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安全保卫论文合集12篇

时间:2023-03-23 15:25:23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1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0-0042-05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安全领域对于保障我国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家基础设施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全局性影响的极端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军事领域,战争的重心已明显向信息领域转移,作战的重心也转移到了制信息权的争夺上。现代战场空间被立体分布、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所笼罩,各种作战要素被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网络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适应我国社会信息化建设在新时代面临的新要求,尽快建设并形成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刻不容缓,教育部设立了信息安全专业。由于起步晚、信息基础薄弱,我国信息安全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信息安全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其根本原因是信息安全人才教育与培养制度的不完善。信息安全是信息工作稳定可靠的重要保障,涉及计算机、通信、数学、物理、法律、管理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需要进行专门人才的教育与培训。目前我国主要采用高等院校设置专业课程的方式来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并且信息安全专业教育教学与其他学科信息安全教学严重脱节,形成了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对所学知识“无用武之地”和其他理工类专业学生对信息安全知识“无所谓”的尴尬局面。

本文在分析我国信息安全专业与通信工程专业现状的基础上,首先探讨了我国信息安全专业课程体系,分析了信息安全“跨学科”教学在各理工类专业中的重要性。然后以卫星通信课程为例,研究了为卫星通信课程中实现跨学科信息安全教学的方法和手段。最后对跨学科信息安全教学提出了一些建议,探讨信息安全专业教育与其他理工专业教育“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的教育教学新方法。

一、我国理工类高等院校信息安全专业建设

(一) 信息安全专业建设

我国信息安全本科专业设置始于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我国信息安全专业建设,教育部为此下发了教育部教高[2005年]7号文件, 对加强信息安全学科专业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目前,我国高校、科研机构的信息安全专业建设发展迅速。截至 2011 年底,全国在已有的 70 余所高校所建立的信息安全及相关类本科专业的基础上,在 25 所高校和研究所中设立了信息安全二级学科博士点,在各大学和研究所建立了部级和省部级的信息安全相关的重点实验室与工程中心。不少信息安全研究单位和企业与高校开展了多层次的合作,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中来。另外,为促进高校形成自己的特色与品牌,面向社会需求培养,强化实践教学,“十一五”期间,全国已有包括武汉大学、清华大学等在内的 16 所高校获得教育部批准建设的部级信息安全特色专业或方向。近几年,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都增设了信息安全本科专业;有些院校和科研机构也已开设相关专业,培养专门人才。这类教育与培训较为系统和体系化,主要针对在校学生和专业进修人员进行。

另外,许多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分别将信息安全设置在不同的一级学科中。实际上,信息安全专业所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尤其是理工类高等院校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传统优势学科发展相应的信息安全研究方向, 自主设立相应的学科点,并且通过学科建设带动本科专业的建设,使其对学科发展形成支撑作用。例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根据本校的特色,在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了信息安全二级学科,从通信与密码学外延培养通信保密和信息安全的专业人才,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防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等军事高等院校依托其理工特色,也根据现有的各类专业(数学、物理、计算机、通信、电子对抗等)外延,培养不同特色的信息安全领域的人才。

(二)信息安全课程体系建设

由于信息安全具有多学科交叉、理论与实践结合和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性,它是计算机、通信、微电子、数学、物理、法律、管理、教育等多学科交叉的产物。而信息安全专业有着系统的知识体系,同时包含密码理论与技术、安全协议理论与技术、信息对抗理论与技术、网络与系统安全等诸多研究方向,每个方向都有配套的培养方案,侧重点不同。信息安全专业学生既要系统地学习信息安全专业知识,又要与自己的专业方向相结合。由于国内的信息安全专业作为二级学科开设在不同的一级学科之间,因此课程设置差别很大。在全国数百所理工类高等院校中,各高校依据其办学思路和本校特点,其信息安全专业的定位不同,这决定了其课程体系设计差别很大。如“数字信号处理”、“编码理论基础”、“随机信号分析”、“通信原理”、“信息网络基础”等课程使得信息安全专业培养更倾向于密码学和通信安全;而“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等课程则将信息安全专业培养定位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之上。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信息安全专业置于数学系,以密码学作为教学重点。

2.信息安全专业置于通信系,以通信安全作为教学重点。

3.信息安全专业置于计算机系,以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系统安全为教学重点。

4.信息安全专业置于商学系,以电子商务安全作为教学重点。

课程体系基本上包含理论与技术两个方面。在理论课程方面,一般包括初等数论、计算数论、密码学、信息论、计算机体系结构、计算机网络、协议形式化分析等内容;在技术课程方面,一般包括网络安全与对抗、计算机恶意程序防范、计算机与通信网络设计等内容。现代信息安全行业的深远发展已经奠定了信息安全及其管理在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中的地位,但目前还存在信息安全管理欠缺、信息安全专业“封闭性”较强、其他理工类专业信息安全教学意识淡薄等问题,其核心问题是没有充分理解与利用信息安全的“跨学科”内涵,这一点在理工类研究生教育中体现得尤其突出。因此,我国教育科研机构尤其是理工类高等院校必须深入开展信息安全学科内涵的研究,从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上下真功夫,不断整合已有的理工类教学科研资源,从而推动我国信息安全教育不断向前发展。

二、卫星通信中的跨学科信息安全教学

本节将在分析目前卫星通信课程内容的基础上,以卫星通信中的信息安全教学为例,探讨进行跨学科信息安全教学的方法与手段。

(一)卫星通信课程体系

卫星通信结合了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等多种通信手段,是大部分理工类高等院校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的必修课程,是通信、电子、信息类专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交叉学科。 因此,卫星通信课程涵盖的知识面相当广泛,从物理学科的开普勒三定律到数学的几何运算,从卫星的发射控制技术到卫星与地球站之间的无线通信技术,涉及的内容非常多。而卫星通信课程属于专业课程,课时量一般为32-50学时。目前,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的卫星通信教学课程大致分为七个部分:卫星通信概述,通信卫星技术,卫星通信地球站,多址方式与分配制度,卫星通信链路分析,卫星通信系统与卫星通信网络。教学目标与大纲一般设定为:使学生掌握现代卫星通信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主要技术,洞悉卫星通信技术的最新动态及发展前景,加深对卫星通信系统的认识,从而使学生有较好的素质适应无线通信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以课程讲授阶段划分,课程组成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卫星通信概论、卫星通信系统、信号传输技术、典型的卫星通信网介绍等。

可以看出,目前的卫星通信课程体系存在内容多、系统性强,结合实际应用较多的特点,但并未涉及信息安全内容,而卫星通信的协议及数据安全始终是卫星测控系统与通信系统设计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卫星测控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电子侦察和电子对抗手段的发展对依靠机要手段保障空间数据系统安全的传统方法形成了严重的威胁。信息安全知识讲授的匮乏造成了通信工程专业学生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缺失。另一方面,信息安全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多以地面有线和无线网络为背景,对于卫星通信中的信息安全教学并未涉及,而地面网络与卫星通信网络环境的极大差异又造成其已掌握的信息安全知识无法直接运用到某些具体工程实践问题上,这对于军队理工类高等院校等涉及国家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任务的高等院校来说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并且该问题在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教育上体现得更加突出。

实际上,在单纯的课堂理论讲授之外,应花大力气研究如何提高卫星通信课程的教学质量,使学生在理解掌握卫星通信基本原理的同时,能够学以致用地解决工程实践问题。

(二)加强意识教育,使学生了解卫星通信中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首先要让通信工程专业的学生了解信息安全在卫星通信中的重要性。卫星通信的安全性是任何空间任务都不能忽视的问题,特别是目前分包系统和交互支持应用广泛的现代空间信息体系,由于空间链路的开放性,航天任务期间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对空间数据系统安全的威胁。第三方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截获所发送的通信信号,窃取并解译信息内容,并通过伪造信息对正常工作的卫星进行攻击破坏,从而达到破坏信息、数据或资源,泄露秘密信息,中断系统的正常业务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卫星通信乃至空间数据系统的安全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需求;面对高技术手段形成的电子侦察和对抗环境,对数据保护技术的要求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空间信息传输的安全主要由通信节点和通信链路的安全来保障,而通信链路的安全主要由通信协议的安全来保障。

如上,通过分析卫星通信系统在目前高技术条件下所面临的安全威胁,使学生充分掌握课程讲授的目的。可以通过引入信息安全理论中的安全威胁建模与卫星通信系统遭受信息攻击案例等多种形式增强教学的趣味性,以提高学生的兴趣。

(三)结合卫星通信环境,使学生掌握卫星通信中信息安全的知识点

在具体教学实践过程中,要掌握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信息安全专业与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授课内容重点有所不同,重点结合卫星通信环境,使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掌握需要学习的信息安全知识点,使信息安全专业学生掌握其所学的信息安全知识在具体卫星通信工程实践中应用的方式方法。其根本在于,空间信息链路的特点决定了其安全增强方式与传统的地面网络安全机制之间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传输距离远而引起的长传播时延以及上下行链路的高度不对称,导致了卫星链路遭受攻击的反应时间增加。

2.信息传输误码率高,信息传输过程几乎全部需要利用卫星链路,恶劣的空间辐射环境以及敌方的电磁干扰、电磁攻击,会导致信息误码率升高,而高误码率会对加密数据的正确性产生更大的影响,密码学算法的错误扩散影响范围急剧扩大,增加数据重传的概率。

3.卫星通信资源异常宝贵,传统的认证、加密及访问控制机制会大大消耗有限的卫星链路资源,应在实现安全控制的同时要避免浪费通信资源。

4.卫星的计算资源、存储容量及处理能力受限,使得采用的安全机制必须高效,以处理效率和安全为双重目标;并且,由于空间环境的电磁辐射引起的单事件翻转(SEU)会导致安全模块计算错误,同样加剧了错误扩散的程度。

5.卫星信道状态的不可预测性决定了在空间链路上实施入侵检测的难度较高、较为复杂。

通过如上分析,让不同专业学生了解到自己目前所掌握知识的差距,从而提升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掌握信息安全与对抗知识的兴趣,也能够培养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学有所用”的自信。

(四) 跟踪科研发展成果,设计卫星通信信息安全教学内容

针对卫星通信协议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基于卫星链路复杂性、异构性、高动态性、长延迟等特点,可从物理层的信息理论安全和链路层/网络层的计算安全两个方面研究空间通信协议的安全增强和数据保护技术,主要包含基于计算安全理论的数据安全保护和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物理层安全两大教学内容。由于卫星通信技术发展速度快,因此要紧跟最新科研成果,动态调整设计卫星通信信息安全教学内容。

1.基于计算理论安全的CCSDS链路协议数据保护。依据最新的CCSDS国际标准,重点讲授CCSDS空间数据链路协议保护的加密与认证技术。在讲授过程中,根据信息安全专业学生的密码学知识储备与通信工程专业学生的通信原理知识储备,减少理论授课内容,因材施教。结合卫星信道的高误码率等链路特点,讲授信息安全技术对链路协议的吞吐量效率、等待延迟等传输性能造成的影响。要让信息安全专业学生理解,安全机制实施的位置、采用的密码学算法和协议的执行过程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联系。在原有卫星通信系统上添加安全机制,从可靠性角度来看无疑是增加了一个可能给系统可靠性带来不利影响的额外环节。可让学生在教学环节展开深入讨论,让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和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深入交流,从不同专业背景出发,讨论卫星通信系统中需要的数据保护技术具有哪些特点,受到哪些限制,与传统地面网络存在何种不同。

由于涉及的密码学知识较多,基于计算理论安全的卫星通信数据保护技术适宜在信息安全专业进行课程教学。

2.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物理层安全机制。首先,要让学生了解课程教学目的。由于空间链路中存在被动窃听的可能性,如果通信双方完全通过在经典信道上传输信息,则在双方之间建立保密的密钥是不可能的。其次,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的计算速度呈级数增长,量子计算机的即将出现更是威胁着计算密码的安全性,要满足空间链路的信息机密性需求就必须构建更科学更完善的密码体制。然后,引入信息理论安全的概念。信息理论安全结合了信息论与密码技术,其基本原理是利用信道传输的随机性,保证无线网络中恶意窃听的第三方不能对信息进行正确译码。在卫星通信链路的物理层采用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安全机制,星地通信双方不需要共享加密密钥,不需要复杂的加密解密算法,利用信道特性、编码、调制等一系列通信机制建立来建立安全的通信模型。

在具体教学实践过程中,要以Shannon信息论意义上的安全通信系统模型为基础,结合卫星通信信道存在着多径效应、阴影效应、多普勒频移和电离层闪烁等特征,重点讲授多径衰落等自然因素对信道安全容量和安全通信速率的影响,使学生掌握多径衰落环境下的信息理论安全模型。让学生了解通过多径衰落的阴影效应和多普勒效应的影响来加大窃听方对信息不确定性的方法,并学习利用多径衰落的相关系数之间的内在关系掌握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密钥生成算法等。由于涉及的信息论与通信原理知识较多,基于信息理论安全的物理层安全机制适宜在通信工程专业进行课程教学。

三、加强理工类高等院校跨学科信息安全教育的几点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就如何加强理工类高等院校跨学科信息安全教育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因材施教,进行信息安全学科内部跨学科“二次教育”

信息安全专业研究生大多来自计算机、通信与数学等各个专业,其在本科阶段的知识背景、知识结构都较为不同。针对这种情况,应充分利用学生知识结构,找准切入点,选择适合来自不同专业学生的研究方向,使他们既能获得全面系统的信息安全专业知识又能发挥他们所长,因材施教进行“二次教育”。具体来说,针对来自计算机、通信等工程类专业的学生,利用其在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以及计算机软硬件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优势,重点加强其在信息安全理论知识方面的教育培养,指导学生阅读学习密码学与安全协议相关理论知识的经典教材或经典论文,培养其信息安全理论学习兴趣 。相应地,针对来自数学等理论性较强专业的学生,由于其已经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理论学习方法,故应提高计算机、通信网和程序开发等方面的工程实践能力,弥补相应知识与能力的欠缺。

(二)与时俱进,有机结合系统工程知识与理论基础知识

对于信息对抗与网络系统安全等侧重于工程技术的研究方向,在打牢信息安全理论知识基础的同时,应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使教学工作融合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过程中,让学生能够更加生动具体地理解专业知识并加以掌握。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不断变化的本学科发展情况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改进培养方案,根据最新的科研成果改进系统教材,做到研究生教育与项目科研与时俱进、研究方案与教学教材紧密结合、工程研发培训与信息安全理论教学跨学科并进,从而促使研究生培养水平不断提高。

(三)融会贯通,加强其他理工类专业信息安全“跨学科”教育

对于其他理工类专业,如自动控制类专业、物理类专业、化工类专业、航空航天类专业等涉及国家基础设施安全的专业学生来说,首先要加强其对信息理论知识重要性及理解程度,要求其重视本专业学科中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其次是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适当增加信息安全在本专业应用方面的课程。例如在飞行器设计专业方面,要加强学生对行器通信安全重要性的理解,掌握飞行器通信安全在飞行器设计中的方法与要求;在电力系统专业方面,要求学生在设计电力网络的同时,要能够充分考虑电力网的安全性。总而言之,要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扎实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具备一种包含信息安全在内的“大局观”,融会贯通地掌握体系知识与体系设计能力,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四)丰富形式,利用多种手段加强信息安全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跨学科”交流

除正规课程之外,信息安全教育还可以通过其它形式多样的跨学科教育活动来进行。许多高校都开设有“计算机文化节”之类的课外教学活动,信息安全可以作为这些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举行信息安全知识竞赛,计算机渗透技术大比拼等。另外,小型报告会、问卷调查、技术讲座等都可以作为信息安全教育的方式。总之,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信息安全专业学生充分了解所学知识与技术的“用武之地”与“用武之法”;使其他理工类专业学生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信息安全技术,增强其专业知识体系的全面性及其大局观,为实现信息安全管理、解决信息安全问题奠定坚实的教学基础。

[ 参 考 文 献 ]

[1] 唐成华,钟艳如,王鑫,王勇,张瑞霞.信息安全专业发展现状及促进对策[J].计算机教育,2013,(7):66-73.

[2] 融燕,侯思齐等.中美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比较研究[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学报,2009,(1):27-31.

[3] 李晖,马建峰. 结合学校特色加强信息安全专业建设的几点体会[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2006,(1):3-4.

[4] 王丽娜等.卫星通信系统[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6.

[5] 吕海寰等.卫星通信系统(修订本)第二版[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

[6] 张晖.“卫星通信”课程本科教学的实践与探索[J].科技信息,2009,(31):169.

[7] 魏东兴,徐红,邢慧玲.自动化专业开设通信技术课程的尝试[J].电气电子教学学报,2004,(4):46-48.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2

农发行总行为保证国家信贷资金和员工人身安全,针对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的特点,制订了较多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笔者对新形势下的基层农发行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安全保卫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1、安全保卫制度是做好保卫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拥有一套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银行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是通过无数次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它对安全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全行员工起着约束作用,是全行员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2、安全保卫制度是查处员工违规操作的重要工具。统计表明,银行发生的任何案件和事故,基本上都是操作规程,因而管理性违章的危害远大于其他性质的违章。而安全保卫制度是员工做好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健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员工违规操作。

3、安全保卫制度建设是全面贯彻执行上级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政策的客观要求。基层农发行要认真领会、严格贯彻执行上级行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本着严格贯彻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本行实际对上级行的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更具有操作性的安全保卫制度。

4、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将安全管理变为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的需要。为了预防和减少案件、事故的发生,必须实现安全管理“四个凡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要明确事前如何预防、事中如何控制、事后如何处理,就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

5、安全保卫制度建设是国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实现生产安全,建设生产安全长效机制?这就需要建立员工的行为规范,贯彻国家和上级行的要求,查处违规操作,将安全管理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而这正是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安全保卫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当前,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法,从以前的强行抢劫银行营业现金,转变为抢劫客户从银行里取出来的现金。银行在加强营业柜台以内资金安全的制度很完善,而如何协助保护客户取回现金安全的制度缺失。

2、对上级行的制度照抄照搬,忽略了基层行自身实际。制定制度的目标是顺利实施,有效约束。而基层农发行自制的一些制度,往往是照搬照抄法律法规条文,大段引用上级行的文件,复制粘贴网络资料,很少将具体规定与基层农发行自身的实际相结合。而总行的制度是一个大而全的共同制度,基层农发行分布在全国各地,各行有各行的特点,安全防范制度也应该有针对性。如有的行的营业室设在二楼,而不是临街面,在防抢劫制度的设计上,也应该与其他临街而设的营业室不同。然而,执行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却是一样的,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出有特点的制度。

3、重视安全保卫制度框架,忽略了条文细节。基层农发行安全保卫制度的起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条文必须规范,这就要求制度的实际起草人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技术、理论基础、实践经验,而且要有较高的管理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而基层农发行往往将起草的制度当作简单的文字工作,认为只要写进了主要的规定就行了,缺乏细节,没有仔细推敲和充分讨论研究、分析会审便签发执行。这样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失严谨,细则空泛,可操作性差,在实际工作中根本无法全面执行。

4、重视定性,忽视定量。量化管理更具可操作性、可监督性、可奖罚性,安全管理制度虽然专业技术性强,但其细则也应尽可能量化,不能泛泛而谈,空洞要求。例如:上级行制定的监控录像回放制度中,提出“每天回放查看电视监控录像”,却没有明确规定要回放几路监控录像和具体的时间点,使安全管理制度在具体执行中缺乏可行性。

5、制度建立不全,理解不深。有的行建立了部分安全制度,有的行没有按照总行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制度,有的行制订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比如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比较空洞,没有实质性内容,不具有可操作性,有的行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1个人或几个人写的,而不是大家共同研究、讨论制订的。没有真正理解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因而没有按照总行和省市分行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6、安全制度制订后,束之高阁,应付检查,不起作用。有的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制订后,就让有关部门(或者某个人)将该制度保管起来,束之高阁,到上级行或有关部门来行检查时才拿出来。而不是将安全制度给员工共同学习、遵照执行。这样的制度建设搞的是形式,玩的是花架子,为的是应付检查,根本不能促进工作,不是为了安全运营。

7、安全制度陈旧、没有及时更新。有的行的安全保卫制度内容与现行的政策、国家的大政方针严重脱节,根本无法实施。国家的政策、大政方针在这样的安全制度中根本就没有得到体现,也就根本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度建设是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的基础,基层农发行要从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制订的各个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科学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并采取严格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实施。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3

1.1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状况研究

许多研究认为,我国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状况不佳。食品从业人员的整体卫生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3],对文化程度较低和从业时间较短的人员,要提高他们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规范他们的卫生行为[2];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民族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的知识、态度、行为均不够理想,对他们进行卫生培训很有必要[4]。

1.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大部分研究认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是影响其食品安全行为的主要因素,是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的重要手段。开展食品卫生法知识培训,对食品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具有较大的影响;食品企业管理人员的守法知识(K)、意识(C)、行为(P)对守法观念的形成,具有较大的能动作用;食品企业管理人员守法KCP水平与企业的食品卫生状况达标率有关[5]。健康教育是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树立良好卫生行为的有效措施[6]。有研究表明,实施健康教育干预后的人群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状况明显提高,提高有关知识知晓水平是改变不良行为的基础[7]。根据健康教育的KAP模型,知识是基础,行为是目标,态度是动力,要实现知识-态度-行为的转变,首先应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3]。

1.3培训教育和日常监督的关系研究

预防食物中毒是食品卫生工作的核心之一,要杜绝食物中毒,一靠健康教育,二靠监督监测,前者是先导,后者是保障。目前在监督监测上所做较多,在健康教育上所做较少,而要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必须使健康教育的先导作用与监督监测的保障作用并重[7]。健康教育和卫生监督应相互促进[6],要把询问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卫生知识、法律法规情况,实地查看从业人员具体操作情况列入日常监督内容中去,使培训工作在加大卫生监督力度的基础上得以巩固和提高[8]。

1.4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多项研究认为,目前在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中存在一定问题,包括:①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知识培训重视不够[9~11];② 学用脱节,考试形式比较单一[9];③ 无法根据受培训人员工作种类的不同传授不同岗位的专业知识[12];④ 受训者年龄、工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接受能力差别较大[12];⑤ 培训方式主要采取课堂授课、观看录像等,内容枯燥、形式单一[12];⑥ 为降低成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愿意雇佣农民和临时人员,这些人员流动性大,受教育程度低,卫生知识缺乏,卫生意识淡漠,多数食品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低[11];⑦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成倍增长,基层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任务也成倍增长,为完成这些任务,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就排不上应有位置,使工作不深不实,只图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11];⑧ 师资缺乏、教材不足并且未能补充进新的内容[10]。

提出的有关对策有:① 卫生监督执法机关在日常性监督中,应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卫生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情况[11];② 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是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的组织保证[11];③ 设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建立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培训中心[10];④ 针对各行业的不同特点,侧重选择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13];⑤ 培训工作要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8]。

1.5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技术研究

对于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技术的研究包括:① 因地制宜地利用可行的培训方法,如培训班、讲座、录像、小组讨论、参观等[13];② 培训应强调效果,不流于形式,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因材施教[8,14];③ 建立不同类别不同层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知应会考试题库[11];④ 将讲授教材法和声像材料法有机结合起来,是最受欢迎的预防食物中毒教育的有效干预模式[7];⑤ 健康教育干预贯穿于卫生监督的全过程,健康教育工作无论运用人际传播还是大众传播方式,都应确保其科学性与正确性,避免形式单一[14];⑥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教育[8];⑦ 健康行为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反复性,需要多次培训干预以加强和巩固效果[7]。

2国外研究现状

2.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和知识关系研究

对于培训在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作用方面,国外研究较多。有研究发现,食品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有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有研究认为,即使从业人员具有很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他们也不都是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的[15]。仅取得培训证书并不能保证从业人员良好地执行和保持食品安全行为,没有良好管理的从业人员在培训、知识和行为之间并没有简单的联系[16]。除了知识和培训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同样影响着他们的行为,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地确认和理解这些因素[15]。

2.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传统的食品卫生培训是运用KAP模式来开展,假设提供教育和知识会刺激行为的改变[17,18],但有研究认为这一理论在改变食品安全行为方面是过时的[18]。研究表明,在培训以后一些至关紧要的食品安全行为(诸如交叉污染)没有得到明显改变,几乎没有证据证明培训对食品安全行为的总体情况会带来任何影响。对于食品卫生规范积极的反应和良好的知识,并不会直接转换为积极的行为[17]。在一些研究中,食品企业认为缺乏时间、人员流动频繁、加工场所条件、费用、学习困难、培训的组织、太多的信息等都能影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行为[16,19]。

2.3运用行为改变理论改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行为研究

食品卫生培训只有在运用行为改变理论,并考虑从业人员行为的动机以及其他资源和约束环境时,才有可能使从业人员的行为得以改变[18]。通过应用行为改变理论,食品安全教育的效果可得以提高,存在问题的食品安全行为可得到矫正,并可使食品安全达到持续改进。可以运用的理论包括健康信念理论、消费者信息处理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认知理论等[20]。

应采用考虑社会和环境因素对食品安全影响的方法[18]。如果设定一个经过需求评估的、可被理解的、明确的目标行为,保证食品安全的规范程序则就能够得到良好的执行,其重点在于提供适当的食品操作方法。行为改变理论提供了关于个体行为为什么发生、如何发生和怎样发生,以及行为个体对于食品操作行为考虑因素的指南[20]。

仅有培训不会导致行为的改变,只有给予充分的资源和适当的管理文化,食品安全规范才能得以较好地执行。食品安全培训需要将食品安全“风险”的概念具体化,以便向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管理人员)强调与他们企业有关的风险水平。培训计划的有效与否有赖于管理者的态度和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文化[19]。文化是由贯穿于企业的传统、价值、政策、信念和态度等所形成的[21]。

食品卫生培训不是为制造证书而进行的孤立行为,而是整个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基础的一部分。要达到行为改变的目标,至关重要的是企业应把培训作为食品安全控制策略的一部分,并基于HACCP系统的原则[17]。

2.4食品企业培训状况研究

研究表明,大多数的管理者都对培训表现出积极的态度,但同时他们也表示出对培训的费用、时间等方面的考虑[17]。许多餐饮单位认识到了食物中毒发生的危险,并对食品安全法规显示出积极和守法的态度[22]。但大多数的餐饮企业都缺乏食品卫生管理体系,缺乏卫生操作程序文件,对于培训内容更新很少,相当部分管理者本身未经过师资培训,甚至是基本的卫生要素也未经培训[21]。

发展培训方法来改变工作场所的行为,被证明与传授知识同样重要。培训必须确保质量,不正确的培训给食品安全带来的危害甚至比不培训更甚[17]。管理者的态度对于培训的实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建立良好的加工环境和便利条件以及合适的文化,有利于从业人员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行为[22]。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4

论文关键词:标准;规范性;国家创制性;公开性

“所谓法的规则有效性,按照阿尔尼奥的主张:法的规则有效性主要就是一种依其形式化的鉴别标准而确立的形式效力。”笔者认为法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1)规范性;(2)国家创制性;(3)公开性;(4)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5)体系一致性。下面,笔者就以上述五个方面为鉴别标准,分析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否确立了规范有效性。

一、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规范性分析

根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C》的定义,所谓“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就是“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规等这类文件的通称。据此,所有的标准都是规范性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当然也不例外。

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创制性分析

“国家创制性”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第二、该国家机关获得了立法的授权;第三、依照法定程序创制。我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级。下面分别介绍不同层级的标准的制定主体、授权根据和制修订程序,以供对比分析。

《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都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法》第10条和《职业病防治法》第11条分别对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主体作了规定。

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分为普通程序与快速程序两种。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的普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根据《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符合一定情形,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采用快速程序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我国行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大致分为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备案、出版、复审等阶段。《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规定。

《标准化法》没有对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作具体规定,从语境中似乎可以推出企业标准的制定者就是企业自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综上,职业安全卫生的企业标准的制定者不是国家机关,因此首先被排除在法律之外。其次,职业安全卫生的地方标准虽然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但根据《立法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立法权。地方标准因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因而也不是法。第三,根据立法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只有制定部门规章的权力。因此,出自这些部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只有穿上“规章”的外衣,才能挤进“法”的队伍。把标准看作规章,主体和授权根据上都可以成立,唯一的问题是制定程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规章制定程序有专门规定,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几个环节。而标准的制修订,不是依照上述程序进行的,虽然各制定环节的名称与规章相似,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却有很多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并不完全合法。

总而言之,从“国家创制性“的角度看,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不具有法的有效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位相当于部门规章,但制定程序有待完善。

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公开性分析

法的公开性要求事前对公众。首先,法应该在事前公布。其次,法应该对公众公开。如上文所述,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必须由一定机关统一审批、编号、,企业标准也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至于怎样标准,上述部门规章没作具体的规定。

实践中,行政部门的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批准公告,只列出批准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标准号、采标情况及实施日期、标准的出版社等信息,并不直接公布也不另附标准的正文。

综上,以法的公开性的尺度来衡量,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事前公布方面做的较好。但在对公众公开方面,标准的公布与法律相比有较大反差。公开性不足,是标准被视为法外之物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分析

法的普遍约束性体现在法在一定的国家权力所辖的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拘束力。法的强制性体现在,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谁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除非他有可以免责的法定情形。

根据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方式,我国法律把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制性标准包括要求全文强制执行或部分条文强制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可见,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划分,是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而言。企业标准都是自愿性的,无所谓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强制性标准的范围,法律法规有严格的限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条文的内容应限制在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以及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等八个方面。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大都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关,因此强制性标准居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因此,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适用于一定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推荐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仅对自愿采用的企业适用,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也无强制力。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强制效力,义务人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执行。违反了强制性标准,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对此,《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都有规定。

综上,从法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角度看,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与法同效。推荐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不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是一般的技术规范。

五、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体系一致性分析

一国法律体系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法律体系内部的各组成部分之间、各组成部分与整体之间不得相互矛盾。法的体系一致性要求一个规则体系不仅自己内部和谐一致,而且要与一国法律体系的其他部分以及法律体系整体和谐一致。

目前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体系一致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强制性标准是按照标准制定的程序产生的,编写格式及内容表现形式也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强制性标准是按照技术标准体制管理,接受技术标准法规调整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技术成果。强制性标准的这些特点,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法律概念格格不入。

(一)依据宪法和立法法,我国目前具有“法”的性质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将强制性标准作为法的一种形式渊源,在国内法上缺乏依据。

(二)根据现代法治原理,只有法才可以对公民设定强制性义务。“强制性标准从形式渊源上来讲,并不具有法的性质,但从实质上又给公民设定了强制性的法律义务。这就使得强制性标准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不具有法的性质的文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定了法的义务,成为法外之法。”

(三)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与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于法律与行政立法的程序均作了明确的规定,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强化了行政法规与规章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都强调程序的民主性、透明性与公开性。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程序并不具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严格程序。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有些主管部门运用起权力来自然很随意。

(四)由于强制性标准的法律位阶不明,导致强制性标准无法融入现行法律效力等级体系。在强制性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抵触时,将会出现无法处理的情形。

综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法规化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一致带来某些消极影响,不符合法的“体系一致性”。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5

前言

现今煤炭企业的周边多数都是紧邻农村,农村的社会治安比较落后,而且治安的环境还是比较复杂,企业内部劳资矛盾逐渐显现,不稳定因素增加。那么在这一情况下,煤炭企业如何才能创建出一个和谐稳定的共发展的环境呢,怎样来维护企业团体的利益不受干扰呢?下面就对煤炭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煤炭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

1、煤炭企业内部治安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煤炭企业对于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认识不足

现如今,在我国的很多的煤炭企业,对于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认识非常的不足。一些煤炭企业对于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不重视,认为不重要,相应的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范的机制不健全,防范技术水平落后。甚至是有些煤炭企业不设立内部治安保卫部门,从而给安全的安全稳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1.2煤炭企业安保人员法律意识不强

在今很多煤炭企业治安保卫部门的安保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很多人员在执行工作的时候不按照相关的法律办事,缺乏应有的法律观念。另外,在选拔治安保卫人员的时候,没有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从而导致一些甚至是一点法律知识都没有的员工进入到煤炭企业工作,进而在执行治安保卫工作的时候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1.3煤炭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力度不够

在很多的煤炭企业中,虽然设立了内部的治安保卫部门,但是对于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力度不足。一些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部门形同虚设,没有履行其治安保卫部门的职责,进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相关事宜。另外,在我国很多煤炭企业中没有建立健全的内部治安保卫的制度,使得内部治安保卫部门在执行安保工作的时候无章可循,使得煤炭企业的内部安保工作没有秩序,因而治安保卫工作做的不够全面具体,力度不够。

1.4治安保卫部门解决矛盾的效率不高

在解决煤炭企业内部矛盾中,治安保卫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工作效率的高低以及解决矛盾是否科学等等都影响着矛盾是否能够顺利的解决。然而,在很多的煤炭企业中,治安保卫部门的解决矛盾的效率并不是很好,在解决矛盾中拖延时间,从而导致很多的矛盾升级,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的生产作业的效率。

2、煤炭企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途径分析

2.1加强对煤炭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认识

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进行教育,使其全面认识到安保工作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作用。在选择保卫人员时,应对其业务素质以及道德素质进行严格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坚决予以拒绝进入到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另外,还应该加强对煤炭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对于安保人员在进行治安保护工作时候是否能够切实的落实各项安保任务等进行相关的监督,进而提高煤炭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进一步的发展,确保整个煤炭企业的安全。

2.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普法教育水平

针对于煤炭企业治安保卫人员及职工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应该不断的加强普法教育。这也是全面提高煤炭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法制专栏,通讯等对安保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二是定期对企业治安工作的信息进行通报,有关于文件制度和治安检查情况等,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对安保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进而有效的预防违法乱纪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定期组织一些大型的普法教育的讲座,编制法律知识的手册以及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考试等等。

2.3加大重点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力度

对于重点治安防范部位,要每日巡查,同时还要加强对整个矿区的检查和巡逻,健全企业治安保卫的相关制度,并且严格的按照安保制度来执行。再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和重在治本的四个主要方针重点督促,并且还要拟定出突发性事件的紧急应急方案,一定要做到安全有备无患。要加强对违反企业制度的人的打击力度,并且确保煤矿区的治安稳定工作。

2.4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解决

要树立群众利益没有小事的思想方针,积极的开展稳定工作,而且要定期的分析职工在工作上的思想动态,并且要积极的处理好涉及到职工群体的自身利益所发生的问题,做到及时的处理各种纠纷和矛盾,且避免矛盾的激化,把问题由大化小,由小化无,解决在萌芽的状态,要教育职工都依照正规渠道和正规的突进来反映问题,并且都做好相应的信息反馈,以严防越级的上访等严重事件发生。

2.5大力推进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它的主要任务是: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是以保卫部门为骨干,把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到基层,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等工作方法,最终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矿区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一是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清责任、明确任务,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二要做到属地管理原则。每个部门都是一个治安综合治理的独立体,在矿保卫部监督、指导下,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治安、消防、民调等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消防隐患和矛盾纠纷,并将各类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单位内部,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各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干好自己的事,各部门要从发展、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治安,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

结语

本文通过对煤炭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方面的分析,并且针对煤炭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具体的探讨了如何加强煤炭企业内部的安保工作。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了解到,煤炭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应该引起煤炭企业的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的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做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责。

参考文献

[1]杨海河.坚持群众路线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宝[J].湖南社会科学,1995(S1)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6

中图分类号:TE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6-0380-02

随着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安体质改革的基本结束,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工作面临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在当前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应急体制建设、加强反恐怖斗争,构筑社会安全网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的治安管理工作,对维护企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配合社会整体治安工作,落实社会防控体系,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1.1 为单位发展创造良好地治安环境

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为单位发展创造良好地治安环境。特别是承担着国家多项重点科研任务的单位,一旦发生治安事件、火灾事故以及敌对势力破坏等突发性事件将会给国家造成极大的损失,严重的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1.2 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防范犯罪,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使犯罪分子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

1.3 为企业职工队伍营造和谐氛围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有了良好地内部治安环境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工作中去。

2 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2.1 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复合型的社会因素转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员、物资、资金、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大范围、全时空流动的同时,逐步向单位内部高度聚焦,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相对单纯、相对稳定的内部保卫工作环境,影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导因素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和治安形势等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益严峻。

企事业单位内保的性质和任务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已由原来单纯的以防盗、防火、看家护院的性质,变为以保卫保密、消防、处置和应对单位因企业改制、住房以及员工待遇等问题的大型应急事件为主。比如问题、企业遗留问题、复转军人上访问题,企业与地方农民的利益纠纷问题等,这些问题都给企业内保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以全新的思维和模式去应对和处理这些问题。

2.2 对新形势下内保队伍的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企业内保队伍是由企业原来的公安处和经济民警大队组成,虽然企业公安改制结束,形式上过去的公安处改为保卫处,个别单位因此进行合并,无专职机构设置,实际上是把企业有很多年安保工作经验的人才由企业公安转到地方公安,削弱了企业内保队伍的力量,等改制这股风吹过后,企业内保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工作比过去更加艰难和辛苦,企业内部因企业公安改制而流失的专业队伍未补充。

随着国家宣布经济民警在企业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公安部把企业内的经济民警规划到了社会保安序列,过去的经济民警队伍改为企业内保保安队,进入保安行列,着装全国统一。由于全社会对保安这份工作认知的偏差,看家护院型的、不论年龄结构型的、不分文化程度高低型等,加之目前整个社会保安从业人员待遇极低,缺乏必要的职业保障,对从业人员系统培训工作更是微不足道,再加上企业内部培训的局限性等诸多原因导致内保人员流动性大,并有逐年上升的局势,内保队伍吸引力和凝聚力降低,企业内部保安严重缺编,为招到内保人员,就要不断降低选聘条件,最终造成内保队伍整体素质普遍下降。

2.3 不安定因素趋于增多,突发性事件引发复杂矛盾

随着经济模式的转换、经济结构调整和加速,停产、亏损企业增多,政企矛盾、劳资纠纷、刑事案件相互纠缠,使得单位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加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使得一些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生活困难,部分职工心理失衡,成为各种不安定事端诱发的隐患。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和不时突发出现,甚至有的群体上访是冲击、围堵单位大门及单位领导办公室进行打砸公物等违法行为,给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在突发性事件中有许多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应该有能力预防和控制的,但它需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具有强有力的能力,如果平时不注重加强内保队伍建设和装备配置,真正遇到突发性事件就难以招架。

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思想观念的制约

现实工作中,在治安保卫工作上存在着两个误区:一是部分人员受政绩观的影响,认为其他部门工作容易看得出成绩,治安保卫工作干得再好,一时也难以看出什么成绩来,因而在人员配置上就发生了偏差,忽视了内部保卫队伍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的合理配置,认为现在安全防范条件好了,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因而把那些年龄相对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工作人员安排到了治安保卫岗位,从而使得治安保卫队伍从一开始在配备上就呈现出了素质不高、战斗力相对薄弱的局面。二是治安保卫队伍自身在思想上存在着一种“保卫工作无为论”。认为治安保卫工作简单,只要站好岗、放好哨,不出大问题就万事大吉。学习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没有多大作用,学的再好也无用武之地。因此,在思想上表现为满足于现状,不乐意学习、不善于学习;在行为上表现为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2 管理体制的制约

一方面,在对治安保卫工作队伍人员配备上存在缺陷。众所周知,在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上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思想政治素质,而对其他业务素质要求相对来说并不太高,在管理上使得人们只注重了对治安保卫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弱化了对综合素质的考核。另一方面,从管理的角度出发要求治安保卫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使得治安保卫人员岗位轮换的周期性变长,相当一部分人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直到退休,一辈子工作在治安保卫工作岗位上,队伍缺乏活力、学习动力和工作推动力,素质难以提高在所难免。三是多头管理、职责不明造成了“把关不严”。特别是在治安保卫人员“进入关”上没有形成科学的考察、考核、任用工作机制。

3.3 工作岗位性质的制约

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岗位环境特殊,极限性大,长年累月昼夜连轴转,节假日都难得休息,再加上基层企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配备普遍不足,正常的休息得不到保障,因而也影响到他们参加培训和自我学习的积极性,使他们的战斗技能、业务知识无法得以更新和提高。

3.4 福利待遇的制约

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待遇低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治待遇低。多年来,基层企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提拔重用难,个人看不到发展前景。二是治安保卫人员的经济待遇与其承担的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及责任风险不能成正比,工资增涨缓慢,与同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形成了明显的反差。三是文化待遇低。具体表现为与其他业务部门相比,外出学习培训接受岗位锻炼、脱产学习教育等机会很少,间接制约和影响了治安人员个人的发展。

综上所述,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对于稳定单位内部总体环境、为单位又好又快地进行经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至关重要。而提升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素质,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的管理是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根本和前提条件。

4 新管理模式创新的构建

4.1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确定新形势下内保队伍管理新思路

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科技革命日新月异,我们的时代已经进入到一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在新时代下,企业的使命、管理、运作模式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那么作为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队伍,其职能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看家护院式的传统内保方式必然不能满足现代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需求,特别是大型科研院所,高科技、高保密的要求,使我们内保队伍管理必须尽快、自觉转变观念,而首当其冲的是重新确立新形势下内保队伍的特点和新思路。

4.1.1 目前企业内保工作的特点

国家重点项目任务保卫、保密工作重如泰山,打造一流保卫保密队伍,制定科学、严谨、完善的保卫保密制度体系是刻不容缓的责任,建立服务于科研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卫保密“天网工程”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严格执法,文明执勤,牢固树立服务科研、服务职工的内保工作理念,做到领导满意,外协单位满意,职工群众满意。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坚决杜绝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杜绝重大发生。

4.1.2 目前企业内保工作的思路

建立健全新的形势下的保卫保密防范制度和防范体系,首先树立科研保卫、保密工作第一的思想,要竭尽全力构建安全保卫、保密网络,做到万无一失。

加大技术防范的力度和密度,加大企业内部防控网建设。在安全防范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尽最大可能地使用高新科技手段,形成安全防范网络化,加大技术防范力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最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

内保队伍对内实现守卫企业疆土安全以及保卫国家秘密的职责,对外实现与地方公安机关的联系和协调,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联系和协调,以及上级保密机构的联系和协调。

“制度健全,队伍精悍,协调有力,行动迅速,团队和谐,科学严谨,敢冲敢拼”是内保工作的新思路。

4.2 思想重视,转变观念,强化机构职能

治安保卫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是一项涉及治安、消防、交通、综合治理等多方面综合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保卫组织建设,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单位生产经营管理中,严格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保卫机构和人员,科学设置管理职能。要从过去的看门护院、保镖式保卫向综合性、科学性、智能型保卫转化,积极参与单位的安全防范、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密工作、政治审查、事故调查等各项工作。使保卫部门成为企业的安全顾问,充分发挥自身价值。单位内保人员要根据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单位的保密部门。

4.3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培训考核管理体系

首先要从为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的人才保障的高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人员培训长远规划的年度培训计划,使培训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要编写新颖实用的培训教材和建立稳定的专兼职队伍。教材内容应以治安保卫工作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切实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做到易懂易学。

三是要制定严格的考评考核体系,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各岗位工作职责、任务进行具体量化,分季度、年度进行严格的绩效考评考核,并将结果与治安人员的晋职、晋级挂钩,通过激励约束,促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4.4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待遇好、条件优、机制活固然能吸引和留住人才,但面临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任务将日趋艰巨,责任和风险将更加增大。我们应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逐步提高对治安保卫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树立起维护单位利益的五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服务单位意识,从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既是单位合法利益的维护者,又是单位财产的守护者,所以要在内部治安保卫中牢固树立起主人翁思想,顾全单位大局,时时处处把维护单位利益作为己任。

二是要树立起员工群众意识,员工群众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对待员工群众要重视引导,和平相处,取得支持,共同维护。

三是要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过硬,不为私利所动。

四是要树立保障意识,勤于防范,严于处理,打防结合,震慑为主。

五是要树立主动意识,早掌握、早谋划、早举措,事事主动靠前,动态控制,化解为先。

同时要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危险性大、安全保卫人员待遇偏低的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治安保卫人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其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培养、工作上支持和严格要求、生活上关心,切实增强他们对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感、成就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创造一种尊重、理解、关心治安保卫人员的栓心留人的良好氛围。

5 结论

在十二五规划中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的管理,对于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维护单位内部和谐稳定的经营建设全局有着深远的意义。尤其是在当前外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内部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人员管理要掌握服从单位改革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这个重点,转变作风,强化工作职能,将保卫工作管理融入单位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之中。这就要求内部安全保卫人员不仅会从企业管理大局出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还要懂得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成为全能型人才。通过建立健全内保人员管理的竞争考核、奖惩机制、教育培训机制等。进一步加强内保队伍建设和管理,从而使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秩序化的要求,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治安环境,确保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单位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7

通常而言,一个地区的安全状况如何,与该地区的警力配置有着密切的关系。警力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中,警力指警察队伍的综合战斗力与完成任务的能力。它包括编制、装备、训练、战术、策略与社会的关系等诸多方面;狭义概念中,警力指警察队伍中的编制人数。本文主要从狭义层面来论述警力配置的相关理论。对一个地区的安全工作来讲,警力究竟达到何种程度才比较合理呢?学术界认为,警察比例是衡量警力配置的标准之一①。评估警察比例,一般采用两种衡量指标:一是警察人数与人口比指标,可表述为每名警察比居民人口;二是警察人数与辖区面积比指标。笔者主要从第一个指标来分析理论上社会对警力的需求量。据萧伯符、张建良等老师调研,“我国警察占人口总数的比例是很低的,还不到万分之十,只有发达国家的四分之一。”②可以看出,相对于警务法治比较先进的发达国家来讲,我国警力仍有很大空缺,远未达到社会治安需求警力饱和值。

实际生活中,我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并非直接由警察来承担。阐明警察比例理论,主要是借以探究校园安全工作所需求的保卫人员数量。目前,国家尚未明文规定高校内部保卫人员人数必须与在校师生保持一定的比例,但各地自行规定的设定比例基本上在2‰以上③。倘若加上物业保安这一安保力量(下文将高校内设保卫机构人员和物业保安统称高校安保人员),高校安保人数实际设定比例已远远高于我国的警察比例。然而,近年来,在校园内发生的自杀、火灾、校园暴力等各类事件屡见不鲜,高校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如“马加爵故意杀人”、“我爸是李刚”等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发生学生极端问题63起,凸显了高校脆弱的安全管理体系。其实,教育部收集到的数据仅仅是直属高校无法隐瞒的重大安全案(事)件。由于国内各高校并未如英美国家一样建立年终数据公示制度,高校为凸显发展之成绩,总会隐报一些情节稍显轻微的案(事)件,这可称为高校安全黑数。我们可参照美国犯罪统计理论来思考我国校园安全黑数的具体情况。

美国对犯罪的统计有三种方式:统一犯罪报告、全国犯罪受害人调查、自我报告调查。统一犯罪报告由各地警察机构向联邦调查局报告发生在自己辖区内的犯罪,类似我国官方公布的犯罪统计表。全国犯罪受害人调查由联邦司法部的司法统计局以抽样询问方式对参加此项活动的家庭进行调查,进行犯罪受害人调查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意识到犯罪受害人在很多情况下都未将被害情况报告给警察,开展犯罪受害人调查可以弥补统一犯罪报告在犯罪调查方面的不足。全国犯罪受害人调查得出的数据基本上要超出统一犯罪报告的一倍多。自我调查报告时研究人员让受调查人报告自己是否有过犯罪行为的调查。自我调查报告显示,美国高中生中至少有1/3的人有盗窃行为,有20%的人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通过对美国犯罪调查统计情况可以看出,现实中的犯罪形势要比官方统计所显示的更加严峻。同样道理,相对于显型安全形势而言,我国高校隐型安全形势要更为严峻。笔者认为,除却高校本身所具有的社会化程度提升、刑事政策保护、相关案(事)件被内部消化等因素外,内设机构安保人员安全管理权力缺失是导致高校安全形势严峻的比较重要的成因。

二、零和博弈呼吁高校安全管理权限和能力的明确

目前,我国高校安全工作仅依据一些政策和规定运行。比如,2002年12月,教育部、公安部出台《关于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2006年9月公安部下发《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等等。至今,我国仍未颁布《校园安全法》。各地虽根据地方法规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模式。相比较而言,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校园安全法,对校园安全工作统一了模式和方法。早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就由各州立法建立了校园警察,并且于1990年公布了《校园安全法》,西欧、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同样也建立了一套以保护校园安全为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其校园安全管理提供了执法依据。正因为我国目前没有一部专门性的《校园安全法》,高校保卫人员性质定位、职能范围、安全管理权限、危机评估、应急预控、正当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便无法可依,在严峻的安全形势下,高校保卫人员的安全管理权限和能力范围就会陷入单位内部行政自由规范的窠臼。

笔者从警察学和经济学的角度,来思考强化高校安全保卫人员安全管理职权和能力的必要性。警察行为科学理论认为,警察与犯罪有密切关系。警察执法方式和效果会间接影响犯罪率的高低和犯罪行为的区域分布。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警察与违法犯罪分子实际上处于博弈状态。博弈是指在多决策主体之间行为具有相互作用时,各主体根据所掌握信息及对自身能力的认知,做出有利于自己决策的一种行为。根据相互发生作用的当事人博弈双方的利益收获及受损情况来分,博弈分为正和博弈和零和博弈。警察与违法犯罪分子双方关系是典型的零和博弈,即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为“零”。而警察与群众之间则是正和博弈,即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警察与犯罪分子之间的零和博弈要求警察执法尽量科学合理,以预防犯罪发生或最大化减少犯罪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而要提高警察执法效果,改良警务模式是可选择的模式之一。上世纪80年代,面对被动型警务无法解决的严峻犯罪形势,西方推生了第四次警务革命④。第四次警务革命以社区警务为标志,通过强化警察社区服务功能,引导群众共同做好警务工作,这与我国公安群众工作路线有异曲同工之趣。

我国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在性质、内容、对权能的变革需求等方面非常类似警务工作。警务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先进成果可借鉴引入到高校安全保卫中来。首先,高校安保人员与学校师生是一种正和博弈,而与违法犯罪分子则是一种零和博弈。这两种博弈均要求明确高校安保人员的安全管理权限,以预防并控制违法犯罪案(事)件的发生。自从1994年4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取消了高校安全执法权限后,高校保卫机构至今仍无任何执法权。也正因如此,国外正在进行的第五次警务改革暨警务私有化并未影响到我国高校安保工作。高校保卫机构安全管理权限和能力的缺失导致无法有效处置违法犯罪案(事)件,模糊处置成为常态。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当前情况下,即便物业保安因警务私有化改革而拥有了部分执法权,但由于我国高校保安学历低、能力不高、服务水平欠缺也是一大软肋。据中国保安协会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在保安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0.8%,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89%⑤。目前,这些保安从业人员只有单位内部的简单培训,有的根本就没有培训。与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相比,我国物业保安的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服务意识也有待提升。

三、校园安全工作机制改革刍议

美国是校园警察改革的发起者和奠基者。1903年耶鲁大学娼妓成灾,严重影响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从地方警察局借用了两名警察协助工作,这是美国校园警察的雏形。70年代,经过校长和学者的呼吁,校园警察逐步在各高校推广实施,并在90年代得以完善。美国校园警察有以下特点,一是管理体制上要接受校长领导;二是校园警察为专职警察,享有维护秩序、打击犯罪和校园服务的职能;三是校园警察一般由退役警察、退役军官、高校毕业生担任,素质相对较高;四是校园警察定期要接受培训。美国校园警务工作可形象描述为主动式警务⑥。美国高校安全保卫人员除校园警察外,也包括高校内部保卫人员和物业保安人员。不过,校园警察是高校安全保卫的主体力量,而内部保卫人员和物业保安人员只是辅助力量。因校园警察在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中作用突出,奥地利、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了类似组织体制。校园警察体制为我国高校安全管理创新提供了模板。

随着我国高校安全问题的日益加剧,我国在高校安全管理体制上也有所创新。《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教社政[2002]11号)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明确要在重点院校派驻公安机构”。各地公安机关也非常重视高校安全工作,根据实情建立了校园警务室。我国高校校园警务室与西方校园警察有很大不同。一是管理体制上受公安派出所领导,业务上对高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二是主要负责户口管理、案(事)件处置和案发后现场保护,享有一定的强制权力,但实际操作中运用较少;三是不参加校园巡逻,不负责校园安全预防;四是不负责校园师生服务;五是常住民警较少,各地因警力紧张,每个校园警务室民警一般还承担着其他警务工作,民警到校园警务室率比较低。校园警务室在高校中的工作可形象描述为被动式警务。目前,我国高校安全预防、日常巡逻、危机演练、纠纷调解等主要工作基本上仍由内部机构保卫人员及物业保安来实施,实际效果不明显,改革的空间仍很大。中央及各地应尽快深化校园安全勤务机制改革,整合安全保卫力量,推动高校安全建设取得更大成绩。

注释:

①警察比例并非是衡量警务工作效能的唯一标准,而且可能也不是最有效的衡量标准。每个地区的治安状况复杂程度不同,同等条件下的警力并不能保证取得相同的效果。不过,犯罪社会学家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每个地区的犯罪数是饱和的,不会有太大变化。因此,用警力衡量警务工作效能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②《法治之下警察行政权的合理构建》出版日期为2008年,因此这一数据最多是2008年萧伯符、张建良等老师调查所得。至于最新比较数据,笔者尚未收集到。但基于第四次警务革命的影响,世界各国的警务改革显示出无增长改善的特点。因此,中国与发达国家的警力比较应该不会有太大改变。

③高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运行的主要依据有:国务院下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中共教育部党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教党[2007]9号)、《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教政[1997]3号)等法规文件。但是这些法规文件并未对高校内部的保卫人员与在校师生在人数上进行规定。各地则在根据实情的基础上,对这方面进行了明确。如《重庆市高等院校内部安全稳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章第十一条指出:“学校教职工、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在5000人以下的,按不低于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学校教职工、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在5000―10000人的,按不低于千分之二点五的比例配置;学校教职工、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在10000人以上的,按不低于千分之二的比例配置。”山东等省也有类似规定。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8

一、高校安全文化教育的概念及意义

高校安全文化是在高校校园内产生并发展的一种文化体系,是指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为维护自身免收意外伤害而创造的各类物态产品及形成的意识形态领域成果的总和。高校安全文化教育是高校在办学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或有意识塑造的、为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接受、遵循的安全思想和意识、安全作风和态度、安全管理机制及行为规范。安全教育乃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1]

从现阶段的治安情况看,多数高校的盗窃案潜在治安、刑事案件中占极大比例,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多为内盗。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的兴起,使得众多非校内师生员工的人员进驻校园,给管理者带来了巨大的潜在的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应对日趋社会化的校园环境,传统的人防为主、技防与物防为辅的应对措施显得捉襟见肘。[2]

因而,强化校园安全文化教育,可有效推动安全管理从传统模式向系统化模式,在文化渗透中潜移默化改变认得安全价值观念,规范其安全行为,以形成有利于确保安全的精神风貌、思维观念、校园舆论、职业规范。

二、高校安全教育现状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保卫工作开展艰难

近年来各大高校纷纷进行扩招,办学层次不断增加,随着学生数量的增加,学生的组成日益复杂化。部分学校在未扩招之前学生数量仅几千人,在扩招之后迅速的往上增加数倍。加之高校设置本科、研究生、成人教育等多种层次,使得学校的保卫工作开展更为艰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学生生活水平比之过去几年有了显著的提升,但大部分学生普遍缺乏独立生活的经验,安全意识也相对薄弱。

2.保卫内容复杂,保卫工作压力大

第一,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各大高校一改过去封闭式教育转化为开放式教育,和社会接触的机会增多。第二,周边环境复杂,保卫工作开展艰难。在高校附近开办各类经营场所,甚至出现部分违法经营行为。第三,高校高、精、尖的设备增多,保卫要求更高。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社会对各专业人才提出的高要求,高校为了培养高素质、全方位人才而不断增加学校内部高、精、尖设备。针对这些贵重设备,要求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这对于高校保卫工作而言难度较大。[3]

3.保卫人员素质低下,技术设备无法满足保卫需求

首先,由于各种因素,高校的保卫人员普遍年龄较大,且文化素养偏低。同时,现有的保卫人员工作模式较多延续较为陈旧的保卫办法,这也给一些高素质罪犯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次,高校对于学校的保卫工作重视度不足,对于先进设备、技术等的引用不够重视。学校的保卫人员缺乏系统的安全知识的学习,综合素质不高,给高校的保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三、开展高校安全文化教育,促进高校保卫工作的策略

1.加强社会、学校、家庭的安全教育

学校的保卫工作绝对不是仅仅依靠某些人就能够完成的,要不断的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要结合“四位一体”理论,开展全面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安全性。“四位一体”是一种将个人、社会、家庭、学校几个方面结合的管理方式,最终起到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和和谐的目的。第一,加强社会控制。不断的建立健全社会规范,充分利用社会控制机制,避免失范现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社会控制最常用的手段为软控制和硬性控制手段。其中软控制是通过社会舆论、道德伦理等方式,将其渐渐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当中,最终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行为。而硬性控制则是指通过制度、法律等方式,通过强制性的手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除此之外,还需要家长、社会各界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推动保卫工作的有序开展。

2.完善安全文化教育内容

首先,进一步完善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高校应当充分结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等方面,同时依据社会和时代需求,将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纳入高校教育当中,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积极乐观的面对困难,用正确的方式应对各类压力,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比如马加爵事件,这就是一件典型的人际关系处理不当,人格扭曲、心胸狭窄的一起恶意的故意杀人事件。再比如如今的大学生自杀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是安全教育不足的表现,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必须加强高校的安全文化教育,养成积极乐观的心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其次,重视家庭作用。现如今的大学生大多属于独生子女,家长作为学生的第一任教师责任重大。学校应当加强和家长的联系,通过双方面的合作而推动安全教育的开展。最后,加强对学校高端设备的保卫措施,仔细做好防火防盗措施。引进来自国内外的先进知识、技术为高校的保卫工作服务,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推动学校保卫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发展。

3.建立校园无障碍通讯系统

随着学校的发展,校园面积越来越大,这就需要合理的安排学校的保卫资源,按照一定的区域分布保卫力量,实行定岗定人制度。同时确保保卫工作的信息及时、通畅,人员分布合理、措施有效等。目前所使用的手机由于呼叫必须拨号,且无法群呼等的限制因素,已经无法充分满足如今的高校保卫工作。这就要求要建立一个校园无障碍通信系统,并且不断提升反应速度和能力。比如建立校园110系统,在学生发生任何安全问题之时能够及时的向学校保卫处反应。[4]

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教育在各大高校的保卫工作当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安全教育不足、保卫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普及安全教育知识、通过学校、社会各界的合作不断提升学校的安全保卫水平。

参考文献

[1]王雯霞. 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研究[D].太原科技大学,2011.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9

食品是我们生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在过去几年中,各大洲都曾卅现过一些因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而引发的疾病,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食品安伞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由于食品贸易(比如说统一生产之后的异地销售),导致了食源性疾病更广泛的传播和暴发。另外,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也在客观上导致对食品的制作、运输、贮存提了更高的要求。所以,食品安全与现代生活关系密切,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很有必要。

一、食品安全的内涵

安全,是~个任何时代都会被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现代汉语词典》中,“安全”一词的含义是: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卅事故。孟德斯鸠在著名的《论法的精神》中讲到,人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食品安全对人类而言,是一个|卜分重要的问题。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加强同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定义:食品安全是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笔者认为,对于食品安全,不同的研究领域有着不同的表述。从卫生角度而言,可以认为是食品应不包含有会引起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疾病感染的因素;从法律角度,可表述为食品在各个环节(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消费等)符合周家所规定的标准或要求。由此可以看,食品安全涉及到很多方面,它既包括生产安全、销售安全、经营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结果安全等。毫无疑问,在现代法治社会中食品安全的法律属性是最明显的,而各国政府和同际社会对其进行规制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性。

二、《SPS协定》解析

由于对食品安全问题科学认识的不断提高,国际问的食品贸易不断增长,导致了食品安全方面贸易壁垒的不断增多。WTO为了规制食品贸易壁垒,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通过了规制国家间食品贸易的<<sPs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一)《sPs协定》的主要内容

《sPs协定》是世界各国为了维护国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保护本国动植物的安全,对进口产品制定的一系列强制性标准的措施。该议由引言、正文和附件二三部分组成。引言部分全面阐述了实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协议的宗旨,即:保证各成员方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检疫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得背离现有的科学证据,也不能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限制;期望通过建立一个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来指导各成员方对卫生检疫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将卫生检疫措施对贸易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正文共l4条46项,包括: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协调一致、同等对待、风险评估以及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的确定、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使用地区的条件、透明度、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技术援助、特殊和差别待遇、磋商和争端解决、管理、执行、最后条款。CsPS协定》的正文中体现了其对食品安全问题规制的主要内容。i个附件分别是,附件1:定义,规定了正文中所涉及的主要的关键词的定义解释。附件2:动植物卫生检疫规定的透明度。附件3: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

(二)《sPs协定》的要点分析

1.“以科学为依据”实施相关措施

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是,此项规则并非是某个条款所规定的,它是相关联的若干条款一起组成的规则体系。(sPs协定》第2条第2款规定要求,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要保证任何相关措施必须以科学为依据,如果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是不能实施有关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或者已经实施的情况下要停止实施。此规则还涉及fl~CsPS协定》第5条第2款的规定:“在进行风险评估,各成员应考虑现有的科学依据”。成员国要采取相关措施的前提是要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处处体现了科学性。也就是说,风险评估和科学依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二者是不可分离的。没有经过风险评估得科学的数据结果时,成员方是不应该采取相关措施的。但是,CsPs协定》中有一条是对第2条第2款的补充或者说是例外,即第5条第7款。此条款规定,各成员采用的维持临时卫生检疫措施所要遵循的条件是:第一,成员方是在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第二,可根据现有的有关信息,包括来自国际组织以及其他成员方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第二,各成员方应寻求获得必要的补充信息,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风险。第四,各成员方应相应地在合理的期限内评价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从中不难看出,四个条件环环相扣、相互联系,而且是同时被使用。也就是说,某一成员国要实施第5条第7款所规定的临时措施,这四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

2.成员国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才可以采取相关措施

《sPs协定》附件中对风险评估作了准确的定义:风险评估是指根据可能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来评价虫害或病害在进口成员境内传人、定居或传播的可能性,以及相关的潜在生物和经济后果,或评价食品、饮料或饲料中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霉素或致病有机体对人类或动植物的健康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协议第5条则列明了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应该考虑到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其次,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各成员方应考虑现有的科学依据、有关的工序和生产方法,有关的检验、抽样和测试方法,某些病害或虫害的流行、病虫害非疫区的存在.有关的生态和环境条件以及检疫或其他处理方法;再次,各成员在评估对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构成的风险,并决定采取措施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以防止这种风险时,应考虑下列相关的经济因素:由于虫害或病害的传人、定居或传播,对生产或销售造成损失的潜在损害,在进1:3成员领土上控制或根除病虫害的成本,以及采用其他方法来控制风险的有关实际开支。总的来说,进行风险评估时各成员方在制定和维持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以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时,考虑到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同时应确保此类措施不比要获取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所要求的更具有贸易限制性。

3.非歧视性原则

《sPs协定》序言第1段规定:重申不应阻止各成员方采纳或实施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只要这些措施的实施方式,不在情形相同的成员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协议第2条基本权利与义务第3款规定:各成员方应不确保其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不在情形相同或情形相似的成员之间,包括在成员自己境内和其他成员领土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不应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的限制。非歧视原则没有在(sPs协定》的文本中以专章专节的形式规定,它散见于某些条款中,但是它的原则性地位是毋庸置疑的。此项原则在WTO体制下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国际贸易中,贸易壁垒阻止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而食品贸易占国际贸易非常大的比重,所以在食品贸易领域实现非歧视原则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将大大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三、我国实施《sPs协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立法方面存在着不协调的情况——内内矛盾。由于我国关于食品贸易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时间不同,制定的主体也不同,导致了法律法规之问出现了衔接不上的问题。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21条规定: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44条规定:当事人对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之内直接向人民法院。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规定的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比较i个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其矛盾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得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得是复议选择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规定得是复议前置型的。像这样法律法规规定之间存在矛盾的问题还有,所以立法协调工作应该被重视起来。

我国国内食品安全立法与国际相关规制存在着不协调的情况——内外矛盾。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立法主要有: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3年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99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我们对其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颁布的时间是比较早的。现在,我国已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新的情况不断出现,而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很难适应这样的情况。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不论是在立法技术、立法内容上,还是在技术法规、检验管理措施、标准认定、认证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鉴于以上问题,笔者建议:

第一,我国立法部门应将多部法律、法规进行协调。可以考虑将关于(sPs协定》的相关措施规定在一部法律当中,这是一个比较长远的计划。但是现在,至少应该对相关的不协调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使得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经各方努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四月二十日已向社会全文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我们期待它将来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我国应该积极参加国际相关组织活动,参与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因为(sPs协定》没有自己的制定技术标准的组织,在技术上依靠其他相关国际组织。所以,我国应积极参与CAC(我国已经是其成员国)、国际植物保证公约组织(IPPC)、国际兽疫局(OIE)、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世界卫生组织(wH0)、国际计量局(BIDM)等组织的活动,特别是参与国际性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的活动。这样才能更好地争取自己的利益。我国不仅要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体系的讨论与制定,更重要的是要将这些国际性的标准引入到国内的立法中来,引进、研究、吸收相关的国际标准。另外,应当合理利用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根据我国国内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逐渐确认和完善国际上通行的标准,逐步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

<sPs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一)《sPs协定》的主要内容《sPs协定》是世界各国为了维护国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以及保护本国动植物的安全,对进口产品制定的一系列强制性标准的措施。该议由引言、正文和附件二三部分组成。引言部分全面阐述了实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协议的宗旨,即:保证各成员方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检疫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得背离现有的科学证据,也不能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限制;期望通过建立一个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来指导各成员方对卫生检疫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将卫生检疫措施对贸易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正文共l4条46项,包括: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协调一致、同等对待、风险评估以及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的确定、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使用地区的条件、透明度、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技术援助、特殊和差别待遇、磋商和争端解决、管理、执行、最后条款。CsPS协定》的正文中体现了其对食品安全问题规制的主要内容。i个附件分别是,附件1:定义,规定了正文中所涉及的主要的关键词的定义解释。附件2:动植物卫生检疫规定的透明度。附件3:控制检验和批准程序。

(二)《sPs协定》的要点分析1.“以科学为依据”实施相关措施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是,此项规则并非是某个条款所规定的,它是相关联的若干条款一起组成的规则体系。(sPs协定》第2条第2款规定要求,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要保证任何相关措施必须以科学为依据,如果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是不能实施有关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或者已经实施的情况下要停止实施。此规则还涉及fl~CsPS协定》第5条第2款的规定:“在进行风险评估,各成员应考虑现有的科学依据”。成员国要采取相关措施的前提是要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处处体现了科学性。也就是说,风险评估和科学依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二者是不可分离的。没有经过风险评估得科学的数据结果时,成员方是不应该采取相关措施的。但是,CsPs协定》中有一条是对第2条第2款的补充或者说是例外,即第5条第7款。

此条款规定,各成员采用的维持临时卫生检疫措施所要遵循的条件是

第一,成员方是在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

第二,可根据现有的有关信息,包括来自国际组织以及其他成员方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第三,各成员方应寻求获得必要的补充信息,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风险

第四,各成员方应相应地在合理的期限内评价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从中不难看出,四个条件环环相扣、相互联系,而且是同时被使用。也就是说,某一成员国要实施第5条第7款所规定的临时措施,这四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

2.成员国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才可以采取相关措施《sPs协定》附件中对风险评估作了准确的定义:风险评估是指根据可能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来评价虫害或病害在进口成员境内传人、定居或传播的可能性,以及相关的潜在生物和经济后果,或评价食品、饮料或饲料中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霉素或致病有机体对人类或动植物的健康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

协议第5条则列明了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应该考虑到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

其次,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各成员方应考虑现有的科学依据、有关的工序和生产方法,有关的检验、抽样和测试方法,某些病害或虫害的流行、病虫害非疫区的存在.有关的生态和环境条件以及检疫或其他处理方法;

再次,各成员在评估对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构成的风险,并决定采取措施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以防止这种风险时,应考虑下列相关的经济因素

由于虫害或病害的传人、定居或传播,对生产或销售造成损失的潜在损害,在进1:3成员领土上控制或根除病虫害的成本,以及采用其他方法来控制风险的有关实际开支。总的来说,进行风险评估时各成员方在制定和维持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以达到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时,考虑到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同时应确保此类措施不比要获取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所要求的更具有贸易限制性。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10

1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和校园后勤社会化的改变,其治安条件被人们广泛关注,仅仅是依靠校园的保卫力量并不足以承担繁重的安全保卫工作,于是便繁衍出具备高校特色的校卫队。校卫队的出现时间并不长,其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例如管理不统一、队员素质各异等,这些都一定程度的影响着校卫队的健康发展。笔者通过自身的相关经验,针对校卫队员职业道德理念的养成对促进园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意义,分析几点意见,供相关工作者参考。

2定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理论的养成和巩固

理论是实际的根本,也是校卫队员道德素质养成的核心条件[1-2]。职业道德能够理解为在职业当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例如,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就应当遵守教育行为规范,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医生在医护工作中,就应当遵守医疗事业的行为规范,救死扶伤,以人道主义为核心观念;校卫队员在园区的安全工作中,就应当敬业爱岗、竭诚奉献、全心全意的开展工作,从而保障园内安全为工作核心。当前的许多高校校卫队队员是由社会招聘所得,其队员的基本综合素质并不理想,文化程度较低,并且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理解也并不深刻,在工作当中也没有应有的上进心,没有工作目标,缺乏工作热情。在工作态度上,当前的许多高校校卫队队员呈现的是蛮横的态度,心理扭曲,更有甚者出现了监守自盗、殴打学生等问题,这些都给高校保卫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校卫队员缺少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作为校卫队员,就应当树立围绕着学生的服务观念,所有工作的开展至结束都应当和学生有密切关系。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应当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培养工作,以诚信和道德的相关内容作为互动中心思想,以此来提升高校队员的综合素质。在生活中,让校卫队队员彼此之间形成良好的关系,在工作当中,让队员理解自身的工作质量和学校的前途有密切关系,使校卫队队员之间形成良好的风气,以学校的发展作为工作核心,充分理解自身的工作的意义。

3通过严格训练和军事化管理促进队员职业道德的养成

校卫队队员的职业素质是在实践、训练和教育当中养成的[3]。笔者认为,依据当前的社会需求,还应当将“保障稳定、服务学校、忠于职守、严格训练、严格管理等”作为职业道德养成思路,并作为校卫队的队训,将“职业道德、保障安全、军事化管理”作为管理模式,从而提高校卫队的整体执勤法制化和行为规范化。因为校卫队本身便是维护园内稳定和反击违法犯罪行为安保队伍。对此,就需要通过严格训练和军事化管理来促进校卫队队员养成良好的队伍凝聚力和战斗作风。在管理方面,还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制定规范制度,不断地灌输和巩固职业道德观念。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既需要参考已有的规章制度,还需要考虑校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对校园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等能够发挥健康发展作用的规章制度。除此之外,还需要强化校卫队队员的个人身体素质,培养良好的军事化作风,使校卫队所有队员的礼貌待人、内务卫生、组织纪律、职业技能和解决突发事件能力等都能够得到提升。如此,便能有效地提高校卫队队员的整体职业道德理念。

4通过队员的不断学习和自我反省,提升职业道德的理念

不断地要求校卫队队员学习和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是提升职业道德理念的核心。对此,就需要在平常的工作当中要求校卫队队员不断地参考和学习先进人物的高尚思想,并运用于自身,对自身进行严格管理,进行自我检查、审评和反省。除此之外,还需要校卫队队员利用业务时间对理论知识进行补充学习,鼓励队员们利用业务时间去学习相关知识,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参与成人自考和高考等,进而有效地提升校卫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整体理论水平。除此之外,还可以订阅一些报刊杂志,例如《中国保安》、《中国法制报》等,使队员更多的了解国内的大事和行业内的先进人物,促进形成良好的上进心,养成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使队员更加自愿积极参与到保卫工作当中。职业道德以规范的模式引导人的行为活动,校卫队队员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理念之后,便能够以高度的热情开展安保工作,发挥自身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自觉调整队员之间、与学生之间等人际关系。校卫队是学院的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部分,队员的举止、行为和工作效果都直接决定着校园的整体形象,职业道德的养成,能够使校园内充满相互关心、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的环境。学生能够理解队员的苦衷和难处,队员在进行纠正违反校园规定时也能够讲道理、通人情。时间一长,校园内便会形成良好的风气。

5总结

综上所述,校园的稳定、健康运行必须依靠所有学院保卫队员及干部的忠于职守、竭诚奉献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才能够得到,校卫队员职业道德是校园安全保卫的根本,在保卫工作运作过程中能够起到指向作用。对此,需要在管理当中不断地提高校卫队员的职业道德意识,让其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安保工作思想,全心全意、竭尽全力地参与到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当中,使校园和园区得到更加稳定、健康的发展。

作者:李宝桥 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参考文献: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5-0165-02

1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现状

(1)高校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隐患增多。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有的城市更是出现了“大学城”。高校周边存在各种娱乐场所、商业摊点,但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各种纠纷、斗殴及不法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时刻危及校园安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速了校园的社会化,进出校园的车辆和流动人口增多,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量增大,暂住人口增多。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在不断提高。

(2)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偏低。目前我国高校安全管理队伍主要由保卫处(科)干部、保安以及校卫队3部分组成。干部由警校毕业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队转业干部组成。校卫队员则由保安学校毕业人员、校内分流人员、勤工俭学学生等构成。外聘保安则由保安公司提供。近年来,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但仍普遍存在学历低,缺乏职业培训,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没有从业资格要求等情况。有时会出现初中、高中等低文化程度者管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怪事;还有一些是高校后勤社会改革后其他部门无法安置的一般工作人员转入到保卫部门从事保安以及校卫队工作。因此,他们在政治理论、政策水平以及处理事情的能力等方面表现出的综合素质不高,管理理念落后,难以胜任日趋复杂多变的高校安全管理工作。

(3)高校安全保卫机构无执法权。2002年12月,《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明确要在重点高校派驻公安机构,负责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派驻公安机构尚无实现,高校公安干警亦没有被授予警衔,不能依法履行职能。虽然部分高校公安机构尚且存在,但实际上已基本没有执法权。全国绝大多数高校保卫机构,就连最起码的治安管理处罚权都没有,保卫机构处于欲管不能、欲罢不忍的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由于没有执法权,不法分子格外猖獗,校园内盗窃、打架和其他治安刑事案件频频发生,师生员工对保卫机构怨声载道、满腹成见,保卫机构却软弱无力、有口难言。

(4)校园安全主体的责任和职能不明。学校的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保障学校安全,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但这一点却往往被人们所忽略。我国现行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仅对学校的责任规定较为明确具体,对其他各有关主体的责任虽然有所规定,却不够全面,尤其是政府责任方面。

2 国外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立法的经验

目前,理论界对国外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立法研究较为关注的是美国制定的《克莱瑞法案》,共有18条,包括了校园犯罪的事发高校、需记录的校园犯罪案件类型、校园的安全机构、校园犯罪统计和校园年度报告等内容。解释《克莱瑞法案》的行政法规34CFR―668.46,包括a、b、c、d、e、f六部分,主要内容有一些概念的定义、年度安全报告、犯罪数据统计、独立校园、及时预警和犯罪日志。该《法案》正式确认了校园警察制度,确立了校园警察的法律地位,对校园警察的工作要求、执法权力、授权标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此外,从2005年5月2日开始,韩国第二大城市釜山成为韩国“校园警察”制度的试点城市。“校园警察”由退休警官和退休教师搭档而成,任务是定点定时地巡逻,训导学生、接受学生咨询。在欧洲,2004年9月5日,奥地利部长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新的警察安全法案,新法案引入“保护区”制度,设立保证校园安全的专职警察。欧洲其他的一些国家也设立了职责与美国校警相似的“校园护士”和“助理老师”等机构和人员。

3 国内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立法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前,国内已经有部分省市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立法。

2006年5月26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该《条例》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是国内第一部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条例。

2007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该《条例》对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行划分,明确了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文化、新闻出版、工商、卫生、环境、消防等职能部门的职责。

2010年9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鲁政发[2010]87号《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校园常住人口(教职工、学生、离退休人员等)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六的比例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学校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的数量和职业技能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还规定了“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学校应当在每年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开展有关应急演练”,“学生宿舍应当实行24小时的值班制度”,“学生食堂要有专人负责师生就餐期间安全”,对高校内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2010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该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是目前最新的一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规定。该《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可以向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派驻警察”,第三十四条“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和保安员有权拒绝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人员进入学校区域;有权要求可能或者已经危害学校安全、影响学校秩序的人员离开学校区域;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和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办理工作;对严重危害学校安全的行为,在公安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对公安机关落实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授予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保安员一定的治安管理权力。

由此来看,各级政府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已经十分重视,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上也不乏亮点,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开拓了新局面。

4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立法的几点设想

(1)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要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措施,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式教学计划,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制定教学大纲,使用科学规范的教材,形成“以安全知识教育为基础,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教育为核心,以法纪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要求”的教育内容;建立“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以各种宣传阵地为载体,以丰富的活动为重要支撑”的教育方法体系。安全教育分层次、分阶段开展,从新生入校伊始,根据不同年级不同时期学生的特点,既要突出重点,有区别地开展安全教育,又要针对不同时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使安全教育计划系统地进行。

(2)提升保卫干部队伍素质,授予部分保卫干部执法权。针对目前我国高校保卫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情况,一方面要督促高校重视对高校保卫队伍的建设,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从事安全保卫工作,改变保卫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偏低的状况。另一方面规范保卫队伍的人才选拔机制,实行从业资格制度,实现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对不符合保卫工作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可以选拔和推荐一批优秀的保卫干部参加专业培训,培训内容中身体素质和擒敌技能等应参照公安院校的标准,在科学理论方面应结合高校知识密集型的特点相应提高要求,培训合格后可以取得同警察同样的执法权,并将这部分干部吸收到公安队伍中,接受公安机关和高校的双重领导。

(3)建立综合治理化的校园安全协作机制和管理体系。保护学生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国家、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不能单纯地依靠学校的力量,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相互配合。要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公安、文化、交通、卫生等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学生安全方面的职责,从而保证各部门做到齐抓共管,建立起稳定、有效的综合治理化的校园安全协作机制和管理体系,确保学生的安全并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国内安全保卫论文篇12

PreventiveMeasuresofAsbestosSubstitutesinChina

王银生刘铁民

【摘要】虽然石棉的用途广泛、价格低廉,但因其危害严重,存在着致癌问题,部分发达国家对石棉的使用进行了严格限制,为了降低石棉对人体健康的伤害,国际上大力提倡使用石棉替代品。本文对目前使用最多的石棉替代品:玻璃棉、岩棉等的生产使用、危害及防护措施状况进行了简单回顾。

【关键词】石棉替代品生产使用危害防护措施玻璃棉岩棉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2,2)

审时度势,与时俱进

ConsidertheSituations,ImprovewiththeTime

刘铁民

【摘要】通过分析我国近年来安全生产状况以及伤亡事故发生的变化特点与演变趋势,揭示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提出"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应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采用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改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关键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与时俱进

(现代职业安全.2003.1)

应用安全人机工程技术提高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PromotingSafeProductionLevelwiththeApplicationofSafetyErgonomics

TechnologyinSmallandMediumEnterprise

刘铁民王银生张兴凯耿风刘功智

【摘要】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进行了界定,简单回顾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历史,阐述了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位,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对应用安全人机工程技术促进我国安全生产,提高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中小企业安全人机工程技术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

(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02,10)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安全生产三年来的思考

TheGoodRainKnowsTime,ComesWithSpring

刘铁民

【摘要】1998年至2001年,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经历了三次调整,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得到改善,作者通过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几十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并对照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体制,指出建立新的工作体制首先必须解决"两分两合"等关键问题。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与作法,提出应尽快在我国建立一个涵盖安全、健康、特种设备设施和工伤保险主要工作职能在内,一个统一、高效并能与国际接轨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体制。

【关键词】安全生产监察体制经验教训两分两合

(劳动保护2002,8)

我国工伤事故宏观趋势及其诱因

MacroDevelopmentTrendandInducementonOccupationalInjuryAccident

刘铁民耿凤王银生

【摘要】本文分析了多年来我国工伤死亡人数变化趋势与规律,初步总结了五十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应用定量分析的方法探讨了工伤死亡事故发生与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关系,等级相关与线性回归的研究结果显示:死亡人数增减指标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指标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这些研究结果可为预测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作者结合市场经济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历程对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策略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国民经济、发展速度

(劳动保护2001,2;林业劳动安全2001,2)

市场经济国家安全生产监察管理体制研析

InspectionSystemsAnalysisonMarketEconomyOriginatedCountries

刘铁民耿凤

【摘要】本文通过对市场经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构设置现状的对比研究,分析了我国在安全生产现状、监察机制和体制等方面与发达工业国家的差距,旨在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提供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安全生产市场经济监管体制

(劳动保护2000,10)

WTO与中国安全生产

WTOAndWorkSafetyinChina

刘铁民

【摘要】在制定WTO多边贸易规则的过程中,西方国家一再提出劳工标准、环境保护等问题。劳工标准必然对未来多边或双边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产生一定影响。我们应充分认识、积极应对,从劳工标准政策研究、搞好国内安全生产、积极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MS)等方面加大力度,以应付我国加入WTO后在劳工标准等问题上的挑战。

【关键词】劳工标准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2000,第6,7期;林业劳动安全2000,第4期;中国经贸导刊2001,第2,3,4期)

安全生产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WorkSafetyImpacttheNationalEconomyHeavily

刘铁民

【摘要】本文从经济、政治的角度,分析论述了安全生产对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稳定的影响,以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遵守国际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工标准的重要性。同时指出安全生产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

【关键词】安全生产社会发展劳工标准

(劳动保护科学技术1999,5)

"三方协调制"应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

安全工作的基本运行机制

"Three-partyCoordinationMechanism"ShouldBeOperatedasaBaseUndertheMarketEconomyConditions

刘铁民

【摘要】随着改革和开放的进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当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应当审时度势,建立起与当前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安全卫生体制。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改革的新形势给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新的经济体制对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关系的影响,论述了"三方协调制"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符合性,进而明确提出"三方协调制"应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安全工作的基本运行机制,以及逐渐形成和完善工作机制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三方协调制市场经济劳动安全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报1998,5,15)

我国人造矿物棉安全防护现状与建议

TheSurveyonStatusQuoofPreventionandProtectiveintheProductionandUseof

Man-madeMineralWoolsinChina

刘功智耿凤王银生邓云峰

【摘要】本文围绕"安全使用合成玻璃纤维隔热棉(玻璃棉、岩棉和渣棉)实用规程"的要求开展了我国人造矿物棉的安全防护现状调查。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我国人造矿物棉安全卫生防护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矿物棉,安全防护,调查,建议

(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02,10)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现状

Proof-testSituationofSpecialLabourSafeguard

刘旭荣

【摘要】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的好坏,直接危机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为此,检验机构承担着重要的使命。但我国现有的检验机构不能适应劳动防护用品发展的需要。所以笔者就检验机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方向进行了剖析,找出影响检验机构发展的根源,提出检验机构的发展建议和方向。

【关键词】防护用品检测检验

(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03,2)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原因分析与对策

TheCausesofHazardousMaterialsTransportationAccidentsandCountermeasuresofAccidentPrevention

孙猛吴宗之张宏元

【摘要】本文对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按管理原因、人的失误、设备设施的缺陷、路况与环境等四方面原因逐一进行剖析,进而针对政府部门和运输业户提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预防

(安全科学学报2003,6)

32起典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原因汇总分析

AnalysisofTypical32AccidentsofHazardousMaterialsTransportation

孙猛魏利军吴宗之

【摘要】本文通过对32起典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原因分析,按六类事故原因即管理原因、人的失误、设备设施的缺陷、事故救援不当、交通以及环境方面的原因等,逐一进行剖析,归纳汇总,并由此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对策措施。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分析预防

(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02,10)

加强关于安全技术改造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PerfecttheLong-termMechanism,ImproveSafetyScienceandTechnologyRenovations

邢娟娟

【摘要】针对我国安全技术装备落后,安全设备基础薄弱的实际问题,为加强我国安全技术改造,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提出了突出重点;注重创新;改革与技改同步;强化企业投入;坚持市场导向;注意协调发展六条原则。又进一步论证和提出了加快我国安全技术改造的四点建议:加强安全技术装备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国家安全技术装备指南》;设立国家安全技术装备改造项目规划和完善安全技术装备改造运行机制。同时还提出国家应要求和支持在企业列入专项资金列入生产成本,用于企业自身的安全技术改造对于专项用于安全技改的资金,国家应设立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关键词】安全投入技术改造本质安全

(劳动保护2003,3)

中国劳动保护产业现状与发展

CurrentSituationandDevelopmentofLaborProtectionIndustriesinChina

邢娟娟

【摘要】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技术措施中,改善劳动条件、排除危害因素是根本性的措施之一。发展我国的劳动保护产业,引进先进技术的,以适应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真正起到为保障的员工安全和健康,为我国的安全生产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文据此论述了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现状、未来和发展。

【关键词】劳动防护用品现状发展

(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02,10)

我国灾害现状与安全减灾信息管理

DisasterSituationsandMitigationInformationManagement

阴建康孙庆云

【摘要】介绍了我国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现状及加强安全减灾信息管理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自然灾害人为灾害信息共享

(劳动保护科学技术2000,1)

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与重大事故预防

ContolofMajorhazardInstallationsandPreventionofmajorAccidents

吴宗之

【摘要】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是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来预防重大事故的具体体现,对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提高我国重大工业事故预防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重大危险源控制重大事故预防安全管理

(中国安全生产报2003.5.4)

论安全文化与其若干要素的关系和作用

StudyontheRelationshipsandRolesofSafetyCultureWithitsSomeElements

吴宗之

【摘要】本文简要论述了安全文化与安全观念、安全科学技术和安全法规的关系及其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提出了建设安全文化要树立"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永存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安全观念,论述了安全科技创新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动力和源泉,安全法规的生命力深藏于安全文化之中,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安全文化要素关系作用

(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02.10)

城市土地使用安全规划的方法与内容探讨

AStudyontheMethodsandContentsforLandUsePlanning

吴宗之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国内外土地使用安全规划的法律、法规要求,安全规划的方法和风险标准,提出了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安全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程序,研究分析了安全专项规划和城市功能区安全治理规划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安全规划、安全评价、事故预防

(城市与工业安全国际会议2001.10)

我国工伤保险费率机制的探讨

TentativestudyofratemakingforinjuryinsuranceofP.R.China

陈胜刘功智耿凤刘铁民

【摘要】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问题,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稳定性、工伤预防效能的发挥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等多方面产生直接影响。本文在调研我国工伤保险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欧美等国经验,分析了我国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在差别费率划分、档次、费率调整、风险共担模式、收支平衡和促进工伤预防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工伤保险职业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障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2,4)

脱离误区--体系策划中的目标和管理方案

Separatingyourselffromthemisunderstandings----objectiveandmanagementprogrammeinOSHMSplanning

宋大成叶坚新瑞启光*

【摘要】体系策划中的最大误区是常常有人将要素4.3.3的目标与在方针中声明的总体目标混同或将总体目标"层层分解",以及将4.3.4管理方?quot;层层分解"。针对这种错误,作者强调,应对评价出的不可承受风险中需要上硬件措施或需要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制定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管理方案。文中给出了实例。作者骨康鳎ü?quot;目标--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两种方式来控制不可承受风险。作者说明了体系策划中从方针到管理方案、从方针到运行控制的合理逻辑关系。

【关键词】脱离,误区,目标,管理方案,不可承受风险

瑞启光*: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2003,3)

劳动安全卫生费用模型

CostModelsfor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

宋大成

【摘要】反映了预防投资、事故费用、总费用与企业安全水平的关系的劳动安全卫生费用模型(图2)中的最小值M点,是一个正常的企业应当追求的状态,这种状态使企业在总投资最小的情况下达到较好的安全水平。图4是因未感觉间接费用而造成对费用模型的扭曲。图5、图6是企业极度忽视安全生产而又得不到惩戒时使费用模型受到的扭曲。扭曲的费用模型使企业预防投资的经济动力减弱或失去。蔑视劳动者生命价值的结果最终也会损害企业经济的发展。对所有扭曲的情况,既需要社会、法律的约束,也需要安全经济学的引导。

【关键词】劳动安全卫生事故费用预防费用费用模型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0.4)

充分发挥信息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作用

FullyPlayInformationRoleintheFieldofOSH

杨乃莲

【摘要】信息工作在当今社会各个领域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有效而充分地发挥信息的作用,将会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简要介绍了国际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情况;基于目前我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现状,指出了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信息职业安全卫生

(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02.10)

通过《职业安全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第155号)》透视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

AnalysingOSHLawsandRegulationsinChinaby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Convention(No.155)

袁一枫杨乃莲

【摘要】国际劳工标准是各国制定本国立法的参考依据。155号《职业安全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构成了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原则的核心内容,是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方法和手段。本文通过对155号公约的要点解析,指出了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与第155号公约之间存在的差距,并提出了我们的建议。

【关键词】职业安全卫生公约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2003,3)

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初步统计分析

StatisticalAnalysisonChinaRoadAccidents

钟茂华刘铁民韦星王小拾*

【摘要】本文主要对近年来中国交通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比较了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地域差别、事故致因的主要因素、事故发生的道路和时间分布等。

【关键词】中国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统计分析.

王小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02.10)

近年来中国煤矿重大事故的自组织临界性

Self-organizedCriticalityofMajorAccidentsofChinaCoalMinesinRecentYears

钟茂华刘铁民宋卫国*韦星刘功智王小拾*

【摘要】根据中国煤炭工业统计年鉴资料,对国内煤矿近年的煤矿事故的死亡人数与事故频率进行统计分析,并绘出事故死亡人数与事故发生频率的图形,分析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煤矿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频率的关系符合幂律分布,即具有自组织临界性规律,并根据这一特点,与我国现行的煤矿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相对照,说明关闭乡镇煤矿是符合这一自组织临界性规律的。

【关键词】煤矿事故、事故损失、幂律分布

宋卫国*:中国科技大学;王小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论文集2002.10)

关于危险源分类与分级探讨

ProbeintoClassificationandGradationofRiskSources

钟茂华温丽敏*刘铁民张兴凯陈宝智*

【摘要】危险源尤其是重大危险源如果控制措施不合理,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娜嗽鄙送龌虿撇鹗АR虼?对危险源的正确分类与分级,可帮助人们对各种危险源采取合理、科学、经济的预防及控制措施。笔者对危险源的分类与分级的有关概念及方法进行探讨,并对目前常用的方法进行介绍。

【关键词】危险源分类分级

温丽敏*,陈宝智*:东北大学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6)

中国森林消防安全现状统计分析

StatisticalanalysisoncurrentstatusofChinaforestfiresafety

MaohuaZhonga,b,*,WeichengFanaa,TieminLiubb,PeideLiaa

Abstract

InChina,forestsareaveryrarenaturalresource.Forest.reshappenfrequentlyandthelossisveryseriouseachyear.Inthispaper,statisticaldataonforest.resinChinaareanalyzedinordertorevealnewfeaturesregardingtheforest.resafetysituationastheeconomyofChinaisgrowing.Thecausesofforest.resinChinaarealsodiscussed.Theclassi.cationsofforest.rehazardusedtoimproveforest.repreventionandmanagementinChinaarereviewed,andthecurrentstatusofthe.reresearchesinChinaisintroduced.

Keywords:Chinaforestfiresafety;Statisticalanalysis;Forestfireresearch

(aStateKeyLaboratoryofFireScience,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ofChina,Hefei,Anhui230026,People''''sRepublicofChina

bNationalCenterforIndustrialSafetyScienceandTechnology,StateEconomicandTradeCommission,17HuixinXijie,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9,People''''sRepublicofChina)

FireSafetyJournal,2003,38(3):257-269.

中国火灾安全科学的若干关键技术及未来发展趋势

SomekeytechnologiesandthefuturedevelopmentsoffiresafetyscienceinChina

MaohuaZhonga,b,*,WeichengFana,T.M.Liu,b,P.H.Zhangc,X.Weia,b,G.X.Liaoa

Abstract

Thecurrentsituationof.resafetyinChinaisanalyzedinthispaper,biningwiththedemandofeco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inChina,weanalyzeanddiscussthekeyfeldsof.resafetyfundamentalstudyandtechnicalproblemstobesolvedinthispaper.Accordingtothesuggestionsoffirefghtingworksduringthetenth-.ve-yearplan,themainstrategiesoffiresafetyinChinaisalsointroduced.

Keywords:Firesafety;Technologyproblems;Developingprospect;China

(aStateKeyLaboratoryofFireScience,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ofChina,

Hefei,Anhui230026,PRChina

bNationalCenterofSafetyScienceandTechnology,StateAdministrationofWorkSafety,

17HuixinXijie,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9,PRChina

cShenyangArchitecturalandCivilEngineeringUniversity,Shenyang,Liaoning110005,PRChina)

SafetyScience

安全生产五十年--历史回顾与分析

ReviewandAnalysisinWorkSafetyofthePast50Years

耿凤刘铁民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建国以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所走过的曲折历程的回顾,客观的总结五十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探讨在我国目前面临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挑战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时期,扭转安全生产领域被动局面,遏制特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安全生产,回顾,分析“”版权所有

(劳动保护科学技术2001,第2期)

论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StudyonIdentificationStandardofMajorHazardInstallationsinChina

高进东吴宗之王广亮*