自己的可能生活做出安排和筹划,能够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也是主动地去爱的主体,具有生产性人格的人,不是被爱的对象,不是依赖症患者,更不是一个卑琐的“现实主义者”———逢迎世俗以谋名利。因为“‘现实主义者’似乎和精神病患者全然相反,但实际上,他只是精神病的补充”。总的来说,生产性是人特有的潜能的实现,是人运用他自身力量的实现。所以,具备生产性取向才是真正自由的人。“实际上,人的生产性能创造出物质财富、艺术作品和思想体系,但生产性所创造出的最重要对象是人自己”。因此,自由即意味着人自身的潜能能够得以实现。弗洛姆强调人要真正实现自己的潜能,就要明白自己真正的利益之所在,不要将自私与自爱混淆起来,人要成为他自己,必要一番“自我的追寻”。那么,人的自身利益又是什么呢?在弗洛姆看来,在人类(个体)的天赋能力(物质的力量)和境遇(手中的武器)中有其固有的潜在能力与目的,实现这种潜在的能力与目的,是人最大的自身利益所在。所以,自爱是人的最大责任,而将潜能荒废掉是人最大的不道德。从伦理的角度去考虑,则“我们的道德问题是人对自己的不关心”,而自由“是根据人的存在法则去认识人的潜力,实现人的真正本质”。其中,人的良心是唤起人去热望自由的巨大动力。正是基于这种“道德判断”和对人性格的基础科学研究,弗洛姆否弃了权威主义的或者绝对主义的伦理学体系,强调普遍的人道主义伦理体系,而该体系的核心就在于认为生产性取向的人格,是个体获得自由的根本进路,使得个体能够认识人存在的意义,进而对其生活中的得失进行负责。所以,生产性人格是人类所热望的自由的基础,是自由的路径,而自由又是幸福生活的前提。由是观之,自由与幸福也是互为一体地蕴藉于“生产性人格”概念之中的。

人文主义论文篇6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人把握为自我创造、自我生成的活动,将人的本质界定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即人作为“类存在”意义上的劳动的存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则摒弃了以抽象的人道主义和人类学概念理解人的本质的做法,将人的现实性归结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人的存在的社会性。20世纪50年代以前,西方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分立为青年、老年马克思的做法(即早期马克思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而后期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是早期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退化)正是基于对这个研究而得出的,而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统一于人道主义是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主流观点。大多数西方学者明确反对“两个马克思”论,认为“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的思想实质上是一致的。本文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统一的人道观点出发阐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观点。

1923年,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明确提出把人的地位中心化,就此开启了把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化的浪潮。西方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反对第二国际把马克思主义机械化为经济决定论,他们认为历史的发展不是机械化的经济决定论,而必须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人在历史发展过程当中所起的作用——人是历史的主体。他们认为现实的总体性,就是历史运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直接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就是研究社会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历史辩证法,即主客体辩证法。而“人本身作为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作为历史辩证法的基础的同一的主体——客体,是以决定性的方式参与辩证过程的”[1]279。人类历史过程中最真实的存在是人的客观活动本身,即社会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如果“没有这一因素,辩证方法就不再是革命的方法”[1]50。在主客体运动的历史过程中,卢卡奇认为只有大工业的产物无产阶级才能做到把自身作为主体的同时,把客体也作为同一整体的一个方面来认识,从而实现主客体的统一。他认为马克思第一次用历史唯物主义真正地说明和揭示了历史的本质,第一次真正地发现了历史的主体,即无产阶级。卢卡奇认为:“每个社会的力量按其本质是一种精神力量,只有认识能够使我们从中解放出来。”[1]350据此,他把无产阶级革命归结为一种意识活动,认为“只有无产阶级的意识才能指出摆脱资本主义危机的出路”[1]136,因而也就把意识形态斗争提高到了革命的首要位置。存在主义代表人物梅劳·庞蒂认为,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与斯大林主义者只看到外部的客观因素,而低估了无产阶级意识的主观作用。这种观点体现了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人学来源于黑格尔的主观辩证法,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同时过分强调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以至于陷入一种“意识决定论”的主观唯心主义当中,忽视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法兰克福学派著名代表人物弗洛姆认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将马克思的哲学误解为经济决定论式的唯物主义。这种经济决定论式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马克思所反对的19世纪资产阶级的机械论的唯物主义,而不接近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然而“马克思的目的在于人的精神解放,在于人从经济决定的枷锁下解放出来,在于恢复人的完整性,使他有能力达到与他人和大自然的统一与和谐。”[2]在弗洛姆看来,马克思绝不是简单地认同经济决定论,将所谓的客观规律说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更不是试图将人性泯灭在历史物质的总体运动中,总而言之,马克思从不否认人之精神存在的重要价值,恰恰相反,马克思追求的正是人的解放。马尔库赛在对待斯大林主义的问题上,也说明了他把马克思的人学理解为人道主义。他在《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一文中说:“最近《手稿》被用来证明‘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以对抗官僚极权的苏联模式;这些手稿有力地推动了反斯大林主义和后斯大林主义的斗争。”[3]弗洛姆认为马克思把人性理解为人的本能和欲望。弗洛姆的目的是在突显人的自然存在,而贬低马克思的人的社会存在本质。马尔库赛认为,马克思把感性作为人的本质规定,马克思人学的根本变革在于感性这个本质规定上,他说:“也许正是在感性(作为对象化)这个概念上,在人的本质规定这个中心问题上,马克思完成了从德国古典哲学到革命理论的决定性转变。”马尔库赛最终把马克思的人性思想归结到了一点:人的自由和全面性的实现,在马克思那里是人的感性需要、和本能的实现。西马理论家们都从马克思学说的社会批判方面中获取了最初动力,都以批判作为人本主义立场的原点。他们力图使自己所关心的对象是现实中具体的、个人化的实际存在。

无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马克思主义要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从各个方面构建不同的主体观,卢卡奇人的总体性、马尔库塞的多向度的人、弗洛姆的健全的人以及列斐伏尔总体的人都把人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他们不大一样的理论背景又为他们提供了不同的救赎之途。比如卢卡奇的浪漫主义,霍克海默的理论批判性,萨特的哲学确证,马尔库塞的审美之维,弗洛姆的技术人道化,还有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改造。不过,他们的相同处在于,都把革命从街头挪进了书斋,企图通过心灵革命和思想改造来变革社会,从中体现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行动取向和现实的巨大压力。

在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人到底是不是手段?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都赞同“人”是目的,因为我们最终是为了人,很多学者都从人的角度出发,认为人不应该是手段,人不可以作为手段,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下,人不仅是目的,而且应该是手段,而且大部分时候是作为手段而存在的。只要生活在社会中,自我与他人就必然互为目的和手段。对此,马克思曾作了辩证的阐释:“(1)每个人只有作为另一个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2)每个人只有作为自我目的(自为的存在)才能成为另一个人的手段(为他的存在);(3)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5]可见,人本身就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如果把手段和目的割裂开来,仅仅把人当作目的,其实无异于否定了实践的必要性和社会存在的可能性。

人文主义论文篇7

【正文】

中图分类号:A811.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594(2006)04-0047-04

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以人为本”是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而在当前的“以人为本”研究中,存在着一种倾向,即主要从价值论和方法论的意义上来谈论“以人为本”。从我们党的事业来讲,“以人为本”是我们要贯彻的发展理念和党的执政理念,所以从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谈“以人为本”是必须的。但马克思主义讲“以人为本”,不仅仅是在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来使用,也是在本体论意义上来使用的,“以人为本”中的“本”首先应该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本”,没有本体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当然也就不会有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不解决这个问题,就很难从理论上说明白为什么要“以人为本”,为什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什么要把它作为人们处理和解决问题时的态度、方式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范畴的引入,为我们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本体论意义提供了重要的思路。

一、实践范畴的引入使“以人为本”具有了本体论意义

哲学上的本体论,主要回答世界的本源问题,是一切哲学流派都不能回避的问题。但传统的本体论思维方式,避开人和人的现实生活抽象地追问世界的本源,它固守旧哲学的思辨传统,幻想达到对世界的绝对完满的解释。实践证明,这种思维方式是不可取的,也不可能对世界的本源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与一切旧哲学相比,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再抽象地谈论一般本体论问题,它反对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提出“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1]8。当然,他所要消灭的哲学只是传统的本体论哲学,即思辨哲学,而不是整个哲学或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只要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1]67“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1]73-74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对世界之本的追寻应该置于人的生活实践中。“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2]598,而人们所能看到的或体验到的,只是一些具体的实物。因此,哲学必须抛弃那种宗教神学式的思辨传统,面对人的现实世界。离开人的虚妄和抽象的世界,讨论这种世界之本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实践范畴的引入,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相比,在哲学形态、对象、性质、功能和方法上都实现了根本的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唯物主义哲学,它内在地包含自然本体论的哲学前提,即承认和坚持自然存在、物质存在的优先性,但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归结于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54在他们看来,对于世界物质性的最终确认只有通过生活实践的不断延续才能够完成,因为“在我们的视野的范围之外,存在甚至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3]。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不是从思维和存在抽象对立的意义上去总结自己的新哲学与旧哲学的对立,而是从实践的观点来总结这种对立,用它去解决以往哲学中抽象探讨和争论的问题。因为“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56“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4]127。

一旦理论视角转向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人作为世界之本的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1]57。正因为马克思所关注的是现实的“人类世界”,所以哲学就要“把人们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5]161-162,就要“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6]443。当然,我们承认“以人为本”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并不等于说“人”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这与我们说实践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也不是实践一样。对于现实世界来说,人及其实践活动是本,没有实践就不会生成人,反之,没有人也就没有实践,因而也就不会生成现实的世界,无论是自然界或社会历史都是如此。当马克思说“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1]77的时候,他实际上已经道出了一个最深刻的道理,即人及其实践活动乃是世界之本。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之前,人本思潮并不乏见,费尔巴哈就是一个著名的人本主义者。费尔巴哈重视人,把人和自然视为哲学的最高对象,但是他不理解自然,不理解人,更不理解人和自然的真实关系。他用生物学的自然主义眼光来看人,和18世纪旧唯物主义者一样,局限于对自然界的直观而缺乏能动的原则,把人仅仅看成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不理解人的实践和感性活动在自然和人的生成中的本体地位。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说:“诚然,费尔巴哈比‘纯粹的’唯物主义者有很大的优点:他承认人也是‘感性对象’。但是,他把人只看做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因为他在这里也仍然停留在理论的领域内,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这一点且不说,他还从来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观念化了的爱与友情之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他没有批判现在的爱的关系。可见,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1]77-78。可见,被费尔巴哈当做出发点的人,仅仅是一种具有抽象的理性和欲望而又为宗教感情所笼罩的人,这种人一被放进历史,他的局限性就立刻暴露出来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对我们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7]240要克服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就必须把能动的原则归之于物质的自然界和人,这在历史领域中体现为人的实践,即人的感性的物质活动。

与费尔巴哈不同,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视野中,“现实的人”是历史研究的出发点,而唯物史观这个科学就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7]241。“现实的个人”就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把现实的人作为历史研究的出发点,也就是把人的物质实践活动作为出发点。可见,马克思“现实的个人”的观点与他的实践观是一致的。在他们看来,唯物史观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这种前提既不是任意想出的,也不是教条,而是“一些现实的个人”,“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1]73当然,作为历史前提的人也是自己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和结果。马克思说:“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且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8]545“现实的个人”的生成要受到客观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而这些客观物质生活条件本身就是人类实践的结果。马克思说:“人使自身作为现实的类存在物即作为人的存在物实际表现出来……只有通过人类的全部活动,只有作为历史的结果才有可能”[4]163。“现实的个人”的生成同样也离不开人的实践,正是由于“现实的个人”的实践活动,“以人为本”的本体论意义才得以展现。

二、“以人为本”的本体论意义,体现在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上,体现在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解决上

在马克思看来,哲学所关注的应该是社会实践意义上的现实的自然,而不是逻辑思辨意义上的抽象的自然,“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所以,关于某种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即包含着对自然界和人的非实在性的承认的问题,在实践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4]131马克思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他完全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在他看来,“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4]92。但是,与费尔巴哈的抽象自然观相比,马克思在自然观上实现的哲学变革绝不是为了指出自然界的外在独立性,他要倡导的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人化自然观。

由于费尔巴哈离开实践去考察自然界,以至于“从来不谈人的世界,而是每次都求救于外部自然界,而且是那个尚未置于人的统治之下的自然界”[1]97,所以他所把握到的自然界仍然是“抽象的自然界”,是“自然界的思想物”[4]179。对此,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抽象自然观时指出:“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76。至于“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那个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1]77可见,马克思哲学世界观视野中的“自然界”,不是与人的活动彼此分离的自然界,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对此,马克思作出了明确的表述:“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4]178这个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本质上即人化的自然界,它是人的实践改造活动的结果。

人化自然观的提出,使得马克思始终是从人类社会历史的角度去理解自然。在他看来,包括人类史和自然史在内的整个世界历史,是在劳动实践中交互产生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4]128自然史与人类史是不可分割的,撇开二者的联系,孤立地研究自然史是错误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了旧唯物主义者把人类历史与自然割裂开来的错误观点,指出,“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这样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1]93“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1]66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史和人类史的对立才真正地被消除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本身,既是一部自然向人生成的历史,同时又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历史。

人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意味着人以实际的、感性的对象作为他存在的确证,作为他生命表现的确证,并且,他只能借助实际的、感性的对象来表现自己的生命,证实自己的存在。现实对人来说不仅仅是对象性的纯粹客体、直观的现实,而且是人的对象化着的现实,是人的本质的力量的表现。“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1]125“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4]168人在自然界中的存在,其实就是人通过自然界而实现的自我确证的活动。“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因此,这种关系通过感性的形式,作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现出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为自然界,或者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具有的人的本质。”[4]119这样,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生成与现实自然界的生成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即历史。从历史作为人的产生过程来看,“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自然的、感性的)需要而做准备的发展史。”[4]128“自然界,无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都不是直接地同人的存在物相适应的。正像一切自然物必须产生一样,人也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即历史,但历史是在人的意识中反映出来的,因而它作为产生活动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产生活动。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4]169从历史作为现实的自然界的生成过程看,“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4]128。这样,人化自然观的提出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解决,既克服了脱离人类实践而谈论自然的抽象自然观,又凸现了人对自然的本体地位。

三、“以人为本”的本体论意义,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历史观上,体现在对“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追求上

在唯物史观的视野中,“社会”或“历史”不是与人和人的实践活动无关的抽象的外在实体,而是人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马克思说,“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无尽的丰富性’,它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5]118-119“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4]131。

在唯物史观看来,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结构及历史发展动力。然而社会结构的形成、社会历史的发展都不可能离开人。马克思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1]71社会结构的形成与社会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它本身就是社会关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社会关系的形成当然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正像社会和社会关系创造人一样,人也创造社会和社会关系。马克思明确指出,个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和关系“来自自觉个人的相互作用”[9]145。“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1]80。列宁也指出:“我在研究实际的社会关系及其实际的发展时,也正是研究活的个人活动的产物。”[1]370就历史发展的动力而言,人的活动更是历史规律发生作用的关键因素,没有人的参与,也就不会有历史的发展。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7]247而所谓历史规律,不是什么外在于人的活动的规律,它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3]634。

既然人在历史发展中具有本体地位,那么人的发展的程度势必会影响社会历史的发展。没有个人的发展,社会也不可能得到发展。马克思说,“人本身是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11]300,“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12]226。马克思之所以要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因为在他看来,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失;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共产主义所倡导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共产主义得以建立的前提条件,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要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扬弃私有财产,使劳动者能够全面占有自己的本质力量。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可以看做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占有,也就意味着对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占有,个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也就是全面地占有生产力和社会关系。人的发展取决于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发展,不仅如此,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还是人的发展的题中之义。马克思说:“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12]219。由此看来,就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而言,它们并不仅是一种客观的历史制约力量,更是一种主体的能动的因素。

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力量发展的真正源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个人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机器体系的使用和生产的自动化,使生产越来越不依赖于原先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劳动者日益从直接的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而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发生关系。“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媒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而“在这个转变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12]218。“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12]225“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12]222。这样,“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3]305-306

以往学术界对人的发展问题的研究,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常常是把人的发展包含于社会发展之中,以为社会发展了,每个人也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发展,把个人的发展消解在集体、社会的发展中,而没有看到人的发展本身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不能从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联系上来考察人的发展。这种状况实际上是对“人”的本体地位的漠视,没有把人的发展提到应有的高度,结果只能是忽视人的发展。以同志为首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人的全面发展,把人的全面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13]179“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就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13]180在这里,强调指出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关系。因而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必须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充分协调起来,不能只见物而不见人,也不能只见人而不见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真正把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这不仅是对“以人为本”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的全面落实,更是对“以人为本”本体论意义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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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列宁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人文主义论文篇8

历史是人创造的,历史的书写也是由人来完成的,科学地把握人是历史科学得以建立的前提性条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人学方面的革命性变革更是唯物史观这一全新的哲学得以确立的理论前提和重要的理论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宗旨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如果马克思主义理论避而不谈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思想,无疑存在着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体系及其宗旨解读的片面性。这一片面的和遗漏性的解读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其一,它使我们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缺少直接的理论指导。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的对象是人,如果没有关于人的科学理论武装,如何去做最复杂的人的工作?又如何去引导人和提升人?目前思想工作和教育能力弱化的根子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缺乏导致了“本领恐慌”。其二,它导致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思想的泛滥。由于马克思主义人文思想的缺位,而人们又特别渴望获得人学知识,于是,各种人学思潮在社会上特别是高校里相当流行———尼采的超人哲学和弗洛伊德泛性论思想等曾一度成为时髦便是例证,抽象人性论特别是人性自私论思想在知识分子中占据很大的市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抽象人性论还为其他错误的社会思潮之泛滥提供了理论依据。例如,普世价值论之所以得到很多人的认可,其背后的理论基础就是抽象人性论,即认为资本主义所倡导的自由民主平等是人性共同的和永恒的追求。其三,它使我们的人才培养畸形化、社会发展目标GDP导向化。中国的高等教育长期以来重知识技能教育、轻人文精神培育,工具理性无限扩张、价值理性极度萎缩,高校似乎正在变成培养经济动物的大工厂,一些大学生变成了严重缺乏人文情怀和素养的经济动物。部分政府高举发展经济的大旗,以资本增长代替民生改进,为追求GDP损害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力军不能成为享用社会财富的主体。我们的教育实践和政府社会建设活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因对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人文精神的忽视所致。实际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仅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还具有真正扎根于现实生活的无与伦比的崇高人文价值。有学者曾对此作了富有见地的概括:“真正面向生活、面向实践的人本精神;真正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和实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精神;以无产阶级的解放为政治形式实现人类解放的现实人道主义精神;以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追求的自由精神,投身人类解放事业以实现生命的不朽价值的修身精神等等。”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人文精神既继承了传统人文精神中关于人是目的这一理论精华,同时又有对传统人文精神的巨大超越和发展。首先,它以人民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不再仅仅是出于对广大劳动人民的道德同情,给百姓以施舍恩赐,而是出于对人民群众的真正敬畏。相对人民群众力量而言,个人改变不了历史的趋势,个人只有融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才能超越个体的有限性和局限性,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它抛弃了传统人文精神中人的目的性与手段性的两极分离,主张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每个人在交易中只有对自己来说才是自我目的;每个人对他人来说只是手段;最后,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它作为交换的自然条件是预先存在的。”②“个人只为别人而存在,别人也只为他而存在。”③这些论述都鲜明地昭示马克思主义的人文精神从根本上超越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只把自己视为目的而把别人视为手段的带有明显个人主义的人文思想。再次,它在本体论上克服了抽象人性论或人本主义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承认人文精神和人道情怀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协调人际关系和人性完善发展过程上,它能够起到巨大的动力作用。然而,这种作用是价值论意义上而非本体论或世界观意义上的,人性善恶的矛盾不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由重视人文精神而走向抽象人性论,这正是以往人文主义者的遗憾宿命。最后,个人发展的根本路径是回归自然、回归社会。人的个性主要不是表现为差异性,个性的发展主要路径并不是要摆脱他人和社会,个性的发展更多地表现为丰富性和全面性,丰富全面的人性只有在自然和社会中才是可能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①

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自觉统一的根据

人文主义论文篇9

在古希腊,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身心平衡发展而健全的人。古罗马继续并发扬了古希腊的文明,在教育上着重于利用文化来陶冶一个健康的人的理念。文艺复兴时期提倡的“喜好原则”、“亲身经历”、“适应个性”和“社会竞争”等教学理念和方法对后世的教育思想影响深远。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彼得拉克、维多里诺及荷兰的伊拉斯谟等教育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教育理念,提倡自由教育,倡导博雅教育,尊重学生个性,关心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充分体现了教育的人文关怀。

近代人文教育思想伴随着自然科学的重大发展而发展,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理性的人。20世纪下半叶盛行于美国的“人本化教育”以人本主义心理学为基础,主张教育应培养整体的、自我实现的和创造型的人。人本化教育家主张“课程人本化”,“强调学校应该创造自由的心理气氛”,提出“学校为学生而设,教师为学生而教”的学生中心理论。

在“人本化教育”逐渐走向极端并受到社会舆论质疑的时候,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出了“科学人道主义”的概念摘要:“科学人道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因为它的目的是关心人及其福利;它又是科学的,因为它的人道主义内容要通过科学对人和世界的知识领域继续不断地做出新贡献而加以规定和实现[1]。

在历史的各个阶段人文主义思想带有显著的时代特征,但“以人为本”的核心没有变。目前,中国提倡素质教育,正是人本主义的体现。

二、人文主义语言教学法

1、人文主义和语言教学结合的基础——认知和情感的需求

语言教学和人文主义思想的结合不是偶然的。正如亨特所言,“人文主义跟英语教学的关系由来已久”[2]。16世纪闻名的英国人文主义教育思想家阿卡姆就在语言教学中溶入了人文思想。他认为,教育中的人文主义就是用文学去铸成人的心智[3]。在阿卡姆看来,拉丁文学中的一些经典著作凝聚了人类思想精华,而且语言风格美丽典雅,是铸造儿童心灵的最好的材料。

当代科学探究更为二者的结合提供了科学依据。认知是情感发生的前提,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心理学界较为一致的肯定。实证探究表明,诸如记忆、思维等人类认知加工过程都受到各种情感不同程度的影响。根据约翰·舒曼,情感和认知是可区分但不可分割的[2]。神经生物学家安东尼·戴马西也断言摘要:“我们的情感生活是理智机器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所以,语言学习作为一种认知活动,极易受情感因素的影响。语言教师要把学生当作有智力和情感需求的完整的人来对待,既要扩展学生语言知识,也要加强情商的培养。

人文主义心理学强调人际关系和个人情感因素对语言能力和语言习得的影响,认为在语言学习中,最重要的是学习环境和气氛,学习者只有在放松和协调的状态下才能最有效地学习和把握语言知识。这从心理学的角度进一步验证了语言活动中认知和情感紧密结合的必要性。

正是基于对认知结构的科学和心理的探究,现代语言学家积极推动人文思想和语言教学的结合,产生了不少人文主义教学流派。

2、人文主义语言教学流派

人文主义教学思想认为,课堂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学生全身心的参和来提高外语教学水平。罗杰斯在1969年就于《学习的自由》一书中概括出人文主义教育的基本要素摘要:人类具有天然的学习潜能,但是真正有意义的学习只发生在所学内容具有个人相关性和学习者主动参和之势[4]。

较明确的人文主义外语教学法出现在二十世纪60-70年代。60年代,结构主义语言学家接受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刺激——反应论,开创了听说法。随着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人们熟悉到外语教学中学生本身因素起着很大功能,强调外语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最典型的教学流派是美国心理学家卡特罗的“沉默法”,美国的教育家库兰的“集体语言学习法”,保加利亚人罗扎诺夫的“暗示法”等。虽然他们所提倡的教学形式和课堂活动全然不同,但共同点是将学生看成既有聪明又有情感的完整个体,重视学生自我意识在语言学习过程中的重要功能,充分体现了人文主义的思想,常被统称为“人文主义流派”。从80年代起,教育从传授知识转向培养学生能力,90年代则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在这一背景下,人文主义心理学、人文主义外语教学法便又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根据教授观点的差异,人文主义教学流派又可以分为浪漫人文主义和实用人文主义。

浪漫人文主义认为,教师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学生发展自我。课堂教学应主要关注学生情感,经历和观点。学生要学的东西就在他们自身,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法即是所有的教学活动的目标,无论是语法练习,考试和翻译,都是基于学生的经验。但当教学过于关注学生个人经验,学生接触到的语域和语体相当有限,所以这一教学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

斯戴威克是实用人文主义的代表。他认为教师要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态度,调整自己教学方法。教师应让学生发展和展示创新和合作能力,学会表现的自我和批判的自我的协调。在斯戴威克最近的著作中强调了教师对学生需要的关注。另一方面,斯戴威克还认为,过分强调人文方法会带来负面影响。在关注学生自我发展的目标的前提下,教师决不能放弃自己的职责,即对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教学技巧的把握。除了情感因素外,学生最重要的还应发展语言能力、记忆、动机和认知能力。

现代外语教学实践中,人文思想已经渗透在教学过程中。除以上所述的人文流派外,许多教学流派也反映了人文思想,如认知教学法,交际法,任务型教学法等。这些教学法具体操作各不相同,但都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从一定程度上暗合了斯戴威克的实用人文主义思想,是人文教育思想更理性化的表现。

三、人文主义语言教育对国内外语教学的启示

多年以来我过大学英语一直以大班为主,课堂教学多数以教师为中心。教学以考试为目标,尤其是全国性的

四、六级考试成为大学英语教学的风向标。这造成了目前我国大学英语教学标准过于理性化,教学过程重知识传授,轻学生需求,尤其是个体发展的需求。这和人文思想和素质教育的目标相距甚远。外语教学中提倡人文教学势在必行。

加强课堂教学的人文性有助于打破英语教学的瓶颈,真正走上素质教育的道路。加强人文性,要注重摘要:

(1)正确理解人文教学法的含义。人性化不等于自由化。以学生为中心不等于放任自流。教师的指导功能必不可少,课程目标不能取消。人性化和语言教学不是格格不入的。语言技能的培养是在个体主观意志的调动下积极地语言习得。

(2)明确外语教育的目的。教师应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鼓励学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在语言教学中融入人文观,指导学生意识到个体发展的需求,既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又能顺利完成教学目标。

(3)恰当组织课堂教学。教师要勇于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学会提问,变被动为主动。课堂形式要多样化,促使学生动手又动脑,充分发挥学生的智商和情商。要营造生动活泼的教学气氛,让学生得到表现自己、表达思想和情感的机会。帮助学生形成探索创新的心理愿望和性格特征。

参考文献摘要:

[1EdgarFaureetalLearningtoBe[CParis摘要:Unes

co,1972.26。

人文主义论文篇10

2如何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开展人文主义思想教育

第一,初中历史教学中的人文主义思想教育要注重科学性与人文性的有效结合。当前的初中教育中对于历史科目的重视度还不够,很多学校偏重于科学知识的传授,对于历史这样人文知识为重点的教学科目有所忽略。但是,通过素质教育的改革,越来越多的教育者开始认识到,我们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备过硬的知识素养,还应该有健全的人格思想,因此,重视初中历史教育实际上就是将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在一起,发挥其共同的积极作用。初中历史教学属于人文学科的范畴,因此历史课程不仅具有科学性,还包含了深刻的人文性。所以在初中历史课程的人文主义思想教学中不仅要体现历史知识的科学性,还要体现历史学科的人文性。

人文主义论文篇11

1.对外来生物的友好在大多数科幻作品中,人类认为这些外星球生物是与地球人敌对的势力,对它们充满了深深的敌意。而在卡梅隆的作品中,都是以一个容纳对等的姿态去与这些外来生物进行沟通了解。《阿凡达》创造了一个个票房奇迹,是一部十分卖座的影片。潘多拉星球美丽的风景让多少观众叹为观止。纳威人对家园的热爱,对自己土地的热爱是那么的深。我想,影片中极力凸显的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题,值得我们重新思考自己的思维与行为。这部电影在对待除了人类之外的生物的态度上也是清醒理性的。的确,人们在面对陌生事物时,下意识的只会看到这些事物会带来的危险性,从没有想过要带着一种平等真诚的态度去接触和看待它们,所以就不难理解人类本身会产生的恐惧与厌恶了。这就是人类本能自我保护中最可悲的地方。

2.关注科技发展带来的忧患“人类目前面临和即将面临的巨大的生态灾难,是近两千年来,尤其是近三百年来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完全是人类自己一手造成的。地球人类面对的生态问题,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或科学管理问题,更是一个伦理问题。”[3]环保问题也多次出现在卡梅隆的电影中。电影《阿凡达》中关于和平和环保的主题也是近年来好莱坞大片中反复出现的,卡梅隆在这部电影中加入了环保与抵制战争的元素,表达了人类的共同意愿,是主流趋势。詹姆斯•卡梅隆一直热衷于对人类行为带来的灾难的思考,战争、贪欲、过度开采、掠夺带来的动荡使人们备受煎熬,对地球的生态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大量的垃圾充斥着我们纯净的生活。当人类侵袭潘多拉星原始丛林时,很多观众痛心疾首、愤怒至极,或许你在看电影的时候,离你不远的地方,又一片森林消失在这个地球上,又一条河流不再清澈,戏里戏外悲剧同时上演。空气中清新的氧气越来越稀薄,二氧化碳充斥在我们的周围。卡梅隆的这类电影也带有某种警告的寓意,让人类在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同时也别忘了人类自身的贪心是最难以了解和最危险的。同时也在提醒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保持理性,绝不能让贪婪占据我们的内心。

3.关注人道主义精神爱情、亲情、环保等一系列问题使詹姆斯•卡梅隆的电影在冰冷的器械中透出丝丝的暖意。《泰坦尼克号》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和讲述的形式来展开的,杰克和露丝在泰坦尼克号上环抱相拥的那一幕,成为人们心中永远的经典。《泰坦尼克号》的巨大成功归因于电影中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凄美的爱情使《泰坦尼克号》享誉全球。詹姆斯•卡梅隆从不吝啬用他的镜头描述那些细腻的情感。电影《阿凡达》中,来到潘多拉星球的一共有三类人:第一类是采矿公司的人;第二类是军事集团的人;第三类是准备对这个星球做研究的科学家。第一类和第二类都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对潘多拉星球进行掠夺和侵犯的恶势力代表,第三类人是前两类人的帮凶。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满足对金钱和物质的欲望,完全无视道德。这些人的行为也反映出了现实生活中的一类人,这类人以损人利己为爱好,不懂得平等和尊重,不对别人进行帮助与表示友爱,他们只知道强硬的攫取、肆意的侵犯,为的只是要将那根本不可能填满的物欲之洞填充,眼中只有自己的享乐。比如在国内经常出现的黑心棉和苏丹红等生活用品和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电影中这些“地球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做法。詹姆斯•卡梅隆用这种方式表现了这类人人格的扭曲、人性的泯灭。

二、詹姆斯•卡梅隆电影中的女性主义

女性主义思潮爆发在19世纪,是在人权觉醒的大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到20世纪已经成为一个比较成熟及热门的话题,并在各个领域都有了相互的发展,电影领域也不例外。女性主义电影理论发源于20世纪60年代,其目的是为了旧时期电影中女性形象的刻板、呆滞,以及电影中充斥着的父权思想,倡导男女平等,女性独立。在古典叙事电影当中,男性被认为是推动剧情发展、占据主导地位的核心体,而女性则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属体,是作为满足男性的欲望而存在的对象,软弱被动,是这一时期电影中女性形象最大的特点,在好莱坞电影中尤其明显。很快,这种电影描述手法就受到了女权主义理论家的批评和反对。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地位不断提高,好莱坞电影中女性的地位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不再是作为男性的附属品存在。詹姆斯•卡梅隆电影中女性主义的体现,更为明显。他的《终结者》系列电影以及《阿凡达》都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两部作品都可以使观众明显地体会到詹姆斯•卡梅隆女性主义思想的无处不在,同时,《终结者》和《阿凡达》也向观众展示了其女性主义思想的日渐丰满和完善。詹姆斯•卡梅隆电影中的女性主义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女性在好莱坞电影中地位以及存在感的缺失状态虽然在现阶段好莱坞电影中女性地位已经逐渐攀升,但男性作为主人公地位的现象还没有改变。在男权主义社会中,女性仍旧被看作是男性的陪衬品,致使她们长期没有自我独立感,这种地位的偏差和缺失感来源于现实社会生活,男性总是扮演着科学家、工程师等重要角色,女性则游移在秘书、护士或者家庭主妇等岗位上,这种角色分工与人的能力并无多大关联,而是要归究于社会上或多或少仍然存在的性别歧视。詹姆斯•卡梅隆很准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并在他的大多数影片中清晰地表现出来。在电影《终结者》中,作为主角的有三人,被机器人统治者派来的魔鬼终结者,被未来的人民领袖派来的凯优和未来人民领袖的母亲莎拉康纳,在角色的分配上已经看出了女性地位的附属。剧情发展中,两名男性主角———凯优和魔鬼终结者都是主动出击和反抗,莎拉康纳一直在惊恐中被凯优带着逃跑,后来当她知道了为何被追杀,才在凯优的帮助下做出反抗行为,绝处逢生。同样在电影《泰坦尼克号》中,男人们都作为船长、成功的商人出现,女人们只能每天穿戴得光鲜亮丽地坐在甲板上茶餐厅里讨论一些无关痛痒的八卦,缺少自己的想法和心愿,只懂得享受骄奢的生活。女主角是一个外表奢靡内心渴望自由的没落的贵族小姐,为了家族的荣华富贵被母亲逼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商人,在万般痛苦之下能够选择的反抗方式只有自杀。可以看出,在这两部电影当中,詹姆斯•卡梅隆用他自己的方式表现了现今社会女性地位的缺失,在男女角色比例和男女职业背景中含蓄又清晰地表达出了女性的附属功能和次要地位。

人文主义论文篇12

人文主义关注的核心是“人”,《红楼梦》写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奴役与压迫,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那不是什么“君仁臣良父慈子孝”的世界,而是一个残忍的社会,在那里每一个人都得不到幸福。而《红楼梦》中一号主人公贾宝玉性格的核心是平等待人,尊重个性,主张各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生活,在其身上闪耀着人文主义的优秀品质。

贾宝玉憎恶世俗男性,亲近和尊重处于被压迫地位的女性,他极力抗拒封建家族为他安排的传统生活道路,对封建士子的最高理想功名利禄、封妻荫子,十分厌恶,全然否定,这实质上是对自己出身的贵族阶级的否定。他只企求过随心所欲、听其自然,即在大观园女儿国中斗草簪花、低吟悄唱、自由自在的生活。

一、贾宝玉人文主义思想的形成不是偶然的。

贾宝玉人文主义思想和他的叛逆性格的形成不是偶然的,小说描写了造成他思想性格的生活环境。一方面,以男子为中心的贵族社会是那样虚伪、丑恶和腐朽无能。他也曾被送到家塾去读四书、五经,但家塾的内容和风气是那样的腐朽败坏。他很少接触做官的父亲,畏之如虎,敬而远之;另一方面,家长从小把他交给一群奶娘丫鬟,丫鬟们的深挚纯洁、自由不羁的品格感染着他,她们所遭到的种种不幸也启发着他,贾宝玉在这样的环境里,逐渐形成自己思想感情的爱憎倾向。

二、贾宝玉人文主义思想的形成有一个成长的过程。

贾宝玉对待身边的女孩子们的态度,同情和亲爱始终是主导的方面,但在初期有时也暴露出一些暴戾作风,如撵茜雪,踢袭人,训晴雯等事。后来在目睹了秦可卿之死、秦钟之死,林黛玉身世的飘零、身为贵妃的姐姐内心的悲苦等一系列不平之事后,贾宝玉开始认识到在男女关系方面尊重与玩弄、纯洁与腐朽、美好真挚与罪恶虚伪的区别。他永远抛弃了打骂丫鬟的行为,对被压迫、被糟践的女孩子的同情体贴之心,更为深切周到、无微不至。贾宝玉无视“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和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封建等级制度。他不高兴跟那些为官作宦的“俗人”应酬往来,却愿意跟那些处于社会下层被封建阶级瞧不起的人物做朋友、他同情被压迫被剥削的奴隶,有时跟他们简直没有主奴的界限,他们的悲惨遭遇常常激起他对摧残他们的封建制度的憎恨。

三、大观园是贾宝玉对于自由和平等生活的朦胧向往与追求。

贾宝玉在那个不自由、不平等的黑暗王国里,从爱与恨中,逐渐地产生了一种对于自由和平等生活的朦胧的向往与追求。贾宝玉迷恋的大观园,是少男少女们的乐园。尽管少男少女们之间有等级,有不同的性情和文化修养,但都有着年轻人的纯情和聪慧。作为“诸艳之冠”的贾宝玉,比较懂得人的价值和感情的价值,知道同情人,尊重人;在和女孩子们的交往中,特别是和女奴们的交往中,他一贯从内心表现出对她们的尊重。其他女孩子们,也能相互尊重,主奴之间没有明显的隔阂与歧视,气氛和谐友好,行动较少受“礼”的拘束。他们在园中结社吟诗,才情和创造力得以从充分发挥。宝黛真挚纯洁的爱情也是在这片净土上得以滋生、发育。当整个社会以“纲常礼教”规范人们的行为时,大观园儿女却以“情”作为人生的追求。从思想性质上说,这是带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世界,是曹雪芹理想的展示。

四.宝黛爱情建立在有着共同人文思想和自由倾向的坚实基础上。

贾宝玉这个孤独的反抗者,除了在那些被压迫的纯洁的女孩子身上得到一些生活的乐趣和精神寄托以外,还更需要同情与支持,需要一个与他有共同的思想、愿意走共同的人生道路的伴侣。他终于找到了林黛玉,林黛玉确实比她同时代的一般贵族妇女的思想要高出一筹,她无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道德规范,喜欢读书写诗,表现了出众的才华。对黛玉而言,宝玉对他人的尊重,聪俊灵秀的丰采,离经叛道的性格,黛玉也最能理解,最为欣赏,从而引为知己。黛玉爱贾宝玉,期望着能跟他结合,但却从不劝他去读书应举,立身扬名,在她身上闻不到一般贵族妇女常有的那种夫贵妻荣的庸俗气味。真正联结宝玉、黛玉这一对情人的红线,是他们共同的思想和志趣。他们都是从传统礼法中开始觉醒的人,是贵族阶级中有着自由倾向和人文主义思想的人物。比如宝玉挨打是一次因多种矛盾纠结在一起而引发的大冲突。在这场尖锐的冲突中,真正站在宝玉一边深切而真挚地同情和疼爱他的,并不是在关键时刻喝令贾政住手因而使整个局面化险为夷的贾母,不是大呼心肝宝贝哭得死去活来的王夫人,不是表现出很有分寸的亲切而骨子里却冷若冰霜的薛宝钗,而是那个情深意切深沉柔弱的林姑娘。宝玉被打之后,黛玉去探伤,半天,只有无声之泣,万句言词只化出的一句矛盾的话:“你从此可都改了吧!”黛玉就是用这种独特的方式,将她的心剖视给了宝玉,给了宝玉巨大的体贴、慰藉与支持。而宝玉那句“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表示誓不回头的话,只在林姑娘一个人面前说出来。在那样一场使宝玉几致丧生的大风波之后,这样的话是只能在心心相印的知己面前才能说得的。:

五、《红楼梦》中“礼乐”的残忍和虚伪。

《红楼梦》特别突出地写出了“礼乐”的残忍和虚伪。元春省亲时,老祖母、母亲需品服大妆,向她下跪;父亲前来相见,只能隔帘行参,这种为突出君权而违背人性的仪礼,是历代儒家制礼作乐的产物。当元春和家人在笙歌缭绕中“呜咽对泣”、“硬噎难言”之时,读者都会体会到“礼乐”的滋味。《红楼梦》里面,从子女对长辈的昏定晨省,到逢年过节、生日丧葬、宗祠祭祀,等等,处处都是维护尊卑、贵贱、长幼、嫡庶等封建宗法关系的礼,处处都显示出“礼”的不可逾越。王熙凤强调办事“不过是个礼”,她就是凭着这个“礼”,肆意虐杀丫头、奴仆,欺负上辈的姨娘,不择手段把尤二姐逼上绝路。

康雍乾时期人文主义的社会基础还很薄弱,贾宝玉和林黛玉的追求与抗争,必然是失败的结局。贾宝玉性格柔懦,带有严重的寄生性,他虽然一再发表愤世嫉俗的言论,但从没有改造现实社会的能力与勇气。当大观园这个“地灵人杰”的女儿国一旦被毁灭,贾宝玉便找不到出路。他不肯走上封建家长期望于他的“仕途经济”之路,对强行捏合的婚姻又感到厌烦,那么摆在他面前的就只有一条路可走:出家做和尚。宝玉出家,是一个弱者在尝尽人生辛酸苦痛之后的悲剧性选择。黛玉“泪尽而逝”和宝玉出家为僧,正表明了18世纪中国人文主义的局限性,但《红楼梦》所贯串人文主义思想,对当时人和后世人都有着极大的启蒙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